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义卷十二
也。两君相见,享扵庙中,礼也。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非两君相见,又去其国而享诸侯,甚矣。」
译罢了。两位国君相见,在宗庙中举行飨礼,这是合乎礼制的。祭祀用的牺尊和象尊不拿出宫门,美好的音乐不在野外演奏。如果不是两位国君相见,却又离开自己的国家去飨宴诸侯,这就太过分了。」
三月纪伯▯卒
程頥曰:「伯▯卒,而纪国亡。鲁为父母兄弟之国,反使齐侯葬之。书此,所以罪鲁。是谓文见扵此,义起在彼者也。或曰:齐侯迫逐纪侯,取其国而葬其妻,义岂在此乎?曰:齐侯之恶,不待贬絶而可知。若鲁之罪,则圣人所以明防也。」
谢湜曰:「先儒谓诸侯絶期无服,内女惟诸侯夫人为之服大功。故纪伯▯书卒,礼者防情而为之文也。有其情则服防而生,岂有尊卑之异哉?礼期防,大夫三月不从政;天子诸侯以日视朝,则无三月废政之礼。故曰:『期之防逹乎大夫,三年之防逹乎天子。』礼文不同,以此而已。先儒因此遂以诸侯絶期无服误矣。礼宗族有罪,如其伦之防无服;然则宗族无罪者,诸侯皆为之也。书纪伯▯卒,则内女之嫁扵公子大夫而诸侯不为之服者,其失见矣。」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胡安国曰:「蘓辙曰:『郑伯子仪也。桓十五年书『突出奔蔡』,『忽归扵郑』,是年九月,突入扵栎。十七年,高渠弥弑忽,立子亹。十八年,齐襄公杀子亹,郑人立子仪。庄十四年,突使傅瑕弑子仪而入,则遇扵垂者子仪也。然则郑有二君可乎?』《春秋》有一国而二君者,郑突与仪,卫衎与剽是也。突、衎始终为君子,仪、君郑十有四年,剽君卫十有一年,皆能居者也。故《春秋》因其实而君之。然则孰与曰皆不与也?突之入以簒,衎之出以恶,仪、剽虽国人所立,而突、衎在焉,非所以为安也。故四人者,《春秋》莫适与也,皆不没其实耳。君子不幸而处扵此,如子臧、季札可也。不如是则不正。为此説者善矣。然而郑伯厉公非子仪也。」
纪侯大去其国
程頥语录曰:「纪侯大去其国大名责在纪也,非齐之罪也。齐侯、陈侯、郑伯遇扵垂,方谋伐之,纪侯遂去其国齐师未加而已去,故非齐之罪也。」
程氏学曰:「纪侯大去其国,自去也。大者,纪侯名也。生名之着,失也。」按元年,齐师迁纪郱鄑郚,逼迁其邑,志固在扵灭矣。然兵未始加乎其国,而纪遂不能守,故三年秋,纪季以▯入扵齐。至是而纪侯大去其国也。夫守天子之土,承先祖之祀,义莫重焉。虽天下无王,诸侯不道,借使齐以兵临我,犹当率厉臣民,申固备御,而为之守。不幸而力不足者,则亦死之可也。恶有使弟以邑入齐,而已委国去之哉?先儒或拟以太王之事过矣。茍有太王之徳,民从之如归市,则为之可也。彼尚未能效死而勿去,何太王之足议哉?故曰:「纪侯大去其国,自去也。」梁亡,自亡也;郑弃其师,自弃也;齐人殱扵遂,自殱也。四者皆自为之也。
谢湜曰:「大纪侯名,纪侯去国称名,与寔来称名同意。纪侯奔走以事大国,乆矣。郱鄑郚见迁▯邑不保,大国志扵灭纪,亦乆矣。虽然,诸侯为天子守土,宗庙社稷,人民休戚所系也。竭力以事大国而不得免,亦曰厉臣民,严守备,致死国之义,以忠守之而已矣。岂有惧祸及身而不为守国之计者哉?岂有齐兵未涉其都而委国以去者哉?」纪侯之逼难也,内无守国之心,外无守国之备,乃至季以邑入齐,身弃国而出,君道絶扵纪矣。春秋书「纪侯去其国」,罪其自去也;书名,罪其失国也。太王去邠适岐,邠人从之如市,而终以有国,太王之仁也。孟子谓滕文公:「凿池筑城,使民效死勿去,诸侯之义也。」纪侯虽不若卫侯衎、蔡侯朱之奔也,虽不若蔡侯献舞、潞子婴儿之臣服大国也,然上无太王去邠之仁,下无诸侯死社稷之义,其扵陨庙社、防人民,其罪一也。故名而絶之。
胡安国曰:「凡大阅、大雩、大搜,而谓之大者,讥其僣也。大无者,志仓廪之竭也。大去者,土地、人民、仪章、器物悉委置之而不頋也。或曰:『以争国为小而不为,以去国为大而为之者也。』夫守天子之土疆,承先祖之祭祀,义莫重焉。委而去之,无贬欤?曰:『有国家者,以义言之,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则当效死而勿去。以道言之,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亦可去而不守。扵其
译三月,纪伯姒去世。
程颐说:“伯姒去世,纪国就灭亡了。鲁国作为纪国的姻亲之国,反而让齐侯去安葬她。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谴责鲁国。这就是所谓文字记载在这里,而义理体现在那里的情况。有人问:齐侯逼迫驱逐纪侯,夺取了他的国家,却安葬他的妻子,义理难道在这里吗?回答说:齐侯的罪恶,不需要贬斥断绝就已经知道了。至于鲁国的罪过,则是圣人用来明确防范的。”
谢湜说:“以前的儒者认为诸侯对于为期一年的丧事没有服丧之礼,只有诸侯夫人对出嫁的女儿服大功之丧。所以纪伯姒记载为‘卒’,礼制是为了防范情感而设立的规范。有这种情感,丧服制度就由此产生,哪里有尊卑的区别呢?礼制规定为期一年的丧事,大夫三个月不处理政务;天子诸侯按日视朝,就没有三个月废弃政务的礼制。所以说:‘为期一年的丧事,其规范通达到大夫;为期三年的丧事,其规范通达到天于。’礼制的文辞不同,仅此而已。以前的儒者因此认为诸侯对于为期一年的丧事没有服丧之礼,这是错误的。礼制规定宗族有罪,按照其伦常关系不为之服丧;那么宗族无罪的人,诸侯都为之服丧。记载纪伯姒去世,那么嫁给公子、大夫的内女,而诸侯不为之服丧的,其过失就显现了。”
夏季,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会。
胡安国说:“苏辙说:‘郑伯是子仪。桓公十五年记载“突逃奔蔡国”,“忽回到郑国”,这年九月,突进入栎邑。十七年,高渠弥杀害忽,立子亹。十八年,齐襄公杀死子亹,郑国人立子仪。庄公十四年,突派傅瑕杀死子仪并进入郑国,那么在垂地相会的就是子仪。那么郑国有两位君主可以吗?’《春秋》有一国两位君主的情况,郑国的突与仪,卫国的衎与剽就是如此。突、衎始终被视为君子,仪在郑国做了十四年君主,剽在卫国做了十一年君主,都是能够安居其位的。所以《春秋》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称他们为君。那么谁说都不认可呢?突的进入是篡位,衎的出逃是因为厌恶,仪、剽虽然是被国人拥立,但突、衎还在,这并不是安定的局面。所以这四人,《春秋》没有适宜认可的,都是不抹杀他们的实际情况罢了。君子不幸处于这种境地,像子臧、季札那样就可以了。不这样做就不正。这种说法很好。然而郑伯厉公并不是子仪。”
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
程颐语录说:“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大’字的责任在于纪侯,不是齐国的罪过。齐侯、陈侯、郑伯在垂地相会,正谋划讨伐纪国,纪侯于是离开他的国家,齐国的军队还没有施加武力他就离开了,所以不是齐国的罪过。”
程氏学说:“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是自己离开的。‘大’是纪侯的名字。活着时名字显著,是过失。”查元年,齐国的军队迁移了纪国的郱、鄑、郚三邑,逼迫迁移他们的城邑,志向本来就在于灭掉纪国。然而军队还没有开始施加于他的国家,而纪国就不能坚守,所以三年秋季,纪季带着鄑邑投奔齐国。到这时纪侯彻底离开了他的国家。守护天子的土地,继承先祖的祭祀,道义没有比这更重的了。即使天下没有天子,诸侯不守道义,假使齐国用军队逼近我,还应当激励臣民,加固防御,并为之坚守。不幸力量不足的,那么死守也是可以的。哪有让弟弟带着城邑投奔齐国,而自己抛弃国家离开的呢?以前的儒者有的拿太王的事情来比拟,过分了。如果有太王的德行,百姓跟随他像赶集一样,那么这样做是可以的。他尚且不能效死而不离开,哪里值得议论太王呢?所以说:“纪侯彻底离开他的国家,是自己离开的。”梁国灭亡,是自己灭亡的;郑国抛弃他的军队,是自己抛弃的;齐人在遂地被歼灭,是自己被歼灭的。这四者都是自找的。
谢湜说:“‘大’是纪侯的名字,纪侯离开国家称名字,与实来称名字的意思相同。纪侯奔走侍奉大国,已经很久了。郱、鄑、郚被迁移,城邑不能保全,大国志在灭掉纪国,也已经很久了。虽然如此,诸侯为天子守护土地,宗庙社稷,人民的休戚相关。竭尽全力侍奉大国而不能免祸,也只说激励臣民,严守防备,尽到死守国家的道义,以忠诚守护罢了。哪有惧怕祸患及身而不做守国之计的呢?哪有齐国的军队还没有进入他的都城就抛弃国家离开的呢?”纪侯面临逼迫危难,内部没有守国之心,外部没有守国之备,以至于纪季带着城邑投奔齐国,自身抛弃国家而出走,君道在纪国断绝了。《春秋》记载“纪侯离开他的国家”,谴责他自行离开;称名字,谴责他失去国家。太王离开邠地迁往岐山,邠地百姓跟随他像赶集一样,最终得以拥有国家,这是太王的仁德。孟子对滕文公说:“挖池筑城,让百姓效死而不离开,这是诸侯的道义。”纪侯虽然不如卫侯衎、蔡侯朱那样出奔,虽然不如蔡侯献舞、潞子婴儿那样臣服大国,但上面没有太王离开邠地的仁德,下面没有诸侯死守社稷的道义,对于毁坏宗庙社稷、伤害人民,其罪过是一样的。所以称名字并断绝他。
胡安国说:“凡是大的阅兵、大的祈雨、大的搜捕,而称为‘大’的,是讥讽他们僭越。‘大无’,是记录仓廪枯竭。‘大去’,是土地、人民、仪仗、器物全部抛弃而不顾。有人说:‘以争夺国家为小事而不做,以离开国家为大事而去做。’守护天子的疆土,继承先祖的祭祀,道义没有比这更重的了。抛弃而离开,没有贬斥吗?回答说:‘拥有国家的人,从道义来说,是世代守护的,不是个人所能为的,就应当效死而不离开。从道理来说,不拿用来养育人的东西去害人,也可以离开而不守护。对于
二者,顾所择如何尔。』然则拟诸太王去邠之事,可无愧矣。曰:『太王去邠,从之者如归市。纪侯去国,日以防灭,则何太王之可拟哉?』故圣人与其不争而去,而不与其去而不存。与其不争而去,是以异扵失地之君,而不名;不与其去而不存,是故书叔▯归▯,而不录纪侯之卒,明其为君之末矣。」
译这两者,只看选择的方式如何罢了。』然而将此事与太王离开邠地的事相比,可以无愧了。有人说:『太王离开邠地,跟随他的人像赶集一样踊跃。纪侯离开国家,每天担心被消灭,怎么能与太王相比呢?』所以圣人赞同不争而离开,而不赞同离开后国家就不存在。赞同不争而离开,因此不同于失去土地的君主,不称他为‘失地’;不赞同离开后国家就不存在,所以在史书中记载‘叔〇归〇’,而不记录纪侯的死,以此表明他是君主的末流。」
胡宏曰:「若纪侯者,非齐侯无道暴横之甚,则能守其国家者也。去太王则甚逺,亦贤扵其他自取灭亡者矣。故圣人书法如此。」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
谢湜曰:「纪国属齐,故伯▯之丧,齐侯葬之。鲁,父母之国也,鲁不能葬,而齐侯葬之,责鲁失亲亲之道也。葬以奉安死者,逐其君,取其国,而为之葬其妻,责齐侯葬伯▯之不义也。」
胡安国曰:「葬不称齐人而目其君者,见齐襄迫逐纪侯使之去国,虽夫人在殡而不及葬,然后襄公之罪着矣。」或曰:「葬之礼也,而以为着其罪,何也?」弑鲁君,灭其婚姻之国,而葬其女,是犹加刃扵人以手抚之也,而可以为礼乎?「斥言齐侯贱之也。」或曰:「恶其诈也。」如纪似礼,存季似义,葬伯▯似仁,恶似而非者,恶莠恐其乱苖也。
秋七月冬公及齐人狩于禚
谢湜曰:「越国而狩,乱之道也。既无讨难复讐之意,且与齐人狩扵禚,是与讐国同其乐而不知戚也。子则如此,何以正其亲?」
胡安国曰:「谷梁子曰:『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不复讐而释怨也。父母之讐,不共戴天;兄弟之讐,不与同国;九族之讐,不同乡党;朋友之讐,不同市朝。今庄公扵齐侯,不与戴天,则无时焉可通也;而与之狩,是忘亲怨,非人子矣。夫狩者,驰骋田猎,其为乐不主乎已。一为干豆,其事上主乎宗庙。以为有人心者,宜扵此焉变故,称侯称人。鲁公书『及』以着其罪。』」
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谢湜曰:「孙扵齐,犹有畏心焉。防扵禚,飨扵祝丘,则无所畏矣。曰防,曰飨,犹有耻心焉。如齐师,则无所耻矣。防非夫人之事,飨又甚焉。飨非夫人之事,如齐师又甚焉。欲之为患大矣。欲茍肆焉,则其心无所忌惮,有如此者。然则女子之欲,可不制之扵防哉?」
胡安国曰:师者众多之地。按《齐诗》载驱,刺襄公无礼义,盛其车服,疾驱扵通道大都,与文姜滛之诗也。其三章曰:「汶水汤汤,行人彭彭。鲁道有荡,齐子翺翔。」彭彭者,多貌也。其四章曰:「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鲁道有荡,齐子游敖。」儦儦者,众貎也。曰防曰享,犹为之名也。至是,如齐师羞恶之心忘矣。夫人之行,不可复制矣。《春秋》书此,以戒后世谨礼扵防,虑患扵早之意也。
秋郳犁来来朝
程頥曰:郳犁来来修朝礼故书曰「朝」。且其后数从中国诸侯之防,王命以为小邾子,葢扵此已能自进扵礼矣。僖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冬,介葛卢来襄十八年春,白狄来则惟以夷礼不能成朝,故直书曰「来郳犁来介葛卢夷狄附庸,例书名。
谢湜曰:「诸侯称爵,附庸之君称字,夷狄附庸称名。郳犁来,介葛卢,夷狄附庸,故书名。犁来之朝也,能进扵礼,故书朝。葛卢白狄之朝也,以夷俗进见而已,未能修朝礼也,故书来。」
胡安国曰:「郳,国也。犁来,名也。国何以名?夷狄之附庸也。中国附庸例书字,邾仪父、萧叔是也。夷狄附庸例书名,郳犁来、介葛卢是也。能修朝礼,故特书曰『朝』。其后王命以为小邾子,葢扵此已能自进扵礼矣。」
冬,公防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
程頥曰:「诸国称人,违抗王命也。贬诸侯,则鲁在其中矣。」
谢湜曰:「公防四国伐卫,纳朔。四国葢非防者,四国称人,贬之也。王弃卫侯朔以罪,而公防四国伐卫,是违王命也。故四国诸侯皆夺爵称人。四国称人,而公之恶见矣。内无贬公之道,故上书公以见诸侯,下书人以示贬。」
胡安国曰:「谷梁子曰:『是齐侯、宋公也。其曰『人』何也?人诸侯,所以人公也。其人公何也?逆王命也。』桓公十六年,卫侯朔出奔齐,经书其名者,以王命而絶之也。又党有罪,以纳之,故贬而称人。」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程頥曰虽防称字王人当尊也
程氏学曰:王人子突救卫,卫侯朔有罪,王当絶之,而公防齐、宋、陈、蔡伐卫,以
译胡宏说:“像纪侯这样的人,如果不是齐侯无道暴虐到了极点,他就能守住自己的国家。他虽然离太王的德行还很远,但也比那些自取灭亡的人贤明。所以圣人在书写史事时采用了这样的笔法。”
六月乙丑,齐侯安葬了纪伯姬。
谢湜说:“纪国隶属于齐国,所以伯姬去世,齐侯为她安葬。鲁国是伯姬的父母之国,鲁国不能安葬她,而齐侯却安葬了她,这是责备鲁国失去了亲近亲人的道义。安葬是为了奉安死者,齐侯驱逐了纪侯,夺取了纪国,却为纪侯的妻子安葬,这是责备齐侯安葬伯姬的不义。”
胡安国说:“安葬不称‘齐人’而直指其君主,是为了显示齐襄公逼迫驱逐纪侯使他离开国家,即使夫人在殡也来不及安葬,这样齐襄公的罪过就显明了。”有人问:“安葬是合乎礼制的,却认为这是显明他的罪过,为什么呢?”回答说:“杀害鲁国的国君,灭掉了与鲁国有婚姻关系的国家,却安葬他的女儿,这就像用刀刺人却用手抚摸他一样,这能算是礼吗?”“直言‘齐侯’是为了贬低他。”有人问:“这是厌恶他的欺诈。”回答说:“像纪侯之事看似合乎礼,存留季氏看似合乎义,安葬伯姬看似合乎仁,厌恶那些似是而非的行为,就像厌恶杂草恐怕它扰乱禾苗一样。”
秋七月、冬,鲁庄公与齐人在禚地打猎。
谢湜说:“跨越国境去打猎,是动乱之道。既然没有讨伐灾难、报复仇敌的意思,而且与齐人在禚地打猎,这是与仇敌共享快乐而不知道悲哀。儿子这样做,怎么能使亲人得到公正对待呢?”
胡安国说:“《谷梁传》说:‘齐人’,就是齐侯。为什么称‘人’呢?是为了贬低鲁庄公的对手,以此来贬低鲁庄公。为什么要贬低鲁庄公?因为他不报复仇敌而释怀怨恨。父母的仇敌,不共戴天;兄弟的仇敌,不共处一国;九族的仇敌,不共处同乡;朋友的仇敌,不共处同市。现在庄公对于齐侯,不共戴天,就没有什么时候可以相通;却与他一起打猎,这是忘记了亲人的怨恨,不是人子所为。打猎是驰骋田猎,其中的快乐不只在于自己。一旦成为祭祀的牺牲,其事上主要在于宗庙。认为有良心的人,应当在此改变态度,称‘侯’称‘人’。鲁公记载‘及’字以显明他的罪过。”
五年春,周历正月。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国的军队驻地。
谢湜说:“在齐国孙氏那里,还有畏惧之心。在禚地防备,在祝丘宴饮,就没有畏惧心了。说防备,说宴饮,还有羞耻心。前往齐军,就没有羞耻心了。防备不是夫人该做的事,宴饮更甚。宴饮不是夫人该做的事,前往齐军更甚。欲望造成的祸患太大了。欲望如果放纵,那么内心就没有忌惮,就会有这样的事。那么女子的欲望,能不加以防范吗?”
胡安国说:“师,是众人聚集的地方。按照《齐诗·载驱》的记载,这首诗讽刺襄公没有礼义,盛装车服,在通达的大路上疾驰,与文姜淫乱。其中第三章说:‘汶水浩浩荡荡,行人众多。鲁国道路平坦,齐子逍遥自在。’彭彭,是众多的样子。第四章说:‘汶水滔滔流淌,行人众多。鲁国道路平坦,齐子游荡傲慢。’儦儦,是众多的样子。说防备说宴饮,还为之找借口。到了这里,前往齐军,羞恶之心已经忘记了。夫人的行为,不能再控制了。《春秋》记载此事,是为了警戒后世在防范上谨慎守礼,在早期就考虑祸患的意思。”
秋,郳犁来来朝见。
程颐说:“郳犁来来修习朝见之礼,所以记载为‘朝’。而且他后来多次参加中国诸侯的会盟,周王任命他为小邾子,大概在此时他已经在礼仪上自我提升了。僖公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冬,介葛卢来;襄公十八年春,白狄来,则只是以夷狄之礼不能完成朝见,所以直接记载为‘来’。郳犁来、介葛卢,是夷狄的附庸,惯例是记载名字。”
谢湜说:“诸侯称爵位,附庸的君主称字,夷狄的附庸称名。郳犁来、介葛卢,是夷狄的附庸,所以记载名字。犁来的朝见,能够进于礼,所以记载为‘朝’。葛卢、白狄的朝见,只是以夷俗进见而已,未能修习朝见之礼,所以记载为‘来’。”
胡安国说:“郳,是国家。犁来,是名字。国家为什么记载名字?因为是夷狄的附庸。中国的附庸惯例记载字,邾仪父、萧叔就是这样。夷狄的附庸惯例记载名,郳犁来、介葛卢就是这样。能够修习朝见之礼,所以特别记载为‘朝’。后来周王任命他为小邾子,大概在此时他已经在礼仪上自我提升了。”
冬,鲁庄公会合齐人、宋人、陈人、蔡人攻打卫国。
程颐说:“各国称‘人’,是违背抗拒王命的表现。贬低诸侯,那么鲁国也在其中了。”
谢湜说:“庄公会合四国攻打卫国,接纳卫侯朔。四国大概不是会合的,四国称‘人’,是贬低他们。周王因罪抛弃卫侯朔,而庄公会合四国攻打卫国,这是违背王命。所以四国诸侯都被剥夺爵位称‘人’。四国称‘人’,庄公的恶行就显现了。内部没有贬低庄公的方法,所以上面记载‘公’以显示诸侯,下面记载‘人’以示贬低。”
胡安国说:“《谷梁传》说:‘这是齐侯、宋公。为什么称‘人’呢?称诸侯为‘人’,是为了称鲁公为‘人’。为什么称鲁公为‘人’?因为违背王命。’桓公十六年,卫侯朔出逃到齐国,经文记载他的名字,是因为王命断绝了他。又党同有罪之人,接纳他回国,所以贬低称‘人’。”
六年春,周历正月,王人子突救援卫国。
程颐说:虽然会合称字,但王人应当尊贵。
程氏学曰:王人子突救援卫国,卫侯朔有罪,周王应当断绝他,而庄公会合齐、宋、陈、蔡攻打卫国,以
纳朔,是逆天王之命也。王人防者,例不书字,子突救卫而字之,是善之也。善子突,善王命也。以王命之尊而得其所絶也。齐、宋、陈、蔡兴师伐国,而公与之同,必非防者,若非其君,则卿也。书「人」者,贬之也。内无贬公之道,然王人之救嘉而书字,四国之伐贬而称人,公之善恶,从可见矣。
译接纳朔,是违背天王的命令。天王派来的使者,按惯例不记载名字,子突救援卫国而被记载名字,这是对他表示赞许。赞许子突,就是赞许天王的命令。凭借天王命令的尊贵,得到了被断绝关系的国家应有的援助。齐、宋、陈、蔡四国发兵讨伐卫国,而鲁公与他们一同行动,必定不是天王派来的使者,如果不是他们的国君,那就是卿大夫。记载为“人”,是对他们进行贬斥。鲁国国内没有贬斥鲁公的道理,然而天王派来救援的人因值得嘉奖而记载名字,四国讨伐的人因受到贬斥而称为“人”,鲁公的善恶,由此就可以看出来了。
谢湜曰:王人防者,书字善之也。诸侯伐卫,而王人子突救卫,葢天王主公子黔牟也。宣公之终也,以朔继守社稷,然则朔立正也。诸侯之纳朔也,王主黔牟而出兵救之,然则子突救卫,王命也。诸侯伐卫虽正,然王以罪弃卫侯而絶之,诸侯所不可违也。为诸侯者,明直辞,伸正义,反复进谏以听王命可也,岂可以臣子之见咈君父之意哉?故诸侯伐卫,皆书人,罪诸侯之违王命也。王人救卫,书子突,善子突之遵王命也。胡安国曰:王人防者,子突其字也。以下士之防,超从大夫之例,而书字者,褒救卫也。朔防其兄,使至扵死罪,固大矣,然其父所立,诸侯莫得而治也。王治其旧恶而废之可也,又借诸侯之力抗王命以入国,是故四国之君贬而称人,王人之防嘉而书字。或曰:子突,王之子弟也。用兵大事,而委诸子弟,使无成功,故书人以讥之。必若此言,是春秋以成败论事而不计理也。使诸侯茍顾顺逆之理,子突虽防,自足以申王命矣。彼既肆行,莫之顾也,虽天子亲临,将有请从如祝▯者,况其下乎?子突不胜五国使之得入也,其亦不幸焉尔矣。幸不幸,命也。守义循理者,法也。君子行法以俟命,故其褒贬如此。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秋,公至自伐卫。
程頥曰:朔搆其兄而使至扵死,其罪大矣。然父立之,诸侯莫得而治也。王治其旧恶而废之,宜也。故书名,书入。
程氏学曰:「卫侯出奔,已名者,以王命絶之也。今入扵卫,名者,其位已絶,又借诸侯之力,抗天子之命而入国,故也。王命,天也。天其可违乎?违天逆理,故朔终始名以重絶之也。」
谢湜曰:「朔立,正也。黔牟之立,非正也。诸侯伐卫,与正去不正也。天王弃朔而主黔牟,诸侯伐黔牟而主朔,惠公入卫,背天王而从诸侯也。诸侯虽以与王为义,然惠公以诸侯抗王,则为逆。故惠公之返国也,书爵以示正,书名以示当絶,书入以示不当受。是故子虽善,父命有不可违;臣虽正,君命有不可逆。」
胡安国曰:入有二义,一难辞也,一逆辞也。朔借诸侯之力,连五国之师,距王官之防者,以复归扵卫,其势宜无难矣。而书「入」者,逆王命也。《春秋》大义,在扵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而不拘大人世及之礼。虽以正取国,未之贵也。况杀其兄,又逆王命乎?故卫朔书名,书「入」,以着其恶;王人书字,书「救」,以着其善。外则诸侯书人,内则庄公书「至」,而《春秋》之情见矣。
螟冬齐人来归卫俘
谢湜曰:「伐卫纳朔,齐为兵首,故齐人以卫宝颁鲁。纳朔求赂,鲁与齐同恶,故齐人以卫宝颁鲁。」书归胡安国曰:「俘者,二传以为宝。按商书称『遂伐三朡,俘厥宝玉』,则俘者正文也。宝者,葢释辞也。言齐归卫宝,即知四国皆受朔之赂矣。春秋特书此事,结正诸侯之罪也。夫以弟弑君,簒居其位,上逆天王之命,人理所不容矣。彼诸侯者,岂其弗察而援之甚力?则未有以騐其丧心失志迷惑之端也。及书齐人归宝,然后知其有欲货之心,而后动扵恶也。世衰道防,暴行交作,狥扵货宝,贿赂公行,使君臣父子终去仁义,懐利以相与,不致扵簒弑夺攘则不厌也。春秋书此,结正诸侯之罪,垂戒明矣。」
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夏,四月辛邜,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
谢湜曰:阴阳精气发见扵天,为日月;五行精气发见扵天,为星日。既没而光复明,故常星不见;五行舛戾失常,故星陨。陨者非一,皆自上而下,故星陨如雨。胡安国曰:恒星者,列星也;如雨者,言众也。人事感扵下,则天变动扵上。前此者,五国连衡旅拒王命;后此者,齐桓、晋文更伯中国,政归盟主,而王室遂虚。其为法度废絶、威信陵迟之象,着矣。汉成帝永始中,亦有星陨之异,而五侯擅权,贼莾居摄,汉之宗支扫荡防尽。天之示人,显矣。《春秋》谨扵天象,至矣。
谢湜曰:「恒星不见,夜明星隠也。夜中星陨如雨,盖言星陨之多也。」
秋
译谢湜说:王人救援,是因为书字“善之”,表示赞许。诸侯讨伐卫国,而王人子突救援卫国,大概是因为天王支持公子黔牟。宣公去世时,立朔继承社稷,那么朔即位是正统的。诸侯拥立朔,而天王支持黔牟并出兵救援,那么子突救援卫国,是奉了天王的命令。诸侯讨伐卫国虽然合乎正道,但天王因罪抛弃卫侯并断绝关系,这是诸侯所不可违背的。作为诸侯,应当阐明正直的言辞,伸张正义,反复进谏以听从王命,怎么可以出于臣子的见解而违背君父的心意呢?所以诸侯讨伐卫国,都书“人”,是谴责诸侯违背王命。王人救援卫国,书“子突”,是赞许子突遵从王命。胡安国说:王人救援,子突是他的字。以下士的身份救援,却超越跟随大夫的惯例,而书字,是为了褒扬救援卫国。朔陷害他的兄长,致使兄长到了死罪的地步,这固然罪大,但既然是父亲所立,诸侯无权处置。天王惩治他的旧恶而废黜他,是可以的,但他又借诸侯的力量抗拒王命以进入国都,所以四国国君被贬称“人”,王人救援被嘉奖而书字。有人说:子突是天王的子弟。用兵是大事,却委托给子弟,导致没有成功,所以书“人”来讥讽他。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春秋》以成败论事而不计道理了。假如诸侯只顾及顺逆的道理,子突即使救援,也足以申明天王的命令了。他们既然肆意妄为,不顾及这些,即使天子亲临,也会有像祝𫖳那样请求顺从的,何况是下级呢?子突不能战胜五国使者而让他们进入卫国,这也是不幸罢了。幸与不幸,是命运;守义循理,是法则。君子奉行法则以等待命运,所以褒贬如此。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秋,鲁庄公从讨伐卫国回来。
程颐说:朔陷害他的兄长而致使兄长到了死罪,他的罪过很大。但父亲立他,诸侯无权处置。天王惩治他的旧恶而废黜他,是适宜的。所以书其名,书“入”。
程氏学说:“卫侯出奔,已经书其名,是因为天王断绝了他。现在进入卫国,书其名,是因为他的地位已被断绝,又借诸侯的力量,抗拒天子的命令而进入国都,所以如此。王命,就是天意。天意可以违背吗?违背天意、逆反情理,所以朔始终书其名以加重断绝之意。”
谢湜说:“朔即位,是正统的。黔牟即位,不是正统的。诸侯讨伐卫国,是帮助正统去除非正统。天王抛弃朔而支持黔牟,诸侯讨伐黔牟而支持朔,惠公进入卫国,是背离天王而顺从诸侯。诸侯虽然以顺从王命为义,但惠公以诸侯身份抗拒天王,就是叛逆。所以惠公返回国都时,书爵位以示正统,书其名以示应当断绝,书‘入’以示不应当接受。因此,儿子即使善良,父亲的命令有不可违背的;臣子即使正直,君主的命令有不可逆反的。”
胡安国说:“入”有两个含义,一是难辞,一是逆辞。朔借诸侯的力量,联合五国的军队,抵御王官的救援,以返回卫国,其形势应该没有困难了。而书“入”,是因为逆反王命。《春秋》的大义,在于天下为公,选拔贤能,而不拘泥于大人世袭的礼制。即使以正统取得国家,也不被推崇。何况杀害他的兄长,又逆反王命呢?所以卫朔书其名,书“入”,以彰显其恶;王人书字,书“救”,以彰显其善。对外则诸侯书“人”,对内则庄公书“至”,《春秋》的情意就显现了。
螟冬,齐人来归卫俘。
谢湜说:“讨伐卫国拥立朔,齐国是兵首,所以齐国人把卫国的宝物分给鲁国。拥立朔是为了求取贿赂,鲁国与齐国同恶,所以齐国人把卫国的宝物分给鲁国。”书“归”。胡安国说:“俘”,两传认为是宝物。查《尚书·商书》称‘遂伐三朡,俘厥宝玉’,那么‘俘’是正文。‘宝’,大概是解释之辞。说齐国归还卫国宝物,就知道四国都接受了朔的贿赂了。《春秋》特意记载此事,是为了结正诸侯的罪过。以弟弟弑君,篡夺其位,上逆天王之命,是人理所不容的。那些诸侯,难道没有察觉而极力援助他吗?那么就没有验证他们丧心失志、迷惑的端倪了。等到记载齐人归还宝物,然后知道他们有贪图财货之心,然后才动于恶。世道衰微,暴行交作,顺从财货,贿赂公行,使君臣父子最终背离仁义,怀着私利相互交往,不导致篡弑夺攘就不满足。《春秋》记载此事,结正诸侯的罪过,垂戒之意明显了。”
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夏,四月辛卯,夜间,恒星看不见。夜半,星星陨落如雨。
谢湜说:阴阳精气在天上显现,成为日月;五行精气在天上显现,成为星日。已经隐没而光芒复明,所以常星看不见;五行错乱失常,所以星星陨落。陨落的不是一个,都从上往下,所以星星陨落如雨。胡安国说:恒星,是列星;如雨,是说众多。人事在下面感应,那么天在上面变动。在此之前,五国连横抗拒王命;在此之后,齐桓公、晋文公相继称霸中原,政令归于盟主,而王室于是空虚。这是法度废绝、威信衰微的征兆,很明显了。汉成帝永始年间,也有星星陨落的异象,而五侯擅权,王莽居摄,汉朝宗室被扫荡殆尽。上天示警于人,很明显了。《春秋》谨慎对待天象,达到了极致。
谢湜说:“恒星看不见,是夜间明星隐没。夜半星星陨落如雨,大概是说星星陨落很多。”
秋
大水无麦苗
谢湜曰:「春秋书大水者七,桓、荘之世居多,何也?盖文姜是时屡防齐侯,内行不修,有子如荘公而不能制,独隂为水,感召之故有自来矣。以致沴戾成象,而年谷不稔,天人相与之际,不诚可畏与!」
译大水淹没,麦苗无存。
谢湜说:“《春秋》记载大水共有七次,其中发生在桓公、庄公时期的居多,这是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文姜当时屡次与齐侯私通,内在德行不修,有儿子像庄公这样却管束不住,独自暗中作恶,感召水灾的原因由来已久。以至于戾气形成灾象,导致当年谷物歉收,在天与人相互感应之际,难道不令人敬畏吗!”
胡安国曰:「书『大水』,畏天灾也;『无麦苗』,重民命也。畏天灾,重民命,见王者之心矣。忽天灾而不惧,轻民命而不图,国之亡无日矣。《春秋》所以谨之也。」
冬夫人姜氏防齐侯于谷
谢湜曰:「夫人恶甚扵前,故一歳再防。」
胡安国曰:「防,鲁地也;谷,齐地也。初狩扵禚,次享扵祝丘,又次如齐师。又一歳而再防焉,其为恶益甚矣。明年,无知弑诸儿,其祸滛之明验也。」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谢湜曰:「鲁师合陈、蔡攻郕,陈、蔡及期不至,故次即以俟其来。」
甲午治兵
谢湜曰:「以陈、蔡不至,故择日治兵,志扵攻郕,故也。国君治兵,有时事起而后治兵,兵不素习,故也。」
胡安国曰:用大众,曰师次止也。伐而次者,有整兵慎战之意,其次善之也。遂伐楚,次扵陉,是也。救而次者,有缓师畏敌之意,其次讥之也。次扵匡,扵聂北,扵雍榆,是也。俟而次者,有无名妄动之意,次扵郎以俟陈人、蔡人,是也。何俟乎陈、蔡而邀之也?或曰:鲁将与陈、蔡有事扵邻国,而陈、蔡不至,故次扵郎以待之也。若是皆非义矣。其曰“次”、曰“俟”者,深贬之也。此治兵扵郎也。俟而不至,暴师露众,役乆不用,则有失伍离次、逃亡溃散之虞,故复伸明军法以整齐之。其志非善之也,讥黩武也。
夏师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秋,师还。
程氏学曰:《春秋》之世,诸侯用师众矣,未有所书如此之详者,何则?庄公此年之师,尤为非义。上既不由天子之命,复无故而兴师,自正月至扵郎,以俟陈、蔡,而陈、蔡不至,可谓无名矣。甲午复治兵,可谓黩武矣。夏师及齐师围郕,郕又不服而降扵齐,可谓无义矣。厯三时而师还,可谓害民矣。夫逆天道,亲仇讐,围同姓,勦民力,与国不信,伐国不服,故圣人备书之,以见其恶。
谢湜曰:「齐亦起师来攻,故师及齐师围郕。我为兵主,而郕人不服扵我,故降扵齐师。」
又曰:郕已降,齐鲁不可复攻,故师还。庄公用兵扵郕,可谓失道矣。次师以俟陈蔡,而陈蔡不防其期,以我之出师无名也。首兴师众,围郕而郕人听命扵齐,以我之伐国无义也。陈蔡不与,可以止矣,犹以攻郕为事,而甲午治兵。郕已降,齐可以退矣,犹以服郕为意,而渉秋师还。与国不信,伐国不服,玩兵黩武,乆而后已,危国之道也。
胡安国曰:「书及齐师者,亲仇讐也;围郕者,伐同姓也;郕降扵齐师者,见伐国无义而不得服也。扵是庄公之失着矣。书师还,讥役乆也。按左氏,仲庆父请伐齐,庄公不可,是国君上将亲兴围郕之役也。然其次其及其还,皆不称公者,重众也。春秋正例,君将不称帅师,则以君为重;今此不称公,又以众为重,何也?轻举大众,妄动乆役,俟陈蔡而陈蔡不至,围郕而郕不服,厯三时而后还,则无名黩武,非义害人,未有如此之甚也。至是师为重矣,义系扵师,故不书公,以着劳民毒害之罪,为后戒也。春秋扵王道轻重之权衡,此类是也。」
冬,十有一月,癸未,齐无知弑其君诸儿。
谢湜曰:「无知,僖公母弟年之子也。衣服礼秩如适,因以作乱。然则公孙无知縁公孙之宠而出为大逆者也。春秋夺其公孙,所以絶其亲而诛之也。公子公孙恃子孙有继承之道,而肆为逆恶者众矣。故卫州吁黜其公子,齐无知黜其公孙,所以正大法也,所以杜后世子孙争国之心也。无知书齐与州吁书卫,同意。胡安国曰:『无知曷为不称公孙而以国氏?罪僖公也。弑君者,无知扵僖公何罪乎?不以公孙之道待无知,使恃宠而当国也。』按无知者,夷仲年之子,年者,僖公母弟也。私其同母异扵他弟,施及其子,衣服礼秩如适,此乱本也。故扵年之来聘,特以弟书。扵无知之弑,不称公孙,着其有宠而当国也,垂戒之义明矣。古道亲亲与尊贤并行而不相悖,故尧亲九族,必克明俊徳,而后九族睦;周封同姓,必庸康叔、蔡仲,而后王室强。
译胡安国说:“记载‘大水’,是畏惧天灾;记载‘无麦苗’,是重视百姓的生命。畏惧天灾,重视民命,由此可以看出君王的心意。忽视天灾而不恐惧,轻视民命而不谋划,国家灭亡就没有几天了。《春秋》之所以谨慎地记载这些,就是这个原因。”
冬天,夫人姜氏在谷地拦截齐侯。
谢湜说:“夫人的恶行比之前更加严重,所以一年内两次拦截。”
胡安国说:“防,是鲁国的地名;谷,是齐国的地名。起初在禚地狩猎,接着在祝丘地宴享,又接着到齐军驻地。又过了一年再次拦截,她的恶行更加严重了。第二年,无知杀死了公子诸儿,这是灾祸蔓延的明显验证。”
八年春天,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和蔡国人。
谢湜说:“鲁军联合陈、蔡攻打郕国,陈、蔡到了约定的日期没有到来,所以驻扎下来以等待他们来。”
甲午日整顿军队。
谢湜说:“因为陈、蔡没有到来,所以选择吉日整顿军队,立志攻打郕国,所以(这样记载)。国君整顿军队,有时是因为事情发生后才整顿军队,军队平时不训练,所以(这样记载)。”
胡安国说:动用大众,称为“师”;驻扎停止,称为“次”。征伐而驻扎,有整顿军队、慎重作战的意思,对这种驻扎是赞许的。于是征伐楚国,驻扎在陉地,就是这种情况。救援而驻扎,有延缓军队、畏惧敌人的意思,对这种驻扎是讥讽的。驻扎在匡地、聂北、雍榆,就是这种情况。等待而驻扎,有无名妄动的意思,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人、蔡人,就是这种情况。为什么要等待陈、蔡而拦截他们呢?有人说:鲁国将和陈、蔡在邻国有事,而陈、蔡没有到来,所以驻扎在郎地以等待他们。如果这样,都是不义的。记载“次”、记载“俟”,是深深贬斥他们。这是在郎地整顿军队。等待而没有到来,军队暴露在外,役事长久不使用,就有失伍离队、逃亡溃散的忧患,所以再次申明军法以整齐军队。其用意不是赞许,而是讥讽滥用武力。
夏天,鲁军和齐军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军投降。秋天,军队回国。
程氏学说:“《春秋》的时代,诸侯用兵很多,没有像这样记载得如此详细的,为什么呢?因为庄公这一年的用兵,尤其不义。上面既不由天子的命令,又无故兴师,从正月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蔡,而陈、蔡没有到来,可以说是无名了。甲午日再次整顿军队,可以说是滥用武力了。夏天军队和齐军包围郕国,郕国又不顺从而向齐国投降,可以说是无义了。历经三个季节军队才回国,可以说是害民了。违背天道,亲近仇敌,包围同姓,耗尽民力,与盟国不信任,征伐的国家不服从,所以圣人详细记载,以显示其恶行。”
谢湜说:“齐国也起兵来攻,所以鲁军和齐军包围郕国。我是兵主,而郕人不顺从我,所以向齐军投降。”
又说:“郕国已经投降,齐鲁不能再攻,所以军队回国。庄公在郕国用兵,可以说是失道了。驻扎军队以等待陈蔡,而陈蔡不遵守期限,因为我国出师无名。首先兴师众,包围郕国而郕人听从齐国,因为我国征伐国家无义。陈蔡不参与,可以停止了,还以攻打郕国为事,而在甲午日整顿军队。郕国已经投降,齐国可以退兵了,还以征服郕国为意,而到了秋天军队才回国。与盟国不信任,征伐的国家不服从,玩弄武力,长久才停止,这是危亡国家的方法。”
胡安国说:“记载‘及齐师’,是亲近仇敌;记载‘围郕’,是征伐同姓;记载‘郕降于齐师’,是显示征伐国家无义而不得服从。在这里庄公的过失显露了。记载‘师还’,是讥讽役事长久。按照《左传》,仲庆父请求伐齐,庄公不同意,这是国君将要亲自兴起包围郕国的役事。然而他的驻扎、他的‘及’、他的‘还’,都不称‘公’,是重视大众。《春秋》的正例,国君将帅不称‘帅师’,是以国君为重;现在这里不称‘公’,又以大众为重,为什么呢?轻举大众,妄动久役,等待陈蔡而陈蔡没有到来,包围郕国而郕国不服从,历经三个季节才回国,那么无名滥用武力,不义害民,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至此军队成为重点了,道义系于军队,所以不记载‘公’,以彰显劳民毒害的罪过,作为后世的警戒。《春秋》对于王道轻重的权衡,这类情况就是如此。”
冬天,十一月,癸未日,齐无知杀了他的国君诸儿。
谢湜说:“无知,是僖公母亲弟弟夷仲年的儿子。衣服礼秩如同嫡子,因此作乱。那么公孙无知凭借公孙的宠爱而出为大逆不道的人。《春秋》剥夺他的公孙称谓,是为了断绝他的亲属关系而诛杀他。公子公孙凭借子孙有继承的道理,而肆意做逆恶的人很多。所以卫国州吁贬黜他的公子,齐国无知贬黜他的公孙,是为了端正大法,是为了杜绝后世子孙争国的野心。无知记载齐国与州吁记载卫国,意思相同。胡安国说:‘无知为什么不称公孙而以国氏?是罪责僖公。弑君的人,无知对僖公有什么罪呢?不以公孙的道理对待无知,使他恃宠而当国。’按无知是夷仲年的儿子,年是僖公的同母弟弟。偏爱同母不同于其他弟弟,施及他的儿子,衣服礼秩如同嫡子,这是乱的根源。所以在年来聘时,特别以‘弟’记载。在无知弑君时,不称公孙,彰显他有宠而当国,垂戒的意义明显了。古道亲亲与尊贤并行而不相悖,所以尧亲近九族,必须能明俊德,而后九族和睦;周封同姓,必须任用康叔、蔡仲,而后王室强盛。”
徒知宠爱亲属而不急扵尊贤,使为表仪以明亲亲之道,必有簒弑之祸矣。按左氏,齐侯防扵姑棼,遂田扵贝丘。徒人费遇贼扵门,先入防公出而鬭死;石之棼如死扵阶下,是能死节者也。春秋重死节之臣,而法有特书,其不见扵经何也?如费等所谓便嬖私昵之臣,逄君之恶,田猎毕弋,而不能修民事,使百姓苦之者也。与大臣孔父、仇牧义形扵色,不畏强御,以身死其軄,则异矣。当是时,管仲、隰朋、鲍叔皆沉扵下僚,不见庸也,而徒人费、石之棼如乃得居左右。襄公之所踈逺亲信如此,故以齐国之强大一也。桓公用之,则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由亲贤人、逺小人,所以兴也。襄公用之,不能保其身,死扵户下,由亲小人、逺贤人,所以亡也。此二人虽死扵难,与自经扵沟渎而莫之知者,犹不逮焉,乃致乱之臣,死不偿责,又何取乎?」吕祖谦曰:「看齐襄公湏看得每举而每得志,是其所以速襄公之死。观其当时滛侈无度,肆行不道。」无不得志,如一灭纪,则纪侯大去其国。才以王人伐卫,卫便服;才欲灭郕,郕便降。至扵欲防鲁侯,则鲁侯至;欲要姜氏,则姜氏至。每举而每如意,惟其得志之频,故所以为死期之速。宜乎卒防无知之祸也。
译只知道宠爱亲属,却不急于尊重贤人,让他们作为表率来彰明亲近亲属的道理,必定会有篡位弑君的祸患。查考《左传》,齐襄公在姑棼筑防,随后到贝丘打猎。徒人费在门口遇到刺客,先冲进去,襄公逃出后,徒人费与刺客搏斗而死;石之纷如死在台阶下,这些都是能为节义而死的人。《春秋》重视为节义而死的臣子,并且有特别记载的体例,他们为什么没有出现在经文中呢?像徒人费等这类所谓受宠爱的亲信之臣,迎合君主的恶行,从事田猎射鸟等活动,却不修治民事,使百姓受苦。这与大臣孔父、仇牧义形于色,不畏强暴,以死尽忠职守的情况,是不同的。当时,管仲、隰朋、鲍叔都沉沦在下层官位,不被任用,而徒人费、石之纷如却得以在君主身边侍奉。襄公疏远和亲近信任的人就是这样,所以齐国虽然强大,却因此衰败。桓公任用贤人,就能多次会合诸侯,不靠武力,这是因为亲近贤人、疏远小人,所以国家兴盛。襄公任用小人,不能保全自身,死在门内,这是因为亲近小人、疏远贤人,所以国家衰亡。这两个人虽然死于祸难,但与自缢在沟渠中而无人知晓的人相比,还不如他们,他们是导致动乱的臣子,死了也不足以抵偿罪责,又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吕祖谦说:「看齐襄公,必须看到他每次举动都能得逞,这正是他加速死亡的原因。观察他当时淫乱奢侈没有节制,肆意横行不合道义。」没有不得逞的时候,比如刚要灭掉纪国,纪侯就大大地离开了他的国家;刚用周王的人讨伐卫国,卫国就臣服;刚想灭掉郕国,郕国就投降。至于想拦截鲁侯,鲁侯就到了;想拦截姜氏,姜氏就到了。每次举动都如他所愿,正因为得志太频繁,所以死亡来得这么快。难怪最终遭遇了无知的祸患。
春秋集义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十三
宋 李明复 撰
庄公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谢湜曰:「杀于齐,故不地。齐人讨其逆而杀之,故不书爵。」
胡安国曰:「杀无知者,雍廪也;而曰齐人者,讨贼之词也。弑君之贼,人人之所恶,夫人之所得讨,故称人人者,众词也。无知不称君,已不能君;齐人亦莫之君也。」
公及齐大夫盟于蔇
谢湜曰:「公子纠在鲁,齐大夫来谋立纠,故公及齐大夫盟。」
胡安国曰:「及者,内为志。大夫不名者,义系于齐,而不系于大夫之名氏也。曰『公及齐大夫盟』者,讥公之释父怨、亲仇讐也。或曰:『以徳报怨,寛身之仁,何以讥之也?』曰:『徳有轻重,怨有深浅。怨莫甚乎父母之仇,而徳莫重乎安定其国家而图其后嗣也。有父之讐而不知怨,乃欲以重徳报之也,则人伦废,天理灭矣。』然则如之何?「以直报怨,以徳报徳。」
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程颐曰:「春秋书公伐齐纳纠,而不称子,不当立者也。又曰:桓公兄也,当立;子纠弟也,不当争。考之《春秋》,可见桓公之入也。书曰:『齐小白入于齐鲁之纳子纠也,书曰:『公伐齐纳纠』。左氏误多子字,公谷之言是也。后书『齐人取子纠杀之』,言子者,盖罪齐人已盟立之而取杀之也。齐人非以其不正而舎之也,直反复而背之耳。若使桓弟而纠兄,管仲所辅者正,桓夺其国而杀之,则管仲与桓乃不可同世之讐也。若计其后功而与其事桓,圣人之言无乃害义之甚,启万世反覆不忠之乱乎?桓、公子纠之事,子贡所知也。故夫子答之,但言其不死为可耳。后人当审校其本末,然后见义之所当也。」
又曰:「书齐小白入于齐,以国系者,明当立也。」
杨时曰:尝攷子纠与小白未尝为世子而俱出奔,故春秋不书子而书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左氏曰:纳子纠。公谷皆曰:纳纠。其义当以公谷为正】以齐系小白,宜有齐者也。纠不称子,又不系之齐者,外之,不宜有齐者也。不宜有齐而入之,是为乱而已。
范祖禹曰:「齐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又相桓公以霸,何哉?桓公子纠皆以公子出奔。子纠未尝为世子也。桓公先入而得齐,非取诸子纠也。桓公既入而杀子纠,恶则恶矣。然纳桓公者齐也。《春秋》书「公伐齐,纳纠」,称纠而不称子,不当立者也。齐小白入于齐,以小白系之齐,当立者也。又曰:「齐人取子纠杀之」,称子纠,所以恶齐也。」
谢湜曰:「纠小白皆僖公子。公为齐立纠,而鲍叔之党欲立小白。故公之立纠,以至伐齐纳焉。其纳纠也,小白拒敌先入。小白先入,而公及齐大夫之谋由此不集矣。纠幼于次,不当立。纠不称子,以明公之纳纠非正也。小白长于次,当立。小白称齐,以明小白之得国为正也。小白于次当立,其得国正也。然春秋不书『公子』而外之者,上不能请王命以令臣民,下不能明正统以承社稷,惟恃公子族属与纠争国,终于自立而已。故去『公子』以示当黜,书『入』以示不顺王命,天下之纪纲也。小白一失王命,而春秋待之与簒夺者同归。然则公子继世,其可不由王命者哉?」左氏经书「纳子纠」,而先儒以子纠为兄。何以知公谷书「纳纠」为是?何以知小白于次当立?曰:「管仲之改事桓公也,孔子不以为逆,则小白以正得位可知矣。以纠正当立,则子纠管仲之君也。小白子纠之仇也。使管仲不死君难而北面事讐,乃臣之不义不忠者也。孔子岂得鄙匹夫之谅,而称管仲之仁哉?然则孔子所以称管仲者,以仲之去纠从桓不失乎义也。」
胡安国曰:「左氏书『子纠』,二传曰『伐齐纳纠』。君子以公谷为正。『纳』者,不受而强致之,称『入』者,难词。纠不书『子』者,明纠不当立也。以小白系齐者,明小白宜有齐也。所以然者,襄公见杀,纠与小白皆以庶子出奔,而纠弟也,又未尝为世子。按史称周公诛管、蔡以安周,
译《春秋集义》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义》卷十三
宋 李明复 撰
庄公
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谢湜说:“在齐国境内被杀,所以不记载地点。齐国人讨伐这个叛逆并杀了他,所以不记载他的爵位。”
胡安国说:“杀无知的人是雍廪;而说‘齐人’,是讨伐贼人的措辞。弑君的贼人,是人人所厌恶的,也是人人可以讨伐的,所以称‘人人’,是众人的意思。无知不称‘君’,是因为他已经不能做君主了;齐国人也没有把他当君主看待。”
庄公与齐国大夫在蔇地结盟。
谢湜说:“公子纠在鲁国,齐国大夫来谋划拥立公子纠,所以庄公与齐国大夫结盟。”
胡安国说:“‘及’字,表示鲁国主动有意。大夫不称名字,是因为道义关系在于齐国,而不在于大夫的名氏。说‘庄公与齐国大夫结盟’,是讥讽庄公释怀杀父之仇、亲近仇敌。有人说:‘以德报怨,宽恕自身的仁德,为什么要讥讽呢?’回答说:‘德有轻重,怨有深浅。没有比父母之仇更深的怨恨,也没有比安定国家、谋划后代更重的德行。有杀父之仇却不知道怨恨,反而想用重德来报答,那么人伦就废弛了,天理就灭绝了。’那么该怎么办呢?‘以直道报怨,以德行报德。’
夏天,庄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齐小白进入齐国。
程颐说:“《春秋》记载庄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而不称‘子’,是因为他不应当被立。又说:桓公是兄长,应当被立;子纠是弟弟,不应当争夺。考察《春秋》,可以看出桓公进入齐国的情况。记载说:‘齐小白进入齐国’;鲁国拥立子纠,记载说:‘庄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左传》错误地多了一个‘子’字,《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是正确的。后来记载‘齐人捉拿子纠并杀了他’,称‘子’,大概是谴责齐国人已经盟誓拥立他却又捉拿杀害他。齐国人并不是因为他不正统而放过他,只是反复无常、背弃盟约罢了。如果桓公是弟弟而子纠是兄长,管仲所辅佐的是正统,桓公夺取他的国家并杀了他,那么管仲和桓公就是不可共存的仇敌。如果计较后来的功劳而赞同他侍奉桓公,圣人的言论岂不是极大地损害道义,开启万世反复无常、不忠的祸乱吗?桓公与公子纠的事情,子贡是知道的。所以孔子回答他,只说他不为君主死节是可以的。后人应当仔细审察事情的始末,然后才能看到道义所应当遵循的。”
又说:“记载‘齐小白进入齐国’,用国名来系属,是为了表明他应当被立。”
杨时说:“曾经考察公子纠与小白未曾作为世子而一起出奔,所以《春秋》不称‘子’而称‘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齐小白进入齐国【《左传》说:拥立子纠。《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拥立公子纠。其义理应当以《公羊传》和《谷梁传》为正】。用齐国来系属小白,是适宜拥有齐国的。纠不称‘子’,又不系属于齐国,是排斥他,不适宜拥有齐国。不适宜拥有齐国却进入,这就是作乱罢了。”
范祖禹说:“齐桓公杀了公子纠,召忽为他而死,管仲不死,又辅佐桓公称霸,为什么呢?桓公和公子纠都是以公子身份出奔。子纠未曾作为世子。桓公先进入而得到齐国,并不是从子纠那里夺取的。桓公进入后杀了子纠,恶则恶矣。然而拥立桓公的是齐国。《春秋》记载‘庄公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称纠而不称‘子’,是因为他不应当被立。齐小白进入齐国,用小白系属于齐国,是因为他应当被立。又说:‘齐人捉拿子纠杀了他’,称‘子纠’,是为了谴责齐国。”
谢湜说:“纠和小白都是僖公的儿子。庄公为齐国拥立公子纠,而鲍叔牙的党羽想拥立小白。所以庄公拥立公子纠,以至于攻打齐国去拥立他。在拥立公子纠时,小白抵抗敌人先进入齐国。小白先进入,而庄公与齐国大夫的谋划因此没有成功。纠在兄弟中排行年幼,不应当被立。纠不称‘子’,是为了表明庄公拥立纠是不正当的。小白在兄弟中排行年长,应当被立。小白称‘齐’,是为了表明小白得到国家是正当的。小白在兄弟中排行年长应当被立,他得到国家是正当的。然而《春秋》不记载‘公子’而排斥他,是因为他向上不能请求王命来命令臣民,向下不能明确正统来继承社稷,只依靠公子的宗族身份与纠争夺国家,最终自立而已。所以去掉‘公子’以示应当废黜,记载‘入’以示不顺从王命,这是天下的纲纪。小白一旦失去王命,《春秋》对待他就与篡夺者一样。那么公子继承世代,难道可以不通过王命吗?”《左传》经文记载“拥立子纠”,而先儒认为子纠是兄长。怎么知道《公羊传》和《谷梁传》记载“拥立公子纠”是正确的?怎么知道小白在兄弟中排行年长应当被立?回答说:“管仲改变侍奉桓公,孔子不认为这是叛逆,那么小白以正道得到位分就可以知道了。如果认为纠应当被立,那么子纠就是管仲的君主。小白就是子纠的仇敌。如果管仲不为君主遇难而死,反而北面侍奉仇敌,那就是臣子的不义不忠。孔子怎么能鄙弃匹夫的狭隘信义,而称赞管仲的仁德呢?那么孔子之所以称赞管仲,是因为管仲离开纠跟随桓公没有违背道义。”
胡安国说:“《左传》记载‘子纠’,两传说‘攻打齐国拥立公子纠’。君子以《公羊传》和《谷梁传》为正。‘纳’,是不接受而强行给予;称‘入’,是困难的措辞。纠不记载‘子’,是为了表明纠不应当被立。用小白系属于齐国,是为了表明小白适宜拥有齐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襄公被杀,纠与小白都以庶子身份出奔,而纠是弟弟,又未曾作为世子。按照史书记载,周公诛杀管叔、蔡叔以安定周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