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衡 【见保甲书卷二】
○刘衡 【见保甲书卷二】
州县仓食为尤重
禀复:义田积谷过多,筹议变通由。
△州县仓食为尤重
或问州县仓库以何为重?曰:仓为重。葢民以食为天,谷为命。仓者,民之天也,命也。与前官交代,若库项稍有不足,尚可为设法弥补;仓项不足,设有急需,何以应之?恐致有碍民生,决不宜颟顸接收。即以谷价作抵,亦不宜接收。若既收谷价,三两月内必须买补完足,方为有备无患。否则贫民无以为生,富民必不能安业,难保无意外之变。若前项仓内既缺谷食,又无谷价移交,则或筹欵,或劝捐,总以速行买补为要。
△禀复义田积谷过多,筹议变通由。
敬禀者,案奉宪札,以川省捐办义田收租积谷,原议为歉年赈恤贫民之用。惟川省历少歉年,道光四年以前,此项租谷巳积至二十余万之多,饬即查明情形,悉心妥议,总期足以杜霉蛀侵亏诸弊端,而仍不失有备无患之意,斯为尽善。各抒已见,切实禀复等因。伏查义田收租积谷日积日多,原议卖谷添买良田一节,恐通省膏腴不数十年半为公产,诚如宪谕,委非便民之道,应毋庸议。社仓每年借粜各法繁琐难行,徒滋弊窦,亦毋庸议。则欲免霉蛀之虞,杜侵亏之渐,而又不失有备无患之意,不得不预为筹议矣。除道光四年以前实贮在仓之谷以备灾歉,毋庸更动外,谨将五年以后岁收租谷,就管见所及,率举五条为灶台陈之。
一、每年拨出若干成以养孤贫也。义田原为备赈而设,惟贫民之待赈,事在荒年。若年老残废之人,虽时值屡丰,亦势难存活,是矜怜茕独,较之赈恤灾黎,尤为急切。况同一活人之术,一则悬待而莫计其期,一则及时而立收其效,所宜量为变通者也。应请嗣后每年于新收义谷内拨出若干成,为增养孤贫之用,仍分别地方之水陆,原捐义谷之多少,酌量动拨。缘近水则商贩可通,得谷较易,请以四成为率;陆路则难于挽运,积贮不厌其多,请以二成或一成为率。伏候裁夺。
一、每年拨剩存仓之谷,亦应酌议成数,分别贮粜也。每年所收谷数内,既拨出若干,成为增养孤贫之用,所余之谷日积日多,易致红朽,应请将此项动拨余谷分为十成,以三成贮仓,以七成出粜。每年青黄不接之时,将七成出粜之谷动碾成米,查照时价九折收钱,零碎粜卖与贫民。该管官将谷数钱价列榜晓示,其所得之谷价或暂行存库,或发商生息,随时结报。如谷价尚未动支,遇有交卸,将钱列入应交项下,于总结外另加一结一禀。其三成贮仓之谷为数无多,应与道光四年以前实贮之谷留为备赈之用,按年结报,以杜弊端。其近水之州县,或以一成贮仓,九成出粜,伏候裁夺。
一粜卖之谷价,即可为乡学延师之修俸也。学设四乡,其馆比修俸之多少,视所得谷价之多少以为凖。总以上年所得之谷价,为次年学馆之修仪,仍通盘核计,准其将谷价尽数支销,列榜晓示,仍行结报。
一义谷应按年分挨次动拨出粜也。凡每年动拨增养孤贫之若干成,及出粜之若干成,该管官均应查照义谷上仓年分,择其最先到仓之谷先行动用,按年挨次蝉联而下,则十年以外之陈谷以次出仓矣。
一、请将拨给义谷各缘由,奏明列入仓项,以资考成也。此项义谷,并非正项,各地方官或未免意存膜视,可否将捐置义田缘由,及现在积谷若干,并量为变通各情形,专折具奏?并声明嗣后将此欵列入仓项,以交代为盘查。该管官倘有亏短霉变情事,照例分别参处,则考成所系,更当加意经心,庶免弊混。
●牧令书卷十三 筹荒中
安肃徐栋致初辑
魏 禧
沈峻
胡衍虞
袁守定
潘杓灿
陶 澍
周震荣
黄可润
王植
鲁之裕
王凤生
○魏 禧 【见屏恶】
救荒策
△救荒策
天灾莫过于荒。天灾之可以人事救之,亦莫过于荒。古之行荒政、言荒策者不一:有永利者,有
译○刘衡 【见《保甲书》卷二】
州县粮仓的储备最为重要
禀报回复:义田积存的粮食过多,商议变通办法的缘由。
△州县粮仓的储备最为重要
有人问:州县仓库中什么最重要?回答说:粮仓最重要。因为百姓以粮食为天,谷物就是生命。粮仓就是百姓的天,百姓的生命。与前任官员交接时,如果库银稍有不足,还可以设法弥补;如果粮仓储备不足,一旦遇到急需,拿什么来应对?恐怕会妨碍民生,绝对不应该马虎接收。即使以谷价抵充,也不应该接收。如果已经接收了谷价,必须在两三个月内购买补足,才算有备无患。否则贫民无法生存,富民必定不能安心经营产业,难以保证没有意外的变故。如果前任仓库内既缺少粮食,又没有移交谷价,那么或者筹措款项,或者劝募捐款,总之要以迅速购买补足为要务。
△禀报回复义田积存粮食过多,商议变通办法的缘由。
恭敬禀报:接到上级公文,指出四川捐办的义田收取租谷,原议是为荒年赈济贫民之用。只是四川历来很少荒年,道光四年以前,这项租谷已经积存到二十多万之多,命令立即查明情况,仔细妥善商议,总期能够杜绝霉烂、虫蛀、侵吞、亏空等各种弊端,而又仍然不失有备无患的本意,这才算是尽善尽美。各自陈述意见,切实禀报等因。查考义田收取租谷日益增多,原议卖谷添买良田这一条,恐怕全省肥沃的土地不出几十年就有一半成为公产,确实如上级所言,实在不是便民的办法,应当不必再议。社仓每年借贷、出售的各种办法繁琐难以实行,只会滋生弊端,也应当不必再议。那么想要免除霉烂的忧患,杜绝侵吞亏空的苗头,而又仍然不失有备无患的本意,不得不预先商议了。除了道光四年以前实际储存在仓中的粮食以备灾荒,不必更动外,谨将五年以后每年收取的租谷,就我所知,列举五条向台端陈述。
一、每年拨出一定比例来供养孤寡贫民。义田原本是为备荒赈济而设,只是贫民等待赈济,事情发生在荒年。如果年老残疾的人,即使正值连年丰收,也势难存活,因此怜悯孤苦无依的人,比起赈济灾民,更为急切。况且同样是救人的方法,一种悬空等待而无法计算日期,一种及时施行而立刻收到效果,这是应当酌情变通的。应当请求此后每年在新收的义谷中拨出一定比例,作为增加供养孤寡贫民的用途,仍然分别地方的水陆交通情况、原捐义谷的多少,酌情拨用。因为靠近水路则商贩可以通达,得到粮食比较容易,请以四成为比例;陆路则难以运输,积存越多越好,请以二成或一成为比例。恭候裁夺。
一、每年拨出后剩余存放在仓中的粮食,也应当商议比例,分别储存和出售。每年所收的粮食中,既然拨出了一定比例作为增加供养孤寡贫民的用途,剩余的粮食日益增多,容易导致腐烂,应当请求将这项拨用后的剩余粮食分为十成,以三成储存于仓,以七成出售。每年青黄不接之时,将七成出售的粮食碾成米,查照时价打九折收钱,零星出售给贫民。主管官员将粮食数量和钱价列榜公示,其所得的谷价或者暂时存放在库中,或者发给商人生息,随时结报。如果谷价尚未动用,遇到交接卸任,将钱列入应交款项下,在年终总结之外另外加报一次。那三成储存于仓的粮食数量不多,应当与道光四年以前实际储存的粮食留作备荒赈济之用,按年结报,以杜绝弊端。靠近水路的州县,或许以一成储存于仓,九成出售,恭候裁夺。
一、出售粮食所得的钱价,就可以作为乡村学校聘请教师的薪俸。学校设立在四乡,其馆舍修缮和教师薪俸的多少,以所得谷价的多少为标准。总以上年所得的谷价,作为次年学校馆舍修缮和教师薪俸的费用,仍然通盘核算,允许将谷价全部支取使用,列榜公示,仍然进行结报。
一、义谷应当按年份依次拨出出售。凡是每年拨出增加供养孤寡贫民的一定比例,以及出售的一定比例,主管官员都应当查照义谷上仓的年份,选择最早到仓的粮食先行动用,按年份依次连续进行,那么十年以上的陈谷就依次出仓了。
一、请求将拨给义谷的各项缘由,上奏明确列入仓项,以作为考核依据。这项义谷,并非正项赋税,各地方官或许难免心存轻视,可否将捐置义田的缘由,以及现在积存粮食多少,并酌情变通的各种情况,专门上奏?并声明此后将这笔款项列入仓项,以交接作为盘查。主管官员如果有亏空短少、霉烂变质的情况,照例分别参劾处理,那么考核所关联,更应当加倍用心,以免弊端混淆。
●《牧令书》卷十三 筹荒中
安肃徐栋致初辑
魏禧
沈峻
胡衍虞
袁守定
潘杓灿
陶澍
周震荣
黄可润
王植
鲁之裕
王凤生
○魏禧 【见《屏恶》】
救荒策略
△救荒策略
天灾没有比饥荒更严重的。天灾中可以用人力来挽救的,也没有比饥荒更显著的。古代实行荒政、谈论荒策的人不一:有永久有利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