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大射第七
○注“将有”至“尊者”。
○释曰:自此尽“西▯”,论射前预戒诸官,及张侯设乐悬之事。不言“礼”、言“仪”者,以射礼盛,威仪多,故以仪言之。是以《射义》云:“孔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是其射容难,故称仪也。云“将有祭祀之事,当射”者,按《射义》云:“天子将祭,必先习射於泽。泽者,所以择士也。已射於泽,而后射於射宫。射中者得与於祭,不中者不得与於祭。”是其将祭必射也。云“宰告於君,君乃命之”者,郑意不云宰戒百官者,宰先告君,君之使戒,乃戒,即云戒百官是也。云“言君有命,政教宜由尊者”,其经云“戒射”,此戒亦政教之类,故以政教言之也。
宰戒百官有事於射者。(宰,於天子冢宰,治官卿也。作大事,则掌以君命,戒於百官。)
[疏]“宰戒”至“射者”。
○注“宰於”至“百官”。
○释曰:按《周礼大宰职》云:“掌百官之誓戒。”此言宰戒百官,其事同,故郑以天子冢宰言之也。其实诸侯兼官,无冢宰,立地官司徒以兼之,故《聘礼》云“宰命司马”,注云:“宰,上卿贰,君事者也。诸侯谓司徒为宰。”是诸侯立司徒兼冢宰之事也。言“大事,则掌以君命,戒於百官”者,《周礼大宰职》云:“作大事则戒于百官,赞王命。”是郑之所引,以证宰戒之事也。
射人戒诸公、卿、大夫射。司士戒士射与赞者。(射人掌以射法治射仪,司士掌国中之士,治凡其戒命,皆司马之属也。殊戒公卿大夫与士,辨贵贱也。赞,佐也,谓士佐执事不射者。)
[疏]“射人”至“赞者”。
○注“射人”至“射者”。
○释曰:上文宰官尊,总戒。此射人司士,色别重戒之。谓若《天官冢宰》戒百官宗伯、大司寇之等,重戒也。云“射人掌以射法治射仪”者,《夏官射人》文。云“司士掌国中之士,治凡其戒令”者,此《司士职》文。云“国中之士”,彼士总公卿大夫士而言,此射人巳戒公卿大夫,则司士戒士赞者,唯有士不兼,大夫已上不同者,断章取义,故与本职不同也。云“皆司马之属也”者,射人、司士皆属司马,故云司马属也。此上下文所云戒者,皆谓祭前旬有一日,知者,《祭统》云:“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斋七日,致斋三日。”若然,卜及戒皆在旬有一日,是《大宰》云:“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注云:“前期,前所诹之日也。十日,容散斋七日,致斋三日。”其天子又有天地及山川、社稷、宗庙,诸侯直有境内山川、社稷、宗庙,卜日及戒皆同也。按《郊特牲》云:“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卜之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又云:“献命库门之内,戒百官也。大庙之命,戒百姓也。”注云:“王自泽宫而还,以誓命重相申敕也。”王自此还斋路寝之室。若然,卜日在泽宫,又至射宫,皆同在旬有一日,空十日,故後日乃斋也。
前射三日,宰夫戒宰及司马。射人宿视涤。(宰夫,冢宰之属,掌百官之徵令者。司马,於天子政官之卿,凡大射则合其六耦。涤,谓溉器,埽除射宫。)
[疏]“前射”至“视涤”。
○注“宰夫”至“射宫”。
○释曰:此宰夫戒是再戒之宿,不云“宿”者,辟下宿视涤。何者?宰夫戒是申戒,下宿是夕宿,是以《宗伯》云:“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帅执事而卜日宿,视涤濯。”注云:“宿,申戒也。”此前有射人戒,是七日前期。此宰夫戒是申戒,又知宿是夕宿者,以戒宿同文。明不同日,以其上云前射三日戒,明此非三日,是前一日矣。云“宰夫,冢宰之属”者,按《大宰》云:“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属冢宰,故云冢宰之属。云“掌百官之徵令”者,《宰夫职》文。云“司马,於天子政官之卿”者,《小宰职》云“四曰
译○注“将有”至“尊者”。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西〇”,论述的是在射礼之前预先告诫各位官员,以及张挂皮侯、设置乐悬的事情。经文不说“礼”而说“仪”,是因为射礼盛大,威仪繁多,所以用“仪”来指称。因此《射义》中说:“孔子说:射手凭借什么来射?凭借什么来听?顺着音乐节奏而发射,发射而不偏离正鹄的,大概只有贤人吧!至于不贤的人,他们又怎么能射中呢。”这说明射礼的仪容很难掌握,所以称为“仪”。注解说“将有祭祀之事,当射”,按照《射义》所说:“天子将要祭祀,必定先在沼泽地练习射箭。沼泽地,是用来选拔士人的地方。已经在沼泽地射过,然后才在射宫射箭。射中的人可以参与祭祀,射不中的人不能参与祭祀。”这就是将要祭祀必定先射箭的原因。注解说“宰告于君,君乃命之”,郑玄的意思是不直接说宰告诫百官,而是宰先报告君主,由君主命令去告诫,这才去告诫,也就是所说的告诫百官。注解说“说君主有命令,政教应当出自尊者”,经文说“戒射”,这种告诫也属于政教一类,所以用政教来解释。
宰告诫百官中参与射礼事务的人。(宰,在天子那里是冢宰,是治理百官的卿。遇到重大事务,就掌管以君主的命令,告诫百官。)
[疏]“宰戒”至“射者”。
○注“宰於”至“百官”。
○解释说:按照《周礼·大宰职》所说:“掌管百官的誓戒。”这里说宰告诫百官,事情相同,所以郑玄用天子的冢宰来解释。实际上诸侯是兼官,没有冢宰,设立地官司徒来兼任,所以《聘礼》说“宰命令司马”,注解说:“宰,是上卿的副手,处理君主事务的人。诸侯称司徒为宰。”这就是诸侯设立司徒兼任冢宰的事务。说“重大事务,就掌管以君主的命令,告诫百官”,《周礼·大宰职》说:“遇到重大事务就告诫百官,辅佐王命。”这是郑玄所引用的,用来证明宰告诫的事情。
射人告诫公、卿、大夫射箭。司士告诫士射箭以及辅助的人。(射人掌管用射法治理射礼的仪节,司士掌管国都内的士,治理所有的告诫命令,都属于司马的下属。分别告诫公卿大夫和士,是为了辨别贵贱。赞,是辅助的意思,指士中辅助执事但不射箭的人。)
[疏]“射人”至“赞者”。
○注“射人”至“射者”。
○解释说:上文宰官尊贵,是总体的告诫。这里射人、司士,是分别着重告诫。比如《天官·冢宰》告诫百官中的宗伯、大司寇等,就是着重告诫。说“射人掌管用射法治理射礼的仪节”,是《夏官·射人》的原文。说“司士掌管国都内的士,治理所有的告诫命令”,这是《司士职》的原文。说“国都内的士”,那里的“士”是总括公卿大夫士而言,这里射人已经告诫了公卿大夫,那么司士告诫士和辅助的人,就只剩下士,不包括大夫以上的人了,这是断章取义,所以与本职不同。说“都属于司马的下属”,射人、司士都属于司马,所以说属于司马。这里上下文所说的告诫,都指祭祀前十一天,怎么知道的呢?《祭统》说:“提前十一天,宫宰宿告夫人,夫人也散斋七天,致斋三天。”如果这样,占卜和告诫都在十一天前,所以《大宰》说:“提前十天,率领执事人员占卜日期。于是告诫。”注解说:“提前,是相对于所占卜的日期而言。十天,容纳散斋七天,致斋三天。”天子还有天地以及山川、社稷、宗庙的祭祀,诸侯只有境内的山川、社稷、宗庙,占卜日期和告诫都相同。按照《郊特牲》说:“占卜郊祀,在祖庙接受命令,在祢宫灼烧龟甲。”占卜那天,王站在沼泽地亲自听命。《誓命》又说:“在库门之内宣告命令,是告诫百官。在大庙宣告命令,是告诫百姓。”注解说:“王从泽宫回来,用誓命再次申诫。”王从此回到斋戒的路寝房间。如果这样,占卜日期在泽宫,又来到射宫,都在十一天前,空出十天,所以后来才斋戒。
射礼前三天,宰夫告诫宰和司马。射人宿告并视察清洗。(宰夫,是冢宰的下属,掌管百官的征召命令。司马,在天子那里是政官的卿,凡是大射就集合他的六耦。涤,指清洗器具,打扫射宫。)
[疏]“前射”至“视涤”。
○注“宰夫”至“射宫”。
○解释说:这里宰夫的告诫是再次告诫的宿告,不说“宿”字,是为了避开下文的“宿视涤”。为什么呢?宰夫的告诫是申诫,下文的宿是夕宿,所以《宗伯》说:“凡是祭祀大神、享祭大鬼、祭祀大示,率领执事人员占卜日期宿告,视察清洗。”注解说:“宿,是申诫。”这之前有射人的告诫,是七天前的前期。这里宰夫的告诫是申诫,又知道宿是夕宿,是因为告诫和宿同文。表明不是同一天,因为上文说射礼前三天告诫,表明这不是三天前,而是前一天了。说“宰夫,是冢宰的下属”,按照《大宰》说:“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属于冢宰,所以说冢宰的下属。说“掌管百官的征召命令”,是《宰夫职》的原文。说“司马,在天子那里是政官的卿”,《小宰职》说“第四
司马,其属六十,掌邦政”是也。云“凡大射则合其六耦”者,《大司马职》云:“若大射,合诸侯之六耦。”是将祭而射,故使诸侯为耦。若其馀射,则卿大夫以下为耦也。云“涤,谓溉器,埽除”者,以其诸侯射,先行燕礼,不视涤器,明涤器是射器,及埽除射宫也。
译“司马,其属六十,掌邦政”就是这种情况。说“凡大射则合其六耦”的,《大司马职》中说:“若大射,合诸侯之六耦。”这是因为将要祭祀而举行射礼,所以让诸侯结为射耦。如果是其余的射礼,则由卿大夫以下的人结为射耦。说“涤,谓溉器,埽除”的,是因为诸侯举行射礼,先进行燕礼,燕礼中不检视洗涤器具,这就表明洗涤的器具是射礼用的器具,以及清扫射宫。
司马命量人量侯道与所设乏以▯步:大侯九十,参七十,干五十。设乏,各去其侯西十、北十。(量人,司马之属,掌量道巷涂数者。侯,谓所射布也。尊者射之以威,不宁侯,卑者射之以求为侯。量侯道,谓去堂远近也。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之御矢。▯之伺物,每举足者,止视远近,为发必中也。是以量侯道取象焉。《乡射》记曰:“侯道五十弓。”《考工记》曰“弓之下制六尺”,则此▯步六尺明矣。大侯,熊侯,谓之大者,与天子熊侯同。参读为糁,糁,杂也,杂侯者,豹鹄而麋饰,下天子大夫也。干,读为犴,犴侯者,犴鹄犴饰也。大夫将祭,於己射麋侯,士无臣,祭不射。)
[疏]“司马”至“北十”。
○注“量人”至“不射”。
○释曰:云“量人,司马之属,掌量道巷涂数者”,《量人职》文。量人属司马,故云司马之属也。云“侯,谓所射布也”者,以其三侯皆以布,以皮为鹄,旁又饰以皮也。云“尊者射之以威,不宁侯”者,即《梓人》云“毋或若汝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汝”是也。云“卑者射之以求为诸侯”者,《射义》云“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是也。“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之御矢者,此云“乏”,《周礼射人》云“容”,所以为获者之御矢,解容乏之义。以其容身,故得御矢。言乏,矢於此乏匮不去也。云“则此▯步六尺明矣”,郑云此者,阴破先郑,故先郑注《射人》▯步谓一举足为步,於今为半步,故郑注彼亦引弓之下制六尺以非之也。云“大侯,熊侯,谓之大者,与天子熊侯同”者,《司裘职》云:“王大射则共虎侯、熊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彼畿内诸侯二侯,以熊侯为首,此畿外诸侯三侯,与天子同。不得与天子同其大射时所用物,宜与畿内诸侯同用熊,又与天子熊侯同,故云大侯也。云“参读为糁,糁,杂也,杂侯者,豹鹄而麋饰,下天子大夫也”者,《司裘》云:“卿大夫则共麋侯。”此则以豹皮为鹄,以麋饰其侧,不用纯麋,是下天子大夫也。必知以豹为鹄,以麋为饰者,天子卿大夫用麋侯,诸侯卿大夫亦用麋侯,并据己家用之。若助祭,亦射君之第二侯,明君之第二侯用麋饰其侧,侯以饰得名。又畿内诸侯第二侯用豹为鹄,故知畿外诸侯亦以豹皮为鹄可知。云“干,读为犴,犴侯者,犴鹄犴饰也”者,亦取捷黠意。“大夫将祭,於己射麋侯”者,《司裘》云:“卿大夫共麋侯。”是天子卿大夫。以《孝经》云:“大夫有争臣三人。”以有臣,故将祭得大射择士。郑言此者,以己射用麋侯,又见助君祭,亦射君之麋侯。云“士无臣,祭不射”者,《孝经》云“士有争友”,不言臣,以仆隶为友。《司裘》卿大夫下不言士,故祭不言士大射。若然,士有宾射、燕射,不得大射,虽不得大射,得与君宾射,故《射人》注不言士者,此与诸侯之宾射,士不与也。若然,诸侯之士亦然也。
遂命量人、巾车张三侯,大侯之崇,见鹄於参,参见鹄於干干,不及地武。不系左下纲。设乏,西十、北十。凡乏用革。(巾车,於天子、宗伯之属,掌装衣车者,亦使张侯。侯,巾类。崇,高也。高必见鹄。鹄,所射之主。《射义》曰:“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为人父者以为父鹄,为人子者以为子鹄。”言射中此乃能任己位也。鹄之言较,较,直也,射者所以直己志。或曰:鹄,鸟名,射之难中,中之为俊,是以所射於侯取名也。《淮南子》曰:“干▯鹄知来。”然则所云正者正也,亦鸟名。齐、鲁之▯,名题肩为正。正、鹄皆鸟之捷黠者。《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则大侯之鹄方六尺,糁侯之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犴侯之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及,至也。武,迹也。中人之足,长尺二寸,以犴侯计之,糁侯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
译司马命令量人测量射侯的距离以及所设置的乏的位置,以〇步为单位:大侯九十步,参侯七十步,干侯五十步。设置乏,各距离其对应的侯向西十步、向北十步。(量人是司马的属官,掌管测量道路、街巷宽窄长短的人。侯,指用来射的布靶。地位尊贵的人射侯是为了显示威仪,使不宁静的诸侯归顺;地位卑下的人射侯是为了谋求成为诸侯。量侯道,是指测量靶子距离堂屋的远近。容叫做乏,是用来为报靶者遮挡箭矢的。〇这种动物观察猎物时,每次抬起脚,停下来观察远近,以便发射必定命中。因此测量侯道取法于它。《乡射记》说:“侯道五十弓。”《考工记》说“弓的下制长度为六尺”,那么这里的〇步等于六尺就很明白了。大侯,即熊侯,称为大者,与天子的熊侯相同。参读作糁,糁,杂的意思,杂侯是指以豹皮为鹄、麋皮为装饰,低于天子的大夫。干,读作犴,犴侯是指以犴皮为鹄、犴皮为装饰。大夫将要祭祀时,在自己家射麋侯;士没有臣属,祭祀时不射侯。)
[疏]“司马”到“北十”。
○注“量人”到“不射”。
○解释说:说“量人,是司马的属官,掌管测量道路、街巷宽窄长短的人”,这是《量人职》中的原文。量人隶属于司马,所以说他是司马的属官。说“侯,是指用来射的布靶”,因为三种侯都是用布制成,以兽皮作为鹄,旁边又用兽皮装饰。说“地位尊贵的人射侯是为了显示威仪,使不宁静的诸侯归顺”,这就是《梓人》中所说的“不要像你不宁静的诸侯,不归属于王所,所以要举起弓射你”的意思。说“地位卑下的人射侯是为了谋求成为诸侯”,《射义》中说“所以天子的大射,叫做射侯。射侯,就是射取诸侯。射中就能成为诸侯,射不中就不能成为诸侯”的意思。“容叫做乏”,用来为报靶者遮挡箭矢,这里说“乏”,《周礼·射人》中说“容”,用来为报靶者遮挡箭矢,解释容和乏的意义。因为可以容纳身体,所以能够遮挡箭矢。说乏,是因为箭矢在这里匮乏不去。说“那么这〇步等于六尺就很明白了”,郑玄说此,是为了暗中驳斥先郑,所以先郑注《射人》时认为〇步是指抬起一次脚为一步,相当于现在的半步,所以郑玄注那里也引用弓的下制六尺来驳斥他。说“大侯,即熊侯,称为大者,与天子的熊侯相同”,《司裘职》中说:“天子大射时提供虎侯、熊侯、豹侯,设置它们的鹄。诸侯则提供熊侯、豹侯。”那里畿内诸侯只有两种侯,以熊侯为首,这里畿外诸侯有三种侯,与天子相同。不能与天子在大射时所用的物品相同,应当与畿内诸侯同样使用熊侯,又与天子的熊侯相同,所以称为大侯。说“参读作糁,糁,杂的意思,杂侯是指以豹皮为鹄、麋皮为装饰,低于天子的大夫”,《司裘》中说:“卿大夫则提供麋侯。”这里用豹皮作为鹄,用麋皮装饰其侧边,不用纯麋皮,是低于天子的大夫。必定知道用豹皮为鹄、用麋皮为装饰,是因为天子卿大夫用麋侯,诸侯卿大夫也用麋侯,都是根据自家使用的情况。如果助祭,也射君主的第二种侯,显然君主的第二种侯用麋皮装饰其侧边,侯以装饰得名。又畿内诸侯的第二种侯用豹皮为鹄,所以知道畿外诸侯也以豹皮为鹄是可以推知的。说“干,读作犴,犴侯是指以犴皮为鹄、犴皮为装饰”,也是取敏捷狡黠的意思。“大夫将要祭祀,在自己家射麋侯”,《司裘》中说:“卿大夫提供麋侯。”这是天子的卿大夫。因为《孝经》说:“大夫有争臣三人。”因为有臣,所以将要祭祀时能够大射选择士。郑玄说这些,是因为自己射用麋侯,又显示助君祭祀,也射君主的麋侯。说“士没有臣,祭祀不射”,《孝经》说“士有争友”,不说臣,把仆隶当作朋友。《司裘》在卿大夫之下没有提到士,所以祭祀时不说士大射。如果这样,士有宾射、燕射,不能有大射,虽然不能大射,可以参与君主的宾射,所以《射人》注中不说士,是指参与诸侯的宾射,士不参与。如果这样,诸侯的士也是如此。
于是命令量人、巾车张设三种侯,大侯的高度,在参侯上能看到鹄,在参侯上能看到干侯的鹄,干侯的鹄,距离地面不足一武。不系结左下方的纲绳。设置乏,向西十步、向北十步。凡是用革制作乏。(巾车,在天子、宗伯的属官中,掌管装饰车舆的人,也让他张设侯。侯,属于巾饰一类。崇,高。高必定能看到鹄。鹄,是射的目标。《射义》说:“作为君主的,以君主的鹄为目标;作为臣子的,以臣子的鹄为目标;作为父亲的,以父亲的鹄为目标;作为儿子的,以儿子的鹄为目标。”意思是射中这个才能胜任自己的职位。鹄的意思是较,较,直,射手用来端正自己的志向。有人说:鹄,是一种鸟的名字,射它很难命中,命中了就是俊杰,所以所射的侯取名为鹄。《淮南子》说:“干〇鹄知道未来。”那么所说的正也是正的意思,也是一种鸟的名字。齐、鲁地区的〇,名叫题肩,叫做正。正、鹄都是敏捷狡黠的鸟。《考工记》说:“梓人制作侯,宽度与高度相等,将宽度分为三份,鹄占其中一份。”那么大侯的鹄宽六尺,糁侯的鹄宽四尺六寸大半寸,犴侯的鹄宽三尺三寸少半寸。及,到。武,足迹。中等人的脚长一尺二寸,以犴侯计算,糁侯距离地面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
去地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凡侯北面,西方谓之左。前射三日,张侯设乏,欲使有事者豫志焉。)
译距离地面二丈二尺五寸又少半寸。凡是箭靶面向北方,西侧称为左侧。在正式射箭前三天,张挂箭靶并设置屏藩,是为了让参与射箭的人预先知晓此事。
[疏]“遂命”至“用革”。
○注“巾车”至“志焉”。
○释曰:上文直命量人量侯道,及乏远近之处,此经论张侯高下之法也。云“设乏西十北十”者,《乡射》云:“乏参侯道,居侯党之一,西五步。”注云:“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云西十北十,则西与北皆六丈,不得为三分居侯党之一者,以其三侯入堂深故也。若然,此三侯之下总云西十北十,则三侯之乏皆西十北十矣。西亦六丈者,以三侯恐矢扬伤人,与一侯亦异也。云“巾车,於天子、宗伯之属”者,《周礼》巾车属宗伯,故云宗伯之属也。云“掌装衣车”者,天子五路:木路无革鞔,革路有革无异饰,玉路、金路、象路有革鞔,又有玉金象为饰。孤乘夏篆,卿乘夏缦,皆以物为饰,故云装衣车者也。云“侯,巾类”者,侯亦有饰,故《乡射》记云“凡画者丹质”,及正鹄之饰,故云巾类也。引《射义》者,欲证射以鹄为主也。云“鹄之言较,较,直也,射者所以直己志”,并下注云“然则所云正者正也”,此取《射义》解之,故《射义》云射者“内志正,外体直,然後持弓矢审固”,注云“内正外直,正鹄之名出自此”是也。云“或曰:鹄,鸟名,射之难中,中之为俊,是以所射於侯取名也”,并下云“正,亦鸟名。齐、鲁之▯名题肩为正。正、鹄皆鸟之捷黠者”,郑以正鹄之名有此二义,故两解之也。云“《考工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者,三等皆高广等,引之者,郑欲解经见鹄之义,故先知侯鹄广狭尺寸也。云“则大侯之鹄方六尺”者,以侯道九十弓,弓取二寸,二九十八,侯中丈八尺,三分其侯而鹄居一,故知鹄方六尺也。云“糁侯之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者,以侯道七十弓,弓取二寸,则侯中丈四尺,三分其侯,鹄居其一,丈四取丈二,三分得四尺,又於二尺之内取尺八寸又得六寸,又二寸,一寸为三分,总六分,取二分,二分於三分为三分寸之二,三分寸之二即是大半寸,故云糁侯之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也。云“犴侯之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者,犴侯侯道五十弓,弓取二寸,则侯中方一丈,三分其侯,鹄居一焉,一丈且取九尺得三尺,一尺取九寸得三寸,一寸分为三分得一分,则是三分寸之一,三分寸之一则是少半寸,故云犴侯之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也。云“中人之足,长尺二寸”者,无正文,以目验而知。云“以犴侯计之”者,以大侯、糁侯高下无文,犴侯云下纲不及地武,则犴侯下纲去地尺二寸,以是从犴侯计之也。犴侯侯中一丈,上下躬及上下舌各二尺,合八尺,是丈八尺矣。又下不及地尺二寸,则犴侯上纲去地丈九尺二寸也。糁侯侯中丈四尺,中上、中下各四尺,得八尺,并之二丈二尺也。鹄居侯中三分之一,则鹄下亦有四尺六寸大半寸,通躬身四尺为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矣。张法,糁鹄下畔与犴侯之上纲齐,所谓见鹄於犴。自馀糁侯鹄下畔八尺六寸大半寸,在掩犴侯亦如之。犴侯上犴本去地丈九尺二寸,直掩八尺,上有一丈一尺二寸在,复掩六寸,上有一丈六寸在,复掩三分寸二,唯有一丈五寸三分寸一在。少半寸者,即三分寸一也。言大半寸者,即三分寸二也。故知“糁侯下纲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也。大侯中丈八尺,中之上下各四尺,即八尺矣。中方丈八尺,更加八尺,二丈六尺也。“糁侯去地丈五寸少半寸”,本上纲下纲相去二丈二尺,其举也上纲去地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也。大侯鹄下畔与糁侯上纲齐,所谓见鹄於糁也。侯中丈八尺,三分之则鹄下亦有六尺,下躬身四尺,一丈矣,则大侯自鹄以下掩糁侯一丈也。自一丈以下犹有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在,是大侯下纲去地亦然,故注於此数也。云“前射三日,张侯设乏”,知“三日”者,前文云前射三日,下云“乐人宿县”,下云“厥明”,自前射三日以後,论事不著异日,故知张侯与设乏同是射前三日矣。
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
译[疏]“遂命”到“用革”。
○注“巾车”到“志焉”。
○解释曰:上文只是命令量人测量侯道的距离,以及乏的远近位置,这段经文论述的是张挂侯的高下法则。说“设置乏在西十步北十步”的,《乡射》篇说:“乏参分侯道,位于侯党的一分,西五步。”注解说:“这乏距离侯北十丈,西三丈。”说西十北十,那么西和北都是六丈,不能成为三分侯党中的一分,是因为三个侯进入堂内很深的原因。如果这样,这三个侯下面总说西十北十,那么三个侯的乏都是西十北十了。西也是六丈,是因为三个侯恐怕箭扬起伤人,与一个侯也不同。说“巾车,属于天子、宗伯一类”的,《周礼》中巾车隶属于宗伯,所以说属于宗伯一类。说“掌管装饰车辆”的,天子有五种车:木路没有皮革包裹,革路有皮革但没有其他装饰,玉路、金路、象路有皮革包裹,又有玉、金、象作为装饰。孤乘坐夏篆,卿乘坐夏缦,都用物品作为装饰,所以说装饰车辆。说“侯,属于巾类”的,侯也有装饰,所以《乡射》记说“凡是画靶的底色是丹色”,以及正鹄的装饰,所以说属于巾类。引用《射义》的,是想证明射箭以鹄为主。说“鹄的意思是较,较就是直,射箭的人用来端正自己的意志”,以及下注说“那么所说的正就是端正”,这是取《射义》来解释的,所以《射义》说射箭的人“内心意志端正,外在身体挺直,然后持弓矢审慎稳固”,注解说“内正外直,正鹄的名字出自这里”就是这样。说“有人说:鹄,是鸟名,射它难以命中,命中了就是俊杰,所以所射的侯取这个名字”,以及下说“正,也是鸟名。齐、鲁一带把题肩鸟称为正。正、鹄都是敏捷狡猾的鸟”,郑玄认为正鹄的名字有这两种含义,所以两种解释都给出了。说“《考工记》:‘梓人制作侯,宽和高相等,三分其宽度而鹄占一分’”的,三等侯的高宽都相等,引用它,郑玄想解释经文中看见鹄的意义,所以先知道侯和鹄的宽窄尺寸。说“那么大侯的鹄宽六尺”的,因为侯道九十弓,弓取二寸,二九十八,侯中间丈八尺,三分侯而鹄占一分,所以知道鹄宽六尺。说“糁侯的鹄宽四尺六寸大半寸”的,因为侯道七十弓,弓取二寸,那么侯中间丈四尺,三分侯,鹄占一分,丈四取丈二,三分得四尺,又在二尺之内取尺八寸又得六寸,又二寸,一寸为三分,总共六分,取二分,二分于三分为三分寸之二,三分寸之二就是大半寸,所以说糁侯的鹄宽四尺六寸大半寸。说“犴侯的鹄宽三尺三寸少半寸”的,犴侯侯道五十弓,弓取二寸,那么侯中间宽一丈,三分侯,鹄占一分,一丈且取九尺得三尺,一尺取九寸得三寸,一寸分为三分得一分,那么就是三分寸之一,三分寸之一就是少半寸,所以说犴侯的鹄宽三尺三寸少半寸。说“常人的脚,长一尺二寸”的,没有正文,凭目测而知。说“以犴侯来计算”的,因为大侯、糁侯的高下没有文字记载,犴侯说下纲不及地武,那么犴侯下纲离地一尺二寸,所以从犴侯来计算。犴侯侯中间一丈,上下躬及上下舌各二尺,合计八尺,就是丈八尺了。又下不及地一尺二寸,那么犴侯上纲离地丈九尺二寸。糁侯侯中间丈四尺,中上、中下各四尺,得八尺,加上就是二丈二尺。鹄占侯中间三分之一,那么鹄下也有四尺六寸大半寸,连同躬身四尺为八尺六寸三分寸之二。张挂的方法,糁鹄下边与犴侯的上纲齐平,所谓在犴侯上看见鹄。其余糁侯鹄下边八尺六寸大半寸,在掩盖犴侯时也是如此。犴侯上犴本离地丈九尺二寸,直掩八尺,上面有一丈一尺二寸在,再掩六寸,上面有一丈六寸在,再掩三分寸二,只剩一丈五寸三分寸一在。少半寸,就是三分寸一。说大半寸,就是三分寸二。所以知道“糁侯下纲离地一丈五寸少半寸”。大侯中间丈八尺,中间的上下各四尺,就是八尺了。中间方丈八尺,再加八尺,二丈六尺。“糁侯离地丈五寸少半寸”,原本上纲下纲相距二丈二尺,举起时上纲离地三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大侯鹄下边与糁侯上纲齐平,所谓在糁侯上看见鹄。侯中间丈八尺,三分之那么鹄下也有六尺,下躬身四尺,一丈了,那么大侯自鹄以下掩盖糁侯一丈。自一丈以下还有二丈二尺五寸少半寸在,是大侯下纲离地也是这样,所以注在这里列出这个数。说“前射三日,张侯设乏”,知道“三日”的,前文说前射三日,下说“乐人宿县”,下说“厥明”,自从前射三日以后,论述事情不注明不同的日子,所以知道张侯与设乏同是射前三日。
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
,其南笙锺,其南钅薄,皆南陈。(笙犹生也。东为阳中,万物以生。《春秋传》曰:“大蔟所以金奏,赞阳出滞,沽洗所以▯▯百物,考神纳宾。”是以东方锺磬谓之笙,皆编而县之。《周礼》曰:“凡县锺磬,半为堵,全为肆。”有锺有磬为全。钅薄如锺而大,奏乐以鼓钅薄为节。)
译它的南面是笙钟,再往南是镈钟,都陈列在南面。(“笙”通“生”。东方是阳气旺盛的中位,万物在此生长。《春秋传》说:“大蔟用来演奏金声,助长阳气、疏通滞碍;沽洗用来洗涤百物,考察神灵、接纳宾客。”因此东方的钟磬称为“笙”,都是编组悬挂的。《周礼》说:“凡是悬挂钟磬,一半称为‘堵’,全套称为‘肆’。”既有钟又有磬才算全套。镈钟像钟但更大,演奏音乐时以击打镈钟作为节拍。)
[疏]“乐人”至“南陈”。
○注“笙犹”至“为节”。
○释曰:云“东为阳中,万物以生”者,阳气起於子,盛於午,故东方为阳中也。万物以生,以其正月三阳生,大蔟用事,故万物生焉。云“《春秋传》”者,是《外传》伶州鸠对周景王辞。引之者,证锺磬为笙之事。“大蔟”者,寅上候气之管,度律均锺,金即锺也,故奏之所以赞阳出滞。云“姑洗所以▯▯百物,考神纳宾”者,亦据度律均锺,姑洗在辰,三月百物▯▯而出,考神纳宾,谓祭祀而有助祭之宾客。但东方阳管唯有此二律,故据此二律言之,是以名东方锺磬为笙也。云“皆编而县之”者,言皆者,欲解磬非应律之物,与锺同言之者,以其钅薄与鼓虽同西面,与锺同,不编之。而磬与锺同十六枚而在一ね,与锺同编又同宫,故兼言磬。是以《磬师职》云:“掌教击磬,击编锺。”注云:“磬亦编於锺。言之者,锺有不编,不编者,锺师击之。”是其磬与锺编之。此东方云笙而西方言颂者,以其夷则、无射主西方,成功收藏,故称颂。颂者,美盛德之形容,故云颂也。但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按《书传》云:“天子出撞黄锺之锺,右五锺皆应,入刚撞蕤宾之锺,左五锺皆应。”左右云五,则除黄锺、蕤宾并为阳,而应锺、林锺已西为右五也,大吕、中吕已东为左五也。云“《周礼》曰:‘凡县锺磬,半为堵,全为肆’”者,《周礼小胥职》文。鼓钅薄亦县,而直言锺磬者,据编县者为文。鼓钅薄笋ね之上,各县一而已,不编之。郑彼注云“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天子之卿大夫判县,东西各有锺磬,是全之为肆。诸侯卿大夫虽同判县,半天子卿大夫,取一相锺磬分为两相,西县锺,东县磬。而天子之士特县,直东有锺磬,且是全之为肆。诸侯之士直特县,半天子之士,县磬而已,或於阶▯,或於东方。又天子宫县,四面皆有,诸侯轩县,阙南面,面皆有锺磬钅薄,及鼓具有也。卿大夫士皆无钅薄者,若有钅薄,则诸侯臣半天子臣,不得具,是以阙之。云“钅薄如锺而大”者,《特牲》注亦云:“钅薄如锺而大。”并据《国语》而注之。以言钅薄形如锺而复大,以大,故特一县,不编之也。云“奏乐以鼓钅薄为节”者,按《周礼钅薄师》云:“掌金奏之鼓。”注云:“谓主击晋鼓,以奏其锺钅薄也。”以此言之,则先击鼓,後击锺钅薄,皆是与乐为节,故郑注以鼓钅薄为节,不言锺磬,已注解,故不言也。
建鼓在阼阶西,南鼓。应鼙在其东,南鼓。(建犹树也。以木贯而载之,树之跗也。南鼓,谓所伐面也。应鼙,应朔鼙也。先击朔鼙,应之。鼙,小鼓也。在东,便其先击小後击大也。鼓不在东县南,为君也。)
[疏]“建鼓”至“南鼓”。
○注“建犹”至“君也”。
○释曰:下西面、北面建鼓,皆言一。此建鼓不言一者,彼在本方,故须言一。见无他鼓,此鼓本东方以为君,故移来在北方,故异其文,不言一也。云“建犹树也。以木贯而载之,树之跗也”者,按《明堂位》云:“殷楹鼓,周县鼓。”注云:“楹为之柱贯中上出也。县,县之於иね也。”此云以木贯而载之,则为之柱贯中上出,一也。周人县鼓,今言建鼓,则殷法也,若醮用酒之类。主於射,略於乐,故用先代鼓。云“鼓不在东县南,为君”者,决下“一建鼓在其南,东鼓”者,为宾复不在东县北者,取顺君面故也。
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锺,其南钅薄,皆南陈。一建鼓在其南,东鼓。朔鼙在其北。(言成功曰颂。西为阴中,万物之所成。《春秋传》曰:“夷则所以咏歌九则,平民无忒。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轨义。”是以西方锺磬谓之颂。朔,始也。奏乐先击西鼙,乐为宾所由来也。锺不言颂,鼙不言东鼓,义同,省文也。古文颂为庸。)
[疏]“西阶”至“其北”。
○注“言成”至
译【疏】“乐人”至“南陈”。
○注“笙犹”至“为节”。
○解释说:经文说“东方是阳气之中,万物由此生长”,这是因为阳气起始于子位,旺盛于午位,所以东方是阳气之中。万物由此生长,是因为正月三阳之气生发,大蔟律用事,所以万物生长。经文说“《春秋传》”,这是《国语·外传》中伶州鸠回答周景王的话。引用它,是为了证明钟磬作为笙乐之事。“大蔟”,是寅位候气的律管,测定律吕以调钟,金就是钟,所以演奏它用来助长阳气、疏通滞气。经文说“姑洗用来〇〇百物,考神纳宾”,这也是依据测定律吕以调钟,姑洗在辰位,三月百物〇〇而出,考神纳宾,是说祭祀时有助祭的宾客。只是东方阳律只有这两个律,所以依据这两个律来说,因此将东方的钟磬称为笙。经文说“都编悬起来”,说“都”,是想解释磬不是应律之物,与钟一同提及,是因为钅薄与鼓虽然同在西面,与钟相同,但不编悬。而磬与钟同为十六枚且在一个ね上,与钟同编又同宫,所以连带提及磬。因此《磬师职》说:“掌管教习击磬,击编钟。”注解说:“磬也编悬在钟旁。提及它,是因为钟有不编悬的,不编悬的,由钟师敲击。”这就是说磬与钟一起编悬。这里东方称笙而西方称颂,是因为夷则、无射主西方,成功收藏,所以称颂。颂,是赞美盛德的形容,所以称颂。只是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按照《书传》说:“天子出来撞击黄钟之钟,右边五钟都相应;进去刚撞击蕤宾之钟,左边五钟都相应。”左右说五,那么除去黄钟、蕤宾并为阳,而应钟、林钟已在西面为右边五,大吕、中吕已在东面为左边五。经文说“《周礼》说:‘凡是悬挂钟磬,一半叫堵,全套叫肆’”,这是《周礼·小胥职》的原文。鼓钅薄也悬挂,却只说钟磬,是依据编悬者而言。鼓钅薄在笋ね之上,各悬挂一个而已,不编悬。郑玄在那里的注解说“一半”的,是指诸侯的卿大夫士,诸侯的卿大夫是天子卿大夫的一半。天子的卿大夫判悬,东西各有钟磬,是全套为肆。诸侯卿大夫虽然同是判悬,是天子卿大夫的一半,取一相钟磬分为两相,西面悬钟,东面悬磬。而天子之士特悬,只有东面有钟磬,且是全套为肆。诸侯之士只是特悬,是天子士的一半,只悬磬而已,或在阶〇,或在东方。又天子宫悬,四面都有,诸侯轩悬,缺南面,各面都有钟磬钅薄,以及鼓具齐全。卿大夫士都没有钅薄的,如果有钅薄,那么诸侯臣是天子臣的一半,不能具备,所以缺省它。经文说“钅薄像钟但更大”,《特牲》注也说:“钅薄像钟但更大。”都是依据《国语》而作注。因为说钅薄形状像钟而又更大,因为大,所以单独悬挂一个,不编悬。经文说“奏乐以鼓钅薄为节拍”,按照《周礼·钅薄师》说:“掌管金奏的鼓。”注解说:“是说主击晋鼓,来演奏钟钅薄。”由此说来,那么先击鼓,后击钟钅薄,都是给音乐打节拍,所以郑注以鼓钅薄为节拍,不说钟磬,因为已经注解过了,所以不说。
建鼓在阼阶西面,鼓面朝南。应鼙在它东面,鼓面朝南。(建就是树立。用木头贯穿并承载它,树立在跗上。南鼓,是说敲击的面。应鼙,是应和朔鼙。先击朔鼙,应和它。鼙,是小鼓。在东面,是为了方便先击小鼓后击大鼓。鼓不在东面而在南面,是为了顺应君主。)
【疏】“建鼓”至“南鼓”。
○注“建犹”至“君也”。
○解释说:下面西面、北面的建鼓,都说一。这个建鼓不说一,是因为它们在各自的本方,所以需要说一。这里没有其他鼓,这个鼓本来在东方为了君主,所以移来在北方,所以文字不同,不说一。经文说“建就是树立。用木头贯穿并承载它,树立在跗上”,按照《明堂位》说:“殷代用楹鼓,周代用县鼓。”注解说:“楹是柱子贯穿中间向上突出。县,是悬挂在иね上。”这里说用木头贯穿并承载它,就是柱子贯穿中间向上突出,是一样的。周人用县鼓,现在说建鼓,就是殷代的方法,就像醮用酒之类。主于射礼,略于乐礼,所以用先代的鼓。经文说“鼓不在东面而在南面,是为了君主”,决断下面“一个建鼓在它南面,鼓面朝东”的,是为了宾客也不在东面而在北面的,取顺应君主面向的缘故。
西阶的西面,颂磬面朝东,它的南面是钟,它的南面是钅薄,都朝南陈列。一个建鼓在它南面,鼓面朝东。朔鼙在它北面。(说成功叫颂。西方是阴气之中,万物由此成就。《春秋传》说:“夷则用来咏歌九则,使平民没有差错。无射用来宣布哲人的美德,向民众展示规矩道义。”所以西方的钟磬称为颂。朔,是开始。奏乐先击西鼙,音乐是为了宾客所由来。钟不说颂,鼙不说东鼓,义理相同,省略文字。古文颂写作庸。)
【疏】“西阶”至“其北”。
○注“言成”至
“为庸”。
○释曰:言《春秋传》者,亦是《外传》文。云“咏歌九则”者,谓六府三事,九功之德是也。以此九则平民,使无差慝。云“无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者,哲人,谓后稷,后稷以稼穑之功成於季秋,先王之业,以农为本,故云示民轨义,谓轨法义理也。云“先击西鼙,乐为宾所由来也”者,解先击朔鼙之意,宾向外来,位在西,其乐主为乐宾,故先击朔鼙、应鼙应之也。云“锺不言颂,鼙不言东鼓,义同,省文也”者,决上东方言笙锺,应鼙言南鼓,此当言颂锺东鼓,义与上文同,亦合有,而不言者,省文也。云“古文颂为庸”者,此虽叠古文不从,亦通义,是《尚书》云:“笙庸以▯。”笙东方,锺磬西方。是庸亦功也,亦有成功之义也。
译“为庸”。
○解释说:讲《春秋传》的,也是《外传》的文字。说“咏歌九则”的,是指六府三事,九功之德就是这样。用这九则来安定百姓,使他们没有差错和邪恶。说“无射用来宣扬哲人的美德”的,哲人,指的是后稷,后稷在季秋时节完成了耕种之功,先王的基业,以农业为根本,所以说向百姓展示行为的准则和道义,准则就是法度,道义就是义理。说“先击西边的鼙鼓,因为音乐是为宾客到来的缘故”的,这是解释先击朔鼙的意思,宾客从外来,位置在西边,那音乐主要是为了迎接宾客,所以先击朔鼙,应鼙来应和它。说“钟不说颂,鼙不说东鼓,意义相同,是省略文字”的,判定上文东方说笙钟,应鼙说南鼓,这里应当说颂钟东鼓,意义与上文相同,也应当有,却不说的,是省略文字。说“古文中颂作庸”的,这里虽然重复古文而不从,也通晓义理,是《尚书》说:“笙庸以〇。”笙在东方,钟磬在西方。所以庸也是功,也有成功的意义。
一建鼓在西阶之东,南面。(言面者,国君於其群臣,备三面尔。无锺磬,有鼓而已。其为诸侯则轩县。)
[疏]“一建”至“南面”。
○注“言面”至“轩县”。
○释曰:云“言面者,国君於其群臣,备三面尔”者,言国君合有三面,为辟射位,又与群臣射,阙北面。无锺磬▯,直有一建鼓而已,故不言“南鼓”而言“南面”也。云“其为诸侯则轩县”者,若与诸侯飨燕之类,则依诸侯轩县,三面皆有鼓与锺磬▯。
▯在建鼓之▯。(▯,竹也,谓笙箫之属,倚於堂。)
[疏]“荡在建鼓之▯”。
○注“▯竹”至“於堂”。
○释曰:按《禹贡》云:“筱▯既敷。”注云:“▯,竹。”故知此▯亦竹也。其器则管也,是以下云:“乃管《新宫》”,注云:“管,谓吹▯。”故知竹管也。按《小师职》注云:“管如笛而小,并两而吹之,今大予乐官有焉。”《尔雅》云:“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箫大者二十三管,长尺四寸,小者十六管,长尺二寸。大笙十九簧,小者十三簧。若然,笙、箫与管器异,以其皆用竹,故云笙箫之属也。云“倚於堂”者,管拟吹之,不倚在两建鼓▯者,以不得倚於鼓,故知倚於堂也。
鼗倚于颂磬西▯。(鼗如鼓而小,有柄。宾至,摇之以奏乐也。▯,编磬绳也,设鼗於磬西,倚于▯也。《王制》曰:“天子赐诸侯乐,则以祝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
[疏]“鼗倚”至“西▯”。
○注“鼗如”至“将之”。
○释曰:知“鼗如鼓而小”者,按《那》诗云:“猗与那与,置我鼗鼓。”《传》云:“猗,叹辞。那,多也。郑读置为植。植鼗鼓者,为楹贯而树之,美汤受命伐桀定天下,而作护乐,故叹之多。其改夏之制,乃始植我殷家之乐,鼗与鼓也。鼗虽不植,贯而摇之,亦植之类。”以其殷人植鼓,以木贯之,而下有拊,鼗亦以木为柄而贯之,但手执而不植为异,故云亦植之类。鼗与鼓同文,是鼗如鼓而小也。知“有柄。宾至,摇之以奏乐”者,按《▯氐▯▯职》云:“掌凡乐事播鼗,击颂磬、笙磬。”磬言击,鼗言播,播为摇之可知。鼗所以节乐,宾至乃乐作,故至宾至,摇之以奏乐也。云“▯,编磬绳也”者,▯若天子诸侯冕而朱▯用组之类。磬又编县之,用▯,故知▯编磬绳也。知“设鼗於磬西,倚於▯”者,以其锺磬皆面向东,人居其前西面,故知鼗在磬西,倚之於▯也。引《王制》者,证鼗为节乐之器,▯状如漆筒,中有椎,所以节乐,鼗亦节乐,▯大於鼗,故赐公侯乐则以▯将命,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命,自馀乐器陈於外也。
厥明,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膳尊两С在南,有丰。幂用锡若▯,缀诸箭。盖幂,如勺,又反之。皆玄尊。酒在北。(膳尊,君尊也。後陈之,尊之也。丰以承尊也。说者以为若井鹿卢,其为字从豆,[C116]声,近似豆,大而卑矣。幂,覆尊巾也。锡,细布也。▯,细葛也。箭,筱也。为幂,盖卷辟,缀於筱,横之也。又反之,为覆勺也。皆玄尊,二者皆有玄酒之尊,重本也。酒在北,尊统於君,南为上也。唯君面尊,言专惠也。今文锡或作纟易,▯或作▯,古文箭作晋。)
[疏]“厥明”至“在北”。
○注“膳尊”至“作晋”。
○释曰:自此尽“羹定”,论豫设尊洗具馔之事。案《礼记燕义》,诸侯射先行燕礼,此以下至东陈,皆陈设器物,与《燕礼》同,但文有详略耳。云“说者以为若井鹿卢”者,鹿卢之形,即葬下棺,碑间重鹿卢之辈,今见井上竖柱夹之,以索绕而挽之是也。云其为字从豆[C116]声者,此谓上声下形之字,年和▯豆多有,故从豆为形也。“丰”者,承尊之器,象形也。是以丰年之字,[C116]下著豆,今诸经皆以承尊爵之[C116],不用本字之[C116],而用丰年之丰,故郑还旅丰字解之,故云其为
译一个建鼓设在西阶的东边,面向南方。(说“面”,是因为国君面对群臣时,只具备三面而已。没有钟磬,只有鼓罢了。如果是诸侯,则用轩县之制。)
[疏]“一建”到“南面”。
○注“言面”到“轩县”。
○解释说:说“言面者,国君面对群臣,只具备三面而已”,是说国君本来应当有三面,为了避开射位,又与群臣一起射箭,所以缺少北面。没有钟磬,只有一个建鼓罢了,所以不说“南鼓”而说“南面”。说“如果是诸侯则用轩县之制”,如果是与诸侯举行飨宴之类的活动,就依照诸侯轩县的制度,三面都有鼓和钟磬。
〇在建鼓的〇旁。(〇,是竹子,指笙箫之类,倚靠在堂上。)
[疏]“荡在建鼓之〇”。
○注“〇竹”到“於堂”。
○解释说:根据《禹贡》说:“筱〇已经铺陈。”注说:“〇,是竹子。”所以知道这里的〇也是竹子。它的器物则是管,所以下文说:“于是吹奏《新宫》”,注说:“管,是说吹〇。”所以知道是竹管。根据《小师职》注说:“管像笛但较小,并排两个一起吹,现在大予乐官还有。”《尔雅》说:“大笙叫作巢,小的叫作和。”箫大的有二十三管,长一尺四寸,小的有十六管,长一尺二寸。大笙有十九簧,小的有十三簧。如果这样,笙、箫与管乐器不同,因为它们都用竹子,所以说属于笙箫之类。说“倚靠在堂上”,管准备吹奏,不倚靠在两个建鼓的〇旁,因为不能倚靠在鼓上,所以知道是倚靠在堂上。
鼗倚靠在颂磬西边的〇上。(鼗像鼓但较小,有柄。宾客到来,摇动它来奏乐。〇,是编磬的绳子,把鼗设在磬的西边,倚靠在〇上。《王制》说:“天子赐给诸侯音乐,就用祝将之。赐给伯、子、男音乐,就用鼗将之。”)
[疏]“鼗倚”到“西〇”。
○注“鼗如”到“将之”。
○解释说:知道“鼗像鼓但较小”,根据《那》诗说:“猗与那与,置我鼗鼓。”《传》说:“猗,是感叹词。那,是多。郑读置为植。植鼗鼓,是用柱子贯穿并树立,赞美汤受命伐桀安定天下,而作护乐,所以感叹其多。他改变夏的制度,才开始树立我们殷家的音乐,鼗和鼓。鼗虽然不树立,贯穿并摇动它,也属于树立的一类。”因为殷人树立鼓,用木头贯穿,下面有拊,鼗也用木头做柄并贯穿,只是手持而不树立为异,所以说也属于树立的一类。鼗与鼓同文,所以鼗像鼓但较小。知道“有柄。宾客到来,摇动它来奏乐”,根据《〇氐〇〇职》说:“掌管所有乐事,播鼗,击颂磬、笙磬。”磬说击,鼗说播,播是摇动可知。鼗用来节制音乐,宾客到来才奏乐,所以宾客到来,摇动它来奏乐。说“〇,是编磬的绳子”,〇像天子诸侯冕而朱〇用组之类。磬又编悬,用〇,所以知道〇是编磬的绳子。知道“把鼗设在磬的西边,倚靠在〇上”,因为钟磬都面向东,人站在前面面向西,所以知道鼗在磬的西边,倚靠在〇上。引用《王制》,证明鼗是节制音乐的器具,〇形状像漆筒,里面有椎,用来节制音乐,鼗也节制音乐,〇比鼗大,所以赐给公侯音乐就用〇将命,赐给伯、子、男音乐就用鼗将命,其余乐器陈列在外面。
第二天,司宫在东楹的西边设尊,两个方壶,膳尊两个С在南边,有丰。幂用锡或〇,系在箭上。盖幂,像勺,又反过来。都是玄尊。酒在北边。(膳尊,是国君的尊。后陈列,是尊重它。丰用来承托尊。解说者认为像井上的鹿卢,它的字从豆,[C116]声,近似豆,大而低。幂,是覆盖尊的巾。锡,是细布。〇,是细葛。箭,是筱。做幂,盖卷起,系在筱上,横着。又反过来,是做覆盖勺。都是玄尊,两者都有玄酒的尊,重视根本。酒在北边,尊统于君,南是上位。只有国君面对尊,说专惠。今文锡或作纟易,〇或作〇,古文箭作晋。)
[疏]“厥明”到“在北”。
○注“膳尊”到“作晋”。
○解释说:从这里到“羹定”,论述预先设置尊洗具馔的事情。根据《礼记燕义》,诸侯射礼先举行燕礼,这以下到东陈,都是陈列器物,与《燕礼》相同,只是文字有详略罢了。说“解说者认为像井上的鹿卢”,鹿卢的形状,即葬下棺,碑间重鹿卢之类,现在看到井上竖柱夹之,用绳子绕着拉它是。说它的字从豆[C116]声,这是说上声下形的字,年和〇豆多有,所以从豆为形。“丰”,是承托尊的器具,象形。所以丰年的字,[C116]下著豆,现在诸经都用承托尊爵的[C116],不用本字的[C116],而用丰年的丰,所以郑还旅丰字解释,所以说它的
字从豆为形,以[C116]为声也。云“近似豆,大而卑矣”者,既用豆为形,还近似笾豆之豆,举汉法而知。但豆口径尺,柄亦长尺,口径小而又高。此承尊之物,口足径各宜差宽,中央亦大,共高尺,比常豆而下,故云近似豆而卑。但斫一大木为之,取其安稳,此丰若在宗庙,或两君燕亦谓之坫,致爵在於上,故《论语》云“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郑注云“反坫,反爵之坫”是也。必用丰年之丰为坫者,以其时和年丰,万物成孰,粢盛丰备,以共郊庙,神歆其祀,祝嘏其福,至《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或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家富民足,人情优暇,旨酒嘉肴,盈尊满俎,於以讲道论政,既献酬侑酢,至无▯爵,行礼交乐,和上下相欢,劝饮为乐故也。云“锡,细布也”者,《丧服记》曰:“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故知锡是细布也。谓之锡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云“唯君面尊”者,《玉藻》文,注云:“面,向也。”彼谓人君燕臣子,专其恩惠,此《大射》亦谓人君燕臣下,与彼是同专惠之道,故皆尊鼻向君。云“言专惠”者,决《乡饮酒》尊于房户之▯,宾主夹之,不得专惠故也。
译“丰”字以“豆”为形符,以“[C116]”为声符。说它“形状近似豆,但比豆大且低矮”,是因为既然用“豆”作形符,就应当近似于笾豆中的豆,通过考察汉代的礼制就可以知道。一般的豆,口径一尺,柄也长一尺,口径小而器身较高。而“丰”是承接酒尊的器物,其口部和足部的直径都应当稍宽,中部也较大,总高度为一尺,比普通豆要低,所以说它近似豆而低矮。它是用整块大木头砍削制成的,取其稳固,这种器物如果在宗庙中使用,或者在两君宴饮时使用,也称为“坫”,将酒杯放在上面,所以《论语》中说“国君为了两君交好,设有反坫”,郑玄注解说“反坫,是放置回敬酒杯的坫”,就是这个意思。一定要用“丰年”的“丰”来命名这种坫,是因为当时风调雨顺、年成丰收,万物成熟,祭祀用的谷物丰盛完备,用来供给郊祀和宗庙,神灵享用祭祀,祝官宣告福佑。到了《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等礼仪,或者是君主与臣下以及四方宾客宴饮时,家家富裕、百姓富足,人们心情悠闲,美酒佳肴,酒杯盈满、祭肉堆叠,借此讲论道义、商议政事,在献酒、酬答、劝酒之后,直到没有空杯,行礼奏乐,上下和谐欢乐,劝饮取乐,因此得名。说“锡,是细布”,《丧服记》说:“锡,是指十五升的布抽去一半的经线。不处理它的纱线,只处理它的布面,叫做锡。”所以知道锡是细布。称之为锡,是因为处理这种布使其光滑容易。说“只有君主面向酒尊”,这是《玉藻》中的文字,注解说:“面,是面向的意思。”那里说的是君主宴饮臣子,专享恩惠,这里《大射》也是说君主宴饮臣下,与那里专享恩惠的道理相同,所以酒尊的鼻部都朝向君主。说“专享恩惠”,是为了区别于《乡饮酒》中酒尊设在房户之间,宾客和主人夹在两侧,不能专享恩惠的情况。
尊士旅食于西钅薄之南,北面,两圜壶。(旅,众也。士众食未得正禄,谓庶人在官者。圜壶,变於方也。贱无玄酒。)
[疏]“尊士”至“圜壶”。
○注“旅众”至“玄酒”。
○释曰:前设县时,钅薄南更有一建鼓。今设尊不应在鼓北,而云钅薄南者,其实在鼓南门西,北面,与《燕礼》同。而云钅薄南者,遥继钅薄而言,必继钅薄者,乐以县为主故也。
又尊于大侯之乏东北,两壶献酒。(为隶仆人、巾车、糁侯犴侯之获者。献读为沙,沙酒浊,特▯之,必摩沙者也。两壶皆沙酒。《郊特牲》曰:“汁献氵兑于▯酒。”服不之尊,俟时而陈於南,统於侯,皆东面。)
[疏]“又尊”至“献酒”。
○注“为隶”至“东面”。
○释曰:知“为隶仆人、巾车、糁侯犴侯之获”者,以其此人皆有功,又下文以此尊献之,故知也。知“沙酒浊”者,以五齐从下向上差之,醍沈清於泛醴,鬯郁又在五齐之上,故知沙酒浊也。云“特▯之,必摩沙者也”者,此解名沙酒之意。云“《郊特牲》曰:汁献氵兑于▯酒”者,此以五齐中取▯酒,盎齐▯郁鬯之事。献,沙也,▯郁鬯之时,和盎齐以手摩沙,出其香汁,氵兑清也,▯之使清也。此为隶仆以下卑贱之人而献郁鬯者,此所得献,皆因祭侯,谓侯之神,故用郁鬯也。云“服不之尊,俟时而陈於南,统於侯,皆东面”,知此不为大侯服不设者,案下文云“服不之尊东面南上”,故郑云:“俟时而陈於南。”统於侯,皆东面也。
设洗于阼阶东南,▯水在东,篚在洗西,南陈。设膳篚在其北,西面。(或言南陈,或言西面,异其文也。)
[疏]“设洗”至“西面”。
○注“或言”至“文也”。
○释曰:云“异其文也”者,洗篚言南陈,亦西面,膳篚言西面,亦南陈,其实所从言异,尊君故也。
又设洗于获者之尊西北,水在洗北,篚在南,东陈。(亦统於侯也。无爵,因服不也。有篚,为奠虚爵也。服不之洗,亦俟时而陈於其南。)
[疏]“又设”至“东陈”。
○注“亦统”至“其南”。
○释曰:云“亦统於侯也”者,前设尊两献酒,亦云“服不之尊”,俟时而陈於南,统於侯。今此设篚在南,後设服不之洗在南,亦统於侯。
小臣设公席于阼阶上,西乡。司宫设宾席于户西,南面,有加席。卿席宾东,东上。小卿宾西,东上。大夫继而东上。若有东面者,则北上。席工于西阶之东,东上。诸公阼阶西,北面,东上。(唯宾及公席布之也,其馀树之於位後耳。小卿,命於其君者也。席於宾西,射礼辨贵贱也。诸公,大国有孤卿一人,与君论道,亦不典职如公矣。)
[疏]“小臣”至“东上”。
○注“唯宾”至“公矣”。
○释曰:知“宾及公席布之,其馀树之於位後”者,下文更有孤卿大夫席文,故知也。此实未布而言布之者,欲辨尊卑,故先言也。孤尊而後言之者,言“若”,是有无不定,故後言也。云“小卿,命於其君者也”者,按《王制》云:“大国三卿,皆命於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小国亦三卿,一卿命於天子,二卿命於其君。若言小卿,据次国已下有之。云“射礼辨贵贱也”者,决《燕礼》大、小卿皆在尊东,西无小卿位,彼主於燕,不辨贵贱故也。云“与君论道,亦不典职如公矣”者,成王《周官》云:“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是三公论道无职,比大国立孤一人,论道与公同,亦无职,故云不典职如公也。纵郑不见《周官》,於《周礼》三公亦无职,《考工记》云“或坐而论道”,亦通及三公矣。
官馔。(百官各馔其所当共之物。)
[疏]“官馔”。
○释曰:《燕礼》宰馔,此不言宰而言官者,欲见非独宰,故郑云“百官各馔”。
羹定。(亨肉孰也。《射义》曰:“诸侯之射也,必
译士众在西钅薄之南进食,面朝北,设置两个圆壶。(旅,意为众多。士众进食却未获得正式俸禄,指的是在官府服役的庶人。圆壶,是区别于方壶而言。地位卑贱,所以不使用玄酒。)
[疏]“尊士”到“圜壶”。
○注“旅众”到“玄酒”。
○解释说:前面设置悬挂乐器时,钅薄南面还有一面建鼓。现在设置酒尊不应在鼓的北面,却说在钅薄南面,其实是在鼓的南面、门的西侧,面朝北,与《燕礼》相同。说在钅薄南面,是远远地承接钅薄而言,必定要承接钅薄,是因为音乐以悬挂的乐器为主。
又在大的侯靶的乏东北方,设置两个壶盛献酒。(这是为隶仆人、巾车、糁侯犴侯中射中靶的人准备的。献读作沙,沙酒浑浊,特意用〇法处理,必定是摩沙的缘故。两个壶都盛沙酒。《郊特牲》说:“汁献氵兑于〇酒。”服不之尊,等待时机陈设在南面,统属于侯,都面朝东。)
[疏]“又尊”到“献酒”。
○注“为隶”到“东面”。
○解释说:知道“为隶仆人、巾车、糁侯犴侯中射中靶的人”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人都有功劳,又下文用此尊献酒,所以知道。知道“沙酒浑浊”的原因,是根据五齐从下往上依次排列,醍和沈比泛和醴清澈,鬯和郁又在五齐之上,所以知道沙酒浑浊。说“特意用〇法处理,必定是摩沙的缘故”,这是解释名为沙酒的意思。说“《郊特牲》说:汁献氵兑于〇酒”,这是从五齐中取〇酒,涉及盎齐〇郁鬯的事情。献,就是沙,〇郁鬯的时候,和入盎齐用手摩沙,使其香汁流出,氵兑使其清澈,〇之使其清澈。这是为隶仆以下卑贱之人献郁鬯,这些人所得的献酒,都是因为祭侯,指的是侯的神,所以用郁鬯。说“服不之尊,等待时机陈设在南面,统属于侯,都面朝东”,知道这不是为大侯服不设的原因,查看下文说“服不之尊面朝东,南面为上”,所以郑玄说:“等待时机陈设在南面。”统属于侯,都面朝东。
在阼阶东南设置洗手盆,〇水在东面,篚在洗手盆西面,向南陈列。在洗手盆北面设置膳篚,面朝西。(有的说向南陈列,有的说面朝西,文辞不同。)
[疏]“设洗”到“西面”。
○注“或言”到“文也”。
○解释说:说“文辞不同”的原因,洗手盆和篚说向南陈列,也是面朝西,膳篚说面朝西,也是向南陈列,其实所依据的说法不同,是为了尊崇君主。
又在获者之尊的西北设置洗手盆,水在洗手盆北面,篚在南面,向东陈列。(也是统属于侯。没有爵,是因为服不。有篚,是为了放置空爵。服不的洗手盆,也等待时机陈设在它的南面。)
[疏]“又设”到“东陈”。
○注“亦统”到“其南”。
○解释说:说“也是统属于侯”的原因,前面设置尊和两献酒,也说“服不之尊”,等待时机陈设在南面,统属于侯。现在这里设置篚在南面,后来设置服不的洗手盆在南面,也是统属于侯。
小臣在阼阶上设置公的席位,面朝西。司宫在门户西面设置宾客的席位,面朝南,加设席子。卿的席位在宾客东面,以东为上。小卿的席位在宾客西面,以东为上。大夫的席位接着卿,以东为上。如果有面朝东的席位,则以北为上。在西阶东面设置乐工的席位,以东为上。诸公的席位在阼阶西面,面朝北,以东为上。(只有宾客和公的席位是铺开的,其余的只是树立在位置后面而已。小卿,是由其国君任命的人。席位在宾客西面,射礼是为了辨别贵贱。诸公,大国有孤卿一人,与君主讨论治国之道,也不像公那样掌管具体职务。)
[疏]“小臣”到“东上”。
○注“唯宾”到“公矣”。
○解释说:知道“宾客和公的席位铺开,其余的只是树立在位置后面”的原因,下文还有孤卿大夫席位的文字,所以知道。这里实际上还未铺开却说铺开,是为了辨别尊卑,所以先说。孤尊贵却后说,说“若”,表示有无不定,所以后说。说“小卿,是由其国君任命的人”,按照《王制》说:“大国三卿,都由天子任命。次国三卿,二卿由天子任命。一卿由其国君任命。”小国也是三卿,一卿由天子任命,二卿由其国君任命。如果说小卿,是根据次国以下有的情况。说“射礼是为了辨别贵贱”,这是与《燕礼》中大小卿都在尊东,西面没有小卿席位不同,那里主要在于宴饮,不辨别贵贱。说“与君主讨论治国之道,也不像公那样掌管具体职务”,成王《周官》说:“设立太师、太傅、太保,这就是三公。讨论治国之道,治理国家,调和阴阳。”这是三公讨论治国之道没有具体职务,比照大国设立孤一人,讨论治国之道与公相同,也没有具体职务,所以说像公那样不掌管具体职务。即使郑玄没看到《周官》,在《周礼》中三公也没有具体职务,《考工记》说“有的坐着讨论治国之道”,也通及三公了。
官员准备饮食。(百官各自准备他们应当供给的物品。)
[疏]“官馔”。
○解释说:《燕礼》中是宰夫准备饮食,这里不说宰夫而说官员,是为了表明不只是宰夫,所以郑玄说“百官各自准备”。
羹汤煮好。(亨肉煮熟了。《射义》说:“诸侯射箭,必定
先行燕礼。”燕礼牲用狗。)
射人告具于公。公升即位于席,西乡。小臣师纳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士西方,东面,北上。大史在干侯之东北,北面,东上。士旅食者在士南,北面东上。小臣师、从者在东堂下,南面,西上。(大史在干侯东北,士旅食者在士南,为有侯,入庭深也。小臣师,正之佐也。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
译先举行燕礼。(燕礼所用的牺牲是狗。)
射人向国君报告准备就绪。国君升堂,走到席位前就位,面朝西。小臣师引导各位公卿大夫进入,各位公卿大夫都从门的右侧进入,面朝北,以东侧为上。士在西方,面朝东,以北侧为上。太史位于干侯的东北方,面朝北,以东侧为上。士中集体就餐的人位于士的南面,面朝北,以东侧为上。小臣师及其随从在东堂之下,面朝南,以西侧为上。(太史位于干侯东北,士中集体就餐的人位于士的南面,是因为有射侯,所以进入庭院较深。小臣师,是正臣的助手。正臣辅佐君主,传达君主的重要命令。)
[疏]“射人”至“西上”。
○注“大史”至“大命”。
○释曰:自此尽“少进”,论群臣立位之事。云“大史在干侯东北,士旅食者在士南,为有侯,入庭深也”者,决《燕礼》,士旅食者立于门西东上。此不继门而在士南继士者,为有侯,故入庭深也。云“小臣师,正之佐也”者,下有小臣正,正,长也,故以师为佐。云“正相君,出入君之大命”者,小臣正,小臣中尊如天子大仆,故引《大仆职》解之也。
公降,立于阼阶之东南,南乡。小臣师诏揖诸公卿大夫,诸公卿大夫西面,北上,揖大夫,大夫皆少进。(诏,告也。变尔言揖,亦以其入庭深也。上言大夫,误衍耳。)
[疏]注“诏告”至“衍耳”。
○释曰:《燕礼》言“尔”,以其近门去君远而言尔。尔,近也,移也,揖之使移近。此入庭深,故不言尔而言揖,揖之而已,不须移近之也。云“上言大夫,误衍”者,以其大夫与公卿面有异,故下别言大夫少进,明上有大夫,误衍“大夫大夫”四字也。
大射正摈。(大射正,射人之长。)
[疏]“大射正摈”。
○注“大射正射人之长”。
○释曰:自此尽“门外北面”,论请立宾之事。大射正对射人为长,若小臣正对小臣师亦为长。
摈者请宾。公曰:“命某为宾。”(某,大夫名。)摈者命宾,宾少进,礼辞。(命宾者,东面南顾。辞,辞以不敏。)反命,(以宾之辞告於君。)又命之。宾再拜稽首,受命。(又,复。)
摈者反命。宾出,立于门外,北面。公揖卿大夫,升就席。小臣自阼阶下北面,请执幂者与羞膳者。(请士可使执君两С之幂,及羞脯醢庶羞於君者。方圜壶献无幂。)
[疏]“公揖”至“膳者”。
○注“请士”至“无幂”。
○释曰:自此尽“公卿者”,论卿大夫定位及请执幂之事。云“请士可使”者,郑知请士者,据《燕礼》而知。云“方圜壶献无幂”者,方圜壶,臣尊献获者,尊皆无幂。
乃命执幂者。执幂者升自西阶,立于尊南,北面,东上。(命者於西阶前以公命命之,东上,执玄尊之幂为上。羞膳者从而东,由堂东升自北阶,立于房中,西面南上。不言命者,不升堂,略之。)
[疏]“乃命”至“东上”。
○注“命者”至“略之”。
○释曰:知“命之在西阶前”者,以其小臣位在东堂下,於阼阶请公命,乃就西阶请执幂者,以其执幂者士位在西故也。云“羞膳者从而东”者,已於《燕礼》释讫。云“不升堂”者,但不由南方升,略之。升自北堂,是亦升堂矣。
膳宰请羞于诸公卿者。(膳宰请者,异於君也。)
[疏]“膳宰”至“卿者”。
○释曰:不言命者,对君言命於臣,略之。
摈者纳宾,宾及庭,公降一等揖宾,宾辟。(及,至也。辟,逡遁,不敢当盛。)
[疏]“摈者”至“宾辟”。
○注“及至”至“当盛”。
○释曰:自此尽“宾答再拜”,论主人迎宾拜至及献宾之事。云“公降一等揖宾”,不言请宾至位就席者,亦是以宾与主人为礼,礼不参,故不请也。此言“宾辟”,《燕礼》不言,文略也。
公升,即席。(以宾将与主人为礼,不参之。)
奏《肆夏》。(《肆夏》,乐章名,今亡。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时迈》者,大平巡守,祭山川之乐歌。其《诗》曰:“明昭有周,式序在位。”又曰:“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奏此以延宾,其著宣王德,劝贤与?《周礼》曰:“宾出入,奏《肆夏》。”)
[疏]“奏肆夏”。
○注“肆夏”至“肆夏”。
○释曰:云“《肆夏》乐章名,今亡”者,案《周礼锺师》云“以锺鼓奏《九夏》”,杜子春引吕叔王以为“《肆夏》,《时迈》也;《繁遏》、《执亻竟》也;《渠》,《思文》也”。後郑云:“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
译[疏]“射人”至“西上”。
○注“大史”至“大命”。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少进”,论述群臣站立位置的事。说“大史在干侯的东北,士旅食者在士的南边,是因为有侯,所以进入庭院较深”的,判断《燕礼》,士旅食者站在门西,以北方为上。这里不接着门而在士的南边接着士,是因为有侯,所以进入庭院较深。说“小臣师,是小臣正的辅佐”的,下面有小臣正,正,是长官,所以把师作为辅佐。说“正辅佐君主,出入君主的重要命令”的,小臣正,是小臣中地位尊贵的,如同天子的大仆,所以引用《大仆职》来解释它。
公走下台阶,站在阼阶的东南方,面向南。小臣师宣告揖礼给各位公卿大夫,各位公卿大夫面向西,以北方为上,揖礼给大夫,大夫都稍微前进。(诏,是告知。改变“尔”字说“揖”,也是因为进入庭院较深。上面说“大夫”,是错误衍生的文字。)
[疏]注“诏告”至“衍耳”。
○解释说:《燕礼》说“尔”,因为靠近门,离君主远,所以说“尔”。尔,是靠近,是移动,揖礼使他们移动靠近。这里进入庭院较深,所以不说“尔”而说“揖”,只是揖礼罢了,不需要让他们移动靠近。说“上面说‘大夫’,是错误衍生的”的,因为大夫与公卿面向不同,所以下面另外说大夫稍微前进,明确上面有“大夫”,是错误衍生了“大夫大夫”四个字。
大射正担任摈者。(大射正,是射人的长官。)
[疏]“大射正摈”。
○注“大射正射人之长”。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门外北面”,论述请立宾客的事。大射正对于射人是长官,如同小臣正对于小臣师也是长官。
摈者请见宾客。公说:“命令某人为宾客。”(某,是大夫的名字。)摈者命令宾客,宾客稍微前进,以礼推辞。(命令宾客的人,面向东,向南回头看。辞,以不才推辞。)回报,(把宾客的推辞告知君主。)又命令他。宾客两次拜礼并叩头,接受命令。(又,是再次。)
摈者回报。宾客退出,站在门外,面向北。公揖礼给卿大夫,升堂就座。小臣从阼阶下堂面向北,请求执幂者和进膳者。(请求士人,可以让他们执掌君主两个酒尊的幂,以及进献脯醢庶羞给君主的人。方圆壶献没有幂。)
[疏]“公揖”至“膳者”。
○注“请士”至“无幂”。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公卿者”,论述卿大夫定位及请执幂的事。说“请士可以”的,郑玄知道请士,是根据《燕礼》而知道的。说“方圆壶献没有幂”的,方圆壶,是臣子尊献获得的,酒尊都没有幂。
于是命令执幂者。执幂者从西阶升堂,站在酒尊南边,面向北,以东方为上。(命令的人在西阶前以公的命令命令他们,以东方为上,执掌玄尊的幂为上。进膳者跟着向东,从堂东从北阶升堂,站在房中,面向西,以南方为上。不说命令的人,是不升堂,简略了。)
[疏]“乃命”至“东上”。
○注“命者”至“略之”。
○解释说:知道“命令他们在西阶前”的,因为小臣的位置在东堂下,在阼阶请求公的命令,于是到西阶请执幂者,因为执幂者士的位置在西边所以这样。说“进膳者跟着向东”的,已经在《燕礼》中解释过了。说“不升堂”的,只是不从南边升,简略了。从北堂升,也是升堂了。
膳宰请求向各位公卿进膳。(膳宰请求,是与君主不同。)
[疏]“膳宰”至“卿者”。
○解释说:不说命令的人,是对君主说命令,对臣子,简略了。
摈者引导宾客进入,宾客到达庭院,公走下一级台阶揖礼给宾客,宾客避让。(及,是到达。辟,是退避,不敢承受盛大的礼节。)
[疏]“摈者”至“宾辟”。
○注“及至”至“当盛”。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宾答再拜”,论述主人迎接宾客拜至及献宾客的事。说“公走下一级台阶揖礼给宾客”,不说请宾客到位置就座的,也是因为宾客与主人行礼,礼节不参杂,所以不请。这里说“宾客避让”,《燕礼》没说,文字简略了。
公升堂,就座。(因为宾客将与主人行礼,不参杂。)
演奏《肆夏》。(《肆夏》,是乐章名,现在失传了。吕叔玉说:《肆夏》,是《时迈》。《时迈》,是大平巡守,祭祀山川的乐歌。它的《诗》说:“明昭有周,式序在位。”又说:“我求懿德,肆于《时夏》。”演奏这个来迎接宾客,是彰显宣王的德行,劝勉贤人吗?《周礼》说:“宾客出入,演奏《肆夏》。”)
[疏]“奏肆夏”。
○注“肆夏”至“肆夏”。
○解释说:说“《肆夏》乐章名,现在失传了”的,查《周礼锺师》说“用钟鼓演奏《九夏》”,杜子春引用吕叔王认为“《肆夏》,是《时迈》;《繁遏》、《执竞》;《渠》,是《思文》”。后来郑玄说:“以《文王》、《鹿鸣》来说,那么《九夏》都
《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是以《颂》不能具。”郑彼注破吕叔玉。此注亦云“《肆夏》,乐章名,今亡”,与彼注亦同。今此又引“吕叔玉”於下者,以无正文,叔玉或为一义,故郑於此两解之也。云“祭山川之乐歌”者,以其《时迈》序云:“巡守告祭柴望也。”谓巡守祭当方山用,则《王制》及《尚书》云“望秩於山川”是也。云“明昭有周”者,美武王有明,明於周。云“式序在位”者,式,用也,任贤用能,序之使在官位。云“我求懿德”者,懿,美也,我求取美德之人也。云“肆于《时夏》”,肆,遂也,夏,大也,能如此遂於王道之大。云“奏此以延宾,其著宣王德,劝贤与”者,今国君歌此诗,延宾入者,其欲著明诸侯,宣布王之德,以劝贤人,使有德言与者?郑以义解之,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也。云“《周礼》曰:宾出入,奏《肆夏》”者,按《大司乐》云:“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下云:“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郑注云:“大飨,飨宾客也。”彼宾客谓诸侯来朝者也。“不入牲,牲不入,亦不奏《昭夏》也。其他谓王出入,宾客出入,亦奏《王夏》、《肆夏》。”以此言之,王用《肆夏》以飨诸侯来朝。今引之者,证燕时纳宾,亦奏之。按《燕礼》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则奏此乐焉。”此亦同彼注也。若臣无王事之劳,则如常燕,无以乐,纳宾法也。又此纳宾乐,故诸侯亦得用,若升歌则不可。若宾醉而出,奏《陔夏》,与此异也。
译《诗》中的篇名,属于《颂》这一类。这是盛大的歌曲,记载在乐章之中,随着音乐的崩坏也随之失传,因此《颂》篇不能完备。”郑玄在那里的注释中驳斥了吕叔玉的观点。这里的注释也说“《肆夏》是乐章名,现在已经失传”,与那里的注释相同。现在这里又在下面引用“吕叔玉”,是因为没有确切的正文依据,吕叔玉或许是一种解释,所以郑玄在这里给出了两种解释。说“祭祀山川的乐歌”,是因为《时迈》的序言说:“是巡狩时祭告柴望的。”意思是巡狩时祭祀当地的山川,那么《王制》和《尚书》所说的“望秩于山川”就是这个意思。说“明昭有周”,是赞美武王有明德,使周朝显明。说“式序在位”,式,是用;任用贤能之人,按次序让他们担任官职。说“我求懿德”,懿,是美;我寻求具有美德的人。说“肆于《时夏》”,肆,是遂;夏,是大;能够这样遂成王道之宏大。说“演奏此曲以迎接宾客,其目的是彰显宣王的德行,劝勉贤人吗”,现在国君歌唱这首诗,迎接宾客进入,难道是想彰显诸侯,宣扬王的德行,来劝勉贤人,使有美德的人来吗?郑玄根据义理来解释,因为没有确切的正文依据,所以说“与”字表示怀疑。说“《周礼》说:宾客出入,演奏《肆夏》”,查考《大司乐》说:“君王出入就命令演奏《王夏》,尸出入就命令演奏《肆夏》,牺牲出入就命令演奏《昭夏》。”下面说:“大飨礼不进入牺牲,其他都如同祭祀。”郑玄注释说:“大飨,是宴请宾客。”那里的宾客指的是前来朝见的诸侯。“不进入牺牲,牺牲不进入,也就不演奏《昭夏》。”其他指的是君王出入,宾客出入,也演奏《王夏》、《肆夏》。”由此说来,君王用《肆夏》来宴请前来朝见的诸侯。现在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宴饮时迎接宾客,也演奏它。查考《燕礼》记载说:“如果用音乐迎接宾客,那么宾客到达庭院就演奏《肆夏》。”郑玄说:“卿大夫有王事的辛劳,就演奏这个乐曲。”这也与那里的注释相同。如果臣下没有王事的辛劳,就按照平常的宴饮,不用音乐迎接宾客的方法。又因为这是迎接宾客的音乐,所以诸侯也可以使用,如果是升歌则不可以。如果宾客喝醉而出,演奏《陔夏》,这与这里不同。
宾升自西阶,主人从之。宾右北面至再拜,宾答再拜。(主人,宰夫也,又掌宾客之献饮食。君於臣虽为宾,不亲献,以其莫敢亢礼。)
主人降洗,洗南,西北面。(宾将从降,乡之,不於洗北,辟正主。)
[疏]“主人”至“北面”。
○注“宾将”至“正主”。
○释曰:自此至“虚爵降”,论主人献宾之事也。云“不於洗北,辟正主”者,按《乡饮酒》、《乡射》主人降洗,洗北南面是正主,此宰夫代君为主,故不於洗北南面也。
宾降阶西,东面。主人辞降,宾对。(对,答。)主人北面盥,坐取觚,洗。宾少进,辞洗。主人坐奠觚于篚,兴对。宾反位。(宾少进者,所辞异,宜违其位也。献不用爵,辟正主。)主人卒洗。宾揖,升。(宾每先升,尊也。)主人升,宾拜洗。主人宾右奠觚答拜,降盥。宾降,主人辞降,宾对。卒盥。宾揖升。主人升,坐取觚。(取觚,将就瓦С酌膳。)执幂者举幂,主人酌膳,执幂者盖幂。酌者加勺,又反之。(反之,覆勺。)
筵前献宾。宾西阶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宾右拜送爵。(宾既拜,於筵前受爵,退复位。)
[疏]注“宾既”至“复位”。
○释曰:云“宾既拜,於筵前受爵”者,郑恐读者以拜下读为句。
宰胥荐脯醢。(宰胥,宰官之吏也,不使膳宰荐,不主於饮酒,变於燕。)
[疏]注“宰胥”至“於燕”。
○释曰:云“不使膳宰荐者,不主饮酒,变於燕”者,决《燕礼》使膳宰荐,主於饮酒故也。
宾升筵。庶子设折俎。(庶子,司马之属,掌正六牲之体者也。《乡射》记曰:“宾俎,脊、胁、肩、肺。”不使膳宰设俎,为射变於燕。)宾坐,左执觚,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执爵,遂祭酒,兴,席末坐啐酒,降席,坐奠爵,拜,告旨,执爵兴。主人答拜。(降席,席西也。旨,美也。)
乐阕。(阕,止也。乐止者,尊宾之礼盛於上也。)
[疏]“乐阕”。
○注“阕止”至“上也”。
○释曰:此上经云“奠爵拜告旨”,下经云“宾卒爵”,则此经者是宾啐酒节即乐阕。《燕礼》记亦云:“宾及庭,奏《肆夏》。宾拜酒,主人答拜而乐阕。”亦据啐酒时。按《郊特牲》“宾入大门而奏《肆夏》”,又曰“卒爵而乐阕”,与此啐酒乐阕不同者,彼注谓朝聘者,故卒爵而乐阕,此燕己臣子法,故啐酒而乐阕也。云“尊宾之礼盛於上也”者,宾及庭,奏《肆夏》,乃至升堂饮酒,乃乐止,是尊宾之礼盛於堂上者也。
宾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主人答拜。
●卷十七大射第七
宾以虚爵降。(既卒爵,将酢也。)
[疏]“宾以虚爵降”。
○释曰:自此尽“西序东面”,论宾酢主人之事。
主人降。宾洗南西北面坐奠觚,少进,辞降。主人西阶西、东面,少进,对。宾坐取觚,奠于篚下,盥洗。(篚下,篚南。)
主人辞洗。宾坐奠觚于篚,兴对,卒洗,及阶,揖升。主人升,拜洗如宾礼。宾降盥,主人降。宾辞降,卒盥,揖升。酌膳,执幂如初,以酢主人于西阶上。主人北面拜受爵。宾主人之左拜送爵。(宾南面授爵,乃於左拜。凡授爵,乡所受者。)
[疏]注“宾南”至“受者”。
○释曰:知者,以经云“主人北面”,明凡授爵乡所受者,《乡饮酒》、《乡射》献酬酢皆然,故云“凡”,谓南面授与所受者也。
主人坐祭,不啐酒,(辟正主也。未荐者,臣也。)不拜酒。(主人之义。《燕礼》曰:“不拜酒,不告旨。”)遂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宾答拜。主人不崇酒,以虚爵降,奠于篚。(不崇酒,辟正主也。崇,充也,谓谢酒恶相充实。)
宾降,立于西阶西,东面。(既受献矣,不敢安盛。)
[疏]“实降”至“东面”。
译宾客从西阶登堂,主人跟随其后。宾客在主人右侧,面朝北行两次拜礼,宾客回拜两次。(主人是宰夫,又掌管宾客献酒饮食之事。国君对于臣子虽以宾客之礼相待,但不亲自献酒,因为臣子不敢与君主的礼仪相抗衡。)
主人走下台阶去清洗酒器,在洗器之南,面朝西北站立。(宾客将跟随主人走下台阶,面向他,不在洗器之北,是为了避开正主的位置。)
[疏]“主人”至“北面”。
○注“宾将”至“正主”。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虚爵降”,论述的是主人向宾客献酒的事情。说“不在洗器之北,是为了避开正主”的意思是,按照《乡饮酒礼》、《乡射礼》,主人走下台阶清洗酒器,在洗器之北面朝南站立是正主的位置,这里宰夫代替国君做主人,所以不在洗器之北面朝南站立。
宾客走下台阶西侧,面朝东站立。主人辞让宾客走下台阶,宾客回答。(对,即回答。)主人面朝北洗手,坐下拿起觚,清洗。宾客稍微前进,辞让主人清洗。主人坐下把觚放在篚中,站起来回答。宾客回到原位。(宾客稍微前进,是因为辞让的对象不同,应当离开原来的位置。献酒不用爵,是为了避开正主。)主人清洗完毕。宾客作揖,登堂。(宾客每次先登堂,表示尊贵。)主人登堂,宾客拜谢主人清洗酒器。主人在宾客右侧放下觚,回拜,走下台阶洗手。宾客走下台阶,主人辞让宾客走下台阶,宾客回答。洗手完毕。宾客作揖登堂。主人登堂,坐下拿起觚。(拿起觚,是将要舀取黍稷酒。)拿着幂(盖布)的人揭开幂,主人舀取黍稷酒,拿着幂的人盖上幂。舀酒的人加上勺,又反过来。(反过来,即把勺倒扣。)
在筵席前向宾客献酒。宾客在西阶上拜谢,在筵席前接受酒爵,回到原位。主人在宾客右侧拜送酒爵。(宾客已经拜谢,在筵席前接受酒爵,退回到原位。)
[疏]注“宾既”至“复位”。
○解释说:说“宾客已经拜谢,在筵席前接受酒爵”,郑玄担心读者把“拜下”读成一句。
宰胥进献干肉和肉酱。(宰胥,是宰官的属吏,不让膳宰进献,因为这不是以饮酒为主,与燕礼不同。)
[疏]注“宰胥”至“於燕”。
○解释说:说“不让膳宰进献,是因为不以饮酒为主,与燕礼不同”,这是为了区别于《燕礼》中让膳宰进献,因为燕礼以饮酒为主。
宾客登上筵席。庶子设置折俎。(庶子,是司马的属官,掌管六牲的肢体。《乡射礼》记载说:“宾客的俎,有脊、胁、肩、肺。”不让膳宰设置俎,是为了射礼与燕礼不同。)宾客坐下,左手拿着觚,右手祭祀干肉和肉酱,把酒爵放在荐席右侧,站起来拿起肺,坐下截断祭祀,尝一下,站起来把肺放在俎上,坐下洗手,拿着酒爵,于是祭祀酒,站起来,在席末坐下尝酒,走下席,坐下放下酒爵,拜谢,告知酒味美好,拿着酒爵站起来。主人回拜。(走下席,是席的西侧。旨,是美好的意思。)
音乐停止。(阕,是停止的意思。音乐停止,是因为尊贵宾客的礼仪在堂上比在上面更隆重。)
[疏]“乐阕”。
○注“阕止”至“上也”。
○解释说:这里上文说“放下酒爵拜谢告知酒味美好”,下文说“宾客饮尽酒爵”,那么这里经文说的是宾客尝酒时音乐停止。《燕礼》记载也说:“宾客到达庭院,演奏《肆夏》。宾客拜谢酒,主人回拜,音乐停止。”也是根据尝酒的时候。按照《郊特牲》“宾客进入大门演奏《肆夏》”,又说“饮尽酒爵音乐停止”,这与这里尝酒时音乐停止不同,那里的注释说是朝聘的礼仪,所以饮尽酒爵音乐停止,这里是燕享自己臣子的礼仪,所以尝酒时音乐停止。说“尊贵宾客的礼仪在堂上比在上面更隆重”的意思是,宾客到达庭院,演奏《肆夏》,直到登上堂饮酒,音乐才停止,这是尊贵宾客的礼仪在堂上比在上面更隆重。
宾客在西阶上面朝北坐下,饮尽酒爵,站起来,坐下放下酒爵,拜谢,拿着酒爵站起来。主人回拜。
●卷十七大射第七
宾客拿着空酒爵走下台阶。(已经饮尽酒爵,将要回敬主人。)
[疏]“宾以虚爵降”。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西序东面”,论述的是宾客回敬主人的事情。
主人走下台阶。宾客在洗器之南,面朝西北坐下放下觚,稍微前进,辞让主人走下台阶。主人在西阶西侧,面朝东,稍微前进,回答。宾客坐下拿起觚,放在篚下,洗手清洗。(篚下,是篚的南侧。)
主人辞让宾客清洗。宾客坐下把觚放在篚中,站起来回答,清洗完毕,到达台阶,作揖登堂。主人登堂,拜谢宾客清洗酒器,如同宾客的礼仪。宾客走下台阶洗手,主人走下台阶。宾客辞让主人走下台阶,洗手完毕,作揖登堂。舀取黍稷酒,拿着幂如同当初,在西阶上回敬主人。主人面朝北拜谢接受酒爵。宾客在主人的左侧拜送酒爵。(宾客在南面授予酒爵,于是在左侧拜谢。凡是授予酒爵,都面向接受的人。)
[疏]注“宾南”至“受者”。
○解释说: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经文说“主人面朝北”,说明凡是授予酒爵都面向接受的人,《乡饮酒礼》、《乡射礼》献酒酬酢都是这样,所以说“凡”,是指在南面授予和接受的人。
主人坐下祭祀,不尝酒,(是为了避开正主。没有进献的人,是臣子。)不拜谢酒。(这是主人的礼仪。《燕礼》说:“不拜谢酒,不告知酒味美好。”)于是饮尽酒爵,站起来,坐下放下酒爵,拜谢,拿着酒爵站起来。宾客回拜。主人不崇酒,拿着空酒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不崇酒,是为了避开正主。崇,是充实的意思,指谢酒恶相充实。)
宾客走下台阶,站在西阶西侧,面朝东。(已经接受献酒了,不敢安于盛大的礼仪。)
[疏]“实降”至“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