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详解卷四十
为危之虑,故制其治而使政教之无缺,保其邦而使上下之无虞。此成王深见治道有无穷之忧,不以目前茍安而自治也。古今之变不齐,治不长治者,皆自人主怠忽之心生。以治视治而不以乱视治,以安视安而不以危视安也。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皆古人所以制治保邦之具也。唐虞考古以建官,其数止干百,盖其民淳事简故也。在内则有百揆宰相之任,四岳以分掌诸侯;在外则有十二州之牧与乎诸侯之长,皆方伯连帅之职也。既曰建官惟百矣,而在内则特举百揆、四岳,在外则特举州牧、侯伯,何也?唐虞之世执要以御详,故上下相维,内外相制,莫不有法。此亦王省惟嵗之意也。内举百揆、四岳之大臣,而朝廷百僚之政无不举矣;外举州牧、侯伯,而邦国都鄙之政无不举矣。为治之纲领,莫有过于此者,所以庶政得其和,而政教礼刑无不理;万国得其宁,而逺近内外无不安。此唐虞建官其治效所以若此也。至于夏商与唐虞时异事异矣,故廷官之数则倍于唐虞。唐虞官百,夏商二百。圣人观时之会通,以行典礼。以唐虞之官而治夏商则废事,以夏商之官而治唐虞则空官,时之不得不然也。故亦克用乂也。要之,圣人建官虽多寡各因时而不同,然其致治之意则一而已。虽然,记礼者之言与书不合,何也?礼曰:唐虞之官五十,夏氏官百,商二百,周三百。盖礼记出于汉儒所记,当以周官为正也。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立政之要,不在于官之多,惟在于得其人。盖为人择官者,惟取其具官而已;为官择人者,必欲其得人焉。茍不得其人,徒取其具官,谓之旷官可也。自非王者有明徳足以灼知治乱安危。之本与乎?邪正贤否之辨,安能如此?故曰:明王立政。
译为了防范危险的忧虑,所以制定治理的制度,使政教没有缺失,保全国家,使上下没有忧患。这是成王深刻认识到治理之道有无穷无尽的忧患,不因为眼前的苟且安定而自我满足。古今的变化各不相同,治理不能长久维持的,都源于君主懈怠疏忽的心态。用太平的眼光看待太平,而不用混乱的眼光审视太平;用安定的眼光看待安定,而不用危险的眼光审视安定。说:唐尧虞舜考察古制,设立官职只有百个,这都是古人用来制定治理、保全国家的器具。唐尧虞舜考察古制来设立官职,其数量只有百个,大概是因为民风淳朴、事务简单。在朝廷内部,有百揆、宰相的职责,四岳分别掌管诸侯;在朝廷外部,有十二州的州牧和诸侯的首领,都是方伯、连帅的职务。既然说设立官职只有百个,而在朝廷内部特别举出百揆、四岳,在朝廷外部特别举出州牧、侯伯,为什么呢?唐尧虞舜的时代抓住要点来统御细节,所以上下相互维系,内外相互制约,没有不有法度的。这也是“王省惟岁”的意思。在内部举荐百揆、四岳这样的大臣,那么朝廷百官的政务就没有不举行的;在外部举荐州牧、侯伯,那么邦国都鄙的政务就没有不举行的。治理的纲领,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所以各种政务得到和谐,政教礼刑没有不治理好的;万国得到安宁,远近内外没有不安定的。这就是唐尧虞舜设立官职,其治理成效之所以如此的原因。至于夏商与唐尧虞舜时代不同、事务不同,所以朝廷官职的数量比唐尧虞舜多一倍。唐尧虞舜官职百个,夏商二百个。圣人观察时势的通达变化,来施行典礼。用唐尧虞舜的官职来治理夏商就会荒废事务,用夏商的官职来治理唐尧虞舜就会官职空虚,这是时势不得不然。所以也能成功治理。总之,圣人设立官职虽然多寡各因时势而不同,但其致力于治理的意图则是一样的。虽然如此,记载礼制的言论与《尚书》不合,为什么呢?《礼记》说:唐尧虞舜的官职五十个,夏代官职百个,商代二百个,周代三百个。大概《礼记》出自汉代儒生的记载,应当以周代的官制为准。圣明的君王建立政事,不只看重官职,只看重人才。建立政事的关键,不在于官职的多,只在于得到合适的人。大概为人选择官职的,只是取用具备官职而已;为官职选择人才的,必定想要得到合适的人。如果不能得到合适的人,只是取用具备官职,称之为旷废官职是可以的。如果不是君王有明德足以明察治乱安危的根本以及邪正贤否的区别,怎么能这样呢?所以说:圣明的君王建立政事。
今予小子只勤于徳,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隂阳。官不必备,惟其人。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今我小子,深见治道无穷,故只敬而勤勉于为徳,夙夜之间,常如有所不及。然此三句,乃训迪厥官之本也。惟其人主不自以为能,故不自用而用人,所以立三公、三孤、六卿,无不得其人也。茍人主自以为能,是自用而不用人也,三公、三孤、六卿,岂知所以择人哉?仰惟前代唐、虞、夏、商,所以迪官之意,而顺训之,若亦顺也。迪,蹈也。即前人所以建官之法,顺训而迪蹈之。然则唐、虞官百,夏、商二百,周三百六十,安在其能训迪厥官哉?盖惟识时变者,斯足以行古人之法;不识时变,惟区区陈迹之泥守,虽则法古,适所以为变古。则知成王所谓“前代时若训迪厥官”者,得其意而不泥其迹也。立太师、太傅、太保,谓之三公。先儒释之曰:“师,天子所师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文王世子曰:“师也者,教诸以事而谕之徳;保也者,谨其身而辅翼之,使归诸道。”三公之官,其职果安在?乎曰:“论道、经邦、燮理隂阳者,三公之职也。”坐而论道,谓之三公。为国者,以道为经,而以政事纬之,是三公之官与天子论道,上以格其君之心,初不断狱、聴讼、簿书、期会之末也。人主之心既正,则百姓安于下,而人得其和,则天地之和应之。所以燮理之责者,在此而已,岂复如后世灾异之说与纵闭之术,用求之于渺茫不可测之间,而后谓之燮理乎?三公之职如此其大,故官不必备,惟其得人。有人则居其位,无人则阙之,不可以非其人而居此位也。古人所以重其官如此,重其官所以重其责也。必能论道、经邦,必能燮理隂阳者,然后可以处此。若夫自以为能论道、经邦,能燮理隂阳,至于人主之心不格,百姓不得其和,日月薄蚀,五星失次,水旱相仍,妖孽并作,此岂可诬也哉?成王于此篇举三公之职,至于《周礼》则有六卿而无三公,何也?曰:此古人之深意也。三公,万化之本原,故无定。员不可以职事言。三公而有职事,则事一有司而已。古人之意,不立员者,所以见有司之职,皆由三公而出,而三公非有司之职也。论道、经邦、燮理隂阳,特其大者而言之耳。至若太保率东方诸侯,毕公率西方诸侯,自陜以东,周公主之;自陜以西,召公主之。是三公亦统诸侯也。至若乡老、二卿,则公一人。郑康成谓三公内与王论道,中防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是三公以教乎民也。以其无所不统,而不可以一职拘之,故《周礼》不立三公之职。虽然,周之六卿乃三公兼之也。《顾命》之书曰:「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衞侯、毛公。」是召公领冢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矣。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官,是以公兼卿也。《春秋》有「宰周公」,是以卿而兼公也。自是而后,不知古人建官之深意。汉以太尉为三公,太尉武官也,何以得与三公?又其后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司徒、司马、司空,古之卿也,何以为三公?之官名既不正,故三公皆存其名,而其实不举矣。虽汉人窃其燮理隂阳之意,而以灾异策免三公,似矣。殊不知三公而遇灾异,自知其失职而去可也。人主以灾异而策勉之,不惟人主无畏天之诚,反移过臣下,而所以待大臣之礼意,亦已薄矣。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也。特置此三者,所以赞贰三公,而▯大三公之化也。何以知之?《文王世子》曰:「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徳行而审谕之。」可见三孤赞贰三公,而▯大其化也。寅,敬也;亮,明也。敬明其天地之道,以辅一人,使人主知所以畏天也。公孤之位不同,故其人才亦亚于公者也。三公则燮理隂阳,是隂阳之权皆在三公也。孤则特敬明天地,是以一人而奉天之意也。三公
译如今我小子只恭敬勤勉于修德,早晚都常感有所不及。仰思前代适时训导官员,设立太师、太傅、太保,这就是三公,他们议论治国大道,经营邦国,调和阴阳。这些官职不必全设,只看重是否得到合适的人选。少师、少傅、少保,称为三孤,他们辅佐三公推行教化,恭敬明察天地之道,辅佐我一人。
如今我小子,深知治国之道无穷无尽,所以只恭敬勤勉于修德,早晚之间,常感有所不及。然而这三句话,乃是训导官员的根本。只有君主不自以为能,所以不自用而用人,因此设立三公、三孤、六卿,没有不得到合适的人选。如果君主自以为能,这就是自用而不用人,三公、三孤、六卿,哪里知道如何择人呢?仰思前代唐、虞、夏、商,训导官员的本意,顺从训导,若也是顺从。迪,是遵循的意思。即前人建立官职的法度,顺从训导而遵循它。那么唐、虞设百官,夏、商设二百官,周设三百六十官,哪里在于能够训导官员呢?大概只有识时务通变化的人,才足以施行古人的法度;不识时务通变化,只拘泥于陈旧的痕迹,虽然效法古人,恰恰是改变了古法。由此可知成王所说的“前代适时训导官员”,是得其意而不拘泥其迹。设立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三公。先儒解释他们说:“师,是天子所师法的;傅,是辅相天子的;保,是保安天子的。”《文王世子》说:“师,是教导各种事务而晓谕以德;保,是谨慎其身而辅佐,使其归于正道。”三公的官职,其职责究竟在哪里?回答说:“议论大道、经营邦国、调和阴阳,是三公的职责。”坐而论道,称为三公。治理国家的人,以道为经,而以政事为纬,这是三公与天子议论大道,上以端正君主的心,起初不处理断狱、听讼、文书、期会等末节。君主的心既正,那么百姓安于下,而人得其和,那么天地之和就应之。所以调和阴阳的责任,在此而已,哪里还像后世灾异之说与纵闭之术,在渺茫不可测之间寻求,而后称为调和呢?三公的职责如此重大,所以官职不必全设,只看重是否得到合适的人。有人就居其位,无人就空缺,不可以非其人而居此位。古人如此重视其官职,重视其官职所以重视其责任。必定能议论大道、经营邦国,必定能调和阴阳的人,然后可以处此位。如果自以为能议论大道、经营邦国,能调和阴阳,以至于君主的心不正,百姓不得其和,日月食,五星失序,水旱相继,妖孽并作,这岂可诬蔑呢?成王在此篇列举三公的职责,至于《周礼》则有六卿而无三公,为什么呢?回答说:这是古人的深意。三公,是万化的本源,所以无定员,不可以职事言。三公而有职事,那么事一有司而已。古人的意思,不立定员,所以显示有司的职事,皆由三公而出,而三公非有司之职。议论大道、经营邦国、调和阴阳,只是其大者而言罢了。至于太保率领东方诸侯,毕公率领西方诸侯,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这是三公也统辖诸侯。至于乡老、二卿,则公一人。郑康成认为三公内与王论道,中防六官之事,外与六乡之教。这是三公以教化民。以其无所不统,而不可以一职拘之,所以《周礼》不立三公之职。虽然,周的六卿乃三公兼之。《顾命》之书说:“乃同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这是召公领冢宰,毕公领司马,毛公领司空了。只有周公位冢宰,正百官,是以公兼卿。《春秋》有“宰周公”,是以卿而兼公。自是而后,不知古人建官之深意。汉以太尉为三公,太尉武官也,何以得与三公?又其后以司徒、司马、司空为三公,司徒、司马、司空,古之卿也,何以为三公?之官名既不正,所以三公皆存其名,而其实不举矣。虽汉人窃其调和阴阳之意,而以灾异策免三公,似矣。殊不知三公而遇灾异,自知其失职而去可也。人主以灾异而策勉之,不惟人主无畏天之诚,反移过臣下,而所以待大臣之礼意,亦已薄矣。少师、少傅、少保,称为三孤。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也。特置此三者,所以赞贰三公,而光大三公之化。何以知之?《文王世子》说:“太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太傅之德行而审谕之。”可见三孤赞贰三公,而光大其化。寅,敬也;亮,明也。敬明其天地之道,以辅一人,使人主知所以畏天。公孤之位不同,所以其人才亦亚于公。三公则调和阴阳,是阴阳之权皆在三公。孤则特敬明天地,是以一人而奉天之意。三公
不言「弼一人」,三孤言「弼一人」,是三公者,人主之师,不敢以弼一人待之也。此公孤。之所以异也。
译不称“辅佐一人”,而三孤称“辅佐一人”,这是因为三公是君主的老师,不敢用“辅佐一人”的态度来对待他们。这就是三公与三孤不同的原因。
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空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此章其详见于《周礼》,其目则总于《周官》。冢宰即《周礼》太宰之职也,掌建邦之六典,是治、教、礼、政、刑、事皆兼领之。天官之职与他官不同,他官掌一官之事,天官掌六官之事,此宰相之职也。故曰「掌邦治」,谓之「治」,则合礼、教、刑、政言之也。统百官,据天官,其属六十,安有百官?以其兼掌六典,故总谓之百官。均四海,均平也,使四海各得其平: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则贤不肖得其平;贵不陵贱,贱不犯贵,则贵贱得其平。推此以往,无适不平。古之宰相,如谓之阿衡,谓之平章,皆取均平之义也。司徒,地官之卿也,掌邦教,以教民,自尧、舜以来有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是也。敷五典,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者常行之道,敷布其条教以教之,扰驯也,教之以渐,而待之以雍容不迫,匪亟匪缓之谓也。宗伯,春官之卿也,掌邦之礼,宗庙祭祀之事,天地神只、人鬼也。谓之「治神人」者,使神人之祀皆得其理而不乱也。和上下者,宗伯所掌不特祭祀之事,如吉、凶、军、宾、嘉之礼,亦掌之,而和其上下,使尊卑有别,先后有等,举皆和而无乖争也。圣人之治,既有教以教之,礼以和之,其有不顺礼教者,于是大则有兵,小则有刑。司马掌兵戎之事也,故谓之政。政者,正天下之不正也,故统六师以平邦国。凡四方诸侯有负固不服,有内外乱,鸟兽行者,皆司马讨伐之。司冦掌刑禁之事也,故曰「掌邦禁」,诘穷治之也。奸邪慝恶,隠而难见,则穷治之;暴乱恶之已著者,则刑之。司空,冬官,掌邦土,所以继之司冦之后者,既有教与礼以导之,又有兵与刑以禁之,则民始得。以安其居,故司空掌邦土,度地以居民,使士农工商各不相杂,顺天时以分地利,授之以土也。六卿分职,凡此六卿,各分其职,谓掌礼者不防之以刑,掌教者不防之以事,各率其属,谓六官各有属,六十六卿为之长,以率之,使为九牧之倡,同于大成其民而已。内外之官,虽其职有不同,而成民之意则一,此又有以见古人之治,上下相维,内外相制,丝牵绳聮未始间断。举郡国之事,总之州牧侯伯之事,统之六卿;举六卿之事,总之天子,犹身之使臂,臂之使指也,犹心之于五脏,五脏之于四肢百体也。
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
上文言六卿之率属在内之官也。自六年五服一朝而下,在外之官也。六年之中,五服各一朝,至六年而始遍。《周礼》行人之职:侯服歳一见,甸服二歳一见,男服三嵗一见,采服四嵗一见,衞服五嵗一见,要服六嵗一见。《周官》上文六服,羣辟罔不承徳,而六年一朝,则曰五服,何也?盖要近于蛮夷之地,不必其来之意也。礼法之所治者有详略,而徳化之所施者无逺近。要服之难制已久,先王特为制朝贡之礼,而不必其来。故《武成》序诸侯之助祭,《洛诰》称诸侯之和会,《康诰》陈诸侯之聴从,皆止言侯甸男采衞之君,而要服不与焉。此详内略外之意也。又六年王乃时巡,又六年则十二年之间,五服诸侯经二次来朝矣。故天子出而巡狩,以省方观民。时巡者,如《舜典》春东、夏南、秋西、冬北也。考制度于四岳,天子巡狩至于方岳之下者,考其制度,恐国有异政,家有殊俗,侯邦之正朔,侯邦之礼乐,与王政之正朔礼乐同乎?异乎?《舜典》所谓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之意同也。诸侯来朝于方岳之下,大明黜陟之法,有功者加地进爵,无功者贬地黜爵也。十二年之中,人情久而易玩,玩则变法易令由此而起。故古者天子巡狩,皆所以检察之。然而唐虞之制,五载一巡狩,羣后四朝;而
译冢宰掌管国家的治理,统领百官,使天下四方均平。司空掌管国家的教化,推广五伦常道,驯服亿万民众。宗伯掌管国家的礼仪,治理神与人,调和上下关系。司马掌管国家的政令,统领六军,平定邦国。司寇掌管国家的禁令,查究奸邪恶人,惩治暴乱之徒。司空掌管国家的土地,安置四种百姓,顺应天时地利。六卿分工负责,各自率领其下属,以倡导九州长官,使亿万民众富足安定。这一章的详细情况见于《周礼》,其大纲则总括于《周官》。冢宰就是《周礼》中太宰的职务,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因此治、教、礼、政、刑、事都兼管。天官的职务与其他官职不同,其他官职只掌管一官的事务,天官却掌管六官的事务,这是宰相的职务。所以说“掌管国家治理”,称为“治”,是综合礼、教、刑、政而言的。统领百官,依据天官,其下属有六十人,哪里有一百个官职?因为兼管六典,所以总称为百官。均平四海,均平就是公平,使四海各自得到公平:贤能的人居上位,不贤的人居下位,那么贤与不贤就得到了公平;尊贵者不欺凌卑贱者,卑贱者不冒犯尊贵者,那么贵与贱就得到了公平。推而广之,没有哪里不公平。古代的宰相,如称为阿衡,称为平章,都取均平的意思。司徒,是地官的长官,掌管国家教化,用来教导百姓,从尧、舜以来就有,让契担任司徒,以人伦教导百姓,就是这样。敷布五典,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常行之道,颁布其条教来教导他们,扰就是驯服,逐渐教导,而以从容不迫、不急不缓的态度对待他们。宗伯,是春官的长官,掌管国家的礼仪,宗庙祭祀之事,涉及天地神祇、人鬼。所谓“治理神人”,是使神与人的祭祀都合乎道理而不混乱。调和上下,宗伯所掌管的不仅是祭祀之事,如吉、凶、军、宾、嘉五种礼仪,也由其掌管,从而调和上下,使尊卑有别,先后有序,全都和谐而没有乖违争执。圣人的治理,既有教化来教导,又有礼仪来调和,那些不顺从礼教的,于是大的用兵,小的用刑。司马掌管兵戎之事,所以称为政。政,就是矫正天下的不正,所以统领六军来平定邦国。凡是四方诸侯有负隅不服、内外作乱、行为如鸟兽般的,都由司马讨伐。司寇掌管刑禁之事,所以说“掌管国家禁令”,穷究治罪。奸邪恶念,隐藏而难以察觉,就穷究治罪;暴乱恶行已经明显的,就施以刑罚。司空,是冬官,掌管国家土地,之所以继司寇之后,是因为既有教化与礼仪来引导,又有兵与刑来禁止,百姓才开始得以安居,所以司空掌管国家土地,测量土地以安置百姓,使士、农、工、商各不相杂,顺应天时以分配地利,授予他们土地。六卿分工负责,这六卿各自分管其职务,说掌管礼仪的不以刑罚防范,掌管教化的不以事务防范,各自率领其下属,说六官各有下属,六十六位卿作为长官,来率领他们,使他们成为九州长官的倡导者,共同成就民众罢了。内外官员,虽然职务不同,但成就民众的心意是一致的,这又可以看出古人的治理,上下相互维系,内外相互制约,如丝线绳索相连,从未间断。举凡郡国之事,总归于州牧侯伯之事,统归于六卿;举凡六卿之事,总归于天子,就像身体指挥手臂,手臂指挥手指一样,又像心对于五脏,五脏对于四肢百体一样。
六年,五服诸侯各来朝见一次。又过六年,天子按时巡行,在四岳考察制度。诸侯各自在方岳朝见,大明黜陟之法。
上文说的是六卿率领下属的内朝官员。从“六年五服一朝”以下,说的是外朝官员。六年之中,五服诸侯各来朝见一次,到六年才轮遍。《周礼》行人的职务:侯服每年朝见一次,甸服每两年朝见一次,男服每三年朝见一次,采服每四年朝见一次,卫服每五年朝见一次,要服每六年朝见一次。《周官》上文说六服,群君无不承奉德行,而六年一朝,却说五服,为什么呢?大概是要服靠近蛮夷之地,不必让他们来朝的意思。礼法所治理的有详略之分,而德化所施行的没有远近之别。要服难以控制已久,先王特意制定朝贡之礼,而不必让他们来。所以《武成》记载诸侯助祭,《洛诰》称颂诸侯和会,《康诰》陈述诸侯听从,都只说侯、甸、男、采、卫的君主,而要服不在其中。这是详内略外的意思。又过六年天子按时巡行,再过六年就是十二年之间,五服诸侯已经两次来朝了。所以天子出巡,以省视四方、观察民情。时巡,就像《舜典》所说春巡东方、夏巡南方、秋巡西方、冬巡北方。在四岳考察制度,天子巡行到达方岳之下,考察其制度,恐怕国家有异政,家庭有殊俗,侯邦的正朔,侯邦的礼乐,与王政的正朔礼乐相同吗?不同吗?《舜典》所谓协调时月正日,统一律度量衡的意思是一样的。诸侯在方岳之下朝见,大明黜陟之法,有功者加地进爵,无功者贬地黜爵。十二年之中,人情久了容易玩忽,玩忽则变法易令由此而起。所以古代天子巡行,都是为了检察。然而唐虞的制度,五年一巡狩,群后四次朝见;而
成王则六年五服一朝,十二年而一巡狩。唐虞之制,九载朝绩;而成王则三嵗计羣吏之治。此皆圣人识时知变,时有古今,事有繁简,则其法亦不得而同也。
译成王则是每六年五服诸侯来朝见一次,每十二年进行一次巡狩。唐尧虞舜的制度,是每九年考核一次政绩;而成王则是每三年统计群吏的治理情况。这些都是圣人能够洞察时势、知晓变通,因为时代有古代和现代之分,事务有繁杂和简单之别,所以他们的制度也就不能相同了。
王曰:「呜呼!凡我有官君子,钦乃攸司,愼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以公灭私,民其允懐。」
自大明黜陟,而上皆法制也。自凡我有官君子,而下皆戒勅之辞也。先王之待官吏,本末无不详尽。使吾専以法制待之,而官吏有出于法制之外,则如之何?先王于法制之外,又有谆谆告教,使诚浃洽于士大夫之心,然后法不为徒设矣。凡我有官君子,大夫以上也。钦乃攸司,各谨汝之所司。使为冢宰,而不能统百官,均四海,则冢宰失其职司。使为司徒,而不能敷五典,扰兆民,则司徒失其职司。以至于宗伯也,司冦也,外而诸侯也,莫不皆然。谨乃出令,当其令未出之前,致其审可也。及其令之既出,则有行而无反矣。令如反汗,则民疑而不信矣。然则令之出而利于民,则不反可也。令出而不便于民,岂可不反乎?曰:愼乃出令,于令未出之时,致其谨,则审其利害,必其利民而无害者也。凡人之情,不知谨于未令之时,徒知反于既出之后,则何以示信天下乎?以公灭私,民其允懐。民心既知有至公之理,所谓公则恱是也。公则一,私则万殊。惟其公,则己之心自有以合民之心,岂有不一?惟其私,则所见各不同,岂有不万殊?以公灭私,则所谓钦攸司、慎出令者,无往而非公矣。
学古,入官,议事以制,政乃不迷。其尔典常作之师,无以利口乱厥官。蓄疑败谋,怠忽荒政,不学墙面,莅事惟烦。成王知有官君子,其本原处,皆在于学古,然后可以入官。谓其能多识前言往行,能致知穷理,则见事自明,所以能议事以制,所以能典常作之师。昔子产铸刑书,叔向非之曰:“昔者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则议事以制者,谓其不拘于法,因时之宜,商议其可否而制之也。能达乎时之宜,则处事无不当。其有迷惑乎典常者,载之于典册,可以共守者也。以典常为师法,是循乎古也。既达乎今之宜,又循乎古之法,自非学古者,其能如是哉?”成王既示之以学古之为得,则又戒之以不学之为失。凡以利口而乱厥官也,蓄疑败谋也,怠忽荒政也,皆其不学墙面之故也。利口者,辩佞之人,作聪明以乱旧章者。凡人知典常之可法,则其人必厚重,必寛大。不知典常之可法,出新意以变法乱政者,必利口。故曰:“无以利口乱厥官也。”蓄疑者必败谋,盖人心务要公正明白,若夫懐疑猜于中,则其心必昏闇,以之谋事必不善,故曰败谋。舜之所以百志惟熈者,以其疑谋勿成也。唐徳宗之所以用邪而不用君子者,以其多疑故也。怠忽荒政,民生在勤,勤则在敬。茍萌一毫怠忽之心,则今日废一事,明日废一事,事之不举者多矣,岂非荒政乎?凡此数者,利口、蓄疑、怠忽,皆根于不学。学则有所见,必不利口,不蓄疑,不怠忽。人而至于不学,则如面墙然,无所见也。无所见则安得不利口、蓄疑、怠忽哉?以不学之人而临事,则胸中胶胶扰扰,事之千变万赜,纷乱于吾心,此其所以烦也。以明理之人处事,投之纷扰而不乱,处之以至难而不惧,盖其理素定于胷中也。然则学其可已乎?成王之所得者,自其学有缉熈于光明,敬止,故如此。
戒尔卿士,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惟克果断,乃罔后艰。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徳,无载尔伪。作徳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居宠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前言,凡尔有官君子,则并卿大夫而告之。此言戒尔卿士,则又専指六卿而告之。六卿其职为尊,其所掌为甚重者也。功之崇也,惟在于立志;业之广也,惟在于勤劳。盖尔卿士所当为者,上而尊主,下而庇民,孰非功业乎?自其已成者言之,谓之功;自其始修者言之,谓之业。志者,其所向在此也。所期者大,则功必大,如伊尹居莘之野,欲尧舜其君民之志也。勤者,勉力而修之,无有作辍也。所勤者不怠,则其业必广,如周公仰而思之,夜以继日,此勤也。勤所以成此志,非勤之外别有功也。然而志也,勤也,其要则在于果断。盖蓄疑所以
译成王说:“唉!凡是我那些担任官职的君子们,要敬重你们所主管的事务,谨慎地发布政令。政令一旦发出,就要坚决执行,不要反复无常。用公正之心灭除私欲,百姓就会真心归附。”
从“大明黜陟”到“而上皆法制也”,讲的是关于升降官员的制度;从“凡我有官君子”往下,都是告诫劝勉的话。先王对待官吏,从头到尾无不详尽。假如我只用法制来对待他们,而官吏的行为超出了法制的范围,那该怎么办呢?先王在法制之外,又有谆谆的告谕教导,使诚意深深浸润在士大夫的心中,这样法制才不会成为虚设。所谓“凡我有官君子”,指的是大夫以上的高官。“钦乃攸司”,意思是各自要谨守你们的职责。假如担任冢宰,却不能统率百官、均衡四海,那就是冢宰失职;假如担任司徒,却不能推广五常之教、安抚万民,那就是司徒失职。至于宗伯、司寇,以及外地的诸侯,没有不是这样的。“慎乃出令”,是指在政令尚未发出之前,要极力审慎考虑。等到政令已经发出,就要有始有终,不再反复。如果政令像反悔出汗一样反复无常,百姓就会疑惑而不信任了。那么,政令发出后如果利于百姓,不反复是可以的;政令发出后如果不利于百姓,难道可以不纠正吗?回答说:“慎乃出令”,是在政令未出之时,极力谨慎,那么就能审察利害,必定是利于百姓而没有害处的。大凡人的常情,不知道在政令未出时谨慎,只知道在政令发出后反复,那么怎么向天下人显示信用呢?“以公灭私,民其允怀”,百姓心中既然知道有至公的道理,这就是所说的“公正则喜悦”。公正则统一,私欲则千差万别。因为公正,所以自己的心自然能与百姓的心相合,怎么会不统一呢?因为私欲,所以所见各不相同,怎么会不千差万别呢?用公正灭除私欲,那么所谓敬守职责、谨慎发令,就没有哪一处不是出于公心的了。
学习古人的道理,然后进入官场,依据法度来商议政事,政治就不会迷惑。你们应当以常道作为师法,不要用巧言乱政。心存疑虑会败坏谋略,懈怠疏忽会荒废政务,不学习就像面对墙壁,处理事务只会烦乱。成王知道担任官职的君子,其根本源头,都在于学习古人的道理,然后才可以进入官场。因为能够多识前言往行,能够推究事物的原理,那么见到事情自然明白,所以能够依据法度商议政事,所以能够以常道为师法。从前子产铸造刑书,叔向批评他说:“从前先王依据法度商议政事,不制定固定的刑法条文。”那么“议事以制”,就是指不拘泥于固定的法律,根据时势的适宜,商议其可行与否而制定措施。能够通达时势的适宜,那么处理事情就没有不恰当的。那些对常道感到迷惑的人,记载在典籍中的常道,是可以共同遵守的。以常道为师法,就是遵循古法。既通达当今的适宜,又遵循古法,如果不是学习古人的人,谁能做到这样呢?成王既然展示了学习古人的好处,又告诫不学习的过失。凡是用巧言乱政的,心存疑虑败坏谋略的,懈怠疏忽荒废政务的,都是不学习如同面对墙壁的缘故。巧言的人,是辩才佞巧之人,自作聪明以扰乱旧章。大凡人知道常道值得效法,那么其人必定厚重,必定宽大。不知道常道值得效法,出新意以变法乱政的,必定是巧言之人。所以说:“不要用巧言乱政。”心存疑虑必定败坏谋略,因为人心务求公正明白,如果内心怀有猜疑,那么心必定昏昧,用它来谋划事情必定不好,所以说败坏谋略。舜之所以百志惟熈,是因为他对于可疑的谋略不予施行。唐德宗之所以任用奸邪而不任用君子,是因为他多疑的缘故。懈怠疏忽荒废政务,百姓的生计在于勤劳,勤劳则在于恭敬。如果萌生一丝懈怠疏忽之心,那么今天废弛一件事,明天废弛一件事,事情不被举行的就多了,这难道不是荒废政务吗?这几种情况,巧言、疑虑、懈怠,都根源于不学习。学习就有见识,必定不会巧言,不会疑虑,不会懈怠。人到了不学习的程度,就像面对墙壁一样,什么也看不见。看不见怎么能不巧言、不疑虑、不懈怠呢?用不学习的人来处理事务,那么胸中杂乱无章,事务的千变万化,纷乱在心中,这就是烦乱的原因。用明理的人处理事务,投入纷扰而不乱,处于极难之境而不惧,因为道理早已在胸中确定。那么学习可以停止吗?成王所得到的,自从他学习有缉熙于光明,恭敬止于至善,所以如此。
告诫你们卿士,功业崇高在于立志,事业广大在于勤劳。只有能够果断决断,才没有后来的艰难。地位不期望骄横,俸禄不期望奢侈。恭敬节俭才是美德,不要承载你们的虚伪。修德则心神安逸,日日进步;作伪则心神劳苦,日日拙劣。身处尊宠要想到危险,没有不应当畏惧的。不畏惧就会陷入危险。
前面的话,凡是我那些担任官职的君子,是连同卿大夫一起告诫的。这里说“戒尔卿士”,则是专门指向六卿告诫。六卿职位尊贵,所掌管的事务非常重大。功业的崇高,在于立志;事业的广大,在于勤劳。大概你们卿士所应当做的,对上尊崇君主,对下庇护百姓,哪一项不是功业呢?从已经完成的方面来说,称为功;从开始修习的方面来说,称为业。志,是指所向往的目标。所期望的大,那么功业必定大,比如伊尹居住在莘野,有使君主和百姓像尧舜一样的志向。勤,是勉力修习,没有间断。所勤勉的不懈怠,那么事业必定广大,比如周公仰天思考,夜以继日,这就是勤。勤劳所以成就这个志向,不是在勤劳之外另外有功业。然而志和勤,其关键则在于果断。大概心存疑虑所以……
败谋,而犹豫者不足以成事。志非果断则不立,勤非果断则易倦。断在必为,而不见其有艰难辛苦之后患,则功业无有不崇而广也。乃罔后艰者,不见其为难也。虽然,知有志有勤者,果断矣。然而处富贵之地,苟非独立有见者,鲜有不移于骄侈。盖人只有一心,不如此,则如彼于此有所重,必于彼有所轻。故又戒之以骄侈。位不期于骄,而骄自生;禄不期于侈,而侈自至。此世俗之常情也。不为骄侈之所移者,君子之特立也。欲其不骄,则莫如恭;欲其不侈,则莫如俭。然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恭俭而以声音笑貌为,则作意于为善以取名,而非由内心以生也。徳者,得于已也。恭俭得于已,则是善出于所性,岂容有所行伪者哉?徳之与伪,虽恭俭则同,而所以恭俭则异。卿士当致其辨,善根于性之自然,而非可作意以为之也。恭俭出于徳者,则其心绰然有裕,心广体胖,心逸日休,如此其广大也。恭俭而出于伪者,则其心焦然而不宁,戚然而不安,心劳日拙,如此其褊隘也。夫人始者作伪以为善,本以取名邀誉也,而不知有心劳日拙者存焉。其不用意于为善,而善根所性本无求于心逸日休,而自有心逸日休之理。君子于此,当有所决择矣。居▯思危,谓徳胜于禄,虽高而不危,虽满而不溢。禄胜于徳则必有危之理。当居▯之时,常思其所以危,则战兢自持而无不畏矣。惟知畏者,而终可以无所畏;不知畏,则祸患将不旋踵而至。岂非入畏哉?成王之戒卿士也,开其向善之端,复有以断其为不善之路。当时之闻其训者,知所以洗心涤虑矣。
译败坏谋略,而犹豫不决的人不足以成就事业。志向不果断就无法确立,勤奋不果断就容易疲倦。决断在于必须去做,而不看到艰难辛苦之后的祸患,那么功业没有不崇高而广博的。至于不担忧后来艰难的人,是因为他们不觉得那是困难。虽然如此,知道有志向、有勤奋的人,是果断的。然而身处富贵之地,如果不是独立而有见识的人,很少有不被骄奢淫逸所改变的。大概人只有一颗心,不这样,就那样,对此有所重视,必然对彼有所轻视。所以又用骄奢淫逸来警戒他们。地位不期望骄傲,而骄傲自然产生;俸禄不期望奢侈,而奢侈自然到来。这是世俗的常情。不被骄奢淫逸所改变的人,是君子特立独行的表现。想要不骄傲,不如恭敬;想要不奢侈,不如节俭。然而恭敬节俭难道可以用声音笑貌来表现吗?恭敬节俭如果用声音笑貌来表现,那就是刻意做善事来求取名声,而不是从内心生发出来的。德,是自我获得的。恭敬节俭自我获得,那么善行就出于本性,哪里容许有虚伪的行为呢?德与伪,虽然都表现为恭敬节俭,但之所以恭敬节俭的原因却不同。卿士应当致力辨别,善根植于本性的自然,而不是可以刻意做出来的。恭敬节俭出于德的人,那么他的心胸宽绰有余,心胸宽广身体安适,心境安逸日子美好,如此广大。恭敬节俭出于虚伪的人,那么他的心胸焦灼而不安宁,忧愁而不安定,心境劳苦日子拙劣,如此狭隘。人们起初做虚伪的善事,本来是为了求取名声邀取赞誉,却不知道有心境劳苦日子拙劣的情况存在。那些不刻意做善事,而善根植于本性本来不追求心境安逸日子美好,却自然有心境安逸日子美好的道理。君子在这里,应当有所抉择了。居安思危,是说德胜过禄,虽然高位而不危险,虽然满盈而不溢出。禄胜过德则必然有危险的道理。当处于安定的时候,常常思考导致危险的原因,那么战战兢兢自我持守而没有不敬畏的了。只有知道敬畏的人,最终才可以无所畏惧;不知道敬畏,那么祸患将接踵而至。这难道不是进入畏惧的状态吗?成王告诫卿士,开启他们向善的端绪,又断绝他们做不善之事的道路。当时听到他训诫的人,知道如何洗心涤虑了。
推贤让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举能其官。惟尔之能称,匪其人,惟尔不任。
此又戒之以相逊。凡人所能逊者,以其有乐善之心;人之所以不能逊者,以其有忌贤嫉能之心。人而有忌嫉之心,则人亦将忌我而嫉我矣。彼此相忌相嫉,安有和乎?人而有推贤让能之心,则人亦将逊我矣。如禹、稷、臯陶更相汲引,不为比周;如晋范宣子让其下,皆让,安有不和乎?至于不和,则在官无善政,而政多杂矣。天下之事,善恶无不在已。使卿士所举之人而能其官,则尔;卿士亦有能焉。所举之非其人,是尔之不任其责也。善不善,所举也在人,而举之者在我,是亦已之善不善也。为卿士者,岂可不谨于举人乎?
王曰:「呜呼!三事暨大夫,敬尔有官,乱尔有政,以佑乃辟,永康兆民,万邦惟无斁。」
周官》之篇,成王戒有官君子,戒卿士者,其辞不一,而其本末无不详具矣。至此又总而告之曰:「呜呼!三事,即乃事,乃凖,乃牧,暨大夫次于卿者,敬尔所居之官,治尔所掌之政,佑助乎尔之君,以安兆民,使万邦无厌斁于我周家。」成王之意,谓上文所以告汝者,其大要则在此而已。为君者,以安民为要;为臣者,以佑君安民为要。使天下之民,无一夫不被其泽,则尔有官君子、卿士为称职。
成王既伐东夷,肃愼来贺,俾荣伯作贿肃愼之命。东夷即淮夷也。伐东夷,何与于肃愼,而肃愼之来贺?盖畏威而懐徳也。使成王之伐东夷也,逞心于兵戎之间,以邀功为心,则肃愼氏岂肯懐之哉?至于此,又有以见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其效如此。王俾荣伯作肃愼之命。荣伯,畿内诸侯入为王卿士,周之同姓也。成王贿之以币帛,所以嘉其逺来之意,而慰抚其慕义之诚。故有肃愼之命,而荣伯实作。书此书已亡矣。肃愼氏即东之夷也。
周公在丰,将殁,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于毕。告周公,作亳姑。
周公既退老,不归于鲁,而在丰者,周公虽退,而其心犹在。周使成王于政事之间有所谋度咨问焉,非谓既退老遂忘成王也。将殁,欲葬成周。成周即顽民所迁之地,洛邑也。商民服周公之化已久,师保万民,民懐其徳。故于垂殁之际欲葬成周者,所以系商民之心也。大臣于进退死生之际如此其不茍也。于既退之日而不忘其君,于将死之后而不忘乎民,是周公之心始终乎周家也。公薨,成王葬于毕。毕者,文武墓之所在也。成王不敢臣周公,故葬之于文武之墓。其亦有以见成王尊徳乐道之意矣。既葬之后,致告周公以葬毕之事与乎迁奄之事,而作《亳姑》之篇。《亳姑》即蒲姑也。周公前此欲迁奄君于蒲姑,至此告其已迁矣。夫子序书,数言之间而周公进退死生之义得其正,成王尊徳乐道之意为有加,可谓辞约而理尽矣。《亳姑》之书亦已亡。
尚书详解卷四十
<经部,书类,陈氏尚书详解》>
钦定四库全书
尚书详解卷四十一
宋 陈经 撰
君陈【周书】
以圣人而继圣人,则其治为易;以贤人而继圣人,则其治为难。东郊成周之顽民,周公在则周公治之,周公既殁,而以君陈继其后,此以贤而继圣者也。作聪明者,易以纷更而变前人之法度;不知自勉者,易以怠弛而壊前人之法度。成王择其令徳孝恭之人,有如君陈者代之,则其人必慈祥恺悌也,必不至于作聪明以变法矣。然贤人之于圣人,其所到必有浅深,苟不知自勉于为徳,则前圣之法度不能以自明。所谓守法者,又非特循常袭故之谓也。故此篇大抵欲君陈懋昭周公之训,式时周公之猷。训惟日孜孜,又曰▯周公之丕训而孜孜继之。以尔克敬,典在徳,能懋昭,能式,能▯能孜孜,能敬典,则周公之训在我运用酧酬,而不为区区陈迹而已。
周公既殁,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
成周之时,分民社之寄者固多矣。曾未有见于此经者,而东郊之任命君陈,特作一篇。盖重周公之所营也。重周公之所营者,重商民也。
译推举贤良,让位于能,众官才能和谐。如果不和谐,政事就会杂乱,就要举荐能胜任其官职的人。只有你的能力与职位相称,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那就是你不称职。
这又是告诫他们要互相谦让。凡是人能够谦让的,是因为他有乐善好施的心;人之所以不能谦让,是因为他有忌贤妒能的心。人如果有忌妒之心,那么别人也会忌妒他。彼此互相忌妒,哪里会有和谐呢?人如果有推贤让能的心,那么别人也会谦让他。就像禹、稷、皋陶互相汲引推荐,不结党营私;像晋国的范宣子谦让给他的下属,大家都谦让,哪里会不和谐呢?至于不和谐,那么在官职上就没有善政,政事就会杂乱无章。天下的事,善恶无不在于自身。如果卿士所举荐的人能胜任其官职,那是卿士也有能力。所举荐的不是合适的人,这是卿士没有尽到责任。善与不善,被举荐的人在于他人,但举荐的人在于自己,这也是自身的善与不善。作为卿士,怎么能不谨慎地举荐人才呢?
王说:“唉!三公和大夫,要敬重你们的官职,治理你们的政务,以辅佐你们的君主,使百姓长久安乐,使万邦没有厌弃。”
《周官》这一篇,成王告诫有官职的君子,告诫卿士,言辞各不相同,但其根本和细节无不详尽具备。到这里又总结告诉他们说:“唉!三公,就是司士、司禄、司牧,以及次于卿的大夫,要敬重你们所居的官职,治理你们所掌管的政务,辅佐你们的君主,以安抚百姓,使万邦不厌倦于我周朝。”成王的意思是,上文告诉你们的,其大要就在这里。作为君主,以安抚百姓为要;作为臣子,以辅佐君主、安抚百姓为要。使天下的百姓,没有一个人不受到恩泽,那么你们有官职的君子、卿士就是称职的。
成王讨伐东夷,肃慎来祝贺,命令荣伯作《贿肃慎之命》。东夷就是淮夷。讨伐东夷,与肃慎有什么关系,而肃慎来祝贺呢?大概是因为畏惧威势而感怀恩德。如果成王讨伐东夷,在兵戎之间逞心快意,以邀功为目的,那么肃慎氏怎么会感怀他呢?到了这里,又可以看出诘责你们的军队,以登上禹的足迹,遍行天下,直到海外,没有不服从的,其效果就是这样。王命令荣伯作《肃慎之命》。荣伯,是畿内的诸侯入朝为王的卿士,是周的同姓。成王用币帛赏赐他,用来嘉奖他远道而来的心意,而抚慰他慕义的诚心。所以有《肃慎之命》,而荣伯实际作了这篇。记载这篇的书已经亡失了。肃慎氏就是东方的夷人。
周公在丰邑,将要去世,想要葬在成周。周公去世,成王葬他在毕。告知周公,作《亳姑》。
周公已经退老,不回到鲁国,而在丰邑,周公虽然退老,但他的心还在。周使成王在政事之间有所谋度咨问,不是说既退老就忘记成王。将要去世,想要葬在成周。成周就是顽民所迁之地,洛邑。商民服从周公的教化已久,师保万民,百姓感怀他的恩德。所以在垂死之际想要葬在成周,是为了维系商民的心。大臣在进退死生之际如此不随便。在退老之日不忘其君,在将死之后不忘乎民,这是周公的心始终属于周家。周公去世,成王葬他在毕。毕,是文王、武王墓所在的地方。成王不敢以臣礼对待周公,所以葬他在文武之墓。这也可见成王尊德乐道的心意。既葬之后,致告周公以葬毕之事与乎迁奄之事,而作《亳姑》之篇。《亳姑》就是蒲姑。周公此前想要迁奄君于蒲姑,至此告知他已经迁了。夫子序书,数言之间而周公进退死生之义得其正,成王尊德乐道之意为有加,可谓辞约而理尽。《亳姑》之书也已亡。
尚书详解卷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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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详解卷四十一
宋 陈经 撰
君陈【周书】
以圣人而继圣人,那么其治理就容易;以贤人而继圣人,那么其治理就困难。东郊成周的顽民,周公在则由周公治理,周公既死,而以君陈继其后,这是以贤人而继圣人。自作聪明的人,容易因纷更而改变前人的法度;不知自勉的人,容易因怠弛而毁坏前人的法度。成王选择其令德孝恭之人,有如君陈者代之,那么其人必慈祥恺悌,必不至于自作聪明以变法。然而贤人之于圣人,其所到必有浅深,苟不知自勉于为德,那么前圣之法度不能以自明。所谓守法者,又不是特指循常袭故。故此篇大抵欲君陈懋昭周公之训,式时周公之猷。训惟日孜孜,又曰周公之丕训而孜孜继之。以尔克敬,典在德,能懋昭,能式,能孜孜,能敬典,那么周公之训在我运用酧酬,而不为区区陈迹而已。
周公既死,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作《君陈》。
成周之时,分民社之寄者固多矣。曾未有见于此经者,而东郊之任命君陈,特作一篇。盖重周公之所营也。重周公之所营者,重商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