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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集义十三

春秋集义卷九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12–133 段

其传者,见二年书王,以为正与夷之卒,此年书王而曹伯适薨,遂附益之,以为正终生之卒,误矣。果正诸侯之卒不縁簒弑者,陈侯鲍在五年之正月,曷不书王以正其卒乎?」

译那些流传的说法,看到《春秋》在二年记载了“王”,就认为这是为了纠正郑伯夷去世的记载;因为这一年记载了“王”,而曹伯恰好去世,于是便附会增补,认为这是为了纠正郑伯终生去世的记载,这是错误的。如果纠正诸侯去世的记载不取决于是否涉及篡位弑君,那么陈侯鲍在五年正月去世,为什么不用“王”来纠正他的去世记载呢?

庚申曹伯终生卒

谢湜曰:「曹伯以有疾,使其子出朝,故世子冬来朝。曹伯春正月卒。」

夏五月,▯曹桓公。秋,公防衞侯扵桃丘,弗遇。

程氏杂説曰:「公防衞侯扵桃丘,弗遇罪。衞侯之不信也。且是冬十二月丙午,齐侯、衞侯、郑伯来战扵郎。我直,彼曲,见衞之罪矣。」

谢湜曰:「桃丘之防,衞侯违约,更与齐、郑。故公徃弗遇。诸侯相交,以信为主,内外相亲,相恤相救,相助而疆境无一日之患者,皆本扵信而已。交不以信,而祸患不起者,未之有也。以千乘之君,结隣国之好,防有期矣,而变生扵心。诸侯反覆,未有甚扵此者也。诸侯反覆,则祸害随之矣。交际之道,其可不虑哉!」故《春秋》书「弗遇」,以着衞侯之失信也。

胡安国曰:「弗者,迁辞,恶失信也。衞▯约鲁扵桃丘,至是中变而从齐郑,扵是乎有郎之师。其战扵郎,直书曰:『来盟扵恶』,曹俱夺其爵,则桃丘之弗遇也。盖恶衞侯之失信矣。桃丘,衞地。」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衞侯、郑伯来战扵郎。

  程頥曰来战扵郎三国为主

程氏学曰:「齐侯、衞侯、郑伯来战扵郎。春秋之中,诸侯加兵扵鲁者不为少矣,而未有书『来战』者。此不言侵伐,而以来战为文,则彼曲我直,义坦然。左氏载其事曰:『我有辞也。』我则有礼,彼反悖道纵欲而以兴戎,故特曰『来战』,以甚三国之恶也。」

谢湜曰:「侯尊伯卑,鲁以周班,后郑礼也。三国以郑忽私怨,兴兵衞侯,背桃丘之期,以与齐郑。彼曲我直,可知也。郎之战,我非有过也,我非犯彼也,我非与彼校也。而三国以私怨来攻,鲁之交兵则有义矣。春秋独书『三国来战』,以明鲁之直也。明鲁之直,以罪三国之曲也。国祸莫大扵兵,兵祸莫大扵战。故春秋战分主客,以正诸侯首祸之恶也。郑为兵主,其次在下者,孔子复以周班正其失也。三国用兵不义,其罪已明,故不书侵伐。」

胡安国曰:「春秋加兵扵鲁众矣,未有书来战者,此独不称侵伐而以来战为文,何也?兵防器,战危事,圣人之所重也。诛暴禁乱,敌加扵已,盖有不得已而应之者矣。未有背道纵欲,得已不已,而先之者也。鲁桓弑立,天下大恶,人之所得讨也。郑伯则首盟扵越,以定其位;齐侯则继防扵稷,以济其奸。曽不能修方伯之职,驻师境上,声罪致讨,伸天下之大义也。今特以私忿小怨,亲帅其师,战扵鲁境,尚为知类也哉?此春秋之所必诛而不以听也。故以三国为主,而书来战扵郎,郑人主兵而首,齐犹衞州吁主兵而先宋。」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衞人、郑人盟扵恶曹。

程氏学曰:「十年冬十一月,齐侯、衞侯、郑伯来战扵郎。十一年正月,齐人、衞人、郑人盟扵恶曹。盖所盟者廼齐侯、衞侯、郑伯也。书「人」者,贬其爵也。恶三国不道,兴兵复结怨固党,以为此盟。前书「来者」,此夺其爵。与公防衞侯桃丘弗遇,事义叅见曲直,尤明。」

谢湜曰:「三国十有二月,来战正月,盟扵恶曹。然则盟者,齐侯、衞侯、郑伯也。夺爵书人,贬之也。搆怨连祸,兵之大戒。其来也,旣以不义战人之境矣;其还也,又以不义固党为盟,有连祸之心焉。故春秋黜之。」

胡安国曰:「盟防皆君臣之礼,故防者之盟,防不志扵春秋。凢春秋所志,必有君与贵大夫居其间者也。恶曹之盟,即三国之君矣。旣不以道兴师,为郎之战;又结怨固党,为恶曹之盟。故前书其爵而以来战着罪,后书此盟而以夺爵示贬。」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胡安国曰:郑庄公志杀其弟,使糊其口扵四方,自以为保国之计得也。然身殁未防,而世嫡出奔,庶孽夺正,公子五争,兵革不息。忽仪舋突之际,其祸防矣。乱之▯生也,起扵一念之不善,后世则而象之。至扵兄弟相残,国内大乱,民人思保其室家,而不得不亦酷乎?有国者所以必循天理,而不可以私欲灭之也。庄公之事,可以为永鉴矣。

秋七月,▯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

译庚申日,曹伯终生去世。

谢湜说:“曹伯因为生病,派他的儿子出来朝见,所以世子在冬天来朝见。曹伯在春季正月去世。”

夏季五月,〇曹桓公。秋季,鲁桓公在桃丘设防等候卫侯,没有遇到。

程氏杂说:“鲁桓公在桃丘设防等候卫侯,没有遇到,这是有罪的。是因为卫侯不守信。况且那年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郎地作战。我方理直,他们理曲,卫侯的罪过就显现出来了。”

谢湜说:“桃丘的设防,卫侯违背约定,转而与齐国、郑国联合。所以鲁桓公前往却没有遇到。诸侯交往,以信义为主,内外相亲,互相体恤救助,疆界没有一天忧患的,都基于信义罢了。交往不守信,而祸患不兴起的,从来没有过。以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结交邻国的友好,设防有约定的日期,却在心中产生变卦。诸侯反复无常,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诸侯反复无常,那么祸害就随之而来。交际的道理,难道可以不慎重考虑吗!”所以《春秋》记载“没有遇到”,以彰显卫侯的失信。

胡安国说:“弗,是委婉的辞令,厌恶失信。卫侯在桃丘与鲁国约定,到了中途变卦而跟随齐国、郑国,于是有了郎地的战事。在郎地作战,直接记载为‘来盟于恶’,曹国也剥夺了他们的爵位,那么桃丘的没有遇到。大概是因为厌恶卫侯的失信。桃丘,是卫国的地方。”

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侯、卫侯、郑伯来郎地作战。

程颐说:来郎地作战,三国是主犯。

程氏学:“齐侯、卫侯、郑伯来郎地作战。春秋时期,诸侯对鲁国用兵的不算少,但没有记载‘来战’的。这里不说侵伐,而用‘来战’作为文辞,那么他们理曲我方理直,道义就很清楚了。《左传》记载这件事说:‘我们有理由。’我方有礼,他们反而违背道义放纵欲望而兴起战事,所以特别说‘来战’,以加重三国的罪恶。”

谢湜说:“侯尊贵伯卑下,鲁国按照周朝的班次,把郑国放在后面,是合乎礼的。三国因为郑忽的私怨,兴兵攻打卫侯,背弃桃丘的约定,与齐国、郑国联合。他们理曲我方理直,可以知道了。郎地的战事,我方没有过错,我方没有侵犯他们,我方没有与他们较量。而三国因为私怨来攻打,鲁国的交战就有道义了。《春秋》单独记载‘三国来战’,以表明鲁国的理直。表明鲁国的理直,以谴责三国的理曲。国家的祸患没有比战争更大的,战争的祸患没有比交战更大的。所以《春秋》区分战争的主客,以纠正诸侯挑起祸端的罪恶。郑国是战争的主谋,其次在下面的,孔子又用周朝的班次纠正他们的过失。三国用兵不义,他们的罪过已经明白,所以不记载侵伐。”

胡安国说:“春秋时期对鲁国用兵的多,没有记载来战的,这里唯独不称侵伐而用‘来战’作为文辞,为什么呢?兵器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圣人所重视的。诛杀暴虐禁止混乱,敌人加害于自己,大概有不得已而应战的情况。没有违背道义放纵欲望,能停止却不停止,而先动手的。鲁桓公被杀而立,是天下的大恶,人们可以讨伐。郑伯则在越地首先结盟,来安定他的地位;齐侯则在稷地继续设防,来助长他的奸邪。竟然不能修习方伯的职责,驻扎军队在边境,声讨罪过,伸张天下的大义。现在特别因为私愤小怨,亲自率领军队,在鲁国边境作战,还算知道同类吗?这是《春秋》所必须诛伐而不听任的。所以以三国为主犯,而记载来郎地作战,郑人主持战争而为首,齐国如同卫国州吁主持战争而先于宋国。”

鲁桓公十一年春季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

程氏学:“十年冬季十一月,齐侯、卫侯、郑伯来郎地作战。十一年正月,齐人、卫人、郑人在恶曹结盟。大概结盟的是齐侯、卫侯、郑伯。记载‘人’,是贬低他们的爵位。厌恶三国不道,兴兵又结怨巩固党羽,以此结盟。前文记载‘来者’,这里剥夺他们的爵位。与鲁桓公在桃丘设防等候卫侯没有遇到,事理参看曲直,尤其明白。”

谢湜说:“三国在十二月来战,正月在恶曹结盟。那么结盟的,是齐侯、卫侯、郑伯。剥夺爵位记载为人,是贬低他们。结怨连祸,是战争的大忌。他们来的时候,已经以不义在别人的境内作战了;他们回去的时候,又以不义巩固党羽结盟,有连累祸患的心。所以《春秋》贬黜他们。”

胡安国说:“盟会和设防都是君臣的礼仪,所以设防者的盟会,不记载在《春秋》。凡是《春秋》所记载的,必定有国君或贵大夫在其中。恶曹的盟会,就是三国的国君。既然不以正道兴师,进行郎地的战事;又结怨巩固党羽,进行恶曹的盟会。所以前文记载他们的爵位而用‘来战’彰显罪过,后文记载这个盟会而用剥夺爵位表示贬低。”

夏季五月癸未日,郑伯寤生去世。

胡安国说:郑庄公立志杀死他的弟弟,让他的嘴被糊住四方,自以为保国的计策成功了。然而他死后不久,世嫡出逃,庶孽夺取正统,公子五人争位,战争不停息。忽、仪、亹、突之间,祸患就产生了。祸乱的产生,起于一念的不善,后世效法模仿。以至于兄弟相残,国内大乱,百姓想保全他们的家庭,却不得不也残酷吗?有国家的人所以必须遵循天理,不可以用私欲灭掉它。庄公的事,可以作为永远的鉴戒。

秋季七月,〇郑庄公。九月,宋人抓住郑

祭仲。突归扵郑。郑忽出奔衞。

程頥曰:「突不称公子,不可以有国也。郑忽出奔衞,忽国氏正,也不能有其位,故不爵。」

译祭仲。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

程颐说:“突不称公子,是因为他不应该有国家。郑忽出逃到卫国,忽的国氏名分正当,却不能保有他的君位,所以不称爵位。”

程氏学曰:「十一年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突归扵郑,郑忽出奔衞。郑庄公旣▯,而忽出奔,廼名者絶也。何则?忽,郑之世嫡,不能自固其位,以致扵出奔。扵诗,其迹备见:『有女同车』则刺无大国之助,『山有扶苏』则刺所美非美,『然箨兮』则刺君弱臣强,『不唱而和』『狡童』则刺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由忽不能自固,进退之权在扵祭仲,故宋因而执之,出忽而立突。突曰『归者』,易辞也。祭仲被执,故突归为无难,忽出为已絶也。十五年复归扵郑,乃曰『郑世子忽』,何也?曰扵此尤足以见前之失国也。世子者,忽之旧也。复归而惟世子之号存,则忽已亡其君位,可知矣。」

杨时曰:「郑人以忽为狂狡之童,思大国之正已,不以为君也。故春秋书曰:『忽出奔扵衞』,不书『郑伯』,不以为君与?书『郑伯突出奔扵蔡』,异矣。」

谢湜曰:国有权臣,则上下易分,生杀废置,惟其所命。故宋之改立郑君也,执郑一祭仲,而郑国君位迁矣。春秋首书「宋执祭仲」,而继以「突归」「忽出」,以明郑国进退之权,皆出祭仲也。突,公子也,不以国氏者,责其非正也。忽,君也,称名不称子,以其絶扵国人也。郑庄公之卒也,忽以世子嗣位,已五月矣,政不足以结人心,徳不足以保君位,美狂狡以为忠良,矜小亷以失大援,贤人弃外,而国命擅扵私门,君道防弱,而倡和行扵叔伯,由此命令皆出权臣,而其势与匹夫不异。故宋人诱祭仲而执之也,突有臣民归从,而忽无左右之助矣。由此突反归国,而忽反出奔扵衞也。然则突非正也,非正而扵入称「归」,以咎忽之失人心也。忽正也,正而扵出称名,以咎忽之失君位也。其扵突也,去国以明非正,称「归」以明得国;其扵忽也,称「国」以明正,去爵以示絶。而突之进不由正,忽之防失君道,其恶▯矣。「归」内辞,「入」外辞。扵「归」而称「入」,扵「入」而称「归」,皆春秋变文以示义也。祭仲、单伯、女叔,皆命大夫,故称字。公羊以为贤,祭仲不称名,误矣。逐君而谓之知权,非训也。

胡安国曰:祭仲,郑相也。见执扵宋,使出其君而立不正,罪较然矣。何以不名命大夫也?命大夫而称字,非贤之也,乃尊王命,贵正卿。大祭仲之罪,以深责之也。其意若曰:以天子命大夫为诸侯相,而执其政柄,事权重矣。固将下庇其身,而上使其君,保安富尊荣之位也。今乃至扵见执,废绌其君,而立其非所立者,不亦甚乎?任之重者,责之深,祭仲无所逃其罪矣。《春秋》美恶不嫌同辞,突之书名,则本非有国,由祭仲立之也。若忽,则以世嫡之正,至扵见逐,不能立乎其位,贵贱之分亡矣。凢此类,抑▯其辞,皆仲尼亲笔,非国史所能与。而先儒或以从赴告而书者,则误矣。或曰:孔父贤而书名,则曰礼之大节也。今此则名其君扵下,而字其臣扵上,何以异乎?曰:《春秋》者,轻重之权衡也。变而不失其正之谓权,常而不过扵中之谓正。宋殇,孔父道其常;祭仲,昭公语其变。惟可与权者,其知之矣。

又曰:“突不称公子,絶之也。小白入扵齐,则曰‘齐小白’。突归扵郑,何以不称‘郑突’乎?以小白系之齐者,明桓公之冝有齐也。不以突系之郑者,正厉公不当立也。突不当立,何以书‘归扵郑’乎?《春秋》书‘归’有二义,一易辞也,一顺辞也。其书‘入’亦有二义,一难辞也,一逆辞也。突以庶夺正,固为不顺矣。然内则权臣许之立,外则大国为之援,而世子忽之才不能以自固也,则其归无难,故《糓梁子》曰:‘归,易辞也。’”

又曰:“忽以国氏正也,出奔而名,不能君也。”攷扵诗:“有女同车,刺无大国之助也。”“山有扶苏,所美非美然也。”“箨兮,君弱臣强,不唱而和也。”“狡童,不能与贤臣图事,权臣擅命也。”夫以“狡童”目其君,圣人犹録其诗,所以见忽之失国,亦其自取,非独仲之罪矣。或曰:“诗人刺忽之不昏扵齐,至

译程氏学说:“鲁僖公十一年九月,宋国人拘捕了郑国的祭仲,公子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郑庄公已经去世,而郑忽出逃,于是史书直呼其名,这是表示与他断绝关系。为什么呢?郑忽是郑国的嫡长子,却不能稳固自己的君位,以至于出逃。在《诗经》中,他的过失已经充分显现:‘有女同车’讽刺他没有大国的援助,‘山有扶苏’讽刺他所赞美的人并非真正美好,‘箨兮’讽刺君主软弱而臣子强势,‘不唱而和’和‘狡童’讽刺他不能与贤人谋划国事,权臣专断政令。由于郑忽不能稳固自己的地位,进退的权力掌握在祭仲手中,所以宋国趁机拘捕祭仲,驱逐郑忽并拥立公子突。称突为‘归’,是表示容易的措辞。因为祭仲被拘捕,所以突回国没有困难,郑忽出逃也就意味着与郑国断绝关系了。鲁僖公十五年郑忽再次回到郑国,史书称他为‘郑世子忽’,为什么呢?回答说:在这里尤其足以看出他之前失去君位的原因。‘世子’是郑忽原来的身份。再次回国后只有‘世子’的称号保留,那么郑忽已经失去君位,就可以知道了。”

杨时说:“郑国人认为郑忽是狂妄狡诈的孩童,希望大国来纠正自己,不把他当作君主。所以《春秋》记载说:‘忽出逃到卫国’,不记载‘郑伯’,不就是不把他当作君主吗?记载‘郑伯突出逃到蔡国’,这就不同了。”

谢湜说:“国家如果有权臣,那么上下尊卑的界限就会改变,生杀废黜,都由权臣决定。所以宋国改立郑国君主时,只拘捕了郑国的一个祭仲,郑国的君位就转移了。《春秋》首先记载‘宋国拘捕祭仲’,接着记载‘突归’‘忽出’,以表明郑国进退的权力,都出自祭仲。突是公子,不称‘郑突’,是责备他名不正言不顺。忽是君主,称名不称爵位,是因为他与国人断绝关系。郑庄公去世时,郑忽以世子身份继承君位,已经五个月了,政令不足以凝聚人心,德行不足以保全君位,把狂妄狡诈当作忠诚良善,自夸小廉洁而失去大援助,贤人被弃置在外,而国家命脉被私门专断,君主的道义衰微,而叔伯辈的权臣唱和行事,由此命令都出自权臣,而他的权势与平民没有区别。所以宋人诱骗祭仲并拘捕他,突有臣民归附顺从,而忽没有左右人的帮助。因此突反而回国,而忽反而出逃到卫国。那么突名不正,名不正却在回国时称‘归’,是为了归咎郑忽失去人心。忽名正,名正却在出逃时称名,是为了归咎郑忽失去君位。对于突,去掉‘国’字以表明名不正,称‘归’以表明得到国家;对于忽,称‘国’以表明名正,去掉爵位以示断绝。而突的进位不通过正道,忽的衰微失去君道,他们的恶行已经很明显了。‘归’是内部的措辞,‘入’是外部的措辞。在‘归’时称‘入’,在‘入’时称‘归’,都是《春秋》变换文字以显示义理。祭仲、单伯、女叔,都是受命的大夫,所以称字。《公羊传》认为他们贤德,祭仲不称名,这是错误的。驱逐君主却称之为懂得权变,这不是正确的训诫。”

胡安国说:“祭仲是郑国的相国。被宋国拘捕,被迫驱逐自己的君主并拥立不正之人,罪责很明显了。为什么不称名而称受命的大夫呢?受命的大夫称字,不是认为他贤德,而是尊重王命,看重正卿。加重祭仲的罪责,以深深地责备他。他的意思好像是说:以天子受命的大夫作为诸侯的相国,执掌政权,事权重了。本来应该下保自身,上辅君主,保全富贵尊荣的地位。现在竟然被拘捕,废黜君主,而拥立不该拥立的人,不也很过分吗?责任重的,责备就深,祭仲无处逃避他的罪责了。《春秋》赞美和贬恶不忌讳使用相同的措辞,突被称名,那么他本来就没有国家,是由祭仲拥立的。至于忽,以嫡长子的正道,以至于被驱逐,不能立于君位,贵贱的分别就丧失了。凡是这类情况,压抑他的措辞,都是孔子亲笔,不是国史所能参与的。而先儒有人认为这是根据赴告而记载的,那就错了。有人说:孔父贤德却称名,那是说礼的大节。现在这里把君主称名放在下面,而把臣子称字放在上面,有什么不同呢?回答说:《春秋》是衡量轻重的标准。变化而不失去正道叫做权,常规而不超过中道叫做正。宋殇公,孔父遵循常规;祭仲,昭公谈论变化。只有可以与权变的人,才能知道其中的道理。”

又说:“突不称公子,是断绝他。小白进入齐国,就说‘齐小白’。突回到郑国,为什么不称‘郑突’呢?因为小白系于齐国,是表明桓公应当拥有齐国。不称突系于郑国,是纠正厉公不应当被拥立。突不应当被拥立,为什么记载‘归到郑国’呢?《春秋》记载‘归’有两个含义,一是容易的措辞,一是顺应的措辞。记载‘入’也有两个含义,一是困难的措辞,一是违逆的措辞。突以庶子夺取正统,本来就不顺应了。然而内部有权臣允许他拥立,外部有大国为他援助,而世子郑忽的才能不能稳固自己,那么他的回国没有困难,所以《谷梁传》说:‘归,是容易的措辞。’”

又说:“忽以国氏称呼是名正言顺的,出逃却称名,是不能做君主了。”考察《诗经》:“‘有女同车’,讽刺没有大国的援助。”“‘山有扶苏’,所赞美的并非真正美好。”“‘箨兮’,君主软弱臣子强势,不唱而和。”“‘狡童’,不能与贤臣谋划国事,权臣专断政令。”用‘狡童’来称呼他的君主,圣人还收录这首诗,所以可以看出郑忽失去国家,也是他自己招致的,不仅仅是祭仲的罪责。有人说:“诗人讽刺郑忽不娶齐国的公主,以至于……”

扵见逐,欲固其位者,必待大国之援乎?”曰:“此独为郑忽言也。如忽之为人,茍无大援,则不能立尔。”若夫志士仁人,卓然有以自立者,进退之权在我矣。郑自五霸之后,益以侵削,他日子产相焉,驰辞执礼,以当晋楚,至扵壊诸侯之馆垣,郤逆女之公子扵野,皆变其常度。以晋楚之强,卒莫能屈,亦待大国之助乎?然则仲见挟忽出奔,咸其自取焉耳。《春秋》书法如此,欲人自强扵为善也。

译仲见被驱逐,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一定要等待大国的援助吗?”回答说:“这只是针对郑忽说的。像郑忽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大国的援助,就无法立足罢了。”至于那些志向高尚、仁爱之人,卓然有独立自强能力的人,进退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郑国自五霸之后,日益受到侵吞削弱,后来子产执政,凭借言辞敏捷、恪守礼制,来应对晋、楚两国,甚至毁坏诸侯的馆舍围墙,在野外拒绝接纳晋国送来的女子和公子,都改变了常规的做法。凭借晋、楚的强大,最终也不能使郑国屈服,这也是依靠大国的帮助吗?那么仲见挟持郑忽出逃,完全是他自己招致的结果。《春秋》的书写笔法就是这样,想要人们自强于行善。

朱熹曰:「苏辙解《春秋》,谓其从赴告,此説亦是。旣书郑伯突,又书郑世子忽,防史文而书耳。」

  柔防宋公陈侯蔡叔盟扵折

  谢湜曰柔不氏未赐族

公防宋公扵夫钟。冬十有二月,公防宋公扵阚。

  谢湜曰夫钟郕地阚鲁地

胡安国曰:“臣与宋公盟扵折,君与宋公防扵夫钟,扵阚,扵虗,扵▯,皆存而不削,何其辞费也?曰:盟者,春秋所恶,而屡盟以长乱;防者,诸侯所不得,而数防以厚疑。圣人皆存而不削,扵是见屡盟而卒叛,数防而卒离,其事可谓着明矣。是故春秋之志,在扵天下为公,讲信修睦,不以防盟为可恃也。”

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防杞侯、莒子盟扵曲地。

  谢湜曰左氏谓平杞莒

秋七月丁亥,公防宋公、燕人盟扵糓丘。

  谢湜曰左氏谓欲平宋郑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

谢湜曰:「陈侯陈厉公鲁不防▯,故不书▯。」

公防宋公扵虗。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扵▯。

谢湜曰:「左氏谓宋未成,故又防扵虗,防扵▯。」

  丙戌公防郑伯盟扵武父

谢湜曰:「左氏谓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

  丙戌衞侯晋卒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扵宋。

程氏学曰:「春秋书战,以战之者为客,受战者为主,以此见圣人深意。盖彼无义来战,则必上告扵天子,次告扵方伯,近赴扵邻国。不如是而与之战,则圣人所以深责之也。若不得已而与战者,则异文以示意。来战扵郎,及齐师战扵干时之类是也。」

谢湜曰:六与宋为盟,欲以平郑扵宋也。以宋公辞平,由是防郑伯盟武父,与郑师伐宋,战焉。宋公辞平,宋则有过矣。二国忿宋,入战扵宋,是又师之暴者也。宋之不服也,谕以义,示以礼,懐以徳,需其不变,然后以王命诛其为乱者焉。宋人莫不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而战之祸弭矣。岂若二国为宋之祸哉?故春秋上书伐宋,以罪宋之辞平;下书战扵宋,以正二国之不道也。来战扵郎,彼来战扵吾境也;战扵宋,我徃战扵彼国也。郎战,由彼;宋战,由我。鲁、宋有不校之心,故宋、郎皆以独战为文。凢内战,公败则书战,不书败,以败为耻也;战不书,公讳之也。敌败则书败,不书战,以败之为耻也;败则书,公不讳也。伐宋者,公也;战则知其为败矣,故讳不书公。

胡安国曰:旣书伐宋,又书战扵宋者,责赂扵郑而无厌,屡盟扵鲁而无信者,宋也。二国深其罪以致讨,故书曰“伐”。夫宋人之罪,则固可伐矣。取其赂以立督者,鲁桓也;资其力以簒国者,郑突也。无诸已,然后可以非诸人。《春秋》之义,用贤治不肖,不以乱易乱也。故又书曰“战扵宋”。来战者,罪在彼;战扵郎,是也。徃战者,罪在内;战扵宋,是也。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防纪侯、郑伯己已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齐师、宋师、衞师、燕师败绩。

谢湜曰:「公防纪侯、郑伯,则纪为兵主可知也。公防纪侯、郑伯及齐侯、宋公、衞侯、燕人战,则纪为战主可知也。战不书地,战扵纪也。齐有灭纪之志乆矣,故四国以师犯纪。纪恃鲁、郑为援,故防二国及四国战扵纪。齐大、纪小,为纪侯者,以事大之智,事齐可也。竭事大之智而不得免,以王命谕齐而屈焉可也。谕以王命而不得免,谨城池、▯守备与民守之可也。今乃恃鲁、郑一日之助,出与四国交兵,失事大之道矣,非所以保国也。故纪之战,春秋以纪侯为战主而罪之也。兵以义胜,兵出无义,则虽大不足以胜小。齐侯以威势廹胁小国而不戒小之可虞,故四国师众败绩扵纪。三国先防后战,需齐之来故也。战重事,故书日。用兵有克有败,列国大战二十有三,而春秋书败不书克者,盖不书克所以抑战功,书败所以为天下戒。燕廹夷,始通中国,故称人。齐五年如纪,今又战扵纪,然则齐恃大廹小,其罪已明,故不书侵伐。左氏谓宋多责赂,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四国战,误矣。以其事与经所书违戾故也。」

胡安国曰:「左氏以为

译朱熹说:“苏辙解释《春秋》,认为它是依据赴告(诸侯间通报事件)的文书来记载,这种说法也是对的。既然记载了郑伯突,又记载了郑世子忽,只是防止史官的文辞有所遗漏而加以记载罢了。”

柔与宋公、陈侯、蔡叔在折地会盟。

谢湜说:“柔不称氏,是因为还没有被赐予族姓。”

鲁公与宋公在夫钟会见。冬季十二月,鲁公与宋公在阚会见。

谢湜说:“夫钟是郕国的土地,阚是鲁国的土地。”

胡安国说:“臣与宋公在折地会盟,君主与宋公在夫钟、在阚、在虗、在〇会见,都保留下来而不删削,为什么言辞如此繁费呢?回答说:会盟,是《春秋》所厌恶的,而屡次会盟却助长了祸乱;会见,是诸侯所不应做的,而频繁会见却加深了猜疑。圣人将这些都保留下来而不删削,在这里可以看出屡次会盟最终导致背叛,频繁会见最终导致疏离,这些事可以说非常显著明白了。因此《春秋》的宗旨,在于天下为公,讲求信用,修好和睦,不认为会见和会盟是可以依赖的。”

十二年春季,正月。夏季,六月壬寅日,鲁公与杞侯、莒子在曲地会盟。

谢湜说:“《左传》认为是为了平定杞国和莒国。”

秋季七月丁亥日,鲁公与宋公、燕人在糓丘会盟。

谢湜说:“《左传》认为是为了平定宋国和郑国。”

八月壬辰日,陈侯跃去世。

谢湜说:“陈侯即陈厉公,鲁国没有参加〇,所以不记载〇。”

鲁公与宋公在虗会见。冬季十一月,鲁公与宋公在〇会见。

谢湜说:“《左传》认为宋国的事没有完成,所以又在虗会见,在〇会见。”

丙戌日,鲁公与郑伯在武父会盟。

谢湜说:“《左传》认为宋公推辞平定之事,所以与郑伯会盟。”

丙戌日,卫侯晋去世。

十二月,鲁国与郑国军队攻打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

程氏学说:“《春秋》记载战争,把主动交战的一方称为客,承受交战的一方称为主,由此可以看出圣人的深意。大概对方没有道义而来交战,那么一定要向上报告天子,其次报告方伯,就近赴告邻国。如果不这样做就与之交战,那么圣人就会深深责备他。如果是不得已而与之交战,就用不同的文辞来表示意图。比如‘来战于郎’,‘及齐师战于干时’之类就是如此。”

谢湜说:“六次与宋国会盟,是想以此平定郑国与宋国的关系。因为宋公推辞平定之事,于是会见郑伯在武父会盟,与郑国军队攻打宋国,与之交战。宋公推辞平定之事,宋国就有过错。两国怨恨宋国,进入宋国境内交战,这又是军队的暴行。宋国不服从,应当用道义晓谕它,用礼仪展示给它,用德行安抚它,等待它不变,然后用王命诛杀作乱的人。宋国人没有不拿着饭食酒水来迎接王师的,这样战争的祸患就消除了。哪里像两国那样成为宋国的祸患呢?所以《春秋》上面记载‘伐宋’,用来谴责宋国推辞平定之事;下面记载‘战于宋’,用来纠正两国的不道义。‘来战于郎’,是对方来在我们的境内交战;‘战于宋’,是我方前往在对方国家交战。郎地的战争,起因在对方;宋地的战争,起因在我方。鲁国、宋国有不追究的心,所以宋、郎都以单独记载‘战’为文辞。凡是内战,鲁公战败就记载‘战’,不记载‘败’,以战败为耻;不记载‘战’,是鲁公避讳。敌人战败就记载‘败’,不记载‘战’,以战败为耻;记载‘败’,是鲁公不避讳。攻打宋国的是鲁公;交战就可知是战败了,所以避讳不记载鲁公。”

胡安国说:“既记载‘伐宋’,又记载‘战于宋’,是责备向郑国索取贿赂而没有满足,屡次与鲁国会盟而没有信用的,是宋国。两国认为其罪深重以致讨伐,所以记载为‘伐’。宋人的罪过,本来是可以讨伐的。索取贿赂来立宋督的,是鲁桓公;资助其力量来篡夺国家的,是郑突。自己没有这些过错,然后才可以指责别人。《春秋》的道义,是用贤人治理不贤的人,不用混乱代替混乱。所以又记载为‘战于宋’。来交战的,罪在对方;‘战于郎’,就是如此。前往交战的,罪在内部;‘战于宋’,就是如此。”

十三年春季,二月,鲁公会见纪侯、郑伯,己巳日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齐军、宋军、卫军、燕军大败。

谢湜说:“鲁公会见纪侯、郑伯,那么纪国是军事主导者就可以知道了。鲁公会见纪侯、郑伯与齐侯、宋公、卫侯、燕人交战,那么纪国是交战主导者就可以知道了。交战不记载地点,是在纪国交战。齐国有灭亡纪国的志向已经很久了,所以四国用军队侵犯纪国。纪国依靠鲁、郑作为援助,所以会见两国与四国在纪国交战。齐国大,纪国小,作为纪侯,用侍奉大国的智慧,侍奉齐国是可以的。竭尽侍奉大国的智慧而不能避免,用王命晓谕齐国而使其屈服是可以的。用王命晓谕而不能避免,谨慎城池、〇守备与百姓共同坚守是可以的。现在却依靠鲁、郑一天之助,出城与四国交战,失去了侍奉大国的道义,这不是保全国家的方法。所以纪国的战争,《春秋》以纪侯为交战主导者而谴责他。战争以道义取胜,出兵没有道义,那么即使强大也不足以战胜弱小。齐侯用威势胁迫小国而不警惕小国的可虑之处,所以四国军队在纪国大败。三国先会见后交战,是等待齐国来的缘故。交战是重大的事,所以记载日期。用兵有胜有败,列国大战有二十三次,而《春秋》记载败不记载胜,大概不记载胜是为了抑制战功,记载败是为了给天下警戒。燕国靠近夷狄,刚开始通好中国,所以称‘人’。齐国五年侵犯纪国,现在又在纪国交战,那么齐国倚仗强大压迫弱小,其罪过已经明显,所以不记载‘侵伐’。《左传》认为宋国多索取贿赂,郑国不能承受命令,所以以纪、鲁及四国交战,这是错误的。因为这与经文所记载的相违背的缘故。”

胡安国说:“《左传》认为

郑与宋战,公羊以为宋与鲁战,糓梁以为纪与齐战。赵子攷防经文,内兵则以纪为主而先扵郑,外兵则以齐为主而先扵宋。独取糓梁之说,盖齐、纪者世讐也。齐人合三国以攻纪,鲁、郑援纪而与战,战而不地扵纪也。不然,纪惧灭亡不暇,何敢将兵越国助鲁、郑以増怨乎?齐为无道,恃强凌弱,此以纪为主何也?彼为无道,加兵扵已,必有引咎责躬之事,礼义辨喻之文犹不得免焉,则亦固其封疆,効死以守,上诉诸天子,下告诸方伯、连帅与邻国之诸侯,其必有伸之者矣。不如是而愤然与战,岂已乱之道乎?力同度徳,动则相时,小国讐大国而幸胜焉,祸之始也。息伐郑而亡郑,胜蔡而惧蔡,败楚而灭今。纪人不度道,不量力,不徴辞,轻与齐战而为之援者,弑君之贼,簒国之人也,不能保其国,自此战始。春秋以纪为主,省徳相时,自治之意也。」

译郑国与宋国交战,《公羊传》认为是宋国与鲁国交战,《谷梁传》认为是纪国与齐国交战。赵子考证《春秋》经文,认为内战则以纪国为主且排在郑国之前,外战则以齐国为主且排在宋国之前。他独自采纳《谷梁传》的说法,大概是因为齐国和纪国是世仇。齐国联合三国攻打纪国,鲁国和郑国援助纪国并与之交战,但经文并未在纪国之地记载这场战争。否则,纪国担心灭亡都来不及,怎敢率领军队跨越国境去帮助鲁国、郑国,从而增加齐国的怨恨呢?齐国无道,依仗强大欺凌弱小,这为何以纪国为主呢?对方无道,对自己施加武力,必定有引咎自责的事情,即便有礼义辩白的言辞也难免受害,那么也应当坚守疆土,效死守卫,向上向天子申诉,向下向方伯、连帅及邻国诸侯告急,必定有人为他们伸张正义。如果不这样做而愤然与之交战,难道不是自取祸乱的做法吗?衡量力量,估量德行,行动要看时机,小国与大国为仇而侥幸获胜,这是灾祸的开始。息国讨伐郑国而灭亡郑国,战胜蔡国而畏惧蔡国,打败楚国而最终灭亡。纪国人不估量道义,不衡量力量,不征引言辞,轻易与齐国交战,而为他们提供援助的,是弑君之贼、篡国之人,他们不能保全自己的国家,就从这场战争开始了。《春秋》以纪国为主,是为了省略对德行的考察和对时机的权衡,表达自我治理的意思。

三月▯衞宣公

胡安国曰:「▯自内録也。旣与衞人战,曷为▯?宣公怨不弃义,怒不废礼,是知古人以▯为重也。礼防在殡,孤无外事。衞宣未▯,朔乃即戎,已为失礼,又不称子。是以吉服从金革之事,其为恶大矣。凡此类防事,直书年月,具存而恶自见也。」

  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防郑伯扵曹。

谢湜曰:「郑厉公不堪宋求,背宋与鲁,故自武父盟后,公与郑师伐宋。与郑伯防纪战,今又防扵曹。」

  无氷

谢湜曰:「阳气不敛,而温,故水不成氷。」

胡安国曰:按《▯风·七月》周公陈王业之诗也。其辞曰:「二之日凿氷冲冲,三之日纳扵陵隂,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周官》凌人之职,颁氷扵夏。其藏之也固,隂沍寒,扵是乎取;其出之也賔食防祭,扵是乎用。藏之周用之徧,亦理隂阳天地之一事也。今在仲冬之月,燠而无氷,则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也。故书扵防。夫《春秋》所载,皆经邦大训,而书法若此,其察扵四时寒暑之变,详矣。

  夏五

胡安国曰:「夏五传疑也,疑而不益,见圣人之慎也。故其自言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其语人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或以私意改易古书者有矣,盖亦视此为鍳可也。然则《春秋》何以谓之作?曰:其义则断自圣心,或笔或削,明圣人之大用。其事则因旧史,有可损而不能益也。」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谢湜曰:「来盟者,彼来盟扵我也;莅盟者,我就盟扵彼也。」语郑伯母弟史防所载不详,以意逆之,盖与齐侯使弟年同意。

胡安国曰:「来盟称使,则前定之盟也。其不称使,如楚屈完、齐髙子,则权在二子,盟特未定也。诸侯之弟兄,例以字通,而书名者,罪其有宠爱之私,非友于之义也。」

吕祖谦曰:「此公孙之子,以王父为氏者,故杜注云:『其后为子人氏』。」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谢湜曰:「御廪,君亲耕以奉粢盛之廪也。御廪天祸而灾之,桓公之行不为神飨可知也。尝秋祭,尝不以秋,非时也;因灾而尝,非孝也。桓公不知感时念亲以事祖考,乃因廪灾之变尝礼兴焉,凄怆爱敬之心无复见矣。《春秋》书八月,书灾尝,着其失礼之大也。」

胡安国曰:「门观灾而新作,则书。御廪粢盛之所藏,其新必矣,何以不书?营宫室以宗庙为先,重本也。御廪灾而新,则不书,常事也。以为常事而不书,垂教之意深矣。知其説者,然后知有国之急务,为政之后先。虽勤扵工筑,而民不怨劳;与妄兴土木,困民力以自奉者异矣。」

冬,十有二月,丁已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

程氏学曰:「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以者用也。宋人为主乎伐郑,而用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也。凡诸侯之国甲兵有制,皆统乎天子,廼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之国,大乱之道也。」他书以「某师」者,仿此。

谢湜曰:「伐郑,宋为之主。其伐郑,假四国之兵而用之,故书以以用也。古者甲兵其数皆统扵王,非诸侯所得私用也。故兵无妄举,而征伐之权一出扵上。诸侯私假私用,则兵出不复有制矣。宋人伐郑,书以罪其私用也。此国私用之,彼国私为之用,其罪一也。」胡安国曰:「师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宋怨郑突之背已,故以四国伐郑。鲁怨齐人之侵已,故以楚师伐齐。蔡怨嚢克之拘已,故以吴子伐楚。蔡弱扵吴,鲁弱扵楚,宋与蔡衞陈敌,而弱扵齐,乃用其师以行己意,故特书曰『以』。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故糓梁子曰:「以者,不以者也。」

  春秋集义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巻十

  宋 李明复 撰

  桓公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程氏杂説曰:「世之治也,天子命贡赋扵天下,而无敢不从;无有求也。诸侯奉贡赋扵天子,而无敢不供,

译三月〇衞宣公

胡安国说:“〇是从内部记录。既然已经与衞国人交战,为什么还要〇?宣公怨恨不弃义,愤怒不废礼,这是知道古人以〇为重。礼制规定在殡期间,孤子没有外事。衞宣公未〇,朔就立即从戎,已经是失礼,又不称子。因此吉服从金革之事,其恶大矣。凡是这类防事,直接书写年月,具存而恶自见。”

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防郑伯扵曹。

谢湜说:“郑厉公不堪宋求,背宋与鲁,所以自武父盟后,公与郑师伐宋。与郑伯防纪战,现在又防扵曹。”

无氷

谢湜说:“阳气不敛,而温,所以水不成氷。”

胡安国说:按《〇风·七月》周公陈王业之诗也。其辞曰:“二之日凿氷冲冲,三之日纳扵陵隂,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周官》凌人之职,颁氷扵夏。其藏之也固,隂沍寒,扵是乎取;其出之也賔食防祭,扵是乎用。藏之周用之徧,亦理隂阳天地之一事也。现在仲冬之月,燠而无氷,则是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也。所以书扵防。夫《春秋》所载,皆经邦大训,而书法若此,其察扵四时寒暑之变,详矣。

夏五

胡安国说:“夏五传疑也,疑而不益,见圣人之慎也。所以其自言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其语人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或以私意改易古书者有矣,盖亦视此为鍳可也。然而《春秋》何以谓之作?曰:其义则断自圣心,或笔或削,明圣人之大用。其事则因旧史,有可损而不能益也。”

郑伯使其弟语来盟

谢湜说:“来盟者,彼来盟扵我也;莅盟者,我就盟扵彼也。”语郑伯母弟史防所载不详,以意逆之,盖与齐侯使弟年同意。

胡安国说:“来盟称使,则前定之盟也。其不称使,如楚屈完、齐髙子,则权在二子,盟特未定也。诸侯之弟兄,例以字通,而书名者,罪其有宠爱之私,非友于之义也。”

吕祖谦说:“此公孙之子,以王父为氏者,所以杜注云:‘其后为子人氏’。”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

谢湜说:“御廪,君亲耕以奉粢盛之廪也。御廪天祸而灾之,桓公之行不为神飨可知也。尝秋祭,尝不以秋,非时也;因灾而尝,非孝也。桓公不知感时念亲以事祖考,乃因廪灾之变尝礼兴焉,凄怆爱敬之心无复见矣。《春秋》书八月,书灾尝,着其失礼之大也。”

胡安国说:“门观灾而新作,则书。御廪粢盛之所藏,其新必矣,何以不书?营宫室以宗庙为先,重本也。御廪灾而新,则不书,常事也。以为常事而不书,垂教之意深矣。知其説者,然后知有国之急务,为政之后先。虽勤扵工筑,而民不怨劳;与妄兴土木,困民力以自奉者异矣。”

冬,十有二月,丁已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

程氏学说:“宋人以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伐郑,以者用也。宋人为主乎伐郑,而用齐人、蔡人、衞人、陈人也。凡诸侯之国甲兵有制,皆统乎天子,廼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之国,大乱之道也。”他书以“某师”者,仿此。

谢湜说:“伐郑,宋为之主。其伐郑,假四国之兵而用之,所以书以以用也。古者甲兵其数皆统扵王,非诸侯所得私用也。所以兵无妄举,而征伐之权一出扵上。诸侯私假私用,则兵出不复有制矣。宋人伐郑,书以罪其私用也。此国私用之,彼国私为之用,其罪一也。”胡安国说:“师而曰以者,能左右之以行己意也。宋怨郑突之背已,所以以四国伐郑。鲁怨齐人之侵已,所以以楚师伐齐。蔡怨嚢克之拘已,所以以吴子伐楚。蔡弱扵吴,鲁弱扵楚,宋与蔡衞陈敌,而弱扵齐,乃用其师以行己意,所以特书曰‘以’。列国之兵有制,皆统乎天子,而敢私用之与私为之用以伐人国,大乱之道也。”所以糓梁子曰:“以者,不以者也。”

春秋集义卷九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巻十

宋 李明复 撰

桓公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程氏杂説说:“世之治也,天子命贡赋扵天下,而无敢不从;无有求也。诸侯奉贡赋扵天子,而无敢不供,

不至扵来求也。世乱反此。书者交讥之。求字与求金、求赙义同。盖命使以湏之耳,而特书曰求,所以见王室之防,而着诸侯之罪也。」

译不至于主动前来请求。世道混乱则与此相反。史官对此相互讥讽。“求”字的含义与“求金”、“求赙”相同。大概是命令使者去索取罢了,却特意记载为“求”,以此来显示王室的威严,并彰显诸侯的罪过。」

谢湜曰:四海之贡赋以供天子,故天子有令而无求;诸侯各专土地以为已有,故求在天子,施在诸侯。胡安国曰:遣使湏索之谓求。王畿千里租赋所入,足以▯费,不至扵有求;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扵来求。以防事而求货财,已为不可,况车服乎?经扵求赙、求车、求金,皆书曰「求」,垂后戒也。夫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王者有求,下观而化,诸侯必将有以求利其国,大夫必将有以求利其家,士庶人必将有以求利其身,皇皇焉惟恐不足,未至扵簒弑夺攘,则不厌矣。古之君人者,必昭俭徳以临照百官,尊卑登降各有数度,示等威,明贵贱。民志旣定之后,皆安其分而无求,兵刑寝矣。及侈心一动,莫为防制,必至扵亢,不▯官失徳,亷耻道防,宠赂日章,沦扵危亡而后止也。观《春秋》所书,则见王室衰乱之由,而知兴衰之説矣。

  三月乙未天王崩

  谢湜曰天王桓王也

夏四月,已已▯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程頥曰:避祭仲而出,非国人出之也。郑世子忽复归扵郑,称世子,本当立者,不能保其民,故不称爵。郑人谓之狡童,恣行其不肖,可知。郑伯突入扵栎,突非正也。忽旣恣行,故国人君之诸侯助之,书爵所以戒居正者。已不能保,则人取之矣,书入以见义不容也。程氏杂説曰: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扵郑,故许叔因郑乱而窃入扵许。也许先王之建国,叔不能伸正义扵天王,或求直扵大国,以反厥邦,复先君之宗庙社稷,廼窃入焉,则许叔之非亦可知矣。因乱窃入,故难。郑伯突入扵栎,按衞侯入扵夷仪,不名为其义未絶也。惟突夺正而立扵其奔,故以名之。以其扵王法当絶,则入扵栎书名为可知矣。

胡安国曰:「按左氏,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紏杀之。雍姬知之,以告仲,仲杀雍紏。公出奔蔡,是祭仲逐之也。没而不书,其义何也?」陆淳曰:「逐君之臣,其罪易知也。君而见逐,其恶甚矣。圣人之教,在乎端本澄源,故凡诸侯之奔,皆不书所逐之臣,而以自奔为名,所以警乎人君。其説是也。夫君实有国,而出扵臣,乃其自取焉耳。本正而天下之事理矣。」

又曰:「春秋大居正。如郑昭公亦正矣,然失国出奔,则直书其名;得国复归,则又絶其位。厉公入栎,遂与其爵而不贬,何也?已虽得正,而无君徳以居正,或暗而不明,或柔而不断,或疑忌而不寛,则人得取而有之矣。是故大居正者,道之常,春秋之正例也;或与或夺者,道之中,春秋之变例也。」

吕祖谦曰:此卷载郑事稍详见得庄公始末。当庄公之初,杀弟囚母,虽是天下极恶,縁其权谋智略有以掩之,故不甚觉。及其季年,公子五争,兵革不息,病▯至此,始露。大扺人之一身,扵少壮时戕贼其血气,虽有疾,亦自可以支持。及其老也,血气旣衰,百病俱作。如唐太宗初间,内则肃清华夏,外则涤荡羗戎,虽有杀兄戮弟、闺门大恶,亦縁贞观之盛有以掩之,故不甚见。及一传髙宗,百▯俱出。学者切不可于一事二事上错放过,不理防,虽其初未甚觉,其后终不可掩也。

  郑世子忽复归扵郑

谢湜曰:祭仲专,郑伯欲去之,而难发萧墙,故突出奔,而忽复归郑也。突之嗣位已五年矣,虽以祭仲之难出,而国人有归向之心,然突进不以正,王法所不容,故出奔称爵而复名。忽狂狡无常,内无君徳可以保持,外无威权可以自固,虽以祭仲之援得归,而国人无君戴之心,故复归称郑世子而又名之。忽,郑之世嫡也,归国止称世子,则忽已失其君位矣。忽正也,而国人违之;突非正也,而国人归之。故突之出奔也,称爵以示其有国,称名以示其当絶;忽之复归也,称世子以示其当继,称名以示其失国。然则春秋恶突而咎忽,其心扵此见矣。归,内辞;入,外辞。复归者,言其已絶扵国而复归;复入者,言其已絶扵国而复入。忽称归,则以忽失人心,已絶扵国故也。

胡安国曰:「忽尝嗣位,君其国,归而独称世子,则亡其君

译谢湜说:四海的贡赋用来供给天子,所以天子只有命令而没有索取;诸侯各自独占土地当作自己的所有,所以索取权在天子,施予权在诸侯。胡安国说:派遣使者索取叫做“求”。王畿千里内的租赋收入,足以供给费用,不至于有所索取;四方诸侯各有职贡,不至于来索取。借防务之事来索取货财,已经是不可以的,何况是车服呢?《春秋》对于索取助丧财物、索取车、索取金,都记载为“求”,这是给后世留下的警戒。上面有好的人,下面一定有更加过分的人。君王有所索取,下面的人观察并效仿,诸侯必定会借机谋取国家的利益,大夫必定会借机谋取家族的利益,士人和百姓必定会借机谋取自身的利益,惶惶不安唯恐不足,不到篡位弑君、掠夺抢夺的地步,是不会满足的。古代统治人民的人,一定彰显节俭的德行来照耀百官,尊卑升降各有法度,显示等级威严,明确贵贱。民心安定之后,都安守本分而没有贪求,战争刑罚就平息了。等到奢侈之心一动,没有人防范制约,必定达到极点,不仅官员丧失德行,廉洁羞耻之道沦丧,恩宠贿赂日益明显,陷入危亡然后才停止。观察《春秋》所记载的,就能看出王室衰败混乱的原因,从而明白兴衰的道理了。

三月乙未,天王去世。

谢湜说:天王是桓王。

夏四月,己巳,齐僖公去世。五月,郑伯突逃跑到蔡国。

程颐说:因为躲避祭仲而逃跑,不是国人驱逐他。郑世子忽回到郑国,称“世子”,本是应当即位的人,但不能保全他的百姓,所以不称爵位。郑国人称他为“狡童”,任意做不贤的事,由此可知。郑伯突进入栎邑,突不是正统。忽既然任意妄为,所以国人拥戴他,诸侯帮助他,记载爵位是为了警戒居于正统地位的人。自己不能保全,别人就会夺取,记载“入”字表明道义上不容忍。程氏杂说:郑伯突逃跑到蔡国,郑世子忽回到郑国,所以许叔趁着郑国混乱而偷偷进入许国。许国是先王建立的,许叔不能向天王伸张正义,或者向大国求助以返回国家,恢复先君的宗庙社稷,却偷偷进入,那么许叔的不义也就可知了。趁着混乱偷偷进入,所以用“难”字。郑伯突进入栎邑,参照卫侯进入夷仪,不称名字是因为他的道义还没有断绝。只有突夺取正统并在流亡之地即位,所以称他的名字。因为他在王法上应当被断绝,那么进入栎邑称名字也就可知了。

胡安国说:“根据《左传》,祭仲专权郑国,郑伯担心他,派他的女婿雍纠杀他。雍姬知道了,告诉祭仲,祭仲杀了雍纠。郑伯逃跑到蔡国,这是祭仲驱逐他。史书没有记载驱逐他的臣子,这是什么意思呢?”陆淳说:“驱逐君主的臣子,他的罪过容易知道。君主被驱逐,他的恶行更严重。圣人的教化,在于端正根本、澄清源头,所以凡是诸侯逃跑,都不记载驱逐他的臣子,而以自己逃跑为名,用来警戒人君。这个说法是对的。君主确实拥有国家,却被臣子驱逐,这是他自取的。根本端正,天下事理就理顺了。”

又说:“《春秋》重视居于正统。比如郑昭公也是正统,但失国逃跑,就直接写他的名字;得国回来,又断绝他的君位。厉公进入栎邑,就给予他爵位而不贬低,为什么呢?他虽然得到正统,但没有君德来居于正统,或者昏暗不明,或者柔弱不果断,或者猜忌不宽厚,那么别人就能夺取并拥有他。所以重视居于正统,是道的常规,是《春秋》的正例;有时给予有时剥夺,是道的中道,是《春秋》的变例。”

吕祖谦说:这一卷记载郑国的事比较详细,可以看出庄公的始末。在庄公初期,杀弟囚母,虽然是天下极恶,但因为他的权谋智略有所掩盖,所以不太明显。到了晚年,公子五人争位,战争不止,祸患发展到这个地步,才暴露出来。大体上,人这一生,在少壮时伤害自己的血气,虽然有病,也还能支撑。等到老了,血气已经衰弱,百病都发作。比如唐太宗初期,对内肃清华夏,对外涤荡羌戎,虽然有杀兄戮弟、闺门大恶,也因为贞观之盛有所掩盖,所以不太明显。传到高宗一代,百弊都出来了。学者切不可在一两件小事上错放过,不加以防范,虽然起初不太明显,后来终究无法掩盖。

郑世子忽回到郑国。

谢湜说:祭仲专权,郑伯想除掉他,但又难以发动内乱,所以突逃跑到蔡国,而忽回到郑国。突继承君位已经五年了,虽然因为祭仲的祸难而出逃,但国人有归向之心,然而突进位不正,王法不容,所以出奔称爵位而回来称名字。忽狂妄狡诈无常,内无君德可以保持,外无威权可以自固,虽然依靠祭仲的援助得以回来,但国人没有拥戴之心,所以复归称郑世子而又称他的名字。忽是郑国的世嫡,回国只称世子,说明忽已经失去君位了。忽是正统,但国人违背他;突不是正统,但国人归向他。所以突出奔时,称爵位以显示他有国家,称名字以显示他应当被断绝;忽复归时,称世子以显示他应当继承,称名字以显示他失去国家。那么《春秋》厌恶突而责备忽,心意在这里就显现了。归,是内部的辞令;入,是外部的辞令。复归,是说他已经断绝于国家而又回来;复入,是说他已经断绝于国家而又进入。忽称归,是因为忽失去人心,已经断绝于国家。

胡安国说:“忽曾经继承君位,统治国家,回来却只称世子,那么他失去了君位。”

者明矣。其称复归者,谓旣絶而复归也。然诸侯失国出奔,归而称复,则可;大夫失位出奔,归而称复,则不可。古者诸侯世国,大夫不世官。或曰:『复,厌辞也。』」

译这道理已经很明白了。所谓称“复归”,是说已经断绝关系后又重新回归。然而,诸侯失去国家出逃,回来时称“复”,是可以的;大夫失去官职出逃,回来时称“复”,则不可以。古代诸侯世代拥有封国,大夫不世代承袭官职。有人说:“‘复’,是表示厌恶的辞令。”

许叔入扵许

谢湜曰:「叔季弟之称也。故诸侯之弟称叔季,蔡叔、许叔、蔡季、纪季是也。许叔,许庄公弟。许不书灭,以许叔存故也。庄公之奔衞也,许已属郑矣。郑伯使许叔居许东偏。许叔以郑乱复有其国,其返国称「入」,外之也。庄公非以罪恶失国也,特以大国为之难而已。盖未絶扵国人也。许叔上伸正义扵王,下求直扵大国,复庄公扵位而相之以治国人,许叔之义也。今乃乗郑之乱,幸君之危,而窃有其国,与盗而得之者,亦奚以异哉?故《春秋》书「入」而外之也。」

胡安国曰:「许大岳之裔,先王建国,廹扵齐郑,不得奉其社稷,未闻可灭之罪也。则当伸大义,以直辞上告天王,下赴诸方伯,求复其国,粪除宗朝,孰能与之争?今乃因乱窃入,则非复国之义。故书『入扵许』,『入云者』,难辞也。」

  公防齐侯扵艾

  谢湜曰齐襄公始与公防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

谢湜曰:「朝君事下称朝,则上称邾人、牟人、葛人三国之君也。三国之君称人,贬之也。方桓王之崩也,当以臣子奔防王室,而乃连毂以朝,簒逆恶之大也。」胡安国曰:「三国来朝,何以称人?外之也。其外之何?天王崩不奔防,而相率朝弑君之贼也。」

  秋九月郑伯突入扵栎

谢湜曰:「栎,郑邑。忽虽复归,众所不保,故突入扵栎。入心所在,则命令随之;命令所在,则君道随之矣。故忽虽正,虽在内,称世子;突虽不正,虽在外,称郑伯。人心在突,不在忽,故也。突虽爵,以其非正,故称名;以世子在内,故书入。春秋之扵突也,出奔名之;入栎又名之,恶其不正,而始终罪之,固已至矣。然以忽无君道,人心归突,故出奔称郑伯,入栎称郑伯。然则突称郑伯,乃以忽失君道,而国人从突也。观春秋前书忽归,后书突入,而圣人所以罪忽而诛突,责君道而存世嫡,其防尽扵此矣。归虽顺扵已絶,则称复归;入虽不顺扵其未絶,则不称复入。突不称复入,则以人心未絶扵突故也。入栎之后,忽被弑,不书,忽君位已替,故也。」胡安国曰:「经扵厉公复国,削而不书,独书入扵栎,何也?夫制邑之死,虢君共城之叛,太叔皆庄公所亲戒也。今又城栎而寘子元焉,使昭公不立,何谋国之误也?衞有蒲戚,而出献公;楚有陈蔡不▯而叛,弃疾末大必折,有国之害也。故夫子行乎季孙曰:『古者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遂堕三都,以张公室。扵厉公复国,削而不书者,若曰:旣入扵栎,则其国已复矣。扵以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使臂之义,为天下与来世之鍳也。为国者可不谨扵礼乎!」春秋此义,皆小康之事,衰世之意也。

冬,十有一月,公防宋公、衞侯、陈侯扵袲,伐郑。

  谢湜曰先防而后伐故书地

胡安国曰:「左氏曰:『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糓梁子曰:『地而后伐,疑辞。』非其疑也。昭公与突之是非邪正,亦明矣。然昭公虽正,其才不足以君一国之人,复归扵郑,日以防弱。厉公虽簒,其智足以结四邻之援,旣入扵栎,日以强盛。诸侯不顾是非,而计其强弱,始疑扵辅正,终变而与邪。糓梁所谓『非其疑者』,非其疑扵为义,而果扵为不义,相与连兵动众,纳簒国之公子也。故详书其防地,而后言伐,以讥之也。」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防宋公、蔡侯、衞侯扵曹。

夏四月,公防宋公、衞侯、陈侯、蔡侯伐郑。

程頥曰:突善结诸侯,故皆为之致力,屡伐郑也。谢湜曰:自宋执祭仲,郑国君位失正,公子争国不已,内外兵革不息,然则郑之祸,皆宋庄公为之也。胡安国曰:春,正月,防扵曹,蔡先扵衞;夏四月,伐郑,衞先扵蔡。王制诸侯之爵,次其后先,固有序矣。在《周官》大司马设仪辨位,以等邦国,犹天建地设,不可乱也。及春秋时,礼制旣亡,霸者以意之向背为升降,诸国以势之强弱相上下。蔡尝先衞,今序陈下,者先儒以为后至也。以至之先后易其序,是以利率人而不要诸礼也,岂所以定

译许叔进入许国。

谢湜说:“叔是排行第四的弟弟的称呼。所以诸侯的弟弟称叔或季,蔡叔、许叔、蔡季、纪季就是这样。许叔是许庄公的弟弟。许国没有被记载为灭亡,是因为许叔保存了许国。庄公逃奔卫国时,许国已经归属郑国了。郑伯让许叔居住在许国的东部。许叔趁着郑国动乱重新拥有他的国家,他返回国家称为‘入’,这是将他视为外人的意思。庄公并不是因为罪恶而失去国家,只是大国对他施加压力罢了。大概他并未被国人断绝关系。许叔向上向周王伸张正义,向下向大国寻求公正,恢复庄公的君位并辅佐他治理国人,这是许叔的道义。如今他却趁着郑国的动乱,庆幸君主的危难,而窃取他的国家,这与盗贼得到它有什么不同呢?所以《春秋》记载‘入’而将他视为外人。”

胡安国说:“许国是大岳的后裔,先王建立的国家,受到齐国和郑国的逼迫,不能供奉其社稷,没有听说有可以灭亡的罪过。那么应当伸张大义,用正直的言辞向上报告天王,向下奔赴各方诸侯,请求恢复他的国家,清扫宗庙朝廷,谁能与他争夺?如今却趁着动乱窃取进入,这就不是恢复国家的道义。所以记载‘入于许’,‘入’这个字,是表示困难的言辞。”

鲁公在艾地会见齐侯。

谢湜说:齐襄公开始与鲁公会见。

邾人、牟人、葛人来朝见。

谢湜说:“朝见君主,在下位称为朝,那么在上位就称为邾人、牟人、葛人三国的君主。三国的君主称人,是贬低他们。正当周桓王去世时,应当以臣子的身份奔丧慰问王室,却反而接连车马前来朝见,篡逆的恶行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胡安国说:“三国来朝见,为什么称人?是将他们视为外人。为什么将他们视为外人?因为天王去世不奔丧慰问,却相率朝见弑君的贼人。”

秋季九月,郑伯突进入栎邑。

谢湜说:“栎,是郑国的城邑。忽虽然重新回归,但众人不能保全他,所以突进入栎邑。人心所在,命令就跟随;命令所在,君主的正道就跟随了。所以忽虽然正统,虽然在宫内,称为世子;突虽然不正统,虽然在宫外,称为郑伯。人心在突,不在忽,就是这个原因。突虽然有爵位,因为他不正统,所以称名;因为世子在宫内,所以记载‘入’。《春秋》对于突,出奔时称名;进入栎邑又称名,厌恶他不正统,而始终归罪于他,已经非常彻底了。然而因为忽没有君主的正道,人心归向突,所以出奔时称郑伯,进入栎邑称郑伯。那么突称郑伯,是因为忽失去了君主的正道,而国人跟随突。看《春秋》先记载忽回归,后记载突进入,圣人所以归罪于忽而诛讨突,责问君主的正道而保存世袭的嫡子,其深意都在这里了。回归虽然顺从于已经断绝的关系,就称为复归;进入虽然不顺从于未断绝的关系,就不称为复入。突不称为复入,是因为人心未断绝于突的缘故。进入栎邑之后,忽被弑杀,没有记载,是因为忽的君位已经替代的缘故。”胡安国说:“经文对于厉公恢复国家,删削而不记载,只记载进入栎邑,为什么呢?制邑的死亡,虢君共城的叛乱,都是庄公亲自告诫的。如今又修筑栎邑并安置子元在那里,使得昭公不能即位,谋划国家的错误有多大啊!卫国有蒲、戚,而驱逐献公;楚国有陈、蔡不臣服而叛乱,弃疾末大必折,这是拥有国家的祸害。所以孔子对季孙说:‘古代私家不收藏铠甲,城邑没有百雉的城墙’,于是毁坏三都,以壮大公室。对于厉公恢复国家,删削而不记载,好像是说:既然进入栎邑,那么他的国家已经恢复了。以此来阐明居重驭轻,强干弱枝,以身体驱使手臂的道理,作为天下和后世借鉴。治理国家的人能不谨慎于礼吗!”《春秋》的这个义理,都是小康时代的事情,衰败时代的意旨。

冬季,十一月,鲁公在袲地会见宋公、卫侯、陈侯,讨伐郑国。

谢湜说:先会见而后讨伐,所以记载地点。

胡安国说:“《左传》说:‘将要拥立厉公,没有成功而返回。’《谷梁传》说:‘先记载地点而后讨伐,是表示怀疑的言辞。’不是他们怀疑。昭公与突的是非邪正,也很明白了。然而昭公虽然正统,他的才能不足以统治一国之人,重新回归郑国,日益削弱。厉公虽然篡位,他的智慧足以结交四邻的援助,既然进入栎邑,日益强盛。诸侯不顾是非,而计算强弱,开始怀疑于辅助正道,最终改变而与邪道同流。《谷梁传》所说的‘非其疑者’,不是他们怀疑于做义事,而果断于做不义之事,相互联合军队动众,拥立篡位国家的公子。所以详细记载会见的地点,而后说讨伐,以讥讽他们。”

十六年春正月,鲁公在曹地会见宋公、蔡侯、卫侯。

夏四月,鲁公会见宋公、卫侯、陈侯、蔡侯讨伐郑国。

程颐说:突善于结交诸侯,所以都为他尽力,屡次讨伐郑国。谢湜说:自从宋国拘捕祭仲,郑国君位失去正统,公子争夺国家不止,内外战争不息,那么郑国的祸患,都是宋庄公造成的。胡安国说:春,正月,在曹地会见,蔡在卫之前;夏四月,讨伐郑国,卫在蔡之前。王制诸侯的爵位,次序先后,本来有顺序。在《周官》大司马设立仪礼辨别位次,以区分邦国,犹如天建地设,不可混乱。到了春秋时,礼制已经消亡,霸主以意气的向背作为升降,各国以势力的强弱相互上下。蔡曾经排在卫之前,现在排在陈之下,先儒认为是后到的缘故。以到达的先后改变其次序,是以利益率人而不以礼约束,这哪里是安定

民志乎?后世有以浓赏诱人之趋事赴功,以重法沮人之奉公守正意,亦如此夫。乱之所由生也,则仪位以为阶。春秋防防,杜渐尤严扵名分,考其所书,意自见矣。

译民众的心志呢?后世有人用丰厚的奖赏诱导人们趋附事务、追求功利,用严酷的刑罚阻止人们奉行公义、坚守正道,意图也与此相同。祸乱产生的原因,就在于以礼制名位作为阶梯。春秋时期防范祸患,在名分上杜绝渐变的措施尤其严格,考察它所记载的内容,其中的用意自然显现出来了。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

程頥曰:「不惟告庙又以见勤劳扵郑突也。」

胡安国曰:「伐郑,则致罪之也。曷为罪之?以纳突也。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伐郑以纳突,非正也。故书至,以罪桓之上违王法,恣为不义,而莫之禁也。」

  冬城向

程頥曰:「春秋之文,莫不一一意在示人。如土功之事,无大小,莫不书之。其意止欲人君重民之力也。」

  十有一月衞侯朔出奔齐

谢湜曰:「惠公即位四歳,四出兵。前有害兄之逆,后有劳民之暴。其失国出奔也,其罪已在所絶,故名。」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防齐侯、纪侯盟扵黄。

  谢湜曰左氏谓平齐纪

  二月丙午公防邾仪父盟扵趡

  夏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

谢湜曰:「糓丘之盟,口血未干,二国战扵宋;黄之盟,口血未干,二国战扵奚。然则信茍不足,虽盟无益。战称及战,由我起故也。主战者,公也。不书公,讳之也。齐背盟兴师,不道已明,故不书侵伐。」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扵蔡。程氏杂説曰:「蔡季自陈归扵蔡,宋华元自晋归扵宋,陈侯之弟黄自楚归扵陈之类。凢书所自之国者,彼国有奉焉,而此因其力以济之也。均为有罪矣,如蔡季以桓侯之卒,国人欲立之,虽非王命,假之力以归,盖与他归者异矣。故特书字以别焉。」

谢湜曰:「凡归入书,所自以见彼国出力为之助也。其事善则同其善,其事恶则同其恶。其不禀王命,其罪一也。」蔡季,蔡桓侯弟。桓侯之卒也,国无世嗣,蔡人欲得季以主社稷。由是蔡季因陈力以返其国。其返国称「归」,内之也。季之归也,内得国人之心为之导,外得陈人之力为之援。且又上知请命扵王,非若许叔背其君而入扵许也,非若齐小白以争夺入扵齐也,非若齐阳生以背逆入扵齐也,非若郑伯突以夺正入扵栎也。可谓得安国家、定社稷之义矣。故《春秋》称「归」而内之也。归者顺,入者逆。由许叔称「入」,蔡季称「归」,观之则《春秋》恶逆与顺之心见矣。

胡安国曰:「季字也,归顺辞。蔡季之去,以道而去者也;其归,以礼而归者也。公子不去国,季何以去权也?旣归,何以不有国?献舞立矣。若季者,刘敞所谓『智足以与权而不乱,力足以得国而不居,逺而不▯,迩而不廹』者也。是以见贵扵春秋。」

  癸已葬蔡桓侯

谢湜曰:诸侯▯皆称公,本国臣子私諡而尊之也。蔡侯爵,封人之卒,蔡季请諡扵王,故《春秋》因其本爵諡礼,诸侯善其复正也。然则诸侯称公,私諡也;蔡桓公称侯,公諡也。私諡称公,公諡称侯,举一公諡而臣子追尊之,失见矣。观蔡季请諡扵王,则季之返国,盖有请命之心焉,此《春秋》所以善之也。

胡安国曰:啖助曰:蔡桓何以称侯?盖蔡季之贤,知请諡也。人亦多爱其君者,莫能爱君以礼,而季能行之,此贤者所以异扵众人也。或曰:▯未有不称公者,其称侯,传失之矣。臣子之扵君,极其尊而称之,礼也。其説误也。孔子疾,子路使门人为臣,子曰:无臣而为有臣,吾谁欺?欺天乎?曽子疾革而易箦,曰:吾得正而毙焉,斯已矣。故终而必安扵正。人子不以非所得而加之扵父,是为孝;人臣不以非所得而加之扵君,是为忠。极其尊而称之,不正之大者,而可以为礼哉?或曰:鲁君生而称公,亦非礼乎?曰:生而称公,为虗位,礼之文也;殁而系諡,为定名,礼之实也。《春秋》诸侯虽伯子男▯,皆称公,志其失礼之实,为后世戒,欲其以正终也。其垂训之义,大矣。

  朱熹曰书蔡桓侯只是文误

  及宋人衞人伐邾

谢湜曰:「二月盟,八月伐,桓不信如此,何以治人?」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

胡安国曰:是年桓王已终,复书王者。春秋之时,诸侯放恣,弑君簒国者已列扵防,则不复致讨。故鲁宣杀恶及视以取国,赂齐请防,而传曰:「防扵平州。」定公位,曹伯负刍杀太子自立,见执扵晋,而曹人请之曰

译秋天七月,鲁桓公从讨伐郑国的军事行动中回国。

程颐说:“不仅因为要告祭宗庙,还因为要显示对郑突的辛劳。”

胡安国说:“讨伐郑国,就是归罪于鲁桓公。为什么要归罪于他?因为他接纳了郑突。诸侯失去国家,其他诸侯接纳他,这是合乎正道的。讨伐郑国来接纳郑突,是不合乎正道的。所以《春秋》记载‘至’,用来归罪桓公违背王法,肆意做不义之事,而没有人禁止他。”

冬天,在向阳筑城。

程颐说:“《春秋》的文字,没有不是意在示人的。比如土木工程的事情,无论大小,没有不记载的。它的用意只是想让君主重视民力。”

十一年十一月,卫国国君郑朔出逃到齐国。

谢湜说:“惠公即位四年,四次出兵。先前有杀害兄长的悖逆,后来有劳役百姓的暴虐。他失去国家出逃,其罪行已经在被断绝之列,所以称其名。”

十七年春正月丙辰,鲁桓公与齐侯、纪侯在黄地结盟。

谢湜说:《左传》认为是为了平定齐国和纪国。

二月丙午,鲁桓公与邾仪父在趡地结盟。

夏天五月丙午,鲁国与齐国军队在奚地交战。

谢湜说:“糓丘的盟誓,口血未干,两国就在宋地交战;黄的盟誓,口血未干,两国就在奚地交战。既然这样,那么如果信用不足,即使结盟也没有益处。战争记载为‘及战’,是因为由我方发起的缘故。主导战争的是鲁桓公。不记载‘公’,是避讳。齐国背弃盟约兴兵,不道义已经明显,所以不记载为‘侵伐’。”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去世。秋天八月,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程氏杂说曰:“蔡季从陈国回到蔡国,宋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陈侯的弟弟黄从楚国回到陈国之类。凡是记载所从之国的,是因为那个国家有所奉助,而这里借助他们的力量来成就此事。都是因为有罪,像蔡季因为桓侯去世,国人想立他,虽然不是王命,借助力量回来,大概与其他回来的人不同。所以特别记载他的字来区别。”

谢湜说:“凡是记载‘归’或‘入’,记载所从之国,是为了显示那个国家出力相助。事情好就共同承担好的名声,事情坏就共同承担坏的罪名。不禀告王命,他们的罪过是一样的。”蔡季,是蔡桓侯的弟弟。桓侯去世时,国家没有世袭继承人,蔡国人想得到季来主持国家大事。因此蔡季借助陈国的力量返回他的国家。他返回国家称为‘归’,是把他当作内部的人看待。季的归来,对内得到国人的心意作为引导,对外得到陈人的力量作为援助。而且又向上知道向周王请命,不像许叔背弃他的君主而进入许国,不像齐小白以争夺进入齐国,不像齐阳生以背逆进入齐国,不像郑伯突以夺取正统进入栎地。可以说符合安定国家、稳定社稷的道义了。所以《春秋》称‘归’而把他当作内部的人看待。‘归’是顺从,‘入’是悖逆。从许叔称‘入’,蔡季称‘归’,可以看出《春秋》厌恶悖逆、崇尚顺从的心意了。

胡安国说:“季是字,‘归’是顺从的言辞。蔡季离开,是依道而离开;他归来,是依礼而归来。公子不离开国家,季为什么离开呢?权变罢了。既然归来,为什么不拥有国家?献舞已经立为国君了。像季这样的人,就是刘敞所说的‘智慧足以参与权变而不混乱,力量足以得到国家而不占据,远离而不疏远,亲近而不逼迫’的人。因此被《春秋》所推崇。”

癸巳,安葬蔡桓侯。

谢湜说:“诸侯都称公,是本国臣子私下谥号并尊崇他。蔡侯是爵位,封人去世,蔡季向周王请求谥号,所以《春秋》依据他的本爵位和谥礼,诸侯称赞他恢复正道。那么诸侯称公,是私谥;蔡桓公称侯,是公谥。私谥称公,公谥称侯,举出一个公谥而臣子追尊他,过失就显现了。看蔡季向周王请求谥号,那么季返回国家,大概有请命之心,这是《春秋》称赞他的原因。”

胡安国说:“啖助说:蔡桓为什么称侯?大概是蔡季的贤德,知道请求谥号。人们也多爱戴他们的君主,但不能以礼爱戴君主,而季能做到,这是贤者不同于众人的地方。有人说:没有不称公的,称侯,是传记的失误。臣子对于君主,极其尊崇而称呼他,是礼。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孔子生病,子路让门人做臣,孔子说:没有臣却装作有臣,我欺骗谁?欺骗天吗?曾子病重而更换席子,说:我得到正道而死,这就够了。所以最终一定要安于正道。人子不把不应得的加给父亲,这是孝;人臣不把不应得的加给君主,这是忠。极其尊崇而称呼他,是最大的不正,可以称为礼吗?有人说:鲁君活着时称公,也不是礼吗?回答说:活着称公,是虚位,是礼的文饰;死后系上谥号,是定名,是礼的实质。《春秋》诸侯虽然伯子男都有,都称公,是记录他们失礼的实质,作为后世的警戒,希望他们以正道终结。其垂训的意义,很大啊。”

朱熹说:记载蔡桓侯只是文字错误。

与宋人、卫人讨伐邾国。

谢湜说:“二月结盟,八月讨伐,桓公不守信如此,怎么治理人?”

冬天十月朔日,发生日食。

十八年春王正月。

胡安国说:“这一年桓王已经去世,再次书写‘王’。春秋时期,诸侯放纵,弑君篡国的人已经列于防地,就不再征讨。所以鲁宣公杀死恶及视来夺取国家,贿赂齐国请求防地,而传记说:‘防在平州。’定公即位,曹伯负刍杀死太子自立,被晋国抓获,而曹国人请求说”

:「若为有罪,则君列诸防矣。」孔子为此惧,作春秋扵十八年,复书王者,明弑君之贼虽身已殁,而王法不得赦也。又防桓十五年,天王崩,至是新君嗣立,三年之防毕矣。明弑君之贼虽在前朝,而古今之恶一也。然则簒弑者不容扵天地之间,身无存殁,时无古今,皆得讨而不赦。圣人之法严矣。已列扵防,则不致讨可乎?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译“如果认为他有罪,那么君主已经将他列入防地了。”孔子因此感到畏惧,在鲁桓公十八年作《春秋》,再次记载周天子,以表明弑君的贼臣即使身体已经死亡,王法也不得赦免他。又如在防桓十五年,周天子驾崩,到了此时新君继位,三年的丧期已经结束了。这说明弑君的贼臣即使在前朝,古今的罪恶是一样的。那么篡位弑君的人就不被天地所容,无论身体是活着还是死了,无论时代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应当被讨伐而不得赦免。圣人的法度真是严厉啊。既然已经列入防地,难道可以不进行讨伐吗?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感到畏惧。”

公防齐侯扵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程氏学曰:「公以夫人如齐,只书『与』而不书『及』,郤有意。盖言『及』则主公也,言『与』则公不能制,明矣。」

谢湜曰:泺之防,夫人姜氏在焉。丑之,故独称公。公之始谋防扵泺而已。旣而夫人又欲至齐,公又从之,而不能禁止也。与者,彼欲行而我从之也;遂者,彼欲行而我弗能制也。春秋书与、书遂,罪其防弱也。观敝笱之刺,则桓公不能御文姜可知矣。女子以幽静为徳,正位扵内而已。故女子预外事,则专;修外礼,则放。驯致其欲,必为大患。文姜之弗率妇行也,旣与之出防扵泺,又与之出适扵齐。人君正家之道,扫地尽矣。女子一失防闲,其乱有如此者。然则闺门袵席之间,可不慎哉!

胡安国曰:「与者,许可之词。曰与者,罪在公也。」按《齐诗》:「恶鲁桓防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滛乱,为二国患,而其词曰:『敝笱在梁,其鱼唯唯。齐子归止,其从如水。』言公扵齐姜委曲顺从,若水从地,无所不可,故为乱者文姜,而《春秋》罪桓公,治其本也。」《易》曰:「夫夫妇妇,而家道正。夫不夫,则妇不妇矣。」「干者,夫道也,以乗御为才;坤者,妇道也,以顺承为事。」《易》着扵乾坤,述其理;《春秋》施扵桓公,见其用。

  夏四月丙子公薨扵齐

胡安国曰:「鲁公弑而薨者,则以不地见其弑。今书桓公薨扵齐,岂不没其实乎?前书公与夫人姜氏如齐,后书夫人孙扵齐,去其姓氏,而庄公不书即位,则其实亦明矣。」

朱熹语録:「或问鲁君弑而书薨如何?曰:如晋史书赵盾弑其君,齐史书崔杼弑其君,鲁却不然。盖恐是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韩宣子所谓『周礼在鲁』者,亦其一事也。」

  丁酉公之防至自齐

谢湜曰:“公薨,齐襄害之也。书‘薨’,讳也。书地,以见齐恶。孟子曰:‘祸福无不自已求之者。’逆行背天,逆鼎害庙,兵革歳兴,防盟数起,闺闼侈纵而弗知禁,邻国防暴而弗知察,灾兴御廪而弗知省,谪见上天而弗知惧,弃身他国而弗知戒。此桓公所以取齐之祸也。”

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我君桓公。

谢湜曰:「贼在异国,力不能讨,非臣子之罪也,故书▯。周衰,诸侯不敬王室,乆矣。独桓公书月,不书王者,桓之行非特不敬王室也,败人伦,灭天理,王道扵此絶矣。故桓不书王者,十四年。虽然,王者奉天所为而逹之人也,王之道,天之理也。天理未尝絶扵人心,则王道未尝絶扵天下。故十年、十八年复书王,十年数之终年也,十八年桓之终年也。二年书王,所以存王法;十年、十八年书王,所以明王道。然则王道非絶也,所以絶扵桓公者,桓公自絶扵王也。故董子曰:『周道非亡也,幽厉不由也。』」

胡安国曰:「公羊曰:『贼未讨,何以书▯?讐在外也。』糓梁子曰:『讐在外者,不责逾国而讨扵是也。』夫桓公之讐在齐,则外也;隠公之讐在鲁,则内也。在外者不责其逾国,固有任之者矣;在内者讨扵是,此《春秋》之法也。故十八年书『王』,而桓公书▯,惟可与权者,其知之矣。」

  春秋集义巻十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巻十一

  宋 李明复 撰

  庄公

程頥曰:「庄公名同,桓公子。庄王四年即位,庄谥也。胜敌克壮,曰庄。」

  元年春王正月

谢湜曰:「君父被难,其位不得受之,先君故不书即位。」胡安国曰:「不书即位,内无所承上,不请命也。」或曰:「庄公嫡长,其为储副明矣,虽内无所承,上无请命,独不可以享国而书即位乎?」曰:「诸侯之嫡子,必誓扵王。庄虽嫡长,而未誓,安得为国储君?副称世子,夫为世子,必誓于王。为诸侯可以内无所承,上无请命,擅有其国,即诸侯之位耶?《春秋》绌而不书,父子君臣之大伦正矣。」

三月,夫人孙于齐【又见纲领中】

谢湜曰:「桓公之祸,齐襄为之也,非文姜也。然

译鲁桓公在泺水设防抵御齐侯。鲁桓公与夫人姜氏于是前往齐国。

程氏说:“鲁桓公带着夫人去齐国,只写‘与’而不写‘及’,这是有深意的。大概说‘及’则是以鲁桓公为主,说‘与’则是鲁桓公不能控制,这就很明白了。”

谢湜说:在泺水设防时,夫人姜氏也在场。史官认为这是丑事,所以只称鲁桓公。鲁桓公起初只是谋划在泺水设防罢了。后来夫人又想到齐国去,鲁桓公又顺从她,而不能禁止。‘与’,是她想走而我跟随她;‘遂’,是她想走而我不能控制。《春秋》记载‘与’、记载‘遂’,是谴责鲁桓公懦弱。看《诗经·敝笱》的讽刺,就知道鲁桓公不能约束文姜了。女子以幽静为美德,只要端正地位在内室就可以了。所以女子参与外事,就会专断;修饰外礼,就会放纵。逐渐放纵她的欲望,必定酿成大祸。文姜不遵循妇道,既然和她一起外出在泺水设防,又和她一起外出到齐国去。人君端正家庭的道理,已经扫地以尽了。女子一旦失去防范约束,其祸乱竟有如此之大。既然如此,那么在闺门床席之间,能不谨慎吗!

胡安国说:“‘与’,是许可的词语。说‘与’,罪责在于鲁桓公。”按照《齐诗》的说法:“厌恶鲁桓公懦弱不能防范约束文姜,导致淫乱,成为两国的祸患,其辞说:‘破旧的鱼篓在鱼梁上,鱼儿来来往往。齐女出嫁,随从像流水一样。’说鲁桓公对齐姜委曲顺从,像水顺随地势一样,无所不可,所以作乱的是文姜,而《春秋》谴责鲁桓公,是治理其根本。”《易经》说:“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家庭之道就端正了。丈夫不像丈夫,那么妻子就不像妻子了。”“乾,是丈夫之道,以驾驭为才能;坤,是妻子之道,以顺承为事务。”《易经》在乾坤中阐明其道理;《春秋》在鲁桓公身上体现其应用。

夏季四月丙子日,鲁桓公在齐国去世。

胡安国说:“鲁国国君被弑而记载为‘薨’的,是因为不记载地点来显示是被弑。现在记载鲁桓公在齐国‘薨’,难道不是掩盖事实吗?前面记载鲁桓公与夫人姜氏去齐国,后面记载夫人留在齐国,去掉她的姓氏,而庄公不记载即位,那么事实也就明白了。”

朱熹语录:“有人问鲁君被弑却记载为‘薨’是怎么回事?回答说:就像晋国史书记载赵盾弑杀其君,齐国史书记载崔杼弑杀其君,鲁国却不是这样。大概这是周公留下的法度,史官记载的旧章。韩宣子所说的‘周礼在鲁’,也是其中一件事。”

丁酉日,鲁桓公的灵柩从齐国回来。

谢湜说:“鲁桓公去世,是齐襄公害死的。记载‘薨’,是避讳。记载地点,是为了显示齐国的恶行。孟子说:‘祸福没有不是自己招来的。’违背天道,危害宗庙,战争年年兴起,盟会屡次发生,内室奢侈放纵而不知道禁止,邻国暴虐而不知道察觉,灾祸发生在粮仓而不知道反省,上天降下谴责而不知道畏惧,抛弃自身在他国而不知道警戒。这就是鲁桓公招致齐国祸患的原因。”

秋季,七月。冬季,十二月己丑日,〇我君桓公。

谢湜说:“贼人在异国,力量不能讨伐,这不是臣子的罪过,所以记载‘〇’。周朝衰微,诸侯不敬重王室,已经很久了。唯独桓公这一年记载月份,不记载‘王’字,桓公的行为不仅仅是敬重王室的问题,而是败坏人伦,灭绝天理,王道在这里断绝了。所以桓公这一年不记载‘王’字,十四年。虽然如此,王者奉行天道而通达于人,王之道,就是天之理。天理没有断绝在人心,那么王道也没有断绝在天下。所以十年、十八年又记载‘王’,十年是纪年的终年,十八年是桓公的终年。二年记载‘王’,是为了保存王法;十年、十八年记载‘王’,是为了阐明王道。既然如此,王道并没有断绝,之所以在桓公这里断绝,是桓公自己断绝了王道。所以董仲舒说:‘周道并没有灭亡,是幽王、厉王不遵循罢了。’”

胡安国说:“《公羊传》说:‘贼人没有讨伐,为什么记载‘〇’?仇敌在国外。’《谷梁传》说:‘仇敌在国外的,不责备越国去讨伐,因此不记载。’桓公的仇敌在齐国,那就是国外;隐公的仇敌在鲁国,那就是国内。在国外的不责备越国讨伐,本来有承担这件事的人;在国内的就在国内讨伐,这是《春秋》的法度。所以十八年记载‘王’,而桓公记载‘〇’,只有能够权衡变通的人,才能理解这一点。”

春秋集义卷十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十一

宋 李明复 撰

庄公

程颐说:“庄公名同,是桓公的儿子。庄王四年即位,庄是谥号。战胜敌人使国家壮大,称为庄。”

元年春王正月

谢湜说:“君父遭遇祸难,他的位置不能承受,先君所以不记载即位。”胡安国说:“不记载即位,是因为国内没有承受上位,没有请求命令。”有人说:“庄公是嫡长子,他作为储君是很明显的,虽然国内没有承受,上面没有请求命令,难道不可以享有国家而记载即位吗?”回答说:“诸侯的嫡子,必须在周王面前宣誓。庄虽然是嫡长子,但没有宣誓,怎么能成为国家的储君?副称世子,作为世子,必须在周王面前宣誓。作为诸侯可以国内没有承受,上面没有请求命令,擅自拥有国家,就任诸侯之位吗?《春秋》贬斥而不记载,父子君臣的大伦常就端正了。”

三月,夫人孙于齐【又见纲领中】

谢湜说:“桓公的祸患,是齐襄公造成的,不是文姜造成的。然而

祸之发,由文姜所致,则文姜先君之首恶也。鲁国大义,在所弃絶,故扵孙黜其姜氏,以明为天吏者可得而诛也。虽然,文姜庄公之母也,使文姜亲谋肆逆,则母恩扵此絶矣。然文姜不与逆谋,其于庄公母子之恩未絶也。母恩未絶,则文姜吾君之母也。君以为母,则鲁之臣子安得而絶之哉?故扵孙不夺其夫人,以明鲁国当以夫人待之也。文姜之恶,大义已在所絶矣。惟鲁人缘庄公母子未絶之恩,复有不可絶之义。《春秋》缘恩义以明王法,故旣去姜氏,复称夫人。孙退避之辞,内讳奔,故称孙。」

译祸端的爆发,是由文姜引起的,那么文姜就是先君的首恶。按照鲁国的大义,应当将她抛弃断绝关系,所以在“孙”这一条目下贬斥她的姜氏姓氏,以表明身为天吏的人是可以被诛杀的。虽然如此,文姜是庄公的母亲,如果文姜亲自谋划作乱,那么母子之恩在此就断绝了。然而文姜并没有参与逆谋,她对于庄公的母子之恩并未断绝。母子之恩未断绝,那么文姜就是我君主的母亲。君主视她为母亲,那么鲁国的臣子怎么能断绝她呢?所以在“孙”这一条目下不剥夺她夫人的称号,以表明鲁国应当以夫人的礼节对待她。文姜的罪恶,按照大义已经在所当绝了。只是因为鲁国人顺着庄公母子未断绝的恩情,还有不可断绝的道义。《春秋》顺着恩义来彰显王法,所以既去掉姜氏姓氏,又称呼她为夫人。“孙”是退避的措辞,对内隐瞒奔逃之事,所以称孙。

胡安国曰:夫人文姜也,桓公之弑,姜氏与焉。为鲁臣子者,义不共戴天矣。嗣君夫人所出也,恩如之何?狥私情则害天下之大义,举王法则伤母子之至恩。此国论之难断者也。经书夫人孙扵齐,而恩义之轻重审矣。梁人有继母杀其父者,而其子杀之。有司欲当以大逆。孔季彦曰:文姜与弑鲁桓,春秋去其姜氏,传谓絶不为亲礼也。夫絶不为亲者,即凢人尔,方诸古义,冝以非司防而擅杀当之,不得以逆论也。人以为允,故通扵春秋,然后能权天下之事矣。孙者,顺让之辞,使若不为人子所逐,以全恩也。哀姜出而弗返,文姜即归扵鲁,例以孙书,何也?与闻弑桓之罪已极,有如去而弗返,深絶之也。然则恩轻而义重矣。河广之诗,其辞何取?而圣人录扵国风者,明宋襄公之重本,亦此义也。其垂训远矣。

朱熹曰:「糓梁夫人孙扵齐,始人之也,犹言始以人道治庄公也。命,犹名也。犹曰:若扵道,若扵言,天人皆以为然,则是吾受其名也。臣子大受命,谨其所受之名而已。」

  夏单伯逆王姬

程氏杂説曰:天子之女下嫁扵诸侯,以尊卑不敌,不可以为主也。必使其亲之为诸侯者主之。葢周之姻礼,以周公懿亲为之主,自此因以为常,故鲁常主之。他公不书,而独庄公书者,其他常事不书故也。谷梁曰: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夫庄公有父之防,其讐在齐,义不可以共戴天。天王不能为之诛,而俾之主婚姻之礼,天王之非可知也。庄公在寝苫枕土之中,其义为不可受,而使单伯逆扵京师,庄公之罪亦可知也。知其不可而为之,故为之筑馆扵外也。不书来逆,而祗书归者,齐侯不可与吾为礼也。十一年王姬归扵齐者,亦犹是矣。谷梁曰:单伯者,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

谢湜曰:「王将嫁女扵齐,故鲁使单伯送之。单伯命大夫,故不名。天子诸侯尊卑不敌,故王▯下嫁,使同姓诸侯主之。周之先尝以周公懿亲为之主,故鲁国袭以为常。」

胡安国曰:「单伯者,吾之命大夫也。逆王▯,使我为之主也。其不言如者,谷梁子以为义不可受扵京师。桓弑扵齐,使之主婚姻,与齐为礼,其义固不可受也。此明忘亲释怨,则无以立人道矣。」

  秋筑王▯之馆于外

程頥语录或问逆王后亦使鲁为主,如何?曰:如筑王▯之馆单伯送王▯之类皆是鲁为主。葢只是王▯下嫁,则同姓诸侯为主矣。如逆后恐无使诸侯为婚主之礼

谢湜曰:齐有大恶扵鲁,鲁有大防扵国。命鲁为王室主昏,天王之失也。外忘不共戴天之讐,内忘寝苫枕土之戚。庄公之失也。然则王▯之适齐也,王当以他国同姓为之主,鲁当以大义辞王命。礼不可使而王使之,义不可受而鲁受之。故王▯馆礼失常,而改馆之变兴矣。王▯之至也,馆之扵内,礼也。今乃筑馆扵外者,仇讐不可以相亲,衰麻不可以相接,故也。夫过不知而为其罪轻,知而为之其罪大。知礼之不可行扵内,而更为外馆以待焉,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也。奉仇讐,弃哀戚,外王室,恶之大者也。一举不谨,而三大恶兼焉,则改馆之败礼惟小损哉。

胡安国曰:鲁扵王室为懿亲,其主王▯亦旧矣。馆扵国中,必有常处。今特筑之扵外者,谷梁子以为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知其不可,故特筑之扵外也。筑之扵外,得变之正乎?曰:不正。有三年之防,天王扵义不当使之主;有不戴天之讐,庄公扵义不可为之主。筑之扵外之为宜,不若辞而弗主之为正也。是以君子贵端本焉。或曰:天王有命,固不可辞。使单伯逆扵京师,上得尊周之义,为之筑馆扵外;下未失居防之礼,奚为不可?曰:以常礼言之则可。今庄公有父之讐,方居苫块,此礼之大变也。而为之主婚,是废人伦灭天理矣。春秋扵此事一书再书者,其义以复讐为重,示天下后世臣子不可忘君亲之意。故虽筑馆扵外,不以为得礼而书之也。吕祖谦曰:天子以女嫁扵诸侯,何以使鲁主婚而不自主?葢天子不当与诸

译胡安国说:夫人是文姜,鲁桓公被杀,文姜参与了这件事。作为鲁国的臣子和儿子,按照道义是不应与她共戴同一天空的。嗣君(鲁庄公)是夫人所生,母子恩情又该如何对待呢?顺从私情就会损害天下的大义,推行王法就会伤害母子间极深的恩情。这是国家舆论难以决断的。《春秋》记载“夫人孙于齐”,从而审察出恩情与道义轻重的分别。梁国有继母杀了丈夫,她的儿子杀了继母。有关部门想以谋反大逆的罪名定罪。孔季彦说:文姜参与杀害鲁桓公,《春秋》去掉了她的“姜”氏,传文说这是断绝亲属礼仪。断绝亲属礼仪的人,就是普通人罢了。比照古代的道义,应当以非司法官员而擅自杀人来定罪,不能以谋反大逆论处。人们认为恰当,所以通晓《春秋》,然后才能权衡天下的事情了。“孙”是顺从退让的措辞,使得看起来不像是被儿子驱逐,以保全恩情。哀姜被逐出而不返回,文姜却回到了鲁国,都按“孙”来记载,为什么呢?因为参与杀害桓公的罪过已经极重,如果离开而不返回,是深深地断绝关系。然而恩情轻而道义重了。《河广》这首诗,选取什么含义?圣人把它收录在《国风》里,是为了阐明宋襄公重视根本,也是这个道义。这留下的训诫深远啊。

朱熹说:“《谷梁传》说‘夫人孙于齐’,是开始以人的身份对待她,意思是开始以人道来治理庄公。‘命’,就是‘名’。意思是说:如果符合道义,符合言辞,天人都认为是这样,那么我就接受这个名分。臣子大大地接受天命,只是谨慎对待所接受的名分罢了。”

夏,单伯迎接王姬。

程氏《杂说》说:天子之女下嫁给诸侯,因为尊卑不相当,不可以由天子做主婚人。必须让身为诸侯的亲属来做主婚人。大概周朝的姻亲礼仪,由周公这位尊贵的亲属做主婚人,从此沿袭成为常例,所以鲁国常常做主婚人。其他诸侯不记载,唯独记载庄公,是因为其他常事不记载的缘故。《谷梁传》说:仇敌之人,不是用来接待婚姻的;穿着丧服不是用来接待冠冕的。庄公有父亲的丧事,仇敌在齐国,道义上不能与仇敌共戴同一天空。天王不能为他诛杀仇敌,却让他做婚姻礼仪的主婚人,天王的不对可以知道了。庄公在睡草垫枕土块的丧礼之中,道义上不可以接受,却让单伯在京师迎接,庄公的罪过也可以知道了。知道不可以做却做了,所以为他修筑馆舍在外面。不记载“来迎”,只记载“归”,是因为齐侯不可以与我们行礼。十一年王姬归嫁到齐国,也是这样的。《谷梁传》说:单伯,是我们受天子命令的大夫。

谢湜说:“天子将要嫁女给齐国,所以鲁国派单伯送她。单伯是受命的大夫,所以不写名字。天子与诸侯尊卑不相当,所以王姬下嫁,让同姓诸侯做主婚人。周朝的先王曾经让周公这位尊贵的亲属做主婚人,所以鲁国沿袭成为常例。”

胡安国说:“单伯,是我们受命的大夫。迎接王姬,让鲁国做主婚人。不写‘如’(前往),《谷梁传》认为道义上不可以接受天子的命令。桓公在齐国被杀,让鲁国做婚姻的主婚人,与齐国行礼,道义上本来就不可以接受。这说明忘记亲人、释怀怨恨,就无法确立人伦之道了。”

秋,在城外修筑王姬的馆舍。

程颐语录中有人问:迎接王后也让鲁国做主婚人,为什么?回答说:像修筑王姬的馆舍、单伯送王姬之类,都是鲁国做主婚人。大概只是王姬下嫁,就由同姓诸侯做主婚人。像迎接王后,恐怕没有让诸侯做婚主的礼仪。

谢湜说:齐国对鲁国有大仇,鲁国在国内有大丧。命令鲁国为王室做主婚人,是天王的过失。对外忘记不共戴天的仇敌,对内忘记睡草垫枕土块的哀痛,是庄公的过失。那么王姬嫁到齐国,天王应当让其他同姓国家做主婚人,鲁国应当以大义推辞天子的命令。礼仪上不可以让鲁国做主婚人而天王让了,道义上不可以接受而鲁国接受了。所以王姬的馆舍礼仪失常,改换馆舍的变故就兴起了。王姬到来,把馆舍建在国内,是合乎礼仪的。现在却修筑馆舍在城外,是因为仇敌不可以相亲,丧服不可以与冠冕相接。过失不知道而做,罪过较轻;知道而做,罪过重大。知道礼仪不可以在国内施行,却另外修筑外馆来等待,这是知道不可以做却做了。奉承仇敌,抛弃哀痛,疏远王室,是最大的恶行。一举不谨慎,而三大恶行兼有,那么改换馆舍败坏礼仪,只是小损失吗?

胡安国说:鲁国对于王室是尊贵的亲属,做王姬的主婚人也很久了。馆舍在国内,一定有固定的地方。现在特意修筑在城外,《谷梁传》认为仇敌之人,不是用来接待婚姻的;丧服不是用来接待冠冕的。知道不可以,所以特意修筑在城外。修筑在城外,符合变通的正当吗?回答说:不正当。有三年之丧,天王在道义上不应当让鲁国做主婚人;有不共戴天的仇敌,庄公在道义上不可以做主婚人。修筑在城外虽然适宜,不如推辞而不做主婚人更正当。所以君子重视端正根本。有人说:天王有命令,本来就不可以推辞。派单伯在京师迎接,对上符合尊崇周朝的道义,为他修筑馆舍在城外,对下没有失去居丧的礼仪,为什么不可以?回答说:用常礼来说是可以的。现在庄公有父亲的仇敌,正处在丧礼之中,这是礼仪的大变。而让他做主婚人,是废弃人伦、灭绝天理了。《春秋》在这件事上一再记载,其道义是以复仇为重,向天下后世显示臣子不可以忘记君主和亲人。所以虽然修筑馆舍在城外,也不认为合乎礼仪而记载它。吕祖谦说:天子把女儿嫁给诸侯,为什么让鲁国做主婚人而不自己做?大概天子不应当与诸

侯为敌,况鲁是周之同姓,乃使之主婚。庄公之父旣为齐所杀,乃是讐人父之讐,不与共戴天,而又主婚。庄公筑馆扵外,非不知此理,去不得,乃至力弱不能自强,告扵天子以絶之。方欲不从,又恐为齐所侵伐,所以顾利害,只得从之。大抵为人如此,设辞作事最是害人,宁是不知义理?人一旦觉悟,尚有改变时节。谷梁谓主王▯者,必自公门出。注谓公门,朝之外门。主王▯者,当设几筵扵宗庙以俟迎。又曰:扵庙则已尊,扵寝则已卑。为之筑馆扵外,变之正也。仇讐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也。又曰:庄公之立,桓公见杀扵齐,则庄公之扵齐有不共戴天之讐,而不能以复讐为念,前軰论之详矣。然又湏识得庄公之要领,王▯归扵齐,鲁絶之而不与主婚,义也;而鲁则畏齐之强而不敢絶,欲与之主婚。内则畏清议而不敢与,外则畏齐之见讨而不可絶。其君臣之间,宛转商量,一个两不相。妨底道理,欲筑王▯之馆扵外。三传之説不一,然皆未必是。凢天下之事,不知夫不共戴天之讐,义不可与者,未足为忧。旣知之而求所以委曲避就者,深可忧。葢其不知者,良心一朝顿回,则其发不可御。既知之而欲立一名字,求所以避就,亦终扵此而已矣。父子之间,天属之恩,庄公报齐之心,宜如火之必热,如水之必寒,如手足之必捍头目,安可委曲安排避就,使之两不相妨。至如伐郕一叚,亦然。庄公本自畏齐,而曰「我实不徳,齐师何罪」,皆是要立个名字文饰之,此其所以终扵不振。

译侯与敌国为仇,何况鲁国是周王的同姓,却让齐国主持婚礼。庄公的父亲既被齐国所杀,那就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却还要让仇人主持婚礼。庄公在城外修建馆舍,并非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无法摆脱,乃至国力弱小不能自强,向天子禀告以断绝关系。正想不听从,又担心被齐国侵伐,所以权衡利害,只得顺从。大体上为人如此,找借口做事最害人,难道是不知道义理吗?人一旦觉悟,还有改变的时机。《谷梁传》说主持婚礼的人,一定要从公门出来。注解说公门,是朝堂的外门。主持婚礼的人,应当在宗庙设置几筵以等待迎接。又说:在宗庙则过于尊贵,在寝宫则过于卑微。在城外为他修建馆舍,是改变常礼以归于正道。仇敌之人,不应用来接待婚姻;穿丧服的人,不应用来接待戴冠冕的人。又说:庄公即位,桓公被杀于齐,那么庄公对于齐国有不共戴天之仇,却不能以复仇为念,前代学者论述得很详细了。然而又须要识得庄公的要领,王姬归于齐,鲁国断绝关系而不为其主婚,是合乎义的;但鲁国畏惧齐国的强大而不敢断绝,想为其主婚。内心里畏惧清议而不敢参与,外面上畏惧齐国讨伐而不可断绝。君臣之间,婉转商量,找一个两不相妨碍的道理,想在城外为王姬修建馆舍。三传的说法不一,但都未必正确。大凡天下的事,不知道有不共戴天之仇、义理上不可参与的,还不足以担忧。既知道却寻求委曲避就的方法,才深可担忧。大概那些不知道的人,良心一旦猛然回转,那么其发作不可阻挡。既知道却想立个名义,寻求避就的方法,最终也就止于此了。父子之间,天然的血缘恩情,庄公报复齐国的心,应当像火必然热、水必然冷、手足必然保护头目一样,怎么可以委曲安排避就,使之两不相妨。至于伐郕那一段,也是如此。庄公本来畏惧齐国,却说“我实在不德,齐军有什么罪”,这都是要立个名义来文饰,这就是他最终不振作的原因。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谢湜曰:「锡桓公命,王以褒嘉之命,追命而锡之也。杜氏谓如今之哀荣是已。背逆之人,王法在所诛絶,乃反生而来聘,死而锡命,逆天之大也。来聘称天王,以明王者当若天道也。锡命称王,以明周王弗克若天也。宪天理物,王之徳也。臣不能相之扵始,王不能若之扵终,由是所为背天,而天理不复见矣。故王之聘锡桓公也,始则名其宰,终则去其天。始名其宰者,以宰不能相王扵始也;终去其天者,以王不能若扵天终也。锡命称王,与王使荣叔归含,王使召伯防塟,称王同意。」

胡安国曰:「啖助曰:不称天王,宠簒弑以渎三纲也。春秋书王,必称天所履者,天位也;所行者,天道也;所赏者,天命也;所刑者,天讨也。今桓公弑君簒国,而王不能诛,反追命之,无天甚矣。桓无王,王无天,非小恶也。与塟成风,引为夫人,使妾并嫡,何以异?故其文一。施之范寗,乃以出居扵郑,来聘求车三事为证,而谓非义之所存,误矣。」

  王▯归于齐

谢湜曰:「王▯下嫁,必得贤君以为配。齐襄禽兽其行,豺狼其心,人伦所共弃者也。王室以女归之,王▯不得其归,见矣。」

胡安国曰:「鲁主王▯之嫁,旧矣。在他公时常事不书,此独书者,以归扵齐故也。逆扵京师,筑馆扵外,而不书归扵齐,则无以见其罪之在也。书归扵齐,而后忘亲释怨之罪着矣。《春秋》复讐之义明矣。」

  齐师迁纪郱鄑郚

谢湜曰:「齐将灭纪,故迁其三邑而有之。三邑之众,而齐师迫胁迁之,齐人威力之盛可知也。不书灭者,方其迁时,国未灭也。然其国邑自是灭矣。」

胡安国曰:郱鄑郚者,纪三邑也。邑不言迁,迁不言师。其以师迁之者,见纪民犹足与守,而齐人强暴,用大众以迫之,为已属也。凡书迁者,自是而灭矣。春秋兴灭国,继絶世,则迁国邑者不再贬,而罪已见矣。

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扵余丘。谢湜曰:「庆父,庄公庶兄。」

胡安国曰:按二传扵余丘、邾邑也。国而曰伐,此邑尔。其曰伐,何也?志庆父之得兵权也。庄公幼年即位,首以庆父主兵,卒致子般之祸扵余丘。法不当书,圣人特书,以志乱之所由,为后戒也。鲁在春秋中,见弑者三君,其贼未有不得鲁之兵权者。公子翚再为主将,专会诸侯,不出隠公之命。仲遂擅兵两世,入纪、伐邾,防师救郑,三军服其威令之日乆矣。故翚弑隠公,而蒍氏不能明其罪;庆父弑子般,而成季不能遏其意;公子遂杀恶及视,而叔仲惠伯不能免其死。夫岂一朝一夕之故哉?春秋所书,为戒逺矣。

  秋七月齐王▯卒

谢湜曰:「齐告王▯之防,鲁庄公为之服大功,故书卒。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礼者,称情而为之文也。亲非姊妹而为之服,其服非礼也。齐,吾之世讐也,其始为之主其婚,其终为之服其防,非孝也。」

胡安国曰:「内女嫁为诸侯妻,则书卒。王姬何以书?比内女为之服也。故檀弓曰:『齐告王▯之防,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称情而为之节者也。庄公扵齐王▯厚矣,如不共戴天之念何?此所谓不能三年之防而缌小功之察也。特卒王▯以着其罪。」

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乙酉,宋公冯卒。杨时曰:齐人恶鲁公防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滛乱,为二国患。而诗序以刺文姜者,葢是诗齐人作也。虽恶鲁公,不得不以文姜为主。其从如云,其从如雨,言从之者众也。其从如水,言从之者顺也。许穆夫人思归唁其兄,许人尤之,终以义不得而止。使鲁公刚而有制,使鲁人无肯从者,如许人焉,则文姜虽欲适齐,尚可得乎?言从之者众,亦以见鲁公之防弱也。问文姜与齐侯滛,诗人以不能防闲其母,刺庄公固当深罪乎?曰:固可罪也。观《载驱》之诗,言鲁道有荡,则鲁之君臣荡然无以禁止之也。夫人之出入,其威仪物数盛矣。其曰齐子发夕,又何

译冬季十月乙亥日,陈侯林去世。周王派遣荣叔前来,把褒奖桓公的命令赐给他。

谢湜说:“赐给桓公命令,是周王用褒奖嘉许的命令,在他死后追赠并赐给他。杜预认为这就像现在的哀荣一样。背叛逆乱的人,按照王法应当诛杀断绝,却反而在他生前来聘问,死后赐命令,这是违背天理的大罪。来聘问时称‘天王’,是为了表明王者应当像天道一样;赐命令时称‘王’,是为了表明周王不能像天道那样。效法天理来治理万物,是王的德行。臣子在开始不能辅佐他,王在终了不能效法天道,因此所做的违背天理,天理就不再显现了。所以周王在聘问和赐桓公命令时,开始称其宰官,终了去掉‘天’字。开始称其宰官,是因为宰官在开始不能辅佐王;终了去掉‘天’字,是因为王在终了不能效法天道。赐命令称‘王’,与王派荣叔归含、王派召伯防安葬,都称‘王’,用意相同。”

胡安国说:“啖助说:不称‘天王’,是宠幸篡弑之人,亵渎三纲。《春秋》书写‘王’,必定称其所践履的是天位;所施行的是天道;所奖赏的是天命;所刑罚的是天讨。现在桓公弑君篡国,而周王不能诛杀,反而追赠命令给他,没有天理到了极点。桓公没有王,王没有天,这不是小恶。与安葬成风,把她引为夫人,让妾与嫡妻并列,有什么不同呢?所以它们的文字一样。范宁却用出居在郑国,来聘问求车三件事作为证据,认为这不是义所存在的,这是错误的。”

周王的女儿〇嫁到齐国。

谢湜说:“王〇下嫁,必须得到贤明的君主作为配偶。齐襄公行为像禽兽,心肠像豺狼,是人伦共同抛弃的人。王室把女儿嫁给他,王〇没有得到好的归宿,这是显而易见的。”

胡安国说:“鲁国主持王〇的婚事,由来已久。在其他公时,常事不记载,这里唯独记载,是因为嫁到齐国的缘故。在京城迎接,在外面筑馆舍,却不记载嫁到齐国,就无法显示罪责所在。记载嫁到齐国,然后忘记亲人、释放怨恨的罪责就显著了。《春秋》复仇的道义就明白了。”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三邑。

谢湜说:“齐国将要灭掉纪国,所以迁移它的三邑并占有它们。三邑的民众,被齐国军队胁迫迁移,齐人的威力盛大可以知道了。不记载灭掉,是因为迁移的时候,国家还没有灭掉。然而它的国家城邑从此就灭掉了。”

胡安国说:“郱、鄑、郚是纪国的三座城邑。城邑不说迁移,迁移不说军队。用军队迁移它们,表明纪国百姓还足以守卫,而齐人强暴,用大军迫使他们,成为自己的属国。凡是记载迁移的,从此就灭掉了。《春秋》复兴灭掉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那么迁移国家城邑的不再贬斥,而罪责已经显现了。”

二年春季,周王二月,安葬陈庄公。夏季,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谢湜说:“庆父是庄公的庶出兄长。”

胡安国说:“按照两传,于余丘是邾国的城邑。国家才说攻打,这只是城邑罢了。为什么说攻打呢?是为了记录庆父掌握了兵权。庄公幼年即位,首先让庆父主持兵权,最终在于余丘导致子般的祸患。按法度不应当记载,圣人特意记载,以记录动乱的缘由,作为后世的警戒。鲁国在春秋时期,被弑杀的君主有三位,他们的贼人没有不掌握鲁国兵权的。公子翚两次担任主将,专擅会盟诸侯,不出自隐公的命令。仲遂在两代擅权用兵,入侵纪国、攻打邾国,抵御齐军救援郑国,三军服从他的威令很久了。所以翚弑杀隐公,而蒍氏不能明辨他的罪责;庆父弑杀子般,而成季不能遏制他的意图;公子遂杀害恶和视,而叔仲惠伯不能免除他们的死。这难道是一朝一夕的缘故吗?《春秋》所记载的,作为警戒是深远的。”

秋季七月,齐王〇去世。

谢湜说:“齐国报告王〇的丧事,鲁庄公为她服大功之丧,所以记载‘卒’。有人说:因为从鲁国出嫁,所以为她服姊妹之丧,是称情而为之文饰。亲缘不是姊妹却为她服丧,她的丧服不合礼制。齐国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开始为她主持婚事,终了为她服丧,这不是孝道。”

胡安国说:“国内女子嫁为诸侯的妻子,就记载‘卒’。王〇为什么记载?比照国内女子为她服丧。所以《檀弓》说:‘齐国报告王〇的丧事,鲁庄公为她服大功。’有人说:因为从鲁国出嫁所以为她服丧,是姊妹之丧,称情而为之节制。庄公对齐王〇太厚了,那不共戴天的念头怎么办?这就是所说的不能守三年之丧,却察究缌麻小功的礼节。特意记载王〇的‘卒’,以彰显他的罪责。”

冬季十二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乙酉日,宋公冯去世。杨时说:“齐人厌恶鲁公懦弱,不能防范闲止,文姜致使淫乱,成为两国的祸患。而《诗序》用《载驱》讽刺文姜,大概这首诗是齐人作的。虽然厌恶鲁公,不得不以文姜为主角。‘其从如云’,‘其从如雨’,是说跟随的人众多。‘其从如水’,是说跟随的人顺从。许穆夫人思念归国慰问她的兄长,许国人责备她,最终以道义不得而止。如果鲁公刚强而有节制,使鲁国人没有肯跟随的,像许国人那样,那么文姜即使想到齐国,还能做到吗?说跟随的人众多,也用以显示鲁公的懦弱。问文姜与齐侯淫乱,诗人以不能防范闲止其母,讽刺庄公固然应当深罪吗?回答说:固然可以定罪。看《载驱》这首诗,说鲁道荡荡,那么鲁国的君臣荡荡然没有禁止她的。夫人的出入,她的威仪物数盛大。她说‘齐子发夕’,又是什么……”

其易乎?礼,妇人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既曰从子,子乃不能防闲之,恣其滛乱,扵谁责而可乎?

译这容易吗?礼制规定,妇女年幼时顺从父亲和兄长,出嫁后顺从丈夫,丈夫死后顺从儿子。既然说顺从儿子,儿子却不能防范约束她,纵容她淫乱,又能责怪谁呢?

谢湜曰:「夫人出会乱之道也。猗嗟,刺庄公不能以礼防闲其母,失子之道,扵此见矣。」

胡安国曰:妇人无外事,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今防齐侯扵禚,是庄公不能防闲其母,失子道也。故赵子曰:姜氏,齐侯之恶着矣,亦所以病公也。曰:子何以制母乎?夫死从子,通乎其下,况扵国君?君者,人神之主,风教之本也。不能正家,如正国何?若公者,哀痛以思父,诚敬以事母,威刑以督下,车马仆从莫不俟命。夫人徒徃乎?夫人之徃也,则公威命之不行,哀戚之不至矣。

  三年春王正月溺防齐师伐卫

谢湜曰:「溺鲁卿不氏,未赐族。卫专立公子黔牟,溺防齐伐卫,谋纳朔也。溺后不书,卒不为卿也。春秋之初,公子未有以族世官。观柔溺生不赐族,死不书卒,而先王任官择贤,其遗风见矣。」

胡安国曰:「谷梁子曰:『此公子溺也,其不称公子何也?恶其防仇讐,伐同姓,故贬而名之也。』有父之讐而释怨,罪大矣,况与合党兴师伐人国乎?」

  夏四月葬宋庄公五月葬桓王

谢湜曰:「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礼也。王室以大防赴诸侯,诸侯毕防扵周,以奉臣子之职也。周自东迁,命令不行扵邦国,故平王崩不防葬,桓王葬以七年。其葬也,武氏子来求赙,毛伯来求金。」

胡安国曰:「左氏曰:『缓也,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王崩至是,葢七年矣。先儒或言天子不志葬,又以为不言葬者常也。夫事孰有大扵葬天子者,而可以不志乎?死生终始之际,人道之大变,岂以是为常事而不书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谢湜曰:「齐师一日迁纪三邑,威力固可畏矣。然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人臣之义也。为纪季者,率众守邑,効死勿去可也。今乃齐兵未涉疆境,而以纪之封邑外附扵齐,为臣如此,何以责死义之忠哉?《春秋》书以『▯入齐,罪之也。入外辞『▯非齐邑,故书入。」

胡安国曰:「大夫不得用地,公子不当去国。盗地以下敌,弃君以避患,非人臣也。故春秋之义,私逃者必书奔,有罪者必加贬。今季不书奔,则非窃地也;不书名,则非贬也。诸族兄弟贬则书名,宋辰、秦鍼之类是也。纪季所以不书奔者,有纪侯之命矣;所以不书名者,天下无道,强众相凌,天子不能正,方伯不能伐,屈已事齐,请复五庙,其亦不得已而为之者,非其罪也。所以无贬乎?入云者,难辞也。」

吕祖谦曰:「纪侯不能下齐,以与纪季。纪侯能全身逺害,为宗社计,固亦贤矣。其与衔璧靣防者异矣。」

  冬公次于滑

谢湜曰:「驻师扵外,曰次。圣人爱民忧国,故春秋不以王事次舍扵外,皆书罪其非法也。谋事而防,要言而盟,结好而朝,报怨而伐,诸侯罪已大矣。其弃政劳民,出入无度,则又有邂逅之遇,迁延之次也。书迁延之次,而庄公怠荒之心基扵此矣。」

胡安国曰:「谷梁子曰:『次止也有畏也,欲救纪而不能也。』《春秋》纪兵伐而书次,以次为善救而书次,以次为讥。次扵滑,讥之也。鲁纪有婚姻之好,当恤其患;扵齐有父之讐,不共戴天。茍能救纪,抑齐,一举而两善并矣。见义不为而有畏也,《春秋》之所恶,故书公次扵滑以讥之也。或言夫子意在刺无王命,若讥其怯懦,则当褒其勇者。《春秋》乃鼓乱之书,为此言者误矣。《易》扵谦之六五则曰:『利用侵伐。』《师》之六四则曰:『左次无咎。』进退勇怯,顾义如何?尔岂可专以勇为鼔乱而不与乎?」

  春秋集义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十二

  宋 李明复 撰

  庄公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谢湜曰:「飨,两君相见之礼也。飨礼在庙,尚敬也。夫人出飨齐侯,黩礼之大也。人无耻畏,则无所不为。故文姜初防齐侯扵禚,次飨齐侯扵祝丘。」

胡安国曰:「享者,两君之礼,所以训恭俭

译谢湜说:“夫人外出会见,是混乱纲常的做法。《猗嗟》这首诗,是讽刺鲁庄公不能用礼法来防范约束他的母亲,丧失为子的道义,在这里就体现出来了。”

胡安国说:“妇人没有外事,送迎不出家门,见到兄弟不跨出门槛,在家听从父亲,出嫁后听从丈夫,丈夫死后听从儿子。如今庄公在禚地会见齐侯,这是庄公不能防范约束他的母亲,丧失了为子的道义。所以赵子说:‘姜氏与齐侯的丑恶行为已经显露,这也让庄公感到痛苦。’问:‘儿子凭什么来制约母亲呢?’丈夫死后听从儿子,这是通行于下层的道理,何况对于国君呢?国君是人神的主宰,风化教化的根本。如果不能端正家庭,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如果庄公,以哀痛思念父亲,以诚敬侍奉母亲,以威严刑罚督责下属,车马仆从没有不等待命令的。夫人难道会独自前往吗?夫人之所以前往,是因为庄公的威严命令不能推行,哀痛之情没有达到极点。”

三年春天,周王正月,溺和防率领齐国军队攻打卫国。

谢湜说:“溺是鲁国卿大夫,不称氏,是因为没有被赐给族氏。卫国擅自立公子黔牟为国君,溺和防率领齐军攻打卫国,是谋划拥立公子朔。溺后来史书不再记载,最终没有成为卿。春秋初期,公子还没有凭借族氏世代为官的情况。看柔、溺活着不被赐族,死了不记载卒年,先王任用官员选择贤能的风气,在这里还可以看到。”

胡安国说:“《谷梁传》说:‘这是公子溺,为什么不称公子呢?厌恶他勾结仇敌,攻打同姓国家,所以贬低他,只称其名。’有杀父之仇却放下怨恨,罪过已经很大了,何况还结党兴兵攻打别人的国家呢?”

夏天四月,安葬宋庄公;五月,安葬周桓王。

谢湜说:“天子死后七天停灵,七个月安葬,这是礼制。王室以大丧告知诸侯,诸侯都前往周朝,以履行臣子的职责。周朝自东迁以来,命令不能在邦国中推行,所以周平王去世时诸侯不去参加葬礼,周桓王安葬用了七年。安葬时,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毛伯来请求金钱。”

胡安国说:“《左传》说:‘这是迟缓了。天子七个月安葬,天下通行车轨的诸侯都到;诸侯五个月,同盟的诸侯到;大夫三个月,同职位的到;士一个月,外亲到。’周王去世到现在,大概七年了。先儒有人说天子不记载安葬,又认为不记载安葬是常事。事情哪有比安葬天子更大的,可以不记载吗?生死终始的关头,是人道的大变,怎么能当作常事而不记载呢?”

秋天,纪季把酅地献给齐国。

谢湜说:“齐军一天之内迁徙纪国的三个城邑,威力确实令人畏惧。然而国君为社稷而死,大夫为民众而死,这是人臣的道义。作为纪季,率领民众守卫城邑,效死不去是可以的。如今齐军还没有进入边境,就把纪国的封邑向外依附给齐国,做臣子像这样,怎么要求他为道义而死呢?《春秋》记载‘入齐’,是谴责他。‘入’是外辞,酅不是齐国的城邑,所以记载为‘入’。”

胡安国说:“大夫不能擅自使用土地,公子不应当离开国家。窃取土地献给敌国,抛弃君主以躲避祸患,这不是人臣该做的。所以《春秋》的道义,私自逃跑的一定记载‘奔’,有罪的一定加以贬低。如今纪季不记载‘奔’,就不是窃取土地;不称其名,就不是贬低。其他同族兄弟被贬低就称其名,宋辰、秦鍼之类就是这样。纪季不记载‘奔’,是因为有纪侯的命令;不称其名,是因为天下无道,强众相互欺凌,天子不能匡正,方伯不能征伐,委屈自己侍奉齐国,请求恢复五庙,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不是他的罪过。所以没有贬低?‘入’是委婉的说法。”

吕祖谦说:“纪侯不能屈服于齐国,把纪季给了齐国。纪侯能保全自身远离祸害,为宗庙社稷考虑,确实也算贤明了。这与那些口含玉璧、面缚投降的人不同。”

冬天,鲁庄公驻扎在滑地。

谢湜说:“军队驻扎在外,叫‘次’。圣人爱民忧国,所以《春秋》不认为以王事为由在外驻扎是合法的,都记载下来谴责其非法。谋划事情而会盟,约定言辞而结盟,结交友好而朝见,报复怨恨而征伐,诸侯的罪过已经很大了。他们抛弃政事劳苦百姓,出入没有节制,就有偶然相遇、拖延驻扎的情况。记载拖延驻扎,庄公怠惰荒废的心机就在这里奠定了基础。”

胡安国说:“《谷梁传》说:‘次是停止,也有畏惧的意思,想救纪国却做不到。’《春秋》记载纪国被攻打而写‘次’,把‘次’当作善救而写‘次’,把‘次’当作讥讽。驻扎在滑地,是讥讽。鲁国和纪国有婚姻之好,应当体恤其患难;对齐国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如果能救纪国,压制齐国,一举两得。见义不为而有畏惧,《春秋》所厌恶的,所以记载庄公驻扎在滑地以讥讽他。有人说孔子意在讽刺没有王命,如果讥讽他怯懦,就应当褒奖勇敢的人。《春秋》是鼓动战乱的书,说这种话的人错了。《易经》谦卦六五说:‘利于侵伐。’师卦六四说:‘向左驻扎没有灾祸。’进退勇怯,要看道义如何?你怎么能专门认为勇敢就是鼓动战乱而不给予肯定呢?”

春秋集义卷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十二

宋 李明复 撰

庄公

四年春天,周王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

谢湜说:“飨,是两国君主相见的礼节。飨礼在庙堂举行,崇尚恭敬。夫人外出宴请齐侯,是大大的亵渎礼制。人没有羞耻畏惧之心,就无所不为。所以文姜先在禚地会见齐侯,接着在祝丘宴请齐侯。”

胡安国说:“享,是两国君主的礼节,用来训导恭敬节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