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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藏灵枢识九

终始篇第九

医藏 · 已译 · 第 21–23 段

人迎四盛(止)为外格 张云。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数者。乃六阳偏盛之极。盈溢于腑。格拒六阴。是为外格。按、下文曰。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则此外格者。亦死无疑。简案、禁服篇云。

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志云。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盖不考耳。

脉口一盛(止)在手太阴 张云。脉口。手太阴脉也。太阴主里。而行气于三阴。故脉口一盛。

病在足经之厥阴。若加以躁。则为阴中之阳。而上在手厥阴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志本厥阴之下。更多厥阴二字。误。

脉口四盛(止)死不治 张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乃六阴偏盛。盈溢于脏。表里隔绝。是为内关。主死不治。

命曰关格 张云。人迎主阳。脉口主阴。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则各盛其盛。阴阳不交。故曰关格。

可与言死期也。马云。后世医籍。皆以饮食不下为关格。视此节大义。可深惭云。(关格义详于素问识六节藏象论当互阅)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止)上气和乃止 张云。人迎主腑。故其一盛。病在胆经。肝胆相为表里。阳实而阴虚。故当泻足少阳之腑。补足厥阴之脏也。泻者二。补者一。泻倍于补也。疏取之者。欲其从容。

不宜急也。上气。言气之至也。气至而和。谷气至矣。故可止针。下仿此。马云。必切其脉而验其病之退否。

疏而取穴于胆肝二经之上。盖彼此之穴相间之谓疏也。候至气和乃止针。由此推之。则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

当泻手少阳三焦经。而补手厥阴心包络经矣。志云。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

简案、据马志。上气之上。接上句。且志改疏作躁。并不允。

太阳主胃 甲乙。阳、作阴。马云。太阳作阳明。张云。太言太阴。阳言阳明。脾与胃为表里。

故曰太阳主胃。简案、甲乙为是。此盖该上文足阳明日二取之而言。张云。上文人迎之治。治三阳也。皆日二泻一补。气口之治。治三阴也。皆日二补一泻。盖以三阳主表。病在表者。宜泻倍于补也。三阴在里。病在里者。宜补倍于泻也。皆以脏气为重。惟恐其或伤耳。又如厥阴少阳。肝胆木脏也。东方多实。故可日二取之。

太阴阳明。脾与胃也。脾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惟少阴太阳。则二日一取之。盖肾与膀胱。为天一之脏。真阴之原。故宜保重如此。圣人之顾根本。岂惟针刺为然哉。

三倍以上(止)为他病矣 甲乙。三、作四。张云。俱盛三倍以上。即四盛也。阴阳俱溢。即溢阴溢阳也。不开。即外关内格也。如此者。血气闭塞无所行。五盛真阴伤于内。刺之已不可。灸之则愈亡其阴。而变生他病。必至不能治也。志云。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于中。

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止)血气不行 志云。谓阴阳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

补五脏之衰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六节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是补其藏阴。则心、肺、脾、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甲乙。音气、作音声。

适虽言故 马云。苟坚如其初。则适才虽言病去复旧。其病未去也。张云。脉坚如旧者。虽欲文饰其故。而病实未除也。简案、据下文言。快而推之。故乃病去而复其故之谓。马注为是。

夫如其故 甲乙。夫、作大。是。

痛虽不随针 甲乙。痛、作病。下同。针下有减字。下文同。马云。虽不随针而即去。然亦必以渐而衰矣。

十二经脉之所生病 马云。欲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及虚实补泻。必明于本经经脉第十篇而后可。

可得传于终始矣 张云。终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谓。

故阴阳不相移(止)取之其经 张云。移、移易也。倾、相伤也。或阴或阳。无所改易。不相移也。

虚者自虚。实者自实。不相倾也。此则无所从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经而取之。

邪辟妄合 辟、甲乙作 。马志作 。张云。邪辟妄合等六句。详言病变也。凡此者皆须用针。治以三刺之法。则诸病可去也。

沉浮异处 四时不得 马云。脉气浮沉。似所处各异。

志云。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

故一刺(止)谷气至也 张云。初刺之在于浅近。故可出阳分之邪。再刺之在于深远。故可出阴分之邪。三刺之在候谷气。谷气者。元气也。止、出针也。盖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必邪气去而后谷气至。故已补而实则虚者坚。已泻而虚则坚者软。是以知谷气之至也。马云。此节大意。见前官针篇。

译人迎脉四盛(以下至“为外格”),张氏说:人迎脉旺盛到达正常的四倍,而且既大又快,这是六阳偏盛到了极点,阳气充满并溢出于腑,阻隔、抗拒六阴,这就叫作外格。考察一下,下文说:阴气充溢叫作内关。内关不通,死了就无法救治。那么这里所说的外格,也必然是死亡而无法救治。《简案》说,《禁服篇》记载:阳气充溢叫作外格,死了就无法救治。志氏说:阳气可以偏盛,阴气却不可以偏盛。所以说阳气充溢时没有说会死。这大概是没有考察文献的缘故。脉口一盛(以下至“在手太阴”),张氏说:脉口,就是手太阴的脉。太阴主内,并将气输布到三阴经。所以脉口一盛时,病在足厥阴经。如果还出现躁动,就是阴中有阳,病位上移到手厥阴心主经了。凡是二盛、三盛,病都在足经;若出现躁动,病都在手经。志氏所据版本在“厥阴”二字下面,又多出了“厥阴”二字,是错误的。脉口四盛(以下至“死不治”),张氏说:脉口四盛,而且既大又快,这是六阴偏盛,阴气充满并溢出于脏,表里彼此隔绝,这就叫作内关。主死而无法救治。叫作关格,张氏说:人迎主阳,脉口主阴。如果两者都旺盛到四倍以上,就是各自偏盛到极点,阴阳不能交会,所以叫作关格。可以据此谈论死亡的时间。马氏说:后世的医籍,都把饮食不能下咽称为关格。对照本节的大意,实在应当深感惭愧。(“关格”的含义详见《素问识·六节藏象论》,应相互参阅。)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以下至“上气和乃止”),张氏说:人迎主腑,所以人迎一盛时,病在胆经。肝和胆互为表里,阳实而阴虚,所以应当泻足少阳的腑,补足厥阴的脏。泻两次,补一次,也就是泻法的次数加倍于补法。采用疏缓的手法取穴,是希望气机舒缓从容,不宜操之过急。“上气”,是说气已经到达。气到达并调和,谷气也就到达了,所以可以停止针刺。下文依此类推。马氏说:必须切按脉搏,检验病势是否已经减退。在胆经、肝经上取穴时要疏散开来取,所谓“疏”,就是指两经的穴位彼此间隔取用。等到气到达并调和后,才停止针刺。由此推论,如果一盛而兼有躁动,病就在手少阳经,应当泻手少阳三焦经,并补手厥阴心包络经。志氏说:“疏”应当改作“躁”。意思是说一盛而躁,二盛而躁,都应当取手部的阴经、阳经。《简案》说,根据马氏、志氏的说法,“上气”的“上”字,应当承接上句理解。而且志氏把“疏”改作“躁”,也是不妥的。“太阳主胃”,《甲乙经》作:“阳”字应作“阴”。马氏说:“太阳”应作“阳明”。张氏说:“太”是指太阴,“阳”是指阳明。脾和胃互为表里,所以说太阴主胃。《简案》说,《甲乙经》的说法是对的。这大概是承接上文所说足阳明经每日取治两次而言。张氏说:上文关于人迎脉的治疗。这是治疗三阳经的方法。都采用泻二次、补一次的方法。气口部位的治疗方法。这是治疗三阴经的方法。都采用补二次、泻一次的方法。这是因为三阳经主表。病在表的人,应当使泻法次数多于补法一倍。三阴经位于里。病在里的人,应当使补法次数多于泻法一倍。这都是把脏气看得很重要。只是担心治疗有时会损伤脏气罢了。再说厥阴经和少阳经,分别属于肝、胆,都是木类的脏腑。东方之气多实。所以可以每天取治两次。太阴经和阳明经,分别属于脾和胃。脾胃中谷气非常充足。所以也可以每天取治两次。只有少阴经和太阳经,才每两天取治一次。这是因为肾和膀胱,属于天一之水所对应的脏腑,是人体真阴的本源。所以应当像这样加以保护和慎重对待。圣人顾护人体根本,难道只是在针刺方面如此吗?超过三倍以上(此处止)就成为其他疾病了。《甲乙经》“三”字作“四”。张氏说:各种脉象都盛到三倍以上,就是四盛。阴阳二气都满溢,就是阴气满溢、阳气满溢。不能开通,就是外关、内格的情况。像这样的情况,血气闭塞,没有地方运行。五盛时,真阴已经从内部受到损伤。仅仅针刺已经不能使它痊愈,如果再用灸法,就会使真阴更加丧失,并且转而产生其他疾病。最终必然发展到无法治疗。志氏说:如果不用针刺把它开通,血脉就会闭塞,气就没有地方运行,并在体内流溢,这样就会从内部损伤五脏。凡是实盛,就用泻法;凡是虚弱,就用补法;凡是下陷,就用灸法。这里所说的是阴阳之气,一方偏盛而失去调和,并不是气陷下,所以用灸法反而会产生其他疾病。凡是针刺的原则(此处止):使血气运行。《志氏》这是说阴阳之气一方偏盛。针刺使阴阳调和后,治疗就可以停止了。然而还应当补阴泻阳。所谓补阴,就是补益五脏衰弱的阴气。所谓泻阳,就是引导六气从体内向外排出。《六节脏象论》说:五脏之气从鼻吸入,藏于心和肺,向上使面部五色清润明亮,声音也能洪亮清晰。《顺气篇》说:“五”指五声。五声与长夏相应。这是说补益脏中的阴气,就会使心、肺、脾等脏的气调和,声音也会更加洪亮清晰。肝在目部开窍,肾在耳部开窍。肝肾之气旺盛,耳朵和眼睛就会聪敏明察。《甲乙经》。“音气”一词作“音声”。“适虽言故”——马氏说:如果脉象仍然像原来那样坚硬,那么刚才即使说病已经去除、恢复原状,其实疾病还没有去除。张氏说:脉象仍像原来一样坚硬,即使想用言辞掩饰原来的病情,实际上疾病也还没有消除。简氏按:根据下文的意思,“快而推之”,所以这里说的是疾病去除后又恢复原状。马氏的注释是正确的。“夫如其故”是《甲乙经》的文字。“夫”字作“大”字。就是这样。疼痛虽然没有随着针刺立即消失。《甲乙经》“痛”字作“病”字。下文同此。“针下”之后有“减”字。下文也同此。马氏说:虽然没有随着针刺立即消失,但也一定会逐渐减轻。十二经脉所发生的病。《马氏》如果想通晓十二经脉所发生的疾病,以及虚实、补泻的规律,就必须先弄清本经《经脉》第十篇,然后才可以。这样才可以把这些内容传授给《终始》篇。《张氏》“终始”是篇名。它说的就是本末。所以阴阳之气不相互转移(此处止),只取治相应的经脉。《张氏》“移”就是转移、改变。“倾”就是相互损伤。或者阴气偏盛,或者阳气偏盛,都没有发生改变,这就叫作阴阳不相互转移。虚弱的仍然虚弱。实证是其本身就实。彼此并不相互倾害。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由此产生。而各自患有各自的疾病。只需寻找相应的经脉来取穴治疗。邪气偏离正道而妄自聚合。“辟”字,《甲乙经》作“【缺字】”。马志本作“【缺字】”。张介宾说。“邪辟妄合”等六句。这是详细说明疾病的变化。凡是这些情况,都必须使用针刺。用三刺法治疗。这样各种疾病都可以祛除。沉脉和浮脉处于不同部位,四时的规律也不能相应。马志说。脉气有浮有沉。似乎它们所在的部位各不相同。张志聪说。浮脉和沉脉处在不同部位。这是阴阳之气与经脉不能相互协调。所谓四时不能相应。是说不能顺应脉气在四时中的升降浮沉。所以第一次针刺,是为了使谷气到来后便出针。张介宾说。第一次针刺,针刺部位在浅近处。因此可以排出阳分的邪气。第二次针刺,针刺部位在深远处。因此可以排出阴分的邪气。第三次针刺,是等待谷气到来。所谓谷气。就是元气。“止”是指出针。大概邪气到来时,脉势紧而且快。谷气到来时,脉势徐缓而和顺。一定要等邪气离去以后,谷气才会到来。所以,已经补过而原本虚弱的部位变得充实,说明坚实的是虚邪。已经泻过而原本坚实的部位变得柔软,说明坚实的是实邪。因此可以知道谷气已经到来。马志说。这一节的大意。见前面的《官针篇》。

阴盛而阳虚(止)和之 张云。此以脉口、人迎、言阴阳也。脉口盛者。阴经盛而阳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人迎盛者。阳经盛而阴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

皆宜先顾正气。后治邪气。盖攻实无难。伐虚当畏。于此节之义。可见用针用药。其道皆然。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 马云。阳明动于大趾次趾之间。凡厉兑、陷谷、冲阳、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阴动于大趾次趾之间。正以大敦、行间、太冲、中封、在足跗内也。少阴则动于足心。其穴涌泉。乃足跗之下也。

其动也 甲乙作三脉动于大指者八字。

阳明止少阴在下 楼氏纲目曰。阳明在上。冲阳脉也。厥阴在中。太冲脉也。少阴在下。太溪脉也。

马云。阳明则在手足之上。厥阴则在于二经之中。少阴则在于足之下耳。

膺 中膺(止)取之上 马云。此言凡取穴者。必当各中其所也。胸之两旁谓之膺。故膺内有 。

如胃经气户、库房、屋翳、膺窗。肾经 中、神藏、灵墟、神封、之类。凡刺膺 者。当中其膺可也。背内有。如督脉经诸穴。居脊之中。膀胱经诸穴。居脊之四行之类。凡刺背 者。当中其背与肩膊可也。凡按分肉虚。虚则取之耳。张云。凡肩膊之虚软而痛者。病有阴经阳经之异。阴经在膺。故治阴病者。

当取膺 而必中其膺。阳经在背。故治阳病者。当取背 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经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阴之中府、云门。手厥阴之天池。皆膺 也。手少阳之肩 、天 。手太阳之天宗、曲垣、肩外 。皆背 也。

咸主肩膊虚痛等病。简案、二家所取义各异。未审孰是。然张添痛字释之。似于原文未允当。但马以肩膊二字接上句。以上字接次节重字上。非。

重舌刺舌柱 以铍针也 张云。舌下生小舌。谓之重舌。舌柱即舌下之节如柱者也。当用第五针曰铍针者刺之。九针论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官针篇曰。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简案、刺出恶血也。

手屈(止)守筋 张云。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挛也。故治当守筋。不可误求于骨。伸而不屈者。

骨之废弛也。故治当守骨。不可误求于筋也。

补须一方实(止)无使邪气得入 张云。补、当作刺。刺法虽多。其要惟二。则补泻而已。一者因其方实。故当深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气。此泻法也。一者因其方虚。故当浅刺之。以养其血脉。疾按其穴。以拒其邪气。此补法也。马云。方、犹俗云才方也。

邪气来也(止)徐而和 马云。邪气之来。其针下必紧而疾。谷气之来。其针下必徐而和。可得而验也。

刺诸痛者 其脉皆实 甲乙者下有深刺之诸痛者六字。张云。此言痛而可刺者。脉必皆实者也。然则脉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从腰以上(止)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张云。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气也。故当取肺与大肠二经。盖肺经自胸行手。大肠经自手上头也。腰以下者。地之气也。故当取脾胃二经。盖脾经自足入腹。胃经自头下足也。病之在阴在阳。各察其所主而刺之。

病在上者(止)取之 张云。此远取之法也。有病在上而脉通于下者。当取于下。病在下而脉通于上者。当取于上。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盖疏其源而流自通。故诸经皆有井、荥、俞、原、经、合之辨。

春气在毛(止)以春夏之齐 甲乙。毛、上有毫字。马云。齐、剂同。素问有刺齐论。张云。

此言病气之中人。随时气而为深浅也。春夏阳气在上。故取毫毛皮肤。则浅其针。秋冬阳气在下。故取分肉筋骨。则深其针。是以时为齐也。按、四时刺逆从论曰。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

冬气在骨髓。中与本篇若异者何也。盖本篇言病邪之应时令。有表有里。四时刺逆从论。言人气之合天地。有升有降。义本不同。非矛盾也。肥人肉浓。浅之则不及。故宜秋冬之齐。瘦人肉薄。深之则太过。故宜春夏之齐。志云。齐者与时一之也。简案、志注非是。七十难与本篇之义合。

病痛者阴也(止)深刺之 张云。凡病痛者。多由寒邪滞逆于经。及深居筋骨之间。凝聚不散。

故病痛者为阴也。按之不得者。隐藏深处也。是为阴邪。故刺亦宜深。然则痛在浮浅者。由属阳邪可知也。但诸痛属阴者多耳。

病在上者阳也(止)浅刺之 张云。阳主升。故在上者为阳。阴主降。故在下者为阴。痒者散动于肤腠故为阳。凡病在阳者。皆宜浅刺之。其在下者。自当深刺无疑也。志云。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

简案、四十八难曰。痒者为虚。痛者为实。义似相戾。

译阴气盛而阳气虚,先补阴、后泻阳,使阴阳调和。张介宾说。这里是以脉口和人迎的脉象来说明阴阳。脉口脉象盛。表示阴经盛而阳经虚。应当先补阴经。然后泻阳经,使阴阳调和。人迎脉象盛。表示阳经盛而阴经虚。应当先补阴经。然后泻阳经,使阴阳调和。为什么呢?因为治疗疾病。都应当先顾护正气。然后再治疗邪气。攻治实证并不困难。但攻伐虚证就应当谨慎畏惧。从这一节的意义来看。可以看出无论用针还是用药。其治疗原则都是如此。三条经脉都在足大趾之间搏动。马志说。阳明经的脉气在大趾与第二趾之间搏动。厉兑、陷谷、冲阳、解溪,都位于足背上。厥阴经的脉气在大趾与第二趾之间搏动。正因为大敦、行间、太冲、中封都在足背内侧。少阴经的脉气则在足心搏动。它的穴位是涌泉。也就是在足背的下方。“其动也”三字,《甲乙经》作“ 三脉动于大指者 ”八字。阳明在上,少阴在下。楼氏《纲目》说。阳明经在上面。这是冲阳脉。厥阴经在中间。这是太冲脉。少阴经在下面。这是太溪脉。马志说。阳明经在手足的上方。厥阴经位于这两经的中间。少阴经则位于足的下方而已。胸部两旁,胸部中央【缺字】以上。马志说。这里说凡是取穴。都必须准确取在相应的部位。胸部的两旁称为膺。所以膺部里面有【缺字】。例如胃经的气户、库房、屋翳、膺窗。以及肾经的【缺字】中、神藏、灵墟、神封等穴。凡是针刺膺部【缺字】。都应当刺中胸部相应的膺部即可。背部内侧有【缺字】。例如督脉经的各个穴位。位于脊柱正中。膀胱经的各个穴位。位于脊柱旁第四行之类的部位。凡是针刺背部【缺字】。都应当刺中相应的背部和肩胛部位即可。凡是按压分肉而感到空虚。空虚的地方就取穴治疗。张介宾说。凡是肩部和臂部虚软而疼痛。这种疾病有阴经、阳经的不同。阴经分布在膺部。所以治疗阴经病。应当取膺部【缺字】,并且一定要刺中膺部。阳经分布在背部。所以治疗阳经病。应当取背部【缺字】,并且一定要刺中背部。病在手经,所以取其上部【缺字】。所谓上部,就是手。例如手太阴经的中府、云门。手厥阴经的天池。这些都属于膺部【缺字】。手少阳经的肩【缺字】、天【缺字】。手太阳经的天宗、曲垣、肩外【缺字】。这些都属于背部【缺字】。都主治肩臂虚弱疼痛等疾病。简案:两家的取义各不相同。还不能确定哪一种说法正确。然而张氏增添了“痛”字来解释。似乎与原文并不相当妥当。只是马氏把“肩膊”二字接在上一句。把“以上”二字接到下一节的“重”字上。不是。重舌、刺舌柱,要用铍针。张志聪说。舌头下面生出一个小舌头。这叫作重舌。舌柱,就是舌头下面像柱子一样的组织。应当用第五种针,即铍针来刺它。《九针论》说:铍针用于治疗大痈脓肿,以及寒热二邪相争的病证。《官针篇》说:病变形成大脓肿的,就用铍针治疗。简要按语:这是刺破排出恶血。手屈曲(停止)就应当观察筋。张志聪说。手臂弯曲而不能伸直,是筋脉拘挛。所以治疗时应当着眼于筋。不能错误地去求治于骨。手臂伸直而不能弯曲,是骨骼松弛失用。所以治疗时应当着眼于骨。不能错误地去求治于筋。补法应当在病邪正盛时(停止),不要让邪气有机会进入。张志聪说。“补”字应当作“刺”。刺法虽然很多,但要点只有两种,就是补法和泻法罢了。一种情况是病邪正盛,所以应当深刺。不要按压它的〔原文缺字〕,目的是使邪气排出。这就是泻法。另一种情况是病邪正虚,所以应当浅刺,以滋养血脉。迅速按压针穴,以阻止邪气进入。这就是补法。马莳说。“方”,就是俗话所说的“刚刚、正当”的意思。邪气到来时(停止),进针之下感觉紧而急;谷气到来时,进针之下感觉徐缓而和顺。马莳说。邪气到来时,针下必然紧而急促。谷气到来时,针下必然徐缓而和顺。这些都可以据此验证。刺治各种疼痛病时,患者的脉象都应当实。《甲乙经》此句下有“深刺之”三字。张志聪说。这里说的是疼痛而适合针刺的病证,其脉象必定都是实的。这样说来,脉虚的病证,不适合针刺,也就可以知道了。腰部以上(停止),手太阴肺经和手阳明大肠经都主治它。张志聪说。这是就近取穴的方法。腰部以上的部位,属于天的气。所以应当取肺经和大肠经。因为肺经从胸部行于手,大肠经则从手上行至头部。腰部以下的部位,属于地的气。所以应当取脾经和胃经。因为脾经从足部进入腹部,胃经则从头部下行至足部。病在阴部还是阳部,都应当分别察看相关经脉所主的部位,然后针刺治疗。病在上部(停止),就应当在下部取穴。张志聪说。这是从远处取穴的方法。有些病在上部,而经脉与下部相通,就应当在下部取穴。有些病在下部,而经脉与上部相通,就应当在上部取穴。所以病在头部,就取足部的穴位。病在腰部,就取〔原文缺字〕。这是因为疏通源头,水流自然就会通畅。所以各条经脉都有井、荥、俞、原、经、合等穴位的区别。春天的气在毫毛(停止),应采用春夏的针刺剂量。《甲乙经》。“毛”字上面,《甲乙经》有“毫”字。马莳说。“齐”与“剂”相同。《素问》中有《刺齐论》。张志聪说。这里说的是病邪侵入人体,要随着时令之气而决定针刺的深浅。春夏时阳气在上部,所以取毫毛和皮肤,针刺就要浅。秋冬时阳气在下部,所以取分肉、筋和骨,针刺就要深。因此,针刺深浅要与时令相适应。按语:《四时刺逆从论》说:春天的气在经脉中,夏天的气在孙络中,长夏的气在肌肉中,秋天的气在皮肤中,冬天的气在骨髓中。这与本篇的说法似乎不同,为什么呢?因为本篇说的是病邪对时令的应和,有表有里。《四时刺逆从论》说的是人体之气与天地相合,有上升也有下降。两者的含义本来就不同,并不矛盾。肥胖的人肌肉厚,针刺得浅就达不到应有的深度,所以适合采用秋冬时令的针刺剂量。瘦人的肌肉薄,针刺得深就会太过,所以适合采用春夏时令的针刺剂量。志云说。“齐”就是使针刺与时令相一致。简要按语:志云的注释不对。《七十难》与本篇的含义相合。凡是疼痛的病属于阴(停止),应当深刺。张志聪说。凡是疼痛的病,大多是寒邪滞留并逆乱于经脉所致,并且深入停留在筋骨之间,凝结聚集而不能消散。所以疼痛的病属于阴。按压时摸不到的,说明病邪隐藏在深处。这属于阴邪。所以针刺也应当深入。如果疼痛在表浅部位,便可知道它属于阳邪。不过,各种疼痛属于阴证的情况较多。病在身体上部,属于阳证,应浅刺。(“止”字为篇章标记;张云注) 阳气的特性是上升。所以病在上部属于阳。阴气的特性是下降。所以病在下部属于阴。瘙痒是病邪在皮肤腠理间散动,因此属于阳。凡是病在阳分的,都适宜浅刺。病在下部的,自然应当深刺,这是没有疑问的。志云说:这里讨论的是表里、上下所体现的阴阳。身体的表属阳,里属阴。身体的一半以上属阳,一半以下属阴。病在阳分称为风。所以瘙痒属于阳。病在皮肤表层,也属于阳。病在阴分称为痹。痹,就是疼痛。所以病痛属于阴。用手按压却摸不到的,说明留滞的痹邪在体内。这说的是表里所体现的阴阳。简案说:《难经》第四十八难讲:瘙痒属于虚证,疼痛属于实证。这和上文的意义似乎相互矛盾。

病先起阴者(止)治其阴 张云。此以经络部位言阴阳也。病之在阴在阳。起有先后。先者病之本。

后者病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

热厥 寒厥 马云。素问明有厥论。本经寒热病篇。亦有刺寒热厥法。

二阴一阳(止)一刺阳也 张云。二刺阴。一刺阳者。谓补其阴经二次。泻其阳经一次。则阴气盛而阳邪退。故可以治热厥。其二阳一阴者。亦犹是也。故可以治寒厥。

久病者(止)刺道毕矣 张云。久远之疾。其气必深。针不深。则隐伏之病不能及。留不久。则固结之邪不得散也。一刺未尽。故当间日复刺之。再刺未尽。故再间日而又刺之。必至病除而后已。然当先察其在经在络。在经者直刺其经。在络者缪刺其络。是谓调其左右。去其血脉也。志云。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

凡刺之法(止)聚气可布 甲乙。躁厥者。注云。一作疾字。张云。病少气而形肉未脱。其脉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气虚于内。邪实于经也。当缪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络。其用轻浅。则精气之散者可收。邪气之聚者可散也。简案、躁厥、作躁疾是。

深居静处(止)气至乃休 马云。此言用针者。当预养其神以行针也。凡用针者。虽占病者之神气往来。然必先自养其神气。故深居静处。闭户塞牖。魂魄、神意、精气、皆会于一。令志已在针。方浅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气已至。而乃止针也。

男内女外(止)是谓得气 张云。既刺之后。尤当戒慎。男子忌内。女子忌外。忌外者坚拒勿出。

忌内者谨守勿内。则邪气必去。正气必复。是谓得气。道藏本释音云。难经作男外女内。简案、七十八难云。

男外女内。乃言针法。与本篇之义自别。

出行来者 甲乙出、作步。

凡此十二禁者 简案、马张连男内女外为十二禁。然凡刺之禁有后节则必不然。甲乙无此十二三字。盖古经之脱文也。

介按、凡十二禁者。如风雨晦明之四时。人之气血。凝滞不调。共计四禁也。大饱则气虚。五禁也。新饱则气盛。六禁也。大醉则气乱。七禁也。大怒则气逆。八禁也。大渴则液少。九禁也。大劳则气乏。十禁也。

大惊则气散。十一禁也。人神所在之处。恐伤其生气。十二禁也。夫所谓人神所在之处。以四时言之。则春在左胁。秋在右胁。冬在腰。夏在脐。此四者系是肝肺肾脾所司之时也。故亦须禁之。

淫 道藏本、甲乙、作淫泺。张云。淫 荡散也。(淫泺详于素问识骨空论)

脱其五味 志云。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是谓失气也。

绝皮乃绝汗 太阳之脉以下。文与素问诊要经终论同。今特举其异同。不复诠释。诊要经终无绝皮二字。作绝汗乃出。

不行 诊要经终。作不仁。

卷二

经脉第十

马云。凡内经全书之经络。皆自此而推之耳。

禁脉 马云。按当作禁服。本经第四十八禁服篇云。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则此篇数语。乃出于禁服篇也。张志同。

营其所行 张云。言经络之营行也。简案、营与制对言。疑非营行之义。营、度也。见玉篇。

当以此释之。

先成精 张云。精者人之水也。万物之生。其初皆水。故易曰。天一生水。道家曰。水是三戈之母。精为元气之根。本神篇曰。故生之来谓之精。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故人始生。先成精也。

精成而脑髓生 张云。精藏于肾。肾通于脑。脑者阴也。髓者骨之充也。诸髓皆属于脑。故精成而后脑髓生。

骨为干 张云。犹木之有干。土之有石。故能立其身。

脉为营 马云。犹将之营。史记云。以师兵为营卫。张云。脉络经营一身。故血气周流不息。

筋为刚 张云。筋力刚劲。故能约束骨骼。动作强健。

肉为墙 张云。肉象墙垣。故能蓄藏血气。志云。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

谷入于胃 脉道以通 张云。前言成形始于精。此言养形在于谷。如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故脉道通。血气行。此经脉之谓。

明经脉之道。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施治疗矣。

筋脉之始生 筋、诸本作经。当改。

起于中焦 马云。起、发也。中焦者中脘也。在脐上四寸。杨 针灸集书云。起者兴也。发也。简案、铜人注。高承德云。中焦乃脐中也。此说甚异。张云。愚按此十二经者。即营气也。营行脉中。而序必始于肺经者。以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以行阴阳。而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故十二经以肺经为首。循序相传。尽于足厥阴肝经。而又传于肺。终而复始。是为一周。

译病先发生在阴分的,就先治疗阴分。(“止”字为篇章标记;张云注) 这里是从经络部位来说明阴阳。疾病有在阴分和在阳分的不同,发病也有先后。先出现的,是疾病的根本;后出现的,是疾病的标表现。治疗一定要先治其根本。这就是上文所说先刺病邪发生根源的意思。热厥、寒厥。(马云注) 《素问》中明确有《厥论》。本书《寒热病篇》也记载了针刺治疗寒厥、热厥的方法。补刺阴经两次、泻刺阳经一次。(“止”字为篇章标记;张云注) 也就是刺阴经两次。所谓刺阳经一次,是指补阴经两次,泻阳经一次。这样阴气就会旺盛,阳邪就会退去,所以可以治疗热厥。至于刺阳经两次、刺阴经一次,道理也是这样。所以可以治疗寒厥。对于久病,……针刺的方法就讲完了。(“止”字为篇章标记;张云注) 病程长久的疾病。病邪之气必然在深处。针刺得不深,就不能触及潜藏在深处的病邪。留针时间不够久,就不能使凝固结聚的病邪消散。一次针刺还没有将病邪完全祛除,所以应当隔一天再刺。第二次针刺仍未完全祛除,所以再隔一天继续针刺。一定要到疾病痊愈后才停止。但首先应当察看病在经还是在络。病在经的,直接刺其经脉;病在络的,采用缪刺法刺其络脉。这叫作调治左右,以祛除停留在血脉中的病邪。志云说:病久以后,邪气侵入深处。邪气与正气相争,正气就会滞留在阴分,隔一天才再出现在阳分。因此隔一天再刺,是等待正气到来后再行针取气。凡是针刺的方法……聚集的气可以得到疏布。(《甲乙经》) 躁厥,注文说:有的版本作“躁疾”。张云说:患者气少,但形体肌肉尚未消瘦脱落。脉象躁动急促,病情表现为烦躁并且四肢厥冷逆乱,这是体内正气虚弱,经脉中的邪气充实。应当采用缪刺法治疗。左侧有病取右侧,右侧有病取左侧。针刺部位在络脉,针法应当轻而浅。这样,散失的精气可以收回,聚集的邪气也可以消散。简案说:“躁厥”应作“躁疾”。应居住在幽深安静的地方……等到气至才停止。(马云注) 这里说的是施针的人,应当预先调养自己的精神,才能施行针刺。凡是施针的人,虽然要观察患者神气的往来变化,但一定要先调养好自身的精神和气息。所以要居处幽深安静,关上门,堵住窗户。使魂魄、神意、精气都集中于一处,让心志专注在针刺上。开始时针刺得浅,并留针,有时轻轻提浮针体,借此转移患者的精神。等候患者的真气已经到达,然后才停止针刺。男子针刺内侧,女子针刺外侧……这叫作得气。(张云注) 针刺以后,尤其应当谨慎戒备。男子忌行房事,女子忌外出。属于应当防止外泄的,就要牢固拒守,不让它外出。属于应当防止内入的,就要谨慎守护,不让它进入。这样,邪气一定会离去。正气一定能够恢复。这就叫作得气。《道藏》本的释音说。《难经》写作“男外女内”。简案说:《七十八难》说。男子在外,女子在内。这是说针刺的方法。与本篇的含义自然不同。“出行来者”,《甲乙经》作“步”。关于这十二项禁忌,简案说:马、张将“男内女外”连在一起解释为十二项禁忌。但是,若说凡是针刺的禁忌都在后文,那么这种说法一定不对。《甲乙经》没有“此十二”三个字。大概是古代经文脱漏了文字。介按:所谓十二项禁忌。例如风、雨、阴晦、晴明这四种时令情况。以及人的气血。发生凝滞而不调和。合计就是四项禁忌。吃得过饱,会使气虚。这是第五项禁忌。刚吃饱时,会使气过盛。这是第六项禁忌。大醉时,会使气机紊乱。这是第七项禁忌。大怒时,会使气机上逆。这是第八项禁忌。口渴过甚,会使津液减少。这是第九项禁忌。过度劳累,会使气力衰乏。这是第十项禁忌。受到极大惊吓,会使气散失。这是第十一项禁忌。在人神所处的部位。恐怕会损伤人体的生气。这是第十二项禁忌。所谓人神所处的部位。如果按照四时来说。春天在人身左胁。秋天在右胁。冬天在腰部。夏天在脐部。这四个部位分别是肝、肺、肾、脾所主管的时令。所以也必须避开这些部位。“淫”;《道藏》本、《甲乙经》作“淫泺”。张氏说。“淫”是荡散的意思。(“淫泺”的含义,详见《素问识·骨空论》。) “脱其五味”,志氏说。五味进入口中。储藏在肠胃之中。各种滋味有所储藏。用来滋养五脏之气。气调和了,生命就会产生。津液也会相互生成。神气于是自然产生。针刺的道理。关键在于取得神气,使气到达。触犯这些禁忌的人。就会耗失五味所化生的神气。这就叫作失气。“绝皮乃绝汗”以下,至“太阳之脉”。这段文字与《素问·诊要经终论》相同。现在只列举它们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不再逐一解释。《诊要经终论》没有“绝皮”二字。写作“绝汗乃出”。“不行”,《诊要经终论》。写作“不仁”。卷二。《经脉》第十。马氏说。《内经》全书所讲的经络。都是从这里推演出来的。“禁脉”,马氏说。考察起来,应当作“禁服”。本经第四十八篇《禁服》说。凡是针刺的道理。都以经脉为起始。要了解营气运行的途径。并知晓它的度数和容量。向内可以针刺五脏。向外可以针刺六腑。那么,本篇的这几句话。就是出自《禁服》篇。张氏和志氏的看法相同。“营其所行”,张氏说。这是说经络运行的途径。简案说:“营”与“制”是相对而言的。恐怕不是“营行”的意思。“营”是度量的意思。见《玉篇》。应当按照这个意思来解释。“先成精”,张氏说。精是人体中的水液。万物的产生。最初都从水开始。所以《易经》说。天一生水。道家说。水是“三戈”的母本。精是元气的根本。《本神》篇说。所以,生命开始形成时称为精。《决气》篇说。两种精微之气相互搏合。结合而形成形体。它通常先于身体形成。这就叫作精。所以,人在开始产生时。先形成的是精。“精成而脑髓生”,张氏说。精藏在肾中。肾与脑相通。脑属阴。髓是充养骨骼的物质。各种髓都归属于脑。所以精形成以后,脑和髓才会产生。骨骼是身体的骨干,张氏说。就像树木有树干一样。也像土地中有石头一样。所以能够支撑身体站立。脉是营,马氏说。就像军队驻扎的营地一样。《史记》中说。把军队驻扎的地方称为营卫。张氏说。脉络运行并联系全身。所以血气能够周遍流行而不停息。筋是刚,张氏说。筋的力量坚强有力。所以能够约束骨骼。使动作强健有力。肌肉是墙,张氏说。肌肉的形状和作用像墙垣。所以能够蓄积和藏纳血气。《志》中说。肌肉由土所生。就像城墙外面的防卫一样。水谷进入胃中,脉道就因此通畅,张氏说。前面说,形体的形成始于精。这里说,形体的滋养在于水谷。正如《营卫生会》篇所说。人从水谷中获得营养之气。水谷进入胃中。再传送到肺。五脏六腑都因此得到水谷之气。其中清纯的部分成为营气。浑浊的部分成为卫气。所以脉道得以通畅。血气得以运行。这就是经脉所说的道理。明白经脉运行的规律。就可以判断生死。治疗各种疾病。调理虚实。从而施行治疗。筋脉开始产生;“筋”字,各本作“经”。应当改作“筋”。起于中焦,马氏说。“起”就是发生、开始的意思。中焦就是中脘。位于脐上四寸。杨氏在《针灸集书》中说。“起”就是兴起。就是发生、开始。《简案》和《铜人》注中说。高承德说。中焦就是脐的中央。这种说法非常奇异。张氏说。我认为,这十二经就是营气。营气运行在脉中。而经脉的次序必定以肺经开始。这是因为脉气沿经脉流行。经脉之气归于肺。肺统摄全身的脉。借此运行阴阳。从而使阴阳运行。五脏六腑也都因此得到经气。所以十二经以肺经为首。依次传递运行。最后到达足厥阴肝经。然后又传回肺经。周而复始。这就是运行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