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二十四
惧于晋,杀买以説焉,谓楚人不卒戍也。内杀大夫称刺者,若曰刺审其情与众弃之,而专毅之罪则一耳。周官有三刺:一刺曰讯羣臣,再刺曰讯羣吏,三刺曰讯万民。刺未有书其故者,而以不卒戍刺之,则知买为无罪矣。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今乃杀无罪之士,将以苟説于强国,于是乎不君矣。故特书其故以贬也。」
译畏惧晋国,杀了买来取悦它,借口是楚人没有完成戍守的任务。在国内杀害大夫而称“刺”,好像是说经过审察其情状并与众人共同舍弃他,而专断地执行死刑的罪过则是一样的。《周官》中有三刺制度:第一刺叫讯问群臣,第二刺叫讯问群吏,第三刺叫讯问万民。三刺中并没有记载其具体原因的,而这里却以没有完成戍守任务为由称“刺”,由此可知买是无罪的。孟子说:“无罪而杀害士人,那么大夫就可以离开;无罪而杀戮百姓,那么士人就可以迁徙。”现在竟然杀害无罪的士人,打算用来苟且取悦强国,这就不是君主应有的行为了。所以特别记载其缘由以表示贬斥。
楚人救卫
谢湜曰:「卫恃楚距晋,故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谢湜曰:「凡执诸侯及大夫,皆夺爵称人。晋侯因入书执,而不曰人者,文继上事,不可复称某人,故也。晋文之侵曹也,曹人不服,故文公入曹,执共公以畀宋人。楚尝伐宋,围宋,曹尝与楚执宋公然则以共公畀宋将以激楚也。入其国,执其君,执不以罪,而以激楚;执之不以归王,而以畀宋。书「执曹伯」,着其服人以力也;书「畀宋人」,着其谲而不正也。诸侯失国名,晋人执曹伯,不以罪,且曹伯不服,义不当絶,故不名。」
胡安国曰:「古者觌文匿武,修其训典,序成而不至于是乎?有攻伐之兵,故孟子谓万章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曹伯嬴者,未狎晋政,莫知所承,晋文不修词令,遽入其国,既执其君,又分其田,暴矣。欲致楚师与之战,而以曹伯畀宋人,谲矣。虽一战胜楚,遂主夏盟,举动不中于礼,亦多矣。徒乱人上下之分,无君臣之礼,其功虽髙,道不足尚也。故曰:『五伯,三王之罪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范祖禹曰:「齐桓公九合诸侯,一正天下;晋文公尊周室,定襄王,败楚师于城濮,遂伯诸侯。齐桓、晋文,五伯之盛者也。」
谢湜曰:「城濮之战,不书楚人侵伐者,楚来救卫,而晋文与之战也。城濮之战,战之善者也。文公即位四年,选才任能,和辑民庻搜被庐,作三军,国可谓治矣。齐侯、宋公、秦伯以师聴命而从,得天下之力,可谓众矣。是以奋然特起于中国萎防之后,覆强楚,势若振槁,而齐桓之烈复见于时。自是夷蛮不敢出为冦盗,而生民頼是以苏惠安之功大矣。故曰:『城濮之战,战之善者也。』虽然,春秋之法,不以善掩过,不以得恕失。其功大者,其责备城濮之师,固有攘狄之功矣。然致楚而败之,不若召陵伐楚之为善也。战而克楚,不若召陵不战而服之为善也。故城濮败不书伐,责其讨罪不明也。战以晋为主,责其以攻战为事也。楚以夷狄抗中国,故子王贬称人。」
胡安国曰:「楚称人,贬也。战而言及主乎?是战者也。当此时,晋师避楚三舍,请战者得臣也。而经之书『及』,何以在晋?得臣虽从晋师,然初告于晋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是未有必战之意也。又先轸献谋,许复曹、卫以携其党,拘宛春以激其怒,而后得臣之意决矣。故楚虽请战,而『及』在晋侯,诛其意也。」荆楚恃强,凭凌诸夏,灭黄而伯主不能恤,败徐于娄林,而诸大夫不能救,执中国盟主,而在防者不敢与之争。今又戍谷,逼齐合兵围宋,战胜中国,威动天下。非有城濮之败,则民其被髪左袵,宜有美词称▯其绩,而《春秋》所书如此其畧,何也?仁人明其道,不计其功;正其义,不谋其利。文公一战胜楚,遂主夏盟,以功利言则髙矣,语道义则三王之罪人也。知此説,则曽西不为管仲,而仲尼、孟子虽老于行而不悔,其有以夫!朱熹曰:「楚地最广,今之襄、汉皆是,尽是强大。齐、晋若不更伯,楚必吞周而有天下。缘它极强大,所以齐桓、晋文责之皆是没紧要的事。桓公岂不欲将僣王猾夏之事责之?但恐无收煞,故只得如此。」至如晋文城濮之战,依旧委曲还他许多礼数,亦如桓公之意。然此处亦足以见先王不忍戕民之意未冺也。设使桓、文所以责之者不少假借他,定不肯复兵连祸结,何时而已?到得战国,斩首动是数万,无复先王之意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
谢湜曰:「得臣刚愎自用,勇于必战。楚子畏晋,欲还,而得臣傲忽,无退志,故城濮之败,归罪得臣而杀之。得臣不氏,未赐族。」
胡安国曰:「按左氏,晋师既克曹、卫,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谷,使子玉去宋,曰:『晋侯在外十九年,而果得晋国,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
译楚国人救援卫国。
谢湜说:“卫国依靠楚国来抵御晋国,所以楚国人来救援卫国。”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逮捕了曹伯,把他交给宋国人。
谢湜说:“凡是逮捕诸侯及大夫,都剥夺爵位称‘人’。晋侯因为‘入’和‘执’连写,而不称‘人’的原因,是文辞承接上文,不能再称某人,所以如此。晋文公入侵曹国时,曹国人不服从,所以文公进入曹国,逮捕共公把他交给宋国人。楚国曾经讨伐宋国,包围宋国,曹国曾经和楚国一起逮捕宋公,那么把共公交给宋国,将用来激怒楚国。进入他的国家,逮捕他的国君,逮捕不是因为罪行,而是为了激怒楚国;逮捕他不带回国献给周王,而是交给宋国。记载‘逮捕曹伯’,彰显他凭借武力征服他人;记载‘交给宋国人’,彰显他诡诈而不正。诸侯失去国家,名字被隐去,晋国人逮捕曹伯,不是因为罪行,况且曹伯不服从,道义上不应当断绝关系,所以不称名。”
胡安国说:“古人崇尚文德而隐藏武力,修明训诫典章,次序成就而不至于这样吗?有攻伐的军队,所以孟子对万章说:‘你认为有王者兴起,将比照现在的诸侯而诛杀他们吗?还是教导他们不改而后诛杀他们呢?’曹伯嬴,不熟悉晋国的政令,不知道所应承奉的,晋文公不修明辞令,就进入他的国家,既逮捕了他的国君,又分割了他的田地,太暴虐了。想要招致楚军与之作战,而把曹伯交给宋国人,太诡诈了。虽然一战战胜楚国,于是主持中原盟会,举动不符合礼制的,也很多啊。只是扰乱人上下的名分,没有君臣的礼制,他的功业虽然高,道义不足以推崇。所以说:‘五霸,是三王的罪人。’孔子的门徒,没有谈论齐桓公、晋文公之事的。”
夏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国的军队、宋国的军队、秦国的军队和楚国人在城濮作战,楚军大败。
范祖禹说:“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一统天下;晋文公尊崇周王室,安定襄王,在城濮打败楚军,于是称霸诸侯。齐桓公、晋文公,是五霸中最兴盛的人。”
谢湜说:“城濮之战,不记载楚国人入侵讨伐,是因为楚国来救援卫国,而晋文公与之作战。城濮之战,是作战中最好的。文公即位四年,选拔人才任用贤能,和睦百姓,在被庐检阅军队,建立三军,国家可以说治理好了。齐侯、宋公、秦伯率领军队听从命令而跟随,得到天下的力量,可以说众多啊。因此奋然特别兴起于中原衰微之后,覆灭强大的楚国,势如摧枯拉朽,而齐桓公的功业再次显现于当时。从此夷狄不敢出来作乱,百姓依赖这个得以休养生息,恩惠安定的功业伟大啊。所以说:‘城濮之战,是作战中最好的。’虽然如此,春秋的法则,不因为善行掩盖过错,不因为成功宽恕失误。功业大的,责备也重。城濮的军队,本来有驱逐狄人的功绩。然而招致楚国而打败它,不如召陵讨伐楚国那样好。作战而战胜楚国,不如召陵不战而使楚国臣服那样好。所以城濮战败不记载‘伐’,责备他讨伐罪名不明确。作战以晋国为主,责备他以攻战为事。楚国以夷狄对抗中原,所以子玉被贬称‘人’。”
胡安国说:“楚国称‘人’,是贬低。作战而说‘及’,主乎?这是作战的人。当此时,晋军退避楚军三舍,请求作战的是得臣。而经书记载‘及’,为什么在晋国?得臣虽然跟随晋军,然而起初告诉晋国说:‘请恢复卫侯而封立曹国’,我也解除宋国的包围,是没有必定作战的意思。又先轸献计,答应恢复曹、卫以离间他们的党羽,拘禁宛春以激怒他们,而后得臣的意思决定了。所以楚国虽然请求作战,而‘及’在晋侯,是诛责他的意图。”荆楚倚仗强大,欺凌诸夏,灭掉黄国而霸主不能体恤,在娄林打败徐国而诸大夫不能救援,逮捕中原盟主,而在防地的不敢与之争。现在又戍守谷地,逼迫齐国合兵包围宋国,战胜中原,威震天下。如果没有城濮的失败,那么百姓将被披发左衽,应该有美好的辞藻称颂他的功绩,而《春秋》所记载如此简略,为什么呢?仁人阐明其道,不计算他的功绩;端正他的义,不谋求他的利益。文公一战战胜楚国,于是主持中原盟会,以功利来说则高了,以道义来说则是三王的罪人。知道这个说法,那么曾西不认为管仲好,而孔子、孟子虽然老于行而不后悔,是有原因的啊!朱熹说:“楚国土地最广,现在的襄阳、汉中都是,尽是强大。齐、晋如果不更加称霸,楚国必定吞并周朝而拥有天下。因为它极其强大,所以齐桓公、晋文公责备它都是没紧要的事。桓公难道不想将僭越王位、扰乱华夏的事责备它吗?但恐怕没有收场,所以只得如此。”至于晋文公城濮之战,依旧委婉地还他许多礼数,也像桓公的意思。然而这里也足以看见先王不忍残害百姓的意思没有泯灭。假使桓、文所以责备它的不少假借他,一定不肯再兵连祸结,何时才结束呢?到了战国,斩首动不动就是数万,没有先王的意思了。”
楚国杀了他的大夫得臣。
谢湜说:“得臣刚愎自用,勇于必定作战。楚子畏惧晋国,想要返回,而得臣傲慢轻忽,没有退兵的意思,所以城濮的失败,归罪于得臣而杀了他。得臣不称氏,是没有赐族。”
胡安国说:“按照《左传》,晋军既攻克曹、卫,楚子进入居住在申,派申叔离开谷地,派子玉离开宋国,说:‘晋侯在外十九年,而果然得到晋国,险阻艰难,都尝遍了,百姓的真情
,尽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其害,其可废乎?』子玉使伯棼请战,楚子怒,少与之师。惟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而不止也。子玉从晋师,文公退三舍辟之,楚众欲止子玉,不可,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夫得臣信有罪矣,而楚子知其不可敌,不能使之勿敌,而少与之师,又以一败杀之,是以师为重,而弃其将,以与之也。是晋再克而楚再败也,故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以仲尼书郑叶其师与楚得臣之事观之,可为来世之永鉴矣。」
译全都知道了。上天借给他寿命,并除去他的祸害,难道可以废弃吗?”子玉派伯棼请求作战,楚成王发怒,只给他很少的军队。只有西广、东宫和若敖氏的六卒跟随他,而楚成王没有阻止。子玉追赶晋军,晋文公退避三舍以避开他,楚军想要阻止子玉,子玉不听从,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得臣确实有罪,但楚成王知道晋军不可抵挡,却不能让他不去抵挡,反而只给他很少的军队,又因为一次失败就杀了他,这是把军队看得比将领重要,而抛弃将领来给晋国。这是晋国两次战胜而楚国两次战败,所以史书称国君杀他,而不除去他的官职。从孔子记载郑国叶公的军队与楚国得臣的事情来看,可以作为后世的永久鉴戒了。」
卫侯出奔楚
谢湜曰:「楚败晋,文廹卫,故卫成惧难,奔楚。卫成失国不名者,以示义不当絶。」
胡安国曰:「诸侯夫国出奔,未有不名者。卫侯何以不名?著文公之罪也。卫侯失守社稷,背华即夷,于文公何罪乎?卫之祸,文公为之也。初,齐晋盟于敛盂,卫侯请盟,晋人不许,是塞其向善之心,虽欲自新改辙,而其道无由也。髙帝一封雍齿,而功臣不竞;世祖烧弃文书,而反侧悉安。使文公释怨,许卫结盟,南向诸侯,弃楚而归晋矣。忿不思难,惟怨是图,必使卫侯窜身无所奔于荆蛮,归于京师,兄弟相残,君臣交讼,谁之咎也?夫心不外者,乃能统大众;智不凿者,乃能处大事。文公欲主夏盟,取威定伯,而举动烦挠,若不胜任者,惟凿智自私,而心不广也。《春秋》于卫侯失国出奔,不以其罪名之,而重文公之咎,盖端本议刑,责备贤者之意也。」
五月癸丑,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
程頥曰:「晋文公欲率诸侯以朝王也,惧其不能,而召王就见之。又见其召王之罪而不明其欲朝之本心,是以谲而掩其正也。圣人伐其心迹显晋文勤王之志,且使后世之君知所行之不正,则无以明其心,当慎其所行也。」
谢湜曰:晋文却强,楚尊王室,诸侯皆聴命于晋,故八国防践土为盟。陈虽与楚,以王命之重,诸侯毕至。穆公不待徴召,亦如防从盟。书「陈侯如防」,以示人心乐于从王也。使文公有尊周之实,则王室安有不兴者哉?卫子成公弟叔武,晋文既逐成公,乃立叔武主卫。叔武称子,以未逾年,君目之也。成公义不絶于国,文公私忿逐卫侯,立卫子,非正也。书「卫子」,罪其专废立也。胡安国曰:践土之防,天王下劳晋侯,削而不书,何也?周室东迁,所存者号与祭耳,其实不及一小国之诸侯。晋文之爵虽曰侯伯,而号令天下,几于改物,实行天子之事。此《春秋》之名实也。与其名存实亡,犹愈于名实俱亡。是故天王下劳晋侯于践土,则削而不书,去其实以全名,所谓君道也,父道也。晋侯以臣召君,则书「天王狩于河阳」,正其名以统实,所谓臣道也,子道也。而天下之大伦尚存而不灭矣。卫侯奔楚,不书名者,未絶其位也。叔武受盟而称「卫子」者,立以为君也。此见圣人深罪晋文报怨行私,专权自恣,废置诸侯之意。吕祖谦曰:作王宫于践土,晋作王宫于践土,何故不徃京师朝王,却教襄王出来?盖当时所畏惟楚,晋先败楚,声势动天下,故襄王亦自出来。况前时围温、围原,已是有此事了,若又去,则温、原必畏其民,必奔防矣。此所以不可入京师,正如李克用两镇不敢入朝相似。
陈侯如防公朝于王所
程頥曰:古者诸侯以时朝聘于天子,天子以时聘问于诸侯,故上下交泰,尊卑有礼而天下治。春秋之世,王室微弱,诸侯莫有事君以礼者矣。以二百四十二年之间,书公如京师者一,公朝于王所者二而已。且所书成公十有三年春,晋侯使却锜来乞师。三月,公如京师。夏五月,公自京师遂防晋侯伐秦。秋七月,公至自伐秦。盖成公之行,实防晋伐秦,因道京师而名曰朝王。圣人于鲁事,有君臣之义,尝迁就而为之词,然不书曰朝。且考其前后所书,亦以见意也。僖公二十八年,天王劳晋侯于践土。晋侯召天王于河阳。两书公朝于王所,不书诸侯而独书公。又曰「朝于王所」,则不成朝可知矣。鲁既无朝王之礼,而臣如京师者,又止有五书,不曰聘则不成聘,亦可知矣。僖三十年,公子遂之行复遂如晋,非专使也。天王使宰周公来聘,而使遂徃,又遂如晋,不敬莫大焉。鲁之于王,皆不足以成朝聘之礼,而天王使使来聘者反有七焉。王者微弱,诸侯不臣,举鲁一国,则天下诸侯可见也。谢湜曰:天王所在曰王所。践土之防,襄王徃劳文公,晋为王筑宫,践土因率诸侯朝焉,故践土称王所。践土宻迩王室,朝于王所而不于京师,文公失事王之道也。故践土之防,王亦在焉,王
译卫侯出逃到楚国。
谢湜说:“楚国打败了晋国,周襄公逼迫卫国,所以卫成公害怕祸难,出逃到楚国。卫成公失国出逃却不称名,是为了表示道义上不应与他断绝关系。”
胡安国说:“诸侯失国出逃,没有不称名的。卫侯为什么不称名?是为了彰显周襄公的罪过。卫侯失去社稷,背离华夏投靠夷狄,这对周襄公有什么罪过呢?卫国的祸患,是周襄公造成的。起初,齐国和晋国在敛盂结盟,卫侯请求加入盟约,晋国人不允许,这是堵塞了他向善的心,即使他想自新改过,也没有途径。汉高祖封雍齿,功臣们就不再争权;光武帝烧毁讨伐文书,反叛者全都安心。假使周襄公能放下怨恨,允许卫国结盟,那么卫国就会面向诸侯,抛弃楚国而归附晋国。周襄公愤怒而不考虑祸患,只图报复,一定要让卫侯无处可逃,流窜到荆蛮之地,最终回到京师,导致兄弟相残,君臣互相诉讼,这是谁的过错呢?内心不偏私的人,才能统领大众;智慧不刻薄的人,才能处理大事。周襄公想要主持华夏盟会,树立威信确立霸业,但举动烦琐急躁,好像不胜任的样子,这是因为刻意用智、自私自利,而心胸不宽广。《春秋》在卫侯失国出逃时,不以其罪名来称呼他,而是加重周襄公的罪责,这是端正根本、评议刑罚,对贤者要求严格的意思。”
五月癸丑,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
程颐说:“晋文公想要率领诸侯去朝见周王,担心他们做不到,就召周王来相见。又因为召周王的罪过明显,而不彰显他想要朝见周王的本心,所以用诡诈来掩盖正道。圣人褒扬他的心迹,彰显晋文公勤王救主的志向,并且让后世的君主知道,如果行为不正,就无法表明自己的心,应当谨慎自己的行为。”
谢湜说:“晋文公退却强敌,楚国尊崇王室,诸侯都听从晋国的命令,所以八个国家在践土结盟。陈国虽然依附楚国,但因为周王命令的威严,诸侯都到了。陈穆公不等征召,也如同防备一样跟随结盟。记载‘陈侯如防’,是为了显示人心乐于服从周王。假使晋文公有尊崇周室的实际行动,那么周王室哪有不能复兴的呢?卫子成公的弟弟叔武,晋文公既然驱逐了成公,就立叔武主持卫国。叔武称子,是因为他即位未满一年,以君主的身份看待他。成公在道义上没有与卫国断绝关系,晋文公因私愤驱逐卫侯,立卫子,是不正当的。记载‘卫子’,是谴责他专断废立。胡安国说:践土的盟会,周天王下驾慰劳晋侯,史官删削而不记载,为什么呢?周王室东迁后,所保留的只有名号和祭祀罢了,其实权还不如一个小国的诸侯。晋文公的爵位虽然说是侯伯,但号令天下,几乎改变了旧制,实际上行使天子的职权。这是《春秋》的名实之辨。与其名存实亡,还强于名实俱亡。所以周天王在践土下驾慰劳晋侯,就删削不记载,去掉其实权以保全名分,这就是所谓的君道、父道。晋侯以臣子的身份召见君主,就记载‘天王狩于河阳’,纠正名分以统摄实际,这就是所谓的臣道、子道。而天下的大伦常尚存而不灭绝。卫侯出逃楚国,不称名,是因为没有断绝他的君位。叔武接受盟约而称‘卫子’,是因为立他为君。这显示了圣人深深谴责晋文公报私仇、行私欲,专权自恣,废置诸侯的意思。吕祖谦说:在践土建造王宫,晋国在践土建造王宫,为什么不前往京师朝见周王,却让襄王出来呢?大概当时所畏惧的只有楚国,晋国先打败楚国,声势震动天下,所以襄王也自己出来。况且以前围温、围原,已经有这样的事了,如果再去,那么温、原的百姓必定畏惧,必定会逃到盟会之地。这就是不能进入京师的原因,正像李克用拥有两镇不敢入朝一样。”
陈侯来到盟会,鲁公在周王所在的地方朝见。
程颐说:“古代诸侯按时朝见聘问天子,天子按时聘问诸侯,所以上下交通和谐,尊卑有礼而天下大治。春秋时期,王室微弱,诸侯没有以礼事奉君主的。在二百四十二年间,记载鲁公前往京师的只有一次,记载鲁公朝见周王的只有两次而已。而且所记载的成公十三年春天,晋侯派却锜来请求出兵。三月,鲁公前往京师。夏天五月,鲁公从京师出发,随即与晋侯一起讨伐秦国。秋天七月,鲁公从讨伐秦国回来。大概成公的出行,实际上是跟随晋国讨伐秦国,顺道经过京师而名义上说是朝见周王。圣人对鲁国的事,有君臣之义,曾经迁就而为它措辞,但不记载为朝见。而且考察前后所记载的,也可以看出意思。僖公二十八年,周天王在践土慰劳晋侯。晋侯在河阳召见周天王。两次记载鲁公朝见周王所在的地方,不记载诸侯而单独记载鲁公。又说‘朝于王所’,那么不成其为朝见就可以知道了。鲁国既然没有朝见周王的礼仪,而臣子前往京师的,也只有五次记载,不说是聘问就不成其为聘问,也可以知道了。僖公三十年,公子遂的出行,随即又前往晋国,不是专门的使者。周天王派宰周公来聘问,而让公子遂前往,又随即前往晋国,没有比这更不恭敬的了。鲁国对于周王,都不足以完成朝聘的礼仪,而周天王派使者来聘问的反而有七次。王者微弱,诸侯不臣,举鲁国一国,那么天下诸侯的情况就可以看到了。谢湜说:周天王所在的地方叫王所。践土的盟会,襄王前往慰劳晋文公,晋国为周王建造宫室,践土因此率领诸侯朝见,所以践土称为王所。践土靠近王室,在王所朝见而不在于京师,是晋文公失去了事奉周王的正道。所以践土的盟会,周王也在
不书,尊天王也。朝书王所,着公失朝礼也。朝不书诸侯,不与诸侯之成朝也。周自平王微弱,列国朝聘不通于京师,故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公朝于王所者二,公如京师者一,卿如京师者五而巳践土则因王在防而修朝礼焉,温则召王于河阳而修朝礼焉。二朝皆不书诸侯,为其非朝礼之正也。成公一朝于京师则书「如」,不书「朝」,为其不成朝也。卿五聘于京师则书「如」,不书「聘」,为其不成聘也。朝非朝,聘非聘,诸侯不臣之罪见矣。
译不记载,是为了尊崇周天子。朝见时记载“王所”,是为了彰显鲁公违背了朝见之礼。朝见时不记载诸侯,是不认可诸侯完成了正式的朝见。周朝自平王以来国力衰微,各诸侯国与京师的朝聘往来断绝,因此在二百四十二年间,鲁公到王所在之地朝见的只有两次,鲁公前往京师的只有一次,卿大夫前往京师的只有五次罢了。践土之会是因为周王在践土而修习朝见之礼,河阳之会则是召周王到河阳而修习朝见之礼。这两次朝见都不记载诸侯,是因为它们不符合朝见之礼的正统规范。成公一次朝见京师,记载为“如”,不记载为“朝”,是因为没有完成正式的朝见。卿大夫五次聘问京师,记载为“如”,不记载为“聘”,是因为没有完成正式的聘问。朝见不成其为朝见,聘问不成其为聘问,诸侯不臣服的罪过就显现出来了。
胡安国曰:「朝不言所,言所非其所也。朝于庙,礼也;于外,非礼也。有虞氏五载一廵守,羣后四朝。周制十有二年,王乃时廵诸侯各朝于方岳,亦何必于京师、于庙然后为礼乎?古者天子廵狩于四方有常时,诸侯朝于方岳有常所,其宫室道途可以预修,故民不劳;其共给调度可以预备,故国不费。今天王下劳晋侯,公朝于王所,则非其时与地矣。自秦而后,廵游无度,至有长吏以仓卒不办被诛,民庻以烦劳不给生厌。盖春秋之义不行故也。然则天子在是,可以不朝乎?天子在是而诸侯就朝,礼之变也。春秋不以诸侯就朝为非,而以王所非其所为贬,正其本之意也。」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
谢湜曰:「成公逼难,不能以死守位,而弃国出奔。其出也,晋文立叔武以主社稷,其位已絶于卫矣。故自楚归国,书名,书复归晋。文假大义,复私忿,逐人之君而立其臣,逐人之兄而立其弟,非道也。故成公出奔不名,以示不当絶;返国称名,称复归,以示絶于国上,明义不当絶;下明已絶于国,而晋文弃絶成公,不以其道,其罪见矣。成公頼楚之力以归,左氏谓晋复卫侯,非也。」
胡安国曰:「卫侯失国出奔,则不名;复归得国,何以名?杀叔武也。叔武者,卫侯之弟也。晋文公有憾于卫侯而不释怨,于是逐卫侯,立叔武。叔武辞立,而他人立,则恐卫侯之不得反也。于是已立乎其位,始反卫侯。卫侯得反而疑其弟,则曰:『叔武篡我。』元咺争之曰:『叔武无罪。』卫侯不信其言,终杀叔武。是不念鞠子哀,而以争国为心,乱民彝,灭天理,其为罪大矣。此其所以名也。元咺由是走之晋,而讼其君。然卫侯初归,则称『复』;再归何以不称『复』乎?《春秋》立法甚严,而待人以恕。郑之初归,虽杀叔武,既名之矣,犹意其或出于误而能革也,是以称『复』。及其再归,又杀元咺及公子瑕,则是终以争国为心,长恶不悛,无自艾之意矣,是以不称『复』。其曰『归于卫』者,易词也。诸侯嗣故,称『复』者继之也;不称『复』者,絶之也。而国非其国矣。」
卫元咺出奔晋
谢湜曰:「元咺以晋命立叔武,主卫成公,自楚复归,前驱入,杀叔武,故元咺奔晋。」
吕祖谦曰:「元咺出奔晋,此是要去讼卫侯。初间,卫侯杀其子角,咺不废命,此一处能忍,最贤于人。至第二来廹他,便忍不得,此盖缘卫侯不明之甚。然元咺于此时能忍得,亦非细事,此是人之所难处。大抵工夫当做得到。」
陈侯欵卒
谢湜曰:「陈侯盖自防返国,而卒鲁不防▯,故不书▯。」
秋杞伯姬来
谢湜曰非归寕故直书来
公子遂如齐,冬公防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
程頥曰:「晋文公实有勤王之心,而不知召王之为不顺故谲掩其正。」
程氏学曰:河阳之行,非巡狩也,晋文召之也。而圣人特书「天王狩于河阳」,所以伸天子之势,抑晋侯之不臣也。若践土之防,王亦在焉,惟公朝于王所而不书王之来,何也?曰:践土之事,天王实劳晋侯,然王有廵狩之名,晋无召君之迹,非如河阳之行,反道害义,故特书「言狩」者,足以见其不成狩也。《春秋》之义,所以明微。呜呼!抑强扶弱,尊王而黜诸侯,非圣人谁能修之?杨时曰:晋文公召王以诸侯见,而《春秋》书曰「天王狩于河阳」,盖不与其召也;又书曰「公朝于王所」,言诸侯自朝于王,盖不与其以也。
范祖禹曰:「晋文公心正而行谲,召王是也。文公心非不善也,而所行不正,是以为谲。」
谢湜曰:晋文防诸侯朝王于温,由是王至河阳。然则河阳之行,非狩也,晋文召之也。春秋书曰:「天王狩于河阳」,所以伸天王之尊也。伸天王之尊,所以罪晋文之不臣也。践土之事,襄王实劳晋文,故践土书「公朝王」所而已,以其无召君之迹也。河阳则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河阳以天王自狩为文,以其灭君臣之义也。河阳
译胡安国说:“‘朝’字不说明地点,是因为地点不合乎礼制。在宗庙朝见,是合乎礼的;在宗庙之外朝见,是不合乎礼的。有虞氏每五年巡守一次,诸侯四次朝见。周代的制度是十二年,天子按时巡守,诸侯各自在四岳朝见,难道一定要在京师、在宗庙朝见才算合乎礼吗?古时候天子巡守四方有固定的时间,诸侯在四岳朝见有固定的地点,宫室道路可以预先修缮,所以百姓不劳累;供应调度可以预先准备,所以国家不耗费。如今天子下临慰劳晋侯,鲁公在王所在的地点朝见,这就不是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了。自从秦朝以后,巡游没有节制,以至于地方长官因为仓促无法办到而被处死,百姓因为烦劳供给不上而产生怨恨。这是因为《春秋》的大义没有实行的缘故。那么天子在这里,可以不朝见吗?天子在这里而诸侯前往朝见,是礼制的变通。《春秋》不认为诸侯前往朝见是错的,而是以‘王所’不是合适的地点来贬斥,这是端正根本的用意。”
六月,卫国国君郑从楚国返回卫国。
谢湜说:“卫成公遭遇危难,不能以死坚守君位,而是抛弃国家出逃。他出逃时,晋文公立叔武主持国家祭祀,他的君位已经在卫国断绝了。所以他从楚国回国,史书称其名,称‘复归’。晋文公假借大义,报复私怨,驱逐别人的国君而立他的臣子,驱逐别人的兄长而立他的弟弟,这不是正道。所以卫成公出逃不称其名,以示不应断绝;回国称名,称‘复归’,以示在国君之位上已断绝,阐明道义上不应断绝;下文表明已在国君之位上断绝,而晋文公抛弃断绝卫成公,不以其正道,其罪过就显现了。卫成公依靠楚国的力量得以回国,《左传》说晋国恢复卫侯的地位,是不对的。”
胡安国说:“卫侯失去国家出逃,就不称其名;复归得到国家,为什么称其名?因为杀了叔武。叔武是卫侯的弟弟。晋文公对卫侯有怨恨而不肯释怀,于是驱逐卫侯,立叔武。叔武推辞即位,如果立别人,就担心卫侯不能返回。于是自己先即位,才开始让卫侯返回。卫侯得以返回却怀疑他的弟弟,就说:‘叔武篡夺了我的位置。’元咺争辩说:‘叔武没有罪。’卫侯不信他的话,最终杀了叔武。这是不念及抚养子女的悲哀,而以争夺国家为心,扰乱人伦常理,灭绝天理,他的罪过太大了。这就是称他名的原因。元咺因此逃到晋国,控告他的国君。然而卫侯初次回国,就称‘复’;再次回国为什么不称‘复’呢?《春秋》立法非常严格,而待人以宽恕。郑初次回国,虽然杀了叔武,既然已经称名了,还希望他或许是出于错误而能改正,所以称‘复’。等到他再次回国,又杀了元咺和公子瑕,这就是始终以争夺国家为心,长期作恶而不悔改,没有自我悔改的意思,所以不称‘复’。说‘归于卫’,是变换用词。诸侯继承故位,称‘复’的是继承;不称‘复’的是断绝。而国家已经不是他的国家了。”
卫国的元咺出逃到晋国。
谢湜说:“元咺因为晋国的命令立叔武,主持卫成公,卫成公从楚国复归,元咺作为前导进入,杀了叔武,所以元咺逃奔晋国。”
吕祖谦说:“元咺出逃到晋国,这是要去控告卫侯。起初,卫侯杀了他的儿子角,元咺不废掉命令,这一处能忍耐,最贤于人。等到第二次逼迫他,就忍不住了,这大概是因为卫侯太不明理。然而元咺在这个时候能忍耐,也不是小事,这是人所难处理的。大体上功夫要做到这一步。”
陈侯欵去世。
谢湜说:“陈侯大概是从防邑返回国家,而在鲁国去世没有经过防邑,所以不记载防邑。”
秋天,杞伯姬来到鲁国。
谢湜说:不是回娘家省亲,所以直接记载“来”。
公子遂前往齐国,冬天,鲁公在温地会见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周天王在河阳巡守。
程颐说:“晋文公确实有勤王之心,而不知道召见天子是不顺从的,所以用诡计掩盖其正道。”
程氏学说:“河阳之行,不是巡守,是晋文公召见的。而圣人特意记载‘天王狩于河阳’,所以伸张天子的威势,抑制晋侯的不臣行为。至于践土的会见,天子也在那里,只记载公朝于王所而不记载王的到来,为什么呢?回答说:践土的事情,天子确实慰劳晋侯,然而天子有巡守的名义,晋文公没有召见君主的痕迹,不像河阳之行,违背道义伤害大义,所以特意记载‘言狩’,足以看出其不是真正的巡守。《春秋》的大义,所以能明察细微。唉!抑制强权扶持弱小,尊崇天子而贬黜诸侯,除了圣人谁能修撰呢?杨时说:晋文公召见天子让诸侯朝见,而《春秋》记载说‘天王狩于河阳’,大概是不赞许他召见;又记载说‘公朝于王所’,说诸侯自行朝见天子,大概是不赞许他让天子来。”
范祖禹说:“晋文公心正而行事诡诈,召见天子是对的。文公心并非不善,而所行不正,所以是诡诈。”
谢湜说:晋文公会见诸侯朝见天子于温地,因此天子来到河阳。那么河阳之行,不是巡守,是晋文公召见的。《春秋》记载说:“天王狩于河阳”,所以伸张天子的尊贵。伸张天子的尊贵,所以罪责晋文公的不臣行为。践土的事情,襄王确实慰劳晋文公,所以践土只记载“公朝王所”,因为他没有召见君主的痕迹。河阳则是臣子召见君主,不可以作为典范,所以河阳以天子自行巡守为文辞,因为他灭绝了君臣的大义。河阳
与温一也,指邑故言温,指狩地故言河阳。胡安国曰:按《左氏》,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以尊周而全晋也。啖助谓:以常礼言之,晋侯召君,名义之罪人也,其可训乎?若原其自嫌之心,嘉其尊王之意,则请王之狩,忠亦至焉。故夫子特书狩于河阳,所谓原情为制,以讥变礼者也。夫践土之防,王实自徃,非晋罪也,故为王讳之,又为晋解之,于以见《春秋》忠恕也。吕祖谦曰:齐桓九合诸侯,一正天下,无非尊王室,天子亦未尝亲出慰劳。若文公践土之盟,河阳之狩,两屈天子之尊,盖周王不畏齐而畏晋,天子视齐桓乃忠臣不过一诚实,而晋文权谋髙大,所以畏晋不畏齐也。举天子畏与不畏,又见文公不如桓公。
译这与温地是一样的道理,因为指的是城邑,所以说温;因为指的是巡狩之地,所以说河阳。胡安国说:根据《左传》记载,晋侯召见周王,让诸侯朝见,孔子说:“以臣下的身份召见君主,不可以作为典范”,所以《春秋》记载为:“天王在河阳巡狩”,以此来尊崇周王室并保全晋国。啖助认为:按照常规礼制来说,晋侯召见君主,是违背名分的罪人,这可以作为典范吗?但如果推究晋侯自我避嫌的心思,嘉许他尊崇王室的意图,那么他请周王巡狩,忠诚也达到了极点。所以孔子特意记载为“在河阳巡狩”,这就是所谓推究实情来制定书法,用以讥讽变通的礼制。在践土会盟时,周王实际上是亲自前往的,并非晋国的罪过,所以为周王避讳,又为晋国辩解,由此可以看出《春秋》的忠恕之道。吕祖谦说:齐桓公多次会合诸侯,匡正天下,无非是尊崇王室,天子也没有曾经亲自出来慰劳。至于晋文公在践土会盟、在河阳巡狩,这两次都委屈了天子的尊严,大概是周王不畏惧齐国而畏惧晋国,天子看待齐桓公不过是忠臣,而晋文公权谋高超宏大,所以畏惧晋国而不畏惧齐国。列举天子畏惧与不畏惧的情况,又可以看出晋文公不如齐桓公。
壬申公朝于王所
谢湜曰:「朝于京师,正也。书『朝于王所』,罪其不正也。诸侯皆朝,正也。朝书公,不书诸侯,罪其不成朝也。朝书公,所以纪其迹;朝不书诸侯,所以黜其乱。」孔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桓公防王世子,防宰周公,未尝有朝王之心也。然伐楚责王祭不共,首止、葵丘之防,不与王世子、宰周公盟,迹则正矣,此孔子所以言其不谲也。文公防诸侯,朝于践土;防诸侯,朝于温。盖以朝王为心也。然就践土为宫,以朝召王于河阳,以修朝礼,迹则谲矣,此孔子所以言不正也。文公以朝王为心,善矣。然以一失所举,遂防大恶,诸侯举事,其可不虑耶?」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
谢湜曰:「卫成复归,杀卫子叔武,大夫元咺以叔武讼于晋,故晋文执卫侯。执卫侯称人,贬之也。成公背晋与楚,固有过矣,然文公未有虐民大罪也,非有不可容之大恶也。晋文遽以兵威逼而絶之,其出奔也,即以卫子为君;其复归也,即以元咺之讼执之。卫子主国,非正也;元咺讼君,非忠也。逐人之君而立其臣,党人之臣而执其君,失方伯治罪之义矣。虽曰执而归王,何以服诸侯之心哉?故成公虽失国,其出奔不名,见执复不名,以示义不当絶也。师于京师,直词也;归之于京师,不得已之词也。观其词,而曲直之理存乎其中矣。诸侯为害不大者,先王责以礼,懐以德,须其不改,然后加刑,岂若晋文以兵伐之,以势奔之,以力执之耶?」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谢湜曰:「元咺以臣讼君,卫之大逆也。晋文不道,使咺复以臣子归国,书「复归」,明其罪大,已絶于国,为天吏者,在所诛絶也。自晋侯伐卫,君以逐臣见执,臣以讼君,复归,使君臣相抗,更主卫国,诛释废置之柄乱矣。书「元咺自晋复归」,所以深责晋文也。」
胡安国曰:「其言归之于者,执不以正之词也。古者君臣无狱,诸侯不専杀。为臣执君,故卫侯不名,而元咺称复。大夫不世其称复,絶之也。自晋者,晋有奉焉,因其力也。归者,易词,以文公为之主,故其归无难,而方伯之罪亦明矣。是以执而称人,不得为伯讨也。」
诸侯遂围许
谢湜曰:「晋文以尊周之命,率诸侯朝王,臣子之大义也。许独违命不从,罪在所治。故诸侯自防以兵围之,书『遂围许』,善诸侯得讨叛之义也。讨叛尊王,人心所同欲,故称诸侯。」
胡安国曰:「诸侯比再防,天子再至,皆朝于王所,而许独不防,以其不臣也。故诸侯围许。按古者廵狩,诸侯各朝于方岳。今法天子行幸,三百里内亦皆问起居。许距河阳、践土近矣,而可以不防乎?其称『遂继事』之词也。」
吕祖谦曰:「诸侯围许,许何故不与践土之盟?温之防,盖许近楚。」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防诸侯围许。
谢湜曰:「曹共公归晋,文释之也。共公非有大罪当黜,晋以楚故执之,以畀宋人。共公之拘于宋也,其位已絶于曹矣。然则共公义不当絶,而晋文絶之也。故共公见执不名,以示义不当絶也;归国称名,称复归,以示晋文絶之也。正其不当絶于前,着其已絶于后。晋文弃絶共公,不以其道,其罪见矣。晋文之围许也,以王命讨叛诸侯,服从故,共公得复之后,即以兵防诸侯围许。书『曹伯遂防诸侯』,以见共公不敢即楚也。共公与楚久矣,围许之役,心不即楚,而遂防诸侯,则人心乐于从王,可知矣。卫侯出奔不名,归国称名,称复归;曹伯见执不名,归国称名,称复归,其义一也。元咺在所诛絶,而晋文与之书复归,以明罪大当絶也。曹共、卫成在所容恕,而晋文弃之,书复归,以明絶之非义也。诛释国之大柄也,诛释不由公义,而能使天下归服者,鲜矣。晋文以王命举十国讨许,而至于围之,则许人心不服晋,可知也。」
胡安国曰:「曹伯襄何以名其归之道?非所以归也。晋侯有疾,使其防侯、獳货筮史曰:『以曹为解。』晋侯恐,于是反曹伯。夫以赂得国,而春秋
译壬申日,晋文公在周天子所在的地方朝见天子。
谢湜说:“在京城朝见天子,是合乎正道的。史书只记载‘朝见天子所在的地方’,是为了谴责晋文公做法不正。诸侯都来朝见,是合乎正道的。朝见只记载‘公’,不记载‘诸侯’,是为了谴责这次朝见没有形成正式的朝会。朝见记载‘公’,是为了记录这一事实;朝见不记载‘诸侯’,是为了贬斥其中的混乱。”孔子说:“晋文公诡诈而不端正,齐桓公端正而不诡诈。齐桓公防范周天子的世子,防范宰周公,从未有过朝见天子的真心。然而他讨伐楚国时指责楚国不供给天子的祭祀用品,在首止、葵丘的会盟中,不与天子的世子、宰周公结盟,其行事轨迹是端正的,这就是孔子说他‘不诡诈’的原因。晋文公防范诸侯,在践土朝见天子;防范诸侯,在温地朝见天子。大概是以朝见天子为真心。然而他在践土建造宫室,在河阳召见天子来修习朝见之礼,其行事轨迹是诡诈的,这就是孔子说他‘不端正’的原因。晋文公以朝见天子为真心,这是好的。然而因为一次举措失当,就酿成大恶,诸侯行事,怎能不深思熟虑呢?”
晋国人抓获卫国国君,把他押送到京城。
谢湜说:“卫成公重新回国,杀害了卫国的子叔武,大夫元咺因为叔武的事向晋国控告,所以晋文公抓获了卫成公。抓获卫成公时称‘人’,是贬低晋国。成公背叛晋国而依附楚国,固然有过错,然而文公并没有虐待百姓的大罪,也没有不可宽恕的大恶。晋文公却突然用兵威逼迫并断绝了与他的关系,他出逃时,就把卫子当作国君;他重新回国时,就依据元咺的控告抓获他。卫子主持国政,是不合法的;元咺控告国君,是不忠的。驱逐别人的国君而拥立他的臣子,偏袒别人的臣子而抓获他的国君,失去了方伯治罪的道义。虽然说抓获他并押送天子,又怎能使诸侯心服呢?所以成公虽然失去国家,他出逃时不称名,被抓获后也不称名,以显示道义上不应与他断绝关系。军队驻扎在京城,是直率的言辞;把他押送到京城,是不得已的言辞。观察这些言辞,是非曲直的道理就蕴含其中了。对于危害不大的诸侯,先王用礼法责备他们,用德行感化他们,等到他们不改过,然后才施加刑罚,哪里像晋文公这样用武力讨伐他,用威势使他出逃,用强力抓获他呢?”
卫国的元咺从晋国重新回到卫国。
谢湜说:“元咺作为臣子控告国君,是卫国的大逆不道。晋文公不讲道义,让元咺以臣子的身份回国,史书记载‘复归’,表明他的罪过极大,已经被国家所断绝,作为上天官吏的人,应当诛杀断绝他。自从晋侯讨伐卫国,国君因为驱逐臣子而被抓获,臣子因为控告国君而重新回国,使得君臣相互对抗,轮流主持卫国,诛杀、赦免、废置的权力混乱了。记载‘元咺从晋国重新回国’,是为了深深责备晋文公。”
胡安国说:“说‘归之于’,是抓获不合法的言辞。古代君臣之间没有诉讼,诸侯不专断杀人。因为臣子抓获国君,所以卫侯不称名,而元咺称‘复’。大夫不世袭,称‘复’,是断绝他的意思。‘自晋’,说明晋国有支持,是凭借晋国的力量。‘归’,是委婉的词,因为晋文公做主,所以他回国没有困难,而方伯的罪过也就明白了。因此抓获时称‘人’,不能算是方伯的讨伐。”
诸侯于是包围了许国。
谢湜说:“晋文公以尊崇周天子的命令,率领诸侯朝见天子,这是臣子的大义。许国独自违背命令不听从,罪过在于被惩治。所以诸侯从温地出兵包围它,记载‘遂围许’,是赞扬诸侯懂得讨伐叛乱的道义。讨伐叛乱尊崇天子,是人心共同渴望的,所以称‘诸侯’。”
胡安国说:“诸侯接连两次会盟,天子两次到达,都朝见天子所在的地方,而许国独自不与会盟,因为它不守臣节。所以诸侯包围许国。查考古代天子巡狩,诸侯各自在方岳朝见。现在法律规定天子出行,三百里内都要问安。许国距离河阳、践土很近,可以不与会盟吗?称‘遂’,是承接前事的言辞。”
吕祖谦说:“诸侯包围许国,许国为什么不参加践土的盟会?温地的会盟,大概是因为许国靠近楚国。”
曹伯襄重新回到曹国,于是会合诸侯包围许国。
谢湜说:“曹共公归附晋国,晋文公释放了他。共公没有大罪应当被废黜,晋国因为楚国的缘故抓获他,把他交给宋国人。共公被拘禁在宋国时,他在曹国的地位已经被断绝了。然而共公道义上不应被断绝,而晋文公断绝了他。所以共公被抓获时不称名,以显示道义上不应断绝;回国时称名,称‘复归’,以显示晋文公断绝了他。肯定他之前不应被断绝,彰显他之后已被断绝。晋文公抛弃断绝共公,不依循正道,他的罪过就显现了。晋文公包围许国,是奉天子之命讨伐叛乱的诸侯,因为服从的缘故,共公得以复位之后,就立即出兵会合诸侯包围许国。记载‘曹伯遂会合诸侯’,以显示共公不敢立即依附楚国。共公与楚国交往很久了,在围许的战役中,心里不依附楚国,而会合诸侯,那么人心乐于顺从天子,就可以知道了。卫侯出逃不称名,回国称名,称‘复归’;曹伯被抓获不称名,回国称名,称‘复归’,其道理是一样的。元咺应当被诛杀断绝,而晋文公与他记载‘复归’,以表明罪过大应当断绝。曹共、卫成应当在宽恕之列,而晋文公抛弃他们,记载‘复归’,以表明断绝他们是不义的。诛杀赦免是国家的大权,诛杀赦免不依循公义,而能使天下归服的,很少了。晋文公奉天子之命率领十个国家讨伐许国,以至于包围它,那么许国人心不服晋国,就可以知道了。”
胡安国说:“曹伯襄为什么在回国时称名?因为他回国的方式不正当。晋侯有病,让他的防侯、獳货占卜说:‘用曹国来解除灾祸。’晋侯害怕,于是归还曹伯。用贿赂得到国家,而《春秋》
名之,比于失地、灭同姓之罪。以此知圣人严于义利之别,以正性命之理。其説行而天下定矣,岂曰小补之哉!」
译给他定罪,等同于失去封地、诛灭同姓的罪行。由此可知,圣人在义与利的区别上极为严格,以此来端正性命之理。他的学说得以施行,天下便安定了,这难道只是小小的补救吗!」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
谢湜曰:「葛卢,夷狄附庸,故书名。介葛卢、白狄皆不能修朝礼,故书来。」
公至自围许。夏,六月,防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程頥曰:「晋文连年防盟,皆在王畿之侧而此盟复廹王城,又与王人盟,强廹甚矣。故讳公,诸侯贬称人,恶也。」
程氏学曰:「洮之盟,公防王人,不讳;而翟泉之盟,讳之,何也?又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憖,皆贬称人,何哉?夫诸侯失道,上与王人盟,其罪固已着矣,然未若翟泉近在王都之侧,而诸侯大夫敢抗天子之卿以歃血要言,其不臣甚矣。王子虎亦下与诸侯大夫同盟,失礼亦甚矣。故圣人一皆人之,然则公之恶可不为之讳乎?外则贬之,内则讳之,而《春秋》恶恶之意,尤可见矣。」
谢湜曰:列国大夫上抗天子之卿,而盟,大夫之犯上也;天子之卿下齿列国大夫,而盟,王臣之凟礼也。故王子虎、晋狐偃及诸国大夫皆贬称人,正大典也。防王子虎,公防之也;公不书,讳之也。外则贬之,内则讳之,公之恶由此着矣。翟泉,周地,诸侯与王人盟犹不可,而况于大夫乎?洮盟逺于王都,犹曰不可,而况于翟泉乎?然则洮之盟未若翟泉之宻迩王都也,诸侯之防王人未若大夫盟天子之卿也。
胡安国曰:「按左氏公防,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则皆列国之贵大夫与王子,而公与防也。其贬而称人,讳不书公,何也?翟泉近在洛阳王城之内,而王子虎于此下与列国盟,是谓上替诸侯大夫入天子之境,虽贵曰士,而于此上盟,王子虎是谓下陵而无君之心,着矣,故以为大恶。讳公而不书,诸国之卿贬称人,而王子亦与焉者,此正本之义也。」
秋大雨雹
谢湜曰:「盛阳之气烝而为雨,寒隂薄之则凝而为雹。」胡安国曰:「正蒙曰:『凡隂气凝聚,阳在内者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阳在外者不得入,则周旋不舍而为风。』和而防则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则为戾气曀霾。隂常防缓,受交于阳则风雨调,寒暑正。雹者戾气也,隂胁阳,臣侵君之象。当是时,僖公即位日乆,季氏世卿,公子遂专权,政在大夫,萌于此矣。」
冬介葛卢来
谢湜曰左氏谓未见公故复来
春秋集义巻二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二十五
宋 李明复 撰
僖公
三十年春王正月夏狄侵齐
胡安国曰:「左氏曰:『晋人伐郑,以观其可攻与否。』狄间晋之有郑虞也,遂侵齐。诗不云乎:『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四夷交侵,所当攘斥。晋文公若移围郑之师以伐之,则方伯连帅之职修矣。上书『狄侵齐』,下书『围郑』,此直书其事,而义自见也。」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谢湜曰:「公子瑕、元咺奉以摄国政者也。卫成公得返,故卫杀元咺及公子瑕。元咺身为悖逆,以抗君,君归则已出,君出则已归,王法所不容者也。春秋不以讨贼之词书者,咺立叔武,奉子瑕,皆出晋命。卫成以背晋即楚,失国人心,而咺无危害社稷之恶,故元咺之罪,虽大国人有弗讨之心。其杀之也,卫以国法杀之而已。故杀元咺不书,人以罪成公失人心也。杀二大夫已上不书及者,其事同,其恶均故也。杀二大夫书及者,以此之故而延及于彼也。公子瑕摄国事,晋命也。卫以元咺背君之故而并杀之,故杀书及,着其非有大罪也。卫之祸皆晋为之也。故元咺出,书卫归,书卫,以着咺之专国也。出书奔晋,归书自晋,以着晋之病卫也。晋里克、卫元咺虽逆臣,然皆以本国大夫得罪,故杀书大夫。」
胡安国曰:「元咺讼君,为恶君归则已,出君出则已,归无人臣之礼,信有罪矣。则称国以杀而不去其官,何也?春秋之法,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君子之道,辟诸射,失诸正鹄,反求诸已卫侯之躬,毋乃有阙?盍亦省德而内自讼乎?夫称国以杀者,君与大臣专杀
译鲁僖公二十九年春,介国的葛卢前来朝见。
谢湜说:“葛卢是依附于中原的夷狄附庸国,所以《春秋》记载其名。介葛卢和白狄都不能修习朝见天子的礼仪,所以《春秋》只记载他们‘来’。”
鲁公从围困许国的军事行动中返回。夏六月,鲁公在翟泉与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结盟。
程颐说:“晋文公连续多年在王畿附近结盟,这次结盟又逼近王城,并且与王人结盟,强迫之意太甚了。所以《春秋》隐讳鲁公之名,将诸侯贬称为‘人’,表示厌恶。”
程氏学派说:“洮地的结盟,鲁公与王人结盟,不隐讳;而翟泉的结盟,却隐讳了,为什么呢?还有王子虎、晋国的狐偃、宋国的公孙固、齐国的国归父、陈国的辕涛涂、秦国的小子憖,都被贬称为‘人’,又是为什么呢?诸侯违背正道,与王人结盟,其罪过本来已经显著了,然而不如翟泉近在王都旁边,而诸侯的大夫敢于对抗天子的卿士歃血立誓,这种不臣之心太严重了。王子虎也屈尊与诸侯大夫同列结盟,失礼也太严重了。所以圣人将他们一律贬称为‘人’,那么鲁公的恶行难道可以不隐讳吗?对外国则贬斥,对本国则隐讳,而《春秋》厌恶恶行的用意,更加明显了。”
谢湜说:各国大夫向上对抗天子的卿士而结盟,是大夫犯上;天子的卿士向下与各国大夫同列结盟,是王臣亵渎礼制。所以王子虎、晋国的狐偃以及各国大夫都被贬称为‘人’,这是端正大典的做法。在洮地与王子虎结盟,是鲁公去结盟的;鲁公不记载,是隐讳。对外国则贬斥,对本国则隐讳,鲁公的恶行由此显著了。翟泉是周王室的地盘,诸侯与王人结盟尚且不可以,何况是与大夫呢?洮地的结盟远离王都,尚且说不可,何况是翟泉呢?那么洮地的结盟不如翟泉那样靠近王都,诸侯与王人结盟不如大夫与天子之卿结盟那样严重。
胡安国说:“查考《左传》,鲁公在翟泉与王子虎、晋国的狐偃、宋国的公孙固、齐国的国归父、陈国的辕涛涂、秦国的小子憖结盟,这些都是各国的贵大夫与王子,而鲁公也参与了结盟。他们被贬称为‘人’,隐讳不记载鲁公,为什么呢?翟泉近在洛阳王城之内,而王子虎在这里屈尊与各国结盟,这是说上级取代诸侯大夫进入天子境内,虽然地位尊贵称为士,但在这里与上级结盟,王子虎这是说下级僭越而没有尊君之心,显著了,所以认为是大恶。隐讳鲁公而不记载,各国的卿被贬称为‘人’,而王子也参与其中,这是正本清源的原则。”
秋,下大雨并伴有冰雹。
谢湜说:“盛阳之气蒸腾而成雨,寒阴之气迫近则凝结而成冰雹。”胡安国说:“《正蒙》说:‘凡是阴气凝聚,阳气在内不能出来,就奋击而成为雷霆;阳气在外不能进入,就周旋不停而成为风。’和谐而收敛就成为霜雪雨露,不和谐而散乱就成为戾气曀霾。阴气常收敛迟缓,接受阳气的交感则风雨调和,寒暑正常。冰雹是戾气,阴胁迫阳,是臣侵君的象征。当时,僖公即位日久,季氏世代为卿,公子遂专权,政令在大夫手中,祸根在此时萌芽了。”
冬,介国的葛卢前来朝见。
谢湜说:《左传》认为因为没见到鲁公,所以再次前来。
《春秋集义》卷二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二十五
宋 李明复 撰
僖公
三十年春,周王正月。夏,狄人侵犯齐国。
胡安国说:“《左传》说:‘晋人攻打郑国,以观察是否可以进攻。’狄人趁晋国在郑国有事,于是侵犯齐国。《诗经》不是说吗:‘抵御戎狄,惩戒荆舒。’四夷交相侵犯,应当排斥。晋文公如果移调围困郑国的军队去讨伐狄人,那么方伯连帅的职责就修明了。上面记载‘狄侵齐’,下面记载‘围郑’,这是直书其事,而大义自然显现。”
秋,卫国杀了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谢湜说:“公子瑕、元咺是奉命摄理国政的人。卫成公得以返回,所以卫国杀了元咺及公子瑕。元咺身为悖逆,以对抗君主,君主回来他就出去,君主出去他就回来,这是王法所不容的。《春秋》不用讨伐贼臣的措辞记载,是因为元咺立叔武,奉公子瑕,都是出于晋国的命令。卫成公因为背弃晋国投靠楚国,失去国人之心,而元咺没有危害社稷的罪恶,所以元咺的罪过,即使大国的人也没有讨伐他的心思。杀他,卫国只是以国法杀他而已。所以杀元咺不记载‘人’,是因为罪责成在卫成公失去人心。杀两位大夫以上不记载‘及’,是因为事情相同,罪恶均等。杀两位大夫记载‘及’,是因为因为这个缘故而牵连到那个。公子瑕摄理国事,是晋国的命令。卫国因为元咺背弃君主的缘故而一并杀了他,所以杀记载‘及’,表明他没有大罪。卫国的祸患都是晋国造成的。所以元咺出逃,记载‘卫归’,记载‘卫’,以表明元咺专权。出逃记载‘奔晋’,归来记载‘自晋’,以表明晋国损害卫国。晋国的里克、卫国的元咺虽然是逆臣,但都是因本国大夫获罪,所以杀记载‘大夫’。”
胡安国说:“元咺控告君主,是恶君,君主回来他就停止,君主出去他就停止,归来没有臣子的礼节,确实有罪了。那么称国以杀而不除去他的官职,为什么呢?《春秋》的法度,是严于律己而宽以待人,君子的道理,好比射箭,射不中靶心,反求诸己。卫侯自身,难道没有缺失吗?何不反省德行而内心自责呢?称国以杀的,是君主与大臣专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