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仪礼注疏二十四

卷二十三聘礼第八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458–477 段

还阼阶下西面立。)

  [疏]“大夫”至“阶东”。

译回到阼阶下,面朝西站立。)

[疏]“大夫”到“阶东”。

○注“大夫”至“面立”。

  ○释曰:云“大夫降出,言中庭者,为宾降节也”者,以其大夫授宾圭讫,降自西阶,将出门至中庭,不止。今云大夫降出中庭者,大夫中庭宾乃降,故郑云为宾降节也。云“授於阼阶东者,欲亲见贾人藏之也”者,贾人是上启椟者,是掌玉之人,此时无事,在堂东待此玉,故宾向阼阶东得见之。云“宾还阼阶下西面立”者,以其宾在馆如主人,在阶下西面立是其常处,立者以待授璋也。

  上介出请,宾迎。大夫还璋,如初入。(出请,请事於外以入告也。宾虽将去,出入犹东,唯升堂由西阶。凡介之位,未有改也。)

  [疏]注“唯升堂”至“改也”。

  ○释曰:案上文云“宾自碑内听命,升自西阶”,是其升堂由西阶也。云“凡介之位,未有改也”者,以其宾唯升自西阶,明介犹在东方,故上文授上介于阼阶东也,故言未有改。

  宾裼,迎。大夫贿用束纺。(贿,予人财之言也。纺,纺丝为之,今之纟专也,所以遗聘君,可以为衣服,相厚之至。)

  [疏]“宾裼”至“束纺”。

  ○注“贿予”至“至也”。

  ○释曰:此则未知何用之财,若是报享之物,不应在礼玉之上。今言此“束纺”者,以其上圭璋是彼国之物,下云“礼玉束帛”,报聘君之享物,彼君厚礼於此,此亦当厚礼於彼,故特加此束纺,是以郑云“相厚之至”也。云“贿,予人财之言也”者,案下记云“贿,在聘于贿”,又云“无行则重贿反币”。郑注《周礼》云:“布帛曰贿。”是贿为财物,是与人财物谓之贿也。云“纺,纺丝为之”者,因名此物为纺。云“今之纟专也”者,郑注《周礼内司服》亦云“素纱者,今之白纟专也。”则此束纺者,素纱也,故据汉法况之。

  礼玉、束帛、乘皮,(礼,礼聘君也,所以报享也。亦言玉璧可知也。今文礼皆作醴。)

  [疏]“礼玉束帛乘皮”。

  ○注“礼礼”至“作醴”。

  ○释曰:云“礼,礼聘君也”者,此谓报享之物,以其彼持享物来礼此主君,此主君亦以物礼彼君,故云礼礼聘君也。云“所以报享也”者,彼以物享此君,此君亦以物享彼君,《曲礼》云:“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今以来而往,是相享之法,故云报享也。云“亦言玉璧可知也”者,上文聘宾行享之时,束帛加璧,束锦加琮,今报享物,亦有璧琮致之,故云亦言玉璧可知。此玉则琮也,以其经言玉,故以玉言之。若然,经言束帛兼有束锦矣,案下记云“贿,在聘于贿”,又云“无行则重贿反币”,则此礼也。

  皆如还玉礼。大夫出,宾送,不拜。

  公馆宾,(为宾将去,亲存送之,厚殷勤,且谢聘君之意也。公朝服。)

  [疏]“公馆宾”。

  ○注“为宾”至“朝服”。

  ○释曰:自此尽“宾退”,论明日宾将发,主君就馆拜谢聘君使臣来礼己国之事。云“公朝服”者,以其行聘享在庙之时,相尊敬重,故著皮弁。此拜谢之礼轻,故知著朝服。

  宾辟,(不敢受主国君见己於此馆也。此亦不见,言“辟”者,君在庙门,敬也。凡君有事於诸侯臣之家,车造庙门乃下。)

  [疏]“宾辟”。

  ○注“不敢”至“乃下”。

  ○释曰:云“此亦不见,言辟者,君在庙门,敬也”者,此言亦者,亦劳宾时,故上文宾即馆,卿大夫劳宾,宾不见,以其不见,故遣上介听命,故知此宾亦不见。凡言“辟”者,将见而不见,则谓之辟。此本不见而言辟者,以其君在庙门外,虽不见而言辟,故郑云“敬也”。云“凡君有事於诸臣之家,车造庙门乃下”者,以其卿馆于大夫之庙,此馆则是诸臣之家,案《公食》记云:“宾之乘车在大门外。”又《曲礼》云“客车不入大门”,以此言之,君车入大门矣。大夫士有两门,入门东行则是庙门矣。既至庙门,须与宾行礼,故郑云造庙门乃下也。

  上介听命。(听命於庙门中,西面,

译○注“大夫”至“面立”。

○解释曰:注解说“大夫降出,说中庭,是为了给宾客降阶定节”的原因,是因为大夫授予宾客圭玉完毕后,从西阶走下,将要出门到达中庭,并不停止。现在说大夫降出中庭,是因为大夫在中庭时宾客才降阶,所以郑玄说这是为宾客降阶定节。注解说“授予在阼阶东边,是想亲自看见贾人收藏它”的原因,贾人是上面开启玉匣的人,是掌管玉器的人,此时没有事,在堂东等待这块玉,所以宾客面向阼阶东边得以看见他。注解说“宾客回到阼阶下西面站立”的原因,是因为宾客在馆舍如同主人,在阶下西面站立是他的常位,站立是为了等待授予璋玉。

上介出去请示,宾客迎接。大夫归还璋玉,像刚进入时一样。(出请,是到外面请示事情然后进来报告。宾客虽然将要离去,出入仍然向东,只有升堂是从西阶。凡是介的位次,没有改变。)

[疏]注“唯升堂”至“改也”。

○解释曰:查上文说“宾客从碑内听命,从西阶升堂”,这就是升堂从西阶的意思。注解说“凡是介的位次,没有改变”的原因,是因为宾客只有从西阶升堂,明显介仍然在东方,所以上文授予上介在阼阶东边,所以说没有改变。

宾客袒裼,迎接。大夫赠送财物用一束纺丝。(贿,是给人财物的意思。纺,是用丝纺成的,现在的纟专,用来赠送给聘问的国君,可以做衣服,是互相厚待的极致。)

[疏]“宾裼”至“束纺”。

○注“贿予”至“至也”。

○解释曰:这里不知道是什么用的财物,如果是报享的物品,不应该在礼玉之上。现在说这“束纺”,是因为上面的圭璋是那国的物品,下面说“礼玉束帛”,是报聘君享物的东西,那国君厚待于此,这里也应当厚待于那国,所以特别加上这束纺,因此郑玄说“是互相厚待的极致”。注解说“贿,是给人财物的意思”的原因,查下记说“贿,在聘问时给予贿”,又说“没有出行就重贿反币”。郑玄注《周礼》说:“布帛叫贿。”这是贿为财物,给人财物叫做贿。注解说“纺,是用丝纺成的”的原因,因此命名这种物品为纺。注解说“现在的纟专”的原因,郑玄注《周礼内司服》也说“素纱,是现在的白纟专。”那么这束纺,就是素纱,所以依据汉代的制度来类比。

礼玉、束帛、四张皮,(礼,是礼敬聘问的国君,用来报享。也可以知道是玉璧。今文礼都作醴。)

[疏]“礼玉束帛乘皮”。

○注“礼礼”至“作醴”。

○解释曰:注解说“礼,是礼敬聘问的国君”的原因,这是指报享的物品,因为那国拿着享物来礼敬这里的主君,这里的主君也用物品礼敬那国君,所以说礼礼聘问的国君。注解说“用来报享”的原因,那国用物品享这里君,这里君也用物品享那国君,《曲礼》说:“往而不来,不是礼,来而不往,也不是礼。”现在来了又往,是互相享用的方法,所以说报享。注解说“也可以知道是玉璧”的原因,上文聘宾行享的时候,束帛加璧,束锦加琮,现在报享物品,也有璧琮致送,所以说也可以知道是玉璧。这玉就是琮,因为经文说玉,所以用玉来说。如果这样,经文说束帛兼有束锦了,查下记说“贿,在聘问时给予贿”,又说“没有出行就重贿反币”,这就是礼。

都像归还玉的礼仪。大夫出去,宾客送行,不拜。

国君在馆舍拜见宾客,(因为宾客将要离去,亲自存问送行,表示厚待殷勤,并且答谢聘问国君的意思。国君穿朝服。)

[疏]“公馆宾”。

○注“为宾”至“朝服”。

○解释曰:从这里到“宾客退”,论述第二天宾客将要出发,主君到馆舍拜谢聘问国君派使臣来礼敬自己国家的事情。注解说“国君穿朝服”的原因,因为行聘享在庙里的时候,互相尊敬重视,所以穿皮弁。这拜谢的礼仪轻,所以知道穿朝服。

宾客回避,(不敢接受主国君在此馆舍见自己。这也是不见,说“辟”的原因,是君在庙门,表示恭敬。凡是君有事于诸侯臣的家,车到庙门才下来。)

[疏]“宾辟”。

○注“不敢”至“乃下”。

○解释曰:注解说“这也是不见,说辟的原因,是君在庙门,表示恭敬”的意思,这里说也,也是劳宾客的时候,所以上文宾客即馆,卿大夫劳宾客,宾客不见,因为不见,所以派遣上介听命,所以知道这里宾客也不见。凡说“辟”的,将要见而不见,就叫做辟。这本不见却说辟的原因,是因为君在庙门外,虽然不见却说辟,所以郑玄说“表示恭敬”。注解说“凡是君有事于诸臣的家,车到庙门才下来”的原因,因为卿馆在大夫的庙,这馆就是诸臣的家,查《公食》记说:“宾客的乘车在大门外。”又《曲礼》说“客车不入大门”,由此说来,君车入大门了。大夫士有两门,入门东行就是庙门了。既到庙门,须与宾客行礼,所以郑玄说造庙门才下来。

上介听命。(在庙门中听命,西面,

如相拜然也。摈者每赞君辞,则曰:“敢不承命,告于寡君之老。”)

译就像互相行拜礼一样。每当摈者传达君主的辞让之语,就回答说:“怎敢不承受您的命令,我将向我国君主的长老禀告。”

[疏]“上介听命”。

  ○注“听命”至“之老”。

  ○释曰:云“听命於庙门中,西面,如相拜然也”者,案前受士介币之时,“宾固辞,公答再拜,摈者出,立于门中以相拜”,注云:“立门中阈外西面。”此中宾不见,使介听命,明如相拜,然取其视外,便也。必知在门中西面者,以其君来如宾礼,东面,介西面,面公可知。云“摈者每赞君辞,则曰:敢不承命,告于寡君之老”者,以其君尊,不自出辞,以是故君之摈者,每事赞君出辞,则曰“敢不承命”者,谓上介答君之辞,知告宾。云“告于寡君之老”者,案《玉藻》云:“摈者曰寡君之老。”注云:“摈者之辞,主於见他国君。”今上介当摈者之处,故知告于宾,称告于寡君之老。

  聘享,夫人之聘享,问大夫,送宾,公皆再拜。(拜此四事,公东面拜,摈者北面。)

  [疏]“聘享”至“再拜”。

  ○注“拜此”至“北面”。

  ○释曰:云“聘享”者,谓宾聘君以圭,享君以璧。夫人聘享者,谓宾聘夫人以璋,享夫人以琮。问大夫者,间三卿及尝聘彼国之下大夫,送宾以登路。云“拜此四事”者,君礼一,夫人礼二,大夫礼三,送宾礼四,四事皆再拜。云“公东面”者,公如宾礼,门西东面,摈者向公、向介,故知北面为相而言也。

  公退,宾从,请命于朝。(宾从者,实为拜主君之馆己也。言请命者,以己不见,不敢斥尊者之意。)

  [疏]“公退”至“于朝”。

  ○注“宾从”至“之意”。

  ○释曰:云“言请命者,以己不见,不敢斥尊者之意”者,案《司仪》云:“君馆客,客辟,介受命,遂送,客从拜辱于朝。”此经不言拜辱,而言请命,凡言请者,得不由君,君听则拜,此下经直云“公辞宾退”,不见拜文,是君不受其谢,故云“请命者,以己不敢斥尊者之意”,故不言“辱”而言“请”。

  公辞,宾退。(辞其拜也。退,还馆装驾,为且将发也。《周礼》曰:“宾从,拜辱于朝,明日,客拜礼赐,遂行之。”)

  [疏]“公辞宾退”。

  ○注“辞其”至“行之”。

  ○释曰:云“退,还馆装驾”者,以明旦将发,故装束驾乘。引《周礼》者,证明日客拜礼赐,遂行之事。郑彼注云:“礼赐者,谓乘禽。”即此下文“宾拜乘禽”是也。

  宾三拜乘禽於朝,讶听之。(发去乃拜乘禽,明己受赐,大小无不识。)

  [疏]“宾三”至“听之”。

  ○注“发去”至“不识”。

  ○释曰:自此尽“送至于竟”,论宾介发行王国赠送之事。云“明己受赐,大小无不识”者,以其乘禽是礼,以细小尚记识而拜之,况飨饩食礼之大者,记识可知,故云大小无不识。

  遂行,舍于郊。(始发,且宿近郊,自展▯令。)

  [疏]“遂行舍于郊”。

  ○注“始发”至“展▯令”。

  ○释曰:《曲礼》云:“已驾,仆展▯令。”郑注云“具视”也。彼是君车,故使仆展之,此卿大夫,故郑云“自展▯令”恐不得所故也。

  公使卿赠,如觌币。(赠,送也,所以好送之也。言如觌币,见为反报也。今文公为君。)

  [疏]“公使”至“觌币”。

  ○注“赠送”至“为君”。

  ○释曰:“所以好送之”者,来而不往非礼,以礼来往,皆是和好之事,故云好送之也。云“言如觌币,见为反报也”者,以其赠之多少,一如觌币,故郑云见为反报也。

  受于舍门外,如受劳礼,无傧。(不入,无傧,明去而宜有已也。如受劳礼,以赠劳同节。)

  [疏]注“不入”至“同节”。

  ○释曰:言“不入,无傧”,对归饔饩入设而有傧。此则不入,无傧,明宾去,礼宜有已。云“如受劳礼,以赠劳同节”者,宾来劳之,去有赠之,皆在近郊,礼又不别,故言同节也。

  使下大夫赠上介,亦如之。使士赠众介,如其觌币。大夫亲赠,如其面币,无傧。赠上介亦如之。使

译[疏]“上介听命”。

○注“听命”至“之老”。

○解释曰:经文说“上介在庙门中听命,面向西,如同相互作揖拜谢的样子”,查考前面接受士介赠送的礼物时,“宾客坚决推辞,国君回答并两次作揖拜谢,传话人走出,站在门中互相作揖拜谢”,注文说:“站在门中门槛外面向西。”这里宾客没有亲自出现,派上介听命,显然如同相互作揖拜谢,这是取其面向外观看,比较方便。必定知道是在门中面向西,因为国君到来如同宾客之礼,面向东,上介面向西,正对着国君,这是显而易见的。经文说“传话人每次赞颂国君的话,就说:‘怎敢不承受命令,去禀告我国君的老臣’”,因为国君尊贵,不亲自说出辞令,因此国君的传话人,每件事都赞颂国君说出辞令,说“怎敢不承受命令”,这是指上介回答国君的话,知道去禀告宾客。说“禀告我国君的老臣”,查考《玉藻》说:“传话人说我国君的老臣。”注文说:“传话人的辞令,主要在于见别国的国君。”现在上介处在传话人的位置,所以知道禀告宾客,称禀告我国君的老臣。

聘享,夫人之聘享,问大夫,送宾,公皆再拜。(拜这四件事,国君面向东拜,传话人面向北。)

[疏]“聘享”至“再拜”。

○注“拜此”至“北面”。

○解释曰:说“聘享”,是指宾客用圭聘问国君,用璧享献国君。夫人聘享,是指宾客用璋聘问夫人,用琮享献夫人。问大夫,是指间杂着三位卿以及曾经聘问过那国家的下大夫,送宾客登上大路。说“拜这四件事”,国君的礼节是一,夫人的礼节是二,大夫的礼节是三,送宾客的礼节是四,这四件事都两次作揖拜谢。说“国君面向东”,国君如同宾客之礼,在门西面向东,传话人对着国君、对着上介,所以知道面向北是为了传话而言。

国君退下,宾客跟随,在朝廷请求命令。(宾客跟随,实际上是拜谢主君为自己安排馆舍。说请求命令,是因为自己没被接见,不敢直斥尊者的意思。)

[疏]“公退”至“于朝”。

○注“宾从”至“之意”。

○解释曰:说“说请求命令,是因为自己没被接见,不敢直斥尊者的意思”,查考《司仪》说:“国君为宾客安排馆舍,宾客避开,上介接受命令,于是送行,宾客跟随在朝廷拜谢屈辱。”这里经文不说拜谢屈辱,而说请求命令,凡是说请求的,能不经过国君吗?国君听许就拜谢,下面经文只说“国君辞谢,宾客退下”,没有看到拜谢的文字,这是国君不接受他的谢礼,所以说“请求命令,是因为自己不敢直斥尊者的意思”,所以不说“屈辱”而说“请求”。

国君辞谢,宾客退下。(辞谢他的拜谢。退下,回到馆舍整理车马,因为将要出发。《周礼》说:“宾客跟随,在朝廷拜谢屈辱,第二天,宾客拜谢礼赐,于是出发。”)

[疏]“公辞宾退”。

○注“辞其”至“行之”。

○解释曰:说“退下,回到馆舍整理车马”,因为第二天将要出发,所以整理车马。引用《周礼》,是为了证明第二天宾客拜谢礼赐,于是出发的事情。郑玄在那里的注文说:“礼赐,是指乘坐的禽兽。”就是下文“宾客拜谢乘坐的禽兽”的意思。

宾客在朝廷三次拜谢乘坐的禽兽,迎宾官听受。(出发离去才拜谢乘坐的禽兽,表明自己接受赏赐,无论大小没有不记识的。)

[疏]“宾三”至“听之”。

○注“发去”至“不识”。

○解释曰:从这里到“送至于边境”,论述宾客和上介出发离开王国时赠送的事情。说“表明自己接受赏赐,无论大小没有不记识的”,因为乘坐的禽兽是礼物,连细小的都记识并拜谢,何况飨宴、馈赠、饮食等大礼,记识可知,所以说无论大小没有不记识的。

于是出发,在郊外住宿。(刚出发,暂且住在近郊,自己检查车马命令。)

[疏]“遂行舍于郊”。

○注“始发”至“展〇令”。

○解释曰:《曲礼》说:“已经驾车,仆从检查车马命令。”郑玄注说“仔细查看”。那是国君的车,所以让仆从检查,这里是卿大夫,所以郑玄说“自己检查车马命令”,恐怕不得其所的缘故。

国君派卿赠送,如同觌见时的礼物。(赠送,送行,用来友好地送行。说如同觌见时的礼物,见是为了回报。今文“公”作“君”。)

[疏]“公使”至“觌币”。

○注“赠送”至“为君”。

○解释曰:“用来友好地送行”,来而不往非礼,以礼来往,都是和好的事情,所以说友好地送行。说“说如同觌见时的礼物,见是为了回报”,因为赠送的多少,完全如同觌见时的礼物,所以郑玄说见是为了回报。

在馆舍门外接受,如同接受慰劳的礼节,没有传话人。(不进入馆舍,没有传话人,表明离去时礼节应当有止境。如同接受慰劳的礼节,因为赠送和慰劳礼节相同。)

[疏]注“不入”至“同节”。

○解释曰:说“不进入馆舍,没有传话人”,对比归国时馈赠食物进入馆舍设置并有传话人。这里不进入馆舍,没有传话人,表明宾客离去,礼节应当有止境。说“如同接受慰劳的礼节,因为赠送和慰劳礼节相同”,宾客来时慰劳他,离去时赠送他,都在近郊,礼节又不区别,所以说礼节相同。

派下大夫赠送上介,也如同这样。派士赠送众介,如同他们觌见时的礼物。大夫亲自赠送,如同见面时的礼物,没有传话人。赠送上介也如同这样。派

人赠众介,如其面币。士送至于竟。

  使者归,及郊,请反命。(郊,近郊也。告郊人,使请反命於君也。必请之者,以己久在外,嫌有罪恶,不可以入。春秋时,郑伯恶其大夫高克使之将兵,逐而不纳,此盖请而不得入。)

译别人赠送各种礼物,其数量与规格如同见面礼。士人送使者直到边境。

使者归来,到达近郊,请求回报使命。(郊,指近郊。告知近郊的人,让他向国君请求允许回报使命。之所以必须请求,是因为自己长期在外,担心有罪过,不能直接进入。春秋时期,郑伯厌恶他的大夫高克,让他领兵,驱逐后不让他回国,这大概就是请求而不能进入的情况。)

[疏]“使者”至“反命”。

  ○注“郊近”至“得入”。

  ○释曰:自此尽“拜其辱”,论使者反命之事。知郊是近郊者,以下文云“朝服载旃”,郑云“行时税舍於此郊,今还至此,正其故行服,以俟君命,敬也”者,初行云“舍於郊敛旃”,今至此载旃而入,故知近郊也。云“告郊人,使请反命於君”者,以其使者至所聘之国,谒关人,明此至郊告郊人,使请可知。引《春秋》者,案闵二年《公羊传》云:“郑伯恶高克,使之将,逐而不纳,弃师之道也。”何休云:“使将师救卫,随後逐之。”彼无大夫文,言大夫者,郑君加之也。

  朝服,载旃。(行时税舍于此郊,今还至此,正其故行服,以俟君命,敬也。古文旃作膳。)

  禳,乃入。(禳,祭名也。为行道累历不祥,禳之以除灾凶。)

  [疏]“禳乃入”。

  ○注“禳祭”至“灾凶”。

  ○释曰:案《春官小祝》云掌“侯禳祷祠之祝号”,郑注云:“禳,禳▯凶咎。”故郑此云禳是祭名也。

  乃入,陈币于朝,西上。上宾之公币、私币皆陈,上介公币陈,他介皆否。(皆否者,公币、私币皆不陈。此币,使者及介所得於彼国君卿大夫之赠赐也。其或陈或不陈,详尊而略卑也。其陈之,及卿大夫处者待之,如夕币。其礼於君者不陈。上宾,使者。公币,君之赐也。私币,卿大夫之币也。他介,士介也。言他,容众从者。)

  [疏]“乃入陈”至“皆否”。

  ○注“皆否”至“从者”。

  ○释曰:云“此币,使者及介所得於彼国君卿大夫之赠赐也”者,於君所得为公币,於卿大夫所为私币。宾之公币有:入郊劳币,一也;礼宾币,二也;致饔饩,三也;夫人归礼币,四也;侑食币,五也;再飨币,六也;夕币,七也;赠贿币,八也。此八者,皆主君礼赐使者,皆用束锦,故曰公币。宾之私币略有十九:主国三卿五大夫皆一,食有侑币,飨有酬币,皆用束锦,则是十六;有三卿郊赠,则十九也。其上介公币则有五:致饔饩,一也;夫人致礼币,二也;侑食币,三也;飨酬币,四也;郊赠币,五也。降於宾者,以其上介无郊赠币,又无礼宾币,又阙一飨币,故宾八,上介五也。上介私币有十一:主国三卿五大夫,或飨或食不备,要有其一,则其币八也;又三卿皆有郊赠,如其面币,通前则十一也。主国下大夫尝使己国者,聘亦有币及之,则亦有报币之事,其数不定。士介四人直有郊赠报私币,主国卿大夫报士介私面,士介私币,数不甚明。云“礼於君者不陈”者,谓贿用束纺,礼用束帛、乘皮,不陈之者,以经云公币,又云上介公币,他介皆否。若礼於君者,一统於宾,不得云介之币,故知礼於君者不陈。必礼於君不陈,礼於己始陈者,以其礼於君者,是其正,故不陈之。礼於己者,以其荣,故陈之。是以下注云:“不加於其皮上,荣其多。”是其义也。若然,聘君以币问卿,而其卿不见报聘君之币者,以其尊卑不敌,若报之,嫌其敌体故也。

  束帛各加其庭实,皮左。(不加於其皮上,荣其多也。)

  [疏]注“不加”至“多也”。

  ○释曰:此决初夕币时,束帛皆加于左皮上。今不言加於皮上者,若加於皮上,相掩蔽,故不加於皮上,荣其多也。

  公南乡。(亦宰告于君,君乃朝服出门。左,南乡。)

  [疏]“公南乡”。

  ○注“亦宰”至“南乡”。

  ○释曰:此陈币,当如初夕币之时,管人布幕于寝门外,使者北面,众介立于其左,东上,卿大夫在幕东,西面北上,宰告於君,君朝服出门左,南乡,是以郑此注亦依夕币而言之。

  卿进使者,使者执圭,垂缫,北面。上介执璋,屈缫,立于其左。(此主於反命,士介亦随入,并立,东上。)

  [疏]“卿进”至“其左”。

  ○注“此主”至“东上”。

  ○释曰:案上行聘礼之时,上介屈缫授宾,宾袭受之。今此宾执圭垂缫,宾

译[疏]“使者”到“反命”。

○注“郊近”到“得入”。

○解释说:从这一节到“拜其辱”,论述的是使者回国复命的事情。知道郊是指近郊,是因为下文说“穿着朝服,车上载着旌旗”,郑玄说“出发时在近郊住宿,现在回来又到了这里,正是穿着当初出发的礼服,以等待国君的命令,这是恭敬的表现”,起初出发时说“在近郊住宿,收起旌旗”,现在回来时载着旌旗进入,所以知道是近郊。说“告诉郊人,让他请求向国君复命”,是因为使者到达所聘问的国家,拜见关人,显然这里到达近郊告诉郊人,让他请求复命是可以推知的。引用《春秋》的例子,查考闵公二年《公羊传》说:“郑伯厌恶高克,派他带兵,随后又驱逐他不让他回国,这是抛弃军队的做法。”何休说:“派他带兵去救卫国,随后又驱逐他。”那里没有提到大夫,这里说大夫,是郑玄添加的。

穿着朝服,车上载着旌旗。(出发时在近郊住宿,现在回来又到了这里,正是穿着当初出发的礼服,以等待国君的命令,这是恭敬的表现。古文中“旃”写作“膳”。)

举行禳祭,然后进入。(禳,是一种祭名。因为路途经历可能有不祥之事,举行禳祭以消除灾祸凶险。)

[疏]“禳乃入”。

○注“禳祭”到“灾凶”。

○解释说:查考《春官小祝》说掌管“侯禳祷祠的祝号”,郑玄注说:“禳,是禳除凶咎。”所以郑玄这里说禳是一种祭名。

然后进入,在朝廷陈列币帛,西边为上。上宾的公币、私币都陈列,上介的公币陈列,其他介都不陈列。(都不陈列,是指公币、私币都不陈列。这些币帛,是使者及介在彼国国君卿大夫那里得到的赠赐。有的陈列有的不陈列,是详于尊者而略于卑者。那些陈列的,以及卿大夫处的,等待时,如同夕币之礼。那些献给国君的礼不陈列。上宾,就是使者。公币,是国君的赏赐。私币,是卿大夫的币帛。他介,就是士介。说“他”,是容纳众多的随从。)

[疏]“乃入陈”到“皆否”。

○注“皆否”到“从者”。

○解释说:说“这些币帛,是使者及介在彼国国君卿大夫那里得到的赠赐”,从国君那里得到的是公币,从卿大夫那里得到的是私币。宾的公币有:入郊劳币,一是;礼宾币,二是;致饔饩,三是;夫人归礼币,四是;侑食币,五是;再飨币,六是;夕币,七是;赠贿币,八是。这八种,都是主国国君礼赐使者的,都用束锦,所以叫公币。宾的私币大致有十九种:主国三卿五大夫各一,食有侑币,飨有酬币,都用束锦,这样就是十六种;加上三卿郊赠,就是十九种。上介的公币则有五种:致饔饩,一是;夫人致礼币,二是;侑食币,三是;飨酬币,四是;郊赠币,五是。比宾少的,是因为上介没有郊赠币,又没有礼宾币,还缺一种飨币,所以宾有八种,上介有五种。上介的私币有十一种:主国三卿五大夫,有的飨有的食不齐全,但必有其一,这样币帛有八种;加上三卿都有郊赠,如同见面币,连同前面的就是十一种。主国下大夫曾经出使过自己国家的,聘问时也有币帛涉及,那么也有报币的事情,数目不定。士介四人只有郊赠报私币,主国卿大夫报士介私面,士介私币,数目不太明确。说“献给国君的礼不陈列”,是指贿用束纺,礼用束帛、乘皮,不陈列的原因,是因为经文说公币,又说上介公币,他介都不陈列。如果献给国君的礼,统一归于宾,不能说是介的币帛,所以知道献给国君的礼不陈列。必定是献给国君的不陈列,献给自己的才陈列,是因为献给国君的,是正礼,所以不陈列。献给自己的,是因为荣耀,所以陈列。所以下注说:“不放在皮上,是荣耀其多。”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这样,聘君用币帛问候卿,而卿不回报聘君的币帛,是因为尊卑不相等,如果回报,就嫌与聘君地位相等了。

束帛各自加上庭实,皮在左边。(不放在皮上,是荣耀其多。)

[疏]注“不加”到“多也”。

○解释说:这是决断初夕币时,束帛都加在左皮上。现在不说加在皮上,如果加在皮上,会互相遮蔽,所以不放在皮上,是荣耀其多。

国君面向南。(也是宰报告给国君,国君才穿着朝服出门。在左边,面向南。)

[疏]“公南乡”。

○注“亦宰”到“南乡”。

○解释说:这陈列币帛,应当像初夕币的时候,管人在寝门外布置帷幕,使者面向北,众介站在他的左边,东边为上,卿大夫在帷幕东边,面向西以北为上,宰报告给国君,国君穿着朝服出门在左边,面向南,所以郑玄这里注也依照夕币来说。

卿进见使者,使者拿着圭,垂下缫,面向北。上介拿着璋,卷起缫,站在他的左边。(这是主要为了复命,士介也跟随进入,并排站立,东边为上。)

[疏]“卿进”到“其左”。

○注“此主”到“东上”。

○解释说:查考上行聘礼的时候,上介卷起缫授予宾,宾穿着礼服接受。现在这里宾拿着圭垂下缫,宾

则犭军,变於宾,彼国致命时也。上介执璋,屈缫者,变於宾故也。必变之者,反命致敬少於邻国致命时,故宾於君前得裼,见美为敬也。云“士介亦随入,并立,东上”者,此言“亦”者,亦初行受於朝时,君使卿进,使者入,众介随入,北面东上。此中虽不云士介入,明亦随入可知。

译那么军队驻扎,在宾客处发生变通,这是邻国使者传达使命的时候。上介手持玉璋,弯曲玉柄,这是因为在宾客处发生变通的缘故。一定要变通的原因,是反命时致敬的程度少于邻国传达使命时,所以宾客在国君面前可以露出中衣,显露华美以示敬意。说“士介也跟随进入,并排站立,以东为上”的话,这里所说的“也”,是指当初在朝廷接受任命时,国君让卿进见,使者进入,众介跟随进入,面朝北以东为上。这里虽然没有说士介跟随进入,但显然可以知道他们也跟随进入了。

反命,曰:“以君命聘于某君,某君受币于某宫,某君再拜。以享某君,某君再拜。”(君亦揖使者进之,乃进反命也。某君,某国名也。某宫,若言桓宫、僖宫也。某君再拜,谓再拜受也。必言此者,明彼君敬君,己不辱命。)

  [疏]“反命”至“再拜”。

  ○注“君亦”至“辱命”。

  ○释曰:云“君亦揖使者进之,乃进反命也”者,亦谓亦受命於朝位,立定时,君揖,使者乃进受命,明反命亦然。某君某国名者,若云郑国君、齐国君。云“某宫,若言桓宫、僖宫”者,《左传》有桓宫之楹宫,是庙名。其受聘享於庙,故以宫言之。但受聘享在大祖庙,不在亲庙四,而云桓宫、僖宫者,略举庙名而言也。

  宰自公左受玉。(亦於使者之东,同面并受也。不右使者,由便也。)

  [疏]“宰自公左受玉”。

  ○注“亦於”至“便也”。

  ○释曰:此言“亦”者,亦於出使初受玉时,宰“自公左授使者圭,同面”,注云:北面并授之。凡并授者,授由其右,受由其左。此中受由其右者,因东藏之便,故郑云“不右使者,由便也。”

  受上介璋,致命亦如之。(变反言致者,若云非君命也。致命曰:“以君命聘於某君夫人,某君再拜,以享于某君夫人,某君再拜。”不言受币于某宫,可知,略之。)

  [疏]“受上”至“如之”。

  ○注“变反”至“略之”。

  ○释曰:云“变反言致者,若云非君命也”者,君与夫人聘於邻国君与夫人,各有所当。聘邻国君受命於君,今使者还,反命於君;聘於邻国夫人,当受命於夫人,使者还,反命於夫人。但妇人无外事,虽聘夫人,亦君命之。今使还反命,不云反命於君,变反言致命者,若本非君命,犹夫人之命然,故变反言致也。若然,夫人既无外事,而承君命聘邻国夫人者,以其夫妇一体,共事社稷,故下记云:“君以社稷,故在寡小君,拜。”是宾主相对之辞也。云“致命曰”已下,聘夫人反命无文,此郑君依记上文反命於君之辞而言之,云“不言受币於某宫可知,略之”者,以其夫人受聘享,皆因君聘享同时同宫,故略之也。

  执贿币以告,曰:“某君使某子贿。”授宰。(某子,若言高子、国子。凡使者所当以告君者,上介取以授之,贿币在外也。)

  [疏]“执贿”至“授宰”。

  ○注“某子”至“外也”。

  ○释曰:此贿币者,即上文贿用束纺是也。云“某子,若言高子、国子”者,案闵公二年冬《经》书“齐高子来盟”,僖三十三年《经》书“齐国归父来聘”,《左传》曰“国子为政,齐犹有礼”者是也。云“凡使者所当以告君者,上介取以授之”者,以上受上介璋,是上介授宾,明其馀皆上介取以授之。云“贿币在外”者,以其上文云“礼於君者不陈”,此贿币即是礼於君前,明在外也。

  礼玉亦如之。(亦执束帛加璧也。告曰:“某君使某子礼。”宰受之,士随,自後左士介,受乘皮如初。上介出取玉束帛,士介从取皮也。)

  [疏]“礼玉亦如之”。

  ○注“亦执”至“皮也”。

  ○释曰:此即上云“礼玉束帛乘皮”,郑注云:“礼,礼聘君也,所以报享也。”云“亦执束帛加璧也”者,言“亦”,亦上文行享时束帛加璧者也。云“宰受之,士随,自後左士介,受乘皮”者,此约初行享之时,公侧授宰币,士受皮皆自後右客,今执享皮币玉,宰受之可知。言宰受之士随,自後随宰,自後谓自士介後,其在东上者,不须云自後。其馀三人皆後,乃得左之。必左士介者,取向东藏之便故也。云“上介出取玉束帛,士介从取皮也”者,此亦初享之时,宾奉束帛加璧,是上介取以授宾,明士介从取皮可知。

  执礼币,以尽言赐礼。(礼币,主国君初礼宾之币也。以尽言赐礼,谓自此至於赠。)

  [疏]注“礼币”至“於赠”。

  ○释曰:云“礼币,主国君初礼宾之币也”者,谓从郊劳

译回国复命,说:“奉君之命出使某君,某君在某宫接受币帛,某君行再拜之礼。奉君之命向某君进献享礼,某君行再拜之礼。”(国君也作揖让使者进前,于是使者进前复命。某君,是某国的国君。某宫,比如桓宫、僖宫。某君再拜,是说再拜接受。一定要说这些,是为了表明对方国君敬重我国国君,自己没有辱没使命。)

[疏]“反命”到“再拜”。

○注“君亦”到“辱命”。

○解释说:说“国君也作揖让使者进前,于是进前复命”,也是说在朝廷位次上接受任命时,国君作揖,使者才进前接受任命,说明复命时也是如此。某君某国名,比如郑国国君、齐国国君。说“某宫,比如桓宫、僖宫”,《左传》中有桓宫的楹柱,这是宗庙的名称。在宗庙接受聘问和享礼,所以用宫来称呼。但接受聘问和享礼是在太祖庙,不在亲庙四庙,却说桓宫、僖宫,是略举宗庙名称而言。

宰从国君左边接受玉器。(也在使者的东边,同向并列接受。不走在使者右边,是因为方便。)

[疏]“宰自公左受玉”。

○注“亦於”到“便也”。

○解释说:这里说“亦”,也是指出使之初接受玉器时,宰“从国君左边授予使者圭,同向”,注说:北面并列授予。凡是并列授予的,授予者从其右边,接受者从其左边。这里接受者从其右边,是因为向东收藏方便,所以郑玄说“不走在使者右边,是因为方便。”

接受上介的璋,传达使命也像这样。(改变“反”字说“致”,是说好像不是国君的命令。传达使命说:“奉君之命出使某君夫人,某君行再拜之礼,奉君之命向某君夫人进献享礼,某君行再拜之礼。”不说在某宫接受币帛,这是可以推知的,省略了。)

[疏]“受上”到“如之”。

○注“变反”到“略之”。

○解释说:说“改变‘反’字说‘致’,是说好像不是国君的命令”,国君和夫人出使邻国国君和夫人,各有其对应对象。出使邻国国君接受国君的命令,现在使者回来,向国君复命;出使邻国夫人,应当接受夫人的命令,使者回来,向夫人复命。但妇人没有外事,虽然出使夫人,也是国君的命令。现在使者回来复命,不说向国君复命,改变“反”字说“致”,是说好像本来不是国君的命令,如同夫人的命令一样,所以改变“反”字说“致”。如果这样,夫人既然没有外事,而承接国君命令出使邻国夫人,是因为夫妇一体,共同侍奉社稷,所以下文记载说:“国君为了社稷,所以在寡小君面前,行拜礼。”这是宾主相对的言辞。说“传达使命说”以下,出使夫人复命没有明文,这是郑玄依据上文向国君复命的言辞而言的,说“不说在某宫接受币帛可以推知,省略了”,是因为夫人接受聘问和享礼,都因为国君聘问和享礼同时同宫,所以省略了。

拿着馈赠的币帛去报告,说:“某君派某子来馈赠。”授予宰。(某子,比如高子、国子。凡是使者应当报告国君的事,上介取来授予他,馈赠的币帛在外面。)

[疏]“执贿”到“授宰”。

○注“某子”到“外也”。

○解释说:这馈赠的币帛,就是上文说的馈赠用的束纺。说“某子,比如高子、国子”,查闵公二年冬《经》记载“齐高子来盟”,僖公三十三年《经》记载“齐国归父来聘”,《左传》说“国子执政,齐国还有礼”就是这样。说“凡是使者应当报告国君的事,上介取来授予他”,因为上面接受上介的璋,是上介授予宾客,说明其余的都是上介取来授予他。说“馈赠的币帛在外面”,因为上文说“在国君面前行礼的不陈列”,这馈赠的币帛就是在国君面前行礼的,说明在外面。

礼仪用的玉器也像这样。(也是拿着束帛加上璧玉。报告说:“某君派某子来行礼。”宰接受它,士跟随,从后面左边士介,接受四张皮像初时一样。上介出去取玉和束帛,士介跟着取皮。)

[疏]“礼玉亦如之”。

○注“亦执”到“皮也”。

○解释说:这就是上面说的“礼仪用的玉器、束帛、四张皮”,郑注说:“礼,是礼敬国君,用来报答享礼。”说“也是拿着束帛加上璧玉”,说“亦”,也是上文行享礼时束帛加上璧玉。说“宰接受它,士跟随,从后面左边士介,接受四张皮”,这是约略初行享礼之时,国君在侧边授予宰币帛,士接受皮帛都从后面右边宾客,现在拿着享礼的皮帛玉器,宰接受它可知。说宰接受之士跟随,从后面跟随宰,从后面说是从士介后面,其在东边上位的,不需要说从后面。其余三人都后面,才得以左边。一定要在士介左边,是取向东收藏方便。说“上介出去取玉和束帛,士介跟着取皮”,这也是初行享礼之时,宾客捧着束帛加上璧玉,是上介取来授予宾客,说明士介跟着取皮可知。

拿着礼仪用的币帛,把赐礼的话说完。(礼仪用的币帛,是主国国君最初礼敬宾客的币帛。把赐礼的话说完,是说从这一直到赠礼。)

[疏]注“礼币”到“於赠”。

○解释说:说“礼仪用的币帛,是主国国君最初礼敬宾客的币帛”,是说从郊劳

已後,至於赠贿,八度礼宾,皆有币,是自郊劳为初也。云“以尽言赐礼,谓自此至於赠”者,此则郊劳也。

译此后,直到赠送财物,以及八次接待宾客,都有币帛,这是从郊劳作为开始。所谓“用尽言辞来赐予礼节,是说从这时直到赠送”,指的就是郊劳。

公曰:“然,而不善乎?”(善其能使於四方。而犹女也。)

  授上介币,再拜稽首。公答再拜。(授上介币,当拜公言也。不授宰者,当复陈之。)

  [疏]“授上”至“再拜”。

  ○注“授上”至“陈之”。

  ○释曰:云“不授宰者,当复陈之”者,此币皆先陈之,今宾执以告君,宾释辞,君曰勤劳使於四方。故授上介币,当拜答君,言此币不授与宰者,当复陈之於本处。此币入於己者,故不授宰也。上贿币礼君者,反命讫,皆授宰,故以此决之。

  私币不告。(亦略卑也。)君劳之,再拜稽首。君答再拜。(劳之以道路勤苦。)

  若有献,则曰:“某君之赐也。(言此物某君之所赐予为惠者也。其所献虽珍异,不言某为彼君服御物,谦也。其大夫出,反必献,忠孝也。)

  [疏]“若有”至“赐也”。

  ○注“言此”至“孝也”。

  ○释曰:此献物谓入宾者,故下记云:“既觌,宾若私献,奉献将命。”注云:“时有珍异之物,或宾奉之,犹以君命致之。”则是宾亦言有私献於彼君,则彼君亦有私献报宾,则此献者也。云“大夫出,反必献,忠孝也”者,案下《曲礼》云:“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彼私行出疆,反必有献,此以公聘出疆,反亦有献,故云大夫出,反必献。此以入己之物献於君者,忠孝也。事君言忠,事父言孝,此献君忠也,而兼言孝者,忠臣出孝子之门,故连言孝也。

  君其以赐乎?”(不必其当君也。献不拜者,为君之答已也。)

  [疏]“君其以赐乎”。

  ○注“不必”至“己也”。

  ○释曰:言君其以赐乎者,大夫所献之物,谦不必当君所须此物,君其以赐臣下乎?言乎者,或当君意,或不当君意,故言“乎”以疑之。云“献不拜者,为君之答己也”者,士拜国君,国君不拜,士贱故也。大夫拜国君,国君即答拜,大夫尊故也。故云不拜者,为君之答己拜。若然,自反命以来,尽於赐礼之等,或拜或不拜,无答己之嫌。独此不拜,为君之答己者。自此以前,皆是彼国报君之物,宾直告事而已,君受之而无言,故宾不拜君。有言及己者,乃拜之,拜君言也。此献是彼国君赐於己,理须拜送,是以《玉藻》云:“凡献於君,大夫使宰,士亲,皆再拜稽首送之。”又《郊特牲》云:“大夫有献弗亲,不面拜,为君之答己。”亦此类。故郑云献不拜者,为君之答己。若然,《玉藻》不亲,此亲者,此因反命,故亲献也。

  上介徒以公赐告,如上宾之礼。(徒谓空手,不执其币。)

  君劳之,再拜稽首。君答拜。劳士介亦如之。(士介四人,旅答壹拜,又贱也。)

  [疏]注“士介”至“贱也”。

  ○释曰:郑知旅答士介共一拜者,君劳上介,上介再拜稽首,君答拜,不言再拜,则君答上介一拜矣。劳士亦如之。不言“皆”,则总答一拜矣。劳宾,君答再拜,劳上介,君答一拜,对宾再拜,已是贱矣。今此士介四人,共答一拜,故云“又贱也”。此一拜答臣下,则《周礼大祝》辨九拜,“七曰奇拜”是也。是以彼注云:一拜,答臣下也。案《曲礼》云“君於士不答拜”,此君答拜士者,以其新行反命,君劳苦之,故答拜异於常也。

  君使宰赐使者币,使者再拜稽首。(以所陈币赐之也。礼,臣子,人赐之而必献之君父,不敢自私服也。君父因以予之,则拜受之,如更受赐也。既拜,宰以上币授之。)

  [疏]“君使”至“稽首”。

  ○注“以所”至“授之”。

  ○释曰:云“礼,臣子,人赐之而必献之君父,不敢自私服也。君父因以予之,则拜受之,如更受赐也”者,案《内则》云:“妇或赐之衣服,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臣子於君父亦然,言此者,证此经君使宰以所献之物反赐使者,使者辞不得命,再拜稽首受之,如更受赐。云“既拜,宰即以上币授之”者,

译公说:“是这样,但难道不好吗?”(认为他能够出使四方是好的,而“而”通“女”,即你。)

把上币交给上介,上介再拜稽首。公回拜两次。(把上币交给上介,应当拜谢公的话。不交给宰夫,是因为应当再次陈列出来。)

[疏]“授上”至“再拜”。

○注“授上”至“陈之”。

○解释说:注释说“不交给宰夫,是因为应当再次陈列出来”,这是因为这些币帛先前都已经陈列好了,现在宾客拿着它们向国君报告,宾客说完辞令,国君说(你)在四方辛勤劳苦。所以把上币交给上介,应当拜谢国君,说这些币帛不交给宰夫,应当再次陈列在原来的地方。这些币帛是进入自己手中的,所以不交给宰夫。上介用来贿赂国君的币帛,在复命结束后,都交给宰夫,所以用这个来决断。

私人的币帛不报告。(也是因为略去卑贱的礼节。)国君慰劳他,他再拜稽首。国君回拜两次。(慰劳他路途的勤苦。)

如果有进献,就说:“这是某君的赏赐。”(说这些东西是某君赏赐的恩惠。所进献的虽然是珍奇物品,不说某君为自己服用的物品,是谦卑。大夫出使,回来必定进献,是忠孝。)

[疏]“若有”至“赐也”。

○注“言此”至“孝也”。

○解释说:这进献的物品是指进入宾客手中的,所以下面的《记》说:“完成觌礼后,宾客如果有私人进献,奉献时传达命令。”注释说:“当时有珍奇物品,或者由宾客捧着,仍然以国君的命令送达。”那么就是宾客也对那国君有私人进献,那国君也有私人进献回报宾客,这就是这里的进献。注释说“大夫出使,回来必定进献,是忠孝”,根据下面的《曲礼》说:“大夫私人出行,出国境必定请示,回来必定有进献。”那里私人出行出国境,回来必定有进献,这里以公事聘问出国境,回来也有进献,所以说大夫出使,回来必定进献。这是把进入自己手中的物品进献给国君,是忠孝。侍奉国君叫忠,侍奉父亲叫孝,这进献给国君是忠,而兼说孝,是因为忠臣出自孝子之门,所以连带说孝。

“国君您把它赐给臣下吧?”(不一定适合国君。进献时不拜,是因为国君已经回拜了。)

[疏]“君其以赐乎”。

○注“不必”至“己也”。

○解释说:说国君您把它赐给臣下吧,大夫所进献的物品,谦卑地说不一定适合国君所需,国君您把它赐给臣下吧?说“乎”,是或许适合国君心意,或许不适合国君心意,所以说“乎”来表示疑问。注释说“进献时不拜,是因为国君已经回拜了自己”,士拜见国君,国君不拜,是因为士卑贱。大夫拜见国君,国君就回拜,是因为大夫尊贵。所以说进献时不拜,是因为国君回拜了自己。如果这样,自从复命以来,直到赐礼的等级,有的拜有的不拜,没有回拜自己的嫌疑。唯独这里不拜,是因为国君回拜了自己。在此以前,都是那国君回报国君的物品,宾客只是报告事情罢了,国君接受而没有说话,所以宾客不拜国君。有涉及自己的话,才拜谢,是拜谢国君的话。这进献是那国君赐给自己的,按理必须拜送,所以《玉藻》说:“凡进献给国君,大夫让宰夫,士亲自,都再拜稽首送之。”又《郊特牲》说:“大夫有进献不亲自,不当面拜,是因为国君回拜自己。”也是这类。所以郑玄说进献时不拜,是因为国君回拜自己。如果这样,《玉藻》说不亲自,这里亲自,是因为趁着复命,所以亲自进献。

上介空手以公的赏赐报告,礼仪如同上宾。(徒指空手,不拿着币帛。)

国君慰劳他,他再拜稽首。国君回拜。慰劳士介也这样。(士介四人,集体回拜一次,又是因为卑贱。)

[疏]注“士介”至“贱也”。

○解释说:郑玄知道集体回拜士介共一拜,是因为国君慰劳上介,上介再拜稽首,国君回拜,不说再拜,那么国君回拜上介一拜了。慰劳士介也这样。不说“都”,那么总共回拜一次了。慰劳上宾,国君回拜两次,慰劳上介,国君回拜一次,对比上宾的再拜,已经是卑贱了。现在这士介四人,共回拜一次,所以说“又卑贱”。这一拜回答臣下,就是《周礼·大祝》辨别九拜,“第七种叫奇拜”。所以那里的注释说:一拜,回答臣下。根据《曲礼》说“国君对士不回拜”,这里国君回拜士,是因为新出行回来复命,国君慰劳他的辛苦,所以回拜不同于平常。

国君派宰夫赐给使者币帛,使者再拜稽首。(用所陈列的币帛赐给他。礼制,臣子,别人赐给他而必定进献给国君父亲,不敢私自服用。国君父亲因此给予他,就拜受,如同再次受赐。拜完后,宰夫把上币交给他。)

[疏]“君使”至“稽首”。

○注“以所”至“授之”。

○解释说:注释说“礼制,臣子,别人赐给他而必定进献给国君父亲,不敢私自服用。国君父亲因此给予他,就拜受,如同再次受赐”,根据《内则》说:“妇人有人赐给她衣服,就接受并进献给公婆,公婆接受就高兴,如果反过来赐给她就推辞,不能推辞,如同再次受赐。”臣子对国君父亲也是这样,说这个,证明这经文中国君派宰夫把所进献的物品反赐给使者,使者推辞不能推辞,再拜稽首接受,如同再次受赐。注释说“拜完后,宰夫就把上币交给他”,

以其上文云执礼币,授上介者,是执上币,不执下币,明知宰所执授之者是上币可知。

译因为上文说拿着礼币,交给上介,这是拿着上币,而不拿着下币,由此可知,宰所持并交付的确实是上币。

赐介,介皆再拜稽首。(士介之币,皆载以造朝,不陈之耳。与上介同受赐命,俱拜。既拜,宰亦以上币授上介。)

  乃退。(君揖入,皆出去。)

  [疏]“乃退”。

  ○注“君揖入皆出去”。

  ○释曰:知“君揖入,皆出去”者,初宾将行,君前受命讫,君揖入,揖宾介出,故知此君退者,亦反命讫,宾介出可知。

  介皆送至于使者之门,(将行,俟于门,反又送于门,与尊长出入之礼也。)

  [疏]“介皆”至“之门”。

  ○注“将行”至“礼也”。

  ○释曰:云“将行,俟於门”,是出之礼,初行之时,介皆至宾门,俟宾同行。今行反,又送至于门,是入之礼,故云“与尊长出入之礼”。

  乃退揖。(揖别也。)

  使者拜其辱。(随谢之也,再拜上介,三拜士介。)

  [疏]注“再拜上介三拜士介”。

  ○释曰:上介是大夫,与己同类,故知再拜。士卑,与己异类,各一拜,故言三拜士介。

  释币于门。(门,大门也。主于▯,布席于▯西阈外,东面,设洗于门外东方,其馀如初于祢时。出于行,入于门,不两告,告所先见也。)

  [疏]“释币于门”。

  ○注“门大”至“见也”。

  ○释曰:自此尽“亦如之”,论宾上介使还礼门神及奠于祢之事。知“门是大门”者,以其从外来,先至大门,即礼门神,故知门是大门也。案《特牲》筮时云“席於门中,▯西阈外”,故知此亦席于▯西阈外。知“东面”者,神居东面为正故也。云“设洗于门外东方”者,以其庙在学,设洗皆云“洗当东荣”,故在门外,亦在东方也。云“其馀如初于祢时”者,初出亦释币於行,不如之者,以其初出於庙,礼文具设于行,其文略,故此云如祢时也。言如者,谓释币於祝,先入己下,埋于西阶东是也。云“出于行,入于门,不两告,告所以先见也”者,出时自庙出,先见行,即告行,入时先见门,故告门。出入皆告一,故云不两告也。

  乃至于祢,筵几于室,荐脯醢。(告反也。荐,进也。)

  [疏]“乃至”至“脯醢”。

  ○注“告反也荐进也”。

  ○释曰:云“筵几于室”者,还以《特牲》、《少牢》司宫设席于奥东面,右几,但无牲牢,进脯醢而已,以告祭非常故也。

  觞酒陈。(主人酌进奠,一献也。言陈者,将复有次也。先荐後酌,祭礼也。行释币,反释奠,略出谨入也。)

  [疏]“觞酒陈”。

  ○注“主人”至“入也”。

  ○释曰:云“言陈者,将复有次也”者,但云主人一献当言奠,今不言奠而言陈者,以其下仍有室老及士献,以备三献,故言陈。陈有次第之言,以其三时次第皆列于坐者也。云“先荐後酌,祭礼也”者,以其《特牲》、《少牢》皆先荐馔,乃後献奠于▯南,此与彼同,故云先荐後酌祭礼也。云“行释币,反释奠,略出谨入也”者,必略出谨入者,出时以祷祈,入时以祠报,故不同也。

  席于阼,(为酢主人也。酢主人者,祝取爵酌,不酢於室,异於祭。)

  [疏]“席于阼”。

  ○注“为酢”至“於祭”。

  ○释曰:郑知“祝取爵酌”者,案《特牲》、《少牢》尸酢主人,祝取爵,以酢主人。但此无尸为异也。不酢於室异於祭者,此决《特牲》、《少牢》皆於室内,尸东西面受酢,此乃於外行来告反,故在阼不在室,知与正祭异也。又於正祭时有尸,尸饮卒爵,以尸爵酢主人。此吉祭无尸,爵兼奠,故别取爵以酢主人,亦异也。

  荐脯醢,(成酢礼也。)

  [疏]“荐脯醢”。

  ○注“成酢礼也”。

  ○释曰:此奠谓若《特牲》、《少牢》主人受酢时,皆席于户内,有荐俎,此虽无俎,亦荐脯醢于主人之前,以成酢礼也。

  三献。(室老亚献,士三献也。每献奠,辄取爵酌主人,自酢也。)

  [疏]“三献”。

  ○注“室老”至“酢也”。

  ○释曰:

译赐给介,介都再拜稽首。(士介的礼物,都装在车上到朝廷,只是不陈列罢了。与上介一同接受赐命,都拜谢。拜谢后,宰也把上等的礼物授予上介。)

于是退下。(君主作揖进入,大家都出去。)

[疏]“于是退下”。

○注“君主作揖进入,大家都出去”。

○解释说:知道“君主作揖进入,大家都出去”的原因,是因为起初宾客将要出行,君主上前接受命令完毕,君主作揖进入,作揖让宾客和介出去,所以知道这里君主退下,也是回报命令完毕,宾客和介出去是可以推知的。

介都送到使者的大门,(将要出行,在门外等候,返回又送到门外,这是与尊长出入的礼节。)

[疏]“介都”到“大门”。

○注“将要出行”到“礼节”。

○解释说:说“将要出行,在门外等候”,这是出门的礼节,起初出行时,介都到宾客的门外,等候宾客一同出行。现在出行返回,又送到门外,这是入门的礼节,所以说“与尊长出入的礼节”。

于是退下作揖。(作揖告别。)

使者拜谢他的屈尊。(随即谢罪,再拜上介,三拜士介。)

[疏]注“再拜上介三拜士介”。

○解释说:上介是大夫,与自己同类,所以知道再拜。士地位低,与自己不同类,各拜一次,所以说三拜士介。

在门神前释币。(门,是大门。主人在门内,在门内西阈外铺设席子,面朝东,在门外东方设置盥洗,其余如同在祢庙时一样。出行时告行,入门时告门,不两次告祭,只告最先见到的神。)

[疏]“在门神前释币”。

○注“门大”到“见也”。

○解释说:从这到“也如同那样”,论述宾客上介出使返回在门神前释币及在祢庙祭奠的事。知道“门是大门”的原因,是因为从外回来,先到大门,就在此礼敬门神,所以知道门是大门。按照《特牲》筮时所说“席子在门中,门内西阈外”,所以知道这里也在门内西阈外铺设席子。知道“面朝东”的原因,是因为神位朝东为正。说“在门外东方设置盥洗”的原因,是因为庙在学宫,设置盥洗都说“盥洗对着东荣”,所以在门外,也在东方。说“其余如同在祢庙时一样”的原因,起初出行也在行神前释币,不那样的原因,是因为起初从庙出来,礼器完备地设置在行神前,其文略去,所以这里说如同在祢庙时。说如同,是指释币于祝,先入己下,埋在西阶东边等。说“出行时告行,入门时告门,不两次告祭,只告最先见到的神”的原因,出行时从庙出来,先见到行神,就告行神,入门时先见到门神,所以告门神。出入都只告一次,所以说不两次告祭。

于是到达祢庙,在室内铺设席子放置几案,进献干肉和肉酱。(报告返回。荐,是进献。)

[疏]“于是到达”到“干肉和肉酱”。

○注“报告返回。荐,是进献”。

○解释说:说“在室内铺设席子放置几案”的原因,返回时按照《特牲》、《少牢》司宫在奥位铺设席子面朝东,右边放置几案,只是没有牲牢,只进献干肉和肉酱,因为这是告祭非常之事。

斟酒陈列。(主人酌酒进献祭奠,是一献。说陈列,是因为接下来还有次序。先进献后酌酒,是祭礼。出行时释币,返回时释奠,出行简略而返回谨慎。)

[疏]“斟酒陈列”。

○注“主人”到“入也”。

○解释说:说“说陈列,是因为接下来还有次序”的原因,只说主人一献应当说奠,现在不说奠而说陈列,是因为下面仍有室老和士献,以凑足三献,所以说陈列。陈列有次第的意思,因为三次献酒的次第都列在坐席上。说“先进献后酌酒,是祭礼”的原因,因为《特牲》、《少牢》都是先进献食物,然后献酒奠于神位南边,这里与那里相同,所以说先进献后酌酒是祭礼。说“出行时释币,返回时释奠,出行简略而返回谨慎”的原因,必定出行简略而返回谨慎,是因为出行时为了祈祷,返回时为了报答,所以不同。

在阼阶铺设席子,(为了回敬主人。回敬主人,祝取爵酌酒,不在室内回敬,与祭祀不同。)

[疏]“在阼阶铺设席子”。

○注“为了回敬”到“于祭”。

○解释说:郑知道“祝取爵酌酒”的原因,按照《特牲》、《少牢》尸回敬主人,祝取爵,来回敬主人。只是这里没有尸所以不同。不在室内回敬与祭祀不同,这是决断《特牲》、《少牢》都在室内,尸东西面受回敬,这里是在外出行回来报告返回,所以在阼阶不在室内,知道与正祭不同。又在正祭时有尸,尸饮完爵,用尸的爵回敬主人。这里吉祭没有尸,爵兼作奠器,所以另外取爵来回敬主人,也不同。

进献干肉和肉酱,(完成回敬的礼节。)

[疏]“进献干肉和肉酱”。

○注“完成回敬的礼节”。

○解释说:这里奠指如同《特牲》、《少牢》主人受回敬时,都在户内铺设席子,有进献的俎,这里虽然没有俎,也在主人面前进献干肉和肉酱,以完成回敬的礼节。

三献。(室老二献,士三献。每次献酒奠,都取爵酌酒给主人,自己回敬。)

[疏]“三献”。

○注“室老”到“酢也”。

○解释说:

郑注《丧服》云:室老,家相、士、邑宰。知无主妇而取士者,以其自外来,主於告,反即释奠於祢庙,故知主妇不与而取士。备三献,必知有室老与士者,以其前大夫致饔饩於宾时,使老牵牛以致之,郑注云:皆大夫之贵臣。故知此亦贵臣为献也。云“每献奠,辄取爵酌”者,此通三献皆献奠讫,别取爵自酢,故云辄取爵酌也。别云“主人自酢”者,对正祭有尸,三献皆献尸讫,尸酢主人,主妇宾长。今此无尸,皆自酢,独云主人者,主人为首正,故举前以包後。

译郑玄在《丧服》注中说:“室老”指的是家相、士和邑宰。之所以知道没有主妇而选取士,是因为士是从外来的,主要负责传达告知,返回后就在祢庙举行释奠礼,因此知道主妇不参与而选取士。具备三献之礼,必定知道有室老和士参与,因为此前大夫向宾客赠送熟食和活牲时,让老臣牵牛来送达,郑玄注解说:“都是大夫的尊贵臣属。”所以知道这里也是由尊贵臣属来献酒。经文说“每次献酒奠祭,就取爵斟酒”,这是指三次献酒奠祭完毕后,另外取爵进行自酢,所以说“就取爵斟酒”。另外说“主人自酢”,是相对于正祭有尸的情况而言,三次献酒都献给尸完毕后,尸向主人、主妇和宾长回敬。现在这里没有尸,都是自行回敬,只说主人,是因为主人是首位正主,所以举出前者来包含后者。

一人举爵,(三献礼成,更起酒也。主人奠之,未举也。)

  [疏]“一人举爵”。

  ○注“三献”至“举也”。

  ○释曰:云“三献礼成”者,大夫士家祭三献,《特牲》、《少牢》礼是也。云“更起酒”者,此欲献酬,从者不得酌神之尊,是以《特牲》行酬时,设尊两壶於阼阶东,西方亦如之。郑注云:“谓酬宾及兄弟。”则此亦当然,故知别取酒也。云“主人奠之,未举”者,以其下文云“献从者”,乃云“行酬”,似《乡饮酒》、《乡射》一人举觯,未举,待献介众宾後乃行酬,亦然也。

  献从者,(从者,家臣从行者也。主人献之,劳之也。皆升饮酒於西阶上,不使人献之,辟国君也。)

  [疏]“献从者”。

  ○注“从者”至“君也”。

  ○释曰:知升饮於上者,案《特牲礼》献众宾及兄弟之等,皆升饮於西阶上,故此献从者,亦於阶上可知。云“不使人献之,避国君”者,若正祭,虽国君亦自献,故《祭统》云“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尸饮七,君洗瑶爵献大夫”之等。若然,则告祭非常,今献从者,从燕法。案《燕礼》使宰夫为献主,是国君不亲献,此大夫亲献,故云避国君也。

  行酬,乃出。(主人举奠酬从者,下辩,室老亦与焉也。)

  [疏]注“室老亦与”。

  ○释曰:知者,案《燕礼》使者劳者,在者亦与,故知此室老亦与。不言士者,文不具,亦与可知。

  上介至,亦如之。

  聘遭丧,入竟,则遂也。(遭丧,主国君薨也。入竟则遂,国君以国为体,士既请事,已入竟矣。关人未告,则反。)

  [疏]“聘遭丧入竟则遂也”。

  ○注“遭丧”至“则反”。

  ○释曰:自此尽“卒殡乃归”,上陈告行聘之事,此以下论或遭主国君丧,或聘君薨於後,或使者与介身卒。安不忘危,故见此非常之事。从此尽“练冠以受”,论主国君或夫人薨,或世子死,行变礼之事。云“以国为体”者,谓《公羊传》宋人执郑祭仲,使之逐忽而立突仲,以逐忽则国存,不逐则国灭,故逐忽而立突,是以国为体。但聘君主以聘国,故君虽薨而遂入,关人未告则反者,聘使至关,乃谒关人,关人入告君,君知乃使士请事。已入关,自然入矣,若关人未告君,君不知,使者又未入闻,主国君死,理当反矣。

  不郊劳,(子未君也。)

  [疏]“不郊劳”。

  ○注“子未君也”。

  ○释曰:案文公八年,天王崩。九年,毛伯来求金,《公羊传》曰:“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以天子三年然後称王,亦知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若然,云“子未君”,《公羊传》文。但彼据逾年即位後,此据新遭父丧,引之者,以其同是子未君故也。

  不筵几,(致命不於庙,就尸柩於殡宫,又不神之。)

  [疏]“不筵几”。

  ○注“致命”至“神之”。

  ○释曰:“不筵几,致命不於庙”,决正聘设几筵也。“就尸柩於殡宫”者,国君虽以国为体,主聘其国,但聘亦为两君相好,今君薨,当就尸柩,故不就祖庙也。云“又不神之”者,以其鬼神所在曰庙,则殡宫亦得为庙,则设几筵亦可矣。但始死,不忍异於生,不神之,故於殡傍无几筵也。《曾子问》云“君薨世子生”,告殡殡东有几筵者,郑云:“明继体也。”然则寻常则殡东不设几筵,当在室内矣。

  不礼宾。(丧降事也。)

  [疏]“不礼宾”。

  ○注“丧降事也”。

  ○释曰:云“不礼”者,谓既行聘享讫,不以醴酒礼宾也。

  主人毕归礼,(宾所饮食不可废也。礼,谓饔饩飨食。)

  [疏]“主人毕归礼”。

  ○注“宾所”至“飨食”。

  ○释曰:知归礼中兼有飨食者,主人有故,虽飨食,亦有生致法,故主人亦归之。且下文云“宾唯饔饩之

译一人举起酒爵。(三献的礼仪已经完成,再次斟酒。主人将酒爵放置,尚未举起。)

[疏]“一人举起酒爵”。

○注“三献”至“举起”。

○解释:说“三献的礼仪已经完成”,是指大夫和士的家族祭祀行三献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就是如此。说“再次斟酒”,这是因为接下来要进行酬酢,随从人员不能从祭祀神灵的酒尊中斟酒,所以《特牲馈食礼》在行酬礼时,在阼阶东侧设置两个酒壶,西侧也是如此。郑玄注说:“这是指酬答宾客及兄弟。”那么这里当然也是这样,所以知道是另外取酒。说“主人放置酒爵,尚未举起”,是因为下文说“向随从人员献酒”,接着才说“行酬礼”,这类似于《乡饮酒礼》、《乡射礼》中一人举起酒觯,尚未举起,等待向介宾和众宾献酒之后才进行酬答,这里也是如此。

向随从人员献酒。(随从人员,是跟随主人出行的家臣。主人向他们献酒,是慰劳他们。都登上西阶之上饮酒,不派人代献,是为了避开国君的规格。)

[疏]“向随从人员献酒”。

○注“随从人员”至“国君”。

○解释:知道登上西阶之上饮酒,是依据《特牲馈食礼》中向众宾及兄弟等献酒,都在西阶之上饮酒,所以这里向随从人员献酒,也在阶上是可以推知的。说“不派人代献,是为了避开国君”,如果是正式祭祀,即使是国君也亲自献酒,所以《祭统》说“尸饮五次,国君洗玉爵向卿献酒;尸饮七次,国君洗瑶爵向大夫献酒”之类。既然如此,那么告知丧事的祭祀非常规,现在向随从人员献酒,是依照燕礼的法则。依据《燕礼》,国君派宰夫作为献酒的主人,这是国君不亲自献酒,这里大夫亲自献酒,所以说避开国君。

行酬礼,然后退出。(主人举起放置的酒爵酬答随从人员,依次进行,室老也参与其中。)

[疏]注“室老也参与”。

○解释:知道这一点,是依据《燕礼》中使者慰劳的人,在场的人也都参与,所以知道这里室老也参与。文中没有提到士,是因为文辞简略,但士也参与是可以推知的。

上介到达,也照此办理。

出使途中遭遇丧事,进入国境,就继续前行。(遭遇丧事,是指主国国君去世。进入国境就继续前行,是因为国君以国家为身体,使者已经请求行事,并且已经进入国境了。如果关卡的人没有报告,就返回。)

[疏]“出使途中遭遇丧事,进入国境就继续前行”。

○注“遭遇丧事”至“就返回”。

○解释:从这一句到“殡礼结束才返回”,上面陈述告知出使之事,这里以下论述或者遭遇主国国君丧事,或者出使的国君随后去世,或者使者与副使去世。安不忘危,所以记载这些非常之事。从这里到“戴着练冠接受”,论述主国国君或夫人去世,或者世子去世,实行变通礼仪之事。说“以国家为身体”,是指《公羊传》中宋人抓住郑国的祭仲,让他驱逐忽而立突,祭仲认为驱逐忽则国家存在,不驱逐则国家灭亡,所以驱逐忽而立突,这就是以国家为身体。但是出使的国君以出使的国家为身体,所以国君虽然去世,使者仍继续进入,如果关卡的人没有报告就返回,是因为使者到达关卡,就向关卡的人报告,关卡的人进入报告国君,国君知道后才派士请求行事。已经进入关卡,自然进入国境,如果关卡的人没有报告国君,国君不知道,使者又没有听到消息,主国国君去世,按理应当返回。

不在郊外慰劳。(因为太子尚未正式成为国君。)

[疏]“不在郊外慰劳”。

○注“太子尚未正式成为国君”。

○解释:依据文公八年,周天子去世。九年,毛伯来索取金器,《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派遣?因为遭遇丧事,太子尚未正式成为国君。已经过了一年,为什么还说尚未正式成为国君?因为已经即位但尚未称王。尚未称王怎么知道已经即位?因为诸侯过一年即位,也知道天子过一年即位。因为天子三年后才称王,也知道诸侯在其封地内三年称子。”既然如此,说“太子尚未正式成为国君”,是《公羊传》的文辞。但那里是依据过一年即位之后,这里是依据新遭遇父亲丧事,引用它,是因为同样是太子尚未正式成为国君的缘故。

不铺设筵席和几案。(传达使命不在宗庙,而是就在殡宫的尸体旁,又不把死者当作神灵。)

[疏]“不铺设筵席和几案”。

○注“传达使命”至“神灵”。

○解释:“不铺设筵席和几案,传达使命不在宗庙”,是决定于正式聘问时设置几案和筵席。“就在殡宫的尸体旁”,国君虽然以国家为身体,主国聘问其国,但聘问也是为了两君交好,现在国君去世,应当就在尸体旁,所以不去祖庙。说“又不把死者当作神灵”,因为鬼神所在的地方叫庙,那么殡宫也可以称为庙,那么设置几案和筵席也可以。但是刚死,不忍心与生前不同,不把死者当作神灵,所以在殡宫旁边没有几案和筵席。《曾子问》说“国君去世,世子出生”,告知殡宫,殡宫东边有几案和筵席,郑玄说:“表明继承君位。”那么平常殡宫东边不设几案和筵席,应当在室内了。

不以礼接待宾客。(因为丧事要降低规格。)

[疏]“不以礼接待宾客”。

○注“丧事降低规格”。

○解释:说“不以礼接待”,是指已经进行聘问和享礼之后,不用醴酒接待宾客。

主人全部归还礼物。(宾客的饮食不能废止。礼,是指饔饩飨食。)

[疏]“主人全部归还礼物”。

○注“宾客”至“飨食”。

○解释:知道归还礼物中兼有飨食,是因为主人有故,即使飨食,也有生致之法,所以主人也归还。而且下文说“宾客只

受”,明本并飨食,亦归宾,乃就中受饔饩。若本不归飨食,空归饔饩何顿云饔饩之受,明其时并致飨食也。

译“受”,说明原本一并赠送飨食,也归附于宾客,于是就在中间接受饔饩。如果原本不赠送飨食,只赠送饔饩,为何说“饔饩之受”,这说明当时一并赠送了飨食。

宾唯饔饩之受。(受正不受加也。)

  [疏]“宾唯饔饩之受”。

  ○注“受正不受加也”。

  ○释曰:饔饩大礼是其正,自飨食之等是其加也。

  不贿,不礼玉,不赠。(丧杀礼,为之不备。)

  [疏]“不贿不礼玉不赠”。

  ○注“丧杀礼为之不备”。

  ○释曰:云“不贿”者,皆据上文谓不以束纺。“不礼玉”者,谓不以束帛、乘皮以报享。“不赠”者,宾出至郊,不以物赠之也。

  遭夫人、世子之丧,君不受,使大夫受于庙,其他如遭君丧。(夫人、世子死,君为丧主,使大夫受聘礼,不以凶接吉也。其他,谓礼所降。)

  [疏]“遭夫”至“君丧”。

  ○注“夫人”至“所降”。

  ○释曰:云“夫人、世子死,君为丧主”者,案《礼记服问》云“君所主,夫人、妻、大子▯妇”,郑注云:“言妻,见大夫以下,亦为此三人为丧主也。”故云君为丧主。既为丧主,是以使大夫受聘礼,不以凶接吉也。云“其他,谓礼所降”者,谓“不礼以下,不赠以上”,皆阙之。

  遭丧,将命于大夫,主人长衣练冠以受。(遭丧,谓主国君薨,夫人、世子死也。此三者,皆大夫摄主人。长衣,素纯布衣也。去衰易冠,不以纯凶接纯吉也。吉时在里为中衣,中衣、长衣,继皆掩尺,表之曰深衣,纯袂寸半耳。君丧不言使大夫受,子未君,无使臣义也。)

  [疏]“遭丧”至“以受”。

  ○注“遭丧”至“义也”。

  ○释曰:此经总说上三人死,主君不得受命,故使将命於大夫,主人即大夫,故郑云“此三者,皆大夫摄主人”也。云“长衣,素纯布衣”者,此长衣则与深衣同布,但袖长素纯为异,故云长衣素纯布衣也。此长衣之缘以素为之,故云素纯也。去衰易冠者,谓脱去斩衰之服,而著长衣,脱去六升、九升之冠,而著练冠,故云“去衰易冠”也。云“不以纯凶接纯吉”者,《聘礼》是纯吉礼,为君三升衰裳六升冠,为夫人、世子,六升衰裳九升冠,是纯凶礼。麻▯与屦不易,直去衰易冠而已,故云不以纯凶接纯吉。云“吉时在里为中衣,中衣、长衣,继皆掩尺,表之曰深衣,纯袂寸半耳”,郑言此者,欲广解长衣、中衣、深衣三者之义。此三者之衣,皆用朝服十五升布,六幅分为十二幅而连衣裳,袖与纯缘则异,故云吉时在里为中衣。中衣与长衣继皆掩尺者,案《玉藻》云“长中继掩尺”,郑注云:“其为长衣、中衣,则继袂掩一尺。”此郑云吉时之服纯袂寸半者,纯为衣裳之侧,袂为口缘,皆寸,半表里共三寸。案《深衣目录》云:“深衣,连衣裳而纯以彩。”纯素曰长衣,有表则谓之中衣。以此言之,则长衣、中衣皆用素纯。云“君丧不使大夫受,子未君,无使臣义也”者,其疏见於上。若然,臣为君斩,为夫人、世子期,轻重不同。今受邻国之聘礼,同用长衣练冠者,但接邻国者,礼不可以纯凶,故权制此服,略为一节耳。向来所释,皆是君主始薨。假令君薨逾年,嗣子即位,邻国朝聘,以吉礼受之於庙,故成十七年《经》书“邾子ㄑ且卒”,十八年“邾宣公来朝”,《传》云“即位而来见”,逾年可以朝他国,他国来朝亦得以吉礼受之於庙矣。虽逾年而未葬,则不得朝人。人来朝已,亦使人受之於庙。於夫人、世子亦然,以其本为死者,来故也。

  聘,君若薨于後,入竟则遂。(既接於主国君也。)

  [疏]“聘君”至“则遂”。

  ○注“既接於主国君也”。

  ○释曰:自此尽“唯稍受之”,论聘者遭已君之丧,行非常之礼事。云“接於主国”者,谓谒关人,关人告君,君使士请事,是接於主国矣。故“入境则遂”也。

  赴者未至,则哭于巷,衰于馆。(未至,谓赴告主国君者也。哭于巷者,哭于巷门,未可为位也。衰于馆,未可以凶服出见人。其聘享之事,自若吉也。今文赴作计。)

  [疏]“赴者”至“于馆”。

  ○注“未至”

译宾客只接受饔饩的馈赠。(接受正式的礼物,不接受额外的加赠。)

[疏]“宾客只接受饔饩的馈赠”。

○注“接受正式的礼物,不接受额外的加赠”。

○解释说:饔饩作为大礼是正式的,而飨食等则是额外的加赠。

不赠送财物,不赠送玉帛,不赠送礼品。(因为丧事要减杀礼仪,所以礼节不完备。)

[疏]“不赠送财物,不赠送玉帛,不赠送礼品”。

○注“因为丧事要减杀礼仪,所以礼节不完备”。

○解释说:说“不赠送财物”,是依据上文,指不赠送束帛和纺丝。“不赠送玉帛”,是指不赠送束帛和四张兽皮来回报享礼。“不赠送礼品”,是指宾客离开到达郊外时,不赠送物品给他。

遇到夫人、世子去世,国君不接受聘礼,派遣大夫在宗庙接受,其他礼仪如同遇到国君去世一样。(夫人、世子去世,国君作为丧主,派遣大夫接受聘礼,不用凶礼接待吉礼。其他,指礼仪所减杀的部分。)

[疏]“遇到夫”到“君丧”。

○注“夫人”到“所降”。

○解释说:说“夫人、世子去世,国君作为丧主”,查《礼记·服问》说“国君所主持丧事的,有夫人、妻子、太子”,郑玄注说:“提到妻子,表明大夫以下,也为此三人主持丧事。”所以说国君作为丧主。既然作为丧主,因此派遣大夫接受聘礼,不用凶礼接待吉礼。说“其他,指礼仪所减杀的部分”,是指“不赠送玉帛以下,不赠送礼品以上”,都省略了。

遇到丧事,将使命传达给大夫,主人穿着长衣、戴着练冠来接受。(遇到丧事,指主国国君去世,夫人、世子去世。这三种情况,都由大夫代理主人。长衣,是素色镶边的布衣。脱去丧服换上练冠,不用纯粹的凶礼接待纯粹的吉礼。吉礼时穿在里面的叫中衣,中衣、长衣,接缝处都掩盖一尺,穿在外面叫深衣,袖口镶边只有一寸半。国君去世不说派遣大夫接受,因为太子还未即位,没有派遣臣下的名义。)

[疏]“遇到丧”到“来接受”。

○注“遇到丧”到“名义”。

○解释说:这段经文总说上述三人去世,主国国君不能接受使命,所以将使命传达给大夫,主人就是大夫,所以郑玄说“这三种情况,都由大夫代理主人”。说“长衣,是素色镶边的布衣”,这长衣与深衣用同样的布,只是袖长和素色镶边不同,所以说长衣是素色镶边的布衣。这长衣的边缘用素色制作,所以说素色镶边。脱去丧服换上练冠,是指脱去斩衰的丧服,穿上长衣,脱去六升、九升的丧冠,戴上练冠,所以说“脱去丧服换上练冠”。说“不用纯粹的凶礼接待纯粹的吉礼”,《聘礼》是纯粹的吉礼,为国君服三升衰裳、六升冠,为夫人、世子服六升衰裳、九升冠,是纯粹的凶礼。麻鞋和草鞋不换,只是脱去丧服换上练冠而已,所以说不用纯粹的凶礼接待纯粹的吉礼。说“吉礼时穿在里面的叫中衣,中衣、长衣,接缝处都掩盖一尺,穿在外面叫深衣,袖口镶边只有一寸半”,郑玄说这些,是想广泛解释长衣、中衣、深衣三者的意义。这三种衣服,都用朝服十五升的布,六幅分为十二幅而连接衣裳,袖子和镶边则不同,所以说吉礼时穿在里面的叫中衣。中衣与长衣接缝处都掩盖一尺,查《玉藻》说“长中继掩尺”,郑玄注说:“制作长衣、中衣,则接缝处掩盖一尺。”这里郑玄说吉礼时衣服袖口镶边一寸半,镶边是衣裳的侧边,袖口是边缘,都是一寸半,表里共三寸。查《深衣目录》说:“深衣,连接衣裳而用彩色镶边。”素色镶边叫长衣,有表层的叫中衣。据此来说,长衣、中衣都用素色镶边。说“国君去世不派遣大夫接受,太子还未即位,没有派遣臣下的名义”,其解释在上面。如果这样,臣子为国君服斩衰,为夫人、世子服期年,轻重不同。现在接受邻国的聘礼,同样使用长衣练冠,只是接待邻国,礼仪不能用纯粹的凶礼,所以权且制定这种服饰,略作一个等级罢了。刚才所解释的,都是君主刚去世。假如君主去世超过一年,嗣子即位,邻国来朝聘,用吉礼在宗庙接受,所以成公十七年《经》记载“邾子ㄑ且去世”,十八年“邾宣公来朝”,《传》说“即位后前来朝见”,超过一年可以朝见他国,他国来朝也可以以吉礼在宗庙接受。虽然超过一年但未安葬,则不能朝见他人。他人来朝见了,也派遣人在宗庙接受。对于夫人、世子也是如此,因为他们本来是为死者而来的缘故。

聘问,如果国君随后去世,进入国境就继续前行。(已经与主国国君交接过了。)

[疏]“聘问国君”到“就继续前行”。

○注“已经与主国国君交接过了”。

○解释说:从这里到“只接受稍食”,论述聘问者遇到本国国君去世,实行非常之礼的事。说“与主国交接”,是指向关人通报,关人报告国君,国君派遣士人询问事情,是与主国交接了。所以“进入国境就继续前行”。

报丧的人未到,就在巷门哭泣,在馆舍穿丧服。(未到,指报丧主国国君的人。在巷门哭泣,是在巷门哭泣,还不能设位。在馆舍穿丧服,是不能穿着凶服出来见人。聘问享礼的事,仍像吉礼一样。今文“赴”写作“计”。)

[疏]“报丧的人”到“在馆舍”。

○注“未到”

至“作计”。

  ○释曰:“未至,谓赴告主国君者也”,以其本国遭丧,赴者有两使,一使告聘者,一使告主国。云“未可为位”者,以其赴主国之使未至,是以未可为位,受人吊礼。云“衰于馆未可以凶服出见人”者,对下经“赴者至,则衰而出”。云“其聘享之事,自若吉”者,下云受饔饩之礼,故知先行聘享,乃後受礼,以其主国未得赴告,故自若吉也。

译至于“作计”这一条。

○解释说:“‘未至’,是指前往主国通报丧事的使者还没有到达”,因为本国遭遇丧事,派遣的使者有两位,一位是告知正在执行聘问任务的使者,另一位是告知主国国君。说“不能设立神位”的原因,是因为通报给主国的使者尚未到达,所以不能设立神位来接受他人的吊唁之礼。说“在馆舍中穿着丧服,不可以穿着凶服出来见人”的原因,是与下文经文“通报的使者到了,就穿着丧服出来”相对照而言的。说“聘问和献享的礼仪,依然按照吉礼进行”的原因,是因为下文提到接受饔饩之礼,所以知道是先进行聘问和献享,然后才接受饔饩之礼,由于主国还没有得到丧事的通报,所以聘问献享的礼仪自然按照吉礼进行。

受礼,(受饔饩也。)

  [疏]“受礼”。

  ○注“受饔饩也”。

  ○释曰:上文遭主国之丧,宾唯饔饩之受,受礼亦饔饩之礼。

  不受飨食。(亦不受加。)

  [疏]“不受飨食”。

  ○注“亦不受加”。

  ○释曰:上文遭主国之丧,云“唯饔饩之受”,注云:“受正不受加也。”加,即此飨食也,故此云“亦不受加”也。

  赴者至,则衰而出,(礼为邻国阙,於是可以凶服将事也。)

  [疏]“赴者”至“而出”。

  ○注“礼为”至“事也”。

  ○释曰:云“礼为邻国阙”者,案襄二十三年,《春秋左氏传》云:“杞孝公卒,晋悼夫人丧之,平公不彻乐,非礼也。礼,为邻国阙。”服注云:“邻国尚为之阙乐,况舅甥之亲乎?”若然,赴者至,主国君使者衰而出,则主国可以阙乐。云“於是可以凶服将事”者,谓主人所归礼,则宾可以凶服受之,其正行聘享,则著吉服矣。故《杂记》云“执玉不麻”是也。

  唯稍受之。(稍,禀食也。)

  [疏]“唯稍受之”。

  ○注“稍禀食也”。

  ○释曰:礼,君行师从,卿行旅从。从者既多,不可阙於稍食。案《周礼》每云“稍事”,皆谓米禀以其稍稍给之,故谓米禀为稍。

  归,执圭复命于殡,升自西阶,不升堂。(复命于殡者,臣子之於君父,存亡同。)

  [疏]“归执”至“升堂”。

  ○注“复命”至“亡同”。

  ○释曰:自此尽“即位踊”,论使者丧,还执圭还国复命之事。云“臣子之於君父,存亡同”者,案《礼记》奔父母之丧,升自西阶。此复命於殡,亦升自西阶法。生时出必告,反必面,故云臣子於君父存亡同也。

  子即位,不哭。(将有告请之事,宜清净也。不言世子者,君薨也。诸臣待之,亦皆如朝夕哭位。)

  [疏]“子即位不哭”。

  ○注“将有”至“哭位”。

  ○释曰:云“不言世子者,君薨也”者,案《公羊传》:“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君。”案上文称世子,此文单称子,是知其君薨,故君不称某,而与此既葬同号者,以其既不得称世子,略云子而已。故不言某,其实正法称子某,是以《杂记》在殡待邻国之使皆称某。云“诸臣待之,亦皆如朝夕哭位”者,但臣子一列,上下文唯言子,不言群臣,与子同。知如朝夕哭位者,案《奔丧》云:奔父之丧在家者,待之皆如朝夕哭位,故知此亦然。

  辩复命,如聘。(自陈币至于上介,以公赐告,无劳。)

  [疏]“辩复命如聘”。

  ○注“自陈”至“无劳”。

  ○释曰:言“辩复命如聘”者,上文君存时,使者复命,自陈公币已下,至赐告之等,今复命於殡所,亦尽陈之,故言“辩”。知“无劳”者,劳主君出命,今君薨,不可代君出命,故知无劳也。

  子臣皆哭。(使者既复命,子与群臣皆哭。)

  [疏]“子臣皆哭”。

  ○注“使者”至“皆哭”。

  ○释曰:此据子在位哭,亦兼群臣,故郑云“子与群臣皆哭”。

  与介入,北乡哭。(北乡哭,新至别於朝夕。)

  [疏]“与介入北乡哭”。

  ○注“北乡”至“朝夕”。

  ○释曰:使者升阶复命讫,不见出文,而言与介入者,以其复命之时,介在币南,北面,去殡远,复命讫,除去币,宾更与介前入近殡,北乡哭,乡内为入,故云“与介入,北乡哭”也。云“北乡哭,新至别於朝夕”者,朝夕哭位在阼阶下,西面,今於殡前北乡,故云别於朝夕也。

  出,袒括发。(悲哀变於外,臣也。)

  [疏]“出袒括发”。

  ○注“悲哀变於外臣也”。

  ○释曰:案《奔丧》云“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东面哭,括发袒於殡东,是於内者,子故也。此使者出门,袒括发,变於外者,臣故也。

  入门右,即位踊。(从臣位,自哭至踊,如奔丧礼。)

  [疏]“入门

译接受馈赠的礼仪,(指接受主国提供的熟食和生鲜食物。)

[疏]“接受馈赠的礼仪”。

○注“指接受熟食和生鲜食物”。

○解释曰:上文提到遭遇主国的丧事,宾客只接受熟食和生鲜食物,接受馈赠的礼仪也就是接受熟食和生鲜食物的礼仪。

不接受宴请和进食。(也不接受额外的加礼。)

[疏]“不接受宴请和进食”。

○注“也不接受额外的加礼”。

○解释曰:上文遭遇主国丧事,说“只接受熟食和生鲜食物”,注解说:“接受正礼不接受加礼。”加礼,就是这里的宴请和进食,所以这里说“也不接受加礼”。

通报丧事的人到来,就穿着丧服出来,(礼仪规定为邻国丧事而停止音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穿着凶服处理事务。)

[疏]“通报丧事的人”到“出来”。

○注“礼仪规定”到“处理事务”。

○解释曰:说“礼仪规定为邻国丧事而停止音乐”,查考襄公二十三年,《春秋左氏传》记载:“杞孝公去世,晋悼夫人为他举哀,晋平公不停止音乐,是不合礼的。礼仪规定,为邻国丧事要停止音乐。”服虔注解说:“邻国尚且为之停止音乐,何况是舅甥这样的亲属关系呢?”如果这样,通报丧事的人到来,主国君主的使者穿着丧服出来,那么主国就可以停止音乐。说“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穿着凶服处理事务”,是指主人所给予的礼仪,宾客可以穿着凶服接受,至于正式执行聘问和享礼时,则穿着吉服。所以《杂记》说“手持玉器不穿麻衣”就是这个意思。

只接受日常供给。(稍,指日常供给的食物。)

[疏]“只接受日常供给”。

○注“稍指日常供给的食物”。

○解释曰:礼仪规定,国君出行,军队跟随;卿大夫出行,旅从跟随。跟随的人众多,不能断绝日常供给的食物。查考《周礼》中常说“稍事”,都是指米粮按照少量多次的方式供给,所以把米粮供给称为稍。

回国,手持圭玉在灵柩前复命,从西阶上去,不上堂。(在灵柩前复命,是因为臣子对于君主父亲,无论生死都同样对待。)

[疏]“回国手持”到“上堂”。

○注“在灵柩前”到“同样对待”。

○解释曰:从这里到“就位哭踊”,论述使者遭遇丧事,回国手持圭玉复命的事情。说“臣子对于君主父亲,无论生死都同样对待”,查考《礼记》奔父母之丧,从西阶上去。这里在灵柩前复命,也从西阶上去,是同样的法则。生前出去必须告知,回来必须当面禀报,所以说臣子对于君主父亲无论生死都同样对待。

世子就位,不哭。(因为将有禀告请示的事情,适宜保持清净。不说世子,是因为国君已去世。各位大臣等待他,也都像在朝夕哭位时一样。)

[疏]“世子就位不哭”。

○注“因为将有”到“哭位”。

○解释曰:说“不说世子,是因为国君已去世”,查考《公羊传》:“国君在世称世子,国君去世称子某,安葬后称子,过了一年称君。”查考上文称世子,这里单独称子,由此知道国君已去世,所以国君不称某,而与此处安葬后的称呼相同,是因为既然不能称世子,就简略称为子而已。所以不说某,其实正规称呼应为子某,因此《杂记》中在灵柩前等待邻国使者都称某。说“各位大臣等待他,也都像在朝夕哭位时一样”,只是臣子一列,上下文只说子,不说群臣,与子相同。知道像朝夕哭位,查考《奔丧》篇说:奔父丧在家的人,等待他的人都像在朝夕哭位时一样,所以知道这里也是如此。

详细复命,如同聘问。(从陈列币帛直到上介,以国君赐予的名义告知,没有慰劳之礼。)

[疏]“详细复命如同聘问”。

○注“从陈列”到“没有慰劳”。

○解释曰:说“详细复命如同聘问”,上文国君在世时,使者复命,从陈列国君币帛以下,到赐予告知等事,现在在灵柩前复命,也全部陈述,所以说“详细”。知道“没有慰劳”的原因,慰劳是主君发出的命令,现在国君去世,不能代替国君发出命令,所以知道没有慰劳。

世子和大臣都哭。(使者已经复命,世子与群臣都哭。)

[疏]“世子和大臣都哭”。

○注“使者”到“都哭”。

○解释曰:这是指世子在位哭,也兼指群臣,所以郑玄说“世子与群臣都哭”。

与副使进入,面向北哭。(面向北哭,是新到者与朝夕哭位不同。)

[疏]“与副使进入面向北哭”。

○注“面向北”到“朝夕”。

○解释曰:使者登阶复命完毕,没有见出场的文字,而说与副使进入,是因为复命时,副使在币帛南面,面向北,距离灵柩远,复命完毕,撤去币帛,宾客再与副使向前进入靠近灵柩,面向北哭,朝向内为入,所以说“与副使进入,面向北哭”。说“面向北哭,是新到者与朝夕哭位不同”,朝夕哭位在阼阶下,面向西,现在在灵柩前面向北,所以说与朝夕哭位不同。

出来,袒露左臂,束发。(悲哀表现在外面,是臣子的身份。)

[疏]“出来袒露束发”。

○注“悲哀表现在外面是臣子的身份”。

○解释曰:查考《奔丧》篇说“到家,从门左进入,从西阶上去”,面向东哭,在灵柩东面束发袒露,这是在室内,因为是世子的缘故。这里使者出门,袒露束发,变化表现在外面,因为是臣子的缘故。

从门右进入,就位哭踊。(跟随臣子的位置,从哭到哭踊,如同奔丧的礼仪。)

[疏]“从门

右即位踊”。

  ○注“从臣”至“丧礼”。

  ○释曰:案《奔丧》云:袒括发於西阶,东即位,踊,袭、▯於序东。此门外袒括发,入门右,即位踊,亦当袭▯於序东,故郑云“自哭至踊,如奔丧礼”也。

译右边是即位后跳跃(踊)。”

○注“从臣”到“丧礼”。

○解释说:查《奔丧》篇说:袒露左臂、束发在西阶,向东就位,跳跃,穿衣、束带在堂前东边。这里在门外袒露左臂、束发,进入门内右边,就位跳跃,也应当在堂前东边穿衣、束带,所以郑玄说“从哭到跳跃,如同奔丧的礼仪”啊。

若有私丧,则哭于馆,衰而居,不飨食。(私丧,谓其父母也。哭于馆,衰而居,不敢以私丧自闻于主国,凶服干君之吉使。《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

  [疏]“若有”至“飨食”。

  ○注“私丧”至“不反”。

  ○释曰:自此尽“从之”,论使者有父母之丧行变礼之事。云“不敢以私丧自闻于主国”者,解“哭于馆”。又云“凶服干君之吉使”者,亦取不敢解之。言“衰而居”,谓服衰居馆行聘享,即皮弁吉服,故不敢凶服干君之吉使也。引《春秋传》者,案宣八年《经》书:“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公羊传》云:“其言至黄乃复何?有疾也。何言乎有疾乃复?讥。何讥尔?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何氏注:“闻大丧而不反,重君命也。徐行者,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丧喻疾者,丧犹不还,而况疾乎?”是也。以此言之,使虽未出国境,闻父母之丧,遂行,不敢以私废王事,君使人代之可也。以此言之,明至彼所使之国,虽闻父母之丧,不反可知,是以哭于馆衰而居。

  归,使众介先,衰而从之。(己有齐斩之服,不忍显然趋於往来,其在道路,使介居前,归又请反命,己犹徐行随之。君纳之,乃朝服,既反命,出公门,释服,哭而归。其佗如奔丧之礼。吉时道路深衣。)

  [疏]“归使”至“从之”。

  ○注“己有”至“深衣”。

  ○释曰:云“己有齐斩之服”者,以其私丧之内,有为父斩为母齐衰,故齐斩并言之也。云“不忍显然趋於往来”者,解经并“使众介先衰而从之”意。经云归,据反国时兼云往者。郑意去时闻父母之丧,不敢即反,亦使众介先,衰而从之,故往来并言。云“在道路,使介居前”者,谓去向彼国时。云“归又请反命,己犹徐行随之”者,此谓还国至近郊,使人请反命,君许入,犹使介居前,徐行於後,随介至国也。云“君纳之,乃朝服”者,以其行聘之时,犹不以凶服干君之吉使,而服吉服,知此反命时,亦不以凶服于君之吉使,而服朝服,如吉时反命矣。云“出公门,释服,哭而归”者,案《杂记》云:“大夫士将与祭於公,既视濯而父母死,则犹是与祭也。次於异宫,既祭,释服出公门外,哭而归。”亦云“其它如奔丧之礼”,明此亦出公门,释朝服而归。但彼祭服不可著出,故门内释服。此朝服可以著,出门乃释服为异也。云“其他如奔丧之礼”者,案《奔丧》云:“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于序东,绞带,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有宾後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於又哭。括发,袒,成踊。於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日成服,拜宾送宾皆如初。云“吉时道路深衣”者,以其朝服之下,唯有深衣,庶人之常服。既以朝服反命,出门去朝服,还服吉时,深衣三日,成服乃去之。

  ●卷二十四聘礼第八

  宾入竟而死,遂也。主人为之具,而殡。(具,谓始死至殡所当用。)

  [疏]“宾入”至“而殡”。

  ○注“具谓”至“当用”。

  ○释曰:自此尽“卒殡乃归”,论宾介死之事。云“宾入境而死,遂也”者,若未入境即反来。云“主人为之具而殡”者,谓从始死至殡所当用者,主人皆供之。郑云“具,谓始死至殡所当用”,直云至殡所当用,明不殡於馆,取其至殡节,主人供丧具,以其大敛讫即殡,故连言殡。故下文“归介复命”之时,柩止门外,明敛於棺而已。

  介摄其命。(为致聘享之礼也。初时,上介接闻命。)

  [疏]“介摄其命”。

  ○注“为致”至“闻命”。

  ○释曰:云“初时,上介接闻命”者,郑解介得代宾致命之意,以其命出於君。初,宾受命於君之时,宾介同北面,上介接闻君命矣,以是今宾死,得摄其

译如果有私人的丧事,就在客馆中哭泣,穿着丧服居住,不参加宴请饮食。(私丧,是指自己的父母。在客馆哭泣,穿着丧服居住,是不敢把私人丧事让主国知道,因为凶服会干扰国君派遣的吉礼使者。《春秋传》说:“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讯,应慢慢行走而不返回。”)

[疏]“若有”到“飨食”。

○注“私丧”到“不反”。

○解释说:从这一节到“从之”,论述使者遇到父母丧事而改变礼仪的事情。说“不敢把私丧让主国知道”,是解释“哭于馆”。又说“凶服干扰国君的吉礼出使”,也是用来解释不敢让主国知道的原因。说“穿着丧服居住”,是指穿着丧服住在客馆进行聘问享礼,此时应穿皮弁吉服,所以不敢用凶服干扰国君的吉礼出使。引用《春秋传》,查考宣公八年《经》记载:“夏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公羊传》说:“说‘到了黄地才返回’是什么意思?是因为有病。为什么说‘有病才返回’?是讥讽。讥讽什么?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讯应慢慢行走而不返回。”何休注:“听到重大丧讯而不返回,是重视君命。慢慢行走,是因为国君应当派人追赶替代他。用丧事比喻疾病,是说丧事尚且不返回,何况疾病呢?”就是这样。由此说来,使者即使还没出国境,听到父母丧讯,也继续前行,不敢因私事废掉王事,国君派人替代他是可以的。由此说来,明白到了所出使的国家,即使听到父母丧讯,不返回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客馆哭泣并穿着丧服居住。

回国时,让众副使先行,自己穿着丧服跟随他们。(自己已有齐衰斩衰的丧服,不忍心明显地快步往来,在道路上,让副使走在前面,回国后又请求回报使命,自己仍然慢慢行走跟随他们。国君接纳后,才穿朝服,回报使命后,走出公门,脱下朝服,哭泣回家。其他如同奔丧的礼仪。平时在道路上穿深衣。)

[疏]“归使”到“从之”。

○注“己有”到“深衣”。

○解释说:说“自己已有齐衰斩衰的丧服”,因为私丧之中,有为父亲斩衰、为母亲齐衰的情况,所以齐衰斩衰一并提及。说“不忍心明显地快步往来”,是解释经文以及“让众副使先行,自己穿着丧服跟随”的意思。经文说“归”,是依据返回本国时,兼及说“往”的情况。郑玄的意思是,去的时候听到父母丧讯,不敢立即返回,也让众副使先行,自己穿着丧服跟随,所以往来一并提及。说“在道路上,让副使走在前面”,是指前往那个国家的时候。说“回国后又请求回报使命,自己仍然慢慢行走跟随”,这是指回到本国快到近郊时,派人请求回报使命,国君允许进入,仍然让副使走在前面,自己在后面慢慢行走,跟随副使到达国都。说“国君接纳后,才穿朝服”,因为行聘问的时候,尚且不用凶服干扰国君的吉礼出使,而穿吉服,知道这回报使命时,也不用凶服干扰国君的吉礼出使,而穿朝服,如同吉时回报使命一样。说“走出公门,脱下朝服,哭泣回家”,查考《杂记》说:“大夫士将要在公室参加祭祀,已经看过祭器清洗而父母去世,就仍然参加祭祀。住在别的宫室,祭祀完毕,脱下祭服走出公门外,哭泣回家。”也说“其他如同奔丧的礼仪”,明白这里也是走出公门,脱下朝服回家。但那里的祭服不能穿着出门,所以在门内脱下祭服。这里朝服可以穿着,出门才脱下朝服,这是不同的。说“其他如同奔丧的礼仪”,查考《奔丧》说:“到达家,从门左进入,从西阶上去,在灵柩东面面向西坐着,哭尽哀,括发,袒露左臂,下堂在东面就位,面向西哭,完成踊礼,穿衣,在堂东系腰带,反位拜谢宾客,完成踊礼,送宾客,反位。有后来到的宾客,就拜谢他完成踊礼,送宾客都如前一样,众主人、兄弟都出门,出门哭停止,关门,相者告知就次,在又哭时。括发,袒露左臂,完成踊礼。在三哭时,仍然括发,袒露左臂,完成踊礼。三天后成服,拜谢宾客送宾客都如前一样。”说“平时在道路上穿深衣”,因为朝服之下,只有深衣,是庶人的常服。既然用朝服回报使命,出门去掉朝服,还穿平时的深衣,三天后成服才去掉它。

●卷二十四 聘礼第八

宾客进入国境而死,就在那里处理丧事。主国为他准备丧具,并停灵。(具,是指从刚死到停灵所应当用的东西。)

[疏]“宾入”到“而殡”。

○注“具谓”到“当用”。

○解释说:从这一节到“卒殡乃归”,论述宾客副使死亡的事情。说“宾客入境而死,就在那里处理”,如果没入境就返回来。说“主国为他准备丧具并停灵”,是指从刚死到停灵所应当用的东西,主国都供给。郑玄说“具,是指从刚死到停灵所应当用的”,只说停灵所应当用的,明白不在客馆停灵,取的是到停灵这一节,主国供给丧具,因为大敛完毕就停灵,所以连言停灵。所以下文“归介复命”的时候,灵柩停在门外,明白只是敛入棺中而已。

副使代理他的使命。(为了完成聘问享礼。起初,上介接着听到君命。)

[疏]“介摄其命”。

○注“为致”到“闻命”。

○解释说:说“起初,上介接着听到君命”,郑玄解释副使得以代理宾客致送使命的意思,因为命令出自国君。起初,宾客接受国君命令的时候,宾客副使同面向北,上介接着听到君命了,因此现在宾客死了,得以代理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