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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注疏四十九

卷四十七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908–924 段

●卷四十七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疏]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郑《目录》云:“诸侯之卿大夫祭其祖祢於庙之礼。羊豕曰少牢。少牢於五礼属吉礼。《大戴》第八,《小戴》第十一,《别录》第十六。”

  ○释曰:郑知“诸侯之卿大夫”者,《曲礼下》云:“大夫以索牛。”用大牢是天子卿大夫,明此用少牢,为诸侯之卿大夫可知。宾尸是卿,不宾尸为下大夫,为异也。

  少牢馈食之礼。(礼将祭祀,必先择牲,系于牢而刍之。羊豕曰少牢,诸侯之卿大夫祭宗庙之牲。)

  [疏]“少牢馈食之礼”。

  ○注“礼将”至“之牲”。

  ○释曰:自此尽“如初仪”,论卿大夫祭前十日,先筮日之事。云“礼将祭祀,必先择牲,系于牢而刍之”者,案《周礼地官充人职》云:“掌系祭祀之牲▯,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享先王亦如之。”注云:“牢,闲也。必有闲者,防禽兽触▯。养牛羊曰刍,三月一时节气成。”案《楚语》诸侯卿大夫等虽不得三月,亦皆有养牲之法。故郑据焉。言刍之唯据羊,若豕则曰豢,故《地官槁人职》云:“掌豢祭祀之犬。”《乐记》亦云“豢豕作酒,非以为祸”,不言豕曰豢,文略也。云“羊豕曰少牢”者,对三牲具为大牢,若然,豕亦有牢称。故《诗公刘》云“执豕於牢”。下经云“上利升牢心舌”,注云:“牢,羊豕也。”是豕亦称牢也。但非一牲即得牢称,一牲即不得牢名,故郊特牲与士特牲皆不言牢也。

  日用丁、己。(内事用柔日,必丁己者,取其令名,自丁宁,自变改,皆为谨敬。必先诹此日,明日乃筮。)

  [疏]“日用丁己”。

  ○注“内事”至“乃筮”。

  ○释曰:云“内事用柔日”,《曲礼》文。彼云:“外事以刚日,内事以柔日。”内事谓冠昏祭祀,出郊为外事,谓征伐、巡守之等。若然,甲丙戊庚壬为刚日,乙丁己辛癸为柔日。今直言丁己者,郑云“取其令名,自丁宁,自变改”,皆为谨敬之义故也。云“必先诹此日,明日乃筮”者,以其举事尚朝旦,不可今日谋日即筮,是以此文云“日用丁己”,乃云“筮旬有一日”,是别於後日乃筮也。

  筮旬有一日。(旬,十日也。以先月下旬之己,筮来月上旬之己。)

  [疏]“筮旬有一日”。

  ○注“旬十”至“之己”。

  ○释曰:知旬十日者,此云旬有一日,以先月下旬之己,筮来月上旬之己者,除後己之前,通前己为十日,十日为齐,後己日则祭。若然,筮日即齐乃可,故下文筮日即云“乃戒宫”,不云“厥明”也。郑直云“下旬己”、“上旬己”,据用己一日而言。若用丁,言先月下旬丁,筮来月上旬丁。若丁己之外,辛乙之等皆然。郑必言来月上旬,不用中旬、下旬者,吉事先近日故也。

  筮於庙门之外。主人朝服,西面于门东。史朝服,左执筮,右抽上▯卖,兼与筮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史,家臣,主筮事者。)

  [疏]“筮於”至“主人”。

  ○注“史家”至“事者”。

  ○释曰:云“主人朝服,西面于门东”者,此为将筮,故西面。案下文“为期于庙门外,主人门东,南面”,注云“主人不西面者,大夫尊,於诸臣有君道也”者,彼不为卜筮之事,故主人南面也。又主人朝服者,为祭而筮,还服祭服。是以上篇《持牲》筮亦服祭服,玄端。以此而言,天子诸侯为祭,卜筮亦服祭服。案《司服》云:“享先王则衮冕。”《祭义》云:“易抱龟南面,天子衮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是为祭而卜,还服祭服,则诸侯为祭卜筮,服祭服可知。若为他事卜筮,则异於此。《孝经》注云:“卜筮,冠皮弁,衣素积,百王同之,不改易。”《士冠》“主人朝服”注云“尊蓍龟之道”是也。云“史,家臣,主筮事”者,案《杂记》大夫士筮,亦云“史练冠长衣”,是史主筮事也。

  主人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

译卷四十七 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疏】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郑玄《目录》说:“这是诸侯的卿大夫在宗庙里祭祀祖先的礼仪。用羊和猪作为祭品称为少牢。少牢在五礼中属于吉礼。在《大戴礼记》中排第八,在《小戴礼记》中排第十一,在《别录》中排第十六。”

○解释说:郑玄知道这是“诸侯的卿大夫”的礼仪,是因为《曲礼下》说:“大夫用索牛(大牢)。”使用大牢是天子的卿大夫,那么这里明确使用少牢,就可以知道是诸侯的卿大夫了。宾尸(以宾客之礼对待尸)的是卿,不宾尸的是下大夫,这是有所区别的。

少牢馈食之礼。(礼仪将要举行祭祀,必须先挑选牺牲,拴在圈栏里喂养。羊和猪称为少牢,是诸侯的卿大夫祭祀宗庙所用的牺牲。)

【疏】“少牢馈食之礼”。

○注“礼将”至“之牲”。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如初仪”,论述卿大夫在祭祀前十天,先占卜日期的事情。说“礼仪将要举行祭祀,必须先挑选牺牲,拴在圈栏里喂养”,查考《周礼·地官·充人职》说:“掌管拴系祭祀用的牺牲。祭祀五帝,就把牺牲拴在圈栏里,喂养三个月,享祭先王也是这样。”注解说:“牢,是圈栏的意思。必须有圈栏,是为了防止禽兽冲撞。喂养牛羊叫刍,三个月是一个时节,节气完成。”查考《楚语》,诸侯的卿大夫等虽然不能喂养三个月,但也都有喂养牺牲的方法。所以郑玄依据这一点。说喂养只依据羊,如果是猪则叫豢,所以《地官·槁人职》说:“掌管喂养祭祀用的狗。”《乐记》也说“豢豕作酒,非以为祸”,不说猪叫豢,是文字简略。说“羊和猪称为少牢”,是相对于三牲具备称为大牢而言。如果这样,猪也有牢的称呼。所以《诗经·公刘》说“执豕於牢”。下文经文说“上利升牢心舌”,注解说:“牢,是羊和猪。”这说明猪也称牢。但并非一种牺牲就能称为牢,一种牺牲就不能称为牢,所以《郊特牲》和《士特牲》都不说牢。

日用丁、己。(内事用柔日,必定用丁日和己日,是取它们美好的名字,丁有叮咛之意,己有变改之意,都含有谨慎恭敬的意思。必须先选定这一天,第二天才进行占卜。)

【疏】“日用丁己”。

○注“内事”至“乃筮”。

○解释说:说“内事用柔日”,是《曲礼》的话。那里说:“外事用刚日,内事用柔日。”内事指冠礼、婚礼、祭祀,出郊外为外事,指征伐、巡守等。如果这样,甲、丙、戊、庚、壬为刚日,乙、丁、己、辛、癸为柔日。现在只说丁、己,郑玄说“取它们美好的名字,自丁宁,自变改”,都是谨慎恭敬的意义。说“必须先选定这一天,第二天才进行占卜”,是因为做事崇尚早晨,不可以今天选定日期就占卜,所以这里说“日用丁己”,接着说“筮旬有一日”,这是区别于第二天才占卜。

筮旬有一日。(旬,是十天。先在下旬的己日,占卜来月上旬的己日。)

【疏】“筮旬有一日”。

○注“旬十”至“之己”。

○解释说:知道旬是十天,是因为这里说旬有一日,先在下旬的己日,占卜来月上旬的己日,除去后面的己日之前,连同前面的己日为十天,十天为齐戒,后面的己日就祭祀。如果这样,占卜日期就要齐戒才可以,所以下文占卜日期就说“乃戒宫”,不说“厥明”(第二天)。郑玄只说“下旬己”、“上旬己”,是依据使用己日这一天而言。如果使用丁日,就说先在下旬的丁日,占卜来月上旬的丁日。如果丁、己之外,辛、乙等也都这样。郑玄必定说来月上旬,不用中旬、下旬,是因为吉事先用近日。

筮於庙门之外。主人朝服,西面于门东。史朝服,左执筮,右抽上〇卖,兼与筮执之,东面受命于主人。(史,是家臣,主管占卜事务的人。)

【疏】“筮於”至“主人”。

○注“史家”至“事者”。

○解释说:说“主人穿朝服,在西面,位于门东”,这是因为将要占卜,所以面向西。查考下文“为期于庙门外,主人门东,南面”,注解说“主人不面向西,是因为大夫尊贵,对于众臣有君主的道理”,那里不是进行卜筮之事,所以主人面向南。又主人穿朝服,是因为为祭祀而占卜,还穿祭服。所以上篇《持牲》占卜也穿祭服,玄端。由此而言,天子诸侯为祭祀,卜筮也穿祭服。查考《司服》说:“享祭先王则穿衮冕。”《祭义》说:“易抱龟南面,天子穿衮冕北面。虽然有明知的决心,也必须进献断其志向。”这是为祭祀而占卜,还穿祭服,那么诸侯为祭祀卜筮,穿祭服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为其他事情卜筮,则与此不同。《孝经》注说:“卜筮,戴皮弁,穿素积,百王相同,不改变。”《士冠》“主人朝服”注说“尊重蓍龟之道”就是这个意思。说“史,是家臣,主管占卜事务”,查考《杂记》大夫士占卜,也说“史戴练冠穿长衣”,是史主管占卜事务。

主人说:“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

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丁,未必亥也,直举一日以言之耳。《▯于大庙礼》曰:日用丁亥,不得丁亥,则己亥、辛亥亦用之,无则苟有亥焉可也。荐,进也,进岁时之祭事也。皇,君也。伯某,且字也。大夫或因字为谥。《春秋传》曰“鲁无骇卒,请谥与族,公命之以字为展氏”是也。某仲、叔、季,亦曰仲某、叔某、季某。某妃,某妻也。合食曰配。某氏,若言姜氏、子氏也。尚,庶几。飨,歆也。)

译祖先伯某,以某妃配享某氏,请享用祭品!(丁日,未必是亥日,只是举出一天来说罢了。《〇于大庙礼》说:祭祀日期用丁亥日,如果没有丁亥日,那么己亥日、辛亥日也可以使用,再没有的话,只要有亥日就可以。荐,是进献的意思,指进献岁时的祭祀事务。皇,是君主的意思。伯某,是排行和字。大夫有时会用字作为谥号。《春秋传》说“鲁国的无骇去世,请求赐给谥号和族氏,国君命令用他的字作为展氏”就是这样。某仲、叔、季,也可以说成仲某、叔某、季某。某妃,是某人的妻子。合食叫做配。某氏,比如说是姜氏、子氏。尚,是庶几的意思。飨,是歆享的意思。)

[疏]“主人”至“尚飨”。

  ○注“丁未”至“歆也”。

  ○释曰:云“丁,未必亥也,直举一日以言之耳”者,以日有十,辰有十二,以五刚日配六阳辰,以五柔日配六阴辰,若云甲子、乙丑之等。以日配辰,丁日不定,故云丁未必亥。经云“丁亥”者,不能具载,直举一日以丁当亥而言,馀或以己当亥,或以丁当丑,此等皆得用之也。云“《▯于大庙礼》曰日用丁亥”者,《大戴礼》文。引之证祭用丁亥之义也。云“不得丁亥则己亥辛亥亦用之”者,郑云此吉事先近日,唯用上旬。若上旬之内,或不得丁、己以配亥,或上旬之内,无亥以配日,则馀阴辰亦用之。故《春秋》宣八年经书:“辛巳,有事於大庙。”文二年经书:“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昭十五年经书:“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官。”桓十四年:“乙亥,尝。”此等皆不独用丁己之日与亥辰也。云“无则苟有亥焉可也”者,此即乙亥是也。必须亥者,案《月令》云:“乃择元辰,天子乃耕。”注云:“元辰,盖郊後之吉亥也。”阴阳式法,亥为天仓,祭祀所以求福,宜稼于田,故先取亥。上旬无亥,乃用馀辰也。云“伯某,且字也”者,以某在伯下,若其在子上者,某是伯、仲、叔、季,以某且字,不得在子上故也。云“大夫或因字为谥”者,谓因二十冠而字为谥,知者,以某且字者,观德明功。若五十字,人人皆有,非功德之事,故知取二十字为谥也。《春秋》者,案隐八年《左氏传》云:“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於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公命以字为展氏。彼无骇之祖,公子展以展为谥。在《春秋》前,其孙无骇取以为族,故公命为展氏。若然,无骇赐族不赐谥,引之者,大夫有因字为谥,证伯某,某或且字有谥者,即某为谥也。此经云伯某,是正祭之称也。若时有告请及非常祭祀,则去伯,直云且字,言某甫,则聘礼赐饔唯羹饪,筮一尸,若昭若穆,仆为祝,祝曰“孝孙某,荐嘉礼于皇祖某甫”是也。若卿大夫无谥,正祭与非常祭一,皆言五十字在子上,与士正祭礼同,则云某子,故《聘礼》记云“皇考某子”是也。《特牲》士礼无谥,正祭称皇考某子。若士告请之祭,则称且字。故《士虞》记云“▯尔皇祖某甫”是也。

  史曰:“诺。”西面于门西,抽下▯卖,左执筮,右兼执▯卖以击筮。(将问吉凶焉,故击之以动其神。《易》曰:“蓍之德圜而神。”)

  [疏]“史曰”至“击筮”。

  ○注“将问”至“而神”。

  ○释曰:云“史曰诺,西面于门西”者,谓既云诺,乃之於门西阈外,西面述命,乃筮也。云“左执筮”,及下云“击筮”,筮者皆是蓍,以其用蓍为筮,因名蓍为筮。云“兼执▯卖”者,上文已用右手抽上▯卖,此经又用右手抽下▯卖,是二▯卖兼执之也。云“《易》曰蓍之德圆而神”者,郑彼注云:“蓍形圆,而可以立变化之数,故谓之神也。”引之者,证蓍有神,故击而动之也。

  遂述命曰:“假尔大筮有常。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飨!”(述,循也。重以主人辞告筮也。假,借也。言因蓍之灵以问之。常,吉凶之占繇。)

  [疏]“遂述”至“尚飨”。

  ○注“述循”至“占繇”。

  ○释曰:云“遂述命”者,史既受主人命,乃右还,向阈外西面,遂述上主人之辞,谓之述命。述命讫,乃连言曰假尔大筮有常,此是即席西面,命筮与述命同为一辞者。对《士丧礼》卜葬日云不述命,若述命,即与即席西面命龟异。异者,郑注云:“述命命龟,异龟,重威仪多也。”对此大夫少牢述命,命筮同,筮轻,威仪少为文也。云“常,吉凶之占繇”者,谓应凶告吉,应吉告凶,则不常。此吉凶之占,依龟之繇辞,繇辞则占龟之长,若《易》之爻辞以占筮也。

  乃释▯卖,立筮。(卿大夫

译[疏]“主人”至“尚飨”。

○注“丁未”至“歆也”。

○解释说:经文说“丁,未必是亥日,只是举出一天来说罢了”,这是因为天干有十个,地支有十二个,用五个刚日配合六个阳辰,用五个柔日配合六个阴辰,比如甲子、乙丑之类。用天干配合地支,丁日并不固定,所以说丁未必是亥。经文说“丁亥”,是因为不能全部记载,只是举出一天以丁配亥来说,其余的有的以己配亥,有的以丁配丑,这些都可以使用。经文说“《〇于大庙礼》说祭祀用丁亥日”,这是《大戴礼记》的文字。引用它来证明祭祀用丁亥日的道理。经文说“如果没有丁亥,那么己亥、辛亥也可以使用”,郑玄说这是吉事应当靠近近日,只使用上旬。如果在上旬之内,或者没有丁、己来配合亥,或者在上旬之内,没有亥来配合天干,那么其余的阴辰也可以使用。所以《春秋》宣公八年经书记载:“辛巳日,在大庙举行祭祀。”文公二年经书记载:“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昭公十五年经书记载:“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桓公十四年:“乙亥日,举行尝祭。”这些都不只是使用丁、己之日与亥辰。经文说“如果没有丁己,只要有亥就可以”,这就是乙亥。必须使用亥的原因,查《月令》说:“于是选择元辰,天子于是耕种。”注解说:“元辰,大概是郊祭之后的吉亥。”根据阴阳式法,亥是天仓,祭祀是为了求福,适宜在田中耕种,所以先选取亥。上旬没有亥,才使用其余的辰。经文说“伯某,某是字”,因为某在伯之下,如果它在子之上,某就是伯、仲、叔、季,因为某是字,不得在子之上。经文说“大夫有时因字作为谥号”,是说因为二十岁行冠礼时取字作为谥号,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某是字,观察德行彰显功绩。如果五十岁取字,人人都有,不是功德之事,所以知道取二十岁的字作为谥号。关于《春秋》,查隐公八年《左氏传》说:“无骇去世,羽父请求赐给谥号和族氏,鲁公向众仲询问族氏。众仲回答说:‘天子建立德行,根据出生来赐姓,分给土地而命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并以此作为族氏。’鲁公命令以字作为展氏。”那无骇的祖先,公子展以展作为谥号。在《春秋》之前,他的孙子无骇取它作为族氏,所以鲁公命令为展氏。如果是这样,无骇赐给族氏而不赐谥号,引用它,是因为大夫有因字作为谥号的,证明伯某,某或者是字有谥号的,即某是谥号。这经文说伯某,是正式祭祀的称呼。如果当时有告请以及非常规祭祀,就去掉伯,直接说且字,说某甫,就像《聘礼》中赐给饔飱只有羹和熟肉,占卜一个尸,如果是昭位或穆位,仆人为祝,祝说“孝孙某,向皇祖某甫进献嘉礼”就是这样。如果卿大夫没有谥号,正式祭祀与非常规祭祀一样,都说五十岁的字在子之上,与士的正式祭祀礼仪相同,就说某子,所以《聘礼》记说“皇考某子”就是这样。《特牲馈食礼》是士的礼仪,没有谥号,正式祭祀称皇考某子。如果士的告请之祭,就称且字。所以《士虞礼》记说“〇尔皇祖某甫”就是这样。

史说:“诺。”面向西站在门西,抽出下〇卖,左手拿着筮,右手兼拿着〇卖来敲击筮。(将要询问吉凶,所以敲击它来感动神灵。《易经》说:“蓍草的德行圆通而神奇。”)

[疏]“史曰”至“击筮”。

○注“将问”至“而神”。

○解释说:经文说“史说诺,面向西站在门西”,是说既然说了诺,于是走到门西阈外,面向西陈述命令,于是进行筮占。经文说“左手拿着筮”,以及下文说“敲击筮”,筮都是指蓍草,因为用蓍草来筮占,所以把蓍草称为筮。经文说“兼拿着〇卖”,上文已经用右手抽出上〇卖,这经文又用右手抽出下〇卖,是两只〇卖兼拿着。经文说“《易经》说蓍草的德行圆通而神奇”,郑玄在那里的注解说:“蓍草形状圆,而且可以确立变化的数,所以称为神奇。”引用它,是证明蓍草有神灵,所以敲击它来感动它。

于是陈述命令说:“借你大筮有常。孝孙某,明天丁亥日,用来向皇祖伯某进献岁事,用某妃配某氏,请享用!”(述,是遵循。重复用主人的话告诉筮占。假,是借。说凭借蓍草的灵性来询问它。常,是吉凶的占辞。)

[疏]“遂述”至“尚飨”。

○注“述循”至“占繇”。

○解释说:经文说“于是陈述命令”,史既接受了主人的命令,于是向右转,面向阈外向西,于是陈述上面主人的话,称为述命。述命完毕,于是接连说假尔大筮有常,这是就在席上面向西,命筮与述命作为同一句话。对比《士丧礼》占卜葬日说不述命,如果述命,就与在席上面向西命龟不同。不同的原因,郑玄注解说:“述命命龟,不同于龟,是因为威仪多。”对比这大夫少牢述命,命筮相同,筮轻,威仪少作为文辞。经文说“常,是吉凶的占辞”,是说如果应凶却告吉,应吉却告凶,就不常。这吉凶的占断,依据龟的繇辞,繇辞就是占龟的长辞,就像《易经》的爻辞用来占筮一样。

于是放下〇卖,站立筮占。(卿大夫

之蓍长五尺,立筮由便。)

译蓍草长五尺,站立占筮较为方便。)

[疏]“乃释▯卖立筮”。

  ○注“卿大”至“由便”。

  ○释曰:云“卿大夫之蓍长五尺”者,《大戴礼》、《三正记》皆有此文。立筮由便,以其蓍长,立筮为便。对士之蓍三尺,坐筮为便。若然,诸侯蓍七尺,天子蓍九尺,立筮可知。

  卦者在左坐,卦以木。卒筮,乃书卦于木,示主人,乃退占。(卦者,史之属也。卦以木者,每一爻,画地以识之。六爻备,书於版。史受以示主人,退占,东面旅占之。)

  [疏]“卦者”至“退占”。

  ○注“卦者”至“占之”。

  ○释曰:云“卦者,史之属也”者,以其筮是史,故知卦者是史之属也。云“书於版”者,释经书“卦于木”,木即版也。云“史受以示主人”者,以经书卦是画卦者,恐是卦者以示於主人,以卦者卑,宜还使筮史受以示主人也。

  吉,则史▯卖筮,史兼执筮与卦以告于主人:“占曰从。”(从者,求吉得吉之言。)

  [疏]注“从者”至“之言”。

  ○释曰:以主人之祭本以求吉,今以疑而问筮,筮而得吉,是从主人本心,故曰“从”者是“求吉得吉之言”也。

  乃官戒,宗人命涤,宰命为酒,乃退。(官戒,戒诸官也。当共祭祀事者,使之具其物,且齐也。涤,溉濯祭器,埽除宗庙。)

  [疏]“乃官”至“乃退”。

  ○注“官戒”至“宗庙”。

  ○释曰:云“官戒,戒诸官也,当共祭祀事者,使之具其物,且齐也。涤,溉濯祭器,扫除宗庙”者,此其筮祭日得吉,当以崇祭事,故知官戒。戒诸官有此数事,此等皆事见於下文,故郑总而言也。

  若不吉,则及远日,又筮日如初。(及,至也。远日,後丁若後己。)

  [疏]“若不”至“如初”。

  ○注“及至”至“後己”。

  ○释曰:云“远日,後丁若後己”者,案上《曲礼》云:“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近日,即上旬丁巳是也。若上旬丁巳不吉,则至上旬又筮中旬丁巳;不吉,至中旬又筮下旬丁巳;不吉则止,不祭。以其卜筮不过三也,是以郑云後丁若後己也。

  宿。(宿读为肃。肃,进也。大夫尊,仪益多,筮日既戒诸官以齐戒矣。至前祭一日,又戒以进之,使知祭日当来。古文宿皆作羞。)

  [疏]“宿”。

  ○注“宿读”至“作羞”。

  ○释曰:自此尽“改筮尸”,论筮尸宿尸及宿诸官之事。云“大夫尊,仪益多”者,其大夫宿戒两有,士有宿而无戒,是仪略,故云大夫仪多也。此直是仪多,而云益多者,据士尸一宿,下文大夫尸再宿,是仪益多。益多,犹云弥多也。此云“前祭一日,又戒以进之,使知祭日当来”,并下文“明日朝服筮尸”,并是前祭一日,唯下文“前宿一日宿戒尸”者,是前祭二日。以言前宿一日,明祭前二日可知也。

  前宿一日,宿戒尸。(皆肃诸官之日,又先肃尸者,重所用为尸者,又为将筮。)

  [疏]注“皆肃”至“将筮”。

  ○释曰:云“皆肃诸官之日”者,解经“宿”是肃诸官之日。云“又先肃尸者”,总解经“前宿一日,宿戒尸”,谓是肃诸官之日,前又先肃尸校一日,当祭前二日也。云“重所用为尸”者,肃诸官唯一肃,尸有再肃,是重所用为尸者故也。云“又为将筮”者,亦是肃之使知祭日当来故也。若然,宿与戒前後名不同,今合言之者,以前有十日之戒,後有一日之宿。若单言戒,嫌同十日。若单言宿,嫌同一日。故宿戒并言,明其别也或可。此是初戒尸,云宿戒尸者,故加宿字於戒上也。

  明日,朝筮尸,如筮日之礼。命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飨!”筮、卦、占如初。(某之某者,字尸父而名尸也。字尸父,尊鬼神也。不前期三日筮尸者,大夫下人君,祭之朝乃视濯,与士异。)

  [疏]“明日”至“如初”。

  ○注“某之”至“士异”。

  ○释曰:云“某之某者

译[疏]“于是释放〇卖立筮”。

○注“卿大”至“由便”。

○解释说:说“卿大夫的蓍草长五尺”,《大戴礼记》、《三正记》中都有这样的记载。站立筮卦是因为方便,因为蓍草长,站立筮卦比较方便。相对于士的蓍草长三尺,坐着筮卦比较方便。如果这样,诸侯的蓍草长七尺,天子的蓍草长九尺,站立筮卦就可以知道了。

筮卦的人在左边坐着,用木片记录卦象。筮卦完毕,就把卦象写在木片上,给主人看,然后退下占断。(筮卦的人,是史官的属员。用木片记录卦象,是指每一爻,在地上画下来作为标记。六爻齐备,写在木版上。史官接受木版给主人看,退下占断,面朝东依次占断。)

[疏]“筮卦的人”至“退下占断”。

○注“筮卦的人”至“占断”。

○解释说:说“筮卦的人,是史官的属员”,因为筮卦是史官的职责,所以知道筮卦的人是史官的属员。说“写在木版上”,是解释经文中的“把卦象写在木片上”,木片就是木版。说“史官接受给主人看”,因为经文中写卦象的是画卦的人,担心是画卦的人给主人看,因为画卦的人地位低,应该让筮史接受给主人看。

吉利,就史官〇卖筮,史官兼拿着蓍草和卦象告诉主人:“占断说顺从。”(顺从,是求吉得到吉利的意思。)

[疏]注“顺从”至“的意思”。

○解释说:因为主人祭祀本来是为了求吉,现在因为疑惑而问筮,筮卦得到吉利,是顺从主人本来的心意,所以说“顺从”是“求吉得到吉利的意思”。

于是官员告诫,宗人命令清洗,宰官命令准备酒,然后退下。(官员告诫,是告诫各位官员。应当共同祭祀的人,让他们准备好物品,并且斋戒。清洗,是洗涤祭器,打扫宗庙。)

[疏]“于是官员”至“然后退下”。

○注“官员告诫”至“宗庙”。

○解释说:说“官员告诫,是告诫各位官员,应当共同祭祀的人,让他们准备好物品,并且斋戒。清洗,是洗涤祭器,打扫宗庙”,这是因为筮祭日得到吉利,应当隆重祭祀,所以知道官员告诫。告诫各位官员有这几件事,这些都在下文中有记载,所以郑玄总括而言。

如果不吉利,就等到远日,又筮日像初筮一样。(及,是到的意思。远日,是后面的丁日或后面的己日。)

[疏]“如果不”至“像初筮一样”。

○注“及至”至“后面的己日”。

○解释说:说“远日,是后面的丁日或后面的己日”,查考上文《曲礼》说:“丧事先选远日,吉事先选近日。”近日,就是上旬的丁巳日。如果上旬的丁巳日不吉利,就等到上旬又筮中旬的丁巳日;不吉利,等到中旬又筮下旬的丁巳日;不吉利就停止,不祭祀。因为卜筮不超过三次,所以郑玄说后面的丁日或后面的己日。

宿。(宿读作肃。肃,是进的意思。大夫尊贵,礼仪更多,筮日已经告诫各位官员斋戒了。到祭祀前一天,又告诫让他们进,让他们知道祭祀的日子将要到来。古文宿都写作羞。)

[疏]“宿”。

○注“宿读”至“作羞”。

○解释说:从这里到“改筮尸”,论述筮尸、宿尸以及宿诸官的事情。说“大夫尊贵,礼仪更多”,大夫有宿有戒,士有宿而没有戒,是礼仪简略,所以说大夫礼仪多。这只是礼仪多,而说益多的,是相对于士尸一宿,下文大夫尸再宿,是礼仪益多。益多,就是弥多的意思。这里说“祭祀前一天,又告诫让他们进,让他们知道祭祀的日子将要到来”,以及下文“第二天早晨穿朝服筮尸”,都是祭祀前一天,只有下文“前宿一日宿戒尸”的,是祭祀前两天。因为说前宿一日,明白祭祀前两天可知。

前宿一日,宿戒尸。(都是肃诸官的日子,又先肃尸的,是重视所用为尸的人,又因为将要筮。)

[疏]注“皆肃”至“将筮”。

○解释说:说“皆肃诸官之日”,是解释经文“宿”是肃诸官的日子。说“又先肃尸者”,是总解经文“前宿一日,宿戒尸”,说是肃诸官的日子,前又先肃尸校一日,当祭前二日也。说“重所用为尸”者,肃诸官唯一肃,尸有再肃,是重所用为尸者故也。说“又为将筮”者,亦是肃之使知祭日当来故也。若然,宿与戒前後名不同,今合言之者,以前有十日之戒,後有一日之宿。若单言戒,嫌同十日。若单言宿,嫌同一日。故宿戒并言,明其别也或可。此是初戒尸,云宿戒尸者,故加宿字於戒上也。

第二天,早晨筮尸,像筮日的礼仪。命令说:“孝孙某,明天丁亥日,用来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以某之某为尸。尚飨!”筮、卦、占像初筮一样。(某之某者,是字尸父而名尸也。字尸父,是尊鬼神也。不前期三日筮尸者,是大夫下人君,祭之朝乃视濯,与士异。)

[疏]“第二天”至“像初筮一样”。

○注“某之”至“士异”。

○解释说:说“某之某者

,字尸父而名尸也”者,案《曲礼》云“父在不为尸”,注云:“为其失子道,然则尸卜筮无父者。”若然,凡为人尸者,父皆死矣。死者当讳其名,今对尸,故知不称尸父之名。故上“某”是尸之父字,下“某”为尸名,是生者可称名,是以云字尸父而名尸也。云“字尸父,尊鬼神也”者,以不称名,是尊鬼神也。云“不前期三日筮尸者,大夫下人君”者,决上篇《特牲》士礼云“前期三日筮尸”,此祭前一日筮尸,吉遂宿尸,不同之事。但天子诸侯前期十日十得吉日,则戒诸官散齐,至前祭三日,卜尸得吉,又戒宿诸官使之致齐。士卑,不嫌,故得与人君同三日筮尸,但下人君,不得散齐七日耳。大夫尊,不敢与人君同,直散齐九日,前祭一日筮尸,并宿诸官致齐也。云“祭之朝乃视濯,与士异”者,亦是士卑,得与人君同,祭前一日视濯。大夫尊,不敢与人君同,故与士异也。云与士异,亦是下人君,下人君亦是与士异,互换省文为义也。

译所谓“称呼尸的父亲用字,称呼尸用名”的原因,是依据《曲礼》所说“父亲在世时不担任尸”,郑玄注解说:“因为这样做有失为子的孝道,所以担任尸的人必须是父亲已故者。”如果这样,凡是担任尸的人,其父亲都去世了。对于死者应当避讳其名,现在面对尸,所以知道不称呼尸父亲的名。因此上文中的“某”是尸父亲的表字,下文中的“某”是尸的名,这是因为活着的人可以称呼其名,所以说称呼尸的父亲用字而称呼尸用名。说“称呼尸的父亲用字,是尊重鬼神”的原因,是因为不称呼其名,这就是尊重鬼神。说“不在祭祀前三日占卜选尸,是地位低于国君”的原因,是判定上文《特牲馈食礼》中士的礼仪说“在祭祀前三日占卜选尸”,而这里是在祭祀前一天占卜选尸,若得吉兆便留宿尸,这是不同的礼仪。只是天子诸侯在祭祀前十日选定吉日,便告诫众官开始散斋,到祭祀前三日,占卜选尸得吉,又告诫留宿众官使他们进入致斋。士地位卑下,没有嫌疑,所以能够与国君一样在前三日占卜选尸,只是地位低于国君,不能进行七天的散斋罢了。大夫地位尊贵,不敢与国君相同,只进行九天的散斋,在祭祀前一天占卜选尸,并留宿众官进入致斋。说“在祭祀的早晨才视察洗涤祭器,与士不同”的原因,也是因为士地位卑下,能够与国君一样,在祭祀前一天视察洗涤祭器。大夫地位尊贵,不敢与国君相同,所以与士不同。说与士不同,也是指地位低于国君,地位低于国君也就是与士不同,这是互相省略文字以表达相同含义的写法。

吉,则乃遂宿尸,祝摈。(筮吉又遂肃尸,重尸也。既肃尸,乃肃诸官及执事者。祝为摈者,尸,神象。)

  [疏]“吉则”至“祝摈”。

  ○注“筮吉”至“神象”。

  ○释曰:云“筮吉又遂肃尸,重尸也”者,以其诸官一肃,其尸(元缺一字)已宿讫,今筮吉又肃,再肃者,是重尸者也。云“既肃尸,乃肃诸官及执事者”,此重解上文宿,是此宿尸後事置於上文者,彼为前宿一日宿戒尸之事,故云也,其实当在此重肃尸之後也。云“祝为摈者,尸,神象”者,决前筮尸时皆主人出命,至此使祝摈以尸,是神象,故使祝摈也。案《特牲》使宗人摈,主人辞,又有祝共传命者,士卑,不嫌,两有,与人君同。此大夫尊,下人君,故阙之,唯有祝摈而已。又此尸不言出门面位,案《特牲》主人宿尸时,“尸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郑注云:“不敢南面当尊。”则大夫之尸尊,尸出门径南面,故主人与尸皆不在门东,门西也。

  主人再拜稽首。祝告曰:“孝孙某,来日丁亥,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敢宿!”(告尸以主人为此事来肃。)

  尸拜,许诺,主人又再拜稽首。主人退,尸送,揖,不拜。(尸不拜者,尸尊。)

  [疏]注“尸不拜者尸尊”。

  ○释曰:凡宾主之礼,宾去,主人皆拜送。今云“尸送揖不拜”者,以大夫尸尊故也。

  若不吉,则遂改筮尸。(即改筮之,不及远日。)

  [疏]注“即改”至“远日”。

  ○释曰:此决上文筮日不吉筮远日者,以日为祭祀之本,须取丁己之类,故须取远日後旬丁,此筮尸不吉,不须退至後旬,故筮不待远日也。

  既宿尸,反,为期于庙门之外。(为期,肃诸官而皆至,定祭早晏之期,为期亦夕时也。言既肃尸反为期,明大夫尊,肃尸而已。其为宾及执事者,使人肃之。)

  [疏]“既肃”至“之外”。

  ○注“为期”至“肃之”。

  ○释曰:自此尽“曰诺乃退”,论宗人请祭期之事。云“为期肃诸官而皆至”者,此即上文宿同时之事。以其後宿尸,及宿诸官与为期,皆於祭前之日也。知“为期亦夕时也”者,案《特牲》云:“厥明夕,陈鼎于门外。”又下文同日夕时,而云“请期曰羹饪”,是夕时,则此大夫礼为期,亦夕时可知也。知大夫尊,直肃尸,馀使人肃之者,以经云“宿尸,反”,即云“为期”,明大夫不自肃宾,以下可知,故云“使人肃之”也。

  主人门东南面。宗人朝服北面,曰:“请祭期。”主人曰:“比於子。”(比次早晏,在於子也。主人不西面者,大夫尊,於诸官有君道也。为期,亦唯尸不来也。)

  [疏]注“比次”至“来也”。

  ○释曰:言“比次早晏”者,一日一夜,辰有十二,冬日夏夜,长短不同,是以推量比次日辰之早晏也。云“主人不西面者,大夫尊,於诸官有君道也”者,决《特牲》主人门外西面,士卑於属吏,无君道故也。云“为期亦唯尸不来也”者,言亦《特牲》为期时,宾及众宾即位于门西时无尸,此大夫礼,馀宾之等并来,亦唯尸不来,是以主人南面亦为无尸也。

  宗人曰:“旦明行事。”主人曰:“诺。”乃退。(旦明,旦日质明。)

  明日,主人朝服即位于庙门之外,东方南面。宰、宗人西面北上。牲北首东上。司马▯羊,司士击豕。宗人告备,乃退。(▯、击,皆谓杀之。此实既省,告备乃杀之,文互者,省也。《尚书传》曰:羊属火,豕属水。)

  [疏]“明日”至“乃退”。

  ○注“▯击”至“属水”。

  ○释曰:自此尽“东荣”,论视杀视濯之事。案《特牲》视牲与视杀别日,今《少牢》不言视牲,直言▯、击告备,乃退者,省。此大夫礼,视牲告充,即▯、击杀之,下人君,士卑不嫌,故异日矣。必知人君视杀别日者,《大宰职》云:“及执事,视涤濯,及纳亨,赞王牲事。”注云:“纳亨,纳牲,将告杀。谓

译筮得吉兆,于是便正式留宿尸,由祝担任摈相。(筮得吉兆后又再次肃请尸,这是表示对尸的尊重。已经肃请尸之后,才肃请各位官员及执事人员。祝之所以担任摈相,是因为尸是神的象征。)

[疏]“吉则”至“祝摈”。

○注“筮吉”至“神象”。

○解释曰:说“筮得吉兆后又再次肃请尸,这是表示对尸的尊重”,是因为各位官员只需肃请一次,而尸(此处原文缺一字)已经留宿完毕,现在筮得吉兆又再次肃请,这第二次肃请,就是表示对尸的尊重。说“已经肃请尸之后,才肃请各位官员及执事人员”,这是对上文“宿”字的重复解释,是将留宿尸之后的事情放在上文叙述,因为上文是指前一天留宿告诫尸的事情,所以这样说,实际上应当放在再次肃请尸之后。说“祝担任摈相,因为尸是神的象征”,是判定此前筮选尸时都是主人出面命令,到这里让祝担任摈相来对待尸,是因为尸是神的象征,所以让祝担任摈相。查考《特牲馈食礼》中让宗人担任摈相,主人致辞,又有祝共同传达命令的情况,士的地位卑下,不嫌忌两方都有人参与,与人君相同。这里大夫地位尊贵,仅次于人君,所以省略了宗人,只有祝担任摈相而已。又这里没有说尸出门时的方位,查考《特牲馈食礼》中主人留宿尸时,“尸穿着和主人相同的衣服,出门站在左边,面向西”,郑玄注说:“不敢面向南以对应尊位。”那么大夫的尸地位尊贵,尸出门就直接面向南,所以主人和尸都不在门东、门西的位置。

主人再次拜礼并叩头至地。祝禀告说:“孝孙某,明日丁亥,将用年终祭祀之事进献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享某氏。敢来留宿!”(告诉尸主人是为了这件事来肃请的。)

尸拜礼,答应下来,主人又再次拜礼并叩头至地。主人退下,尸送行,作揖,不拜礼。(尸不拜礼,是因为尸的地位尊贵。)

[疏]注“尸不拜者尸尊”。

○解释曰:凡是宾主之间的礼仪,宾客离去,主人都要拜送。现在说“尸送行作揖不拜礼”,是因为大夫的尸地位尊贵。

如果不吉,就改换筮选尸。(立即改换筮选,不等到遥远的日子。)

[疏]注“即改”至“远日”。

○解释曰:这是判定上文筮选日子不吉时筮选遥远日子的情况,因为日子是祭祀的根本,必须选取丁、己之类的日子,所以必须选取后旬的丁日;这里筮选尸不吉,不需要退到后旬,所以筮选不等待遥远的日子。

已经留宿尸,返回,在庙门外确定祭祀的日期。(确定日期,是肃请各位官员都到达,确定祭祀早晚的时间,确定日期也是在傍晚时分。说已经肃请尸返回后确定日期,表明大夫地位尊贵,只需肃请尸即可。至于宾客及执事人员,派人去肃请他们。)

[疏]“既肃”至“之外”。

○注“为期”至“肃之”。

○解释曰:从这开始到“说诺就退下”,论述宗人请求确定祭祀日期的事情。说“确定日期是肃请各位官员都到达”,这就是上文留宿同时发生的事情。因为后来留宿尸,以及留宿各位官员和确定日期,都是在祭祀前一天的事情。知道“确定日期也是在傍晚时分”的原因,查考《特牲馈食礼》说:“第二天傍晚,在门外陈列鼎。”又下文同一天傍晚时分,说“请求日期说羹汤已煮熟”,是傍晚时分,那么这里大夫的礼仪确定日期,也是在傍晚时分可以推知。知道大夫地位尊贵,只肃请尸,其余派人肃请的原因,因为经文说“留宿尸,返回”,紧接着就说“确定日期”,表明大夫不亲自肃请宾客,以下可以推知,所以说“派人肃请他们”。

主人在门东南面站立。宗人穿着朝服北面站立,说:“请确定祭祀日期。”主人说:“早晚的时间由你决定。”(早晚的次序,由宗人决定。主人不西面站立,是因为大夫地位尊贵,对于各位官员有君主的道理。确定日期时,也只有尸不来。)

[疏]注“比次”至“来也”。

○解释曰:说“早晚的次序”,一天一夜,时辰有十二个,冬日的夜晚和夏日的夜晚,长短不同,所以推测衡量早晚的时辰。说“主人不西面站立,是因为大夫地位尊贵,对于各位官员有君主的道理”,这是判定《特牲馈食礼》中主人在门外西面站立,士的地位卑下,对于属吏没有君主的道理。说“确定日期时也只有尸不来”,是说也像《特牲馈食礼》确定日期时,宾客及众宾在门西就位时没有尸,这里大夫的礼仪,其余宾客等都来了,也只有尸不来,所以主人南面站立也是因为无尸。

宗人说:“天亮时举行祭祀。”主人说:“好。”于是退下。(天亮,指第二天天亮时。)

第二天,主人穿着朝服在庙门外就位,在东方南面站立。宰、宗人在西方北面站立,以北为上。牲口头朝北,以东为上。司马杀羊,司士杀猪。宗人禀告准备完毕,于是退下。(杀、击,都是指杀死。这里实际上是已经省视,禀告准备完毕才杀死,文字互见,是省略。《尚书传》说:羊属火,猪属水。)

[疏]“明日”至“乃退”。

○注“〇击”至“属水”。

○解释曰:从这开始到“东荣”,论述视杀视濯的事情。查考《特牲馈食礼》中视牲与视杀在不同日期,现在《少牢馈食礼》不说视牲,只说杀、击禀告准备完毕,于是退下,是省略。这里大夫的礼仪,视牲禀告充实,就杀、击杀死牲口,仅次于人君,士的地位卑下不嫌忌,所以日期不同。必定知道人君视杀在不同日期的原因,《大宰职》说:“等到执事时,视涤濯,等到纳亨,赞王牲事。”注说:“纳亨,即纳牲,将要禀告杀死。谓

乡祭之晨,既杀以授亨人。”又云:“及祀之日,赞玉币爵之事。”注云:“日旦明也。”是其视牲与杀别日。案《祭义》云:“君牵牲,穆答君,卿大夫序从。既入门,丽于碑,卿大夫袒,而毛牛尚耳。”诸侯礼杀于门内,此大夫与《特牲》士皆杀于门外者,辟人君。云“▯击皆谓杀之”者,豕言击,动之使鸣,是视牲也;羊言▯,谓杀之,是视杀也。大夫视牲、视杀同日,故互见皆有,故郑云▯击皆谓杀之。又云“此实既省,告备乃杀之,文互者,省也”者,亦是视牲讫即视杀,如乡所解,下言告备,欲见兼有也。云“《尚书传》曰羊属火,豕属水”者,此《尚书大传》文。引之者,解司马▯羊,以其司马火官,还使▯羊,羊属火故也。案《周礼》郑注司空奉豕,司士乃司马之属官,今不使司空者,诸侯犹兼官,大夫又职职相兼,况士无官,仆隶为司马、司士,兼其职可知,故司士击豕也。

译在乡祭的早晨,已经宰杀牲畜并交给烹煮的人。”又说:“到了祭祀那天,协助处理玉、币、爵等事务。”注解说:“‘日’指天亮。”这说明视察牲畜和宰杀牲畜是在不同的日子。考察《祭义》说:“国君牵着牲畜,穆公回答国君,卿大夫依次跟随。进入大门后,将牲畜拴在碑上,卿大夫袒露右臂,而毛牛以耳为尊。”诸侯的礼仪是在门内宰杀牲畜,这里大夫与《特牲》篇中士都在门外宰杀,是为了避开人君(以示区别)。说“‘〇’和‘击’都指宰杀”的原因,是因为猪用“击”,是触动它使其鸣叫,这是视察牲畜;羊用“〇”,是指宰杀,这是视察宰杀。大夫视察牲畜和视察宰杀是在同一天,所以两种情况互相包含都有,因此郑玄说“〇”和“击”都指宰杀。又说“这实际上是已经省察完毕,报告完备后才宰杀,文辞互见,是因为省察”的原因,也是指视察牲畜完毕后随即视察宰杀,如同前面所解释的,下文说报告完备,是为了显示两者兼有。说“《尚书传》说羊属火,猪属水”的,这是《尚书大传》的文字。引用它,是为了解释司马“〇”羊,因为司马是火官,所以让他“〇”羊,因为羊属火。考察《周礼》郑玄注说司空捧着猪,司士是司马的属官,现在不使司空(捧猪),是因为诸侯还兼管官职,大夫更是职务互相兼任,何况士没有专职,仆隶担任司马、司士,兼任他们的职务是可以知道的,所以由司士来“击”猪。

雍人扌既鼎、匕、俎于雍爨,雍爨在门东南,北上。(雍人,掌割亨之事者。爨,灶也。在门东南,统於主人,北上。羊豕鱼腊皆有灶,灶西有镬。凡扌既者,皆陈之而後告▯。)

  [疏]注“雍人”至“告▯”。

  ○释曰:云“雍人掌割亨之事”者,《周礼饔人职》文。云“凡扌既者,皆陈之而後告▯”者,案《特牲》视濯时皆陈之,视讫告▯,此亦当然。

  廪人扌既甑、▯、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廪人,掌米入之藏者。▯如甑,一孔。匕,所以匕黍稷者也。古文甑为▯。)

  [疏]注“廪人”至“为▯”。

  ○释曰:云“廪人掌米入之藏”者,《周礼地官廪人职》文。以其▯入仓人,米入廪人故也。云“▯如甑,一孔”者,案《冬官陶人职》云:“▯实二▯,厚半寸,唇寸,甑实二▯,厚半寸,唇寸,七穿。”郑司农云:“▯无底。”甑以其无底,故以一孔解之。云“匕所以匕黍稷者也”者,上雍人云匕者,所以匕肉,此廪人所掌米,故云匕黍稷也。

  司宫扌既豆、笾、勺、爵、觚、觯、几、洗、篚,于东堂下,勺、爵、觚、觯,实于篚。卒扌既,馔豆、笾与篚于房中,放于西方。设洗于阼阶东南,当东荣。(放犹依也。大夫摄官,司宫兼掌祭器也。)

  [疏]“司宫”至“东荣”。

  ○注“放犹”至“器也”。

  ○释曰:案《特牲》云:“宗人升自西阶,视壶濯及豆笾,反降,东北面告濯具。”郑注云:“不言▯,以有几席。”若然,彼几席不扌既,则凡洗篚三者,亦不扌既而并言之者,以其同降于东堂下,故继觚觯连言之,其实不扌既也。云“大夫摄官,司宫兼掌祭器”者,下文司宫筵神席於奥,此又掌豆笾之等,故郑云摄官。案《内则》郑注云“诸侯兼官”者,彼对天子,天子六卿,诸侯三卿兼六卿,此则大夫对诸侯,诸侯具官,大夫摄官也。

  羹定,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鱼腊从羊,肤从豕,统於牲。)

  [疏]“羹定”至“之西”。

  ○注“鱼腊”至“於牲”。

  ○释曰:自此尽“箪巾于西阶东”,论鼎及豆笾盘▯等之事。云“鱼腊从羊,肤从豕,统於牲”者,案《公食大夫》云“甸人陈鼎”,郑注云:“甸人,冢宰之属,兼亨人者。”此大夫雍人陈鼎者。《周礼》甸人“掌供薪▯与亨爨”,联职相通,是以诸侯无亨人,故甸人陈鼎。此大夫又无甸人,故使雍人与亨人联职,故《亨人》云“职外内饔之爨亨”,故使饔人也。云鱼腊从羊,肤从豕者,上文扌既鼎时,郑云“羊豕鱼腊皆有灶”,今陈鼎宜各当其镬,此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故云鱼腊从羊,肤从豕也,其实羊、豕、鱼、腊各有镬也。此直有羊豕,言皆有镬,前注何知鱼腊皆有灶,案《士虞礼》云:“侧亨於庙门外之右,东面。”鱼腊爨在庙门外东南,鱼腊爨在其南,士之鱼腊皆有爨,则大夫鱼腊皆有镬可知,故羊豕鱼腊皆有灶也。

  司马升羊右胖,脾不升,肩、臂、▯、▯专、骼,正脊一、▯廷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举肺一、祭肺三,实于一鼎。(升犹上也。上右胖,周所贵也。髀不升,近窍,贱也。肩、臂、▯,肱骨也。▯专、骼,股骨。脊从前为正,胁旁中为正。脊先前,胁先後,屈而反,犹器之纟争也。并,亻并也。脊胁骨多,六体各取二骨并之,以多为贵。举肺一,尸食所先举也。祭肺三,为尸、主人、主妇。古文胖皆作辩,髀皆作脾。今文并皆为亻并。)

  [疏]“司马”至“一鼎”。

  ○注“升犹”至“为亻并”。

  ○释曰:上十一体言一者,见其体也。下言“皆二骨”,以并见一体皆有二骨也。云“脊从前为正,胁旁中为正。脊先前,胁先後,屈而反,犹器之纟争”也,云先前者,正脊是也,先後者,即短胁是也。故《特牲》记云尸俎“正脊二骨,横脊,长胁二骨,

译雍人在雍灶处陈设鼎、匕、俎,雍灶位于门东南方,以北为上。(雍人,是掌管宰割烹煮事务的官员。爨,就是灶。位于门东南,统属于主人,以北为上。羊、豕、鱼、腊都有灶,灶的西边有镬。凡是陈设的器物,都是陈列之后才报告完毕。)

[疏]注“雍人”到“告〇”。

○解释曰:说“雍人掌管宰割烹煮的事务”,这是《周礼·饔人职》中的文句。说“凡是陈设的器物,都是陈列之后才报告完毕”,查考《特牲礼》中视察洗涤时都是先陈列,视察完毕才报告完毕,这里也应当如此。

廪人在廪灶处陈设甑、敦、匕和敦,廪灶位于雍灶的北边。(廪人,是掌管米粮入库储藏的官员。敦像甑,有一个孔。匕,是用来取黍稷的器具。古文中甑写作敦。)

[疏]注“廪人”到“为敦”。

○解释曰:说“廪人掌管米粮入库储藏”,这是《周礼·地官·廪人职》中的文句。因为敦归仓人管理,米归廪人管理,所以如此。说“敦像甑,有一个孔”,查考《冬官·陶人职》说:“敦容量二斗,厚半寸,唇宽一寸,甑容量二斗,厚半寸,唇宽一寸,有七个孔。”郑司农说:“敦没有底。”甑因为它没有底,所以用一个孔来解释。说“匕是用来取黍稷的器具”,上面雍人所说的匕,是用来取肉的,这里廪人所掌管的是米,所以说取黍稷。

司宫在东堂下陈设豆、笾、勺、爵、觚、觯、几、洗、篚,勺、爵、觚、觯,放在篚里。陈设完毕,将豆、笾和篚陈设在房中,依傍在西方。在东阶东南方设置洗,对着东屋檐。(放,依傍的意思。大夫兼任官职,司宫兼管祭器。)

[疏]“司宫”到“东荣”。

○注“放犹”到“器也”。

○解释曰:查考《特牲礼》说:“宗人从西阶上去,视察壶的洗涤以及豆、笾,返回下来,面向东北报告洗涤完毕。”郑玄注说:“不说敦,因为有几席。”如果这样,那么那里的几席不陈设,那么凡是洗、篚这三样,也不陈设却一并提及,是因为它们都降置于东堂下,所以接着觚、觯连在一起说,其实是不陈设的。说“大夫兼任官职,司宫兼管祭器”,下文司宫在奥处铺设神席,这里又掌管豆、笾等,所以郑玄说兼任官职。查考《内则》郑玄注说“诸侯兼任官职”,那是相对于天子而言,天子有六卿,诸侯有三卿兼任六卿,这里则是大夫相对于诸侯,诸侯官职齐全,大夫兼任官职。

羹汤煮好后,雍人陈设五个鼎,三个鼎在羊镬的西边,两个鼎在豕镬的西边。(鱼、腊跟随羊,肤跟随豕,统属于牺牲。)

[疏]“羹定”到“之西”。

○注“鱼腊”到“於牲”。

○解释曰:从这里到“在西阶东放置箪巾”,论述鼎以及豆、笾、盘、敦等事务。说“鱼、腊跟随羊,肤跟随豕,统属于牺牲”,查考《公食大夫礼》说“甸人陈设鼎”,郑玄注说:“甸人,是冢宰的属官,兼任亨人。”这里大夫由雍人陈设鼎。《周礼》中甸人“掌管供应薪柴与烹煮”,职务相通,所以诸侯没有亨人,因此由甸人陈设鼎。这里大夫又没有甸人,所以让雍人与亨人职务相连,所以《亨人》说“掌管内外饔的烹煮”,所以由饔人担任。说鱼、腊跟随羊,肤跟随豕,上文陈设鼎时,郑玄说“羊、豕、鱼、腊都有灶”,现在陈设鼎应当各自对应其镬,这三个鼎在羊镬的西边,两个鼎在豕镬的西边,所以说鱼、腊跟随羊,肤跟随豕,其实羊、豕、鱼、腊各自都有镬。这里只有羊、豕,说都有镬,前面的注怎么知道鱼、腊都有灶呢?查考《士虞礼》说:“在庙门外右侧烹煮,面向东。”鱼、腊的灶在庙门外东南,鱼、腊的灶在其南边,士的鱼、腊都有灶,那么大夫的鱼、腊都有镬就可以知道了,所以羊、豕、鱼、腊都有灶。

司马将羊的右体升上,脾不升上,肩、臂、肱、髀、股、骼,正脊一、长廷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都是两块骨头合并,肠三、胃三、举肺一、祭肺三,装在一个鼎里。(升,就是上的意思。上右体,是周朝所尊贵的。髀不升上,因为靠近私处,被视为卑贱。肩、臂、肱,是上臂骨。髀、股、骼,是大腿骨。脊从前为正,胁从旁中为正。脊先前,胁先后,弯曲而反转,就像器物的缠绕一样。并,就是合并。脊、胁骨头多,六体各取两块骨头合并,以多为贵。举肺一,是尸先举起来吃的。祭肺三,是为尸、主人、主妇准备的。古文中胖都写作辩,髀都写作脾。今文中并都写作亻并。)

[疏]“司马”到“一鼎”。

○注“升犹”到“为亻并”。

○解释曰:上面十一个部位说一的,是显示其部位。下面说“都是两块骨头”,以合并显示一个部位都有两块骨头。说“脊从前为正,胁从旁中为正。脊先前,胁先后,弯曲而反转,就像器物的缠绕一样”,说先前的,是正脊;说先后的,就是短胁。所以《特牲礼》记载尸的俎“正脊两块骨头,横脊,长胁两块骨头,

短胁”,郑注云:“脊无中,胁无前,贬也。”明代胁最在前也。脊先前,胁先後者,取纟争屈之义。若然,脊以前为正,其次名▯廷,却後名横者,取▯廷,▯廷然直,後言横者,取阔於▯廷。凡名骨,皆随形名之,唯言正者,以义取称焉。此言纟争者,指解脊不取肩胳也。若尸举牲体,则胁、肩、胳为纟争。故郑注《特牲》云举先正脊,後肩,自上而▯下纟争而前,终始之次也。故尸举牲体如纟争也。案下注云“升之以尊卑”,此注云犹器之纟争也。若纟争,则不得见尊卑。若以尊卑升,复不得见纟争。两注似乖者,凡牲体四支为贵,故先序肩、臂、▯、▯专、胳为上,是尊;然後序脊、胁於下,是卑。次应先言正胁,而先言短者,又取纟争之义也。但所序骨体各有宜,不可准定也。若然,既以尊卑升之,而祭肺贵,序在下者,肠胃及肺在内,不得与外体为尊卑之次,当以肠内自为先後之次也。云“脊胁骨多,六体各取二骨亻并之,以多为贵”者,此经肩臂已下皆言一,至十一体之下总言皆二骨。知二骨,据脊胁骨多,六体各取二骨者,案《特牲》记肩、臂、▯、肫、胳,不言二骨,至序脊、胁即言二骨以并,故知此言皆二骨,亦据脊胁可知也。

译“短胁”,郑玄注说:“脊骨没有中间部分,胁骨没有前部,这是表示贬抑。”因为明代的胁骨最在前面。脊骨先前出现,胁骨随后出现,这是取“争”(即前后相争、屈曲)的含义。如果这样,那么脊骨以前为正,其次名为“廷”,再后名为“横”的,是取“廷”笔直的样子,后面说“横”,是取它比“廷”更宽阔的意思。凡是命名骨骼,都随着形状来命名,只有说“正”的,是根据义理来称呼的。这里说“争”,是指分解脊骨而不包括肩和胳。如果尸举起牲体,那么胁、肩、胳就属于“争”的范畴。所以郑玄在《特牲》篇的注中说:“举起牲体,先举正脊,后举肩,从上到下,争而向前,这是始终的顺序。”所以尸举起牲体就像“争”的样子。查考下面的注说“升献时按尊卑顺序”,这里的注说“如同器物的争”。如果是“争”,就不能看出尊卑;如果按尊卑升献,又看不出“争”。两处的注似乎相违背,其实凡是牲体的四肢为贵,所以先叙述肩、臂、肫、肫、胳为上,这是尊;然后叙述脊、胁在下,这是卑。其次应该先说正胁,却先说短胁,又是取“争”的含义。但是所叙述的骨体各有适宜之处,不能一概而定。如果这样,既然按尊卑升献,而祭肺贵重,顺序却在下面,这是因为肠胃和肺在体内,不能与外部肢体按尊卑排序,应当以肠内自身的先后顺序为准。文中说“脊胁骨多,六体各取二骨合并,以多为贵”,这是因为经文中肩臂以下都说“一”,直到十一体之下才总说“皆二骨”。知道是二骨,是根据脊胁骨多,六体各取二骨的情况。查考《特牲》篇记载肩、臂、肫、肫、胳,不说二骨,等到叙述脊、胁时才说二骨以合并,所以知道这里说“皆二骨”,也是根据脊胁的情况可以推知的。

司士升豕右胖,脾不升,肩、臂、▯、▯专、骼,正脊一、▯廷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皆二骨以并,举肺一、祭肺三,实于一鼎。(豕无赐胃,君子不食溷腴。)

  [疏]注“豕无”至“溷腴”。

  ○释曰:云“君子不食溷腴”,《礼记少仪》文,彼注云:“腴有似於人秽。”故《乐记》注云:“以谷食犬豕曰豢。”是似人也。

  雍人伦肤九,实于一鼎。(伦,择也。肤,胁革肉,择之,取美者。)

  [疏]注“伦择”至“美者”。

  ○释曰:知“胁革肉”者,下文云“肤九而俎,亦横载,革顺”,故知肤者是胁革肉也。

  司士又升鱼、腊,鱼十有五而鼎,腊一纯而鼎,腊用麋。(司士又升,副ヘ者。合升左右胖曰纯。纯犹全也。)

  [疏]“司士”至“用麋”。

  ○注“司士”至“全也”。

  ○释曰:云“司士又升,副ヘ者”,谓是第三俎,其司士与前文司士升豕者别。知者,以下经云“司士三人升鱼、腊、肤”,则此豕、鱼、腊宜各一人。又此升鼎宜俱时,明是副ヘ者,非升豕者可知。云ヘ者,案《诸子职》云“掌国子之ヘ”,郑云:“是公卿大夫之副贰。”则此云ヘ,亦副之别名。以其副牲鼎,故云副ヘ也。

  卒┵,皆设扃▯,乃举,陈鼎于庙门之外东方,北面北上。(北面北上,乡内相随。古文▯皆为密。)

  司宫尊两С于房户之▯,同▯於,皆有幂,С有玄酒。(房户之▯,房西室户东也。▯於无足,禁者,酒戒也。大夫去足改名,优尊者,若不为之戒然。古文С皆作庑,今文▯作幂。)

  [疏]“司宫”至“玄酒”。

  ○注“房户”至“作幂”。

  ○释曰:云“▯於无足,禁者酒戒也,大夫去足改名优尊者,若不为之戒然”者,此决《特牲》用▯於仍云禁,此改名曰▯於,是优尊者,若不为神戒然。《乡饮酒》虽是大夫礼,犹名斯禁者,寻常饮酒,异於祭祀也。

  司宫设▯水于洗东,有▯斗。设篚于洗西,南肆。(▯斗,[A179]水器也。凡设水用▯,沃盥用▯斗,礼在此也。)

  [疏]“司宫”至“南肆”。

  ○注“▯斗[A179]”至“此也”。

  ○释曰:云“凡设水用▯,沃盥用▯斗,礼在此也”者,言凡,总《仪礼》一部内用水者,皆须▯盛之,沃盥水者,皆用▯斗为之。郑言礼在此者,以《士冠礼》直言“水在洗东”,《士昏礼》亦直言“水在洗东”,《乡饮酒》、《特牲》记亦云,然皆不言▯器,亦不云有▯斗,其《燕礼》、《大射》虽云▯水,又不言有▯斗,故郑注总云凡此等设水用▯,沃盥用▯斗,其礼具在此,故馀文不具,省文之义也。

  改馔豆、笾于房中,南面,如馈之设,实豆、笾之实。(改,更也。为实之更之,威仪多也。如馈之设,如其陈之左右也。馈设东面。)

  [疏]“改馔”至“之实”。

  ○注“改更”至“东面”。

  ○释曰:前司宫扌既豆笾讫,馔豆笾放於西方,今欲实之,乃更设豆笾於房中,南面,如馈之礼东面设。然者,此大夫礼,威仪多,决《特牲》士礼视濯时,豆笾▯在东房,至实豆笾时,直云“豆笾▯陈於房中如初”。郑云“如初者,取而实之,既而反之”,是其不改豆笾之处,因而实之,是士礼威仪略也。

  小祝设▯、▯与箪、巾于西阶东。(为尸将盥。)

  [疏]“小祝”至“阶东”。

  ○注“为尸将盥”。

  ○释曰:案《特牲》直云:“尸盥,▯水实于▯中,箪巾在门内之右。”不言其人,未闻也。知非祝者,彼下文始言“祝筵几于室中”,注云:“至此使祝接神。”明前非祝也。

  主人朝服即位于阼阶东,西面。(为将祭也。)

  [疏]“主人”至“西面”。

  ○注“为将祭也”。

  ○释曰:自此尽“革顺”,论祭时将至,布设举鼎匕载之事。

  司宫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布陈神坐也。室

译司士将猪的右半边升上祭案,脾脏不升,包括肩、臂、〇、〇专、骼,正脊一、〇廷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代胁一,都是两块骨头并在一起,举肺一、祭肺三,都盛在一个鼎里。(猪没有赐胃,君子不吃混浊的油脂。)

[疏]注“豕无”至“溷腴”。

○释曰:说“君子不吃混浊的油脂”,是《礼记·少仪》中的话,那里的注释说:“油脂有似于人秽。”所以《乐记》的注释说:“用谷物喂养狗猪叫做豢。”这是像人一样。

雍人挑选九块胁革肉,盛在一个鼎里。(伦,挑选。肤,胁革肉,挑选它,取美好的。)

[疏]注“伦择”至“美者”。

○释曰:知道“胁革肉”的原因,下文说“九块胁革肉放在俎上,也是横着放,革顺”,所以知道肤是胁革肉。

司士又升鱼、腊,鱼十五条盛在一个鼎里,腊一整只盛在一个鼎里,腊用麋鹿。(司士又升,是副贰的人。合升左右半边叫做纯。纯就是全的意思。)

[疏]“司士”至“用麋”。

○注“司士”至“全也”。

○释曰:说“司士又升,是副贰的人”,是指这是第三个俎,这里的司士与前文司士升猪的人不同。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下文说“司士三人升鱼、腊、肤”,那么这猪、鱼、腊应该各有一人。又这里升鼎应该同时,明显是副贰的人,不是升猪的人可知。说副贰的人,查《诸子职》说“掌管国子的副贰”,郑玄说:“是公卿大夫的副贰。”那么这里说副贰,也是副的别名。因为他是副牲鼎,所以说副贰。

祭祀结束,都设置扃〇,然后举起,陈设鼎在庙门之外东方,北面北上。(北面北上,向着里面相随。古文〇都作密。)

司宫在房户之〇设置两个С,同〇於,都有幂,С有玄酒。(房户之〇,房西室户东也。〇於无足,禁者,酒戒也。大夫去足改名,优尊者,若不为之戒然。古文С皆作庑,今文〇作幂。)

[疏]“司宫”至“玄酒”。

○注“房户”至“作幂”。

○释曰:说“〇於无足,禁者酒戒也,大夫去足改名优尊者,若不为之戒然”者,这是决断《特牲》用〇於仍说禁,这里改名曰〇於,是优待尊者,好像不为神警戒一样。《乡饮酒》虽然是大夫礼,还叫斯禁者,平常饮酒,不同于祭祀。

司宫在洗东设置〇水,有〇斗。在洗西设置篚,南肆。(〇斗,[A179]水器也。凡设水用〇,沃盥用〇斗,礼在此也。)

[疏]“司宫”至“南肆”。

○注“〇斗[A179]”至“此也”。

○释曰:说“凡设水用〇,沃盥用〇斗,礼在此也”者,说凡,总《仪礼》一部内用水者,都须〇盛之,沃盥水者,都用〇斗为之。郑玄说礼在此者,因为《士冠礼》直说“水在洗东”,《士昏礼》也说“水在洗东”,《乡饮酒》、《特牲》记也说,然而都不说〇器,也不说有〇斗,其《燕礼》、《大射》虽说〇水,又不说有〇斗,所以郑注总说凡此等设水用〇,沃盥用〇斗,其礼具在此,所以馀文不具,省文之义也。

改馔豆、笾于房中,南面,如馈之设,实豆、笾之实。(改,更也。为实之更之,威仪多也。如馈之设,如其陈之左右也。馈设东面。)

[疏]“改馔”至“之实”。

○注“改更”至“东面”。

○释曰:前司宫扌既豆笾讫,馔豆笾放於西方,今欲实之,乃更设豆笾於房中,南面,如馈之礼东面设。然者,此大夫礼,威仪多,决《特牲》士礼视濯时,豆笾〇在东房,至实豆笾时,直云“豆笾〇陈於房中如初”。郑云“如初者,取而实之,既而反之”,是其不改豆笾之处,因而实之,是士礼威仪略也。

小祝设〇、〇与箪、巾于西阶东。(为尸将盥。)

[疏]“小祝”至“阶东”。

○注“为尸将盥”。

○释曰:案《特牲》直云:“尸盥,〇水实于〇中,箪巾在门内之右。”不言其人,未闻也。知非祝者,彼下文始言“祝筵几于室中”,注云:“至此使祝接神。”明前非祝也。

主人朝服即位于阼阶东,西面。(为将祭也。)

[疏]“主人”至“西面”。

○注“为将祭也”。

○释曰:自此尽“革顺”,论祭时将至,布设举鼎匕载之事。

司宫筵于奥,祝设几于筵上,右之。(布陈神坐也。室

中西南隅谓之奥,席东面近南为右。)

  [疏]“司宫”至“右之”。

译房屋的西南角称为奥,席位面向东且靠近南边的是尊位。)

[疏]“司宫”到“右之”。

○注“布陈”至“为右”。

  ○释曰:案《特牲》云“祝筵几”,郑云:“使祝接神。”此使司宫者,此大夫礼,异於士,故司宫设席,祝设几。大夫官多,故使两官。若共其事,亦是接神,故祝设几也。

  主人出迎鼎,除▯。士盥,举鼎,主人先入。(道之也。主人不盥不举。)

  [疏]注“道之”至“不举”。

  ○释曰:此决《特牲》主人降及宾盥,士礼自举鼎,此大夫尊,不举,故不盥也。

  司宫取二勺于篚,洗之,兼执以升,乃启二尊之盖幂,奠于▯於上,加二勺于二尊,覆之,南柄。(二尊,两С也。今文启为开,古文柄皆为枋。)

  [疏]“司宫”至“南柄”。

  ○注“二尊”至“为枋”。

  ○释曰:云“二尊,两С”者,即上“司宫尊两С于房户之▯”是也。知二勺两尊用之者,玄酒虽有不酌,重古,如酌者然也。

  鼎序入,雍正执一匕以从,雍府执四匕以从,司士合执二俎以从。司士赞者二人,皆合执二俎以相,从入。(相,助。)

  陈鼎于东方,当序,南于洗西,皆西面北上,肤为下。匕皆加于鼎,东枋。(肤为下,以其加也。南于洗西,陈於洗西南。)

  [疏]“陈鼎”至“东枋”。

  ○注“肤为”至“西南”。

  ○释曰:此云“肤为下”,门外陈鼎时不言,至此言之者,以肤者豕之实,前陈鼎在门外时,未有俎,据鼎所陈则肤在鱼上。今将载於俎,设之最在後,故须分别之也。云“肤为下,以其加”者,以羊无别俎,而豕有肤俎,故谓之加,以加为下也。云“南于洗西,陈于洗西南”者,洗当东荣近东也。其陈鼎,鼎当东序,则近西也。而言南于洗西,则鼎陈于洗西,稍近南,东西不得与洗相当也。

  俎皆设于鼎西,西肆。▯斤俎在羊俎之北,亦西肆。(▯斤俎在北,将先载也。异其设文,不当鼎。)

  [疏]“俎皆”至“西肆”。

  ○注“▯斤俎”至“当鼎”。

  ○释曰:云“异其设文,不当鼎”者,羊俎在羊鼎西,今云“▯斤俎在羊俎北”,不继鼎,明不当鼎也。若继鼎言者,即在鼎西也。

  宗人遣宾就主人,皆盥于洗,长▯匕。(长▯匕者,长宾先,次宾後也。主人不▯匕,言就主人者,明亲临之。古文▯匕作七。)

  佐食上利升牢心、舌,载于▯斤俎。心皆安下切上,午割勿没。其载于▯斤俎,末在上。舌皆切本末,亦午割勿没,其载于▯斤,横之。皆如初为之于爨也。(牢,羊、豕也。安,平也。平割其下,於载便也。凡割本末,食必正也。午割,使可绝也。勿没,为其分散也。▯斤之为言敬也,所以敬尸也。《周礼》祭尚肺,事尸尚心舌,心舌知滋味。今文切皆为寸刂。)

  [疏]“佐食”至“爨也”。

  ○注“牢羊”至“为寸刂”。

  ○释曰:言“皆如初为之于爨也”者,经言此者,以前肤鼎时不见心舌,嫌不在爨,故明之。云皆如初为之于爨,“皆”者,皆羊、豕,羊、豕皆有心舌也。案《特牲》记云:“▯斤俎,心舌皆去本末,午割之,实于牲鼎,载,心立,舌缩俎。”即是未入鼎时,则制此心舌然也。既未入鼎时先制之,是以虽出爨,亦得为皆如初爨也。云“凡割本末,食必正也”者,《乡党》孔子云:“割不正不食。”故割本末为食正也。云“▯斤乏为言敬也”者,《郊特牲》文,彼云“▯斤之为言敬也”,言“所以敬尸也”。云“《周礼》祭尚肺”者,《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是周之礼法祭肺,而此▯斤俎不取肺而用心者,以其事尸尚心舌,心舌知滋味者,故《特牲》记郑注亦云:“心舌知食味者,欲尸之飨。”此祭是以进之。若然,舌之所尝五味,乃是心之所知酸苦也,故心舌并言之。

  佐食迁▯斤俎于阼阶西,西缩,乃反。佐食二人。上利升羊,载右胖,髀不升,肩、臂、▯、▯专、骼;正脊一,▯廷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

译○注“布陈”到“为右”。

○解释说:查考《特牲馈食礼》记载“祝铺设筵席和几案”,郑玄说:“是让祝官承接神灵。”这里让司宫官负责,这是因为这是大夫的礼仪,与士的礼仪不同,所以由司宫铺设筵席,祝官设置几案。大夫的属官众多,所以让两个官职共同负责。如果共同处理这件事,也是承接神灵,所以祝官设置几案。

主人出迎鼎,除去〇。士洗手,举起鼎,主人先进入。(这是引导的意思。主人不洗手也不举鼎。)

[疏]注“道之”到“不举”。

○解释说:这决定了《特牲馈食礼》中主人降阶以及宾客洗手,士的礼仪是自己举鼎,这里大夫尊贵,不举鼎,所以也不洗手。

司宫从篚中取出两只勺,清洗后,双手拿着一起升堂,然后打开两只尊的盖子和幂,将勺放在〇上,把两只勺加在两只尊上,覆盖着,勺柄朝南。(两只尊,是两С。今文“启”作“开”,古文“柄”都作“枋”。)

[疏]“司宫”到“南柄”。

○注“二尊”到“为枋”。

○解释说:说“二尊,两С”,就是上面说的“司宫在房户之〇设置两С”的意思。知道两只勺和两只尊一起使用的原因,是因为玄酒虽然不斟取,但重视古礼,就像斟取一样。

鼎依次进入,雍正拿着一把匕跟随,雍府拿着四把匕跟随,司士共同拿着两块俎跟随。司士的赞者两人,也都共同拿着两块俎来协助,跟随进入。(相,是辅助的意思。)

鼎陈列在东方,对着东序,在洗的西南方,都面朝西,以北为上,肤作为最下。匕都加在鼎上,柄朝东。(肤作为最下,是因为它是后加的。在洗的西南方,是陈列在洗的西南。)

[疏]“陈鼎”到“东枋”。

○注“肤为”到“西南”。

○解释说:这里说“肤为下”,在门外陈列鼎的时候没有说,到这里才说,是因为肤是猪的实质部分,之前陈列鼎在门外时,还没有俎,根据鼎的陈列位置,肤在鱼上面。现在将要装载到俎上,设置时最在后面,所以需要分别说明。说“肤为下,以其加”的原因,是因为羊没有单独的俎,而猪有肤俎,所以称为“加”,以加为下。说“南于洗西,陈于洗西南”,是因为洗在东荣靠近东边的地方。陈列鼎,鼎对着东序,就靠近西边。而说在洗的西边偏南,那么鼎陈列在洗的西边,稍微靠近南边,东西方向不能与洗相对。

俎都设置在鼎的西边,西边放置。〇斤俎在羊俎的北边,也西边放置。(〇斤俎在北边,将要先装载。改变其设置的文字,不对着鼎。)

[疏]“俎皆”到“西肆”。

○注“〇斤俎”到“当鼎”。

○解释说:说“改变其设置的文字,不对着鼎”,是因为羊俎在羊鼎的西边,现在说“〇斤俎在羊俎北边”,不接着鼎说,明显是不对着鼎。如果接着鼎说,就是在鼎的西边。

宗人派遣宾客靠近主人,都在洗处洗手,长〇匕。(长〇匕,是长宾先,次宾后。主人不〇匕,说靠近主人,是说明亲自临视。古文〇匕作七。)

佐食从上面用利刀取出牢的心、舌,装载在〇斤俎上。心都安放在下面切上面,午割但不淹没。它们装载在〇斤俎上,末端在上。舌都切去本末,也午割但不淹没,它们装载在〇斤上,横放。都像最初在灶上制作时那样。(牢,是羊、猪。安,是平。平割其下,装载时方便。凡是割本末,食用时必须端正。午割,使可以切断。勿没,是为了防止分散。〇斤的意思是敬,用来敬尸。《周礼》祭祀崇尚肺,事尸崇尚心舌,心舌知道滋味。今文切都作寸刂。)

[疏]“佐食”到“爨也”。

○注“牢羊”到“为寸刂”。

○解释说:说“都像最初在灶上制作时那样”,经文说这个,是因为之前肤鼎时看不见心舌,怀疑不在灶上,所以说明它。说都像最初在灶上制作时那样,“皆”字,是羊、猪,羊、猪都有心舌。查考《特牲馈食礼》记载:“〇斤俎,心舌都去掉本末,午割之,放入牲鼎,装载时,心立着,舌缩在俎上。”这就是未入鼎时,制作这心舌的样子。既然未入鼎时先制作,所以虽然出灶,也得以称为都像最初在灶上那样。说“凡是割本末,食用时必须端正”,《乡党》孔子说:“割不正不食。”所以割本末是为了食用端正。说“〇斤的意思是敬”,是《郊特牲》的文字,那里说“〇斤的意思是敬”,说“用来敬尸”。说“《周礼》祭祀崇尚肺”,《礼记·明堂位》说:“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这是周朝的礼法祭祀肺,而这里〇斤俎不取肺而用心,是因为事尸崇尚心舌,心舌知道滋味,所以《特牲馈食礼》郑注也说:“心舌知道食物滋味,想让尸享用。”这次祭祀因此进献。如果这样,舌所尝的五味,正是心所知的酸苦,所以心舌并提。

佐食将〇斤俎移到阼阶西边,西边缩进,然后返回。佐食两人。上利升羊,装载右胖,髀不升,肩、臂、〇、〇专、骼;正脊一,〇廷脊一,横脊一,短胁一、正胁一

、代胁一,皆二骨以并;肠三、胃三,长皆及俎拒;举肺一,长终肺;祭肺三,皆切。肩、臂、▯、▯专、骼,在两端,脊、胁、肺、肩,在上。(升之以尊卑,载之以体次,各有宜也。拒读为介距之距。俎距,胫中当横节也。凡牲体之数及载,备於此。)

译胁骨一副,都是两块骨头并在一起;肠三副、胃三副,长度都到达胫骨中间的横节处;举肺一副,长度贯穿整个肺;祭肺三副,都是切开的。肩、臂、上臂、前臂、骨骼,位于四肢的两端;脊、胁、肺、肩,位于上部。(根据尊卑等级来升降排列,按照身体部位次序来装载,各自都有适宜的安排。拒,读作介距的距。俎距,是胫骨中间横节的位置。凡是牺牲肢体的数量以及装载方式,都在这里完备地说明了。)

[疏]“佐食”至“在上”。

  ○注“升之”至“於此”。

  ○释曰:升羊载右胖者,准例实鼎曰升,实俎曰载。今实俎而言升者,以其升者上也,是以载俎、升载两言之也。但此经所载,牲体多少一依上文。升鼎不异而重序之者,以其载俎之时,恐与入鼎时多少有异,故重序之。举肺、祭肺上已言,今又言之者,以其上升鼎时,直言举肺一、祭肺三,不言长短。上所以不言长短者,以其入鼎时二者未制,故不辩长短,至此载俎,乃制长短及切之,故具辩之也。若然,上升鼎时不制者,若升鼎制之,恐二肺杂乱,是以升俎乃制之。若然,心舌未升鼎时,己午割切没,不言至载俎,乃言午割者,彼二者其体殊异,不杂乱,故俎乃一辩之而已。云肩臂▯▯专胳在两端,脊胁肺肩在上者,此是在俎之次。俎有上下,犹牲体有前後,故肩、▯在上端,▯专、胳在下端,脊、胁、肺在中。其载之次序,肩、臂、▯、正脊、▯廷脊、横脊、代胁、长胁、短胁、肺、胃、肠、膊、胳也。云“升之以尊卑”者,即上文“上利升羊”以下序其在鼎也。云“载之以体次”者,俎法,四体尊於脊胁,即经四体在两端,脊胁肺在中者,故云“各有宜也”。云“拒读为介距之距”者,案《左氏传》昭二十五年云:“季后阝之鸡斗,季氏介其鸡。”服氏云:“捣芥子播其鸡羽。”郑氏云:“介甲,为鸡著甲。”又云“后阝氏为之金距”,注云:“金距,以金踏距。”今郑君合取季氏之介,又取后阝氏之距,而云介距之距也。引之者,彼距在鸡足为距,此俎距在俎为横也,是以云俎距胫中当横节也。案《明堂位》云:“俎,有虞氏以▯完,夏后氏以▯,殷以▯具,周以房俎。”注云:“▯完,断木为四足而已。▯之言{厥足}也,谓中足为横距之象,《周礼》谓之距。”彼注云“《周礼》谓之距”,即指此俎距而言。是距为俎,足中央横者也。此言俎距胫中当横节者,案《明堂位》“夏后氏以▯”,谓中足之横。下仍有殷之▯具,谓横,下仍有曲桡之足,下又有周之房俎,谓四足下更有跗。郑云“上下两▯,有似於堂房”,是横下更有二事,故言胫中当横节也。云“凡牲体之数及载备於此”者,案此经即折前体肩、臂、▯两相为六,後体▯专、胳两相为四,短胁、正胁、代胁两相为六,脊有三,总为十九体。唯不数觳二,通之为二十一体。二觳,正祭不荐於神尸,故不言。是牲体之数备於此。言及载备於此者,上经云“升於鼎”,此经云“载於俎”,是其及载备於此也。

  下利升豕,其载如羊,无肠、胃。体其载于俎,皆进下。(进下,变於食生也。所以交於神明,不敢以食道,敬之至也。《乡饮酒礼》进腠,羊次其体,豕言进下,互相见。)

  [疏]“下利”至“进下”。

  ○注“进下”至“相见”。

  ○释曰:云“进下,变於食生也”者,决《公食大夫》、《乡饮酒》牲体皆进腠。腠是本,是食生人之法。此言进末,末为终,谓骨之终,食鬼神法,故云变於食生也。云“所以交於神明”(元终起此至卷末)者,《郊特性》文。云“不敢以食道”,《檀弓》文。云“羊次其体,豕言进下,互相见”者,羊次其体,即上终“上利升羊”以下,是次其体。言互相见者,羊言体,亦进下,豕言进下,亦次其体也。

  司士三人,升鱼、腊、肤。鱼用鲋,十有五而俎,缩载,右首,进腴。(右首进腴,亦变於食生也。《有司》载鱼横之。《少仪》曰:“羞濡鱼者进尾。”)

  [疏]注“右首”至“进尾”。

  ○释曰:云“右首进腴,亦变於食生也”者,凡载鱼为生人,首皆向右,进鳍。其祭祀亦首皆在右,进腴,生人、死人皆右首,陈设在地,地道尊右故也。鬼神进腴者,腴是气之所聚,故祭祀进腴也。生人进鳍者,鳍是脊,生人尚味,故《公食大夫》云:“鱼七,缩俎寝右。”郑注云“右,首也,寝右,进鳍也。乾鱼近腴,多骨鲠”是

译[疏]“佐食”到“在上”。

○注“升之”到“于此”。

○解释说:将羊肉放入鼎中称为“升”,将羊肉放在俎上称为“载”。现在放在俎上却用“升”字,是因为“升”有上升、尊上的意思,所以“载俎”和“升载”两个词并用。但这经文所载牲体数量的多少,完全依照上文。升鼎与载俎并不不同却重复叙述,是因为在载俎的时候,担心与入鼎时的数量有差异,所以重新叙述。举肺、祭肺上文已经说过,现在又说,是因为上升鼎时,只说举肺一、祭肺三,不说长短。上文之所以不说长短,是因为入鼎时这两者还没有制作,所以不区分长短,到了载俎时,才制作长短并切割,所以详细区分。如果这样,上升鼎时不制作,如果升鼎时制作,恐怕两种肺会杂乱,所以等到载俎时才制作。如果这样,心舌在没升鼎时,已经切割完毕,不说等到载俎,才说切割,那两者形体特殊,不会杂乱,所以在俎上只区分一次罢了。说肩臂、臑、胳在两端,脊、胁、肺、肩在上,这是在俎上的次序。俎有上下,就像牲体有前后,所以肩、臑在上端,臑、胳在下端,脊、胁、肺在中间。它们放在俎上的次序,是肩、臂、臑、正脊、廷脊、横脊、代胁、长胁、短胁、肺、胃、肠、膊、胳。说“升之以尊卑”,就是上文“上利升羊”以下叙述在鼎中的次序。说“载之以体次”,按照俎的法则,四肢比脊胁尊贵,就是经文四肢在两端,脊胁肺在中间,所以说“各有适宜”。说“拒读为介距之距”,查《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郈氏的鸡斗,季氏给鸡穿上甲。”服虔说:“捣碎芥子撒在鸡的羽毛上。”郑玄说:“介是甲,给鸡穿上甲。”又说“郈氏给它装上金属距”,注说:“金属距,用金属包裹鸡距。”现在郑君合并取季氏的介,又取郈氏的距,所以说介距之距。引用它,是因为那里的距在鸡足上作为距,这里俎的距在俎上作为横木,所以说俎的距在胫骨中间对应横节。查《明堂位》说:“俎,有虞氏用梡,夏后氏用嶡,殷用椇,周用房俎。”注说:“梡,砍断木头做四只脚而已。嶡的意思是厥足,说中间的脚作为横距的形象,《周礼》称之为距。”那注说“《周礼》称之为距”,就是指这俎的距而言。所以距是俎足中央的横木。这里说俎的距在胫骨中间对应横节,查《明堂位》“夏后氏用嶡”,说中间脚的横木。下面还有殷的椇,说横木,下面还有弯曲的脚,下面还有周的房俎,说四只脚下面更有跗。郑玄说“上下两嶡,有似于堂房”,是横木下面还有两件事,所以说胫骨中间对应横节。说“凡牲体的数量及载俎的完备都在这里”,查这经文就是折前体肩、臂、臑两两相配为六,后体臑、胳两两相配为四,短胁、正胁、代胁两两相配为六,脊有三,总共为十九体。只不数觳二,通共为二十一体。二觳,正祭不献给神尸,所以不说。这是牲体的数量完备在这里。说及载俎的完备在这里,上文说“升于鼎”,这经文说“载于俎”,这是及载俎完备在这里。

下利升豕,其载如羊,无肠、胃。体其载于俎,皆进下。(进下,是改变于食生的方法。用来与神明交往,不敢用食人的方法,是极致的恭敬。《乡饮酒礼》进腠,羊次其体,豕言进下,互相参照。)

[疏]“下利”到“进下”。

○注“进下”到“相见”。

○解释说:说“进下,是改变于食生的方法”,决断《公食大夫》、《乡饮酒》牲体都进腠。腠是本,是食生人的方法。这里说进末,末是终,谓骨的终,是食鬼神的方法,所以说改变于食生。说“所以交于神明”(元终起此至卷末),是《郊特性》的原文。说“不敢以食道”,是《檀弓》的原文。说“羊次其体,豕言进下,互相见”,羊次其体,就是上文终“上利升羊”以下,是次其体。说互相见,羊言体,也进下,豕言进下,也次其体。

司士三人,升鱼、腊、肤。鱼用鲋,十有五而俎,缩载,右首,进腴。(右首进腴,也是改变于食生的方法。《有司》载鱼横之。《少仪》说:“羞濡鱼者进尾。”)

[疏]注“右首”到“进尾”。

○解释说:说“右首进腴,也是改变于食生的方法”,凡是载鱼为生人,头都向右,进鳍。祭祀也头都在右,进腴,生人、死人皆右首,陈设在地,地道尊右的缘故。鬼神进腴,腴是气所聚,所以祭祀进腴。生人进鳍,鳍是脊,生人尚味,所以《公食大夫》说:“鱼七,缩俎寝右。”郑注说“右,首也,寝右,进鳍也。乾鱼近腴,多骨鲠”是

也。云“《有司》载鱼横之,《少仪》曰羞濡鱼者进尾”,引之者,欲见正祭与傧尸载鱼礼异,又与生人食礼不同。以其尸之礼,上大夫载鱼横之,於人为缩,於俎为横。既见乾鱼,则进首可知。复取《少仪》者,濡鱼进尾,见与乾鱼异。《有司彻》进首,是上大夫绎祭傧尸之礼,有乾鱼横於俎,宜进其首。则《少仪》羞濡鱼者,是天子诸侯绎祭可知。以其天子诸侯绎祭,乾湿皆有,乾鱼则进首,鲜鱼则进尾。必知是天子诸侯绎祭者,以其大夫傧尸云“加▯无祭”,《少仪》云“祭▯无”,又与傧尸加▯无祭於上同,故知义然也。

译也。文中说“《有司彻》记载鱼要横放,《少仪》说进献湿鱼时鱼尾朝前”,引用这些文献,是为了表明正式祭祀与傧尸仪式中载鱼的礼仪不同,同时也与活人进食的礼仪不同。因为对于尸的礼仪,上大夫载鱼是横放,对人来说是纵向,对俎来说是横向。既然已经看到干鱼,那么进献时鱼头朝前就可以推知了。再次引用《少仪》,是因为湿鱼进献时鱼尾朝前,显示出与干鱼的不同。《有司彻》中进献时鱼头朝前,这是上大夫绎祭傧尸的礼仪,干鱼横放在俎上,适宜进献其头部。那么《少仪》中进献湿鱼的情况,可以推知是天子和诸侯的绎祭。因为天子诸侯的绎祭,干鱼和湿鱼都有,干鱼就进献头部,鲜鱼就进献尾部。之所以知道是天子和诸侯的绎祭,是因为大夫傧尸时记载“加〇无祭”,《少仪》记载“祭〇无”,又与傧尸时加〇无祭于上的情况相同,所以知道义理如此。

腊一纯而俎,亦进下,肩在上。(如羊豕。凡腊之体,载礼在此。)

  [疏]注“如羊”至“在此”。

  ○释曰:以其诸经唯有腊文,无升载之事,唯有此经所载之法,故云载礼在此也。

  肤九而俎,亦横载,革顺。(列载於俎,令其皮相顺。亦者,亦其骨体。)

  [疏]注“列载”至“骨体”。

  ○释曰:云“列载於俎,令其皮相顺”者,解经革顺也。载革顺,谓以此肤之体,相次而作,行列以肤革相顺而载也。云“亦者,亦其骨体”者,上牲体横载,文不明,故举肤亦横载以明之。此肤言横,则上羊豕骨体亦横载可知也。

  ●卷四十八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卒┵,祝盥于洗,升自西阶。主人盥,升自阼阶。祝先入,南面。主人从,户内西面。(将纳祭也。)

  [疏]“卒┵”至“户内西面”。

  ○注“将纳祭也”。

  ○释曰:自此尽“主人又再拜稽首”,论先设置为阴厌之事也。

  主妇被锡,衣移袂,荐目东房,韭菹、▯醢,坐奠于筵前。主妇赞者一人,亦被锡,衣移袂,执葵菹、蠃醢以授主妇。主妇不兴,遂受,陪设于东,韭菹在南,葵菹在北。主妇兴,入于房。(被锡,读为{髟皮}{髟易}。古者或剔贱者刑者之发,以被妇人之▯为饰,因名{髟皮}{髟易}焉。此《周礼》所谓次也。不纟丽笄者,大夫妻尊,亦衣绡衣,而侈其袂耳,侈者,盖半士之袂以益之,衣三尺三寸,▯尺八寸。韭菹▯醢,朝事之豆也,而馈食用之,丰大夫礼。葵菹在纟争。今文锡为纟易,蠃为蜗。)

  [疏]“主妇被锡衣”至“入于房”。

  ○注“被锡”至“为蜗”。

  ○释曰:云“主妇赞者一人亦被锡”者,此被锡移袂与主妇同,既一人与主妇同,则其馀不得如主妇,当与士妻同,纟丽笄绡衣。若士妻与妇人助祭一皆纟丽笄绡衣,以绡衣下更无服,服穷则同。故《特牲》云“凡妇人助祭者同服”是也。云“被锡读为{髟皮}{髟易}”者,欲见{髟易}取人发为之之义也。云“古者或剔贱者刑者之发,以被妇人▯为饰,因名{髟皮}{髟易}焉”者,此解名{髟皮}{髟易}之意。案哀公十七年《左传》说卫庄公登城望戎州,见己氏之妻发美,使髡之,以为吕姜┶。是其取贱者发为{髟皮}{髟易}之事也。云“此《周礼》所谓次也”者,案《周礼追师》云掌王后以下副编次。三翟者,首服副,鞠衣衤▯衣,首服编,禄衣,首服次。郑彼注:“副,首饰,若今步摇。编,编列发为之,若今假▯。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髟皮}{髟易}。”郑云所谓{髟皮}{髟易}者指此文也。是彼此相晓也。云“不纟丽笄者,大夫妻尊”者,此决《特牲》主妇纟丽笄,士妻卑故也。云“亦衣绡衣”者,亦如《特牲》士妻主妇绡衣也。绡衣者,六服外之下者。云“而侈其袂耳,侈者盖半士妻之袂以益之,衣三尺三寸,袂尺八寸”者,士妻之袂二尺二寸,▯尺二寸,三分益一,故三尺三寸,袂尺八寸也,故《内司服》注亦为此解也。或云衣三尺三寸,或云袂,俱合义,是以《丧服》记云“亦名袂为衣也”。云“韭菹▯醢,朝事之豆也”者,案《周礼醢人职》:“朝事之豆,韭菹、▯醢、昌本、麋▯、菁菹、鹿▯、茆菹、麋▯。”彼天子八豆,今大夫取二豆为馈食,用之丰大夫礼故也。若然,葵菹、蠃醢亦天子馈食之豆,今大夫用之,郑不言者,彼馈食当其节,天子八豆,此大夫取二而已,故不须言之。云“葵菹在纟争”者,以其韭菹在南,▯醢在北,今於次东,葵菹在北,蠃醢在南,是其纟争次之也。

  佐食上利执羊俎,下利执豕俎,司士三人执鱼、腊、肤俎,序升自西阶,相从入。设俎,羊在豆东,豕亚其北,鱼在羊东,腊在豕东,特肤当俎北端。(相,助也。)

  主妇自东房执一金敦黍,有盖,坐设于羊俎之南。妇赞者执敦稷以授主妇,主妇兴受,坐设于鱼俎南;又兴受赞者敦黍,坐设

译腊肉切成一块放在俎上,也进献到下面,肩肉放在上面。(如同羊和猪。凡是腊肉的部位,记载礼仪的法则就在这里。)

[疏]注“如羊”到“在此”。

○解释说:因为其他经文中只有腊肉的记载,没有升献和装载的事情,只有这篇经文记载了装载的方法,所以说记载礼仪的法则就在这里。

皮肉切成九块放在俎上,也横着装载,皮革顺着排列。(排列装载在俎上,使它们的皮相互顺接。亦,也是指它的骨肉部位。)

[疏]注“列载”到“骨体”。

○解释说:说“排列装载在俎上,使它们的皮相互顺接”,是解释经文中“革顺”的意思。装载时皮革顺接,是说用这些皮肉的部位,依次排列,行列中皮肉顺接而装载。说“亦,也是指它的骨体”,是因为上文牲体的横载,文意不明确,所以举出皮肉也横载来阐明它。这里皮肉说横载,那么上文羊猪的骨肉部位也横载就可以知道了。

●卷四十八少牢馈食礼第十六

祭祀完毕,祝在洗处洗手,从西阶登堂。主人在阼阶洗手,从阼阶登堂。祝先进入,面向南。主人跟随,在门内面向西。(将要纳祭。)

[疏]“卒┵”到“户内西面”。

○注“将纳祭也”。

○解释说:从这里到“主人又再拜稽首”,论述先设置为阴厌的事情。

主妇披着锡,穿着移袂的衣服,在东房进献目豆,里面有韭菹、醢,坐着奠放在筵席前。主妇的赞者一人,也披着锡,穿着移袂的衣服,拿着葵菹、蠃醢来交给主妇。主妇不站起来,于是接受,陪设在东边,韭菹在南边,葵菹在北边。主妇站起来,进入东房。(被锡,读为{髟皮}{髟易}。古代有时剃取贱民或受刑者的头发,用来披在妇女的发髻上作为装饰,因此命名为{髟皮}{髟易}。这就是《周礼》所说的次。不插笄,是因为大夫的妻子尊贵,也穿着绡衣,并且加宽它的袖子罢了,加宽,大概是增加士妻袖子的一半,衣长三尺三寸,袖长尺八寸。韭菹、醢,是朝事之豆,而馈食用它,是丰厚大夫的礼仪。葵菹在纟争。今文锡为纟易,蠃为蜗。)

[疏]“主妇被锡衣”到“入于房”。

○注“被锡”到“为蜗”。

○解释说:说“主妇赞者一人也披着锡”,这被锡移袂与主妇相同,既然一人与主妇相同,那么其余的人就不能像主妇那样,应当与士妻相同,插笄穿绡衣。如果士妻与妇人助祭者都插笄穿绡衣,因为绡衣之下没有更低的服饰,服饰穷尽就相同。所以《特牲》说“凡妇人助祭者同服”就是这样。说“被锡读为{髟皮}{髟易}”,是为了显示{髟易}取人发制作的意义。说“古代有时剃取贱民或受刑者的头发,用来披在妇女的发髻上作为装饰,因此命名为{髟皮}{髟易}”,这是解释命名{髟皮}{髟易}的意思。查考哀公十七年《左传》说卫庄公登城眺望戎州,看见己氏的妻子头发美丽,让人剃光她的头发,用来给吕姜做假发。这就是取贱民头发做{髟皮}{髟易}的事情。说“这就是《周礼》所说的次”,查考《周礼追师》说掌管王后以下的副、编、次。穿三翟者,首服副;穿鞠衣、衤〇衣,首服编;穿禄衣,首服次。郑玄在那里的注说:“副,首饰,如同现在的步摇。编,编列头发制作,如同现在的假发。次,按头发长短次第制作,就是所说的{髟皮}{髟易}。”郑玄说所谓{髟皮}{髟易}指的就是这篇文章。这是彼此互相阐明。说“不插笄,是因为大夫的妻子尊贵”,这是决断《特牲》主妇插笄,是因为士妻卑贱的缘故。说“也穿着绡衣”,也像《特牲》士妻主妇穿绡衣一样。绡衣,是六服之外的下级服饰。说“并且加宽它的袖子罢了,加宽,大概是增加士妻袖子的一半,衣长三尺三寸,袖长尺八寸”,士妻的袖子二尺二寸,衣长尺二寸,增加三分之一,所以衣长三尺三寸,袖长尺八寸,所以《内司服》注也是这样的解释。有人说衣长三尺三寸,有人说袖长,都符合义理,所以《丧服》记说“也把袖叫做衣”。说“韭菹、醢,是朝事之豆”,查考《周礼醢人职》:“朝事之豆,韭菹、醢、昌本、麋〇、菁菹、鹿〇、茆菹、麋〇。”那里天子用八豆,现在大夫取两豆用于馈食,是丰厚大夫礼仪的缘故。如果这样,葵菹、蠃醢也是天子馈食之豆,现在大夫使用它,郑玄不说的原因,是因为那里馈食符合节度,天子八豆,这里大夫只取两豆而已,所以不需要说。说“葵菹在纟争”,因为韭菹在南边,醢在北边,现在在次东边,葵菹在北边,蠃醢在南边,这是它的纟争次顺序。

佐食上利拿着羊俎,下利拿着豕俎,司士三人拿着鱼、腊、肤俎,依次从西阶登堂,相互跟随进入。设置俎,羊在豆东边,豕在羊北边,鱼在羊东边,腊在豕东边,单独的肤在俎北端。(相,助也。)

主妇从东房拿着一只金敦黍,有盖,坐着设置在羊俎的南边。妇赞者拿着敦稷来交给主妇,主妇站起来接受,坐着设置在鱼俎南边;又站起来接受赞者的敦黍,坐着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