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三十四
此华元、子反二国之卿,其称人,何贬也?《春秋》贱欺诈,恶侵伐。二卿不爱其情,释怨解纷,使宋无亡国之忧,楚无灭国之罪,功亦大矣,宜在所褒,何以贬也?善则称君,过则称已,则民作忠。今二卿自以情实私相告语,取必于上,以成平国之功,而其君不与知焉,非人臣之义也。世衰道微,暴行交作,君有听于臣,父有听于子,夫有听于妇,中国有听于外域。仲尼所以惧,《春秋》所以作也。故平以解纷,虽其所欲,而平者在下,则大伦紊矣。圣人明其道,不计其功,故褒贬如此。然则臣而有安国家、利社稷者,専之不可乎?曰:専之而可者,谓境外也。子反在君之侧,无奏报之难,几会之失,奚急于平而専之若是哉?或曰:子反攘善,则知其罪矣。华元救国急难,而纾其情实,何尤焉?夫宋,先代之后,武王所封,以备三恪,横见侵逼,非有可灭之罪也。若以大义责之曰:「子为上卿,不能恤小,助桀为虐,陵我郊保,围我城郭,欲灭我社稷。纵子得之,何面目见中华之士乎?」使子反果忠,楚庄果贤,必为义动,退师止众,结盟而反矣。何必轻见情实,蹈不测之险乎?后世羊陆效其所为,交欢边境,而议者以为非纯臣也,知《春秋》之法矣。
译华元、子反是两国的卿大夫,这里称他们为“人”,是为什么呢?这是贬斥他们。《春秋》轻视欺诈,厌恶侵略征伐。这两位卿大夫不隐瞒实情,化解怨恨,消除纷争,使宋国没有亡国的忧患,楚国没有灭国的罪责,功劳也很大了,按理应该褒扬,为什么要贬斥呢?做好事就归功于君主,有过错就归咎于自己,这样百姓就会效忠。如今这两位卿大夫私自以实情相互告知,向上面获取承诺,以成就和平国家的功绩,而他们的君主却不知道,这不是人臣应有的道义。世道衰微,正道隐没,暴行接连发生,君主听从臣下,父亲听从儿子,丈夫听从妻子,中原地区听从外族。孔子因此感到恐惧,《春秋》因此编写。所以,通过讲和来化解纷争,虽然是人们所希望的,但讲和的决定权在臣下手中,那么大的伦理秩序就混乱了。圣人阐明道义,不计算功劳,所以褒贬如此。那么,臣子如果有安定国家、有利于社稷的行为,专断行事不可以吗?回答说:专断行事可以的情况,是指境外事务。子反在君主身边,没有上奏报告的困难,也没有错失会盟的机会,为什么急于讲和而专断到这种地步呢?有人说:子反窃取美名,就知道他的罪过了。华元解救国家的急难,而舒缓地透露实情,有什么过错呢?宋国是先代后裔,周武王所封,用来作为三恪(尊奉先代后裔以存亡国),横遭侵略逼迫,并没有可以被灭国的罪责。如果用大义责备他说:“你身为上卿,不能体恤小国,帮助暴君作恶,侵犯我的郊外屏障,包围我的城郭,想要灭掉我的社稷。即使你得到了宋国,有什么面目见中原的士人呢?”如果子反真的忠诚,楚庄王真的贤明,一定会被道义所感动,退兵止战,结盟返回。何必轻易透露实情,冒险进入不可测的危险境地呢?后世的羊祜、陆抗效仿他们的行为,在边境交好,而议论的人认为他们不是纯粹的臣子,这是懂得《春秋》的法度了。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
谢湜曰:「潞子失国,臣服于晋,故书名。潞,赤狄别种种各有氏,故称潞氏。潞氏,狄中微国也。潞子犹以失国书名,以中国之法治之也。天子死社稷,国君死宗庙,大夫死众,士死制义也。」
胡安国曰:「其称日谨之也,上卿为主将,略而称师者,着其暴也。灭而举号及氏者,减见灭之罪,着灭者之甚不仁也。潞婴儿不死社稷,比于中国而书爵者,免婴儿之责词也。然则攘外裔,安诸夏,非耶?徐夷并兴,东郊不开,伯禽征之;玁狁孔炽,侵镐及方,宣王伐之;楚人侵郑,近在王畿,齐侯攘之。皆门庭之冦,不可纵而莫御者也,虽御之,亦不极其兵力,殄灭之无遗育也。今赤狄未尝侵掠晋境,非门庭之冦,而恃强暴以灭之,其不仁甚矣。春秋所以责晋而略狄也。又有异焉者,夫伐国之要,讨其罪人,斯止矣。」按《左氏》:「潞子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则酆舒者,罪之尤也。为晋计者,执酆舒,轘诸市,立黎侯,安定潞子,改纪其政而返,则诸狄服,疆域安矣。今乃利狄之土,灭潞氏,以其君归,何义乎?」春秋所以责晋而略狄也。
朱熹曰:「上党即今潞州,春秋赤狄潞氏即其地也。以其地极髙,与天为党,故曰上党。」
秦人伐晋
谢湜曰:「自晋道狄伐秦,秦人【阙文】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程氏学曰:「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王之卿士,而王札子杀之。周衰,天子失政,刑其乱甚矣。」
谢湜曰:「王札子,王子弟之为大夫者也。王以私恩宠札子,故札子系王言之。召伯、毛伯,王之卿士也。王之卿士而札子杀之,札子之乱国也。天王在上,而札子一日杀二伯,定王之失道也。诛赏,国之纪纲也。诛赏出于臣下,而王不问,则国之纪纲壊矣。故春秋之道,虽亲有罪,在所不恕;虽仇有善,在所不废。」
胡安国曰:王臣有书「字」而言「子」者,王季子是也。有书「字」而系名者,王子虎是也。此称「王札子」者,《糓梁》以为当上之词也。其为当上之词者,矫王命以杀之也。为天下主者,天也。继天者,君也。君之所司者,命也。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则不臣;为人君而假其臣以命,则不君。君不君,臣不臣,天下所以倾也。邢侯専杀雍子于朝,叔向以杀人不忌为贼,请施邢侯。君子以为义,「王札子」之罪当服此刑,而天王不能施之,无政刑矣。何以保其国而不替乎?
秋螽
胡安国曰:「人事感于此,则物变应于彼。宣公为国,虚内以事外,去实而务华,烦于朝会、聘问、赂遗之末,而不知务其本者也。故戾气应之:六年螽,七年旱,十年大水,十有三年又螽,十有五年复螽。府库匮,仓廪竭,调度不给,而言利尅民之事起矣。」
仲孙蔑会齐髙固于无娄
谢湜曰:「公孙归父、仲孙蔑,比年会齐,着大夫出入之数也。」
胡安国曰:「礼之始失也,诸侯非王事而自相会也,无以正之,不自天子出矣。然后诸侯与大夫会,又无以正之;然后大夫与大夫会,礼亦不自诸侯出矣。田氏簒齐,六卿分晋,三家専鲁,理固然也。不能辨于早后,虽欲正之,其将能乎?」
初税亩
谢湜曰:「什一取民,天下之中正也。宣公始有税亩之法,故曰『初公田之外,又取私田,计亩而税之』,故曰税亩。古者国有常事,财有常出,故取民不过什一而已。后世事倍于古,不啻数十,财出经用之外,不可胜计,由是什一不足,而加之税亩也。税亩之法行,而鲁国困矣。故春秋取民以什一为正。」
胡安国曰:孟子曰:「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书》「初税亩」者,讥宣公废助法而用税也。殷制,公田为助,助者借也。周因其法为彻,彻者通也。其实皆什一也。古者上下相亲,上之于下则曰:「骏▯尔私,终三十里,惟恐民食之不给也。」下之于上则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恐公田之不善也。」故助法行
译六月癸卯日,晋国军队灭掉了赤狄的潞氏,把潞子婴儿俘虏回晋国。
谢湜说:“潞子失去国家,臣服于晋国,所以《春秋》记载他的名字。潞,是赤狄的一个分支,各个分支各有姓氏,所以称为潞氏。潞氏,是狄人中弱小的国家。潞子还因为失去国家而被记载名字,这是用中原国家的法度来对待他。天子为国家而死,国君为宗庙而死,大夫为部众而死,士为礼义而死。”
胡安国说:“这里记载具体日期,是表示慎重;上卿作为主将,却简略地称为‘师’,是为了彰显其残暴。灭国时连号带氏一起记载,是为了减轻被灭国的罪责,彰显灭国者极其不仁。潞子婴儿没有为国家而死,把他比作中原国家而记载他的爵位,是为了免除对婴儿的指责。那么,抵御外族,安定华夏,难道不对吗?徐夷同时兴起,东郊无法开辟,伯禽征讨他们;玁狁非常猖獗,侵犯镐京和方国,宣王讨伐他们;楚人侵犯郑国,近在王畿,齐侯抵御他们。这些都是家门庭院的寇贼,不能放纵且无人抵御,即使抵御他们,也不会穷尽兵力,将其灭绝不留后代。现在赤狄从未侵犯晋国边境,不是家门庭院的寇贼,却依仗强暴灭掉他们,实在是不仁。《春秋》因此责备晋国而简略对待狄人。还有不同之处,讨伐国家的要领,是惩治其中的罪人,这就够了。”按照《左传》记载:“潞子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执政时杀了她,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那么酆舒,是最大的罪人。为晋国着想的人,应该抓住酆舒,在闹市车裂他,拥立黎侯,安定潞子,整顿那里的政事然后返回,这样各狄族就会臣服,疆域就安定了。现在却贪图狄人的土地,灭掉潞氏,把他们的国君俘虏回去,有什么道义呢?”《春秋》因此责备晋国而简略对待狄人。
朱熹说:“上党就是现在的潞州,春秋时赤狄潞氏就在这一带。因为这块地方地势极高,与天结为党羽,所以叫上党。”
秦人攻打晋国。
谢湜说:“自从晋国讨伐狄人攻打秦国,秦人【此处原文缺失】”
王札子杀死了召伯和毛伯。
程氏学说:“王札子杀死了召伯、毛伯,他们是周王的卿士,却被王札子杀害。周王室衰微,天子失去政令,刑罚混乱到了极点。”
谢湜说:“王札子,是周王子弟中担任大夫的人。周王因为私恩宠信札子,所以札子名字前加上‘王’字。召伯、毛伯,是周王的卿士。周王的卿士却被札子杀害,这是札子扰乱国家。天王在上位,而札子一天之内杀死两位伯,这是定王失去正道。诛罚和奖赏,是国家的纲纪。诛罚和奖赏出自臣下,而君王不过问,那么国家的纲纪就败坏了。所以《春秋》的道理,即使是亲人有罪,也不宽恕;即使是仇人有善,也不废弃。”
胡安国说:周王的臣子中,有记载“字”而称“子”的,比如王季子。有记载“字”而连系名字的,比如王子虎。这里称“王札子”,《谷梁传》认为这是表示尊上的措辞。之所以是尊上的措辞,是因为他假借王命来杀人。作为天下主宰的是天。继承天意的是君主。君主所掌管的是命令。作为臣子而侵犯君主的命令,就是不忠;作为君主而把命令假借给臣子,就是不君。君主不像君主,臣子不像臣子,天下因此倾覆。邢侯在朝廷专擅杀死雍子,叔向认为杀人而不忌惮是贼,请求施行邢侯的刑罚。君子认为这是正义,“王札子”的罪过应当受此刑罚,而天王不能施行,就没有政令刑罚了。怎么保住国家而不衰败呢?
秋天发生蝗灾。
胡安国说:“人事在这里感应,那么物象的变化就在那里响应。宣公治理国家,空虚内部来侍奉外部,舍弃实质而追求虚华,忙于朝会、聘问、贿赂馈赠等末节,而不知道致力于根本。所以戾气相应:六年蝗灾,七年大旱,十年大水,十三年又发生蝗灾,十五年再次发生蝗灾。府库匮乏,粮仓枯竭,调度供应不上,于是谈论利益、苛刻百姓的事情就兴起了。”
仲孙蔑在无娄会见齐国的高固。
谢湜说:“公孙归父、仲孙蔑,接连几年会见齐国,是为了彰显大夫出使会见的次数。”
胡安国说:“礼制开始败坏,诸侯不是为了王事而自行相会,没有理由去纠正它,不再出自天子了。接着诸侯与大夫相会,也没有理由去纠正它;接着大夫与大夫相会,礼制也不再出自诸侯了。田氏篡夺齐国,六卿瓜分晋国,三家专权鲁国,道理本来就是这样。不能在早先辨别清楚,即使想纠正它,还能做到吗?”
初次按亩征税。
谢湜说:“十分之一的税率取之于民,是天下的中正之道。宣公开始有按亩征税的法令,所以说‘初’。在公田之外,又对私田按亩征税,所以说‘税亩’。古代国家有固定的事务,财政有固定的支出,所以取之于民不超过十分之一。后世事务比古代加倍,不止数十倍,财政支出超出常规用度,不可胜计,因此十分之一不够,就增加了按亩征税。按亩征税的法令实行后,鲁国就困顿了。所以《春秋》认为取之于民以十分之一为正。”
胡安国说:孟子说:“耕种的人实行助法而不征税,那么天下的农夫都会高兴而愿意在他的田野耕种。”《尚书》记载“初税亩”,是讥讽宣公废除助法而使用税法。殷代的制度,公田实行助法,助就是借力的意思。周代沿袭这个制度改为彻法,彻就是通达的意思。其实都是十分之一的税率。古代上下相亲,上级对下级说:“赶紧耕种你的私田,直到三十里远,只怕百姓吃不饱。”下级对上级说:“雨水滋润我的公田,也惠及我的私田,只怕公田长不好。”所以助法实行
而颂声作矣。世衰道微,上下交恶,民惟私家之利而不竭力以奉公,上惟邦财之入而不恻怛以利下,水旱凶灾相继而起,公田之入薄矣,所以废助法而税亩乎?「初」者,志变法之始也。其后作丘甲,用田赋,至于二,犹不足,则皆宣公启之也。故曰:「作法于凉,其▯犹贪;作法于贪,▯将若何?」有国家者,必欲克守成法而不变,其必先务本乎?
译于是颂扬的声音就兴起了。世道衰微,正道隐没,上下互相厌恶,百姓只图私家的利益而不尽力奉公,国君只看重邦国的财赋收入而不体恤百姓以利下民,水旱灾荒接连发生,公田的收成微薄了,这就是废除助法而实行按亩征税的原因吧?“初”字,是记载变法开始的用意。后来实行丘甲之法,采用田赋制度,甚至加倍征收,仍然不够,这都是宣公开启的先例。所以说:“制定法度如果过于宽缓,人们还会贪婪;制定法度如果已经贪婪,那将会怎样呢?”拥有国家的人,如果想要恪守成法而不改变,难道不应当先致力于根本吗?
朱熹曰:「鲁自宣公税亩,又逐亩什取其一,则通为什二矣。」
冬蝝生
谢湜曰:「蝝螽子冬,非蝝生育之时。冬而蝝生,异之大也。秋则为田害,冬则螽死矣。今又蝝生,灾之大也。书『蝝生』,着其为异为灾也。」
胡安国曰:「始生曰蝝,既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而详志之,如此者,急民事,谨天灾,仁人之心,王者之务也。遇天灾而不惧,忽民事而不修,而又为繁政重赋以感之,国之危,无日矣。」
吕祖谦曰:「蝝生是嵗本饥,所幸得蝝是冬月生,不为物害。」
饥
谢湜曰:「上则税亩,夺其食;下则螽蝝贼其稼,故饥。杜氏谓幸其冬生,不为物害,误矣。人君代天牧民,民一阻饥,牧民者之罪也。嵗凶而饥,犹曰不可,又况身为虐政,使民受饥者乎?」
胡安国曰:「春秋饥嵗多矣,书于经者三,而宣公独有其二,何也?古者三年耕,余一年之蓄;九年耕,余三年之食。虽有凶旱,民无菜色。是嵗虽螽蝝,而遽至于饥者,宣公为国务华去实,虚内事外,烦于朝会聘问赂遗之末,而不敦其本。府库竭矣,仓廪匮矣,水旱螽蝝,天降饥馑,亦无以振业贫乏矣。经所以独两书饥,以示后世为国者不可不敦本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谢湜曰:「甲氏,赤狄别种,留吁又一种。君不书死于兵难之中,故也。昔武王克商,庸、蜀、羗、茅、微、卢、彭、濮,莫莫不与闻牧野之誓。茍能大无外之谟,保而有之,则逺方之国皆吾股肱。就使以为不可用,先王绥有徳,接有礼,迎来送往,治乱持危,亦使之各遂其生而已。又曷常以杀灭为事哉?赤狄其种非一也。晋人并赤狄三种而灭之,赤狄种类尽矣。书灭潞氏,书甲氏,及灭留吁,罪其不仁也。」
胡安国曰:「按左氏,董是役者士会也。上将主兵,其称人,贬词也。甲氏,潞之遗种,留吁其残邑也。春秋于外裔攘斥之,不使乱中夏,则止矣。伯禽征徐夷,东郊既开而止;宣王伐玁狁,至于太原而止;武侯征戎,泸服其渠帅而止。必欲尽殄灭之,无遗种,岂仁人之心,王者之事乎?士会所以贬而称人也。」
夏成周宣榭火
谢湜曰:「宣榭,宣王所为之榭也。成周守备不严,故火▯宣榭。书『火』,着王室之怠也。宫室非法非制,火则书灾,以明天降之灾也。宫室合于典礼,火则书『火』,以明火备不严也。若『陈灾』、『宋灾』之类,则以政治舛戾招之也。故左氏曰:『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胡安国曰:「成周天子之东都,宣榭,宣王之庙也。」按吕大临《考古圗有「▯敦」者,称「王格于宣榭,呼内史防命▯」,是知宣榭者,宣王之庙也。古者爵有徳,禄有功,必于太庙,示不敢専也。榭者,射堂之制,其堂无室,以便射事,故凡无室者皆谓之榭。宣王之庙谓之榭者,其庙制如榭也。宣榭火,何以书?以宗庙之重,书之也。贵戚擅杀大臣,而天子不讨,王室不复能中兴矣。人火之,天所以见戒乎!
秋郯伯姬来归
谢湜曰:郯伯姬来归,▯叔姬来归。被出而来归也。女子以夫为家,以嫁为归,生死与之同,而不可改者也。率身不谨而被出,来归,辱之大者也。书郯伯姬、▯叔姬来归,着其失妇道也。着其失妇道,以明鲁之失闺训也。女子一于夫而已,义无再适者也。不得于夫而出,则终身由此弃矣。然则保姆之训,可以不严欤?齐人来归,子叔姬。齐人絶而归之也。郯伯姬、▯叔姬来归,伯姬、叔姬自絶而归也。
胡安国曰:「按左氏,郯伯姬来归,出也。内女出,书之防者,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淫辟之罪多矣。复相弃背,丧其配耦,《氓》之诗所以刺衞,日以衰薄。室家相弃,中谷有蓷,所以闵《周易》叙《咸》《恒》为下经首。《春秋》内女出,夫人归,凡男女之际,详书于防,所以正人伦之本也。其防微矣。」
冬大有年
谢湜曰:「宣而大有年,异之大也;饥
译朱熹说:“鲁国自从宣公实行按亩征税,又在每亩中额外征收十分之一,那么总共就是十分之二了。”
冬天,蝝虫出生。
谢湜说:“蝝是螽斯的幼虫,冬天不是蝝虫出生的时候。冬天蝝虫出生,这是极大的反常。秋天蝝虫会危害田地,冬天螽斯就会死亡。现在又生出蝝虫,这是极大的灾祸。史书记载‘蝝生’,是为了彰显这是反常和灾祸。”
胡安国说:“刚出生叫蝝,长大了叫螽。秋天的螽斯还没有停止危害,冬天又生了幼虫,灾祸严重波及百姓。而详细地记载这件事,像这样,是因为关心民事,警惕天灾,这是仁人的心意,也是君王的事务。遇到天灾而不恐惧,忽视民事而不修治,反而施行繁苛的政治和沉重的赋税来激怒百姓,国家的危亡,就没有几天了。”
吕祖谦说:“蝝虫出生,这一年本来就会饥荒,幸运的是蝝虫在冬天出生,不会危害作物。”
饥荒。
谢湜说:“上面征税,夺走百姓的口粮;下面螽斯和蝝虫毁坏庄稼,所以发生饥荒。杜氏认为幸好蝝虫在冬天出生,不危害作物,这是错误的。君主代替上天管理百姓,百姓一旦遭受饥荒,就是管理者的罪过。年成不好导致饥荒,尚且说不可,更何况自身施行暴政,让百姓遭受饥荒呢?”
胡安国说:“春秋时期饥荒的年份很多,记载在经书上的只有三次,而宣公时期就占了两次,为什么呢?古时候耕种三年,剩余一年的储备;耕种九年,剩余三年的粮食。即使有凶年旱灾,百姓也不会面有饥色。这一年虽然有螽斯和蝝虫,却迅速导致饥荒,是因为宣公治理国家追求浮华而抛弃根本,空虚内部而侍奉外部,忙于朝会、聘问、贿赂馈赠等末节,而不重视根本。府库枯竭了,粮仓匮乏了,水旱螽蝝,上天降下饥荒,也没有办法赈济贫乏的人了。经书之所以单独两次记载饥荒,是为了向后世治国的人显示不可不重视根本。”
十六年春天,周历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谢湜说:“甲氏,是赤狄的分支,留吁又是另一种。国君没有记载死于兵难之中,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前武王攻克商朝,庸、蜀、羌、茅、微、卢、彭、濮,没有不参与牧野誓师的。如果能实行没有内外之分的谋略,保有他们,那么远方的国家都是我的得力助手。即使认为他们不可用,先王安抚有德行的人,接待有礼节,迎来送往,治理乱世扶持危局,也只是让他们各自安身立命罢了。又哪里曾以杀灭为事呢?赤狄的种类不止一种。晋国人并吞赤狄三种而灭掉他们,赤狄的种类就灭绝了。记载灭掉潞氏,记载甲氏,以及灭掉留吁,是谴责他们不仁。”
胡安国说:“查考《左传》,主持这次军事行动的是士会。将领主持军事,这里称‘人’,是贬低的措辞。甲氏,是潞国的遗族,留吁是它的残存城邑。春秋对于外族排斥他们,不让他们扰乱中原,也就罢了。伯禽征讨徐夷,东郊开辟就停止了;宣王讨伐玁狁,到达太原就停止了;武侯征讨戎人,泸地降服了他们的首领就停止了。一定要全部灭绝,不留遗种,这难道是仁人的心意,君王的事务吗?士会之所以被贬而称为‘人’,就是这个原因。”
夏天,成周的宣榭发生火灾。
谢湜说:“宣榭,是宣王建造的榭。成周守卫不严,所以火灾烧毁了宣榭。记载‘火’,是为了彰显王室的懈怠。宫室不符合法度制度,发生火灾就记载为‘灾’,以表明这是上天降下的灾祸。宫室符合典礼,发生火灾就记载为‘火’,以表明火灾防备不严。像‘陈灾’、‘宋灾’之类的,是因为政治乖谬招致的。所以《左传》说:‘人为的火叫火,天降的火叫灾。’”
胡安国说:“成周是天子的东都,宣榭,是宣王的庙宇。”查考吕大临《考古图》中有“〇敦”,上面刻着“王格于宣榭,呼内史防命〇”,由此知道宣榭是宣王的庙宇。古时候封爵给有德行的人,授禄给有功的人,一定在太庙进行,表示不敢专断。榭,是射堂的形制,它的堂没有内室,以便进行射事,所以凡是无内室的都叫榭。宣王的庙宇叫榭,是因为它的庙宇形制像榭。宣榭发生火灾,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宗庙重要,所以记载。贵戚擅杀大臣,而天子不讨伐,王室再也不能中兴了。人为的火,是上天用来示警的!
秋天,郯国的伯姬回来。
谢湜说:“郯国的伯姬回来,〇国的叔姬回来。是被休弃后回来的。女子以丈夫为家,以出嫁为归,生死与之相同,而不可改变的。自身行为不谨慎而被休弃,回来,是最大的耻辱。记载郯国的伯姬、〇国的叔姬回来,是为了彰显她们失去了妇道。彰显她们失去妇道,是为了说明鲁国失去了闺门训导。女子只专一于丈夫而已,道义上没有再嫁的道理。不得丈夫欢心而被休弃,就终身由此被抛弃了。那么保姆的训导,可以不严吗?齐国人回来,子叔姬。齐国人断绝关系而让她回来。郯国的伯姬、〇国的叔姬回来,是伯姬、叔姬自己断绝关系而回来的。”
胡安国说:“查考《左传》,郯国的伯姬回来,是被休弃。本国女子被休弃,记载在防(鲁国地名,代指鲁国),是因为男女居室,是人伦的大纲。婚姻之礼废弛,那么夫妇之道就痛苦,淫乱邪僻的罪过就多了。互相抛弃,丧失配偶,《氓》这首诗所以讽刺卫国,日益衰败薄情。家庭互相抛弃,中谷有蓷,所以怜悯《周易》将《咸》《恒》列为下经之首。《春秋》本国女子被休弃,夫人回来,凡是男女之间的事,详细记载在防,是为了端正人伦的根本。这防微杜渐的道理很细微啊。”
冬天,大丰收。
谢湜说:“宣公时期大丰收,是极大的反常;饥荒
而大有年,幸之大也。」
胡安国曰:程氏曰:「大有年,记异也。旱干水溢,饥馑荐臻者,灾也。山崩地震,慧孛飞流者,异也。景星、甘露、醴泉、芝草、百糓顺成者,祥也。大有年,上瑞也。何以为记异乎?」凡灾异庆祥,皆人为所感,而天以其类应之者也。人事顺于下,则天气和于上。宣公弑立,逆理乱伦,水旱螽蝝,饥馑之变相继而作,史不絶书,宜也。独于是冬乃大有年,所以为异乎?夫「有年」、「大有年」,一耳。古史书之则为祥,仲尼笔之则为异。此言外微防,非圣人莫能修之者也。
译而获得大丰收,这是极大的幸运。」
胡安国说:程氏说:“‘大有年’,是记载异常现象。干旱和水涝,饥荒接连发生,这是灾祸。山崩地震,彗星和流星出现,这是异常。景星、甘露、醴泉、灵芝、百谷顺利成熟,这是吉祥。大丰收,是上等的祥瑞。为什么把它当作异常来记载呢?”凡是灾祸、异常、喜庆、吉祥,都是人的行为所感召,而天按照同类相应的方式回应。人事在下方顺理,那么天气在上方就调和。宣公被弑杀后自立,违背天理、扰乱伦理,水旱、蝗虫、饥荒等变故相继发生,史官不断记录,是应当的。唯独在这个冬天却大丰收,这难道不是异常吗?所谓“有年”和“大有年”,其实是一样的。古代史书将其记载为吉祥,孔子将其记载为异常。这是言外之意微妙地起到防范作用,不是圣人不能做到这一点。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丁未,蔡侯申卒。夏,▯许昭公,▯蔡文公。
胡安国曰:「日卒书名,赴而得《礼记》之祥也。▯而不月,其略在《内》宣公为国务华,而无忠信诚慤之心,计利而不知礼义,邦交之实,哀死送终,独厚于齐,而利害不切其身者,皆阙如也。大则薄其君亲,次则忽于盟主,又其次若秦、若衞、若滕,虽来告讣,怠于礼而不会也。比事以观,义自见矣。」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己未,公会晋侯、衞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程颐曰:「诸国同心,欲伐齐,故书同盟。」
谢湜曰:「齐顷不道,鲁、衞、曹皆欲伐齐,故断道之盟,书同盟。」
胡安国曰:「书同盟者,志同欲也。大国率之,小国畏威而从命,非同欲也。小国诉之,大国勉强而应焉,非同欲也。若断道之盟,诸侯同心谋欲伐齐,释其愤怒,非有不得已而要之者也。或以为会同,天子之事,筑宫为坛,设方明,如方岳之盟,故书同。疑其説之误矣。」
秋,公至自会。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谢湜曰:「叔▯以宠弟得政,为卿,书公弟,着其宠也;书叔▯,着其氏也。仲、叔、季,三桓子孙之氏也。友以宁国之功,遂以援立之力,▯以母弟之宠,鲁皆生赐族氏,以世其官,先王选贤之法壊矣。其卒也,书季友,书仲遂,书叔▯,着其兆乱也。」
胡安国曰:「称弟得弟道也,称字贤也。何贤乎?叔▯宣弑,而非之也。非之,则胡为不去也?兄弟无絶道,故虽非之而不去也。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终身不食宣公之禄。君子以是为通恩也。论情可以明亲亲,言义可以厉不轨,所以取贵乎《春秋》。书曰:『子弟而称字,以表之也。』公子为正大夫而书卒,贵也;不为大夫而特书卒,贤也。或以为叔▯宠弟,在宣公有私亲之爱,故生而赐氏,俾世其卿。与季友、仲遂比,则其説误矣。诚使叔▯有宠,生而赐氏,则贵戚用事之卿,岂有不见于经者?齐年《郑语》在外之见于经者,季友、仲遂在内之见于经者,势必与闻政事,执国命矣。况宣公之时,烦于聘问、会朝之礼,遂蔑季孙、归父交于邻国众矣,而独叔▯不与焉。其非生而赐氏,俾世其卿,亦明矣。」
十有八年,春,晋侯、衞世子臧伐齐。
谢湜曰:「衞穆公失训世子之道,故世子臧会晋伐齐。国君善恶,习自世子为世子而从事兵革。其后不以攻战为事者寡矣。衞书世子,着其失职也。世子仁不仁,系天下治乱。故春秋崇世子,以正国纲。」
胡安国曰:「保国以礼为本者也。齐顷公不谨于礼,自已致冦,所谓人必自伐,而后人伐之矣。诸侯上卿皆执国命,取必于其君,以行其克伐怨欲之私,故盟于断道,师于阳糓,大战于鞍,逞其志而后止。春秋详书于防,见伐与伐者之罪,皆可以为鉴矣。」
公伐▯。夏四月。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谢湜曰:「戕残贼而杀之也。戕之为害,尤为不仁。非特杀之而已。诸侯皆南面之尊也,或用之,或戕之。王法在所黜,故夺爵称人。」
胡安国曰:戕者,残贼而杀之也。于鄫者,刺臣子不能救君难也。外域无城郭、宫室、百官有司,单车使者直造其国中,执其君长者则有之矣。中国则重门系柝,帘陛等威,侍衞守御之严,奚至于坐使其君为邾人残贼杀之而莫御乎?邾人盖尝执鄫子,用之则不共戴天之世雠也。既不能复,又使邾人得造其国都而戕杀其君,曰“于鄫”者,所以深责鄫之臣子至此极也。吕祖谦曰:邾人戕鄫子于鄫,邾却与鄫是邻国,鄫又小于邾,故邾常欺鄫。向来时,襄公执鄫子于次睢之社,易得放手,只縁前时有此事,后来所以如此。不然,其他国则无此。
甲戍楚子旅卒
范祖禹曰:「春秋吴楚之君不称王,所以存周室也。」谢湜曰:「楚庄赴告之礼通于中国,故书卒。吴楚僭号称王,故二国生称子,以中国爵命治之也。死不书▯,黜其号也。故礼曰:『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恐民之惑也。』」
胡安国
译鲁宣公十七年,春季,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夏季,〇许昭公,〇蔡文公。
胡安国说:“记载去世日期并书写名字,是因为使者赴告而得到了符合《礼记》的祥兆。〇而不记载月份,其简略之处在于《春秋内传》:宣公处理国务浮华,没有忠信诚恳之心,只计算利益而不懂礼义。在邦交中,哀悼死者、送终的礼仪,唯独对齐国厚待,而对那些利害关系不切身的人,都缺漏不办。大的方面是轻慢君亲,次一等是忽视盟主,再其次像秦国、卫国、滕国,虽然来报丧,却怠慢礼仪而不参加吊唁。比较这些事件来观察,其中的义理自然显现。”
六月癸卯日,发生日食。己未日,鲁宣公会同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在断道结盟。
程颐说:“各国同心,想要讨伐齐国,所以记载为同盟。”
谢湜说:“齐顷公无道,鲁国、卫国、曹国都想讨伐齐国,所以断道之盟,记载为同盟。”
胡安国说:“记载同盟,是志趣相同、愿望一致。大国率领,小国畏惧威势而服从命令,这不是同欲。小国申诉,大国勉强回应,也不是同欲。像断道之盟,诸侯同心谋划想要讨伐齐国,发泄愤怒,不是有不得已而胁迫他们的。有人认为会同是天子的事情,筑宫设坛,设立方明,像方岳之盟,所以记载为同。怀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秋季,鲁宣公从会盟地回国。冬季,十一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谢湜说:“叔肸凭借宠弟的身份掌握政权,成为卿,记载为公弟,彰显他的受宠;记载为叔肸,彰显他的氏。仲、叔、季,是三桓子孙的氏。季友凭借安定国家的功劳,又凭借拥立君主的助力,叔肸凭借母弟的宠爱,鲁国都在他们生前赐予族氏,让他们世代继承官职,先王选贤任能的法度败坏了。他们去世时,记载季友,记载仲遂,记载叔肸,彰显他们祸乱的征兆。”
胡安国说:“称弟符合弟道,称字表示贤德。为什么认为他贤德?叔肸反对宣公弑君的行为。反对他,那么为什么不离开呢?兄弟之间没有断绝的道理,所以虽然反对他却不离开。给他财物,就说:‘我足够了。’终身不享用宣公的俸禄。君子认为这是通达恩义。论情可以阐明亲亲之道,言义可以激励不轨之人,所以《春秋》推崇他。书上说:‘子弟而称字,是为了表彰他。’公子作为正大夫而记载去世,是因为尊贵;不作为大夫而特别记载去世,是因为贤德。有人认为叔肸是宠弟,在宣公那里有私亲之爱,所以生前赐予氏,让他世代为卿。与季友、仲遂相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如果叔肸真的受宠,生前赐予氏,那么贵戚用事的卿,难道在经文中没有记载吗?齐年《郑语》在外而记载于经文的,季友、仲遂在内而记载于经文的,势必参与政事,执掌国命。况且宣公之时,频繁于聘问、会朝的礼仪,于是蔑视季孙、归父与邻国交往的很多,唯独叔肸不参与。他并非生前赐予氏,让他世代为卿,这也是明显的。”
鲁宣公十八年,春季,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
谢湜说:“卫穆公失去了教导世子的方法,所以世子臧会同晋国讨伐齐国。国君的善恶,习惯来自世子。世子从事军事行动。此后不以攻战为事的很少。卫国记载世子,彰显他失职。世子仁与不仁,关系天下治乱。所以《春秋》推崇世子,以端正国纲。”
胡安国说:“保卫国家以礼为本。齐顷公不谨慎于礼,自己招致寇患,所谓人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诸侯上卿都执掌国命,从其君主那里取得必然性,以行其克伐怨欲之私,所以盟于断道,师于阳糓,大战于鞍,逞其志而后止。《春秋》详细记载于防,看见伐与伐者之罪,都可以作为鉴戒。”
鲁宣公讨伐〇。夏季,四月。秋季,七月。邾人在鄫国杀害鄫子。
谢湜说:“戕是残贼而杀之。戕之为害,尤为不仁。不只是杀之而已。诸侯都是南面之尊,有的用之,有的戕之。王法在于黜退,所以夺爵称人。”
胡安国说:“戕者,残贼而杀之也。于鄫者,刺臣子不能救君难也。外域无城郭、宫室、百官有司,单车使者直造其国中,执其君长者则有之矣。中国则重门系柝,帘陛等威,侍衞守御之严,奚至于坐使其君为邾人残贼杀之而莫御乎?邾人盖尝执鄫子,用之则不共戴天之世雠也。既不能复,又使邾人得造其国都而戕杀其君,曰‘于鄫’者,所以深责鄫之臣子至此极也。吕祖谦说:邾人戕鄫子于鄫,邾却与鄫是邻国,鄫又小于邾,故邾常欺鄫。向来时,襄公执鄫子于次睢之社,易得放手,只缘前时有此事,后来所以如此。不然,其他国则无此。”
甲戍日,楚子旅去世。
范祖禹说:“《春秋》吴楚之君不称王,是为了保存周室。”谢湜说:“楚庄赴告之礼通于中国,所以记载去世。吴楚僭号称王,所以二国生称子,以中国爵命治之也。死不书〇,黜其号也。所以礼曰:‘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恐民之惑也。’”
胡安国
曰:「楚僭称王,降而称子者,是仲尼笔之。其不书▯者,恐民之惑,而避其号,是仲尼削之也。若楚、若吴、若徐,皆自王降而称子;若滕,自侯降而称子;若▯,自伯降而称子。四裔虽大,皆曰子。其降而称子者,外之也。或谓《春秋》不擅进退诸侯,乱名实,则非矣。述天理,正人伦,此名实所由定也。奚名为乱哉!」
译说:“楚国僭越称王,降低爵位称子,这是孔子用笔法记载的。那些不记载〇的,是担心百姓迷惑,而回避其称号,这是孔子删削的。像楚国、吴国、徐国,都是从王降位称子;像滕国,从侯降位称子;像〇,从伯降位称子。四方边远地区即使强大,都称子。那些降位称子的,是将其视为外邦。有人说《春秋》不擅自升降诸侯,扰乱名分与实际,这是错误的。阐述天理,端正人伦,这就是名分与实际得以确定的原因。怎么能说是扰乱呢!”
公孙归父如晋
胡安国曰:「宣公因齐得国,故刻意事之,虽易世犹未怠也。及顷公不能谨礼,怒晋鲁上卿而却克当国,决防讨之。晋方强盛,齐少懦矣。于是背齐而事晋,其于邦交,以利为向背,无忠信诚慤之心者也。」按《左氏》:「归父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夫轻于背与国,易于谋大家,而不知其本,未有能成而无悔也。然则公室不可张乎?务引其君当道,正心以正朝廷,礼乐刑政自已出也,其庶防乎?必欲倚外援以去之,是去疥▯而得腹心之疾也,庸愈哉!」
冬十月壬戍,公薨于路寝。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谢湜曰:“归父,仲遂之子也。遂害子赤,立宣公。归父怙公之宠久矣。公之薨也,鲁人怨仲,逐东门氏。归父至笙,闻变不返国,奔齐。人臣奉命以出,虽死守节不变。君虽薨,必以命复之而后已。归父之还也,闻君丧,不奔不复君命而出,茍利其身而不顾其职,其不恭大矣。”故奔齐,书遂,罪其无君也。还,已反其至之辞。公羊以“还”为善,误矣。自外奔故不书“出”。
胡安国曰:「仲尼称孟庄子之孝,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又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夫仁人孝子于其父之臣,非有大不可,如晋悼公于夷羊五之属,以存始终进退之礼而不遽也。归父以君命出使,未返而君薨,在聘礼有执圭复命于殡之文,升自西阶,子臣皆哭,情亦戚矣。今宣公犹未殡,而东门氏逐,忍乎哉?书曰:『归父还自晋者,已毕事之词也。』至笙遂奔齐者,罪成公君臣死君而忘父,逐之亟也。糓梁子曰:『捐殡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亦奔父也,得经意矣。』君薨家遣,方寸宜亦乱,而造次颠沛不失礼焉,非志于仁者弗能也。词繁而不杀,归父之善自着矣。比事以观,则见当国者有无君之心,此《春秋》所以作,不可不察也。」
春秋集义卷三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三十五
宋 李明复 撰
成公
程颐曰:「成公名黑肱,宣公子。定王十七年即位,成諡也。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辛酉,▯我君宣公。无冰,谢湜曰:“寒气严肃,则水凝为冰。月建丑而无冰,冬伤温也。天地之气应,则万物和;天地之气不应,则万物病。故《春秋》书无冰,以明燮理失其道。”
胡安国曰:寒极而无冰者,恒燠也。按《洪范传》曰:豫,恒燠若,此政事舒缓,纪纲纵弛之象。成公幼弱,政在三家,公室不张,其象已见。故当固阴沍寒而常燠应之。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献羔而启,朝之禄位、賔食、丧祭,冰皆与焉。此亦爕调愆伏之一事也。今既寒而燠,遂废凌人之职。然《防书》所载,皆经邦大训,人有微而不登其姓名,事有小而不记其本末,雨雹冰雪,何以悉书?天人一理也,万物一气也。观于隂阳寒暑之变,以察其消息盈虚,此制治于未乱,谨于微之意也。每谨于微,然后王事备矣。
三月作丘甲
谢湜曰:「作与建之名,甲甸赋也。成公初易旧制,使丘出甲,故书『作』。财用不足,故初税亩;军旅不足,故作丘甲。书『初』、书『作』,皆以着其所起也。古者度地以养民,度民以养兵。一甸之夫,凡五百七十六,所出长毂一,马四,牛十二,甲士三,步卒七十二而已。方是时,扞难讨暴,无不足于用者,故民常裕而力有余,兵常足而用不匮。后世征讨无常,干戈四出,由是军旅不足,而丘甲所由兴也。丘甲之法行,而民困于兵矣。故《春秋》养兵以甸法为正。」
胡安国曰:「作丘甲,益兵也。古者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之地方八里,旁加一里为成。所取于民者,出长毂一乗。此司马法一赋之成也。为齐难,作丘甲,益兵,备敌重困农民,非为国之道。其曰『作者』,不宜作也。」唐太宗问李靖:「楚广与周制如何?」靖曰:「周制一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
译公孙归父前往晋国。
胡安国说:“鲁宣公因为齐国的帮助而获得君位,所以刻意侍奉齐国,即使齐国换了君主,他也没有懈怠。等到齐顷公不能谨慎守礼,激怒了晋国和鲁国的上卿,而晋国的却克执政,决堤水攻讨伐齐国。晋国正处强盛,齐国稍微显得懦弱了。于是鲁国背弃齐国而侍奉晋国,他在邦交方面,以利益作为趋向或背离的标准,没有忠诚守信、真诚恳切的心意。”根据《左传》记载:“公孙归父想要铲除三桓家族以壮大公室,与鲁宣公谋划后出使晋国,想借晋国人来铲除他们。轻易背弃盟国,容易图谋权臣家族,却不知道根本所在,这样的人没有能够成功且没有后悔的。那么公室就不能壮大了吗?致力于引导君主走上正道,端正内心以端正朝廷,礼乐刑政都由自己发出,这就差不多了吧?一定要依靠外援来铲除他们,这是去除了皮肤上的疥疮却得了心腹的疾病,哪里算是好转呢!”
冬季十月壬戌日,鲁宣公在路寝去世。公孙归父从晋国回来,到达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谢湜说:“公孙归父是仲遂的儿子。仲遂杀害了子赤,拥立了宣公。公孙归父倚仗宣公的宠信已经很久了。宣公去世,鲁国人怨恨仲遂,驱逐东门氏。公孙归父到达笙地,听说变故没有返回国家,逃奔到齐国。臣子奉命出使,即使死也要坚守节操不变。君主虽然去世,一定要把使命回报给君主然后才停止。公孙归父返回时,听说君主去世,不奔丧也不回报君主使命就离开,只顾自身利益而不顾职责,他的不恭敬太严重了。”所以他逃奔到齐国,史书用“遂”字,是谴责他没有君主之心。“还”,已经是返回到达的措辞。《公羊传》认为“还”是善举,这是错误的。因为是从国外逃奔,所以不写“出”。
胡安国说:“孔子称赞孟庄子的孝道,他不改变父亲的臣属和父亲的政策,这是难能可贵的。又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道,可以说是孝了。’仁人孝子对于父亲的臣属,如果没有大的不可容忍之处,就像晋悼公对待夷羊五这类人一样,为了保存始终进退的礼节而不急于行动。公孙归父奉君命出使,还没返回君主就去世了,在聘礼中有拿着圭玉在灵柩前复命的规定,从西阶上去,儿子和臣子都哭泣,情感也很哀痛。现在宣公还没有入殓,而东门氏就被驱逐,这难道忍心吗?史书记载:‘公孙归父从晋国回来,这是已经办完事情的措辞。’到达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这是谴责成公君臣在君主去世时忘记父亲,驱逐得太急切了。《谷梁传》说:‘抛弃灵柩而奔逃父亲的使者,这也是奔逃父亲,得到了经文的意旨。’君主去世家中遭难,内心应该也很慌乱,但在仓促困顿中不失礼节,不是立志于仁德的人是做不到的。言辞繁复而不删减,公孙归父的善行就显着了。通过比较事情来观察,就能看出执政者有无君之心,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作的原因,不可不仔细考察。”
春秋集义卷三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三十五
宋 李明复 撰
成公
程颐说:“成公名叫黑肱,是宣公的儿子。周定王十七年即位,‘成’是他的谥号。安定百姓建立政事,叫做‘成’。”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成公即位。二月辛酉日,为宣公服丧。没有结冰,谢湜说:“寒气严肃,水就凝结成冰。月份建丑却没有结冰,是冬天受了温气的伤害。天地之气相应,万物就和谐;天地之气不应,万物就生病。所以《春秋》记载无冰,以表明调和阴阳失去了正道。”
胡安国说:寒冷到了极点却没有结冰,是经常温暖。根据《洪范传》说:豫,经常温暖,这是政事舒缓,法纪松弛的现象。成公年幼体弱,政权在三家手中,公室不能壮大,这种现象已经显现。所以应当在阴气凝聚寒冷的时候,却常常温暖来应验。古代,太阳在北陆时储藏冰,献羔羊时开启冰窖,朝廷的俸禄、宾客饮食、丧事祭祀,冰都参与其中。这也是调和阴阳失常的一件事。现在既然寒冷却温暖,就废除了凌人的职守。然而《尚书》所载,都是治理国家的大训,人有微小的不记载姓名,事有小的不记载本末,雨雹冰雪,为什么都详细记载?天人是一个道理,万物是一股气。观察阴阳寒暑的变化,来考察其消长盈虚,这是在未乱之前制定治理,在细微处谨慎的意思。每次在细微处谨慎,然后王事就完备了。
三月制作丘甲。
谢湜说:“作与建的名目,是甸赋。成公初改旧制,让丘出甲,所以记载‘作’。财力不足,所以初税亩;军队不足,所以作丘甲。记载‘初’、记载‘作’,都是为了彰显其起始。古代衡量土地以养育百姓,衡量百姓以养育军队。一甸的壮丁,共五百七十六人,所出的长毂一辆,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而已。当时抵御灾难讨伐暴乱,没有不够用的,所以百姓常常富裕而力气有余,军队常常充足而用度不缺乏。后世征讨没有常度,干戈四处出动,因此军队不足,丘甲由此兴起。丘甲的制度实行,百姓就困于兵役了。所以《春秋》以甸法为正来养育军队。”
胡安国说:“作丘甲,是增加军队。古代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甸的地方长宽八里,旁边加一里为成。向百姓征收的,出长毂一辆。这是《司马法》一赋的成例。为了防备齐国的灾难,作丘甲,增加军队,防备敌人,重重困累农民,不是治国的正道。说‘作’,是不应该作的。”唐太宗问李靖:“楚国的广与周制如何?”李靖说:“周制一辆战车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