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乡射礼第五
属。云“乡大夫或在焉”者,一乡管五州,乡大夫或宅居一州之内,则郑注《礼记》云“或则乡之所居州党,而乡大夫来临此射礼”,是为乡大夫在焉,则名《乡射》。又乡大夫三年大比,兴贤者能者讫,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亦行此州长射礼以询之,亦是乡大夫在焉,故名为《乡射》。云“不改其礼”者,虽乡大夫在,其礼仍依州长射礼,故云不改其礼。案经乡大夫射於庠,云堂则由楹外,又云堂则物当楣,又云大夫用兕中,其礼与士射於序别,而云不改者,《大射》乡大夫、士射,先行乡饮酒礼,及未旅而射,为不改其实,亦有少异也。郑云“射礼於五礼属嘉礼”者,案《周礼大宗伯》云:“以嘉礼亲万民。”下有“以宾射之礼亲故旧朋友”,故知属嘉礼也。
译所谓“乡大夫在其中”的,是因为一乡管辖五个州,如果乡大夫的住宅位于其中一个州内,那么郑玄在注《礼记》时说“有时乡大夫所居住的州党,乡大夫亲临此射礼”,这就是乡大夫在场,因此命名为《乡射》。又因为乡大夫每三年举行一次大比,选拔贤能之士完毕后,用乡射之礼的五种标准来咨询民众,也是施行这种州长的射礼来咨询,这也是乡大夫在场,所以命名为《乡射》。所谓“不改变其礼仪”的,虽然乡大夫在场,但其礼仪仍然依照州长射礼,所以说是不改变其礼仪。查考经文,乡大夫在庠堂射箭,说堂上则从楹柱外侧进行,又说堂上则射靶正对屋梁,又说大夫使用兕皮做的射靶,其礼仪与士在序堂射箭不同,而说不改变的,是因为《大射》中乡大夫、士射箭,先行乡饮酒礼,等到未行旅酬而射箭,作为不改变其实质,也有少许差异。郑玄说“射礼在五礼中属于嘉礼”,查考《周礼·大宗伯》说:“用嘉礼来亲近万民。”下面有“用宾射之礼来亲近故旧朋友”,所以知道属于嘉礼。
乡射之礼。主人戒宾。宾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乃请。(主人,州长也。乡大夫若在焉,则称乡大夫也。戒犹警也,语也。出迎,出门也。请,告也。告宾以射事,不言拜辱,此为习民以礼乐,不主为宾己也。不谋宾者时,不献贤能,事轻也。今郡国行此礼以季春。《周礼》乡老及乡大夫,三年正月献贤能之书於王,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诸侯之乡大夫既贡士於其君,亦用此礼射而诣众庶乎?)
[疏]“乡射”至“乃请”。
○释曰:自此至“无介”,论州长将射,先戒宾之事。案大射前三日,宰夫戒宰及司马,又射前一日,乐人宿县。此不言日数,则戒宾与射同日矣,礼同乡饮酒也。以其乡射先行乡饮酒,乡饮酒戒宾与饮酒同日,知此《乡射》戒宾,与射亦同日也。
○注“主人”至“庶乎”。
○释曰:案乡大夫是诸侯乡大夫,则此州长亦诸侯之州长,以士为之。是以经云:“释获者执鹿中。”记云“士鹿中”,是皆为此州长射而言,是诸侯州长可知。若天子州长,中大夫为之,若然,记云“大夫兕中”者,为乡大夫询众庶而言也。云“乡大夫若在焉,则称乡大夫也”者,谓大夫来临礼之时,州长戒宾不自称,称乡大夫以戒宾也。云“出迎,出门也”者,谓出序之学门,亦如乡饮酒出庠门,皆有一门,入门即至堂耳。云“不言拜辱者,此为习民以礼乐,不主为宾己也”者,对乡饮酒主人戒宾,宾拜辱者,彼为宾也,非为习民以礼乐故也。云“不谋宾者时,不献贤能,事轻也”者,还决乡饮酒献贤能,故须就先生而谋宾、介,礼重,对此不献贤能为轻,故不谋宾也。云“今郡国行此礼以季春”者,汉时虽无诸侯国,而置郡为守,其王之子弟犹名国,其君曰相,故郑注《礼记》云“如今从大守相临之礼”是也。引之者,证时节与周异也。云“《周礼》”至“众庶”,皆《周礼乡大夫职》文。引之者,证此乡射中兼有乡大夫行射礼,故有射於堂及兕中之事。云“五物”者,案彼云:“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郑注云“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无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乐与?当射之时,民必观焉,因询之也”是也。郑云和载六德者,和是六德之下,六德大,故举下以载上也。容为孝者,人有孝行则性行含容,故以孝为容。孝是六行中之大,故举上以包下,故云容包六行也。云主皮六艺之射者,但六艺中,射总言诸射,不专据主皮。但三物教万民,射唯有主皮,此询众庶,不兼士已上,故以主皮为六艺之射。以和容为礼者,礼之用,和为贵。又行礼有容仪,是以汉时谓礼为容,故以礼为和容也。以乐为兴舞者,为乐必兴舞,故兴舞以表乐也。若然,六德与六行在身所有,故可举少以兼多,六艺施於外,非独身所行,不可举一以包六。但六者之中,御与书、数三者,於施化民为缓,故特举礼、乐与射而言之。郑以主皮、和容、兴舞,非射及礼乐之正名,故云“乎”以疑也。
宾礼辞,许。主人再拜,宾答再拜。主人退,宾送,再拜。(退,还射宫,省录射事。)
[疏]注“退还”至“射事”。
○释曰:射宫者,乡庠、州序是也。知“省录射事”者,即下文云“乃张侯”之等是也。下言饮酒之事,知不为饮酒事者,以饮酒者止为射事,故以射为主也。
无介。(虽先饮酒,主於射也,其序宾之礼略。)
[疏]“无介”。
○注“虽先”至“礼略”。
○释曰:郑云“虽先饮酒”者,自此已下,先言饮酒,献後乃射,以是《礼记射义》云“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是也。但《乡饮酒》之礼有介一人以辅宾,此无介者,主於射,序宾之礼略,故无介以辅宾也。
乃席宾,南面,东上。(不言於户牖之▯者,此射於序。)
译乡射的礼仪。主人告诫宾客。宾客出门迎接,行两次拜礼。主人回拜两次,于是告知(射礼之事)。(主人,是州长。如果乡大夫也在场,就称乡大夫。戒,即告诫、告知。出迎,指出门迎接。请,即告知。告知宾客射礼之事,不说“拜谢您的屈尊”,这是因为这是用礼乐来教化百姓,主要不是为了宾客自己。不事先与宾客商议时间,不推荐贤能之士,是因为事情较轻。如今郡国在季春时节举行此礼。《周礼》记载,乡老和乡大夫,在三年正月向天子呈献贤能之士的名册,退下来后就用乡射之礼,以五物来询问百姓。诸侯的乡大夫向国君贡举贤士后,也用此礼射而询问百姓吗?)
[疏]“乡射”到“乃请”。
○解释说:从这一段到“无介”,论述州长将要举行射礼,先告诫宾客的事情。查考大射礼前三天,宰夫告诫宰和司马,又在射礼前一天,乐人预先悬挂钟磬。这里没有说天数,那么告诫宾客与举行射礼是同一天,礼仪与乡饮酒礼相同。因为乡射礼先举行乡饮酒礼,乡饮酒礼告诫宾客与饮酒是同一天,可知这里《乡射》告诫宾客,与射礼也是同一天。
○注“主人”到“庶乎”。
○解释说:查考乡大夫是诸侯的乡大夫,那么这里的州长也是诸侯的州长,由士担任。所以经文说:“释获者拿着鹿中。”记文说“士用鹿中”,这都是针对这位州长射礼而言的,可知是诸侯的州长。如果是天子的州长,由中大夫担任,如果这样,记文说“大夫用兕中”的,是针对乡大夫询问百姓而言的。说“乡大夫如果在场,就称乡大夫”的,是指大夫来临行礼的时候,州长告诫宾客不自称,称乡大夫来告诫宾客。说“出迎,指出门”的,指出学宫的门,也像乡饮酒礼出庠门一样,都只有一道门,进门就到达堂上了。说“不说拜谢屈尊的,这是因为是用礼乐教化百姓,主要不是为了宾客自己”的,是相对于乡饮酒礼主人告诫宾客,宾客拜谢屈尊而言,那是为了宾客,不是为了用礼乐教化百姓的缘故。说“不事先与宾客商议时间,不推荐贤能,是因为事情较轻”的,还是决断于乡饮酒礼推荐贤能,所以必须去先生那里商议宾客、介者,礼仪较重,与此不推荐贤能相比为轻,所以不商议宾客。说“如今郡国在季春举行此礼”的,汉朝虽然没有诸侯国,但设置郡由太守治理,那些王的子弟仍称为国,他们的君主叫相,所以郑玄注《礼记》说“如今遵从太守、相临行礼仪”就是这样。引用它,是证明时节与周代不同。说“《周礼》”到“众庶”,都是《周礼·乡大夫职》的原文。引用它,是证明这乡射中兼有乡大夫举行射礼,所以有在堂上射和使用兕中的事情。说“五物”的,查考那里说:“一是和,二是容,三是主皮,四是和容,五是兴舞。”郑玄注说“和承载六德,容包含六行。庶民没有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主皮,是张挂兽皮射之,没有箭靶。主皮、和容、兴舞,就是六艺中的射与礼乐吗?当射礼之时,百姓必定观看,趁机询问他们”就是这样。郑玄说和承载六德,和是六德中较低的,六德广大,所以举低的来承载高的。容为孝,人有孝行则性情行为含容,所以以孝为容。孝是六行中最大的,所以举高的来包含低的,所以说容包含六行。说主皮是六艺中的射,只是六艺中,射总称各种射,不专门指主皮。只是三物教化万民,射只有主皮,这询问百姓,不兼及士以上的人,所以以主皮为六艺中的射。以和容为礼,礼的运用,和为贵。又行礼有容仪,所以汉朝称礼为容,所以以礼为和容。以乐为兴舞,因为乐必定兴起舞蹈,所以兴舞用来表示乐。如果这样,六德与六行是身上所有的,所以可以举少的来兼多,六艺施于外,不是仅仅身上所行的,不可以举一来包六。但六者之中,御与书、数三者,在教化百姓方面较缓,所以特别举礼、乐与射来说。郑玄认为主皮、和容、兴舞,不是射及礼乐的正名,所以说“乎”来表示怀疑。
宾客依礼推辞,主人答应。主人行两次拜礼,宾客回拜两次。主人退下,宾客送行,行两次拜礼。(退,回到射宫,检查记录射礼之事。)
[疏]注“退还”到“射事”。
○解释说:射宫,就是乡庠、州序。知道“检查记录射事”的,就是下文说“于是张挂箭靶”之类的是。下文说饮酒之事,知道不是为了饮酒事的,因为饮酒只是为了射事,所以以射为主。
没有介者。(虽然先饮酒,主要在于射,排序宾客的礼仪简略。)
[疏]“无介”。
○注“虽先”到“礼略”。
○解释说:郑玄说“虽然先饮酒”的,从这以下,先说饮酒,献酒后才射,因为《礼记·射义》说“古代诸侯的射礼,必定先举行燕礼,卿、大夫、士的射礼,必定先举行《乡饮酒》之礼”就是这样。但《乡饮酒》之礼有一位介者来辅助宾客,这里没有介者,是因为主要在于射,排序宾客的礼仪简略,所以没有介者来辅助宾客。
于是为宾客铺设席位,面向南,以东边为上。(不说在户牖之间的〇,这是因为在序中射。)
○注“不言”至“於序”。
○释曰:自此以下至“羹定”,论将射,预前设席位、尊▯、乐悬及张侯之事也。云“不言於户牖之▯”者,此射於序者,决乡饮酒在庠,以其序无室,庠有室,此据州长射於序,以其无室、无户牖,设席亦当户牖之处耳。言“东上”,亦主人在东,故席端在东,不得以《曲礼》“席南向北向,西方为上”,因阴阳解之也。
众宾之席继而西。(言继者,甫欲习众庶,未有所殊别。)
[疏]“众宾”至“而西”。
○注“言继”至“殊别”。
○释曰:甫,始也。言始欲习众庶,未有所殊别,此决《乡饮酒》三宾之席不属殊别,彼有德之人,故各自特,不继,有所殊别。
席主人於阼阶上,西面。(阼阶,东阶。)
尊於宾席之东,两壶,斯禁。左玄酒,皆加勺。篚在其南,东肆。(斯禁,禁切地无足者也。设尊者北面,西曰左,尚之也。肆,陈也。)
[疏]“尊於”至“东肆”。
○注“斯禁”至“陈也”。
○释曰:云“斯禁,禁切地无足者也”者,案州长是士,应言禁制,不言者,其中兼有卿、大夫礼,故举大夫斯禁,与《乡饮酒》同。云“设尊者北面,西曰左,尚之也”者,经云“左玄酒”,据人设尊,北面,故以西为左。若据酒,则以南面为正,地道尊右,以西为右,玄酒在右,故云尚之。若然,云左,据设尊,又云尚之,据酒尊也。
设洗于阼阶东南,南北以堂深,东西当东荣。水在洗东,篚在洗西,南肆。(荣,屋异也。)
县于洗东北,西面。(此县谓磬也。县於东方,辟射位也。但县磬者,半天子之士,无锺。)
[疏]注“此县”至“无锺”。
○释曰:云“此县谓磬也”者,对《大射》县锺、磬、▯具有也。云“县於东方,辟射位也”者,此言决《乡饮酒》无射事,县於阶▯也。云“但县磬者,半天子之士,无锺”者,案《周礼小胥职》云:“半为堵,全为肆。”郑云:“锺磬者,编县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ね谓之堵。锺一堵、磬一堵谓之肆。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天子之卿、大夫判县者,东西各有锺磬为肆。诸侯之卿、大夫判县者,分一肆於两厢,东县磬,西县锺。若天子之士特县者,直东厢有锺磬,二ね为一肆,诸侯之士分取磬而已。县於东方为特县,故云无锺,对大夫及天子士有锺。若然,此既兼乡大夫询众庶,当为判县,宜有锺,而总云无锺者,方以礼乐化民,虽大夫亦同士特县也。若《乡饮酒》方宾乡人之贤者,从士礼也。其天子诸侯锺、磬、▯具,卿、大夫、天子士已下亦无▯。知者,以其诸侯卿、大夫、士半天子卿、大夫、士,若有▯,添锺、磬为三,半不得,故知卿大夫已下皆无▯也。
乃张侯,下纲不及地武。(侯,谓所射布也。纲,持舌绳也。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侯象人,纲即其足也,是以取数焉。)
[疏]“乃张”至“地武”。
○注“侯谓”至“数焉”。
○释曰:此已下,论预张侯之事。郑知侯用布,案下记云兽侯,大夫士皆言布侯。则馀宾射、大射,其侯皆用布,此乡射采侯二正,亦用布可知。云“纲,持舌绳也”者,《周礼梓人》云:“上纲与下纲出舌寻,纟员寸焉”。注云:“纲所以系侯於植者也。”故云纲持舌绳也。云“武,迹也。中人之迹尺二寸”者,无正文,盖目验当时而言,似云中人定扼围九寸也。汉礼云五武成步,步六尺,或据此而言也。云“侯象人”者,案郑注《梓人》云:“上下皆出舌一寻者,亦人张手之节也。”以其张侯之法,下两舌半上舌,两头纲皆出一寻,即是上广下狭,象人张足六尺,张臂八尺,故云象人也。云“纲即其足也”者,谓经下纲象足。云“是以取数焉”者,以下纲象足,张之六尺,是取数於武也。
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事未至也。)
[疏]“不系
译○注“不言”至“於序”。
○解释说:从下文直到“羹定”,论述的是即将举行射礼时,预先设置席位、酒尊、悬挂乐器以及张挂箭靶的事情。注释说“不提及在户牖之处”,是因为这次射礼是在序堂举行的,以此判定乡饮酒礼是在庠堂举行。因为序堂没有内室,而庠堂有内室。这里依据的是州长在序堂举行射礼,因为序堂没有内室、没有户牖,所以设置席位也就在相当于户牖的位置罢了。说“以东为上”,也是因为主人在东边,所以席位的东端在上,不能依据《曲礼》中“席位朝南或朝北时,西边为上”的说法,用阴阳理论来解释。
众宾的席位接着主人的席位向西排列。(说“接着”,是因为刚开始想要让众人练习,还没有特别的区分。)
[疏]“众宾”至“而西”。
○注“言继”至“殊别”。
○解释说:甫,是开始的意思。说刚开始想要让众人练习,还没有特别的区分,这是为了与《乡饮酒》礼中三位贵宾的席位不相连、有特别区分相区别。那些贵宾是有德行的人,所以各自单独设席,不相连,有所区分。
在阼阶上设置主人的席位,面朝西。(阼阶,就是东边的台阶。)
在宾客席位的东边设置酒尊,两个壶,放在斯禁上。左边是玄酒,都加上勺子。竹筐在酒尊的南边,器物向东陈列。(斯禁,是紧贴地面没有脚的案几。设置酒尊时人面朝北,西边称为左,这是尊崇的意思。肆,是陈列的意思。)
[疏]“尊於”至“东肆”。
○注“斯禁”至“陈也”。
○解释说:注释说“斯禁,是紧贴地面没有脚的案几”,查考州长是士的身份,按理应该用禁或制,这里不说禁制,是因为其中兼有卿、大夫的礼仪,所以举出大夫用的斯禁,与《乡饮酒》礼相同。注释说“设置酒尊时人面朝北,西边称为左,这是尊崇的意思”,经文说“左边是玄酒”,是依据设置酒尊的人面朝北,所以以西为左。如果依据酒尊本身,则以朝南为正,地道尊崇右边,以西为右,玄酒在右边,所以说这是尊崇。如果这样,说“左”,是依据设置酒尊的人;又说“尊崇”,是依据酒尊本身。
在阼阶的东南设置盥洗用的盆,南北方向以堂的深度为准,东西方向正对东边的屋檐。水在洗盆的东边,竹筐在洗盆的西边,器物向南陈列。(荣,是屋檐突出的部分。)
在洗盆的东北悬挂乐器,面朝西。(这里悬挂的乐器是指磬。悬挂在东方,是为了避开射位。只悬挂磬,是因为这是半天子之礼,没有钟。)
[疏]注“此县”至“无锺”。
○解释说:注释说“这里悬挂的乐器是指磬”,是为了与《大射》礼中悬挂钟、磬、柷都具备相区别。注释说“悬挂在东方,是为了避开射位”,这是为了与《乡饮酒》礼中没有射事、悬挂在台阶旁边相区别。注释说“只悬挂磬,是因为这是半天子之礼,没有钟”,查考《周礼·小胥职》说:“一半称为堵,全部称为肆。”郑玄说:“钟和磬,编悬在一起十六枚称为一堵。钟一堵、磬一堵称为一肆。减半的,是指诸侯的卿、大夫、士,诸侯的卿、大夫相当于天子卿、大夫的一半。”天子的卿、大夫采用判县,东西两边各有钟磬组成一肆。诸侯的卿、大夫采用判县,将一肆分在两厢,东厢悬挂磬,西厢悬挂钟。如果天子的士采用特县,只有东厢有钟磬,两堵组成一肆,诸侯的士只取磬而已。悬挂在东方称为特县,所以说没有钟,这是与大夫及天子的士有钟相区别。如果这样,这里既然兼有乡大夫询问众人的礼仪,应当采用判县,应该有钟,但总说没有钟,是因为正要用礼乐教化百姓,即使是大夫也同士一样采用特县。如果《乡饮酒》礼是宴请乡中的贤者,就遵循士的礼仪。至于天子和诸侯的钟、磬、柷都具备,卿、大夫、天子的士以下都没有柷。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诸侯的卿、大夫、士相当于天子卿、大夫、士的一半,如果有柷,加上钟、磬就成为三种,就不符合一半的规定了,所以知道卿大夫以下都没有柷。
于是张挂箭靶,下纲不接触地面,距离地面的高度为一个武。(侯,是指所射的布靶。纲,是固定靶舌的绳子。武,是足迹。中等人的足迹长一尺二寸。箭靶象征人,纲就是它的脚,所以取这个数值。)
[疏]“乃张”至“地武”。
○注“侯谓”至“数焉”。
○解释说:从此以下,论述预先张挂箭靶的事情。郑玄知道箭靶用布,查考下文记述说兽侯,大夫和士都说布侯。那么其余的宾射、大射,它们的箭靶都用布,这里乡射的采侯二正,也用布是可以知道的。注释说“纲,是固定靶舌的绳子”,《周礼·梓人》说:“上纲和下纲伸出靶舌一寻,圆寸。”注说:“纲是用来将箭靶系在木柱上的。”所以说纲是固定靶舌的绳子。注释说“武,是足迹。中等人的足迹长一尺二寸”,没有明确的经文依据,大概是目测当时情况而言,似乎说中等人的臂围是九寸。汉代礼仪说五武成一步,一步六尺,或许是根据这个而言的。注释说“箭靶象征人”,查考郑玄注《梓人》说:“上下都伸出靶舌一寻的,也是人张开手臂的节度。”因为张挂箭靶的方法,下两半靶舌加上上靶舌,两头的纲都伸出一寻,就是上宽下窄,象征人张开脚六尺,张开手臂八尺,所以说象征人。注释说“纲就是它的脚”,是说经文中的下纲象征脚。注释说“所以取这个数值”,是因为下纲象征脚,张挂的高度是六尺,这是取数于武。
不系左边的下纲,在中间掩束起来。(事情还没有到那个时候。)
[疏]“不系
”至“束之”。
○注“事未至也”。
○释曰:案下记云:“东方谓之右个。”注云:“侯以向堂为面也。”则此左下纲以西畔而言。云“中掩束之”者,案记云:乡侯一丈,“倍中以为躬”;躬二丈,“倍躬以为左右舌”;舌四丈,两舌各出一丈。又云“下舌半上舌”,则左右各出五尺。今将此五尺与下纲不系者,中掩左厢向东,待将射乃解之,故云“事未至”也。
译至于“束之”。
○注解说:“因为事情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解释说:查考下记中说:“东方称为右个。”注解说:“射侯以面向厅堂为正面。”那么这里的左下纲是依据西侧而言的。说“中掩束之”的原因,查考记中说:乡射的侯宽一丈,“加倍于中间部分作为躬”;躬宽二丈,“加倍于躬作为左右舌”;舌宽四丈,两舌各伸出一丈。又说“下舌长度是上舌的一半”,那么左右各伸出五尺。现在将这五尺与下纲不系结的部分,在中间掩束在左侧向东,等到将要射箭时才解开它,所以说“事情还没有到那个地步”。
乏参侯道,居侯党之一,西五步。(容谓之乏,所以为获者御矢也。侯道五十步,此乏去侯北十丈,西三丈。)
[疏]“乏参”至“五步”。
○注“容谓”至“三丈”。
○释曰:乏参侯道者,谓三分侯道。云“居侯党之一”者,党,旁也。谓在侯西北邪向之,故以旁言之。其居旁之一者,谓侯道内三分之,居一分之地十丈也。云“西五步”者,据侯之正北落西有五步,即三丈也。云“容谓之乏”者,案《周礼射人职》云:“王以六耦射三侯,三获三容。五正。”彼据王三侯有三容。容者以革为之,可以容身,故云容也。云“乏”者,谓矢於此匮乏不去,故云乏也。云“获者御矢也”者,谓唱获者恐矢至身,故云获者御矢也。云“侯道五十步”者,记云乡侯五十弓。弓之下制六尺,与步相应,故郑云步也。云“此乏去侯北十丈”者,五十步计之,步六尺,五十步则三十丈,三分取一为十丈。云“西三丈”者,经云“西五步”,五六三十,故云三丈也。远近如此者,一得避矢,一得去堂二十丈,闻唱获声是其节也。
羹定。(肉谓之羹。定犹孰也,谓狗孰可食。)
[疏]“羹定”。
○注“肉谓”至“可食”。
○释曰:云“谓狗孰”者,此与《乡饮酒》同,亨狗於东方是也。
主人朝服,乃速宾。宾朝服出迎,再拜。主人答再拜,退,宾送,再拜。(速,召也。射宾轻也。戒时玄端。今郡国行此乡射礼,皮弁服,与《礼》为异。)
[疏]“主人”至“再拜”。
○释曰:自此至“当楣北面答再拜”,论主召宾从己之事。此主人与宾俱朝服,案《乡饮酒》宾主俱不言服者,以彼宾礼重,故戒与速宾俱朝服,故不言。此习礼轻,是故戒时玄端,召时乃朝服,故须言之也。必此戒时玄端者,见《公食大夫》云:“宾朝服,即位于大门外,如聘。”注云:“於是朝服,则初时玄端。”宜与彼同,皆是戒时不言服,後速时朝服,故知此亦戒时玄端矣。且《乡饮酒》戒速俱不言服,知皆朝服者,下记云“乡朝服而谋宾介”是也。云“今郡国”已下,引之者,欲见与周异也。
宾及众宾遂从之。
及门,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再拜。宾答再拜。(相,主人家臣,摈赞传命者。)
[疏]“宾及”至“再拜”。
○注“相主”至“命者”。
○释曰:《乡饮酒》云:“宾及众宾皆从之。”彼兼介,故云“皆”。此无介,故不言皆也。云“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注与《乡饮酒》同,此亦主人自迎,而言一相者,使之传宾,言兼相礼也。
揖众宾。(差卑,礼宜异。)
[疏]“揖众宾”。
○注“差卑礼宜异”。
○释曰:此宾与众宾同是乡人无爵者,而云“差卑”者,唯据立为宾者尊,众宾即不为卑,不论有爵无也。云“礼宜异”者,宾则拜之,众宾则揖之,是其异也。
主人以宾揖,先入。(以犹与也。先入,入门右西面。)
[疏]“主人”至“先入”。
○注“以犹”至“西面”。
○释曰:云“以,犹与”者,案《左氏传》云“蔡人以吴子与楚人战于柏举”,彼以者,能东西之曰以,以谓驱使前人之称,此言嫌有驱使之称,故以为与,谓主人与宾,是以为平敌之义,故须训之。云“先入,入门右西面”者,此注亦与《乡饮酒》同。以其宾入东面,故西面待之。
宾厌众宾,众宾皆入门左,东面北上。宾少进。(引手曰厌。少进,差在前也。今文皆曰揖众宾。)
[疏]“宾厌”至“少进”。
○注“引手”至“众宾”。
○释曰:此经亦与《乡饮酒》同。此云“宾少进”,彼亦宜然。不言者,文不具也。
主人以宾三揖,皆行。及阶,三让,主人升一等,宾升。(三让而主人先升者,是主人先让於宾。不俱升者,宾客之道,进宜难也。)
[疏]“主人”至“宾升”。
○注“三让”至“难也”。
译乏设在侯道旁,位于侯的旁边三分之一处,偏西五步。(郑玄说:这种遮蔽物叫做“乏”,是用来为报靶者遮挡箭矢的。侯道长五十步,这乏距离侯的北面十丈,西面三丈。)
[疏]从“乏参”到“五步”。
○注从“容谓”到“三丈”。
○解释曰:乏参侯道,是说将侯道分为三份。说“居侯党之一”,党,就是旁边的意思。是说在侯的西北方向斜对着,所以用“旁”来表述。那居于旁边三分之一处,是说在侯道内分为三份,占据其中一份,即十丈的地面。说“西五步”,是依据侯的正北方向,向西有五步,也就是三丈。说“容谓之乏”,查考《周礼·射人职》说:“王以六对射手射三个侯,三个获者,三个容。”那是依据王射三个侯有三个容。容是用皮革制成的,可以容纳身体,所以称为容。说“乏”,是说箭矢在这里匮乏而不去,所以称为乏。说“获者御矢”,是说唱获者恐怕箭矢射到自己身上,所以说获者用来遮挡箭矢。说“侯道五十步”,《礼记》说乡射的侯道是五十弓。弓的下制是六尺,与步相应,所以郑玄说是步。说“此乏去侯北十丈”,按五十步计算,一步六尺,五十步就是三十丈,取其中的三分之一就是十丈。说“西三丈”,经文说“西五步”,五乘以六等于三十,所以说三丈。距离远近如此,一是为了躲避箭矢,二是为了距离堂屋二十丈,能听到唱获的声音作为节拍。
羹已煮好。(肉汁称为羹。定,就是熟的意思,是说狗肉煮熟可以食用。)
[疏]“羹定”。
○注从“肉谓”到“可食”。
○解释曰:说“谓狗熟”,这与《乡饮酒》相同,在东方烹煮狗肉就是如此。
主人穿着朝服,于是邀请宾客。宾客穿着朝服出来迎接,拜了两拜。主人回拜两拜,退下,宾客送行,又拜了两拜。(速,就是召请的意思。射礼中宾客的地位较轻。告诫时穿玄端服。现在郡国举行这种乡射礼,穿皮弁服,与《礼》不同。)
[疏]从“主人”到“再拜”。
○解释曰:从这里到“当楣北面答再拜”,论述主人召请宾客跟随自己的事情。这里主人与宾客都穿朝服,查考《乡饮酒》中宾客和主人都不说穿什么衣服,是因为那里的宾客礼仪较重,所以告诫和召请宾客时都穿朝服,所以不说。这里习礼较轻,所以告诫时穿玄端,召请时才穿朝服,所以必须说明。必定在告诫时穿玄端,是因为《公食大夫》说:“宾客穿朝服,在大门外就位,如同聘问。”注说:“这时穿朝服,那么起初时穿玄端。”应该与那里相同,都是在告诫时不说穿什么衣服,后来召请时穿朝服,所以知道这里也是告诫时穿玄端。况且《乡饮酒》告诫和召请都不说穿什么衣服,知道都穿朝服,是因为下文《记》说“乡射时穿朝服而谋划宾客和介”就是这样。说“今郡国”以下,引用它,是想表明与周代不同。
宾客和众宾于是跟随他。
到了门口,主人的一名相者在门外迎接,拜了两拜。宾客回拜两拜。(相,是主人的家臣,负责传命赞礼的人。)
[疏]从“宾及”到“再拜”。
○注从“相主”到“命者”。
○解释曰:《乡饮酒》说:“宾客和众宾都跟随他。”那里包括介,所以说“都”。这里没有介,所以不说“都”。说“主人一相出迎于门外”,注与《乡饮酒》相同,这里也是主人亲自迎接,而说一相,是让他传话给宾客,说兼管相礼。
向众宾作揖。(地位稍低,礼仪应当不同。)
[疏]“揖众宾”。
○注“差卑礼宜异”。
○解释曰:这里宾客与众宾都是乡中没有爵位的人,而说“差卑”,只是依据被立为宾客的人尊贵,众宾并不是卑贱,不论有没有爵位。说“礼宜异”,宾客就拜他,众宾就作揖,这就是不同之处。
主人带着宾客作揖,先进入。(以,就是和的意思。先入,是进入门右侧面向西。)
[疏]从“主人”到“先入”。
○注从“以犹”到“西面”。
○解释曰:说“以,就是和”,查考《左氏传》说“蔡人带着吴子和楚人在柏举作战”,那里的“以”,是能驱使东西的叫做以,以是驱使前人的称呼,这里说嫌有驱使的称呼,所以解释为和,是说主人与宾客,因此是平敌的意义,所以需要训释。说“先入,进入门右侧面向西”,这注也与《乡饮酒》相同。因为宾客进入后面向东,所以面向西等待他。
宾客示意众宾,众宾都进入门左侧,面向东,以北为上。宾客稍微前进。(引手示意叫做厌。少进,是稍微在前面。今文都说是作揖众宾。)
[疏]从“宾厌”到“少进”。
○注从“引手”到“众宾”。
○解释曰:这经文也与《乡饮酒》相同。这里说“宾客少进”,那里也应该如此。不说,是文字不完整。
主人带着宾客三次作揖,都行走。到了台阶,三次谦让,主人先登上一级,宾客登上。(三次谦让而主人先登,是主人先向宾客谦让。不一起登,是宾客之道,前进应当艰难。)
[疏]从“主人”到“宾升”。
○注从“三让”到“难也”。
○释曰:言“皆行”者,宾主既行,众宾亦行,故云皆行。《乡饮酒》亦皆行,不言者,文略也。知“主人先让於宾”者(元空一字),以其主人之法先升导宾,宾後升。进宜难,礼之常然,故知主人先让宾也。此先升一等,礼之常。《燕礼》君升二等者,尊君故也。
译解释说:说“都前行”,是指宾客和主人已经前行,众位宾客也前行,所以说都前行。《乡饮酒》篇中也是都前行,没有提及,是因为文字简略。知道“主人先向宾客谦让”,是因为按照主人的礼法,主人先登阶引导宾客,宾客随后登阶。前进应当谦让,这是礼制的常规,所以知道主人先向宾客谦让。这里先登一级台阶,是礼制的常规。《燕礼》中君主登两级台阶,是因为尊崇君主的缘故。
主人阼阶上当楣北面再拜,宾西阶上当楣北面答再拜。(主人拜宾至此堂。)
[疏]注“主人拜宾至此堂”。
○释曰:知拜是拜至者,《乡饮酒义》云:“拜至,拜洗。”《公食》亦云:“当楣北乡再拜。”故知拜是拜至。
主人坐取爵於上篚,以降。(将献宾也。)
[疏]“主人”至“以降”。
○注“将献宾也”。
○释曰:自此至“主人阼阶上答拜”,论主人献宾之事。凡取爵于篚以降者,皆是上篚。《乡饮酒》不言上者,文略也。
宾降。(从主人也。)主人阼阶前西面坐奠爵,兴辞降。(重以主人事烦宾也。今文无阼阶。)
宾对。(对,答。)
[疏]“宾对”。
○注“对答”。
○释曰:《乡饮酒》注云:“宾主之辞未闻。”此不注,从可知。
主人坐取爵,兴,▯洗,南面坐奠爵于篚下,盥洗。(盥手又洗爵,致▯敬也。古文盥皆作浣。)宾进,东北面辞洗。(必进者,方辞洗,宜违位也。言“东北面”,则位南於洗矣。)主人坐奠爵于篚,兴对,宾反位。(反从降之位也。《乡饮酒》曰:“当西序东面。”)主人卒洗,壹揖壹让以宾升。宾西阶上北面拜洗,主人阼阶上北面奠爵,遂答拜,乃降。(乃降,将更盥也。古文壹皆作一。)
宾降,主人辞降,宾对。主人卒盥,壹揖壹让升,宾升,西阶上疑立。(疑,止也。有矜庄之色。)
[疏]注“疑止”至“之色”。
○释曰:《乡饮酒》注“疑读为疑然从於赵盾之疑”,疑,正立自定之貌。此言疑止也有矜庄之色,二注相兼乃具也。
主人坐取爵,实之宾席之前,西北面献宾。(进酒於宾也。凡进物曰献。)
[疏]注“进酒”至“曰献”。
○释曰:云“凡进物曰献”者,欲见此宾乃是乡民而已,无尊卑上下。犹言献者,此献直是进物,而言献,进之也。案《周礼玉府》注云:“古者致物於人,尊之则曰献。”彼据尊敬前人,虽卑亦曰献。若齐侯献捷於鲁之类,义与此别也。
宾西阶上北面拜,主人少退。(少退犹少辟也。)
[疏]注“少退犹少辟也”。
○释曰:《乡饮酒》文与此同,注云:“少退,少辟。”及下文云“宾少退”注云:“少退,逡巡。”义亦与此同。
宾进受爵于席前,复位。(复位,西阶上位。)主人阼阶上拜送爵,宾少退。荐脯醢。(荐,进。)
宾升席,自西方。(宾升降由下也。)
[疏]注“宾升降由下也”。
○释曰:凡席升由下,降由上。下文降席不由上者,以主人在东,敬主人,不得降由上。又於席西拜,便使升降皆由下,故云“宾升降由下也”。
乃设折俎。(牲体枝解节折以实俎也。)
主人阼阶东疑立。宾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西,兴取肺,坐绝祭。(▯左手执本,右手绝末以祭也。肺离,上为本,下为末。)
[疏]注“却左”至“为末”。
○释曰:郑皆约《乡饮酒》知之也。
尚左手,哜之。(哜,尝也。右手在下,绝以授口尝之。)兴加于俎,坐扌兑手,执爵,遂祭酒,兴,席未坐啐酒。(扌兑,拭也。啐,尝也。古文扌兑作说。)降席,坐奠爵,拜,告旨。(降席,席西也。旨,美也。)执爵兴,主人阼阶上答拜。宾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卒,尽。)主人阼阶上答拜。
宾以虚爵降。(将洗以酢主人。)
[疏]“宾以虚爵降”。
○注“将洗以酢主人”。
○释曰:自此至“宾西阶上答拜”,论宾酢主人之事。《乡饮酒》不言虚爵,直云“降洗”,此直云“虚爵降”,不言洗,互见为义,相兼乃具也。
主人降。(从宾也。降立阼阶东,西面,当东序。)
[疏]注“从宾”至“东序”。
○释曰:皆《乡饮酒》文也。
宾西阶前东面坐奠爵,兴,辞降。主人对。宾坐取爵,▯洗,
译主人站在东阶上,对着门楣北面行再拜礼,宾客站在西阶上,对着门楣北面回拜再拜。(主人拜迎宾客至此堂。)
[疏]注“主人拜迎宾客至此堂”。
○解释说:知道拜是拜至的,《乡饮酒义》说:“拜至,拜洗。”《公食》也说:“对着门楣北面再拜。”所以知道拜是拜至。
主人坐下从上面的篚中取爵,走下台阶。(将要向宾客献酒。)
[疏]“主人”到“走下台阶”。
○注“将要向宾客献酒”。
○解释说:从此到“主人在东阶上回拜”,论述主人向宾客献酒的事。凡是从篚中取爵走下台阶的,都是从上面的篚中取。《乡饮酒》不说上面,是文字简略。
宾客走下台阶。(跟随主人。)主人在东阶前西面坐下放下爵,起身辞谢走下台阶。(因为担心主人事务繁多而累及宾客。今文没有东阶。)
宾客回答。(回答,应答。)
[疏]“宾客回答”。
○注“回答应答”。
○解释说:《乡饮酒》注说:“宾客主人的辞令没有听到。”这里不注,由此可知。
主人坐下取爵,起身,〇洗爵,南面坐下把爵放在篚下,洗手洗爵。(洗手又洗爵,表示〇恭敬。古文盥都写作浣。)宾客上前,东北面辞谢洗爵。(一定要上前,因为正要辞谢洗爵,适宜避开原位。说“东北面”,那么位置就在洗爵处的南边了。)主人坐下把爵放在篚中,起身回答,宾客回到原位。(回到走下台阶时的位置。《乡饮酒》说:“对着西序东面。”)主人洗完,一揖一让让宾客上台阶。宾客在西阶上北面拜谢洗爵,主人在东阶上北面放下爵,于是回拜,这才走下台阶。(这才走下台阶,将要再次洗手。古文壹都写作一。)
宾客走下台阶,主人辞谢宾客走下台阶,宾客回答。主人洗完手,一揖一让上台阶,宾客上台阶,在西阶上疑立。(疑,停止。有矜持庄重的神色。)
[疏]注“疑止”到“的神色”。
○解释说:《乡饮酒》注“疑读为疑然从于赵盾的疑”,疑,是正立自定的样子。这里说疑止也有矜持庄重的神色,两注相兼才完备。
主人坐下取爵,斟满酒放在宾客席前,西北面献酒给宾客。(把酒进给宾客。凡进物品叫献。)
[疏]注“进酒”到“叫献”。
○解释说:说“凡进物品叫献”,是想表明这宾客只是乡民而已,没有尊卑上下。还说献,这献只是进物品,说献,是进给的意思。查《周礼玉府》注说:“古代把物品致给人,尊敬他就叫献。”那是根据尊敬前人,虽然卑下也叫献。像齐侯向鲁国献捷之类,意义与此不同。
宾客在西阶上北面拜谢,主人稍退。(稍退犹稍避。)
[疏]注“稍退犹稍避”。
○解释说:《乡饮酒》文与此同,注说:“稍退,稍避。”及下文说“宾客稍退”注说:“稍退,逡巡。”意义也与此同。
宾客上前在席前接受爵,回到原位。(回到原位,西阶上位。)主人在东阶上拜送爵,宾客稍退。进上脯醢。(进,进上。)
宾客上席,从西方。(宾客升降由下。)
[疏]注“宾客升降由下”。
○解释说:凡上席由下,下席由上。下文下席不由上,因为主人在东,尊敬主人,不能由上而下。又在席西拜,使升降都由下,所以说“宾客升降由下”。
于是设置折俎。(牲体枝解节折放在俎中。)
主人在东阶东疑立。宾客坐下,左手拿着爵,右手祭脯醢,把爵放在荐的西边,起身取肺,坐下断绝祭。(〇左手拿着本,右手断绝末以祭。肺离,上为本,下为末。)
[疏]注“却左”到“为末”。
○解释说:郑都约《乡饮酒》知道的。
尚左手,尝之。(尝,尝。右手在下,断绝授口尝之。)起身加在俎上,坐下拭手,拿着爵,于是祭酒,起身,席未坐尝酒。(拭,拭。尝,尝。古文拭作说。)下席,坐下放下爵,拜谢,告美。(下席,席西。美,美。)拿着爵起身,主人在东阶上回拜。宾客在西阶上北面坐下,喝完爵,起身,坐下放下爵,于是拜谢,拿着爵起身。(完,尽。)主人在东阶上回拜。
宾客拿着空爵走下台阶。(将要洗以酢主人。)
[疏]“宾客拿着空爵走下台阶”。
○注“将要洗以酢主人”。
○解释说:从此到“宾客在西阶上回拜”,论述宾客酢主人的事。《乡饮酒》不说空爵,只说“下洗”,这里只说“空爵下”,不说洗,互见为义,相兼才完备。
主人走下台阶。(跟随宾客。下立东阶东,西面,当东序。)
[疏]注“跟随宾客”到“东序”。
○解释说:都是《乡饮酒》文。
宾客在西阶前东面坐下放下爵,起身,辞谢走下台阶。主人回答。宾客坐下取爵,〇洗,
北面坐奠爵于篚下,兴,盥洗。(宾北面盥洗,自外来。)
[疏]注“宾北”至“外来”。
译面向北坐下,将爵放置在篚的下面,起身,洗手洗脸。(宾客面向北洗手洗脸,是从外面来的。)
[疏]注“宾北”到“外来”。
○释曰:对主人自内出、南面是也。上文主人坐取爵,▯洗,南面是也。
主人阼阶之东,南面辞洗。宾坐奠爵于篚,兴对。主人反位。(反位,从降之位也。主人辞洗,进。)
[疏]注“反位”至“洗进”。
○释曰:云“反位,从降之位也”者,即上东序之西南面位。云“主人辞洗,进”者,经直言反,不言进,郑以言反位由前,进乃反位,故郑却本之,主人辞洗,进也。
宾卒洗,揖让如初,升。
[疏]“宾卒”至“初升”。
○释曰:言“如初”,则亦一揖一让也。
主人拜洗,宾答拜,兴,降盥,如主人之礼。宾升,实爵主人之席前,东南面酢主人。(酢,报。)主人阼阶上拜,宾少退。主人进受爵,复位。宾西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主人升席自北方。乃设折俎。祭如宾礼。(祭荐俎及酒,亦哜啐。)不告旨。(酒己物。)
自席前▯阼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遂拜,执爵兴。宾西阶上北面答拜。(自,由也。啐酒於席末,由前降,便也。)
[疏]注“自由”至“便也”。
○释曰:郑知义然者,亦约《乡饮酒》得知也。
主人坐奠爵于序端,阼阶上再拜崇酒。宾西阶上答再拜。(序端,东序头也。崇,充也。谢酒恶相充满也。)
[疏]“主人坐奠爵于序端”。
○释曰:奠爵于序端,此拟下献众宾,故云“取爵于序端”,与《乡饮酒》同也。
主人坐取觯于篚,以降。(将酬宾。)
[疏]“主人”至“以降”。
○注“将酬宾”。
○释曰:自此至“当西序”,论酬宾之事。
宾降。主人奠觯,辞降。宾对,东面立。主人坐取觯,洗,宾不辞洗。(不辞洗。以其将自饮。)卒洗,揖让升。宾西阶上疑立。主人实觯,酬之,阼阶上北面坐奠觯,遂拜,执觯兴。(酬,劝酒。)
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遂拜,执觯兴。宾西阶上北面答拜。主人降洗。宾降辞,如献礼。(以将酌己。)
[疏]注“以将酌己”。
○释曰:郑言此者,前不辞洗,主人自饮,至此辞洗,以将酌己,故辞也。
升,不拜洗。(酬礼杀也。)宾西阶上立。主人实觯宾之席前,北面。(酬宾。)
宾西阶上拜。主人坐奠觯于荐西。宾辞,坐取觯以兴,反位。(宾辞,辞主人复亲酌己。)
[疏]注“宾辞”至“酌己”。
○释曰:此射前献时亲酌己,今复亲酌己。
主人阼阶上拜送。宾北面坐,奠觯于荐东,反位。(酬酒不举。)
[疏]“主人阼阶上拜送”。
○注“酬酒不举”。
○释曰:《乡饮酒》注引《曲礼》不尽人之欢之事,此不言,亦从郑注可知。
主人揖降。宾降,东面立于西阶西,当西序。(主人将与众宾为礼,宾谦,不敢独居堂。)
主人西南面三拜众宾,众宾皆答壹拜。(三拜,示遍也。壹拜,不备礼也。献宾毕,乃与众宾拜,敬不能并。)
[疏]“主人”至“壹拜”。
○注“三拜”至“能并”。
○释曰:云“三拜,示遍也”(元空一字)者,众宾无问多少,止为三拜而已,是示遍也。云“壹拜,不备礼也”者,众宾人皆壹拜,是拜不备礼,此亦答大夫拜法。以其此礼中含卿大夫法,若答士拜,则亦再拜,见於《特牲》也。云“献宾毕,乃与众宾拜”者,自尔来唯与宾拜,未与众宾拜,今始拜之,故云“敬不能并”。
主人揖升,坐取爵于序端,降洗,升,实爵,西阶上献众宾。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长,其老者。言三人,则众宾多矣。国以多德行、道艺为荣,何常数之有乎?)
[疏]“主人”至“三人”。
○注“长其”至“有乎”。
○释曰:众宾之长升拜受者三人,此虽非宾贤能,其众亦三人在堂上,与《乡饮酒》数同。其堂上众宾无定数,故郑云“言三人则众宾多矣。”云“国以多德
译○解释说:这是回答主人从内室出来、面向南方的情况。上文说主人坐下拿起酒爵,○清洗,面向南方,也是这个意思。
主人站在东阶的东边,面向南方推辞清洗。宾客坐下把酒爵放在竹筐里,起身回答。主人回到原来的位置。(回到原来的位置,就是刚才走下台阶时的位置。主人推辞清洗,是向前一步。)
[疏]注“回到原来的位置”到“清洗向前”。
○解释说:说“回到原来的位置,就是刚才走下台阶时的位置”,就是指上面东墙西南方面向南的位置。说“主人推辞清洗,向前”者,经文只说回到原来的位置,没说向前,郑玄认为说回到原来的位置是因为从前面的位置回来,向前才是回到原来的位置,所以郑玄推究本源,主人推辞清洗,是向前一步。
宾客清洗完毕,作揖谦让像刚才一样,登堂。
[疏]“宾客清洗完毕”到“像刚才一样登堂”。
○解释说:说“像刚才一样”,那么也是一次作揖一次谦让。
主人拜谢清洗,宾客回拜,起身,走下台阶洗手,像主人的礼节一样。宾客登堂,把酒爵斟满放在主人的席前,面向东南向主人回敬。(回敬,报答。)主人在东阶上拜谢,宾客稍微退后。主人上前接过酒爵,回到原来的位置。宾客在西阶上拜谢送爵,进献干肉和肉酱。主人登上席子从北边坐下。于是设置切开的肉。祭祀像宾客的礼节一样。(祭祀进献的肉和酒,也尝一点。)不称赞酒好。(酒是自己的东西。)
从席前○东阶上,面向北坐下喝完酒,起身,坐下放下酒爵,于是拜谢,拿着酒爵起身。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自,由。在席末喝完后,从前面走下台阶,方便。)
[疏]注“自由”到“方便”。
○解释说:郑玄知道义理如此,也是大概从《乡饮酒》篇得知的。
主人坐下把酒爵放在东墙头,在东阶上两次拜谢酒不好。宾客在西阶上回拜两次。(东墙头,东墙的头。充,充满。谢酒不好相充满。)
[疏]“主人坐下把酒爵放在东墙头”。
○解释说:把酒爵放在东墙头,这是为下面向众宾客献酒做准备,所以说“从东墙头取酒爵”,与《乡饮酒》相同。
主人坐下从竹筐里取来角杯,走下台阶。(将要酬谢宾客。)
[疏]“主人”到“走下台阶”。
○注“将要酬谢宾客”。
○解释说:从这里到“对着西墙”,论述酬谢宾客的事情。
宾客走下台阶。主人放下角杯,推辞走下台阶。宾客回答,面向东站立。主人坐下取来角杯,清洗,宾客不推辞清洗。(不推辞清洗。因为将要自己喝。)清洗完毕,作揖谦让登堂。宾客在西阶上疑立。主人斟满角杯,酬谢他,在东阶上面向北坐下放下角杯,于是拜谢,拿着角杯起身。(酬,劝酒。)
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主人坐下祭祀,于是喝酒,喝完角杯,起身,坐下放下角杯,于是拜谢,拿着角杯起身。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回拜。主人走下台阶清洗。宾客走下台阶推辞,像献酒的礼节。(因为将要给自己斟酒。)
[疏]注“因为将要给自己斟酒”。
○解释说:郑玄说这个,前面不推辞清洗,主人自己喝,到这里推辞清洗,因为将要给自己斟酒,所以推辞。
登堂,不拜谢清洗。(酬谢的礼节简化了。)宾客在西阶上站立。主人把角杯斟满放在宾客的席前,面向北。(酬谢宾客。)
宾客在西阶上拜谢。主人坐下把角杯放在荐席的西边。宾客推辞,坐下取来角杯起身,回到原来的位置。(宾客推辞,推辞主人再次亲自给自己斟酒。)
[疏]注“宾客推辞”到“给自己斟酒”。
○解释说:这是射箭前献酒时亲自给自己斟酒,现在又亲自给自己斟酒。
主人在东阶上拜谢送酒。宾客面向北坐下,把角杯放在荐席的东边,回到原来的位置。(酬谢的酒不举起。)
[疏]“主人在东阶上拜谢送酒”。
○注“酬谢的酒不举起”。
○解释说:《乡饮酒》注引用《曲礼》不尽人之欢的事情,这里没说,也从郑注可知。
主人作揖走下台阶。宾客走下台阶,面向东站在西阶的西边,对着西墙。(主人将要与众宾客行礼,宾客谦让,不敢独自留在堂上。)
主人面向西南三次拜谢众宾客,众宾客都回拜一次。(三次拜谢,表示遍及。一次回拜,礼节不周全。向宾客献酒完毕,才与众宾客拜谢,敬意不能同时兼顾。)
[疏]“主人”到“一次回拜”。
○注“三次拜谢”到“不能同时兼顾”。
○解释说:说“三次拜谢,表示遍及”(元空一字)者,众宾客无论多少,只拜三次而已,这是表示遍及。说“一次回拜,礼节不周全”者,众宾客每个人都回拜一次,这是拜谢礼节不周全,这也是回答大夫拜谢的方法。因为这个礼节中包含卿大夫的方法,如果回答士的拜谢,那么也是两次拜谢,见于《特牲》篇。说“向宾客献酒完毕,才与众宾客拜谢”者,从那时以来只与宾客拜谢,没与众宾客拜谢,现在开始拜谢,所以说“敬意不能同时兼顾”。
主人作揖登堂,坐下从东墙头取来酒爵,走下台阶清洗,登堂,斟满酒爵,在西阶上向众宾客献酒。众宾客中年长的登堂,拜谢接受的有三人。(长,其中年老的。说三人,那么众宾客就多了。国家以德行、道艺多为荣,哪有固定的数目呢?)
[疏]“主人”到“三人”。
○注“长其”到“有呢”。
○解释说:众宾客中年长的登堂拜谢接受的有三人,这虽然不是宾客中的贤能之人,那众宾客也有三人在堂上,与《乡饮酒》的数目相同。堂上的众宾客没有固定的数目,所以郑玄说“说三人那么众宾客就多了。”说“国家以德行
行、道艺为荣”者,案《周礼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一曰六德,二曰六行,三曰六艺。此既乡人,则德行亦据六德、六行,道艺则六艺也。此并与《乡饮酒》宾、介与众宾之类,并来与在射中,是以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观者如堵墙。彼亦据孔子为乡大夫,习人以礼乐之射,至於誓之於後,仅有存焉,亦无常数之事也。
译所谓“以践行、道艺为荣耀”的人,查考《周礼·大司徒》篇,其中记载用乡之三物来教化万民,一是六德,二是六行,三是六艺。这些人既然是乡里之人,那么德行也就依据六德、六行,道艺则依据六艺。这与《乡饮酒》礼中的正宾、介宾以及众宾等类别相同,都来参加射礼,因此孔子在矍相之圃举行射礼时,围观的人多得像堵墙一样。那也是因为孔子身为乡大夫,用礼乐之射来训练人们,至于后来发誓的情况,只是偶尔存在,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常例。
主人拜送。(送拜爵於众宾右。)
[疏]“主人拜送”。
○注“拜送”至“宾右”。
○释曰:知在众宾右者,约《乡饮酒》献众宾皆於西阶上,宾右知之也。
坐祭,立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降复位。(既,尽。)
[疏]“坐祭”至“复位”。
○释曰:此还上三人者,降复宾南东面位。
众宾皆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自第四已下,又不拜受爵,礼弥略。)
[疏]“众宾”至“立饮”。
○注“自第”至“弥略”。
○释曰:此谓堂下众宾无数者,故郑云“自第四”以下。云“又不拜受爵,礼弥略”者,三宾虽坐祭,立饮,不拜既爵,仍拜受,此众宾非直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又不拜受爵,故云礼弥略也。
每一人献,则荐诸其席。(诸,於。)
[疏]“每一”至“其席”。
○释曰:此还据堂上三人有席者,故云“荐诸其席”,谓席前也。
众宾辩有脯醢。(荐於其位。)
[疏]“众宾辩有脯醢”。
○注“荐於其位”。
○释曰:还据堂下无席者,故郑云“荐於其位”,不席也。
主人以虚爵降,奠于篚。(不复用。)
揖让升。宾厌众宾升,众宾皆升,就席。
[疏]“揖让”至“就席”。
○释曰:自此以下至“举觯者降”,论旅酬之事。
一人洗,举觯於宾。(一人,主人之吏。)
[疏]“一人洗举觯于宾”。
○注“一人主人之吏”。
○释曰:主人之吏,亦谓府史以下,非属官也。
升,实觯,西阶上坐奠觯,拜,执觯兴。宾席末答拜。举觯者坐祭,遂饮,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宾答拜,降洗,升实之,西阶上北面。(将进奠觯。)宾拜。(拜受觯。)
举觯者进,坐奠觯于荐西。(不授,贱不敢也。)
[疏]注“不受贱不敢也”。
○释曰:以其是主人之吏,既贱,故不敢亲授奠之也。
宾辞,坐取以兴。(若亲受然。)
[疏]注“若亲受然”。
○释曰:云“若亲受然”者,宾辞,即坐取以兴,故云“若亲受然”也。
举觯者西阶上拜送。宾反奠于其所。举觯者降。
[疏]“举觯”至“举觯者降”。
○释曰:云“反奠于其所”者,还於荐西,以其射後宾北面举之为旅酬,故不奠于荐东也。
大夫若有遵者,则入门左。(谓此乡之人为大夫者也。谓之遵者,方以礼乐化民,欲其遵法之也。其士也,於旅乃入。乡大夫、士非乡人,礼亦然,主於乡人耳。今文遵为亻巽。)
[疏]“大夫”至“门左”。
○注“谓此”至“为亻巽”。
○释曰:云“大夫若有遵”者,言若者,或无不定,故云若也。郑知是当乡大夫者,以其《乡射》既与人行射礼,而言大夫者,当乡大夫可知。云“其士也,於旅乃入”者,下记云“士既旅不入”,明未旅▯皆得入,是以未旅而射,其士皆在也。知乡大夫、士非乡人,礼亦然者,以其同是乡大夫、士,礼无异,故也。但异乡不助主人乐宾,为别也。
主人降,(迎大夫於门内也。不出门,别於宾。)
[疏]“主人降”。
○注“迎大”至“於宾”。
○释曰:郑知“迎大夫於门内”者,以其上文大夫入门左,此经直云“主人降”,不云出,故知迎大夫在门内可知。
宾及众宾皆降,复初位。(不敢居堂,俟大夫入也。初位,门内东面。)
[疏]“宾及”至“初位”。
○注“不敢”至“东面”。
○释曰:知“初位,门内东面”者,上文宾厌众宾,皆入门左,东面北上,故知也。
主人揖让,以大夫升,拜至,大夫答拜。主人以爵降,大夫降。主人辞降。大夫辞洗,如宾礼。席于尊东。(尊东,明与宾夹尊也。不言东上,统於尊也。)
[疏]“主人”至“尊东”。
○注“尊东”至“尊也”。
○释曰:上
译主人行拜礼送客。(在众位宾客的右侧,向宾客行拜礼以送酒爵。)
[疏]“主人拜送”。
○注“拜送”至“宾右”。
○解释说:知道是在众位宾客右侧的原因,是约略参照《乡饮酒》篇中,向众位宾客献酒都在西阶之上,从而知道是在宾客右侧。
坐下祭祀,站立饮酒,不拜谢喝完酒爵,将酒爵交给主人,走下台阶回到原位。(既,意为喝完。)
[疏]“坐祭”至“复位”。
○解释说:这是指上面那三位宾客,走下台阶回到宾客南侧东向的位置。
众位宾客都不行拜礼,接过酒爵,坐下祭祀,站立饮酒。(从第四位开始,又不行拜礼接过酒爵,礼节更加简略。)
[疏]“众宾”至“立饮”。
○注“自第”至“弥略”。
○解释说:这里指的是堂下无数众位宾客,所以郑玄说“从第四位”以下。说“又不行拜礼接过酒爵,礼节更加简略”的原因,是那三位宾客虽然坐下祭祀、站立饮酒、不拜谢喝完酒爵,但仍然行拜礼接过酒爵;而这众位宾客不仅坐下祭祀、站立饮酒、不拜谢喝完酒爵,而且连接过酒爵时也不行拜礼,所以说礼节更加简略。
每献酒给一个人,就把食物放在他的席前。(诸,意为在。)
[疏]“每一”至“其席”。
○解释说:这还是依据堂上有席位的三位宾客,所以说“放在他的席前”,指的是席子前面。
众位宾客都分别有干肉和肉酱。(放在他们的位置上。)
[疏]“众宾辩有脯醢”。
○注“荐於其位”。
○解释说:还是依据堂下没有席位的众位宾客,所以郑玄说“放在他们的位置上”,没有席子。
主人拿着空酒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不再使用。)
作揖谦让后登堂。宾客示意众位宾客登堂,众位宾客都登堂,走到席前。
[疏]“揖让”至“就席”。
○解释说:从这以下到“举觯者降”,论述旅酬的事情。
一人去洗觯,向宾客举觯。(一人,指主人的属吏。)
[疏]“一人洗举觯于宾”。
○注“一人主人之吏”。
○解释说:主人的属吏,也是指府史以下的人,不是属官。
登堂,斟满觯,在西阶上坐下放下觯,行拜礼,拿着觯站起来。宾客在席末回拜。举觯者坐下祭祀,接着饮酒,喝完觯,站起来。坐下放下觯,行拜礼,拿着觯站起来。宾客回拜,走下台阶去洗觯,登堂斟满,在西阶上面向北。(将要进献并放下觯。)宾客行拜礼。(拜谢接受觯。)
举觯者上前,在西阶上坐下,将觯放在荐的西边。(不直接授予,因为身份低贱不敢这样做。)
[疏]注“不受贱不敢也”。
○解释说:因为他是主人的属吏,身份低贱,所以不敢亲自授予并放下。
宾客推辞,坐下拿起觯然后站起来。(好像亲自接受一样。)
[疏]注“若亲受然”。
○解释说:说“好像亲自接受一样”的原因,是宾客推辞,随即坐下拿起觯然后站起来,所以说“好像亲自接受一样”。
举觯者在西阶上行拜礼送客。宾客回到原处放下觯。举觯者走下台阶。
[疏]“举觯”至“举觯者降”。
○解释说:说“回到原处放下”的原因,是回到荐的西边,因为射礼后宾客面向北举觯进行旅酬,所以不放在荐的东边。
大夫如果有遵循礼制的人,就从门左侧进入。(指本乡的人中身为大夫的。称为遵,是正要用礼乐教化百姓,希望他们遵循法度。如果是士,等到旅酬时才进入。乡大夫、士如果不是本乡人,礼节也一样,主要是针对本乡人而言。今文“遵”写作“亻巽”。)
[疏]“大夫”至“门左”。
○注“谓此”至“为亻巽”。
○解释说:说“大夫如果有遵”的原因,说“若”字,表示有无不定,所以说“若”。郑玄知道是本乡大夫的原因,是因为《乡射》篇既与人行射礼,而提到大夫,可知是本乡大夫。说“如果是士,等到旅酬时才进入”的原因,下文记载说“士在旅酬后不进入”,说明在旅酬前都可以进入,因此未旅酬而射时,士都在场。知道乡大夫、士如果不是本乡人,礼节也是一样的原因,是因为同是乡大夫、士,礼节没有差异,所以如此。只是不同乡的人不协助主人取悦宾客,以示区别。
主人走下台阶。(在门内迎接大夫。不出门,以区别于宾客。)
[疏]“主人降”。
○注“迎大”至“於宾”。
○解释说:郑玄知道“在门内迎接大夫”的原因,是因为上文大夫从门左侧进入,这里经文只说“主人降”,没说“出”,所以知道在门内迎接大夫。
宾客和众位宾客都走下台阶,回到最初的位置。(不敢留在堂上,等待大夫进入。最初的位置,是门内面向东。)
[疏]“宾及”至“初位”。
○注“不敢”至“东面”。
○解释说:知道“最初的位置,是门内面向东”的原因,是上文宾客示意众位宾客,都从门左侧进入,面向东以北为上,所以知道。
主人作揖谦让,带着大夫登堂,拜谢大夫到来,大夫回拜。主人拿着酒爵走下台阶,大夫也走下台阶。主人辞谢走下台阶。大夫辞谢洗爵,礼节如同对待宾客。在尊的东边铺设席子。(尊的东边,表明与宾客夹着尊。不说东上,是统属于尊。)
[疏]“主人”至“尊东”。
○注“尊东”至“尊也”。
○解释说:上
云尊於宾席之东,则在尊西。今大夫言席於尊东,明与宾夹尊可知。云“不言东上,统於尊也”者,席於尊东,继尊而言,又不言东上西上,是以下云大夫降席东南面。降由下,故知西上,统於尊也。
译如果尊位于宾客席位之东,那么尊就在席位的西边。如今大夫说席位在尊的东边,这就明确表明宾客与尊相对而立、夹尊而处。所谓“不说东上,是统属于尊”的意思,是因为席位在尊的东边,紧接着尊来叙述,又不提及是东上还是西上,所以下文说大夫降席后面向东南。因为降席是从下方下来,所以可知是西上,这是统属于尊的缘故。
升,不拜洗。主人实爵,席前献于大夫。大夫西阶上拜,进受爵,反位。主人大夫之右拜送。大夫辞加席,主人对,不去加席。(辞之者,谦不以己尊加贤者也。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宾一席重。)
[疏]“升不”至“加席”。
○注“辞之”至“重席”。
○释曰:云“升,不拜洗”者,以大夫尊,故不拜洗也。云“反位”者,大夫反西阶上位。云“主人大夫之右拜送”者,谓在大夫之东拜送爵也。云“辞之者,谦不敢以己尊加贤”者,《乡射》之礼,乡人为宾。下记云:若“大夫与,则以公士为宾”,亦选贤者为之,故辞加席,又不以己尊加贤者也。云“不去者,大夫再重席,正也”者,《乡饮酒》云:“公三重,大夫再重。”故知大夫再重席,礼之正也。云“宾一重席”者,乡人,故一重,纵公士为宾,亦一重也。
乃荐脯醢。大夫升席。设折俎。祭如宾礼,不哜肺,不啐酒,不告旨,西阶上卒爵,拜。主人答拜。(凡所不者,杀於宾也。大夫升席由东方。)
[疏]“乃荐”至“答拜”。
○注“凡所”至“东方”。
○释曰:云“凡所”,谓经中三事,以其杀於宾。若然,上云“不拜洗”,亦是杀於宾之类也。云“大夫升席由东方”者,以其大夫席西上,升由下,故知大夫升席由东方也。
大夫降洗。(将酢主人也。大夫若众,则辩献,长乃酢。)
[疏]“大夫降洗”。
○注“将酢”至“乃酢”。
○释曰:自此至“皆升就席”,论大夫酢主人讫,宾主皆升就席之事。知“大夫若众,则辩献,长乃酢”者,此经据一大夫而言,故献大夫即酢。案《有司彻》:主人洗爵,献长宾于西阶上,然後众宾长升,拜受爵,宰夫赞主人酌,若是以辩,乃升长宾,主人酌于长宾西阶上,北面,宾在左。注云:“主人酌自酢,序宾,意宾卑不敢酢。”宾尸与,凡平饮酒礼同,可以相参,亦是辩献长乃酢也。
主人复阼阶,降辞如初。卒洗,主人盥。(盥者,虽将酌自饮,尊大夫,不敢亵。)
[疏]“主人”至“人盥”。
○注“盥者”至“不敢亵”。
○释曰:云“盥者,虽将酌自饮”者,以其下文大夫洗爵升,授主人爵,是主人酌以自酢,故云虽将酌自饮。云“不敢亵”者,决《有司彻》主人自酌不盥,是此为尊大夫,虽自酢亦不敢亵也。
揖让升。大夫授主人爵于两楹▯,复位。主人实爵,以酢于西阶上。坐奠爵,拜,大夫答拜。坐祭,卒爵,拜,大夫答拜。主人坐奠爵于西楹南,再拜崇酒,大夫答拜。主人复阼阶,揖降。(将升宾。)
[疏]“揖让”至“揖降”。
○注“将升宾”。
○释曰:云“主人坐奠爵於西楹南”者,前献宾,宾酢主人,主人饮酢讫,奠爵于东序端。将後献众宾,不得奠于篚中,此受大夫酢,不奠于篚者,为士於旅乃入,拟献士,故奠爵于此也。
大夫降,立于宾南。(虽尊,不夺人之正礼。)
[疏]“大夫”至“宾南”。
○注“虽尊”至“正礼”。
○释曰:大夫尊,在堂则席之于尊东,特尊之。今降而在宾下者,欲使宾主相对行礼。若在其北,则妨宾主揖让之正礼,故云“不夺主人之正礼”。
主人揖让,以宾升,大夫及众宾皆升,就席。
席工于西阶上,少东。乐正先升,北面立于其西。(言少东者,明乐正西侧阶,不欲大东,辟射位。)
[疏]“席工”至“其西”。
○注“言少”至“射位”。
○释曰:自此至“告于宾”,论作乐之事。云“席工”者,谓为工设席,下文乃升席也。云“言少东者,明乐正西侧阶”者,既言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则在西阶东矣。复云乐正立于其西,则近席西,其言从近,故知乐正侧近西阶东,则不欲大东,辟射位,《大射》亦同此注。《燕礼》注亦然者,燕亦容有射法,《乡饮酒》工位与此同,注不言者,不射故也。
译大夫登堂,不用行拜洗之礼。主人斟满酒爵,在席前向大夫进献。大夫在西阶上拜谢,上前接过酒爵,回到原位。主人在大夫的右侧拜送。大夫推辞加设重席,主人应答,但不撤去重席。(推辞加席,是谦让,不敢以自己的尊贵凌驾于贤者之上。不撤去重席,是因为大夫应当使用两层重席,这是礼制的正规定。宾客只使用一层重席。)
[疏]“升不”至“加席”。
○注“辞之”至“重席”。
○解释曰:经文说“登堂,不用拜洗”,是因为大夫地位尊贵,所以不用拜洗。经文说“回到原位”,是指大夫回到西阶上的原位。经文说“主人在大夫右侧拜送”,是指在东边拜送酒爵。经文说“推辞加席,是谦让不敢以自己的尊贵凌驾于贤者”,《乡射礼》中,同乡之人作为宾客。下文记载说:如果“大夫参与,则用公士作为宾客”,也是挑选贤者担任,所以推辞加席,也是不敢以自己的尊贵凌驾于贤者。经文说“不撤去,是因为大夫使用两层重席,这是正礼”,《乡饮酒礼》中说:“公使用三层重席,大夫使用两层重席。”所以知道大夫使用两层重席,是礼制的正规定。经文说“宾客使用一层重席”,是因为宾客是同乡人,所以使用一层,即使是公士作为宾客,也只使用一层。
于是进献干肉和肉酱。大夫登上席位。设置折俎。祭祀如同宾客的礼仪,但不品尝肺,不尝酒,不告知美味,在西阶上饮尽酒爵,拜谢。主人答拜。(凡是这些不做的,都是比对待宾客要简略。大夫登席从东方上。)
[疏]“乃荐”至“答拜”。
○注“凡所”至“东方”。
○解释曰:经文说“凡是这些”,是指经文中提到的三件事,因为它们比对待宾客要简略。既然如此,上文说“不用拜洗”,也是比对待宾客简略的一类。经文说“大夫登席从东方”,是因为大夫的席位以西为上,登席应从下方上,所以知道大夫登席从东方上。
大夫下堂洗爵。(将要回敬主人。如果大夫人数众多,则依次进献,由年长者回敬。)
[疏]“大夫降洗”。
○注“将酢”至“乃酢”。
○解释曰:从这一句到“都登上席位”,论述大夫回敬主人完毕,宾客和主人都登上席位的事情。知道“如果大夫人数众多,则依次进献,由年长者回敬”,是因为这段经文是针对一位大夫而言的,所以进献大夫后立即回敬。查考《有司彻》:主人洗爵,在西阶上向年长的宾客进献,然后众宾客中年长者登堂,拜谢接受酒爵,宰夫协助主人斟酒,如果依次进献完毕,才让年长的宾客登堂,主人在年长宾客的西阶上斟酒,面朝北,宾客在左边。注释说:“主人斟酒自饮,排列宾客,意思是宾客地位低不敢回敬。”祭祀尸神时,所有平日的饮酒礼仪相同,可以互相参照,也是依次进献后由年长者回敬。
主人回到阼阶,下堂推辞如同当初一样。洗完爵,主人洗手。(洗手,虽然将要斟酒自饮,但尊重大夫,不敢轻慢。)
[疏]“主人”至“人盥”。
○注“盥者”至“不敢亵”。
○解释曰:经文说“洗手,虽然将要斟酒自饮”,是因为下文大夫洗爵登堂,把酒爵交给主人,是主人斟酒自饮回敬,所以说虽然将要斟酒自饮。经文说“不敢轻慢”,是区别于《有司彻》中主人自斟不洗手,这里是为了尊重大夫,虽然自饮回敬也不敢轻慢。
作揖谦让登堂。大夫在两楹之间把酒爵交给主人,回到原位。主人斟满酒爵,在西阶上回敬。坐下放下酒爵,拜谢,大夫答拜。坐下祭祀,饮尽酒爵,拜谢,大夫答拜。主人坐下把酒爵放在西楹南边,再次拜谢以推崇酒美,大夫答拜。主人回到阼阶,作揖下堂。(将要请宾客登堂。)
[疏]“揖让”至“揖降”。
○注“将升宾”。
○解释曰:经文说“主人坐下把酒爵放在西楹南边”,之前进献宾客,宾客回敬主人,主人饮完回敬酒后,把酒爵放在东序端。将要随后进献众宾客,不能把酒爵放在篚中,这里接受大夫的回敬,不把酒爵放在篚中,是因为士在旅酬时才进入,准备进献士,所以把酒爵放在这里。
大夫下堂,站在宾客的南边。(虽然尊贵,但不破坏主人的正礼。)
[疏]“大夫”至“宾南”。
○注“虽尊”至“正礼”。
○解释曰:大夫尊贵,在堂上则在尊器的东边设席,特别尊重他。现在下堂而站在宾客下方,是为了让宾客和主人相对行礼。如果站在北边,就会妨碍宾客和主人作揖谦让的正礼,所以说“不破坏主人的正礼”。
主人作揖谦让,请宾客登堂,大夫和众宾客都登堂,就座。
在西阶上为乐工设席,稍微偏东。乐正先登堂,面朝北站在乐工席位的西边。(说稍微偏东,是明确乐正站在西阶旁边,不想太偏东,避开射箭的位置。)
[疏]“席工”至“其西”。
○注“言少”至“射位”。
○解释曰:从这一句到“告知宾客”,论述奏乐的事情。经文说“为乐工设席”,是指为乐工设置席位,下文才登席。经文说“说稍微偏东,是明确乐正站在西阶旁边”,既然说乐工席位在西阶上稍微偏东,那么就在西阶的东边了。又说乐正站在乐工席位的西边,那么靠近席位的西边,其言从近处说,所以知道乐正站在靠近西阶东边的位置,那么不想太偏东,避开射箭的位置,《大射礼》也与此注释相同。《燕礼》的注释也是如此,因为燕礼也可能有射箭的礼仪,《乡饮酒礼》中乐工的位置与此相同,注释没有说明,是因为不射箭的缘故。
工四人,二瑟,瑟先。相者皆左何瑟,面鼓,执越,内弦,右手相。入,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工坐,相者坐授瑟,乃降。(瑟先,贱者先就事也。相,扶工也。面,前也。鼓在前,变於君也。执越内弦,右手相,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也。前越言执者,内有弦结,手入之浅也。相者降,立西方。)
译乐工四人,两人负责瑟,瑟乐先行。辅助者都左手抱着瑟,面向鼓的方向,右手握着瑟底的出音孔,靠近内弦,用右手辅助演奏。进入时,从西阶登堂,面朝北,以东边为上位。乐工坐下,辅助者坐下将瑟交给乐工,然后走下台阶。(瑟乐先行,是因为地位低贱的人先从事工作。相,是辅助乐工。面,是朝向。面向鼓,是为了区别于国君。握着出音孔靠近内弦,用右手辅助,是因为这样方便。越,是瑟底部的孔,用来使声音发扬。前面说握着出音孔,是因为里面有弦结,手伸入得浅。辅助者走下台阶,站在西边。)
[疏]“工四”至“乃降”。
○释曰:云“四人二瑟”,则是二人歌可知。经不言相歌二人者,以其空相,亦与瑟者同,故不言,直言瑟之难者也。
○注“瑟先”至“西方”。
○释曰:云“瑟先,贱者先就事也”者,案《大射》大师、少师歌,众工瑟,是知瑟者贱也。凡工者皆先瑟後歌,是贱者先即事,故序亦在前。若然,得献亦在前,以随其先後而取之故也。云“鼓在前,变於君也”者,《乡射》与《大射》相对,《大射》君礼而後首,此臣礼前首,故云变於君。《燕礼》与《乡饮酒》相对,是以《燕礼》面鼓,又与《乡饮酒》後首相变。云“执越内弦,右手相”者,案《乡饮酒》注云“内弦侧担之”者,据瑟体而言。《燕礼》注云“内弦弦为主”者,据弦体而说。此言“内弦右手相,由便”,语异义同也。云“前越言执者,内有弦结,手入之浅也”者,瑟体首宽尾狭,内越孔虽长,广狭亦等,但弦居瑟上,近首鼓处则宽,近尾不鼓处并而狭。侧持之法,近鼓持之入则近,手入则深,是以通与《燕礼》言面鼓,则云执之手入浅也。《大射》与《乡饮酒》言後首,则云挎越,手入深故也。云“相者降,立西方”者,其相者是弟子,位在西者,是以下文云:“乐正▯西方,命弟子赞工迁乐于下。”故知此相工是弟子,故降立还于西方也。
笙入,立于县中,西面。(堂下乐相从也。县中,磬东立,西面。)
[疏]“笙入”至“西面”。
○注“堂下”至“西面”。
○释曰:云“堂下乐相从也”者,案上文云“县于洗东北西面”,此云“立于县中”,明是堂下相从,皆在东方也。云“县中,磬东立,西面”者,谓在磬东,当磬之东。郑知不在磬西,西面者,若磬西、西面,则笙者背磬,不可,故知在磬东,西面也。
乃合乐,《周南关雎》、《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不歌、不笙、不▯,志在射,略於乐也。不略合乐者,《周南》、《召南》之风,乡乐也,不可略其正也。昔大王、王季、文王始居岐山之阳,躬行《召南》之教,以成王业,至三分天下,乃宣《周南》、《召南》之化,本其德之初,“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故谓之乡乐。用之房中以及朝廷《飨》、《燕》、《乡射》、《饮酒》,此六篇其风化之原也。是以合金石丝竹而歌之。)
[疏]“乃合”至“采▯”。
○释曰:言“乃”者,以其作乐之法,先歌後乃合乐。今不歌、不笙、不▯,唯合乐,故言乃以见非常故也。
○注“不歌”至“歌之”。
○释曰:据《乡饮酒》、《燕礼》作乐有四节,今不歌、不笙、不▯,唯有合乐,故云“志在射略於乐也”。云“合乐者,《周南》、《召南》之风,乡乐也”者,上注已云《颂》及《大雅》天子乐,《小雅》诸侯乐,此《二南》乡大夫乐,但《乡饮酒》、《乡射》是大夫、士为主人,故大夫、士乐为乡乐者也。云“不可略其正也”者,《二南》是大夫、士之乡乐,己之正乐,故云不可略其正者也。云“昔大王”已下,於《乡饮酒》注己说,义具於彼,此注略言之耳。若然者,《燕礼》与《乡饮酒》文同,注又与《燕礼》不异者,以其《乡射》与《乡饮酒》同是大夫、士礼,卿大夫、士行《射礼》,先行《乡饮酒礼》,《乡饮酒》与《乡射》自为首尾,故《乡饮酒》注具,於此略。言《燕礼》是诸侯礼,天子、诸侯射先行《燕礼》,则《燕礼》与《大射》自为首尾,是以《燕礼》歌、笙、▯、合郑亦具注之,《大射》又略言之也。
工不兴,告于乐正曰:“正歌备。”(不兴者,瞽▯蒙礼略也。)
[疏]“工不”至“歌备”。
○注“不兴”至“略也”。
○释曰:言“正歌”者,升歌也。升歌,《鹿鸣》是上歌。诸侯乐非己正乐,故以《二南》为正歌也。言“备”者,凡作乐皆三终,此备明亦三
译[疏]“工四”至“乃降”。
○解释:说“四人二瑟”,那么是两人唱歌就可以知道了。经文没有说配合唱歌的两人,是因为他们只是空手相和,也与弹瑟的人相同,所以不说,只说弹瑟的难处。
○注“瑟先”至“西方”。
○解释:说“瑟先,是卑贱者先从事”的,查考《大射》篇,大师、少师唱歌,众工弹瑟,由此可知弹瑟的是卑贱者。凡是乐工都是先弹瑟后唱歌,这是卑贱者先从事,所以次序也在前面。如果这样,接受献酒也在前面,是因为按照先后次序来取用的缘故。说“鼓在前面,是与国君不同”的,《乡射》与《大射》相对,《大射》是国君之礼而后首,这里臣子之礼前首,所以说与国君不同。《燕礼》与《乡饮酒》相对,所以《燕礼》面向鼓,又与《乡饮酒》后首相对而不同。说“拿着瑟的前端内弦,右手相和”的,查考《乡饮酒》注说“内弦侧担之”的,是根据瑟体而言。《燕礼》注说“内弦弦为主”的,是根据弦体而说。这里说“内弦右手相和,因为方便”,语辞不同但意义相同。说“前端说拿着,因为内有弦结,手伸入较浅”的,瑟体首宽尾狭,内越孔虽然长,宽窄也相等,只是弦在瑟上,靠近首端鼓处则宽,靠近尾端不鼓处并拢而狭。侧持的方法,靠近鼓处持之伸入则近,手伸入则深,所以通与《燕礼》说面向鼓,就说拿着之手伸入浅。《大射》与《乡饮酒》说后首,就说挎着越,手伸入深所以。说“相和者降下,站在西方”的,那相和者是弟子,位在西方,所以下文说:“乐正〇西方,命令弟子协助乐工将乐迁到下面。”所以知道这相和的乐工是弟子,所以降下站立回到西方。
笙进入,站在悬挂的乐器中间,面向西。(堂下的乐工相从。县中,在磬东站立,面向西。)
[疏]“笙入”至“西面”。
○注“堂下”至“西面”。
○解释:说“堂下乐工相从”的,查考上文说“悬挂在洗东北面向西”,这里说“站在县中”,明显是堂下相从,都在东方。说“县中,在磬东站立,面向西”的,是指在磬东,当磬之东。郑玄知道不在磬西,面向西的,如果磬西、面向西,那么笙工背对磬,不可以,所以知道在磬东,面向西。
于是合乐,《周南》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的《鹊巢》、《采蘩》、《采〇》。(不唱歌、不吹笙、不〇,心志在射,对音乐简略。不简略合乐的是,《周南》、《召南》的风,是乡乐,不可以简略其正乐。从前大王、王季、文王开始居住在岐山之南,亲身实行《召南》的教化,以成就王业,到三分天下,于是宣扬《周南》、《召南》的教化,推本其德之初,“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所以称为乡乐。用在房中以及朝廷《飨》、《燕》、《乡射》、《饮酒》,这六篇是风化的本源。所以合用金石丝竹而歌唱。)
[疏]“乃合”至“采〇”。
○解释:说“乃”的,因为作乐的方法,先唱歌后乃合乐。现在不唱歌、不吹笙、不〇,只有合乐,所以说乃以见非常故。
○注“不歌”至“歌之”。
○解释:根据《乡饮酒》、《燕礼》作乐有四节,现在不唱歌、不吹笙、不〇,只有合乐,所以说“心志在射对音乐简略”。说“合乐的是,《周南》、《召南》的风,是乡乐”的,上注已说《颂》及《大雅》天子乐,《小雅》诸侯乐,这《二南》乡大夫乐,只是《乡饮酒》、《乡射》是大夫、士为主人,所以大夫、士乐为乡乐。说“不可以简略其正乐”的,《二南》是大夫、士之乡乐,自己的正乐,所以说不可以简略其正乐。说“昔大王”以下,在《乡饮酒》注已说,义理具在那里,此注略说而已。如果这样,《燕礼》与《乡饮酒》文同,注又与《燕礼》不异的,因为《乡射》与《乡饮酒》同是大夫、士礼,卿大夫、士行《射礼》,先行《乡饮酒礼》,《乡饮酒》与《乡射》自为首尾,所以《乡饮酒》注具,于此略。说《燕礼》是诸侯礼,天子、诸侯射先行《燕礼》,则《燕礼》与《大射》自为首尾,所以《燕礼》歌、笙、〇、合郑亦具注之,《大射》又略说也。
乐工不兴,告诉乐正说:“正歌备。”(不兴的是,瞽〇蒙礼略也。)
[疏]“工不”至“歌备”。
○注“不兴”至“略也”。
○解释:说“正歌”的,升歌也。升歌,《鹿鸣》是上歌。诸侯乐非己正乐,所以以《二南》为正歌。说“备”的,凡作乐皆三终,此备明亦三
终也。云“不兴者,瞽▯蒙礼略也”者,以工告乐正,以卑告尊当兴,今以瞽▯蒙无目,不可责其备礼,故不兴者,於礼略也。
译这是终结。所谓“不兴者,是因为盲人和蒙童在礼仪上有所简略”,是因为乐工向乐正报告时,地位低的人向地位高的人报告应当起身,现在因为盲人和蒙童没有视力,不能要求他们具备完备的礼仪,所以不起身,这是在礼仪上有所简略。
乐正告于宾,乃降。(乐正降者,堂上正乐毕也。降立西阶东,北面。)
[疏]“乐正”至“乃降”。
○注“乐正”至“北面”。
○释曰:言“告于宾”者,作乐主为乐宾,今歌备,故告宾,言歌备也。言“乐正降者,堂上正乐毕也”者,以其《乡饮酒》、《燕礼》但升歌、笙、▯合乐皆是正歌,今略去升歌、笙、▯三者,唯有合乐於堂上,故云堂上正乐毕也。云正乐者,对後无▯乐非正乐也。下射虽歌《驺虞》,亦是堂下,非堂上,故以堂上决之也。云“降立西阶东,北面”者,此无正文,约堂上乐正位在西阶东,北面,今降亦当在西阶东,北面也。
主人取爵于上篚,献工。大师,则为之洗。(尊之也。君赐大夫乐,又从之以其人,谓之大师。)
[疏]“主人”至“之洗”。
○注“尊之”至“大师”。
○释曰:自此至“反升就席”,论主人献工笙之事。但天子、诸侯官备,有大师、少师、瞽人作乐之长,大夫、士官不备,不合有大师,君有赐大夫、士乐器之法,故《春秋左氏》云:晋侯歌锺二肆,取半以赐魏绛,魏绛於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时以乐人赐之,故郑云“君赐大夫乐,又从之以其人,谓之大师”也。
宾降,主人辞降。(大夫不降,尊也。)
[疏]“宾降主人辞降”。
○注“大夫不降尊也”。
○释曰:云“大夫不降,尊也”者,此宾降,大夫若降,直与宾共文,今不言大夫降,《乡饮酒》亦云宾介,不言大夫降,明大夫皆不降,以其尊故也。
工不辞洗。卒洗,升实爵。工不兴,左瑟,一人拜受爵。(左瑟,辟主人授爵也。一人,无大师,则工之长者。)
[疏]“工不”至“受爵”。
○释曰:此言工不辞洗,及一人拜受爵,皆上大师也。不言大师,言工一人者,欲见有大师,则大师不辞洗,拜受爵;若无大师,则凡工不辞洗,拜受爵,故变言工与一人。假令大师左瑟先献,若歌则後献,亦先献工一人,是以郑云一人无大师则工之长者。以《乡饮酒》献工时云“一人不兴受爵”,注云:“一人,工之长也。”大师为歌者未得献,先献瑟工之长者也。
主人阼阶上拜送爵。荐脯醢。使人相祭。(人,相者。)
[疏]“主人”至“相祭”。
○注“人相者”。
○释曰:云“人,相者”,则弟子相之,既相工,明祭亦相之可知。
工饮,不拜既爵,授主人爵。众工不拜受爵,祭饮,辩有脯醢,不祭。(祭饮,不兴受爵,坐祭,坐饮。)
[疏]“工饮”至“不祭”。
○注“祭饮”至“坐饮”。
○释曰:云“工饮,不拜既爵”者,还是上一人拜受爵者,虽不拜,既爵仍拜受也。下众工又对上一人拜受爵,众工不拜受爵也。郑云“祭饮,不兴受爵,坐祭,坐饮”者,对上宾主坐祭,立饮,故云“坐祭,坐饮”,亦不拜既爵可知也。
不洗,遂献笙于西阶上。(不洗者,贱也。众工而不洗矣,而著笙不洗者,笙贱於众工,正君赐之,犹不洗也。)
[疏]“不洗”至“阶上”。
○注“不洗”至“洗也”。
○释曰:云“众工而不洗矣,而著笙不洗者,笙贱於众工,正君赐之,犹不洗也”,郑云此者,欲见工在上贵,君赐之大师为之洗,笙贱位在下,正谓君赐之,笙人犹不为之洗,况众笙乎?欲取赐笙人不为之洗之意,不取众笙不为洗也。
笙一人拜于下,尽阶,不升堂。受爵,主人拜送爵。阶前坐祭,立饮,不拜既爵,升,授主人爵。众笙不拜,受爵,坐祭,立饮,辩有脯醢,不祭。主人以爵降,奠于篚。
[疏]“笙一”至“于篚”。
○释曰:此经总献,笙人虽贱,中亦有尊卑,故一人升阶受爵,馀者不升,不拜既爵则同也。
反升,就席。(亦揖让以宾升,众宾皆升。)
[疏]“反升就席”。
○注“亦揖”至“皆升”。
○释曰:云“亦
译乐正向宾客禀告,于是走下堂来。(乐正走下堂来,是因为堂上的正乐已经演奏完毕。他走下后站在西阶东侧,面朝北。)
[疏]“乐正”到“乃降”。
○注“乐正”到“北面”。
○解释说:说“向宾客禀告”,是因为演奏音乐主要是为了乐宾,现在歌唱部分已经完备,所以禀告宾客,表示歌唱完毕。说“乐正走下堂来,是因为堂上的正乐已经完毕”,是因为《乡饮酒礼》、《燕礼》中的升歌、笙奏、合乐都是正歌,现在略去了升歌、笙奏、合乐这三者,只有合乐在堂上进行,所以说堂上的正乐完毕了。说正乐,是相对于后面没有合乐的乐不是正乐而言的。下面的射礼虽然也歌唱《驺虞》,但也是在堂下,不是在堂上,所以用“堂上”来界定。说“走下后站在西阶东侧,面朝北”,这里没有明确的经文依据,大概是依据堂上乐正的位置在西阶东侧,面朝北,现在走下堂来也应当站在西阶东侧,面朝北。
主人从上篚中取出酒爵,向乐工敬酒。如果乐工中有大师,就为他清洗酒爵。(这是表示尊敬。国君赐给大夫音乐,又连带赐给他乐工,称为大师。)
[疏]“主人”到“之洗”。
○注“尊之”到“大师”。
○解释说:从这里到“反升就席”,论述主人向乐工和笙工敬酒的事情。但是天子、诸侯的官职完备,有大师、少师、瞽人作为乐工的首领,大夫、士官的官职不完备,不应该有大师,国君有赐给大夫、士乐器的制度,所以《春秋左氏传》说:晋侯将两套编钟编磬,取一半赐给魏绛,魏绛于是开始有了金石之乐,这是符合礼制的。当时把乐工也赐给了他,所以郑玄说“国君赐给大夫音乐,又连带赐给他乐工,称为大师”。
宾客走下堂来,主人辞谢宾客走下堂来。(大夫不走下堂来,是因为地位尊贵。)
[疏]“宾降主人辞降”。
○注“大夫不降尊也”。
○解释说:说“大夫不走下堂来,是因为地位尊贵”,这里宾客走下堂来,如果大夫也走下堂来,就直接与宾客共用文辞了,现在不说大夫走下堂来,《乡饮酒礼》也说宾客和介,不说大夫走下堂来,明显大夫都不走下堂来,因为地位尊贵的缘故。
乐工不推辞清洗酒爵。清洗完毕,走上堂来斟满酒爵。乐工不站起来,瑟在左边,一人拜受酒爵。(瑟在左边,是为了避开主人授予酒爵。一人,如果没有大师,就是乐工中年长的人。)
[疏]“工不”到“受爵”。
○解释说:这里说乐工不推辞清洗酒爵,以及一人拜受酒爵,都是指上面的大师。不说大师,说乐工一人,是为了表明如果有大师,就是大师不推辞清洗酒爵,拜受酒爵;如果没有大师,就是一般乐工不推辞清洗酒爵,拜受酒爵,所以改说乐工和一人。假使大师在瑟的左边先被敬酒,如果歌唱者后被敬酒,也是先敬乐工中的一人,所以郑玄说一人如果没有大师就是乐工中年长的人。依据《乡饮酒礼》敬酒给乐工时说“一人不站起来接受酒爵”,注解说:“一人,是乐工的首领。”大师作为歌唱者还未被敬酒,先敬瑟工的首领。
主人在东阶上拜送酒爵。进献干肉和肉酱。派人辅助乐工行祭礼。(人,是辅助的人。)
[疏]“主人”到“相祭”。
○注“人相者”。
○解释说:说“人,是辅助的人”,那么就是弟子辅助他,既然辅助乐工,明显辅助行祭礼也可以知道。
乐工饮酒,不拜谢喝完酒,把酒爵交给主人。众乐工不拜谢接受酒爵,行祭礼后饮酒,分别有干肉和肉酱,不行祭礼。(行祭礼饮酒,不站起来接受酒爵,坐着行祭礼,坐着饮酒。)
[疏]“工饮”到“不祭”。
○注“祭饮”到“坐饮”。
○解释说:说“乐工饮酒,不拜谢喝完酒”,还是指上面一人拜受酒爵的人,虽然不拜谢,喝完酒仍然拜谢接受。下面的众乐工又相对于上面一人拜受酒爵,众乐工不拜谢接受酒爵。郑玄说“行祭礼饮酒,不站起来接受酒爵,坐着行祭礼,坐着饮酒”,是相对于上面宾客和主人坐着行祭礼,站着饮酒,所以说“坐着行祭礼,坐着饮酒”,也不拜谢喝完酒是可以知道的。
不清洗酒爵,于是向西阶上的笙工敬酒。(不清洗酒爵,是因为地位低贱。众乐工都不清洗酒爵了,而特别指出笙工不清洗酒爵,是因为笙工比众乐工更低贱,即使是国君赐给的,也不清洗酒爵。)
[疏]“不洗”到“阶上”。
○注“不洗”到“洗也”。
○解释说:说“众乐工都不清洗酒爵了,而特别指出笙工不清洗酒爵,是因为笙工比众乐工更低贱,即使是国君赐给的,也不清洗酒爵”,郑玄说这个,是为了表明乐工在上面地位尊贵,国君赐给大师就为他清洗酒爵,笙工地位低贱在下面,即使是国君赐给的,笙工还不为他清洗酒爵,何况众笙工呢?想要取赐给笙工不为他清洗酒爵的意思,不取众笙工不清洗酒爵的意思。
笙工一人在下面拜谢,走完台阶,不上堂。接受酒爵,主人拜送酒爵。在台阶前坐着行祭礼,站着饮酒,不拜谢喝完酒,走上堂,把酒爵交给主人。众笙工不拜谢,接受酒爵,坐着行祭礼,站着饮酒,分别有干肉和肉酱,不行祭礼。主人拿着酒爵走下堂来,放在篚中。
[疏]“笙一”到“于篚”。
○解释说:这里经文总述敬酒,笙工虽然低贱,其中也有尊卑,所以一人走上台阶接受酒爵,其余的人不上堂,不拜谢喝完酒则相同。
返回走上堂来,回到席位。(也作揖谦让像宾客一样走上堂来,众宾客都走上堂来。)
[疏]“反升就席”。
○注“亦揖”到“皆升”。
○解释说:说“也
揖让以宾升,众宾皆升”者,谓亦前大夫若有遵者,则入门左,主人降,宾及众宾皆降,主人共大夫行礼讫,主人揖让以宾升,大夫及众宾皆升就席相似,故云“亦”。若然,上宾降时虽不言众宾降,众宾卑,从降可知,故今从宾升也。
译“揖让以宾升,众宾皆升”这句话,是说也如同前面大夫如果有遵循礼制的人,那么进入门内左侧,主人走下台阶,宾客以及众宾都走下台阶,主人和大夫行礼完毕之后,主人作揖谦让引导宾客登阶,大夫以及众宾都登阶就座的情形相似,所以说“亦”。如果这样,上宾走下台阶时虽然没有提到众宾走下台阶,但众宾地位较低,跟随上宾走下台阶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现在说跟随宾客登阶。
主人降席自南方,(礼杀,由便。)
[疏]“主人”至“南方”。
○注“礼杀由便”。
○释曰:自此尽“未旅”,论立司正之事也。云“礼杀,由便”者,对上文主人受作爵时礼盛,故主人降席自北方,啐酒於席末亦然,今此立司正礼杀,故降席自南方,故云礼杀由便也。
侧降。(宾不从降。)
[疏]“侧降”。
○注“宾不从降”。
○释曰:侧降犹特降,故云“宾不从降”也。
作相为司正。司正礼辞,许诺,主人再拜,司正答拜。(爵备乐毕,将留宾以事,为有解倦失礼,立司正以监之,察仪法也。《诗》云:“既立之监,或佐之史。”)
[疏]“作相”至“答拜”。
○注“爵备”至“之史”。
○释曰:云“爵备”者,谓宾及众宾与尊者并工笙并得献,是爵备也。云“乐毕”者,合乐讫是乐毕。以无升笙与▯,故不言乐成而云毕而已也。云“将留宾以事”者,下有射事,射讫,行旅无▯之事,故须立司正以监之。但中▯为射系变司正为司马。射讫,反为司正,以监察仪法也。引《诗》者,证监与正为一物,皆察仪法也。
主人升就席。司正洗觯,升自西阶,由楹内▯阼阶上,北面受命于主人。(洗觯者,当酌以表其位,显其事也。楹内,楹北。)
[疏]“主人”至“主人”。
○注“洗觯”至“楹北”。
○释曰:云“受命于主人”者,谓受主人请安宾之命,是以下云“请安于宾”,郑注云:“传主人之命也。”
西阶上北面请安于宾。(传主人之命。)宾礼辞,许。司正告于主人,遂立于楹▯以相拜。(相,谓赞主人及宾相拜之辞。)主人阼阶上再拜,宾西阶上答再拜,皆揖就席。(为己安也。今文揖为升。)
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兴,退,少立。(奠觯,表其位也。少立,自修正,慎其位也。古文曰少退立。)
[疏]“司正”至“少立”。
○注“奠觯”至“退立”。
○释曰:此云“北面坐奠觯”,《乡饮酒》亦然者,此二者皆臣礼,故北面奠觯。《燕礼》、《大射》皆司正南面奠觯者,彼是君礼,欲取还不背君,故南面奠觯。故《大射》云:“南面坐奠觯,兴,右还,北面少立。坐取觯,兴,坐,不祭,卒觯,奠之,兴,再拜稽首,左还,南面坐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注云:“皆所以自昭明於众也。将於觯南北面则右还,於觯北南面则左还。如是,得从觯西往来也。必从觯西往来者,为君在阼,不背之也。”又取威仪多。此及《乡饮酒》在阼,非君直北面奠觯,又威仪简故也。
进,坐取觯,兴,反坐,不祭,遂卒觯,兴。坐奠觯,拜,执觯兴,洗,北面坐奠于其所。(今文坐取觯,无进。又曰坐奠之拜。)
兴,少退,北面立于觯南。(立觯南,亦其故摈位。)
[疏]“兴少”至“觯南”。
○注“立觯”至“摈位”。
○释曰:云“立觯南,亦其故摈位”者,案上未有摈位,此云摈位者,案《射礼》云:“摈者退中庭。”是摈者在中庭有位。《燕礼》、《大射》皆摈者为司马,则此《乡射》及《乡饮酒》云“作相为司正”,相即摈者也,故知觯南者中庭,故摈位也。
未旅。(旅,序也。未以次序相酬,以将射也。旅则礼终也。)
[疏]“未旅”。
○注“旅序”至“终也”。
○释曰:旅,众也,而言序者,谓众以次序相酬,必於未旅而射者。旅则醉,礼终恐不得射,故於未旅而射也。此大夫、士礼,将射,先行乡饮酒行旅酬而已,故射前未旅,而射後乃始行旅酬。《燕礼》、《大射》国君礼,故先行燕礼,虽行一献,以其辨尊卑,故行四举旅。《大射》主为射,故再拜讫即射。《燕礼》主为燕,故三举旅乃射,彼皆与此不同也。
三耦俟于堂西,南面,东上。(司正既立,司射选弟子之中德行道艺之高者,以为三
译主人从席上下来,从南边走下,(礼仪从简,图个方便。)
[疏]“主人”到“南方”。
○注“礼仪从简,图个方便”。
○解释说:从这开始到“未旅”,论述设立司正的事情。说“礼仪从简,图个方便”,是相对于上文主人接受作爵时礼仪隆重而言,所以主人从席上下来是从北边,在席末啐酒也是这样,现在设立司正礼仪从简,所以从席上下来从南边,所以说礼仪从简图个方便。
从旁边走下。(宾客不跟着下来。)
[疏]“从旁边走下”。
○注“宾客不跟着下来”。
○解释说:从旁边走下就是独自走下,所以说“宾客不跟着下来”。
作相的人担任司正。司正按照礼仪推辞,主人答应,主人再拜,司正答拜。(酒爵齐备音乐结束,将要留宾客进行射礼等事,因为怕宾客疲倦失礼,设立司正来监督,考察礼仪法度。《诗经》说:“既已设立监官,又辅佐以史官。”)
[疏]“作相”到“答拜”。
○注“酒爵齐备”到“史官”。
○解释说:说“酒爵齐备”,是指宾客和众宾以及尊者和工笙都得到献酒,这是酒爵齐备。说“音乐结束”,合乐完毕就是音乐结束。因为没有升笙和〇,所以不说乐成而只说毕而已。说“将要留宾客进行事”,下面有射礼,射礼完毕,进行旅酬没有〇的事,所以需要设立司正来监督。只是中〇时因为射礼关系司正变为司马。射礼完毕,又恢复为司正,来监察礼仪法度。引用《诗经》,证明监和正是一回事,都是考察礼仪法度。
主人升堂回到席上。司正洗觯,从西阶上去,从楹柱内〇阼阶上,面朝北接受主人的命令。(洗觯,是因为要斟酒来标示他的位置,显明他的职责。楹内,就是楹柱的北面。)
[疏]“主人”到“主人”。
○注“洗觯”到“楹北”。
○解释说:说“接受主人的命令”,是指接受主人请安宾客的命令,所以下面说“请安于宾客”,郑注说:“传达主人的命令。”
在西阶上面朝北请安于宾客。(传达主人的命令。)宾客按照礼仪推辞,答应。司正告诉主人,于是站在楹〇来辅助行拜礼。(相,是指辅助主人和宾客行拜礼的言辞。)主人在阼阶上再拜,宾客在西阶上答再拜,都作揖回到席上。(为了自己安顿。今文揖作升。)
司正斟满觯,从西阶下来,在中庭面朝北坐下放下觯,起身,退后,稍微站立。(放下觯,标示他的位置。稍微站立,自我修正,谨慎他的位置。古文说少退立。)
[疏]“司正”到“少立”。
○注“放下觯”到“退立”。
○解释说:这里说“面朝北坐下放下觯”,《乡饮酒》也是这样,这两者都是臣礼,所以面朝北放下觯。《燕礼》、《大射》都是司正面朝南放下觯,那是君礼,想要取回时不背对君主,所以面朝南放下觯。所以《大射》说:“面朝南坐下放下觯,起身,向右转,面朝北稍微站立。坐下取觯,起身,坐下,不祭,喝完觯,放下,起身,再拜稽首,向左转,面朝南坐下取觯,洗,面朝南放回原处,面朝北站立。”注说:“这都是为了在众人面前自我昭明。将在觯南面则向右转,在觯北面则向左转。这样,得以从觯的西边往来。一定要从觯的西边往来,是因为君主在阼阶,不背对他。”又因为威仪多。这里和《乡饮酒》在阼阶,不是君主直接面朝北放下觯,又因为威仪简略的缘故。
前进,坐下取觯,起身,返回坐下,不祭,于是喝完觯,起身。坐下放下觯,拜,拿着觯起身,洗,面朝北坐下放在原处。(今文坐取觯,没有进。又说坐奠之拜。)
起身,稍微退后,面朝北站在觯的南面。(站在觯南,也是他原来的摈位。)
[疏]“兴少”到“觯南”。
○注“站在觯”到“摈位”。
○解释说:说“站在觯南,也是他原来的摈位”,查上面没有摈位,这里说摈位,查《射礼》说:“摈者退到中庭。”是摈者在中庭有位。《燕礼》、《大射》都是摈者担任司马,那么这里《乡射》及《乡饮酒》说“作相为司正”,相就是摈者,所以知道觯南是中庭,原来的摈位。
未旅。(旅,次序。没有按次序互相酬酒,因为将要射礼。旅酬则礼仪结束。)
[疏]“未旅”。
○注“旅序”到“终也”。
○解释说:旅,众也,而说次序,是指众人按次序互相酬酒,一定在未旅时射礼。旅酬则醉,礼仪结束恐怕不能射礼,所以在未旅时射礼。这是大夫、士的礼仪,将要射礼,先进行乡饮酒行旅酬而已,所以射前未旅,而射后才开始行旅酬。《燕礼》、《大射》是国君的礼仪,所以先进行燕礼,虽然行一献,因为辨别尊卑,所以行四举旅。《大射》主要为了射礼,所以再拜完毕就射。《燕礼》主要为了宴饮,所以三举旅才射,那些都与此不同。
三耦在堂西等候,面朝南,以东为上。(司正既已站立,司射从弟子中选拔德行道艺高的人,作为三
○释曰:自此已下尽“乐正北面立于其南”,论三番射事。郑知司正既立司射,即选弟子之中为三耦俟事於此者,经云“俟於堂西”,明此时始选,故知既立司正,司射乃选弟子使俟事於此也。故记云:“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注云:“弟子,宾党之少者也。前戒,谓先射请戒之。”
司射▯堂西,袒、决、遂,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升自西阶。阶上北面告于宾,曰:“弓矢既具,有司请射。”(司射,主人之吏也。於堂西袒、决、遂者,主人无次,隐蔽而已。袒,左免衣也。决犹▯也,以象骨为之,著右大擘指,以钩弦▯体也。遂,射▯也,以韦为之,所以遂弦者也。其非射时,则谓之拾。拾,敛也,所以蔽肤敛衣也。方持弦矢曰挟。乘矢,四矢也。《大射》曰:“挟乘矢於弓外,见镞於▯付,右巨指钩弦。”古文挟皆作接。)
[疏]“司射”至“请射”。
○注“司射”至“作接”。
○释曰:云“司射,取弓于阶西,兼挟乘矢”者,以其司射之弓矢豫陈於西阶,故司射於堂西袒、决、遂讫,即取弓矢於阶西。是以下记云“司射之弓矢与扑,倚于西阶之西”是也。云“有司请射”者,此有司谓司马,故《大射》云司射“自阼阶前曰:为政请射”,注:“为政,谓司马。司马,政官,主射礼。”诸侯之州长无司马官,直言有司请射,以比司马也。云“司射,主人之吏也”者,《大射》诸侯礼有大射正为长,射人次之,司射又次之,小射正次之,皆是士为也。则此大夫士礼,不得用士,故知是主人之吏为之可知。云“於堂西袒、决、遂者,主人无次,隐蔽而已”者,此对《大射》人君礼有次,在东方,不须▯堂西也。云“袒左免衣也”,知袒左者,凡事无问吉凶,皆袒左,是以《士丧》主人左袒,此及《大射》亦皆袒左,不以吉凶相反。唯有受刑袒右,故《觐礼》云:“乃右肉袒于庙门之东。”注云“右肉袒者,刑宜施於右”是也。云“决犹▯也,以象骨为之”者,《大射》注亦然。案《缮人》云:“掌王之用弓弩矢ゅ▯弋决拾。”郑注云:“《士丧礼》‘决用正,王棘若▯▯棘’,则天子用象骨与?”无正文,故引《士丧礼》,又言“与”以疑之。若然,诸侯及大夫生用象,死用棘。天子无问死生,皆用象者,盖取其滑也。云“著右大擘指,以钩弦▯体也”,知者,以右巨指钩弦,故知著於右大擘指也。以右擘著极,是以《大射》云“朱极三”,注云“以朱韦为之三者,食指、将指、无名指”是也。云“遂,射▯也,以韦为之,以遂弦者也”者,《大射》注亦云:“遂,射▯也。以朱韦为之,著左臂所以遂弦也。”云“其非射时,则谓之拾。拾,敛也,所以蔽肤敛衣也”者,此篇及《大射》将射云袒、决、遂,射讫,则云说、决、拾,於公虽射亦谓之拾,故《大射》云:“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皆以从於物。”彼亦临时而云拾,以公射袒朱襦言拾,以见敛衣,故变文以见义也。云“所以蔽肤敛衣也”者,言蔽肤,据士;敛衣,据大夫已上。是以下记;“大夫与士射袒薰襦。”《燕礼》记云君射“袒朱襦”,若对君,大夫亦与士同,亦蔽肤也。云“方持弦矢曰挟”,知者,下记云:“凡挟矢,於二指之▯横之。”是言其方可知。引《大射》“挟乘矢於弓外,见镞於▯付”,是其方也。若侧持弓矢,则名执,故下文云:“司射犹袒、决、遂,左执弓,右执一个,兼诸弦面镞。”注云“侧持弓矢曰执。面犹尚也,并矢於弦,尚其镞”是也。云“乘矢,四矢也”者,下云司射“▯三挟一个”,又《诗》云:“四矢反兮。”是四矢曰乘,凡物四皆曰乘也。引《大射》者,欲见挟为方持弦矢。
宾对曰:“某不能,为二三子。”许诺。(言某不能,谦也。二三子,谓众宾已下。)
[疏]“宾对”至“许诺”。
○注“言某”至“已下”。
○释曰:“二三子,谓众宾以下”
译○解释说:从这以下直到“乐正面向北站在他的南面”,论述的是三次射礼的事。郑玄知道司正既然已经立了司射,随即就在弟子中挑选三人作为三耦,在此等候行事,经文说“在堂西等候”,表明此时才开始挑选,所以知道既然立了司正,司射就挑选弟子让他们在此等候行事。所以《记》说:“三耦的人,让弟子担任。司射上前告诫他们。”注说:“弟子,是宾党中年少的人。前戒,是说在射箭前先请示告诫。”
司射〇在堂西,袒露左臂、戴上扳指和护臂,从西阶取弓,同时夹着四支箭,从西阶登上。在阶上面向北告诉宾客,说:“弓和箭已经齐备,有司请求射箭。”(司射,是主人的属吏。在堂西袒露左臂、戴上扳指和护臂,是因为主人没有位次,只是为了隐蔽罢了。袒,是解开左边的衣袖。决,就是扳指,用象牙制成,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来钩弦〇体。遂,是护臂,用皮革制成,用来顺弦的。如果不是射箭的时候,就叫做拾。拾,是收敛的意思,用来遮蔽皮肤、收敛衣服。正拿着弦和箭叫做挟。乘矢,是四支箭。《大射》说:“把四支箭夹在弓的外面,箭镞露在〇付处,右手大拇指钩弦。”古文中的“挟”都写作“接”。)
[疏]“司射”到“请射”。
○注“司射”到“作接”。
○解释说:说“司射,从西阶取弓,同时夹着四支箭”,因为司射的弓和箭预先陈列在西阶,所以司射在堂西袒露左臂、戴上扳指和护臂完毕后,就从西阶取弓和箭。所以下面的《记》说“司射的弓和箭以及扑,倚靠在西阶的西边”就是这样。说“有司请求射箭”,这里的有司指的是司马,所以《大射》说司射“从阼阶前说:为政请求射箭”,注说:“为政,指的是司马。司马是政官,主管射礼。”诸侯的州长没有司马官,直接说有司请求射箭,是比照司马而言。说“司射,是主人的属吏”,《大射》中诸侯的礼有大射正作为长官,射人次之,司射又次之,小射正再次之,都是由士担任的。那么这里大夫士的礼,不能使用士,所以知道是由主人的属吏担任是可以知道的。说“在堂西袒露左臂、戴上扳指和护臂,主人没有位次,只是为了隐蔽罢了”,这是对比《大射》中人君的礼有位次,在东方,不需要〇在堂西。说“袒左是解开左边的衣袖”,知道袒左,是因为凡事不问吉凶,都袒露左臂,所以《士丧礼》中主人左袒,这里和《大射》也都袒露左臂,不因吉凶而相反。只有受刑时袒露右臂,所以《觐礼》说:“于是右肉袒在庙门的东边。”注说“右肉袒,是因为刑罚适宜施加在右边”就是这样。说“决就是〇,用象牙制成”,《大射》的注也是这样。查《缮人》说:“掌管王所用的弓弩矢ゅ〇弋决拾。”郑注说:“《士丧礼》‘决用正,王棘若〇〇棘’,那么天子用象牙吗?”没有正文,所以引用《士丧礼》,又说“吗”来表示怀疑。如果这样,诸侯及大夫生时用象牙,死时用棘木。天子不问死生,都用象牙,大概是取其光滑。说“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来钩弦〇体”,知道这一点,是因为用右手大拇指钩弦,所以知道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右擘戴极,所以《大射》说“朱极三”,注说“用朱韦制作三个,食指、将指、无名指”就是这样。说“遂,是射〇,用皮革制成,用来顺弦的”,《大射》的注也说:“遂,是射〇。用朱韦制成,戴在左臂用来顺弦。”说“如果不是射箭的时候,就叫做拾。拾,是收敛,用来遮蔽皮肤、收敛衣服”,本篇和《大射》将要射箭时说袒、决、遂,射完后,就说脱、决、拾,对于公虽然射箭也叫作拾,所以《大射》说:“公靠近器物,小射正捧着决拾用笥,大射正拿着弓,都跟随到器物那里。”那里也是临时说拾,因为公射箭袒露朱襦说拾,以显示收敛衣服,所以变换文字以显示意义。说“用来遮蔽皮肤、收敛衣服”,说遮蔽皮肤,是针对士;收敛衣服,是针对大夫以上。所以下面的《记》;“大夫与士射箭袒露薰襦。”《燕礼》的《记》说君射箭“袒露朱襦”,如果对着君,大夫也与士相同,也是遮蔽皮肤。说“正拿着弦和箭叫做挟”,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下面的《记》说:“凡是夹箭,在二指之〇横着。”是说其方正可知。引用《大射》“把四支箭夹在弓的外面,箭镞露在〇付处”,是其方正。如果侧持弓和箭,就叫做执,所以下文说:“司射仍然袒露左臂、戴上扳指和护臂,左手拿着弓,右手拿着一个,兼在弦上箭镞朝前。”注说“侧持弓和箭叫做执。面犹尚,把箭并排在弦上,尚其箭镞”就是这样。说“乘矢,是四支箭”,下面说司射“〇三夹一个”,又《诗》说:“四支箭返回兮。”是四支箭叫做乘,凡是物四都叫做乘。引用《大射》,想要显示挟是正拿着弦和箭。
宾客回答说:“某不能,为了二三子。”答应说可以。(说某不能,是谦辞。二三子,指的是众宾以下。)
[疏]“宾对”到“许诺”。
○注“言某”到“已下”。
○解释说:“二三子,指的是众宾以下”
者,谓除三耦之外,通射者而言,故云谓众宾以下也。若然,《投壶》礼宾固辞乃许者,彼因燕而为之再辞乃许。此为众习礼,不专为己,故一辞即许。大射不请者,彼为择士而射,故不须云许,直告射节而已。此为众庶习礼,故云“为二三子许诺”,亦一辞而许也。
译“者”,是说除了三位耦射者之外,泛指所有参与投壶的人,所以说是指众位宾客以下的人。如果这样,《投壶》篇中宾客坚持推辞才获准的情况,是因为那是因宴饮而进行的投壶,所以经过两次推辞才获准。这里是为了让众人练习礼仪,并非专门为了自己,所以推辞一次就获准了。大射之礼中不询问是否允许,是因为那是为了选拔士人而射,所以不需要说“获准”,直接告知射的节次罢了。这里是为了让众人练习礼仪,所以说“为你们这些年轻人获准了”,也是推辞一次就获准了。
司射▯阼阶上,东北面告于主人,曰:“请射于宾,宾许。”
司射降自西阶,阶前西面,命弟子纳射器。(弟子,宾党之年少者也。纳,内也。射器,弓、矢、决、拾、旌、中、筹、▯▯、丰也。宾党东面,主人之吏西面。)
[疏]“司射”至“射器”。
○注“弟子”至“西面”。
○释曰:郑知弟子是宾党之年少者,以其宾党西方,东面,今以西面命之,明是宾党。是以郑云“宾东矢面,主人之吏西面”也。言弟子,故知少者。知射器弓九以下者,并案下文所陈用者知之也。云“宾党东面,主人之吏西面”者,案《投壶》宾党及主党皆为弟子,皆得与投壶者,彼燕法主欢心,故皆与。今此射与乡人习礼,《乡饮酒》同,上下经文党皆不与也。
乃纳射器,皆在堂西。宾与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弓下,北括。众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上,堂西廉。矢亦北括。)
[疏]“乃纳”至“其上”。
○注“上堂”至“北括”。
○释曰:云“宾与大夫之弓倚于西序,矢在弓下,北括。众弓倚于堂西,矢在其上”者,以其序在堂上,故矢在弓下,堂西矢在堂上,随其弓在堂下,随其所宜而已。云“上,堂西廉”者,以其在堂西,故矢在上者,还在堂上之廉棱也。云“矢亦北括”者,其在堂上西序者北括,故知堂下者於上亦北括也。
主人之弓矢在东序东。(亦倚于东序也。矢在其下,北括。)
[疏]“主人”至“序东”。
○注“亦倚”至“北括”。
○释曰:上宾大夫弓矢在西序,矢在北括,此主人弓矢如上也。
司射不释弓矢,遂以比三耦於堂西。三耦之南,北面,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古文曰某从於子。)
[疏]“司射”至“子射”。
○注“比选”至“於子”。
○释曰:言“遂以”者,司正因上阶前令弟子纳射器,不释弓矢,遂比三耦,因曰遂,故云遂以也。云“比,选次其才相近者也”者,才虽各自用,乃因选其力相近为宜也。
司正为司马。(兼官,由便也。立司正为莅酒尔,今射,司正无事。)
[疏]“司正为司马”。
○注“兼官”至“无事”。
○释曰:言“兼官”者,若以诸侯对大夫,大夫兼官,诸侯具官;特以诸侯对天子,天子具官,诸侯兼官,各有所对,故云兼官,云“由使也”者。使司正为司马,不烦馀官也。案《射义》云:“孔子射於矍相之圃,射至於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又使公罔之裘、序点扬觯而语。”但此篇是州长春秋习射法,兼士,有卿大夫三年贡士之後,以五物询众庶,射於庠,乡大夫五物询众,而引孔子射於矍相之事,则孔子鲁之乡大夫也。以其天子乡卿大夫为之,诸侯乡大夫使下大夫为之,是其差也。但《乡饮酒》之礼二人举觯为无▯爵,据此篇未旅先射,射讫行旅酬,酬讫,宾始二人举觯为无▯爵。未射时询众庶,得使公罔之裘、序点二人扬觯者,扬觯实在射後一酬讫始行之。今孔子询众庶之时,借取无▯爵时於旅也语,故使公罔之裘、序点二人扬觯以询众庶。此篇司射恒执弓矢,子路亦执弓矢,则子路为司射也。射於矍相时云射至司马,此文又云“司正为司马”,则使子路询众庶时当此节也。
司马命张侯,弟子说束,遂系左下纲。(事至也。今文说皆作税。)
[疏]“司马”至“下纲”。
○注“事至也”。
○释曰:上张侯时不系左下纲,中掩束之,今弟子说其束不致地,遂系左下纲於植,事至故也。
司马又命获者倚旌于侯中。(为当负侯也,获者亦弟子也。谓之获者,以事名之。)
[疏]“司马”至“侯中”。
○注“为当”至“名之”。
○释曰:案下记云:“司马阶前命张侯,遂命倚旌。”以记言之,司马命张侯与命倚旌,其事相因,故云“遂”,明同是西阶
译司射登上东阶,面朝东北向主人报告说:“请允许向宾客行射礼,宾客已答应。”
司射从西阶走下,在阶前面向西,命令弟子将射礼用具搬进来。(弟子,是宾客一方年纪较轻的人。纳,即放入。射器,包括弓、箭、决、拾、旌、中、筹、〇〇、丰等。宾客一方的人面向东,主人的属吏面向西。)
[疏]“司射”到“射器”。
○注“弟子”到“西面”。
○解释曰:郑玄知道弟子是宾客一方年纪较轻的人,因为宾客一方在西方,面向东,现在面向西命令他们,说明是宾客一方的人。所以郑玄说“宾客一方面向东,主人的属吏面向西”。提到弟子,所以知道是年纪较轻的人。知道射器包括弓、箭等九种以下物品,是根据下文所陈列使用的物品得知的。说“宾客一方面向东,主人的属吏面向西”,是依据《投壶》篇,宾客一方和主人一方都有弟子,都能参与投壶,那是宴饮之法,主人为了表达欢心,所以都让他们参与。现在这是射礼,与乡人习礼相同,与《乡饮酒》篇一样,上下经文中的党众都不参与。
于是搬入射礼用具,都放在堂的西边。宾客和大夫的弓靠在西序上,箭放在弓下面,箭头朝北。众人的弓靠在堂的西边,箭放在弓上面。(上,指堂西边的边缘。箭也箭头朝北。)
[疏]“乃纳”到“其上”。
○注“上堂”到“北括”。
○解释曰:说“宾客和大夫的弓靠在西序上,箭在弓下面,箭头朝北。众人的弓靠在堂西边,箭在弓上面”,因为序在堂上,所以箭在弓下面,堂西边的箭在堂上,随着弓在堂下,随其适宜而已。说“上,指堂西边的边缘”,因为它们在堂西边,所以箭在上面的,还在堂上西边的边缘棱角处。说“箭也箭头朝北”,因为在堂上西序的箭箭头朝北,所以知道堂下的箭在上面也箭头朝北。
主人的弓和箭在东序的东边。(也是靠在东序上。箭在弓下面,箭头朝北。)
[疏]“主人”到“序东”。
○注“亦倚”到“北括”。
○解释曰:上面宾客和大夫的弓和箭在西序,箭箭头朝北,这里主人的弓和箭也是如此。
司射不放下弓和箭,于是就在堂西边挑选并排列三对射手。在三对射手的南边,面向北,命令上射说:“某侍奉您。”命令下射说:“您与某子射箭。”(比,是挑选才能相近的人配对。古文说“某跟随您”。)
[疏]“司射”到“子射”。
○注“比选”到“於子”。
○解释曰:说“于是”,是因为司射正趁着在阶前命令弟子搬入射器,不放下弓和箭,于是挑选并排列三对射手,因此说“于是”,所以说“于是”。说“比,是挑选才能相近的人配对”,才能虽然各自使用,但因此挑选力量相近的为宜。
司正兼任司马。(兼任官职,是因为方便。设立司正是为了监酒,现在行射礼,司正无事可做。)
[疏]“司正为司马”。
○注“兼官”到“无事”。
○解释曰:说“兼任官职”,如果是诸侯对大夫,大夫兼任官职,诸侯设置专职;如果是诸侯对天子,天子设置专职,诸侯兼任官职,各有所对,所以说兼任官职,说“是因为方便”。让司正兼任司马,不麻烦其他官员。依据《射义》说:“孔子在矍相之圃射箭,射到司马时,让子路拿着弓和箭,出去延请射手。又让公罔之裘、序点举起酒杯说话。”但这篇是州长春秋习射之法,兼有士,有卿大夫三年贡士之后,用五物询问众人,在庠射箭,乡大夫用五物询问众人,而引用孔子在矍相射箭之事,那么孔子是鲁国的乡大夫。因为天子的乡卿大夫担任此职,诸侯的乡大夫让下大夫担任,这是差别。但《乡饮酒》之礼两人举杯为无算爵,根据本篇未旅先射,射完后行旅酬,酬完后,宾客才开始两人举杯为无算爵。未射箭时询问众人,能让公罔之裘、序点两人举杯的,举杯实在射箭后一酬完才开始进行。现在孔子询问众人时,借取无算爵时的旅酒来说话,所以让公罔之裘、序点两人举杯来询问众人。本篇司射常拿着弓和箭,子路也拿着弓和箭,那么子路就是司射。在矍相射箭时说射到司马,此文又说“司正为司马”,那么让子路询问众人时正当此节。
司马命令张挂侯靶,弟子解开绑绳,于是系住左下的纲绳。(事情到了这一步。今文“说”都写作“税”。)
[疏]“司马”到“下纲”。
○注“事至也”。
○解释曰:上面张挂侯靶时不系左下的纲绳,中间掩束着,现在弟子解开绑绳不落地,于是系住左下的纲绳于植木,是因为事情到了这一步。
司马又命令获者将旌旗靠在侯靶中间。(是为了将要背负侯靶,获者也是弟子。称为获者,是以事情来命名的。)
[疏]“司马”到“侯中”。
○注“为当”到“名之”。
○解释曰:依据下文记说:“司马在阶前命令张挂侯靶,于是命令倚靠旌旗。”根据记的话,司马命令张挂侯靶与命令倚靠旌旗,事情相因,所以说“于是”,说明同是西阶
前也。云“为当负侯也”者,下云“司马命获者执旌以负侯”是也。知“获者亦弟子”者,堂下位,主人之党在东,宾弟子在西,下云“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言由西方,是宾党弟子可知,亦上张侯者也。云“以事名之”者,以其唱获,故名获者也。
译前面已经说过了。文中说“应当背着箭靶”的理由,是因为下文提到“司马命令获者拿着旗帜去背负箭靶”,这就是依据。知道“获者也是弟子”的原因,是因为堂下的位置安排中,主人的同党在东边,宾客的弟子在西边,下文说“获者从西边坐下,拿起旗帜靠在箭靶中间”,既然说是从西边,就可以知道他是宾客一方的弟子,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张挂箭靶的人。文中说“用职事来命名”的理由,是因为他负责唱报射中情况,所以被称为“获者”。
获者由西方坐取旌,倚于侯中,乃退。
乐正▯西方,命弟子赞工,迁乐于丁。(当辟射也。赞,佐也。迁,徙也。)
弟子相工,如初入。降自西阶,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西面北上坐。(▯,矢▯也。今文无南。)
[疏]“弟子”至“上坐”。
○注“▯矢▯也”。
○释曰:言“如初入”者,亦如上升堂时,相者亦在,左何瑟,面鼓,内弦,右手以如入升时也。云“▯,矢▯也”者,案《矢人》注:“矢▯长三尺。”是去堂九尺也。
乐正北面立于其南。(北面,乡堂,不与工序也。)
[疏]“乐正”至“其南”。
○注“北面”至“序也”。
○释曰:云“不与工序也”者,工西面北上,以南北为序,乐正北面,则东西为列,故云不与工序也。
●卷十二乡射礼第五
司射犹挟乘矢,以命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犹,有故之辞。拾,更也。)
[疏]“司射”至“拾矢”。
○注“犹有”至“更也”。
○释曰:自此尽“取扑▯之以反位”,论司射诱射,教三耦射法之事。《大射》有次,“三耦取弓矢於次”,注云:“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处。”则此无次取弓矢。拾者,拾更也。递取弓矢,见威仪故也。云“犹,有故之辞”者,前已云司射兼挟乘矢,此云“犹”是有故之辞,云此者,欲见司射恒执弓矢未改之意。
三耦皆袒、决、遂。有司左执▯付,右执弦,而授弓。(有司,弟子纳射器者也。凡纳射器者,皆执以俟事。)
[疏]“三耦”至“授弓”。
○注“有司”至“俟事”。
○释曰:前有司请射,解为司马。此有司为弟子者,以有事者皆有司,故郑注解上有司请射与《大射》为政请射同,故解为司马。此经以纳射器使弟子,不见出文,则弟子执射器入者,即使守之以授用者,故知有司还是弟子。是以郑云“凡纳射器者,皆执以俟事”。
遂授矢。(受於纳矢而授之。)
[疏]“遂授矢”。
○注“受於”至“授之”。
○释曰:此授矢者,则上文有司授弓者,以其弟子执弓矢,故授弓讫复授矢。是以郑云“受於纳矢而授之”。
三耦皆执弓,▯三而挟一个。(未违俟处也。▯,插也,插於带右。)
[疏]“三耦”至“一个”。
○注“未违”至“带右”。
○释曰:上云“三耦俟于堂西”,又云“遂以比三耦於堂西”,此云“三耦皆执弓▯三而挟一个”,前後皆因前位,去未违俟处。下文乃云“三耦皆进,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东面北上”,是移本位者也。云“▯,插也,插於带右”者,以其左手执弓,右手抽矢而射,故知插於带右,故《诗》云“左旋右抽”是也。
司射先立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三耦皆进,由司射之西,立于其西南,东面北上而俟。
司射东面立于三耦之北,▯三而挟一个。(为当诱射也,固东面矣。复言之者,明却时还。)
[疏]“司射”至“一个”。
○注“为当”至“时还”。
○释曰:云“固东面矣,复言之者,明▯时还”者,司射先在中西南,东面,今三耦立定,司射▯来向三耦之北,东面,明司射▯时,右还西南,东面也。
揖进,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豫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当左物,北面揖。(钩楹,绕楹而东也。序无室,可以深也。周立四代之学於国,而又以有虞氏之庠为乡学。《乡饮酒义》曰“主人迎宾於庠门外”是也。庠之制,有堂有室也。今言豫者,谓州学也。读如“成周宣谢灾”之谢,《周礼》作序。凡屋无室曰谢,宜从谢。州立谢者,下乡也。左物,下物也。今文豫为序,序乃夏后氏之学,亦非也。)
[疏]“揖进”至“面揖”。
○注“钩楹”至“非也”。
○释曰:凡行射礼耦,耦各相对揖,故司射诱射,发东面位,揖进,当西阶北面揖,及阶揖,
译获得猎物的人从西方坐下,取来旌旗,倚靠在箭靶中央,然后退下。
乐正站在西方,命令弟子协助乐工,将乐器迁移到丁位。(这是因为要避开射箭的位置。赞,是辅助的意思。迁,是迁移的意思。)
弟子辅助乐工,如同刚进入时一样。从西阶走下,在阼阶下的东南方,堂前九尺处,面向西,以北为上位坐下。(〇,是箭〇。今文没有“南”字。)
[疏]“弟子”到“上坐”。
○注“〇是箭〇”。
○解释说:说“如同刚进入时”,也是像上升堂时那样,辅助的人也在,左手抱着瑟,面向鼓,弦在内侧,右手拿着,如同进入升堂时一样。说“〇,是箭〇”的话,根据《矢人》注:“箭〇长三尺。”这是距离堂九尺的意思。
乐正面向北,站在弟子的南面。(面向北,朝向堂,不与乐工按次序排列。)
[疏]“乐正”到“其南”。
○注“面向北”到“次序”。
○解释说:说“不与乐工按次序排列”的话,乐工面向西,以北为上位,以南北为次序,乐正面向北,则是东西为行列,所以说不与乐工按次序排列。
●卷十二 乡射礼第五
司射仍然夹着四支箭,命令三组射手:“各自与自己的搭档谦让着取弓取箭,轮流取。”(犹,是有原因的语气词。拾,是轮流的意思。)
[疏]“司射”到“拾矢”。
○注“犹有”到“更也”。
○解释说:从这里到“取扑〇之以反位”,论述司射诱导射箭,教导三组射手射箭方法的事情。《大射》有次舍,“三组射手在次舍取弓取箭”,注说:“取弓取箭不轮流,是因为次舍中隐蔽的地方。”那么这里没有次舍取弓取箭。拾,是轮流的意思。轮流取弓取箭,是为了显示威仪的缘故。说“犹,是有原因的语气词”的话,前面已经说过司射夹着四支箭,这里说“犹”是有原因的语气词,说这个,是为了显示司射一直拿着弓箭没有改变的意思。
三组射手都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有司左手拿着弓〇和弓付,右手拿着弓弦,授予弓。(有司,是弟子中负责递送射器的人。凡是递送射器的人,都拿着等待使用。)
[疏]“三耦”到“授弓”。
○注“有司”到“俟事”。
○解释说:前面有司请求射箭,解释为司马。这里的有司是弟子,因为有事的人都有司,所以郑玄注解上面的有司请求射箭与《大射》为政请求射箭相同,所以解释为司马。这里经文说递送射器让弟子去做,没有明确写出,那么弟子拿着射器进入的,就是让他们守着授予使用者,所以知道有司还是弟子。因此郑玄说“凡是递送射器的人,都拿着等待使用”。
接着授予箭。(从递送箭的人那里接受然后授予。)
[疏]“遂授矢”。
○注“受於”到“授之”。
○解释说:这里授予箭的人,就是上文有司授予弓的人,因为弟子拿着弓箭,所以授予弓完毕后又授予箭。因此郑玄说“从递送箭的人那里接受然后授予”。
三组射手都拿着弓,插三支箭,夹一支箭。(还没有离开等待的地方。〇,是插的意思,插在带子的右边。)
[疏]“三耦”到“一个”。
○注“未违”到“带右”。
○解释说:上面说“三组射手在堂西等待”,又说“于是把三组射手排在堂西”,这里说“三组射手都拿着弓插三支箭夹一支箭”,前后都因为前面的位置,没有离开等待的地方。下文才说“三组射手都前进,从司射的西边,站在他的西南,面向东,以北为上位等待”,这是移动原本位置的意思。说“〇,是插的意思,插在带子的右边”的话,因为左手拿着弓,右手抽箭而射,所以知道插在带子的右边,所以《诗经》说“左旋右抽”就是这样。
司射先站在所设箭靶的西南,面向东。三组射手都前进,从司射的西边,站在他的西南,面向东,以北为上位等待。
司射面向东,站在三组射手的北面,插三支箭,夹一支箭。(因为将要诱导射箭,本来已经面向东了。再次说这个,是为了说明后退时还回来。)
[疏]“司射”到“一个”。
○注“为当”到“时还”。
○解释说:说“本来已经面向东了,再次说这个,是为了说明插箭时还回来”的话,司射先在中西南,面向东,现在三组射手站定,司射插箭来到三组射手的北面,面向东,说明司射插箭时,向右转回西南,面向东。
作揖前进,到达台阶前,面向北作揖。到达台阶时作揖,登上堂时作揖。如果是豫地,就绕着楹柱内侧向东;如果是堂,就从楹柱外侧。到达左物处,面向北作揖。(钩楹,是绕着楹柱向东。序没有室,可以很深。周朝在国都设立四代的学校,又用有虞氏的庠作为乡学。《乡饮酒义》说“主人迎宾于庠门外”就是这样。庠的制度,有堂有室。现在说豫,是指州学。读如“成周宣谢灾”的谢,《周礼》写作序。凡是房屋没有室叫谢,应该从谢。州立谢,是下乡。左物,是下物。今文豫为序,序是夏后氏的学校,也不对。)
[疏]“揖进”到“面揖”。
○注“钩楹”到“非也”。
○解释说:凡是行射礼的耦,各相对作揖,所以司射诱导射箭,从面向东的位置,作揖前进,到达西阶面向北作揖,到达台阶时作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