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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藏厚斋易学九

易辑传第四

易藏 · 易经 · 已译 · 第 55–61 段

右明卦序贞大人吉无咎赞曰: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游定夫曰:「用师之道,将以正天下之不正也。故师谓之征,己则不正,其能正人乎?」刘氏曰:「征之爲言正也。汤伐桀曰:『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武王伐纣曰:『将有大正于商。』盖能用众以正天下也。」李氏曰:「师出必有名,而直常在我,所谓正也。」兰惠卿曰:「三代未尝有无名之师,后世始有潜侵暗袭,出于诡道者,皆非正也。」此述赞意以正爲贞李仲永曰:「众不能以制众,制众者贞夫,一者也都。」氏曰:「阳为一,隂为众,众以一为贞,隂以阳为贞,此以贞固爲义。」案四徳不言元者,古之帝王皆爲应兵,不爲戎首,故不称元也。不言亨利者,李子思谓惧其贪功以困生灵,故不以训也。右明卦象李氏曰大人主伐事者也李仲永曰:「谓九二以一阳爲之主。」李子思曰:「大人者,乃长子帅师者也。卦辞以大人吉爲首,而爻辞以小人勿用爲终。《易》之爲书,不许托干戈以残民,槩见于此。」程正叔曰吉谓必克王景孟曰师以功成爲吉案古者行师,诸侯躬亲帅师,然必唯有大德之人,乃能至公无我,然后可以正天下也。自大人之讹爲丈人,説者不胜异説,祗见其曲也。唯林黄中正之,而又以爲六五,夫卦爻之称大人者,皆以九,未有六而称大人者也。此其疑于孔子「可以王矣」之言,故不敢以爲九二尔。殊不知此卦唯二一爻属阳,非大人而何?在下而专兵者,诸侯之事也。能以众正,汤武以之,岂非可以王矣乎?説者不论天下之理,以汤武爲讳言之事,谓圣人必不以训,故屈经防以爲之説。至以大人爲丈人,安得熟识天下之义理,而深明易道之象数者而与之言哉!王辅嗣曰:「兴役动众,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师以杀伐爲事,死生存亡系焉,岂无悔咎?唯以大人行之,则吉而咎可无矣。」右明卦占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赞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张子厚曰:「体柔居贱,不善用律,故凶。」案《尔雅》曰:坎,律铨也。郭景纯曰:《易》坎卦主法律,皆所以铨量轻重。郑氏曰:「北方之坎,黄钟之本也。黄钟之律,起爲度量权衡,故言律。律者,法度之所从出也。」李季辨曰:「甘誓『攻左,攻右』,御非其马之正;《牧誓》『五步、六步、七步』,『五伐、六伐、七伐』,皆不可乱。《司马法》:『坐、作、进、退,皆有常节。』鲁侯誓师,牛马、臣妾,戒以勿逐,以其乱部分也。故失律则凶。」或曰:周以同律听其军声,以诏吉凶。林黄中曰:古者断竹爲律,吹中声以騐气候,轻重短长,毫厘不差。后世法令通谓之律,取其轻重不差也。都圣与曰:有同律以听,而无纪律,安能保其不败乱乎?吹同律者,取象师律之义,非师出以同律也。左氏传》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知庄子曰:「周易有之,在▯师之▯临。师出以律,否臧凶。执事顺成爲臧,逆爲否。众散爲弱【隂为众变,兊则弱】川壅爲泽【坎川,兊泽,初六耦闭为竒,水不下流,川壅之象】有律以如己也【如,从也。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故曰:律否臧,且律竭也【竭,败也。坎变兊为法败】此春秋之占法,释文王之辞者也。然则九六之变尚矣。」右明象占程正叔曰:「初师之始,故言出师之义,行师之道。」李氏曰:「用师者,施教法于未阵之前,故出以律。若其失律,则不胜者乃其常,而胜者乃其幸。虽幸亦凶之道也,故《易》于初爻言之。」林黄中曰:「初六,后军之象也。使初而非隂,师之象毁矣。及其爲隂也,又有失律之忧。故圣人两着其辞,以明失得之未可知,而忧惧之不敢忘也。」案:兵,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故卦皆着戒惧之象。右明爻义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译以上说明卦序。守正而任用大人,吉祥,没有灾咎。赞说:“贞就是正。能够率领众人走正道,就可以成就王业。阳刚居中而有应,行险却能顺利;用这种方式治理天下,百姓便会跟随他。既然吉祥,又有什么灾咎呢!” 游定夫说:“用兵的原则,是要用来端正天下的不正。所以师卦说的是征伐;自己如果不正,能够端正别人吗?” 刘氏说:“征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正。商汤讨伐夏桀时说:‘我畏惧上帝,不敢不去端正天下。’周武王讨伐商纣时说:‘将要在商国实行大的正义。’这都是能够使用众人来端正天下。” 李氏说:“出师必然要有正当名义,而正理通常在我方,这就是所谓正。”兰惠卿说:“三代从来没有无名义的军队,后世才有暗中侵袭、秘密偷袭、出于诡道的军队,这些都不是正。” 这里是根据赞辞的意思,把“贞”解释为正。李仲永说:“意思是九二以一个阳爻作为主帅。”氏说:“阳代表一,阴代表众;众人以一人为正,阴以阳为正,这里是以坚守正道为义。” 考察四德中不说“元”,是因为古代帝王都是应天而用兵,不做首先发动战争的人,所以不称“元”。不说“亨”“利”,李子思认为是担心人们贪图功劳而使百姓困苦,所以不以此训诫。以上说明卦象。李氏说:大人是主持征伐之事的人。李仲永说:“是说九二以一个阳爻作为主宰。” 李子思说:“大人,就是率领军队的长子。卦辞把‘大人吉’放在开头,爻辞却以‘小人勿用’作为结尾。《易》这部书不允许借战争来残害百姓,这一点从这里完全可以看出。” 程正叔说:吉,是说一定能够取胜。王景孟说:师以取得功绩、完成军事行动为吉。考察古代出师,诸侯亲自统率军队,但必须是具有大德的人,能够做到公正无私,然后才可以端正天下。自从把“大人”讹传为“丈人”以后,解释者提出的异说很多,只能看出其中的曲解。只有林黄中坚持把它解释为正义,却又认为是六五;可是《易》的卦爻中凡称“大人”的,都是指九,从没有以六爻称大人的。这是因为他疑惑于孔子“可以王矣”的话,所以不敢认为大人是九二。却不知道本卦只有九二一个阳爻,不是大人又是什么?在下方而专掌兵权,是诸侯的事情。能够率领众人走正道,商汤、周武王都这样做,难道不是可以成就王业吗?解释者不讨论天下的道理,把汤、武视作不便明说的事情,认为圣人必不会以此训诫,于是曲解经文、牵强立说。甚至把“大人”解释成“丈人”,这样的人怎么能熟悉天下的义理、深明《易》道的象数,还能同他谈论呢?王辅嗣说:“兴起劳役、调动众人,如果没有功劳便有罪,所以说吉才能没有灾咎。师以杀伐为事,死生存亡都系于此,难道会没有悔恨和灾咎吗?只有由大人来实行,才可以吉祥而没有灾咎。” 以上说明卦的占断。初六:出师要用军法,军法不善,凶。赞说:出师要依据军法,失去军法就凶。张子厚说:“本体柔弱而地位低下,又不能善于使用军法,所以凶。” 考察《尔雅》说:坎,是法度、权衡。郭景纯说:《易》中坎卦主管法律,都是用来权衡轻重的。” 郑氏说:“北方的坎,是黄钟的根本。黄钟的律管用来制定度量衡,所以说‘律’。律,是法度由此产生的东西。” 李季辨说:“《甘誓》说‘攻击左边,攻击右边’,驾驭的马不能偏离正道;《牧誓》说‘五步、六步、七步’,又说‘五伐、六伐、七伐’,都不可混乱。《司马法》说:‘坐、起、前进、后退,都有固定的节度。’鲁侯誓师时,对牛马、臣妾都告诫不得追逐,因为追逐会扰乱队伍编制。所以失去军法就凶。” 有人说:周人用相同的律吕来听察军队的声音,以预示吉凶。林黄中说:古人截竹制成律管,吹奏中正之声来验证气候,轻重长短,丝毫不能差错。后世把法令一概称为律,取的是轻重不差的意思。都圣与说:有相同的律吕可以听察,却没有纪律,怎么能保证不失败、不混乱呢?吹奏相同律吕,是取师卦中军法之义,并不是说出师要使用同一律吕。” 《左氏传》说:晋国荀林父率军与楚子在邲交战。知庄子说:“《周易》中有这样的道理,在师卦变为临卦。‘出师要依据军法,军法不善则凶。’执行事务而顺利完成就是善,违逆就是不善。众人离散就会变弱【阴爻代表众,变为兑卦便是弱】;河流堵塞就成为泽【坎为河流,兑为泽;初六阴爻闭塞而变为阳爻,是水不能下流、河流堵塞的象】;有军法就能使人顺从自己【‘如’是顺从的意思。法令施行,人就顺从法令;法令败坏,法令就反过来顺从人】。所以说:军法不善,而且军法已经败竭【‘竭’是败坏的意思;坎变兑,表示法令败坏】。”这是《春秋》中的占法,是解释文王卦辞的。既然如此,那么九、六爻的变化就更为重要了。”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程正叔说:“初爻是出师的开始,所以说出兵的意义和用兵的原则。”李氏说:“用兵的人,在尚未列阵之前就要施行教令和军法,所以说出师要依据军法。如果失去军法,那么不能取胜是正常的,能够取胜反而是侥幸;即使是侥幸,也走在凶的道路上,所以《易》在初爻说明这一点。” 林黄中说:“初六是后军的象。假如初爻不是阴爻,师卦的象就破坏了;既然是阴爻,又有失去军法的忧患。所以圣人两次写下相关辞意,用来说明得失尚不可知,而忧惧之心不敢忘记。”考察起来,兵器是凶器,圣人不得已才使用它,所以各卦都显现出戒惧的象。以上说明爻义。九二:身在军中,吉祥,没有灾咎;君王三次赐予命令。

赞曰:「在师中,吉;承天,龙也。王三锡命,懐万邦也。」李子思曰:「一阳居中,前四隂爲之先后,一隂爲之殿。」杨中立曰:「以刚中之材,分阃外之寄,爲师之主,天吏也。在师中,吉则无逸德矣。」案行师将,必亲之,在师之中,然后吉而免咎。将不在中,而督人以战,人谁用命哉?九二在下卦之中,又在五隂之中,皆在师中之象也【説者猥多,无一能识此义者。先儒言韩信背水而陈,后世亦有袭其迹者,然不胜。盖信在军中,后世将在外也】右明象占林黄中曰:「自五至二,所歴之爻,三锡命也。」朱子发曰:「锡命之至于三,极数也。」李子思曰:「锡命不一,如锡以斧钺,使得专征伐之类。」赵氏曰:「其获吉无咎,亦唯天子有以委任宠嘉之。圣人必推明六五之正应,以诏后世者,于以见人臣有权得众,皆其君宠任之所致也。」程正叔曰:「众隂所归,正应于五,乃师之主,专制其事者也。在下而专制其事,唯在师则可。他卦九二爲六五所任者多矣,唯师所主,专其义最大。」右明爻义。六三师或舆尸凶

赞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王介父曰:「师之命,贞夫一者也。阳画竒,隂画耦。耦不一者也。」李去非曰:「二既爲之主矣,三又欲尸其事,是令出不一也。」程正叔曰以居二上故发此义郭子和曰:「以柔居上,非其材也;位不中正,非其任也。欲众主师,凶之道也。」赵氏曰:「处非其位,而又在险之极,乘九二之刚,有出位犯分之象,故有舆尸之戒,而于六五详焉。」圣人之意,亦何明哉!兰惠卿曰:「河曲之师,赵盾爲将,而令出于先縠【宣公十二年】后世复有中人监军者,众主师则未尝不败。孰谓圣人而不学军旅之事也哉!」案三,在下卦之上,有尸军旅之象。朱子曰:「师徒挠败,舆尸而归也。以隂居阳,材弱志刚,不中不正,而犯非其分,故其象占如此。」张舜元曰:「坤爲大舆,而坎爲轮,其体下注,舆尸奔北之象也。」扬子云曰:「舆尸、血刃,皆所不爲。」案前説,则于六五弟子之象爲当;由后一説,于舆尸之义爲安。盖一阳上载,有舆象;叠羣隂于上,尸象。二说并存,以俟知者。右明象占六四师左次无咎

译赞说:“身在军中,吉祥;承受上天之命,是龙的象。君王三次赐予命令,是怀抱万邦。”李子思说:“一个阳爻居中,前面四个阴爻为它充当前锋,后面一个阴爻为它殿后。” 杨中立说:“凭借刚健居中的才能,接受统领边外军队的重任,成为军队的主帅,是奉行天命的人。身在军中而吉祥,就不会有放纵失德。” 考察出师的将领,必须亲自在军队之中;身在军中,然后才吉祥而免除灾咎。将领不在军中,却督促别人作战,谁会听从他的命令呢?九二居于下卦中央,又居于五个阴爻之中,都是“身在军中”的象【解释者很多,却没有一个能懂得这个意思。先儒说韩信背水列阵,后世也有人仿效他的做法,但都不能取胜。大概韩信本人在军中,后世的将领却在军队之外】。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林黄中说:“从五爻到二爻,所经过的爻位,正是三次赐予命令。” 朱子发说:“赐予命令达到三次,是数的极致。” 李子思说:“赐予命令并非只有一种,例如赐给斧钺,使其能够专门征伐之类。” 赵氏说:“他能够获得吉祥而没有灾咎,也只是因为天子有办法委任、宠爱和嘉奖他。圣人一定推明六五与九二正相应的关系,用来告诫后世;由此可以看出,人臣拥有权力并能得到众人,都是他的君主宠信任用所造成的。” 程正叔说:“众阴所归附的九二,正好与六五相应,是军队的主帅,专门掌管军事事务的人。在下位而专掌事务,只有在军队中才可以。其他卦中九二被六五任用的情况很多,只有师卦中主帅专掌军务,这一意义最大。”以上说明爻义。六三:军队或许用车载着尸体回来,凶。赞说:军队或许用车载尸体而归,是完全没有功劳。王介父说:“师军的命令,必须归于一人。阳画为奇数,阴画为偶数;偶数不是一。” 李去非说:“九二已经作为主帅,六三又想主持这件事,这是命令不统一。” 程正叔说:因为六三居于九二之上,所以发明这个道理。郭子和说:“以柔爻居上位,不是担任此任的才能;位置不中不正,也不是它应当承担的职责。想让众人共同主持军队,是导致凶祸的道路。” 赵氏说:“处在不合适的位置,又位于险陷的极点,乘凌九二的刚健,有越出职位、冒犯名分的象,所以有‘舆尸’的警戒;对于六五则说得更为详细。”圣人的意思,难道还不明白吗!兰惠卿说:“河曲之战,赵盾担任将领,但命令却出自先縠【宣公十二年】;后世又有宦官监军,众人共同主持军队,便没有不失败的。谁说圣人不懂军旅之事呢!” 考察起来,三爻在下卦之上,有主持军旅、统摄军队的象。朱子说:“军队遭受挫败,载着尸体返回。六三以阴爻居阳位,才能弱而志气刚强,既不中又不正,还冒犯了不属于自己的名分,所以它的象和占断如此。” 张舜元说:“坤为大车,坎为车轮,其卦体向下倾注,是载着尸体败逃的象。”扬子云说:“载尸、血刃,都是不应做的事。” 按照前一种说法,六五有弟子的象,是合适的;按照后一种说法,“舆尸”的含义较为安稳。大概一个阳爻在上面承载,有车的象;众多阴爻重叠在上面,有尸体的象。两种说法都保存下来,等待有识者判断。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六四:军队退驻左方,没有灾咎。

赞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李氏曰:「所处重隂,又在三隂之间,故能安静以有待。」刘长民曰:「约象坤爲平陆,师律曰:平陆处易,而右背髙,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地,退师待敌者也。」李子思曰:「坤体平陆而无险,左旋其斾,下依坤水之阻而止军者也。军事出则尚右,旋反则爲左次。」胡翼之曰:「师必尚右,右者隂也。」杨中立曰:「上将军居右,以右爲主也。」都圣与曰:「隂阳之运,自东徂西,而易之六位,自下而上。故凡易之辞,上右而下左,左次者不前而却也。」韩信曰:「欲右,背山陵;前左,水泽。」王辅嗣曰:「行师之法,欲右背髙,故左次之。」右明象占王介父曰:「上无承,下无应,不可以动之时也。」朱子曰:「全师以退,贤于六三逺矣。」冯当可曰:“用兵之法,要在观时乗势,岂可一于进而不知退,一于胜而不谋败?时可矣,则爲九二;时未可,则爲六四。”程正叔曰:「可进而退,乃咎也。度不能进,而全师以退,愈于覆败逺矣。」《易》发此义,以示后世,其仁深矣。右明爻义。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司马君实曰:「二以刚中,能任其事,是以动则有功,若田而获禽也。」李仲永曰:「田有禽者,田猎而有功,谓得九二爲正应也。」案田猎以除田之害,故曰田。二在地之中,田之象也。阳实居之,有禽之象也。卦唯九二,一阳而爻居君位,与之正应,故其象如此。林慎防曰:「易」于取之小者,以弋爲象;取之大者,以田爲象;取之尤大者,以狩爲象。右明象郭子和曰:「自古帝王兴兵动众,盖未有无名之师也。田之有禽,害稼也,故猎取之;蛮夷寇贼,害民也,故执言以伐之。此论在师之君道,非将帅之事。故鸣条、牧野之战,汤、武必执言誓师,明告其罪,而后举也。」案禹之征苖,启之伐有扈,仲康征羲和,自虞夏以来,其伐有罪,必执言如此,不但鸣条以后也。爻画耦,开口之象,故爲执言,以上伐下,帅师得人,故利。赞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都圣与曰:将兵者,将之职;将将者,君之职也。九二正应,而有刚中之材,长子帅师者也。六三非应,柔不中,而乘九二之上,任之不一,弟子舆尸者也。九画竒其数一,长子也。六画耦,数有不一之义。李子思曰:六五寛柔之主,疑于无断,故言弟子舆尸以戒之。虽正亦凶,权不可分也。案九二,众隂之长,故曰长子。六三以位序言之,次九二,弟子也,在下卦之上,分九二之权者也。右明占。程正叔曰五君位兴师之主也冯当可曰:「易言用兵,必于隂爻,得非以肃杀之气乎?」王辅嗣曰:「隂不先倡,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徃必得直,故曰有禽也。物先犯也,故可以执言而无咎。柔非军帅,故不躬行。」案:兽害田,故田之物犯己,故伐之,此义得矣。右明爻义。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赞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兰惠卿曰:居师之终,舍爵防勲,饮至论功之时也。张舜元曰:君命有功者赏之于祖庙,功之大者,开国而有民社;次者承家而有世禄,爲民立君长也。以小人爲之君长,祸莫大焉。谓之大君者,别于诸侯,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万世之通法也。朱子曰坤爲土开国承家之象毛伯玉曰:「三代以上,专以邑国赏功,非若后世之有散官勲赐也。又曰:其始也,能以众正;则其终也,可以有功。寜不求功,而不可使小人有功也。圣人之戒,深矣。」李季辩曰:「行师之始,小人断不可用。有功而不赏,非报功之意。赏之则乱邦。文王卦辞,专言大人吉,至此又有小人之戒,此义防矣。」案先儒言,韩、彭不当封,不知王者用兵命将之始,如此辈皆不用,用之有功,安得不赏?此义,先儒所畧。李氏曰:「武王卒伐之后,大封诸臣之有功者,赉之,诗是也。其序曰:『言所以锡予善人也』,则小人勿用可知。」林黄中曰:「方师之初,一阳在下,而爲之帅,五隂莫不顺听者,行师之义也。及论功行赏,而复听九二之节制,则无君矣。故必大君有命,而后可以正其功。」

译赞说:退驻左方而没有灾咎,是因为没有失去常道。李氏说:“所处之处阴爻重叠,又在三个阴爻之间,所以能够安静地等待。” 刘长民说:“约象为坤,象征平坦的陆地。《师律》说:平陆之处地势平易,右方背靠高地,前方为死地,后方为生地。这里是处于平陆之地,退兵以等待敌人。李子思说:坤体象平陆而没有险阻,向左转动军旗,向下依靠坤所象征的水险而停止军队。军事行动出发时崇尚右方,回转退驻时便是左次。胡翼之说:师军必然崇尚右方,右方属阴。” 杨中立说:“上将军居于右方,是以右方为主。” 都圣与说:“阴阳的运行由东到西,而《易》的六个位次由下到上。所以凡是《易》的文辞,上方称右,下方称左;左次就是不前进而退却。韩信说:想要右方,就背靠山陵;前方在左,临近水泽。” 王辅嗣说:“行军用兵的原则,是希望右方背靠高地,所以退驻左方。”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王介父说:“上方没有承接,下方没有相应,这是不能行动的时候。”朱子说:“全军退却,远胜于六三。” 冯当可说:“用兵的原则,关键在于观察时机、凭借形势,怎么可以一味前进而不知道退却,一味考虑胜利而不谋划失败?时机成熟,就应当像九二;时机尚未成熟,就应当像六四。” 程正叔说:“可以前进却退却,才是灾咎;估量不能前进而全军退却,远比覆灭失败好得多。”《易》阐明这个道理,以示后世,它的仁厚深远。以上说明爻义。六五:田野中有禽兽,利于发表正当言辞,没有灾咎。长子统率军队,弟子用车载尸体回来;即使守正也凶。司马君实说:“九二以刚健居中,能够承担军事事务,所以一行动就有功,如同田猎而捕获禽兽。” 李仲永说:“田野中有禽兽,是田猎而有功的意思,说的是得到九二作为正应。” 考察田猎是为了除去田地的祸害,所以说“田”。九二在大地的中央,是田地的象;阳爻实居其中,是有禽兽的象。本卦只有九二一个阳爻,而六五居君位,与它正相应,所以它的象如此。林慎防说:“《易》取象时,捕取较小的,用弋;捕取较大的,用田;捕取尤其大的,用狩。” 以上说明卦象。郭子和说:“自古帝王兴兵动众,从来没有无名义的军队。田野中有禽兽,是因为它危害庄稼,所以猎取它;蛮夷、寇贼危害百姓,所以发表正当言辞来讨伐它。这是从师卦君主之道来说,不是从将帅的事情来说。所以鸣条、牧野的战争,商汤、周武王一定要发表正当言辞、誓告军队,明确宣布对方的罪行,然后才出兵。” 考察禹征讨三苗、启讨伐有扈、仲康征伐羲和,自虞、夏以来,讨伐有罪之人,必定都像这样发表正当言辞,并不只是鸣条以后才如此。六五的爻画为偶数,有张口说话的象,所以说“执言”;以上伐下,统率军队而得到合适的人,所以有利。赞说:“长子统率军队,是因为居中而行事;弟子用车载尸体,是因为任用不当。”都圣与说:率领士兵,是将领的职分;任用将领,是君主的职分。九二是正应,又有刚健居中的才干,是长子统率军队。六三不是正应,柔弱而不中,又乘凌九二之上,任用不专一,是弟子用车载尸体。九爻画为奇数,其数为一,象征长子;六爻画为偶数,有数目不一的含义。李子思说:六五是宽缓柔弱的君主,容易被疑为不能决断,所以用“弟子舆尸”来告诫它。即使守正也凶,因为权力不可分散。” 考察九二,它是众阴爻中的首长,所以说是长子。六三按爻位次序来说,次于九二,是弟子;它处在下卦的上位,分取了九二的权力。以上说明占断。程正叔说:“五处君位,是兴师用兵的主帅。” 冯当可说:“《易》说到用兵,必定针对阴爻,难道不是因为阴有肃杀之气吗?” 王辅嗣说:“阴不主动倡导,柔也不侵犯外物。受到侵犯以后才应战,出征必定能够取得正当理由,所以说‘有禽’。外物先侵犯自己,因此可以执此为言而无咎。柔爻不是军队统帅,所以不亲自出征。” 考察:野兽侵害田地,田中的物类受到侵犯,所以讨伐它,这个解释是对的。以上说明爻义。上六:大君有命令:建立国家、承继家业;不要任用小人。《赞》说:大君有所命令,是为了使功劳得到公正评定;小人不可任用,否则必定会扰乱国家。兰惠卿说:处在师卦的终点,是停止饮酒、预防因功自满,举行饮至礼并论定功劳的时候。张舜元说:君主命令在祖庙赏赐有功之人,功劳大的,就建立国家并使他拥有民众和社稷;次一等的,就承继家业并享有世代禄位,这是为民众树立君长。若让小人做君长,祸患没有比这更大的了。称为大君,是为了区别于诸侯;礼乐和征伐都由天子发出,这是万世通行的法则。朱子说:坤象为土,有建立国家、承继家业的象。毛伯玉说:“三代以上,专门用封邑和国家来赏赐功劳,并不像后世那样有散官、勋位和财物赏赐。又说:开始时能够率领众人行正道,那么到了最后就可以建立功业。宁可不求功劳,也不能让小人建立功劳。圣人的告诫,深刻啊。” 李季辩说:“出师之初,绝不可任用小人。有了功劳却不赏赐,不是报答功劳的意思;但赏赐他们,就会扰乱国家。文王的卦辞专门说大人吉,到这里又告诫不可任用小人,这个道理已经很明确了。” 考察:先儒说韩信、彭越不应受封,却不知道君王开始用兵、任命将领时,如果像韩、彭这样的人都不任用,那么任用他们取得功劳后,怎么能不赏赐?这个道理,是先儒所忽略的。李氏说:“武王完成伐纣之后,大规模封赏诸臣中有功的人,赐给他们财物,《诗》说的就是这件事。《诗序》说:‘这是说把财物赐给善人的原因。’这样,小人不可任用的道理就可以知道了。” 林黄中说:“正当出师之初,一个阳爻在下,作为军队统帅,五个阴爻没有不顺从听命的,这是行师的道理。等到论功行赏,又重新听从九二的节制,那就等于没有君主了。因此必须由大君发布命令,之后才能公正评定功劳。”

案此上也,大君则以五言之,盖论师之终不拘爻义也。夫以卦言之,则九二一阳爲五隂之主帅,师者也。以爻言之,则五君也,君能制命,爲义不容九二之专权于下也。故在九二则言王三锡命,在上六则言大君有命。盖师则当听命于大帅,而师之进退予夺则又当听命于大君。六五柔顺,故易每以是垂训也。古者王朝命将以卿,或用诸侯,或大夫,故执言伐罪,易其君长,就以命之,赏有功也。故非有德者勿命以将,是之谓小人勿用。或谓小人帅师有功而乃勿用之,开国承家也?不知金帛盖后世之赏,古无是也。爻比六五则大君有命之象也。坤爲土,则有国家之象也。三爲应,有弟子舆尸之象,故曰小人勿用也。以位言之则爲弟子,以德言之则爲小人,本爻隂柔不断,故以戒之。右明象占李子思曰:「易惟师一卦,统纪始终,节次甚严。初师之始,故纪其出;上师之终,故纪其还。」程正叔曰:「此专言师终之事,不取爻义。盖以其大者,若以爻言,则以柔居顺之极,师既终而在无位之地,善处而无咎者也。」右明爻义李子思曰:「师卦六爻,而出师、驻师、将兵、将将,与夫奉辞伐罪、旋师班赏之事,无所不载。虽后世兵书之繁,殆不如师卦六爻之畧,而况所论王者之师,非后世权谋之书之比也。」张知常曰:「师严于节,制等级初,失律三五,舆尸则凶;四左次,则无咎。」赵氏曰:「唯六五、一爻有执言之利,余爻言吉者必继以无咎,谓不如是则未免有咎也。兵,其可以轻用哉!」案六爻皆一训一戒,四不进,师二有王命,故无咎。以此知兵,不可以轻举也。右明六爻▯【坤下坎上】比

赞曰比辅也朱子曰:「九五以阳刚居上而得其中正,五隂比而从之。以一人而抚万邦,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又曰:「水比于地,不容有间。」石守道曰:「水不可离地而行,是水与地相亲比也。」兰惠卿曰:「地处下,而水性润下,天地之间相亲比者,无过于此。」王介父曰:「水附于地,未必聚也,钟之以泽,然后聚。此比之所以异于萃也。」此以二体言之程可久曰:九五以刚迈众,君以武得天下之象。王辅嗣曰:五隂而一阳爲之主。此以九五一爻言也。卦继师,则程説亦通。杂卦曰比乐师忧李子思曰:「师比反对,师之所以爲忧者,聚而从事于五兵也。比之所以爲乐者,聚而归附于明主也。」右明卦义。象赞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右明卦用

序卦曰:「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程正叔曰:「人之类,必相亲附,然后能安。故既有众,则必有所比。比,所以次师也。」李子思曰:「当行师之际,五以柔居尊位,而二以阳刚居将帅之任。及师平之后,则当正其上下之分。故坎之九五,以阳刚在上,而在下者皆以柔顺比之。此比之所以居师之后也。」

右明卦序吉

赞曰下顺从也程正叔曰:「人相亲比,自爲吉道,故曰比乐,师忧。」郭子和曰:「卦之一阳者,唯比得天位,莫吉于此,故直言吉。」案卦之象多言四德,所谓继之者善也。独此卦不言德,而直言吉,占此特例也。《易》以五定大君之位,诸爻则臣民也。阳刚,君德也;隂柔,臣民也。六十四卦,君当其君,臣民当其臣民,未有如比者也。故直以吉言之。且夫乾坤,父母也。干之遇坎,则多险阻艰难之意;而坤之遇坎,则无复有之。何也?阳之权欲专,而坤顺从之;干刚强而不爲下,故也。朱子发曰:「凡物孤则危,羣则强。父子、夫妇、朋友,未有孤危而不凶者。人君爲甚,故比而吉。」此言上比下李季辨曰:「天下之众,不能相一也。奉一人而戴之,俛首听命于其下,将以求一日之安也。故曰比吉。」赵氏曰:「易之六爻,贵于正应,其近而相得,亦有不必应者。唯比之诸爻,不论其应否,而专以比五爲吉。」此言下比上程正叔曰:「凡生天地之间者,未有不相亲比而能自存者也。比之道,由两志相求,上抚懐其下,下亲附于上,亲戚朋友,乡党皆然。苟不相求,则睽而凶矣。」此言上下相比杨中立曰:「先王什伍其民,乡田同井,使之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比之所以吉也。众散民流,用荡析离居,则凶可知矣。」此言下自相比案理当归一,是四説者,不亦异乎?曰:皆是也。合而观之,则吉可知矣。原筮元永贞无咎

译考察:这里说的是上六;大君以五爻来表示,大概是论说师卦结束时的情形,并不拘泥于单个爻的意义。从卦象来说,九二这个阳爻是五个阴爻的主帅,就是师。从爻位来说,九五是君位;君主能够发布命令,在道理上不容许九二在下位专擅权力。所以九二说“王三锡命”,上六说“大君有命”。军队应当听命于大帅,而军队的进退和赏罚取舍,又应当听命于大君。六五柔顺,所以《易》常常借此垂示训诫。古代王朝任命将领,有时任用卿,有时任用诸侯,有时任用大夫,因此执掌名义、讨伐罪人,改变其君长,并就地任命新的君长,赏赐有功之人。所以没有德行的人,不要任命他做将领,这就叫“小人勿用”。有人说,小人率领军队取得功劳,却又不任用他去开国承家,这怎么说得通?却不知道金帛是后世的赏赐方式,古代并不是这样。上六与六五相比,有“大君有命”的象。坤象为土,所以有国家的象。三爻为应,有“弟子舆尸”的象,所以说“小人勿用”。从爻位说,是弟子;从德性说,是小人。本爻阴柔而不能决断,所以用来加以告诫。”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李子思说:“《师》卦六爻,出师、驻军、将领统兵、将领任将,以及奉命讨伐罪人、回师和分赏等事情,没有不记载的。即使后世兵书很多,大概也不如《师》卦六爻所概括的内容,更何况这里所论的是王者之师,不是后世权谋之书可以相比的。” 程正叔说:“这里专门讲师卦结束时的事情,不取单个爻的意义。因为着眼于大的方面来说是这样;若按爻义说,六爻以柔居于坤顺的极点,师卦已经结束,又处在无位之地,善于处置,所以没有咎害。” 以上说明爻义。李子思说:“《师》卦六爻,把出师、驻军、统兵、统率将领,以及奉辞讨伐罪人、回师、分赏等事情全都记载了。即使后世兵书繁多,大概也不如《师》卦六爻概括得简要,更何况它所论的是王者之师,并非后世权谋之书所能相比。” 张知常说:“师道贵在严明节制:初爻讲制约等级;三爻、五爻讲失去军纪;‘舆尸’就是凶;四爻退守左方,就没有咎害。” 赵氏说:“只有六五这一爻有‘执言’的好处,其余爻辞说吉之后,必定接着说无咎,这是说如果不能这样,就难免有咎害。用兵,怎么可以轻率呢!” 考察:六爻都是一面训诫、一面告诫;六四不进兵,师卦九二又有王命,所以无咎。由此可知,用兵不可以轻率行动。以上说明六爻。▯【坤下坎上】比。《赞》说:比,就是辅助、亲附。朱子说:“九五以阳刚居上位而得中正,五个阴爻亲附并跟从它。这是一个人安抚万邦、四海仰望一个人的象。”又说:“水依附于地,彼此之间不容有间隔。” 石守道说:“水不能离开土地而流行,这是水与地彼此亲近依附。兰惠卿说:地处在下方,而水性润下,天地之间彼此亲近依附的,没有超过水地的。” 王介父说:“水附着于地,未必就会聚集;用泽来汇聚它,然后才会聚集。这就是比与萃不同的地方。” 这是从上下两个卦体来说的。程可久说:九五以刚强超越众阴,有君主凭武力取得天下的象。王辅嗣说:五个阴爻以一个阳爻为主。这是从九五一个爻来说的。此卦承接师卦,程氏的说法也讲得通。《杂卦》说:比卦欢乐,师卦忧虑。李子思说:“师与比是反对卦。师之所以忧虑,是因为聚集众人从事兵戎;比之所以欢乐,是因为聚集众人归附贤明的君主。”以上说明卦义。《象赞》说:“地上有水,就是比卦。先王因此建立万国,亲近诸侯。” 以上说明卦的作用。《序卦》说:“师,就是众众。众众必定有所亲比,所以接着是比卦。” 程正叔说:“人类一定要彼此亲近依附,然后才能安定。所以既然有众众,就一定有所亲比。比卦因此排在师卦之后。” 李子思说:“出师用兵之时,五以柔爻居尊位,二以阳刚居将帅之任。等到军队平定之后,就应当端正上下之间的名分。所以坎卦的九五以阳刚居上位,在它下面的各爻都以柔顺来亲附它。这就是比卦排在师卦之后的原因。” 以上说明卦序。吉。《赞》说:下位顺从上位。程正叔说:“人与人彼此亲比,自然是吉祥之道,所以说比卦欢乐、师卦忧虑。”郭子和说:“一阳的卦中,只有比卦得到天位,没有比这更吉的,所以直接说‘吉’。” 考察:各卦的卦象大多说四德,这就是所谓继承它的就是善。唯独比卦不说德,而直接说吉,是占断中的特殊例子。《易》以五爻确定大君之位,其余各爻就是臣民。阳刚是君主之德,阴柔是臣民之性。六十四卦中,君主处在君位,臣民处在臣民之位,没有像比卦这样恰当的。所以直接用‘吉’来说。况且乾坤是父母,乾遇坎,多有险阻艰难之意;坤遇坎,却不再有这些。为什么呢?阳的权力想要专擅,而坤顺从它;乾刚强,不肯处在下位,所以会这样。” 朱子发说:“凡物孤单就危险,结群就强大。父子、夫妇、朋友之间,没有孤单危险而不凶的。君主尤其如此,所以亲比就吉。” 这是说上位亲比下位。李季辨说:“天下众人不能彼此统一,奉戴一个人为君而低头听命,是想求得一时的安定,所以说比吉。”赵氏说:“《易》的六爻,以正应为贵;彼此亲近而相得,也有不一定相应的。唯独比卦各爻不论是否有应,专以亲比九五为吉。”〔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日〕 这是说下位亲比上位。程正叔说:“凡生存在天地之间的事物,没有不彼此亲比而能够独自存在的。亲比之道,是由双方的心意彼此求取:上位抚慰下位,下位亲近依附上位;亲戚、朋友、乡党都是这样。如果彼此不相求,就会乖离而凶。” 这是说上下彼此亲比。杨中立说:“先王把民众编为什伍,使乡里田地共同使用水井,让他们出入相互友爱,守望相助,有疾病时相互扶持;比卦之所以吉,就是这个道理。众人离散、百姓流亡,因而破坏家业、离开居所,那么凶祸就可以知道了。” 这是说下位彼此自行亲比。考察:按道理应当归结为一个意思,这四种说法难道不是不同吗?回答说:都是正确的。合起来看,就可以知道为什么吉了。反复占筮,开始便长久守正,没有咎害。

赞曰以刚中也李氏曰:「元者,犹一人元良之谓也。永贞者,犹一正君之谓也。有元德而能永正于天下者,比之主也。九五刚得中,而为显比之主,所谓元永贞者也。此指比于上而言也。元永贞,唯此一説,其余支离皆不足据。」耿睎道曰:「道足乎已,而爲人所比者,归斯受之而已矣,无择焉可也。道不足而比乎人,则必择其所比焉。」是故原筮。原筮者,不遽以初筮爲信也。都圣与曰:「原筮云者,审择而慎求之也。」与蒙之初筮异矣。盖欲其致一,则曰初;而欲其致慎,则曰原。隂性善疑,思有以决之,羣隂俱从,故有原筮之象。张舜元曰:「坤坎有原田之象。」林黄中曰:「蒙之初,初筮告,再三黩。明筮贵初而恶黩也。今筮谓之原,固将黩之也与?」曰:「夫言各有当也。书卜不习吉,初筮之谓也。又云『一习吉』,原筮之谓也。」毛伯玉曰:「师之后,次之以比。比,盖名分未定之日也。一时之人,以去就不明,而失身亡国者多矣。虽汤武之兴,亦然后服者固凶矣。不审者能无悔乎?」故曰:「原筮【冯当可畧同】程可久曰:「筮所以顺天也。」《记》曰:「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动乎蓍龟,是也。」案原以重卦为象,上卦二隂,既筮所比而吉;下卦三隂,又筮而后比五。故曰:“原筮,再筮,以爲审,知其有元、永、贞之德,然后比之,乃免咎也。”苟一筮而遂决,后有悔焉,其能免咎乎?刘氏曰:「当比之时,臣民择主,必得刚中而元永贞者,比之,故免于咎。」李子思曰:「审决而出,依阳明之主,则灾咎何从至?」又曰:「易以隂画之耦,主小人之道;阳画之竒,主君子之道,一阳之竒,正位乎五。凡天下之丽于耦数者,皆不逃其所摄。此以君子之道统摄万有者也。萃之九五曰:「元永贞,悔亡。」亦此类也。案萃与比下体坤地则同,而上体水泽之象亦不相逺。萃唯九四一爻有分权之势,故元永贞于五言之。若比下无分其权者,故言之于彖。义各有在也。比既吉矣,又曰无咎,何也?吉以比者而言,无咎以比之者言也。不寜方来后夫凶

赞曰:「不寜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李去非曰:「人之比者,阻于坎险,故不寜。」杨中立曰:「隂无正应,不寜之象也;而顺从于五方来之象也。」李仲永曰夫谓五后谓上也郑氏曰居五之上后其君者也案六位先后有二义,以衡观之,则外在前,内在后也。以竪观之,则在下者乃其所归徃,而谓之先;在上者乃其归之缓而后之者也。五君也,而谓之夫,以其阳爻有夫道也。耿睎道曰:「已得所比,则寜而无求;未得所比,则求而不寜者,物之情也。」张敬夫曰:「阳明所在,不可不依;众人所徃,不可独背。方众隂比乎九五,而上六独在外,有背而去之之象。」毛伯玉曰:「凡居五之外者,类有自外之意,其位然也。」又曰:「爻之分爲六,彼我之词也。自五隂言之,则去就不可轻也,虽原筮不爲无断;自九五言之,则不寜者并来,而后服者凶,二者并行而不相悖也。」王辅嗣曰比复好先程可久曰:「不寜方来者,厌乱之民,将比于君也。后夫凶者,上六僭乱之人,不相比也。」胡翼之曰:「禹会涂山,执玉帛者万国。独防风恃强而后至,爲禹所戮。此后夫凶之騐也。」案兵戈甫定,民归其主之时,有一刚明之君作于上,天下皆不自安而归之,恐后不是之归而迟疑不决,自罹其咎,凶之道也。然先比之,则欲其原筮;后比之,则又凶。求比者,亦不可不审也。右明卦象占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赞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程可久曰:「当比之初,未有所傅,而六二上孚于君,初比之故,得无咎。」郭立之曰:「见贤则比之,不必有应也。有应而比之,易二是也。逺而非应者比之,难初是也。柔弱不能自达,有待于人者也。」司马君实曰:「初比之始也,始谋相亲者,不可以不谨择其人。人之诚信未孚,而亲爱之,取咎之道也。

译《赞》说:因为阳刚而得中。李氏说:“元,就像一人元良的说法;永贞,就像始终守持正道的君主。有元德而能长久使天下归于正道的人,就是比卦的主宰。九五阳刚得中,是显明亲比的主宰,也就是所谓‘元永贞’。这里是指亲比上位而言。‘元永贞’只有这一种解释,其余支离的说法都不足以凭据。” 耿睎道说:“自身具足道德而被人亲比,只需接受归附即可,不必有所选择;自身道德不足而去亲比别人,就必须选择所亲比的人。”所以说“反复占筮”。反复占筮,是说不立即把第一次占筮当作最终凭据。都圣与说:“所谓反复占筮,就是审慎选择并谨慎求取。”这与蒙卦的“初筮”不同。想使它专一,就说“初”;想使它谨慎,就说“原”。阴性多疑,想借此作出决定,众阴都来归从,所以有反复占筮的象。张舜元说:“坤、坎有原田的象。” 林黄中说:“蒙卦初爻说‘初筮告,再三黩’,说明占筮以第一次为贵,厌恶反复烦渎。现在占筮称为‘原’,难道本来就要反复烦渎吗?”回答说:“话各有适用的地方。《尚书》说‘卜不习吉’,是说初筮;又说‘一习吉’,是说原筮。”毛伯玉说:“师卦之后接着是比卦,比卦大概是名分尚未确定的时候。一时的人因为进退取舍不明,失去自身、亡国的很多。即使是汤、武兴起之后,后来才服从的人也本来就是凶。若不审慎,能没有悔恨吗?”所以说:“原筮【冯当可的说法大致相同】。” 程可久说:“占筮是为了顺应天意。”《礼记》说:“国家将要兴盛,必定有吉祥征兆,感动于蓍草和龟甲之中”,说的就是这个。” 考察:‘原’以重卦作为象,上卦的两个阴爻,已经占筮所亲比的对象并判断为吉;下卦的三个阴爻,又占筮之后才亲比九五。所以说:‘反复占筮,就是再次占筮以求审慎;知道九五具有元、永、贞的德性,然后亲比它,才可以免除咎害。’如果只占筮一次就立即决定,后来产生悔恨,怎么能免除咎害呢?”}], 刘氏说:“在比卦所说的时势下,臣民选择君主,必须得到刚健而居中、具备元永贞之德的人来亲比他,所以能够免除过失。” 李子思说:“审慎决断而出,依附于阳明之主,灾祸和过失又怎么会到来呢?”他又说:“《易》用阴画的偶数,代表小人的道;用阳画的奇数,代表 君子的道;一条阳爻的奇数,正当其位而居于五位。天下凡是附属于偶数的事物,都不能逃脱它所统摄的范围。这就是以君子的道统摄万有。萃卦九五爻辞说:“元永贞,悔亡。”也属于这一类。” 按:萃卦与比卦的下体同为坤地,上体水、泽的卦象也相差不远。萃卦只有九四这一爻有分掌权力的形势,所以把“元永贞”说在九五上。比卦之下没有分取其权力的,所以把这句话说在彖辞中。这里面的义理各有所在。比卦既然已经吉利了,又说“无咎”,为什么呢?“吉”是从亲比者方面来说的,“无咎”是从被亲比者方面来说的。不安定的人正要来归附,后来归附的人凶。《赞》说:“不安定的人正要来归附,是因为上下彼此相应;后来归附的人凶,是因为他的道路已经穷尽。” 李去非说:“亲比的人受到坎险的阻隔,所以不得安宁。” 杨中立说:“阴爻没有正应,是不得安宁的象;而顺从九五,是正要前来归附的象。” 李仲永说:“‘夫’指九五,‘后’指上六。” 郑氏说:“处在九五之上而迟后来归附其君的,就是‘后夫’。” 考察:六个爻位说先后有两种意义。从横向看,外卦在前,内卦在后;从纵向看,处在下方的是它所归往的地方,因而称为先;处在上方的是归附得迟缓、后来归附的一方。九五是君位,却称为‘夫’,因为它是阳爻,具有丈夫之道。耿睎道说:“已经得到所亲比的对象,就安定而不再求取;还没有得到所亲比的对象,就会有所求而不得安定,这是万物的常情。” 张敬夫说:“阳明所在,不可不依附;众人所归往的地方,也不可独自背离。正当众阴亲比九五时,唯独上六在外,有背离而离去的象。” 毛伯玉说:“凡处在九五之外的爻,大多有自外于君位的意思,这是它所处的爻位决定的。”又说:“爻分为六位,是从彼我关系来说的。从五个阴爻来说,离开或归附都不可轻率,虽然要反复占筮,也不能没有决断;从九五来说,不安定的人一并来归附,而后来服从的人凶。这两种说法同时成立,并不相互矛盾。” 王辅嗣说:比卦又喜欢先来亲比。程可久说:“不安定的人正要来归附,是厌恶动乱的百姓将要亲比君主。后来归附的人凶,是说上六这个僭越作乱的人不来亲比。” 胡翼之说:“禹在涂山会盟,持玉帛来朝见的有万国。唯独防风氏倚仗强大而迟到,被禹诛杀。这就是‘后夫凶’的验证。” 考察:兵戈刚刚平定,百姓归附其君主之时,有一位刚强贤明的君主在上位,天下人都不能安居自身而来归附他;如果害怕后来没有人归附,迟疑不决,就会自己招来咎害,这是走向凶祸的道路。然而先来亲比,就要求反复占筮;后来亲比,又会凶。寻求亲比的人,也不可不审慎。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初六:有诚信地亲比,没有咎害。诚信充满缶中,最终会有从别处来的吉祥。《赞》说:比卦初六有从别处来的吉祥。程可久说:“正当亲比之初,还没有所依附的对象;六二向上对君主有诚信,初六亲比六二,所以能够没有咎害。” 郭立之说:“看见贤者就亲比他,不一定非要有正应。有正应而亲比的,是《易》卦六二。相隔很远而没有正应却亲比的,是《蹇》卦初六。柔弱不能自己通达,必须有所依靠。” 司马君实说:“初六是亲比的开始,开始谋求亲近时,不可以不谨慎选择对象。一个人的诚信还没有得到信任,就亲近爱护他,这是招致咎害的道路。”

传曰:『定其交,而后求』,此之谓也。」都圣与曰:「无上下之交,而求比于人,宜莫之与也。」案:二应九五,有孚于君者,惟本爻比之,可以因二而达于君矣,故无咎。右明有孚比之无咎冯当可曰:「卦分内外,六二之比己爲自内,初又在二内,则由衷之诚发于其心,犹酒醴盈于缶中,非外也。虽无正应,五必应之。正应者,非它也,非正应爲有它。」都圣与曰:「缶以土爲之,坤之体也。」或曰:「坎之六四用缶,何也?」曰:「水由地中行,凡坎之隂爻则坤也。」兰惠卿曰:「易之言有孚者,二十又一。有言信,其如此者,有言有孚,诚者五。非初之正应,故谓之终来。有它吉,言自外来也。」程可久曰:「终来有它吉者,非本爻之时吉,在后也。即斯二説,可以知占矣。」案:初阳实,六隂虚。虚者,缶也;实者,盈也。右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杨中立曰:「比之初,原筮之时也。孔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故比以忠信爲主。比而无孚,小人之比也。能无咎乎【古语忠信爲周】有孚比之,孚之在人者也。有孚盈缶,孚之在己者也。」刘氏曰:「比必以信,不以信,则比而不周矣。」李季辨曰:「有比乎人者,有爲人所比者,然皆以信爲主。当比之初,故兼举其义。」耿睎道曰:「有孚比之,言比乎人者也。终来有它,言爲人所比也。比之六爻,皆以比五爲善,故爻义如此。比于有孚之人,仅可免咎;比非其人,则咎矣。终来有它,以孚之盈缶,故吉。」右明爻义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赞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赵氏曰:「自内以比于五,非五之求比也。」李子思曰:「比之世,隂皆求阳,而非阳求隂,故二之比五,自内而之外,出而应乎上者也。」又曰:「比之世,众隂莫不求比于阳,而二爲正,盖正应故也。故初谓之有它,而四谓之外比。」郭子和曰:「九五比之主,六二正应,率天下以比五,自内之外。二之比初,非欲亲初也,欲与之比五也。蒙之六三,亦舍应亲二,而有「不有躬」之象者,盖蒙与比异道,而二与三异位,义不同也。」此説近之初,比二以达于五,故二自内比初,以比五也。比之与初,六六四比之同义,初二两爻皆以相比应,五爲象者,比道贵先,二爲正应,皆比道之善,有事君以人引类之义,众説支离,皆不足据。右明象王景孟曰:「小人比而不周,所恶于比者,爲其不正也。如比而得其正,则无恶于比矣。五比之主,二其应也。隂阳各当其位,所谓正也。夫上下相比以正,所以吉也。」兰惠卿曰:「二五中正,相应道合,志从非枉道苟合者也。」案阳以上复为贞,隂以安下为贞,况得中而位当,又为正应也。右明占六三比之匪人

赞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兰惠卿曰:「不中不正,下之六二,上之六四,逺之上六,本爻所与比者,皆小人之党也。」朱子发曰与否之匪人同义都圣与曰:“天下之理,隂宜比阳,故小必比大,柔必比刚,晦必比明。得所比则日益,反是则日损焉。”李子思曰:“阿党爲比,小人比而不周,三乃阿比之比,而非比辅之比也。”刘氏曰:「承乘与应,皆隂匪人之象。凡居者之邻,学者之友,仕者之同寮,皆当戒匪人之伤焉。」程正叔曰:「二之中正而谓之匪人,随时取义,各不同也。以隂柔之资,居不中正之位,又无其应,是自弃于不善者也。使所比之贤,犹可夹辅正救,以爲善。今介于二隂之间,所比又非其人,上有刚明之君,无阶而亲比之,其困而无与爲善者与?『蒙』之六四,同义。」右明象占六四外比之贞吉

赞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李氏曰内舍于初而外比于五都圣与曰:「二与四皆比五者也。二自内卦之外,四自外卦之外,此爻辞之所以殊。」程可久曰:「上承于君,得其所比,故贞吉。」王介父曰:四宜应内者也。内无可比,而比乎外,亦义之与比,而无适莫者也。刚柔正而位当,故贞。赵氏曰:外有可比,则爲贞吉,不必应于内而后爲正也。以柔德居隂位,以臣比君,皆正也。一阳爲主,位乎天位,不论正应。右明象占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译《传》说:‘先确定交往关系,然后再有所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都圣与说:“没有上下之间的交往,却向别人求取亲比,理当没有人愿意和他亲近。”考察:六二与九五相应,是对君主有诚信;只有本爻亲比六二,才能借六二而通达于君主,所以没有咎害。以上说明“有孚比之,无咎”。冯当可说:“卦分内外,六二的亲比已经是由内向外;初六又在六二之内,所以发自内心的诚意,就像酒醴充满在缶中,并不是来自外部。虽然没有正应,九五必定会回应它。正应并不是‘它’;不是正应,所以说‘有它’。” 都圣与说:“缶用土制成,是坤的形体。” 有人问:“坎卦六四使用缶,为什么?”回答说:“水从地中流行,凡是坎卦的阴爻就是坤。” 兰惠卿说:“《易》中说‘有孚’的地方,共有二十又一处。其中说‘信’的,是这样;说‘有孚’的,是说诚信,有五处。初六不是正应,所以说‘终来’;‘有它吉’,是说吉祥从外部而来。” 程可久说:“‘终来有它吉’,不是说本爻当前的时刻就吉,而是说后来才吉。根据这两种说法,就可以知道占断了。” 考察:初六本为阳实,六为阴虚。虚,就是缶;实,就是充盈。以上说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杨中立说:“比卦初六,正是反复占筮的时候。孔子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所以亲比以忠信为根本。亲比却没有诚信,是小人的亲比,能没有咎害吗?【古语说忠信就是周】‘有孚比之’,说的是诚信在别人那里;‘有孚盈缶’,说的是诚信在自己这里。” 刘氏说:“亲比一定要凭诚信;没有诚信,虽然亲比,却不能周全。” 李季辨说:“有主动亲比别人的,也有被别人亲比的,但都以诚信为根本。正当亲比之初,所以兼举这两层意义。” 耿睎道说:“‘有孚比之’,说的是主动亲比别人;‘终来有它’,说的是被别人亲比。比卦六爻都以亲比九五为善,所以爻义如此。亲比有诚信的人,只能免除咎害;亲比的不是合适的人,就会有咎害。后来有从别处来的吉祥,是因为诚信充满缶中,所以吉。” 以上说明爻义。六二:亲比九五,是由内而外,守正则吉。《赞》说:亲比由内而发,不会自行失道。赵氏说:“由内而亲比九五,并不是九五来求取亲比。” 李子思说:“在比卦所代表的时代,阴爻都在求取阳爻,而不是阳爻求取阴爻;所以六二亲比九五,是由内向外,出而与上位相应。”又说:“在比卦所代表的时代,众阴没有不求亲比阳爻的,而六二是正当的,大概因为它是正应。所以初六称为‘有它’,六四称为‘外比’。” 郭子和说:“九五是亲比的主宰,六二是它的正应,率领天下来亲比九五,由内而外。六二亲比初六,并不是想亲近初六,而是想和初六一起亲比九五。蒙卦六三也是舍弃正应而亲近六二,却有‘不有躬’的象,这是因为蒙与比的道路不同,六二与六三的爻位也不同,意义不能相同。” 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初六亲比六二,是借此通达九五,所以六二由内而亲比初六,也是为了亲比九五。比卦初六与六四亲比的意义相同,初、二两爻都以彼此亲比、共同应向九五为象。比道贵在先来,六二又是正应,都是亲比之道的善处,含有侍奉君主以及以人引类的意义。其他说法都很支离,不足凭据。以上说明卦象。王景孟说:“小人亲比而不能周全,人们厌恶亲比,是因为它不正。如果亲比而能得到正道,就没有什么可厌恶的了。九五是亲比的主宰,六二是它的应爻。阴阳各自处在相应的正位,这就是正。上下以正道彼此亲比,所以吉。” 兰惠卿说:“二、五都得中而且得正,彼此相应、道合志同,并不是违背正道而苟且求合。” 考察:阳爻以上行归复为正,阴爻以安居下位为正,何况六二得中、居位得当,又是正应。以上说明占断。六三:亲比的不是正当的人。《赞》说:亲比的不是正当的人,难道不是很令人痛惜吗?兰惠卿说:“不得中、不得正;下方的六二、上方的六四,以及远处的上六,本爻所亲比的对象,全都是小人的党类。” 朱子发说:与否卦的“匪人”意义相同。都圣与说:“天下的道理是阴应当亲比阳,所以小的应当亲比大的,柔的应当亲比刚的,晦暗的应当亲比光明的。得到恰当的亲比对象就会日益增益,反过来就会日益减损。”李子思说:“阿附结党叫作比。小人亲比而不能周全,六三是阿附之比,而不是辅助之比。” 刘氏说:“承、乘和应,都是阴爻亲比匪人的象。凡是居住者的邻里、求学者的朋友、做官者的同僚,都应当警惕与匪人交往所造成的伤害。” 程正叔说:“六二得中得正,却称六三为匪人,是因为随时取义,各有不同。六三凭阴柔的资质,处在不中不正的爻位,又没有正应,是自己放弃而趋向不善。假如它所亲比的是贤者,还可以互相夹辅、匡正救助,使自己向善。如今它夹在两个阴爻之间,所亲比的又不是正当的人;上方有刚强贤明的君主,却没有途径亲近依附,难道不是困顿而无人共同为善吗?蒙卦六四也是这个意思。”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六四:向外亲比,守正则吉。《赞》说:向外亲比贤者,是为了顺从上位。李氏说:内在初爻处安居,外则与五爻亲比。都圣与说:“二爻和四爻都与五爻亲比。二爻是从内卦的外部而言,四爻是从外卦的外部而言,这就是爻辞有所不同的原因。” 程可久说:“上承君位,得以与所当亲比者亲比,所以守正则吉。” 王介父说:四爻本来应当与内卦相应,但内卦没有可以亲比的对象,于是与外卦亲比,这同样合乎亲比之义,并无选择厚薄。刚柔相济而得位合宜,所以说守正。赵氏说:外部有可以亲比的对象,就能守正而吉,不一定非要与内卦相应才算正。以柔顺之德居阴位,以臣下身份亲比君上,都是正道。一阳为主,处在天位之上,不必论其正应。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九五,光明显著地亲比。君王用三面驱赶猎物,放失前面的禽兽。邑中之人不必告诫,吉利。

赞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林慎防曰阳爲明故称显都圣与曰:「德与位称,众隂比之,显比之象。」合二説观之义斯见矣都又曰:「众爻趣之于下,上六背之于上。来者不距,徃者不追。王用三驱,失前禽之象。」王介父曰上六在前禽之象也朱子发曰:「卦爻内爲后,外爲前,三面驱之,阙其一面。逆而背我则舍之,顺而向我则取之。」案二至五,歴三位,三驱之象,上左外隂阙不合,围之象,本爻王之象也,前禽上六之象也。李仲永曰:「六二正应,邑人也。得位得中,不待期约而自孚也。故曰:不诫。」朱子曰:「天子不合围,开一面之网,来者不距,徃者不追,虽私属亦喻上意。凡此者,皆吉之道。」案迎,来者逆;背去者顺。来者不知,己欲杀之而不避;去者知而逃之者也。不知者舍之,闵其适相值也;知者取之,以其无所逃焉,命也。此成汤祝网与孔子弋不射宿之意。若夫邑人,则喻王者之心熟矣,故不待告诫也。右明象占程可久曰:「易以田喻用武,此卦师之反也。故九五喻王者之田。」赵氏曰:「此卦九五曰『失前禽』,恐其过于刚也;大有六五曰『威如吉』,恐其过于柔也。圣人以中道诏天下万世,如此。」右明爻义上六比之无首凶

赞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案六位自下言之,初始而上终,初本而上末也。以全体自上观之,上首而初足,上角而初尾也。干、姤、艮、贲、既、未济之象可见矣。上爲一卦之首,众隂归于一阳,一阳独尊,宜在上也。而乃居五,上反爲隂,故曰无首。与后夫之取义不同。张舜文曰:「主乎一则专,分乎二则惑。伍必有长,率必有正。居必有属,行必有随。未有师而无帅者也。两国有胥命,而王道阙矣。众国有同盟,而覇业衰矣。比之无首,其何以相统治乎?」李氏曰:「杂卦言比乐,三伤而上凶者,盖三之所比者非其人,而上则失其所当比也。」右明象占程可久曰:「卦言其材,则夫当顺从而不可后;爻言其变,则首当统下而不可无。其凶一也。」兰惠卿曰:「干之六龙,沈潜刚克,无首则吉;比之上六,以隂居外,无首则凶。」右明爻义赵氏曰:「易中六爻,贵于正应,其近而相得,亦有不必应者焉。唯此卦之诸爻,则不论其应之正否,而专以比于五爲吉。」刘氏曰:「二应五,四上近之,故皆言上下之比。初与三,止言敌者之比。」案五隂唯三上爲凶。三欲比阳而不能,上本比阳而自后也。右明六爻

<经部,易类,厚斋易学>

钦定四库全书厚斋易学卷九     宋 冯椅 撰

译赞说:“显明地亲比之所以吉,是因为九五居中而得正。舍弃逆来者而取顺从者,所以放失前面的禽兽。邑中之人不必告诫,是因为君上使人归于中正。” 林慎防说:阳具有光明之义,所以称为“显”。都圣与说:“德性与地位相称,众阴爻都来亲比,这是显明亲比的象。” 合并考察这两种说法,义理就显现出来了。都圣与又说:“众爻趋向下方,上六却背离而处在上方。来者不拒,往者不追,这是君王三面驱猎、放失前禽的象。” 王介父说:上六就是前禽的象。朱子发说:“卦爻中,内为后,外为前;从三面驱赶,空缺一面。逆向而背离我的,就舍弃它;顺从而面向我的,就取用它。” 按:从二爻到五爻,经过三个位次,是三面驱赶的象;上方左侧外卦的阴爻空缺不合,是包围的象;本爻是君王的象,前禽是上六的象。李仲永说:“六二是正应之爻,象征邑中之人。它得位而居中,不必等待约定便自然诚信相从,所以说‘不诫’。” 朱子说:“天子打猎不合围,留开一面之网;来者不拒,往者不追,即使是私属也能体察君上的心意。这些都是吉祥的道理。” 按:迎面而来者是逆,背身离去者是顺。来者不知道自己将被杀害,因而不躲避;去者知道后便逃走。对不知道的人舍弃,是怜悯他们恰好相遇;对知道的人捕取,是因为他们已经无处可逃,这都是命数。这就是成汤祝祷后张开罗网,以及孔子射鸟不射夜宿之鸟的意思。至于邑中之人,则说明王者的心意已经十分明白,所以不必等待告诫。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程可久说:“《易》用田猎比喻用兵,这一卦是《师》的反卦,所以九五以君王田猎作比喻。” 赵氏说:“本卦九五说‘失前禽’,是担心它过于刚强;《大有》六五说‘威如吉’,是担心它过于柔弱。圣人用中道告诫天下后世,就是如此。” 以上说明爻义。上六,亲比却没有首领,凶。赞说:亲比却没有首领,是因为无所终结。按:六个位次从下往上说,初爻是开始,上爻是终结;初爻是根本,上爻是末端。若从全卦由上往下看,上爻是头,初爻是脚;上爻是角,初爻是尾。《乾》《姤》《艮》《贲》《既济》《未济》的象都可以看出这一点。上爻是一卦的首位,众阴都归附于一阳;一阳独尊,本应处在上位,但它却居于五位,五位反而成为阴爻,所以说“无首”。这与《后》卦取义于“后夫”不同。张舜文说:“专主于一,就能专一;分心于二,就会迷惑。五人必有长,统率必有正帅;居处必有隶属,行动必有随从。从来没有军队而没有统帅的。两国相互约定而各自为政,王道就缺失了;众国共同结盟,霸业就衰败了。亲比却没有首领,凭什么相互统治呢?” 李氏说:“《杂卦》说亲比是喜乐的;三爻受伤而上六凶,大概是因为三爻所亲比的不是合适的人,而上六则失去了本来应当亲比的对象。” 以上说明卦象和占断。程可久说:“从卦体所说的资质看,应当顺从而不可落后;从爻所说的变化看,首位应当统率下位而不可没有首领。二者的凶,原因相同。” 兰惠卿说:“《乾》的六条龙,沉潜而刚健有成,没有首领反而吉;《比》的上六,以阴爻居外,没有首领就凶。” 以上说明爻义。赵氏说:“《易》中六爻,以正应为贵;彼此相近而相得的,也有不一定必须相应的。只有本卦各爻,不论其相应是否正当,专以亲比五爻为吉。” 刘氏说:“二爻与五爻相应,四爻和上爻与五爻相近,所以都说上下之间的亲比。初爻和三爻,只说敌对者之间的亲比。” 按:五个阴爻中,只有三爻和上爻为凶。三爻想亲比阳爻却做不到,上爻本来应当亲比阳爻却自行落后。以上说明六爻。《经部,易类,厚斋易学》。钦定《四库全书》。《厚斋易学》卷九,宋代冯椅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