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仪礼注疏六

卷五士昏礼第二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74–91 段

,首饰也,今时{髟皮}也。《周礼追师》掌‘为副、编、次’”者,案彼注云:“副之言覆,所以覆首,为之饰其遗象,若今步繇矣。编,编列发为之,其遗象若今假▯矣。次,次第发长短为之,所谓{髟皮}┶。”言“所谓”,谓如《少牢》“主妇{髟皮}{髟易}”也。又云“外内命妇衣鞠衣、衤▯衣者服编,衣衤彖衣者服次”。其副唯於三翟祭祀服之。士服爵弁助祭之服以迎,则士之妻亦服衤彖衣助祭之服也。若然,案《内司服》:“王后之六服:衤韦衣、揄翟、阙翟、鞠衣、展衣、衤彖衣,素沙。”素沙与上六服为里,五等诸侯、上公夫人与王后同侯伯夫人,自揄翟而下,子男夫人自阙而下。案《玉藻》有鞠衣、衤▯衣、衤彖衣,注云:“诸侯之臣皆分为三等,其妻以次受此服。公之臣、孤为上,卿大夫次之,士次之。侯伯子男之臣,卿为上,大夫次之,士次之。”其三夫人已下内命妇,则三夫人自阙翟而下,九嫔自鞠衣而下,世妇自衤▯衣而下,女御自衤彖衣而下,嫁时以服之。诸侯夫人无助天子祭,亦各得申上服,与祭服同也。云“纯衣,丝衣”者,此经纯亦是丝,理不明,故见丝体也。云“女从者毕衤▯玄,则此衣亦玄矣”者,此郑欲见既以纯为丝,恐色不明,故云女从衤▯玄,则此丝衣亦同玄色矣。云“衤冉,亦缘也”者,上▯裳缁衤▯,衤▯为缘,故云衤冉亦缘也。云“衤冉之言任也。以▯缘其衣,象阴气上任也”者,妇人阴,象阴气上交於阳,亦取交接之义也。云“凡妇人不常施衤冉之衣,盛昏礼,为此服”者,此纯衣即衤彖衣,是士妻助祭之服,寻常不用▯为衤冉,今用之,故云盛昏礼为此服。云“《丧大记》曰复衣不以衤冉,明非常”者,以其始死,招魂复魄用生时之衣。生时无衤冉,知亦不用衤冉,明为非常所服,为盛昏礼,故服之。引之者,证衤冉为非常服也。然郑言凡妇人服不常施衤冉者,郑欲见王后已下,初嫁皆有衤冉之意也。

译“髢”是首饰,就是现在的假发。《周礼·追师》掌管制作“副、编、次”这三种假发,根据那里的注解说:“‘副’的意思是覆盖,用来覆盖头部,作为装饰其遗留的形貌,就像现在的步摇一样。‘编’,是将头发编列起来制成,其遗留的形貌就像现在的假髻一样。‘次’,是按照头发的长短次序制成,这就是所谓的‘髢’。”文中说“所谓”,是指像《少牢馈食礼》中提到的“主妇戴髢、穿禒衣”那样。又说:“外命妇和内命妇穿鞠衣、祍衣的,佩戴编;穿襢衣的,佩戴次。”至于副,只有在三翟祭祀时才佩戴。士穿着爵弁助祭的礼服去迎接,那么士的妻子也就穿着襢衣助祭的礼服。如果这样,根据《内司服》记载:“王后的六种礼服:袆衣、揄翟、阙翟、鞠衣、展衣、襢衣,都用素沙做里子。”素沙与上面六种礼服做里子,五等诸侯、上公夫人与王后相同,侯伯夫人从揄翟以下,子男夫人从阙翟以下。根据《玉藻》有鞠衣、祍衣、襢衣,注解说:“诸侯的臣子都分为三等,他们的妻子依次接受这些礼服。公的臣子、孤为上等,卿大夫次之,士再次之。侯伯子男的臣子,卿为上等,大夫次之,士再次之。”至于三夫人以下的内命妇,三夫人从阙翟以下,九嫔从鞠衣以下,世妇从祍衣以下,女御从襢衣以下,出嫁时穿着这些礼服。诸侯夫人没有助祭天子的职责,但也各自能够向上申请服用更高等级的礼服,与祭服相同。说“纯衣,就是丝衣”,这里的“纯”也是丝,道理不明确,所以指出丝的本质。说“女从者都穿黑色的祍衣,那么这种衣服也是黑色的”,这是郑玄想要表明既然纯是丝,恐怕颜色不明确,所以说女从者穿黑色的祍衣,那么这种丝衣也同样是黑色了。说“衿,也是缘边”,上衣下裳都是黑色的缘边,缘边作为装饰,所以说衿也是缘边。说“衿的意思是任。用缘边装饰衣服,象征阴气向上承任阳气”,妇人是阴,象征阴气向上交接于阳气,也取交接的意义。说“一般妇人不常穿有衿的衣服,盛大的婚礼,才穿这种衣服”,这种纯衣就是襢衣,是士妻助祭的礼服,平常不用缘边做衿,现在用了,所以说盛大的婚礼才穿这种衣服。说“《丧大记》说复魂的衣服不用衿,说明这不是平常所穿的”,因为刚死时,招魂复魄用生前穿的衣服。生前没有衿,知道也不用衿,说明这不是平常所穿的,而是盛大的婚礼才穿的,所以穿它。引用它,是为了证明衿是非常服。然而郑玄说一般妇人礼服不常施衿,是郑玄想要表明王后以下,初嫁时都有衿的意思。

姆纟丽、笄、宵衣,在其右。(姆,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若今时乳母矣。纟丽,纟舀发。笄,今时簪也。纟丽亦广充幅,长六尺。宵,读为《诗》“素衣朱绡”之绡,《鲁诗》以绡为绮属也。姆亦玄衣,以绡为领,因以为名,且相别耳。姆在女右,当诏以妇礼。)

  [疏]“姆纟丽”至“其右”。

  ○释曰:此经欲见女既在房,须有传命者之义也。

  ○注“姆妇”至“妇礼”。

  ○释曰:云“姆,妇人年五十无子,出而不复嫁,能以妇道教人”者,妇人年五十阴道绝,无子,乃出之。案《家语》云:“妇人有七出:不顺父母出,淫辟出,无子出,不事舅姑出,恶疾出,多舌出,盗窃出。”又庄二十七年何休注:“公羊云:无子弃,绝世也;淫佚弃,乱类也;不事舅姑弃,悖德也;口舌弃,离亲也;盗窃弃,反义也;嫉妒弃,乱家也;恶疾弃,不可奉宗庙也。”又《家语》有“三不去”:“曾经三年丧,不去。”休云:“不忘恩也。”“贱取贵,不去。”休云:“不背德也。”“有所受无所归,不去。”休云:“不穷穷也。”休又云:“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取,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是五不娶。又案《易同人》“六二”郑注云:“天子诸侯后夫人,无子不出。”则犹有六出。其天子之后虽失礼,郑云:“嫁於天子,虽失礼,无出道,远之而已。若其无子不废,远之,后尊如故,其犯六出则废之。”然就七出之中馀六出,是无德行不堪教人,故无子出。能以妇道教人者,以为姆,既教女,因从女向夫家也。云“若今时乳母”者,汉时乳母与古时乳母别。案《丧服》乳母者,据大夫子有三母:子师、慈母、保母。其慈母阙,乃令有乳者,养子谓之为乳母,死为之服缌麻。师教之乳母,直养之而已。汉时乳母则选德行有乳者为之,并使教子,故引之以证姆也。云“纟丽,纟舀发”者,此纟丽亦如《士冠》纟丽,以缯为之,广充幅,长六尺,以纟舀发而▯之。姆所异於女者,女有纟丽,兼有次,此姆则有纟丽而无次也。云“笄,今时簪”者,举汉为况义也。云“宵,读为《诗》‘素衣朱绡’之绡”者,引《诗》以为证也。云“姆亦玄衣,以绡为领,因以为名”者,此衣虽言绡衣,亦与纯衣同是衤彖衣,用绡为领,故因得名绡衣也。必知绡为领者,《诗》云“素衣朱绡”,《诗》又云“素衣朱衤暴”,《尔雅释器》云:“黼领谓之衤暴。”衤暴既为领,明朱绡亦领可知。案上文云女衤彖衣,下文云女从者毕衤▯玄,皆是衤彖衣,则此绡衣亦衤彖衣矣。女与女从衤单黼领,此姆以玄绡为领也。若然,《特牲》云绡衣者,谓以绡缯为衣。知此绡为领者,以下女从者云“被[A14C]黼”据领,明此亦据领也。云“姆在女右,当诏以妇礼”者,案《礼记少仪》云“赞币自左,诏辞自右”,地道尊右之义,故姆在女右也。

  女从者毕衤▯玄,纟丽笄,被[A14C]黼,在其後。(女从者,谓侄娣也。《诗》云:“诸娣从之,祁祁如云。”衤▯,同也,同玄者,上下皆玄。[A14C],衤单也。《诗》云:“素衣朱衤暴。”《尔雅》云:“黼领谓之衤暴。”《周礼》曰:“白与黑谓之黼。”天子、诸侯后夫人狄衣,卿大夫之妻,剌黼以为领,如今偃领矣。士妻始嫁,施衤单黼於领上,假盛饰耳。言被,明非常服。)

  [疏]“女从”至“其後”。

  ○释曰:此是从女之人,在女後为尊卑威仪之事也。

  ○注“女从”至“常服”。

  ○释曰:知女从是侄娣者,案下文云“虽无娣媵先”,郑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即此女从,故云“女从者,谓侄娣也”。云“《诗》”者,《韩奕》篇,引之证侄之义也。云“衤▯,同也,同玄者,上下皆玄”者,此衤▯读从《左氏》“均服振振”一也。故云

译姆、纟丽、笄、宵衣,位于新娘的右侧。(姆,指年五十无子、被休弃后不再改嫁、能用妇道教人的妇人,如同当时的乳母。纟丽,是束发的布带。笄,即现在的簪子。纟丽也宽满幅,长六尺。宵,读作《诗经》中“素衣朱绡”的绡,《鲁诗》认为绡属于绮类。姆也穿玄色衣服,用绡做衣领,因此得名,且以此区别于新娘。姆在新娘右侧,应当教导妇礼。)

[疏]“姆纟丽”至“其右”。

○解释说:这段经文旨在表明新娘既已在房中,需要有传达命令的人。

○注“姆妇”至“妇礼”。

○解释说:说“姆,是年五十无子、被休弃后不再改嫁、能用妇道教人的妇人”,妇人年五十阴道枯竭,无子,于是被休弃。查《家语》说:“妇人有七种被休弃的情况:不顺从公婆被休弃,淫乱邪僻被休弃,无子被休弃,不侍奉公婆被休弃,患恶疾被休弃,多嘴多舌被休弃,盗窃被休弃。”又庄公二十七年何休注:“《公羊传》说:无子被休弃,是断绝后代;淫佚被休弃,是扰乱人伦;不侍奉公婆被休弃,是违背道德;口舌被休弃,是疏远亲人;盗窃被休弃,是违背道义;嫉妒被休弃,是扰乱家庭;恶疾被休弃,是不能侍奉宗庙。”又《家语》有“三种不被休弃的情况”:“曾经为公婆守丧三年,不被休弃。”何休说:“不忘恩情。”“出身低贱被娶来后地位尊贵,不被休弃。”何休说:“不背弃恩德。”“有所受但无处可归,不被休弃。”何休说:“不使穷困者更加穷困。”何休又说:“丧妇的长女不娶,因为没有教戒;世代有恶疾的不娶,是被上天抛弃;世代有刑徒的不娶,是被世人抛弃;乱家的不娶,是因为类别不正;逆家的女子不娶,是因为废坏人伦。”这是五种不娶的情况。又查《易经·同人卦》“六二”郑玄注说:“天子诸侯的后妃夫人,无子不被休弃。”那么还有六种被休弃的情况。天子的后妃即使失礼,郑玄说:“嫁给天子,即使失礼,也没有被休弃的道理,只是疏远她罢了。如果无子不被废黜,只是疏远,后妃的尊贵依旧;如果犯下六种被休弃的情况,则废黜她。”然而在七种被休弃的情况中,其余六种是因为德行不堪教人,所以无子被休弃。能用妇道教人的,作为姆,既教导新娘,便跟随新娘前往夫家。说“如同现在的乳母”,汉代的乳母与古代的乳母不同。查《丧服》中的乳母,据大夫之子有三种母亲:子师、慈母、保母。慈母空缺,便让有乳汁的人抚养孩子,称为乳母,死后为之服缌麻。师教之乳母,只是抚养而已。汉代的乳母则选择有德行且有乳汁的人担任,并让她教导孩子,所以引用它来证明姆。说“纟丽,束发”,这纟丽也像《士冠礼》中的纟丽,用缯制成,宽满幅,长六尺,用来束发并缠绕。姆与新娘的不同之处,新娘有纟丽,兼有次,这姆则有纟丽而无次。说“笄,即现在的簪”,是举汉代为例说明。说“宵,读作《诗经》‘素衣朱绡’的绡”,是引用《诗经》作为证据。说“姆也穿玄色衣服,用绡做衣领,因此得名”,这衣服虽称绡衣,也与纯衣同是衤彖衣,用绡做衣领,所以因此得名绡衣。必定知道绡是衣领,因为《诗经》说“素衣朱绡”,《诗经》又说“素衣朱衤暴”,《尔雅·释器》说:“黼领称为衤暴。”衤暴既是衣领,显然朱绡也是衣领可知。查上文说新娘衤彖衣,下文说新娘的随从都衤〇玄,都是衤彖衣,那么这绡衣也是衤彖衣。新娘与新娘的随从衤单黼领,这姆用玄绡做衣领。如果这样,《特牲礼》说绡衣,是指用绡缯做衣服。知道这绡是衣领,因为下文新娘的随从说“被[A14C]黼”据衣领,显然这也据衣领。说“姆在新娘右侧,应当教导妇礼”,查《礼记·少仪》说“赞币从左侧,诏辞从右侧”,地道尊右的意义,所以姆在新娘右侧。

新娘的随从都衤〇玄,纟丽笄,被[A14C]黼,位于新娘的后面。(新娘的随从,指侄娣。《诗经》说:“众娣跟随她,众多如云。”衤〇,同也,同玄者,上下都玄色。[A14C],衤单也。《诗经》说:“素衣朱衤暴。”《尔雅》说:“黼领称为衤暴。”《周礼》说:“白与黑称为黼。”天子、诸侯的后妃夫人狄衣,卿大夫的妻子,剌黼作为衣领,如同现在的偃领。士的妻子初次出嫁,在衣领上施衤单黼,是假借盛饰。说被,表明不是常服。)

[疏]“女从”至“其後”。

○解释说:这是跟随新娘的人,在新娘后面,以示尊卑威仪。

○注“女从”至“常服”。

○解释说:知道新娘的随从是侄娣,查下文说“虽无娣媵先”,郑玄说:“古时嫁女,必侄娣跟随,称为媵。”即这新娘的随从,所以说“新娘的随从,指侄娣”。说“《诗经》”,是《韩奕》篇,引用它证明侄的意义。说“衤〇,同也,同玄者,上下都玄色”,这衤〇读从《左氏》“均服振振”一样。所以说

同玄,上下皆玄也。同者即妇人之服,不殊裳也。云“[A14C],衤单也”者,此读如《诗》云▯衣之▯,故为衤单也。引《诗》、《尔雅》、《周礼》者,证黼得为领之义也。黼谓剌之在领为黼文,名为衤暴,故云“黼领谓之衤暴”。云“天子、诸侯后夫人狄衣”者,案《周礼内司服》云:“掌王后之六服:衤韦衣、揄狄、阙狄。”又注云:“侯伯之夫人揄狄,子男之夫人亦阙狄,唯二王後衤韦衣。”故云后夫人狄衣也。云“卿大夫之妻,剌黼以为领”者,以士妻言被,明非常,故知大夫之妻,剌之常也。不於后夫人下言领,於卿大夫妻下乃云剌黼为领,则后夫人亦同剌黼为领也。但黼乃白黑色为之,若於衣上则画之,若於领上则剌之。以为其男子冕服,衣画而裳绣,绣皆剌之。其妇人领虽在衣,亦剌之矣。然此士妻言被衤单黼,谓於衣领上别剌黼文,谓之被,则大夫以下剌之,不别被之矣。案《礼记郊特牲》云:“绡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彼天子、诸侯中衣有黼领,服则无之。此今妇人事华饰,故於上服有之,中衣则无也。云“如今偃领矣”者,举汉法,郑君目验而知,至今已远,偃领之制,亦无可知也。云“士妻始嫁,施衤单黼於领上,假盛饰耳。言被,明非常服”者,对大夫已上妻则常服有之,非假也。

译同玄,是指上衣和下裳都是黑色的。所谓“同”,就是妇人的服饰,上衣和下裳没有区别。说“[A14C],是衤单”的,这里读法如同《诗经》中所说的“〇衣之〇”,所以解释为衤单。引用《诗经》、《尔雅》、《周礼》的,是为了证明黼可以作为领饰的含义。黼是指在领子上刺绣出黼纹,这种领饰名叫衤暴,所以说“黼领叫做衤暴”。说“天子、诸侯的后妃夫人穿狄衣”的,查考《周礼·内司服》记载:“掌管王后的六种礼服:衤韦衣、揄狄、阙狄。”又注释说:“侯、伯的夫人穿揄狄,子、男的夫人也穿阙狄,只有两位先王的后裔穿衤韦衣。”所以说后妃夫人穿狄衣。说“卿大夫的妻子,刺绣黼纹作为领饰”的,因为士的妻子说的是“被”,表明这不是日常常服,所以知道大夫的妻子,刺绣黼纹是日常常服。不在后妃夫人之下说领饰,而在卿大夫的妻子之下才说刺绣黼纹为领饰,那么后妃夫人也同样刺绣黼纹为领饰。只是黼纹是用白黑两色制作的,如果在衣服上则是画上去的,如果在领子上则是刺绣上去的。因为男子的冕服,上衣是画纹,下裳是绣纹,绣纹都是刺绣上去的。妇人的领饰虽然在衣服上,也是刺绣上去的。然而这里士的妻子说“被衤单黼”,是指在衣领上另外刺绣黼纹,这叫做“被”,那么大夫以下只是刺绣上去,不再另外加“被”了。查考《礼记·郊特牲》说:“绡黼丹朱中衣,是大夫僭越礼制的表现。”那里天子和诸侯的中衣有黼领,礼服则没有。现在妇人的礼服讲究华丽装饰,所以在礼服上有黼领,中衣则没有。说“就像现在的偃领一样”的,是举出汉代的制度,郑玄亲眼见过才知道,如今距离那时已经很久远了,偃领的形制,也就无从知晓了。说“士的妻子刚出嫁时,在领子上施加衤单黼纹,是借用的盛装装饰。说‘被’,表明这不是日常常服”的,是相对于大夫以上妻子的日常常服有黼领而言,士妻的黼领并非日常常服,而是借用的盛装。

主人玄端,迎于门外,西面再拜。宾东面答拜。(宾,婿。)

  [疏]“主人”至“答拜”。

  ○释曰:此言男至女氏之大门外,女父出迎之事也。

  主人揖入,宾执雁从。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西面。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宾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为授女耳。主人不降送,礼不参。)

  [疏]“主人”至“降送”。

  ○释曰:此言女父迎宾婿入庙门,升堂,父迎出大门之事也。云“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者,此时当在房外当楣北面,知在房户者,见隐二年“纪履纟俞来逆女”,《公羊传》曰:“讥始不亲迎也。”何休云:“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後代渐文,迎於房者,亲亲之义也。

  ○注“宾升”至“不参”。

  ○释曰:云“宾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为授女耳”者,案纳采阼阶上拜,至问名、纳吉、纳徵、请期,转相如皆拜,独於此主人不答,明主为授女耳。云“主人不降送,礼不参”者,礼宾主宜各一人,今妇既从,主人不送者,以其礼不参也。

  婿御妇车,授绥,姆辞不受。(婿,御者,亲而下之。绥,所以引升车者。仆人之礼,必授人绥。)

  [疏]“婿御”至“不受”。

  ○注“婿御”至“人绥”。

  ○释曰:云“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者,《曲礼》文。今婿御车,即仆人礼,仆人合授绥,姆辞不受,谦也。

  妇乘以几,姆加景,乃驱。御者代。(乘以几者,尚安舒也。景之制盖如明衣,加之以为行道御尘,令衣鲜明也。景亦明也。驱,行也。行车轮三周,御者乃代婿。今文景作憬。)

  [疏]“妇乘”至“者代”。

  ○注“乘以”至“作憬”。

  ○释曰:云“乘以几”者,谓登车时也。几,所以安体,谓若尸乘以几之类。以重其初昏,与尸同也。云“景之制盖如明衣”者,案《既夕礼》:“明衣裳用布,袂属幅,长下膝。”郑注云:“长下膝,又有裳於蔽下体深也。”此景之制无正文,故云盖如明衣,直云制如明衣。此嫁时尚饰,不用布。案《诗》云:“衣锦▯衣,裳锦▯裳。”郑云:“▯,衤单也。盖以衤单▯为之中衣,裳用锦而上加衤单▯焉。为其文之大著也。庶人之妻嫁服也。士妻纟才衣▯衤冉。”彼以庶人用衤单▯,连引士妻纟才衣,则此士妻衣上亦用衤单▯。《硕人》是国君夫人,亦衣锦▯衣,则尊卑同用衤单▯。庶人卑,得与国君夫人同用锦为衣大著。此士妻不用锦,不为文大著,故云“行道御风尘”也。

  婿乘其车先,俟于门外。(婿车在大门外,乘之先者,道之也。男率女,女从男,夫妇刚柔之义,自此始也。俟,待也。门外,婿家大门外。)

  [疏]“婿乘”至“门外”。

  ○注“婿车”至“门外”。

  ○释曰:云“婿车在大门外”者,谓在妇家大门外。知者,以其婿於此始言乘其车,故知也。云“男率女,女从男,夫妇刚柔之义,自此始也”者,并《郊特牲》文。云“门外,婿家大门外”者,命士已上,父子异宫,故解为婿家大门外。若不命之士,父子同宫,则大门父之大门外也。

  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及寝门,揖入,升自西阶。媵布席于奥。夫入于室,即席。妇尊西,南面,媵、御沃盥交。(升自西阶,道妇入也。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御,当为讶。讶,迎也,谓婿从者也。媵沃婿盥於南洗,御沃妇盥於北洗。夫妇始接,情有廉耻,媵、御交道其志。)

  [疏]“妇至”至“盥交”。

  ○释曰:此明夫导於妇入门升阶,及对席,媵、御沃盥之仪。云“主人揖妇以入”者,此则《诗》云“好人提提,宛然左辟”是也。云“夫入于室,即席”者,谓婿也。妇在尊西,未设席。婿既为主,东面须设馔,讫,乃设对席。揖即对席为前後至之便故也。

  ○注“升自”至“其志”。

译主人穿着玄端礼服,在门外迎接,面朝西两次拜礼。宾客面朝东回拜。(宾客,即新郎。)

[疏]“主人”至“答拜”。

○解释说:这是说新郎到达女方家大门外,女方父亲出来迎接的事情。

主人作揖请进,宾客手持大雁跟随。到了宗庙门,作揖请进。三次作揖,到了台阶前,三次谦让。主人登阶,面朝西。宾客登阶,面朝北,放下大雁,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然后走下台阶,退出。新娘跟随,从西阶走下。主人不走下去送客。(宾客登阶放下大雁拜礼,主人不答拜,表明主人只是为了交付女儿。主人不走下去送客,是因为礼仪不凑成三人。)

[疏]“主人”至“降送”。

○解释说:这是说女方父亲迎接新郎进入宗庙门,登上厅堂,父亲迎接并送出大门的事情。说“宾客登阶,面朝北放下大雁,两次拜礼并叩头至地”,这时应当在房门外对着门楣面朝北,知道在房户的原因,是看到隐公二年“纪履纟俞来迎娶女儿”,《公羊传》说:“讥讽开始不亲自迎娶。”何休说:“夏后氏在庭院迎娶,殷人在厅堂迎娶,周人在门户迎娶。”后代逐渐文饰,在房中迎娶的,是亲近亲人的意义。

○注“宾升”至“不参”。

○解释说:说“宾客登阶放下大雁拜礼,主人不答拜,表明主人只是为了交付女儿”,查考纳采时在东阶上拜礼,到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依次都拜礼,唯独在这里主人不答拜,表明主人只是为了交付女儿。说“主人不走下去送客,礼仪不凑成三人”,礼仪中宾客和主人应当各一人,现在新娘已经跟随,主人不送的原因,是因为礼仪不凑成三人。

新郎驾驭新娘的车,递上绥绳,女师推辞不接受。(新郎,是驾车人,亲自下车。绥,是用来牵引上车的东西。仆人的礼仪,必定要递上绥绳。)

[疏]“婿御”至“不受”。

○注“婿御”至“人绥”。

○解释说:说“仆人的礼仪,必定要递上绥绳”,是《曲礼》中的话。现在新郎驾车,就是仆人的礼仪,仆人应当递上绥绳,女师推辞不接受,是谦让。

新娘乘车时靠着几案,女师加上景衣,然后驾车前行。驾车人代替新郎。(靠着几案,是崇尚安稳舒适。景衣的形制大概像明衣,加上它用来在道路上抵御尘土,使衣服鲜明。景也是明的意思。驱,是行走。车行走轮子转三圈,驾车人才代替新郎。今文景作憬。)

[疏]“妇乘”至“者代”。

○注“乘以”至“作憬”。

○解释说:说“靠着几案”,是指登车的时候。几案,是用来安顿身体的,就像尸祝靠着几案之类。因为重视初昏,与尸祝相同。说“景衣的形制大概像明衣”,查考《既夕礼》:“明衣和裳用布,袖子连着幅,长过膝盖。”郑注说:“长过膝盖,又有裳来遮蔽下半身更深。”这景衣的形制没有正文,所以说大概像明衣,只说形制像明衣。这出嫁时崇尚装饰,不用布。查考《诗》说:“衣锦〇衣,裳锦〇裳。”郑说:“〇,是衤单。大概以衤单〇作为中衣,裳用锦而在上面加衤单〇。因为它的纹样太显著。这是庶人妻子的嫁服。士的妻子纟才衣〇衤冉。”那里以庶人用衤单〇,连带引用士的妻子纟才衣,那么这里士的妻子衣服上面也用衤单〇。《硕人》是国君夫人,也衣锦〇衣,那么尊卑都用衤单〇。庶人卑下,得以与国君夫人同用锦作为衣服太显著。这士的妻子不用锦,不使纹样太显著,所以说“在道路上抵御风尘”。

新郎乘坐他的车先行,在门外等候。(新郎的车在大门外,乘坐它先行,是引导。男率领女,女跟随男,夫妇刚柔的意义,从这里开始。俟,是等待。门外,是婿家大门外。)

[疏]“婿乘”至“门外”。

○注“婿车”至“门外”。

○解释说:说“新郎的车在大门外”,是指在女方家大门外。知道的原因,是因为新郎在这里才开始说乘坐他的车,所以知道。说“男率领女,女跟随男,夫妇刚柔的意义,从这里开始”,并《郊特牲》中的话。说“门外,是婿家大门外”,命士以上,父子不同宫,所以解释为婿家大门外。如果不是命士,父子同宫,那么大门是父亲的大门外。

新娘到达,主人作揖请新娘进入。到了寝门,作揖请进,从西阶登上。媵女在奥位铺设席子。丈夫进入室内,就坐席。新娘在尊的西侧,面朝南,媵女、御者交替浇水洗手。(从西阶登上,是引导新娘进入。媵,是送,指跟随新娘的人。御,应当为讶。讶,是迎,指跟随新郎的人。媵女在南边的洗处为新郎浇水洗手,御者在北边的洗处为新娘浇水洗手。夫妇初次接触,有情欲的廉耻,媵女、御者交替表达他们的志向。)

[疏]“妇至”至“盥交”。

○解释说:这阐明丈夫引导新娘入门登阶,以及就坐席,媵女、御者浇水洗手的礼仪。说“主人作揖请新娘进入”,这就是《诗》说“好人提提,宛然左辟”的意思。说“丈夫进入室内,就坐席”,是指新郎。新娘在尊的西侧,没有设置席子。新郎既然为主,面朝东需要设置饮食,完毕,才设置对席。作揖就坐对席是为了前后到达的方便。

○注“升自”至“其志”。

○释曰:云“升自西阶,道妇入也”者,以寻常客客,主人在东,宾在西。今主人与妻俱升西阶,故云道妇入也。云“媵,送也,谓女从者也”,即侄娣也。云“御,当为讶。讶,迎也,谓婿从者也”者,以其与妇人为盥,非男子之事,谓夫家之贱者也。知“媵沃婿盥於南洗,御沃妇盥於北洗”者,以其有南北二洗。又云“媵御沃盥交”,明知夫妇与媵御南北交相沃盥也。

译解释说:所谓“升自西阶,是引导妇人进入”的原因,是因为通常接待宾客时,主人在东,宾客在西。现在主人与妻子都从西阶登上,所以说这是引导妇人进入。所谓“媵,就是送,指跟随新娘的人”,即指侄女和妹妹。所谓“御,应当是‘讶’。讶,就是迎,指跟随新郎的人”,因为替妇人浇水洗手,不是男子的事情,所以指的是夫家的地位低下的人。知道“媵在南边的洗器旁为新郎浇水洗手,御在北边的洗器旁为新娘浇水洗手”的原因,是因为有南北两个洗器。又说“媵和御浇水洗手时位置交错”,由此可知新郎新娘与媵御在南北方向上交错着互相浇水洗手。

赞者彻尊幂。举者盥,出,除幂,举鼎入,陈于阼阶南,西面,北上。匕俎从设。(执匕者,执俎者,从鼎而入,设之。匕,所以别出牲体也。俎,所以载也。)

  [疏]“赞者”至“从设”。

  ○注“执匕”至“载也”。

  ○释曰:案《特牲》、《少牢》、《公食》与《有司彻》,及此《昏礼》等,执匕俎举鼎各别人者,此吉礼尚威仪故也。《士丧礼》举鼎,右人以右手执匕,左人以左手执俎,举鼎人兼执匕俎者,丧礼略也。云“从设”者,以从男之事,故从吉祭法也。《公食》执匕俎之人,入加匕於鼎,陈俎於鼎南,其匕与载,皆举鼎者为之。《特牲》注云:“右人也,尊者於事指使可也。”则右人於鼎北,南面匕肉出之。左人於鼎西俎南,北面承取肉,载於俎。《士虞》右人载者,丧祭少变,故在西方,长者在左也。今《昏礼》鬼神阴阳当与《特牲礼》同,亦右人匕,左人载,遂执俎而立,以侍设也。云“匕,所以别出牲体也”者,凡牲有体,别谓肩、臂、▯、肫、胳、脊、胁之等於鼎,以次别匕出之载者,依其体别,以次载之於俎,故云别出牲体也。

  北面载,执而俟。(执俎而立,俟豆先设。)

  [疏]“北面载执而俟”。

  ○注“执俎”至“先设”。

  ○释曰:知俟豆先设者,下文菹醢後乃云“俎入,设于豆东”,故知也。

  匕者逆退,复位于门东,北面,西上。(执匕者事毕逆退,由便。至此乃著其位,略贱也。)

  [疏]“匕者”至“西上”。

  ○注“执匕”至“贱也”。

  ○释曰:云“至此乃著其位,略贱也”者,案《士冠》未行事,陈主人位讫,即言兄弟及摈者之位,於此初陈鼎门外时,不见执匕者位,至此乃著其位,故言略贱也。

  赞者设酱于席前,菹醢在其北。俎入,设于豆东,鱼次。腊特于俎北。(豆东,菹醢之东。)

  [疏]注“豆东菹醢之东”。

  ○释曰:酱与菹醢俱在豆,知不在酱东者,下文酱东有黍稷,故知在菹醢东也。

  赞设黍于酱东,稷在其东,设氵音于酱南。(馔要方也。)

  [疏]“赞设”至“酱南”。

  ○注“馔要方也”。

  ○释曰:豆东,两俎酱东,黍稷是其要方也。

  设对酱于东,(对酱,妇酱也,设之当特俎。)

  [疏]“设对酱于东”。

  ○注“对酱”至“特俎”。

  ○释曰:婿东面设酱,在南为右,妇西面,则酱在北为右,皆以右手取之为便,故知设之当特俎东也。

  菹醢在其南,北上。设黍于腊北,其西稷。设氵音于酱北。御布对席,赞启会,▯于敦南,对敦于北。(启,发也。今文启作开,古文▯为▯。)

  [疏]“菹醢”至“于北”。

  ○释曰:“菹醢在其南,北上”者,谓菹在酱南,其南有菹有醢。若婿醢在菹北,从南向北陈为南上。此从北向南陈,亦醢在菹南,为北上也。云“氵音”,即上文大羹氵音。在爨者,羹宜热,醢食乃将入,是以《公食大夫》云“大羹氵音不和,实于镫,由门入,公设之于酱西”是也。又生人食,《公食大夫》是也。《特牲》、《士虞》等为神设,皆为敬尸,尸亦不食也。《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不设者,氵音非饮食之具,故无也。《少牢》无氵音者,文不备。《有司彻》有氵音者,宾尸礼亵,故有之,与《少牢》礼异也。云“设氵音于酱北”者,案上设婿氵音於酱南,在酱黍之南,特俎出於馔北,此设妇氵音於酱北,在特俎东,馔内则不得要方,上注云:“要方者,据大判而言耳。”云“启会,▯于敦南,对敦于北”者,取婿东面以南为右,妇西面以北为右,各取便也。▯,仰也,谓仰於地也。

  赞告具。揖妇,即对筵,皆坐,皆祭。祭荐、黍、稷、肺。(赞者西面告馔具也。婿揖妇,使即席,荐菹醢。)

  [疏]“赞者”至“稷肺”。

  ○注“赞者”至“菹醢”。

  ○释曰:知“赞者

译赞者撤去酒尊上的巾盖。举鼎的人洗手,走出门外,除去鼎上的巾盖,举起鼎进入,陈设在主阶南面,面朝西,以北为上。匕和俎跟随设置。(拿匕的人,拿俎的人,跟随鼎进入,设置它们。匕,是用来分别取出牲体部位的。俎,是用来承载牲体的。)

[疏]“赞者”到“从设”。

○注“执匕”到“载也”。

○解释说:查考《特牲》、《少牢》、《公食》和《有司彻》,以及此篇《昏礼》等,拿匕、拿俎和举鼎的人各不相同,这是因为吉礼崇尚威仪。《士丧礼》举鼎,右边的人用右手拿匕,左边的人用左手拿俎,举鼎的人兼拿匕和俎,这是因为丧礼简略。说“从设”,是因为跟随男方的事务,所以遵循吉祭的法则。《公食》中拿匕和俎的人,进入后将匕加在鼎上,将俎陈设在鼎南,那匕和承载牲体,都是由举鼎的人做的。《特牲》注说:“右边的人,是尊者,在事务上可以指使。”那么右边的人在鼎北,面朝南用匕取出肉。左边的人在鼎西俎南,面朝北承接取肉,放在俎上。《士虞》中右边的人承载牲体,这是因为丧祭稍有变化,所以在西方,长者在左边。现在《昏礼》鬼神阴阳应当与《特牲礼》相同,也是右边的人用匕取肉,左边的人承载牲体,于是拿着俎站立,以侍候设置。说“匕,是用来分别取出牲体部位的”,凡是牲体有部位,分别指肩、臂、臑、肫、胳、脊、胁等在鼎中,依次分别用匕取出,承载的人,依照其部位分别,依次放在俎上,所以说分别取出牲体部位。

面朝北承载牲体,拿着俎等待。(拿着俎站立,等待豆先设置。)

[疏]“北面载执而俟”。

○注“执俎”到“先设”。

○解释说:知道等待豆先设置,是因为下文菹醢之后才说“俎进入,设置在豆东”,所以知道。

拿匕的人倒退着退出,回到门东的位置,面朝北,以西为上。(拿匕的人事情做完倒退退出,由方便的路径。到这里才注明他的位置,是因为略去贱者的缘故。)

[疏]“匕者”到“西上”。

○注“执匕”到“贱也”。

○解释说:说“到这里才注明他的位置,是因为略去贱者的缘故”,查考《士冠礼》未行事时,陈设主人的位置完毕,就说兄弟及摈者的位置,在这里初陈鼎在门外时,不见拿匕者的位置,到这里才注明他的位置,所以说略去贱者。

赞者在席前设置酱,菹醢在它的北面。俎进入,设置在豆东,鱼其次。腊单独在俎北面。(豆东,是菹醢的东面。)

[疏]注“豆东菹醢之东”。

○解释说:酱和菹醢都在豆中,知道不在酱东,是因为下文酱东有黍稷,所以知道在菹醢东。

赞者在酱东设置黍,稷在它的东面,设置大羹于酱南。(饮食要方正。)

[疏]“赞设”到“酱南”。

○注“馔要方也”。

○解释说:豆东,两俎酱东,黍稷是其要方。

在东面设置对酱,(对酱,是妇人的酱,设置它应当对着特俎。)

[疏]“设对酱于东”。

○注“对酱”到“特俎”。

○解释说:婿面东设置酱,在南为右,妇面西,则酱在北为右,都以右手取用为便利,所以知道设置它应当对着特俎东。

菹醢在它的南面,以北为上。在腊北设置黍,它的西面是稷。在酱北设置大羹。御者铺好对席,赞者打开敦盖,敦仰放在敦南,对敦放在北。(启,是打开。今文启作开,古文敦为敦。)

[疏]“菹醢”到“于北”。

○解释说:“菹醢在它的南面,以北为上”,是说菹在酱南,它的南面有菹有醢。如果婿的醢在菹北,从南向北陈设为南上。这里从北向南陈设,也是醢在菹南,为北上。说“大羹”,就是上文的大羹。在灶上煮的,羹宜热,醢食才将进入,所以《公食大夫》说“大羹不和,放在镫中,由门进入,公设置在酱西”就是这样。又活人饮食,《公食大夫》就是这样。《特牲》、《士虞》等为神设置,都是敬尸,尸也不吃。《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不设置,是因为大羹不是饮食的器具,所以没有。《少牢》没有大羹,是因为文字不完备。《有司彻》有大羹,是因为宾尸礼亵,所以有,与《少牢》礼不同。说“在酱北设置大羹”,查考上面设置婿的大羹于酱南,在酱黍之南,特俎出于馔北,这里设置妇的大羹于酱北,在特俎东,馔内则不得要方,上注说:“要方者,据大判而言耳。”说“打开敦盖,敦仰放在敦南,对敦放在北”,取婿面东以南为右,妇面西以北为右,各取便利。敦,是仰,谓仰放在地上。

赞者报告饮食具足。向妇人行揖礼,妇人行到对席,都坐下,都祭祀。祭祀荐品、黍、稷、肺。(赞者面西报告饮食具足。婿向妇人行揖礼,使她到席,荐品是菹醢。)

[疏]“赞者”到“稷肺”。

○注“赞者”到“菹醢”。

○解释说:知道“赞者

西面告馔具”者,以其所告者宜告主人,主人东面,知西面告也。云“荐菹醢”者,以其《仪礼》之内单言荐者,皆据笾豆而言也。

译所谓“面向西报告菜肴已备齐”,是因为所报告的对象适宜告知主人,主人面向东,所以知道是面向西报告。说“进献菹和醢”,是因为在《仪礼》中单独提到“荐”字的,都是依据笾和豆而言的。

赞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氵音、酱,皆祭举、食举也。(尔,移也,移置席上,便其食也。皆食,食黍也。以,用也,用者,谓啜氵音咂酱。古文黍作稷。)

  [疏]“赞尔”至“举也”。

  ○释曰:云“祭举、食举也”者,举谓举肺,以其举以祭以食,故名肺为举,则上文云“祭者,祭肺”也。

  ○注“尔移”至“作稷”。

  ○释曰:云“尔,移也”者,尔训为近,谓移之使近人,故云“移置席上,便其食也”。案《玉藻》云“食坐尽前”,谓临席前畔,则不得移黍於席上。此云“移置席上”者,鬼神阴阳,故此昏礼从《特牲》祭祀法。云“皆食,食黍也”者,案《特牲》、《少牢》祭举、食举乃饭,此先食黍,乃祭举,相反者,彼九饭礼成,故先食举,以为导食气。此三饭礼略,故不须导也。此先尔黍稷,後授肺,《特牲》亦然,以其士礼同也。《少牢》佐食,先以举肺脊,授尸,乃尔黍者,大夫礼与士异故也。然《士虞》亦先授举肺脊,後乃尔黍者,丧礼与吉反故也。云“用者,谓啜氵音肺咂酱”者,以其大羹汁不用箸,酱又不须以箸,故用口啜氵音,用指咂酱也。

  三饭,卒食。(卒,已也。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

  [疏]“三饭卒食”。

  ○注“同牢”至“礼也”。

  ○释曰:云“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者,《少牢》十一饭,《特牲》九饭而礼成,此独三饭,故云同牢示亲,不主为食起,三饭而成礼也。

  赞洗爵,酌▯主人,主人拜受。赞户内北面答拜。▯妇亦如之。皆祭。(▯,漱也。▯之言演也,安也。漱,所以▯口,且演安其所食。▯酌内尊。)

  [疏]“赞洗”至“皆祭”。

  ○释曰:自此至“尊否”,论夫妇食讫▯及彻馔於房节。云“主人拜受”者,婿拜当东面▯,妇亦如之者,妇拜当南面。是以《少牢》云▯“皆答拜”,郑注云:“在东面席者,东面拜。在西面席者,皆南面拜。”故知妇拜南面。若赞答妇拜,亦於户内北面也。云“皆祭”者,祭先也。

  ○注“▯漱”至“内尊”。

  ○释曰:云“▯,漱也。▯之言演也,安也。漱,所以▯口,且演安其所食”者,案《特牲》云:“主人洗角升,酌▯尸。”注云:“▯犹衍也,是献尸也。谓之▯者,尸既卒食,又欲颐衍养乐之。”又《少牢》云:“主人酌酒,乃▯尸。”注云:“▯犹羡也,既食之而又饮之,所以乐之。”三注不同者,文有详略,相兼乃具。《士虞》亦是▯尸,注直云:“▯,安食也。”不言养乐及羡者,丧故略之。此三▯俱不言献,皆云▯,直取其▯,故注云漱所以▯口,演安其所食,亦颐养乐之义。知“▯酌内尊”者,以下文云赞“酌于户外尊”,故知此夫妇酌内尊也。

  赞以肝从,皆振祭,哜肝,皆实于菹豆。(肝,肝炙也。饮酒,宜有肴以安之。)

  [疏]“赞以”至“菹豆”。

  ○释曰:案《特牲》、《少牢》献尸,以肝从尸哜之,加于菹豆,与此同礼之正也。主人与祝亦以肝从,加於俎不加於豆者,下尸,故不敢同之也。《士虞》献尸,尸以肝加於俎者,丧祭,故郑云加於俎,从其牲体也,以丧不志於味,但此云实,不云加,异於祭故也。

  卒爵,皆拜。赞答拜,受爵。再▯如初,无从。三▯用卺,亦如之。(亦无从也。)

  [疏]“卒爵”至“如之”。

  ○注“亦无从也”。

  ○释曰:“卒爵,皆拜,赞答拜”者,献主处也。云“再▯如初”者,如自赞洗爵已下,至答拜受爵也。云“亦无从也”者,三▯用卺亦如之,亦自赞洗爵至受爵,郑直云“亦无从”。用卺文承再▯之下,明知事事如再▯,以其初▯有从,再▯如初无从,三▯用卺亦无从,故郑以亦无从言之,其实皆同再▯也。

  赞洗爵,酌于户外尊。入户,西北面奠爵,拜。皆答拜。坐祭,卒爵,拜。皆答拜。兴。(赞酌者,自酢也。)

  [疏]“赞洗

译赞者将黍米移近,授予肺和脊骨。主妇与新郎都进食,用肉汁和酱料,这都是祭祀举肺、进食举肺的礼仪。(尔,是移近的意思,移置到席子上,是为了方便进食。皆食,是吃黍米。以,是用,所谓用,是指啜饮肉汁、咂吸酱料。古文中黍字写作稷。)

[疏]“赞尔”到“举也”。

○解释:说“祭祀举肺、进食举肺”的,举是指举肺,因为举肺用来祭祀又用来进食,所以把肺称为举,那么上文说“祭祀,是祭祀肺”了。

○注“尔移”到“作稷”。

○解释:说“尔,是移近”的,尔解释为近,是指移近使人靠近,所以说“移置席上,方便进食”。查《玉藻》说“进食时坐位尽量靠前”,是指靠近席子的前边,那么就不能把黍米移到席子上。这里说“移置席上”的,是因为鬼神属阴,所以这昏礼遵循《特牲》祭祀的法则。说“皆食,是吃黍米”的,查《特牲》、《少牢》祭祀举肺、进食举肺时才吃饭,这里先吃黍米,然后才祭祀举肺,顺序相反,是因为那九饭礼仪完备,所以先进食举肺,用来引导食气。这里三饭礼仪简略,所以不需要引导。这里先移近黍稷,后授予肺,《特牲》也是这样,因为士的礼仪相同。《少牢》佐食,先授予举肺脊骨给尸,然后才移近黍米,是因为大夫的礼仪与士不同。然而《士虞》也是先授予举肺脊骨,后移近黍米,是因为丧礼与吉礼相反。说“用,是指啜饮肉汁、咂吸酱料”的,因为大羹汁不用筷子,酱也不需要筷子,所以用嘴啜饮肉汁,用手指咂吸酱料。

三饭,结束进食。(卒,是结束。同牢表示亲近,不是为了进食而设,三饭就完成礼仪了。)

[疏]“三饭卒食”。

○注“同牢”到“礼也”。

○解释:说“同牢表示亲近,不是为了进食而设”的,《少牢》十一饭,《特牲》九饭礼仪才完成,这里只有三饭,所以说同牢表示亲近,不是为了进食而设,三饭就完成礼仪了。

赞者清洗酒爵,斟酒漱口,主人,主人拜谢接受。赞者在户内北面答拜。〇妇也这样。都祭祀。(〇,是漱口。〇的意思是演,是安。漱口,用来〇口,并且演安所吃的食物。〇酌内尊。)

[疏]“赞洗”到“皆祭”。

○解释:从这里到“尊否”,论述夫妇吃完后〇以及撤去食物到房中的礼节。说“主人拜谢接受”的,新郎拜谢应当东面〇,妇也这样,妇拜谢应当南面。因此《少牢》说〇“都答拜”,郑注说:“在东面席位的,东面拜。在西面席位的,都南面拜。”所以知道妇拜谢南面。如果赞者答妇拜谢,也在户内北面。说“都祭祀”的,是祭祀祖先。

○注“〇漱”到“内尊”。

○解释:说“〇,是漱口。〇的意思是演,是安。漱口,用来〇口,并且演安所吃的食物”的,查《特牲》说:“主人清洗角升,斟酒〇尸。”注说:“〇就是衍,是献尸。称为〇的,是尸已经吃完,又想颐养欢乐。”又《少牢》说:“主人斟酒,于是〇尸。”注说:“〇就是羡,已经吃了又喝,用来欢乐。”三注不同,是因为文字有详略,互相补充才完备。《士虞》也是〇尸,注只说:“〇,是安食。”不说养乐及羡,是因为丧礼所以简略。这三个〇都不说献,都说〇,只取其〇,所以注说漱口用来〇口,演安所吃的食物,也是颐养欢乐的意思。知道“〇酌内尊”的,因为下文说赞者“酌于户外尊”,所以知道这里夫妇酌内尊。

赞者以肝跟随,都振动祭祀,尝肝,都放入菹豆。(肝,是烤肝。饮酒,应该有菜肴来安抚。)

[疏]“赞以”到“菹豆”。

○解释:查《特牲》、《少牢》献尸,以肝跟随尸尝之,加在菹豆上,与此相同是礼仪的正统。主人与祝也以肝跟随,加在俎上不加在豆上,是因为低于尸,所以不敢相同。《士虞》献尸,尸以肝加在俎上,是因为丧祭,所以郑说加在俎上,跟随牲体,因为丧礼不注重味道,但这里说实,不说加,不同于祭祀。

喝完酒,都拜谢。赞者答拜,接受酒爵。再次〇像最初一样,没有跟随。三次〇用卺,也像这样。(也没有跟随。)

[疏]“卒爵”到“如之”。

○注“亦无从也”。

○解释:“喝完酒,都拜谢,赞者答拜”的,是献主的地方。说“再次〇像最初一样”的,是从赞者清洗酒爵以下,到答拜接受酒爵。说“也没有跟随”的,三次〇用卺也像这样,也是从赞者清洗酒爵到接受酒爵,郑只说“也没有跟随”。用卺的文字承接在再次〇之下,明显知道事事像再次〇,因为初次〇有跟随,再次〇像最初没有跟随,三次〇用卺也没有跟随,所以郑以也没有跟随来说,其实都同再次〇。

赞者清洗酒爵,在户外尊中斟酒。进入户内,西北面放下酒爵,拜谢。都答拜。坐下祭祀,喝完酒,拜谢。都答拜。起身。(赞者斟酒的,是自我回敬。)

[疏]“赞洗

”至“拜兴”。

  ○释曰:言“皆”者,皆夫妇也。三▯乃酌外尊,自酢者皆是略贱者也。既隔,合卺乃用爵,不嫌相袭爵,明更洗馀爵也。

译至于“拜兴”这一环节。

解释说道:文中说“皆”,是指夫妇双方都如此。第三十步是斟取外边的酒尊,自行酬答,这都是因为地位卑贱而简略的礼仪。既然已经隔开,合卺礼才使用爵,不忌讳重复使用爵,这就明确说明需要重新清洗其余的爵。

主人出,妇复位。(复尊西南面之位。)

  [疏]“主人出妇复位”。

  ○注“复尊西南面之位”。

  ○释曰:直云“主人出”,不云处所,案下文云“主人说服于房”矣,则此时亦向东房矣。云“复尊西南面之位”者,妇人不宜出复入,故因旧位而立也。

  乃彻于房中,如设于室,尊否。(彻室中之馔设于房中,为媵御▯之。彻尊不设,有外尊也。)

  [疏]“乃彻”至“尊否”。

  ○释曰:经云“乃彻于房中,如设于室”,虽据豆俎而言,理兼於尊矣,故云彻尊。不设有外尊,明彻中兼尊也。云“尊否”者,唯尊不设于房中而言也。知为媵御▯之者,下文云“媵▯主人之馀”已下是也。

  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巾,所以自▯清。今文说皆作税。)

  [疏]“主人”至“授巾”。

  ○释曰:自此至“呼则闻”,论夫妇寝息及媵、御▯之事也。云“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者,与沃盥文同,亦是交接有渐之义也。叠今文为税不从者,税是追服之言,非脱去之义,故不从也。

  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衽,卧席也。妇人称夫曰良。《孟子》曰:“将见良人之所之。”止,足也。古文止作趾。)

  [疏]“御衽”至“北止”。

  ○注“衽卧”至“作趾”。

  ○释曰:衽于奥,主于妇席。使御布妇席,使媵布夫席,此亦示交接有渐之义也。云“衽,卧席也”者,案《曲礼》云:“请席何乡,请衽何趾。”郑云:“坐问乡,卧问趾,因於阴阳。”彼衽称趾,明衽卧席也。若然,前布同牢席,夫在西,妇在东,今乃夫在东,妇在西,易处者,前者示有阴阳交会有渐,故男西女东,今取阳往就阴,故男女各於其方也。云“《孟子》”者,案《孟子离娄篇》云:“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厌酒肉而後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者。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厌酒肉而後反,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者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良人之所之。”注云:“▯▯,视也。”彼▯▯为视,亦得为见,故郑此注为见也。引之者,证妇人称夫为良人之义也。云“古文止作趾”者,虽叠古文,趾为足,亦一义也。

  主人入,亲说妇之缨。(入者,从房还入室也。妇人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因著缨,明有系也。盖以五采为之,其制未闻。)

  [疏]“主人”至“之缨”。

  ○注“入者”至“未闻”。

  ○释曰:知“从房还入室”者,夫前出说服於房,今言入,明从房入室也。云“妇人十五许嫁,笄而礼之,因著缨”者,案《曲礼》云“女子许嫁缨”,又云“女子许嫁笄而字”,郑据此诸侯文而言。但言十五许嫁,则以十五为限,则自十五巳上皆可许嫁也。云“明有系也”者,缨是系物为之,明有系也。云“盖以五采为之”者,以《周礼巾车职》五路,皆有繁缨就数,郑注:“缨皆用五采▯为之。”此缨虽用丝为之,当用五采,但无文,故云“盖”以疑之也。云“其制未闻”者,此缨与男子冠缨异,彼缨垂之两傍,结其绦。此女子缨,不同於彼,故云其制未闻。但缨有二,时不同,《内则》云:“男女未冠笄者,总角衿缨,皆佩容臭。”郑注云:“容臭,香物也。以缨佩之,为迫尊者给小使也。”此是幼时缨也。《内则》又云,妇事舅姑,子事父母,“衿缨、綦屦”。注云:“衿,犹结也。妇人有缨示系属也。”是妇人、女子有二时之缨。《内则》示有系属之缨,即许嫁之缨,与此说缨一也。若然,笄亦有二等,案《问丧》亲始死,笄纟丽,据男子去冠仍有笄(元缺一字)与妇人之笄,并有安发之笄也。爵弁、皮弁及六冕之笄,皆是固冠冕之笄,是其二也。

  烛出。(昏礼毕,将卧息。)媵▯主人之馀,御▯妇馀,赞酌外尊▯之。(外尊,房户外之东尊。)

  [疏]“媵▯”至“▯之”。

译主人退出后,妇人回到原位。(回到原来面向西南的尊位。)

[疏]“主人退出,妇人回到原位”。

○注“回到原来面向西南的尊位”。

○解释说:经文只说“主人退出”,没有说明地点,查看下文说“主人在东房脱去礼服”,那么此时主人也是到了东房。说“回到原来面向西南的尊位”,是因为妇人不宜退出后再进入,所以就在原来的位置站立。

于是将祭品撤到房中,摆设如同在室中一样,但尊不摆设。(撤去室中的饮食摆设于房中,是为媵妾和侍御准备的。撤去尊而不摆设,是因为有外面的尊。)

[疏]“于是撤去”到“尊不摆设”。

○解释说:经文说“于是撤到房中,摆设如同在室中”,虽然是根据豆、俎来说的,但道理上兼及尊,所以说撤去尊。不摆设是因为有外面的尊,这明确说明撤去中间的同时也撤去了尊。说“尊不摆设”,只是针对尊不摆设于房中而言。知道是为媵妾和侍御准备的,是因为下文说“媵妾吃主人剩下的,侍御吃妇人剩下的”等。

主人在东房脱去礼服,媵妾接收。妇人在室中脱去礼服,侍御接收。姆授予巾。(巾,是用来擦拭清洁的。今文“说”都写作“税”。)

[疏]“主人”到“授予巾”。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呼唤则听见”,论述夫妇寝息以及媵妾、侍御的事情。说“主人在东房脱去礼服,媵妾接收。妇人在室中脱去礼服,侍御接收”,这与沃盥的文体相同,也是表示交接有渐进之意的道理。叠用今文为“税”而不从,是因为“税”是追服的意思,不是脱去的意思,所以不从。

侍御在奥位铺设卧席,媵妾在良席铺设卧席在东边,都有枕头,脚朝北。(衽,是卧席。妇人称呼丈夫为良。《孟子》说:“将要去看丈夫所去的地方。”止,是脚。古文“止”写作“趾”。)

[疏]“侍御铺设”到“脚朝北”。

○注“衽是卧席”到“古文作趾”。

○解释说:在奥位铺设卧席,主要是为妇人铺设。让侍御铺设妇人的席子,让媵妾铺设丈夫的席子,这也是表示交接有渐进之意的道理。说“衽,是卧席”,查看《曲礼》说:“请问席子朝向何方,请问卧席脚朝哪里。”郑玄说:“坐着问朝向,躺着问脚朝哪里,依据阴阳。”那里衽称趾,明确衽是卧席。如果这样,前面铺设同牢席时,丈夫在西,妇人在东,现在丈夫在东,妇人在西,交换位置的原因是,前面表示阴阳交会有渐进,所以男西女东,现在取阳往就阴,所以男女各在其方。说“《孟子》”,查看《孟子·离娄篇》说:“齐国有一个有一妻一妾而共同生活的人,他的丈夫出去,必定吃饱酒肉后才回来。他的妻子问他和谁一起饮食,他说都是富贵的人。他的妻子告诉他的妾说:丈夫出去,必定吃饱酒肉后才回来,问他和谁一起饮食,都是富贵的人,却从来没有显贵的人来过,我将去看看丈夫所去的地方。”注说:“窥视,是看的意思。”那里窥视是看,也可以作为见,所以郑玄此注作为见。引用它,是为了证明妇人称呼丈夫为良人的意义。说“古文止作趾”,虽然叠用古文,趾为足,也是一个意思。

主人进入,亲自解下妇人的缨。(进入,是从房中回到室中。妇人十五岁许嫁,加笄行礼,因此戴上缨,表明有系属。大概用五种颜色制成,其形制未曾听闻。)

[疏]“主人”到“之缨”。

○注“进入”到“未曾听闻”。

○解释说:知道“从房中回到室中”,是因为丈夫先前在东房脱去礼服,现在说进入,明确是从房中进入室中。说“妇人十五岁许嫁,加笄行礼,因此戴上缨”,查看《曲礼》说“女子许嫁戴缨”,又说“女子许嫁加笄取字”,郑玄根据这里诸侯的文献而言。只说十五岁许嫁,是以十五岁为界限,那么十五岁以上都可以许嫁。说“表明有系属”,缨是用系物制成的,表明有系属。说“大概用五种颜色制成”,因为《周礼·巾车职》五路,都有繁缨凑足数目,郑玄注:“缨都用五种颜色丝制成。”此缨虽然用丝制成,应当用五种颜色,但没有文献记载,所以说“大概”以表示怀疑。说“其形制未曾听闻”,此缨与男子的冠缨不同,那里的缨垂在两旁,结其绦。此女子缨,不同于那里,所以说其形制未曾听闻。但缨有两种,时间不同,《内则》说:“男女未冠笄者,总角衿缨,都佩戴容臭。”郑玄注说:“容臭,是香物。用缨佩戴,是为了靠近尊者供小使唤。”这是幼时的缨。《内则》又说,妇人侍奉公婆,儿子侍奉父母,“衿缨、綦屦”。注说:“衿,是结的意思。妇人有缨表示系属。”这是妇人、女子有两个时期的缨。《内则》表示有系属的缨,即许嫁的缨,与此处说的缨是一样的。如果这样,笄也有二等,查看《问丧》亲人刚死,笄纟丽,根据男子去冠仍有笄(元缺一字)与妇人的笄,都有安发的笄。爵弁、皮弁及六冕的笄,都是固定冠冕的笄,这是第二种。

烛火撤出。(昏礼结束,将要卧息。)媵妾吃主人剩下的,侍御吃妇人剩下的,赞者酌取外尊的酒为他们斟酒。(外尊,是房户外东边的尊。)

[疏]“媵妾”到“斟酒”。

○释曰:亦阴阳交接之义。云“酌外尊”者,贱不敢与主人同酌内尊也。

译解释说:这也是阴阳交接的含义。说“酌外尊”的原因,是因为地位卑贱的人不敢与主人一同从内尊中斟酒。

媵侍于户外,呼则闻。(为尊者有所徵求。今文侍作待。)

  [疏]“媵待”至“则闻”。

  ○释曰:不使御待于户外供承夫妇者,以女为主,故使媵待于户外也。

  夙兴,妇沐浴。纟丽笄、宵衣以俟见。(夙,早也。昏,明日之晨。兴,起也。俟,待也。待见於舅姑寝门之外。古者命士以上,年十五父子异宫。)

  [疏]“夙兴”至“俟见”。

  ○释曰:自此至“授人”,论妇见舅姑之事。云“纟丽笄宵衣”者,此则《特牲》主妇宵衣也。不著纯衣▯衤冉者,彼嫁时之盛服。今已成昏之後,不可使服,故退从此服也。

  ○注“夙早”至“异宫”。

  ○释曰:言“昏,明日之晨”者,以昨日昏时成礼,此经言“夙兴”,故知是昏之晨旦也。云“兴,起也。俟,待也。待见於舅姑寝门之外”者,因训即解之也。云“古者命士以上,年十五父子异宫”者,案《内则》云:“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不云年限。今郑知十五为限者,以其十五成童,是以郑注《丧服》亦云:“子幼谓年十五以下,则不随母嫁。”故知十五以後乃异宫也。郑言此限者,欲见不命之士父子同宫,虽俟见,不得言舅姑寝门外也。

  质明,赞见妇于舅姑。席于阼,舅即席。席于房外,南面,姑即席。(质,平也。房外,房户外之西。古文舅皆作咎。)

  [疏]“质明”至“即席”。

  ○注“质平”至“作咎”。

  ○释曰:此经论设舅姑席位所在。郑知房外是房户外之西者,以其舅在阼,阼当房户之东。若姑在房户之东,即当舅之北,南面向之不便。又见下记云“父醴女而俟迎者,母南面於户外,女出於母左”,以母在房户西,故得女出於母左。是以知此房外亦房户外之西也。

  妇执▯枣栗,自门入,升自西阶,进拜,奠于席。(▯,竹器而衣者,其形盖如今之▯<芦去>芦矣。进拜者,进东面乃拜。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

  [疏]“妇执”至“于席”。

  ○释曰:此经论妇从舅寝门外入见舅之事也。必见舅用枣栗,见姑以▯段▯者,案《春秋》庄二十四年经书:“秋,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公羊传》云:“宗妇者何?夫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段▯云乎?”注云:“▯段▯者,脯也。礼,妇人见舅以枣栗为贽,见姑以▯段▯为贽,见夫人至尊,兼而用之。云乎?辞也。枣栗,取其早自谨敬。▯段▯,取其断,断自▯正。”是用枣栗、▯段▯之义也。案《杂记》云:“妇见舅姑,兄弟姑姊妹皆立于堂下,西面,北上,是见已。”注云:“妇来为供养也,其见主於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为已见,不复特见。”又云:“见诸父,各就其寝。”注云:“旁尊也。亦为见时不来。”今此不言者,文略也。

  ○注“▯竹”至“授也”。

  ○释曰:知“▯,竹器”者,以字从竹,故知竹器。知有衣者,下记云“▯缁被▯里加于桥”,注云:“被,表也。▯有衣者,妇见舅姑,以饰为敬。”是有衣也。云“如今之▯[B157]{▯卢}矣”者,此举汉法以况义,但汉法去今以远,其状无以可知也。云“进拜者,进东面乃拜”者,谓从西阶进至舅前而拜。云“奠之者,舅尊,不敢授也”者,案下姑奠于席不授,而云舅尊不敢授者,但舅直抚之而已,至姑则亲举之。亲举者,若亲授之,然故於舅得云尊不敢授也。

  舅坐抚之,兴,答拜。妇还,又拜。(还又拜者,还於先拜处拜。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

  [疏]“舅坐”至“又拜”。

  ○注“还又”至“侠拜”。

  ○释曰:云“先拜处”者,谓前东面拜处也。云“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者,谓若《士冠》冠者见母,“母拜受,子拜送,母又拜”。母於子尚侠拜,则不徒此妇於舅而已,故广言妇人与丈夫为礼则侠拜。

  降阶,受▯

译陪嫁的侍女在门外侍候,呼唤时便应答。(这是为了尊长有所征召求取。今文“侍”字作“待”。)

[疏]“媵待”到“则闻”。

○解释曰:不让贴身侍女在门外供承夫妇,是因为以新娘为主,所以让陪嫁侍女在门外侍候。

清晨起床,新娘沐浴。戴上发笄,穿着宵衣等待拜见。(夙,早。昏,次日早晨。兴,起。俟,等待。在公婆寝室门外等待拜见。古代命士以上阶层,年满十五岁父子分住不同宫室。)

[疏]“夙兴”到“俟见”。

○解释曰:从此处到“授人”,论述新娘拜见公婆的事情。说“戴上发笄穿着宵衣”,这就是《特牲馈食礼》中主妇所穿的宵衣。不穿纯衣纁袡,因为那是出嫁时的盛装。现在婚礼既已完成,不可以再穿,所以退而穿这种衣服。

○注“夙早”到“异宫”。

○解释曰:说“昏,次日早晨”,是因为昨日黄昏时完成婚礼,经文说“夙兴”,所以知道是婚礼次日早晨。说“兴,起。俟,等待。在公婆寝室门外等待拜见”,这是根据训诂直接解释。说“古代命士以上,年满十五岁父子分住不同宫室”,查《内则》说:“从命士以上,父子分住不同宫室。”没有说年龄限制。现在郑玄知道以十五岁为限,是因为十五岁成童,所以郑玄注《丧服》也说:“子幼指十五岁以下,就不随母亲改嫁。”所以知道十五岁以后才分住不同宫室。郑玄说这个限制,是想表明未受命的士父子同住一宫,虽然等待拜见,也不能说是在公婆寝室门外。

天亮时,赞者引见新娘拜见公婆。在阼阶设席,公公就席。在房门外设席,面向南,婆婆就席。(质,平。房外,房门外的西侧。古文“舅”都作“咎”。)

[疏]“质明”到“即席”。

○注“质平”到“作咎”。

○解释曰:这段经文论述设置公婆席位的地方。郑玄知道房外是房门外的西侧,因为公公在阼阶,阼阶在房门的东侧。如果婆婆在房门的东侧,就在公公的北面,面向南就不方便。又见下文说“父亲用醴酒招待女儿并等待迎接的人,母亲面向南站在门外,女儿从母亲左边出来”,因为母亲在房门西侧,所以女儿能从母亲左边出来。因此知道这里的房外也是房门外的西侧。

新娘拿着枣和栗,从门进入,从西阶登上,前进拜见,将礼物放在席上。(棗,竹制且有衣饰的容器,形状大概像现在的芦笙。进拜,是前进面向东然后拜。奠,是放下。因为公公尊贵,不敢亲手授予。)

[疏]“妇执”到“于席”。

○解释曰:这段经文论述新娘从公婆寝门外进入拜见公公的事情。拜见公公用枣栗,拜见婆婆用脯脩,查《春秋》庄公二十四年经书:“秋,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公羊传》说:“宗妇是什么?是丈夫的妻子。觌是什么?是拜见。用是什么?用是不应该用的。拜见时用币,不合礼。那么用什么?用枣栗呢?用脯脩呢?”注说:“脯脩,是干肉。礼制,妇人拜见公公以枣栗为贽礼,拜见婆婆以脯脩为贽礼,拜见夫人至尊,两者兼用。云乎,是语气词。枣栗,取其早自谨敬。脯脩,取其断,断自端正。”这是使用枣栗、脯脩的意义。查《杂记》说:“新娘拜见公婆,兄弟姑姊妹都站在堂下,面向西,以北为上,这是拜见完毕。”注说:“新娘来是为了供养,主要拜见尊者,兄弟以下在位,是为已见,不再单独拜见。”又说:“拜见各位伯叔父,各自到他们的寝室。”注说:“旁尊。也是因为拜见时他们不来。”现在这里不说,是文字简略。

○注“棗竹”到“授也”。

○解释曰:知道“棗,是竹器”,因为字从竹,所以知道是竹器。知道有衣饰,下文说“棗缁被棗里加于桥”,注说:“被,是表。棗有衣饰,新娘拜见公婆,以装饰表示敬意。”所以是有衣饰。说“像现在的芦笙”,这是举汉代的制度来比喻意义,但汉代制度离现在久远,其形状无法确知。说“进拜,是前进面向东然后拜”,是说从西阶前进到公公面前拜。说“奠,是放下。因为公公尊贵,不敢亲手授予”,查下文婆婆也是放在席上不授予,而说公公尊贵不敢授予,只是公公直接抚摸而已,到婆婆则亲手举起。亲手举起,就像亲手授予一样,所以在公公那里可以说尊贵不敢授予。

公公坐着抚摸礼物,起身,回拜。新娘退下,又拜。(还又拜,是回到先前拜的地方拜。妇人与丈夫行礼则夹拜。)

[疏]“舅坐”到“又拜”。

○注“还又”到“侠拜”。

○解释曰:说“先前拜的地方”,是指前面面向东拜的地方。说“妇人与丈夫行礼则夹拜”,是说如《士冠礼》中冠者拜见母亲,“母亲拜受,儿子拜送,母亲又拜”。母亲对儿子尚且夹拜,就不只是这新娘对公公而已,所以广泛说妇人与丈夫行礼则夹拜。

走下台阶,接受

▯段▯,升,进,北面拜,奠于席。姑坐,举以兴,拜,授人。(人,有司。姑执▯以起,答妇拜,授有司彻之,舅则宰彻之。)

译〇段〇,升阶,进前,面向北拜,将〇段〇放在席上。姑坐下,拿起〇段〇起身,拜谢,交给有司。(人,指有司。姑拿着〇段〇起身,回拜妇的拜礼,交给有司撤去,舅则由宰撤去。)

[疏]“降阶”至“授人”。

  ○释曰:此经论妇见姑之事。

  ○注“人有”至“彻之”。

  ○释曰:云“人,有司”者,凡行事者,皆主人有司也。知舅则使宰彻者,此见下记云“舅答拜宰彻”是也。

  赞醴妇。(醴当为礼。赞礼妇者,以其妇道新成,亲厚之。)

  [疏]“赞醴妇”。

  ○注“醴当”至“厚之”。

  ○释曰:自此至“於门外”,论舅姑堂上礼妇之事。云“醴当为礼”者,《士冠》、《内则》、《昏义》诸文,醴皆破从礼者,案《司仪》注:“上於下曰礼,敌者曰傧。”又案《大行人》云“王礼再▯而酢”之等用郁鬯,不言王鬯,再▯而酢而言礼,则此诸文虽用醴礼宾,不得即言主人醴宾,故皆从上於下曰礼解之。

  席于户牖▯,(室户西,牖东,南面位。)

  [疏]“席于户牖▯”。

  ○注“室户”至“面位”。

  ○释曰:知义然者,以其宾客位於此,是以礼子、礼妇、礼宾客,皆於此尊之,故也。

  侧尊С醴于房中。妇疑立于席西。(疑,正立自定之貌。)

  [疏]“侧尊”至“席西”。

  ○注“疑正立自定之貌”。

  ○释曰:云“妇疑立于席西”者,以其礼未至而无事,故疑然自定而立,以待事也。若行之▯而立,则云立,不得云疑立也。

  赞者酌醴,加▯四,面枋,出房,席前北面。妇东面拜受。赞西阶上北面拜送。妇又拜。荐脯醢。(妇东面拜,赞北面答之,变于丈夫始冠成人之礼。)

  [疏]“赞者”至“脯醢”。

  ○释曰:云“面枋,出房”者,以其赞授,故面枋。《冠礼》赞酌醴,将授宾,则面叶。宾受醴,将授子,乃面枋也。此妇又拜,并下经“妇又拜”者,皆侠拜也。

  ○注“妇东”至“之礼”。

  ○释曰:云“妇东面拜,赞北面答之,变於丈夫始冠成人之礼”者,案《冠礼》礼子与此礼妇俱在宾位,彼礼子南面受醴,此则东面,不同,故决之。彼南面者,以向宾拜,此东面者,以舅姑在东,亦面拜之也。

  妇升席,左执觯,右祭脯醢,以▯四祭醴三,降席,东面坐,啐醴,建▯四,兴,拜。赞答拜。妇又拜,奠于荐东,北面坐取脯,降,出,授人于门外。(奠于荐东,升席,奠之。取脯降出授人,亲彻,且荣得礼。人,谓妇氏人。)

  [疏]“妇升”至“门外”。

  ○注“奠于”至“氏人”。

  ○释曰:郑知奠者“升席奠之”者,见上《冠礼》礼子、礼宾,皆云即筵“奠于荐东,降筵,北面坐取脯”,明此奠时升席,南面奠,乃降,北面取脯,降出授人。云“亲彻,且荣得礼”者,言且兼二事,何者?下飨妇之俎不亲彻,又自出门授人,是且荣得礼。下飨不亲彻俎者,於礼时礼讫,故於後略之。知人是妇氏人者,以其在门外,妇往授之,明是妇氏之人也。

  舅姑入于室,妇盥馈。(馈者,妇道既成,成以孝养。)特豚,合升,侧载,无鱼腊,无稷,并南上。其他如取女礼。(侧载者,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异尊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其他,谓酱氵音菹醢。女,谓妇也。如取妇礼同牢时。今文并当作并。)

  [疏]“舅姑”至“女礼”。

  ○释曰:自此至“之错”,论妇馈舅姑成孝养之事。云“其他如取女礼”者,则自“侧载”以下,“南上”以上,与取女异。异者,彼则有鱼腊并稷,此则无鱼腊与稷。彼男东面,女西面别席,其酱醢菹,夫则南上,妇则北上;今此舅姑共席东面,俎及豆等皆南上。是其异也。

  ○注“侧载”至“作并”。

  ○释曰:豚载皆合升,若成牲载一胖,是常得云侧,此乃载胖,故云“侧”。但周人尚右,故知右胖载之舅俎,左胖载之姑俎。是以郑云“异尊卑”也。云“并南上者,舅姑共席于奥,其馔各以南为上”者,决同牢男女东西相对,各上其右也。云“其他,谓酱氵音菹醢”者,以同牢时夫妇各有此

译[疏]“降阶”到“授人”。

○解释说:这段经文论述的是新妇拜见公婆的事情。

○注“人有”到“撤去它”。

○解释说:说“人,是有司”的人,凡是执行事务的人,都是主人的有司。知道公公就让家宰撤去祭品,这是因为下文《记》中说“公公回拜,家宰撤去祭品”就是这样。

赞者用甜酒礼敬新妇。(醴应当为礼。赞者礼敬新妇,是因为新妇的妇道刚刚确立,表示亲近厚待她。)

[疏]“赞醴妇”。

○注“醴当”到“厚待她”。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在门外”,论述的是公婆在堂上礼敬新妇的事情。说“醴应当为礼”,《士冠礼》、《内则》、《昏义》等篇中,醴都破读为礼,查考《司仪》注:“上级对下级称为礼,平辈之间称为傧。”又查考《大行人》说“王用郁鬯酒再拜而酢”等,使用郁鬯酒,不说王用鬯酒,再拜而酢而说礼,那么这些篇章虽然用醴酒礼敬宾客,不能就说主人用醴酒礼敬宾客,所以都按照上级对下级称为礼来解释。

在门和窗之间铺设席位。(室内的门在西边,窗在东边,是南面的位置。)

[疏]“席于户牖间”。

○注“室户”到“面位”。

○解释说:知道意义是这样的,因为宾客的位置在这里,所以礼敬儿子、礼敬新妇、礼敬宾客,都在这里表示尊重,因此如此。

在房中侧放尊和醴酒。新妇端正站立在席位西边。(疑,是端正站立、自我安定的样子。)

[疏]“侧尊”到“席西”。

○注“疑正立自定的样子”。

○解释说:说“新妇端正站立在席位西边”,是因为礼仪还没有开始且没有事务,所以安然自我安定而站立,以等待事务。如果是行走后站立,就说立,不能说疑立。

赞者斟满醴酒,加上四根菹菜,面向枋木,走出房,在席位前面向北。新妇面向东拜受。赞者在西阶上面向北拜送。新妇又拜。进献干肉和肉酱。(新妇面向东拜,赞者面向北回答,这与丈夫刚行冠礼成人的礼仪不同。)

[疏]“赞者”到“脯醢”。

○解释说:说“面向枋木,走出房”,是因为赞者要授予,所以面向枋木。《冠礼》中赞者斟满醴酒,将要授予宾客,就面向叶。宾客接受醴酒,将要授予儿子,才面向枋木。这里新妇又拜,以及下文经文“新妇又拜”,都是夹拜。

○注“新妇东”到“的礼仪”。

○解释说:说“新妇面向东拜,赞者面向北回答,与丈夫刚行冠礼成人的礼仪不同”,查考《冠礼》礼敬儿子与此处礼敬新妇都在宾客的位置,那里礼敬儿子是面向南接受醴酒,这里是面向东,不同,所以加以决断。那里面向南,是因为向着宾客拜,这里面向东,是因为公婆在东边,也向着他们拜。

新妇登上席位,左手拿着觯,右手祭祀干肉和肉酱,用四根菹菜祭祀醴酒三次,走下席位,面向东坐下,尝一口醴酒,竖起四根菹菜,起身,拜。赞者回答拜。新妇又拜,把觯放在干肉东边,面向北坐下取干肉,走下,走出,在门外授予人。(把觯放在干肉东边,登上席位,放下它。取干肉走下走出授予人,亲自撤去,并且荣耀得到礼敬。人,是指新妇娘家的人。)

[疏]“新妇升”到“门外”。

○注“奠于”到“氏人”。

○解释说:郑玄知道奠是“登上席位放下它”,是因为上文《冠礼》礼敬儿子、礼敬宾客,都说就在席上“放在干肉东边,走下席,面向北坐下取干肉”,明白这里奠的时候登上席位,面向南放下,然后走下,面向北取干肉,走下走出授予人。说“亲自撤去,并且荣耀得到礼敬”,是说并且兼有两件事,为什么呢?下文飨新妇的俎不亲自撤去,又自己走出门授予人,是并且荣耀得到礼敬。下文飨不亲自撤去俎,是因为在礼敬的时候礼敬完毕,所以在后面省略了。知道人是新妇娘家的人,是因为在门外,新妇前往授予他,明白是新妇娘家的人。

公婆进入室内,新妇洗手进献食物。(馈,是新妇的妇道已经确立,确立以孝养公婆。)单独的一只小猪,合并升上,侧放,没有鱼和腊,没有稷,都以南为上。其他如同娶新妇的礼仪。(侧放,是右半边放在公公的俎上,左半边放在婆婆的俎上,区分尊卑。都以南为上,是公婆共席在奥,他们的饮食各自以南为上。其他,是指酱、菹、醢。女,是指新妇。如同娶新妇时同牢的礼仪。今文并应当作并。)

[疏]“公婆”到“女礼”。

○解释说:从这一句到“的错”,论述新妇进献食物给公婆确立孝养的事情。说“其他如同娶新妇的礼仪”,那么从“侧放”以下,“南上”以上,与娶新妇不同。不同的地方,那里有鱼、腊和稷,这里没有鱼、腊和稷。那里男子面向东,女子面向西分别坐席,他们的酱、醢、菹,丈夫以南为上,妻子以北为上;现在这里公婆共席面向东,俎和豆等都以南为上。这就是不同之处。

○注“侧放”到“作并”。

○解释说:小猪的装载都合并升上,如果是完整的牲口装载一半,是通常可以说侧,这里装载半边,所以说“侧”。但是周人崇尚右边,所以知道右半边放在公公的俎上,左半边放在婆婆的俎上。因此郑玄说“区分尊卑”。说“都以南为上,公婆共席在奥,他们的饮食各自以南为上”,是决断同牢时男女东西相对,各自以上其右。说“其他,是指酱、菹、醢”,是因为同牢时夫妇各有这些

四者,今以馈舅姑,亦各有此四物,故云“如同牢时”也。虽不言酒,既有馈,明有酒在其他中,酒在内者,亦在北牖下,外尊亦当在房户外之东。郑不云者,略耳。

译这四种物品,如今用来进献给公婆,也各自具备这四种物品,所以说“如同合牢之礼时”一样。虽然文中没有提到酒,但既然有进献的礼物,显然酒包含在其他物品之中;酒放在室内的,也在北窗之下,放在室外的酒尊也应当在房户外的东侧。郑玄没有提及这一点,只是省略罢了。

妇赞成祭,卒食,一▯,无从。(赞成祭者,授处之。今文无成也。)

  [疏]“妇赞”至“无从”。

  ○注“赞成祭者授处之”。

  ○释曰:“赞成祭”者,谓授之,又处置,令知在於豆▯也。

  席于北墉下。(墉,墙也,室中北墙下。)

  [疏]“席于北墉下”。

  ○释曰:此席将为妇▯之位处也。

  妇彻,设席前如初,西上。妇▯,舅辞,易酱。(妇▯者,即席将▯也。辞易酱者,嫌淬▯。)

  [疏]“妇彻”至“易酱”。

  ○释曰:“妇彻,设于席前如初,西上”者,此直▯馀。“舅辞,易酱”者,舅尊故也。不▯舅馀者,以舅尊,嫌相亵。言“西上”者,亦以右为上也。

  ○注“妇▯”至“淬▯”。

  ○释曰:言“将”者,事未至,以其此始。言妇▯之意至下文“妇▯姑之馔”乃始▯耳。云“辞易酱者,妇嫌淬▯”者,以其酱乃以指咂之,淬▯也。

  妇▯姑之馔。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乃食,卒。姑▯之,妇拜受,姑拜送。坐祭,卒爵,姑受,奠之。(奠之,奠于篚。)

  [疏]“妇▯”至“奠之”。

  ○注“奠之奠于篚”。

  ○释曰:云“御赞祭豆、黍、肺,举肺、脊”者,御赞妇祭之也。郑知“奠之於篚”者,此云如取女礼,取女有篚,明此亦奠之于篚可知也。

  妇彻于房中,媵御▯,姑▯之。虽无娣,媵先。於是与始饭之错。(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若或无娣,犹先媵,容之也。始饭谓舅姑。错者,媵▯舅馀,御▯姑馀也。古文始为姑。)

  [疏]“妇彻”至“之错”。

  ○注“古者”至“为姑”。

  ○释曰: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者,媵有二种,若诸侯有二媵外别有侄娣。是以庄公十九年经书:“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夫人自有侄娣,并二媵各有侄娣,则九女是媵,与侄娣别也。若大夫、士无二媵,即以侄娣为媵。郑云“古者嫁女,必侄娣从,谓之媵”,是据大夫、士言也。云“侄,兄之子。娣,女弟也。娣尊侄卑”者,解经云“虽无娣,媵先”之义,以其若有娣,乃先,媵即侄也。云“犹先媵,容之也”者,对御是夫之从者,为後。若然,侄与娣俱名媵,今言虽无娣媵先,似娣不名媵者,但侄娣俱是媵。今去娣,娣外唯有侄,侄言媵先,以对御为先,非对娣也。称媵以其侄娣,俱是媵也。云“始饭谓舅姑”者,舅姑始饭,如今媵▯舅馀,御▯姑馀,是交错之义,若“媵御沃盥交”也。舅姑为饭始,不为▯始,俗本云与始▯之错者,误也。

  舅姑共飨妇以一献之礼。舅洗于南洗,姑洗于北洗,奠酬。(以酒食劳人曰飨。南洗在庭,北洗在北堂。设两洗者,献酬酢以▯清为敬。奠酬者,明正礼成,不复举。凡酬酒皆奠於荐左,不举。其燕则更使人举爵。)

  [疏]“舅姑”至“奠酬”。

  ○注“以酒”至“举爵”。

  ○释曰:自此至“归俎于妇氏人”,论飨妇之事。此飨与上盥馈同日为之,知者,见《昏义》曰:“舅姑入室,妇以特豚馈,明妇顺也。厥明,舅姑共飨妇。”郑彼注云:“昏礼不言厥明,此言之者,容大夫以上礼多,或异日。”故知此士同日可也。此与上事相因,亦於舅姑寝堂之上,与礼妇同在客位也。云“其飨妇以一献之礼”者,案下记云“飨妇姑荐焉”,注云:“舅姑共飨妇,舅献姑荐脯醢。”但荐脯醢无盥洗之事,今设此洗,为妇人不下堂也。云“姑洗於北洗”,洗者洗爵,则是舅献姑酬,共成一献,仍无妨姑荐脯醢也。云“凡酬酒皆奠於荐左,不举”者,此经直云奠酬,不言处所,故云“凡”,通《乡饮酒》、《乡射》、《燕礼》之等。云“燕则更使人举爵”者,案《燕礼》献酬讫,别有人举旅行酬是也。

译妇人辅助完成祭祀,吃完饭后,(将祭品)放置,不再取用。(所谓“辅助完成祭祀”,是指将祭品授予并安置妥当,让妇人知道祭品在豆和簋中。今文没有“成”字。)

[疏]“妇人辅助”到“不再取用”。

○注“辅助完成祭祀,授予并安置妥当”。

○解释曰:“辅助完成祭祀”,是指授予祭品,又安置妥当,让妇人知道祭品在豆和簋中。

在北墙下铺设席位。(墉,即墙,指室内北墙下。)

[疏]“在北墙下铺设席位”。

○解释曰:这个席位是为妇人进食所设的位置。

妇人撤去祭品,在席位前重新摆设如初,以西边为上。妇人进食,舅父推辞,更换酱料。(妇人进食,即席间将要进食。推辞更换酱料,是嫌妇人直接取用舅父吃剩的酱料不洁。)

[疏]“妇人撤去”到“更换酱料”。

○解释曰:“妇人撤去,在席位前摆设如初,以西边为上”,这是指直接取用剩余的食物。“舅父推辞,更换酱料”,是因为舅父尊贵。不取用舅父剩余食物的原因,是因为舅父尊贵,嫌这样显得亵渎。说“以西边为上”,也是因为以右边为上。

○注“妇人进食”到“不洁”。

○解释曰:说“将要”,是因为事情尚未发生,因为这是开始。说妇人进食的意思,直到下文“妇人进食姑母的饭菜”才开始真正进食。说“推辞更换酱料,是嫌妇人取用舅父剩余食物不洁”,是因为酱料需要用手指蘸取品尝,这样取用剩余食物是不洁的。

妇人进食姑母的饭菜。御妻辅助祭祀豆、黍、肺,举起肺、脊。然后进食,吃完。姑母赐给她酒,妇人拜谢接受,姑母拜送。坐着祭祀,喝完酒,姑母接过酒杯,放置起来。(放置,即放置在篚中。)

[疏]“妇人进食”到“放置起来”。

○注“放置,即放置在篚中”。

○解释曰:说“御妻辅助祭祀豆、黍、肺,举起肺、脊”,是御妻辅助妇人祭祀。郑玄知道“放置在篚中”,是因为这里说如同娶女的礼仪,娶女时有篚,显然这里也是放置在篚中可知。

妇人在房中撤去祭品,媵妾和御妻进食,姑母赐给她们酒。即使没有娣,媵妾也先进食。这时与开始进食的次序交错。(古代嫁女,必定有侄娣跟随,称为媵。侄,是兄长的女儿。娣,是妹妹。娣尊贵,侄卑贱。如果没有娣,仍然让媵妾先进食,是宽容她们。开始进食指舅父和姑母。交错,是指媵妾取用舅父剩余的食物,御妻取用姑母剩余的食物。古文“始”作“姑”。)

[疏]“妇人撤去”到“的交错”。

○注“古代”到“作姑”。

○解释曰:说“古代嫁女,必定有侄娣跟随,称为媵”,媵有两种,如果诸侯有两个媵,另外还有侄娣。所以庄公十九年经文记载:“秋,公子结媵陈人的妇人于鄄。”《公羊传》说:“媵是什么?诸侯娶一国,则两国前往陪嫁,带着侄娣。侄是什么?兄长的女儿。娣是什么?妹妹。”诸侯夫人自有侄娣,加上两个媵各自有侄娣,那么九个女子是媵,与侄娣不同。如果大夫、士没有两个媵,就以侄娣作为媵。郑玄说“古代嫁女,必定有侄娣跟随,称为媵”,是根据大夫、士的情况说的。说“侄,是兄长的女儿。娣,是妹妹。娣尊贵,侄卑贱”,解释经文说“即使没有娣,媵妾先进食”的意思,因为如果有娣,就先进食,媵妾就是侄。说“仍然让媵妾先进食,是宽容她们”,相对于御妻是丈夫的随从,排在后面。如果这样,侄和娣都叫媵,现在说即使没有娣媵妾先进食,似乎娣不叫媵,但侄娣都是媵。现在去掉娣,娣之外只有侄,侄说媵妾先进食,是相对于御妻为先,不是相对于娣。称媵是因为侄娣都是媵。说“开始进食指舅父和姑母”,舅父姑母开始进食,如今媵妾取用舅父剩余的食物,御妻取用姑母剩余的食物,这是交错的意思,如同“媵妾御妻浇水洗手交错”。舅父姑母是进食的开始,不是取用剩余食物的开始,俗本说与开始取用剩余食物的交错,是错误的。

舅父和姑母用一献之礼宴请妇人。舅父在南边的洗器洗手,姑母在北边的洗器洗手,放置酬酒。(用酒食慰劳人叫飨。南洗在庭院,北洗在北堂。设置两个洗器,是因为献、酬、酢以分清为敬。放置酬酒,表明正礼完成,不再举起。凡是酬酒都放置在荐席左边,不举起。如果是宴饮,则另派人举起酒杯。)

[疏]“舅父和姑母”到“放置酬酒”。

○注“用酒”到“举起酒杯”。

○解释曰:从这里到“将俎归给妇人的家人”,论述宴请妇人的事情。这个宴请和上面的盥洗馈食是同一天进行的,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昏义》说:“舅父姑母进入室内,妇人用特豚馈食,表明妇人的顺从。第二天,舅父姑母共同宴请妇人。”郑玄在那里的注说:“昏礼不说第二天,这里说的,是容许大夫以上礼仪繁多,或者不同日。”所以知道这里士可以同日。这件事与上面的事情相因,也在舅父姑母的寝堂之上,与礼妇同在客位。说“宴请妇人用一献之礼”,根据下文记载说“宴请妇人姑母进献”,注说:“舅父姑母共同宴请妇人,舅父进献姑母进献脯醢。”但进献脯醢没有盥洗的事情,现在设置这个洗器,是因为妇人不下堂。说“姑母在北洗洗手”,洗是洗爵,那么就是舅父进献姑母酬答,共同完成一献,仍然不妨碍姑母进献脯醢。说“凡是酬酒都放置在荐席左边,不举起”,这里经文只说放置酬酒,不说地点,所以说“凡是”,通用于《乡饮酒》、《乡射》、《燕礼》等。说“宴饮则另派人举起酒杯”,根据《燕礼》献酬完毕,另有别人举起酒杯旅行酬答。

飨亦用醴酒,知者,以下记云“庶妇使人醮之”,注云“使人醮之,不飨也。酒不酬酢曰醮,亦有脯醢。▯妇酌之以醴,尊之;庶妇酌之以酒,卑之”是也。若然,知记非醴妇者,以记云“庶妇使人醮之”,明▯妇亲之。案上醴妇虽▯,使赞者亲,明记醮庶妇使人当飨,节也。

译飨礼也使用醴酒,之所以这样理解,是因为下文记载说“庶妇让人为她举行醮礼”,注解说“让人为她举行醮礼,就不举行飨礼。只饮酒而不互相敬酒酬答叫做醮,也有干肉和肉酱。〇嫡妇用醴酒敬酒,表示尊贵;庶妇用普通酒敬酒,表示卑下”就是这个意思。如果这样,就知道《记》文中所说的并不是用醴酒礼敬嫡妇,因为《记》文说“庶妇让人为她举行醮礼”,这就表明嫡妇是亲自为之的。考察上文,虽然嫡妇的醴礼虽然〇,让赞者亲自执行,但这正说明《记》文中庶妇让人为她举行醮礼,是应当举行飨礼的礼节。

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授之室,使为主,明代己。)

  [疏]“舅姑”自“阼阶”。

  ○注“授之”至“代己”。

  ○释曰:案《曲礼》云子事父母,“升降不由阼阶”,是主人尊者之处。今舅姑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是授妇以室之事也。云“授之室”,《昏义》文也。

  归妇俎于妇氏人。(言俎,则飨礼有牲矣。妇氏人,丈夫送妇者,使有司归以妇俎,当以反命於女之父母,明其得礼。)

  [疏]“归妇俎于妇氏人”。

  ○注“言俎”至“得礼”。

  ○释曰:案《杂记》云大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是宾所当得也。飨时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肴乾而不食,故归俎。此飨妇,妇亦不食,故归也。经虽不言牲,既言俎,俎所以盛肉,故知有牲。此妇氏人即上妇所授脯者也,故上注引此妇氏人,证所授人为一也。

  舅飨送者以一献之礼,酬以束锦。(送者,女家有司也。爵至酬宾,又从之以束锦,所以相厚。古文锦皆为帛。)

  [疏]“舅飨”至“束锦”。

  ○注“送者”至“作帛”。

  ○释曰:此一献与飨妇一献同,礼则异,彼兼有姑,此依常飨宾客法。知送者是女家有司者,故《左氏传》云:“齐侯送姜氏,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於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於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於小国,则上大夫送之。”以此而言,则尊无送卑之法,则大夫亦遣臣送之,士无臣,故知有司送之也。云“古文锦皆为帛”者,此及下文锦皆为帛,不从古文者,礼有玉锦,非独此文,则礼有赠锦之事,故不从古文也。

  姑飨妇人送者,酬以束锦。(妇人送者,隶子弟之妻妾。凡飨,速之。)

  [疏]“姑飨”至“束锦”。

  ○注“妇人”至“速之”。

  ○释曰:《左氏传》云:“士有隶子弟。”士卑无臣,自以其子弟为仆隶,并已之子弟之妻妾,但尊无送卑,故知妇人送者是隶子弟之妻妾也。云“凡飨,速之”者,案《聘礼》飨食速宾,则知此舅姑飨送者,亦速之也。凡速者,皆就馆召之,是以下云“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郑云:“就宾馆。”则宾自有馆。若然,妇人送者,亦当有馆。男子则主人亲速,其妇送者不亲速,以其妇人迎客不出门,当别遣人速之。

  若异邦,则赠丈夫送者以束锦。(赠,送也。就宾馆。)

  [疏]“若异”至“束锦”。

  ○注“赠送也就宾馆”。

  ○释曰: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迎叔姬,《公羊传》曰:“大夫越竟逆女,非礼也。”郑注《丧服》亦云:“古者大夫不外娶。”今言异邦得外娶者,以大夫尊,外娶则外交,故不许。士卑不嫌,容有外娶法,故有异邦送客也。郑知就馆者,赠贿之等皆就馆,故知此亦就馆也。

  ●卷六士昏礼第二

  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没,终也。奠菜者,以篚祭菜也,盖用堇。)

  [疏]“若舅”至“奠菜”。

  ○释曰:自此至“飨礼”,论舅姑没三月庙见之事。必三月者,三月一时天气变,妇道可以成之故也。此言“舅姑既没”者,若舅没姑存,则当时见姑,三月亦庙见舅。若舅存姑没,妇人无庙可见,或更有继姑,自然如常礼也。案《曾子问》云:“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於祢,成妇之义也。”郑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於室。”此言奠菜,即彼祭於祢一也。奠菜亦得称祭者,若《学记》云“皮弁祭菜”之类也。

  ○注“没终”至“用堇”。

  ○释曰:此注云“奠菜者,以篚”,案下云“妇执▯菜”,篚即▯,一也。郑知菜“盖用堇”者,舅姑存时用枣、栗、▯段、▯、义取早起肃栗,治▯段自▯,则此亦取谨敬。因《内则》有堇、▯、▯、榆供养,是以疑用堇,故云“盖”也。

  席于庙奥,东面,

译公婆先走下西阶,新妇走下东阶。(把家室交给她,让她做主,表明公婆已退位。)

[疏]“公婆”到“东阶”。

○注“把家室”到“退位”。

○解释曰:查《曲礼》说儿子侍奉父母,“上下台阶不经过东阶”,因为东阶是主人尊者的位置。现在公婆走下西阶,新妇走下东阶,这就是把家室交给新妇的意思。说“把家室交给她”,是《昏义》中的文字。

把新妇的俎(盛肉的礼器)归还给女方送亲的人。(提到俎,就说明飨礼中有牲畜了。女方送亲的人,是男方派去送新妇的男子,让有司把新妇的俎归还,应当用来向女方父母复命,表明新妇已合乎礼制。)

[疏]“把新妇的俎”到“女方送亲的人”。

○注“提到俎”到“合乎礼制”。

○解释曰:查《杂记》说大飨礼,“把盛有三牲的俎卷起来归还给宾馆”,这是宾客应当得到的。飨礼时摆设几案而不倚靠,酒杯满了而不喝,菜肴干了而不吃,所以归还俎。这次飨新妇,新妇也不吃,所以也归还。经文虽然没说有牲畜,既然说了俎,俎是用来盛肉的,所以知道有牲畜。这个女方送亲的人就是上文新妇授予干肉的那个人,所以上文注引这个女方送亲的人,证明授予干肉的人是同一个人。

公公用一献之礼宴请送亲的人,用一束锦帛酬谢。(送亲的人,是女方家的有司。酒爵到了酬宾的时候,又用一束锦帛赠送,用来表示厚待。古文中锦都写作帛。)

[疏]“公公宴请”到“一束锦帛”。

○注“送亲的人”到“写作帛”。

○解释曰:这一献与宴请新妇的一献相同,但礼仪不同,那边兼有婆婆,这边依照平常宴请宾客的方法。知道送亲的人是女方家有司的原因,所以《左氏传》说:“齐侯送姜氏,不合礼。凡是国君的女儿嫁给敌国,姊妹则由上卿送她,以礼敬先君。公子则由下卿送她。对于大国,即使是公子也由上卿送她。对于天子,则众卿都去,国君不亲自送。对于小国,则由上大夫送她。”由此来说,就没有尊送卑的法则,那么大夫也派遣臣子送她,士没有臣子,所以知道是有司送她。说“古文中锦都写作帛”的,这里以及下文锦都写作帛,不遵从古文的原因,是因为礼中有玉锦,不仅这篇文章,而且礼中有赠送锦帛的事,所以不遵从古文。

婆婆宴请送亲的妇女,用一束锦帛酬谢。(送亲的妇女,是隶子弟的妻妾。凡是宴请,都要邀请她们。)

[疏]“婆婆宴请”到“一束锦帛”。

○注“送亲的妇女”到“邀请她们”。

○解释曰:《左氏传》说:“士有隶子弟。”士地位低没有臣子,自己用子弟做仆隶,以及子弟的妻妾,只是尊不送卑,所以知道送亲的妇女是隶子弟的妻妾。说“凡是宴请,都要邀请她们”的,查《聘礼》宴请宾客要邀请宾客,就知道这里公公婆婆宴请送亲的人,也是邀请她们。凡是邀请,都是到宾馆去召请,所以下文说“如果是异国,就用一束锦帛赠送男方送亲的人”,郑玄说:“到宾馆。”那么宾客自有宾馆。如果这样,送亲的妇女,也应当有宾馆。男子则主人亲自邀请,那些送亲的妇女不亲自邀请,因为妇人迎客不出门,应当另外派人去邀请。

如果是异国,就用一束锦帛赠送男方送亲的人。(赠送,就是送。到宾馆去。)

[疏]“如果是异国”到“一束锦帛”。

○注“赠送就是送”到“到宾馆去”。

○解释曰:查庄公二十七年冬天,莒庆来迎娶叔姬,《公羊传》说:“大夫越过国境迎娶女子,不合礼。”郑玄注《丧服》也说:“古时大夫不在国外娶妻。”现在说异国可以在国外娶妻,是因为大夫尊贵,在国外娶妻就是外交,所以不允许。士地位低不嫌,容许有在国外娶妻的法则,所以有异国送客的事。郑玄知道到宾馆的原因,是因为赠送财物的等级都到宾馆,所以知道这里也到宾馆。

●卷六士昏礼第二

如果公婆已经去世,那么新妇进门三个月后,才祭奠菜蔬。(没,就是死。祭奠菜蔬,是用篚盛菜祭祀,大概用的是堇菜。)

[疏]“如果公婆”到“祭奠菜蔬”。

○解释曰:从这里到“飨礼”,论述公婆去世后三个月庙见的事。必定是三个月,是因为三个月是一个季节,天气变化,妇道可以成就的缘故。这里说“公婆已经去世”,如果公公去世婆婆还在,那么当时就拜见婆婆,三个月也庙见公公。如果公公在婆婆去世,妇人没有庙可以拜见,或者再有继母,自然按照常礼。查《曾子问》说:“三个月后庙见,称为来妇。选择日子在祢庙祭祀,成就妇人的义理。”郑玄说:“说的是公婆去世的情况,必定祭祀,成就妇人义理。妇人有供养的礼节,就像公婆在世时盥洗馈食特豚于室一样。”这里说祭奠菜蔬,就是那里说的在祢庙祭祀一样。祭奠菜蔬也能称为祭祀,就像《学记》说“皮弁祭菜”之类。

○注“没就是死”到“用堇菜”。

○解释曰:这个注说“祭奠菜蔬,是用篚”,查下文说“新妇拿着〇菜”,篚就是〇,是一样的。郑玄知道菜“大概用的是堇菜”的原因,是公婆在世时用枣、栗、〇段、〇、义,取早起肃栗,治〇段自〇,那么这里也取谨敬。因为《内则》有堇、〇、〇、榆供养,所以怀疑用堇,所以说“盖”。

在庙堂的西北角设席,面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