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仪礼注疏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卷一士冠礼第一
《仪礼疏》序
○窃闻道本冲虚,非言无以表其疏;言有微妙,非释无能悟其理。是知圣人言曲事资,注释而成。至於《周礼》、《仪礼》,发源是一,理有终始,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大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本则难明,末便易晓。是以《周礼》注者,则有多门,《仪礼》所注,後郑而已。其为章疏,则有二家:信都黄庆者,齐之盛德;李孟□者,隋日硕儒。庆则举大略小,经注疏漏,犹登山远望而近不知;□则举小略大,经注稍周,似入室近观而远不察。二家之疏,互有修短。时之所尚,李则为先。案士冠三加,有缁布冠、皮弁、爵弁,既冠,又著玄冠见於君。有此四种之冠,故记人下陈缁布冠、委貌、周弁,以释经之四种。经之与记都无天子冠法,而李云委貌与弁皆天子始冠之冠,李之谬也。《丧服》一篇,凶礼之要,是以南北二家,章疏甚多,时之所以,皆资黄氏。案郑注《丧服》引《礼记檀弓》云:▯之言实也,明孝子有忠实之心,故为制此服焉。则▯之所作,表心明矣。而黄氏妄云:衰以表心,▯以表首。以黄氏公违郑注,黄之谬也。黄、李之训,略言其一,馀足见矣。今以先儒失路,後宜易涂,故悉鄙情,聊裁此疏,未敢专欲,以诸家为本,择善而从,兼增己义,仍取四门助教李玄植详论可否,佥谋已定,庶可施以函丈之儒,青衿之俊,幸以去瑕取玖,得无讥焉。
[疏]《士冠礼》第一。
○郑《目录》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主人玄冠朝服,则是於诸侯。天子之士,朝服皮弁素积。古者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冠礼於五礼属嘉礼,大、小《戴》及《别录》此皆第一。
○释曰:郑云“童子任职居士位,年二十而冠”,为士身加冠。知者,郑见下《昏礼》及《士相见》皆据士身自昏、自相见。又《大戴礼公冠》篇及下诸侯有冠礼,夏之末造,亦据诸侯身自加冠,故郑据士身自加冠为目也。郑云“四民人世事,士之子恒为士”者,是《齐语》文。彼云:“桓公谓管仲曰:‘成民之事若何?’管子对曰:‘四民勿杂处也。’公曰:‘处士、农、工、商若何?’管子对曰:‘昔圣王之处士就闲燕也,处工就官府也,处商就市井也,处农就田野也。少而习焉,其心安焉。是四民世事,士之子恒为士也。”引之者,证此士身年二十加冠法。若士之子,则四十︹而仕,何得有二十为士自加冠也?二十而冠者,郑据《曲礼》文“二十曰弱冠”,故云年二十而冠。其大夫始仕者,二十已冠,讫五十乃爵命为大夫,故大夫无冠礼。又案《丧服小功章》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郑云:“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小记》云:“丈夫冠而不为殇。”大夫身已加冠,降兄殇在小功,是身有德行,得为大夫冠,不以二十始冠也。若诸侯则十二而冠,故《左传》襄九年:“晋侯与诸侯伐郑,还,公送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注云: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是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与诸侯同十二而冠,故《尚书金▯》云“王与大夫尽弁”,时成王年十五,云王与大夫尽弁,则知天子亦十二而冠矣。又《大戴礼》云:“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传》云:“冠而生子,礼也。”是殷之诸侯亦十二而冠。若夏之天子、诸侯与殷天子亦十二而冠。可知若天子之子则亦二十而冠。故《礼记祭法》云“王下祭殇五”。又《礼记檀弓》云:“君之▯长殇,车三乘。”是年十九已下乃为殇,故二十乃冠矣。若天子、诸侯冠,自有天子、诸侯冠礼,故《大戴礼》有《公冠》篇,天子自然有冠礼,但《仪礼》之内亡耳。士既三加,为大夫早冠者,亦依士礼三加。
译《仪礼注疏》由汉代郑玄作注、唐代贾公彦作疏。
●卷一 士冠礼第一
《仪礼疏》序
○我私下听说,大道的根本是空虚灵妙的,如果没有言辞就无法彰显其深奥;言辞有精微奥妙之处,如果没有解释就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由此可知,圣人的言语曲折隐晦,事物的资用需要依靠注释才能明白。至于《周礼》和《仪礼》,它们的源头是同一个,道理有始终之分,所以分为两部,都是周公摄政时期太平盛世时的著作。《周礼》是末节,《仪礼》是根本。根本难以明了,末节则容易知晓。因此,《周礼》的注家有很多流派,《仪礼》的注家只有后郑(郑玄)一家。至于为经文和注作疏,则有两位大家:信都人黄庆,是齐地的高尚德行之人;李孟□,是隋朝的著名儒者。黄庆的疏举大纲而略细节,对经文和注的解释有疏漏,就像登山远望却看不清近处;李孟□的疏举细节而略大纲,对经文和注的解释较为周全,就像进入室内近观却看不清远处。这两家的疏,各有长短。当时所推崇的,以李孟□为先。考察士冠礼中的三次加冠,有缁布冠、皮弁、爵弁,冠礼结束后,又戴玄冠去拜见国君。因为有这四种冠,所以记文在下文列举缁布冠、委貌、周弁,来解释经文中提到的四种冠。经文和记文中都没有天子冠礼的记载,而李孟□说委貌和弁都是天子开始行冠礼时所戴的冠,这是李孟□的错误。《丧服》这一篇,是凶礼的关键,因此南北两家的章疏很多,当时人们都依靠黄庆的疏。考察郑玄注《丧服》引用《礼记·檀弓》说:“〇(衰)的意思是实,表明孝子有忠实之心,所以制定这种丧服。”那么〇(衰)的作用,表明内心是显而易见的。而黄庆却胡乱说:衰用来表明内心,〇(衰)用来表明头部。因为黄庆公然违背郑玄的注,这是黄庆的错误。黄庆和李孟□的训释,大致说出一部分,其余的足以推知了。现在因为前代儒者走错了路,后辈应当改变途径,所以我竭尽鄙陋之情,姑且撰写此疏,不敢专断,以各家为本,择善而从,并增加自己的见解,又取四门助教李玄植详细讨论可否,大家商议已定,希望能在讲学的儒者和穿青色学服的俊才中施行,希望能去瑕取瑜,不至于受到讥讽。
[疏]《士冠礼》第一。
○郑玄《目录》说:童子担任职事,居于士的地位,二十岁行冠礼,主人戴玄冠穿朝服,这是在诸侯国。天子的士,穿朝服、皮弁、素积。古代四民世代从事职业,士的儿子永远是士。冠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大戴、小戴《礼记》及《别录》中这一篇都排在第一。
○解释说:郑玄说“童子担任职事,居于士的地位,二十岁行冠礼”,是为士的身份加冠。怎么知道的呢?郑玄看到下文《昏礼》和《士相见礼》都是依据士的身份自行结婚、自行相见。又《大戴礼·公冠》篇及下文诸侯有冠礼,夏朝末期,也是依据诸侯身份自行加冠,所以郑玄依据士的身份自行加冠作为目录。郑玄说“四民世代从事职业,士的儿子永远是士”,这是《管子·齐语》的文字。那里说:“齐桓公问管仲说:‘成就百姓的职业该怎么办?’管仲回答说:‘四民不要混杂居住。’桓公说:‘安置士、农、工、商该怎么办?’管仲回答说:‘从前圣王安置士人靠近清闲之地,安置工匠靠近官府,安置商人靠近市场,安置农民靠近田野。从小熟悉这些,内心就安定。这就是四民世代从事职业,士的儿子永远是士。’引用它,是为了证明这里士的身份二十岁加冠的法度。如果是士的儿子,那么四十岁才出仕,怎么会有二十岁作为士自行加冠的呢?二十岁加冠,郑玄依据《曲礼》的文字‘二十岁称为弱冠’,所以说二十岁加冠。那些大夫开始出仕的,二十岁已经加冠,直到五十岁才被爵命为大夫,所以大夫没有冠礼。又考察《丧服·小功章》说‘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服小功’,郑玄说:‘大夫为兄弟中的长殇服小功,小功是指为士的人或者不出仕的人。由此知道为大夫没有殇服。’《小记》说:‘男子加冠就不算殇。’大夫自身已经加冠,降低为兄长的殇服在小功,这是自身有德行,得以成为大夫加冠,不是从二十岁开始加冠的。如果是诸侯,则是十二岁加冠,所以《左传》襄公九年记载:‘晋侯与诸侯讨伐郑国,回来时,鲁公送晋侯,在河上宴请晋侯。问鲁公的年龄,季武子回答说:‘在沙随会盟那年,国君出生。’注说:沙随在成公十六年。晋侯说:‘十二年了,这叫一终,一星终。国君十五岁生子,加冠后生子,是礼制。国君可以加冠了。’这就是诸侯十二岁加冠。如果是天子,也和诸侯一样十二岁加冠,所以《尚书·金〇》说‘王与大夫都戴弁’,当时成王十五岁,说王与大夫都戴弁,就知道天子也是十二岁加冠。又《大戴礼》说:‘文王十三岁生伯邑考。’《左传》说:‘加冠后生子,是礼制。’这是殷商的诸侯也是十二岁加冠。如果是夏朝的天子、诸侯与殷商的天子也是十二岁加冠。可以知道如果是天子的儿子,也是二十岁加冠。所以《礼记·祭法》说‘王以下祭殇五种’。又《礼记·檀弓》说:‘国君的〇(衰)长殇,车三乘。’这是十九岁以下才称为殇,所以二十岁才加冠。如果是天子、诸侯加冠,自有天子、诸侯的冠礼,所以《大戴礼》有《公冠》篇,天子自然有冠礼,只是《仪礼》中缺失罢了。士既然三次加冠,那些早加冠的大夫,也依照士礼三次加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