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五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虞时主人不执事,则▯已执事,执事用桑叉,则《杂记》所云是也。云“自此纯吉,用棘心叉”者,除祥後则礻覃月及吉祭用棘心也。案《易震卦》彖辞云:“震来▯▯,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郑注云:雷发声於百里。古者诸侯象诸侯出教令能警戒国内,则守其宗庙社稷,为之祭主,不亡其匕鬯。人君於祭匕牲体荐鬯而已,其馀不亲为也。若然,诸侯亲匕牲体,大夫不亲者,辟人君,士卑不嫌,得与人君同亲匕也。
译虞祭时,主人不亲自执事,那么由〇已来执事;执事所用的是桑木制的叉,这正是《杂记》中所说的内容。所谓“从此以后纯用吉礼,使用棘木心的叉”,是指在除祥祭之后,禫月以及吉祭时使用棘木心的叉。查考《易经·震卦》的彖辞说:“震雷到来〇〇,谈笑自若,震声传至百里,却不丢失匕和鬯。”郑玄注解说:雷声在百里之外响起。古代诸侯象征发布教令能够警戒国内,那么就能守护其宗庙社稷,担任祭祀的主持者,不丢失匕和鬯。国君在祭祀时,只亲自用匕取牲体、进献鬯酒罢了,其余事项不亲自去做。如果这样,诸侯亲自用匕取牲体,大夫不亲自做,是为了避讳与国君相同,而士地位卑微,没有嫌疑,可以与国君同样亲自用匕取牲体。
鼎西面错,右人抽扃,委于鼎北。(右人,谓主人及二宾。既错,皆西面俟也。)
赞者错俎,加匕。(赞者执俎及匕从鼎入者,其错俎东缩,加匕,东柄,既则退,而左人北面也。)
[疏]注“赞者”至“北面”。
○释曰:云“其错俎东缩,加匕,东柄”者,《少牢》云“俎皆设于鼎西西肆”,又云“匕皆加于鼎东枋”,则此加匕於鼎东柄可知。云“既则退,而左人北面也”,知者,以其俎从於鼎西,其人当北面,於其南载之便,是以《昏礼》亦云“北面载,执而俟”是也。
乃▯匕。(右人也,尊者於事,指使可也。左人载之。)
佐食升▯斤俎,▯之,设于阼阶西。(▯斤,谓心舌之俎也。《郊特牲》曰:“▯斤之为言敬也。”言主人之所以敬尸之俎。古文▯皆作密。)
[疏]注“▯斤谓”至“作密”。
○释曰:知▯斤谓心舌者,下记云“▯斤俎心舌,皆去本末,午割之,实於牲鼎。载心立,舌缩俎”是也。引《郊特牲》者,见敬有▯斤俎,送于尸前。
卒载,加匕于鼎。(卒,已也。已载,毕亦加焉。)
[疏]注“卒已”至“加焉”。
○释曰:主人匕牲体,宗人以毕助之。主人匕事讫,加之於鼎,则宗人既事,亦加於鼎可知。
主人升,入复位。俎入设于豆东。鱼次,腊特于俎北。(入设俎,载者。腊特,馔要方也。凡馔必方者,明食味人之性所以正。)
[疏]注“入设”至“以正”。
○释曰:知载人设俎者,以其经卒载下,即云入设,不见别人,明是载者设之可知。云“腊特,馔要方也”者,案经豆在神坐之前,豕俎入设於豆东,鱼俎又次其东,若腊俎复在东,则馔不得方,故腊俎特于俎北,取其方故也。
主妇设两敦黍稷于俎南,西上,及两▯,Ρ设于豆南,南陈。(宗妇不赞敦▯者,以其少,可亲之。Ρ,菜也。)
[疏]注“宗妇”至“菜也”。
○释曰:案《少牢》主妇设金敦,宗妇赞三敦,以其多,故使宗妇赞。此士祭祀二敦,少,故不使宗妇赞,主妇可亲之也。若然,案《少牢》佐食赞▯,宗妇不赞▯,此不以佐食决之,而并云宗妇者,此决《有司彻》,故《有司彻》云:“主妇洗于房中。出实爵,尊南,西面拜献尸,尸拜,于筵上受,主妇西面于主人之席北,拜送爵,入于房,取一羊▯,坐奠于韭菹西,主妇赞者执豕▯以从,主妇不兴,受,设于羊▯之西。”又下至主妇致爵于主人,“主妇设二▯与糗、▯,如尸礼”,皆是也。
祝洗,酌奠,奠于▯南,遂命佐食启会。佐食启会,却于敦南,出立于户西,南面。(酌奠,奠其爵觯也。《少牢馈食礼》启会,乃奠之。)
[疏]注“酌奠”至“奠之”。
○释曰:引《少牢》者,案《少牢》:“祝酌奠,遂命佐食。”佐食启会乃奠者,彼大夫礼,与此士礼相变,是以与此奠乃启会异也。
主人再拜稽首。祝在左,(稽首,服之甚者。祝在左,当为主人释辞於神也。祝祝曰:“孝孙某,敢用刚鬣、嘉荐、普淖,用荐某事於皇祖某子,尚飨。”)
[疏]注“稽首”至“尚飨”。
○释曰:引《少牢》“祝祝”已下者,欲见迎尸之前,释孝子之辞也。
卒祝,主人再拜稽首。
祝迎尸于门外。(尸自外来,代主人接之。就其次而请,不拜,不敢与尊者为礼。《周礼掌次》:“凡祭祀,张尸次。”)
[疏]“祝迎尸于门外”。
○注“尸自”至“尸次”。
○释曰:自此尽“反黍稷于其所”,论阴厌後迎尸于正祭之事。云“尸自外来,代主人接之”者,下注云“主人不迎尸,成尸尊”故也。云“就其次而请,不拜,不敢与尊者为礼”者,凡平宾客,皆在门西,主人出门左,西面拜。今此经直云“迎尸於门外”,不言祝拜,尸答拜,是祝出就次,尸乃出次迎之而入门,是不敢与尊者为礼。引《周礼》者,证门外张尸次之事也。
译鼎向西放置,右边的人抽出鼎的横栓,把它放在鼎的北面。(右边的人,指的是主人和两位宾客。鼎放置好后,他们都面向西等待。)
赞者放置俎,加上匕。(赞者拿着俎和匕跟随鼎进入,放置俎时俎头向东,加上匕时匕柄向东,完成后就退下,而左边的人面向北。)
[疏]注“赞者”到“北面”。
○解释:说“放置俎时俎头向东,加上匕时匕柄向东”,《少牢馈食礼》中说“俎都设置在鼎的西边,俎头向东”,又说“匕都加在鼎的东边,匕柄向东”,那么这里匕加在鼎的东边、匕柄向东就可以知道了。说“完成后就退下,而左边的人面向北”,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俎跟随鼎放在西边,那人应当面向北,在他南边装载比较方便,所以《昏礼》也说“面向北装载,拿着等待”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右边的人用匕取肉。(右边的人,是地位尊贵的人,对于事务,可以指使他人。左边的人进行装载。)
佐食登上堂,取心舌俎,取肉,设置在阼阶的西边。(心舌俎,指的是心舌的俎。《郊特牲》说:“心舌俎的意思是恭敬。”说的是主人用来敬奉尸的俎。古文“心舌”都写作“密”。)
[疏]注“心舌俎”到“作密”。
○解释:知道心舌俎指的是心舌,是因为下文记载说“心舌俎的心和舌,都去掉本末,切成十字形,放入牲鼎。装载心时直立,舌缩在俎上”就是这个意思。引用《郊特牲》,是为了表明敬奉尸时有心舌俎,送到尸面前。
装载完毕,把匕加在鼎上。(卒,是完毕的意思。装载完毕,也都加上匕。)
[疏]注“卒已”到“加焉”。
○解释:主人用匕取牲体的肉,宗人用毕协助他。主人取肉的事情做完,把匕加在鼎上,那么宗人事情做完,也把匕加在鼎上就可以知道了。
主人登上堂,进入复位。俎进入堂内设置在豆的东边。鱼俎依次排列,腊俎单独放在俎的北边。(进入堂内设置俎,是装载的人。腊俎单独放置,是为了使食物摆设方正。凡是食物摆设必须方正,是为了表明饮食滋味符合人的本性,从而端正。)
[疏]注“入设”到“以正”。
○解释:知道装载的人设置俎,是因为经文在“装载完毕”之后,紧接着说“进入设置”,没有看到别人,明显是装载的人设置的就可以知道了。说“腊俎单独放置,是为了使食物摆设方正”,按照经文,豆在神位之前,豕俎进入设置在豆的东边,鱼俎又依次在其东边,如果腊俎再放在东边,那么食物摆设就不方正了,所以腊俎单独放在俎的北边,是为了取方正的缘故。
主妇在俎的南边设置两个敦,盛放黍稷,西边为上,以及两个笾,豆设置在豆的南边,向南陈列。(宗妇不协助设置敦和笾,是因为数量少,可以亲自做。笾,是菜。)
[疏]注“宗妇”到“菜也”。
○解释:按照《少牢馈食礼》,主妇设置金敦,宗妇协助设置三个敦,因为数量多,所以让宗妇协助。这里士祭祀只有两个敦,数量少,所以不让宗妇协助,主妇可以亲自做。如果这样,按照《少牢馈食礼》佐食协助设置笾,宗妇不协助设置笾,这里不用佐食来决断,而一并说宗妇,是因为这里决断《有司彻》,所以《有司彻》说:“主妇在房中清洗。出来拿着爵,在尊的南边,面向西拜献尸,尸拜,在席上接受,主妇面向西在主人席的北边,拜送爵,进入房中,取一个羊笾,坐着放在韭菹的西边,主妇的赞者拿着豕笾跟随,主妇不站起来,接受,设置在羊笾的西边。”又下文到主妇致爵给主人,“主妇设置两个笾和糗、饵,如同尸的礼仪”,都是这样。
祝清洗,斟酒,奠酒,奠在笾的南边,于是命令佐食打开盖。佐食打开盖,退到敦的南边,出来站在户的西边,面向南。(酌奠,是奠下爵和觯。《少牢馈食礼》是先打开盖,然后奠酒。)
[疏]注“酌奠”到“奠之”。
○解释:引用《少牢馈食礼》,按照《少牢馈食礼》:“祝斟酒奠下,于是命令佐食。”佐食打开盖然后奠酒,那是大夫的礼仪,与这里士的礼仪相互变化,所以与这里先奠酒再打开盖不同。
主人再次拜,稽首。祝在左边,(稽首,是服丧最重的礼节。祝在左边,应当为主人向神解释辞意。祝祝告说:“孝孙某,敢用刚鬣、嘉荐、普淖,用来荐献某事给皇祖某子,请享用。”)
[疏]注“稽首”到“尚飨”。
○解释:引用《少牢馈食礼》“祝祝告”以下的话,是为了表明在迎接尸之前,解释孝子的辞意。
祝告完毕,主人再次拜,稽首。
祝在门外迎接尸。(尸从外面来,代替主人接待他。到他的住处请求,不拜,不敢与尊贵者行礼。《周礼掌次》:“凡是祭祀,张设尸的住处。”)
[疏]“祝在门外迎接尸”。
○注“尸自”到“尸次”。
○解释:从这一句到“反黍稷于其所”,论述阴厌之后迎接尸在正祭中的事情。说“尸从外面来,代替主人接待他”,是因为下文注说“主人不迎接尸,成就尸的尊贵”的缘故。说“到他的住处请求,不拜,不敢与尊贵者行礼”,凡是平常接待宾客,都在门的西边,主人出门在左边,面向西拜。现在经文只说“在门外迎接尸”,不说祝拜,尸答拜,是祝出去到住处,尸才从住处出来迎接他而进门,是不敢与尊贵者行礼。引用《周礼》,是证明门外张设尸住处的事情。
主人降,立于阼阶东。(主人不迎尸,成尸尊。尸,所祭者之孙也。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事神之礼,庙中而已,出迎则为厌。)
译主人走下台阶,站在东阶的东侧。(主人不迎接尸,以成就尸的尊贵地位。尸,是被祭祀者的孙子。如果是祖父的尸,那么主人就是宗子。如果是父亲的尸,那么主人就处于父亲的位置。侍奉神灵的礼仪,只在宗庙内进行,出庙迎接就会显得压抑。)
[疏]注“主人”至“为厌”。
○释曰:云“主人不迎尸,成尸尊”者,案《祭统》云:“君迎牲而不迎尸,别嫌也。尸在庙门外,则疑於臣;在庙中,则全於君。君在庙门外,则疑於君;入庙门,则全於臣,全於子。”郑云:“不迎尸者,欲全其尊也。尸,神象也。鬼神之尊在庙中,人君之尊,出庙门则伸。”此士礼,虽无君道,亦尊尸。主人不迎,迎之尊不成,不迎之则成,尸之道尊也。云“尸,所祭者之孙也”者,《礼记》云“孙为王父尸”是也。云“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者,以其祭祖,兄弟来助祭,故知宗子,小宗、大宗,五宗皆然。《书传》云:“宗子将有事,族人皆入侍也。”云“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者,《礼记祭统》云:“夫祭之道,孙为王父尸。所使为尸者,於祭者子行也。父北面而事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此父子之伦也。”注云:“祭祖则用孙列,皆取於同姓之▯孙。”是其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也。云“事神之礼,庙中而已,出迎则为厌”,有出庙门,主人是君,是是厌臣之义,故不迎也。
尸入门左,北面盥,宗人授巾。(侍盥者执其器就之,执箪者不授巾,贱也。宗人授巾,庭长尊。《少牢馈食礼》曰:“祝先入门右,尸入门左。”)
[疏]注“侍盥”至“门左”。
○释曰:引《少牢》者,见上经陈盥在门右,今尸入门左,尸尊,不就盥▯▯巾等,乡门右就尸之义也。
尸至于阶,祝延尸。尸升,入,祝先,主人从。(延,进,在後诏侑曰延。《礼器》所谓“诏侑武方”者也。《少牢馈食礼》曰:“尸升自西阶,入,祝从。主人升自阼阶,祝先入,主人从。”)
[疏]“尸至”至“人从”。
○注“延进”至“人从”。
○释曰:云“在後诏侑曰延”者,案《士虞礼》“尸谡祝前乡尸”,郑注云:“前,道也。祝道尸,必先乡之,为之节。”彼祝居尸前道之,此则在尸後诏之,故云延也。云《礼器》所谓“诏侑武方”者,彼注:“武,无也。”祝诏侑尸无常,谓若《檀弓》子事父母“左右就养无方”,今祝延尸、道尸亦无常也。引《少牢》者,见祝从尸,主人又从祝入之事。
尸即席坐,主人拜妥尸。(妥,安坐也。)
尸答拜,执奠,祝飨,主人拜如初。(飨,劝强之也。其辞取于《士虞》记,则宜云:“孝孙某主为孝荐之飨。”旧说云:“明荐之。”)
[疏]“尸答”至“如初”。
○注“飨劝”至“荐之”。
○释曰:云“其辞取于《士虞》记,则宜云孝孙某圭为孝荐之飨”者,但丧祭称哀,吉祭称孝,故《士虞》记卒哭飨尸,辞曰:“哀子某圭为哀荐之飨。”此既吉祭,宜云“孝孙某圭为孝荐之飨”。以其改哀云孝,故曰宜云也。引旧说者,证圭为▯明之义也。
祝命ソ祭。尸左执觯,右取菹,扌Й于醢,祭于豆▯。(命,诏尸也。ソ祭,祭神食也。《士虞礼》古文曰:“祝命佐食堕祭。”《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堕与ソ读同耳。今文改ソ皆为绥,古文此皆为ソ祭也。扌Й醢者,染於醢。)
[疏]“祝命”至“豆▯”。
○注“命诏”至“於醢”。
○释曰:云“ソ祭,祭神食也”者,乡者设馔未迎尸,阴厌,厌饫神。今尸来升席,而ソ祭,祭讫,当食神馀。引《周礼》而云“堕与ソ读同”,则二字通用。云“今文改ソ皆为绥”,不从今文引古文者,欲见扌Й下有祭无醢,故叠之而不从也。云“扌Й醢者染於醢”,从经为正也。
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祭酒,啐酒,告旨。主人拜,尸奠觯答拜。(肺祭,寸刂肺也。旨,美也。祭酒,▯味之芬芬者。齐敬共之,唯恐不美。告之美,达其心,明神享之。)
[疏]注“肺祭”至“享之”。
○释曰:知“肺祭是寸刂肺也”者,下记“寸刂肺三”,郑注:“为尸主人主妇祭。”明是寸刂肺,非举肺也。
祭▯,尝之
译[疏]注“主人”到“为厌”。
○解释说:说“主人不迎接尸,是为了成全尸的尊贵”,查《祭统》说:“国君迎接祭牲而不迎接尸,是为了区别嫌疑。尸在庙门外,就与臣子相混淆;在庙中,就保全了国君的尊严。国君在庙门外,就与国君相混淆;进入庙门,就保全了臣子的身份。”郑玄说:“不迎接尸,是为了保全其尊贵。尸是神的象征。鬼神的尊贵在庙中,人君的尊贵,出了庙门就得以伸展。”这是士的礼仪,虽然没有国君的道理,但也尊重尸。主人不迎接,迎接了尸的尊贵就不能成全,不迎接则能成全,这是尸尊贵的道理。说“尸,是被祭者的孙子”,《礼记》说“孙子做祖父的尸”就是这样。说“祖父的尸,那么主人就是宗子”,因为祭祀祖父,兄弟来助祭,所以知道是宗子,小宗、大宗,五宗都是这样。《书传》说:“宗子将有祭祀之事,族人都进入侍奉。”说“父亲(祢)的尸,那么主人就是父亲的身份”,《礼记·祭统》说:“祭祀的道理,孙子做祖父的尸。被派做尸的人,对于祭祀者来说是子辈。父亲面朝北侍奉他,这是为了明确儿子侍奉父亲的道理,这是父子的伦理。”注说:“祭祀祖父就用孙子排列,都选取同姓的孙子。”这就是说父亲(祢)的尸,主人就是父亲的身份。说“侍奉神的礼仪,只在庙中进行,出迎就是厌屈”,如果出了庙门,主人就是国君,这是厌屈臣子的意思,所以不迎接。
尸进入门左,面朝北洗手,宗人授予毛巾。(侍奉洗手的人拿着器具靠近他,拿着箪的人不授予毛巾,是因为地位卑贱。宗人授予毛巾,是因为庭院中长辈尊贵。《少牢馈食礼》说:“祝先进入门右,尸进入门左。”)
[疏]注“侍盥”到“门左”。
○解释说:引用《少牢》的,是看到上面经文陈设洗手器具在门右,现在尸进入门左,尸尊贵,不靠近洗手器具等,面向门右靠近尸的意思。
尸到达台阶,祝引导尸。尸上升,进入,祝先走,主人跟随。(延,进,在后面劝告慰勉叫延。《礼器》所说的“诏侑武方”就是这样。《少牢馈食礼》说:“尸从西阶上升,进入,祝跟随。主人从阼阶上升,祝先进入,主人跟随。”)
[疏]“尸至”到“人从”。
○注“延进”到“人从”。
○解释说:说“在后面劝告慰勉叫延”,查《士虞礼》“尸起身祝在前面面向尸”,郑注说:“前,引导。祝引导尸,必须先面向他,为他节制。”那里祝在尸前面引导他,这里则在尸后面劝告他,所以说延。说《礼器》所说的“诏侑武方”,那里注说:“武,无。”祝劝告慰勉尸没有固定方式,就像《檀弓》中儿子侍奉父母“左右就养无方”,现在祝引导尸、引导尸也没有固定方式。引用《少牢》的,是看到祝跟随尸,主人又跟随祝进入的事情。
尸就席坐下,主人拜使尸安坐。(妥,安坐。)
尸回答拜,拿着奠酒,祝劝尸饮酒,主人像起初那样拜。(飨,劝勉加强。其辞取自《士虞》记,那么应该说是:“孝孙某主持为孝荐之飨。”旧说说是:“明荐之。”)
[疏]“尸答”到“如初”。
○注“飨劝”到“荐之”。
○解释说:说“其辞取自《士虞》记,那么应该说是孝孙某主持为孝荐之飨”,只是丧祭称哀,吉祭称孝,所以《士虞》记卒哭飨尸,辞说:“哀子某主持为哀荐之飨。”这既然是吉祭,应该说“孝孙某主持为孝荐之飨”。因为改哀为孝,所以说宜云。引用旧说的,证明圭为明的意思。
祝命令堕祭。尸左手拿着觯,右手取菹,蘸在醢中,在豆旁祭。(命,诏告尸。堕祭,祭神食。《士虞礼》古文说:“祝命令佐食堕祭。”《周礼》说:“既祭,就藏其堕。”堕与堕读音相同。今文改堕都为绥,古文这里都是堕祭。蘸醢,是染在醢中。)
[疏]“祝命”到“豆旁”。
○注“命诏”到“於醢”。
○解释说:说“堕祭,祭神食”,先前设置饮食没有迎接尸,阴厌,厌饫神。现在尸来升席,而堕祭,祭完后,应当吃神剩下的食物。引用《周礼》而说“堕与堕读音相同”,那么两个字通用。说“今文改堕都为绥”,不遵从今文引用古文的,是想看到蘸下有祭无醢,所以叠用而不遵从。说“蘸醢是染在醢中”,以经文为准。
佐食取黍稷肺祭授予尸。尸祭它,祭酒,尝酒,告诉美味。主人拜,尸放下觯回答拜。(肺祭,切肺。旨,美。祭酒,品尝其芬芬者。齐敬共之,唯恐不美。告诉美,达其心,明神享之。)
[疏]注“肺祭”到“享之”。
○解释说:知道“肺祭是切肺”的,下面记“切肺三”,郑注:“为尸主人主妇祭。”明显是切肺,不是举肺。
祭羹,尝之
[疏]注“▯肉”至“能亨”。
○释曰:云“▯,肉味之有菜和”者,此即《公食大夫》“牛霍、羊苦、豕薇之等”是也。以其盛之▯器,因号羹为▯,故云肉味有菜和者。引《曲礼》者,证▯羹有五味调和,不合絮调之义,故告旨。若大羹不调,以盐菜无絮调之理也。
祝命尔敦。佐食尔黍稷于席上。(尔,近也。近之,便尸之食也。)
设大羹氵音于醢北。(大羹氵音,煮肉汁也。不和,贵其质,设之所以敬尸也。不祭,不哜,大羹不为神,非盛者也。《士虞礼》曰:“大羹氵音自门入。”今文氵音皆为汁。)
[疏]“设大羹氵音于醢北”。
○注“大羹”至“为汁”。
○释曰:云“醢北”者,为荐左。案《公食大夫》、《昏礼》大羹氵音皆在荐右,此在左者,神礼变於生人。《士虞礼》大夫羹氵音,设于▯南,在右。与生人同,有不忍异於生故也。云“不和,贵其质”者,案桓二年《左氏传》云“大羹不和以盐菜”,是贵其质也。云“不为神”者,阴厌时未设,尸来始设为尸,故《士虞记》云“无尸,则礼及荐馔皆如初。不ソ祭,无大羹氵音▯从献。”有尸即有大羹氵音从献,纵有,亦不祭不哜,是不为神为尸,非盛者也。引《士虞礼》曰“大羹氵音自门入”者,证迎尸後,乃从献来也。
举肺、脊以授尸。尸受,振祭,哜之,左执之。(肺,气之主也。脊,正体之贵者。先食▯之,所以导食通气。)
乃食,食举。(举言食者,明凡解体皆连肉。)
[疏]“乃食食举”。
○注“举言”至“连肉”。
○释曰:“乃食”,谓食肺。云“食举”,谓骨体正脊从俎,举乡日,因名体为举。凡牲体,或七或二十一,皆据骨节而言。今言食不可空食,骨以体皆连肉也。
主人羞▯斤俎于腊北。(▯斤俎主於尸,主人亲羞,敬也。神俎不亲设者,贵得宾客以神事其先。)
[疏]注“▯斤俎”至“其先”。
○释曰:云“▯斤俎主於尸”者,以其入後乃设之,故知主於尸。主人亲进者,敬尸故也。前神俎使载者设之者,欲得尊宾,嘉客以事其先故也。
尸三饭,告饱。祝侑,主人拜。(三饭,告饱,礼一成也。侑,劝也。或曰又,劝之使又食。《少牢馈食礼》侑辞曰“皇尸未实,侑”也。)
佐食举▯,尸受,振祭,哜之。佐食受,加于▯斤俎。举兽▯、鱼一,亦如之。(▯,长胁也。兽,腊,其体数与牲同。)
[疏]注“▯长”至“牲同”。
○释曰:云“长胁”,文出下记也。云“兽,腊,其体数与牲同”,知者,亦见下记云“腊如牲骨”是也。
尸实举于菹豆。(为将食庶羞,举谓肺脊。)
佐食羞庶羞四豆,设于左,南上,有醢。(庶,众也。众羞以豕肉,所以为异味。四豆者,▯尧、炙、▯、醢。南上者,以▯尧炙为上,以有醢不得纟争也。)
[疏]注“庶众”至“纟争也”。
○释曰:案《公食大夫》云:“旁四列,西北上。▯乡以东▯熏▯尧,牛炙,炙南醢,以西牛▯醢。”注云:“先设醢,纟争之次也。”此四豆有醢,则不得先设,非纟争之次故也。又复一醢,不得与▯炙相对。相对之法,炙在南,醢在北,▯在北,醢南,如此,见得纟争。故《少牢》云:“韭菹、▯醢、葵菹、蠃醢,韭菹在南,葵菹在北。”注云:“葵菹在北纟争。”又云:“羞▯,两瓦豆,有醢,亦用瓦豆,设于荐豆之北。”注云:“四豆亦纟争,羊▯在南,豕▯在北。”此皆有醢,亦得纟争者,以其四豆▯醢具相对,故郑皆纟争也。
尸又三饭,告饱。祝侑之如初。(礼再成也。)举骼及兽、鱼如初。尸又三饭,告饱。祝侑之如初。(礼三成。兽鱼如初者,兽骼,鱼一也。)
举肩及兽、鱼如初。(不复饭者,三三者,士之礼大成也。举,先正脊,後肩,自上而却下,纟争而前,终始之次也。)
[疏]注“不复”至“次
译[疏]注“〇肉”至“能亨”。
○解释曰:经文说“〇,是有菜调和的肉味”,这就是《公食大夫礼》中“牛霍、羊苦、豕薇”等菜肴。因为盛在〇器中,所以把羹称为〇,因此说是有菜调和的肉味。引用《曲礼》,是为了证明〇羹有五味调和,不符合絮调(不加调料)的原则,所以告知其美味。如果大羹不调和,只用盐和菜,就没有絮调的道理了。
祝命令你敦。佐食把黍稷放在席上。(尔,近的意思。靠近些,是为了方便尸进食。)
把大羹氵音放在醢的北面。(大羹氵音,是煮肉的汁。不加调料,是崇尚其质朴,设置它是为了尊敬尸。不祭祀,不品尝,大羹不是为了神,不是盛美的食物。《士虞礼》说:“大羹氵音从门进入。”今文氵音都写作汁。)
[疏]“设大羹氵音于醢北”。
○注“大羹”至“为汁”。
○解释曰:说“醢北”,是为了放在荐的左边。查考《公食大夫礼》、《昏礼》,大羹氵音都在荐的右边,这里在左边,是因为神礼不同于生人。《士虞礼》大夫的羹氵音,设在〇南,在右边。与生人相同,是因为不忍心与生人不同。说“不和,贵其质”,查考桓二年《左氏传》说“大羹不和以盐菜”,这是崇尚其质朴。说“不为神”,是因为阴厌时没有设置,尸来了才开始设置给尸,所以《士虞记》说“无尸,则礼及荐馔都如初始。不ソ祭,没有大羹氵音跟随献酒。”有尸就有大羹氵音跟随献酒,即使有,也不祭祀不品尝,这是为了尸而不是为了神,不是盛美的食物。引用《士虞礼》说“大羹氵音自门入”,是为了证明迎接尸之后,才跟随献酒而来。
举起肺、脊授予尸。尸接受,振祭,品尝它,左手拿着它。(肺,是气的主宰。脊,是正体中尊贵的部分。先吃〇之,是为了引导进食通畅气息。)
于是进食,食举。(举言食,说明凡是解体都连着肉。)
[疏]“乃食食举”。
○注“举言”至“连肉”。
○解释曰:“乃食”,是说吃肺。说“食举”,是说骨体正脊从俎上举起,朝向太阳,因此把体称为举。凡是牲体,或七或二十一,都是根据骨节来说的。现在说进食不能空食,骨和体都连着肉。
主人把〇斤俎羞进在腊的北面。(〇斤俎主要给尸,主人亲自羞进,表示尊敬。神俎不亲自设置,是因为尊重宾客以神事侍奉祖先。)
[疏]注“〇斤俎”至“其先”。
○解释曰:说“〇斤俎主于尸”,是因为进入之后才设置,所以知道是主要给尸。主人亲自进献,是因为尊敬尸。前面神俎让载者设置,是因为想要尊重宾客,嘉客以事侍奉祖先。
尸吃了三饭,告知饱了。祝劝食,主人拜谢。(三饭,告知饱,礼仪完成一次。侑,劝食。有人说又,劝他再吃。《少牢馈食礼》劝食辞说“皇尸未实,侑”。)
佐食举起〇,尸接受,振祭,品尝它。佐食接受,加在〇斤俎上。举起兽〇、鱼一,也这样。(〇,长胁。兽,腊,其体数与牲相同。)
[疏]注“〇长”至“牲同”。
○解释曰:说“长胁”,文字出自下记。说“兽,腊,其体数与牲同”,知道这一点,也是见于下记说“腊如牲骨”。
尸把举放在菹豆上。(因为将要吃庶羞,举指肺脊。)
佐食羞进庶羞四豆,设在左边,南为上,有醢。(庶,众。众羞用豕肉,是为了提供不同的味道。四豆,是〇尧、炙、〇、醢。南为上,是因为〇尧炙为上,因为有醢不能交错。)
[疏]注“庶众”至“纟争也”。
○解释曰:查考《公食大夫》说:“旁四列,西北上。〇乡以东〇熏〇尧,牛炙,炙南醢,以西牛〇醢。”注说:“先设醢,是交错的次序。”这四豆有醢,就不能先设,不是交错的次序。又有一个醢,不能与〇炙相对。相对的方法,炙在南,醢在北,〇在北,醢南,这样,才能看出交错。所以《少牢》说:“韭菹、〇醢、葵菹、蠃醢,韭菹在南,葵菹在北。”注说:“葵菹在北交错。”又说:“羞〇,两瓦豆,有醢,也用瓦豆,设在荐豆的北面。”注说:“四豆也交错,羊〇在南,豕〇在北。”这些都有醢,也能交错,是因为四豆〇醢都相对,所以郑玄都说是交错。
尸又吃了三饭,告知饱了。祝像起初那样劝食。(礼仪完成两次。)举起骼及兽、鱼像起初那样。尸又吃了三饭,告知饱了。祝像起初那样劝食。(礼仪完成三次。兽鱼像起初那样,指兽骼,鱼一。)
举起肩及兽、鱼像起初那样。(不再吃饭,因为三三次,是士的礼仪大成了。举,先正脊,后肩,从上而退下,交错而前,是终始的次序。)
[疏]注“不复”至“次
也”。
○释曰:云“举,先正脊,後肩,自上而却下,纟争而前,终始之次也”者,先举正脊自上也,次举胁即却也,後举骼即下纟争也,终举肩即前也。前者,牲体之始;後者,牲体之终,故云终始之次也。
译“也”。
○解释说:所谓“举,先正脊,后肩,自上而却下,绾而前,终始之次也”,意思是:先举起正脊是从上开始,接着举起胁部就是向后,再举起骼部就是向下并绾结,最后举起肩部就是向前。向前,是牲体部位的开始;向后,是牲体部位的终结,所以说这是终始的次序。
佐食盛▯斤俎,俎释三个。(佐食取牲鱼腊之馀,盛於▯斤俎,将以归尸。俎释三个,为改馔於西北隅遗之。所释者,牲腊则正脊一骨,长胁一骨及▯也,鱼则三头而已。个犹枚也,今俗言物数有云若干个者,此读然。)
[疏]注“佐食”至“读然”。
○释曰:云“俎释三个,为改馔於西北隅遗之。所释者,牲腊则正脊一骨,长胁一骨及▯也”,知者,案下记云:“尸俎,右肩、臂、▯、肫、骼,正脊二骨,横脊,长胁二骨,短胁。”今尸举正脊一骨,长胁一骨,及骼脊胁各一骨,在前脚三节,後脚二节,各举其一讫,前脚举肩讫,宜次盛臂,後脚举骼讫,宜次盛肫。前後各一节以归▯廷脊,以其次正脊故也。前脚唯有▯在,并脊、胁各一骨为三也。
举肺、脊加于▯斤俎,反黍稷于其所。(尸授佐食,佐食受而加之,反之也。肺脊初在俎豆。)
[疏]注“尸授”至“俎豆”。
○释曰:经直云“肺脊加於▯斤俎”,郑知尸不自加而授与佐食,佐食受而加之者,约《少牢》云:“上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斤。”郑注云:“受者,尸授之”是也。云“肺脊初在菹豆”者,上文云“尸实举于菹豆”是也。
主人洗角,升,酌,▯尸。(▯犹衍也,是献尸也。谓之▯者,尸既卒食,又欲颐衍养乐之。不用爵者,下大夫也。因父子之道质而用角,角加人事略者。今文▯皆为酌。)
[疏]“主人”至“▯尸”。
○注“▯犹”至“为酌”。
○释曰:自此尽“入复位”,论主人献尸及祝佐食之事。知是献尸者,下有主妇洗爵献尸,并宾长献尸,故知此是主人▯尸也。云“不用爵者,下大夫也”者,此决《少牢》云:“主人降,洗爵,酌酒,乃▯尸。”用爵不用角也。云“因父子之道质而用角,角加人事略”者,既辟大夫,不用爵,次当用觚,而用角者,因无臣助祭,父子相养之道,而用角者,父子是质角,加人事略,得用功少故也。
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酒,啐酒,宾长以肝从。(肝,肝炙也。今文曰啐之,古文无长。)
[疏]“尸拜”至“肝从”。
○注“肝肝”至“无长”。
○释曰:此直言“肝从”,亦当如《少牢》:“宾长羞牢肝,用俎,缩执俎,肝亦缩,进末,盐在右。”此亦不言者,文不具也。
尸左执角,右取肝扌Й于盐,振祭,哜之,加于菹豆,卒角。祝受尸角,曰:“送爵,皇尸卒爵。”主人拜,尸答拜。(曰送爵者,节主人拜。)
祝酌,授尸,尸以醋主人。(醋,报也。祝酌不洗,尸不亲酌,尊尸也。尸亲醋,相报之义。古文醋作酢。)
[疏]注“醋报”至“作酢”。
○释曰:云“祝酌不洗”者,尸当酢主人,宜亲洗爵酌酒,不亲洗酌,尸尊故也。授代酌,由祝代酌,故不洗也。
主人拜受角,尸拜送。主人退,佐食授ソ祭。(退者,进受爵反位。妥亦当为ソ。尸将嘏主人,佐食授之,ソ祭亦使祭尸食也。其授祭,亦取黍稷肺祭。今文或皆改妥作ソ。)
[疏]注“退者”至“作ソ”。
○释曰:云“ソ祭亦使祭尸食也”者,前祝命尸ソ祭,祭神食,今命主人祭,尸食亦如尸祭神食,故云“亦”也。云“其授祭亦取黍稷肺祭”者,亦如上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相似,故云“亦”也。
主人坐,左执角,受祭,祭之,祭酒,啐酒,进,听嘏。(听犹待也。受福曰嘏。嘏,长也,大也,待尸授之以长大之福。)
佐食抟黍授祝,祝授尸。尸受以菹豆,执以亲嘏主人。(独用黍者,食之主,其辞则《少牢馈食礼》有焉。)
[疏]“佐食”至“主人”。
○注“独用”至“有焉”。
○释曰:案《少牢》云:“祝与二佐食皆出,盥于洗,入,二佐食各取黍於一敦,上佐食兼受,抟之以授尸。尸执以命祝,卒命祝,祝受,以东北面于户西,以嘏于主人。”但《少牢》不亲嘏者,大夫尸尊,
译佐食将剩余的肉盛在〇斤俎上,俎上留下三个部位。(佐食取牲肉、干肉和鱼的剩余部分,盛在〇斤俎上,准备让尸带回。俎上留下三个部位,是为了将食物改置于西北角留给尸。所留下的部位,牲肉和干肉是正脊一骨、长胁一骨以及〇,鱼则是三个头。个同枚,现在俗语中数物常说若干个,这里读音相同。)
[疏]注“佐食”至“读然”。
○释曰:经文说“俎上留下三个部位,是为了将食物改置于西北角留给尸。所留下的部位,牲肉和干肉是正脊一骨、长胁一骨以及〇”,这是怎么知道的呢?查考下面的记文说:“尸的俎,右边是肩、臂、〇、肫、骼,正脊二骨,横脊,长胁二骨,短胁。”现在尸举起了正脊一骨、长胁一骨,以及骼、脊、胁各一骨,前脚三节,后脚二节,各举其一完毕,前脚举完肩后,接下来应该盛臂,后脚举完骼后,接下来应该盛肫。前后各留一节以归〇廷脊,是因为其次序是正脊的缘故。前脚只剩下〇,连同脊、胁各一骨,共为三个部位。
举起肺、脊加在〇斤俎上,将黍稷放回原处。(尸授予佐食,佐食接受并加上,反之即放回原处。肺脊最初在菹豆中。)
[疏]注“尸授”至“俎豆”。
○释曰:经文只说“肺脊加在〇斤俎上”,郑玄知道尸不是自己加上而是授予佐食,佐食接受并加上,是依据《少牢》篇说:“上佐食接受尸的牢肺、正脊加在〇斤俎上。”郑注说:“接受,是尸授予他”就是这个意思。说“肺脊最初在菹豆中”,是因为上文说“尸将举起的肉放在菹豆中”。
主人洗角,升堂,斟酒,〇尸。(〇同衍,是向尸献酒。称为〇,是因为尸已经吃完,又想让他安逸享乐。不用爵,是因为这是下大夫的礼仪。因父子之道质朴而用角,角是人事简略的用器。今文〇都作酌。)
[疏]“主人”至“〇尸”。
○注“〇犹”至“为酌”。
○释曰:从此处到“入复位”,论述主人向尸献酒以及祝、佐食的事情。知道这是向尸献酒,是因为下面有主妇洗爵向尸献酒,以及宾长向尸献酒,所以知道这是主人〇尸。说“不用爵,是因为这是下大夫的礼仪”,这是决断于《少牢》篇说:“主人降堂,洗爵,斟酒,然后〇尸。”那里用爵而不用角。说“因父子之道质朴而用角,角是人事简略的用器”,既然避开了大夫不用爵,其次应当用觚,而用角,是因为没有臣子助祭,父子相养之道,而用角,是因为父子是质朴的角,加人事简略,可以用工少的缘故。
尸拜受,主人拜送。尸祭酒,尝酒,宾长以肝跟随。(肝,是烤肝。今文说尝之,古文无长字。)
[疏]“尸拜”至“肝从”。
○注“肝肝”至“无长”。
○释曰:这里只说“肝跟随”,也应当像《少牢》那样:“宾长进献牢肝,用俎,缩手执俎,肝也缩,进末端,盐在右边。”这里也不说,是因为文字不详细。
尸左手执角,右手取肝蘸盐,振祭,咬食,加在菹豆上,喝完角中的酒。祝接受尸的角,说:“送爵,皇尸喝完爵。”主人拜,尸答拜。(说送爵,是节制主人拜谢。)
祝斟酒,授予尸,尸用来醋主人。(醋,是报答。祝斟酒不洗,尸不亲自斟酒,是尊重尸。尸亲自醋,是互相报答的意思。古文醋作酢。)
[疏]注“醋报”至“作酢”。
○释曰:说“祝斟酒不洗”,尸应当酢主人,应该亲自洗爵斟酒,不亲自洗酌,是因为尸尊贵。授予代斟,由祝代斟,所以不洗。
主人拜受角,尸拜送。主人退下,佐食授ソ祭。(退下,是进受爵后返回原位。妥也应当作ソ。尸将要嘏主人,佐食授予他,ソ祭也是让祭尸食。其授祭,也是取黍稷肺祭。今文有的都改妥作ソ。)
[疏]注“退者”至“作ソ”。
○释曰:说“ソ祭也是让祭尸食”,以前祝命尸ソ祭,是祭神食,现在命主人祭,尸食也像尸祭神食,所以说“也”。说“其授祭也是取黍稷肺祭”,也像上面佐食取黍稷肺祭授予尸,尸祭之相似,所以说“也”。
主人坐下,左手执角,接受祭品,祭之,祭酒,尝酒,进前,听嘏。(听同待。受福叫嘏。嘏,是长,是大,等待尸授予他长大之福。)
佐食抟黍授予祝,祝授予尸。尸接受后放在菹豆上,拿着它亲自嘏主人。(只用黍,是因为黍是主食,其辞令在《少牢馈食礼》中有记载。)
[疏]“佐食”至“主人”。
○注“独用”至“有焉”。
○释曰:查考《少牢》说:“祝与二佐食都出去,在洗处洗手,进来,二佐食各取黍于一敦,上佐食兼受,抟之授予尸。尸拿着它命祝,命祝完毕,祝接受,在户西东北面,以嘏主人。”但《少牢》不亲自嘏,是因为大夫尸尊贵,
又大夫礼文,此亲嘏者,士尸卑,礼质故也。云“其辞则《少牢馈食礼》有焉”者,案《少牢》云祝“以嘏于主人曰:皇尸命工祝,承致多福无疆,于女孝孙,来女孝孙,使女受禄于天,宜稼于田,眉寿万年,勿替引之”是也。云“独用黍者,食之主”者,案上文云“尔黍于席上”,不云“尔稷”者,以稷虽五▯之长,不如黍之美,故云食之主。是以《丧大记》云:“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士丧礼》士沐稻,诸侯之士,郑注云:“差率而上,天子沐黍。”是黍为▯之贵也。
译又大夫的礼仪文辞,这里亲近尸祝的人,是因为士的尸位卑下,礼仪质朴的缘故。说“它的祝辞在《少牢馈食礼》中有记载”,查考《少牢馈食礼》记载祝官“向主人传达尸的祝辞说:尊贵的尸命工祝,承接并致送无尽的福泽,给你的孝孙,来到你的孝孙面前,使你承受上天的福禄,适宜在田中种植庄稼,长寿万年,不要断绝而延引下去”,就是这样的。说“单独使用黍,是因为黍是主食”,查考上文说“将黍放在席上”,没有说“将稷放在席上”,是因为稷虽然是五谷之长,却不如黍味美,所以说黍是主食。因此《丧大记》说:“国君洗头用粱,大夫洗头用稷,士洗头用粱。”《士丧礼》中士洗头用稻,诸侯的士,郑玄注说:“按等级依次向上推,天子洗头用黍。”可见黍是五谷中最尊贵的。
主人左执角,再拜稽首受,复位,诗怀之,实于左袂,挂于季指,卒角,拜。尸答拜。(诗犹承也。谓奉纳之怀中。季,小也。实于左袂,挂▯以小指者,便卒角也,《少牢馈食礼》曰:“兴受黍,坐振祭,哜之。”古文挂作卦。)
[疏]注“诗犹”至“作卦”。
○释曰:云“挂▯以小指者,便卒角也”,但右手执角,左手挂▯,以小指不干左手。言便卒角者,饮酒之时,恐其遗落,故挂以小指,故云便卒角也。
主人出,写啬于房,祝以笾受。(变黍言啬,因事▯戒欲其重稼啬。啬者,农力之成功。)
[疏]“主人”至“笾受”。
○注“变黍”至“成功”。
○释曰:案《少牢》云:“主人出,宰夫以笾受啬黍,主人尝之,纳诸内。”此大夫尊,不自入房,直见大夫出,宰夫以笾受。此主人写啬于房,祝以笾受,以其士贱故也。云“变黍言啬,因事▯戒欲其重稼啬”者,以黍者五▯之名,非农力成功之称,故以黍为啬,欲其重稼啬。故《少牢》郑注云:“收敛曰啬。”是用农力之言也。
筵祝,南面。(主人自房还时。)
主人酌,献祝,祝拜受角。主人拜送。设菹醢、俎。(行神惠也。先献祝,以接神,尊之。菹醢皆主妇设之,佐食设俎。)
[疏]注“行神”至“设俎”。
○释曰:此汝佐食,以佐食接尸,故後献之,祝接神先献之。云“菹醢皆主妇设之,佐食设俎”,知者,前献尸时菹醢主妇设之,亚献及致爵於主人笾豆,亦皆主妇设之,则此设菹醢亦主妇可知。又知佐食设俎,约《少牢》“主人献祝,佐食设俎”,故此亦佐食设俎可知。
祝左执角,祭豆,兴,取肺,坐祭,哜之,兴,加于俎,坐祭酒,啐酒,以肝从。祝左执角,右取肝扌Й于盐,振祭,哜之,加于俎,卒角,拜。主人答拜,受角,酌,献佐食。佐食北面拜受角,主人拜送。佐食坐祭,卒角,拜。主人答拜,受角,降,反于篚。升,入复位。
[疏]“祝左”至“复位”。
○释曰:云“主人答拜受角,酌献佐食”者,案上献祝有俎,此献佐食不言俎者,上经云“执事之俎陈於阶▯,二列,北上”,郑注云:“执事,谓有司。”以佐食亦在有司内者,下记云“佐食俎,觳折,脊,胁”也。又下经宾长献节,郑注云:“凡献佐食皆无从。”(元缺起字)其荐俎,献兄弟以齿设之。若《少牢》献佐食俎,即设于两阶之▯,西上。大夫将宾尸,故即设佐食俎,至於宾尸时,佐食无俎也。
主妇洗爵于房,酌,亚献尸。(亚,次也。次犹贰。主妇贰献不夹拜者,士妻仪简耳。)
[疏]注“亚次”至“简耳”。
○释曰:自此尽“以爵入于房”,论主妇献尸,祝及佐食之事。云“主妇贰献不夹拜者,士妻仪简耳”者,此决《少牢》主妇亚献尸时夹拜,此士妻下之,故云仪简耳。
尸拜受。主妇北面拜送。(北面拜者,辟内子也。大夫之妻拜於主人北,西面。)
[疏]注“北面”至“西面”。
○释曰:案《少牢》云:“主妇洗于房中,出酌,入户,西面拜献尸。”郑注云:“入户西面拜,由便也。不北面者,辟人君夫人也。拜而後献者,当夹拜也。”又云“尸拜受。主妇主人之北西面拜送爵”是也。若大夫妻贵,辟人君夫人,士妻贱,不嫌得与人君夫人同也。
宗妇执两笾,户外坐。主妇受,设于敦南。(两笾枣栗,枣在西。)
[疏]注“两笾”至“在西”。
○释曰:知者,案下记云“笾巾以▯也,▯里。枣▯栗择”是也。知枣在西者,依《士虞礼》云主妇亚献尸时,云“自反两笾,枣栗设于会南,枣在西”,郑云“尚枣,枣美”故知也。
祝赞笾祭。尸受,祭之,祭酒,啐酒。(笾祭,枣栗之祭也。其祭之,亦於豆祭。)
[疏]注“其祭之亦於豆祭”。
○释曰:知者,见上经尸ソ祭时,云若平“取菹扌Й于醢,祭于豆▯”,又“佐食
译主人左手拿着角杯,再次行拜礼并叩头至地,接受角杯,回到原位,将角杯承接在怀中,放入左袖中,挂在小指上,喝完角杯中的酒,行拜礼。尸回拜。
[疏]注“诗犹”至“作卦”。
○解释:说“挂在小指上,是为了方便喝完角杯中的酒”,只是右手拿着角杯,左手挂在小指上,小指不干扰左手。说方便喝完角杯中的酒,是因为饮酒时,担心角杯遗落,所以挂在小指上,所以说方便喝完角杯中的酒。
主人走出,将黍米倒进房中,祝用笾接受。
[疏]“主人”至“笾受”。
○注“变黍”至“成功”。
○解释:按照《少牢馈食礼》说:“主人走出,宰夫用笾接受黍米,主人品尝后,放入内室。”这是因为大夫尊贵,不亲自进入房中,只是看见大夫走出,宰夫用笾接受。这里主人将黍米倒进房中,祝用笾接受,是因为士地位卑贱的缘故。说“将黍米改为说啬,是因为事情警戒想要重视稼穑”者,因为黍米是五谷的名称,不是农力成功的称呼,所以将黍米称为啬,想要重视稼穑。所以《少牢馈食礼》郑玄注说:“收敛叫做啬。”这是使用农力之意的说法。
铺设祝的席位,面向南。(这是主人从房中返回时。)
主人斟酒,向祝献酒,祝行拜礼接受角杯。主人行拜礼送酒。设置菹醢、俎。(这是施行神的恩惠。先向祝献酒,以迎接神灵,表示尊重。菹醢都由主妇设置,佐食设置俎。)
[疏]注“行神”至“设俎”。
○解释:这里说佐食,因为佐食迎接尸,所以后来才献酒,祝迎接神灵先献酒。说“菹醢都由主妇设置,佐食设置俎”,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前面献尸时菹醢由主妇设置,亚献以及致爵于主人的笾豆,也都是由主妇设置,那么这里设置菹醢也是由主妇可知。又知道佐食设置俎,是依据《少牢馈食礼》“主人向祝献酒,佐食设置俎”,所以这里也是由佐食设置俎可知。
祝左手拿着角杯,祭祀豆中的食物,起身,取肺,坐下祭祀,品尝,起身,将肺放在俎上,坐下祭祀酒,尝酒,用肝跟随。祝左手拿着角杯,右手取肝蘸盐,振祭,品尝,将肝放在俎上,喝完角杯中的酒,行拜礼。主人回拜,接受角杯,斟酒,向佐食献酒。佐食面向北行拜礼接受角杯,主人行拜礼送酒。佐食坐下祭祀,喝完角杯中的酒,行拜礼。主人回拜,接受角杯,走下台阶,将角杯放回篚中。走上台阶,进入原位。
[疏]“祝左”至“复位”。
○解释:说“主人回拜接受角杯,斟酒向佐食献酒”者,按照上面献祝有俎,这里献佐食不说俎者,上面经文说“执事的俎陈设在阶下,两列,以北为上”,郑玄注说:“执事,指有司。”因为佐食也在有司之内,下面记说“佐食的俎,觳折,脊,胁”也。又下面经文宾长献节,郑玄注说:“凡向佐食献酒都没有随从。”(元缺起字)其荐俎,向兄弟献酒按年龄设置。如果《少牢馈食礼》向佐食献俎,就设置在两阶之间,以西为上。大夫将宾尸,所以就设置佐食俎,至于宾尸时,佐食没有俎。
主妇在房中洗爵,斟酒,第二次向尸献酒。(亚,次也。次犹贰。主妇第二次献酒不夹拜者,是因为士妻礼仪简单罢了。)
[疏]注“亚次”至“简耳”。
○解释:从这里到“以爵入于房”,论述主妇向尸献酒,祝及佐食之事。说“主妇第二次献酒不夹拜者,是因为士妻礼仪简单罢了”者,这是区别于《少牢馈食礼》主妇第二次向尸献酒时夹拜,这里士妻地位低,所以说礼仪简单罢了。
尸行拜礼接受。主妇面向北行拜礼送酒。(面向北拜者,是为了避开内子。大夫之妻在主人北面行拜礼,面向西。)
[疏]注“北面”至“西面”。
○解释:按照《少牢馈食礼》说:“主妇在房中洗爵,走出斟酒,进入户内,面向西行拜礼向尸献酒。”郑玄注说:“进入户内面向西行拜礼,是因为方便。不面向北者,是为了避开人君夫人。行拜礼后献酒者,应当夹拜也。”又说“尸行拜礼接受。主妇在主人北面面向西行拜礼送爵”是也。如果大夫妻尊贵,避开人君夫人,士妻卑贱,不嫌与人君夫人相同。
宗妇拿着两个笾,在户外坐下。主妇接受,设置在敦的南面。(两个笾装枣栗,枣在西面。)
[疏]注“两笾”至“在西”。
○解释: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下面记说“笾巾以覆盖也,里面。枣栗挑选”是也。知道枣在西面者,依据《士虞礼》说主妇第二次向尸献酒时,说“自己返回两个笾,枣栗设置在会南,枣在西面”,郑玄说“崇尚枣,枣美”故知道也。
祝赞笾祭。尸接受,祭祀,祭祀酒,尝酒。(笾祭,是枣栗的祭祀。其祭祀,也在豆祭。)
[疏]注“其祭之亦於豆祭”。
○解释: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见上面经文尸祭祀时,说若平“取菹蘸醢,祭祀于豆上”,又“佐食
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不言其处,明亦祭於豆▯。今此祝赞笾祭之,亦不言其处,亦祭於豆▯可知。又案《有司彻》云:“尸取韭,菹扌Й于豆,祭于豆▯。”又:“尸取▯ナ,宰夫赞者,取白黑以授尸,尸受,兼祭于豆祭。”是笾豆同祭於豆▯也。
译取黍稷和肺进行祭礼,授予尸,尸进行祭礼”,文中没有说明祭礼的地点,表明也是在豆的旁边进行祭礼。如今这段祝辞赞颂笾的祭礼,也没有说明地点,由此可知也是在豆的旁边进行祭礼。又查考《有司彻》篇说:“尸取韭菜,宰夫赞者从豆中取出菹,尸在豆旁进行祭礼。”又说:“尸取笾中的祭品,宰夫赞者取白黑二牲授予尸,尸接受后,同时在豆旁进行祭礼。”由此可见,笾和豆的祭礼都是在豆旁进行的。
兄弟长以燔从。尸受,振祭,哜之,反之。(燔,炙肉也。)
[疏]注“燔炙肉也”。
○释曰:云“反之”者,谓反燔于长兄弟。
羞燔者受,加于▯斤,出。(出者,俟後事也。)
[疏]注“出者俟後事也”。
○释曰:云“俟後事”者,谓俟主妇献祝之时,更当羞燔于祝。知者,约上文主人献尸,云“宾长以肝从”,至献祝时但云“以肝从”,不言其人,明亦宾长可知。此下文主妇献祝笾燔从如初仪,明献祝时亦长兄弟羞燔可知,故郑注云俟後事也。
尸卒爵,祝受爵,命送如初。(送者,送卒爵。)
酢,如主人仪。(尸酢主妇,如主人仪者,自祝酌至尸拜送,如酢主人也。不易爵,辟内子。)
[疏]注“尸酢”至“内子”。
○释曰:云“尸酢主妇,如主人仪者,自祝酌至尸拜送,如酢主人也”者,言此上则如之,其异者,不并取也。谓主人受佐食ソ自祭之,此佐食错ソ于地,主妇抚之而已是也。云“不易爵,辟内子”者,以经云“酢如主人仪”,上尸酢主人时不易爵,故此主妇受酢亦不易爵可知。男女不相袭爵,所以今袭爵者,辟内子。是以《少牢》云:“祝受尸爵,尸答拜,易爵洗酌授尸,主妇拜受爵,尸答拜。”是其易爵也。
主妇▯房,南面。佐食ソ祭。主妇左执爵,右抚祭,祭酒,啐酒,入,卒爵,如主人仪。(抚ソ祭,示亲祭,佐食不授而祭於地,亦仪简也。入室卒爵,於尊者前成礼,明受惠也。)
[疏]注“抚ソ”至“惠也”。
○释曰:云“佐食不授而祭於地,亦仪简也”者,《少牢》大夫妻云“上佐食ソ祭,主妇西面,於主人之北受祭,祭之”,此佐食祭於地,主妇抚之而已,故云亦仪简。云“亦”者,亦前不夹拜也。
献祝,笾、燔从,如初仪。及佐食,如初。卒,以爵入于房。(及佐食如初,如其献佐食,则拜主人之北,西面也。)
[疏]注“及佐”至“面也”。
○释曰:此无正文,以佐食北面拜受,主妇不宜与佐食同面拜送。又言“如初”,明与主人同西面拜,故郑云“拜主(元缺止此)人之北,西面”,与内子同。
宾三献如初,燔从如初,爵止。(初,亚献也。尸止爵者,三献礼成,欲神惠之均於室中,是以奠而待之。)
[疏]“宾三”至“爵止”。
○注“初亚”至“待之”。
○释曰:自此尽“卒复位”,论宾长献尸,及佐食并主人主妇致爵之事。此一科之内,乃有十一爵:宾献尸,一也;主妇致爵于主人,二也;主人酢主妇,三也;主人致爵于主妇,四也;主妇酢主人,五也;尸举奠爵酢宾长,六也;宾长献祝,七也;又献佐食,八也;宾又致爵于主人,九也;又致爵于主妇,十也;宾献主人酢,十一也。云“初,亚献也”者,知不初献者,以主妇亚献承初献後,宾长又承亚献後,故知如亚献,不得如初献也。又面位及燔从皆如亚献也。云“三献礼成,欲神惠之均於室中,是以奠而待之”者,谓尸得三献而礼成,言其实饮三爵,祝与佐食亦得三献,主人、主妇各得一酢而已。未得献,是神惠未均。奠而待之者,待主人、主妇致爵乃均也。案下文“众宾长为加爵如初,爵止”,郑注云:“尸止爵者,欲神惠之均于在庭。”止得一献,亦言均,则不以爵数为均,直据得一献则为均也。
席于户内。(为主人铺之,西面,席自房来。)
主妇洗爵,酌,致爵于主人。主人拜受爵,主妇拜送爵。(主妇拜,拜於北面也。今文曰主妇洗酌爵。)
[疏]注“主妇”至“酌爵”。
○释曰:云“主妇拜,拜於北面也”者,约有司傧尸於堂,主妇致爵于主人,主人致爵于主妇,北面于阼阶上答拜是也。
宗妇赞豆如初。主妇受,设两豆、两笾。(初,赞亚献也。主妇荐两豆笾,东面也。)
[疏]注“初赞”至“面也”。
○释曰:上主妇亚献时,但云“宗妇执两笾”,
译兄弟中的长者捧着烤熟的肉跟随。尸接受,振动祭品,尝了一口,再把它交还。(燔,就是烤熟的肉。)
[疏]注释“燔是烤熟的肉”。
○解释:说“交还”的,意思是把烤熟的肉交还给长兄弟。
捧着烤熟肉的侍者接受,把它加在俎上,退出。(退出,是等待后面的事情。)
[疏]注释“退出是等待后面的事情”。
○解释:说“等待后面的事情”的,意思是等待主妇向祝献酒的时候,还要向祝进献烤熟的肉。怎么知道的呢?大概上文主人向尸献酒,说“宾长捧着肝跟随”,到向祝献酒时只说“捧着肝跟随”,不说具体是谁,显然也是宾长。这下文主妇向祝献酒,笾和烤熟的肉跟随,礼仪和当初一样,显然向祝献酒时也是长兄弟进献烤熟的肉,所以郑玄注释说等待后面的事情。
尸喝完酒,祝接过酒杯,命令送酒如同当初。(送,是送完酒。)
回敬,如同主人的礼仪。(尸回敬主妇,如同主人的礼仪,是从祝斟酒到尸拜谢送酒,如同回敬主人。不更换酒杯,是避开内子。)
[疏]注释“尸回敬”到“内子”。
○解释:说“尸回敬主妇,如同主人的礼仪,是从祝斟酒到尸拜谢送酒,如同回敬主人”的,是说上面这些步骤是相同的,不同的是不一起取用。是说主人接受佐食放在俎上的祭品自己祭祀,这里佐食把祭品放在地上,主妇只是抚摸一下而已。说“不更换酒杯,是避开内子”的,因为经文说“回敬如同主人的礼仪”,上面尸回敬主人时不更换酒杯,所以这里主妇接受回敬也不更换酒杯。男女不互相使用对方的酒杯,所以现在使用对方的酒杯,是避开内子。所以《少牢馈食礼》说:“祝接受尸的酒杯,尸回答拜谢,更换酒杯清洗后斟酒交给尸,主妇拜谢接受酒杯,尸回答拜谢。”这就是更换酒杯。
主妇进入房中,面向南。佐食进行祭祀。主妇左手拿着酒杯,右手抚摸祭品,祭祀酒,尝酒,进入,喝完酒,如同主人的礼仪。(抚摸祭品祭祀,表示亲自祭祀,佐食不授予而在地上祭祀,也是礼仪简略。进入室内喝完酒,在尊者面前完成礼仪,表明接受恩惠。)
[疏]注释“抚摸”到“恩惠”。
○解释:说“佐食不授予而在地上祭祀,也是礼仪简略”的,《少牢馈食礼》大夫妻说“上佐食进行祭祀,主妇面向西,在主人的北面接受祭祀,进行祭祀”,这里佐食在地上祭祀,主妇只是抚摸一下,所以说也是礼仪简略。说“也”的,也是前面不夹拜。
向祝献酒,笾、烤熟的肉跟随,如同当初的礼仪。到佐食,如同当初。完毕,拿着酒杯进入房中。(到佐食如同当初,如同他向佐食献酒,那么拜谢主人的北面,面向西。)
[疏]注释“到佐”到“面向西”。
○解释:这里没有正文,因为佐食面向北拜谢接受,主妇不宜和佐食同面向拜谢送酒。又说“如同当初”,显然和主人同面向西拜谢,所以郑玄说“拜谢主人的北面,面向西”,和内子相同。
宾第三次献酒如同当初,烤熟的肉跟随如同当初,酒杯停止。(初,是第二次献酒。尸停止酒杯,是三次献酒礼仪完成,想要神的恩惠均匀地分布在室内,所以放下酒杯等待。)
[疏]“宾三”到“酒杯停止”。
○注释“初是第二次献酒”到“等待”。
○解释:从这里到“完毕回到原位”,论述宾长向尸献酒,以及佐食和主人主妇致送酒杯的事情。这一科之内,共有十一杯酒:宾向尸献酒,第一;主妇致送酒杯给主人,第二;主人回敬主妇,第三;主人致送酒杯给主妇,第四;主妇回敬主人,第五;尸举起放下的酒杯回敬宾长,第六;宾长向祝献酒,第七;又向佐食献酒,第八;宾又致送酒杯给主人,第九;又致送酒杯给主妇,第十;宾向主人回敬,第十一。说“初,是第二次献酒”的,知道不是第一次献酒的,因为主妇第二次献酒承接第一次献酒之后,宾长又承接第二次献酒之后,所以知道如同第二次献酒,不能如同第一次献酒。又面位和烤熟的肉跟随都如同第二次献酒。说“三次献酒礼仪完成,想要神的恩惠均匀地分布在室内,所以放下酒杯等待”的,是说尸得到三次献酒而礼仪完成,说实际上喝了三次酒,祝和佐食也得到三次献酒,主人、主妇各得到一次回敬而已。没有得到献酒,是神的恩惠不均匀。放下酒杯等待的,是等待主人、主妇致送酒杯才均匀。查看下文“众宾长增加酒杯如同当初,酒杯停止”,郑玄注释说:“尸停止酒杯,是想要神的恩惠均匀地分布在庭院。”只得到一次献酒,也说均匀,那么不是以酒杯的数量为均匀,只是根据得到一次献酒就为均匀。
在户内铺设席位。(为主人铺设,面向西,席位从房中拿来。)
主妇清洗酒杯,斟酒,致送酒杯给主人。主人拜谢接受酒杯,主妇拜谢送酒杯。(主妇拜谢,是面向北拜谢。今文说主妇清洗斟酒酒杯。)
[疏]注释“主妇”到“斟酒酒杯”。
○解释:说“主妇拜谢,是面向北拜谢”的,大概有司在堂上傧相尸,主妇致送酒杯给主人,主人致送酒杯给主妇,面向北在阼阶上回答拜谢。
宗妇辅助豆如同当初。主妇接受,设置两个豆、两个笾。(初,是辅助第二次献酒。主妇进献两个豆笾,面向东。)
[疏]注释“初辅助”到“面向东”。
○解释:上面主妇第二次献酒时,只说“宗妇拿着两个笾”,
又云“祝赞笾祭”,无豆。此云“赞豆如初”,明赞豆之时,与赞笾同,故得言如初。知“东面”者,以主人西面,故知也。
译又说“祝赞笾祭”,没有豆。这里说“赞豆如初”,表明赞豆的时候,与赞笾相同,所以可以说“如初”。知道“东面”的原因,是因为主人西面,所以知道。
俎入设。(佐食设之。)
[疏]“俎入设”。
○注“佐食设之”。
○释曰:知“佐食设之”者,见《有司》下大夫不傧尸者,主妇致爵於主人时,佐食设俎。彼室内行事,与士礼略同,故郑约之,知佐食设之也。
主人左执爵,祭荐,宗人赞祭。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祭酒,啐酒。(绝肺祭之者,以离肺长也。《少仪》曰:“牛羊之肺,离而不提心。”豕亦然。扌兑,拭也。扌兑手者,为绝肺染污也。寸刂肺不扌兑手。古文扌兑皆作说。)
[疏]注“绝肺”至“作说”。
○释曰:引《少仪》者,彼注云:“提犹绝也,不绝中央少许者。”引之证离肺长而不绝,故须绝之。云“忖肺不扌兑手”者,以已断绝取祭之,不须以手绝之,故不扌兑手也。
肝从。左执爵,取肝扌Й于盐,坐振祭,哜之。宗人受,加于俎。燔亦如之。兴,席末坐,卒爵,拜。(於席末坐卒爵,敬也。一酌而备,再从而次之,示均。)
[疏]注“於席”至“示均”。
○释曰:此决上主人献尸,宾长以肝从主妇献尸,兄弟以燔从。今一酌而肝燔从,则与尸等,故云“亦均”。亦者,亦上酒均於堂内。
主妇答拜,受爵,酌,醋,左执爵拜,主人答拜。坐祭,立饮,卒爵,拜,主人答拜。主妇出,反于房。主人降,洗,酌,致爵于主妇。席于房中,南面。主妇拜受爵,主人西面答拜。宗妇荐豆、俎,从献皆如主人。主人更爵,酌,醋,卒爵,降,实爵于篚,入,复位。(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也。《祭统》曰:“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不易爵,明夫妇之别。”古文更为受。)
[疏]注“主人”至“为受”。
○释曰:云“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也”者,案上主妇献尸,尸酢,主妇不易爵,郑注云“辟内子”。致爵于主人,则易爵也。若然,案下记设洗,“篚在洗西,实二爵”,郑注云:“二爵者,为宾献爵止,主妇当致也。”此宾长所献爵,尸奠之,未举其篚,唯有一爵,得云易者,上主妇亚献洗爵,洗爵于房中,则房中有爵。又主妇献祝及佐食讫,以爵入于房後,主妇致爵于主人,还是房内爵。後主人致爵于主妇者,是下篚之爵。主妇饮讫,实于房中之篚,主人更取房内之爵以酌酢,酢讫,奠于下篚。云主人更爵者,谓酌酢爵与房内爵相更,郑注下记云:“主妇当致者,谓主人致爵於主妇”,则用下篚内爵也。
三献作止爵。(宾也,谓三献者,以事命之。作,起也。旧说云:宾入户,北面,曰皇尸请举爵。)
尸卒爵,酢。酌献洗及佐食。洗爵,酌,致于主人、主妇,燔从皆如初。更爵,酢于主人,卒,复位。(洗乃致爵,为异事新之。燔从皆如初者,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也。凡献佐食皆无从,其荐俎,献兄弟以齿设之。宾更爵自酢,亦不承妇人爵。今文曰洗致,古文更为受。)
[疏]注“洗乃”至“为受”。
○释曰:此决上文宾献尸、献祝及佐食,皆不洗,今致于主人洗,故决之也。案下篇不傧尸洗爵,致于主人,注云:“以承佐食,贱新之。”此云“为异事新之”,注不同者,但为异事,异事则是承贱,承贱後则事异,言虽不同,理则一也。云“燔从皆如初者,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者,谓如上主妇亚献尸,及祝皆燔从,此言皆燔从如初,故云如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虽云如初,则无肝从,故经释云“燔从皆如初”。云“凡献佐食皆无从”者,谓主人、主妇及宾长献佐食皆无从,故云“凡”。郑言此者,以经献祝及佐食洗爵,致于主人、主妇,燔从皆如初,在献佐食下,嫌献佐食亦然有燔从,故郑辨之。若然,佐食得献,与祝得献,同亦得如初,但无从为异。云“其荐俎献,兄弟以齿设之”者,以上佐食得献时,不见有设荐俎之文,下记云:“佐食於旅也,齿於兄弟。”故佐食荐俎,亦与兄弟同时设之也
译俎被抬入并陈设。(由佐食来陈设。)
[疏]“俎入设”。
○注“佐食设之”。
○解释说:知道是“佐食陈设它”的原因,是看到《有司》篇中下大夫不傧尸的礼仪里,主妇向主人致爵时,佐食陈设俎。那是在室内进行的仪式,与士的礼仪大致相同,所以郑玄概括地说,知道是佐食陈设它。
主人左手拿着爵,祭祀祭品,宗人辅助祭祀。放下爵,起身,取肺,坐下割断肺进行祭祀,尝一口,起身,将肺放在俎上,坐下擦拭手,祭祀酒,尝酒。(割断肺来祭祀,是因为离肺较长。《少仪》说:“牛羊的肺,割断但不切断连着心脏的部分。”猪肺也是这样。扌兑,擦拭的意思。擦拭手,是因为割断肺时手被弄脏了。寸刂肺不需要擦拭手。古文中“扌兑”都写作“说”。)
[疏]注“绝肺”至“作说”。
○解释说:引用《少仪》的原因,那里的注释说:“提就是割断的意思,不切断中间少许部分。”引用它来证明离肺较长而不断开,所以需要割断。说“寸刂肺不扌兑手”,是因为已经割断取来祭祀,不需要用手去割断,所以不擦拭手。
肝随后献上。左手拿着爵,取肝在盐中蘸一下,坐下振动祭品,尝一口。宗人接过肝,放在俎上。燔肉也这样做。起身,在席末坐下,饮尽爵中的酒,拜谢。(在席末坐下饮尽爵中的酒,表示恭敬。一次斟酒而祭品齐全,再次跟随而依次进行,表示均等。)
[疏]注“於席”至“示均”。
○解释说:这决定了上文主人献尸,宾长以肝跟随主妇献尸,兄弟以燔肉跟随。现在一次斟酒而肝和燔肉跟随,就与尸的地位相等,所以说“也均等”。也,也是指上文酒在堂内均等。
主妇回拜,接过爵,斟酒,醋,左手拿着爵拜谢,主人回拜。坐下祭祀,站立饮酒,饮尽爵中的酒,拜谢,主人回拜。主妇出去,回到房中。主人走下台阶,洗爵,斟酒,向主妇致爵。在房中铺设席子,朝南。主妇拜谢接过爵,主人朝西回拜。宗妇进献豆、俎,跟随献酒都如同主人那样。主人更换爵,斟酒,醋,饮尽爵中的酒,走下台阶,将爵放入篚中,进入,回到原位。(主人更换爵自己回敬,男子不承接妇人的爵。《祭统》说:“夫妇互相授受,不占据对方的位置。回敬不更换爵,表明夫妇的区别。”古文中“更”写作“受”。)
[疏]注“主人”至“为受”。
○解释说:说“主人更换爵自己回敬,男子不承接妇人的爵”,查看上文主妇献尸,尸回敬,主妇不更换爵,郑玄注释说“避开内子”。向主人致爵,就更换爵。如果这样,查看下文记载设置洗,“篚在洗的西边,里面有两个爵”,郑玄注释说:“两个爵,是为了宾客献爵停止,主妇应当致爵。”这宾客长所献的爵,尸放下它,没有举起篚,只有一个爵,能说更换吗?上文主妇亚献洗爵,在房中洗爵,那么房中有爵。又主妇献祝及佐食完毕后,将爵放入房中后,主妇向主人致爵,还是房内的爵。后来主人向主妇致爵,是下篚中的爵。主妇饮完后,放入房中的篚,主人再取房内的爵来斟酒回敬,回敬完毕,放在下篚。说主人更换爵,是指斟酒回敬的爵与房内的爵相互更换,郑玄注释下文记载说:“主妇应当致爵,是指主人向主妇致爵”,就使用下篚内的爵。
三献时宾起立停止爵。(宾,指三献的人,以事务命令他。作,起立。旧说认为:宾进入门,面朝北,说皇尸请举爵。)
尸饮尽爵中的酒,回敬。斟酒献洗及佐食。洗爵,斟酒,向主人、主妇致爵,燔肉跟随都如同当初。更换爵,向主人回敬,饮尽,回到原位。(洗爵然后致爵,为了不同事务而更新。燔肉跟随都如同当初,指如同亚献以及主人、主妇致爵。凡是献佐食都没有跟随,他们的荐俎,献兄弟按年龄长幼陈设。宾更换爵自己回敬,也不承接妇人的爵。今文说洗致,古文说更受。)
[疏]注“洗乃”至“为受”。
○解释说:这决定了上文宾献尸、献祝及佐食,都不洗爵,现在向主人致爵时洗爵,所以决定它。查看下篇不傧尸洗爵,向主人致爵,注释说:“因为承接佐食,卑贱而更新。”这里说“为了不同事务而更新”,注释不同,但为了不同事务,不同事务就是承接卑贱,承接卑贱后事务就不同,说法虽然不同,道理则是一样的。说“燔肉跟随都如同当初,指如同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是指如上主妇亚献尸,及祝都燔肉跟随,这里说都燔肉跟随如同当初,所以说如同亚献及主人主妇致爵。虽然说如同当初,但没有肝跟随,所以经文解释说“燔肉跟随都如同当初”。说“凡是献佐食都没有跟随”,是指主人、主妇及宾长献佐食都没有跟随,所以说“凡”。郑玄说这个,是因为经文献祝及佐食洗爵,向主人、主妇致爵,燔肉跟随都如同当初,在献佐食之后,担心献佐食也有燔肉跟随,所以郑玄辨析它。如果这样,佐食得以献,与祝得以献,相同也得以如同当初,只是没有跟随为不同。说“他们的荐俎献,兄弟按年龄长幼陈设”,因为上文佐食得以献时,没有看到陈设荐俎的文字,下文记载说:“佐食在旅酬时,按年龄长幼与兄弟相同。”所以佐食的荐俎,也与兄弟同时陈设。
。
主人降阼阶,西面拜宾如初,洗。(拜宾而洗爵,为将献之。如初,如视濯时,主人再拜,宾答拜,三拜众宾,众宾答再拜者。)
译主人走下东阶,面朝西方,像起初那样向宾客行拜礼,然后去洗爵。(向宾客行拜礼后去洗爵,是为了将要向宾客献酒。像起初,即像初次查看并清洗酒器时那样,主人行两次拜礼,宾客回拜,向众宾行三次拜礼,众宾回拜两次。)
[疏]“主人”至“初洗”。
○注“拜宾”至“拜者”。
○释曰:自此尽“实爵于篚”,论献宾及众宾之事也。
宾辞洗。卒洗,揖让升,酌,西阶上献宾。宾北面拜受爵。主人在右,答拜。(就宾拜者,此礼不主於尊也。宾卑则不专阶,主人在右,统於其位。今文无洗。)
[疏]“宾辞”至“答拜”。
○注“就宾”至“其位”。
○释曰:云“就宾拜者,此礼不主於尊也”者,案《乡饮酒》、《乡射》宾主献酢,各於其阶,至酬乃同阶。此因祭如初,宾非为尊之,所尊者,谓尸也。又宾是士家有司,卑,不得专阶,故就之使不得专阶也,对《乡饮酒》、《乡射》得专阶也。云“主人在右,统於其位”者,以其宾得在西阶上,北面,以东为右,主人位在阼阶,故云统於其位。郑言此者,主人就西阶,异於饮酒,主人在右,则与饮酒礼同,以言主人常居右也。
荐脯醢,设折俎。(凡节解者皆曰折俎,不言其体。略云折俎,非贵体也。上宾骼,众宾仪,公有司设之。)
[疏]“荐脯醢设折俎”。
○注“凡节”至“设之”。
○释曰:案下记云“宾骼”,郑云“骼,左骼也。宾俎全体,尊宾”也。折骨而曰折俎,明凡节解牲体皆曰折,升于俎,故名折俎。与▯折同名,其折义则异彼折骨。云“不言其体,略云折俎,非贵体也”者,案下记云“宾骼”,骼是牲体。此经云折俎者,亦用骼,非贵体,故略云折俎。若然,经尸俎祝佐食及主人、主妇俎体,皆不言之,而郑注独云宾俎,不言体者,尸祝等经不言牲体,亦不言折,以其体贵故也。此宾俎不言牲体而言折,明非贵体也。云“上宾骼,众宾仪”者,案下记唯云“宾骼”,其众宾已下皆ゾ┵,不言仪者,郑见《有司彻》主人献宾仪,司士设俎羊骼一;又云众宾长拜受爵,其┵体仪也。注云“仪者,尊体尽,仪度馀骨,可用而用之。尊者用尊体,卑者用卑体而已”是也。云“公有司设之”者,此即《有司彻》云“司士设俎,羊骼一,众宾┵体仪”是也。此下文云公有司在门西,则此设俎者也。
宾左执爵,祭豆,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酌,酢,奠爵,拜。宾答拜。(主人酌自酢者,宾不敢敌主人,主人达其意。)
[疏]注“主人”至“其意”。
○释曰:云“宾不敢敌主人,主人达其意”者,以其宾是士之有司之中,以卑不敢与主人为敌,酢之,是以主人酌以自酢,达宾意故也。若《乡饮酒》、《乡射》宾皆亲酢主人,以其宾尊,行敌礼故也。
主人坐祭,卒爵,拜。宾答拜,揖,执祭以降,西面奠于其位,位如初,荐俎从设。(位如初,复其位东面。《少牢馈食礼》:“宰夫执荐以从,设于祭东。司士执俎以从,设于荐东。”是则皆公有司为之与?)
[疏]注“位如”至“之与”。
○释曰:以宾位在西阶下东面,今受献於西阶上,经云“执祭以降,西面奠于其位”,又言“位如初”,明复西阶下东面位可知也。
众宾升,拜受爵,坐祭,立饮。荐俎设于其位,辨。主人备答拜焉,降,实爵于篚。(众宾立饮,贱不备礼。《乡饮酒》记曰:“立卒爵者不拜既爵。”备,尽,尽人之答拜。)
尊两壶于阼阶东,加勺,南枋,西方亦如之。(为酬宾及兄弟,行神惠,不酌上尊,卑异之,就其位尊之。两壶皆酒,优之,先尊东方,示惠由近。《礼运》曰:“澄酒在下。”)
[疏]“尊两”至“如之”。
○注“为酬”至“在下”。
○释曰:自此尽“揖复位”,论堂下设尊酬宾之事。云“行神惠,不酌上尊,卑异之”者,决上文献宾及兄弟皆酌上尊者,献是严正,故得与神灵共尊。至此旅酬礼亵,故不敢酌上尊。案《司尊彝职》四时之祭,云“皆有▯,诸臣之所酢”,《少牢》上下大夫堂下皆无尊者,士卑,得与
译[疏]“主人”至“初洗”。
○注“拜宾”至“拜者”。
○解释曰:从这一句到“实爵于篚”,论述的是向宾客及众宾献酒以及众宾受礼的事情。
宾客推辞主人为其洗手。洗完手,主人作揖谦让后登堂,斟酒,在西阶上向宾客献酒。宾客面向北拜谢接受酒杯。主人在宾客的右侧,回拜。(主人在宾客拜谢时靠近他,这是因为此礼不侧重于尊崇宾客。宾客地位卑下,则不能独占台阶,主人在其右侧,统摄于自己的位置。今文没有“洗”字。)
[疏]“宾辞”至“答拜”。
○注“就宾”至“其位”。
○解释曰:说“主人在宾客拜谢时靠近他,这是因为此礼不侧重于尊崇宾客”,查考《乡饮酒礼》、《乡射礼》,宾客与主人互相献酒酬答,各自在自己的台阶上进行,直到酬酒时才在同一台阶上。这里因为祭祀如同初始,宾客并非因为尊贵而受礼,所尊贵的,是指尸(代表受祭者的人)。又因为宾客是士家中的有司,地位卑下,不得独占台阶,所以主人靠近他,使他不能独占台阶,这与《乡饮酒礼》、《乡射礼》中宾客可以独占台阶不同。说“主人在右侧,统摄于自己的位置”,是因为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以东为右,主人的位置在阼阶,所以说统摄于自己的位置。郑玄说这些,是因为主人走到西阶,与饮酒礼不同,主人在右侧,则与饮酒礼相同,以此说明主人常居右侧。
进献干肉和肉酱,设置折俎。(凡是将牲体节解的都叫折俎,不说明具体部位。简略地称为折俎,是因为这不是尊贵的部位。上宾用骼,众宾用仪,由公家的有司设置。)
[疏]“荐脯醢设折俎”。
○注“凡节”至“设之”。
○解释曰:查考下文记曰“宾用骼”,郑玄说“骼,是左骼。宾客的俎用全牲体,是尊重宾客”。折断骨头称为折俎,说明凡是节解牲体都叫折,放在俎上,所以叫折俎。与〇折同名,但其折的含义不同于彼处的折骨。说“不说明具体部位,简略称为折俎,是因为这不是尊贵的部位”,查考下文记曰“宾用骼”,骼是牲体。这里经文说折俎,也是用骼,不是尊贵的部位,所以简略称为折俎。如果这样,经文中尸的俎、祝佐食的俎以及主人、主妇的俎体,都不说明具体部位,而郑玄注唯独说宾客的俎不说明部位,这是因为尸、祝等经文中不说明牲体,也不说折,是因为它们的部位尊贵。这里宾客的俎不说明牲体而说折,说明不是尊贵的部位。说“上宾用骼,众宾用仪”,查考下文记只说“宾用骼”,其众宾以下都用仪,不说仪的,郑玄看到《有司彻》中主人向宾客献酒用仪,司士设置俎用羊骼一;又说众宾长拜谢接受酒杯,其仪体是仪。注说“仪者,是尊贵的部位用尽后,剩下的仪度之骨,可用而用之。尊贵的人用尊贵的部位,卑下的人用卑下的部位而已”是正确的。说“由公家的有司设置”,这就是《有司彻》中所说“司士设置俎,羊骼一,众宾用仪”的意思。这里下文说公家的有司在门西,就是这里设置俎的人。
宾客左手拿着酒杯,祭祀豆中的祭品,放下酒杯,起身,取肺,坐下割断肺进行祭祀,品尝它,起身,将肺放在俎上,坐下洗手,祭祀酒,喝完酒,拜谢。主人回拜,接过酒杯,斟酒,回敬,放下酒杯,拜谢。宾客回拜。(主人自己斟酒回敬,是因为宾客不敢与主人对等,主人通达他的心意。)
[疏]注“主人”至“其意”。
○解释曰:说“宾客不敢与主人对等,主人通达他的心意”,是因为宾客是士的有司之中,因地位卑下不敢与主人对等,回敬酒,所以主人自己斟酒回敬,以通达宾客的心意。如果《乡饮酒礼》、《乡射礼》中宾客都亲自回敬主人,是因为宾客尊贵,实行对等之礼的缘故。
主人坐下祭祀,喝完酒,拜谢。宾客回拜,作揖,拿着祭品走下堂,面向西将其放在自己的位置上,位置如初,进献的俎随之设置。(位置如初,是回到原来的位置面向东。《少牢馈食礼》:“宰夫拿着祭品跟随,设置在祭品的东边。司士拿着俎跟随,设置在祭品的东边。”这是不是都是由公家的有司做的呢?)
[疏]注“位如”至“之与”。
○解释曰:因为宾客的位置在西阶下面向东,现在在西阶上接受献酒,经文说“拿着祭品走下堂,面向西将其放在自己的位置上”,又说“位置如初”,明显是回到西阶下面向东的位置可知。
众宾登堂,拜谢接受酒杯,坐下祭祀,站着饮酒。进献的俎设置在他们的位置上,完毕。主人全部回拜,走下堂,将酒杯放入篚中。(众宾站着饮酒,是因为地位卑下,礼仪不周全。《乡饮酒礼》记曰:“站着喝完酒杯的不拜谢。”备,是尽,尽数回拜。)
在阼阶东边放置两个酒壶,加上勺子,勺柄向南,西边也这样。(为了酬谢宾客及兄弟,施行神灵的恩惠,不酌取上尊的酒,以示卑下不同,就在他们的位置上尊崇他们。两个壶都是酒,是优待他们,先尊崇东方,表示恩惠从近处开始。《礼运》说:“澄酒在下。”)
[疏]“尊两”至“如之”。
○注“为酬”至“在下”。
○解释曰:从这一句到“作揖回到原位”,论述的是堂下设置酒壶酬谢宾客的事情。说“施行神灵的恩惠,不酌取上尊的酒,以示卑下不同”,决断上文向宾客及兄弟献酒都酌取上尊的酒,是因为献酒是严肃正大的,所以能与神灵共用尊贵的酒壶。到这里旅酬礼较为轻慢,所以不敢酌取上尊的酒。查考《司尊彝职》四时祭祀,说“都有〇,是诸臣回敬的酒”,《少牢》上下大夫堂下都没有尊贵的酒壶,士地位卑下,得以与
人君同,大夫尊,辟人君故也。云“两壶皆酒,优之”者,设尊之法,皆有玄酒,今两壶皆酒,无玄酒,优之也。案《玉藻》云“唯飨野人皆酒”,郑云:“饮贱者不备礼。”与此注无玄酒为优之异者,此士之祭礼,欲得尊宾嘉客,以事其先非贱者,故以皆酒为优之。彼飨野人,野人是贱者,故以不备礼解之也。云“先尊东方,示惠由近”者,东方主人位,西方宾位,今先设东方,乃设西方者,见酒由主人来,故云示惠由近为始也。引《礼运》者,彼注澄为沈,齐酒是三酒,酒所以饮诸臣,证此壶尊亦饮在下者也。
译人君相同,大夫尊贵,是因为避讳人君的缘故。说“两壶都是酒,是优待”的原因,在于陈设尊器的法则,都应当有玄酒,现在两壶都是酒,没有玄酒,这是优待。查考《玉藻》说“只有款待野人时全都用酒”,郑玄说:“给地位低贱的人饮酒,不备全礼制。”这与此处注释中认为没有玄酒是优待不同的原因在于,这是士的祭祀之礼,想要尊贵宾客嘉客,用来侍奉祖先,并非地位低贱的人,所以把全都用酒视为优待。那款待野人,野人是地位低贱的人,所以用不备全礼制来解释。说“先陈设东方的尊,表示恩惠从近处开始”的原因,东方是主人的位置,西方是宾客的位置,现在先陈设东方,然后才陈设西方,是显示酒由主人而来,所以说表示恩惠从近处开始。引用《礼运》的原因,那里的注释将“澄”解释为“沉”,齐酒属于三酒,酒是用来给众臣饮用的,以此证明这里的壶尊也是给在下位的人饮用的。
主人洗觯,酌于西方之尊,西阶前北面酬宾,宾在左。(先酌西方者,尊宾之义。)
主人奠觯拜,宾答拜。主人坐祭,卒觯,拜,宾答拜。主人洗觯,宾辞,主人对。卒洗,酌,西面。宾北面拜。(西面者,乡宾位,立於西阶之前,宾所答拜之东北。)
[疏]注“西面”至“东北”。
○释曰:以经云“主人对卒洗酌西面宾北面拜”,主人西面授宾,北面答拜,明主人之得南过於宾,故郑以义言之,云“立於西阶之前,宾所答拜之东北”也。
主人奠觯于荐北。(奠酬於荐左,非为其不举。行神惠,不可同於饮酒。)
[疏]注“奠酬”至“饮酒”。
○释曰:以其神惠,右不举;生人饮酒,左不举。今行神惠,不可同於饮酒,故奠於左,与生人相变。故《有司彻》云“二人举觯酬尸侑,侑奠觯于右”,郑注云“奠于右者,不举也。神惠右不举,变於饮酒”是也。此酬奠於荐左,下文宾举为旅酬,以其神惠故也。言“不可同饮酒”者,谓不可同於《乡饮酒》,故《乡饮酒》记云“将举者於右,奠者於左”,其义与此别。此下文奠觯於荐南,明将举,以初在北饮酒,将举奠於荐南,便其复举。
宾坐取觯,还,东面,拜,主人答拜。宾奠觯于荐南,揖,复位。(还东面,就其位荐西,奠觯荐南,明将举。)
[疏]“宾坐”至“复位”。
○注“还东”至“将举”。
○释曰:云“揖复位”者,则初奠时少南於位可知。云“还东面”者,则初宾坐取觯,荐东西面可知。故郑注云还东面,“就其位荐西”也。
主人洗爵,献长兄弟于阼阶上,如宾仪。(酬宾乃献长兄弟者献之礼成於酬,先成宾礼,此主人之义。亦有荐┵设于位,私人为之与?)
[疏]“主人”至“宾仪”。
○注“酬宾”至“之与”。
○释曰:自此尽“如众宾仪”,论主人献长兄弟及众兄弟之事。云“酬宾乃献长兄弟者献之礼成於酬”者,以其献宾之礼,以酬副之乃礼成,故《冠礼》云“乃礼宾以一献之礼”,郑注云:“献酢酬宾,主人各两爵而礼成。”又《乡饮酒》献及酬宾讫,乃献介。又此文献宾即酬宾,乃献兄弟,故郑注“献之礼成於酬”也。云“亦有荐┵设于位”者,以经云“献长兄弟于阼阶上,如宾仪”,则长兄弟初受献于阼阶上时,亦荐脯醢,设折俎於阼阶上。祭讫,乃执以降设于下位,皆当如宾仪。郑下注云“设荐俎於其位”者,据执祭以降及其位而言也。言“亦”者,亦宾。郑必知有荐俎者,见於下记云“长兄弟及宗人折”是也。云“私人为之与”者,私人者,即私臣,下记云“私臣门东,北面西上”是也。以宾荐,公有司设之,则兄弟荐俎私人可知,以无正文,故言“与”以疑之也。
洗,献众兄弟,如众宾仪。(献卑而必为之洗者,显神惠。此言如众宾仪,则如献众宾洗明矣。)
[疏]注“献卑”至“明矣”。
○释曰:云“此言如众宾仪,则如献众宾洗明矣”者,以其上献众宾时虽不言洗,此云“洗献众兄弟如众宾仪”,明献众宾洗可知。不言之者,举下以明上,省文之义故也。
洗,献内兄弟于房中,如献众兄弟之仪。(内兄弟,内宾宗妇也。如众兄弟,如其拜受,坐祭立饮,设荐俎於其位而立。内宾,其位在房中之尊北。不殊其长,略妇人者也。《有司彻》曰:“主人洗,献内宾於房中,南面拜受爵。”)
[疏]“洗献”至“之仪”。
○注“内兄”至“受爵”。
○释曰:自此尽“入复位”,论主人献姑姊妹及宗妇之事。云“内宾宗妇也”者,此总云“内兄弟”,下记云“内宾宗妇”,案彼注云:“内宾,姑姊妹。宗妇,族人之妇。”若然,兄弟者服名,故号妇人为兄弟也。云“其位在房中之尊北”者,案下记云“尊两壶于房中西墉下,南上。内宾立于其北,东面,南上。宗妇北堂,东面,北上”是也。云“不殊其长,略妇人”者,决
译主人清洗角杯,从西边的酒尊中斟酒,在西阶前面向北酬答宾客,宾客站在左边。(先斟西边酒尊的酒,是尊重宾客的意思。)
主人放下角杯行拜礼,宾客回拜。主人坐下祭酒,饮尽角杯,行拜礼,宾客回拜。主人清洗角杯,宾客推辞,主人应答。洗完后,斟酒,面向西。宾客面向北行拜礼。(面向西,是朝向宾客的位置,站在西阶之前,即宾客回拜位置的东北方。)
[疏]注“西面”至“东北”。
○解释曰:因为经文说“主人应答,洗完斟酒面向西,宾客面向北行拜礼”,主人面向西授予宾客,宾客面向北回拜,明显主人的位置比宾客偏南,所以郑玄从义理上解释说,“站在西阶之前,宾客回拜位置的东北方”。
主人将角杯放在荐席的北边。(将酬酒放在荐席左边,并不是因为不举起酒杯。这是施行神惠,不能与饮酒相同。)
[疏]注“奠酬”至“饮酒”。
○解释曰:因为施行神惠,右边不举杯;活人饮酒,左边不举杯。现在施行神惠,不能与饮酒相同,所以放在左边,与活人相反。所以《有司彻》篇说“两人举起角杯酬答尸和侑,侑将角杯放在右边”,郑玄注说“放在右边,是因为不举杯。神惠右边不举杯,与饮酒不同”。这里酬酒放在荐席左边,下文宾客举起进行旅酬,是因为施行神惠的缘故。说“不能与饮酒相同”,是指不能与《乡饮酒》篇相同,所以《乡饮酒》篇记载说“将要举杯的在右边,放下酒杯的在左边”,其义理与此不同。下文将角杯放在荐席南边,表明将要举杯,因为起初在北边饮酒,将要举杯时放在荐席南边,便于再次举起。
宾客坐下拿起角杯,转身,面向东,行拜礼,主人回拜。宾客将角杯放在荐席南边,作揖,回到原位。(转身面向东,是回到自己的位置即荐席西边,将角杯放在荐席南边,表明将要举杯。)
[疏]“宾坐”至“复位”。
○注“还东”至“将举”。
○解释曰:说“作揖回到原位”,那么起初放下酒杯时位置稍偏南是可以知道的。说“转身面向东”,那么起初宾客坐下拿起角杯时,面向荐席东边是可以知道的。所以郑玄注说转身面向东,“是回到自己的位置即荐席西边”。
主人清洗爵杯,在阼阶上献酒给长兄弟,礼仪如同献宾客。(酬答宾客后才献酒给长兄弟,是因为献酒的礼仪在酬答时才算完成,先完成对宾客的礼仪,这是主人的道义。也有可能在长兄弟的位置上设置荐席和俎肉,是由私人来做的吗?)
[疏]“主人”至“宾仪”。
○注“酬宾”至“之与”。
○解释曰:从这里到“如同众宾客的礼仪”,论述主人献酒给长兄弟及众兄弟的事情。说“酬答宾客后才献酒给长兄弟,是因为献酒的礼仪在酬答时才算完成”,是因为献宾客的礼仪,用酬酒辅助才算礼仪完成,所以《冠礼》说“于是用一献之礼礼遇宾客”,郑玄注说:“献、酢、酬宾客,主人各用两爵,礼仪才算完成。”又《乡饮酒》篇献酒及酬答宾客完毕后,才献酒给介。又这篇文献献宾客即酬答宾客,才献酒给兄弟,所以郑玄注“献酒的礼仪在酬答时才算完成”。说“也有可能在位置设置荐席和俎肉”,因为经文说“在阼阶上献酒给长兄弟,如同献宾客的礼仪”,那么长兄弟起初在阼阶上接受献酒时,也设置脯醢,在阼阶上设置折俎。祭酒完毕后,才拿着下来设置在下位,都应当如同献宾客的礼仪。郑玄下注说“在其位置设置荐席和俎肉”,是根据拿着祭品下来及其位置而言的。说“也”,也是指宾客。郑玄必定知道有荐席和俎肉,见于下文记载说“长兄弟及宗人折俎”就是证据。说“是由私人来做的吗”,私人,即私臣,下文记载说“私臣在门东,面向北,以西为上”就是证据。因为宾客的荐席,是由公有司设置的,那么兄弟的荐席俎肉由私人设置是可以推知的,因为没有正文,所以说“吗”来表示疑问。
清洗,献酒给众兄弟,如同献众宾客的礼仪。(献酒给地位卑下的人却一定要为他们清洗,是为了彰显神惠。这里说如同献众宾客的礼仪,那么如同献众宾客时清洗就明白了。)
[疏]注“献卑”至“明矣”。
○解释曰:说“这里说如同献众宾客的礼仪,那么如同献众宾客时清洗就明白了”,是因为上面献众宾客时虽然没有说清洗,这里说“清洗,献酒给众兄弟,如同献众宾客的礼仪”,明显献众宾客时清洗是可以知道的。不说出来的原因,是用下文来阐明上文,这是省略文辞的原则。
清洗,献酒给内兄弟在房中,如同献众兄弟的礼仪。(内兄弟,是内宾和宗妇。如同众兄弟,如同她们拜受,坐下祭酒站着饮酒,在其位置设置荐席和俎肉然后站立。内宾,她们的位置在房中酒尊的北边。不区分长幼,是略去妇人的缘故。《有司彻》篇说:“主人清洗,献酒给内宾在房中,面向南拜受爵杯。”)
[疏]“洗献”至“之仪”。
○注“内兄”至“受爵”。
○解释曰:从这里到“进入回到原位”,论述主人献酒给姑姊妹及宗妇的事情。说“内宾是宗妇”,这里总称“内兄弟”,下文记载说“内宾宗妇”,考察那里的注说:“内宾,是姑姊妹。宗妇,是族人的妻子。”如果是这样,兄弟是服丧的名称,所以称妇女为兄弟。说“她们的位置在房中酒尊的北边”,考察下文记载说“在房中西墙下设置两壶酒尊,以南为上。内宾站在其北边,面向东,以南为上。宗妇在北堂,面向东,以北为上”就是证据。说“不区分长幼,是略去妇人”,决
上文献宾於西阶上,献兄弟於阼阶上,皆殊其长,此不殊,故云略之。引《有司彻》者,欲见此内宾受献时,亦南面拜受爵,故下注云:“内宾之长亦南面答拜”,言“亦”者,亦前受献时。前虽无文,约《有司彻》,内宾之长亦南面答拜。
译君王在西阶之上向女宾献酒,在阼阶之上向兄弟献酒,都区分尊长,这里不区分尊长,所以说这是简略了。引用《有司彻》篇,是为了表明内宾接受献酒时,也是面向南拜受酒爵,所以下面的注释说:“内宾中的尊长也面向南答拜”,说“也”字,是指也同前面接受献酒时一样。前面虽然没有明文记载,但约略参照《有司彻》篇,可知内宾中的尊长也是面向南答拜。
主人西面答拜,更爵酢,卒爵,降。实爵于篚,入复位。(爵辨乃自酢,以初不殊其长也。内宾之长亦南面答拜。)
[疏]注“爵辨”至“答拜”。
○释曰:云“爵辨乃自酢,以初不殊其长也”者,对上宾与长兄弟不得献众宾、众兄弟偏,主人先自酢也。云“内宾之长亦南面答拜”者,献时不殊其长,酢时犹如宾及兄弟殊其长,与男子同。男子、妇人、众宾以下,皆无酢也。
长兄弟洗觚为加爵,如初仪,不及佐食。洗致如初,无从。(大夫士三献而礼成,多之为加也。不及佐食,无从,杀也。致,致於主人、主妇。)
[疏]“长兄”至“无从”。
○注“大夫”至“主妇”。
○释曰:此一经论士三献之外,为加献尸之事。云“如初仪”者,如宾长三献之仪。但宾长献十一爵,此兄弟之长,加献则降,唯有六爵。以其阙主人、主妇致爵,并酢四爵,及献佐食五。唯有六在者,洗觚为加献,一也;尸酢长兄弟,二也;献祝,三也;致爵於主人,四也;致爵於主妇,五也;受主人酢,六也。云“大夫士三献而礼成”者,天子大▯十有二献,四时与▯唯有九献,上公亦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卿大夫士略,同三献而祭礼成也,是以多之者为加。若主人饮酒礼,卿大夫三献,士唯一献而已。祭礼士与大夫同者,摄盛,葬奠亦与(元缺一字)大夫同,《少牢》五鼎,又乘车建旃,亦与卿大夫同也。
众宾长为加爵,如初,爵止。(尸爵止者,欲神惠之均於在庭。)
[疏]“众宾”至“爵止”。
○注“尸爵”至“在庭”。
○释曰:庭宾及兄弟虽得一献,未得旅酬,其已得三献。又别受加爵,故停之,使庭行旅酬,是以云“尸爵止者,欲神惠之均於在庭”也。
●卷四十六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嗣举奠,盥,入,北面再拜稽首。(嗣,主人将为後者。举犹饮也。使嗣子饮奠者,将传重累之者。大夫之嗣子不举奠,辟诸侯。)
[疏]“嗣举”至“稽首”。
○注“嗣主”至“诸侯”。
○释曰:自此尽“出复位”,论嗣子饮奠酌献之事。云“嗣,主人将为後”者,不言▯而言将为後者,欲见无长▯,立庶子及同宗为後皆是,故▯言将为後也。云“举犹饮也”者,非谓训举为饮,直是嗣子举而饮之耳。云“将传重累之”者,谓将使为嗣牵累崇敬,承重祭祀之事,是以使饮之而献也。云“大夫之嗣子不举奠,辟诸侯”者,案《文王世子》云:“其登▯、献、受爵,则以上嗣。”注云:“上嗣,君之▯长子。以《特牲馈食礼》言之,受爵谓上嗣举奠也,献谓举奠洗爵酌入也,▯谓宗人遣举奠盥祝命之▯也。大夫之嗣无此礼,辟君也。”今案《少牢》无嗣子举奠之事,故此注云辟诸侯。士卑不嫌,得与人君同,故有嗣子举奠之事也。奠者,即上文“祝酌奠,奠於▯南”是也。《郊特牲》云:“举▯角,诏妥尸。”郑注云:“始入举奠▯。若奠角,将祭之,祝则诏主人,拜安之,使之坐,尸即至尊之坐,或时不自安,则以拜安之。天子奠▯,诸侯奠角。”彼郑注,意亦引此《特牲》祝酌奠于▯南也。
尸执奠,进受,复位,祭酒,啐酒。尸举肝。举奠左执觯,再拜稽首,进受肝,复位,坐食肝,卒觯,拜。尸备答拜焉。(食肝,受尊者赐,不敢馀也。备犹尽也。每拜答之,以尊者与卑者为礼,略具文耳。古文备为复。)
[疏]“尸执”至“拜焉”。
○注“食肝”至“为复”。
○释曰:直言受肝,明有盐,是以下记云“嗣举奠,佐食设豆盐”是也。云“食肝,受尊者赐,不敢馀也”者,食之当尽,以其食若不尽,直云哜之而已。此经云“食肝”,明不敢馀也。
举奠洗酌入,尸拜受,举奠答拜。尸祭酒,啐酒,奠之。举奠出,复位。(啐之者,答其欲酢己也。奠之者,复神之奠觯。嗣齿於子姓,凡非主人,升降自西阶。)
[疏]“举奠”至“复
译主人面向西答拜,更换酒爵进行回敬,饮尽酒爵,走下台阶。将酒爵放入竹筐,进入室内回到原位。(酒爵区分清楚后才自行回敬,是因为起初没有区分长幼尊卑。内宾中的长者也是面向南答拜。)
[疏]注“爵辨”到“答拜”。
○解释说:说“酒爵区分清楚后才自行回敬,是因为起初没有区分长幼尊卑”,是相对于上宾和长兄弟不能向众宾、众兄弟逐一敬酒,主人先自行回敬而言。说“内宾中的长者也是面向南答拜”,是说敬酒时不区分长幼尊卑,回敬时却像对待宾客和兄弟那样区分长幼尊卑,与男子的礼仪相同。男子、妇人、众宾以下的人,都没有回敬的礼仪。
长兄弟清洗觚杯来增加酒爵,礼仪如同起初一样,不涉及佐食。清洗并致送酒爵如同起初一样,没有随从。(大夫和士三献后礼仪就完成,多出来的就是增加。不涉及佐食,没有随从,是表示杀减。致送,是致送给主人、主妇。)
[疏]“长兄”到“无从”。
○注“大夫”到“主妇”。
○解释说:这一经论述士三献之外,为增加向尸敬酒之事。说“如同起初的礼仪”,是如同宾长三献的礼仪。但是宾长敬酒十一爵,这兄弟中的长者,增加敬酒则降低规格,只有六爵。因为缺少主人、主妇致送酒爵,以及回敬四爵,还有向佐食敬酒五爵。只有六爵存在的原因是:清洗觚杯作为增加敬酒,一;尸回敬长兄弟,二;向祝敬酒,三;致送酒爵给主人,四;致送酒爵给主妇,五;接受主人的回敬,六。说“大夫和士三献后礼仪就完成”,天子大祭十二献,四时祭祀只有九献,上公也是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卿大夫士大致相同,三献后祭祀礼仪就完成了,因此多出来的就是增加。如果是主人饮酒的礼仪,卿大夫三献,士只有一献而已。祭祀礼仪士与大夫相同,是借取尊贵的规格,葬奠也与大夫相同,《少牢》用五鼎,又乘车树立旃旗,也与卿大夫相同。
众宾中的长者增加酒爵,如同起初,酒爵停止。(尸的酒爵停止,是想要神的恩惠均等地施予在庭中的人。)
[疏]“众宾”到“爵止”。
○注“尸爵”到“在庭”。
○解释说:庭中的宾客和兄弟虽然得到一献,还没有得到旅酬,他们已经得到了三献。又另外接受增加的酒爵,所以停止,让庭中的人进行旅酬,所以说“尸的酒爵停止,是想要神的恩惠均等地施予在庭中的人”。
●卷四十六特牲馈食礼第十五
嗣子举起奠酒,洗手,进入室内,面向北两次拜礼并叩头。(嗣,是主人将要作为后嗣的人。举就是饮。让嗣子饮奠酒,是将要传承重任的人。大夫的嗣子不举奠酒,是为了避开诸侯的礼仪。)
[疏]“嗣举”到“稽首”。
○注“嗣主”到“诸侯”。
○解释说:从这开始到“出复位”,论述嗣子饮奠酒酌献之事。说“嗣,是主人将要作为后嗣”,不说嫡子而说将要作为后嗣,是想表明没有嫡长子,立庶子及同宗的人作为后嗣都是可以的,所以说将要作为后嗣。说“举就是饮”,不是说解释举为饮,只是嗣子举起而饮它罢了。说“将要传承重任”,是说将让他作为嗣子承担牵累崇敬,承担主持祭祀之事,所以让他饮而献。说“大夫的嗣子不举奠酒,是为了避开诸侯”,按照《文王世子》说:“他登阶、献酒、接受酒爵,就用上嗣。”注说:“上嗣,是君主的嫡长子。用《特牲馈食礼》来说,接受酒爵是指上嗣举奠酒,献酒是指举奠酒清洗酒爵酌入,登阶是指宗人派遣举奠酒洗手祝命之登阶。大夫的嗣子没有这种礼仪,是为了避开君主。”现在考察《少牢》没有嗣子举奠酒之事,所以此注说避开诸侯。士地位卑下不嫌忌,可以与君主相同,所以有嗣子举奠酒之事。奠酒,就是上文“祝酌奠酒,奠于尸南”说的。《郊特牲》说:“举起角,告诉妥尸。”郑注说:“刚进入举起奠酒。如果是奠角,将要祭祀,祝就告诉主人,拜安他,让他坐下,尸就是至尊的座位,有时自己不安,就用拜安他。天子奠角,诸侯奠角。”那郑注,意思也引用这《特牲》祝酌奠酒于尸南。
尸拿着奠酒,进前接受,回到原位,祭酒,尝酒。尸举起肝。举奠酒的人左手拿着觯,两次拜礼并叩头,进前接受肝,回到原位,坐下吃肝,饮尽觯,拜礼。尸全部答拜。(吃肝,是接受尊者的赐予,不敢有剩余。备就是尽。每次拜礼都答拜,因为尊者与卑者行礼,大致具备文辞罢了。古文备作复。)
[疏]“尸执”到“拜焉”。
○注“食肝”到“为复”。
○解释说:直接说接受肝,明白有盐,所以下记说“嗣举奠酒,佐食设置豆盐”就是这样。说“吃肝,是接受尊者的赐予,不敢有剩余”,吃它应当吃尽,因为吃如果不尽,只说尝它而已。这经说“吃肝”,明白不敢有剩余。
举奠酒的人清洗酌酒进入,尸拜接受,举奠酒的人答拜。尸祭酒,尝酒,放下酒爵。举奠酒的人出去,回到原位。(尝酒,是回答他想回敬我。放下酒爵,是恢复神的奠酒爵。嗣子齿序在子姓中,凡不是主人,升降都从西阶。)
[疏]“举奠”到“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