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大射第七
○注“既受”至“安盛”。
○释曰:以堂上为盛,故降下。下文於酬宾“降筵西,东南面立”,注云:“不立於序内,位弥尊。”《燕礼》注云:“位弥尊,礼弥卑。”是未酬已前礼盛者也。
译注“既受”到“安盛”。
解释说:因为堂上地位尊崇,所以走下台阶。下文在酬谢宾客时,“走下席向西,面向东南站立”,注解说:“不站在序墙内,地位更加尊贵。”《燕礼》注解说:“地位越尊贵,礼节越谦卑。”这说明在尚未酬谢宾客之前,礼节是隆重的。
摈者以命升宾。宾升,立于西序,东面。(命,公命也。东西墙谓之序。)
[疏]注“命公”至“之序”。
○释曰:知“公命”者,命由尊者出,故也。云“东西墙谓之序”者,《尔雅释宫》文。
主人盥,洗象觚,升酌膳,东北面献于公。(象觚,觚有象骨饰者也。取象觚东面,不言实之,变於《燕》。)
[疏]“主人”至“于公”。
○注“象觚”至“于燕”。
○释曰:自此尽“于篚”,论主人献公之事。云“取象觚东面”者,乡公为敬故也。云“不言实之,变於《燕》”者,《燕礼》云实之主於饮酒,此云酌,不云实之,主於射,略於饮酒故也。
公拜受爵,乃奏《肆夏》。(言乃者,其节异於宾。)
[疏]“公拜”至“肆夏”。
○注“言乃”至“於宾”。
○释曰:言“异”者,宾及庭奏,此君受爵乃奏,是其节异故也。云“乃”者,缓辞也。
主人降自西阶,阼阶下北面拜送爵。宰胥荐脯醢,由左房。庶子设折俎,升自西阶。(自,由也。左房,东房也。人君左右房。《乡射》记曰:“主人俎,脊、胁、臂、肺也。”)
[疏]注“人君左右房”。
○释曰:以人君左右房,故云“左房”,对大夫士东房而已,故云“东房”。不言左,以无右所对故也。
公祭,如宾礼,庶子赞授肺。不拜酒,立卒爵,坐奠爵,拜,执爵兴。(凡异者,君尊,变於宾。)
[疏]注“凡异”至“於宾”。
○释曰:言“异”者,使庶子授肺,不拜酒,立卒爵之等,皆异於宾也。
主人答拜。乐阕。升受爵,降奠于篚。
更爵洗,升酌散以降,酢于阼阶下,北面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更,易也。易爵,不敢袭至尊。古文更为受。)
[疏]“更爵”至“答拜”。
○注“更易”至“为受”。
○释曰:自此尽“于篚”,论主人受公酢之事。
主人坐祭,遂卒爵,兴,坐奠爵,再拜稽首。公答拜。主人奠爵于篚。
主人盥洗,升媵觚于宾,酌散,西阶上坐奠爵,拜。宾西阶上北面答拜。(媵,送也。散,方壶之酒也。古文媵皆作腾。)
[疏]“主人”至“答拜”。
○注“媵送”至“作腾”。
○释曰:自此尽“南面立”,论主人受宾爵之事。
主人坐祭,遂饮。宾辞。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宾答拜。(辞者,辞其代君行酒不立饮也,比於正主酬也。)
[疏]注“辞者”至“酬也”。
○释曰:上文公饮立卒爵,此则坐饮,故以公决之。云“比於正主酬也”者,谓於《乡饮酒》、《乡射》下正主酬宾之节也。
主人降洗,宾降。主人辞降,宾辞洗。卒洗。宾揖升,不拜洗。(不拜洗,酬而礼杀也。)
主人酌膳。宾西阶上拜,受爵于筵前,反位。主人拜送爵。宾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荐东。(遂者,因坐而奠之,不北面也。奠之者,酬不举也。)
[疏]“主人”至“荐东”。
○注“遂者”至“举也”。
○释曰:云“不北面也”者,此决《乡饮酒》、《乡射》“宾北面坐奠觯于荐东”,注皆云:“酬酒不举。”引《曲礼》:“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主人降,复位。宾降筵西,东南面立。(宾不立於序内,位弥尊。)
[疏]注“宾不”至“弥尊”。
○释曰:案《乡饮酒》注云:“位弥尊,礼弥卑。”引《杂记》“一张一弛”,此对酬时立于西序之时,不降于下,礼稍卑,位稍尊。此在席西,东面,位弥尊,礼弥卑也。
小臣自阼阶下请媵爵者,公命长。(命之使选於长幼之中也。卿则尊,士则卑。)
[疏]“小臣”至“命长”。
○注“命之”至“则卑”。
○释曰:自此尽“反位”,论将为宾举旅,使二大夫媵爵之事。云“命之使选於长幼之中”,知不取卿大夫之年长者,以其下作大夫不取年
译摈者传达国君的命令,请宾客登堂。宾客登堂,站在西边的墙下,面向东。(命,是国君的命令。东西两边的墙称为序。)
[疏]注“命公”至“之序”。
○解释说:知道是“国君的命令”,是因为命令是由尊贵者发出的。说“东西墙称为序”,是《尔雅·释宫》中的文句。
主人洗手,清洗象骨装饰的觚,登堂斟满酒,面向东北向国君献酒。(象觚,是觚上有象骨装饰的。拿着象觚面向东,不说装满酒,是与《燕礼》不同。)
[疏]“主人”至“于公”。
○注“象觚”至“于燕”。
○解释说:从这里到“于篚”,论述主人向国君献酒的事情。说“拿着象觚面向东”,是因为面向国君表示尊敬。说“不说装满酒,是与《燕礼》不同”,《燕礼》说装满酒,主要在于饮酒;这里说斟酒,不说装满酒,主要在于射礼,在饮酒方面从简的缘故。
国君拜谢接受酒杯,于是奏起《肆夏》。(说“于是”,是因为节奏与宾客不同。)
[疏]“公拜”至“肆夏”。
○注“言乃”至“於宾”。
○解释说:说“不同”,是因为宾客到达庭院时就奏乐,这里是国君接受酒杯后才奏乐,所以节奏不同。说“于是”,是表示迟缓的辞语。
主人从西阶走下,在阼阶下面向北拜谢送爵。宰胥进献干肉和肉酱,从东房出来。庶子摆设分割好的肉俎,从西阶登堂。(自,是由的意思。左房,是东房。国君有左右房。《乡射》记说:“主人的俎,有脊肉、胁肉、臂肉、肺。”)
[疏]注“人君左右房”。
○解释说:因为国君有左右房,所以说“左房”,相对于大夫和士只有东房而言,所以说“东房”。不说左,是因为没有右房相对的缘故。
国君祭酒,如同宾客的礼仪,庶子辅助授予肺。不拜谢酒,站着饮尽酒杯,坐下放下酒杯,拜谢,拿着酒杯起身。(凡是不同的,是因为国君尊贵,与宾客不同。)
[疏]注“凡异”至“於宾”。
○解释说:说“不同”,是让庶子授予肺,不拜谢酒,站着饮尽酒杯等,都与宾客不同。
主人答拜。音乐结束。登堂接受酒杯,走下堂把酒杯放在篚中。
更换酒杯清洗,登堂斟满散酒走下堂,在阼阶下面向北坐下放下酒杯,再拜稽首。国君答拜。(更,是更换的意思。更换酒杯,是不敢沿用至尊的酒杯。古文“更”都写作“受”。)
[疏]“更爵”至“答拜”。
○注“更易”至“为受”。
○解释说:从这里到“于篚”,论述主人接受国君回敬的事情。
主人坐下祭酒,于是饮尽酒杯,起身,坐下放下酒杯,再拜稽首。国君答拜。主人把酒杯放在篚中。
主人洗手清洗,登堂送觚给宾客,斟满散酒,在西阶上坐下放下酒杯,拜谢。宾客在西阶上面向北答拜。(媵,是送的意思。散,是方壶中的酒。古文“媵”都写作“腾”。)
[疏]“主人”至“答拜”。
○注“媵送”至“作腾”。
○解释说:从这里到“南面立”,论述主人接受宾客酒杯的事情。
主人坐下祭酒,于是饮酒。宾客辞谢。饮尽酒杯起身,坐下放下酒杯,拜谢,拿着酒杯起身。宾客答拜。(辞谢,是辞谢代替国君行酒不站着饮酒,比照正式主人酬宾的礼节。)
[疏]注“辞者”至“酬也”。
○解释说:上文国君饮是站着饮尽酒杯,这里是坐着饮,所以用国君的情况来决断。说“比照正式主人酬宾”的意思,是指《乡饮酒》、《乡射》中正式主人酬宾的礼节。
主人走下堂清洗,宾客走下堂。主人辞谢走下堂,宾客辞谢清洗。清洗完毕。宾客作揖登堂,不拜谢清洗。(不拜谢清洗,是因为酬礼礼节稍简。)
主人斟满酒。宾客在西阶上拜谢,在席前接受酒杯,回到原位。主人拜谢送爵。宾客登上席位,坐下祭酒,于是把酒杯放在荐席东边。(遂,是趁着坐着就放下酒杯,不面向北。放下酒杯,是因为酬酒不举起。)
[疏]“主人”至“荐东”。
○注“遂者”至“举也”。
○解释说:说“不面向北”,这是决断《乡饮酒》、《乡射》中“宾客面向北坐下把酒杯放在荐席东边”,注都说是:“酬酒不举起。”引用《曲礼》:“君子不让人尽欢,不让人竭尽忠诚,以保全交情。”
主人走下堂,回到原位。宾客走下席在西边,面向东南站立。(宾客不站在序内,地位更加尊贵。)
[疏]注“宾不”至“弥尊”。
○解释说:按《乡饮酒》注说:“地位越尊贵,礼节越卑微。”引用《杂记》“一张一弛”,这里对比酬时站在西序的时候,不降下来,礼节稍卑,地位稍尊。这里在席西,面向东,地位更加尊贵,礼节更加卑微。
小臣从阼阶下请示送爵的人,国君命令选择年长的。(命令他在长幼中选择。卿则尊贵,士则卑下。)
[疏]“小臣”至“命长”。
○注“命之”至“则卑”。
○解释说:从这里到“反位”,论述将要为宾客举旅,让两位大夫送爵的事情。说“命令他在长幼中选择”,知道不取卿大夫中的年长者,因为下面说大夫不取年
长,又知不取臣中位长者,以其不取卿,故郑云“卿则尊,士则卑”,故不取之,而取下大夫尊卑处中者。
译长,又知道不选取臣子中地位居长者,因为那人不选取卿,所以郑玄说“卿则尊贵,士则卑下”,因此不选取他,而选取地位处于尊卑中间的下大夫。
小臣作下大夫二人媵爵。(作,使。)媵爵者阼阶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答拜。(再拜稽首,拜君命。)媵爵者立于洗南,西面北上,序进,盥洗角觯,升自西阶,序进,酌散,交于楹北,降,▯阼阶下,皆奠觯,再拜稽首,执觯兴。公答拜。(序,次第也,犹代也。先者既酌,右还而反,与後酌者交於西楹北,相左,俟於西阶上,乃降,往来以右为上。古文曰:降造阼阶下。)媵爵者皆坐祭,遂卒觯,兴,坐奠觯,再拜稽首,执觯兴。公答再拜。媵爵者执觯待于洗南。(待,待君命。)小臣请致者。(请君使一人与?二人与?不必君命。)
若命皆致,则序进,奠觯于篚,阼阶下皆北面再拜稽首。公答拜。媵爵者洗象觯,升实之,序进,坐奠于荐南,北上,降,▯阼阶下,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拜。(既酌而代进,往来由尊北,交於东楹北,亦相左,奠於荐南,不敢必君举。)
[疏]注“既酌”至“君举”。
○释曰:言“亦”者,亦前酬酌自饮时,相左於西楹之北时,後者南相东向,先者北相西向,向西阶右旋,北面待後至降也。今此二人,先者於尊西东面酌讫,於东楹之北,东向,向公前奠之,右旋于东楹之北,北畔西过。後者亦於樽西东面酌讫,於东楹之北南过,东向,於公前奠之,是亦交於楹北,相左也。云“奠於荐南”,不敢必君举者,凡举者於右,不举者於左,今奠於荐左,是不举之处,故云“不敢必君举”也。
媵爵者皆退反位。(反门右北面位。)
[疏]注“反门右北面位”。
○释曰:但大夫初与卿在门右北面,得揖,少进,中庭北面,今当反庭中位而立。云“门右北面位”者,大夫虽得揖少进,仍是门右北面位,少进而已,故郑还以“门右北面”言之。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兴以酬宾。宾降,西阶下再拜稽首。小臣正辞,宾升成拜。(公起酬宾於西阶,降尊以就卑也。正,长也。小臣长辞,变於《燕》。升成拜,复再拜稽首,先时君辞之,於礼若未成然。)
[疏]“公坐”至“成拜”。
○注“公起”至“成然”。
○释曰:自此尽“复位”,论为宾举旅下及大夫之事。云“小臣长辞,变於《燕》”者,《燕礼》直使小臣辞,亦是《燕》主欢,此《射礼》辨尊卑,故使小臣长辞,异於饮酒礼,故云变於《燕》也。
公坐奠觯,答拜,执觯兴。公卒觯,宾下拜,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不言成拜者,为拜故下,实未拜也。下不辄拜,礼杀也。下亦降也。发端,言降拜,因上事,言下拜。)
[疏]“公坐”至“稽首”。
○注“不言”至“下拜”。
○释曰:自此已下皆云“公答拜”,不言“再拜”,《燕礼》皆言“公答再拜”,不同者,《燕》主欢,不用尊卑,故公拜皆再拜。此《射礼》主辨尊卑,故直云“答拜”,答一拜。此一拜者,正礼也,故《周礼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首至地,臣拜君法。二曰顿首,顿首平敌相拜法。三曰空首,君答臣下拜,复不为再拜,即七曰奇拜是也。云“下亦降也”者,此非训下为降,故云“发端言降拜,因上事言下拜”,直因降有上文,即云下也。经云“公卒觯,宾下拜”者,公尊不拜,既爵,宾降拜,若为君拜既爵也。
公坐奠觯,答拜,执觯兴。宾进,受虚觯,降,奠于篚,易觯,兴洗。(宾进以臣道,就君受虚爵,君不亲酌。凡爵不相袭者,於尊者言更,自敌以下言易。更,作新;易,有故之辞也。不言公酬宾於西阶上及公反位者,尊君,空其文也。)公有命,则不易不洗。反升酌膳,下拜。小臣正辞。宾升,再拜稽首。公答拜。(不易,君义也。不洗,臣礼也。)宾告于摈者,请旅诸臣。摈者告于公,公许。(旅,序也。宾欲以次序劝诸臣酒。)宾以旅大夫于西阶上。摈者作大夫长升受旅。(作,使也,使之以长幼之次,先孤卿,後大夫。)
宾大夫之右坐奠觯,拜,执觯兴。大夫
译小臣指派下大夫二人陪送酒爵。(“作”,意为指派。)陪送酒爵的人在东阶下都面朝北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国君回拜。(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是拜谢君命的礼仪。)陪送酒爵的人站在洗器南面,面朝西,以北为上,按次序前进,洗手清洗角制酒觯,从西阶登上,按次序前进,斟满散酒,在西楹北面交错而过,走下,〇在东阶下,都放下酒觯,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拿起酒觯起身。国君回拜。(“序”,次序,如同替代。先斟酒的人向右转身返回,与后斟酒的人在西楹北面交错,互相以左为尊,等待在西阶上,然后走下,往来以右为上。古文说:走下到达东阶下。)陪送酒爵的人都坐下祭祀,于是饮尽酒觯,起身,坐下放下酒觯,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拿起酒觯起身。国君回拜两次。陪送酒爵的人拿着酒觯在洗器南面等候。(“待”,等待君命。)小臣请示是否致送。(请示国君是派一人还是两人?不一定需要国君命令。)
如果国君命令都致送,那么就按次序前进,在东阶下将酒觯放入筐中,都面朝北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国君回拜。陪送酒爵的人清洗象骨酒觯,登上台阶斟满,按次序前进,坐下将酒觯放在荐席南面,以北为上,走下,〇在东阶下,都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送酒,国君回拜。(已经斟酒而交替前进,往来从尊北经过,在东楹北面交错,也互相以左为尊,放在荐席南面,不敢断定国君一定会举起。)
[疏]注“既酌”至“君举”。
○解释说:说“也”字,也是指前面酬酢自饮时,在西楹北面互相以左为尊,后者在南面东向,先者在北面西向,向西阶右旋,面朝北等待后者到达后走下。现在这两人,先者在尊西东向斟酒完毕,在东楹北面,东向,在国君面前放下,右旋于东楹北面,从北边向西走过。后者也在尊西东向斟酒完毕,在东楹北面从南边走过,东向,在国君面前放下,这也是在东楹北面交错,互相以左为尊。说“放在荐席南面”,不敢断定国君一定会举起,凡是举酒者在右边,不举酒者在左边,现在放在荐席左边,是不举酒的位置,所以说“不敢断定国君一定会举起”。
陪送酒爵的人都退回到原位。(回到门右面朝北的位置。)
[疏]注“反门右北面位”。
○解释说:只是大夫起初与卿在门右面朝北,得到揖礼,稍微前进,在中庭面朝北,现在应当回到庭中的位置站立。说“门右面朝北的位置”,大夫虽然得到揖礼稍微前进,仍然是门右面朝北的位置,只是稍微前进而已,所以郑玄还用“门右面朝北”来表述。
国君坐下拿起大夫陪送的酒觯,起身用来酬答宾客。宾客走下,在西阶下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小臣长致辞,宾客登上台阶完成拜礼。(国君起身在西阶酬答宾客,降低身份以接近卑下者。“正”,长。小臣长致辞,与《燕礼》不同。登上台阶完成拜礼,即再次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先前国君辞谢,按礼仪好像没有完成一样。)
[疏]“公坐”至“成拜”。
○注“公起”至“成然”。
○解释说:从这里到“复位”,论述为宾客举旅下及大夫之事。说“小臣长致辞,与《燕礼》不同”,《燕礼》直接让小臣致辞,也是因为《燕礼》主在欢乐,此《射礼》辨别尊卑,所以让小臣长致辞,不同于饮酒礼,所以说与《燕礼》不同。
国君坐下放下酒觯,回拜,拿起酒觯起身。国君饮尽酒觯,宾客下拜,小臣长致辞。宾客登上台阶,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不说完成拜礼,是因为为了拜礼而下拜,实际上还没有拜。下拜不立即拜,礼仪较轻。“下”也是“降”的意思。开头说降拜,承接上文说下拜。)
[疏]“公坐”至“稽首”。
○注“不言”至“下拜”。
○解释说:从这里以下都说“国君回拜”,不说“两次拜谢”,《燕礼》都说“国君回拜两次”,不同的原因是,《燕礼》主在欢乐,不讲究尊卑,所以国君拜礼都两次拜谢。此《射礼》主在辨别尊卑,所以只说“回拜”,回拜一次。这一下拜,是正礼,所以《周礼大祝》辨别九拜:一曰稽首,头触地,臣拜君的法则。二曰顿首,顿首平辈相拜的法则。三曰空首,君回拜臣下,不再拜,即七曰奇拜。说“下也是降的意思”,这不是训“下”为“降”,所以说“开头说降拜,承接上文说下拜”,只是因为有上文降字,就说下。经文说“国君饮尽酒觯,宾客下拜”,国君尊贵不拜,饮尽酒觯后,宾客降下拜谢,如同为君拜谢饮尽酒觯。
国君坐下放下酒觯,回拜,拿起酒觯起身。宾客前进,接受空酒觯,走下,放入筐中,更换酒觯,起身清洗。(宾客前进以臣道,到国君处接受空爵,国君不亲自斟酒。凡是酒爵不重复使用的,对尊者说更,对平辈以下说易。更,制作新的;易,有旧物的说法。不说国君在西阶上酬答宾客及国君回到原位,是尊重国君,省略其文。)国君有命令,就不更换不清洗。返回登上台阶斟满膳酒,下拜。小臣长致辞。宾客登上台阶,两次拜谢并叩头至地。国君回拜。(不更换,是国君的道义。不清洗,是臣下的礼仪。)宾客告诉摈者,请求向众臣劝酒。摈者告诉国君,国君允许。(“旅”,次序。宾客想要按次序劝众臣酒。)宾客在西阶上向大夫劝酒。摈者指派大夫长登上台阶接受劝酒。(“作”,指派,按长幼次序指派,先孤卿,后大夫。)
宾客在大夫的右边坐下放下酒觯,拜谢,拿起酒觯起身。大夫
○释曰:宾位在左,而在大夫之右者,是相饮之位,非宾主之位也。
宾坐祭,立卒觯,不拜。(酬而礼杀。)
若膳觯也,则降,更觯,洗,升实散。大夫拜受。宾拜送,遂就席。(言更觯,尊卿,尊卿则宾礼杀。)
[疏]注“言更”至“礼杀”。
○释曰:上注云“不相袭”者,於尊言“更”,自敌以下言“易”。此宾於卿是自敌以下,当言易,今言更者,尊卿,尊则卑宾,礼杀也。
大夫辩受酬,如受宾酬之礼,不祭酒。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复位。(卒犹已也。今文辩作遍。)
[疏]“大夫”至“复位”。
○释曰:言“复位”者,亦如上复门右北面位,即中庭北面位也。
主人洗觚,升实散,献卿于西阶上。(酬宾而後献卿,饮酒礼成於酬。)
[疏]“主人”至“阶上”。
○注“酬宾”至“於酬”。
○释曰:自此尽“无加席”,论献公卿之事。
司宫兼卷重席,设于宾左,东上。(言兼卷,则每卿异席。重席,蒲筵缁布纯。席卿言东上,统於君,席自房来。)
[疏]“司宫”至“东上”。
○注“言兼”至“房来”。
○释曰:上文设席之下,注谓“唯宾及公席布之也,其馀树之於位後耳”者,以至献卿乃布之。若然,此云“兼卷”者,不谓始卷之,直是铺设之时,兼卷而设之也。
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辞重席,司宫彻之。(彻犹去也。重席虽非加,犹为其重累,辞之,辟君。)
乃荐脯醢。卿升席,庶子设折俎。(卿折俎未闻,盖用脊、胁、▯、折、肺。卿有俎者,射礼尊。)
[疏]“乃荐”至“折俎”。
○注“卿折”至“礼尊”。
○释曰:云“卿折俎未闻”者,以《燕礼》卿无俎,故云未闻。又云“盖用脊、胁、▯、折、肺”者,案《乡射》记云“宾俎,脊、胁、肩、肺,主人俎,脊、胁、臂、肺”,又“获者之俎,折脊、胁、肺、▯”,彼注云:“▯,若膊胳觳之折,以大夫之馀体。”以此言之,则此宾俎亦用脊、胁、肩、肺,君俎亦脊、胁、臂、肺,前体有肩、臂、▯,後体有▯专、胳、觳,尊卑以次用之,故卿宜用▯。若有公,公用▯,卿宜用▯专也。云“卿有俎者”,《射礼》尊者,对《燕礼》不辨尊卑,故公卿等皆无俎也。
卿坐,左执爵,右祭脯醢,奠爵于荐右,兴取肺,坐绝祭,不哜肺,兴,加于俎,坐扌兑手,取爵,遂祭酒,执爵兴,降席,西阶上北面坐卒爵,兴,坐奠爵,拜,执爵兴。(陈酒肴,君之惠也。不哜啐,事在射,臣之意。)
[疏]注“陈酒”至“之意”。
○释曰:案《燕礼》不在射亦不啐者,彼为臣有功,君与之燕,恩及於卿,故卿不敢啐也。卿有无俎者,自然不哜也。
主人答拜,受爵,卿降,复位。(复西面位,不酢,辟君。)辩献卿。主人以虚爵降,奠于篚。摈者升卿,卿皆升,就席。若有诸公,则先卿献之,如献卿之礼,席于阼阶西,北面,东上,无加席。(公,孤也。席之北面,为大尊,屈之也。亦因阼阶上近君,近君则亲宠苟敬私昵之坐。)
小臣又请媵爵者,二大夫媵爵如初。请致者。若命长致,则媵爵者奠觯于篚。(命长致者,使长者一人致也。公或时未能举,自优暇。)
[疏]“小臣”至“于篚”。
○注“命长”至“优暇”。
○释曰:自此尽“奠于篚”,论举旅之事。
一人待于洗南。(不致者。)长致者阼阶下再拜稽首,公答拜。(再拜稽首,拜君命。)洗象觯,升实之,坐奠于荐南,降,与立于洗南者二人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拜。(奠於荐南,先媵者上觯之处也。二人皆拜如初,共劝君饮之。)
公又行一爵,若宾若长,唯公所赐。(一爵,先媵者之下觯也。若宾若长,礼杀也。长,孤卿之尊者也。於是言赐,《射礼》明尊卑。)
[疏]注“於是言”至“尊卑”。
○
译○解释说:宾客的位置在左边,却在大夫的右边,这是因为这是相互饮酒的位置,而不是宾客与主人的位置。
宾客坐下祭祀,站立饮尽角杯,不拜谢。(因为酬答之礼较为简略。)
如果是膳酒用的角杯,那么(主人)走下台阶,更换角杯,清洗,走上台阶斟满散酒。大夫拜谢接受。宾客拜谢送还,于是回到席位。(说更换角杯,是尊重卿,尊重卿则宾客的礼节就简略了。)
[疏]注“说更换”到“礼节简略”。
○解释说:上面的注说“不相沿袭”,在尊酒方面说“更换”,从地位相等以下说“更换”。这里宾客对卿是地位相等以下,应当说更换,现在说更换,是尊重卿,尊重则使宾客地位显得低,礼节简略。
大夫依次接受酬酒,如同接受宾客酬酒的礼节,不祭祀酒。最后接受的人拿着空角杯走下台阶,放在篚中,回到原位。(卒,就是已的意思。今文“辩”写作“遍”。)
[疏]“大夫”到“回到原位”。
○解释说:说“回到原位”,也像上面回到门右北面之位,也就是中庭北面之位。
主人清洗角杯,走上台阶斟满散酒,在西阶上向卿献酒。(酬答宾客之后才向卿献酒,饮酒的礼节在酬答时完成。)
[疏]“主人”到“阶上”。
○注“酬答宾客”到“在酬答时”。
○解释说:从这里到“没有加席”,论述向公卿献酒的事情。
司宫同时卷起重席,设置在宾客左边,以东为上。(说同时卷起,那么每位卿的席位不同。重席,是蒲席黑布边。卿的席位说以东为上,是统属于君,席位从房中拿来。)
[疏]“司宫”到“以东为上”。
○注“说同时”到“房中拿来”。
○解释说:上文设置席位之下,注说“只有宾客和公的席位铺设,其余的树立在位置后面”的,直到向卿献酒时才铺设。如果这样,这里说“同时卷起”的,不是说开始卷起,只是铺设的时候,同时卷起而设置。
卿走上台阶,拜谢接受角杯。主人拜谢送还角杯。卿推辞重席,司宫撤去。(彻,就是去掉的意思。重席虽然不是加席,还是因为它的重叠,推辞它,避开君。)
于是进献肉干和肉酱。卿走上席位,庶子设置折俎。(卿的折俎没有听说过,大概用脊、胁、〇、折、肺。卿有俎,是因为射礼尊贵。)
[疏]“于是进献”到“折俎”。
○注“卿折俎”到“礼尊贵”。
○解释说:说“卿的折俎没有听说过”,因为《燕礼》中卿没有俎,所以说没有听说过。又说“大概用脊、胁、〇、折、肺”,按照《乡射》记载说“宾客的俎,脊、胁、肩、肺,主人的俎,脊、胁、臂、肺”,又“获得者的俎,折脊、胁、肺、〇”,那里的注说:“〇,像膊胳觳的折,用大夫的剩余部分。”由此说来,那么这里的宾客俎也用脊、胁、肩、肺,君的俎也用脊、胁、臂、肺,前体有肩、臂、〇,后体有〇专、胳、觳,尊卑依次使用,所以卿适宜用〇。如果有公,公用〇,卿适宜用〇专。说“卿有俎”,《射礼》尊贵,对比《燕礼》不区分尊卑,所以公卿等都没有俎。
卿坐下,左手拿着爵,右手祭祀肉干和肉酱,把爵放在荐的右边,站起来取肺,坐下割断祭祀,不品尝肺,站起来,放在俎上,坐下搓手,取爵,于是祭祀酒,拿着爵站起来,走下席位,在西阶上北面坐下饮尽酒,站起来,坐下放下爵,拜谢,拿着爵站起来。(陈列酒肴,是君的恩惠。不品尝,事情在于射,是臣的意思。)
[疏]注“陈列酒”到“的意思”。
○解释说:按照《燕礼》不在射也不品尝的,那是为臣有功,君与他宴饮,恩惠及于卿,所以卿不敢品尝。卿有无俎的,自然不品尝。
主人答拜,接受爵,卿走下台阶,回到原位。(回到西面之位,不酬答,避开君。)依次向卿献酒。主人拿着空爵走下台阶,放在篚中。摈者请卿上来,卿都上来,就席。如果有诸公,那么先向卿献酒,如同向卿献酒的礼节,席位在阼阶西,北面,以东为上,没有加席。(公,是孤。席位北面,是因为大尊,委屈他。也因为阼阶上靠近君,靠近君则亲近宠爱苟且敬重私昵的座位。)
小臣又请送爵的人,两位大夫送爵如同初始。请致酒的人。如果命令长者致酒,那么送爵的人把角杯放在篚中。(命令长者致酒,是让长者一人致酒。公有时不能举起,自己悠闲。)
[疏]“小臣”到“在篚中”。
○注“命令长”到“悠闲”。
○解释说:从这里到“放在篚中”,论述举旅的事情。
一人等待在洗的南边。(不致酒的。)长者致酒的人在阼阶下再拜稽首,公答拜。(再拜稽首,拜君命。)清洗象角杯,走上台阶斟满,坐下放在荐的南边,走下台阶,与站在洗南的两人一起再拜稽首送角杯。公答拜。(放在荐南,是先送者上角杯的地方。两人都拜如同初始,共同劝君饮酒。)
公又行一爵,或者宾客或者长者,只由公所赐。(一爵,是先送者下角杯。或者宾客或者长者,礼节简略。长者,是孤卿中尊贵的。这里说赐,《射礼》明确尊卑。)
[疏]注“这里说”到“尊卑”。
○
释曰:案《燕礼》为卿举旅,言“若宾若长,唯公所酬”,《燕礼》主於饮酒,此言所赐,是以决之也。
译解释说:查考《燕礼》中为卿大夫举杯祝酒的记载,提到“无论是宾客还是年长者,都由主人随意酬答”,因为《燕礼》的重点在于饮酒,而这里说的是所赐予的东西,所以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
以旅于西阶上,如初。(赐宾则以酬长,赐长则以酬宾,大夫长升受旅以辩。)大夫卒受者以虚觯降,奠于篚。
主人洗觚,升,献大夫于西阶上。大夫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大夫坐祭,立卒爵,不拜既爵。主人受爵。大夫降复位。(既,尽也。大夫卒爵不拜,贱不备礼。)
[疏]“主人”至“复位”。
○释曰:自此尽“就席”,论献大夫之事。
○注“大夫”至“备礼”。
○释曰:此注云“大夫卒爵不拜,贱不备礼”,《燕礼》注云:“礼杀者,两注相兼乃足。”对公卿拜既爵,此不拜,此献卿後是礼杀,亦是贱不备礼也。
胥荐主人于洗北,西面。脯醢,无┵。(胥,宰官之吏。主人,下大夫也。先大夫荐之,尊之也。不荐于上,辟正主。┵,俎实。)
辩献大夫,遂荐之,继宾以西,东上。若有东面者,则北上。卒,摈者升大夫,大夫皆升,就席。(辩献乃荐,略贱也。亦献後布席也。)
[疏]“辩献”至“就席”。
○注“辩献”至“席也”。
○释曰:既言“辩献大夫,遂荐之”,後乃云“继宾以西,东上”以下云云者,上总言献大夫辩,乃一时荐之,下文更明布席位次,就席之仪,故云“辩献乃荐,略贱”也。“略贱”则是献讫,降阶,献辩,摈者乃总升之就席,就席讫,乃荐之。
乃席工于西阶上,少东。小臣纳工,工六人,四瑟。(工,谓瞽▯蒙善歌讽诵《诗》者也。六人,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四瑟者,礼大乐众也。)
[疏]“乃席”至“四瑟”。
○注“工谓”至“众也”。
○释曰:自此尽“西面北上坐”,论作乐及献工之事。云“六人者,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皆据文而言也。云“礼大乐众也”者,对《燕礼》工四人而言也。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徒,空手也。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士,其吏也。天子视了相工,诸侯兼官,是以仆人掌之。大师、少师,工之长也。凡国之瞽▯蒙正焉。杜蒯曰:“旷也,大师也。”於是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贵贱。)
[疏]“仆人正”至“上工”。
○注“徒空”至“贵贱”。
○释曰:云“仆人正,仆人之长。师,其佐也”者,以正为长,师为众,故仆人正为长,仆人师为佐也。云“士,其吏也”者,以其在仆人之下,故知仆人之吏,吏则府史之类。云“天子视了相工”者,见於《▯氐了职》文。云“大师、少师,工之长也”者,《周礼春官》:“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郑注云:“凡乐之歌,必使瞽▯蒙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是乐工之长也。云“杜蒯曰,旷也大师也”者,《礼记檀弓》文。引之者,证大师为乐工之长也。云“於是分别工及相者,《射礼》明贵贱”者,对《燕礼》主欢,不明贵贱,故不分别工贵及相贱(元空一字)。
相者皆左何瑟,後首,内弦,挎越,右手相。(谓相上工者,後首,主於射,略於此乐。内弦挎越,以右手相工,由便也。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者也。古文後首为後手。)
後者徒相入。(谓相大师、少师者也。上列官之尊卑,此言先後之位,亦所以明贵贱,凡相者以工出入。)
[疏]“後者徒相入”。
○注“谓相”至“出入”。
○释曰:“上列官之尊卑”,此陈先後之位,亦是以明贵贱者。“上列官之尊卑”,谓先言仆人正与大师,後言仆人士与上工,是列官尊卑也。此陈先後,则上工与瑟在前,大师、少师在後,是先後之位。既据入时行位,亦据升堂坐之先後,亦依此也。云“凡相者以工出入”者,欲见入时如此,出时亦然。
小乐正从之。(从大师也,後升者,变於《燕》也。小乐正於天子,乐师也。)
[疏]“小乐正从之”。
○注“从大”至“师也”。
○释曰:云“从大师也,後
译将旅酬的酒杯放在西阶上,像最初那样。(如果赐给宾客,就用酬酒敬长;如果赐给长,就用酬酒敬宾客。大夫中的长者升堂接受旅酬,直到完毕。)大夫中最后接受旅酬的人拿着空觯降阶,把它放在篚里。
主人清洗觚,升堂,在西阶上向大夫献酒。大夫升堂,拜谢接受觚。主人拜谢送觚。大夫坐着祭酒,站着饮尽爵中之酒,不拜谢饮尽爵酒。主人接过空爵。大夫降阶回到原位。(既,就是尽。大夫饮尽爵酒不拜谢,是因为地位低贱,礼仪不全备。)
[疏]“主人”到“复位”。
○解释说:从这开始到“就席”,论述的是向大夫献酒的事情。
○注“大夫”到“备礼”。
○解释说:此注说“大夫饮尽爵酒不拜谢,是因为地位低贱,礼仪不全备”,《燕礼》注说:“礼仪减杀的情况,两处的注释互相补充才完备。”与公卿拜谢饮尽爵酒相比,这里不拜谢,这是因为在献完卿之后礼仪减杀,也是因为地位低贱礼仪不全备。
胥在洗的北面为下大夫(主人)进献食物,面朝西。脯和醢,没有俎。(胥,是宰官的属吏。主人,是下大夫。先向大夫进献食物,是尊重他们。不在上位进献,是为了避开正主。┵,是俎里的食物。)
向大夫们轮流献酒完毕,于是为他们进献食物,排列在宾客的西边,以东为上。如果有面朝东的,则以北为上。完毕后,摈者引导大夫们升堂,大夫们都升堂,就座。(献酒完毕才进献食物,是略去对地位低贱者的礼仪。也是在献酒后布置席位。)
[疏]“辩献”到“就席”。
○注“辩献”到“席也”。
○解释说:既然说“向大夫们轮流献酒完毕,于是为他们进献食物”,然后又说“排列在宾客的西边,以东为上”等等,上面总说献酒完毕,于是同时进献食物,下文再明确布置席位的次序和就座的礼仪,所以说“献酒完毕才进献食物,是略去对地位低贱者的礼仪”。“略去对地位低贱者的礼仪”意思是献酒完毕,降阶,献酒完毕,摈者才总领他们升堂就座,就座完毕后,才进献食物。
于是为乐工在西阶上铺设席位,稍偏东。小臣引导乐工进入,乐工六人,四张瑟。(工,是指盲人中善于歌诵《诗经》的人。六人,是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四张瑟,是因为礼仪盛大,乐工众多。)
[疏]“乃席”到“四瑟”。
○注“工谓”到“众也”。
○解释说:从这开始到“西面北上坐”,论述的是奏乐和向乐工献酒的事情。说“六人,是大师、少师各一人,上工四人”,都是根据文意而言。说“礼仪盛大,乐工众多”,是相对于《燕礼》中乐工四人而言。
仆人正徒手辅助大师,仆人师辅助少师,仆人士辅助上工。(徒,是空手。仆人正,是仆人的长官。师,是他的副手。士,是他的属吏。天子视了辅助乐工,诸侯兼管官职,所以由仆人掌管。大师、少师,是乐工的长官。凡是国家的盲人都归他们管理。杜蒯说:“师旷,是大师。”于是分别乐工和辅助者。《射礼》明确贵贱。)
[疏]“仆人正”到“上工”。
○注“徒空”到“贵贱”。
○解释说:说“仆人正,是仆人的长官。师,是他的副手”,因为正为长,师为众,所以仆人正为长,仆人师为副手。说“士,是他的属吏”,因为他在仆人之下,所以知道是仆人的属吏,属吏就是府史之类。说“天子视了辅助乐工”,见于《〇氐了职》文。说“大师、少师,是乐工的长官”,《周礼春官》:“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郑注说:“凡是乐歌,一定让盲人来做。任命其中贤能知礼的人,作为大师、小师。”是乐工的长官。说“杜蒯说,师旷是大师”,是《礼记檀弓》文。引用它,证明大师是乐工的长官。说“于是分别乐工和辅助者,《射礼》明确贵贱”,是相对于《燕礼》主欢,不明确贵贱,所以不分别乐工贵和辅助者贱(元空一字)。
辅助者都左手抱着瑟,瑟尾向后,弦向内,挎住瑟的越,右手辅助。(指辅助上工的人,瑟尾向后,主要为了射箭,对此乐略去。弦向内挎住越,用右手辅助乐工,是因为方便。越,是瑟下面的孔,用来发出声音的。古文后首为后手。)
后面的人徒手辅助进入。(指辅助大师、少师的人。上面列出官职的尊卑,这里说先后的位置,也是为了明确贵贱,凡是辅助者都随着乐工出入。)
[疏]“后者徒相入”。
○注“谓相”到“出入”。
○解释说:“上面列出官职的尊卑”,这里陈述先后的位置,也是为了明确贵贱。“上面列出官职的尊卑”,是说先说仆人正与大师,后说仆人士与上工,这是列出官职尊卑。这里陈述先后,则上工与瑟在前,大师、少师在后,这是先后的位置。既根据进入时的行位,也根据升堂坐的先後,也依照这个。说“凡是辅助者都随着乐工出入”,想要表明进入时如此,出去时也是如此。
小乐正跟随他们。(跟随大师,后升堂,是不同于《燕礼》。小乐正在天子那里,是乐师。)
[疏]“小乐正从之”。
○注“从大”到“师也”。
○解释说:说“跟随大师,后
升者,变於《燕》也”者。《燕礼》乐正先升,又不使小乐正者,彼主於乐,此则略於乐故也。
译所谓“升者,变于《燕》也”,意思是:《燕礼》中乐正先登堂,又不让小乐正登堂,那是因为《燕礼》以音乐为主,而此处对音乐方面有所省略的缘故。
升自西阶,北面,东上。(工六人。)
坐授瑟,乃降。(相者也,降立于西县之北。)
[疏]”坐授瑟乃降“。
○注”相者“至”之北“。
○释曰:《乡饮酒》注云:“降立于西方,近其事。”以取近其事,故在西县之北也。
小乐正立于西阶东。(不统於工,明工虽众,位犹在此。)
[疏]“小乐”至“阶东”。
○注“不统”至“在此”。
○释曰:云“不统於工,明工虽众,位犹在此”者,决《燕礼》工四人,乐正升立于工之西,在西阶东,不统於工,此虽六人,众於彼,犹统于阶,而云西阶东不变。若使小乐正通之於工,恐工位移近西,故犹统于阶也。
乃歌《鹿鸣》三终。(《鹿鸣》,《小雅》篇也。人君与臣下及四方之宾燕,讲道▯政之乐歌也。言已有旨酒,以召嘉宾,与之饮者,乐嘉宾之来,示我以善道,又乐嘉宾有孔昭之明德,可则效也。歌《鹿鸣》三终,而不歌《四牡》、《皇皇者华》,主於讲道,略於劳苦与谘事。)
[疏]“乃歌鹿鸣三终”。
○注“鹿鸣”至“谘事”。
○释曰:云“主於讲道,略於劳苦”者,据《四牡》劳使臣,此不用之。云“与谘事”者,谓《皇皇者华》有谘谋、谘度、谘询之事,亦略之也。
主人洗,升实爵,献工。工不兴,左瑟。(工歌而献之,以事报之也。洗爵献工,辟正主也。献不用觚,工贱,异之也。工不兴,不能备礼,左瑟,便其右。大师无瑟,於是言左瑟者,节也。)
[疏]“主人”至“左瑟”。
○注“工歌”至“节也”。
○释曰:云“洗爵献工,辟正主也”者,案《乡饮酒》、《乡射》云“大师则为之洗”,谓君赐之乐者,其馀工不为之洗,是正主法。今此工六人皆为之洗,故云“辟正主人”。必知同洗者,以其更无别献之文,故知同洗也。云“献不用觚,工贱,异之也”者,《燕礼》、《大射》献宾、献卿大夫皆用觚,而献工用爵,故云异之。《乡饮酒》、《乡射》献同用爵者,变於君故也。云“大师无瑟,於是言左瑟者,节也”者,上言“献工”,下云“一人拜受爵”,则六人皆在工内,而云“工不兴”,“左瑟”,於是明大师亦入左瑟中,故须云“大师无瑟”。於是言左瑟者,以其六人总当献酒之节,故总入左瑟文,不谓有瑟也。
一人拜受爵。(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工拜於席。)
[疏]“一人拜受爵”。
○注“谓大”至“於席”。
○释曰:云“谓大师也。言一人者,工贱,同之也”者,《乡饮酒》、《乡射》云:“大师则为之洗。”则知此一人谓大师,不言大师,对君,工贱,不异其文,故同之而云一人也。
主人西阶上拜送爵。荐脯醢。(辄荐之,变於大夫。)
[疏]“主人”至“脯醢”。
○注“辄荐之变於大夫”。
○释曰:案上文云“辩献大夫遂荐之”,此工得献,不待辩辄荐之,故云“变於大夫”也。
使人相祭。(使人相者,相其祭荐,祭酒。)
[疏]“使人相祭”。
○注“使人”至“祭酒”。
○释曰:知“祭荐,祭酒”者,此文承一人受爵荐脯醢之下,明二者皆祭也,若下文众工直祭酒,不祭脯醢也。
卒爵,不拜。主人受虚爵。众工不拜,受爵,坐祭,遂卒爵。辩有脯醢,不祭。(相者,相其祭酒而已。)
主人受爵,降奠于篚,复位。大师及少师、上工皆降,立于鼓北,群工陪于後。(鼓北,西县之北也。言鼓北者,与鼓齐面,馀长在後也。群工陪于後,三人为列也。於是时,小乐正亦降立於其南,北面。工立,仆人立於其侧,坐则在後。《考工记》曰:“鼓人为皋陶,长六尺有六寸。”)
[疏]“大师”至“于後”。
○注“鼓北”至“六寸”。
○释曰:知“鼓北是西县之北”者,以其下文大师、少师始迁向东,明此降者降在西县之北
译从西阶登堂,面向北,以东侧为上。(乐工六人。)
坐下授予瑟,然后走下台阶。(这是相礼的人,走下台阶后站在西县之北。)
[疏]“坐授瑟乃降”。
○注“相者”至“之北”。
○释曰:《乡饮酒》注说:“走下台阶站在西方,靠近他所做的事。”因为要靠近他所做的事,所以站在西县之北。
小乐正站在西阶的东侧。(不统属于乐工,表明乐工虽然众多,位次仍然在这里。)
[疏]“小乐”至“阶东”。
○注“不统”至“在此”。
○释曰:说“不统属于乐工,表明乐工虽然众多,位次仍然在这里”,是依据《燕礼》中乐工四人,乐正登堂站在乐工的西侧,在西阶东侧,不统属于乐工,这里虽然六人,比那里多,仍然统属于台阶,所以说西阶东侧的位次不变。如果让小乐正统属于乐工,恐怕乐工的位次会靠近西侧,所以仍然统属于台阶。
于是演唱《鹿鸣》三遍。(《鹿鸣》,是《小雅》中的篇章。是君主与臣下及四方宾客宴饮时,讲论道义政事的乐歌。说已有美酒,用来召请嘉宾,与他们一起饮酒,乐于嘉宾的到来,向我展示善道,又乐于嘉宾有显著的明德,可以效法。演唱《鹿鸣》三遍,而不演唱《四牡》、《皇皇者华》,主要在于讲论道义,略去慰劳辛苦与咨询事务。)
[疏]“乃歌鹿鸣三终”。
○注“鹿鸣”至“谘事”。
○释曰:说“主要在于讲论道义,略去慰劳辛苦”,是依据《四牡》慰劳使臣,这里不使用它。说“与咨询事务”,是说《皇皇者华》有咨询谋划、咨询法度、咨询询问的事务,也略去了。
主人清洗酒杯,登堂斟满酒,向乐工敬酒。乐工不起身,将瑟放在左边。(乐工歌唱而接受敬酒,以事务回报主人。清洗酒杯向乐工敬酒,是避开正主的礼节。敬酒不用觚,因为乐工地位低贱,以示区别。乐工不起身,是因为不能完备礼节,将瑟放在左边,是为了方便右手。大师没有瑟,这里说将瑟放在左边,是统括而言。)
[疏]“主人”至“左瑟”。
○注“工歌”至“节也”。
○释曰:说“清洗酒杯向乐工敬酒,是避开正主的礼节”,依据《乡饮酒》、《乡射》说“大师则为他清洗”,是指君主赐予乐歌的人,其余乐工不为他清洗,这是正主的法则。现在这里六名乐工都为他清洗,所以说“避开正主人”。必定知道一同清洗,是因为没有另外敬酒的记载,所以知道一同清洗。说“敬酒不用觚,乐工地位低贱,以示区别”,《燕礼》、《大射》向宾客、向卿大夫敬酒都用觚,而向乐工敬酒用爵,所以说以示区别。《乡饮酒》、《乡射》敬酒都用爵,是变通于君主的缘故。说“大师没有瑟,这里说将瑟放在左边,是统括而言”,上文说“向乐工敬酒”,下文说“一人拜受酒杯”,那么六人都在乐工之内,而说“乐工不起身”,“将瑟放在左边”,于是明白大师也包含在将瑟放在左边之中,所以必须说“大师没有瑟”。这里说将瑟放在左边,是因为六人总共应当敬酒的节次,所以总共归入将瑟放在左边的文中,不是说都有瑟。
一人拜谢接受酒杯。(是指大师。说一人,是因为乐工地位低贱,将他们等同看待。乐工在席上拜谢。)
[疏]“一人拜受爵”。
○注“谓大”至“於席”。
○释曰:说“是指大师。说一人,是因为乐工地位低贱,将他们等同看待”,《乡饮酒》、《乡射》说:“大师则为他清洗。”那么知道这一人是指大师,不说大师,是相对于君主而言,乐工地位低贱,不区别其文辞,所以等同看待而说一人。
主人在西阶上拜谢送别酒杯。进献干肉和肉酱。(随即进献,是变通于大夫的礼节。)
[疏]“主人”至“脯醢”。
○注“辄荐之变於大夫”。
○释曰:依据上文说“遍敬大夫然后进献”,这里乐工得到敬酒,不等待遍敬就进献,所以说“变通于大夫”。
派人协助祭祀。(派人协助,是协助他祭祀进献的食物和酒。)
[疏]“使人相祭”。
○注“使人”至“祭酒”。
○释曰:知道“祭祀进献的食物和酒”,是因为这段文字承接一人接受酒杯进献干肉肉酱之下,明白两者都祭祀,如果下文众工只祭祀酒,不祭祀干肉肉酱。
饮尽酒杯,不拜谢。主人接受空酒杯。众乐工不拜谢,接受酒杯,坐下祭祀,于是饮尽酒杯。遍敬都有干肉肉酱,不祭祀。(相礼的人,只协助他祭祀酒而已。)
主人接受酒杯,走下台阶放在篚中,回到原位。大师及少师、上工都走下台阶,站在鼓的北侧,众乐工陪侍在后面。(鼓的北侧,是西县的北侧。说鼓的北侧,是与鼓齐平面向前,其余人排在后面。众乐工陪侍在后面,三人成列。这时,小乐正也走下台阶站在他们的南侧,面向北。乐工站立时,仆人在他们侧面站立,坐下时仆人在后面。《考工记》说:“鼓人制作皋陶,长六尺六寸。”)
[疏]“大师”至“于後”。
○注“鼓北”至“六寸”。
○释曰:知道“鼓的北侧是西县的北侧”,是因为下文大师、少师开始向东迁移,明白这里走下台阶的人走下台阶在西县的北侧。
可知。云“言鼓北者,与鼓齐面,馀长在後也”者,案前列乐县之时,鼓在钅薄南,今不言在锺磬之北,遥据鼓而言之者,欲取形大又面向东,工亦面向东,故遥取鼓面也。言“馀长在後”者,欲见鼓长六尺六寸,工面与鼓面齐,鼓有馀长在人後矣。言此者,工与鼓前面齐、後面不齐之意也。云“群工陪于後,三人为列也”者,大师、少师二人,上工四人,今若立时,三人为列,大师後有工二人,少师後亦有工二人,故云三人为列也。云“於是时,小乐正亦降立於其南,北面”者,亦约迁乐於东方,工西面,乐正北面,言“亦”者,亦东方也。云“工立,仆人立于其侧,坐则在後”者,亦约迁乐东方时面位得知也。云“《考工记》曰:鼓人为皋陶,长六尺有六寸”者,彼云“<韦军>人为皋陶”,先郑云:“<韦军>,书或为▯▯。”玄谓▯▯者以皋陶,名官▯▯,即陶字,从革,今云鼓人者,误。当作▯▯人,▯▯人掌鼓,後人误言鼓,鼓人自在《地官》,掌教六鼓矣。云“为皋陶”者,鼓木之名,其穹隆二十板,谓鼓木长六尺六寸,贾侍中彼解为晋鼓,引之者,证鼓东西长,工齐前面,於後有馀之义也。
译可以知道。郑玄说:“‘言鼓北者,与鼓齐面,馀长在後也’这句话,查考前面列举乐器悬挂之时,鼓在鞞的南边,现在不说它在钟磬的北边,而是远远地依据鼓来说的,是因为想要选取鼓形体大又面向东,乐工也面向东,所以远远地取鼓面作为参照。说‘馀长在後’,是为了表明鼓长六尺六寸,乐工的面部与鼓面齐平,鼓还有多余的长度在人的后面。说这些,是乐工与鼓前面齐平、后面不齐平的意思。”郑玄说:“‘群工陪于後,三人为列也’这句话,大师、少师二人,上工四人,现在如果站立时,三人排成一列,大师后面有乐工二人,少师后面也有乐工二人,所以说三人排成一列。”郑玄说:“‘於是时,小乐正亦降立於其南,北面’这句话,也是大约根据将乐器迁移到东方,乐工面向西,乐正面向北来推断的,说‘亦’,也是指东方。”郑玄说:“‘工立,仆人立于其侧,坐则在後’这句话,也是大约根据将乐器迁移到东方时的面位来推断的。”郑玄说:“‘《考工记》说:鼓人制作皋陶,长六尺六寸’这句话,那里说‘韦军人制作皋陶’,先郑(郑司农)说:‘韦军,有的版本写作〇〇。’玄(郑玄)认为〇〇是用皋陶,名官〇〇,即陶字,从革部,现在说鼓人,是错的。应当写作〇〇人,〇〇人掌管鼓,后来的人误说成鼓,鼓人自在《地官》中,掌管教导六种鼓。”郑玄说:“‘为皋陶’这句话,是鼓木的名称,其穹隆由二十块木板组成,说鼓木长六尺六寸,贾侍中在那里解释为晋鼓,引用它,是为了证明鼓东西方向长,乐工与前面齐平,在后面有剩余长度的含义。”
乃管《新宫》三终。(管,谓吹▯以播《新宫》之乐。其篇亡,其义未闻。笙从工而入,既管不献,略下乐也。立于东县之中。)
[疏]“乃管《新宫》三终”。
○注“管谓”至“之中”。
○释曰:云:“管,谓吹▯”者,此云管,上云▯,故郑合为一事解之。云“其篇亡,其义未闻”者,以其堂下诗,故与《由庚》之等同亡,但上《由庚》、《由仪》之等有序无诗,同云有其义而亡其辞,此则辞义皆亡,故云其义未闻。云“笙从工而入”者,案《燕礼》云:“笙入,立于县中。”有笙入之文,此上下不见笙入之文,故知笙从工而入也。上云▯,解为竹,谓笙箫之属。竹即管也。今此经云管,已解▯为管,复云笙从工而入者,《燕礼》记云“下管《新宫》,笙入三成”。则吹管者亦吹笙,故兼言笙,欲见笙管相将也。云“立于东县之中”者,《燕礼》笙入立于县中,则於此县而言,此辟射位,故知立于东县之中也。
卒管。大师及少师、上工皆东坫之东南,西面,北上,坐。(不言县北,统於堂也。於是时,大乐正还北面立于其南。)
[疏]“卒管”至“上坐”。
○注“不言”至“其南”。
○释曰:工人前不即迁于东者,为管笙所作,不以无事乱有事,故待卒管。大师乃东坫西面北上坐,不言去堂,远近当如《乡射》迁工阼阶下之东南,堂前三▯,西面北上。云“不言县北,统于堂也”者,上云鼓北,不统於堂者,彼权立,非正位故也。
摈者自阼阶下请立司正。(三爵既备,上下乐作,君将留群臣而射,宜更立司正以监之,察仪法也。)
[疏]“摈者”至“司正”。
○注“三爵”至“法也”。
○释曰:自此尽“北面立”,论将射,立司正察仪安宾之事。
公许,摈者遂为司正。(君许其请,因命用之,不易之者,俱相礼,其事同也。)
司正▯洗,洗角觯,南面坐奠于中庭。(奠觯者,著其位以显其事,威仪多也。)
[疏]注“奠觯”至“多也”。
○释曰:《燕礼》及此《射礼》,司正不以觯升而奠之於地,比《乡饮酒》及《乡射》为显,其威仪多,自此已後,还与二乡同也。
升,东楹之东受命于公,西阶上北面命宾、诸公、卿大夫:“公曰‘以我安宾’。”诸公、卿大夫皆对曰:“诺,敢不安!”(以我安者,君意殷勤,欲留之,以我故安也。)司正降自西阶,南面坐取觯,升酌散,降,南面坐奠觯,(奠於中庭故处。)兴,右还,北面少立,坐取觯兴,坐,不祭,卒觯,奠之,兴,再拜稽首,左还,南面坐取觯,洗,南面反奠于其所,北面立。(皆所以自昭明於众也。将於觯南北面则右还,於觯北南面则左还,如是,得从觯西往来也。必从觯西往来者,为君在阼不背之也。)
司射▯次,袒、决、遂,执弓,挟乘矢於弓外,见镞於▯付,右巨指钩弦。(司射,射人也。次,若今时更衣处,张帏席为之。耦次在洗东南。袒,左免衣也。决,犹▯也,以象骨为之,著右巨指,所以钩弦而▯之。遂,射▯也,以朱韦为之,著左臂,所以遂弦也。方持弦矢曰挟。乘矢,四矢。▯付,弓杷也。见镞焉,顺其射也。右巨指,右手大擘,以钩弦,弦在旁,挟由便也。古文挟皆作接。)
[疏]“司射”至“钩弦”。
○注“司射”至“作接”。
○释曰:自此至“于次”,论射事将至,誓射者及比三耦之事。云“司射,射人也”者,案《燕礼》“射人告具”,注云:“射人主此礼,以其或射。”又云:“射人纳宾。”又云:射人“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则射人、司正一人也。又云:“乃荐司正与射人一人。”注:“天子射人、司士皆下大夫二人,诸侯则上士,其人数亦如之。”又曰:“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此篇云“射人告具”,又曰“大射正摈”,自此以後皆止云“摈”。摈者自
译于是吹奏《新宫》乐曲三遍。(管,指吹奏。用以演奏《新宫》之乐。其篇章已失传,其含义未曾听闻。笙由乐工带入,既然已吹管乐,就不再献酒,这是略去下级乐礼的意思。乐工立于东边悬挂钟磬的中间。)
[疏]“于是吹奏《新宫》三遍”。
○注“管指”至“中间”。
○释曰:经文说:“管,指吹奏。”这里说管,上文说〇,所以郑玄将二者合为一事来解释。经文说“其篇章已失传,其含义未曾听闻”,因为这是堂下演奏的诗歌,所以与《由庚》等一同失传,但上文《由庚》、《由仪》等有序言而无诗歌,都说有含义而失传了辞句,这里则是辞句和含义都失传了,所以说其含义未曾听闻。经文说“笙由乐工带入”,查考《燕礼》记载:“笙乐工进入,立于悬挂钟磬的中间。”有笙乐工进入的文字,这里上下文没有见到笙乐工进入的文字,所以知道笙是由乐工带入的。上文说〇,解释为竹,指笙箫之类。竹就是管。现在经文说管,已经解释〇为管,又再说笙由乐工带入,是因为《燕礼》记述说“下管《新宫》,笙乐工进入奏乐三遍”。那么吹管的人同时也吹笙,所以兼提笙,想要表明笙与管相伴随。经文说“立于东边悬挂钟磬的中间”,《燕礼》中笙乐工立于悬挂钟磬的中间,那么对于这里的悬挂钟磬而言,这里避开射位,所以知道立于东边悬挂钟磬的中间。
吹奏完毕。大师及少师、上工都坐在东边坫的东南方,面向西,以北为上,坐下。(不说在悬挂钟磬的北面,是统属于堂上。在这个时候,大乐正转身面向北,站在他们的南面。)
[疏]“吹奏完毕”至“以北为上坐下”。
○注“不说”至“南面”。
○释曰:乐工之前没有立即迁到东边,是因为管笙正在演奏,不因为无事而扰乱有事,所以等到吹奏完毕。大师才在东边坫面向西以北为上坐下,不说离开堂上,远近应当如同《乡射礼》中迁乐工到阼阶下的东南方,堂前三〇,面向西以北为上。经文说“不说在悬挂钟磬的北面,是统属于堂上”,上文说鼓在北面,不统属于堂上,是因为那是权宜站立,不是正式位置。
摈者在阼阶下请求设立司正。(三爵已经完备,上下乐声响起,国君将要留下群臣进行射礼,适宜再设立司正来监视,考察仪节法度。)
[疏]“摈者”至“司正”。
○注“三爵”至“法度”。
○释曰:从这里到“面向北站立”,论述将要射礼,设立司正考察仪节安抚宾客的事情。
国君允许,摈者于是担任司正。(国君允许他的请求,因而命令任用他,不更换的人,是因为都参与礼仪,事情相同。)
司正〇洗,洗涤角制觯,面向南坐下,将觯放在中庭。(放置觯,是为了彰显其位置以显明其事,威仪众多。)
[疏]注“放置觯”至“众多”。
○释曰:《燕礼》及此《射礼》,司正不拿着觯升堂而放置在地上,比《乡饮酒礼》及《乡射礼》更为显明,其威仪众多,从此以后,又与两乡相同。
司正升堂,在东楹的东边接受国君的命令,在西阶上面向北命令宾客、诸公、卿大夫:“国君说‘为了我而安抚宾客’。”诸公、卿大夫都回答说:“诺,怎敢不安抚!”(为了我而安抚,是国君情意殷勤,想要挽留他们,因为我的缘故而安抚。)司正从西阶降下,面向南坐下取觯,升堂斟散酒,降下,面向南坐下放置觯,(放在中庭原来的地方。)起身,向右转身,面向北稍站片刻,坐下取觯起身,坐下,不祭酒,饮尽觯,放置它,起身,再拜稽首,向左转身,面向南坐下取觯,洗涤,面向南放回原处,面向北站立。(这都是为了在众人面前自我昭明。将在觯的北面面向北就向右转身,在觯的北面面向南就向左转身,这样,得以从觯的西边往来。一定要从觯的西边往来,是因为国君在阼阶,不背对着他。)
司射〇次,袒露左臂、佩戴决遂,拿着弓,在弓外夹着四支箭,箭镞露在〇付处,右手大拇指钩弦。(司射,是射礼的人。次,如同现在的更衣处,张设帷席做成。耦次在洗的东南方。袒,是左臂脱去衣袖。决,就是〇,用象骨做成,戴在右手大拇指上,用来钩弦而〇之。遂,是射〇,用红色皮革做成,戴在左臂上,用来遂弦。正拿着弦和箭叫挟。乘矢,是四支箭。〇付,是弓杷。露出箭镞,顺应其射。右巨指,是右手大指,用来钩弦,弦在旁边,挟持方便。古文挟都写作接。)
[疏]“司射”至“钩弦”。
○注“司射”至“作接”。
○释曰:从这里到“于次”,论述射礼将至,誓射者及比三耦的事情。经文说“司射,是射礼的人”,查考《燕礼》“射人告具”,注说:“射人主持此礼,因为他有时射。”又说:“射人纳宾。”又说:射人“请立司正,国君允许,射人于是担任司正”。那么射人、司正是一人。又说:“于是进献司正与射人一人。”注:“天子射人、司士都是下大夫二人,诸侯则是上士,其人数也如此。”又说:“如果射礼,则大射正担任司射。”注:“大射正,是射人的长官。”此篇说“射人告具”,又说“大射正摈”,从此以后都只说“摈”。摈者自
阼阶下请立司正,公许,遂为司正,则此篇司正与大射正为一人也。下云:“公就物,小射正奉决、拾以笥,大射正执弓。”注云:“大射正舍司正,亲其职。”“乃荐司正”,注云:“司正,大射正是也。”云“耦次在洗东南”者,此无正文,案《乡射》记云:“设▯▯横奉之,南面坐奠之,南北当洗。”此下云三耦出次,西行拾取矢,又当北行向▯▯,则次在洗东南矣。云“方持弦矢曰挟”者,以矢横为方,《乡射》记云“凡挟矢,於二指▯横之”是也。
译在阼阶下请求设立司正,国君准许,于是担任司正,那么这篇中的司正与大射正就是同一个人。下文说:“国君走向器物,小射正捧着决、拾放在笥中,大射正拿着弓。”注解说:“大射正放下司正的职务,亲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是进献司正”,注解说:“司正,就是大射正。”说“耦次在洗的东南”这一说法,此处没有正文依据,查考《乡射》记记载:“设置〇〇横着捧着它,面朝南坐着安放它,南北方向对着洗。”下文说三耦从次中出来,向西行走拾取箭矢,又应当向北行走面向〇〇,那么次就在洗的东南了。说“方持弦矢叫作挟”,是因为箭横着拿叫作方,《乡射》记记载“凡是挟箭,在两指〇横着拿”就是这样。
自阼阶前曰:“为政请射。”(为政,谓司马也。司马,政官,主射礼。)
[疏]“自阼”至“请射”。
○注“为政”至“射礼”。
○释曰:云“为政,谓司马也”者,案《大宰》云:“四曰夏官,其属六十,掌邦政。”是为政谓司马也。云“司马,政官,主射礼”者,其属有射人,主射事,故司马政官主射礼也。
遂告曰:“大夫与大夫,士御於大夫。”(因告选三耦於君。御犹侍也。大夫与大夫为耦,不足,则士侍於大夫,与为耦也。今文於为于。)
[疏]“遂告”至“大夫”。
○注“因告”至“为于”。
○释曰:云“不足,则士侍於大夫,与为耦也”者,是以《曲礼》云:“君使士射。”注谓“以备耦”是也。
遂▯西阶前,东面右顾,命有司纳射器。(纳,内也。)
[疏]“遂▯”至“射器”。
○释曰:命,谓司射命之也,言有司,则前文“司士戒士射与赞者”,注云“谓士佐执事不射者”是也。《乡射》西阶前“西面命弟子纳射器”,此言东面者,君在阼,宜向之,故“东面右顾”者。以其有司是士,士在西阶南,东面,是以右顾向之。
射器皆入。君之弓矢▯东堂,宾之弓矢与中、筹、丰,皆止于西堂下。众弓矢不挟。总众弓矢、▯▯,皆▯次而俟。(中,闾中,▯器也。筹,▯也。丰,可奠射爵者。众弓矢,三耦及卿大夫以下弓矢也。司射矢亦止西堂下。众弓矢不挟,则纳公与众弓矢者挟之。▯▯,承矢器。今文俟作待。)
[疏]“射器”至“而俟”。
○注“中闾”至“作待”。
○释曰:云“中,闾中,▯器也”者,《乡射》记云:“於郊则闾中。”据此《大射》,故知闾中。中所以盛▯,故云▯器也。云“司射矢亦止西堂下”者,下文云司射卒诱射,“遂▯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是也。若然,司射有矢无弓,在堂西有弓者,误。或则据司射将献释获者,▯阼阶西去朴,▯堂西释弓,脱决、拾,是时弓在西堂下也。
工人、士与梓人升自北阶,两楹之▯,疏数容弓,若丹若墨,度尺而午,射正莅之。(工人士、梓人,皆司空之属,能正方圜者。一从一横曰午,谓画物也。射正,司射之长。)
[疏]“工人”至“莅之”。
○注“工人”至“之长”。
○释曰:知“工人士与梓人皆司空之属,能正方圜”者,《冬官》虽亡,不知官属之号,见今《考工记》有三十官,有梓人之官,此工人士又与梓人同事,故知《冬官》未亡时,属司空也。云“能正方圜者”,以工巧之能知也。《缋人职》云“火以圜,土以黄,其象方”,《梓人职》“张五采之侯”之类,是知方圜也。云“一从一横曰午,谓画物也”者,则上文横与距随是也。但未知从者横者,若为用丹,若为用墨,或科用其一。云“午”,十字,谓之先以左足履物,右足随而并立也。云“度尺”者,即《乡射记》“从如▯三尺,横如武尺二寸”是也。
卒画,自北阶下。司宫埽所画物,自北阶下。(扫物,重射事也。工人士、梓人、司宫,位在北堂下。)
[疏]“卒画”至“阶下”。
○注“扫物”至“堂下”。
○释曰:知“工人、梓人、司宫,位在北堂下”,虽无正文,南方不见有位,其人升降自北阶,明位在北堂下。
大史俟于所设中之西,东面以听政。(中未设也,大史俟焉,将有事也。《乡射礼》曰:“设中,南当▯▯,西当西序,东面。”)
[疏]“大史”至“听政”。
○注“中未”至“东面”。
○释曰:注引《乡射》者,欲见大史位之所在,在此也。
司射西面誓之曰:“公射大侯,大夫射参,士射干。射者非其侯,中之不获。卑者与尊者为耦,不异侯。”大史许诺。(誓犹告也。古文异作辞。)
[疏]“司射”至“许诺”。
○注“誓犹”至“作辞”。
○释曰:卑者、尊者射不异侯
译从阼阶前说道:“为政请射。”(为政,指司马。司马是掌管政事的官员,主持射礼。)
[疏]“自阼”至“请射”。
○注“为政”至“射礼”。
○解释说:说“为政,指司马”,依据《大宰》记载:“第四是夏官,其下属六十人,掌管国家政事。”这就是为政指司马的意思。说“司马是政官,主持射礼”,因为其下属有射人,主管射事,所以司马作为政官主持射礼。
于是禀告说:“大夫与大夫为耦,士侍奉大夫。”(于是禀告君主选择三对耦射者。御,即侍奉。大夫与大夫结为耦射,人数不足,则由士侍奉大夫,与其结为耦射。今文“於”作“于”。)
[疏]“遂告”至“大夫”。
○注“因告”至“为于”。
○解释说:说“人数不足,则由士侍奉大夫,与其结为耦射”,因此《曲礼》记载:“君主让士射箭。”注解说“为了凑齐耦射者”就是这个意思。
于是走到西阶前,面朝东,向右回顾,命令有司拿入射器。(纳,即放入。)
[疏]“遂〇”至“射器”。
○解释说:命,指司射命令,说“有司”,则前文“司士告诫士射者与赞者”,注解说“指协助执事而不射箭的士”就是这个意思。《乡射礼》在西阶前“面朝西命令弟子拿入射器”,这里说面朝东,是因为君主在阼阶,应当面向君主,所以“面朝东向右回顾”。因为有司是士,士在西阶南,面朝东,所以向右回顾面向他们。
射器都拿入。君主的弓矢放在东堂,宾客的弓矢以及中、筹、丰,都停放在西堂下。众人的弓矢不挟持。总括众人的弓矢、〇〇,都依次排列等待。(中,即闾中,是〇器。筹,是〇。丰,是可以放置射爵的器物。众人的弓矢,指三耦及卿大夫以下的弓矢。司射的箭也停放在西堂下。众人的弓矢不挟持,那么拿入公侯与众人弓矢的人就挟持它们。〇〇,是承放箭的器物。今文“俟”作“待”。)
[疏]“射器”至“而俟”。
○注“中闾”至“作待”。
○解释说:说“中,即闾中,是〇器”,《乡射礼》记说:“在郊外则用闾中。”根据此《大射礼》,所以知道是闾中。中用来盛放〇,所以说〇器。说“司射的箭也停放在西堂下”,下文说司射完成诱射,“于是〇堂西,改取一支挟持”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这样,司射有箭无弓,在堂西有弓,是错误的。或者这是依据司射将要献酒释获时,〇阼阶西去掉朴,〇堂西放下弓,脱去决、拾,这时弓在西堂下。
工人、士与梓人从北阶登上,在两楹之间,疏密容得下弓,或用丹色或用墨色,度量一尺而画十字,射正监督。(工人、士、梓人,都是司空的下属,能画正方形和圆形的人。一纵一横叫午,指画物。射正,是司射的长官。)
[疏]“工人”至“莅之”。
○注“工人”至“之长”。
○解释说:知道“工人、士与梓人都是司空的下属,能画正方形和圆形”,《冬官》虽然亡佚,不知道官属的名称,看到现在《考工记》有三十个官职,有梓人这个官职,这工人、士又与梓人同做一件事,所以知道《冬官》未亡时,属于司空。说“能画正方形和圆形”,是根据工巧的能力知道的。《缋人职》说“火用圆形,土用黄色,其形象方形”,《梓人职》“张挂五彩的侯”之类,是知道方形和圆形。说“一纵一横叫午,指画物”,则上文横与距随就是这个意思。只是不知道纵者横者,是用丹色,还是用墨色,或许分别用其中一种。说“午”,十字,称为先以左脚踩物,右脚随之并立。说“度量一尺”,即《乡射记》“纵向如〇三尺,横向如武尺二寸”就是这个意思。
画完,从北阶下来。司宫清扫所画的物,从北阶下来。(清扫物,是重视射事。工人、士、梓人、司宫,位置在北堂下。)
[疏]“卒画”至“阶下”。
○注“扫物”至“堂下”。
○解释说:知道“工人、梓人、司宫,位置在北堂下”,虽然没有正文,南方没有看到位置,这些人升降从北阶,明显位置在北堂下。
大史在设置中的西边等待,面朝东以听政令。(中尚未设置,大史等待,将有事。《乡射礼》说:“设置中,南当〇〇,西当西序,面朝东。”)
[疏]“大史”至“听政”。
○注“中未”至“东面”。
○解释说:注引用《乡射礼》,是想显示大史的位置所在,在这里。
司射面朝西告诫他们说:“公射大侯,大夫射参,士射干。射者如果不是射自己的侯,射中了也不计分。卑者与尊者为耦,不改变侯。”大史应允。(誓,即告诫。古文“异”作“辞”。)
[疏]“司射”至“许诺”。
○注“誓犹”至“作辞”。
○解释说:卑者、尊者射箭不改变侯
,言此者,以其誓云:“君射大侯,大夫射参侯,士射干侯。”恐与尊为耦,亦各射己侯,故覆言。此宾与君为耦,同射大侯;士与大夫为耦,同射参侯。以其既与尊者为耦,不可使之别侯。别侯者,则非耦类故也。
译说这话的人,是依据誓辞所说:“国君射大侯,大夫射参侯,士射干侯。”担心如果与地位尊贵的人结为耦射搭档,也会各自去射自己的侯,所以再次说明。这里宾客与国君结为耦射搭档,一同射大侯;士与大夫结为耦射搭档,一同射参侯。因为他们已经与地位尊贵的人结为耦射搭档,就不能让他们去射别的侯。如果射别的侯,那就不是耦射的同类了。
遂比三耦。(比,选次之也。不言面者,大夫在门右北面,士西方东面。)
[疏]“遂比三耦”。
○注“比选”至“东面”。
○释曰:云“不言面”者,以下云面,故决之。云“大夫在门右北面,士西方东面”者,仍依朝位,以其设朝之班位以来,其位未改,明知司射命誓及比次须还依旧位,司射面皆向之而比次也。若耦及侯数,天子大射、宾射六耦三侯,畿内诸侯则二侯四耦,畿外诸侯大射、宾射皆三侯三耦。但诸侯畿外、畿内各有一申一屈,故畿外三侯远尊得申,与天子同三耦则屈。畿内二侯近尊则屈,四耦则申。若燕射,则天子、诸侯例同三耦,一侯而已,以其燕私,屈也。若卿大夫士例同一侯三耦,略言之数,备《礼记射义》也。
三耦俟于次北,西面北上。(未知其耦。今文俟为立。)
[疏]“三耦”至“北上”。
○注“未知”至“为立”。
○释曰:云“未知其耦”者,下经始命之,故云未知其耦。若然,此经已言面位者,三耦虽未知与谁为耦,要知为三耦,故立於此。
司射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卒,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处。)
[疏]“司射”至“于次”。
○注“取弓”至“蔽处”。
○释曰:云“取弓矢不拾者,次中隐蔽处”者,对《乡射》堂西显露之处拾取矢也。
司射入于次,▯三挟一个,出于次,西面揖,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当物北面揖,及物揖,由下物少退,诱射。(▯,扌及也。挟一个挟於弦也。个犹枚也。由下物而少退,谦也。诱犹教也,“夫子循循然,善诱人”。)
[疏]“司射”至“诱射”。
○注“▯扌及”至“诱人”。
○释曰:自此至“东面”,论司射诱射之事。此射人诱射与《乡射》同,但《乡射》往阶西取弓矢,此则入次取弓矢为异。然此云“入次,▯三挟一个”,则已前皆挟乘矢不改,《乡射》亦然。引《论语》者,彼夫子教弟子学问事。司射教人射事,虽不同,同是教法,故引为证也。
射三侯,将乘矢,始射干,又射参,大侯再发。(将,行也。行四矢,象有事於四方。《诗》云:“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卒射,北面揖。(揖於当物之处,不南面者,为不背卿。)
[疏]注“不南”至“背卿”。
○释曰:案《乡射》诱射,射卒南面揖者,彼尊东,或公或卿大夫位同不别,故司射不特尊之。此《大射》辨尊卑,尊东唯有天子命卿,其馀小卿及大夫皆宾西,故特尊之,不背之也。
及阶揖,降,如升射之仪。遂▯堂西,改取一个挟之。(改,更也。不射而挟矢,示有事也。)
遂取扑▯之,以立于所设中之西南,东面。(扑,所以挞犯教者也。於是言立,著其位也。《乡射》记曰:“司射之弓矢与扑,倚于西阶之西。”)
[疏]注“扑所”至“之西”。
○释曰:云“於是言立,著其位”者,案《乡射》司射先立所设中之西南,三耦从之,立於西南,司射却就之,▯三挟一个,乃诱射。此则诱射卒,乃始来就位者,由此有次,就次取弓矢,射讫,无事乃於此立,故云於是言立,著其位也。引《乡射》记者,此不言司射倚弓矢之处,引之,证此与彼记文同也。
司马师命负侯者:“执旌以负侯。”(司马师,正之佐也。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志於侯中也。负侯,获者也。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以旌居乏待获。析羽为旌。)
[疏]“司马”至“负侯”。
○注“司马”至“为旌”。
○释曰:自此尽“而俟”,论司马师命服不负侯之事也。引“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者,欲见诸侯亦三侯,亦使服不氏与徒为获者也。云“析羽为旌”,《周礼司常》文。
负侯者皆▯侯,执旌负侯而俟。司射▯次,作上耦射。(作,使也。)
司
译于是排列三组射手。(比,是选定次序的意思。不说明面向,是因为大夫在门右侧面北,士在西方面东。)
[疏]“于是排列三组射手”。
○注“比选”至“东面”。
○解释说:说“不说明面向”,是因为下文提到了面向,所以对此进行决断。说“大夫在门右侧面北,士在西方面东”,是仍然依照朝位的安排,因为从设置朝位的班序以来,他们的位次没有改变,显然司射命令誓戒以及排列次序必须回到原来的位次,司射都面向他们而排列次序。如果是射手的组数和箭靶的数量,天子的大射、宾射是六组射手三个箭靶,王畿内的诸侯则是两个箭靶四组射手,王畿外的诸侯大射、宾射都是三个箭靶三组射手。只是诸侯王畿外、王畿内各自有一伸一屈,所以王畿外三个箭靶远而尊贵得以伸展,与天子相同三组射手则屈曲。王畿内两个箭靶近而尊贵则屈曲,四组射手则伸展。如果是燕射,那么天子、诸侯惯例相同都是三组射手,只有一个箭靶而已,因为这是燕饮私宴,所以屈曲。如果是卿大夫士惯例相同都是一个箭靶三组射手,简略地叙述数量,完备地记载在《礼记·射义》中。
三组射手在次舍的北面等候,面向西,以北为上。(还不知道他们的配对对象。今文“俟”作“立”。)
[疏]“三组射手”至“以北为上”。
○注“未知”至“为立”。
○解释说:说“还不知道他们的配对对象”,是因为下文才开始命令他们,所以说还不知道他们的配对对象。如果这样,这段经文已经说了面向和位次,三组射手虽然还不知道和谁配对,但要知道是三组射手,所以站在这里。
司射命令上射,说:“某侍奉您。”命令下射,说:“您和某子射箭。”完毕,于是命令三组射手从次舍中取弓和箭。(取弓和箭不拾取,是因为次舍中是隐蔽的地方。)
[疏]“司射”至“于次”。
○注“取弓”至“蔽处”。
○解释说:说“取弓和箭不拾取,是因为次舍中是隐蔽的地方”,是相对于《乡射礼》中在堂西显露的地方拾取箭而言的。
司射进入次舍,〇三挟一个,走出次舍,面向西作揖,在台阶前面向北作揖,到达台阶作揖,登上堂作揖,在箭靶前面向北作揖,到达箭靶作揖,从箭靶下稍微后退,示范射箭。(〇,是手及的意思。挟一个,是挟在弦上。个,同“枚”。从箭靶下稍微后退,是表示谦逊。诱,是教导的意思,“夫子循循然,善诱人”。)
[疏]“司射”至“诱射”。
○注“〇扌及”至“诱人”。
○解释说:从这里到“东面”,论述司射示范射箭的事情。这里射人示范射箭与《乡射礼》相同,只是《乡射礼》去台阶西侧取弓和箭,这里则是进入次舍取弓和箭有所不同。然而这里说“进入次舍,〇三挟一个”,那么以前都是挟着四支箭没有改变,《乡射礼》也是这样。引用《论语》的话,那里是夫子教导弟子学问的事情。司射教导人射箭的事情,虽然不同,但都是教导的方法,所以引用作为证据。
射三个箭靶,将要行四支箭,开始射干侯,又射参侯,大侯再发射。(将,是行的意思。行四支箭,象征有事于四方。《诗经》说:“四矢反兮,以御乱兮。”)
射完,面向北作揖。(在箭靶前作揖,不面向南,是为了不背对卿。)
[疏]注“不南”至“背卿”。
○解释说:按照《乡射礼》示范射箭,射完面向南作揖,是因为那里尊贵者在东,或者是公或卿大夫位次相同不区别,所以司射不特别尊崇他们。这里《大射礼》辨别尊卑,尊贵者在东只有天子任命的卿,其余小卿及大夫都是宾客在西,所以特别尊崇他们,不背对他们。
到达台阶作揖,走下台阶,如同上升射箭的礼仪。于是〇堂西,改取一个挟着。(改,是更换的意思。不射箭而挟着箭,表示有事。)
于是取扑〇之,站在所设中的西南,面向东。(扑,是用来鞭打违反教导的人的。在这里说站立,是明确他的位次。《乡射礼》记说:“司射的弓矢和扑,倚在西阶的西边。”)
[疏]注“扑所”至“之西”。
○解释说:说“在这里说站立,是明确他的位次”,按照《乡射礼》司射先站在所设中的西南,三组射手跟随他,站在西南,司射却靠近他们,〇三挟一个,于是示范射箭。这里则是示范射箭完毕,才来就位,因为有次舍,去次舍取弓和箭,射完,无事才在这里站立,所以说在这里说站立,是明确他的位次。引用《乡射礼》记的话,这里没有说司射倚放弓矢的地方,引用它,证明这里和那里的记文相同。
司马师命令负侯者:“拿着旌旗背负箭靶。”(司马师,是正职的佐助。想要让射箭的人看见箭靶和旌旗,深深记住射中箭靶。负侯,是获者。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掌管拿着旌旗在乏中等待获报。分析羽毛做成旌旗。)
[疏]“司马”至“负侯”。
○注“司马”至“为旌”。
○解释说:从这里到“而俟”,论述司马师命令服不氏负侯的事情。引用“天子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是想表明诸侯也是三个箭靶,也让服不氏和徒作为获者。说“分析羽毛做成旌旗”,是《周礼·司常》的原文。
负侯者都〇侯,拿着旌旗背负箭靶而等候。司射〇次,使上耦射箭。(作,是使的意思。)
司
射反位。
[疏]“司射反位”。
○释曰:此不言先反位者,为三耦始出次,未有次前位,无所先,故不言先也。
译射手回到原位。
[疏]“司射回到原位”。
○解释说:这里不说“先”回到原位,是因为三组射手刚从次位出来,还没有次位前面的位置,没有“先”的对象,所以不说“先”。
上耦出次,西面揖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上射先升三等,下射从之,中等。(上射在左,便射位也。中犹▯也。)
[疏]注“上射”至“▯也”。
○释曰:云“上射在左,便射位也”者,《乡射》亦云上射在左,不云便射位者,彼东面位,上射在北,故在左不取便射位之义。此次北西面位,亦上射在北,居右,故上射须在左,以其发位并行,及升北面就物位皆言居左,履物南面,上射乃在右,故云上射在左便射位也。
上射升堂,少左。下射升,上射揖,并行。(并,亻并也,亻并东行。)
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皆左足履物,还视侯中,合足而俟。(视侯中,各视其侯之中。大夫耦则视参中,参中十四尺。士耦则视干中,干中十尺。)
[疏]注“视侯”至“十尺”。
○释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参侯七十弓,故侯中十四尺;干侯五十弓,故侯中十尺。
司马政▯次,袒、决、遂,执弓,右挟之,出,升自西阶,▯下物,立于物▯,左执▯付,右执箫,南扬弓,命去侯。(司马正,政官之属。箫,弓末。扬弓者,执下末。扬犹举也。▯下物,由上射後东过也。命去侯者,将射当获也。《乡射礼》曰:“西南面,立于物▯。”)
[疏]“司马”至“去侯”。
○注“司马”至“物▯”。
○释曰:云“司马正政官之属”者,非大司马,大司马之下属大司马,故云司马属。案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此虽诸侯礼,亦应有小司马,号为司马正也。知“▯下物由上射後东过也”者,案《乡射》司马命去侯时,由上射後过至下射西,西南面扬弓,命去侯,故引《乡射》证此亦在物▯西南面也。
负侯皆许诺,以宫趋,直西,及乏南,又诺以商,至乏,声止。(宫为君,商为臣,其声和相生也。《乡射礼》曰:“获者执旌许诺。”古文声为磬。)
[疏]“负侯”至“声止”。
○注“宫为”至“为磬”。
○释曰:云“宫为君,商为臣”,《乐记》文。云“声和相生”者,宫生徵,徵生商,而云相生者,虽隔徵亦是相生之义也。云“声和”者,宫数八十一,商数七十二,弹宫则商应,故云声和也。引《乡射》者,彼臣礼,下云“诺声不绝”,不言宫商,引之,证与此不同之意。
授获者,退立于西方。获者兴,共而俟。(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参侯、干侯,徒负侯居乏,不相代。《乡射礼》曰:“获者执旌许诺,声不绝,以至于乏,坐东面偃旌,兴而俟。”古文获皆作护,非也。)
[疏]“授获”至“而俟”。
○注“大侯”至“非也”。
○释曰:云“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者,上注引《周礼》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是以郑分之於三侯之上,大侯尊,故使服不氏与一徒居乏,自馀徒三人分之於二侯,徒以少一人,不得相代也。引《乡射》者,此文不具,宜与彼同。
司马正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後,降自西阶,遂▯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拾,遂也。《乡射礼》曰:司马“反位,立于司射之南”。)
[疏]“司马”至“反位”。
○注“拾遂”至“之南”。
○释曰:引《乡射》者,於此司马不言位,宜与《乡射》同,故引为证。
司射进,与司马正交于阶前,相左,由堂下,西阶之东,北面视上射。命曰:“毋射获,毋猎获。”上射揖。司射退,反位。(射获,矢中乏也。从旁为猎。)乃射。上射既发,挟矢,而后下射射,拾发以将乘矢。(拾,更也。将,行也。)获者坐而获。(坐言获也。)举旌以宫,偃旌以商。(再言获也。)
获而未释获。(但言获,未释▯。古文释为舍。)
[疏]“获而未释获”。
○注“但言”至“为舍”。
○释曰:云“但言获,为释▯”者,郑注《乡射》云:“但大言
译上耦出次,面向西作揖后进入。上射者在左,两人并行,到达台阶前面向北作揖,到达台阶时又作揖。上射者先登上三级台阶,下射者跟随其后,到达中间位置。(上射者在左,是为了便于射位。中,即中间。)
[疏]注“上射”至“〇也”。
○解释说:说“上射在左,是为了便于射位”,《乡射礼》也说上射在左,但没有说便于射位,那是因为那里是面向东的位置,上射者在北,所以在左并不取便于射位的意思。这里是面向北西的位置,也是上射者在北,居右,所以上射者必须在左,因为出发位置并行,以及登上台阶面向北就位时都说居左,踏上靶位面向南时,上射者才在右,所以说上射在左是为了便于射位。
上射者登上堂,稍微偏左。下射者登上堂,上射者作揖,两人并行。(并,即并肩,并肩向东行。)
都对着自己的靶位面向北作揖,到达靶位时又作揖。都用左脚踏上靶位,转身看着靶心,并拢双脚等待。(看靶心,各自看自己靶的中间。大夫的耦则看参中,参中十四尺。士的耦则看干中,干中十尺。)
[疏]注“视侯”至“十尺”。
○解释说:弓长二寸,作为侯中的标准。参侯七十弓,所以侯中十四尺;干侯五十弓,所以侯中十尺。
司马正从次中出来,袒露右臂,戴上决和遂,拿着弓,右腋下夹着弓,出来,从西阶登上堂,从靶位下方经过,站在靶位旁边,左手拿着靶位旁的付,右手拿着弓末,向南举起弓,命令离开靶位。(司马正,是政官的属官。箫,是弓末。扬弓,是拿着弓的下端。扬,即举。从靶位下方经过,是从上射者身后向东经过。命令离开靶位,是因为将要射箭时应当获得。《乡射礼》说:“面向西南,站在靶位旁边。”)
[疏]“司马”至“去侯”。
○注“司马”至“物〇”。
○解释说:说“司马正是政官的属官”,不是大司马,大司马之下有大司马,所以说司马属。查考天子有大司马卿一人,小司马中大夫二人。这虽然是诸侯的礼,也应该有小司马,称为司马正。知道“从靶位下方经过是从上射者身后向东经过”,查考《乡射礼》司马命令离开靶位时,从上射者身后经过到下射者西边,面向西南举起弓,命令离开靶位,所以引用《乡射礼》证明这里也在靶位旁边面向西南。
负侯者都答应,用宫调快步走,径直向西,到达乏的南边,又用商调答应,到达乏,声音停止。(宫代表君,商代表臣,它们的声调和相生。《乡射礼》说:“获者拿着旌旗答应。”古文声作磬。)
[疏]“负侯”至“声止”。
○注“宫为”至“为磬”。
○解释说:说“宫为君,商为臣”,是《乐记》的话。说“声和相生”,宫生徵,徵生商,而说相生,虽然隔着徵也是相生的意思。说“声和”,宫数八十一,商数七十二,弹宫则商应,所以说声和。引用《乡射礼》,那是臣的礼,下面说“诺声不绝”,不说宫商,引用它,证明与此不同的意思。
交给获者,退下站在西方。获者起来,共同等待。(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参侯、干侯,徒负侯居乏,不相代。《乡射礼》说:“获者拿着旌旗答应,声音不绝,直到乏,坐东面偃旌,起来等待。”古文获都作护,不对。)
[疏]“授获”至“而俟”。
○注“大侯”至“非也”。
○解释说:说“大侯,服不氏负侯,徒一人居乏,相代而获”,上面注引用《周礼》服不氏下士一人,徒四人,所以郑玄分他们于三侯之上,大侯尊贵,所以让服不氏与一徒居乏,其余徒三人分于二侯,徒因为少一人,不能相代。引用《乡射礼》,这里文字不全,应该与那里相同。
司马正从下射者的南边出来,回到他的后面,从西阶走下堂,于是回到次中,放下弓,摘下决和拾,穿上外衣,回到原位。(拾,即遂。《乡射礼》说:司马“回到原位,站在司射的南边”。)
[疏]“司马”至“反位”。
○注“拾遂”至“之南”。
○解释说:引用《乡射礼》,这里司马不说位,应该与《乡射礼》相同,所以引用作为证据。
司射前进,与司马正在台阶前交错,互相让左,从堂下,西阶的东边,面向北看着上射。命令说:“不要射中获,不要猎获。”上射者作揖。司射退下,回到原位。(射获,是箭射中乏。从旁射为猎。)于是射箭。上射者射完后,夹着箭,然后下射者射,轮流发射以完成乘矢。(拾,即更。将,即行。)获者坐着获得。(坐着说获得。)举起旌旗用宫调,放下旌旗用商调。(再次说获得。)
获得而没有宣布获得。(只说获得,没有宣布。古文释作舍。)
[疏]“获而未释获”。
○注“但言”至“为舍”。
○解释说:说“只说获得,没有宣布”,郑注《乡射》说:“只大声说
获。”此注不言大,省文也。
卒射,右挟之,北面揖,揖如升射。(右挟之,右手挟弦。)
译获得。”这条注疏没有说“大”,是省略了文字。
射毕,右手挟着弓,面向北作揖,作揖的方式如同升堂射箭时一样。(右挟之,即右手挟着弓弦。)
上射降三等,下射少右,从之,中等,并行。上射於左,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相揖。▯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上射於左,由下射阶上少右,乃降待之。言袭者,凡射皆袒。)
[疏]“上射”至“反位”。
○注“上射”至“皆袒”。
○释曰:云“上射降三等”者,诸侯阶有七等,言三等者,欲明下射中等,是降一等之上下,下射过向西畔由右,故上射至地待之,乃得二人并行,上射於左也。云“与升射者相左交于阶前”者,降射者仍南行,故得阶前交往来也。云“上射於左,由下射阶上少右,乃降待之”者,此郑解在阶下,而上射得在左之意,由下射阶上少右,向西畔乃降,上射於地待之,故并行时得上射在左也。云“凡射皆袒”者,案《乡射》“命三耦,各与其耦让取弓矢,拾”,三耦取弓遂至卒射,云“脱决、拾,袭而俟于堂西,南面”。此则前遂命三耦取弓矢于次,不言袒,至此亦言袭,故须言凡射皆袒,决在此不见袒,亦袒可知也。
三耦卒射,亦如之。司射去扑,倚于阶西,▯阼阶下,北面告于公,曰:“三耦卒射。”反,▯扑,反位。
[疏]“三耦”至“反位”。
○释曰:云“司射去扑,倚于西阶西,▯阼阶下,北面告于公”者,案《乡射》:“司射去扑,倚于西阶之西,升堂,北面告于宾曰:三耦卒射。”注云:“去扑乃升,不敢佩刑器即尊者之侧。”此不升堂而在阼阶下而亦去扑者,尊公故也。
司马正袒、决、遂,执弓,右挟之,出,与司射交于阶前,相左。(出,出於次也。袒时亦▯次。)
[疏]“司马”至“相左”。
○注“出出”至“▯次”。
○释曰:自此至“兴反位”,论取矢设▯▯。云“出于次也,袒时亦▯次”者,以此而言,则袒时入次,今更出次。知不在位上袒而入次取弓者,凡袒、袭皆隐处。《乡射》无次,司马▯堂西袒,执弓矢,不在位。此《大射》有次,明入次袒,不在位可知。
升自西阶,自右物之後,立于物▯,西南面,揖弓,命取矢。(揖,推之。)负侯许诺,如初去侯,皆执旌以负其侯而俟。(俟小臣取矢,以旌指教之。)
司马正降自西阶,北面命设▯▯。(此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後而降之。)
[疏]注“此出”至“降之”。
○释曰:“此出于下射之南,还其後而降之”者,《乡射》文。此亦然,故引为证也。
小臣师设▯▯。司马正东面以弓为毕。(毕,所以教助执事者。《乡射》记曰:“乃设▯▯于中庭,南当洗,东肆。”)
[疏]“小臣”至“为毕”。
○注“毕所”至“东肆”。
○释曰:云“毕,所以教助执事”者,以毕是助载鼎实之物,故司马执弓为毕以指授,若《周礼》执殳以为鞭度。然引《乡射礼》文者,证经设▯▯,故亦当洗。
既设▯▯,司马正▯次,释弓,说决、拾,袭,反位。小臣坐委矢于▯▯,北括,司马师坐乘之,(乘,四四数之。)卒。若矢不备,则司马正又袒执弓,升,命取矢如初,曰:“取矢不索。”乃复求矢,加于▯▯。卒,司马正进坐,左右抚之,兴,反位。(左右抚,分上下射,此坐皆北面。)
司射▯西阶西,倚扑,升自西阶,东面请射于公。(倚朴者,将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升堂者,欲诸公卿大夫辩闻也。)
[疏]“司射”至“于公”。
○注“倚扑”至“闻之”。
○释曰:自此尽“未降”,请君行第二番射,并命谓之为。云“倚扑者,将即君,前不敢佩刑器也”者,上以去扑告君不注,至此乃注者,彼告在阼阶下,远君,故不注。至此升堂乃注,义与彼同也。上不升者,以告以三耦射,射卒事缓,故在下。此告欲诸公卿大夫遍闻也,故升,但升者是其正,故《乡射》升堂,《大射》告公,故前在堂下,此升者,欲公卿闻之故也。
公许。遂▯西阶上,命宾御于公,诸公、卿则以
译上射者下台阶三级,下射者稍微偏右,跟随其后,处于中等位置,两人并行。上射者在左侧,与上台阶射箭的人向左交错于台阶前,互相作揖。〇接着,放下弓,解下决、拾和袭,回到原位。(上射者在左侧,从下射者上台阶时稍微偏右,然后下台阶等待他。说袭,是因为凡是射箭都要袒露右臂。)
[疏]“上射”到“反位”。
○注“上射”到“皆袒”。
○解释说:说“上射者下台阶三级”,诸侯的台阶有七级,说三级,是为了说明下射者处于中等位置,是下降一级的上下,下射者越过向西边从右侧走,所以上射者到地面等待他,然后才能两人并行,上射者在左侧。说“与上台阶射箭的人向左交错于台阶前”,下台阶射箭的人仍然向南走,所以能在台阶前交往往来。说“上射者在左侧,从下射者上台阶时稍微偏右,然后下台阶等待他”,这是郑玄解释在台阶下,而上射者能在左侧的原因,因为下射者上台阶时稍微偏右,向西边然后下台阶,上射者在地面等待他,所以并行时上射者在左侧。说“凡是射箭都要袒露右臂”,根据《乡射礼》“命令三耦,各自与其耦谦让取弓矢,拾”,三耦取弓直到射完,说“脱去决、拾,穿上袭而在堂西等待,面向南”。这里之前命令三耦取弓矢于次,没有说袒露,到这里也说穿上袭,所以必须说凡是射箭都要袒露,决在这里没有看到袒露,也可以知道是袒露的。
三耦射完,也这样。司射去掉扑,靠在台阶西侧,〇阼阶下,面向北向公报告,说:“三耦射完。”返回,〇扑,回到原位。
[疏]“三耦”到“反位”。
○解释说:说“司射去掉扑,靠在西阶西侧,〇阼阶下,面向北向公报告”,根据《乡射礼》:“司射去掉扑,靠在西阶西侧,上堂,面向北向宾报告说:三耦射完。”注说:“去掉扑然后上堂,不敢佩戴刑器靠近尊者。”这里不上堂而在阼阶下也去掉扑,是因为尊敬公的缘故。
司马正袒露右臂,戴上决、遂,拿着弓,右腋下夹着,出来,与司射在台阶前交错,向左。(出来,是从次出来。袒露时也在〇次。)
[疏]“司马”到“相左”。
○注“出出”到“〇次”。
○解释说:从这里到“兴反位”,论述取矢设〇〇。说“从次出来,袒露时也在〇次”,由此而言,那么袒露时进入次,现在再从次出来。知道不是在位上袒露而进入次取弓,凡是袒露、穿上袭都在隐蔽处。《乡射礼》没有次,司马在堂西袒露,拿着弓矢,不在位。这里《大射礼》有次,明显进入次袒露,不在位可知。
从西阶上台阶,从右侧物之后,站在物〇,西南面,推弓,命令取矢。(推,是推之。)负侯许诺,像最初去掉侯一样,都拿着旌旗背着他们的侯而等待。(等待小臣取矢,用旌旗指教他们。)
司马正从西阶下台阶,面向北命令设〇〇。(这是在从下射者的南侧,回到他的后面然后下台阶。)
[疏]注“此出”到“降之”。
○解释说:“这是在从下射者的南侧,回到他的后面然后下台阶”,是《乡射礼》的原文。这里也是这样,所以引用作为证据。
小臣师设〇〇。司马正面向东以弓为毕。(毕,是用来教助执事者的。《乡射礼》记曰:“于是设〇〇于中庭,南当洗,东肆。”)
[疏]“小臣”到“为毕”。
○注“毕所”到“东肆”。
○解释说:说“毕,是用来教助执事”,因为毕是助载鼎实之物,所以司马拿着弓为毕以指授,像《周礼》拿着殳以为鞭度。然而引用《乡射礼》原文,证明经文设〇〇,所以也应当洗。
设完〇〇,司马正〇次,放下弓,解下决、拾,穿上袭,回到原位。小臣坐着把矢放在〇〇上,北括,司马师坐着乘之,(乘,是四四数之。)完毕。如果矢不齐全,那么司马正又袒露右臂拿着弓,上台阶,命令取矢像最初一样,说:“取矢不索。”于是再寻求矢,加在〇〇上。完毕,司马正前进坐着,左右抚摸它,起来,回到原位。(左右抚摸,区分上下射,这里坐着都面向北。)
司射〇西阶西侧,靠着扑,从西阶上台阶,面向东向公请射。(靠着朴,是将要靠近君前,不敢佩戴刑器。上堂,是想让公卿大夫都听到。)
[疏]“司射”到“于公”。
○注“倚扑”到“闻之”。
○解释说:从这里到“未降”,请君行第二番射,并命令谓之为。说“靠着朴,是将要靠近君,前不敢佩戴刑器”,上面以去掉扑报告君没有注,到这里才注,因为那里报告在阼阶下,远离君,所以不注。到这里上堂才注,意义与那里相同。上面不上堂,因为报告以三耦射,射完事缓,所以在下面。这里报告想让公卿大夫都听到,所以上堂,但上堂是其正,所以《乡射礼》上堂,《大射礼》报告公,所以前在堂下,这里上堂,想让公卿听到缘故。
公允许。于是〇西阶上,命令宾御于公,诸公、卿则以
司射自西阶上北面告于大夫,曰:“请降。”司射先降,▯扑,反位。大夫从之降,▯次,立于三耦之南,西面,北上。(▯次,由次前而北,西面立。)
[疏]“司射”至“北上”。
○注“▯次”至“面立”。
○释曰:云“告于大夫曰请降”者,以诸公卿在上,故请大夫降。《乡射》降告“主人与宾为耦,遂告于大夫”,又曰:“宾主人与大夫皆未降。”注云:“言未降者,见其志在射。”大夫未降者,彼臣礼,主人与宾皆卑,故大夫未降,与此异也。云“▯次,由次前而北,西面立”者,上云司射等▯次,谓入次中,此▯次者,大夫降自西阶,东行▯次,所过向堂东,西面立,因过次为▯次,非入次也。
司射东面于大夫之西比耦。大夫与大夫,命上射曰:“某御於子。”命下射曰:“子与某子射。”卒,遂比众耦。(众耦,士也。)
众耦立于大夫之南,西面北上。若有士与大夫为耦,则以大夫之耦为上。(为上,居群士之上。)
[疏]“司射”至“为上”。
○注“为上”至“之上”。
○释曰:云“为上,居群士之上”者,若是士与大夫之尊者为耦,故居群士之上也。郑云群士之上者,既为上射,恐在大夫之上,故云群士之上。是以下注云:“士虽为上射,其辞犹尊大夫也。”若然,国皆有三卿五大夫,三耦六人而已,而云使士为耦者,卿大夫或有故,或出使,容其不足,使士备耦之法也。
命大夫之耦曰:“子与某子射。”告於大夫曰:“某御於子。”(士虽为上射,其辞犹尊大夫。)
命众耦,如命三耦之辞。诸公、卿皆未降。(言未降者,见其志在射。)
[疏]注“言未”至“在射”。
○释曰:言“未”者,後当降,故云未也。若终六射不得言未,是以《乡射》记云“众宾不与射者不降”,注:“不以无事乱有事。”是不射不得云未也。
遂命三耦各与其耦拾取矢,皆袒、决、遂,执弓,右挟之。(此命入次之事也。司射既命而反位,不言之者,上射出,当作取矢,事未讫。)
[疏]“遂命”至“挟之”。
○注“此命”至“未讫”。
○释曰:自此尽“袭反位”,论命拾取矢之事。郑知此是“命入次之事”者,上来未有三耦入次袒、决、遂之事,又下文乃云“一耦出”,明此是命入次之事。若然,“司射命讫当反位,不言”者,以其三耦入次,出乃当作取矢,待作取矢,即是事未讫,故不言反位也。仍未知令入次之後,未出之▯,且在西方位,且在阶下位。三者虽无文,以事缓急言之,三耦入次,出则作之,宜在阶下位,於义可也。又《乡射》云“司射反位”者,司射反位,则有三耦位,得言反位。此曰射位在西方,去次远,又曰射位若阶下,去次亦远,不得言反,故不言也。
一耦出,西面揖,当▯▯北面揖,及▯▯揖。(三耦同入次,其出也,一上射出,西面立,司射作之,乃揖行也。当▯▯,▯▯正南之东西。)上射东面,下射西面。上射揖进,坐横弓,▯手自弓下取一个,兼诸▯付,兴,顺羽,且左还,毋周,反面揖。(横弓者,南踣弓也。▯手自弓下取矢者,以左手在弓表,右手从里取之,便也。兼,并也。并矢於▯付,当顺羽,既又当执弦。顺羽者,手放而下,备不整理也。左还,反其位。毋周,右还而反东面也。君在阼,还周则下射将背之。古文且为阻。)
[疏]“上射”至“面揖”。
○注“横弓”至“为阻”。
○释曰:云“左还,反其位。毋周,右还而反东面也”者,毋周者,左还行至位,即位右还而反东面,是还不周也。云“君在阼,还周则下射将背之”者,上射左还,已还背君,而据下射而言者,上射去君远,故据下射而言。以其下射若右还周,为背君,若左还,向东覆,即右还西面,是不背君,周即背故也。
下射进,坐横弓,覆手自弓上取一个,兼诸▯付,兴,顺羽,且左
译司射从西阶登上堂,面向北向大夫报告说:“请允许您下堂。”司射先下堂,在堂下就位,回到原位。大夫跟随他下堂,在堂下就位,站在三耦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首。(就位,是从位次前方向北,面向西站立。)
[疏]“司射”到“北上”。
○注“就位”到“面立”。
○解释说:说“报告大夫说请降”的,是因为各位公卿在上面,所以请大夫下堂。《乡射礼》中下堂报告“主人与宾客结为耦,于是报告大夫”,又说:“宾客主人与大夫都还没有下堂。”注解说:“说没有下堂,是显示他们的心志在于射礼。”大夫没有下堂的,那是臣子的礼节,主人与宾客地位都低,所以大夫没有下堂,这与这里不同。说“就位,从位次前方向北,面向西站立”的,上面说司射等人就位,是指进入位次中,这里的就位,是大夫从西阶下堂,向东行走经过位次,所经过的地方面向堂东,面向西站立,因为经过位次称为就位,并不是进入位次中。
司射面向东,站在大夫的西边,为耦配对。大夫与大夫配对,命令上射说:“某人为您驾车。”命令下射说:“您与某人射。”完毕,于是为众耦配对。(众耦,是士。)
众耦站在大夫的南面,面向西,以北为上首。如果有士与大夫结为耦,就把大夫的耦排在上首。(排在上首,是居于众士之上。)
[疏]“司射”到“为上”。
○注“为上”到“之上”。
○解释说:说“排在上首,居于众士之上”的,如果是士与地位尊贵的大夫结为耦,所以居于众士之上。郑玄说居于众士之上,是因为既已作为上射,恐怕会排在大夫之上,所以说居于众士之上。因此下面的注解说:“士虽然作为上射,其言辞仍然尊敬大夫。”如果这样,国中都有三卿五大夫,三耦六人罢了,而说让士结为耦的,是因为卿大夫或许有事,或者出使,恐怕人数不足,让士来凑足耦数的办法。
命令大夫的耦说:“您与某人射。”报告大夫说:“某人为您驾车。”(士虽然作为上射,其言辞仍然尊敬大夫。)
命令众耦,如同命令三耦的言辞。各位公、卿都还没有下堂。(说没有下堂,是显示他们的心志在于射礼。)
[疏]注“说没有”到“在射”。
○解释说:说“没有”的,是因为后面应当下堂,所以说没有。如果最终六射都不下堂就不能说没有,所以《乡射礼》记载说“众宾不参与射礼的不下堂”,注解说:“不因为无事扰乱有事。”是不参与射礼就不能说没有。
于是命令三耦各自与其耦拾取箭矢,都袒露右臂、戴上决拾、穿上遂,拿着弓,右手夹着它。(这是命令进入位次的事。司射命令后回到原位,不说的,是因为上射出来,应当作取矢的动作,事情还没有结束。)
[疏]“于是命令”到“夹着它”。
○注“这是命令”到“没有结束”。
○解释说:从这里到“袭反位”,论述命令拾取箭矢的事。郑玄知道这是“命令进入位次的事”,是因为上面没有三耦进入位次袒露右臂、戴上决拾、穿上遂的事,又下文才说“一耦出来”,明白这是命令进入位次的事。如果这样,“司射命令完毕应当回到原位,不说”的,是因为三耦进入位次,出来才应当作取矢的动作,等待作取矢的动作,就是事情没有结束,所以不说回到原位。仍然不知道命令进入位次之后,没有出来的时候,暂且在西方位,暂且在阶下位。三者虽然没有文字记载,以事情的缓急来说,三耦进入位次,出来就作取矢的动作,应当在阶下位,在义理上是可行的。又《乡射礼》说“司射回到原位”的,司射回到原位,那么有三耦的位置,可以说回到原位。这里说射位在西方,距离位次远,又说射位如果在阶下,距离位次也远,不能说回到原位,所以不说。
一耦出来,面向西作揖,当在堂下正中北面作揖,到达堂下正中作揖。(三耦一同进入位次,他们出来的时候,一耦的上射出来,面向西站立,司射作取矢的动作,于是作揖前行。当在堂下正中,堂下正中是南面的东西两侧。)上射面向东,下射面向西。上射作揖前进,坐下横放弓,左手从弓下取一支箭,并放在左臂上,起来,理顺箭羽,并且向左转身,不转满一圈,转过身来作揖。(横放弓,是弓向南倒下。左手从弓下取箭,是用左手在弓的外侧,右手从内侧取它,方便。并,是一起。把箭并放在左臂上,应当理顺箭羽,然后又应当执弦。理顺箭羽,是手放开向下,防备不整理。向左转身,回到原位。不转满一圈,是向右转身而回到面向东。君在阼阶,转满一圈那么下射将背对君。古文且作阻。)
[疏]“上射”到“面揖”。
○注“横放弓”到“作阻”。
○解释说:说“向左转身,回到原位。不转满一圈,是向右转身而回到面向东”的,不转满一圈,是向左转身走到原位,就在原位向右转身而回到面向东,这是转身不转满一圈。说“君在阼阶,转满一圈那么下射将背对君”的,上射向左转身,已经转身背对君,而依据下射来说的,是因为上射距离君远,所以依据下射来说。因为下射如果向右转满一圈,就是背对君,如果向左转,向东覆盖,就向右转面向西,是不背对君,转满一圈就是背对君的缘故。
下射前进,坐下横放弓,右手从弓上取一支箭,并放在左臂上,起来,理顺箭羽,并且向左
还,毋周,反面揖。(横弓,亦南踣弓也。人东西乡,以南北为横。覆手自弓上取矢,以左手在弓里,右手从表取之,便也。)
译返回时,不要绕圈子,转身面向主位作揖。(横弓,也就是将弓向南倒下。因为人面向东或西站立,所以以南北方向为横向。用手背从弓上取箭,左手在弓的内侧,右手从外侧取箭,这样比较方便。)
[疏]“下射”至“面揖”。
○注“横弓”至“便也”。
○释曰:云“横弓,亦南踣弓也”者,谓南踣弓以左手仰执弓里,以覆右手,於弓表向下取矢,亦便也。上射、下射俱南踣弓者,取背君向南为顺故也。
既拾取矢,▯困之。(▯困,齐等之也。古文▯困作魁。)
兼挟乘矢,皆内还,南面揖。(内还者,上射左,下射右,不皆右还,亦以君在阼,嫌下射,故左还而背之也。上以阳为内,下以阴为内,因其宜可也。)
[疏]“兼挟”至“面揖”。
○注“内还”至“可也”。
○释曰:云“不皆右还,亦以君在阼,嫌下射,故左还而背之”者,若上下俱向内,是相向为顺。若上射左还,是不故背君。若下射右还背君,少亦左还,初时面向君,转身南向背君多,似故背君,故不左还也。云“上以阳为内,下以阴为内,因其宜可也”者,上射东面左还时,以左手还,取东相阳方为内,下射西面右还时,以右手还,取西相阴方为内,随其阴阳得左右相向,是因其宜也。
▯▯▯南,皆左还,北面揖,▯三挟一个。(▯▯南,乡当▯▯之位也。)
揖,以耦左还,上射於左。(以犹与也。言以者,耦之事成於此,意相人耦也。上射转居左,便其反位也。上射少北,乃东面。)
[疏]“揖以”至“於左”。
○注“以犹”至“东面”。
○释曰:云“言以者,耦之事成於此,意相人耦也”者,揖不须言以,今云“以者”,必有义意,故郑云言以者耦之事成於此,谓成於此拾取矢,以其取矢後,一番了更无事,故云成於此,人意相存耦也。云“上射转居左,便其反位也”者,位在次北西面,是以上射居左,至次北右还西面,便也。云“上射少北,乃东面”,知不少南者,以其次在▯▯东南,北面揖时,已在次西面,故知上射少北,乃东面,得东当次也。
退者与进者相左,相揖。退,释弓矢于次,说决、拾、袭,反位。二耦拾取矢,亦如之。後者遂取诱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次中。皆袭,反位。(有司纳射器,因留,主授受之。)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命去侯,负侯许诺如初。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犹挟一个,去扑,与司马交于阶前,▯阼阶下,北面请释获于公。(犹,守故之辞,於此言之者,司射既诱射,恒执弓挟矢以掌射事,备尚未知,当教之也。今三耦卒射,众足以知之矣,犹挟之者,君子不必也。)公许。反,▯扑,遂命释获者设中,以弓为毕,北面。(北面立于所设中之南,当视之也。《乡射礼》曰:“设中,南当▯▯,西当西序。”)
大史释获。小臣师执中,先首,坐设之,东面,退。大史实八▯于中,横委其馀于中西,兴,共而俟。(先犹前也。命大史而小臣师设之,国君官多也。小臣师退,反东堂下位。《乡射礼》曰:“横委其馀于中西,南末。”)
[疏]“大史”至“而俟”。
○注“先犹”至“南末”。
○释曰:此不见执▯之人,案《乡射》命释获者,“释获者执鹿中,一人执▯以从之”。彼臣礼,官少,释获者自执中设之,尚使人执▯,况国君官臣多,大史不自执中,岂得自执▯,明亦使人执之。云“小臣师退,反东堂下位”者,其位已见篇首也。引《乡射》者,证▯以南末为顺也。
司射西面命曰:“中离维纲,扬触,▯困复,公则释获,众则不与。”(离犹过也,猎也。侯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或曰维当为绢。绢,纲耳。扬触者,谓矢中他物,扬而触侯也。▯困复,谓矢至侯,不著而还。复,复反也。公则释获,优君也。正当中鹄而著。古文▯困作魁。)
[疏]“司射”至“不与”。
○注“离犹”至“作魁”。
○释曰:中谓中侯,注不言可知。云“离犹过也,猎也”者,谓矢过猎,因著维与纲二者。云“侯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者
译[疏]“下射”到“面揖”。
○注“横弓”到“便也”。
○解释说:注说“横弓,也是南踣弓”,是说南踣弓时,用左手仰着握住弓的内侧,覆盖在右手上,在弓的外侧向下取箭,这样也很方便。上射和下射都采用南踣弓,是因为背对君主面向南是顺从的缘故。
既拾取箭,〇困之。(〇困,是齐等的意思。古文〇困作魁。)
同时夹带着四支箭,都向内回转,面向南作揖。(内转的意思是,上射向左转,下射向右转,不都向右转,也是因为君主在阼阶,忌讳下射,所以向左转而背对君主。上射以阳为内,下射以阴为内,顺应其适宜的情况是可以的。)
[疏]“兼挟”到“面揖”。
○注“内还”到“可也”。
○解释说:注说“不都向右转,也是因为君主在阼阶,忌讳下射,所以向左转而背对君主”,如果上下射都向内转,是相向为顺。如果上射向左转,是不故意背对君主。如果下射向右转背对君主,稍微也向左转,起初面向君主,转身向南背对君主多,似乎故意背对君主,所以不向左转。注说“上射以阳为内,下射以阴为内,顺应其适宜的情况是可以的”,上射面向东向左转时,用左手转,取东方相阳方为内,下射面向西向右转时,用右手转,取西方相阴方为内,随其阴阳得左右相向,这是顺应其适宜的情况。
〇〇〇南,都向左转,面向北作揖,〇三挟一个。(〇〇南,是乡当〇〇的位置。)
作揖,以耦向左转,上射在左。(以犹与也。说以,是因为耦的事在此完成,心意相人耦。上射转居左,便于其反位。上射稍北,才面向东。)
[疏]“揖以”到“於左”。
○注“以犹”到“东面”。
○解释说:注说“说以,是因为耦的事在此完成,心意相人耦”,作揖不需要说以,现在说“以”,必有义意,所以郑玄说言以者耦之事成于此,谓成于此拾取矢,因为取矢后,一番了更无事,所以说成于此,人意相存耦。注说“上射转居左,便于其反位”,位在次北西面,所以上射居左,至次北右还西面,方便。注说“上射少北,乃东面”,知道不少南,因为其次在〇〇东南,北面揖时,已在次西面,所以知道上射少北,乃东面,得东当次。
退者与进者相左,相揖。退,释弓矢于次,说决、拾、袭,反位。二耦拾取矢,也如此。后者遂取诱射之矢,兼乘矢而取之,以授有司于次中。皆袭,反位。(有司纳射器,因留,主授受之。)
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命去侯,负侯许诺如初。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犹挟一个,去扑,与司马交于阶前,〇阼阶下,北面请释获于公。(犹,守故之辞,于此言之者,司射既诱射,恒执弓挟矢以掌射事,备尚未知,当教之也。今三耦卒射,众足以知之矣,犹挟之者,君子不必也。)公许。反,〇扑,遂命释获者设中,以弓为毕,北面。(北面立于所设中之南,当视之也。《乡射礼》曰:“设中,南当〇〇,西当西序。”)
大史释获。小臣师执中,先首,坐设之,东面,退。大史实八〇于中,横委其馀于中西,兴,共而俟。(先犹前也。命大史而小臣师设之,国君官多也。小臣师退,反东堂下位。《乡射礼》曰:“横委其馀于中西,南末。”)
[疏]“大史”到“而俟”。
○注“先犹”到“南末”。
○解释说:此不见执〇之人,案《乡射》命释获者,“释获者执鹿中,一人执〇以从之”。彼臣礼,官少,释获者自执中设之,尚使人执〇,况国君官臣多,大史不自执中,岂得自执〇,明亦使人执之。注说“小臣师退,反东堂下位”,其位已见篇首也。引《乡射》者,证〇以南末为顺也。
司射西面命曰:“中离维纲,扬触,〇困复,公则释获,众则不与。”(离犹过也,猎也。侯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或曰维当为绢。绢,纲耳。扬触者,谓矢中他物,扬而触侯也。〇困复,谓矢至侯,不著而还。复,复反也。公则释获,优君也。正当中鹄而著。古文〇困作魁。)
[疏]“司射”到“不与”。
○注“离犹”到“作魁”。
○解释说:中谓中侯,注不言可知。注说“离犹过也,猎也”,谓矢过猎,因著维与纲二者。注说“侯有上下纲,其邪制躬舌之角者为维”者
,案《梓人》云:“上纲与下纲出舌寻,纟员寸焉。”注:“纲所以系侯於植者也。上下皆出舌一寻者,亦人张手之节也。郑司农云:纟员,笼纲者,维持侯者。”若然,则纲与维皆用绳为之,又以布为纟员,笼纲,然後以上个、下个边缀著纟员,两头以纲系著,植维者於上个、下个,上下躬两头皆有角,又以小绳缀角系著植,故矢或离纲,或离维也。云“或曰维当为绢,绢,纲耳”者,郑更为一解,绢则维也,云绢纲耳者,以绢为纲耳,离著绢也。云“众当中鹄”者,大射鹄,则《梓人》云“张皮侯而栖鹄”是也。
译查《梓人》篇记载:“上纲和下纲超出靶舌一寻,用绢包裹一尺。”注解说:“纲是用来将侯靶系在植木上的。上下纲都超出靶舌一寻,这也是人张开双手的尺度。郑司农说:绢,是包裹纲绳的,用来维持侯靶。”如果这样,那么纲和维都是用绳子制成的,又用布做成绢来包裹纲绳,然后把上边、下边的边缘缀连在绢上,两头用纲绳系住,植木和维绳在上边、下边,上下弓形的两端都有角,又用小绳缀连角并系在植木上,所以箭矢有时偏离纲绳,有时偏离维绳。文中说“有人说维应当是绢,绢就是纲绳”的,这是郑玄又提出的一种解释,绢就是维,说绢就是纲绳,是用绢作为纲绳,箭矢偏离的是绢。文中说“众矢应当射中鹄心”的,大射礼中的鹄,就是《梓人》篇所说的“张挂皮侯并安置鹄心”那样。
唯公所中,中三侯皆获。”(值中一侯则释获。)
[疏]“唯公”至“皆获”。
○注“值中”至“释获”。
○释曰:云“中三侯皆释获”,则离维纲及扬触▯困复亦释之,不言者,以中为主也。
释获者命小史,小史命获者。(传告服不,使知此司射所命。)
[疏]注“传告”至“所命”。
○释曰:据在大侯而言告服不,则参侯、干侯告可知,举远见近。
司射遂进,由堂下北面视上射,命曰:“不贯不释。”上射揖。司射退,反位。(贯犹中也。射不中鹄,不释▯。古文贯作关。)
[疏]“司射”至“反位”。
○注“贯犹”至“作关”。
○释曰:案上文离维纲,公则释获言之,则此云不中不释▯者,据除君而言也。
释获者坐取中之八▯,改实八▯,兴,执而俟。(执所取▯。)乃射。若中,则释获者每一个释一▯,上射於右,下射於左。若有馀▯,则反委之。(委馀▯,礼贵异。)又取中之八▯,改实八▯于中,兴,执而俟。
●卷十八大射第七
三耦卒射。宾降,取弓矢于堂西。(不敢与君并俟告。取之以升,俟君事毕。)
[疏]“三耦”至“堂西”。
○注“不敢”至“事毕”。
○释曰:自此尽“其而俟”,论第二番射三耦讫,次公卿大夫之事。但此宾先降,取弓矢即升堂者,以其“不敢与君并待告”,故下云司射告射于公,小射正取公之决、拾,并授弓拂弓,是君得告,乃取弓矢,是不敢与君并俟告也。云“取之以升,俟君事毕”者,案下文云“公将射,则宾降▯堂西,袒、决、遂,执弓,▯三挟一个,升自西阶”,是君事毕。君事毕,宾降,袒、决、遂,乃更升。若然,宾於此不即袒、决、遂者,去射时远,故不可即袒也。
诸公、卿则▯次,继三耦以南。(言继三耦,明在大夫北。)
[疏]“诸公”至“以南”。
○注“言继”至“夫北”。
○释曰:言“▯次”者,但射位在堂东,次在洗东南,今诸公卿东南▯次前,北至三耦之南,以次西面立。云“继三耦,明在大夫北”者,以其三耦在北,大夫在南,而言继三耦,明在大夫之北也。
公将射,则司马师命负侯,皆执其旌以负其侯而俟。(君尊,若始焉。)
[疏]“公将”至“而俟”。
○注“君尊若始焉”。
○释曰:云“君尊,若始焉”者,案上始时,司马命负侯,三耦将射,司马命去侯。今三耦卒射,君将射,司马使更命负侯,是君尊若始焉。
司马师反位。隶仆人埽侯道。(新之。)司射去扑,▯阼阶下,告射于公,公许。▯西阶东,告于宾。(告当射也。今文曰阼阶下,无▯。)
遂▯扑,反位。小射正一人,取公之决、拾于东坫上。一小射正授弓、拂弓,皆以俟于东堂。(授弓,当授大射正。拂弓,去尘。)
[疏]“小射”至“东堂”。
○注“授弓”至“去尘”。
○释曰:据此经上下,或云“大射正”,或云“司射”,或云“小射正”,不同者,今行射礼,大射正一人,为上,司射次之,或云小射正。若然,大射正与司射各一人,据其行事,小射正不止一人而已。此云“小射正一人,取公之决、拾於东坫上”,下云“小射正奉决拾以笥”,与此一人。此又云“小射正授弓”,与取决、拾别,则小射正二人也。云“授弓,当授大射正”者,下云“大射正执弓”,以袂以授公,明此小射正授弓者,当授大射正也。
公将射,则宾降,▯堂西,袒、决、遂,执弓,▯三挟一个,升自西阶,先待于物北,一▯,东面立。(不敢与君并。▯,矢▯。东面立,乡君也。)
[疏]“公将”至“面立”。
○注“不敢”至“君也”。
○释曰:云“公将射,则宾降”者,案前文宾降▯堂西取弓矢,无宾升堂之文,但文不具,其实即升矣,是以此文云宾降。云“▯,矢▯”者,案《周礼矢人
译只要射中,射中三个靶位都算射中。(如果射中一个靶位就放下算射中的筹码。)
[疏]“唯公”到“皆获”。
○注“值中”到“释获”。
○解释说:说“射中三个靶位都放下算射中的筹码”,那么离维纲以及扬触困复也放下算射中的筹码,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以射中为主。
放下算射中的筹码的人命令小史,小史命令算射中的人。(传告是否射中,让知道这是司射所命令的。)
[疏]注“传告”到“所命”。
○解释说:根据在大侯而言告是否射中,那么参侯、干侯告是否射中就可以知道了,举出远的就知道近的。
司射于是前进,从堂下北面看着上射,命令说:“不射中就不放下算射中的筹码。”上射作揖。司射退下,回到原位。(贯就是中。射不中靶心,不放下算射中的筹码。古文贯作关。)
[疏]“司射”到“反位”。
○注“贯犹”到“作关”。
○解释说:查看上文离维纲,公则放下算射中的筹码来说,那么这里说不中不放下算射中的筹码,是根据除了君主而言的。
放下算射中的筹码的人坐下取中靶的八支箭,改放八支箭,起来,拿着等待。(拿着所取的箭。)于是射。如果射中,那么放下算射中的筹码的人每一个放下一个筹码,上射在右边,下射在左边。如果有剩余的筹码,那么就反过来放下。(放下剩余的筹码,礼崇尚不同。)又取中靶的八支箭,改放八支箭在中间,起来,拿着等待。
●卷十八大射第七
三组射手射完。宾客走下,在堂西取弓矢。(不敢与君主一起等待告射。取弓矢上来,等待君主的事完毕。)
[疏]“三耦”到“堂西”。
○注“不敢”到“事毕”。
○解释说:从这里到“其而俟”,论述第二番射三组射手完毕,接着是公卿大夫的事。但这宾客先走下,取弓矢就升堂,因为“不敢与君主一起等待告射”,所以下文说司射告射于公,小射正取公的决、拾,并授弓拂弓,是君主得到告射,才取弓矢,是不敢与君主一起等待告射。说“取弓矢上来,等待君主的事完毕”,查看下文说“公将射,则宾客走下堂西,袒、决、遂,执弓,挟三箭一个,升自西阶”,是君主的事完毕。君主的事完毕,宾客走下,袒、决、遂,才再升。如果这样,宾客在这里不立即袒、决、遂,因为离射的时候远,所以不能立即袒。
诸公、卿就按次序,接着三组射手在南边。(说接着三组射手,说明在大夫北边。)
[疏]“诸公”到“以南”。
○注“言继”到“夫北”。
○解释说:说“按次序”,但射位在堂东,次序在洗东南,现在诸公卿在东南次序前,北到三组射手南,依次西面立。说“接着三组射手,说明在大夫北边”,因为三组射手在北,大夫在南,而说接着三组射手,说明在大夫的北边。
公将要射,那么司马师命令负侯,都拿着他们的旗子背着他们的靶位等待。(君主尊贵,像开始时一样。)
[疏]“公将”到“而俟”。
○注“君尊若始焉”。
○解释说:说“君主尊贵,像开始时一样”,查看上面开始时,司马命令负侯,三组射手将要射,司马命令去侯。现在三组射手射完,君主将要射,司马使更命令负侯,是君主尊贵像开始时一样。
司马师回到原位。隶仆人清扫侯道。(使之新。)司射去掉扑,在阼阶下,告射于公,公允许。在西阶东,告于宾客。(告应当射。今文曰阼阶下,无在。)
于是拿着扑,回到原位。小射正一人,取公的决、拾于东坫上。一小射正授弓、拂弓,都以等待于东堂。(授弓,当授大射正。拂弓,去尘。)
[疏]“小射”到“东堂”。
○注“授弓”到“去尘”。
○解释说:根据此经上下,或说“大射正”,或说“司射”,或说“小射正”,不同的,现在行射礼,大射正一人,为上,司射次之,或说小射正。如果这样,大射正与司射各一人,根据其行事,小射正不止一人而已。这里说“小射正一人,取公的决、拾于东坫上”,下说“小射正奉决拾以笥”,与此一人。这里又说“小射正授弓”,与取决、拾别,那么小射正二人。说“授弓,当授大射正”,下说“大射正执弓”,以袂以授公,明此小射正授弓者,当授大射正也。
公将要射,那么宾客走下,在堂西,袒、决、遂,执弓,挟三箭一个,升自西阶,先等待于物北,一箭,东面立。(不敢与君主一起。箭,矢。东面立,向着君主。)
[疏]“公将”到“面立”。
○注“不敢”到“君也”。
○解释说:说“公将要射,那么宾客走下”,查看前文宾客走下在堂西取弓矢,无宾客升堂之文,但文不具,其实即升矣,是以此文云宾客走下。说“箭,矢”,查看《周礼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