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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仪礼注疏十九

卷十八大射第七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352–375 段

》矢▯长三尺,则此宾立於物北三尺矣。

  司马升,命去侯如初,还右,乃降,释弓,反位。(还右,还君之右也,犹出下射之南,还其後也。今文曰右还。)

译箭长三尺,那么这位宾客就站在标志物以北三尺的地方。

司马升堂,命令撤去箭靶像开始时那样,回到君主的右侧,然后走下堂,放下弓,回到原位。(回到右侧,是回到君主的右侧,就像从下射的南边出来,回到他的后面一样。今文作“右还”。)

[疏]注“还右”至“右还”。

  ○释曰:云“还右,还君之右也”者,君为下射,宾为上射,司马在君之西南,扬弓命去侯讫,还君之右东而南,西向,降自西阶。“犹出下射之南,还其後也”者,由如上文初将射时,司马立於物▯,南扬弓,命去侯讫,出於下射之南,还其後,降自西阶,前後是同,故取彼解此。云“今文曰右还”,不从右还者,若右还,则右还於上射,不得还君,故不从也。

  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皆以从於物。(笥,萑苇器。大射正舍司正,亲其职。)

  [疏]“公就”至“於物”。

  ○注“笥萑”至“其职”。

  ○释曰:前解大射正与司射别人,案此注大射正舍司正亲其职,则大射正与司正为一人。又案上文司射请立司正,遂立司射为司正,则司射又与大射正为一人,与上解似相违者,以大射正与射人俱掌射事,相当,则大射正与司射别。若通而言之,射人不对大射正,射人亦名大射正,故此以射人为大射正也。

  小射正坐奠笥于物南,遂拂以巾,取决,兴,赞设决,朱极三。(极犹放也,所以韬指,利放弦也。以朱韦为之。三者,食指、将指、无名指。无极,放弦契於此指,多则痛。小指短,不用。)

  小臣正赞袒,公袒朱襦,卒袒。小臣正退俟于东堂,小射正又坐取拾,兴。赞设拾,以笥退奠于坫上,复位。(既袒乃设拾。拾,当以▯襦上。)

  [疏]注“既袒”至“襦上”。

  ○释曰:案上文设决讫,乃云“公袒朱襦”,始云“小臣正赞设拾”,拾当拾敛肤体,宜在朱襦之上。故郑云“既袒乃设拾,拾当以▯襦上”。《乡射》云“袒决遂”,以其无襦,故遂与决得俱时设。若大夫对士射,袒▯襦,设遂亦当在袒後。

  大射正执弓,以袂顺左右隈,上再下壹,左执▯付,右执箫,以授公。公亲揉之。(顺,放之也。隈,弓渊也。揉,宛之,观其安危也。今文顺为循,古文揉为纽。)

  [疏]“大射”至“揉之”。

  ○注“顺放”至“为纽”。

  ○释曰:云“顺,放之也”者,以袂向下,於弓隈顺放之。云“观其安危也”者,案《考工记弓人》云“其弓安,其弓危”者,以弓弱者为危,其弓强者为安,则此云观安危者,谓试弓之强弱。

  小臣师以巾内拂矢而授矢于公,稍属。(内拂,恐尘及君也。稍属,不▯矢。)大射正立于公後,以矢行告于公。(若不中,使君当知而改其度。)下曰留,上曰扬,左右曰方。(留,不至也。扬,过去也。方,出旁也。)

  公既发,大射正受弓而俟,拾发以将乘矢。(公,下射也,而先发,不留尊也。)

  [疏]“公既”至“乘矢”。

  ○注“公下”至“尊也”。

  ○释曰:案上三耦射者,上射射讫,乃次下射。此公为下射,当後射,今君射前於宾,故郑云“先发不留尊也”。

  公卒射,小臣师以巾退,反位。大射正受弓。(受弓以授有司於东堂。)

  小射正以笥受决、拾,退奠于坫上,复位。大射正退,反司正之位。小臣正赞袭。公还而后宾降,释弓于堂西,反位于阶西,东面。(阶西东面,宾降位。)

  [疏]注“阶西”至“降位”。

  ○释曰:案上文宾受献讫,降立於阶西东面,此云“反位於阶西,东面”,故云反位也。

  公即席,司正以命升宾。宾升复筵,

  [疏]“公即”至“复筵”。

  ○释曰:此公与宾复升即位者,公卿以下当继射,公与宾当观之,故升就位也。

  而后卿大夫继射。

  诸公卿取弓矢于次中,袒、决、遂,执弓,▯三挟一个,出,西面揖,揖如三耦,升射。卒射,降如三耦。▯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众皆继射,释获皆如初。(诸公卿言取弓矢,众言释获,互言也。)卒射,释获者遂以所执馀获▯阼阶下,北面告于公,曰:“左右卒射。”(司射不告者,释获者於是有事,宜终之也。馀获,馀

译【疏】注“还右”到“右还”。

○解释说:说“还右,是回到君主的右侧”,这是因为君主作为下射,宾客作为上射,司马在君主的西南方,举起弓命令撤去箭靶完毕后,回到君主的右侧向东再向南,面朝西,从西阶走下。“犹如从下射的南边出来,回到他的后面”,这是因为如同上文刚开始射箭时,司马站在物(标志物)处,向南举起弓,命令撤去箭靶完毕后,从下射的南边出来,回到他的后面,从西阶走下,前后的情况相同,所以引用彼处来解释此处。说“今文说‘右还’”,不采用右还的说法,因为如果右还,就是向右回到上射那里,不能回到君主那里,所以不采用这种说法。

君主走到物处,小射正捧着装有决、拾的笥,大射正拿着弓,都跟随君主到物处。(笥,是用萑苇编制的器具。大射正代替司正,亲自履行他的职责。)

【疏】“公就”到“於物”。

○注“笥萑”到“其职”。

○解释说:前面解释大射正与司射是不同的人,考察此注说大射正代替司正亲自履行他的职责,那么大射正与司正就是同一个人。又考察上文司射请求设立司正,于是立司射为司正,那么司射又与大射正是同一个人,这与上面的解释似乎相违背,这是因为大射正与射人都掌管射礼事务,地位相当,那么大射正与司射就是不同的人。如果泛泛而言,射正不对应大射正,射正也叫做大射正,所以这里把射正称为大射正。

小射正坐着把笥安放在物的南边,于是用巾擦拭,取出决,站起来,辅助设置决,朱色的极有三根。(极,就是放的意思,用来包裹手指,利于放弦。用红色的皮革制成。三根,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没有极,放弦时契在这根手指上,多了就会疼痛。小指短,不使用。)

小臣正辅助君主袒露左臂,君主袒露红色的襦,完成袒露。小臣正退下在东堂等候,小射正又坐着取出拾,站起来。辅助设置拾,拿着笥退下安放在坫上,回到原位。(已经袒露后才设置拾。拾,应当放在襦上面。)

【疏】注“既袒”到“襦上”。

○解释说:考察上文设置决完毕后,才说“君主袒露红色的襦”,才开始说“小臣正辅助设置拾”,拾应当用来收束肌肤身体,适宜放在红色的襦上面。所以郑玄说“已经袒露后才设置拾,拾应当放在襦上面”。《乡射》说“袒露决遂”,因为那里没有襦,所以遂与决得以同时设置。如果是大夫对士射箭,袒露襦,设置遂也应当在袒露之后。

大射正拿着弓,用袖子顺着弓的左右隈,上面两次下面一次,左手拿着弓的弣,右手拿着弓的箫,把它授予君主。君主亲自揉搓它。(顺,就是放的意思。隈,是弓的渊处。揉,就是弯曲它,观察它的安危。今文顺作循,古文揉作纽。)

【疏】“大射”到“揉之”。

○注“顺放”到“为纽”。

○解释说:说“顺,就是放的意思”,是用袖子向下,在弓的隈处顺着放。说“观察它的安危”,考察《考工记弓人》说“其弓安,其弓危”,以弓弱者为危,其弓强者为安,那么这里说观察安危,是说测试弓的强弱。

小臣师用巾向内擦拭箭然后授予君主箭,稍微连接。(内拂,是担心灰尘沾到君主身上。稍属,是不完全连接箭。)大射正站在君主后面,用箭的行进情况报告给君主。(如果不中,让君主知道并改正他的尺度。)向下叫留,向上叫扬,向左向右叫方。(留,是不到。扬,是过去。方,是偏出旁边。)

君主已经发射,大射正接过弓等待,拾发以带领一乘之矢。(君主,是下射,却先发射,不滞留尊贵者。)

【疏】“公既”到“乘矢”。

○注“公下”到“尊也”。

○解释说:考察上面三耦射箭者,上射射完后,才轮到下射。这里君主作为下射,应当后射,现在君主在宾客之前射箭,所以郑玄说“先发不留尊也”。

君主射完,小臣师拿着巾退下,回到原位。大射正接过弓。(接过弓以授予东堂的有司。)

小射正用笥接过决、拾,退下安放在坫上,回到原位。大射正退下,回到司正的位置。小臣正辅助君主穿好衣服。君主返回然后宾客走下,在堂西放下弓,回到阶西的位置,面朝东。(阶西面朝东,是宾客走下的位置。)

【疏】注“阶西”到“降位”。

○解释说:考察上文宾客接受献酒完毕后,走下站在阶西面朝东,这里说“回到阶西的位置,面朝东”,所以说回到原位。

君主就座,司正用命令升宾客。宾客上升回到席上,

【疏】“公即”到“复筵”。

○解释说:这里君主与宾客重新升堂就位,是因为公卿以下应当接着射箭,君主与宾客应当观看,所以升堂就位。

然后卿大夫接着射箭。

各位公卿在次中取弓矢,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挟三箭持一箭,出来,面朝西作揖,作揖如同三耦那样,升堂射箭。射完,走下如同三耦那样。回到次中,放下弓,解下决、拾,穿好衣服,回到原位。众人都接着射箭,释获都如同当初。(各位公卿说取弓矢,众人说释获,是互文见义。)射完,释获者于是拿着所执剩余的获在阼阶下,面朝北报告给君主,说:“左右射毕。”(司射不报告,是因为释获者这时有所事,适宜由他终结。馀获,是剩余的获)

▯也。无馀▯则无所执。古文曰馀▯。)反位,坐委馀获于中西,兴,共而俟。

译〇也。没有多余的〇就没有所执着的。(古文说“馀〇”。)回到原位,把多余的收获放在中西之间,起身,共同等待。

司马袒执弓,升,命取矢如初。负侯许诺,以旌负侯如初。司马降,释弓如初。小臣委矢于▯▯,如初。(司马,司马正,於是司马师亦坐乘矢。)

  [疏]“司马”至“如初”。

  ○释曰:自此尽“就席”,论射讫,取矢委於▯▯之事。

  ○注“司马”至“乘矢”。

  ○释曰:知“司马,是司马正,司马师亦坐乘矢”者,此经皆言“如初”,案上番射,司马正与司马师乘矢,故知也。

  宾、诸公、卿、大夫之矢皆异束之以茅。卒,正坐,左右抚之,进束,反位。(异束大夫矢,尊殊之也。正,司马正也。进,前也。又言束,整结之,示亲也。)

  [疏]注“异束”至“殊之也”。

  ○释曰:公卿皆异束,但言大夫者,公卿自相对,其矢俱束之,及其脱之,亦拾取。但三耦之内,大夫以士耦之,士矢不束,大夫束之,故曰尊殊之。下注云:“不言君矢,小臣以授矢人於东堂下可知。”知者,以其小臣取矢,明取之以授矢人。

  宾之矢,则以授矢人于西堂下。(是言矢人,则纳射器之有司,各以其器名官职。不言君矢,小臣以授矢人于东堂下可知。)

  司马释弓,反位,而后卿、大夫升就席。(此言其升,前小臣委矢於▯▯。)

  [疏]注“此言”至“於▯▯”。

  ○释曰:云“此言其升,前小臣委矢於▯▯”者,案上文司马降,释弓如初,在小臣委矢之上,其司马降释弓之时,卿大夫即升就席。委矢当依司马命取矢之下,不失其次,故不即见卿大夫升事,是以於此特言“司马降释弓”,与卿大夫升为节耳,故郑亦言其次第也。

  司射▯阶西,释弓,去扑,袭,进由中东,立于中南,北面视▯。(释弓去扑,射事已也。)

  [疏]“司射”至“去扑”。

  ○释曰:自此尽“共而俟”,论数▯之事。直言“去扑”,不言去矢,矢亦去之,是以下文司射执弓,挟一个,▯扑。明此时去矢,後更挟之。

  释获者东面于中西坐,先数右获。(固东面矣,复言之者,少南就右获。)二▯为纯。(纯犹全也,耦阴阳也。)一纯以取,实于左手。十纯则缩而委之。(缩,从也。於数者东西为从。古文缩皆作蹙。)每委异之。(易校数。)有馀纯,则横诸下。(又异之也,自近为下。)一▯为奇,奇则又缩诸纯下。(又从之。)兴,自前▯左,(从中前北也,更端,故起。)东面坐。(少北於故。)坐,兼敛▯,实于左手,一纯以委,十则异之。(变於右也。)其馀如右获。(谓所缩所横者。)司射复位,释获者遂进取贤获执之,由阼阶下北面告于公。(贤获,胜党之▯也。执之者,齐而取其馀。)若右胜,则曰:“右贤於左。”若左胜,则曰:“左贤於右。”以纯数告。若有奇者,亦曰奇。(告曰:某贤於某若干纯、若干奇。)若左右钧,则左右各执一▯以告,曰:“左右钧。”还复位,坐,兼敛▯,实八▯于中,委其馀于中西,兴,共而俟。

  司射命设丰。(当饮不胜者射爵。)

  [疏]“司射命设丰”。

  ○释曰:自此尽“彻丰与觯”,论二番射讫,行射爵之事。

  司宫士奉丰,由西阶升,北面坐设于西楹西,降复位。胜者之弟子洗觯,升酌散,南面坐奠于丰上,降反位。(弟子,其少者也。不授者,射爵犹罚爵,略之。)

  [疏]注“弟子”至“略之”。

  ○释曰:自此以上,其疏见於《乡射》,於此不复言。云“不授者,射爵犹罚爵,略之”者,案《诗》云:“兕觥其▯,旨酒思柔。”注云:▯,陈设貌。觥,罚爵,不手授。此饮射爵亦不手授,故云犹罚爵也。案献酬之爵皆手授之,此不手授,故云略之也。若然,士以下饮罚爵者,取於丰,大夫已上皆手授,尊之,故下注云:“授爵而不奠丰,尊大夫也。”其三耦之内,虽大夫亦取於丰者,以其作三耦与众耦同事,故不复殊之。

  司射遂袒执弓,挟一个,▯扑,东面于三耦之西,命三耦及众射者

译司马袒露右臂,手持弓,登堂,命令取箭,如同初射时一样。负侯答应,用旌旗背负侯靶,如同初射时一样。司马下堂,放下弓,如同初射时一样。小臣将箭委放在〇〇处,如同初射时一样。(司马,指司马正,于是司马师也坐着乘矢。)

[疏]“司马”至“如初”。

○解释:从这开始到“就席”,论述射礼结束后,取箭委放在〇〇处的事。

○注“司马”至“乘矢”。

○解释:知道“司马,是司马正,司马师也坐着乘矢”的原因,是因为此经文都说“如初”,查考上一番射时,司马正与司马师都坐着乘矢,所以知道。

宾客、各位公、卿、大夫的箭都分别用茅草捆束。完毕后,司马正坐着,左右手抚摸箭束,将箭束向前递送,然后回到原位。(分别捆束大夫的箭,是表示尊重的区别。正,指司马正。进,指向前。又说束,是整理结扎,表示亲近。)

[疏]注“异束”至“殊之也”。

○解释:公卿都分别捆束,但只说大夫,是因为公卿各自相对,他们的箭都捆束,等到解开时,也拾取。但在三耦之内,大夫与士结为耦,士的箭不捆束,大夫的箭捆束,所以说尊重的区别。下注说:“不说君主的箭,小臣将箭授予矢人在东堂下,这是可以知道的。”知道的原因,是因为小臣取箭,明确是将箭授予矢人。

宾客的箭,则由小臣授予矢人在西堂下。(这里说矢人,是指收纳射器的有司,各自以其器名官职。不说君主的箭,小臣将箭授予矢人在东堂下,这是可以知道的。)

司马放下弓,回到原位,然后卿、大夫登堂就席。(这里说他们登堂,是在小臣委放箭于〇〇之前。)

[疏]注“此言”至“於〇〇”。

○解释:说“这里说他们登堂,是在小臣委放箭于〇〇之前”,查考上文司马下堂,放下弓如同初射时一样,在小臣委放箭之上,当司马下堂放下弓的时候,卿大夫就登堂就席。委放箭应当依从司马命令取箭之后,不失去次序,所以不立即显示卿大夫登堂的事,因此在这里特别说“司马下堂放下弓”,与卿大夫登堂作为节次,所以郑玄也说其次序。

司射在〇阶西,放下弓,去掉扑,穿上外衣,从中间向东走,站在中南,面朝北观看〇。(放下弓去掉扑,表示射事已经结束。)

[疏]“司射”至“去扑”。

○解释:从这开始到“共而俟”,论述数〇的事。只说“去掉扑”,不说去掉箭,箭也去掉了,所以下文司射执弓,挟一个,〇扑。明确此时去掉箭,后来再挟持。

释获者面朝东在中西坐着,先数右边的获。(本来面朝东了,再说,是因为稍向南靠近右边的获。)二〇为一纯。(纯,犹全,耦阴阳。)一纯取来,放在左手。十纯就缩起来委放。(缩,指纵。在数者东西为纵。古文缩都写作蹙。)每次委放都区别开来。(容易校数。)有多余的纯,就横放在下面。(又区别开来,从近处为下。)一〇为奇,奇就再缩在纯的下面。(又纵着放。)起身,从前〇左,(从中间前北,更端,所以起立。)面朝东坐着。(稍北于故。)坐着,兼敛〇,放在左手,一纯委放,十就区别开来。(与右边不同。)其余如同右边获。(指所缩所横的。)司射回到原位,释获者于是进取贤获拿着,从阼阶下北面报告给公。(贤获,胜党的〇。拿着,是整齐地取其余。)如果右边胜,就说:“右贤于左。”如果左边胜,就说:“左贤于右。”以纯数报告。如果有奇数,也说奇。(报告说:某贤于某若干纯、若干奇。)如果左右均等,就左右各拿一〇报告,说:“左右均等。”回到原位,坐着,兼敛〇,放八〇于中,委放其余于中西,起身,共同等待。

司射命令设置丰。(当饮不胜者射爵。)

[疏]“司射命设丰”。

○解释:从这开始到“彻丰与觯”,论述二番射结束后,行射爵的事。

司宫士捧着丰,从西阶登堂,面朝北坐着设置在西楹西,下堂回到原位。胜者的弟子洗觯,登堂酌散,面朝南坐着奠在丰上,下堂回到原位。(弟子,指年少者。不授予,是因为射爵如同罚爵,简略之。)

[疏]注“弟子”至“略之”。

○解释:自此以上,其疏见于《乡射》,这里不再说。说“不授予,是因为射爵如同罚爵,简略之”,查考《诗》说:“兕觥其〇,旨酒思柔。”注说:〇,陈设貌。觥,罚爵,不手授。这饮射爵也不手授,所以说如同罚爵。查考献酬之爵都手授,这不手授,所以说简略。如果这样,士以下饮罚爵者,取于丰,大夫以上都手授,尊重之,所以下注说:“授爵而不奠丰,尊重大夫。”其三耦之内,虽大夫也取于丰,是因为其作三耦与众耦同事,所以不再区别。

司射于是袒露右臂执弓,挟一个,〇扑,面朝东在三耦的西,命令三耦及众射者

:“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执张弓,言能用之也。右手挟弦。)

译获胜的人都露出右臂,解开衣襟,露出腋下,手持拉开的弓。(手持拉开的弓,是说能够使用它。右手夹着弓弦。)

不胜者皆袭,说决、拾,▯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付。”(固袭说决、拾矣,复言之者,起胜者也。不胜者执弛弓,言不能用之也。两手执▯付,无所挟也。)

  [疏]注“固袭”至“挟也”。

  ○释曰:云“固袭说决、拾矣,复言之者,起胜者也”者,起胜者,射毕之时,降堂,皆就次袭说决拾矣,故云固袭。今复言之者,以其胜者更袒决遂,故复言。不胜,袭,说决拾,欲与胜者相起复发,故复言之也。

  司射先反位。(居前,俟所命入次而来饮。)

  三耦及众射者皆升,饮射爵于西阶上。(不胜之党无不饮。)

  [疏]注“不胜之党无不饮”。

  ○释曰:以其经云“三耦及众射者皆升饮射爵”者,言升之,明知不胜之党无不饮。但大射者,所以择士以助祭,今若罚爵,在於不胜之党,虽数中亦受罚。及其助祭,虽饮射爵亦得助祭。但在胜党,虽不饮爵,若不数中,亦不得助祭。以其饮罚据一党而言,取其助祭取一身之艺,义故不同也。

  小射正作升饮射爵者,如作射。一耦出,揖如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先升,尊贤也。少右,辟饮者,亦因相饮之礼然。)

  [疏]注“先升”至“礼然”。

  ○释曰:云“亦因相饮之礼然”者,案《乡饮酒》、《乡射》献酬之礼,献者在右,酬者在左,故云“亦”也。

  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兴,少退,立卒觯,进,坐奠于丰下,兴,揖。(立卒觯,不祭,不拜,受罚不备礼也。右手执觯,左手执弓。)

  [疏]注“立卒”至“执弓”。

  ○释曰:案《乡饮酒》皆祭坐卒爵、拜既爵,故此决之,受罚不备礼也。云“右手执觯,左手执弓”者,以其执弛弓不释於地,明知未饮时两手执弓。今受罚爵,右手执爵,为便左手执弓可知。

  不胜者先降,(後升先降,略之,不由次也。降而少右,复并行。)

  [疏]“不胜者先降”。

  ○注“後升”至“并行”。

  ○释曰:云“後升先降,略之,不由次也”者,案上文“胜者先升”,此文“不胜者先降”,故云略之不由次。云“降而少右,复并行”者,见下文“与升饮者相左”,明降至堂下,此二人少右,复并行,以其辟升者在左故也。

  与升饮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次,释弓,袭,反位。仆人师继酌射爵,取觯实之,反奠于丰上,退俟于序端。(仆人师酌者,君使之代弟子也。自此以下,辩为之酌。)

  升饮者如初,三耦卒饮。若宾、诸公、卿、大夫不胜,则不降,不执弓,耦不升,(此耦谓士也。诸公卿或阙,士为之耦者,不升。其诸公卿大夫相为耦者不降席,重耻尊也。)

  [疏]“若宾”至“不升”。

  ○注“此耦”至“尊也”。

  ○释曰:知“此耦谓士”者,以大夫坐於上,士立於下,经云“耦不升”,故云此耦谓士也。是以郑解其意云:诸公卿或阙,士为之耦者不升,其诸公卿大夫相为耦者不降席,以其大夫在堂上,故云“不降席”。云“重耻尊也”者,解士不升,大夫已上不降席,意以其卑者对饮尊者是可耻之事,不对饮是重耻尊者也。

  仆人师洗,升实觯以授,宾、诸公、卿、大夫受觯于席,以降,▯西阶上,北面立饮,卒觯,授执爵者,反就席。(虽尊亦西阶上立饮,不可以己尊枉正罚也。授爵而不奠丰,尊大夫也。)

  [疏]注“虽尊”至“夫也”。

  ○释曰:云“不可以已尊枉正罚也”者,正罚,谓上文饮者在左,胜者在右,於西阶之上北面,跪取丰上之觯饮之是也。今虽不取於丰,亦於西阶北面,是不可以已尊枉正罚也。

  若饮公,则侍射者降,洗角觯,升酌散,降拜。(侍射,宾也,饮君则不敢以为罚,从致爵之礼也。)

  [疏]“若饮”至“降拜”。

  ○注“侍射”至“礼也”。

  ○释曰:云“侍射,宾也”者,以其宾与君对射,耦自相饮,故知侍射者宾也。

译未能获胜的一方都穿上外衣,脱下决和拾,〇左手,右手将松弛的弓搭在上面,于是拿着〇付。”(本来已经穿上外衣、脱下决和拾了,再次提及,是为了引出获胜的一方。未能获胜的一方拿着松弛的弓,是说他们不能使用它了。两只手拿着〇付,没有东西可以挟持。)

[疏]注“固袭”至“挟也”。

○解释说:说“本来已经穿上外衣、脱下决和拾了,再次提及,是为了引出获胜的一方”,引出获胜的一方,是指在射箭结束后,走下堂屋,都回到各自的位次穿上外衣、脱下决和拾,所以说本来已经穿上外衣。现在再次提及,是因为获胜的一方再次袒露身体、系上决遂,所以再次提及。未能获胜的一方穿上外衣、脱下决和拾,想要与获胜的一方相互呼应、重新出发,所以再次提及。

司射先返回原位。(站在前面,等待被命令的人进入位次而来饮酒。)

三对射手以及众射手都登上台阶,在西阶上饮射爵。(未能获胜的一方没有不饮的。)

[疏]注“不胜之党无不饮”。

○解释说:因为经文说“三对射手以及众射手都登上台阶饮射爵”,说登上台阶,就知道未能获胜的一方没有不饮的。但大射礼,是为了选拔士人来协助祭祀,现在如果罚爵,落在未能获胜的一方,即使多次射中也要受罚。等到他们协助祭祀时,即使饮了射爵也能协助祭祀。但在获胜的一方,即使不饮爵,如果不多次射中,也不能协助祭祀。因为饮罚是针对一方而言,选取协助祭祀是看个人的技艺,意义所以不同。

小射正作为升饮射爵的人,如同进行射礼。一对射手出来,作揖如同升堂射箭。到达台阶,获胜的一方先登上台阶,稍微靠右。(先登上台阶,是尊重贤者。稍微靠右,是避开饮酒的人,也是顺应相互饮酒的礼仪。)

[疏]注“先升”至“礼然”。

○解释说:说“也是顺应相互饮酒的礼仪”者,查考《乡饮酒》、《乡射》献酬的礼仪,献酒的人在右边,酬酒的人在左边,所以说“也是”。

未能获胜的一方前进,面朝北坐下,取丰上之觯,起身,稍微后退,站着喝完觯,前进,坐下将觯放在丰下,起身,作揖。(站着喝完觯,不祭祀,不拜谢,受罚不备全礼仪。右手拿着觯,左手拿着弓。)

[疏]注“立卒”至“执弓”。

○解释说:查考《乡饮酒》都是祭祀后坐下喝完爵、拜谢后放下爵,所以这里决断,受罚不备全礼仪。说“右手拿着觯,左手拿着弓”者,因为拿着松弛的弓不放在地上,就知道未饮酒时两只手拿着弓。现在接受罚爵,右手拿着爵,为了方便左手拿着弓可知。

未能获胜的一方先走下台阶,(后登上台阶先走下台阶,是简略的做法,不按照位次。走下台阶后稍微靠右,再并行。)

[疏]“不胜者先降”。

○注“後升”至“并行”。

○解释说:说“后登上台阶先走下台阶,是简略的做法,不按照位次”者,查考上文“获胜的一方先登上台阶”,此文“未能获胜的一方先走下台阶”,所以说简略不按照位次。说“走下台阶后稍微靠右,再并行”者,见下文“与升饮者相左”,明白走到堂下,这两人稍微靠右,再并行,因为避开升饮者在左边。

与升饮者交错,在台阶前相交,相互作揖,〇次,放下弓,穿上外衣,返回原位。仆人师接着斟射爵,取觯装满,返回放在丰上,退后在序端等待。(仆人师斟酒,是君主派他代替弟子。从此以下,依次为他们斟酒。)

升饮者如前,三对射手喝完。如果宾、诸公、卿、大夫未能获胜,则不走下台阶,不拿着弓,对手不登上台阶,(这对手是指士。诸公卿有时缺位,士作为他们的对手,不登上台阶。那些诸公卿大夫相互作为对手的,不走下席,是加重对尊者的耻辱。)

[疏]“若宾”至“不升”。

○注“此耦”至“尊也”。

○解释说:知道“这对手是指士”者,因为大夫坐在上面,士站在下面,经文说“对手不登上台阶”,所以说这对手是指士。所以郑玄解释其意说:诸公卿有时缺位,士作为他们的对手,不登上台阶,那些诸公卿大夫相互作为对手的,不走下席,因为大夫在堂上,所以说“不走下席”。说“加重对尊者的耻辱”者,解释士不登上台阶,大夫以上不走下席,意思是因为卑者对饮尊者是可耻的事,不对饮是加重对尊者的耻辱。

仆人师清洗,登上台阶装满觯授予,宾、诸公、卿、大夫在席上接受觯,走下台阶,〇西阶上,面朝北站着饮酒,喝完觯,授予拿着爵的人,返回席上。(虽然尊贵也在西阶上站着饮酒,不可以因为自己尊贵而违背正常的惩罚。授予爵而不放在丰上,是尊重大夫。)

[疏]注“虽尊”至“夫也”。

○解释说:说“不可以因为自己尊贵而违背正常的惩罚”者,正常的惩罚,是指上文饮酒的人在左边,获胜的人在右边,在西阶上面朝北,跪着取丰上之觯饮酒。现在虽然不从丰上取,也在西阶上面朝北,是不可以因为自己尊贵而违背正常的惩罚。

如果饮酒的是公,则侍射者走下台阶,清洗角觯,登上台阶斟散酒,走下台阶拜谢。(侍射,是宾,饮酒的是君主则不敢视为惩罚,遵循致爵的礼仪。)

[疏]“若饮”至“降拜”。

○注“侍射”至“礼也”。

○解释说:说“侍射,是宾”者,因为宾与君主对射,对手相互饮酒,所以知道侍射者是宾。

云“饮君则不敢以为罚,从致爵之礼也”者,罚爵,如上文罚者饮之而已,今则从《燕》,臣致爵於君之礼,下文所谓夹爵者是也。但此经云“角觯”,与上文觯皆是“三升曰觯”。觯与角连,故谓之角觯,或单言角,或单言觯。是以《礼记少仪》云:“侍射则约矢,侍投则拥矢,胜则洗爵而请不角。”注云:“角谓觥,罚爵也。於尊长与客,如献酬之爵。”又《诗》云:“我姑酌彼兕觥。”毛传云:“兕觥,角爵。”笺云:“兕觥,罚爵。”是其角觯、兕觥皆罚爵。此角觯以兕角为之,非谓“四升曰角”者也。若然,此角觯对下文饮君云象觯,故云角觯,谓宾酌如兕,自饮君,即下文宾降洗象觯,亦从献酬之爵,不敢用罚爵也。

译说“给君上敬酒就不敢把它当作罚酒,而是遵循臣子向君上敬酒的礼仪”,意思是,罚酒就像上文所说,只是让被罚者喝掉罢了;现在则是遵循《燕礼》中臣子向君上敬酒的礼节,也就是下文所说的“夹爵”。但这经文说“角觯”,与上文所说的“觯”都是“三升称为觯”。因为“觯”与“角”连用,所以称为“角觯”,有时单称“角”,有时单称“觯”。因此《礼记·少仪》说:“陪侍射箭就捆好箭,陪侍投壶就拥着箭,赢了就洗爵并请求不罚酒。”郑玄注说:“角指的是觥,是罚酒用的酒器。对于尊长和宾客,就像献酒酬酒时用的酒器一样。”又《诗经》说:“我姑且斟满那犀牛角做的酒器。”毛传解释说:“兕觥,是角制的酒器。”郑玄笺注说:“兕觥,是罚酒用的酒器。”由此可见,角觯、兕觥都是罚酒用的酒器。这里的角觯是用犀牛角制成的,并不是指“四升称为角”的那种酒器。如果这样,那么这里的角觯与下文给君上敬酒时用的象觯相对,所以说角觯,意思是宾客斟酒像用犀牛角酒器一样,自己给君上敬酒,也就是下文所说的宾客走下台阶去洗象觯,也是遵循献酒酬酒的礼节,不敢使用罚酒用的酒器。

公降一等,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降,洗象觯,升酌膳以致,下拜,小臣正辞,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公卒觯,宾进受觯,降洗散觯,升实散,下拜,小臣正辞,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复酌自饮者,夹爵也。但如致爵,则无以异於《燕》也。夹爵,亦所以耻公也。所谓若饮君,燕则夹爵。)

  [疏]注“宾复”至“夹爵”。

  ○释曰:云“所谓若饮君,燕则夹爵”者,言所谓《乡射》文。彼云“燕”者,则此经夹爵也。

  宾坐,不祭,卒觯,降奠于篚,阶西东面立。(不祭,象射爵。)

  [疏]注“不祭象射爵”。

  ○释曰:案上文受罚者取爵於丰,饮之,不祭。此云君爵不祭,是以宾饮夹爵亦不祭,皆与射同,故云“象”。

  摈者以命升宾,宾升就席。(摈者,司正也。今文席为筵。)若诸公、卿、大夫之耦不胜,则亦执弛弓,特升饮。(此耦亦谓士也。特犹独也。以尊与卑为耦,而又不胜,使之独饮,若无伦匹,孤贱也。)众皆继饮射爵,如三耦。射爵辩,乃彻丰与觯。(彻,除也。)

  司宫尊侯于服不之东北,两献酒,东面,南上,皆加勺,设洗于尊西北,篚在南,东肆,实一散于篚。(为大侯获者设尊也。言尊侯者,获者之功由侯也。不於初设之者,不敢必君射也。君不射,则不献大侯之获者。散,爵名,容五升。)

  [疏]“司宫”至“于篚”。

  ○注“为大”至“五升”。

  ○释曰:自此尽“侯而俟”,论设尊献服不之事。云“不於初设之者,不敢必君射也,君不射,则不献大侯之获者”。若然,此设大侯之获者,君不射则不设之,不豫设者,不敢必君射。案上张侯先设大侯,君射大侯,张之,必君射者。但圣人设法,一与一夺,以大射者为祭,择士所以助祭,人君不可不亲,故夺其尊,使之必射,故豫张大侯。至此设大侯之尊,君射讫乃设之者,许其自优暇,容有不射之理,是以不射则不设,射乃设之。云“散,爵名,容五升”者,案《韩诗传》云:“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是其散容五升也。

  司马正洗散,遂实爵,献服不。(言服不者,著其官,尊大侯也。服不,司马之属,掌养猛兽而教扰之者。洗酌皆西面。)

  [疏]“司马”至“服不”。

  ○注“言服”至“西面”。

  ○释曰:云“服不者,著其官,尊大侯也”者,自此已前皆以事名之,於此而言服不,著其官,言尊大侯故也。云“服不,司马之属”者,以其服不在大司马下六十官之属者。云“掌养猛兽而教扰之”者,猛兽,熊、罴之属,教之使扰驯人,意象王者服不服诸扰,使归服王者。云“洗酌皆西面”者,以其设尊、设洗皆东面,故知洗爵酌酒皆西面向之也。若然,献旅食尊,後酌者为背君,此西面不嫌背君,以其南统於侯故也。

  服不侯西北三步,北面拜受爵。(近其所为献。)

  [疏]“服不”至“受爵”。

  ○注“近其所为献”。

  ○释曰:云“近其所为献”者,以其服不得献,由侯所为,故不近乏而近侯献之,故云近其所为献也。

  司马正西面拜送爵,反位。(不俟卒爵,略贱也。此终言之,献服不之徒乃反位。)

  [疏]“司马”至“反位”。

  ○注“不俟”至“反位”。

  ○释曰:云“不俟卒爵,略贱也”者,案上文献服不讫,又案下文“卒祭,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设荐俎,立卒爵”。若然,卒爵礼祭侯讫,今司马反位在未祭侯之前,故略贱也。云“此终言之。献服不之徒乃反位”者,但大侯尊,服不与其徒二人共在获所献,服不亦兼献徒。此经唯见献服不,不见献其徒,即云司马反位,明献徒後始反位,是以知反位者终言之,其实献徒後乃反位,故下注云“司马正皆献之”是也。

  宰夫有司荐,庶子设折俎。(宰夫有司,宰夫

译国君下台阶一级,小臣纠正言辞,宾客登阶,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国君回礼两次拜礼。宾客就座,进行祭酒,饮尽爵中之酒,再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国君回礼两次拜礼。宾客下阶,清洗象骨制的觯,登阶斟满膳酒以进献,下拜,小臣纠正言辞,宾客登阶,再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国君回礼两次拜礼。国君饮尽觯中之酒,宾客上前接过觯,下阶清洗散爵,登阶将散爵斟满,下拜,小臣纠正言辞,宾客登阶,再次拜礼并叩头至地。国君回礼两次拜礼。(宾客再次斟酒自饮,这就是夹爵之礼。如果仅仅像进献爵酒那样,那就与《燕礼》没有区别了。夹爵,也是用来羞辱国君的。所谓如果饮酒的对象是君主,在燕礼中就要行夹爵之礼。)

[疏]注释“宾客再次”到“夹爵”。

○解释说:注释中说“所谓如果饮酒的对象是君主,在燕礼中就要行夹爵之礼”,这是说所谓的《乡射礼》中的文句。那里所说的“燕”,就是这里经文中的夹爵。

宾客就座,不进行祭酒,饮尽觯中之酒,下阶将觯放在篚中,在台阶西侧面朝东站立。(不进行祭酒,是模拟射爵的礼仪。)

[疏]注释“不进行祭酒模拟射爵”。

○解释说:根据上文,受罚的人从丰中取爵,饮下,不进行祭酒。这里说君主的爵酒不进行祭酒,因此宾客饮夹爵也不进行祭酒,都与射爵相同,所以说“模拟”。

摈者传达命令让宾客登阶,宾客登阶靠近席位。(摈者,就是司正。今文“席”字作“筵”。)如果与国君、卿、大夫配对的士不胜,那么也拿着松弛的弓,独自登阶饮酒。(这里的配对也是指士。特,就是独。因为与尊者和卑者配对,而又不胜,让他独自饮酒,就像没有匹配的对手,显得孤贱。)众人都接着饮射爵,如同前三对士一样。射爵饮完,就撤去丰和觯。(彻,就是撤除。)

司宫在服不的东北方设置尊,放置两献酒,面朝东,南边的在上,都加上勺,在尊的西北方设置洗,篚在南边,向东排列,在篚中放一个散爵。(这是为射中大侯的获者设置尊。说尊侯,是因为获者的功劳源于射中侯。不在一开始就设置,是不敢断定君主一定会射。君主不射,就不向射中大侯的获者献酒。散,是爵的名称,容量为五升。)

[疏]“司宫”到“于篚”。

○注释“为大”到“五升”。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侯而俟”,论述设置尊和向服不献酒的事情。注释说“不在一开始就设置,是不敢断定君主一定会射,君主不射,就不向射中大侯的获者献酒”。如果是这样,这里设置射中大侯获者的尊,君主不射就不设置,不预先设置,是不敢断定君主一定会射。根据上文张设侯时先设置大侯,君主射大侯,张设它,必定是君主射。但是圣人制定法度,有给予也有剥夺,因为大射是为了祭祀,选择士是为了辅助祭祀,人君不可不亲自参与,所以剥夺他的尊贵,让他必定要射,所以预先张设大侯。到这里设置射中大侯获者的尊,君主射完才设置,是允许他从容闲暇,容许有不射的道理,所以不射就不设置,射了才设置。注释说“散,是爵的名称,容量为五升”,根据《韩诗传》说:“一升叫爵,二升叫觚,三升叫觯,四升叫角,五升叫散。”这就是散容量为五升的意思。

司马正清洗散爵,于是斟满爵,向服不献酒。(说服不,是标明他的官职,尊重大侯。服不,是司马的属官,掌管饲养猛兽并教它们驯服的人。清洗和斟酒都面朝西。)

[疏]“司马”到“服不”。

○注释“言服”到“西面”。

○解释说:注释说“说服不,是标明他的官职,尊重大侯”,从这以前都以事务来称呼,在这里说服不,标明他的官职,是说尊重大侯的缘故。注释说“服不,是司马的属官”,因为服不在大司马下属六十官之中。注释说“掌管饲养猛兽并教它们驯服”,猛兽,是熊、罴之类,教它们使它们驯服于人,意象王者使不服者归服。注释说“清洗和斟酒都面朝西”,因为设置尊、设置洗都面朝东,所以知道清洗爵和斟酒都面朝西对着它们。如果是这样,献旅食尊,后斟酒的人是背对君主,这里面朝西不嫌背对君主,是因为它统属于侯的南方。

服不在侯的西北方三步处,面朝北拜受爵。(靠近他受献的地方。)

[疏]“服不”到“受爵”。

○注释“近其所为献”。

○解释说:注释说“靠近他受献的地方”,因为服不不能受献,是由侯所做的事,所以不靠近乏而靠近侯献酒,所以说靠近他受献的地方。

司马正面朝西拜送爵,返回原位。(不等待饮尽爵中之酒,是简略对待卑贱者。这是最终的说法,向服不及其徒众献酒后才返回原位。)

[疏]“司马”到“反位”。

○注释“不俟”到“反位”。

○解释说:注释说“不等待饮尽爵中之酒,是简略对待卑贱者”,根据上文向服不献酒后,又根据下文“饮尽祭酒,在左个的西北方三步处,面朝东,设置荐和俎,站立饮尽爵中之酒”。如果是这样,饮尽爵中之酒是在祭侯之后,现在司马返回原位是在祭侯之前,所以是简略对待卑贱者。注释说“这是最终的说法。向服不及其徒众献酒后才返回原位”,只是大侯的尊,服不和他的两个徒众一起在获处受献,服不也兼受徒众的献。这里经文只看到向服不献酒,没看到向他的徒众献酒,就说司马返回原位,说明向徒众献酒后才返回原位,因此知道返回原位是最终的说法,实际上向徒众献酒后才返回原位,所以下文注释说“司马正都向他们献酒”就是这样。

宰夫及其属官进献,庶子设置折俎。(宰夫及其属官,宰夫

之吏也。《乡射》记曰:“获者之俎,折脊、胁、肺。”)

译这是官吏所用的。《乡射》篇记载说:“司获者所用的俎,要折取脊骨、胁骨和肺。”

[疏]“宰夫”至“折俎”。

  ○注“宰夫”至“胁肺”。

  ○释曰:云“宰夫有司,宰夫之吏也”者,诸侯宰夫是士,而宰夫有司明是宰夫之吏,府史也。引《乡射》记者,此俎实无文,故引之为证。

  卒错,获者▯右个,荐俎从之。(不言服不,言获者,国君大侯,服不负侯。其徒居乏待获,变其文,容二人也。司马正皆献之。荐俎已错,乃▯右个,明此献己,已归功於侯也。▯右个由侯内。《乡射》记曰:“东方谓之右个。”)

  [疏]“卒错”至“从之”。

  ○注“不言”至“右个”。

  ○释曰:云“国君大侯,服不负侯。其徒居乏待获,变其文,容二人也”者,案上注云:“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以旌,居乏待获。”郑言容二人者,欲见服不与徒二人皆得献,故郑云“司马正皆献之”。云“▯右个由侯内”者,以其既祭左个,次祭右个,乃祭於中,故云▯右个由侯内。

  获者右执爵,右祭荐俎,二手祭酒。(祭俎不奠爵,不备礼也。二手祭酒者,获者南面於俎北,当为侯祭於豆▯,爵反注,为一手不能正也。此荐俎之设,如於北面人焉。天子祝侯曰:“唯若宁侯,无或若女不宁侯,不属於王所,故抗而射女。强饮强食,贻女曾孙诸侯百福。”诸侯以下,祝辞未闻。)

  [疏]“获者”至“祭酒”。

  ○注“祭俎”至“未闻”。

  ○释曰:云“祭俎不奠爵,不备礼也”者,言祭俎者,谓祭俎上肺。但肺有二种,此云祭是祭肺也,非是离肺。知者,案《乡射记》云:“获者之俎,折脊、胁、肺、▯。”又曰:“释获者之俎,折脊、胁、肺。皆有祭。”则此俎祭肺亦离肺。若然,凡祭,祭肺皆不奠爵,是其常。云此不奠爵,不备礼者,但祭肺、离肺两有,祭肺不奠爵。若空有祭肺,亦不奠爵。今祭俎不奠,故云不备礼。云“天子祝侯曰”以下,《周礼梓人》文。云“诸侯以下,祝辞未闻”,知诸侯不与天子祝辞,同而云未闻者,以本所射侯,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中之则得为诸侯,若天子云“抗而射女”,诸侯则不得云“抗而射女”,是以知祝辞有异,但未闻耳。

  ▯左个,祭如右个,中亦如之。(先祭个,後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乡射礼》曰:献获者,“俎与荐皆三祭”。)

  [疏]注“乡射”至“三祭”。

  ○释曰:以其左、右及中,故三者皆三祭,非谓一处有三祭。

  卒祭,左个之西北三步,东面。(此乡受献之位也。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

  [疏]“卒祭”至“东面”。

  ○注“此乡”至“卒爵”。

  ○释曰:云“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者,前服不受献之时,侯西北面者,欲归功於侯故也。今卒爵虽同旧处而东面者,以其前受献为己,今卒爵还为己卒爵,故东面,是以云不北面者嫌为侯卒爵也。

  设荐俎,立卒爵。(不言不拜既爵,司马正己反位,不拜可知也。《乡射礼》曰:“获者荐右东面立饮。”)

  [疏]“设荐”至“卒爵”。

  ○注“不言”至“立饮”。

  ○释曰:云“不言不拜既爵,司马正已反位,不拜可知也”者,决《乡射》“获者荐右东面立饮,不拜既爵”。此则不言之,以其司马在,对司马不拜既爵,司马已反位,不拜既爵可知,故不言。引《乡射礼》者,此不言立位之处,当同《乡射》荐者东面立。

  司马师受虚爵,洗,献隶仆人与巾车、获者,皆如大侯之礼。(隶仆人扫侯道,巾车,张大侯及参侯、干侯之获者,其受献之礼,如服不也。隶仆人巾车,於服不之位受之,功成於大侯也。不言量人者,此自後以及先可知。)

  [疏]“司马”至“之礼”。

  ○注“隶仆”至“可知”。

  ○释曰:云“隶仆人扫侯道”者,谓君射时,初扫之时,亦是隶仆人也。云“巾车,张大侯”者,举尊者而言。其参侯、干侯亦张之,是以上文司马“遂命量人、巾车张三侯”

译[疏]“宰夫”至“折俎”。

○注“宰夫”至“胁肺”。

○解释说:经文说“宰夫有司,是宰夫的属吏”,意思是诸侯的宰夫是士,而宰夫有司明确是宰夫的属吏,即府和史。引用《乡射礼》记载的原因,是因为此处关于俎实的内容没有明文记载,所以引用它作为证据。

射毕,获者面向右侧,进献的俎跟随其后。(经文不说“服不”,而说“获者”,是因为国君的大侯,服不氏不背负侯。他的徒众居住在乏中等待报靶,改变文辞,是为了容纳两个人。司马正都进献。进献的俎已经陈设,才面向右侧,表明这是进献自己,已经归功于侯了。面向右侧是从侯的里面。《乡射礼》记载说:“东方称为右个。”)

[疏]“卒错”至“从之”。

○注“不言”至“右个”。

○解释说:经文说“国君大侯,服不氏不背负侯。他的徒众居住在乏中等待报靶,改变文辞,是为了容纳两个人”,意思是根据上面的注释说:“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管拿着旌旗,居住在乏中等待报靶。”郑玄说容纳两个人,是想表明服不氏和徒众中的两人都可以进献,所以郑玄说“司马正都进献”。经文说“面向右侧是从侯的里面”,因为既然先祭左个,接着祭右个,然后祭中间,所以说面向右侧是从侯的里面。

获者右手拿着酒爵,向右祭献荐俎,用双手祭酒。(祭俎时不放下酒爵,是不完备的礼仪。用双手祭酒,是因为获者面向南站在俎的北边,应当在豆旁为侯祭酒,酒爵反扣,一只手不能端正,所以用双手。这里荐俎的陈设,如同对着北面的人一样。天子祝侯说:“只有你安宁的侯,不要像你不安宁的侯,不属于王所,所以举起箭射你。努力饮酒努力进食,赐给你的曾孙诸侯百福。”诸侯以下的祝辞没有听说过。)

[疏]“获者”至“祭酒”。

○注“祭俎”至“未闻”。

○解释说:经文说“祭俎时不放下酒爵,是不完备的礼仪”,意思是说祭俎,是指祭俎上的肺。但肺有两种,这里说的祭是祭肺,不是离肺。知道这一点,是根据《乡射记》说:“获者的俎,有折脊、胁、肺、肺。”又说:“撤下获者的俎,有折脊、胁、肺。都有祭。”那么这里的俎祭肺也是离肺。如果这样,凡是祭祀,祭肺都不放下酒爵,这是常礼。这里说不放下酒爵,是不完备的礼仪,只是祭肺、离肺两者都有,祭肺不放下酒爵。如果只有祭肺,也不放下酒爵。现在祭俎不放下酒爵,所以说是不完备的礼仪。经文说“天子祝侯曰”以下,是《周礼·梓人》的原文。经文说“诸侯以下,祝辞没有听说过”,知道诸侯不与天子的祝辞相同而说没有听说过,是因为本来所射的侯,天子射中就能使诸侯服从,诸侯射中就能成为诸侯,如果天子说“举起箭射你”,诸侯就不能说“举起箭射你”,因此知道祝辞有差异,只是没有听说过罢了。

面向左侧,祭祀如同右侧,中间也如此。(先祭两侧,后祭中间,是因为从外到中间,如同神在中间。《乡射礼》说:进献获者,“俎和荐都三次祭祀”。)

[疏]注“乡射”至“三祭”。

○解释说:因为左、右及中间,所以三者都三次祭祀,不是说一处有三次祭祀。

祭祀完毕,在左个的西北三步,面向东。(这是接受进献的位置。不面向北,是忌讳为侯饮尽酒爵。)

[疏]“卒祭”至“东面”。

○注“此乡”至“卒爵”。

○解释说:经文说“不面向北,是忌讳为侯饮尽酒爵”,之前服不受进献的时候,侯面向西北,是想归功于侯的缘故。现在饮尽酒爵虽然同在旧处而面向东,是因为之前接受进献是为了自己,现在饮尽酒爵还是为自己饮尽,所以面向东,因此说不面向北是忌讳为侯饮尽酒爵。

陈设荐俎,站着饮尽酒爵。(经文不说“不拜既爵”,司马正已经返回原位,不拜可知。《乡射礼》说:“获者进献右侧,面向东站着饮酒。”)

[疏]“设荐”至“卒爵”。

○注“不言”至“立饮”。

○解释说:经文说“不说‘不拜既爵’,司马正已经返回原位,不拜可知”,是决断《乡射礼》“获者进献右侧,面向东站着饮酒,不拜既爵”。这里不说,是因为司马在,对着司马不拜既爵,司马已经返回原位,不拜既爵可知,所以不说。引用《乡射礼》,是因为这里不说站立的位置,应当同《乡射礼》进献者面向东站着。

司马师接受空爵,清洗,进献给隶仆人、巾车和获者,都如同大侯的礼仪。(隶仆人清扫侯道,巾车,是张大侯及参侯、干侯的获者,他们接受进献的礼仪,如同服不氏。隶仆人、巾车,在服不氏的位置接受,功劳成就于大侯。经文不说量人,是因为从后到先可知。)

[疏]“司马”至“之礼”。

○注“隶仆”至“可知”。

○解释说:经文说“隶仆人清扫侯道”,是指君主射箭时,最初清扫的时候,也是隶仆人。经文说“巾车,张大侯”,是举尊者而言。参侯、干侯也张开,所以上文司马“于是命令量人、巾车张开三侯”。

。此直云大侯,举尊而言也。云“及参侯、干侯之获者”,以其上文以献大侯服不获者,明此经获者是糁侯、犴侯可知。云“隶仆人巾车,於服不之位受之”,知者,以其隶仆人、巾车素无其位,而经云“如大侯之礼”,明就大侯之位受献,是以郑云“功成於大侯也”。云“不言量人者,此自後以及先可知”者,案上张侯之时,先言量人,後言巾车,君射之时乃有隶仆人扫侯道。受献先言隶仆人,後言巾车,是自後以及先,隶仆尚得献,明量人在巾车之先得献可知。

译这里只说大侯,是举出尊贵的侯来表述。说“以及参侯、干侯中射中者”,是因为上文提到向大侯献酒的是未射中者,由此可知此经文中射中者指的是参侯、干侯,这是显而易见的。说“隶仆人、巾车在原本没有他们位置的地方接受献酒”,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隶仆人、巾车本来就没有固定的位置,而经文说“如同大侯的礼仪”,说明他们是在大侯的位置上接受献酒,所以郑玄说“大功成就于大侯”。说“不提及量人,这是因为从后往前推可知”者,考察上文张设侯靶时,先提到量人,后提到巾车,君主射箭时才有隶仆人清扫侯道。接受献酒时先提到隶仆人,后提到巾车,这是从后往前推的顺序,隶仆人尚且能得到献酒,显然量人在巾车之前就能得到献酒,这是可以推知的。

卒,司马师受虚爵,奠于篚。(获者之篚。)

  获者皆执其荐,庶子执俎从之,设于乏少南。(少南,为复射妨旌也。隶仆人、巾车、量人,自服不而南。)

  [疏]注“隶仆”至“而南”。

  ○释曰:知“自服不而南”者,虽无正文,以其受献於服不之位,明继服不而南可知。

  服不复负侯而俟。

  司射▯阶西,去扑,▯堂西,释弓,说决、拾,袭,▯洗,洗觚,升实之,降,献释获者于其位,少南。(献释获者与获者异,文武不同也。去扑者,扑不升堂也。少南,辟中。)

  [疏]“司射”至“少南”。

  ○释曰:自此尽“反位”,论献释获者之事。

  ○注“文武不同”。

  ○释曰:言“文武不同”者,以其献获者於侯西北面受献,归功於侯,是其武献;释获者升堂酌酒,东面献之,就释▯之所,是其文,故云文武不同。

  荐脯醢、折俎,皆有祭。(俎与服不同,唯祭一为异。)

  [疏]注“俎与”至“为异”。

  ○释曰:云“俎与服不同”者,以其俱用一俎。云“唯祭一为异”者,上祭侯之俎,引《乡射》获者“俎与荐皆三祭”,郑《乡射》注云:“祭侯三处。”至此献释获者,不主祭侯,正唯一祭俎耳,故云唯祭一为异。

  释获者荐右东面拜受爵。司射北面拜送爵。释获者就其荐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兴,取肺,坐祭,遂祭酒。(祭俎不奠爵,亦贱不备礼。)

  [疏]注“祭俎”至“备礼”。

  ○释曰:上祭侯之时,祭俎不奠爵,不备礼,至此祭俎亦祭肺不奠爵,贱,亦不备礼。

  兴,司射之西,北面立卒爵,不拜既爵。司射受虚爵,奠于篚。释获者少西辟荐,反位。(辟荐少西之者,为复射妨司射视▯,亦辟俎也。)

  [疏]注“亦辟俎也”。

  ○释曰:以其荐俎相将,荐既辟,俎亦辟可知。

  司射▯堂西,袒、决、遂,取弓,挟一个,▯阶西,▯扑以反位。(为将复射。)

  [疏]“司射”至“反位”。

  ○注“为将复射”。

  ○释曰:自此尽“于公如初”,论司射请公为三番射事。

  司射倚扑于阶西,▯阼阶下,北面请射于公,如初。(不升堂,宾诸公卿大夫既射矣,闻之可知。)

  [疏]注云“不升堂,宾诸公卿大夫既射矣,闻之可知”者,决前司射升堂,请射于公升,今不升者,诸公卿大夫前已射,闻之矣。

  反▯扑,▯次,命三耦皆袒、决、遂,执弓,序出取矢。(▯言拾,是言序,互言耳。)

  [疏]“反▯”至“取矢”。

  ○注“▯言”至“言耳”。

  ○释曰:自此尽“袭反位”,论三耦与卿大夫取矢之事。云“▯言拾”者,谓第一射时,三耦云拾取矢。云“是言序”者,谓序出次时,一耦先後互者,皆次序出次,至庭拾取矢。

  司射先反位。(言先,先三耦也。司射既命三耦以入次之事,即反位。三耦入次,袒、决、遂,执弓挟矢,乃出反次外西面位。▯不言司射先反位,三耦未有次位,无所先也。)

  [疏]“司射先反位”。

  ○注“言先”至“先也”。

  ○释曰:云“▯不言司射先反位,三耦未有次外位,无所先也”者,凡言反位者,谓前已有位,今乃反之,是今礼反於旧位。旧位第一番之时,三耦次外旧无位,司射虽先有位,不得言先反位,是以决之。

  三耦拾取矢如初,小射正作取矢如初。(小射正,司射之佐,作取矢,礼杀,代之。)

  [疏]“三耦”至“如初”。

  ○注“小射”至“代之”。

  ○释曰:云“礼杀,代之”者,决第一番不言小射正作取矢。

  三耦既拾取矢,诸公、卿、大夫皆降,如初位,与耦入於次,皆袒、决、遂,执弓,皆进当▯▯,进坐,说矢束。上射东面,下射西面,拾取矢,如三耦。(皆进当▯▯,进三耦揖之位也。凡继射,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从初。)

  [疏]“三耦”至“三耦”。

译司马师接受空爵,将其放在篚中。(这是获者所用的篚。)

获者都拿着他们的荐席,庶子拿着俎跟随在后面,将荐席设置在乏的稍南面。(稍南面,是为了避免妨碍再次射箭时旌旗的展开。隶仆人、巾车、量人,从服不的位置向南移动。)

[疏]注释“隶仆”到“而南”。

○解释说:知道“从服不的位置向南移动”的原因,虽然没有明确的正文依据,但因为他们在服不的位置接受献酒,显然可以推断出他们是紧接着服不的位置向南移动的。

服不再背负侯靶而等待。

司射走到西阶西侧,放下扑,走到堂的西面,放下弓,摘下决和拾,穿上外衣,走到洗处,清洗觚,然后升堂斟满酒,降堂,在释获者的位置稍南面献酒给释获者。(向释获者献酒与向获者献酒不同,体现了文武的区别。放下扑,是因为扑不升堂。稍南面,是为了避开中位。)

[疏]“司射”到“少南”。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反位”,论述的是向释获者献酒的事情。

○注释“文武不同”。

○解释说:说“文武不同”的原因,是因为向获者献酒时,获者在侯的西北面接受献酒,将功劳归于侯,这是武献;而释获者升堂斟酒,向东面献酒,是在释获者所在的地方,这是文献,所以说文武不同。

荐席上摆放着脯醢和折俎,都有祭祀。(俎与服不同,只有祭祀的次数不同。)

[疏]注释“俎与”到“为异”。

○解释说:说“俎与服不同”的原因,是因为它们都使用一个俎。说“只有祭祀的次数不同”的原因,是因为之前祭祀侯的俎,引用《乡射》中获者“俎与荐都祭祀三次”,郑玄在《乡射》的注释中说:“祭祀侯的三个地方。”而这里向释获者献酒,不主要祭祀侯,只祭祀一次俎,所以说只有祭祀的次数不同。

释获者在荐席的右侧,面向东拜受酒爵。司射面向北拜送酒爵。释获者走到他的荐席坐下,左手拿着酒爵,右手祭祀脯醢,起身,取肺,坐下祭祀,然后祭祀酒。(祭祀俎时不放置酒爵,也是因为地位低贱,礼仪不完备。)

[疏]注释“祭俎”到“备礼”。

○解释说:之前祭祀侯的时候,祭祀俎不放置酒爵,礼仪不完备,到这里祭祀俎也祭祀肺不放置酒爵,因为地位低贱,礼仪也不完备。

起身,走到司射的西面,面向北站立,饮尽酒爵,不拜谢饮尽酒爵。司射接受空爵,将其放在篚中。释获者稍微向西避开荐席,回到原位。(避开荐席稍微向西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妨碍再次射箭时司射观察,也是为了避开俎。)

[疏]注释“亦辟俎也”。

○解释说:因为荐席和俎是相伴随的,荐席已经避开,俎也避开是可以推断的。

司射走到堂的西面,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拿起弓,夹着一支箭,走到西阶西侧,拿着扑回到原位。(这是为了准备再次射箭。)

[疏]“司射”到“反位”。

○注释“为将复射”。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于公如初”,论述的是司射请求公进行第三番射箭的事情。

司射将扑倚放在西阶西侧,走到阼阶下,面向北向公请求射箭,像之前一样。(不升堂,因为宾客、公卿大夫已经射过了,听到即可知道。)

[疏]注释说“不升堂,宾诸公卿大夫既射矣,闻之可知”的原因,是因为之前司射升堂,请求公升堂,现在不升堂,是因为公卿大夫之前已经射过,听到了。

拿起扑,走到次,命令三耦都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拿起弓,依次走出次取箭。(说拾,是说序,互相说明而已。)

[疏]“反〇”到“取矢”。

○注释“〇言”到“言耳”。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袭反位”,论述的是三耦与卿大夫取箭的事情。说“〇言拾”的原因,是指第一射时,三耦说拾取箭。说“是言序”的原因,是指依次走出次时,一耦先后互相依次走出次,到庭院拾取箭。

司射先回到原位。(说先,是先于三耦。司射已经命令三耦进入次的事情,就回到原位。三耦进入次,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拿起弓夹着箭,才走出次回到西面位置。〇不说司射先回到原位,三耦还没有次位,没有先后的区别。)

[疏]“司射先反位”。

○注释“言先”到“先也”。

○解释说:说“〇不说司射先回到原位,三耦还没有次外位,没有先后的区别”的原因,凡是说回到原位的,是指之前已经有位置,现在才回去,是现在礼回到旧位置。旧位置第一番的时候,三耦次外旧没有位置,司射虽然先有位置,不能说先回到原位,所以这样判断。

三耦依次取箭像之前一样,小射正作取箭像之前一样。(小射正,是司射的助手,作取箭,礼仪简化,代替他。)

[疏]“三耦”到“如初”。

○注释“小射”到“代之”。

○解释说:说“礼仪简化,代替他”的原因,是因为第一番不说小射正作取箭。

三耦依次取箭后,诸公、卿、大夫都降堂,回到原来的位置,与耦一起进入次,都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拿起弓,都前进到〇〇,前进坐下,解开箭束。上射面向东,下射面向西,依次取箭,像三耦一样。(都前进到〇〇,是前进到三耦作揖的位置。凡是继射,只命令耦而已,不命令射箭,不命令取箭,跟随最初的样子。)

[疏]“三耦”到“三耦”。

○注“皆进”至“从初”。

  ○释曰:云“凡继射,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从初”者,言凡继射命耦者,前三耦卒射後,大夫降至“三耦之南,西面北上,司射东面于大夫西,比耦,大夫与大夫,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卒,遂比众耦”云云。至公即席後,宾升阶复位还筵,而後卿大夫继射,後“众皆继射,释获皆如初”,注云:“诸公卿言取弓矢,众言释获,互言也。”既《司射》注:“司射所作,唯上耦。”是此文小射正但作三耦拾取矢,公以下亦无作拾文,故曰“不作取矢从初”,从三耦法也。

译注“皆进”到“从初”。

解释说:所谓“凡是接着射箭,只命令配对即可,不再进行作射、取矢的仪式,都依照最初的规矩”,意思是说,凡是接着射箭并命令配对的情况,在前三对射手射毕之后,大夫降阶到“三对射手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司射在大夫的西侧面向东,进行配对,大夫与大夫配对,命令上射说:‘某人为你驾车。’命令下射说:‘你与某人射箭。’完毕后,接着为其余各对射手配对”等等。等到国君就席之后,宾客升阶回到原位并恢复席位,然后卿大夫接着射箭,之后“众人也都接着射箭,撤去计数箭靶的仪式也都像最初一样”,注解说:“各位公卿只说取弓矢,众人只说撤去计数箭靶,这是互文见义。”既然《司射》的注解说:“司射所进行的仪式,只有第一对射手。”那么这里小射正只进行前三对射手拾取箭矢的仪式,国君以下也没有进行拾取箭矢的文字记载,所以说“不再进行取矢的仪式,都依照最初(前三对)的规矩”,是遵循前三对射手的做法。

若士与大夫为耦,士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说矢束,退反位。(说矢束,自同於三耦,谦也。)

  [疏]注“说矢”至“谦也”。

  ○释曰:云“自同於三耦,谦也”者,以其三耦是士之束,既是大夫,若束则异於三耦,故云说矢束自同於三耦谦也。《乡射》“坐说矢束”,注云:“说矢束者,下耦以将拾取。”彼不言同三耦者,彼三耦非大夫故也。

  耦揖进,坐兼取乘矢,兴,顺羽,且左还,毋周,反面揖。(兼取乘矢,不敢与大夫拾。)

  大夫进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三挟一个,揖进。大夫与其耦皆▯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诸公、卿升就席。(大夫反位,诸公卿乃升就席,大夫与己上下位。)

  [疏]注“大夫”至“下位”。

  ○释曰:诸公卿大夫自为耦者,拾取矢在前,大夫与士耦者说矢束,拾取矢在後,今待大夫反位,公卿乃升就席者,以其上大夫与下大夫同是大夫爵,但上下有异耳。故上大夫待下大夫反位,乃後升就席。

  众射者继拾取矢,皆如三耦,遂入于次,释弓矢,说决、拾、袭,反位。

  司射犹挟一个以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升,命去侯,负侯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与司马交于阶前,倚扑于阶西,▯阼阶下,北面请以乐于公,公许。(请奏乐以为节也。始射,获而未释获,复释获,复用乐行之。君子之於事也,始取苟能,中课有功,终用成法,教化之渐也。射用应乐为难。孔子曰:“射者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

  [疏]注“请奏”至“者乎”。

  ○释曰:云“请奏乐以为节也”者,谓若天子《驺虞》九节,诸侯《▯首》七节,大夫《采▯》,士《采蘩》皆五节。云“始射,获而未释获”者,谓第一番三耦射中时,虽唱获未释▯。云“复释获”者,谓第二番众耦皆射,释▯未作乐。云“复用乐行之”者,谓第三番射,非直释▯,复用乐焉。云“射用应乐为难”者,但礼射,其容体比於礼,其节奏比於乐,又须中於侯,名为应乐节。云“孔子曰”者,《礼记射义》文。引之者,证射用应乐而为难之意。

  司射反,▯扑,东面命乐正曰:“命用乐。”(言君有命用乐射也。乐正在工南,北面。)

  [疏]注“言君”至“北面”。

  ○释曰:云“乐正在工南,北面”者,此时工在洗东西面,乐正在工南北面,司射在西阶下东面。经云“命乐正”者,东面遥命之。

  乐正曰:“诺。”司射遂▯堂下,北面视上射,命曰:“不鼓不释。”(不与鼓节相应,不释▯也。鼓亦乐之节。《学记》曰:“鼓无当於五声,五声不得不和。”凡射之鼓节,《投壶》其存者也。《周礼》射节: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以下五。)

  [疏]注“不与”至“下五”。

  ○释曰:引《学记》者,证鼓得与乐为节之事。云“凡射之鼓节,《投壶》其存者也”者,射之鼓节多少无文,案今《礼记投壶》篇图出鲁鼓、薛鼓,云“取半以下为投壶节,尽用之为射节”,是其投壶存者。云“《周礼》射节:天子九”以下者,是《射人》、《乐师》皆有此支,引之者,证射节多少。

  上射揖,司射退反位。乐正命大师,曰:“奏《▯首》,▯若一。”(乐正西面受命,左还东面,命大师以《大射》之乐章,使奏之也。《▯首》,逸诗《曾孙》也。▯之言不来也。其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後世失之,谓之《曾孙》。曾孙者,其章头也。《射义》所载《诗》曰“曾孙侯氏”是也。以为诸侯射节者,采其既有弧矢之威,又言“小大莫处,御於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有乐以时会君事之志也。▯若一者,调其声之疏数重节。)

  [疏]“上射”至“若一”。

  ○注“乐正”至“重节”。

  ○释曰:云“《▯首》,逸诗《曾孙》也”者,以其《▯首》是篇名,《曾孙》是章头。

译如果士与大夫结为一对,士面向东,大夫面向西。大夫上前坐下,解开箭束,退回到原位。(解开箭束,是让自己与那三对士相同,表示谦逊。)

[疏]注“说矢”至“谦也”。

○解释:说“让自己与那三对士相同,表示谦逊”的原因,是因为那三对都是士的箭束,既然对方是大夫,如果还束着箭,就与那三对士不同,所以说解开箭束让自己与那三对士相同是表示谦逊。《乡射礼》中说“坐下解开箭束”,注解说:“解开箭束,是因为下对将要拾取箭矢。”那里没有说与三对相同,是因为那里的三对中没有大夫。

两人作揖后上前,坐下同时拿起四支箭,站起来,顺着箭羽的方向,并且向左转身,不要转满一圈,转回正面作揖。(同时拿起四支箭,是不敢与大夫一样一支一支地拾取。)

大夫上前坐下,也同时拿起四支箭,像他的搭档那样。面向北,三挟一支箭,作揖上前。大夫和他的搭档都依次,放下弓,解下决、拾、袭,回到原位。各位公、卿才升堂就座。(大夫回到原位后,各位公卿才升堂就座,因为大夫与自己有上下位之分。)

[疏]注“大夫”至“下位”。

○解释:各位公卿大夫自己结为一对的,拾取箭矢在前;大夫与士结为一对的,解开箭束,拾取箭矢在后。现在等待大夫回到原位,公卿才升堂就座,是因为上大夫与下大夫同是大夫爵位,只是有上下之分罢了。所以上大夫等待下大夫回到原位,然后才升堂就座。

其他射箭的人接着拾取箭矢,都像那三对士那样,于是进入次舍,放下弓矢,解下决、拾、袭,回到原位。

司射仍然挟着一支箭来主持射箭,像开始时那样。第一对作揖升堂,像开始时那样。司马升堂,命令撤去侯靶,负侯答应说“是”。司马走下堂,放下弓回到原位。司射与司马在台阶前交错而过,司射把扑放在台阶西侧,在阼阶下,面向北向国君请求奏乐,国君允许。(请求奏乐作为节奏。刚开始射箭,报获而没有释获,后来释获,又用乐来引导。君子对于事情,开始时取法于能够做到的,中间考核有功绩,最后用成法,这是教化的逐渐深入。射箭要应和音乐是困难的。孔子说:“射箭的人为什么要听,顺着声音而发射,发射而不偏离正鹄的,大概只有贤者吧?”)

[疏]注“请奏”至“者乎”。

○解释:说“请求奏乐作为节奏”的意思,是说如果天子用《驺虞》九节,诸侯用《狸首》七节,大夫用《采芑》,士用《采蘩》都是五节。说“刚开始射箭,报获而没有释获”的意思,是说第一番三对射中时,虽然唱获但没有释获。说“后来释获”的意思,是说第二番众对都射,释获但没有奏乐。说“又用乐来引导”的意思,是说第三番射箭,不只是释获,又用乐了。说“射箭要应和音乐是困难的”的意思,是说礼射,其仪容体态比附于礼,其节奏比附于乐,又必须射中侯靶,称为应和乐节。说“孔子说”的意思,是《礼记·射义》中的文字。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射箭应和音乐而困难的意思。

司射回来,拿着扑,面向东命令乐正说:“命令用乐。”(说国君有命令用乐射箭。乐正在乐工南面,面向北。)

[疏]注“言君”至“北面”。

○解释:说“乐正在乐工南面,面向北”的意思,是此时乐工在洗东西面,乐正在乐工南北面,司射在西阶下东面。经文说“命令乐正”的意思,是面向东远远地命令他。

乐正说:“是。”司射于是拿着扑在堂下,面向北看着上射,命令说:“不鼓不释。”(不与鼓节相应,不释获。鼓也是乐的节奏。《学记》说:“鼓不相当于五声,五声不得不和谐。”凡是射箭的鼓节,《投壶》中保存了下来。《周礼》射箭的节奏: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以下五。)

[疏]注“不与”至“下五”。

○解释:引用《学记》,是为了证明鼓能与乐为节的事情。说“凡是射箭的鼓节,《投壶》中保存了下来”的意思,是射箭的鼓节多少没有记载,看现在《礼记·投壶》篇图出鲁鼓、薛鼓,说“取一半以下为投壶节,全部用之为射节”,这就是《投壶》中保存的。说“《周礼》射箭的节奏:天子九”以下的,是《射人》、《乐师》都有这些记载,引用它们,是为了证明射箭节奏的多少。

上射作揖,司射退下回到原位。乐正命令大师,说:“演奏《狸首》,节奏疏密重节。”(乐正面向西接受命令,向左转面向东,命令大师用《大射》的乐章,让他演奏。《狸首》,是逸诗《曾孙》。狸的意思是不来。那首诗有“射诸侯首不朝者”的话,因此以此命名篇目,后世失传,称之为《曾孙》。曾孙,是章头。《射义》所载《诗》曰“曾孙侯氏”就是。把它作为诸侯射箭的节奏,是采其既有弧矢之威,又说“小大莫处,御於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有乐以时会君事的志向。节奏疏密重节,是调节声音的疏密重节。)

[疏]“上射”至“若一”。

○注“乐正”至“重节”。

○解释:说“《狸首》,是逸诗《曾孙》”的意思,是因为《狸首》是篇名,《曾孙》是章头。

知者,以其《射义》上文云:其节,天子以《驺虞》,诸侯以《▯首》,卿大夫以《采▯》,士以《采蘩》。以类言之,《驺虞》、《采▯》是篇名,《▯首》篇名可知。《射义》下文“诸侯君臣尽志於射”,又云“故《诗》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小大莫处,御於君所”,注云:“此《曾孙》之诗,诸侯之射节也。四正,正爵四行也。四行者,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乃後乐作而射也。”上云《▯首》,下云《曾孙》。《曾孙》,章头也,是以郑云“《曾孙》其章头,《射义》所载曾孙侯氏”是也。云“後世失之,谓之《曾孙》”者,以《曾孙》为篇名是失之,云曾孙其章头也,是正世人也。云“小大莫处”已下,“则燕则誉”以上,皆《射义》文。彼注以燕,以射先行燕礼乃射是也。云“▯若一者,调其声之疏数重节”者,谓九节、七节、五节,中▯相去,或希疏或密数,中▯使如一。必疏数如一者,重此乐故也。

译郑玄认为,根据《射义》上文的记载:射箭的节拍,天子用《驺虞》,诸侯用《〇首》,卿大夫用《采〇》,士用《采蘩》。从类别来说,《驺虞》、《采〇》是篇名,那么《〇首》也是篇名就可想而知了。《射义》下文说“诸侯君臣在射箭时尽展志向”,又说“所以《诗经》说:曾孙是诸侯,四正之礼都具备。无论大小官员,都在君主所在的地方侍奉”,注解说:“这是《曾孙》这首诗,是诸侯射箭时的节拍。四正,是指正爵四次行礼。这四次行礼,分别是献宾、献公、献卿、献大夫,然后才奏乐射箭。”上文说《〇首》,下文说《曾孙》。《曾孙》是章节的开头,所以郑玄说“《曾孙》是章节的开头,《射义》中所载的‘曾孙侯氏’就是证明”。说“后世弄错了,把它当作篇名叫《曾孙》”,是因为把《曾孙》当作篇名是错误的,说《曾孙》是章节的开头,才是纠正世人的说法。说“小大莫处”以下,“则燕则誉”以上,都是《射义》中的文字。那里的注解说“燕”,是指先举行燕礼然后再射箭。说“〇若一者,调其声之疏数重节”,是指九节、七节、五节,中间的〇相距,有的稀疏有的密集,要使中间的〇保持一致。之所以要使疏密保持一致,是因为重视这种乐舞的缘故。

大师不兴,许诺。乐正反位,奏《▯首》以射。三耦卒射。宾待于物如初。公乐作而后就物,稍属,不以乐志。其他如初仪。(不以乐志,君之射仪,迟速从心,其发不必应乐,辟不敏也。志,意所亻疑度也。《春秋传》曰:“吾志其目。”)

  [疏]“大师”至“初仪”。

  ○注“不以”至“其目”。

  ○释曰:此经云“如初”者,皆如上第二番射法,唯作乐为异耳。云“辟不敏也”者,若以乐志,不与乐节相应,则见君不敏。今不以乐志,迟速从心,其发不必应乐,是辟不敏也。引《春秋传》者,定八年《左氏传》文:正月,公侵齐,门于阳州,其时鲁人颜息射人中眉,退曰:“我无勇,吾志其目也。”服氏注云:志中其目,是非其诚,诈以自矜。引之者,证志是意所拟度也。

  卒射如初。宾就席,诸公、卿、大夫、众射者皆继射,释获如初。卒射,降反位。释获者执馀获进告。左右卒射,如初。

  司马升,命取矢,负侯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小臣委矢,司马师乘之,皆如初。司射释弓、视▯,如初。释获者以贤获与钧告,如初。复位。

  司射命设丰、实觯,如初。遂命胜者执张弓,不胜者执弛弓,升、饮,如初,卒、退丰与觯,如初。

  司射犹袒、决、遂,左执弓,右执一个,兼诸弦,面镞,▯次,命拾取矢,如初。(侧持弦矢曰执。面犹尚也。兼矢於弦,尚镞,将止,变於射也。)

  [疏]注“侧持”至“射也”。

  ○释曰:上文皆云“挟一个”,此经云“执一个”,故上注云:“方持弦矢曰挟。”以其将射故也。此注云:“侧持弦矢曰执。”谓镞向上,故云“兼矢於弦,尚镞,将止,变於射”也。案《乡射礼》云:“矢不挟,兼诸弦▯付。”不言面镞,此言面镞,不言兼弦▯付,各举一边,省文之义。言兼弦附者,一矢兼弦,三矢兼▯付也。

  司射反位。三耦及诸公、卿、大夫、众射者皆袒、决、遂,以拾取矢,如初。矢不挟,兼诸弦,面镞,退▯次,皆授有司弓矢,袭,反位。(不挟,亦谓执之如司射。)卿、大夫升就席。

  司射▯次,释弓,说决、拾,去扑,袭,反位。司马正命退▯▯、解纲。小臣师退▯▯,巾车、量人解左下纲。司马师命获者以旌与荐俎退。(解犹释也。今文司马师,无司马。)

  司射命释获者退中与▯而俟。(诸所退射器皆俟,备君复射,释获者亦退其荐俎。)

  [疏]注“诸所”至“荐俎”。

  ○释曰:云“皆俟,备君复射”者,但射已三番,於後或射或否,但臣不敢必君射,故备拟於君也。云“释获者亦退其荐俎”者,前辟荐俎,今既退中与▯,荐俎不可虚留,明亦退之可知。

  公又举奠觯,唯公所赐。若宾若长,以旅于西阶上,如初。大夫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反位。

  [疏]“公又”至“反位”。

  ○释曰:此一节论射讫,为大夫举旅之事。

  司马正升自西阶,东楹之东,北面告于公:“请彻俎。”公许。(射事既毕,礼杀人倦,宜彻俎燕坐。)

  [疏]“司马”至“公许”。

  ○释曰:自此尽“反位坐”,论彻俎升坐安燕之事。

  遂▯西阶上,北面告于宾。宾北面取俎以出。诸公、卿取俎如宾礼,遂出,授从者于门外。(自其从者。)

  大夫降复位。(门东北面位。)

  [疏]“大夫降复位”。

  ○注“门东北面位”。

  ○释曰:云“大夫降”者,大夫虽无俎,以宾及公卿皆送俎,不可独立於堂,故降复位。云“门东北面位”者,谓初小臣纳卿大夫门东北面揖位,案下文“宾诸公卿皆入门,东面,北上”,谓在西阶下。知大夫不复在西阶下位者,以其言复位者,复前位,其西阶下旧无位,故知非西阶下。若然,公卿入西阶下,郑云诸公卿不入门而右,以将燕,亦因从宾者也。大夫以公卿未入,不可犹居西阶,故在门东北面位也。

  庶子正彻公俎,降自阼阶以东。

译大师没有兴起,(乐正)应允。乐正回到原位,演奏《〇首》乐曲以配合射礼。三组耦射完毕。宾客在器物旁等候,如同起初那样。国君的音乐奏响后才走到器物旁,逐渐靠近,不依据音乐的节奏来定意。其他礼仪如同起初一样。(不依据音乐的节奏来定意,是国君射礼的仪节,快慢随心,发射不必应和音乐,这是为了避免显得不敏捷。志,是心意所揣度。《春秋传》说:“我瞄准他的眼睛。”)

[疏]“大师”到“初仪”。

○注“不以”到“其目”。

○解释说:经文说“如同起初”,都是指如上第二番射法,只有作乐不同罢了。说“避免显得不敏捷”,如果依据音乐的节奏来定意,不与乐节相应,就会显得国君不敏捷。现在不依据音乐的节奏来定意,快慢随心,发射不必应和音乐,这是为了避免显得不敏捷。引用《春秋传》,是定八年《左氏传》的记载:正月,国君侵犯齐国,攻打阳州,当时鲁国人颜息射中人的眉毛,退下说:“我没有勇气,我是瞄准他的眼睛。”服氏注说:瞄准他的眼睛,这不是诚心,是诈术来自夸。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志”是心意所拟度。

射毕如同起初。宾客就席,各位公、卿、大夫、众射者都接着射,计算中靶如同起初。射毕,走下台阶回到原位。计算中靶的人拿着剩余的箭靶进前报告。左右两边射毕,如同起初。

司马登上台阶,命令取箭,负侯应允。司马走下台阶,放下弓回到原位。小臣放下箭,司马师乘坐车,都如同起初。司射放下弓、观看〇,如同起初。计算中靶的人将优胜者与平局者报告,如同起初。回到原位。

司射命令设置丰、盛满觯,如同起初。于是命令胜者拿着张开的弓,败者拿着松弛的弓,登阶、饮酒,如同起初,射毕、撤去丰与觯,如同起初。

司射仍然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左手拿着弓,右手拿着一个,将箭夹在弦上,箭头朝上,〇次,命令拾取箭,如同起初。(侧持弦矢叫执。面,尚也。将箭夹在弦上,箭头朝上,将要停止,与射时不同。)

[疏]注“侧持”到“射也”。

○解释说:上文都说“挟一个”,此经文说“执一个”,所以上注说:“方持弦矢叫挟。”因为将要射的缘故。此注说:“侧持弦矢叫执。”是说箭头向上,所以说“将箭夹在弦上,箭头朝上,将要停止,与射时不同”。按《乡射礼》说:“箭不挟,夹在弦〇付。”不说面镞,此说面镞,不说兼弦〇付,各举一边,是省文的义理。说兼弦附的,是一箭夹弦,三箭夹〇付。

司射回到原位。三组耦及各位公、卿、大夫、众射者都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以拾取箭,如同起初。箭不挟,夹在弦上,箭头朝上,退到〇次,都交给有司弓矢,穿上衣服,回到原位。(不挟,也是说拿着像司射那样。)卿、大夫登阶就席。

司射〇次,放下弓,摘下决、拾,去掉扑,穿上衣服,回到原位。司马正命令退下〇〇、解开纲。小臣师退下〇〇,巾车、量人解开左下纲。司马师命令获者拿着旌与荐俎退下。(解,释也。今文司马师,没有司马。)

司射命令计算中靶的人退下中与〇而等候。(所有退下的射器都等候,以备国君再次射,计算中靶的人也退下其荐俎。)

[疏]注“诸所”到“荐俎”。

○解释说:说“都等候,以备国君再次射”,只是射已三番,以后或射或不射,但臣不敢断定国君射,所以预备拟于国君。说“计算中靶的人也退下其荐俎”,先前避开荐俎,现在既退下中与〇,荐俎不可虚留,明显也退下可知。

国君又举起奠觯,只由国君赐予。如果是宾客或长者,在西阶上旅饮,如同起初。大夫最后受赐的拿着空觯走下台阶,放在篚中,回到原位。

[疏]“公又”到“反位”。

○解释说:这一节论述射毕,为大夫举旅之事。

司马正从西阶登阶,在东楹的东边,北面报告国君:“请求撤去俎。”国君允许。(射事既毕,礼仪使人疲倦,宜撤去俎安坐。)

[疏]“司马”到“公许”。

○解释说:自此到“反位坐”,论述撤去俎登阶安坐之事。

于是〇西阶上,北面报告宾客。宾客北面取俎出去。各位公、卿取俎如同宾客礼,于是出去,在门外交给随从。(自其随从。)

大夫走下台阶回到原位。(门东北面位。)

[疏]“大夫降复位”。

○注“门东北面位”。

○解释说:说“大夫降”,大夫虽无俎,因为宾客及公卿都送俎,不可独立于堂,所以走下台阶回到原位。说“门东北面位”,是说初小臣纳卿大夫门东北面揖位,按下文“宾客诸公卿都入门,东面,北上”,是在西阶下。知道大夫不在西阶下位,因为说复位,是回到前位,其西阶下旧无位,所以知道不是西阶下。如果这样,公卿入西阶下,郑说诸公卿不入门而右,因为将要燕,也随从宾客。大夫因为公卿未入,不可犹居西阶,所以在门东北面位。

庶子正撤去国君的俎,从阼阶走下向东。

(降自阼阶,若亲彻也。以东,去藏。)宾、诸公、卿皆入门,东面,北上。(诸公卿不入门而右,以将燕,亦因从宾。)司正升宾。宾、诸公、卿、大夫皆说屦,升就席。公以宾及卿、大夫皆坐,乃安。(▯命以我安,臣於君尚犹▯▯,至此乃敢安。)

译(从东阶走下,如同亲自撤去祭品一样。向东走,离开存放祭品的地方。)宾客、各位诸侯、卿大夫都进入大门,面向东,以北为上。(各位诸侯和卿大夫不进门而在右侧,因为将要举行宴饮,也跟随宾客。)司正升堂劝宾饮酒。宾客、各位诸侯、卿大夫、大夫都脱去鞋子,升堂就座。国君与宾客以及卿大夫都坐下后,才安坐。(〇命令我安坐,臣子对于君主尚且〇〇,到这时才敢安坐。)

羞庶羞。(羞,进也。庶,众也。所进众羞,谓▯巽肝▯、狗▯醢也。或有炮鳖、脍鲤、雉、兔、鹑、β。)

  [疏]“羞庶羞”。

  ○注“羞进”至“鹑β”。

  ○释曰:知有“▯巽肝▯”者,此《大射》先行燕礼,燕法,其牲唯有狗。又案《内则》云:“肝▯,取狗肝一,▯之以其▯,濡炙之,举ㄡ其▯,不蓼。”注云:“▯,肠▯脂。”故知此羞中有肝▯也。又知有“狗▯醢”者,以其《公食大夫》有牛▯炙、羊▯炙、豕▯炙,此燕无三牲,故知▯醢亦用狗。知“有炮鳖、脍鲤”者,案《六月》诗云:“吉甫燕喜,既多受祉。”又云:“饮御诸友,い鳖脍鲤。”故知有此也。《公食大夫》有王事之劳,乃有之。故《六月》诗郑注:“以吉甫远从镐地来,又日月长久,今饮之酒,使其诸友恩旧者侍之。又加其珍美之馔,所以极劝之也。”是有王事之劳乃有之,无王事之劳则无,故《公食大夫》不见也。又知有雉兔鹑β者,《公食大夫》二十豆有此四者,此仍引《内则》上大夫二十豆者,不引二十豆,尽以其二十豆有三牲之物,此狗,故唯引此四者。

  大夫祭荐。(燕乃祭荐,不敢於盛成礼。)

  [疏]“大夫祭荐”。

  ○注“燕乃”至“成礼”。

  ○释曰:云“燕乃祭荐,不敢於盛成礼”者,此大夫卑,不敢与公卿同时於盛成礼也。

  司正升受命,皆命。公曰:“众无不醉。”宾及诸公、卿、大夫皆兴,对曰:“诺,取不醉!”皆反位坐。(皆命者,命宾、命诸公、命卿大夫,皆乡其位也。兴对必降席,敬也。司正退立西序端。)

  [疏]“司正”至“位坐”。

  ○注“皆命”至“序端”。

  ○释曰:云“兴对必降席”者,经直云“兴”,不言降席,郑知降席者,以为反坐,故知降席也。言“敬也”者,决上文司正命宾与大夫以我安,虽未坐,不云降而对,故以此为敬。若然,上不降席者,彼直云“安”,未尽殷勤,故不降。此命使醉,是尽殷勤,故兴降,加敬也。知司正退立西序端者,案司正监酒,此将献士,事未讫,亦如《乡饮酒》监旅时,立于西序端也。

  主人洗、酌,献士于西阶上。士长升,拜受觯,主人拜送。(献士用觯,士贱也。今文觯作觚。)

  [疏]“主人”至“拜送”。

  ○注“献士”至“作觚”。

  ○释曰:自此尽“奠于篚”,论献士及祝史等之事。云“献士用觯,士贱也”者,言献士用觯,对上献大夫已上觚。觚二升,觯三升,用大者贱,用小者尊,故云士贱也。

  士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其他不拜,坐祭,立饮。(其他,谓众士也。升不拜受爵。)

  [疏]注“其他”至“受爵”。

  ○释曰:云“其他,谓众士也”者,长谓士中之长,次云士,谓长已下,下云其他,谓众士者,亦谓二十七士,以其下经旅食,谓庶人在官,故知此非府史以下。

  乃荐司正与射人于觯南,北面,东上,司正为上。(司正,射人士也。以齿受献,既乃荐之也。司正,大射正也。射人,小射正,略其佐。)

  [疏]注“司正”至“其佐”。

  ○释曰:案《燕礼》荐司正与射人一人,司士一人,执幂二人,此不言其数,又不言司士与执幂者,以射人是小射正,非一人互见执事,执事者皆同献,不言其数,不言执幂者二人,文不具。

  辩献士。士既献者立于东方,西面,北上。乃荐士。(士既献易位者,以卿大夫在堂,臣位尊东也。毕献荐之,略贱。)

  [疏]注“士既”至“略贱”。

  ○释曰:云“毕献荐之,略贱”者,案上献士,立饮,是毕献讫,乃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于觯南”,是献士又献司正已下。若然,荐士当在乃荐司正上,至此言之者,其实荐士在乃荐司正上,今此更言士得献讫,立在东方,立毕乃荐,不毕献,待司正荐,乃荐士也。是以荐司正言乃者,缓辞,明司正已下荐在士後也。

  祝史、小臣师亦就

译进献各种菜肴。(羞,进献。庶,众多。所进献的众多菜肴,指〇巽肝〇、狗〇醢。或者还有炮鳖、脍鲤、雉、兔、鹑、β。)

[疏]“羞庶羞”。

○注“羞进”至“鹑β”。

○解释:知道有“〇巽肝〇”的原因,是因为这次《大射》之前先行燕礼,燕礼的规矩,其牺牲只有狗。又查考《内则》说:“肝〇,取狗肝一,〇之以其〇,濡炙之,举ㄡ其〇,不蓼。”注解说:“〇,肠〇脂。”所以知道这菜肴中有肝〇。又知道有“狗〇醢”的原因,是因为《公食大夫》中有牛〇炙、羊〇炙、豕〇炙,这次燕礼没有三牲,所以知道〇醢也用狗。知道“有炮鳖、脍鲤”的原因,查考《六月》诗说:“吉甫燕喜,既多受祉。”又说:“饮御诸友,い鳖脍鲤。”所以知道有此菜肴。《公食大夫》中有王事的辛劳,才有这些。所以《六月》诗郑玄注:“因为吉甫从遥远的镐地而来,又历时长久,现在给他饮酒,让他的旧友侍奉。又加上珍美的食物,用来极力劝慰他。”是有王事的辛劳才有,没有王事的辛劳就没有,所以《公食大夫》中没见到。又知道有雉兔鹑β的原因,《公食大夫》二十豆中有这四样,这里仍引用《内则》上大夫二十豆的记载,不引用二十豆,是因为那二十豆中有三牲之物,这里只有狗,所以只引用这四样。

大夫只祭荐。(燕礼只祭荐,不敢在盛大的成礼中祭祀。)

[疏]“大夫祭荐”。

○注“燕乃”至“成礼”。

○解释:说“燕礼只祭荐,不敢在盛大的成礼中祭祀”的原因,是因为这大夫地位卑下,不敢与公卿同时在盛大的成礼中祭祀。

司正升堂接受命令,都传达命令。公说:“大家没有不醉的。”宾客及诸公、卿、大夫都起身,回答说:“诺,取不醉!”都回到原位坐下。(皆命者,命令宾客、命令诸公、命令卿大夫,都面向他们的位次。起身回答必须离开席位,表示恭敬。司正退下站在西序端。)

[疏]“司正”至“位坐”。

○注“皆命”至“序端”。

○解释:说“起身回答必须离开席位”的原因,经文只说“兴”,没说离开席位,郑玄知道要离开席位,是因为要回去坐下,所以知道要离开席位。说“表示恭敬”的原因,是决断上文司正命令宾客与大夫以我安,虽然没坐下,不说离开席位而回答,所以以此作为恭敬。如果这样,上面不离开席位的原因,是因为那里只说“安”,未尽殷勤,所以不离开。这里命令使醉,是尽殷勤,所以起身离开,更加恭敬。知道司正退下站在西序端的原因,查考司正监酒,这里将要献士,事情没结束,也如《乡饮酒》监旅时,站在西序端一样。

主人洗爵、斟酒,在西阶上向士献酒。士中长者升堂,拜受觯,主人拜送。(向士献酒用觯,因为士地位卑贱。今文觯作觚。)

[疏]“主人”至“拜送”。

○注“献士”至“作觚”。

○解释:从这里到“奠于篚”,论述献士及祝史等人的事情。说“向士献酒用觯,因为士地位卑贱”的原因,是说向士献酒用觯,对应上面献大夫以上用觚。觚二升,觯三升,用大的表示卑贱,用小的表示尊贵,所以说士地位卑贱。

士坐下祭酒,站着饮酒,不拜谢喝完爵。其他不拜谢,坐下祭酒,站着饮酒。(其他,指众士。升堂不拜谢接受爵。)

[疏]注“其他”至“受爵”。

○解释:说“其他,指众士”的原因,长指士中的长者,接着说士,指长者以下,下面说其他,指众士,也是指二十七士,因为下面经文旅食,指庶人在官,所以知道这里不是府史以下。

于是向司正与射人荐酒,在觯南,面朝北,以东为上,司正在上。(司正,射人士。按年龄接受献酒,然后才荐酒。司正,大射正。射人,小射正,略去其佐。)

[疏]注“司正”至“其佐”。

○解释:查考《燕礼》荐司正与射人一人,司士一人,执幂二人,这里不说其数量,也不说司士与执幂,是因为射人是小射正,不是一个人互见执事,执事者都同献,不说其数量,不说执幂者二人,文字不具。

遍献士。士已献者站在东方,面朝西,以北为上。于是向士荐酒。(士已献易位的原因,是因为卿大夫在堂上,臣位尊东。献完才荐酒,略去卑贱。)

[疏]注“士既”至“略贱”。

○解释:说“献完才荐酒,略去卑贱”的原因,查考上面献士,站着饮酒,是献完,才说“于是向司正与射人荐酒”,是献士又献司正以下。如果这样,荐士应当在乃荐司正上,到这里才说的原因,其实荐士在乃荐司正上,现在这里再说士得献完,站在东方,站完才荐,不献完,等司正荐,才荐士。所以荐司正说乃的原因,是缓辞,说明司正以下荐在士后。

祝史、小臣师也到

其位而荐之。(亦者,亦士也。辩献乃荐也,祝史门东北面,东上。)

译确定其位次并陈列祭品。(“亦”即“士”。辨别所献之物然后陈列,祝官和史官面向北站在门的东北方,以东侧为上首。)

主人就士旅食之尊而献之。旅食不拜,受爵,坐祭,立饮。(主人既酌,西面,士旅食北面受之,不洗者,於贱略之。)

  [疏]注“主人”至“略之”。

  ○释曰:知“主人既酌,西面,士旅食北面受之”者,以其不可背君南面授,故知位之如此。若然,大史等亦北面,则亦西面授酒也。其小臣师等,案上文位在阼阶东面,自然北面授。

  主人执虚爵,奠于篚,复位。

  宾降洗,升,媵觯于公,酌散,下拜。公降一等,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受公赐多矣。礼将终,宜劝公,序厚意也。今文觯为觚。公答拜,无再拜。)

  [疏]“宾降”至“再拜”。

  ○释曰:自此尽“旅酌”,论宾举爵为士举旅行酬之事。

  ○注“宾受”至“再拜”。

  ○释曰:云“宾受公赐多矣。礼将终,宜劝公,序厚意也”者,上文为宾、为卿、为大夫举旅,皆臣自致爵。今此其宾为士举旅行酬,因得为宾,致爵於君,故郑云序宾厚意也。

  宾坐祭,卒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宾降,洗象觚,升酌膳,坐奠于荐南,降拜。小臣正辞。宾升成拜,公答拜。宾反位。(反位,反席也。此觚当为觯。)

  [疏]注“反位”至“为觯”。

  ○释曰:自此已前,宾位在西阶下东面,无席,户牖之▯位则有席。此宾升成拜,不言降反位,明反位者,反於户牖之▯席位。云“此觚当为觯”者,凡旅酬皆用觯,献士尚用觯,故知觚当为觯,下经觚亦当为觯。

  公坐取宾所媵觯,兴。唯公所赐。受者如初受酬之礼,降,更爵,洗,升酌膳,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升成拜。公答拜。乃就席,坐行之。(坐行之,若今坐相劝酒。)

  有执爵者。(士有盥升,主酌授之。)

  [疏]“有执爵者”。

  ○注“士有”至“授之”。

  ○释曰:知“士有盥升”者,以其为公卿大夫使行旅,不可不▯。知是士者,案下文云士“有执膳爵者,有执散爵者”,故知士有盥升,主酌授之。

  唯受于公者拜。(公所赐者拜,其馀则否。)

  司正命:“执爵者爵辩,卒受者兴以酬士。”(欲令惠均。)

  [疏]注“欲令惠均”。

  ○释曰:以堂上公卿大夫旅遍并堂下之士,故云“欲令惠均”也。

  大夫卒受者以爵兴,西阶上酬士。士升,大夫奠爵拜,受答拜。(兴酬士者,士立堂下,与上坐者异也。)

  [疏]注“兴酬”至“异也”。

  ○释曰:云“兴酬士者”,决向来堂上相旅,皆坐相酬,执爵者行之,大夫未能受酬者,辄兴西阶上,故郑云“士立堂下,与上坐者异也”。

  大夫立卒爵,不拜,实之。士拜受,大夫拜送。士旅于西阶上,辩。(祝史,小臣师,旅食皆及焉。)

  [疏]注“祝史”至“及焉”。

  ○释曰:郑知“祝史”以下皆得旅酬者,前得献祝史与旅皆得献,明此旅酬得之可知。

  士旅酌。(旅,序也。士以次自酌相酬,无执爵者。)

  [疏]“士旅酌”。

  ○注“旅序”至“爵者”。

  ○释曰:云“无执爵”者,对上文卿大夫等有执爵者,以其坐故也。士无执爵者,以其贱不坐,故以次自酌,以相酬无执爵者也。

  若命曰“复射”,则不献庶子。(献庶子则正礼毕,後无事。)

  [疏]注“献庶”至“无事”。

  ○释曰:献酬之礼,庶子以下最後得献。若献庶子之後,正礼毕,不得更有射事,故命复射在献庶子之前。

  司射命射,唯欲。(司射命宾及诸公卿大夫射,欲者则射,不欲者则止。可否之事,从人心也。)

  [疏]注“司射”至“心也”。

  ○释曰:此乃三番射後,爵行无▯,非直解怠,复有醉者,是以不可恣心所欲。

  卿、大夫皆降,再拜稽首。公答拜。(拜君乐与臣下执事无已。不言宾,宾从群臣礼在上。)

  [疏]注“拜君”至“在上”。

  ○释曰:云“不言宾,宾从群臣

译主人走到士旅食所设的尊前,向他献酒。士旅食不拜谢,接过酒杯,坐着行祭礼,站着饮酒。(主人已经斟好酒,面朝西,士旅食面朝北接受,不洗爵,是因为地位低贱而略去礼节。)

[疏]注“主人”到“略之”。

○解释说:知道“主人已经斟酒,面朝西,士旅食面朝北接受”的原因,是因为不能背对君主向南面授酒,所以知道位置是这样的。如果这样,大史等也面朝北,那么也是面朝西授酒。至于小臣师等,按照上文位置在东阶东面,自然是面朝北授酒。

主人拿着空爵,放在篚里,回到原位。

宾客走下堂去洗爵,再升堂,将觯酒献给国君,斟散酒,下堂拜谢。国君走下一级台阶,小臣正代为辞谢。宾客升堂再次拜谢并叩头,国君回拜两次。(宾客受到国君的恩赐很多了。礼仪即将结束,应当劝勉国君,以表达深厚的意蕴。今本中“觯”写作“觚”。国君回拜,没有“再拜”。)

[疏]“宾降”到“再拜”。

○解释说:从此处到“旅酌”,论述宾客举爵为士举旅行酬的事情。

○注“宾受”到“再拜”。

○解释说:说“宾客受到国君的恩赐很多了。礼仪即将结束,应当劝勉国君,以表达深厚的意蕴”,上文为宾客、为卿、为大夫举旅,都是臣子自己致爵。现在这里宾客为士举旅行酬,因而得以作为宾客,向君主致爵,所以郑玄说这是表达宾客的厚意。

宾客坐着行祭礼,饮尽爵中之酒,再次拜谢并叩头。国君回拜两次。宾客走下堂去,洗象觚,升堂斟膳酒,坐着将酒放在祭品南边,下堂拜谢。小臣正代为辞谢。宾客升堂完成拜礼,国君回拜。宾客回到原位。(反位,就是回到席上。这个“觚”应当是“觯”。)

[疏]注“反位”到“为觯”。

○解释说:在此以前,宾客的位置在西阶下东面,没有席子,只有户牖之间的位置有席子。这里宾客升堂完成拜礼,不说下堂反位,说明反位是指回到户牖之间的席位。说“这个觚应当是觯”,凡是旅酬都用觯,献士尚且用觯,所以知道觚应当是觯,下文经文中觚也应当是觯。

国君坐着拿起宾客所献的觯酒,站起来。只由国君赐给。接受的人按照初次接受酬酒的礼节,下堂,换爵,洗爵,升堂斟膳酒,下堂,再次拜谢并叩头。小臣正代为辞谢,升堂完成拜礼。国君回拜。然后回到席上,坐着进行。(坐着进行,就像现在坐着互相劝酒。)

有拿着爵的人。(士洗手升堂,主人斟酒授予他。)

[疏]“有执爵者”。

○注“士有”到“授之”。

○解释说:知道“士洗手升堂”的原因,是因为他为公卿大夫使行旅,不可不洗手。知道是士的原因,按照下文说士“有拿着膳爵的人,有拿着散爵的人”,所以知道士洗手升堂,主人斟酒授予他。

只有从国君那里接受爵的人拜谢。(国君赐给的人拜谢,其余则不拜。)

司正命令:“拿着爵的人爵遍,最后接受的人站起来酬士。”(想要让恩惠均等。)

[疏]注“欲令惠均”。

○解释说:因为堂上公卿大夫旅遍并且堂下的士,所以说“想要让恩惠均等”。

大夫最后接受的人拿着爵站起来,在西阶上酬士。士升堂,大夫放下爵拜谢,接受回拜。(站起来酬士,是因为士站在堂下,与上面坐着的人不同。)

[疏]注“兴酬”到“异也”。

○解释说:说“站起来酬士”,决定向来堂上互相旅酬,都是坐着互相酬,拿着爵的人进行,大夫未能接受酬的人,就站起来在西阶上,所以郑玄说“士站在堂下,与上面坐着的人不同”。

大夫站着饮尽爵中之酒,不拜谢,斟满酒。士拜谢接受,大夫拜谢送酒。士在西阶上旅酬,遍。(祝史、小臣师、旅食都包括在内。)

[疏]注“祝史”到“及焉”。

○解释说:郑玄知道“祝史”以下都能旅酬的原因,前面得到献祝史与旅都能献,明显这里旅酬得到他们可知。

士旅酌。(旅,次序。士按次序自己斟酒互相酬,没有拿着爵的人。)

[疏]“士旅酌”。

○注“旅序”到“爵者”。

○解释说:说“没有拿着爵的人”,对比上文卿大夫等有拿着爵的人,因为他们坐着。士没有拿着爵的人,因为他们地位低贱不坐着,所以按次序自己斟酒,互相酬没有拿着爵的人。

如果命令说“复射”,就不献庶子。(献庶子则正礼完毕,之后无事。)

[疏]注“献庶”到“无事”。

○解释说:献酬之礼,庶子以下最后得到献。如果献庶子之后,正礼完毕,不得再有射事,所以命令复射在献庶子之前。

司射命令射,随其所愿。(司射命令宾客及诸公卿大夫射,愿意的就射,不愿意的就停止。可否之事,听从人心。)

[疏]注“司射”到“心也”。

○解释说:这是三番射后,爵行无节制,不只是懈怠,还有醉的人,所以不可恣心所欲。

卿、大夫都走下堂,再次拜谢并叩头。国君回拜。(拜谢君主乐于与臣下执事无已。不说宾客,宾客跟随群臣礼在上。)

[疏]注“拜君”到“在上”。

○解释说:说“不说宾客,宾客跟随群臣

礼在上”者,谓初酬宾,直言宾,再举旅言若长,不专於宾,已是礼杀。第三举旅,云“唯公所赐,若宾若长”,至此宾士举旅,直云“唯公所赐”,复不言若宾若长,宾从群臣礼在上。

译所谓“礼在上”,是说初次酬宾时,直接称“宾”;第二次举酒时称“若长”,不再专指宾客,这已经是礼数有所减杀。第三次举酒时,说“唯公所赐,若宾若长”;到了宾客与士人举酒时,只说“唯公所赐”,不再说“若宾若长”,这是因为宾客遵循群臣之礼,所以礼数在上。

壹发,中三侯皆获。(其功一也,而和者益多,尚欢乐也。矢扬触,或有参中者。)

  [疏]注“其功”至“中者”。

  ○释曰:上文第二番、第三番,唯公得中三侯,皆释获。至此燕後复射,礼杀,臣与君同,是以郑云“和者益多,尚欢乐也”。云“其功一也”者,谓三侯所中,皆是功,故云一也。云“矢扬触,或有参中”者,卿大夫主射参侯,士主射犴侯,其中或扬触,容中别侯,皆与释。

  主人洗,升自西阶,献庶子于阼阶上,如献士之礼。辩献。降洗,遂献左右正与内小臣,皆於阼阼上,如献庶子之礼。(庶子既掌正六牲之体,又正舞位,授舞器,与膳宰、乐正联事。又掌国子戒令,教治世子之官也。左右正,谓乐正、仆人正也。位在中庭之左右。小乐正在颂磬之北,右也。工在西,即北面。工迁於东,则东面。大乐正在笙磬之北,左也。工在西,则西面。工迁於东,则北面。仆人正相大师,工升堂,与其师士降立於小乐正之北,北上。工迁於东,则陪其工後。国君无故不释县。二正,君之近官也。内小臣,奄人,掌君阴事阴令,后夫人之官也。献三官於阼阶,别内外臣也。同献更洗,以时事不联也。献正下及内小臣,则磬人、锺人、钅薄人、鼓人、仆人师、仆人士,尽献可知也。庶子、内小臣,位在小臣师之东,少退,西上。)

  [疏]“主人”至“之礼”。

  ○注“庶子”至“西上”。

  ○释曰:云“小乐正在颂磬之北,右也。工在西,即北面”者,工在西,谓迁乐於下时,大师、少师、上工立於鼓北也。云“工迁於东,则东面”者,案上迁乐於东之时,直云大师、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不见小乐正从之,明留在西县之北,东面向工矣。云“大乐正在笙磬之北,左也。工在西,则西面”者,案上文司射“东面命乐正”,单言乐正者,谓大乐正既东面命之,则大乐正元立於东矣,以其工在西阶下,故知西面向之矣。云“工迁於东,则北面”者,案上文乐正及位,大师既西面,明乐正北面可知。是以《乡射》工迁於东,西面北上,乐正北面立于其南,此亦与彼同北面也。云“国君无故不释县。二正,君之近官也”,言此者,人君路寝之廷乐县不释,乐正与仆人正同掌乐事,是君之近官也。云“同献更洗,以时事不联也”者,以其虽同献於阼阶上,献有前後,故更爵洗之,是以云时事不联也。云“庶子、内小臣,位在小臣师之东”者,案《公食》堂上夹北有宰夫,内宰在东北,此《射礼》堂上夹北无宰位,又案执事者堂上,又非乐人,不得在乐正位,以其与小臣师同名小臣,故知小臣师之东也。又云“少退,西上”者,见《公食》在宰东北少退,故知此亦少退。知西上者,以此位皆西上故也。

  无▯爵。(▯,数也。爵行无次数,唯意所劝,醉而止。)

  [疏]“无▯爵”。

  ○释曰:自此尽“无▯乐”,论爵与乐恣意无数之事。

  士也,有执膳爵者,有执散爵者。执膳爵者酌以进公,公不拜,受。执散爵者酌以之公,命所赐。所赐者兴受爵,降席下,奠爵,再拜稽首。公答再拜。(席下,席西。)

  受赐爵者以爵就席坐,公卒爵,然後饮。(酬之礼,爵代举。今爵并行,嫌不代也。并行犹代者,明劝惠从尊者来。)

  [疏]注“酬之”至“者来”。

  ○释曰:凡行酬之法,转爵递饮,今膳、散两有,宜得即饮,犹待公卒爵乃饮,犹代饮然。明惠从公来,嫌得即饮不代,故著嫌不卒爵然後饮,故曰嫌不代。

  执膳爵者受公爵,酌,反奠之。(燕之欢在饮酒,成其意也。)

  [疏]注“燕之”至“意也”。

  ○释曰:云“燕之欢在饮酒”者,谓安燕之欢,正在於饮酒,故受公爵者更酌,反奠於公所,拟公更赐爵,是其欢燕成之意也。

  受赐者兴,授执散爵者。执散爵者乃酌行之。(与其所劝者。)

  唯受于公者拜。卒爵者兴,以酬士于西阶上。士升

译射出一箭,射中三种靶位都算射中。(他们的功劳是一样的,但和谐的人更多,崇尚欢乐。箭矢扬起碰撞,有时会出现一箭射中三个靶位的情况。)

[疏]注“其功”到“中者”。

○解释曰:上文第二番、第三番,只有公射中三种靶位,都算射中。到了宴饮之后再次射箭,礼仪减省,臣子与君主相同,所以郑玄说“和谐的人更多,崇尚欢乐”。说“他们的功劳是一样的”,是指射中三种靶位,都是功劳,所以说是一样的。说“箭矢扬起碰撞,有时会出现一箭射中三个靶位”,是指卿大夫主要射参侯,士主要射犴侯,其中有时箭矢扬起碰撞,可能射中别的靶位,都算射中。

主人洗手,从西阶登堂,在阼阶上向庶子敬酒,如同向士敬酒的礼仪。依次敬完。走下台阶洗手,接着向左右正和内小臣敬酒,都在阼阶上,如同向庶子敬酒的礼仪。(庶子既掌管端正六牲的肢体,又端正舞位,授予舞具,与膳宰、乐正共同办事。又掌管国子的戒令,是教导治理世子的官员。左右正,是指乐正、仆人正。位置在中庭的左右。小乐正在颂磬的北边,是右边。乐工在西边,就面朝北。乐工迁移到东边,就面朝南。大乐正在笙磬的北边,是左边。乐工在西边,就面朝西。乐工迁移到东边,就面朝北。仆人正辅佐大师,乐工升堂,与其师士走下台阶站在小乐正的北边,以北为上。乐工迁移到东边,就跟随在乐工后面。国君没有缘故不撤去悬挂的乐器。两个正官,是君主的近臣。内小臣,是奄人,掌管君主的阴事阴令,是后夫人的官员。在阼阶向这三个官员敬酒,是区分内外臣子。一起敬酒却再次洗手,是因为事情不连续。向正官敬酒下及内小臣,那么磬人、锺人、钅薄人、鼓人、仆人师、仆人士,全都敬酒可以知道了。庶子、内小臣,位置在小臣师的东边,稍退后,以西为上。)

[疏]“主人”到“之礼”。

○注“庶子”到“西上”。

○解释曰:说“小乐正在颂磬的北边,是右边。乐工在西边,就面朝北”,乐工在西边,是指将乐器迁移到下面时,大师、少师、上工站在鼓的北边。说“乐工迁移到东边,就面朝南”,按照上文将乐器迁移到东边的时候,只说大师、少师、上工都在东坫的东边,没有看到小乐正跟随他们,明显留在西县之北,面朝南对着乐工。说“大乐正在笙磬的北边,是左边。乐工在西边,就面朝西”,按照上文司射“面朝南命令乐正”,只说乐正,是指大乐正既然面朝南命令他,那么大乐正原本就站在东边了,因为乐工在西阶下,所以知道面朝西对着他们。说“乐工迁移到东边,就面朝北”,按照上文乐正就位,大师既然面朝西,明显乐正面朝北可以知道。所以《乡射》乐工迁移到东边,面朝西以北为上,乐正面朝北站在其南,这也与那里同样面朝北。说“国君没有缘故不撤去悬挂的乐器。两个正官,是君主的近臣”,说这个,是因为人君路寝的庭院乐器不撤去,乐正与仆人正共同掌管乐事,是君主的近臣。说“一起敬酒却再次洗手,是因为事情不连续”,是因为虽然一起在阼阶上敬酒,敬酒有先后,所以再次洗爵,所以说事情不连续。说“庶子、内小臣,位置在小臣师的东边”,按照《公食》堂上夹北有宰夫,内宰在东北,这《射礼》堂上夹北没有宰位,又按照执事者在堂上,又不是乐人,不能在乐正位,因为与小臣师同名小臣,所以知道在小臣师的东边。又说“稍退后,以西为上”,看到《公食》在宰东北稍退后,所以知道这里也稍退后。知道以西为上,是因为这些位置都以西为上。

没有定数的敬酒。(〇,是数。敬酒没有次数,只凭心意劝酒,喝醉了为止。)

[疏]“无〇爵”。

○解释曰:从这里到“无〇乐”,论述爵与乐恣意无数的事。

士中,有拿着膳爵的,有拿着散爵的。拿着膳爵的斟酒进献给公,公不拜,接受。拿着散爵的斟酒去给公,公命令赐给某人。被赐的人起身接受爵,走下席子下面,放下爵,再拜稽首。公回答再拜。(席下,是席子的西边。)

接受赐爵的人拿着爵回到席上坐下,公喝完爵中的酒,然后他才喝。(酬酒的礼仪,爵是轮流举起。现在爵并行,担心不是轮流。并行如同轮流,说明劝惠从尊者来。)

[疏]注“酬之”到“者来”。

○解释曰:凡是行酬的方法,转爵递饮,现在膳、散两爵都有,应该立即喝,还等待公喝完爵才喝,如同轮流饮。说明惠从公来,担心立即喝不轮流,所以说担心不喝完爵然后喝,所以说担心不轮流。

拿着膳爵的人接受公的爵,斟酒,又放回原处。(宴饮的欢乐在于饮酒,成全其心意。)

[疏]注“燕之”到“意也”。

○解释曰:说“宴饮的欢乐在于饮酒”,是指安燕的欢乐,正在于饮酒,所以接受公的爵的人再次斟酒,放回公所,拟公再次赐爵,是其欢宴成的心意。

接受赐爵的人起身,交给拿着散爵的人。拿着散爵的人于是斟酒行酒。(给其所劝的人。)

只有从公那里接受的人拜。喝完爵的人起身,在西阶上向士酬酒。士登堂

。大夫不拜乃饮,实爵。(乃犹而也。)

译大夫不拜谢便饮酒,斟满酒爵。(“乃”相当于“而”。)

[疏]注“乃犹而也”。

  ○释曰:郑转乃为而者,乃是缓辞,於礼不切,故为之也。

  士不拜,受爵。大夫就席。士旅酌,亦如之。公有命彻幂,则宾及诸公卿大夫皆降,西阶下北面,东上,再拜稽首。(命彻幂者,公意殷勤,欲尽酒。)

  公命小臣正辞,公答拜。大夫皆辟。升,反位。(升不成拜,於将醉正臣礼。)

  [疏]注“升不”至“臣礼”。

  ○释曰:於例,臣於堂下再拜稽首,得小臣以君命辞,其拜不成,当升成拜。今直升不成拜者,以其拜於下,是臣之正礼,故郑云“於将醉正臣礼”。

  士终旅於上,如初。(卿大夫降而爵止,於其反席卒之。)

  [疏]注“卿大”至“卒之”。

  ○释曰:上文卿大夫酬辩,始酬士,公命彻幂,公卿以下降而爵止,是以卿大夫升反席,士以下相酬而卒之。

  无▯乐。(升歌▯合无次数,唯意所乐。)

  宵则庶子执烛於阼阶上,司宫执烛於西阶上,甸人执大烛於庭,阍人为烛於门外。(宵,夜也。烛,ㄡ也。甸人,掌共薪蒸者。庭大烛,为其位广也。为,作也,作烛俟宾出。)

  [疏]“宵则庶子执烛”。

  ○释曰:自此尽篇终,论礼毕容公卿出入之事。

  宾醉,北面坐取其荐脯以降。(取脯,重得君之赐。)奏《陔》。(《陔夏》,乐章也,其歌《颂》类也。以锺鼓奏之,其篇今亡。)

  宾所执脯,以赐锺人于门内ニ,遂出。(必赐锺人,锺人以锺鼓奏《陔夏》,赐之脯,明虽醉,志礼不忘乐。)

  [疏]“宾所”至“遂出”。

  ○释曰:案《乡饮酒》、《乡射》宾出无取脯赐锺人之事者,彼是臣礼,此为君法,故详略不同。

  卿大夫皆出。(从宾出。)

  公不送。(臣也,与之安燕交欢,嫌亢礼也。)

  [疏]“公不送”。

  ○注“臣也”至“礼也”。

  ○释曰:案《燕义》云:“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来安燕交欢,君若送之,是臣与君亢礼,故君不送宾也,故《燕礼》注云“宾礼讫臣礼”是也。

  公入,《骜》。(《骜夏》,亦乐章也。以锺鼓奏之,其诗今亡。此公出而言入者,射宫在郊,以将还为入。燕不《骜》者,於路寝,无出入也。)

  [疏]“公入骜”。

  ○注“骜夏”至“入也”。

  ○释曰:云“《骜夏》,亦乐章也”者,案《周礼锺师》有《九夏》,皆乐章,其中有《骜夏》,如《陔夏》,故云亦乐章也。云“以锺鼓奏之”者,案《锺师》“以锺鼓奏《九夏》”,郑云:“先击锺,次击鼓。”故云以锺鼓奏之。云“其诗今亡”者,郑注《锺师》云:“《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是以《颂》不能具。”是其今亡。云“此公出而言入者,射宫在郊,以将还为入”者,天子射在虞庠,周之小学在西郊,案《乡射》记“於郊则闾中”,郑注云诸侯“大学在郊”。是诸侯大射所,故言入者,射宫在郊,以将还为入也。郑知燕在路寝者,《燕礼》记云“燕朝服於寝”,与群臣宾客燕不合在燕寝,故知从路寝也。此篇所解多不具者,以其诸侯大夫射先行燕礼,大射三番多依《乡射》,是以与礼同者,於此不复重释之也。

  ●卷十九聘礼第八

  [疏]“聘礼第八”。

  ○郑《目录》云:“大问曰聘。诸侯相於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小聘使大夫。”《周礼》曰:“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也,世相朝也。”於五礼属宾礼。《大戴》第十四,《小戴》第十五,《别录》第八。

  ○释曰:郑云“大问曰聘者”,则此篇发首所论是也。云“久无事”者,案下记云:“久无事则聘焉。”注云:“事谓盟会之属。”若有事,事上相见,故郑据久无事而言。云“小聘使大夫”者,下经云“小聘曰问。其礼如为介,三介”是也。“《周礼》曰”者,《大行人》文,郑彼注:“小聘曰问殷中也,久无

译[疏]注“乃犹而也”。

○解释说:郑玄将“乃”转译为“而”,是因为“乃”是舒缓之辞,在礼仪上不够贴切,所以改为“而”。

士不拜,接受爵酒。大夫就座于席。士依次斟酒,也像这样。国君有命令撤去酒幂,那么宾客以及各位公卿大夫都走下台阶,在西阶下面向北,以东为上,再拜稽首。(命令撤去酒幂,是国君情意殷切,想要尽情饮酒。)

国君命令小臣正式辞谢,国君答拜。大夫们都避开。升堂,回到原位。(升堂而不完成拜礼,是在将醉之时端正臣子的礼节。)

[疏]注“升不”至“臣礼”。

○解释说:按照惯例,臣子在堂下再拜稽首,得到小臣传达君命辞谢,其拜礼未完成,应当升堂完成拜礼。现在直接升堂而不完成拜礼,是因为在堂下拜礼是臣子的正礼,所以郑玄说“是在将醉之时端正臣子的礼节”。

士在堂上完成旅酬,如同起初一样。(卿大夫走下台阶而爵酒停止,在他们返回席位时完成。)

[疏]注“卿大”至“卒之”。

○解释说:上文卿大夫酬酢完毕,开始酬士,国君命令撤去酒幂,公卿以下走下台阶而爵酒停止,因此卿大夫升堂返回席位,士以下互相酬酢而完成。

没有〇乐。(升堂歌唱〇乐没有次数限制,只凭心意所乐。)

夜晚,庶子在阼阶上执烛,司宫在西阶上执烛,甸人在庭院中执大烛,阍人在门外作烛。(宵,夜晚。烛,火炬。甸人,掌管供给薪柴的人。庭院中的大烛,是因为其位置广阔。为,制作,制作烛火等待宾客退出。)

[疏]“宵则庶子执烛”。

○解释说:从这里到篇末,论述礼仪完毕、公卿出入的事情。

宾客醉后,面向北坐下,取走荐席上的干肉然后走下台阶。(取干肉,是看重得到国君的赏赐。)演奏《陔》。(《陔夏》,是乐章,其歌属于《颂》类。用钟鼓演奏,其诗篇现在已失传。)

宾客所拿的干肉,在门内赐给钟人,然后退出。(必定赐给钟人,钟人用钟鼓演奏《陔夏》,赐给他干肉,表明虽然醉了,但志在礼仪,不忘音乐。)

[疏]“宾所”至“遂出”。

○解释说:查考《乡饮酒》、《乡射》中宾客退出没有取干肉赐给钟人的事情,那是因为那是臣子的礼节,这是君主的法则,所以详略不同。

卿大夫都退出。(跟随宾客退出。)

国君不送。(因为是臣子,与他安闲宴饮交欢,如果送别,就嫌与臣子亢礼了。)

[疏]“公不送”。

○注“臣也”至“礼也”。

○解释说:查考《燕义》说:“让宰夫作为献酒的主人,臣子不敢与君主亢礼。”〇来安闲宴饮交欢,君主如果送别,就是臣子与君主亢礼,所以君主不送宾客,所以《燕礼》注说“宾客礼毕,行臣礼”是正确的。

国君进入,《骜》。(《骜夏》,也是乐章。用钟鼓演奏,其诗篇现在已失传。这里国君出来却说进入,是因为射宫在郊外,以将要返回为进入。燕礼不奏《骜》的,是因为在路寝,没有出入。)

[疏]“公入骜”。

○注“骜夏”至“入也”。

○解释说:说“《骜夏》,也是乐章”的,查考《周礼·锺师》有《九夏》,都是乐章,其中有《骜夏》,如同《陔夏》,所以说也是乐章。说“用钟鼓演奏”的,查考《锺师》“用钟鼓演奏《九夏》”,郑玄说:“先击钟,次击鼓。”所以说用钟鼓演奏。说“其诗篇现在已失传”的,郑玄注《锺师》说:“《九夏》都是诗篇名,属于《颂》的类别。这些是大歌,记载在乐章中,乐崩坏也随之失传,所以《颂》不能完备。”这就是现在失传的原因。说“这里国君出来却说进入,是因为射宫在郊外,以将要返回为进入”的,天子射礼在虞庠,周的西郊小学,查考《乡射》记“在郊外则在闾中”,郑玄注说诸侯“大学在郊外”。这是诸侯大射的地方,所以说进入,是因为射宫在郊外,以将要返回为进入。郑玄知道燕礼在路寝的,《燕礼》记说“燕朝服在寝”,与群臣宾客燕饮不合在燕寝,所以知道是从路寝。本篇所解释的多不完备,是因为诸侯大夫射礼先行燕礼,大射三番多依照《乡射》,所以与礼相同的,在这里不再重复解释了。

●卷十九聘礼第八

[疏]“聘礼第八”。

○郑《目录》说:“大问叫聘。诸侯之间长久没有事,派遣卿互相问候的礼节。小聘派遣大夫。”《周礼》说:“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殷勤时互相聘问,世代互相朝见。”在五礼中属于宾礼。《大戴》第十四,《小戴》第十五,《别录》第八。

○解释说:郑玄说“大问叫聘”的,就是本篇开头所论述的。说“久无事”的,查考下文记说:“久无事则聘焉。”注说:“事指盟会之类。”如果有事,在事上相见,所以郑玄根据久无事而言。说“小聘派遣大夫”的,下文经说“小聘叫问。其礼如同为介,三介”就是。“《周礼》曰”的,是《大行人》的文句,郑玄在那里注:“小聘叫问,殷中也,久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