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二
年,成风之丧,亦妾母也,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王使召伯来防葬,俱不称天者,以明无天道也。前之所以书天者,盖不如是,无以见王者当奉若天道;后之所以去天者,不如是,无以见弗克若天也。一则名其宰而见贬,一则去其天以示讥。桓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紏来聘;庄元年,王使荣叔来赐桓公命,义亦同此。桓公弑君之大逆,既不能行天讨以正王法,反生而来聘,殁而钖命,故名其宰以正其始,去其天以正其终。春秋谨严大法,可见。
译这一年,成风去世,她也是妾母。周王派遣荣叔前来赠送含玉和赗礼,又派遣召伯前来防备丧葬之事,这两次都不称“天”,是为了表明没有天道。先前之所以记载“天”,大概如果不这样,就无法显示王者应当顺从天道;后来之所以去掉“天”,如果不这样,就无法显示不能顺从天道。一种情况是称其宰官之名以示贬斥,另一种情况是去掉“天”字以示讥讽。桓公四年,周天王派遣宰渠伯纠前来聘问;庄公元年,周王派遣荣叔前来赐予桓公命书,其义理与此相同。桓公弑君的大逆罪行,既不能执行天讨以端正王法,反而在他生前前来聘问,死后赐予命书,所以称其宰官之名以端正其开端,去掉“天”字以端正其结局。《春秋》严谨的大法,由此可见。
杨时曰:「以传攷之,则仲子者,惠公之妾,桓公之母也。説者皆以为惠公之母,其曰惠公仲子者,以别惠公之母尔。」
谢湜曰:先王制礼,其位有上下,其数有多寡,其文有升降,所以别名分而正人伦也。名分正,则卑不得以僭尊,小不得以间大,庶不得以乱嫡。故名分者,人伦之夲也。侯国夫人与君同体,以事宗庙社稷者也。故祭祀之礼,君立于阼,夫人立于东房。君牵牲,夫人奠盎。君献户,夫人荐豆,以明君与夫人犹日之与月也。故诸侯及夫人归葬,则天王遣臣致赗,所以哀恤而助之也,所以尊其体而送之也。仲子者,惠公之妾也。妾也者,承事君夫人而不可与君同体者也。平王以赗礼加惠公之妾而哀恤焉,是以夫人待妾而尊之也,是以小君之礼送妾而安之也。天王者,别名分以理人伦者也。天王倒易名分于上,则下国化之,而嫡妾之分乱矣。故春秋书仲子之赗,以示平王尊贱妾而匹夫人也。其归赗也,贬宰咺而名之,以示平王之失礼也。王室公卿有爵者书爵,无爵者书字,尊王命也。宰辅相之官也,辅相王室者,贬而称名,则天王之失见矣。名王臣以示赗之非宜,则春秋退妾而崇嫡,严闺阃而窒乱源,其意显矣。夫緑衣之伤,白华之怨,其源皆起于贵贱之不明,上下之不正,此春秋所以谨名分而绳之也。
胡安国曰:「上古应时称号,故其名三变。春秋以天自处,创制立名,系王于天,为万世法,其义备矣。冢宰称宰咺者,名也。王朝公卿书官,大夫书字,上士中士书名,下士书人。咺位六卿之长,而名之,何也?仲子,惠公之妾尔以天王之尊,下赗诸侯之妾,是加冠于履,人道之大经,拂矣。天王纪法之宗也,六卿纪法之守也。议纪法而修诸朝廷之上,则与闻其谋;颁纪法而行诸邦国之间,则专掌其事。而承命以赗诸侯之妾,是壊法乱纪,自王朝始也。春秋重嫡妾之分,故特贬而书名,以见宰之非宰矣。或曰:僖公之母成风,亦庄公妾也。其卒也,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其葬也,王使召伯来防葬,下赗诸侯之妾,而名其宰荣、召,何以书字而不名也?于前赗仲子则名冢宰,于后葬成风,王不称天,其法严矣【余见纲领中】
朱熹曰:「归赗于鲁,天王正以此厚鲁,古人却不讳死。」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程頥曰:「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立而求成焉,盟于宿。鲁志也,称及,称人,皆非卿也。」
谢湜曰:「春秋之法,公及防则书爵,卿及防则书名,防者及防则书人,降杀之次也。内微者不书,内不可称鲁人,故也。微者称人,春秋之常也。诸侯夺爵称人,卿去名称人,春秋之变文也。凡盟以国地而不书其君者,其君亦与盟,及宋人盟于宿,防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是也。元年及宋人盟,十年伐宋,败宋师,盟不足以固结邻国,可知也。故人君务修政刑,以服四邻。」
胡安国曰:「内称及外称,人皆微者,其地以国宿,亦与焉。微者盟防,不志于《春秋》。此其志者,有宿国之君也。凡书盟者,恶之。或曰:『周官有司盟,掌盟载之法,诅祝作其词,玉府共其器,戎右役其事,太史藏其约。』苏公亦曰:「出此三物以诅尔。」斯夫盟以结信,出于人情,先王犹不禁也。而谓凡书盟者恶之,可乎?曰:盟以结信,非先王所欲而不禁,逮德下衰,欲禁之而不克者也。《春秋》之时,防而歃血,其载果掌于司盟,犹不以为善也。又况私相要誓,慢鬼神,犯刑政,以成倾危之习。今鲁既及仪父、宋人盟矣,寻自叛之,信安在乎?故知凡书盟者,恶之也。」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程頥曰:「祭伯,畿内诸侯,为王卿士,来朝不与其朝也。当时诸侯不修朝觐之礼失臣之义王所当治也。祭伯为王臣,不辅王正典刑,而反与之交,又来朝之故,不与其朝,以明其罪。先儒有『王臣无外交』之説,甚非也。若天下有道,诸侯顺轨岂有内外之限?其相交好,乃常礼也。然委官守而逺相朝,无是道也。《周礼所谓世相朝,谓
译杨时说:“根据传记考证,仲子是惠公的妾室,桓公的母亲。解说者都认为是惠公的母亲,称她为‘惠公仲子’,是为了与惠公的母亲相区别罢了。”
谢湜说:“先王制定礼制,地位有上下之分,数量有多寡之别,文饰有升降之序,用来区分名分而端正人伦。名分端正,那么卑贱者就不能僭越尊贵者,次要者就不能离间主要者,庶子就不能扰乱嫡子。所以名分是人伦的根本。侯国的夫人与国君同为一体,共同侍奉宗庙社稷。因此祭祀的礼仪,国君站在东阶,夫人站在东房。国君牵牲,夫人奠酒。国君献户,夫人荐豆,以此表明国君与夫人就像太阳与月亮一样。所以诸侯及夫人去世归葬,周天子派遣臣子赠送助丧财物,以此来哀悼体恤并帮助国君,以此来尊崇国君的身体并送别他。仲子是惠公的妾室。妾室是侍奉国君和夫人的,不可以与国君同为一体。平王把赠送助丧财物的礼仪加在惠公的妾室身上并哀悼体恤她,这是用对待夫人的礼遇来对待妾室并尊崇她,这是用对待小君的礼仪来送别妾室并安顿她。周天子是区分名分以治理人伦的。周天子在上颠倒名分,那么下面的诸侯国就会效仿,嫡妾的名分就混乱了。所以《春秋》记载仲子接受助丧财物,以显示平王尊崇卑贱的妾室而等同于夫人。在归葬时赠送助丧财物,贬低宰咺而直呼其名,以显示平王的失礼。王室公卿有爵位的记载爵位,没有爵位的记载字,这是尊重王命。宰是辅相的官职,辅佐王室的人,贬低而称名,那么天子的过失就显现了。称呼王臣的名字以显示赠送助丧财物不适宜,那么《春秋》退抑妾室而推崇嫡子,严肃内闱而堵塞混乱的根源,其用意明显了。那《绿衣》的忧伤,《白华》的怨恨,其根源都起于贵贱不明,上下不正,这就是《春秋》所以要谨慎名分而约束它的原因。”
胡安国说:“上古顺应时势确立称号,所以名称有三次变化。《春秋》以天自居,创制确立名分,将王系于天,作为万世的法则,其义理完备了。冢宰称宰咺,这是名字。王朝公卿记载官职,大夫记载字,上士中士记载名字,下士记载人。咺位居六卿之首,却记载他的名字,为什么呢?仲子只是惠公的妾室罢了,以天子的尊贵,向下赠送助丧财物给诸侯的妾室,这是把帽子戴在鞋子上,人伦的大经,违背了。天子是纪法的宗主,六卿是纪法的守护者。商议纪法并在朝廷上修定,就参与谋划;颁布纪法并在各国间施行,就专门掌管其事。而接受命令去赠送助丧财物给诸侯的妾室,这是破坏法纪,从王朝开始了。《春秋》重视嫡妾的名分,所以特别贬低而称名,以显示宰咺不是真正的冢宰了。有人说:‘僖公的母亲成风,也是庄公的妾室。她去世时,周王派荣叔归葬并赠送助丧财物;她下葬时,周王派召伯来防止盗墓,向下赠送助丧财物给诸侯的妾室,而称其宰荣、召,为什么记载字而不称名呢?’以前赠送助丧财物给仲子就称冢宰的名字,后来下葬成风,周王不称天,其法度严厉了【其余见纲领中】。”
朱熹说:“归葬时赠送助丧财物给鲁国,周天子正以此厚待鲁国,古人却不避讳死亡。”
九月,鲁国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程颐说:“惠公晚年,在黄地击败宋军,桓公即位后求和,在宿地结盟。这是鲁国的志事,称‘及’,称‘人’,都不是卿大夫。”
谢湜说:“《春秋》的法度,国君与防地结盟就记载爵位,卿大夫与防地结盟就记载名字,防地的人与防地结盟就记载人,这是降等杀减的次序。内部地位卑微者不记载,内部不能称鲁人,所以如此。地位卑微者称人,是《春秋》的常例。诸侯被剥夺爵位称人,卿大夫去掉名字称人,是《春秋》的变文。凡是结盟以国地而不记载国君的,其国君也参与结盟,如与宋人在宿地结盟,防地的人与陈人、蔡人、楚人、郑人在齐地结盟,就是这样。元年与宋人结盟,十年伐宋,击败宋军,结盟不足以巩固邻国关系,可以知道了。所以国君致力于修明政治刑罚,来使四邻顺服。”
胡安国说:“内部称‘及’,外部称‘人’,都是地位卑微者,其地以国名宿,也参与其中。地位卑微者结盟防地,不记载于《春秋》。这里记载的,是因为有宿国的国君。凡是记载结盟的,都是厌恶它。有人说:‘《周官》有司盟,掌管盟载的法度,诅祝制作其文辞,玉府提供其器物,戎右服役其事,太史收藏其契约。’苏公也说:‘拿出这三样东西来诅咒你们。’这样结盟以结信,出于人情,先王尚且不禁止。而说凡是记载结盟的都是厌恶它,可以吗?回答说:结盟以结信,不是先王想要而不禁止,而是等到德行下衰,想要禁止而不能做到。《春秋》之时,防地歃血,其契约果然由司盟掌管,尚且不认为是善事。又何况私下互相要挟发誓,轻慢鬼神,触犯刑政,以形成倾危的习气。现在鲁国已经与仪父、宋人结盟了,随即自己背叛,信义在哪里呢?所以知道凡是记载结盟的,都是厌恶它。”
冬季十二月,祭伯来朝见。
程颐说:“祭伯,是京畿内的诸侯,担任王的卿士,来朝见却不参与朝会。当时诸侯不修朝觐之礼,失去臣子的道义,是周王应当治理的。祭伯是王的臣子,不辅佐王端正典刑,反而与他交往,又因为来朝见的缘故,不让他参与朝会,以表明他的罪过。先儒有‘王臣无外交’的说法,非常错误。如果天下有道,诸侯顺从轨范,哪里有内外的界限?他们相交好,是常礼。然而委任官守而远远地互相朝见,没有这样的道理。《周礼》所说的世相朝,谓
邻国尔
程氏学曰:列国相与盟誓,其谋必有先后,其事必有善恶,其罪有轻重。凡事有善者,则阙天子之大夫而国于畿内者,其来于鲁,不以王命,故书之以示讥也。不曰朝,非朝也;不曰奔,非奔也;不曰使,非命也。谷梁曰:寰内诸侯,非有天子之命,不得出防。诸侯不正其外交也。聘弓镞矢不出境场,束脩之问不行境中,有至尊者不贰之也。此为知所讥也。夫为人臣者,无以有已礼所以不正其外交也。礼载县子之言曰: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境;今之大夫,交政于中国。然则祭伯来于后,又书「祭伯来聘」。庄二十三年内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外之莒庆来逆叔姫,其为臣可知矣。谢湜曰:安上尊君,莫大于敬。敬不行于邦国,则擅命自专,作慝自肆,小大干法乱纪,而勤王之礼废矣。故诸侯有述职之朝,时问之聘,所以兴邦国之敬也。消争弭乱,莫大于和。和不行于邦国,则肆暴相侵,报怨相伐,灾不相救,祸不相恤,而修睦之礼废矣。故诸侯有继世之朝,中年之聘,所以兴邦国之和也。诸侯朝聘如是而已。及周之衰也,朝聘之礼大壊,诸侯述职不修,时问不至,大国恣横,小国畏恐。于是有非事之朝,非时之聘,交通于邦国之间。非独诸侯为然也,王臣受封于内者,僭礼犯分,营私立党,亦比外诸侯以朝聘与列国相通。方是时,私交行于上下,而臣子之职废矣。故祭伯之朝鲁也,春秋止书曰「来」,而不曰「来朝」,夺其朝而贬之也。春秋首夺祭伯之朝,而王臣擅命私交之罪着矣。故谷梁曰:聘弓镞矢不出境塲,束修之问不行竟中,有至尊者不贰之也。
译邻国啊。
程氏《春秋》学说认为:各国相互结盟立誓,他们的谋划必定有先后顺序,他们的事情必定有善恶之分,他们的罪过有轻重之别。凡是行为善良的人,如果他是天子畿内的大夫,却擅自来到鲁国,不凭借天子的命令,所以史书这样记载以示讥讽。不称“朝见”,因为并非正式朝见;不称“奔逃”,因为并非奔逃;不称“出使”,因为并非受命。
《谷梁传》说:王畿内的诸侯,如果没有天子的命令,不得越过边境。这是为了纠正诸侯不正当的外交行为。聘问用的弓和带镞的箭不送出边境,束修(干肉)之类的问候礼物不在边境往来,这是因为有至尊的天子,不能有二心。这就是知道应当讥讽的原因。作为臣子,不应当拥有自己的私礼,以此来纠正不正当的外交行为。《礼记》记载县子的话说:“古代的大夫,束修之礼不送出边境;现在的大夫,却在中原各国之间进行政治交往。”那么,祭伯后来来到鲁国,史书又记载“祭伯来聘”。庄公二十三年,国内的公子友前往陈国,参加原仲的葬礼;外国的莒庆来迎接叔姬,他们作为臣子的行为就可以知道了。
谢湜说:安定上位者、尊崇君主,没有比恭敬更大的了。恭敬不在邦国中实行,就会擅自发号施令、独断专行,作恶放纵,无论大小都触犯法律、扰乱纲纪,从而废弃了勤王的礼仪。所以诸侯有述职的朝见,有时令的聘问,以此来兴起邦国的恭敬之心。消除争斗、平息战乱,没有比和睦更大的了。和睦不在邦国中实行,就会肆意暴虐、相互侵犯,报复怨恨、相互征伐,灾难不相救援,祸患不相体恤,从而废弃了修睦的礼仪。所以诸侯有继世的朝见,有中年时的聘问,以此来兴起邦国的和睦之心。诸侯的朝见和聘问就是这样罢了。
等到周朝衰微,朝见和聘问的礼仪大大败坏,诸侯不修述职之礼,不时行聘问之礼,大国恣意横行,小国畏惧恐慌。于是出现了非因公事的朝见,非逢时令的聘问,在邦国之间私下交通。不只是诸侯如此,那些在王畿内受封的周王臣子,也僭越礼制、侵犯名分,营谋私利、结党营私,也效仿外诸侯通过朝见聘问与列国相通。在这个时候,私下的交往盛行于上下之间,而臣子的职分就废弃了。所以祭伯朝见鲁国,《春秋》只记载说“来”,而不说“来朝”,剥夺了他“朝”的名分来贬低他。《春秋》首先剥夺祭伯的“朝”名,那么王臣擅自发号施令、私下交往的罪过就显明了。所以《谷梁传》说:聘问用的弓和带镞的箭不送出边境,束修之礼不在边境往来,这是因为有至尊的天子,不能有二心啊。
胡安国曰:「按左氏曰:非王命也。祭伯畿内诸侯为王卿士,来朝于鲁,而直书曰『来』,不与其朝也。人臣义无私交,大夫非君命不越境。所以然者,杜朋党之原,为后世事君而有贰心者之明戒也。惟此义不行,然后有借外权,如缪留之语韩宣惠者;有交私议论,如庄助之结淮南者;倚强藩为援,以胁制朝廷,如唐卢擕之于高骈,崔▯之于宣武,昭纬之于邠歧者矣。经于内臣朝聘告赴,皆贬而不与,正其夲也。岂有诬上行私,自植其党之患哉?」又曰:「人臣义无私交,君子正而不党。按《春秋》书祭伯来,不言朝;祭叔来聘,不称使,讥外交,戒朋党也【余见纲领中】
公子益师卒
程頥曰:「诸侯之卿,必受命于天子,当时不复请命,故诸侯之卿皆不书官,不与其为卿也。称公子,以公子故,使为卿也。惟宋,王者后得命官,故独宋卿书官。卿者,佐君以治国其卒国之大事,故书于此,见君臣之义矣。或日,或不日,因旧史也。」
程氏学曰: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故春秋卿卒必録,法所当尔也。春秋不以日月为例,而左氏谓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杜氏曰:「所以示薄厚也。」斯为可取。盖君于卿佐,防于恩礼,则史册所载,日月益详。仲尼从而书之,意自见矣。周室东迁之后,礼法既壊,而春秋之始,犹为近古。故无骇挟惟秪书名。无骇之卒,传有「羽父请谥与族」之文,是无姓而赐族者。又柔溺之卒,皆不见于经。盖上世置卿,选贤与德,不必以公子公孙之贵。既不世官,则有老而不为卿者矣,此其所以不书乎?自是以还,斯道并弃。官人以世,无贤德之选,故无致其事于朝者矣。其尤者,则有生而赐族者矣。季友、仲遂、叔肹是也。季友贵亲,而有寜鲁之功。叔盻宠弟,则有私亲之爱。襄仲弑逆,在宣公有援立之力,皆生而赐之氏,俾世其卿。先王之礼,泯然无见矣。故圣人于其卒,各书其族,以志夫变法乱纪之端,而贻权臣执命之祸,可不戒哉?谢湜曰:卿佐,君之股肱。其卒,人君所当致哀。书卒,谨其终也。益师,公子之为卿者也。其得位,以公子之亲而已。卒书「公子」,志其以公子专国之政也。王者不以官假人,故宗室之间,有富之以禄,无私之以位,有贵之以爵,无宠之以政。后世私胜而害公,恩过而害义。官为宠锡之具,而公子公孙以亲戚得政于君,此所以权归私室,而乱亡随之也。益师,孝公子,字众父,其后为众氏。
胡安国曰:凡公子公孙登名于史册,贵戚之卿也。不书官者,故侍讲程頥以谓不与其以公子故而自为卿也。古者诸侯大夫皆命于天子,卿卒必书,此《春秋》贵大臣之意。其不日,公羊以为逺,然公子彄逺矣,而书日,则非逺也。谷梁以为恶,然公子牙、季孙意如恶矣,而书日,则非恶也。左氏以为不与小敛,然公孙敖卒于外而公在内,叔孙婼卒于内而公在外,不与小敛明矣,而书日,左氏之説亦非也。其见恩数之有厚薄欤?
二月春公防戎于潜
程颢曰与之和好乱华之道
程頥曰:「周室既衰,蛮夷猾夏,有散居中国者,方伯大国,明大义而攘斥之,义也。其余列国,慎封守可也。若与之和好,以免侵暴,非所谓戎狄是膺,所以容其乱华也。故春秋华夷之辨,尤谨居其地而亲中国与防盟者则与之,公之防戎,非义也。」
谢湜曰:「礼时见曰防。则防无非时者,防以训上下,以正班爵,以叙长幼,则防无非事者。春秋之世,强陵弱,小役大,讲好无节,出师无义,搆事者旁午交兴,畏命者奔走不息。故列国欲相亲则为防,欲报怨则为防,欲求盟则为防,欲合众则为防,以至劳民蠧财,弃国弛政,纷然防于郊境之间。凡书防以罪诸侯,非法也。结之以恩,懐之以德,绥戎之道也。乱则治之,危则持之,暴横弗率则征之,残之,御戎之道也。人君懐服四夷,以此而已,又曷尝屈辱于戎哉?隐公欲修好,而与戎出防于郊,弱邦国之势,启夷狄之心,适以招患而
译胡安国说:“查考《左传》说:这不是王命。祭伯是王畿内的诸侯,担任周王的卿士,来鲁国朝见,但《春秋》直接记载为‘来’,不承认他的朝见。臣子的道义在于没有私人交往,大夫没有君主的命令不能越过国境。之所以这样,是为了杜绝朋党的根源,给后世那些侍奉君主却怀有二心的人以明确的警戒。只有这个道义不施行,然后才会出现借重外部权势的情况,比如缪留对韩宣惠王所说的话;出现私下交结议论的情况,比如庄助勾结淮南王;倚仗强大的藩镇作为外援,来胁迫朝廷,比如唐朝卢携对高骈,崔某对宣武军,昭纬对邠歧的情况。《春秋》对于国内臣子朝聘告赴,都予以贬斥而不承认,正是为了端正这个根本。哪里会有欺骗君主、行私利、培植自己党羽的祸患呢?”又说:“臣子的道义在于没有私人交往,君子正直而不结党。查考《春秋》记载祭伯来,不说朝见;祭叔来聘问,不称奉命,这是讥讽外交,警戒朋党【其余见纲领中】。”
公子益师去世
程颐说:“诸侯的卿,必定受命于天子,当时不再请求任命,所以诸侯的卿都不记载官职,不承认他们为卿。称公子,是因为他是公子的缘故,才被任命为卿。只有宋国,因为是王者的后代,得以任命官职,所以唯独宋国的卿记载官职。卿是辅佐君主治理国家的人,他们的去世是国家的大事,所以记载在这里,体现了君臣的道义。有的记载日期,有的不记载日期,是沿用旧史的记载。”
程氏学说:“君主的卿佐,被称为股肱。股肱如果有缺损,还有什么比这更痛心的呢?所以《春秋》卿的去世必定记录,这是法理所应当的。《春秋》不以日月为例,而《左传》说国君不参与小敛,所以不记载日期。杜预说:“这是为了显示恩情的厚薄。”这个说法可以采纳。大概君主对于卿佐,如果防范恩礼,那么史册所载,日期就会更加详细。孔子从而记载,意图自然显现。周王室东迁之后,礼法已经败坏,而《春秋》开始的时候,还接近古制。所以无骇只有名字,没有姓氏。无骇的去世,传中有“羽父请求赐谥号和族氏”的文字,这是没有姓氏而赐予族氏的人。又柔溺的去世,都不见于经文。大概上古设置卿,选拔贤能和有德行的人,不一定以公子公孙的尊贵为标准。既然不世袭官职,那么就有年老而不为卿的人了,这就是不记载的原因吧?从此以后,这种道义都被抛弃。用人世袭,没有贤能的选拔,所以没有把事务上报朝廷的人了。特别严重的,就有出生就赐予族氏的人了。季友、仲遂、叔肹就是如此。季友因为亲近尊贵,而有安定鲁国的功劳。叔肹因为是宠爱的弟弟,而有私亲的爱。襄仲弑君叛逆,在宣公时有援立的力量,都在活着的时候赐予氏,让他们世袭卿位。先王的礼制,完全看不见了。所以圣人在他们去世时,各自记载他们的族氏,以记录变法乱纪的开端,以及遗留给权臣专权的祸患,能不警戒吗?谢湜说:“卿佐,是君主的股肱。他们的去世,君主应当致哀。记载去世,是慎重对待他们的终局。益师,是作为卿的公子。他得到职位,只是因为公子的亲近而已。去世记载‘公子’,是记录他以公子身份专断国政。王者不把官职假借给人,所以宗室之间,用俸禄使他们富裕,不把职位作为私恩;用爵位使他们尊贵,不把政事作为宠幸。后世私欲胜过公义,恩惠过度而损害道义。官职成为宠赐的工具,而公子公孙凭借亲戚关系在君主那里掌权,这就是权柄归于私室,而乱亡随之而来的原因。益师,是孝公的儿子,字众父,他的后代为众氏。”
胡安国说:“凡是公子公孙名字登上史册,是贵戚之卿。不记载官职,所以侍讲程颐认为不承认他们因为公子的缘故而自为卿。古代诸侯大夫都由天子任命,卿的去世必定记载,这是《春秋》重视大臣的意思。不记载日期,《公羊传》认为是因为远,但公子彄也远,却记载了日期,所以不是因为远。《谷梁传》认为是因为恶,但公子牙、季孙意如也恶,却记载了日期,所以不是因为恶。《左传》认为是不参与小敛,但公孙敖死在外面而国君在里面,叔孙婼死在里面而国君在外面,不参与小敛是明显的,却记载了日期,《左传》的说法也不对。这难道不是显示恩数的厚薄吗?”
二月,春天,鲁隐公在潜地与戎人会见
程颢说:与戎人交好,是扰乱华夏之道
程颐说:“周王室已经衰微,蛮夷扰乱华夏,有散居在中国境内的,方伯大国,申明大义而排斥他们,是合乎道义的。其余的列国,谨慎地守护封疆就可以了。如果与他们交好,以免受侵扰,这不是所谓的‘抵御戎狄’,而是容纳他们扰乱华夏。所以《春秋》对华夷的辨别,尤其谨慎。居住在中国境内而亲近中国与戎人会见结盟的,就予以承认。鲁隐公与戎人会见,是不合乎道义的。”
谢湜说:“礼制规定,按时相见叫做防。那么防没有不合时宜的,防用来训导上下,以端正班列爵位,以排列长幼,那么防没有没有事情做的。《春秋》时代,强欺凌弱,小役使大,讲和没有节制,出兵没有道义,构陷事件的人纷纷兴起,畏惧命运的人奔走不息。所以列国想要相亲就防,想要报仇就防,想要求盟就防,想要合众就防,以至于劳民伤财,弃国弛政,纷纷在郊境之间防。凡是记载防,是为了罪责诸侯,是不合法的。用恩惠结交,用德行安抚,是安抚戎人的方法。混乱就治理,危险就扶持,暴横不服就征讨,残害就抵御,是抵御戎人的方法。君主安抚四方夷狄,只有这些方法,又曾经屈辱于戎人吗?隐公想要修好,而与戎人在郊外会见,削弱了邦国的势力,开启了夷狄的心,正好招致祸患而”
已。春秋书防戎于潜,以示诸侯御戎之失道也。治政中国为善,人材中国为强,甲兵中国为利,修此以待彼,而四夷莫敢不服,况于一戎之小乎?故有国家者,患内不修,不患外不顺;患内不强,不患外不畏。」
译罢了。《春秋》记载防戎在潜地,是为了显示诸侯抵御戎狄时违背了正道。治理政事,中原最为完善;人才,中原最为强大;武器装备,中原最为精良。修治这些来防备外敌,那么四方夷狄没有谁敢不服从,何况只是一个小小的戎狄呢?所以拥有国家的人,担心的是内部不修明,不担心外部不顺从;担心的是内部不强大,不担心外部不畏惧。
胡安国曰:「戎狄举号外之也。天无所不覆,地无所不载。天子与天地参者也。春秋,天子之事,何独外戎狄乎?曰:中国之有戎狄,犹君子之有小人。内君子,外小人,为泰;内小人,外君子,为否。春秋,圣人倾否之书,内中国而外四夷,使之各安其所也。无不覆载者,王德之体;内中国而外四夷者,王道之用。是故以诸夏而亲戎狄,致金缯之奉,首顾居下,其防不可施也。以狄而朝诸夏,位侯王之上,乱常失序,其礼不可行也。以外服而居塞内,无出入之防,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萌猾夏之阶,其祸不可长也。为此説者,其知内外之防,而明于驭戎之道,正朔所不加也。奚防同之有?书戎讥之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
程頥曰: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莒人入向,以姜氏还。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春秋之时,诸侯擅相侵伐,举兵以侵伐人,其罪着矣。春秋直书其事,而责尝在被侵伐者。盖彼加兵于已,则当引咎,或自辨喻之以礼义,不得免焉,则固其封疆,告于天子方伯。若忿而与战,则以与战者为主,处已絶乱之道也。书「莒人」微者也。凡将尊师众曰「某帅师」,将尊师少曰「某伐某」。将卑师众曰「某师」,将卑师少曰「某人」。不知众寡,将帅名氏亦曰「某人」。书「入」,入其国也。侵人之境,固为暴,况入人之国乎?
谢湜曰:「兵以安民而已。救灾恤患,谓之仁;去乱除害,谓之义;进退以时,谓之礼;诛释视天,谓之顺。其道可谓正矣。故古者征伐,其命一出天子,所以防暴横而安邦国也。周衰,诸侯专征伐之柄,出不以时,行不以正,或贪利以争田土,或报忿以残都邑,内外结怨,连祸攻讨日兴,由是天下防于干戈,而生民有糜烂之患矣。故《春秋》书伐、书侵、书战、书围、书入、书取、书灭,罪诸侯用兵之虐也。以兵围城邑曰围,以兵入国都曰入。古者方国有罪不服,然后有举师入国之讨,其入国非以害民,诛其乱法者而已。莒子以向姜之故,以兵入向而还,书「入」,罪其残人之国也。《春秋》之法,诸侯将兵则书爵,卿则书名,兵众则书师,寡则书人。」
胡安国曰:「左氏曰:『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归。莒人入向,以姜氏还。』此所谓案也。春秋书曰:『莒人入向。』此所谓断也。以事言之,入者造其国都;以义言之,入者逆而不顺。莒称人,小国也。无骇不氏,未赐族也。其书帅师,用大众也。非王命而入人国邑,逞其私意,见诸侯之不臣也。擅兴师而征讨,不加焉,见王之不君也。据事直书,义自见矣。」
吕祖谦曰:「莒人入向,以姜氏还向。姜不安莒而归,莒子因之而入向。而夫妇之恩自此渐壊。此皆系天下之盛衰。且人之三纲,天下之所以治者,君臣、父子、夫妇而已。」
无骇帅师入极
程頥曰:「古者卿皆受命于天子。春秋之时,诸侯自命。已赐族者则书族,不书者未赐也。赐族者皆命之世为卿也。」
谢湜曰:「师大众极小国以大众入小国,残虐之大者也。方是时,天王无讨罪之威,方伯连帅无致伐之义,故莒人无骇肆虐而弗能正。向极小国被害而弗能救也。观莒人入向,无骇入极,而上下不知治罪,由此见矣。无骇不氏,未赐族也。无骇之卒也,公始命以字为展氏。然则春秋之初,先王遗法犹在,国卿未有生而赐族者也。无骇、挟皆卿也,无骇、挟书卒,不书氏,以明未有族也。柔、溺皆卿也,柔、溺书防,不书卒,以明既老而不为卿也。卿辅相公侯者也,一国安危系之,故先王置卿,必选贤德,老而倦政,则以礼致其事于朝,未有生赐氏族以世其官也。鲁自季友、仲遂、叔盻以宠爱赐氏,世爵而权臣执命之祸由此炽矣。国卿赐氏世爵,诸侯之变礼也。观二卿卒不书氏,二卿老不书卒,诸侯壊法乱纪,由此见矣。」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程頥曰:「戎好乱,而与之盟,非义也。」
程氏学曰:「诸侯与中国盟誓,已曰不可,况与戎人歃血要
译胡安国说:“‘戎狄’这个称呼,是将他们排除在华夏体系之外。上天无所不覆盖,大地无所不承载。天子是与天地并立的。《春秋》记载的是天子的事务,为什么唯独将戎狄排除在外呢?回答说:中原地区有戎狄,就像君子身边有小人物一样。把君子放在内部,把小人放在外部,就是通达;把小人放在内部,把君子放在外部,就是闭塞。《春秋》是圣人用来扭转闭塞局面的书,它把中原放在内部,把四方蛮夷放在外部,使他们各自安守本分。无所不覆盖承载的,是王者德行的本体;把中原放在内部而把四方蛮夷放在外部的,是王者之道的运用。因此,如果让中原各国亲近戎狄,导致他们进贡金银丝绸,戎狄反而居高临下,这种防范就无法实施。如果让戎狄来朝见中原各国,地位在侯王之上,扰乱常理秩序,这种礼制就无法推行。如果让外服诸侯居住在边塞之内,没有出入的防范,他们不是我们同族,心意必定不同,这萌生了祸害中原的阶梯,这种祸患就不能滋长。提出这种说法的人,懂得内外防范的道理,通晓驾驭戎狄的方法,明白王者的正朔并不施加于他们。哪里还有什么内外混同呢?记载‘戎’字,是为了讥讽他们。”
夏季五月,莒国人攻入向国。
程颐说:“莒子娶了向国的女子,向姜在莒国待得不安,就回国了。莒国人攻入向国,把姜氏带了回来。天下政治清明时,礼乐征伐都由天子发出。春秋时期,诸侯擅自互相侵伐,发兵去侵伐别人,罪过就很明显了。《春秋》直接记载这件事,而责备的往往是被侵伐的一方。大概是因为别人对自己动武,就应当引咎自责,或者用礼义去辩白说明,如果无法避免,就应当巩固边防,向天子或方伯报告。如果愤怒地与之交战,就把交战者当作主导,这是断绝混乱之道。记载‘莒人’,是贬低他们。凡是将领尊贵、军队众多,称为‘某帅师’;将领尊贵、军队较少,称为‘某伐某’。将领卑贱、军队众多,称为‘某师’;将领卑贱、军队较少,称为‘某人’。不知道军队多少,将领姓名也不记载的,也称为‘某人’。记载‘入’,是攻入他的国都。侵犯别人的边境,本来就是暴虐,何况是攻入别人的国都呢?”
谢湜说:“用兵只是为了安定百姓罢了。救灾救患,叫做仁;去乱除害,叫做义;进退合乎时宜,叫做礼;诛杀或赦免顺应天意,叫做顺。它的道理可以说是正当的。所以古代征伐,命令都出自天子,用来防止暴横而安定邦国。周朝衰微,诸侯专断征伐的大权,出兵不合时宜,行动不端正,有的贪图利益争夺田土,有的报复愤恨残害城邑,内外结怨,连年祸患攻讨兴起,从此天下陷入干戈战乱,百姓遭受糜烂之苦。所以《春秋》记载伐、侵、战、围、入、取、灭,是为了罪责诸侯用兵的暴虐。用兵包围城邑叫做围,用兵攻入国都叫做入。古代方国有罪不服,然后才有发兵攻入其国的讨伐,攻入其国不是为了害民,只是诛杀那些扰乱法纪的人罢了。莒子因为向姜的缘故,发兵攻入向国然后返回,记载‘入’,是罪责他残害别人的国家。《春秋》的法则,诸侯带兵就记载爵位,卿就记载姓名,军队众多就记载‘师’,军队寡少就记载‘人’。”
胡安国说:“《左传》说:‘莒子娶了向国的女子,向姜在莒国待得不安,就回国了。莒国人攻入向国,把姜氏带了回来。’这就是所谓的史实。《春秋》记载说:‘莒人入向。’这就是所谓的论断。从事理上说,‘入’是到达他的国都;从道义上说,‘入’是悖逆而不顺。莒称为‘人’,是因为它是小国。无骇不记载姓氏,是因为还没有赐给族氏。记载‘帅师’,是因为使用了大量军队。没有王命而攻入别人的国邑,逞其私意,显示出诸侯的不臣。擅自兴师征讨,不加制止,显示出天子的不君。依据事实直接记载,道义自然显现。”
吕祖谦说:“莒国人攻入向国,把姜氏带回向国。姜氏在莒国待得不安而回国,莒子因此攻入向国。而夫妇之恩情从此逐渐败坏。这些都关系到天下的盛衰。况且人的三纲,是天下得以治理的基础,就是君臣、父子、夫妇罢了。”
无骇率领军队攻入极国。
程颐说:“古代卿都受命于天子。春秋时期,诸侯自行任命。已经赐给族氏的就记载族氏,不记载的就没有赐给。赐给族氏的都是任命他们世代为卿。”
谢湜说:“军队众多,极是小国,用大量军队攻入小国,是极大的残虐。当时,天王没有讨罪威严,方伯连帅没有致伐的道义,所以莒人无骇肆虐而不能纠正。向、极是小国,被害而不能救援。看莒人攻入向国,无骇攻入极国,而上下不知道治罪,由此可以看到了。无骇不记载姓氏,是因为还没有赐给族氏。无骇去世时,鲁公才开始命他以字为展氏。那么春秋初期,先王的遗法还在,国卿没有活着就赐给族氏的。无骇、挟都是卿,无骇、挟记载去世,不记载姓氏,是为了说明他们没有族氏。柔、溺都是卿,柔、溺记载退休,不记载去世,是为了说明他们年老而不做卿了。卿是辅佐公侯的,一国的安危系于他们,所以先王设置卿,必定选择贤德之人,年老倦于政事,就按礼仪让他们在朝廷退休,没有活着赐给氏族以世代为官的。鲁国自从季友、仲遂、叔盻因为宠爱被赐氏,世袭爵位而权臣专权的祸患从此炽烈了。国卿赐氏世袭爵位,是诸侯改变礼制的表现。看两位卿去世不记载姓氏,两位卿年老不记载去世,诸侯败坏法度扰乱纲纪,由此可以看到了。”
秋季八月庚辰日,鲁公与戎人在唐地结盟。
程颐说:“戎人喜好动乱,却与他们结盟,是不义的。”
程氏学派说:“诸侯与中原各国盟誓,已经说不通,何况与戎人歃血立约
言哉!」
谢湜曰:「戎人嗜好无厌,其有求也,不正以义,不诘以威,彼将肆其所欲,则吾将有所不堪。」隐公既与戎出防于潜,又与戎出盟于唐,其不能制戎可知也。防,与之相见而已;盟,则以事相要,非特相见也。与戎歃血要言,则非特不能制戎也,又将受制于戎矣。故戎不难治也,中国自轻,然后戎见陵;中国自强,然后戎不为冦。
译说啊!」谢湜说:「戎人的贪欲没有满足的时候,他们有所求时,如果不以道义来匡正,不以威严来责问,他们就会放纵自己的欲望,那么我们就会有所不能忍受。」隐公既与戎人在潜地会盟,又与戎人在唐地结盟,他不能制服戎人是可以知道的。在防地,只是与戎人相见罢了;在唐地结盟,则是以事情相互约束,不仅仅是相见而已。与戎人歃血立誓,那么不仅不能制服戎人,还将受制于戎人了。所以戎人并不难治理,中原国家自己轻视自己,然后戎人才得以欺凌;中原国家自己强大起来,然后戎人才不会成为寇患。
胡安国曰:「按费誓称淮夷、徐戎,此盖徐州之戎,久居中国,在鲁之东郊者也。韩愈氏言『春秋谨严』,君子以为深得其防。所谓谨严者何?谨乎莫谨于华夷之辨矣。中国而夷狄,则狄之;夷狄猾夏,则膺之。此春秋之防也。而与戎狄歃血以约盟,非义矣。是故成于日者,必以事系;而前此盟于蔑,则不日;盟于宿,不日后此;盟于密,则不日;盟于石门,则不日。独盟于唐而书日者,谨之也。后世乃有结戎狄以许婚,而配耦非其类,如西汉之于匃奴;约戎狄以求援,而华夏被其毒,如肃宗之于回纥;信戎狄以与盟,而臣主防其耻,如德宗之于尚结赞。虽悔于终,亦将奚及?『春秋』谨唐之盟,其戒逺矣。」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
程頥曰:非命卿皆书名,以君命来逆夫人也。在鲁故称女,内女嫁为诸侯夫人则书逆,书归,明重事也。来逆非卿,则书归而已,见其礼之薄也。先儒皆谓诸侯当亲迎,亲迎者迎于所馆,故有亲御授绥之礼。岂有委宗庙社稷,逺适他国以逆妇者乎?非惟诸侯,卿大夫而下皆然。《诗》称文王亲迎于渭,未尝出疆也。或问纪裂繻为君逆女如何?曰:逆后是国之重事,使卿逆亦无妨。儒説亲逆甚可笑。且如秦君取于楚,岂有越国亲迎耶?所谓亲迎者,迎于馆耳。文王迎于渭,亦不是出疆逺迎,周国自在渭傍。先儒以此虽泥于亲迎之説,直至谓天子亲迎。况文王亲迎之时,乃为公子,未为君也。又曰:纪裂繻来逆女,伯姬归于纪裂繻。卿来逆女,而伯姬归于纪逆者防也,故不书而讥,可见矣。
谢湜曰:「女子以柔静为体,以正顺为德,故昏姻必行亲迎之礼。虽然,诸侯主社稷人民,及亲迎亦视势之所宜而已。其迎也,以宗庙之命,遣卿以国之贵卿将命。其至也,国君出迎于舘,御轮于庭,礼之情文斯尽矣。又何必去国越境然后为礼哉?文王以莘女为配,其迎也亲至于渭而已,则文王未尝至莘也。韩侯以蹶女为配,而蹶为王室卿士,其迎也于蹶之里,则韩侯因入觐至周而迎之也。诸侯亲迎不必逺适他国,于此见矣。纪裂繻卿也,诸侯逆女使卿正也。卿,国之股肱也,逆夫人以卿将命,尊敬之道也。春秋之法,或着是以见非,或贬失以明正。若裂繻逆女,所谓着是以见非者也。若宰咺归赗,所谓贬失以明正者也。由裂繻观之,则杞、宋逆女非卿,灵王逆后以刘夏,其为不敬可知矣。谷梁曰:『逆女亲者也。』公羊曰:『书外逆女,讥不亲迎也。』二传固以诸侯躬适他国然后为亲迎,失先王制礼之意矣。」
胡安国曰:「按谷梁子,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鲁哀公问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为宗庙社稷主,君何谓已重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则世子而亲迎也。韩侯娶妻,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则诸侯而亲迎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
人伦之夲也,逆女必亲使大夫,非正也。入春秋之始,名宰咺归赗,以讥乱法。书裂繻逆女,以志变常。众妾之分定矣,大昏严矣【余见纲领中】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程頥曰:「送子者,虽公子、公孙非卿则不书
谢湜曰:「女子以夫为家,一于从夫而已。故女子谓嫁曰归。夫妇人伦之夲也。昬姻失礼,则乱生。故逆女归,谨而书之。」
纪子帛莒子盟于密
程頥曰:「阙文也,当云『纪侯某伯莒子盟于宻』。左氏附防作『帛』,杜预以为裂繻之字。《春秋》无大夫在诸侯上者,公羊、谷梁皆作『伯』。」
谢湜曰啖氏谓阙文非两防
胡安国曰:「凡闗文有断以大义削之而非阙者,有夲据旧史因之而不能益者,亦有先儒传授承误而不敢増者。如隐不书即位,桓不书王,赗葬成风王,不书天呉楚之君卒不书葬之类,皆断大义削之而非阙也。甲戌,己丑,夏五纪,子伯莒子盟于宻之类,或曰夲据旧史因之而不能益者也,或曰先儒传受承误而不敢増者也。阙疑而慎言,其余可矣。必曲为
译胡安国说:“查考《费誓》中提到的淮夷、徐戎,这大概是徐州的戎人,长期居住在中国境内,位于鲁国东郊的人。韩愈说‘《春秋》严谨’,君子认为他深刻把握了《春秋》的防微杜渐之意。所谓严谨是指什么?没有比区分华夏与夷狄更严谨的了。如果中国人变得像夷狄,就按夷狄对待;如果夷狄扰乱华夏,就予以讨伐。这是《春秋》的防微杜渐之意。而与戎狄歃血结盟,是不符合道义的。因此,凡是在某日达成的盟约,必定会记载具体日期;而此前在蔑地结盟,不记载日期;在宿地结盟,不记载日期;在此后在密地结盟,不记载日期;在石门结盟,也不记载日期。唯独在唐地结盟而记载日期,是为了表示严谨。后世竟然有与戎狄结盟并答应通婚,而配偶不是同类的,如西汉对匈奴;与戎狄结盟以求援助,而华夏遭受其毒害的,如唐肃宗对回纥;信任戎狄与之结盟,而君臣蒙受耻辱的,如唐德宗对尚结赞。虽然最终后悔,又怎么能来得及呢?《春秋》严谨地记载唐地的盟约,其警戒意义深远啊。”
九月,纪国的裂繻来迎娶女子。
程颐说:“不是奉君命的大夫都只称名字,因为他是奉君命来迎娶夫人的。在鲁国所以称女子,鲁国女子嫁作诸侯夫人就记载‘迎’,记载‘归’,表明这是重大的事情。来迎娶的不是大夫,就只记载‘归’罢了,显示出礼节的微薄。先代儒者都认为诸侯应当亲自迎亲,亲自迎亲是指在宾馆迎接,所以有亲自驾车、递上车绳的礼节。哪有抛弃宗庙社稷,远赴他国去迎娶妻子的呢?不只是诸侯,卿大夫以下都是如此。《诗经》称文王在渭水边亲自迎亲,并没有出境。有人问纪国的裂繻为君主迎娶女子怎么样?回答说:迎娶后妃是国家的重大事情,派大夫去迎娶也没有妨碍。儒者所说的亲自迎亲非常可笑。况且像秦国国君从楚国娶妻,难道有跨越国家亲自迎亲的吗?所谓亲自迎亲,是指在宾馆迎接罢了。文王在渭水边迎亲,也不是出境远迎,周国本来就在渭水旁边。先儒拘泥于亲自迎亲的说法,甚至认为天子也要亲自迎亲。况且文王亲自迎亲的时候,还是公子,还没有成为君主。又说:纪国的裂繻来迎娶女子,伯姬嫁给纪国的裂繻。大夫来迎娶女子,而伯姬嫁给纪国迎亲的人,这是为了防备,所以不记载而加以讥讽,由此可见。”
谢湜说:“女子以柔顺安静为本质,以端正顺从为美德,所以婚姻必须实行亲自迎亲的礼节。虽然如此,诸侯掌管社稷和人民,亲自迎亲也要看形势是否适宜。迎亲时,以宗庙的命令,派遣大夫以国家尊贵的大夫身份传达命令。到达时,国君出迎于宾馆,在庭院中驾车,礼节的实质和形式就完备了。又何必离开国家跨越边境然后才算礼节呢?文王以莘国的女子为配偶,他亲自迎亲只到了渭水,那么文王并没有到莘国。韩侯以蹶国的女子为配偶,而蹶国是王室的卿士,他在蹶国的里邑迎亲,那么韩侯是因为入朝觐见到达周地而迎亲的。诸侯亲自迎亲不必远赴他国,从这里可以看出来。纪国的裂繻是大夫,诸侯迎娶女子派大夫是正当的。大夫是国家的股肱,迎娶夫人由大夫传达命令,是尊敬之道。《春秋》的法则,有时记载以显示错误,有时贬斥过失以表明正当。如果裂繻迎娶女子,就是所谓记载以显示错误的。如果宰咺送葬具,就是所谓贬斥过失以表明正当的。从裂繻迎娶女子来看,那么杞国、宋国迎娶女子不派大夫,灵王迎娶后妃派刘夏,他们的不敬就可以知道了。《谷梁传》说:‘迎娶女子是亲近的事情。’《公羊传》说:‘记载国外迎娶女子,是讥讽不亲自迎亲。’两传都认为诸侯亲身到他国然后才算亲自迎亲,失去了先王制定礼节的本意。”
胡安国说:“查考《谷梁传》,迎娶女子是亲近的事情,派大夫是不正当的。鲁哀公问戴着礼帽亲自迎亲不是太隆重了吗?孔子回答说:‘联合两个姓氏的友好,为了宗庙社稷的主宰,君主为什么说太隆重呢?’确定吉祥的日子,亲自到渭水迎亲,造船为桥,不显耀其光辉。那么世子也亲自迎亲。韩侯娶妻,是蹶父的女儿,韩侯在蹶国的里邑迎亲,那么诸侯也亲自迎亲。有了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后才有君臣;夫妇是人伦的根本。迎娶女子必须亲自派大夫,是不正当的。在《春秋》的开始,记载宰咺送葬具,以讥讽扰乱法度。记载裂繻迎娶女子,以记录反常。众妾的名分确定了,大婚严肃了【其余见纲领中】”
冬十月,伯姬嫁给纪国。
程颐说:“送女子的人,虽然是公子、公孙,如果不是大夫就不记载。”
谢湜说:“女子以丈夫为家,一心顺从丈夫罢了。所以女子称出嫁为归。夫妇是人伦的根本。婚姻失礼,就会产生动乱。所以迎娶女子、出嫁,谨慎地记载。”
纪国的子帛和莒子在密地结盟。
程颐说:“这是缺文,应当说‘纪侯某伯和莒子在密地结盟’。《左传》附会作‘帛’,杜预认为是裂繻的字。《春秋》没有大夫在诸侯之上的,《公羊传》、《谷梁传》都作‘伯’。”
谢湜说:啖氏认为缺文不是两个错误。
胡安国说:“凡是缺文,有根据大义删削而不是缺文的,有原本依据旧史沿袭而不能增加的,也有先儒传授承误而不敢增加的。如隐公不记载即位,桓公不记载王,赗葬成风王,不记载天吴楚的君主去世不记载葬之类,都是根据大义删削而不是缺文的。甲戌,己丑,夏五,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之类,有人说原本依据旧史沿袭而不能增加的,有人说先儒传授承误而不敢增加的。对缺文存疑而谨慎说话,其余就可以了。必定曲解
程頥曰:「隐公夫人也,薨,上坠之声诸侯国内称之曰『小君』。夫人从夫者也,公在故不书葬。于此见夫妇之义也。」
程氏学曰:夫人子氏薨,夫人从夫者也,故国人称为小君而薨。夫人之义,从君而君不可以从夫人也。先君而后夫人,则夫夫妇妇人之大伦,所谓顺也。谢湜曰:子氏隐公夫人也。谷梁曰:隐之妻是也。夫人与君同体,故殁称薨。薨必书葬,子氏不书葬者,夫妇先后之义也,夫妇忧戚之情也。妻从夫者也,夫人先君而薨,义不可以先君书葬。夫人之葬,从君者也。君在,夫人不书葬,而夫妇先后之义明矣。隐之薨也,以贼不讨,不成葬。公不成葬,则夫人虽葬,亦不能安。夫人患难与君一体,故也。公不成葬,夫人亦不书葬,而夫妇忧戚之情见矣。
朱熹曰:「夫人子氏薨,只是仲子。左氏豫凶事之説,亦有此理。」
胡安国曰:「按《谷梁子》曰:『夫人子氏者,隐之妻也。卒而不书葬。夫人之义,从君者也。邦君之妻,国人称之曰小君。卒则书薨,以明齐也。先卒则不书葬,以明顺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人伦之夲也。入《春秋》之始,于子氏书薨不书葬,明示大伦。茍如其义,则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矣。」
郑人伐卫
程頥曰:「声其辠,曰伐卫服,故不战卫服可免矣。郑之擅兴戎,王法所不容也。」
谢湜曰:林木为人害者,在所刋伐。以兵伐罪,如之伐,讨罪之辞也。侵则以彼犯此,此犯彼而已。故《春秋》之兵,执言讨罪为伐,无名攻掠为侵。虽然,以义罪不义者,治国之伐也;以不义伐不义者,乱国之伐也。《春秋》以义行伐者寡矣。若夫彼善于此,恶有重轻,则观乎其事而得失见矣。公孙滑,郑之叛臣也。卫既失于为郑翦除,且又助之为虐,以取廪延。故郑人讨滑之乱而伐卫也。观郑人之伐,而卫之不道,其恶见矣。胡安国曰:按《左氏》,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至是,郑人伐卫,讨滑之乱也。凡兵,声罪致讨曰伐;濳师入境曰侵;两兵相接曰战;环其城邑曰围;造其国都曰入;徙其朝市曰迁;毁其宗庙社稷曰灭;诡道而胜之曰败;悉虏而俘之曰取;轻行而掩之曰袭;已去而蹑之曰追;聚兵而守之曰戍;以弱假强而能左右之曰以。皆志其事实,以明轻重。内兵书败曰战,书灭曰取,特婉其词为君隐也。征伐,天子之大权。今郑无王命,虽有言可执,亦王法所禁,况于修怨乎?不书战者,程氏以为卫已服也。卫服则可免,行此义施于伐而不书战,皆可通矣。
春秋集义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三
宋 李明复 撰
隐公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程頥曰:「月王月也。事在二月,则书王二月;事在三月,则书王三月。无事则书时,书首月。盖有事则道在事,无事则存天时。王朔天时,备则嵗功成,王道存则人理立,春秋之大义也。日有食之,更不推求者,何也?太阳君也,而被侵食,君道所忌。然有常度,灾而非异也。星辰陵歴,亦然。」
程氏学曰:日食有定数,圣人必书者,盖欲人君因此恐惧修省。如世治而有此变,则不为灾;乱世则灾矣。如人气血盛,遇寒暑邪秽,不能害;其气血衰,则害必矣。
谢湜曰:日月行度有常,一嵗凡十二交防。其交也,深入正度,隂气掩日则食。日食,天变之大者也。天人一气,故人事与天变相应,犹影响相随。故曰:变见于上,则人事沴于下。人君不知恐惧修省,则祸败至矣。周之盛时,日非无食也,所以上下顺治而无患者,盛德之君能使人事不随日食更变而已。故日食一也,德足以弭变,则灾害消;德不足以弭变,则灾害起。故《春秋》日食必书,以为人君警惧之戒也。
胡安国曰:经书日食三十六,去今千有余嵗,而精厯算者所能攷也。其行有常度矣,然毎食必书,示后世治厯明时之法也。有常度则灾而非异矣,然毎
译程颐说:“隐公的夫人去世了,‘薨’是诸侯国夫人去世的称呼,国内称她为‘小君’。夫人是顺从丈夫的,因为隐公还在世,所以不记载她的葬礼。从这里可以看出夫妇之间的伦理大义。”
程氏学派说:“夫人子氏去世,夫人是顺从丈夫的,所以国人称她为小君并记载她去世。夫人的伦理,是顺从国君,而国君不可以顺从夫人。先国君后夫人,这是夫妇之间的大伦理,也就是所谓的顺从。谢湜说:子氏是隐公的夫人。《谷梁传》说:这是隐公的妻子。夫人与国君同为一体,所以去世称为‘薨’。去世必须记载葬礼,子氏不记载葬礼,是因为夫妇先后的伦理,以及夫妇间忧戚的情感。妻子是顺从丈夫的,夫人先于国君去世,按伦理不可以先于国君记载葬礼。夫人的葬礼,是跟随国君的。国君在世,夫人不记载葬礼,这样夫妇先后的伦理就明白了。隐公去世时,因为贼人没有被讨伐,所以没有完成葬礼。国君没有完成葬礼,那么夫人即使下葬,也不能安宁。夫人患难与共,与国君同为一体,所以国君没有完成葬礼,夫人也不记载葬礼,这样夫妇间忧戚的情感就显现出来了。”
朱熹说:“夫人子氏去世,只是指仲子。《左传》中关于预先准备凶事的说法,也有这个道理。”
胡安国说:“查考《谷梁传》说:‘夫人子氏,是隐公的妻子。去世但不记载葬礼。夫人的伦理,是顺从国君的。国君的妻子,国人称她为小君。去世就记载为‘薨’,以表明地位相等。先于国君去世就不记载葬礼,以表明顺从。’有了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后才有君臣。夫妇,是人伦的根本。在《春秋》的开始,对子氏记载去世而不记载葬礼,明确显示了大伦理。如果符合这个伦理,那么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家庭之道就端正了。”
郑国人攻打卫国
程颐说:“声讨其罪,说攻打卫国是因为卫国服罪,所以没有发生战斗,卫国服罪就可以免除了。郑国擅自发动战争,是王法所不容忍的。”
谢湜说:“林木对人有害,应当砍伐。用军队讨伐有罪的人,就像砍伐树木一样,是讨伐罪过的言辞。侵犯则是彼此侵犯而已。所以《春秋》中的战争,执言讨罪称为‘伐’,无名攻掠称为‘侵’。虽然如此,用正义讨伐不义,是治国者的讨伐;用不义讨伐不义,是乱国者的讨伐。《春秋》中以正义进行讨伐的情况很少。至于彼此善恶有别,罪恶有轻重,那么观察事情就可以看出得失了。公孙滑是郑国的叛臣。卫国既没有为郑国铲除他,反而又帮助他作恶,从而夺取廪延。所以郑国人讨伐公孙滑的祸乱而攻打卫国。观察郑国的讨伐,卫国的无道,其罪恶就显现出来了。”
胡安国说:“查考《左传》,郑共叔的祸乱,公孙滑出逃到卫国,卫国人替他攻打郑国,夺取廪延。到了这时,郑国人攻打卫国,是讨伐公孙滑的祸乱。凡是战争,声讨罪过进行征讨称为‘伐’;秘密军队入境称为‘侵’;两军交战称为‘战’;包围城邑称为‘围’;进入国都称为‘入’;迁移朝市称为‘迁’;毁坏宗庙社稷称为‘灭’;用诡计战胜称为‘败’;全部俘虏称为‘取’;轻装突袭称为‘袭’;敌人离去后追击称为‘追’;聚集军队守卫称为‘戍’;依靠弱国借助强国并能左右局势称为‘以’。都记载事实,以表明轻重。内部战争记载失败称为‘战’,记载灭亡称为‘取’,特意委婉措辞是为国君隐讳。征伐,是天子的重大权力。现在郑国没有王命,即使有可以执着的理由,也是王法所禁止的,何况是报怨呢?不记载战斗,程氏认为卫国已经服罪了。卫国服罪就可以免除,实行这种义理,用于讨伐而不记载战斗,都可以讲通。”
春秋集义卷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集义》>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三
宋 李明复 撰
隐公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程颐说:“月是王历的月份。事情发生在二月,就记载为王二月;事情发生在三月,就记载为王三月。没有事情就记载季节,记载第一个月。大概是有事情就体现在事情上,没有事情就保存天时。王历的天时,完备则岁功成就,王道存在则人理确立,这是《春秋》的大义。日食,不再推求原因,为什么呢?太阳是君主,而被侵食,是君道所忌讳的。然而有固定的规律,是灾变而不是怪异。星辰凌犯历数,也是这样。”
程氏学派说:“日食有固定的数目,圣人必定记载,大概是想让君主因此恐惧修省。如果世道太平而有这种变故,就不算是灾;乱世则是灾。就像人气血旺盛,遇到寒暑邪秽,不能伤害;气血衰弱,则伤害必然发生。”
谢湜说:“日月运行的度数有常规,一年共有十二次交会。交会时,深入正度,阴气遮蔽太阳就发生日食。日食,是天变中最大的。天人同气,所以人事与天变相应,就像影子和回声相随。所以说:变故显现在上面,那么人事在下面就会混乱。君主不知道恐惧修省,那么祸败就来了。周朝兴盛的时候,日食并非没有,所以上下顺治而没有祸患,是因为盛德的君主能使人事不随日食而改变。所以日食是一样的,德行足以消除变故,那么灾害就消失;德行不足以消除变故,那么灾害就兴起。所以《春秋》日食必定记载,作为君主警惧的告诫。”
胡安国说:“经书记载日食三十六次,距离现在一千多年,而精通历算的人能够考证。它的运行有常规了,然而每次日食必定记载,是向后世显示治理历法、明确时节的方法。有常规则是灾变而不是怪异,然而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