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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左传正义十四

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355–378 段

曰:《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谓之“袚除”,明是除凶之礼也。襄二十九年称“公临楚丧,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此亦当以桃茢祓之。

译说:《周礼》记载:“女巫掌管在特定时节进行祓除仪式。”称之为“祓除”,明确说明这是驱除凶邪的礼仪。《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国君亲临楚国丧礼,派遣巫师手持桃枝和苕帚先行祓除灵柩”,这也应当是用桃枝和苕帚来进行祓除的。

焚其衬,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

  【经】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无传。郳犁来始得王命而来朝也。邾之别封,故曰小邾。

  郑杀其大夫申侯。申侯,郑卿。专利而不厌,故称名以杀,罪之也。例在文六年。

  ○厌,於盐反,传同。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高平方与县东有泥母亭,音如甯。

  ○母,如字,又音无,注同。方音房。与音预。泥,乃丽反,又音甯。王,奴兮反。

  曹伯班卒。无传。五年同盟于首止。

  公子友如齐。无传。罢盟而聘,谢不敏也。

  冬,葬曹昭公。无传。

  【传】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於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於病?’(竞,强也。惮,难也。

  ○惮,徒旦反。难,乃旦反,下及八年经、传并同。)

  [疏]七年传“心则”至“於病”。

  ○正义曰:竞,彊也。言心则不能彊盛,则当须屈服於人,何得难於屈弱之病,而不下齐。

  既不能彊,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

  [疏]“吾知其所由来矣”。

  ○正义曰:孔叔既请郑伯下齐,公初欲下齐,不知何事而来得说於齐。后更云,吾知其说齐所由来矣,谓由杀申侯说齐之事得来矣。

  姑少待我。”欲以申侯说。

  ○下,户嫁反。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朝,如字。

  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涛涂谮在五年。初,申侯,申出也,姊妹之子为出。有宠於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从我取,从我求,我不以女为罪衅。

  ○女音汝,下皆同。疵,似斯反,又疾移反。衅,许靳反,下文同。后之人将求多於女,谓嗣君也。求多,以礼义大望责之。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適小国,将不女容焉!”政狭法峻。

  ○狭音洽。既葬,出奔郑,又有宠於厉公。子文闻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己。”

  “秋,盟于甯母”,谋郑故也。管仲言於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携,离也。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脩礼於诸侯,诸侯官受方物。诸侯官司,各於齐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

  [疏]注“诸侯”至“之物”。

  ○正义曰:《周礼 大行人》云:“侯服贡祀物,甸服贡嫔物,男服贡器物,采服贡服物,卫服贡材物,要服贡货物。”郑玄云:“祀贡者,牺牲之属。嫔物,丝枲也。器物,尊彝之属。服物,玄纁絺纊也。材物,八材也。货物,龟贝也。”如彼《礼》文,诸侯所贡之物,皆以服数为差。《尚书 禹贡》:“任土作贡。”皆贡土地所生,不计路之远近。然则《周礼》虽依服数,亦贡土地所生,不宜远求他方之物以贡王也。王室盛明之时,每国贡有常职。天子既衰,诸侯惰慢,贡赋之事无复定准,故霸主总帅诸侯,尊崇天子,量其国之大小,号令所出之物。传言诸侯各使官司取齐约束,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言其一听齐令,美齐侯能以礼服诸侯。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於会,言於齐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三族,郑大夫。

  ○洩,息列反。若君去之以为成,我以郑为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以郑事齐,如封内臣。

  ○去,起吕反。齐侯将许之。管仲曰:“君以礼与信属诸侯,而以奸终之,无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谓礼,守命共时之谓信,守君命,共时事。

  ○奸音干。共音恭,注同。违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诸侯有讨於郑,未捷;今苟有衅,从之,不亦可乎?”子华犯父命,是其衅隙。

  ○隙,去逆反。对曰:“君若绥之以德,加之以训辞,而帅诸侯以讨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

译焚烧他的衬垫,依礼任命他,让他回到原来的职位。”楚成王听从了。

【经】七年,春天,齐国人攻打郑国。

夏天,小邾子来朝见。没有传文。郳犁来开始得到周王的命令而来朝见。邾国的分支封国,所以称为小邾。

郑国杀了它的大夫申侯。申侯,是郑国的卿。专揽财利而不知满足,所以称名而杀,是谴责他的罪过。条例在文公六年。

○厌,读作“於盐”,传文相同。

秋天,七月,鲁庄公会同齐侯、宋公、陈国世子款、郑国世子华,在甯母结盟。高平方与县东边有泥母亭,读音像甯。

○母,读原字,又读“无”,注相同。方读“房”。与读“预”。泥,读“乃丽”,又读“甯”。王,读“奴兮”。

曹伯班去世。没有传文。五年在首止一同结盟。

公子友前往齐国。没有传文。罢免盟会而去聘问,是谢罪自己不够明智。

冬天,安葬曹昭公。没有传文。

【传】七年,春天,齐国人攻打郑国。孔叔对郑庄公说:“谚语说:‘内心如果不能自强,何必害怕屈弱的病态?’(竞,强盛。惮,害怕。)

○惮,读“徒旦”。难,读“乃旦”,下文八年经、传都相同。

[疏]七年传“心则”到“於病”。

○正义说:竞,强盛。说内心如果不能强盛,就应当屈服于人,何必害怕屈弱的病态,而不向齐国屈服。

既然不能强盛,又不能屈服,所以导致灭亡。国家危险了,请向齐国屈服以拯救国家。”庄公说:“我知道这事的由来了,

[疏]“吾知其所由来矣”。

○正义说:孔叔既然请求郑庄公向齐国屈服,庄公起初想向齐国屈服,不知道什么事能用来向齐国求和。后来又说,我知道向齐国求和的由来了,是指由杀申侯来向齐国求和这件事得来的。

暂且稍等我。”想用申侯来求和。

○下,读“户嫁”。回答说:“早晨还顾不上晚上,怎么能等待您?”朝,读原字。

夏天,郑国杀了申侯来向齐国求和,并且因为陈国辕涛涂的谗言。涛涂的谗言在五年。起初,申侯,是申国女子所生,姊妹的儿子称为出。受楚文王宠爱。文王将死,给他玉璧,让他出行,说:“只有我了解你。你专揽财利而不知满足,我索取我要求,不认为你有过错。从我这里索取,从我这里要求,我不以你为罪过。

○女读“汝”,下文都相同。疵,读“似斯”,又读“疾移”。衅,读“许靳”,下文相同。后来的人将向你索取更多,指嗣君。求多,用礼义大的期望来责备你。你必定不能免于祸患。我死后,你必定赶快离开,不要到小国去,将不会容纳你!”政令狭隘法律严酷。

○狭读“洽”。安葬后,出逃到郑国,又受厉公宠爱。子文听说他死了,说:“古人有话说:‘了解臣子没有比君主更清楚的。’不可改变啊。”

“秋天,在甯母结盟”,是谋划郑国的事。管仲对齐侯说:“我听说:用礼招抚离叛的人,用德安抚远方的人。携,离叛。德、礼不改变,没有人不怀念。”齐侯对诸侯修明礼制,诸侯的官员接受各地方物。诸侯的官员,各自在齐国接受其地方应当进贡给天子的物品。

[疏]注“诸侯”到“之物”。

○正义说:《周礼·大行人》说:“侯服进贡祭祀物品,甸服进贡嫔妇物品,男服进贡器物,采服进贡服饰物品,卫服进贡材料物品,要服进贡货物。”郑玄说:“祭祀进贡的,是牺牲之类。嫔妇物品,是丝麻之类。器物,是尊彝之类。服饰物品,是玄纁絺纊之类。材料物品,是八材之类。货物,是龟贝之类。”如那《礼》文,诸侯所进贡的物品,都按服数来区别。《尚书·禹贡》:“任土作贡。”都进贡土地所产,不计路途远近。那么《周礼》虽然按服数,也进贡土地所产,不应该远求他方之物来进贡给王。王室兴盛明察之时,各国进贡有常职。天子既衰微,诸侯懒惰傲慢,贡赋之事不再有定准,所以霸主统领诸侯,尊崇天子,衡量其国家大小,号令所出的物品。传文说诸侯各使官员取齐约束,接受其地方应当进贡给天子的物品。说他们一听齐令,赞美齐侯能以礼服诸侯。

郑庄公派太子华在会盟中听命,对齐侯说:“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确实违抗君命。三族,是郑国大夫。

○洩,读“息列”。如果君除去他们以达成和好,我把郑国作为内臣,君也没有什么不利的。”把郑国侍奉齐国,如同封内的臣子。

○去,读“起吕”。齐侯将要答应。管仲说:“君用礼和信用联结诸侯,却以奸邪结束,恐怕不可以吧?父子不互相侵害称为礼,遵守命令按时行事称为信,遵守君命,按时行事。

○奸读“干”。共读“恭”,注相同。违背这两者,没有比这更大的奸邪了。”庄公说:“诸侯对郑国有讨伐,没有成功;现在如果有空隙,跟从他们,不也可以吗?”子华违犯父命,是他的空隙。

○隙,读“去逆”。回答说:“君如果用德安抚,加上训诫的言辞,而率领诸侯讨伐郑国,郑国将来不及覆亡,岂敢不害怕

?若总其罪人以临之,总,将领也。子华奸父之命,即罪人。

  ○覆,芳服反。郑有辞矣,何惧?以大义为辞。且夫合诸侯,以崇德也。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列奸,用子华。

译如果率领那些罪人来面对他,总,是率领的意思。子华违背了父亲的命令,就是罪人。

  ○覆,音芳服。郑国有正当的理由,害怕什么呢?以大的道义作为理由。况且会合诸侯,是为了推崇德行。会盟时却任用奸邪之人,拿什么来给后代看呢?列奸,是指任用子华。

[疏]注“列奸用子华”。

  ○正义曰:经书“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则已列於会矣,管仲方云“会而列奸,何以示后嗣”者,桓公列之於会,直是列其身耳;管仲言“列奸”者,谓将用其奸谋。故杜云“列奸,用子华”也。不受子华之请,即是会不列奸,他国无事可记,齐史无所不隐。故下句言他国记奸,则废君盟;齐之隐讳,则损盛德也。

  夫诸侯之会,其德刑礼义,无国不记。记奸之位,位,会位也。子华为奸人,而列在会位,将为诸侯所记。君盟替矣。替,废也。

  ○替,他计反。作而不记,非盛德也。君举必书,虽复齐史隐讳,亦损盛德。

  ○复,扶又反。君其勿许,郑必受盟。夫子华既为大子,而求介於大国,以弱其国,亦必不免。介,因也。介音界。郑有叔詹、堵叔、师叔三良为政,未可间也。”齐侯辞焉。子华由是得罪於郑。

  冬,郑伯使请盟于齐。以齐侯不听子华故。

  ○堵,丁古反,又音者。间,间厕之间。

  闰月,惠王崩。襄王恶大叔带之难,襄王,惠王大子郑也。大叔带,襄王弟,惠后之子也,有宠於惠后,惠后欲立之,未及而卒。

  ○恶,乌路反。大音泰。叔,又作卞。惧不立,不发丧,而告难于齐。为八年盟洮传。

  ○洮,他刀反。

  【经】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王人与诸侯盟,不讥者,王室有难故。洮,曹地。)

  [疏]注“王人”至“曹地”。

  ○正义曰:《公羊传》曰:“王人,微者,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穀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弁冕虽旧,必加於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释例》以为,中士称名,下士称人,此言“王人”,是天子之下士也。诸侯相与为盟,所以同奖王室。天子之臣,不与诸侯同盟。《释例》曰:“未有臣而盟君,臣而盟君,是子可盟父。故《春秋》王世子以下会诸侯者,皆同会而不同盟。”是言王臣正法,不与诸侯盟也。二十八年践土之盟,传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杜云:“王子虎临盟,不同歃,故不书。”宣七年传曰:“诸侯盟于黑壤,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杜云:“王叔桓公衔天子之命以监临诸侯,不同歃,尊卑之别也。”哀十三年传曰:“公会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于黄池。”杜云:“平公,周卿士也。不书,尊之,不与会。”此三者,王臣皆不与盟,是其正法然也。若天子初立,王室不安,命臣使结盟诸侯,以安王室,虽非正法,事势宜然,既无褒美,亦无贬责。此王人与诸侯盟,不讥者,王室有难,王敕使来盟故也。文十年及苏子盟于女栗,传曰:“顷王立故也。”襄三年公会单子晋侯云云盟于鸡泽,杜云:“周灵王新即位,使王官伯公与诸侯盟,以安王室。”皆事与此同,以情义可许,故都无贬责。二十九年翟泉之盟,於时诸侯辑睦,王室无虞,而王子虎下盟列国,以渎大典,故贬称“王人”,是依礼不合,故据法贬之。《春秋》王臣与诸侯会盟,凡十有馀事,讥与不讥,皆从此例。

  郑伯乞盟。新服未与会,故不序列,别言乞盟。

  ○与音预,下同。

  [疏]注“新服”至“乞盟”。

  ○正义曰:郑伯往年使子华听命,心犹未服。齐桓拒子华之请,故今始服从。齐桓以其新服,尚未与之会,故不序列,而别言乞盟。止言乞盟,不知与盟以否?传称:“郑伯乞盟,请服也。”既言“请服”,义无不受。当是既盟之后,而别与之盟。诸言乞师,皆乞得其师,知此乞盟,亦乞得其盟,但盟理可见,不复别言盟耳。

  夏,狄伐晋。

  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禘,三年大祭之名。大庙,周公庙。致者,致新死之主於庙,而列之昭穆。夫人淫而与杀,不薨於寝,於礼不应致,故僖公疑其礼。历三禘,今果行之,嫌异常,故书之。

译[疏]注“列奸用子华”。

○正义说:经文记载“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在甯母结盟”,那么郑世子华已经列入会盟的行列了,管仲却说“会盟时排列奸佞之人,拿什么给后代看”呢?桓公让他列入会盟,只是排列他的身份罢了;管仲所说的“列奸”,是指将要任用他的奸诈谋略。所以杜预说“列奸,就是用子华”的意思。不接受子华的请求,就是会盟时不排列奸佞之人,其他国家没有可记录的事,齐国的史官就没有什么可隐讳的。所以下句说其他国家记录奸佞,就会废弃君主的盟约;齐国隐讳此事,就会损害盛大的德行。

诸侯会盟,其德行、刑罚、礼制、道义,没有国家不记录的。记录奸佞之人的位次,位次,是会盟的位次。子华是奸佞之人,却排列在会盟的位次上,将被诸侯所记录。君主的盟约就被废弃了。废弃,就是废除的意思。

○“替”,音“他计”。做事而不记录,就不是盛大的德行。君主的举动必定被记录,即使齐国史官隐讳,也损害盛大的德行。

○“复”,音“扶又”。君主不要答应,郑国必定会接受盟约。子华既然身为太子,却请求依附大国,来削弱自己的国家,也必定不能幸免。介,是依附的意思。介,音“界”。郑国有叔詹、堵叔、师叔三位贤良执政,不可以离间。”齐侯拒绝了。子华因此得罪了郑国。

冬天,郑伯派使者向齐国请求结盟。因为齐侯不听子华请求的缘故。

○“堵”,音“丁古”,又音“者”。“间”,是“间厕”的“间”。

闰月,周惠王去世。周襄王厌恶大叔带造成的祸难,襄王,是惠王的太子郑。大叔带,是襄王的弟弟,惠后的儿子,受惠后宠爱,惠后想立他为君,还没来得及就去世了。

○“恶”,音“乌路”。“大”,音“泰”。“叔”,又写作“卞”。襄王害怕不被立为君主,不发丧,而向齐国报告祸难。这是为八年盟洮传作铺垫。

○“洮”,音“他刀”。

【经】八年,春天,周王正月,鲁桓公会同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在洮结盟。(王人与诸侯结盟,不加以讥讽,是因为王室有难。洮,是曹国的地方。)

[疏]注“王人”到“曹地”。

○正义说:《公羊传》说:“王人,是地位卑微的人,为什么排在诸侯之上?是先王的命令。”《穀梁传》说:“王人排在诸侯之前是什么缘故?是尊重王命。帽子和冕即使陈旧,必定戴在头上。周王室虽然衰微,必定排在诸侯之前。《释例》认为,中士称名,下士称人,这里说‘王人’,是天子的下士。诸侯相互结盟,是为了共同奖助王室。天子的臣子,不与诸侯共同结盟。《释例》说:‘没有臣子与君主结盟的道理,臣子与君主结盟,就是儿子可以与父亲结盟。所以《春秋》中王世子以下与诸侯会见的,都是同会而不同盟。’这是说王臣的正统法度,不与诸侯结盟。二十八年践土之盟,传称‘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结盟’,杜预说:‘王子虎监临盟誓,不同歃血,所以不书。’宣公七年传曰:‘诸侯在黑壤结盟,王叔桓公监临,以谋划不和睦的事。’杜预说:‘王叔桓公奉天子之命监临诸侯,不同歃血,是尊卑的区别。’哀公十三年传曰:‘鲁桓公会同单平公、晋定公、吴夫差在黄池。’杜预说:‘平公,是周朝的卿士。不书,是尊重他,不与会盟。’这三者,王臣都不参与结盟,是正统法度如此。如果天子刚即位,王室不安,命令臣子去与诸侯结盟,以安定王室,虽然不是正统法度,但事势适宜,既然没有褒奖,也没有贬责。这次王人与诸侯结盟,不加以讥讽,是因为王室有难,王命使者来结盟的缘故。文公十年与苏子在女栗结盟,传曰:‘是因为顷王刚即位。’襄公三年鲁桓公会同单子、晋侯等在鸡泽结盟,杜预说:‘周灵王新即位,派王官伯公与诸侯结盟,以安定王室。’都与这件事相同,以情理道义可以允许,所以都没有贬责。二十九年翟泉之盟,当时诸侯和睦,王室无忧,而王子虎下盟列国,亵渎大典,所以贬称‘王人’,是依礼不合,所以据法贬斥。《春秋》中王臣与诸侯会盟,共有十多次,讥讽与不讥讽,都遵循这个例子。

郑伯请求结盟。新近归服而未与会盟,所以不排列位次,另外说请求结盟。

○“与”,音“预”,下文相同。

[疏]注“新服”到“乞盟”。

○正义说:郑伯去年派子华听命,心里还不服。齐桓公拒绝子华的请求,所以现在才开始服从。齐桓公因为他新近归服,还没有与他会盟,所以不排列位次,而另外说请求结盟。只说请求结盟,不知道是否与他结盟?传称:“郑伯请求结盟,是请求归服。”既然说“请求归服”,道理上没有不接受的。应当是结盟之后,另外与他结盟。凡是说请求军队的,都是请求得到了军队,知道这里请求结盟,也是请求得到了结盟,只是结盟的道理可见,不再另外说结盟罢了。

夏天,狄人攻打晋国。

秋天,七月,在大庙举行禘祭,用来致送夫人。禘,是三年大祭的名称。大庙,是周公庙。致,是致送新死的主牌到庙里,而排列在昭穆之间。夫人淫乱而被杀,不在寝宫去世,按礼不应致送,所以僖公怀疑其礼。历经三次禘祭,现在果然实行,嫌异常,所以记载下来。

○大音泰。杀音试。

  [疏]注“禘三”至“书之”。

译○“大”音泰。“杀”音试。

[疏]注“禘三”至“书之”。

○正义曰:《释天》云:“禘,大祭也。”言其大於四时之祭,故为三年大祭之名。言每积三年而一为此祭也。大庙,庙之大者,故为周公庙。《释例》曰:“三年丧毕,致新死之主以进於庙,庙之远主当迁入祧,於是乃大祭於大庙,以审定昭穆,谓之禘。”是说致者,致新死之主於庙,而列之昭穆也。此致,致哀姜也。哀姜薨已多年,非复新死,而於今始致者,传发凡例:“夫人不薨于寝则不致”,哀姜例不应致,故僖公疑其礼,丧毕之日,不作禘祭之礼以致之。既不为哀姜作丧毕禘祭,其禘自从闵公数之,二年除闵丧为禘,至五年复禘,今八年复禘,姜死以来已历三禘,今因禘祭,果复行之。三年一禘,禘自是常,不为夫人禘祭。因禘而致夫人,嫌其异於常礼,故史官书之。若其不致夫人,则此禘得常不书。为“用致夫人”而书之耳。

  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实以前年闰月崩,以今年十二月丁未告。

  【传】八年,春,盟于洮,谋王室也。郑伯乞盟,请服也。襄王定位而后发丧。(王人会洮,还而后王位定。)

  晋里克帅师,梁由靡御,虢射为右,以败狄于采桑。传言前年事也。平阳北屈县西南有采桑津。

  ○射,食亦反。梁由靡曰:“狄无耻。从之,必大克。”不耻走,故可逐。里克曰:“惧之而已,无速众狄。”恐怨深而群党来报。虢射曰:“期年狄必至,示之弱矣。”

  ○期音基,本或作期,注同。

  夏,狄伐晋,报采桑之役也。复期月。明期年之言验。

  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礼也。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寝,小寝。同,同盟。将葬,又不以殡过庙。据经哀姜薨葬之文,则为殡庙、赴同、祔姑。今当以不薨于寝,不得致也。

  ○祔音附。

  [疏]“凡夫”至“致也”。

  ○正义曰:夫人薨葬之礼,有赴同祔姑、反哭三事而已,此说致之礼,加以薨寝、殡庙,而不言反哭者,盖以致於庙者终始成,其尊死生之礼毕。不薨于寝,死不得其所也。不殡于庙,葬之不以礼也。死葬非礼,则先神耻之。故不具四事,皆不合致。反哭者,直为书葬以否,假使不书,其葬夫人之礼亦成,自是生者之可讥,非为死者之有失,虽不反哭,亦得致之,故於此不言反哭也。

  ○注“寝小”至“致也”。

  ○正义曰:《丧大记》云:“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夫人卒於路寝。”既言“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必不得死於君之路寝,言“夫人卒於路寝”,谓卒於夫人之大寝,对君路寝为小,故云“小寝”也。同者,同盟之国也。《檀弓》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於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於祖,周朝而遂葬。”《士丧礼》“朝而遂葬”,与《记》正同,知周法不殡於庙。而此传及襄四年皆云“不殡于庙”,以为失礼,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殡过庙耳。殡过庙者,将葬之时,从殡宫出,告庙乃葬,非是殡尸於庙中也。据经哀姜薨葬之文,知其赴同、祔姑可矣,亦知其殡於庙者,以元年十二月丧,至二年五月始葬,明至则殡於寝也,既殡於寝,自然葬当朝庙,故据葬文亦知殡庙。唯当以不薨於寝,不得致耳。

  冬,王人来告丧。难故也,是以缓。有大叔带之难。

  宋公疾,大子兹父固请曰:“目夷长且仁,君其立之。”兹父,襄公也。目夷,兹父庶兄子鱼也。

  ○父音甫。长,丁丈反。公命子鱼。子鱼辞曰:“能以国让,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顺。”立庶不顺礼。遂走而退。

  【经】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四同盟。

  ○御,鱼吕反。说音悦。)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御说以庄十三年即位,十六年盟于幽,十九年于鄄,二十七年于幽,僖元年于柽,四年于召陵,五年于首止,七年于甯母,八年于洮,皆鲁、宋俱

译○正义说:《释天》说:“禘,是大祭。”说它比四季的祭祀更大,所以作为三年大祭的名称。说每累积三年才举行一次这种祭祀。大庙,是庙中最大的,所以指周公庙。《释例》说:“三年丧期结束,将新死者的神主送入庙中,庙中久远的神主应当迁入祧庙,于是就在大庙举行大祭,用来审定昭穆次序,称为禘。”这是说致祭,是将新死者的神主送入庙中,并排列在昭穆次序中。这里的致祭,是致祭哀姜。哀姜去世已经多年,不再是新死,而到现在才致祭,是因为《春秋》传文发出凡例:“夫人不在寝宫去世就不致祭”,哀姜按例不应致祭,所以僖公怀疑这个礼仪,在丧期结束那天,不举行禘祭的礼仪来致祭她。既然不为哀姜举行丧期结束的禘祭,那么禘祭就自从闵公开始计算,二年除去闵公丧期举行禘祭,到五年再次禘祭,现在八年再次禘祭,哀姜去世以来已经历过三次禘祭,现在趁着禘祭,果然再次举行。三年一次禘祭,禘祭本来就是常礼,不为夫人举行禘祭。趁着禘祭而致祭夫人,恐怕这与常礼不同,所以史官记载下来。如果不致祭夫人,那么这次禘祭就属于常事可以不记载。是因为“用来致祭夫人”才记载的。

  冬季,十二月,丁未日,周天子去世。实际上是在前年闰月去世的,在当年十二月丁未日报告丧讯。

  【传】八年,春季,在洮地结盟,谋划王室事务。郑伯请求结盟,是请求臣服。襄王确定地位后才发布丧讯。(王人来到洮地,返回后王位才确定。)

  晋国里克率领军队,梁由靡驾车,虢射担任车右,在采桑打败狄人。传文说的是前年的事。平阳北屈县西南有采桑津。

  ○射,音食亦。梁由靡说:“狄人不知羞耻。追击他们,必定大获全胜。”不认为逃跑是可耻的,所以可以追逐。里克说:“让他们恐惧就够了,不要招致众多狄人来报复。”恐怕怨恨加深而群党来报复。虢射说:“一年后狄人必定到来,向他们示弱了。”

  ○期音基,本或作期,注同。

  夏季,狄人攻打晋国,报复采桑之战。正好满一年。说明“一年”的话应验了。

  秋季,举行禘祭并致祭哀姜,不合礼制。凡是夫人不在寝宫去世,不在庙中停灵,不向同盟国通报,不附祭于婆婆,就不致祭。寝,指小寝。同,指同盟。将要下葬时,又不让灵柩经过庙门。根据经文哀姜去世下葬的文字,那么就是停灵于庙、通报同盟、附祭婆婆。现在应当因为不在寝宫去世,不能致祭。

  ○祔音附。

  [疏]“凡夫”至“致也”。

  ○正义说:夫人去世下葬的礼仪,只有通报同盟、附祭婆婆、反哭这三件事而已,这里说致祭的礼仪,加上在寝宫去世、在庙中停灵,而不说反哭,大概是因为致祭于庙中始终完成,其尊奉死生之礼完毕。不在寝宫去世,是死不得其所。不在庙中停灵,是下葬不合礼。死葬不合礼,那么祖先神灵会感到羞耻。所以不具备这四件事,都不合致祭。反哭,只是用来记载下葬与否,假使不记载,其下葬夫人的礼仪也完成,自然是生者可以讥讽,不是死者有缺失,即使不反哭,也可以致祭,所以这里不说反哭。

  ○注“寝小”至“致也”。

  ○正义说:《丧大记》说:“男子不死在妇人的手中,妇人不死在男子的手中。君夫人死在路寝。”既然说“妇人不死在男子的手中”,必定不能死在君的路寝,说“夫人死在路寝”,是指死在夫人的大寝,相对于君的路寝称为小,所以说“小寝”。同,指同盟的国家。《檀弓》说:“丧礼的早晨,是顺应死者的孝心。其悲哀,离开居室。所以到达祖考之庙然后出发。殷商早晨在祖庙停灵,周朝早晨就下葬。”《士丧礼》“早晨就下葬”,与《记》完全相同,知道周法不在庙中停灵。而此传及襄公四年都说“不在庙中停灵”,认为是失礼,知道是将葬之时,不让灵柩经过庙门。灵柩经过庙门,是将葬之时,从殡宫出来,告庙然后下葬,不是将尸体停放在庙中。根据经文哀姜去世下葬的文字,知道其通报同盟、附祭婆婆是可以的,也知道其停灵于庙,是因为元年十二月去世,到二年五月才下葬,明显到达后停灵于寝,既然停灵于寝,自然下葬应当早晨告庙,所以根据下葬的文字也知道停灵于庙。只应当因为不在寝宫去世,不能致祭。

  冬季,周天子派人来报告丧讯。是因为有难处,所以迟缓。有大叔带的难处。

  宋公生病,太子兹父坚决请求说:“目夷年长且仁德,您立他吧。”兹父,就是襄公。目夷,是兹父的庶兄子鱼。

  ○父音甫。长,音丁丈。公命令子鱼。子鱼推辞说:“能把国家让给他人,仁德哪有比这更大的?臣比不上,而且又不顺。”立庶子不顺礼。于是逃跑退下。

  【经】九年,春季,周王三月,丁丑日,宋公御说去世。(四次同盟。

  ○御,音鱼吕。说音悦。)

  [疏]注“四同盟”。

  ○正义说:御说在庄公十三年即位,十六年在幽地结盟,十九年在鄄地,二十七年又在幽地,僖公元年在柽地,四年在召陵,五年在首止,七年在甯母,八年在洮,都是鲁、宋都

在,是为八同盟。不数庄公之盟,柽盟经不书,亦不数,故云“四同盟”。刘君乃数庄公之盟,又不数召陵,以为六同盟,而规杜,非也。

译在,这就是八次同盟。不把庄公时期的盟会计算在内,柽之盟《春秋》经文没有记载,也不计算在内,所以说“四次同盟”。刘君却把庄公时期的盟会计算在内,又不计算召陵之盟,认为有六次同盟,以此来非难杜预,这是错误的。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周公,宰孔也。宰,官。周,采地。天子三公不字。宋子,襄公也。传例曰:在丧公侯曰子。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

  [疏]注“周公”至“葵丘”。

  ○正义曰:传称“王使宰孔赐齐侯胙”,知周公即宰孔也。其官为大宰,采地名为周,天子三公,故称“公”;孔,则其名也。《穀梁传》曰:“天子之宰,通於四海。”其意言宰者,六官之长,官名通於海内,是故书其官名也。通于四海者,当谓大宰之长官耳,其属官不应得通。而宰咺、宰渠、伯纠则必非长官,亦称为宰者,盖自宰夫以上皆通也。《释例》曰:今案《春秋》以考之,其称公者皆三公,“非五等之公也”。是言祭公、周公皆三公也。《释例》又曰“王之公卿皆书爵”,则卿亦不字。杜云“三公不字”者,以入春秋以来,家父、南季皆大夫称字,宰周公文承其后,故云“不字”。不於“祭公逆王后”注者,因历序诸国而言之。庄八年传曰:“连称、管至父戍葵丘。”杜云:“齐地,临淄县西有地名葵丘。”知此葵丘与彼异者,传称“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西为此会”,则此地远处齐西,不得近在临淄。故《释例》以为宋地,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或曰河东汾阴县为葵丘,非也。经书夏会葵丘,九月乃盟,晋为地主,无缘欲会而不及盟也。是说不同之意。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无传。《公羊》、《穀梁》曰:未適人,故不称国。已许嫁,则以成人之礼书,不复殇也。妇人许嫁而笄,犹丈夫之冠。

  ○复,扶又反。殇,式羊反。笄,古兮反。冠,古唤反。

  [疏]注“公羊”至“之冠”。

  ○正义曰:《公羊传》曰:“此未適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穀梁传》意亦与之同。嫁於大夫,死不书卒。此许嫁者,嫁於国君也。但未往彼国,不成彼国之妇,故不称国也。《丧服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其义一也。是许嫁而笄,犹丈夫之冠也。礼,男子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故以成人之丧治之,为之服成人之服。礼,姊妹在室,期;出嫁,大功。《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为夫厚之故,我降之也。《曾子问》云:“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齐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其夫不为服,则兄弟不为降。礼,诸侯绝旁期。此为将嫁於诸侯,故书其卒,既书其卒,当服其本服,为之齐衰期也。但於时服否,不可知耳。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夏会葵丘,次伯姬卒,文不相比,故重言诸侯。宰孔先归,不与盟。

  ○比,毗志反。重,直用反。与音预。

  [疏]注“夏会”至“与盟”。

  ○正义曰:平丘会后即盟,不言诸侯,为间无异事故也。此亦会后为盟,间有伯姬卒,盟、会文不相比,故重言诸侯。又传称“宰孔先归”,则宰孔不盟。杜云“宰孔先归,不与盟”者,欲见纵无伯姬之卒,亦当重言诸侯。

  甲子,晋侯佹诸卒。未同盟而赴以名。甲子,九月十一日。戊辰,十五日也。书在盟后,从赴。

  ○佹,九委反。

  [疏]注“未同”至“从赴”。

  ○正义曰:甲子在戊辰之前,而书在盟后,从赴。从赴者,赴在盟后也。春秋之世,史失其守,赴告之文,多违礼制。计诸侯之薨,当具以薨之月日告於邻国。隐三年传曰:“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是赴者妄称日也。襄二十八年传曰:“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是元赴不以日,被问乃称日也。文十四年传曰:“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是赴者不言死月,鲁史不复审问,即书以来告之月也。此甲子晋侯卒,盖赴以日而不以月,鲁史不复审问,书其来告之日,唯称甲子而已。不知甲子是何月之日,故在戊辰后也。若赴以

译夏季,鲁僖公与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葵丘会盟。周公,就是宰孔。宰,是官职名。周,是采邑名。天子的三公不称字。宋子,就是宋襄公。《春秋》传文的体例说:在丧期中的公侯称子。陈留郡外黄县东边有葵丘。

[疏]注“周公”至“葵丘”。

○正义说:传文中提到“周王派宰孔赐给齐侯胙肉”,可知周公就是宰孔。他的官职是大宰,采邑名叫周,身为天子三公,所以称“公”;孔,则是他的名。《穀梁传》说:“天子的宰,其职权通达于四海。”它的意思是说,宰是六官之长,官名在四海之内通用,所以记载他的官名。所谓通达于四海,应当是指大宰这一长官而言,其下属官员不应具备这种通达性。而宰咺、宰渠伯纠必定不是长官,却也称为宰,大概是从宰夫以上都通用这个称呼。《释例》说:如今考察《春秋》,凡是称公的都是三公,“并非五等爵位中的公”。这是说祭公、周公都是三公。《释例》又说“天子的公卿都记载爵位”,那么卿也不称字。杜预说“三公不称字”,是因为自《春秋》记载以来,家父、南季等大夫都称字,宰周公的记载承接其后,所以说“不称字”。不在“祭公迎接王后”的注文中说明,是因为要依次叙述各国情况。庄公八年传文说:“连称、管至父戍守葵丘。”杜预说:“齐地,临淄县西有地名葵丘。”知道这个葵丘与那个不同的原因是,传文说“齐侯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远略,向西举行这次会盟”,那么此地远离齐国西部,不可能近在临淄。所以《释例》认为这是宋地,陈留郡外黄县东有葵丘。有人说河东汾阴县是葵丘,这是不对的。经文记载夏季在葵丘会盟,九月才歃血为盟,晋国作为地主,没有理由想要会盟却不及于歃血为盟。这是解释说法不同的原因。

秋季,七月,乙酉日,伯姬去世。没有传文解释。《公羊传》、《穀梁传》说:因为未出嫁,所以不称国名。已经许配人家,就按成人的礼仪记载,不再算作未成年而死。妇人许配人家后行笄礼,就像男子行冠礼一样。

○复,扶又反。殇,式羊反。笄,古兮反。冠,古唤反。

[疏]注“公羊”至“之冠”。

○正义说:《公羊传》说:“这个人没有出嫁,为什么记载她去世?因为她已经许配人家了。妇人许配人家,就给她取字并举行笄礼。死后就按成人的丧礼办理。”《穀梁传》的意思也与它相同。嫁给大夫,死时不记载“卒”。这里许配人家的,是嫁给国君。但还没有前往那个国家,没有成为那个国家的妇人,所以不称国名。《丧服小记》说:男子行冠礼和妇人行笄礼,意义是一样的。这就是说许配人家而行笄礼,就像男子行冠礼一样。按照礼制,男子行冠礼后就不算未成年而死,妇人行笄礼后也不算未成年而死,所以按成人的丧礼办理,为她服成人的丧服。按照礼制,姐妹在娘家,服期年丧;出嫁后,服大功丧。《檀弓》说“姑母姐妹的丧服变薄,大概是因为有接受我恩惠而加厚丧服的人”,因为丈夫加厚了丧服,所以我降等丧服。《曾子问》说:“娶妻有吉日,但新娘死了,怎么办?孔子说:‘新郎穿齐衰吊唁,安葬后就除去丧服。’”她的丈夫不为之服丧,那么兄弟也不降等丧服。按照礼制,诸侯断绝旁系期年丧。这是将要嫁给诸侯,所以记载她的去世,既然记载了她的去世,就应当服原本的丧服,为她服齐衰期年丧。只是当时是否实际服丧,就不可知道了。

九月,戊辰日,诸侯在葵丘歃血为盟。夏季在葵丘会盟,接着伯姬去世,经文不相连续,所以重复说诸侯。宰孔先回去了,没有参加歃血为盟。

○比,毗志反。重,直用反。与音预。

[疏]注“夏会”至“与盟”。

○正义说:平丘会盟后紧接着歃血为盟,不说诸侯,是因为中间没有发生其他事故。这里也是会盟后歃血为盟,中间发生了伯姬去世的事,会盟和歃血为盟的经文不相连续,所以重复说诸侯。又传文说“宰孔先回去”,那么宰孔没有参加歃血为盟。杜预说“宰孔先回去,没有参加歃血为盟”,是想表明即使没有伯姬去世的事,也应当重复说诸侯。

甲子日,晋侯佹诸去世。没有共同歃血为盟却以名字来报丧。甲子日,是九月十一日。戊辰日,是十五日。记载在歃血为盟之后,是遵从报丧的消息。

○佹,九委反。

[疏]注“未同”至“从赴”。

○正义说:甲子在戊辰之前,却记载在歃血为盟之后,是遵从报丧的消息。遵从报丧的消息,是因为报丧的消息在歃血为盟之后。春秋时代,史官失职,报丧的文字,多违背礼制。计算诸侯的去世,应当详细地以去世的月日告知邻国。隐公三年传文说:“壬戌日,平王去世。报丧说是庚戌日,所以记载庚戌日。”这是报丧的人妄称日期。襄公二十八年传文说:“周王派人来报告丧事,询问去世的日期,以甲寅日报告,所以记载甲寅日。”这是最初报丧不报日期,被询问后才报告日期。文公十四年传文说:“七月乙卯日夜,齐商人杀死舍。齐人安定懿公,派人来报告祸难,所以记载‘九月’。”这是报丧的人不说去世的月份,鲁国史官不再审问,就记载来报告的月份。这里甲子日晋侯去世,大概是报丧只报日期不报月份,鲁国史官不再审问,记载来报告的日期,只称甲子而已。不知道甲子是哪个月的日期,所以在戊辰之后。如果报丧以

九月告鲁,鲁史当推其日之先后,不得甲子在戊辰后也。明告不以月,故书其日耳。

译九月告知鲁国,鲁国史官应当推算那天的先后顺序,不可能甲子日在戊辰日之后。明确告知不按月记录,所以只书写那天的日期罢了。

冬,晋里奚克杀其君之子奚齐。献公未葬,奚齐未成君,故称“君之子奚齐”。受命继位,无罪,故里克称名。

  ○杀如字,传同,《公羊》音试。

  【传】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在丧,未葬也。小童者,童蒙幼末之称。子者,继父之辞。公侯位尊,上连王者,下绝伯子男。周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礼称亦不言小童,或所称之辞,各有所施。此谓王自称之辞,非诸下所得书,故经无其事,传通取旧典之文,以事相接。

  ○称,尺证反。钊,古尧反,又音昭。)

  [疏]注“在丧”至“相接”。

  ○正义曰:既言桓公未葬,即发在丧之例,知其在丧谓未葬也。童者,未冠之名;童而又小,故为童蒙幼末之称。《易 蒙卦》云:“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蒙谓闇昧也。幼童於事多闇昧,是以谓之童蒙焉。《曲礼》曰:“夫人自称於其君曰小童。”郑玄云:“小童,若云未成人也。”王崩未葬,嗣王自称,亦言已未成人也。子者,对父之名,故云“系父之辞”,以未成君,故系於父,不忍绝之称也。诸侯爵有五等,唯言“公侯曰子”,以公侯尊也。传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又子产云:“郑伯,男也,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是公侯之尊绝於伯子男也。此既言王,即云公侯,是其与王相连,特为公侯立称,伯子男不得同之也。《春秋》无伯子男在丧之事,既不为立称,又不得成君,不知其当何所称也。然案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庄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杜云:“先君既葬,不称爵者,国人贱之,以名赴。”则既葬称爵,未葬称名也。“周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尚书 康王之诰》也。《曲礼》云:“君天下者曰天子,朝诸侯,分职授政,曰余一人,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是《礼》天子自称亦不言小童也。此言“王曰小童”,必有称之时,或所称之辞各有所施,但不知施何处耳。如《曲礼》之文,天子未除丧曰余小子,则是未得称“一人”,而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者,当以诸侯列土之君,将欲各归其国,故正其成君之称以答诸侯也。此小童者,王谦自称之辞,非诸下所得书,故经无其事。其“公侯曰子”,乃是史书之文,二者非相类之事,而并为一凡,是传通取旧典之文,以事类相接耳,非言小童是策书之例也。《释例 郊雩烝尝例》:“不云地祗及礿祠者,经无其事,故传略而不言。”此“王曰小童”,亦经无其事,所以言之者,郊雩例多,故经无者略之,此“王曰小童”与公侯相接,其文简约,经虽无事,亦连而言之。《释例》曰:“位弥高者事弥重。重虑周於经远,故仪制异於凡人。存其实,笃其志,足以叙亲疏之情,通万事之理而已。故诸列国之君在丧,或不得已而脩会盟之事,唯公侯特称子以别尊卑。”是言独为公侯立称之意。《春秋》公侯称子,皆是其父未葬,唯二十五年“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於时卫文公已葬,而成公称子。《释例》曰:“卫文公欲平莒於鲁,未终而薨,故卫子寻父之志,鲁人由此亦脩文公之好,此孝子之至感,人情之所笃,故成公虽已免丧,至於此盟,降从在丧之名,故经随而书子,传从而释之。”云脩文公之好也。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脩好,礼也。

  ○好,呼报反,下“干好”并注同。王使宰孔赐齐侯胙,胙,祭肉。尊之,比二王后。

  ○胙,才素反。

  [疏]注“胙祭”至“王后”。

  ○王义曰:传称“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此天子有事于文、武赐齐侯以胙,知胙是祭肉也。《周礼 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郑玄云:“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脤膰即胙肉也。言亲兄弟之国,则异姓不合赐也。二十四年传曰:“宋,先代之后也,於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是言二王之后,礼合得之

译冬天,晋国的里克杀死了国君的儿子奚齐。因为献公尚未安葬,奚齐还未正式成为国君,所以称他为“国君的儿子奚齐”。他接受遗命继承君位,没有罪过,所以里克直呼其名。

“杀”字按原音读,传文相同,《公羊传》读作“试”。

【传】僖公九年,春天,宋桓公去世。桓公尚未安葬,宋襄公就与诸侯会盟,所以称他为“子”。大凡处于丧期,天子称为“小童”,公侯称为“子”。(处于丧期,是指先君尚未安葬。小童,是童蒙年幼的称呼。子,是继承父亲的称呼。公侯地位尊贵,上连天子,下与伯子男隔绝。周康王处于丧期,自称“予一人钊”。《礼》中称呼也不说小童,或许这些称呼各有适用的场合。这是天子自称的辞令,不是臣下所能记载的,所以经文没有记载这件事,传文是通取旧典的文字,以事理相连接。

“称”,音尺证反。“钊”,音古尧反,又音昭。)

[疏]注“在丧”至“相接”。

○正义曰:既然说桓公尚未安葬,就引出在丧的条例,由此知道在丧是指尚未安葬。童,是未行冠礼的名称;童而又小,所以是童蒙年幼的称呼。《易经·蒙卦》说:“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蒙,指昏暗不明。幼童对于事务多昏暗不明,所以称为童蒙。《曲礼》说:“夫人向她的君主自称曰小童。”郑玄说:“小童,是说未成人。”天子去世尚未安葬,嗣王自称,也说自己是未成人。子,是相对于父亲的名号,所以说“是继承父亲的称呼”,因为还未成为正式的国君,所以依附于父亲,不忍心断绝的称呼。诸侯爵位有五种,只说“公侯曰子”,是因为公侯尊贵。传文说:按照礼制,卿不会见公侯,会见伯子男是可以的。又子产说:“郑伯,是男爵,让他跟随公侯进贡,恐怕供给不上。”这是公侯的尊贵与伯子男隔绝。这里既然说了天子,接着就说公侯,是他们与天子相连,特别为公侯设立称呼,伯子男不能与之相同。《春秋》中没有伯子男在丧期之事,既然没有为他们设立称呼,又未能成为正式的国君,不知道他们应当称什么。然而考察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卫国,庄公二十四年曹羁出奔陈国,杜预说:“先君已经安葬,不称爵位,是因为国人轻视他,以名号赴告。”那么已经安葬称爵位,未安葬称名号。“周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出自《尚书·康王之诰》。《曲礼》说:“统治天下的人称为天子,朝见诸侯,分职授政,称为余一人,天子未除丧称为余小子。”这是《礼》中天子自称也不说小童。这里说“王曰小童”,必定有称此的时候,或许所称的辞令各有适用的场合,只是不知道应用在何处罢了。如《曲礼》的文字,天子未除丧称为余小子,那么是不能称“一人”,而康王在丧称“予一人钊”,应当是因为诸侯列土之君,将要各自回国,所以端正其成为正式国君的称呼来回答诸侯。这个小童,是天子谦卑自称的辞令,不是臣下所能记载的,所以经文没有记载这件事。那“公侯曰子”,乃是史官记载的文字,两者不是同类的事情,却合为一个通例,是传文通取旧典的文字,以事理相连接罢了,不是说小童是策书的条例。《释例·郊雩烝尝例》:“不云地祗及礿祠者,经无其事,故传略而不言。”这“王曰小童”,也是经文没有记载这件事,所以传文提及,是因为郊雩条例多,所以经文没有的略而不说,这“王曰小童”与公侯相连,其文字简约,经文虽然没有记载这件事,也连带着说了。《释例》说:“地位越高事情越重。慎重考虑周全于经文深远,所以仪制异于凡人。保留其实质,笃行其志向,足以叙述亲疏之情,通达万事之理而已。所以各国国君在丧期,或者不得已而修会盟之事,只有公侯特称子以区别尊卑。”这是说独为公侯设立称呼的意思。《春秋》中公侯称子,都是其父亲尚未安葬,只有二十五年“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当时卫文公已经安葬,而成公称子。《释例》说:“卫文公想要平息莒国与鲁国的争端,未终而去世,所以卫子继承父亲的志向,鲁人由此也修好卫文公的友好,这是孝子最大的感动,人情所笃信的,所以成公虽然已经除丧,至于这次会盟,降低身份顺从在丧的名称,所以经文随之书子,传文从而解释。”说是修好卫文公的友好。

夏天,在葵丘会盟。重温旧盟,并且修好,是符合礼制的。

“好”,音呼报反,下文“干好”及注相同。周王派遣宰孔赐给齐侯胙肉,胙,是祭肉。尊崇他,比照二王之后。

“胙”,音才素反。

[疏]注“胙祭”至“王后”。

○王义曰:传文说“太子在曲沃祭祀,归胙于公”,这里天子在文王、武王庙祭祀赐给齐侯胙肉,知道胙是祭肉。《周礼·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近兄弟之国。”郑玄说:“脤膰,是社稷宗庙的肉,用来赐给同姓之国,共享福禄。”脤膰就是胙肉。说亲近兄弟之国,那么异姓就不该赐给。二十四年传文说:“宋,是先代之后,在周朝为客,天子有事则赐以膰。”这是说二王之后,礼制上应当得到。

。今赐齐侯,是尊之比二王后也。

译现在赐给齐侯,这是尊崇他,将他比作两位先王的后裔。

曰:“天子有事于文、武,有祭事也。使孔赐伯舅胙。”天子谓异姓诸侯曰伯舅。

  [疏]注“天子”至“伯舅”。

  ○正义曰:《曲礼》曰:“五官之长曰伯。天子同姓谓之伯父,异姓谓之伯舅。”郑玄云:“谓为三公者,周礼九命作伯。”齐桓是九命之伯,故以伯舅呼之。

  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七十曰耋。级,等也。

  ○耋,田节反,一音他结反。劳,力报反。级音急。

  [疏]注“七十曰耋。级,等也”。

  ○正义曰:《释言》云:“耋,老也。”舍人云:“年六十称也。”郭璞云:“八十为耋。”《释名》云:“八十曰耋。耋,铁也。皮黑如铁。”彼说或云六十,或云八十,杜云“七十曰耋”者,耋之年齿既文,《曲礼》云“七十曰老”,《尔雅》以耋为老,故以为七十。《曲礼》升阶之法云“涉级聚足”,是级为等也。法当下拜,赐之勿下,是进一等。

  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言天鉴察不远,威严常在颜面之前。八寸曰咫。

  ○咫,之氏反。

  [疏]注“言天”至“曰咫”。正义曰:颜谓额也。杨雄《方言》云:“颜、额,谓颡也。中夏谓之额,东齐谓之颡,河、颖、淮、泗之间谓之颜。”《鲁语》云:“肃慎氏贡楛矢,长尺有咫。”贾逵亦云:“八寸曰咫。”《说文》云:“周制:寸、尺、咫、寻,皆以人之体为法。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周尺也。”

  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小白,齐侯名。余,身也。

  [疏]注“小白”至“身也”。

  ○正义曰:诸自称余者,当称名之处耳。齐侯既称小白,而复言余,故解之。“余,身”,《释诂》文。舍人曰:“余,卑谦之身也。”孙炎曰:“余,舒迟之身也。”郭璞曰:“今人亦自呼为身。”

  恐陨越于下,陨越,颠坠也。据天王居上,故言恐颠坠于下。

  ○坠,直类反,下同。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拜堂下,受胙於堂上。

  ○遗,于季反。

  [疏]“下拜登受”。

  ○正义曰:《觐礼》:“天子赐侯氏以车服。诸公奉箧服,如命书于其上,升自西阶东面,大史氏右,侯氏升西面立,大史述命,侯氏降两阶之间,北面再拜稽首,升成拜。”彼侯氏降阶再拜,是此“下拜”也。“升成拜”,是此“登受”。

  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义取脩好,故传显其盟辞。宰孔先归,既会,先诸侯去。

  ○先诸侯,悉荐反。遇晋侯,曰:“可无会也。晋侯欲来会葵丘。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在庄三十一年。南伐楚,在四年。西为此会也。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言或向东,必不能复西略。

  ○复,扶又反,下“不复会”同。其在乱乎。君务靖乱,无勤於行!”在,存也。微戒献公,言晋将有乱。晋侯乃还。不复会齐。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郑,晋大夫。三公子:申生、重耳、夷吾。

  ○,普悲反。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言其幼贱,与诸子县藐。

  ○藐,妙小反,又亡角反。县音玄。

  [疏]注“言其”至“县藐”。

  ○正义曰:藐者,县远之言。诸子皆长,而奚齐独幼,是小大相去县藐也。藐诸孤者,言年既幼稚,县藐於诸子之孤。

  辱在大夫,其若之何?”欲屈辱荀息,使保护之。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往,死者,居,生者。耦,两也。送死事生,两无疑恨,所谓正也。

  ○猜,七才反,疑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三公子之徒。秦、晋辅之,

译孔说:“天子在文王、武王的宗庙举行祭祀,有祭享之事。派我孔赐给伯舅祭肉。”天子称异姓诸侯为伯舅。

[疏]注“天子”到“伯舅”。

○正义说:《曲礼》说:“五官之长称为伯。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郑玄说:“是指担任三公的人,周礼规定九命的大臣称为伯。”齐桓公是九命的伯,所以用伯舅来称呼他。

齐侯将要下堂拜谢。孔说:“还有后面的命令。天子派孔说:‘因为伯舅年高,加上辛劳,赐进一级,不用下堂拜谢!’”七十岁称为耋。级,是等级的意思。

○耋,音田节,另一音他结。劳,音力报。级,音急。

[疏]注“七十曰耋。级,等也”。

○正义说:《释言》说:“耋,老的意思。”舍人说:“六十岁称为耋。”郭璞说:“八十岁称为耋。”《释名》说:“八十岁称为耋。耋,像铁一样。皮肤黑得像铁。”那里的说法有的说是六十岁,有的说是八十岁,杜预说“七十岁称为耋”的原因,是因为耋的年龄既然有文献记载,《曲礼》说“七十岁称为老”,《尔雅》把耋解释为老,所以认为是七十岁。《曲礼》中登台阶的方法说“涉级聚足”,可见级就是等级的意思。按规定应当下堂拜谢,赐免下堂拜谢,就是进升一等。

齐侯回答说:“天子的威严不在脸面咫尺之外,意思是天子的鉴察不远,威严常在脸面之前。八寸称为咫。

○咫,音之氏。

[疏]注“言天”到“曰咫”。正义说:颜是指额头。杨雄《方言》说:“颜、额,就是颡。中原地区称为额,东齐地区称为颡,河、颖、淮、泗之间称为颜。”《鲁语》说:“肃慎氏进贡楛矢,长一尺有咫。”贾逵也说:“八寸称为咫。”《说文》说:“周代的制度:寸、尺、咫、寻,都以人的身体为法度。中等妇女的手长八寸称为咫,这是周尺。”

小白我怎敢贪恋天子的命令而不下堂拜谢!小白,是齐侯的名字。余,是自身的意思。

[疏]注“小白”到“身也”。

○正义说:凡是自称余的,都是在应当称名的地方。齐侯既然称小白,又再说余,所以加以解释。“余,身”,是《释诂》中的文字。舍人说:“余,是卑谦的自身。”孙炎说:“余,是舒缓的自身。”郭璞说:“现在的人也自称为身。”

恐怕在下面颠坠,陨越,是颠坠的意思。依据天王居上位,所以说恐怕在下面颠坠。

○坠,音直类,以下同。从而给天子留下羞耻。怎敢不下堂拜谢!”下拜,登受。在堂下拜谢,在堂上接受祭肉。

○遗,音于季。

[疏]“下拜登受”。

○正义说:《觐礼》说:“天子赐给诸侯车服。诸公捧着箧服,像命书在上面,从西阶升堂面向东,大史在右边,诸侯升堂面向西站立,大史宣读命令,诸侯降阶在两阶之间,面向北两次拜谢叩头,升堂完成拜礼。”那里诸侯降阶再拜,就是这里的“下拜”。“升堂完成拜礼”,就是这里的“登受”。

秋天,齐侯在葵丘与诸侯结盟,说:“凡是我们同盟的人,结盟之后,言语归于和好。”意义在于修好,所以传文显明其盟辞。宰孔先回去,盟会结束后,先于诸侯离开。

○先诸侯,音悉荐。遇到晋侯,说:“可以不参加盟会了。晋侯想要来葵丘参加盟会。齐侯不致力于德行而勤于远略,所以北伐山戎,在庄公三十一年。南伐楚国,在四年。西面为此盟会。东面的略取不知道,西面就不行了。意思是如果向东,必定不能再去西略。

○复,音扶又,下“不复会”同。那就在祸乱之中。您致力于平定祸乱,不要勤于出行!”在,是存在的意思。暗中告诫献公,说晋国将有祸乱。晋侯于是返回。不再参加齐国的盟会。

九月,晋献公去世。里克、郑欲拥立文公,所以用三位公子的党徒作乱。郑,是晋国大夫。三位公子:申生、重耳、夷吾。

○,音普悲。当初,献公派荀息做奚齐的师傅。献公病重,召见他,说:“把这个年幼卑微的孤儿,说他年幼卑微,与诸子相差悬殊。

○藐,音妙小,又音亡角。县,音玄。

[疏]注“言其”到“县藐”。

○正义说:藐,是悬远的意思。诸子都年长,而奚齐独自年幼,是小大相差悬殊。藐诸孤,是说年纪既幼稚,与诸子的孤儿相差悬殊。

屈辱在大夫身上,该怎么办?”想要屈辱荀息,让他保护奚齐。荀息叩头回答说:“臣尽股肱之力,加上忠贞。如果成功,是君主的福灵;如果不成功,就用死来继任。”献公说:“什么叫忠贞?”回答说:“公家的利益,知道没有不做的,是忠;送死者事生者,两方都没有猜疑,是贞。”往,是死者;居,是生者。耦,是两方。送死事生,两方都没有怨恨,所谓正也。

○猜,音七才,疑也。等到里克将要杀奚齐,先告诉荀息说:“三怨将作,三位公子的党徒。秦国、晋国辅助他们,

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荀叔,荀息也。复言,言可复也。

译你将怎么办?”荀息说:“我将以死殉职。”里克说:“这样做没有益处。”荀叔说:“我已经向先君说过话了,不可以怀有二心。难道能为了爱惜自身而违背先前的诺言吗?荀叔,就是荀息。复言,意思是诺言可以重复履行。

[疏]“能欲复言而爱身乎”。

  ○正义曰:意能欲使前言可反复而行之,得爱惜身命不死乎?

  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言不能止里克,使不忠於申生等。

  ○焉,於虔反,下文“焉能克”同。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次,丧寝。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诗 大雅》。言此言之缺,难治甚於白圭。

  ○玷,丁簟反,又丁念反,缺也。荀息有焉。”有此诗人重言之义。

  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讨晋乱也。高梁,晋地,在平阳县西南。令不及鲁,故不书。前已发不书例,今复重发,嫌霸者异於凡诸侯。

  ○令,力政反,本又作“命”。复,扶又反。重,直用反。

  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郤芮,郤克祖父,从夷吾者。

  ○从,才用反。曰:“人实有国,我何爱焉?言国非己之有,何爱而不以赂秦。入而能民,土於何有?”从之。能得民,不患无土。齐隰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隰朋,齐大夫。惠公,夷吾。

  ○隰音习。秦伯谓郤芮曰:“公子谁恃?”对曰:“臣闻亡人无党,有党必有雠。言夷吾无党,无党则无雠,易出易入,以微劝秦。

  ○易,并以豉反。

  [疏]注“言夷”至“劝秦”。

  ○正义曰:秦伯问“公子谁恃”,问公子於晋国之臣,倚恃谁为内主也。对言夷吾无党无雠者,田无党,故往前易出;无雠,故此时易入。言易出易入,以微劝秦,使纳之。

  夷吾弱不好弄,弄,戏也。

  ○好,呼报反。能斗不过,有节制。长亦不改,不识其他。”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公孙枝,秦大夫子桑也。

  ○长,丁丈反。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之谓也。《诗 大雅》帝,天也。则,法也。言文王闇行自然,合天之法。又曰:‘不僣不贼,鲜不为则。’僣,过差也。贼,伤害也。皆忌克也。能不然,则可为人法则。

  ○僣,子念反,下注同。鲜,息浅反。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今其言多忌克,既僣而贼。

  ○好,呼报反。又如字。恶,乌路反。难哉!”言能自定难。公曰:“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其言虽多忌,適足以自害,不能胜人也。秦伯虑其还害己,故曰“是吾利”。

  [疏]“唯则”至“利也”。

  ○正义曰:唯身有则者,乃能定国也。《诗》美文王之德,不记识古事,不学知今事,常顺天之法则而行之。为此行者,文王之谓也。又曰:人行不僣差,不贼害,能如此者,少不为人所法则。言必为人所法则也。此二《诗》所云者,无所偏好,无所私恶,不为忌差,不好胜人之谓也。今其此夷吾之言多有所忌,多欲陵人,以此而求安定,难哉!“今其言多忌克”,覆上“不忌不克”;上既有“无好无恶”,不覆之者,以身行忌克,则有私好私恶之心,举忌克足以包好恶也。公曰:多忌於人,则多为人怨,又焉能胜人?此乃是吾之利也。无好无恶,言文王之行也;不忌不克,述《抑》篇之义也,引二《诗》於前,以此言结之。

  ○注“诗大”至“之法”。

  ○正义曰:《诗 大雅 皇矣》之篇也。“则,法”,《释诂》文。彼郑笺云:“其为人,不识古,不知今,顺天之法而行之。”是言闇行自然,合天地之法也。《礼记》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合天地法者,即无偏好,无私恶之谓也。

  ○注“僣过”至“法则”。

  ○正义曰:《诗 大雅 抑》之篇也。彼毛传云:“僣,差也。”郑玄云:“不残贼,是贼为害也。”心有所忌,则多过差;志在陵人,必多为贼害。下云“不忌不克

译[疏]“能欲复言而爱身乎”。

○正义说:意思是,难道能希望使前面的话可以反复实行,从而爱惜身命不死吗?

虽然这样做没有益处,又能躲避什么呢?况且人们向往善行,谁不比我更向往呢?我想要没有二心,难道能说别人已经停止了吗?是说不能阻止里克,使他不对申生等人不忠。

○焉,音虔,下文“焉能克”相同。

冬天,十月,里克在丧寝杀死了奚齐。次,指丧寝。《春秋》记载说“杀其君之子”,是因为还没有安葬。荀息准备为他殉死,有人说:“不如立卓子并辅佐他。”荀息立公子卓来安葬。十一月,里克在朝廷杀死了公子卓。荀息为他殉死。君子说:“《诗经》所说的‘白圭上的瑕疵,还可以磨去;言语上的瑕疵,就无法挽回了’,出自《诗经·大雅》。是说言语的缺失,比白圭更难补救。

○玷,音簟,又音念,缺的意思。荀息就有这样的过错。”这里有诗人强调言语重要性的含义。

齐侯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晋国,到达高梁就返回了,是为了讨伐晋国的动乱。高梁,是晋国的地方,在平阳县西南。命令没有传到鲁国,所以没有记载。前面已经发过不记载的例子,现在再次重复,是担心霸主不同于一般的诸侯。

○令,音政,原本又作“命”。复,音又。重,音用。

晋国的郤芮让夷吾用重金贿赂秦国以求回国,郤芮,是郤克的祖父,跟随夷吾的人。

○从,音用。说:“人实际上拥有国家,我有什么可吝惜的呢?是说国家不是自己拥有的,有什么吝惜而不拿来贿赂秦国。回国后如果能得到百姓,土地又在哪里呢?”听从了他。能得到百姓,就不担心没有土地。齐国的隰朋率领军队会合秦国的军队,接纳晋惠公。隰朋,是齐国的大夫。惠公,就是夷吾。

○隰音习。秦伯对郤芮说:“公子倚仗谁?”回答说:“我听说流亡的人没有党羽,有党羽就一定有仇敌。是说夷吾没有党羽,没有党羽就没有仇敌,容易出去也容易进来,以此委婉地劝说秦国。

○易,音以。

[疏]注“言夷”至“劝秦”。

○正义说:秦伯问“公子倚仗谁”,是问公子在晋国的臣子中,倚仗谁作为内应。回答说夷吾没有党羽没有仇敌,是因为没有党羽,所以以前容易出去;没有仇敌,所以现在容易进来。说容易出去容易进来,以此委婉地劝说秦国,让他接纳夷吾。

夷吾年幼时不喜欢玩耍,弄,是戏耍的意思。

○好,音报。能够争斗但不超过限度,有节制。长大后也不改变,不了解其他事情。”秦伯对公孙枝说:“夷吾能安定吗?”公孙枝,是秦国的大夫子桑。

○长,音丈。回答说:“我听说,只有遵循法则才能安定国家。《诗经》说:‘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是说文王。《诗经·大雅》帝,是天。则,是法则。说文王自然行事,符合天的法则。又说:‘不僣不贼,鲜不为则。’僣,是过差。贼,是伤害。都是忌克的意思。能不像这样,就可以成为人的法则。

○僣,音念,下注相同。鲜,音浅。没有喜好没有厌恶,不忌不克的意思。现在他的话多忌克,既过差又伤害。

○好,音报。又如字。恶,音路。难啊!”是说能自我安定很难。秦伯说:“忌克就会多怨恨,又怎么能战胜别人?这是我们的利益。”他的话虽然多忌克,正好足以自害,不能战胜别人。秦伯考虑他回来会伤害自己,所以说“这是我们的利益”。

[疏]“唯则”至“利也”。

○正义说:只有自身有法则的人,才能安定国家。《诗经》赞美文王的德行,不记识古事,不学知今事,常顺从天的法则而实行。这样做的人,就是文王。又说:人行事不过差,不伤害,能这样做的,很少不为人所效法。是说一定被人所效法。这两句《诗经》所说的,是没有偏好,没有私恶,不做忌差,不好胜人的意思。现在夷吾的话多有所忌,多欲凌人,以此求安定,难啊!“现在他的话多忌克”,是重复上面的“不忌不克”;上面既有“无好无恶”,不重复它,是因为身行忌克,就有私好私恶之心,举忌克足以包好恶。秦伯说:多忌于人,就多为人怨,又怎么能胜人?这乃是我们的利益。无好无恶,是说文王的行事;不忌不克,是叙述《抑》篇的意思,在前面引用两首《诗经》,用这些话来总结。

○注“诗大”至“之法”。

○正义说:是《诗经·大雅·皇矣》的篇章。“则,法”,是《释诂》的文句。那里郑笺说:“他的为人,不识古,不知今,顺天之法而行之。”是说自然行事,符合天地之法。《礼记》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符合天地法的,就是没有偏好,没有私恶的意思。

○注“僣过”至“法则”。

○正义说:是《诗经·大雅·抑》的篇章。那里毛传说:“僣,差也。”郑玄说:“不残贼,是贼为害也。”心有所忌,就多过差;志在凌人,必多为贼害。下面说“不忌不克

”,覆述此文,故言僣贼者,皆忌克也。

  ○注“其言”至“吾利”。

译再次陈述这段文字,所以说僭越作乱的人,都是忌妒刻薄之人。

  ○注“其言”到“吾利”。

○正义曰:心忌前人,则人亦忌已;志在陵人,则人亦陵已。若使人皆忌之,人皆陵之,是適足以自害,不能胜人也。秦伯闻其忌克,虑其还来害己,故以不能胜人为是吾利也。

  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为仁,使为左师以听政,於是宋治。故鱼氏世为左师。

  ○治,直吏反。

  【经】十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无传。)

  狄灭温,温子奔卫。盖中国之狄灭而居其土地。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弑卓在前年,而以今春书者,从赴也。献公既葬,卓以免丧,故称君也。荀息称名者,虽欲复言,本无远谋,从君於昏。

  [疏]注“弑卓”至“於昏”。

  ○正义曰:传於前年甚详,经以今年书之,明赴以今年弑也。传称“立公子卓以葬”,是免丧始死,故称君也。文七年宋人杀其大夫,传曰:“不称名,众也,且言非其罪也。”死者不称名,非其罪,故知称名者,皆有罪也。荀息称名者,不知奚齐、卓子之不可立,又不能诛里克以存君,是其虽欲复言,本无远谋也。襄十九年齐杀其大夫高厚,传称“从君於昏”,献公惑於骊姬,杀適立庶,荀息知其事,而为之傅奚齐,是其“从君於昏”也。

  夏,齐侯、许男伐北戎。无传。北戎,山戎。

  晋杀其大夫里克。奚齐者,先君所命,卓子又以在国嗣位,罪未为无道,而里克亲为三怨之主,累弑二君,故称名以罪之。

  [疏]注“奚齐”至“罪之”。正义曰:宣四年传例曰:“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里克杀奚齐,弑卓子,皆书里克之名,是奚齐与卓子未为无道也。杀大夫,传言不称名者为无罪,则称名为有罪,故今称里克之名以罪之。

  秋,七月。

  冬,大雨雪。无传。平地尺为大雪。

  ○雨,于付反。

  【传】十年,春,“狄灭温”,苏子无信也。(苏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灭。苏子奔卫。苏子,周司寇苏公之后也。国於温,故曰温子。叛王事在庄十九年。)

  [疏]注“苏子”至“九年”。

  ○正义曰:《尚书 立政》云“司寇苏公”,成十一年传曰:“昔周克商,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以此知苏子,司寇苏公之后也。国名为苏,所都之邑名为温,故温、苏递见於经,是得两称故也。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周公忌父,周卿士。王子党,周大夫。晋侯杀里克以说。自解说不篡。

  ○篡,初患反。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言欲加己罪,不患无辞。

  [疏]“欲加”至“辞乎”。

  ○正义曰:言君今欲加臣之罪,其畏无辞以罪臣乎?言必方便有辞耳。

  臣闻命矣。”伏剑而死。於是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郑,里克党,以在秦,故不及里克俱死。

  晋侯改葬共大子。共大子,申生也。

  ○共音恭,本亦作恭。大音泰。秋,狐突適下国,下国,曲沃新城。

  [疏]注“下国,曲沃新城”。

  ○正义曰:曲沃,邑也,而称国者,晋昭侯尝以此邑封桓叔,桓叔国之三世,武公始并晋国,迁居而就之。此曲沃,晋之旧国,故谓之为下国也。

  遇大子。大子使登仆,忽如梦而相见,狐突本为申生御,故复使登车为仆。

  ○复,扶又反,下文及注同。而告之曰:“夷吾无礼,

  [疏]“夷吾无礼”。

  ○正义曰:贾逵云:“烝於献公夫人贾君,故曰无礼。”马融云:“申生不自明而死,夷吾改葬之,章父之过,故曰无礼。”杜不为注,当以鬼神之意,难得而知;夷吾无礼,或非一事,不可指言,故不说也。

  余得请於帝矣,请罚夷吾。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

  [疏]“神不

译○正义说:内心忌恨前人,别人也会忌恨自己;志向在于欺凌他人,别人也会欺凌自己。如果让别人都忌恨自己,都欺凌自己,这恰恰足以自我伤害,而不能战胜别人。秦伯听说晋国忌恨好胜,担心他们回来危害自己,所以认为不能战胜别人才是自己的利益。

宋襄公即位,因为公子目夷仁爱,任命他为左师来主持政事,于是宋国得到治理。因此鱼氏世代担任左师。

○治,音直吏。

【经】十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公前往齐国。(没有传文。)

狄人灭掉温国,温子逃奔到卫国。大概是中国境内的狄人灭掉了温国并占据其土地。

晋国里克杀死了他的国君卓子以及他的大夫荀息。弑杀卓子的事发生在前年,而在今春记载,是依据赴告的时间。献公已经安葬,卓子脱去丧服,所以称他为君。荀息称名,是因为他虽然想进谏,但本来没有深远的谋略,跟随国君走向昏乱。

[疏]注“弑卓”至“於昏”。

○正义说:传文在前年记载得很详细,经文在今年记载,说明赴告是在今年弑君。传文说“立公子卓来安葬”,是脱去丧服后才死,所以称他为君。文公七年宋人杀其大夫,传文说:“不称名,是因为人多,且说明不是他的罪过。”死者不称名,不是他的罪过,所以知道称名的,都是有罪的。荀息称名,是因为他不知道奚齐、卓子不可立,又不能诛杀里克以保全国君,这是他虽然想进谏,但本来没有深远的谋略。襄公十九年齐国杀其大夫高厚,传文说“跟随国君走向昏乱”,献公被骊姬迷惑,杀嫡立庶,荀息知道这件事,却为奚齐做师傅,这就是“跟随国君走向昏乱”。

夏季,齐侯、许男攻打北戎。没有传文。北戎,即山戎。

晋国杀死了他的大夫里克。奚齐是先君所命,卓子又在国内继承君位,罪过还不能算无道,而里克亲自成为三怨之首,接连弑杀两位国君,所以称他的名字来归罪于他。

[疏]注“奚齐”至“罪之”。正义说:宣公四年传文条例说:“弑君,称君,是因为国君无道;称臣,是因为臣子的罪过。”里克杀奚齐,弑卓子,都记载了里克的姓名,说明奚齐与卓子还不能算无道。杀大夫,传文说不称名的是无罪,那么称名的是有罪,所以现在称里克的姓名来归罪于他。

秋季,七月。

冬季,下大雨雪。没有传文。平地积雪一尺称为大雪。

○雨,音于付。

【传】十年,春季,“狄人灭掉温国”,是因为苏子没有信用。(苏子背叛周王投靠狄人,又不能在狄人那里立足,狄人攻打他,周王不救援,所以被灭。苏子逃奔到卫国。苏子,是周司寇苏公的后代。在温国建国,所以叫温子。背叛周王的事在庄公十九年。)

[疏]注“苏子”至“九年”。

○正义说:《尚书·立政》说“司寇苏公”,成公十一年传文说:“从前周灭商,苏忿生以温地为司寇。”由此知道苏子是司寇苏公的后代。国名叫苏,所都的邑名叫温,所以温、苏交替出现在经文中,这是得以两种称呼的原因。

夏季,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同齐国的隰朋拥立晋侯。周公忌父,是周朝的卿士。王子党,是周朝的大夫。晋侯杀里克来取悦他们。自我解释说不篡位。

○篡,音初患。将要杀里克,晋侯派人对他说:“没有您,我就达不到这个地位。虽然如此,您弑杀两位国君和一位大夫,做您的国君,不也很难吗?”回答说:“没有废黜,国君凭什么兴起?想要加罪于人,难道没有借口吗?说想要加罪于我,不担心没有借口。

[疏]“欲加”至“辞乎”。

○正义说:说国君现在想要加罪于臣下,难道担心没有借口来归罪于臣下吗?说一定有方便的借口罢了。

臣听说命令了。”伏剑自杀。这时郑国出使秦国,并且谢罪迟缓的贿赂,所以来不及。郑,是里克的同党,因为在秦国,所以来不及和里克一起死。

晋侯改葬共太子。共太子,就是申生。

○共音恭,本也作恭。大音泰。秋季,狐突到下国,下国,是曲沃的新城。

[疏]注“下国,曲沃新城”。

○正义说:曲沃,是邑,而称国,是因为晋昭侯曾经把这个邑封给桓叔,桓叔建国三世,武公才兼并晋国,迁居并靠近它。这个曲沃,是晋国的旧国,所以称为下国。

遇见太子。太子让狐突登车做仆役,忽然像做梦一样相见,狐突本来为申生驾车,所以又让他登车做仆役。

○复,音扶又,下文及注同。并告诉他说:“夷吾无礼,

[疏]“夷吾无礼”。

○正义说:贾逵说:“与献公夫人贾君通奸,所以叫无礼。”马融说:“申生不自明而死,夷吾改葬他,彰显父亲的过错,所以叫无礼。”杜预不注,应当是因为鬼神的意思,难以知道;夷吾无礼,或许不是一件事,不可具体指明,所以不解释。

我在天帝那里得到了批准,请求惩罚夷吾。将把晋国交给秦国,秦国将祭祀我。”回答说:“臣听说:‘神不享用非同类者的祭品,民不祭祀非本族的神。’

[疏]“神不

”至“非族”。

  ○正义曰:传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则类、族一也,皆谓非其子孙,妄祀他人父祖,则鬼神不歆享之耳。《祭法》云:“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若农、弃为稷,后土为社,社稷功被天下,乃令率土报功。如此之徒,非独歆己之族。若功不被於下民,名不载於祀典,唯其子孙祀之,神亦不歆他族。然则秦非晋类,而使祀申生,祀之大失也。晋无罪,而灭以畀秦,刑之滥也。天岂不达此事,而待狐突之言,方改图者?民之与神,不相杂扰,虽理有大归,非曲为小枯。岂有一人冤枉,即能诉天,天受人诉辞,便将灭国?此事本是妖梦,假讬上天,非天实为之,人能改易。传言“鬼神所冯,有时而信”,非言此事实是天心,不可执其言,而以人事为难也。

译至于“非族”这一条。

《正义》说:《左传》说“不是我们同族的人,他的心思必定不同”,那么“类”和“族”是一样的,都是说如果不是自己的子孙,却胡乱祭祀别人的父祖,那么鬼神就不会享用这些祭品。《祭法》说:“圣王制定祭祀的原则是,把法度施用于百姓的就祭祀他,为公事勤劳至死的就祭祀他,以功劳安定国家的就祭祀他,能抵御重大灾害的就祭祀他,能抵御重大祸患的就祭祀他。”像后稷、弃被尊为稷神,后土被尊为社神,社稷的功德覆盖天下,于是让天下人都来报答他们的功德。像这样的人,不仅仅只享用自己宗族的祭祀。如果功德没有惠及下民,名字没有载入祭祀的典章,只有他们的子孙祭祀他们,神灵也不会享用其他宗族的祭祀。那么秦国不属于晋国的宗族,却让他们祭祀申生,这是祭祀上的重大失误。晋国没有罪过,却被灭亡并割让给秦国,这是刑罚的滥用。上天难道不明白这件事,而要等到狐突进言,才改变计划吗?百姓与神灵,互不混杂干扰,虽然道理有总的归宿,但不是刻意为了小事而曲解。难道有一个人受冤枉,就能向天申诉,上天接受人的申诉,就会灭亡一个国家吗?这件事本来是妖异的梦境,假托上天,并不是上天真的这样做,人能够改变。《左传》说“鬼神所依附,有时是可信的”,并不是说这件事确实是天意,不能拘泥于这句话,从而认为人事难以改变。

君祀无乃殄乎?歆,飨也。殄,绝也。

  ○畀,必利反,下注同。歆,许金反。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新城,曲沃也。将因巫而见。

  ○偏,匹绵反。

  [疏]“七日”至“我焉”。

  ○正义曰:申生谓狐突云:更经七日,於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与之俱见我焉。故杜云“将因巫而见”。

  许之,遂不见。狐突许其言,申生之象亦没。

  ○见,贤遍反,又如字。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於韩。”敝,败也。韩,晋地。独敝惠公,故言罚有罪。明不复以晋畀秦。夷吾忌克多怨,终於失国,虽改葬加谥,申生犹忿。传言鬼神所冯,有时而信。

  ○冯,皮冰反。

  [疏]注“敝败”至“而信”。

  ○正义曰:《晋语》云:“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彻於外。国人诵之曰:‘贞之不报,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贞为不听,信为不诚,不更厥正,大命其倾!猗兮违兮,心之哀兮,岁之二七,其靡有徵兮!’郭偃曰:‘甚哉!善之难也。君改葬其君,以为荣也,而恶滋章。十四年,君之冢祀其替乎?’”亦是申生犹忿之事。

  郑之如秦也,言於秦伯曰:“吕甥、郤称、冀芮实为不从,若重问以召之,三子,晋大夫。不从,不与秦赂。问,聘问之币。

  ○称,尺证反,又如字。

  [疏]注“三子”至“之币”。

  ○正义曰:《曲礼》云:“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郑玄云:“问,犹遗也。”重问,谓多以财货遗之也。下云“币重而言甘”,故云“问,聘问之币”也。

  臣出晋君,君纳重耳,蔑不济矣。”蔑,无也。

  冬,秦伯使泠至报、问,且召三子。泠至,秦大夫。

  ○泠,力丁反。郤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遂杀郑、祁举祁举,晋大夫。及七舆大夫:侯伯七命,副车七乘。

  ○乘,绳证反。

  [疏]“七舆大夫”。

  ○正义曰:《周礼 大行人》云:“侯伯七命,贰车七乘。贰即副也。每车一大夫主之,谓之七舆大夫。”服虔云:“下军之舆帅七人属申生者,襄二十三年下军舆帅七人往,前申生将下军,今七舆大夫为申生报怨,栾盈将下军,故七舆大夫与栾氏。”炫谓服言是。

  左行共华、右行贾华、叔坚、骓歂、累虎、特宫、山祁、皆里、之党也。七子,七舆大夫。

  ○行,户刚反,下同。共音恭。骓音隹。歂音市专反。累,力追反。祁,巨之反;《字林》:上尸反。豹奔秦,豹,郑之子。言於秦伯曰:“晋侯背大主而忌小怨,民弗与也。伐之,必出。”大主,秦也。小怨,里、。

  ○背音佩。公曰:“失众,焉能杀?谓杀里、之党。

  ○焉,於虔反。违祸,谁能出君?”谓豹辟祸也。为明年晋杀郑传。

  【经】十有一年,春,晋杀其大夫郑父。(以私怨谋乱国,书名罪之。书春,从告。)

  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无传。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逾阈。与公俱会齐侯,非礼。

  ○阈音域,门限也;一音况域反。

  秋,八月,大雩。无传。过时故书。

  冬,楚人伐黄。

  【传】十一年,春,晋侯使以郑之乱来告。(释经书在今年。)

  天王使召武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天王,周襄王。召武公,周卿土。内史过,周大夫。诸侯即位,天子赐之命圭为瑞。

  ○过,古禾反。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弃也巳,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幹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为惠公不终张本。

  ○惰,徒卧反。长,直良反,又丁丈反。

  [疏]“天王”至“长世”。

  ○正义曰:召武公亦名过,《周语》云:“襄王使召公过及内史过赐晋惠公命,晋侯执玉卑,拜不稽首。内

译君王的祭祀恐怕要断绝了吧?歆,就是享用的意思。殄,就是断绝的意思。

○畀,音必利,下文注音相同。歆,音许金。况且百姓有什么罪过?刑罚失当、祭祀匮乏,君王您应当考虑这件事!”君王说:“好!我将再次请示。七天后,在新城西边,将有巫师来见我。”新城,就是曲沃。将要借巫师之便来相见。

○偏,音匹绵。

[疏]“七日”到“我焉”。

○正义曰:申生对狐突说:再过七天,在新城西边,将有巫师,和他一起让我相见。所以杜预说“将借巫师之便来相见”。

狐突答应了他,于是就没有再见到。狐突答应了他的话,申生的影像也就消失了。

○见,音贤遍,又读如本字。到了约定的日期前往,告诉他说:“天帝答应我惩罚有罪的人了,将在韩地打败他。”敝,就是败坏的意思。韩,是晋国的地方。只打败惠公,所以说惩罚有罪的人。表明不再把晋国交给秦国。夷吾忌妒刻薄、怨恨众多,最终失去国家,虽然改葬并加谥号,申生仍然愤恨。传文表明鬼神所依附之处,有时是可信的。

○冯,音皮冰。

[疏]注“敝败”到“而信”。

○正义曰:《晋语》说:“惠公即位,驱逐共世子并改葬他,臭味传到了外面。国人传唱道:‘贞正得不到回报,谁是这样的人却有这样的臭味。贞正因为不听,诚信因为不诚,不改变他的正道,大命就要倾覆!多么违背啊,心中多么哀伤啊,十四年,他的宗庙祭祀就要断绝了吧!’郭偃说:‘太严重了!善事真难啊。君王改葬他的国君,本意是让他荣耀,但恶名却更加彰显。十四年,君王的宗庙祭祀就要断绝了吧?’”这也是申生仍然愤恨的事情。

郑父出使秦国时,对秦伯说:“吕甥、郤称、冀芮实在是因为不服从,如果用厚重的礼物召他们,这三个人,是晋国的大夫。不服从,是不接受秦国的贿赂。问,是聘问的礼物。

○称,音尺证,又读如本字。

[疏]注“三子”到“之币”。

○正义曰:《曲礼》说:“凡是用弓剑、包裹的礼物、竹器木器去问候别人的”,郑玄说:“问,就是赠送的意思。”重问,就是用很多财物赠送给他们。下文说“礼物厚重而言辞甘甜”,所以说“问,是聘问的礼物”。

我出晋君,您接纳重耳,没有不成功的。”蔑,就是无的意思。

冬天,秦伯派泠至回报、聘问,并且召见那三个人。泠至,是秦国的大夫。

○泠,音力丁。郤芮说:“礼物厚重而言辞甘甜,是引诱我们。”于是杀了郑父、祁举。祁举,是晋国的大夫。以及七舆大夫:侯伯是七命,副车有七辆。

○乘,音绳证。

[疏]“七舆大夫”。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说:“侯伯是七命,副车有七辆。贰就是副的意思。每辆车由一位大夫主管,称为七舆大夫。”服虔说:“下军的舆帅七人属于申生,襄公二十三年下军舆帅七人前往,以前申生统领下军,现在七舆大夫为申生报仇,栾盈统领下军,所以七舆大夫与栾氏有关。”我认为服虔的话是对的。

左行共华、右行贾华、叔坚、骓歂、累虎、特宫、山祁,都是里、之的党羽。这七个人,就是七舆大夫。

○行,音户刚,下文相同。共音恭。骓音隹。歂音市专。累,音力追。祁,音巨之;《字林》:上尸反。豹逃到秦国,豹,是郑父的儿子。对秦伯说:“晋侯背弃大主而忌恨小怨,百姓不拥护他。攻打他,他一定会出逃。”大主,是秦国。小怨,是里、之。

○背音佩。秦伯说:“失去民众,怎么能杀人?指杀里、之的党羽。

○焉,音於虔。避开祸患,谁能送出君王?”指豹避开祸患。为明年晋国杀郑父的传文做铺垫。

【经】十一年,春天,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郑父。(因私怨谋乱国家,书写名字以定罪。书写在春天,是听从报告。)

夏天,鲁公和夫人姜氏在阳穀会见齐侯。没有传文。妇人送迎不出门,见兄弟不跨出门槛。与鲁公一起会见齐侯,不合礼制。

○阈音域,门限;另一音况域。

秋天,八月,举行大雩祭。没有传文。因为过了时节所以记载。

冬天,楚国人攻打黄国。

【传】十一年,春天,晋侯派使者以郑父之乱来报告。(解释经文记载在今年。)

周天王派召武公、内史过赐给晋侯命圭。天王,是周襄王。召武公,是周朝的卿士。内史过,是周朝的大夫。诸侯即位,天子赐给他命圭作为瑞信。

○过,音古禾。晋侯接受玉圭时态度怠慢。内史过回国报告周王说:“晋侯大概没有后代了吧?君王赐给他命圭,他却怠慢地接受瑞信,这是先自己抛弃自己,还有什么继承的呢?礼,是国家的骨干;敬,是礼的载体。不敬则礼不能实行,礼不能实行则上下混乱,凭什么能长久传世?”为惠公不能善终做铺垫。

○惰,音徒卧。长,音直良,又音丁丈。

[疏]“天王”到“长世”。

○正义曰:召武公也叫过,《周语》说:“襄王派召公过和内史过赐给晋惠公命圭,晋侯执玉位置低,拜谢时不叩头。内

史过归以告王曰:‘晋不亡,其君必无后。不敬王命,弃其礼也;执玉卑,替其质也;拜不稽首,无其王也。替质无镇,无王无人。晋侯无王,人亦将无之;欲替其镇,人亦将替之。’”其言多而小异。孔晁云:“左丘明集其典雅令辞,与经相发明者,以为《春秋传》。其高论善言,别为《国语》。凡《左传》、《国语》有事同而辞异者,以其详於《左传》,而略於《国语》;详於《国语》,而略於《左传》。”

译史过回国后向晋侯报告说:“晋国如果不灭亡,它的国君一定没有后代。不敬奉周王的命令,是抛弃了礼制;手持玉器时姿态卑微,是废弃了诚信;行拜礼时不叩头至地,是不把周王当君主。废弃诚信就没有镇守,不把周王当君主也就没有臣民。晋侯不把周王当君主,人们也将不把他当君主;想要废弃他的镇守,人们也将废弃他。”这两段记载内容大致相同而细节略有差异。孔晁说:“左丘明收集典雅优美的言辞,与《春秋》经文相互阐发,编成《春秋左氏传》。其中高明的议论和善言,另外编为《国语》。凡是《左传》和《国语》中事件相同而文辞不同的,是因为在《左传》中详细而在《国语》中简略,或者在《国语》中详细而在《左传》中简略。”

夏,扬、拒、泉、皋、伊、雒之戎,

  [疏]“伊、雒之戎”。

  ○正义曰:《释例》曰:诸杂戎居伊水、雒水之间者。河南雒阳县西南有戎城。伊水出上雒卢氏县熊耳山,东北至河南雒阳县入雒。雒水出上雒县冢领山,东北经弘农至河南巩县入河。

  同伐京师,入王城,焚东门。扬、拒、泉、皋皆戎邑,及诸杂戎居伊水、雒水之间者。今伊阙北有泉亭。

  ○拒,俱字反。皋,古刀反。王子带召之也。王子带,甘昭公也。召戎欲因以篡位。秦、晋伐戎以救周。秋,晋侯平戎于王。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郑传。

  黄人不归楚贡。冬,楚人伐黄。黄人恃齐故。

  【经】十有二年,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无传。不书朔,官失之。)

  夏,楚人灭黄。

  秋,七月。

  冬,十月二月,丁丑,陈侯杵臼卒。无传。遣世子与僖公同盟甯母及洮。

  ○杵,昌吕反。臼,其九反。

  【传】十二年,春,诸侯城卫楚丘之郛,惧狄难也。(楚丘,卫国都。郛,郭也。为明年春狄侵卫传。

  ○郛,芳夫反。难,乃旦反,下同。)

  [疏]注“楚丘”至“卫传”。

  ○正义曰:卫以二年迁於楚丘,诸侯为之筑其城,至此为之筑其郛。《公羊传》曰:“郛者何?郭也。”不单言卫楚丘者,见楚丘未有郛也。诸侯不告,鲁不与,故不书。无经而为传者,其言必有所为,故云为狄侵卫传。

  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

  ○共音恭。焉,於虔反。夏,楚灭黄。郢,楚都。

  王以戎难故,讨王子带。子带前年召戎伐周。秋,王子带奔齐。

  冬,齐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晋。平,和也。前年晋救周伐戎,故戎与周、晋不和。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国子、高子,天子所命为齐守臣,皆上卿也。庄二十二年,高傒始见经;僖二十八年,国归父乃见传。归父之父曰懿仲,高傒之子曰庄子,不知今当谁世。

  ○守,手又反,注同。见,贤遍反,下同。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节,时也。陪臣敢辞。”诸侯之臣曰陪臣。

  ○陪,步回反。王曰:“舅氏,伯舅之使,故曰舅氏。

  ○使,所吏反。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功勋美德,可谓正而不可忘者。不言位而言职者,管仲位卑而执齐政,故欲以职尊之。

  ○督音笃。

  [疏]“余嘉”至“朕命”。

  ○正义曰:余、朕,皆我也。乃,女也。应,当也。懿,美也。督,正也。言我善女功勋,当女美德,谓女功德正而不可忘,宜受此礼。往居女职,无得逆我之命。欲令受上卿之礼。

  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管仲不敢以职自高,卒受本位之礼。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

  [疏]“君子”至“宜哉”。

  ○正义曰:丘明之意,假称君子论管氏应合世祀也宜哉。而遂不世祀,子孙绝灭,是行善无验,故杜注云“传亦举其无验”是也。

  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诗 大雅》。恺,乐也。悌,易也。言乐易君子,为神所劳来,故世祀也。管仲之后,於齐没不复见,传亦举其无验。

  ○恺,本亦作凯,开在反。悌音弟,本亦作弟。劳,力报反,注同。乐音洛,下同。易,以豉反,下同。来,力代反。复,扶又反。

  [疏]注“诗大”至“无验”。

  ○正义曰:《诗 大雅 旱麓》之篇。“恺,乐”,“悌,易”,皆《释诂》文。乐易言志度弘简,忻乐而和易也。《世族谱》:“管氏出自周穆王。”成十一年传有齐管于奚,《谱》以为杂人,则非管仲之子孙也。哀十六年传称“楚白公杀齐管脩”,杜云:“管脩,楚贤大夫,故齐管仲之后。”是管仲之后,於齐没不复见也。

  【经】十有

译夏季,扬、拒、泉、皋、伊、雒的戎人,

[疏]“伊、雒之戎”。

○正义说:《释例》说:各种杂戎居住在伊水、雒水之间的人。河南雒阳县西南有戎城。伊水发源于上雒卢氏县的熊耳山,向东北流至河南雒阳县注入雒水。雒水发源于上雒县的冢领山,向东北流经弘农,到河南巩县注入黄河。

一起攻打周天子都城,攻入王城,焚烧东门。扬、拒、泉、皋都是戎人的城邑,以及那些杂居在伊水、雒水之间的戎人。如今伊阙北面有泉亭。

○拒,音俱。皋,音古刀。这是王子带召引他们来的缘故。王子带,就是甘昭公。召引戎人想借此篡夺君位。秦国、晋国攻打戎人来救援周王室。秋季,晋侯在周天子那里平定了戎人的祸乱。这是为二十四年周天子出居郑国作传。

黄国人没有向楚国进贡。冬季,楚国人攻打黄国。黄国人倚仗齐国的缘故。

【经】鲁僖公十二年,春季,周王三月,庚午日,发生日食。(没有传文。不记载朔日,是史官失误。)

夏季,楚国人灭掉了黄国。

秋季,七月。

冬季,十月二月,丁丑日,陈侯杵臼去世。没有传文。派遣世子与僖公在甯母和洮两地结盟。

○杵,音昌吕。臼,音其九。

【传】十二年,春季,诸侯为卫国在楚丘修筑外郭,是害怕狄人的祸难。(楚丘,是卫国的都城。郛,是外郭。这是为明年春季狄人侵犯卫国作传。

○郛,音芳夫。难,音乃旦,下文相同。)

[疏]注“楚丘”至“卫传”。

○正义说:卫国在二年迁都到楚丘,诸侯为它修筑内城,到这里为它修筑外郭。《公羊传》说:“郛是什么?是外郭。”不单说卫楚丘,是因为楚丘还没有外郭。诸侯没有告谕,鲁国没有参与,所以不记载。没有经文而有传文的,其言语必定有所指,所以说为狄人侵犯卫国作传。

黄国人倚仗诸侯与齐国的和睦,不供给楚国的职贡,说:“从郢都到我们黄国九百里,怎么能害我们?”

○共,音恭。焉,音於虔。夏季,楚国灭掉了黄国。郢,是楚国的都城。

周天子因为戎人祸难的缘故,讨伐王子带。王子带前年召引戎人攻打周王室。秋季,王子带逃奔到齐国。

冬季,齐侯派管夷吾在周天子那里平定戎人的祸乱,派隰朋在晋国平定戎人的祸乱。平,是和解。前年晋国救援周王室攻打戎人,所以戎人与周王室、晋国不和。周天子用上卿的礼节宴请管仲,管仲推辞说:“我,是地位低下的官吏。有天子任命的两位守臣国子、高子在,国子、高子,是天子任命为齐国守臣的,都是上卿。庄公二十二年,高傒初次见于经文;僖公二十八年,国归父才见于传文。归父的父亲叫懿仲,高傒的儿子叫庄子,不知道现在应当是谁的世代。

○守,音手又,注相同。见,音贤遍,下文相同。如果顺应时势,来承受王命,用什么礼节呢?节,是时。陪臣敢推辞。”诸侯的臣子称为陪臣。

○陪,音步回。周天子说:“舅氏,因为你是伯舅的使者,所以称舅氏。

○使,音所吏。我嘉奖你的功勋。顺应你的美德,说是正直不可遗忘。前去履行你的职责,不要违背我的命令。”功勋美德,可以说是正直而不可遗忘的。不说职位而说职责,是因为管仲职位低微却执掌齐国政事,所以想用职责来尊崇他。

○督,音笃。

[疏]“余嘉”至“朕命”。

○正义说:余、朕,都是我。乃,是你。应,是当。懿,是美。督,是正。说我嘉奖你的功勋,顺应你的美德,说是你的功德正直而不可遗忘,应当接受这礼节。前去居守你的职位,不要违背我的命令。想让他接受上卿的礼节。

管仲接受下卿的礼节后返回。管仲不敢以职责自高,最终接受了原本职位的礼节。君子说:“管氏世代祭祀也适宜啊!

[疏]“君子”至“宜哉”。

○正义说:左丘明的意思,假借君子评论管氏应当世代祭祀也适宜。然而最终没有世代祭祀,子孙灭绝,这是行善没有应验,所以杜预注说“传文也举出其无验”是正确的。

谦让而不忘记他的上级。《诗经》说:‘和乐平易的君子,是神灵所慰劳的。’”《诗经·大雅》。恺,是乐。悌,是易。说和乐平易的君子,被神灵慰劳招来,所以世代祭祀。管仲的后代,在齐国消亡不再出现,传文也举出其无验。

○恺,本也作凯,音开在。悌音弟,本也作弟。劳,音力报,注相同。乐音洛,下文相同。易,音以豉,下文相同。来,音力代。复,音扶又。

[疏]注“诗大”至“无验”。

○正义说:《诗经·大雅·旱麓》的篇章。“恺,乐”,“悌,易”,都是《释诂》的文句。乐易是说志度弘大简略,欣喜快乐而和顺平易。《世族谱》:“管氏出自周穆王。”成公十一年传有齐国的管于奚,《谱》认为他是杂人,就不是管仲的子孙了。哀公十六年传称“楚白公杀齐管脩”,杜预说:“管脩,是楚国的贤大夫,是齐国管仲的后代。”这是管仲的后代,在齐国消亡不再出现。

【经】十有

三年,春,狄侵卫。(传在前年春。)

  夏,四月,葬陈宣公。无传。

译鲁僖公三年,春季,狄人侵犯卫国。(《左传》的相关记载在前一年的春季。)

夏季,四月,安葬陈宣公。没有《左传》的传文。

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咸。咸,卫地。东郡濮阳县东南有咸城。

  ○濮音卜。

  秋,九月,大雩。无传。书过。

  冬,公子友如齐。无传。

  【传】十三年,春,齐侯使仲孙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带。(前年王子带奔齐,言欲复之。)事毕,不与王言。(不言子带事。)归复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夏,会于咸,淮夷病杞故,且谋王室也。

  秋,为戎难故,诸侯戍周。齐仲孙湫致之。戍,守也。致,诸侯戍卒于周。

  ○为,于伪反,下注“欲为”同。难,乃旦反。卒,子忽反。

  冬,晋荐饥,麦,禾皆不熟。

  ○荐,在荐反,重也。饥音饥。

  [疏]“晋荐饥”。

  ○正义曰:《释天》云:“穀不熟为饥,仍饥为荐。”李巡曰:“穀不成熟曰饥,连岁不熟曰荐。”

  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言不损秦。

  ○籴,直历反。施,式豉反,下同。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不义故民离。谓百里:“与诸乎?”百里,秦大夫。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郑之子豹在秦,请伐晋。欲为父报怨。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於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雍,秦国都。绛,晋国都。

  ○雍,於用反。绛,古巷反。命之曰“汎舟之役。”从渭水运入河、汾。

  ○汎,芳剑反。汾,扶云反。

  [疏]注“从渭水运入河汾”。

  ○正义曰:秦都雍,雍临渭。晋都绛,绛临汾。渭水从雍而东,至弘农华阴县入河。从河逆流而北上,至河东汾阴县,乃东入汾,逆流东行而通绛,故杜云“从渭水运入河、汾”也。

  【经】十有四年,春,诸侯城缘陵。(缘陵,杞邑。辟淮夷,迁都於缘陵。)

  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来朝。季姬,鲁女,鄫夫人也。鄫子本无朝志,为季姬所召而来,故言“使鄫子来朝”。鄫国,今琅邪鄫县。

  ○鄫,似绫反,本或作缯。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山名。平阳元城县东有沙鹿土山,在晋地。灾害系於所灾所害,故不系国。

  [疏]注“沙鹿”至“系国”。

  ○正义曰:《公羊传》曰:“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穀梁传》曰:“林属於山为鹿。沙,山名也。”服虔云:“沙,山名。鹿,山足,林属於山曰鹿。”取《穀梁》为说也。《汉书 元后传》称,后祖翁孺自东平陵徙魏郡元城委粟里,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鹿崩,晋史卜之曰:‘阴为阳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鹿崩。崩后六百四十五年,宜有圣女兴。’今王翁孺徙,正值其地,日月当之。”元城郭东有五鹿之虚,即沙鹿地。计尔时去圣犹近,所言当得其实,故以沙鹿为山名,依《汉书》为义也。沙鹿实是晋地,不言晋沙鹿者,凡有灾害,系於所灾所害之处,不系於所属之国,故不系晋也。《释例》曰:“陈既已灭,降为楚县,而书陈灾者,犹晋之梁山、沙鹿崩,不书晋也。灾害系於所灾所害,故以所在为名。”灾为陈灾,成周宣榭火。害为梁山、沙鹿崩,山崩必有所害。故所灾所害别言之。

  狄侵郑。无传。

  冬,蔡侯肸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

  ○肸,许乙反。

  【传】十四年,“春,诸侯城缘陵”,而迁杞焉。不书其人,有阙也。(阙,谓器用不具,城池未固而去,为惠不终也。澶渊之会,既而无归,大夫不书,而国别称人,今此总曰诸侯,君臣之辞,不言城杞,杞未迁也。

  ○澶,市然反。)

  [疏]注“阙谓”至“迁也”。

  ○正义曰:元年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传称:“具邢器用而迁之,师无私焉。”是器用具而城池固,故具列三国之师,详其文以美之也。今此总云“诸侯城缘陵”,不

译鲁僖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咸地会盟。咸,是卫国的地方。东郡濮阳县东南有咸城。

○“濮”音卜。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左传》无传文。这是记载过分的祭祀。

冬季,公子友前往齐国。《左传》无传文。

【传】十三年,春季,齐侯派遣仲孙湫出使周王室,并提及王子带的事。(前年王子带逃奔齐国,齐侯想让他复位。)事情办完后,仲孙湫没有向周王提及此事。(不谈论王子带的事。)回国复命时说:“现在还不行。周王的怒气尚未平息,大概要十年吧?不到十年,周王不会召见王子带。”

夏季,诸侯在咸地会盟,是因为淮夷侵扰杞国,并且谋划周王室的事务。

秋季,因为戎人作乱的缘故,诸侯派兵戍守周王室。齐国的仲孙湫将戍卒送达周地。戍,是守卫的意思。致,是诸侯将戍卒送到周地。

○“为”,音于伪,下文“欲为”同。“难”,音乃旦。“卒”,音子忽。

冬季,晋国连年饥荒,麦子和禾谷都不成熟。

○“荐”,音在荐,意思是重复、连续。“饥”,音饥。

[疏]“晋荐饥”。

○正义说:《释天》说:“谷物不成熟叫饥,连续多年饥荒叫荐。”李巡说:“谷物不成熟叫饥,连年不成熟叫荐。”

晋国派人到秦国请求买粮。秦伯问子桑:“给他们粮食吗?”子桑回答说:“如果施恩重而回报少,君主将还有什么所求呢?这不会损害秦国。如果施恩重而不回报,百姓一定会离心,百姓离心而讨伐他们,没有民众支持,必定失败。”因为不义所以百姓离心。秦伯又问百里:“给他们粮食吗?”百里,是秦国的大夫。回答说:“天灾流行,各国都会遇到。救灾救济邻国,是道义。行道义会有福报。”郑国的子豹在秦国,请求讨伐晋国。想为父亲报仇。秦伯说:“我憎恶的是他们的君主,他们的百姓有什么罪?”秦国于是向晋国运送粮食,从雍到绛接连不断,雍,是秦国的都城。绛,是晋国的都城。

○“雍”,音於用。“绛”,音古巷。命名为“汎舟之役”。从渭水运粮进入黄河、汾水。

○“汎”,音芳剑。“汾”,音扶云。

[疏]注“从渭水运入河汾”。

○正义说:秦国都城雍,雍靠近渭水。晋国都城绛,绛靠近汾水。渭水从雍向东流,到弘农华阴县流入黄河。从黄河逆流北上,到河东汾阴县,然后向东流入汾水,逆流东行而通达绛都,所以杜预说“从渭水运入河、汾”。

【经】十四年,春季,诸侯在缘陵筑城。(缘陵,是杞国的城邑。为了躲避淮夷,将都城迁到缘陵。)

夏季,六月,季姬与鄫子在防地相遇,让鄫子来鲁国朝见。季姬,是鲁国的女子,鄫国的夫人。鄫子本来没有朝见的意图,是被季姬召来,所以说“使鄫子来朝”。鄫国,即现在的琅邪鄫县。

○“鄫”,音似绫,有的版本写作缯。

秋季,八月,辛卯日,沙鹿山崩塌。沙鹿,是山名。平阳元城县东有沙鹿土山,在晋国境内。灾害记载于受灾受害的地方,所以不归属国家。

[疏]注“沙鹿”至“系国”。

○正义说:《公羊传》说:“沙鹿是什么?是河上的城邑。”《穀梁传》说:“依附于山的树林叫鹿。沙,是山名。”服虔说:“沙,是山名。鹿,是山脚,依附于山的树林叫鹿。”采用《穀梁传》的说法。《汉书·元后传》记载,王莽的祖父王翁孺从东平陵迁到魏郡元城委粟里,元城王说:“过去春秋时期沙鹿山崩塌,晋国史官占卜说:‘阴气凌驾阳气,土火相克,所以沙鹿山崩塌。崩塌后六百四十五年,应该有圣女兴起。’现在王翁孺迁居,正处在这个地方,时间也相符合。”元城郭东有五鹿的废墟,就是沙鹿的地方。计算当时距离圣人时代还近,所说的话应当符合事实,所以以沙鹿为山名,依据《汉书》的含义。沙鹿确实是晋国的地方,不说晋沙鹿,是因为凡是有灾害,都记载于受灾受害的地方,不归属所属的国家,所以不归属晋国。《释例》说:“陈国已经灭亡,降为楚国的县,而记载陈国的灾害,就像晋国的梁山、沙鹿山崩塌,不记载晋国一样。灾害记载于受灾受害的地方,所以以所在地的名称命名。”灾是陈国的灾,成周宣榭火灾。害是梁山、沙鹿山崩塌,山崩塌必定有所害。所以受灾和受害分别说明。

狄人侵犯郑国。《左传》无传文。

冬季,蔡侯肸去世。《左传》无传文。没有结盟而报丧时称名。

○“肸”,音许乙。

【传】十四年,“春季,诸侯在缘陵筑城”,于是将杞国迁到那里。不记载具体的人,是因为有缺失。(缺失,指器物用具不齐全,城池未稳固就离开,恩惠不能始终如一。澶渊之会,之后没有回去,大夫不记载,而各国分别称人,现在这里总称诸侯,是君臣的称呼,不说城杞,是因为杞国尚未迁都。

○“澶”,音市然。)

[疏]注“阙谓”至“迁也”。

○正义说:元年齐师、宋师、曹师在邢国筑城,传文说:“备齐邢国的器物用具而迁都,军队没有私心。”这是器物用具齐全而城池稳固,所以详细列出三国军队,详尽其文以赞美他们。现在这里总说“诸侯城缘陵”,不

言某侯某侯,与城邢文异,不具书其所城之人,为其有阙也。知阙为器用不具,城池不固而去,为惠不终,故总言诸侯以讥之。凡诸侯盟会,不历序其人,总言诸侯者,皆是讥之辞。文十五年诸侯盟于扈,传曰:“书曰诸侯,无能为也。”十七年诸侯会于扈,传曰:“书曰诸侯,无功也。”是其总言诸侯,皆讥辞也。十六年会于淮,传称:“城鄫,役人病,不果城而还。”亦是为惠不终,而淮会具书其人者,淮之会为谋鄫,且东略,非为城鄫而聚会,既会之后,乃欲城鄫而不果,本意不城鄫,无可贬也。先儒以为诸侯有过,贬而称人。杜据澶渊之会与此传文,知诸侯之贬,不至称人。故《释例》曰:“传灭入例,卫侯毁灭邢,同姓故名。”又云:“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名,贱之也。”又云:“不书蔡许之君,乘楚车也,谓之失位。”此皆诸侯贬之例,例不称人也。诸侯在事,传有明文,而经称人者,凡十一条,丘明不示其义,而诸儒皆据案生意,原无所出。贬诸侯而去爵称人,是为君臣同文,非正等差之谓也。又澶渊大夫之会,传曰“不书其人”,案经皆去名称人;至诸侯亲城缘陵,传亦曰“不书其人”,而经总称诸侯,此大夫及诸侯经、传所以为别也。通校《春秋》,自宣公五年以下百数十年,诸侯之咎甚多,而皆无贬称人者,益明此盖当时告命注记之异,非仲尼所以为例故也。

译文中说“某侯某侯”,与《春秋·文公》记载的“城邢”不同,没有详细列出参与筑城的人名,是因为这些人有缺失。知道这种缺失是指器具用具不齐全、城池不坚固而离去,施恩惠不能坚持到底,所以统称为“诸侯”来讥讽他们。凡是诸侯盟会,不逐一列举人名,而统称为“诸侯”的,都是讥讽的措辞。《春秋》文公十五年诸侯在扈地盟会,《左传》说:“经文写‘诸侯’,是因为他们无能。”文公十七年诸侯在扈地会盟,《左传》说:“经文写‘诸侯’,是因为他们无功。”这就是说,统称“诸侯”,都是讥讽之辞。文公十六年在淮地会盟,《左传》记载:“筑城鄫,役夫生病,没能筑成城就回来了。”这也是施恩惠不能坚持到底,但淮地会盟却详细列出了人名,这是因为淮地会盟是为了谋划攻取鄫地,并且向东扩张,并非为了筑城鄫而聚会,会盟之后,才想要筑城鄫却没成功,本意并非筑城鄫,所以无可贬斥。先前的儒者认为诸侯有过错,就贬斥他们而称“人”。杜预根据澶渊之会以及这段《左传》文字,知道对诸侯的贬斥,不至于称“人”。所以《释例》说:“《左传》灭入的体例,卫侯毁灭邢国,因为是同姓所以称名。”又说:“穀伯绥、邓侯吾离来朝见,称名,是轻视他们。”又说:“不记载蔡君、许君的名字,是因为他们乘坐楚国的车,称为失位。”这些都是贬斥诸侯的体例,体例中都不称“人”。诸侯参与事件,《左传》有明确记载,而《春秋》经文称“人”的,共有十一条,丘明没有揭示其中的含义,而各位儒者都依据案卷随意生发意见,原本没有出处。贬斥诸侯而去掉爵位称“人”,这是君臣同文,不符合正等差别的说法。另外,澶渊大夫会盟,《左传》说“不记载人名”,查考《春秋》经文都是去掉名称而称“人”;至于诸侯亲自筑缘陵城,《左传》也说“不记载人名”,而《春秋》经文统称“诸侯”,这就是大夫和诸侯在经文与传文中区别的原因。全面校勘《春秋》,从宣公五年以下的一百多年间,诸侯的罪过很多,但都没有贬斥称“人”的情况,更加明白这大概是当时告命注记的不同,并非孔子用来作为体例的缘故。

鄫季姬来宁,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来宁不书,而后年书归鄫,更嫁之文也。明公绝鄫昏,既来朝而还。

  ○还,户关反。夏,遇于防,而使来朝。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徵。

  ○期音基。咎,其九反。几音祈,又音机。

  [疏]注“国主”至“之徵”。

  ○正义曰:成五年传曰:“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之不举。”《周语》:“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曰:‘昔伊、雒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国之徵也。’”卜偃明达灾异,以山崩为亡国之徵,知其将有大咎,不言知之意,非末学者,所得详也。《释例》曰:“天人之际,或异而无感,或感而不可知。沙鹿崩,因谓‘期年将有大咎’,梁山崩,则云‘山有朽壤而自崩’,此皆圣贤之谠言,达者所宜先识。”是说卜偃之言非后人所能测。

  冬,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庆郑,晋大夫。

  ○背音佩,后皆同。施,式豉反,注及下“而施毛”,十五年皆同。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虢射,惠公舅也。皮以喻所许秦城,毛以喻籴。言既背秦施,为怨以深,虽与之籴,犹无皮而施毛。

  ○傅音附。

  [疏]注“虢射,惠公舅”。正义曰:《晋语》云:“秦饥,惠公命输之粟,虢射请勿与,庆郑请与之。公曰:‘非郑之所知也。’遂不与。秦侵晋,至于韩,公谓庆郑曰:‘寇深矣,奈何?’庆郑曰:‘非郑之所知也,君其讯射也。’公曰:‘舅所病也。’”是虢射为惠公之舅也。

  庆郑曰:“弃信背邻,患孰恤之?无信患作,失援必毙,是则然矣。”虢射曰:“无损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与。”言与秦粟不足解怨,適足使秦强。庆郑曰:“背施幸灾,民所弃也。近犹雠之,况怨敌乎?”弗听。退曰:“君其悔是哉!”

卷十四 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卷十四 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经】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无传。诸侯五年再相朝,礼也。例在文十五年。)

  [疏]注“诸侯”至“五年”。

  ○正义曰:文十五年,曹伯来朝。传曰:“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脩王命,古之制也。”杜云:“十一年,曹伯来朝,虽至此乃来,亦五年也。”此十年,公如齐,至此则六年,非五年再朝之事。杜引之者,以去朝岁亦五年,故引证之。刘炫云:“杜云礼者,谓文十五年传为礼,此仍非礼也。”

  楚人伐徐。

  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牡丘,地名,阙。

  ○牡,茂后反。遂次于匡。匡,卫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公孙敖,庆父之子。诸侯既盟,次匡,皆遣大夫将兵救徐,故不复具列国别也。

  ○复,扶又反。

  夏,五月,日有食之。

  秋七月,齐师、曹师伐厉。厉,楚与国。义阳随县北有厉乡。八月,螽。无传。为灾。

  ○螽音终,本亦作<虫衆>。

  九月,公至自会。无传。

  季姬归于鄫。无传。来宁不书,此书者,以明中绝。

  ○中,丁仲反,又如字。

  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夷伯,鲁大夫展氏之祖父。夷,谥;伯,字。震者,雷电击之。大夫既卒书字。

  ○晦音悔。

  [疏]注“夷伯”至“书字”。

  ○正义曰:《公羊》、《穀梁传》皆以“晦”为“冥”,谓昼日闇冥也。杜以长历推,己卯,晦,九月三十日。《春秋》值朔书朔,值晦书晦,无义例也。传称於是展氏有隐慝焉,知此夷伯,展氏之祖父也。大夫之谥,多连字称之,不知夷伯其名为何,又不知今之展氏其人是谁?故漫言祖父耳。《谥法》“安人好静曰夷”,是夷

译鄫国的季姬前来鲁国省视母亲,鲁僖公发怒,将她扣留,这是因为鄫子没有来鲁国朝见。季姬来省视母亲,《春秋》没有记载,而在次年记载她返回鄫国,这是改嫁的笔法。表明鲁僖公断绝了与鄫国的婚姻关系,鄫子既已来朝见,又让她回去。

还,音户关。夏天,鲁僖公在防地会见鄫子,并派他前来朝见。

秋天,八月辛卯日,沙鹿山崩塌。晋国的卜偃说:“一年之内将有大祸,几乎要亡国。”国家以山川为主。山崩塌、河流枯竭,是亡国的征兆。

期,音基。咎,音其九。几,音祈,又音机。

[疏]注“国主”至“之徵”。

○正义说:《左传》成公五年记载:“国家以山川为主,所以山崩塌、河流枯竭,国君为此不举乐。”《国语·周语》记载:“周幽王二年,西周三条河流都震动。伯阳父说:‘从前伊水、洛水枯竭而夏朝灭亡,黄河枯竭而商朝灭亡。国家必然依凭山川,山崩塌、河流枯竭,是亡国的征兆。’”卜偃通晓灾异,把山崩塌看作亡国的征兆,知道将有大祸,没有说出知道的原因,这不是浅薄学者所能详尽理解的。《释例》说:“天人之间的关系,有时现象异常却没有感应,有时有感应却不可知晓。沙鹿山崩塌,因此说‘一年之内将有大祸’;梁山崩塌,却说‘山有腐朽的土壤而自行崩塌’,这些都是圣贤的正直言论,通达事理的人应当预先认识。”这说明卜偃的话不是后人所能推测的。

冬天,秦国饥荒,派人向晋国请求借粮,晋国人不给。庆郑说:“背弃恩惠就没有亲近的人,庆郑是晋国大夫。

背,音佩,后面都相同。施,音式豉,注及下文“而施毛”,十五年都相同。幸灾乐祸是不仁,贪婪喜爱是不祥,恼怒邻国是不义。四种德行都丧失了,凭什么守卫国家?”虢射说:“皮都不存在了,毛将依附在哪里?”虢射是晋惠公的舅舅。皮用来比喻答应给秦国的城池,毛用来比喻借粮。意思是既然背弃了秦国的恩惠,怨恨已经很深,即使借粮给他们,也如同没有皮而附着毛。

傅,音附。

[疏]注“虢射,惠公舅”。正义说:《晋语》记载:“秦国饥荒,晋惠公命令输送粮食给他们,虢射请求不给,庆郑请求给。惠公说:‘这不是庆郑所能知道的。’于是不给。秦国侵犯晋国,到达韩地,惠公对庆郑说:‘敌人深入了,怎么办?’庆郑说:‘这不是庆郑所能知道的,国君您去问虢射吧。’惠公说:‘这是舅舅所担忧的。’”这说明虢射是晋惠公的舅舅。

庆郑说:“抛弃信用、背弃邻国,祸患谁来体恤?没有信用祸患就会发生,失去援助必然灭亡,就是这样。”虢射说:“这样做不能减少怨恨,反而会使敌人强大,不如不给。”意思是给秦国粮食不足以化解怨恨,正好使秦国强大。庆郑说:“背弃恩惠、幸灾乐祸,是百姓所抛弃的。亲近的人尚且仇视他,何况是怨恨的敌人呢?”惠公不听。庆郑退下后说:“国君您将会后悔这件事的!”

卷十四 僖公十五年,至二十一年

卷十四 僖公十五年,至二十一年

【经】十五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僖公前往齐国。(没有传文。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是合乎礼制的。条例在文公十五年。)

[疏]注“诸侯”至“五年”。

○正义说:文公十五年,曹伯来朝见。传文说:“合乎礼制。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以修明王命,是古代的制度。”杜预说:“十一年,曹伯来朝见,虽然到这里才来,也是五年。”这十年,鲁僖公前往齐国,到这里则是六年,不是五年再朝见的事情。杜预引用它,是因为距离上次朝见也是五年,所以引用作为证据。刘炫说:“杜预说合乎礼制,是指文公十五年的传文合乎礼制,这里仍然不合乎礼制。”

楚国人攻打徐国。

三月,鲁僖公会合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在牡丘结盟。牡丘,地名,不详。

牡,音茂后。于是驻扎在匡地。匡,卫国地,在陈留长垣县西南。公孙敖率领军队以及诸侯的大夫救援徐国。公孙敖是庆父的儿子。诸侯既已结盟,驻扎在匡地,都派遣大夫带兵救援徐国,所以不再详细列出各国别称。

复,音扶又。

夏天,五月,发生日食。

秋天七月,齐国军队、曹国军队攻打厉国。厉国,是楚国的盟国。义阳随县北有厉乡。八月,发生蝗灾。没有传文。这是灾祸。

螽,音终,原本也写作<虫衆>。

九月,鲁僖公从会盟之地回国。没有传文。

季姬回到鄫国。没有传文。来省视母亲没有记载,这里记载,是为了表明中间断绝。

中,音丁仲,又如字。

己卯日,晦日,雷电击中了夷伯的宗庙。夷伯,是鲁国大夫展氏的祖父。夷,是谥号;伯,是字。震,是雷电击打。大夫死后记载字。

晦,音悔。

[疏]注“夷伯”至“书字”。

○正义说:《公羊传》、《穀梁传》都把“晦”解释为“冥”,意思是白天昏暗。杜预根据长历推算,己卯日,晦日,是九月三十日。《春秋》遇到朔日记载朔日,遇到晦日记载晦日,没有特别的义例。传文称这时展氏有隐秘的罪恶,知道这个夷伯是展氏的祖父。大夫的谥号,大多连着字称呼,不知道夷伯的名字是什么,又不知道现在的展氏其人是谁?所以泛泛地说祖父罢了。《谥法》“安人好静曰夷”,所以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