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公食大夫礼第九
○注“此以”至“子男”。
○释曰:云“此以命数为差也”者,案《周礼典命》公侯伯之卿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之卿再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则诸侯之臣分为三等: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与一命同。此经鱼、肠胃、伦肤亦分为三等,有十一,有九,有七。则十一当三命,九当再命,七当一命。若然,唯有上下二文者,以公侯伯之大夫与子男之卿同再命,卿爵尊为上,大夫爵卑为下。则上言若九者,子男之卿也,下言若九者,公侯伯大夫也,故郑云“卿则曰上,大夫则曰下”。云“大国之孤视子男”者,欲见此经唯见三命以下,案《周礼典命》大国之孤四命。又《大行人》云大国之孤,执皮帛以继子男,又云“其他皆视小国之君”。若然,孤与子男同十三,侯伯十五,上公十七,差次可知。
译○注“此以”至“子男”。
○解释说:经文说“这是以受命的等级为差别”,是说,查考《周礼·典命》篇,公、侯、伯的卿是三命,大夫是再命,士是一命;子、男的卿是再命,大夫是一命,士是不命。那么诸侯的臣下分为三等:三命、再命、一命。不命与一命相同。这部经文中鱼、肠胃、伦肤也分为三等,有十一、有九、有七。那么十一对应三命,九对应再命,七对应一命。如果是这样,那么只有“上”和“下”两种说法,是因为公侯伯的大夫与子男的卿同为再命,卿的爵位尊贵称为“上”,大夫的爵位卑下称为“下”。那么上面所说的“若九”,指的是子男的卿;下面所说的“若九”,指的是公侯伯的大夫,所以郑玄说“卿则称为上,大夫则称为下”。经文说“大国的孤卿视同子男”,是为了表明这部经文中只见到三命以下的等级,查考《周礼·典命》篇,大国的孤卿是四命。又《大行人》篇说大国的孤卿,拿着皮帛跟随在子男之后,又说“其他都视同小国的国君”。如果是这样,孤卿与子男相同是十三,侯伯是十五,上公是十七,等级次序就可以知道了。
庶羞,西东毋过四列。(谓上下大夫也。古文毋为无。)
[疏]“庶羞”至“四列”。
○注“谓上”至“为无”。
○释曰:上文云“庶羞旁四列”,此上大夫馔内言“庶羞西东▯过四列”,则东西横行,上下大夫皆四以为行,下大夫四四十六,东西四行,南北亦四行;上大夫东西四行,南北五行矣。
上大夫庶羞二十,加於下大夫以雉、兔、鹑、β。β,无母。
[疏]“上大”至“鹑β”。
○注“β无母”。
○释曰:云“β,无母”者,案《尔雅释鸟》云“β,牟▯母”,郭氏曰:“鹌也,青州人呼曰牟▯母。”《庄子》曰:“田鼠化为鹑。”《淮南子》云:“虾▯麻所化也。”《月令》曰:“田鼠化为β。”然则β、鹑,一物也。
若不亲食,(谓主国君有疾病,若它故。)
[疏]“若不亲食”。
○注“谓主”至“它故”。
○释曰:自此尽“听命”,论主君不亲食,使大夫致礼於宾馆之事。疾病之外,别云“他故”者,君有死丧之事,故《聘礼》云“主人毕归礼,宾唯饔饩之受”,谓毕致飨食,但宾不受之。
使大夫各以其爵、朝服以侑币致之。(执币以将命。)豆实,实于瓮,陈于楹外,二以并,北陈。簋实,实于筐,陈于楹内、两楹▯,二以并,南陈。(陈瓮筐於楹▯者,象授受於堂中也。南北相当,以食馔同列耳。瓮北陈者,变於食。瓮数如豆,醢芥酱从焉。筐米四。今文并作亻并。)
[疏]“豆实”至“南陈”。
○注“陈瓮”至“作亻并”。
○释曰:云“南北相当,以食馔同列耳”者,案上文正食之时,黍稷亦南陈,今於楹▯陈,筐米亦南陈,是正食及此馔陈是同列也。云“瓮北陈者,变於食”者,上文正食之时,“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於酱东,西上”陈之,今於楹▯二以并,北陈,故云变於食也。云“瓮数如豆”者,以菹醢各异物,不可同瓮,故瓮数如豆。上大夫八豆则八瓮,下大夫六豆则六瓮。云“醢芥酱从焉”者,以其三牲不杀,生列於门内,醢经百日乃成,不由不杀,故有醢。庶羞之醢同是酱类,故使之相从。但庶羞之醢,更无别种,宜同一瓮,芥酱宜亦一瓮。知有芥酱者,以其有生鱼,故知有也。云“筐米四”者,上文上大夫八簋,今乃生致之,黍稷宜各一筐,稻粱又二筐,故云筐米四。
庶羞陈于碑内。(生鱼也。鱼腊从焉。上大夫加鲜鱼、鲜腊、雉兔鹑▯,不陈于堂,辟正馔。)
[疏]“庶羞陈于碑内”。
○注“生鱼”至“正馔”。
○释曰:云“生鱼”者,上文鱼脍是鱼之中脍者,皆是生鱼也。案郑注《周礼》云“燕人脍鱼方寸,切其腴以▯所贵”是也。此则全生不脍,何者?十脍在豆,与▯炙俱设,今▯炙在牲未杀,脍全不破可知。若然,庶羞之内,众羞俱有,郑独云生鱼者,以其▯炙在牲不杀,於此无矣。虽有乾腊、雉兔之等,以生鱼为主,故云生鱼也。云“鱼腊从焉”者,虽无三牲之肉,有乾鱼腊可知。云“上大夫加鲜鱼、鲜腊、雉兔鹑β”者,以其下大夫七鼎,无鲜鱼、鲜腊,上大夫九鼎,加鲜鱼、鲜腊可知,雉兔鹑β亦生致之矣。云“不陈于堂,辟正馔”者,以其庶羞本在堂上,正馔之西,今在碑内,故云辟正馔也。若然,不陈於碑南者,以其本合在堂,今宜近堂,故在碑北。
庭实陈于碑外。(执乘皮者也,不参分庭一在南者,以言归,宜近内。)
[疏]“庭实陈于碑外”。
○注“执乘”至“近内”。
○释曰:“执乘皮者,不参分庭一在南者,以言归,宜近内”者,庭实正法,皆参分庭一在南而陈之,故《昏礼》记云:纳徵,执皮者,“参分庭一在南”。今云“碑外”,继碑而言近北矣,彼参分庭一在南陈之者,谓在主人之庭,参分庭陈之,拟与宾向外,故近南。此陈於客馆,拟与宾入内,故郑云以言归故在内也。
牛、羊、豕陈于门内西方,
译各种美味,东西方向不超过四列。(这是指上大夫和下大夫的情况。古文中“毋”字写作“无”。)
[疏]“庶羞”到“四列”。
○注“谓上”到“为无”。
○解释说:上文说“各种美味旁边四列”,这里上大夫的膳食中说“各种美味东西不超过四列”,那么东西横向排列,上大夫和下大夫都以四列为行,下大夫是四四十六,东西四行,南北也是四行;上大夫东西四行,南北五行。
上大夫的各种美味有二十种,比下大夫增加了野鸡、兔子、鹌鹑、鹑母。鹑母,就是没有母亲的鹌鹑。
[疏]“上大”到“鹑β”。
○注“β无母”。
○解释说:说“β,无母”的人,查《尔雅·释鸟》说“β,牟〇母”,郭璞说:“就是鹌鹑,青州人叫它牟〇母。”《庄子》说:“田鼠变成鹌鹑。”《淮南子》说:“虾〇麻变化而成的。”《月令》说:“田鼠变成β。”那么β、鹌鹑,是同一种东西。
如果国君不亲自进食,(这是指主国的国君有疾病,或者其他原因。)
[疏]“若不亲食”。
○注“谓主”到“它故”。
○解释说:从这里到“听命”,论述主君不亲自进食,派遣大夫向宾馆致送礼物的事情。除了疾病之外,另外说“其他原因”,是因为国君有死丧的事情,所以《聘礼》说“主人全部归还礼物,宾客只接受饔饩”,意思是全部致送飨食,但宾客不接受。
派遣大夫各自按照自己的爵位、穿着朝服,带着侑币去致送。(拿着币帛来传达命令。)豆里的食物,装在瓮里,陈列在楹柱外面,两个并排,向北陈列。簋里的食物,装在筐里,陈列在楹柱里面、两楹之间,两个并排,向南陈列。(在楹柱间陈列瓮和筐,是象征在堂上授受。南北相对,是因为食物和膳食排列相同。瓮向北陈列,是为了区别于正食。瓮的数量和豆一样,肉酱、芥末、酱跟随在后面。筐里的米有四种。今文都写作“亻并”。)
[疏]“豆实”到“南陈”。
○注“陈瓮”到“作亻并”。
○解释说:说“南北相对,是因为食物和膳食排列相同”的人,查上文正食的时候,黍稷也是向南陈列,现在在楹柱间陈列,筐里的米也是向南陈列,这是正食和这些膳食排列相同。说“瓮向北陈列,是为了区别于正食”的人,上文正食的时候,“宰夫从东房出来,进献六豆,设置在酱的东边,西边在上”陈列,现在在楹柱间两个并排,向北陈列,所以说区别于正食。说“瓮的数量和豆一样”的人,因为腌菜和肉酱是不同的东西,不能放在同一个瓮里,所以瓮的数量和豆一样。上大夫八豆就是八瓮,下大夫六豆就是六瓮。说“肉酱、芥末、酱跟随在后面”的人,因为三种牲畜没有杀,生着陈列在门内,肉酱经过一百天才做成,不是因为不杀,所以有肉酱。各种美味的肉酱也是酱类,所以让它们跟随。但是各种美味的肉酱,没有别的种类,应该放在同一个瓮里,芥末酱也应该放在一个瓮里。知道有芥末酱的人,因为有生鱼,所以知道有。说“筐里的米有四种”的人,上文上大夫八簋,现在生着致送,黍稷应该各一筐,稻粱又两筐,所以说筐里的米有四种。
各种美味陈列在石碑里面。(生鱼。鱼干跟随在后面。上大夫增加鲜鱼、鲜干、野鸡、兔子、鹌鹑、鹑母,不陈列在堂上,避开正食。)
[疏]“庶羞陈于碑内”。
○注“生鱼”到“正馔”。
○解释说:说“生鱼”的人,上文鱼脍是鱼中的脍,都是生鱼。查郑注《周礼》说“燕人切鱼脍方寸,切其腴以〇所贵”就是这个意思。这里则是全生不切脍,为什么呢?十种脍在豆里,和〇炙一起设置,现在〇炙在牲畜未杀,脍全不切可知。如果这样,各种美味里面,众羞都有,郑玄只说生鱼的人,因为〇炙在牲畜不杀,这里没有了。虽然有干肉、野鸡、兔子等,以生鱼为主,所以说生鱼。说“鱼干跟随在后面”的人,虽然没有三种牲畜的肉,有干鱼干肉可知。说“上大夫增加鲜鱼、鲜干、野鸡、兔子、鹌鹑、鹑母”的人,因为下大夫七鼎,没有鲜鱼、鲜干,上大夫九鼎,增加鲜鱼、鲜干可知,野鸡、兔子、鹌鹑、鹑母也是生着致送的。说“不陈列在堂上,避开正食”的人,因为各种美味本来在堂上,正食的西边,现在在石碑里面,所以说避开正食。如果这样,不陈列在碑南的人,因为本来应该在堂上,现在应该靠近堂,所以在碑北。
庭实陈列在石碑外面。(拿着四张兽皮的人,不三分庭院一在南边的人,因为说归,应该靠近里面。)
[疏]“庭实陈于碑外”。
○注“执乘”到“近内”。
○解释说:“拿着四张兽皮的人,不三分庭院一在南边的人,因为说归,应该靠近里面”的人,庭实的正法,都三分庭院一在南边而陈列,所以《昏礼》记说:纳徵,拿着皮的人,“三分庭院一在南”。现在说“碑外”,接着碑来说靠近北边了,那三分庭院一在南边陈列的人,是说在主人的庭院,三分庭院陈列,拟与宾客向外,所以靠近南边。这里陈列在客馆,拟与宾客入内,所以郑玄说因为说归所以在里面。
牛、羊、猪陈列在门内西方,
○注“为其”至“近外”。
○释曰:案上庶羞与庭实在碑之内,近内陈之;此牛羊豕陈於门内,继门言之,云“为其践▯馆庭,使近外”也。若然,致饔饩,牛、羊、豕亦在此,此云使近外者,以饔饩有腥有熟,故略。其生者近门,是其常。此既不杀,牛、羊、豕宜近内,故决之也。
宾朝服以受,如受饔礼。(朝服,食礼轻也。)
[疏]“宾朝”至“饔礼”。
○注“朝服食礼轻也”。
○释曰:云“朝服,食礼轻”者,以其归饔饩时,卿韦弁,宾皮弁。受此食礼,宾朝服,受不皮弁,故云食礼轻。
无摈。(以己本宜往。)
[疏]“无摈”。
○注“以己本宜往”。
○释曰:云“以己本宜往”者,明主君无故,速宾在庙行食礼,而有侑币宾,无傧法。主君有故,致食礼并有侑币,亦不合有傧,故云以己本宜往。
明日,宾朝服以拜赐于朝。讶听命。(赐亦谓食,侑币。)
[疏]注“赐亦谓食侑币”。
○释曰:云“亦”者,亦上速宾食时,拜食与侑币,今亦然,故云亦。
大夫相食,亲戒速。(记异於君者也。速,召也。先就告之,归具,既具,复自召之。)
[疏]“大夫”至“戒速”。
○注“记异”至“召之”。
○释曰:自此尽“大夫之礼”,论主国大夫食宾之礼别於主君之事。云“记异於君”者,案下文“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故知自此已下,皆记异於君法。是以此经大夫亲戒速,决君不亲戒速,此则异於君也。以其下诸文皆异,故云记异於君者也。云“先就告之,归具,既具,复自召之”者,以其戒具两有,皆亲为之,故为此解,与《乡饮酒》、《乡射》同,故彼二文皆云戒宾既归,布筵设尊,乃亲速宾是也。
迎宾于门外,拜至,皆如飨拜。(飨,大夫相飨之礼也,今亡。古文飨或作乡。)降盥,受酱、氵音、侑币、束锦也,皆自阼阶降堂受,授者升一等。(皆者,谓受酱、受氵音、受币也。侑用束锦,大夫文也。降堂,谓止阶上。今文无束。)宾止也。(主人三降,宾不从。)
[疏]“宾止也”。
○注“主人三降宾不从”。
○释曰:云“主人三降”者,案上文郑注“皆”者,谓受酱、受氵音、受币,皆自阼阶降。此郑云“主人三降”,即上三者。不数主人降盥者,案《乡饮酒》所言降盥者,皆为洗爵,故宾从降。此降盥不为洗爵,故郑不数之。案《聘礼》致饔饩,“宾降堂,受老束锦,大夫止”。注云:“止不降,使之馀尊。”此宾不降者,虽宾主敌,以主人降堂,不至地,故宾止不降也。
宾执粱与氵音,之西序端。(不敢食於尊处。)
[疏]“宾执”至“序端”。
○注“不敢食於尊处”。
○释曰:此两大夫敌,故之西序端。上公食大夫,大夫降阶下,臣卑故也。
主人辞,宾反之。卷加席,主人辞,宾反之。辞币,降一等,主人从。(从辞宾降。)受侑币,再拜稽首。主人送币,亦然。(敌也。)
[疏]“受侑”至“亦然”。
○注“敌也”。
○释曰:案《郊特牲》云:“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又案“左氏传”哀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相。齐侯稽首,公拜。齐人怒。武伯曰:非天子,寡君无所稽首。”若然,臣於君乃稽首,平敌相於当顿首。今言敌而“稽首”者,以食礼相尊敬,虽敌亦稽首,与臣拜君同故也。
辞於主人,降一等,主人从。(辞,谓辞其临己食。)卒食,彻于西序端。(亦亲彻。)东面再拜,降出。(拜,亦拜卒食。)其他皆如公食大夫之礼。
[疏]“其他”至“之礼”。
○释曰:云“其他”谓豆数、俎体、陈设皆不异上陈,但礼异者,谓亲戒速,君则不亲迎宾,公不出。此大夫出大门,公受酱氵音币,不降,此大夫则降也。公食大夫,大夫降食於阶下,此言“西序端”。上公食卷
译○注“为其”至“近外”。
○解释说:查考上文,庶羞和庭实陈列在碑的内侧,靠近内部;这里的牛、羊、猪陈列在门内,紧接门而言,说“为了防止践踏馆庭,所以让它们靠近外侧”。如果这样,致送饔饩时,牛、羊、猪也在这里,这里说让它们靠近外侧,是因为饔饩中有生的也有熟的,所以简略。其中生的靠近门,是常例。这里既然不宰杀,牛、羊、猪应当靠近内部,所以这样决断。
宾客穿着朝服来接受,如同接受饔的礼仪。(朝服,是因为饮食礼仪较轻。)
[疏]“宾朝”至“饔礼”。
○注“朝服食礼轻也”。
○解释说:说“朝服,是因为饮食礼仪较轻”,是因为在归送饔饩时,卿穿韦弁,宾客穿皮弁。接受这饮食礼仪,宾客穿朝服,接受时不穿皮弁,所以说饮食礼仪较轻。
没有傧相。(因为自己本来适宜前往。)
[疏]“无摈”。
○注“以己本宜往”。
○解释说:说“因为自己本来适宜前往”,是表明主君没有变故,邀请宾客在庙中举行饮食礼仪,而有侑币,宾客没有傧相的法则。主君有变故,致送饮食礼仪并有侑币,也不应该有傧相,所以说因为自己本来适宜前往。
第二天,宾客穿着朝服在朝廷拜谢赏赐。讶官传达命令。(赏赐也是指食物和侑币。)
[疏]注“赐亦谓食侑币”。
○解释说:说“亦”字,也是指上面邀请宾客饮食时,拜谢食物和侑币,现在也是这样,所以说亦。
大夫互相宴请,亲自告诫并邀请。(记载与国君不同的地方。速,是召唤。先去告知他,回去准备,准备完毕,再亲自召唤他。)
[疏]“大夫”至“戒速”。
○注“记异”至“召之”。
○解释说:从这里到“大夫之礼”,论述主国大夫宴请宾客的礼仪有别于主君的事情。说“记载与国君不同的地方”,查考下文“其他都如同公食大夫的礼仪”,所以知道从这里以下,都记载与国君不同的法则。因此这经文说大夫亲自告诫邀请,决断国君不亲自告诫邀请,这就是与国君不同。因为下面各种文辞都不同,所以说记载与国君不同的地方。说“先去告知他,回去准备,准备完毕,再亲自召唤他”,是因为告诫和准备两者都有,都亲自去做,所以这样解释,与《乡饮酒》、《乡射》相同,所以那两篇都说是告诫宾客后回去,铺设筵席设置酒尊,然后亲自邀请宾客就是这样。
在门外迎接宾客,拜谢到来,都如同飨礼的拜谢。(飨,是大夫互相飨宴的礼仪,现在失传。古文飨有时写作乡。)走下台阶洗手,接受酱、醴、侑币、束锦,都从阼阶走下堂接受,授予的人上升一级。(皆,是指接受酱、接受醴、接受币。侑用束锦,是大夫的文饰。走下堂,是指在台阶上停下。今文没有束。)宾客停下。(主人三次走下,宾客不跟随。)
[疏]“宾止也”。
○注“主人三降宾不从”。
○解释说:说“主人三次走下”,查考上文郑注“皆”字,是指接受酱、接受醴、接受币,都从阼阶走下。这里郑玄说“主人三次走下”,就是上面那三种。不计算主人走下洗手,查考《乡饮酒》所说的走下洗手,都是为了洗爵,所以宾客跟随走下。这里走下洗手不是为了洗爵,所以郑玄不计算它。查考《聘礼》致送饔饩,“宾客走下堂,接受老束锦,大夫停下”。注说:“停下不走下,让他剩余酒尊。”这里宾客不走下,虽然宾客与主人地位相等,因为主人走下堂,不到地面,所以宾客停下不走下。
宾客拿着粱米和醴,走到西序的端头。(不敢在酒尊所在的地方饮食。)
[疏]“宾执”至“序端”。
○注“不敢食於尊处”。
○解释说:这两个大夫地位相等,所以走到西序的端头。上面公食大夫,大夫走下台阶在下面,是因为臣子卑微的缘故。
主人推辞,宾客返回。卷起加上的席子,主人推辞,宾客返回。推辞侑币,走下一级台阶,主人跟随。(跟随推辞宾客走下。)接受侑币,再次拜谢稽首。主人送还侑币,也是这样。(地位相等。)
[疏]“受侑”至“亦然”。
○注“敌也”。
○解释说:查考《郊特牲》说:“大夫的臣子不稽首,不是尊重家臣,是为了避开国君。”又查考《左传》哀公十七年:“鲁哀公会齐侯在蒙地结盟,孟武伯做傧相。齐侯稽首,鲁哀公拜谢。齐国人愤怒。武伯说:不是天子,寡君没有地方稽首。”如果这样,臣子对国君才稽首,地位相等的人相见应当顿首。现在说地位相等而“稽首”,是因为饮食礼仪互相尊敬,虽然地位相等也稽首,与臣子拜见国君相同。
向主人推辞,走下一级台阶,主人跟随。(推辞,是指推辞主人临视自己饮食。)饮食完毕,在西序端头撤去。(也亲自撤去。)面向东再次拜谢,走下台阶出去。(拜谢,也是拜谢饮食完毕。)其他都如同公食大夫的礼仪。
[疏]“其他”至“之礼”。
○解释说:说“其他”是指豆的数量、俎的肉体、陈列设置都不与上面不同,只是礼仪不同的,是指亲自告诫邀请,国君就不亲自迎接宾客,公不出来。这里大夫走出大门,公接受酱、醴、币,不走下,这里大夫就走下。公食大夫,大夫走下在台阶下饮食,这里说“西序端”。上面公食卷
加席,公不辞,此则辞之,皆是异也。
若不亲食,则公作大夫,朝服以侑币致之。(作,使也。大夫有故,君必使其同爵者为之致礼。列国之宾来,荣辱之事君臣同。)宾受于堂。无摈。(与受君礼同。)
译铺设席子时,国君没有推辞,而这里却推辞了,这两种情况都是异常的。
如果国君不亲自进食,那么国君就派遣大夫,穿着朝服带着礼物去致送。(“作”是派遣的意思。大夫如果有事,国君必定派遣与他爵位相同的人去代为致礼。诸侯国的宾客到来,关乎荣辱的事,君臣是共同的。)宾客在堂上接受礼物。没有傧相。(这与接受国君之礼相同。)
[疏]“宾受于堂无摈”。
○注“与受君礼同”。
○释曰:云“与受君礼同”者,《聘礼》宾受致饔币,云“堂中西,北面”,注:“趋主君之命也。堂中西,中央之西。”此虽无傧,受币亦与之同也。
记。不宿戒。(食礼轻也。此所以不宿戒者,谓前期三日之戒,申戒为宿,谓前期一日。)
[疏]“记不宿戒”。
○注“食礼”至“一日”。
○释曰:祭祀,散齐七日为戒,致齐三日为宿,此则与祭祀异。此“不宿戒”者,谓不为三日之戒,又不为一日之宿,故郑云“此所以不宿戒者,谓前期三日之戒,申戒为宿,谓前期一日”者。若然,必知三日之戒,一日之宿者,《大射》前期三日,宰夫戒宰及司马,又《少牢》辟人君,有前期一日之宿。此虽人君礼,以食礼轻,故知有三日之戒,一日之宿。既无前日之事,宜与《乡饮酒》、《乡射礼》同当日为之,故皆不言日数。故下注云“食宾之朝,宿兴戒之,宾则从戒而来,不复召”是也。
戒,不速。(食宾之朝,夙兴戒之,宾则从戒者而来,不复召。)不授几。(异於醴也。)
[疏]“不授几”。
○注“异於醴也”。
○释曰:决礼宾时,公亲授几也。
无阼席。(公不坐。)
亨于门外东方。(必於门外者,大夫之事也。东方者,主阳。)
[疏]“亨于门外东方”。
○注“必於”至“主阳”。
○释曰:案上经甸人、亨人之等,亨人是士官,不得言大夫之事,言大夫之事者,解亨在门外之礼也。《燕礼》注云:“亨於门外,臣所掌也。”言臣亦是大夫事。《少牢》廪爨、饔爨皆在门外,亦大夫事。《特牲》云“主妇视饣喜,爨于西堂下”者,以其无廪人主之,故在内。若然,《乡饮酒》虽是大夫之事,以其取祖阳气之始,故亦於门内。
司宫具几,与蒲筵常,缁布纯,加萑席寻,玄帛纯,皆卷自末。(司宫,大宰之属,掌宫庙者也。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寻。纯,缘也。萑,细苇也。末,经所终,有以识之。必长筵者,以有左右馔也。今文萑皆为莞。)
[疏]“司宫”至“自末”。
○注“司宫”至“为莞”。
○释曰:云“司宫,大宰之属,掌宫庙者”,案《燕礼》云:“司宫尊于东楹之西。”注:“司宫,天子曰小宰,听酒人之成要者也。”注虽不同,其义一也。但《燕礼》司宫云设尊,故以小宰解之,此司宫设几席,故以大宰之属解之。案大宰之下有宫人,掌宫中除▯秽之事,即此司宫。彼不言设几席者,以天子具官,别有司几筵,又有小宰。诸侯兼官,故司宫兼司几筵及小宰也。云“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寻”者,此皆无正文。案《周礼考工记》云车有六等之数,云:“轸崇四尺,谓之一等;又云戈长六尺六寸,既建而▯之,崇於轸四尺,谓之二等;人长八尺,崇於戈四尺,谓之三等;殳长寻有四尺,崇於人四尺,谓之四等;车戟常,崇于殳四尺,谓之五等;酋矛常有四尺,崇于戟四尺,谓之六等。”自轸至矛,皆以四尺为差。以是约之,即知常是丈六尺,寻是八尺也。云“萑,细苇”者,以类言之,其实全别。是以《诗》云“葭▯”,注云:“葭,芦▯▯。”则苇一名芦,一名▯,一名萑,一名▯。此萑又与莞席之莞不同,彼莞谓蒲也。云“有以识之”者,席无异物为记,但织之自有首尾可为记识耳。云“必以长筵者,以有左右馔”者,宾在户牖之▯,南面,上陈馔之时,正馔在左,庶羞在右,陈馔虽不在席上,皆陈於席前,当席左右,其▯容人,故谓长筵也。
宰夫筵,出自东房。(筵本在房,宰夫敷之也。天子诸侯左右房。)
[疏]“宰夫”至“东房”。
○注“筵本”至“右房”。
○释曰:上云司宫具几筵,具之在房,宰夫敷之而已。“天子诸侯左右房”,以其言东房,对西房。若大夫士直有东房而已,故直云“在房”也。
宾之乘车在
译[疏]“宾客在堂上接受礼物,没有傧相”。
○注“与接受国君礼物的礼仪相同”。
○解释说:说“与接受国君礼物的礼仪相同”,《聘礼》中宾客接受致送的熟食和币帛,经文说“在堂中西侧,面朝北”,注解说:“这是趋奉主君的命令。堂中西侧,即中央的西侧。”这里虽然没有傧相,但接受币帛的礼仪也与那相同。
《记》文说:不提前一天告诫。(因为饮食之礼较轻。这里所说的不提前一天告诫,是指提前三天的告诫,再次告诫称为宿,即提前一天。)
[疏]“《记》文说不提前一天告诫”。
○注“饮食之礼”到“提前一天”。
○解释说:祭祀时,散齐七天称为戒,致齐三天称为宿,这与祭祀不同。这里“不提前一天告诫”,是指不进行三天的告诫,也不进行一天的宿戒,所以郑玄说“这里之所以不提前一天告诫,是指提前三天的告诫,再次告诫称为宿,即提前一天”。如果这样,必定知道有三天的告诫、一天的宿戒,是因为《大射》篇提前三天,宰夫告诫宰夫及司马,又《少牢》篇避开人君,有提前一天的宿戒。这里虽然是国君的礼仪,因为饮食之礼较轻,所以知道有三天的告诫、一天的宿戒。既然没有前一日的事,应当与《乡饮酒》、《乡射礼》一样在当天进行,所以都不说天数。所以下面注解说“在宴请宾客的早晨,早起告诫,宾客就随着告诫而来,不再召唤”就是这个意思。
告诫,不邀请。(在宴请宾客的早晨,早起告诫,宾客就随着告诫而来,不再召唤。)不授予几案。(与醴礼不同。)
[疏]“不授予几案”。
○注“与醴礼不同”。
○解释说:在决礼待宾时,国君亲自授予几案。
没有东阶上的席位。(国君不坐。)
在门外东方烹煮。(必定在门外,是因为这是大夫的职责。在东方,是因为主阳。)
[疏]“在门外东方烹煮”。
○注“必定在”到“主阳”。
○解释说:查考上文甸人、亨人等,亨人是士官,不能说这是大夫的职责,说这是大夫的职责,是解释亨在门外的礼仪。《燕礼》注解说:“在门外烹煮,是臣子所掌管的。”说臣子也是大夫的事。《少牢》篇廪爨、饔爨都在门外,也是大夫的事。《特牲》篇说“主妇视察熟食,在西堂下烹煮”,是因为没有廪人主管,所以在内室。如果这样,《乡饮酒》篇虽然是大夫的事,因为取祖阳气之始,所以也在门内。
司宫准备几案,以及蒲席一常长,黑布镶边,加上萑席一寻长,黑帛镶边,都从末端卷起。(司宫,是大宰的属官,掌管宫庙事务。一丈六尺称为常,半常称为寻。纯,是镶边。萑,是细苇。末,是席的尽头,有标记可以识别。必定用长席,是因为有左右的食物。今文萑都写作莞。)
[疏]“司宫”到“从末端”。
○注“司宫”到“为莞”。
○解释说:说“司宫,是大宰的属官,掌管宫庙事务”,查考《燕礼》说:“司宫在东楹之西设尊。”注解说:“司宫,天子称为小宰,是听取酒人完成账目的人。”注解说虽然不同,但意义是一样的。只是《燕礼》中司宫说设尊,所以用小宰来解释,这里司宫设几席,所以用大宰的属官来解释。查考大宰之下有宫人,掌管宫中清除污秽的事务,就是这里的司宫。那里不说设几席,是因为天子官制完备,另有司几筵,又有小宰。诸侯官职合并,所以司宫兼管司几筵及小宰。说“一丈六尺称为常,半常称为寻”,这些都没有正文依据。查考《周礼考工记》说车有六等尺寸,说:“轸高四尺,称为一等;又说戈长六尺六寸,装上后,高于轸四尺,称为二等;人高八尺,高于戈四尺,称为三等;殳长一寻加四尺,高于人四尺,称为四等;车戟长一常,高于殳四尺,称为五等;酋矛长一常加四尺,高于戟四尺,称为六等。”从轸到矛,都以四尺为差。以此推论,就知道常是一丈六尺,寻是八尺。说“萑,是细苇”,按类别来说,其实完全不同。所以《诗经》说“葭〇”,注解说:“葭,是芦〇〇。”那么苇一名芦,一名〇,一名萑,一名〇。这里的萑又与莞席的莞不同,那里的莞是指蒲。说“有标记可以识别”,席上没有异物作为标记,只是编织时自然有首尾可以作为标记识别。说“必定用长席,是因为有左右的食物”,宾客在户牖之〇,面朝南,陈列食物时,正食在左,庶羞在右,陈列食物虽然不在席上,都陈列在席前,当席左右,其〇容人,所以称为长席。
宰夫铺设席位,从东房取出。(席位本在东房,宰夫铺设它。天子诸侯有左右房。)
[疏]“宰夫”到“东房”。
○注“席位本”到“右房”。
○解释说:上文说司宫准备几席,准备在东房,宰夫只是铺设它。“天子诸侯左右房”,因为说东房,对应西房。如果大夫士只有东房而已,所以只说“在东房”。
宾客的乘车在
大门外西方,北面立。(宾车不入门,广敬也。凡宾即朝,中道而往,将至,下行,而後车还立于西方。宾及位而止,北面。卿大夫之位当车前。凡朝位,宾主之▯,各以命数为远近之节也。)
译大门外西侧,面朝北方站立。(宾客的车不进入大门,以示广施敬意。凡是宾客去朝见,走中路前往,快到目的地时下车,然后车返回停在西侧。宾客到达位置后停下,面朝北方。卿大夫的位置在车前。凡是朝见的位置,宾客和主人的距离,各自以命数为远近的准则。)
[疏]“宾之”至“面立”。
○注“宾车”至“节也”。
○释曰:云“宾车不入门,广敬也”者,《曲礼》云“客车不入大门”,与此同。《觐礼》云“偏驾不入王门”,偏驾,谓同姓金路之等。乘墨车以朝,墨车亦云不入大门,与此亦同。云“凡宾即朝,中道而往”者,《内则》云:“男子由右,女子由左,车从中央。”故宾乘车中道。云“而後车还立于西方”者,案《少仪》云:“仆於君子,始乘则式,君子下行,然後还立。”注云:“还车而立,以俟其去。”是还立于西方乡外。云“宾及位而止,北面”者,案《玉藻》云“宾立不当门”,彼亦谓聘使也。云“卿大夫之位当车前”者,案《大行人》云上公立当轵,侯伯立当前疾,子男立当衡,又云大国之孤“朝位当车前”者,则卿大夫立亦与孤同一节。兼云大夫者,小聘曰问,使下大夫,立与孤卿同当车前,故连言也。云“凡朝位,宾主之▯,各以命数为远近之节”者,案《大行人》云上公朝位,宾主之▯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注云:“朝位,谓大门外宾下车,及王车出迎所立处。”又云“凡诸侯之卿,其礼各下其君二等,以下及大夫士皆如之”。若然,如诸侯则依命数,臣下其君二等,则不得依命数矣。而云依命数者,依命数据君而言,其臣依君命数而降之,故郑总以命数言之也。
▯Ρ,牛霍、羊苦、豕薇,皆有滑。(藿,豆叶也。苦,苦荼也。滑,堇▯之属。今文苦为苄。)
[疏]“▯Ρ”至“有滑”。
○注“藿豆”至“为苄”。
○释曰:云“滑,堇▯之属”者,案《士虞记》云:“▯Ρ,用苦若薇,有滑。夏用葵,冬用▯。”郑注云:“▯,堇类也。乾则滑。夏秋用生葵,冬春用乾▯。”此经云“皆有滑”,不言所用之物,故取《士虞记》解之。云“之属”者,其中兼有葵也。
赞者盥,从俎升。(俎,其所有事。)
[疏]“赞者盥从俎升”。
○注“俎其所有事”。
○释曰:直言此者,豆亦从下升。不言从豆升者,赞者不佐祭豆,直佐祭俎,故云“俎,其所有事”。是以上经云:“三特之肺不离,赞者辩取之,壹以授宾。”若然,黍稷亦赞祭,不彼黍稷升者,黍稷设之在後故也。黍稷虽後升,先祭者,以其先食黍稷,後食肉故也。
▯有盖幂。(稻粱将食乃设,去会於房,盖以幂。幂,巾也。今文或作幕。)
[疏]“▯有盖幂”。
○注“稻粱”至“作幕”。
○释曰:▯簋相将,簋既有会,明▯亦有会可知。但黍稷先设,故却会於敦南,▯盛稻粱,将食乃设,故郑云“去会于房,盖以幂。幂,巾也”。至於陈设,幂亦去之,经云“有盖幂”者,据出房未设而言。
凡炙无酱。(已有咸和。)
[疏]“凡炙无酱”。
○注“已有咸和”。
○释曰:云“凡”者,欲解《仪礼》一部之内,牛、羊、豕炙,皆无酱配之。云“已有咸和”者,若今人食炙然。
上大夫蒲筵,加萑席。其纯,皆如下大夫纯。(谓三命大夫也。孤为宾,则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也。)
[疏]“上大”至“夫纯”。
○注“谓三”至“纯也”。
○释曰:经云上大夫不辨命数,则子男之卿再命,其席亦同下大夫。郑言“谓三命大夫”者,欲见公侯伯之卿三命,亦与子男下大夫同。公之孤四命,其席则异,郑据三命而言。云“孤为宾,则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者,案《周礼司几筵》云筵国宾于牖前,“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云“左彤几”,与此记三命已下席不同,故知彼国宾谓筵孤也,无正文,故云“则”也。
卿摈由下。(不升堂也。)
[疏]“卿摈由下”。
○注“不升堂也”。
○释曰:此谓上摈摈诏宾主升降周还之事,故云“不升堂”。
上赞,下大夫也。(上,谓堂上。摈,赞者,事相近,以佐上下为名。)
[疏]“上
译[疏]“宾之”到“面立”。
○注“宾车”到“节也”。
○解释说:说“宾客的车不进入大门,是为了表示广泛的敬意”的,《曲礼》说“客车的车不进入大门”,与此相同。《觐礼》说“偏驾不进入王门”,偏驾,是指同姓的金路等车。乘坐墨车来朝见,墨车也说不能进入大门,与此也相同。说“凡是宾客去朝见,从道路中间前往”的,《内则》说:“男子走右边,女子走左边,车走中间。”所以宾客乘车走道路中间。说“而后车退回到西方站立”的,查《少仪》说:“仆人对君子,刚开始乘车时就要俯身行礼,君子下车后,然后才退立。”注说:“退车而立,以等待他离去。”这就是退立在西方面向外。说“宾客到达位置而停止,面向北”的,查《玉藻》说“宾客站立不挡在门的位置”,那里也是指聘问的使者。说“卿大夫的位置在车前”的,查《大行人》说上公站立在车轵处,侯伯站立在前疾处,子男站立在衡处,又说大国之孤“朝见的位置在车前”,那么卿大夫站立也与孤同一等级。兼说大夫的,小聘叫问,派遣下大夫,站立与孤卿相同都在车前,所以连言。说“凡是朝见的位置,宾主之间的距离,各自以命数为远近的等级”的,查《大行人》说上公朝见的位置,宾主之间的距离九十步,侯伯七十步,子男五十步,注说:“朝见的位置,是指大门外宾客下车,以及王车出来迎接所站立的地方。”又说“凡是诸侯的卿,他们的礼仪各自比他们的君主低二等,以下到大夫士都如此”。如果这样,那么诸侯则依照命数,臣下比君主低二等,就不能依照命数了。而说依照命数的,是依照命数就君主而言,其臣下依照君主的命数而降低,所以郑玄总以命数来说。
〇Ρ,牛霍、羊苦、豕薇,都有滑。(藿,是豆叶。苦,是苦荼。滑,是堇〇之类。今文苦作苄。)
[疏]“〇Ρ”到“有滑”。
○注“藿豆”到“为苄”。
○解释说:说“滑,是堇〇之类”的,查《士虞记》说:“〇Ρ,用苦或者薇,有滑。夏天用葵,冬天用〇。”郑注说:“〇,是堇类。干了就滑。夏秋用生的葵,冬春用干的〇。”此经说“都有滑”,不说所用的东西,所以取《士虞记》来解释。说“之类”的,其中兼有葵。
赞者洗手,跟随俎升堂。(俎,是他所做的事。)
[疏]“赞者盥从俎升”。
○注“俎其所有事”。
○解释说:直接说这个的,豆也从下面升上来。不说跟随豆升堂的,是因为赞者不辅助祭祀豆,只辅助祭祀俎,所以说“俎,是他所做的事”。所以上经说:“三特之肺不离,赞者分别取之,一次授予宾客。”如果这样,黍稷也赞祭,不说黍稷升堂的,是因为黍稷设置在后所以。黍稷虽然后升堂,先祭的,是因为先吃黍稷,后吃肉所以。
〇有盖幂。(稻粱将要吃时才设置,把会放在房里,用幂盖着。幂,是巾。今文有的作幕。)
[疏]“〇有盖幂”。
○注“稻粱”到“作幕”。
○解释说:〇簋相配,簋既有会,显然〇也有会可知。只是黍稷先设置,所以把会退到敦南,〇盛稻粱,将要吃时才设置,所以郑说“把会放在房里,用幂盖着。幂,是巾”。至于陈设,幂也去掉,经说“有盖幂”的,是据出房未设置而言。
凡是烤肉没有酱。(已经有咸味调和了。)
[疏]“凡炙无酱”。
○注“已有咸和”。
○解释说:说“凡”的,是想解释《仪礼》一部之内,牛、羊、豕的烤肉,都没有酱配之。说“已经有咸味调和”的,就像现在人吃烤肉一样。
上大夫用蒲筵,加上萑席。它们的边缘,都如下大夫的边缘。(指三命大夫。孤为宾,则用莞筵纷纯,加上缫席画纯。)
[疏]“上大”到“夫纯”。
○注“谓三”到“纯也”。
○解释说:经说上大夫不分辨命数,那么子男的卿再命,他的席也与下大夫相同。郑说“指三命大夫”的,是想表明公侯伯的卿三命,也与子男下大夫相同。公的孤四命,他的席则不同,郑据三命而言。说“孤为宾,则用莞筵纷纯,加上缫席画纯”的,查《周礼司几筵》说筵国宾于牖前,“莞筵纷纯,加上缫席画纯”,说“左彤几”,与此记三命以下席不同,所以知道彼国宾指筵孤,没有正文,所以说“则”。
卿摈由下。(不升堂。)
[疏]“卿摈由下”。
○注“不升堂也”。
○解释说:这是指上摈摈诏宾主升降周还的事情,所以说“不升堂”。
上赞,是下大夫。(上,指堂上。摈,赞者,事情相近,以佐上下为名。)
[疏]“上
赞下大夫也”。
○注“上谓”至“为名”。
○释曰:案上经云赞者告具於公而赞宾食,故云上赞使下大夫为之。
译“是赞下大夫的职责。”
○注疏从“上谓”到“为名”。
○解释说道:查考上文经文说,赞者向国君报告准备就绪并协助宾客进食,所以说上文所说的赞使是由下大夫担任的。
上大夫庶羞。酒饮浆饮,庶羞可也。(於食庶羞,宰夫又设酒浆,以之食庶羞可也。以优宾。)
[疏]“上大夫”至“可也”。
○注“於食”至“优宾”。
○释曰:案上经云“上大夫庶羞二十豆”,此记人复记之者,欲见上大夫食加饭之时,得兼食庶羞。又食会饭及庶羞之时,宰夫更设酒饮、浆饮,故郑云“於食庶羞,宰夫又设酒浆,所以食庶羞可也”。所以然者,优宾故也。
拜食与侑币,皆再拜稽首。(嫌上大夫不稽首。)
●卷二十六下觐礼第十
[疏]《觐礼》第十。
○郑《目录》云:“觐,见也,诸侯秋见天子之礼。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朝宗礼备,觐遇礼省,是以享献不见焉。三时礼亡,唯此存。尔觐礼於五礼属宾。《大戴》第十六,《小戴》十七,《别录》第十。”
○释曰:郑云“春见曰朝”等,《大宗伯》文。云“朝宗礼备,觐遇礼省”者,按《曲礼下》云:“天子当▯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郑注:“诸侯春见曰朝,受挚於朝,受享於庙,生气,文也。秋见曰觐,一受之於庙,杀气,质也。朝者,位於内朝而序进;觐者,位於庙门外而序入。王南面立於▯,宁而受焉。夏宗依春,冬遇依秋,春秋时齐侯唁鲁昭公,以遇礼相见,取易略也。觐礼今存,朝、宗、遇礼今亡。”据此彼而言,是朝宗礼备,觐遇礼省可知。郑又云“是以享献不见焉”者,享谓朝觐而行三享,献谓二享後行私觌,私觌後即有私献,献其珍异之物。故《聘礼记》云:“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注云:“时有珍异之物,或宾奉之,所以自序尊敬也。犹以君命致之。”臣聘犹有私献,况诸侯朝觐,有私献可知。是以《周礼大宰职》云:“大朝觐会同,赞玉币、玉献。”注云:“币,诸侯享币。玉献,献国珍异,亦执玉以致之。”大朝觐会同既有私献者,四时常朝有私献可知。案下文有享,亦当有献,而云享,献不见者,案《周礼大行人》云:上公冕服九章,介九人,宾主之▯九十步,庙中将币三享。侯伯子男亦云。郑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有等。”彼据春夏朝宗而言,不见秋冬者,以四时相对,朝宗礼备,故见之。觐遇礼省,故略而不言。此下文见享者,不对春夏,故言之。郑云是以享献不见者,据《周礼大行人》而说也。必知郑据《大行人》者,以其引《周礼》四时朝见,即云“是以享献不见”,明郑据《周礼大行人》而言也。有人解享字上读,以献不见为义者,苟就此文有享无献,不辞之甚也。
觐礼。至于郊,王使人皮弁用璧劳。侯氏亦皮弁迎于帷门之外,再拜。(郊,谓近郊,去王城五十里。《小行人职》曰:“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则郊劳者,大行人也。皮弁者,天子之朝朝服也。璧无束帛者,天子之玉尊也。不言诸侯,言侯氏者,明国殊舍异,礼不凡之也。郊舍狭寡,为帷宫以受劳。《掌舍职》曰:“为帷宫,设旌门。”)
[疏]“觐礼”至“再拜”。
○注“郊谓”至“旌门”。
○释曰:自此尽“乃出”,论侯氏至近郊,天子使使者劳侯氏之事。云“郊,谓近郊”者,案《聘礼》云至於近郊,君使卿劳。故知此郊者亦近郊也。知“近郊去王城五十里”者,成周与王城相去五十里,而《君陈序》云“分正东郊成周”,郑云:“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是近郊五十里也。”引《小行人职》者,约近郊劳是大行人,以其尊者宜逸,小行人既劳于畿,明近郊使大行人也。案《大行人》上公三劳,侯伯再劳,子男一劳。此虽不辨劳数,案《小行人》云“凡诸侯入王,则逆劳于畿”,不辨尊卑,则五等同有畿劳。其子男唯有此一劳而已,侯伯又加远郊劳,上公又加近郊劳,则此云近郊,据上公而言。若然,《聘礼》使臣聘,而云近郊劳者,臣礼异於君礼。君礼宜先远,臣礼宜先近
译上大夫享用杂品菜肴。饮酒、饮浆时,食用杂品菜肴是可以的。(在食用杂品菜肴时,宰夫又摆设酒和浆,用来搭配杂品菜肴食用是可以的。这是为了优待宾客。)
[疏]“上大夫”到“可也”。
○注“於食”到“优宾”。
○解释说:查考上文经文中说“上大夫杂品菜肴二十豆”,这里《记》文再次记载,是为了表明上大夫在加饭食用时,可以同时食用杂品菜肴。又在食用饭和杂品菜肴的时候,宰夫另外摆设酒饮、浆饮,所以郑玄说“在食用杂品菜肴时,宰夫又摆设酒浆,用来搭配杂品菜肴食用是可以的”。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优待宾客的缘故。
拜谢进食和劝食的币帛,都需两次拜礼并稽首。(担心人们认为上大夫不稽首。)
●卷二十六下 觐礼第十
[疏]《觐礼》第十。
○郑玄《目录》说:“觐,就是朝见,是诸侯秋天朝见天子的礼仪。春天朝见叫做朝,夏天朝见叫做宗,秋天朝见叫做觐,冬天朝见叫做遇。朝和宗的礼仪完备,觐和遇的礼仪简省,因此没有享礼和献礼。春、夏、冬三季的礼仪已经失传,只有这一种保存下来。这觐礼在五礼中属于宾礼。《大戴礼记》排在第十六,《小戴礼记》排在第十七,《别录》排在第十。”
○解释说:郑玄说“春天朝见叫做朝”等语,出自《大宗伯》。说“朝和宗的礼仪完备,觐和遇的礼仪简省”,查考《曲礼下》说:“天子站在路寝正堂前而立,诸侯面向北朝见天子,这叫做觐。天子站在宁前而立,诸公面向东,诸侯面向西,这叫做朝。”郑玄注解说:“诸侯春天朝见叫做朝,在朝接受信物,在庙接受享礼,这是生发之气,属于文饰。秋天朝见叫做觐,在庙里一次性接受信物和享礼,这是肃杀之气,属于质朴。朝见时,位置在内朝,依次前进;觐见时,位置在庙门外,依次进入。天子面向南站在路寝正堂前,在宁前接受朝见。夏天宗见依从春天,冬天遇见依从秋天,春秋时齐侯慰问鲁昭公,采用遇礼相见,取的是简易略省之意。觐礼现在尚存,朝、宗、遇的礼仪现在已失传。”根据这些记载,可知朝和宗的礼仪完备,觐和遇的礼仪简省。郑玄又说“因此没有享礼和献礼”,享是指朝觐时举行三次享礼,献是指在两次享礼之后举行私觌,私觌之后就有私献,进献珍异之物。所以《聘礼记》说:“完成私觌后,宾客如果私下进献,奉献物品并传达命令。”注解说:“当时有珍异之物,有时由宾客捧着进献,以此来表达尊敬。如同以国君的名义致送。”臣子聘问尚且有私献,何况诸侯朝觐,有私献是可以推知的。因此《周礼·大宰职》说:“重大朝觐会同,赞导玉币、玉献。”注解说:“币,是诸侯享礼的币帛。玉献,是进献国家的珍异之物,也拿着玉来致送。”重大朝觐会同既然有私献,那么四时常朝有私献也是可以推知的。查考下文有享礼,也应当有献礼,却说享礼、献礼不见,查考《周礼·大行人》说:上公穿九章冕服,副使九人,宾主之间相距九十步,在庙中进献币帛并举行三次享礼。侯、伯、子、男也是如此。郑玄说:“朝见先享而不说朝,是因为朝是正礼,不嫌有等级差别。”那是根据春夏朝宗而言,没有提到秋冬,是因为四时相对,朝宗礼仪完备,所以提及。觐遇礼仪简省,所以略而不提。这里下文提到享礼,是因为不对应春夏,所以提及。郑玄说因此享礼、献礼不见,是根据《周礼·大行人》而言的。必定知道郑玄依据《大行人》,是因为他引用《周礼》四时朝见,随即就说“因此享礼、献礼不见”,明显是郑玄依据《周礼·大行人》而言的。有人将“享”字在上文断句,以“献不见”为义,如果仅就本文有享无献而言,言辞非常不通顺。
觐礼。诸侯到达近郊,天子派遣使者穿着皮弁服,拿着玉璧去慰劳。诸侯也穿着皮弁服,在帷门之外迎接,行两次拜礼。(郊,指近郊,距离王城五十里。《小行人职》说:“凡是诸侯进入王城,就在国境线外迎候慰劳。”那么近郊慰劳的,是大行人。皮弁,是天子的常朝礼服。玉璧没有束帛,是因为天子的玉器尊贵。不说诸侯,而说侯氏,是为了表明国家不同、馆舍各异,礼仪不混同。近郊馆舍狭小简陋,搭建帷帐作为宫室来接受慰劳。《掌舍职》说:“搭建帷帐宫室,设置旌旗门。”)
[疏]“觐礼”到“再拜”。
○注“郊谓”到“旌门”。
○解释说:从这一节到“乃出”,论述诸侯到达近郊,天子派遣使者慰劳诸侯的事情。说“郊,指近郊”,查考《聘礼》说到达近郊,国君派遣卿去慰劳。所以知道这里的郊也是近郊。知道“近郊距离王城五十里”,是因为成周与王城相距五十里,而《君陈序》说“分正东郊成周”,郑玄说:“如今河南洛阳相距就是如此,所以近郊是五十里。”引用《小行人职》,是推断近郊慰劳是大行人的职责,因为尊贵者应当安逸,小行人既已在国境线外慰劳,显然近郊派遣的是大行人。查考《大行人》,上公慰劳三次,侯伯慰劳两次,子男慰劳一次。这里虽然不区分慰劳次数,查考《小行人》说“凡是诸侯进入王城,就在国境线外迎候慰劳”,不区分尊卑,那么五等诸侯都有国境线外的慰劳。子男只有这一次慰劳而已,侯伯又增加远郊慰劳,上公又增加近郊慰劳,那么这里说近郊,是以上公而言。如果这样,《聘礼》中使臣聘问,却说近郊慰劳,是因为臣子的礼仪不同于君主的礼仪。君主的礼仪应当先远后近,臣子的礼仪应当先近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