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八
则王载太常,诸侯载旂;以杀则王下大绥,诸侯下小绥。其礼固亦不同也。书「大阅」,非礼矣。先王寓军政扵四时之田,训民御暴,其备豫也。惧郑忽,畏齐人,不因田猎而阅兵车,厉农失政,甚矣,何以保其国乎?春秋非特以不时、非礼书也,乃天未隂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之意。
译那么周天子车上悬挂太常旗,诸侯车上悬挂旂旗;如果是为了杀伐,周天子车上悬挂大绥旗,诸侯车上悬挂小绥旗。它们的礼仪本来就不相同。《春秋》记载“大阅”,是不符合礼制的。先王将军事政务寄托在四季的田猎中,以此训练百姓抵御暴乱,这是为了防备和预备。郑忽畏惧齐国人,不借着田猎的机会来检阅兵车,荒废农事又失掉政令,太过分了,这样怎么能够保全他的国家呢?《春秋》不仅仅因为不合时宜、不合礼制而记载这件事,而是含有天未阴雨时,剥取桑皮,修缮门窗那种防患于未然的意思。
蔡人杀陈佗
程頥曰:「佗杀世子而窃位,不能有其国故书曰『陈陀,陈厉公蔡出也』。故蔡桓侯杀佗而立之,佗天下之恶人皆得而诛之。蔡侯杀之,实以私也,故书蔡人见杀贼者,众人之公也』。」
谢湜曰:「陈桓公之卒也,佗杀太子免,自立。内无君道,可以主国。以至滛猎扵蔡,蔡人诱而杀之。然则佗立逾年不称爵者,以其为匹夫行,以匹夫待之而已。凡逆贼无内外,无贵贱,人人皆得杀之。然则蔡杀佗称人者,以其身有大罪未治,以逆贼待之而已。春秋他国祸乱不备书,一事本末不备书。书者,皆以决危疑,正得失,立一王大义,以为天下法。故蔡杀佗,书;佗杀太子免,不书。」
胡安国曰:「佗杀太子而代其位,至是逾年不成,其为君者,以贼讨也。书『蔡人以善蔡』,书『陈陀以善陈』,善蔡者,以蔡人知陀之为贼;善陈者,以陈国不以佗为君,知其为贼,故称人。称人者,讨贼之词也。不以为君,故称名。称名者,当讨之贼也。鲁桓弑君,而郑伯与之盟;宋督弑君,而四国纳其赂,则不知其为贼矣。齐商人弑君者,及其见杀则称位;蔡般弑父者,及其见杀则称爵。是齐、蔡国人皆以为君矣。圣人扵此,抑▯予夺,遏人欲扵横流,存天理扵旣灭,见诸行事,可谓深切着明矣。簒弑之贼,外则异国皆欲致讨而不赦;内则国人不以为君,而莫之与,谁敢动扵为恶?故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朱熹曰:「春秋蔡人杀陈陀,此是夫子防鲁史书之。佗之弑君,▯不见扵经者,亦是鲁史无之耳。」又曰:「陈佗,文公之子,桓公之弟。公疾病,杀其太子免而代之。公卒而佗立,明年为蔡人所杀。此《墓门》之诗,刺佗而追咎先君不能为陀置良师傅,以至此也。」
又曰▯不曽见有陈陀踪迹
九月丁夘子同生
程頥曰:「冢嫡之生,国之大事故,书
程氏学曰:「传曰:立子以嫡者,三代之逹礼也。故有君薨而世子生之礼,故曰:『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由此道也。周室衰防,礼制大壊,名分不明,而民志不定,是以惟私爱之徇,下有长乱之阶,其祸非一日。书『子同生』,圣人所以正国家之大本,而防后世之僣乱也。子同者,桓公之嫡长子也。扵其始生即书之,其位固已定矣。然则配嫡夺正之事,何縁而生?春秋之时,鲁有桓公之祸,王室有子朝之难,诸侯之国如此,不可胜纪。茍知圣人之志,大法一定,岂至是乎?『春秋』大居正,所以为万世法,可不戒哉!」
杨时语録九月丁夘子同生曰「子同者正名其为桓公之子也」猗嗟之诗序曰「人以为齐侯之子」其诗曰「展我甥兮」则明庄公非齐侯之子矣以经考之庄公之生桓公之六年也至十八年始书夫人姜氏遂如齐而左传因载申繻之諌与桓公适齐之事则前此文姜盖未尝如齐也未尝如齐而人以庄公为齐侯之子春秋安得而不辨乎此春秋所以为别嫌明防也
谢湜曰:「世子,国之根本也。继世以嫡,立嫡以长,天下之大义也。古者,世子始生,接以太牢,负以士见之,名之,其礼皆与众子不同,所以尊之也。尊世子,所以明其分也。世子之分明,而君位定矣。古者,嫡庶异体,长防异等,卧赤子,朝委裘,而天下不乱者,以世子之位定扵始生之时也。子同,桓之嫡长子也。书『子同生』,所以正其位也。扵子同始生,书之,而世子之位定矣。春秋之乱,嫡长之分不明,东宫之位不正,或宠庶以陵嫡,或私防以先长,其立之也,或临老,或临病,或临薨,皆非安国家之道也。是以鲁有公子庆父之乱,宋有公子冯之乱,衞有公子州吁之乱,周有王子朝之乱。方是时,嫡长子生,而知以世子生之礼尊之者,子同一人而已。故春秋谨书其生,所以窒乱源而固国本也。」
胡安国曰:「适冢始生,即书扵防,与子之法也。唐虞禅,夏后殷周继,春秋兼帝王之道。贤可禅,则以天下为公,而不拘扵世及之礼;子可继,则以天下为家,而不必扵让国之义。万世之通道
译蔡国人杀死了陈佗。
程颐说:“陈佗杀害世子而窃取君位,不能保有国家,所以史书称他为‘陈佗,陈厉公蔡出也’。因此蔡桓侯杀了陈佗而立新君,陈佗是天下人都可以诛杀的恶人。蔡侯杀他,实际上是出于私心,所以史书称‘蔡人’,表示杀贼者是众人公意。”
谢湜说:“陈桓公去世时,陈佗杀害太子免,自立为君。他内心没有君道,不足以主持国政。以至于淫乱到蔡国,蔡国人诱骗并杀了他。那么陈佗即位超过一年却不称爵位,是因为他行为如同平民,只把他当作平民对待罢了。凡是逆贼,不分内外,不分贵贱,人人都可以杀他。那么蔡国杀陈佗称‘人’,是因为他身负大罪未受审判,只把他当作逆贼对待罢了。《春秋》对于他国的祸乱不全部记载,一事的本末也不全部记载。所记载的,都是为了决断危难疑惑,端正得失,确立大一统的大义,作为天下的法则。所以蔡国杀陈佗,予以记载;陈佗杀太子免,不予记载。”
胡安国说:“陈佗杀害太子而取代其位,到这时超过一年未能成功,他作为君主,是以贼寇的身份被讨伐。史书称‘蔡人以善蔡’,称‘陈佗以善陈’,说蔡人好,是因为蔡国人知道陈佗是贼寇;说陈国好,是因为陈国人不把陈佗当作君主,知道他是贼寇,所以称‘人’。称‘人’,是讨伐贼寇的措辞。不把他当作君主,所以称名。称名,是应当讨伐的贼寇。鲁桓公弑君,而郑伯与他结盟;宋督弑君,而四国接受他的贿赂,这是不知道他们是贼寇。齐商人弑君,等到他被杀时称其爵位;蔡般弑父,等到他被杀时称其爵位。这是齐、蔡两国人都把他当作君主了。圣人在这里,通过褒贬予夺,遏制泛滥的人欲,保存即将灭绝的天理,体现在行事中,可以说是深切显明了。篡位弑君的贼寇,对外各国都想要讨伐而不赦免;对内国人都不把他当作君主,没有人支持他,谁敢动念作恶?所以说:‘孔子完成《春秋》,乱臣贼子就害怕了。’”
朱熹说:“《春秋》记载蔡人杀陈佗,这是孔子防止鲁国史官记载时的失误。陈佗弑君,在经文中没有显现,也是因为鲁国史官没有记载罢了。”又说:“陈佗,是文公的儿子,桓公的弟弟。桓公病重时,他杀害太子免而取代他。桓公去世后陈佗即位,第二年就被蔡国人所杀。《墓门》这首诗,是讽刺陈佗并追究先君没有为陈佗安排好的师傅,才导致这样的结果。”
又说:不曾见到有陈佗的踪迹。
九月丁夘日,子同出生。
程颐说:“嫡长子的出生,是国家的大事,所以予以记载。”
程氏学说:“传文说:立嫡子为继承人,是三代通行的礼制。所以有君主去世而世子出生的礼仪,所以说:‘保护遗腹,早晨陈列皮衣’,而天下不乱,就是由此道而来的。周王室衰微,礼制大坏,名分不明,民心不定,因此只顺从私爱,下面有酿成祸乱的阶梯,其祸患并非一日形成。记载‘子同生’,是圣人用来端正国家的根本,而防止后世的僭越混乱。子同,是桓公的嫡长子。在他刚出生时就予以记载,他的地位就已经确定了。那么配嫡夺正的事情,怎么会发生呢?春秋时期,鲁国有桓公之祸,王室有子朝之难,诸侯之国如此,不可胜数。如果知道圣人的志向,大法一定,怎么会到这种地步呢?《春秋》主张居正,所以成为万世的法则,能不引以为戒吗!”
杨时语录关于九月丁夘日子同出生说:“子同,是正名其为桓公之子。”《猗嗟》诗的序说:“人们认为他是齐侯的儿子。”诗中说:“展我甥兮”,这就明确庄公不是齐侯的儿子。用经文考证,庄公出生是在桓公六年,到十八年才记载夫人姜氏前往齐国,而《左传》因此记载申繻的劝谏与桓公去齐国的事,那么在此之前文姜大概未曾去齐国。未曾去齐国而人们把庄公当作齐侯的儿子,《春秋》怎么能不辨明呢?这就是《春秋》所以用来区别嫌疑、明确界限的原因。
谢湜说:“世子,是国家的根本。继承世位以嫡子,立嫡子以长子,是天下的重大义理。古代,世子刚出生,用太牢接待,由士背负着拜见,命名,其礼仪都与众子不同,所以尊崇他。尊崇世子,是为了明确他的名分。世子的名分明确了,君位就确定了。古代,嫡庶身份不同,长幼等级有别,让婴儿躺着,早晨陈列皮衣,而天下不乱,是因为世子的地位在刚出生时就确定了。子同,是桓公的嫡长子。记载‘子同生’,是为了端正他的地位。在子同刚出生时予以记载,世子的地位就确定了。春秋的混乱,嫡长之分不明,东宫之位不正,有的宠幸庶子凌驾嫡子,有的偏爱幼子排在长子之前,他们立继承人,有的临老,有的临病,有的临死,都不是安定国家的方法。因此鲁国有公子庆父之乱,宋国有公子冯之乱,卫国有公子州吁之乱,周国有王子朝之乱。在这个时候,嫡长子出生,知道用世子出生的礼仪尊崇他的,只有子同一个人罢了。所以《春秋》谨慎地记载他的出生,是为了堵塞祸乱的源头而巩固国家的根本。”
胡安国说:“嫡长子刚出生,就记载在简策上,是确立子嗣的方法。唐尧虞舜禅让,夏商周世袭,春秋兼有帝王之道。贤能可以禅让,就把天下看作公有的,而不拘泥于世袭的礼制;子嗣可以继承,就把天下看作家业,而不必拘泥于让国的道义。万世通行的道理
也。与贤者责扵得人,与子者定扵立嫡传子,以嫡天下之逹礼也。故有君薨而世子未生之礼,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者,以名分素明而民志定也。经书『子同生』,所以明与子之法,正国家之本防,后世配嫡夺正之事,垂训之义大矣。此世子也,其不曰世子何也?天下无生而贵者,誓扵天子,然后为世子。」
译啊。与贤者相比,关键在于得到人才;与子嗣相比,关键在于确立嫡子以传承宗祧,因为嫡长子继承制是天下的通行礼法。所以,当有君主去世而世子尚未出生的情况时,有保护遗腹、早朝时穿着旧皮衣的礼仪,而天下不至于混乱,这是因为名分向来明确,民心安定。经书中记载“子同生”,是为了阐明确立子嗣的法度,端正国家的根本防备,对于后世那些配嫡、夺正的事件,其垂示训诫的意义重大啊。这是世子,为什么不称他为世子呢?天下没有生来就尊贵的人,必须向天子发誓效忠,然后才能称为世子。”
朱熹曰:「按二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九月,夫人姜氏至自齐。六年九月,子同生,即庄公也。十八年,公与夫人如齐,齐侯通焉。则庄公非齐侯之子明矣。以为齐侯之子者,盖伤庄公不能防闲文姜,失子之道而讥之尔。」
冬纪侯来朝
程頥曰:「纪侯惧齐来朝,以求防,不能上诉扵天子,近赴扵诸侯,和辑其人民,効死以守,而欲求援扵鲁桓,不能保其国冝矣。」
李侗语録谓:「纪侯来谘谋齐难,志不在扵朝桓,故再朝无贬,则是义理之正,可以危急而弃之。若果如此,尤害义理。《春秋》有诛意之説,纪侯志不在扵朝桓,则非滕子之类也。列国有急难,以义而动,又何贬耶?」纪侯来朝,左氏作「杞」字,后有入杞之事,传皆有説。胡氏因公糓作「纪」字,《春秋》似此之类者多。如齐子紏,二传只云「纳紏」,伊川乃以二传为证。
胡安国曰:「按《左氏传》:『扵郕谘谋齐难也,冬来朝,请王命,以求成扵齐也。』公告不能。孟子曰:『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逺臣,以其所主。主者,成败之机,荣辱之本也。』昭公弃晋,主齐,至扵客死;郑伯逃齐,主楚,终以乞盟。观其所主,而荣辱成败见矣。鲁桓者,弑君之贼,人人之所同恶,夫人得而讨之也,而主之以求援,其能国乎?然则何以免扵贬?志不在扵朝,桓也。」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程頥曰:「古者昆虫蛰,而后火田,去莾翳以逐禽兽非竭山林而焚之也。」咸丘,地名。云:「焚咸丘,如尽焚其地,见其广之甚也。」
谢湜曰:「咸丘,田猎之地也。焚火田也。禽兽有湏焚田莱而取之者,故礼曰:『昆虫未蛰,不以火田。』焚咸丘,则举咸丘皆焚之,讥尽物也。古者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示爱也。举咸丘焚之,则失先王田猎之道矣。」胡安国曰:「咸丘,地名也。《易》称『王用三驱』,在礼,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羣。夫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皆爱物之意也。推此心以及物,至扵鸟兽,若草木▯,无滛猎之过矣。」《书》「焚咸丘」,所谓焚林而田也。
夏糓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程頥曰:「臣之弑君,天理灭矣,冝天下所不容也。而反天子聘之,诸侯相继而朝之,逆乱乎天道,嵗功不能成矣。故不书秋冬,与四年同曰。然则十五年,邾人、牟人、葛人来朝,何以书?秋冬四年与此明其义矣。三国之来,别立义也。」
程氏学曰:「诸侯不生名。糓伯邓侯来朝,而名之,何也?中国附庸例称字,邾仪父、萧叔是也。凡外附庸例称名,郳犁来、介葛卢来是也。谷邓防弱之国,自此蔑然不见扵经。盖从是失爵,入楚为附庸,故扵其来朝,圣人即以夷狄附庸之例名之。」
谢湜曰:「春秋介葛卢来,书名。郳黎来,来朝,书名。外之也。糓伯、邓侯,中国诸侯也。以中国诸侯而臣属扵楚,故其来朝也,书法特与郳黎来及介葛卢俱称书名之扵中国也,絶之扵中国,责其背夏而之夷也。背夏之夷,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理乱矣。故孟子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变扵夷者也。』左氏谓蔡侯、郑伯惧楚而防扵邓,巴子使韩服告楚,请与邓为好。然则糓、邓为楚附庸可知矣。滕侯、糓伯、邓侯臣属扵楚,一也。滕侯臣属扵楚,其罪轻;糓伯、邓侯臣属扵楚,其罪重。故一则降其爵以示在所贬,一则名其人以示在所絶。」
胡安国曰:春秋之法,诸侯不生名。糓伯邓侯何以名?桓天下之大恶也。执之者无禁,杀之者无罪。糓伯邓侯越国逾境,相继而来朝,即大恶之党也。故特贬而书名,与失地灭同姓者比焉。经扵朝桓者,或贬爵,或书名,或称人,以深絶其党。拨乱之法严矣。诛止其身,而党之者无罪,则人之类不相贼杀,为禽兽也。防希四时具,然后成嵗。故虽无事,必书首时。今此独扵秋冬阙焉,何也?立天地之道曰隂阳。阳居春夏,以养育为事,所以生物也。隂居秋冬,以肃杀为事,所以成物也。王者继天而为之子,则有刑赏。赏以劝
译朱熹说:“查考鲁桓公二年秋天,公子翚前往齐国迎接新娘。九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到鲁国。六年九月,子同出生,这就是后来的庄公。十八年,桓公与夫人姜氏前往齐国,齐侯与姜氏私通。那么庄公不是齐侯的儿子就十分明白了。认为庄公是齐侯的儿子,大概是哀伤庄公不能防范文姜,失去了做儿子的正道,从而加以讥讽罢了。”
冬天,纪侯来朝见。
程颐说:“纪侯因为畏惧齐国而来朝见,以此寻求防备,却不能向上向天子申诉,就近向诸侯求助,安抚辑和它的百姓,效死守国,却想要向鲁桓公寻求援助,不能保全它的国家是理所当然的。”
李侗的语录说:“纪侯来咨询谋划齐国的危难,他的意图不在于朝见桓公,所以再次朝见也没有被贬斥,这说明义理的正道,不可以因为危急就抛弃它。如果真是这样,尤其有害于义理。《春秋》有诛求动机的说法,纪侯的意图不在于朝见桓公,那么他就不是滕子那一类人了。列国有急难,依据义理而行动,又有什么可贬斥的呢?”纪侯来朝见,《左传》写作“杞”字,后来有进入杞国的事,传文中都有解释。胡安国依据《公羊传》《谷梁传》写作“纪”字,《春秋》中像这类情况很多。比如齐子纠,两传只说“纳纠”,程颐却以两传作为证据。
胡安国说:“查考《左传》:‘在郕国咨询谋划齐国的危难,冬天来朝见,请求王命,以求与齐国讲和。’桓公告知他不能做到。孟子说:‘观察近臣,看他所侍奉的主君;观察远臣,看他所侍奉的主君。主君,是成败的关键,荣辱的根本。’昭公抛弃晋国,侍奉齐国,以至于客死他乡;郑伯逃离齐国,侍奉楚国,最终乞求结盟。观察他们所侍奉的主君,荣辱成败就显现出来了。鲁桓公是弑君的贼人,是人人共同憎恶的,夫人可以讨伐他,却侍奉他来寻求援助,他怎么能保全国家呢?那么为什么免于被贬斥呢?因为他的意图不在于朝见桓公。”
七年春天二月己亥日,焚烧咸丘。
程颐说:“古代昆虫冬眠后,才用火驱赶野兽打猎,清除草木遮蔽来追逐禽兽,并不是竭尽山林而焚烧它们。”咸丘,是地名。程颐说:“焚烧咸丘,如同烧尽那片土地,显示出其面积广大。”
谢湜说:“咸丘,是田猎的地方。焚烧是用火驱赶野兽打猎。禽兽有需要焚烧田莱才能捕获的,所以礼制说:‘昆虫没有冬眠,不用火驱赶野兽打猎。’焚烧咸丘,就是把咸丘全部烧尽,讥讽其灭绝万物。古代天子不四面合围,诸侯不掩捕成群野兽,以示仁爱。把咸丘全部烧尽,就失去了先王田猎的道理。”胡安国说:“咸丘,是地名。《易经》称‘王用三驱’,在礼制中,天子不四面合围,诸侯不掩捕成群野兽。孔子钓鱼不用大网,射鸟不射归巢的鸟,都是爱惜万物的意思。推此心及于万物,至于鸟兽,乃至草木,就没有过度猎杀的过失了。”《尚书》中“焚烧咸丘”,就是所说的焚烧森林来打猎。
夏天,谷伯绥来朝见,邓侯吾离来朝见。
程颐说:“臣子弑杀君主,天理灭绝了,应当是天下所不容的。反而天子聘问他们,诸侯相继来朝见,违背扰乱天道,一年的功绩不能成就了。所以不记载秋冬,与四年相同。那么十五年,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为什么记载?秋冬四年与此明确其义理。三国来朝,另立义理。”
程氏学说:“诸侯不称名。谷伯、邓侯来朝见,却称名,为什么呢?中原附庸国惯例称字,邾仪父、萧叔就是这样。凡是外邦附庸国惯例称名,郳犁来、介葛卢来就是这样。谷、邓是弱小的国家,从此在经文中不再出现。大概从此失去爵位,入楚成为附庸,所以在他们来朝见时,圣人就用夷狄附庸的惯例称名。”
谢湜说:“《春秋》记载介葛卢来,称名。郳黎来,来朝见,称名。这是把他们当作外邦。谷伯、邓侯,是中原诸侯。以中原诸侯的身份臣属于楚国,所以他们来朝见时,书法特意与郳黎来及介葛卢一样称名,在中原诸侯中绝弃他们,责备他们背离华夏而趋向夷狄。背离华夏趋向夷狄,那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的道理就混乱了。所以孟子说:‘我听说用华夏教化夷狄,没听说被夷狄教化的。’《左传》说蔡侯、郑伯畏惧楚国而防备于邓,巴子派韩服告诉楚国,请求与邓国交好。那么谷、邓成为楚国的附庸就可以知道了。滕侯、谷伯、邓侯臣属于楚国,是一样的。滕侯臣属于楚国,罪责轻;谷伯、邓侯臣属于楚国,罪责重。所以一个降低爵位以示贬斥,一个称名以示绝弃。”
胡安国说:“《春秋》的法度,诸侯不称名。谷伯、邓侯为什么称名?桓公是天下的大恶人。捉拿他的人没有禁令,杀死他的人没有罪过。谷伯、邓侯跨越国境,相继来朝见,就是大恶人的党羽。所以特意贬斥而称名,与失去土地、灭掉同姓的人相比。经文对于朝见桓公的人,有的贬低爵位,有的称名,有的称人,以深深绝弃他们的党羽。拨乱反正的法度严厉啊。诛杀只限于其身,而党附他的人无罪,那么人类就不互相残杀,沦为禽兽了。四季具备,然后才成岁。所以即使无事,必定记载首时。现在这里唯独在秋冬缺失,为什么呢?确立天地的道叫做阴阳。阳气居于春夏,以养育为事,所以生物。阴气居于秋冬,以肃杀为事,所以成物。王者继承天而为之子,则有刑罚赏赐。赏赐用来劝勉
善,非私与也。故五服五章,谓之天命。刑以惩恶,非私怒也。故五刑五用,谓之天讨。古者赏以春夏,刑以秋冬,象天道也。桓弟弑兄,臣弑君,而天讨不加焉,是阳而无隂,嵗功不能成矣。故特去秋冬二时,以志当世之失刑也。独扵四年、七年阙焉,何也?按周制,大司马诸侯而有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桓弑隐公而立,大司马九伐之法虽未之举,犹有望也。及使冢宰下聘,恩礼加焉,则天下之望絶矣。故四年宰紏书名,而去秋冬二时,以见天王之不复能用刑也。田常弑其君,孔子请讨之,以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桓弑隐公而立,虽方伯连帅环视而未之恤,犹有望也。及糓邓二国自逺来朝,则天下诸侯莫有可望者矣。故七年糓伯邓侯各书其名,而去秋冬二时,以见诸侯之不复能脩其职也。然则见之行事,不亦深切着明矣乎?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译赏赐,并非出于私心给予。所以五等爵位、五等车服,称之为天命。刑罚用来惩恶,并非出于私怒。所以五等刑罚、五种用法,称之为天讨。古代在春夏行赏,在秋冬行刑,是效法天道。桓公杀害兄长,臣子杀害君主,而天讨没有施加,这是只有阳而没有阴,一年的功业就不能完成了。所以特意去掉秋冬两个季节,来记录当时刑罚失当的过失。唯独在四年、七年缺载,为什么呢?查考周朝制度,大司马对于诸侯中有杀害亲属的就加以纠正,有放逐或杀害君主的就加以讨伐。桓公杀害隐公而自立,大司马九伐之法虽然尚未施行,但人们还有期望。等到派冢宰下聘,恩礼加于桓公,那么天下人的期望就断绝了。所以四年宰纠书名,而去掉秋冬两季,以显示周天子不再能行使刑罚了。田常杀害了他的君主,孔子请求讨伐他,因为自己身为大夫之后不敢不报告。桓公杀害隐公而自立,虽然方伯连帅环视而未加理睬,但人们还有期望。等到穀、邓两国从远方来朝见,那么天下诸侯就没有可以指望的人了。所以七年穀伯、邓侯各书其名,而去掉秋冬两季,以显示诸侯不再能修明他们的职责。既然这样,那么通过行事来体现,不也是深切显明吗?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感到畏惧。
八年春正月己夘烝
程頥曰:「冬烝非过也,书之以见五月又烝为非礼之甚也。」
程氏学曰:「春秋祭祀,常事不书。周正月,夏十一月也。烝,冬祭,合礼而书者,为五月,夏复烝,见黩也。礼曰:『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宗庙重事,祭祀有时,乃慢弃彛典,黩扵先君,其罪着矣。」
谢湜曰:「周虽以建子为正,然四时之祭皆用夏时。其祭皆以孟月,盖天气一变,孝子感时念亲,祭礼由是兴焉。烝,冬祭祭之盛者也。烝为盛祭者,秋则物始熟可尝,冬则品物可进者众,故也。桓公正月烝,五月又烝,黩祀也。正月烝矣,五月而烝,非脩时祭也。盖有求扵庙而行之。」
胡安国曰:「按《周官》大司马烝以中冬,今鲁烝以春正月,其不同何也?《周书》有周月以纪政,而其言曰:『夏数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防。至扵敬授民时、廵狩烝享,犹自夏焉。然则司马仲冬教大阅献禽以享烝,所谓自夏而鲁之烝祭在春正月,见《春秋》用周正纪鲁事也。而《糓梁子》乃曰:『烝,冬事也。春兴之,志不时也。』是以闭蛰而烝,为是与周制异矣。《春秋》非以不时志也,为再烝见渎书也。」
天王使家父来聘
程頥曰:「鲁桓公弑立,未尝朝觐而王屡聘之,失道之甚也。」
谢湜曰:「王扵诸侯,或忧其背叛,或畏其侵凌,或告难,或结好,故下聘侯国,其数如此。」家父,天子大夫,家氏父字渠伯紏名。家父不名者,春秋或立法扵▯以起例,或变例扵终以示义故也。
胡安国曰:下聘弑逆之人而不加贬,何也?旣名冢宰扵前,其余无责焉。乃同则书重之义,以此见《春秋》任宰相之专而责之备也。虞史以人主大臣为一体,《春秋》以天王宰相为一心。以为一体,故帝庸作歌则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熈哉。」臯陶▯歌则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而垂益九官之徒不与也。以为一心,故归赗仲子,防葬成风,则宰咺书名扵前,而王不称天扵后。来聘桓公,锡桓公命,则宰紏书名以正其始,王不称天以正其终,而荣叔、家父之徒不与也。故人主之职,在论相而止矣。
夏五月丁丑烝
程頥曰:「正月旣烝矣,而非时复烝者,必以前烝为不备也。其渎乱甚矣。」
谢湜曰:「桓公以子害父,以臣害君,逆神大矣。逆之而欲其祐之,烝礼虽盛,神其飨之乎?再书烝,恶之也。是故宗庙之祭,行其事有礼,明其事有义。礼行义明,然后祖考安;祖考安,然后子孙受福。」
胡安国曰:「春秋之文,有一句而包数义者,有再书而一贬者。戎伐凡伯扵楚丘以归之类,一句而包数义;春正月己夘烝,夏五月丁丑烝,再书而一贬。」
秋伐邾
谢湜曰将卑师少故直书伐邾
冬十月雨雪
谢湜曰:「阳气上升而薫烝,则为雨;隂气惨烈,则气冻而为雪。十月非极隂之时,隂已胜阳,故雨雪。」
祭公来遂逆王后扵纪
程頥曰:「祭公受命逆后,而至鲁,先行私礼,故书『来』而以逆后为遂事,责其不度王命而轻天下之母也。」又《语録》曰:「此祭公受命而却因过鲁遂行朝防之礼圣人深罪之,故先书其来后书逆后使若以来鲁为主,而逆后为遂也。」
程氏学曰:王臣无外交。祭公者,王使逆后扵纪,因至鲁而朝焉。故圣人所书,不与其朝,而直曰来。且以逆王后为遂事也。
谢湜曰:祭公,天子三公。祭公来,以朝礼来也。王使祭公逆后扵纪,祭公因至鲁朝焉。不书「来朝」,不与其朝也。遂继事之辞也。祭公之出,专以王命逆后也。旣而以外交之礼朝鲁,而后行,则是祭公之心,以朝鲁为重,以逆后为轻;以身事为重,以君命为轻。其不敬大矣。《春秋》首书祭公之来,而继书逆后为遂事,罪其不敬也。故事君之道,不以私心害公心,不以家事先国事。逆后不称「女」者【下阙文】
胡安国曰:刘敞曰:祭公,王之三公也。曷为不称使?不与王之使祭公也。师▯之官,坐
译鲁桓公八年春季,正月己夘日,举行烝祭。
程颐说:“冬季举行烝祭并非过分,记载此事是为了显示五月又举行烝祭是极为不合礼制的。”
程氏学派说:“春秋时期的祭祀,常规之事不予记载。周历的正月,相当于夏历的十一月。烝是冬祭,合乎礼制却予以记载,是因为五月夏历又举行烝祭,显示其亵渎。礼制说:‘祭祀不宜频繁,频繁就会烦琐,烦琐就不恭敬。’宗庙是重大事务,祭祀有固定的时节,如今却轻慢废弃常典,亵渎先君,其罪过昭著了。”
谢湜说:“周朝虽然以建子之月为正月,但四季的祭祀都采用夏历。祭祀都在每季的第一个月举行,大概是因为气候一变,孝子感念时节而思念亲人,祭祀礼仪由此兴起。烝是冬祭,是祭祀中盛大的。烝成为盛大祭祀,是因为秋季万物开始成熟可以品尝,冬季可供进献的物品众多,所以如此。桓公在正月举行烝祭,五月又举行烝祭,这是亵渎祭祀。正月已经举行烝祭,五月再举行烝祭,不是遵循时节的祭祀。大概是有求于宗庙而进行的。”
胡安国说:“查考《周官》,大司马在中冬举行烝祭,如今鲁国在春正月举行烝祭,它们不同是什么原因呢?《周书》中有《周月》篇来记录政令,其中说:‘夏历顺应天道,是百代帝王所共同遵循的。’商、周革命改正历法,以示不相沿袭。至于敬授民时、巡狩烝享,仍然沿用夏历。那么,司马仲冬教导大阅献禽以享烝,所谓沿用夏历,而鲁国的烝祭在春正月,可见《春秋》是用周历来记录鲁国事务。而《谷梁传》却说:‘烝是冬祭。在春天举行,是记载其不合时宜。’这是以闭蛰之时举行烝祭,认为与周制不同。《春秋》并非因为不合时宜而记载,而是因为再次举行烝祭显示亵渎而记载。”
周天子派遣家父前来聘问。
程颐说:“鲁桓公弑君自立,未曾朝见周天子,而周天子屡次聘问他,这是丧失道义到了极点。”
谢湜说:“周天子对于诸侯,有时担忧他们背叛,有时畏惧他们侵凌,有时告知危难,有时结好,所以向下聘问侯国,次数如此之多。”家父,是天子的臣子,家氏,字父,名渠伯纠。家父不称名,是因为《春秋》有时在开头确立体例,或在结尾变通体例以显示义理。
胡安国说:向下聘问弑君篡位之人而不加贬斥,为什么呢?既然在前面称名冢宰,其余就没有责任了。这是同则书重的意义,以此显示《春秋》任用宰相专断而责备其周全。虞史认为君主和大臣是一个整体,《春秋》认为天王和宰相是一条心。认为是一个整体,所以帝庸作歌说:“股肱欣喜啊,元首奋起啊,百官兴盛啊。”皋陶作歌说:“元首英明啊,股肱良善啊,万事康泰啊。”而垂、益等九官之徒不参与。认为是一条心,所以归赗仲子,防葬成风,则宰咺在前面称名,而后面周天子不称天。来聘桓公,赐桓公命,则宰纠在前面称名以端正其始,周天子不称天以端正其终,而荣叔、家父之徒不参与。所以君主的职责,在于选拔宰相就停止了。
夏季,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
程颐说:“正月已经举行烝祭,而非时又举行烝祭,一定是因为以前的烝祭不够完备。其亵渎混乱到了极点。”
谢湜说:“桓公以子害父,以臣害君,违背神意极大。违背神意却想求神保佑,烝祭虽然盛大,神灵会享用吗?再次记载烝祭,是厌恶他。所以宗庙的祭祀,行事有礼,明理有义。礼行义明,然后祖考安宁;祖考安宁,然后子孙受福。”
胡安国说:“《春秋》的文辞,有一句包含数义的,有再次记载而一次贬斥的。戎在楚丘攻打凡伯并带他回去之类,是一句包含数义;春正月己夘烝,夏五月丁丑烝,是再次记载而一次贬斥。”
秋季,攻打邾国。
谢湜说:将领地位低,军队少,所以直接记载攻打邾国。
冬季,十月,下雨雪。
谢湜说:“阳气上升而熏蒸,就成为雨;阴气惨烈,则气冻结成为雪。十月不是极阴之时,阴已经胜过阳,所以下雨雪。”
祭公前来,于是从纪国迎回周天子的王后。
程颐说:“祭公接受命令迎回王后,而到达鲁国,先进行私人的礼节,所以记载‘来’,而把迎回王后作为顺便之事,责备他不衡量王命而轻视天下的母亲。”又《语录》说:“这祭公接受命令却因经过鲁国就进行朝见的礼节,圣人深深罪责他,所以先记载他来,后记载迎回王后,使得好像以来到鲁国为主,而迎回王后为顺便之事。”
程氏学派说:天子的臣子没有外交。祭公是天子派去从纪国迎回王后,因到鲁国而朝见。所以圣人所记载,不认可他的朝见,而直接说‘来’。并且把迎回王后作为顺便之事。
谢湜说:祭公,是天子的三公。祭公来,是以朝见的礼节而来。天子派祭公从纪国迎回王后,祭公因到鲁国朝见。不记载“来朝”,是不认可他的朝见。遂是继事的辞语。祭公出使,专门以王命迎回王后。既然以外交的礼节朝见鲁国,然后才前行,那么就是祭公的心,以朝见鲁国为重,以迎回王后为轻;以自身事务为重,以君命为轻。其不恭敬极大。《春秋》首先记载祭公来,而继之记载迎回王后为顺便之事,罪责其不恭敬。所以事君之道,不以私心害公心,不以家事先国事。迎回王后不称“女”者【下文缺失】
胡安国说:刘敞说:祭公,是天子的三公。为什么不称使?是不认可天子派祭公。师之官,坐
而论道,其任重矣。今其来鲁,乃命鲁侯以婚姻之事者也。若是,则大夫可矣,何必三公?任之重,使之轻。故祭公縁此义,得专命不报,遂行如纪。而王以轻使为失,祭公以遂行为罪矣。此説是也。为之节者,冝使卿徃逆,公监之,则扵礼得矣。使祭公命鲁主婚姻之事,则曰不可,卿徃而公监之,何以可乎?命鲁轻矣,卿徃公监之,重矣。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扵齐,刘夏非卿而书,靖公合礼则不书。故先儒以为使卿逆,公监之,礼也。
译至于讨论礼道,其责任是重大的。如今他来到鲁国,却是命令鲁侯办理婚姻之事。如果这样,那么由大夫出面就可以了,何必动用三公?责任重大,出使的规格却轻。因此祭公依据这个理由,得以专命而不需回报,就直接前往纪国。而周王认为出使规格轻是失误,祭公认为擅自行动是罪过。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为此制定礼制,应当派遣卿前往迎亲,由国君监督,这样才符合礼制。如果让祭公命令鲁国主持婚姻之事,那么说不可行,既然卿前往而国君监督,为什么可行呢?命令鲁国是轻慢了,卿前往而国君监督是庄重了。官师跟随单靖公从齐国迎回王后,刘夏不是卿却被记载,单靖公合乎礼制所以不被记载。因此先儒认为派遣卿去迎亲,国君监督,是合乎礼制的。
春秋集义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九
宋 李明复 撰
桓公
九年春纪季姜归扵京师
程頥曰:「书王国之事,不可用无王之月,故书时而已。或曰:『借如正月日食,则如何书之?』曰:『书春日食』,则其义已明也。』王后之归天下当有其礼诸侯莫至,是不能母天下也,故书纪女归而已。」
程氏学曰:季姜,王后,王后,天下之母也。所过诸侯之国,冝如何?而周衰诸侯不臣,过鲁而无臣子之礼。但书「纪季姜归扵京师」尔。书此,而鲁罪自显也。
谢湜曰:「王后,天下之母也。后适诸侯,诸侯莫敢有其国。其来也,出国而迎;其去也,出国而送。礼也。周室衰防,诸侯事主后,无臣子之心,而送迎之礼皆废矣。扵后之过鲁,礼容不若王后之尊也。乃纪之『季姜归扵京师』而已。春秋逆称『王后归』,称『纪姜』,而鲁国失事王后之道,其恶显矣。王后与天王敌体,必择大国贤淑以为配。诗曰:『大邦有子』,是也。今也以小邦季女归扵京师,以纪之,防耦京师之大。其逆也,慢而不防;其归也,卑而不尊。非所以配天子也。」
胡安国曰:徃逆则称王后旣归,何以书?季姜自逆者而言,则当尊崇其匹,内主六宫之政,使妃妾不得以上僣,故从天王所命而称王后,示天下之母仪也。自归者而言,则当樛屈逮下,使夫人嫔妇皆得进御扵君,而无嫉妬之心,故从父母所子而称季姜,化天下以妇道也。其辞之抑▯,上下进退先后,各有所当而不相悖,皆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春秋》之所谨也。京师者,众大之称。
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
程頥曰:「曹伯有疾,不能亲行,故使其世子来朝。春秋之时君疾而使世子出,取危乱之道。」
程氏杂説曰:「元年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十年正月,曹伯终生卒。然则九年冬,曹伯固已有疾,而使世子来朝,是危道也。大位奸之窥也,危病邪之伺也。世子,君之贰也。君病而世子出,岂不危哉?使世子来朝,曹伯之非也。从曹伯之命以来,世子之非,交讥之也。」
谢湜曰:「曹桓公扵疾病之中,使世子出朝扵鲁者,将以求援扵大国也。世子,君之贰,国之本也。自古奸人窥伺之衅,常起扵国君危病之时。曹伯知求援扵外,而不知虑患扵内,失之大也。使世子出朝,曹伯之失也;从曹伯之命来朝,世子之失也。国无忠正大臣,而君父失防,防杜患之机;世子失视膳守国之道,春秋危之。」
胡安国曰:「按《周官》典命,凢诸侯之嫡子誓扵天子而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世子固有出,防朝聘之仪矣。然摄其君,继子男,谓诸侯朝扵天子,有时而不敢后,故老疾而使世子摄已事以见天子,急述职也。诸侯同扵王事,则相朝,其礼本无时。曹伯旣有疾,何急扵相朝而使世子摄哉?大位奸之窥也,危病邪之伺也。世子,君之贰也。君病而储副出,启窥伺之心,危道也。当享而射,姑叹逾月而终生卒,其有疾明矣,而使世子来,终生之过也。世子将欲己乎?则方命矣。曰:『孝子尽道以事其亲者也。』不尽道而茍焉以从命为孝,又焉得为孝?故尸子曰:『夫已多乎道』。」
十年春王正月
谢湜曰:「桓之罪,非特不敬王也,败人伦,灭天理,王道絶矣。故桓不书王者,十四年虽然,王者奉天所为而逹之人也,王之道,天之理也。天理未尝絶扵人心,则王道未尝絶扵天下。故十年、十八年复书王,十年数之终也,十八年桓之终年也。二年书王,所以存王法;十年、十八年书王,所以明王道。然则王道非絶也,桓自絶扵王也。故董子曰:『周道非亡也,幽厉不由也。』胡安国曰:「桓无王,今复书王,何也?十者盈数也,天道十年则亦周矣,人事十年则亦变矣。故《易》称守贞者十年而必反,传论逺恶者十年而必弃。桓公至是,其数已盈,冝见诛扵天人矣。」十年书王,纪常理也。有习扵《糓梁子》而不得
译《春秋集义》卷八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九
宋 李明复 撰
桓公
九年春,纪国的季姜回到京师。
程颐说:“记载王室的事情,不能使用没有周王时的月份,所以只记载季节罢了。有人问:‘假如正月发生日食,那么该如何记载?’回答说:‘记载为春日食’,那么其中的含义就已经明白了。’王后归来,天下应当有相应的礼仪,但诸侯没有一人前来,这是不能以天下为母的表现,所以只记载纪国女子归来罢了。”
程氏学说:“季姜是王后,王后是天下之母。她经过诸侯的国家,应当如何对待?然而周王室衰微,诸侯不守臣节,经过鲁国时没有臣子的礼节。只记载‘纪季姜回到京师’罢了。记载这件事,鲁国的罪过自然就显现了。”
谢湜说:“王后是天下之母。王后出嫁到诸侯国,诸侯不敢拥有自己的国家。她来时,出国迎接;她去时,出国送行。这是礼制。周王室衰微,诸侯侍奉君主和王后,没有臣子之心,送迎的礼节都废除了。对于王后经过鲁国,礼节容貌不如王后的尊贵。于是只记载‘季姜回到京师’罢了。《春秋》违背常理称‘王后归来’,称‘纪姜’,而鲁国失去侍奉王后的正道,其罪恶就显现了。王后与天王地位相当,必定选择大国贤良淑德的女子作为配偶。《诗经》说:‘大邦有子’,就是这个意思。如今让小国的季女回到京师,用‘纪’来记载,是为了防止与京师的大国相配。她来时,傲慢而不庄重;她归去时,卑微而不尊贵。这不是用来匹配天子的。”
胡安国说:“前往迎接时称王后,既然归来,为什么还要记载?从迎接者来说,应当尊崇她的配偶,主持后宫的政事,使妃妾不得以上位僭越,所以顺从天王的命令而称王后,向天下展示母亲的仪范。从归来者来说,应当柔顺谦下,使夫人嫔妇都能进见君主,而没有嫉妒之心,所以顺从父母所生的身份而称季姜,用妇道教化天下。其用词的抑扬,上下进退先后,各有所当而不相违背,都是端正起始的道理,王道教化的基础,是《春秋》所谨慎对待的。京师,是众多盛大的称呼。
夏四月,秋七月,冬,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
程颐说:“曹伯有病,不能亲自前往,所以派他的世子来朝见。春秋时期,国君生病而让世子出行,是取危乱之道。”
程氏杂说:“元年冬,曹伯派他的世子射姑来朝见。十年正月,曹伯终生去世。那么九年冬,曹伯本来就有病,而派世子来朝见,这是危险的做法。大位是奸人窥伺的对象,危病是邪人伺机的时机。世子是君主的副手。君主生病而世子出行,难道不危险吗?派世子来朝见,是曹伯的过错;顺从曹伯的命令来朝见,是世子的过错,两者都受到讥讽。”
谢湜说:“曹桓公在疾病之中,派世子出朝到鲁国,是想向大国求援。世子是君主的副手,国家的根本。自古以来,奸人窥伺的祸端,常起于国君危病之时。曹伯知道向外求援,却不知道在内部考虑祸患,失策太大了。派世子出朝,是曹伯的过失;顺从曹伯的命令来朝见,是世子的过失。国家没有忠正的大臣,而君父失去防备,防备祸患的时机;世子失去侍奉饮食、守卫国家的正道,《春秋》对此表示忧虑。”
胡安国说:“查《周官》典命,凡是诸侯的嫡子在天子面前宣誓而代理其君,就降低其君一等礼节;未宣誓,则用皮帛继任子男。世子本来就有出行,防备朝聘的礼仪了。然而代理其君,继任子男,是说诸侯朝见天子,有时不敢落后,所以年老有病而让世子代理已事以见天子,急于述职。诸侯共同从事王事,则相互朝见,其礼节本无定时。曹伯既然有病,何急于相互朝见而让世子代理呢?大位是奸人窥伺的对象,危病是邪人伺机的时机。世子是君主的副手。君主生病而储副出行,开启窥伺之心,是危险的做法。应当享祭而射,叹息逾月而终生去世,他生病是明显的,而让世子来,是终生的过错。世子想要停止吗?那就是违抗命令了。说:‘孝子尽道以事其亲者也。’不尽道而苟且以从命为孝,又怎么能算是孝呢?所以尸子说:‘夫已多乎道’。”
十年春王正月
谢湜说:“桓公的罪过,不只是不敬王,还败坏人伦,灭绝天理,王道断绝了。所以桓公不书王者,十四年虽然如此,王者奉天所为而达之人也,王之道,天之理也。天理未曾断绝于人心,则王道未曾断绝于天下。所以十年、十八年复书王,十年是数之终,十八年是桓公的终年。二年书王,所以存王法;十年、十八年书王,所以明王道。那么王道并非断绝,是桓公自己断绝于王。所以董仲舒说:‘周道非亡也,幽厉不由也。’胡安国说:‘桓无王,今复书王,何也?十者盈数也,天道十年则亦周矣,人事十年则亦变矣。故《易》称守贞者十年而必反,传论远恶者十年而必弃。桓公至是,其数已盈,宜见诛于天人矣。’十年书王,纪常理也。有习于《谷梁子》而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