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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注疏五

卷四士昏礼第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58–73 段

礼》第二。

  ○郑《目录》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昏礼於五礼属嘉礼,大、小《戴》及《别录》此皆第二。”

译《礼》的第二篇。

郑玄在《目录》中说:“士人娶妻的礼仪,以黄昏作为期限,因此得名。之所以必须在黄昏举行,是因为阳气前往而阴气到来,太阳落下三刻称为黄昏。昏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大戴、小戴以及《别录》中这一篇都排在第二。”

○释曰:郑知是士娶妻之礼者,以“记”云“记士昏礼”,故知是士娶妻。郑云“日入三商”者,商谓商量,是漏刻之名,故三光灵曜亦日入三刻为昏,不尽为明。案马氏云:日未出、日没後皆云二刻半,前後共五刻。今云三商者,据整数而言,其实二刻半也。

  昏礼。下达,纳采用雁。(达,通也。将欲与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後使人纳其采择之礼。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诗》云:“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昏必由媒,交接设绍介,皆所以养廉耻。)

  [疏]“昏礼”至“用雁”。

  ○释曰:从此下至“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陈纳采问名之礼。云“下达”者,谓未行纳采已前,男父先遣媒氏女氏之家通辞往来,女氏许之,乃遣使者行纳采之礼也。言下达者,男为上,女为下,取阳倡阴和之义,故云下达,谓以言辞下通於女氏也。是以下记昏辞云“吾子有惠,贶室某也”,注云:“称有惠,明下达。”谓此下达也。云“纳采用雁”者,昏礼有六,五礼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唯纳徵不用雁,以其自有币帛可执故也。且三礼不云纳,言纳者恐女氏不受,若《春秋》内纳之义。若然,纳采言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问名不言纳者,女氏已许,故不言纳也。纳吉言纳者,男家卜吉,往与女氏,复恐女家翻悔不受,故更言纳也。纳徵言纳者,纳币帛则昏礼成,复恐女家不受,故更云纳也。请期、亲迎不言纳者,纳币则昏礼已成,女家不得移改,故皆不言纳也。其昏礼有六,尊卑皆同,故《左氏》庄公二十二年《经》书:“冬,公如齐纳币。”《▯梁传》曰:“纳币,大夫之事也。礼有纳采,有问名,有纳徵,有告期,四者备而後娶,礼也。公之亲纳币,非礼也,故讥之。”彼无纳吉者,以庄公在母丧内,亲行纳币,非礼之事,故关其纳吉以非之也。

  ○注“达通”至“廉耻”。

  ○释曰:郑云“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後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者,欲见纳采之前,有此下达之言也。案《周礼地官》有媒氏职,是天子之官,则诸侯之国亦有媒氏,传通男女,使成婚姻,故云媒氏也。云“用雁为挚者,取其顺阴阳往来”者,案《周礼大宗伯》云:“以禽作六挚,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此昏礼无问尊卑皆用雁,故郑注其意云取顺阴阳往来也。顺阴阳往来者,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今用雁者,亦取妇人从夫之义,是以昏礼用焉。引“《诗》”者,证须媒下达之义也。云“昏必由媒,交接设绍介”者,《诗》云“匪媒不得”,是由媒也。其行五礼,自纳采已下,皆使使往,是交接设绍介也。云“皆所以养廉耻”者,解所以须媒及设绍介者,皆所以养成男女使有廉耻也,使媒通之、媵御沃盥交之等,皆是行事之渐,养廉耻之义也。

  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主人,女父也。筵,为神布席也。户西者,尊处,将以先祖之遗体许人,故受其礼於祢庙也。席西上,右设几,神不统於人,席有首尾。)

  [疏]“主人”至“右几”。

  ○释曰:此女将受男纳采之礼,故先设神坐,乃受之。

  ○注“主人”至“首尾”。

  ○释曰:云“筵,为神布席也”者,下文礼宾云“彻几改筵”,是为人设席,故以此为神席也。云“户西”者,以户西是宾客之位,故为尊处也。必以西为客位者,以地道尊右故也。知“受礼於祢庙”者,以记云凡行事受诸祢庙也。云“席西上,右设几,神不统於人”者,案《乡射》、《燕礼》之等设席皆东上,是统於人。今以神尊,不统於人,取地道尊右之义,故席西上,几在右也。云“席有首尾”者,以《公食》记蒲筵萑席,皆卷自末,是席有首尾也。

  使者玄端至。(使者,夫家之属,若群吏使往来者。玄端,士莫夕之服,又服以事於庙。有司缁裳。)

  [疏]“

译○解释说:郑玄知道这是士娶妻的礼仪,是因为《记》中说“记载士的昏礼”,所以知道是士娶妻。郑玄说“日入三商”,商指商量,是漏刻的名称,所以《三光灵曜》也说日入三刻为昏,不到三刻为明。考察马氏说:太阳未出、太阳落下后都说是二刻半,前后共五刻。现在说三商,是根据整数而言,其实也是二刻半。

昏礼。下达,纳采用雁。(达,通也。将要与对方结为婚姻,必须先派媒人向下通达言辞。女方家允许后,才派人纳采择之礼。用雁作为信物,是取其顺应阴阳往来的意思。《诗经》说:“娶妻怎么样?没有媒人不行。”婚姻必须由媒人,交接设立介绍人,都是为了培养廉耻之心。)

[疏]“昏礼”到“用雁”。

○解释说:从这以下到“主人允许,宾客进入,授予如初礼”,陈述纳采问名的礼仪。说“下达”,是指未行纳采之前,男方父亲先派媒人到女方家通达言辞往来,女方家允许后,才派使者行纳采之礼。说下达,男方为上,女方为下,取阳倡阴和的意义,所以说下达,指以言辞向下通达于女方家。所以下面的昏辞说“您有恩惠,赐给我家某”,注说:“称有恩惠,表明下达。”指的就是这个下达。说“纳采用雁”,昏礼有六项,五项礼仪用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是也,只有纳徵不用雁,因为自有币帛可以执持的缘故。况且三礼不说纳,说纳是担心女方家不接受,如同《春秋》内纳的意义。如果这样,纳采说纳,是因为开始相互采择,担心女方家不允许,所以说纳。问名不说纳,是因为女方家已经允许,所以不说纳。纳吉说纳,是因为男方家占卜吉利,前往告知女方家,又担心女方家反悔不接受,所以再说纳。纳徵说纳,是因为纳币帛则昏礼完成,又担心女方家不接受,所以再说纳。请期、亲迎不说纳,是因为纳币则昏礼已经完成,女方家不得更改,所以都不说纳。那昏礼有六项,尊卑都相同,所以《左传》庄公二十二年《经》记载:“冬,公如齐纳币。”《公羊传》说:“纳币,是大夫的事。礼有纳采,有问名,有纳徵,有告期,四者具备而后娶,是礼。公亲自纳币,非礼,所以讥讽他。”那里没有纳吉,是因为庄公在母丧期间,亲自行纳币,是非礼之事,所以省略纳吉以非议他。

○注“达通”到“廉耻”。

○解释说:郑玄说“必须先派媒人向下通达言辞,女方家允许后,才派人纳采择之礼”,是想表明纳采之前,有这个下达的言辞。考察《周礼地官》有媒氏职,是天子的官,那么诸侯之国也有媒氏,传达男女,使成婚姻,所以说媒氏。说“用雁作为信物,取其顺应阴阳往来”,考察《周礼大宗伯》说:“以禽作为六挚,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这昏礼不问尊卑都用雁,所以郑玄注其意说取顺应阴阳往来。顺应阴阳往来,雁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夫为阳、妇为阴,现在用雁,也是取妇人从夫的意义,所以昏礼用雁。引《诗经》,证明须媒下达的意义。说“昏必由媒,交接设绍介”,《诗经》说“匪媒不得”,是由媒人。那行五礼,自纳采以下,都派使者前往,是交接设绍介。说“都是为了培养廉耻”,解释为什么须媒及设绍介,都是为了养成男女使有廉耻,使媒人通达、媵御沃盥交接等,都是行事的逐渐,培养廉耻的意义。

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主人,女方父亲。筵,为神布席。户西,尊处,将要把先祖的遗体许配给人,所以在祢庙接受其礼。席西上,右边设几,神不统于人,席有首尾。)

[疏]“主人”到“右几”。

○解释说:这女方将要接受男方纳采之礼,所以先设神坐,然后接受。

○注“主人”到“首尾”。

○解释说:说“筵,为神布席”,下文礼宾说“撤几改筵”,是为人的席,所以以此为神席。说“户西”,因为户西是宾客之位,所以为尊处。必定以西为客位,因为地道尊右的缘故。知道“受礼于祢庙”,因为记说凡行事受诸祢庙。说“席西上,右边设几,神不统于人”,考察《乡射》、《燕礼》等设席都东上,是统于人。现在因为神尊,不统于人,取地道尊右的意义,所以席西上,几在右边。说“席有首尾”,因为《公食》记蒲筵萑席,都卷自末,是席有首尾。

使者玄端至。(使者,夫家的属吏,如同群吏使往来者。玄端,士早晚之服,又服以事于庙。有司缁裳。)

[疏]“

使者玄端至”。

  ○注“使者”至“缁裳”。

译使者穿着玄端礼服到达。”

○注“使者”到“缁裳”。

○释曰:云“使者,夫家之属”者,案《士冠》赞者於中士下差次为之。此云夫家之属,亦当然。假令主人是上士,属是中士;主人是中士,属是下士;主人是下士,属亦当是下士,礼穷即同也。云“玄端,士莫夕之服,又服以事其庙”者,此亦如《士冠礼》玄端,士莫夕於朝之服也。但士以玄端祭庙,今使者服玄端至,亦於主人庙中行事,故云又服以事其庙也。云“有司缁裳”者,案士唯有三等之裳:玄裳、黄裳、杂裳。此云缁裳者,即玄裳者矣,以其缁、玄大同小异也。然士有三等裳,今直言玄裳者,据主人是上士而言。案《士冠》云:“有司如主人服。”则三等士之有司,亦如主人服也。

  摈者出请事,入告。(摈者,有司佐礼者。请犹问也。礼不必事,虽知,犹问之,重慎也。)

  [疏]“摈者”至“入告”。

  ○注“摈者”至“慎也”。

  ○释曰:云“摈者,有司佐礼”者,案《士冠礼》有司并是主人之属及群吏佐主人行礼之人,故知此摈者亦是主人有司佐礼者也。在主人曰摈。云“请犹问也。礼不必事,虽知,犹问之,重慎也”者,案《论语》云“无必”,故云不必事也。以其前已有下达之事,今使者来在门外,是知有昏事也,而犹问之,重慎也。

  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门外,大门外。不答拜者,奉使不敢当其盛礼。)

  [疏]“主人”至“揖入”。

  ○释曰:案《士冠礼》主人迎宾於大门外,云主人西面,宾东面。此及《乡饮酒》、《乡射》皆不言面位者,文不具耳,当亦如《士冠》也。

  ○注“门外”至“盛礼”。

  ○释曰:知门外是大门外者,以其大夫唯有两门:寝门、大门而已。庙在寝门外之东,此下有至于庙门,明此门外是大门外可知也。云“宾不答拜者,奉使不敢当其盛礼”者,此士卑,无君臣之礼,故宾虽属吏,直言不答拜,不言辟。若诸侯於使臣,则言辟,是以《射礼》宾迎入门,公拜,宾辟,不答拜。《公食大夫》主为宾已,故宾答拜,稽首,亦辟,乃拜之。以其君尊故也。

  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入三揖者:至内ニ,将曲,揖;既曲,北面,揖;当碑,揖。)

  [疏]“至于”至“三让”。

  ○注“入三”至“碑揖”。

  ○释曰:凡入门三揖者,以其入门,宾主将欲相背,故须揖;宾主各至堂涂北面相见,故亦须揖;至碑,碑在堂下,三分庭之一,在北曲庭中之节,故亦须揖。但《士冠》注云:“入门将右曲,揖;将北曲,揖;当碑,揖。”此注:“至内ニ,将曲,揖;既曲,北面,揖;当碑,揖。”文不同者,郑举二文相兼乃足也。三者,礼之大节,尊卑同,故《乡饮酒》、《乡射》、《聘礼》、《公食大夫》皆有此三揖之法,但注有详略耳。

  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阿,栋也。入堂深,示亲亲。今文阿为▯。)

  [疏]“主人”至“再拜”。

  ○释曰:宾则使者也。礼之通例,宾主敌者,宾主俱升,若《士冠》与此文是也。若《乡饮酒》、《乡射》皆主尊宾卑,故初至之时,主人升一等,宾乃升,至卒洗之後亦俱升。唯《聘礼》公升二等,宾始升者,彼注云“亦欲君行一,臣行二”也。《觐礼》,王使人劳侯氏,使者不让,先升者,奉王命尊故也。“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者,主人不言当阿,则如《乡饮酒》主人当楣,再拜。

  ○注“阿栋”至“为▯”。

  ○释曰:案《乡饮酒》、《聘礼》皆云“宾当楣”,无云“当阿”者,独此云宾当阿,故云“示亲亲”也。凡士之庙,五架为之,栋北一楣下有室户,中脊为栋,栋南一架为前楣,楣前接檐为▯。《乡射》记云:“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故云是制五架之屋也。乡大夫射於庠,庠则有室,故物当前楣。士射於序,序则无室,故物当栋。此士之庙,虽有室,其

译○解释说:经文说“使者,是夫家的属吏”,查考《士冠礼》,赞者在中士之下按等级次序担任。这里说夫家的属吏,也应当如此。假如主人是上士,属吏就是中士;主人是中士,属吏就是下士;主人是下士,属吏也应当是下士,礼制穷尽时等级就相同了。经文说“玄端,是士人早晚在朝廷的服饰,又穿着它来侍奉宗庙”,这也如同《士冠礼》中的玄端,是士人早晚在朝廷的服饰。只是士人穿着玄端祭祀宗庙,如今使者穿着玄端到来,也在主人的宗庙中行事,所以说又穿着它来侍奉宗庙。经文说“有司穿缁色下裳”,查考士人只有三种下裳:玄色下裳、黄色下裳、杂色下裳。这里说缁色下裳,就是玄色下裳,因为缁和玄大同小异。然而士人有三种下裳,现在只说玄色下裳,是根据主人是上士而言的。查考《士冠礼》说:“有司的服饰如同主人。”那么三等士人的有司,也如同主人的服饰。

摈者出去询问事情,进来禀告。(摈者,是有司中辅助行礼的人。请,就是询问。礼制不一定有具体事务,即使知道,仍然要询问,这是重视谨慎。)

[疏]“摈者”到“入告”。

○注“摈者”到“慎也”。

○解释说:经文说“摈者,是有司辅助行礼”,查考《士冠礼》中的有司都是主人的属吏以及群吏中辅助主人行礼的人,所以知道这里的摈者也是主人有司中辅助行礼的人。在主人方面称为摈。经文说“请犹问也。礼不必事,虽知,犹问之,重慎也”,查考《论语》说“无必”,所以说礼不一定有具体事务。因为前面已经有下达的事情,如今使者来到门外,就知道有婚事,却仍然询问,这是重视谨慎。

主人穿着如同宾客的服饰,在大门外迎接,两次拜礼,宾客不答拜。作揖进入。(门外,是大门外。不答拜,是因为奉命出使不敢承受这样隆重的礼节。)

[疏]“主人”到“揖入”。

○解释说:查考《士冠礼》主人迎宾在大门外,说主人面向西,宾客面向东。这里以及《乡饮酒》、《乡射》都没有说明面向的位置,是文字不完整罢了,应当也如同《士冠礼》。

○注“门外”到“盛礼”。

○解释说:知道门外是大门外,是因为大夫只有两扇门:寝门、大门而已。宗庙在寝门外的东边,这里下面有到达庙门,明显这个门外是大门外可以知道。经文说“宾不答拜者,奉使不敢当其盛礼”,这里士人地位低,没有君臣之礼,所以宾客虽然是属吏,只说不答拜,不说避让。如果是诸侯对使臣,就说避让,所以《射礼》中宾客迎入门,公拜,宾客避让,不答拜。《公食大夫》中主人已经为宾客行礼,所以宾客答拜,稽首,也避让,然后拜。这是因为君主尊贵。

到达庙门,作揖进入。三次作揖,到达台阶,三次谦让。(进入时三次作揖:到达内门,将要转弯,作揖;已经转弯,面向北,作揖;对着碑,作揖。)

[疏]“至于”到“三让”。

○注“入三”到“碑揖”。

○解释说:凡是入门三次作揖,是因为入门,宾客和主人将要背对,所以需要作揖;宾客和主人各自到达堂前道路面向北相见,所以也需要作揖;到达碑,碑在堂下,占庭院的三分之一,在北面转弯庭院中的节点,所以也需要作揖。只是《士冠礼》注说:“入门将要向右转弯,作揖;将要向北转弯,作揖;对着碑,作揖。”这里注说:“到达内门,将要转弯,作揖;已经转弯,面向北,作揖;对着碑,作揖。”文字不同,郑玄举出两种文字相兼才完整。这三者,是礼制的大节,尊卑相同,所以《乡饮酒》、《乡射》、《聘礼》、《公食大夫》都有这三次作揖的法度,只是注有详略罢了。

主人带着宾客登堂,面向西。宾客登上西阶,对着屋脊,面向东传达使命。主人在东阶上面面向北两次拜礼。(阿,是屋脊。进入堂内深处,表示亲近亲人。今文阿为〇。)

[疏]“主人”到“再拜”。

○解释说:宾客就是使者。礼制的通例,宾客和主人地位相等,宾客和主人都登堂,如《士冠礼》和这篇文章。如果《乡饮酒》、《乡射》都是主人尊贵宾客低微,所以刚到时,主人登一级,宾客才登,到洗完手之后也一起登。只有《聘礼》中公登两级,宾客才开始登,那里的注说“也是想要君主行一,臣下行二”。《觐礼》中,王派人慰劳诸侯,使者不谦让,先登堂,是因为奉王命尊贵。“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主人不说对着屋脊,就如《乡饮酒》主人对着门楣,两次拜礼。

○注“阿栋”到“为〇”。

○解释说:查考《乡饮酒》、《聘礼》都说“宾客对着门楣”,没有说“对着屋脊”的,唯独这里说宾客对着屋脊,所以说“表示亲近亲人”。凡是士人的宗庙,用五架梁建造,屋脊北边一楣下有室户,中间脊背为屋脊,屋脊南边一架为前楣,楣前接檐为〇。《乡射》记说:“序则物当栋,堂则物当楣。”所以说这是五架屋的制度。乡大夫在庠射,庠则有室,所以物当前楣。士在序射,序则无室,所以物当栋。这里士人的宗庙,虽然有室,其

栋在室外,故宾得深入当之也。

  授于楹▯,南面。(授於楹▯,明为合好,其节同也。南面,并授也。)

译栋在室外,所以宾客得以深入其中以应对。

在楹〇处授予(玉节)〇,面向南方。(在楹〇处授予,表明是为了缔结友好,双方的信节相同。面向南方,指双方共同授予。)

[疏]“授于楹▯南面”。

  ○注“授於”至“授也”。

  ○释曰:楹▯,谓两楹之▯,宾以雁授主人於楹▯者,明和合亲好,令其宾主远近节同也。凡宾主敌者,授於楹▯。不敌者,不於楹▯。是以《聘礼》宾觌大夫云“受币于楹▯南面”,郑注云:“受币楹▯,敌也。”《聘礼》又云“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郑注云:“东楹之▯,亦以君行一,臣行二。”至礼宾及宾私觌,皆云“当东楹”,是尊卑不敌,故不於楹▯也。今使者不敌,而於楹▯,故云“明为合好”也。云“南面,并授也”者,以经云南面不辨宾主,故知俱南面并授也。

  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老,群吏之尊者。)

  [疏]“宾降”至“老雁”。

  ○释曰:授雁讫,宾降,自西阶出门。主人降,自阼阶授老雁,於阶立,待後事也。

  ○注“老群吏之尊者”。

  ○释曰:大夫家臣称老,是以《丧服》公士大夫以贵臣为室老,《春秋左氏传》云“执臧氏老”,《论语》云“赵魏老”,《礼记》“大夫室老行事”,皆是老为家臣之贵者。士虽无君臣之名,云“老”亦是群吏中尊者也。

  摈者出请。(不必宾之事有无。)

  [疏]“摈者出请”。

  ○注“不必”至“有无”。

  ○释曰:此主人不知宾有事,使摈出请者,亦是不必宾之事有无也。

  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古文礼为醴。)

  [疏]“宾执”至“初礼”。

  ○释曰:此之一使,兼行纳采、问名,二事相因。又使还须卜,故因即问名,乃还卜之,故共一使也。云“主人许”者,摈请入告,乃报宾,宾得主人许,乃入门,升堂,授雁,与纳采礼同,故云“如初礼”也。

  ○注“问名”至“为醴”。

  ○释曰:言“问名”者,问女之姓氏,不问三月之名,故下记问名辞云“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郑云:“谁氏者,谦也。不必其主人之女。”是问姓氏也。然以姓氏为名者,名有二种:一者是名字之名,三月之名是也;一者是名号之名,故孔安国注《尚书》以舜为名,郑君《目录》以曾子为姓名,亦据子为名,皆是名号为名者也。今以姓氏为名,亦名号之类也。郑云“将归卜其吉凶”者,亦据下记文也。

  摈者出请,宾告事毕。入告,出请醴宾。(此醴亦当为礼。礼宾者,欲厚之。)

  [疏]“摈者”至“醴宾”。

  ○注“此醴”至“厚之”。

  ○释曰:此下至“送于门再拜”,主人礼宾之事。云“此醴亦当为礼”者,亦《士冠》礼宾为醴字,彼已破从礼,故云“亦”。此以醴酒礼宾,不从醴者,以《大行人》云上公“再▯而酢”,侯伯“一▯而酢”,子男“一▯不酢”,及“以酒礼之”,用齐礼之,皆不依酒醴为名,皆取相礼,故知此醴亦为礼敬之礼,不取用醴为醴之义也。《秋官司仪》云“诸公相为宾”,及将币,“宾亦如之”,注云:“上於下曰礼,敌者曰傧。”《聘礼》乡亦云“无摈”,注云:“无摈,辟君是大夫已上尊,得有礼、摈两名。”士以下卑,唯称礼也。

  宾礼辞,许。(礼辞,一辞。)

  [疏]“宾礼辞许”。

  ○注“礼辞一辞”。

  ○释曰:礼宾一辞许者,主人礼宾之常法,乡已行纳采、问名,宾主之情已通矣,故略行一辞而已。

  主人彻几改筵,东上。侧尊С醴于房中。(彻几改筵者,乡为神,今为人。侧尊,亦言无玄酒,侧尊於房中,亦有篚有笾豆,如冠礼之设。)

  [疏]“主人”至“房中”。

  ○释曰:彻几改筵者,於户西礼神坐,彻去其几,於後授宾,改设其筵,设侧尊С醴在东房之中,以礼宾也。

  ○注“彻几”至“之设”。

  ○释曰:经云“东上”者,统於主人。注云“乡为神,今为人”者,为神则西上,为人则东上,不同,故辨之。云“侧尊,亦言无玄酒”者,醴糟例

译[疏]“授于楹〇南面”。

○注“授於”至“授也”。

○释曰:楹〇,指的是两根柱子之间的空间。宾客将大雁交给主人于楹〇之间,是为了表明和睦亲好,使得宾主无论远近都遵循同样的礼节。凡是宾主地位对等的,就在楹〇之间交接。地位不对等的,就不在楹〇之间交接。因此《聘礼》中宾客拜见大夫时说“在楹〇之间南面接受玉帛”,郑玄注解说:“在楹〇之间接受玉帛,是因为地位对等。”《聘礼》又说“国君侧身穿着礼服在中堂与东柱之间接受玉”,郑玄注解说:“在东柱之间,也是因为君主行一礼,臣下行两礼。”至于礼遇宾客以及宾客私下拜见时,都说“对着东柱”,这是因为尊卑地位不对等,所以不在楹〇之间交接。现在的使者地位不对等,却在楹〇之间交接,所以说“是为了表明和睦亲好”。注解说“南面,是一起交接”的原因,是因为经文说南面而没有区分宾主,所以知道是宾主都面向南一起交接。

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老,群吏之尊者。)

[疏]“宾降”至“老雁”。

○释曰:交接大雁完毕后,宾客从西阶走下,走出大门。主人从阼阶走下,将大雁交给家臣中的长者,站在台阶上,等待后续的事情。

○注“老群吏之尊者”。

○释曰:大夫的家臣称为老,所以《丧服》篇中,公士大夫以尊贵的臣子为室老,《春秋左氏传》说“逮捕臧氏的家臣长者”,《论语》说“赵魏的家臣长者”,《礼记》说“大夫的家臣长者主持事务”,这些都是指老为家臣中尊贵的人。士虽然没有君臣的名分,但称“老”也是群吏中尊贵的人。

摈者出请。(不必宾之事有无。)

[疏]“摈者出请”。

○注“不必”至“有无”。

○释曰:主人不知道宾客是否有事,派摈者出去询问,这也是不必在意宾客是否有事的意思。

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古文礼为醴。)

[疏]“宾执”至“初礼”。

○释曰:这一趟使者,兼行纳采、问名两件事,这两件事是相互关联的。又因为使者回去后需要占卜,所以顺便就询问名字,然后回去占卜,所以合为一趟使者。说“主人答应”的原因,是摈者进去禀告,然后回复宾客,宾客得到主人的答应,才进入大门,登上厅堂,交接大雁,与纳采的礼节相同,所以说“如同最初的礼节”。

○注“问名”至“为醴”。

○释曰:说“问名”,是询问女子的姓氏,不是询问出生三个月时取的名字,所以下文记载问名的辞令说“某已经接受命令,将要进行占卜,敢请问女子是谁氏”,郑玄说:“谁氏,是谦辞。不一定就是主人的女儿。”这是询问姓氏。然而以姓氏作为名字,名字有两种:一种是名字之名,出生三个月取的名字就是;一种是名号之名,所以孔安国注《尚书》以舜为名,郑玄《目录》以曾子为姓名,也是依据儿子为名,都是以名号为名。现在以姓氏为名,也属于名号一类。郑玄说“将要回去占卜其吉凶”,也是依据下文记载的经文。

摈者出请,宾告事毕。入告,出请醴宾。(此醴亦当为礼。礼宾者,欲厚之。)

[疏]“摈者”至“醴宾”。

○注“此醴”至“厚之”。

○释曰:这以下到“送于门再拜”,是主人礼遇宾客的事情。说“此醴也应当作礼”的原因,也是《士冠礼》中礼遇宾客用醴字,那里已经破字从礼,所以说“亦”。这里用醴酒礼遇宾客,不取醴的意思,因为《大行人》篇说上公“再〇而酢”,侯伯“一〇而酢”,子男“一〇不酢”,以及“以酒礼之”,用齐礼之,都不依据酒醴来命名,都取相礼之意,所以知道此醴也是礼敬之礼,不取用醴为醴的意思。《秋官司仪》篇说“诸公互相为宾”,以及将玉帛,“宾客也如此”,注解说:“上对下叫礼,对等者叫傧。”《聘礼》乡也说过“无摈”,注解说:“无摈,避开君主是大夫以上尊贵,得以有礼、摈两个名称。”士以下卑贱,只称礼。

宾礼辞,许。(礼辞,一辞。)

[疏]“宾礼辞许”。

○注“礼辞一辞”。

○释曰:礼遇宾客一辞答应的原因,是主人礼遇宾客的常法,刚才已经行了纳采、问名,宾主之情已经相通了,所以略行一辞而已。

主人彻几改筵,东上。侧尊С醴于房中。(彻几改筵者,乡为神,今为人。侧尊,亦言无玄酒,侧尊於房中,亦有篚有笾豆,如冠礼之设。)

[疏]“主人”至“房中”。

○释曰:撤去几案改变席子,是在户西礼神坐位,撤去几案,在后面交给宾客,改设席子,在东房之中设置侧尊С醴,用来礼遇宾客。

○注“彻几”至“之设”。

○释曰:经文说“东上”,是统属于主人。注解说“刚才为神,现在为人”,为神则西上,为人则东上,不同,所以辨别它。说“侧尊,也说没有玄酒”,醴糟例

无玄酒配之,以其醴象大古质,故士冠与此昏礼之等皆无玄酒也。郑知此“亦有篚有笾豆如冠礼”者,此下云“赞者酌醴,加角▯四”,明有篚盛之,又云“赞者荐脯醢”,则有笾豆可知。但冠礼尊在服北,南上,则此尊与篚等亦南上,故云“如冠礼之设”也。

译如果没有玄酒与之相配,是因为醴酒象征着上古质朴的风尚,所以士冠礼和婚礼这类礼仪中都没有玄酒。郑玄知道这里所说的“也有篚、有笾豆,如同冠礼”,是因为下文说“赞者斟取醴酒,加上角柶”,这就明显表明有篚来盛放它;又说“赞者进献脯醢”,由此可知有笾豆。只是冠礼中酒尊设在席位北面,以南为上,那么这里的酒尊和篚等也以南为上,所以说“如同冠礼的摆设”啊。

主人迎宾于庙门外,揖让如初,升。主人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拂几,授校,拜送。宾以几辟,北面设于坐,左之,西阶上答拜。(拂,拭也。拭几者,尊宾,新之也。校,几足。辟,逡巡。古文校为技。)

  [疏]“主人”至“答拜”。

  ○释曰:云“主人迎宾于庙门外。揖让如初,升”者,如纳采时三揖三让也。云“主人北面再拜”者,拜宾至此堂饮之,是以《公食大夫》、《燕礼》、《乡饮酒》、《乡射》、《大射》皆云“拜至”,并是拜宾至此堂也。但《燕礼》、《大射》、《公食大夫》皆云“至,再拜”,先言至者,欲见宾至乃拜之,是有尊卑不敌之义。馀皆言拜至,至在拜下者,体敌之义也。若然,此为礼宾,有拜至者,前虽有纳采、问名之事,以昏礼有相亲之义,故虽後亦拜至也。聘礼、享礼及礼宾不拜至者,聘礼不取相亲之义,故不拜至。是以彼郑注云:“以宾不於此始至也。”云“主人拂几”者,此拂几虽不言外拂、内拂,又不言三,案《有司彻》:“主人西面,左手执几,缩之,以右袂推拂几三,二手横执几,进,授尸于筵前。”注云:“衣袖谓之袂。推拂,去尘示新。”云拂者,外拂之也。则此亦外拂之三也。凡行敌礼者,拂几皆若此。卑於尊者,则内拂之。故《聘礼》云:“宰夫内拂几三,奉两端以进。”郑云“内拂几,不欲尘▯分尊者”是也。若然,《冠礼》礼宾无几者,冠礼比昏为轻,故无几。《乡饮酒》、《乡射》及《燕》宾,宾轻,故无几。《聘》宾及《公食大夫》宾重,故有几也。云“授校”者,凡授几之法,卑者以两手执几两端,尊者则以两手於几▯执之,授皆然。是以《聘礼》宰夫奉两端以进,《有司彻》云:“尸进,二手受于手▯。”注云:“受从手▯,谦也。”虽不言两手,两手授之可知。又案《聘礼》云:“公东南乡,外拂几三,卒,振袂,中摄之,进,西乡。宾进,讶,受几于筵前。”以此言之,公尊,中执几以一手,则宾以两手於几两端执之也。而此亦宾主不敌授校者,昏礼异於馀礼。云“拜送”者,此当再拜送君,於聘宾则一拜,故《聘礼》云“公一拜送”,郑注云“公,尊也”是也。此几以安体,非己所得,故宾受讫,然後答拜。下经受醴之时,先拜乃受者,彼是入口之物,己所当得,故先拜乃受之。云“宾以几辟”者,以宾卑,故以凡辟。《聘礼》宾卑,亦云以几辟。《有司彻》不云以几辟者,尊尸故也。《觐礼》不云以几辟者,尊王使也。凡设几之法,受时或受其足,或受于手▯,皆横受之。及其设之,皆旋几纵执,乃设之於坐南,北面陈之,位为神则右之,为人则左之,为异。不坐设之者,几轻,故也。

  ○注“拂拭”至“为枝”。

  ○释曰:郑知“校,几足者,《既夕记》云“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故知校是几足也。

  赞者酌醴,加角▯四,面叶,出于房。(赞,佐也,佐主人酌事也。赞者亦洗酌,加角▯四,覆之,如冠礼矣。出房南面,待主人迎受。古文叶作扌葛。)

  [疏]“赞者”至“于房”。

  ○注“赞佐”至“作扌葛”。

  ○释曰:云“赞者亦洗酌,加角▯四,覆之,如冠礼矣”者,案《冠礼》云:“赞者洗於房中,侧酌醴,加▯四覆之。”此与冠礼同,故知如冠礼矣。

  主人受醴,面枋,筵前西北面。宾拜受醴,复位。主人阼阶上拜送。(主人西北面疑立,待宾即筵也。宾复位於西阶上北面,明相尊敬。此筵不主为饮食起。)

  [疏]“主人”至“拜送”。

  ○注“主人”至“食起”。

  ○释曰:经唯云主人西北面,知“疑立”者,《乡饮酒》云“主人阼阶东疑立”,明此亦然也。凡主人将授酒醴,於筵前待宾,即筵前乃授之。此郑云“即筵”,谓就筵前,与下宾即筵别也。是以冠礼礼子及下礼妇皆於筵西受礼。然礼宾进筵前受醴,是不躐席之事也。云“宾复位於西阶上

译主人到庙门外迎接宾客,作揖谦让如同当初那样,然后登堂。主人面向北,行两次拜礼。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主人擦拭几案,将几案的足部递给宾客,行拜礼相送。宾客拿着几案退避,面向北将几案放置在坐席旁,放在左边,在西阶上回拜。(拂,就是擦拭。擦拭几案,是尊重宾客,表示几案是新的。校,是几案的足。辟,是退避。古文中“校”字写作“技”。)

[疏]“主人”到“答拜”。

○解释说:经文说“主人到庙门外迎接宾客。作揖谦让如同当初那样,登堂”,这是像纳采时那样三揖三让。经文说“主人面向北行两次拜礼”,这是拜谢宾客来到此堂饮酒,所以《公食大夫》、《燕礼》、《乡饮酒》、《乡射》、《大射》都称“拜至”,都是拜谢宾客来到此堂。只是《燕礼》、《大射》、《公食大夫》都说“宾客到来,行两次拜礼”,先说“至”,是为了表明宾客到来后才拜谢,这是有尊卑不相等的含义。其余都说“拜至”,“至”在“拜”之下,这是地位对等的含义。如果这样,这是礼待宾客,有拜至的,前面虽然有纳采、问名等事,因为婚礼有相亲的含义,所以虽然在后也拜至。聘礼、享礼及礼宾不拜至的,是因为聘礼不取相亲的含义,所以不拜至。因此郑玄注说:“因为宾客不是在此初次到来。”经文说“主人擦拭几案”,这擦拭几案虽然没说外拂、内拂,也没说三次,但根据《有司彻》:“主人面向西,左手拿着几案,纵向拿着,用右衣袖推拂几案三次,双手横拿着几案,前进,在席前交给尸。”注说:“衣袖叫做袂。推拂,是去除灰尘表示新。”说拂,是外拂。那么这里也是外拂三次。凡是行对等之礼的,擦拭几案都这样。地位低于尊者的,就内拂。所以《聘礼》说:“宰夫内拂几案三次,捧着两端前进。”郑玄说“内拂几案,是不想让灰尘沾染尊者”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这样,《冠礼》礼待宾客没有几案的,是因为冠礼比婚礼轻,所以没有几案。《乡饮酒》、《乡射》及《燕》的宾客,宾客地位轻,所以没有几案。《聘》的宾客及《公食大夫》的宾客地位重,所以有几案。经文说“授校”,凡是授予几案的方法,地位低的人用双手拿着几案的两端,地位高的人则用双手在几案中部拿着,授予时都是这样。所以《聘礼》宰夫捧着两端前进,《有司彻》说:“尸前进,双手在几案中部接受。”注说:“从几案中部接受,是谦让。”虽然没说双手,但双手授予是可以知道的。又根据《聘礼》说:“公面向东南,外拂几案三次,完毕,振衣袖,在中间拿着,前进,面向西。宾客前进,惊讶,在席前接受几案。”由此说来,公地位尊,在中间用一只手拿着几案,那么宾客就用双手在几案两端拿着。而这里也是宾客主人地位不对等授予几案足部的,是因为婚礼不同于其他礼仪。经文说“拜送”,这应当是再拜送君,对于聘宾则是一拜,所以《聘礼》说“公一拜送”,郑玄注说“公,是尊者”就是这个意思。这几案是用来安顿身体的,不是自己所得,所以宾客接受完毕后,然后回拜。下文接受醴酒的时候,先拜谢然后接受,那是入口的东西,是自己应当得到的,所以先拜谢然后接受。经文说“宾客拿着几案退避”,因为宾客地位低,所以用凡例中的退避。《聘礼》宾客地位低,也说拿着几案退避。《有司彻》不说拿着几案退避,是因为尊重尸。《觐礼》不说拿着几案退避,是因为尊重王的使者。凡是设置几案的方法,接受时或者接受其足,或者在几案中部接受,都是横着接受。等到设置时,都旋转几案纵向拿着,然后设置在坐席南面,面向北陈列,位置为神则放在右边,为人则放在左边,以示区别。不坐着设置,是因为几案轻,所以这样。

○注“拂拭”到“为枝”。

○解释说:郑玄知道“校,是几案足”的,是因为《既夕记》说“连接足部用燕几,校在南面,御者坐着拿着它”,所以知道校是几案足。

赞者斟满醴酒,加上四枚角柶,叶面朝上,从房中出来。(赞,是辅助,辅助主人斟酒的事。赞者也洗爵斟酒,加上四枚角柶,覆盖在上面,如同冠礼那样。从房中出来面向南,等待主人迎接接受。古文中“叶”字写作“扌葛”。)

[疏]“赞者”到“于房”。

○注“赞佐”到“作扌葛”。

○解释说:经文说“赞者也洗爵斟酒,加上四枚角柶,覆盖在上面,如同冠礼那样”,根据《冠礼》说:“赞者在房中洗爵,侧着斟满醴酒,加上四枚角柶覆盖在上面。”这与冠礼相同,所以知道如同冠礼。

主人接受醴酒,面向枋,在席前面向西北。宾客拜谢接受醴酒,回到原位。主人在阼阶上拜谢相送。(主人面向西北站立,等待宾客就席。宾客回到西阶上面向北的原位,表明相互尊敬。这席垫不是主要为饮食而设。)

[疏]“主人”到“拜送”。

○注“主人”到“食起”。

○解释说:经文只说主人面向西北,知道是“站立”的,是因为《乡饮酒》说“主人在阼阶东站立”,明白这里也是这样。凡是主人将要授予酒醴,在席前等待宾客,就在席前授予。这里郑玄说“即筵”,是指到席前,与下文宾客就席不同。所以冠礼礼待儿子及下文礼待媳妇都在席西接受礼。然而礼待宾客进到席前接受醴酒,是不越席的事。经文说“宾客回到西阶上

北面,明相尊敬。此筵不主为饮食起”者,但此筵为行礼,故拜及啐皆於西阶也。

译面向北方,表示对相的尊敬。说“这场宴席不是为了饮食而设”,是因为这场宴席是为了行礼,所以拜礼和啐礼都在西阶上进行。

赞者荐脯醢。(荐,进)宾即筵坐,左执觯,祭脯醢,以▯四祭醴三,西阶上北面坐,啐醴,建▯四,兴,坐奠觯,遂拜。主人答拜。(即,就也。左执觯,则祭以右手也。凡祭於脯醢之豆▯,必所为祭者,谦敬,示有所先也。啐,尝也。尝之者,成主人意。建犹扌及也。兴,起也。奠,停也。)

  [疏]“赞者”至“答拜”。

  ○释曰:此经云“坐奠觯,遂拜”,言遂者,因事曰遂,因建▯四兴,坐奠觯,不复兴,遂因坐而拜。《冠礼》礼子并醮子,及此下礼妇,不言坐奠觯遂者,皆文不具。《聘》礼宾不言拜者,理中有拜可知也。

  ○注“即就”至“停也”。

  ○释曰:郑云“祭以右手”,出于《乡射》也。云“凡祭於脯醢之豆▯”者,谓祭脯醢俎豆皆於豆▯,此及《冠礼》、《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皆有脯醢,则在笾豆之▯。此注不言笾直言豆者,省文。《公食大夫》及《有司彻》豆多者,则言祭於上豆之▯也。云“必所为祭者,谦敬,示有所先也”者,案《曲礼》云“主人延客祭”,注云:“祭,祭先也。君子有事不忘本也。”此云谦敬,示有所先。先即本,谓先世造此食者也。云“啐,尝也。尝之者,成主人意”者,主人设馔,望宾为美之,今客尝之告旨,是成主人意也。

  宾即筵,奠于荐左,降筵,北面坐取脯,主人辞。(荐左,笾豆之东。降,下也。自取脯者,尊主人之赐,将归执以反命。辞者,辞其亲彻。)

  [疏]“宾即”至“人辞”。

  ○释曰:此奠於荐左,不言面位,下赞礼妇“奠于荐东”,注云:“奠于荐东,升席奠之。”此云奠于荐东,升席奠之,明皆升席,南面奠也。必南面奠者,取席之正。又祭酒亦皆南面,并因祭酒之而奠之,则《冠礼》礼子亦南面奠之。《聘礼》礼宾,宾北面奠者,以公亲执束帛待赐,已不敢稽留,故由便疾北面奠之也。《乡饮酒》、《乡射》酬酒不祭不举,不得因祭而奠于荐东也。《燕礼》、《大射》重君物,君祭酬酒,故亦南面奠。云“降,下也。自取脯者,尊主人之赐,将归执以反命”者,案下记云“宾右取脯,左奉之,乃归执以反命”是也。

  宾降,授人脯,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人,谓使者从者,授於阶下西面,然後出去。)

  [疏]“宾降”至“再拜”。

  ○注“人谓”至“出去”。

  ○释曰:郑知“人,谓使者从者”者,以其此脯使者将归,故授从者也。又知“授於阶下西面,然後出去”者,以其宾位在西,授脯文在出上,故知西阶下西面授之,然後出去也。

  纳吉,用雁,如纳采礼。(归卜於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於是定。)

  [疏]“纳吉”至“采礼”。

  ○释曰:案上文纳采在前,问名在後,今此不云如问名而云如纳采者,问名宾不出大门,故此纳吉如其纳采也。

  ○注“归卜”至“是定”。

  ○释曰:郑知义然者,案下记云:“纳吉曰吾子有贶命,某加诸卜,占吉,使某也敢告。”凡卜并皆於祢庙,故然也。未卜时恐有不吉,婚姻不定,故纳吉乃定也。

  纳徵,玄▯束帛、俪皮,如纳吉礼。(徵,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昏礼。用玄▯者,象阴阳备也。束帛,十端也。《周礼》曰:“凡嫁子取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俪,两也。执束帛以致命。两皮为庭实。皮,鹿皮。今文▯皆作熏。)

  [疏]“纳徵”至“吉礼”。

  ○释曰:此纳徵无雁者,以有束帛为贽故也。是以《孝经钩命决》云“五礼用雁”是也。案《春秋左氏》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不言纳徵者,孔子制《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故指币体而言周文,故以义言之。徵,成也,纳此则昏礼成,故云“徵”也。

  ○注“徵成”至“作熏”。

  ○释曰:云“用玄▯者,象阴阳备也。束帛,十端也”者,《周礼》:“凡嫁子娶妻,入币缁帛无过五两。

译赞者进献干肉和肉酱。宾客就席坐下,左手拿着酒杯,祭祀干肉和肉酱,用四枚枣和四枚桃祭祀,三次祭祀甜酒,在西阶上面向北坐下,品尝甜酒,拿起枣和桃,起身,坐下放下酒杯,于是行拜礼。主人回拜。

[疏]“赞者”至“答拜”。

○解释:经文说“坐下放下酒杯,于是行拜礼”,说“于是”,是因为接着前事称为“于是”,接着拿起枣桃起身,坐下放下酒杯,不再起身,于是接着坐下行拜礼。《冠礼》中为儿子行冠礼并醮酒,以及此处下文为妇人行礼,不说“坐下放下酒杯于是”,都是文字省略不全。《聘礼》中宾客不说拜,但道理中包含拜礼是可以知道的。

○注“即就”至“停也”。

○解释:郑玄说“用右手祭祀”,出自《乡射礼》。说“凡在干肉和肉酱的豆中祭祀”者,是说祭祀干肉和肉酱的俎和豆都在豆中,此处以及《冠礼》、《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都有干肉和肉酱,就在笾和豆中。此注不说笾只说豆,是省略文字。《公食大夫》及《有司彻》中豆多的,就说在上面的豆中祭祀。说“必定祭祀所祭祀的对象,表示谦敬,显示有所先敬”者,查《曲礼》说“主人延请宾客祭祀”,注说:“祭祀,是祭祀祖先。君子做事不忘根本。”此处说谦敬,显示有所先敬。先就是根本,指先世创造这些食物的人。说“啐,是品尝。品尝它,是成全主人的心意”者,主人摆设酒食,希望宾客觉得美味,现在宾客品尝后告知美味,这是成全主人的心意。

宾客就席,将物品放在荐席左边,走下席,面向北坐下取干肉,主人推辞。(荐席左边,是笾豆的东边。降,是下。自己取干肉,是尊重主人的赏赐,将要拿着回去复命。辞,是推辞他亲自撤去。)

[疏]“宾即”至“人辞”。

○解释:此处放在荐席左边,不说面向方位,下文赞礼妇人“放在荐席东边”,注说:“放在荐席东边,升席放下。”此处说放在荐席东边,升席放下,明显都是升席,面向南放下。必定面向南放下,是取席位的正位。又祭祀酒也都面向南,并借着祭祀酒而放下,那么《冠礼》中为儿子行礼也面向南放下。《聘礼》中礼待宾客,宾客面向北放下,是因为国君亲自拿着束帛等待赏赐,自己不敢稽留,所以由方便快速面向北放下。《乡饮酒》、《乡射》酬酒不祭祀不举起,不能借着祭祀而放在荐席东边。《燕礼》、《大射》重视国君的物品,国君祭祀酬酒,所以也面向南放下。说“降,是下。自己取干肉,是尊重主人的赏赐,将要拿着回去复命”者,查下文记说“宾客右手取干肉,左手捧着,于是拿着回去复命”就是这样。

宾客走下,将干肉交给他人,出去,主人送到门外,再拜。(人,是指使者的随从,在阶下面向西交接,然后出去。)

[疏]“宾降”至“再拜”。

○注“人谓”至“出去”。

○解释:郑玄知道“人,是指使者的随从”,是因为这干肉使者将要回去,所以交给随从。又知道“在阶下面向西交接,然后出去”,是因为宾客位置在西,交接干肉的文字在出去之前,所以知道在西阶下面向西交接,然后出去。

纳吉,用大雁,如同纳采的礼仪。(回去在宗庙占卜,得到吉兆,再派使者前往告知,婚姻之事于是确定。)

[疏]“纳吉”至“采礼”。

○解释:查上文纳采在前,问名在后,现在此处不说如同问名而说如同纳采,是因为问名时宾客不出大门,所以这纳吉如同纳采。

○注“归卜”至“是定”。

○解释:郑玄知道义理如此,查下文记说:“纳吉说‘您有赏赐的命令,某人加于占卜,占卜吉利,派某人敢来告知。’”凡占卜都在祢庙,所以如此。未占卜时恐怕有不吉,婚姻不定,所以纳吉才确定。

纳徵,玄纁束帛、成对的鹿皮,如同纳吉的礼仪。(徵,是成。派使者纳币以完成婚礼。用玄纁,是象征阴阳完备。束帛,是十端。《周礼》说:“凡嫁女娶妻,入币纯帛不超过五两。”俪,是两。拿着束帛以传达命令。两皮作为庭实。皮,是鹿皮。今文纁都作熏。)

[疏]“纳徵”至“吉礼”。

○解释:这纳徵没有大雁,是因为有束帛作为贽礼的缘故。所以《孝经钩命决》说“五礼用大雁”就是这样。查《春秋左氏传》庄公二十二年:“冬天,国君到齐国纳币。”不说纳徵,是因为孔子制定《春秋》,改变周代的文饰遵循殷代的质朴,所以指着币的实体而言周代的文饰,所以以义理而言。徵,是成,纳此则婚礼成,所以说“徵”。

○注“徵成”至“作熏”。

○解释:说“用玄纁,是象征阴阳完备。束帛,是十端”,《周礼》:“凡嫁女娶妻,入币缁帛不超过五两。”

”郑彼注云:“纳币帛缁,妇人阴也。凡於娶礼,必用其类。五两,十端也。必言两者,欲得其配合之名,十象五行十日相成也。士大夫乃以玄▯束帛,天子加以▯圭,诸侯加以大璋。《杂记》云:‘纳币一束,束五两,两五寻。’然则每端二丈。”若彼据庶人空用缁色,无▯,故郑云用缁妇人阴,此玄▯俱有,故云象阴阳备也。案《玉人》,▯圭,天子以聘女;大璋,诸侯以聘女。故郑据而言焉。“玄▯束帛”者,合言之阳奇阴耦,三玄二▯也。其大夫无冠礼而有昏礼,若试为大夫及幼为大夫者,依士礼。若五十而爵,改娶者,大夫昏礼,玄▯及鹿皮则同於士。馀有异者,无文以言也。

译郑玄在那里的注解说:“纳币使用黑色丝帛,因为妇人属阴。在娶妻的礼仪中,必定使用与其性质相类的事物。五两,即十端。之所以说‘两’,是为了取得配合的名称,十象征着五行与十日相互成就。士和大夫使用黑色和浅红色的束帛,天子在此基础上加上瑑圭,诸侯加上大璋。《杂记》说:‘纳币一束,一束五两,一两五寻。’那么每一端就是二丈。”如果郑玄依据庶人只使用黑色而无浅红色,所以说用黑色象征妇人之阴;这里黑色和浅红色都有,所以说象征阴阳完备。查考《玉人》篇,瑑圭是天子用来聘娶女子的;大璋是诸侯用来聘娶女子的。所以郑玄依据这些来说明。“玄纁束帛”是合起来说的,阳为奇数阴为偶数,即三玄二纁。大夫没有冠礼而有昏礼,如果是试任大夫以及年幼就任大夫的人,依照士的礼仪。如果是五十岁才获得爵位、改娶妻子的,大夫的昏礼,玄纁和鹿皮则与士相同。其余有差异的地方,没有文献记载来说明。

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礼。(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告之。)

  [疏]“请期”至“徵礼”。

  ○释曰:请期如纳徵礼,纳吉礼如纳采礼。案上纳采之礼下至“主人拜送於门外”,其中揖让升降及礼宾迎送之事,此皆如之。

  ○注“主人”至“告之”。

  ○释曰:婿之父使使纳徵讫,乃下卜婚月,得吉日,又使使往女家告日,是期由男家来。今以男家执谦,故遣使者请女家。若云期由女氏,故云“请期”。女氏知阳倡阴和,当由男家出,故主人辞之。使者既见主人辞,遂告主人期日也。是以下记云:“使者曰:某使某受命吾子,不许,某敢不告!期曰某日。”注云:“某吉日之甲乙。”是告期之辞,故郑云“辞即告”也。

  期,初昏,陈三鼎于寝门外东方,北面,北上。其实特豚,合升,去蹄。举肺脊二,祭肺二,鱼十有四,腊一肫,髀不升。皆饪。设扃▯。(期,取妻之日。鼎三者,升豚、鱼、腊也。寝,婿之室也。北面,乡内也。特犹一也。合升,合左右胖升於鼎也。去蹄,蹄甲不用也。举肺、脊者,食时所先举也。肺者,气之主也,周人尚焉。脊者,体之正也,食时则祭之,饭必举之,贵之也。每皆二者,夫妇各一耳。凡鱼之正,十五而鼎,减一为十四者,欲其敌偶也。腊,兔腊也。肫,或作纯,纯,全也,凡腊用全。髀不升者,近窍,贱也。饪,孰也。扃,所以扛鼎。▯,覆之。古文纯为钧,髀为脾。今文扃作铉,▯皆作密。)

  [疏]“期初”至“扃▯”。

  ○释曰:此文下尽“合卺”一节,论夫家欲迎妇之时,豫陈同牢之馔也。云“陈三鼎於寝门外东方,北面北上”者,谓在夫寝门外也。言“东方”、“北面”,是礼之正。但数鼎,故云“北面,北上”,则此及《少牢》皆是也。《特牲“陈鼎於门外,北面北上”,当门而不在东方者,辟大夫故也。今此亦东方,不辟大夫者,重昏礼,摄盛也。鼎不言“北上”,直言“北面”,《士冠》所云是也。凡鼎陈於外者,北面为正。阼阶下,西面为正。《士丧礼》小敛陈一鼎於门外西面者,丧礼少变,在东方者,未忍异於生。於大敛大奠及朔月奠,《既夕》陈鼎,皆如大敛奠。门外皆西面者,亦是《丧礼》、《既夕》变也。《士虞》陈三鼎于门外之右,北面,北上,入设于西阶前,东面,北上。不在东者,既葬,鬼事之反吉故也。《公食》陈鼎七,当门南面西上者,以宾是外人,向外统之。

  ○注“期取”至“作密”。

  ○释曰:云“期,娶妻之日”者,此陈同牢之馔。下云亲迎之礼,其中无厥明之文,明是娶妇之日也。云“鼎三者,升豚、鱼、腊也”者,即经文自显也。云“寝,婿之室也”者,命士以上之父子异宫,自然别有寝。若不命之士,父子同宫,虽大院同居,其中亦隔别,各有门户,故经总云“寝门外”也。云“合升,合左右胖升於鼎也”者,以夫妇各一,故左右胖俱升,若祭,则升右也。云“去蹄,蹄甲不用也”者,以其践地,秽恶也。云“举肺、脊者,食时所先举”者,案下文“赞者告具,揖妇,即对筵,皆坐祭,祭荐、黍、稷、肺”,即此祭肺也。下又云“赞尔黍稷”,授肺脊,皆食,以氵音酱,皆祭举,食举也”,即此举肺、脊也。祭时二肺俱有,生人唯有举肺,皆祭。今此得有祭肺者,《礼记郊特牲》论娶妇“玄冕齐戒,鬼神阴阳也”,故与祭祀同二肺也。据下文先用祭肺,後用举肺,此经先言举肺,後言祭肺者,以举肺脊长大,故先言。是以《特牲》、《少牢》入鼎时举肺脊在前。云“肺者,气之主也,周人尚焉”者,案《礼记明堂位》云:“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郑注云:“气主盛也。”但所尚不同,故云周人尚焉。云“脊者,体之正也,食时则祭之”者,对祭肺未食时祭也。云“饭必举之,贵之也”者,但

译请期,要用大雁作为礼物。女家主人推辞,男家使者应允,然后告知婚期,礼仪如同纳徵一样。(主人推辞,是因为阳主动而阴应和,婚期应当由男家提出。男家必须先占卜,得到吉日,才派遣使者前往,推辞之后随即告知日期。)

[疏]“请期”到“徵礼”。

○解释:请期的礼仪如同纳徵,纳吉的礼仪如同纳采。查看上文纳采之礼,直到“主人拜送于门外”,其中揖让升降以及接待宾客、迎送之事,这里都与之相同。

○注“主人”到“告之”。

○解释:新郎的父亲派遣使者完成纳徵后,接着占卜婚期,得到吉日,又派遣使者前往女家告知日期,这是说婚期由男家决定。现在因为男家秉持谦逊,所以派遣使者向女家请求。如果说婚期由女家决定,所以说“请期”。女家知道阳主动阴应和,应当由男家提出,所以主人推辞。使者见到主人推辞,于是告知主人婚期。因此下文记载说:“使者说:某人派我接受您的命令,如果不允许,我怎敢不告知!婚期是某日。”注解说:“某吉日是指甲乙等干支。”这是告知婚期的辞令,所以郑玄说“推辞随即告知”。

婚期,在黄昏初时,在寝门外东侧陈列三个鼎,面朝北,以北方为上。鼎中的食物是一只完整的猪,左右半边合在一起烹煮,去掉蹄甲。举肺和脊各两份,祭肺两份,鱼十四条,腊兔一只全腿,大腿不烹煮。都是熟肉。设置鼎耳钩和鼎盖。(期,是娶妻的日子。鼎有三个,是烹煮猪、鱼、腊兔。寝,是女婿的居室。面朝北,是朝向室内。特,就是一。合升,是将猪的左右半边合在一起烹煮。去蹄,是不使用蹄甲。举肺、脊,是吃饭时最先举起的。肺,是气的主宰,周人崇尚它。脊,是身体的正骨,吃饭时祭祀它,吃饭必定举起它,是重视它。每样都是两份,是夫妇各一份。鱼的正规数量是十五条,减一条为十四条,是为了使其成双成对。腊,是兔腊。肫,有的写作纯,纯,是完整,凡腊兔都用完整的。大腿不烹煮,是因为靠近排泄器官,地位低贱。饪,是熟。扃,是用来抬鼎的钩。〇,是覆盖鼎的盖子。古文纯写作钧,髀写作脾。今文扃写作铉,〇都写作密。)

[疏]“期初”到“扃〇”。

○解释:这段文字直到“合卺”一节,论述夫家准备迎接新娘时,预先陈列同牢之礼的食物。说“在寝门外东侧陈列三个鼎,面朝北,以北方为上”,是指在夫家寝门外。说“东方”、“北面”,是礼仪的正统。只是数鼎,所以说“北面,北上”,这与《少牢》篇相同。《特牲》篇“在门外陈列鼎,面朝北,以北方为上”,正对门而不偏东,是为了避开大夫的规格。现在这里也在东方,不避开大夫规格,是因为重视婚礼,提升规格。鼎不说“北上”,只说“北面”,《士冠礼》中所说的是这样。凡鼎陈列在外的,面朝北是正统。阼阶下,面朝西是正统。《士丧礼》小敛时在门外西侧陈列一个鼎,丧礼略有变化,在东侧,是因为不忍心与生前不同。在大敛、大奠以及朔月奠,《既夕礼》中陈列鼎,都如同大敛奠。门外都面朝西,也是《丧礼》、《既夕礼》的变化。《士虞礼》在门外右侧陈列三个鼎,面朝北,以北方为上,进入室内设在西阶前,面朝东,以北方为上。不在东侧,是因为已经安葬,鬼事与吉事相反。《公食礼》陈列七个鼎,正对门,面朝南,以西方为上,因为宾客是外人,向外统领。

○注“期取”到“作密”。

○解释:说“期,是娶妻的日子”,这是陈列同牢之礼的食物。下文说亲迎的礼仪,其中没有第二天早上的记载,说明是娶妻当天。说“鼎有三个,是烹煮猪、鱼、腊兔”,经文自身已经明显。说“寝,是女婿的居室”,命士以上的父子不同宫,自然另有寝宫。如果不是命士,父子同宫,虽然大院同居,其中也隔开,各有门户,所以经文总说“寝门外”。说“合升,是将猪的左右半边合在一起烹煮”,因为夫妇各一份,所以左右半边都烹煮,如果是祭祀,则只烹煮右半边。说“去蹄,是不使用蹄甲”,因为蹄甲践踏地面,污秽。说“举肺、脊,是吃饭时最先举起的”,查看下文“赞者告知准备就绪,作揖让新娘,就座于相对席,都坐下祭祀,祭祀荐肉、黍、稷、肺”,就是这里祭祀肺。下文又说“赞者劝食黍稷”,授予肺脊,都吃,用酱蘸,都祭祀举起,吃举起的部分”,就是这里举肺、脊。祭祀时两种肺都有,活人只有举肺,都祭祀。现在这里有祭肺,是因为《礼记·郊特牲》论述娶妻“玄冕斋戒,鬼神阴阳”,所以与祭祀相同有两种肺。根据下文先用祭肺,后用举肺,这里经文先说举肺,后说祭肺,是因为举肺脊长大,所以先说。因此《特牲》、《少牢》入鼎时举肺脊在前。说“肺,是气的主宰,周人崇尚它”,查看《礼记·明堂位》说:“有虞氏祭祀首,夏后氏祭祀心,殷人祭祀肝,周人祭祀肺。”郑玄注说:“气主盛。”但崇尚的不同,所以说周人崇尚肺。说“脊,是身体的正骨,吃饭时祭祀它”,相对于祭祀肺是在未吃时祭祀。说“吃饭必定举起它,是重视它”,只是

一身之上体总有二十一节,前有肩、臂、▯,後有肫、胳、脊,在中央有三脊:正、▯廷、横脊,而取中央正脊,故云体之正。凡云先以对後,案《特牲》举肺脊後食▯骼,注云:“肺,气之主也。脊,正体之贵者,先食啖之,所以导食通气。”此不言先食啖之,从彼可知也。云“每皆二者,夫妇各一耳”者,释经多之义。云“凡鱼之正,十五而鼎,减一为十四”者,据《特牲》记云“鱼十有五”,注云:“鱼,水物,以头枚数,阴中之物,重数於月十有五日而盈。《少牢馈食礼》亦云十有五而俎。尊卑同。”则是尊卑同用十五而同鼎也。云“欲其敌偶也”者,夫妇各有七也。此夫妇鬼神阴阳,故同祭礼十五而去一,若平生人则与此异,故《公食太夫》一命者七鱼,再命者九鱼,三命者十有一鱼,天子诸侯无文,或诸侯十三鱼,天子十五鱼也。云“腊,免腊也”者,《少牢》用麋腊,士兔腊可知,故《曲礼》云“兔曰明视”也。云“肫,或作纯。纯,全也,凡腊用全”者,此或《少牢》文,案《少牢》“腊一纯”,注云:“纯犹全也。”凡牲体则用一胖不得云全,其腊则左右体胁相配,共为一体,故得全名也。《特牲》、《少牢》亦用全,《士丧》大敛与《士虞》皆用左胖,不全者,《丧礼》略文。今文▯皆作密者,郑以省文,故兼下▯幂总叠之,故云“皆”也。设洗于阼阶东南。(洗,所以承盥洗之器弃水者。)

译人体共有二十一节,前面有肩、臂、〇,后面有肫、胳、脊,在中央有三条脊骨:正脊、〇廷、横脊,选取中央的正脊,所以说它是身体的正体。凡是说先以对应后,查考《特牲馈食礼》中举肺脊在后食用〇骼,注解说:“肺,是气的主宰。脊,是正体中尊贵的部分,先食用它,是用来引导饮食、通畅气息。”这里虽然没有说先食用它,但从那里可以推知。说“每都是两个,是夫妇各一个”的话,是解释经文中“多”的含义。说“凡是鱼的正规数目,十五而鼎,减去一成为十四”的话,是依据《特牲馈食礼》记载说“鱼十五条”,注解说:“鱼,是水里的生物,按头来计数,属于阴中之物,重视与月亮十五天盈满相应的数目。《少牢馈食礼》也说十五条而放在俎上。尊卑相同。”这就是说尊卑都使用十五条而一同入鼎。说“想要它们成双成对”的话,是夫妇各有七条。这涉及夫妇、鬼神、阴阳,所以同祭礼用十五条而减去一条,如果是平常的人则与此不同,所以《公食大夫礼》中一命者用七条鱼,再命者用九条鱼,三命者用十一条鱼,天子和诸侯没有明文记载,或许诸侯用十三条鱼,天子用十五条鱼。说“腊,是兔腊”的话,《少牢馈食礼》用麋腊,士用兔腊可以推知,所以《曲礼》说“兔叫明视”。说“肫,有的写作纯。纯,就是全,凡是腊用全”的话,这可能是《少牢馈食礼》的原文,查考《少牢馈食礼》“腊一纯”,注解说:“纯就是全。”凡是牲体则用一胖不能说全,那腊则是左右体胁相配,合为一体,所以能称为全。《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也用全,《士丧礼》大敛与《士虞礼》都用左胖,不全的,是《丧礼》简略的记载。今文〇都作密的,郑玄因为节省文字,所以兼及下面的〇幂总括叠合,所以说“皆”。在阼阶东南设置洗。(洗,是用来承接盥洗器具中废弃水的。)

馔于房中,醯酱二豆,菹醢四豆,兼巾之。黍稷四敦,皆盖。(醯酱者,以醯和酱,生人尚亵味。兼巾之者,六豆共巾也。巾为御尘,盖为尚温。《周礼》曰:“食齐视春时。”)

  [疏]“馔于”至“皆盖”。

  ○注“醯酱”至“春时”。

  ○释曰:郑知“以醯和酱”者,得醯者无酱,得酱者无醯,若和之,则夫妻皆有,是以知以醯和酱也。云“生人尚亵味”者,此文与《公食》皆以醯和酱,《少牢》、《特牲》不言之,故云然也。引《周礼》释敦皆有盖者,饭宜温,比春时故也。

  大羹氵音在爨。(大羹氵音,煮肉汁也。大古之羹无盐菜。爨,火上。《周礼》曰:“羹齐视夏时。”今文氵音皆作汁。)

  [疏]“大羹氵音在爨”。

  ○注“大羹”至“作汁”。

  ○释曰:氵音与汁一也。知“大古之羹无盐菜”者,《左传》桓二年臧哀伯云:“大羹不致。”《礼记郊特牲》云“大羹不和”,谓不致五味,故知不和盐菜。唐虞以上曰大古,有此羹。三王以来更有▯羹,则致以五味。虽有▯羹,犹存大羹,不忘古也。引《周礼》者,证大羹须热,故在爨,临食乃取也。

  尊于室中北墉下,有禁。玄酒在西。▯幂,加勺,皆南枋。(墉,墙也。禁,所以▯С者。玄酒不忘古也。▯,粗葛。今文枋作柄。)

  [疏]“尊于”至“南枋”。

  ○注“墉墙”至“作柄”。

  ○释曰:云“禁所以▯С”者,《士冠》云С,此亦士礼,虽不言С,然此尊亦С也。▯承於С。云“禁”者,因为酒戒,故以禁言之也。云“玄酒不忘古也”者,古谓黄帝已前,以《礼运》云“污尊而А饮”,谓神农时虽有黍稷未有酒醴,则神农以上以水为玄酒也。《礼运》又云:“後圣有作,以为醴酪。”据黄帝以後,虽有酒醴,犹是不忘古也。

  尊于房户之东,无玄酒。篚在南,实四爵合卺。(无玄酒者,略之也。夫妇酌於内尊,其馀酌於外尊。合卺,破匏也。四爵两卺凡六,为夫妇各三▯。一升曰爵。)

  [疏]“尊于”至“合卺”。

  ○注“无玄”至“曰爵”。

  ○释曰:云“无玄酒者,略之”者,此对上文夫妇之尊有玄酒,此尊非为夫妇,故略之也。云“夫妇酌於内尊,其馀酌於外尊”者,据上文玄酒知之。云“一升曰爵”者,《韩诗内传》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是也。

  主人爵弁,▯裳,缁衤▯。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主人,婿也,婿为妇主。爵弁而▯裳,玄冕之次。大夫以上亲迎冕服。冕服迎者,鬼神之。鬼神之者,所以重之亲之。▯裳者,衣缁衣。不言衣与带而言衤▯者,空其文,明其与衤▯俱用缁。衤▯,谓缘。衤▯之言施,以缁缘裳,象阳气下施。从者,有司也。乘贰车,从行者也。毕犹皆也。墨车,漆车,士而乘墨车,摄盛也。执烛前马,使徒役持炬火居前▯道。)

  [疏]“主人”至“前马”。

  ○释曰:此至“俟于门外”,论婿亲迎之节。

  ○注“主人”至“▯道”。

  ○释曰:云“主人,婿也”者,以其亲迎向女家。女父称主人,男称婿,已下皆然。今此未至女家,仍据男家而言,故云主人是婿。为妇主,故下亲迎至男家,婿还称主人也。云“爵弁而▯裳”者,下爵弁亦冕之类,故亦▯裳也。云“玄冕之次”者,郑注《周礼弁师》云:“一合之大夫冕而无旒,士变冕为爵弁。”故云冕之次也。云“大夫以上亲迎冕服”者,士家自祭,服玄端;助祭,用爵弁。今爵弁用助祭之服亲迎,一为摄盛,则卿大夫朝服以自祭,助祭用玄冕,亲迎亦当玄冕,摄盛也。若上公有孤之国,孤▯冕,卿大夫同玄冕。侯伯子男无孤之国,卿▯冕,大夫玄冕也。孤卿大夫士为臣卑,复摄盛取助祭之服,以亲迎则天子诸侯为尊,则衮矣,不须摄盛,宜用家祭之服,则五等诸侯玄冕,以家祭则亲迎不过玄冕,天子亲迎当服衮

译在房中陈设食物,醋和酱各两豆,腌菜和肉酱各四豆,共用一块巾覆盖。黍米和稷米各四敦,都加上盖子。(醋酱,是用醋调和酱,活着的人崇尚日常的味道。共用巾覆盖,是六豆共用一块巾。巾是为了防尘,盖子是为了保持温热。《周礼》说:“食物的温度要像春天那样温暖。”)

[疏]“馔于”到“皆盖”。

○注“醯酱”到“春时”。

○解释说:郑玄知道“用醋调和酱”,是因为得到醋的没有酱,得到酱的没有醋,如果调和,则夫妻都有,所以知道是用醋调和酱。说“活着的人崇尚日常味道”,是因为这篇文献和《公食礼》都用醋调和酱,《少牢馈食礼》、《特牲馈食礼》没有提到,所以说这样。引用《周礼》解释敦都有盖子,是因为饭适宜温热,如同春天那样。

大羹和肉汁在灶上。(大羹和肉汁,是煮肉的汁。远古的大羹没有盐和菜。爨,是火上。《周礼》说:“羹的温度要像夏天那样热。”今文“氵音”都写作“汁”。)

[疏]“大羹氵音在爨”。

○注“大羹”到“作汁”。

○解释说:氵音和汁是一样的。知道“远古的大羹没有盐和菜”,是因为《左传》桓公二年臧哀伯说:“大羹不致。”《礼记·郊特牲》说“大羹不和”,意思是不调和五味,所以知道不和盐菜。唐尧虞舜以上称为远古,有这种羹。三王以来又有和羹,则调和五味。虽然有和羹,仍然保留大羹,不忘记古代。引用《周礼》,证明大羹需要热,所以在灶上,临近食用时才取用。

酒尊在室内北墙下,有禁。玄酒在西。粗葛布覆盖,加上勺子,都向南柄。(墉,是墙。禁,是用来承放尊的。玄酒是不忘记古代。〇,是粗葛。今文“枋”写作“柄”。)

[疏]“尊于”到“南枋”。

○注“墉墙”到“作柄”。

○解释说:说“禁是用来承放尊”的,《士冠礼》说С,这也是士的礼仪,虽然没说С,但这尊也是С。〇承放于С。说“禁”,是因为作为酒的警戒,所以用禁来说。说“玄酒是不忘记古代”的,古代指黄帝以前,因为《礼运》说“污尊而А饮”,指神农时虽然有黍稷但没有酒醴,那么神农以上以水为玄酒。《礼运》又说:“后圣有作,以为醴酪。”根据黄帝以后,虽然有酒醴,仍然是不忘记古代。

酒尊在房户东边,没有玄酒。篚在南边,装有四个爵和合卺。(没有玄酒,是简略了。夫妇从内尊酌酒,其余从外尊酌酒。合卺,是剖开的匏瓜。四个爵两个卺共六个,为夫妇各三个。一升称为爵。)

[疏]“尊于”到“合卺”。

○注“无玄”到“曰爵”。

○解释说:说“没有玄酒,是简略了”,这是对比上文夫妇之尊有玄酒,此尊不是为夫妇,所以简略。说“夫妇从内尊酌酒,其余从外尊酌酒”,是根据上文玄酒知道的。说“一升称为爵”,《韩诗内传》说“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就是这样。

主人戴爵弁,穿〇裳,缁色衣缘。随从的人都穿玄端。乘坐墨车,随从车两辆,持烛在前马前。(主人,是婿,婿是妇的主。爵弁而〇裳,是玄冕的次一等。大夫以上亲迎穿冕服。冕服迎亲,是像对待鬼神那样。像对待鬼神那样,是为了重视和亲近。〇裳,是穿缁衣。不说衣和带而说衤〇,是省略文字,表明其与衤〇都用缁色。衤〇,是衣缘。衤〇的意思是施,用缁色缘裳,象征阳气下施。从者,是有司。乘贰车,是随从的人。毕,是皆的意思。墨车,是漆车,士而乘墨车,是摄盛。执烛前马,是使徒役持炬火居前〇道。)

[疏]“主人”到“前马”。

○解释说:此到“俟于门外”,论述婿亲迎的礼节。

○注“主人”到“〇道”。

○解释说:说“主人,是婿”,因为亲迎向女家。女父称主人,男称婿,以下都这样。现在此未到女家,仍据男家而言,所以说主人是婿。为妇主,所以下文亲迎至男家,婿还称主人。说“爵弁而〇裳”,下爵弁也是冕之类,所以也〇裳。说“玄冕之次”,郑注《周礼弁师》说:“一合之大夫冕而无旒,士变冕为爵弁。”所以说冕之次。说“大夫以上亲迎冕服”,士家自祭,服玄端;助祭,用爵弁。现在爵弁用助祭之服亲迎,一为摄盛,则卿大夫朝服以自祭,助祭用玄冕,亲迎亦当玄冕,摄盛。若上公有孤之国,孤〇冕,卿大夫同玄冕。侯伯子男无孤之国,卿〇冕,大夫玄冕。孤卿大夫士为臣卑,复摄盛取助祭之服,以亲迎则天子诸侯为尊,则衮矣,不须摄盛,宜用家祭之服,则五等诸侯玄冕,以家祭则亲迎不过玄冕,天子亲迎当服衮

冕矣。是以《礼记郊特牲》云:“玄冕斋戒,鬼神阴阳也。将以为社稷主。”以社稷言之,据诸侯而说,故知诸侯玄冕也。其於孤卿,虽▯冕以助祭,至於亲迎,亦用玄冕,臣乃不得过君故也。云“冕服迎者,鬼神之。鬼神之者,所以重之亲之”者,《郊特牲》文。云“▯裳者,衣缁衣。不言衣与带而言衤▯者,空其文,明其与衤▯俱用缁”者,郑言▯裳者,衣缁衣,言缁衣即玄衣,大同故也。上《士冠》陈爵弁服云“缁衣缁带”,此文有缁衤▯无“衣带”二字,故云空其文。以衤▯著缁者,欲见衤▯与衣带色同,故云“俱用缁”也。云“衤▯谓缘”者,谓纯缘於裳,故字从衣。云“衤▯之言施”者,义取施及於物,故作施也。云“以缁缘裳,象阳气下施”者,男阳女阴,男女相交接,示行事有渐,故云“象阳气下施”,故以衣带上体同色之物下缘於裳也。云“从者,有司也。乘贰车,从行者也”者,以士虽无臣,其仆隶皆曰有司。使乘贰车,从婿。大夫已下有贰车,士无贰车,此有者,亦是摄也。云“墨车,漆车”者,案《巾车》注云:“栈车不革鞔而漆之。”则士之栈车漆之,但无革为异耳。案《考工记》云“栈车欲其▯”,郑云:“无革鞔。”又云“饰车欲其侈”,郑云:“革鞔。”则大夫已上皆以革鞔,则得饰车之名。饰者,革上又有漆饰。士卑无饰,虽有漆,不得名墨车,故唯以栈车为名。若然,自卿已上更有异饰,则又名玉金,象夏篆、夏缦之等也。云“士乘墨车,摄盛也”者,案《周礼巾车》云:一曰玉路以祭祀。又云:金路,同姓以封;象路,异姓以封;革路,以封四卫;木路,以封蕃国;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庶人乘役车。士乘大夫墨车为摄盛,则大夫当乘卿之夏缦,卿当乘孤之夏篆,已上有木路,质而无饰,不可使孤乘之,礼穷则同也。孤还乘夏篆。又於臣之外特置,亦是尊尊,则尊矣,不欲摄盛。若然,庶人当乘士之栈车,则诸侯天子尊则尊矣,亦不假摄盛,依《巾车》自乘本车矣。玉路祭祀,不可以亲迎,当乘金路矣。以摄言之,士之子冠与父同,则昏亦同。但尊▯子,皆与父同,庶子宜降一等也。

译冕服之制至此完备。因此《礼记·郊特牲》说:“穿着玄冕斋戒,是因为鬼神属阴,人属阳,阴阳相感。将以此作为社稷之主。”从社稷的角度来说,是依据诸侯的情况来论述的,所以可知诸侯使用玄冕。至于孤卿,虽然穿着〇冕来助祭,但到了亲自迎接新娘时,也使用玄冕,这是因为臣子不能超越君主的缘故。

文中说“穿着冕服去迎接,是因为鬼神。因为鬼神,所以格外重视并亲近”的话,出自《郊特牲》。

文中说“〇裳,就是穿着缁衣。不直接说衣和带,而说衤〇,是省略了文字,表明它与衤〇都使用缁色”的话,郑玄解释说〇裳即穿缁衣,说缁衣也就是玄衣,因为二者大体相同。上面《士冠礼》陈列爵弁服时说“缁衣缁带”,而这里只有缁衤〇,没有“衣带”二字,所以说省略了文字。因为衤〇是缁色的,是为了显示衤〇与衣、带的颜色相同,所以说“都使用缁色”。

文中说“衤〇指的是缘饰”的话,是指在裳的边缘做纯边,所以字从衣部。

文中说“衤〇的意思就是施”的话,是取施及于物的意思,所以写作施。

文中说“用缁色缘饰裳边,象征阳气向下施布”的话,男为阳,女为阴,男女相交接,表示行事有循序渐进的过程,所以说“象征阳气向下施布”,因此用与衣带上体同色的缁色来缘饰裳的下边。

文中说“随从的人,是有司。乘坐贰车,是跟随出行的人”的话,因为士虽然没有臣属,但他的仆隶都称为有司。让他们乘坐贰车,跟随新郎。大夫以下有贰车,士没有贰车,这里有的话,也是代理充任的意思。

文中说“墨车,就是漆车”的话,查《周礼·巾车》注说:“栈车不用皮革包裹而直接漆它。”那么士的栈车漆了它,只是没有皮革包裹这一不同罢了。查《考工记》说“栈车要它轻便”,郑玄说:“没有皮革包裹。”又说“饰车要它宽大”,郑玄说:“有皮革包裹。”那么大夫以上都用皮革包裹,就得到了饰车的名称。饰车,是指在皮革上又有漆饰。士地位低微没有饰车,虽然有漆,也不能称为墨车,所以只以栈车为名。如果这样,自卿以上还有不同的装饰,那么又名为玉路、金路、象路、夏篆、夏缦等。

文中说“士乘坐墨车,是代理充任以显尊盛”的话,查《周礼·巾车》说:第一是玉路,用于祭祀。又说:金路,用于分封同姓;象路,用于分封异姓;革路,用于分封四方护卫;木路,用于分封边远国家;孤乘坐夏篆,卿乘坐夏缦,大夫乘坐墨车,士乘坐栈车,庶人乘坐役车。士乘坐大夫的墨车是代理充任以显尊盛,那么大夫应当乘坐卿的夏缦,卿应当乘坐孤的夏篆,再往上就是木路,质朴而没有装饰,不可以让孤乘坐,礼仪到了极限就相同了。孤还是乘坐夏篆。又在臣子之外特别设置,也是尊重尊贵者,那么已经够尊贵了,就不需要代理充任以显尊盛。如果这样,庶人应当乘坐士的栈车,那么诸侯、天子已经够尊贵了,也不需要代理充任以显尊盛,按照《巾车》的规定乘坐自己的本车即可。玉路用于祭祀,不可以用于亲迎,应当乘坐金路了。从代理充任来说,士的儿子冠礼与父亲相同,那么婚礼也相同。只是嫡长子,都与父亲相同,庶子应当降低一等。

妇车亦如之,有衤炎。(亦如之者,车同等,士妻之车,夫家共之。大夫以上嫁女,则自以车送之。衤炎,车裳帏,《周礼》谓之容。车有容,则固有盖。)

  [疏]“妇车”至“有衤炎”。

  ○注“亦如”至“有盖”。

  ○释曰:妇车亦墨车,但有衤炎为异耳。曰“士妻之车,夫家共之”者,即此是也。云“大夫以上嫁女,则自以车送之”者,案宣公五年冬《左传》云,齐高固及子叔姬来,反马也。休以为礼无反马,而左氏以为得礼。礼,妇人谓嫁曰归,明无大,故不反於家。经书高固及子叔姬来,故讥乘行匹至也。《士昏》皆异,据《士礼》无反马,盖失之矣。《士昏礼》曰:“主人爵弁,▯裳缁衤▯。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妇车亦如之,有衤炎。”此妇乘夫家之车。《鹊巢》诗曰:“之子于归,百两御之。”又曰:“之子于归,百两将之。”国君之礼,夫人始嫁,自乘其车也。《何彼衤农矣》篇曰:“曷不肃雍,王姬之车。”言齐侯嫁女,以其母王姬始嫁之车远送之,则天子、诸侯女嫁,留其车。可知今高固大夫反马,大夫亦留其车。礼虽散亡,以《诗》论之,大夫以上至天子,有反马之礼。留车,妻之道;反马,婿之义。高固秋月逆叔姬,冬来反马,则妇人三月祭行,故行反马礼也。以此郑《箴膏肓》言之,则知大夫巳上嫁女,自以其车送之。若然,《诗》注以为王姬嫁时自乘其车,《箴膏肓》以为齐侯嫁女,乘其母王姬始嫁时车送之,不同者,彼取《三家诗》,故与《毛诗》异也。凡妇车之法,自士已上至孤卿皆与夫同,有衤炎为异,至於王后及三夫人并诸侯夫人皆乘翟车。案《周礼巾车》王后之五路,重翟、厌翟、安车皆有容盖,又云翟车、辇车,郑注云:《诗国风硕人》曰“翟蔽以朝”,谓诸侯夫人始来乘翟蔽之车,以朝见於君,成之也。此翟蔽盖厌翟也,然则王后始来乘重翟矣。又《诗序》云:王姬下嫁於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以此差之,王后始来乘重翟,则上公夫人用厌翟,侯伯子男夫人用翟车。若然,巾车、安车次厌翟,在翟车之上者,以其安车在宫中所乘,有容盖,与重翟、厌翟同。翟车有屋,退之在下,其实安车无翟饰,不用为嫁时所乘也。三夫人与三公夫人当用翟车,九嫔与孤妻同用夏篆,世妇与卿大夫妻同用夏缦,女御与士妻同用墨车也。其诸侯夫人侄娣及二媵并侄娣,依次下夫人以下一等为差也。云“衤炎,车裳帏,《周礼》谓之容”者,案《巾车职》重翟、厌翟、安车皆有容盖,郑司农云:“容谓と车,山东谓之裳帏,或谓之潼容。”後郑从之。《卫诗》云“渐车帷裳”,是山东名帏裳也。云“车有容,则固有盖”者,《巾车》云“有容盖”,容、盖相配之物,此既有衤炎之容,明有盖可知,故云固有盖矣。

  至于门外。(妇家大门之外。)

  [疏]“至于门外”。

  ○注“妇家大门之外”。

  ○释曰:知是大门外者,以下有揖入,乃至庙,庙乃大门内,故知此大门外也。

  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主人,女父也。筵,为神布席。)

  [疏]“主人”至“右几”。

  ○注“主人”至“布席”。

  ○释曰:以先祖之遗体许人,将告神,故女父先於庙设神席,乃迎婿也。

  ●卷五士昏礼第二

  女次,纯衣▯衤冉,立于房中,南面。(次,首饰也,今时{髟皮}也。《周礼追师》掌“为副、编、次”。纯衣,丝衣。女从者毕衤▯玄,则此衣亦玄矣。衤冉,亦缘也。衤冉之言任也。以▯缘其衣,象阴气上任也。凡妇人不常施衤冉之衣,盛昏礼,为此服。《丧大记》曰“复衣不以衤冉”,明非常。)

  [疏]“女次”至“南面”。

  ○注“次首”至“非常”。

  ○释曰:不言裳者,以妇人之服不殊裳,是以《内司服》皆不殊裳。彼注云:“妇人尚专一德,无所兼,连衣裳不异其色”是也。注云“次

译新娘的车也与此相同,设有车帷。(所谓“也与此相同”,是指车的等级相同,士的妻子所用的车,由夫家共同提供。大夫及以上阶层嫁女,则用自己的车送嫁。衤炎,即车上的帷帐,《周礼》称之为“容”。车上有容,那么自然也就有车盖。)

[疏]“妇车”到“有衤炎”。

○注“亦如”到“有盖”。

○解释说:新娘的车也是墨车,只是有衤炎这一不同之处罢了。说“士的妻子所用的车,由夫家共同提供”,指的就是这种情况。说“大夫及以上阶层嫁女,则用自己的车送嫁”,查考宣公五年冬《左传》记载,齐国高固和子叔姬前来,是返回聘礼的马匹。休认为礼制中没有返回马匹的仪式,而左氏认为这符合礼制。礼制中,妇人出嫁称为“归”,表明没有大的变故,所以不返回娘家。经文记载高固和子叔姬前来,所以讥讽他们乘坐成双的车马到来。《士昏礼》中记载的情况都不同,依据《士礼》没有返回马匹的仪式,大概是有失误的。《士昏礼》说:“主人戴着爵弁,穿着〇裳和缁衤〇。随从的人都穿着玄端,乘坐墨车,跟随的车有两辆,拿着蜡烛在马前引导。新娘的车也与此相同,设有衤炎。”这是新娘乘坐夫家的车。《鹊巢》诗说:“这位女子出嫁,百辆车子护送她。”又说:“这位女子出嫁,百辆车子迎接她。”国君的礼制,夫人初次出嫁,是乘坐自己的车。《何彼衤农矣》篇说:“为什么不庄重和顺呢,那是王姬的车。”说的是齐侯嫁女,用其母王姬初次出嫁时的车远送,那么天子、诸侯的女儿出嫁,会保留她们的车。由此可知,现在高固作为大夫返回马匹,大夫也会保留自己的车。礼制虽然散佚,但通过《诗经》来推论,大夫及以上直至天子,都有返回马匹的礼制。保留车,是妻子的道理;返回马,是女婿的道义。高固在秋天迎娶叔姬,冬天回来返回马匹,那么妇人三个月后举行祭祀,所以举行返回马匹的礼制。根据郑玄《箴膏肓》的说法,可知大夫及以上嫁女,用自己的车送嫁。如果这样,《诗经》注解说王姬出嫁时乘坐自己的车,《箴膏肓》说齐侯嫁女,乘坐其母王姬初次出嫁时的车送嫁,两者不同,是因为前者采用《三家诗》,所以与《毛诗》不同。大凡新娘车的制度,从士及以上直至孤卿都与丈夫相同,以有衤炎为不同,至于王后及三夫人以及诸侯夫人则都乘坐翟车。查考《周礼巾车》王后的五种车,重翟、厌翟、安车都有容盖,又说翟车、辇车,郑注说:《诗经·国风·硕人》说“翟蔽以朝”,是指诸侯夫人初次来时乘坐翟蔽之车,以朝见君主,完成礼仪。这翟蔽大概就是厌翟,那么王后初次来时乘坐重翟。又《诗序》说:王姬下嫁诸侯,车服不依附于丈夫,比王后低一等。由此类推,王后初次来时乘坐重翟,那么上公夫人使用厌翟,侯伯子男夫人使用翟车。如果这样,巾车、安车排在厌翟之后,在翟车之上,是因为安车在宫中所乘,有容盖,与重翟、厌翟相同。翟车有屋盖,退居在下,实际上安车没有翟饰,不用于出嫁时乘坐。三夫人与三公夫人应当使用翟车,九嫔与孤妻同用夏篆,世妇与卿大夫妻同用夏缦,女御与士妻同用墨车。诸侯夫人的侄娣及二媵并侄娣,依次比夫人低一等作为差别。说“衤炎,车裳帏,《周礼》称之为容”,查考《巾车职》重翟、厌翟、安车都有容盖,郑司农说:“容谓と车,山东称之为裳帏,或者称之为潼容。”后郑采纳此说。《卫诗》说“渐车帷裳”,是山东称帷裳。说“车有容,那么自然有盖”,《巾车》说“有容盖”,容、盖是相配的物品,这里既然有衤炎之容,明显有盖可知,所以说自然有盖。

到达门外。(新娘家大门之外。)

[疏]“至于门外”。

○注“妇家大门之外”。

○解释说:知道是大门外,因为下文有揖让进入,才到达宗庙,宗庙在大门内,所以知道这里是大门外。

主人在户西铺设筵席,西边为上,右边放置几案。(主人,是新娘的父亲。筵,是为神铺设席子。)

[疏]“主人”到“右几”。

○注“主人”到“布席”。

○解释说:因为将先祖的遗体许配给人,将要告慰神灵,所以新娘的父亲先在宗庙设置神席,然后迎接女婿。

●卷五士昏礼第二

新娘梳好发髻,穿着纯衣〇衤冉,站在房中,面向南。(次,是首饰,即现在的{髟皮}。《周礼追师》掌管“制作副、编、次”。纯衣,是丝制的衣服。新娘的随从都穿着玄色,那么这衣服也是玄色。衤冉,也是缘边。衤冉的意思是任。用〇缘边其衣,象征阴气在上任事。大凡妇人平时不常穿衤冉之衣,盛大的婚礼,才穿此服。《丧大记》说“复衣不以衤冉”,表明这不是常服。)

[疏]“女次”到“南面”。

○注“次首”到“非常”。

○解释说:不说裳,是因为妇人的衣服不区分裳,所以《内司服》都不区分裳。那注解说:“妇人崇尚专一之德,无所兼杂,连衣裳不异其色”就是这个意思。注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