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安石曰:“先王制事,各因时势所宜。唐、虞兵刑,皆在士官,以皋陶一人领之。后世兵事,愈多而重,则分为司马、司寇两官,非欲苟变先王之法,以时势不同故也。今天下财用困急,尤当先理财。《易》曰:‘理财正辞。’先理财然后正辞,先正辞然后禁民,为非事之序也。孔子曰:‘既庶矣富之,既富矣教之。’孟子‘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此陛下之所以理财,特置一司,使升之与臣领之之意也。”特置一司於时事宜恐不须并,升之以为并之无伤。安石曰:“令分为一司,则事易商议,早见事功。若归中书,则待四人无异议,然后草具文字,文字成,须遍历四人看详,然后出於白事之人,亦须待四人皆许,则事积而难集。陛下既使升之与臣执政,必不疑升之与臣专事而为奸。况制置司所奏请皆关中书审复,然后施行,自不须并入。”争於上前,日高不决,乃皆退。他日又对,升之固以为不可置司,上欲使安石独领,安石以为非便,曰:“陛下本置此司,令中书、枢密各差一人,今若与韩绛同事甚便。”上曰:“朕有是命。”升之深狡多数,善傅会以取富贵。为小官时,与安石相遇淮南,安石深器之。安石时为扬州签判,有《送升之序》。及安石用事,务变更旧制,患同执政者间不从奏设制置条例司,引之共事,凡所欲为,自条例司直奏行之,无复龃龉。升之心知其不可,而竭力赞助,或时为小异,阳若不与安石皆同者。安石不觉其诈,深德之。安石推升之使先为相,升之既登相位,於条例司事遂不复肯关预,安石固以请,升之曰:“兹事曷归之三司,何必揽取为己任也!”安石大怒,二人於是乎始判。(《纪事本末》卷六十六。案:《宋史·陈升之传》:由是忤安石,称疾归卧逾十日,帝数敦谕,乃出。会母丧,去位。)
译安石说:“先王制定制度,都是根据时势的适宜情况。唐、虞时代的军事和刑罚,都由士官掌管,由皋陶一人统领。后世的军事事务,越来越多且重要,就分设司马、司寇两个官职,这并不是想要随意改变先王的制度,而是因为时势不同的缘故。现在天下财用困窘紧急,尤其应当先理财。《易经》说:‘理财正辞。’先理财然后端正言辞,先端正言辞然后禁止百姓,这是做事的顺序。孔子说:‘人口多了就让他们富裕,富裕了就教育他们。’孟子说:‘生养死葬没有遗憾,是王道的基础。’这就是陛下之所以理财,特意设置一个机构,让陈升之和我共同统领的意图。”特意设置一个机构在当时是适宜的,恐怕不需要合并,陈升之认为合并也没有妨害。安石说:“如果令分为一个机构,那么事情容易商议,早点看到成效。如果归到中书省,那么要等四个人没有异议,然后起草文书,文书写成,必须经过四个人审阅,然后由汇报事情的人提出,也必须等四个人都同意,那么事情就会积压而难以完成。陛下既然让陈升之和我为执政,一定不怀疑陈升之和我会专断行事而做坏事。况且制置司所奏请的事项都经过中书省审核复核,然后施行,自然不需要合并。”两人在皇帝面前争论,太阳升高了还没有决断,于是都退下。另一天又面对皇帝,陈升之坚决认为不能设置这个机构,皇帝想让安石独自统领,安石认为不方便,说:“陛下本来设置这个机构,命令中书省、枢密院各派一人,现在如果和韩绛共同做事很方便。”皇帝说:“我有这样的命令。”陈升之深狡多智,善于附会以求取富贵。做小官时,和安石在淮南相遇,安石非常器重他。安石当时是扬州签判,有《送陈升之序》。等到安石掌权,致力于改变旧制,担心同执政的人有时不听从奏设制置条例司,引荐他共同做事,凡是想要做的,从条例司直接奏请施行,不再有抵触。陈升之心知这样不行,却竭力赞助,有时稍微表示不同意见,表面上好像不和安石完全相同。安石没有察觉他的欺诈,非常感激他。安石推举陈升之先做宰相,陈升之登上相位后,对于条例司的事情就不再肯过问,安石坚持请求,陈升之说:“这些事为什么交给三司,何必揽取为己任呢!”安石大怒,两人于是开始决裂。
2、丙寅,邢恕为崇文院校书。(《长编》卷二百十一:三年五月乙巳,胡宗愈言:“新进士,崇文校书未有法度。”恕堂除近地,试衔知县。原注:熙宁二年十一月三日初为校书,十年三月己巳复为校书。案:程俱《麟台故事》卷二:熙宁中,以前河南府永安县主簿邢恕为崇文院校书。先是,御史中丞吕公著荐恕以为贾谊、马周之流,召对,而有是命。乃诏今后应选举可试用人,并令除崇文院校书,以备访问任使,二年取旨,或除馆职,或合入差遣。《宋史·邢恕传》:恕从习程颢学,因出入司马光、吕公著门。登进士第,补永安主簿。公著荐於朝,得崇文院校书。王安石亦爱之,因宾客谕意,使养晦以待用,恕不能从,而对其子雱语新法不便。安石怒,谏官亦言新进士未历官而即处馆阁,开奔竞路,出知延陵县,县废不复调,浮沈陕、洛间者七年,复为校书。)
3、己巳,司封员外郎、直史馆蔡延庆,右正言、直集贤院孙觉?同修起居注。上初欲用苏轼及孙觉,王安石曰:“轼岂是可奖之人?”上曰:“轼有文学,朕见似为人平静,司马光、韩维、王存俱称之。”安石曰:“邪恁之人,臣非苟言之,皆有事状。作《贾谊论》,言优游浸渍,深交绛、灌,以取天下之权;欲附丽欧阳修,修作《正统论》,章望之非之,乃作论罢章望之。其论都无理。非但如此,遭父丧,韩琦等送金帛不受,卻贩数船苏木入川,此事人所共知。司马光言吕惠卿受钱,反言苏轼平静,斯为厚诬。陛下欲变风俗息邪说,骤用此人,则士何由知陛下好恶所在?此人非无才智,以人望人诚不可废,若省府推、判官有阙,亦宜用,但方是通判资序,岂可便令修注?”上乃罢轼不用。(《纪事本末》卷六十二。)
4、庚午,迩英讲读毕,上留司马光,问以变更宗室法,光》对曰:“此诚当变更,但宜以渐,不可急耳。”(《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5、甲戌,中书、枢密院言:“伏以祖宗受命百年,皇族日加蕃衍,而亲疏之施未有等衰,甄叙其才,未能如古。臣等今议定方今可行之制:宣祖、太祖、太宗之子,皆择其后一人为宗,令世世封公,补环卫之官,以奉祭祀,不以服属尽故杀其恩礼。祖宗袒免亲,将军以下,愿出官者听。仍先令经大宗正司投状上闻,委大宗正选择本官尊长,同太学教授结罪保明,才行堪与不堪任使,复委大宗正审察闻奏。就试武官者,试读律,写家状;就试文官者,试说一中经,或论一首。将军换诸司副使,太常丞、正率换内殿崇班、太子中允,并与州郡监当,一任无败阙,与亲民;副率换西头供奉官、大理评事,监当一任满,如职事傒集,操守修饬,即委本州长吏,及监当,保罪保明,与亲民差遣;无保明,即依外官条例。祖宗袒免亲未赐名授官者,除右班殿直;年十五,与请授;二十,许出官愿文资者,与试知县,并令监当考试;及任满有无保明,准上条以上出官,并特与支赐;愿锁厅应举者,依外官条例。其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只许今应举。应进士者,止试策论;明经者,止习一大经,试大经大义及策。初试考退不成文理者,馀令覆试,取合格者以五分为限,人数虽多,毋过五十人。累经覆试不中年长者,当特推恩,量材录用。以上出官者,虽在外俸钱,依在京分数,许依审官、三班迁法指射差遣,仍许不拘远近差注;授文官者,与进士出身,同锁厅;应进士、明经举有出身人,至员外郎,与迁左曹。宗室不出官者,袒宗元係磨勘至正观察使止,袒免亲至遥郡防奭使止;非袒免亲至遥郡刺史止,袒免亲见任官合奏荐子孙者,许以外官例奏荐。袒免亲以下见任官不出官父祖俱亡者,许在京置赁居第,仍许随处置产业;其出官者,置田宅如外官之法。袒免女嫁赐钱减半,壻与三班奉职;非袒免女即量加给赐,更不与壻官。壻有官者,与免入远,许依审官、三班院、流内铨法指射差遣,班行仍免短使。其袒免
译2、丙寅日,邢恕担任崇文院校书。(《长编》卷二百一十一:熙宁三年五月乙巳日,胡宗愈进言:“新科进士,崇文院校书一职尚无定法。”邢恕被任命为近地的知县,试任知县衔。原注:熙宁二年十一月三日初次担任校书,熙宁十年三月己巳日再次担任校书。按:程俱《麟台故事》卷二记载:熙宁年间,任命前河南府永安县主簿邢恕为崇文院校书在此之前,御史中丞吕公著推荐邢恕,认为他是贾谊、马周一类的人才,皇帝召见对答后,于是有了这道任命。于是下诏规定,今后凡是科举选拔中可试用的人才,都任命为崇文院校书,以备咨询任用,两年后听候旨意,或授予馆职,或安排差遣。《宋史·邢恕传》记载:邢恕跟随程颢学习,因而出入司马光、吕公著门下。考中进士,补任永安主簿。吕公著向朝廷推荐他,得以担任崇文院校书。王安石也喜爱他,通过宾客传达意思,让他韬光养晦以待任用,邢恕不能听从,反而对王安石之子王雱说新法不便。王安石大怒,谏官也说新科进士没有任职经历就进入馆阁,开启了奔竞之路,于是出京任延陵县知县,该县废除后不再调动,在陕、洛之间沉浮七年,再次担任校书。)
3、己巳日,司封员外郎、直史馆蔡延庆与右正言、直集贤院孙觉一同修撰起居注。皇帝起初想任用苏轼和孙觉,王安石说:“苏轼难道是应当奖赏的人吗?”皇帝说:“苏轼有文学才华,我看他为人平静,司马光、韩维、王存都称赞他。”王安石说:“邪恶奸佞之人,臣并非随意这样说,都有事实依据。他写《贾谊论》,说优游浸渍,与周勃、灌婴深交,以获取天下大权;想依附欧阳修,欧阳修作《正统论》,章望之反对他,于是作论罢免章望之。他的论断毫无道理。不仅如此,遭遇父亲丧事,韩琦等人送金帛他不接受,却贩运几船苏木入川,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司马光说吕惠卿受贿,反而说苏轼平静,这是严重的诬蔑。陛下想要改变风俗、平息邪说,突然任用此人,那么士人如何知道陛下的好恶所在?此人并非没有才智,以人望来看确实不可废弃,如果省府推官、判官有空缺,也应当任用,但他只是通判的资历,怎么可以立刻让他修撰起居注?”皇帝于是罢免苏轼不予任用。(《纪事本末》卷六十二。)
4、庚午日,迩英阁讲读完毕,皇帝留下司马光,询问关于变更宗室法规的事,司马光回答说:“这确实应当变更,但应当循序渐进,不可操之过急罢了。”(《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5、甲戌日,中书省、枢密院进言:“我们认为,祖宗受命百年,皇族日益繁衍,而根据亲疏施加的恩惠没有等级递减,甄别叙用他们的才能,未能像古代那样。臣等现在议定当前可行的制度:宣祖、太祖、太宗的儿子,都选择其后代一人为宗,令世代封公,补任环卫官,以奉祭祀,不因为服属关系尽故而减少恩礼。祖宗袒免亲,将军以下,愿意出官的听任。仍先令向大宗正司投状上报,委派大宗正选择本官尊长,与太学教授结罪保明,才能品行是否堪任使,再委派大宗正审察上报。就试武官的,试读律令,书写家状;就试文官的,试说一部中经,或写一篇论。将军换任诸司副使,太常丞、正率换任内殿崇班、太子中允,都给予州郡监当职务,一任没有败阙,给予亲民官;副率换任西头供奉官、大理评事,监当一任期满,如果职事勤勉,操守修饬,就委派本州长吏及监当,结罪保明,给予亲民差遣;没有保明的,就依照外官条例。祖宗袒免亲未赐名授官的,除授右班殿直;年满十五,给予请授;年满二十,允许出官愿意文资的,给予试知县,并令监当考试;以及任期届满有无保明,按照上述条款以上出官,都特别给予支赐;愿意锁厅应举的,依照外官条例。那些袒免亲,不再赐名授官,只允许现在应举。应进士科的,只试策论;明经科的,只习一部大经,试大经大义及策。初试考退回不成文理的,其余令覆试,取合格者以五分为限,人数虽然多,不超过五十人。多次经过覆试不中且年长者,应当特别推恩,量材录用。以上出官的人,虽然在外俸钱,依照在京分数,允许依照审官、三班迁法指射差遣,仍然允许不拘远近差注;授文官的,与进士出身,同锁厅;应进士、明经济举有出身的人,至员外郎,给予迁左曹。宗室不出官的,袒宗元系磨勘至正观察使止,袒免亲至遥防御使止;非袒免亲至遥刺史止,袒免亲见任官合奏荐子孙的,允许以外官例奏荐。袒免亲以下见任官,不出官父祖俱亡的,允许在京置赁居第,仍然允许随处置产业;那些出官的,置田宅如外官之法。袒免女出嫁赐钱减半,女婿给予三班奉职;非袒免女就量加给赐,不再给予女婿官职。女婿有官的,给予免入远,允许依照审官、三班院、流内铨法指射
亲娶妻,量加给赐,以上嫁娶,官司更不勘验管句;其非袒免亲嫁娶,即依庶姓之法,毋得与非士族之家为婚姻。袒免亲以外两世贫无官者,量赐田土;其孤幼无依及老贫失所者,不以世数,所在具名闻奏,当议特加存恤。今所降新制内合具条件者,令所司议定闻奏。”於是诏曰:“自我祖宗,惇叙邦族,大则疏封於爵土,次则通籍於闺台,并留京师,参朝奉请。然以世叙浸远,皇秩益藩,属有亲疏,则恩有隆杀;才有贤否,则禄有重轻。今而一贯於周行,是亦奚分於流品。虽敦睦之道诚广,而德施之义未周,故廷臣数言,宰司继请,谓宜裁定,限以等彝。朕惟亲戚之间,经史有训,汉、唐之世,典故具存。或以九族辨尊卑,或以五宗纪远近,或听推恩而分子弟,或许自试而效才能,或宗子之贤得从科举,或诸王之女自主婚姻,尽前世之所行,顾当今之未备。况我朝制作,动法先王,岂宗室等衰乃无定者!因俾群公之合议,将为一代之通规。载览奏封,具陈条目,以为祖宗昭穆,是宜世世之封;王公子孙,抑有亲亲之杀,若乃服属之既竭,洎乎才艺之并优,在随器以甄扬,使当官而勉懋。至於任子之令,通婚之仪,凡日有司之常,一用外官之法。佥言既久,朕意何疑,告於将来,用颁明命。宜依中书、枢密所奏施行。”吕夷简在仁宗时,改宗室补环卫官,骤增廪给,其后费大而不可止。至韩琦为相,尝议更之而不果,及上即位,遂欲改法。於是王安石为上具道措置之方,上曰:“祖宗之后,择一人为宗,或者曰若立嫡,则人不服。朝廷法制,苟富於礼,岂患不服!”曾公亮、陈升之曰:“立子可也,不必分嫡庶。”安石曰:“今庶长得传封爵,则嫡母私其子,以害庶长者多矣。母害其子,法之所难加;而今之所难及若嫡子传爵位,则庶长无祸。盖於今立嫡,非但正统,亦所以安庶长也。”上曰:“善。”(《纪事本末》卷六十七。案:王偁《东都事略》:十一月甲戌,诏裁宗室授官法,惟宣祖、太祖、太宗之子,择其后一人为公,世世不绝;其馀元孙之子,将军以下,听出外官;袒免之子,更不赐名授官,许令应举。)
译亲近的宗室成员娶妻,酌情增加赏赐,以上述嫁娶之事,官府不再查验管理;那些非袒免亲的宗室成员嫁娶,就依照平民百姓的法规,不得与非士族家庭通婚。袒免亲以外两代贫穷且没有官职的人,酌情赏赐田地;那些孤苦幼小无依无靠以及年老贫穷无处安身的人,不论世代远近,由各地具名上报朝廷,应当商议特别加以抚恤。现在新颁布的制度中需要具体规定条件的,命令有关部门商议确定后上报。”于是下诏说:“自从我朝祖宗以来,敦厚有序地对待邦国宗族,大的则疏远分封于爵位土地,次等的则在宫廷台阁中登记名籍,都留在京城,参与朝政并领取俸禄。然而因为世代传承逐渐久远,皇族支系日益繁盛,亲属有亲疏之别,那么恩惠就有厚薄之分;才能有无贤愚之别,那么俸禄就有轻重之差。现在如果一律纳入朝廷常职,这又怎么区分等级品类呢?虽然敦睦宗族之道确实广大,但恩德施予的意义尚未周全,所以朝廷大臣多次进言,宰相机构相继请求,认为应当裁定,限制以等级常法。我认为亲戚之间,经史有训诫,汉、唐时期,典章故事都还存在。有的用九族来辨别尊卑,有的用五宗来记载远近,有的听任推恩而分封子弟,有的允许自行考试以效验才能,有的宗子贤能可以参加科举,有的诸王女儿可以自主婚姻,穷尽前世所实行的,顾念当今尚未完备的情况。况且我朝制定法度,动辄效法先王,难道宗室等级的递减就没有定规吗!因此让各位公卿共同商议,将作为一代的通用规范。阅览奏章,详细陈述条目,认为祖宗的昭穆次序,应当世代封爵;王公的子孙,也有亲疏的递减,如果服制亲属关系已经穷尽,以及才艺都优秀的人,应当根据才能来甄别提拔,使他们在官位上勤勉努力。至于任子入仕的命令,通婚的礼仪,凡是日常有司的常规,一律采用外官的法度。众人长久议论,我的意思还有什么怀疑,告知将来,用来颁布明确的命令。应当依照中书省、枢密院所奏的施行。”吕夷简在仁宗时,更改宗室补任环卫官的制度,突然增加俸禄供给,后来费用巨大而无法停止。等到韩琦担任宰相,曾经商议更改但没有成功,等到皇上即位,于是想要更改法度。于是王安石为皇上详细陈述处置的方法,皇上说:“祖宗的后代,选择一人作为宗子,有人说如果立嫡子,那么人们不服从。朝廷的法度,如果符合礼制,难道还担心不服从吗!”曾公亮、陈升之说:“立儿子可以,不必区分嫡庶。”王安石说:“现在庶长子能够继承封爵,那么嫡母偏爱自己的儿子,从而害死庶长子的情况很多了。母亲害死自己的儿子,法律难以施加;而现在难以触及的情况,如果嫡子继承爵位,那么庶长子就没有灾祸。大概现在立嫡子,不仅是确立正统,也是用来安抚庶长子的。”皇上说:“好。”
6、庚辰,御迩英阁,司马光读《资治通鉴》至曹参代萧何为相,一遵何故规。因言参以无事镇海内,得持盈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上曰:“使汉常守萧何之法久而不变,可乎?”光曰:“何独汉也!夫道者,万世无弊,夏、商、周之子孙,苟能常守禹、汤、文、武之法,何衰乱之有乎?”(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武王克商曰:“乃反商政,政由旧。”虽周,亦用商政也。《书》曰:“毋作聪明,乱旧章。”然则祖宗旧法,何可变也?汉武帝用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宣帝用高帝旧法,但择良二千石使治民,而天下大治。元帝初立,愿改宣帝之政,丞相衡上疏言:“窃恨国家释乐成之业,虚为此纷纷也。”陛下视宣帝、元帝之为政,谁则为优?荀卿曰:“有治人,无治法,”故为治在得人,不在变法也。) 上曰:“人与法,亦相表悰耳。”光曰:“苟得其人,则何患法之不善;不得其人,虽有善法,失先后之施矣。故当急於得人,缓於立法也。”(《纪事本末》卷五十三。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迩英进读至萧何、曹参事,光曰:“参不变萧何法,得守成之道,故孝惠、高后时,天下晏然,衣食滋殖。”上曰:“汉常守萧何之法不变,可乎?”光曰:“何独汉也!使三代之君常守禹、汤、文、武之法,虽至今存可也。《书》曰:‘无作聪明,乱旧章。’汉武帝用张汤言,取高帝法纷更之,盗贼半天下。元帝改宣帝之政而汉始衰。由此言之,祖宗之法不可变也。”又毕氏《通鉴考异》云:王应麟《玉海》云,熙宁二年十一月庚辰,司马光读《通鉴汉纪》曹参事,因言参得守成之道。《宋史·神宗纪》,是月壬午书御迩英听讲。而庚辰之讲不书。按《东都事略》司马光传,后数日,吕惠卿进讲,因言先王之法云云,又曰前日光言非是。所谓前日,乃庚辰也,所谓后数日,乃壬午也。《宋史本纪》及《司马光传》混而为一。案:毕说是也。惠卿云云,亦见《纪事本末》壬午日。《皇朝类苑》卷十五所载,亦分系庚辰、壬午二日。)
7、壬午,御迩英阁,吕惠卿讲咸有一德:“咎单遂训伊尹相汤,立典型以传后世。及其殁也,咎单惧沃丁,废而不用。於是训其事以告之。与曹参遵萧何之法,其文则似是,其实则非也。先王之法,有一岁一变者,则《月令》‘季冬节国以待来岁之宜’,而《周礼》‘正月始和,布於象魏’是也。有数岁一变者,(案:《东都事略·司马光传》作“五年一变者”。) 则尧、舜“五载修五礼”,《周礼》“十二载修法则”是也。有一世一变者,(案:《东都事略》司马光传作“三十年一变者。”) 则“刑罚世轻世重”是也。有数十世而变者,则夏贡、商助、周彻、夏校、商序、周庠之类是也。有虽百世不变者,尊尊亲亲贵贵长长,尊贤使能是也。臣前日见司马光以为汉惠、文、景三帝皆守萧何之法而治,武帝改其法而乱,宣帝守其法而治,元帝改其法而乱。臣按何虽约法三章,其后乃以为九章,则何已不能自守其法矣。惠帝除挟书律、三族令,文帝除诽谤、妖言,除秘祝法,皆萧何法之所有,而惠与文除之,景帝又从而因之,则非守萧何之法而治也。(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所载,与此文小异,且多数语。据云:惠帝除三族罪、妖言令、挟书律,文帝除收孥令,安得谓之不变哉?武帝以穷兵黩武,奢淫厚敛,而盗贼起。宣帝以总覈名实,而天下治。元帝以任用恭显,杀萧望之,而汉道衰。皆非由变法与不变法也。夫以弊则必变,安得坐视其弊而不变耶?《书》所谓“无作聪明,乱旧章”者,谓实无聪明,而强作之,非谓旧章不可变也。) 光之措意,盖不徒然,必以国家近日多更张旧政而规讽;又以臣制置三司条例,看详中书条例,故有此论也。臣愿陛下深察光言,苟光言是,则当从之;若光言为非,则陛下亦当播告之,修不匿厥旨,召光
译6、庚辰日,皇帝驾临迩英阁,司马光诵读《资治通鉴》,读到曹参接替萧何担任丞相,完全遵循萧何原有的法度时,便进言说:“曹参以无所作为来安定天下,掌握了保持盛世、守成不变的道理,所以汉惠帝、吕后时期,天下安宁,百姓衣食丰足。”皇帝说:“假如汉朝长久地遵守萧何的法度而不改变,可以吗?”司马光说:“哪里只是汉朝呢!大道是万世没有弊端的,夏、商、周的子孙,如果能够长久遵守禹、汤、文、武的法度,哪会有衰败混乱呢?”(按:《皇朝类苑》卷十五此处下面记载说:武王攻克商朝时说:“于是废除商朝的政令,政令依照旧制。”即使是周朝,也使用商朝的政令。《尚书》说:“不要自作聪明,扰乱旧的法度。”那么祖宗的旧法,怎么可以改变呢?汉武帝采纳张汤的建议,把高帝的法度纷纷更改,导致盗贼遍布天下。汉宣帝采用高帝的旧法,只是选拔优秀的郡守治理百姓,于是天下大治。汉元帝刚即位,想要改变宣帝的政令,丞相匡衡上疏说:“我遗憾国家放弃了已经成功的事业,白白造成这种纷乱。”陛下看宣帝、元帝的施政,谁更优秀?荀子说:“只有善于治理的人,没有完美不变的治理之法。”所以治理国家在于得到合适的人,不在于改变法度。)皇帝说:“人与法,也是互为表里的。”司马光说:“如果得到了合适的人,还担心什么法度不好呢;如果没有得到合适的人,即使有好的法度,也会失去实施的先后次序。所以应当急于得到合适的人,而缓于制定法度。”(《纪事本末》卷五十三。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迩英阁进读至萧何、曹参之事,司马光说:“曹参不改变萧何的法度,掌握了守成的道理,所以汉惠帝、吕后时期,天下安宁,衣食丰足。”皇帝说:“汉朝长久遵守萧何的法度不改变,可以吗?”司马光说:“哪里只是汉朝!假如夏、商、周三代的君主长久遵守禹、汤、文、武的法度,即使到现在还存在也是可以的。《尚书》说:‘不要自作聪明,扰乱旧的法度。’汉武帝采纳张汤的建议,把高帝的法度纷纷更改导致盗贼遍布天下。汉元帝改变宣帝的政令而汉朝开始衰败。由此说来,祖宗的法度是不可改变的。”又毕氏《通鉴考异》说:王应麟《玉海》说,熙宁二年十一月庚辰日,司马光诵读《通鉴汉纪》曹参之事,于是进言曹参掌握了守成的道理。《宋史·神宗纪》记载,这个月壬午日记载皇帝驾临迩英阁听讲。而庚辰日的听讲没有记载。查《东都事略》司马光传,几天后,吕惠卿进讲,于是进言先王的法度等等,又说前几天司马光的话不对。所谓前几天,就是庚辰日,所谓几天后,就是壬午日。《宋史本纪》和《司马光传》混为一谈。按:毕氏的说法是对的。吕惠卿的话,也见于《纪事本末》壬午日的记载。《皇朝类苑》卷十五所载,也分别系于庚辰、壬午两天。)
7、壬午日,皇帝驾临迩英阁,吕惠卿讲解《咸有一德》:“咎单于是训导伊尹辅佐商汤,确立典范以传给后世。等到伊尹去世,咎单担心沃丁废弃伊尹而不任用他,于是训导伊尹的事迹来告诉沃丁。这与曹参遵循萧何的法度,文字上似乎相似,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先王的法度,有一年一变的情况,就是《月令》中‘季冬时节整顿国家以等待来年的适宜措施’,以及《周礼》中‘正月开始和暖,颁布法令于象魏’就是如此。有几年一变的情况,(按:《东都事略·司马光传》写作“五年一变”。)就是尧、舜“五年修订五礼”,《周礼》“十二年修定律令”就是如此。有一世一变的情况,(按:《东都事略》司马光传写作“三十年一变”。)就是“刑罚根据世道轻或重而调整”就是如此。有几十代才变的情况,就是夏朝的贡赋、商朝的助法、周朝的彻法,夏朝的校、商朝的序、周朝的庠之类就是如此。有即使百代也不变的情况,就是尊重尊贵者、亲近亲人、崇尚贤能、任用有才能的人就是如此。臣前几天听到司马光认为汉惠帝、文帝、景帝三位皇帝都遵守萧何的法度而天下大治,汉武帝改变法度而天下大乱,汉宣帝遵守法度而天下大治,汉元帝改变法度而天下大乱。臣考察萧何虽然约法三章,后来却定为九章,那么萧何自己就不能坚守他的法度了。汉惠帝废除挟书律、三族令,汉文帝废除诽谤罪、妖言罪,废除秘祝法,这些都是萧何法度中所有的,而惠帝和文帝废除了它们,汉景帝又沿袭了这一点,那么就不是遵守萧何的法度而天下大治了。(按:《皇朝类苑》卷十五所载,与这段文字略有不同,且多了一些语句。据记载:惠帝废除三族罪、妖言令、挟书律,汉文帝废除收孥令,怎么能说是不变呢?汉武帝因为穷兵黩武,奢侈淫逸,加重赋税,所以盗贼兴起。汉宣帝因为总核名实,所以天下大治。汉元帝因为任用恭显,杀害萧望之,所以汉朝衰败。都不是因为变法与不变法。如果法度有弊端就必须改变,怎么能坐视其弊端而不改变呢?《尚书》所说的“不要自作聪明,扰乱旧的法度”,是说实在没有聪明才智,却强行装作聪明,不是说旧的法度不可改变。)司马光的用意,大概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定是因为国家最近多次更改旧政而进行规劝讽谏;又因为臣设置三司条例司,审查中书条例,所以有这样的议论。臣希望陛下深入考察司马光的话,如果司马光的话是对的,就应当听从他;如果司马光的话是错的,那么陛下也应当宣告天下,修明政令不隐瞒主旨,召见司马光
诘问,使议论归一。”上召光前,谓光曰:“卿闻惠(案:原脱上三字,据《皇朝类苑》卷十五补。) 卿之言乎?其言何如?”光对曰:“惠卿之言,有是有非。惠卿言汉惠、文、武、宣、元,治乱之体,是也。其言先王之法,有一岁一变,五岁一变,一世一变,则非也。《周礼》所谓‘正月始和,布於象魏’者,乃旧章也,非一岁一变也。亦犹州长、党正、族师於岁首四时之首月属民而读邦法也。(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岂得为时变也”六字。) 天子恐诸侯变礼易乐,坏乱旧政,故五载一巡狩,以考察之有变乱旧章者,则削黜之,非五岁一变也。刑罚世轻世重者,盖新国、乱国、平国,随时而用,非一世一变也。(案:《东都事略·司马光传》作“刑新国用轻典,乱国用重典,平国用中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 且臣所谓率由旧章,非坐视旧法之弊而不变也。臣承乏侍经筵,惟知讲读经史,有圣贤事业可以裨益圣德者,臣则委曲发明之,以助万分,本实无意讥惠卿。”(案:《东都事略》司马光传及《皇朝类苑》卷十五,与此上数语文异。据云:且治天下譬如居室,弊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大坏更造,必得良匠,又得美材。今二者皆无有,臣恐风雨之不庇也。讲筵之官,皆在此,乞陛下问之。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制置三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而已,则胥吏足矣。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何也?) 惠卿曰:“司马光备位侍从,见朝廷事有未便,即当论列。有官守者,不得其守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岂可但已?”光曰:“前者,诏书责侍从之臣言事,臣遂上此疏,指陈得失,如制置条例司之类,皆在其中,未审得达圣听否?”上曰:“见之。”光曰:“然则臣不为不言也,至於言不用而不去,则臣之罪也。惠卿责臣,实当其罪,臣不敢辞。”上曰:“相共讲是非耳,何至乃尔。”王珪进曰:“光所言,盖以朝廷所更之事,或利少害多者,亦不必更耳。”因目光令退。珪进读《史记》,光进读(案:原脱上六字,据《皇朝类苑》卷十五补。) 通鉴毕,降阶,上命迁坐墩於阈内御坐前,皆命就坐。(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王珪礼辞,不许,乃皆再拜而坐。) 左右皆避去,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士大夫汹汹,皆以为不可,又不能指明其不便者,果何事也?”(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珪对曰:“臣疏贱,在阙门之外,不能尽知;使闻之道路,又不能知其虚实也。”上曰:“据所闻言之。”) 光曰:“朝廷散青苗,兹事非便。”(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今闾里富民乘贫者乏无之际,出息钱以贷之,俟其收穫,责以穀麦。贫者寒耕热耘,仅得斗斛之收,未离场圃,已尽为富室夺去。彼皆编户齐民,非有上下之势,刑罚之威,徒以富有之故,尚能蚕食细民,使困瘁,况县官督责之严乎,臣恐细民将不聊生矣。) 吕惠卿曰:“光不知此事,彼富室为之,则害民,今县官为之,乃可以利民也。”(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昨者,青苗钱令民愿取者则与之,不愿者不强也。) 光曰:(案:《东都事略·司马光传》、《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愚民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臣闻作法於凉,共弊犹贪;作法於贪,其弊若何?) “昔太祖案:《愧郯录》卷十五引文作“太宗”。(平河东,轻民租税,而戍兵甚众,命和籴粮草以给之,当是时人稀物贱,米一斗十馀钱,草一围八钱,民皆乐与官为市,不以为病。) 其后人益众,物益贵,而转运司常守旧价,不肯复增,或更折以茶布,或复支移、折变,岁饥租税皆免,而和籴不免,至今为膏肓之疾,朝廷虽知其害民,以用度乏,不能救也。臣恐异日青苗之害亦如河东之和籴也。”(案:《东都事略·司马光传》、《皇
译追问,使议论归于统一。”皇上召见吕惠卿,对司马光说:“你听吕惠卿的话了吗?他说了些什么?”司马光回答说:“吕惠卿的话,有对有错。吕惠卿说汉惠帝、文帝、武帝、宣帝、元帝时期治乱的大体情况,这是对的。他说先王的法度,有一年一变、五年一变、一代一变的,这是错的。《周礼》所说的‘正月初和,布告于象魏’,那是旧有的章程,不是一年一变。这也好比州长、党正、族师在岁首和四季的首月召集百姓宣读邦法一样。天子担心诸侯改变礼乐,败坏扰乱旧政,所以每五年一次巡狩,来考察他们,如果有改变扰乱旧章的,就削黜他们,不是五年一变。刑罚世轻世重,大概是指新国、乱国、平国,根据时势而使用,不是一代一变。况且臣所说的遵循旧章,不是坐视旧法的弊端而不改变。臣承蒙恩宠侍奉经筵,只知道讲读经史,有圣贤的事业可以裨益圣德的,臣就委婉地阐明它,以助万分,本来实在没有意图讥讽吕惠卿。”吕惠卿说:“司马光充任侍从之职,见朝廷的事有不便之处,就应当论列。有官职的人,不能履行职守就辞职;有进言责任的人,不能进言就辞职,怎么可以就这样算了?”司马光说:“先前,诏书责备侍从之臣进言,臣于是上这道疏,指陈得失,像制置条例司之类,都在其中,不知是否到达圣听?”皇上说:“看到了。”司马光说:“那么臣不是不说话,至于言不用而不去,那是臣的罪过。吕惠卿责备臣,确实当得起这罪过,臣不敢推辞。”皇上说:“大家一起讲是非罢了,何至于这样。”王珪进言说:“司马光所说的,大概是朝廷所更改的事,有的利少害多,也不必更改。”于是目光示意让司马光退下。王珪进读《史记》,司马光进读《通鉴》完毕,走下台阶,皇上命令把坐墩移到门槛内御座前,都命令就坐。左右的人都避开,皇上说:“朝廷每更改一件事,满朝士大夫纷纷议论,都以为不可,又不能指明它的不便之处,究竟是哪件事呢?”司马光说:“朝廷散放青苗钱,这件事不便。”吕惠卿说:“司马光不知道这件事,富室做这件事,就害民,现在官府做这件事,却可以利民。”司马光说:“从前太祖平定河东,减轻民租税,而戍兵很多,命令和籴粮草来供给他们,当时人少物贱,米一斗十馀钱,草一束八钱,百姓都乐于和官府交易,不以为苦。后来人越来越多,物越来越贵,而转运司常守旧价,不肯再增加,或者折换成茶布,或者又支移、折变,年饥荒租税都免,而和籴不免,至今成为膏肓之疾,朝廷虽然知道它害民,因为用度缺乏,不能救。臣担心将来青苗的害处也像河东的和籴一样。”
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上曰:“陕西行之久矣,民不以为病也。”光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不见其利。朝廷初不许也,有司尚能以病民,况今立法许之乎?”上曰:“坐仓籴米,何如?”王珪等皆起对曰:“坐仓甚不便,朝廷近罢之,甚善。”上曰:“未尝罢。”光曰:“今京师有七年之储而钱常乏,若坐仓钱益乏,米益陈,奈何?”惠卿曰:“坐仓得米百万石,则岁减东南百万之漕,以其钱供京师,何患无钱?”光曰:“东南钱荒而米狼戾,今不籴米而漕钱,弃其有馀,取其所无,农皆病末矣。”) 惠卿曰:“光所言皆吏不得人,故为民害耳。”光曰:“如惠卿言,乃臣前日所谓‘有治人而无治法也’。”吴申曰:“司马光之言可谓至论。”光曰:“此等细事,皆有司之职所当讲求,不足烦圣虑。陛下但当择人而任之,有功则赏,有罪则罚,此乃陛下职尔。”上曰:“然,‘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狱,惟有司之牧者。’此也。”(案:《皇朝类苑》卷十五此下有云:上复与众人讲论治道,至晡后,王珪等请起,上命赐汤。) 上复谓光曰:“卿勿以吕惠卿言遂不慰意。”光曰:“不敢。”遂退。(《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又卷六十八。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吕惠卿进读,因言:“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者,正月始和,布法象魏是也;有五年一变者,巡狩考制度是也;有三十年一变者,刑罚世轻世重是也;有百年不变者,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前日光言非是,其意以讽朝廷,且讥臣为条例司官耳。”上问光:“惠卿言何如?”光曰:“布法象魏,布旧法,何名为变?若四孟月朔属民读法,为时变月变耶!诸侯有变礼易乐者,王巡狩则诛之,王不自变也。刑新国用轻典,平国用中典,乱国用重典,是为世轻世重,非变也。治天下譬如居室,弊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公卿侍从皆在此,愿陛下问之。三司使掌天下之财,不才而黜可也,不可使两府侵其事。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何也?宰相以道佐人主,尚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足矣。今为看详条例司,何也?”惠卿不能对,则诋之曰:“光为侍从何不言,言而不从何不去。”光曰:“臣上疏指陈得失,如制置条例司,皆在中,未审曾达圣听否?”上曰:“见之”。光曰:“然则臣不为不言也,至於言不用而不去,则臣之罪也。”上曰:“相与论是非而已,何至是。”讲毕,赐坐户外,将出,上命徙户内,左右皆避去。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士大夫汹汹,皆以为不可,又不能指名其不便者。”光曰:“朝廷散青苗钱,兹事不便。”吕惠卿曰:“公不知此事,彼富室为之,则害民;今县官为之,乃所以利民也。”光曰:“青苗出息,富民为之,尚能以蚕食下户,至饥寒流离,况县官法令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愿取则与之,不愿不彊也。”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彊,富民亦不彊也。臣闻作法於凉,其弊犹贪,作法於贪,弊将若何?昔太宗平河东,立和籴法以给戍卒,时人稀物贱,米斗十馀钱,草束八钱,民皆乐与官为市。其后人益众,物益贵,而转运常守其价,不增,岁饥税皆免而和籴不免,遂为河东患。臣恐异日之青苗,犹河东之和籴也。”上复谓光曰:“卿勿以吕惠卿言遂不慰意。”光曰:“不敢。”遂退。)
译《朝类苑》卷十五此处记载说:皇上说:“陕西实行这种方法很久了,百姓并不认为它是弊病。”司马光说:“臣是陕西人,只看到它的弊病,没看到它的好处。朝廷起初并不允许,主管官员尚且能因此危害百姓,何况现在立法允许呢?”皇上说:“在仓库坐籴米,怎么样?”王珪等人都起身回答说:“坐仓籴米非常不便,朝廷最近已经废除了,这很好。”皇上说:“并没有废除。”司马光说:“现在京城有七年的储备,但钱财常常缺乏,如果实行坐仓籴米,钱财会更加缺乏,粮食会更加陈旧,怎么办?”吕惠卿说:“坐仓籴米得到一百万石粮食,那么每年就可以减少东南地区一百万石的漕运,用那些钱供给京城,还担心没有钱吗?”司马光说:“东南地区缺钱而粮食多,现在不籴米却漕运钱,舍弃多余的,索取没有的,农民都受害了。”吕惠卿说:“司马光所说的,都是因为官吏不得其人,所以成为百姓的祸害。”司马光说:“如果像吕惠卿所说,那就是臣前几天所说的‘有治人而无治法’。”吴申说:“司马光的话可以说是极正确的言论。”司马光说:“这类小事,都是主管官员的职责应当讲求的,不值得烦劳圣虑。陛下只应当选拔人才并任用他们,有功就奖赏,有罪就惩罚,这才是陛下的职责。”皇上说:“对,‘文王无所不兼听,对于各种言论、各种案件,都交由主管官员处理。’就是这个意思。”(按:《皇朝类苑》卷十五此处记载说:皇上又与众人讲论治国之道,直到傍晚以后,王珪等人请求退下,皇上命赐汤。)皇上又对司马光说:“你不要因为吕惠卿的话就心中不悦。”司马光说:“不敢。”于是退下。(《纪事本末》卷五十三,又见卷六十八。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吕惠卿进讲,趁机说:“先王的法令,有一年一变的情况,正月开始调和,颁布法令于象魏就是如此;有五年一变的情况,巡狩考察制度就是如此;有三十年一变的情况,刑罚根据世道轻或重就是如此;有百年不变的情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就是如此。前几天司马光的话不对,他的意图是讽谏朝廷,并且讥讽臣是条例司的官员。”皇上问司马光:“吕惠卿的话怎么样?”司马光说:“颁布法令于象魏,是颁布旧法,怎么叫变?如果每季首月的初一召集百姓读法,这是按时变、按月变吗!诸侯有改变礼乐的情况,君王巡狩就诛杀他,君王自己不改变。新建立的国家用轻典,太平的国家用中典,动乱的国家用重典,这叫世轻世重,不是变。治理天下好比居住的房屋,破旧了就修理,不是大坏不重新建造。公卿侍从都在这里,希望陛下询问他们。三司使掌管天下的财政,没有才能就罢免也可以,不可以让两府侵夺他们的职权。现在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什么呢?宰相以道义辅佐君主,还哪里用得着用例?如果用例,那么胥吏就够了。现在设置看详条例司,为什么呢?”吕惠卿不能回答,就诋毁他说:“司马光做侍从为什么不说,说了不被采纳为什么不离开。”司马光说:“臣上疏指陈得失,像制置条例司这类事,都在其中,不知道是否曾传到圣听?”皇上说:“看到了。”司马光说:“那么臣不是不说,至于说了不被采纳而不离开,那是臣的罪过。”皇上说:“一起讨论是非罢了,何至于此。”讲论完毕,赐坐在门外,将要出去,皇上命移到门内,左右侍从都避开。皇上说:“朝廷每更改一件事,满朝士大夫都闹哄哄的,都认为不可,又不能指名指出它的不便之处。”司马光说:“朝廷散发青苗钱,这件事就不便。”吕惠卿说:“您不知道这件事,富人做这件事,就危害百姓;现在官府做这件事,正是为了便利百姓。”司马光说:“青苗钱取利息,富人做这件事,尚且能蚕食下等户,导致他们饥寒流离,何况官府法令的威力呢?”吕惠卿说:“青苗钱愿意借的就给,不愿意的不强迫。”司马光说:“愚昧的百姓知道借债的利益,不知道还债的危害,不只是官府不强迫,富人也并不强迫。臣听说立法宽缓,其弊端尚且是贪婪,立法贪婪,弊端将会怎样?从前太宗平定河东,设立和籴法来供给戍卒,当时人少物贱,米每斗十几钱,草每束八钱,百姓都乐于与官府交易。后来人越来越多,物价越来越贵,而转运使常坚守原来的价格,不增加,年成饥荒赋税都免除而和籴不免除,于是成为河东的祸患。臣担心以后的青苗法,就像河东的和籴法一样。”皇上又对司马光说:“你不要因为吕惠卿的话而心中不悦。”司马光说:“不敢。”于是退下。)
8、是月,以宋氏为才人。(《长编》卷二百四十四:熙宁六年四月庚子,以才人宋氏为婕妤。原注:云:二年十一月为才人,六年四月一日生皇子。案:《十朝纲要》:贵妃宋氏熙宁二年十一月为才人,六年四月进婕妤。元丰二年进充媛,八年进婉仪。政和三年进贵妃。熙宁二年十一月生成王佾,六年四月生唐王俊。)
知璧州林英差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仓事,太常博士、知鄞县张峋提举两浙常平仓事,前宣州司理王醇管勾两浙常平仓事。(《长编》卷二百二十二:四年四月癸酉,三人不推行新法被责事。原注:知璧州林英二年十一月差府界,知鄞县张峋二年十一月差两浙,前宣州司理王醇二年十一月差两浙,据以辑入。案:张峋两浙提举,王醇两浙勾管,皆见本文。)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程颢谓王安石曰:“介甫行新法,人方疑以为不便,今乃引用一副当小人,或为险要,或为监司,何也?”介甫曰:“方新法之行,旧时人不肯而前,因一切有才力候法行已成,即逐之,卻用老成者守之,所谓知者行之,仁者守之。”颢曰:“以斯人而行新法,介甫误矣。君子难进易退,小人反是,若小人得路,岂可去也?若欲去,必成雠敌,他日将悔之。”安石默然。后果有卖金陵者,虽悔之,何及也。
又:京师郡国地震,元发三上疏指陈致灭之由,大臣不悦,出公知秦州。上面谕曰:“秦州,非朕意也。”已而留不遣。他日,奏事殿中,上曰:“朕欲擢卿执政,卿逾月不对,而大臣力荐用唐介矣。”元发曰:“臣恨未有死所报,陛下知遇,岂爱官职者?”唐淑问、孙觉言公短,上不信,悉以其言示之,所以慰劳之者甚厚。元发顿首曰:“陛下无所疑,臣无所愧,足矣。”河朔地大震,涌沙出水,坏城池庐舍,命元发为安抚使。官吏皆幄寝,居民恐惧,弃家而茇舍,元发独即屋下,曰:“民恃吾以生,屋摧身死,吾当以身同之。”民始归安其室。乃命葬死者,食饥者,除田税,察惰吏,修堤防,缮甲兵,督盗贼,河朔遂安。使还,大臣将除公并州,上复留。案:元发即滕甫。《东都事略·滕元发传》云:滕元发初名甫,以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此后文及甫为文及,邓润甫为邓温伯,皆以避讳改。
1、闰十一月(案:钱大昕《四史朔闰考》:是月甲午朔。) 庚子,初修御河。先是,议者请於武城县入大河故道,下五股河。都水监刘彝同程昉相视,而通判冀州王庠谓开葫卢河为便。彝等以其地浅漫沮洳,用功多焉,不若开乌礻阑堤、大小流港,横绝大河,入五股河,以复故道。乃令提举便籴皮公弼、提举常平王广廉再视,而议与彝、昉合,於是发邢、洺、磁、相、赵、镇六州兵夫凡六万浚之。(《长编》卷二百十二:熙宁三年六月甲戌,新修御河成。原注:去年闰十一月庚子初修,又载议者请於武城县云云。辑入。案:《宋史·河渠志》五:御河源出卫州共城县百门泉,自通利、乾宁入界河,达於海。熙宁二年九月,刘彝、程昉言:“二股河北流今已闭塞,然御河水出冀州下流,尚当疏导,以绝河患。”先是,议者欲於恩州武城县开御河约二十里,入黄河北流故道,下五股河,故命彝、昉相度。而通判冀州王庠谓,第开见行流处,下接胡卢河,尤便近。彝等又奏:“如庠言,虽於河流为顺,然其间漫浅沮洳,费功尤多,不若开乌礻阑堤东北至大、小流港,横截黄河,入五股,复故道,尤便。”遂命河北提举便籴粮草皮公弼、提举常平王广廉案视,二人议协,诏调镇、赵、邢、洺、磁、相州兵夫六万濬之,以寒食入役。毕沅、徐乾学《通鉴》并云:闰月庚子,诏调镇、赵、邢、洺、磁、相六州兵夫濬御河,以寒食入役,从刘彝、程昉请也。又案:明年正月丙辰,韩琦论奏,乃诏辍三万云云,可参考。《宋史·程昉传》云:熙宁初,为河北屯田都监。河决枣彊,酾二股河导之使东,为锯牙,下以行竹落塞决口。加带御器
译8、这个月,任命宋氏为才人。(《长编》卷二百四十记载:熙宁六年四月庚子日,任命才人宋氏为婕妤。原注说:宋氏在熙宁二年十一月被任命为才人,熙宁六年四月生下了皇子。按:《十朝纲要》记载:贵妃宋氏在熙宁二年十一月被任命为才人,六年四月晋升为婕妤。元丰二年晋升为充媛,八年晋升为婉仪。政和三年晋升为贵妃。熙宁二年十一月生下了成王赵佾,六年四月生下了唐王赵俊。)
璧州知州林英被差遣担任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仓事,太常博士兼鄞县知县张峋被提举两浙常平仓事,前宣州司法参军王醇被任命为两浙常平仓事的主管官员。(《长编》卷二百二十二记载:熙宁四年四月癸酉日,这三个人因不推行新法而被问责的事。原注说:璧州知州林英在二年十一月被差遣到府界,鄞县知县张峋在二年十一月被差遣到两浙,前宣州司法参军王醇在二年十一月被差遣到两浙,据此辑入。按:张峋担任两浙提举,王醇担任两浙主管,都见于本文。)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程颢对王安石说:“介甫推行新法,人们正怀疑它不方便,现在却任用一些副职小人,有的担任险要职位,有的担任监司,为什么呢?”介甫说:“在新法推行之初,旧时的人不肯向前,于是任用一切有才力的人等待新法施行已成定局,就驱逐他们,却任用老成持重的人来守护它,这就是所说的‘智者推行,仁者守护’。”程颢说:“用这些人来推行新法,介甫错了。君子难以进取容易退让,小人则相反,如果小人得势,怎么能够赶走他们呢?如果想要赶走他们,必定会结成仇敌,将来会后悔的。”王安石沉默不语。后来果然有出卖金陵的人,虽然后悔,又怎么来得及呢。
又记载:京城和各地发生地震,滕元发三次上疏指出导致灾祸的原因,大臣们不高兴,外放滕元发担任秦州知州。皇上对他说:“任命你到秦州,不是我的本意。”不久又留任没有派遣。有一天,滕元发在殿中奏事,皇上说:“我想提拔你担任执政官,你过了一个月都不回答,而大臣们极力推荐任用唐介了。”滕元发说:“臣遗憾没有死的地方来报答陛下知遇之恩,哪里是爱惜官职的人呢?”唐淑问、孙觉说滕元发的短处,皇上不相信,把他们的言论全部展示给滕元发看,用来慰劳他的非常丰厚。滕元发叩头说:“陛下没有疑虑,臣没有愧疚,这就足够了。”河朔地区发生大地震,涌出沙水,毁坏城池房屋,任命滕元发为安抚使。官吏们都住在帐篷里睡觉,居民恐惧,抛弃家室住在草棚里,滕元发独自住在屋檐下,说:“百姓依靠我生存,房屋倒塌身亡,我应当与他们同生死。”百姓才开始安心回到家中。于是命令埋葬死者,赈济饥民,免除田税,考察懒惰的官吏,修筑堤防,修缮兵器,督捕盗贼,河朔地区于是安定。使者返回,大臣打算任命滕元发为并州知州,皇上再次留任。按:滕元发即滕甫。《东都事略·滕甫传》说:滕甫最初名叫甫,因为避高鲁王讳,改字为名。此后的文中提到文及甫改为文及,邓润甫改为邓温伯,都是因为避讳而改。
1、闰十一月(按:钱大昕《四史朔闰考》记载:这个月甲午日初一。)庚子日,开始修缮御河。在此之前,议论的人请求在武城县进入黄河故道,向下流入五股河。都水监刘彝会同程昉视察,而冀州通判王庠认为开凿葫卢河更为便利。刘彝等人认为那里地势浅洼泥泞,用工太多,不如开凿乌礻阑堤、大小流港,横跨黄河,进入五股河,以恢复故道。于是命令提举便籴皮公弼、提举常平仓王广廉再次视察,他们的意见与刘彝、程昉一致,于是征发邢、洺、磁、相、赵、镇六个州的士兵和民夫共六万人疏浚。(《长编》卷二百十二记载:熙宁三年六月甲戌日,新修御河完工。原注说:去年闰十一月庚子日开始修缮,又记载议论的人请求在武城县云云。辑入。按:《宋史·河渠志》五记载:御河源头出自卫州共城县百门泉,从通利、乾宁进入界河,直达大海。熙宁二年九月,刘彝、程昉说:“二股河北流现在已经闭塞,然而御河水流出冀州下游,还应当疏导,以杜绝河患。”在此之前,议论的人想在恩州武城县开凿御河约二十里,进入黄河北流故道,向下流入五股河,所以命令刘彝、程昉勘察。而冀州通判王庠认为,只开凿现在流动的地方,向下连接胡卢河,尤其便利近便。刘彝等人又上奏说:“如王庠所说,虽然对河流顺畅有利,但其中漫浅泥泞,耗费工力更多,不如开凿乌礻阑堤东北至大、小流港,横跨黄河,进入五股,恢复故道,尤其便利。”于是命令河北提举便籴粮草皮公弼、常平仓提举王广廉勘察,两人意见一致,诏令调集镇、赵、邢、洺、磁、相州的士兵和民夫六万人疏浚,在寒食节开始服役。毕沅、徐乾学《通鉴》都记载:闰月庚子日,诏令调集镇、赵、邢、洺磁、相六州士兵和民夫疏浚御河,在寒食节开始服役,是听从刘彝、程昉的请求。又按:次年正月丙辰日,韩琦上奏议论,于是诏令停止三万人云云,可以参考。《宋史·程昉传》记载:熙宁初年,担任河北屯田都监。黄河在枣彊决口,分流二股河引导向东,设置锯牙,下面用竹排堵塞决口。加带御器
械。河决商胡北流,与御河合为一。及二股东流,御河浅淀。昉以开浚功,迁宫苑副使。)
译器械。黄河在商胡决口,向北流淌,与御河合而为一。等到两股水流向东流去,御河变得浅而淤积。昉因开浚的功劳,升任宫苑副使。)
2、壬寅,条例司言:“西京左藏库副使高遵裕等十一人各乞置交子务,本司详交子之法,用於成都府路,人以为便。今河东公私苦运铁钱劳费,宜试如遵裕等议行交子之法,仍令转运司举官置务。”从之。(《纪事本末》卷四十五,又卷六十六。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河东行交子法,置务於潞州。考《宋史》,置交子务壬子日,毕氏《通鉴》同。或乞置在初九日壬寅,诏置在十九日壬子也,三年七月壬辰罢。见《长编》卷二百十三。又案:《宋史张景宪传》云:陕西转运司议,欲限半岁令民悉纳钱於官,而易以交子。景宪言:“此法可行於蜀耳,若施之陕西,民将无以为命。”其后卒不行。)
3、戊申。(《长编》卷二百十四:八月己未,杨汲淤田尽力,命兼都水。原注:二年闰十一月戊申可参照。案:《编年备》要:侯叔献与杨汲提举淤田,引水於畿县、澶州间,岁坏民田庐,而朝廷不知。六年秋,赐二人田各十亩。九年冬,罢淤田司。《宋史·河渠志》五:秘书丞侯叔献言:“汴岸沃壤千里,而夹河公私废田,略计二万馀顷,多用牧马。而计马而牧,不过用地之半,则是万有馀顷常为不耕之地。观其地势,利於行水。欲於汴河两岸置斗门,泄其馀水,分为支渠,及引京、索河三十六陂,以灌溉民田。”诏叔献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使行之,而以著作佐郎杨汲同提举。叔献又引汴水淤田,而祥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患,或以为非。沈存中《笔谈》云:熙宁中,初行淤田法,论者以为《史记》所载“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粪且溉,长我禾黍”,所谓粪即淤也。予出使至宿州,得一石碑,乃唐人凿六陡门,发汴水以淤田,於下泽获其利。刻石以颂刺史之功,则淤田之法其来久矣。又案:《宋史·杨汲传》云:权都水丞,与叔献行淤田法,瘠土皆为良田。而《河渠志》则云:熙宁元年,秘书丞侯叔献提举水利,引汴水淤田,而祥符、中牟之民大被水。是《宋史》本传与《志》所载美恶两异其说,而《志》以为熙宁元年,《长编》原注则以为二年。今考《玉海》卷二十二,载熙宁二年闰月十五日侯叔献》言云云,又载戊申以提举府界常平使行之。《长编原注为不误。)
4、己酉,著作佐郎曾布差看详衙前条例。(《长编》卷二百二十五:熙宁四年七月壬辰日,御史中丞杨绘奏疏云:“熙宁二年闰十一月十六日,差看详衙前条例。”据以辑入。案:邵伯温《闻见前录》:吕惠卿丁父忧去。王荆公未知心腹所讬可与谋事者,曾布时以著作佐郎编敕,巧黠善迎合荆公意,公悦之。数月间,相继除中允、馆职、判司农寺。《宋史·王安石传》:惠卿遭丧去,安石未知所讬,得曾布信任之亚於惠卿。又《曾布传》:以韩维、王安石荐,上书言为政之本有二,曰:厉风俗,择人才。其要有八,曰:劝农桑,理财赋,兴学校,审选举,责吏课,叙宗室,修武备,制远人。大率皆安石指也。神宗召见,论建合意,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凡三日,五受敕告。与吕惠卿同创青苗、助役、保甲、农田之法,一时故臣及朝士多争之。布疏言:“陛下以不世出之资,登延硕学远识之臣,思大有为於天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横议,和之於下。人人窥伺间隙,巧言詀诋,以譁众罔上。是劝沮之术未明,而威福之用未果也。陛下诚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厉其气,奋威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晓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则何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布欲坚神宗意,专任安石以威胁众,使毋敢言。故骤见拔用,遂修起居注、知制诰,为翰林学士兼三司使。韩琦上疏极论新法之害,神宗颇悟,布遂为安石条析而駮之,持之愈固。)
5、壬子,条例司奏:“差官提举诸路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河东、湖南、梓州、利州、夔州各二员,江西、湖北、成都府、广东、广西、
译2、壬寅日,条例司上言:“西京左藏库副使高遵裕等人十一人各自请求设置交子务。本司详细考察交子的制度,认为它在成都府路使用,人们觉得便利。如今河东地区公私方面苦于运输铁钱的劳顿耗费,应当尝试按照高遵裕等人的建议实行交子法,并命令转运司推举官员设置交子务。”朝廷听从了他们的建议。(《纪事本末》卷四十五,又见卷六十六。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河东实行交子法,在潞州设置交子务。考据《宋史》,设置交子务是在壬子日,毕仲游的《通鉴》相同。或许请求设置是在初九日壬寅,诏令设置是在十九日壬子。熙宁三年七月壬辰日废止。见《长编》卷二百十三。又按:《宋史·张景宪传》说:陕西转运司商议,想要限定半年让百姓全部向官府缴纳钱币,并换取交子。张景宪说:“这种方法只可以在蜀地实行,如果施行于陕西,百姓将没有活路。”后来终究没有实行。)
3、戊申日。(《长编》卷二百十四记载:八月己未日,杨汲在淤田方面尽力,任命他兼任都水使者。原注:熙宁二年闰十一月戊申日可以参照。按:《编年备要》记载:侯叔献与杨汲提举淤田事务,在京城周边县份和澶州之间引水,每年毁坏百姓的田地和房屋,而朝廷不知道。熙宁六年秋天,赐给两人各十亩田地。九年冬天,罢免淤田司。《宋史·河渠志五》记载:秘书丞侯叔献说:“汴河两岸肥沃的土地千里,而沿河公私废弃的田地,粗略计算有两万多顷,大多用来放牧马匹。而计算马匹来放牧,不过使用一半的土地,那么有一万多顷常常成为不耕种的土地。观察那里的地势,利于行水。想要在汴河两岸设置斗门,排泄多余的水,分为支流渠道,以及引京、索河三十六个池塘的水,来灌溉百姓的田地。”诏令侯叔献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仓,让他执行,并让著作佐郎杨汲一同提举。侯叔献又引汴水淤田,祥符、中牟的百姓遭受严重的水灾,有人认为是错误的。沈括《笔谈》说:熙宁年间,刚开始实行淤田法,议论的人认为《史记》所载“泾水一石,其中的泥沙有几斗,既作肥料又灌溉,使我的禾黍生长”,所说的粪就是淤土。我出使到宿州,得到一块石碑,是唐人开凿六个陡门,引汴水淤田,在下泽获得利益。刻石颂扬刺史的功劳,那么淤田的方法由来已久了。又按:《宋史·杨汲传》说:代理都水丞,与侯叔献实行淤田法,贫瘠的土地都变成了良田。而《河渠志》却说:熙宁元年,秘书丞侯叔献提举水利工程,引汴水淤田,祥符、中牟的遭受严重的水灾。这是《宋史》本传与《志》所记载的美丑说法截然不同,而《志》认为是熙宁元年,《长编》原注则认为是二年。现在考据《玉海》卷二十二,记载熙宁二年闰月十五日侯叔献说等等,又记载戊申日任命提举府界常平使执行。《长编》原注没有错误。)
4、己酉日,著作佐郎曾布被差遣审阅衙前条例。(《长编》卷二百二十五记载:熙宁四年七月壬辰日,御史中丞杨绘制奏疏说:“熙宁二年闰十一月十六日,差遣审阅衙前条例。”据此辑入。按:邵伯温《闻见前录》记载: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职。王安石不知道心腹可以托付、可以商量事情的人是谁,曾布当时以著作佐郎的身份编修敕令,巧黠善于迎合王安石的心意,王安石很高兴。几个月间,相继被任命为中允、馆职、判司农寺。《宋史》记载:吕惠卿遭遇丧事离职,王安石不知道可以托付的人,得到曾布,信任程度仅次于吕惠卿。又《曾布传》记载:因为韩维、王安石的推荐,上书说为政的根本有两点,即:厉行风俗,选择人才。其要点有八项,即:劝课农桑,管理财赋,兴办学校,审慎选举,考核官吏,叙录宗室,修习武备,控制远方之人。大体都是王安石的旨意。神宗召见,谈论建议符合心意,授予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加授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省五房。总共三天,五次接受任命文书。与吕惠卿共同创立青苗、助役、保甲、农田等法,当时的大臣及朝中士人多争辩反对。曾布上疏说:“陛下凭借不世出的资质,延请学识渊博、见识深远的臣子,想着在天下大有作为,而大臣玩弄法令,在上面倡导,小臣横加议论,在下面附和。人人窥伺间隙,巧言诋毁,以喧哗众人蒙蔽皇上。这是劝勉和阻止的方法没有明确,而威福的运用没有结果。陛下如果真诚推赤心以对待君子并激励他们的气节,奋起威严以屏除小人并消除他们的萌芽,使四方明白都知道君主不可抗拒,法令不可轻侮,那么做什么不可以,想要什么不能成功呢?”曾布想要坚定神宗的心意,专任王安石以威胁众人,使他们不敢说话。所以突然被提拔任用,于是修撰起居注、知制诰,担任翰林学士兼三司使。韩琦上疏极力论述新法的危害,神宗颇有醒悟,曾布于是为王安石条分缕析地驳斥,坚持更加牢固。)
5、壬子日,条例司上奏:“差遣官员提举各路常平仓、广惠仓,兼管农田水利和差役事务。河东、湖南、梓州、利州、夔路各两员,江西、湖北、成都府路、广东、广西、
福建各一员;又差官同管勾陕西、江西、湖北、成都府、广东、广西、福建各一员,并令邠门引上殿。”从之。(《纪事本末》卷六十八。案:《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一月,除诸路提举常平官。上脱“闰”字。《宋史於闰月下》云:是月,差官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纪事》亦俱不系日。王偁《东都事略》云:闰月壬子,置诸路提举常平、广惠仓,行青苗法。应郡县每岁春秋未熟,据民等第,以常平、广惠仓钱敛散取息。今依《东都事略补“壬子”二字。) 时天下常平钱穀见在一千四百万贯、石,诸路各置提举二员,以朝官为之,管勾一员,京官为之,或共置二员,开封府界一员,凡四十一人。(《纪事本末》卷六十八。都官员外郎游烈除广东路》提举常平等事。《长编》卷二百十九:四年春正月己酉,游烈送审官东院,以亲老愿从便地。原注:云:游烈除广东常平乃二年闰十一月壬子,逾岁未赴。据《长编》本文云云及原注辑人。)
译福建各派一员;又派遣官员会同管勾陕西、江西、湖北、成都府、广东、广州、福建各一员,并命令邠门引导他们上殿。”皇帝听从了。(《纪事本末》卷六十八。按:《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十一月,任命各路提举常平官。此处漏掉了“闰”字。《宋史》在闰月下记载说:这个月,派遣官员提举常平、广惠仓,兼任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纪事本末》也没有注明具体日期。王偁《东都事略》记载:闰月壬子日,设置各路提举常平、广惠仓,推行青苗法。应当是郡县每年春秋两季庄稼未熟时,根据百姓的等级,用常平、广惠仓的钱粮借贷收取利息。现在依据《东都事略》补上“壬子”二字。)当时天下常平钱粮现存一千四百万贯、石,各路分别设置提举二员,由朝官担任,管勾一员,由京官担任,或者共同设置二员,开封府界设置一员,总共四十一人。(《纪事本末》卷六十八。“都官员外郎游烈任命为广东路提举常平等事。”《长编》卷二百十九:四年春正月己酉日,游烈被送往审官东院,因为父母年老,希望去便利的地方。原注说:游烈被任命为广东常平官是在二年闰十一月壬子日,过了一年还没有赴任。根据《长编》正文及原注辑入。)
6、上问府兵之制曰:“府兵与租庸调法相须。”安石曰:“今上番者即以衣粮给之,则无贫富皆可入卫出戍,虽未有租庸调法,亦可为也。但义勇不当刺手背,刺何补於制御之实?今既良民为之,当以义礼奖养,刺手背但使其不乐而实无补也。”又云:“臣愿择其乡闾豪杰为之将校,量加奖拔,则人自悦服。今募兵宿卫,乃有积官至刺史、防、团者,移此与彼,固无不可。陛下审择近臣,使皆有政事之才,则他时可将此等军。今募兵出於无赖之人,尚可为军厢主,则近臣以上,岂不足此辈!此乃先王成法,社稷之长计也。(案:“分将此等军”至“今社稷之长计也”,据《长编》卷二百二十三原注增入。) 且祖宗朝北戎无警,即便罢兵,今即讲和,而屯兵至多,徒耗钱帛。”(案:《长编》卷二百二十三无此二十五字。) 上极以为然。(案:以上五字。据《长编》卷二百二十三原文增入。又案:《长编》卷二百二十三原注:云:“上曰府兵与租庸调法”云云至“当以礼义奖养”,已附二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又“臣愿择其乡闾”云云至“上极以为然,”亦已附二年闰十一月十九日,惟“上尝论租庸调法”至“何由而立哉”,附四年五月九日,馀并两存之。《纪事本末》文略有删节,据彼文增辑。) 文彦博曰:“自古皆募营兵,遇事息即罢。汉文帝以恭俭,故至武帝时府库充实,然因用兵,卒致公私匮乏。”上曰:“文、景恭俭,岂是庶事不为!以致富盛,盖能立制度,所以有成效也。如仁宗朝,何尝横有费用,止缘众人妄耗物力,府库遂空。”韩绛曰:“朝廷须修法度,爱惜财帛,乃能体息生灵,一人独俭,未足成化。”陈升之曰:“已议暗消本路特兵於京东,招补亦将有序,不数年,可见效矣。”吕公弼曰:“缘边之兵不可多减,若遇大阅,人数全少,北戎观之,非便。”彦博曰:“自有遣戍日,不至阙事也。”上曰:“卿等可详议以闻。”(《纪事本末》卷六十六。案:《长编》卷二百四十三:六年三月癸亥。可参考。)
7、是月,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仓事林英改两浙路提举常平等事。(《长编》卷二百二十二:四年四月癸酉,英自置提举未尝出巡,诏訩替。原注:知璧州林英二年十一月差府界,闰月改两浙。此据本文及原注辑入。)
1、十二月癸亥朔,诏:“近降宗室授官条例制外,其后妃公主及臣僚荫补亲属例有当裁定者。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自今本服大功以上亲,并与右侍禁、奉礼郎;小功,左班殿直,试大理评事;緦麻,右班殿直,试秘书省校书郎,异姓准此。有服女之壻,本服大功以上女,右班殿直;小功女,三班奉职;緦麻女,三班借职。诸妃、大长公主遇南郊,许奏有服亲两人,圣节更不许奏。使相:子,西头供奉官;亲孙、弟侄,与右侍禁;大功以下亲,三班奉职。枢密使、副使,宣徽、节度使:子,右侍禁;亲孙、弟侄,右班殿直;大功,奉职;小功以下亲,借职。六统军诸卫上将军、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内客省使:子,左班殿直;亲孙、弟侄,右班殿直;大功以下亲,借职。诸卫大将军、内诸司使、枢密院诸房副承旨:子,奏职;亲孙、弟侄,借职;大功以下亲,三班差使殿直;緦麻以下亲,更不许奏。宰相使相:子,大理评事,馀依旧。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许奏有服外亲,其待制及观察使以上,三次南郊许奏?姓准此。郎中以下,该荐者,四次南郊许奏大功以下亲一人;少卿监以下,更不许奏。緦麻亲又照应省府及职司等诸般职任差遣,各随正资序奏荐亲属外,其权及权发遣者,班序、衣赐、杂给、支赐等,并依正权官例,即不得依正入资序人例奏荐恩泽。”(《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2、乙丑,安石奏以李定编《三司岁计及南郊式》。(《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己卯,定权监察御史悰行。原注:云:编式乃二年十二月三日。又见《纪
译6、皇上问起府兵制度,说:“府兵制与租庸调法是相辅相成的。”王安石说:“现在轮值戍守的士兵,既然已经供给他们衣粮,那么无论贫富都可以入卫出戍,即使没有租庸调法,也可以实行。只是义勇军不应当在手背上刺字,刺字对于实际的控制有什么补益呢?现在既然让良民充当,应当用义礼来奖赏和抚育,在手背刺字只会使他们不乐意,实际上并无补益。”又说:“臣希望挑选乡里的豪杰作为将校,酌情加以奖赏提拔,那么人们自然会心悦诚服。现在招募的士兵担任宿卫,竟然有累积官职达到刺史、防御使、团练使的,把这些职位移交给那些将校,本来也没有不可。陛下仔细挑选近臣,使他们都具有处理政事的才能,那么将来就可以让他们统领这类军队。现在招募的士兵出自无赖之徒,尚且可以担任军厢主,那么近臣以上的人,难道还缺少这类人才吗?这是先王的成法,是国家长远的计策。(案:“分将此等军”至“今社稧之长计也”,据《长编》卷二百二十三的原注增入。)况且祖宗朝代的北方边境没有警报,就立即罢兵,现在既然讲和,却屯驻的士兵太多,白白耗费钱财。”(案:《长编》卷二百二十三没有这二十五字。)皇上非常认为正确。(案:以上五字,据《长编》卷二百二十三原文增入。又按:《长编》卷二百二十三原注说:“皇上说府兵与租庸调法”等等至“应当用礼义奖赏”,已附在二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又“臣希望挑选乡里”等等至“皇上非常认为正确”,也已附在二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只有“皇上曾经议论租庸调法”至“从哪里建立呢”,附在四年五月九日,其余都两存之。《纪事本末》文字略有删节,根据那篇文章增辑。)文彦博说:“自古以来都是招募营兵,遇到战事就征发,战事平息就解散。汉文帝因为恭敬节俭,所以到汉武帝时府库充实,然而因为用兵,最终导致公私匮乏。”皇上说:“文景之治恭敬节俭,难道是万事都不做!以致富庶强盛,是因为能够建立制度,所以有成效。比如仁宗朝,何尝有额外的费用,只是因为众人胡乱耗费物力,府库于是空虚。”韩绛说:“朝廷必须修立法度,爱惜财帛,才能休养生息,一个人独自节俭,不足以成就教化。”陈升之说:“已经商议在京东暗中消减本路的特兵,招补也将有序进行,不出几年,就可以见到成效了。”吕公弼说:“边境的军队不可过多削减,如果遇到大阅兵,人数完全太少,北方戎狄观看,不是便利。”文彦博说:“自从有派遣戍守的日子,不至于缺乏人手。”皇上说:“你们可以详细商议后上报。”(《纪事本末》卷六十六。按:《长编》卷二百四十三:熙宁六年三月癸亥。可参考。)
7、这个月,提举开封府界常平仓事的林英改任两浙路提举常平等事。(《长编》二百二十二:熙宁四年四月癸酉,林英自从设置提举以来未曾出巡,下诏让訩替代。原注:知璧州林英二年十一月被差遣到府界,闰月改任两浙。这里根据本文及原注辑入。)
1、十二月癸亥初一,下诏:“最近颁布的宗室授官条例制之外,其后妃、公主以及臣僚荫补亲属的条例有应当裁定的。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从今以后,本服大功以上的亲属,都授予右侍禁、奉礼郎;小功亲属,授予左班殿直、试大理评事;缌麻亲属,授予右班殿直、试秘书省校书郎,异姓亲属照此办理。有服女亲的丈夫,本服大功以上的女亲,授予右班殿直;小功女亲,授予三班奉职;缌麻女亲,授予三班借职。诸妃、大长公主遇到南郊祭祀,允许奏请有服亲属两人,圣节不再允许奏请。使相:儿子,授予西头供奉官;亲孙子、弟弟侄子,授予右侍禁;大功以下亲属,授予三班奉职。枢密使、副使,宣徽使、节度使:儿子,授予右侍禁;亲孙子、弟弟侄子,授予右班殿直;大功亲属,授予三班奉职;小功以下亲属,授予三班借职。六统军诸卫上将军、节度使、观察留后、观察使、内客省使:儿子,授予左班殿直;亲孙子、弟弟侄子,授予右班殿直;大关以下亲属,授予三班借职。诸卫大将军、内诸司使、枢蜜院诸房副承旨:儿子,奏请职事;亲孙子、弟弟侄子,授予三班借职;大关以下亲属,授予三班差使殿直;缌麻以下亲属,不再允许奏请。宰相使相:儿子,授予大理评事,其余依旧。宰相、枢密使、参知政事、副使允许奏请有服外亲,其待制及观察使以上官员,三次南郊祭祀允许奏请?姓亲属照此办理。郎中以下官员,符合推荐条件的,四次南郊祭祀允许奏请大关以下亲属一人;少卿监以下官员,不再允许奏请。缌麻亲属又照应省府及职司等诸般职务差遣,各自随正资序奏荐亲属之外,那些权任及权发遣的官员,班序、衣赐、杂给、支赐等等,都依照正权官的条例,即不得依照正入资序人的条例奏荐恩泽。”(《纪事本末》六十七。)
2、乙丑日,王安石上奏让李定编撰《三司岁计及南郊式》。(《长編》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己卯日,李定暂代监察御史里行。原注:说:编撰式样是二年十二月三日。又见《纪
事本末》卷六十一原注云云。辑入。案:《宋史沈括传》:故事,三岁郊邱之制,有司案籍而行,藏其副,吏沿以干利。坛下张幔,距城数里为园囿,植采木、刻鸟兽绵络其间。将事之夕,法驾临观,御端门,陈仗卫以阅严警,游幸登赏,类非斋祠所宜。乘舆一器,而百工侍役者六七十辈。括考礼沿革,为书曰《南郊式》。即诏令点检事务,执新式从事,所省万计。)
译《事本末》卷六十一原注说:“……”。辑入。按:《宋史·沈括传》记载:按照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郊祀天地的大典,有关官吏依据名册行事,并将副本藏起来,官吏们借此谋取私利。在祭坛下张挂帷幔,距离京城数里处开辟园囿,种植彩木,雕刻鸟兽,连绵交错其间。大典前夕,皇帝法驾亲临视察,在端门陈列仪仗侍卫以检阅警戒,游玩赏景,这大概都不符合斋戒祭祀应有的庄重。皇帝车驾上的一件器物,就需要六七十名工匠侍役伺候。沈括考察礼仪的沿革,写成《南郊式》一书。于是皇帝下诏让他点检事务,依照新制定的规范行事,节省的费用数以万计。
3、丙寅,王安石议建三馆祗候。(《长编》卷二百十一:熙宁三年五月壬寅,章奏付三馆,令明其条贯。原注:付三馆,盖朱本缘安石意增入。安石议建三馆祗候,见二年十二月丙寅,至四年六月罢。)
4、丁卯,拨边费钱十万缗储永兴军,充买盐钞本钱。(《长编》卷二百十九:熙宁四年春正月庚戌,诏陕西已行交子,罢永兴盐钞。原注:云:二年十二月五日,拨钱十万充买钞本钱。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增二十万。案:《纪事本末》卷七十六云:熙宁初,薛向为江、淮等路发运使,请即永兴军买卖盐场,又以边费钱十万缗储永兴军为盐钞本钱,继又增二十万。《纪事》不系日,今据原注辑此。)
5、庚午,工部郎中、直龙图阁、知齐州王广渊为京东路转运使。(《长编卷》二百十一:五月丁巳,广渊由京东转运使为河东转运使。原注:广渊为京东漕在二年十二月八日。案:《东都事略·广渊传》:神宗即位,中丞司马光、御史刘述蒋之奇复言广渊倾巧邪佞,不宜留侍左右。出知齐州,改京东路转运使。)
6、甲戌。(《长编》卷二百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壬申,文彦博对资政,顾问京东等路禁军数,遂诏并军额。原注:熙宁二年十二月可参考。案:原文已佚。马氏端临《文献通考》卷百五十三云:熙宁二年,诏并废诸军营。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并为二百七十,马军额以三百人,步军以四百人。其后,总兵之拨拼者,马步军五百四十五营?为三百五十五人。京师之兵,类皆拨并,畿甸诸路及厢军,皆会总畸零,各定以常额。凡并营,先为缮新其居室,给迁徙费;军校溢员者,以补他军之阙,或随所并兵入逐指挥,依高下同领。)
7、乙亥,上论有边兵已不足以守,虽费衣粮,然犹不可减。王安石曰:“今若更减,即诚无以待缓急,不减则废困无有已时。若不能治兵,稍复古制,则中国决无富强之理。”上因言义勇可使,分为四番出戍。吕公弼曰:“须先省得募兵,乃可议此。”安石曰:“计每岁募兵所死亡之数,乃以义勇补之可也。”(案:《宋史·兵志》五云:陈升之欲令渐戍近州,安石曰:“陛下若欲变数百年募兵之弊,则宜果断,详立法制。不然,无补也。”帝以为然,曰:“须豫立定条法,不要宣布,以渐推行也。”两府议上番,或以为一月,或以为一季,且令近戍,彦博又以为难使远戍。) 上问:“唐都关中,府兵多在关中则为强本。今都关东而府兵盛,则京师更不足待外方。”安石曰:“府兵处处可为,又可令入卫。”公弼与韩绛皆以入卫为难。文彦博曰:“曹、濮人专为盗贼,岂宜使入卫!”安石曰:“曹、濮人岂可应募诸班诸军者!应募皆暴滑无赖之人尚亦以为虞,义勇皆良民,又以有物力户为将校,岂可卻以为虞?”陈升之欲令义勇以渐戍近州,安石曰:“药不瞑眩疾不瘳,陛下若欲变数百年募兵之弊,则宜果断,详立法制,令本末备具,不然无补也。”上以为须豫立定条法,不要宣布,以渐推行可也。枢密退,安石白上曰:“陛下以为柴世宗能开土疆服天下者,何也?”上曰:“莫是能果断否?”安石曰:“柴世宗能使兵威服振作,非但高平之战能斩樊爱能,而已天下盗贼、杀人、亡命日募以为樊军。史臣以为当时孤子寡妇,见仇雠而不敢校,后悔之莫有贷者。臣谓史官不足以知世宗,世宗非悔也。方中国兵弱,以为非募此等人不足以胜诸僣伪之国,及所募以足,则法不可久弛,故不复贷其死,此乃定计数於前,必事成功於后,岂以为失策而更悔也?世宗募盗贼、杀人、亡命者以为禁卫,不以为虞者,诚係帝王威略故也。今当平世,发义勇入卫,有爵赏之功,禄赐之利,而乃更忧其为变,恐非笃论。盖今人习见募兵而不见民兵之事久,故一闻此议,则不能无骇。然募兵之法不变,乃实有可忧。”(《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原注:此据《实录》乃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朱
译3、丙寅日,王安石提议设立三馆祗候一职。(《长编》卷二百十一记载:熙宁三年五月壬寅日,章奏交付三馆,命令明确其条规。原注:交付三馆,大概是朱本顺着王安石的意图增入的。王安石提议设立三馆祗候,见于熙宁二年十二月丙寅日,到熙宁四年六月罢免。)
4、丁卯日,拨出边防费用钱十万缗储存在永兴军,作为购买盐钞的本钱。(《长编》卷二百十九记载:熙宁四年春正月庚戌日,诏令陕西已实行交子,罢免永兴盐钞。原注:说:熙宁二年十二月五日,拨钱十万充作买钞本钱。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增加二十万。按:《纪事本末》卷七十六说:熙宁初年,薛向担任江、淮等路发运使,请求就在永兴军买卖盐场,又以边防费用钱十万缗储存在永兴军作为盐钞本钱,随后又增加二十万。《纪事》没有系日,现在根据原注辑录此条。)
5、庚午日,工部郎中、直龙图阁、齐州知州王广渊任京东路转运使。(《长编》卷二百十一记载:五月丁巳日,广渊由京东转运使改任河东转运使。原注:广渊任京东漕司在熙宁二年十二月八日。按:《东都事略·广渊传》记载:神宗即位,中丞司马光、御史刘述、蒋之奇又进言说广渊倾巧邪佞,不适宜留在皇帝身边侍奉。外放任齐州知州,改任京东路转运使。)
6、甲戌日。(《长编》卷二百十八记载:熙宁三年十二月壬申日,文彦博以资政殿大学士身份应对顾问,询问京东等路禁军数量,于是诏令合并军队名额。原注:熙宁二年十二月可供参考。按:原文已佚。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三说:熙宁二年,诏令合并废除各军营。陕西马步军营三百二十七营合并为二百七十营,马军定额为三百人,步军定额为四百人。其后,总兵中拨拼的,马步军五百四十五营合并为三百五十五人。京师的士兵,大多都进行了拨并,京畿诸路及厢军,都汇总零散兵力,各自确定常额。凡是合并营队,先修缮新的居室,给予迁徙费用;军校超出定员的,用来补充其他军队的空缺,或者随着所合并的士兵进入各指挥,依据高低同领。)
7、乙亥日,皇上论述说现有的边防兵力已不足以防守,虽然耗费衣粮,但终究不可削减。王安石说:“现在如果再削减,确实就没有办法应对紧急情况,不削减则军队废弛困顿没有尽头。如果不能治理军队,稍微恢复古代制度,那么中原决没有富强的道理。”皇上于是说义勇兵可以使用,分为四番出戍。吕公弼说:“必须先节省招募的士兵,才可以商议此事。”王安石说:“计算每年招募士兵死亡的人数,用义勇兵来补充就可以了。”(按:《宋史·兵志》五说:陈升之想要让义勇兵逐渐戍守近州,王安石说:“陛下如果想要改变几百年来招募士兵的弊端,就应当果断,详细制定法律制度。不然,没有补益。”皇上认为是对的,说:“必须预先制定条法,不要宣布,逐渐推行。”两府商议上番,有的认为一个月,有的认为一季,并且让在近处戍守,文彦博又认为难以让他们远戍。)皇上问:“唐代都城在关中,府兵多在关中就是强固根本。现在都城在关东而府兵兴盛,那么京师更不足以对待外方。”王安石说:“府兵处处都可以设置,又可以让他们入卫京师。”吕公弼与韩绛都认为入卫很难。文彦博说:“曹、濮人专门做盗贼,怎么适宜让他们入卫!”王安石说:“曹、濮人难道可以应募诸班诸军吗!应募的都是暴戾狡猾无赖之人尚且还认为有虞,义勇都是良民,又用有物力的人户作为将校,怎么反而认为有虞?”陈升之想要让义勇兵逐渐戍守近州。王安石说:“药不让人头晕目眩病就不能痊愈,陛下如果想要改变几百年来招募士兵的弊端,就应当果断详细制定法律制度,让本末都完备,不然没有补益。”皇上认为必须预先制定条法,不要宣布,逐渐推行是可以的。枢密院退下后,王安石禀告皇上说:“陛下认为柴世宗能够开拓疆土、使天下臣服,是因为什么呢?”皇上说:“莫非是因为能够果断吗?”王安石说:“柴世宗能够使兵威振奋,不只是高平之战能斩杀樊爱能,而且天下的盗贼、杀人犯、亡命之徒每天招募作为禁军。史臣认为当时孤子寡妇,见到仇敌而不敢报复,后悔没有宽贷的人。臣认为史官不足以了解世宗,世宗并不是后悔。当时中原兵力弱小,认为不招募这些人不足以战胜各僭伪的国家,等到所招募的士兵充足,那么法律不可长久松弛,所以不再宽贷他们的死罪,这是在事前定下计策,必定在事后取得成功,哪里是因为失策而更加后悔呢?世宗招募盗贼、杀人犯、亡命之徒作为禁卫,不认为有虞,确实是依靠帝王的威略的缘故。现在处于太平盛世,征发义勇兵入卫,有爵赏的功劳,禄赐的利益,却反而担忧他们作乱,恐怕不是确切的议论。大概现在的人习惯看到招募士兵而很久不见民兵的事情,所以一听到这个议论,就不能不感到惊骇。然而招募士兵的制度不改变,才是确实有可担忧的。”(《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原
本系三年十二月。案:《长编》卷二百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中书言司农定保甲条例。原注:云: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即此条,彼文亦可参考。朱本之误由此。)
译这原本属于熙宁三年十二月。按:《长编》卷二百十八记载:熙宁三年十二月乙丑日,中书省上奏司农寺制定的保甲条例。原注说: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即指这一条,彼处的文字也可参考。朱本之误由此产生。)
8、太常侍丞鞠真卿责知寿州。(《长编》卷二百十八:熙宁三年十二月甲子,降知寿州、太常丞鞠真卿为太子中允,坐前任江南转运使,抑勒百姓,以苗米折纳钱劾去官勿论,特责之。原注:云:去年十二月乙亥责寿州,今又责。)
赐宗谕手札。(《长编》卷二百二十:熙宁四年二月戊辰,赐宗晟宅。原注:云:二年十二月赐宗谕手札可参考。案:原文已佚。)
9、癸未,上谓王安石、韩绛(案:《太平治迹统类》作“韩维”。曰:“吕公著言:‘条例司近转疏脱,所举官皆是奴事吕惠卿得之,并非韩绛、王安石所识。’”安石曰:“自外举者,诚或非臣等所识,然取於众议,若谓奴事吕惠卿,则惠卿在条例司用事已来,几日在外,人如何奴事得?”《纪事本末》卷六十六。)
10、乙酉,(《长编》卷二百十四:八月己未,杨汲以淤田尽力,命兼都水。原注:二年十二月乙酉可参照。案:原文已佚。《玉海》卷二十二云:十二月二十三日,命於夹河引汴水溉田。是月癸亥朔乙酉为二十三日。)
诏:“近制,皇族非袒免以下,更不得赐名授官,止令应举。自今如生子及其死亡者,即关报。遂袒免下袭公爵者,令各置籍,岁终上玉牒所;其未有出官者,依旧入大小学。”(《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11、丁亥,兵部上陕西、河北、河东义勇数:陕西路二十六郡旧籍十五万三千四百,益以环、庆、延州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总十五万六千八百,为指挥三百二十一;河北三十三郡旧籍十八万九千二百,今籍十八万六千四百,为指挥四百三十;而河东二十郡,自庆历后总七万七千,为指挥一百五十九。凡三路义勇之兵,总四十二万馀三千五百人。河东、陕西弓箭手数:河东七郡旧籍七千五百,今籍七千;陕西十郡并寨户旧籍四万六千三百,惟秦凤有寨户,陕西无户籍数。其后义勇浸消,悉联以为保甲云。(《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原注:联为保甲在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此并据《兵志》第三卷熙宁二年事增入。)
12、是月,有中旨下开封府减价买浙灯四千馀枝,权开封府推官、殿中丞、直史馆苏轼言:(案:《宋史全文资治通鉴》、毕沅《通鉴》均同此,在二年十二月。《东坡集》、王宗稷《东坡年谱》,均作四年正月。两相岐异,必有一误。详辨见五月末《议贡举》下。《东坡集》载《奏状》云:右臣蔊蒙召对便殿,亲奉德音,“以为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指陈得失,无有所隐者”。自是以来,臣每见同列,未尝不为道陛下此语,非独以称颂盛德,亦欲以朝廷之间,如臣等辈,皆知陛下不以疏贱间废其言,共献所闻,以辅成太平之功业。然窃谓空言率人,不如有实而人自劝,欲知陛下能受其言之实,莫如以臣试之。故臣愿以身先天下,试其小者,上以补助圣明之万一,下以为贤者卜其可否,虽以此获罪,万死无悔。臣伏见中使传宣下府市司,买浙灯四千馀盏,有司具实直以闻。陛下又令减价收买,见已尽数拘收,禁止私买,以须上令。臣始闻之,惊愕不信,咨嗟累日。何者?窃为陛下惜此动也。臣虽至愚,亦知) “陛下游心经术,动法尧、舜。穷天下之嗜欲,不足以易其乐;尽天下之玩好,不足以解其忧,而岂以灯为悦者哉?此不过以二宫之欢而极天下之养耳!(案:《东坡集》此下有云:然大孝在乎养志,百姓不可户晓,皆谓陛下以耳目不急之玩,而夺其口体必用之资。) 且卖灯皆细民,(案:《东坡集》作“卖灯之人,例非豪户”下又有云:“举债出息,畜之弥年,衣食之计,望此旬日。陛下为民父母,唯可添价贵买,”) 安可贱售其值?(案:《东坡集》此下有云:此事至小,体则甚大。凡陛下所以减价者,非欲以与此小民争此豪末,岂以其无用而厚费也。如知其无用,何必更索,恶其厚费,则如勿买。且内庭故事,每遇放灯,不过令内东门杂物务临时收买
译8、太常寺丞鞠真卿被责授为寿州知州。(《长编》卷二百十八记载:熙宁三年十二月甲子日,将知寿州、太常丞鞠真卿降职为太子中允,因他在担任江南转运使期间,强迫百姓将苗米折算成钱缴纳,被弹劾罢官不予追究,特此责罚。原注称:去年十二月乙亥日已责授寿州,如今再次责罚。)
赐予宗谕手札。(《长编》卷二百二十记载:熙宁四年二月戊辰日,赐予宗晟宅邸。原注称:二年十二月赐予宗谕手札可供参考。按:原文已佚失。)
9、癸未日,皇上对王安石、韩绛(按:《太平治迹统类》记载为“韩维”)说:“吕公著说:‘条例司近来疏漏脱节,所举荐的官员都是巴结吕惠卿才得到的,并非韩绛、王安石所认识的人。’”王安石说:“从外部举荐的人,确实可能不是臣等所认识的,但这是采纳众人的议论,如果说他们巴结吕惠卿,那么吕惠卿在条例司掌权以来,有几天是在外任职的,人们怎么能巴结得到他呢?”(《纪事本末》卷六十六)
10、乙酉日,(《长编》卷二百十四记载:八月己未日,杨汲因在淤田事务上尽力,任命他兼任都水使者。原注称:二年十二月乙酉日可供参照。按:原文已佚失。《玉海》卷二十二记载:十二月二十三日,命令在夹河引汴水灌溉农田。本月癸亥日初一,乙酉日即为二十三日。)
下诏说:“近来的制度规定,皇族中非袒免亲以下的亲属,不再赐予名字和授予官职,只允许参加科举考试。从今以后,如果有生子或死亡的,立即上报。凡是袒免亲以下袭封公爵的,命令各自建立名册,年终上报玉牒所;那些尚未出仕授官的,依旧进入太学或小学。”(《纪事本末》卷六十七)
11、丁亥日,兵部上报陕西、河北、河东三路义勇的人数:陕西路二十六郡旧籍登记十五万三千四百人,加上环、庆、延州的保毅、弓箭手三千八百人,总计十五万六千八百人,编为三百二十一个指挥;河北三十三郡旧籍登记十八万九千二百人,现籍登记十八万六千四百人,编为四百三十个指挥;而河东二十郡,自庆历年间以来总计七万七千人,编为一百五十九个指挥。三路义勇士兵总共四十二万三千五百余人。河东、陕西弓箭手人数:河东七郡旧籍登记七千五百人,现籍登记七千人;陕西十郡及寨户旧籍登记四万六千三百人,只有秦凤路有寨户,陕西路没有户籍统计。后来义勇逐渐消减,全部联合编为保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原注称:联合编为保甲是在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此处均依据《兵志》第三卷熙宁二年的事迹增补录入。)
12、本月,有内旨下达开封府减价购买浙灯四千多枝,权开封府推官、殿中丞、直舍人院苏轼进言:(按:《宋史全文资治通鉴》、毕�《通鉴》均与此相同,在二年十二月。《东坡集》、王宗�《东坡年谱》均作四年正月。两者相互矛盾,必有一误。详细辨析见五月末《议贡举》条下。《东坡集》所载《奏状》云:右臣承蒙召对便殿,亲奉圣旨,‘认为凡在馆阁任职的人,都应当为朕深思治乱,指陈得失,不要有所隐瞒’。自那以来,臣每次见到同僚,没有不传达陛下这句话的,不仅是为了称颂盛德,也是想让朝廷之中,像臣这样的人,都知道陛下不因疏远卑贱而废弃他们的言论,共同贡献所闻,以辅佐成就太平功业。然而私下认为,空言引导别人,不如用实际效果让人自我勉励,想知道陛下能接受言论的实际表现,不如用臣来试验。所以臣愿意以身作则,先试验小事,上以补助圣明之万一,下以让贤者推测是否可行,即使因此获罪,万死无悔。臣听说中使传宣下府市司,购买浙灯四千多盏,有关部门据实禀报。陛下又命令减价收买,现在已经全部拘收,禁止私下购买,以等待上令。臣刚听到时,惊愕不信,叹息了好几天。为什么呢?私下为陛下爱惜此举。臣虽然极其愚笨,也知道)“陛下潜心经术,行动效法尧、舜。穷尽天下的嗜欲,不足以交换您的快乐;穷尽天下的玩好,不足以解除您的忧愁,难道会因为灯而感到喜悦吗?这不过是为了满足两宫(太后与皇后)的欢乐而极尽天下的供养罢了!(按:《东坡集》此处下有云:然而大孝在于顺从意志,百姓无法户户知晓,都会认为陛下因为耳目不急之需的玩物,而夺走他们口体必需的资金。)况且卖灯的都是平民百姓,(按:《东坡集》作“卖灯的人,都不是豪强户”下又有云:“借债取息,积蓄多年,衣食之计,指望这十天。陛下为民父母,只可以加价贵买,”)怎么能贱价收购他们的价值?(按:《东坡集》此处下有云:这件事虽小,体例却很大。凡是陛下之所以减价的原因,不是想与这些小民争夺这些毫末之利,难道是因为它无用而耗费太多吗。如果知道它无用,何必再索取,厌恶它耗费太多,那么就不买。况且内庭旧例,每逢放灯,不过命令内东门杂物务临时收买
,数目既少,又无拘收督迫之严,费用不多,民亦无憾。) 故臣愿急罢之。”(案:《东坡集》作“愿追还前命”下又有云:“凡悉如旧。京城百姓,不惯侵扰,恩德已厚,怨讟易生,可不慎欤?可不畏欤?近日小人妄造非语,士人有展年科场之说,商贾有京城榷酒之议,吏忧减俸,兵忧减廪。虽此数事,朝廷所决无,而此纷纷,亦有以见陛下勤恤之德,未信於下,而有司聚敛之意,或形於民。方当责己自求,以消谗慝之口,而台官又劝陛下以严刑悍吏,捕而戮之,亏损圣德,莫大於此。而又重以买灯之事,使得因缘以为口实,臣实惜之。方今百事未除,物多及敝,陛下纵出内帑财物,不用大司农钱,而内帑所储,孰非民力。与其平时耗於不急之用,曷若留贮以待乏绝之供,故臣愿陛下将来放灯,与凡游观苑囿,宴好赐予之类,皆饬有司务从俭约。顷者诏旨裁减皇族恩例,此实陛下至明至断,所以深计远虑,割爱为民。然窃揆其间,不能无少望於陛下,惟当痛自刻损,以身先之,使知人主且犹如此,而况於吾徒哉!非惟省费,亦且张怨。昔唐太宗遣使往凉州,讽李大亮献其名鹰。大亮不可。太宗深嘉之。诏曰:‘有臣若此,朕复何忧!’明皇遣使江南采▯▯,江州刺史倪若水论之,为反其使。又令益州织半臂背子、琵琶捍拨、镂牙合子等,苏许公不奉诏。李德裕在浙西,诏造银盝子妆具二十事,织绫二千匹,德裕上数极论,亦为罢之。使陛下内之台谏有如此数人者,则买灯之事,必须力言;外之有司有如此数人者,则买灯之事,必不奉诏。陛下聪明睿圣,追迹尧、舜,而并臣不以唐太宗、明皇事陛下,窃尝咎之。臣忝备府寮,亲见其事,若又不言,臣罪大矣。陛下若赦之不诛,则臣又有非职之言大於此者,忍不为陛下尽之;若不赦,亦臣之分也。谨录奏闻,伏候敕下。”) 上纳其言。轼因奏书献上曰:(案:《东坡集》《上神宗皇帝书》亦在四年,与《纪事本末》异年,必有一误。《集》中《书》云:谨昧万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臣近者不度愚贱,辄上封章言买灯事,自知渎犯天威,罪在不赦,席藁私室,以待斧钺之诛。而侧听逾旬,威命不至,问之府司,则买灯之事寻已停罢。乃知陛下不惟赦之,又能听之,惊喜过望,以至感泣。何者?改过不吝,从善如流,此尧、舜、禹、汤之所勉强而力行,秦、汉以来之所绝无而仅有。顾此买灯毫朆之失,岂能上累日月之明。而陛下翻然改命,曾不移刻,则所谓智出天下而听於至愚,威加四海而屈於匹夫。臣今知陛下可与为尧、舜,可与为汤武,可与富民而措刑,可与强兵而伏戎虏矣。有君如此,其忍负之,惟当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尽力所至,不知其它。乃者臣知天下之事有大於买灯者,而独区区以此为先者,盖未信而谏,圣人不与,交浅言深,君子所戒,是以试论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后言。今陛下果赦而不诛,则是既已许之矣。许而不言,臣则有罪,是以愿终言之。臣之所欲言者三。) “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而已。”(案:《东坡集》此下有云:人莫不有所恃。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胜服强暴。至於人主所恃者谁与?书曰:“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言天下莫危於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朆。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於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灭也,其为可畏,从古已然。苟非乐祸好亡,狂易丧志,则孰敢肆其胸臆,轻犯人心?昔子产焚载书以弭众言,赂伯石以安巨室,以为众怨难犯,专欲难成。而孔子亦曰:“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唯商鞅变法,不顾人言,虽
译由于灯的数量既少,又没有严厉的拘捕和督促,花费不多,百姓也没有怨恨。所以我希望立即停止这件事。”(按:《东坡集》作“希望追回之前的命令”,下面又说:“一切都恢复原状。京城百姓,不习惯被侵扰,恩德已经深厚,怨恨容易滋生,能不谨慎吗?能不畏惧吗?近日小人胡乱制造谣言,士人有延长科举年限的说法,商贾有京城专卖酒的议论,官吏担心减少俸禄,士兵担心减少粮饷。虽然这几件事,朝廷决不会做,但这样纷纷扰扰,也足以看出陛下勤政体恤的德行,尚未被下面的人信任,而有司聚敛财物的意图,或许已经显露在百姓面前。正当应当责备自己、自我反省,以消除谗言邪念之口,而台谏官员又劝陛下用严刑峻法、悍吏去抓捕并杀戮他们,损害圣德,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又加上买灯这件事,让他们借此作为借口,我实在惋惜。当今百事未除,物资多已破败,陛下即使拿出内库财物,不使用大司农的钱,但内库所储存的,哪一样不是民力。与其平时耗费在不急用的地方,何不留下储备以应对匮乏时的供给,所以我希望陛下将来放灯,以及凡是游览观赏苑囿、宴饮喜好赐予之类的事,都命令有司务必崇尚节俭。近来诏旨裁减皇族的恩例,这确实是陛下至明至断,所以深谋远虑,割舍私爱为了百姓。然而私下揣测其中,不能没有少许对陛下的期望,只应当痛切地自我克制减损,以身作则,让众人知道君主尚且如此,何况我们这些人呢!这不仅节省费用,而且会张扬怨恨。从前唐太宗派使者去凉州,暗示李大亮献出他的名鹰。李大亮不答应。太宗深深嘉奖他。下诏说:‘有这样的臣子,我还担忧什么!’唐明皇派使者到江南采办〇〇,江州刺史倪若水议论这件事,使使者返回。又命令益州织造半臂背子、琵琶捍拨、镂牙合子等等,苏许公不奉诏。李德裕在浙西路,诏令制造银盝子妆具二十件,织绫二千匹,李德裕上奏极力议论,也为此被罢免。如果陛下在内有台谏官员像这几个人,那么买灯这件事,必定会极力进言;在外有司官员像这几个人,那么买灯这件事,必定不会奉诏。陛下聪明睿智圣明,追迹尧、舜,却把我和臣子当作唐太宗、唐明皇来对待,我私下曾经责怪这一点。我忝列府僚,亲眼见到这件事,如果又不说,我的罪过就大了。陛下如果赦免我不杀我,那么我又有超越职分的话比这更大,忍心不为陛下尽言吗;如果不赦免,也是我的本分。恭敬地记录奏闻,伏候敕令下达。)皇上采纳了他的话。苏轼于是奏书献给皇上说:(按:《东坡集》《上神宗皇帝书》也在四年,与《纪事本末》年份不同,必定有一个错误。《集》中《书》说:恭敬地冒着万死之罪再次拜上书给皇帝陛下,臣近来不度量自己的愚贱,擅自上封章谈论买灯的事,自知冒犯天威,罪在不赦,在私室铺着草席,等待斧钺的诛杀。而侧耳倾听超过十天,威严的命令没有到来,询问府司,那么买灯这件事不久已经停止。才知道陛下不仅赦免我,而且能听取我的意见,惊喜超过期望,以至于感动哭泣。为什么呢?改过不吝惜,听从善言像流水一样,这是尧、舜、禹、汤所勉强而力行的,秦、汉以来所绝无而仅有的。况且这买灯毫末的过失,岂能上累日月的光明。而陛下翻然改命,曾不移动片刻,那么所谓智慧超出天下而听从至愚,威严加于四海而屈服于匹夫。臣现在知道陛下可以与他成为尧、舜,可以与他成为汤、武,可以与他富民而废除刑罚,可以与他强兵而伏戎虏。有这样的君主,怎么忍心辜负他,只应当披露腹心,捐弃肝脑,尽力所至,不知道其他。近来臣知道天下有事大于买灯的,而独自区区以此为先的,大概是因为未信任而进谏,圣人不赞同,交情浅薄而言语深刻,君子所警戒,所以试着议论小的,而大的本来将等待而后言。现在陛下果然赦免而不杀我,这是已经允许我了。允许而不说,臣就有罪,所以希望最终说完。臣想要说的有三。)“希望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罢了。”(按:《东坡集》此下有云:人没有不有所依赖的。人臣依赖陛下的命令,所以能役使小民;依赖陛下的法律,所以能胜服强暴。至于人主所依赖的是谁呢?《尚书》说:“我面对亿万民众,战战兢兢如同用朽烂的绳索驾驭六匹马。”说天下没有比人主更危险的。聚集则为君民,离散则为仇敌,聚散之间,不容毫末。所以天下归往称为王,人各有心称为独夫。由此看来,人主所依赖的是人心罢了。人心对于人主,如同树木有根,如同灯有膏,如同鱼有水,如同农夫有田,如同商贾有财。树木无根则枯槁,灯无膏则熄灭,鱼无水则死,农夫无田则饥饿,商贾无财则贫穷,人主失人心则灭亡,这是理之必然,不可逃避的灭亡,其可畏,从古已然。如果不是乐祸好亡,狂易丧志,那么谁敢肆其胸臆,轻犯人心?从前子产焚烧载书以平息众言,贿赂伯石以安定巨室,认为众怨难犯,专欲难成。而孔子也说:“信任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只有商鞅变法,不顾人言,虽然
能骤至富彊,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而失也。至於其身,亦卒不免负罪出走而诸侯不纳,车裂以徇而秦人莫哀。君臣之间,岂愿如此!宋襄公虽行仁义,失众而亡;田常虽不义,得众而强。是以君子未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谢安之用诸桓未必是,而众之所乐,则国以乂安;庾亮之召苏峻未必非,而势有不可,反为危辱。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也。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中外之人,无贤不肖,皆言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使、副、判官,今经百年,未尝阙事。今者无故又创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条例,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於内,使者四十馀辈,分行营幹於外。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贤者求其说而不可得,未免於忧;小人则以其意而度朝廷,遂以为谤。谓陛下以万乘之主而言利,谓执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贾不行,物价腾踊。近自淮甸,远及川蜀,喧传万口,论说百端。或言京师正店,议置监官,夔路深山,当行酒禁,拘收僧尼常住,减刻兵吏廪禄,如此等类,不可胜言。而甚者至以为复肉刑,斯言一出,民且狼顾。陛下与二三大臣,亦闻其语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又无其意。”何恤於人言?夫人言虽未必皆然,而疑似则有以致谤。人必贪财也,而后人疑其盗;人必好色也,而后人疑其淫。何者?未置此司,则无其谤,岂去岁之人皆忠厚,而今岁之人皆虚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又曰:“必也正名乎!”今陛下操其器而讳其事,有其名而辞其意,虽家置一喙以自解,市列千金以购人,人必不信,谤亦不止。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馀辈,求利之器也。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操网罟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故臣以为消谗慝以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夫陛下之所以创此司者,不过以兴利除害也。使罢之而利不兴害不除,则勿罢;罢之而天下悦人心安,兴利除害无所不可,则何苦而不罢?陛下欲去积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议而后行,事若不由中书,则是乱世之法,贤君圣相,夫岂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书,熟议不免使宰相,此司之设,无乃?长而无名。智者所图,贵於无迹。汉之文、景,《纪》无可书之事;唐之房、杜,《传》无可载之功,面天下之言治者与文、景,言贤者与房、杜,盖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故日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岂惟用兵,事莫不然!今所图者,万分未获其一也,而迹之布於天下,已若泥中之斗兽,亦可谓拙谋矣!陛下诚欲富国,择三司官属与漕运使副,而陛下与二三大臣,孜孜讲求,磨以岁月,则积弊自去而人不知。但恐立志不坚,中道而废。孟轲有言:“其进锐者其退速。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后,何事不立!”孔子曰:“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使孔子而非圣人,则此言亦不可用。《书》曰:“谋及卿士,至於庶人,翕然大同,乃底元吉。若违多而从少,则静吉而作凶。”今上自宰相大臣,既已辞免不为,则外之议论,断亦可知。宰相,人臣也,且不欲以此自汙,而陛下独安受其名而不辞,非臣愚之所识也。君臣宵旰,几一年矣,而富国之效,茫如捕风,徒闻内帑出数百万缗,祠部度五千馀人耳。以此为术,其谁不能!且遣使纵横,本非令典。汉武遣?衣直指,桓帝遣八使,皆以守宰狼籍,盗贼公行,出於无术,行此下策。宋文帝元嘉之政比文、景,当时责成郡县,未尝遣使。至孝武,以为郡县迟缓,始命台使督之,以至萧齐,此弊不革。故景陵王子良上疏,极言其事,以为此等朝辞禁门,情态即异,暮宿村县,威福便行,驱迫邮传,折辱守宰,公私劳扰,民不聊生。唐开元中,宇文融奏置劝农判官
译能够迅速达到富强,也会招致天下的怨恨,使得百姓只知利益而不知道义,只看到刑罚而看不到恩德。即使得到了天下,也会很快失去。至于他们自身,最终也不免背负罪责出逃,而诸侯不予接纳,被车裂示众而秦国人没有哀悼。君臣之间,难道愿意这样吗!宋襄公虽然施行仁义,却失去民心而灭亡;田常虽然不义,却得到民心而强大。因此君子不先论断行事的是非,先观察民心的向背。谢安任用桓氏诸人未必正确,但众人所乐意接受的,国家因此安定;庾亮召苏峻未必错误,但形势不允许,反而造成危辱。自古至今,没有温和平易、与众人同心而不安定的,也没有刚愎自用而不危险的。现在陛下也知道人心不悦了。朝廷内外的人,无论贤与不贤,都说祖宗以来管理财政的不过三司使、副使、判官,如今经过百年,不曾出现缺漏。现在无故又设立一个机构,称为制置三司条例司,让六七位年轻人,日夜在宫内讲求,使者四十多辈,分别在外经营办理。开端宏大,百姓确实惊疑,创设的法令新奇,官吏都惶惑。贤者寻求其中的道理而不可得,难免忧虑;小人则凭自己的意思揣度朝廷,于是认为是诽谤。说陛下以万乘之主的身份谈论利益,说执政者以天子宰相的身份治理财政。商贾不流通,物价飞涨。近从淮甸,远到川蜀,众口喧传,议论纷纷。有人说京城正店,打算设置监官,夔州路深山,应当实行酒禁,拘收僧尼常住财产,削减兵吏俸禄,如此之类,不可胜数。而更严重的甚至认为要恢复肉刑,这话一出,百姓且惊恐观望。陛下与几位大臣,也听到这些话了。然而没有人顾及的,只是说:“我没有这件事,也没有这个意思。”何必顾虑别人的议论呢!别人的议论虽然不一定都对,但疑似之处足以导致诽谤。人必定贪财,然后别人怀疑他盗窃;人必定好色,然后别人怀疑他淫乱。为什么呢?没有设立这个机构,就没有这种诽谤,难道去年的人都是忠厚,今年的人都是虚浮吗?孔子说:“工匠想要做好他的工作,必须先磨利他的工具。”又说:“一定要端正名分!”现在陛下拿着工具而忌讳这件事,有名分而推辞这个意思,即使每家放一个嘴巴来为自己辩解,在市场上拿出千金来收买人,别人必定不信,诽谤也不会停止。制置三司条例司,是求利的名号。六七位年轻人与使者四十多辈,是求利的工具。驱赶鹰犬进入山林,告诉别人说“我不是打猎”,不如放走鹰犬而野兽自然驯服;拿着网罟进入江湖,告诉别人说“我不是捕鱼”,不如扔掉网罟而别人自然相信。所以我认为消除谗言以招致和气,恢复人心以安定国本,没有比罢免制置三司条例司更好的了。陛下之所以创设这个机构,不过是为了兴利除害。如果罢免它而利益不兴、害处不除,那就不要罢免;罢免它而天下喜悦、人心安定,兴利除害无所不可,那么何必苦苦不罢免呢?陛下想要去除积弊而立法,必定让宰相熟议而后实行,事情如果不通过中书省,那就是乱世之法,贤明的君主、圣明的宰相,难道会这样吗!如果立法不免通过中书省,熟议不免让宰相,这个机构的设立,岂不是徒有其长而没有名分。智者所谋划的,贵在没有痕迹。汉代的文帝、景帝,《本纪》中没有可记载的事;唐代的房玄龄、杜如晦,《列传》中没有可记载的功绩,而天下谈论治世的人提到文帝、景帝,谈论贤臣的人提到房玄龄、杜如晦,大概是事情已经建立而痕迹不见,功业已经完成而人们不知。所以说善用兵的人没有显赫的功绩,难道只是用兵,事情没有不是这样的!现在所谋划的,万分中还没有获得其一,而痕迹遍布天下,已经像泥中斗兽一样,也可以说是拙劣的谋划了!陛下如果真的想要富国,选择三司官属与漕运使副,陛下与几位大臣,孜孜不倦地讲求,经过岁月磨砺,那么积弊自然去除而人们不知。只怕立志不坚,半途而废。孟子有言:“前进迅猛的人后退也迅速。”如果有始有终,自然可以徐徐图之,十年之后,什么事不能建立!孔子说:“想要快速就不能达到,见到小利就不能成就大事。”如果孔子不是圣人,那么这些话也不可用。《尚书》说:“谋划咨询卿士,直到庶人,大家一致同意,才得到大吉。如果违背多数而听从少数,那么静止吉祥而行动凶险。”现在上自宰相大臣,已经推辞不做,那么外面的议论,断然也可以知道。宰相,是人臣,尚且不想以此自污,而陛下独自安受这个名号而不推辞,这不是我愚笨所能理解的。君臣早晚辛劳,将近一年了,而富国的效果,模糊得像捕风一样,只听说内库拿出数百万缗,祠部度牒五千多人罢了。用这种方法,谁不能做到!况且派遣使者纵横交错,本来就不是好的典章。汉武帝派遣绣衣直指,桓帝派遣八使,都是因为守宰狼藉,盗贼公然横行,出于无术,实行这种下策。宋文帝元嘉之政堪比文帝、景帝,当时责成郡县,不曾派遣使者。到孝武帝,认为郡县迟缓,才开始命令台使督促,直到萧齐,这个弊端没有革除。所以景陵王子良上疏,极力陈述这件事,认为这些人早晨辞别宫门,情态就变了,晚上宿在村县,威福就施行了,驱迫邮传,折辱守宰,公私劳累骚扰,百姓无法生活。唐开元中,宇文融奏请设置劝农判官
,使裴宽等二十九人?摄御史,分行天下,招携户口,检责漏田。时张说、杨玚、皇甫璟、杨相如,皆以为不便而相继罢黜。虽得户八十馀万,皆州县希旨,以主为客,以少为多。及使百官集议都省,公卿以下,惧融威势,不敢异辞。陛下读之,观其所行,为是为否?近者均税宽恤,冠盖相望,朝廷亦旋觉其非,而天下至今以为谤,曾未数岁,是非较然。臣恐后视今,犹今视昔。且其所遣,尤不适宜,事少而员多,人轻而权重。夫人轻而权重,则人多不服,或致侮慢以兴争;事少而员多,则无以为功,必须生事以塞责。陛下虽严赐约束,不许邀功,然人臣事君之常情,不从其令而从其意。今朝廷之意,好动而恶静,好同而恶异,指趣所在,谁敢不从?臣恐陛下赤子,自此无宁岁矣。至於所行之事,行路皆知其难。何者?汴水浊流,自生民以来,不以种稻。秦人之歌曰:“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何尝言长我粳稻耶!今欲陂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陛下遂信其说,即使相视地形,万一官吏苟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糜帑廪,下夺农时,堤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於民!天下久平,民物滋息,四方遗利,盖略尽矣。今欲凿空,访寻水利,所谓即鹿无虞,岂惟徒劳,必大烦扰!凡有擘画,不问何人,小则随事酬劳,大则量才录用。若官格沮,并行黜降,不以赦原;若才力不办兴修,便许申奏替换,赏可谓重,罚可谓轻,然并终不言诸色人妄有申陈。或官私误兴功役,当得何罪?如此则妄庸轻剽,浮浪奸人,自此争言水利矣!成功则有赏,败事则无诛,官司虽知其疏,岂可便行抑退!所在追集老少,相视可否。吏卒所过,鸡犬一空,若非灼然难行,必须且为兴役。何则?格沮之罪重,而误兴之罪轻,人多爱身,势必如此。且古陂废堰,多为侧近冒耕,岁月既深,已同永业;苟欲兴复,必尽追收,人心或摇,甚非善政。又有好讼之党,多怨之人,妄言某处可作陂渠,规坏所怨田产,或指人旧业,以为官陂,冒田之讼,必倍今日。臣不知朝廷本无一事,何苦而行此哉!自古役人必用乡户,犹食之必用五穀,衣之必用丝麻,济川之必用舟楫,行地之必用牛马。虽其间或有以他物充代,然终非天下所可常行。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是犹见燕、晋之枣栗,岷山之蹲鸱,而欲以废五穀,岂不难哉!又欲官卖所在坊场,以充衙前雇直。虽有长役,更无酬劳,长役所得既微,自此必渐衰散,则州郡事体,憔悴可知。士大夫捐亲戚、弃坟墓以从宦於四方者,用力之馀,亦欲取乐,此人之至情也。若彫弊太甚,厨传萧然,则似危邦之陋风,恐非太平之盛观。陛下诚虑及此,必不肯为。且今法令莫严於御军,军法莫严於逃窜,禁军三犯,厢军五犯,大率处死。然逃军常半天下,不知雇人为役,与厢军何异?若有逃者,何以罪之?其势必轻於逃军,则其逃必甚於今日。为其官长,不亦难乎!近者虽使乡户颇得雇人,然至於所雇逃亡,乡户犹任其责。今遂欲两税之外,别立一科,谓之庸钱,以备官雇,则雇人之责,官所自任矣。自唐杨炎废租庸调以为两税,取大惓十四年应於赋敛之数,以定两税之额,则是租调与庸、两税既兼之矣!今两税如故,奈何复欲取庸?圣人立法,必虑后世,岂可於两税之外别出科名哉!万一后世不幸有多欲之君,辅之以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使天下怨毒,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又欲使坊郭等第之民与乡户均役,品官形势之家与齐民并事,其说曰:“《周礼》‘田不耕者出屋粟,宅不毛者有里布’”。而汉世宰相之子不免戍边,此其所以藉口也。古者官养民,今者民养官,给之以田而不耕,劝之以农而不力,於是有里布屋粟夫家之征,而民无所为生去为商贾,事势当耳,何名役之?且一岁之戍,不过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
译派遣裴宽等二十九人代理御史,分赴各地,招抚流民户口,核查隐匿的田地。当时张说、杨玚、皇甫璟、杨相都认为此举不便,因而相继被罢免。虽然增加了八十多万户,但都是州县迎合旨意,把主户算作客户,把少数说成多数。等到让百官在尚书省集议时,公卿以下官员畏惧李融的威势,不敢有不同意见。陛下阅读这些奏章,观察他们的行为,认为是对是错?近来推行均税宽恤政策,使者往来不绝,朝廷很快也觉察到其中的弊端,而天下至今仍以此为诽谤,不过几年,是非已经非常明显。臣担心后人看今天,就像今天看过去一样。况且所派遣的人员尤其不适宜,事情少而人员多,身份轻而权力重。身份轻而权力重,则众人多不服从,或许导致轻慢而引发争执;事情少而人员多,则无法建立功绩,必须制造事端来敷衍塞责。陛下虽然严厉约束,不许邀功,但臣子侍奉君主的常情,往往不听从命令而迎合心意。如今朝廷的心意,喜好变动而厌恶安定,喜好一致而厌恶异议,意向所在,谁敢不遵从?臣担心陛下的百姓,从此没有安宁的日子了。至于所推行的事情,路人皆知其困难。为什么呢?汴水水流浑浊,自有人类以来,就不用来种稻。秦人的歌谣说:“泾水一石,其中泥沙数斗;既灌溉又施肥,长我的禾黍。”何曾说长我的粳稻呢!现在想要筑堤坝来澄清它,万顷稻田必定要用千顷堤坝;一年淤积一次,三年就填满了。陛下如果相信这种说法,就派人勘察地形,万一官吏苟且顺从,真的认为陛下有意兴修工程,对上耗费国库,对下耽误农时,堤防一旦打开,水流失去故道。即使吃掉提议者的肉,对百姓有什么补益!天下长久太平,人口物资繁衍滋长,四方的剩余利益,大概已经穷尽了。现在想要凭空寻找,访求水利,所谓追逐鹿却没有虞人引导,岂止是徒劳,必定大大烦扰百姓!凡是有筹划的人,不问是谁,小事就随事酬劳,大事就量才录用。如果因官阶限制而受阻,一并罢黜降职,不因赦免而原谅;如果才能力量不足以兴修,便允许上奏替换,赏赐可谓厚重,惩罚可谓轻微,然而始终不说明各类人妄自陈述。或者官私误兴工程,应当得到什么罪责?这样则轻浮庸俗、轻佻浮躁、游手好闲的奸人,从此争相谈论水利了!成功则有赏,失败则无罚,官府虽然知道他们疏漏,岂能立即压制退却!所在地方召集老少,共同勘察是否可行。吏卒经过之处,鸡犬一空,如果不是明显难以施行,必须暂且兴修劳役。为什么呢?因官阶限制而受阻的罪责重,而误兴工程的罪责轻,人多爱惜自身,势必如此。况且古代废弃的堤坝堰塘,多被附近的人冒占耕种,岁月久远,已如同永久产业;如果要想恢复,必定全部追收,人心或许动摇,绝非善政。又有好诉讼的党羽,多怨恨的人,妄言某处可以修筑堤渠,图谋毁坏所怨恨者的田产,或者指着别人的旧业,作为官家堤坝,冒占田地的诉讼,必定加倍于今日。臣不知朝廷本无此事,何苦要这样做呢!自古以来役使百姓必定使用乡户,就像吃饭必定用五谷,穿衣必定用丝麻,渡河必定用舟船,行路必定用牛马。虽然其间或许有用其他物品替代的,但最终不是天下可以常行的。现在只听说江浙之间,几个郡县雇佣劳役,而想要推行于天下,这就像看到燕、晋的枣栗,岷山的蹲鸱,而想要废弃五谷,岂不难吗!又想要官府售卖各地的酒坊茶场,以充作衙前雇役的费用。虽然有长役,却再无酬劳,长役所得既微薄,从此必定逐渐衰败离散,那么州郡的体面,憔悴可知。士大夫抛弃亲戚、离开坟墓到四方做官的,在用力之余,也想取乐,这是人的至情。如果凋敝太甚,馆舍萧条,那就像是危邦的陋习,恐怕不是太平盛世的景象。陛下如果真的考虑到这一点,必定不会这样做。况且现在法令没有比管理军队更严的,军法没有比逃窜更严的,禁军犯三次,厢军犯五次,大抵处死。然而逃军常常占天下的一半,不知道雇佣人为役,与厢军有什么不同?如果有逃跑的,用什么罪名惩处?其势必轻于逃军,那么逃跑必定甚于今日。作为他们的长官,不也很难吗!近来虽然让乡户颇能雇佣人,然而至于所雇的人逃亡,乡户仍然承担责任。现在竟然想要在两税之外,另立一项,称为庸钱,以备官府雇佣,那么雇佣人的责任,就由官府自己承担了。自从唐代杨炎废除租庸调改为两税,取大历十四年应缴纳的赋敛数额,来定两税的额度,那么租调与庸,两税已经兼有了!现在两税如故,为什么又想要收取庸钱?圣人立法,必定考虑后世,岂可在两税之外另出科名呢!万一后世不幸有多欲的君主,辅之以聚敛的大臣,庸钱不除,差役依旧,使天下怨毒,推究来源,那么必定有承担罪责的人了。又想要使坊郭等第的百姓与乡户均役,品官权贵之家与平民一起服役,其说法是:“《周礼》‘田地不耕种的出屋粟,宅院不种菜的有里布’”。而汉代宰相的儿子不免戍边,这就是他们借口的理由。古代是官府养活百姓,现在是百姓养活官府,给予田地而不耕种,劝勉务农而不努力,于是有里布屋粟夫家之征,而百姓无处谋生,去经商,事势应当如此,何名役之?况且一年的戍边,不过三天,三天的雇佣,其价值三百。
今世三大户之役,自公卿以降,毋得免者,其费岂特三百而已!大抵事若可行,不必皆有故事。若民所不悦,俗所不安,纵有经典明文,无补於怨;若行此二者,必怨无疑。女户单丁,盖天民之穷者也,古之王者首务恤此,而今陛下首欲役之。此等苟非户将绝而未亡,则是家有丁而尚幼,若假之数岁,则必成丁而就役,老死而没官,富有四海,忍不加恤。《孟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春秋》书作丘甲,用田赋,皆重其始为民患也。青苗放钱,自昔有禁。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汙吏,陛下能保之欤?异日天下恨之,国史记之,曰青苗自陛下始,岂不惜哉!且东南买绢,本用见钱。陕西粮草,不许折兑,朝廷既有著令,职司又每举行,然而买绢未尝不折盐,粮草未尝不折钞,乃知青苗不许抑配之说亦是空文。只如治平之初,拣刺义勇,当时诏旨慰谕,明言永不戍边,著在简书,有如盟约。於今几日,议论已摇,或以代还东军,或欲抵换弓手,约束难恃,岂不明哉!纵使此今决行,果不抑配,计其间愿请之户,必皆孤贫不济之人。家若自有赢馀,何至与官交易!此等鞭挞已急,则继之逃亡,逃亡之馀,则均之邻保,势有必至,理有固然。且夫常平之为法也,可谓至矣!所守者约,而所及者广。借使万家之邑,止有千斛,而穀贵之际,千斛在市,物价自平。一市之价既平,一邦之民自足,无操瓢乞匄之弊,无里正催驱之劳。今若变为青苗,家贷一斛,则千户之外,孰救其饥?且常平官钱,常患其少,若尽数收籴,则无借贷;若留充借代,则所籴几何?乃知常平青苗其势不能两立,坏彼成此,所丧愈多,亏官害民,虽悔何逮!臣窃计陛下欲考其实,必然问人,人知陛下方欲力行,必谓此法有利无害。以臣愚见,恐未可凭。何以明之?臣顷在陕西,见刺义勇,提举诸县,臣常亲行,愁怨之民,哭声振野。当时奉使还者,皆言民尽乐为,希合取容,自古如此。不然,则山东之盗,二世何缘不觉?南诏之败,明皇何缘不知?今虽未至於此,亦望陛下审听而已。昔汉武之世,财力匮竭,用贾人桑弘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於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於乱。孝昭既立,学者争排其说。霍光顺民所欲,从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不意今者此论复兴,立法之初,其说尚浅,徒言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然而广置官属,多出缗钱。豪商大贾,皆疑而不动,以为虽不明言贩卖,然既已许之变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未之闻也。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予钱,其卖也后期而予直,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缘何而得?朝庭不知虑此,乃捐五百万以予之,此钱一出,恐不可复。纵使其间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今有人为其主牧牛羊,不告其主,而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则隐而不言,五羊之获则指为劳绩。陛下以坏常平而言青苗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何以异此?陛下天机洞照,圣略如神,此事至明,岂有不晓!必谓已行之事,不欲中变,恐天下以为执德不一,用人不终,是以迟留岁月,庶几万一,臣窃以为过矣!古之英主,无出汉高,郦生谋挠楚权,欲复六国。高祖曰:“善,趣刻印。”及闻留侯之言,吐哺而骂曰:“趣销印。”称善未几,继之以骂,刻印销印,有同儿戏;何尝累高祖之知人,适足明圣人之无我。陛下以为可而行之,知其不可而罢之,至圣至明,无以加此。议者必谓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陛下坚执不顾,期於必行。此乃战国贪功之人,行险徼幸之说,陛下若信而用之,则是徇高论而逆至情,持空名而邀实祸,未及乐成,而怨已起矣!臣之所愿结人心者,此之谓也。士之进言者为不少矣,亦尝有
译如今世上三大户的徭役,自公卿以下,没有能免除的,那费用岂止三百而已!大体上事情如果可行,不必都有先例。如果百姓不悦,风俗不安,即使有经典明文,对消除怨恨也无补益;如果实行这两者,必定招致怨恨无疑。女户单丁,大概是上天子民中最穷困的人,古代的君王首先务求体恤他们,而当今陛下首先想要役使他们。这些人如果不是家户将绝而未亡,就是家里有男丁但尚年幼,如果宽限几年,他们必定长成男丁而服役,老死而没入官府,陛下富有四海,忍心不加以体恤吗?《孟子》说:“开始制作俑的人,大概没有后代吧!”《春秋》记载作丘甲、用田赋,都是重视它们开始成为百姓祸患。青苗放贷,自古以来就有禁令。如今陛下开始确立成法,每年常行,虽然说不许强行摊派,但几代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证他们不这样做吗?日后天下人怨恨这件事,国史记载这件事,说青苗法从陛下开始,岂不可惜!况且东南买绢,本来用现钱。陕西粮草,不许折兑,朝廷已有明令,职司又常执行,然而买绢未曾不折盐,粮草未曾不折钞,由此可知青苗不许强行摊派的说法也是空文。只如治平初年,拣选刺配义勇,当时诏旨慰谕,明确说永不戍边,写在简册上,如同盟约。到现在几天,议论已经动摇,有的说代替还东军,有的想抵换弓手,约束难以依赖,难道不明显吗!即使现在决定实行,果然不强行摊派,估计其中愿意借贷的户,必定都是孤贫不济的人。家里如果自有盈余,何至于与官府交易!这些人鞭挞已急,接着就会逃亡,逃亡之后,就分摊给邻保,形势必然如此,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况且常平法的制度,可以说完美了!所遵守的简约,而所涉及的广泛。假使万家之邑,只有千斛粮食,而在谷物昂贵的时候,千斛在市场,物价自然平稳。一个市场的物价既平稳,一邦的百姓自然富足,没有持瓢乞讨的弊端,没有里正催驱的劳苦。如今如果变为青苗法,每家贷一斛,那么千户之外,谁救他们的饥荒?况且常平官钱,常担心它少,如果全部收买,就没有借贷;如果留作借贷,那么收买的有多少?由此可知常平与青苗其势不能两立,破坏那个成就这个,损失更多,亏官害民,即使后悔也来不及了!臣私下揣测陛下想要考察实情,必然问人,人知道陛下正想力行,必定说此法有利无害。以臣愚见,恐怕不可凭信。怎么证明呢?臣最近在陕西,看见刺配义勇,提举各县,臣常亲自巡视,愁怨的百姓,哭声震动野外。当时奉命回来的使者,都说百姓都乐于去做,迎合取容,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不然,那么山东的盗贼,二世怎么没察觉?南诏的失败,明皇怎么不知道?现在虽然没到这种地步,也希望陛下审慎听取罢了。昔日汉武帝时,财力枯竭,采用商人桑弘羊的说法,买贱卖贵,叫做均输。当时商贾不行,盗贼滋长,几乎至于动乱。孝昭帝即位,学者争着排斥这种说法。霍光顺从百姓意愿,从而给予他们,天下归心,于是无事。没想到如今这种议论复兴,立法之初,其说法尚浅,只说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然而广泛设置官属,多出缗钱。豪商大贾,都怀疑而不动,认为虽然不明言贩卖,但既然已允许变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的,未曾听说过。商贾之事,曲折难行,他们买时先期给钱,卖时后期给价,多方相济,委曲相通,加倍的利息,由此而得。如今官府买这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费用已厚。不是良材不售,不是贿赂不行,因此官府买的价钱,比民间必定贵。等到卖的时候,弊端又像从前,商贾的利润,从哪里得到?朝廷不考虑这些,于是捐出五百万给他们,这钱一出,恐怕不可复得。即使其中薄有所获,而征商的额度,所损必多。如今有人替主人牧牛羊,不告诉主人,而用一头牛换五只羊,一头牛的损失则隐瞒不说,五只羊的收获则指为劳绩。陛下以破坏常平而言青苗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送之利,与此有什么不同?陛下天机洞照,圣略如神,这事至明,岂有不晓!必定认为已行之事,不欲中途变更,怕天下以为执德不一,用人不终,因此拖延岁月,希望万一,臣私下认为错了!古代的英主,没有超过汉高祖的,郦生谋划削弱楚权,想恢复六国。高祖说:“好,快去刻印。”等到听到留侯的话,吐哺而骂说:“快去销印。”称善不久,接着就骂,刻印销印,如同儿戏;何曾累及高祖的知人之明,适足表明圣人的无我。陛下认为可行就实行,知道不可就罢免,至圣至明,无以加此。议论的人必定说百姓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所以陛下坚执不顾,期于必行。这是战国贪功之人,行险侥幸的说法,陛下如果信而用之,则是徇高论而逆至理,持空名而邀实祸,没等到乐成,而怨恨已起!臣所愿结人心的,就是这个。士人进言的不少了,也曾有
以国家之所以存亡;惓数之所以长短,告陛下者乎!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惓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厚薄,不在乎富与贫。道德诚深,风俗诚厚,虽贫且弱,不害於存而长;道德诚浅,风俗诚薄,虽强且富,不救於短而亡。人生知此,则知所轻重矣。是古之贤君不以弱而亡道德,不以贫而伤风俗。而智者观人之国,亦以此而察之。齐至强也,周公知其后有篡逆之臣;卫至弱也,季札知其后亡。吴破楚入郢,而陈大夫逄滑知楚之必复。晋武既平吴,何曾知其将乱?隋文既平陈,房乔知其不久。元帝斩郅支,朝呼韩,功多於武、宣矣,而王氏之衅生;宣宗收燕、赵,复河湟,力强於宪、武矣,消兵而庞勋之乱起。故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於有功而贪富强,使陛下富如隋,强如秦,西取灵武,北取燕蓟,谓之有功可也,而国之长短则不在此。夫国之长短,如人之寿夭。人之寿夭在元气,国之长短在风俗。世有尫羸而寿考,亦有盛壮而暴亡。若元气犹存,则尫羸而无害;及其已耗,则盛壮而愈危。是以善养生者,慎起居,节饮食,道引关节,吐故纳新,不得已而用药,则择其品之上,性之良,可以久服而无害,则五脏和平而寿命长。不善养生者,薄节慎之功,迟吐纳之效,厌上药而用下品,伐真气而助强阳,根本以空,僵仆无日,天下之势,与此无殊。故臣愿陛下爱惜风俗,如护元气。古之圣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齐众,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於迂阔,老成初若迟钝,然终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丧大也。曹参贤相也,曰慎无扰狱市;黄霸循吏也,曰治道去泰甚。或讥谢安以清谈废事,安笑曰:“秦用法吏,二世而亡。”刘晏为度支,专用果锐少年,务在急速集事,好利之党,相师成风。德宗初既位,擢崔祐甫为相,祐甫以道德宽大,推广上意。故建中之政,其声荡然,天下想望,庶几贞观。及卢杞为相,讽上以刑名整齐天下,驯致浇薄,以及播迁。我仁祖之驭天下也,持法至宽,用人有叙,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改旧章。然考其成功,则曰未至。以言乎用兵,则十出而九败;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馀。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是以升遐之日,天下如丧考妣,社稷长远,终必赖之,则仁祖可谓知本矣。今议者不察,徒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齐之以智能,招来新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未享其利,浇风已成。且天时不齐,人谁无过,国君含垢,至察无徒。若陛下多方包容,则人材取次可用;必欲广置耳目,务求瑕疵,则人不自安,各图苟免,恐非朝廷之福,亦岂陛下所愿哉?汉文欲拜虎圈啬夫,释之以为利口伤俗。今若以口舌捷给而取士,以应对迟钝而退人,以虚诞无实为能文,以矫激不仕为有德,则先王之泽,遂将散微。自古用人,必须历试诸难,有卓异之器,必有已试之功。一则使其更变而知难,事不轻作;一则待其功高而望重,人自无辞。昔先主以黄忠为后将军,而诸葛亮忧其不可,以为忠之名望,素非关、张之伦,若班爵遽同,则必不悦,其后关羽果以为言。以黄忠豪勇之资,先主君臣之契,尚须虑此,况其他乎!世尝谓汉文不用贾生,以为深恨。臣尝推究其旨,窃谓不然。贾生固天下之奇才,所言亦一时之良策。然请为属国,欲以係单于,则是处士之大言,少年之锐气。昔高祖以三十万众困於平城,当时将相群臣,岂无贾生之比!三表五饵,人知其疏,而欲以困中行说,尤不可信矣!兵,凶器也,而易言之,正如赵括之轻秦,李信之易楚,若文帝亟用其说,则天下殆将不安,使贾生尝历艰难,亦必自悔其说。用之晚岁,其术必精,不幸丧亡,非意所及。不然,文帝岂弃材之主,绛、灌岂敝贤之士!至於晁错,尤号刻薄,文帝之世,止太子家令,而景帝既立,以为御史大夫。申屠贤相,发愤而死,纷更政令,天下骚然。及七国发难,而
译拿国家存亡的原因、国运长短的道理来禀告陛下吗?国家之所以存亡,在于道德的深浅,不在于强大与弱小;国运之所以长短,在于风俗的厚薄,不在于富裕与贫穷。道德如果确实深厚,风俗如果确实淳厚,即使贫穷且弱小,也不妨害国家的生存与长久;道德如果确实浅薄,风俗如果确实浇薄,即使强大且富裕,也无法挽救国家的短命与灭亡。人们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就知道什么是轻什么是重了。因此古代的贤明君主,不因国家弱小就抛弃道德,不因国家贫穷就损害风俗。而有智慧的人观察别人的国家,也根据这一点来考察它。齐国曾经非常强大,周公知道它后来会有篡逆的臣子;卫国曾经非常弱小,季札知道它后来会灭亡。吴国攻破楚国进入郢都,而陈国大夫逢滑知道楚国必定会复兴。晋武帝平定吴国之后,何曾知道晋朝将要发生动乱?隋文帝平定陈国之后,房乔知道隋朝不会长久。汉元帝斩杀郅支单于,呼韩邪单于来朝拜,功劳比汉武帝、汉宣帝还多,然而王氏家族的祸患却由此产生;唐宣宗收复燕、赵,恢复河湟地区,国力比唐宪宗、唐武宗还强,裁减军队后庞勋的叛乱却兴起。所以臣希望陛下致力于推崇道德并淳厚风俗,不希望陛下急于建立功业而贪图富强,即使让陛下像隋朝那样富裕,像秦朝那样强大,向西夺取灵武,向北夺取燕蓟,称之为有功是可以的,但国家国运的长短并不在于此。国家的国运长短,就像人的寿命长短。人的寿命长短在于元气,国家的国运长短在于风俗。世上有身体瘦弱却长寿的人,也有身体强壮却突然死亡的人。如果元气尚存,那么身体瘦弱也没有害处;等到元气已经耗尽,那么身体强壮反而更加危险。因此善于养生的人,谨慎起居,节制饮食,导引关节,吐故纳新,不得已才用药,就选择品质上乘、药性温和、可以长期服用而无害的药物,这样五脏调和而寿命长久。不善于养生的人,轻视节制谨慎的功效,迟缓于吐纳的效果,厌恶上等药物而使用下等药品,损伤真气而助长强阳,根本空虚,倒下死亡的日子就不远了,天下的形势,与此没有不同。所以臣希望陛下爱惜风俗,就像保护元气一样。古代的圣人,不是不知道严酷的法律可以统一众人,勇猛强悍的人可以成就事业,忠厚近乎迂阔,老成初看似乎迟钝,但最终不肯用那些来替代这些,是因为知道所得的小而所丧失的大。曹参是贤相,说务必不要扰乱监狱和市场;黄霸是循吏,说治理之道在于去除过分严苛的措施。有人讥笑谢安用清谈荒废政事,谢安笑着说:“秦朝用法吏,二世就灭亡了。”刘晏担任度支使,专门任用果敢锐利的年轻人,致力于快速成就事业,好利的党羽,互相效法形成风气。唐德宗刚即位,提拔崔祐甫为宰相,崔祐甫以道德宽大,推广皇上的意旨。所以建中时期的政治,其声威浩荡,天下人心向往,几乎达到贞观之治。等到卢杞担任宰相,劝皇上用刑名之学来整顿天下,逐渐导致风俗浇薄,以至于发生播迁之祸。我们仁宗皇帝驾驭天下,执法极其宽缓,用人有次序,专门致力于掩盖过错,不曾轻易改变旧章。然而考察他的成就,就说没有达到极致。说到用兵,十次出征九次失败;说到府库,仅仅够用而没有剩余。只是因为恩德在人心中,风俗知道道义。所以仁宗升遐之日,天下如同死了父母一样悲痛,国家长远,最终必定依赖他,那么仁宗可以说是懂得根本了。现在议论的人不考察,只看到末年官吏多因循守旧,事情不振作兴起,就想用苛细明察来矫正,用智巧来统一,招来新进勇锐的人,以图谋一时速成的效果,还没有享受到利益,浇薄的风气已经形成。况且天时不齐,人谁没有过错,国君包容污垢,过于明察就没有追随者。如果陛下多方面包容,那么人才依次都可以使用;如果一定要广设耳目,务必寻找瑕疵,那么人们不能自安,各自图谋苟且免罪,恐怕不是朝廷的福气,又哪里是陛下所希望的呢?汉文帝想拜虎圈啬夫,张释之认为利口伤害风俗。现在如果凭口舌敏捷来选拔士人,凭应对迟钝来退避人,把虚妄不实当作能文,把矫激不仕当作有德,那么先王的恩泽,就将消散微弱。自古用人,必须经历各种艰难考验,有卓越非凡的才能,必定有已经验证的功劳。一方面使他们经历变化而知道艰难,事情不轻易做;一方面等待他们功高而望重,人们自然没有异议。从前先主以黄忠为后将军,而诸葛亮担心他不行,认为黄忠的名望,向来不是关羽、张飞那一类,如果封爵位突然相同,那么必定不悦,后来关羽果然为此进言。凭借黄忠豪勇的资质,先主君臣的情谊,尚且需要顾虑这个,何况其他人呢!世人常说汉文帝不用贾谊,认为是深深的遗憾。臣曾经推究其中的旨意,私下认为不是这样。贾谊固然是天下的奇才,所说的也是一时的良策。然而请求设置属国,想要用来牵制单于,这就是处士的大话,少年的锐气。从前高祖以三十万大军被困在平城,当时的将相群臣,难道没有像贾谊这样的人吗!三表五饵,人们知道它疏漏,而想要用来困住中行说,尤其不可信了!兵,是凶器,而轻易谈论它,正像赵括轻视秦国,李信轻视楚国,如果文帝急忙采用他的说法,那么天下几乎将不安宁,如果贾谊曾经经历艰难,也必定自己后悔他的说法。在晚年使用他,他的术数必定精妙,不幸早逝,不是意料所及。不然,文帝难道是抛弃人才的君主,周勃、灌婴难道是埋没贤才的人吗!至于晁错,尤其号称刻薄,在文帝时期,只担任太子家令,而景帝即位后,任命他为御史大夫。申屠贤相,愤恨而死,纷纷更改政令,天下骚然。等到七国发动叛乱,而
错之术亦穷矣。文、景优劣,於斯可见。大抵名器爵禄,人所奔趋,必使积劳而后迁,以明持久而难得,则人各安其分,不敢躁求。今若多开骤进之门,使有意外之得,公卿侍从,跬步可图,其得者既不肯以侥幸自名,则其不得者必皆以沉沦为叹。使天下常调,举生妄心,耻不若人,何所不至,欲望风俗之厚岂可得哉?选人之改京官,常须十年以上,荐更险阻,计析豪釐,其间一事聱牙,常至终身沦弃。今乃以一人之荐举而与之,犹未称,其章服随至,使积劳久次而得者何以厌服哉?夫常调之人,非守则令,员多阙少,久已患之,不可复开多门以待巧者。若巧者侵夺已甚,则拙者迫怵无聊,利害相形,不得不察。故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陛下重之惜之,哀之救之。如近日三司献言,使天下郡选一人,催驱三司文字,许之先次指射,以酬其劳,则数年之后,审官吏部,又有三百馀人得先占阙,常调待次,不其愈难。此外勾当发运均输,按行农田水利,已振监司之体,各怀进用之心。转对者望以称旨而骤迁,奏课者求为优等而速化,相胜以力,相高以言,而名实乱矣!惟陛下以简易为法,以清静为心,使奸无所缘而民德归厚。臣之所愿厚风俗者,此之谓也。古者建国,使内外相制,轻重相权。如周如唐,则外重而内轻;如秦如魏,则外轻而内重。内重之弊必有奸臣指鹿之患,外重之患必有大国问鼎之忧。圣人方盛而虑衰,常先立法以救弊。我国家租赋籍於计省,重兵聚於京师,以古揆今,似内重。恭惟祖宗所以深计而预虑,固非小臣所能臆度而周知。然观其委任台谏之一端,则是圣人过防之至计。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争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圣人深意,流俗岂知?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而救内重之弊也。夫奸臣之始,以台谏折之而有馀,及其既成,以干戈取之而不足。今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奸臣,万无此理。然而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奸,不可以无奸而畜不吠之狗。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立万一之防,朝廷纪纲,孰大於此群臣自幼小所记及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及至英庙之初,始建称亲之议,本非人主大过,亦无礼典明文,徒以众心未安,公议不允,当时谏议以死争之。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可知矣!而相顾不发,中外失望。夫弹劾积威之后,虽庸人亦可奋扬;风采消委之馀,虽豪杰有所不能振起。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孔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欤?其未得之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臣始读此书,疑其太过,以为鄙夫之患失,不过备位而苟容。及观李斯忧蒙恬之夺其权,则立二世以亡秦;卢杞忧怀光之数其恶,则误德宗以再乱。其心本生於患失,而其祸乃至於丧邦。孔子之言,良不为过。是以知为国者,平居必有亡躯犯颜之士,则临难庶几有徇义守死之臣。若平居尚不能一言,则临难何以责其死节?人臣苟皆如此,天下亦曰殆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如和羹,同如济水。孙宝有言,周公大圣,召公大贤,犹不相悦,著於经典。晋之王导,可谓元臣,每与客言,举坐称善。而王述不悦,以为人非尧、舜,安得每事尽善?导亦敛衽谢之。若使言无不同,意而不合,更唱迭和,何者非贤?万一有小人居其间,则人主何缘知觉?臣之所愿存纪纲者,此之谓也。臣非敢历诋新政,苟为异论。如近日裁减恩例,定任子孙式,修完器械,
译贾谊的计策也穷尽了。汉文帝与汉景帝的优劣,在这里可以看出来。大体上,名位、爵禄是人们所奔走追求的,一定要让他们积累功劳之后才能升迁,以表明职位是持久且难得的,那么人们就会各自安守本分,不敢急躁地谋求。现在如果多开迅速晋升的门路,使人获得意外的收获,公卿侍从之职,几步之间就可以图谋得到。那些得到的人既然不肯以侥幸来自称,那么那些没有得到的人必然都会以沉沦下僚而叹息。使得天下按常规等待升迁的人,都产生妄念,以不如别人为耻,什么事做不出来呢?想要使风俗淳厚,怎么可能做到呢?
选拔的人改任京官,通常需要十年以上,经历各种险阻,计算毫厘之间的得失,其间有一件事不顺,常常导致终身被弃用。现在却凭一个人的推荐就给予官职,还觉得不够,他的官服随即就到,让那些积累功劳、资历深厚而得到官职的人怎么心服呢?那些按常规等待升迁的人,不是守令就是县令,人员多而空缺少,早就对此感到忧虑,不能再开多扇门来等待投机取巧的人。如果投机取巧的人侵夺太过,那么笨拙的人就会感到逼迫恐惧、无处容身,利害对比之下,不得不明察。所以近年来朴实笨拙的人越来越少,投机取巧的人越来越多。陛下重视他们、爱惜他们,哀怜他们、救助他们。如近日三司进言,让天下各郡选一人,催促办理三司的文书,允许他们优先选择职位,以酬谢他们的功劳,那么几年之后,审查官吏的吏部,又有三百多人得以优先占据空缺,按常规等待升迁的人,不是更加困难了吗?此外,负责发运均输、巡视农田水利的人,已经振兴了监司的体统,各自怀着进用的心思。轮流上对的人希望因符合圣意而迅速升迁,上奏政绩的人追求评为优等而快速变化,互相以力量相胜,互相以言辞相高,而名实混乱了!希望陛下以简易为法则,以清静为心境,使奸邪没有可乘之机,而百姓的道德归于淳厚。我所希望使风俗淳厚的,就是这个意思。
古代建国,使内外相互制约,轻重相互权衡。像周朝、唐朝,则是外重而内轻;像秦朝、魏朝,则是外轻而内重。内重的弊端必然有奸臣指鹿为马的祸患,外重的祸患必然有大国问鼎中原的忧虑。圣人在强盛时考虑衰败,常常先立法来补救弊端。我们国家的租赋登记在计省,重兵聚集在京城,以古代衡量现在,似乎内重。恭敬地推想祖宗深思熟虑、预先谋划的原因,固然不是小臣所能臆测而完全知道的。然而观察他们委任台谏这一端,这就是圣人过度防范的至计。纵观秦、汉以及五代,因进谏争辩而死的大约有数百人。而从建隆以来,未曾因一句话而获罪,即使有轻微的责罚,随即就超擢升迁。允许他们根据传闻进言,而没有长官;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论涉及皇帝,则天子改变神色;事情关系到朝廷,则宰相待罪。所以仁宗时期,议论的人讥讽宰相只是奉行台谏的风旨而已。圣人的深意,世俗的人哪里知道?台谏固然不一定都贤能,所说的也不一定都对,但是必须培养他们的锐气并借给他们重权,难道是徒然的吗?将要用来折服奸臣的萌芽而补救内重的弊端。奸臣的开端,用台谏折服他们绰绰有余,等到他们既成气候,用武力对付他们也不够。现在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的奸臣,万万没有这种道理。然而养猫是为了捉老鼠,不能因为没有老鼠就养不捉老鼠的猫;养狗是为了防备奸邪,不能因为没有奸邪就养不叫的狗。陛下难道不应当上念祖宗设置这些官职的本意,下为子孙立下万一的防备,朝廷的纲纪,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呢?群臣从小所记得以及听长老谈论的,都说台谏所说的,常常跟随天下的公议;公议所支持的,台谏也支持;公议所抨击的,台谏也抨击。到了英宗初年,才开始建立称亲的议论,本来不是君主的重大过错,也没有礼典的明文规定,只是因为众心不安,公议不允许,当时的谏议大夫以死力争。现在舆论沸腾,怨恨指责交至,公议所在,也可以知道了!而互相观望不发一言,朝廷内外失望。在弹劾积威之后,即使是庸人也可以奋发昂扬;在风采消沉之后,即使是豪杰也有所不能振作。我担心从此以后,习惯成风,都成为执政者的私人,以致君主孤立,纲纪一旦废弃,什么事不会发生呢?
孔子说:“鄙陋的人可以和他一起侍奉君主吗?他还没有得到时,担心得不到,已经得到后,担心失去,如果担心失去,什么事做不出来呢!”我刚开始读这本书,怀疑它说得太过了,认为鄙陋的人担心失去,不过是占据职位而苟且容身。等到看到李斯担心蒙恬夺取他的权力,就拥立二世而导致秦朝灭亡;卢杞担心李怀光列举他的罪恶,就误导德宗而导致再次动乱。他们的心本来产生于担心失去,而他们的祸患甚至达到丧国的地步。孔子的话,确实不过分。因此知道治理国家的人,平时必须有冒死犯颜的士人,那么面临危难时或许能有殉义守死的臣子。如果平时尚且不能进一言,那么面临危难时怎么要求他们死节呢?人臣如果都像这样,天下也就危险了!
君子和谐而不盲从,小人盲从而不和谐,和谐如同调和羹汤,盲从如同济水。孙宝有话说,周公是大圣,召公是大贤,尚且不相悦,记载在经典中。晋朝的王导,可以说是元臣,每次与客人说话,满座的人都称赞好。而王述不悦,认为人不是尧、舜,怎么能每件事都尽善尽美?王导也整衣敛容向他道歉。如果使言论没有不同,心意却不合,更唱迭和,谁不是贤人呢?万一有小人在其中,那么君主怎么能够察觉呢?我所希望保存纲纪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不敢逐一诋毁新政,苟且发表异论。如近日裁减恩例,确定任用子孙的格式,修完器械,
阅习鼓旗,皆陛下神算之至明,乾纲之必断。物议既允,臣敢有词!至於所献之三言,则非臣之私见,中外所病,其谁不知!昔禹戒舜曰:“无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舜岂有是哉?周公戒成王曰:“毋若商王受之迷乱,酗於酒德。”成王岂有是哉?周昌以汉高为桀、纣,刘毅以晋武为桓、灵。当时人君曾莫之罪,书之史册,以为美谈。使臣所献三言,皆朝廷未尝有,此则天下之幸,臣与有焉。若有万一似之,则陛下安可不察?然而臣之为计,可谓愚矣。以蝼蚁之命,试雷霆之威,积其狂愚,岂可数赦?大则身首异处,破坏家门;小则削籍投荒,流离道路。虽然,陛下必不为此。何也?臣天赋至愚,笃於自信。向者与议学校贡举,首违大臣本意,已期窜逐,敢意自全。而陛下独然其言,曲赐召对,从容久之,至谓臣曰:“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臣即对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速,进人太锐,听言太广。”又具述所以然之状,陛下颔之曰:“卿所献三言,朕当熟思之。”臣之狂愚,非独今日,陛下容之久矣,岂其容之於始而不赦之於终?恃此而言,所以不惧。臣之所惧者,讥刺既众,怨仇实多,必将诋臣以深文,中臣以危法,使陛下虽欲赦臣而不得,岂不殆哉!死亡不辞,但恐天下以臣为戒,无复言者。是以思经月,夜以继昼,表成复毁,至於再三。感陛下听其一言,怀不能已,卒进其说。惟陛下怜其愚忠而卒赦之,不胜俯伏待罪忧恐之至。) 轼素不为安石所喜,使权开封府推官,欲以多事困之也。而轼决狱精敏,声闻益远,论事益不休。(《纪事本末》卷六十二。案:毕沅《通鉴》节载此疏,年月同此,云《书》上,安石见而深恶云。)
译检阅操练鼓旗,都是陛下神妙算计的极明,乾纲独断的必决。舆论既然已经认可,臣怎敢再有异议!至于所献的三条意见,并非臣的私见,朝廷内外所忧虑的,谁不知道呢!从前禹告诫舜说:“不要像丹朱那样傲慢,只喜欢轻慢游乐。”舜难道有这种毛病吗?周公告诫成王说:“不要像商王受那样迷乱,沉溺于酒德。”成王难道有这种毛病吗?周昌把汉高祖比作桀、纣,刘毅把晋武帝比作桓帝、灵帝。当时的君主曾经没有怪罪他们,史册记载下来,作为美谈。假如臣所献的三条意见,朝廷都未曾有过,这是天下的幸运,臣也沾光。如果有万一类似的地方,那么陛下怎能不考察呢?然而臣的打算,可以说是愚昧了。以蝼蚁般的生命,试探雷霆般的威严,积累我的狂妄愚昧,怎能多次赦免?重则身首异处,家破人亡;轻则削去官籍流放荒远,流离失所于道路。虽然如此,陛下必定不会这样做。为什么呢?臣天赋极愚,固执地自信。先前参与议论学校贡举,首先违背大臣的本意,已经预料被放逐,怎敢指望保全自己。而陛下唯独赞同我的话,特意召见应对,从容很久,甚至对臣说:“当今政令,得失在哪里?即使是我的过失,指出陈述也可以。”臣当即回答说:“陛下天生聪慧,上天赋予文武才能,不担心不明察,不担心不勤勉,不担心不果断,只担心求治太急,用人太猛,听信言论太广。”又详细陈述其中的原因,陛下点头说:“你所献的三条意见,朕应当仔细思考。”臣的狂妄愚昧,不只是今天,陛下包容很久了,难道开始包容而最终不赦免吗?依靠这一点说话,所以不害怕。臣所害怕的是,讥讽指责的人众多,怨恨仇敌实在很多,必定会用苛刻的条文诬陷臣,用危险的刑法中伤臣,使陛下即使想赦免臣也不能,难道不危险吗!死亡我不推辞,只担心天下人把臣当作戒鉴,不再有人进言。因此思考了几个月,夜以继日,奏表写成又毁掉,反复多次。感念陛下听取我的一句话,心中不能停止,最终进献我的意见。希望陛下怜悯我的愚忠而最终赦免我,不胜俯伏待罪、忧虑恐惧到了极点。苏轼向来不被王安石喜欢,让他担任开封府推官,是想用繁琐的事务困住他。而苏轼断案精明敏捷,名声传得更远,议论政事更加不停止。
《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十二月,重失入死罪法。案:《宋史·本纪》:癸酉日。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三云:熙宁二年敕,今后官失入死罪一,追官勒停;二人,除名;三人,除名编管。胥吏失入一,人千里;二人,恶远州军;三人者,敕配於千里外牢城。自后注:浸轻易犯第不知自何人始耳。
又:令诸路预给钱和买▯绢。案:《编年备要》:行预买法。《太平治迹统类》:三年正月,右正言李常言:“臣近闻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以陈汝义所进羡馀钱五十万贯,随和买绢钱俵散。今卻每贯纳见钱一贯五百,於常岁折科和买之外,又取二十五贯。”《宋史食货志》:熙宁三年,御史程颢言:“京东转运使和买▯绢,增数抑配,率千钱课绢一匹,其后和买并税绢,疋皆输钱千五百。”时王广渊为转运使,谓和买如旧,无抑配。颢言其迎合朝廷意。安石谓广渊在京东尽力以赴事功,不宜罪以迎合。乃诏所给内帑别额▯绢钱五十万缗,收其本储之北京,息归之内帑。
仁和张大昌辑注
卷七
神宗
△熙宁三年(庚戌,一○七○)
1、正月(案:钱大昕《四史朔闰考》:是月癸巳朔。) 癸丑,诏:案:此诏徐氏《通鉴后编》附乙卯日下,与此异日。“诸路常平、广惠仓散给青苗钱,本为惠恤贫乏,并取民情愿,今虑官吏不体此意,追呼均配抑勒,反成搔扰。其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体量觉察,违者禁止立以名闻,敢沮遏愿请者,案罚亦如之。”
先是,翰林学士范镇言:“常平仓始於汉之盛时,贱则贵而敛之恐伤农也,贵则贱而散之恐伤民也,最为近古,虽唐、虞之政,无以易也。而青苗者,唐衰乱之世所为。苗者青在田,钱估其直,收敛未毕,而必其偿,是盗跖之法也。今以盗跖之法而变唐、虞不易之政,此人情所以不安。迺者天雨,毛地生毛,天鸣地裂,皆民劳之象也。惟陛下观天地之变,罢青苗之举。”右正言李常、孙觉亦言:“王广廉案:毕氏《考异》作“广渊”,误辨,已见二年九月。近至京师,倡言取三分之息,又闻制置局欲行其法於天下。乞明诏有司,勿以强民,仍且试之河北、陕西数路。初敕旨放青苗钱,并听从便,毋得抑勒,而提举官务以多散为功;又民富者不愿取,而贫者乃欲得之。即令随户等高下分配,又令贫富相兼,十人为保首。王广廉在河北,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十贯,第三等五贯,第四等一贯五百,第五等一贯。民间喧然,不以为便。而广廉入奏,称民间欢欣鼓舞,歌颂圣德。”言者既交攻之,朝廷不得已,乃降是诏。(《纪事本末》卷六十八。案:《太平治迹统类》云:正月,条例司言提举常平、广惠仓者,本职外毋得侵预外事。)
2、乙卯,既下诏约束,强以钱俵散人户,仍戒沮遏愿者,盖王安石意也。及是王安石在告,曾公亮、陈升之因取前诏,削去“沮遏愿请”等语,别行之。后安石出,果以为忤云。(《纪事本末》卷六十八。)
3、丙辰,韩琦论奏。(《长编》卷二百十二:熙宁三年六月甲戌,新修御河成,诏程昉赴阙。原注:云:去年闰十一月初修,八月甲戌昉迁官,今年正月丙辰韩琦论奏。案:今原文已佚。据《东都事略·韩琦传》,时琦由复判相州改河北安抚使,判大名府,故有论奏河渠事。《宋史·河渠志》一载琦三年三月及三年二月两疏,三年三月疏其略云:“今岁兵夫数少,而金堤两埽,修上、下约甚急,深进马头,欲夺大河。缘二股及嫩滩旧阔千壹百步,是以可容涨水。今截去八百步有馀,则将来大河於二百馀步之间,下流既壅,上流蹙遏湍怒,又无兵夫修护堤岸,其訩决必矣。况自德至沧,皆二股下流,既无堤防,必侵民田。设若河门束狭,不能容纳涨水,上、下约随流而脱,则二股与北流为一,其患愈大。又恩州、深州所创生堤,其东则大河西来,其西则西山诸水东注,腹背受水,两难捍奭。望选近臣速至河所,与在外官合
译《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载:十二月,重申关于官吏误判死刑罪的处罚法令。查考:《宋史·本纪》记载此事发生在癸酉日。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三》说:熙宁二年颁布敕令,规定今后官吏误判一人死刑,追夺官职并勒令停职;误判两人,开除官籍;误判三人,开除官籍并编管。胥吏误判一人,流放千里;误判两人,流放到恶劣的远州军;误判三人,敕令配流到千里之外的牢城。此后注解说:逐渐变得轻忽容易触犯,但不知是从谁开始的。
又记载:命令各路预先发放钱款用于和买绢帛。查考:《编年备要》记载:实行预买法。《太平治迹统类》记载:熙宁三年正月,右正言李常进言:“臣近来听说京东转运使王广渊将陈汝义进献的羡余钱五十万贯,随同和买绢的钱款一起散发。如今却每贯要缴纳现钱一贯五百文,在常年折科和买之外,又索取二十五贯。”《宋史·食货志》记载:熙宁三年,御史程颢进言:“京东转运使在和买绢帛时,增加数额强行摊派,通常是一千钱征收一匹绢,后来和买绢与税绢合并,每匹都要缴纳一千五百钱。”当时王广渊担任转运使,声称和买如旧,没有强行摊派。程颢指责他迎合朝廷心意。王安石认为王广渊在京东尽力以成就事功,不应当以迎合的罪名治罪。于是下诏将内帑额外拨付的五十万缗和买绢钱,收回原本储存在北京的款项,利息归入内帑。
仁和张大昌辑注
卷七
神宗
△熙宁三年(庚戌,一〇七〇)
1、正月(查考:钱大昕《四史朔闰考》记载:本月癸巳日初一。)癸丑日,下诏:查考:此诏徐氏《通鉴后编》附在乙卯日之下,与此处日期不同。“各路常平仓、广惠仓散发青苗钱,本意是为了惠恤贫乏百姓,并且要取民自愿,现在担心官吏不体察此意,追呼均摊配给、强制压迫,反而成为骚扰。命令各路提点刑狱官体察觉察,违者禁止并立即上报姓名,敢于阻挠愿意借贷者,处罚也同此例。”
在此之前,翰林学士范镇进言:“常平仓始于汉朝盛世,物价低时高价收购,是担心伤害农民;物价高时低价卖出,是担心伤害百姓,这最接近古制,即使是唐尧、虞舜的政治,也无法改变。而青苗法,是唐朝衰乱时期所做的事。苗青在田里,用钱估算其价值,收获未完毕,却必定要求偿还,这是盗跖的法度。如今用盗跖的法度来改变唐尧、虞舜不可更改的政治,这就是人心不安的原因。近来天降大雨,地面生毛,天鸣地裂,都是百姓劳苦的征兆。希望陛下观察天地的变化,罢免青苗法。”右正言李常、孙觉也进言:“王广廉(查考:毕氏《考异》作‘广渊’,错误辨析,已见于二年九月)近来到京师,宣扬收取三分利息,又听说制置三司条例司打算在天下推行此法。请求明确诏令有关部门,不要强迫百姓,并且先在河北、陕西几路试行。最初敕令发放青苗钱,都听从百姓方便,不得强制压迫,而提举官却务必以多发放为功劳;又百姓富裕者不愿借贷,而贫穷者却想得到。于是命令按照户等高下分配,又命令贫富相兼,十人为一保。王广廉在河北,第一等户给十五贯,第二等户十贯,第三等户五贯,第四等户一贯五百文,第五等户一贯。民间喧哗,不认为方便。而王广廉入朝奏报,称民间欢欣鼓舞,歌颂圣德。”进言的人既互相攻击,朝廷不得已,于是下达此诏。(《纪事本末》卷六十八。查考:《太平治迹统类》说:正月,条例司说提举常平、广惠仓的人,本职之外不得侵扰预闻外事。)
2、乙卯日,既然已经下诏约束,强行将钱款散发给人户,仍然告诫阻挠愿意借贷者,这大概是王安石的意思。等到此时王安石在家休假,曾公亮、陈升之于是取来前诏,删去“阻挠愿意借贷”等语,另行颁布。后来王安石复出,果然认为这是违逆他的意思。(《纪事本末》卷六十八。)
3、丙辰日,韩琦论奏。(《长编》卷二百一十二:熙宁三年六月甲戌日,新修御河完工,下诏程昉赴京。原注说:去年闰十一月初开始修筑,八月甲戌日程昉升官,今年正月丙辰日韩琦论奏。查考:现在原文已佚。根据《东都事略·韩琦传》,当时韩琦由复判相州改任河北安抚使,判大名府,所以有论奏河渠之事。《宋史·河渠志》一记载韩琦三年三月及三年二月两疏,三年三月疏的大意说:“今年兵夫数量少,而金堤两处埽工,修筑上、下约非常紧急,深入马头,想要夺取大河。因为二股及嫩滩旧宽一千一百步,所以可以容纳涨水。现在截去八百步有余,那么将来大河在二百余步之间,下流既堵塞,上流受迫湍急愤怒,又没有兵夫修护堤岸,决口必定发生。况且从德州到沧州,都是二股下流,既然没有堤防,必定侵犯民田。假如河门束狭,不能容纳涨水,上、下随流而脱落,那么二股与北流合为一股,祸患更大。又恩州、深州所创建的生堤,其东边是大河向西流来,其西边是西山诸水向东注入,腹背受水,两难抵御。希望选派近臣迅速到达河所,与在外官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