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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注疏十

卷九乡饮酒礼第四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40–159 段

谓前主人卒洗,一揖一让升也。云“降盥,如主人礼”者,谓如主人降盥礼,则此宾降,主人亦降,宾辞降,主人对,一与主人降辞已下同也。云“祭如宾礼”者,如上宾祭时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西,兴,右手取肺,▯左手执本,坐,弗缭,右绝末以祭,尚左手,哜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遂祭酒。兴,席末坐,啐酒。”故云祭如宾礼。云“祭者,祭荐俎及酒”者,荐谓脯醢,俎即离肺也。云“亦哜啐”者,直云祭如宾礼。嫌祭不哜啐,故郑明之。云亦哜肺啐酒,是以下文云“不告旨”,明亦啐也。

译所谓前主人卒洗,是指行一揖一让之礼后升阶。说“降盥,如主人礼”,是指如同主人降阶盥洗之礼,那么此时宾客降阶,主人也降阶,宾客辞让降阶,主人应答,这与主人降阶时辞让的情形相同。说“祭如宾礼”,是指如上宾祭祀时那样,坐着,左手持爵,右手祭脯醢,将爵放在荐的西边,起身,右手取肺,左手执肺的本端,坐着,不缠绕,从右端切断末端以祭,尚左手,品尝它。起身,将肺放在俎上。坐着换手,于是祭酒。起身,在席末坐下,尝酒。所以说祭礼如同上宾之礼。说“祭者,祭荐俎及酒”,荐是指脯醢,俎就是离肺。说“亦哜啐”,只是说祭礼如同上宾之礼。担心人们以为祭祀时不品尝肺和酒,所以郑玄加以说明。说也品尝肺、尝酒,因此下文说“不告旨”,表明也尝酒。

不告旨。(酒,己物也。)

  自席前▯阼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宾西阶上答拜。(自席前者,啐酒席末,因从北方降,由便也。)

  [疏]“自席”至“答拜”。

  ○注“自席”至“便也”。

  ○释曰:案《曲礼》云席“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凡升席,必由下,降由上。今主人当降自南方,以啐酒於席末,遂因从席北头降,又从北向南,北面拜,是由便也。若降由上之正,亦是便,故下云主人作相“降席自南方”,不由北方,亦由便也。

  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阶上北面再拜崇酒。宾西阶上答拜。(东西墙谓之序。崇,充也,言酒恶,相充实。)

  [疏]“主人坐奠爵于序端”。

  ○注“东西”至“充实”。

  ○释曰:“奠爵于序端”者,拟後酬宾讫,取此爵以献介也。云“东西墙谓之序”者,《尔雅释宫》文。但彼云“东西厢”,厢即墙,故变言之也。

  主人坐取觯于篚,降洗。宾降,主人辞降。宾不辞洗,立当西序,东面。(不辞洗者,以其将自饮。)

  [疏]“主人”至“东面”。

  ○释曰:自此至“复位”,论主人酬宾之事。

  ○注“不辞”至“自饮”。

  ○释曰:酬酒先饮,乃酬宾,故云“将自饮”。若然,既自饮而盥洗者,礼法宜▯故也。若然,经云“宾降主人辞”,应奠爵,不言者,理在可知,故为文略也。

  卒洗,揖让升。宾西阶上疑立。主人实觯酬宾,阼阶上北面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西阶上答拜。(酬,劝酒也。酬之言周,忠信为周。)

  [疏]“卒洗”至“答拜”。

  ○注“酬劝”至“为周”。

  ○释曰:云“宾西阶上疑立”者,待主人自饮故也。云“酬之言周,忠信为周”者,此解主人将酬宾,先自饮之意。以其酬宾若不自先饮,主人不忠信,恐宾不饮,示忠信之道,故先自饮,乃饮宾为酬也。忠信为周,《国语》文。

  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西阶上答拜。主人降洗,宾降,辞如献礼。升,不拜洗。(不拜洗,杀於献。)

  [疏]“坐祭”至“拜洗”。

  ○注“不拜洗杀於献”。

  ○释曰:云“坐祭,遂饮”者,因坐祭即饮,饮卒觯,因事曰遂,故曰遂。云“辞,如献礼”者,主人辞,宾降,主人为己洗爵,此与献宾时同,故云“辞如献礼”。礼杀升堂,不拜洗,与献时异,故别言之,使不蒙如也。礼杀於献者,献时拜洗,礼初不杀故也。

  宾西阶上立,主人实觯宾之席前,北面,宾西阶上拜,主人少退,卒拜,进,坐奠觯于荐西。(宾已拜,主人奠其觯。)

  [疏]“宾西”至“荐西”。

  ○注“宾已”至“其觯”。

  ○释曰:宾已拜,“主人奠其觯”者,非久停,下文宾取之“奠于荐东”是也。

  宾辞,坐取觯,复位。主人阼阶上拜送,宾北面坐奠觯于荐东,复位。(酬酒不举,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疏]“宾辞”至“复位”。

  ○注“酬酒”至“交也”。

  ○释曰:宾辞,不解所辞之事,案《乡射》:“二人举觯于宾与大夫,进,坐奠于荐右,宾与大夫辞,坐受觯以兴。”注云:“辞,辞其坐奠觯。”以彼云宾与大夫辞,即云坐受觯以兴。若自手受之以举觯,是礼已,故宾与大夫可以当亢答之礼,得云辞其亲奠。此礼初,宾谦卑,不辞其奠,故经不云坐受以兴。然此辞是主人复亲酌已,故《乡射》主人酬宾云宾辞,郑注云“辞主人复亲酌己”是也。云“酬酒不举,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者,并《曲礼》文。案彼欢谓饮食,忠谓衣服,引之并谓饮食者,郑於彼欢与忠相对解之,故欢为饮食,忠为衣服,通而言之,总为饮食,於义合也。云“全交”者,所有饮食与已已尽之,恐人嫌贫而交绝,故不尽为全交,酬酒不饮亦是全交,故引为证也。

译不报告酒味。(酒,是主人自己的东西。)

从席位前〇从东阶上去,面朝北坐下喝完酒,起身,坐下放下酒杯,于是行拜礼,拿着酒杯起身。宾客在西阶上答拜。(从席位前,是因为在席位末端尝酒,于是从北面下来,这是为了便利。)

[疏]“自席”到“答拜”。

○注“自席”到“便也”。

○解释说:按照《曲礼》所说,席位“向东、向西的以南方为上,向南、向北的以西方为上。”凡是登上席位,一定从下方上,从上方下。现在主人应当从南方下来,因为在席位末端尝酒,于是就从席位北头下来,又从北向南,面朝北行拜礼,这是为了便利。如果从上方下来是正规的,也是便利的,所以下文说主人作相“从席位南边下来”,不从北边,也是为了便利。

主人坐下把酒杯放在东墙边,在东阶上面朝北再拜,表示酒不好,请宾客多饮。宾客在西阶上答拜。(东西两边的墙叫做序。崇,是充实的意思,是说酒不好,请宾客多喝以充实。)

[疏]“主人坐奠爵于序端”。

○注“东西”到“充实”。

○解释说:“把酒杯放在东墙边”,是打算后来酬答宾客完毕,取这个酒杯来献给副宾。说“东西墙叫做序”,是《尔雅·释宫》的话。但那里说“东西厢”,厢就是墙,所以这里变换说法。

主人坐下从竹筐中取出角杯,下去清洗。宾客下去,主人辞谢宾客下去。宾客不辞谢清洗,站在西墙边,面朝东。(不辞谢清洗,是因为将要自己饮酒。)

[疏]“主人”到“东面”。

○解释说:从这里到“复位”,论述主人酬答宾客的事情。

○注“不辞”到“自饮”。

○解释说:酬酒先自己饮,然后酬答宾客,所以说“将要自己饮”。既然自己饮而要盥洗,这是礼法适宜〇的缘故。既然宾客下去主人辞谢,应该放下酒杯,文中没说,是因为道理可以推知,所以行文省略。

洗完,作揖谦让上去。宾客在西阶上犹豫站立。主人斟满角杯酬答宾客,在东阶上面朝北坐下放下角杯,于是行拜礼,拿着角杯起身。宾客在西阶上答拜。(酬,是劝酒的意思。酬字的意思是周,忠信叫做周。)

[疏]“卒洗”到“答拜”。

○注“酬劝”到“为周”。

○解释说:说“宾客在西阶上犹豫站立”,是等待主人自己饮酒的缘故。说“酬字的意思是周,忠信叫做周”,这是解释主人将要酬答宾客,先自己饮酒的意思。因为酬答宾客如果不先自己饮,主人就不忠信,恐怕宾客不饮,显示忠信之道,所以先自己饮,然后让宾客饮叫做酬。忠信叫做周,是《国语》的话。

坐下祭酒,于是饮酒,喝完角杯,起身,坐下放下角杯,于是行拜礼,拿着角杯起身。宾客在西阶上答拜。主人下去清洗,宾客下去,辞谢像献礼时一样。上去,不拜谢清洗。(不拜谢清洗,比献礼时礼节稍轻。)

[疏]“坐祭”到“拜洗”。

○注“不拜洗杀於献”。

○解释说:说“坐下祭酒,于是饮酒”,是因为坐下祭酒就饮酒,喝完角杯,顺着事情叫做遂,所以说遂。说“辞谢,像献礼时一样”,主人辞谢,宾客下去,主人为自己清洗酒杯,这与献给宾客时相同,所以说“辞谢像献礼”。礼节稍轻上去,不拜谢清洗,与献礼时不同,所以特别说明,使不蒙受像献礼那样的礼节。礼节比献礼轻,是因为献礼时拜谢清洗,礼节起初不轻的缘故。

宾客在西阶上站立,主人斟满角杯到宾客席位前,面朝北,宾客在西阶上行拜礼,主人稍微后退,拜完,上前,坐下把角杯放在荐席西边。(宾客已经拜,主人放下他的角杯。)

[疏]“宾西”到“荐西”。

○注“宾已”到“其觯”。

○解释说:宾客已经拜,“主人放下他的角杯”,不是长久停留,下文宾客取它“放在荐席东边”就是。

宾客辞谢,坐下取角杯,回到原位。主人在东阶上拜送,宾客面朝北坐下把角杯放在荐席东边,回到原位。(酬酒不举起,君子不耗尽别人的欢乐,不耗尽别人的忠信,以保全交情。)

[疏]“宾辞”到“复位”。

○注“酬酒”到“交也”。

○解释说:宾客辞谢,不知道所辞谢的事情,按照《乡射礼》:“两个人把角杯举给宾客和大夫,上前,坐下放在荐席右边,宾客和大夫辞谢,坐下接受角杯起身。”注说:“辞谢,是辞谢坐下放下角杯。”因为那里说宾客和大夫辞谢,就说坐下接受角杯起身。如果亲手接受它举起角杯,是礼节已经,所以宾客和大夫可以当亢答之礼,可以说辞谢亲自放下。这是礼节初,宾客谦卑,不辞谢放下,所以经文不说坐下接受起身。然而这辞谢是主人又亲自斟酒给自己,所以《乡射礼》主人酬答宾客说宾客辞谢,郑注说“辞谢主人又亲自斟酒给自己”就是。说“酬酒不举起,君子不耗尽别人的欢乐,不耗尽别人的忠信,以保全交情”,都是《曲礼》的话。按照那里欢乐指饮食,忠信指衣服,引用它都指饮食,郑在那里欢乐与忠信相对解释,所以欢乐是饮食,忠信是衣服,通而言之,总为饮食,在义理上合适。说“全交”,所有饮食给自己已经尽了,恐怕别人嫌贫而交情断绝,所以不尽为全交,酬酒不饮也是全交,所以引用为证据。

此以奠於荐东,为酬酒不举。案《燕礼》二人媵爵于公,“奠于荐南”,彼皆举为旅酬而在左者,郑彼注云:“奠于荐南,不敢必君举也。”案《特牲》主人酬宾,“奠于荐北”,彼举旅而在左者,郑彼云:“行神惠。”故不与此同也。

译这(酒)放置在祭品东侧,是因为酬酒不举起。查考《燕礼》中两人向国君媵爵,“放置在祭品南侧”,那些都是举起进行旅酬而在左侧的人,郑玄在那里的注释说:“放置在祭品南侧,是不敢确定国君一定会举起。”查考《特牲馈食礼》中主人酬宾,“放置在祭品北侧”,那些是举起进行旅酬而在左侧的人,郑玄在那里说:“这是施行神灵的恩惠。”所以这与这里的情况不同。

主人揖,降。宾降,立于阶西,当序,东面。(主人将与介为礼,宾谦,不敢居堂上。)

  [疏]“主人”至“东西”。

  ○注“主人”至“堂上”。

  ○释曰:自此下至“主人介右答拜”,论主人献介之事。

  主人以介揖让升,拜如宾礼。主人坐取爵于东序端,降洗。介降,主人辞降,介辞洗,如宾礼。升,不拜洗。(介礼杀也。)

  [疏]“主人”至“拜洗”。

  ○注“介礼杀也”。

  ○释曰:案上主人迎宾之时,介与众宾从入,又主人与客三揖至於阶之时,介与众宾亦随至西阶下东面。今此文云揖让升,如客礼,则唯於升堂时相让,无庭中三揖之事矣。升堂而云拜者,谓拜至亦如宾矣。云“介礼杀也”者,谓不拜洗,是以《乡饮酒义》云“三让以宾升,拜至、献酬、辞让之节繁,及介省矣”是也。

  介西阶上立。(不言疑者,省文。)

  [疏]注“不言疑者,省文”。

  ○释曰:此决上献酬辞宾时,宾於西阶上疑立,此亦当献酒节而不言疑者,省文也。

  主人实爵介之席前,西南面献介。介西阶上北面拜,主人少退。介进,北面受爵,复位。主人介右北面拜送爵,介少退。(主人拜于介右,降尊以就卑也。今文无北面。)

  [疏]“主人”至“少退”。

  ○注“主人”至“北面”。

  ○释曰:云主人“介之席前,西南面献介”者,以介席东面,故邪向之。若献宾时,於宾席前北面向之也。“主人拜于介右,降尊以就卑也”者,以主人献宾时,主人自在阼阶,今於献介,主人来在西阶介右,是介卑,故降主人之尊,就西阶介之东北面拜也。至旅酬皆同阶者,礼杀故也。

  主人立于西阶东,荐脯醢。介升席自北方,设折俎。祭如宾礼,不哜肺,不啐酒,不告旨。自南方降席,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主人介右答拜。(不哜啐,下宾。)

  [疏]“主人”至“答拜”。

  ○注“不哜啐下宾”。

  ○释曰:云“主人立于西阶东”者,始献介之时近西,在介右,今於设荐之时,主人无事,稍近东。案上献宾荐设之时,主人云“疑立”,此不言者,文略也。云“主人介右答拜”者,还近西於前立处答拜也。

  介降洗,主人复阼阶,降辞如初。(如宾酢之时。)

  [疏]“介降”至“如初”。

  ○注“如宾酢之时”。

  ○释曰:自此至“介降立于宾南”,论介酢主人之事。云“主人复阼阶,降辞如初”者,如宾酢主人之时,介辞主人从己降,主人辞介为己洗,一皆如之也。

  卒洗,主人盥。(盥者,当为介酌。)

  [疏]“卒洗主人盥”。

  ○注“盥者当为介酌”。

  ○释曰:此主人自饮而盥者,尊介也。是以《乡射》云:大夫将酢,主人卒洗,“主人盥”。注云:“盥者,虽将酌自饮,尊大夫,不敢亵。”是其类也。

  介揖让升,授主人爵于两楹之▯。(就尊南授之。介不自酌,下宾。酒者,宾主共之。)

  [疏]“介揖”至“之间”。

  ○释曰:“揖让升”者,谓一揖一让升也。云“授主人爵于两楹之间”,以爵授主人也。

  ○注“就尊”至“共之”。

  ○释曰:知两楹间是尊南者,以上云尊於房户▯,房户▯当两楹之北,故云“就尊南授之”也。云“介不自酌,下宾”者,以其宾亲酌以酢主人,此不自酌,故云下宾也。云“酒者,宾主共之”者,此郑解酒宾主共之,故宾自酌以酢主人,介卑,故不敢酌,是以《乡饮酒义》云“尊於房户之▯,宾主共之”是也。

  介西阶上立。主人实爵,酢于西阶上,介右坐奠爵,遂拜,执爵兴。介答拜。主人坐祭,遂饮,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介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介右再拜崇酒。介答拜。(奠爵西楹南,以当献众宾。)

  [疏]“介西”至“答拜”。

  ○释曰:此主人既受爵,介无事,故於西阶上立。不言疑立

译主人作揖,走下堂。宾客也走下堂,站在台阶西侧,对着堂前东面的墙,面向东。(主人将要与陪客行礼,宾客谦让,不敢留在堂上。)

[疏]“主人”到“东西”。

○注“主人”到“堂上”。

○释曰:从这以下到“主人在陪客右侧答拜”,论述主人向陪客献酒的事。

主人引导陪客,作揖谦让后登堂,跪拜如同对待宾客的礼节。主人坐下,从东序的末端取爵,走下堂去清洗。陪客也走下堂,主人辞谢陪客下堂,陪客辞谢主人清洗,如同对待宾客的礼节。登堂后,不跪拜谢洗。(陪客的礼节较简略。)

[疏]“主人”到“拜洗”。

○注“陪客的礼节较简略”。

○释曰:查考上文主人迎接宾客时,陪客与众宾客跟随进入,又主人与宾客三次作揖到台阶时,陪客与众宾客也跟随到西阶下面面向东。现在这段文字说作揖谦让登堂,如同宾客的礼节,那么只有在登堂时互相谦让,没有庭院中三次作揖的事了。登堂时说跪拜,是说拜至也如同宾客一样。说“陪客的礼节较简略”,是指不跪拜谢洗,所以《乡饮酒义》说“三次谦让后宾客登堂,拜至、献酒酬答、辞谢谦让的礼节繁多,到了陪客就省去了”就是这个意思。

陪客站在西阶上面。(不说“疑立”,是省略文字。)

[疏]注“不说‘疑立’,是省略文字”。

○释曰:这决定于上文献酒酬答辞谢宾客时,宾客在西阶上面疑立,这里也正当献酒的节次而不说疑立,是省略文字。

主人在陪客的席位前斟满爵,面向西南向陪客献酒。陪客在西阶上面面向北跪拜,主人稍微后退。陪客上前,面向北接过爵,回到原位。主人在陪客右侧面向北跪拜送爵,陪客稍微后退。(主人在陪客右侧跪拜,是降低尊位以就卑位。今文没有“面向北”。)

[疏]“主人”到“少退”。

○注“主人”到“面向北”。

○释曰:说主人“在陪客的席位前,面向西南向陪客献酒”,因为陪客的席位面向东,所以斜对着他。如果向宾客献酒时,是在宾客席位前面向北对着他。“主人在陪客右侧跪拜,是降低尊位以就卑位”,因为主人向宾客献酒时,主人自在阼阶,现在向陪客献酒,主人来到西阶陪客右侧,是陪客地位低,所以降低主人的尊位,在西阶陪客的东北方面向北跪拜。到旅酬都同阶,是因为礼节简略的缘故。

主人站在西阶东面,进献脯醢。陪客从北面登上席位,设置折俎。祭祀如同宾客的礼节,不尝肺,不尝酒,不称酒味美。从南面走下席位,面向北坐下饮尽爵中的酒,起身,坐下放置爵,于是跪拜,拿着爵起身。主人在陪客右侧答拜。(不尝肺不尝酒,是低于宾客。)

[疏]“主人”到“答拜”。

○注“不尝肺不尝酒,是低于宾客”。

○释曰:说“主人站在西阶东面”,开始向陪客献酒时靠近西面,在陪客右侧,现在设置脯醢时,主人无事,稍微靠近东面。查考上文向宾客献酒设置脯醢时,主人说“疑立”,这里不说,是文字简略。说“主人在陪客右侧答拜”,是回到靠近西面先前站立的地方答拜。

陪客走下堂去清洗,主人回到阼阶,走下堂去辞谢如同初时。(如同宾客酬答的时候。)

[疏]“陪客走下”到“如初”。

○注“如同宾客酬答的时候”。

○释曰:从这里到“陪客走下堂站在宾客南面”,论述陪客酬答主人的事。说“主人回到阼阶,走下堂去辞谢如同初时”,如同宾客酬答主人的时候,陪客辞谢主人跟随自己下堂,主人辞谢陪客为自己清洗,全都和初时一样。

清洗完毕,主人洗手。(洗手,是因为要替陪客斟酒。)

[疏]“清洗完毕主人洗手”。

○注“洗手是因为要替陪客斟酒”。

○释曰:这主人自己饮酒而洗手,是尊重陪客。所以《乡射》说:大夫将要酬答,主人清洗完毕,“主人洗手”。注说:“洗手,虽然将要斟酒自己饮,尊重大夫,不敢亵渎。”是这一类。

陪客作揖谦让登堂,在两楹之间把爵交给主人。(在尊的南面交给主人。陪客不自己斟酒,是低于宾客。酒,是宾客和主人共用的。)

[疏]“陪客作揖”到“之间”。

○释曰:“作揖谦让登堂”,是说一揖一让登堂。说“在两楹之间把爵交给主人”,是把爵交给主人。

○注“在尊”到“共之”。

○释曰:知道两楹之间是尊的南面,是因为上文说尊在房户之间,房户之间正当两楹的北面,所以说“在尊的南面交给主人”。说“陪客不自己斟酒,是低于宾客”,因为宾客亲自斟酒来酬答主人,这里不自己斟酒,所以说低于宾客。说“酒,是宾客和主人共用的”,这是郑玄解释酒是宾客和主人共用的,所以宾客自己斟酒来酬答主人,陪客地位低,所以不敢斟酒,因此《乡饮酒义》说“尊在房户之间,宾客和主人共用”就是这个意思。

陪客站在西阶上面。主人斟满爵,在西阶上面酬答,在陪客右侧坐下放置爵,于是跪拜,拿着爵起身。陪客答拜。主人坐下祭祀,于是饮酒,饮尽爵中的酒,起身,坐下放置爵,于是跪拜,拿着爵起身。陪客答拜。主人把爵放在西楹南面,在陪客右侧再拜崇酒。陪客答拜。(把爵放在西楹南面,是因为要献众宾客。)

[疏]“陪客站在西”到“答拜”。

○释曰:这主人已经接过爵,陪客无事,所以在西阶上面站立。不说疑立

,可知也,亦省文。

  ○注“奠爵”至“众宾”。

  ○释曰:知此奠爵为众宾者,案下文云“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是也。乡射无介,故献众宾时於东序端,取爵献讫,奠爵于篚也。

译(这是)可以推知的,也是省略了文字。

○注“奠爵”到“众宾”。

○解释说:知道这奠爵是(针对)众宾的,依据下文说“主人作揖升堂就座,在西楹下取爵”就可以证明。乡射礼没有介,所以在向众宾献酒时,在东序的端处取爵,献酒完毕,将爵放在篚里。

主人复阼阶,揖降。介降立于宾南。

  [疏]“主人”至“宾南”。

  ○释曰:向来主人与介行礼於西阶上,事讫,故复阼阶揖让降。介降立于宾南者,以将献众宾,故介无事,就宾南也。

  主人西南面三拜众宾,众宾皆答壹拜。(三拜、壹拜,示遍,不备礼也。不升拜,贱也。)

  [疏]“主人”至“壹拜”。

  ○注“三拜”至“贱也”。

  ○释曰:自此已下至“奠于篚”,论献众宾之事。云“西南面”者,以其主人在阼阶下,众宾在宾、介之南,故西南向拜之。云“三拜、壹拜,示遍,不备礼也”者,众宾各得主人一拜,主人亦遍得一拜,是不备礼,故《乡射》云:“三拜众宾,众宾皆答壹拜。”彼注云:“三拜,示遍也。壹拜,不备礼也。”大夫礼皆然,故《少牢》云:“主人三拜▯者,▯者皆答拜。”郑云:“三拜,旅之示遍也。”又《有司彻》云:“主人降南面,拜众宾于门东,三拜众宾,门东北面,皆答壹拜。”大夫尊,故也。士则答再拜,故《特牲》云:主人“三拜众宾,众宾答再拜。”郑云“众宾再拜者,士贱,旅之,得备礼”是也。云“不升拜,贱也”者,此决上主人与宾、介行礼皆升堂拜,至此三拜,宾贱,故不升拜至也。

  主人揖升,坐取爵于西楹下,降洗,升实爵,于西阶上献众宾。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长,其老者,言三人,则众宾多矣。)

  [疏]“主人”至“三人”。

  ○注“长其”至“多矣”。

  ○释曰:云“主人揖升”者,从三人为首,一一揖之而升也。云“降洗,升实爵”者,以下不更言洗,则以下因此不复洗矣。云“西阶上献众宾”者,下别言众宾之长三人,则众宾之中兼言堂下众宾,故郑云“众宾多矣”。自三人已下,於下便以次历言之矣。云“拜受者三人”,则堂下众宾不拜受矣。

  主人拜送。(於众宾右。)

  [疏]“主人拜送”。

  ○注“於众宾右”。

  ○释曰:知在众宾右,拜送者约上文介右而知也。

  坐祭,立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复位。(既,卒也。卒爵不拜,立饮,立授,贱者礼简。)

  [疏]“坐祭”至“复位”。

  ○注“既卒”至“礼简”。

  ○释曰:云“卒爵不拜,立饮,立授,爵贱者礼简”者,宾贤能,以贤者为宾,其次为介,不间长幼。其三宾德劣于宾、介,则数年之长幼,故上众宾之长也。宾介则坐祭,坐饮,又拜既爵,此三宾则坐祭,与宾、介同不拜既爵、立饮、立授则异,贱,故礼简也。

  众宾献,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次三人以下也,不拜,礼弥简。)

  [疏]“众宾”至“立饮”。

  ○注“次三”至“弥简”。

  ○释曰:此据堂下众宾不拜受,简於三人,故云“礼弥简”也。

  每一人献,则荐诸其席。(谓三人也。)

  [疏]“每一”至“其席”。

  ○注“谓三人也”。

  ○释曰:上已云献,此以下别言荐。云每一人,还发三人而言。云“每一人献则荐诸、其席”,则一一得献,即荐之,以其言席,又下别言众宾,则此三是三人,故郑云“三人”也。

  众宾辩有脯醢。(亦每献荐於其位,位在下。今文辩皆作遍。)

  [疏]“众宾辩有脯醢”。

  ○注“亦每”至“作遍”。

  ○释曰:云“亦每献荐於其位”者,如上三人,一一荐之。知位在下者,以其言堂下立侍,不合有席,既不言席,故位在下,既不言其数,则乡人有学识者,皆来观礼,皆入饮酒之内。是以《乡射》云:旅酬堂上,“辩,卒受者兴,以旅在下者”,明众宾在堂下也。

  主人以爵降,奠于篚。(不复用也。)

  [疏]“主人”至“于篚”。

  ○释曰:以此合一献遍,不复用,故以主人爵降,奠於篚也。

  揖让升。宾厌介升,介厌众宾升,众宾序升,即席。(序,次也。即,就也。今文厌皆为揖。)

  [疏]“揖让

译主人回到东阶,作揖后走下台阶。傧相走下台阶,站在宾客的南面。

[疏]“主人”到“宾南”。

○解释:先前主人与傧相在西阶上行礼,事情完毕后,所以回到东阶作揖谦让后走下台阶。傧相走下台阶站在宾客南面,是因为将要向众宾献酒,所以傧相没有事务,就站在宾客南面。

主人面向西南向众宾行三拜礼,众宾都回拜一次。(三拜、一拜,表示遍及,礼仪不周全。不登堂行拜礼,是因为地位低微。)

[疏]“主人”到“壹拜”。

○注“三拜”到“贱也”。

○解释:从此以下到“放在篚中”,论述向众宾献酒的事。说“面向西南”,是因为主人在东阶下,众宾在宾客、傧相的南面,所以面向西南拜他们。说“三拜、一拜,表示遍及,礼仪不周全”,众宾各得主人一拜,主人也遍得众宾一拜,这是礼仪不周全,所以《乡射》说:“三拜众宾,众宾都回拜一次。”那里的注说:“三拜,表示遍及。一拜,礼仪不周全。”大夫的礼仪都这样,所以《少牢》说:“主人三拜〇者,〇者都回拜。”郑玄说:“三拜,是向众人表示遍及。”又《有司彻》说:“主人走下台阶面向南,在门东拜众宾,三拜众宾,门东面向北,都回拜一次。”大夫尊贵,所以如此。士则回拜两次,所以《特牲》说:主人“三拜众宾,众宾回拜两次。”郑玄说“众宾回拜两次,是因为士地位低微,向众人行礼,能得到周全的礼仪”就是这个意思。说“不登堂行拜礼,是因为地位低微”,这是判定上文主人与宾客、傧相行礼都登堂行拜礼,到这里三拜,因为众宾地位低微,所以不登堂行拜礼。

主人作揖后登堂,坐下在西柱下取爵,走下台阶清洗,登堂斟满爵,在东阶上向众宾献酒。众宾中为首的三人登堂拜谢接受。(长,指年长者,说三人,那么众宾就很多了。)

[疏]“主人”到“三人”。

○注“长其”到“多矣”。

○解释:说“主人作揖登堂”,是从三人为首,一一作揖让他们登堂。说“走下清洗,登堂斟满爵”,因为下文不再说清洗,那么下文因此不再清洗了。说“在东阶上向众宾献酒”,下文分别说众宾中的三人,那么众宾之中也包括堂下的众宾,所以郑玄说“众宾很多”。从三人以下,在下文便依次分别叙述了。说“拜谢接受的三人”,那么堂下的众宾就不拜谢接受了。

主人拜谢送爵。(在众宾的右侧。)

[疏]“主人拜送”。

○注“于众宾右”。

○解释:知道在众宾右侧,拜谢送爵是约上文傧相右侧而知道的。

坐下祭祀,站立饮酒,不拜谢饮尽爵。把爵交给主人,走下台阶回到原位。(既,完结。饮尽爵不拜谢,站立饮酒,站立交爵,地位低微者礼仪简略。)

[疏]“坐祭”到“复位”。

○注“既卒”到“礼简”。

○解释:说“饮尽爵不拜谢,站立饮酒,站立交爵,地位低微者礼仪简略”,宾客贤能,以贤者为宾客,其次为傧相,不论长幼。第三位宾客德行劣于宾客、傧相,那么按年岁的长幼,所以是上文众宾中的长者。宾客傧相则坐下祭祀,坐下饮酒,又拜谢饮尽爵,这三位宾客则坐下祭祀,与宾客、傧相相同,不拜谢饮尽爵、站立饮酒、站立交爵则不同,地位低微,所以礼仪简略。

众宾献酒,就不拜谢接受爵,坐下祭祀,站立饮酒。(在三人以下的,不拜谢,礼仪更加简略。)

[疏]“众宾”到“立饮”。

○注“次三”到“弥简”。

○解释:这是依据堂下众宾不拜谢接受,比三人简略,所以说“礼仪更加简略”。

每献一人,就在他的席位上进献食物。(指那三人。)

[疏]“每一”到“其席”。

○注“谓三人也”。

○解释:上文已说献酒,此以下分别说进献食物。说每一人,还是就三人而言。说“每一人献酒就在其席位上进献”,那么一一得到献酒,就进献食物,因为说席位,又下文分别说众宾,那么这三人是三人,所以郑玄说“三人”。

众宾都配有干肉和肉酱。(也是每献酒就在其位置进献,位置在下。今文“辩”都作“遍”。)

[疏]“众宾辩有脯醢”。

○注“亦每”到“作遍”。

○解释:说“也是每献酒就在其位置进献”,如上三人,一一进献。知道位置在下,因为说堂下站立侍奉,不适合有席位,既然不说席位,所以位置在下,既然不说其数量,那么乡里有学识的人,都来观礼,都进入饮酒之列。所以《乡射》说:旅酬在堂上,“遍,最后接受的人起身,向在下的人旅酬”,明确众宾在堂下。

主人拿着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不再使用了。)

[疏]“主人”到“于篚”。

○解释:因为这一献遍,不再使用,所以主人拿着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

作揖谦让登堂。宾客谦让傧相登堂,傧相谦让众宾登堂,众宾依次登堂,就座。(序,次序。即,就。今文“厌”都作“揖”。)

[疏]“揖让

”至“即席”。

  ○注“序次”至“为揖”。

  ○释曰:自此至“举觯者降”,论遍献众宾讫,将以旅酬之事。云“众宾序升”者,谓三宾堂上有席者,以年长为首,以次即席也。云“今文厌皆为揖”,不从者,以宾相引以手,不得为揖故也。

译到“即席”为止。

○注“序次”到“为揖”。

○解释说:从这一部分到“举觯者降”,论述的是遍献众宾完毕,即将进行旅酬之事。说“众宾按次序升堂”,是指堂上有席位的三位宾客,以年长者为首位,依次就席。说“今文‘厌’都写作‘揖’”,不采纳这种写法,是因为宾相用手引导宾客,不能算作作揖的缘故。

一人洗,升,举觯于宾。(一人,主人之吏。发酒端曰举。)

  [疏]“一人”至“于宾”。

  ○注“一人”至“曰举”。

  ○释曰:此一人举觯,为旅酬也。云“发酒端曰举”者,从上至下遍饮讫,又从上而起,是发酒端曰举也。

  实觯,西阶上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席末答拜。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答拜。降洗,升实觯,立于西阶上,宾拜。(宾拜,拜将受觯。)

  [疏]“实觯”至“宾拜”。

  ○注“宾拜拜将受觯”。

  ○释曰:云“宾席末答拜”者,谓於席西南面,非谓席上,近西为末,以其无席上拜法也。已下宾拜皆然。

  进,坐奠觯于荐西。宾辞,坐受以兴。(举觯不授,下主人也。言坐受者,明行事相接,若亲受,谦也。)

  [疏]“进坐”至“以兴”。

  ○注“举觯”至“谦也”。

  ○释曰:云“举觯不授,下主人也”者,决上主人献宾皆亲授而奠之,今不亲授,是下主人。《乡射》注云:“不授,贱不敢也。”下主人明。此亦贱不敢授也。云“言坐受者,明行事相接,若亲受,谦也”者,若於人手相授受,名为受,不於人取之,不得言受。今於地取之而言受者,以主人奠之,宾取之而无隔绝,虽於地,若手受之,故云明行事相接若亲受之谦也。

  举觯者西阶上拜送,宾坐奠觯于其所。(所,荐西也。)

  [疏]“举觯”至“其所”。

  ○注“所荐西也”。

  ○释曰:宾奠於其所者,待作乐後立司正,宾乃取此觯以酬主人,以其将举,故且奠之於右也。

  举觯者降。(事已。)

  [疏]“举觯者降”。

  ○注“事已”。

  ○释曰:案《乡射》“举觯者降”後有大夫,此不言者,大夫观礼之人,或来或否,故不言也。

  设席于堂廉,东上。(为工布席也。侧边曰廉,《燕礼》曰:“席工於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此言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则工席在阶东。)

  [疏]“设席”至“东上”。

  ○注“为工”至“阶东”。

  ○释曰:自此下至“乐正告于宾乃降”,论主人乐宾之事。大判总为作乐,其中别有四节之殊:有歌,有笙,有间,有合,次第不同也。案《燕礼》“席工于西阶上”,即云“乐正先升”,《大射》亦云“席工于西阶上,工六人四瑟”,始云“小乐正从之”,不同者,《燕礼》主於欢心,尚乐,故先云乐正先升,《大射》主於射,略於乐,故辨工数,乃云乐正从之也。若然,此主於乐,不与燕同,而席工下辨工数,乃云乐正升者,此臣礼避初也。至於《乡射》亦应主於射,略於乐,而不言工数,先云乐正,而不与《大射》同者,亦是避初之事也。云“为工布席也”者,以《乡射》、《燕礼》、《大射》皆席工连言,此不言席工,文不具尔,故此为工布席。下云工入升,明此席也。引《燕礼》者,欲证此席为工,又取此工席在西阶东,以其此经云堂廉东上,不言阶东,故取《燕礼》西阶上少东,乐正又在工西。此下云乐正於西阶东,据乐正於西阶东,而立在工西,则知工席更在阶东、北面可知。但此言近堂廉,亦在阶东,彼云阶东亦近堂廉也。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後首,挎越,内弦,右手相。(四人,大夫制也。二瑟,二人鼓瑟,则二人歌也。瑟先者,将入,序在前也。相,扶工也,众宾之少者为之,每工一人。《乡射礼》曰“弟子相工如初入”,天子相工使视了者,凡工,瞽▯蒙也,故有扶之者。“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固相师之道。後首者,变于君也。挎,持也。相瑟者则为之持瑟。其相歌者,徒相也。越,瑟下孔也。内弦,侧担之者。)

  [疏]“工四”至“手相”。

  ○注“四人”至“之者”。

  ○释曰:云“四人,大夫制也”者,此乡大夫饮酒而云四人,《大射》诸侯礼

译一人去洗爵,登堂,向宾客举起酒器。(一人,是主人的属吏。发起饮酒的开端称为举。)

[疏]“一人”到“于宾”。

○注“一人”到“曰举”。

○解释说:这一个人举起酒器,是为了进行旅酬。说“发起饮酒的开端称为举”的人,是从上到下普遍饮完,又从上而重新开始,这就是发起饮酒的开端称为举。

斟满酒器,在西阶上坐下放下酒器,于是行拜礼,拿着酒器起身,宾客在席末答拜。坐下祭祀,于是饮酒,喝完酒器起身,坐下放下酒器,于是行拜礼,拿着酒器起身,宾客答拜。下去清洗,上来斟满酒器,站在西阶上,宾客行拜礼。(宾客行拜礼,是拜将要接受酒器。)

[疏]“实觯”到“宾拜”。

○注“宾拜拜将受觯”。

○解释说:说“宾客在席末答拜”的人,是指在席西南面,不是在席上,靠近西边为末,因为没有什么在席上拜礼的法度。以下的宾客拜礼都是这样。

前进,坐下把酒器放在荐的西边。宾客推辞,坐下接受然后起身。(举起酒器不亲手授予,是谦卑于主人。说坐下接受的人,是表明行事相接,如同亲手接受,是谦卑。)

[疏]“进坐”到“以兴”。

○注“举觯”到“谦也”。

○解释说:说“举起酒器不亲手授予,是谦卑于主人”的人,决定上面主人献宾都亲手授予然后放下,现在不亲手授予,是谦卑于主人。《乡射》注说:“不授予,是卑贱不敢。”谦卑于主人明显。这也是卑贱不敢授予。说“说坐下接受的人,是表明行事相接,如同亲手接受,是谦卑”的人,如果在人手相授受,名为受,不从人取之,不得言受。现在从地取之而言受的人,以主人放下,宾客取之而无隔绝,虽在地,如同手受之,所以说表明行事相接如同亲手受之的谦卑。

举起酒器的人在西阶上行拜礼送,宾客坐下把酒器放在他的地方。(地方,是荐的西边。)

[疏]“举觯”到“其所”。

○注“所荐西也”。

○解释说:宾客放在他的地方的人,等待作乐后立司正,宾客才取这酒器以酬主人,因为将要举起,所以暂且放在右边。

举起酒器的人下去。(事情完毕。)

[疏]“举觯者降”。

○注“事已”。

○解释说:案《乡射》“举觯者降”后有大夫,这里不说的人,大夫是观礼的人,或来或否,所以不说。

在堂廉设席,东边为上。(为乐工布席。侧边叫廉,《燕礼》说:“在西阶上稍东给乐工设席,乐正先登,北面。”这里说乐正先登,站在西阶东,那么乐工的席在阶东。)

[疏]“设席”到“东上”。

○注“为工”到“阶东”。

○解释说:自此下到“乐正告于宾乃降”,论述主人乐宾的事情。大判总为作乐,其中别有四节之殊:有歌,有笙,有间,有合,次第不同。案《燕礼》“在西阶上给乐工设席”,即说“乐正先登”,《大射》也说“在西阶上给乐工设席,乐工六人四瑟”,才开始说“小乐正跟随”,不同的人,《燕礼》主于欢心,尚乐,所以先说乐正先登,《大射》主于射,略于乐,所以辨工数,才说乐正跟随。若然,这里主于乐,不与燕同,而席工下辨工数,才说乐正登的人,这是臣礼避初。至于《乡射》也应主于射,略于乐,而不言工数,先说乐正,而不与《大射》同的人,也是避初的事情。说“为乐工布席”的人,以《乡射》、《燕礼》、《大射》皆席工连言,这里不言席工,文不具尔,所以此为工布席。下云工入升,明此席。引《燕礼》的人,欲证此席为工,又取此工席在西阶东,以其此经云堂廉东上,不言阶东,故取《燕礼》西阶上少东,乐正又在工西。此下云乐正于西阶东,据乐正于西阶东,而立在工西,则知工席更在阶东、北面可知。但此言近堂廉,亦在阶东,彼云阶东亦近堂廉也。

乐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二人,都左肩扛瑟,后首,挎越,内弦,右手相。(四人,是大夫制。二瑟,二人鼓瑟,那么二人歌。瑟先的人,将入,序在前。相,扶乐工,众宾的少者为之,每工一人。《乡射礼》说“弟子相工如初入”,天子相工使视了者,凡工,瞽〇蒙,所以有扶之者。“师冕见,及阶,子曰:‘阶也。’及席,子曰:‘席也。’”固相师之道。后首的人,变于君。挎,持。相瑟的人则为之持瑟。其相歌的人,徒相。越,瑟下孔。内弦,侧担之者。)

[疏]“工四”到“手相”。

○注“四人”到“之者”。

○解释说:说“四人,是大夫制”的人,此乡大夫饮酒而云四人,《大射》诸侯礼

而云六人,故知四人者,大夫制也。《燕礼》亦诸侯礼,而云四人者,郑彼注云:工四人者,《燕礼》轻,从大夫制也。《乡射》是诸侯之州长,士为之,其中兼有乡大夫,以三物询众庶行《射礼》法,故工亦四人,大夫制也。若然,士当二人,天子当八人,为差次也。云“二瑟,二人鼓瑟,则二人歌也”者,既云工四人二人瑟,明二人鼓瑟可知也。云“相,扶工也,众宾之少者为之”者,见《乡射》云:“乐正▯西方,命弟子。”弟子则众宾之少者也。云“每工一人”者,案《周礼》瞽三百人,又此经二人瑟,相者二人,皆左何瑟。又《大射》仆人正相大师,以诸文言之,故知每工一人。若然,此经工四人,二人瑟,相二人,则工二人。歌虽不言相,亦二人可知。以空手无事,故不言也。云“《乡射礼》曰弟子相工如初入”者,彼谓将射,乐正命弟子相工迁乐於下,降时如初入之次第,亦瑟先歌後,引之,证弟子相工之事。天子相工亦使▯氐了为之,知者,见《周礼▯氐▯▯职》云“凡乐事相瞽”是也。云“凡工,瞽▯蒙也”者,郑司农云:无目▯关谓之瞽,有目▯关而无见谓之▯蒙,有目无眸予谓之瞍,故《诗大雅》云“▯蒙瞍奏工”是也。引《论语》者,证瞽人无目,须扶之义也。云师,即大师之官,无目▯蒙瞽之长也。云“後首者,变於君也”者,案《燕礼》云:“小臣左何瑟,面鼓。”注云:“燕尚乐,可鼓者在前也。”此《乡饮酒》亦尚乐,而不面鼓,是变於君也。案《大射》主於射,略於乐,《乡射》亦应主於射,略於乐,所以面鼓,亦是变於君也。云“挎,持也”者,瑟底有孔越,以指深入谓之挎也。云“其相歌者,徒相也”者,徒,空也,无可荷空,以右手相,以经不言故也。云“内弦,侧担之者”,以左於外,侧担之使弦向内也。

译文中说乐工有六人,因此可知四人乐工是遵循大夫的礼制。《燕礼》也是诸侯的礼仪,而其中说乐工四人,郑玄在那里的注解说:乐工四人,是因为《燕礼》礼仪较轻,所以依从大夫的礼制。《乡射礼》是诸侯的州长由士来主持,其中兼有乡大夫,通过“三物”向民众咨询并施行《射礼》的法度,所以乐工也是四人,遵循大夫的礼制。如果这样,士的礼制应当是二人,天子的礼制应当是八人,这是按照等级次序来区分的。文中说“二瑟,二人鼓瑟,那么二人唱歌”,既然说乐工四人中有二人持瑟,那么二人鼓瑟就显而易见了。文中说“相,是扶持乐工的,由众宾中年轻的人担任”,这是因为《乡射礼》中说:“乐正站在西方,命令弟子。”弟子就是众宾中年轻的人。文中说“每工一人”,考察《周礼》记载盲人有三百人,又此经文说二人持瑟,二人作为相,都左手抱着瑟。又《大射礼》中仆人正辅助大师,根据这些文献来推断,所以知道每位乐工配一名相。如果这样,此经文说乐工四人,二人持瑟,二人作为相,那么实际演奏的乐工是二人。唱歌虽然没提到相,但也是二人可以推知。因为相是空手无事,所以经文不特别说明。文中说“《乡射礼》说弟子辅助乐工如同刚入场时”,那是指将要射箭时,乐正命令弟子辅助乐工将乐器迁到下方,下降时的次序如同刚入场时一样,也是瑟先歌后,引用这段文字,是为了证明弟子辅助乐工的事情。天子辅助乐工也使用低贱的人来担任,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周礼·低贱者的职掌》中说“凡是乐事辅助盲人”就是这样。文中说“凡工,都是盲人”的,郑司农说:没有眼睛叫做瞽,有眼睛但看不见叫做蒙,有眼睛但没有瞳孔叫做瞍,所以《诗经·大雅》说“蒙瞍演奏乐工”就是这样。引用《论语》,是为了证明盲人没有眼睛,需要扶持的道理。文中说师,就是大师这个官职,是没有眼睛的蒙、瞽的首领。文中说“后首,是为了区别于君主”的,考察《燕礼》说:“小臣左手抱着瑟,面向鼓。”注解说:“燕礼崇尚音乐,可以敲击的鼓在前面。”此《乡饮酒礼》也崇尚音乐,却不面向鼓,这是区别于君主的做法。考察《大射礼》主要在于射箭,对音乐较为简略,《乡射礼》也应当主要在于射箭,对音乐较为简略,所以面向鼓,也是区别于君主的做法。文中说“挎,是持握”的,瑟底有孔越,用手指深入其中叫做挎。文中说“那辅助唱歌的,是徒手辅助”的,徒,是空的意思,没有可背负的东西,空着右手来辅助,因为经文没有特别说明所以这样解释。文中说“内弦,侧着担着它”的,因为左手在外侧,侧着担着它使弦向内。

乐正先升,立于西阶东。(正,长也。)

  [疏]“乐正”至“阶东”。

  ○注“正长也”。

  ○释曰:案《周礼》有大司乐、乐师,天子之官。此乐正者,诸侯及大夫、士之官,当天子大司乐。言先升,对後升。云“长”,乐官之长也。

  工入,升自西阶。北面坐。相者东面坐,遂授瑟,乃降。(降立于西方,近其事。)

  [疏]“工入”至“乃降”。

  ○注“降立”至“其事”。

  ○释曰:工入升,不言歌瑟先後,案上文已云瑟先其歌可知也。郑知“降立於西方,近其事”者,《乡射》云:“乐正▯西方,命弟子赞工迁乐。”故知西方是近其事也。

  工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三者皆《小雅》篇也。《鹿鸣》,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修政之乐歌也。此采其己有旨酒,以召嘉宾,嘉宾既来,示我以善道。又乐嘉宾有孔昭之明德,可则效也。《四牡》,君劳使臣之来乐歌也。此采其勤苦王事,念将父母,怀归伤悲,忠孝之至,以劳宾也。《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之乐歌也。此采其更是劳苦,自以为不及,欲谘谋于贤知而以自光明也。)

  [疏]“工歌”至“者华”。

  ○注“三者”至“光明”。

  ○释曰:凡歌《诗》之法,皆歌其类。此时贡贤能,拟为卿大夫,或为君所燕食,以《鹿鸣》诗也;或为君出聘,以《皇皇者华》诗也;或使反为君劳来,以《四牡》诗也。故宾贤能而预歌此三篇,使习之也。云“三者皆《小雅》篇也”者,其诗见於《小雅》之内也。云“《鹿鸣》,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修政之乐歌也”者,自此已下,郑皆先引《诗序》於上,复引《诗经》於下,以其子夏作序,所以序述经意,故郑并引之也。案《鹿鸣》序云:“《鹿鸣》,燕群臣嘉宾也。”然後群臣嘉宾得尽其心之事,还依序而言也。云“此采其己有旨酒,以召嘉宾,嘉宾既来,示我以善道”至“可则效也”者,案彼经云“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又云“示我周行”,“德音孔昭,视民不忄兆,是则是效”之事。《四牡》序云:“劳使臣之来也。”经云:“王事靡▯,我心伤悲”,“岂不怀归”,“将母来谂。”《皇皇者华》序云:“君遣使臣也。”经云:“於彼原隰,▯先▯先征夫,每怀靡及”,“周爰谘谋”之事,故郑依而引之为证也。

  卒歌,主人献工。工左瑟,一人拜,不兴,受爵。主人阼阶上拜送爵。(一人,工之长也。凡工贱,不为之洗。)

  [疏]“卒歌”至“送爵”。

  ○注“一人”至“之洗”。

  ○释曰:云“一人,工之长也”者,谓就四人之内为首者也。云“凡工贱,不为之洗”者,下大师为之洗,是君赐者为之洗,明自外不为之洗也。案此《乡饮酒》及《燕礼》同是主欢心尚乐之事,故有升歌笙▯合乐,及其献工献笙後▯合不献,以知二节自前已得献,故不复重献。《乡射》主於射,略於乐,无笙▯,唯有合乐,笙工并为,至终总献之。《大射》亦主於射,略於乐,但不▯歌,不合乐,故有升歌,《鹿鸣》三终,主人献工,乃後下管新宫,不复得献,此君礼异於《乡射》也。若《乡射》与《大射》同略於乐,《大射》不略升歌而略笙▯合者,《二南》是乡大夫之正,《小雅》是诸侯之正,郑注《乡射》云“不略合乐”者,不可略其正。诸侯不略《鹿鸣》之等,义亦然也。

  荐脯醢,使人相祭。(使人相者,相其祭酒、祭荐。)

  [疏]“荐脯醢使人相祭”。

  ○注“使人”至“祭荐”。

  ○释曰:知“使人相祭”者,以相者扶工之人,每事使之指授,故知还使相者为之。知“祭酒、荐祭”者,以其云献荐脯醢即云相祭,知相其祭酒祭荐也。

  工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坐授之。)

  [疏]注“坐授之”。

  ○释曰:知“坐授之”者,以经不云“兴”,故知坐授之也。

  众工则不拜,受爵,

译乐正先登堂,站在西阶的东边。(正,是长的意思。)

[疏]“乐正”到“阶东”。

○注“正长也”。

○解释曰:查考《周礼》有大司乐、乐师,是天子的官职。这里的乐正,是诸侯以及大夫、士的官职,相当于天子的大司乐。说“先升”,是相对于后登堂的人而言。说“长”,是指乐官的首领。

乐工进入,从西阶登堂。面向北坐下。辅助者面向东坐下,于是把瑟交给乐工,乐工才下堂。(下堂后站在西边,靠近他做事的地方。)

[疏]“工入”到“乃降”。

○注“降立”到“其事”。

○解释曰:乐工进入登堂,没有说唱歌和奏瑟的先后顺序,查考上文已经说过瑟在歌之前,就可以知道了。郑玄知道“下堂后站在西边,靠近他做事的地方”,是因为《乡射礼》说:“乐正站在西边,命令弟子辅助乐工迁移乐器。”所以知道西边是靠近他做事的地方。

乐工歌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这三篇都是《小雅》中的篇章。《鹿鸣》,是君主与臣下以及四方宾客宴饮,讲论道理、修明政治时的乐歌。这里选取其中已有美酒,用来召请嘉宾,嘉宾来了之后,向我展示善道的内容。又喜爱嘉宾有显著的明德,可以作为效法的榜样。《四牡》,是君主慰劳使臣归来时的乐歌。这里选取其中勤于王事,思念父母,怀念归家而悲伤,忠孝达到极致,用来慰劳宾客的内容。《皇皇者华》,是君主派遣使臣时的乐歌。这里选取其中更加劳苦,自认为能力不及,想要向贤能智慧的人咨询谋划,以此来使自身光明的内容。)

[疏]“工歌”到“者华”。

○注“三者”到“光明”。

○解释曰:凡是歌唱《诗经》的方法,都是歌唱同类的篇章。此时进献贤能之人,打算让他们担任卿大夫,或者被君主宴饮,就用《鹿鸣》这首诗;或者被君主派出去聘问,就用《皇皇者华》这首诗;或者出使归来被君主慰劳,就用《四牡》这首诗。所以宴请贤能之人而预先歌唱这三篇,让他们熟悉这些内容。说“这三篇都是《小雅》中的篇章”,是指这些诗见于《小雅》之中。说“《鹿鸣》,是君主与臣下以及四方宾客宴饮,讲论道理、修明政治时的乐歌”,从这以下,郑玄都先在上面引用《诗序》,再在下面引用《诗经》,因为子夏作序,用来序述经文的意旨,所以郑玄一并引用。查考《鹿鸣》的序说:“《鹿鸣》,是宴饮群臣和嘉宾。”然后群臣嘉宾能够尽心的事情,又依照序文来说。说“这里选取其中已有美酒,用来召请嘉宾,嘉宾来了之后,向我展示善道”到“可以作为效法的榜样”,查考那经文说“我有美酒,用来宴饮使嘉宾的心快乐”,又说“向我展示大道”,“德音显著,看待百姓不轻慢,以此为准则,以此效仿”的事情。《四牡》的序说:“慰劳使臣归来。”经文说:“王事没有休止,我心悲伤”,“难道不想回家”,“将母亲带来询问。”《皇皇者华》的序说:“君主派遣使臣。”经文说:“在那原野低湿之地,征夫匆匆前行,常常担心来不及”,“四处咨询谋划”的事情,所以郑玄依照这些引用作为证据。

歌唱完毕,主人向乐工献酒。乐工把瑟放在左边,一人拜谢,不站起来,接受酒爵。主人在东阶上拜送酒爵。(一人,是乐工的首领。凡是乐工地位低贱,不替他们洗爵。)

[疏]“卒歌”到“送爵”。

○注“一人”到“之洗”。

○解释曰:说“一人,是乐工的首领”,是指在四个人之中为首的人。说“凡是乐工地位低贱,不替他们洗爵”,下面大师替他们洗爵,是君主赏赐的才替他们洗,明显是从外面来的不替他们洗。查考这里《乡饮酒礼》和《燕礼》同样是主人为表达欢心而崇尚音乐的事情,所以有升歌、笙奏、合乐,等到向乐工和笙工献酒后,合乐时不再献酒,由此知道这两节在前面已经献过,所以不再重复献酒。《乡射礼》主要在于射礼,对音乐从简,没有笙奏,只有合乐,笙工和乐工合并,到最后一起献酒。《大射礼》也主要在于射礼,对音乐从简,但不省略升歌,不合乐,所以有升歌,《鹿鸣》唱完三遍,主人向乐工献酒,然后才下堂吹奏新宫,不再献酒,这是君主的礼仪不同于《乡射礼》的地方。如果《乡射礼》和《大射礼》同样对音乐从简,《大射礼》不省略升歌而省略笙奏和合乐,是因为《二南》是乡大夫的正乐,《小雅》是诸侯的正乐,郑玄注《乡射礼》说“不省略合乐”,是因为不能省略正乐。诸侯不省略《鹿鸣》等篇,道理也是如此。

进献干肉和肉酱,派人辅助乐工祭祀。(派人辅助的,是辅助他祭祀酒和祭祀干肉肉酱。)

[疏]“荐脯醢使人相祭”。

○注“使人”到“祭荐”。

○解释曰:知道“派人辅助祭祀”,是因为辅助者是扶持乐工的人,每件事都让他指授,所以知道还是让辅助者来做。知道“祭祀酒、祭祀干肉肉酱”,是因为经文说进献干肉肉酱紧接着就说辅助祭祀,就知道是辅助他祭祀酒和祭祀干肉肉酱。

乐工饮酒,不拜谢喝完酒,把酒爵交给主人。(坐着交给主人。)

[疏]注“坐授之”。

○解释曰:知道“坐着交给主人”,是因为经文没有说“站起来”,所以知道是坐着交给主人。

众乐工就不拜谢,接受酒爵,

祭饮,辩有脯醢,不祭。(祭饮,献酒重,无不祭也。今文辩为遍。)

译祭祀饮礼,如果陈列有肉干和肉酱,就不行祭礼。(祭祀饮礼,重在献酒,没有不祭的。今文“辩”字作“遍”。)

[疏]“众工”至“不祭”。

  ○注“祭饮”至“为遍”。

  ○释曰:言“献酒重,无不祭也”者,众工诸事皆不备,尚祭饮,则知得献酒无有不祭,故知献酒重无不祭也。其正酬亦祭,至於旅酬以下,则不祭而已。故下记云:“凡旅不洗,不洗者,不祭。”郑注云:“敬礼杀也。”不甚▯也。此众工亦不洗而祭,是以云献酒重无不祭也。

  大师,则为之洗,宾、介降,主人辞降。工不辞洗。(大夫若君赐之乐,谓之大师,则为之洗,尊之也。宾、介降,从主人也。工,大师也。上既言献工矣,乃言大师者,大师或瑟,或歌也。其献之,瑟则先,歌则後。)

  [疏]“大师”至“辞洗”。

  ○注“大夫”至“则後”。

  ○释曰:天子诸侯有常官,则有大师也。大夫则无常官,若君赐之乐,并乐人与之,则亦谓之大师,主人为之洗。若然,工非大师则无洗。云“宾,介降,从主人也”者,案《乡射》云:“大师则为之洗,宾降。”注云:“大夫不降,尊也。”此既大夫礼,则有大夫亦不降可知也。云“工,大师也”者,既言大师则为之洗,而云工不辞洗,故知工即大师。是以《论语》云“师冕见,孔子为之相”,郑云:“相,扶工。”是工为乐人之总称也。云“上既言献工矣,乃言大师者,大师或瑟,或歌也”者,以其前工有瑟有歌,後别言大师,则大师能瑟,或在瑟中,若大师能歌,或在歌中,故云大师或瑟或歌也。云“其献之,瑟则先,歌则後”者,以其序入及升堂,皆瑟先歌後,其献法皆先瑟後歌,是以知献之瑟先歌後,随大师所在,以次献之也。《燕礼》云:“卒歌,主人洗升,献工,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注云:“左瑟,便其右。一人,工之长者也。”《燕礼》诸侯礼有常官,不言大师,以《燕礼》主为臣子,故工四人,从大夫制,其大师入工,不别言之也。《大射》云:“主人洗升,实爵,献工,工不兴,左瑟。”注云:“大师无瑟,於是言左瑟者,节也。”若大师在歌,亦先得献,与《燕》异也。

  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笙,吹笙者也,以笙吹此诗以为乐也。《南陔》、《白华》、《华黍》,《小雅》篇也,今亡,其义未闻。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采时世之诗以为乐歌,所以通情,相风切也,其有此篇明矣。後世衰微,幽、厉尤甚,礼乐之书,稍稍废弃。孔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後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谓当时在者而复重杂乱者也,恶能存其亡者乎?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大师,归以祀其先王。至孔子二百年之▯,五篇而已,此其信也。)

  [疏]“笙入”至“华黍”。

  ○释曰:此升歌讫得献,乃始入也。云“磬南,北面”者,磬既南面,其南当有击磬者在磬南、北面,而云笙入磬南北面者,在磬者之南北面也。

  ○注“笙吹”至“信也”。

  ○释曰:言“《小雅》篇也”者,今序仍在《鱼丽》之下,是《小雅》也。云“今亡,其义未闻”者,案诗《鱼丽》之下见子夏序,序此三篇。案彼子夏序云“《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白也。《华黍》,时和岁丰,宜黍稷也。”此已上是子夏序,文则云“有其义而亡其辞”者,此是毛公续序。云有其义,指子夏序有其义也;云而亡其辞者,谓《诗》辞亡矣。若然,彼亡辞,此亡义,与此义异也。云“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至“明矣”者,欲明周公制此《仪礼》之时,有此三篇之意也。云“後世衰微,幽、厉尤甚”者,《礼运》云:孔子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是幽厉尤甚者也。礼乐之书稍稍废弃者,自幽、厉已後,稍稍更加废弃,此篇之失也。又引孔子以下至“其信”者,欲明孔子以前,言亡三篇之意也。案《南陔》注云:“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时俱在耳。篇第当在於此,时遭战

译[疏]“众工”至“不祭”。

○注“祭饮”至“为遍”。

○解释说:说“献酒是重礼,没有不祭的”,是因为众工各种事务都不完备,尚且还要祭饮,由此可知得到献酒时没有不祭的,所以知道献酒是重礼,没有不祭的。那正式的酬酢也祭,至于旅酬以下,就不祭罢了。所以下面的记载说:“凡是旅酬不洗爵,不洗爵的,就不祭。”郑玄注说:“这是敬礼减杀了。”不是很〇。这里众工也不洗爵却祭,所以说献酒是重礼没有不祭的。

大师,就为他洗爵,宾、介降阶,主人辞谢他们降阶。工不辞谢洗爵。(大夫如果君主赐给乐,就称为大师,就为他洗爵,这是尊重他。宾、介降阶,是跟随主人。工,就是大师。上面已经说了献工,这里又说大师,是因为大师或者弹瑟,或者唱歌。那献酒时,弹瑟的先,唱歌的后。)

[疏]“大师”至“辞洗”。

○注“大夫”至“则后”。

○解释说:天子诸侯有常设的官职,就有大师。大夫则没有常设的官职,如果君主赐给乐,连同乐工一起赐给,也就称为大师,主人为他洗爵。如果这样,工如果不是大师就没有洗爵。说“宾、介降阶,是跟随主人”的,根据《乡射礼》说:“大师就为他洗爵,宾降阶。”注说:“大夫不降阶,是尊重他。”这里既是大夫之礼,那么有大夫也不降阶就可以知道了。说“工,就是大师”的,既然说了大师就为他洗爵,而又说工不辞谢洗爵,所以知道工就是大师。因此《论语》说“师冕来见,孔子为他做向导”,郑玄说:“向导,是扶着工。”这是工作为乐人的总称。说“上面已经说了献工,这里又说大师,是因为大师或者弹瑟,或者唱歌”的,因为前面的工有弹瑟的有唱歌的,后面特别说大师,那么大师能弹瑟,可能在弹瑟的人中,如果大师能唱歌,可能在唱歌的人中,所以说大师或者弹瑟或者唱歌。说“那献酒时,弹瑟的先,唱歌的后”的,因为按次序进入以及升堂,都是瑟先歌后,那献酒的方法都是先瑟后歌,所以知道献酒时瑟先歌后,随着大师所在,依次献酒。《燕礼》说:“唱完歌,主人洗爵升堂,献工,工不站起来,在瑟的左边,一人拜,接受爵。”注说:“在瑟的左边,是为了方便他的右手。一人,是工的首领。”《燕礼》是诸侯之礼有常设官职,不说大师,因为《燕礼》主要是臣子,所以工四人,遵循大夫的体制,那大师进入工中,不特别说。《大射》说:“主人洗爵升堂,斟满爵,献工,工不站起来,在瑟的左边。”注说:“大师没有瑟,这里说在瑟的左边,是节制。”如果大师在唱歌的人中,也先得到献酒,与《燕礼》不同。

笙进入堂下,在磬的南面,面朝北站立。演奏《南陔》、《白华》、《华黍》。(笙,是吹笙的人,用笙吹这些诗作为乐。《南陔》、《白华》、《华黍》,是《小雅》的篇目,现在失传了,它们的意义没有听说。从前周朝兴起时,周公制礼作乐,采集当时的诗作为乐歌,用来沟通情感,互相讽喻切责,有这些篇目是明显的。后世衰微,幽王、厉王尤其严重,礼乐的书籍,渐渐废弃。孔子说:“我从卫国回到鲁国,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说当时存在的而又重新杂乱了的,怎么能保存那些失传的呢?而且正考父校对商朝的名颂十二篇于周朝大师,回去祭祀他的先王。到孔子时二百年〇,只有五篇了,这是可信的。)

[疏]“笙入”至“华黍”。

○解释说:这里升歌完毕得到献酒,才进入。说“磬南,北面”的,磬既朝南,它的南面应当有击磬的人在磬南、北面,而说笙进入磬南北面的,是在磬的人的南北面。

○注“笙吹”至“信也”。

○解释说:说“《小雅》篇目”的,现在序仍在《鱼丽》之下,是《小雅》。说“现在失传,它们的意义没有听说”的,根据诗《鱼丽》之下见子夏序,序这三篇。根据那子夏序说“《南陔》,孝子互相告诫以赡养。《白华》,孝子的〇白。《华黍》,时和岁丰,适宜黍稷。”这以上是子夏序,文则说“有其义而亡其辞”的,这是毛公续序。说有其义,指子夏序有其义;说而亡其辞的,是说《诗》的辞失传了。如果这样,那失传辞,这里失传义,与此义不同。说“昔周之兴也,周公制礼作乐”至“明矣”的,想要说明周公制此《仪礼》之时,有这三篇的意思。说“后世衰微,幽、厉尤甚”的,《礼运》说:孔子说:我观察周道,幽厉伤害它,我舍弃鲁国何〇。是幽厉尤其严重的。礼乐的书籍渐渐废弃的,自从幽、厉以后,渐渐更加废弃,此篇的失传。又引孔子以下至“其信”的,想要说明孔子以前,说失传三篇的意思。根据《南陔》注说:“孔子论《诗》,《雅》、《颂》各得其所,当时都在。篇第应当在此,当时遭遇战

国及秦之世而亡之,其义则与众篇之义合编,故存。至毛公为诂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於其篇端。”彼《诗》郑注又与此不同者,郑君注《礼》之时,未见《毛传》,以为此篇孔子前亡。注《诗》之时,既见《毛传》,以为孔子後失。必知战国及秦之世者,以子夏作序,具序三篇之义,明其《诗》见在,毛公之时亡其辞,故知当战国及秦之世也。

译到战国和秦朝时代,《诗》的某些篇章已经亡佚,但其大义与其余各篇的大义合并编纂,所以得以保存。等到毛公作《诂训传》时,才将各篇的大义分开,分别置于各篇的篇首。”那《诗经》郑玄的注又与此说法不同,是因为郑玄在注解《礼》的时候,还没有见到《毛传》,认为这些篇章在孔子之前就已经亡佚。而在注解《诗》的时候,既然已经见到了《毛传》,便认为这些篇章是在孔子之后才散失的。之所以必定知道是在战国和秦朝时代亡佚的,是因为子夏作序时,完整地叙述了这三篇的大义,明确说明当时《诗》的文本尚存;而到了毛公的时代,这些篇章的文辞已经亡佚,所以推知应当是在战国及秦朝时代亡佚的。

主人献之于西阶上。一人拜,尽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阶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一人,笙之长者也。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乡射礼》曰:“笙一人拜于下。”)

  [疏]“主人”至“人爵”。

  ○注“一人”至“於下”。

  ○辞曰:自此至“不祭”,论献笙者之事。云“一人拜”者,谓在地拜,乃尽阶,不升堂受爵也。云“一人,笙之长者也”者,笙者四人,今言一人受爵,明据为首长者而言也。云“笙三人,和一人,凡四人”者,案《乡射》记云:“三笙一和而成声。”注:“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尔雅》曰“笙小者谓之和”是也。云“《乡射礼》曰:笙一人拜于下”者,即此一人拜者,亦在堂下可知。但献工之时,拜送在西阶东,以工在阶东故也。此主人拜送笙之时,在西阶上,以其笙在阶下,故不同也。

  众笙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辩有脯醢,不祭。(亦受爵于西阶上,荐之者於其位,磬南。今文辩为遍。)

  [疏]“众笙”至“不祭”。

  ○注“亦受”至“为遍”。

  ○释曰:众笙除一人之外,二人者不备礼,故亦受爵於西阶上者,与一人同也。云“荐之皆於其位,磬南”者,依前笙入,立于磬南之处,是其类也。

  乃▯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代也,谓一歌则一吹。六者皆《小雅》篇也。《鱼丽》,言大平年丰物多也。此采其物多酒旨,所以优宾也。《南有嘉鱼》,言大平君子有酒乐与贤者共之也。此采其能以礼下贤者,贤者累蔓而归之,与之燕乐也。《南山有台》,言大平之治以贤者为本。此采其爱友贤者,为邦家之基,民之父母,既欲其身之寿考,又欲其名德之长也。《由庚》、《崇丘》、《由仪》,今亡,其义未闻。)

  [疏]“乃▯”至“由仪”。

  ○释曰:此一经堂下吹笙,堂上升歌,▯代而作,故谓之“乃▯”也。

  ○注“▯代”至“未闻”。

  ○释曰:云“谓一歌则一吹”者,谓堂上歌《鱼丽》终,堂下笙中吹《由庚》续之。以下皆然。此《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其诗见在。云“六者皆《小雅》篇也”者,见编在《小雅》之内,故知之。见在者,郑君亦先引其序,後引其诗。案《鱼丽》序云:“《鱼丽》,美万物盛多也。”诗云:“君子有酒,旨且多。”《南有嘉鱼》序云:“大平之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诗云:“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南山有台》序云:“乐得贤也。得贤则能为邦家立大平之基矣。”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又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遐不眉寿”是也。此其郑君所言义意。云“《由庚》、《崇丘》、《由仪》,今亡,其义未闻”者,案《诗》序云:“《由庚》,万物得由其道也。《崇丘》,万物得极其高大也。《由仪》,万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义而亡其辞”,此毛公续序,义与《南陔》、《白华》、《华黍》同。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盖当时方以类聚,笙歌之诗,各自一处,故存者并存,亡者并亡也。

  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合乐,谓歌乐与众声俱作。《周南》、《召南》,《国风》篇也。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也。《关雎》言后妃之德,《葛覃》言后妃之职,《卷耳》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国君夫人不失职,《采▯》言卿大夫之妻能修其法度。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大雅》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谓此也。其始一国耳,文王作邑于丰,以故地为卿士之采地,乃分为二国。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於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

译主人献酒于西阶之上。一人拜谢,走尽台阶,不升堂,接受酒爵,主人拜送酒爵。他在阶前坐下祭祀,站立饮酒,不拜谢饮毕,然后升堂将酒爵交还给主人。(一人,是笙乐的首领。笙乐三人,和乐一人,共四人。《乡射礼》说:“笙乐一人拜于下。”)

[疏]“主人”至“人爵”。

○注“一人”至“於下”。

○辞曰:从这一节到“不祭”,论述献酒给笙乐者的事情。说“一人拜谢”,是指在地面拜谢,然后走尽台阶,不升堂接受酒爵。说“一人,是笙乐的首领”,笙乐者共四人,现在说一人接受酒爵,显然是指为首的那位长者而言。说“笙乐三人,和乐一人,共四人”,根据《乡射》记载说:“三笙一和而成声。”注解说:“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共四人。”《尔雅》说“笙中小的称为和”就是这个意思。说“《乡射礼》说:笙乐一人拜于下”,即这一人拜谢的,也在堂下,可以知道。只是献酒给乐工的时候,拜送在西阶东面,因为乐工在阶东的缘故。这里主人拜送笙乐者的时候,在西阶上,因为笙乐者在阶下,所以不同。

众笙乐者就不拜谢,接受酒爵,坐下祭祀,站立饮酒,遍有脯醢,不祭祀。(也受爵于西阶上,荐酒的人在其位,磬南。今文“辩”作“遍”。)

[疏]“众笙”至“不祭”。

○注“亦受”至“为遍”。

○释曰:众笙乐者除一人之外,其余二人不备礼,所以也受爵于西阶上,与一人相同。说“荐酒都在其位,磬南”,依照前面笙乐者进入,立于磬南之处,是同类。

于是〇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〇,替代的意思,指一歌则一吹。这六篇都是《小雅》的篇章。《鱼丽》,说太平年丰收物产多。这里选取其物产多酒味美,用来优待宾客。《南有嘉鱼》,说太平君子有酒乐与贤者共享。这里选取其能以礼谦下贤者,贤者累蔓而归附,与之宴乐。《南山有台》,说太平之治以贤者为本。这里选取其爱友贤者,为邦国的根基,百姓的父母,既希望其身长寿,又希望其名德长久。《由庚》、《崇丘》、《由仪》,现在已亡佚,其义未闻。)

[疏]“乃〇”至“由仪”。

○释曰:这一节堂下吹笙,堂上升歌,〇代而作,所以称为“乃〇”。

○注“〇代”至“未闻”。

○释曰:说“指一歌则一吹”,指堂上歌《鱼丽》终了,堂下笙中吹《由庚》接续。以下都如此。这《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其诗还在。说“六篇都是《小雅》的篇章”,见编在《小雅》之内,所以知道。还在的,郑君也先引其序,后引其诗。根据《鱼丽》序说:“《鱼丽》,美万物盛多也。”诗说:“君子有酒,旨且多。”《南有嘉鱼》序说:“太平之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诗说:“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南山有台》序说:“乐得贤也。得贤则能为邦家立太平之基矣。”诗说:“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又说:“乐只君子,民之父母,遐不眉寿”就是这个意思。这是郑君所说的义意。说“《由庚》、《崇丘》、《由仪》,现在已亡佚,其义未闻”,根据《诗》序说:“《由庚》,万物得由其道也。《崇丘》,万物得极其高大也。《由仪》,万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义而亡其辞”,这是毛公续序,义与《南陔》、《白华》、《华黍》相同。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大概当时方以类聚,笙歌之诗,各自一处,所以存者并存,亡者并亡。

于是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〇》(合乐,指歌乐与众声俱作。《周南》、《召南》,是《国风》的篇章。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关雎》言后妃之德,《葛覃》言后妃之职,《卷耳》言后妃之志,《鹊巢》言国君夫人之德,《采蘩》言国君夫人不失职,《采〇》言卿大夫之妻能修其法度。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大雅》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指的就是这个。起初只是一国,文王作邑于丰,以故地为卿士之采地,于是分为二国。周,是周公所食;召,是召公所食。当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

德化被于南土,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此六篇者,其教之原也。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乡乐者,风也。《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春秋传》曰:《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两君相见之乐也。然则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其笙▯之篇未闻。)

译德化施及南方,因此那些诗歌具有仁贤之风的,归入《召南》;具有圣人之风的,归入《周南》。夫妇之道,是百姓生存的根本,是王政的开端,这六篇诗,就是教化的本源。所以国君与臣下以及四方宾客宴饮时,用它们来配合音乐。乡乐,就是国风。《小雅》是诸侯的音乐,《大雅》和《颂》是天子的音乐。《乡饮酒》礼中升堂歌唱《小雅》,是因为礼仪隆重,可以向上进取。《燕》礼中配合乡乐,是因为礼仪较轻,可以恩及下级。《春秋传》说:《肆夏》、《繁遏》、《渠》,是天子用来款待大诸侯的音乐。《文王》、《大明》、《绵》,是两位君主相见时的音乐。那么诸侯互相宴饮,升堂歌唱《大雅》,堂下配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的君主宴饮也如此,与大国君主宴饮,升堂歌唱《颂》,堂下配合《大雅》。至于笙吹奏的篇章,未曾听闻。)

[疏]“乃合”至“采▯”。

  ○注“合乐”至“未闻”。

  ○释曰:此一经论堂上(元缺一字)堂下众声俱合之事也。云“合乐,谓歌乐众声俱作”者,谓堂上有歌瑟,堂下有笙磬,合奏此诗,故云众声俱作。云“《周南》、《召南》,《国风》篇也”者,案《论语》注《国风》之首篇,谓“十五国风之篇首”,义可知也。云“王后国君夫人房中之乐歌也”者,案《燕礼》记云:“有房中之乐。”注云“弦歌《周南》、《召南》之诗,而不用锺磬之节。谓之房中者,后、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是也。既名房中之乐用锺鼓奏之者,诸侯、卿、大夫燕、飨亦得用之,故用锺鼓。妇人用之,乃不用锺鼓,则谓之房中之乐也。云“《关雎》言后妃之德”以下至“修其法度”,《周南》三篇即言后妃,《召南》三篇则言夫人,不同者,此虽同是文王之化,《召南》是文王未受命已前之事,诸侯之礼,故称夫人,《周南》是文王受命称王之後,天子之礼,故称后也。云“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者,案《鲁颂》云:“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郑云:“大王自豳徙居岐阳。”是大王居於岐阳也。兼言王季者,王季,大王之子,继大王後亦居岐阳,至文王始居于丰,故兼言王季也。云“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者,大王得▯▯鸣于岐,又实始翦商,王季又纂我祖考,是其以兴王业也。云“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者,文王徙居丰,得赤雀之命,故云以受命也。郑注《乡射》云:“昔大王、王季、文王始居岐山之阳。”彼兼言文王者,欲见文王未受命以前,亦得《召南》之化。知者,案《羔羊》诗序云:“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В有梅》序云:“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此不兼言文王者,据文王徙丰,受命之後,专行《周南》之教,是《周南》十一篇唯言文王之化,不言大王、王季也。《大雅》云“刑于寡妻”者,是《大雅思齐》之诗也。引之者,证文王施化,自近及远,自微至著之意。云“其始一国耳”者,谓大王自豳迁于岐山,周原▯无々,过百里之地。言此者,欲见徙居于丰以後,二分天下,以此故国分与二公,故云文王作邑于丰,以故地为卿士之采地,乃分为二国也。云“周,周公所食;召,召公所食”者,此二公身为三公,下兼卿士,即上采地一也。云此者,欲见采地得称周召之意。云“於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者,欲见周、召皆称南之意也。云“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者,谓文王未受命以前也。云“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者,谓受命以後也。故《诗》序云:“《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必将《二南》系此二公者,天子不风,文王受命称王,故系於二公也。云“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者,欲见合乐之时,作此六篇之意也。云“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者,此据《燕礼》而言之也。云“乡乐者,风也”者,亦据《燕礼》而言,故《燕礼》记云“遂合乡乐”者,据此《乡饮酒》、《乡大夫》所作也。云“《小雅》为诸侯之乐”者,则升歌《鹿鸣》之等是也。云“《大雅》、《颂》为天子之乐”者,《肆夏》、《繁遏》、《渠》之等是也。云“《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者,据此《乡饮酒》为飨礼,升歌《鹿鸣》,进取诸侯之乐,飨礼盛,可以进取也。云“《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者,逮,及也,以《燕礼》轻,故言可以逮下也。郑君据《仪礼》上下而言,其实飨、燕同乐,知者,穆叔如晋,晋侯飨之,歌《鹿鸣》之三,是与《燕礼》同乐也。若然,《小雅》云乡或进取,燕可以逮下者,飨亦逮下也。云“《春秋传》曰”者,襄公四年《左氏传》文。彼云:“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

译[疏]“乃合”至“采〇”。

○注“合乐”至“未闻”。

○释曰:这一经论述的是堂上(元缺一字)堂下各种声音都相合的事情。说“合乐,是指歌唱与乐器等各种声音同时演奏”,是指堂上有歌唱和瑟,堂下有笙和磬,合奏这首诗,所以说各种声音同时演奏。说“《周南》、《召南》,是《国风》中的篇章”,查考《论语》注中关于《国风》首篇的说法,谓“十五国风的首篇”,其义理可以推知。说“是王后、国君夫人房中的乐歌”,查考《燕礼》记载说:“有房中之乐。”注解说“弦歌《周南》、《召南》的诗,而不使用钟磬的节奏。称为房中之乐,是因为后、夫人讽诵这些诗来侍奉她们的丈夫”,就是这样。既然名为房中之乐却用钟鼓来演奏,是因为诸侯、卿、大夫在燕饮、飨宴时也可以使用它,所以用钟鼓。妇人使用它时,则不用钟鼓,这才称为房中之乐。说“《关雎》言后妃之德”以下至“修其法度”,《周南》三篇即言后妃,《召南》三篇则言夫人,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这虽然都是文王的教化,《召南》是文王未受天命之前的事情,属于诸侯之礼,所以称夫人;《周南》是文王受命称王之后,属于天子之礼,所以称后。说“昔大王、王季居于岐山之阳”,查考《鲁颂》说:“后稷的孙子,实为大王,居于岐山之阳。”郑玄说:“大王从豳迁徙居住于岐山之阳。”是大王居于岐山之阳。兼言王季,是因为王季是大王的儿子,继承大王之后也居于岐山之阳,到文王才开始居于丰,所以兼言王季。说“躬行《召南》之教,以兴王业”,大王得到凤凰鸣于岐山之瑞,又确实开始翦商,王季又继承我们祖考的事业,这就是以兴王业。说“及文王而行《周南》之教,以受命”,文王迁徙居住于丰,得到赤雀之命,所以说以受命。郑玄注《乡射》说:“昔大王、王季、文王始居岐山之阳。”那里兼言文王,是想表明文王未受命以前,也得到《召南》的教化。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查考《羔羊》诗序说:“召南之国,化于文王之政。”《摽有梅》序说:“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这里不兼言文王,是依据文王迁徙到丰,受命之后,专门施行《周南》的教化,所以《周南》十一篇只言文王的教化,不言大王、王季。《大雅》说“刑于寡妻”,是《大雅·思齐》中的诗。引用它,是为了证明文王施行政教,由近及远,由微至著的意思。说“其始一国耳”,是指大王从豳迁徙到岐山,周原平坦广阔,超过百里之地。说这个,是想表明迁徙居住到丰以后,二分天下,因此把故地分给二公,所以说文王在丰建立城邑,把故地作为卿士的采地,于是分为二国。说“周,是周公所食;召,是召公所食”,这二公身为三公,下兼卿士,就是上面所说的采地。说这个,是想表明采地得称周、召的意思。说“於时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德化被于南土”,是想表明周、召皆称南的意思。说“是以其诗有仁贤之风者,属之《召南》焉”,是指文王未受命以前。说“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是指受命以后。所以《诗》序说:“《关雎》、《麟趾》之化,是王者之风,所以系于周公。《鹊巢》、《驺虞》之德,是诸侯之风。先王之所以教,所以系于召公。”必将《二南》系于这二公,是因为天子不称风,文王受命称王,所以系于二公。说“夫妇之道,生民之本,王政之端”,是想表明合乐之时,作这六篇的意思。说“故国君与其臣下及四方之宾燕,用之合乐也”,这是依据《燕礼》而言的。说“乡乐者,风也”,也是依据《燕礼》而言,所以《燕礼》记载说“遂合乡乐”,是依据《乡饮酒》、《乡大夫》所作。说“《小雅》为诸侯之乐”,那么升歌《鹿鸣》之类就是。说“《大雅》、《颂》为天子之乐”,《肆夏》、《繁遏》、《渠》之类就是。说“《乡饮酒》升歌《小雅》,礼盛者可以进取也”,这是依据《乡饮酒》为飨礼,升歌《鹿鸣》,进取诸侯之乐,飨礼盛,可以进取。说“《燕》合乡乐,礼轻者可以逮下也”,逮,是及的意思,因为《燕礼》轻,所以说可以逮下。郑玄依据《仪礼》上下而言,其实飨、燕同乐,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穆叔如晋,晋侯飨他,歌《鹿鸣》之三,是与《燕礼》同乐。如果这样,《小雅》说乡或进取,燕可以逮下,那么飨也可以逮下。说“《春秋传》曰”,是襄公四年《左氏传》文。那里说:“穆叔如晋,晋侯享之,金奏

《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曰: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穆叔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鹿鸣》,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引之者,证《肆夏》、《繁遏》、《渠》是《颂》,谓天子之乐歌。案《锺师》杜子春注引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繁遏》,执竞也。《渠》,思文也。”郑君不从,以为《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之,是以《颂》不能具是也。云“然则诸侯相与燕,升歌《大雅》,合《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之君燕亦如之,与大国之君燕,升歌《颂》,合《大雅》”者,此约穆叔云《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肆夏》、《繁遏》、《渠》则《颂》也。元侯,大国之君也。凡合乐者,遏取卑者一节,故歌《颂》,合《大雅》也。若元侯自相享,亦依此。案《诗谱》云:“天子、诸侯燕群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郑云:诸侯相燕,天子与国君燕,与大国之君燕。《国语》及襄公四年公言飨见之者,亦欲飨同也。向来所言,皆据升歌合乐有此尊卑之差,若纳宾之乐,天子与五等诸侯同用《肆夏》,是以《燕礼》纳宾用《肆夏》。《礼记郊特牲》云:“大夫之奏《肆夏》,由赵文子始也。”是大夫不得用之,其诸侯以上同用之也。云“其笙▯之篇未闻”者,案《乡饮酒礼》笙▯之乐前与升歌同在《小雅》,则知元侯及国君相飨燕,笙▯亦同升歌矣。而云未闻知,谓如《由庚》、《由仪》之等篇名未闻。

译演奏《肆夏》三章,穆叔不拜谢。乐工歌唱《文王》三章,穆叔又不拜谢。歌唱《鹿鸣》三章,穆叔拜谢了三次。韩献子派使者子员去询问说:“您舍弃了重大的礼节,却对细微的礼节郑重拜谢,敢问这是什么礼仪?”穆叔回答说:“《三夏》,是天子用来宴请大国诸侯的音乐,作为使臣的我,不敢参与听闻。《文王》,是两国国君相见时的音乐,作为臣子的我,不敢涉及。《鹿鸣》,是用来赞美我们国君的音乐,我怎敢不拜谢这份美意呢?”

引用这段话的人,是为了证明《肆夏》、《繁遏》、《渠》属于《颂》诗,是天子的乐歌。查《周礼·钟师》杜子春的注中引用吕叔玉的话说:“《肆夏》就是《时迈》。《繁遏》就是《执竞》。《渠》就是《思文》。”郑玄不采纳这个说法,认为这些是《诗》中属于《颂》类的篇名,这些重要的乐章记载在乐谱中,乐制崩坏后也随之亡佚,所以《颂》诗不能完备地保留下来。

说“那么诸侯之间互相宴饮,升歌《大雅》,合乐《小雅》。天子与次国、小国的国君宴饮也这样,与大国国君宴饮,升歌《颂》,合乐《大雅》”,这是根据穆叔所说的《肆夏》、《繁遏》、《渠》是天宴大国诸侯的音乐,而《肆夏》、《繁遏》、《渠》就是《颂》诗。元侯,就是大国国君。凡是合乐时,选取地位较低者的一节,所以歌《颂》,合乐《大雅》。如果元侯之间互相宴请,也依照这个规则。查《诗谱》说:“天子、诸侯宴请群臣以及聘问的宾客,都歌唱《鹿鸣》,合乐乡乐。”郑玄说:诸侯互相宴饮,天子与国君宴饮,与大国国君宴饮。《国语》以及襄公四年公所说的飨见之礼,也是想要飨礼相同。刚才所说的,都是依据升歌合乐有这种尊卑的区别,如果是纳宾之乐,天子与五等诸侯都使用《肆夏》,所以《燕礼》纳宾时使用《肆夏》。《礼记·郊特牲》说:“大夫演奏《肆夏》,是从赵文子开始的。”这是大夫不能使用它,诸侯以上都使用它。

说“那笙歌的篇名未曾听闻”,查《乡饮酒礼》中笙歌的音乐之前与升歌同在《小雅》,就知道元侯及国君互相宴请,笙歌也与升歌相同。而说未曾听闻,是说像《由庚》、《由仪》之类的篇名未曾听闻。

工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乐正告于宾,乃降。(乐正降者,以正歌备,无事也。降立西阶东,北面。)

  [疏]“工告”至“乃降”。

  ○注“乐正”至“北面”。

  ○释曰:郑知“降立西阶东,北面”者,以其堂上时在西阶之东,北面,知降堂下亦然。在笙磬之西,亦得监堂下之乐,故知位在此也。此《乡饮酒》及《乡射》大夫礼卑,无大师,故工告乐备。国君礼备,有大师告乐备。《大射》不告乐备者,是礼主於射,略於乐故也。

  主人降席自南方,(不由北方,由便。)

  [疏]“主人降席自南方”。

  ○注“不由北方由便”。

  ○释曰:自此至“退立于觯南”,论立司正之事。云“不从北方,由便”者,主人之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是其常而言。不从北方由便者,解礼,故所以升由下,降由上者,是由便也。

  侧降。(宾、介不从。)

  [疏]“侧降”。

  ○注“宾介不从”。

  ○释曰:侧者,特也。宾、介不从,故言侧。上来主人降,宾、介皆从降,此独不从者,以其方燕,礼杀故也。

  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主人拜,司正答拜。(作,使也。礼乐之正既成,将留宾,为有解惰,立司正以监之。拜,拜其许。)

  [疏]“作相为司正”。

  ○注“作使至其许”。

  ○释曰:上经云一相迎子门外,今将燕使为司正,监察宾主之事,故使相为司正也。云“礼乐之正既成”者,谓主人与宾行献酢之礼,是礼成也。升歌笙▯,合乐三终,是乐成也。故郑总言礼乐之正既成也。

  主人升,复席。司正洗觯,升自西阶,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主人曰:“请安于宾。”司正告于宾,宾礼辞,许。(为宾欲去,留之,告宾於西阶。)

  [疏]“主人”至“辞许”。

  ○注“为宾”至“西阶”。

  ○释曰:此司正升西阶,▯阼阶上,案《乡射》云司正“升自西阶,由楹内▯阼阶上,北面”,彼此同。此不言由楹内者,省文也。云“告宾於西阶”者,《乡射》云司正西阶上,故知也。

  司正告于主人,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拜。司正立于楹▯以相拜,皆揖,复席。(再拜,拜宾许也。司正既以宾许告主人,遂立楹▯以相拜。宾、主人既拜,揖就席。)

  [疏]“司正”至“复席”。

  ○注“再拜”至“就席”。

  ○释曰:凡相拜者,当在宾主拜前。今相见,云在宾拜下者,以经云“司正告于主人”,因即拜宾,宾即答拜,文理切,不得先言相拜,故退之在下,其实相时在宾主拜前,是以《乡射》云:“司正告于主人,遂立楹▯以相拜,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是其相拜在前也。云“主、宾既拜,揖就席”者,以《乡射》宾主拜讫,即揖就席故也,知此亦然也。

  司正实觯,降自西阶,阶▯北面坐奠觯,退共,少立。(阶▯北面,东西节也。其南北当中庭。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己帅而正,孰敢不正。《燕礼》曰:“右还北面。”)

  [疏]“司正”至“少立”。

  ○注“阶▯”至“北面”。

  ○释曰:云“阶▯北面,东西节也”者,阶▯谓两阶之▯,东西等是东西节也。云“其南北当中庭”者,案《乡射》云:“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此经虽不言中庭,宜与彼同,故云中庭也。云“己帅而正,孰敢不正”者,此是《论语》孔子语季康子之言也。彼言子帅,指季康子为子;此言己帅,指司正为己,欲见司正退也。云“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者,欲见令宾主亦皆正,慎其位也。云“《燕礼》曰:右还北面”者,《燕礼》司正降自西阶,又还北面,取不背其君。此亦降自西阶,亦右还北面,取不背大夫也,故引以为证也。

  坐取觯,不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盥洗,北面坐奠觯于其所,退立于觯南。(洗觯奠之,示▯

译乐工向乐正报告说:“正歌已经完备。”乐正告知宾客,于是走下堂来。(乐正走下堂来,是因为正歌完备,没有别的事了。他走下后站在西阶的东边,面朝北。)

[疏]“工告”到“乃降”。

○注“乐正”到“北面”。

○解释说:郑玄知道“走下后站在西阶东边,面朝北”,是因为他在堂上时就在西阶的东边,面朝北,所以知道走下堂后也是这样。他在笙磬的西边,也能监督堂下的音乐,所以知道位置在这里。这是《乡饮酒》和《乡射》中大夫的礼仪,地位较低,没有大师,所以由乐工报告音乐完备。国君的礼仪完备,由大师报告音乐完备。《大射》不报告音乐完备,是因为礼仪主要在于射礼,对音乐有所简略的缘故。

主人从席位的南边走下,(不从北边,因为南边方便。)

[疏]“主人降席自南方”。

○注“不由北方由便”。

○解释说:从这里到“退立于觯南”,论述设立司正的事。说“不从北边,因为方便”,主人的席位以南为上,上堂从下边,下堂从上边,这是通常的说法。说“不从北边因为方便”,是解释礼仪,所以上堂从下边,下堂从上边,是因为方便。

独自走下。(宾客、介宾不跟随。)

[疏]“侧降”。

○注“宾介不从”。

○解释说:侧,是独自的意思。宾客、介宾不跟随,所以说侧。上面主人走下时,宾客、介宾都跟随走下,这里唯独不跟随,是因为正要宴饮,礼仪有所减杀的缘故。

任命相为司正。司正依礼推辞,答应。主人拜谢,司正答拜。(作,是任命的意 思。礼乐的仪节已经完成,将要挽留宾客,因为担心有人懈怠,设立司正来监督。拜,是拜谢他的答应。)

[疏]“作相为司正”。

○注“作使至其许”。

○解释说:上面经文说一相在门外迎接,现在将要宴饮,任命他为司正,监察宾主的事,所以任命相为司正。说“礼乐的仪节已经完成”,是指主人与宾客行献酢之礼,这是礼成。升歌笙奏,合乐三终,这是乐成。所以郑玄总说礼乐的仪节已经完成。

主人上堂,回到席位。司正洗觯,从西阶上堂,在阼阶上面朝北接受主人的命令。主人说:“请安于宾客。”司正告知宾客,宾客依礼推辞,答应。(因为宾客想要离开,挽留他,在西阶告知宾客。)

[疏]“主人”到“辞许”。

○注“为宾”到“西阶”。

○解释说:这司正上西阶,在阼阶上面,按《乡射》说司正“从西阶上,由楹内到阼阶上面,面朝北”,彼此相同。这里不说由楹内,是省略文字。说“在西阶告知宾客”,《乡射》说司正在西阶上,所以知道。

司正告知主人,主人在阼阶上面再拜,宾客在西阶上面答拜。司正站在楹间来辅助拜礼,都作揖,回到席位。(再拜,是拜谢宾客答应。司正已经把宾客答应告知主人,于是站在楹间来辅助拜礼。宾客、主人拜完后,作揖回到席位。)

[疏]“司正”到“复席”。

○注“再拜”到“就席”。

○解释说:凡是辅助拜礼的,应当在宾主拜之前。现在相见,说在宾客拜之后,因为经文说“司正告知主人”,于是就拜宾客,宾客就答拜,文意紧密,不能先说辅助拜礼,所以把它放在后面,其实辅助拜礼在宾主拜之前,所以《乡射》说:“司正告知主人,于是站在楹间来辅助拜礼,主人在阼阶上面再拜,宾客在西阶上面答再拜。”这是辅助拜礼在前。说“主、宾拜完后,作揖回到席位”,因为《乡射》宾主拜完后,就作揖回到席位,所以知道这里也是这样。

司正斟满觯,从西阶走下,在台阶下面面朝北坐下放下觯,退后拱手,稍作停留。(台阶下面面朝北,是东西的界限。其南北正对庭院中间。共,是拱手。稍作停留,是自我端正,谨慎自己的位置。自己带头端正,谁敢不端正。《燕礼》说:“向右转身面朝北。”)

[疏]“司正”到“少立”。

○注“阶〇”到“北面”。

○解释说:说“台阶下面面朝北,是东西的界限”,台阶下面指两阶之间,东西相等是东西的界限。说“其南北正对庭院中间”,按《乡射》说:“司正斟满觯,从西阶下到庭院中间,面朝北坐下放下觯。”这里经文虽然没说庭院中间,应当与那里相同,所以说庭院中间。说“自己带头端正,谁敢不端正”,这是《论语》中孔子对季康子的话。那里说子帅,指季康子为子;这里说己帅,指司正为己,想显示司正退后。说“共,是拱手。稍作停留,是自我端正,谨慎自己的位置”,想显示让宾主也都端正,谨慎自己的位置。说“《燕礼》说:向右转身面朝北”,《燕礼》司正从西阶走下,又转身面朝北,取不背对他的君主。这里也从西阶走下,也向右转身面朝北,取不背对大夫,所以引用作为证据。

坐下拿起觯,不祭酒,于是喝下,喝完觯站起来,坐下放下觯,于是拜谢,拿着觯站起来,洗手洗脸,面朝北坐下把觯放在原来的地方,退后站在觯的南边。(洗觯放下,表示)

敬。立於其南以察众。)

  [疏]“坐取”至“觯南”。

  ○注“洗觯”至“察众”。

译恭敬。站在它的南面来观察众人。)

[疏]“坐取”到“觯南”。

○注“洗觯”到“察众”。

○释曰:执觯兴洗北面者,案《乡射》、《大射礼》皆直云取觯洗,南面反奠於其所,不云盥,此俗本有盥者,误。又此文及《乡射》奠空觯,皆位南,北面奠之。《燕礼》、《大射》皆南面奠之者,以国君礼盛、仪多故也。

  ●卷十乡饮酒礼第四

  宾北面坐取俎西之觯,阼阶上北面酬主人。主人降席,立于宾东。(初起旅酬也。凡旅酬者,少长以齿,终於沃盥者,皆弟长而无遗矣。)

  [疏]“宾北”至“宾东”。

  ○释曰:自此至“司正降复位”,论堂上堂下遍行旅酬之事。云“取俎西之觯”者,谓前一人举觯,奠于荐右,今为旅酬而举之。前主人酬宾奠于荐东者不举,故言俎西以别之。云“主人降席”,不云自南方北方者,案下记云:“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席自南方。”指此文也。

  ○注“初起”至“遗矣”。

  ○释曰:云“凡旅酬者,少长以齿”以下,并是《乡饮酒义》文,是以彼云:“宾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众宾,少长以齿,终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长而无遗矣。”案下记云:“主人之赞者西面北上,不与。”注云:“赞,佐也。谓主人之属,佐助主人礼事,彻▯沃盥,设荐俎者。与,及也。不及,谓不及献酒,言不及献酒则旅酬,亦不与旅酬,所以酬正献也。”记又云:“无▯爵然後与。”若然,此旅酬得终於沃洗者,郑解酬之大法,欲见堂上宾、主人之党无不与,故郑君连引无▯爵旅酬,而言终沃洗也。其实此时未及沃洗也。

  宾坐奠觯,遂拜,执觯兴,主人答拜。不祭,立饮,不拜,卒觯,不洗,实觯,东南面授主人。(宾立饮卒觯,因更酌以乡主人,将授。)

  主人阼阶上拜,宾少退。主人受觯,宾拜送于主人之西。(旅酬同阶,礼杀。)

  [疏]注“旅酬同阶礼杀”。

  ○释曰:决上正酬时不同阶,今同阶,故云“礼杀”也。

  宾揖,复席。(酬主人讫。)

  主人西阶上酬介。介降席自南方,立于主人之西,如宾酬主人之礼。主人揖,复席。(其酌,实觯西南面授介。自此以下旅酬,酌者亦如之。)

  [疏]注“其酌”至“如之”。

  ○释曰:知“西南面授介”者,案宾酬主人时,於阼阶上东南面向之,则知此主人酬介于西阶上西南面可知。云“自此已下旅酬,酌者亦如之”者,谓亦如主人酬介,其酬酌介实觯,西南面授之,以其旅酬皆西阶上故也。

  司正升相旅,曰:“某子受酬。”受酬者降席。(旅,序也。於是介酬众宾,众宾又以次序相酬。某者,众宾姓也,同姓则以伯仲别之。又同,则以且字别之。)

  [疏]注“旅序”至“别之”。

  ○释曰:上文“作相为司正”,注云:“将留宾,为有懈惰,立司正以监之。”今以宾、主及介旅酬不监之,至众宾乃监者,以其主人与宾、介习礼已久,又各一位,不嫌失礼。至於众宾,既不久习礼,又同在一位,恐其失礼,故须监之也。云“某者,众宾姓也”者,以某在子上,故知是众宾姓也。若单言某,则是字,故《乡射》云“某酬某子”,注云:“某者,字也。”云“同姓则以伯仲别之”者,但此众宾之内有同姓,司正命之,则呼伯仲别之也。云“又同,则以且字别之”者,为同姓之中有伯仲同者,则以某甫且字别之也。

  司正退立于序端,东面。(辟受酬者,又便其赞上赞下也。始升相,西阶西北面。)

  [疏]“司正”至“东面”。

  ○注“辟受”至“北面”。

  ○释曰:司正初时在堂上西阶西,北面命受酬者讫,退立于西序端东面者,一则案此下文“众受酬者受自左”,即是司正立处,故须辟之;二则东面时赞上赞下便也。云“始升相,西阶西北面”者,虽无正文,以众宾之席在宾西南面,介酬在西阶上,司正升相旅,当在西阶西北面命宾,故知位如此也。

  受酬者自介右,(由介东也。尊介,使不失故位。)

  [疏]“受酬者自介右”。

译○ 解释说:拿着觯起身去洗,面向北,查考《乡射礼》、《大射礼》都只说取觯去洗,面向南返回原位放置,并没有说洗手,这个俗本中多了“洗手”二字,是错误的。又,这段文字以及《乡射礼》中放置空觯,都是在南面位置,面向北放置。《燕礼》、《大射礼》都是面向南放置的,这是因为国君礼仪盛大、仪节繁多所以如此。

● 卷十 乡饮酒礼第四

宾客面向北坐下,取俎西边的觯,在阼阶上面向北酬谢主人。主人走下席位,站在宾客的东面。(这是开始进行旅酬。凡是旅酬,年少者年长者按年龄次序,直到负责浇水洗手的人,都按长幼次序而没有遗漏。)

[疏]“宾北”到“宾东”。

○ 解释说:从这开始到“司正走下台阶回到原位”,论述堂上堂下普遍进行旅酬的事情。说“取俎西边的觯”,是指前面一个人举起觯,放置在荐席右边,现在为了旅酬而举起它。前面主人酬谢宾客放置在荐席东边的觯不取,所以说俎西边以作区别。说“主人走下席位”,不说从南方北方,查考下文记文说:“主人、介凡是登上席位从北方,走下席位从南方。”指的就是这段文字。

○ 注“初起”到“遗矣”。

○ 解释说:说“凡是旅酬,年少者年长者按年龄次序”以下,都是《乡饮酒义》的文字,因此那里说:“宾客酬谢主人,主人酬谢介,介酬谢众宾客,年少者年长者按年龄次序,直到负责浇水洗手的人,由此知道他能按长幼次序而没有遗漏。”查考下文记文说:“主人的助手面向西以北为上,不参与。”注说:“赞,是辅助的意思。指主人的下属,辅助主人办理礼仪事务,撤去沃盥器具,设置荐席和俎的人。与,是及的意思。不及,是说不及献酒,说不及献酒,那么旅酬,也不参与旅酬,这是为了酬谢正献。”记文又说:“没有爵位然后才参与。”如果这样,这次旅酬得以直到负责浇水洗手的人,郑玄解释酬谢的大法,想要表明堂上宾客、主人的党羽没有不参与的,所以郑君接连引用没有爵位旅酬,而说到最终到沃洗的人。其实这时候还没有轮到沃洗的人。

宾客坐下放置觯,于是拜谢,拿着觯起身,主人答拜。不祭酒,站着饮尽,不拜谢,饮尽觯,不洗觯,斟满觯,面向东南交给主人。(宾客站着饮尽觯,于是再斟酒面向主人,将要交给主人。)

主人在阼阶上拜谢,宾客稍微退后。主人接过觯,宾客在主人的西边拜送。(旅酬在同一台阶,礼仪简略。)

[疏]注“旅酬同阶礼杀”。

○ 解释说:决断上面正酬时不在同一台阶,现在在同一台阶,所以说“礼仪简略”。

宾客作揖,回到席位。(酬谢主人完毕。)

主人在西阶上酬谢介。介走下席位从南方,站在主人的西边,如同宾客酬谢主人的礼仪。主人作揖,回到席位。(那斟酒,斟满觯面向西南交给介。从这以下旅酬,斟酒的人也像这样。)

[疏]注“其酌”到“如之”。

○ 解释说:知道“面向西南交给介”,查考宾客酬谢主人时,在阼阶上面向东南对着他,就知道这里主人酬谢介在西阶上面向西南可以知道。说“从这以下旅酬,斟酒的人也像这样”,是说也如同主人酬谢介,那酬谢介斟满觯,面向西南交给介,因为旅酬都在西阶上所以如此。

司正登上台阶辅助旅酬,说:“某子接受酬谢。”接受酬谢的人走下席位。(旅,是次序的意思。这时介酬谢众宾客,众宾客又按次序互相酬谢。某,是众宾客的姓,同姓就用伯仲来区别。又相同,就用甫字来区别。)

[疏]注“旅序”到“别之”。

○ 解释说:上文“作相为司正”,注说:“将要留住宾客,因为有懈怠,设立司正来监督。”现在因为宾客、主人及介旅酬不监督,到众宾客才监督,因为主人与宾客、介习礼已久,又各有一个位置,不嫌失礼。至于众宾客,既然不久习礼,又同在一个位置,恐怕失礼,所以需要监督。说“某,是众宾客的姓”,因为某在子上,所以知道是众宾客的姓。如果单说某,就是字,所以《乡射礼》说“某酬某子”,注说:“某,是字。”说“同姓就用伯仲来区别”,只是这众宾客之内有同姓,司正命令他,就呼伯仲来区别。说“又相同,就用甫字来区别”,是因为同姓之中有伯仲相同的,就用某甫字来区别。

司正退下站在序端,面向东。(避开接受酬谢的人,又便于他赞上赞下。刚开始登上台阶辅助,在西阶西面向北。)

[疏]“司正”到“东面”。

○ 注“辟受”到“北面”。

○ 解释说:司正起初在堂上西阶西,面向北命令接受酬谢的人完毕,退下站在西序端面向东,一则查考这下文“众接受酬谢的人从左边接受”,就是司正站立的地方,所以必须避开;二则面向东时赞上赞下方便。说“刚开始登上台阶辅助,在西阶西面向北”,虽然没有正文,因为众宾客的席位在宾客西南面,介酬谢在西阶上,司正登上台阶辅助旅酬,应当在西阶西面向北命令宾客,所以知道位置如此。

接受酬谢的人从介的右边,(从介的东边。尊重介,让他不失去原来的位置。)

[疏]“受酬者自介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