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公食大夫礼第九
谓小国之卿,次国之大夫也。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大国之孤视子男。”以此言之,鱼、肠胃、伦肤皆七者,谓子男小聘之大夫。此《公食》序在《聘礼》之下,是因聘而食之。不言食宾与上介,直云大夫者,若云食宾与上介,则小聘使下大夫,上介乃是士,是以直云大夫,兼得大夫聘宾与上介,亦兼小聘之宾。若然,《聘礼》据大聘,因见小聘。此《公食》先见小聘,後言大聘者,欲见大聘、小聘,或先或後,不常之义。
译所谓小国的卿,就是次国的大夫。卿称为上,大夫称为下,大国的孤相当于子男爵位。根据这个说法,鱼、肠胃、伦肤这七种食物,是指子男国小聘时的大夫。这篇《公食》排在《聘礼》之后,是因为有聘问才有公食。文中不说“食宾与上介”,只说“大夫”,是因为如果说“食宾与上介”,那么小聘时出使的是下大夫,上介却是士,所以只说“大夫”,既涵盖了大夫作为聘宾和上介的情况,也涵盖了小聘时的宾客。如果这样,《聘礼》是依据大聘,从而带出小聘。而这篇《公食》先讲小聘,后讲大聘,是为了表明大聘和小聘,有时先有时后,没有固定不变的常例。
公食大夫之礼。使大夫戒,各以其爵。(戒犹告也。告之必使同班,敌者易以相亲敬。)
[疏]“公食”至“其爵”。
○注“戒犹”至“亲敬”。
○释曰:自此尽“如聘”,论主君使大夫就馆,戒聘客使来行食礼之事。云“各以其爵”者,此篇虽据子男大夫为正,兼见五等诸侯大聘使卿之事,故云各以其爵也。
上介出请,入告。(问所以来事。)
[疏]“上介出请入告”。
○注“问所以来事”。
○释曰:据大夫就宾馆之门外,宾使上介出请大夫所为来之事。
三辞。(为既先受赐,不敢当。)
[疏]“三辞”。
○注“为既”至“敢当”。
○释曰:既先受赐者,谓聘日致饔,受赐大礼,故今辞食,不敢当之。但受饔之时,礼辞而已,至於飨食,皆当三辞。
宾出,拜辱。(拜使者,屈辱来迎已。)大夫不答拜,将命。(不答拜,为人使也。将犹致也。)宾再拜稽首。(受命。)大夫还,(复於君。)
宾不拜送,遂从之。(不拜送者,为从之,不终事。)
[疏]“宾不”至“从之”。
○注“不拜”至“终事”。
○释曰:案《乡饮酒》主人拜送,宾不答拜,云礼有终。此宾不拜送,为从之不终事,故宾不拜送也。若然,《乡饮酒》、《乡射》戒宾,遂从之,而云拜辱、拜送者,以其主人先反,不相随,故得拜辱、拜送。《觐礼》使者劳宾於门外,侯氏再拜,遂送之。使者既不先反,犹拜送者,尊天子使故也。
宾朝服即位于大门外,如聘。(於是朝服,则初时玄端。如聘,亦入于次俟。)
[疏]“宾朝”至“如聘”。
○注“於是”至“次俟”。
○释曰:云“大门外,如聘”者,则宾主设摈介以相待,如聘时。云“於是朝服,则初时玄端”者,初时,谓宾发馆时服玄端。若《乡射》“主人朝服乃速宾”,郑注云:“射,宾轻也。戒时玄端。”以此言之,亦宾在馆拜所戒大夫即玄端,宾遂从大夫至君大门外,入次,乃去玄端,著朝服,出次,即位也。云“如聘,亦入於次俟”者,案《聘礼》:“宾皮弁聘,至于朝,宾入于次。”注云:“入于次者,俟办。”则此入次,亦俟主人办也。若然,《聘礼》重宾,发馆即皮弁。此食礼轻,及大门乃朝服。
即位。具。(主人也。摈者俟君於大门外,卿大夫士序,及宰夫具其馔物,皆於庙门之外。)
[疏]“即位具”。
○注“主人”至“之外”。
○释曰:云“摈者俟君於大门外”者,解即位之事。云“卿大夫士序,及宰夫具其馔物,皆於庙门之外”者,以其君迎宾入,始言卿大夫以下庙内之位,则知此具馔物时,皆在庙门外也。故郑下文注云:“自卿大夫至此,不先即位从君而入者,明助君飨食,宾自无事,故不在大门内。”是其义也。
羹定。(肉谓之羹。定犹孰也。著之者,下以为节。)
[疏]“羹定”。
○注“肉谓”至“为节”。
○释曰:云“肉谓之羹”者,《尔雅》文。云“著之者,下以为节”者,羹定与下文“陈鼎”之节为目也。
甸人陈鼎七,当门,南面,西上,设扃▯。▯若束若编。(七鼎,一大牢也。甸人,冢宰之属,兼亨人者。南面西上,以其为宾,统於外也。扃,鼎扛,所以举之者也。凡鼎▯,盖以茅为之,长则束本,短则编其中央。今文扃作铉,古文▯皆作密。)
[疏]“甸人”至“若编”。
○注“七鼎”至“作密”。
○释曰:云“七鼎,一大牢也”者,案《聘礼》致飧与饔饩皆九鼎,此亦一大牢而七鼎者,此食礼轻,无鲜鱼、鲜腊,与《聘礼》“腥一牢鼎七”同也。云“甸人,冢宰之属,兼亨人”者,案《天官》有甸师氏,兼有亨人,皆属冢宰。彼天子礼,诸侯比天子为兼官,故甸人兼亨人也。必使甸人陈鼎兼亨人者,案《亨人职》云“掌共鼎镬”,又案《甸师职》云掌“帅其徒
译公宴请大夫的礼仪。派遣大夫去告知,各自按照其爵位等级进行。(告知,就是通告。通告一定要让同等级的人去,地位相当的人容易相互亲近敬重。)
[疏]“公食”到“其爵”。
○注“戒犹”到“亲敬”。
○解释说:从这一节到“如聘”,论述的是主君派遣大夫前往宾馆,告知聘问的宾客前来举行食礼的事情。说“各以其爵”者,这一篇虽然以子男爵位的大夫为正例,但也兼见五等诸侯大聘时派遣卿的情况,所以说各自按照其爵位等级。
上介出馆询问,入馆报告。(询问大夫前来所办何事。)
[疏]“上介出请入告”。
○注“问所以来事”。
○解释说:这是说大夫来到宾馆门外,宾客派上介出馆询问大夫前来所办何事。
三次推辞。(因为已经先接受了赏赐,不敢承受。)
[疏]“三辞”。
○注“为既”到“敢当”。
○解释说:已经先接受赏赐,是指聘问那天赠送熟食,接受了大礼,所以现在推辞食礼,不敢承受。但在接受熟食的时候,只是依礼推辞而已,至于飨礼和食礼,都应当推辞三次。
宾客出馆,拜谢使者屈辱前来迎接自己。(拜谢使者,是因为他屈尊前来迎接自己。)大夫不答拜,传达君命。(不答拜,是因为他是受人派遣。将,就是传达的意思。)宾客再次拜谢并叩头。(接受君命。)大夫返回,(回到君主那里。)
宾客不拜送,于是跟随大夫。(不拜送,是因为要跟随他,不能完成拜送的礼节。)
[疏]“宾不”到“从之”。
○注“不拜”到“终事”。
○解释说:查考《乡饮酒礼》,主人拜送,宾客不答拜,说礼仪有终结。这里宾客不拜送,是因为要跟随大夫,不能完成拜送的礼节,所以宾客不拜送。如果这样,《乡饮酒礼》、《乡射礼》中告知宾客,于是跟随他,却说拜辱、拜送,是因为主人先返回,不跟随宾客,所以能够拜辱、拜送。《觐礼》中使者在大门外慰劳宾客,侯氏再次拜谢,于是送他。使者既然不先返回,仍然拜送,是因为尊重天子的使者。
宾客穿着朝服在大门外就位,如同聘问时一样。(这时穿着朝服,那么最初是穿着玄端。如同聘问时,也进入帷帐等候。)
[疏]“宾朝”到“如聘”。
○注“於是”到“次俟”。
○解释说:说“大门外,如聘”者,那么宾客和主人设置摈相和介者来相互接待,如同聘问时一样。说“这时穿着朝服,那么最初是穿着玄端”者,最初,是指宾客从宾馆出发时穿着玄端。如果《乡射礼》中“主人穿着朝服于是邀请宾客”,郑玄注说:“射礼,宾客地位较轻。告知时穿着玄端。”由此说来,也是宾客在宾馆拜谢告知的大夫时穿着玄端,宾客于是跟随大夫来到君主大门外,进入帷帐,然后脱下玄端,穿上朝服,走出帷帐,就位。说“如聘,也进入帷帐等候”者,查考《聘礼》:“宾客穿着皮弁进行聘问,到达朝廷,宾客进入帷帐。”注说:“进入帷帐,是等候准备完毕。”那么这里进入帷帐,也是等候主人准备完毕。如果这样,《聘礼》重视宾客,从宾馆出发就穿着皮弁。这里食礼较轻,到大门才穿着朝服。
就位。准备完毕。(这是主人。摈相在大门外等候君主,卿、大夫、士依次排列,以及宰夫准备好饮食物品,都在庙门之外。)
[疏]“即位具”。
○注“主人”到“之外”。
○解释说:说“摈相在大门外等候君主”者,解释即位的事情。说“卿、大夫、士依次排列,以及宰夫准备好饮食物品,都在庙门之外”者,因为君主迎接宾客进入,开始说卿大夫以下在庙内的位置,就知道这里准备饮食物品时,都在庙门外。所以郑玄下文注说:“从卿大夫到这里,不先就位跟随君主进入,表明他们协助君主飨食,宾客自己无事,所以不在大门内。”这就是其义理。
肉汤煮好。(肉叫做羹。定,就是熟的意思。注明这一点,是为了下文作为节次。)
[疏]“羹定”。
○注“肉谓”到“为节”。
○解释说:说“肉叫做羹”者,是《尔雅》的文句。说“注明这一点,是为了下文作为节次”者,羹定与下文“陈鼎”的节次作为条目。
甸人陈列七口鼎,对着门,面向南,西边为上,设置鼎耳的杠〇。〇如果长就捆扎,如果短就编织。(七口鼎,是一太牢。甸人,是冢宰的属官,兼管亨人。面向南西边为上,因为是为宾客,统属于外。扃,是鼎的杠,用来举鼎的。凡是鼎〇,盖子用茅草做成,长的就捆扎本根,短的就编织其中间。今文扃写作铉,古文〇都写作密。)
[疏]“甸人”到“若编”。
○注“七鼎”到“作密”。
○解释说:说“七口鼎,是一太牢”者,查考《聘礼》赠送熟食和生肉都是九口鼎,这里也是一太牢却是七口鼎,是因为这里食礼较轻,没有鲜鱼、鲜腊,与《聘礼》中“腥一牢鼎七”相同。说“甸人,是冢宰的属官,兼管亨人”者,查考《天官》有甸师氏,兼有亨人,都隶属于冢宰。那是天子的礼仪,诸侯相比天子合并官职,所以甸人兼管亨人。一定要让甸人陈列鼎兼管亨人者,查考《亨人职》说“掌管供应鼎镬”,又查考《甸师职》说掌管“率领他的徒众
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故使甸人兼亨人陈鼎。若然,案《少牢》“羹定饔人陈鼎”者,以其无甸人官,故饔人陈鼎也。《既夕士礼》云“甸人抗重”,又云“甸人筑▯今坎”,以士无臣,使属吏摄甸人之事,非谓置此官也。云“凡鼎▯,盖以茅为之”者,诸文多言鼎▯,皆不言所用之物,此经虽言“若束若编”,亦不指所用之体,故郑云“盖”以疑之。然必知用茅者,《诗》曰:“白茅苞之。”《尚书》孔传云:“苴以白茅。”茅是▯白之物,故疑用茅也。
译因为要用柴草,并从事内外厨房的事务,所以让甸人兼任亨人的职责来陈设鼎。如果这样,考察《少牢馈食礼》中“羹定后由饔人陈设鼎”的说法,是因为那里没有甸人这个官职,所以由饔人来陈设鼎。《既夕礼》中说“甸人扛举重物”,又说“甸人挖掘墓穴”,这是因为士没有家臣,所以让属吏代理甸人的事务,并不是说设置了这个官职。经文说“凡是鼎的垫物,大概是用茅草做的”,其他文献大多提到鼎的垫物,都不说所用的材料,这段经文虽然说了“有的捆扎有的编织”,也没有明确指出所用的材质,所以郑玄用“盖”字来表示推测。然而必定知道是用茅草的原因,《诗经》说:“用白茅包裹它。”《尚书》孔颖达传解释说:“用白茅垫衬。”茅草是洁白之物,所以推测是用茅草。
设洗如飨。(必如飨者,先飨後食,如其近者也。飨礼亡,《燕礼》则设洗於阼阶东南。古文飨或作乡。)
[疏]“设洗如飨”。
○注“必如”至“作乡”。
○释曰:云“必如飨者,先飨後食,如其近者也”,郑据此文行食礼,而云如飨,明先飨,设洗讫,乃後食,故乡前如之,是先飨後食也。案《聘礼》云“公於宾,壹食再飨”,则食在飨前矣。不言如《燕礼》者,飨食在庙,燕在寝,则是飨食重,先行之。故二者自相先後,是以不得用《燕礼》决之也。引《燕礼》者,欲见设洗之法,燕与飨食同,故无飨礼,引《燕礼》而言也。
小臣具▯▯,在东堂下。(为公盥也。公尊,不就洗。小臣於小宾客飨食,掌正君服位。)
[疏]“小臣”至“堂下”。
○注“为公”至“服位”。
○释曰:知此“为公盥”者,案《特牲》尸尊,不就洗,盥用▯▯,故知此所设▯▯亦为公盥,不就洗也。云“小臣於小宾客飨食,掌正君位”者,按《夏官小臣职》云“小祭祀,宾客飨食”,如大仆之法。此诸侯之聘客飨食,故亦小臣掌之也。
宰夫设筵,加席、几。(设筵於户西,南面而左几。公不宾至授几者,亲设氵音酱,可以略此。)
[疏]“宰夫”至“席几”。
○注“设筵”至“略此”。
○释曰:云“设筵於户西,南面而左几”者,以其宾在户牖之▯,南面,又生人左几,异於神右几故也。云“公不宾至授几者,亲设氵音酱,可以略此”者,决《聘礼》礼宾时,公亲授几者,以无设氵音酱之事故也。故下记云“不授几”,郑云“异於醴也”。
无尊。(主於食,不献酬。)
饮酒、浆饮,俟于东房。(饮酒,清酒也。浆饮,▯浆也。其俟奠於丰上也。饮酒先言饮,明非献酬之酒也。浆饮先言浆,别於六饮也。)
[疏]“饮酒”至“东房”。
○注“饮酒”至“饮也”。
○释曰:云“饮酒,清酒也”者,按《周礼酒正》注先郑云:“清酒,祭祀之酒。”後郑从之。则此宾客用之者,优宾故也。云“浆饮,▯浆也”者,▯之言载,以其汁滓相载,故云▯。汉法有此名故也。云“其俟奠於丰上也”者,下云“饮酒实於觯,加于丰”是也。此云奠,即彼加也。云“饮酒先言饮,明非献酬之酒也”者,以其《乡饮酒》、《燕礼》等献酬之酒皆不言饮,饮之,可知此拟▯口,故言饮,是异於献酬酒故也。是以《酒人》云:“共宾客之礼酒、饮酒。”郑注云:“礼酒,飨燕之酒。”不言饮食之酒,云饮,亦是其义也。云“浆饮先言浆,别於六饮也”者,按《浆人》云:“共王六饮,水、浆、醴、凉、医、酏。”彼先云六饮,後云水浆,与此先云浆不同,故云先云浆别於六饮。必别於六饮者,彼六饮为渴而饮,此浆为▯口,不为渴,故异之。
凡宰夫之具,馔于东房。(凡,非一也。饮食之具,宰夫所掌也。酒浆不在凡中者,虽无尊,犹嫌在堂。)
[疏]“凡宰”至“东房”。
○注“凡非”至“在堂”。
○释曰:云“酒浆不在凡中者,虽无尊,犹嫌在堂”者,以其酒浆常在堂,若不特言之,则凡中不含之,言谓酒浆仍在堂,故上特言之。
公如宾服,迎宾于大门内。(不出大门,降於国君。)
[疏]“公如”至“门内”。
○注“不出”至“国君”。
○释曰:自此尽“阶上北面再拜稽首”,论主君迎宾入拜至之事。云“不出大门,降於国君”者,按《周礼司仪》云:“将币,交摈,三辞,车逆,拜辱,宾车进,答拜。”又云致饔饩,飨食,“皆如将币之仪”。是国君来则出迎也。
大夫纳宾。(大夫,谓上摈也。纳宾以公命。)公入门左,公再拜。宾辟,再拜稽首。(左,西方,宾位也。辟,逡遁,不敢当君拜也。)公揖入,宾从。(揖入,道之。)
及庙门,公揖入。(庙,祢庙也。)
[疏]“及庙门公揖入
译设置盥洗之处如同飨礼。(之所以说如同飨礼,是因为先举行飨礼而后进食,这是遵循相近的礼仪。飨礼的仪节已失传,《燕礼》中记载将盥洗器设在阼阶的东南方。古文中“飨”有时写作“乡”。)
[疏]“设洗如飨”。
○注“必如”至“作乡”。
○解释说:经文说“必定如同飨礼,先飨后食,这是遵循相近的礼仪”,郑玄根据这段文字论述进食的礼仪,说如同飨礼,显然表明先举行飨礼,设置好盥洗器后,才进行进食,所以在乡射礼之前也是这样,这就是先飨后食的意思。查考《聘礼》说“国君对待宾客,一次进食两次飨礼”,那么进食是在飨礼之前了。这里不说如同《燕礼》,是因为飨礼和进食在宗庙举行,燕礼在寝宫举行,这说明飨礼和进食更为重要,所以先举行。因此这两者自有先后次序,所以不能用《燕礼》来决断。引用《燕礼》,是为了展示设置盥洗器的方法,燕礼与飨食相同,所以没有飨礼的记载,就引用《燕礼》来说明。
小臣准备好盥洗用的盘和匜,放在东堂下。(这是为了国君盥洗。国君尊贵,不亲自到盥洗处去。小臣在小型宾客的飨食礼仪中,掌管端正国君的服饰和位置。)
[疏]“小臣”至“堂下”。
○注“为公”至“服位”。
○解释说:知道这是“为了国君盥洗”,是查考《特牲馈食礼》中,尸的地位尊贵,不亲自到盥洗处去,盥洗使用盘和匜,所以知道这里设置的盘和匜也是为了国君盥洗,不亲自到盥洗处去。经文说“小臣在小型宾客的飨食中,掌管端正国君的位置”,查考《夏官·小臣职》说“小型祭祀、宾客飨食”,遵循大仆的法度。这里是诸侯的聘问宾客飨食,所以也由小臣掌管。
宰夫铺设筵席,加上席子,安放几案。(在门西铺设筵席,面向南,几案放在左边。国君不亲自到宾客处授予几案,是因为亲自设置酱醋,可以省略这个步骤。)
[疏]“宰夫”至“席几”。
○注“设筵”至“略此”。
○解释说:经文说“在门西铺设筵席,面向南,几案放在左边”,是因为宾客在门和窗之间,面向南,而且活人用几案放在左边,不同于神位用几案放在右边。经文说“国君不亲自到宾客处授予几案,是因为亲自设置酱醋,可以省略这个步骤”,是决断《聘礼》中礼遇宾客时,国君亲自授予几案,是因为没有设置酱醋的缘故。所以下文记载说“不授予几案”,郑玄解释说“这与醴礼不同”。
不设酒尊。(主要在于进食,不进行献酒酬酒的仪式。)
清酒和浆饮,等候在东房。(清酒,是清酒。浆饮,是浊浆。它们等候时安放在丰上。清酒先说“饮”,表明这不是献酬用的酒。浆饮先说“浆”,以区别于六饮。)
[疏]“饮酒”至“东房”。
○注“饮酒”至“饮也”。
○解释说:经文说“清酒,是清酒”,查考《周礼·酒正》注中先郑说:“清酒,是祭祀用的酒。”后郑赞同这个说法。那么这里宾客使用它,是为了优待宾客。经文说“浆饮,是浊浆”,浊的意思是承载,因为汁液和渣滓相互承载,所以称为浊。汉代法律有这个名称。经文说“它们等候时安放在丰上”,下文说“清酒盛在觯中,加在丰上”就是这样。这里说“奠”,就是那里的“加”。经文说“清酒先说‘饮’,表明这不是献酬用的酒”,是因为《乡饮酒礼》、《燕礼》等献酬用的酒都不说“饮”,饮的意思可知,这里拟作入口,所以说“饮”,这是不同于献酬酒的原因。所以《酒人》说:“供给宾客的礼酒、饮酒。”郑玄注说:“礼酒,是飨燕用的酒。”不说饮食用的酒,说“饮”,也是这个意思。经文说“浆饮先说‘浆’,以区别于六饮”,查考《浆人》说:“供给王六种饮料,水、浆、醴、凉、医、酏。”那里先说六饮,后说水浆,与这里先说浆不同,所以说先说浆以区别于六饮。一定要区别于六饮,是因为那六饮是为了解渴而饮,这里的浆是为了入口,不是为了渴,所以不同。
凡是宰夫准备的器具,都陈设在东房。(凡,表示不止一样。饮食的器具,由宰夫掌管。酒浆不在“凡”中,是因为虽然没有酒尊,但还是担心它们在堂上。)
[疏]“凡宰”至“东房”。
○注“凡非”至“在堂”。
○解释说:经文说“酒浆不在‘凡’中,是因为虽然没有酒尊,但还是担心它们在堂上”,是因为酒浆常在堂上,如果不特别提及,那么“凡”中就不包含它们,意思是说酒浆仍在堂上,所以上文特别提及。
国君穿着如同宾客的服饰,在大门内迎接宾客。(不出大门,是对国君的谦降。)
[疏]“公如”至“门内”。
○注“不出”至“国君”。
○解释说:从这里到“阶上北面再拜稽首”,论述主君迎接宾客进入并拜至的事情。经文说“不出大门,是对国君的谦降”,查考《周礼·司仪》说:“将要赠送币帛,交互传命,三次辞让,乘车迎接,拜谢屈尊,宾客的车前进,回答拜礼。”又说赠送熟食和活牲,飨食,“都如同赠送币帛的仪节”。这是国君来则出迎。
大夫引导宾客。(大夫,指上摈。引导宾客是奉国君之命。)国君进入门内左侧,国君再拜。宾客回避,再拜稽首。(左侧,是西方,是宾客的位置。回避,是退避,不敢承受国君的拜礼。)国君作揖进入,宾客跟随。(作揖进入,是引导他。)
到达庙门,国君作揖进入。(庙,是祢庙。)
[疏]“及庙门公揖入
”。
○注“庙祢庙也”。
○释曰:《仪礼》之内单言庙者,皆据祢庙。是以《昏礼》纳采云“至于庙”,记云“凡行事必用昏昕,受诸祢庙”,以此而言,则言庙皆祢庙也。若非祢庙,则言庙祧,若《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问卿云“受于祖庙”之类是也。但受聘在祖庙,食飨在祢,燕轻於食飨,又在寝,是其差次也。
译注解说:“‘庙’指的是父庙。”
解释说:在《仪礼》中单独提到“庙”的地方,都是指父庙。因此,《昏礼》中纳采的环节说“到达庙”,《记》中说“凡是举行仪式一定要在黄昏或清晨,在父庙接受(聘礼)”,由此可知,凡是说“庙”的都是指父庙。如果不是指父庙,就会说“庙”和“祧”,比如《聘礼》中说“先君在祧庙”,问卿时说“在祖庙接受”之类就是这种情况。只是接受聘礼在祖庙,进食飨礼在父庙,燕礼比食飨礼轻,又在寝殿举行,这就是它们的等级次序。
宾入,三揖。(每曲揖,及当碑揖,相人偶。)
至于阶,三让。(让先升。)
[疏]“至于阶三让”。
○释曰:按《曲礼》云:“客若降等,则就主人之阶。主人固辞,然後客复就西阶。”此亦降等,初即就西阶者,此君与客食礼,礼之正,彼谓大夫士以小小燕食之礼,故与此不同也。
公升二等,宾升。(远下人君。)
[疏]“公升二等宾升”。
○注“远下人君”。
○释曰:言“远下人君”者,亦取君行一,臣行二之义也。
大夫立于东夹南,西面,北上。(东夹南,东西节也。取节於夹,明东於堂。)
[疏]“大夫”至“北上”。
○注“东夹”至“於堂”。
○释曰:此谓主国卿大夫立位。云“取节於夹,明东於堂”者,序已西为正堂,序东有夹室,今大夫立于夹室之南,是东于堂也。
士立于门东,北面,西上。(统於门者,非其正位,辟宾在此。)
[疏]“士立”至“西上”。
○注“统於”至“在此”。
○释曰:案《燕礼》、《大射》士在西方,东西北上,不统於门。又在门东北面,宜东统於君。今在门东西上,统於门者,以宾在门西,辟宾,在此非正位故也。
小臣,东堂下,南面,西上。宰,东夹北,西面,南上。(宰,宰夫之属也。古文无南上。)
[疏]“小臣”至“南上”。
○注“宰宰”至“南上”。
○释曰:云“宰东夹北,西面南上”者,谓在北堂之南,与夹室相当,故云夹北也。云“宰,宰夫之属也”者,以经云“南上”,则非止一人。但宰官之内,有宰夫之等,是以下有宰夫之官,皆於此立可知,故云之属也。若然,宰尊官,在小臣之下者,以其小臣位在北堂南,故先见之,非谓尊卑先後为次也。
内官之士,在宰东北,西面,南上。(夫人之官,内宰之属也。自卿大夫至此,不先即位,从君而入者,明助君飨食,宾自无事。)
[疏]“内官”至“南上”。
○注“夫人”至“无事”。
○释曰:云“夫人之官内宰之属也”者,经云“内官”,按《周礼天官内宰》下大夫掌王后已下,彼天子内官,诸侯未必有内宰,以其言内官之士,以士为之,明当天子内宰,故举内宰况之也。云“自卿大夫至此,不先即位,从君而入者,明助君飨食,宾自无事”者,按前聘时,君迎客于大门内时,卿大夫已下入庙即位者,受聘事重,非飨食之事,故先入庙即位。此已下虽有宰及宰夫者,皆有事,及大夫二牲、士庶羞之等,皆助君食宾,非己之事,故後入也。
介,门西,北面,西上。(西上,自统於宾也。然则承摈以下,立於士西,少进东上。)
[疏]“介门”至“西上”。
○注“西上”至“东上”。
○释曰:云“然则承摈以下,立于士西,少进东上”者,以其介统於宾而西上,则摈统於君而东上可知。承摈以下,既是有事之人承摈,是大夫又尊於士,故知少进东上。不言上摈者,上摈有事,其位不定,故不言。
公当楣北乡,至再拜,宾降也,公再拜。(楣谓之梁。至再拜者,兴礼俟宾,嘉其来也。公再拜,宾降矣。)
[疏]“公当”至“再拜”。
○注“楣谓”至“降矣”。
○释曰:自此尽“稽首”,论公拜至宾答拜之事。云“公再拜,宾降矣”者,释经宾降在“至再拜”下,“公再拜”上。以其至再拜者,公已一拜,宾即降,下公再拜者,宾降後,又一拜。虽一拜,本当再拜,故皆以再拜言之。犹下侑币之时,“公一拜,宾降,公再拜”,注云:宾不敢俟成拜也。若然,郑云“公再拜,宾降矣”者,解经“至再拜,客降”也。
宾西阶东、北面答拜。(西阶东,少就主君,敬也。)摈者辞,(辞拜於下。)
拜也。公降一等,辞曰:“寡君从子,虽将拜,兴也。”(宾降再拜,公降,摈者释辞矣。宾犹降,终其再拜稽首。兴,起
译宾客进入,行三次作揖礼。(每经过门曲处作揖,到达碑旁作揖,这是宾主相对行礼。)
到达台阶前,互相谦让三次。(谦让谁先登阶。)
【疏】“到达台阶前,互相谦让三次”。
○解释说:按照《曲礼》记载:“如果客人地位低于主人,就走上主人的台阶。主人坚决推辞,然后客人才改走西阶。”这里也是地位较低,起初就走上西阶,这是因为这是国君与客人进食的正式礼仪,而《曲礼》所说的是大夫、士之间小规模宴饮的礼仪,所以与此不同。
国君登上两级台阶,宾客才登阶。(表示远离并低于国君。)
【疏】“国君登上两级台阶,宾客才登阶”。
○注“远离并低于国君”。
○解释说:说“远离并低于国君”,也是取用国君走一级、臣下走两级的含义。
大夫站在东夹室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东夹室的南面,是东西方向的节点。取节点于夹室,表明位置在堂之东。)
【疏】“大夫”到“以北为上”。
○注“东夹室”到“在堂之东”。
○解释说:这是指主国卿大夫的站立位置。说“取节点于夹室,表明位置在堂之东”,是因为序墙以西是正堂,序墙以东有夹室,现在大夫站在夹室的南面,就是在堂之东。
士站在门的东面,面向北,以西为上。(统属于门,因为这不是他们的正式位置,是为了避开宾客在此。)
【疏】“士站”到“以西为上”。
○注“统属于”到“在此”。
○解释说:按照《燕礼》、《大射》的记载,士在西方,东西方向以北为上,不统属于门。又如果在门东北面,应当向东统属于国君。现在在门东以西为上,统属于门,是因为宾客在门西,为了避开宾客,在此并非正式位置。
小臣,站在东堂下,面向南,以西为上。宰,站在东夹室的北面,面向西,以南为上。(宰,是宰夫一类的人。古文中没有“以南为上”。)
【疏】“小臣”到“以南为上”。
○注“宰宰”到“以南为上”。
○解释说:说“宰站在东夹室北面,面向西,以南为上”,是指站在北堂的南面,与夹室相对,所以说夹室北面。说“宰,是宰夫一类的人”,因为经文说“以南为上”,说明不止一人。但在宰官之中,有宰夫等职,所以下面有宰夫等官,都知道在此站立,所以说是一类人。如果这样,宰是尊官,却在小臣之后,是因为小臣的位置在北堂南面,所以先被提及,并不是说尊卑先后次序如此。
内官的士,站在宰的东北面,面向西,以南为上。(这是夫人的官属,内宰一类的人。从卿大夫到这里,不先就位,跟随国君进入,表明是协助国君飨食,宾客自己无事。)
【疏】“内官”到“以南为上”。
○注“夫人”到“无事”。
○解释说:说“夫人的官属,内宰一类的人”,经文说“内官”,按照《周礼·天官·内宰》,下大夫掌管王后以下,那是天子的内官,诸侯未必有内宰,因为说内官的士,由士担任,明显对应天子的内宰,所以举内宰来类比。说“从卿大夫到这里,不先就位,跟随国君进入,表明是协助国君飨食,宾客自己无事”,按照前面聘问时,国君在大门内迎接客人时,卿大夫以下进入庙堂就位,是因为接受聘问事务重大,不是飨食之事,所以先进入庙堂就位。这里虽然有宰及宰夫,都有事务,以及大夫提供两种牲肉、士提供庶羞等,都是协助国君款待宾客,不是他们自己的私事,所以后进入。
介,站在门的西面,面向北,以西为上。(以西为上,是统属于宾客。那么承摈以下,站在士的西面,稍前,以东为上。)
【疏】“介门”到“以西为上”。
○注“以西为上”到“以东为上”。
○解释说:说“那么承摈以下,站在士的西面,稍前,以东为上”,因为介统属于宾客而以西为上,那么摈者统属于国君而以东上可知。承摈以下,既然是有事之人,承摈是大夫,又比士尊贵,所以知道稍前以东为上。不说上摈者,是因为上摈有事,位置不定,所以不说。
国君站在门楣下向北,直到再拜,宾客降阶,国君再拜。(楣叫做梁。直到再拜,是起身行礼等待宾客,嘉许他的到来。国君再拜,宾客已经降阶。)
【疏】“国君当”到“再拜”。
○注“楣谓”到“降阶了”。
○解释说:从这里到“稽首”,论述国君拜至宾客答拜之事。说“国君再拜,宾客已经降阶”,解释经文宾客降阶在“直到再拜”之下,“国君再拜”之上。因为直到再拜,国君已经一拜,宾客就降阶,下面国君再拜,是宾客降阶后,又一拜。虽然是一拜,本当再拜,所以都用再拜来说。如同下面侑币之时,“国君一拜,宾客降阶,国君再拜”,注说:宾客不敢等待拜礼完成。如果这样,郑玄说“国君再拜,宾客已经降阶”,是解释经文“直到再拜,宾客降阶”。
宾客在西阶东面,面向北答拜。(西阶东面,稍靠近主君,表示敬意。)摈者推辞,(推辞在下方拜礼。)
拜礼。国君降下一级台阶,推辞说:“寡君跟随您,虽然将要拜礼,但起身了。”(宾客降阶再拜,国君降阶,摈者解释推辞的话。宾客仍然降阶,完成再拜稽首。兴,起身)
也。)
[疏]“宾西”至“答拜”。
○释曰:自此尽“稽首”,论宾降答拜之事。此云“答拜”,下云“拜也”,并据公未降之前,宾为一拜。以其宾始一拜之▯,公降一等,故▯在一辞之中,是以郑云宾降再拜,释经北面拜答及拜也。云“公降,摈者释辞矣”者,解经“辞曰寡君从子虽将拜兴也”,郑注云“宾犹降,终其再拜稽首”者,按下文“宾栗阶升,不拜”,升既不拜,略於下。虽辞宾,犹终降,再拜稽首也。若然,摈者辞拜於下之时,其位在下,故下记云“卿摈由下”,注云“不升堂”是也。按下文云“摈者退,负东塾而立”,注云“无事”,又云“摈者进相币”,然则摈者有事则进,无事则退,故负东塾也。
译也。)
[疏]“宾西”到“答拜”。
○解释说:从这开始到“稽首”,论述宾客降阶答拜的事情。这里说“答拜”,下面说“拜”,都是依据国君尚未降阶之前,宾客行一拜之礼。因为宾客刚开始行一拜之礼,国君就降下一等,所以“拜”字在一个词句中,因此郑玄说宾客降阶再拜,来解释经文中“北面拜答”及“拜”的含义。说“国君降阶,摈者就停止传辞了”,是解释经文中“辞曰寡君从子虽将拜兴也”,郑玄注说“宾客仍然降阶,完成再拜稽首之礼”的意思。根据下文“宾客由栗阶升堂,不拜”,既然升堂时不拜,就在下文简略了。虽然摈者向宾客传辞,宾客仍然降阶,行再拜稽首之礼。如果这样,摈者在下面传辞拜礼的时候,他的位置在下面,所以下文《记》中说“卿作为摈者从下面”,注解说“不升堂”就是这个意思。根据下文说“摈者退下,背靠着东塾站立”,注解说“没有事情”,又说“摈者进前辅助授币”,那么摈者有事情就进前,没有事情就退下,所以背靠着东塾站立。
宾栗阶升,不拜。(自以己拜也。栗,是栗也。不拾级连步,趣主国君之命,不拾级而下曰▯。)
[疏]“宾栗阶升不拜”。
○注“自以”至“曰▯”。
○释曰:云“自以己拜也”者,於堂下终为再拜稽首,故於堂上不拜也。云“栗,实栗也”者,谓疾之意也。云“不拾级连步”者,《曲礼》云“拾级聚足连步以上”,郑注云:“拾当为涉声之误也。级,等也。涉等聚足,谓前足蹑一等,後足从之并。”此涉级也。连步,郑云“重蹉跌也”,连步谓足相随不相过也。其连步据足而言,涉级据阶而说,其实一也。此等寻常升法,此栗阶据趋君命而上,按《燕礼》记云:“凡君所辞皆栗阶”,注云:“栗,蹙也。谓越等急趋君命也。”又曰“凡栗阶不过二等”,注云:“其始升犹聚足连步,越二等,左右足各一发而升堂。”是栗阶之法也。云“不拾级而下曰▯”者,凡升降有四种,云▯者,君臣急谏诤,则越三等为▯阶,越一等为历阶,又有连步,又有栗阶,为四等也,义已具於《燕礼》记疏也。
命之,成拜,阶上北面再拜稽首。(宾降拜,主“君辞之,宾虽终拜,於主君之意犹为不成”。)
[疏]“命之”至“稽首”。
○注“宾降”至“不成”。
○释曰:按《论语》孔子云:“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是以上文主君虽辞宾,犹终拜於下,尽臣之礼,为成拜。“主君之意犹以为不成”,故命之升成拜,宾遂主君之意,故升更拜也。
士举鼎,去幂于外,次入。陈鼎于碑,南面,西上。右人抽扃,坐奠于鼎西,南顺,出自鼎西,左人待载。(入由东,出由西,明为宾也。今文奠为委,古文待为持。)
[疏]“士举”至“待载”。
○注“入由”至“为持”。
○释曰:自此尽“逆退复位”,论鼎入已载之事。云“去幂於外,次入”者,次入,谓序入也。故《少牢》云序入去幂於外者,以其入当载於俎,故去之也。《士丧》、《士虞》皆入,乃去幂者,丧礼变于吉故也。
雍人以俎入,陈于鼎南。旅人南面加匕于鼎,退。(旅人,雍人之属。旅食者也。雍人言入,旅人言退,文互相备也。出入之由,亦如举鼎者。匕俎每器一人,诸侯官多也。)
[疏]“雍人”至“鼎退”。
○注“旅人”至“多也”。
○释曰:云“旅人,雍人之属”者,即《燕礼》云:“尊士旅食于门西,两圜壶。”郑云:“士旅食者,所谓庶人在官者也。”引《王制》解之者是也。云“雍人言入,旅人言退,文互相备也”者,雍人言入亦退,旅人言退亦入,皆入而退去,故云文互相备也。云“每器一人,诸侯官多也”者,按《少牢》云:“鼎序入,雍正执一匕以从,雍府执四匕以从,司士合执二俎以从,司士赞者二人,皆合执二俎以相从。”是大夫官少,故每人兼执也。若然,《特牲》云“赞者执俎及匕从鼎入”,《士虞》亦云“匕俎从士”,《昏礼》亦云“匕俎从设”,彼注云:“执匕者,执俎者,从鼎而入,设之。”不言并合者,士官弥少,并合可知。不言者,文不具或可。士礼又异於大夫,执鼎人兼执匕俎,故《士丧礼》小敛大敛奠举鼎者,兼执俎也。若依前释,则《士丧礼》略威仪故也。
大夫长盥,洗东南,西面,北上,序进盥。退者与进者交于前。卒盥,序进,南面匕。(长,以长幼也。序犹更也。前,洗南。)
[疏]“大夫”至“面匕”。
○注“长以”至“洗南”。
○释曰:云“进盥,退者与进者交于前”,郑云前谓洗南,但言前,不云北。《乡饮酒》、《乡射》宾盥北面,则此大夫亦皆北面可知。云“长,以长幼也”者,若《燕礼》云“命长”之类,皆据长幼为长,不谓众中之长者也。
载者西面。(载者,左人。亦序自鼎东,西面於其前,大夫匕则载之。)
[疏]“载者西面”。
○注“载者”至“载之”。
○
译宾客快步登阶,不拜。(因为自己已经在堂下拜过了。栗,就是快步的意思。不是一级一级地拾级而上,而是为了迅速响应主国君的命令,不拾级而下称为〇。)
[疏]“宾客快步登阶不拜”。
○注“因为自己”到“称为〇”。
○解释说:说“因为自己已经在堂下拜过了”,是因为在堂下已经完成了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所以在堂上就不拜了。说“栗,就是快步的意思”,是指疾速的意思。说“不是一级一级地拾级而上”,《曲礼》说“拾级聚足连步而上”,郑玄注说:“拾应当是涉的声误。级,是台阶。涉等聚足,是指前脚踩上一级台阶,后脚跟上并拢。”这就是涉级。连步,郑玄说“是重重地蹉跌”,连步是指脚相随而不超越。连步是从脚的角度来说,涉级是从台阶的角度来说,其实是一样的。这是平常的登阶方法,这里快步登阶是为了趋赴君命而上,按照《燕礼》记载说:“凡是君所辞谢的都快步登阶”,注说:“栗,是急促的意思。指越过台阶急速趋赴君命。”又说“凡是快步登阶不超过两个台阶”,注说:“开始登阶时还是聚足连步,越过两个台阶,左右脚各动一次就登上堂。”这就是快步登阶的方法。说“不拾级而下称为〇”的,凡是升降有四种,称为〇的,君臣紧急谏诤,就越过三个台阶为〇阶,越过一个台阶为历阶,又有连步,又有快步登阶,共为四种,意义已经在《燕礼》记疏中详述了。
命令他,完成拜礼,在阶上面向北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宾客下阶拜礼,主君辞谢他,宾客虽然完成了拜礼,但在主君的意思看来还算是没有完成。)
[疏]“命令他”到“叩头至地”。
○注“宾客下”到“没有完成”。
○解释说:按照《论语》孔子说:“在堂下拜,是礼,现在在堂上拜,是傲慢。”所以上文主君虽然辞谢宾客,宾客还是在堂下完成拜礼,尽到臣子的礼节,算是完成了拜礼。“主君的意思还认为没有完成”,所以命令他升堂完成拜礼,宾客于是顺从主君的意思,所以升堂再次拜礼。
士人抬鼎,在外面去掉覆盖的巾,依次进入。把鼎陈列在碑前,面向南,以西侧为上。右边的人抽出鼎足间的横木,坐着把它放在鼎的西边,头朝南,从鼎的西边出来,左边的人等待装载。(进入从东边,出来从西边,表明是为宾客。今文奠作委,古文待作持。)
[疏]“士人抬”到“等待装载”。
○注“进入从”到“作持”。
○解释说:从这里到“倒退复位”,论述鼎进入并装载的事情。说“在外面去掉覆盖的巾,依次进入”,依次进入,是指按次序进入。所以《少牢》说按次序进入在外面去掉覆盖的巾,是因为进入后应当装载在俎上,所以去掉它。《士丧》、《士虞》都是进入后才去掉覆盖的巾,是因为丧礼与吉礼不同。
雍人抬着俎进入,陈列在鼎的南边。旅人面向南把匕加在鼎上,退下。(旅人,是雍人的属员。是旅食的人。雍人说进入,旅人说退下,文字互相补充。出入的路径,也像抬鼎的人一样。每个器物一人,是因为诸侯的官员多。)
[疏]“雍人”到“鼎退下”。
○注“旅人”到“多也”。
○解释说:说“旅人,是雍人的属员”,就是《燕礼》说:“尊士旅食在门西,两个圆壶。”郑玄说:“士旅食的,就是所谓的庶人在官的人。”引用《王制》解释的就是这样。说“雍人说进入,旅人说退下,文字互相补充”,雍人说进入也退下,旅人说退下也进入,都是进入后退下,所以说文字互相补充。说“每个器物一人,是因为诸侯的官员多”,按照《少牢》说:“鼎按次序进入,雍正执一个匕跟随,雍府执四个匕跟随,司士合执两个俎跟随,司士赞者二人,都合执两个俎跟随。”是大夫的官员少,所以每人兼执。如果这样,《特牲》说“赞者执俎及匕跟随鼎进入”,《士虞》也说“匕俎跟随士”,《昏礼》也说“匕俎跟随设置”,那些注说:“执匕的人,执俎的人,跟随鼎进入,设置。”不说合并的,是因为士官更少,合并可知。不说的,是文字不详细或者可以。士礼又不同于大夫,执鼎的人兼执匕俎,所以《士丧礼》小敛大敛奠举鼎的人,兼执俎。如果按照前面的解释,是因为《士丧礼》略去威仪。
大夫长的盥洗,洗在东南,面向西,以北为上,依次前进盥洗。退下的人与前进的人在前面交错。洗完,依次前进,面向南用匕。(长,是以长幼为长。序是更替。前,是洗南。)
[疏]“大夫”到“面匕”。
○注“长以”到“洗南”。
○解释说:说“前进盥洗,退下的人与前进的人在前面交错”,郑玄说前是指洗南,只说前,不说北。《乡饮酒》、《乡射》宾客盥洗面向北,那么这里大夫也都面向北可知。说“长,是以长幼为长”,如果《燕礼》说“命长”之类,都根据长幼为长,不是说众人中的长者。
装载的人面向西。(装载的人,是左边的人。也依次从鼎东,面向西在其前,大夫用匕就装载。)
[疏]“装载的人面向西”。
○注“装载的人”到“装载”。
○
释曰:前云“左人待载”,其时鼎东南面,今大夫鼎北面南,匕之左人当载,故序自鼎东西面,於其前矣。俎正当鼎南,则载者在鼎南稍东也。
译解释说:前面说“左边的人等待装载”,那时鼎是东南朝向的,现在大夫的鼎是北朝南的,所以匕的左边的人应当装载,因此叙述从鼎的东侧面向,在其前面了。俎正处在鼎的南面,那么装载的人就在鼎的南面稍偏东的地方。
鱼腊饪。(饪,孰也。食礼宜孰,飨有腥者。)
[疏]“鱼腊饪”。
○注“饪孰”至“宜孰”。
○释曰:上文直云“羹定”,肉谓之羹,恐鱼腊不在羹定之中,故此特著鱼腊饪也。以食礼尚孰,故皆饪也。
○注“飨有腥者”。
○释曰:《乐记》云大飨“而俎腥鱼”,郑注云:“以腥鱼为俎,实不▯孰之。”是飨礼有腥也。又宣公十一年:“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ゾ▯。武子私问其故。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又《国语》云:▯郊之事则有全▯,王公立饫则有房▯,亲戚宴飨则有ゾ▯。以此观之,明飨有腥,以飨礼用体荐。体荐则腥矣。故《礼记》云“腥其俎”,谓豚解而腥之,豚解者,皆腥也。
载体进奏。(体,谓牲与腊也。奏,谓皮肤之理也。进其理,本在前。下大夫体七个。)
[疏]“载体进奏”。
○注“体谓”至“七个”。
○释曰:三牲与腊皆载体,直言体,不辨体形及数,以下鱼、肠胃、伦肤皆言七,则此亦七体,故郑云“下大夫体七个”。若然,七个此不言体形,按《士虞记》云“升左肩、臂、▯、肫、骼、脊、胁”七体,彼丧礼用左。又按《乡饮酒》、《乡射记》皆云“右胖进腠”,则此亦用右胖,肩、▯、臂、肫、骼、脊、胁可知。既用右胖,则左胖为庶羞。其庶羞者,此下大夫十六豆,上大夫二十豆是也。若致飧及归饔饩,腥鼎皆无庶羞。《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虽同用狗一牲,以其亨,亨亦皆有庶羞也。云“奏,谓皮肤之理。进其理,本在前”者,此谓生人食法,故进本,本谓近上者。若祭祀则进末,故《少牢》云“进下”,郑云“变於食生”是也。
鱼七,缩俎,寝右。(右首也。寝右进▯也。乾鱼近腴,多骨鲠。)
[疏]“鱼七缩俎寝右”。
○注“右首”至“骨鲠”。
○释曰:云“缩俎”者,於人为横,缩,纵也。鱼在俎为纵,於人亦横。云寝右,郑云“右首也,寝右,进▯”也,宾在户牖之▯南面,俎则东西陈之,鱼在俎,首在右,腹腴乡南。▯,脊也。进脊在北,乡宾,必以脊乡宾者,郑云“乾鱼近腴,多骨鲠”,故不欲以腴乡宾,取脊少骨鲠者乡宾,优客故也。若祭祀,则进腴,以鬼神尚气,腴者,气之所聚,故《少牢》进腴是也。
肠、胃七,同俎。(以其同类也。不异其牛羊,腴贱也。此俎实凡二十八。)
[疏]“肠胃七同俎”。
○注“以其”至“十八”。
○释曰:云“以其同类也”者,释经同俎,以其牛羊同是畜类也。云“不异其牛羊,腴贱也”者,以牲体则异俎,及此肠胃即同俎,以其腹腴贱,故略之,同俎也。云“此俎实二十八”者,牛羊各有肠胃,肠胃各七,四七二十八也。但此肠胃与牲或同鼎同俎,或别鼎别俎,何者?据此下文七鼎肠胃与牲别鼎别俎,是其正法,取其鼎俎奇也。《少牢》五俎,肠胃与牲同鼎者,以其有鲜兽,若肠胃别鼎则六,不得奇,故并肠胃与牲同鼎,《有司彻》亦然。此肠胃七者,以其与牲体别鼎,故取数於牲亦七。《少牢》并肠胃於牲鼎,故云肠三胃三,取数於脊胁各三也。宾尸礼杀於正祭,故肠胃各一。《既夕》盛葬奠,故肠胃五也。
伦肤七。(伦,理也,谓精理滑▯色者,今文伦或作论。)
[疏]“伦肤七”。
○释曰:伦肤谓豕之皮革为之,但此公食大夫为宾用为美,故肤与肠胃皆别鼎俎。《特牲》腥有三鼎,鱼、腊不同鼎,故肤从牲,同鼎。《有司彻》虽同《少牢》,亦止三鼎而已,羊、豕、鱼皆一鼎,故肤还从於牲鼎也。又此肤与牲体之数亦七,而《少牢》肤九者,此食礼,故肤从体数。《少牢》大夫之祭,肤出下牲,故取数於牲之体而九也。
肠、胃、肤,皆横诸俎,垂之。(顺其在牲之性也。肠胃垂及
译鱼和干肉要煮熟。(“饪”,就是煮熟。饮食之礼适宜用熟食,而飨礼中则有生腥之物。)
[疏]“鱼腊饪”。
○注“饪孰”至“宜孰”。
○解释曰:上文只说“羹定”,肉称为羹,恐怕鱼和干肉不在羹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这里特别注明鱼和干肉要煮熟。因为饮食之礼崇尚熟食,所以都要煮熟。
○注“飨有腥者”。
○解释曰:《乐记》说大飨时“俎上放生腥的鱼”,郑玄注说:“用生腥的鱼放在俎上,实际上并不煮熟。”这说明飨礼中有生腥之物。又《左传》宣公十一年记载:“冬天,晋侯派士会去平定王室,周定王设飨礼招待他。原襄公主持礼仪,用了生腥的肉。武子私下询问其中的缘故。周王听说后召见武子说:‘季氏,你难道没听说过吗?王室的飨礼有整块的肉荐,宴会有折断的俎肉,公应当用飨礼,卿应当用宴礼,这是王室的礼制。’”又《国语》说:“郊祀之事则有全牲,王公设饫礼则有房俎,亲戚宴飨则有生腥。”由此看来,明确知道飨礼有生腥之物,因为飨礼使用整块的肉荐。整块的肉荐就是生腥的。所以《礼记》说“俎上放生腥的肉”,是指将猪分解后保持生腥状态,所谓豚解,都是生腥的。
载体进奏。(“体”,指牲肉和干肉。“奏”,指皮肤的纹理。进献时纹理本端在前。下大夫用七个牲体。)
[疏]“载体进奏”。
○注“体谓”至“七个”。
○解释曰:三牲和干肉都承载在俎上,直接说“体”,不辨别体的形状和数量,因为下文鱼、肠胃、伦肤都说七,那么这里也是七个体,所以郑玄说“下大夫体七个”。如果是这样,这里七个体不说形状,按照《士虞记》说“升左肩、臂、肫、骼、脊、胁”七个体,那是丧礼用左边。又按照《乡饮酒》、《乡射记》都说“右胖进腠”,那么这里也用右胖,肩、臂、肫、骼、脊、胁可知。既然用右胖,那么左胖就是庶羞。那庶羞,这里下大夫十六豆,上大夫二十豆就是。如果是致飧及归饔饩,腥鼎都没有庶羞。《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虽然同用狗一牲,因为烹煮,烹煮也都有庶羞。说“奏,指皮肤的纹理。进献其纹理,本端在前”,这是指活人进食的方法,所以进本端,本端指靠近上部的。如果是祭祀则进末端,所以《少牢》说“进下”,郑玄说“与活人进食不同”就是这个意思。
鱼七,缩俎,寝右。(右首也。寝右进脊也。干鱼靠近腹部多骨刺。)
[疏]“鱼七缩俎寝右”。
○注“右首”至“骨鲠”。
○解释曰:说“缩俎”,对人来说是横放,缩,是纵放。鱼在俎上是纵放,对人来说也是横放。说寝右,郑玄说“右首也,寝右,进脊”也,宾客在户牖之间南面,俎则东西陈列,鱼在俎上,头在右边,腹腴向南。脊,是脊骨。进脊在北,面向宾客,必定以脊骨面向宾客的原因,郑玄说“干鱼靠近腹部多骨刺”,所以不想以腹部面向宾客,取脊骨少骨刺的面向宾客,优待宾客的缘故。如果是祭祀,则进腹部,因为鬼神崇尚气,腹部,是气所聚集的地方,所以《少牢》进腹部就是这个道理。
肠、胃七,同俎。(因为它们同类。不区分牛和羊,因为腹腴低贱。这俎上的食物共二十八。)
[疏]“肠胃七同俎”。
○注“以其”至“十八”。
○解释曰:说“因为它们同类”,解释经文同俎,因为牛和羊同是畜类。说“不区分牛和羊,因为腹腴低贱”,因为牲体则分俎,而这里肠胃就同俎,因为腹腴低贱,所以简略,同俎。说“这俎上的食物二十八”,牛和羊各有肠胃,肠胃各七,四七二十八。但这肠胃与牲肉有时同鼎同俎,有时别鼎别俎,为什么呢?根据下文七鼎肠胃与牲肉别鼎别俎,是正法,取鼎俎数为奇数。《少牢》五俎,肠胃与牲肉同鼎,因为有鲜兽,如果肠胃别鼎则六,不得奇数,所以将肠胃与牲肉同鼎,《有司彻》也是这样。这里肠胃七,因为与牲体别鼎,所以取数于牲也是七。《少牢》将肠胃并入牲鼎,所以说肠三胃三,取数于脊胁各三。宾尸礼比正祭简略,所以肠胃各一。《既夕》盛葬奠,所以肠胃五。
伦肤七。(伦,理也,指纹理精细滑润色泽好的,今文伦或作论。)
[疏]“伦肤七”。
○解释曰:伦肤是用猪的皮革做的,但这里公食大夫为宾客用为美味,所以肤与肠胃都别鼎俎。《特牲》腥有三鼎,鱼、干肉不同鼎,所以肤随牲肉,同鼎。《有司彻》虽然同《少牢》,也止三鼎而已,羊、豕、鱼皆一鼎,所以肤还随牲鼎。又这里肤与牲体的数量也是七,而《少牢》肤九,这里食礼,所以肤随体数。《少牢》大夫之祭,肤出自下牲,所以取数于牲之体而九。
肠、胃、肤,皆横诸俎,垂之。(顺其在牲之性也。肠胃垂及
○释曰:肠胃得在牲而垂肤,亦言顺牲之性者,从多而言。云“垂及俎拒”者,《少牢》云“肠三,胃三,垂及俎拒”是也。
大夫既匕,匕奠于鼎,逆退,复位。(事毕,宜由便也。士匕载者,又待设俎。)
[疏]“大夫”至“复位”。
○注“事毕”至“设俎”。
○释曰:“士匕载者,又待设俎”者,以上文云“士举鼎”,又云“左人待载”,下文云“士设俎于豆南”,是载者又待设俎可知也。
公降盥。(将设酱。)
[疏]“公降盥”。
○注“将设酱”。
○释曰:自此尽“各▯于其西”,论公与宰夫为宾设正馔之事。云“将设酱”者,下云“公设之”,是以盥手也。
宾降,公辞。(辞其从己。)卒盥,公壹揖、壹让,公升,宾升。(揖让皆壹,杀於初。古文壹皆作一。)
宰夫自东房授醯酱,(授,授公也。醯酱,以醯和酱。)
[疏]“宰夫”至“醯酱”。
○注“授授”至“和酱”。
○释曰:按记云:蒲筵常长丈六尺,於堂上户牖之▯南面设之。乃设正馔於中席已东,自中席已西设庶羞也。云“醯酱,以醯和酱”者,按归饔饩,醯醢别,知此醯酱不别,而以醯和酱者,此经所陈物,异者皆别器,此醯酱下但言酱,不别言醯,明以醯和酱可知。祭祀无此法,以生人尚亵味,故有之。
公设之。(以其为馔本。)
宾辞,北面坐迁而东迁所。(东迁所,奠之东侧,其故处。)
[疏]“宾辞”至“迁所”。
○注“东迁”至“故处”。
○释曰:云“东迁所”者,谓以西为上,君设当席中,故东迁之,辟君设处侧近也,近其故处。
公立于序内,西乡。(不立阼阶上,示亲馔。)
[疏]“公立”至“西乡”。
○注“不立”至“亲馔”。
○释曰:云“不立阼阶上,示亲馔”者,以其君之行事皆在阼阶上,今近阼北者,以其设馔在户西近北,今君亦近北,是亦亲监馔故也。
宾立于阶西,疑立。(不立阶上,以主君离阼也。疑,正立也,自定之貌。今文曰西阶。)
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西上。韭菹以东▯醢、昌本,昌本南麋▯,以西菁菹、鹿▯。(▯醢,醢有▯。昌本,昌蒲本,菹也。醢有骨谓之▯。菁,▯菁,菹也。今文▯皆作麋。)
[疏]“宰夫”至“鹿赞”。
○注“▯醢”至“作麋”。
○释曰:云“▯醢,醢有▯”者,按《周礼醢人》云:“朝事之豆,韭菹▯醢。”已下依此为次,彼注云:“▯,肉汁也。”则此▯醢是肉之汁。昌本者,彼注云:“昌蒲根。”又按彼注齑菹之称,菜肉通。又云“细切为齑,全物若▯▯为菹”。又按彼经为菹者,经言菹,不言齑菹者,即是齑也。彼言昌本,亦即齑也。此注云菹者,齑菹,粗细为异,通而言之,齑亦得为菹,故云菹也。云“醢有骨者谓为▯”,案《尔雅释器》云:“肉为之醢,有骨者谓之▯。”又郑司农云:“有骨为▯,无骨为醢”也。云“菁▯菁菹也”者,即今之蔓菁也。
士设俎于豆南,西上,牛、羊、豕、鱼在牛西,腊、肠胃亚之。(亚,次也。不言纟争错,俎尊。)
[疏]“士设俎”至“亚之”。
○注“亚次”至“俎尊”。
○释曰:云“不言纟争错,俎尊”者,上设豆纟争陈之,下设黍稷错陈之,此设俎不纟争不错者,但尊故也。
肤以为特。(直豕与肠胃东也。特肤者,出下牲,贱。)
[疏]“肤以为特”。
○注“直豕”至“牲贱”。
○释曰:云“出下牲,贱”者,以豕在牛、羊之下,贱。肤,豕之所出,故云出下牲贱,特之於俎东也。
旅人取匕,甸人举鼎,顺出,奠于其所。(以其空也。其所,谓当门。)
[疏]“旅人”至“其所”。
○释曰:前旅人以匕入,加於鼎,退出。今还使之取匕前,士举鼎入,今不使士举鼎出者,以其士载讫,
译○解释说:肠胃得以留在牺牲身上并垂下皮肉,也是说顺应牺牲的本性,这是从多数情况而言。所谓“垂皮及俎拒”,《少牢》篇说“肠三,胃三,垂皮及俎拒”就是这样。
大夫已经用匕取肉,将匕放在鼎上,倒退着退出,回到原位。(事情完毕,应当从方便处行事。士取肉盛于俎的,又要等待摆设俎。)
[疏]“大夫”到“复位”。
○注“事毕”到“设俎”。
○解释说:“士取肉盛于俎的,又要等待摆设俎”,是因为上文说“士举鼎”,又说“左边的人等待盛肉”,下文说“士在豆的南面摆设俎”,由此可知盛肉的人又要等待摆设俎。
公走下台阶洗手。(将要摆设酱。)
[疏]“公降盥”。
○注“将设酱”。
○解释说:从此处到“各在其西”,论述公与宰夫为宾客摆设正餐的事。说“将要摆设酱”,是因为下文说“公摆设它”,所以洗手。
宾客走下台阶,公推辞。(推辞宾客跟随自己。)洗完手,公作一次揖、让一次,公走上台阶,宾客走上台阶。(作揖谦让都只有一次,比初次要简略。古文中“壹”都写作“一”。)
宰夫从东房递出醯酱,(递,是递给公。醯酱,是用醋调和酱。)
[疏]“宰夫”到“醯酱”。
○注“授授”到“和酱”。
○解释说:按照记载说:蒲席通常长一丈六尺,在堂上户牖的南面摆设它。于是在中席以东摆设正餐,从中席以西摆设庶羞。说“醯酱,是用醋调和酱”,按照归饔饩的记载,醋和肉酱是分开的,知道这里的醯酱不分开,而是用醋调和酱,是因为这里经文所陈列的物品,不同的都分器盛放,这里醯酱下面只说酱,不另外说醋,明显是用醋调和酱可知。祭祀没有这种办法,因为活人崇尚日常口味,所以有这种办法。
公摆设它。(因为它是正餐的根本。)
宾客推辞,面向北坐下,将酱移到东边原来的位置。(东边原来的位置,是奠放酱的东侧,即它原来的位置。)
[疏]“宾辞”到“迁所”。
○注“东迁”到“故处”。
○解释说:说“东边原来的位置”,是指以西为上,君主摆设应当在中席,所以向东移动,避开君主摆设处的侧面附近,靠近它原来的位置。
公站在序内,面向西。(不站在阼阶上,表示亲近食物。)
[疏]“公立”到“西乡”。
○注“不立”到“亲馔”。
○解释说:说“不站在阼阶上,表示亲近食物”,是因为君主的行事都在阼阶上,现在靠近阼阶北边,是因为摆设食物在户西靠近北边,现在君主也靠近北边,这也是亲自监督食物的缘故。
宾客站在台阶西边,端正地站着。(不站在台阶上,因为君主离开了阼阶。疑,是端正站立的样子,自我安定的样子。今文说西阶。)
宰夫从东房进献六豆,摆在酱的东边,以西为上。韭菹以东是麋醢、昌本,昌本南边是麋鹿,以西是菁菹、鹿醢。(麋醢,醢中有麋。昌本,是昌蒲根,也是菹。醢中有骨头叫做麋。菁,是蔓菁,也是菹。今文麋都写作麋。)
[疏]“宰夫”到“鹿赞”。
○注“麋醢”到“作麋”。
○解释说:说“麋醢,醢中有麋”,按照《周礼醢人》说:“朝事之豆,韭菹麋醢。”以下依此为次序,那里的注说:“麋,是肉汁。”那么这里的麋醢是肉的汁。昌本,那里的注说:“昌蒲根。”又按照那里的注,齑菹的称呼,菜肉通用。又说“细切为齑,整物若麋麋为菹”。又按照那里的经文,作为菹的,经文说菹,不说齑菹的,就是齑。那里说昌本,也就是齑。这里注说菹,是因为齑菹,粗细不同,通而言之,齑也可以称为菹,所以说菹。说“醢中有骨头叫做麋”,按照《尔雅释器》说:“肉做成醢,有骨头的叫做麋。”又郑司农说:“有骨头为麋,无骨头为醢”。说“菁是蔓菁菹”,就是现在的蔓菁。
士在豆的南边摆设俎,以西为上,牛、羊、猪、鱼在牛的西边,腊、肠胃其次。(亚,是其次。不说交错,因为俎尊贵。)
[疏]“士设俎”到“亚之”。
○注“亚次”到“俎尊”。
○解释说:说“不说交错,因为俎尊贵”,上面摆设豆是交错陈列的,下面摆设黍稷是交错陈列的,这里摆设俎不交错,只是因为尊贵。
皮肉作为单独的一俎。(在猪和肠胃的东边。单独皮肉,出自下等牺牲,低贱。)
[疏]“肤以为特”。
○注“直豕”到“牲贱”。
○解释说:说“出自下等牺牲,低贱”,因为猪在牛、羊之下,低贱。皮肉,是猪所出,所以说出自下等牺牲低贱,单独放在俎的东边。
旅人取匕,甸人举鼎,顺着次序取出,放在原来的位置。(因为它是空的。原来的位置,是指对着门。)
[疏]“旅人”到“其所”。
○解释说:前面旅人拿着匕进入,加在鼎上,退出。现在又让他取匕上前,士举鼎进入,现在不让士举鼎出来,是因为士盛肉完毕,
遂设俎於宾前,事未毕,故甸人举鼎而出也。
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二以并,东北上。黍当牛俎,其西稷,错以终,南陈。(并,亻并也。今文曰亻并。古文簋皆作轨。)
译于是把俎放置在宾客面前,因为事情还没有结束,所以甸人举起鼎退出去了。
宰夫在俎的西侧摆设黍、稷六种簋,每两个并排摆放,以东北方向为上首。黍对应牛俎,黍的西侧是稷,交错排列直到结束,向南陈列。(并,就是并排的意思。今文作“亻并”。古文中“簋”字都写作“轨”。)
大羹氵音不和,实于镫。宰右执镫,左执盖,由门入,升自阼阶,尽阶,不升堂,授公,以盖降,出,入反位。(大羹氵音,煮肉汁也。大古之羹不和,无盐菜。瓦豆谓之镫。宰谓大宰,宰夫之长也。有盖者,馔自外入,为风尘。今文氵音为汁。又曰:入门自阼阶,无升。)
[疏]“大羹”至“反位”。
○注“大羹”至“无升”。
○释曰:云“以盖降,出,入反位”者,宰位在东夹北,西面南上,今以盖降出,送於门外,乃更入门,反於东夹北位也。云“大羹氵音,煮肉汁也。大古之羹”者,谓是大古五帝之羹。云“不和,无盐菜”也,大古质,故不和以盐菜,对▯羹调之以盐菜者也。云“瓦豆谓之镫”,《诗》云“于豆于登”,毛亦云:“木曰豆,瓦曰登。”云“宰谓大宰,宰夫之长”者,以单言宰,诸侯三卿无大宰,以司徒兼大宰,大宰之下有宰夫,故云宰夫之长也。
公设之于酱西,宾辞,坐迁之。(亦东迁所。)
[疏]“公设”至“迁之”。
○注“亦东迁所”。
○释曰:言“亦”者,亦前酱东迁所,以酱既东迁所,今於酱西迁之,明亦东迁所移之,故酱处也。
宰夫设▯四于豆西,东上,牛以西羊,羊南豕,豕以东牛。(▯,菜和羹之器。)
[疏]“宰夫”至“东牛”。
○注“▯菜和羹之器”。
○释曰:云“▯,菜和羹之器”者,下记云“牛藿,羊苦,豕薇”,是菜和羹,以▯盛此羹,故云之器也。据羹在▯言之,谓之▯羹;据器言之,谓之▯鼎;正鼎之後设之,谓之陪鼎;据入庶羞言之,谓之羞鼎;其实一也。
饮酒,实于觯,加于丰。(丰,所以承觯者也,如豆而卑。)
宰夫右执觯,左执丰,进设于豆东。(食有酒者,优宾也。设于豆东,不举也。《燕礼》记曰:凡奠者於左。)
[疏]“宰夫”至“豆东”。
○注“食有”至“於左”。
○释曰:云“食有酒者,优宾也”者,按下文宰夫执浆饮,宾兴受。唯用浆▯口,不用酒。今主人犹设之,是优宾。引《燕礼》者,彼据酒,主人奠於荐左,宾不饮,取奠於荐右,此酒不用,故亦奠於豆东。酒义虽异,不举是同,故引为证也。按《燕礼》无此文,《乡饮酒》、《乡射》记皆云“凡奠者於左,举者於右”,不同之而引《燕礼记》者,此必转写者误,郑本引《乡饮酒》、《乡射》之等也。
宰夫东面,坐启簋会,各▯于其西。(会,簋盖也。亦一一合却之。各当其簋之西。)
[疏]注“会簋”至“之西”。
○释曰:云“亦一一合却之”者,却者,仰也。簋盖有六,两两皆相重而仰之,谓之却合,故云一一却合之。“各当其簋之西”,为两处亦者,亦《少牢》,故《少牢》云“佐食启会盖二,以重设于敦南”也。
赞者负东房,南面告具于公。(负东房,负房户而立也。南面者,欲得乡公与宾也。)
[疏]“赞者”至“于公”。
○注“负东”至“宾也”。
○释曰:自此尽“酱氵音不祭”,论宾所祭馔之事。经直云“负东房”,郑知“负房户而立”者,以公在东序内,宾在户西,虽告具于公,且欲使宾闻之,故知於房近西,是以郑云“得乡公与宾也”。
公再拜,揖食。(再拜,拜宾馔具。)宾降拜。(答公拜。)公辞。宾升,再拜稽首。(不言成拜,降未拜。)宾升席,坐取韭菹,以辩扌需于醢,上豆之▯祭。(扌需犹染也。今文无于。)
赞者东面坐取黍,实于左手,辩,又取稷,辩,反于右手,兴以授宾。宾祭之。(取授以右手,便也。宾亦兴受,坐祭之於豆祭也。独云赞兴,优宾也。《少仪》曰:“受立,授立,不坐。”)
[疏]“赞者东面”至“祭之”。
○注“取授”至“不坐”。
○释曰:此所授者,皆谓远宾者,故菹醢及▯皆不授,以其近宾,取之易,故不言。按《曲礼》云:“ゾ之序,辩祭之。”
译大羹和肉汁不调和五味,盛放在镫中。宰右手拿着镫,左手拿着盖子,从门进入,从阼阶登上,登完台阶,不登上堂,将镫交给国君,国君拿着盖子走下台阶,宰走出门外,再进入,回到原来的位置。(大羹和肉汁,是煮肉的汁液。远古时代的羹不调和五味,没有盐和菜。瓦制的豆叫做镫。宰指的是大宰,是宰夫的首长。有盖子的,是因为食物从外面进来,为了防尘土。今文“氵音”作“汁”。又说:进门后从阼阶上,不登上堂。)
[疏]“大羹”到“反位”。
○注“大羹”到“无升”。
○解释说:说“拿着盖子走下台阶,走出门外,再进入,回到原来的位置”,宰的位置在东夹室的北边,面朝西,以南为上,现在拿着盖子走下台阶走出门外,送到门外,然后再进门,回到东夹室北边的位置。说“大羹和肉汁,是煮肉的汁液。远古时代的羹”,指的是远古五帝时代的羹。说“不调和五味,没有盐和菜”,是因为远古时代质朴,所以不用盐和菜来调和,这与〇羹用盐和菜来调和相对。说“瓦制的豆叫做镫”,《诗经》说“于豆于登”,毛亨也说:“木制的叫豆,瓦制的叫登。”说“宰指的是大宰,是宰夫的首长”,是因为单说宰,诸侯的三卿中没有大宰,由司徒兼任大宰,大宰之下有宰夫,所以说宰夫的首长。
国君把它设置在酱的西边,宾客推辞,坐下将它移到东边。(也是向东移动原来的位置。)
[疏]“公设”到“迁之”。
○注“亦东迁所”。
○解释说:说“亦”,也是前面酱向东移动的位置,因为酱已经向东移动了位置,现在在酱的西边移动它,说明也是向东移动原来的位置,所以是酱原来的位置。
宰夫在豆的西边设置四个〇,以东为上,牛在西边羊在东边,羊在南边豕在北边,豕在东边牛在西边。(〇,是盛放调和蔬菜的羹的器具。)
[疏]“宰夫”到“东牛”。
○注“〇菜和羹之器”。
○解释说:说“〇,是盛放调和蔬菜的羹的器具”,下文记载说“牛用藿,羊用苦,豕用薇”,这是用蔬菜调和羹,用〇盛放这些羹,所以说它是器具。根据羹在〇中来说,叫做〇羹;根据器具来说,叫做〇鼎;在正鼎之后设置,叫做陪鼎;根据进入庶羞来说,叫做羞鼎;其实是一样的。
饮酒,盛在觯中,放在丰上。(丰,是用来承托觯的,像豆但较低矮。)
宰夫右手拿着觯,左手拿着丰,前进设置在豆的东边。(饮食中有酒,是为了优待宾客。设置在豆的东边,是不饮用的。《燕礼》记载说:凡是放置的都在左边。)
[疏]“宰夫”到“豆东”。
○注“食有”到“於左”。
○解释说:说“饮食中有酒,是为了优待宾客”,按下文宰夫拿着浆饮,宾客起身接受。只用浆润口,不用酒。现在主人还设置酒,是优待宾客。引用《燕礼》的,那里根据酒,主人放置在荐的左边,宾客不饮,取放置在荐的右边,这里酒不饮用,所以也放置在豆的东边。酒的意义虽然不同,不饮用是相同的,所以引用作为证据。按照《燕礼》没有这段文字,《乡饮酒》、《乡射》的记载都说“凡是放置的都在左边,举起的都在右边”,不同却引用《燕礼记》的,这一定是传抄者错误,郑玄原本引用的是《乡饮酒》、《乡射》等。
宰夫面朝东,坐下打开簋的盖子,各自放在它们的西边。(会,是簋的盖子。也是一一合上并仰放。各自对应它们的簋的西边。)
[疏]注“会簋”到“之西”。
○解释说:说“也是一一合上并仰放”,仰,是仰放。簋的盖子有六个,两两相重而仰放,叫做却合,所以说一一却合。“各自对应它们的簋的西边”,作为两处亦的,也是《少牢》,所以《少牢》说“佐食打开盖子两个,以重设于敦南”。
赞者背靠东房,面朝南向国君报告准备完毕。(负东房,是背靠房户站立。面朝南,是想面向国君和宾客。)
[疏]“赞者”到“于公”。
○注“负东”到“宾也”。
○解释说:从这里到“酱氵音不祭”,论述宾客所祭祀的食物之事。经文只说“负东房”,郑玄知道“负房户而立”,是因为国君在东序内,宾客在户西,虽然向国君报告准备完毕,而且想让宾客听到,所以知道在房近西的地方,因此郑玄说“得乡公与宾也”。
国君再拜,作揖请进食。(再拜,是拜谢宾客食物准备完毕。)宾客走下台阶拜谢。(回答国君的拜谢。)国君推辞。宾客登上台阶,再拜稽首。(不说成拜,是因为走下台阶时还未拜谢。)宾客登上席位,坐下取韭菹,依次蘸取醢,在上豆的〇中祭祀。(扌需犹染也。今文无于。)
赞者面朝东坐下取黍,盛在左手中,依次,又取稷,依次,反放在右手中,起身交给宾客。宾客祭祀它。(取授以右手,方便。宾客也起身接受,坐下在豆中祭祀它。只说赞者起身,是优待宾客。《少仪》说:“接受时站立,给予时站立,不坐下。”)
[疏]“赞者东面”到“祭之”。
○注“取授”到“不坐”。
○解释说:这里所给予的,都是指远离宾客的,所以菹醢及〇都不给予,因为它们靠近宾客,取用容易,所以不说。按照《曲礼》说:“ゾ之序,辩祭之。”
故知虽不授,亦祭可知也。经直云“祭”,知“祭之於豆祭”者,按《少牢》云:“尸取韭菹,辩扌Й于三豆,祭于豆▯。”故知於豆祭也。云“独云赞兴,优宾”者,欲见宾坐而不兴,是优宾,其实俱兴也。引《少仪》者,欲见赞兴,宾亦兴之义,以其宾坐,赞亦坐故也。
译所以知道虽然(经文)没有明确说“授”,但(通过)祭祀就可以推知了。经文只说“祭”,知道(这是)在豆中祭祀,是依据《少牢馈食礼》所说:“尸取韭菹,分别放在三个豆中,在豆中祭祀。”所以知道是在豆中祭祀。说“只说‘赞兴’,是为了优待宾客”,是为了表明宾客坐着而不起身,这是对宾客的优待,实际上(主人和宾客)都起身了。引用《少仪》,是为了表明“赞兴”时宾客也起身的含义,因为宾客坐着,赞者也跟着坐着。
三牲之肺不离,赞者辩取之,壹以授宾。(肺不离者,寸刂之也。不言寸刂,寸刂则祭肺也。此举肺不离而寸刂之,便宾祭也。祭离肺者,绝肺祭也。壹犹稍也。古文壹作一。)
[疏]“三牲”至“授宾”。
○注“肺不”至“作一”。
○释曰:云“肺不离者,寸刂之也”者,按《少仪》云:“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郑云:“提犹绝也。▯之不绝中央少者。”此即为食而举肺也。《少牢》云“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之”,是祭肺切,举肺不切。云“不言寸刂,寸刂则祭肺也”者,是兴祭肺同,其实举肺。云“祭离肺者,绝肺祭也”者,此郑解举肺将祭之时,绝末而祭之,与祭肺异也。凡举肺有二名:一名离肺,亦名举肺;祭肺亦名寸刂肺也。
宾兴受,坐祭。(於是云宾兴受坐祭,重牲也。宾亦每肺兴受,祭於豆祭。)
扌兑手,扌及上▯以▯四,辩扌需之,上▯之▯祭。(扌及以▯四,扌及其▯菜也。扌兑,拭也,拭以巾。)
[疏]“扌兑手”至“▯祭”。
○注“扌及以”至“以巾”。
○释曰:此云“上▯之▯祭”者,著其异於馀者,馀祭於上豆之▯,此▯别自祭▯▯。云“扌兑,拭也,拭以巾”者,案《内则》“左佩纷▯”,▯即佩巾,而云扌兑拭,拭手以巾,似▯不名巾者,本名▯者,以拭手为名,其实名巾,故郑举其实称也。此有四▯,而云“扌及上▯”,辩扌需则唯有一▯四,优宾,故用一▯四而已。《少牢》二▯祭神,故宜各有▯四也。
祭饮酒於上豆之▯。鱼、腊、酱、氵音不祭。(不祭者,非食物之盛者。)
[疏]“祭饮”至“不祭”。
○注“不祭”至“盛者”。
○释曰:此“不祭者”,以正在馔之内。以其有三牲之体,鱼、腊、氵音、酱非盛者,故不祭也。若入庶羞,则祭之,故下文云“士羞庶羞皆有大”,又云“辩取庶羞之大,兴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少仪》云“祭▯无”,▯无诂为大鱼肉之脔,是亦祭之。
宰夫授公饭粱,公设之于氵音西。宾北面辞,坐迁之。(既告具矣,而又设此,殷勤之加也。迁之,迁而西之,以其东上也。)
[疏]“宰夫”至“迁之”。
○注“既告”至“上也”。
○释曰:自此尽“降出”,论设加馔粱与庶羞之事。云“迁之,迁而西之,以其东上也”,知粱东上者,下文“宰夫膳稻于粱西”,是以粱在东为上也。
公与宾皆复初位。(位,序内阶西。)
[疏]“公与宾皆复初位”。
○注“位序内阶西”。
○释曰:按上公设酱时,立于序内,宾立於阶西,此云“公与宾复初位”,故知公还在序内,宾还在阶西也。
宰夫膳稻于粱西。(膳犹进也。进稻粱者以▯。)
[疏]“宰夫”至“粱西”。
○注“膳犹”至“以▯”。
○释曰:知进稻以▯者,下记云“▯有盖幂”,郑注云:“稻粱将食乃设,去会於房,盖以幂。”上云设黍稷讫云“却会”,此稻粱不云却会者,先於房去之故也。
士羞庶羞,皆有大、盖,执豆如宰。(羞,进也。庶,众也。进众珍味可进者也。大,以肥美者特为脔,所以祭也。鱼或谓之▯无,▯无,大也。唯醢酱无大。如宰,如其进大羹氵音,右执镫,左执盖。)
[疏]“士羞”至“如宰”。
○注“羞进”至“执盖”。
○释曰:云“皆有大”者,中有二物三物之肉,兼有鱼也。云“鱼或谓之▯无,▯无,大也”者,或《有司彻》云“尸俎五鱼,侑主人皆一鱼,皆加▯无,祭于其上”是也。《少仪》云▯无祭也。云“唯醢酱无大”者,郑注《周礼醢人》作醢之法,“先膊乾其肉,乃後▯之,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垂瓦>中,百日则成矣”。何大脔之有也?酱则醢也,亦无大脔也。
先者反之,由门入,升自西阶。(庶羞多,羞人不足,则相授於阶上,复出取也。)
译三牲的肺不切断,赞者分别取来,稍微拿一些授予宾客。(肺不切断,是指用刀切它。不直接说用刀切,是因为用刀切就是用于祭祀的肺。这里举出肺不切断而用刀切,是为了方便宾客祭祀。祭祀用的切断的肺,是指切断肺来祭祀。壹,就是稍微的意思。古文中壹写作一。)
[疏]“三牲”到“授宾”。
○注“肺不”到“作一”。
○解释说:说“肺不切断,是指用刀切它”,按照《少仪》说:“牛羊的肺,切断但不切断心。”郑玄说:“提,就是切断的意思。切断但不切断中央稍微少一点的部分。”这就是为了食用而举起的肺。《少牢》说“举肺一个,长终肺,祭肺三个,都切了”,这是祭肺切了,举肺不切。说“不直接说用刀切,用刀切就是祭肺”,这是与祭肺相同,其实却是举肺。说“祭切断的肺,是指切断肺来祭祀”,这是郑玄解释举肺将要祭祀的时候,切断末端来祭祀,与祭肺不同。大凡举肺有两个名称:一个叫离肺,也叫举肺;祭肺也叫切肺。
宾客起身接受,坐下祭祀。(在这里说宾客起身接受坐下祭祀,是重视牲肉。宾客也是每次举肺都起身接受,在豆中祭祀。)
擦手,拿着上面的巾擦拭四次,分别擦拭它,拿着上面的巾祭祀。(拿着上面的巾擦拭,是拿着它的巾擦拭菜。扌兑,就是擦拭,用巾擦拭。)
[疏]“扌兑手”到“〇祭”。
○注“扌及以”到“以巾”。
○解释说:这里说“拿着上面的巾祭祀”,是指出它与其他不同的地方,其他的在上豆中祭祀,这个巾另外单独祭祀。说“扌兑,就是擦拭,用巾擦拭”,按照《内则》“左边佩戴纷〇”,〇就是佩巾,而说扌兑擦拭,用巾擦手,似乎〇不叫巾,本来叫〇的,是以擦手为名,其实叫巾,所以郑玄举出它的实际名称。这里有四个巾,而说“拿着上面的巾”,分别擦拭却只有一个巾四次,优待宾客,所以只用一个巾四次罢了。《少牢》两个巾祭祀神,所以应该各有巾四次。
在上面的豆中祭祀饮酒。鱼、腊、酱、醢不祭祀。(不祭祀的,不是食物中丰盛的部分。)
[疏]“祭饮”到“不祭”。
○注“不祭”到“盛者”。
○解释说:这里“不祭祀的”,是因为正在馔食之内。因为有三种牲肉的形体,鱼、腊、醢、酱不是丰盛的部分,所以不祭祀。如果进入庶羞,就祭祀,所以下文说“士进庶羞都有大脔”,又说“分别取庶羞的大脔,起身拿一个授予宾客,宾客接受,同时稍微祭祀”,《少仪》说“祭祀〇无”,〇无解释为大块鱼肉,这也是祭祀的。
宰夫授予公粱饭,公把它放在醢的西边。宾客面向北推辞,坐下把它移到西边。(已经报告备好了,又设置这个,是殷勤的加惠。移到西边,是因为东边是上位。)
[疏]“宰夫”到“迁之”。
○注“既告”到“上也”。
○解释说:从这里到“降出”,论述设置加馔粱和庶羞的事情。说“移到西边,移到西边,因为东边是上位”,知道粱在东边是上位,下文“宰夫把稻饭放在粱的西边”,所以粱在东边是上位。
公和宾客都回到原来的位置。(位置,在序内阶西。)
[疏]“公与宾皆复初位”。
○注“位序内阶西”。
○解释说:按照上面公设置酱的时候,站在序内,宾客站在阶西,这里说“公和宾客回到原来的位置”,所以知道公还在序内,宾客还在阶西。
宰夫把稻饭进献给粱的西边。(膳,就是进献。进献稻粱用巾。)
[疏]“宰夫”到“粱西”。
○注“膳犹”到“以〇”。
○解释说:知道进献稻用巾,下记说“巾有盖幂”,郑注说:“稻粱将要食用时才设置,离开会于房,盖用幂。”上面说设置黍稷完毕说“却会”,这里稻粱不说却会,是因为先在房中离开的原因。
士进献庶羞,都有大脔、盖,拿着豆像宰夫一样。(羞,就是进献。庶,就是众。进献众多珍味可以进献的。大,用肥美的特别做成肉块,用来祭祀。鱼或者叫〇无,〇无,就是大。只有醢酱没有大脔。像宰夫,像他进献大羹醢,右手拿着镫,左手拿着盖。)
[疏]“士羞”到“如宰”。
○注“羞进”到“执盖”。
○解释说:说“都有大脔”,中间有二物三物的肉,兼有鱼。说“鱼或者叫〇无,〇无,就是大”,或者《有司彻》说“尸俎五鱼,侑主人皆一鱼,都加〇无,祭祀在上面”就是这样。《少仪》说〇无祭祀。说“只有醢酱没有大脔”,郑注《周礼醢人》制作醢的方法,“先晒乾其肉,然后切它,杂以粱麴及盐,渍以美酒,涂置<垂瓦>中,百日就成功了”。有什么大肉块呢?酱就是醢,也没有大肉块。
先前的返回,从门进入,从西阶上去。(庶羞多,进献的人不足,就在阶上互相传递,又出去取。)
[疏]“先者反之”。
○释曰:“反之”者,以其庶羞十六豆,羞人不足,故先至者,反取之。下文云“先者一人升,设於稻南”,其人不反,则此云先者反之,谓第二已下为先者也。
译[疏]“先者反之”。
○解释说:“反之”的意思是,因为庶羞十六豆,负责进献的人手不足,所以先到的人,要返回去取。下文说“先到的一个人登堂,设置在稻的南边”,那个人不返回,那么这里说的“先者反之”,是指第二人及以下的人为先者。
先者一人升,设于稻南簋西,▯容人。(簋西,黍稷西也。必言稻南者,明庶羞加,不与正豆并也。▯容人者,宾当从▯往来也。)
[疏]注“簋西”至“往来也”。
○释曰:“簋西,黍稷西也。必言稻南者”,以其黍稷西近北有稻,故庶羞设黍稷西南,南陈之,是稻粱与庶羞俱是加,故南北相继,而在黍稷正馔之西,是下不与正豆并也。云“▯容人者,宾当从▯往来也”者,下文宾“左拥▯粱,右执氵音以降,公辞;升,反奠于其所”,是宾往来也。
旁四列,西北上。(不统於正馔者,虽加,自是一礼,是所谓羹▯中别。)
[疏]“旁四列西北上”。
○注“不统”至“中别”。
○释曰:云“所谓羹▯中别”者,按《曲礼》云“左ゾ右▯”,彼云:“ゾ,骨体也。”此肉谓之羹,亦一也。ゾ为正馔,▯谓切肉,则庶羞云左ゾ右▯,则曰此正馔在东,庶羞在西,▯容人同,故谓所谓羹▯中别也。
▯乡以东▯熏、▯尧、牛炙。(▯乡、▯熏、▯尧,今时▯霍也。牛曰▯乡,羊曰▯熏,豕曰▯尧,皆香美之名也。古文▯乡香,▯熏作薰。)
炙南醢,以西牛▯、醢、牛▯旨。(先设醢,纟争之以次也。肉则谓▯旨为脍,然则脍用▯旨。今文▯旨作鳍。)
[疏]注“先设醢纟争之以次也”。
○释曰:此云“先设醢,纟争之次”,而《特牲》注云:“以有醢,不得纟争也。”与此“先设醢,纟争之以次”违者,大凡醢配▯是其正,而醢卑于▯。今牛羊豕▯皆在醢下者,直是纟争之次,非尊卑之列。《特牲》以一有醢,若纟争之,当醢在▯上,不成错,故不得纟争。《少牢》四豆,羊▯醢,故得纟争而错,与此同也。
▯旨南羊炙,以东羊▯、醢、豕炙。炙南醢,以西豕▯、芥酱、鱼脍。(芥酱,芥实酱也。《内则》曰:“脍,春用葱,秋用芥。”)众人腾羞者尽阶、不升堂,授,以盖降,出。(腾当作媵。媵,送也。授,授先者一人。)
赞者负东房,告备于公。(复告庶羞具者,以其异馔。)
[疏]“赞者”至“于公”。
○释曰:自此尽“兼壹祭之”,论赞告馔具,宾祭之事。
赞升宾。(以公命命宾升席。)
[疏]“赞升宾”。
○注“以公命命宾升席”。
○释曰:前设馔讫,赞者告具于公,公再拜揖食,此使赞升宾者,以其礼杀故也。是以上文正馔,公先拜,宾答拜,此宾先拜公,公答拜,为异也。
宾坐席末,取粱,即稻,祭于酱氵音▯。(即,就也。祭稻粱不於豆祭,祭加宜於加。)
[疏]注“即就”至“於加”。
○释曰:云“祭稻粱不於豆祭,祭加宜於加”者,按下文云“宾三饭以氵音酱”,注云:“每饭ヱ氵音,以肴扌需酱,食正馔也。三饭而止。”又云“不以氵音酱”,注云:“不复用正馔也。”则此氵音酱是正馔,而云“加”者,但氵音酱与粱皆是加,故公亲设之。下文为正馔而此云加者,为氵音酱虽是加,以在正馔之上,得与正馔为本,故名正馔,其实是正馔之加,故公亲设之也。
赞者北面坐,奠取庶羞之大,兴,一以授宾。宾受,兼壹祭之。(壹壹受之,而兼一祭之,庶羞轻也。自祭之於▯乡▯熏之▯,以异馔也。)
[疏]“赞者”至“祭之”。
○注“壹壹”至“馔也”。
○释曰:“壹壹受之,而兼一祭之,庶羞轻也”者,决上三牲之脯祭之。今此祭庶羞并之,故云“轻”也。云“自祭之於▯乡▯熏之▯,以异馔也”者,不云“於豆祭”,而云“於▯乡▯熏之▯”,以祭宜於加故也。
宾降拜,(拜庶羞。)
[疏]“宾降拜”。
○注“拜庶羞”。
○释曰:自此尽“鱼腊不与”,论宾正食受侑币,至於食终之事。
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宾北面自▯坐,左拥▯粱,右执氵音以降。(自▯坐,由两馔之▯也。拥,抱也。必取
译先前由一人升堂,将食物陈设在稻的南面、簋的西面,〇处留出空间供人通行。(簋的西面,即是黍稷的西面。之所以特别指明稻的南面,是为了表明庶羞是加菜,不与正豆并列。〇处留出空间,是因为宾客应当从〇处往来。)
[疏]注“簋西”至“往来也”。
○解释说:“簋的西面,即是黍稷的西面。之所以特别指明稻的南面”,是因为黍稷的西面靠近北面有稻,所以庶羞陈设在黍稷的西南面,向南排列,这样稻粱与庶羞都是加菜,所以南北相继,而在黍稷正馔的西面,因此下面不与正豆并列。说“〇处留出空间,是因为宾客应当从〇处往来”,下文宾客“左手抱着〇粱,右手拿着氵音下堂,公辞谢;升堂,又放回原处”,这就是宾客往来的意思。
旁边四列,以西北为上。(不统属于正馔,是因为虽然是加菜,但自成一礼,这就是所谓的羹〇中别。)
[疏]“旁四列西北上”。
○注“不统”至“中别”。
○解释说:说“所谓的羹〇中别”,按照《曲礼》说“左ゾ右〇”,那里说:“ゾ,是骨体。”这里的肉称为羹,也是一样的。ゾ是正馔,〇是切肉,那么庶羞说左ゾ右〇,就是说正馔在东,庶羞在西,〇处留出空间相同,所以称为羹〇中别。
〇乡以东〇熏、〇尧、牛炙。(〇乡、〇熏、〇尧,就是现在的〇霍。牛叫〇乡,羊叫〇熏,猪叫〇尧,都是香美的名称。古文〇乡作香,〇熏作薰。)
炙的南面是醢,以西是牛〇、醢、牛〇旨。(先陈设醢,纟争之依次排列。肉则称〇旨为脍,那么脍用〇旨。今文〇旨作鳍。)
[疏]注“先设醢纟争之以次也”。
○解释说:这里说“先陈设醢,纟争之依次”,而《特牲》注说:“因为有醢,不能纟争。”这与这里“先陈设醢,纟争之以次”相违背,大凡醢配〇是正礼,而醢比〇卑下。现在牛羊豕〇都在醢下面的,只是纟争之的次序,不是尊卑的排列。《特牲》因为有一个醢,如果纟争之,应当醢在〇上面,不成错乱,所以不能纟争。《少牢》四豆,羊〇醢,所以可以纟争而错乱,与这里相同。
〇旨的南面是羊炙,以东是羊〇、醢、豕炙。炙的南面是醢,以西是豕〇、芥酱、鱼脍。(芥酱,是芥实酱。《内则》说:“脍,春天用葱,秋天用芥。”)众人送羞的,全部下阶、不上堂,授予,用盖子下堂,出去。(腾当作媵。媵,送。授,授予先前一人。)
赞者背靠东房,向公报告备办完毕。(再次报告庶羞备办完毕,是因为这是不同的馔食。)
[疏]“赞者”至“于公”。
○解释说:从这里到“兼壹祭之”,论述赞者报告馔食备办完毕,宾客祭祀的事情。
赞者升堂让宾客升席。(以公的命令让宾客升席。)
[疏]“赞升宾”。
○注“以公命命宾升席”。
○解释说:先前陈设馔食完毕,赞者向公报告备办完毕,公再拜揖让进食,这里让赞者升席让宾客,是因为礼数较轻的缘故。所以上文正馔,公先拜,宾客答拜,这里宾客先拜公,公答拜,有所不同。
宾客坐在席末,取粱,就稻,在酱氵音〇处祭祀。(即,就。祭祀稻粱不在豆处祭祀,祭祀加菜适宜在加菜处。)
[疏]注“即就”至“於加”。
○解释说:说“祭祀稻粱不在豆处祭祀,祭祀加菜适宜在加菜处”,按下文说“宾客三饭用氵音酱”,注说:“每饭ヱ氵音,用肴扌需酱,吃正馔。三饭而止。”又说“不用氵音酱”,注说:“不再用正馔。”那么这里氵音酱是正馔,而说“加”的,只是氵音酱与粱都是加菜,所以公亲自陈设。下文是正馔而这里说加,是因为氵音酱虽然是加菜,因为在正馔之上,得以与正馔为本,所以名为正馔,其实是正馔的加菜,所以公亲自陈设。
赞者北面坐下,放下并取庶羞中的大者,起来,一次授予宾客。宾客接受,兼壹祭祀。(壹壹接受,而兼一祭祀,庶羞较轻。自祭祀于〇乡〇熏之〇,因为这是不同的馔食。)
[疏]“赞者”至“祭之”。
○注“壹壹”至“馔也”。
○解释说:“壹壹接受,而兼一祭祀,庶羞较轻”,决定上面三牲的脯祭祀。现在这里祭祀庶羞合并,所以说“轻”。说“自祭祀于〇乡〇熏之〇,因为这是不同的馔食”,不说“在豆处祭祀”,而说“在〇乡〇熏之〇”,因为祭祀适宜在加菜处。
宾客下堂拜谢,(拜谢庶羞。)
[疏]“宾降拜”。
○注“拜庶羞”。
○解释说:从这里到“鱼腊不与”,论述宾客正食接受侑币,直到食终的事情。
公辞谢。宾客升堂,再拜稽首。公答再拜。
宾客北面自〇坐下,左手抱着〇粱,右手拿着氵音下堂。(自〇坐下,是从两馔之〇。拥,抱。必取
粱者,公所设也。以之降者,堂,尊处,欲食於阶下然也。)
公辞。宾西面坐奠于阶西,东面对,西面坐取之,栗阶升,北面反奠于其所,降辞公。(奠而後对,成其意也。降辞公,敬也。必辞公者,为其尊而亲临己食。侍食,赞者之事。)
译粱是公所设置的。用粱来降等,是因为堂是尊贵的处所,想要让宾客在阶下进食罢了。)
公推辞。宾客面朝西坐下,将粱放在阶西,面朝东相对,面朝西坐下拿起粱,踏着台阶升堂,面朝北回到原来的位置放下,走下台阶向公推辞。(先放下再相对,是为了成全公的心意。走下台阶向公推辞,是表示恭敬。一定要向公推辞,是因为公尊贵却亲自为自己进食。侍奉进食,是赞者的职责。)
[疏]注“奠而”至“之事”。
○释曰:云“成其意”者,谓成其食降阶下之意,故奠乃对。此决下文大夫相食,宾执粱与氵音之西序端,主人辞,宾反之而不奠也。
公许,宾升,公揖退于箱。(箱,东夹之前,俟事之处。)
[疏]注“箱东”至“之处”。
○释曰:按《尔雅》“有东西厢曰庙”,其来皆在序外故也。知是“俟事之处”者,正以此文“公揖退于厢”而俟宾食,即待事之处也。
摈者退,负东塾而立。(无事。)
宾坐,遂卷加席,公不辞。(赞者以告公,公听之,重来,优宾。)
[疏]“宾坐”至“不辞”。
○注“赞者”至“优宾”。
○释曰:知云“赞者以告公,公听之”者,公既在序外,宾食在户西,若不告公,公何以知之,明知赞者告公也。云“重来,优宾”者,若公来则劳宾,不来则宾不劳,故难重来,而不来则优饶宾也。
宾三饭以氵音酱。(每饭,ヱ氵音,以肴扌需酱,食正馔也。三饭而止,君子食不求饱。不言其肴,优宾。)
[疏]“宾三饭以氵音酱”。
○注“每饭”至“优宾”。
○释曰:云“每饭,ヱ氵音,以ゾ扌需酱”者,按《曲礼》:“三饭,主人延客食▯,然後辩ゾ。”郑注:“云先食▯,後食ゾ。ゾ尊。”此先食ゾ者,彼郑云大夫士与客燕食之法,其礼食宜放《公食大夫礼》。云若然,此为礼食,故先食ゾ;彼大夫士与客燕食,则先食▯,故不同。又按《昏礼》“同牢”云:“赞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氵音酱,皆祭举食举也。”注云:“皆食黍也。以,用也,用者,谓ヱ氵音咂酱。”而不食ゾ者,此公食宾礼,解体折节,明食ゾ可知。彼豚解者皆不食,故彼不食ゾ也。是以彼又云“三饭卒食”,注:“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故不食ゾ也。但氵音言啜,淡故也。酱言扌需,ゾ故也。云“三饭而止。君子食不求饱”者,解三饭而止,故下宰夫进浆,是不求饱,故引《论语》学者“食不求饱”为证也。云“不言其ゾ,优宾”者,案《特牲》、《少牢》尸食时举ゾ,皆言次第,此不言者,任宾取之,是优宾也。
宰夫执觯浆饮与其丰以进。(此进漱也,非为卒食,为将有事,缘宾意欲自▯清。)
宾扌兑手,兴受。(受觯。)宰夫设其丰于稻西。(酒在东,浆在西,是所谓左酒右浆。)
[疏]“宰夫”至“稻西”。
○注“酒在”至“右浆”。
○释曰:云“酒在东,浆在西者”,案上饮酒,实于觯,宰夫设于豆东,是酒在东也。云浆在西者,即此经设於稻西是也。云“是所谓左酒右浆”者,按《曲礼》云“酒浆处右”,郑云:“此言若酒若浆耳,两有之,则左酒右浆。”云两有者,据此《公食》而言,左酒右浆也。
庭实设。(乘皮。)宾坐祭,遂饮,奠於丰上。(饮,漱。)
公受宰夫束帛以侑,西乡立。(束帛,十端帛也。侑犹劝也。主国君以为食宾,殷勤之意未至,复发币以劝之,欲用深安宾也。西乡立,序内位也。受束帛于序端。)
[疏]“公受”至“乡立”。
○注“束帛”至“序端”。
○释曰:云“西乡立,序内位也”者,按上文公设酱,“公立于序内西乡”,此经亦云西乡立,故知亦在序内位也。云“受束帛于序端者,按《大射礼》公凡受於序端,故每云公之所受者,皆约之受於序端。
宾降筵,北面。(以君将有命也。北面於阶上。)
[疏]“宾降筵北面”。
○注“以君”至“阶上”。
○释曰:云“以君将有命”者,谓有束帛侑食之命,故宾降筵北面,於西阶上以待主君之命。
摈者进相币。(为君释币辞於宾。)宾降辞币,升听命。(降辞币,主国君又命之,升,听命,释许辞。)
[疏]“宾降”至“听命”。
○注“降辞”至“许辞”。
○释曰:云“主国君又命之,升”,知者,
译[疏]注“奠而”至“之事”。
○解释曰:说“成全他的心意”,是指成全他进食后走下台阶的心意,所以放置酒爵后才应答。这决定了下文大夫互相进食时,宾客拿着粱米和酱走到西序的端部,主人推辞,宾客返回而不放置酒爵的情况。
公答应,宾客登堂,公作揖后退到厢房。(厢房,是东夹之前,等待仪式进行的地方。)
[疏]注“箱东”至“之处”。
○解释曰:按照《尔雅》所说“有东西厢房叫做庙”,这是因为它们都在序墙之外。知道它是“等待仪式进行的地方”,正是因为本文说“公作揖退到厢房”而等待宾客进食,这就是等待仪式进行的地方。
傧者退下,背靠东塾站立。(没有事情要做。)
宾客坐下,于是卷起加在席上的布,公不推辞。(赞者将情况告知公,公听从了,再次前来,是为了优待宾客。)
[疏]“宾坐”至“不辞”。
○注“赞者”至“优宾”。
○解释曰:知道说“赞者将情况告知公,公听从了”,是因为公既在序墙之外,宾客进食在门西,如果不告知公,公怎么知道呢,显然知道是赞者告知公。说“再次前来,是为了优待宾客”,如果公前来就会劳累宾客,不来则宾客不劳累,所以难以再次前来,而不来则是优待宾客。
宾客吃三口饭,用酱蘸着吃。(每吃一口饭,都要蘸酱,用菜肴蘸酱,吃的是正菜。吃三口就停止,君子吃饭不追求吃饱。不说出菜肴,是为了优待宾客。)
[疏]“宾三饭以氵音酱”。
○注“每饭”至“优宾”。
○解释曰:说“每吃一口饭,都要蘸酱,用菜肴蘸酱”,按照《曲礼》:“吃三口饭,主人劝客人吃副食,然后才吃遍正菜。”郑玄注:“说先吃副食,后吃正菜。正菜尊贵。”这里先吃正菜,是因为郑玄说那是大夫士与客人宴饮进食的方法,其进食礼仪应当仿照《公食大夫礼》。如果说这样,这是礼仪性的进食,所以先吃正菜;那大夫士与客人宴饮,就先吃副食,所以不同。又按照《昏礼》“同牢”说:“赞者捧起黍米,授予肺和脊肉,都吃,用酱蘸着吃,都祭神后举起食物吃。”注说:“都吃黍米。用,是用,用者,是指蘸酱咂酱。”而不吃正菜,这是因为公食宾客的礼仪,解体折节,显然吃正菜可知。那豚解者都不吃,所以那不吃正菜。因此那又说“吃三口饭结束进食”,注:“同牢表示亲近,不主要以吃为主,吃三口饭就完成礼仪。”所以不吃正菜。但氵音说啜,是因为味道淡。酱说蘸,是因为正菜缘故。说“吃三口就停止。君子吃饭不追求吃饱”,解释吃三口就停止,所以下面宰夫进浆,是不追求吃饱,所以引用《论语》学者“食不求饱”作为证据。说“不说出正菜,是为了优待宾客”,按照《特牲》、《少牢》尸进食时举起正菜,都说次第,这里不说,是任凭宾客取用,这是优待宾客。
宰夫拿着盛浆的觯和用来漱口的丰器进来。(这是进漱口水,不是为了结束进食,是因为将有事情,顺着宾客想要自己漱口清洁的意思。)
宾客搓手,起身接受。(接受觯。)宰夫将丰器放在稻席的西边。(酒在东边,浆在西边,这就是所谓的左酒右浆。)
[疏]“宰夫”至“稻西”。
○注“酒在”至“右浆”。
○解释曰:说“酒在东边,浆在西边”,按照上面饮酒,装在觯里,宰夫放在豆的东边,这是酒在东边。说浆在西边,就是本文设在稻席西边。说“这就是所谓的左酒右浆”,按照《曲礼》说“酒浆处在右边”,郑玄说:“这是说无论是酒还是浆,两者都有,则左酒右浆。”说两者都有,是根据这《公食》而言,左酒右浆。
庭实摆设。(四张兽皮。)宾客坐下祭酒,于是饮酒,放在丰器上。(饮酒,是漱口。)
公接受宰夫拿着的束帛来劝食,面向西站立。(束帛,是十端帛。侑就是劝。主国君认为请宾客吃饭,殷勤的意思还没达到,又发出币帛来劝他,想要用深意安定宾客。面向西站立,是序内的位置。在序的端部接受束帛。)
[疏]“公受”至“乡立”。
○注“束帛”至“序端”。
○解释曰:说“面向西站立,是序内的位置”,按照上文公摆设酱,“公站在序内面向西”,本文也说面向西站立,所以知道也在序内位置。说“在序的端部接受束帛”,按照《大射礼》公凡在序的端部接受,所以每当说公所接受的,都约略接受在序的端部。
宾客走下筵席,面向北。(因为君主将有命令。面向北在台阶上。)
[疏]“宾降筵北面”。
○注“以君”至“阶上”。
○解释曰:说“因为君主将有命令”,是指有束帛劝食的命令,所以宾客走下筵席面向北,在西阶上等待主君的命令。
傧者进前辅助币帛。(为君主向宾客解释币帛的辞令。)宾客走下台阶推辞币帛,登堂听命。(走下台阶推辞币帛,主国君又命令他,登堂,听命,解释允许推辞。)
[疏]“宾降”至“听命”。
○注“降辞”至“许辞”。
○解释曰:说“主国君又命令他,登堂”,知道的原因,
约《聘礼》礼宾,“宾降辞币,公降一等辞,栗阶升,听命”是也。
降拜。(当拜受币。)公辞,宾升,再拜稽首,受币,当东楹,北面。(主国君南面授之,当东楹者,欲得君行一,臣行二也。)
译《聘礼》中记载礼待宾客的仪式:“宾客走下台阶推辞礼物,国君走下一级台阶回绝推辞,宾客从栗阶登上台阶,聆听命令”,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宾客走下台阶行拜礼。(应当是拜谢接受礼物。)国君推辞,宾客登上台阶,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接受礼物,站在东边的柱子旁,面朝北。(主国国君面朝南授予礼物,宾客站在东柱旁,是为了体现国君走一步、臣子走两步的礼仪等级。)
退,西楹西,东面立。(俟主国君送币也。退不负序,以将降。)
[疏]“退西楹西东面立”。
○注“俟主”至“将降”。
○释曰:按《聘礼》“宾三退负序”,注云:“三退,三逡遁也。不言辟者,以执圭将进授之。”彼皆当楣再拜,故宾退负序。此亦为公拜送币,但在楹西耳,故宾在阶西,不负序,以将降故也。
公壹拜,宾降也,公再拜。(宾不敢俟成拜。)介逆出。(以宾事毕。)宾北面揖,执庭实以出。(揖执者,示亲受。)公降立。(俟宾反。)
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皮。(从者,府史之属。讶,迎也。今文曰梧受。)
[疏]注“从者”至“梧受”。
○释曰:云“从者,府史之属”,知非士介者,此子男小聘,使大夫士介一人而已。介已受宾币,故知讶受者非士介,是府史之属也。
宾入门左,没ニ,北面再拜稽首。(便退则食礼未卒。不退则嫌,更入行拜,若欲从此退。)
[疏]“宾入”至“稽首”。
○注“便退”至“此退”。
○释曰:云“便退则食礼未卒。不退则嫌”者,此郑探解宾意。食礼自有常法,三饭之後当受侑币,更入以终食礼,故送庭实而後入。是以郑云便退则食礼未卒,解经“宾入”之意。云“不退则嫌”者,谓有贪食之嫌,解“再拜稽首”,将辞之意,是以“更入行拜若欲从此退”者,待公设辞留宾之意也。
公辞。(止其拜,使之卒食。)揖让如初,升。(如初入也。)
宾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拜,拜主国君之厚意。宾揖,介入复位。)
[疏]注“宾揖介入复位”。
○释曰:上文云“介逆出”,下更云“介逆出”,明知中▯介复入可知。但复入之节,当此宾入之时也。
宾降辞公如初。(将复食。)宾升,公揖退于箱。宾卒食会饭,三饮。(卒,已也。已食会饭,三漱浆也。会饭谓黍稷也。此食黍稷,则初时食稻粱。)
[疏]注“卒已也”至“稻粱”。
○释曰:知“会饭是黍稷”者,见上文云:“宰夫东面坐,启簋会,各▯於其西。”此云“食会饭”,故知会饭者是黍稷也。前宾三饭不云会,以其▯盛稻粱,以其稻粱无会,故郑云“此食黍稷,则初时食稻粱”矣。
不以酱氵音。(不复用正馔也。初时食加饭用正馔,此食正饭用庶羞,互相成也。後言氵音者,氵音或时後用。)
[疏]“不以酱氵音”。
○注“不复”至“後用”。
○释曰:云“初时食加饭用正馔,此食正饭用庶羞,互相成也”者,按上文“宾三饭以氵音酱”,注云:“每饭ヱ氵音,以ゾ扌需酱。”是正馔,稻粱是其加,此云“卒食会饭,三饮不以酱氵音”,郑意以庶羞黍稷是其正,庶羞是其加,互相成而已。言相成者,既非互文,直取馔食互相成而已。云“後言氵音者,氵音或时後用”者,前文宾三饭以氵音酱,先言氵音,後言酱,是先用氵音,此後言氵音,或容前三饭後用氵音也,故作文有先後也。
扌兑手,兴,北面坐取粱与酱以降,西面坐奠于阶西。(示亲彻也。不以出者,非所当得,又以己得侑币。)
[疏]注“示亲”至“侑币”。
○释曰:云“不以出者,非所当得,又以已得侑币”者,云不以出者,决《士昏礼》客取脯出以授从者。彼是已所当得,此非直已得侑币,下文“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是己所当得。郑不言三牲而言侑币者,据已得者而言之。
东面再拜稽首。(卒食拜也。不北面者,异於辞。)
[疏]“东面再拜稽首”。
○注“卒食”至“於辞”。
○释曰:云“卒食拜也,不北面”者,按上文宾受侑币出,“入门左,没ニ,北面再拜稽首”,其时辞欲退,公留之卒食,故决之。以其待公留,故北面。此卒食礼终,故东面。为意有异,故面位不同,是以郑云不北面者“异於辞”也。
公降,再拜。(答之也,不辞之使升堂,
译退下,站在西楹的西侧,面朝东站立。(等待主国国君赠送礼物。退下时不背靠序墙,因为将要走下台阶。)
[疏]“退下,站在西楹的西侧,面朝东站立”。
○注“等待主”至“将要走下”。
○解释说:按照《聘礼》中“宾客三次退下,背靠序墙”,注解说:“三次退下,是三次谦让退避。不说避开,是因为手持玉圭将要上前授予。”那里都应当在门楣下再拜,所以宾客退下时背靠序墙。这里也是因为国君拜送礼物,但宾客只是在楹柱西侧,所以宾客在台阶西侧,不背靠序墙,是因为将要走下台阶的缘故。
国君拜一次,宾客走下台阶,国君拜两次。(宾客不敢等待国君完成拜礼。)副使迎接宾客走出。(因为宾客的事情已经完毕。)宾客面朝北作揖,拿着庭实走出。(作揖并拿着,表示亲自接受。)国君走下台阶站立。(等待宾客返回。)
上介接受宾客的礼物,随从人员迎接接受皮革。(随从人员,是府史之类的人。迎,是迎接的意思。今文作“梧受”。)
[疏]注“随从”至“梧受”。
○解释说:说“随从人员,是府史之类的人”,知道不是士介,这是因为这是子男小聘,只派遣大夫和士介一人而已。副使已经接受了宾客的礼物,所以知道迎接接受的人不是士介,而是府史之类的人。
宾客从门左侧进入,没入庭中,面朝北再拜稽首。(如果就此退下,那么食礼就没有结束。如果不退下,则有嫌疑,好像再次进入行拜礼,像是想要从此退下。)
[疏]“宾客进入”至“稽首”。
○注“就此退下”至“从此退下”。
○解释说:说“就此退下那么食礼就没有结束。如果不退下则有嫌疑”者,这是郑玄推测解释宾客的心意。食礼自有常法,三饭之后应当接受侑币,再次进入以完成食礼,所以赠送庭实之后才进入。因此郑玄说就此退下那么食礼就没有结束,解释经文“宾客进入”的意思。说“不退下则有嫌疑”者,是指有贪食的嫌疑,解释“再拜稽首”,将要推辞的意思,所以“再次进入行拜礼像是想要从此退下”者,是等待国君设辞挽留宾客的意思。
国君推辞。(阻止他拜,让他吃完食物。)作揖谦让像当初一样,升堂。(像当初进入时一样。)
宾客再拜稽首,国君回答再拜。(宾客拜,是拜谢主国国君的厚意。宾客作揖,副使进入复位。)
[疏]注“宾客作揖副使进入复位”。
○解释说:上文说“副使迎接走出”,下面又说“副使迎接走出”,显然中间副使再次进入是可以知道的。但再次进入的礼节,应当是在此时宾客进入的时候。
宾客走下台阶推辞国君像当初一样。(将要再次进食。)宾客升堂,国君作揖退到箱处。宾客吃完食物,吃会饭,喝三次酒。(卒,是完毕的意思。吃完食物吃会饭,喝三次浆水。会饭指的是黍稷。这里吃黍稷,那么当初吃的是稻粱。)
[疏]注“卒完毕”至“稻粱”。
○解释说:知道“会饭是黍稷”者,见上文说:“宰夫面朝东坐着,打开簋中的会,各自放在它的西侧。”这里说“吃会饭”,所以知道会饭是黍稷。前面宾客三饭不说会,因为那是盛稻粱,因为稻粱没有会,所以郑玄说“这里吃黍稷,那么当初吃的是稻粱”。
不用酱和肉汁。(不再使用正式的菜肴。当初吃加饭时使用正式的菜肴,这里吃正饭使用庶羞,互相补充。后面说肉汁者,肉汁有时在后面使用。)
[疏]“不用酱和肉汁”。
○注“不再”至“后面使用”。
○解释说:说“当初吃加饭使用正式的菜肴,这里吃正饭使用庶羞,互相补充”者,按照上文“宾客三饭用肉汁和酱”,注解说:“每顿饭用肉汁,用来调和酱。”这是正式的菜肴,稻粱是加饭,这里说“吃完食物吃会饭,喝三次酒不用酱和肉汁”,郑玄的意思是以庶羞黍稷为正,庶羞是加饭,互相补充而已。说互相补充者,既然不是互文,只是取菜肴食物互相补充而已。说“后面说肉汁者,肉汁有时在后面使用”者,前文宾客三饭用肉汁和酱,先说肉汁,后说酱,是先使用肉汁,这里后说肉汁,或许前三饭后使用肉汁,所以作文有先后。
洗手,起身,面朝北坐着取粱和酱走下台阶,面朝西坐着放在台阶西侧。(表示亲自撤去。不拿出去者,不是应当得到的,又因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侑币。)
[疏]注“表示亲自”至“侑币”。
○解释说:说“不拿出去者,不是应当得到的,又因为自己已经得到了侑币”者,说不拿出去者,决断于《士昏礼》中客人取脯出去授予随从。那是自己应当得到的,这里不仅自己得到了侑币,下文“有司卷起三牲的俎回到宾馆”,是自己应当得到的。郑玄不说三牲而说侑币者,是根据已经得到的来说的。
面朝东再拜稽首。(吃完食物拜谢。不面朝北者,与推辞时不同。)
[疏]“面朝东再拜稽首”。
○注“吃完食物”至“与推辞不同”。
○解释说:说“吃完食物拜谢,不面朝北”者,按照上文宾客接受侑币走出,“从门左侧进入,没入庭中,面朝北再拜稽首”,那时推辞想要退下,国君挽留他吃完食物,所以决断。因为等待国君挽留,所以面朝北。这里吃完食物礼终,所以面朝东。因为心意不同,所以面位不同,所以郑玄说不面朝北者“与推辞不同”。
国君走下台阶,再拜。(回答他,不推辞让他升堂,
明礼有终。)介逆出,宾出。公逆于大门内,再拜。宾不顾。(初来揖让,而退不顾,退礼略也,示难进易退之义。摈者以宾不顾告公,公乃还也。)
译明礼有终。介逆着出来,宾客出来。国君在大门内迎接,再拜。宾客不回头。(起初来时作揖谦让,而退去时不回头,这是退礼简略,表示难进易退的意义。摈者把宾客不回头的事报告给国君,国君于是返回。)
[疏]“介逆”至“不顾”。
○注“初来”至“还也”。
○释曰:云“摈者以宾不顾告公,公乃还也”者,知摈者告公者,按经公送于大门内,公不见宾矣。而云宾不顾,明知摈者告公,公还入宴寝也。此摈者告宾不顾,即《论语》云:“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但彼据聘享讫,此据食礼讫,事虽不同,复命云宾不顾矣即不异。
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卷犹收也。无遗之辞也。三牲之俎,正馔尤尊,尽以归宾,尊之至。归俎者实于篚,它时有所释故。)
[疏]“有司”至“宾馆”。
○注“卷犹”至“释故”。
○释曰:云“归俎者实于篚”者,此食礼无▯斤俎,而言卷三牲之俎,不言用俎,唯云实于篚。按《士虞礼》亦无▯斤俎,尸举牲体皆盛於篚,吉凶虽不同,无▯斤俎是一,故知同用篚也。云“它时有所释故”者,解三牲之俎言卷,案《特牲》及《士虞》尸卒食,取俎归於尸三个,是有所释,此无所释,故称“卷”也。彼注云“释犹遗也”,遗者,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也。
鱼、腊不与。(以三牲之俎无所释故也。礼之有馀为施惠。不言肠胃、肤者,在鱼、腊下,不与可知也。古文与作豫。)
●卷二十六公食大夫礼第九
明日,宾朝服拜赐于朝。拜食与侑币,皆再拜稽首。(朝,谓大门外。)
[疏]“明日”至“稽首”。
○注“朝谓大门外”。
○释曰:自此尽“讶听之”,论宾拜谢主君之事。云“朝,谓大门外”者,以其经云拜赐于朝,无宾入之文,又《聘礼》以柩造朝,亦无丧入之,故皆言朝云云,朝谓大门外也。若然,案闵三年《左氏传》云:“季友将生,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於两社,为公室辅。”注:两社,“周社、亳社之间,朝廷执政所在”。但诸侯左宗庙,右社稷,在大门之内。则诸侯外朝不在大门内者,但外朝在大门外两社之▯,遥系外朝而言执政所在。又此《食礼》拜侑币,《聘礼》归饔饩,直言拜饔与饩,不拜束帛者,彼使人致之,故不拜。此食礼,君亲赐,不拜之。
讶听之。(受其言,入告出报也。此下大夫有士讶。)
[疏]“讶听之”。
○注“受其”至“士讶”。
○释曰:云“此下大夫有士讶”者,此篇是子男使下大夫小聘,又案《周礼掌讶》“大夫有士讶”,故云此下大夫有士讶也。
上大夫八豆、八簋、六▯、九俎,鱼腊皆二俎。(记公食上大夫,异於下大夫之数。豆加葵、菹、蜗、醢,四四为列,俎加鲜鱼、鲜腊,三三为列,无特。)
[疏]“上大夫”至“二俎”。
○注“记公”至“无特”。
○释曰:云“豆加葵、菹、蜗、醢”者,案《周礼醢人》朝事之豆,云韭菹、▯醢、昌本、麋▯、菁菹、鹿▯、茆菹、麇▯。案上文下大夫六豆用鹿▯,以下仍有茆菹、麇▯在。今上大夫八豆,不取茆菹、麇▯,而取馈食之豆葵菹、蜗醢者,郑以《特牲》、《少牢》参之,彼二篇俱以馈食为始,皆用《周礼》馈食之豆。《特牲》两豆用馈食葵菹、蜗醢。《少牢》四豆,二豆与《特牲》同,两豆用朝事之豆,韭菹、▯醢。注云:“韭菹、▯醢,朝事之豆也。”而馈食用之丰大夫礼,以此观之,故此《公食大夫》兼用馈食之豆,亦是丰大夫礼也。云“俎加鲜鱼、鲜腊”者,上文下大夫七俎,牛、羊、豕、鱼、腊、肠胃与肤,此云“九俎”,明加鲜鱼、鲜腊。云“无特”者,陈馔要方,上七俎者,东西两行为六俎,一俎在特,于俎东。此九俎为三行,故无特,虽无特,肤亦为下。
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此以命数为差也。九谓再命者也,十一谓三命者也,七谓一命者也,九或上或下者,再命谓小国之卿,次国之大夫也。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大国之孤视子男。)
[疏]“鱼肠”至“若九”。
译[疏]“介逆”至“不顾”。
○注“初来”至“还也”。
○释曰:经文说“摈者将宾客没有回顾的情况报告给国君,国君这才返回”,知道是摈者向国君报告,是因为按照经文,国君在大门内送别,此时国君已经看不见宾客了。而经文却说宾客没有回顾,这就明确知道是摈者向国君报告,国君于是返回内室休息。这里摈者报告宾客没有回顾,就是《论语》所说的:“宾客退去后,一定要复命说:‘宾客没有回顾。’”只是《论语》依据的是聘享礼仪结束后,这里依据的是食礼结束后,事情虽然不同,但复命说“宾客没有回顾”这一点并不相同。
有司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卷,就是收的意思。这是表示没有遗留的措辞。三牲的俎,是正餐中最尊贵的,全部归还给宾客,是极尽尊重的表现。归还俎时是将食物装入篚中,其他时候有所遗留的缘故。)
[疏]“有司”至“宾馆”。
○注“卷犹”至“释故”。
○释曰:经文说“归还俎时是将食物装入篚中”,这是因为食礼中没有〇斤俎,而说卷起三牲的俎,不说使用俎,只说装入篚中。按照《士虞礼》也没有〇斤俎,尸举起的牲体都盛放在篚中,吉凶礼仪虽然不同,但没有〇斤俎这一点是一样的,所以知道同样使用篚。经文说“其他时候有所遗留的缘故”,是解释三牲的俎说“卷”的原因。按照《特牲》和《士虞》,尸吃完饭后,取俎归还给尸三个,这是有所遗留,这里没有遗留,所以称“卷”。那里的注解说“释就是遗留”,遗留,是因为君子不耗尽别人的欢心,不耗尽别人的忠诚。
鱼、腊不与。(因为三牲的俎没有遗留的缘故。礼仪中有多余的就是施惠。不说肠胃、肤,是因为它们在鱼、腊之下,可知也不给予。古文“与”写作“豫”。)
●卷二十六公食大夫礼第九
第二天,宾客穿着朝服在朝廷拜谢赏赐。拜谢食物和侑币,都再次拜谢并稽首。(朝,指大门外。)
[疏]“明日”至“稽首”。
○注“朝谓大门外”。
○释曰:从这一节到“讶听之”,论述宾客拜谢主君的事情。经文说“朝,指大门外”,是因为经文说拜谢赏赐在朝廷,没有宾客进入的文字,又《聘礼》中用柩车到朝廷,也没有丧礼进入的文字,所以都说朝,朝指大门外。如果这样,按照闵公三年《左氏传》说:“季友将要出生,让卜楚丘的父亲占卜,说:‘是男孩。他的名字叫友,在国君的右边,〇在两社之间,作为公室的辅佐。’”注解说:两社,“周社、亳社之间,是朝廷执政所在的地方”。但是诸侯左宗庙,右社稷,在大门之内。那么诸侯的外朝不在大门之内,只是外朝在大门外两社的〇处,远远联系外朝来说执政所在的地方。又这里《食礼》拜谢侑币,《聘礼》归饔饩,只说拜谢饔与饩,不拜谢束帛,那是因为派人送达,所以不拜谢。这里食礼,国君亲自赏赐,不拜谢。
讶听之。(接受他的话,进去报告出来传达。这里下大夫有士讶。)
[疏]“讶听之”。
○注“受其”至“士讶”。
○释曰:经文说“这里下大夫有士讶”,这一篇是子男派遣下大夫小聘,又按照《周礼掌讶》“大夫有士讶”,所以说这里下大夫有士讶。
上大夫八豆、八簋、六〇、九俎,鱼腊皆二俎。(记载公食上大夫,与下大夫的数量不同。豆增加葵、菹、蜗、醢,四个四个为一列,俎增加鲜鱼、鲜腊,三个三个为一列,没有单独的。)
[疏]“上大夫”至“二俎”。
○注“记公”至“无特”。
○释曰:经文说“豆增加葵、菹、蜗、醢”,按照《周礼醢人》朝事的豆,说韭菹、〇醢、昌本、麋〇、菁菹、鹿〇、茆菹、麇〇。按照上文下大夫六豆使用鹿〇,以下仍有茆菹、麇〇在。现在上大夫八豆,不取茆菹、麇〇,而取馈食的豆葵菹、蜗醢,郑玄以《特牲》、《少牢》参证,那两篇都以馈食为开始,都用《周礼》馈食的豆。《特牲》两豆用馈食葵菹、蜗醢。《少牢》四豆,两豆与《特牲》相同,两豆用朝事的豆,韭菹、〇醢。注解说:“韭菹、〇醢,是朝事的豆。”而馈食用它来丰富大夫的礼仪,由此看来,所以这里《公食大夫》兼用馈食的豆,也是丰富大夫的礼仪。经文说“俎增加鲜鱼、鲜腊”,上文下大夫七俎,牛、羊、豕、鱼、腊、肠胃与肤,这里说“九俎”,明显增加鲜鱼、鲜腊。经文说“无特”,陈列食物要方正,上面七俎,东西两行为六俎,一俎在特,在俎的东边。这九俎为三行,所以没有特,虽然没有特,肤也作为下位。
鱼、肠胃、伦肤,若九若十有一,下大夫则若七若九。(这是以命数为差别的。九指再命的人,十一指三命的人,七指一命的人,九或上或下,再命指小国的卿,次国的大夫。卿就说上,大夫就说下。大国的孤视同子男。)
[疏]“鱼肠”至“若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