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三十七
秦,以道出京师,因而朝王。书曰『公如京师』,为其不成朝也。首书晋来乞师,次书公自京师遂会晋侯伐秦,以明公如京师,非専以朝王行也。二百四十二年朝王于京师者,成公一人而已。又且朝礼不成,则天下无朝王之实,可知也。公子遂之聘也,书『如京师』而不书聘,以其遂如晋,非専于聘也。成公之朝也,书『如京师』而不书朝,以其遂会伐秦,非専于朝也。以朝聘王室为名,而其终继以遂事,则鲁无朝聘之实,于此见矣。伐秦书『遂』,着其恶也。郑复从晋,故郑伯会晋伐秦。」
译秦军因道路经过京师,借此机会朝见周王。《春秋》记载为“公如京师”,是因为这次朝见并未完成礼仪。首先记载晋国来请求出兵,接着记载鲁公从京师出发随即与晋侯会合攻打秦国,以此表明鲁公前往京师,并非专门为了朝见周王。在二百四十二年的记载中,到京师朝见周王的,只有成公一人罢了。况且朝见的礼仪都没有完成,那么天下没有真正朝见周王的事实,也就可想而知了。公子遂出使,记载为“如京师”而不记载“聘”,是因为他随即前往晋国,并非专门为了出使。成公朝见,记载为“如京师”而不记载“朝”,是因为他随即会合攻打秦国,并非专门为了朝见。以朝见、出使王室为名,而最终紧接着记载随后发生的事,那么鲁国没有朝见、出使的实情,在这里就显露无遗了。攻打秦国记载为“遂”,是为了彰显其恶行。郑国再次跟随晋国,所以郑伯会合晋国攻打秦国。
胡安国曰:诸侯每嵗侵伐四出,未有能修朝觐之礼者。今公欲会伐秦,道自王都,不可越天子而往也。故皆朝王,而不能成朝礼。书曰:「如京师,见诸侯之慢也。」因会伐而行矣。又书:「公自京师以伐秦为遂事者,」此仲尼亲笔明朝王为重,存人臣之礼也。古者诸侯即位,服丧毕则朝;小聘大聘终则朝;巡狩于方岳则朝。观春秋所载,天王遣使者屡矣。十二公之述职,盖阙如也。独此年书「公如京师」,又不能成朝礼,不敬莫大焉。君臣人道之大伦,而至于此极,故于是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之义,遂荡然无有存者。孔子惧,作《春秋》,或抑或纵,或予或夺,所以明君臣之义者至矣。其义得行,则臣必敬于君,子必敬于父,天理必存,人欲必消,大伦必正,岂曰小补之哉?此以伐秦为遂事之意也。
曹伯庐卒于师。秋七月,公至自伐秦。
谢湜曰:「公如京师,本非朝王,故公至,不以京师。」
冬▯曹宣公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卒
谢湜曰:「莒子莒渠丘公,鲁不会▯,故不书▯。」
夏衞孙林父自晋归于衞
谢湜曰:「林父赖晋之力,衞国释其罪,复其位,故其返国,书『归』。故定姜曰:『大国以为请,不许,将亡。』书『自晋罪』,晋之容恶也;书『归』,罪卫之失刑也。若蔡季书『归』,所以正法;若林父书『归』,所以着乱。」
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郑公子喜帅师伐许。
谢湜曰:「郑恃晋故,公子喜又伐许。」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谢湜曰:「孙称夫人,不称姜氏,絶之也。至与入称姜氏,不称妇姜,贬之也。女子以姓为氏,故或以諡配姓,或以妇配姓,姓随之矣,则虽不称氏可也。或书妇姜,或书妇姜氏,其义一也。公子遂以夫人至,侨如以夫人至,皆以夫人系遂、侨如者,遂、侨如以君命逆夫人,故也。」
胡安国曰:「谷梁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亲迎也。』侨如之不氏,一事而再见者,卒名耳。然则娶于他邦,而道里或逺,必亲迎乎?以封壤则有大小,以爵次则有尊卑,以道途则有逺迩。或迎之于其国,或迎之于境土,或迎之于所馆中。礼之节可也。」
冬十月庚寅衞侯臧卒秦伯卒
谢湜曰:「秦伯、秦桓公、鲁不会▯,故不书▯。」
十有五年春,王二月,▯卫定公。三月乙巳,仲婴齐卒。谢湜曰:「婴齐,公子遂之子。宣公以私恩赐遂为仲氏,鲁人不絶其族,故公子遂,公孙婴齐卒,书『仲』以『仲』为氏,自遂始,故也。」
胡安国曰:「婴齐者,公子遂之子,公孙归父之弟也。归父出奔齐鲁人徐伤其无后也,于是使婴齐后之。故书曰『仲婴齐』,此可谓乱昭穆之序,失父子之亲者。以后归父,则弟不可为兄嗣;以后襄仲,则以父字为氏,亦非矣。」
癸丑,公会晋侯、衞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程颐曰:「十三年,曹伯卒于师,公至自伐秦。负刍弑世子自立。既三年,诸侯与之盟矣。方执之,稽天讨也。故书同盟,见其既同矣。」
又或问:「晋侯之执曹伯,是否曰?曹伯有弑逆之罪,即执之,是也。晋与之同盟,而复执之,故称曹伯,而不去其爵。晋侯不夺爵,未至于夺爵也。归自京师,则言『若无罪而归』,罪天王不能行爵赏也。凡言归者,易辞;以归者,强归之辞。」
谢湜曰:「戚之盟,郑复受盟于晋,故书同盟。曹宣之卒于师也,公子负刍杀太子自立,子臧不义成公而致其邑。戚之会,厉公以成公有杀适之罪也,于是执而归于京师。去逆治乱,以正大义;听命王室,以正天刑,得侯伯讨罪之道矣。凡强国擅执诸侯,不以有罪无罪皆称人,贬之也。惟厉公执曹伯,执得其罪,又归于王,故执书晋侯,善之也。凡诸侯无罪见执,皆不名,以其义不当絶也。成公执得其罪,不名者,以明厉公以贬絶之罪听于王故也。然则曹伯负刍,义当絶也,义当絶而不絶,所以善厉公也。曹伯襄、
译胡安国说:诸侯每年四处侵伐,没有谁能修习朝觐天子的礼节。如今鲁公想要会合诸侯讨伐秦国,道路经过王都,不可以越过天子而前往。所以都去朝见天子,却不能完成朝见的礼节。《春秋》记载说:“如京师”,是显示诸侯的轻慢。借着会合讨伐的机会而去了。又记载:“公自京师以伐秦为遂事者”,这是孔子亲自笔削,明确显示天子为重,保存人臣的礼节。古代诸侯即位,服丧完毕就朝见;小聘大聘结束就朝见;天子巡狩方岳就朝见。看《春秋》所载,天王派遣使者屡次前来。十二位鲁公的述职,大概缺失了。唯独这一年记载“公如京师”,又不能完成朝见的礼节,不敬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君臣是人道的大伦常,却到了这种极端,所以在这时天子当阳、诸侯听命的道义,就荡然无存了。孔子恐惧,作《春秋》,或抑制或放纵,或给予或剥夺,用来阐明君臣的道义到了极点。它的道义得以实行,那么臣子必定敬重君主,儿子必定敬重父亲,天理必定保存,人欲必定消除,大伦必定端正,难道说是小小的补救吗?这就是以伐秦为遂事的用意。
曹伯庐死在军中。秋天七月,鲁公从伐秦回来。
谢湜说:“鲁公去京师,本来不是朝见天子,所以鲁公回来,不记载‘自京师’。”
冬天〇曹宣公
十四年春王正月,莒子朱死。
谢湜说:“莒子是莒渠丘公,鲁国没有参加〇,所以不记载〇。”
夏天,卫国孙林父从晋国回到卫国。
谢湜说:“孙林父依靠晋国的力量,卫国赦免了他的罪,恢复了他的职位,所以他返回国家,记载‘归’。所以定姜说:‘大国替他请求,如果不答应,将要灭亡。’记载‘自晋’,是晋国容忍恶行;记载‘归’,是卫国失刑的罪过。如果蔡季记载‘归’,是用来端正法度;如果孙林父记载‘归’,是用来彰显祸乱。”
秋天,叔孙侨如到齐国迎接新娘。郑国公子喜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谢湜说:“郑国倚仗晋国的缘故,公子喜又讨伐许国。”
九月,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
谢湜说:“孙称夫人,不称姜氏,是断绝关系。至与入称姜氏,不称妇姜,是贬低。女子以姓为氏,所以有的用谥号配姓,有的用妇配姓,姓随之了,那么即使不称氏也可以。有的记载妇姜,有的记载妇姜氏,意义是一样的。公子遂带着夫人回来,侨如带着夫人回来,都把夫人系在遂、侨如之后,是因为遂、侨如奉君命迎接夫人。”
胡安国说:“《谷梁传》说:‘大夫不带着夫人,因为带着夫人是不正当的,讽刺不亲自迎接。’侨如不称氏,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只是卒名罢了。那么娶于他国,而路途遥远,必定亲自迎接吗?以封地则有大小,以爵位则有尊卑,以路途则有远近。有的在其国迎接,有的在边境迎接,有的在馆舍中迎接。礼节的节制是可以的。”
冬天十月庚寅,卫侯臧死,秦伯死。
谢湜说:“秦伯是秦桓公,鲁国没有参加〇,所以不记载〇。”
十五年春,王二月,〇卫定公。三月乙巳,仲婴齐死。谢湜说:“婴齐是公子遂的儿子。宣公因私恩赐遂为仲氏,鲁人不灭绝他的族,所以公子遂,公孙婴齐死,记载‘仲’以‘仲’为氏,是从遂开始的缘故。”
胡安国说:“婴齐是公子遂的儿子,公孙归父的弟弟。归父出奔齐国,鲁人悲伤他没有后代,于是让婴齐继承他。所以记载‘仲婴齐’,这可以说是扰乱昭穆的次序,失去父子亲情的。如果继承归父,那么弟弟不可以做哥哥的嗣;如果继承襄仲,那么以父字为氏,也不对。”
癸丑,鲁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在戚结盟。晋侯逮捕曹伯,押回京师。
程颐说:“十三年,曹伯死在军中,鲁公从伐秦回来。负刍弑杀世子自立。过了三年,诸侯与他结盟了。正要逮捕他,是稽考天讨。所以记载同盟,显示他们已经结盟了。”
又有人问:“晋侯逮捕曹伯,对吗?曹伯有弑逆的罪过,就逮捕他,是对的。晋国与他结盟,又逮捕他,所以称曹伯,而不除去他的爵位。晋侯不夺爵,还没有到夺爵的地步。从京师回来,就说‘若无罪而归’,罪在天王不能行爵赏。凡是说归的,是易辞;以归的,是强归之辞。”
谢湜说:“戚之盟,郑国又接受晋国的盟约,所以记载同盟。曹宣死在军中,公子负刍杀太子自立,子臧认为成公不义而致其邑。戚之会,厉公因为成公有杀适的罪过,于是逮捕他押回京师。去逆治乱,以正大义;听命王室,以正天刑,得到了侯伯讨罪的道义。凡是强国擅自逮捕诸侯,不论有罪无罪都称人,是贬低。只有厉公逮捕曹伯,逮捕得其罪,又押回王京,所以逮捕记载晋侯,是善之。凡是诸侯无罪被逮捕,都不名,因为道义不当绝。成公逮捕得其罪,不名的,是为了表明厉公以贬绝之罪听于王。那么曹伯负刍,道义当绝,道义当绝而不绝,所以善厉公。曹伯襄、
胡安国曰:「称侯以执伯讨也,何以为伯讨?晋合诸侯伐秦,曹宣公卒于师,曹人使公子负刍守,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负刍杀其太子而自立。至是,晋侯执之,又不敢自治,而归于京师,使即天刑。夫是之谓伯讨。春秋执诸侯者众矣,未有执得其罪如此者,故独书其爵。」
吕祖谦曰:「曹宣公从晋侯伐秦,卒于师,使公子负刍守国,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公子欣时即臧也。负刍与欣时俱曹伯庻子。公子欣时逆丧未归之间,负刍杀其太子而自立。晋为伯主,率诸侯讨弑太子之祸,执曹成公而归之京师。诸侯将见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遂逃奔宋,不肯立。后来负刍归自京师,自为曹君。大抵学者之患,最是勇于义而不能精择。如子臧轻千乗之国,视之如弊屣而不肯受,固是勇为义。然而讲学不明,择义不精,所以辞受取予之际,亦不晓自。曹宣公之卒,太子是正嫡,本当立。负刍杀太子而自立,其罪当讨。晋人讨簒弑之贼,诸侯择其贤者而立之。太子在时,子臧固不当立;然而既死之后,子臧固当受之可也,亦当讨前日弑君之贼。今乃迁延不受,反使簒弑之人俨然居一国之上,使三纲五常都失序,岂是晋人之罪?都縁子臧归洁其身太过,轻重隆杀都不分,却説『圣达节,次守节』之语。观这一二句,便见他讲学未尽,择义不精,亦皆有病。夫所谓节者,天降生民,民之秉彛,不可加损,天地圣愚,人物同守之,不可加损。所谓节,如文王之圣,则曰『顺帝之则』;在易则曰『干之为道乃见天则』。今子臧讲学不明,郤以七纵八横,超乎节之外,亦是子臧未晓得帝则、民彛处。虽有髙世之行、难行之操,不免所以得罪于君子,都是择义不精之过。」
公至自会。夏,六月,宋公固卒。楚子伐郑。
谢湜曰:「郑伐许,又受盟于戚,故楚伐郑。」
秋八月庚辰,▯宋共公。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
谢湜曰:「宋共公卒,平公防弱,权臣争执国柄,更相攻讨,故有华元、荡山、鱼石之乱。孙林父自晋归于衞,华元自晋归于宋,其罪一也。」
吕祖谦曰:「鱼石止华元,华元欲出奔晋。此见得元畏桓族之强,所以欲奔晋。鱼石曰:『国人与之。』此见华元有重望在已又有二大功于国,故国人懐之。万一华元不反,则宋国之人必讨五桓之族。鱼石虽如此,犹能知向戍贤。鱼石能知向戍,则必能免祸。然终不免,何故?以此见言之则易,为之则难。当时鱼石归华元,亦是好意。元既反,后遽逐鱼石,此是元曲处。终不免,能计较利害,故后来宋之祸始于此。要之,当时五覇虽强,若留在宋时,亦不妨。况当时鱼石之言尽好,自鱼石世为左师,到此元乃易以向戍,不用鱼氏之族。」
宋杀其大夫山
程颐曰去族害公族也
程氏学曰:宋杀其大夫山,山荡山也。荡山,宋公族也。乗君之丧,作乱以弱公室,杀公子肥,背其族也。是背其族者,伐其本也。人而无本,人道絶矣。故去族以示法。
谢湜曰:「荡山公族大夫乗国丧,祸弱公室,杀公子肥。臣之自絶其族者也。絶其族者,絶于族。王法在所弃絶,故去族以絶之。物以根为本,人以宗族为本,人而无本则人道絶矣。衞之衞侯燬,宋之大夫山,或书名,或去族,其恶一也。」
宋鱼石出奔楚
谢湜曰:「鱼石乃荡山之党,故奔楚。」
胡安国曰:「宋六卿,鱼氏、荡氏、向氏、鳞氏,皆桓族也;华氏、戴族也。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氏汰而骄,共公卒,已▯,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华元曰:『我司君臣之训,而不能正,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鱼石将止之,鱼府曰:『元反,必讨,是无桓氏也。』石曰:『彼多大勲,国人所与,不反,惧桓氏之无祀于宋也。』遂自止元于河上。元归,使国人攻桓氏,杀荡山,出鱼石,国然后定。元之出奔晋与归于宋,皆不省文者,着其正也。书之重,词之复,必有大美恶焉
译胡安国说:“称爵位‘侯’来执行伯主的讨伐,为什么说是伯主的讨伐?晋国联合诸侯讨伐秦国,曹宣公在军中去世,曹国人派公子负刍留守,派公子欣时去迎接曹伯的灵柩,负刍杀死了太子而自立。到了这时,晋侯逮捕了他,又不敢自行处置,而把他押送回京师,让他接受天子的刑罚。这就叫做伯主的讨伐。《春秋》记载逮捕诸侯的人很多,没有像这样逮捕得罪有应得的,所以唯独记载了他的爵位。”
吕祖谦说:“曹宣公跟随晋侯讨伐秦国,死在军中,派公子负刍留守国家,派公子欣时去迎接曹伯的灵柩。公子欣时就是子臧。负刍和欣时都是曹伯的庶子。公子欣时迎接灵柩尚未归来期间,负刍杀死了太子而自立。晋国作为霸主,率领诸侯讨伐杀害太子的祸乱,逮捕曹成公而押送回京师。诸侯将要向周天子引见子臧并立他为君,子臧推辞说:‘圣人通达节义,其次坚守节义,下等的人丧失节义。’于是逃奔到宋国,不肯即位。后来负刍从京师回来,自己做了曹君。大体上学者的弊病,最严重的是勇于行义却不能精于选择。像子臧轻视千乘的大国,视之如破鞋而不肯接受,固然是勇于行义。然而治学不明,选择道义不精,所以在辞让接受取舍之间,也不明白自己该怎么做。曹宣公去世,太子是正嫡,本当即位。负刍杀死太子而自立,其罪应当讨伐。晋人讨伐篡弑的贼人,诸侯选择贤能的人而立他。太子在世时,子臧固不当即位;然而太子死后,子臧固然应当接受君位,也应当讨伐从前弑君的贼人。现在却拖延不接受,反而让篡弑的人俨然居于国家之上,使三纲五常都失去秩序,这难道是晋人的罪过吗?都因为子臧追求自身清白太过,轻重尊卑都不分,却说‘圣人通达节义,其次坚守节义’的话。看这一两句话,便见他治学未尽,选择道义不精,也都有毛病。所谓节义,上天降生百姓,百姓秉承常理,不可增减,天地圣愚,人物共同遵守,不可增减。所谓节义,像文王那样圣明,就说‘顺从帝王的法则’;在《易经》中说‘乾卦的道就显现了天的法则’。现在子臧治学不明,却以纵横捭阖,超乎节义之外,也是子臧没有懂得帝王法则、百姓常理的地方。虽然有高出世俗的行为、难行的操守,不免因此得罪于君子,都是选择道义不精的过错。”
晋侯从会盟之地回国。夏天,六月,宋共公固去世。楚子讨伐郑国。
谢湜说:“郑国讨伐许国,又在戚地接受盟约,所以楚国讨伐郑国。”
秋天八月庚辰日,〇宋共公。宋国华元出逃到晋国。宋国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
谢湜说:“宋共公去世,平公年幼柔弱,权臣争夺国家大权,互相攻伐讨伐,所以有华元、荡山、鱼石的祸乱。孙林父从晋国回到卫国,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他们的罪行是一样的。”
吕祖谦说:“鱼石阻止华元,华元想要出逃到晋国。这可以看出华元畏惧桓族势力强大,所以想要逃往晋国。鱼石说:‘国人支持他。’这可以看出华元在国人中有重望,自己又有两大功劳对国家,所以国人怀念他。万一华元不回来,那么宋国人必定会讨伐五桓的家族。鱼石虽然这样说,还能知道向戍贤能。鱼石能知道向戍,就必定能免除祸患。然而最终没能免除,是什么原因?由此可以看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时鱼石让华元回来,也是好意。华元回来后,随即驱逐鱼石,这是华元理亏的地方。最终没能免除祸患,能计较利害,所以后来宋国的祸乱始于这里。总之,当时五桓虽然强盛,如果留在宋国时,也不妨碍。况且当时鱼石的话都很好,自从鱼石世代担任左师,到这时华元才换成了向戍,不再任用鱼氏的家族。”
宋国杀了它的大夫山。
程颐说:“去掉族氏,是危害公族。”
程氏学说:“宋国杀了它的大夫山,山就是荡山。荡山,是宋国的公族。趁着国君去世,作乱以削弱公室,杀死公子肥,背离了他的家族。这背离家族的人,是砍伐根本。人如果没有根本,人道就断绝了。所以去掉族氏以示法度。”
谢湜说:“荡山是公族大夫,趁着国家丧事,祸害削弱公室,杀死公子肥。这是臣子自己断绝其家族的人。断绝其家族的人,是与家族断绝关系。王法所在要抛弃断绝,所以去掉族氏以断绝他。事物以根为本,人以宗族为本,人如果没有根本则人道就断绝了。卫国的卫侯燬,宋国的大夫山,有的写名字,有的去掉族氏,他们的恶行是一样的。”
宋国鱼石出逃到楚国。
谢湜说:“鱼石是荡山的同党,所以逃奔楚国。”
胡安国说:“宋国六卿,鱼氏、荡氏、向氏、鳞氏,都是桓族;华氏,是戴族。华元担任右师,鱼石担任左师。荡氏骄横,共公去世,已经〇,荡泽削弱公室,杀死公子肥。华元说:‘我掌管君臣的训导,却不能匡正,罪过太大了;不能治理官职,敢依赖宠幸吗?’于是出逃到晋国。鱼石将要阻止他,鱼府说:‘华元回来,必定会讨伐,这就没有桓氏了。’鱼石说:‘他有很多大功,国人所支持的,不回来,恐怕桓氏在宋国没有祭祀了。’于是自己在河上阻止华元。华元回来,让国人攻打桓氏,杀死荡山,驱逐鱼石,国家然后安定。华元的出逃到晋国与回到宋国,都是不省略文字,彰显其正当性。书写的重要,词语的重复,必定有大的美恶在其中。”
。词繁而不杀,所以与之也。以不赖宠而出奔,以国人与晋皆许之讨,而后入,正可知矣。苏辙谓:『使元懐禄顾宠,重于出奔,则不能讨。』此説是也。山不书氏,背其族也;伐其本也。人而无本,人道絶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况于人而忍伐其本乎?」
译言辞繁复而不删减,是用来宽待他的。因为不依赖宠幸而逃亡,因为国人和晋国都赞同讨伐他,然后才回国,这就可以知道了。苏辙说:“假如元怀禄顾念宠幸,认为逃亡比讨伐更严重,那就不能讨伐了。”这种说法是对的。山不写姓氏,是背离他的宗族;砍伐他的根本。人如果没有根本,人道就断绝了。葛藟尚且能庇护它的根本,何况是人却忍心砍伐自己的根本呢?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髙无咎、宋华元、衞孙林父、郑公子防、邾人会吴于钟离。
程颐曰:「吴益强大,求会于诸侯。诸侯之众,往而从之。故书『诸国往与之会』,以见句吴盛、中国衰也。时中国病楚,故与吴亲。」
谢湜曰:「吴子横慿陵邦国,尤重于楚。方是时,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列国皆屈节防吴。虽齐、晋大国,其大夫亦往亲吴而会之。中国陵迟甚矣!会吴于钟离,会吴于柤,会吴于向,吴皆殊会者,斥呉人而外之也。外呉人,所以责诸侯也。呉本泰伯之后,为太王之昭,今虽介在南蛮,使率其軄贡通于王朝,固与鲁、卫诸邦俱为同姓之戚,乃不此之图,而▯名荐食,自同强楚。此春秋所以斥呉人而外之也。」
胡安国曰:「吴以号举夷之也会,而殊会外之也。殊会有二义:会王世子于首止,意在尊王室,不敢与世子抗也;会吴于钟离、于柤、于向,意在贱夷狄而罪诸侯,不能与之敌也。夫以太伯至徳,是始有吴。以族言之,则周之伯父也。至其后世,遂以号举者,以其僭窃称王,不能居中国之爵号耳。成襄之间,中国无霸,齐、晋大国亦皆俯首东向而亲吴。圣人盖伤之,故特殊会,可谓深切着明矣。」
许迁于叶
谢湜曰:「许虽偪郑,与民効死守之可也。失保国之道,而畏难以迁,灵公之自弱也。与盘庚之迁,异矣。」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
谢湜曰:「隂气太胜,雨着木则成冰。隂气胜而雪,常也。隂气太胜而雨木冰,非常也。」
胡安国曰:「雨木冰者,雨而木冰也。」何休曰:「木者,少阳,幼君大臣之象;冰者,凝隂兵之类也。冰胁木者,君臣将执于兵之徴。未防而有沙随、苕丘之事,天人之际,休咎之应焉,可诬也?而欲尽废五行传,亦过矣。」朱熹语録:「或问:『春秋成十六年雨木冰。』谷梁曰:『雨而木冰也。』注云:『介胄之象。』何休公羊注云:『木,少阳,幼君也;冰,隂凝,臣也。』臣将胁君,此乃五行家牵合之説,未可信,终未见上温下冷之意。」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
谢湜曰:「滕子,滕文公鲁,不会▯,故不书▯。」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
谢湜曰:「成公背戚盟,出师侵宋。前书同盟,后书侵宋,罪其无信也。」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晋侯使栾黡来乞师。
程颐曰:「时以穆姜、叔孙侨如将作难,故师出后期。」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谢湜曰:「鄢陵之战,楚师轻窕,而郑成恃楚敌晋,故楚子、郑师败绩。楚子伤目而退,故败不言师。举重也。郑伯反覆违盟,叛晋即楚,其罪在所讨矣。厉公不能明大义以行伐,务以攻战为心,故以晋侯主战而罪之。楚不书侵伐者,三国之战,其源出于郑公子喜侵宋故也。前书侵宋,则二国之败,郑伯尤为大罪,由此见矣。」
胡安国曰:不书楚师败绩,以其君亲集矢于目,而身伤为重也。当是时,两军相抗,未有胜负之形,晋之捷也,亦幸焉耳。幸非持胜之道,范文子所以立于军门,有圣人能内外无患,盍释楚以为外惧之戒乎?楚师虽败,其势益张,晋遂怠矣。卒有栾氏之谮,而诛三郤,国内大乱。圣人备书,以见行事之深切着明也。吕祖谦曰:鄢陵之战,以兵家曲直论之,楚新与晋盟而背之,用师是晋直,楚曲,胜败之势显然可见。晋元帅愤然兴师,却欲讨楚,独范文子不欲战,曰:「若逞吾愿,诸侯皆叛,晋可以逞及。临阵又曰:惟圣人能内外无患,自非圣人,内宁必有外忧。」栾书之徒,徒能外面看晋楚之曲直,不能于内看君之昏明。説背盟弃好,讨之必胜,不知厉公骄纵,遂至于灭亡。大抵天下之事,有当作而不作,惟知义之君子,随时轻重权衡隆杀,观一时之胜败,如射共王中目,见得楚之大败,晋师三日馆谷,见得晋之大胜。然楚大败之后,君臣戒惧,兢兢守国,终始保全。厉公一胜之后,杀郤锜、郤犨、郤至,又欲杀栾书、中行偃,君臣相贼。然文子虽见
译冬天,十一月,叔孙侨如会同晋国的士燮、齐国的高无咎、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子虿、邾国的人,在钟离会见吴国。
程颐说:“吴国日益强大,向诸侯请求会盟。诸侯的众人前往顺从它。所以史书记载‘各国前往与它相会’,以显示吴国强盛、中原衰微。当时中原苦于楚国的侵扰,所以与吴国亲近。”
谢湜说:“吴子横暴欺凌各国,尤其对楚国为甚。当此时,上没有英明的天子,下没有贤能的方伯,各国都屈节防备吴国。即使是齐、晋这样的大国,他们的大夫也亲自前往吴国会盟。中原的衰败严重啊!在钟离会吴,在柤会吴,在向会吴,吴国都是单独会盟的,这是排斥吴国人而将其视为外邦。排斥吴国人,是为了责备诸侯。吴本是大伯的后代,是太王的昭穆,现在虽然地处南蛮,如果率领其职责进贡通达于王朝,本来与鲁、卫各国都是同姓的亲戚,却不考虑这一点,反而屡次进犯,自同于强楚。这就是《春秋》排斥吴国人而将其视为外邦的原因。”
胡安国说:“吴国以国号称举夷狄的会盟,而单独会盟将其视为外邦。单独会盟有两层含义:在首止会盟周天子的世子,意在尊崇王室,不敢与世子抗衡;在钟离、在柤、在向会盟吴国,意在轻视夷狄而谴责诸侯,不能与吴国对抗。凭借大伯至高的德行,这才有了吴国。从族属来说,是周朝的伯父。到了后世,却以国号称举,是因为他们僭越称王,不能居于中原的爵位罢了。成公、襄公年间,中原没有霸主,齐、晋大国也都俯首向东而亲近吴国。圣人对此感到悲伤,所以特别记载单独会盟,可谓深切显明了。”
许国迁都到叶。
谢湜说:“许国虽然被郑国逼迫,与百姓效死守城是可以的。失去了保国的正道,却畏惧困难而迁都,这是许灵公自取衰弱。这与盘庚迁都不同。”
十六年春,周王正月,下雨结冰在树上。
谢湜说:“阴气太盛,雨落在树上就结成冰。阴气盛而下雪,是常理。阴气太盛而下雨结冰在树上,是不寻常的。”
胡安国说:“雨木冰,就是下雨而树木结冰。”何休说:“树木,是少阳,象征幼君和大臣;冰,是阴气凝结,类似兵器。冰胁迫树木,是君臣将被兵器所执的征兆。不久就发生了沙随、苕丘的事件,天人之间的感应,吉凶的应验,难道可以诬蔑吗?想要完全废除五行传,也太过分了。”朱熹语录:“有人问:‘《春秋》成公十六年雨木冰。’《谷梁传》说:‘下雨而树木结冰。’注解说:‘这是介胄的象征。’何休《公羊传》注说:‘树木,是少阳,象征幼君;冰,是阴气凝结,象征臣子。’臣子将胁迫君主,这是五行家牵强附会的说法,不可信,终究没有看到上温下冷的意思。”
夏,四月,辛未日,滕子去世。
谢湜说:“滕子,是滕文公,没有参加会盟,所以不记载会盟。”
郑国公子喜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谢湜说:“郑成公背弃戚地的盟约,出兵侵犯宋国。前面记载同盟,后面记载侵犯宋国,是谴责他无信。”
六月,丙寅日初一,发生日食。晋侯派栾黡来请求出兵。
程颐说:“当时因为穆姜、叔孙侨如将要作乱,所以军队出发晚了。”
甲午日月底,晋侯与楚子、郑伯在鄢陵交战。楚子、郑国军队大败。谢湜说:“鄢陵之战,楚军轻敌,而郑成公倚仗楚国对抗晋国,所以楚子、郑国军队大败。楚子眼睛受伤而退兵,所以大败不记载军队。这是举重轻。郑伯反复违背盟约,背叛晋国投靠楚国,他的罪责在于被讨伐。晋厉公不能明大义而行讨伐,一心致力于攻战,所以以晋侯主导战争而谴责他。楚国不记载侵犯讨伐,是因为三国之战,其根源出于郑公子喜侵犯宋国。前面记载侵犯宋国,那么两国的失败,郑伯尤其罪大,由此可以看出来。”
胡安国说:不记载楚军大败,是因为楚君亲自中箭射中眼睛,而自身受伤为重。当此时,两军相抗,没有胜负的形势,晋国的胜利,也是侥幸罢了。侥幸不是持胜之道,范文子之所以站在军门,说圣人能内外无患,何不释放楚国作为外患的警戒呢?楚军虽然失败,其势力更加嚣张,晋国于是懈怠了。最终有栾氏的谗言,而诛杀三郤,国内大乱。圣人详细记载,以显示行事的深切显明。吕祖谦说:鄢陵之战,以兵家的曲直论之,楚国新与晋国结盟而背弃,用兵是晋国直,楚国曲,胜败的形势显然可见。晋国元帅愤然兴师,却想要讨伐楚国,只有范文子不想战,说:‘如果逞我的意愿,诸侯都叛离,晋国可以逞愿。临阵又说:只有圣人能内外无患,自非圣人,内宁必有外忧。’栾书之徒,只会在外面看晋楚的曲直,不能在内看君主的昏明。说背盟弃好,讨伐必胜,不知道厉公骄纵,遂至于灭亡。大抵天下之事,有当作而不作,只有知义的君子,随时轻重权衡隆杀,观一时的胜败,如射共王中目,见得楚之大败,晋师三日馆谷,见得晋之大胜。然而楚大败之后,君臣戒惧,兢兢守国,终始保全。厉公一胜之后,杀郤锜、郤犨、郤至,又欲杀栾书、中行偃,君臣相贼。然而文子虽见
之明,忧之深,立于戎马之前而言之,其拳拳之忠,恳恳之意,可谓深切,而终不救厉公之骄,至使祝宗祈死,但以不见祸为幸。文子之志,固亦可哀,然亦有可责处。文子虽有区区之意,养之未充,信未孚于人,威望不足以压羣臣,是以终无所济,区区于众邪之间,事穷计迫,拱手无防,徒欲避祸而死。使其加之讲学,终无愤争之祸,必将见防而作,或出或处,亦不至于徒欲速死。后之有志之士,规模狭小者,可以此为戒。
译他的明智,忧虑的深切,站在战马之前进言,那诚挚的忠心,恳切的情意,可以说非常深刻,但最终没能挽救厉公的骄横,以至于祝宗祈祷自己死去,只把没有遭遇祸患当作幸运。文子的志向,固然也可悲,但也有可责备的地方。文子虽然有微薄的诚意,但涵养不够深厚,信用未能取信于人,威望不足以压制群臣,因此最终没有成效,在众小人之间孤立无援,事情穷尽计策紧迫,束手无策,只想逃避祸患而死。假使他加强学问修养,最终没有愤怒争执的灾祸,一定会预见危险而有所作为,或出仕或隐居,也不至于只想快点死去。后世有志向的人中,格局狭小的,可以以此为戒。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谢湜曰:「鄢陵之败,公子侧以司马将中军,故楚以国法杀之。」
秋,公会晋侯、齐侯、衞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程颐曰:“晋侯怒公后期,故不见公。君子正已而无恤乎人,鲁之后期,国难故也。晋不见为非矣,彼曲我直,故不足为耻也。”
程氏学曰:夫子于鲁事,凡可耻者必为之讳,礼也。其我无失道,乃为横逆所加,则不讳。沙随之会,晋强无义而不见公,我何耻焉?故直书之。而在会诸侯俱有罪也。昭十三年,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义同此。谢湜曰:会于沙随,谋伐郑也。鄢陵之战,公不出师,故晋侯不见公,以强令征师。微国,晋侯之无义也。两君相会,而恃大以却小,晋侯之无礼也。然则不见公,恶不在鲁而在晋矣。讳国恶,目子之礼也。君无失道,而强国以横逆来加,非君恶也。非君恶,则我国何耻焉?故沙随之会,书不见公,着晋侯之恶也。
胡安国曰:「臣子之于君父,▯其美不▯其恶,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礼也。圣人假鲁史以示王法,其于鲁事有君臣之义,故君弑则书薨,易地则书假,灭国则书取,出奔则书逊,屈已而与强国之大夫盟则书及,叛盟失信而莫适守则没公而书会。凡此类,虽不没其实,示天下之公,必隠避其词,以存臣子之礼。然则沙随之会,晋不见公,是鲁侯之大辱,深可耻焉者矣。曷为直书其事而不讳乎?曰:『春秋伸道不伸邪,荣义不荣势,正已而无恤乎人,以仁礼存心,而不忧横逆之至者也。』沙随之会,鲁有内难,师出后期,所当恤者,晋人听叔孙侨如之谮,怒公而不见曲,在晋矣。鲁侯自反,非有背仁弃礼不忠之咎也。昔曾子尝闻大勇于夫子曰:『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言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之间。沙随之不见于公,何嫌乎直书而不讳者?示天下后世,使知大勇浩然之气,所以守身应物如此,其垂训之义大矣。」
吕祖谦曰:「会于沙随,谋伐郑。郑自鄢陵之败后,却坚意事楚,盖感当时夷王之伤,不肯叛楚,直至终郑伯之死后,方从晋。」
公至自会。公会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
谢湜曰:「厉公以王命伐郑,故会尹子。尹子,诸侯为王卿士者也。」
吕祖谦曰:「公会尹武公,此是王官伯借之以为重。」
曹伯归自京师
程颐曰:「曹伯不名,不称复归王,未尝絶其位也。自京师王命也。」
程氏学曰:「十有五年,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于戚。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他执诸侯皆称人,未有书其爵者。称人者,执无罪,故夺其爵。此独称侯者,执得其罪,且不敢自治,而归于京师,使即天刑,故与其伯讨也。」按:「十有三年,诸侯伐秦,曹伯卢卒于师。左氏曰:『曹人使公子负刍守,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秋,负刍杀其太子而自立也。』传与经意合,益足以为证矣。奈何周王不能用,晋之执寘诸刑典,旋使复国,失君甚矣。故书曰:『曹伯归自京师』以讥之。曹伯不名者,未尝絶也。不絶曹伯,所以累乎天王也。」
谢湜曰:「成公身负不可容之大罪,晋侯执归京师,方伯之义也。天王不加大刑,使以无罪复国,失顺天讨逆之道矣。故曹国之归也,爵而不名,以明天王不絶其位也。书『自京师』,以明天王释乱容逆也。蔡季赖陈以归,衞侯赖楚以归,故蔡书『自陈归蔡』,衞书『自楚归衞』。曹伯非有所赖也,天王赦之而已,故曹书『归自京师』。曹伯虽在京师,王不加絶,非失国也,故书『伯归』,不书『国』。」
胡安国曰:「曹伯不名其位,未尝絶也。不絶其位,所以累乎天王也。其言自京师,王命也。言天王之释有罪也。善不蒙赏,恶不即刑。以尧为君,舜为臣,虽得天下,不能一朝居也。负刍杀世子而自立,不能因晋之执,寘诸刑典,而使复国,则无以为天下之共主矣。」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
程颐曰寘之于苕
译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侧。
谢湜说:“鄢陵之战的失败,公子侧作为司马率领中军,所以楚国依据国法杀了他。”
秋季,鲁桓公在沙随会见晋侯、齐侯、卫侯、宋国的华元、邾国人,晋侯没有接见鲁桓公。程颐说:“晋侯恼怒鲁桓公迟到,所以没有接见他。君子端正自己而不忧虑别人的态度,鲁桓公迟到,是因为国家有危难。晋侯不接见是不对的,但对方理亏我方理直,所以不值得感到羞耻。”
程氏学说:“孔子对于鲁国的事,凡是可耻的必定为之隐讳,这是礼制。如果我国没有失道,却遭受蛮横无理的攻击,就不隐讳。沙随之会,晋国强横无义而不接见鲁桓公,我国有什么可耻的呢?所以直接记载。而在会的诸侯都有罪过。昭公十三年,在平丘结盟,鲁桓公不参与结盟,道义与此相同。谢湜说:“在沙随会见,是谋划讨伐郑国。鄢陵之战,鲁桓公没有出兵,所以晋侯不接见鲁桓公,以强权命令征调军队。如果不顾国家,晋侯就是无义的。两位国君相会,却倚仗强大而排斥弱小,晋侯是无礼的。那么不接见鲁桓公,过错不在鲁国而在晋国。隐讳国家的恶行,是目子的礼制。国君没有失道,而强国以蛮横无理来施加,不是国君的过错。不是国君的过错,那么我国有什么可耻的呢?所以沙随之会,记载不接见鲁桓公,是为了彰显晋侯的恶行。”
胡安国说:“臣子对于君父,〇扬其美不〇扬其恶,为尊者隐讳,为亲人隐讳,这是礼制。圣人借鲁国史书来显示王法,对于鲁国的事有君臣之义,所以国君被杀就记载为薨,更换土地就记载为假,灭国就记载为取,出逃就记载为逊,委屈自己与强国的大夫结盟就记载为及,背叛盟约失信而没有适当守则就隐去公而记载会。凡是这类情况,虽然不掩盖事实,显示天下的公道,必定隐避言辞,以保存臣子的礼制。那么沙随之会,晋侯不接见鲁桓公,这是鲁桓公的大辱,深可耻啊。为什么直接记载其事而不隐讳呢?回答说:‘春秋伸张正道不伸张邪道,荣耀道义不荣耀权势,端正自己而不忧虑别人,以仁礼存心,而不担忧蛮横无理的到来。’沙随之会,鲁国有内乱,出兵迟到,应当忧虑的是,晋国人听信叔孙侨如的谗言,恼怒鲁桓公而不接见,过错在晋国。鲁桓公自我反省,没有背离仁义、抛弃礼制、不忠的罪过。从前曾子曾经从夫子那里听到大勇的话说:‘自我反省而理直,即使千万人我也前往。’孟子说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就充满天地之间。沙随之会不接见鲁桓公,有什么嫌疑要直接记载而不隐讳的呢?显示天下后世,使知道大勇浩然之气,用来守身应物如此,其垂训的意义很大。”
吕祖谦说:“在沙随会见,谋划讨伐郑国。郑国自从鄢陵战败后,却坚定心意侍奉楚国,大概是感念当时夷王的伤害,不肯背叛楚国,直到郑伯死后,才服从晋国。”
鲁桓公从会盟之地回来。鲁桓公会合尹子、晋侯、齐国的国佐、邾国人讨伐郑国。
谢湜说:“厉公以王命讨伐郑国,所以会合尹子。尹子,是诸侯中担任王卿士的人。”
吕祖谦说:“鲁桓公会合尹武公,这是王官伯借以加重权威。”
曹伯从京师回来。
程颐说:“曹伯不称名,不称复归王,未曾断绝他的地位。从京师回来,是王命。”
程氏学说:“十五年,鲁桓公会合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的国佐、邾国人在戚。晋侯逮捕曹伯归于京师。其他逮捕诸侯都称人,没有记载其爵位的。称人的,逮捕无罪,所以剥夺其爵位。这里独称侯的,逮捕得其罪,且不敢自行处置,而归于京师,使接受天刑,所以与其伯讨。”按:“十三年,诸侯讨伐秦国,曹伯卢死于军中。左氏说:‘曹国人让公子负刍守国,公子欣时迎接曹伯的丧事。秋季,负刍杀了他的太子而自立。’传与经意相合,更加足以作为证据。奈何周王不能任用,晋国逮捕置于刑典,随即让他复国,失君甚矣。所以记载说:‘曹伯归自京师’以讥讽他。曹伯不称名的,未曾断绝。不断绝曹伯,所以连累天王。”
谢湜说:“成公身负不可容忍的大罪,晋侯逮捕归于京师,是方伯的道义。天王不加大刑,让他以无罪复国,失顺天讨逆之道了。所以曹国的归来,称爵而不称名,以表明天王不断绝他的地位。记载‘自京师’,以表明天王释放乱臣容纳逆贼。蔡季依靠陈国而归来,卫侯依靠楚国而归来,所以蔡记载‘自陈归蔡’,卫记载‘自楚归卫’。曹伯没有所依靠的,天王赦免他而已,所以曹记载‘归自京师’。曹伯虽在京师,王不加断绝,不是失国,所以记载‘伯归’,不记载‘国’。”
胡安国说:“曹伯不称名其位,未曾断绝。不断绝其位,所以连累天王。说自京师,是王命。说天王释放有罪的人。善不蒙赏,恶不即刑。以尧为君,舜为臣,即使得到天下,不能一朝居。负刍杀世子而自立,不能因晋国的逮捕,置于刑典,而让他复国,则无以为天下之共主。”
九月,晋国人逮捕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丘。
程颐说置于苕丘
丘也
谢湜曰:「行父,吾国股肱之臣也。执而舍之,苕丘幽之使不得通也。公之会沙随也,晋侯不见公;公之会伐郑也,晋人执行父。鲁以一不出师,君则黜而不得进,卿则闭而不得通。晋之逼辱鲁国甚矣。书『不见』,书『执』,书『舍』,累其恶而罪之。」
译子丘说:
谢湜说:“行父是我们国家的股肱之臣。晋国抓了他又放了他,苕丘囚禁他使他不能通行。您在沙随会盟时,晋侯不肯见您;您在会盟讨伐郑国时,晋国人拘捕了行父。鲁国因为一次没有出兵,国君就被废黜而不能进见,卿大夫就被囚禁而不能通行。晋国逼迫侮辱鲁国太严重了。史书记载‘不见’,记载‘执’,记载‘舍’,是累积他们的罪恶而加以谴责。”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
谢湜曰:「杜氏谓侨如欲去季、孟,国人逐之。」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犨盟于扈。
谢湜曰:「晋释行父,故行父及郤犨盟。扈之盟,晋为盟主。盟以行父及郤犨者,折晋之强也。行父释不书至者,随公在会被执,故也。」
公至自会
谢湜曰:「会而执国卿,其恶大,故以会至。」
乙酉刺公子偃
谢湜曰:「左氏谓穆姜欲立公子偃,行父归杀之。」胡安国曰:「按左氏,宣伯通于穆姜,欲去季、孟而取其室。战于鄢陵之日,公将行,穆姜送公,而使逐二子。公以晋难告曰:『请反而听命。』姜怒,公子偃、公子鉏趋过,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公待于壊隤,申宫儆备,设守而后行。是以后使孟献子守于公宫。宣伯使告郤犨曰:『鲁侯待于壊隤,以待胜者。』郤犨取货于宣伯,而诉公子晋侯。晋侯不见公。公会诸侯伐郑,将行,姜又命公如初。公又申守而行。宣伯使告郤犨曰:『鲁之有季、孟,犹晋之有栾、范也。政令于是乎成。今其谋曰:『晋政多门,不可从也。』宁事齐、楚,有亡而已,蔑从晋矣。若欲得志于鲁,请止行父而杀之。我毙蔑也,不然归必叛。』晋人执季文子,舍于苕丘。公还,待于郓,使子叔、齐伯请季孙于晋。郤犨曰:「茍去仲孙蔑而止季孙行父,吾与子国亲于公室。」对曰:「侨如之情,子必闻之矣。若去蔑与行父,是太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才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乃许鲁平,赦季孙,出叔孙侨如而盟之。季孙及郤犨盟于扈,归刺公子偃。
十有七年春,衞北宫括帅师侵郑。夏,公会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衞侯、曹伯、邾人伐郑。
谢湜曰:「郑畏楚,未服,故衞以师侵郑。晋再以王命合诸侯伐郑。」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
谢湜曰:「柯陵之盟,谋复伐郑也。王臣亦与盟,故书同盟。」
秋公至自会
谢湜曰:「会尹子伐郑,会尹子、单子伐郑,皆以伐事未成,故以会至。」
齐髙无咎出奔莒。九月辛丑,用郊。
谢湜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九月,失时甚矣。而鲁用以郊,用者不宜用也。三月、四月虽失时,然犹夏之春也;九月,夏之秋也。天事不敬,未有甚于此者也。故九月之郊,书『用郊』,着其失礼之大也。」
胡安国曰:「郊之不时,未有甚于此者也。故特曰『用郊』,用者不宜用也。或曰:『盖以人享,叩其鼻血以荐也。』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况敢用人乎?」
晋侯使荀防来乞师。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衞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
谢湜曰:「以蕞尔之郑,晋以王命三合诸侯,出伐而不能服,以强楚为之援也。郑太子为质于楚,楚公子成戍郑。夏之伐楚,子重师于首止,而诸侯还;冬之伐楚,公子申师于汝上,而诸侯还。然则诸侯伐郑,不若先楚之为利也。能若齐桓修政事,辑人民,和邦国,以王命伐楚而攘之,则郑不待干戈及境而来服矣。晋厉公欲为覇主,而内无逺谋,此中国所以不振也。尹子、单子会诸侯伐郑,非正也;诸侯致尹子、单子伐郑,非正也。然诸侯不遵王室久矣。晋假天子命,以王臣伐叛,乃孟子所谓『彼善于此者』也。诸侯比年伐郑,秋起兵,冬而息;夏起兵,秋而息;冬起兵,十有一月而息。内外疲苦甚矣。孔子所谓『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十有一月,公至自伐郑。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脤。谢湜曰:“卿卒于外,书地重之也。”尤氏谓:“从公伐郑,未至而卒,婴齐恐非叔▯子,以其不以叔氏。
十有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邾貜且卒。
谢湜曰:「邾子邾定公,鲁不会▯,故不书▯。」
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犨郤至
谢湜曰:「厉公欲尽去羣大夫而立其左右,郤锜、郤犨
译冬季十月乙亥日,叔孙侨如出逃到齐国。
谢湜说:“杜预认为叔孙侨如想要除掉季孙氏和孟孙氏,被鲁国国人驱逐。”
十二月乙丑日,季孙行父与晋国的郤犨在扈地结盟。
谢湜说:“晋国释放了季孙行父,所以季孙行父与郤犨结盟。扈地的盟会,晋国是盟主。记载季孙行父与郤犨结盟,是为了折损晋国的强势。季孙行父回国不记载‘至’,是因为鲁成公在盟会上被拘禁,所以这样记载。”
鲁成公从盟会回国。
谢湜说:“在盟会上拘禁别国卿大夫,罪恶很大,所以记载‘从盟会回国’。”
乙酉日,刺杀公子偃。
谢湜说:“《左传》认为穆姜想立公子偃为君,季孙行父回国后杀了他。”胡安国说:“根据《左传》,宣伯(叔孙侨如)与穆姜私通,想要除掉季孙氏和孟孙氏并夺取他们的家产。鄢陵之战那天,鲁成公将要出行,穆姜送行,并命令驱逐季孙、孟孙二人。鲁成公以晋国的危难告知说:‘请让我回去听从命令。’穆姜发怒,公子偃、公子鉏快步走过,穆姜指着他们说:‘你们不行,这些人都是国君。’鲁成公在壊隤等待,整顿宫室警戒防备,设置守卫后才出发。因此后来派孟献子守卫鲁成公的宫室。宣伯派人告诉郤犨说:‘鲁侯在壊隤等待,以等待胜利者。’郤犨从宣伯那里收受财物,并向晋侯控告公子(鲁成公)。晋侯不见鲁成公。鲁成公会同诸侯讨伐郑国,将要出发时,穆姜又命令鲁成公像当初那样做。鲁成公再次加强守卫后才出发。宣伯派人告诉郤犨说:‘鲁国有季孙、孟孙,就像晋国有栾氏、范氏一样。政令由此成就。现在他们谋划说:‘晋国政令多头,不可顺从。’宁愿侍奉齐国、楚国,即使灭亡罢了,也绝不顺从晋国。如果想要在鲁国实现志向,请扣留季孙行父并杀了他。我会杀死孟孙蔑,否则回去必定反叛。’晋国人拘禁了季文子,住在苕丘。鲁成公回国,在郓等待,派子叔、齐伯向晋国请求释放季孙。郤犨说:‘如果除掉仲孙蔑并扣留季孙行父,我就让你们的国家与公室亲近。’回答说:‘叔孙侨如的实情,您一定听说了。如果除掉孟孙蔑和季孙行父,这是完全抛弃鲁国而怪罪我们的国君。如果还不抛弃,使我们的国君能够侍奉晋君,那么这两个人,是鲁国社稷的大臣。如果早上让他们灭亡,鲁国必定晚上灭亡。’范文子对栾武子说:‘季孙在鲁国,辅佐两位国君了。妾室不穿丝绸,马不吃精粮,能说不忠诚吗?相信奸邪而抛弃忠良,对诸侯怎么办?’于是答应鲁国讲和,赦免季孙,驱逐叔孙侨如并与他结盟。季孙行父与郤犨在扈地结盟,回国后刺杀公子偃。”
十七年春季,卫国北宫括率领军队侵犯郑国。夏季,鲁成公会同尹子、单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邾人讨伐郑国。
谢湜说:“郑国畏惧楚国,没有臣服,所以卫国率领军队侵犯郑国。晋国再次以周天子的命令会合诸侯讨伐郑国。”
六月乙酉日,在柯陵共同结盟。
谢湜说:“柯陵的盟会,是谋划再次讨伐郑国。周天子的臣子也参加盟会,所以记载‘共同结盟’。”
秋季,鲁成公从盟会回国。
谢湜说:“会同尹子讨伐郑国,会同尹子、单子讨伐郑国,都是因为讨伐的事没有完成,所以记载‘从盟会回国’。”
齐国高无咎出逃到莒国。九月辛丑日,举行郊祀。
谢湜说:“三王的郊祀,一律使用夏历九月,失时太严重了。而鲁国在九月举行郊祀,‘用’字表示不应该使用。三月、四月虽然失时,但还算是夏历的春季;九月,是夏历的秋季。对天事不敬,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九月的郊祀,记载‘用郊’,彰显其失礼的重大。”
胡安国说:“郊祀不合时宜,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特别说‘用郊’,‘用’字表示不应该使用。有人说:‘大概是用活人献祭,割取鼻血来进献。’古代六畜不互相替代使用,何况敢用人呢?”
晋侯派荀防来请求出兵。冬季,鲁成公会同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讨伐郑国。
谢湜说:“凭借小小的郑国,晋国以周天子的命令三次会合诸侯,出兵讨伐却不能使其臣服,是因为强大的楚国作为它的援助。郑国太子在楚国做人质,楚国公子成戍守郑国。夏季讨伐楚国,子重率军驻扎在首止,诸侯就撤军;冬季讨伐楚国,公子申率军驻扎在汝水之上,诸侯就撤军。那么诸侯讨伐郑国,不如先对付楚国更有利。如果能像齐桓公那样修明政事,安抚人民,和睦邦国,以周天子的命令讨伐楚国并驱逐它,那么郑国不用等到兵器到达边境就会来臣服了。晋厉公想成为霸主,但内部没有深远的谋略,这就是中原地区所以不能振兴的原因。尹子、单子会合诸侯讨伐郑国,是不正当的;诸侯致使尹子、单子讨伐郑国,也是不正当的。然而诸侯不遵从王室已经很久了。晋国假借天子命令,用天子的臣子讨伐叛乱,这是孟子所说的‘那比这好一些’的情况。诸侯连年讨伐郑国,秋季起兵,冬季休兵;夏季起兵,秋季休兵;冬季起兵,十一月休兵。内外疲惫困苦得很了。孔子所说的‘我担心季孙的忧患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
十一月,鲁成公从讨伐郑国回国。壬申日,公孙婴齐在貍脤去世。谢湜说:“卿大夫死在境外,记载地名是重视他。”尤氏说:“跟随鲁成公讨伐郑国,还没到达就去世了,婴齐恐怕不是叔孙氏的人,因为他不用叔氏。”
十二月丁巳日初一,发生日食。邾国貜且去世。
谢湜说:“邾子即邾定公,鲁国没有参加他的葬礼,所以不记载‘薨’。”
晋国杀了他的大夫郤锜、郤犨、郤至。
谢湜说:“厉公想要全部除掉群大夫而立自己的左右,郤锜、郤犨”
、郤至由此被害。厉公亲昵谗嬖,一日而杀三卿,取祸之道也。杀,书国罪,其国也。」
译郤至因此招致祸患。晋厉公亲近奸佞谄媚之人,一天之内诛杀三位卿大夫,这是招致灾祸的途径。记载“杀”,是记录国家的罪过,因为这是国家的行为。
楚人灭舒庸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庚申,晋弑其君州蒲。
谢湜曰:「弑书国,举朝之臣害之也。厉公不道,数诛大臣,由此臣下离心,身罹不测,故弑称国,以明祸▯于国也。左右大臣,君之股肱手足也。人君诛杀无常,则股肱手足疑贰不安,反为一人冦虐者有之矣。有国家者,其于抚御羣臣,不可不戒也。宋人杀其大夫,不知治,而其终宋人之祸,上及于昭。晋杀其大夫,不知虑,其终晋之祸,上及于厉。故易曰:『由辨之不早也。』胡安国曰:「弑君,天下之大罪;讨贼,天下之大刑。春秋合于人心而定罪,圣人顺于天理而用刑,固不以大霈释当诛之贼,亦不以大刑加不弑之人。」然赵盾以不越境而书弑,许世子止以不甞药而书弑,郑归生以惮老惧谗而书弑,楚公子比以不能效死不立而书弑,齐陈乞以废长立幼而书弑,晋栾书身为元帅,亲执厉公于匠丽氏,使程滑弑公,而以车一乗▯之于翼东门之外,而春秋称国以弑其君,而不着栾书之名氏,何哉?仲尼无私与天为一,奚独于赵盾、许止、归生、楚比、陈乞则责之甚备,讨之甚严,而于栾武子阔略如此乎?学者深求其防,知圣人诛乱臣、讨贼子之大要也,而后可与言春秋矣。」
朱熹曰:「胡解『晋弑其君州蒲』一叚,意不分明,似是为栾书出脱。曾问胡伯逢云:『厉公无道,但当废之。』」
齐杀其大夫国佐
谢湜曰:「髙国専齐久矣,髙无咎出奔,国佐被杀,权臣之不保其终也。」
公如晋
谢湜曰悼公新立公修朝礼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谢湜曰:「鱼石以罪奔楚,今以楚、郑伐宋,入于彭城。乃鱼石结楚以伐其国,恃楚兵力而入为冦敌也。复入,絶之之甚也。鱼石外连楚、郑,引兵向国,虽曰楚、郑所纳,而志乃欲危社稷,背逆之罪大矣。入书,复入,以明在所诛絶也。以复入着鱼石大罪,而楚、郑之恶不待黜责而见矣。」
胡安国曰:「此伐宋以纳鱼石,其不曰『纳宋鱼石于彭城』何也?」刘敞曰:「不与纳也。诸侯失国,纳之正也;诸侯世也。大夫失位,诸侯纳之,非正也;大夫不世也。诸侯托于诸侯,礼也;大夫托于诸侯,非礼也。其言『复入』者,已絶而复入,恶之甚者,宋鱼石、晋栾盈是也。」
吕祖谦曰:「宋彭城在南京,彭城在徐州,二处相近。」
公至自晋,晋侯使士匄来聘。秋,▯伯来朝。八月,邾子来朝。筑鹿囿。
谢湜曰筑囿以养鹿故称鹿囿
己丑,公薨于路寝。冬,楚人、郑人侵宋。晋侯使士鲂来乞师。十有二月,仲孙蔑防晋侯、宋公、衞侯、邾子、齐崔杼同盟于虚朾。
谢湜曰:「诸侯同盟,谋救宋也。是时,宋鱼石连楚、郑入彭城,楚、郑复兴兵侵宋,其为宋患大矣。病恶恤患,诸侯所同欲也。虚朾之盟,诸侯协谋救宋,故书同盟。」吕祖谦曰:「会虚朾,此是诸侯借兵。」
丁未▯我君成公
春秋集义卷三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三十八
宋 李明复 撰
襄公
程颐曰:「襄公名午,成公子,简王十四年即位,襄諡也。因事有功曰襄。」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衞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谢湜曰:「楚以兵入,鱼石于彭城,鱼石以彭城附楚,然则彭城以入楚矣。故列国以救难之师,为宋讨鱼石于彭城而围之,围彭城,书宋,以明彭城宋之分地也。春秋正彭城归宋,以着楚子之罪,则列国之围彭城,可谓得讨罪之义矣。鱼石之处彭城,宋之大患也,释而不治,则宋之宗庙社稷将为鱼石所危矣。然则彭城之师,善之大者也。」
胡安国曰:「按左氏曰:『非宋地追书也』,然则书围彭城者,鲁史旧文也。曰『围宋彭城』者,仲尼亲笔也。楚巳取彭城,封鱼石戍之三百乗矣,则曷为系之宋?楚不得取之宋,鱼石不得受之楚。虽専其地,君子不登叛人,所以正疆域,固封守,谨王度也。」
译楚国人灭掉了舒庸国。
鲁襄公十八年春天,周历正月,晋国杀了它的大夫胥童。庚申日,晋国弑杀了它的国君州蒲。
谢湜说:“弑君而记载国名,是举朝大臣共同加害于他。晋厉公行为不道,多次诛杀大臣,因此臣下离心离德,自身遭遇不测,所以弑君称国,以表明祸乱起于国内。左右大臣,是君主的股肱手足。君主诛杀无常,那么股肱手足就会疑虑不安,反而成为一个人的祸患虐害,这样的情况是有的。拥有国家的人,在安抚驾驭群臣方面,不可不引以为戒。宋国人杀了它的大夫,不知道治理,最终宋国的祸患,上及于宋昭公。晋国杀了它的大夫,不知道思虑,最终晋国的祸患,上及于晋厉公。所以《易经》说:‘这是因为辨别不早啊。’胡安国说:‘弑君,是天下的最大罪行;讨伐贼人,是天下的最大刑罚。《春秋》合乎人心而定罪,圣人顺应天理而用刑,固然不会因为大赦而释放应当诛杀的贼人,也不会因为大刑而加害于没有弑君的人。’然而赵盾因为不越境而记载为弑君,许世子止因为不尝药而记载为弑君,郑归生因为畏惧年老、害怕谗言而记载为弑君,楚公子比因为不能效死、不立而记载为弑君,齐陈乞因为废长立幼而记载为弑君,晋栾书身为元帅,亲自将厉公拘禁在匠丽氏,派程滑弑杀国君,并将车一辆停在翼东门之外,而《春秋》称国以弑其君,却不记载栾书的姓名,这是为什么呢?孔子无私,与天合一,为什么唯独对赵盾、许止、归生、楚比、陈乞责备得十分完备,讨伐得十分严厉,而对栾武子却如此宽略呢?学者深入探求其防备之意,知道圣人诛杀乱臣、讨伐贼子的主要原则,然后才可以谈论《春秋》了。”
朱熹说:“胡安国解释‘晋弑其君州蒲’这一段,意思不明确,似乎是为栾书开脱。曾问胡伯逢说:‘厉公无道,只应当废黜他。’”
齐国杀了它的大夫国佐。
谢湜说:“高氏、国氏专权齐国很久了,高无咎出逃,国佐被杀,权臣不能保全其终局啊。”
鲁公前往晋国。
谢湜说:“晋悼公新即位,鲁公修习朝见之礼。”
夏天,楚子、郑伯攻打宋国。宋国的鱼石再次进入彭城。
谢湜说:“鱼石因罪奔逃到楚国,现在趁着楚、郑攻打宋国,进入彭城。这是鱼石勾结楚国来攻打他的国家,倚仗楚国的兵力进入成为寇敌。‘复入’,是断绝关系的程度很深。鱼石外连楚、郑,引兵指向本国,虽然说楚、郑所接纳,但志向却是想要危害社稷,背逆的罪过很大了。记载‘入’,记载‘复入’,以表明应当诛杀断绝。以‘复入’彰显鱼石的大罪,而楚、郑的恶行不待贬斥责备就显现了。”
胡安国说:“这次攻打宋国是为了接纳鱼石,为什么不说是‘纳宋鱼石于彭城’呢?”刘敞说:“不赞成接纳。诸侯失去国家,接纳他是正当的;诸侯是世袭的。大夫失去职位,诸侯接纳他,不是正当的;大夫不是世袭的。诸侯依托于诸侯,是合乎礼的;大夫依托于诸侯,是不合乎礼的。说‘复入’的,是已经断绝关系又再次进入,是恶行更严重的,宋国的鱼石、晋国的栾盈就是这样。”
吕祖谦说:“宋国的彭城在南京,彭城在徐州,两处相近。”
鲁公从晋国回来,晋侯派士匄来聘问。秋天,邾伯来朝见。八月,邾子来朝见。修筑鹿囿。
谢湜说:“修筑园囿用来养鹿,所以称为鹿囿。”
己丑日,鲁公在路寝去世。冬天,楚国人、郑国人侵犯宋国。晋侯派士鲂来请求出兵。十二月,仲孙蔑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邾子、齐崔杼在虚朾结盟。
谢湜说:“诸侯结盟,是谋划救援宋国。这时,宋国的鱼石勾结楚、郑进入彭城,楚、郑又兴兵侵犯宋国,他们成为宋国的祸患太大了。忧患疾苦、体恤祸患,是诸侯共同的愿望。虚朾之盟,诸侯协同谋划救援宋国,所以记载‘同盟’。”吕祖谦说:“在虚朾会盟,这是诸侯借兵。”
丁未日,鲁国国君成公去世。
《春秋集义》卷三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三十八
宋 李明复 撰
鲁襄公
程颐说:“襄公名午,是成公的儿子,周简王十四年即位,襄是他的谥号。因事有功称为襄。”
元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即位。仲孙蔑会同晋国的栾黡、宋国的华元、卫国的甯殖、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包围宋国的彭城。
谢湜说:“楚国用兵进入,鱼石在彭城,鱼石将彭城依附于楚国,那么彭城就进入楚国了。所以各国以救援灾难的军队,为宋国在彭城讨伐鱼石而包围它,包围彭城,记载宋,以表明彭城是宋国的分地。《春秋》将彭城归于宋国,以彰显楚子的罪过,那么各国包围彭城,可以说符合讨伐罪过的道义了。鱼石在彭城,是宋国的大祸患,放过而不治理,那么宋国的宗庙社稷将被鱼石所危害了。那么彭城的军队,是很大的善举。”
胡安国说:“按照《左传》说:‘不是宋国的土地,追记的’,那么记载‘围彭城’的,是鲁国史官的旧文。说‘围宋彭城’的,是孔子亲笔。楚国已经夺取彭城,封给鱼石驻守三百辆兵车了,那么为什么归属宋国?楚国不得从宋国夺取,鱼石不得从楚国接受。虽然独占那块土地,君子不接纳叛人,所以端正疆域,巩固封守,谨慎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