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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皇朝通典三

皇朝通典卷二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11–17 段

给内务府总管园地四十八亩,亲王府管领园地三十六亩,郡王府以下管领园地三十亩,各官执事人员皆给地有差。又题准王以下各官所属壮丁,计口给地三十六亩,停支口粮。

谕戸部:民间田房有为旗人指圏改换他处者,视其田产美恶,速行补给,务令均平。其有瞻顾徇庇者,罪。

命给事中、御史等官履勘畿内地亩,从公指圏。其有去京较逺,不便指圏者,如满城、庆都等二十四州县无主荒地,则以易州等处有主田地,酌量给旗,而以满城等处无主地补给就近居民。凡民间坟墓在满洲地内者,许其子孙随时祭扫,三年。

谕京城内外无主园地,酌量拨给诸王府。寻定副都统以上官,各给园地百八十亩,地六十亩。凡直▯民人田地被圏者,以连界州县地亩拨补。其不愿他适者,以未圏之民房地均分住种;愿他适者,按亩蠲赋一年。其地土房舍虽未经拨给满洲,而与近村被拨之民同居分种者,亦按亩量减。前明公侯额外屯地,既经拨出,其钱粮永行蠲免。四年令防领以下官员,各给地六十亩。定拨给官兵地亩以见。

在为准例,凡拨给之后,兵则增丁不加,减丁不退,官则陞迁不加,已故降革不退。兵丁有告称不能耕种者,不准。至所圏地内,如有集场,仍留给民,以资贸易。五年定,亲王给园十所,郡王七所,每所地百八十亩。又准南苑海戸,每戸给地十八亩,每佐领下增给十名壮丁地。六年定,凡加封王贝勒贝子公等,各照本爵拨给园地。其袭封王贝勒贝子公等,祖父所遗园地,除拨给应得之数外,余地仍留本家,不必撤出。又定,公侯伯各给园地三百亩,子二百四十亩,男百八十亩,都统尚书轻车都尉百二十亩,副都统侍郎骑都尉各六十亩,一等侍卫防卫防领各四十二亩,二等侍卫防卫各三十亩,三等侍卫防卫云骑尉各二十四亩。凡旗员致仕者,督抚藩臬总兵各给园地三十六亩,道员副将防将各二十四亩,府州县游守等官各十八亩。又新来壮丁,每名给地三十亩【嗣于次年令八旗旧壮丁每名撤出地六亩拨给新壮丁】七年定,给公主园地三百六十亩,郡主百八十亩,县主郡君县君各百五十亩。拨给亲王园八所,郡王五所,贝勒四所,贝子三所,公二所,每所地百八十亩【嗣后凡初封贝勒贝子公等皆照此例拨给】镇国将军二百四十亩,辅国将军百八十亩,奉国将军百二十亩,奉恩将军六十亩【谨按官兵庄田镶黄旗满洲防古汉军共壮丁地二万三千六百三十三顷四十亩,正黄旗满洲防古汉军共壮丁地二万三千五百四十三顷八十五亩,正白旗满洲蒙古汉军共壮丁地二万七百九十六顷四十八亩,正红旗满洲防古汉军共壮丁地万二千四百七顷十亩,镶白旗满洲防古汉军共壮丁地万五千四百四十四顷三十亩,镶红旗满洲蒙古汉军共壮丁地万三千五十五顷七十亩,正蓝旗满洲蒙古汉军共壮丁地万七千一百三十六顷六十亩,镶蓝旗满洲蒙古汉军共壮丁地万四千一百十有一顷二十八亩,均坐落通涿、昌平、霸、蓟、遵化、滦、安、易、沧、延庆等州,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凊、东安、香河、三河、武清、寳坁、顺义、宻云、懐柔、房山、文安、大成、保定、玉田、平谷、丰润、卢龙、迁安、抚寕、昌黎、乐亭、清苑、满城、安肃、定兴、新城、唐、容城、完蠡、雄、高阳、新安、涞水、河间、肃寕、任邱、交河、青、静海、天津、南皮、获鹿、开平、望都、赤城、宣化各县,永寜卫、河西务、良牧署、采育里、开平、沙河驿、徳州、古北口、冷口、张家口、喜峰口、独石口、罗文峪、石闸等处】十年,令民间房地有被圏一半者,不必拨补;全圏者,以未被圏之房地均摊补给本州县,不足以邻近州县存留房地补给,停圏拨民间房地之例。

译真正得到实惠,因为地租这一项,既不归官府所有,也不归百姓所有,反而被官吏视为牟利的渊薮。户部请求照原来缴纳的租数征收,本是为了杜绝弊端,所议得当。但是旗人原来收租时所用的,或许是市面上通行的平秤市斛,而官府征收时,势必使用国库的平秤官斛,那么租数虽然表面相符,但贫苦百姓实际增加缴纳的已经不少。此后入官地亩,命令地方官照原来的数目征收,并且按照原来收租时所用的平秤斗斛,让百姓缴纳。

二十三年,上谕:出旗成为平民的汉军当中,凡是从前承种井田、屯田的人,都长期依靠这些地亩为生,一旦撤出,难免失去他们的生业,着加恩赏给他们,任凭他们随身携带耕种。直隶总督方观承上疏请求,勘察清楚村庄段落,填发印照,在上面注明"赏种官地"字样,交给本

十一年,议准壮丁自四名以上,地土尽数退出,量加钱粮月米,申禁满洲置买民产例,凡所买之业俱令入官,戸部给还原价。十五年,又议准未禁以前者免其入官,既禁以后者如旧议。

康熙二年,定新来佐领给地三十亩,领催十八亩。四年给守。

陵官员园地内大臣九十亩,总管七十二亩,副总管六十亩,防御及郎中、员外三十六亩,茶膳、读祝、赞礼、内监、笔帖式、骁骑校、佐领下给事人及骁骑、礼、工二部执事人给地,各有差。八年。

  敕禁复行圏占民间房地

谕将本年见圈之地悉还民间,旗人无地者择边外空地拨给。寻议以张家口、杀虎口、喜峰口、古北口、独石口、山海闗外旷土,宗室官员兵丁有愿将壮丁地亩退

出取口外闲地耕种者,本都统咨送,按丁拨给。九年定,官员兵丁地亩不许越旗交易,兵丁本身种地不许全卖。例二十年定,新满洲来京归旗者停给园地。又定,民地拨给旗下者,以别州县卫所额外开垦之官屯地补还。二十四年议,各处壮丁及新满洲应给地者,将上三旗

皇庄并内务府、八旗、礼部、光禄寺丈量余地拨给【谨按:此外又有部寺官庄,分▯于礼部、光禄寺各衙门,自行征收支放,以给公用,皆不属于戸部】内务府官荘

国初定制,每庄壮丁十名,选一人为庄头,给田一百三十晌【六亩为一晌】▯园、马馆另给田四晌。壮丁蕃衍,则留于本庄;缺则补足,量给牛种、房舍、口粮。庄有整,庄有半庄,有稻庄,有豆稭庄,有园,又有▯戸、苇戸、靛戸、瓜园、果园、菜园、牧地、网戸地、猎戸地【谨按:宗室庄田,镶黄旗宗室整庄四所,半庄一所,园一所,共地三十六顷六十亩,在大兴、通、武清、平谷、河间各州县;正黄旗宗室整庄五所,半庄十二所,庄四所,园三所,共地百有六顷五十六亩,在涿、易二州,大兴、宛平、三河、寳坻、顺义、房山、保定、雄、任邱各县;正白旗宗室整庄四所,庄一所,园二所,共地三十六顷,在顺天府及通州、香河、寳坻、房山各县沙河所等处;正红旗宗室整庄百四十五所,半庄三所,整园五十所,半园十所,园四所,共地千二百四十四顷十有六亩零,在昌平、▯、辽阳等州及宛平、文安、保定、定兴、涞水、海城、葢平各县;镶白旗宗室整庄百七十六所,半庄五所,庄八所,整园八所,园二十所,果地、靛地、网戸、猎户等地七十六处,共地千七百十有七顷十有四亩零,在通、昌平、霸、蓟、遵化、滦、易、沧、辽阳等州,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安、香河、三河、武凊、宝坁、宻云、懐柔、房山、玉田、平谷、丰润、迁安、临榆、乐亭、保定、河间、任邱、保安、海城、葢平、铁岭各县;镶红旗宗室整庄二百九十八所,半庄二十三所,庄五所,整园百十有一所,半园二所,共地二千六百三十顷一亩,在通、涿、昌平、霸、滦、沧、延庆等州,大兴、宛平、永凊、香河、寳坻、房山、新城、河间、肃寜各县及张家口外等处;正蓝旗宗室整庄五百四十四所,半庄百五十一所,庄二十二所,整园百有三所,半园十有九所,园七十三所,果园、菜园、牧地五处,共地五千三百十有三顷二十四亩零,在通、涿、昌平、霸、蓟、遵化、滦、易、辽阳、锦寜、逺等州,大兴、宛平良乡、永清、东安、香河、武清、顺义、懐柔、房山、保定、玉田、平谷、丰润、卢龙、昌黎、乐亭、新城、青兴、极、保安、承徳、开原、广寜、开平各县及冷口外等处镶蓝旗宗室整庄二百三十一所、半庄六十三所、庄九所、整园百有二所、半园二所、园三所,共地二千二百五十四顷七十四亩零。

译人收执,以免与民产混淆。那些井田、屯田规定额度的钱粮,仍旧照旧额归州县征收,解交户部。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二十七年,户部请求把积存的地亩仍旧分设庄头管理。

上谕:分设庄头,所编入的土地不过三四千顷,剩余的还多达上万顷。这些地亩都是原来圈占的旗地,而且其中十之七八都是发放帑银赎回的。命令把三千顷安设庄头管理,其余的交给内务府派员征收。等到原来的帑银归还清楚之后,就赏给八旗,作为永久产业。

二十八年,停止安放庄头的旧例。

命令军机大臣会同总督方观承妥善商议交租的规则条例。不久议定:请把原来的租额,分别按上中下三等定则,使租户和地主双方都能得到公平,不必拘泥于原来的租额;并请把佃户的姓名注册,在执照内详细记载地

在昌平、滦安、辽阳、锦等州、大兴、宛平、固安、永凊、东安、懐柔、蠡、髙阳、海城、葢平、开平各县】凡整庄、半庄、园地▯戸等戸,各设庄丁,内选一人为庄头,给以晌地。康熙初年编各庄头等第,以其田土编为四等,每十年编定一次。至是年设立粮庄,每庄各给地三百晌。其山海闗内、古北、喜峰诸口外粮庄,每一所纳粮百石,合仓石三百六十石;山海闗外粮庄,每一所纳粮百二十石,合仓石四百三十二石。凡各庄头收粮毕时,于定额外多纳一石以上者赏,缺额一石以上者责。二十六年题准,交纳银二百两之庄头改为粮庄,增庄丁为十五名,停止庄头报粮溢额赏给。三十年新满洲退出地亩,令给民间耕种输租。四十五年更定拨给之例,凡旗人退出之地官收存拨给者,俱俟秋成后始行拨地,已拨之后不准更换。其初次应行给地之新满洲,于八旗余地内丈给。四十八年令庄头地亩不足额者准其补给,薄鹻沙压者准其换给。五十一年定给屯长地亩。五十三年定拨补庄头地亩,在各旗退出输租地内匀拨,不得指圏民地。五千五年定给庄头顶带之例,凡庄头当差四五十年不欠钱粮者给八品顶带,二三十年无欠者给九品顶带。雍正元年设总理大臣専司口外报粮编审。

谕免山海闗内庄头所欠陈粮,其所欠新粮一二年内全完者赏给品级,三年不完者治罪。二年行井田之法,将内务府退出余地及戸部所收官地内拨新城县百十六顷,固安县百二十五顷八十九亩,制为井田。挑选无产之旗丁,满洲五十户,蒙古十戸,汉军四十戸耕种。自十六以上,六十以下,各授田百亩,周围八分为私田,中百亩为公田。公田之谷俟三年后起徴于耕种余地,立村庄庐舍,每名给银五十两为口粮牛种农具之用。设管理劝教二人,三年令口内庄头交仓所余之粮折银,口外庄粮运交热河仓,其杂粮秫稭等项折银均交广储司。四年更定山海闗外粮庄地数,一等庄给地五十四顷,二等庄五十一顷,三等庄四十五顷,四等庄三十九顷。六年令内务府、宗人府、八旗都统将直▯所属旗庄圏赏投充各项地亩,覈明基址,载册交户部并直隶总督与各州县存贮。如有旗民互相争讼者,即据册勘审。七年于顺天府属之霸州、永清县设立井田。

谕免八旗地亩私行典卖与民者罪,令各旗稽查清出动,支内库帑银取赎,限一年,令原业主赎回;逾限者听他旗人承买。十三年。

遣官清丈,察哈尔西四旗、东四旗地亩。

谕旗人:欺隠余地,俱令自首,违者罪又。

遣官清查园头牲丁壮丁地亩。凡官庄内园头牲丁壮丁当差养家房地私相典卖者,若系内务府红册内所载本属官物,概行撤回;私业则不应强撤。

译名、亩数、每亩征租多少。统计土地一万四千五百三十四顷六十余亩,原来征收的租银二十万二千二百六十七两,酌情核定应征租银十一万三千二百二十五两,照例解交户部。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三十二年,议定批准:内务府所属的鹰户、炭军、炸军、灰军以及银两庄头,如果私自典当旗地,以及旗人、百姓亲族借用他人名义冒名顶替的,都照百姓购买、典当的成例治罪。

三十四年,直隶总督杨廷璋请求永久停止由本旗委派官员查丈入官地亩、核定租额的旧例:凡是申报入官的地亩,由地方官立即前去实

凊厘之后,将地亩数目村庄载册,分存本州县、戸部、内务府及该总督处,以备稽考。定承催官奬劝例,完六年者加一级,三年者纪録。

乾隆元年改井田戸为屯戸,于附近州县按亩纳粮,定古北口外热河东西两河旗地,分别上中下则纳银,以省挽运,停承催官,令屯领催办【嗣于四年复设】二年定庄园人等应给官地,于直属驻防兵丁交出在京所受之地,及各庄头退出之地,旗人丈出余地,戸絶无人承种之地内动拨,旗人来京当差应得地亩亦如之。八旗都统疏言,旗人入官地亩原定租额过轻,吏胥易于作奸,请派员查勘更定,按额征收解部。

上谕:现在入官地亩之租,较民人佃种旗地之租为数本少,而此项入官之地原属旗地,与民人纳粮之地不同,虽经官定租额,而百姓不知,仍纳重租,以致吏胥中饱。今因地定租,固为允协,但愚民不知,妄意增添租额,亦未可定。夫旗人民人均我赤子,并无歧视。着直省督抚出示晓谕,若无从前弊端,即令停止增添。至照数徴收解部,恐年嵗丰歉不齐,如遇歉嵗,仍照定额,闾阎不免受累。其旱潦之年,作何减收?丰稔之年,作何补纳?着州县官随嵗酌量办理,报明该旗及户部存案,以备稽察,三年。

谕:朕前以旗人生计贫乏者多,令王大臣议,将八旗入官地亩立为公产,收租解部,按旗分给,以资养赡。此等地亩内,有定鼎之初圈给八旗官兵,将田赋悉行开除者,亦有旗人与百姓自相交易,出银置买,仍在该州县纳粮者。若以入官之后,均定为公产,不准民买,殊非朕轸念畿辅黎赤之本懐。嗣后除原圏官地不准民间置买外,其旗人自买有粮之民地,现在入官者,不论旗民,准照原估价值变卖,将银解部,交各旗料理生息,分给旗人,俾沾实恵。四年

谕:从前降防令,将入官地亩仍赏与八旗,以为产业。随经八旗大臣议称:借支库银于京城空地葢屋,赏无房人居住,将公产地租陆续补库。其续收地租作何赏给,永逺接济,别议具奏等语。朕思此项地亩,均系旗人旧业,有因拖欠钱粮入官者,有贪婪官吏抵应赔欵项入官者。今既赏还八旗人等,仍留公官办,不但所得地租分散之时,势难均齐,而地亩租银官收之数,亦必少于私收分赏众人,则人多数少,无济于事,势必随手花费。此项地亩,仍令八旗官兵或指俸饷,或交见银承买为业,则八旗人等各立恒产,于生计自有裨益。承买价银即交部,以补葢房之项,其余银作何办理,及现有地亩作何视其肥瘠,酌量等第别定价,直令其认买。着戸部防同八旗大臣详议。寻议准等则价直令官兵承买,限五年交完价银。其指俸饷抵买者,亦于五年内坐扣。

译地勘察;其中从前按原租有短缺的,命令其自首。皇帝准许了他的请求。

三十六年,大学士刘统勋上疏请求:八旗低洼田亩应当开挖水塘的地方,交给户部,在官府赎回的旗地以及入官地亩内减半抵给作为补偿。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三十八年,议定八旗左翼、右翼按季度把有土地的旗人姓名、地亩段落、原价报送户部,转发直隶及顺天府存档,以备查核。

三十九年,题请获准:旗人申报抵入官的地亩,把原价、原佃户、原租额各项数目报送户部,行文直隶委派官员实地勘察,核算租额、核定价格,

其余银悉交地方官,将民典旗地赎回。

上谕:我朝定鼎之初,将近京地亩圏给旗人。在当日,为八旗生计,有不得不然之势。其时旗人所得地亩,原足以资养赡。嗣因生齿日繁,恒产渐少,又或因事急需,将地亩渐次典与民家为业。阅年久逺,辗转相授,已成民产。今欲将从前典出旗地陆续赎回,必须于民全无扰累,始为妥协。再此项地亩,官员内尚须扣俸认买,贫乏兵丁食饷有限,无从措价,势必尽归富戸,宄于贫乏旗人未必有益。再下直隶总督妥议复议,以取赎旗地。百姓不苦于得价还地,实惧其夺田别佃。请于赎地之时,将见在佃戸及见出之租数造册,无论何旗承买,仍令原佃承种。房屋坟墓在于旗地内者,丈明所占地亩,照数输租,免其迁移。至赎回之地,贫乏兵丁未能措价认买,请以八旗公产及入官地,并此次赎回之地,勘明八旗闲散人内,有正戸出身,居家勤俭,情愿下乡种地者,上地给与百亩,中地给百五十亩,下地给二百亩,令其携妻子居乡耕种。初种之年,官给牛种房舍之资。如此则贫乏旗人实为利赖。从之。九年,定民典旗地减价取赎之令,凡地不论契载年限,以十年为率,在十年之内者照原价,十年以外者减价十分之一,每十年以次递减,至五十年外者半价取赎。又令旗人承买公产者,亦照官赎减价。十一年,令八旗公产编设庄头,凡公产内有未经承买及存退余絶地亩,酌留千顷为拨补之用,其余五千四百亩,令履亩详勘,如地沃租多,整分庄头仍照例给十八顷,半分庄头九顷,如地瘠租少,酌量加增。其新设庄头免差一年。十八年,定旗下奴仆及开戸人等典买旗地,限一年内自首,照民典旗地例分年减价取赎。若原主不能取赎,作为公产官收租息,嵗终请。

防赏给贫乏旗人以资养赡。十九年,清查遗漏旗地,军机大臣疏言:「民典旗地内,多有原业子孙年防其地亩数目、坐落村庄、典地人名姓不能记忆者,易致隠匿。查直▯各属,除民地外,俱系旗人原圏地亩,请将现纳钱粮民地开除,挨村清查。」从之。二十年,准各庄头薄鹻沙洼地亩,在附近州县入官地内拨换。二十一年

谕八旗另记档案及养子开戸人等俱准其出旗为民,所有本身田产并许带往。二十二年复议,准本身自置田产许其带往。如系老圏并典负八旗地亩,动官帑赎回,从之。又定旗人旧典房地不准回赎之例,停止新满洲丈拨地亩,照地给与租银,每亩给租银一钱五分。核计一名壮丁地,每年给租银四两五钱,即在直属征解旗租银内动给。其逺年得地之新满洲人等退地领租者,俱如此例。又戸部疏言,入官地亩三千四百九十一顷,请交与该旗查明原租,令地方官照数征收,按年解部。

译一律以三分三厘的利息为标准。

四十四年,上谕:八旗赎回入官的老圈地,屡次经过更定,仍旧准许官员兵丁分别购买。如今计算亩数十分浩繁,那些所认购的地亩如果距离京城有数百里之远,必定导致纷纷请假前去收取租金,不但白白耗费路费,又容易招致百姓刁难勒索的事端。加之地租尚未核定,能否全部收到还不一定,反而要先把所得的钱粮预先扣除地价,这对旗人的生计完全没有裨益。不如仍旧命令由官府代为收取租金,解交户部,分给八旗,赏赐给兵丁,交由户部和八旗均匀分给。

四十七年,制定庄

上谕:「此等地亩以加惠小民而论,即租额再为轻减,亦无不可。但向来官地租额虽轻,而民佃多不沾实惠,葢地租一项,既不在官,又不在民,官吏转得视为利薮。该部请照原纳租数徴收,自为杜絶弊端,所议是。但旗人原收租数,或系市平市斛,而官为收纳,势必用库平官斛,则租数虽符,而贫民所加已属不少。嗣后入官地亩,地方官照原数徴收,并照原收平斛,令其输纳。」二十三年

谕:出旗为民之汉军内所有向日承种井田屯田者,俱久赖地亩为生,一旦撤出,未免失其生业,着加恩赏给,听其随带耕种。直▯总督方观承疏请勘明村庄段落,填给印照,注明。

赏种官地字样,交本人收执,免混民产。其井屯定额钱粮,仍照旧额归州县徴收,解部,从之。二十七年,部请积存地亩,仍分设庄头。

上谕:分设庄头,编地不过三四千顷,所余尚有万顷之多。此等地亩,皆系老圏旗地,且发帑赎回者十有七八。令将三千顷安设庄头,其余交内务府派员徴收。俟原帑归清之后,即赏给八旗作为恒业。二十八年停止安放庄头之例。

命军机大臣防同总督方观承妥议交租则例。寻议请将原租之额,分别上中下三则,使租地两得其平,无庸拘泥原租,并请将佃戸姓名注册给照内详载,地名亩数,每亩徴租若干,统计地一万四千五百三十四顷六十余亩,原征租银二十万二千二百六十七两,酌复租银十有一万三千二百二十五两,照例解部,从之。三十二年,议准内务府所属鹰戸、炭军、炸军、灰军并银两庄头,如私典旗地及旗民亲族借名顶冒者,均照民买、民典之例治罪。三十四年,直▯总督杨廷璋请永停本旗委员查丈入官地亩定租之例,凡报出入官地亩,地方官即行履勘,其从前有照原租短少者,令其自首。

上是其请。三十六年,大学士刘统勲疏请:八旗低洼田亩应行开挖泡子之处,交戸部于官赎旗地及入官地亩内减半抵给。从之。三十八年,议定八旗左翼、右翼按季将有地旗人名字、地亩段落、原价报部,转行直▯及顺天府存案,以备稽核。三十九年,题准旗人报抵入官地亩,将原价、原佃、原租各数报部,行文直▯委员履勘,计租定价,统以三分三厘之息为式。四十四年

谕八旗赎回入官老圏地,节经更定,仍准官员兵丁分买。今计亩浩繁,其认买地亩若离京在数百里外,必致纷纷告假取租,不惟徒费资斧,又启民人勒掯之端。其地租未定,能否全得,反将所得钱粮先行坐扣地价,于旗人生计全无裨益。不如仍令官为取租,解部分给八旗赏赉兵丁,交戸部八旗均匀分给。四十七年定庄园人等承种官地报灾之例,凡遇灾歉,俱照民地之例,一分至四分者不准报灾。

译园人等承种官地遇灾申报的条例:凡是遇到灾荒歉收,都照百姓土地的成例办理,受灾一分到四分的不准申报灾情。

  皇朝通典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皇朝通典卷三

  食货【三】

  田制【驻防荘田 官田】

  驻防官兵庄田

本朝开国之初,以盛京作为驻防重地,按旗分区驻扎,各有固定的界限。后来因为边内土地贫瘠,粮食不够支用,于是展拓边界进行开垦,把两黄旗迁移到铁岭,两白旗迁移到安平,两红旗迁移到石城。两蓝旗所分得的张义站、靖远堡土地贫瘠,就用大城的土地给他们

  皇朝通典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皇朝通典卷三

  食货【三】

  田制【驻防荘田 官田】

  驻防官兵庄田

  国初以

盛京为驻防重地,按旗分处,各有定界。继因边内地瘠,粮不足支,展边开垦,移两黄旗于鐡岭,两白旗于安平,两红旗于石城。两蓝旗所分张义站、靖逺堡地瘠,以大城地与之。又以外藩▯古▯入版图,分为五等,拨给田土:一等给荘屯三所,园地九十

译。又因为外藩蒙古归入版图,把他们分为五等,拨给田地:一等给庄屯三所,园地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