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详觧卷三十
为之小徳。若分而观之,未有不详于大徳而忽畧其细行者。今民之小子以小徳大徳合而观之,则饮食之微尤不敢忽畧矣。然则文王之教能使庶邦与民如此,岂无自而然哉?精诚之运,必有以隂驱潜率之者矣。不然则空言之▯,安能感人悟物如此之速哉?
译培养细小的德行。如果分开来看,没有不重视大德而忽视细微行为的。如今百姓将小德与大德合起来看待,那么就连饮食这样微小的事情也不敢忽视了。既然如此,文王的教化能让诸侯和百姓都做到这样,难道是凭空发生的吗?精诚之气的运行,必定有暗中驱使、潜移默化引导的力量。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空洞的言论,怎么能如此迅速地感动人心、启发万物呢?
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肇牵车牛,逺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此成王、周公戒妹土之民也。股肱者,手足之力也。嗣,有继续之意。尔妹土之民,当继续其股肱之力,而无有怠惰作辍。纯者一也,当纯一以艺黍稷,则其用志不分矣。惟其用志不分,故能以其艺黍稷者而奔走事其父兄。农事既隙,始牵车牛,任重致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而为商贾,自足其用,以此孝养父母。为农者,艺其黍稷以事父兄;逺服贾以养父母,其勤劳敦本如此。其为父母者,喜有此子能任其事,故为之子者方敢自洗濯恭敬,厚致用酒以奉其亲。于此时而用酒不为过也。若夫为游手,为末作,废耕稼懋▯之事,不顾父母之养,而为博奕饮酒,是不肖之子也,安能使其父母之喜庆哉?三代之民,自农桑之外无他习,自养父母之外无他用心。葢先王平日所以教之者,亦详矣。
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聼,朕教尔大克羞耉,惟君尔乃饮食醉饱。
庶士之有正者,庶伯君子,又所以统庶士者,此皆指卫国之臣也。其尔当常聼,则无时而敢违,无时而肆为逸乐矣。尔大克羞耉,惟君,此又指康叔而戒之也。尔能进耉成之人而用之,则足以尽为君之道。尔于此时而行养老之体,则饮酒醉饱无害。周公言此三节,以开夫人之饮酒,谓于祭祀之时,则可以饮酒;于孝养父母之时,则可以饮酒;其他时皆不可饮也。夫《酒诰》之书,専谓禁酒而作也。既禁其为逸乐,复开人以逸乐,何取乎《酒诰》哉?葢圣人能使人节欲,而不能使人无欲。凡饮酒用之于其所当用,皆天理也,岂人欲哉?惟其不当饮而饮,至于过,斯流于人欲矣。设若成王周公以禁酒之故,禁之太甚,使之皆不得饮,则其势有所不行。惟夫禁之于其所不当用,而开之以其所当用,则顺人情而易行,此圣人中庸之道也。又况成王周公,开人以饮酒者,皆就其良心之▯者开之:祭祀者,致敬之时;养父母者,人子所以孝其亲;养老者,所以燕乐嘉宾者,而致其厚意。此是良心之▯,虽开之以饮酒,而其饮自不致于过矣。
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徳。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兹亦惟天若元徳,永不忘在王家。」
成王又曰:「我大惟教汝康叔,将以厚望之也。尔能永长观省所以审察者,当以为久逺之虑。凡所作为,皆考中徳而行之。中者无过之谓。无故而饮,与夫絶人之饮酒者,皆非所以为中。惟祭祀与养老、孝养父母之时饮酒,他时皆不得饮。则其势不至于纵,亦不至于拘,此即中徳也。自非观省为逺虑,安能如此?纵其饮于一时,忘其他日之患;禁之太甚,而不能以永行,皆非永观省也。中徳天理也。汝之所为,既合天理,则庶几能进其馈祀于祖宗,幽足以安神祗,明足以守宗庙,而汝之心可以无愧。尔乃因此可以用逸,则其逸乐也可以舒其四体,愉其心志,而不至于过矣。兹乃信乎为王者正事之大臣,任君之事,无负于君之责望。葢有以尽乎已,必有以合乎君;有以合乎君,必有以得乎天。天亦顺其元徳而祐祚之,使子孙世享其禄,不见忘我周家也。元者,善之长也。凡人之为善,而至于天,若元徳,则是此心与天无间,天且不违是也。成王之所以大望康叔,其效如此。其要实原于永观省、稽中徳而已。永观省、稽中徳,存于一心之微,而其为效可以事宗庙,可以安其身,可以事其君,可以得乎天。如此之大,康叔勿谓饮食醉饱之末节而不加之意也。」
王曰:「封,我西土棐徂,▯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
成王又申文王之禁酒者,言之前既曰「诰毖庶▯,诰教小子矣」,此又言「我西土往日辅祐文王之国,及其治事之臣,及其民之子孙,庶几能用文王之教令,行禁止,上创下从」,如上文所谓「庶国饮惟祀」,所谓「聪聼祖考之彞训」,是皆用文王之教也。腆厚也,不腆即薄于
译妹土的百姓,继承你们手足般的劳力,专一地种植黍稷,奔走侍奉你们的父兄。起初牵着车牛,远行经商,用所得来孝养父母。父母为此感到欢喜,你们便自己洗涤恭敬,厚备酒食以奉养双亲。这是成王、周公告诫妹土百姓的话。股肱,指手足的力量。嗣,有继承的意思。你们妹土的百姓,应当继承这种手足之力,而没有懈怠停顿。纯,即专一,应当专一地种植黍稷,这样意志就不会分散。正因为意志专一,所以能凭借种植黍稷所得,奔走侍奉父兄。农事空闲后,才开始牵车牛,负重致远,以己之所有交换己之所无,从事商业,自给自足,以此来孝养父母。从事农业的人,种植黍稷以侍奉父兄;远行经商以赡养父母,其勤劳敦本如此。作为父母,喜有此子能承担家事,所以做子女的才敢自己洗涤恭敬,厚备酒食以奉养双亲。在这个时候饮酒不算过分。如果做游手好闲之人,从事末业,废弃耕种之事,不顾父母之养,却去赌博饮酒,这是不肖之子,怎能使其父母喜庆呢?夏商周三代的百姓,除了农桑没有其他习好,除了赡养父母没有其他用心。大概先王平日教导他们,也很详尽。
众士中有官职的,以及众伯、君子,你们应当常听我的教诲,你们能大力进用老人,作为君主,你们才可以饮食醉饱。
众士中有官职的,众伯、君子,又是统领众士的人,这都是指卫国的臣子。你们应当常听,就没有时刻敢违背,没有时刻放纵逸乐了。你们能大力进用老人,作为君主,这是又指康叔而告诫他。你们能进用老人而任用他们,就足以尽到为君之道。你们在这个时候实行养老的礼制,那么饮酒醉饱也没有害处。周公说这三节,以开许人们饮酒,是说在祭祀的时候,可以饮酒;在孝养父母的时候,可以饮酒;其他时候都不可以饮。《酒诰》这本书,专门为了禁酒而作。既然禁止其为逸乐,又开许人以逸乐,这有什么取义呢?大概圣人能使人节制欲望,而不能使人没有欲望。凡是饮酒用在该用的地方,都是天理,哪里是人欲呢?只有不该饮而饮,以至于过度,这才流于人欲了。假如成王周公因为禁酒的原因,禁止得太厉害,使得大家都不能饮,那么这种形势就无法推行。只有在不当用的地方禁止,而在当用的地方开许,就顺应人情而易于推行,这是圣人的中庸之道。何况成王周公,开许人们饮酒的,都是就其良心的善处开许:祭祀,是致敬的时候;养父母,是人子孝亲的时候;养老,是为了宴乐嘉宾,而表达厚意。这是良心的善处,虽然开许饮酒,但其饮自然不至于过度。
成王又说:“我大惟教汝康叔,将以厚望之也。尔能永长观省所以审察者,当以为久逺之虑。凡所作为,皆考中徳而行之。中者无过之谓。无故而饮,与夫絶人之饮酒者,皆非所以为中。惟祭祀与养老、孝养父母之时饮酒,他时皆不得饮。则其势不至于纵,亦不至于拘,此即中徳也。自非观省为逺虑,安能如此?纵其饮于一时,忘其他日之患;禁之太甚,而不能以永行,皆非永观省也。中徳天理也。汝之所为,既合天理,则庶几能进其馈祀于祖宗,幽足以安神祗,明足以守宗庙,而汝之心可以无愧。尔乃因此可以用逸,则其逸乐也可以舒其四体,愉其心志,而不至于过矣。兹乃信乎为王者正事之大臣,任君之事,无负于君之责望。葢有以尽乎已,必有以合乎君;有以合乎君,必有以得乎天。天亦顺其元徳而祐祚之,使子孙世享其禄,不见忘我周家也。元者,善之长也。凡人之为善,而至于天,若元徳,则是此心与天无间,天且不违是也。成王之所以大望康叔,其效如此。其要实原于永观省、稽中徳而已。永观省、稽中徳,存于一心之微,而其为效可以事宗庙,可以安其身,可以事其君,可以得乎天。如此之大,康叔勿谓饮食醉饱之末节而不加之意也。”
成王又说:“封,我西土往日辅佐文王的君臣和办事的小子,尚能遵循文王的教诲,不厚于酒,所以我们直到今天能够承受殷商的天命。”
成王又重申文王禁酒的事,前面已经说过“告诫众臣,告诫小子”了,这里又说“我西土往日辅佐文王的君臣,以及治事的臣子,以及百姓的子孙,尚能遵循文王的教令,实行禁止,上创下从”,如上文所说的“众国饮酒只在祭祀时”,所说的“听从祖考的常训”,这都是遵循文王的教诲。腆,厚也,不腆即薄于
饮酒也。天下之理,一重则一轻,彼有所薄,则此有所厚。既不厚于酒,岂非所厚者在徳乎?惟文王之化如此,故上天祐我周家,革商为周。我今日所以能受商民,原其所由来,惟在乎庶▯与民用文王之教,不腆于酒而已。
译这是关于饮酒的事。天下的道理,一方加重,另一方就减轻;那边有所轻视,这边就有所重视。既然不重视酒,难道所重视的不在于德行吗?只有文王的教化是这样,所以上天保佑我们周朝,取代商朝建立周朝。我今天之所以能够承受商朝的百姓,推究其根源,只在于百姓和民众遵循文王的教化,不崇尚饮酒罢了。
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廸畏天显,小民经徳,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
孔颖达曰:周受于商,文王之前,殷代也。今又卫居商地,故举商代以酒兴亡得失为戒。此又言商家先王羣臣以不饮酒而兴▯也。既取稽考文王以近者告之,又以其闻于商先王者告之曰:「我尝闻之,在昔有殷先哲王,谓成汤也。廸蹈也,躬行之谓也。天有显道,小民难保,皆可畏者也。惟成汤躬行此畏于已,戒儆不睹恐惧不闻,故形之于畏天则见天之显,行之于畏民则见小民之不可忽,形之于徳则守之以常而不敢变,形之为智则持之以坚而不敢失。此畏心之在已也。形之于后世,则自成汤至于帝乙,贤圣六七作之君,所以成王业者,皆畏其相国,有重臣如伊尹、伊陟、巫贤、甘盘之徒,人主之所敬也。此畏心之在子孙也。形之于臣下,则御事之臣所以为辅弼者,皆致其恭敬之道,责难于君,不敢自暇自逸。自者由也,由于暇逸者必不能恭于君,恭于辅君者必不敢暇逸。所以不敢暇逸者,惟尽为臣之职所当为而已。何况曰其敢崇尚饮酒乎?此畏心之在羣臣也。商家先王萌一廸畏之心,故一己之所用者无非此畏,子孙之所遵者无非此畏,羣臣之所效法者无非此畏。甚矣,心之不可以不知畏也。前乎此,尧舜之竞业畏也;后乎此,文王之不敢侮鳏寡,武王之夙夜祗惧此畏也。以人主之尊,其敬畏不敢忽如此,况于为诸侯乎?况于为大夫、为士者乎?」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徳显,越尹人祗辟。
商先王躬行敬畏之道,不惟其子孙为能然而王朝之御事皆然,不惟其王朝之御事皆然,而外服之诸侯,内服之百官,里居之百姓,亦然,以见君臣上下内外无一不在敬畏之中。侯服、甸服、男服、卫服,为▯伯诸侯之长者,此外服之诸侯也。自百僚之聨事合治者,庶尹众官之长者,惟亚为次,大夫为士者,与乎服事奔走于官之尊者,此畿内之百官也。百官族姓及卿士大夫致仕而居田里者,凢此皆不敢沉湎于酒,岂惟不敢饮酒,亦且不暇饮酒,惟尽心于职事而无暇也。上文言不敢自暇自逸,继之以其敢崇饮,此又言不惟不敢,亦不暇,以见其重在于职事,则其轻在于饮酒。然则所谓不暇者果何事哉?上以助成人君之徳而至于不可掩,下以尽正人之道而自敬其法而已矣。为臣之责,惟此二者,茍君之徳不明,与夫不能正其身而正人者,皆为有亏于其职。上以成其君,下以正乎人,则人臣之职尽矣。当时之为人臣者,惟恐已责之不塞,已职之不尽,所谓不暇者,惟此而已。天下之事,无有两立之理,晋人以酣饮清淡,不事理法,而废职事,卒至于刘石崛起者,葢心在于饮酒,则无暇于职事;心在于职事,则无暇于饮酒,其心自然有所偏重。此如康叔之于卫,其知所以当为者乎?知有所当为,则必有所不为矣。
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诞惟厥纵滛佚于非彞,用燕丧威仪,民罔不尽伤心。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徳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羣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前言:商家先王所以致敬,与其臣所以不敢暇逸,故其兴▯如此。此又言商之后王不能致敬,惟酒是逸,臣下化上之恶,故其丧▯如此。我闻亦惟曰:在今后嗣王即纣也,酣身以酒,而乐其身。惟贤君以其昭昭,能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安能使人昭昭?宜其政教命令无以显明于民者,所祗敬而保养之。惟是众人所怨之人,不易言敬保之,其心不变也。祗保之心一也。先王用之于贤者,故任贤勿贰,不使小人间之。纣乃以祗保之心用之于小人,诞大也,惟纵之滛泆于非常理之事,谓之非彞,则所为不
译周武王说:“封,我听说有这样一句话:从前,殷商的先代圣王,践行对上天显明之道的敬畏,以常道治理百姓,秉持明智。从成汤一直到帝乙,这些成就王业的君主都敬畏他们的辅相,那些处理政务的臣子都恭敬地辅佐君主,不敢让自己闲暇安逸,何况说他们敢崇尚饮酒呢?”
孔颖达说:周朝取代了商朝,在文王之前,那是殷商的时代。现在卫国又地处商朝故地,所以举出商朝因酒而兴亡得失的历史作为警戒。这里又说商朝的先王和群臣因为不饮酒而兴盛。既然已经用近处的文王事迹来告诫他,又用他听说的商朝先王的事迹来告诉他:“我曾经听说,从前有殷商的先代圣王,指的是成汤。‘廸’是践行的意思,指亲身实行。上天有显明的大道,百姓难以保全,这些都是值得敬畏的。只有成汤在自己身上践行这种敬畏,警戒于未见之事,恐惧于未闻之声,所以表现在敬畏上天时,就看到了上天的显明;表现在敬畏百姓时,就看到了百姓不可轻视;表现在德行上,就坚守常规而不敢改变;表现在智慧上,就持守坚定而不敢失误。这是敬畏之心存在于自身。表现在后世,那么从成汤到帝乙,贤圣六七代君主,之所以能成就王业,都是因为敬畏他们的相国,有像伊尹、伊陟、巫贤、甘盘这样的重臣,是君主所敬重的。这是敬畏之心存在于子孙。表现在臣下,那么那些处理政务、作为辅弼的臣子,都尽到恭敬之道,对君主提出高要求,不敢让自己闲暇安逸。‘自’是由的意思,因为闲暇安逸必然不能恭敬于君主,恭敬于辅佐君主的人必然不敢闲暇安逸。之所以不敢闲暇安逸,只是因为尽到臣子应当做的职责罢了。何况说他们敢崇尚饮酒呢?这是敬畏之心存在于群臣。商朝的先王萌发了一种践行敬畏的心,所以自己所用无非是这种敬畏,子孙所遵循无非是这种敬畏,群臣所效法无非是这种敬畏。敬畏之心不可以不知晓啊。在此之前,尧舜竞争功业也是敬畏;在此之后,文王不敢欺侮鳏寡,武王早晚恭敬恐惧,也是这种敬畏。以君主的尊贵,其敬畏不敢忽视到如此程度,何况是诸侯呢?何况是大夫、士人呢?”
至于外服的侯、甸、男、卫、伯,以及内服的百官众尹,还有次官、服役者、宗庙工匠,以及百姓和居住在乡里的民众,没有谁敢沉湎于酒。这不仅仅是因为不敢,也是因为无暇,只是为了帮助成就君王的德行使其显扬,以及治理百姓、敬守法度。
商朝的先王亲身践行敬畏之道,不仅他的子孙能做到,王朝的办事大臣也都如此;不仅王朝的办事大臣如此,外服的诸侯、内服的百官、乡里的百姓也都如此,以此显示君臣上下内外无一不在敬畏之中。侯服、甸服、男服、卫服,是作为诸侯长者的伯,这些是外服的诸侯。从百官中联合办事的人,众官中的长官,以及次官、大夫、士人,还有在官府中奔走服役的尊者,这些是京畿内的百官。百官的族姓以及卿士大夫退休而居住在乡野的人,所有这些人都不敢沉湎于酒,岂止是不敢饮酒,也是没有空闲饮酒,只是尽心于职事而没有空闲。上文说不敢让自己闲暇安逸,接着说岂敢崇尚饮酒,这里又说不仅不敢,也是无暇,以此显示他们重视职事,而轻视饮酒。那么所谓无暇,究竟是在忙什么呢?对上是为了帮助成就君王的德行使其显扬,对下是为了尽到正人的道而自我敬守法度。为臣的责任,只有这两项,如果君王的德行不彰,或者不能端正自身而去端正别人,都是对职责的亏欠。对上成就君王,对下端正百姓,那么人臣的职责就尽到了。当时做人臣的,只担心自己的责任没有填补,自己的职责没有尽到,所谓无暇,只是因为这个罢了。天下的事,没有两全其美的道理,晋人因为酣饮清谈,不处理法度事务,而废弃职事,最终导致刘、石崛起,大概是因为心思在于饮酒,就没有空闲处理职事;心思在于职事,就没有空闲饮酒,他们的心思自然有所偏重。这就像康叔对于卫国,他知道应当做什么吗?知道有所当为,就必然有所不为了。
我听说也这样说:现在的后继君王沉溺于酒,他的政令不能显明于百姓,所敬重保养的,只是那些令人怨恨的人,难以改变。他放纵淫乱于不合常理之事,用来宴乐而丧失威仪,百姓没有不伤心的。他荒淫厚待于酒,不仅让自己安逸,还放纵自己的心,疾病痛苦而不能畏惧死亡。罪过在于商邑,导致殷国灭亡,没有灾祸是因为德行馨香祭祀上达于天,而是由于百姓怨恨,众多人因酒腥气上闻于天。所以上天降下丧亡给殷商,不爱惜殷商,只因为安逸。上天并不暴虐,只是百姓自己招致罪过。
前文说:商朝先王之所以致敬,以及其臣子之所以不敢闲暇安逸,所以他们的兴盛如此。这里又说商朝的后继君王不能致敬,只以酒为乐,臣下效仿上级的恶行,所以他们的灭亡如此。我听说也这样说:现在的后继君王就是纣王,他沉溺于酒而取乐自身。只有贤明的君主以其清明,能使百姓清明;现在他以昏庸,怎能使人清明?适宜他的政教命令无法显明于百姓,所敬重保养的,只是那些众人所怨恨的人,难以说敬重保养他们,其心不变。敬重保养的心是一样的。先王用在贤者身上,所以任用贤者不疑,不让小人离间。纣王却把敬重保养的心用在小人身上,‘诞’是大,只放纵他们淫乱于不合常理之事,称为非彝,那么所为不
合于法度矣。用燕丧威仪,人君所以尊临天下者,有其威仪也。诗曰:威仪抑抑。传曰:有威可畏谓之威,有仪可像谓之仪。此皆君之威仪也。纣之以燕乐之故而丧其威仪,民见纣如此,无不衋然痛伤于心。衋伤痛之貎也。民至于伤心,而纣曽无改悔之心,方且荒大腆厚于酒,不惟自息。所谓凶人为不善,惟曰不足,更无有穷已逸安也。其心安于酒,恬然不以为怪。厥心疾很,不克畏死。当沉湎于酒之时,为酒所使,其心很戻,虽死且不畏。酒之能害徳如此,其辜罪始于商邑,言纣与逋逃之人为滛湎于都邑。其终也至于举国败亡,更不知惧。所以登于天者,非其徳之馨香,乃其酒之腥秽尔。夫为徳者,自有馨香之理,寓于祭祀之间,不以物而以徳。酒自有腥秽之理,庶羣自饮,见其臣下化上,无一人不饮酒也。至于腥闻在上,则恶之彰著久矣。故天降丧亡于殷而无有爱之。天之所以不爱之者,惟以逸之故。天岂虐民哉?民自速其罪尔。为康叔而抚商之余民,居商之故地,其可不以商先哲王为监哉?又其可不以商之后嗣王为戒哉?
译符合法度了。在宴饮中丧失威仪,这是君主用来尊严地统御天下的根本,就在于拥有威仪。《诗经》说:“威仪庄重谨慎。”传文说:“有威严令人敬畏叫做威,有仪容可供效法叫做仪。”这些都是君主的威仪。纣王因为宴饮享乐而丧失了威仪,百姓看到纣王这样,没有不内心深切痛伤的。“衋然”是伤痛的样子。百姓到了伤心的地步,而纣王竟然没有改悔之心,反而更加沉迷于厚味美酒,不仅不知自我节制。所谓凶恶之人做坏事,总说不够,更没有穷尽和安逸满足的时候。他的心安于酒,恬然不以为怪。他的心疾恶狠戾,不能畏惧死亡。当沉湎于酒的时候,被酒所驱使,他的心狠戾乖张,即使面临死亡也不畏惧。酒能败坏德行到了如此地步,他的罪过始于商邑,是说纣王与逃亡之人在都邑中纵情沉湎。最终导致举国败亡,仍然不知恐惧。所以升腾到天上的,不是他德行的馨香,而是他酒的腥秽罢了。修德的人,自有馨香的道理,寄托在祭祀之中,不靠器物而靠德行。酒自有腥秽的道理,众臣百姓自己饮酒,看到臣下效法上级,没有一个人不饮酒的。直到腥秽之气上闻于天,那么罪恶的显著已经很久了。所以天降丧亡于殷商而不爱惜它。天之所以不爱惜它,只是因为安逸的缘故。天难道会虐待百姓吗?是百姓自己招致罪祸罢了。康叔安抚商朝的遗民,居住在商朝的故地,难道可以不把商朝的先哲王作为鉴戒吗?又难道可以不把商朝的后嗣王作为警戒吗?
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
王曰:「封,予惟不若兹多诰。前既举商家得失兴亡,戒之矣。又曰:『我不但如此多言,亦已躬行之矣。』使成王不见于躬行,徒多言,岂能耸动康叔之聼?凡古人所言者,皆其所已行者也。又举昔之贤者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水监足以见其形之妍丑而已,若民监则可以知其吉凶成败。』前日纣为滛湎之行,今已坠其命而丧亡矣。岂非民监可以见吉凶成败乎?我其不可不以商为监,而抚安当时之民也。商以夏为监,周以商为监,汉以秦为监,唐以隋为监,皆此▯也。」
予惟曰:「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
劼固也,毖谨也。坚固尔心,而致其谨畏。此一章,大槩言康叔之心,当无往而非欲劼毖,即敬之意也。以逺而言之,则有商家贤臣,与乎侯甸男卫之国,汝当以敬待之也。逺者犹当敬,况近者而可以不敬乎?以近而言之,则太史掌国之六典,内史掌八柄之法,皆汝之亲友者,与夫贤臣为百官之尊者,此皆汝国之近臣,亦当以敬待之。近者犹为敬,而况小者而可以不敬乎?以小臣而言之,尔国所有供事之臣,服行善道而在位者,服近其事而在职者,亦当以敬待之。小者犹当敬,而况大者可以不敬乎?以大臣而言之,为尔之畴,如三卿者,葢三卿皆命于天子,故以畴▯言之。圻父司马之官,掌▯政以治封圻之内,薄伐其愆违者也。农父司徒之官,掌▯教以治民农事,顺民而保安之者也。宏父司空之官,掌▯事,广其土以居民,安定其民以致其辟法者也。曰父者,尊之也。曰圻、曰农、曰宏,以职言;曰司马、司徒、司空,以官言。有政以制之,而后可教;有教以导之,而后可安。此其次第也。此三卿者,汝亦当以敬待之可也。大臣如三卿,犹在所敬,而况汝为诸侯,其身岂可以不敬乎?刚制于酒,汝之职也。汝所当敬也。制于酒而不以刚,则立志不勇,所行不坚,易以中辍矣。此章其要在康叔刚制于酒,知所劼毖,故广为戒,自逺而近,自小而大,自轻而重,以见其无往而不敬焉。
厥或告曰:「羣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廸,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王曰:「封,汝典聼朕毖,勿辩乃司民湎于酒。」
此又立为禁酒之法。厥或有人来诰曰:「民相聚羣饮,汝不可失之,须尽执而拘之,以归于周之京师,予其杀之。」又惟商之诸臣百工,为人所导廸而饮酒,至于沉湎者,此则为他人所渐染,而非其本意,勿用杀之,姑且教之。夫民同犯一罪,杀其一而赦其一,奚为周公立法乃如此?详咏此一章,见圣人立法不得不严。
不严则人玩而易犯,予其杀,未必杀之,特立为此法尔。至于成王、周公之本意,则亦欲教之而已。旧▯以周人羣饮则杀之,商人则勿杀,恐未必然。周人习于文、武之化,岂有羣饮者?更不须立此法矣。又何况康叔所治,乃商之余民,安有周人哉?汝康叔能如此用心,则诚为明于享上之义矣。诸侯之所以能享上者,在诚而不在物,在实而不在文。能尽其职以奉上,则享之义莫过于此矣。其或汝不能用我之教,辞不聼我言,惟我一人不恤,更不之顾,则是汝自不蠲洁于其事,防民于罪,亦与杀人何以异哉?成王别白而告之,能如此则为明享,如此则为弗蠲。乃事康叔,其亦知审所取舍哉?王曰:「封,汝典聼朕毖。」又于终篇申言之曰:「汝当常聼我之所毖,谨者惟在于酒。若汝所治之民,犹至于饮酒者,汝即不可推辞分别,以为民自饮酒,我自不饮酒,非闗我身之事。然则所以化民者,非于康叔之身乎?民之饮酒,即汝之过也。乃司即康叔之身,司牧民者也
译王说:“封,我不仅像这样多次告诫你。古人有句话说:‘人不要以水为镜,而应当以民为镜。’现在殷商已经丧失了它的天命,我难道可以不大大地以此为鉴,来安抚当时的百姓吗?”
王说:“封,我不仅像这样多次告诫你。前面已经列举了商朝得失兴亡的道理,来警戒你了。又说:‘我不但如此多言,也已经亲身实践了。’如果成王不亲身实践,只是空谈,怎么能打动康叔的耳朵呢?凡是古人所说的,都是他们已经实践过的。又举出过去的贤者有话说:‘人不要以水为镜,而应当以民为镜。以水为镜,只能看到自己形貌的美丑罢了;如果以民为镜,就可以知道吉凶成败。’从前纣王沉溺于酒色,现在已经丧失天命而灭亡了。这难道不是以民为镜可以看到吉凶成败吗?我难道可以不把商朝作为鉴戒,来安抚当时的百姓吗?商朝以夏朝为鉴,周朝以商朝为鉴,汉朝以秦朝为鉴,唐朝以隋朝为鉴,都是这个道理。”
我说:“你要坚定谨慎地对待殷商遗留下来的贤臣,以及侯、甸、男、卫等诸侯,何况太史、内史等亲近的官员,以及贤臣和百官之长,何况是你手下的办事人员,那些奉行善道、在职在位的人,何况是你的同僚,如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等,何况你要坚决地管制饮酒。”
“劼”是坚固的意思,“毖”是谨慎的意思。坚定你的心志,并且做到谨慎敬畏。这一章,大略是说康叔的心,应当无处不想要坚定谨慎,也就是恭敬的意思。从远处来说,有商朝的贤臣,以及侯、甸、男、卫等国家的诸侯,你应当以恭敬的态度对待他们。远处的人都应当恭敬,何况近处的人可以不恭敬吗?从近处来说,太史掌管国家的六典,内史掌管八柄的法度,都是你的亲友,以及贤臣中百官的尊长,这些都是你国中的近臣,也应当以恭敬的态度对待。近处的人都应当恭敬,何况小官可以不恭敬吗?从小官来说,你国中所有供职的臣子,奉行善道而在位的,亲近事务而在职的,也应当以恭敬的态度对待。小官都应当恭敬,何况大官可以不恭敬吗?从大官来说,作为你的同僚,如三卿等,大概三卿都是由天子任命的,所以用“畴”(同僚)来指称。圻父是司马的官职,掌管军政以治理封疆之内,讨伐那些有过错违逆的人。农父是司徒的官职,掌管教化以治理民众的农事,顺应民心并保护他们。宏父是司空的官职,掌管工程事务,扩大土地以安置居民,安定民众以推行法度。称“父”是表示尊敬;称“圻”、“农”、“宏”是从职责来说;称“司马”、“司徒”、“司空”是从官职来说。有政令来制约,然后才可以教化;有教化来引导,然后才可以安定。这是其中的次序。这三卿,你也应当以恭敬的态度对待。大官如三卿,都应当在恭敬之列,何况你是诸侯,自身难道可以不恭敬吗?坚决管制饮酒,是你的职责,是你所应当恭敬对待的。管制饮酒如果不坚决,那么立志就不勇猛,所行的事情就不坚定,容易中途停止。这一章的关键在于康叔要坚决管制饮酒,知道要坚定谨慎,所以广泛地告诫,从远到近,从小到大,从轻到重,以显示他无处不恭敬。
如果有报告说:“有人聚众饮酒,你不要放纵他们。全部逮捕拘禁并押送到周京,我要杀了他们。”又只有殷商遗留下来的那些臣子百工,是被他人引导而沉溺于酒的,不要杀他们,暂且教育他们。如果有这样明白地享祭,却不采用我的教诫,只有我一人不体恤,不洁敬你的事务,这就等同于杀了。王说:“封,你要常听我的告诫,不要推卸你治理民众沉溺于酒的责任。”
这又是设立禁酒的法令。如果有来报告说:“民众聚众饮酒,你不可放纵他们,必须全部逮捕拘禁并押送到周京,我要杀了他们。”又只有商朝的诸臣百工,是被他人引导而饮酒,以至于沉溺的,这是因为受他人渐染,而不是他们的本意,不要杀他们,暂且教育他们。民众同犯一种罪,杀其中一个而赦免另一个,为什么周公立法竟然如此?仔细吟咏这一章,可以看出圣人立法不得不严厉。不严厉,人们就会轻慢而容易犯法,“我要杀了他们”,未必真的杀了他们,只是设立这样的法令罢了。至于成王、周公的本意,也不过是想教育他们而已。旧注认为周人聚众饮酒就杀,商人就不杀,恐怕不一定如此。周人习惯于文王、武王的教化,难道会有聚众饮酒的人吗?更不需要设立这样的法令了。更何况康叔所治理的,是商朝的遗民,哪里有周人呢?你康叔能这样用心,那就真正明白了享祭上级的意义了。诸侯之所以能享祭上级,在于诚意而不在于物品,在于实质而不在于文饰。能尽自己的职责来侍奉上级,那么享祭的意义没有比这更大了。如果你不采用我的教诫,言辞不听我的话,只有我一人不体恤,不再顾念,这就是你自己不洁敬于事务,防范民众犯罪,这也与杀人有什么不同呢?成王分别明白地告诉他,能这样就是明享,这样就是不洁敬。康叔,你也知道审慎地取舍了吗?王说:“封,你要常听我的告诫。”又在篇末重申说:“你应当常听我的告诫,谨慎的关键在于酒。如果你所治理的民众,还至于饮酒,你就不可推辞分别,认为民众自己饮酒,我自己不饮酒,不关我的事。然而教化民众,难道不在康叔自身吗?民众饮酒,就是你的过错。‘乃司’就是康叔自身,是掌管牧养民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