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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注疏二十二

卷二十一聘礼第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18–439 段

齐语》云:“桓公知诸侯归己,令诸侯轻其币,用麋鹿皮”,非其正也。云“摄之者,右手并执前足,左手并执後足”者,下云皮右首,故云右手执前两足。必以一手执两足者,取两足相向,得掩毛在内,俱放,又得毛向外,故郑云“内摄之者,两手相乡”也。知入设参分庭一在南者,见《昏礼记》:“纳徵,执皮,摄之,内文,兼执足。左首,随入西上,参分庭一在南。”故知此亦然。但此右首,彼左首者,《昏礼》象生,故与此异也。云“则者,或以马也”者,以其皮马相▯,有皮则用皮,无皮则用马,故云“则”,见其不定故也。云“凡君於臣,臣於君,麋鹿皮可也”者,云凡君於臣,谓使者归,若使卿赠如觌币,及食飨以侑币、酬币,庭实皆有皮,故云“凡”也。臣於君,谓私觌,庭实设四皮,及介用俪皮,此皆有麋鹿皮,故亦云“凡”也。若然,《大宗伯》云“孤执皮帛”,郑云:天子之孤用虎皮,诸侯之孤用豹皮。得用虎豹者,彼所执以为贽,与庭实不同,故得用虎豹也。

译《齐语》说:“桓公知道诸侯归附自己,就命令诸侯减轻贡物的价值,使用麋鹿皮”,这不是正确的说法。文中说“摄之,右手并执前足,左手并执后足”,因为下文说皮是右首的,所以说右手执前两足。必定要一只手执两只脚,是为了让两脚相对,能够把毛掩盖在里面;一起放开时,又能使毛向外,所以郑玄说“内摄之,两手相向”。知道进入时陈设皮,将庭院分为三份,一份在南边,是依据《昏礼记》所说:“纳徵时,拿着皮,整理它,使花纹向内,同时执住脚。左首,跟随进入,西边为上,将庭院分为三份,一份在南边。”所以知道这里也是如此。只是这里右首,那里左首,是因为《昏礼》象征活着的人,所以与此不同。文中说“则者,或以马也”,是因为皮和马可以互相替代,有皮就用皮,没有皮就用马,所以说“则”,这是表明它不固定的缘故。文中说“凡君对于臣,臣对于君,都可以用麋鹿皮”,说凡君对于臣,是指使者归来,如果派遣卿赠送如同觌礼那样的币帛,以及在宴飨时用侑币、酬币,庭实中都有皮,所以说“凡”。臣对于君,是指私觌,庭实陈设四张皮,以及副使使用两张成对的皮,这些都有麋鹿皮,所以也说“凡”。如果这样,《大宗伯》说“孤执皮帛”,郑玄说:天子的孤用虎皮,诸侯的孤用豹皮。能够使用虎豹皮,是因为那里所执的是作为贽礼,与庭实不同,所以能够使用虎豹皮。

宾入门左,揖让如初,升致命,张皮。(张者,释外足,见文也。)

  [疏]“宾入”至“张皮”。

  ○注“张者”至“文也”。

  ○释曰:案《昏礼记》:“宾致命,释外足,见文,主人受币,士受皮。”注云:“宾致命,主人受币,庭实所用为节。”此亦然,下受皮以授币为节也。

  公再拜受币。士受皮者自後右客。(自,由也。从东方来,由客後西,居其左受皮也。执皮者既授,亦自前西而出。)

  [疏]“公再”至“右客”。

  ○注“自由”至“而出”。

  ○释曰:云“执皮者既授,亦自前西而出”者,此约下私觌时,“牵马者自前西向出”相类,故云“亦”也。

  宾出,当之坐摄之。(象受于宾。)

  [疏]“宾出”至“摄之”。

  ○注“象受于宾”。

  ○释曰:云“坐摄之”者,向张皮见文,今摄之者,还如入时,执前後足,内文也。

  公侧授宰币,皮如入,右首而东。(如入,左在前。皮右首者,变于生也。)

  [疏]“公侧”至“而东”。

  ○注“如入”至“生也”。

  ○释曰:云“公侧授宰币”者,上云“公侧袭”,侧犹独也,此已上侧亦独,无人赞之也。云“如入,左在前”者,皮四张,三人入门时,先者北面在左,西头为上,馀取皮向东者,亦左在前,向东为次第也。云“皮右首者,变于生也”者,《曲礼》云“执禽者左首”,《士相见》贽用雉,左头奉之,下大夫执雁,上大夫执羔,如执雉,皆左首。雉虽死,以不可生服,执之如羔,雁亦从左首,象阳。今此皮则右首,变於生。《昏礼》左首,《昏礼》取象生,与此异也。

  聘于夫人用璋,享用琮,如初礼。(如公立于中庭以下。)

  若有言,则以束帛,如享礼。(有言,有所告请,若有所问也。记曰:有故,则束帛加书以将命。《春秋》臧孙辰告籴于齐,公子遂如楚乞师,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皆是也。无庭实也。)

  [疏]“若有”至“享礼”。

  ○注“有言”至“实也”。

  ○释曰:云“有言,有所告请,若有所问也”者,言有所告,即告籴之类是也。请,即乞师之类是也。问,即言汶阳之田之类是也。郑据《传》而言,有此三事,皆是有言。有言,即记云“有故”,一也。云“有言”,即有书致之,故记云,有故则“束帛加书以将命”也。云“《春秋》臧孙辰告籴”者,事在庄公二十八年也。云“公子遂如楚乞师”者,事在僖二十六年也。云“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事在成公八年也。此三者皆见《春秋经》,引之者,证此有言以“束帛加书”之事也。云“无庭实也”者,以经直云“束帛如享礼”,则除束帛之外,更无所有,故知无庭实也。《国语》云:臧孙辰以鬯圭者,是告籴之物。服注云:无庭实也。又哀七年《左传》云:“邾茅夷鸿以乘韦束帛自请救于吴”,求救非法,故有乘韦为庭实也。

  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公事毕。)

  宾奉束锦以请觌。(觌,见也。乡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

  [疏]“摈者”至“事毕”。

  ○注“觌见”至“特来”。

  ○释曰:自此尽“从者讶受马”,论宾将私觌,主人不许而行礼宾之事。云“乡将公事”者,聘享是也。云“是欲交其欢敬也”者,聘是公礼,非是交欢,此行私礼,为交欢敬也。案《郊特牲》云:“为人臣者无外交。”郑注“私觌是外交也”者,彼谓臣为君介,而行私觌,是外交。若特行聘,则得私觌,非外交也。故彼上经云:“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注云“其君亲来,其臣不敢私见於主国君也。以君命聘,则有私见”是也。云“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者,谓因为君聘使而行私见,故用束锦,非特来。若特来,则卿用羔也。若然,案《士相见》卿初仕见已君及卿,皆见以羔。见他君得有羔者,案《尚书》有“三帛二生”,二

译宾客进入大门左侧,作揖谦让如同起初那样,登阶传达国君的命令,展开皮张。(所谓“张”,就是放开皮张的外侧足部,使皮纹显露出来。)

[疏]“宾入”到“张皮”。

○注“张者”到“文也”。

○解释曰:查考《昏礼记》记载:“宾客传达命令,放开外侧足部,显露皮纹,主人接受玉帛,士接受皮张。”注解说:“宾客传达命令,主人接受玉帛,庭院中的实物是用来作为节度的。”这里也是如此,下面接受皮张是为了授予玉帛作为节度。

国君再次拜谢接受玉帛。接受皮张的士从宾客的右后方跟随。(“自”,是由的意思。从东方而来,从宾客身后向西走,居于宾客左侧接受皮张。拿着皮张的人在交付后,也从前方向西退出。)

[疏]“公再”到“右客”。

○注“自由”到“而出”。

○解释曰:注解说“拿着皮张的人在交付后,也从前方向西退出”,这是大约参照下文私觌时,“牵马的人从前方面向西退出”相类似,所以说“也”。

宾客退出,国君对着皮张坐下整理它。(象征从宾客那里接受。)

[疏]“宾出”到“摄之”。

○注“象受于宾”。

○解释曰:注解说“坐下整理它”,先前展开皮张显露皮纹,现在整理它,是像刚进入时那样,手持前后足部,将皮纹向内收拢。

国君侧身将玉帛授予宰官,皮张像进入时那样,右首向东。(像进入时那样,左足在前。皮张右首,是与活物不同。)

[疏]“公侧”到“而东”。

○注“如入”到“生也”。

○解释曰:注解说“国君侧身授予宰官玉帛”,上文说“国君侧身袭衣”,侧就是独自的意思,此处以上侧也是独自,没有人赞礼协助。注解说“像进入时,左足在前”,皮张四张,三人入门时,走在前面的人面向北在左侧,西头为上,其余拿着皮张向东的人,也是左足在前,向东为次序。注解说“皮张右首,是与活物不同”,《曲礼》说“拿着禽兽的人左首”,《士相见》中贽礼用野鸡,左头捧着它,下大夫拿着大雁,上大夫拿着羔羊,如同拿着野鸡,都是左首。野鸡虽然死了,因为不能像活物那样驯服,拿着它如同羔羊、大雁也从左首,象征阳气。现在这皮张却是右首,与活物不同。《昏礼》是左首,《昏礼》取象于活物,与此不同。

聘问夫人用璋,享用琮,如同起初的礼仪。(如同国君立于中庭以下。)

如果有言语要传达,就用束帛,如同享礼。(有言语,是有事告请,或者有所询问。《记》说:有缘故,就用束帛加上书信来传达命令。《春秋》中臧孙辰向齐国告籴,公子遂到楚国乞师,晋侯派韩穿来谈论汶阳的田地,都是这样。没有庭院中的实物。)

[疏]“若有”到“享礼”。

○注“有言”到“实也”。

○解释曰:注解说“有言语,是有事告请,或者有所询问”,说有事告请,就是告籴之类的事。告请,就是乞师之类的事。询问,就是谈论汶阳田地之类的事。郑玄根据《传》而言,有这三件事,都是有言语。有言语,就是《记》所说的“有缘故”,是一样的。说“有言语”,就是用书信传达,所以《记》说,有缘故就“束帛加书以将命”。注解说“《春秋》臧孙辰告籴”,事情在庄公二十八年。注解说“公子遂到楚国乞师”,事情在僖公二十六年。注解说“晋侯派韩穿来谈论汶阳的田地”,事情在成公八年。这三件事都见于《春秋经》,引用它们,是为了证明这里有言语用“束帛加书”这件事。注解说“没有庭院中的实物”,因为经文只说“束帛如享礼”,那么除了束帛之外,更没有别的东西,所以知道没有庭院中的实物。《国语》说:臧孙辰用鬯圭,这是告籴的物品。服虔注解说:没有庭院中的实物。又哀公七年《左传》说:“邾国的茅夷鸿用四张熟皮和束帛向吴国请求救援”,请求救援不合礼法,所以有四张熟皮作为庭院中的实物。

摈者出去请示事情,宾客告知事情完毕。(公事完毕。)

宾客捧着束锦请求私觌。(觌,是相见的意思。先前进行公事,是想交结欢敬。不用羔羊,因为借出使之便相见,不是特意前来。)

[疏]“摈者”到“事毕”。

○注“觌见”到“特来”。

○解释曰:从此处到“从者讶受马”,论述宾客将要私觌,主人不允许而行礼送宾客的事情。注解说“先前进行公事”,指聘享等事。注解说“是想交结欢敬”,聘问是公礼,不是交结欢敬,此行私礼,是为了交结欢敬。查考《郊特牲》说:“作为臣子的人没有外交。”郑玄注“私觌是外交”的,那是指臣子作为君主的介助,而进行私觌,是外交。如果是特意进行聘问,就可以私觌,不是外交。所以那上面经文说:“大夫拿着圭而出使,是用来申明信用的。”注解说“他的君主亲自前来,他的臣子不敢私下拜见主国君主。凭借君命聘问,则有私下拜见”就是这样。注解说“不用羔羊,借出使之便相见,不是特意前来”,是说因为借君主的聘使之便而进行私下拜见,所以用束锦,不是特意前来。如果是特意前来,那么卿就用羔羊。如果这样,查考《士相见》中卿初次任职拜见自己的君主及卿,都用羔羊。拜见其他君主得以用羔羊的,查考《尚书》有“三帛二生”,二

生,卿执羔,大夫执雁,彼见天子法。从朝君而见,得有羔。若诸侯相朝,其臣从君,亦得执羔见主君可知。其为君聘,则不得执羔见主君也,故郑云因使而见非特来。案定公八年经书“公会晋师于瓦”,《左传》云:“范献子执羔,赵简子、中行文子皆执雁。”亦是从君见,主君法也。

译士拿着羔羊,卿拿着雁,大夫拿着大雁,这是臣子拜见天子的礼法。随从君主朝见而得以拜见,可以拿着羔羊。如果是诸侯互相朝见,他们的臣子随从君主,也能拿着羔羊拜见主君,这是可以推知的。如果是代表君主出使聘问,就不能拿着羔羊拜见主君,所以郑玄说“因出使而拜见,并非特意前来”。查考定公八年《春秋》经文记载“鲁定公在瓦地会见晋军”,《左传》说:“范献子拿着羔羊,赵简子、中行文子都拿着雁。”这也是随从君主拜见主君的礼法。

摈者入告,出辞。(客有大礼,未有以待之。)

  [疏]“摈者入告出辞”。

  ○注“客有”至“待之”。

  ○释曰:云“大礼”者,即上行聘享是也。云“未有以待之”者,谓主人未有以待之,以礼待之,即下礼宾是也。故止客私觌,即下文行礼宾也。

  请礼宾,宾礼辞,听命。摈者入告。(告宾许也。)

  宰夫彻几改筵。(宰夫,又主酒食者也。将礼宾,彻神几,改神席,更布也。宾席东上。《公食大夫礼》曰:“蒲筵常,缁布纯,加萑席寻,玄帛纯。”此筵上、下大夫也。《周礼》曰:筵国宾于牖前,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左彤几者,则是筵孤也。孤,彤几,卿大夫其漆几与?)

  [疏]“宰夫彻几改筵”。

  ○注“宰夫”至“几与”。

  ○释曰:云“宰夫,又主酒食者也”者,对上宰夫设飧,今又主酒食以礼宾也。云“宾席东上”者,对前为神而西上也。云“《公食大夫礼》曰蒲筵及萑席,此筵上、下大夫也”者,以《公食》蒲筵、萑席二者是为上、下大夫法。又引《周礼》者,郑欲推出上、下大夫用漆几也。案《司几筵》云:诸侯酢席,莞筵纷纯,加缫席画纯,筵国宾于牖前,亦如之,左彤几。注云“国宾诸侯来朝,孤卿大夫来聘,後言几者,使不蒙如也。朝者,▯几。聘者,彤几”。但司几筵是天子之官,几筵又是诸侯之法,又郑云“国宾诸侯来朝,孤卿大夫来聘”,是诸侯与朝聘天子法,则孤卿大夫是诸侯之臣也。以此言之,则天子孤卿大夫几筵与诸侯之臣同可知。若然,《公食大夫》筵,上、下大夫礼同用蒲筵莞席,与此席不同。郑注此国宾中卿大夫得与孤同者,郑欲广国宾之义,其实此国宾中,唯有诸侯与孤无卿大夫也。郑必知卿大夫漆几者,《司几筵》有五几,从上向下序之:天子玉几,诸侯▯几,孤彤几,卿大夫漆几,下有素几,丧事所用,差次然也。无正文,故云“与”之疑之。

  公出,迎宾以入,揖让如初。(公出迎者,已之礼更端也。)

  [疏]“公出”至“如初”。

  ○注“公出”至“端也”。

  ○释曰:云“公出迎者,己之礼更端也”者,前聘享俱是公礼,故不出迎。此礼宾私礼,改更其端序,故公出迎也。

  公升,侧受几于序端。(漆几也。今文无升。)

  宰夫内拂几三,奉两端以进。(内拂几,不欲尘▯分尊者。以进,自东箱来授君。)

  [疏]“宰夫”至“以进”。

  ○注“内拂”至“授君”。

  ○释曰:知几“自东箱来”者,案《觐礼》记云:“几俟于东箱。”又此经直云进,不言升,明不从下来,从东箱来可知也。

  公东南乡,外拂几三,卒,振袂,中摄之,进,西乡。(进就宾也。)

  [疏]“公东”至“西乡”。

  ○释曰:云“中摄之”者,拟宾用两手在公手外取之故也。

  摈者告。(告宾以公授几。)

  宾进,讶受几于筵前,东面俟。(未设也。今文讶为梧。)

  [疏]“宾进”至“面俟”。

  ○注“未设”至“为梧”。

  ○释曰:未设而俟者,待公拜送讫乃设之故也。

  公壹拜送。(公尊也。古文壹作一。)

  [疏]“公壹拜送”。

  ○注“尊公”至“作一”。

  ○释曰:宾再拜稽首,公乃壹拜,当空首,故注云“公尊也”。

  宾以几辟。(辟位逡遁。)

  北面设几,不降,阶上答再拜稽首。(不降,以主人礼未成也。几宾左几。)

  [疏]注“不降”至“左几”。

  ○释曰:云“不降,以主人礼未成”者,案《乡饮酒义》云:“啐酒,成礼也於席末。”据此而言,则啐酒为成礼。此设几,主为啐酒,今未啐醴,故云礼未成也。云“凡宾左几”者,对神右几也。

  宰夫实觯以醴,加▯四于觯,面枋。(酌以授君也。君不自酌,尊也。宰夫亦洗升实觯,以醴自东箱来,不面扌▯,不讶授也。)

  [疏]“宰夫”至“面枋”。

译赞者进去禀告,出来传话。(客人有重大的礼节,主人还没有用来接待他的东西。)

[疏]“赞者进去禀告出来传话”。

○注“客人有”到“接待他”。

○解释说:说“大礼”的,就是上面所说的聘享之礼。说“还没有用来接待他”的,是说主人还没有用来以礼节接待他的东西,以礼节接待他,就是下面所说的礼宾之礼。所以停止客人的私觌之礼,就是下文所说的礼宾之礼。

请求礼宾,宾客依礼推辞,听从命令。赞者进去禀告。(禀告主人宾客已经答应。)

宰夫撤去几案,更换席子。(宰夫,又是主管酒食的官员。将要礼宾,撤去神位的几案,更换神位的席子,重新铺设。宾客的席位以东为上。《公食大夫礼》说:“蒲草席子一丈长,黑布镶边,加上萑草席子八尺长,黑丝布镶边。”这是上、下大夫的席子。《周礼》说:在窗户前铺设国宾的席子,莞草席子纷杂镶边,加上缫席画纹镶边,左边放红色的几案,这就是铺设孤的席子。孤用红色的几案,卿大夫大概是用漆几案吧?)

[疏]“宰夫撤去几案更换席子”。

○注“宰夫”到“漆几案吧”。

○解释说:说“宰夫,又是主管酒食的官员”的,是相对于前面宰夫设置飧食而言,现在又主管酒食以礼宾。说“宾客的席位以东为上”的,是相对于前面为神位而以西为上而言。说“《公食大夫礼》说蒲草席子和萑草席子,这是上、下大夫的席子”的,是因为《公食大夫礼》中蒲草席子、萑草席子这两者是上、下大夫的礼法。又引用《周礼》的,是郑玄想要推导出上、下大夫使用漆几案。查考《司几筵》说:诸侯酢酒的席位,莞草席子纷杂镶边,加上缫席画纹镶边,在窗户前铺设国宾的席位,也同此,左边放红色的几案。注说“国宾是诸侯来朝见,孤卿大夫来聘问,后面说到几案,是为了不让它蒙受‘如之’的指代。朝见的,用素几。聘问的,用彤几”。但是司几筵是天子的官员,几案席子又是诸侯的礼法,又郑玄说“国宾是诸侯来朝见,孤卿大夫来聘问”,这是诸侯与朝见聘问天子的礼法,那么孤卿大夫就是诸侯的臣子。由此说来,那么天子的孤卿大夫的几案席子与诸侯的臣子相同是可以知道的。如果这样,《公食大夫礼》的席子,上、下大夫的礼相同,使用蒲草席子和莞草席子,与此处的席子不同。郑玄注此处国宾中的卿大夫能与孤相同,是郑玄想要扩大国宾的含义,其实此处的国宾中,只有诸侯与孤,没有卿大夫。郑玄必定知道卿大夫使用漆几案,是因为《司几筵》有五种几案,从上向下排列:天子用玉几,诸侯用素几,孤用彤几,卿大夫用漆几,下面有素几,是丧事所用的,等级次序就是这样。没有正文依据,所以说“与”表示怀疑。

国君出来,迎接宾客进入,作揖谦让如同当初。(国君出来迎接,是因为自己的礼节重新开始。)

[疏]“国君出来”到“如同当初”。

○注“国君出来”到“重新开始”。

○解释说:说“国君出来迎接,是因为自己的礼节重新开始”的,是因为前面的聘享都是公礼,所以不出迎。此处礼宾是私礼,改变其开端顺序,所以国君出来迎接。

国君升堂,在序端侧身接受几案。(是漆几案。今文没有“升”字。)

宰夫在室内擦拭几案三次,捧着两端进献。(在室内擦拭几案,是不想让灰尘沾染尊者。进献,是从东厢来授予国君。)

[疏]“宰夫”到“进献”。

○注“室内擦拭”到“授予国君”。

○解释说:知道几案“从东厢来”的,是查考《觐礼》记载说:“几案等候在东厢。”又此处经文只说进献,不说升堂,明白不是从下面上来,从东厢来是可以知道的。

国君面向东南,在室外擦拭几案三次,完毕,抖动衣袖,在中间握住几案,前进,面向西。(前进靠近宾客。)

[疏]“国君面向东”到“面向西”。

○解释说:说“在中间握住几案”的,是预料宾客用两手在国君手的外面取走几案所以这样。

赞者禀告。(禀告宾客国君授予几案。)

宾客前进,惊讶地接受几案在席前,面向东等候。(还没有设置几案。今文“讶”作“梧”。)

[疏]“宾客前进”到“面向东等候”。

○注“还没有设置”到“作梧”。

○解释说:还没有设置却等候的,是等待国君拜送完毕才设置所以这样。

国君拜一次送几案。(国君尊贵。古文“壹”作“一”。)

[疏]“国君拜一次送几案”。

○注“尊贵国君”到“作一”。

○解释说:宾客拜两次叩头,国君才拜一次,应当是空首,所以注说“国君尊贵”。

宾客拿着几案避开。(避开位置,退让。)

面向北设置几案,不降堂,在台阶上回答拜两次叩头。(不降堂,是因为主人的礼节还没有完成。几案在宾客的左边。)

[疏]注“不降堂”到“左几”。

○解释说:说“不降堂,是因为主人的礼节还没有完成”的,是查考《乡饮酒义》说:“尝酒,是完成礼节,在席末。”据此来说,那么尝酒是完成礼节。此处设置几案,主要是为了尝酒,现在还没有尝醴酒,所以说礼节还没有完成。说“凡是宾客在左边放几案”的,是相对于神位在右边放几案而言。

宰夫将觯装满醴酒,加上四根〇放在觯上,面向枋。(斟酒以授予国君。国君不自己斟酒,是表示尊贵。宰夫也洗过升堂装满觯,用醴酒从东厢来,不面向扌〇,不惊讶地授予。)

[疏]“宰夫”到“面向枋”。

○注“酌以”至“授也”。

  ○释曰:“宰夫亦洗升实觯”者,经无宰夫升降之文,以理亦之者,亦上授几时,从下而升东箱,取几进以授君。今又从下升东箱,酌醴,进以授君,故亦之。不言宰夫升降者,贱,略之也。云“以醴自东箱来”者,下记云“醴尊于东箱瓦泰一,有丰”,是也。云“不面扌▯,不讶授也”者,公西面向宾,宰夫自东箱来,在公傍侧,并授与公,是以下云“公侧受醴”,不讶受,故不面扌▯也。

译○ 注“酌以”到“授也”。

○ 解释说:“宰夫也经过洗涤、升堂、盛酒于觯”这一句,经文并没有记载宰夫升降的条文,但从情理推断应当如此,这是因为在上文授予几案时,宰夫是从下面升堂到东厢,取来几案进呈授予国君。现在又是从下面升堂到东厢,斟好醴酒,进呈授予国君,所以说“亦”。不直接说宰夫升降,是因为宰夫地位卑贱,所以略去不提。说“拿着醴酒从东厢而来”,是因为下篇记载说“醴酒的酒尊在东厢,用瓦制的泰器,有一个丰座”,正是指此。说“不转身面对,不惊讶地接受”,是因为国君面向西对着宾客,宰夫从东厢走来,在国君身旁侧面,一起将醴酒授予国君,所以下文说“国君在侧面接受醴酒”,并不惊讶地接受,因此就不转身面对宰夫了。

公侧受醴。(将以饮宾。)

  宾不降,壹拜,进筵前受醴,复位。公拜送醴。(宾壹拜者,醴质,以少为贵。)

  [疏]注“宾壹”至“为贵”。

  ○释曰:《礼器》云礼有“以少为贵者”,今宾於上下皆再拜稽首,独此一拜,故郑据大古之醴质,无玄酒配之,故壹拜,以少为贵也。

  宰夫荐笾豆脯醢,宾升筵,摈者退负东塾。(事未毕,摈者不退中庭,以有宰夫也。)

  [疏]“宰夫”至“东塾”。

  ○注“事未”至“宰夫”。

  ○释曰:云“事未毕,摈者不退中庭,以有宰夫也”者,案上文摈者退中庭,又云摈者进,事未毕,在中庭可知。此下文亦云“摈者进,相币”,事亦未毕,而在东塾,故决之。若然,以有宰夫主饮食之事,宰夫所主己虽事未毕,犹得负东塾,以其▯有事,宰夫相已无事故也。若无宰夫,在中庭矣。

  宾祭脯醢,以▯四祭醴三,庭实设。(庭实,乘马。)

  [疏]注“庭实乘马”。

  ○释曰:郑知“乘马”者,下文(元缺起此)“宾执左马以出”,故知也。

  降筵,北面,以▯四兼诸觯,尚扌▯,坐啐醴。(降筵,就阶上。)

  [疏]注“降筵,就阶上”。

  ○释曰:以左手执觯,右手以▯四,祭醴讫,降筵北面,以▯四兼并於觯,两手奉之,尚扌▯。不作上字者,尚,古今通用也。云“降筵,就阶上”者,以《乡饮酒》宾主行礼献酢,卒爵,皆各於其阶,此降筵啐醴,明亦在西阶之上。

  公用束帛。(致币也。言用,尊于下也。亦受之于序端。)

  [疏]注“致币”至“序端”。

  ○释曰:上文郊劳,宾用束锦傧劳者,下文归饔饩於上介,云大夫用束帛致之,皆亦云“用”,独於此言用“尊於下”者,傧劳者及归饔饩,皆是宾敬君之使者,自尊之可知。今君亲用束帛礼宾,故言用尊于下也。云“亦受之于序端”者,上公侧受几於序端,则知此币亦受之於序端也。

  建▯四,北面奠于荐东。(糟醴不啐。)摈者进,相币。(赞以辞。)宾降,辞币。(不敢当公礼也。)公降一等辞,(辞宾降也。)

  栗阶升,听命。(栗阶,趋君命尚疾,不连步。)

  [疏]注“栗阶”至“连步”。

  ○释曰:凡“栗阶”者,其始升亦连步,於上栗阶不过二等,今云“不连步”者,谓不从下向上皆连步,其始升连步,则有之也。

  降拜,(拜受。)

  公辞。(不降一等,杀也。)

  [疏]注“不降一等杀也”。

  ○释曰:案前辞辞币,君降一等,今不降,故言“杀”。

  升,再拜稽首,受币,当东楹,北面。(亦讶受而北面者,礼主於己。已,臣也。)

  [疏]注“亦讶”至“臣也”。

  ○释曰:前行聘享时,宾东面,主君西面,讶授受,但以奉君命,故宾不北面。此以主君礼己,己臣也,故北面受,异於聘享时也。若然,上受几受醴,亦是己之礼,以礼未成,故不北面也。此礼成,故北面也。

  退,东面俟。(俟君拜也。不北面者,谦若不敢当阶然。)

  公壹拜,宾降也。公再拜。(不俟公再拜者,不敢当公之盛也。公再拜者,事毕成礼也。)

  [疏]注“不俟”至“礼也”。

  ○释曰:此宾主俱谦,公本欲再拜,宾见公一拜止,则降,不敢当,公不止,遂再拜也。云“公再拜者,事毕成礼也”者,前受几及醴,公送皆一拜,注云“公尊也”。令事毕成礼,不可亦自尊亢,故送币亦再拜也。

  宾执左马以出。(受尊者礼,宜亲之也。效马者并左右▯勺授之。馀三马,主人牵者从出也。)

  [疏]注“受尊”至“出也”。

  ○释曰:案下归饔饩於宾,宾傧大夫,庭实设乘马,宾用束锦,乘马,大夫降,执左马以出。《觐礼》侯氏至郊,王使人用璧劳讫,侯氏用束帛、乘马傧使者,使者受币降,以左骖出。二者皆是尊国宾故也。唯上文郊劳宾傧劳执币揖皮者,皮是死物,异於马

译国君侧身接受醴酒。(准备用来敬献给宾客。)

宾客不降阶,只行一次拜礼,走到席前接受醴酒,回到原位。国君行拜礼送醴。(宾客只行一次拜礼,是因为醴酒质朴,以少为贵。)

[疏]注“宾壹”至“为贵”。

○解释说:《礼器》说礼有“以少为贵”的情况,现在宾客在上下场合都再拜稽首,唯独这里只拜一次,所以郑玄依据上古醴酒质朴,没有玄酒配合,所以只拜一次,以少为贵。

宰夫进献笾、豆、肉干和肉酱,宾客升席,傧者退到东塾后面。(事情还没结束,傧者不退回中庭,因为有宰夫在场。)

[疏]“宰夫”至“东塾”。

○注“事未”至“宰夫”。

○解释说:说“事情还没结束,傧者不退回中庭,因为有宰夫在场”,查看上文傧者退回中庭,又说傧者进前,事情没结束,可知傧者在中庭。下文也说“傧者进前,辅助授币”,事情也没结束,却在东塾,所以推断如此。如果这样,因为有宰夫主管饮食之事,宰夫所主管的事虽然还没结束,傧者还是可以退到东塾后面,因为傧者有事,宰夫辅助傧者没有事。如果没有宰夫,傧者就在中庭了。

宾客祭祀肉干和肉酱,用匕四次祭祀,用醴酒三次,庭实摆设完毕。(庭实,指四匹马。)

[疏]注“庭实乘马”。

○解释说:郑玄知道是“四匹马”,是因为下文(此处原文缺失)“宾客拿着左边的马出去”,所以知道。

降下席,面向北,用匕四次把祭品兼放在觯里,尚左手,坐着尝醴酒。(降下席,到台阶上。)

[疏]注“降筵,就阶上”。

○解释说:用左手拿着觯,右手用匕,祭祀醴酒完毕,降下席面向北,用匕把祭品兼放在觯里,两手捧着,尚左手。不写作“上”字,是因为“尚”和“上”古今通用。说“降下席,到台阶上”,是因为《乡饮酒礼》中宾客和主人行礼献酢,喝完酒,都在各自的台阶上,这里降下席尝醴酒,显然也在西阶上。

国君用束帛。(赠送币帛。说“用”,是尊重下属。也在序端接受。)

[疏]注“致币”至“序端”。

○解释说:上文郊劳,宾客用束锦傧劳使者,下文归饔饩给上介,说大夫用束帛赠送,都说“用”,唯独这里说“用”是“尊重下属”,因为傧劳和归饔饩,都是宾客尊敬国君的使者,自尊可知。现在国君亲自用束帛礼遇宾客,所以说“用”是尊重下属。说“也在序端接受”,上文国君侧身在序端接受几案,就知道这里币帛也在序端接受。

立起匕,面向北放在荐席东边。(糟醴不尝。)傧者进前,辅助授币。(用言辞赞导。)宾客降阶,推辞币帛。(不敢承受国君的礼遇。)国君降下一级台阶推辞,(推辞宾客降阶。)

快步登阶,听受命令。(栗阶,快步趋赴君命,不连步。)

[疏]注“栗阶”至“连步”。

○解释说:凡是“栗阶”,开始登阶也连步,在上面栗阶不超过两级,现在说“不连步”,是指不是从下向上都连步,开始登阶连步,是有的。

降阶拜谢,(拜谢接受。)

国君推辞。(不降下一级台阶,是降低规格。)

[疏]注“不降一等杀也”。

○解释说:查看前面推辞币帛,国君降下一级台阶,现在不降,所以说“降低规格”。

登阶,再拜稽首,接受币帛,在东楹旁,面向北。(也是惊讶地接受而面向北,因为礼主要在于自己。自己,是臣子。)

[疏]注“亦讶”至“臣也”。

○解释说:前面行聘享礼时,宾客面向东,主君面向西,惊讶地授受,但因为奉君命,所以宾客不面向北。这里主君礼遇自己,自己是臣子,所以面向北接受,不同于聘享时。如果这样,上面接受几案和醴酒,也是自己的礼,因为礼没完成,所以不面向北。这里礼完成,所以面向北。

退下,面向东等待。(等待国君拜谢。不面向北,是谦卑好像不敢当台阶。)

国君拜一次,宾客降阶。国君拜两次。(不等待国君拜两次,是不敢承受国君的盛礼。国君拜两次,是事情完毕完成礼制。)

[疏]注“不俟”至“礼也”。

○解释说:这里宾客和主君都谦卑,国君本来想拜两次,宾客见国君拜一次就停止,就降阶,不敢承受,国君不停止,于是拜两次。说“国君拜两次,是事情完毕完成礼制”,前面接受几案和醴酒,国君送都拜一次,注说“国君尊贵”。现在事情完毕完成礼制,不能也自尊自大,所以送币帛也拜两次。

宾客拿着左边的马出去。(接受尊者的礼遇,应该亲近。效马的人把左右马一起授予。其余三匹马,主人牵着跟随出去。)

[疏]注“受尊”至“出也”。

○解释说:查看下面归饔饩给宾客,宾客傧劳大夫,庭实摆设四匹马,宾客用束锦,四匹马,大夫降阶,拿着左边的马出去。《觐礼》侯氏到郊外,王派人用璧劳讫,侯氏用束帛、四匹马傧劳使者,使者接受币帛降阶,拿着左骖出去。两者都是因为尊重国宾。只有上文郊劳宾客傧劳使者拿着币帛揖皮,皮是死物,不同于马

故也。云“效马者并左右▯勺授之”者,《曲礼》云:“效马效羊者,右牵之。”效犹呈见,故谓牵马人为效马者也。云“馀三马,主人牵者从出也”者,以是主人庭实,出门乃有从者讶受马,明主人牵者从出可知。

译所以如此。所谓“效马者并左右,勺授之”,《曲礼》说:“呈献马匹和羊的人,从右边牵引。”效,就是呈献的意思,所以把牵马的人称为效马者。所谓“其余三匹马,是主人牵着跟随出来的”,因为这是主人庭院中的礼物,出门后才有随从惊讶地接受马匹,由此可知主人牵着马跟随出来是显而易见的。

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马。(从者,士介。)

  [疏]注“从者士介”。

  ○释曰:郑云“从者,士介”,下记文。案《公食》云:“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皮。”郑注:“从者,府史之属。”不为士者,彼《公食》是子男之大夫小聘,一介,其馀皆府史以下,故知从者是府史之属也。《既夕》云则马两,士受马,郑云:“此士谓胥徒之长,有勇力者受马。”彼据一庙下士,不应更有其属士,故以为胥徒之长言之也。《昏礼记》云“士受皮”,郑注:“士谓若中士、下士不命者。”以其主人为官长,据上士而言也。

  宾觌,奉束锦,总乘马,二人赞。入门右,北面奠币,再拜稽首。(不请不辞,乡时已请也。觌用束锦,辟享币也。总者,总八辔牵之。赞者,居马▯扣马也。入门而右,私事自▯右。奠币再拜,以臣礼见也。赞者,贾人之属,介特觌也。)

  [疏]“宾觌”至“稽首”。

  ○注“不请”至“觌也”。

  ○释曰:自此尽“公降立”,论行私觌之事。云“不请不辞,乡时已请也”者,云不请,宾不请;不辞,主君不辞。所以不辞者,乡时已请觌,主人辞之以礼宾,故今不复请,亦不辞之也。云“觌用束锦,辟享币也”者,以上文享主君用束帛,享夫人用玄▯束帛,以今用束锦,是辟享币也。云“总者”至“扣马也”者,宾总八辔,在前牵之,二人赞者各居两马▯,各用左右手,手扣一匹,故云“在马▯扣马也”。云“入门而右,私事自▯右”者,《玉藻》云“公事自▯西”,郑注云:“聘享也。”又云“私事自▯东”,注云:“觌面也。”此行觌礼,故引之也。云“奠币再拜,以臣礼见也”者,谓由▯东,介又不从,又自牵马,又不升堂入币,皆是以臣礼见也。云“赞者,贾人之属”者,既行臣礼,不使介从,明赞者是贾人之属从行者。云“介特觌也”者,主君辞宾,宾入门左,则介五人随入门西,北面西上,其介五人行觌礼,各自特行,无介从,为特觌也。

  摈者辞,(辞其臣。)宾出。(事毕。)

  摈者坐取币,出,有司二人牵马以从,出门,西面于东塾南。(将还之也。赞者有司受马乃出。凡取币于庭,北面。)

  [疏]注“将还”至“北面”。

  ○释曰:云“赘者有司受马乃出”者,宾出之时,赞扣马者未得出,待人受马乃得出。所以然者,币可奠之於地,其马不可散放,故待人受之乃可以出,故云有司受马乃出也。云“凡取币于庭,北面”者,言“凡”非一,此时辞宾,更出取币,後门右礼讫,又取币,皆北面,又众介奠币,摈者取亦北面,故云凡以广之也。

  摈者请受。(请以客礼受之。)宾礼辞,听命。(宾受其币,赞者受马。)

  牵马,右之。入设。(庭实先设,客礼也。右之,欲人居马左,任右手便也。於是牵马者四人,事得申也。《曲礼》曰:“效马效羊者右牵之。”)

  [疏]“牵马右之入设”。

  ○注“庭实”至“牵之”。

  ○释曰:云“庭实先设,客礼也”者,对前入门右时,宾奉束锦总乘马,一时入,无先後之别,是臣礼。今此入设,下经乃云“宾奉币”,是先设庭实,客礼也。云“於是牵马者四人,事得申也”者,知四人者,若如前赞者二人,则不得云“右之”。既言右之,明人牵一匹,不须宾牵之,事得申,人牵一匹,宾不总牵是也。引《曲礼》者,欲见牵马在右,礼之常。彼效马、效羊谓尊者之物使养之,今来呈见,此取一边牵之法,义不与彼同也。

  宾奉币,入门左,介皆入门左,西上。(以客礼入,可从介。)

  [疏]注“以客”至“从介”。

  ○释曰:对入门右行臣礼,不得从介也。

  公揖让如初,升。公北面再拜。(公再拜者,以其初以臣礼见,新之也。)

  [疏]“公揖”至“再拜”。

  ○注“公再拜”至“之也”。

  ○释曰:臣礼见,谓初入门右,是以今再拜,新之也。知此不

译上介接受宾客的礼物,随从人员(即士介)接过马匹。

[疏]注解说“从者,士介”。

○解释说:郑玄说“从者,士介”,这是依据下文《记》中的文字。查考《公食礼》说:“上介接受宾客的礼物,随从人员接过皮张。”郑玄注解说:“从者,是府史之类的人。”之所以不说是士,是因为那《公食礼》是子男之大夫的小聘,只有一位介,其余的都是府史以下的人,所以知道从者是府史之类的人。《既夕礼》说则马两匹,士接受马匹,郑玄说:“这里的士是指胥徒之长,有勇力的人接受马匹。”那是依据一庙的下士,不应再有其他的属士,所以说是胥徒之长。《昏礼记》说“士接受皮张”,郑玄注解说:“士是指像中士、下士那样没有受命的人。”因为主人是官长,是依据上士来说的。

宾客行私觌之礼,捧着束锦,总牵着四匹马,两个人协助。从门的右边进入,面朝北放下礼物,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不请示也不推辞,因为先前已经请示过了。私觌使用束锦,是为了避开享礼所用的礼物。总,是指总束八条缰绳来牵马。协助的人,是站在马旁扣住马的人。从门的右边进入,私事从右边进入。放下礼物两次拜礼,是以臣子的礼节相见。协助的人,是贾人一类的人,介单独行觌礼。)

[疏]“宾觌”到“稽首”。

○注解说“不请”到“觌也”。

○解释说:从这里到“公降立”,论述行私觌之事。说“不请示也不推辞,先前已经请示过了”,说不请示,是宾客不请示;说不推辞,是主君不推辞。之所以不推辞,是因为先前已经请示行觌礼,主人以礼辞谢宾客,所以现在不再请示,也不推辞。说“觌用束锦,避开享礼的礼物”,因为上文享主君用束帛,享夫人用玄纁束帛,现在用束锦,是避开享礼的礼物。说“总者”到“扣马也”,宾客总束八条缰绳,在前面牵马,两个协助的人各站在两匹马旁边,各用左右手,手扣住一匹马,所以说“在马旁扣马”。说“入门而右,私事从右边进入”,《玉藻》说“公事从西边进入”,郑玄注解说:“聘享礼。”又说“私事从东边进入”,注解说:“觌面礼。”这次行觌礼,所以引用它。说“奠币再拜,以臣礼相见”,是指从东边进入,介又不跟随,又自己牵马,又不升堂入币,都是以臣礼相见。说“协助的人,是贾人一类的人”,既然行臣礼,不让介跟随,明显协助的人是贾人一类跟随的人。说“介单独行觌礼”,主君辞谢宾客,宾客从门的左边进入,那么五个介跟随从门的西边进入,面朝北以西为上,那五个介行觌礼,各自单独进行,没有介跟随,称为特觌。

摈者辞谢,(辞谢其臣。)宾客退出。(事情完毕。)

摈者坐下取回礼物,退出,有司两人牵着马跟随,出门,面朝西站在东塾南边。(将要归还礼物。协助的人和有司接受马匹才退出。凡在庭院取礼物,面朝北。)

[疏]注解说“将还”到“北面”。

○解释说:说“协助的人和有司接受马匹才退出”,宾客退出时,协助扣马的人不能退出,等人接受马匹才退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礼物可以放在地上,马不能散放,所以等人接受后才可退出,所以说有司接受马匹才退出。说“凡在庭院取礼物,面朝北”,说“凡”不止一次,此时辞谢宾客,再次出来取礼物,门右礼完毕后,又取礼物,都面朝北,又众介放下礼物,摈者取也面朝北,所以说凡以广之。

摈者请求接受。(请求以客礼接受。)宾客依礼辞谢,听从命令。(宾客接受其礼物,协助的人接受马匹。)

牵着马,从右边进入设置。(庭实先设置,是客礼。从右边,是想让人站在马左边,右手方便。这时牵马的人有四个,事情得以伸展。《曲礼》说:“献马献羊的从右边牵。”)

[疏]“牵马右之入设”。

○注解说“庭实”到“牵之”。

○解释说:说“庭实先设置,是客礼”,对比先前入门右时,宾客捧着束锦总牵四匹马,一起进入,没有先后之别,是臣礼。现在这里进入设置,下文才说“宾客捧着礼物”,是先设置庭实,是客礼。说“这时牵马的人有四个,事情得以伸展”,知道是四个人,如果像先前协助的人两个人,就不能说“从右边”。既然说从右边,明显人牵一匹马,不需要宾客牵,事情得以伸展,人牵一匹马,宾客不总牵就是这样。引用《曲礼》,是想表明牵马在右边,是礼的常规。那献马、献羊是指尊者的物品让人饲养,现在来呈见,这里取一边牵的方法,意义与那不同。

宾客捧着礼物,从门的左边进入,介都从门的左边进入,以西为上。(以客礼进入,可以跟随介。)

[疏]注解说“以客”到“从介”。

○解释说:对比入门右行臣礼,不能跟随介。

公揖让如前,升堂。公面朝北两次拜礼。(公两次拜礼,是因为起初以臣礼相见,现在以新礼相待。)

[疏]“公揖”到“再拜”。

○注解说“公再拜”到“之也”。

○解释说:以臣礼相见,是指起初入门右,所以现在两次拜礼,以新礼相待。知道这

为拜至者,下记云“礼不拜至”,郑注云:“以宾不於是始至。”私觌固非始至,而为再拜,明为臣礼见新之也。

译担任拜至之礼的人,下文记载说“礼制中不拜至”,郑玄注解说:“因为宾客并非在此时初次到达。”私觌固然不是初次到达,却行再拜之礼,这显然表明是臣子拜见新君之礼。

宾三退,反还,负序。(反还者,不敢与授圭同。)

  [疏]“宾三”至“负序”。

  ○注“反还”至“圭同”。

  ○释曰:云“反还者,不敢与授圭同”者,上行聘时,三退负序,不言反还,故决之也。

  振币进授,当东楹北面。(不言君受,略之也。)

  [疏]注“不言”至“之也”。

  ○释曰:此决聘享皆言公受,此乃私觌,故略之,不言其公受也。

  士受马者,自前还牵者後,▯其右,受。(自,由也。▯牵者之右而受之也。此亦并授者,不自前左,由便也,便其已授而去也。受马自前,变於受皮。)

  [疏]“士受”至“右受”。

  ○注“自由”至“受皮”。

  ○释曰:此庭实之马,四匹在庭北面西上,牵马者亦四人,各在马西,以右手执马而立。士受马者从东方来,由马前各▯牵马者之前,还绕其後,▯牵马者之东,马西而受之。牵马者自前行而出之。云“世亦并授者,不自前左,由便也”者,《乡饮酒》之等於西阶之上,皆授由其右,受由其左,今乃受马者,不自左而由其右受者,使授马者授讫,右回,其身於出时为便,故郑注云便其已授而去也。云“受马自前,变於受皮”者,上受享庭实之皮,“受皮者自後右客”,郑注云:“自,由也。从东方来,由客後西,居其左受皮也。”此亦从东而来,由马前者,马是生物,恐惊,故由前,是变於受皮也。

  牵马者自前西,乃出。(自,由也。)

  [疏]“牵马”至“乃出”。

  ○释曰:四马并北面,牵马者皆在马西,士既受马,其最西头者,便即出门,不须由马之前。其次东三匹者,皆由西於马前而出,故云“牵马者自前西乃出”,据三人而言也。

  宾降阶东拜送,君辞。(拜送币于阶东,以君在堂,乡之。)

  [疏]“宾降”至“君辞”。

  ○注“拜送”至“乡之”。

  ○释曰:此言宾拜送币者,私觌己物故也。前享币不拜送者,致君命,非己物故也。

  拜也,君降一等辞。(君乃辞之,而宾由拜,敬也。)

  [疏]注“君乃”至“敬也”。

  ○释曰:经上云拜送,而云君辞,君辞复云拜也,是其君乃辞之,宾由拜者,敬主国君故也。

  摈者曰:“寡君从子,虽将拜,起也。”(此礼固多有辞矣,未有著之者,是其志而焕乎?未敢明说。)

  [疏]注“此礼”至“明说”。

  ○释曰:云“此礼固多有辞矣”者,谓此《仪礼》之内,宾主之辞固多有辞矣,但周公作经,未有显著明言之者,直云“辞”耳。此及《公食》皆著其辞,此二者是志记之,言“焕乎”可见。云“未敢明说”者,据此二者,触类而长之,馀辞亦可以意量作,但疑事无质,未可造次明说,故上注每云“其辞未闻”也。

  栗阶升。公西乡。宾阶上再拜稽首。(成拜。)公少退。(为敬。)

  宾降出。公侧授宰币。马出。(庙中宜清。)

  [疏]“宾降”至“马出”。

  ○注“庙中宜清”。

  ○释曰:云“公侧授宰币”,不言出,言马出者,以庙中宜清洁,出就厩。币不言出,与上皮币同,皆以东入藏之,故记云“宾之币,唯马出,其馀皆东”,注云:“马出,当就厩也。馀物皆东,藏之内府。”是币不出之义也。

  公降立。摈者出请。上介奉束锦,士介四人皆奉玉锦束,请觌。(玉锦,锦之文纤缛者也。礼有以少文为贵者,後言束,辞之便也。)

  [疏]“公降”至“请觌”。

  ○注“玉锦”至“便也”。

  ○释曰:自此尽“举皮以东”,论上介、众介行私觌之事。云“玉锦,锦之文纤缛者也”者,案《聘义》孔子论玉而云“缜密以栗,知也”,是玉有密致,锦之纤缛似玉之密致者。云“礼有以少文为贵”者,《礼器》直云有“以文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无少文为贵之语,但有以少为贵,以文为贵,明亦有以少文为贵,故郑以义而言之也。

  摈者入告

译宾客三次后退,转身返回,背靠着序墙。(所谓转身返回,是因为不敢与接受圭玉时的情形相同。)

[疏]“宾三”至“负序”。

○注“反还”至“圭同”。

○释曰:说“转身返回,是因为不敢与接受圭玉时的情形相同”,是因为上文行聘礼时,三次后退背靠着序墙,没有说转身返回,所以这里加以决断说明。

振动物品前进授予,应当在东楹北面。(不说君主接受,是省略了。)

[疏]注“不言”至“之也”。

○释曰:这是决断聘礼和享礼都说了公接受,而这里是私觌,所以省略了,不说公接受。

士接受马匹,从前面绕到牵马者的后面,〇在牵马者的右边,接受。(自,是由的意思。〇在牵马者的右边接受它。这也是并授,不从前面左边,是因为方便,方便他授予后离开。接受马匹从前面,与接受皮张不同。)

[疏]“士受”至“右受”。

○注“自由”至“受皮”。

○释曰:这是庭实中的马,四匹在庭院北面以西为上,牵马的也是四个人,各自在马的西边,用右手牵着马站立。士接受马匹从东方来,由马前各〇牵马者的前面,绕到他们的后面,〇牵马者的东边,马的西边而接受它。牵马者从前面行走而出。说“这也是并授,不从前面左边,是因为方便”者,《乡饮酒》等在西阶之上,都授予由其右,接受由其左,现在接受马匹的人,不从左边而从右边接受,是让授予马匹的人授完后,向右转身,他在出去时方便,所以郑注说方便他授予后离开。说“接受马匹从前面,与接受皮张不同”者,上文接受享礼庭实的皮张,“接受皮张的人从后面右边客位”,郑注说:“自,是由的意思。从东方来,由客的后面西边,居其左边接受皮张。”这也是从东而来,由马前的人,马是生物,恐怕惊动,所以从前面,这是与接受皮张不同。

牵马者从前面西边,才出去。(自,是由的意思。)

[疏]“牵马”至“乃出”。

○释曰:四匹马都面朝北,牵马者都在马的西边,士既已接受马匹,那最西边的,便即出门,不需要由马的前面。其次东边的三匹,都由马的前面西边而出,所以说“牵马者从前面西边才出去”,是根据三个人而言的。

宾客下阶在东拜送,君主推辞。(在阶东拜送币,因为君主在堂上,面向他。)

[疏]“宾降”至“君辞”。

○注“拜送”至“乡之”。

○释曰:这里说宾客拜送币,是因为私觌是自己的物品。之前享礼不拜送,是因为致君主的命令,不是自己的物品。

拜送,君主下阶一等推辞。(君主才推辞,而宾客仍然拜送,是表示敬意。)

[疏]注“君乃”至“敬也”。

○释曰:经文上说拜送,而说君主推辞,君主推辞后又说拜送,是君主才推辞,宾客仍然拜送,是尊敬主国君主的意思。

摈者说:“寡君跟随您,虽然将要拜谢,请起身。”(这种礼节本来多有辞令,没有记载下来的,是它的志向而显赫吗?不敢明确说明。)

[疏]注“此礼”至“明说”。

○释曰:说“这种礼节本来多有辞令”者,是说这《仪礼》之内,宾主的辞令本来多有辞令,但周公作经,没有显著明言的,只说“辞”罢了。这里和《公食》都记载了辞令,这两者是志记的,说“显赫”可见。说“不敢明确说明”者,根据这两者,触类而长之,其余的辞令也可以意量作,但疑事无质,不可造次明说,所以上注每说“其辞未闻”。

快步登阶。公面向西。宾客在阶上再拜稽首。(完成拜礼。)公稍微后退。(表示敬意。)

宾客下阶出去。公侧身授予宰币。马出去。(庙中宜清洁。)

[疏]“宾降”至“马出”。

○注“庙中宜清”。

○释曰:说“公侧身授予宰币”,不说出去,说马出去,是因为庙中宜清洁,出去到厩。币不说出去,与上文的皮币相同,都向东入藏,所以记说“宾客的币,只有马出去,其余都向东”,注说:“马出去,应当到厩。其余物品都向东,藏在内府。”这是币不出去的意思。

公下阶站立。摈者出去请示。上介捧着束锦,士介四个人都捧着玉锦束,请求觌见。(玉锦,是锦的纹理细密繁复的。礼有以少文为贵的,后说束,是辞令的方便。)

[疏]“公降”至“请觌”。

○注“玉锦”至“便也”。

○释曰:从这里到“举皮以东”,论述上介、众介行私觌之事。说“玉锦,是锦的纹理细密繁复的”者,案《聘义》孔子论玉而说“缜密以栗,知也”,是玉有密致,锦的纤缛似玉的密致。说“礼有以少文为贵”者,《礼器》只说有“以文为贵者”,有“以少为贵者”,没有少文为贵的话,但有以少为贵,以文为贵,明白也有以少文为贵,所以郑以义而言之。

摈者入告

,出许。上介奉币,俪皮,二人赞。(俪犹两也。上介用皮,变於宾也。皮,麋鹿皮。)

译(使者)离开许国。上介捧着礼物和成对的鹿皮,由两人协助。成对就是两的意思。上介使用鹿皮,是与正使有所区别。这里的皮,指的是麋鹿皮。

[疏]注“上介用皮变於宾”。

  ○释曰:宾用马,今上介用皮,故云“变於宾也”。

  皆入门右,东上,奠币,皆再拜稽首。(皆者,皆众介也。赞者奠皮出。)

  [疏]注“赞者奠皮出”。

  ○释曰:郑知赞者奠皮出者,下云“有司二人举皮从其币出”,无人授之,明赞者奠即出可知。

  摈者辞,(亦辞其臣。)介逆出。(亦事毕也。)

  摈者执上币,士执众币,有司二人举皮,从其币,出请受。(此请受,请于上介也。摈者先即西面位请之。释辞之时,众执币者随立门中而俟。)

  [疏]注“此请”至“而俟”。

  ○释曰:云“此请受,请于上介也”者,对前宾,此请上介亦不请众介也。知“摈者先即西面位请之”者,以其上介等先立门西,东面,故摈西面对之。云“释辞之时,众执币者随(元缺起此)立门中而俟”者,以其请受之,下经云“委皮南面,执币者西面”,故知当请之时,立于门中可知。言“随”者,谓相随从,故《昏礼》记云:纳徵,执皮,“随入”,注云:“为门中▯厄狭。”记云“凡庭实随入左先”,明此出时亦随出而立也。案《匠人》云:“庙门容大扃七个。”注:“大扃,牛鼎之扃,长三尺。”七个则二丈一尺。▯东,明不得并出也。

  委皮南面,(摈者既释辞,执众币者进即位,有司乃得委之。南面,便其复入也。委皮当门。)

  [疏]注“摈者”至“当门”。

  ○释曰:云“摈者既释辞,执众币者进即位,有司乃得委皮”者,以前文云举皮者从其币出,皮在後,可知随立门中之时未得委皮,明执币者进即位,乃得委皮也。云“南面,便其复入也。委皮当门”者,此决执币者西面,其皮不西面委之者,以皮入右首,右先,故南面横委於门中,当门北上,执皮者北面受之而乃入,便故也。

  执币者西面,北上。摈者请受。(请于上介也。上言“其次”,此言“其位”,互约文也。)

  [疏]注“请于”至“文也”。

  ○释曰:上文“摈者执上币”,注云:“请受,请于上介也。”此虽众介所请,亦请上介,上介尊故也。云“上言其次,此言其位,互约文也”者,上云“摈者执上币,士执众币,有司二人举皮,从其币出请受”,是其次也。此言“委皮南面,执币者西面北上”,是其位也。言“互”者,此言西面北上,则上当有北面东上之文,下云士介觌币时,“士三人东上,坐取币立”是也。此宜有士执众币,立於南面之文,如是者,互文也。言“约”者,虽互见其文,文犹不备。若欲备文,当上取归宾币之文,下取归士介币之文,以理推,约之乃备也。若然,上当言摈者执币,士四人,北面东上,坐取币,从有司二人,坐举皮,从其币出,随立於门中,摈者出门西面,于东塾南请受,士执币者进,立摈南西面,北上,执皮者南面委皮於门中,北上。如是,乃为文备也。

  介礼辞,听命。皆进,讶受其币。(此言皆讶受者,嫌摈者一一授之。)

  [疏]注“此言”至“授之”。

  ○释曰:“此言皆讶受者,嫌摈者一一授之”者,案上受享皮及宾私觌之马,并不云皆,此独云“皆”者,嫌摈者独请上介,请先授上介币,故言皆。明不一一授,同时讶受可知也。享币无门外授先後之法,故不言皆。

  上介奉币,皮先,入门左,奠皮。(皮先者,介随执皮者而入也。入门左,介至揖位而立。执皮者奠皮以有不敢授之义。古文重入。)

  [疏]注“皮先”至“重入”。

  ○释曰:云“介至揖位而立”者,谓宾觌时币入门左,介皆入门左,西上,公揖让如初,升,宾至此待揖而後进,明此介亦至揖位而立。云“执皮者奠皮,以有不敢授之义”者,案享时庭实使人执之,《昏礼》庭实亦使人执之,亦皆东,不奠於地,以其得亲授主人,有司此奠之不敢授,故下云“二人坐举皮”,明不授也。

  公再拜。(拜中庭也。不受于堂,

译[疏]注“上介用皮,不同于宾客”。

○解释说:宾客使用马匹,现在上介使用皮革,所以说“不同于宾客”。

都从门的右侧进入,以东为尊,放下礼物,都拜两次并叩头。(“都”指的是所有副使。赞礼的人放下皮革后退出。)

[疏]注“赞礼的人放下皮革后退出”。

○解释说:郑玄知道是赞礼的人放下皮革后退出,是因为下文说“有司两人抬着皮革,跟随他们的礼物退出”,没有人把皮革交给他们,显然可以知道是赞礼的人放下皮革后就退出了。

傧者辞谢,(也是辞谢他的臣下。)副使迎接他们退出。(也是事情完毕了。)

傧者拿着上等的礼物,士拿着其他的礼物,有司两人抬着皮革,跟随他们的礼物,退出请求接受。(这请求接受,是向上介请求。傧者先到西面的位置请求。解释辞谢的时候,拿着礼物的人跟随站在门中等待。)

[疏]注“这请求”到“而等待”。

○解释说:说“这请求接受,是向上介请求”的,是相对于前面的宾客而言,这里请求上介,也不请求其他副使。知道“傧者先到西面的位置请求”的,是因为上介等人先站在门的西边,面向东,所以傧者面向西对着他们。说“解释辞谢的时候,拿着礼物的人跟随(原文此处缺失)站在门中等待”的,是因为请求接受的时候,下文经文中说“放下皮革面向南,拿着礼物的人面向西”,所以知道在请求的时候,他们站在门中是可以知道的。说“跟随”的,意思是相跟随,所以《昏礼》记中说:纳徵,拿着皮革,“跟随进入”,注解说:“因为门中狭窄。”记中说“凡是庭院中的礼物跟随进入,左边的先”,显然这里退出时也是跟随退出并站立。查《匠人》说:“庙门能容纳七个大的扃。”注解说:“大的扃,是牛鼎的扃,长三尺。”七个就是二丈一尺。〇东,显然不能并排退出。

放下皮革面向南,(傧者已经解释辞谢,拿着其他礼物的人前进就位,有司才得以放下皮革。面向南,是为了他们再次进入方便。放下皮革在门的正前方。)

[疏]注“傧者”到“在门的正前方”。

○解释说:说“傧者已经解释辞谢,拿着其他礼物的人前进就位,有司才得以放下皮革”的,是因为前文说抬皮革的人跟随他们的礼物退出,皮革在后面,可以知道跟随站在门中的时候还没有放下皮革,显然拿着礼物的人前进就位,才得以放下皮革。说“面向南,是为了他们再次进入方便。放下皮革在门的正前方”的,这是判断拿着礼物的人面向西,他们的皮革不面向西放下的原因,因为皮革进入时右边为首,右边先,所以面向南横放在门中,在门的正前方以北为上,拿着皮革的人面向北接受然后进入,这样才方便。

拿着礼物的人面向西,以北为上。傧者请求接受。(向上介请求。上文说“其次”,这里说“其位”,是互相省略文字。)

[疏]注“向上”到“文字”。

○解释说:上文“傧者拿着上等的礼物”,注解说:“请求接受,是向上介请求。”这里虽然是其他副使所请求,也是向上介请求,因为上介尊贵。说“上文说其次,这里说其位,是互相省略文字”的,上文说“傧者拿着上等的礼物,士拿着其他的礼物,有司两人抬着皮革,跟随他们的礼物退出请求接受”,这是其次序。这里说“放下皮革面向南,拿着礼物的人面向西以北为上”,这是其位置。说“互相”的,这里说面向西以北为上,那么上文应当有面向北以东为上的文字,下文说士介觌币时,“士三人以东为上,坐着拿礼物站着”就是如此。这里应当有士拿着其他礼物,站在南面的文字,像这样的,就是互文。说“省略”的,虽然互相看到文字,文字还是不完整。如果想要文字完整,应当上文取归宾礼物的文字,下文取归士介礼物的文字,以道理推论,省略后才完整。如果这样,上文应当说傧者拿着礼物,士四人,面向北以东为上,坐着拿礼物,跟随有司两人,坐着抬皮革,跟随他们的礼物退出,跟随站在门中,傧者出门面向西,在东塾南请求接受,士拿着礼物的人前进,站在傧者南边面向西,以北为上,拿着皮革的人面向南在门中放下皮革,以北为上。像这样,才算文字完整。

副使辞谢,听从命令。都前进,惊讶地接受他们的礼物。(这里说都惊讶地接受,是担心傧者一个一个地授予他们。)

[疏]注“这里说”到“授予他们”。

○解释说:“这里说都惊讶地接受,是担心傧者一个一个地授予他们”的,查上文接受享礼的皮革和宾客私觌的马,都不说“都”,这里独说“都”的,是担心傧者只向上介请求,先授予上介礼物,所以说都。显然不是一个一个授予,同时惊讶地接受是可以知道的。享礼的礼物没有门外授予先后的法则,所以不说都。

上介捧着礼物,皮革在前,从门的左侧进入,放下皮革。(皮革在前,是副使跟随拿着皮革的人进入。从门的左侧进入,副使到作揖的位置站立。拿着皮革的人放下皮革,是因为有不敢授予的意思。古文作“重入”。)

[疏]注“皮革在”到“重入”。

○解释说:说“副使到作揖的位置站立”的,是说宾客觌礼时礼物从门的左侧进入,副使都从门的左侧进入,以西为上,公作揖让如前,升堂,宾客到这里等待作揖然后前进,显然这里副使也到作揖的位置站立。说“拿着皮革的人放下皮革,是因为有不敢授予的意思”的,查享礼时庭院中的礼物让人拿着,《昏礼》庭院中的礼物也让人拿着,也都向东,不放在地上,因为他们可以亲自授予主人,有司这里放下皮革不敢授予,所以下文说“两人坐着抬皮革”,显然不授予。

公拜两次。(拜在中庭。不在堂上接受,

介贱也。)

  [疏]注“拜中”至“贱也”。

译介是卑贱的身份。)

[疏]注“拜中”到“贱也”。

○释曰:知“拜中庭”者,上云公降立,不见更有进退之文,自受享以来,降立皆在中庭,故知此公拜亦中庭可知也。

  介振币,自皮西进,北面授币,退复位,再拜稽首送币。(进者,北行,参分庭一而东行,当君乃复北行也。)

  [疏]注“进者”至“行(元缺止此)也”。

  ○释曰:介初在揖位,君在中庭,奠皮近西,故介发揖位,经皮西北出三分一乃东行,北向,当君乃北行,至君所乃授币,故云“自皮西进,北面授币”也。

  介出。宰自公左受币。(不侧授,介礼轻。)

  [疏]“介出”至“受币”。

  ○注“不侧授介礼轻”。

  ○释曰:案宾觌礼云“侧授宰币”,此不云“侧授”,故云“介礼轻”。宰自公左受则是侧,不云“侧”者,当有赞者於公受,转授宰,故云“介礼轻”也。

  有司二人坐举皮以东。

  摈者又纳士介。(纳者,出道入也。)

  [疏]“摈者又纳士介”。

  ○注“纳者出道入也”。

  ○释曰:自此尽“序从之”,论士介行私觌之事。云“纳者,出道入也”者,谓若《燕礼》、《大射》小臣纳卿大夫,出道入之也。

  士介入门右,奠币,再拜稽首。(终不敢以客礼见。)

  [疏]注“终不”至“礼见”。

  ○释曰:上介奠币讫,辞之,终以客礼,是士介卑,奠币出,私觌即了,终不敢以客礼见也。

  摈者辞,介逆出。摈者执上币以出,礼请受,宾固辞。(礼请受者,一请受而听之也。宾为之辞,士介贱,不敢以言通於主君也。固,衍字,当如面大夫也。)

  [疏]“摈者”至“固辞”。

  ○注“礼请”至“大夫也”。

  ○释曰:知“固,衍字,当如面大夫”者,案下士介面大夫时,摈者执上币出,礼请受,宾辞无固字。故知此固衍字,当如士介面大夫。

  公答再拜。摈者出,立于门中以相拜。(摈者以宾辞入告,还立门中阈外,西面。公乃遥答拜也,相者赞告之。)

  [疏]注“摈者”至“吉之”。

  ○释曰:郑知摈立门中阈外西面者,以公在内,宾在门外之西,东面,摈者两处相之,明居阈外西面,向宾告之也。

  士介皆辟。(辟,於其东面位逡遁也。)

  士三人,东上,坐取币,立。(俟摈者执上币来也。)

  [疏]“士三”至“币立”。

  ○注“俟摈”至“来也”。

  ○释曰:上文摈者执上币以出,宾辞之,士皆辟之,乃云士三人取币立,摈者执上币始来,明士三人立俟之可知也。

  摈者进。(就公所也。)

  [疏]“摈者进”。

  ○注“就公所也”。

  ○释曰:以公在庭,故摈者自门外来,进向公左,授币与宰也。

  宰夫受币于中庭,以东。(使宰夫受于士,士介币轻也。受之于公左。宾币,公侧授宰,上介币,宰受于公左,士介币,宰夫受于士,敬之差。)

  [疏]注“使宰”至“之差”。

  ○释曰:云“使宰夫受于士”者,以上文士三人取币,明此宰夫所受,受于士也。知“受之於公左”者,《礼记少仪》云“赞币自左”,是以凡受币皆於公左也。云“宾币,公侧授宰”者,即上文公侧授宰币于序端是也。云“上介币,宰受於公左”者,即上云庭中,宰自公左受之是也。云“士介币,宰夫受于士”者,即经文是也。在公左受之,是尊卑不同,敬之差也。(元缺一字)所受之虽不同,及其以东,其藏并是宰夫,宰夫币所主故也。

  执币者序从之。(序从者,以宰夫当一一受之。)

  摈者出请,宾告事毕。(宾既告事毕,众介逆道宾而出也。)

  [疏]“摈者”至“事毕”。

  ○注“宾既”至“出也”。

  ○释曰:自此尽“不顾”,论事毕送宾之事。云“众介逆道宾而出也”者,介为首,宾为尾,谓逆道也。必知有逆出者,上文聘讫,云“宾降介逆出”,又聘夫人私觌亦介逆出,诸聘礼之等皆逆出,故知此亦逆出可知也。

译○解释说:知道“拜于中庭”的原因,是因为上文说国君降阶站立,没有见到再有进退的记载,自从接受享礼以来,降阶站立都在中庭,所以知道这位国君拜礼也在中庭,这是显而易见的。

副使拿着玉帛,从皮在西侧的地方前进,面向北方授予玉帛,退回到原来的位置,再次拜礼并叩头送呈玉帛。(所谓“进”,是指向北行走,走到庭院的三分之一处向东行走,面对国君时又向北行走。)

[疏]注释“进者”到“行走(原文此处缺失)”。

○解释说:副使起初在作揖的位置,国君在中庭,放置皮在西侧附近,所以副使从作揖的位置出发,经过皮的西北方向走出庭院的三分之一处,然后向东行走,面向北方,面对国君时向北行走,到达国君面前才授予玉帛,所以说“从皮在西侧的地方前进,面向北方授予玉帛”。

副使退出。太宰从国君左侧接受玉帛。(不是侧面授予,因为副使的礼节较轻。)

[疏]“副使退出”到“接受玉帛”。

○注释“不是侧面授予,副使礼节较轻”。

○解释说:查考《宾觌礼》说“侧面授予太宰玉帛”,这里不说“侧面授予”,所以说“副使礼节较轻”。太宰从国君左侧接受,这算是侧面,不说“侧面”的原因,是因为当时有赞礼的人在国君那里接受,再转授给太宰,所以说“副使礼节较轻”。

有司两人坐着举起皮向东移动。

傧者又引导士和副使进入。(所谓“纳”,是引导他们从门外进入。)

[疏]“傧者又引导士和副使进入”。

○注释“纳者,引导从门外进入”。

○解释说:从这里到“依次跟随”,论述士和副使进行私觌之事。说“纳者,引导从门外进入”,是指像《燕礼》、《大射》中,小臣引导卿大夫,引导他们从门外进入一样。

士和副使从门右侧进入,放置玉帛,再次拜礼并叩头。(始终不敢以宾客之礼相见。)

[疏]注释“终不”到“礼见”。

○解释说:上介放置玉帛完毕后,辞谢,最终以宾客之礼,这是因为士和副使地位卑微,放置玉帛退出,私觌随即结束,始终不敢以宾客之礼相见。

傧者辞谢,副使逆向退出。傧者拿着上等的玉帛退出,依礼请求接受,宾客坚决推辞。(所谓“依礼请求接受”,是指请求一次接受就听从了。宾客为此推辞,因为士和副使地位低贱,不敢用言语与主君沟通。固,是衍字,应当如同面对大夫时那样。)

[疏]“傧者”到“固辞”。

○注释“礼请”到“大夫也”。

○解释说:知道“固,是衍字,应当如同面对大夫”的原因,是查考下文士和副使面对大夫时,傧者拿着上等的玉帛退出,依礼请求接受,宾客推辞没有“固”字。所以知道这里的“固”是衍字,应当如同士和副使面对大夫时那样。

国君回答再次拜礼。傧者退出,站在门中间以协助拜礼。(傧者将宾客的辞谢入内告知,然后站在门中门槛外,面向西方。国君于是远远地回答拜礼,傧者赞告告知。)

[疏]注释“傧者”到“吉之”。

○解释说:郑玄知道傧者站在门中门槛外面向西方的原因,是因为国君在内,宾客在门外西侧,面向东方,傧者在两处之间协助,显然站在门槛外面向西方,向宾客告知。

士和副使都回避。(所谓“辟”,是在他们面向东的位置退避。)

士三人,以东为上,坐着取玉帛,站立。(等待傧者拿着上等的玉帛来。)

[疏]“士三”到“币立”。

○注释“俟摈”到“来也”。

○解释说:上文傧者拿着上等的玉帛退出,宾客推辞,士都回避,然后说士三人取玉帛站立,傧者拿着上等的玉帛才来,显然士三人站立等待是可知晓的。

傧者前进。(前往国君所在之处。)

[疏]“傧者进”。

○注释“就公所也”。

○解释说:因为国君在庭院,所以傧者从门外来,前进到国君左侧,将玉帛授予太宰。

宰夫在中庭接受玉帛,向东移动。(让宰夫从士那里接受,因为士和副使的玉帛较轻。在国君左侧接受。宾客的玉帛,国君侧面授予太宰;上介的玉帛,太宰在国君左侧接受;士和副使的玉帛,宰夫从士那里接受,这是尊卑不同的敬意差别。)

[疏]注释“使宰”到“之差”。

○解释说:说“让宰夫从士那里接受”,是因为上文说士三人取玉帛,显然这里宰夫所接受的,是从士那里接受的。知道“在国君左侧接受”的原因,《礼记·少仪》说“赞礼授币从左侧”,所以凡是接受玉帛都在国君左侧。说“宾客的玉帛,国君侧面授予太宰”,就是上文说国君在序端侧面授予太宰玉帛。说“上介的玉帛,太宰在国君左侧接受”,就是上文说在庭中,太宰从国君左侧接受。说“士和副使的玉帛,宰夫从士那里接受”,就是经文所说。在国君左侧接受,这是尊卑不同,敬意的差别。(原文缺失一字)虽然接受的方式不同,但向东移动后,收藏的都是宰夫,因为宰夫是玉帛的主管者。

拿着玉帛的人依次跟随。(所谓“序从”,是因为宰夫应当一一接受。)

傧者退出请求,宾客告知事情完毕。(宾客既然告知事情完毕,众副使就逆向引导宾客退出。)

[疏]“傧者”到“事毕”。

○注释“宾既”到“出也”。

○解释说:从这里到“不顾”,论述事情完毕后送宾客之事。说“众副使逆向引导宾客退出”,是指副使在前,宾客在后,称为逆向引导。必定知道有逆向退出的原因,上文聘礼结束后,说“宾客降阶,副使逆向退出”,又聘夫人私觌也是副使逆向退出,各种聘礼的等级都是逆向退出,所以知道这里也是逆向退出是可知晓的。

摈者入告,公出送宾。(公出,众摈亦逆道。绍摈及宾并行,▯亦六步。)

  及大门内,公问君。(乡以公礼将事,无由问也。宾至始入门之位,北面,将揖而出。众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於此可以问君“居处为于”,序殷勤也。时承摈、绍摈亦於门东,北面东上。上摈往来传君命,南面。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问曰:“夫子何为?”此公问君之类也。)

译摈者进去禀告,国君出来送别宾客。(国君出来时,众摈也迎着道路迎接。绍摈与宾客并行,〇也是走六步。)

到了大门以内,国君询问君侯的情况。(先前以公礼行事,没有机会询问。宾客刚到入门的位置,面朝北,将要作揖退出。众介也在他的右边,稍微退后,以西为尊,在这里可以询问君侯“起居如何”,以表达殷勤之意。当时承摈、绍摈也在门东,面朝北,以东为尊。上摈往来传达君命,面朝南。蘧伯玉派人去见孔子,孔子问:“夫子在做什么?”这就是国君询问君侯这一类的情况。)

[疏]“及大”至“问君”。

  ○注“乡以”至“类也”。

  ○释曰:云“众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者,案上宾初入门左,郑注云:由宾位也。众介随入,北面西上,少退,今宾出,至入门之位,将北面拜君,而後出,故知其位亦当初入门之位。此位前後皆约聘享入庙,北面西上之位也。云“时承摈、绍摈亦於门东,北面东上。上摈往来传君命”者,亦约常朝入门,门东,北面东上之揖位。上摈往来相君,自是其常。引《论语》者,彼虽非聘,亦是大夫使人往来法,问夫子何为?亦是问君之类,故云“之类”也。

  宾对,公再拜。(拜其无恙。公拜,宾亦辟。)

  [疏]注“拜其”至“亦辟”。

  ○释曰:案《尔雅释言》:“恙,忧也。”言“亦”者,亦初迎宾入门,主君拜,宾辟,故云亦也。

  公问大夫,宾对。公劳宾,宾再拜稽首,公答拜。(劳以道路之勤。)

  公劳介,介皆再拜稽首,公答拜。宾出,公再拜送,宾不顾。(公既拜,客趋辟,君命上摈送宾出,反告宾不顾,於此君可以反路寝矣。《论语》说孔子之行曰:“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ㄟ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

  [疏]“公劳”至“不顾”。

  ○注“公既”至“顾矣”。

  ○释曰:云“宾不顾”,据上摈送宾复回,谓君云宾不顾矣,故引孔子事为证。若然,此送宾是上摈,则卿为上摈,孔子为下大夫,得为上摈者,以孔子有德,君命使摄上摈,若定十年夹谷之会令孔子为相同也。

  宾请有事於大夫。(请问,问卿也。不言问聘,聘亦问也,嫌近君也。上摈送宾出,宾东面而请之,摈者反命,因告之。)

  [疏]“宾请”至“大夫”。

  ○注“请问”至“告之”。

  ○释曰:自此尽“亦如之”,论宾请问大夫讫,即馆,卿大夫劳宾介之事。云“不言问聘,聘亦问也,嫌近君也”者,对文大聘曰聘,小聘曰问,总而言之,问聘一也。不得云问卿,若言问近君矣,故云“有事于大夫也”。郑云“摈者反命,因告之”者,但从朝以来,行聘享、行礼宾之事,事已烦矣,今日即请,未可即行,故云反命因告之。告之使知而已,是以宾至馆行劳宾介,及受饔饩,终日有事,明日乃行问卿之礼也。宾所请问,卿宜云有事于某子,故下记云“币之所及皆劳”,郑云“所以知及不及者,宾请有事,固曰某子某子”是也。

  公礼辞,许。(礼辞,一辞。)

  宾即馆。(小休息也。即,就也。)

  [疏]“宾即馆”。

  ○注“小休息也”。

  ○释曰:言休息者,据此一日之间,其事多矣,明旦行问,卿暂时止息,故云“小休息也”。

  卿大夫劳宾,宾不见。(以己公事未行,上介以宾辞辞之。)

  [疏]注“以己”至“辞之”。

  ○释曰:“以己公事未行”者,其聘享公事已行,仍有问大夫之等公事未行,故不敢见。云“上介以宾辞辞之”者,以经云“宾不见”,明上介以宾辞辞之,可知。是以下言“上介受”,明此上介辞也。

  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不言卿,卿与大夫同执雁,下见于国君。《周礼》:凡诸侯之卿见朝君,皆执羔。)

  [疏]“大夫”至“介受”。

  ○注“不言”至“执羔”。

  ○释曰:云《周礼》者,案《周礼秋官掌客》云:凡诸侯之礼,上公五积,卿皆见以羔;侯伯四积,卿皆见以羔。是主国之卿见朝君皆执羔。引之证主国卿见聘,客不得执羔,与大夫同用雁,不见朝君故也。

  劳上介,亦如之。

  君使卿韦弁,归饔饩五牢。(变皮弁,服韦弁,敬也。韦弁,▯韦之弁,兵服也。而服之者,皮韦同类,取相近耳。其服盖▯布以为衣,而素裳。牲,杀曰饔,生曰饩。今文归或为馈。)

  [疏]“君使”至“五牢”。

  ○注“变皮”至“为馈”。

  ○释曰:自此尽“无傧”,论主君使卿归饔饩於宾介之事。云“变

译【疏】“及大”到“问君”。

○注“乡以”到“类也”。

○解释说:经文说“众介也在其右侧,稍退后以西为上位”,查考上文宾客刚入门时在左侧,郑玄注说:这是宾客的位置。众介跟随进入,面朝北以西为上位,稍退后,现在宾客出来,到了入门的位置,将要面朝北拜见国君,然后才出去,所以知道他们的位次也应当是当初入门时的位置。这个位置前后都约略参照聘享入庙时面朝北以西为上位的位次。经文说“当时承摈、绍摈也在门东,面朝北以东为上位。上摈往来传达国君的命令”,这也是约略参照日常朝见入门时,在门东面朝北以东为上位的揖让位次。上摈往来辅助国君,这本来就是常例。引用《论语》的原因,那里虽然不是聘礼,但也是大夫派人往来的法则,问夫子做什么?也是问国君这一类的事,所以说“之类”也。

宾客回答,国君再拜。(拜贺宾客平安无恙。国君拜,宾客也避让。)

【疏】注“拜其”到“亦辟”。

○解释说:查考《尔雅·释言》:“恙,忧也。”说“亦”的原因,也是当初迎宾入门时,主君拜,宾客避让,所以说“亦”也。

国君询问大夫,宾客回答。国君慰劳宾客,宾客再拜稽首,国君答拜。(慰劳宾客路途的辛劳。)

国君慰劳众介,众介都再拜稽首,国君答拜。宾客出去,国君再拜送行,宾客不回头。(国君已经拜送,宾客快步避让,国君命上摈送宾客出去,回来报告宾客没有回头,这时国君就可以返回路寝了。《论语》记载孔子的行为说:“国君召他担任摈相,他神色庄重,脚步急促。宾客退去后,他一定复命说,宾客没有回头。”)

【疏】“公劳”到“不顾”。

○注“公既”到“顾矣”。

○解释说:说“宾客不回头”,是依据上摈送宾客后返回,对国君说宾客没有回头,所以引用孔子的事作为证明。如果这样,这送宾客的是上摈,那么卿为上摈,孔子是下大夫,能担任上摈的原因,是因为孔子有德行,国君命令他代理上摈,就像定公十年夹谷之会命令孔子担任相礼一样。

宾客请求拜见大夫。(请求拜见,是拜见卿。不说问聘,聘也是问,嫌太靠近国君。上摈送宾客出去,宾客面朝东请求,摈者回报,于是告知。)

【疏】“宾请”到“大夫”。

○注“请问”到“告之”。

○解释说:从这里到“亦如之”,论述宾客请求拜见大夫完毕,就入住馆舍,卿大夫慰劳宾客和众介的事。说“不说问聘,聘也是问,嫌太靠近国君”的原因,对文来说大聘叫聘,小聘叫问,总而言之,问和聘是一样的。不能说问卿,如果这样说就太靠近国君了,所以说“有事于大夫”。郑玄说“摈者回报,于是告知”的原因,是从朝见以来,进行聘享、行礼宾客的事,事情已经烦多了,今天如果立即请求,不可以立即实行,所以说回报于是告知。告知只是让知道而已,所以宾客到馆舍进行慰劳宾客众介,以及接受饔饩,整天有事,第二天才进行问卿的礼节。宾客所请求拜见的,卿应该说有事于某子,所以下文记载说“币之所及皆劳”,郑玄说“所以知道及不及的原因,宾客请求有事,本来就说某子某子”就是这样。

国君依礼推辞,答应。(依礼推辞,推辞一次。)

宾客入住馆舍。(小休息。即,就。)

【疏】“宾即馆”。

○注“小休息也”。

○解释说:说休息的原因,是依据这一天之间,事情很多,明天进行问卿,暂时止息,所以说“小休息也”。

卿大夫慰劳宾客,宾客不见。(因为自己的公事还没有进行,上介用宾客的言辞推辞。)

【疏】注“以己”到“辞之”。

○解释说:“以己公事未行”的原因,其聘享公事已经进行,仍有问大夫等的公事没有进行,所以不敢见。说“上介用宾客的言辞推辞”的原因,因为经文说“宾客不见”,明白上介用宾客的言辞推辞,可知。所以下文说“上介受”,明白这是上介推辞。

大夫奠雁再拜,上介接受。(不说卿,卿与大夫同执雁,下见于国君。《周礼》:凡诸侯的卿见朝君,都执羔。)

【疏】“大夫”到“介受”。

○注“不言”到“执羔”。

○解释说:说《周礼》的原因,查考《周礼·秋官·掌客》说:凡诸侯的礼节,上公五积,卿都见以羔;侯伯四积,卿都见以羔。是主国的卿见朝君都执羔。引用它证明主国卿见聘,客不得执羔,与大夫同用雁,不见朝君的缘故。

慰劳上介,也像这样。

国君派卿穿韦弁,归还饔饩五牢。(改变皮弁,穿韦弁,表示敬意。韦弁,〇韦之弁,兵服也。而服之者,皮韦同类,取相近耳。其服盖〇布以为衣,而素裳。牲,杀曰饔,生曰饩。今文归或为馈。)

【疏】“君使”到“五牢”。

○注“变皮”到“为馈”。

○解释说:从这里到“无傧”,论述主君派卿归还饔饩给宾客和众介的事。说“变

皮弁,服韦弁,敬也”者,案《周礼春官司服》王之吉服有九,祭服之下先云兵事韦弁服,後云视朝皮弁服,则韦弁尊於皮弁。今行聘享之事等皆皮弁,至归饔饩则韦弁,故云敬也。云“韦弁,▯韦之弁,兵服也”者,郑知弁用▯韦者,案《司服》注,郑引《春秋传》曰:“晋▯至衣▯韦之跗。”注又云:“今时五伯缇衣,古兵服之遗色。”故知用▯韦也。▯即赤色,以赤韦为弁也。云兵服者,《司服》云“凡兵事韦弁服”,故云兵服也。云“服之者,皮韦同类,取相近耳”者,有毛则曰皮,去毛熟治则曰韦,本是一物,有毛无毛为异,故云取相近耳。云“其服盖▯布以为衣,而素裳”者,此无正文,但正服则郑注《司服》云“韦弁,以▯韦为弁,又以为衣裳”,又晋▯至衣▯韦之跗注,《郑志》解此跗注,以跗为幅,以注为属,谓制韦如布帛之幅,而连属为衣及裳。今此郑云以▯布为衣而素裳,全与兵服异者,郑以意量之。此为宾馆於大夫士之庙,既为入庙之服,不可纯如兵服,故为▯布为衣而素裳。《郑志》兵服以其与皮弁同白舄,故以素裳解之。此言素裳,又与《郑志》同。若然,唯变其衣耳,以无正文,故云“盖”以疑之也。云“杀曰饔,生曰饩”者,《周礼》有内饔、外饔,皆掌割亨之事。《诗》云:“有母之尸饔。”故知杀曰饔,生曰饩者,以其对饔是腥饪,故知饩是生。故下云“饩二牢”,皆活陈之也。

译“皮弁,服韦弁,是表示敬意”这一说法,考察《周礼·春官·司服》记载,天子的吉服有九种,在祭服之下,先说兵事穿韦弁服,后说视朝穿皮弁服,那么韦弁比皮弁尊贵。现在进行聘问、享礼等事务都穿皮弁,等到归来赠送熟食和活牲时则穿韦弁,所以说这是表示敬意。说“韦弁,是赤韦做的弁,属于兵服”,郑玄知道弁是用赤韦制作的,是考察《司服》的注,郑玄引用《春秋传》说:“晋国赤至穿着赤韦做的鞋。”注又说:“现在五霸穿红色衣服,是古代兵服遗留下来的颜色。”所以知道是用赤韦制作的。赤就是红色,用赤韦制作弁。说属于兵服,是因为《司服》说“凡兵事穿韦弁服”,所以说属于兵服。说“穿这种服饰的人,皮和韦同类,取相近的意思”,有毛的称为皮,去毛熟治的称为韦,本来是一种东西,区别在于有毛和无毛,所以说取相近的意思。说“他的衣服大概是用赤布做上衣,而用白色做下裳”,这里没有明确的经文依据,但在正式礼服方面,郑玄注《司服》说“韦弁,用赤韦做弁,又用赤韦做衣裳”,又在晋国赤至穿着赤韦做的鞋的注中,《郑志》解释这个鞋注,把“跗”解释为幅,把“注”解释为属,意思是制作韦像布帛的幅那样,而连接制成衣服和下裳。现在这里郑玄说用赤布做上衣而白色下裳,完全与兵服不同,这是郑玄根据情理推测的。这是因为在宾馆位于大夫士的宗庙,既然是进入宗庙的服饰,不能纯粹像兵服那样,所以用赤布做上衣而白色下裳。《郑志》中兵服因为与皮弁同穿白色鞋子,所以用白色下裳来解释。这里说白色下裳,又与《郑志》相同。如果这样,只是改变了上衣而已,因为没有明确的经文依据,所以说“大概”来表示怀疑。说“杀死的称为饔,活着的称为饩”,《周礼》有内饔、外饔,都掌管宰杀烹煮的事务。《诗经》说:“有母亲主持宰杀烹煮。”所以知道杀死的称为饔,活着的称为饩,是因为相对于饔是熟肉,所以知道饩是活牲。所以下文说“饩二牢”,都是陈列活牲。

上介请事,宾朝服礼辞。(朝服,示不受也。受之当以尊服。)

  [疏]“上介”至“礼辞”。

  ○注“朝服”至“尊服”。

  ○释曰:郑知义然者,案下云“宾皮弁迎大夫”是受之,用皮弁为尊服,明此著朝服,朝服卑於皮弁,是示不受。言示不受,终受之也。

  有司入陈。(入宾所馆之庙,陈其积。)

  [疏]“有司入陈”。

  ○注“入宾”至“其积”。

  ○释曰:案上文直云“致馆”及“即馆”,不辨庙与正客馆之名。案下记云“卿馆於大夫,大夫馆於士”,皆是大夫士之庙。下文又云“揖入及庙”,郑据此而言,明陈之於庙也。《曾子问》:“孔子云:自卿大夫士之家曰私馆。”即卿大夫士之庙一也。孔子又云:“公馆,与公所为曰公馆。”郑注云:“公馆,若今县官宫也。”彼是正客馆,彼此两言之者,若朝聘使少,则皆於正客馆,若使多,则有在大夫庙。多少不定,两言之也。案《大行人》及《掌客》积与饔饩各别,此注以饔饩为陈其积者,对文饔饩与积别,散文总是委积,故云“积”也。

  饔,(谓饪与腥。)

  [疏]“饔”。

  ○注“谓饪与腥”。

  ○释曰:知者,上总言“饔饩五牢”,下陈有三处,据此,饔下云“饪一牢”,“腥二牢”,下又别云“饩二牢”,故知饔别饪、腥二者也。若然,饪与腥共以饔目之者,以其同是死,列之以鼎故也。

  饪一牢,鼎九,设于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牛、羊、豕、鱼、腊、肠胃同鼎,肤、鲜鱼、鲜腊,设扃▯。▯乡、▯熏、▯尧,盖陪牛、羊、豕。(陪鼎三牲,▯霍、▯乡、▯熏、▯尧陪之,庶羞加也。当内廉,辟堂涂也。肠胃次腊,以其出牛羊也。肤,豕肉也,唯Ь者有肤。此馔先陈其位,後言其次,重大礼,详其事也。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

  [疏]注“陪鼎”至“用木”。

  ○释曰:案《公食大夫》庶羞也,以非正馔,故在正鼎後,而言“加”也。云“当内廉,辟堂涂也”者,正鼎九,虽大判继阶而言,其云于阶前,则阶东稍远,故陪鼎犹当内廉也,而辟堂涂,堂涂之内也。云“肠胃次腊,以其出牛羊”也,郑言此者,以其肤是豕肉,肠胃是腹内之物,而在肉前者,以其肠胃出於牛羊,故在肤前列之也。云“肤,豕肉也,唯Ь者有肤”者,君子不食▯腴,犬豕曰▯。若然,牛羊有肠胃而无肤,豕则有肤而无肠胃也。且豕则有肤,豚则无肤,故《士丧礼》豚皆无肤。以其皮薄故也。纵豕以四解,亦无肤,故《既夕》大遣奠少牢无肤,以其豚解故也。云“此馔先陈其位,後言其次,重大礼,详其事也”者,先陈其位者,“南陈”已上是也,後言其次者,“牛羊豕”已下是也。案设飧时,直云饪一牢在西,鼎九,羞鼎三,腥一牢在东,鼎七。直言西九东七,不言次陈位,飧是小礼,轻之故也。云“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引阴阳也”者,言宫必有碑者,案诸经云“三揖”者,郑注皆云:入门将曲揖,既北面揖,当碑揖。若然,《士昏》及此《聘礼》是大夫士庙内皆有碑矣。《乡饮酒》、《乡射》言三揖,则庠序之内亦有碑矣。《祭义》云:“君牵牲,丽于碑。”则诸侯庙内有碑明矣。天子庙及庠序有碑可知。但生人寝内不见有碑,虽无文,两君相朝,燕在寝,岂不三揖乎?明亦当有碑矣。言所以识日景者,《周礼匠人》云“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者,自是正东西南北。此识日景,唯可观碑景邪正,以知日之早晚也。又云“引阴阳”者,又观碑景南北长短,十一月,日南至,景南北最长,阴盛也。五月,日北至,景南北最短,阳盛也。二至之▯,景之盈缩、阴阳进退可知。云“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者,云凡碑引物,则识日景、引阴阳皆是引物,则宗庙之中是引物。但庙碑又

译上介请示礼仪,宾客穿着朝服以礼推辞。(穿着朝服,表示不接受馈赠。接受馈赠应当穿着更尊贵的礼服。)

[疏]“上介”到“礼辞”。

○注“朝服”到“尊服”。

○解释说:郑玄知道义理如此,依据下文说“宾客穿着皮弁迎接大夫”是接受馈赠,使用皮弁作为尊贵的礼服,明确这里穿着朝服,朝服比皮弁低贱,这是表示不接受。说表示不接受,最终还是会接受的。

有司进入陈列。(进入宾客所住的馆舍的庙堂,陈列那些馈赠的物资。)

[疏]“有司入陈”。

○注“入宾”到“其积”。

○解释说:依据上文只说“致馆”和“即馆”,不分辨庙堂与正式客馆的名称。依据下文《记》说“卿住在士大夫的馆舍,大夫住在士的馆舍”,都是大夫和士的庙堂。下文又说“作揖进入到达庙堂”,郑玄根据这些来说,明确是在庙堂陈列。《曾子问》:“孔子说:从卿大夫士的家称为私馆。”即卿大夫士的庙堂是一样的。孔子又说:“公馆,与公家所为的称为公馆。”郑玄注说:“公馆,就像现在的县官宫室。”那是正式的客馆,两者都说的原因是,如果朝聘的使者少,就都在正式客馆,如果使者多,就有在大夫庙堂的。多少不固定,所以两者都说。依据《大行人》和《掌客》中,积与饔饩各自有别,此注将饔饩作为陈列其积的原因,是对文时饔饩与积有别,散文时总称为委积,所以说“积”。

饔,(指熟食和生肉。)

[疏]“饔”。

○注“谓饪与腥”。

○解释说: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上文总说“饔饩五牢”,下文陈列有三处,根据这些,饔下面说“熟食一牢”,“生肉二牢”,下文又另外说“活牲二牢”,所以知道饔分别指熟食和生肉两者。如果这样,熟食和生肉共同用饔来称呼的原因,是因为它们同是死物,列放在鼎中所以如此。

熟食一牢,鼎九个,设置在西阶前,陪鼎对着内角,向东,北边在上,正对着石碑,向南陈列;牛、羊、猪、鱼、干肉、肠胃同在一个鼎,肉皮、鲜鱼、鲜干肉,设置鼎耳的横木〇。〇乡、〇熏、〇尧,是陪衬牛、羊、猪的。(陪鼎三牲,〇霍、〇乡、〇熏、〇尧陪衬它们,庶羞加在上面。对着内角,避开堂涂。肠胃在干肉之后,因为它们出自牛羊。肉皮,是猪肉,只有大猪才有肉皮。这些食物先陈列其位置,后说其次序,重视大礼,详细其事。宫室必有石碑,用来识别日影,引导阴阳。凡是碑,引导物体的,宗庙则系挂牺牲,用来取毛血。它的材料,宫庙用石头,下葬用木头。)

[疏]注“陪鼎”到“用木”。

○解释说:依据《公食大夫》庶羞,因为不是正馔,所以在正鼎之后,所以说“加”。说“对着内角,避开堂涂”的原因,正鼎九个,虽然大致顺着台阶来说,其说在阶前,则阶东稍远,所以陪鼎还对着内角,而避开堂涂,在堂涂之内。说“肠胃在干肉之后,因为它们出自牛羊”的原因,郑玄说这个,是因为肉皮是猪肉,肠胃是腹内之物,而在肉前面的原因,是因为肠胃出自牛羊,所以在肉皮前列出。说“肉皮,是猪肉,只有大猪才有肉皮”的原因,君子不吃〇腴,犬猪曰〇。如果这样,牛羊有肠胃而无肉皮,猪则有肉皮而无肠胃。而且猪则有肉皮,小猪则无肉皮,所以《士丧礼》小猪都无肉皮。因为皮薄所以如此。即使猪以四解,也无肉皮,所以《既夕》大遣奠少牢无肉皮,因为是小猪解所以如此。说“这些食物先陈列其位置,后说其次序,重视大礼,详细其事”的原因,先陈列其位置的,“南陈”以上是,后说其次序的,“牛羊豕”以下是。依据设飧时,只说熟食一牢在西,鼎九个,羞鼎三个,生肉一牢在东,鼎七个。只说西九东七,不说次序陈列位置,飧是小礼,轻视所以如此。说“宫室必有石碑,用来识别日影,引导阴阳”的原因,说宫室必有石碑的原因,依据诸经说“三揖”的,郑玄注都说:入门将曲揖,既北面揖,当碑揖。如果这样,《士昏》及此《聘礼》是大夫士庙内都有石碑了。《乡饮酒》、《乡射》说三揖,则庠序之内也有石碑了。《祭义》说:“君牵牲,系于碑。”则诸侯庙内有石碑明显了。天子庙及庠序有石碑可知。但生人寝内不见有石碑,虽无文,两君相朝,燕在寝,岂不三揖吗?明确也应当有石碑了。说所以识别日影的原因,《周礼匠人》说“为规识别日出之影,与日入之影”的,自是正东西南北。此识别日影,唯可观碑影邪正,以知日之早晚。又说“引导阴阳”的原因,又观碑影南北长短,十一月,日南至,影南北最长,阴盛。五月,日北至,影南北最短,阳盛。二至之〇,影之盈缩、阴阳进退可知。说“凡是碑,引导物体的,宗庙则系挂牺牲,用来取毛血”的原因,说凡碑引导物体,则识别日影、引导阴阳都是引导物体,则宗庙之中是引导物体。但庙碑又

有丽牲,丽,系也。案《祭义》云:“君牵牲,丽于碑。”以其鸾刀以取血毛,毛以告纯,血以告杀,兼为此事也。云“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者,此虽无正文,以义言之,葬碑取县绳纟率暂时之▯,往来运载,当用木而已。其宫庙之碑,取其妙好,又须久长,用石为之,理胜於木,故云宫庙以石窆用木也。是以《檀弓》云:“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时鲁与大夫皆僭,言视桓楹,桓楹,宫庙两楹之柱,是葬用木之验也。

译“丽牲”一词中,“丽”意为系结。查考《祭义》记载:“君主牵引牺牲,将其系于碑上。”接着用鸾刀割取牺牲的血和毛,用毛来禀告牺牲的纯良,用血来禀告牺牲的宰杀,系牲于碑正是为了同时进行这两项事务。文中说“其材,宫庙以石,窆用木”,意思是宫庙中的碑用石材,下葬时的碑用木材。虽然此处没有明确的正文依据,但从义理上推断,下葬时的碑是为了悬挂绳索以便暂时牵引棺木,且需要频繁搬运,应当使用木材即可。而宫庙中的碑,既要求其精美美好,又需要长久保存,使用石材在道理上优于木材,所以说宫庙用石、下葬用木。因此《檀弓》中说:“公室参照丰碑,三家参照桓楹。”当时鲁国国君与大夫都僭越礼制,说参照桓楹,桓楹即宫庙两楹之间的柱子,这正是下葬时使用木材碑石的证据。

腥二牢,鼎二七,无鲜鱼、鲜腊,设于阼阶前,西面,南陈如饪鼎,二列。(有腊者,所以优宾也。)

  [疏]“腥二”至“二列”。

  ○注“有腥”至“宾也”。

  ○释曰:云“优宾”者,案下文士四人皆饩大牢,无腥,是不优之也。

  堂上八豆,设于户西,西陈,皆二以并,东上,韭菹,其南▯醢,屈。(户,室户也。东上,变于亲食宾也。▯醢,汁也。屈犹错也。今文并皆为并。)

  [疏]“堂上”至“醢屈”。

  ○注“户室”至“为并”。

  ○释曰:云“设于户西,西陈,皆二以并,东上,韭菹,其南▯醢,屈”者,谓其南东上▯醢,▯醢西昌本,昌本西麋▯,麋▯西菁菹,菁菹北鹿▯,鹿▯东葵菹,葵菹东蜗醢,蜗醢东韭菹。案《周礼天官醢人》朝事之豆有八:韭菹、▯醢、昌本、麋▯、菁菹、鹿▯、茆菹、▯▯。馈食之豆:葵菹、蠃醢。此经直云韭菹、▯醢,屈,知此昌本以下八豆者,案《公食》下大夫六豆,韭菹、▯醢、昌本、麋▯、菁菹、鹿▯;又云“上大夫八豆”,郑注云:记《公食》上大夫异於下大夫之豆数,加葵菹、蜗醢,以充八豆。若然,案朝事八豆,菁菹、鹿▯下,仍有茆菹、の▯不取,而取馈食葵菹、蜗醢者,案《少牢》正祭用韭菹、▯醢、葵菹、蜗醢,朝事馈食之豆兼用之,明此宾上大夫亦兼用朝事馈食之豆以充八豆可知。云“东上者,变於亲食宾也”者,案《公食大夫》公亲食宾,云“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西上”,此云东上,是变於亲食宾也。云“屈犹错也”者,犹下经错黍,此经菹,菹不自相,当皆交错陈之,故云错也。

  八簋继之,黍其南稷,错。(黍在北。)

  [疏]“八簋”至“稷错”。

  ○注“黍在北”。

  ○释曰:云“继”者,继八豆以西陈之。云“八簋”者,此陈之次第与八豆同,故郑云“屈犹错也”。八豆言屈,八簋言错者,以八豆之实各别,直次第屈陈之,则得相变,故云“屈”也。八簋唯有黍、稷二种,虽屈陈之,则▯杂错陈之,使当行黍、稷▯错,不得并陈,设亦相变,故郑下注“几馔屈错要相变”是也。

  六▯继之,牛以西羊、豕,豕南牛,以东羊、豕。(▯,羹器也。)

  [疏]“六▯”至“羊豕”。

  ○注“▯羹器也”。

  ○释曰:此不言纟争屈错者,纟争文自具,故不言之也。案此文上下纟争屈错似各别,郑此注屈犹错。《士丧礼》“陈衣於房中,南领,西上纟争”,注云:“纟争犹屈。”又似不别者。云纟争屈二者,下手陈之少异,屈者,句而屈陈之;纟争者,直屈陈之;不为句陈讫则相似。故注《士丧礼》云:“纟争犹屈。”言错者,▯杂而陈之,与纟争屈同。或句屈陈而错,此文是也;或纟争陈如错,《公食大夫》是也。故《公食大夫》云:“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二以并,东北上,黍当牛俎,其西稷,错以终,南陈。”是其直纟争错之也。

  两▯继之,粱在北。(▯不次簋者,粱稻加也。凡馔屈错要相变。)

  [疏]注“凡馔”至“相变”。

  ○释曰:凡豆及簋之数皆耦,两自相对而陈之。屈错不相对者,欲使陈设者,其要杀各得相变,不使相当。其六▯纟争者,牛及豕二者相变,羊豕相当,不相变,以其大牢牛、羊、豕不耦,故羊豕不得变也。

  八壶设于西序,北上,二以并,南陈。(壶,酒尊也。酒盖稻酒、粱酒。不错者,酒不以杂错为味。)

  [疏]“八壶”至“南陈”。

  ○注“壶酒”至“为味”。

  ○释曰:郑云“盖稻酒粱酒也”者,以下夫人归礼,▯叟黍清各两壶,此中若有黍,不得各二壶。若三者各二壶,则止有六壶,与夫人归礼同。又不得各三壶,若三者各三壶,则九壶,不合八数。止有稻、粱,无正文,故云“盖”以疑之。郑知不直有稻黍而为稻粱者,稻粱是加相对之物,故为稻粱也。此陈饔饩,堂上及东西夹簋有二十,▯六

译腥肉用二套太牢,鼎用十四只,没有鲜鱼和鲜腊,陈设在阼阶之前,面向西,向南排列如同熟肉鼎那样,分为两列。(有腊肉的,是用来优待宾客的。)

[疏]“腥二”到“二列”。

○注“有腥”到“宾也”。

○解释说:说“优待宾客”的,考察下文士四人都是馈赠太牢,没有腥肉,这是不优待他们。

堂上八只豆,陈设在门西,向西排列,都是两只并列,以东为上,韭菹,它的南边是〇醢,屈曲排列。(户,是室内的门。东上,是不同于亲自主持进食宾客的礼仪。〇醢,是肉汁。屈同错。今文并列都作并。)

[疏]“堂上”到“醢屈”。

○注“户室”到“为并”。

○解释说:说“陈设在门西,向西排列,都是两只并列,以东为上,韭菹,它的南边是〇醢,屈曲”的,是说它的南边以东为上的是〇醢,〇醢西边是昌本,昌本西边是麋〇,麋〇西边是菁菹,菁菹北边是鹿〇,鹿〇东边是葵菹,葵菹东边是蜗醢,蜗醢东边是韭菹。考察《周礼·天官·醢人》朝事之豆有八种:韭菹、〇醢、昌本、麋〇、菁菹、鹿〇、茆菹、〇〇。馈食之豆:葵菹、蠃醢。此经文只说韭菹、〇醢,屈曲,知道这昌本以下八种豆的,是考察《公食》下大夫六豆,韭菹、〇醢、昌本、麋〇、菁菹、鹿〇;又说“上大夫八豆”,郑注说:记载《公食》上大夫不同于下大夫的豆数,增加葵菹、蜗醢,以凑足八豆。如果是这样,考察朝事八豆,菁菹、鹿〇之下,仍有茆菹、の〇不取,而取馈食葵菹、蜗醢的,是考察《少牢》正祭用韭菹、〇醢、葵菹、蜗醢,朝事馈食之豆兼用,明白这宾客上大夫也兼用朝事馈食之豆以凑足八豆可知。说“东上的,是不同于亲自主持进食宾客的”的,是考察《公食大夫》公亲自主持进食宾客,说“宰夫从东房进献六豆,陈设在酱的东边,以西为上”,这里说东上,是不同于亲自主持进食宾客的礼仪。说“屈同错的”的,如同下文错黍,此经文菹,菹不自己相称,应当都交错陈设,所以说错。

八只簋接着陈设,黍在南边稷,交错。(黍在北边。)

[疏]“八簋”到“稷错”。

○注“黍在北”。

○解释说:说“继”的,是接着八豆向西陈设。说“八簋”的,这陈设的次序与八豆相同,所以郑说“屈同错”。八豆说屈,八簋说错的,因为八豆的实物各不相同,只是依次屈曲陈设,就能相互变化,所以说“屈”。八簋只有黍、稷两种,虽然屈曲陈设,就〇杂交错陈设,使当行的黍、稷〇错,不能并列陈设,即使也相互变化,所以郑下注“几馔屈错要相变”是对的。

六只〇接着陈设,牛在西边羊、豕,豕南边牛,在东边羊、豕。(〇,是羹器。)

[疏]“六〇”到“羊豕”。

○注“〇羹器也”。

○解释说:这里不说纟争屈错的,纟争文自具,所以不说。考察此文上下纟争屈错似乎各别,郑此注屈同错。《士丧礼》“陈衣于房中,南领,西上纟争”,注说:“纟争同屈。”又似乎不别的。说纟争屈二者的,下手陈设稍有差异,屈的,是弯曲而屈曲陈设;纟争的,是直屈陈设;不弯曲陈设完则相似。所以注《士丧礼》说:“纟争同屈。”说错的,〇杂而陈设,与纟争屈同。或者弯曲屈曲陈设而错,此文是;或者纟争陈设如错,《公食大夫》是。所以《公食大夫》说:“宰夫设黍稷六簋于俎西,两只并列,东北为上,黍当牛俎,它的西边稷,错以终,向南陈设。”是直纟争错的。

两只〇接着陈设,粱在北边。(〇不次于簋的,是粱稻加也。凡馔屈错要相变。)

[疏]注“凡馔”到“相变”。

○解释说:凡豆及簋的数目都是偶数,两两相对而陈设。屈错不相对的,是想使陈设者,其要杀各得相变,不使相当。那六〇纟争的,牛及豕二者相变,羊豕相当,不相变,因为大牢牛、羊、豕不偶,所以羊豕不得变。

八壶陈设在西序,以北为上,两只并列,向南陈设。(壶,是酒尊。酒大概是稻酒、粱酒。不交错陈设的,是酒不以杂错为味。)

[疏]“八壶”到“南陈”。

○注“壶酒”到“为味”。

○解释说:郑说“大概是稻酒粱酒”的,因为下文夫人归礼,〇叟黍清各两壶,此中若有黍,不得各二壶。如果三者各二壶,则止有六壶,与夫人归礼同。又不得各三壶,如果三者各三壶,则九壶,不合八数。只有稻、粱,无正文,所以说“盖”以疑之。郑知道不直有稻黍而为稻粱的,稻粱是加相对之物,所以为稻粱。此陈饔饩,堂上及东西夹簋有二十,〇六

。上文设飧时,与此堂上及西夹,其对则簋十四,▯四。案《掌客》设飧,公、侯、伯、子、男簋同十二,公▯十,侯伯▯八,子男▯六,又皆陈饔饩,其死牢加飧之陈,如何此中飧之簋数及饔饩之▯数皆多於君者?彼是君礼,自上下为差,此乃臣礼,或多或少,自是一法,不可以彼相并。又此中致饔饩於宾,醯醢百瓮,米百▯。《周礼》上公瓮▯百二十,侯伯瓮▯百,子男瓮▯八十。子男少於此卿大夫礼,礼或损之而益,此其类也。

译上文在设置飧食时,与此处堂上及西夹室相对的位置,簋的数量是十四,〇四。查考《掌客》篇中关于设置飧食的记载,公、侯、伯、子、男所用的簋都是十二,公的〇是十,侯伯的〇是八,子男的〇是六,并且都陈列饔饩,死牢的陈列数量加上飧食的陈列数量,为什么这里飧食的簋数以及饔饩的〇数都比国君的多呢?那是国君的礼仪,自然是从上到下依次递减;这里是臣子的礼仪,数量或多或少,自有其一套法则,不能与国君的礼仪混为一谈。又此处向宾客赠送饔饩,醯醢有一百瓮,米有一百〇。《周礼》规定上公用瓮〇一百二十,侯伯用瓮〇一百,子男用瓮〇八十。子男的用量少于此处卿大夫的礼仪,礼仪有时会有所减损或增益,这便属于此类情况。

西夹六豆,设于西墉下,北上。韭菹,其东▯醢,屈。六簋继之。黍其东稷,错。四▯继之,牛以南羊,羊东豕,豕以北牛。两▯继之,粱在西。皆二以并,南陈。六壶西上,二以并,东陈。(东陈在北墉下,统於豆。)

  [疏]“西夹”至“东陈”。

  ○释曰:“六豆”者,先设韭菹,其东▯醢,又其东昌本,南麋▯,麋▯西菁菹,又西鹿▯。此陈还取朝事之豆,其六簋、四▯、两▯、六壶,东陈,其次可知,义复与前同也。

  ●卷二十二聘礼第八

  馔于东方,亦如之,(东方,东夹室。)西北上。(亦韭菹,其东▯醢也。)

  [疏]“馔于”至“北上”。

  ○释曰:云“西北上”者,则於东壁下南陈,西北有韭菹,东有▯醢,次昌本,次南麋▯,次西有菁菹,次北有鹿▯,亦屈错也。上西夹馔六豆,直言北上,不云西北上。此东夹独云西北上者,以其西夹言北上,其东▯醢,是西北上可知。此东夹馔,若不言西北上,恐东夹馔从东壁南陈,以东北为上,其西有▯醢,与西夹相对陈之,故云西北上。见虽东夹,其陈亦与西夹同,是以郑云亦韭菹其东▯醢也。

  壶东上,西陈。(亦在北墉下,统於豆。)

  醯醢百瓮,夹碑,十以为列,醯在东。(夹碑在鼎之中央也。醯在东,醯、▯,阳也。醢、肉,阴也。)

  [疏]“醯醢”至“在东”。

  ○注“夹碑”至“阴也”。

  ○释曰:案《既夕礼》云“瓮三醯醢屑”,郑注云:“瓮,瓦器。其容亦盖一觳。”《<方瓦>人》云:“簋,实一觳。”又云:“豆,实三而成觳。”四升曰豆,则瓮与簋同受升二升也。《礼器》云:“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С。”注云:“壶大一石,瓦С五升。”即此壶大一石也。云“夹碑在鼎之中央也”者,上陈鼎云“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下腥鼎亦如之,此言夹碑,自然在鼎之中央可知。云“醯在东,醯▯,阳也。醢、肉,阴也”者,醯是酿▯为之酒之类,在人消散,故云阳;醢是酿肉为之,在人沈重,故云阴也。《大宗伯》云:“天产作阴德,地产作阳德。”注云:“天产六牲之属,地产九▯之属。”以六牲为阳,九▯为阴,与此醯是▯物为阳违者,物各有所对,六牲动物行虫也,故九▯为阴。《郊特牲》云:“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又以笾豆、醯醢等为阴。鼎俎肉物总为阳者,亦各有所对。以鼎俎之实以骨为主,故为阳;笾豆▯物,故为阴也。《有司彻》注又以庶羞为阳,内羞为阴者,亦羞中自相对。内羞虽有糁食,是肉物,其中有糗饵粉▯食物故为阴,庶羞肉物故为阳也。

  饩二牢,陈于门西,北面,东上。牛以西羊、豕,豕西牛、羊、豕。(饩,生也。牛羊,右手牵之。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

  [疏]“饩二”至“羊豕”。

  ○注“饩生”至“其左”。

  ○释曰:先言“饔”後言“饩”者,陈者先以孰为主,是以先陈饔。饔下即陈孰物继之,故六豆以下相次,此饩是生物,其下次陈刍薪米禾之等相继也。云“牛羊,右手牵之”者,《曲礼》云“效马、效羊者右牵之”,以不噬▯人,用右手,便也。言右手牵之,则人居其左也。云“豕,束之,寝右,亦居其左”者,豕束缚其足,亦北首,寝卧其右,亦人居其左。案《特牲》云:“牲在其西,北首东足。”郑注云:“东足者,尚右也。”与此不同者。彼祭礼法用右胖,故寝左上右。《士虞》记云:“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郑注:“寝右者,当升左胖也。”变吉,故与此生人同也。

  米百▯,▯半斛,设于中庭,十以为列,北上。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庭实固当庭中,言当中庭者,南北之中也。东西为列,列当醯醢南,亦相变也。此言中庭,则设碑近如堂深也。)

  [疏]“米百”至“四行”。

  ○注“庭实”至“深也”。

  ○释曰:云“

译西夹室的六豆,陈设在西墙下,以北为上。韭菹,其东是醢,屈曲排列。六簋接着陈设。黍在其东,稷交错排列。四簋接着陈设,牛在南,羊在北,羊在东,豕在西,豕在北,牛在南。两簋接着陈设,粱在西边。都是两个并排,向南陈设。六壶以西为上,两个并排,向东陈设。(向东陈设在北墙下,统属于豆。)

[疏]“西夹”至“东陈”。

○解释说:“六豆”,先陈设韭菹,其东是醢,再其东是昌本,南边是麋醢,麋醢西边是菁菹,再西边是鹿醢。这陈设还是取朝事之豆,那六簋、四簋、两簋、六壶,向东陈设,其次序可知,意义又与前相同。

●卷二十二 聘礼第八

在东边陈设食物,也像这样,(东方,指东夹室。)西北为上。(也是韭菹,其东是醢。)

[疏]“馔于”至“北上”。

○解释说:说“西北为上”,那么就在东墙下向南陈设,西北有韭菹,东边有醢,接着是昌本,接着南边有麋醢,接着西边有菁菹,接着北边有鹿醢,也是屈曲交错。上面西夹室陈设六豆,只说以北为上,不说西北为上。这里东夹室独说西北为上,是因为西夹室说以北为上,其东是醢,是西北为上可知。这东夹室陈设食物,如果不说西北为上,恐怕东夹室食物从东墙向南陈设,以东北为上,其西有醢,与西夹室相对陈设,所以说西北为上。表明虽然是在东夹室,其陈设也与西夹室相同,所以郑玄说也是韭菹其东是醢。

壶以东为上,向西陈设。(也在北墙下,统属于豆。)

醯醢一百瓮,夹着碑,十瓮为一列,醯在东边。(夹碑在鼎的中央。醯在东边,醯、醢,属阳。醢、肉,属阴。)

[疏]“醯醢”至“在东”。

○注“夹碑”至“阴也”。

○解释说:查《既夕礼》说“瓮三醯醢屑”,郑玄注说:“瓮,瓦器。它的容量大概是一觳。”《方瓦人》说:“簋,实一觳。”又说:“豆,实三而成觳。”四升叫豆,那么瓮与簋同受升二升。《礼器》说:“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С。”注说:“壶大一石,瓦С五升。”即此壶大一石。说“夹碑在鼎的中央”,上面陈设鼎说“西阶前,陪鼎当内廉,东面北上,上当碑,南陈”,下面腥鼎也像这样,这里说夹碑,自然在鼎的中央可知。说“醯在东边,醯醢,属阳。醢、肉,属阴”,醯是酿醢为之酒之类,在人消散,所以说阳;醢是酿肉为之,在人沈重,所以说阴。《大宗伯》说:“天产作阴德,地产作阳德。”注说:“天产六牲之类,地产九醢之类。”以六牲为阳,九醢为阴,与此醯是醢物为阳违背的,物各有所对,六牲动物行虫也,所以九醢为阴。《郊特牲》说:“鼎俎奇而笾豆偶,阴阳之义也。”又以笾豆、醯醢等为阴。鼎俎肉物总为阳的,也各有所对。以鼎俎之实以骨为主,所以为阳;笾豆醢物,所以为阴。《有司彻》注又以庶羞为阳,内羞为阴的,也是羞中自相对。内羞虽有糁食,是肉物,其中有糗饵粉醢食物所以为阴,庶羞肉物所以为阳。

饩二牢,陈设在门西,北面,以东为上。牛在西,羊、豕在东,豕在西,牛、羊、豕在东。(饩,生也。牛羊,右手牵之。豕,束之,寝右,也居其左。)

[疏]“饩二”至“羊豕”。

○注“饩生”至“其左”。

○解释说:先说“饔”后说“饩”,陈设者先以熟为主,所以先陈设饔。饔下即陈设熟物接着,所以六豆以下相次,这饩是生物,其下次陈设刍薪米禾之类相继。说“牛羊,右手牵之”,《曲礼》说“效马、效羊者右牵之”,以不噬人,用右手,便也。说右手牵之,那么人居其左。说“豕,束之,寝右,也居其左”,豕束缚其足,也北首,寝卧其右,也人居其左。查《特牲》说:“牲在其西,北首东足。”郑玄注说:“东足者,尚右也。”与此不同。彼祭礼法用右胖,所以寝左上右。《士虞》记说:“陈牲于庙门外,北首西上,寝右。”郑玄注:“寝右者,当升左胖也。”变吉,所以与此生人同。

米百瓮,瓮半斛,陈设在中庭,十瓮为一列,以北为上。黍、粱、稻皆二行,稷四行。(庭实固当庭中,说当中庭,是南北之中。东西为列,列当醯醢南,也相变。这说中庭,那么设碑近如堂深。)

[疏]“米百”至“四行”。

○注“庭实”至“深也”。

○解释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