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辑传第十
赞曰颐中有物曰噬嗑杂卦曰噬嗑食也耿睎道曰:「颐中有物,上丽而下动,所以噬而嗑也。」李季辩曰:「颐齿刚而舌柔,物丽于颐,动而噬之也。」兰惠卿曰:「噬嗑六爻与贲相类,特以九三、九四之不同,不以为贲而曰噬嗑,何也?盖颐之噬物,全以下动为用,今贲得颐之上止,而噬嗑乃得颐之下动,特以其中有九四间之故,曰『颐中有物』,曰『噬嗑』。然则卦以颐中有物而噬之,得名也。」石守道曰:「观天地万物,无有始初自然相合者,必由动而后有合也。天地交而后有合,雷风击抟而后有合,水火烹饪而后有合,天下之货交易而后有合。颐中有物,齧之乃合,犹天地万物之动而合也。」程正叔曰:「凡天下至于一国,一家至于万事,所以不和合者,皆由有间也。无间则合矣。以至天地之生,万物之成,皆合而后能遂。凡未合者,皆为间也。若君臣、父子、亲戚、朋友之间,有离贰怨隙,盖防邪间于其间也。除去之则合矣。」王景孟曰:「易之立卦,其命名、取象各有所指。鼎、井之类,远取诸物也;噬嗑与颐,近取诸身也。」右明卦义象赞曰:电雷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案明取电敕取雷象説卦曰:「神农氏作【云云】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案:日中取离,市合取震,致民聚货,谓阴爻交易,谓六五、初九退而各得其所谓六复初九复五也。右明卦用。序卦曰: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林黄中曰:「自观之,噬嗑坤变为震,巽变为离,四五相易也。」又曰:「观之九五,有可观之德,四方合而仰之,强梗之徒为间于其间,噬而嗑之可也。」李子思曰:「自干至观为卦,凡二十而三子三女相遇之卦,凡四:屯、蒙、随、蛊是也。震、坎、艮、巽、兑皆已出而相遇,独离未见焉。今离配震而为噬嗑,配艮而为贲,《易》卦三子三女相遇之象始徧矣。」
右明卦序亨赞曰: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王辅嗣曰:「凡物之不亲,由有间也。有物有间,不齧不合,无由亨也。齧而合之,所以通也。」林黄中曰:「上止下动,而中虚,颐之象也。六四变刚,其中有物之象也。噬之则嗑,不噬则不嗑。噬而嗑之,兹其所以亨与?」故曰:「易者,象也。」自王辅嗣以来,摈象而言易者,读至于此,不能不自疑其论之疏矣。右明卦义利用狱赞曰: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刘长民曰:「物或不合,则成狱讼;穷其情▯,辨其辞指;烦渎口脗,同夫咀嚼。」程正叔曰:「噬而嗑之之道,宜用刑狱也。不云利用刑,而云利用狱者,卦有明照之象,利于察狱也。」张舜元曰:「卦中有坎,为刑狱。」案坎为刑狱,以一阳陷于二阴也。今二刚在上下,而中阴陷九四,一阳狱之囚也。三阴狱吏卒也,上下二阳狱之防也。李季辩曰:「天地生万物,有为造化之梗者,必用雷电以击抟之;圣人之治天下,有为万民之梗者,必用刑狱以断制之。故噬嗑所以去颐中之梗,雷电所以去天地之梗,刑狱所以去天下之梗也。」郭子和曰:「合而言之,则噬而后嗑,嗑而后亨,事之序也;别而言之,则方噬者未合,既嗑者不噬。噬,始也;嗑,终也。亨,嗑之终,利用狱,噬之始也。噬之始,立卦之义也;嗑之终,卦成之义也。」右明卦占初九屦校灭止无咎
译赞曰:颐卦中间有物,称为噬嗑。《杂卦》说:噬嗑,就是食用。耿睎道说:“颐卦上面附丽、下面震动,所以要咬而后合。”李季辩说:“颐卦牙齿刚硬、舌头柔软,物体附着在颐中,颐动起来便咬它。”兰惠卿说:“噬嗑六爻与贲卦相类似,只是九三、九四不同,为什么不称为贲而称为噬嗑?因为颐咬物,全靠下体震动发挥作用。现在贲得到的是颐的上体止,而噬嗑得到的是颐的下体动,只因其中有九四阻隔,所以说‘颐中有物’,称为‘噬嗑’。这样看来,卦因颐中有物而咬它得名。” 石守道说:“观察天地万物,没有什么是一开始就自然相合的,必定先有运动,然后才有相合。天地交合以后才有相合,雷风击搏以后才有相合,水火烹煮以后才有相合,天下货物交易以后才有相合。颐中有物,咬它才合,这就像天地万物先运动而后相合。” 程正叔说:“天下以至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以至万事万物之所以不能和合,都是因为中间有间隔。有间隔才不能相合,没有间隔就相合了。即使天地生育万物、万物成长,也都是相合以后才能完成。凡是尚未相合的,都是间隔。比如君臣、父子、亲戚、朋友之间有离心、怨恨和嫌隙,都是邪恶之事阻隔在其中;把它除去,就能相合。” 王景孟说:“《易》设立卦象,命名和取象各有指向。鼎、井之类,是从远处取物象;噬嗑和颐,则是从近处取人体之象。” 以上说明卦义。象赞说:上为电、下为雷,是噬嗑卦;先王因此彰明刑罚、整饬法令。按:明取电之象,整饬取雷之象。《说卦》说:“神农氏兴起【以下略】。日当中时设置市场,招来天下百姓,聚集天下货物,交易完毕后离去,各自得到所需。”这大概取象于噬嗑卦。按:日当中取离卦之象,市场会合取震卦之象;招来百姓、聚集货物,是说阴爻相互交易;所谓交易六五、初九退而各得其所,是说六爻回复初九,初九回复六五。以上说明卦的作用。《序卦》说:能够观望,然后才有所会合,所以接着观卦的是噬嗑卦。嗑,就是会合。林黄中说:“从观卦变为噬嗑卦,是坤变为震、巽变为离,九四与六五互换。”又说:“观卦的九五具有值得观仰的德行,四方会合而仰望它;强横顽梗之徒阻隔在其中,咬断并合拢它们是可以的。”李子思说:“从乾卦到观卦成为一卦,共有二十卦;三子三女相遇的卦共有四个:屯、蒙、随、蛊。震、坎、艮、巽、兑都已经出现并彼此相遇,只有离卦还没有出现。现在离与震相配成为噬嗑,与艮相配成为贲,三子三女相遇的卦象才开始齐备。” 以上说明卦序。亨。赞曰:咬断阻隔而后会合,因刚柔分布、下动上明;雷电相合,光明显著。王辅嗣说:“万物不能亲近,是因为有间隔。有物阻隔而不咬断它,就不能会合,也没有通达的途径。把它咬断并使之会合,所以能够通达。” 林黄中说:“上体止、下体动,中间空虚,是颐卦的象。六四变为刚爻,便有其中有物的象。咬它就会合,不咬就不会合。咬断而使其会合,这就是它所以亨通的原因吗?”所以说:“《易》就是象。”自王辅嗣以来,排斥卦象而谈《易》的人,读到这里,不能不怀疑自己的论说过于疏略了。以上说明卦义。利于施用刑狱。赞曰:阴柔得中而向上行进,虽然不当位,却利于施用刑狱。刘长民说:“事物有时不能相合,便形成诉讼;要追究其中的实情,辨明言辞的指向;反复烦琐地审问口供,就像不断咀嚼一样。” 程正叔说:“咬断而使之会合的道理,适宜用于刑狱。不说利于用刑,而说利于用狱,是因为卦有光明照察的象,利于审察狱讼。”张舜元说:“卦中有坎,象征刑狱。” 按:坎象征刑狱,是因为一个阳爻陷在两个阴爻中。现在上下有两个刚爻,中间的阴爻陷住九四,九四像狱中的囚犯;三个阴爻像狱吏和狱卒;上下两个阳爻像监狱的防卫。李季辩说:“天地生育万物,有成为造化阻碍的东西,必定用雷电去击打它;圣人治理天下,有成为百姓阻碍的东西,必定用刑狱去裁断它。因此,噬嗑是为了除去颐中的阻碍,雷电是为了除去天地间的阻碍,刑狱是为了除去天下的阻碍。”郭子和说:“合起来说,就是先咬而后合,会合以后才亨通,这是事情的次序;分别来说,正在咬的时候还没有会合,已经会合以后就不再咬。噬是开始,嗑是结束。亨是嗑的终结,利于用狱是噬的开始。噬的开始,是立卦的意义;嗑的终结,是卦成的意义。”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初九:脚戴刑具,伤灭脚趾,没有咎害。
赞曰屦校灭止不行也説卦:「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止,无咎。」此之谓也。李季辩曰:「噬嗑用狱之时也,六爻皆言用狱之事也。诸説皆谓用刑误矣。」案,此用狱之初,小人过恶方萌之初,禁之使不行,灭趾谓见校而不见止也。刘长民曰:「刚而趋下,小人之为不善者也。动而无应,故不得行,是桎于狱者。」石守道曰:「体动志刚,首犯于罪;桎其足,然后思而止其过。」程正叔曰:「其过小,故校其趾,盖取禁止其行使不进于恶也。」郭子和曰:「使恶不进,是为无刑之本。不然,姑息不忍,长恶孰甚焉!」都圣与曰:「止,言下体之下而行者也耳。言上体之上而闻者也。」林黄中曰:「震为足,而居下,故有屦止之象。震也者,动之始也。初九者,闲之于初也。初而惩之,咎可无也。」李仲永曰:「初上不言噬,而言校者,当初之时,其过小,不必用噬;上之时,其罪大,无所用噬。」案初上两爻以狱之始终言,亦以犯之始终言也。狱之始,犯之始,故桎之而使之思过而不敢复行,尚冀其改也。狱之终,犯之终,故梏之而使之受首而无得或脱,不可恕也。上下二刚,有小人勇狠触藩怙终不改之象,亦有有司决于惩治无所依违之象。灭趾示其不可行也,灭耳言其无闻知也。然初得无咎者,知过而能补,屦校示辱而不伤支体,可以自新也。右明象占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赞曰噬肤灭鼻乘刚也李季辩曰:「五君也为治狱之主,四大臣也为治狱之卿【如周之大司冦】其下为治狱之吏。」郭子和曰:「必假肤腊胏肉,见义者取颐中有物之象也。」朱子发曰:「阴为肤剥,六四亦取肤象【兰同】朱子曰:「祭有肤鼎,盖肉之柔脆,噬而易嗑者,六二中正,故其所治如噬肤之易。」胡翼之曰:「乘刚,故至于灭鼻之深;然居中履正,用狱至当。」林黄中曰:「互体艮为鼻,二乘刚,有没鼻之象。六二者,所以治六二也。」冯当可曰:「阴柔必不能刚断如此。然以中而乘刚,其遇昭然之恶,宜亦不恤【二字未安】且震体也,肤柔也,浅也,易噬也。奸慝虽着,然尚未至于盘错结连而难治也。然止在下者,一身之表,皆为肤比,止为寖盛。」案噬者,治狱之人,肤肉腊胏,囚也。爻取噬为治狱之象,又取肤为狱囚之象。孔子于初曰:「小惩而大诫,小人之福也。」初过,恶之始萌也,而屦校灭其止,使之不行。校所不能惩,则自止而及肤,恶虽尚浅,然滋长不止,故于此深惩之,噬之而灭鼻,庶几其痛自惩艾也。六之阴柔,本非能深噬者也,震乘刚故也。恶浅而惩深,似有咎也。然一噬而服辜,其深也乃中也,故无咎。爻居中得正,故有此象。初之与二辞同而指异,初之灭止无咎者,指囚也;二之灭鼻无咎,指治狱者也。初之无咎,囚可无咎也;二、三、五之无咎,囚不得而咎之也。中四爻治狱者,初、上囚之始恶,怙终者也。右明象占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案或谓二噬三,三噬四,四噬五,五噬上,然九四六五于义不通。或又谓三噬四,四噬三,尤非。
译赞曰:脚戴刑具而伤灭脚趾,是使他不能行动。《说卦》说:“孔子说:小人不知羞耻,就没有仁心;不知畏惧,就没有义行;看不见利益,就不会受到劝勉;没有威严,就不会受到惩戒。小的惩罚而得到大的警诫,这是小人的福分。”《易》说:“脚戴刑具,伤灭脚趾,没有咎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李季辩说:“噬嗑是施用刑狱的时候,六爻说的都是施用刑狱的事情。各家都说是施用刑罚,这是错误的。” 按:这是施用刑狱的开始,也是小人过错和恶行刚刚萌发的时候,禁止它使其不能实行;所谓伤灭脚趾,是说看见刑具,便使他不再行动。刘长民说:“刚硬而趋向下方,是小人做坏事的表现。行动却没有应援,所以不能前进,这是被桎梏在狱中的象。” 石守道说:“身处震动之体而意志刚强,首先触犯了罪行;把脚桎梏起来,然后才会思考并停止过错。” 程正叔说:“因为过错较小,所以只在脚趾上加刑具,取的是禁止其行动、不让他继续走向邪恶的意思。” 郭子和说:“使恶行不能继续发展,是不用刑罚的根本。否则姑息宽容而不忍惩治,哪有比养大恶行更严重的呢!” 都圣与说:“‘止’是说下体之下、用来行走的部位;‘耳’是说上体之上、用来听闻的部位。” 林黄中说:“震象征足,又居于下,所以有脚戴刑具、限制行动的象。震是运动的开始。初九是在过错刚开始时加以防范。起初就惩治它,便可以没有咎害。” 李仲永说:“初九和上九不说咬,而说刑具,是因为初九时过错较小,不必使用咬断之刑;上九时罪行重大,也没有什么可再咬断的了。” 按:初九、上九两爻,既以刑狱的始终来说,也以犯罪的始终来说。刑狱开始、犯罪刚开始,所以给他戴上脚械,使他思考过错而不敢再犯,还希望他能够改过。刑狱终结、犯罪到了尽头,所以给他戴上手械,使他承受首要罪责,不能设法逃脱,不可宽恕。上下两个刚爻,既有小人勇悍凶狠、触犯禁令、坚持到底而不改的象,也有主管官吏果断惩治、不徇私迁就的象。“伤灭脚趾”表示他不能行动;“伤灭耳朵”表示他没有听闻知觉。然而初九能够无咎,是因为他知道过错并能补救;脚戴刑具只是显示羞辱而没有伤害肢体,所以还可以自我更新。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六二:咬柔嫩的肉,伤灭鼻子,没有咎害。赞曰:咬柔嫩的肉而伤灭鼻子,是因为乘凌刚爻。李季辩说:“九五是君王,是治理狱讼的主宰;九四是大臣,是治理狱讼的卿【如周代的大司寇】;九四以下是治理狱讼的官吏。” 郭子和说:“必定要借助肤、腊、胏肉等物来说明,因为它们显示了颐中有物的象。” 朱子发说:“阴象征皮肤剥落,六四也取皮肤之象【兰氏同此说】。” 朱子说:“祭祀有肤鼎,大概是说肉柔软脆嫩,容易咬断而合。六二居中守正,所以它所治理的狱讼,就像咬柔嫩的肉一样容易。” 胡翼之说:“因为乘凌刚爻,所以深入到伤灭鼻子的程度;但它居中履正,施用刑狱十分恰当。” 林黄中说:“互体艮象征鼻子,六二乘凌刚爻,有鼻子陷没的象。六二所说的,就是治理六二所代表的情形。” 冯当可说:“阴柔本来必定不能这样刚决。然而因为居中而乘刚,遇到明显的恶行,也应当不会顾惜【这两个字的意义未安】。并且它属于震体,肤肉柔软、浅薄,容易咬。奸邪虽然已经显著,却还没有发展到盘根错节、纠结相连而难以治理的程度。不过,止在下方的是身体的表面,都属于皮肤一类,只是停止不治,便会逐渐壮大。” 按:所谓咬,是治理狱讼的人;所谓肤肉、腊肉、胏肉,是狱中的囚犯。爻辞取“噬”作为治理狱讼的象,又取“肤”作为狱囚的象。孔子说初九“进行小的惩罚而得到大的警诫,是小人的福分”。初九的过错,是恶行刚刚萌发;给他戴上脚械,伤灭其行动,使他不能前进。若刑具不能惩止,就由脚部进一步惩到皮肤;恶行虽然还浅,却不断滋长,所以在这里加重惩罚,咬断而伤灭鼻子,希望他因痛苦而自行惩戒悔改。六阴柔,本来不能深咬,是因为震体乘凌刚爻的缘故。恶行浅而惩罚深,似乎像有咎;但一咬便使他服罪,这种深入实际上合乎中道,所以没有咎害。此爻居中得正,所以有这样的象。初九与六二辞句相同而指向不同:初九的“伤灭脚趾而无咎”,指囚犯;六二的“伤灭鼻子而无咎”,指治理狱讼的人。初九无咎,是说囚犯可以没有咎;六二、六三、九五无咎,是说囚犯不能反过来责咎治理狱讼者。中间四爻是治理狱讼的人,初九、上九是囚犯恶行的开始和终结,是坚持到底的人。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六三:咬腊肉,遇到毒物;虽有小吝,但没有咎害。按:有人说六三咬九四,九四咬六五,六五咬上九;但九四、六五在义理上说不通。又有人说六三咬九四,九四反过来咬六三,更不对。
赞曰遇毒位不当也林黄中曰:「腊者,肉见于外,而骨藏于中,人之所以不察也。以六居三,外柔而内刚,腊肉之谓矣。噬之而遇骨,斯遇其害也【李季辩同】案,徒信其外,不疑其中,是以谓之遇也。此奸民也,外示柔懦,而中藏险狠,以匿其情者也。六三者,所以治六三也。必揣其骨而徐齧之,故曰小吝。司马君实曰:「噬嗑,食也,故以食物明之。腊肉难于噬肤,而易于干胏者也。」朱子曰:「阴柔不中正,治人而人不服,为腊遇毒之象。」程正叔曰:「处位不当,而强梗难服,然用狱非不当也。故虽可吝,而亦噬而嗑之,非有咎也。」杨中立曰终必合故无咎王景孟曰:「材有所不足,所谓小吝。」都圣与曰:「吝,自己言之咎;自彼言之也。」李子思曰:「噬之事,非全安者,而六二、六三皆曰无咎,何也?盖噬则嗑,不噬则不嗑,噬而嗑则亨矣,故皆以无咎许之。」案近离火之熯,故肉为腊。腊肉,小物,六阴为小也。易之取象,其宻如此。三之刚藏于六柔之中,故噬而遇毒,多凶之象也。不中正,故吝;阴小,故小吝。噬之乃其治狱之职,故无得而咎之。故诸爻虽不善,亦无咎也。右明象占毛伯玉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而后有罪者皆服。世无皋陶,而士师之职不废也。为士师,则可以杀之,君子亦以其职与之矣。」六三阴柔,居不当位,故噬而遇毒。小人有不服之心,然噬者其职也,所噬者狱也,吾安得而咎之?苟以小人之不服为六三之罪,是助乱而堕名分也。冯当可曰:「刑狱非用兵之比。兵人而反受其毒,则危亡矣。刑人而遇毒,不过一夫之怨,故为小吝。狱之当治,如腊在口,虽遇毒,必噬之而后可。奸人妨国,贼人妨化,必诛之而后可治。虽大狱一起,不无骚动,不得惮此而不诛也。谨之而已矣。」林黄中曰:「曷不以上九相应为象乎?」曰:「以应而从,以类而聚,则不待噬而嗑矣。」是以六位各随本爻而取义焉。案遇毒,宜凶,或有大悔吝矣。而乃仅止小吝而无咎,何也?肉虽腊,有罪者也。噬之,乃其职也。右明爻义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赞曰利艰贞吉未光也杨中立曰:「合一卦言之,则为间者也;以爻位言之,则居大臣之位,任除间之责者也。」程正叔曰:「四已过中,是其间愈大而用刑愈深也。」李仲永曰:「腊骨犹小,干胏又难噬于腊矣。」李季辩曰:「颐中之梗,正在此爻,治狱之卿也。诸爻以柔噬,此爻独以刚噬。正如干胏,而此爻以噬干胏之道噬之,遂得其情。」林黄中曰:「骨见于外,而肉附其间,其彊可见也。此凶民也。刚以折其气,柔以原其情。九四者,所以治九四也。」或曰:「若是,则骨无坚脆,皆可噬乎?」曰:「所谓腊与胏者,凡以为口实也。苟非噬之,何由嗑乎?」《诗》不云乎:「刚亦不吐」,九四之谓也。案肉之附骨,犹四附九也。居于离火,故为干胏。右明象。郭立之曰:「古者以两造禁民讼,以两造听之,而无所偏,受则不直者自反而民讼禁矣。入束矢于朝,不直则入其矢,所以惩不直也。以两剂禁民狱,以两剂听之,而无所偏信,则不信者自反而民讼禁矣。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不信则入其金,所以惩不信也。方九四之听狱讼也,既得其金,又得其矢,则难折之狱既折而得其情矣。尚且曰『利艰贞吉』,则先王之于狱讼,其可易言之哉!」又曰:「始听讼也,如此愼之于其成,又可知也。」袁氏曰:“于已有金矢之得,于人得金矢之情。”程正叔曰:“利在克艰其事,而贞固其守,则吉。”九四:“德刚明而位居柔。刚明则易伤于果,故戒以知难;居柔则守易不固,故戒以坚贞。盖其所不足者,不得中正也。”右明占王景孟曰:「三于腊肉,则遇毒;而四于干胏,则得金矢。刚柔之材,异也。」案此一卦,唯九四言吉。盖间在九四,九四除,则噬者嗑矣。右明爻义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译赞曰:遇到毒物,是因为所居的位置不恰当。林黄中说:“腊肉,肉显露在外,而骨头藏在里面,这是人所不能察觉的。以阴爻居三位,外表柔弱而内里刚硬,就是腊肉的象。”【李季辩同此说】按:只相信它的外表,不怀疑它的内里,所以说是“遇到”。这是奸邪之民,外表显得柔弱,内心却藏着险恶刚狠,以此隐藏真实情况。六三所说的,就是治理六三所代表的情形。必须揣摩它内藏的骨头,慢慢咬下去,所以说有小吝。司马君实说:“噬嗑就是食用,所以用食物来说明。腊肉比柔嫩的肉难咬,却比干胏肉容易咬。” 朱子说:“阴柔而不居中正,治理别人而别人不服,所以有咬腊肉而遇毒物的象。” 程正叔说:“所居的位置不恰当,对方刚强顽梗、难以服从;但施用刑狱并不是不恰当。所以虽然可以说有吝,却仍然能够咬断阻隔而使其会合,并没有咎害。” 杨中立说:“最终必然会合,所以没有过错。” 王景孟说:“才能有所不足,这就是所谓的‘小吝’。” 都圣与说:“所谓‘吝’,从自己方面说是过错;从对方方面说也是如此。” 李子思说:“噬嗑所处理的事情,并不是完全安稳的事;可是六二、六三都说‘无咎’,这是为什么?大概咬就能合拢,不咬就不能合拢;咬而合拢,事情就通达了,所以都以‘无咎’来认可它们。” 考察此爻接近离火的烘烤之象,所以说是肉干。肉干是小物,六为阴,也表示小。易取象竟如此细密。九三的刚爻隐藏在六阴之中,所以说咬食而遇到毒物,这是多凶的象。不居中正之位,所以有吝;阴而为小,所以是小吝。咬食本来就是治狱者的职责,因此没有什么可以责怪他的。所以各爻虽然情形并不善,也都说无咎。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毛伯玉说:“舜做天子,皋陶任士官,后来有罪的人都服罪。世上即使没有皋陶,士师的职务也不能废弃。任士师,就可以依法杀人,君子也会因为他的职务而授予他这种权力。”六三是阴柔之爻,居位不当,所以咬食而遇毒。小人有不服之心,然而咬食是他的职责,所咬食的是狱讼,我怎么能责怪他呢?如果因为小人不服,就把它当作六三的罪过,那就是助长叛乱、毁坏名分了。” 冯当可说:“刑狱不能和用兵相比。用兵如果进入敌境反而受其毒害,就会危亡。行刑而遇到毒害,不过是招致一个人的怨恨,所以称为小吝。狱讼应当治理,就像肉干含在口中一样;即使遇到毒害,也必须咬断它才行。奸人妨害国家,贼人妨害教化,必须诛杀他们之后才能治理。即使大狱一旦发生,难免引起骚动,也不能因为害怕这一点便不诛杀,只是要谨慎罢了。” 林黄中说:“为什么不以上九与六三相应作为取象呢?”回答说:“如果凭应相从、按同类聚合,那么不用咬也会合拢了。”因此,六个爻位各自都依据本爻来取义。考察‘遇毒’本来应当是凶,或者还会有大悔、大吝;但这里只不过是小吝而无咎,这是为什么?因为肉虽然是肉干,却代表有罪之人;咬食它,正是治狱者的职责。” 以上说明爻义。九四:咬食干胏,得到金制的箭头;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吉。赞语说:“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而获吉,但德业还没有光大。” 杨中立说:“合全卦来说,它是造成间隔的东西;从爻位来说,九四居大臣之位,承担铲除间隔的责任。” 程正叔说:“九四已经超过中位,这说明间隔更加大,用刑也更加深。”李仲永说:“肉干的骨头还算小,干胏比肉干更难咬。” 李季辩说:“颐中所梗塞的东西,正是九四;它是治狱的卿。其他爻用柔来咬,唯独此爻用刚来咬。正如干胏一样,九四按照咬干胏的方法来咬它,于是查得了实情。” 林黄中说:“骨头露在外面,肉附着在骨头之间,其坚硬可以看见。这是凶恶的百姓。用刚来挫折他的气势,用柔来宽宥他的实情。九四,就是用来治理九四所象征之人的。”有人问:“如果这样,那么无论骨头坚硬还是脆弱,都可以咬吗?”回答说:“所谓肉干和干胏,都是作为口中之物的。若不咬它,怎么能合拢呢?”《诗经》不是说‘刚硬的东西也不吐出’吗?说的就是九四。” 考察肉附着在骨头上,就像六四附着于九四。它居于离火之中,所以象征干胏。以上说明卦象。郭立之说:“古代以两造来禁止百姓争讼,由两造共同听审,不偏向任何一方;接受诉讼后,如果理亏的一方自己反省,民间的争讼就会受到禁止。把一束箭头交到朝廷,若理亏就没收这些箭头,用来惩罚不直的人。又以两份诉状来禁止百姓争狱,由两造共同听审,不偏信任何一方;如果不可信的一方自己反省,民间的争讼就会受到禁止。交纳一钧金,三日后才送到朝廷;若不可信就没收其金,用来惩罚不实的人。九四听理狱讼时,既取得了金,又取得了箭头,那么难以判决的狱讼已经判明,也查得了实情。尚且还说‘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而获吉’,那么先王处理狱讼,难道可以轻易说吗?”又说:“开始听理诉讼时如此谨慎,那么到案件判决时的谨慎,也就可以知道了。”〔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两剂〕 袁氏说:“对自己来说,是获得了金和箭头;对他人来说,是查得了金和箭头所代表的实情。”程正叔说:“利处在于能够克服艰难来办理此事,并且坚定地守持正道,这样就吉。”九四具有刚健明察的德性,却居于柔位。刚明容易流于果断,所以告诫它要知道事情艰难;居柔则操守容易不坚定,所以告诫它要坚守正道。大概它的不足,在于没有居中正之位。” 以上说明占断。王景孟说:“六三面对肉干,是遇到毒;九四面对干胏,则得到金和箭头。这是因为刚柔的才质不同。” 考察这一卦,只有九四说吉。大概造成间隔的东西在九四,九四被除去,咬食之物就合拢了。以上说明爻义。六五:咬食干肉,得到黄金;守正而知危厉,则无咎。
赞曰贞厉无咎得当也刘长民曰:「五以柔居尊,为噬嗑之主,处刚得中,内含阳明,能断大事者也。狱成于已成,则决之不可不畏谨,能正而知惧,则不轻用矣。」林黄中曰:“干肉者,折骨披筋而暵之也【周官·腊人】干肉,见注】似刚非刚,似柔非柔,噬之则嗑,不噬不嗑也。以六居五,刚柔适中,干肉之谓矣。是故六五者,所以治六五也。古之制刑者,疑则赎之。赎人以黄金者,取其刚而不过也。李季辩曰:六五所谓柔得中而上行者也。九四噬嗑,既得其情矣。以狱之成告于五。六五柔主也,以噬干肉之道噬之,盖不忍用刑,曰得黄金用赎刑也。古者金作赎刑,吕刑五刑之赎皆有罚,以百锾、千锾为差【金作赎刑,注曰:金,黄金也。吕刑,注:锾,黄铁】九四以刚噬,而六五以柔噬。以刚噬者,有司执法之公;以柔噬者,人君不忍之仁也。然犹贞厉,则无咎。贞厉,谨愼也。正如穆王训夏赎刑,刑既轻矣,犹曰“朕言多惧”,是也。赞曰:得当以柔用狱,得用狱之当也。李子思曰:「黄者,中也。离中之坤也。离之六五,亦曰黄离。」右明象程可久曰:「以柔噬刚,故贞厉;决当其罪,故无咎。六五柔中之主,司冦典狱,以狱之成来告,以噬干肉之道断其狱。虽不至如噬肤之柔,亦不至如腊肉、干胏之刚,于是哀矜恻怛而释刑用罚,以生道杀人者也。若贞固坚执,不从末减,心必危厉,是以无咎。自趾而肤,以至干胏,罪恶积小致大,积弱至强也。一待以干肉列用中罚,酌轻重之中,而罪疑惟轻,好生之德也。阴爻肉之象。」右明占上九何校灭耳凶
译赞语说:“守正而知危厉却没有过错,是因为处理得恰当。” 刘长民说:“六五以柔爻居尊位,是噬嗑的主爻;处于刚体而得中,内含阳刚明察之德,能够决断大事。狱案既已形成,就不可不以畏惧谨慎的态度来裁决;能够守正并知道畏惧,就不会轻率用刑。” 林黄中说:“干肉,是折断骨头、剖开筋肉后烘干的东西【《周官·腊人》有‘干肉’,见注文】。它似刚而不是刚,似柔而不是柔;咬它就会合拢,不咬就不会合拢。六五以六居五,刚柔恰好适中,正是干肉的象。因此,六五就是用来治理六五所象征之人的。古代制定刑罚,遇到疑罪就用赎刑。用黄金赎人,是取其刚健而不过分之意。” 李季辩说:“六五就是所谓柔而得中、向上而行的爻。九四咬合之后,已经查得了实情;于是把狱案已成的情况报告给六五。六五是柔爻之主,按照咬干肉的方式来断狱,大概是不忍心使用刑罚,所以说得到黄金,用来赎刑。古代以金作为赎刑,《吕刑》所说五刑的赎金都有罚数,以百锾、千锾等区别【‘金作赎刑’,注文说:金就是黄金;《吕刑》注文说:锾就是黄铁】。九四用刚来咬,是有司执法的公正;六五用柔来咬,是人君不忍伤人的仁德。然而仍然要守正而知危厉,这样才无咎。‘贞厉’就是谨慎。正如穆王训诫夏代赎刑时所说,刑罚已经减轻了,还说‘我的话多有畏惧’,就是这个意思。赞语说‘得当’,是说以柔来审理狱讼,达到了审理狱讼的恰当之道。” 李子思说:“黄色表示中。离的中爻是坤,所以离卦六五也说‘黄离’。” 以上说明卦象。程可久说:“用柔来咬刚,所以说守正而有危厉;判决符合罪行,所以说无咎。六五是柔中之主,掌管刑狱;案件审成后前来报告,再按照咬干肉的方法判决它。它虽然不像咬嫩肉那样柔,也不像肉干、干胏那样刚,于是怀着哀怜恻隐之心,减免刑罚、斟酌处罚,以使人存活的方式来杀人。如果固执坚守,不肯从轻减免,内心必然危厉,因此说无咎。从初爻的脚到五爻的肉,再到干胏,说明罪恶由小积大、由弱积强。都把它列为干肉,采用中等刑罚,斟酌轻重而取其中;有罪疑时从轻处理,这是好生之德。阴爻有肉的象。” 以上说明占断。上九:戴着刑具,遮没了耳朵,凶。
赞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子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冯当可曰:『灭趾则惩艾而不行,灭耳则顽悍而不听矣。』凶,孰甚焉!」胡翼之曰:「居卦之极,罪之大者也。校加于首,而没其耳,所以及凶祸也。」毛伯玉曰以怙终故寄之上九案初上事之终始,噬嗑用狱之卦。初则罪之小而始犯者也,上则罪之大而怙终者也。古之圣人,近取诸身,以上象首,而初在下足之象也。故制为刑狱之具,有所谓校焉。屦校者,纳之于足而没其趾,以其罪小而不可长,始犯而不可再,灭趾者,取不行之义也。何校者,加之于首而没其耳,以其罪大而不可宥,怙终而不可改,灭耳者,取聪不明之义也。屦校之不能惩,则何校之所必加,非忍也,不如是无以止辟也。刚强有怙终之象,而以校灭其耳,以刚治刚之象也。右明象占朱子曰:「初上无位,受刑象;中四爻有位,为治狱之象【石守道、程正叔同】石守道曰:「中四爻唯六二为得位,故刑人而服;余爻皆失位,故有难服之义。何以皆得无咎?六三以其承刚,九四以有刚直之德,六五以得中居尊位,然非全美也。」都圣与曰:「彖言成卦之材,以爻效天下之动,故爻彖所言有不必同者。诸爻皆以初终、上下、刚柔、中正、承乘取义,而曲尽事物之变,此其所以为易也。」冯当可曰:「卦有四无咎,一吉,一凶。治天下至于用狱,皆出于不获已。不获已而为之,得粗免于过咎可也。九四之吉,以对上九之凶。使四不艰贞,则其凶如上九。是其言吉与它卦不同。」案治狱,自初至四,始能究极而得其情,故吉。若乃四不能治以至于上,则凶矣。大抵初罪之始,上罪之终也。二,易决之狱也。三,小罪之难决四,大罪而能决者也。五,听狱之主,故罪疑从轻也。大抵治狱之德,贵于刚柔适中。三、四、五爻位,皆阴阳相杂是也。唯六二以柔遇柔,其情易得,其听易决也。况又乘刚得中,故亦无咎。右明六爻▯【离下艮上】贲赞曰:柔来而文,刚分;刚上而文,柔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正义曰:贲,饰也。以刚柔二象相文饰也。张敬夫曰:「三阴三阳相杂而成文。」刘氏曰有质为主故文以饰之程可久曰:「贲所以饰质也。上艮为质,下离为饰,不以所贲逾质也。」郭子和曰:「柔来文刚,则刚为质而柔为文也;刚上文柔,则柔为质而刚为文也。」林黄中曰:「噬嗑与贲,皆为颐中有物之象。一为噬嗑,一为贲者,噬嗑得颐之下动,贲得颐之上止。动故为噬,止故为贲也。」程正叔曰:「质必有文,自然之理。有上则有下,有此则有彼,有质则有文。一不独立,二则为文。非知道者,孰能识之?」案贲本以饰质,饰取其文,故亦为文,非谓贲为文也。而成卦之义,凡三阴三阳,则以乾坤之纯体言之,观其阴阳所杂,升降徃来而取义焉。此卦上二阴,则本坤也;下二阳,则本干也。今坤之六自上来居干之二,则是柔来而文干之刚,而成离之文明也。干之九二往居坤之上,则是刚上而文坤之柔,而成艮之止也。以阴阳往来相文言之,则文之在天者如此;以文明以止言之,则文之在人者如此。在天之文,天之所以为饰;在人之文,人之所以为饰也。孔子之言,可考不诬。如此诸説,多就坤上干下,谓自泰生,攻之者并与其説卦变而非之。因一泰字之误,而遂使文王名卦之义不明,亦攻之者之过也。杂卦曰贲无色也案有色则为采,非文矣。故六爻皆无其色,不过曰白贲而已。右明卦义象赞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案:庶政,治之文也。明,取火象;不敢折狱,止其明也。右「明卦」用。序卦曰:「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程正叔曰:「物之合,必有文,乃饰也。人之合聚,则有威仪;上下物之合聚,则有次序。行列合,则必有文。贲之所以次噬嗑也。」李子思曰:「上离下震,雷之震动,所以示威也,故为噬嗑,彊梗之象。上艮下离,离显其光,而艮止不动,则是与噬嗑相反矣。反威刑之事,是为文教。故圣人因观其刚柔相错之文,而得其与文止武之象焉【胡翼之同】
右明卦序亨小利有攸往
译赞语说:“戴刑具而遮没耳朵,是听觉不明。” 孔子说:“善行不积累,就不足以成就名声;恶行不积累,也不足以毁灭自身。小人认为小善没有益处,便不去做;认为小恶没有伤害,便不肯除去。因此恶行积累到无法掩盖,罪行大到无法解脱。《易》说:‘戴着刑具,遮没耳朵,凶。’冯当可说:‘遮没脚趾,是受到惩罚而不再前行;遮没耳朵,则是顽固强悍而不肯听从。’凶,还有什么比这更严重呢!” 胡翼之说:“上九居于全卦的终极,是罪行最大的人。刑具加在头上,遮没了耳朵,所以招致凶祸。” 毛伯玉说:“因为他怙恶不悛、坚持到底,所以把这一象寄托在上九。” 考察初爻和上爻象征事情的开始与终结,这是噬嗑卦所讲的用狱。初爻象征罪行较小、刚开始犯罪的人;上爻象征罪行重大、怙恶不悛的人。古代圣人就近从自身取象,把上爻象征头部,初爻在下,象征脚。因此制定刑狱器具时,有所谓刑具。戴脚枷,是把它套在脚上并遮没脚趾,因为罪小而不能让它发展,且是初犯而不能再犯;遮没脚趾,取的是不再前行之义。戴头枷,是加在头上并遮没耳朵,因为罪大而不可宽宥,怙恶不悛而不可改;遮没耳朵,取的是听觉不明之义。戴脚枷仍不能惩戒,就必然加戴头枷;这不是残忍,而是不这样就无法制止罪恶。刚强有怙恶不悛的象,刑具遮没其耳,是以刚来治理刚的象。”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朱子说:“初爻和上爻没有职位,是受刑的象;中间四爻有职位,是治理狱讼的象【石守道、程正叔的说法相同】。” 石守道说:“中间四爻中,只有六二得位,所以施刑后犯人能够服罪;其余各爻都失位,所以有难以使人服罪的意思。为什么都能得到无咎?六三是因为承接刚爻,九四是因为具有刚直的德性,六五是因为得中而居尊位;然而它们都不是完全完美的。” 都圣与说:“彖辞说的是成卦所具备的才质,爻辞则用来表现天下事物的变化,所以爻辞和彖辞所说的未必完全相同。各爻都从初终、上下、刚柔、中正、承乘等方面取义,曲折而充分地表现事物的变化,这正是《易》的特点。”冯当可说:“一卦有四处无咎,一处吉,一处凶。治理天下以至于动用刑狱,都是出于不得已。不得已而这样做,只要大体能够免除过错就可以了。九四之所以说吉,是针对上九的凶而言的。假如九四不能在艰难中守正,那么它的凶就会像上九一样。因此这里说‘吉’,与其他卦不同。” 考察治理狱讼,从初爻到九四,开始能够穷究到底并查得实情,所以说吉。如果九四不能治理,以至于上九,便凶了。大体说来,初爻是罪行的开始,上爻是罪行的终结。六二是容易判决的狱讼;六三是罪行较小却难以判决;九四是罪行重大而能够判决。六五是听理狱讼的主宰,所以遇到疑罪便从轻处理。总的说来,治理狱讼的德性,贵在刚柔适中。三、四、五爻的爻位都是阴阳相杂,正是这个意思。只有六二以柔遇柔,实情容易查得,审理也容易决断;何况它又乘刚而得中,所以也无咎。” 以上说明六爻。▯【下卦为离,上卦为艮】贲卦。赞语说:柔爻从上下来文饰刚爻,刚爻分开上行来文饰柔爻,这就是天上的文饰。光明而有所止,是人间的文饰。观察天上的文饰,可以考察时令的变化;观察人间的文饰,可以教化并成就天下。正义说:贲,就是装饰。是用刚柔两个卦象相互文饰。张敬夫说:“三阴三阳相互错杂,形成文采。” 刘氏说:“有本质作为主体,所以用文采来装饰它。” 程可久说:“贲是用来装饰本质的。上卦艮是本质,下卦离是装饰;装饰不能超过本质。” 郭子和说:“柔爻下来文饰刚爻,就是以刚为本质、以柔为文采;刚爻上去文饰柔爻,就是以柔为本质、以刚为文采。” 林黄中说:“噬嗑和贲,都有颐中含物的象。一个成为噬嗑,一个成为贲,是因为噬嗑得到颐卦下部的动,贲得到颐卦上部的止。动,所以成为噬;止,所以成为贲。” 程正叔说:“本质必然有文采,这是自然的道理。有上就有下,有此就有彼,有本质就有文采。任何一方都不能独立,二者相合才形成文采。不懂得道的人,谁能认识这个道理呢?” 考察贲本来是装饰本质,装饰取其文采,所以也称为文,并不是说贲卦本身就是文。至于成卦的意义,凡三阴三阳的卦,都是依据乾坤纯体的变化来说的,观察阴阳的错杂、升降、往来而取义。此卦上面两阴本来属于坤,下面两阳本来属于乾。现在坤的六从上面下来居于乾的二位,这就是柔下来文饰乾的刚,形成离的光明;乾的九二上行居于坤的上位,这就是刚上去文饰坤的柔,形成艮的止。若从阴阳往来相互文饰来说,这是天上的文;若从光明而有止来说,这是人间的文。天上的文,是天用来装饰自己的东西;人间的文,是人用来装饰自己的东西。孔子的话,可以考察而知其不虚妄。像这样的各种说法,多从坤上乾下出发,认为贲卦由泰卦产生;反对这种说法的人,连同卦变之说一起反对。由于一个‘泰’字的错误,遂使文王命名此卦的意义不能明白,这也是反对者的过失。” 《杂卦传》说:“贲没有色彩。” 考察有颜色就成为彩色,不再只是文饰。因此六爻都不说具体颜色,只不过说‘白贲’而已。以上说明卦义。象赞说:山下有火,就是贲。君子因此明察各种政务,不敢擅自断决狱讼。考察:各种政务,是治理的文饰;‘明’取火的象;‘不敢断狱’,是使光明有所止。以上说明卦的功用。《序卦传》说:“噬嗑,就是合。事物不能只是苟且求合,所以接着是贲。”贲,就是装饰。程正叔说:“事物相合,必然有文采,才成为装饰。人的聚合,就有威仪;上下事物的聚合,就有次序。行列相合,也必然有文采。贲之所以排在噬嗑之后,就是这个道理。” 李子思说:“上卦为离、下卦为震,雷的震动是用来显示威势的,所以成为噬嗑,是强梗的象。上卦为艮、下卦为离,离显示光明,而艮止而不动,这就与噬嗑相反了。把威势刑罚的事情转为文德教化,就是文。所以圣人观察刚柔相错的文采,得到以文止武的象【胡翼之的说法相同】。” 以上说明卦序。亨通于小者,利于有所往。
赞曰:「柔来而文刚,故亨;小分刚上而文柔,故利有攸往。」案彖以赞文,传写之误,改以小字置于“利有攸往”之上,诸儒无一人能正之者。傅防其説,象理舛谬,不可以据。今一正之,则理与象粲然如白黑之易辨矣。夫三阴三阳之卦,以纯体之变爻为义。今坤之上九,自二分之而成艮;干之六二,自上来而成离。艮离相遇,然后成贲。夫阴为小,则贲所谓“柔来”者,小也。自内之外为往,则赞所谓“刚上”者,往也。柔不能自亨,丽于刚则亨,故亨曰“小”。刚不能皆利,分于上则利,故有攸往曰“利”。盖柔本阴滞,今六居阴穷,自坤之上来,丽干之二,则成刚之文,而小者得亨矣。刚本居上,今九居下体,分干之二上,居坤之上,则成柔之文,而往者为利矣。亨“小”以柔来言,“利有攸往”以分刚上言也。其象与理,岂不昭乎?若揭日月也哉。右明卦象占初九贲其止舍车而徒
赞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石守道曰:「初与四为正应,故刚柔相贲。而隔九三、六二近初而无应,可以相贲。然初志于本应,舍六二之车,直趣正应者,义当然也。不可舍本应而从非匹也。」程正叔曰:「君子有刚明之德,而在下者也。以车徒为象者,因止以与行为义。」杨中立曰:「一卦之下,趾之象也。贲其趾,徒行之象也。」刘长民曰:「居下无位,乘则僭矣。素贫贱,行乎贫贱行而宜之之义也。」郭子和曰:「趾在下,徒行,贱者之事,皆初之象也。君子以义为荣,而不以徒行为辱,是以古之人繋马干驷,不受,唯义所在而已。初以贱自居,舍车而徒,所谓穷不失义者。」耿睎道曰六二虚中车之象也都圣与曰:“无所乘而涉谓之徒涉,无所乘而行谓之徒行。顔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是也。’凡易之义,所乘者在下而乘之者在上。初在下卦之下,则无所乘之象也。案贲其止,不贲其车,是舍车而徒者也。初应四,而刚柔相贲,情相得者也。自初至四,凡厯三位,则行之而往也。中隔九三,则四不我即;近比六二,则可以相贲。然一卦之中,唯初九、六四独为正应,义不可舍之而即近也。六二欲载初以往,初九宁贲其趾以行,而不贲六二之车。故六四亦有‘匪冦昬冓’之义。
序卦曰:‘物不可以苟合,故受之以贲。’初九其殆庶几乎。”右明象占六二贲其须案须从水边者,非或谓今文嬬贱妾也。然爻义难通,或引归妹以须为需。须之义,谓离之二阳待二来贲于爻象,虽通而孔子与上兴之意又不相合。要之一字而二义,不必迁就归妹以为之説也。
赞曰与上兴也王辅嗣曰:「得其位而无应,三亦无应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须之为物,傅上者也。」程可久曰乘初为逆王景孟曰:「初舍二以赴五,无应;近傅于九三,可以相贲。自三至上有颐象。」林黄中曰:「上傅于三,须傅颐之象也。须也者,所以贲其颐也。」杨中立曰:「离,丽也。阴丽乎阳者也。二虽为文明之主,然以阴丽阳而已,有须傅颐之象焉。」李氏曰:「阴之丽阳,正在于二。唯六二重阴而善丽,必上傅于九三之阳,以致其饰。须者柔而上傅于颐以为饰。文有傅之义者,以其有待而后兴也。」案:古人用字,徃往声同则义通。此説兼傅、待为义。然则引《归妹》以须为难者,可以解其惑矣。卜子夏曰柔依刚以成文袁氏曰:「阴不自能明也,得阳而后明;柔不自能立也,得刚而后立;下不能自兴也,得上而后兴。案:隂丽乎阳,二依三而兴。然柔来而文刚,则二乃贲三者也。须傅于颐,而所贲在须;须所以贲颐,颐非能贲须也。大抵一阴丽二阳,为文明之象,交相贲者也。然离性炎上,故初舍车而徒,二舍初而贲,三」右明象占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译赞语说:“柔爻下来文饰刚爻,所以亨通;小者分开刚爻而上行文饰柔爻,所以利于有所往。” 考察彖辞是用来赞美文饰的,传写时发生错误,把‘小’字改置在‘利有攸往’之上,各位儒者竟没有一个人能纠正它。傅防的说法,象理错乱,不可以作为依据。现在加以订正,那么义理和卦象就会像黑白一样清楚易辨。三阴三阳之卦,是依据纯体变化后的爻来取义。现在坤的上九从二位分出而成为艮,乾的六二从上位下来而成为离;艮、离相遇,然后形成贲。阴为小,所以贲卦所谓‘柔来’,就是小者。由内向外叫作往,所以赞语所谓‘刚上’,就是往。柔不能自行亨通,依附于刚才亨通,所以‘亨’字说的是‘小’;刚不能全部获利,分居上位才有利,所以‘有攸往’说的是‘利’。阴柔本来滞塞,现在六居阴之穷位,从坤的上位下来,依附乾的二位,形成刚的文饰,于是小者得到亨通。刚本来居上,现在九居下体,从乾的二位分出而上居坤的上位,形成柔的文饰,于是有所往者得到利益。‘亨,小’是从柔下来而言,‘利有攸往’是从分刚上行而言。它的卦象和义理,难道不明白吗?简直如同揭示日月一样。”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初九:装饰自己的脚趾,舍弃车乘而步行。赞语说:“舍弃车乘而步行,是因为义理上不应乘车。” 石守道说:“初九与六四是正应,所以刚柔相互文饰。可是九三、六二隔在中间,六二靠近初九,也可以彼此文饰。然而初九的心志在于本来的正应,于是舍弃六二的车,直接趋向正应,这是义理上当然的事。不能舍弃本来的正应,去跟随并非匹配的对象。” 程正叔说:“这是具有刚明德性而居下位的君子。用车乘和步行来取象,是因为艮止以步行为义。” 杨中立说:“处于全卦最下方,有脚趾的象。装饰脚趾,就是步行的象。” 刘长民说:“居于下位而没有职位,乘车就是僭越。安于贫贱的处境,便在贫贱中行动,这是安于并适应贫贱的道理。” 郭子和说:“脚趾处在下方,步行是卑贱者的事情,这些都是初九的象。君子以义为荣耀,不以步行为耻辱,所以古人即使把马系在四匹马的车上,也不肯接受,唯以义所在为准罢了。初九以卑贱自处,舍车步行,正是所谓困穷而不失义。” 耿睎道说:“六二虚中,有车的象。” 都圣与说:“没有乘具而渡水,叫作徒涉;没有乘具而行走,叫作徒行。颜路请求用孔子的车为孔子制作外棺,孔子说:‘因为我还忝居大夫之后,不能徒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凡是《易》的义理,所乘之物在下,乘它的人在上。初九处在下卦的最下方,所以是没有可乘之物的象。考察‘贲其止’,而不是‘贲其车’,就是舍车步行。初九与六四相应,刚柔相互文饰,是情意相得的。初九到六四,经过三个位次,便是行走而前往。中间隔着九三,所以六四不能来就初九;近比六二,则可以相互文饰。然而全卦之中,只有初九和六四是正应,义理上不能舍弃正应而趋就近处。六二想载着初九前往,初九宁可装饰自己的脚趾而步行,也不肯装饰六二的车。因此六四也有‘不是寇盗而是婚媾’的意思。” 《序卦传》说:“事物不能苟且相合,所以接着是贲。” 初九大概已经接近最高的境界了吧。”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六二:装饰自己的胡须。考察‘须’字应当从水边之义来理解,不是有人所说的今文字义‘懦弱卑贱的妾’。不过这样爻义很难通,有人引用《归妹》把须解释为等待。‘须’的意思,是说离卦的两个阳爻等待六二前来为它们文饰;从爻象来说虽然说得通,但孔子与上文兴起此义的意旨又不相合。总之,一个字有两个意义,不必牵强地引用《归妹》来解释它。” 赞语说:“与上方共同兴起。” 王辅嗣说:“六二得位而没有应爻,九三也没有应爻而与它相邻,这是相近而彼此相得。须这种东西,是附着在上面的。” 程可久说:“乘在初九之上,是逆势。” 王景孟说:“初九舍弃六二而趋向六四,没有应;六二靠近并附着于九三,可以相互文饰。从九三到上九形成颐卦的象。” 林黄中说:“六二向上附着于九三,是胡须附着于颐的象。胡须,就是用来装饰颐的。” 杨中立说:“离,就是附丽。阴爻附丽于阳爻。六二虽是文明的主爻,然而只是阴附丽于阳罢了,有胡须附着于颐的象。” 李氏说:“阴爻附丽于阳爻,正在六二。唯独六二重阴而善于附丽,必然向上附着于九三的阳爻,以完成自己的装饰。胡须柔软而向上附着于颐,用来作装饰。文有附着之义,是因为它要有所等待,之后才能兴起。考察:古人用字,往往声音相同,意义就可以相通。这个说法兼取附着和等待二义。这样,引用《归妹》把须解释为等待的疑惑,也就可以解除。” 卜子夏说:“柔依附刚而形成文采。” 袁氏说:“阴不能自行发明,得到阳之后才明;柔不能自行树立,得到刚之后才立;下不能自行兴起,得到上之后才兴。考察:阴附丽于阳,六二依附九三而兴起。然而柔下来文饰刚,所以六二是文饰九三的。胡须附着在颐上,而被装饰的是胡须;胡须是用来装饰颐的,不是颐能够装饰胡须。大体说来,一阴附丽于二阳,是文明的象,也是彼此交互文饰的象。然而离的性质向上炎升,所以初九舍车步行,六二舍弃初九而求文饰,九三……”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九三:文饰而润泽,永远守正则吉。
赞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刘长民曰:「三接上体,上下相交,贲而成文。」李去非曰:「互坎有离明之文,坎水之润,日月雨露,滋润明照,无非文也。」冯当可曰:「刚过之阳,二阴夹辅之,其贲饰之道显矣。以阴阳相贲而言,则九三待二、四而贲。然一阳陷二阴之中,几如濡溺,非三能永久贞固自守以义,则丧己矣。」林黄中曰:「上无其应,以阳刚介于二阴之间,本父与六二相贲者也。而承于六四,兼四成坎水,为四所濡。本爻既受贲于二,唯当永守其正,不染于四,斯为吉矣。」贲之为象曰:「明与止,文成不乱,谓之明;位定不争,谓之止。四应于初,三传于二,然后文成而不乱矣。初不乘二之车,三不乘四之濡,然后位定而不争矣。」案间乎二隂,故有贲如之象;互体有坎水,故有濡如之象。然已处下体四处,上体本不相属也。唯其离性炎上,故上属于四,而成坎水之濡,能永贞固自守。下体与二自足相比,成文不涉于四,则得之矣。此作《易》教人处此之方也。右明象占张舜文曰:「文灭质则敝,末胜本则衰。苟无刚实之德而受饰焉,其能久乎?」杨廷秀曰:夫立君臣父子之分,以为礼乐法度之文。鸿荒之世,其礼具,其法隐;伏羲之世,其法立,其文粗。尧舜成周之世,其法备,其文着。既备矣,既着矣,又何加焉?曰:守之。自天高地下之象,至亷逺堂高之势,此百圣之功,千载之积,岂一手一足之力哉!文之始难成,而文成易壊。永久贞固以守之,则下不陵上,卑不陵尊,而万民定,天下安矣。故周礼存,则鲁安;周籍去,则鲁衰。右明爻义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冦,昬冓。赞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冦昬冓,终无尤也。程正叔曰:「四与初为正应,本相贲者也。为三所隔,故皤如而未获者也。」林黄中曰:「物相杂故曰文,未有一色而成文者也。本爻正体而止,艮于九三,未遇其配,虽有贲如之象,而皤如之质犹在也。」郭子和曰:「初以刚强之饰,其趾而来翰,如之马也。马之来,所以饰四之皤;四亦饰马之白。皆有受饰之质,而交相文也。」陆希声曰:「初九,义不乘车,欲飞翔而来也。」王介父曰:「马者,不动以进之象。谓初九不从二而来应己也。翰如其志,疾也。离体而阳爻,故疾。」王辅嗣曰:「有应在初,而阂于三,为已冦难。二志相感,不获通,亨。」吕与叔曰:「九三,近而不相得,故为已冦。」案与五同体,又以臣承君,本相贲者也,而皆阴焉,不成文也。则下比九三,宜相贲者也。三性虽上趋,而本爻性静止,以异体而不受贲也。唯初九正应,而阂于三之冦,故过期而不遂婚媾。发已皤如,初九以二来文,刚不专所贲而舍之,为马之飞,求贲于己,而其马尚白,则亦未受贲之象也。九三虽欲冦己,己不从之,以初为正配婚媾故也。右明象占冯当可曰:「四应初理也。以隔三,故贲初未成。自昔先达,在上之君子,欲引其类以自显,而为非类所隔,不获在下之用者,亦多矣。」程可久曰:「三与四,阴阳相比,然近而不相得,不受贲者也。」张子厚曰:「以柔居阴性,为艮止,故志坚行洁,终无尤也。」李子思曰:「六四、六阴处当其位,与九三重刚不中者,强弱、静躁之不侔。盖天下有自然之文,要各有当然之分,而不容于苟合也。」右明爻义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赞曰六五之吉有喜也程可久曰:「柔得尊位而承,应皆阴不足相贲也。上九无位,可以贲之丘园,逸民之所居也。」张舜元曰艮为山有丘园之象兰惠卿曰:「凡言丘者,皆指在上之爻,如丘、颐、涣、有丘之类是也。」石守道曰:「一阴一阳,交相贲之,乃成贲之道。上九居卦外无位之地,丘园之象也。束帛戋戋者,大凡人相亲,必有物以为礼,交相文饰。五居尊位,如聘草茅之贤,礼不可薄,必有物以将其厚意,如古之▯纁玉帛羔雁之类也。」卜子夏曰:「五疋为束,三▯二纁,象阴阳也。」兰惠卿曰:「非其正应,故谓之吝。然二不相应,而上九阳刚之贤,我能贲之,是以终吉。」郑舜举曰:「终必吉者,人君礼贤之事也。」郭子和曰:「六五为贲之主,及于丘园,所饰逺矣。圣人不遐遗之义也。丘园尚及之,况朝廷之上乎?商之贲也,及于耕筑;周之贲也,及于渔钓。束帛币聘之礼,汤聘伊尹,文王聘吕望,实其币聘筐篚之意也。」案贤者高蹈丘园,盖有坚持其操,聘之不至者矣。故曰吝,然岂无以汤之币聘,幡然而改者哉?故终吉。説者多惑于吝,谓阴为吝啬,故以戋戋为狭少,束帛为薄礼,丘园为质素,皆不明《易》中悔吝之指者也。右明象占上九白贲无咎
译赞语说:“长久守正所得的吉祥,最终没有谁能凌辱它。” 刘长民说:“九三接续上体,上下相交,文饰而形成文采。” 李去非说:“互体有坎,含有离的光明之文;坎水的滋润,以及日月、雨露的滋润照耀,无不属于文采。” 冯当可说:“刚爻处于过盛之位,两阴在旁夹辅,它的装饰之道就显现了。从阴阳相互文饰来说,九三要等待六二、六四来文饰。然而一阳陷在两阴之中,几乎像被水浸溺;若九三不能长久守正、坚固自守而合于义,就会丧失自己。” 林黄中说:“九三在上没有应爻,以阳刚之爻夹处于两阴之间,本来是与六二相互文饰的。可是它承接六四,兼与六四组成坎水,因而被六四所濡湿。九三既已受到六二的文饰,就只应长久守持正道,不被六四沾染,这样才吉。贲卦的象是:光明与止相合,文采形成而不紊乱,叫作明;位置确定而不争夺,叫作止。六四与初九相应,九三附着于六二,然后文采形成而不乱。初九不乘六二的车,九三不乘六四的濡润,然后位置确定而不争。” 考察九三夹在两个阴爻之间,所以有文饰盛美的象;互体有坎水,所以有润泽之象。然而九三已经处在下体的第四位,六四处在上体,二者本来并不相属。只是由于离的性质向上炎升,所以向上附属于六四,形成坎水润湿的象;如果能够长久守正、坚固自守,下体与六二自然相互亲比,形成文采而不牵涉六四,就算做到了。这就是《易》教人处置这种情势的方法。”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张舜文说:“文饰灭没了本质就会败坏,末节胜过根本就会衰落。如果没有刚实的德性而接受装饰,怎么能够长久呢?” 杨廷秀说:“确立君臣、父子之间的分别,用来形成礼乐法度的文饰。鸿荒时代,礼制具备而法度隐约;伏羲时代,法度建立而文饰粗略;尧舜以及成周时代,法度完备,文饰显著。既然完备了,既然显著了,还要再增加什么呢?回答说:守持它。从天高地下的象,到廉远堂高的形势,这是百代圣人的功业、千年的积累,难道是一手一足的力量能够做到的吗?文饰开始形成很难,形成之后却容易毁坏。长久守正、坚固守持它,那么下位者不凌越上位者,卑者不凌越尊者,万民就会安定,天下就会安宁。所以周礼存在,鲁国就安定;周代典籍废弃,鲁国就衰落。” 以上说明爻义。六四:文饰而洁白,白马飞驰而来;不是寇盗,而是婚媾。赞语说:“六四居位得当,所以有所疑;不是寇盗而是婚媾,最终没有过失。” 程正叔说:“六四与初九是正应,本来是相互文饰的。被九三隔开,所以洁白而未能得到。” 林黄中说:“事物相互杂错,所以称为文;从来没有只有一种颜色就形成文采的。本爻正体是止,艮止于九三,还没有遇到匹配的对象;虽然有文饰的象,洁白的本质仍然存在。” 郭子和说:“初九以刚强来装饰自己的脚趾,像飞驰而来的马。马来,是用来装饰六四的洁白;六四也装饰马的白色。二者都有接受装饰的本质,彼此交互而形成文采。” 陆希声说:“初九在义理上不肯乘车,是想飞驰而来。” 王介父说:“马,是不停止而前进的象,意思是初九不跟随六二,而来与六四相应。‘翰如’表示心志急切,因为属于离体而又是阳爻,所以行动迅疾。”王辅嗣说:“六四与初九有应,却被九三阻隔,九三成为它的寇难。二者心志相感,却不能相通。” 吕与叔说:“九三与六四相近却不能相得,所以成为六四的寇难。” 考察六四与六五同体,又以臣爻承接君爻,本来是相互文饰的;但二者都是阴爻,不能形成文采。于是向下与九三相比,本来应当相互文饰。九三性质虽向上趋进,但六四本身性质是静止的,二者属于不同之体,所以不接受九三的文饰。唯独初九是正应,却被九三这个寇难阻隔,因此过了期限仍不能成婚。六四已经显出洁白本质,初九因六二前来文饰,刚爻不专门装饰六四而舍弃它,像马飞驰来寻求文饰于己;但马仍然洁白,也是尚未接受文饰的象。九三虽然想侵扰六四,六四却不顺从它,因为初九才是正配婚媾。”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冯当可说:“六四与初九相应,是义理当然的事。因为被九三隔开,所以对初九的文饰没有完成。自古以来,先达之士和居上的君子想援引同类来彰显自己,却被非同类的人阻隔,不能在下位得到任用的,也很多。” 程可久说:“九三与六四阴阳相邻,然而相近却不能相得,是不接受文饰的关系。” 张子厚说:“以柔居阴位,性质属于艮止,所以心志坚定、行为清白,最终没有过失。” 李子思说:“六四、六阴居于相应的正位,与九三重刚而不中相比,强弱、静躁彼此不相称。天下有自然形成的文采,各自也有当然的分际,不能苟且求合。” 以上说明爻义。六五:把文饰施于丘园,束帛少而简略;虽有吝,最终吉。赞语说:“六五的吉祥,是有喜庆。” 程可久说:“六五以柔爻得到尊位,而承接、应合的都是阴爻,不足以相互文饰。上九没有职位,可以用来文饰丘园;丘园是隐逸之民居住的地方。” 张舜元说:“艮为山,有丘园的象。” 兰惠卿说:“凡是说到‘丘’的,都是指处在上面的爻,如‘丘’‘颐’‘涣’‘有丘’之类,都是这样。” 石守道说:“一阴一阳彼此交错文饰,才形成贲卦的道理。上九居于卦的外部,是没有职位的地方,所以有丘园之象。所谓束帛戋戋,大凡人与人亲近,必定要拿东西作为礼物,彼此交相文饰。六五居尊位,好比聘请隐居草野的贤人,礼物不能太薄,必定要拿东西来表达深厚的心意,如古代的▯、纁、玉、帛、羔、雁之类。” 卜子夏说:“五匹丝帛为一束,三匹玄色、二匹纁色,象征阴阳。” 兰惠卿说:“因为它不是正应,所以说‘吝’。然而六二与上九并不相应,而上九是阳刚的贤人,我能够文饰他,因此最终吉祥。” 郑舜举说:“最终必定吉祥,是因为人君以礼对待贤人。” 郭子和说:“六五是贲卦的主爻,恩及丘园,所文饰的范围已经很远了。这就是圣人不遗弃远方之人的意义。丘园尚且能够惠及,何况朝廷之上呢?商代的文饰,涉及耕作和筑墙的人;周代的文饰,涉及渔钓之人。用束帛作为礼物聘请贤人的礼仪,汤聘请伊尹,文王聘请吕望,正体现了用币帛、筐篚聘请的意义。” 考察起来,贤人高尚自守,退居丘园,大概有坚持自己操守、即使聘请也不肯出来的人。所以说“吝”。然而难道没有人因为汤以币帛聘请而幡然改变态度吗?所以最终吉祥。许多解释都被“吝”字迷惑,认为阴爻表示吝啬,因此把“戋戋”解释为狭小微薄,把束帛解释为薄礼,把丘园解释为质朴平素,都是不明白《易》中“悔”“吝”含义的人。”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上九:白贲,无咎。
赞曰上得志也刘长民曰:「绘事后素,居上而能正五采也。」吕与叔曰:「以阳居上,至白之象也。绘画之事,后素功,众色淆乱,非白无以别之。绘事至于素功,饰之道尽矣,上之志得也。」案:六五居尊位,总下四爻,众色相错,以文者也。上居其中,以白而成之,故无众色混淆之咎。考《功》曰:“杂五色以章之之谓功。”绘事后素,所以章之也。诸説纷纭,皆不足据。右明象占冯当可曰:六爻皆取阴阳相杂以为质。初比四,二比三,二四夹三以为贲。五比上,上终之之事,皆无吉防者,文饰之事,华也,非实也,末也,非本也。其得失有间矣。林黄中曰:「初九、六二相应而成文组织。六二、九三相传而成文绣绘也。六五、上九相合而成文纫缀也。或曰:『六五、上九不亦相传而成文乎?』曰:『六二纯柔也,不传于九三,则不能以成文。九三纯刚也,不传于柔,则亦不能以成文。六五以柔居阳,上九以刚居阴,既成文矣,而皆无应,得非相合而成者乎?』」李氏曰:「卦以刚柔相文为贲,则六爻宜各有贲之义。唯以爻明人事,则所寓之意各不同也。」右明六爻
<经部,易类,厚斋易学>
钦定四库全书厚斋易学卷十五 宋 冯椅 撰
易辑传第十一经上篇【剥复无妄】▯【坤下艮上】剥賛曰剥剥也柔变刚也杂卦曰剥烂也朱子曰:「五隂在下,浸长;一阳在上,将尽隂盛长而阳消落,九月之卦也。」案卦以五隂击一阳为义,读如八月剥枣之剥,正与夬对也。爻以隂之割刻为义,言其消阳之渐,以使知戒惧也。凡卦五隂一阳者,一阳为之主,而五隂应之,此孔子之例也。至剥、复二卦,则此例变矣。是知《易》无达例,与《春秋》同也。乃若卦气比类六隂六阳之消息盈虚,则七月当否,八月当观,九月当剥,十月坤矣。然天地之间,初无纯隂无阳之理,亦无纯阳无隂之理。以一隂一阳方生言之,则气当为遘、复,此建午、建子之月也。以三隂三阳适停言之,则气当为否、泰,此春分、秋分之月也。然则九月之气为观,十月之气为剥,剥穷上反下则为复矣。尝试以是观之。朱子发曰:「柔剥乎刚,下剥乎上,回邪剥正,道小人剥君子。」李子思曰:太极肇判之初,隂阳之气均布于天地之间。造物不能使两间无隂及隂阳之气钟而为人,而圣人亦不能使世间无小人。圣人所以处君子、小人者,特于气运隂长之时,委曲为君子之谋,而使小人无得以肆害而已。当羣隂卦中,独论一阳,作《易》者未尝一日而忘君子,盖如此。都圣与曰:「君子之盛也,欲化小人而使之改。然中人以下,不可化也。于是乎去之,而有夬决之事焉。
译赞说:居于上位而得志。刘长民说:“绘画之事以素色作为最后的工序,居上位而能够端正、统摄五彩。” 吕与叔说:“以阳爻居上位,是达到纯白的象。绘画之事,最后完成素色工序;各种颜色混杂纷乱,没有白色就无法区别。绘画做到素色工序,文饰之道就完成了,上九的志愿也得以实现。” 考察:六五居尊位,总摄下面四爻,众多颜色彼此错杂,这就是文饰。上九居于其中,以白色使它们完成,所以没有各种颜色混淆的过失。《功》考证说:“杂用五色使之显明,叫作功。”绘画最后用素色,就是用来使五色显明。各家说法纷纭,都不足以作为依据。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冯当可说:六爻都取阴阳相杂作为文饰的根本。初九与六四相近,六二与九三相近,六二、六四夹着九三而形成贲。六五与上九相近,上九完成它们的文饰。这些都没有吉凶的防范,因为文饰之事是华美而非实质,是末节而非根本,其中得失是有区别的。林黄中说:“初九、六二彼此相应,形成文采组织。六二、九三彼此传接,形成文绣绘饰。六五、上九彼此结合,形成文采的缝合连接。有人说:‘六五、上九不也是彼此传接而形成文采吗?’回答说:‘六二是纯阴柔爻,如果不传接于九三,就不能形成文采。九三是纯阳刚爻,如果不传接于阴柔,也不能形成文采。六五以柔居阳位,上九以刚居阴位,既然已经形成文采,而二者又都没有应爻,难道不是彼此结合而成的吗?’李氏说:‘卦以刚柔相互文饰为贲,那么六爻本来都应各有贲的含义。只是从爻来说明人事时,所寄托的意义各不相同。’” 以上说明六爻。《经部,易类,厚斋易学》。钦定四库全书。《厚斋易学》卷十五 宋 冯椅 撰。《易辑传》第十一。经上篇【剥、复、无妄】。▯【坤下艮上】。剥。赞说:剥,就是剥落;阴柔改变阳刚。《杂卦》说:剥,就是腐烂。朱子说:“五个阴爻在下方逐渐增长,一个阳爻在上方将要穷尽;阴盛而增长,阳衰而剥落,是九月的卦。” 考察此卦,是以五个阴爻侵剥一个阳爻为义,应读作“八月剥枣”的“剥”,正好与夬卦相对。爻辞则以阴爻的割削刻剥为义,说明阳气逐渐消退,使人知道戒惧。凡是五阴一阳的卦,一个阳爻是主爻,五个阴爻与它相应,这是孔子的通例。到了剥、复二卦,这个例子却改变了。由此可知《易》没有一成不变的通例,和《春秋》相同。若按照卦气相类、六阴六阳消长盈虚来讲,七月应为否,八月应为观,九月应为剥,十月就是坤。然而天地之间,本来没有纯阴而无阳的道理,也没有纯阳而无阴的道理。若以一阴一阳刚开始生成来说,气应当是姤、复,这就是建午、建子之月。若以三阴三阳恰好均衡来说,气应当是否、泰,这就是春分、秋分之月。这样说来,九月之气应为观,十月之气应为剥;剥穷尽于上而返回于下,就成为复。姑且试着这样观察。” 朱子发说:“柔爻侵剥刚爻,下方侵剥上方,邪僻侵剥正道,小人侵剥君子。” 李子思说:太极刚开始分判时,阴阳之气均匀分布在天地之间。造物者不能使天地之间没有阴,也不能使阴阳之气凝聚而成为人;圣人同样不能使世间没有小人。圣人对待君子和小人的办法,只是在阴气运势增长的时候,委曲地替君子谋划,使小人不能任意放纵而加害罢了。在群阴之卦中,唯独论说一个阳爻,作《易》的人从来没有一天忘记君子,大概就是如此。都圣与说:“君子势盛时,希望感化小人,使他们改变。然而中等资质以下的人不能被感化,于是就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