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十九
程頥曰:「齐桓本侵蔡,遂至于楚而伐之,责其职贡其行非正也。然其所执之事正,故人但称其伐之正,而不见其行事之本谲也是以正掩其谲
又曰:「桓公伐楚,责包茅,虽其心未必尊王,而其事则正,故正掩其谲。」
又曰:“伐楚事,责之以包茅不贡其名,则是若其意,岂为楚不勤王然后加兵?但欲楚尊齐而不尊周,管仲亦莫之诘也。若实尊周,专封之事,岂冝为之?故孟子曰:‘五覇假之也。’言其不以诚为之也。”
程氏学曰:孟子曰:“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若齐桓伐楚,不由王命,非所谓为天吏则可以伐之者也。然楚蛮夷之国,强暴僣逆,凭陵中夏。桓公能奋十国之威,一举服之,而天下不胥为左祍者,乃其力也。故书曰:‘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不遽加兵而椘已服矣。故书曰:‘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彼自服而来,求盟于我也。然则伐楚之役,召陵之盟,于春秋之世可谓善矣。如成二年袁娄之盟,则异于是。齐虽强大,数侵诸侯国,而未若荆椘之暴。诸侯为复私怨而无如桓公之义。齐侯使国佐如师,非服而来也,畏晋之强而赂晋也。晋受赂而与之盟,我反及彼也。故不曰‘来盟’而曰‘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春秋》于王道信,轻重之权衡,曲直之绳墨也。”
范祖禹曰:「齐桓公心谲而行正,伐椘是也。」
杨时曰:「桓公责楚以包茅不入,固非有夹辅王室之诚心,而其事则正矣。」
尹焞曰:「责包茅不入,昭王不反,亦谓假仁以行其覇。」谢湜曰:「齐之将伐楚也,先以八国之师攻蔡,兵始渉境,而蔡人溃焉。以齐桓威势之盛也,蔡之溃也,兵震威行,遂以八国伐楚。其伐楚也,兵不速进,而次止于陉。桓公伐楚,正也;假攻蔡以伐楚,不正也。覇者不纯乎王,虽义事,其心不免乎谲。故蔡书侵,伐楚书遂,罪其师行之不由道也。蔡、楚与国,溃人民奔散之词。」胡安国曰:「潜师掠境,曰侵,侵蔡者奇也;声罪致讨,曰伐,伐楚者正也。遂者,继事之词,而有专意,次止也。椘贡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无以缩酒,桓公是征,而楚人服罪,师则有名矣。孟子何以独言《春秋》无义战也?譬诸杀人者,或曰:『人可杀与?』曰:『可。』孰可以杀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矣。』国可伐与?曰:『可。』孰可以伐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矣。』楚虽暴横,凭陵上国,齐不请命,擅合诸侯,岂所谓为天吏以伐之乎?《春秋》以义正名,而乐与人为善。以义正名,则君臣之分严矣。书遂伐楚,讥其专也;乐与人为善,茍志于善,斯善之矣。书次于陉,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序其绩也。」
又曰:「春秋重军旅之事。来战则罪在外,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往战则罪在内,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独至齐侯侵蔡、伐楚,驻师于陉,则襃而书;次楚子遣使,则美而书『来』,何也?荆楚暴横,凭陵中国,郑在王畿之内,数见侵伐,微齐侯攘斥,胥变而为夷矣。此门庭之冦,所当惩创,不可已焉者也。」
胡宏曰:「易师左次,无咎。如齐桓伐楚,退师召陵;赵充国讨先零,固守不战。汉髙伐项羽,舍荥阳、成臯而趋宛、叶;朱隽讨韩忠,解围而后复战,皆左次也。」
朱熹曰:「据楚当时凭陵中夏,僣号称王,其罪大矣,如何不理防?葢一説着此事,楚决不肯便服,事势自然住不得,故只寻些年代久逺已冷底罪过,及他些小不共贡事去问他。想他见无大利害,决不深较,只要得他稍稍退听,便收杀了。此亦是器小故,才是器小,自然无大功业。」
又曰:桓文所以有功于王室者,葢当时楚最强大,时复加兵于郑,郑则在王畿之内,又伐陆浑之戎,观兵周疆,其势与六国不同。楚在春秋,他国不及其强,若非桓文有以遏之,则周室为其所并矣。
张栻曰:「王覇之分,徳与力也。以力假仁者,以其势力假仁之事以行之,如齐桓责包茅
译程颐说:“齐桓公原本侵犯蔡国,进而到达楚国并讨伐它,以责问楚国不履行进贡的职责,他的行为并不端正。然而他所坚持的事情是正当的,所以人们只称颂他讨伐楚国的正当性,而没有看到他行事本质的权诈,因此正当掩盖了权诈。”
又说:“桓公讨伐楚国,责问包茅不进贡,虽然他的内心未必尊崇周王,但这件事本身是正当的,所以正当掩盖了权诈。”
又说:“讨伐楚国这件事,以包茅不进贡的名义来责问,如果是这样,难道是因为楚国不勤王才出兵吗?只是想让楚国尊崇齐国而不尊崇周王室,管仲也没有对此进行诘问。如果真正尊崇周王室,专擅封赏的事情,难道适宜去做吗?所以孟子说:‘五霸是假借仁义。’意思是他们不是出于真诚去做这些事的。”
程氏学派说:孟子说:“春秋时期没有正义的战争,只是那一国比这一国好一些罢了。像齐桓公讨伐楚国,不经过周王的命令,不是所谓作为天吏就可以讨伐的情况。然而楚国是蛮夷国家,强暴僭越叛逆,欺凌中原。桓公能够振奋十国的威势,一举使其屈服,而天下没有都变成左衽(夷狄习俗)的,这是他的力量所致。所以《春秋》记载:‘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驻扎在陉地。’没有立即施加武力而楚国已经屈服。所以《春秋》记载:‘楚国屈完来到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是楚国自己屈服而来,请求与我结盟。那么讨伐楚国的战役,召陵的盟约,在春秋时代可以说是好的了。像成二年的袁娄之盟,就与此不同。齐国虽然强大,多次侵犯诸侯国家,但不像楚国那样暴虐。诸侯为了报复私怨而没有像桓公那样的道义。齐侯派国佐到军中,不是屈服而来,而是畏惧晋国的强大而贿赂晋国。晋国接受贿赂而与他结盟,我反而与他结盟了。所以不说是‘来盟’而说是‘秋七月,齐侯派国佐到军中。己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春秋》对于王道是诚信的,是衡量轻重的权衡,是判断曲直的准则。”
范祖禹说:“齐桓公内心权诈而行为正当,讨伐楚国就是这样。”
杨时说:“桓公以包茅不进贡来责问楚国,固然没有辅佐王室的诚心,但这件事本身是正当的。”
尹焞说:“责问包茅不进贡,昭王没有返回,也是说假借仁义来实行他的霸业。”谢湜说:“齐国将要讨伐楚国时,先以八国的军队攻打蔡国,军队刚进入边境,蔡人就溃散了。因为齐桓公威势盛大,蔡国的溃散,是因为军队震惊、威势施行,于是以八国军队讨伐楚国。讨伐楚国时,军队不迅速前进,而驻扎在陉地。桓公讨伐楚国,是正当的;借攻打蔡国来讨伐楚国,是不正当的。霸主不纯粹符合王道,即使是正义的事,其内心也不免权诈。所以蔡国记载为‘侵’,讨伐楚国记载为‘遂’,谴责其军队行进不遵循正道。蔡、楚是盟国,‘溃’是人民奔散的意思。”胡安国说:“暗中出兵掠夺边境,叫做‘侵’,侵蔡是奇袭;声张罪状进行讨伐,叫做‘伐’,伐楚是正当的。‘遂’是承接前事的意思,而有专断之意,驻扎停止。楚国进贡的包茅没有进入,王室的祭祀无法供应,没有用来滤酒的东西,桓公因此征讨,而楚人服罪,军队就有名分了。孟子为什么单独说《春秋》没有正义的战争呢?比如杀人,有人说:‘人可以杀吗?’回答说:‘可以。’谁可以杀他?回答说:‘作为法官就可以杀他了。’国家可以讨伐吗?回答说:‘可以。’谁可以讨伐它?回答说:‘作为天吏就可以讨伐它了。’楚国虽然暴横,欺凌上国,齐国不请示周王,擅自联合诸侯,难道是所谓作为天吏来讨伐它吗?《春秋》以道义端正名分,而乐于与人一起行善。以道义端正名分,那么君臣的分别就严格了。记载‘遂伐楚’,是讥讽他的专断;乐于与人一起行善,如果立志于善,就认为他是善的。记载‘次于陉’,楚国屈完来到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是叙述他的功绩。”
又说:“《春秋》重视军事行动。对方来战,罪责在外部,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就是这样。我方去战,罪责在内部,与郑国军队讨伐宋国,丁未日在宋国交战,就是这样。唯独齐侯侵犯蔡国、讨伐楚国,驻扎军队在陉地,就褒扬而记载;楚国派遣使者,就赞美而记载‘来’,为什么呢?荆楚暴横,欺凌中国,郑国在周王室疆域之内,多次被侵犯讨伐,如果没有齐侯排斥抵御,都将变成夷狄了。这是家门庭院的寇贼,应当惩戒打击,不能停止的。”
胡宏说:“《易经》说‘师左次,无咎’。像齐桓公讨伐楚国,退兵到召陵;赵充国讨伐先零,坚守不战。汉高祖讨伐项羽,舍弃荥阳、成皋而趋向宛、叶;朱隽讨伐韩忠,解除包围而后再次交战,都是左次(退守)。”
朱熹说:“根据楚国当时欺凌中原,僭号称王,其罪过很大,为什么不去理防?大概一说起这件事,楚国决不会立刻屈服,事势自然停不下来,所以只寻找一些年代久远已经冷掉的罪过,以及他一些小的不进贡的事去责问他。想他见没有大利害关系,决不会深究,只要让他稍稍退让听从,就收手了。这也是器量小的缘故,才是器量小,自然没有大的功业。”
又说:桓公、文公之所以对王室有功,大概是因为当时楚国最强大,时常对郑国用兵,郑国则在周王室疆域之内,又讨伐陆浑之戎,在周王室疆界陈兵示威,其形势与战国六国不同。楚国在春秋时期,其他国家不及它强大,如果不是桓公、文公有所遏制,那么周王室就会被它所吞并了。
张栻说:“王道与霸道的区别,在于德与力。以力量假借仁义的人,是用他的势力假借仁义的事情来实行,像齐桓公责问包茅
又曰:「春秋无义战,葢不论其得失利害,循其本而言之也。夫以上征下,则有征诸侯不禀命于天子,而互相征讨,动则为不义矣。然而彼善于此则有之,葢本非尽善也。以此而方诸彼,则浅深轻重之间有庶几者耳,而其为不义则一也。如齐桓公侵蔡伐楚,如晋文公城濮之战,在当时其事虽若善,至于不禀王命而擅用其师,则均为不义而已。然则一时诸侯当如之何?寡怨息争,睦隣抚众,以歳时承事于宰旅。或不幸而为他国之所侵凌,理义所在,葢不可得而屈也。若是则得之矣。」
吕祖谦曰:「椘之凭陵,非一日矣。如伐郑、蔡,而桓公皆不问。桓以荘之十五年伯中国,而以僖四年始伐楚。葢骤加兵于楚,万一不胜,则伯威屈矣。故遵时飬晦,至于人强威盛,而后一举而临之,则楚无不服。」又曰:「齐桓公与管仲为伐楚之役,茍直责其不共贡职以讨之,则适投其病,楚必稽首而归罪矣。而君臣过计,以不共贡职之罪为不足,遂逺求昭王不复之事,欲张楚之罪,大吾出师之名,以葢侵蔡之私。抑不知胶舟之祸,年逾数百,荒忽茫昧,不可考质。椘安肯帖然坐受其责乎?此所以来水濵之侮也。使桓公、管仲茍止以包茅责楚,而不加以昭王之问,则言出而楚服矣,尚何待进师至陉,而仅得其请盟乎?」
又曰: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齐欲伐楚,已经略多年,不是因侵蔡后方伐楚,本是要伐楚,因侵蔡耳。
夏许男新臣卒
谢湜曰:「上言次于陉,下言盟于师。许男卒于师,不言,可知。」
胡安国曰:刘敞曰:诸侯卒于外者,在师则称师,在防则称防。今许男一无称者,此去师与防而复归其国之验也。召陵地在頴川,是以许男复焉。古者国君即位而为椑,嵗一漆之。出疆必载椑,卒于师曰师,卒于防曰防。正也。许男新臣卒,非正也。其为人君不知命者也。不知命则必畏死,畏死则必贪生,贪生则必乱于理矣。而后有容身茍免之耻,而后有滛祀非望之惑。此説是也。夫知死生之説,通昼夜之道者,亦岂有以异于人哉?茍得正而无毙焉,则无求矣。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谢湜曰:师之进次于陉也,诘楚有义,攘椘有力,椘国上下畏服,皆欲听命于齐,屈完于是来盟。完之来盟,楚子遣之也,不言使,以明上下同欲也。桓公服楚以礼,故退师盟于召陵。召陵之盟,非齐迫之也,楚人自服而来,故书「来盟」。楚为中国病久矣,入蔡败蔡,侵郑伐郑,肆为凭陵,中国不絶如线。桓公合诸侯以振华夏之威,从简书以抑僣窃之势,问南征以尊王室,责包茅以修王祭,兵不血刅,师不舆尸,干戈一举而荆蛮稽颡受盟,其惠安中国之功大矣。故伐楚之师,书次于陉,善其不以攻战为事也;书屈完来盟,善其兵刃不交而楚人来服也;书盟于召陵,善其服楚有礼而不以兵威也。孔子曰:「管仲相桓公,覇诸侯,一匡天下,微管仲,吾其被发左祍矣。」由召陵观之,中国得免左祍之患者,岂非桓公之力乎?故召陵之盟,君子美之。虽然,王者之师,仁义而已,杀一无罪不为也。蔡人与楚为罪,轻;楚病中国为罪,大。桓公正楚之罪,奉辞出伐,可也。若乃假蔡伐楚,而先以八国犯蔡,则蔡人之受患者众矣,岂仁人用兵之意哉?故蔡书「侵」,书「溃」;伐楚书「遂」,罪其不正也。
胡安国曰:「楚大夫未有以名氏通者,其曰屈完进之也,其称楚权在完也。来盟于师,嘉服义也;盟于召陵,序桓绩也。桓公帅九国之师侵蔡,而蔡溃;伐楚而楚人震恐,兵力强矣。责包茅之不贡,则诺;问昭王之不复,则辞;徼与同好,则承以寡君之愿;语其战胜攻克,则对以用力之难。然则桓公退师召陵,以礼楚使,卒与之盟而不遂伐也。于此见齐师虽强,桓公能以律用之而不暴;椘人已服,桓公能以礼下之而不骄,庶几乎王者之事矣。春秋之盟,于斯为盛,而杨子称之曰:『齐桓之时緼而春秋美召陵是也。』」
吕祖谦曰:齐侯陈诸侯之师,与楚屈
译又说:“《春秋》中没有正义的战争,大概是不论其得失利害,遵循其根本而言的。以上征下,则有征讨诸侯却不禀命于天子,而互相征讨,动辄就是不义了。然而彼善于此的情况是有的,大概根本并非尽善。以此与彼相比,则在浅深轻重之间有稍可取之处罢了,但其为不义则是一样的。如齐桓公侵蔡伐楚,如晋文公城濮之战,在当时其事虽看似善,至于不禀王命而擅用其师,则均为不义而已。那么一时诸侯应当如何呢?减少怨恨、平息争端,和睦邻国、安抚民众,按时节承事于王室使者。或不幸而被他国侵凌,理义所在,大概不可屈服。若是这样,就做得对了。”
吕祖谦说:“楚国凭借强凌弱,不是一天了。如伐郑、伐蔡,而桓公都不过问。桓公在庄公十五年称霸中国,而在僖公四年才开始伐楚。大概如果骤然对楚用兵,万一不胜,则霸主的威势就屈辱了。所以遵循时势、涵养晦迹,等到人力强盛、威势盛大,然后一举而临之,则楚国没有不服的。”又说:“齐桓公与管仲策划伐楚之役,如果直接责问其不供给贡职而讨伐它,则正好投中其病处,楚国必定稽首而归罪了。而君臣计谋过度,认为不供给贡职的罪状不足以服人,于是远求昭王不复之事,想要夸大楚国的罪状,壮大我方出师的名义,以掩盖侵蔡的私心。却不知道胶舟之祸,年代超过数百年,荒忽茫昧,不可考证实据。楚国怎肯帖然坐受其责呢?这就是招来水滨之侮的原因。假如桓公、管仲只以包茅责问楚国,而不加上昭王之问,则言出而楚国就服了,还何须进师至陉,而仅得其请盟呢?”
又说:齐侯率领诸侯之师侵蔡,蔡溃败,于是伐楚。齐想要伐楚,已经谋划多年,不是因为侵蔡后才伐楚,本是要伐楚,因侵蔡而发兵罢了。
夏,许男新臣去世。
谢湜说:“上文说驻扎在陉,下文说在师中结盟。许男在师中去世,不言明,是可以知道的。”
胡安国说:刘敞说:诸侯死在外面的,在军中则称师,在防地则称防。现在许男一无称者,这是离开师与防而返回其国的证据。召陵地在颍川,因此许男返回那里。古时国君即位就制作棺材,每年漆一次。出疆必载棺材,死在军中称师,死在防地称防。这是正礼。许男新臣去世,不合正礼。这是作为国君不知天命的人。不知天命则必定畏死,畏死则必定贪生,贪生则必定乱于理了。而后有容身苟免之耻,而后有淫祀非望之惑。此说是正确的。通晓死生之说,通达昼夜之道的人,难道与人有什么不同吗?假如得正而无毙,则无所求了。
楚屈完来在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
谢湜说:师之进驻在陉,诘问楚国有道义,抵御楚国有力,楚国上下畏服,都想听命于齐,屈完于是来结盟。屈完来结盟,是楚子派遣的,不言使,以明上下同欲。桓公以礼服楚,所以退师在召陵结盟。召陵之盟,不是齐逼迫的,楚人自服而来,所以书“来盟”。楚国为中国之患很久了,入蔡败蔡,侵郑伐郑,肆意凌犯,中国不绝如线。桓公合诸侯以振华夏之威,从简书以抑僭窃之势,问南征以尊王室,责包茅以修王祭,兵不血刃,师不舆尸,干戈一举而荆蛮稽颡受盟,其惠安中国之功大矣。所以伐楚之师,书次于陉,赞美其不以攻战为事;书屈完来盟,赞美其兵刃不交而楚人来服;书盟于召陵,赞美其服楚有礼而不以兵威。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由召陵观之,中国得免左衽之患的,难道不是桓公之力吗?所以召陵之盟,君子赞美它。虽然如此,王者之师,仁义而已,杀一无罪不为也。蔡人与楚为罪,轻;楚病中国为罪,大。桓公正楚之罪,奉辞出伐,可也。若乃假蔡伐楚,而先以八国犯蔡,则蔡人之受患者众矣,岂仁人用兵之意哉?所以蔡书“侵”,书“溃”;伐楚书“遂”,罪其不正也。
胡安国说:“楚国大夫未有以名氏通者,其曰屈完,进之也,其称楚权在完也。来盟于师,嘉服义也;盟于召陵,序桓绩也。桓公帅九国之师侵蔡,而蔡溃;伐楚而楚人震恐,兵力强矣。责包茅之不贡,则诺;问昭王之不复,则辞;徼与同好,则承以寡君之愿;语其战胜攻克,则对以用力之难。然则桓公退师召陵,以礼楚使,卒与之盟而不遂伐也。于此见齐师虽强,桓公能以律用之而不暴;楚人已服,桓公能以礼下之而不骄,庶几乎王者之事矣。春秋之盟,于斯为盛,而杨子称之曰:‘齐桓之时缊而春秋美召陵是也。’”
吕祖谦说:齐侯陈列诸侯之师,与楚屈
完乗而观之。齐伐楚,何故不兴师便来敌齐?却使屈完,何故?葢齐是覇主,又是节制之师,不可轻犯,所以先使屈完来观。葢楚是强国,所以屈完之对不肯尽服。如责包茅,则服之;责昭王之不反,则不服。至齐一说到众战攻城上,屈完便不服。遂以徳绥诸侯,谁敢不服?对其辞终不服。以此见楚有人。是时子元为令尹,亦楚之贤者,其才与管仲略相当。此对正如司马仲达对诸葛亮一般。
译屈完乘车去观察齐军。齐国讨伐楚国,为什么不兴兵直接来对抗齐军?却派遣屈完前来,这是什么缘故呢?大概因为齐国是霸主,而且军队纪律严明,不可轻易冒犯,所以先派屈完来观察形势。大概因为楚国是强国,所以屈完的回答不肯完全屈服。如果责备楚国没有进贡包茅,他就服了;如果责备楚昭王未能返回,他就不服。等到齐国一提到要众军作战、攻城略地,屈完便不服了。于是齐国以德行安抚诸侯,谁敢不服呢?但屈完最终的回答始终不肯屈服。由此可以看出楚国人才济济。当时子元担任令尹,也是楚国的贤人,他的才能与管仲大致相当。这场对话正像司马懿应对诸葛亮一般。
齐人执陈辕涛涂
谢湜曰:「执涛涂,称人执不以道,贬之也。桓公与陈南伐强楚,师未还返,而执其大夫,罪其不恕也。诸侯出于陈、郑之间以伐楚,其返也,陈人欲出东方者,以师为之病也。不修其师而执涛涂,责人者重,而求己者轻,非恕之道也。」
朱熹曰:「以执辕、涛涂侵曹、伐卫之事,而视夫东征、西怨、虞芮质成,则人心之服与不服,可见。」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
程頥曰齐命也
谢湜曰:「杜氏谓受齐命,讨陈、鲁为兵主。」
八月,公至自伐楚。葬许穆公。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防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谢湜曰:「夏,齐人执涛涂;秋,三国伐陈;冬,七国侵陈。齐侯以军道之故,困陈而为之病也。合诸侯以问罪,所恃者赏刑而已。赏刑不当,则邦国离心,非服人之道也。书『侵陈』,罪之也。鲁独书『师』者,大兵之后,复以师出,恶其劳民也。」
胡安国曰:「▯子法言」或问为政有几?曰:「思斁。昔在周公征于东方四国,是皇其思矣。夫齐桓公欲径陈,陈不果纳,执辕涛涂,其斁矣。夫桓公识明而量浅,管仲器不足而才有余。方楚之未帖,而齐以为忧也,致勤于郑,振中夏之威,防于阳谷,敦逺国之信,按兵于陉,修文告之词,退舍召陵,结防盟之礼,何其念之深,礼之谨也!存此心以进善,则桓有王徳,而管氏为王佐矣。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覇假之也。久假而不归,乌知其非有?惜乎桓文假之不久而遽归也。楚方受盟,志已骄溢,陈大夫一谋不恊,其身见执,其国见伐见侵,而怒犹未怠也,桓徳于是乎衰矣。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曽可厚以责人,不自反乎?原其失在于量浅而器不宏也。魏武才得荆州,而张松见忽;唐荘宗自矜取汴,而髙氏不朝。成汤胜夏,抚有万方,乃曰:「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栗栗危惧,若将陨于深渊。」万方有罪,在于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人之度量相越,岂不逺哉?「春秋」称人以执罪齐侯也,称侵陈者,深责之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管仲曽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之乎?」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谢湜曰:「献公惑骊姬之谮,世子申生不能自辩,缢于新城。然则申生之死,献公杀之也。世子,君之贰,国之本也。信谗邪而杀世子,则是为人之君而灭国本也,君道于此絶矣。父子之道,天性也。信防邪而杀世子,则是为人之父,灭天性也,父道于此絶矣。故申生死,书杀书世子,以着献公之恶也。甚哉,嬖宠之为患也!体莫重于世,情莫重于子。嬖宠得志于内,防言得行于外,则虽其重为吾世,其亲为吾子,人心之所系属而不可解者,亦且视之如冦雠,弃之如粪土矣。有国家者,其于嬖宠,可不为之防哉!」故《春秋》明申生之死,以为天下戒也。
胡安国曰:「公羊子曰:『杀世子母弟,直称君者,甚之也。』申生进不能自明,退不能违难,爱父以姑息,而陥之不义,防人得志,几至亡国。先儒以为小仁大仁之贼也。而目晋侯斥杀专罪献公,何也?《春秋》端本清源之书也。内宠并后,嬖子配嫡,乱之本也。骊姬宠奚齐,卓子嬖乱本成矣。尸此者,其谁乎?是故目晋侯斥杀专罪献公,使后世有欲紊妃妾之名,乱嫡庶之位,纵人欲灭天理,以败其国家者,知所戒焉。以此防民,犹有以尧母名门,使奸臣逆探其意,有危皇后太子之心,以成巫蛊之祸者。」
朱熹曰:「申生不辩骊姬,看得来亦未是。若辩而后走,恐其他公子或可免于难。」
吕祖谦曰:骊姬之杀申生,《国语》所载甚详。看左氏与《国语》相为表里,《国语》载之甚详,本末具备。中大夫里克也,左氏则载里克谓之中大夫中立之谋。《国语》载之甚详,当时骊姬欲杀申生而立奚齐,所惮者尚有里克。使优施以酒饮里克,欲以优施説之。
译齐国人抓住了陈国的辕涛涂。
谢湜说:“‘执涛涂’,称‘人’来抓捕,是因为不依正道,所以加以贬斥。桓公与陈国一起向南讨伐强大的楚国,军队还没有返回,就抓捕了陈国的大夫,这是不能宽恕的罪过。诸侯军队经过陈、郑之间去讨伐楚国,在返回时,陈国人想从东方走,是因为军队给他们带来了困扰。不整顿自己的军队反而抓捕辕涛涂,责备别人严厉,要求自己宽松,这不是宽恕之道。”
朱熹说:“通过抓捕辕涛涂、侵犯曹国、讨伐卫国这些事,来对照东征、西怨、虞芮质成的情况,那么人心归服与不归服,就可以看出来了。”
秋天,鲁国与江人、黄人一起讨伐陈国。
程颐说:这是齐国的命令。
谢湜说:“杜预认为鲁国接受了齐国的命令,讨伐陈国,以鲁国为军队的主帅。”
八月,鲁公从讨伐楚国的军事行动中回来。安葬许穆公。冬天,十二月,公孙兹率领军队防备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犯陈国。
谢湜说:“夏天,齐国人抓捕了辕涛涂;秋天,三个国家讨伐陈国;冬天,七个国家侵犯陈国。齐侯因为行军道路的缘故,使陈国陷入困境并造成危害。会合诸侯来问罪,所依靠的只是赏罚罢了。赏罚不当,那么邦国就会离心,这不是使人归服的道理。史书记载‘侵陈’,是归罪于他们。鲁国单独记载‘师’,是因为在大举用兵之后,又出动军队,厌恶其劳役百姓。”
胡安国说:“《子法言》中有人问:治理政事有几条原则?回答说:‘思斁(厌恶邪恶)。’从前周公征伐东方的四个国家,这是皇天思考的结果。齐桓公想取道陈国,陈国没有接纳,于是抓捕了辕涛涂,这就是厌恶邪恶的表现。桓公见识高明但气量浅薄,管仲器量不足但才能有余。当楚国还没有顺服时,齐国以此为忧,在郑国表示勤勉,振作中原的威势,在阳谷设防,敦厚远方国家的信用,在陉山按兵不动,修撰文告的辞令,在召陵退兵,缔结盟约的礼仪,他的思虑多么深远,礼节多么谨慎!保持这种心态来增进善行,那么桓公就有王者的德行,管氏就是王者的辅佐了。尧舜是出于本性,汤武是亲身实践,五霸是假借。长期假借而不归还,怎么能知道它不是真实的呢?可惜桓公、文公假借不久就归还了。楚国刚接受盟约,志向已经骄傲自满,陈国大夫一个计谋不协调,自身被擒,国家被讨伐被侵犯,而怒气还没有平息,桓公的德行在这里就衰落了。爱护别人而别人不亲近,要反省自己的仁爱;治理别人而别人不服从,要反省自己的智慧;以礼待人而别人不回应,要反省自己的恭敬。行为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都要反过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自身端正了,天下就会归附,怎么能厚着脸皮责备别人,而不自我反省呢?推究他的过失在于气量浅薄而器量不宏大。曹操刚得到荆州,就轻视张松;唐庄宗自夸夺取汴州,高氏就不来朝拜。成汤战胜夏朝,安抚万方,却说:‘我还不知道是否得罪了天地,战战兢兢,恐惧得像要坠入深渊。’万方有罪,责任在我一人;我一人有罪,不能连累你们。万方的度量相差,难道不远吗?《春秋》称‘人’来抓捕,是归罪于齐侯;称‘侵陈’,是深深责备他们。所以孟子说:‘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桓公、文公事情的,管仲连曾西都不屑于做,你却希望我这样做吗?’”
五年春天,晋侯杀死了他的世子申生。
谢湜说:“献公被骊姬的谗言迷惑,世子申生不能自我辩白,在新城自缢而死。那么申生的死,是献公杀了他。世子,是君主的副手,国家的根本。听信谗言而杀死世子,这就是作为君主却毁灭国家的根本,君道在这里断绝了。父子之道,是天性。听信谗言而杀死世子,这就是作为父亲却毁灭天性,父道在这里断绝了。所以申生死,史书既写‘杀’又写‘世子’,以彰显献公的罪恶。嬖宠造成的祸患多么严重啊!身体没有比世子更重要的,情感没有比儿子更重的。嬖宠在内得志,谗言在外得逞,那么即使是重要的世子,亲近的儿子,人心所系属而不可解脱的,也会把他们视为寇仇,抛弃他们如粪土。拥有国家的人,对于嬖宠,能不加以防范吗!”所以《春秋》明确记载申生的死,作为天下的警戒。
胡安国说:“《公羊传》说:‘杀死世子、母弟,直接称君主的,是表示极其严重。’申生进不能自我辩白,退不能逃避灾难,因爱父亲而姑息养奸,使父亲陷入不义,谗人得志,几乎导致亡国。先儒认为这是小仁害大仁。而直指晋侯斥责‘杀’字专门归罪于献公,为什么呢?《春秋》是端正根本、澄清源头的书。内宠并列皇后,嬖子配享嫡位,这是祸乱的根源。骊姬宠爱奚齐,卓子受宠,祸乱的根源已经形成。造成这种局面的,是谁呢?所以直指晋侯斥责‘杀’字专门归罪于献公,使后世那些想要扰乱妃妾名分、搞乱嫡庶地位、放纵人欲毁灭天理、从而败坏国家的人,知道有所警戒。用这种方法防范民众,还有像用尧母命名门庭,让奸臣逆探其意,有危害皇后太子之心,从而酿成巫蛊之祸的。”
朱熹说:“申生不辩驳骊姬,看来也不对。如果辩驳后逃走,恐怕其他公子或许可以免于灾难。”
吕祖谦说:骊姬杀害申生,《国语》记载得很详细。看《左传》与《国语》互为表里,《国语》记载得很详细,本末具备。中大夫里克,左氏则记载里克说中大夫中立之谋。《国语》记载得很详细,当时骊姬想杀申生而立奚齐,所忌惮的还有里克。让优施用酒灌醉里克,想用优施来说服他。
观优施以言动,克言人皆集于逺,已独集于枯,是言申生之势已自摧落,不可倚恃。里克知言中立,其免乎?优施曰:免。当时里克是一个正人,使克能执志不囬,则骊姬之计未必行。今优施闻里克之语,遂告骊姬,闻申生之语,遂肆行而无忌。以《国语》所载论之,所载本末初不同谋杀申生,但对优施言然。左氏直书中大夫成谋,见当时姬惮里克,克若能守正不惧,杀申生谋必不成。克既説中立,可以自免,骊姬得以肆其谋而无惮。虽不须骊姬谋,谓之成谋亦可也。大抵奸以作乱,不必要人成附,但则持两端中立,以为无所与于其间,则奸人便可以成谋。左氏断之所以归中大夫之罪,到后面一叚使之归胙于献公。当时骊姬杀申生之谋,献公已自许他了,今特造此一叚事为罪名而已。然则杀申生不是献公不知,当骊姬譛言之际,论来太子合当便行。当时太子谓:我辞姬必有罪,或使之行,谓君实不察其罪,皆是不知献公之心。然当时太子既是不出言甘心待死,是以办一死在了。以正理论之,成父之过,然而犯逆死罪了,已自不是。当时合当便即死,又却奔归于所封之邑。须当看这一节,这个不是变生仓卒时无措,如何申生既能全死,尚自当仓卒之变,奔归于邑?又不是要恃城郭以作乱,以此见处死却易,从容就死则难。此无他,元无工夫,但则是小心不忍,便至仓卒无措,其不近道理亦自可见。
译观察优施用言语来动摇里克,里克说“人们都聚集在远处,唯独我聚集在枯骨旁”,这是说申生的形势已经自我摧折衰落,不可倚仗。里克知道言语中立,他能免祸吗?优施说:能免。当时里克是个正人,假如里克能坚持志向不回转,那么骊姬的计谋未必能得逞。现在优施听到里克的话,就告诉了骊姬;听到申生的话,就肆意行事而无所顾忌。根据《国语》所载来讨论,所载的始末原本不同于谋杀申生,但对优施说的话却是如此。《左传》直接记载中大夫促成阴谋,可见当时骊姬忌惮里克,里克如果能坚守正道不畏惧,杀害申生的阴谋必定不能成功。里克既然说中立可以自免,骊姬得以肆意行谋而无所忌惮。虽然不需要骊姬策划,称之为促成阴谋也可以。大体上奸人作乱,不一定需要别人成全依附,但只要持两端中立,认为与自己无关,那么奸人就可以促成阴谋。《左传》断案之所以归罪于中大夫,到后面一段让他把胙肉献给献公。当时骊姬杀害申生的阴谋,献公已经自己应允了,现在特意制造这一段事作为罪名罢了。那么杀害申生不是献公不知道,当骊姬进谗言的时候,按理太子应当立即行动。当时太子说:我推辞骊姬必定有罪,或者让他行动,说君主实在没有察明他的罪过,这都是不了解献公的心意。然而当时太子既然不出言甘心等死,所以办成一死局了。按正理论之,成就父亲的过错,然而触犯逆乱死罪,自己本来就不对。当时应当立即死去,却又逃奔到所封的邑地。必须看这一节,这不是变故仓促时不知所措,为什么申生既能成全死节,还自当仓促之变,逃奔到邑地?又不是要凭借城郭作乱,由此可见处死容易,从容就死则难。这没有别的原因,原本没有功夫,只是小心不忍,便导致仓促不知所措,其不合道理也自然可见。
又曰:「晋杀太子申生。杀太子而告之诸侯,如此等是大事,当告之诸侯。」
杞伯姬来朝其子
谢湜曰:「子幼,而母以其子出朝,非礼也。父不故而子行父事以朝,非法也。伯姬骄恣若此,以洮之防啓之也。」
夏公孙兹如牟
谢湜曰:「牟微国,桓十五年,牟人来朝。」
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曺伯防王世子于首止。
程頥曰:「世子,王之贰,不可与诸侯列。世子出,诸侯防之,故其辞异。」
程氏学曰:王世子,天子之贰也。以王世子之尊,而下防诸侯,天王失道可知矣。此诸侯之卑,而敢抗王世子,为防诸侯不臣可知矣。春秋之法,尊君而卑臣,抑强而扶弱。君道弱矣,必扶而尊之;臣道强矣,必抑而卑之。岂特惩当世之变乱,葢将以明天地之大义也。故殊防王世子,所以示诸侯不可得而抗也。九年夏,公防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天子之宰,固亦尊矣,然非世子之足拟,故只书在诸侯之上。其他三人虽微,同此,皆所以尊王命也。
谢湜曰:「小国服从大国,亲睦率诸侯以尊王室,桓公之职也。防王世子而不能朝王,防于首止而不能入见于周,桓公无尊周之实也。王世子,天王之贰也;诸侯,王室之臣也。以王世子下防诸侯,天王之失道也;以诸侯上防王世子,诸侯之失道也。春秋之义,不以卑凌尊,不以邪拒正,所以明君臣之大义也。首止之防,以鲁及齐,不与齐侯主列国也。不与齐侯主列国,所以尊君而卑臣也。殊防王世子,不与诸侯抗世子也。不与诸侯抗世子,所以黜邪而崇正也。」
胡安国曰:「及以防尊之也。以王子而下防诸侯,则凌;以诸侯而上与世子防,则抗。春秋抑强臣、扶弱主、拨乱世、反之正,特书及以防者,若曰王世子在是,诸侯咸往防焉,示不可得而抗也。后世论其班位,有次于三公、宰臣之下,亦有序乎其上者,则将奚正?自天王而言,欲屈逺其子,使次乎其下,示谦徳也;自臣下而言,欲尊敬王世子,则序乎其上,正分义也。天尊地卑,而其分定;典叙礼秩,而其义明。使羣臣得申其敬,则贵有常尊,上下辨矣。经书宰周公祗,与王人同序于诸侯之上,而不得与殊防同书。此圣人尊君抑臣之防也,而班位定矣。」
胡宏曰:「首止之盟,义繋于齐桓之防王世子,而不系于王世子防齐桓。」
朱熹曰:「春秋书防王世子与齐桓公也。」
吕祖谦曰:「防于首止,凡太子来,与诸侯与防后,故不可废。」
又曰:「防于首止,胡《春秋》谨始例,论之详确。」
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
程氏学曰:齐桓公攘夷狄,救中国,防王世子于首止,而诸侯盟于首止。春秋之盟,斯为善矣。故诸侯之所同志,而郑伯独内弃诸夏,外交夷狄,上不顺王命,下不顺伯者,而逃归不盟。故六年啓诸侯之伐,致新城之围。八年寗母之防,不敢与盟,而令世子听命焉。九年王人、齐侯等盟于洮,而郑伯乞盟也。噫!以诸侯之尊,始于逃归,而终于乞盟,甚乎郑伯之罪也。襄七年,陈侯逃归,义同,亦弃中夏而从荆楚故也。赵子曰:凡逃者,皆谓义当留而窃去也。故谷梁曰:逃义曰逃也。君臣同辞,逃者匹夫之事。
谢湜曰:「诸侯盟于首止,诸侯盟于葵丘。王世子、宰周公不盟也。齐桓假仁义以尊王室,故虽与世子、周公为防,然尊贵世子、周公不敢与盟,以崇大义也。尊王室,以崇大义;翼戴天子,以示大顺。人心所同欲,故称诸侯。」
胡安国曰:「无中事,复举诸侯防盟,同地再言首止者,书之重,词之复,其中必有大美恶焉。首止之盟,美之大者也。王将以爱易世子,桓公有忧之,控大国,扶小国,防于首止,以定其位。太子践阼,是为防王。一举而君臣父子之道皆得焉。故夫子称之曰:『管仲相桓公,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中国之为中国,以有父子君臣之大伦也。一失则爲夷狄矣。故曰:首止之盟,美之大者
译又说道:“晋国杀了太子申生。杀了太子却向诸侯通报,像这样的大事,应当向诸侯通报。”
杞国的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
谢湜说:“儿子年幼,母亲带着儿子出来朝见,是不合礼制的。父亲没有缘故,儿子却代行父亲的职责去朝见,是不合法的。伯姬如此骄横放纵,是因为洮地的防备开启了这种风气。”
夏天,公孙兹前往牟国。
谢湜说:“牟是小国,桓公十五年,牟人来朝见。”
鲁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首止会合王世子。
程颐说:“世子是天子的副贰,不可以与诸侯并列。世子出来,诸侯与他会合,所以用词不同。”
程氏学说:“王世子是天子的副贰。以王世子的尊贵,却屈居诸侯之下与之会合,可以看出天王失去了正道。这些诸侯地位卑微,却敢与王世子抗衡,可以看出他们是不臣服的。《春秋》的法度,是尊崇君主而贬抑臣下,抑制强权而扶持弱小。君主的道义弱了,一定要扶持并尊崇他;臣下的道义强了,一定要抑制并贬低他。这不仅仅是为了惩戒当世的变乱,更是为了阐明天地的大义。所以特别记载‘防王世子’,是为了显示诸侯不可以与世子抗衡。九年夏天,鲁公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会合。天子的宰臣,固然也很尊贵,但不足以与世子相比,所以只记载在诸侯之上。其他三人虽然地位卑微,情况相同,这都是为了尊崇王命。”
谢湜说:“小国服从大国,亲近和睦,率领诸侯以尊崇王室,这是齐桓公的职责。会合王世子却不能朝见天王,在首止会合却不能入周朝见,齐桓公没有尊崇周室的实际行动。王世子是天王的副贰;诸侯是王室的臣下。让王世子屈居诸侯之下与之会合,是天王失去了正道;让诸侯凌驾于王世子之上与之会合,是诸侯失去了正道。《春秋》的道义,不以下位凌驾上位,不以邪曲抗拒正道,以此来阐明君臣的大义。首止的会合,以鲁公和齐侯并列,不将齐侯列在各国之上。不将齐侯列在各国之上,是为了尊崇君主而贬抑臣下。特别记载‘防王世子’,是不让诸侯与世子抗衡。不让诸侯与世子抗衡,是为了黜退邪曲而尊崇正道。”
胡安国说:“用‘及’字来尊崇他。如果让王子屈居诸侯之下与之会合,就是凌驾;如果让诸侯凌驾于世子之上与之会合,就是抗衡。《春秋》抑制强臣、扶持弱主、拨乱反正,特意记载‘及’字来会合,好像是说王世子在这里,诸侯都去与他会合,显示不可以与他抗衡。后世论及位次,有的排在三公、宰臣之下,有的却排在他们之上,那么将如何纠正呢?从天王的角度来说,想要委屈疏远他的儿子,让他排在下面,以示谦德;从臣下的角度来说,想要尊敬王世子,就让他排在上面,以正分义。天尊地卑,名分就确定了;典章秩序礼制,道义就明白了。让群臣能够表达他们的敬意,那么尊贵就有恒常的尊严,上下就分辨清楚了。经书记载宰周公祗,与王人一同排在诸侯之上,却不能与‘防王世子’同书。这是圣人尊崇君主、抑制臣下的防备,而位次就确定了。”
胡宏说:“首止的盟会,道义联系在齐桓公会合王世子,而不联系在王世子会合齐桓公。”
朱熹说:“《春秋》记载会合王世子与齐桓公。”
吕祖谦说:“在首止会合,凡是太子来,与诸侯会合之后,所以不可废弃。”
又说:“在首止会合,胡安国的《春秋》谨始条例,论述得详细确切。”
秋天八月,诸侯在首止结盟。
程氏学说:“齐桓公抵御夷狄,拯救中原,在首止会合王世子,诸侯在首止结盟。《春秋》中的盟会,这是最好的了。所以诸侯所共同志向的,只有郑伯独自对内抛弃中原各国,对外结交夷狄,上不顺应王命,下不顺应霸主,而逃跑回国不结盟。所以六年开启诸侯的讨伐,导致新城之围。八年宁母之会,不敢参与盟会,而让世子听命。九年王人、齐侯等在洮结盟,而郑伯乞求结盟。唉!以诸侯的尊贵,开始于逃跑回国,终于乞求结盟,郑伯的罪过太严重了。襄公七年,陈侯逃跑回国,道义相同,也是抛弃中原而跟随荆楚的缘故。赵子曰:凡是逃跑的,都是说道义上应当留下却偷偷离去。所以《谷梁传》说:逃避道义叫做逃。君臣用词相同,逃跑是匹夫做的事。”
谢湜说:“诸侯在首止结盟,诸侯在葵丘结盟。王世子、宰周公不结盟。齐桓公假借仁义以尊崇王室,所以虽然与世子、周公会合,但尊崇世子、周公不敢与他们结盟,以推崇大义。尊崇王室,以推崇大义;辅佐拥戴天子,以显示大顺。人心所共同向往的,所以称诸侯。”
胡安国说:“没有中间的事,再次列举诸侯会合结盟,同地再次提到首止,是因为记载的重要,词语的重复,其中一定有大的善恶。首止的盟会,是最大的善。天王想要用爱子替换世子,桓公对此担忧,控制大国,扶持小国,在首止会合,以安定他的地位。太子即位,这就是防王。一举而君臣父子之道都得到了。所以孔子称赞说:‘管仲辅佐桓公,一匡天下,百姓直到今天还受到他的恩赐。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要披头散发、衣襟左开了。’中国之所以为中国,是因为有父子君臣的大伦常。一旦失去就变成夷狄了。所以说:首止的盟会,是最大的善。”
也。」
郑伯逃归不盟
谢湜曰:「防王世子,以尊周;盟诸侯,以崇大义。春秋防盟,未有善于此者也。」郑文公从夷弃夏,以畏楚之心背盟,窃归,是以匹夫之行,逃中国之义也。书曰:「逃归,贱之也。」书曰:「不盟,罪其违命也。」
译也。」
郑伯逃归不盟
谢湜说:“防备周王世子,是为了尊崇周王室;与诸侯结盟,是为了推崇大义。《春秋》中关于防备和结盟的记载,没有比这更好的了。”郑文公追随夷狄而背弃华夏,怀着畏惧楚国的心理违背盟约,偷偷回国,这是以普通人的行为,逃避中原国家的道义。《春秋》记载说:“逃归”,是轻视他;记载说:“不盟”,是谴责他违抗命令。
胡安国曰:事有恶者不与为幸,其善者不与为贬。平丘之盟,恶也,请鲁无勤是以为幸,故直书曰“公不与盟”。首止之盟,善也,犯众不盟是以为贬,故特书“郑伯逃归”。逃者,匹夫之事,以诸侯之尊下行匹夫之事,虽悔于终病而乞盟,如所丧何?其书“逃归不盟”,深贬之也。或曰:首止之防,非王志也。王恶齐侯定世子,而使周公召郑伯曰:“吾抚女以从楚,可以少安。”郑伯喜于王命而畏齐,故逃归不盟。然则何罪乎?曰:《春秋》道名分,尊天王,而以大义为主。夫义者,权名分之中,而当其可之谓也。诸侯防王世子,虽衰世之事,而《春秋》与之者,是亦变之中也。天下之大伦,有常有变。舜之于父子,汤武之于君臣,周公之于兄弟,皆处其变者也。贤者守其常,圣人尽其变。防首止,逃郑伯,处父子君臣之变而不失其中也。噫!此《春秋》之所以为《春秋》,而非圣人莫能修之者矣。
吕祖谦曰:「郑伯逃归不盟,逃只是潜身而归,欲连师而归则齐必觉,正如髙祖脱鸿门相似。」
楚人灭▯▯子奔黄
程氏学曰:凢诸侯为人灭其国,或见伐而出于己,非其罪,则于国未冝絶;于其奔也,则皆不名。彼其义未亏,故可直于天子而求复也。焉可遂絶之哉?荘十年,齐灭谭,谭子奔莒;僖五年,楚人灭▯,▯子奔黄;十年,狄灭温,温子奔卫。不言出者,国灭无出也。二十八年,卫侯奔楚,是也。若昭公三十年,呉灭徐,徐子章禹奔楚,名者,彼己服于呉,而后奔,无兴复之志,故也。桓十五年,郑伯突出奔蔡;昭二十三年,莒子庚兴来奔,皆夺正而立者也。桓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以王命絶之也。防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昭三十年,北燕伯欵出奔齐;二十一年,蔡侯朱出奔楚,皆不能嗣守先业,上下乖离,国人不君,自取播越,其位已絶,故即名之。若哀十年,邾子益来奔,按此年公伐邾,八月己酉入邾,以邾子益来,八月归邾子益于邾,至是复来奔,其爲絶明矣。
谢湜曰:「谭子奔莒,▯子奔黄,温子奔卫,皆不名者,君有不屈之志,邦有可复之道,春秋未之絶也。」
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冬,晋人执虞公。
程氏学曰:王道衰微,诸侯不道,执人之君者有之,执人之臣者有之。春秋举天下之法以治之,皆夺其爵而曰「某人」。惟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执得其罪,且归于王,故书「晋侯」。然则其他贬而人者,罪亦昭矣。其因防伐入、灭等书「执」而不曰「人」者,继上事于文,不可更言「某人」,故也。如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得与侯执类乎?举此一事,其类可知。诸侯无罪为人所执,于理何可絶?故悉不名。惟荘十九年,宋人执▯子婴齐,宋既称「人」,▯子复名者,两俱有罪尔。
谢湜曰:晋献公袭人之国,而执其君,恶之大者也。凡执诸侯,执者皆夺爵称人,见杀者皆不名。以执者无道,而见执者无可絶之罪也。虞公非有大恶加民也,以一国君主而见执于人者,特以无后虑而已。百里奚、宫之竒去,而虞国空虚,虢亡而虞国单弱。方是时,外无邻国为之援,内无忠臣为之辅,虞公措身于国势,若匹夫,故献公还师馆虞,而虞公见执矣。有国家者,其可以无藩垣之蔽、股肱之助哉?书「执虞公」,所以为后世戒也。是故非王命而执人,为不义;为君主而执于人,为不智。
胡安国曰:「公羊子曰:『虞人已灭矣,其言执何?不与灭也。灭者,亡国之善词,上下之同力矣。若夫虞公地之緼于晋久矣,晋命行乎虞氏信矣。其曰『晋人执之』者,犹众执独夫尔。贵为天子,冨有四海,而身为独夫,商纣是也。贵为诸侯,富有一国,而身为独夫,虞公是也。其曰『公』者,非存其爵,犹下执之之词也。不言以归,验其为匹夫之实也。书灭下阳于始,而记执虞公于后,可以见弃义趋利、渎货无厌之能亡国败家,审矣。』吕祖谦曰:『晋灭虢,当时桓公既为覇主,何故听晋如此纵横?葢当时天下
译胡安国说:对于坏事,不认为它是值得庆幸的;对于好事,不认为它是值得贬低的。平丘的盟会,是坏事,请求鲁国不要劳累参与,所以认为是值得庆幸的,因此直接记载说“公不与盟”。首止的盟会,是好事,违背众人意愿不结盟,所以认为是值得贬低的,因此特别记载“郑伯逃归”。“逃”是平民百姓做的事,以诸侯尊贵的身份去做平民的事,虽然在最终生病时后悔并乞求结盟,但又能挽回什么呢?记载“逃归不盟”,是深深地贬低他。有人说:首止的防备,不是周王的本意。周王厌恶齐桓公确立世子,于是派周公召见郑伯说:“我安抚你让你跟随楚国,可以稍微安定。”郑伯高兴于周王的命令而畏惧齐国,所以逃归不结盟。那么他有什么罪呢?回答说:《春秋》讲究名分,尊崇天王,而以大义为主。所谓义,就是权衡名分之中,而恰当适宜的意思。诸侯防备周王世子,虽然是衰微时代的事,但《春秋》肯定它,这也是变化中的中道。天下的大伦理,有常道也有变通。舜对待父子,汤武对待君臣,周公对待兄弟,都是处理变通的情况。贤人坚守常道,圣人穷尽变通。防备首止,郑伯逃归,处理父子君臣的变通而不失去中道。唉!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为《春秋》,如果不是圣人就不能修撰的原因了。
吕祖谦说:“郑伯逃归不结盟,‘逃’只是隐藏身形而回来,想要率领军队回来则齐国必定察觉,就像汉高祖脱离鸿门宴一样。”
楚人灭〇〇,〇子奔黄
程氏学说:凡是诸侯被人灭掉国家,或者被讨伐而自行出逃,如果不是他的罪过,那么对于国家不应当断绝关系;对于他出逃,都不称名。因为他们道义没有亏损,所以可以直接向天子请求复国。怎么能就断绝他们呢?庄公十年,齐国灭谭,谭子奔莒;僖公五年,楚人灭〇,〇子奔黄;僖公十年,狄灭温,温子奔卫。不记载“出”字,是因为国家灭亡就没有出逃的说法。就像僖公二十八年,卫侯奔楚,就是这种情况。如果像昭公三十年,吴国灭徐,徐子章禹奔楚,称名,是因为他已经臣服于吴国,然后才出逃,没有复兴国家的志向,所以称名。桓公十五年,郑伯突出奔蔡;昭公二十三年,莒子庚兴来奔,都是被夺去正统地位而另立的人。桓公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是因为王命断绝了他。僖公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昭公三十年,北燕伯欵出奔齐;昭公二十一年,蔡侯朱出奔楚,都是不能继承守护祖先基业,上下背离,国人不再把他当君主,自取流亡,他的地位已经断绝,所以就直接称名。如果像哀公十年,邾子益来奔,查考这一年鲁公讨伐邾国,八月己酉日攻入邾国,带着邾子益回来,八月把邾子益归还给邾国,到这时又再来奔,他断绝关系是很明显的了。
谢湜说:“谭子奔莒,〇子奔黄,温子奔卫,都不称名,是因为君主有不屈服的心志,国家有可以复兴的道路,《春秋》没有断绝他们。”
九月戊申初一,发生日食。冬天,晋人拘捕了虞公。
程氏学说:王道衰微,诸侯无道,有拘捕别人国君的情况,也有拘捕别人臣子的情况。《春秋》举出天下的法度来治理他们,都剥夺他们的爵位而称“某人”。只有成公十五年,晋侯拘捕曹伯,押回京师。拘捕得其所罪,而且押回给周王,所以记载“晋侯”。那么其他被贬称为“人”的,罪过也就昭然若揭了。那些因为防备、讨伐、攻入、灭国等记载“执”而不称“人”的,是承接上文的事,在文辞上不能再称“某人”,所以如此。比如晋侯攻入曹国,拘捕曹伯,交给宋人,能和晋侯拘捕曹伯一类吗?举出这一件事,其他同类情况就可以知道了。诸侯没有罪过被人拘捕,在情理上怎么能断绝他们呢?所以都不称名。只有庄公十九年,宋人拘捕〇子婴齐,宋国已经称“人”,〇子又称名,是因为双方都有罪过罢了。
谢湜说:晋献公偷袭别人的国家,而拘捕他们的国君,是最大的恶行。凡是拘捕诸侯,拘捕者都剥夺爵位称“人”,被拘捕者都不称名。因为拘捕者无道,而被拘捕者没有可断绝关系的罪过。虞公没有对百姓施加大的恶行,作为一国的君主而被别人拘捕,只是因为缺乏长远考虑罢了。百里奚、宫之奇离开,虞国空虚,虢国灭亡而虞国孤立弱小。在这个时候,外面没有邻国作为援助,里面没有忠臣作为辅佐,虞公身处这样的国势,就像平民百姓一样,所以献公回师驻扎在虞国,虞公就被拘捕了。拥有国家的人,怎么能没有藩篱的遮蔽、辅佐的助力呢?记载“执虞公”,是用来作为后世的警戒。所以,不是奉王命而拘捕人,是不义;作为君主而被别人拘捕,是不智。
胡安国说:“《公羊传》说:‘虞国已经灭亡了,为什么还说拘捕?不承认是灭国。灭国,是亡国的好听说法,意味着上下同心协力。至于虞公,土地被晋国渗透很久了,晋国的命令在虞国通行无阻了。说‘晋人拘捕他’,就像众人拘捕一个孤立的人一样。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自身成为孤立的人,商纣就是这样。贵为诸侯,富有一国,而自身成为孤立的人,虞公就是这样。称‘公’,不是保留他的爵位,还是下面拘捕他的说法。不记载‘以归’,验证了他确实是平民百姓的事实。开始记载灭下阳,后来记载拘捕虞公,可以看出抛弃道义追求利益、贪财无厌能够亡国败家,是很清楚的。’吕祖谦说:‘晋国灭虢,当时桓公已经是霸主,为什么听任晋国如此纵横?大概当时天下’
纷乱,亦救不得许多头项。最是夷狄极盛,所以先去伐狄,而次伐楚,又何暇伐晋?又曰:『执虞公以媵秦穆姬,媵是使贱者为之,以此辱之,正如石勒使晋帝青衣行酒相类。』」
译局势纷乱,也救不了这么多头绪。最是因为夷狄势力极盛,所以先讨伐狄人,其次讨伐楚国,哪里还有空闲去讨伐晋国?又说:“抓住虞公让他陪嫁秦穆姬,‘媵’是让地位低贱的人去做的事,以此来羞辱他,这正像石勒让晋帝穿着青衣斟酒一样。”
春秋集义卷十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二十
宋 李明复 撰
僖公
六年春,王正月。夏,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谢湜曰:「文公逃首止之盟,故六国伐郑。郑未服,故围新城。盟则违命,至于逃伐则距命。至于围着,文公背中华产国祸也。」
胡安国曰:「齐自召陵之后,兵服四夷,威动诸夏。今合六国之师,围新造之邑,冝若扼槁然,围而不举,有遗力者矣。及楚人攻许,即解新城之围,移师救许,是又得讨罪、分灾、救急之义也。故特书曰:『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其曰『遂救许』,善之尤者也。善之尤,则何以致久也?」
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
谢湜曰:「诸侯伐郑,诸侯也。楚之围许也,诸侯自郑反兵救许,得救之道也。书『遂』善之也。楚以夷狄伐中国,而诸侯救之,义事之大者,诸侯所同志,故称诸侯。」
冬公至自伐郑
谢湜曰伐郑本志故至以伐郑
七年春齐人伐郑
谢湜曰郑未服故齐又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
谢湜曰:「郳犁,来夷狄附庸,能从中国诸侯王命,为小邾之别封,故曰小邾。」
郑杀其大夫申侯
谢湜曰:「杀大夫称国,罪其国也。凢杀大夫,不以有罪无罪皆书,罪其专杀也。」左氏谓郑杀申侯以説于齐,葢申侯常有宠于楚文王,其后奔郑,然则以郑即楚,申侯之谋也,故齐之伐郑也,郑国归罪申侯而杀之,大夫之图事,其可以不虑乎哉!
胡安国曰:将卑师少,称人声罪,致讨曰伐。郑伯背华即夷,南与楚合,而未离也。桓公复治之。孔叔言于其君,请下齐而救国。郑伯曰:吾知其所由来矣,姑少待我。于是杀申侯以説乎齐,称国以杀者,罪累上也。不知自反,内忌听防,而擅杀其大夫,信失刑矣。如申侯者,其见杀何也?专利而不厌,则足以杀其身而已矣。吕祖谦曰:观郑申侯之防,陈辕涛涂,涛涂之怨申侯深矣。及陈辕宣仲劝申侯美城其赐邑,而申侯卒以见杀。夫宣仲之怨申侯,申侯非不知之,视仇雠之言,不啻如亲密,卒为所防而杀其身,何也?葢人心不可有所倚。申侯之心一倚乎利,但只见利之为美,而有以动乎其心,故虽仇雠之言,乐然听而行之,皆不见其为机谋防穽也。
秋七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盟于寗。毋谢湜曰:「孙氏谓齐人伐郑未巳,郑伯惧,先使世子受盟。」
吕祖谦曰:郑太子华请去三族,这一叚,见得管仲犹有三代气象。其曰:「君绥之以徳,加之以训辞,而讨郑,岂敢不惧?」若总其罪人以临之,郑有辞矣。此等言语,葢甞闻先生长者之余论矣。惜其急于功利,俯首以就桓公,自小了。惟其尝与闻先生长者之余论,故时出其所闻,实有过人者。如前此谏齐侯伐邢所云「畏此简书」,此等言语,时时规正得桓公一两叚。若浅论之,则管仲时有三代气象,固甚可喜;责备论之,管仲不能大其规模,反俯首以就桓公一个狭小规模,亦甚可惜。管仲之相桓公,大抵务在正名辨分。观其王使宰孔赐齐侯胙,管仲则教桓公以「天威不违顔咫尺,敢不下拜,不敢慢天子之命」。观王以上卿之礼享,管仲则辞以「有天子二守国髙在,而不敢越周班爵禄之制」。至于舅犯之相晋文,则不然。齐桓专在于扶名分,晋文则适以壊名分。如以诸侯而请天子之隧,防王以危言拒之,而始不敢。葢仲则曽闻先生长者之余论,故所以辅桓公者,犹有三代之遗制。至于舅犯之徒,未尝闻先生长者之议论,徒知力之可以请隧召王,而不知义之不可视仲为如何。故孟子曰:「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犹着得一个学字。」至其后如晋文之有舅犯,楚庄王之有孙叔敖,晋平公之有赵文子,则皆无此一字矣。
曹伯班卒公子友如齐
谢湜曰修聘礼
冬葬曹昭公
八年春王正月,公防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
译春秋集义卷十九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二十
宋 李明复 撰
僖公
六年春,周历正月。夏,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合,攻打郑国,包围新城。
谢湜说:“郑文公逃避首止的盟会,所以六国攻打郑国。郑国尚未屈服,所以包围新城。盟会时违背命令,至于逃避讨伐则是抗拒命令。至于被包围,郑文公背离华夏,给国家带来祸患。”
胡安国说:“齐国自召陵之战后,以武力使四夷臣服,威震中原各国。如今会合六国的军队,包围新建的城邑,应当像折断枯草一样容易,包围却不能攻克,是有余力未用的表现。等到楚人攻打许国,就解除新城的包围,移师救援许国,这又符合讨伐罪人、分担灾难、救援急难的道义。所以特别记载说:‘楚人包围许国,诸侯于是救援许国。’凡是记载‘救’字的,没有不表示赞许的。说‘于是救援许国’,是尤其赞许的。尤其赞许,那么为什么郑国被围困这么久呢?”
秋,楚人包围许国,诸侯于是救援许国。
谢湜说:“诸侯攻打郑国,是诸侯的行为。楚人包围许国,诸侯从郑国撤兵救援许国,符合救援的道义。记载‘于是’,是表示赞许。楚作为夷狄攻打中国,而诸侯救援它,这是大义之事,是诸侯共同的心志,所以称诸侯。”
冬,鲁僖公从伐郑回国。
谢湜说:伐郑本是鲁僖公的意愿,所以回国时以伐郑为名。
七年春,齐人攻打郑国。
谢湜说:郑国尚未屈服,所以齐国又攻打郑国。
夏,小邾子来朝见。
谢湜说:“郳犁,是来归附的夷狄附庸,能够服从中国诸侯王的命令,作为小邾的别封,所以称为小邾。”
郑国杀了其大夫申侯。
谢湜说:“杀大夫称国名,是归罪于该国。凡是杀大夫,不论有罪无罪都记载,是归罪于其擅自杀戮。”左氏认为郑国杀申侯是为了取悦齐国,大概申侯曾受楚文王宠信,后来逃到郑国,那么郑国亲近楚国,是申侯的计谋,所以齐国攻打郑国时,郑国归罪于申侯而杀了他,大夫谋划事情,怎么能不考虑呢!
胡安国说:将领地位低、军队少,称人,声讨罪状,进行征讨称为伐。郑伯背离华夏亲近夷狄,向南与楚国联合,且未分离。齐桓公再次治理此事。孔叔对其君主说,请求屈服于齐国以救国家。郑伯说:我知道祸患从哪里来了,暂且稍等我。于是杀申侯以取悦齐国,称国名而杀,是归罪于上级。不知自我反省,内心忌恨听信谗言,而擅自杀其大夫,确实失刑了。像申侯这样的人,他为何被杀呢?专谋私利而不满足,就足以招致杀身之祸而已。吕祖谦说:看郑申侯的防备,陈国的辕涛涂,涛涂对申侯的怨恨很深。等到陈国的辕宣仲劝申侯美化其赐邑,而申侯最终被杀。辕宣仲怨恨申侯,申侯并非不知道,视仇敌的话,如同亲密之人,最终被其防备而杀其身,为什么呢?大概人心不可有所倚仗。申侯的心一味倚仗于利,只看见利的美好,而有东西触动他的心,所以即使是仇敌的话,也乐意听从并实行,都不见其是机谋陷阱。
秋七月,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世子欵、郑世子华在寗地结盟。谢湜说:“孙氏认为齐人攻打郑国未止,郑伯恐惧,先派世子受盟。”
吕祖谦说:郑太子华请求除去三族,这一段,可见管仲还有三代的遗风。他说:“君主以德行安抚,加上训诫之辞,而讨伐郑国,郑国岂敢不惧?”如果总括其罪人来临阵,郑国就有借口了。这类言语,大概曾听闻先生长者的余论了。可惜他急于功利,俯首以顺从桓公,自我贬低了。只因他曾听闻先生长者的余论,所以时常说出所闻,确实有超过常人的地方。如前此谏齐侯伐邢所说的“畏此简书”,这类言语,时常规正桓公一两段。若浅显地评论,则管仲时常有三代气象,固然很可喜;若严格责备,管仲不能扩大其规模,反而俯首以顺从桓公一个狭小的规模,也很可惜。管仲辅佐桓公,大抵务在正名辨分。看王派宰孔赐齐侯胙,管仲则教桓公说“天威不违颜咫尺,敢不下拜,不敢慢天子之命”。看王以上卿之礼享,管仲则辞以“有天子二守国高在,而不敢越周班爵禄之制”。至于舅犯辅佐晋文公,则不然。齐桓专在于扶植名分,晋文则恰好破坏名分。如以诸侯身份请天子之隧,舅犯以危言拒之,而始不敢。大概管仲曾听闻先生长者的余论,所以辅佐桓公的,还有三代的遗制。至于舅犯之徒,未曾听闻先生长者的议论,只知道力可以请隧召王,而不知义之不可,视管仲如何。所以孟子说:“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犹着得一个学字。”至其后如晋文之有舅犯,楚庄王之有孙叔敖,晋平公之有赵文子,则皆无此一字矣。
曹伯班去世,公子友前往齐国。
谢湜说:修聘礼。
冬,安葬曹昭公。
八年春王正月,鲁僖公与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