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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左传正义三十三

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87–914 段

告命,故独书鲁戍而不叙诸侯。

  ○复,扶又反。

译发布命令,所以只记载鲁国戍守而不叙述诸侯。

○复,扶又反。

楚公子贞帅师救郑。

  ○公至自伐郑。无传。

  【传】十年,春,会于柤,会吴子寿梦也。(寿梦,吴子乘。

  ○梦,莫公反。)

  [疏]注“寿梦,吴子乘”。

  ○正义曰:十二年“吴子乘卒”是也。服虔云:“寿梦,发声。吴蛮夷言,多发声,数语共成一言。寿梦,一言也。经言乘,传言寿梦,欲使学者知之也。”然寿梦与乘,声小相涉。服以经、传之异,即欲使同之。然则馀祭、戴吴,岂复同声也?当是名字之异,故未言之。

  三月,癸丑,齐高厚相大子光,以先会诸侯于锺离,不敬。吴子未至,光从东道与东诸侯会遇,非本期地,故不书会。高厚,高固子也。癸丑,月二十六日。

  ○相,息亮反,下同。

  [疏]注“吴子”至“六日”。

  ○正义曰:言先会诸侯,则是会期未到,故知吴子未至而诸侯自会也。柤与锺离相近,地在宋之东南,知光从东道与东方诸侯遇,盖邾、莒、滕、薛之徒,自相会遇也。本非期会之地,会亦不以告鲁,故不书也。如杜此注,则吴子未至,亦未赴於柤。而上注云:“吴子在柤,诸侯往会之”者,吴子元遣告晋,言己至柤而已,非晋侯自期於柤,召吴子使赴也。戚之会,则吴子在善道,召使赴戚,故与诸国同序於列也。杜明言癸丑是三月二十六日。下四月戊午云“月一日”,五月庚寅云“月四日”,甲午云“月八日”。所以明言日者,欲证前九年“闰月”为“门五日”。於上下日月相当,故杜备言其日也。刘炫曰:“杜言癸丑二十六日者,见与下四月一日会相近,知非二会也。”

  士庄子曰:“高子相大子以会诸侯,将社稷是卫,而皆不敬,厚与光俱不敬。弃社稷也。其将不免乎!”为十九年齐杀高厚、二十五年弑其君光传。

  夏,四月,戊午,会于柤。经书春,书始行也。戊午,月一日。

  [疏]注“经书春,书始行”。

  ○正义曰:传言夏会而经书春,知经书始行,传言会日也。诸赴盟会者,初去告行而已。盟会必行还乃书,何则?初去之时,未知所会几国,岂得即书会也?明其皆是行还告庙,乃书之耳。但所书者,或追记发国之初,或即书所会之日。此会柤,以其经、传不同,乃知春行、夏会。其馀传无会日,亦应有如此者。如此之类,是追记初行也。二十年六月庚申,公会晋侯云云于澶渊,成五年十二月巳丑,公会晋侯云云于蟲牢,如此之类,是即书会日也。此盖旧无定法,史官不同,故立文异耳。

  晋荀偃、士匄请伐偪阳,而封宋向戌焉。以宋常事晋,而向戌有贤行,故欲封之为附庸。

  ○行,下孟反。荀罃曰:“城小而固,胜之不武,弗胜为笑。”固请。丙寅,围之,弗克。丙寅,四月九日。孟氏之臣秦堇父辇重如役。堇父,孟献子家臣。步挽重车以从师。

  ○堇,徐音谨。挽音晚。

  [疏]“辇重如役”。

  ○正义曰:重者,车名也。载物必重,谓之重。人挽以行,谓之辇。军行以载器物,止则以为藩营。此人挽此重车,以从役也。宣十二年解巳具之。

  逼阳人启门,诸侯之士门焉。见门开,故攻之。县门发,郰人纥抉之,以出门者。门者,诸侯之士在门内者也。纥,郰邑大夫,仲尼父叔梁纥也。郰邑,鲁县东南莝城是也。言纥多力,抉举县门,出在内者。

  ○县音玄,注及下同。郰,侧留反。纥,恨发反。抉,鸟穴反,徐又古穴反。出,如字,一音屈遂反。

  [疏]“县门”至“门者”。

  ○正义曰:县门者,编版广长如门,施关机以县门上,有寇则发机而下之。诸侯之士,攻逼阳之门,巳有入者,县门乃发,郰人纥抉而举之,以出门者。门者,谓攻门者也。纥为郰邑大夫,公邑大夫,皆以邑名冠之,呼为某人。孔子之父名纥,字叔梁。古人名字并言者,皆先字而后名。故《史记 孔子世家》称为“叔梁纥”也。服虔云:“抉,撅也。谓以木撅抉县门使举,令下容人

译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鲁公从伐郑之地回国。没有传文。

【传】十年,春季,在柤地会盟,会见吴子寿梦。(寿梦,即吴子乘。

○梦,音莫公。)

[疏]注“寿梦,吴子乘”。

○正义曰:这是指十二年“吴子乘去世”的事。服虔说:“寿梦,是发声。吴地蛮夷的语言,多发声,几个音节合成为一个词。寿梦,就是一个词。经文说乘,传文说寿梦,是为了让学者知道。”然而寿梦与乘,声音略有相通。服虔因为经文与传文不同,就想让它们相同。那么余祭、戴吴,难道也是同音吗?这应当是名与字的差异,所以之前没有说明。

三月,癸丑日,齐国高厚辅佐太子光,在诸侯之前于锺离会盟,态度不恭敬。吴子尚未到达,太子光从东道与东方诸侯相遇,这不是原定的会盟地点,所以不记载会盟。高厚,是高固的儿子。癸丑,是三月二十六日。

○相,音息亮,下文相同。

[疏]注“吴子”至“六日”。

○正义曰:说在诸侯之前会盟,就是会盟的日期未到,所以知道吴子尚未到达而诸侯自行会盟。柤与锺离相近,地点在宋国的东南,知道太子光从东道与东方诸侯相遇,大概是邾、莒、滕、薛之类,自行相遇。本来不是会盟的地点,会盟也没有告知鲁国,所以不记载。按照杜预的注释,那么吴子尚未到达,也没有到柤地报到。而上面的注释说:“吴子在柤,诸侯前往会盟”的,是吴子原本派遣使者告知晋国,说自己已到柤地而已,并不是晋侯原定在柤地,召吴子前来报到。戚地的会盟,则是吴子在善道,召他前往戚地报到,所以与各国一同排列次序。杜预明确说癸丑是三月二十六日。下面四月戊午说“月一日”,五月庚寅说“月四日”,甲午说“月八日”。之所以明确说出日期,是为了证明前九年“闰月”是“门五日”。上下日期相应,所以杜预详细说出日期。刘炫说:“杜预说癸丑是二十六日,是因为与下面四月一日会盟相近,知道不是两次会盟。”

士庄子说:“高子辅佐太子光会盟诸侯,本应保卫国家,却都不恭敬,高厚与太子光都不恭敬。这是抛弃国家。他们大概不能免于祸难吧!”这是为十九年齐国杀高厚、二十五年弑君太子光作传。

夏季,四月,戊午日,在柤地会盟。经文记载春季,是记载开始出发。戊午,是四月一日。

[疏]注“经书春,书始行”。

○正义曰:传文说夏季会盟而经文记载春季,知道经文记载开始出发,传文记载会盟的日期。凡是赴告盟会的,起初只是告知出发而已。盟会必定出发和返回才记载,为什么呢?起初出发的时候,不知道会盟有多少国家,怎么能立即记载会盟呢?明白这都是出发和返回告知宗庙,才记载的。但是所记载的,有的追记离开国家的开始,有的就记载会盟的日期。这次在柤地会盟,因为经文与传文不同,才知道春季出发、夏季会盟。其余传文没有会盟日期的,也应当有像这样的。像这类,是追记初行。二十年六月庚申,鲁公会晋侯等等在澶渊,成公五年十二月己丑,鲁公会晋侯等等在蟲牢,像这类,是就记载会盟日期。这大概旧时没有固定的法则,史官不同,所以立文不同罢了。

晋国荀偃、士匄请求攻打偪阳,而把偪阳封给宋国的向戌。因为宋国经常侍奉晋国,而向戌有贤德的品行,所以想要封他为附庸。

○行,音下孟。荀罃说:“城小而坚固,战胜不算勇武,不胜成为笑柄。”坚持请求。丙寅日,包围它,没有攻克。丙寅,是四月九日。孟氏的家臣秦堇父拉着重车像服役一样。堇父,是孟献子的家臣。步行拉着重车跟随军队。

○堇,音徐谨。挽,音晚。

[疏]“辇重如役”。

○正义曰:重,是车名。载物必定沉重,称为重。人拉着行走,称为辇。军队行军用来装载器物,停止时用来作为营垒的藩篱。这人拉着这重车,跟随服役。宣公十二年已经解释过了。

逼阳人打开城门,诸侯的士兵攻入门内。看见门开了,所以攻打。吊门落下,郰人纥举起它,让门内的人出来。门内的人,是诸侯的士兵在门内的。纥,是郰邑大夫,仲尼的父亲叔梁纥。郰邑,是鲁县东南的莝城。说纥力气大,举起吊门,放出在内的人。

○县,音玄,注及下文相同。郰,音侧留。纥,音恨发。抉,音鸟穴,徐又音古穴。出,音如字,一音屈遂。

[疏]“县门”至“门者”。

○正义曰:吊门,是编版宽大如门,安装机关悬挂在门上,有敌寇就发动机关放下它。诸侯的士兵,攻打逼阳的门,已经有进入的,吊门才落下,郰人纥举起它,让门内的人出来。门内的人,是说攻打门的人。纥作为郰邑大夫,公邑大夫,都用邑名冠之,称为某人。孔子的父亲名纥,字叔梁。古人名字并提的,都先字后名。所以《史记·孔子世家》称为“叔梁纥”。服虔说:“抉,是撅。谓用木撅撬起吊门使其举起,让下面容人

出也。门者下属为句。”

  狄虒弥建大车之轮,而蒙之以甲,以为橹。狄虒弥,鲁人也。蒙,覆也。橹,大楯。

译这是“出”字。守门的人将下属作为一句。

狄虒弥竖起大车的车轮,并在上面覆盖铠甲,把它当作盾牌使用。狄虒弥是鲁国人。蒙,就是覆盖。橹,就是大盾牌。

○虒音斯。弥,徐音弥,一音武脾反。橹音鲁。楯,常尹反,又音尹。左执之,右拔戟,以成一队。百人为队。

  ○队,徒对反,徐徒猥反。

  [疏]“狄虒”至“一队”。

  ○正义曰:郑玄云:“大车,平地载任之车也。”《考工记》:“车人为车,柯长三尺。”大车毂长半柯,轮崇三柯。是轮高九尺,其车罔圆周二丈七尺。建,立也。立此大车之轮,而覆之以甲,以为橹也。《考工记》:“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崇於殳四尺。”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则戟长一丈六尺也。队是行列之名。百人为队,相传为然。成一队者,言其当百人也。

  孟献子曰:“《诗》所谓‘有力如虎’者也。《诗 邶风》也。

  ○邶音佩。主人县布,堇父登之,及堞而绝之,逼阳人县布,以试外勇者。

  ○堞音牒,徐养涉反。队,则又县之,苏而复上者三,主人辞焉,乃退。主人嘉其勇,故辞谢不复县布。

  ○队,直类反。复,扶又反,注同。上,时掌反。三,息暂反,又如字。

  [疏]“苏而复上”。

  ○正义曰:宣八年传曰:“晋人获秦谍,杀诸绛市,六日而苏。”则苏者,死而更生之名也。堇父队而闷绝,似若死,然得苏悟,而复缘布上。

  带其断以徇於军三日。带其断布以示勇。

  ○断,徒乱反。徇,似俊反。诸侯之师久於逼阳,荀偃、士匄请於荀罃曰:“水潦将降,惧不能归,向夏恐有久雨。从丙寅至庚寅二十五日,故曰久。

  ○潦音老。请班师。”班,还也。知伯怒,知伯,荀罃。

  ○知音智。投之以机,出於其间,出偃、匄之间。

  ○机,本又作‘几’,同。日:“女成二事,而后告余。二事:伐逼阳,封向戌。

  ○女音汝,下及注皆同。余恐乱命,以不女违。既成改之为乱命。女既勤君而兴诸侯,牵帅老夫以至于此。既无武守,无武功可执守。而又欲易余罪,曰:‘是实班师,不然,克矣。’谓偃、匄将言尔。余羸老也,可重任乎?不任受女此责。

  ○羸,劣危反。重,直用反。任音壬,注同。七日不克,必尔乎取之!”言当取女以谢不克之罪。

  五月,庚寅,月四日。荀偃、士匄帅卒攻逼阳,亲受矢石,躬在矢石间。

  ○卒音子忽反。

  [疏]注“躬在矢石间”。

  ○正义曰:服虔云:“古者以石为箭镝。”引《国语》“有隼集於陈侯之庭,楛矢贯之石砮”,以证石为箭镞。若石是箭镞,则犹是矢也,何须“矢、石”并言?杜言在矢石间,则不以石为矢也。《周礼 职金》:“凡国有大故,而用金石,则掌其令。”郑玄云:“用金石者,作枪雷之属。”雷即礧也。兵法:守城用礧石以击攻者,陈思王《征蜀论》云“下礧成雷,榛残木碎”是也。

  甲午,灭之。月八日。书曰“遂灭逼阳”,言自会也。言其因会以灭国,非之也。

  [疏]注“言其”至“之也”。

  ○正义曰:僖四年,公会齐侯云云侵蔡,蔡溃,遂伐楚。二十三年,齐侯伐卫,遂伐晋。如此之类,一行而有二事者,法当言“遂”。“遂”,非善恶之名,而此传特云“书曰‘遂灭逼阳’,言自会也”,则知此言“遂”者,有非之之意。所以然者,彼因伐遂伐,本谋伐行兵,容可一举而伐两国;会非征伐之事,荀偃、士匄於会始请,则逼阳无大罪,诸侯无宿谋,因会灭人,情在可责。传称“言自会也”,是尤其从会行也。《释例》云:“会以训上下、叙德刑。‘遂灭逼阳’,言灭生於会,非本意也。”是言因会以灭国,非之之事也。“书曰”者,是重尼新意,则旧史不然。本盖别书诸侯灭逼阳,仲尼改之,而言“遂”耳。

  以与向戌,向戌辞曰:“君若犹辱镇抚宋国,而以逼阳光启寡君,群臣安矣,其何贶如之?言见赐之厚无过此。

  ○贶音况,赐也。

  [疏]“光启寡君”。

  ○正义曰:光昭宋国,开其疆竟,以赐寡君。

  若专赐臣,是

译○虒,音斯。弥,徐音弥,另一音武脾反。橹,音鲁。楯,常尹反,又音尹。左手拿着它,右手拔出戟,以此组成一队。一百人称为一队。

○队,徒对反,徐徒猥反。

[疏]“狄虒”到“一队”。

○正义说:郑玄说:“大车,是平地上用来载运重物的车。”《考工记》说:“造车的人制作车轮,车毂长三尺。”大车的车毂长度是车毂的一半,车轮高度是车毂的三倍。这样车轮高九尺,车网的圆周长二丈七尺。建,就是树立。树立这个大车的车轮,在上面覆盖铠甲,用来作为盾牌。《考工记》说:“殳长一寻四尺,车戟长一常,比殳高四尺。”八尺叫一寻,两倍于一寻叫一常,那么戟长一丈六尺。队是行列的名称。一百人为一队,这是相传的说法。说组成一队,是说它应当有一百人。

孟献子说:“这就是《诗经》所说的‘有力如虎’的人啊。这是《诗经·邶风》里的诗句。

○邶,音佩。主人悬挂布绳,堇父攀登上去,到达女墙时布绳断了,逼阳人悬挂布绳,用来测试外面的勇士。

○堞,音牒,徐养涉反。堇父坠下,却又悬挂布绳,苏醒后又攀登上去三次,主人推辞了,他才退下。主人赞赏他的勇敢,所以推辞不再悬挂布绳。

○队,直类反。复,扶又反,注同。上,时掌反。三,息暂反,又如字。

[疏]“苏而复上”。

○正义说:宣公八年传记载:“晋国人抓获秦国间谍,在绛都市场杀了他,六天后苏醒。”那么苏,就是死而复生的意思。堇父坠下而昏迷不醒,好像死了,然而得以苏醒,又沿着布绳攀登上去。

带着那截断布在军中示众三天。带着那截断布来显示勇敢。

○断,徒乱反。徇,似俊反。诸侯的军队在逼阳停留了很久,荀偃、士匄向荀罃请求说:“雨水将要降临,担心不能回去,临近夏天恐怕会有久雨。从丙寅到庚寅二十五天,所以说久。

○潦,音老。请求撤军。”班,就是还。知伯发怒,知伯,就是荀罃。

○知,音智。把机投掷出去,从他们中间穿过,从荀偃、士匄中间穿过。

○机,本又作‘几’,同。说:“你们完成两件事,然后告诉我。两件事:攻打逼阳,封赏向戌。

○女,音汝,下及注皆同。我担心违背命令,所以不违背你们。既然完成就改称为违背命令。你们既为君主勤勉而兴起诸侯,牵拉着老夫来到这里。既没有武功可以执守。却又想减轻我的罪责,说:‘这确实是撤军,不然,就能攻克了。’这是说荀偃、士匄将要说的。我年老体弱,能承担重任吗?不能承受你们这个责任。

○羸,劣危反。重,直用反。任,音壬,注同。七天不能攻克,必定会拿你们来抵罪!”说应当拿你们来抵偿不能攻克的罪责。

五月,庚寅,四月四日。荀偃、士匄率领士兵攻打逼阳,亲身承受箭矢和石块,亲身处在箭矢和石块之间。

○卒,音子忽反。

[疏]注“躬在矢石间”。

○正义说:服虔说:“古代用石头做箭镞。”引用《国语》“有隼停在陈侯的庭院,楛矢贯穿石砮”,来证明石头做箭镞。如果石头是箭镞,那么还是箭,何必“矢、石”并提?杜预说在矢石之间,那么不把石头当作箭。《周礼·职金》:“凡国家有大变故,而使用金石,就掌管其命令。”郑玄说:“使用金石,是制作枪雷之类。”雷就是礧。兵法:守城用礧石来击打进攻者,陈思王《征蜀论》说“下礧成雷,榛残木碎”就是这样。

甲午,灭掉了它。四月八日。史书说“遂灭逼阳”,是说从会盟而来。说它因会盟而灭国,是批评它。

[疏]注“言其”到“之也”。

○正义说:僖公四年,公会齐侯等等侵蔡,蔡溃,遂伐楚。二十三年,齐侯伐卫,遂伐晋。像这类,一行而有二事的,按规定应当说“遂”。“遂”,不是善恶的名称,而此传特别说“史书说‘遂灭逼阳’,是说从会盟而来”,那么就知道此说“遂”,有批评的意思。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那些因伐而遂伐,本谋伐行兵,或许可以一举而伐两国;会盟不是征伐之事,荀偃、士匄在会盟时才开始请求,那么逼阳没有大罪,诸侯没有宿谋,因会盟而灭人,情理上可责。传称“说从会盟而来”,是批评他们从会盟出发。《释例》说:“会盟用来训导上下、叙述德刑。‘遂灭逼阳’,说灭国生于会盟,不是本意。”是说因会盟而灭国,是批评之事。“书曰”者,是重尼新意,那么旧史不是这样。本来大概另书诸侯灭逼阳,仲尼改之,而说“遂”罢了。

把它给向戌,向戌推辞说:“君主如果还辱临镇抚宋国,而用逼阳来光耀开启寡君,群臣就安定了,还有什么赐赏比这更厚的呢?说见赐之厚无过此。

○贶,音况,赐也。

[疏]“光启寡君”。

○正义说:光昭宋国,开拓其疆界,来赐给寡君。

如果专门赐给臣,是

臣兴诸侯以自封也,其何罪大焉?敢以死请。”乃予宋公。宋公享晋侯于楚丘,请以《桑林》。《桑林》,殷天子之乐名。

译臣子兴起诸侯来为自己封爵,这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罪过呢?我冒死请求(宽恕)。”于是(晋侯)将宋国封给宋公。宋公在楚丘设宴款待晋侯,请求演奏《桑林》之乐。《桑林》,是殷代天子的乐舞名称。

[疏]注“桑林”至“乐名”。

  ○正义曰:若非天子之乐,则宋人不当请,荀罃不须辞。以宋人请而荀罃辞,明其非常乐也。宋是殷后,得用殷乐,知《桑林》是殷天子之乐名也。经典言“乐殷为《大护》”,而此复云《桑林》者,盖殷家本有二乐,如周之《大武》、《象舞》也。名为《大护》,则传记有说。汤以宽政治民,除其邪虐,言能覆护下民,使得其所,故名其乐为《大护》。其曰“《桑林》”,先儒无说。唯《书传》言,汤伐桀之后,大旱七年,史卜曰:“当以人为祷。”汤乃翦发断爪,自以为牲,而祷於桑林之社,而雨大至,方数千里。或可祷桑林以得雨,遂以《桑林》名其乐也。皇甫谧云:“殷乐一名《桑林》。”以《桑林》为《大护》别名,无文可冯,未能察也。

  荀罃辞。辞,让之。荀偃、士匄曰:“诸侯宋、鲁,於是观礼。宋,王者后,鲁以周公故,皆用天子礼乐,故可观。鲁有禘乐,宾、祭用之。禘,三年大祭,则作四代之乐。别祭群公,则用诸侯乐。

  ○禘,大计反。

  [疏]注“禘三”至“乐侯”。

  ○正义曰:《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於大庙。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皮弁素积,裼而舞《大夏》。”彼禘祭唯用《大武》、《大夏》,而不言《韶》、《頀》。以二十九年鲁为季札,舞四代之乐,知四代之乐,鲁皆有之。《明堂位》云:“凡四代之服、器,鲁兼用之。”禘是三年大祭,礼无过者,知禘祭於大庙,则作四代之乐也。《礼》,唯周公之庙,得用天子之礼。知其别祭群公,则用诸侯之乐。诸侯之乐,谓时王所制之乐,《大武》是也。然则禘是礼之大者,群公不得与同,而於宾得同禘者,敬邻国之宾,故得用大祭之乐也。其天子享诸侯,亦同祭乐。故《大司乐》云:“大祭祀,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大飨不入牲,其他如祭祀。”郑注云:“不入牲,不奏《昭夏》。王出入,宾出入,亦奏《王夏》奏《肆夏》。”又《礼记 祭统》云:“大尝禘,升歌《清庙》,下而管《象》。”《仲尼燕居》云:“两君相见,亦升歌《清庙》,下而管《象》。”是祭与享宾用乐同也。而荀罃云:“我辞礼矣”,沈氏云“嘉乐不野合”故也。鲁之禘祭,用四代乐,则天子禘用六代乐也。郑康成义以为禘祫各异,祫大禘小。天子祫用六代之乐,禘用四代之乐。鲁有禘乐,谓有周之禘祭之乐,非《左氏》义也。刘炫云:“禘是大礼,宾得与同者,享宾用乐,礼传无文。但宾礼既轻,必异於禘。鲁以享宾,当时之失,用之巳久,遂以为常。荀偃、士匄引过谬之事,以谄晋侯,使听宋耳。鲁以禘乐享宾,犹以十一牢为士鞅。吴以引徵百牢,亦非正也。”

  宋以《桑林》享君,不亦可乎?”言具天子乐也。舞师题以旌夏,师,乐师也。旌夏,大旌也。题,识也。以大旌表识其行列。

  ○题,大兮反。夏,户雅反,注同。识,申志反,又如字,下同。行,户郎反。

  [疏]“舞师题以旌夏”。

  ○正义曰:舞师,乐人之师,主陈设乐事者也。谓舞初入之时,舞师建旌夏,以引舞人而入,以题识其舞人之首,故晋侯卒见,惧而退入于房也。谓之旌夏,盖形制大,而别为之名也。

  晋侯惧而退入于房。旌夏非常,卒见之,人心偶有所畏。

  ○卒,寸忽反。去旌,卒享而还。及著雍,疾。晋侯疾也。著雍,晋地。

  ○去,起吕反。著,徐都虑反,一音除虑反,雍,於用反。卜桑林见。祟见於卜兆。

  ○见,贤遍反,注同。祟,息遂反。荀偃、士匄欲奔请祷焉。奔走还宋祷谢。

  ○祷,于老反。荀罃不可,曰:“我辞礼矣,彼则以之。以用之。犹有鬼神,於彼加之。”言自当加罪於宋。晋侯有间,间,疾差也。

  ○差,初卖反。以逼阳子归,献于武宫,谓之夷俘。讳俘中国,故谓之夷。

  ○俘,芳

译【疏】注“桑林”到“乐名”。

○正义说:如果不是天子的音乐,那么宋国人就不应当请求,荀罃也就无需推辞。因为宋国人请求而荀罃推辞,显然表明这不是普通的音乐。宋国是殷商的后裔,有权使用殷商的音乐,所以知道《桑林》是殷商天子的乐名。经典中说“殷商的音乐称为《大护》”,而这里又说《桑林》,大概是因为殷商本来有两种音乐,就像周朝有《大武》、《象舞》一样。名为《大护》,在传记中有解释。商汤用宽厚的政治治理百姓,铲除邪恶暴虐,说他能庇护下层百姓,使他们各得其所,所以把他的音乐命名为《大护》。至于称为“《桑林》”,以前的儒者没有解释。只有《书传》中说,商汤讨伐夏桀之后,大旱七年,史官占卜说:“应当用人来祈祷。”商汤于是剪下头发、切断指甲,把自己当作牺牲,在桑林的社坛祈祷,大雨随即降临,方圆数千里。或许是因为在桑林祈祷而求得降雨,于是就用《桑林》来命名他的音乐。皇甫谧说:“殷商的音乐又名《桑林》。”把《桑林》当作《大护》的别名,没有文献依据,不能明察。

荀罃推辞。辞,是谦让推辞。荀偃、士匄说:“诸侯中的宋国和鲁国,在这里观看礼仪。宋国是前代王者的后裔,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都使用天子的礼乐,所以可以观看。鲁国有禘祭的音乐,接待宾客和祭祀时使用。禘,是三年一次的大祭,就演奏四代先王的音乐。分别祭祀群公,就使用诸侯的音乐。

○禘,大计反。

【疏】注“禘三”到“乐侯”。

○正义说:《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大庙祭祀周公。手持朱干玉戚,戴着冕冠舞蹈《大武》。穿着皮弁素积,袒露上身舞蹈《大夏》。”那里的禘祭只使用《大武》、《大夏》,而不说《韶》、《頀》。因为鲁襄公二十九年鲁国为季札表演四代先王的音乐,知道四代先王的音乐,鲁国都有。《明堂位》说:“凡是四代先王的服饰、器物,鲁国都兼用。”禘是三年一次的大祭,礼仪没有超过它的,知道在大庙举行禘祭,就演奏四代先王的音乐。按照礼制,只有周公的庙,才可以使用天子的礼仪。知道分别祭祀群公,就使用诸侯的音乐。诸侯的音乐,是指当时君王所制定的音乐,《大武》就是。那么禘是礼仪中最大的,群公不能与之相同,而在接待宾客时能与禘祭相同,是因为敬重邻国的宾客,所以可以使用大祭的音乐。天子宴请诸侯,也使用与祭祀相同的音乐。所以《大司乐》说:“大祭祀,君王出入,演奏《王夏》;尸出入,演奏《肆夏》;牺牲出入,演奏《昭夏》。大飨宴不进入牺牲,其他如同祭祀。”郑玄注说:“不进入牺牲,不演奏《昭夏》。君王出入,宾客出入,也演奏《王夏》和《肆夏》。”又《礼记·祭统》说:“大尝禘,升堂歌唱《清庙》,降堂吹奏《象》。”《仲尼燕居》说:“两国君主相见,也升堂歌唱《清庙》,降堂吹奏《象》。”这是祭祀与宴请宾客使用的音乐相同。而荀罃说:“我推辞了礼仪”,沈氏说“美好的音乐不在野外合奏”的缘故。鲁国的禘祭,使用四代音乐,那么天子禘祭就使用六代音乐。郑康成的义理认为禘祭和祫祭各不相同,祫祭大禘祭小。天子祫祭使用六代音乐,禘祭使用四代音乐。鲁国有禘乐,是指有周朝禘祭的音乐,不是《左传》的原意。刘炫说:“禘是大礼,宾客能与之相同,宴请宾客使用的音乐,礼传中没有记载。但宾客的礼仪既轻,必定与禘祭不同。鲁国用禘乐宴请宾客,是当时的失误,使用已久,就把它当作常例。荀偃、士匄引用错误的事情,来谄媚晋侯,让他听从宋国罢了。鲁国用禘乐宴请宾客,就像用十一牢来招待士鞅。吴国用引徵百牢,也不是正统的。”

宋国用《桑林》来宴请国君,不也可以吗?”意思是具备天子的音乐。舞师举着旌夏,师,是乐师。旌夏,是大旌。题,是标识。用大旌来标识他们的行列。

○题,大兮反。夏,户雅反,注同。识,申志反,又如字,下同。行,户郎反。

【疏】“舞师题以旌夏”。

○正义说:舞师,是乐人的首领,主管陈列设置乐事的人。意思是舞队刚进入的时候,舞师树立旌夏,用来引导舞人进入,用来标识舞人的首领,所以晋侯突然看见,害怕而退入内室。称为旌夏,大概是因为形制大,而另外给它命名。

晋侯害怕而退入内室。旌夏不寻常,突然看见它,人心偶然有所畏惧。

○卒,寸忽反。撤去旌旗,宴享完毕就返回。到了著雍,生病。晋侯生病。著雍,是晋地的地名。

○去,起吕反。著,徐都虑反,一音除虑反,雍,於用反。占卜《桑林》出现。祸祟出现在卜兆上。

○见,贤遍反,注同。祟,息遂反。荀偃、士匄想要跑去请求祈祷。奔走回到宋国祈祷谢罪。

○祷,于老反。荀罃不同意,说:“我推辞了礼仪,他们却使用了它。使用它。还有鬼神,在他们那里施加罪责。”意思是应当自己把罪责加在宋国身上。晋侯病情好转,间,是病愈的意思。

○差,初卖反。把逼阳子带回来,献给武宫,称为夷俘。忌讳俘虏中原人,所以称为夷。

○俘,芳

夫反。

  [疏]“谓之夷俘”。

译所谓反,

[疏]“称为夷俘”。

○正义曰:昭十七年,晋荀吴灭陆浑之戎,献俘于文宫,不言谓之夷俘,彼真是戎也。此言“谓之夷俘”,明非夷而谓之夷,知其讳俘中国,改名之也。庄三十一年传例曰:“凡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中国则否。”中国之俘,既不合献王,故献庙亦讳。知其无罪,内惭於心,故讳之,谓之夷俘。

  逼阳,妘姓也。使周内史选其族嗣,纳诸霍人,礼也。霍,晋邑。内史,掌爵禄废置者,使选逼阳宗族贤者,令居霍,奉妘姓之祀。善不灭姓,故曰“礼也”。使周史者,示有王命。

  ○令,力呈反,下“令在”、“劝令”同。

  [疏]注“霍晋”至“王命”。

  ○正义曰:霍是旧国,闵元年,晋献公灭之,以为晋邑也。“内史掌爵禄废置”,《周礼 内史职》文也。《礼》:“天子不灭国,诸侯不灭姓。其身有罪宜废者,选其亲而贤者,更绍立之。”《论语》所云:“兴灭国、继绝世”者,谓此也。晋侯以逼阳之罪,不合绝祀,故归诸天子,使周内史选逼阳宗族贤者,继嗣逼阳之后,令居晋之霍邑,以奉妘姓之祀。依《郑语》及《世本》皆云,逼阳,妘姓,是祝融之孙,陆终第四子求言之后。虞夏以来,世祀不绝。今复继之,善其不灭姓,故曰“礼也”。晋侯不自选其人,而使周内史者,诸侯不得专封,示有王命,不自专也。言纳诸霍人者,此霍邑或称霍人,犹如晋邑谓之柏人也。必知霍人为霍邑者,班固《汉书 樊哙传》云:“攻霍人。”是霍人,邑名也。刘炫云:“霍,晋邑;人,掌邑大夫,犹邹邑大夫称邹人纥,盖使为晋附庸也。”

  师归,孟献子以秦堇父为右。嘉其勇力。生秦丕兹,事仲尼。言二父以力相尚。子事仲尼,以德相高。

  ○秦丕兹,一本作“秦不兹”。

  六月,楚子囊、郑子耳伐宋,师于訾毋。宋地。

  ○訾,子斯反。毋音无。庚午,围宋,门于桐门。不成围而攻其城门。

  晋荀罃伐秦,报其侵也。侵在九年。

  卫侯救宋,师于襄牛。郑子展曰:“必伐卫!不然,是不与楚也。得罪於晋,又得罪於楚,国将若之何?”子驷曰:“国病矣。”师数出,疲病也。

  ○数,所角反。疲音皮。子展曰:“得罪於二大国,必亡。病,不犹愈於亡乎?”诸大夫皆以为然。故郑皇耳帅师侵卫,楚令也。亦兼受楚之敕命也。皇耳,皇成子。孙文子卜追之,献兆於定姜。姜氏问繇,繇,兆辞。

  ○繇,直救反。

  [疏]注“繇兆辞”。

  ○正义曰:《周礼 大卜》:“掌三兆之法:一曰玉兆,二曰瓦兆,三曰原兆。其经兆之体,皆百有二十。其颂皆千有二百。”郑玄云:“颂谓繇也。”是言灼龟得兆,其兆各有繇辞,即下三句是也。此传唯言兆有此辞,不知卜得何兆。但知旧有此辞,故卜者得据以答姜耳。其千有二百,皆此类也。此繇辞皆韵。古人读雄与陵为韵。《诗 无羊》、《正月》,皆以雄韵蒸韵陵,是其事也。

  曰:“兆如山陵,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姜氏曰:“征者丧雄,御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卫人追之,孙蒯获郑皇耳于犬丘。蒯,孙林父子。

  ○丧,息浪反,下同。御,鱼吕反。蒯,苦怪反。

  秋,七月,楚子囊、郑子耳侵我西鄙。於鲁无所耻,讳而不书,其义未闻。

  [疏]注“於鲁”至“未闻”。

  ○正义曰:服虔云:“不书,讳从晋。不能服郑,旋复为楚、郑所伐,耻而讳之也。”杜以从盟主而不能服叛国,於鲁未足为耻。被伐无所可讳,故云“其义未闻”。

  还,围萧,八月,丙寅,克之。萧,宋邑。九月,子耳侵宋北鄙。孟献子曰:“郑其有灾乎!师竞巳甚。竞,争竞也。

  ○争,争斗之争,下文“与之争”同。周犹不堪竞,况郑乎!周谓天王。有灾,其执政之三士乎!”郑简公幼少,子驷、子国、子耳秉政,故知三士任其祸也。为下盗杀三大夫传。

  ○少,诗照反。任音壬。

  莒

译○正义说:昭公十七年,晋国的荀吴灭掉陆浑之戎,在文宫献俘,没有说叫做夷俘,因为那确实是戎人。这里说“叫做夷俘”,说明并非夷人而称其为夷,可知这是为了避讳俘虏中原诸侯,所以改称其名。庄公三十一年传例说:“凡是诸侯有征伐四夷的战功,就向周王献俘。如果是中原诸侯,就不献。”中原诸侯的俘虏,既然不合于向周王献俘,所以向宗庙献俘也要避讳。知道他们无罪,内心感到惭愧,所以避讳,称他们为夷俘。

逼阳,是妘姓的国家。派周的内史挑选其宗族的后嗣,安置到霍地,这是符合礼制的。霍,是晋国的城邑。内史,掌管爵位、俸禄的授予与废黜,派他挑选逼阳宗族中的贤者,让他们居住在霍地,奉祀妘姓的宗庙。善行在于不灭绝姓氏,所以说“符合礼制”。派周史官去,是为了显示有周王的命令。

○令,读作“力呈反”,下文“令在”、“劝令”同此音。

[疏]注“霍晋”至“王命”。

○正义说:霍是旧国,闵公元年,晋献公灭掉它,把它作为晋国的城邑。“内史掌管爵位、俸禄的授予与废黜”,这是《周礼·内史职》中的原文。《礼》说:“天子不灭亡国家,诸侯不灭绝姓氏。如果其本人有罪应当废黜,就挑选其亲近且贤能的人,重新继承立为君主。”《论语》所说的“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指的就是这种情况。晋侯认为逼阳的罪过,不应当断绝其祭祀,所以归还给天子,派周的内史挑选逼阳宗族中的贤者,继承逼阳的后嗣,让他们居住在晋国的霍邑,以奉祀妘姓的宗庙。依据《郑语》和《世本》都记载,逼阳是妘姓,是祝融的孙子,陆终第四子求言的后代。从虞夏以来,世代祭祀没有断绝。现在再次继承它,赞赏其不灭绝姓氏,所以说“符合礼制”。晋侯不自己挑选人选,而是派周的内史,是因为诸侯不得专断封立,显示有周王的命令,不擅自专断。说安置到霍人那里,这霍邑有时也称为霍人,就像晋邑称为柏人一样。必定知道霍人是霍邑的原因,班固《汉书·樊哙传》说:“攻打霍人。”这是霍人,是城邑的名字。刘炫说:“霍,是晋国的城邑;人,是掌管城邑的大夫,就像邹邑大夫称为邹人纥,大概是让他作为晋国的附庸。”

军队回国,孟献子让秦堇父担任车右。嘉奖他的勇力。秦堇父生了秦丕兹,侍奉孔子。说的是两代人以勇力相推崇。儿子侍奉孔子,以德行相高尚。

○秦丕兹,一本写作“秦不兹”。

六月,楚国的子囊、郑国的子耳攻打宋国,军队驻扎在訾毋。訾毋,是宋国的地方。

○訾,读作“子斯反”。毋,音同“无”。庚午日,包围宋国,攻打桐门。没有完成包围就攻打其城门。

晋国的荀罃攻打秦国,报复秦国之前的入侵。入侵发生在九年。

卫侯救援宋国,军队驻扎在襄牛。郑国的子展说:“一定要攻打卫国!否则,这就是不与楚国同心。得罪了晋国,又得罪了楚国,国家将怎么办?”子驷说:“国家已经疲惫了。”军队多次出动,疲惫不堪。

○数,读作“所角反”。疲,音同“皮”。子展说:“得罪了两个大国,必定灭亡。疲惫,不还是比灭亡好吗?”众大夫都认为这样。所以郑国的皇耳率领军队侵犯卫国,这是楚国的命令。也是同时接受了楚国的敕命。皇耳,即皇成子。孙文子占卜追击他们,将兆象献给定姜。姜氏询问繇辞,繇,是兆象的辞句。

○繇,读作“直救反”。

[疏]注“繇兆辞”。

○正义说:《周礼·大卜》:“掌管三种兆象的方法:一是玉兆,二是瓦兆,三是原兆。其经兆的体例,都有百二十种。其颂辞都有千二百种。”郑玄说:“颂就是繇。”这是说灼烧龟甲得到兆象,其兆象各有繇辞,即下面三句就是。此传只说兆象有此辞,不知道占卜得到的是什么兆象。只知道旧有此辞,所以占卜者可以依据它来回答姜氏。那千二百种,都是这类情况。此繇辞都押韵。古人读雄与陵为韵。《诗经·无羊》、《正月》,都以雄韵蒸韵陵,就是这种情况。

说:“兆象如山陵,有丈夫出征,而丧失其雄健。”姜氏说:“出征者丧失雄健,是抵御寇贼的吉利。大夫们考虑吧!”卫国人追击他们,孙蒯在犬丘俘获了郑国的皇耳。蒯,是孙林父的儿子。

○丧,读作“息浪反”,下文同。御,读作“鱼吕反”。蒯,读作“苦怪反”。

秋,七月,楚国的子囊、郑国的子耳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对于鲁国来说无所可耻,避讳而不记载,其意义未曾听闻。

[疏]注“於鲁”至“未闻”。

○正义说:服虔说:“不记载,是避讳跟随晋国。不能制服郑国,随即又被楚国、郑国所攻打,感到耻辱而避讳。”杜预认为跟随盟主而不能制服叛国,对于鲁国来说不足以成为耻辱。被攻打没有什么可避讳的,所以说“其意义未曾听闻”。

回国后,包围萧地,八月,丙寅日,攻克了它。萧,是宋国的城邑。九月,子耳侵犯宋国北部边境。孟献子说:“郑国恐怕有灾难吧!军队争竞太过分了。竞,是争竞。

○争,是争斗的争,下文“与之争”同。周王室尚且不能承受争竞,何况郑国呢!周,指天王。有灾难,恐怕是执政的三位大夫吧!”郑简公年幼,子驷、子国、子耳执掌政权,所以知道这三位大夫承担其祸患。为下文盗贼杀害三位大夫的传文做铺垫。

○少,读作“诗照反”。任,音同“壬”。

莒

人间诸侯之有事也,故伐我东鄙。诸侯有讨郑之事。

译因为人间诸侯有所行动,所以攻打我国东部边境。诸侯有讨伐郑国的事。

○间,间厕之间。

  诸侯伐郑。齐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於滕。大子,宜宾之以上卿。而今晋悼以一时之宜,令在滕侯上,故传从而释之。

  ○长,丁丈反。巳酉,师于牛首。郑地。

  初,子驷与尉止有争。将御诸侯之师,而黜其车。御牛首师也。黜,减损尉止获,又与之争。获囚俘。子驷抑尉止曰:“尔车非礼也”。言女车犹多过制。

  [疏]注“言女”至“过制”。正义曰:前已减损其车,复云“尔车非礼”,明是仍嫌车多,言其过制。大夫之制,不知车当几乘。从军之车,未必制有定限。子驷心憎尉止,嫌其豪富,本意不为过礼制也。

  遂弗使献。不使献所获。初,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洫,田畔沟也。子驷为田洫,以正封疆,而侵四族田。

  ○洫,况域反。堵音者,或丁古反。丧,息浪反,下同。疆,居良反。

  [疏]注“洫田”至“族田”。正义曰:《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方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方百里为同。同间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氵会。”然则沟洫俱是通水之路,相对大小为异耳。皆於田畔为之,故云“田畔沟也”。为田造洫,故称“田洫”。此四族,皆是富家,占田过制。子驷为此田洫,正其封疆,於分有剩,则减给他人。故正封疆而侵四族田也。《小司徒》云:“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注云:“此谓都鄙采地之制也”。

  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八年,子驷所杀公子等之党。

  ○,许其反,本亦作熙,又音怡。於是子驷当国,摄君事也。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帅贼以入,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公宫。杀子驷、子国、子耳,劫郑伯以如北宫。子孔知之,故不死。子孔,公子嘉也。知难不告,利得其处也。为十九年杀公子嘉传。

  ○难,乃旦反。处,昌虑反。书曰“盗”,言无大夫焉。尉止等五人,皆士也。大夫,谓卿。子西闻盗,不儆而出,子西,公孙夏,子驷子。

  ○儆音景。夏,户雅反。尸而追盗。先临尸而逐贼。盗入於北宫,乃归,授甲。臣妾多逃,器用多丧。子产闻盗,子国子。为门者,置守门。庀群司,具众官。

  ○庀,匹婢反。闭府库,慎闭藏,完守备,成列而后出,兵车十七乘,千二百七十五人。

  ○藏,才浪反,又如字。守,手又反。乘,绳证反。尸而攻盗於北宫,子蟜帅国人助之,杀尉止、子师仆,盗众尽死。侯晋奔晋,堵女父、司臣、尉翩、司齐奔宋。尉翩,尉止子。司齐,司臣子。

  ○翩音篇。子孔当国,代子驷。为载书,以位序,听政辟。自群卿诸司,各守其职位,以受执政之法,不得与朝政。

  ○辟,婢亦反。与音预,下“鲁不与”同。

  [疏]注“自群”至“朝政”。

  ○正义曰:於时郑伯幼弱,政在诸卿,国事相与议之,不得一人独决。子孔性好专权,自以身既当国,望其一听於己。新经祸乱,与大夫设盟,为盟载之书曰:“自群卿诸司以下,皆以位之次序,一听执政之法。悉皆禀受成旨,不得干与朝政。”令其权柄在巳也。大夫、诸司、门子不顺,子产谓之“专欲难成”,谓此也。服虔云:“郑旧世卿,父死子代。今子孔欲擅改之,使以次先为士、大夫乃至卿也。”若如服言,唯当门子恨耳,何由大夫诸司亦不顺也?子孔若为此法。即是自害其子。子孔之子,亦当恨,何独他家门子乎?焚书仓门,则还依旧法。旧法若父死子代,子产即应代父,何由十九年始立为卿?

  大夫、诸司、门子弗顺,将诛之。子孔欲诛不顺者。子产止之,请为之焚书。既止子孔,又劝令

译○间,是间厕的间。

诸侯讨伐郑国。齐国的崔杼派太子光先到军中,因此地位高于滕侯。太子,应当以宜宾之礼以上卿的身份对待。而现在晋悼公因一时的权宜之计,让他在滕侯之上,所以《左传》顺从而解释这件事。

○长,读作丁丈。己酉日,军队驻扎在牛首。牛首是郑国的地方。

起初,子驷与尉止有争执。将要抵御诸侯的军队时,子驷削减了尉止的车驾。这是抵御牛首之师的行动。黜,是减损尉止的战利品,又与他争执。获,指俘虏。子驷压制尉止说:“你的车驾不符合礼制。”意思是你的车驾仍然过多,超过了制度规定。

[疏]注“言女”到“过制”。正义说:前面已经减损了他的车驾,又说“你的车驾不合礼”,明显是仍然嫌车驾太多,说它超过制度。大夫的制度,不知道车驾应当有多少辆。随军的车驾,未必制度有固定的限额。子驷心中憎恨尉止,嫌他豪富,本意并不是认为他超过礼制。

于是子驷不让他进献战利品。不让他进献所获得的俘虏。起初,子驷修筑田间的沟渠,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都丧失了田地。洫,是田边的沟渠。子驷修筑田间的沟渠,以端正疆界,从而侵占了这四个家族的田地。

○洫,读作况域。堵音者,或读作丁古。丧,读作息浪,下文相同。疆,读作居良。

[疏]注“洫田”到“族田”。正义说:《考工记》说:“匠人修筑沟渠。耜宽五寸。两耜为一耦。一耦所开垦的,宽一尺深一尺叫做畎。田首加倍,宽二尺深二尺叫做遂。九夫为井。井之间宽四尺深四尺,叫做沟。方十里为成。成之间宽八尺深八尺,叫做洫。方百里为同。同之间宽二寻深二仞,叫做会。”那么沟和洫都是通水的路,相对大小不同罢了。都在田边修筑,所以说“田边的沟渠”。为田地造洫,所以称“田洫”。这四个家族,都是富户,占田超过制度。子驷修筑这些田洫,端正疆界,在分配上有剩余,就减给他人。所以端正疆界而侵占了四个家族的田地。《小司徒》说:“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注说:“这是都鄙采地的制度。”

所以五个家族聚集了一群不得志的人,借着公子的党徒来作乱。八年,是子驷所杀的公子等人的党羽。

○,读作许其,本也作熙,又音怡。这时子驷执掌国政,代理君主的政事。子国担任司马,子耳担任司空,子孔担任司徒。冬天,十月,戊辰日,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率领叛贼攻入,清晨在西宫的朝堂上攻击执政大臣。西宫是公宫。杀死了子驷、子国、子耳,劫持郑伯到了北宫。子孔知道了内情,所以没有死。子孔,是公子嘉。知道祸难却不告知,是为了利于保住自己的职位。为十九年杀公子嘉的传文做铺垫。

○难,读作乃旦。处,读作昌虑。史书说“盗”,是说没有大夫参与。尉止等五人,都是士。大夫,指的是卿。子西听说有盗贼,没有戒备就出来,子西,是公孙夏,子驷的儿子。

○儆音景。夏,读作户雅。他先对着尸体哭祭然后追赶盗贼。盗贼逃入北宫,他才回去,分发铠甲。臣妾大多逃跑,器物大多丧失。子产听说有盗贼,子产是子国的儿子。他设置守门的人,整顿众官,具备众官。

○庀,读作匹婢。关闭府库,谨慎地收藏,完善守卫防备,排好行列然后才出来,兵车十七辆,一千二百七十五人。

○藏,读作才浪,又如字。守,读作手又。乘,读作绳证。他对着尸体哭祭并在北宫攻打盗贼,子蟜率领国人帮助他,杀死了尉止、子师仆,盗贼全部战死。侯晋逃奔晋国,堵女父、司臣、尉翩、司齐逃奔宋国。尉翩,是尉止的儿子。司齐,是司臣的儿子。

○翩音篇。子孔执掌国政,代替子驷。他制定盟书,按职位次序,听受政令。从群卿诸司,各自坚守其职位,以接受执政的法令,不得参与朝政。

○辟,读作婢亦。与音预,下“鲁不与”相同。

[疏]注“自群”到“朝政”。

○正义说:当时郑伯年幼柔弱,政事在诸卿手中,国家大事共同商议,不能由一人独自决断。子孔性好专权,自认为既然执掌国政,希望一切听从自己。刚经历祸乱,与大夫订立盟约,制定盟书说:“从群卿诸司以下,都按职位的次序,一切听从执政的法令。全都禀受成命,不得干预朝政。”使他的权柄在自己手中。大夫、诸司、门子不顺从,子产称之为“专欲难成”,指的就是这件事。服虔说:“郑国旧世卿,父死子继。现在子孔想擅自改变,让按次序先做士、大夫乃至卿。”如果像服虔所说,只有门子怨恨罢了,怎么大夫诸司也不顺从呢?子孔如果制定这个法令,就是自害其子。子孔的儿子,也应当怨恨,怎么唯独其他家的门子呢?焚毁书仓门,就恢复旧法。旧法如果是父死子继,子产就应当继承父亲,怎么十九年才立为卿?

大夫、诸司、门子不顺从,子孔将要诛杀他们。子孔想要诛杀不顺从的人。子产制止了他,请求为他焚毁盟书。既制止了子孔,又劝他

烧除载书。

  ○为,于伪反。子孔不可,曰:“为书以定国,怒而焚之,是众为政也,国不亦难乎?”难以至治。

译烧毁盟书。

○“为”字,读作“伪”。子孔不同意,说:“制定盟书是为了安定国家,因愤怒而将其烧毁,这是让众人来执政,国家不也就难以治理了吗?”难以达到大治。

○治,直吏反。子产曰:“众怒难犯,专欲难成,合二难以安国,危之道也。不如焚书以安众。子得所欲,欲为政也。众亦得安,不亦可乎?专欲无成,犯众兴祸,子必从之!”乃焚书於仓门之外,众而后定。不於朝内烧,欲使远近见所烧。

  诸侯之师城虎牢而戍之。晋师城梧及制,欲以逼郑也。不书城,鲁不与也。梧、制,皆郑旧地。

  ○梧音吾。士鲂、魏绛戍之。书曰:“戍郑虎牢”,非郑地也,言将归焉。二年,晋城虎牢而居之。今郑复叛,故脩其城而置戍。郑服,则欲以还郑,故夫子追书,系之于郑,以见晋志。

  ○复,扶又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诸侯”至“归焉”。

  ○正义曰:如此传文,诸侯戍虎牢,士鲂、魏绛戍梧与制耳。其虎牢之内,亦应更有晋戍也。二年,晋城虎牢,则虎牢久巳属晋,非复郑有。今系郑者,晋侯之意,郑人若服,将归之焉。善晋侯,故探其心而系之郑也。《释例》曰:“虎牢,郑之郊竟。晋人既有之矣,又城而居之,将以胁郑。郑畏而强服,遇楚而复叛。八年之间,一南一北,至於数四。晋悼虑其未巳,故大城置戍,先以示威。郑服之日,释戍而归之。德立刑行,故能终有郑国。《春秋》探书其本心,善之也。”

  郑及晋平。

  ○楚子囊救郑。十一月,诸侯之师还郑而南,至於阳陵。还,绕也。阳陵,郑地。

  ○还,本亦作环,户关反,徐音患,注同。楚师不退。知武子欲退,曰:“今我逃楚,楚必骄。骄则可与战矣。”武子,荀罃。栾黡曰:“逃楚,晋之耻也。合诸侯以益耻,不如死!我将独进。”师遂进。巳亥,与楚师夹颍而军。颍水出城阳,至下蔡入淮。

  ○颍音颖。子矫曰:“诸侯既有成行,必不战矣。言有成去之志。从之将退,不从亦退。从犹服也。退,楚必围我,犹将退也。不如从楚,亦以退之。”以退楚。霄涉颍,与楚人盟。夜渡,畏晋知之。栾黡欲伐郑师,。伐涉颍者。荀罃不可,曰:“我实不能御楚,又不能庀郑。郑何罪?不如致怨焉而还。致怨,为后伐之资。

  ○御,鱼吕反。庀,必利反。今伐其师,楚必救之,战而不克,为诸侯笑。克不可命,胜负难要,不可命以必克。

  ○要,一遥反。不如还也。”丁未,诸侯之师还,侵郑北鄙而归。欲以致怨。楚人亦还。郑服故也。

  王叔陈生与伯舆争政。二子,王卿士。

  ○舆,本又作与,音同。王右伯舆。右,助也。

  ○右,音又,注同。王叔陈生怒而出奔,及河王复之,欲奔晋。杀史狡以说焉。说王叔也。

  ○狡,古卯反。说音悦,注同,又如字。不入,遂处之。处叔河上。晋侯使士匄平王室,王叔与伯舆讼焉。争曲直。王叔之宰宰,家臣。与伯舆之大夫瑕禽,瑕禽,伯舆属大夫。坐狱於王庭,狱,讼也。《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故使宰与属大夫对争曲直。士匄听之。王叔之宰曰:“筚门闺窦之人,而皆陵其上,其难为上矣。”筚门,柴门。闺窦,小户,穿壁为户,上锐下方,状如圭也。言伯舆微贱之家。

  ○筚音必。闺音圭,本亦作“圭”。窦音豆。瑕禽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平王徙时,大臣从者有七姓。伯舆之祖,皆在其中,主为王备牺牲,共祭祀。王恃其用,故与之盟,使世守其职。骍旄,赤牛也。举骍旄者,言得重盟,不以犬鸡。

  ○从,才用反,注同,又如字。骍,息营反,《字林》许营反。旄音毛。为,于伪反。共音恭。

  [疏]注“平王”至“犬鸡”。

  ○正义曰:“七姓从王”,从王之大臣,有七姓也。瑕禽言伯舆之祖是七从之一,言其世贵也。其祖为王主备牺牲,以共祭祀。王家牲用备具,王恃赖之,言其世有功也。平王初迁,国家未定,故与大臣结盟,令使世掌其职也。《周礼 牧人》“阳祀用骍牲”。《檀弓》云:“周人尚赤,牲用骍。”

译治,读音为“直吏”。子产说:“众人的愤怒难以触犯,专断的欲望难以成功,将这两种困难结合起来以求安定国家,这是走向危险的道路。不如烧毁盟书来安抚众人。您得到了想要的,即推行您的政令。众人也得以安定,不也可以吗?专断的欲望不会成功,触犯众人会招致祸患,您一定要听从我的建议!”于是子产在仓门外烧毁了盟书,众人才安定下来。不在朝廷内焚烧,是想让远近的人都能看到焚烧的盟书。

诸侯的军队修筑虎牢的城墙并驻守在那里。晋国的军队修筑梧和制的城墙,想要以此逼迫郑国。史书没有记载“筑城”,是因为鲁国没有参与。梧、制,都是郑国旧有的土地。

梧,读音为“吾”。士鲂、魏绛驻守梧和制。史书说:“驻守郑国的虎牢”,这并不是郑国的土地,意思是(晋国)打算将来把它归还给郑国。二年,晋国修筑虎牢的城墙并驻扎在那里。现在郑国再次背叛,所以修筑城墙并设置戍守。如果郑国服从,晋国就打算把虎牢归还给郑国,所以孔子追记此事,将其系于郑国之下,以显示晋国的志向。

复,读音为“扶又”。见,读音为“贤遍”,下文相同。

[疏]“诸侯”到“归焉”。

○正义说:按照传文的说法,诸侯驻守虎牢,士鲂、魏绛驻守梧和制罢了。虎牢城内,也应该另有晋国的戍守部队。二年,晋国修筑虎牢的城墙,那么虎牢早就属于晋国,不再属于郑国。现在将其系于郑国,是晋侯的意思,如果郑人服从,晋国将把虎牢归还给他们。赞美晋侯,所以探求他的本心而将其系于郑国。《释例》说:“虎牢,是郑国的郊界。晋国人已经占有它了,又修筑城墙并驻扎在那里,想要以此胁迫郑国。郑国畏惧而勉强服从,遇到楚国又再次背叛。八年之间,一会儿向南(依附楚),一会儿向北(依附晋),多达数次。晋悼公担心这种情况不会停止,所以大规模修筑城墙并设置戍守,先以此显示威势。郑国服从的时候,撤去戍守并归还虎牢。德行确立,刑罚施行,所以最终拥有了郑国。《春秋》探求并书写其本心,是赞美它。”

郑国与晋国讲和。

○楚国的子囊救援郑国。十一月,诸侯的军队绕过郑国向南,到达阳陵。还,是绕行的意思。阳陵,是郑国的地方。

○还,原本也写作“环”,读音为“户关”,徐音“患”,注释相同。楚军没有退却。知武子想要退兵,说:“现在我们逃避楚军,楚军一定会骄傲。骄傲了就可以和他们作战了。”武子,是荀罃。栾黡说:“逃避楚军,是晋国的耻辱。召集诸侯来增加耻辱,不如去死!我将独自前进。”军队于是前进。己亥日,与楚军隔着颍水扎营。颍水发源于城阳,到下蔡流入淮河。

○颍,读音为“颖”。子矫说:“诸侯既然已经决定撤退,必定不会作战了。意思是已经有撤退的志向。服从楚军就会撤退,不服从也会撤退。服从就是顺从。撤退,楚军必定包围我们,我们也将撤退。不如顺从楚军,以此来使楚军撤退。”以此使楚军撤退。夜间渡过颍水,与楚人结盟。夜间渡河,是害怕晋军知道。栾黡想要攻打郑国的军队,即攻打渡河的人。荀罃不同意,说:“我们实在不能抵御楚军,又不能平定郑国。郑国有什么罪?不如结下怨恨然后回国。结下怨恨,作为日后讨伐的借口。

○御,读音为“鱼吕”。庀,读音为“必利”。现在攻打他们的军队,楚军必定救援他们,作战而不能取胜,会被诸侯嘲笑。取胜不能注定,胜负难以预料,不能注定必定取胜。

○要,读音为“一遥”。不如回国。”丁未日,诸侯的军队回国,侵犯郑国北部边境后返回。想要以此结下怨恨。楚人也回国了。这是因为郑国服从的缘故。

王叔陈生与伯舆争夺政权。这两个人,都是周王的卿士。

○舆,原本也写作“与”,读音相同。周王偏袒伯舆。右,是帮助的意思。

○右,读音为“又”,注释相同。王叔陈生愤怒而出逃,到达黄河边,周王又让他回去,他想要逃往晋国。杀了史狡来取悦周王。取悦王叔陈生。

○狡,读音为“古卯”。说,读音为“悦”,注释相同,又如本字。没有进入晋国,于是停留在黄河边。停留在黄河边。晋侯派士匄去平定王室,王叔陈生与伯舆打官司。争论是非曲直。王叔陈生的家臣,家臣。与伯舆的属大夫瑕禽,瑕禽,是伯舆的属大夫。在周王的朝廷上打官司,狱,是诉讼的意思。《周礼》规定:命夫命妇不亲自出庭诉讼,所以派家臣和属大夫来争论是非曲直。士匄审理此案。王叔陈生的家臣说:“住在柴门小户的人,都欺凌他们的上级,这很难做上级了。”筚门,是柴门。闺窦,是小门,在墙壁上凿出门洞,上尖下方,形状像圭。意思是说伯舆出身微贱。

○筚,读音为“必”。闺,读音为“圭”,原本也写作“圭”。窦,读音为“豆”。瑕禽说:“从前周平王东迁,我们七姓跟随周王,祭祀用的牺牲完备齐全。周王依赖我们,而赐予我们用骍牛和旄牛结盟的荣誉。平王迁徙时,跟随的大臣有七姓。伯舆的祖先,都在其中,负责为周王准备牺牲,供给祭祀。周王依赖他们的作用,所以与他们结盟,让他们世代守护自己的职位。骍旄,是红牛。举出骍旄,是说得到了重要的盟约,不用犬鸡等微薄的祭品。

○从,读音为“才用”,注释相同,又如本字。骍,读音为“息营”,《字林》读音为“许营”。旄,读音为“毛”。为,读音为“于伪”。共,读音为“恭”。

[疏]注“平王”到“犬鸡”。

○正义说:“七姓从王”,跟随周王的大臣,有七姓。瑕禽说伯舆的祖先是七姓之一,说明他世代显贵。他的祖先为周王准备牺牲,以供给祭祀。王家祭祀用的牺牲完备齐全,周王依赖他们,说明他们世代有功。平王刚迁徙时,国家尚未安定,所以与大臣结盟,让他们世代掌管自己的职位。《周礼·牧人》说:“阳祀用骍牲”。《檀弓》说:“周人崇尚红色,牺牲用骍牛。”

《尚书 洛诰》云:“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诸言骍,皆是赤牛,则知此骍旄,是赤牛也。旄谓尾也。共旌旗之用。故其字从旌,旗者,旌旗行而从风偃也。

译《尚书·洛诰》说:“文王用了一头赤牛,武王用了一头赤牛。”凡是提到“骍”字,都是指赤牛,由此可知这里的“骍旄”就是赤牛。旄指的是牛尾。它被用于制作旌旗。所以“旄”这个字从“旌”,所谓旗,就是旌旗在行进时随风飘扬的样子。

曰:‘世世无失职。’若筚门闺窦,其能来东厎乎?且王何赖焉?言我若贫贱,何能来东,使王恃其用而与之盟邪?底,至也。

  ○底音旨。今自王叔之相也,政以贿成,随财制政。而刑放於宠。宠臣专刑,不任法。

  [疏]“刑放於宠”。正义曰:刑罚放赦之事,在於宠臣。

  官之师旅,不胜其富。师旅之长皆受赂。吾能无筚门闺窦乎?言王叔之属富,故使吾贫。

  [疏]“不胜其富”。

  ○正义曰:胜训堪也。言财多,故不可用尽,不能堪此富。

  唯大国图之。图犹议也。下而无直,则何谓正矣?正者,不失下之直。

  ○何,或作可,误也。

  [疏]“下而”至“正矣”。

  ○正义曰:凡在上,正定在下,须明在下曲直。瑕禽自云,已有直理,不被上知,则是使下无直,在上何谓正矣?故云“正者,不失下之直”也。刘炫云:“七年传云‘正直为正,正曲为直’。晋断王朝之狱,乃以下正上。宣子若在下而无直心,何以谓之为正也?劝宣子使心正矣。”

  范宣子曰:“天子所右,寡君亦右之;所左,亦左之。”宣子知伯舆直,不欲自专,故推之於王。

  ○右音又,下同。左音佐,下同。左、右,亦并如字。

  [疏]“天子”至“左之”。

  ○正义曰: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宣子知伯舆直,故从王之所助也。

  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合要辞。王叔氏不能举其契。要契之辞。

  ○契,苦计反,注同。

  [疏]“使王”至“其契”。

  ○正义曰:《周礼 乡士职》云:“辩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郑玄云:“要之为其罪辞,如今劾矣。”彼谓官人略取罪状,为其要约之辞,如今断事也。汉世名断狱为劾,故云“如今劾矣”。此言要辞,亦是辞之要约,如今辩答也。合要者,使其各为要约言语,两相辩答。伯舆辞直,王叔无以应之,故不能举其要约之辞也。

  王叔奔晋。不书,不告也。单靖公为卿士以相王室。代王叔。

  【经】十有一年,春,王正月,作三军。(增立中军。万二千五百人为军。)

  [疏]注“增立”至“为军”。

  ○正义曰:昭五年云“舍中军”,明此年作而彼年舍。故知旧有二军,今增立中军也。然则正是作中军耳,而云“作三军”者,传言“三子各毁其乘”,则旧时属已之乘毁之以足成三军。是旧军尽废而全改作之,故云“作三军”也。杜见其以三改二,复据彼中军之文,故言“增立中军”耳,“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周礼 夏官序》文。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无传。

  [疏]“夏四”至“不郊”。

  ○正义曰:此“四月四卜”,与僖三十一年文同,盖亦三月三卜,而四月又一卜也。止言“不郊”,不言免牲免牛,盖不以其礼免,直使归其本牧而已,故不书也。

  郑公孙舍之帅师侵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世子光至,复在莒子之先,故晋悼亦进之。

  ○复,扶又反。

  [疏]注“世子”至“进之”。

  ○正义曰:刘炫以为序莒上者,直是先至,非为先莒。今知不然者,往年传云“齐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於滕”,是前经为先滕至,序在滕子之上。今经序在莒子之先,明知亦先莒而至也。若非先莒而至,唯当还序滕子上耳。刘炫无所依冯,直云“先至”更长之而规杜氏,非也。

  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亳城,郑地。伐郑而书“同盟”,郑与盟可知。亳,薄洛反,徐扶各反。与音预。

  公至自伐郑。无传。

  楚子、郑伯伐宋。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晋遂尊光。会于萧鱼。郑服而诸侯会。萧鱼,郑地公至自会。无传。以会至者,观兵

译说:“世代都不失职。”如果是住在简陋门户的人,怎么能来到东都呢?况且君王能依赖什么呢?意思是说,我如果贫贱,怎么能来到东都,让君王倚仗我的用处而与我结盟呢?底,就是到的意思。

○底,音旨。如今自从王叔担任宰相以来,政事靠贿赂成功,根据钱财来制定政令。而刑罚的宽严取决于宠臣。宠臣专断刑罚,不依据法律。

[疏]“刑放於宠”。正义说:刑罚的宽赦之事,由宠臣决定。

官府的军队,承受不了他们的富有。军队的首领都接受贿赂。我能不居住在简陋门户吗?意思是说,王叔这类人富有,所以使我贫穷。

[疏]“不胜其富”。

○正义说:胜,解释为堪。意思是说,财物太多,所以不能用尽,不能承受这种富有。

希望大国考虑这件事。图,就是商议的意思。如果下面的人没有正直,那么什么是公正呢?公正,就是不失去下面人的正直。

○何,有的版本作可,是错误的。

[疏]“下而”至“正矣”。

○正义说:凡是居于上位的人,要公正地对待下位的人,必须明辨下位人的曲直。瑕禽自称,自己有正直的道理,不被上位者知晓,这就是使下位者没有正直,上位者怎么能称为公正呢?所以说“公正,就是不失去下位者的正直”。刘炫说:“《左传》七年传中说‘正直为正,正曲为直’。晋国审理王朝的案件,是用下位者的正直来纠正上位者。宣子如果在下位而没有正直的心,怎么能称为公正呢?劝告宣子使心正直。”

范宣子说:“天子所支持的,我们国君也支持;天子所反对的,我们也反对。”宣子知道伯舆正直,不想自己专断,所以推给天子。

○右,音又,下同。左,音佐,下同。左、右,也都可以读本字。

[疏]“天子”至“左之”。

○正义说:人有左右,右边便利,左边不便利,所以把所帮助的人称为右,不帮助的称为左。宣子知道伯舆正直,所以顺从天子所帮助的。

让王叔氏与伯舆对质,对质的言辞。王叔氏不能举出他的契约。契约的言辞。

○契,苦计反,注同。

[疏]“使王”至“其契”。

○正义说:《周礼·乡士职》说:“辩明他们的狱讼,区分死刑的罪行而与之对质。”郑玄说:“对质,就是为他们定罪,就像现在的弹劾一样。”那里说的是官员略取罪状,为他们约定言辞,就像现在断案一样。汉代称断狱为劾,所以说“就像现在的弹劾一样”。这里说的对质言辞,也是言辞的约定,就像现在的辩答一样。对质,就是让他们各自做出约定的言语,双方相互辩答。伯舆的言辞正直,王叔无法回应,所以不能举出他的约定言辞。

王叔逃奔到晋国。不记载,是因为没有报告。单靖公担任卿士来辅佐王室。代替王叔。

【经】十一年,春,周历正月,建立三军。(增立中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

[疏]注“增立”至“为军”。

○正义说:昭公五年说“废除中军”,说明这一年建立而那一年废除。所以知道原来有两军,现在增立中军。那么正是建立中军,而说“建立三军”的原因,传文中说“三子各自毁掉他们的车乘”,那么旧时属于他们的车乘毁掉以凑足三军。这是旧军全部废除而完全重新建立,所以说“建立三军”。杜预看到以三军改为二军,又根据那里中军的文字,所以说“增立中军”。“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是《周礼·夏官序》的文字。

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祭,不吉利,于是就不郊祭。没有传文。

[疏]“夏四”至“不郊”。

○正义说:这里“四月四次占卜”,与僖公三十一年文字相同,大概也是三月三次占卜,而四月又占卜一次。只说“不郊祭”,不说免除牺牲,大概是不按照礼仪免除,只是让它们回到原来的牧场而已,所以不记载。

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鲁成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世子光到达,又在莒子之前,所以晋悼公也提升他。

○复,扶又反。

[疏]注“世子”至“进之”。

○正义说:刘炫认为排在莒子上面,只是先到,不是排在莒子前面。现在知道不是这样,去年传文说“齐太子光先到军中,所以排在滕子前面”,是前经排在滕子前面,序在滕子之上。现在经书序在莒子之前,明知也是先于莒子到达。如果不是先于莒子到达,只应当还排在滕子上面。刘炫没有依据,只说“先到”就排在前面而批评杜预,是不对的。

秋,七月,己未日,在亳城北结盟。亳城,是郑国的地方。讨伐郑国而记载“结盟”,郑国参与结盟可以知道。亳,薄洛反,徐扶各反。与,音预。

鲁成公从讨伐郑国回来。没有传文。

楚子、郑伯讨伐宋国。

鲁成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晋国于是尊崇光。在萧鱼会盟。郑国服从而诸侯会盟。萧鱼,是郑国的地方。鲁成公从会盟回来。没有传文。因为会盟而回来的,是为了展示兵力

而不果侵伐。

  [疏]注“以会”至“侵伐”。

  ○正义曰:刘炫云:“杜《释例》自言事势相接,或以始至,或以终致。是时史异辞,何为此注而云‘不果侵伐’?”今知刘说非者,凡云“或以始致,或以终致”,皆据实有伐事。今据传文云“观兵于郑东门”,是则实无伐事,故云“不果侵伐”。刘不达此意而规杜,非也。

译但没有最终进行侵伐。

[疏]注释从“以会”到“侵伐”。

○正义说:刘炫说:“杜预在《释例》中自己说事情形势相连,有的以开始导致,有的以最终导致。当时史书用词不同,为什么作此注而说‘不果侵伐’?”现在知道刘炫的说法不对,因为凡是说“有的以开始导致,有的以最终导致”,都是依据确实有征伐之事。现在根据传文说“在郑国东门展示兵力”,这是确实没有征伐之事,所以说“不果侵伐”。刘炫不理解这个意思而指责杜预,是不对的。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良霄,公孙辄子伯有也。

  ○霄,音消。

  冬,秦人伐晋。

  【传】十一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鲁本无中军,唯上下二军,皆属於上。有事,三卿更帅以征伐。季氏欲专其民人,故假立中军,因以改作。

  ○更音庚。)

  [疏]注“鲁本”至“改作”。正义曰:以昭五年“舍中军”,知此时作者,作中军,是鲁本无中军也。以闵元年晋侯“作二军”,谓之上军、下军,知鲁有二军,亦名上、下军也。此言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知往前二军,皆属公也。明其有事,则三卿更互帅之以征伐耳,三卿不得专其民也。此时襄公幼弱,季氏世秉鲁政,因公之少,欲专其民,故假立中军,因以改作也。《礼 明堂位》云:“成王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其时必有三军也。《诗 鲁颂 閟宫》,颂僖公能复周公之宇,云“公徒三万”。郑玄云:“大国三军,合三万七千五百人。”言三万者,举成数也。则僖公复古制,亦三军矣。盖自文公以来,霸主之令,军多则贡重,自减为二军耳,非是鲁众不满三军也。若然,昭五年“舍中军”,书之於经。往前若减一军,亦应书之,而经不书者,作三军,与舍中军,皆是变故改常,卑弱公室,季氏秉国权,专擅改作,故史特书之耳。若国家自量彊弱,其军或减或益,国史不须书也。何则?僖公复古,始有三万,则以前无三万矣。僖公作亦不书,何怪?舍不书也。苏氏亦云“僖公之时,实有三军,自文以后,舍其一军。不书者,非是故有所舍,故不书”。苏氏又云:“郑注《诗》‘公徒三万’,以为三军。郑答临硕之问,云‘公徒三万’为二军者,郑随问而答,当以《诗》笺为正。”苏氏又云:“‘蒐于红,革车千乘’,所以今不满三军者,以当时采地众多,公邑民少,故不能满三军。三子各毁其乘以足之。”与前解异也。《周礼 小司徒》云:“凡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是家出一人,故乡为一军。天子六军,出自六乡,则大国三军,出自三乡。其馀公邑采地之民,不在三军之数。季武子今为三军,则异於是矣。以鲁国属公之民,皆分为三,亦谓之三军。其军之民,不啻一万二千五百家也。何则?鲁国合竟之民,属公者,岂唯有三万七千五百家乎?明其决不然矣。由此言之,此作三军,与《礼》之三军,名同而实异也。春秋之世,兵革递兴,出军多少,量敌彊弱。勍寇未息,卒士尽行。士卒之数,无复定准。成二年,鞍之战,晋车八百乘,计有六万人,唯三卿帅之。昭十三年,平丘之会,晋叔向云:“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计四千士卒,成二十四军尔。时晋国唯立三军,则甲车四千,属三军耳。其军岂止一万二千五百人乎?昭八年,鲁蒐于红,传称“革车千乘”,千乘之众,充三军之数。明知此分合竟之民以为三军。军之所统,其数异於《礼》也。《膏肓》何休以为《左氏》说云“尊公室”,休以为与“舍中军”义同。於义《左氏》为短。郑康成箴云:“《左氏传》云‘作三军’,三分公室各有其一。谓三家始专兵甲,卑公室。云《左氏》说者‘尊公室’,失《左氏》意远矣。”义符杜说也。

  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征,赋税也。三家各征其军之家属。

  ○税,舒锐反。

  [疏]注“征赋”至“家属”。

  ○正义曰:《周礼 大司徒》:“以土均之法,制天下之地征。”《王制》云:“市廛而不税,关讥而不征。”经典之文,通谓赋税为征,故云“征,赋税也。”往前民皆属公,公税其民,以分赐群臣。今武子欲令民即属己,已所应得,自税取之,恐穆子不从,故先告之,请分国内之民以为三军。三家各自征税。其军之家属,冀望穆子亦便於己而从其计也。言军之家属者,丁壮从军者,官无所税,其家属不入军者,乃税之耳。

  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政者,霸国之政令。《礼》,大国三军。

译楚国人俘虏了郑国的行人良霄。良霄,是公孙辄,字子伯,也就是伯有。

○霄,读作消。

冬天,秦国人攻打晋国。

【传】鲁襄公十一年春天,季武子打算设立三军,(鲁国原本没有中军,只有上、下两军,都隶属于国君。遇到战事,三位卿大夫轮流率领军队出征讨伐。季氏想要独占民众,所以借故设立中军,借此进行改制。

○更,读作庚。)

[疏]注“鲁本”至“改作”。正义说:根据昭公五年“废除中军”的记载,知道此时所说的“作”,是作中军,说明鲁国原本没有中军。根据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称为上军、下军,知道鲁国有两军,也命名为上、下军。这里说请求设立三军,各自征发其军,知道在此之前两军都隶属于国君。表明如果有战事,就是三位卿大夫轮流率领军队出征讨伐,三位卿大夫不能独占民众。此时襄公年幼体弱,季氏世代把持鲁国政事,趁着国君年少,想要独占民众,所以借故设立中军,借此进行改制。《礼记·明堂位》说:“成王将曲阜封给周公,方圆七百里。”那时必定有三军。《诗经·鲁颂·閟宫》,歌颂僖公能够恢复周公的疆土,说“公徒三万”。郑玄说:“大国三军,合计三万七千五百人。”说三万,是举整数而言。那么僖公恢复古制,也是三军了。大概从文公以来,霸主的命令,军队多则贡赋重,所以自行减为两军,并不是鲁国人口不足以凑成三军。如果这样,昭公五年“废除中军”,记载在经文中。在此之前如果减少一军,也应该记载,而经文没有记载的原因,是因为设立三军,与废除中军,都是改变常规,削弱公室,季氏把持国权,擅自改制,所以史官特意记载。如果国家自行衡量强弱,军队或减或增,国史不需要记载。为什么呢?僖公恢复古制,始有三万,那么以前就没有三万了。僖公设立也不记载,有什么奇怪的呢?废除不记载。苏氏也说“僖公的时候,确实有三军,自文公以后,废除了一军。不记载的原因,不是因为特意废除,所以不记载”。苏氏又说:“郑注《诗》‘公徒三万’,认为是三军。郑回答临硕的提问,说‘公徒三万’是两军,郑是随问而答,应当以《诗》笺为正。”苏氏又说:“‘在红地检阅,革车千乘’,所以现在不满三军的原因,是因为当时采地众多,公邑民众少,所以不能凑满三军。三子各自毁减自己的车乘来补足。”这与前面的解释不同。《周礼·小司徒》说:“凡是征发徒役,不超过每家一人。”这是每家出一人,所以一乡为一军。天子六军,出自六乡,那么大国的三军,出自三乡。其余公邑采地的民众,不在三军之数。季武子现在设立三军,就与此不同了。将鲁国属于国君的民众,都分为三部分,也称为三军。其军中的民众,不止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什么呢?鲁国全境的民众,属于国君的,难道只有三万七千五百家吗?显然决不可能。由此说来,这设立三军,与《礼》中的三军,名称相同而实质不同。春秋时代,战争频繁,出兵多少,衡量敌国强弱。强敌未息,士兵全部出征。士兵的数量,不再有固定标准。成公二年,鞍之战,晋国战车八百乘,计算有六万人,只有三位卿大夫率领。昭公十三年,平丘之会,晋国叔向说:“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计算四千士卒,成二十四军罢了。当时晋国只设立三军,那么甲车四千,属于三军罢了。其军岂止一万二千五百人呢?昭公八年,鲁国在红地检阅,传称“革车千乘”,千乘之众,凑足三军之数。明知这是分全国民众以为三军。军队所统领的人数,与《礼》不同。《膏肓》何休认为《左氏》说云“尊公室”,休认为与“舍中军”义同。在义理上《左氏》为短。郑康成箴云:“《左氏传》云‘作三军’,三分公室各有其一。谓三家始专兵甲,卑公室。云《左氏》说者‘尊公室’,失《左氏》意远矣。”义符杜说也。

告诉叔孙穆子说:“请设立三军,各自征发其军。”征,是赋税。三家各自征发其军的家庭所属。

○税,读作舒锐反。

[疏]注“征赋”至“家属”。

○正义说:《周礼·大司徒》:“用土均之法,制定天下的地征。”《王制》说:“市场收取廛税而不征税,关卡稽查而不征税。”经典中的文字,通称赋税为征,所以说“征,是赋税。”以前民众都隶属于国君,国君向民众征税,用来分赐群臣。现在武子想让民众直接隶属于自己,自己应得的,自己征税收取,担心穆子不听从,所以先告诉他,请求将国内的民众分为三军。三家各自征税。其军的家庭所属,希望穆子也对自己有利而听从他的计策。说军的家庭所属,是指丁壮从军的,官府不征税,其家属不入军的,才征税。

穆子说:“政令将落到你身上,你一定不能胜任。”政,是霸国的政令。《礼》,大国三军。

鲁次国而为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忧不能堪。

译鲁国本是次一等的诸侯国,却实行大国的礼制,进贡赋税必定沉重,因此担忧无法承受。

[疏]注“政者”至“能堪”。

  ○正义曰:於时天子衰微,政在霸主。霸主量国大小,责其贡赋。若为二军,则是次国;若作三军,则为大国。大国之制,贡赋必重,故云霸主重贡之政将及於子,子必不能堪之。忧其不能堪之,言三军不可为也。鲁为三军、二军,国之大小同耳。但作三军,则自同大国;自同大国,则霸主必依大国责其贡重也。

  武子固请之。穆子曰:“然则盟诸?”穆子知季氏将复变易,故盟之。

  ○复,扶又反。乃盟诸僖闳。僖公之门。

  ○闳音宏。

  [疏]注“僖宫之门”。

  ○正义曰:《释宫》云:“弄门谓之闳。”孙炎曰:“巷舍间道也。”李巡曰:“闳,巷头门也。”以此知僖闳是僖公之庙门也。

  诅诸五父之衢。五父衢,道名,在鲁国东南。诅,以祸福之言相要。

  ○诅,侧虑反。父音甫。衢,其俱反。要,一遥反。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分国民众。三子各毁其乘。坏其军乘,分以足成三军。

  ○乘,绳证反,注及下并同。坏音怪。足,将住反,亦如字。

  [疏]注“坏其”至“三军”。

  ○正义曰:往前民皆属公,国家自有二军,若非征伐,不属三子,故三子自以采邑之民以为已之私乘,如子产出兵车十七乘之类,是其私家车乘也。今既三分公室,所分得者,即是己有,不须更立私乘,故三子各自毁坏旧时车乘部伍,分以足成三军也。坏者,坏其部伍将领也。合使各自属其军,不复立私乘故也。

  季氏使其乘之人,以其役邑入者无征,使军乘之人,率其邑役入季氏者,无公征。不入者倍征。不入季氏者,则使公家倍征之。设利病,欲驱使入己。故昭五年传曰:“季氏尽征之”。民辟倍征,故尽属季氏。

  [疏]“季氏”至“倍征”。

  ○正义曰:其乘之人,即所分得者,国内三分有一之人也。役谓共官力役,则今之丁也。邑谓赋税,若今之租调也。以其役之与邑皆来入季氏者,则无公征也。若不以入季氏者,则使公家倍征之,当输一而责其二也。设利害以惧民,殴之使入己耳。民畏倍征,故尽归季氏。所分得者,无一入公也。知邑是赋税者,以言役邑入,则役之与邑皆从民而入官也。从民入官,唯在力役与赋税耳,故知邑是赋税也。赋税而谓之邑者,赋税所入,若私邑然,故以邑言之。

  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取其子弟之半也。四分其乘之人,以三归公,而取其一。叔孙氏使尽为臣。尽取子弟,以其父兄归公。

  [疏]“孟氏”至“为臣”。

  ○正义曰:昭五年传追说此事云:“季氏尽征之,叔孙氏臣其子弟,孟氏取其半焉。”叔孙氏臣其子弟,不臣父兄,谓取二分,而二归公也。孟氏取其半,又如叔孙所取其中更取其半,又以半归公,谓取一分,而三归公也。彼传顺序,此文颠倒。传意以叔孙为主,而先说孟氏,言孟氏如叔孙所得,使其半为已之臣;叔孙所得,子与弟也。此孟氏“若子若弟”,是子弟中课取其一,又分半以归公也。叔孙使子弟尽为已臣,唯以父兄归公耳。

  不然不舍。制军分民,不如是,则三家不舍其故而改作也。此盖三家盟诅之本言。

  ○舍音舍。

  [疏]注“制军”至“未言”。

  ○正义曰:如上所分,三家所得,又各分为四。季氏尽取四分,叔孙取二分,而二分归公。孟氏取一分,而三分归公。分国民以为十二,三家得七,公得五也。舍,谓舍故也。制三军分国民,若不如是,则三家不肯舍其故法而别改作也。“使尽为臣”以上,是序事之辞。“不然不舍”一句,是要契之语,故云“此盖三家盟诅之本言”。盟诅本言,必应详具,但史家略取其意而为之立文,不复如本辞耳。

  郑人患晋、楚之故,诸大夫曰:“不从晋,国几亡。几,近也。

  ○几音机,注同,徐音畿。楚弱於晋,晋不吾疾也。疾,急也。晋疾,楚将辟之。何为而使晋师致

译[疏]注“政者”到“能堪”。

○正义说:当时天子势力衰微,政权掌握在霸主手中。霸主根据各国的大小,责成他们缴纳贡赋。如果设立两军,那就是次等诸侯国;如果设立三军,那就是大国。大国的制度,贡赋必然沉重,所以说霸主加重贡赋的政策将波及到你,你必定无法承受。担忧你无法承受,是说设立三军是不可行的。鲁国设立三军还是两军,国家的大小是一样的。只是设立三军,就把自己等同于大国;把自己等同于大国,霸主必定依据大国的标准责成你缴纳沉重的贡赋。

武子坚决请求。穆子说:“那么就在盟誓中约定吗?”穆子知道季氏将要再次改变,所以与他盟誓。

○复,音扶又。于是就在僖闳盟誓。僖闳是僖公的门。

○闳,音宏。

[疏]注“僖宫之门”。

○正义说:《释宫》说:“弄门叫做闳。”孙炎说:“是巷舍间的通道。”李巡说:“闳,是巷头的门。”由此知道僖闳是僖公庙的门。

在五父之衢诅咒。五父衢,是道路名,在鲁国东南。诅,是用祸福的话互相约束。

○诅,音侧虑。父,音甫。衢,音其俱。要,音一遥。正月,设立三军,把公室分成三份,各占一份。把国民分成三份。三位大夫各自毁坏他们的军乘。毁坏他们的军乘,分配以凑足三军。

○乘,音绳证,注及下文都相同。坏,音怪。足,音将住,也读如字。

[疏]注“坏其”到“三军”。

○正义说:以前百姓都隶属于公室,国家自有两军,如果不是征伐,不隶属于三位大夫,所以三位大夫各自用采邑的百姓作为自己的私乘,像子产出兵车十七乘之类,就是他们的私家车乘。现在既然把公室分成三份,所分得的,就是自己的,不需要再设立私乘,所以三位大夫各自毁坏旧时的车乘部伍,分配以凑足三军。坏,是毁坏他们的部伍将领。使得各自隶属于军队,不再设立私乘的缘故。

季氏让他的军乘人员,把服役的邑田收入季氏的没有公家的赋税,让军乘人员,率领他们邑田的役力收入季氏的,没有公家的赋税。不收入季氏的加倍征收。不收入季氏的,就让公家加倍征收。设置利益和祸害,想要驱使百姓归附自己。所以昭公五年的传文说:“季氏全部征收”。百姓躲避加倍征收,所以全部归附季氏。

[疏]“季氏”到“倍征”。

○正义说:那些军乘人员,就是所分得的,国内三分之一的百姓。役指供给官府的力役,就是现在的丁口。邑指赋税,就像现在的租调。把役力和邑田都收入季氏的,就没有公家的赋税。如果不收入季氏的,就让公家加倍征收,应当缴纳一份却责成缴纳两份。设置利害来恐吓百姓,驱使他们归附自己。百姓害怕加倍征收,所以全部归附季氏。所分得的,没有一个归附公室的。知道邑是赋税,因为说役邑收入,那么役和邑都是从百姓那里收入官府。从百姓那里收入官府,只有力役和赋税,所以知道邑是赋税。赋税却称为邑,是因为赋税的收入,像私邑一样,所以用邑来称呼。

孟氏让一半做臣属,如果是儿子如果是弟弟。取他们子弟的一半。把军乘人员分成四份,把三份归公,取一份。叔孙氏让全部做臣属。全部取子弟,把他们的父兄归公。

[疏]“孟氏”到“为臣”。

○正义说:昭公五年的传文追述这件事说:“季氏全部征收,叔孙氏使子弟做臣属,孟氏取他们的一半。”叔孙氏使子弟做臣属,不使父兄做臣属,是说取两份,而两份归公。孟氏取他们的一半,又像叔孙氏所取的那样再取一半,又把一半归公,是说取一份,而三份归公。那传文的顺序,这篇文章颠倒了。传文的意思以叔孙氏为主,却先说孟氏,说孟氏像叔孙氏所得的那样,让其中一半做自己的臣属;叔孙氏所得的,是儿子和弟弟。这孟氏的“若子若弟”,是在子弟中征取一份,又分一半归公。叔孙氏让子弟全部做自己的臣属,只把父兄归公。

不然就不放弃。制定军队分配百姓,不这样,那么三家不放弃旧法而改作。这大概是三家盟誓诅咒的本意。

○舍,音舍。

[疏]注“制军”到“未言”。

○正义说:如上所分,三家所得,又各自分成四份。季氏全部取四份,叔孙氏取两份,而两份归公。孟氏取一份,而三份归公。把国民分成十二份,三家得七份,公室得五份。舍,是说舍弃旧法。制定三军分配国民,如果不这样,那么三家不肯舍弃旧法而另外改作。“使尽为臣”以上,是叙述事情的言辞。“不然不舍”一句,是盟约的话,所以说“这大概是三家盟誓诅咒的本意”。盟誓诅咒的本意,必定应该详细具备,但史家略取它的意思而为之立文,不再像原来的言辞。

郑国人担忧晋国和楚国的缘故,各位大夫说:“不跟随晋国,国家几乎灭亡。几,是接近的意思。

○几,音机,注相同,徐音畿。楚国弱于晋国,晋国不急于我们。疾,是急的意思。晋国急迫,楚国将避开它。为什么却让晋国的军队

死於我,言当作何计。楚弗敢敌,而后可固与也。”固与晋也。子展曰:“与宋为恶,诸侯必至,吾从之盟。楚师至,吾又从之,则晋怒甚矣。晋能骤来,楚将不能,吾乃固与晋。”大夫说之,使疆埸之司恶於宋。使守疆埸之吏侵犯宋。

译如果晋国灭亡,说我们该怎么办?楚国不敢与晋国对抗,然后才可以坚定地依附晋国。”于是坚定地依附晋国。子展说:“与宋国结怨,诸侯必定会来,我们跟随他们结盟。楚国军队到来,我们又跟随楚国,那么晋国的愤怒就会非常严重了。晋国能够频繁出兵,楚国将不能,我们才真正坚定地依附晋国。”大夫们赞同这个计策,派边境的官员去宋国制造事端。派守卫边境的官吏侵犯宋国。

○说音悦。疆,居良反,注同。埸音亦,注同。宋向戌侵郑,大获。子展曰:“师而伐宋可矣。若我伐宋,诸侯之伐我必疾,吾乃听命焉,且告於楚。楚师至,吾乃与之盟,而重赂晋师,乃免矣。”言如此乃免於晋、楚之难。

  ○难,乃旦反。夏,郑子展侵宋。欲以致诸侯。

  四月,诸侯伐郑。已亥,齐太子光、宋向戌先至于郑,门于东门。传释齐太子光所以序莒上也。向戌不书,宋公在会故。其莫,晋荀罃至于西郊,东侵旧许。许之旧国,郑新邑。

  ○莫音暮。

  [疏]“东侵旧许”。

  ○正义曰:昭十二年传楚子云:“我伯父昆吾,旧许是宅。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是旧许为郑邑也。谓之旧许,明是许之旧国,许南迁而郑得之。

  卫孙林父侵其北鄙。

  六月,诸侯会于北林,师于向,向,地在颍川长社县东北。

  ○向,舒亮反。右还次于琐,北行而西为“右还”。荧阳宛陵县西有琐候亭。

  ○琐,素果反。宛,於阮反,又於元反。围郑,观兵于南门,观,示也。西济于济隧。济隧,水名。

  ○济隧,上子礼反,下音遂。郑人惧,乃行成。

  秋,七月,同盟于亳。范宣子曰:“不慎,必失诸侯。慎,敬威仪,谨辞令。诸侯道敝而无成,能无贰乎?数伐郑,皆罢於道路。

  ○数,所角反。罢音皮。乃盟。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蕰年,蕰积年穀,而不分灾。

  ○毋音无,下皆同。蕰,纡粉反。毋壅利,专山川之利。

  ○壅,於勇反。毋保奸,藏罪人。毋留慝,速去恶。

  ○慝,他得反,下同。去,起吕反。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奖,助也。

  ○好、恶,并如字,或读上呼报反,下恶路反。奖,将丈反。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二司,天神。

  ○间,间厕之间。兹命,本或作兹盟,误。

  [疏]注“二司天神”。

  ○正义曰:盟告诸神,而先称二司,知其是天神也。《觐礼》:诸侯觐于天子,为宫方三百步,坛十有二寻,深四尺,加方明于其上。方明者,木也。方四尺,设六色,青、赤、白、黑、玄、黄。设六玉,圭、璋、琥、璜、璧、琮。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旂而立。天子祀方明,礼日月、四渎、山川丘陵。彼方虽不言盟,其所陈设,盟之礼也。郑玄云:“方明者,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会同而盟,明神监之,则谓之天之司盟。有象者,犹宗庙之有主乎?天子巡守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王官之伯,会诸侯而盟,其神主月。是言盟之所告,告天神也。郑云明神监之,谓之司盟。司盟非一神也。其司慎,亦不知指斥何神。但在山川之上,知其是天神耳。名山,山之有名者,谓五岳、四镇也。名川,谓四渎也。

  群神群祀,群祀,在祀典者。先王、先公,先王,诸侯之大祖,宋祖帝乙,郑祖厉王之比也。先公,始封君。

  ○大音泰。凡大祖、大庙、大官,皆放此。比,必利反。七姓十二国之祖,七姓:晋、鲁、卫、郑、曹、滕,姬姓;邾、小邾,曹姓;宋,子姓;齐,姜姓;莒,己姓;杞,姒姓;薛,任姓。实十三国,言“十二”,误也。

  ○己音纪,或音杞。任音壬。

  [疏]注“七姓”至“误也”。

  ○正义曰:“十三国为七姓”,《世本 世家》文也。姬即次曹,意及则言,不以大小为次也。实十三国,而言“十二”,服虔云:“晋主盟,不自数。”知不然者,案定四年,祝佗称践土之盟云“晋重、鲁申”。於是晋为盟主,自在盟内。何因晋今主盟,乃不自数?故知字误也。刘炫难服虔云:“案宣子恐失诸侯,谨慎辞令,告神要人,身不自数,己不在盟,彼叛必速。岂有如此理哉?”

  明神殛之。殛,诛也。

  ○殛,纪力反,注同。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踣,毙也。

  ○俾,本又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踣,蒲北反,徐又敷

译○“说”音“悦”。“疆”,居良反,注同。“埸”音“亦”,注同。宋国向戌侵犯郑国,大获全胜。子展说:“出兵讨伐宋国是可以的。如果我国讨伐宋国,诸侯讨伐我国必定迅速,我国就听从他们的命令,并且向楚国告急。楚军到达,我国就与他们结盟,并厚赂晋军,这样就免于祸患了。”意思是说,这样做才能免于晋、楚两国的祸难。

○“难”,乃旦反。夏季,郑国子展侵犯宋国。想要以此招致诸侯。

四月,诸侯讨伐郑国。己亥日,齐国太子光、宋国向戌先到达郑国,攻打东门。传文解释齐太子光排在莒国之上的原因。向戌不记载,是因为宋公在会盟中。傍晚,晋国荀罃到达西郊,向东侵犯旧许地。旧许是许国的故都,郑国新邑。

○“莫”音“暮”。

[疏]“东侵旧许”。

○正义说:昭公十二年传中楚子说:“我的伯父昆吾,旧许是他的居所。郑国人贪图依赖那里的田地,而不给我。”所以旧许是郑国的邑地。称为旧许,说明是许国的故都,许国南迁而郑国得到了它。

卫国孙林父侵犯郑国北部边境。

六月,诸侯在北林会盟,军队驻扎在向地,向地,在颍川长社县东北。

○“向”,舒亮反。向右回师驻扎在琐地,向北行进而向西为“右还”。荧阳宛陵县西有琐候亭。

○“琐”,素果反。“宛”,於阮反,又於元反。包围郑国,在南门展示军威,“观”,示也。在西边渡过济隧水。济隧,水名。

○“济隧”,上子礼反,下音遂。郑国人恐惧,于是讲和。

秋季,七月,在亳地共同结盟。范宣子说:“如果不谨慎,必定失去诸侯的信任。谨慎,就是敬重威仪,谨言慎行。诸侯因道路疲惫而没有成果,能不产生二心吗?多次讨伐郑国,都疲惫于道路。

○“数”,所角反。“罢”音皮。于是结盟。盟书说:“凡我同盟,不要积存年谷,积存年谷,而不分担灾荒。

○“毋”音无,下皆同。“蕰”,纡粉反。不要垄断利益,独占山川的利益。

○“壅”,於勇反。不要包庇奸人,藏匿罪人。不要留藏恶人,迅速驱逐恶人。

○“慝”,他得反,下同。“去”,起吕反。救济灾患,体恤祸乱,同好恶,奖助王室。“奖”,助也。

○“好、恶”,并如字,或读上呼报反,下恶路反。“奖”,将丈反。如果违背此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二司,天神。

○“间”,间厕之间。“兹命”,本或作兹盟,误。

[疏]注“二司天神”。

○正义说:盟誓告知诸神,而先称二司,知道是天神。《觐礼》:诸侯觐见天子,建宫方三百步,坛高十二寻,深四尺,在上面放置方明。方明,是木制的。方四尺,设六色,青、赤、白、黑、玄、黄。设六玉,圭、璋、琥、璜、璧、琮。公、侯、伯、子、男,都就其旗帜而立。天子祭祀方明,礼敬日月、四渎、山川丘陵。那方明虽不言盟,其所陈设,是盟誓的礼仪。郑玄说:“方明者,是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会同而盟,明神监察,则称为天之司盟。有象者,犹如宗庙之有主吗?天子巡守之盟,其神主日。诸侯之盟,其神主山川。王官之伯,会诸侯而盟,其神主月。这是说盟誓所告,是告天神。郑说明神监察,称为司盟。司盟非一神。其司慎,也不知指斥何神。但在山川之上,知道是天神。名山,是有名之山,谓五岳、四镇。名川,谓四渎。

群神群祀,群祀,在祀典者。先王、先公,先王,诸侯之大祖,宋祖帝乙,郑祖厉王之比也。先公,始封君。

○“大”音泰。凡大祖、大庙、大官,皆放此。“比”,必利反。七姓十二国之祖,七姓:晋、鲁、卫、郑、曹、滕,姬姓;邾、小邾,曹姓;宋,子姓;齐,姜姓;莒,己姓;杞,姒姓;薛,任姓。实十三国,言“十二”,误也。

○“己”音纪,或音杞。“任”音壬。

[疏]注“七姓”至“误也”。

○正义说:“十三国为七姓”,《世本 世家》文也。姬即次曹,意及则言,不以大小为次也。实十三国,而言“十二”,服虔云:“晋主盟,不自数。”知不然者,案定四年,祝佗称践土之盟云“晋重、鲁申”。于是晋为盟主,自在盟内。何因晋今主盟,乃不自数?故知字误也。刘炫难服虔云:“案宣子恐失诸侯,谨慎辞令,告神要人,身不自数,己不在盟,彼叛必速。岂有如此理哉?”

明神殛之。“殛”,诛也。

○“殛”,纪力反,注同。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踣”,毙也。

○“俾”,本又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踣”,蒲北反,徐又敷

豆反。毙,婢世反。

  楚子囊乞旅于秦。乞师旅於秦。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子,将以伐郑。郑伯逆之。丙子,伐宋。郑逆服,故更伐宋也。秦师不书,不与伐宋而还。

译豆,音反。毙,音婢世。

楚子囊向秦国请求出兵。即向秦国请求军队。秦国右大夫詹率领军队跟随楚子,准备用来讨伐郑国。郑伯迎战他们。丙子日,(楚军)讨伐宋国。因为郑国迎战表示屈服,所以转而讨伐宋国。秦国军队在史书中没有记载,是因为不赞成他们讨伐宋国后便回国。

○詹,之廉反。与音预。

  九月,诸侯悉师以复伐郑。此夏诸侯皆复来,故曰“悉师”。

  ○复,扶又反,注同。郑人使良霄、大宰石如楚,告将服于晋,曰:“孤以社稷之故,不能怀君。君若能以玉帛绥晋,不然,则武震以摄威之,孤之愿也。”楚人执之。书曰“行人”,言使人也。书行人,言非使人之罪。古者兵交,使在其间,所以通命示整。或执杀之,皆以为讥也。既成而后告,故书在萧鱼下。石为介,故不书。

  ○,敕略反。摄,如字,又之涉反。使,所吏反,注同。介音界。

  [疏]注“书行”至“不书”。

  ○正义曰:《释例》曰:“使以行言,言以接事。信令之要,於是乎在。举不以怒,则刑不滥,刑不滥,则两国之情得通。兵有不交而解者,皆行人之勋也。是以虽飞矢在上,走驿在下。及其末节,不统大理,迁怒肆忿,快意於行人,譬诸豺狼求食而已。传曰:‘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故夫子特显行人之文。行人有六,而传发其三者,因良霄以显其称行人之事,因干徵师以示其非罪,因叔孙婼以同外内大夫,则馀三人,皆随例而为义也。诸以行人为名,通及外内,以卿出使,义取於非其罪也。若涛涂、宁喜之属,罪在其身;郑叔詹、鲁行父之等,以执政受罪。本非使出,故不称行人,从实而书,皆以罪之也。郑祭仲之如宋也,非会非聘,与於见诱,而以行人应命,不能死节,挟伪以篡其君,故经不称行人,以罪之也。”是言罪之,故不称行人,则称行人者,皆无罪也。郑人先遣告楚,乃从诸侯,故传在会先也。经在会后,既成而后告执,故书执在萧鱼会下。

  诸侯之师观兵于郑东门。郑人使王子伯骈行成。甲戌,晋赵武入盟郑伯。冬,十月,丁亥,郑子展出盟晋侯。二盟不书,不告。十二月,戊寅,会于萧鱼。经书秋,史失之。

  [疏]注“经书秋,史失之”。

  ○正义曰:会于萧鱼,经虽无月,但会下有冬,故以为会在秋也。传言日月,次第分明,是经缪,史官失之也。

  庚辰,赦郑囚,皆礼而归之;纳斥候;不相备也。

  ○斥,徐音尺,一音昌夜反。禁侵掠。晋侯使叔肸告于诸侯。叔肸,叔向也。告诸侯,亦使赦郑囚。

  ○掠音亮。肸,许乙反。向,许丈反。公使臧孙纥对曰:“凡我同盟,小国有罪,大国致讨。苟有以藉手,鲜不赦宥。寡君闻命矣。”言晋讨小国,有藉手之功,则赦其罪人。德义如是,不敢不承命。

  ○藉,在夜反,注同。鲜,息浅反。宥音又。

  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悝、触、蠲,皆乐师名。

  ○悝,苦回反。蠲,古玄反,又音圭。

  [疏]注“悝触蠲皆乐师名”。

  ○正义曰:乐师称师,下称赂以乐,知此三人皆乐师。悝、触、蠲,是其名也。服虔见下有钟、镈、磬,即云“三师:钟师、镈师、磬师”谓悝能钟,触能镈,蠲能磬也。然则郑人以师茂、师慧赂宋者,又能钟乎?能镈乎?三师必是能钟磬者,要不,可即以名次配言之。

  广车、軘车淳十五乘,甲兵备,广车、軘车,皆兵车名。淳,耦也。

  ○广,古旷反。軘,徒温反。淳,述伦反,徐又之伦反。乘,绳证反,下及注同。

  [疏]注“广车”至“耦也”。

  ○正义曰:皆是兵车,而别为之名,盖其形制殊、用处异也。郑玄云:“广车,横陈之车也”。服虔云:“軘车,屯守之车也。”或可因所用,遂为名。及其用之,亦无常也。《射礼》数射筭,“二筭为纯,一筭为奇”。是淳为耦也。

  凡兵车百乘;他兵车及广、軘共百乘。

  [疏]注“他兵”至“百乘”。

  ○正义曰:遍见服本,皆云“淳十五乘”,则凡兵车百乘者,更合言軘、广,或軘、广之外,别有百乘。杜本淳十五乘,更以他兵车七十乘增軘、广,共为百乘耳。知非軘、广之外更有百乘,而云兼軘、广者

译詹,音之廉。与,音预。

九月,诸侯出动全部军队再次讨伐郑国。这是因为夏季时诸侯都已再次前来,所以说“出动全部军队”。

复,音扶又,注同。郑国人派良霄、大宰石前往楚国,报告说将要服从晋国,说:“我因为国家社稷的缘故,不能安抚您。如果您能用玉帛去安抚晋国,如果不这样,就用武力震慑来显示威势,这是我的愿望。”楚国人抓住了他们。《春秋》记载为“行人”,意思是出使的人。记载为行人,是说这不是出使者的罪过。古代两国交战,使者在其间往来,用来传达命令、展示严整。如果有的国家抓杀使者,都被认为是可讥讽的。事情已经完成后才报告,所以记载在萧鱼会盟之下。石作为副使,所以不单独记载。

敕,音敕略。摄,音如字,又音之涉。使,音所吏,注同。介,音界。

[疏]注“书行”至“不书”。

○正义说:《释例》说:“使者以行动而言,言语以接洽事务。信使命令的关键,就在这里。举事不凭怒气,刑罚就不滥用,刑罚不滥用,两国的情意就能沟通。军队有不交战而和解的,都是使者的功劳。因此即使飞箭在上,驿马在下。等到最后细节,不统摄大体,迁怒发泄愤恨,在使者身上寻求快意,好比豺狼求食而已。传文说:‘郑国人派伯蠲去讲和,晋国人杀了他,是不合礼的。’两国交战,使者在其中是可以的,所以孔子特别彰显使者的文辞。使者有六种,传文阐发其中三种,借良霄来彰显称使者之事,借干徵师来显示其无罪,借叔孙婼来统一内外大夫,那么其余三人,都随例而为义。凡是称为使者的,通及内外,以卿的身份出使,义理在于他们无罪。像涛涂、宁喜这类人,罪在他们自身;郑叔詹、鲁行父等人,因为执政而获罪。本来不是出使,所以不称使者,如实记载,都是因为他们有罪。郑祭仲前往宋国,不是会盟也不是聘问,参与被诱骗,而以使者身份应命,不能死守节操,挟持伪诈来篡夺其君位,所以经文不称使者,以定罪他。”这是说定罪他,所以不称使者,那么称使者的,都是无罪的。郑国人先派遣报告楚国,然后跟随诸侯,所以传文在会盟之前。经文在会盟之后,事情完成之后才报告被拘捕,所以记载拘捕在萧鱼会盟之下。

诸侯的军队在郑国东门展示武力。郑国人派王子伯骈去讲和。甲戌日,晋国赵武进入郑国与郑伯结盟。冬天,十月,丁亥日,郑国子展出来与晋侯结盟。两次结盟没有记载,是因为没有报告。十二月,戊寅日,在萧鱼会盟。经文记载在秋季,是史官弄错了。

[疏]注“经书秋,史失之”。

○正义说:在萧鱼会盟,经文虽然没有月份,但会盟之下有冬天,所以认为会盟在秋季。传文记载日月,次序分明,是经文错误,史官弄错了。

庚辰日,赦免郑国囚犯,都按礼节送他们回去;接纳斥候;互不防备。

斥,音徐尺,一音昌夜。禁,音侵掠。晋侯派叔肸报告诸侯。叔肸,就是叔向。报告诸侯,也是让赦免郑国囚犯。

掠,音亮。肸,音许乙。向,音许丈。鲁公派臧孙纥回答说:“凡是我们同盟的国家,小国有罪,大国进行讨伐。如果有可以借手立功的机会,很少有不被赦免宽恕的。我们国君听到命令了。”意思是晋国讨伐小国,有借手立功的机会,就赦免他们的罪人。德行义理就是这样,不敢不承受命令。

藉,音在夜,注同。鲜,音息浅。宥,音又。

郑国人用师悝、师触、师蠲贿赂晋侯;悝、触、蠲,都是乐师的名字。

悝,音苦回。蠲,音古玄,又音圭。

[疏]注“悝触蠲皆乐师名”。

○正义说:乐师称师,下面说贿赂以乐,知道这三个人都是乐师。悝、触、蠲,是他们的名字。服虔看到下面有钟、镈、磬,就说“三师:钟师、镈师、磬师”,认为悝能演奏钟,触能演奏镈,蠲能演奏磬。那么郑国人用师茂、师慧贿赂宋国的人,又能演奏钟吗?能演奏镈吗?三师必定是能演奏钟磬的人,大概不能,可以就按名次配对来说。

广车、軘车成对十五辆,甲兵齐备,广车、軘车,都是兵车的名。淳,是成对的意思。

广,音古旷。軘,音徒温。淳,音述伦,徐又音之伦。乘,音绳证,下及注同。

[疏]注“广车”至“耦也”。

○正义说:都是兵车,而另外给它们命名,大概是因为它们的形制不同、用途不同。郑玄说:“广车,是横列的车。”服虔说:“軘车,是屯守的车。”或许是因为所用之处,就作为名字。等到使用它们,也没有固定的常例。《射礼》计算射箭的筭,“二筭为一纯,一筭为奇”。所以淳是成对的意思。

总共兵车一百辆;其他兵车以及广车、軘车共一百辆。

[疏]注“他兵”至“百乘”。

○正义说:遍看服虔的本子,都说“成对十五辆”,那么总共兵车一百辆的,应该另外说軘车、广车,或者在軘车、广车之外,另外有一百辆。杜预的本子成对十五辆,再用其他兵车七十辆加上軘车、广车,总共为一百辆。知道不是在軘车、广车之外另外有一百辆,而是说包括軘车、广车

,以上既言“广车、軘车”,下云“凡兵车百乘”,言“凡”,是总摄之辞,故知总上軘、广也。若然,直言兵车百乘,於理自足。上别云“广车、軘车”者,以广车、軘车,甲兵备足,自外之车,甲兵不备。又别有车,名非軘、广也。

译前面既然已经提到了“广车、軘车”,下文又说“凡兵车百乘”,其中“凡”字是总括性的用语,所以知道这是总括上面的軘车和广车。如果这样,直接说兵车一百辆,在道理上本来就已经足够了。上面特别区分出“广车、軘车”,是因为广车和軘车装备着充足的铠甲兵器,而这两类之外的车辆,铠甲兵器则不齐全。此外还有别的车辆,名称也不叫軘车或广车。

歌钟二肆,肆,列也。县钟十六为一肆。二肆,三十二枚。

  ○肆音四。县音玄。

  [疏]注“肆列”至“一枚”。

  ○正义曰:以肆为列者,钟磬皆编县之,在簨虡而各有行列也。《周礼 小胥》云:“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郑玄云:“钟磬者,编县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虡谓之堵。钟一堵,磬一堵,谓之肆。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也。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西县钟,东县磬。士亦半天子之士,县磬而已。”如郑彼言,钟与磬全,乃成为肆。此传於钟即言肆者,十六枚而在一虡,古今皆同,其虡不同分也。虡不可分,而云有全有半,明如郑言钟磬相对,肆为全,单为半也。传言歌钟二肆,则兼有磬矣。若其无磬,不得成肆。杜以传唯云“歌钟”,故但解钟数云“三十二枚”,其磬数亦同矣。此二肆,皆为编县也。下云“及其镈、磬”者,镈是大钟,磬是大磬,皆特县之,非编县也。据郑玄《礼图》如此也。言歌钟者,歌必先金奏,故钟以歌名之。《晋语》孔晁注云:“歌钟,钟以节歌也。”刘炫云:“传言‘歌钟二肆,及其镈、磬’,则镈磬亦二肆。肆之为名,实由钟磬相对。但传於磬下不复更言其数。於钟则言二肆,明镈磬数与之同,乃成肆。若磬无二肆,则‘半赐魏绛’,无磬矣,安得有金石也?知色别各三十二枚也。”歌必先云云同。

  及其镈、磬,镈、磬,皆乐器。

  ○镈音博。女乐二八。十六人。

  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在四年。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

  [疏]“八年”至“之和”。

  ○正义曰:服虔云:“八年,从四年以来至十一年也。九合诸侯者,五年会于戚,一也;其年又会于城棣救陈,二也;七年会于鄬,三也;八年会于邢丘,四也;九年会于戏,五也;十年会于柤,六也;又戍郑虎牢,七也;十一年同盟于亳城北,八也;又会于萧鱼,九也。”《晋语》说此事云:“於今八年,七合诸侯。”孔晁云:“不数救陈与戍郑虎牢,馀为七也。”如乐之和,谓诸侯和同如乐之相应和也。

  无所不谐。谐,亦和也。

  ○九合诸侯,谓五年会戚,又会城捸救陈,七年会鄬,八年会邢丘,九年盟于戏,十年会柤,又伐郑戍虎牢,十一年同盟亳城北,又会萧鱼。请与子乐之。”共此乐。

  ○乐音洛,一音岳,注同。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诸侯无慝,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原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诗》曰:‘乐只君子,殿天子之邦。《诗 小雅》也。谓诸侯有乐美之德,可以镇抚天子之邦。殿,镇也。

  ○殿,都遍反,注及下同。乐只君子,福禄攸同。攸,所也。便蕃左右,亦是帅从。’便蕃,数也。言远人相帅来服从,便蕃然在左右。

  ○蕃音烦,注同。数,所角反。

  [疏]“诗曰”至“帅从”。

  ○正义曰:《诗 小雅 采菽》之篇也。旨,美也。言乐美之德。君子以有乐美之德,可以镇抚天子之邦国也。以有乐美之德政,故为福禄之所同归也。既能镇邦国,受福禄,虽复疏远之人,便蕃然数来,在其左右,亦於是相帅而来从之也。

  夫乐以安德,和其心也。义以处之,处位以义。礼以行之,行教令。信以守之,守所行。仁以厉之。厉风俗。而后可以殿邦国,同福禄,来远人,所谓乐也。言五德皆备,乃为乐,非但金石。《书》曰‘居安思危’。逸《书》。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规正公。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寡人无以待戎,待遇接纳。不能济河。渡河南服郑。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司盟之府,有赏功之制。

  [疏]注“司盟”至“之制”。

  ○正义曰:《周礼 司盟》:“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既盟则贰之。”贰之者,写两本盟书,一埋盟处,一藏盟府也。唯言会

译编悬的钟两列,“列”即行列。十六枚钟编悬为一列。两列,共三十二枚。

○“肆”音四。“县”音玄。

[疏]注“肆列”至“一枚”。

○正义曰:将“肆”解释为“列”,是因为钟和磬都是编悬的,在簨虡上各自成行成列。《周礼·小胥》说:“凡是悬挂钟磬,一半称为‘堵’,完整称为‘肆’。”郑玄说:“钟磬都是编悬的,二八十六枚。悬挂在一根虡上的称为‘堵’。钟一堵,磬一堵,合起来称为‘肆’。所谓‘半’,是指诸侯的卿大夫士。诸侯的卿大夫,只具备天子卿大夫的一半,西边悬挂钟,东边悬挂磬。士也只具备天子士的一半,只悬挂磬。”按照郑玄的说法,钟和磬齐全,才称为“肆”。这篇传文在提到钟时就称“肆”,是因为十六枚钟悬挂在一根虡上,古今都相同,只是虡的分配不同。虊本身不可分割,却说有全有半,显然如郑玄所说,钟磬相对,齐全为“肆”,单独为“半”。传文说“歌钟二肆”,那就包含了磬。如果没有磬,就不能称为“肆”。杜预因为传文只说“歌钟”,所以只解释钟的数量为“三十二枚”,磬的数量也相同。这两列,都是编悬的。下文说“及其镈、磬”,镈是大钟,磬是大磬,都是单独悬挂,不是编悬。根据郑玄《礼图》就是这样。说“歌钟”,是因为歌唱必须先由金奏(钟磬)引导,所以钟以“歌”命名。《晋语》孔晁注说:“歌钟,是用钟来节制歌唱。”刘炫说:“传文说‘歌钟二肆,及其镈、磬’,那么镈和磬也是两列。‘肆’这个名称,确实是因为钟磬相对。只是传文在磬下面不再重复说数量。在钟那里说了两列,明显镈磬的数量与它相同,才构成‘肆’。如果磬没有两列,那么‘半赐魏绛’时,就没有磬了,怎么会有金石之乐呢?知道钟磬各别为三十二枚。”“歌必先”等说法相同。

以及镈、磬,镈、磬,都是乐器。

○“镈”音博。女乐十六人。

晋侯把乐器的半数赐给魏绛,说:“你教导我和戎狄和睦,以匡正华夏。这是在四年。八年之中,九次会合诸侯。就像音乐的和声,

[疏]“八年”至“之和”。

○正义曰:服虔说:“八年,是从四年到十一年。九次会合诸侯,是五年在戚会盟,第一次;同年又在城棣会盟救陈,第二次;七年在鄬会盟,第三次;八年在邢丘会盟,第四次;九年在戏会盟,第五次;十年在柤会盟,第六次;又戍守郑国的虎牢,第七次;十一年在亳城北同盟,第八次;又在萧鱼会盟,第九次。”《晋语》叙述此事说:“到现在八年,七次会合诸侯。”孔晁说:“不计算救陈和戍守郑国虎牢,其余为七次。”“如乐之和”,是说诸侯和睦如同音乐的和声。

没有不和谐的。谐,也是和的意思。

○九次会合诸侯,是指五年在戚会盟,又在城棣会盟救陈,七年在鄬会盟,八年在邢丘会盟,九年在戏盟会,十年在柤会盟,又伐郑戍守虎牢,十一年在亳城北同盟,又在萧鱼会盟。请求与你共享这些音乐。”

○“乐”音洛,另一音岳,注同。魏绛推辞说:“使戎狄和睦,是国家的福气。八年之中,九次会合诸侯,诸侯没有恶意,是君王的英明,是各位大臣的辛劳。臣下有什么功劳呢?况且我希望君王在享受快乐时能思考它的结局。《诗》说:‘快乐的君子,镇抚天子的邦国。’这是《诗·小雅》。意思是诸侯有快乐美好的德行,可以镇抚天子的邦国。殿,镇的意思。

○“殿”,都遍反,注及下同。快乐的君子,福禄所归。攸,所的意思。便蕃左右,也是率领跟从。’便蕃,频繁的意思。说远方的人相率来服从,频繁地在左右。

○“蕃”音烦,注同。“数”,所角反。

[疏]“诗曰”至“帅从”。

○正义曰:这是《诗·小雅·采菽》篇。旨,美的意思。说快乐美好的德行。君子因为有快乐美好的德行,可以镇抚天子的邦国。因为有快乐美好的德政,所以成为福禄所归。既能镇抚邦国,接受福禄,即使是疏远的人,也频繁地来到,在其左右,于是相率来跟从。

音乐用来安定德行,调和人心。用义来处置,按义居位。用礼来推行,推行教令。用信来坚守,坚守所行。用仁来激励。激励风俗。然后才可以镇抚邦国,共享福禄,招来远方的人,这才是所谓的乐。说五种德行都具备,才称为乐,不只是金石之乐。《书》说‘居安思危’。这是逸《书》。思考就有准备,有准备就没有祸患。敢用这些话来规劝。”规劝纠正公。公说:“你的教导,我怎敢不听从!如果没有你,我无法应对戎狄,不能渡过黄河。赏赐,是国家的典制,藏在盟府,掌管盟约的府库,有赏功的制度。

[疏]注“司盟”至“之制”。

○正义曰:《周礼·司盟》:“会盟时掌管盟约的记载,盟誓后抄写副本。”抄写副本,是写两份盟书,一份埋在盟誓处,一份藏在盟府。只说会

同之盟,不掌功勋之事,而得有赏功之制者,僖五年传曰:“虢仲、虢叔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於盟府。”是司盟之府,掌藏功勋典策,故有赏功之制也。

译司盟之官,不掌管功勋事务,却拥有赏赐功臣的制度,这是因为《左传》僖公五年记载说:“虢仲、虢叔担任周文王的卿士,功勋在于王室,典策收藏在盟府。”这说明司盟的官署,掌管收藏功勋的典策,所以才有赏赐功臣的制度。

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於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礼,大夫有功则赐乐。

  [疏]注“礼大”至“赐乐”。

  ○正义曰:以魏绛蒙赐,始有金石之乐,知未赐不得有也。赐之而云“礼也”。知礼法得赐之也。《周礼 小胥》云:“大夫判县,士特县。”《乡饮酒礼》云:“笙入堂下,磬南北面。”《乡射礼》云:“县于洗东北,西面。”《丧大记》云:“疾病,君大夫彻县。”是大夫得有钟磬之乐。有功乃赐之,正礼也。唯言魏绛有金石之乐,不言女乐。女乐,房中私宴之乐,或不以赐之。

  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庶长,秦爵也。不书“救郑”,巳属晋,无所救。

  ○长,丁丈反,下及注同。鲍,步卯反。鲍先入晋地,士鲂御之,少秦师而弗设备。壬午,武济自辅氏,从辅氏渡河。

  ○御,鱼吕反,后放此。与鲍交伐晋师。巳丑,秦、晋战于栎,晋师败绩,易秦故也。不书“败绩”,晋耻易秦而败,故不告也。栎,晋地。

  ○栎,力的反,徐失灼反。易,以豉反。

  【经】十有二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琅邪费县南有台亭。

  ○台,敕才反,又音台,一音翼之反。)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郓,莒邑。

  ○郓音运。)

  夏,晋侯使士鲂来聘。

  秋,九月,吴子乘卒。五年会於戚,公不与盟,而赴以名。

  ○与音预。

  [疏]注“五年”至“以名”。

  ○正义曰:刘炫云:“杜於五年注,以为公及其盟,还而不以盟告庙也。今注云‘会於戚,公不与盟,而赴以名’,何为两注自相矛盾?今知刘难非者,以戚盟经既不书公之与否,又传无其事,杜弘通其义,故为两解。刘不寻杜旨而规其过,非也。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公如晋。

  【传】十二年,春,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武子救台,遂入郓,(乘胜入郓,报见伐。)取其钟以为公盘。

  夏,晋士鲂来聘,且拜师。谢前年伐郑师。

  秋,吴子寿梦卒。寿梦,吴子之号。临於周庙,礼也。周庙,文王庙也。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吴始通,故曰“礼”。

  ○临,力荫反,下同。

  [疏]注“周庙”至“曰礼”。

  ○正义曰:杜以下文周庙尊於周公之庙,知是文王庙也。以郑祖厉王,立所出王庙,知为周公出文王,故鲁立其庙也。哀二年,蒯聩祷云:“敢昭告皇祖文王。”卫亦立文王庙也。《郊特牲》曰:“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公庙之设於私家,非礼也。”而诸侯得立王庙者,彼谓无功德,非王命而辄自立之,则为非礼。鲁、卫有大功德,王命立之,是其正也。郑祖厉王,亦然。此是常礼,特於吴子而传发例者,以吴始通,公能体礼,故於此言“礼也”。

  凡诸侯之丧,异姓临於外,於城外,向其国。

  ○向,或作“乡”,许亮反。

  [疏]注“於城外向其国”。

  ○正义曰:《礼 奔丧之记》云:“哭父之党於庙,母妻之党於寝,师於庙门外,朋友於寝门外,所识於野张帷。”此传言“於外”,与彼“於野”同,於城外,向其国,张帷而哭之耳。

  同姓於宗庙,所出王之庙。

  [疏]“同姓於宗庙”。

  ○正义曰:此即周庙也。但发大例,意通古今,故不复斥言周耳。其实於周之世,亦周庙也。异姓之国,无所出王之庙者,其哭同姓,必不得同诸异姓,亦当於祖庙。

  同宗於祖庙,始封君之庙。同族於祢庙。父庙也。同族,谓高祖以下。

  ○祢,乃礼反。是故鲁为诸姬,临於周庙。诸姬,同姓国。

  ○为,于伪反,下皆同。为邢、凡、蒋、茅、胙、祭,临於周公之庙。即祖庙也。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共祖周公。

  ○邢音刑。蒋,将丈反。案富辰所称邢在蒋下,今传在凡上,未知何者为是。茅,亡交反。胙,才故反。祭,侧界反,徐又如

译不可废除。您就接受它吧!”魏绛从此开始享有金石之乐,这是符合礼制的。礼制规定,大夫有功便赏赐音乐。

[疏]注“礼大”至“赐乐”。

○正义说:因为魏绛蒙受赏赐,才开始享有金石之乐,可知未受赏赐时是不允许拥有的。赏赐后说“符合礼制”,可知礼法允许赏赐。《周礼·小胥》说:“大夫设两架编钟编磬,士设一架。”《乡饮酒礼》说:“笙乐进入堂下,磬在南北面。”《乡射礼》说:“悬挂在洗的东北,西面。”《丧大记》说:“生病时,国君和大夫撤去悬挂的钟磬。”这说明大夫可以拥有钟磬之乐。有功才赏赐,正是正礼。只说魏绛有金石之乐,没提女乐。女乐是房中私宴之乐,或许不以此赏赐。

秦国的庶长鲍、庶长武率领军队攻打晋国以救援郑国。庶长,是秦国的爵位。不记载“救援郑国”,是因为郑国已归属晋国,没有什么可救的。

○长,读作“丈”,下文及注同。鲍,读作“卯”。鲍先侵入晋国境内,士鲂抵御他,轻视秦军而没有设防。壬午日,武从辅氏渡河。

○御,读作“吕”,后文同。与鲍夹击晋军。己丑日,秦、晋在栎地交战,晋军大败,是因为轻视秦国。不记载“大败”,是因为晋国以轻视秦国而失败为耻,所以没有上报。栎,是晋国地。

○栎,读作“力”,徐音“灼”。易,读作“豉”。

【经】鲁襄公十二年,春季,周王二月,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包围了台。(琅邪费县南有台亭。

○台,读作“才”,又音“台”,一音“翼之”。)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于是攻入郓。(郓,是莒国的城邑。

○郓音“运”。)

夏季,晋侯派士鲂来鲁国聘问。

秋季,九月,吴子乘去世。五年在戚地会盟,鲁公没有参与结盟,而吴国以名号来报丧。

○与音“预”。

[疏]注“五年”至“以名”。

○正义说:刘炫说:“杜预在五年注中,认为鲁公参与了盟会,回国后没有以盟会告庙。现在注中说‘在戚地会盟,鲁公不参与结盟,而吴国以名号报丧’,为何两处注自相矛盾?现在知道刘炫的诘难不对,是因为戚地盟会经文既没记载鲁公是否参与,传文也没提及此事,杜弘通晓其义,所以给出两种解释。刘炫不探寻杜预的本意而指责其过错,是不对的。

冬季,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鲁公前往晋国。

【传】十二年,春季,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包围了台。季武子救援台,于是攻入郓,(乘胜攻入郓,报复被攻打。)取来钟铸造成公用的盘。

夏季,晋国士鲂来聘问,并且拜谢军队。感谢前年攻打郑国的军队。

秋季,吴子寿梦去世。寿梦,是吴子的谥号。在周庙哭吊,符合礼制。周庙,是文王庙。周公出自文王,所以鲁国立其庙。吴国开始通好,所以说“符合礼制”。

○临,读作“荫”,下文同。

[疏]注“周庙”至“曰礼”。

○正义说:杜预根据下文周庙尊于周公之庙,知道是文王庙。因为郑国祖厉王,立所出王的庙,知道是周公出自文王,所以鲁国立其庙。哀公二年,蒯聩祈祷说:“敢昭告皇祖文王。”卫国也立文王庙。《郊特牲》说:“诸侯不敢祖天子,大夫不敢祖诸侯,而在私家设立公庙,是不合礼的。”而诸侯得以立王庙,那是指没有功德,非王命而擅自设立的,则为非礼。鲁、卫有大功德,王命立之,这是正当的。郑国祖厉王,也是如此。这是常礼,特别在吴子这里传文发出条例,是因为吴国开始通好,鲁公能体察礼制,所以在这里说“符合礼制”。

凡是诸侯的丧事,异姓在城外哭吊,朝向其国。

○向,或作“乡”,读作“亮”。

[疏]注“於城外向其国”。

○正义说:《礼记·奔丧之记》说:“哭父之党于庙,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外,所识于野外张帷。”此传文说“于外”,与彼“于野”同,在城外,朝向其国,张帷而哭之。

同姓在宗庙,即所出王的庙。

[疏]“同姓於宗庙”。

○正义说:这就是周庙。但发出大例,意通古今,所以不再斥言周。其实于周之世,也是周庙。异姓之国,没有所出王之庙的,其哭同姓,必不得同诸异姓,也应当在祖庙。

同宗在祖庙,即始封君之庙。同族在祢庙。即父庙。同族,指高祖以下。

○祢,读作“礼”。所以鲁国为诸姬,在周庙哭吊。诸姬,是同姓国。

○为,读作“伪”,下文同。为邢、凡、蒋、茅、胙、祭,在周公之庙哭吊。即祖庙。六国都是周公的支子,别封为国,共祖周公。

○邢音“刑”。蒋,读作“丈”。案富辰所称邢在蒋下,今传在凡上,未知何者为是。茅,读作“交”。胙,读作“故”。祭,读作“界”,徐音“如”。

字。

  冬,楚子囊、秦庶长无地伐宋,师于杨梁,以报晋之取郑也。取郑在前年。梁国雎阳县东有地名杨梁。

译字。

冬天,楚国的子囊和秦国的庶长无地攻打宋国,军队驻扎在杨梁,以此来报复晋国夺取郑国的事。夺取郑国发生在前一年。梁国的雎阳县东面有地名叫做杨梁。

○长,丁丈反,下同。

  灵王求后于齐,齐侯问对於晏桓子。桓子对曰:“先王之礼辞有之。天子求后於诸侯,诸侯对曰:‘夫妇所生若而人。不敢誉,亦不敢毁,故曰若如人。

  ○誉音馀,又如字。妾妇之子若而人。’言非適也。適,丁历反。无女而有姊妹及姑姊妹,

  [疏]“及姑姊妹”。

  ○正义曰:《释亲》云:“父之姊妹曰姑。”樊光曰:“《春秋传》云‘姑姊妹’,然则古人谓姑为姑姊妹。盖父之姊为姑姊,父之妹为姑妹。”《列女传》:“梁有节姑妹,入火而救兄子。”是谓父妹为姑妹也。后人从省,故单称为姑也。古人称祖父,近世单称祖,亦此类也。

  则曰‘先守某公之遗女若而人。’”齐侯许昏,王使阴里结之。阴里,周大夫。结,成也。为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传。

  ○守,手又反。夏,户雅反。

  公如晋朝,且拜士鲂之辱,礼也。士鲂聘在此年夏,嫌君臣不敌,故曰“礼也”。

  秦嬴归于楚。秦景公妹,为楚共王夫人。

  ○嬴音盈。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子庚,庄王子午也。诸侯夫人,父母既没,归宁使卿,故曰“礼”。

  [疏]“秦嬴”至“礼也”。

  ○正义曰:此事不见於经,而传自广记备言,以明礼之事耳。楚共王以成元年即位,秦嬴归楚,盖应多年。传因子庚之聘,发其归楚,非此年归,而即使归宁。案昭元年,秦针奔晋,传云其母曰“弗去惧选”。针则景公之弟,昭元年,其母犹在。此注云“父母既没,归宁使卿”者,父母并在,则身自归宁。若父没母存,身不自归,则亦使卿宁也。杜云“父母既没”,连言之耳。

卷三十二 襄十三年,尽十五年

 卷三十二 襄十三年,尽十五年

  【经】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晋。

  夏,取邿。邿,小国也。任城亢父县有邿亭。传例曰:“书取,言易也。”

  ○邿音诗。任音壬。亢,苦浪反,又音刚。父音甫。易,以豉反,传同。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共王也。成二年,大夫盟于蜀。

  冬,城防。

  【传】十三年,春,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礼也。(书勋劳於策也。桓二年传曰:“公”至“自唐告於庙也。凡公行告於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桓十六年传又曰:“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然则还告庙及饮至及书劳三事,偏行一礼,则亦书至。悉阙乃不书至。传因献子之事,以发明凡例。《释例》详之。

  ○舍如字,又音舍。)

  [疏]注“书勋”至“详之”。

  ○正义曰:其书劳与策勋,一也。《周礼》:“王功曰勋,事功曰劳。”对则勋大而劳小,故传变文以包之。注云“书勋劳於策”,明其不异也。桓二年传发凡例,有告庙也,饮至也。策勋也。桓十六年传言“饮至”,此年传言“书劳”,二者各举其一,所以反覆凡例。以此知三事,偏行一礼,则亦书至。悉阙,乃不书至耳。所云“偏行一礼”,谓偏行告至。其饮至、策勋,则不可偏行也。何则?告庙因行饮至,舍爵而即策勋。策勋、饮至,并行之於庙,岂得不告至,而在庙聚饮乎?不告至而入庙书劳乎?明其决不然矣。但告至巳后,或饮至而不书劳,或书劳而不饮至,二事或有阙其一者,传因献子书劳,复言“礼也”。所以发明凡例。《释例》曰:“公行,或朝或会,或盟或伐,得礼失礼,其事非一,故传随而释之。於盟释告庙,嫌他例不通,故复总云‘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此以明公之出竟,当无不告。及其反也,则必饮至,有功成策勋。故公至自伐郑,传重言以饮至之礼;孟献子书劳于庙,传复云‘礼’,所以反覆凡例也。公朝於晋,而献子书劳,知策勋非唯讨伐之功。虽或常行,有以定国安民,亦书功於庙也。然则凡反行饮至,必以嘉会昭告祖祢。有功则舍爵策勋,无劳告事而已。”

  夏,邿

译○长,音丈,下文同。

灵王向齐国求娶王后,齐侯向晏桓子询问应对之辞。桓子回答说:“先王的礼制辞令中有规定。天子向诸侯求娶王后,诸侯应对说:‘夫妇所生的女儿有若干人。不敢称誉,也不敢诋毁,所以说像普通人一样。

○誉,音馀,又读本字。妾妇所生的女儿有若干人。’这是说明她们不是嫡出。適,音历。如果没有女儿,而有姊妹及姑姊妹,

[疏]“及姑姊妹”。

○正义曰:《释亲》说:“父亲的姊妹叫姑。”樊光说:“《春秋传》说‘姑姊妹’,那么古人称姑为姑姊妹。大概父亲的姐姐叫姑姊,父亲的妹妹叫姑妹。”《列女传》说:“梁国有节姑妹,跳入火中救哥哥的儿子。”这是称父亲的妹妹为姑妹。后人从简,所以单独称为姑。古人称祖父,近世单独称祖,也是这类情况。

就说‘先君某公遗留的女儿有若干人。’”齐侯答应婚事,灵王派阴里去缔结婚约。阴里,是周朝的大夫。结,是完成的意思。这是为十五年刘夏迎娶王后作传。

○守,音又。夏,音雅。

鲁襄公到晋国朝见,并且拜谢士鲂的屈尊聘问,这是合乎礼的。士鲂聘问在当年夏天,嫌君臣地位不对等,所以说“合乎礼”。

秦嬴回到楚国。秦景公的妹妹,做楚共王的夫人。

○嬴,音盈。楚司马子庚聘问秦国,为夫人归宁,合乎礼。子庚,是庄王子午。诸侯的夫人,父母去世后,归宁要派卿,所以说“合乎礼”。

[疏]“秦嬴”至“礼也”。

○正义曰:这件事没有记载在经文中,而传文广泛记录详细叙述,是为了阐明礼制罢了。楚共王在成公元年即位,秦嬴回到楚国,大概已经多年。传文因为子庚的聘问,提及她回到楚国,并不是这一年才回去,而是随即归宁。查考昭公元年,秦针逃奔晋国,传文说他的母亲说“不去恐怕被选”。秦针是景公的弟弟,昭公元年,他的母亲还在。此注说“父母既没,归宁使卿”,父母都在,则亲自归宁。如果父亲去世母亲还在,本人不亲自回去,也派卿去归宁。杜预说“父母既没”,是连在一起说的。

卷三十二 襄公十三年,到十五年

卷三十二 襄公十三年,到十五年

【经】十三年,春天,鲁襄公从晋国回来。

夏天,攻取邿。邿,是小国。任城亢父县有邿亭。传文条例说:“记载取,是说容易。”

○邿,音诗。任,音壬。亢,音浪,又音刚。父,音甫。易,音豉,传文同。

秋天,九月,庚辰日,楚子审去世。是共王。成二年,大夫在蜀地结盟。

冬天,修筑防城。

【传】十三年,春天,鲁襄公从晋国回来,孟献子在宗庙记载勋劳,合乎礼。(在简策上记载勋劳。桓二年传文说:“公”至“从唐回来在宗庙告祭。凡是国君出行在宗庙告祭,回来举行”至“放下酒杯记载勋劳。合乎礼。桓十六年传文又说:“公从伐郑回来,用饮至的礼。”那么回来告庙和饮至和记载勋劳三件事,只实行一项,也记载至。全部缺失才不记载至。传文因为献子的事,来阐明凡例。《释例》详细记载。

○舍,读本字,又音舍。)

[疏]注“书勋”至“详之”。

○正义曰:记载勋劳和策勋,是一样的。《周礼》说:“王功叫勋,事功叫劳。”相对而言勋大劳小,所以传文变换文辞来包含它。注解说“在简策上记载勋劳”,说明没有不同。桓二年传文阐明凡例,有告庙,有饮至,有策勋。桓十六年传文说“饮至”,这一年传文说“书劳”,两者各举其一,所以反复阐明凡例。由此知道三件事,只实行一项,也记载至。全部缺失,才不记载至。所说的“只实行一项”,是指只实行告至。那饮至、策勋,就不能只实行一项。为什么呢?告庙因为举行饮至,放下酒杯就策勋。策勋、饮至,在宗庙并行,怎么能不告至,而在宗庙聚饮呢?不告至而进入宗庙记载勋劳呢?明白这绝对不可能。只是告至之后,或者饮至而不记载勋劳,或者记载勋劳而不饮至,两件事有时缺失其中一项,传文因为献子记载勋劳,又说“合乎礼”。所以阐明凡例。《释例》说:“国君出行,或者朝见或者会盟,或者结盟或者征伐,合乎礼不合乎礼,事情不一,所以传文随之解释。在结盟时解释告庙,嫌其他条例不通,所以又总说‘凡国君出行,在宗庙告祭。回来,饮至、放下酒杯,记载勋劳,合乎礼’。这是为了说明国君出边境,应当无不告祭。等到回来,则一定饮至,有功就记载勋劳。所以公从伐郑回来,传文重复说用饮至的礼;孟献子在宗庙记载勋劳,传文又说‘合乎礼’,所以反复阐明凡例。公朝见晋国,而献子记载勋劳,知道策勋不只是讨伐的功劳。即使是平常出行,有安定国家安抚百姓的,也在宗庙记载功劳。那么凡是回来饮至,一定用嘉会昭告祖先。有功就放下酒杯记载勋劳,无功就告祭罢了。”

夏天,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