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未尽误。毕沅《通鉴考异》则又以广廉事属广渊,未免沿本传之误。然《东都事略·广渊传》,固未见有贷钱於陕西之说,则置义仓者为广渊,行贷钱法者为广廉,辨见九月丁卯。)
译并非没有错误。毕沅在《通鉴考异》中又将广廉的事迹归到广渊名下,未免沿袭了本传的失误。然而《东都事略·广渊传》中,确实没有记载向陕西借贷钱财的说法,那么设置义仓的是广渊,实行借贷钱法的是广廉,辨析可见九月丁卯日。)
1、二月(案:钱大昕《四史朔闰考》:是月戊戌朔。) 己亥,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初以集禧观使召弼赴阙,(案:《宋史·本纪》:熙宁元年十二月庚申,以判汝州富弼为集禧观使,诏乘驿赴阙。范忠宣撰富《公行状》:上欲召公为相,先遣中使谕旨曰:“卿今兹无得更辞,当力疾入辅为宗社计。”) 弼既辞不受,更具劄子云云。上乃罢集禧之命,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纪事本末》卷六十三。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熙宁二年春二月,以富弼同平章事。时弼以足疾未能入见,间有於上前言灭异皆天数,非人事所致。弼闻之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无几矣,此必奸臣欲进邪说,故先导上以无所畏,使谏诤之臣无复施。”即上书数千言,杂引《春秋》、《洪范》及古今传记、人情物理,以明其不然者。未几入见,又言:“臣闻中外之事,渐有更张,此必小人献说於陛下也。大抵小人惟动作生事,则其间有所希觊。若朝廷守静,则事有常法,小人何所望也。”上改容听纳。又言:“今所进用多是刻薄小才,小才虽可喜,然害政事,坏风俗,恐须进用醇厚笃实之人。”原注:宣王遇旱,侧身修行,欲销去之;成汤祷,必翦其爪,以六事自责。古人於天戒不敢不起畏也。如此,汉时有日食、地震之变,必延郡国贤良之士,以访阙议。祖宗有水旱、蝗虫之灭,皆避正殿,减膳彻乐,或出宫理冤狱,此皆得古帝王用心,宜其享国长久,受天之祐。若灭异之来,一付之天数,则人君之心,果何所畏,而人事亦皆弃而不修。熙宁建议之臣其言及此,真亡国丧家之兆,非富郑公辞而挌之,天下其亦殆矣。案:是时弼自汝州入相。《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谓以足疾未能入,恐误。《富公行状》云:正月,召还京师。二月,除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赐甲第一区,皆恳辞不受。复拜左仆射、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未陛见,闻有人於上前言灭异皆是时数不由人事者,公遂上章曰:“《春秋》书灭异所以警悟人君,使恐惧修省。董仲舒所谓‘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又孟子对梁惠王曰:‘途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是皆不闻以灭凶归之於时数也。在人之一身,则日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在一家则日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一身一家至小也,馀庆馀殃,尚因人之善恶而致,宁有国家天下之灭祥而反归之於天数,而无事而致,亦未闻推之於天也。陛下万一或时而信,则救灭恤患,答谢天谴之意,有时而怠,亏损陛下之德,不为生灵之福,无甚於此。”)
2、壬寅,枢密院言,宗室乞子孙赐名授官。韩绛奏曰:“中书、枢密院尝议定宗室之制,已有旨候亮阴后商度,今合施行。”上曰:“此事甚大,须议,使今可施行。”迺使文彦博等各陈大旨,皆以亲疏当有等降,若非立法,无以为经常久远之计。上曰:“祖宗时皆有近亲,今用常时奉养赐予之例,诚宜裁定。若以诸王嫡长,世为南班官,其馀子孙,授以三班职名可否?”陈升之曰:“须依前代继承之法杀其恩例,六世亲尽,别为经制。”绛曰:“此事乞专委属臣下议论,,须辨别亲疏立法,则不失陛下亲亲之意。”彦博曰“自古宗族犯法,恩有不听者,臣下以义固争是也。”上颔之。(《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3、庚子,以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纪事本末》卷五十九、卷六十三、卷六十四。) 先是,安石见上论天下事,上曰:“此非卿不能为朕推行,朕须以政事烦卿,料卿学问如此,亦欲设施,必不固辞也。”安石对曰:“臣所以来事陛下,固愿助陛下有所为。然天下风俗法度,一切颓坏,在廷少善人君子,庸人则安常习故而无所知,奸人则恶直詀正而有所忌。有所忌者倡之於前,而无所知者和之於后,虽有昭然独见,恐
译二月己亥日,富弼被任命为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起初,朝廷以集禧观使的身份召富弼入京,富弼推辞不接受,又详细上奏章陈述理由。皇上于是撤销了集禧观使的任命,改任他为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
壬寅日,枢密院上奏,宗室请求赐予子孙姓名并授予官职。韩绛上奏说:“中书省、枢密院曾经商议确定宗室的制度,已有旨意等待守丧期满后商议决定,现在应当施行。”皇上说:“这件事关系重大,必须商议,以便现在可以施行。”于是让文彦博等人各自陈述主要意见,都认为亲属关系的亲疏应当有等级差别,如果不制定法律,就无法作为长久稳定的计策。皇上说:“祖宗时代都有近亲,现在按照平时的奉养赐予惯例,确实应当裁定。如果让诸王的嫡长子世代担任南班官,其余子孙授予三班职名,可以吗?”陈升之说:“必须依照前代继承的法律削减恩赐待遇,六代亲缘关系尽后,另外制定经制。”韩绛说:“这件事请求专门委托臣下议论,必须辨别亲疏制定法律,才不违背陛下亲近亲属的本意。”文彦博说:“自古以来宗族犯法,恩赐有不听从的,臣下以道义坚决争辩就是这样。”皇上点头表示同意。
庚子日,任命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在此之前,王安石面见皇上论述天下大事,皇上说:“这不是你能为我推行的,我须用政事烦劳你,料想你学问如此,也想施展抱负,必定不会坚决推辞。”王安石回答说:“臣之所以来侍奉陛下,本来希望帮助陛下有所作为。然而天下风俗法度,全部衰败,朝廷缺少善人君子,庸人安于常规习惯旧例而无所知晓,奸人厌恶正直而有所忌讳。有所忌讳的人在前倡导,而无所知晓的人在后面附和,即使有显然独到的见解,恐怕
未及效功,而为异论所胜。陛下诚欲用臣,恐不宜遽谓,宜先讲学,使於臣所学本末不疑然后用,庶几能粗有所成。”上曰:“朕知卿久,非适今日也。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可以经世务。”安石对曰:“经术者,所以经世务也,果不足以经世务,则经术何赖焉!”上曰:“朕仰慕卿道德,甚至有以助朕勿惜言。不知卿所设施以何为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易》以泰者通而治也,否者闭而乱也。闭而乱者以小人道长,通而治者以小人道消。小人道消,则礼义廉耻之俗成,而中人以下变为君子者多矣;礼义廉耻之俗坏,则中人以下变为小人者多矣。”上以为然。(《纪事本末》卷五十九。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王安石参知政事,上召对曰:“富弼、曾公亮与卿协力,弼闻卿肯任事亦大喜,然须勿为嫌疑。朕亦欲从容除拜,觉近日人情於卿极有欲造事倾摇者,故急欲卿就职。朕尝以吕晦为忠直,近亦毁卿。赵抃、唐介皆以言捍塞卿进用。朕问曾公亮亦云:‘诚有此。’卿且与朕力变此风,且不知卿设施,以何为先?”对曰:“变风俗,正法度,最方今急务也。”上以为然。初,上问孙固曰:“安石可相否?”固曰:“安石文行甚高,侍从献纳其选也。宰相自有度,安石为人少容,恐不可。”曾公亮荐安石,唐介曰:“安石好学而泥古,议论迂阔,若使为政,必多变以扰天下。”原注:治平中,邵雍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客问其故,雍曰:“杜鹃,洛阳旧无之,今始至,有所主。”客曰:“何也?”雍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引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客曰:“闻杜鹃声何以知此?”雍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编年备要》云:安石既执政,士大夫素重其名,以太平可立致,虽司马光亦以是望之。吕诲任中丞,将对,光为学士侍讲,亦将趋资政堂,相遇并行,光密问曰:“今日言何事?”诲曰:“袖中弹文乃新参也。”光曰:“介甫之命甫下,众喜得人,奈何论之!”诲正色曰:“君实亦为此言乎?安石好执偏见,喜人佞己,则天下必受其弊。”语未竟,邠门追班。光退,终日思之,不得其说。既而搢绅间有传其疏,光往往疑其太过。又案:诲劾安石,见六月。)
译没来得及施展功效,就被不同的议论所压倒。陛下如果真的想任用我,恐怕不应该立刻说,应当先讲求学问,使陛下对我所学的根本和枝节都没有怀疑,然后再任用,或许能粗略地有所成就。”皇上说:“我了解你很久了,并非从今日才开始。人们都不能了解你,认为你只知道经学,不能处理世间的政务。”王安石回答说:“经学,是用来治理世间政务的,如果确实不能用来治理世间政务,那么经学有什么依靠呢!”皇上说:“我仰慕你的道德,甚至希望你有话帮助我,不要吝惜言辞。不知道你所要施行的措施,以什么为先?”王安石说:“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是当今最紧急的事。凡是想要美化风俗,在于使君子增长、小人消减,因为礼义廉耻是由君子产生的缘故。《易经》说泰卦是通达而治理,否卦是闭塞而混乱。闭塞而混乱是因为小人的道势增长,通达而治理是因为小人的道势消减。小人的道势消减,那么礼义廉耻的风俗就形成了,而中等以下的人变为君子的就多了;礼义廉耻的风俗败坏,那么中等以下的人变为小人的就多了。”皇上认为他说的对。
4、甲寅,初开讲筵。(《纪事本末》卷五十三。案:王应麟《玉海》卷二十六:熙宁二年九月戊辰,初开经筵。与此异日月。)
5、甲子,命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取索三司应干条例文字看详,具合行事件闻奏,别为司名曰制置三司条例。(案:《临川集乞制置三司条例议》云:窃观先王之法,自畿之内,赋入精粗以百里为之准,而畿外邦国,各以所有为贡,又为经用通财之法以懋迁之。其治市之货财,则亡者使有,害者使除;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则吏为敛之,以待不时而买者。凡此非专利也。盖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夫以义理天下之财,则转输之劳逸不可以不均,用度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今天下财用窘急无馀,典领之官拘於弊法,内外不以相知,盈虚不以相补。诸路上供,岁有定额,丰年便道,可以多致,而不敢不赢;年俭物贵,难於供备,而不敢不足。远方有倍蓰之输,中都有半价之鬻,三司发运使按簿书、促期会而已,无所可否增损於其间。至遇军国郊祀之大费,则遣使刬刷,殆无馀藏,诸司则用事往为伏匿不敢实言,以备缓急。又忧年计之不足,则多为支移折变,以取之民,纳租税数至或倍其本数。而朝廷所用之物多求於不产,责於非时,富商大贾因时乘公私之急,以擅轻重敛散之权。臣等以谓发运使总六路之赋入,而其职以制置茶盐矾税为事,军储国用,多所仰给,宜假以钱货,继其用之不给,使周知六路财赋之有无而移用之。凡籴买税敛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令在京库藏,年支见在之定数,所当供办者,得以从便变卖,以待上令。稍收轻重散敛之权,归之公上,而制其有无,以便转输,省劳费,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矣。所有本司合置官属,计令辟举,及有合行事件,令依条例以闻,奏下制置司参议施行。) 先是,上问:“何以得陕西钱重可积边穀?”安石对曰:“欲钱重,当修天下开阖敛散之法。”因言:“泉府一官,先王所以搉制兼并,均计贫弱,变通天下之财,而使利出於一孔者,以此也。”上曰:“诚如此。今但知有此理者已少,况欲推行。”安石曰:“人才难得亦难知。今使能者理财,则十人之中容有一二人败事,况所择而使者非一人,岂能无此失!”上曰:“自来有一人败事,则遂废厥所图,此所以少成事也。”故置条例司,以讲求理财之术焉。安石因请以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从之。(《纪事本末》卷六十一、卷六十四、卷六十六。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创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命王安石、陈升之领其事。初,安石言:昔周置泉府之官,以搉制兼并,均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后世推桑弘羊、刘晏,粗合此意。学者不能推明先王法意,更以为人主不当与民争利。今欲理财,则当修泉府之法,以收利权。又曰:人才难得亦难知。今使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则异论乘之而起。臣谓尧、舜与并臣共择一人治水,尚不能无败事,况所择而使非一人,岂能无失?要当计利害多少而不为异论所惑。上曰:有一人败事而遂废所图,此所以少成事也。寻以吕惠卿、苏辙为条例司检详文字。安石多与惠卿谋,人号安石为孔子,惠卿为颜子。安石欲行青苗法,辙曰:以钱贷民,出纳之际,吏缘为奸,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违限,恐鞭閧必用,州县不胜烦矣。案:苏辙由推官为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纪事本末》在三月癸未。辙言青苗,而安石闻言累用,不言青苗,亦不此时。《续宋编年资治通鉴》於二月连类及之,日月均不合,姑依附二月下,以安石请用惠卿自在二月也。又案:徐乾学《通鉴后编》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之财,命陈升之、王安石领其事。安石素与吕惠卿善,乃言於
译4、甲寅日,初次开设讲筵。(《纪事本末》卷五十三记载。按:王应麟《玉海》卷二十六记载:熙宁二年九月戊辰日,初次开设经筵。这与此处记载的日期不同。)
5、甲子日,命令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索取三司有关条例的文书进行审阅,将应当推行的事项奏报皇帝,另外设立一个机构,名为制置三司条例司。(按:《临川集·乞制置三司条例议》中说:我私下观察先王的法度,在王畿之内,赋税收入的精粗以百里作为标准,而王畿之外的诸侯国,各自以所产作为贡品,又制定经用通财的法度来促进物资流通。对于市场上治理货财,使缺乏的得到补充,有害的得以清除;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滞留在民间的货物,就由官吏收购,等待不时之需的买家。所有这些并非为了专利。大概是因为聚集天下之人,不可以没有财用;治理天下的财用,不可以没有道义。用道义来治理天下的财用,那么转运的劳逸不可以不均衡,用度的多寡不可以不通畅,货物的有无不可以不调控,而轻重敛散的权力不可以没有方法。现在天下财用窘迫无余,主管官员拘泥于弊法,内外不相了解,盈虚不相补充。各路供输朝廷,每年有定额,丰收之年即使路途便利,可以多运送,也不敢不超额;年成歉收物价昂贵,难以供应,也不敢不足。远方有加倍的运输负担,京城有半价抛售的情况,三司发运使只是按照簿册催促期限而已,在其中没有什么可否增减的权力。等到遇到军国郊祀的大笔费用,就派遣使者搜刮,几乎不留余财,各衙门则利用职权预先隐匿,不敢如实申报,以备缓急之需。又担心年度预算不足,就多采用支移折变的方法,从百姓那里索取,缴纳租税的数额有时甚至达到原本的两倍。而朝廷所需求的物品大多向不产之地索取,在非时之季责求,富商大贾趁机利用公私的急迫,以独占轻重敛散的权力。臣等认为发运使总领六路的赋税收入,而其职责以制置茶盐矾税为事,军需国用,多依赖于此,应当借给钱货,接续其用度不足,使其周知六路财赋的有无而移用。凡是籴买税敛上供的物品,都可以徙贵就贱,用近易远,让在京库藏,年度支用现有的定数,所应当供办的,得以从便变卖,等待上级命令。稍微收回轻重散敛的权力,归于朝廷,而调控有无,以便转运,节省劳费,去除重敛,宽慰农民,希望国家用度可以充足,民财不匮乏。所有本司应当设置的官员,计划令其辟举,以及有应当推行的事项,令依条例奏报,奏下制置司参议施行。)
在此之前,皇上问:“怎样才能使陕西钱重以便积蓄边谷?”王安石回答说:“想要钱重,应当修治天下开阖敛散的法度。”于是说:“泉府这一官职,是先王用来抑制兼并、均衡贫富、变通天下财用,而使利出一孔的原因。”皇上说:“确实如此。现在只知道这个道理的人已经很少,何况想要推行。”王安石说:“人才难得也难以知晓。现在让能人理财,那么十个人中容有一二人败事,何况所选择派遣的不止一人,怎能没有这种失误!”皇上说:“自古以来有一人败事,就废弃所图谋的事,这就是很少成事的原因。”所以设置条例司,用来讲求理财之术。王安石于是请求让吕惠卿担任制置司检详文字。皇上听从了。(《纪事本末》卷六十一、卷六十六、卷六十六记载。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创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任命王安石、陈升之领其事。起初,王安石说:从前周朝设置泉府之官,用来抑制兼并,均衡济助贫乏,变通天下财用,后世推崇桑弘羊、刘晏,大致符合此意。学者不能推明先王的法意,反而认为君主不应当与民争利。现在想要理财,就应当修治泉府之法,以收回利权。又说:人才难得也难以知晓。现在让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那么异论就会乘势而起。我认为尧、舜与群臣共同选择一人治水,尚且不能没有败事,何况所选择派遣的不止一人,怎能没有失误?应当计算利害多少而不被异论所惑。皇上说:有一人败事就废弃所图谋的事,这就是很少成事的原因。不久任命吕惠卿、苏辙为条例司检详文字。王安石多与吕惠卿谋划,人们称王安石为孔子,吕惠卿为颜子。王安石想要推行青苗法,苏辙说:以钱贷给百姓,出纳之际,官吏借机作奸,钱进入百姓手中,即使是良民,不免妄用。等到缴纳钱款,即使是富民,不免违限,恐怕鞭打拷问必用,州县不胜其烦了。按:苏辙由推官担任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纪事本末》记载在三月癸未日。苏辙谈论青苗,而王安石听闻累用,不谈论青苗,也不在此时。《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在二月连类及之,日期都不合,姑且依附在二月下,因为王安石请求任用惠卿自在二月。又按:徐乾学《通鉴后编》说: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管经画邦计,议变旧法,以通天下财用,任命陈升之、王安石领其事。王安石素来与吕惠卿友善,于是对
帝曰:“惠卿之贤,虽前世儒者未易比也。学先王之道而能独用者,独惠卿而已。”遂以惠卿为条例司检详文字。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凡所请建章奏,皆惠卿草也。《太平治迹统类》:二年冬十月甲午,著作郎、编校集贤院书籍吕惠卿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初欲置惠卿讲筵,曾公亮以为京官无例,须换朝官。公亮又曰:“经筵官不得复兼修条例。”王安石以为害乃己。惠卿编校集贤院书籍,在治平四年七月。可考。为中允及置经筵,均不得其日。《纪事本末》亦失载其事,今姑附此,以备参考。)
译皇帝说:“吕惠卿的贤能,即使是前代的儒者也不容易相比。学习先王的治国之道并能独自运用的,只有吕惠卿一人。”于是任命吕惠卿担任条例司检详文字。事情无论大小,王安石必定与吕惠卿商议,凡是所请求建立的规章制度和奏章,都由吕惠卿起草。《太平治迹统类》记载:熙宁二年冬十月甲午日,著作郎、编校集贤院书籍吕惠卿被任命为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起初打算让吕惠卿担任经筵讲官,曾公亮认为京官没有这样的先例,必须更换为朝官。曾公亮又说:“经筵官不能再兼任修撰条例的职务。”王安石认为这对自己有害。吕惠卿编校集贤院书籍一事,发生在治平四年七月,这是可以考证的。至于他担任太子中允以及设置经筵讲官,都查不到具体日期。《纪事本末》也遗漏了这件事,现在暂且附在此处,以供参考。
1、三月戊辰朔,命翰林学士吕公著、知制诰苏颂与流内铨,主判官试验,选人自言书判。初,议差吕公著等,上问执政试判故事,因曰:“此何足以见人材?”对曰:“诚然先朝有与京官者,实可惜。”上以为然。又因论近日改京官者多,对曰:“真宗以前,引见选人,或与循资,出於临时。”上曰:“如此,则是有幸有不幸,须别更讲求立法。今入仕之路多,如科场亦宜裁节人数。既已多取之而扼其进用,令人困穷亦不为有理,今欲裁官,当并科举议之。”(《纪事本末》卷六十七。原注:《日录》此事系於三月二十五日,且云安石止欲与试判循资。曾公亮言:“先朝与京官。”富弼言:“今改先朝故事甚多,此亦不必用先朝例。”上以为然。《元祐实录》载此事於三月一日,事与《实录略同》,但无富弼所言。窃疑富弼所言未必在此时也。弼以初十日方入见,初一日安得已言事上前?《实录》既系之初一日,宜加删削。朱本亦从墨本也。)
2、丙子。(《长编》卷二百二十二:熙宁四年四月癸酉,诏天下军器除三路缘边已差官阅视外,其他路令转运司於逐州选官相验。原注: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年三月九日可考。案:原文已佚。)
3、丁丑,富弼入见。(《纪事本末》卷六十七。原注:弼以初十日入见。案:是月戊寅朔,初十日丁丑。)
4、戊寅,上曰:“近阅内藏库奏,外州有遣衙前一人专纳金七钱者。因言衙前伤农,令制置三司条例司讲求利害立法。”(《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卷七十。案:《东都事略·王安石传》:古者,百姓出力,以供在上之役。安石以为百姓苦差役破产,不惮增税,乃请据家赀高下,令各出钱雇人充役。蔊者役人皆上等户得之,其下等、单丁、女户及品官、僧道本来无役,安石乃使之一概出钱。)
5、癸未,前权大名府留守推官苏辙为制置三司条例检详文字。先是,辙奏疏曰:(案:此疏《纪事》删节,略存数语,今据《栾城集》拾补之。《集》中《上神宗书》云:臣官至疏贱,朝廷之事,非所得言。然窃自惟虽其势不当进言,至於报国之义,犹有可得言者。昔仁宗亲策直言之士,臣以不识忌讳,得罪於有司。仁宗哀其狂愚,力排群议,使臣得不遂弃於世,臣之感激思有以报,为日久矣。今者,陛下以圣德临御天下,将大有为以济斯世。而臣材力驽下,无以自效,窃听之道路,得其一二,思致之左右,苟惩创前事,不复以闻,则其思报之诚,没世而不能自达,是以辄发其狂言而不知止。臣闻善为国者,必有先后之次。自其所当先者为之,则其后必举;自其所当后者为之,则先后并废。《书》曰:“欲升高,必自下;欲陟遐,必自迩。”世未有不自下而能高,不自近而能远者。然世之人,常鄙其下而厌其近,务先从事於高远,不知其不可得也。《诗》曰:“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以为田甫田而力不给,则田茀而不治,不若不田也;思远人而德不足,则心劳而无获,不若不思也。欲田甫田,则必自其小者始,小者之有馀,则甫田可启矣。欲来远人,则必自其近者始;近者之既服,而远人自至矣。苟由其道,其势可以自得;苟不由其道,虽彊求而不获也。臣愚不肖,盖尝试妄论今世先后之宜,而窃观陛下设施之万一,以为所当先者,失在於不为;而所当后者,失在於太早。然臣非敢以为信然,特其所见有近於是者,是以因其近似而为陛下深言之。伏惟陛下即位以来,躬亲庶政,聪明睿智,博达宏辩,文足以经治,武足以制断,重之以勤劳,加之以恭俭,凡古之帝王旷世而不能有一焉者,陛下一旦兼而有之矣。夫以天纵之资,济之以求治之心,施之於事,宜无为而不成,无欲而不遂。今也为国历年於兹,而治不加进,天下之弊日益於前世,天下之人未知所以适治之路。灭变横生,川原震裂,江河涌沸,人民流离,灭火继作,历月移时,而其变不
译三月戊辰初一,任命翰林学士吕公著、知制诰苏颂参与流内铨事务,主持判官的考试,选拔人员自行陈述书判才能。起初,商议派遣吕公著等人时,皇上询问执政大臣关于考试判词的先例,于是说:“这怎么足以看出人才呢?”回答说:“确实如此,先朝有授予京官的情况,实在可惜。”皇上认为说得对。又借机讨论近来改任京官的人很多,回答说:“真宗以前,引见选拔人员,有时授予循资升迁,出于临时决定。”皇上说:“像这样,就有幸运与不幸运的区别,必须另外讲求制定法律。如今入仕的途径很多,比如科举考场也应当裁减录取人数。既然已经多录取了却限制他们的进用,让人陷入困窘贫穷,也不合理,现在想要裁减官员,应当一并讨论科举制度。”(《纪事本末》卷六十七。原注释:《日录》将此事系于三月二十五日,且说王安石只想要授予试判循资。曾公亮说:“先朝授予京官。”富弼说:“如今更改先朝旧例很多,这也不必沿用先朝成例。”皇上认为说得对。《元祐实录》将此事记载在三月一日,事情与《实录》大致相同,但没有富弼所说的话。我怀疑富弼所说的话未必是在这个时候。富弼在初十日才入朝觐见,初一怎么可能已经在皇上面前说话?《实录》既然系在初一,应当加以删削。朱本也跟随墨本。)
丙子。(《长编》卷二百二十二:熙宁四月癸酉,诏令天下军器,除三路沿边已派遣官员阅视外,其他各路令转运司在各州选官相互查验。原注释: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年三月九日可供考证。案:原文已佚。)
丁丑,富弼入朝觐见。(《纪事本末》卷六十七。原注释:富弼在初十日入见。案:这个月戊寅初一,初十日即为丁丑。)
戊寅,皇上说:“最近阅览内藏库奏章,外州有派遣一名衙前专门缴纳金七钱的情况。于是谈到衙前制度伤害农民,命令制置三司条例司讲求利弊并制定法律。”(《纪事本末》卷六十六、七十。案:《东都事略·王安石传:古代百姓出力,以供上级役使。王安石认为百姓苦于差役而破产,不害怕增加税收,于是请求根据家产高低,令各自出钱雇人充役。以前役人都是上等户得到,其下等户、单丁、女户以及品官、僧道本来没有役使,王安石却让他们一概出钱。)
癸未,前权大名府留守推官苏辙担任制置三司条例检详文字。在此之前,苏辙上奏疏说:(案:此疏《纪事》有所删节,略存数语,现在根据《栾城集》补全。《集》中《上神宗书》说:臣官位疏远低贱,朝廷之事,不是臣所能议论的。然而私下自想,虽然形势不应当进言,至于报国的道义,还有可以进言的地方。昔日仁宗亲自策问直言敢谏之士,臣因为不识忌讳,得罪了有关部门。仁宗哀怜我的狂妄愚昧,极力排解群臣议论,使得臣不至于被世人抛弃,臣感激思图报答,已经很久了。现在陛下以圣德临御天下,将要大有作为以救济这世道。而臣材力低下,无法自我效命,私下听信道路传言,得知一二,想呈达于陛下左右,如果惩戒前事,不再听闻,那么臣思图报答的诚意,至死也不能自我表达,因此贸然发出狂言而不知停止。臣听说善于治国的人,必定有先后的次序。从所应当先做的事做起,那么后面的事必定能完成;从所应当后做的事做起,那么先后都会废弃。《尚书》说:“想要升高,必定从低处开始;想要登高远望,必定从近处开始。”世上没有不从低处而能升高,不从近处而能致远的人。然而世上的人,常常鄙薄低处而厌恶近处,务求先从事于高远的目标,不知道那是不可得的。《诗经》说:“不要耕种大田,杂草高高;不要思念远方的人,心中忧愁。”认为耕种大田而力量不足,那么田地荒芜而不治理,不如不耕种;思念远方的人而德行不足,那么心中劳累而无收获,不如不思念。想要耕种大田,那么必定从小处开始,小处有馀力,那么大田就可以开垦了。想要招徕远方的人,那么必定从近处开始;近处的人已经归服,而远方的人自然到来。如果遵循其道,其势可以自然得到;如果不遵循其道,即使强求也得不到。臣愚笨不肖,大概曾经妄论当今世道先后的适宜,而私下观察陛下施设的万一,认为所应当先做的事,过失在于不做;而所应当后做的事,过失在于太早。然而臣不敢认为确实如此,只是所见接近于此,因此因其近似而为陛下深入论述。伏惟陛下即位以来,亲自处理各种政务,聪明睿智,博达宏辩,文才足以治理国家,武略足以决断大事,加上勤劳,再加上恭俭,凡是古代帝王旷世而不能具备一者的,陛下一旦兼而有之了。凭借天赋的资质,辅以求治的心意,施行于事务,应当无所不成,无所不遂。如今治国多年于此,而治理没有进步,天下的弊病日益超过前世,天下的人不知道通往治理的道路。灾变横生,山川震动裂开,江河涌沸,人民流离失所,火灾接连发生,历时数月,而其灾变不
止,此臣所以日夜思念而不晓,疑其先后之次有所未得者也。夫今世之患,莫急於无财而已。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昔赵充国论备边之计,以为湟中穀斛八钱,籴三百万斛,羌人不敢动矣。诸葛亮用兵如神,而以粮道不继,屡出无功。由是观之,苟无其财,虽有圣贤,不能自致於跬步;苟有其财,虽庸人可以一日而千里。陛下顷以西夏不臣,赫然发愤,建用兵之策,招来横山之民,将夺其险阻,破坏其国而后已。方是之时,夏人残虐失众,横山之民,厌苦思汉,而又乘其荐饥,苟加之以兵,此非计之失者也。然而沿边无数月之粮,关中无终岁之储,而所兴之役,有莫大之费。陛下方且泰然不以为忧,以为万举而有万全之功。既而边臣失律,先事轻发,亦既入践其国,系虏其民矣。然而陛下得其地而不敢收,获其人而不敢臣,虽有成功,而不能继也,其终卒致於废黜谋臣而讲议和好。夫陛下谋之於期年之前,而罢之於既发之后,岂以为是失当而悔之哉?诚无财以善其后尔!且夫财之不足,是为国之先务也,至於鞭笞四夷,臣服异类,是极治之馀功而太平之粉饰也。然今且先之,此臣所以知其先后之次有所未得者也。今者,陛下惩前事之失,出秘府之财,徙内郡之租赋,督转漕之吏使,备沿边三岁之蓄,臣以此疑陛下之有意乎财矣,然犹以为未也。何者?秘府之财不可多取,而内郡之民不可重困,可以纾目前之患而未可以为长久之计,此臣所以求效其区区而不能自已也。盖善为国者不然,知财之最急而万物赖焉。故常使财胜其事,而事不胜财,然后财不可尽而事无不济。财者,车马也;事者,其所载物也。载物者常使马轻其车,车轻其物,马有馀力,车有馀量,然后可以涉途泥而车不偾,登坂险而马不踬。今也,四方之财莫不尽取,民力屈矣,而上用不足;平居惴惴,仅能以自完,而事变之生,复不可料。譬如弊车羸马而引邱山之载,幸而无虞,犹恐不能胜,不幸而有阴雨之变,陵谷之险,其患必有不可知者。故臣深思极虑,以为方今之计,莫如丰财而已。) “臣所谓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矣。(案:《栾城集》“臣”字上有“然”字。下又有云:夫使事之害财者未去,虽求财而益之,财愈不足;使事之害财者尽去,虽不求丰财,然而求财之不丰,亦不得也。故臣谨为陛下言。) 事之害财者三: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费。”(案:《栾城集》此下有云冗吏之说曰:请原古之所以置吏之意,有是民也,而后有是官;有是官也,而后有是吏,量民而置官,量官而求吏,其本凡以为民而已。是以古者即其官以取人,郡县之职缺,而取之於民,府寺之属缺,而取之於郡县,出以为守令,入以为卿相,出入相受,中外相贯,一人去之,一人补之,其势不容有冗食之吏。近世以来,取人不由其官,士之来者无穷,而官有限极,於是兼、守、判、知之法生,而官法始坏,浸淫分散,不复其旧。是以吏多於上,士多於下,上下相窒。譬如决水於不流之泽,前者未尽,来者已至,填咽充满,一陷於其中而不能出。故布衣之士,多方以求官;已仕之吏,多方以求进,下慕其上,后慕其前,不愧诈伪,不耻争夺,礼义消亡,风俗败坏,势之穷极,遂至於此。夫人情纾则乐易,乐易则有所不为。窘则懑乱,懑乱则无所不至。今使众人相与皆出於隘,足履相蹑,肩肘相逮,傍徨而不得进,又将禁其奔走而争先者。苟将禁之,则莫如止来者而挌其隘。今也,驱市人而纳之不胜其多也,设险於中途而艰难之,是以法愈设而争愈甚。惟陛下以时救之,下哀痛之书,明告天下,以吏多之故,与之更立三法:其一,使进士诸科,增年而后举,其额不增,累举多者无推恩。其说曰,凡今之所以至於不可胜数者,以其取之之多也。古之人,其择吏也甚精,人知吏之不可以妄求,故不敢轻为士,为士者
译停下,这正是臣日夜思念却不得其解,怀疑在先后次序上有所未得的地方。当今世间的祸患,没有比没有钱财更紧急的了。钱财,是国家的命脉,是万事的根本,国家之所以存亡,事情之所以成败,常常必定取决于它。从前赵充国论述防备边境的计策,认为湟中地区粮食一斛八钱,购买三百万斛,羌人就不敢行动了。诸葛亮用兵如神,却因为粮道不能接续,屡次出兵没有功效。由此看来,如果没有钱财,即使有圣贤,也不能自行前进半步;如果有钱财,即使是平庸的人也可以一日行进千里。陛下近来因为西夏不臣服,赫然发愤,建立用兵的计策,招来横山的百姓,将要夺取他们的险阻,破坏他们的国家而后停止。正当这个时候,西夏人残虐失去民心,横山的百姓,厌苦思念汉朝,又乘着他们连年饥荒,如果加上兵力,这并不是计策的失误。然而沿边没有几个月的粮食,关中没有整年的储备,而所兴起的役事,有极大的费用。陛下当时安然不以为忧,认为万举而有万全的功效。不久边境大臣失律,事先轻率发动,也已经进入践踏他们的国家,俘虏他们的百姓了。然而陛下得到他们的土地却不敢收取,获得他们的百姓却不敢臣服,虽然有成功,却不能继续,最终导致罢黜谋臣而商议和好。陛下在一年之前谋划,而在发动之后罢止,难道认为这是失当而后悔吗?实在是没有钱财来妥善处理后事罢了!况且钱财不足,这是治理国家的先务,至于鞭笞四方夷狄,臣服异类,这是极治之余功而太平的粉饰。然而现在却把它放在前面,这正是臣知道在先后次序上有所未得的原因。现在,陛下惩前事之失,拿出秘府的财物,迁移内郡的租赋,督促转运漕运的官吏,准备沿边三年的积蓄,臣因此怀疑陛下有意于钱财了,然而还认为不够。为什么呢?秘府的财物不可多取,内郡的百姓不可重困,可以缓解目前的祸患而不能作为长久之计,这正是臣请求效献微薄之力而不能自已的原因。善于治理国家的人不是这样,知道钱财最为紧急而万物依赖它。所以常使钱财胜过事情,而事情不胜过钱财,然后钱财不可穷尽而事情无不成功。钱财,是车马;事情,是它所承载的货物。承载货物,常使马轻于车,车轻于货物,马有馀力,车有馀量,这样才能涉途泥而车不翻,登坂险而马不跌。现在,四方之财莫不尽取,民力枯竭了,而上用不足;平时惴惴不安,仅能自保,而事变发生,又不可预料。譬如破车瘦马而拉邱山之载,侥幸没有祸患,还恐怕不能胜任,不幸而有阴雨之变,陵谷之险,祸患必有不可知的。所以臣深思极虑,认为方今之计,没有比丰财更好的了。)“臣所谓丰财者,不是求财而增加它,而是去除那些损害钱财的事情罢了。(案:《栾城集》“臣”字前有“然”字。下又有云:如果使损害钱财的事情未去除,即使求财而增加它,钱财更加不足;如果使损害钱财的事情尽去,即使不求丰财,然而求财之不丰,也做不到。所以臣谨为陛下言。)损害钱财的事情有三:一是冗吏,二是冗兵,三是冗费。”(案:《栾城集》此处下有云:关于冗吏的说法是:请推究古代设置官吏的本意,有这些百姓,然后有这些官;有这些官,然后有这些吏,衡量百姓而设置官,衡量官而求吏,其根本都是为了百姓。所以古代即其官以取人,郡县之职空缺,而从百姓中选取,府寺之属空缺,而从郡县中选取,出外做守令,入内做卿相,出入相受,中外相贯,一人离去,一人补上,其势不容有冗食之吏。近世以来取人不由其官,士之来者无穷,而官府有限极,于是兼、守、判、知之法产生,而官法开始败坏,浸淫分散,不复其旧。所以吏多于上,士多于下,上下相窒。譬如决水于不流之泽,前者未尽,来者已至,堵塞充满,一陷入其中而不能出。所以布衣之士,多方以求官;已仕之吏,多方面以求进,下慕其上,后慕其前,不以为诈伪为愧,不以为争夺为耻,礼义消亡,风俗败坏,势之穷尽,遂至于此。夫人情舒缓则乐易,乐易则有所不为。窘迫则懑乱,懑乱则无所不至。现在使众人相与皆出于隘,足履相蹑,肩肘相抵,彷徨而不得进,又将禁止其奔走而争先者。如果将禁止之,则不如止来者而挌其隘。现在,驱市人而纳之不胜其多,设险于中途而艰难之,所以法愈设而争愈甚。惟陛下以时救之下哀痛之书,明告天下,以吏多之故而与之更立三法:其一,使进士诸科增年而后举,其额不增,累举多次者无推恩。其说曰,凡今之所以至于不可胜数者,以其取之之多也。古代之人,其择吏也甚精,人知道吏之不可以妄求,所以不敢轻为士,为士者
,皆其修洁之人也。今世之取人,诵文书、习程课,未有不可为吏者也。其求之不难而得之甚乐,是以群起而趋之。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为士者日多,然而天下益以不治举。今世所谓居家不事生产,仰不养父母,俯不恤妻子,浮游四方,侵扰州县,造作诽谤者,农工商贾不与也。祖宗之世,士之多少,其比於今,不能一二也。然其削平僣乱,创制立法,功业卓然,见於后世,今世之士不敢望其万一也。士之多不及於今世,而功则过,无足怪者,取之至少,则人不敢轻为士,其所取者,皆州郡之选人也。故为是法,使人知上意之所向,十年之后,无实之士不黜而自减。且夫设科以待天下之士,盖将使其才者得之,不才者不可得也。吾则取之,而彼则不能得,犹曰虽不能得,而累举多者,必取无弃,则是以官徇人也。且累举之士,类非少年矣,耳目昏塞,筋力疲倦,而后得之,数日而计之,知其不能有所及也。则其为政,无所赖矣!今有人畜牛羊而求牧,既取其壮者,又取其老者,取其壮者曰吾取其力也,取其老者曰吾怜其老也。如怜其老也,则曷为以累牛羊哉!苟诚以为有遗才焉者,今所谓遗逸之书,有以收之矣。其二,使官至於任子者,任其子之为后者,世世禄仕於朝,袭簪绂而守祭祀,可以无憾矣!然而为是法也,则必始於二府,法行於贱而屈於贵,天下将不服,天下不服,而求法之行不可得也。盖矫失以救患者,必有所过而后济。臣非不知二府之不可以齿庶官也。其三,使百司各损其职掌,而多其出职之岁月。其说曰,百司,臣不得而尽详也,请言其尤甚者,莫如三司。三司之吏,世以为多,而不可损。何也?国计重而簿书众也。臣以为不然,主大计者,必执简以御繁,以简自处,而以繁寄人。以简自处,心不可乱,心不可乱,则利至而必知,害至而必察;以繁寄人,则事有所分,事有所分,则毫末不遗,而情伪必见。今则不然,举四海之大,而一毫之用,必会於三司,故三司者,案牍之委也。案牍既积,则吏不得不多,案牍积而吏多,则欺之者众,虽有大利害,不能察也。夫天下之财,下自郡县,而至於转运,转相钩较,足以为不失矣。然世常以转运使为不可独信,故必至於三司而后已。夫苟转运使之不可独信而必三司之可任,则三司未有不责成於吏者,岂三司之吏则重於转运使欤?故臣以为天下之财,其详可分於转运使,而使三司岁揽其纲目,既使之得优游以治财货之源,又可颇损其吏,以绝乱法之弊。苟三司犹可损,而百司可见矣。然此三法者,皆世之谓拂世戾俗,召怨而速谤者也。今且将行之,臣非敢犯众人之怒而行此危事也,以为有可行之道焉。何者?自台省六品、诸司五品,一郊而任一人,自两制以上,一岁而任一人,此祖宗百年之法,相承而不变者也,而仁宗之世则损之;三载而考绩,无罪者迁其官,自唐以来,亦未始有变者也,而英宗之世则增之。此二者,夫岂便於世俗哉?然而莫敢怨者,以为吏多而欲损者,天下之公议;其不欲者,天下之私计也。以私计而怨公议,其为怨也不直矣。是以善为国者,循理而不恤怨,非不恤怨,知其无能为也。且今此三法者,固未尝行也,然而天下亦不免於怨,何者?士之出身为吏者,捐其生业,弃其田里,以尽力於王事。而今也以吏多之故,故积劳者久而不得迁,去官者久而不得调,又多为条约,以沮格之,减罢其举官,破坏其次第,使之穷窘无聊,求进而不遂,此其为怨,岂减於布衣之士哉!均之二怨,皆将不免,然使新进之士日益多,国力匮竭而不能支,十年之后,其患必有不可胜言,故臣愿陛下亲断而力行之。苟日增之吏,渐於衰少,则臣又将有以治其旧吏,使诸道职司,每岁终任其所部郡守监郡各任其属日。自今以前,未有以私罪至某,赃罪正入已至若干者,二者皆自上钧其轻重而裁之,已而以他事发,则与之同罪,虽去官与赦不降也。夫以私罪
译都是那些修身洁行的人。当今选拔人才,只要诵读文书、熟悉程式课业,没有不能做官吏的。因为求得容易而获得快乐,所以众人争着趋附。如今农家、商家、工匠、商贾之家,没有不抛弃旧业而成为士人的。成为士人的日益增多,然而天下却更加混乱。当今所谓居家不从事生产,上不赡养父母,下不体恤妻儿,四处游荡,侵扰州县,制造诽谤的人,农工商贾并不参与。祖宗时代,士人的多少,与现在相比,连十分之一二都不到。然而他们削平僭越叛乱,创立制度制定法律,功业卓著,显见于后世,当今的士人不敢奢望达到他们的万分之一。士人的数量不及当今,而功业却超过,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选拔极少,所以人们不敢轻易成为士人,所选拔的,都是州郡的杰出人才。因此制定这样的法令,让人们知道朝廷意向所在,十年之后,没有真才实学的士人不用罢黜就会自然减少。况且设立科目等待天下的士人,本意是让有才能的人得到官职,没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我选拔他们,而他们不能得到,还说虽然不能得到,但多次参加科举的人,一定会被录用而不被抛弃,这就是用官职来迎合人了。况且多次参加科举的士人,大多已不是少年,耳目昏花闭塞,筋力疲倦,然后才得到官职,计算一下日子,知道他们不能有所作为。那么他们治理政务,就没有依靠了!现在有人饲养牛羊而寻求牧人,既选取强壮的,又选取老弱的,选取强壮的说我取他们的力气,选取老弱的说我怜悯他们的年老。如果怜悯他们的年老,那么为什么还要让他们劳累牛羊呢!如果真的认为有遗漏的人才,现在所谓的遗逸之书,有办法收录他们了。其二,让官员到任子制度,让担任官职的人的后代,世代在朝廷享受俸禄做官,继承冠带而守护祭祀,可以没有遗憾了!然而制定这样的法令,就必定从二府开始,法令在卑贱者身上执行而在尊贵者身上屈从,天下将不服从,天下不服从,而要求法令执行是做不到的。大概纠正过失以挽救祸患的,必定有所过度然后才能成功。臣并非不知道二府不可以与一般官员相提并论。其三,让各个部门减少其职权,而增加其外放任职的年限。有人说,各个部门,臣不能全部详细知晓,请说其中最严重的,没有比三司更甚的。三司的官吏,世人认为很多,而不能减少。为什么呢?因为国家财政重要而文书众多。臣认为不是这样,主持大计的,必定用简略来驾驭繁杂,自己保持简略,而把繁杂委托给别人。自己保持简略,内心就不会混乱,内心不混乱,那么利益到来必定知道,祸害到来必定察觉;把繁杂委托给别人,那么事情有所分担,事情有所分担,那么细微之处不遗漏,而真情假象必定显现。现在却不是这样,举四海之大,而一毫之用,必定汇聚于三司,所以三司是文书的堆积处。文书既堆积,那么官吏不能不多,文书堆积而官吏多,那么欺骗的人就多,即使有大的利害,也不能察觉。天下的财物,下自郡县,而到转运使,互相核查,足以做到不失误了。然而世人常认为转运使不可单独信任,所以必定到三司才停止。如果转运使不可单独信任而必定三司可信任,那么三司没有不责成于官吏的,难道三司的官吏比转运使更重要吗?所以臣认为天下的财物,其详细情况可分给转运使,而让三司每年总揽其纲目,既让他们得以从容治理财货的源头,又可以稍微减少其官吏,以杜绝扰乱法度的弊端。如果三司还可以减少,那么各个部门就可以看到了。然而这三种方法,都是世人认为违背世俗、招致怨恨而加速诽谤的。现在将要实行,臣不敢冒犯众人的愤怒而实行这危险的事,认为有可行的方法。为什么呢?自从台省六品、诸司五品,一次郊祀而任一人,自两制以上,一年而任一人,这是祖宗百年的法令,相承而不改变的,而仁宗时代则减少了;三年而考核政绩,没有罪过的提升其官职,自唐以来,也没有开始改变的,而英宗时代则增加了。这两者,难道有利于世俗吗?然而没有人敢怨恨,认为官吏多而想要减少的,是天下的公议;其不想要的,是天下的私计。以私计而怨恨公议,其怨恨也不正当了。所以善于治国的人,遵循道理而不顾恤怨恨,不是不顾恤怨恨,知道他们无能为力。况且现在这三种方法,本来未曾实行,然而天下也不免于怨恨,为什么呢?士人出身为官吏的,舍弃其生计,抛弃其田地乡里,以尽力于王事。而现在因为官吏多的缘故,所以积劳者久而不得提升,去官者久而不得调任,又多为条约,以阻碍之,减罢其举官,破坏其次第,使他们穷窘无聊,求进而不遂,这其怨恨,难道比布衣之士少吗!同样这两种怨恨,都将不免,然而让新进之士日益增多,国力匮乏而不能支撑,十年之后,其祸患必定有不可胜言的,所以臣愿陛下亲自决断而大力实行。如果每日增加的官吏,逐渐衰少,那么臣又将有所治理其旧吏,让各道职司,每年年终任其所部郡守监郡各任其属。自今以前,未有以私罪至某,赃罪的赃物正入已至若干者,这两者都由上钧其轻重而裁之,已而以他事发,那么与之同罪,虽去官与赦也不降。以私罪
至某,赃罪正入已至若干,其为恶也著矣。而上不察,则上之不明,亦可知矣,故虽与同罪而不过。今世之法,任人者,任其终身,苟其有罪,终身钧坐之。夫任人之终身,任其未然之不可知者也;任人之终岁而无过,任其已然之可知者也。臣请得以较之,任其未然之不可知,虽圣人有所不能;任其已然之可知者,虽众人能之,今也任之以圣人之所不能,既不敢辞矣,而况任之以众人之所能,顾不可哉!且按察之吏,则亦不患其不知也,患其知而未必,皆按曰,“是无损於我,而徒以为怨”云尔。今使其罪及之,其势将无所不问。陛下诚能择奉公疾恶之臣而行之,陛下自厉精而察之,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则其以私罪至某,赃罪正入已至若干者,非复过误,适陷於深文者也。苟遂放归,终身不齿,使奸吏有所惩,则冗吏之弊可去矣。冗兵之说曰:臣闻国朝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国地狭,兵革至少。其后荡灭诸国,拓地既广,兵亦随众。雍熙之间,天下之兵仅三十万,方此之时,屯戍征讨,百役并作,而兵力不屈,未尝有兵少之患也。自咸平、景德以来,契丹内侵,继迁叛逆,每有警急,将帅不问得失,辄请益兵,於是召募日增,而兵额之多,遂倍前世。其后宝元、庆历之间,元昊窃发,复使诸道皆点民为兵,而沿边所屯至七八十万,自是天下遂以百万为额。虽复近岁无事,而关中之兵至於二十八万,举雍熙天下之众,适以备方今关中一隅之用,兵多之甚,於此见矣。然臣闻方今宿迁之兵,分隶堡障,战兵统於将师者,其实无几。每一见贼,贼兵常多,我兵常少,众寡不敌,每战辄败。往者将帅失利,未有不以此自解者也。夫祖宗之兵至少而常若有馀,今世之兵至多而常患於不足,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兵法有之曰: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於道路者七十万家,而爱爵禄、百金不能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故三军之事,莫亲於间,赏莫重於间,间者,三军之司命也。臣窃惟祖宗用兵至於以少为多,而今世用兵至於以多为少,得失之原,皆出於此。何以言之?臣闻太祖用李汉超、马仁瑀、韩令坤、贺惟忠、何继筠等五人使备契丹,用郭进、武守琪、李谦溥、李继勋等四人使备河东,用赵赞、姚内斌、董遵诲、王彦升、冯继业等五人使备西羌,皆厚之以关市之征,饶之以金帛之赐,其家属之在京师者,仰给於县官,贸易之在道路者,不问其商税。故此十四人者,皆富厚有馀,其视弃财弃粪土,赒人之急如恐不及。是以死力之士,贪其金钱,捐躯命,冒患难,深入敌国,刺其秘计而效之。至於饮食动静,无不毕见,每有入寇,辄先知之。所备者寡,而兵力不分,敌之至者,举皆无得而有丧,是以当此之时,备边之兵,多者不过万人,少者五六千人,以天下之大,而三十万兵足为之用。今则不然,一钱以上,皆籍於三司,有敢擅用,谓之自盗。而所谓公使钱,多者不过数千缗,百须在焉,而监司又伺其出入而绳之以法。至於用间,则曰官给茶采。夫百饼之茶,数束之采,其不足以易人之死也明矣。是以今之为间者皆不足恃,听传闻之言,采疑似之事,其行不过於出境,而所问不过於熟户,得有藉口以欺其将帅则止矣,非有能知敌之至情者也。敌之至情不可得而知,故常多屯兵以备不意之患,以百万之众而常患於不足,由此故也。陛下何不权其轻重而计其利害。夫关市之征比於茶采则多,而三十万之奉比於百万则约,众人知目前之害而不知岁月之病,平居不忍弃关市之征以与人,至於百万,则恬然而不知怪。昔太祖起於布衣,百战以定天下,军旅之事,其思之也详,其计之也熟矣!故臣愿陛下复修其成法,择任将帅而厚之以财,使多养间谍之士,以为耳目。耳目既明,虽有彊敌,而不敢辄近,则虽雍熙之兵,可以足用於今世。陛下诚重难之,臣请陈其可减之实。何者?今世之彊兵,莫如沿边之土人,而
译到了某个人,其贪赃犯罪的实际收入已经达到若干,他的罪恶已经十分显著。如果皇帝不加以明察,那么皇帝不明察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即使与他同罪,处罚也不会过重。当今世代的法律,举荐他人的人,要为其终身负责,如果被举荐的人有罪,举荐者终身都要连带受罚。让人为他人的终身负责,是让人去承担那些尚未发生、不可预知的情况;让人为他人的整年无过负责,是让人去承担那些已经发生、可以知晓的情况。臣请求将二者进行比较:让人去承担那些尚未发生、不可预知的事情,即使是圣人也有力所不能及之处;让人去承担那些已经发生、可以知晓的事情,即使是普通人也能做到。现在既然让人去承担连圣人都做不到的事情,都已经不敢推辞了,更何况让人去承担普通人就能做到的事情,难道不可以吗?况且负责按察的官吏,并不是担心他们不知道情况,而是担心他们知道了却未必如实上报,心里都想着:“这对我没有损害,却只会招来怨恨”罢了。现在如果让他们的罪行也牵连到举荐者,那么在这种形势下,他们将没有事情不敢过问。陛下如果真的能选拔那些奉公守法、痛恨邪恶的臣子来执行这项制度,陛下自己也能振作精神加以明察,去除百姓的祸患,就像去除心腹的疾病一样,那么那些因为私罪达到某种程度、贪赃犯罪的实际收入达到若干的人,就不再是过失错误,而是恰好陷入了严酷法律的陷阱之中。如果于是将他们放逐回乡,终身不予录用,使奸邪的官吏有所惩戒,那么冗官的弊端就可以去除了。
关于冗兵的问题,臣听说:本朝创业之初,四方割据,中原地区狭小,军队数量很少。后来平灭了各国,开拓的疆域既广,军队也随之增多。雍熙年间,天下的军队仅仅三十万人,在那个时候,屯驻戍守、征讨作战,各种差役同时进行,而兵力并不感到疲乏,从未有过兵力不足的忧患。自从咸平、景德年以来,契丹入侵内地,李继迁叛乱,每当有警报紧急时,将帅不问得失,就请求增加兵力,于是招募士兵日益增多,而兵员数额之多,竟然超过了前代的一倍。后来在宝元、庆历年间,元昊发动叛乱,又让各道都征发百姓为兵,而沿边驻扎的军队多达七八十万,从此天下就以百万为兵员定额。虽然近年没有战事,但关中的军队多达二十八万,拿雍熙年间天下的全部兵力,正好只够当今关中一隅之地的使用,兵力过多,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了。然而臣听说,当今的军队,分散隶属于堡寨,由将帅统辖的战斗部队,实际上并不多。每次遇到敌人,敌人的兵力常常很多,我们的兵力常常很少,众寡不敌,每次作战就失败。过去将帅失利,没有不以此来自我辩解的。祖宗时期的兵力最少却常常显得有余,当今的兵力最多却常常担心不足,这两种情况不能不加以明察。兵法上说:出动十万大军,出征千里。百姓的耗费,公家的供给,每天耗费千金,内外骚动,在路上怠惰服役的有七十万家,而吝惜爵禄、百金不能探知敌人情况的,是极端不仁的表现。所以三军的事务,没有比间谍更亲近的,赏赐没有比间谍更重的,间谍是三军命运的主宰。臣私下认为,祖宗用兵能够以少为多,而当今用兵却以多为少,得失的根本原因,都出于此。怎么说呢?臣听说太祖任用李汉超、马仁瑀、韩令坤、韩令坤、贺惟忠、何继筠等人五人去防备契丹,任用郭进、武守琪、李谦溥、李谦溥、李继勋等人四人去防备河东,任用赵赞、姚内斌、董遵诲、董遵诲、王彦升、冯继业等人五人去防备西羌,都用关市税收丰厚地供给他们,用金帛赏赐充裕地供给他们,他们的家属在京城居住的,由官府供给,他们在道路上贸易的,不征收他们的商税。因此这十四个人都富裕宽裕,他们看待抛弃钱财如同抛弃粪土,救济他人的急难唯恐来不及。所以那些拼死效力的勇士,贪图他们的金钱,舍弃性命,冒着患难,深入敌国,刺探他们的秘密计划并报告上来。至于敌人的饮食动静,没有不全部知晓的,每当敌人入侵,总是预先知道。所防备的敌人很少,而兵力不分散,敌人到来的,全都无所收获而有损失,因此在那个时候,防备边境的兵力,多的不超过万人,少的五六千人,以天下之大,三十万兵力足够使用。现在却不是这样,一文钱以上的收入,都登记在三司,有敢擅自使用的,称为自盗。而所谓的公使钱,多的不过数千缗,各种开支都在其中,而监司又窥探他们的出入并用法律制裁他们。至于使用间谍,就说官府供给茶和丝。几十饼的茶,几束的丝,显然不足以换取别人的性命。所以当今做间谍的人都不值得依靠,只听信传闻的话,搜集疑似的事情,他们的行动不超过出境,所询问的不超过熟户,得到可以借口欺骗将帅的话就停止了,并不是能够知道敌人真实情况的人。敌人的真实情况无法得知,所以常常多屯驻军队来防备意外的祸患,以百万的军队却常常担心不足,就是由于这个原因。陛下为什么不权衡轻重而计算利害呢?关市税收比起茶丝来多,而三十万军队的供给比起百万来节省,众人知道眼前的害处而不知道长远的弊病,平时不忍心舍弃关市税收给别人,到了百万军队,却安然自若而不觉得奇怪。过去太祖起于布衣,经过百战平定天下,对于军旅之事,思考得详细,谋划得成熟!所以臣希望陛下恢复成法,选拔任用将帅并用财物丰厚地供给他们,让他们多培养间谍之士,作为耳目。耳目既然明了,虽然有强大的敌人,也不敢轻易靠近,那么即使像雍熙年间的兵力,也足够在当今使用。陛下如果真的认为困难,臣请求陈述可以削减的实际措施。为什么呢?当今的强兵,没有比沿边的本地人更强的,而
今世之惰兵,莫如内郡之禁旅。其名愈高,其廪愈厚,其廪愈厚,其材愈薄。往者西边用兵,禁军不堪其役,死者不可胜计。羌人每出,闻多禁军,辄举手相贺,闻多土兵,辄相戒不敢轻犯。以实较之,盖由土兵一人,其材力足以当禁军三人;而禁军一人,其廪给足以赡土兵三人。使禁军万人在边,其用不能当三千人,而常耗三万人之畜,边郡之储,比於内郡,其价不啻数倍。以此权之,则土兵可益而禁军可损,虽三尺童子,知其无疑也。陛下诚听臣之谋,臣请使禁军之在内郡者,勿复以戍边,因其老死与亡而勿复补,使足以为内郡之备而止,去之以渐,而行之以十年,而冗兵之弊可以去矣。冗费之说曰:世之冗费,不可胜计也。请言其大与臣之所知者,而陛下以类推之。臣闻事有所必至,恩有所必穷。事至而后谋,则害於事;恩穷而后迁,则伤於恩。昔者太祖、太宗,敦睦九族,以先天下。方此之时,宗室之众无几也,是以合族於京师,久而不别。世历五圣,而太平百年矣,宗室之盛,未有过於此时者也。禄廪之费,多於百官,而子孙之众,宫室不能受,无亲疏之差,无贵贱之等,自生齿以上,皆养於县官,长而爵之,嫁娶丧葬,无不仰给於上。日引月长,未有知其所止者,此亦事之所必至,而恩之所必穷者也。然而未闻所以谋而迁之。古者,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以人子之爱其亲,推而上之,至於其祖,由祖而上,至於百世,宜无所不爱,则宜无所不庙。苟推其无穷之心,则百世之祖皆庙而后为称也。圣人知其不可,故为之制,七庙之外,非有功德则迭毁,春秋之祭不与。莫贵於天子,莫尊於天子之祖,而庙不加於七,何者?恩之所不能及也,何独至於宗室而不然并臣闻三代之间,公族有以亲未绝而列於庶人者。两汉之法,帝之子为王,王之庶子,犹有为侯者。自侯以降,则庶子无复爵土,盖有去而为民者,有自为民而复仕於朝者。至唐亦然。故臣以为凡今宗室,宜以亲疏贵贱为差,以次出之,使得从仕,比於异姓,择其可用,而试之以渐。凡其禄秩之数,迁叙之等,黜陟之制,任子之令,与异姓均。临之以按察,持之以寮吏,威之以刑禁,以时察之,使其不才者不至於害民,其贤者有以自效。而其不任为吏者,则出之於近郡,官为庐舍而廪给之,使得占田治生,与士庶比。今聚而养之,厚之以不訾之禄,尊之以莫贵之爵,使其贤者老死郁郁而无所施,不贤者居处隘陋戚戚而无以为乐,甚非计之得也。昔唐武德之初,封从昆弟子自胜衣以上,皆爵郡王。太宗即位,疑其不便,以问大臣,封德彝曰:“爵命崇则力役多,以天下为私奉,非至公之法也。”於是疏属王者降为公。夫自王而为公,非人情之所乐也,而犹且行之,今使之爵禄如故而获治民,虽有内外之异,宜无有怨者。然臣观朝廷之议,未尝敢有及此,何者?以宗室之亲而布之於四方,惧其启奸人之心而生意外之变也。臣窃以为不然。古之帝王,好疑而多防,虽父子兄弟,不得尺寸之柄,幽囚禁锢,齿於匹夫者,莫如秦、魏。然秦、魏皆数世而亡,其所以亡者,刘氏、项氏与司马氏,而非其宗室也。故为国者苟失其道,虽胡、越之人,皆得谋之,苟无其衅,虽宗室谁敢觊者!惟陛下荡然与之无疑,使得以次居外,如汉、唐之故,此亦去冗费之端也。臣闻汉、唐以来,重兵分於四方,虽有末大之忧,而馈运之劳不至於太甚。祖宗受命,惩其大患而略其细故,敛重兵而聚之京师,根本既彊,天下承命而服,然而转漕之费遂倍於古。凡今东南之米,每岁并汴而上,以石计者,五六百万,山林之木尽於舟楫,州郡之卒敝於道路,月廪岁给之奉不可胜计,往返数千里,饥寒困迫,每每侵盗,杂以他物,米之至京师者,皆非完物矣。由此观之,今世之法,直以其力致之,而不计其患,非法之良者也。臣愿更为之法,举今每岁所运之数而四分之,其二即用旧法,官出船与兵而漕之,凡
译当今世间的懒惰士兵,没有比内地郡县的禁军更甚的了。他们的名分越高,俸禄越厚;俸禄越厚,他们的才能就越薄弱。过去西边用兵时,禁军无法胜任劳役,死者不计其数。羌人每次出动,听说多是禁军,就举手相庆;听说多是土兵,就互相告诫不敢轻易侵犯。拿实际情况来比较,这是因为土兵一人,其材力足以抵挡禁军三人;而禁军一人,其俸禄足以供养土兵三人。假如让一万禁军驻守边疆,其战斗力抵不上三千人,却常常消耗三万人的粮草。边疆郡县的储备,与内地郡县相比,价格不止高出数倍。以此权衡,那么土兵可以增补而禁军可以裁减,即使是三尺孩童,也知道这是毫无疑问的。陛下如果听从臣的建议,臣请求让驻在内地郡县的禁军,不再让他们戍守边疆,随着他们的老死和逃亡不再补充,只要足以作为内地郡县的防备即可,逐渐裁减,实行十年,那么冗兵的弊端就可以消除了。
关于冗费的说法:世间的冗费,不可胜数。请让我说说其中大的以及臣所知道的,陛下可以由此类推。臣听说事情有必然到达的时候,恩泽有必然穷尽的时候。事情到了之后才谋划,就会损害事情;恩泽穷尽之后才改变,就会伤害恩泽。从前太祖、太宗,敦睦九族,以此作为天下的表率。当时,宗室的人数还不多,所以将全族聚集在京师,长久没有分封。历经五代圣君,太平百年,宗室的兴盛,没有超过这个时候的了。俸禄的费用,多于百官,而子孙众多,宫室容纳不下,不分亲疏,不分贵贱,从出生起,都由官府供养,长大后授予爵位,嫁娶丧葬,无不仰赖朝廷供给。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没有人知道这何时才能停止,这也是事情必然到达、恩泽必然穷尽的时候。然而没有听说有什么谋划来改变这种情况。
古代,天子设七座宗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共七座,凭借人子爱戴亲人的心情,向上推及到祖先,由祖先再向上,直到百代,按理说没有什么不该爱的,那么也就没有什么不该立庙的。如果推究那无穷的心意,那么百代的祖先都立庙才相称。圣人知道这不可能,所以制定制度,七庙之外,如果没有功德就轮流毁弃,春秋祭祀时不参与。没有比天子更尊贵的,没有比天子的祖先更尊贵的,而宗庙不超过七座,为什么呢?因为恩泽所不能及到的,为什么唯独到了宗室就不这样呢?并且臣听说三代之间,公族中有亲属关系未断绝却列于庶人中的。两汉的法律,皇帝的儿子封为王,王的庶子,还有封为侯的。从侯以下,庶子就不再拥有爵位和封地,有的离开成为平民,有的从平民又在朝廷做官。到了唐朝也是这样。所以臣认为,如今所有的宗室,应该以亲疏贵贱为差别,依次外放,让他们能够做官,比照异姓官员,选择其中有用的,逐渐加以试用。凡是他们的俸禄数额,升迁等级,黜陟制度,任子令,都与异姓相同。用按察使监督他们,用僚佐管理他们,用刑禁威慑他们,按时考察他们,使那些没有才能的人不至于危害百姓,那些贤能的人有途径自我效命。而那些不能做官的,就安置在近郡,官府提供房屋并供给粮食,让他们能够占有田地经营生计,与士人庶民一样。现在把他们聚集起来供养,用无尽的俸禄厚待他们,用无上的爵位尊崇他们,使得贤能的人老死郁郁不得施展,不贤的人居住狭隘凄凄然没有快乐,这实在不是好的计策。
从前唐武德初年,封从昆弟子中能够穿衣以上的,都封为郡王。太宗即位,怀疑这样做不便,询问大臣,封德彝说:“爵位命号崇高则力役就多,把天下当作私人的供奉,不是至公的法度。”于是疏属的王降为公。从王降为公,不是人情所乐意的,尚且还这样做了,现在让他们爵禄如故而获得治理百姓的机会,虽然有内外之别,应该没有怨恨的人。然而臣观察朝廷的议论,不曾敢提及这一点,为什么呢?因为把宗室的亲人散布在四方,担心这会激起奸人的野心而产生意外的变故。臣私下认为不是这样。古代的帝王,多疑而防备多,即使是父子兄弟,也不给他们丝毫的权力,幽禁囚禁,视同平民的,没有比秦、魏更甚的。然而秦、魏都在几代之后灭亡,他们灭亡的原因,是刘氏、项氏与司马氏,而不是他们的宗室。所以治理国家的人如果失去了正道,即使是胡、越之人,都能图谋它;如果没有裂痕,即使是宗室谁敢觊觎呢!希望陛下毫无顾虑地信任他们,让他们依次居住在外,像汉、唐的旧例,这也是去除冗费的开端。
臣听说汉、唐以来,重兵分散在四方,虽然有尾大不掉的忧虑,而运输的劳苦不至于太严重。祖宗受命,惩戒了大的祸患而忽略了细小的弊端,收敛重兵聚集在京师,根本既强,天下承命而服从,然而转运的费用于是加倍于古代。如今东南的米,每年沿着汴河向上运送,以石计算的,五六百万,山林的木材耗尽于舟船,州郡的士兵疲敝于道路,每月每年供给的俸禄不可胜计,往返数千里,饥寒困迫,常常侵吞盗窃,混杂其他物品,米到达京师的,都不是完好的了。由此看来,当今的法律,只是用强力达到目的,而不考虑其中的祸患,不是好的法律。臣希望重新制定法律,把如今每年所运输的数量分成四份,其中两份就用旧法,官府出船和士兵来漕运,凡是
皆如旧。其一,募六道之富人,使以其船及人漕之,而所过免其商税,能以若干至京师而无所欺盗败失者,以今三司军大将之赏与之。方今滨江之民,以其船为官运者,不求官直,盖取官之所入而不覆核者,得甚赢以自润,而富民之欲仕者,往往求为军大将,以此,宜有召募者。其一,官自置场,而买之京师,京师之兵当得米而不愿者,计其直以钱偿之。夫物有常数,取之於南,则不足於北,荙之於东,则有馀於西,此数之必然而不可逃者也。今官欲买之,其始不免於贵,贵甚则东南之民倾而赴之,赴之者众,则将反於贱,致贱必以贵,致贵必以贱,此亦必然之数也。故臣愿为此二者与旧法皆立,试其利害而较其可否必将有可用者,然后举而从之,此又去冗费之一端也。臣闻富国有道,无所不恤者,富之端也,不足恤者,贫之源也。从其可恤而收之,无所不收,则其所存者广矣;从其无足恤而弃之,无所不弃,则其所亡者多矣。然而世人之议者则不然,以为天下之富而顾区区之用,此有司之职而非帝王之事也。此说之行於天下,数百年於兹矣,故天下之费,其可已者,常多於旧。臣不敢远引前世,请言近岁之事。自嘉祐以来,圣人迭兴,而天下之吏,京秩以上,再迁其官,天下郡守职司,再补其亲戚。自治平京师之大水,与去岁河朔之大震,百役兹作,国有至急之费,而郊祀之赏不废於百官。自横山用兵,供亿之未足,与京西流民劳徕之未息,官私乏困,日不暇给,而宗室之丧,不候岁月而葬。臣以此观之,知朝廷有无足恤之义,臣诚知事之既往无可为者。然苟自今从其可恤而救之,则无益之费犹可渐减,此又去冗费之一端也。臣不胜拳拳私忧过计,为是三冗之说以献。伏惟陛下思深谋远,听断详尽,於天下之事无所不瞩,臣之所陈,何足言者!然臣愚以为,苟三冗未去,要之十年之后,天下将益衰耗,难以复治。陛下何不讲求其原而定其方略,择任贤俊,而授之以成法,使皆久於其官,而后责其成绩。方今天下之官,泛泛乎皆有欲去不久之心,侍从之臣逾年而不得代,则皇皇而不乐。今虽不能使之尽久,然至於诸道之职司,三司之官吏,沿边之将佐,此皆与天子共成事者也。天下之事将责成之而不久其任,开其源者不见其流,发其谋者不见其成功,此事之所以不得成也。陛下诚择人而用之,使与二府皆久於其官,人知不得苟免,而思长久之计,君臣同心,上下协力,磨之以岁月,如此而三冗之弊乃可去也。然而为此犹有所患,何者?今世之士大夫恶同而好冗,疾成而喜败,事苟不出己,小有龃龉不合,则群起而排之。借如今使按察之官,任其属吏,岁终无过,此其势必将无所不按,得罪者必多於其旧,然则天下之口纷然非之矣。不幸而有一不当,众将群指以罪,法一不当不能动,不幸而至於再三,虽上之人,亦将不免於惑。众人非之於下,而朝廷疑之於上,攻之者众,而持之者不坚,则法从此败矣。盖世有耕田而以其耜杀人,或者因以耕田为可废。夫杀人之可诛,与耕田之不可废,此二事,安得以彼而害此哉!夫按人而不以其实者,罪之可也,而法之是非,则不在此。苟陛下诚以为可行,必先能破天下之浮议,使良法不废於中道,如此而后,三冗之敝可去也。三冗既去,天下之财得以日生而无害,百姓充足,府库盈溢,陛下所为而无不成,所欲而无不如意。举天下之众,惟所用之,以攻则取,以守则固,虽有西戎、北狄不臣之国,宥之则为汉文帝,不宥则为唐太宗,伸缩进退,无不在我。今陛下不事其本,而先举其末,此臣所以大惑也。臣不胜愤懑,越次言事,雷霆之谴,无所逃避。臣辙诚恐惶恐,稽首顿首。谨书。) 疏入,上批付中书曰:“详观疏意,如辙潜心当今之务,颇得其要,郁於下僚,无所申布,诚亦可惜。”召对而有是命。(《纪事本末》卷六十六。案:《栾城集》颍川遗老传云:辙年十九举进士,释褐,二十三举直言,
译各项都依照旧制。其中一条,招募六道的富人,让他们用自己的船只和人员运输漕粮,沿途免除他们的商税,能够把一定数量的粮食运到京城而没有欺骗、盗窃、损毁或丢失的,就给予现在三司军大将那样的赏赐。如今沿江的百姓,用自己的船为官府运输,不要求官府的运费,大概是因为他们能获取官府收入中未被核查的部分,从而获得丰厚利润以自肥,而富人中想求取官职的,往往谋求担任军大将,因此应当有招募的人选。另一条,官府自行设立市场,在京城购买粮食,京城士兵应当领取米粮而不愿领取的,计算其价值用钱币偿还。事物有固定的规律,从南方获取,北方就会不足;从东方获取,西方就会有余,这是必然的规律,无法逃避。现在官府想要购买粮食,起初难免价格昂贵,价格太贵,东南的百姓就会纷纷前往,前往的人多了,价格反而会变低,导致低价必然因为高价,导致高价必然因为低价,这也是必然的规律。所以臣希望将这两条措施与旧法同时设立,试验它们的利弊,比较它们的可行性,必定有可以采用的,然后全面推行,这又是消除冗费的一个方面。臣听说富国有道,无所不体恤的,是富强的开端;不值得体恤的,是贫困的根源。从值得体恤的地方收取,没有不收取的,那么所积蓄的就广博了;从不值得体恤的地方舍弃,没有不舍弃的,那么所丧失的就多了。然而世人的议论却不是这样,认为天下富有,却只顾虑微小的用度,这是官吏的职责,而不是帝王的事情。这种说法在天下流行,已经几百年了,所以天下的费用,可以停止的,常常比过去多。臣不敢远引前代的事,请说说近年来的情况。自从嘉祐年间以来,圣明的君主相继兴起,天下的官吏,京官以上,再次升迁他们的官职,天下的郡守职司,再次补任他们的亲戚。自从治平年间京城发生大水,以及去年河朔发生大地震,各种劳役纷纷兴起,国家有极其紧急的费用,而对百官的郊祀赏赐却没有废止。自从横山用兵,供应不足,以及京西流民安抚未息,官私都困乏,日不暇给,而宗室的丧事,不等年月就下葬。臣由此观察,知道朝廷有不值得体恤的道理,臣确实知道过去的事无法改变。但如果从现在开始,从值得体恤的地方补救,那么无益的费用还可以逐渐减少,这又是消除冗费的一个方面。臣不胜恳切私下的忧虑和过虑,因此提出这三条冗费的议论来进献。希望陛下深思远谋,听取判断详尽,对天下的事情无所不关注,臣所陈述的,哪里值得说呢!但臣愚昧地认为,如果三冗不去除,等到十年之后,天下将更加衰败损耗,难以再治理。陛下何不探究其根源并确定方略,选拔任用贤能俊杰,授予他们成法,让他们长期在任,然后责求他们的成绩。现在天下的官吏,都有一种想离开不久留的心态,侍从之臣超过一年得不到替代,就惶惶不安而不快乐。现在虽然不能让他们都长期在任,但至于各道的职司,三司的官吏,沿边的将佐,这些都是与天子共同成就事业的人。天下的事情将责求成功却不让他们长期任职,开辟源头的人看不到水流,发起谋略的人看不到成功,这是事情不能成就的原因。陛下如果真能选拔人才并使用他们,让他们与二府都长期在任,人们知道不能苟且逃避,而思考长久之计,君臣同心,上下协力,用岁月磨练,这样三冗的弊端就可以去除了。然而这样做还有所担忧,为什么呢?现在世上的士大夫厌恶相同而喜欢冗杂,憎恨成功而喜欢失败,事情如果不是出自自己,稍有龃龉不合,就群起而排斥。假如现在让按察之官,任用其属吏,年终没有过错,这势必必将无所不按,得罪的人一定比过去多,那么天下的舆论就会纷纷非议了。不幸有一个不当,众人将群起指责以定罪,法令一旦不当就不能动摇,不幸到了再三,即使是上面的人,也将不免于困惑。众人在下面非议,朝廷在上面怀疑,攻击的人多,而坚持的人不坚定,那么法令从此就败坏了。世上有耕田而用耜杀人的人,有人因此认为耕田可以废除。杀人的可诛,与耕田的不可废,这两件事,怎么能因为那件事而害了这件事呢!按人而不以实情定罪,可以治罪,而法令的是非,则不在此。如果陛下确实认为可行,必须先能破除天下的浮议,使良法不半途而废,这样之后,三冗的弊端才可以去除。三冗既去,天下的财富得以每日增长而没有危害,百姓充足,府库盈溢,陛下所做之事没有不成功的,所求之物没有不如意的。举天下之众,任凭使用,进攻则夺取,防守则稳固,虽然有西戎、北狄不臣的国家,宽恕他们就是汉文帝,不宽恕他们就是唐太宗,伸缩进退,无不掌握在我手中。现在陛下不从事根本,而先举其末节,这是臣大大困惑的原因。臣不胜愤懑,越级言事,雷霆之谴,无所逃避。臣辙确实恐惧惶恐,稽首顿首。谨书。疏入,上批付中书曰:“详观疏语,如辙潜心当今之务,颇得其要,郁郁于下僚,无所申布,诚亦可惜。”召见对答而有此任命。
仁宗亲策之於廷。时上春秋高,始於倦勤,辙因所问极言得失。策入,辙自谓必见黜。然考官司马君实第以三等,范景仁难之。蔡君谟曰:“吾三司使也,司会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惟胡武平以为不逊,力请黜之。上不许,曰:“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弃之,天下谓我何?”宰相不得已,寘之下第,除商州军事。知制诰王介甫意其右宰相专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撰词。宰相韩魏公哂曰:“此人策语,谓宰相不足用,欲得娄师德、郝处俊而用之,尚以谷永未疑之乎!”知制诰沈文通亦考官也,知其不然,故文通当制有爱君之言。谏官杨乐道见上,言:“辙,臣所荐,陛下赦其狂直而收之,盛德之事,乞宣付史馆。”上悦,从之。是时先君被命修《礼书》,而兄子瞻出签书凤翔判官,傍无侍子,乃奏乞养亲。三年,子瞻解还,辙始求为大名府推官。逾年,先君捐馆舍。及除丧,神宗嗣位既三年矣,求治甚急,辙以书言事,即日召对延和殿。时王介甫新得幸,以执政领三司条例,上以辙为之属,不敢辞。)
译仁宗亲自到朝廷策问。当时皇上年事已高,开始厌倦政务,苏辙就针对皇上的提问,极力陈述政事的得失。策论呈上去后,苏辙自认为一定会被罢黜。然而考官司马光只将他列为第三等,范镇对此感到为难。蔡襄说:“我是三司使,文中关于财政管理的言论,我对此感到惭愧而不敢怨恨。”只有胡宿认为苏辙言语不恭,极力请求罢黜他。皇上不答应,说:“因为直言而召用人才,又因为直言而抛弃他,天下人会怎么看我?”宰相不得已,将他列在末等,授予商州军事推官的职位。知制诰王安石认为他偏袒宰相而专门攻击君主,将他比作谷永,不肯起草任命诏书。宰相韩琦讥笑道:“这个人策论中的话,是说宰相不值得任用,想要得到娄师德、郝处俊那样的人来任用,还怀疑他像谷永吗?”知制诰沈文通也是考官,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所以沈文通起草诏书时,有爱护君主的言辞。谏官杨绘拜见皇上,说:“苏辙是我所推荐的,陛下宽恕他的狂直而收用他,这是盛德之举,请求宣布交付史馆记载。”皇上很高兴,听从了他的建议。这时父亲奉命编修《礼书》,而兄长苏轼出任凤翔府签书判官,身边没有侍奉的儿子,于是上奏请求奉养双亲。三年后,苏轼解职还朝,苏辙才开始谋求担任大名府推官。过了一年,父亲去世。等到守丧期满,神宗即位已经三年了,急于寻求治国之道,苏辙上书陈述政事,当天就被召到延和殿对答。当时王安石刚得宠幸,以执政的身份兼任三司条例使,皇上任命苏辙作为他的属官,苏辙不敢推辞。
6、乙酉,陈升之、王安石等言:“除弊兴利,非合众智则不能尽天下之理。乞诏三司判官、诸路监司及内外官有知财用利害者,详具事状闻奏,诸色人听於本司陈述。”於是,诏令三司判官及发运转运使、副、判官,及提举辇运使、籴粜市舶榷场、提点铸钱、制置解盐等臣僚,限受诏后两月各具所知本职及职外财用利害闻奏。诏曰:“朕以理财之臣失於因循,法遂至大坏,内外臣僚有能知财用利害者,详具事状闻奏;其诸色人亦具事理於制置三司条例陈状,在外者即随所属州军投状缴条例司。”(《纪事本末》卷六十六。案:《东都事略》:二年三月己酉,诏曰:“朕以为欲致治於天下者,必富之而后可教。今县官之费不给,而民财大屈,故特诏辅臣置司於内,以革其大弊。夫事专於所习,则能明乎得失之原。今将权天下之财而资之於有司,能习知其事者焉,则其所得必精,所言必通,聚而求之,固足以成吾富民之术。若夫苛刻之论,务欲朘削在下而敛怨於上者,斯亦朕之所不取。宜令三司判官、诸路监司及内外官,限受诏后两月,各具财用利害闻奏。”)
7、戊子,夏国主秉常进誓表,请给还绥州,即归塞门、安远二寨。乃以誓诏答之,候交割二寨,始还绥州。(《纪事本末》卷八十三。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三月,册秉常为夏国主。案:《宋史·夏国传》:二年二月,遣河南监牧刘航等册秉常为夏国主。三月,夏人入秦州,陷刘沟堡,杀范愿。既而进誓诏,及请以安远、塞门二砦易绥州。初,朝议欲官爵夏之首领,计分其势,郭逵以为彼必不受诏,且彼既恭顺,宜布以大信,不当诱之以利。秉常果不奉诏,遣都罗重进来言曰:“上方以孝治天下,奈何反教小国之臣叛其君哉!”乃赐誓诏,而绥州待收二砦迺还。夏主受册而二砦不归,且欲先得绥州,遣罔萌讹以誓诏来言。及赵卨往交地,萌讹对以朝廷本欲得二砦,地界非所约。卨曰:“若然,安远、塞门二墙墟耳,安用之!”遂罢,诏城绥州。是《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册秉常在三月。《宋史·夏国传》在二月,日月有异。《宋文鉴》卷三十二:王珪《立夏国主册文》:“维熙宁二年,岁次己酉,三月,皇帝若曰:‘於戏!昔尧合万邦而民风和,周建列土而王业楙,若古申命,盖国家之成法。咨尔秉常,迪性纯一,持躬靖虔。生禀山川之灵,旧传弓钺之赐。抚西夏尊於本朝,知事君必尽其节,知守国当保其众。乃内发诚素,外孚誓言,质之天地而不欺,要之日月而不昧。朕用稽酌故典,表显徵实,锡尔茅土之封,不为不宠;加尔以车服之数,不为不荣。涓辰既良,备物既渥,诞举丕册,以华一方。今遣朝奉郎、守尚书司封郎中、上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刘航,文思副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刘怤持节,册命尔为夏国主,为宋藩辅。夫履谦顺者靡不膺长福,怀骄肆者靡不蹈后虞。率身和民,时乃之绩。往钦哉!予一人之彝训,可不慎欤!”)
8、两府奏事,上即问王安石制置条例司如何,安石曰:“已检讨文字,略无伦叙,亦有待人而后可举者。然今欲理财,则须使能,天下但见朝廷以使能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但见朝廷以理财为务,而於礼义教化之际,有所未及,恐风俗坏,不胜其弊。陛下当先验国体,有先后缓急。”上颔之。(《纪事本末》卷六十六。案:《宋史全文资治通鉴》所载与此文同,惟系之壬辰二十五日。《纪事本末》系戊子,乃二十一日也。)
9、壬辰,上问措置宗室事,富弼曰:“此事诚当出於陛下,外人谋之,则为疏间亲。”公亮曰:“此亦当自外裁定。”弼曰:“为之当以渐,恐致纷纭。”安石曰:“此事但欲於恩义间无伤,使被者可安而已,不论渐不渐也。今欲裁恩泽,何能免其纷纭!但陛下不为恤,则事可为也。”上又问裁定亲疏之宜,公亮以为当从上身为亲疏。上曰:“当以祖宗为限断。”安石曰:“以上身
译6、乙酉日,陈升之、王安石等人进言说:“要革除弊端、兴办利事,如果不汇集众人的智慧,就不能穷尽天下的道理。请求下诏让三司判官、各路监司以及内外官员中了解财政利弊的人,详细陈述具体情况上报;各类人士允许在本司陈述意见。”于是,下诏命令三司判官以及发运转运使、副使、判官,还有提举辇运使、籴粜、市舶、榷场、提点铸钱、制置解钱等官员,限定在接到诏书后两个月内,各自将所知道的本职及职外财政利弊上报。诏书说:“我认为理财的臣子因循守旧,导致法度严重败坏,内外臣僚中如有能了解财政利弊的人,详细陈述具体情况上报;其他各类人士也将事理在制置三司条例司陈述,在外地的就随所属州军投状报送条例司。”(《纪事本末》卷六十五。按:《东都事略》:熙宁二年三月己酉日,下诏说:“我认为想要治理好天下,必须先使百姓富裕然后才能教化。如今国家费用不足,而民间财力极度枯竭,所以特别下诏辅佐大臣在宫内设立机构,以革除重大弊端。事情由熟悉的人专管,就能明白得失的根本。现在打算权衡天下的财政并依靠有关部门,让熟悉这些事的人参与,那么他们得到的必定精当,所说的必定通达,聚集起来寻求,足以成就我富民的方法。至于苛刻的言论,一心想要剥削下层而让怨恨归于皇上的人,这也是我所不采纳的。应当命令三司判官、各路监司以及内外官员,限定在接到诏书后两个月,各自将财政利弊上报。”)
7、戊子日,西夏国主李秉常进献誓表,请求归还绥州,随即归还塞门、安远两座寨堡。于是用誓诏答复他,等到交割两座寨堡后,才归还绥州。(《纪事本末》卷八十三。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熙宁二年三月,册封李秉常为西夏国主。按:《宋史·夏国传》:熙宁二年二月,派遣河南监牧刘航等人册封李秉常为西夏国主。三月,西夏人入侵秦州,攻陷刘沟堡,杀死范愿。随后进献誓表,请求用安远、塞门两座寨堡交换绥州。起初,朝廷议论想要授予西夏首领官爵,以分散他们的势力,郭逵认为他们必定不会接受诏命,况且他们既然已经恭顺,应当以大义诚信相待,不应当用利益引诱他们。李秉常果然不奉诏,派遣都罗重进来进言说:“皇上正以孝道治理天下,为什么反而教唆小国的臣子背叛他们的君主呢!”于是赐予誓诏,而绥州要等收回两座寨堡后才归还。西夏国主接受册封但两座寨堡不归还,而且想要先得到绥州,派遣罔萌讹拿着誓表来进言。等到赵卨前往交接土地,罔萌讹回答说朝廷原本想要得到两座寨堡,地界并不是约定的。赵卨说:“如果是这样,安远、塞门两座寨堡不过是废墟罢了,哪里用得着!”于是作罢,下诏修筑绥州城。这是《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册封在三月。《宋史·夏国传》记载在二月,日期不同。《宋文鉴》卷三十二:王珪的《立夏国主册文》:“维熙宁二年,己酉年,三月,皇帝说:‘唉!从前尧帝联合万邦而民风和谐,周朝建立列国而王业盛大,像古代颁布命令,大概是国家的成法。咨询你李秉常,本性纯正专一,持身恭敬虔诚。生来禀受山川灵气,旧时传承弓钺赏赐。安抚西夏尊崇本朝,知道侍奉君主必须尽忠节,知道守卫国家应当保护民众。于是内心发出真诚,外表符合誓言,以天地为质而不欺骗,以日月为约而不昏暗。我考察斟酌旧典,表彰显扬征实,赐给你茅土封爵,不算不宠;加给你车服数量,不算不荣。吉日既已选好,器物既已丰厚,隆重举行册命,以光耀一方。现在派遣朝奉郎、守尚书司封郎中、上轻車都尉、赐紫金鱼袋刘航,文思副史、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太子宾客刘怤手持符节,册封你为西夏国主,作为宋朝的藩属辅佐。奉行谦顺的人无不承受长久福分,心怀骄横的人无不招致后患。以身作则和睦百姓,这是你的功绩。去吧,要恭敬啊!我一人的常训,能不慎重吗!’)
8、两府大臣奏事,皇上就问王安石制置条例司的情况如何,王安石说:“已经检查了文书,几乎没有条理,也有等待他人之后才能推行的。但是现在想要理财,就必须任用有才能的人,天下只见朝廷以任用能人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只见朝廷以理财为务,而在礼义教化方面,有所顾及不到,恐怕风俗败坏,弊端不胜其多。陛下应当先考察国家体制,有先后缓急。”皇上点头表示赞同。(《纪事本末》卷六十五。按:《宋史全文资治通鉴》记载与此文相同,只是系于壬辰二十五日。《纪事本末》系于戊子,是二十一日。)
9、壬辰日,皇上询问处理宗室事务的情况,富弼说:“这件事确实应当出自陛下,外人谋划,就是疏远亲近。”韩琦说:“这也应当从外部裁定。”富弼说:“做这件事应当循序渐进,恐怕引起纷乱。”王安石说:“这件事只是想要在恩义之间没有伤害,使被裁减的人能够安心罢了,不论是否循序渐进。现在想要裁减恩泽,怎么能避免纷乱!只要陛下不为此忧虑,事情就可以做了。”皇上又询问裁定亲疏的适宜办法,韩琦认为应当以皇上本人为亲疏标准。皇上说:“应当以祖宗为界限。”王安石说:“以皇上
10、是月,知渭州蔡挺改陕西转运副使。(《长编》卷一百九十六:嘉祐七年二月辛巳,挺措置盐弊。原注:云:熙宁二年三月丙寅,改陕副。案:二年三月戊辰朔,无丙寅日,原注有误,姑附月末。)
1、四月丁酉朔,并臣拜表上尊号曰奉元宪道文武仁孝。诏答不允,曰:“今灭变屡出,可亟罢此议,虽加虚名,实以浼余。”先是,上谓执政曰:“尊号於朕无益加损,纵有百字亦何益,然受否於人情孰安?”曾公亮曰:“人情固愿陛下受之。”富弼曰:“陆贽劝德宗不受尊号,顾其时与今异。”上曰:“其时在播迁之中。”安石曰:“陛下受尊号,人固以为宜,即缘变异多,谦屈而不受,亦自为美,然受与不受,於理皆可也。陛下能察受与不受,无加损之理,则此事在陛下裁度。”上曰:“三尺童子亦知无加有损也。”遂降此诏。(《纪事本末》卷八十一。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群臣请上尊号及作乐,上以久旱不许。并臣固请作乐,富弼言:“故事,有灭变皆彻乐,恐以同天节辽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臣以为此盛德事,正当以示夷狄,乞并罢上寿。”从之。即日而雨。考《宋史·本纪》,四月壬寅,辽遣耶律昌等来贺同天节。《东都事略》载四月甲辰诏云:方夏大旱,麦将槁。朕惟灭变之来,盖不虚发,岂朕政令未孚,听纳靡中,以致厥咎?与其罢同天节上寿,公卿大夫其勉修厥职,以图修复。)
2、戊戌,权知开封府滕甫知瀛州,甫以父讳,辞改知郓州。知瀛州李肃之为天章阁待制、知开封府。先是,知定州孙长卿岁满,上欲令甫与长卿易任,富弼、曾公亮未对,王安石独以为宜,弼请徐议之。既退,富弼、曾公亮曰:“甫奸人,宜在外。”他日进见,上又欲令肃之代长卿,弼极称其才。公亮曰:“肃之不如长卿。”安石曰:“长卿细密,然两人皆可试府事也。”於是命肃之代甫,而长卿再任知定州。甫性疏达,在上前论事如家人父子,言无文饰,洞见肝膈。上待甫甚厚,时遣小黄门,持短封御札问事,甫往往滉示於人。或见御札用字有误者,因谗甫以为扬上之短,上由是疏焉。安石尝与甫同考试,语言不相能,深恶甫,故极力排出之。甫入辞,言於上曰:“臣知事陛下而已,不能事党人,愿陛下少回当日之眷,无使臣为党人所快,则天下知事君为得,而事党人为无益矣!”上为改容。(《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卷五十八。案:《东都事略》於《滕元发传》所载,治平四年,以知制诰除知开封府,迁御史中丞。熙宁元年,京师郡国地震,上疏指陈灭由,出知秦州。神宗留不遣。河朔地大震,命为安抚使、知开封府。王安石立新法,恐有言而上信之,因以事出之於外,以翰林侍读学士知定州。然此谓甫知郓州而长卿再任定州,是甫非即知定州也。《东都事略》与此异文。《宋史滕元发传》云:因事以翰林学士出郓州,徙定州。《孙长卿传》:加龙图阁直学、知定州。熙宁元年,河北地大震,城郭仓庾皆隤,长卿尽力补缮。神宗知其能,转兵部侍郎,留再任。明年,卒。据此,则甫先知郓州,至长卿卒,乃代之知定州。甫知郓州时,长卿殆尚未卒也,后言新法时,则已在定州。)
3、丁未,上初欲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曾公亮因荐之,参知政事唐介曰:“安石恐难大任。”上曰:“卿谓文学为不可任耶?经术不可任耶?吏事不可任耶?”介曰:“非谓此也。安石好学而泥古,议论迂阔,若使为政,恐多所变更,必扰天下。”退至中书,谓公亮等曰:“今日安石之言果用,天下困扰,诸公当自知之耳!”时执政进除目,上久之不决,既数日,乃曰:“朕问王安石以为然,可即施行。”介曰:“陛下比择大臣付以天下之事,此中书小小迁除,陛下尚未以信,虽广询博访,亦宜谨密。今明白如此,使中书政事决可否於翰林学士。臣近每闻陛下宣谕某某事问安石,以为可即施行,某某事以为不可未得施行,
译10. 这个月,渭州知州蔡挺改任陕西转运副使。(《长编》卷一百九十六条记载:嘉祐七年二月辛巳日,蔡挺处理盐政弊端。原注说:熙宁二年三月丙寅日,改任陕西转运副使。按:熙宁二年三月戊辰日初一,没有丙寅日,原注有误,暂附于月末。)
1. 四月丁酉日初一,群臣上表请皇上加尊号为“奉元宪道文武仁孝”。皇上诏令答复不予准许,说:“如今灾异屡现,应赶快停止此议,即使加上虚名,实际上也是玷污我。”在此之前,皇上对执政大臣说:“尊号对我没有益处也没有损害,纵然有百字又有什么好处,然而接受与否,哪种做法更符合人情?”曾公亮说:“人情固然希望陛下接受。”富弼说:“陆贽劝谏唐德宗不接受尊号,但当时的情况与现在不同。”皇上说:“当时是在流亡迁徙之中。”王安石说:“陛下接受尊号,人们固然认为适宜,即使因为灾异多,谦让而不接受,也自有其美,然而接受与不接受,在道理上都是可以的。陛下若能明察接受与不接受,都没有益处或损害的理据,那么此事由陛下裁度决定。”皇上说:“三岁孩童也知道没有益处却有损害。”于是下达此诏。(《纪事本末》卷八十一条。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群臣请求加尊号及奏乐,皇上因久旱不许。群臣坚持请求奏乐,富弼说:“旧例,有灾异都应撤去音乐,恐怕因为同天节辽国使者当来祝寿,所以未断绝他们的请求。臣认为这是盛德之事,正当以此向夷狄展示,请求一并罢去祝寿。”皇上听从了。当天就下雨了。考查《宋史·本纪》,四月壬寅日,辽国派遣耶律昌等人来祝贺同天节。《东都事略》记载四月甲辰日诏书说:正值夏季大旱,麦子将要枯死。我认为灾异的到来,大概不是凭空发生的,难道是我的政令未能取信于人,听取采纳意见不中肯,以致招致罪责?与其罢去同天节的祝寿,公卿大夫们应勉力修好本职,以图修复过失。)
2. 戊戌日,暂代开封府知府的滕甫改任瀛州知州,滕甫因父亲名讳,辞谢改任郓州知州。瀛州知州李肃之任天章阁待制、开封府知府。在此之前,定州知州孙长卿任期届满,皇上想让滕甫与孙长卿交换职务,富弼、曾公亮没有回答,唯独王安石认为适宜,富弼请求暂缓商议。退朝后,富弼、曾公亮说:“滕甫是奸人,应让他留在外任。”另一天进见,皇上又想令李肃之代替孙长卿,富弼极力称赞李肃之的才能。曾公亮说:“李肃之不如孙长卿。”王安石说:“孙长卿细致周密,但两人都可以试任府事。”于是任命李肃之代替滕甫,而孙长卿再次任定州知州。滕甫性情疏朗通达,在皇上面前议论事情如同家人父子,言语不加修饰,直抒胸臆。皇上对待滕甫很优厚,时常派遣小黄门,拿着短封御札询问事情,滕甫往往向人展示。有人看到御札用字有误,于是进谗言说滕甫宣扬皇上的短处,皇上因此疏远了他。王安石曾与滕甫一同主持考试,言语不相容,深深厌恶滕甫,所以极力排挤他。滕甫入朝辞行,对皇上说:“臣只知道侍奉陛下,不能侍奉党人,希望陛下稍微回顾昔日的眷顾,不要让臣成为党人快意之事,那么天下人就知道侍奉君主是得体的,而侍奉党人是无益的了!”皇上为之改变脸色。(《纪事本末》卷五十三条、卷五十八条。按:《东都事略》在《滕元发传》中所载,治平四年,以知制诰身份除任开封府知府,升任御史中丞。熙宁元年,京师及郡国地震,上疏指陈灾异缘由,出知秦州。神宗留下他不派遣。河朔地区大地震,任命他为安抚使、开封府知府。王安石推行新法,担心有人进言而皇上相信,于是借事将他外放,以翰林侍读学士身份任定州知州。然而此处说滕甫任郓州知州而孙长卿再次任定州知州,说明滕甫并非立即任定州知州。《东都事略》与此记载不同。《宋史·滕元发传》说:因事以翰林学士身份外放郓州,后调任定州。《孙长卿传》:加授龙图阁直学士、定州知州。熙宁元年,河北大地震,城郭仓库都倒塌,孙长卿尽力修补。神宗知道他的才能,转任兵部侍郎,留任再任。第二年,去世。据此,滕甫先任郓州知州,到孙长卿去世,才代替他任定州知州。滕甫任郓州知州时,孙长卿大概尚未去世,后来说新法时,则已在定州。)
3. 丁未日,皇上起初想任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曾公亮因此推荐他,参知政事唐介说:“王安石恐怕难以担当大任。”皇上说:“你是说他的文学不能任用吗?经术不能任用吗?吏事不能任用吗?”唐介说:“不是指这些。王安石好学但拘泥古法,议论迂腐不切实际,如果让他执政,恐怕多有变更,必定扰乱天下。”退到中书省,对曾公亮等人说:“今天王安石的言论如果被采用,天下困扰,各位应当自己知道。”当时执政大臣进呈除授名单,皇上很久不决定,过了几天,才说:“我问王安石认为可行,可以立即施行。”唐介说:“陛下近来选拔大臣托付天下大事,这中书省小小的迁升除授,陛下尚且没有信任,即使广泛询问访求,也应谨慎严密。现在如此明白,使中书省政事的决定权落在翰林学士手中。臣近来常听陛下宣谕某某事询问王安石,认为可行就立即施行,某某事认为不可就未得施行,
如此则执政何所用?必以臣为不才,当先罢免,此语传之天下,恐非信任体也。”安石既执政,奏言:“中书处分事用劄子,皆言奉旨,不中理者常十八九,不若令中书自出牒,不必称圣旨。”上愕然。介曰:“太宗时寇准用劄子迁冯拯等官不当,拯诉之,太宗曰:‘前代中书有堂牒指挥事,乃权臣藉此以威福天下。太祖朝赵普为相,堂牒重於敕命,寻令削去。今复置劄子,何异堂牒?’张洎因言:‘劄子乃中书行遣小事,若废之,则别无公式’太宗曰:‘大事则降敕,其当用劄子,亦须奏裁。’此所以称圣旨也。今安石不欲称圣旨,则是政不自天子出也,使执政皆忠贤,犹为人臣擅命,义亦难安,或非其人,岂不害政?”上曰:“太宗制置此事极当。”(案:劄子卒从王安石,故绍圣间章惇乃以藉口。) 及安石议谋杀人伤者许首,案:事见元年。介数与安石争论于上前,介曰:“此法天下皆以为不可首,独曾公亮、王安石以为可首。”安石曰:“以为不可首者皆朋党耳。”安石强辨,上主其语。介不胜愤闷,居顷之,疽发背而卒。(《纪事本末》卷五十九。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唐介薨,上临其丧,谥曰质肃。《编年备要》云:介疾,上临问,为之出涕,至是躬临其丧。徐乾学《通鉴后编》云:介病亟,帝临问流涕,既卒,幸其第哭,以画像不类,取禁旧藏本赐其家。盖介为谏议大夫时,仁宗密令图其像,置温成阁中,御题曰“右正言唐介”,外廷不知也,至是人始知之。时安石锐意变更,帝信任益专,介既死,同列无一人敢与之抗者。曾公亮屡请老,富弼称疾不视事,赵抃力不胜,遇一事变,更称苦者数十,故当时谓“中书有生老病死苦”,盖言安石生,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赵抃苦也。)
译像这样,执政大臣还有什么用处呢?必定会认为我没有才能,应当先罢免我,这话传遍天下,恐怕不符合信任臣下的体统。”王安石既然担任执政,上奏说:“中书省处理政事使用札子,都说奉皇帝旨意,其中不合情理的常常占十分之八九,不如让中书省自行发出公文,不必称是圣旨。”皇上感到惊愕。唐介说:“太宗时寇准用札子提升冯拯等人的官职不当,冯拯控告他,太宗说:‘前代中书省有堂牒指挥政事,那是权臣借此来威福天下。太祖朝赵普做宰相,堂牒比敕命还重,不久就下令废除。现在又设立札子,与堂牒有什么不同?’张洎于是说:‘札子是中书省处理小事用的,如果废除它,就没有别的公文格式了。’太宗说:‘大事就下达敕命,那些应当用札子的,也必须上奏裁决。’这就是称圣旨的原因。现在王安石不想称圣旨,那就是政令不从天子那里发出,即使执政大臣都是忠贤,也还是人臣擅自发号施令,道义上也难以心安,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难道不会危害政事吗?”皇上说:“太宗处理这件事非常得当。”(按:札子最终还是听从了王安石,所以绍圣年间章惇便以此作为借口。)等到王安石议论谋杀人致伤者允许自首,按:此事见于元年。唐介多次在皇上面前与王安石争论,唐介说:“认为不可自首的,天下人都这样认为,只有曾公亮、王安石认为可以自首。”王安石说:“认为不可自首的都是朋党罢了。”王安石强词夺理,皇上支持他的话。唐介无法抑制愤懑,过了不久,背上生毒疮而死。(《纪事本末》卷五十九。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唐介去世,皇上亲临丧礼,赐谥号质肃。《编年备要》说:唐介生病,皇上临视慰问,为他流泪,至此亲自参加他的丧礼。徐乾学《通鉴后编》说:唐介病重,皇上临视慰问流泪,死后,幸临他的府邸痛哭,因为画像不像,取宫中旧藏的本子赐给他的家人。大概唐介任谏议大夫时,仁宗秘密命令画他的像,放在温成阁中,御题曰‘右正言唐介’,外廷不知道,至此人们才知道。当时王安石锐意变革,皇上信任更加专一,唐介死后,同僚没有一人敢与他抗争。曾公亮屡次请求退休,富弼称病不处理政事,赵抃力不从心,遇到一件事变,更称苦的有几十人,所以当时说‘中书有生老病死苦’,是说王安石生,曾公亮老,富弼病,唐介死,趙抃苦。)
4、己酉,富弼言先朝稍逐言事者,人遂罕敢言事。(《纪事本末》卷五十五。原注:云:此四月十三日事。)
5、丁巳,条例司乞选官分行天下。(《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四年十月壬子,颁募役。原注:条例司乞选官分行天下,《实录》在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於是遣八人者出使。案:《编年备要:遣使察农田水利赋役,从三司请也。八人为刘彝、谢卿材、王广廉、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亢。《太平治迹统类》:苏辙》初为检详文字,朝廷数召刘彝等八人遣之四方,辙因求见,宰相陈升之问:“君何来也?”对曰:“有疑欲问耳。近日诏八使遣往诸路,不审公知利害所在,而使案实之耶?未知漫遣出使外罗诸事耶?”升之曰:“君意谓何?”曰:“昔嘉祐遣使宽恤,既还奏,例多难行,为天下笑。今何以异!”升之曰:“吾昔奉诏看详宽恤事,如范尧夫所言多中理。”辙曰:“公知不便,而特遣使者之不行,若之何?”)
6、是月,司门郎中王浃知嘉州,驾部郎中高良佐知蜀州。(《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三年八月辛巳,诏劾嘉、蜀二州违朝旨不报提举常平仓罪。原注:知嘉州、司门郎中王浃,二年四月到任;知蜀州、驾部郎中高良佐,四月到任。案:原文已佚。浃与良佐受命,不得其时,姑依原注附月末。)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四月,河决,地震,旱,避殿减膳。案:河决在元年六月七月,地震在元年七月八月,此於“河”字上脱“以”字。又案:《宋史本纪》:二月乙巳,帝以灭变避正殿,减膳彻乐。三月丙戌,命宰臣祷雨。乙未,以旱虑囚。四月甲子,御殿复膳。据《十朝纲要》、《编年备要》,均云四月甲辰,诏以大河决溢、地震相仍,方夏大旱,自乙巳避殿、减膳、撤乐,罢同天节上寿,令群臣勉修厥职,以图修复。《太平治迹统类》云:上忧旱甚,言当避正殿,又恐妨同天节宴人使。富弼曰:“此但係陛下至诚,亦不须避殿。”上曰:“避殿亦是文饰。”弼曰:“阴阳不和,皆臣等燮理无状所致。然臣等微眇,不足动天,陛下以至诚感,则天必应也。”四月罢同天节,是日雨。富弼言:“陛下避殿、减膳、撤乐,三大事诚合典礼,诞日特罢称觞,最为深切,所以动天地。当日得雨,幽灵大效,如在目前。伏愿陛下毋以今日雨泽为善,当以屡见灭变为惧。盖修德致雨,其应如此,万一有损,其灭应岂有缓耶!”上亲答书曰:“义忠言亲,理正文直。苟非意笃爱君,志在王室,何以臻此!敢不置之枕席,铭诸肺腑,终老是戒。更愿公不替今日之志,则天灭不难弭,太平可立俟也。”神宗同天节,四月十日。是年四月丁酉朔,十日为丙午,其前一日则初九日乙巳。今考诸书所载,均以避殿、减膳在四月乙巳,非二月乙巳。《宋史本纪》与此异月,恐误。况《宋史五行行》志四:熙宁二年三月旱甚。则《本纪》二月避殿、减膳已与《志》不合。避减专因旱甚,若因河决地震,似当元年已应避减,不应在二年二月始下诏也。
1、五月(案:钱大昕《四史朔闰考》:是月丙寅朔。) 丁卯,上论谋杀自首事,王安石因具论其故,又论律非中材一人之所能具,然亦不尽理。死刑之次,即是流刑,但居作而不杖。此自唐以来,即守此律不得,如此类亦甚多。上曰:“汉文帝废肉刑是否?富弼曰:“极是。”安石曰:“当时虽废肉刑,而人多笞死,即如折人两肢,或瞎人两目,今乃流三千里而已,此何足以报其罪!又强盗五百贯即死,若有肉刑,此但刖而已。”弼曰:“此非通论。刑者不可复宁,虽欲自新,其路无由,除肉刑乃所以开人自新耳。”上曰:“然入肉刑者,皆有已甚之罪故也。”(《纪事本末》卷七十五。)
2、壬午,议置嘉祐编敕局。(《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三年七月庚戌,诏中书门下看详《嘉祐编敕》。原注:初议置局在二年五月十七日。又《长编》卷二
译4、己酉日,富弼进言说,先朝稍微驱逐了进言的人,人们于是很少敢进言了。(《纪事本末》卷五十五。原注说:这是四月十三日的事。)
5、丁巳日,条例司请求选派官员分赴各地巡视。(《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四年十月癸子日,颁布募役法。原注:条例司请求选派官员分赴各地巡视,《实录》记载在二年四月二十一日,于是派遣八人出使。按:《编年备要》记载:派遣使者考察农田水利赋役,是听从三司的请求。这八人是刘彝、谢卿材、王广廉、侯叔宪、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太平治迹统类》记载:苏辙起初担任检详文字,朝廷多次召见刘彝等八人派遣他们到四方,苏辙因此请求觐见,宰相陈升之问:“您为何而来?”回答说:“有疑惑想要询问罢了。近日诏令八位使者派遣到各路,不知公是知道利害所在,而让他们去核实呢?还是不知晓而随意派遣他们外出搜罗各种事情呢?”陈升之说:“您的意思认为如何?”回答说:“从前嘉祐年间派遣使者宽恤百姓,他们回来上奏后,通常大多难以施行,被天下人嘲笑。现在有什么不同!”陈升之说:“我从前奉诏审查宽恤事宜,像范尧夫所说的多符合事理。”苏辙说:“公知道不便,却特意派遣使者去做不可行的事,该怎么办?”)
6、这个月,司门郎中王浃任嘉州知州,驾部郎中高良佐任蜀州知州。(《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二年八月辛巳日,诏令弹劾嘉、蜀二州违背朝廷旨意不报告提举常平仓罪。原注:知嘉州的司门郎中王浃,二年四月到任;任蜀州知州的驾部郎中高良佐,四月到任。按:原文已经散佚。王浃与高良佐受命的时间不详,暂且依据原注附在月末。)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四月,黄河决口,发生地震,大旱,皇帝避居偏殿减少膳食。按:黄河决口在元年六月七月,地震在元年七月八月,这里在“河”字上面脱漏了“以”字。又按:《宋史本纪》记载:二月乙巳日,皇帝因为消除灾变避居正殿,减少膳食撤去音乐。三月丙戌日,命令宰臣祈祷降雨。乙未日,因为大旱审理囚犯。四月甲子日,皇帝临朝恢复膳食。根据《十朝纲要》、《编年备要》记载,都说四月甲辰日,诏令因为大河决溢、地震相继发生,正值夏季大旱,自从乙巳日避居偏殿、减少膳食、撤去音乐,取消同天节祝寿,命令群臣努力修好本职,以图修复。《太平治迹统类》说:皇上担忧旱情严重,说应当避居正殿,又担心妨碍同天节宴请人使。富弼说:“这只是关乎陛下至诚,也不需要避居偏殿。”皇上说:“避居偏殿也是文饰。”富弼说:“阴阳不和,都是臣等调和治理无方所致。然而臣等卑微渺小,不足以感动上天,陛下以至诚感动,那么上天必定回应。”四月取消同天节,当天下雨。富弼进言说:“陛下避居偏殿、减少膳食、撤去音乐,这三件大事确实符合典礼,生日特意取消举杯祝寿,最为深切,所以能感动天地。当天得到雨水,神灵的大效验,如在眼前。希望陛下不要因为今天的雨水为善,应当因为屡次出现灾变而恐惧。大概修养德行招致雨水,其感应就是这样,万一有损害,其消除灾变的感应难道会迟缓吗!”皇上亲自回信说:“义理忠诚言语亲近,道理正确文辞正直。如果不是心意笃实爱护君主,志向在于王室,怎么能达到这个地步!怎敢不把它放在枕席之间,铭记在肺腑之中,终身作为警戒。更希望公不改变今天的志向,那么天灾不难消除,太平可以立刻期待。”神宗同天节,是四月十日。这一年四月丁酉日初一,十日为丙午日,其前一天则是初九日乙巳日。现在考察各书所载,都认为避居偏殿、减少膳食在四月乙巳日,不是二月乙巳日。《宋史本纪》与此月份不同,恐怕有误。况且《宋史五行志》四:熙宁二年三月旱情严重。那么《本纪》二月避居偏殿、减少膳食已经与《志》不合。避居偏殿减少膳食专门因为旱情严重,如果因为黄河决口地震,似乎应当在元年就已经避居偏殿减少膳食,不应当在二年二月才下诏。
1、五月(按:钱大昕《四史朔闰考》记载:这个月丙寅日初一。)丁卯日,皇上讨论谋杀自首的事,王安石于是详细论述其中的缘故,又论述法律不是中等才能的人所能完全具备的,然而也不完全合理。死刑的下一等,就是流刑,只是服劳役而不打杖。这自从唐朝以来,就遵守这条法律不得,像这类情况也很多。皇上说:“汉文帝废除肉刑对吗?”富弼说:“非常正确。”王安石说:“当时虽然废除了肉刑,而人多被笞打致死,就像折断人的两条肢体,或者弄瞎人的两只眼睛,现在却只是流放三千里罢了,这怎么足以抵偿他们的罪过!又强盗抢劫五百贯就处死,如果有肉刑,这只是砍掉脚罢了。”富弼说:“这不是通行的言论。受刑的人不可再安宁,即使想要改过自新,也没有途径,废除肉刑是为了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皇上说:“然而进入肉刑的人,都有极其严重的罪过。”(《纪事本末》卷七十五。)
2、壬午日,商议设置嘉祐编敕局。(《长编》卷一百十三:熙宁三年七月庚戌日,诏令中书门下审查《嘉祐编敕》。原注:起初商议设置局在二年五月十七日。又《长编》
百十六:三年十月丙子,详定编敕所言,乞自今应删官每月各备十条。原注:二年五月十七日可考。案:原文已佚,就原注辑数字备参考。《玉海》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三月壬寅,命蔡延庆、孙永修嘉祐编敕。又云:五月,以审官为东院。七年十二月,编敕二卷成,上之。)
译第一百十六:熙宁三年十月丙子日,详定编敕所上奏说,请求从今以后,凡属删官每月各准备十条建议。原注:熙宁二年五月十七日的事可资考证。按:原文已散佚,仅据原注辑录数字以备参考。《玉海》卷六十六记载:熙宁二年三月壬寅日,朝廷任命蔡延庆、孙永修订《嘉祐编敕》。又记载:五月,将审官院改为东院。熙宁七年十二月,编成的敕令二卷完成,呈献给皇帝。
3、癸未,郑獬知杭州,(案:长编卷二百十二:熙宁三年七月庚戌。原注:云:獬自翰林出守杭州。) 王拱辰判应天府,钱公辅知江宁府。獬与滕甫相善,王安石素恶之,目为“滕屠郑沽”。尝言於上曰:“獬极险,不宜使在内。”故事,两制差除,必宰相当笔。时富弼在告,曾公亮出使西京,王安石遽自当笔。议者皆疑安石行其私意,御史中丞吕诲即奏曰:“侍臣者,盖近於尊,实陛帘隆峻之级也,进之以礼,退之以礼,乃君臣之分,邦国之体也。”宣徽使王拱辰言:“陛下执政之初,还其旧官,委寄北都,召入供职,不闻有过,迁谪在外,臣不知陛下用何人荐论而召之,因何人訾毁而黜之。翰林学士郑獬,在三班院皆称公当,权府亦甚平允,不闻闤旷,遽然外补。外传闻见禁罪人喻兴与妻阿牛,谋杀妇人阿李公事,獬不肯用新法理断,将欲论列,故有是逐,虽转官得郡,实夺其权也。知制诰钱公辅先因营救滕甫遂罢谏院,今又被逐,盖甫与王安石素所不足,今无罪被黜,甚伤公议。龙图阁直学士韩贽代还未及两月,亟除知江宁府,复又何名。臣不惜四人之去,所惜朝廷之体,无俾权臣盗弄其柄。以臣言是,乞追四敕;以臣为非,愿并臣斥逐。”又奏曰:“近除陆诜知成都府,就移吴中复知成德军,数日之间,差除特异,况宰相不书敕,本朝故事,未之闻也。传云御批付出,臣窃疑焉。陛下进退近臣必有常理,不应有加膝堕渊之意。如从执政进拟,则是自外制中,尤非圣哲驭下之体也。”上出诲奏示执政曰:“王拱辰等出,外间纷纭知否?”赵抃、王安石曰:“不知。”上曰:“除拱辰宣徽使自为再任,岂是拔擢?”又谓安石曰:“诲为人所使,殊不知卿用心。”安石曰:“此三人者出,臣但媿不能尽理论情,暴其罪状,使小人知有所惮,不意言者乃更如此。”(《纪事本末》卷五十八。)
4、先是,吕诲劾安石疏曰:(案:《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录诲此疏於六月诲知邓州下,虽係追述之例,然前后究嫌失次,且安石求去云云,谕使视事诏文,亦录於六月。而前仅云诏使视事,不录诏文,盖纪事体则宜,然究非编年体。今移晦疏於丙戌日上,而以诏文属丙戌日下,复文均删去不取,惟上疏不得其日,增“先是”二字。) “臣窃以大奸似忠,大诈似信,唯其用舍,系国休戚也。如少正卯之才,行僻而坚,言伪而辨,顺非而泽,强记而博,非大圣人孰能去之?唐卢杞,天下谓之奸雄,唯德宗不知,终成大患。所以知人之难,尧、舜犹病。陛下即位之初,起王安石知江宁府,未几,召为学士,搢绅皆庆陛下得人,及参机务,命论未允。臣谨案: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诈,骄蹇慢上,阴贼害物,众所共知。今略疏十事。(案:《编年备要》载诲劾安石十事云:嘉祐间,因开封府争鹌鹑公事不当,御史催促谢罪,傲倨不从,一也。安石每迁小官,逊避不已;及除翰林学士,不闻固辞。先帝临朝,则有山林独往之志;陛下即位,则有金銮侍从之乐。见利忘义,好名嗜进,二也。安石在经筵,力请坐讲,将屈万乘之重,自处师氏之尊,不识君臣上下之分,三也。安石自居政府,留身进说,多乞御批自中出下塞人言,是则掠美於己,非则敛怨於君,四也。许遵误断谋杀公事,力为主张妻谋杀夫,用案减等科罪。挟情坏法,徇利报怨,五也。安石入翰林,未闻荐士,首率同僚称弟安国之才,朝廷与状元恩例,犹谓之薄,主试定文卷不优,遂罹中伤。卖弄威福,无所不至,六也。宰相不视朝,旬日差除,专罢逐近臣不附己者,妄言尽出圣衷。作威作福,耸动朝庙,七也。与唐介争论谋杀刑名,众非安石而是介。介务守大体,不能口舌胜,愤懑发疽而死。奏对强辨,凌轹同列,八也。章辟光献言,俾岐王迁外,离间之罪,固不容诛,有旨送中书正罪,安石坚拒不从,九也。制置三司条例兼领兵财,又举三人者勾当,八人者巡行。臣未见具利,
译3、癸未日,郑獬出任杭州知州,王拱辰担任应天府判官,钱公辅出任江宁府知州。郑獬与滕甫交好,王安石一向厌恶他们,称他们为“滕屠郑沽”。王安石曾对皇上说:“郑獬极其阴险,不宜让他留在朝廷内部。”按照旧例,两制官员的任免,必须由宰相亲自签署。当时富弼正在休假,曾公亮出使西京,王安石便急忙亲自签署。议论的人都怀疑王安石是出于私意,御史中丞吕诲随即上奏说:“侍臣,是接近至尊的人,实际上是陛帘之上崇高显赫的职位,进用他们要依礼,罢退他们也要依礼,这才是君臣的本分,国家的体制。”宣徽使王拱辰说:“陛下执政之初,恢复他们的旧官职,委派他们镇守北都,召入朝廷供职,没听说他们有过错,如今却被贬谪在外,臣不知道陛下是听信了谁的推荐而召用他们,又听信了谁的诋毁而罢黜他们。翰林学士郑獬,在三班院都被称赞公正得当,在权府任职也很公平允当,没听说有什么旷职懈怠,却突然被外放补任。外面传闻,是因为禁中罪人喻兴与妻子阿牛谋杀妇人阿李的案件,郑獬不肯用新法审理判决,打算上疏论列,所以才有这次贬逐,虽然转任官职得到郡守之位,实际上是剥夺了他的权力。知制诰钱公辅先前因为营救滕甫而被罢免谏院职务,如今又被贬逐,大概是因为滕甫与王安石向来不和,现在无罪被罢黜,很伤害公议。龙图阁直学士韩贽代理职务还未满两个月,就急忙任命为江宁府知州,这又是什么名目。臣不吝惜这四人的离去,所惜的是朝廷的体制,不要让权臣盗弄权柄。如果认为臣说得对,请求追回这四道敕命;如果认为臣说得不对,愿意连同臣一起斥逐。”又上奏说:“最近任命陆诜为成都府知州,随即改任吴中复为成德军知州,几天之间,任免格外异常,况且宰相不签署敕命,本朝旧例,从未听说过。传闻说是御批发出,臣私下对此感到疑惑。陛下进退近臣必定有常理,不应该有提拔到膝下又推落深渊的意思。如果是听从执政官的进拟,那就是由外朝控制内廷,尤其不符合圣明君主驾驭下属的体制。”皇上拿出吕诲的奏章给执政官看,说:“王拱辰等人外放,外面的纷扰议论你们知道吗?”赵抃、王安石说:“不知道。”皇上说:“任命王拱辰为宣徽使,只是让他连任,难道是提拔重用吗?”又对王安石说:“吕诲被人利用,完全不知道你的用心。”王安石说:“这三个人外放,臣只是惭愧不能充分论理陈情,揭露他们的罪状,让小人知道有所畏惧,没想到进言的人竟然这样。”
4、在此之前,吕诲弹劾王安石的奏疏说:“臣私下认为,大奸似忠,大诈似信,任用或废弃他们,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像少正卯的才能,行为邪僻而固执,言论虚伪而巧辩,顺从错误而加以润色,记忆力强而学识广博,不是大圣人谁能除掉他?唐朝的卢杞,天下人称之为奸雄,只有德宗不知道,最终酿成大患。所以知人之难,尧、舜都感到困难。陛下即位之初,起用王安石为江宁府知州,不久,召为学士,士大夫都庆贺陛下得到人才,等到参与机要事务,命论并不公允。臣谨查:王安石外表显示朴实粗野,内心藏着巧诈,骄傲傲慢轻视皇上,阴险狠毒危害事物,这是众人所共知的。现在略述十件事。嘉祐年间,因为开封府争鹌鹑案件处理不当,御史催促谢罪,他傲慢倨傲不服从,这是一。王安石每次升迁小官,推辞避让不停;等到任命为翰林学士,没听说他坚决推辞。先帝临朝,他有隐居山林独自往来的志向;陛下即位,他有在金銮殿侍从的快乐。见利忘义,好名嗜进,这是二。王安石在经筵,极力请求坐着讲学,将要屈尊万乘之重,自处师氏之尊,不认识君臣上下之分,这是三。王安石自从居位政府,留身进说,多次乞求御批自中出下以堵塞人言,如果是正确就掠美于己,如果不是正确就敛怨于君,这是四。许遵误断谋杀案件,极力主张妻子谋杀丈夫,用案件减等科罪。挟私坏法,徇利报怨,这是五。王安石入翰林,没听说推荐士人,首先率领同僚称赞弟弟王安国的才能,朝廷给予状元恩例,还认为太薄,主试定文卷不优厚,于是遭受中伤。卖弄威福,无所不至,这是六。宰相不视朝,十天之内任免,专门罢逐不依附自己的近臣,妄言尽出圣衷。作威作福,震惊朝庙,这是七。与唐介争论谋杀刑名,众人非议王安石而赞同唐介。唐介务守大体,不能在口舌上取胜,愤懑发疽而死。奏对强辩,凌辱同列,这是八。章辟光献言,让岐王迁往外郡,离间之罪,固然不容诛杀,有旨送中书正罪,王安石坚拒不从,这是九。制置三司条例兼领兵财,又推举三人负责勾当,八人巡行。臣未见其利,
先见其害,十也。) 臣指陈猥琐,烦渎高明,诚恐陛下之悦其才辩,久於倚异,情伪不得知,邪正无复辨,大奸得路,群阴勷进,则贤者渐去,乱由是生。臣究安石之迹,固无远略,惟务改作,立异於人,徒文言而饰非,将罔上而欺下。臣窃忧之,误天下苍生,必是人也。陛下图治之宜,当稽於众。方今天灭屡见,人情未和,惟在澄清,不宜挠浊,如安石久居庙堂,必无安静之日。臣所以沥情而言,不虞濒祸。况陛下志在刚断,察於隐伏,当质於士论,然后知臣言中否。然诋讦大臣之罪,不敢苟逭孤危,若寄职分难安,当复露章请避怨敌。”疏奏,丙戌,安石乞辞位,上即封还其奏。(案:《临川集》安石《乞罢政事表》云:私怀恳挚,已具布闻,圣训丁宁,未蒙开纳。敢冒崇高之听,再输悃愊之情。臣闻任贤之方,要其有陈方之义,止於不能。苟弗集於事功,且重罹於疹疾,岂容叼据,以累明扬。伏念臣猥以孤生,亲逢圣世,昧於量己,志欲补於休明;失在信书,事浸成於迂阔。每烦众论,上淆圣聪。久知素愿之难谐,继积疴而自困。辞而去位,庶逃窃食之诛;勉以就功,重荷包荒之德。虽贪顺命,终惧妨功。伏惟皇帝陛下闳度并容,大明俯烛,俾垂矜允,得遂退藏。如此则孤进之身,获生全於末路;具瞻之地,得致命於时材。) 乃赐安石诏曰:“昨日已曾面谕朕意,谓悉谅也。今得来奏,甚骇朕怀。今还卿来奏。天下之事,当变更者非止一二,而事事如此,奚政之为也!卿其反思职分之当然,无恤非礼之横议,视事宜如故。”(《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卷六十三。案:邵伯温《闻见前录》云:神宗天资节俭,因得老宫人言祖宗时妃嫔公主月俸至微,叹其不及。王安石独曰:“陛下果能理财,以天下自奉可也。”帝始有意主青苗助役之术,类如故。吕诲中丞弹章故曰:“外示朴野,中怀狡诈。”又案:邵博《闻见后录》云:熙宁中,王介甫初参大政,神宗方厉精图治。一日,紫宸早朝,二府奏事毕,日刻既晏,例隔言事官於中庑,须臾,上更衣复出,以次赞引。时吕献可为御史中丞,司马文正公为翰林学士,侍读迩英殿,将趋经筵,相遇於庭中。文正公密问曰:“今请见,言何事邪?”献可举手曰:“袖中参文,乃新参政。”文正公愕然曰:“以王介甫之文学行艺,命下之日,众皆喜於得人,奈何遽言之?”献可正色曰:“安石虽有时名,上意所向,然好执邪见,不通物情,轻信难回,喜人佞己,听其言则美,施於用则疏,若在侍从,犹或可容,置之宰辅,天下必受其祸。”文正公曰:“与公素为心交,苟有怀,不敢不尽。今日之论,未见不善之迹,似伤恩遽。或别有章疏,愿先进呈,姑留是事,更加筹虑可乎?”献可曰:“上新嗣位,富于春秋,朝夕所与谋议者,二三执政而已。苟非其人,将败国事,此乃心腹之疾,治之唯恐不及,顾可缓耶!”语未竟,邠门吏抗声追班,遂趋而出。文正公退,终日思,不得其说。既而搢绅间浸有传其章疏者,往往偶语窃议,讥其太过。未几,闻中书置三司条例司,介甫以平日谄谀躁进之士,悉辟召为属吏,朝夕相与为谋议。以经纶天下为己任,务变更祖宗法,敛民财以足国用,妄引古书,蔽其诛剥之实;辅弼大臣,异议不可回;台谏从官,力争不能夺;郡县监司,奉行微忤其意,则谴诎随之,於是百姓骚然矣。然后前日之议者叹服,以为不可及,而献可终缘兹事,出知邓州。呜呼!行辟而坚,言伪而辨,记詀而博,顺非而泽,唯孔子能识之,虽子贡之智,有所不知也。方介甫自小官以至禁从,其学行声名,暴著於天下,士大夫识与不识,皆谓介甫不用则已,用之必能兴起太平,献可独以不然,已而考其行事,卒如所料。)
译预先看到他的祸害,这是第十条。)臣下陈述粗陋琐碎,烦扰冒犯圣明,实在担心陛下喜欢他的才辩,长久地倚重他,真情与虚伪无法得知,邪恶与正直不再分辨,大奸之人得势,群小之辈竞相进用,那么贤能之人逐渐离去,动乱由此产生。臣考察王安石的行迹,他本无长远谋略,只致力于变革,标新立异于人,空有文辞而掩饰过错,将要蒙蔽皇上而欺骗下属。臣私下担忧,误导天下百姓的,必定是这个人。陛下谋求治国的适宜之道,应当咨询众人。如今天灾屡次出现,人心尚未和谐,只在于澄清政治,不应搅动浑浊,如果王安石长久居于朝廷高位,必定没有安宁的日子。臣所以倾吐真情而言,不避祸患。况且陛下志向在于刚毅果断,明察隐伏之事,应当质询士人的议论,然后知道臣的话是否正确。然而诋毁攻击大臣的罪过,不敢苟且逃避孤立的危险,如果寄居的职位难以安心,应当再次上疏请求回避怨敌。”奏疏呈上,丙戌日,王安石请求辞去职位,皇上立即封还他的奏章。(案:《临川集》中王安石《乞罢政事表》说:私下的恳切心意,已经陈述清楚,圣上的教诲再三,未曾蒙受采纳。敢冒昧地呈达崇高的听闻,再次输诚尽意。臣听说任用贤能的方法,要有陈述方略的道义,停止于不能胜任。如果不集成功业,且严重遭受疾病,岂能占据职位,以拖累圣明的举荐。伏念臣以卑微孤寒之身,亲身遭遇圣明时代,不明衡量自己,志向想要补益休明;过失在于迷信书本,事情逐渐变得迂阔。每每烦扰众人的议论,上扰圣上的听闻。长久知道素愿难以实现,接着积累疾病而自我困顿。辞官离开职位,或许能逃避白吃饭的诛责;勉强成就功业,重负包荒的恩德。虽然贪图顺从命令,终究惧怕妨碍功业。伏惟皇帝陛下宏大的气度包容一切,大明俯照,使得垂怜准许,得以退隐藏身。这样那么孤身进用的人,能在末路保全性命;众人瞻仰的职位,能让当时的才俊施展抱负。)于是赐给王安石诏书说:“昨日已经当面告知朕的心意,说完全理解。现在收到你的奏章,非常惊骇朕的心怀。现在退还你的奏章。天下的事情,应当变更的不仅仅是一两件,而事事都这样,还做什么政治呢!你应当反思职分中应当做的事,不要顾虑不合礼制的横议,看待事宜如同以前。”(《纪事本末》卷五十八、六十三。案:邵伯温《闻见前录说:神宗天性节俭,因为得到老宫人的话,说祖宗时妃嫔公主的月俸非常微薄,感叹自己比不上。王安石独自说:“陛下果真能理财,用天下自奉也可以。”皇帝开始有意主张青苗助役之术,类似以前。吕诲中丞弹劾奏章所以说:“外表显示朴素野性,内心怀有狡诈。”又案:邵博《闻见后说:熙宁年间,王介甫初次参与大政,神宗正厉精图治。一天,紫宸殿早朝,二府奏事完毕,时间已经晚了,惯例将言事官隔在中庑,一会儿,皇上更衣复出,依次赞引。当时吕献可为御史中丞,司马文正公为翰林侍读,在迩英殿,将要前往经筵,在庭院中相遇。文正公秘密问说:“现在请求进见,说什么事呢?”献可举手说:“袖中的参劾文章,就是新参政。”文正公惊讶说:“以王介甫的文学行艺,任命下达之日,众人都高兴得到人才,为什么立刻进言呢?”献可正色说:“安石虽然有时名,皇上心意所向,然而喜欢执着邪见,不通晓人情,轻信难以回转,喜欢别人阿谀自己,听他的话则美好,施行于用则疏漏,如果在侍从之位,或许还可以容忍,放在宰辅之位,天下必定遭受他的祸害。”文正公说:“与公素来心意相交,如果有怀抱,不敢不尽。今天的议论,未见不善的迹象,似乎伤害恩义过于急促。或许有别的章疏,希望先进呈,暂且留下这件事,更加筹虑可以吗?”献可说:“皇上新即位,年轻,朝夕所与谋议的,只有二三执政而已。如果不是合适的人,将败坏国事,这是心腹之疾,治疗唯恐不及,难道可以迟缓吗!”话没说完,邠门吏高声追班,于是快步走出。文正公退下,整天思考,不得其说。不久,士大夫间渐渐有传其章疏的,往往私下议论,讥讽他太过。不久,听说中书设置三司条例司,介甫以平日阿谀躁进之士,全部征召为属吏,朝夕相与谋议。以经纶天下为己任,务必变更祖宗法度,敛取民财以充足国用,妄引古书,掩盖其诛剥的实质;辅弼大臣,异议不可回转;台谏从官,力争不能夺取;郡县监司,奉行稍微违背他的意思,那么谴责随之而来,于是百姓骚然了。然后前日议论的人叹服,认为不可及,而献可最终因此事,出知邓州。呜呼!行为邪僻而固执,言语虚伪而善辩,记忆广博而浅薄,顺从错误而润色,只有孔子能识别,即使子贡的智慧,也有所不知。当介甫从小官直到禁从,他的学问行声名,显著于天下,士大夫识与不识,都说介甫不用则已,用之必能兴起太平,只有献可认为不然,不久考察他的行事,最终如所料。)
5、丁亥,安石具表谢上,又使中使抚谕趣入,安石又称疾乞告,上再令中使趣入。(《纪事本末》卷五十八。)
6、甲午,安石乃入见,上谓安石曰:“诲殊不晓事,诘问又都无可说。”上又谓安石曰:“吕诲言卿每事好为异,多作横议,或要内批,以自质证,又诈妄希朕意,此必是中书有人与如此说。朕与卿相知如高宗、傅说,亦岂须他人为助?”安石曰:“高宗用傅说,起於匹夫,版筑之中,所以能成务者,以旁招俊乂,列於庶位故也。”上曰:“近臣只有吕公著,又与吕公弼相放。”安石曰:“富弼在密院时,妇翁晏殊为相,此亦近例。如吕公著行义,陛下所知,(案:邵伯温《闻见前录》云:介甫平生待晦叔甚恭,尝简晦叔曰:“京师二年,疵吝积於心,每不自胜,一诣长者,即废然而反。夫所谓德人之容,使人意消者,於晦叔得之矣。以安石之不肖,不得久从左右,以求於心而稍近於道。”又曰:“师友之义,实有望於晦叔。”故介甫作相,荐晦叔为中丞,晦叔迫於天下公议,反言新法不便,介甫始不悦,谓晦叔有驩兜、共工之<女于>矣。) 岂兄弟为比,用以负陛下!今富弼、曾公亮大抵欲逆流俗,不更弊法,恐如此难恃以久安,难望以致治。”上亦患之。(《纪事本末》卷五十八。)
考课院言:“准定到考较知县县令课法:在任断狱平允,民无怨滥,赋税及时了办,不须追扰,及差役均平,并无论诉之人,及虽有论诉而无不当之理,在任能屏除盗▯贼,理民安居,劝课力田,使野无旷土;又能赈恤困穷,不致流离,虽有流离之人,而多方招诱,复令归业,一任之中,主客户比旧籍稍有增衍,在任架阁库书簿务令整齐,经提刑、转运点检,别无散失;及兴修水利,疏导积水,以利民田,能劝诱人户种植桑枣。天下州军委知州、通判,每岁取索辖下得替知县县令前三条课绩,兼依旧法四▯善:德义、清谨、公平、恪勤,采逐人有上项事实,即参详分为上、中、下三等,申本路转运、提点刑狱司,逐司类聚齐足,同共将一路所供三条课绩、四善事实,再行审定。上、中、下三等内有绩状尤异,出於上等之外,则定为优等。如政事昬缪,出於下等之下者,即定为劣等,即不得将合在三等政事。定优或劣,其奏状并限次年春季申奏到,送考课院看详。如所奏委得允当,即本院保明申奏其知县县令,依下项赏罚;若所奏徇情,功过不实,及虚奖权要,固抑孤寒,其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及知州、通判,并科违制之罪。京朝官系优等人,到院日与升在院人名次之上,仍令指射家便地差遣,及令中书记录其姓名;其劣等人并降入监当。选人系优等,如到铨合该磨勘,判成过铨日,令铨司与不依名次入申引见,改转合入京朝官,近地差遣;其未该磨勘者,如已系职官,并与循资;若系令、录,即与两使职官,如系试衔知县,即令通判、司簿定到。武臣、知县为上下等之人,即乞比类上项赏罚施行。”诏并从之。(《纪事本末》卷六十七。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五月,定县令考绩法,分上、中、下三等。上尝曰:“朕思祖宗百战得天下,今以一州生灵付一庸人,常痛心疾首。”《纪事》原文不系日,据《十朝纲要》系甲午日下。又案:《太平治迹统类》:上御资政殿,彦博等赐茶毕,上曰:“便坐,欲从容论也。”上语及选任知州未得善否,曰:“祖宗百战得天下,今以上州生灵付一庸人,常痛心疾首。卿等以为何如则可?”彦博奏:“以责在监司,宜得至公之人,委任按察。”公弼曰:“朝廷常择诸路长官,十八路监司无不济矣!”《续宋编年通鉴》节录之,附此。)
7、是月,并臣准诏议学校贡举,(案:《十朝纲要》:四月戊午,诏两制、两省、御史台、三司、三馆臣寮共议贡举法。) 多欲变改旧法,独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苏轼云云。(案:《东坡集》载此议,作熙宁四年正月具议状。马端临
译5、丁亥日,王安石呈上奏表谢恩,皇上又派宦官前去安抚晓谕,催促他入朝,王安石又声称有病请求告假,皇上再次命令宦官催促他入朝。
6、甲午日,王安石才入朝觐见,皇上对王安石说:“吕诲实在不懂事理,诘问他时又完全说不出话来。”皇上又对王安石说:“吕诲说您每件事都喜欢标新立异,多发表偏激的议论,有时索要内廷批文,用来作为自己辩驳的凭证,又虚伪妄言以迎合我的意旨,这一定是中书省有人这样说的。我与您相知如同高宗与傅说,难道还需要他人来相助吗?”王安石说:“高宗任用傅说,是从平民百姓、筑墙的劳役中提拔起来的,之所以能够成就功业,是因为广泛招揽贤才,将他们安排在众官位上的缘故。”皇上说:“近臣中只有吕公著,又与吕公弼相互放任。”王安石说:“富弼在枢密院任职时,岳父晏殊担任宰相,这也是近来的先例。至于吕公著的品行道义,陛下是清楚的,哪里能拿兄弟关系来类比,以此辜负陛下!现在富弼、曾公亮大体上想要逆反世俗潮流,不更改弊端的法令,恐怕这样难以依靠来长久安定,难以期望达到大治。”皇上也对此感到忧虑。
考课院上奏说:“按照已确定的考核知县、县令的法令:在任期间断案公平允当,百姓没有冤屈滥罚的抱怨,赋税按时缴纳完毕,不需要追逼骚扰,以及差役分配均平,没有申诉的人,即使有申诉也没有不合理的理由;在任期间能够清除盗贼,使百姓安居乐业,鼓励督促百姓努力耕种,使田野没有荒废的土地;又能赈济体恤贫困者,不致使他们流离失所,即使有流离失所的人,也多方招引诱导,让他们重新回归本业,一任之中,主户、客户比旧户籍稍有增加;在任期间架阁库的书簿务必整齐,经过提刑、转运使检查,没有散失;以及兴修水利,疏导积水,以利于农田,能够鼓励诱导百姓种植桑树枣树。天下各州委请知州、通判,每年索取辖区内卸任知县、县令前三项的考核业绩,同时依照旧法四项善政:德义、清谨、公平、恪勤,采集每个人的上述事实,即参详分为上、中、下三等,申报本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各司汇总齐备,共同将一路所供的三项考核业绩、四项善政事实,再次审定。上、中、下三等中有业绩特别优异,超出上等之外的,则定为优等。如果政事昏乱谬误,超出下等之下的,即定为劣等,就不能将本应属于三等的政事定为优等或劣等。其奏状都限定在次年春季申报到达,送交考课院审阅。如果所奏确实允当,即由本院保明申报知县、县令,依照下列赏罚;如果所奏徇私情,功过不实,以及虚夸权贵,故意压抑孤寒之士,其转运使副、提点刑狱以及知州、通判,都按违反制度的罪名论处。京朝官属于优等人的,到考课院时安排在院内人员名次之上,仍然让他们指定家乡附近方便的差遣,并让中书省记录他们的姓名;其劣等人全部降入监当。选人属于优等的,如果到铨选部门符合磨勘条件,判成通过铨选之日,让铨选部门不按名次申报引见,改任应入京朝官的近地差遣;其不符合磨勘条件的,如果已是职官,都给予循资升迁;如果是令、录,就给予两使职官,如果是试衔知县,就让通判、司簿定夺。武臣、知县属于上、下等的人,就请求比照上述赏罚施行。”诏书都听从了他们的意见。
7、这个月,百官奉诏商议学校贡举之事,大多想要改变旧法,只有殿中丞、直史馆、判官告院苏轼说……
《文献通考》、《宋史全文通鉴》、《玉海》、毕沅《通鉴》均同此,作二年五月。《宋史》本传、薛应旂《通鉴》,则依《集》作四年。然据《十朝纲要》、《玉海》,诏议在二年四月,具议自应在二年五月,不应迟至四年正月,去下诏日几及二年始具议;况《长编》四年原书俱存无阙,正月并未及此议状。考王宗稷《东坡年谱》云:四年辛亥,先生三十六,任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王荆公欲变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具议。先生献三言,荆公之党不悦,命摄开封府推官,有奏《罢买浙灯疏》,知杂事诬告先生过失,未尝以一言辨之,乞外任避之,除通判杭州。然《谏买浙灯疏》,《纪事》亦系二年十二月,而四年《长编》无文,《年谱》所载核以《长编》,歧异殊甚。据《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三年八月癸亥有云:“诏江淮、湖北转运司体量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居丧,服除,往复贾贩,及令李师中供析照验,见轼妄冒差借兵卒事以闻。”谢景温奏劾故也。景温与安石连姻,安石实使之穷治,卒无所得。轼不敢自明,久之,乞外补。上批出与知州差遣,中书不可,拟令通判颍州。上批出与判杭州。注云:轼通判杭州,不得其时。又云:轼自此留京师几一年。明年夏末秋初及出都,由陈州赴杭州。轼有与其兄书云:“六月,除杭州。”乃明年。今因谢景温劾奏遂附见。景温劾轼疏已附注三月丁酉。又《长编》卷二百十三注引林希《野史》云:王安石恨怒苏轼,欲害之,未有以发。会诏近侍举谏官,谢景温建言,凡被举官移台考核,所举非其人,即坐举者。人固疑其意有所在也。范镇荐轼,景温即劾轼向丁父忧归蜀,往还多乘舟,载物货卖私盐等事。安石大喜,以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下八路,案问水行及陆所历州县,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询问卖盐,卒无其实。据此,则劾奏诬告,乃在三年非四年也。窃疑《年谱》之误,盖由苏子由所撰《东坡墓志铭》。有云:四年,介甫欲变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议之。公议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苏轼议,意释然矣。”即日召对,且问:“何以助朕?”公辞避久之,乃曰:“臣窃意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上竦然听受曰:“卿三言,朕当详思之。”介甫之党皆不悦,命摄开封府推官,意以多事困之。公决断精敏,声闻益远。会上元有旨市浙灯,公密疏旧例无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罢之。殿前初策进士,举子希合,争言祖宗法制非是。公为考官,退拟答以进,深中其病。自是论事愈力,介甫愈恨。御史知杂事者为诬奏公过失,穷治无所得,公未尝以一言自辨,乞外任避之,通判杭州。然以此求之“四”字恐误。《墓志铭》此段上有云:丁先君忧,服除,时熙宁二年也。王介甫用事,所建立,公与介甫议论素异,既还朝,寘官告院。下接“四年介甫欲变科举”云云,“四”字疑当作“是”字。“是年”承上“时熙宁二年也”句为文,盖二年五月议贡举,后为开封》推官。十二月上《谏买浙灯》疏。三年三月谢景温劾奏诬告。八月癸亥诏体量供析。乙丑因有语司马光“轼非佳士”言,乃令判杭。四年六月赴杭》。自《墓志铭》作四年,而编《年谱》者漫不加察,遂滋轇轕。考东坡丁父忧在治平三年四月,见欧阳修《老苏墓志铭》,则服除当在熙宁元年八九月,至京为官告院必在二年二三月。至四年正月,几及二载,不应一无奏劄,可疑一。谢景温劾奏诬告在三年八月五日,诏体量供析在三年八月六日,《长编》所载日月可考。似《贡举议》及《谏买浙灯疏》、《上神宗书》,不应在有旨体量供析后,可疑二。《宋史全文资治通鉴》於二年九月载神宗言“轼有文学,为人平静”,至三年八月乙丑,《长编载神宗语》司马光谓“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若在四年,则安石、景温於三年已诬告,神宗已谓非佳士,何以得议而喜?又
译《文献通考》、《宋史全文通鉴》《玉海》以及毕沅的《通鉴》都与此相同,记载为二年五月。《宋史》本传和薛应旂的《通鉴》,则依据《苏轼文集》记载为四年。然而根据《十朝纲要》和《玉海》,下诏讨论在二年四月,详细讨论自然应在二年五月,不应迟至四年正月,距离下诏日将近两年才开始详细讨论;况且《长编》四年的原书都保存完好没有缺失,正月并没有提及这份议状。考察王宗稷《东坡年谱》说:四年辛亥,先生三十六岁,担任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王安石想要变革科举,皇上对此有疑虑,让两制、三馆官员详细讨论。先生献上了三条言论,王安石的党羽不高兴,任命他代理开封府推官,有奏疏《罢买浙灯疏》,知杂事诬告先生的过失,先生不曾用一句话辩解,请求外任以避开他们,被任命为通判杭州。然而《谏买浙灯疏》,《纪事》也记载在二年十二月,而四年《长编》没有文字记载,《年谱》所载与《长编》核对,差异非常大。根据《长编》卷二百十四熙宁三年八月癸�记载:“下诏让江淮、湖北转运司考察殿中丞、直史馆苏轼居丧期间,服丧期满后,往返经商贩卖,以及让李师中供认分析验证,见到苏轼妄自冒用差借兵卒的事情上报。”这是谢景温上奏弹劾的缘故。谢景温与王安石结为姻亲,王安石实际上指使他彻底查办,最终没有查出什么。苏轼不敢自我辩白,过了很久,请求外补。皇上批示让他担任知州差遣,中书省不同意,拟定让他通判颍州。皇上批示让他判杭州。注解说:苏轼通判杭州,不知道具体时间。又说:苏轼从此留在京城将近一年。第二年夏末秋初才出京,从陈州前往杭州。苏轼有写给哥哥的信说:“六月,任命为杭州。”那是第二年。现在因为谢景温弹劾奏章的缘故附在此处。谢景温弹劾苏轼的奏疏已附注在三月丁酉。又《长编》卷二百十三注释引用林希《野史》说:王安石怨恨愤怒苏轼,想害他,没有借口发作。恰逢下诏让近侍举荐谏官,谢景温建议,凡是被举荐的官员移任台谏考核,所举荐的不是合适的人,就治举荐者的罪。人们本来怀疑他的意图有所指向。范镇推荐苏轼,谢景温就弹劾苏轼先前丁父忧回蜀地,往返多乘船,装载货物贩卖私盐等事。王安石大喜,在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情下达八路,审问水路及陆路所经过的州县,让他们详细列出所差借的兵夫及舵工,询问卖盐的事,最终没有查实。根据这些,那么弹劾奏章诬告,是在三年而不是四年。我怀疑《年谱》的错误,大概源于苏辙所撰写的《东坡墓志铭》。其中有说:四年,王安石想要变革科举,皇上对此有疑虑,让两制三馆讨论。公的议论上呈,皇上醒悟说:“我本来怀疑这个,得到苏轼的议论,心意释然了。”当天召见应对,并且问:“用什么帮助我?”公推辞回避了很久,才说:“臣私下认为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用人太急。希望陛下安静等待事物的到来,然后应对。”皇上震惊地听从接受说:“你的三句话,我应当详细思考。”王安石的党羽都不高兴,任命他代理开封府推官,意图用多事来困住他。公决断精敏,名声传得更远。恰逢上元节有旨意购买浙灯,公秘密上疏说旧例没有,不应该以玩好之物示人,随即有旨意罢免。殿前初次策试进士,举子迎合,争着说祖宗法制不对。公担任考官,退下拟好答案进呈,深深击中他们的弊病。从此议论事情更加尽力,王安石更加怨恨。御史知杂事的人诬告公的过失,彻底查办没有查出什么,公不曾用一句话自我辩白,请求外任避开,通判杭州。然而以此推求,“四”字恐怕有误。《墓志铭》这段上面有说:丁先君忧,服丧期满,当时是熙宁二年。王安石当权,所建立的,公与王安石议论向来不同,既回朝,安置在官告院。下接“四年王安石想要变革科举”等语,“四”字疑当作“是”字。“是年承接上文“当时是熙宁二年”句行文,大概是二年五月讨论贡举,后为开封推官。十二月上《谏买浙灯疏》。三年三月谢景温弹劾奏章诬告。八月癸亥下诏考察供析。乙丑因为对司马光说“苏轼不是好人”的话,才让他判杭州。四年六月赴杭州》。自从《墓志铭》记载为四年,而编《年谱》的人不加考察,于是滋生混乱。考察苏轼丁父忧在治平三年四月,见于欧阳修《老苏墓志铭》,那么服丧期满应当在熙宁元年八九月,到京城担任官告院必在二年二三月。到四年正月,将近两年,不应该没有奏札,可疑一。谢景温弹劾奏章诬告在三年八月五日,下诏考察供析在三年八月六日,《长编》所记载的日期可以考证。似乎《贡举议》及《谏买浙灯疏、《上神宗书》,不应该在有旨意考察供析之后,可疑二。《宋史全文资治通鉴在二年九月记载神宗说“苏轼有文学,为人平静”,到三年八月乙丑,《长编记载神宗对司马光说》“苏轼不是好人,你误判了他。”如果在四年,那么王安石、谢景温在三年已经诬告,神宗已经说不是好人,怎么能议论而高兴?又
何必以轼为人何如问安石乎?可疑三。《集》中《再上神宗书》有云:自去岁以来,所行新法皆不与治同道。立条例司,遣青苗,敛助役钱,行均输法云云,皆二年事,此书上於三年,故云去岁。此书在《议贡举》、《谏买浙灯疏》、《上神宗书》后,若依《年谱》,则《再上神宗书》既在《议贡举》诸奏后,“去岁”二字,殊未合,可疑四。诏议贡举,据《玉海》、《纲要》,在二年四月戊午,上议似不应隔二年始奏。司马温公《传家集《议贡举状》注云熙宁二年五月上,东坡尤不应迟至四年正月,可疑五。若“四年”二字作“是年”,则诸书所载事迹,日月无不?合。《集》中於《议贡举状》以下诸奏,均不作“四年”,恐係浅人又据《年谱臆改之,不得其月,乃以臆断为正月也。《纪事》於议状不载其文,今依《集》中录置附注,以备考据。《集中》云:得人之道,在於知人;知人之法,在於责实。使君相有知人之才,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吏、皂隶未尝无人,而况於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馀。使君相无知人之才,朝廷无责实之政,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况学校贡举之法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矣。夫时有可否,物有兴废,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顺其所欲行而治之,则易为功;强其所不欲而复之,则难为力。使三代圣人复生於今,其选举养才亦必有道矣,何必由学!且天下固尝立学矣。庆历之间,以为太平可待,至於今日,惟有空名仅存。今陛下必欲求德行道艺之士,责九年大成之业,则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於是,军旅谋於是,又当以时简不率教者屏之远方,终身不齿,则无乃徒为纷乱以苦天下耶!若乃无大变改而望有益於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故臣以谓今之学校,可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於吾世足矣。至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文武长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而长短之议决矣。今议者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章,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举唐室故事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罢经生朴学而考大义,此数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臣请历言之。夫欲兴德行,在於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审好恶以表俗,孟子所谓“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之所向,天下趋焉。”若欲设科立名以取之,则是教天下相率而为伪也。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敝车羸马,恶衣菲食,凡可以中上意,无所不至矣。德行之弊,一至於此。且自文章而言之,则策论为有用,诗赋为无益;自政事言之,则诗、赋、策、论均为无用矣。虽知其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法取士,不过如此也。岂独吾祖宗,自古尧、舜亦然。《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自古尧、舜以来,进人何尝不以言,试人何尝不以功乎!议者必欲以策论定贤愚能否,臣请有以质之。近世士大夫,文章华靡者莫如杨亿,使杨亿尚在,则忠清鲠亮之士也,岂得以华靡少之?通经学古者莫如孙复、石介,使孙复、石介尚在,则迂阔矫诞之士也,又可施之於政事之间乎?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何负於天下而必欲废之!近世士人,纂类经史,缀缉时务,谓之策括。待问条目,搜抉略尽,临时剽窃,易首尾以眩有司,有司莫能辨也。且其为文也,无规矩准绳,故学之易成;无声病对偶,故考之难精。以易学之士,付难考之吏,其弊有甚於诗赋者矣。唐之通榜,故是弊法,虽有以名取人厌伏众论之美,亦有贿赂公行权要请讬之害,卒使恩去王室,懽归私门,降及中叶,结为朋党之论。通榜取人,又岂足尚哉!诸科取人,多出三路:能文者既已
译何必拿苏轼是个什么样的人去问王安石呢?这是第三点可疑之处。《文集》中《再上神宗书》里有这样的话:自从去年以来,所推行的新法都不符合治理国家的正道。设立条例司,派遣青苗法,征收助役钱,推行均输法等,这些都是熙宁二年的事,这封奏书是熙宁三年呈上的,所以说“去年”。这封奏书排在《议贡举》、《谏买浙灯疏》,《上神宗书》之后,如果依照《年谱》的说法,那么《再上神宗书》既然在《议贡举》等奏章之后,“去年”这两个字,就非常不合情理,这是第四点可疑之处。皇帝下诏讨论贡举制度,根据《玉海》、《纲目》记载,是在熙宁二年四月戊午日,呈上议论似乎不应该隔了两年才上奏。司马光《传家集》中《议贡举状》的注解说熙宁二年五月呈上,苏东坡更不应该迟至熙宁四年正月才上奏,这是第五点可疑之处。如果把“四年”二字改为“是年”,那么各书所记载的事迹,日期月份就没有不吻合的了。《文集》中对于《议贡举状》以下的各篇奏章,都没有写“四年”,恐怕是浅薄的人又根据《年谱》擅自改动的,因为不知道具体的月份,就主观臆断为正月了。《纪事》对于议状不记载其原文,现在依照《文集》中的内容录入并附注,以供考证。《文集》中说:选拔人才的方法,在于了解人;了解人的方法,在于考察实际。如果君相有了解人才的才能,朝廷有考察实际的政令,那么即使是胥吏、皂隶之中也不曾没有人才,何况是学校贡举呢!即使沿用现在的制度,我认为也绰绰有余。如果君相没有了解人才的才能,朝廷没有考察实际的政令,那么公卿侍从常常担心没有人才,何况是学校贡举的制度呢!即使恢复古代的制度,我认为也不够用了。时代有可行与不可行,事物有兴起与衰废,当人们安于某种状态时,即使是暴君也不能废除;等到人们厌倦了,即使是圣人也不能恢复。所以风俗的变化,法制随之改变。就像江河的改道,顺着它想要流动的方向去治理,就容易成功;强迫它不想流动的地方去恢复,就难以用力。假使三代的圣人重生在当今,他们选拔培养人才也一定有办法,何必一定要通过学校呢!况且天下本来曾经设立过学校。庆历年间,认为太平可以期待,直到今天,只有空名仅存。现在陛下如果一定要寻求有德行、道义、才艺的人,要求达到九年学业大成的标准,那么就要改变现在的礼仪,改变现在的风俗。又应当征发民力来修建宫室,征收民财来供养游学士子,每百里之内,设置官吏、建立老师,诉讼案件在这里审理,军事谋划在这里制定,又应当按时检举不听从教化的人将他们放逐到远方,终身不予录用,这岂不是白白地制造纷乱来使天下受苦吗!如果不进行大的变革而希望有益于时局,那么与庆历年间有什么不同呢!所以我以为现在的学校,可以沿袭旧制,使得先王的旧制不在我们这一代废止就足够了。至于贡举的制度,实行了百年,国家的治乱盛衰,起初并不由此决定。陛下看看祖宗的时代,贡举的制度与现在哪个更精善?言语文章与现在哪个更优秀?所获得的文武长才与现在哪个更多?天下的事务与现在哪个更办得好?比较这四点,长短的争论就决定了。现在议论的人想要变革的,不过几点:有人说乡试考察德行而略去文章,有人说专门选取策论而废除诗赋,有人想效仿唐朝旧例兼采声誉声望而废除糊名,有人想废除经生朴实的学问而考察大义,这几点,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人。我请求逐一论述。想要兴起德行,在于君主修身以探究事物原理,审慎好恶以树立风俗,孟子所说的“君主仁,没有人不仁;君主义,没有人不义;君主所指向的,天下人都会追随。”如果想要设立科目、树立名目来选取人才,这就是教天下人相继做伪善之事。上面用孝道选取人,那么勇敢的人会割股,怯懦的人会守墓;上面用廉洁选取人,那么就会乘坐破车、瘦马,穿坏衣服、吃粗食,凡是可以迎合上级心意的事,无所不至了。德行的弊端,竟然到了这种地步。而且从文章的角度来说,那么策论是有用的,诗赋是无益的;从政事的角度来说,那么诗赋、策论都是无用的。虽然知道它们无用,然而自从祖宗以来,没有废除它们,认为设立方法选取人才,不过如此罢了。难道只有我们的祖宗,自古尧舜也是这样。《尚书》说:“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自从尧舜以来,进用人才何尝不是依据言论,试验人才何尝不是依据功绩呢!议论的人一定要用策论来判定贤愚能否,我有话要质问他们。近世士大夫,文章华丽浮靡的没有谁比得上杨亿,如果杨亿还在,那么他是忠诚清廉刚直的人,怎么能因为华丽浮靡而轻视他呢?通晓经学、学习古道的没有谁比得上孙复、石介,如果孙复、石介还在,那么他们是迂阔虚妄的人,又怎么能用在政事之间呢?从唐朝到现在,凭借诗赋成为名臣的人,数不胜数,对天下有什么亏欠而一定要废除它呢!近世士人,编纂分类经史,搜集整理时务,称为策括。等待提问的条目,搜罗抉剔得差不多尽了,临时剽窃,改头换面来迷惑考官,考官不能辨别。而且他们的文章,没有规矩准绳,所以学习容易成功;没有声律对偶的毛病,所以考核难以精审。把容易学习的人,交给难以考核的官吏,其弊端比诗赋更严重了。唐朝的通榜,本来就是弊法,虽然有以名声取人、使众人信服的美处,也有贿赂公行、权贵请托的害处,最终使得恩惠离开王室,欢乐归于私门,降到中叶,结成了朋党的议论。通榜取人,又哪里值得推崇呢!诸科取人,大多出于三条路:能文的已经
变而为进士,晓义又皆去以为明经,其馀皆朴鲁不化者也。至於人才,则有定分,施之有政,能否自彰。今进士日夜治经传子史,贯穿驰骛,可谓博矣。至於临政,曷尝用其一二!顾视旧学,已为虚器,而欲使此等分别注疏,粗论大义,而望其才能增长,亦已疏矣。臣故曰,此数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也。特愿陛下留其远者大者,必欲登俊良,黜庸回,总览众材,经略世务,则在陛下与二三大臣,下至诸路职司与良二千石,区区之法,何预焉!然臣窃有私忧过计者,敢不以告。昔王衍好《老》、《庄》,天下皆师之,风俗陵夷,以至南渡;王搢好佛,荙人事而修异教,大惓之政,至今为笑。故孔子罕言命以为知者少也。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夫性命之说,子贡不得而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此可信哉!今士大夫以佛、老为圣人,鬻书於市者,非《庄》、《老子》之书不售也。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著而不可挹,岂此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於放而乐於诞耳。使天下之士能如庄周,齐死生,一毁誉,轻富贵,安贫贱,则人主之名器爵禄,所以励世摩钝者废矣,陛下亦安用之?而况其实不能而窃取其言以欺世者哉!臣愿陛下明敕有司,试之以法言,取之以实学,博通经术者,虽朴不废,稍涉浮诞者,虽工必黜,则风俗稍厚,学术近正,庶几得忠实之士,不至蹈衰世之风,则天下幸甚。) 上得轼议喜曰:“吾固疑此,得轼议释然矣。”即日召见,问:“何以助朕?”轼对曰:“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上悚然听受,曰:“卿三言,朕当详思之。”他日,上问王安石以轼为人何如?安石知轼素与己异,疑上亟用之也,因问上曰:“陛下何以召见轼?”上曰:“见轼议学校贡举异於诸人,故召见之。且道轼对语曰:‘陛下何以召见臣?’朕为言:‘见卿议事有所喻,故召问卿。’对曰:‘陛下如此错矣,人臣以得召见为荣,今陛下实未知臣何如,但以臣言即召见,恐人争为利以进。’又谓朕与人官太速,后或无状,不能始终。此说何如?”安石曰:“陛下与人官,患在不考实,虽与何害!”上曰:“轼又言:‘兵先动者为客,后动者为主,主常胜客,客常不胜,治天下亦然。人主不欲先动,当以静应之於后,乃胜天下之事。’此说何如?”安石曰:“轼言亦是,然此道之经也,非所谓道之变,圣人之於天下感而后应,则轼之言有合於此理。然事变无常,固有举事,不知出此,而圣人为之倡发者。譬之用兵,岂尽须后动然后能胜敌!顾其时与势之所宜而已。”上曰:“卿言如此极精。”又言:“轼宜以小事试之何如?”安石曰:“臣已屡奏试人当以事,此言诚是也。”安石因极称吕惠卿。其后,上复谓曾公亮曰:“苏轼奏对明敏,可试也。”公亮曰:“京师无可试者。”王安石曰:“轼亦非久当作府推。”上曰:“欲用轼修中书条例。”安石曰:“轼与臣所学及议论皆异,别试其事可也。”又曰:“陛下欲修中书条例,大臣所不欲,小臣又不欲。今轼非肯违众以济此事者也,恐欲故为异论,沮坏此事。兼陛下用人,须是再三考察,实可用乃用之。今陛下但见轼之言,其言又未见可用,恐不宜轻用。”(《纪事本末》卷六十二。案:《临川集》安石《乞改科条制劄子》云:伏以古之取士,皆本於学校,故道德一於上,而习俗成於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於世。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议者之所患也。今欲追复古制以革其弊,则患於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於天下,庶几可复古矣。所对明经科欲行废罢,并诸科元额内解明经人数添解进士,及更俟一次科场,不许新应诸科投下文字,渐令改习进士。
译变革成为进士科,通晓义理的人又都离开去考明经科,其余的都是质朴鲁钝、不能教化的人。至于人才,自有其固定的资质,施加政令,能力高低自然显现。如今进士日夜研习经传子史,贯通驰骋,可谓广博了。但到了处理政务时,何曾用到其中的百分之一二!回头看旧有的学问,已成为虚浮的器物,却想让这类人分别注释疏解,粗略议论大义,而期望他们的才能增长,这也太疏远了。所以我才说,这几类人都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希望陛下保留长远而重大的目标,一定要选拔俊才良士,罢黜平庸奸邪之人,总览各种人才,筹划世务,这在于陛下与两三位大臣,下至各路职司与优秀的二千石官员,区区的小法,有什么关系呢!然而我私下有过度忧虑的考虑,不敢不告知。从前王衍喜好《老子》《庄子》,天下人都以他为师,风俗衰败,以至于南渡;王搢喜好佛教,荒废人事而修习异教,大惓的政事,至今被人嘲笑。所以孔子很少谈论天命,因为懂得的人少啊。子贡说:“老师的文章可以听到,老师关于性与天道的言论听不到。”关于性命之道的学说,子贡都听不到,而现在的学者,以不谈性命为耻,这可信吗!如今士大夫把佛、老当作圣人,在市场上卖书的人,不是《庄子》《老子》的书就不卖。读他们的文章,浩渺无着落而不可穷尽,看他们的样子,超然无依着而不可把握,难道这真的能这样吗?大概中等资质的人,习惯于放纵而乐于荒诞罢了。假使天下的士人能够像庄周那样,齐同生死,统一毁誉,轻视富贵,安于贫贱,那么君主的名位、器物、爵位、俸禄,用来激励世人、磨砺钝才的作用就废除了,陛下又何必使用它们呢?更何况那些实际上做不到却窃取他们的言辞来欺骗世人的人呢!我希望陛下明确命令有关部门,用合乎法度的言论来考核他们,用实学的标准来选拔他们,博通经术的人,即使质朴也不废弃,稍微涉及浮夸荒诞的人,即使工巧也一定要罢黜,那么风俗稍微淳厚,学术接近正道,或许能得到忠实的士人,不至于蹈袭衰世的风气,那么天下就太幸运了。皇上得到苏轼的议论很高兴地说:“我本来怀疑这个,得到苏轼的议论就释然了。”当天召见苏轼,问:“用什么来帮助我?”苏轼回答说:“陛下追求治理太急切,听取言论太广泛,提拔人太迅猛,希望陛下安静,等待事物的到来,然后再应对它。”皇上惊恐地听从接受,说:“你这三句话,我应当详细思考。”另一天,皇上问王安石苏轼这个人怎么样?王安石知道苏轼向来与自己意见不同,怀疑皇上急于任用他,于是问皇上说:“陛下为什么召见苏轼?”皇上说:“看到苏轼议论学校贡举不同于其他人,所以召见他。并且说苏轼回答我说:‘陛下为什么召见我?’我为他说:‘看到你的议论有所领悟,所以召问。’他回答说:‘陛下这样错了,臣子以得到召见为荣,现在陛下其实不知道我怎么样,只是因为我说话就召见,恐怕人们争着为了利益而进身。’又说陛下给人官职太快,后来如果没有表现,不能始终如一。这个说法怎么样?”王安石说:“陛下给人官职,担心的是不考察实际,即使给了又有什么害处!”皇上说:“苏轼又说:‘用兵先动的是客,后动的是主,主常胜客,客常不胜,治理天下也是这样。君主不想先动,应当以静在后面应对,就能战胜天下的事。’这个说法怎么样?”王安石说:“苏轼说的也是对的,然而这是道的常理,不是所谓道的变通,圣人对于天下感应而后应对,那么苏轼的话符合这个道理。然而事变无常,本来有举事,不知道出于此,而圣人为之倡导发起的。比如用兵,难道都必须后动然后才能战胜敌人!只看时机和形势所适宜罢了。”皇上说:“你的话这样精妙。”又说:“苏轼应当用小事来试验他怎么样?”王安石说:“我已经屡次上奏试验人应当用事,这话确实是对的。”王安石于是极力称赞吕惠卿。后来,皇上又对曾公亮说:“苏轼奏对明敏,可以试验。”曾公亮说:“京城没有可以试验的地方。”王安石说:“苏轼也不是长久担任府推。”皇上说:“想用苏轼修撰中书条例。”王安石说:“苏轼与我所学及议论都不同,另外试验他的事可以。”又说:“陛下想修撰中书条例,大臣不愿意,小臣也不愿意。现在苏轼不是肯违背众人来成就这件事的人,恐怕故意发表不同的议论,阻挠破坏这件事。加上陛下用人,必须再三考察,确实可用才任用。现在陛下只看到苏轼的话,他的话又未见可用,恐怕不宜轻易任用。”
仍於京东、陕西、河东、河北、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使之教导。於南省所添进士奏名,仍具别作一项,止取上件京东等五路应举人并府监诸路曾应诸科改应进士人数。所贵合格者多,可以诱进诸科蔊习进士科业。如允所奏,乞降敕命施行。《传家集》:司马温公二年五月《议贡举状》云:臣准御史台牒,准敕节文:“天下学校贡举之法,宜令两府、两省、待制以上,御史台、三司、三馆臣僚,各限一月,具议状闻奏者。”臣闻《诗》云:“无竞惟人,四方其训之。”言欲立强於天下者,无如得人。得人而任之以事,则四方斯顺之矣。臣窃惟取士之弊,自古始以来,未有若近世之甚者也。何以言之?自三代以前,其取士无不以德为本,而未尝专贵文辞也。汉世始置茂才、孝廉等科,皆命公卿大夫、州郡举有经术德行者,策试以治道,然后官之。故其风俗,敦尚名节。降及末世,虽政衰於上,而俗清於下,由取士之术素加奖励故也。魏晋以降,贵通才而贱守节,习尚浮华,旧俗益败。然所举秀、孝,犹以经术取之。州郡皆置中正,以品其才行,一言一动之失,或终身为累,士犹竞竞不敢自放。隋始置进士,唐益以明经等科,而秀、孝遂绝,止有进士、明经二科,皆自投牒求试,不复使人察举矣。进士初但试策,及长安神龙之际,加试诗赋。於是进士专尚属辞,不本经术,而明经止於诵书,不识义理。至於德行,则不复谁何。自是以来,儒雅之风,日益颓坏。为士者狂躁险薄,无所不为,积日既久,不胜其弊。於是又设誊录封弥之法,盖朝廷苦其难制,而有司急於自营也。夫欲搜罗海内之贤俊,而掩其姓名以考之,虽有颜、闵之德,苟不能为赋、诗、论、策,则不免於遭摈弃,为穷人,虽有跖蹻之行,苟善为赋、诗、论、策,则不害於取高弟,为美官。臣故曰“取士之弊,自古始以来,未有若近世之甚者”,非虚言也。今幸遇陛下圣明,心知贡举之极弊,慨然发愤,深诏群臣,使得博议利病,更立新规,是千载一时也。议者或曰:“古人乡举里选,今欲知士之德行,宜委知州、知县者采察其实,保而荐之。”臣独以为不然,古者分地建国,自卿大夫士,皆以其国人为之,犹患处士之德行不可得而详也。故又择其乡之贤者,使为闾胥、比长,自幼及长,朝夕察其所为,然后士之德行美恶,莫得而隐也。今夫知州、知县杂四海九州之人,远者三岁而更,近者数月而更,或初到官即遇科场,遽责之知所部士人之德行,诚亦难矣。又应开封府举者,常不减数千人,而开封府狱讼之繁,知府者自旦至暮耳不暇听,目不暇视,又有馀裕可使之察数千人之德行乎!议者又曰:“宜去封弥誊录,委有司考其文辞,参以行实而取之。”臣独以为不然。夫士之德行,知州县者尚不能知,而有司居京师,一旦集天下之士,独以何术知之?其术不过以众人之毁誉决之。孔子曰:“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夫众之毁誉,庸讵足以尽其实乎!必如是行之,臣见其爱憎互起,毁誉交作,请讬公行,贿赂上流,谤讟并兴,狱讼不息,将纷然淆乱,朝廷必厌苦之而复用封弥誊录矣。夫封弥誊录,固为此数者而设之也。譬犹筑防以鄣洚水也,今不绝其源而徒去其防,则横流之患愈不可救矣。臣虽至愚,平生固尝竭其思虑,欲以少救其弊,今敢试陈二策,乞陛下俯加裁择。臣闻上之所为,下之所归也。国家从来以赋、诗、论、策取人,不问德行,故士之求仕进者,日夜孜孜,专以习赋、诗、论、策为事,惟恐不能胜人。父教其子,兄勉其弟,不是过也。今若更以德行取人,则士之力於德行,亦犹是也。诚风化清浊之原,历代讹谬而不悟,必待圣朝然后正之者也。夫德行修之於心,藏之於身,虽家人有所不知,况於乡党,况於州县,况於朝廷,将何从知之?故必待明哲公正之臣知而举之,然后四海之士皆可得而官使也。然举荐之法既行,则于求属请诚所不能无也。要在所举非其
译于是先在京东、陕西、河东、河北、京西这五路设置学官,让他们进行教导。对于南省所增加的进士录取名额,仍然单独列为一项,只选取上述京东等五路参加科举的人,以及府学和国子监等各路曾经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后改考进士科的人数。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合格的人多起来,从而诱导、促进其他科目的人学习进士科的业务。如果同意这个奏议,请求颁布敕命予以施行。《传家集》记载:司马温公在二年五月《议贡举状》中说:臣接到御史台的公文,奉敕令节文:“天下的学校贡举之法,应当命令两府、两省、待制以上官员,御史台、三司、三馆的臣僚,各限一个月,具议状上奏。”臣听说《诗经》说:“没有比得人更强大的,四方都会顺从他。”意思是想要在天下建立强盛,没有比得到人才更重要的了。得到人才并任用他们做事,那么四方就会顺从了。臣私下认为,选拔人才的弊端,从古至今,没有像近代这么严重的了。怎么说呢?自从夏商周三代以前,选拔人才无不以德行为根本,而不曾专门看重文辞。汉代开始设置茂才、孝廉等科目,都是命令公卿大夫、州郡举荐有经术德行的人,用策问考试他们的治国之道,然后授予官职。所以那时的风俗,崇尚名节。到了末世,虽然政治在上层衰败,但风俗在下层依然清朗,这是因为选拔人才的方法向来加以奖励的缘故。魏晋以来,看重通才而轻视守节,习尚浮华,旧有的风俗更加败坏。然而所举荐的秀才、孝廉,仍然以经术来选取。州郡都设置中正官,来评定他们的品行才能,一言一动的过失,或许会成为终身的累赘,士人还兢兢业业不敢放纵自己。隋朝开始设置进士科,唐朝又增加了明经等科,而秀才、孝廉于是断绝,只有进士、明经两科,都是自行投递文书请求考试,不再让人察举了。进士起初只考策问,到了长安神龙年间,增加考试诗赋。于是进士专门崇尚辞藻,不本于经术,而明经只限于背诵书本,不懂义理。至于德行,则不再过问。从此以来,儒雅的风气,日益颓坏。做士人的狂妄急躁、阴险浅薄,无所不为,日子久了,弊端不胜枚举。于是又设立了誊录封弥的方法,大概是朝廷苦于难以控制,而有关部门急于自营私利。想要搜罗海内的贤俊,却掩盖他们的姓名来考核,即使有颜回、闵子骞那样的德行,如果不能写赋、诗、论、策,就不免遭到摈弃,成为穷困之人;即使有盗跖、庄蹻那样的行为,如果善于写赋、诗、论、策,也不妨碍考取高第,担任美官。臣所以说“选拔人才的弊端,从古至今,没有像近代这么严重的”,不是虚言。如今有幸遇到陛下圣明,心里知道贡举的极大弊端,慷慨发愤,深深诏令群臣,使得他们广泛议论利弊,重新建立新规,这是千载一时的机会。议论的人有人说:“古人乡举里选,现在想要知道士人的德行,适宜委托知州、知县采察实情,担保并推荐他们。”臣唯独认为不是这样,古代分地建国,从卿大夫到士,都用他们本国的人担任,还担心处士的德行无法详细得知。所以又选择乡里的贤者,让他们担任闾胥、比长,从幼年到成年,早晚观察他们的行为,然后士人的德行美丑,就没有能隐藏的了。现在的知州、知县混杂四海九州的人,远的三年更换一次,近的几个月更换一次,有的刚到任就遇到科场,立刻要求他们了解所管辖士人的德行,确实也很难了。又应当参加开封府举荐的人,常常不少于数千人,而开封府诉讼案件繁多,知府从早到晚耳朵来不及听,眼睛来不及看,还有余力让他们察数千人的德行吗!议论的人又说:“适宜去掉封弥誊录,委托有关部门考核他们的文辞,参酌品行实际来选取。”臣唯独认为不是这样。士人的德行,知州县尚且不能知道,而有关部门居住在京城,一旦聚集天下的士人,独自用什么方法知道呢?他们的方法不过是用众人的毁誉来决定。孔子说:“大家都喜欢他,一定要考察;大家都厌恶他,一定要考察。”众人的毁誉,哪里足以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呢!一定要这样实行,臣预见爱憎互相兴起,毁誉交错产生,请托公行,贿赂上行,诽谤并起,诉讼不息,将会纷乱淆杂,朝廷一定会厌弃痛苦而再次使用封弥誊录了。封弥誊录,本来就是为这几件事而设立的。譬如筑堤防来阻挡洪水,现在不堵塞源头而只是去掉堤防,那么横流的祸患更加不可救药了。臣虽然极其愚笨,平生本来曾经竭尽思虑,想要稍微挽救弊端,现在敢尝试陈述两条策略,乞求陛下俯加裁择。臣听说上面所做的事,下面所归向的。国家向来以赋、诗、论、策选取人才,不问德行,所以士人谋求仕进的人,日夜孜孜不倦,专门以练习赋、诗、论、策为事,只怕不能胜过别人。父亲教导儿子,兄长勉励弟弟,没有超过这个的。现在如果改以德行选取人才,那么士人致力于德行,也像这样。这确实是风化清浊的根源,历代讹误而不醒悟,一定要等到圣朝然后纠正它。德行修养在心中,藏匿在自身,即使家人有所不知,何况乡党,何况州县,何况朝廷,将从哪里知道呢?所以必须等待明哲公正的臣子知道并举荐,然后四海之士都可以得到任用。然而举荐的方法既然实行,那么请托关系确实不能没有。关键在于所举荐的不是
人者,国家以严法绳之,勿加恩贷,则苟且徇私之人皆知惧矣。且国家以德行取士,则彼贪猾轻躁之人,依附权要枉道求进者,皆为清议所贬,见弃於时,虽有举者,必不多矣。臣愚欲乞今后应係举人,令升朝官以上岁举一人,提点刑狱以上差遣者岁举二人,谏议大夫或待制以上岁举三人。不以所部非所部,乡里非乡里,除自己亲戚及曾犯真刑,或私罪情理重曾经罚赎,及不孝不友、盗窃淫乱明有迹状者不得举外,其馀皆得举之。仍於举状内明言“臣今保举某州某科某人有学术节行,乞赐召试。”若举状既上之后,卻有前后诸般违碍事发,其举主并依律文贡举非其人分故失,从公私罪定断。受赃而举者,以枉法论。其举状,逐时送下礼部贡院,置簿记录。若应举人而不举者,岁终委贡院勘会姓名闻奏,乞严加朝典。每遇三年一开贡举,委贡院截自诏下之日勘会。选择举主最多者从上取之,举主数同,则以举状到省月日先后为次,其举主曾有赃罪,及见停闲身亡,或在合参人数外者,并不准。倍於每次科场南省之奏名人数,具姓名闻奏,乞下本贯发遣赴阙。其本贯更不考试,即具申状解送赴贡院,仍出公凭给付逐人,令赴贡院照会。限十一月内取齐,十二月内引见,正月内考试。其试官或朝廷临时添差。进士试经义策三道,子史策三道,时务策三道,更不试赋、诗及论。明经及九经等诸科,试本经及《论语》、《孝经》大义,共四十道,明经加试时务策三道,其帖经、墨义一切皆不试。对策及大义,但取义理优长,不取文辞华巧。唯所对经史乖僻,时务疏阔者,即行黜落。其奏名人数,并依科场旧制。若合格者少,即不满旧数,亦听。至御试时,进士、明经各试时务策一道,九经等诸科,试本经大义十道,所有名字高下,并只以举主多者为上。举主数同者,则以举状到省月日先后为次。其举人所纳家状,及授官后吏部所给告身,并须开坐原初举主人数、姓名。若及第后犯私罪、情理重及赃罪,其举主并减一等坐之;未及第者减三等。皆不以去官及赦原。如此,则并臣不敢挟私妄举,士人皆崇尚经术,重惜操履,风俗丕变矣。朝廷若不能行此保举之法,其次莫若修学校之法以取之。臣伏见自庆历以来,天下诸州虽立学校,大抵多取丁忧及停间官员以为师长,藉其供给,以展私惠,聚在仕官员及市井豪民子弟十数人,游戏其间,坐耗粮食,未尝讲习,修谨之士多耻而不入。间有二千石自谓能兴学者,不过盛修室屋,增置庄产,广积粮储,多聚生徒,以邀虚名。师长之人自谓能立教者,不过谨其出入,节其游戏,教以钞节经史,剽窃时文,以夜继昼,习赋、诗、论、策,以取科名而已。此岂先王立学之意邪!於以修明圣道,长育人材,化民成俗,固已疏矣。臣欲乞自今天下州学,只许置教授一人,委本州长吏於本处命官中选择无过犯、有节行、能讲说、为众所服者,举奏补充。若本州无人,则奏乞下铨司选差,委铨司於见在铨选人内拣选进士、明经诸科出身人,历任无赃私罪、能讲说经书者奏,补充逐州教授。仍令国子监试讲说经书。应举人初入学者,并为外舍生,唯赴听讲及公试外,不得於学中宿食。其教授每日讲书毕,取在学诸生姓名,书於垽上,杂置筩中,抽取三人,问以听过书中疑义三条。使对众解说。通者置簿记录,粗者不问,否则有罚。每月中两次公试,各试所习举业,委教授考校,定优劣等第,具姓名出榜,示讫亦置簿记录。其有过犯者,小过则罚钱,中过则降等,大过则斥出学,亦置簿记录。每遇春秋释奠毕,委教授选择外舍生到学及半年以上,自前次释奠以来说书多通,公试多在优等,过犯情轻数少,即升入内舍,为初等生,始听於学中宿食。又选择初等生升为中等生,中等生升为高等生,皆如外舍生之法。其有二人已上比较难决者,即特令说书及试所业以决之。皆须具状申本州,委知州、通判更加审覆,委得公当,然后给牒补
译人,是国家用严明的法律来约束的,如果不施加恩惠和宽贷,那么那些苟且徇私的人就都会感到畏惧了。况且国家以德行来选拔人才,那么那些贪婪狡猾、轻浮急躁的人,依附权贵、违背正道以求晋升的人,都会被清正的舆论所贬斥,被时代所抛弃,即使有人推荐,也一定不多了。臣愚昧地请求,今后凡是应当被推荐的人,让升朝官以上每年推荐一人,提点刑狱以上职务的人每年推荐两人,谏议大夫或待制以上职务的人每年推荐三人。不论是被推荐者是否在推荐者的管辖范围内,是否是同乡,除了自己的亲戚,以及曾经犯过实刑,或私罪情节严重曾经受罚赎罪,以及不孝不悌、盗窃淫乱有明显罪迹的人不得推荐外,其余的人都可以推荐。并且在推荐状中明确写明:“臣现在保举某州某科某人,有学术和节操品行,请求赐予召试。”如果推荐状呈上之后,却有前后各种违碍的事情发生,推荐的人一律依照律文中“贡举非其人”的故意或过失条款,按公罪或私罪定罪处罚。接受贿赂而推荐的人,按枉法论处。那些推荐状,随时送交礼部贡院,登记在册。如果应当推荐的人而不推荐的,年终委派贡院核查姓名上报,请求严厉施加朝廷的典章处罚。每逢三年一次开启贡举,委派贡院从诏书下达之日开始核查。选择推荐人最多的优先录取,推荐人数相同的,就按推荐状到达贡院的月份和日期先后排序。那些推荐人曾经有赃罪,以及目前停职闲居、去世,或在应参选人数之外的人,都不予准许。名额加倍于每次科场南省奏名的人数,具报姓名上报,请求下发原籍发遣赴京。原籍不再考试,立即具报申状解送赴贡院,并发给公凭给每个人,令其赴贡院核对。限十一月内到齐,十二月内引见,正月内考试。试官由朝廷临时增派。进士考试经义策三道,子史策三道,时务策三题,不再考赋、诗及论。明经及九经等各科,考试本经及《论语》、《孝经》的大义,共四十道,明经加试时务策三题,帖经、墨义一律都不考。对策和大义,只取义理优长,不取文辞华丽巧妙。只有所对经史乖僻,时务疏远的人,就予以黜落。奏名的人数,一律依照科场旧制。如果合格的人少,即使不满旧数,也听任。到御试时,进士、明经各试时务策一题,九经等各科,试本经大义十道,所有名次高低,只以推荐人多的为上。推荐人数相同的,就按推荐状到达贡院的月份日期先后排序。推荐人所提交的家状,以及授官后吏部所给的告身,都必须开列最初推荐人的数量和姓名。如果及第后犯私罪、情节严重以及赃罪,推荐人一律减一等定罪;未及第的减三等。都不因去职或赦免而原宥。这样,那么推荐人就不敢挟私妄举,士人都崇尚经术,珍惜操行,风俗就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朝廷如果不能实行这种保举之法,其次不如修定学校之法来选拔人才。臣私下看到自庆历以来,天下各州虽然设立了学校,大多选取丁忧及停闲官员作为师长,借他们的供给,来施展私惠,聚集在仕官员及市井豪民子弟十余人,在其中嬉戏,白白消耗粮食,未曾讲习,修谨之士大多以之为耻而不入。偶尔有俸禄二千石自认为能兴办学校的人,不过是盛修房屋,增置田产,广积粮储,多聚学生,以邀取虚名。师长中自认为能立教的人,不过是谨慎出入,节制嬉戏,教他们抄录节略经史,剽窃时文,夜以继日,练习赋、诗、论、策,以考取功名罢了。这难道是先王设立学校的本意吗!以此来修明圣道,培养人才,教化百姓形成风俗,确实已经疏远了。臣请求从今天起,天下州学,只允许设置教授一人,委派本州长官在本处命官中选择无过犯、有节操品行、能讲说、为众人所信服的人,举荐奏请补充。如果本州无人,则奏请下发铨司选差,委派铨司在现任铨选人内拣选进士、明经各科出身的人,历任无赃私罪、能讲说经书的奏请,补充各州教授。仍令国子监试讲说经书进行考核。凡是初入学的举人,都作为外舍生,除了赴听讲及公试外,不得在学中住宿饮食。教授每天讲书完毕,取在学诸生的姓名,写在木牌上,杂乱放入筒中,抽取三人,问以听过书中疑义三条,让他们当众解说。通晓的登记在册,粗浅的不问,否则有罚。每月中两次公试,各自考试所习举业,委派教授考校,定优劣等第,具报姓名出榜,示毕也登记在册。那些有过犯的人,小过则罚钱,中过则降级,大过则斥出学,也登记在册。每逢春秋释奠礼毕,委派教授选择外舍生到学半年以上,自前次释奠以来讲书多通,公试多在优等,过犯情节轻且次数少的,即升入内舍,为初等生,才开始允许在学中住宿饮食。又选择初等生升为中等生,中等升为高等生,都如外舍生的方法。如果有两人以上比较难决的,就特令说书及试所业以决断。都必须具状申报本州,委派知州、通判更加审覆,确实公正得当,然后给牒补
之;如后来有过降等者,其牒即行抽取毁抹。其教授选择、纠举、升降等第若有不公,委知州、通判觉察取勘闻奏,乞行訩替。其开封举人,旧无府学,并令寓教於国子监。其国子监举人,须实是品官子弟,方得条入学。其教试选升之法,并与外州同。以直讲比教授,判监、同判监比知州、通判。凡国子监、开封府及诸州军内舍高等生额,并用本处解额之半。其中等倍高等,初等倍中等。若人数未足,则阙之,不得溢额补入。若遇诏下开贡举,委本处判监、同判监、知州、通判截自其日,勘会高等生补及半年以上者,具姓名结罪保明闻奏。仍给予公凭,许令免解直就省试。其高等生占不尽解额,方许本处其馀举人取解。其中等、初等生於取解时仍别立号,常比其馀举人多取分数。所有高等生至省试时,亦别立号,每七人中取一人奏名。如此,则举人亦稍蔊经术,敦行义矣。夫经术深浅,非程试所能知;行义美恶,非朝夕所能察。今使之处於学校,经二三年累经选择升至高等,又占解额,妨众人进取之路,若其行义少有过差,必不为众人所容矣。由此观之,其高等生经术则讲说常通,文艺则屡入高等,过犯则全然轻少,行义则为众所服,比之糊名誊录,考其一日所试诗、赋、论、策,偶有所长而取之者,相去远矣。况近年举人或一无行能,横遇恩泽、幸得免解者,不可胜数。今高等生行能如此,裁免一解,岂足惜哉!此学校之法也。若朝廷又不能如此,只於旧条之中毛举数事,微有更张,则於取士之道?无所益,徒更烦苛,不若悉循旧贯之为愈也。《文献通考》卷三十一:神宗熙宁二年,议更贡举法,罢诗、赋、明经诸科,以经义、论、策试进士。王安石以为古之取士俱本於学,请兴建学校以复古,其明经诸科欲行废罢,取元解明经人数增进士。直史馆苏轼上议,上以问安石,安石曰:“若谓此尝多得人,自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其后,乃卒如安石议。《玉海》卷百十六:熙宁二年四月戊午,诏执经艺者专诵数,趋乡举者狃文辞,并臣详议,别为新规。翰林学士韩维议,请罢诗赋,各习一大经,问大义十道。集贤学士苏颂议,先士行而后文艺,去封弥誊录之法,先行之州县,使有司专考察,庶几存乡举里选之遗范。程颢言:“治天下以正风俗、得贤才为本,请修学校,尊师儒。县令每岁与学之师以乡饮之礼,会其乡老学者,众推经明行修材能可任之士,升於州之学,以观其实。郡守又岁与学之师行乡饮酒之礼,大会群士,以经义、性行、材能三物宾兴其士於大学,大学聚而教之,岁论其贤者能者於朝,谓之选士。朝廷问之经,以考其言;试之职,以观其材,然后辨论差等而命之职。”四年二月丁巳朔,罢明经科,进士罢诗、赋、帖经、墨义。)
译至于后来有降等的人,其文书立即抽取销毁。如果教授在选择、纠举、升降等级方面有不公,委托知州、通判觉察核查上报,请求予以撤换。开封府的举人,过去没有府学,都让他们寄居国子监接受教育。国子监的举人,必须是品官子弟,才能按规定入学。教育、考试、选拔、升迁的方法,与外州相同。将直讲比照教授,判监、同判监比照知州、通判。凡是国子监、开封府及各州军内舍高等生的名额,都使用当地解额的半数。中等生的名额是高等生的两倍,初等生的名额是中等生的两倍。如果人数不足,就空缺,不得超额补入。如果遇到诏令开放贡举,委托当地的判监、同判监、知州、通判从那天起,核查高等生补入半年以上的,列出姓名,以结罪担保的方式上报。仍然给予公凭,允许他们免除解试直接参加省试。只有当高等生占不满解额时,才允许当地其余举人参加解试。中等、初等生在参加解试时仍然单独设立考号,通常比其余举人多取几分。所有高等生到省试时,也单独设立考号,每七人中取一人奏名。这样,举人也会稍微重视经术,敦行礼义了。经术的深浅,不是考试所能知道的;行义的美恶,不是朝夕所能察知的。现在让他们处于学校中,经过两三年多次选择升至高等,又占据解额,妨碍众人的进取之路,如果他们的行义稍有差错,必定不被众人所容忍。由此看来,那些高等生经术讲解通常通达,文艺屡次进入高等,过犯完全轻微稀少,行义被众人信服,与糊名誊录、考察一天所试的诗、赋、论、策,偶然有所长处而录取的人相比,相差甚远。况且近年举人有的毫无行能,横遭恩泽、侥幸得以免解的,不可胜数。现在高等生行能如此,仅仅免除一次解试,哪里值得吝惜!这是学校之法。如果朝廷又不能这样,只在旧条文中列举几件事,稍微有所更改,那么对于取士之道毫无益处,只是更加烦苛,不如全部遵循旧例更好。《文献通考》卷三十一:神宗熙宁县二年,商议更改贡举法,废除诗、赋、明经等科,以经义、论、策考试进士。王安石认为古代取士都本于学校,请求兴建学校以恢复古制,那些明经等科想要废除,将原来解试明经的人数增加到进士中。直史馆苏轼上议,皇上以此询问王安石,王安石说:“如果说这曾经多得人才,是因为仕进别无他路,其中不容没有贤才;如果说科法已经完善,那就不是了。现在正值少壮时,应当讲求天下正理,却闭门学习作诗赋,等到入官,世事都不熟悉,这是科法败坏,人才导致不如古代。”后来,最终按照王安石的议论实行。《玉海》卷一百十六:熙宁二年四月戊午日,诏令执持经艺的人专诵数,趋向乡举的人习于文辞,一并臣下详议,另立新规。翰林学士韩维上议,请求废除诗赋,各习一大经,问大义十道题。集贤学士苏颂上议,先士行而后文艺,去掉封弥誊录之法,先在州县实行,让有司专门考察,或许能保存乡举里选的遗范。程颢说:“治理天下以端正风俗、得到贤才为根本,请求修治学校,尊崇师儒。县令每年与学校的老师以乡饮之礼,会集乡老学者,众人推举经明行修材能可任之士,升入州学,以观察其实。郡守又每年与学校的老师行乡饮酒之礼,大会群士,以经义性行材能三物宾兴其士于大学,大学聚而教之,每年向朝廷论列其贤者能者,称为选士。朝廷问其经,以考其言;试其职,以观其材,然后辨论差等任命其职。”四年二月丁巳日初一,废除明经科,进士废除诗、赋、帖经、墨义。
1、六月(案:钱大昕《朔闰考》:六月丙申朔。癸卯,添差弓手,富弼、曾公亮不肯,即罢参照。《长编》卷二百十六:熙宁三年冬十月乙酉,诏罢弓手。原注:添差弓手当考。其始二年六月八日,富弼、曾公亮不肯,即罢参照。案:原文已佚,据原注辑此。)
2、辛亥,赵国公守巽长子世清坐争袭封不当,自茂防降左武卫大将军、郢州防奭使。(《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三年七月癸丑,王珪等言承袭。原注。)
3、丁未,翰林学士吕公著言:“颍川人常秩,道德修於乡里,名实著於海内,欲乞召置台阁”。诏本州长吏敦遣赴阙。(《纪事本末》卷六十五。案:诏秩赴阙,初诏在治平四年十月癸丑,可考。)
4、丁巳,诏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吕诲落中丞,以本官知邓州。(《纪事本末》卷五十八。案:《太平治迹统类》云:诲论安石,上使谕解诲,诲执愈坚。又奏曰:“臣受国恩,家有忠范,惟知死节,以图报效。窃以我国朝开基一百馀年,四方无事,前事固未闻,然太平之久,事固有係於圣虑者。以是思之,尤当谨於措置,谋谟在得人,安危在委任,图维旧德,推广恩信,以至万务。讲求利病,在乎沈几默运,不当形迹。因事制宜,去弊补废,上应天灭,务以安静,乃今日之事。王安石者,本以文章进用,竟遽为辅弼,逢迎上意,张皇一时之事。祖宗法度,首议变更,天下利源,皆欲摇动;斥逐近侍,盗弄权柄,倾危老成,欲速相位,人情甚郁,公议不容。独陛下未悟,倚任安石,与之议求治道之要,进退天下之事。臣恐无益於盛时,徒有累於知人。”於是安石求去,上还其奏,安石乃具谢起视事。安石既视事,益自信,以经纶天下为己任,尽变祖宗旧法,专务聚敛,造出条目,颁於四方,州县吏奉行,微忤其意则责逐之,所用皆浮薄少年,天下骚然。於是昔之疑诲太过者,媿仰叹服,以为不及,而诲亦力求外补,遂得罪。)
5、是月,薛向除江淮等路发运使。(《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三年七月辛丑,向请运铜陕西铸钱。原注:云:向二年六月乃除发运。案:《纪事本末》卷七十六云:熙宁初,薛向为江淮等路发运使。不系年月,而《长编》原注有年月而不系日,今依附六月末。薛《通鉴》在四月丁未,与《长编》异日月。范忠宣《奏议》云:臣前来累言,薛向在陕西,违条罔上,罪状显明,不当曲加恩贷,仍蒙奖用。及张靖不当先於罪人责降,皆是朝廷赏罚之失。将使奸邪得志,尽谓宪典可欺。中人之性易移,悉以张靖为计,遇事皆希旨,蔽惑人主聪明,盖自中书不合差除,致累陛下圣政。臣虽累曾陈奏,不蒙听纳施行。今又委以六路生灵,使之专治财赋,则薛向奸诈,必更甚於陕西。缘陕西有都转运使、诸路帅臣、走马承受,皆是朝廷信臣,不为向所统属,又有非时使命往还访察。若是臣寮善恶,朝廷易为得闻,而向以巧能弥缝,尚敢肆为欺惑。今来东南六路官吏,皆是向所统摄,又无非时使命采访,加以吏民懦弱,被苦不能伸陈,即向奸欺,足以自恣。又闻东南诸郡民力多困穷,近复连被水灭,正要朝廷优恤。陛下当遣宽厚仁爱之使,惟令抚养疮痍,俾得渐就富完,以厚根本,岂宜更令纤巧刻薄之吏别肆诛求?或致民心困穷,亦必别生事变,则於治乱所系非轻。臣居谏垣,岂敢缄默!陛下度臣於向素无嫌隙,又非强愎欲遂己言,何必区区频黩天听,盖以朝廷赏罚为重,六路生民可忧,复遇陛下圣明,其言不可不进。惟望早垂睿断,勿惮改为,从谏黜邪,二美兼举,使天下风俗一变,奸人革心,岂不盛哉!如或以掩美嫉能,其言无取,则乞宣示外廷,早行责降。)
6、左屯卫大将军克端卒,赠登州防奭使、东牟侯。(《长编》卷二百二十八:熙宁四年十一月乙丑,诏毋得乞为继嗣。原注。)
仁和张大昌辑注
卷五
神宗
△熙宁二年(己酉,一○六九)
译六月(按:钱大昕《朔闰考》记载:六月丙申日朔。癸卯日,增设弓手,富弼、曾公亮不同意,随即罢免,可参照。《长编》卷二百十六记载:熙宁三年冬十月乙酉日,下诏罢免弓手。原注:增设弓手之事当考证。其始在二年六月八日,富弼、曾公亮不同意,随即罢免参照。按:原文已佚,据原注辑录此条。)
辛亥日,赵国公赵守巽的长子赵世清因争袭封爵不当,从茂州防御使降为左武卫大将军、郢州防御使。(《长编》卷二百十三记载:熙宁三年七月癸丑日,王珪等人谈论承袭之事。原注。)
丁未日,翰林学士吕公著进言:“颍川人常秩,在乡里修养道德,名声与实绩在海内显著,请求召他任职于台阁。”下诏让本州长官敦请他前往京城。(《纪事本末》卷六十五。按:下诏让常秩赴京,最初的诏令在治平四年十月癸丑日,可考证。)
丁巳日,下诏右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吕诲免去中丞职务,以原官职出任邓州知州。(《纪事本末》卷五十八。按:《太平治迹统类》说:吕诲议论王安石,皇上派人去开导吕诲,吕诲坚持得更坚定。又上奏说:“我蒙受国家恩德,家中留有忠义的典范,只知道以死守节,来图谋报效。私下认为我国朝开国一百多年,四方无事,以前的事固然没听说过,但太平时间长久,事情本来有关系到圣上思虑的。由此思考,尤其应当在措施上谨慎,谋划在于得到合适的人,安危在于委任得当,图谋维系旧有的德行,推广恩惠信义,直到万事。讲求利弊,在于沉着机敏地默默运作,不应当显露形迹。根据事情制定适宜的措施,去除弊端补充废弛,上应天命,务必以安静为要,这才是今日之事。王安石,本来凭借文章进用,竟然迅速成为辅弼大臣,逢迎皇上心意,夸大一时之事。祖宗的法度,首先提议变更,天下的利源,都想要动摇;斥逐近侍,盗弄权柄,倾覆老成之人,急于获取相位,人情非常压抑,公议不容忍。唯独陛下没有醒悟,倚任王安石,与他商议求取治道的关键,进退天下之事。我担心这对盛世没有益处,只是有损于知人善任。”于是王安石请求离职,皇上还了他的奏章,王安石才具表谢恩起复视事。王安石既已视事,更加自信,以治理天下为己任,完全改变祖宗旧法,专门致力于聚敛,制造出条目,颁布到四方,州县官吏奉行,稍微违背他的心意就责罚驱逐,所用都是浮薄少年,天下骚动。于是以前怀疑吕诲太过的人,惭愧仰慕叹服,认为不及吕诲,而吕诲也极力请求外补,于是获罪。)
这月,薛向被任命为江淮等路发运使。(《长编》卷二百十三记载:熙宁二年七月辛丑日,薛向请求运输铜到陕西铸钱。原注:说:薛向在二年六月才被任命为发运使。按:《纪事本末》卷七十六说:熙宁初年,薛向任江淮等路发运使。不系年月,而《宋史》原注有年月而不系日,现在依附于六月末。薛《通鉴》在四月丁未日,与《长编》日月不同。范忠宣《奏议》说:臣先前屡次进言,薛向在陕西,违条欺瞒皇上,罪状显明,不应当曲加恩贷,仍然蒙受奖赏任用。以及张靖不应当先于罪人责降,都是朝廷赏罚的失误。将使奸邪得志,都认为宪典可以欺骗。中人之性容易改变,都以张靖为计,遇事都迎合旨意,蔽惑人主聪明,大概自中书不合差除,导致连累陛下圣政。臣虽然屡次陈奏,不蒙听纳施行。现在又委以六路生灵,让他专治财赋,那么薛向奸诈,必定更甚于陕西。因为陕西有都转运使、诸路帅臣、走马承宣,都是朝廷信臣,不被薛向统属,又有非时使命往还访察。如果是臣寮善恶,朝廷容易得闻,而薛向以巧能弥缝,尚敢肆意欺惑。现在东南六路官吏,都是薛向所统摄,又无非时使命采访,加上吏民懦弱,被苦不能伸陈,那么薛向奸欺,足以自恣。又听说东南诸郡民力多困穷,近来又接连遭受水灾,正要朝廷优恤。陛下应当派遣宽厚仁爱之使,只令抚养疮痍,使逐渐恢复富完,以厚根本,岂宜再让纤巧刻薄之吏别肆诛求?或者导致民心困穷,也必定别生事变,那么于治乱所系非轻。臣居谏垣,怎敢缄默!陛下度臣于薛向素无嫌隙,又不是强愎欲遂己言,何必区区频黩圣听,大概以朝廷赏罚为重,六路生民可忧,又遇陛下圣明,其言不可不进。只望早垂睿断,不要惮于改正,从谏黜邪,两美兼举,使天下风俗一变,奸人改心,岂不盛哉!如果认为掩美嫉能,其言无取,那么乞宣示外廷,早行责降。)
左屯卫大将军赵克端去世,追赠登州防御使、东牟侯。(《长编》卷二百二十记载:熙宁四年十一月乙丑日,下诏不得乞为继嗣。原注。)
仁和张大昌辑注
卷五
神宗
△熙宁二年(己酉,一○六九)
六月(按:钱大昕《朔闰考》:六月以丙申日为初一。癸卯日,增设弓手,富弼和曾公亮不同意,随即罢免,可参看。《长编》卷二百十六:熙宁三年冬季十月乙酉日,下诏罢免弓手。原文注:增设弓手一事应当考证。其起始在二年六月八日,富弼和曾公亮不同意,随即罢免参看。按:原文已经遗失,根据原文注辑录这条。)
辛亥日,赵国公赵守巽的长子赵世清正因争袭封爵不当,从茂州防御使贬为左武卫大将军、郢州防御使。(原文注。)
丁未日,翰林学士吕公著说:“颍川人常秩,在乡里修习道德,名声和实绩在海内显著,请求召他安置在台阁。”下诏让本州长官敦请他赴京。(《纪事本末》卷六十五。原文注:下诏让常秩赴京,最初诏令在治平四年十月癸丑日,可以考证。)
丁巳日,下诏右谏议大夫、御史台长官吕诲免去御史中丞职务,以原官职担任邓州知州。(《纪事本末》卷五十。原文注:《太平治迹统类》说:吕诲评论王安石,皇上派人去开导吕诲,吕诲态度更加坚定。又上奏说:“我蒙受国家恩典,家中有忠义的典范,只知道以死守节,来谋求报效。私下认为我国朝开国一百多年,四境无事,以前的事固然没有听说过,但太平时间长久,事情本来有关系到皇上思虑的。由此思考,尤其应当在措施上谨慎。谋划在于得到合适的人,安危在于委任得当。图谋维系旧有的德行,推广恩惠信义。至于万事,讲求利弊,在于沉着机敏地默默运作,不应当在形迹上显露。根据事情制定适宜的措施,去除弊端补充废弛。上应天命,务必以安静为要,这是今日之事。王安石,本来凭借文章进用,竟迅速成为辅弼大臣,逢迎皇上心意,夸大事态。祖宗的法度,首先提议变更;天下的利源,都想要动摇;斥逐近臣,盗弄权柄,倾覆老成,急于获取相位,人情非常压抑,公议不能容忍。唯独陛下没有醒悟,倚任王安石,和他商议求取治道的关键,进退天下之事。臣担心这对盛世没有益处,只是有损于知人。”于是王安石请求离职,皇上还了他的奏章,王安石头谢恩起复视事。王安石既已视事。更加自信,以治理天下为己任,完全改变祖宗旧法。专门致力于聚敛,制造出条目,颁布到四方。州县官吏奉行,稍微违背他的意思就责罚驱逐,所用都是浮薄少年,天下动荡。于是以前怀疑吕诲太过的人,惭愧仰叹服,认为不及,而吕诲也极力请求外补,于是得罪。)
这月,薛向被任命为江淮等路发运史。(《长编》卷二百十三:熙宁二年七月辛丑日,薛向请运铜到陕西铸钱。原文注:说:薛向在二年六月才被任命发运史。按:《纪事本末》卷七十五说:熙宁初年,薛向为江淮等路发运史。不系年月,而《长编》原文注有年月而不系日,现在依附六月末。薛《通鉴》在四月丁巳日,与《长编》日月不同。范仲淹《奏议》说:臣先前屡次进言。薛向在陕西,违条欺瞒皇上。罪状显明,不应当曲加恩贷。仍然蒙受奖赏任用。以及张靖不应当在罪人之前责降,都是朝廷赏罚的失误。将使奸恶得志,都认为宪典可以欺骗。中人之性易变,都以张靖为计。遇事都迎合旨意,蔽惑皇上聪明。大概自中书不合差除,导致连累皇上圣政。臣虽然屡次陈奏,不蒙采纳施行。现在又委以六路生灵,使他专治财赋。那么薛向奸诈,必定更甚于陕西。缘陕西有都转运史、诸路帅臣、走马承宣。都是朝廷信臣,不被薛向统属。又有非时使命往还访察。如果是臣僚善恶,朝廷容易得闻。而薛向以巧能弥缝,尚敢肆意为非。现在东南六路官吏,都是薛向所统属。又无非时使命采访。加上吏民懦弱,被苦不能申辩。那么薛向奸欺,足以自恣。又听东南诸郡民力多困穷。近来又接连遭受水灾。正要朝廷优恤。陛下应当派遣宽厚仁爱之人。只令抚养疮痍。使逐渐恢复富完。以厚根本。岂宜再让纤巧刻薄之人别肆诛求?或者导致民心困穷。也必定别生事变。那么于治乱所系非轻。臣居谏官,怎敢缄默!陛下度臣于薛向没有嫌隙。又不是固执己见。何必屡次烦扰圣听。大概以朝廷赏罚为重。六路生民可忧。又遇陛下圣明。其言不可不进。只望早垂睿断。不要惮于改正。从谏黜邪。两美兼举。使天下风俗一变。奸人改心。岂不盛哉!如果认为掩美嫉能。其言无取。那么乞宣示外廷。早行责降。)
左屯卫大将军赵克端去世。追赠登州防御史、东牟侯。(《长编》卷二百二:熙宁四年十一月乙丑日。下诏不得乞为继嗣。原文注。)
仁和张大昌辑注
卷五
神宗
△熙宁二年(己酉,一○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