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为汪芒氏,於周为长狄氏,今曰大人。’客曰:‘人长之极几何?’仲尼曰:‘僬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过十之,数之极也。’”此言“长狄”,狄之长者,彼言“於周为长狄”。知鄋瞒即是防风氏之后,故以《国语》为说。服云:“伐我不书,讳之。”
译汪芒氏,在周朝称为长狄氏,现在叫做大人。客人问:“人的身高极限是多少?”孔子说:“僬侥氏身高三尺,是矮小的极致。高的人不超过他们的十倍,这是数量的极限。”这里所说的“长狄”,是指狄人中的高个子,文中说“在周朝称为长狄”。由此可知鄋瞒就是防风氏的后代,所以引用《国语》来解释。服虔说:“鲁国讨伐鄋瞒没有记载在史书中,是为了避讳。”
遂伐我。公卜使叔孙得臣追之,吉。侯叔夏御庄叔,庄叔,得臣。
○夏,户雅反。绵房甥为右,富父终甥驷乘。驷乘,四人共车。
○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
冬,十月,甲午,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侨如,鄋瞒国之君,盖长三丈。获侨如,不书,贱夷狄也。
○侨,本作“乔”,其骄反。长,如字,又直亮反。
[疏]注“侨如”至“狄也”。
○正义曰:经书“败狄于咸”,即是败一国也。败其国而获此人,传不言是其将帅,知是其国之君也。《穀梁传》曰:“长狄,瓦石不能害。叔孙得臣最善射者,射其目,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於轼。”何休云:“盖长百尺。”《鲁语》仲尼所云此十倍僬侥氏之长者,故云“盖长三丈”。《鲁语》言“不过十之”,是疑之言,故云“盖”也。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彼获婴儿归,书之。此获侨如不书者,潞国大,其君贵,故书之;此国小,侨如贱,不书,贱夷狄也。
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摏犹冲也。
○摏,舒容反。喉音侯。戈,古禾反。
[疏]“摏其喉以戈杀之”。
○正义曰:《考工记》戈之长六尺六寸耳,得及长狄之喉者。兵车之法,皆三人共乘。鲁、宋与长狄之战,车皆四乘,改其乘,必长其兵。谓之戈,盖形如戈也。
埋其首於子驹之门,子驹,鲁郭门。骨节非常,恐后世怪之,故详其处。
○处,昌吕反。以命宣伯。得臣待事而名其三子,因名宣伯曰侨如,以旌其功。
○名,如字,或亡政反。
[疏]注“得臣”至“其功”。
○正义曰:襄三十年传说此事云:“叔孙庄叔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皆以名其子。”定八年传称“鲁苫越生子,将待事而名之。阳州之役获焉,名之曰阳州”。知得臣亦待事以名其三子,以旌章其功也。此三子未必同年而生,或生讫待事,或事后始生,欲以章己功,取彼名而名之也。
初,宋武公之世,鄋瞒伐宋。在春秋前。
[疏]注“在春秋前”。
○正义曰:《史记 十二诸侯年表》宋武公即位十八年,以鲁惠公二十一年卒。卒在春秋前二十六年,不知鄋瞒以何年伐宋也。
司徒皇父帅师御之,耏班御皇父充石,皇父,戴公子。充石,皇父名。
○御,本亦作“御”,鱼吕反。耏音而。
[疏]注“皇父”至“父名”。
○正义曰:皇父,戴公子,《世本》文。古人连言名字者,皆先字后名。且此人子孙以“皇”为氏,知皇父字,充石名。
公子穀甥为右、司寇牛父驷乘,以败狄于长丘,长丘,宋地。获长狄缘斯,缘斯,侨如之先。
[疏]“获长狄缘斯”。
○正义曰:服虔云“不言所埋,埋其身首同处於战地可知”。
皇父之二子死焉。皇父与穀甥及牛父皆死,故耏班独受赏。
[疏]注“皇父”至“受赏”。
○正义曰:贾逵云“皇父与穀甥牛父三子皆死”。郑众以为穀甥牛父二人死耳,皇父不死。马融以为皇父之二子从父在军,为敌所杀,名不见者,方道二子死,故得胜之。如今皆死,谁杀缘斯?服虔云:“杀缘斯者,未必三子之手,士卒获之耳。”下言“宋公以门赏耏班”,班为皇父御而有赏,三子不见赏,疑皆死。贾君为近之。如马之言,於传文为顺。但班独受赏,知三子皆死,故杜亦同之。
宋公於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门,关门。征,税也。
○税,舒锐反。
[疏]注“门,关门。征,税也”。
○正义曰:礼惟关门有征,知门是关门也。《周礼 司关》“司货贿之出入。掌其治禁,与其征廛。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郑玄云:“征廛者,货贿之税。”《孟子》曰:“关,几而不征,则天下行旅皆说,而原出於其涂矣。”如彼文,知出入关者必有征税,但不知几而税一也。然据礼文,城门亦有征
译于是狄人侵犯我国。鲁僖公占卜,派遣叔孙得臣追击狄人,卦象吉利。侯叔夏为庄叔驾车,庄叔就是得臣。
○夏,音户雅。绵房甥担任车右,富父终甥担任驷乘。驷乘,指四人共同乘坐一辆战车。
○乘,音绳证,注及下文皆同。
冬季,十月,甲午日,在咸地击败狄人,俘获长狄侨如。侨如,是鄋瞒国的国君,大概身高三丈。俘获侨如,《春秋》没有记载,是因为轻视夷狄。
○侨,本作“乔”,音其骄。长,读如字,又音直亮。
[疏]注“侨如”至“狄也”。
○正义曰:经文记载“在咸地击败狄人”,这就是击败了一个国家。击败其国而俘获此人,传文中没有说他是将领,可知他是该国的国君。《穀梁传》说:“长狄,瓦石不能伤害他。叔孙得臣是最善于射箭的人,射中他的眼睛,身体横躺占九亩之地。砍下他的头载在车上,眉毛露在车轼上。”何休说:“大概身高百尺。”《鲁语》中孔子所说此人身高是僬侥氏的十倍,所以说“大概身高三丈”。《鲁语》说“不超过十倍”,这是表示怀疑的说法,所以说“大概”。宣公十五年记载“晋国军队灭掉赤狄潞氏,把潞子婴儿带回来”。那里俘获婴儿带回来,经文有记载。这里俘获侨如没有记载,是因为潞国大,其国君尊贵,所以记载;这里国家小,侨如卑贱,不记载,是因为轻视夷狄。
富父终甥用戈刺穿他的喉咙,杀死了他。摏,就是冲撞的意思。
○摏,音舒容。喉,音侯。戈,音古禾。
[疏]“摏其喉以戈杀之”。
○正义曰:《考工记》记载戈的长度只有六尺六寸,能够刺到长狄喉咙的原因。兵车的制度,都是三人共乘。鲁、宋与长狄作战,车都是四人共乘,改变了乘车人数,必然加长兵器。称之为戈,大概形状像戈。
把他的头埋在子驹门,子驹,是鲁国的外城门。因为他的骨节异于常人,担心后世的人感到怪异,所以详细记载埋葬的地方。
○处,音昌吕。以此命名宣伯。得臣等待立功后才给三个儿子命名,因此命名宣伯叫侨如,以表彰他的功劳。
○名,读如字,或音亡政。
[疏]注“得臣”至“其功”。
○正义曰:襄公三十年传记载此事说:“叔孙庄叔在咸地击败狄人,俘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都用这些名字给儿子命名。”定公八年传称“鲁苫越生了儿子,将要等待立功后才给他命名。阳州之战俘获了敌人,给他命名为阳州”。知道得臣也是等待立功后才给三个儿子命名,以彰显他的功劳。这三个儿子未必同年出生,有的可能是出生后等待立功,有的可能是立功后才出生,想要彰显自己的功劳,取敌人的名字来给儿子命名。
起初,宋武公在位时,鄋瞒国攻打宋国。这在春秋之前。
[疏]注“在春秋前”。
○正义曰:《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记载宋武公即位十八年,在鲁惠公二十一年去世。去世在春秋之前二十六年,不知道鄋瞒在哪一年攻打宋国。
司徒皇父率领军队抵御,耏班为皇父充石驾车,皇父,是戴公的儿子。充石,是皇父的名字。
○御,本亦作“御”,音鱼吕。耏,音而。
[疏]注“皇父”至“父名”。
○正义曰:皇父是戴公的儿子,这是《世本》的记载。古人连称名字时,都是先字后名。况且此人的子孙以“皇”为氏,知道皇父是字,充石是名。
公子穀甥担任车右,司寇牛父担任驷乘,在长丘击败狄人,长丘,是宋国的地方。俘获长狄缘斯,缘斯,是侨如的祖先。
[疏]“获长狄缘斯”。
○正义曰:服虔说“没有说埋葬的地方,可知身体和头都埋葬在战地”。
皇父的两个儿子死在那里。皇父与穀甥及牛父都死了,所以只有耏班受到赏赐。
[疏]注“皇父”至“受赏”。
○正义曰:贾逵说“皇父与穀甥、牛父三人全都死了”。郑众认为只有穀甥、牛父两人死了,皇父没死。马融认为皇父的两个儿子跟随父亲在军中,被敌人杀死,名字没有出现,是因为正在说两个儿子死了,所以得胜。如果现在都死了,谁杀了缘斯?服虔说:“杀缘斯的,未必是这三个人的手,而是士卒俘获的。”下文说“宋公把城门赏给耏班”,耏班为皇父驾车而有赏赐,三人没有看到赏赐,怀疑都死了。贾君的说法比较接近。按照马融的话,与传文顺畅。但只有耏班受赏,知道三人全死了,所以杜预也赞同这个说法。
宋公因此把城门赏给耏班,让他收取那里的赋税,门,指关门。征,指税。
○税,音舒锐。
[疏]注“门,关门。征,税也”。
○正义曰:礼制中只有关门有征税,知道门是关门。《周礼·司关》“管理货物财物的出入。掌管其治理禁令,以及征税和仓库。国家遭遇灾荒瘟疫,则没有关门的征税”。郑玄说:“征税和仓库,是货物财物的税。”《孟子》说:“关卡,只检查而不征税,那么天下的行旅都会高兴,而愿意走这条路。”根据那些文字,知道出入关卡的人必然有征税,只是不知道检查与征税是否一样。然而根据礼文,城门也有征税
。必知关门者,以关门征税其数既多,故昭二十年“逼介之关,暴征其私”。是关禁之重异於城门。此云食其征税,故知关税也。
译必定知道“关门”指的是什么,是因为关门征收的税赋数量很多,所以《左传》昭公二十二年记载“逼迫边界的关卡,强行征收其私人的财物”。这说明关卡的禁令比城门更为严酷。这里说“食其征税”,因此知道这是关税。
谓之耏门。晋之灭潞也,在宣十五年。
○潞音路。获侨如之弟焚如。齐襄公之二年,鲁桓之十六年。鄋瞒伐齐,齐王子成父获其弟荣如,荣如,焚如之弟。焚如后死而先说者,欲其兄弟伯季相次。荣如以鲁桓十八年死,至宣十五年一百三岁,其兄犹在。传言既长且寿,有异於人。王子成父,齐大夫。
○且寿,如字,一音授。埋其首於周首之北门。周首,齐邑。济北穀城县东北有周首亭。卫人获其季弟简如,伐齐退走,至卫见获。鄋瞒由是遂亡。长狄之种绝。
○种,章勇反。
[疏]注“长狄之种绝”。
○正义曰:此时长狄种绝,仲尼犹云“今日大人”者,言当时呼往前长狄为“大人”,未必其时有之。若当时犹有其种,吴人不应怪其骨也。但如此传文长狄有种,种类相生,当有支胤,唯获数人,云其种遂绝,深可疑之。命守封隅之山,赐之以漆为姓,则是出为国主,绵历四代,安得更无支属?唯有四人,且君为民心,方以类聚,不应独立三丈之君,使牧八尺之民。又三丈之人,谁为匹配?岂有三丈之妻为之生产乎?人情度之,深可惑也。《国语》仲尼之谈,《左传》丘明所说,通贤大圣立此格言,不可论其是非,实疑之久矣。苏氏云:《国语》称“今目大人”,但迸居夷狄,不在中国,故云遂亡。《公羊》、《穀梁》并云,长狄兄弟三人,一之齐,一之鲁,一之晋。何以书记异?犹如《史记》所云“秦时大人见於临洮”。
郕大子朱儒自安於夫锺,安,处也。夫锺,郕邑。
○郕音成。儒,如朱反。夫音扶。国人弗徇。徇,顺也。为明年郕伯来奔传。
○徇,似俊反。
【经】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称爵,见公以诸侯礼迎之。
○见,贤遍反。)
[疏]注“称爵”至“迎之”。
○正义曰:此实大子,公以诸侯礼迎之。公既尊之为君,史遂从公之意。成十年“晋侯有疾,立大子州蒲为君,会诸侯伐郑”。经即书为“晋侯”。史官不可反公之心。追言世子,从君所称,更是其实故也。
杞伯来朝。复称伯,舍夷礼。
○复,扶又反,一音服。舍音舍。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既嫁成人,虽见出弃,犹以恩录其卒。
[疏]“既嫁”至“其卒”。
○正义曰:天子诸侯绝期,嫁女於诸侯,则尊同恩。成於敌体,其礼不为降,卒则服大功九月。叔姬既为杞之夫人,虽见出弃,犹以恩录其卒。《丧服》女子既嫁而反在父母之室,从本服为之齐衰期。此既书其卒,当服其本服。杜《谱》不知此叔姬是何公之女。要姑与姊妹皆服期也。《释例》曰:“出弃之女反在父母之室,则与既笄成人者同,故亦书‘卒’也。”杞叔姬卒,《穀梁》以为公母姊妹,谓同母姊妹。
夏,楚人围巢。巢,吴楚间小国。卢江六县东有居巢城。
秋,滕子来朝。秦伯使术来聘。术不称氏,史略文。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不书败绩,交绥而退,不大崩也。称“人”,秦晋无功,以微者告也。“皆陈曰战”,例在庄十一年。河曲在河东蒲坂县南。
○陈,直觐反。坂音反。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郓,莒、鲁所争者。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即郓也。以其远逼外国,故帅师城之。
○郓音军。幕音莫。员音云,一音运,本又作“郓”,音同。
【传】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自安於外邑故。)大子以夫锺与郕邽来奔。(郕邽亦邑。
○邽音圭。)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非公宠叛人。)故书曰:“郕伯来奔。”不书地,尊诸侯也。(既尊以为诸侯,故不复见其窃邑之罪。
○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杞桓公来朝,始朝公也。公即位,始来朝。
[疏]“传始朝公也”。
○正义曰:刘炫云:“鲁公新立,邻国及时来朝,则曰‘公即位’。而
译称之为耏门。晋国灭掉潞国,是在鲁宣公十五年。
○“潞”音路。俘获了侨如的弟弟焚如。这是在齐襄公二年,也就是鲁桓公十六年。鄋瞒进攻齐国,齐国大夫王子成父俘获了鄋瞒的弟弟荣如,荣如是焚如的弟弟。焚如后来死却先被提及,是为了让他们的兄弟长幼次序相连。荣如在鲁桓公十八年死去,到鲁宣公十五年已经一百零三年了,他的兄长还活着。传文说他们既长寿又高寿,不同于常人。王子成父是齐国的大夫。
○“且寿”,按原字读,另一音读“授”。把他们的头埋在周首城的北门。周首是齐国的城邑。济北穀城县东北有周首亭。卫国人俘获了他们的幼弟简如,鄋瞒进攻齐国后撤退,走到卫国时被俘获。鄋瞒从此就灭亡了。长狄这一种族断绝了。
○“种”,音“章勇反”。
[疏]注“长狄之种绝”。
○正义说:此时长狄种族断绝,孔子却说“今日大人”,意思是当时称呼以前的长狄为“大人”,未必当时还有这样的人。如果当时还有他们的种族,吴国人就不应对其骨骼感到奇怪。但按照传文所说,长狄有种族,种类相生,应当有分支后裔,只俘获了几个人,就说他们的种族断绝,这很令人怀疑。命令他们守卫封隅山,赐给他们漆姓,这就是说他们出来成为国君,绵延四代,怎么还会没有分支亲属?只有四个人,况且国君是民众的心,同类相聚,不应让三丈高的国君,去放牧八尺高的民众。再说三丈高的人,谁来做配偶?难道有三丈高的妻子为他们生育吗?按常理推测,这很令人困惑。《国语》中孔子的谈论,《左传》中丘明的叙述,通达贤明的大圣立下这些格言,不可议论其是非,我实在怀疑很久了。苏氏说:《国语》称“今日大人”,只是他们流散居住在夷狄之地,不在中原,所以说他们灭亡了。《公羊传》、《穀梁传》都说,长狄兄弟三人,一个到齐国,一个到鲁国,一个到晋国。为什么史书记载不同?就像《史记》所说“秦时大人见于临洮”一样。
郕国太子朱儒安居在夫锺,安,是居住的意思。夫锺是郕国的城邑。
○“郕”音成。“儒”,音“如朱反”。“夫”音扶。郕国人不服从。徇,是顺从的意思。这是为明年郕伯来投奔鲁国作传。
○“徇”,音“似俊反”。
【经】鲁宣公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郕伯来投奔。(称爵位,表明鲁公以诸侯之礼迎接他。
○“见”,音“贤遍反”。)
[疏]注“称爵”至“迎之”。
○正义说:这实际上是太子,鲁公以诸侯之礼迎接他。鲁公既然尊他为国君,史官就顺从鲁公的意思。成公十年“晋侯生病,立太子州蒲为国君,会合诸侯讨伐郑国”。经文就记载为“晋侯”。史官不能违背国君的心意。追述称他为世子,顺从国君的称呼,更是符合实际的原因。
杞伯来朝见。再次称伯,是舍弃夷狄之礼。
○“复”,音“扶又反”,另一音“服”。“舍”音舍。
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既然出嫁成人,即使被休弃,仍因恩情记录她的去世。
[疏]“既嫁”至“其卒”。
○正义说:天子诸侯断绝为期一年的丧服,嫁女给诸侯,则尊卑相同,恩情相等。与地位相等的人结为婚姻,其礼仪不降等,去世则服大功九月。叔姬既然做了杞国的夫人,即使被休弃,仍因恩情记录她的去世。《丧服》规定,女子出嫁后返回父母家,按本服服齐衰期年。这里既然记载她的去世,就应当服本服。杜预的《谱》不知道这位叔姬是哪位鲁公的女儿。总之,姑母和姐妹都服期年丧。《释例》说:“被休弃的女子返回父母家,则与已行笄礼成人者相同,所以也记载‘卒’。”杞叔姬去世,《穀梁传》认为是鲁公母亲的姐妹,即同母姐妹。
夏季,楚国人包围巢国。巢是吴国和楚国之间的小国。庐江六县东有居巢城。
秋季,滕子来朝见。秦伯派术来聘问。术不称氏,是史官省略文字。
冬季,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国人在河曲交战。不记载战败,是因为双方军队互相撤退,没有大崩溃。称“人”,是因为秦晋无功,以微小者报告。“双方列阵称为战”,条例在庄公十一年。河曲在河东蒲坂县南。
○“陈”,音“直觐反”。“坂”音反。
季孙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和郓的城墙。郓是莒国和鲁国争夺的地方。城阳姑幕县南有员亭。员就是郓。因为那里逼近外国,所以率领军队修筑城墙。
○“郓”音军。“幕”音莫。“员”音云,另一音运,原本也作“郓”,音同。
【传】十二年,春季,郕伯去世,郕国人立了新君。(太子安居在外邑的缘故。)太子带着夫锺和郕邽来投奔。(郕邽也是城邑。
○“邽”音圭。)鲁公以诸侯之礼迎接他,是不合礼的。(不是国君宠信叛人。)所以记载说:“郕伯来投奔。”不记载地名,是尊重诸侯。(既然尊他为诸侯,所以不再显示他窃取城邑的罪过。
○“复”,音“扶又反”。“见”,音“贤遍反”。)
杞桓公来朝见,这是开始朝见鲁公。鲁公即位,他才来朝见。
[疏]“传始朝公也”。
○正义说:刘炫说:“鲁公新立,邻国及时来朝,就说‘公即位’。而
来朝晚,则云‘始朝公也’。诸侯自新立,来及时者,则云‘即位’,而来见晚,则云“始见霸主’。即位,鲁君往朝,则曰‘朝嗣君’。鲁君新立,往朝大国,则曰‘即位而往见’也”。
译如果诸侯来朝见的时间晚了,就记载为“开始朝见国君”。新即位的诸侯,如果来朝见及时,就记载为“即位”,如果来朝见晚了,就记载为“开始朝见霸主”。如果是鲁君去朝见新即位的国君,就记载为“朝见嗣君”。如果是鲁君新即位,去朝见大国,就记载为“即位后前往朝见”。
且请绝叔姬而无绝昏,公许之。不绝昏,立其娣以为夫人。不书来归,未归而卒。
[疏]注“不绝”至“而卒”。
○正义曰:传言请“无绝昏”,成五年有“杞叔姬来归”,故知立其娣为夫人也。其娣亦字“叔”者,周之法称“叔”也。《释例》曰:“杞桓公以僖二十三年即位,襄六年卒,凡在位七十一年。文、成之世,经书‘叔姬’二人,一人卒,一人出,皆杞桓公夫人也。传例‘出曰来归’,不书来归,未归而卒也。既归而卒,亦当书之。成五年‘杞叔姬来归’,八年书‘卒’是也。宣十六年‘郯伯姬来归’,后不书‘卒’者,或更嫁於大夫,故不书卒耳。”
二月,叔姬卒。不言杞,绝也。既许其绝,故不言杞。书叔姬,言非女也。女未笄而卒,不书。
○笄,古兮反。
楚令尹大孙伯卒。成嘉为令尹。若敖曾孙,子孔。群舒叛楚。群舒,偃姓,舒庸、舒鸠之属。今庐江南有舒城。舒城西南有龙舒。
[疏]注“群舒”至“龙舒”。
○正义曰:《世本》“偃姓,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以其非一,故言“属”以包之。
夏,子孔执舒子平及宗子,遂围巢。平,舒君名。宗、巢二国,群舒之属。
秋,滕昭公来朝,亦始朝公也。
秦伯使西乞术来聘,且言将伐晋。襄仲辞玉,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临鲁国,镇抚其社稷,重之以大器,寡君敢辞玉。”大器,圭璋也。不欲与秦为好,故辞玉。
○好,呼报反,注及下同。重,直用反。璋音章。
[疏]“大器”至“辞玉”。
○正义曰:聘君用圭,享用璧;聘夫人用璋,享用琮。《聘礼记》曰:“凡四器者,唯其所宝,以聘可也。”故知所言大器是圭璋也。《考工记 玉人》云:“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聘礼记》云:“所以朝天子,圭与缫皆九寸。问诸侯,朱绿缫八寸。”郑玄云“於天子曰朝,於诸侯曰问。记之於聘文互相备”。言“互相备”者,朝诸侯与天子同,聘天子与诸侯同也。所言“朝圭九寸聘圭八寸”,谓上公礼也。使臣出聘,降君一等,故八寸,则侯伯之使当瑑圭六寸,子男之使当瑑璧四寸也。《聘义》曰:“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然则玉必还其来使,而下云“致诸执事以为瑞节”及“襄仲辞之”者,礼聘终,虽复得还玉,初聘之时,其意欲致与主国,但主国谦退,礼终还之。且襄仲辞之者,为不欲与秦为好。
对曰:“不腆敝器,不足辞也”。腆厚也。
○腆,他典反。主人三辞。宾客曰:“寡君原徼福于周公、鲁公以事君,徼,要也。鲁公,伯禽也。言原事君以并蒙先君之福。
○徼,古尧反。要,於尧反,下同。不腆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节,信也。出聘必告庙,故称先君之器。
○瑞,垂伪反。要结好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结二国之好,藉,荐也。
○藉,在夜反,注同。
[疏]注“藉荐也”。正义曰:《聘礼》“执圭所以致君命”,君命致,藉玉而后通。若坐之有荐席然,故以藉为荐也。
是以敢致之。”襄仲曰:“不有君子,其能国乎?国无陋矣。”厚贿之。贿,赠送也。
○贿,呼罪反。
秦为令狐之役故,
○为,于伪反。冬,秦伯伐晋,取羁马。令狐役在七年。羁马,晋邑。
○令,力丁反。晋人御之。赵盾将中军,荀林父佐之;林父代先克。
○将,子匠反,下皆同。郤缺将上军,代箕郑。臾骈佐之;代林父。
○骈,步边反。栾盾将下军,栾枝子,代先蔑。
○栾,力官反。盾,徒本反。胥甲佐之。胥臣子,代先都。范无恤御戎,代步招。
○招,上遥反。以从秦师于河曲。臾骈曰:“秦不能久,请深垒固军以待之。”从之秦人欲战,秦伯谓士会曰:“若何而战?”晋士会七年奔秦。
○垒,力轨
译况且请求断绝与叔姬的婚姻,但不断绝两国的婚约,鲁成公答应了。不断绝婚约,就立她的妹妹作为夫人。史书没有记载“来归”,是因为她还没有归来就去世了。
[疏]注“不绝”至“而卒”。
○正义说:传文中说请求“不断绝婚约”,成公五年有“杞叔姬来归”的记载,所以知道是立她的妹妹为夫人。她的妹妹也字“叔”,这是周代的称呼法。《释例》说:“杞桓公在僖公二十三年即位,襄公六年去世,总共在位七十一年。文公、成公时期,经文中记载的‘叔姬’有两位,一位去世,一位被休弃,都是杞桓公的夫人。传文的体例是‘被休弃说成来归’,没有记载来归,是因为还没有归来就去世了。如果已经归来后去世,也应当记载。成公五年‘杞叔姬来归’,八年记载‘去世’就是例子。宣公十六年‘郯伯姬来归’,后来没有记载‘去世’,可能是改嫁给了大夫,所以不记载去世罢了。”
二月,叔姬去世。不说杞国,表示断绝关系。既然答应断绝关系,所以不说杞国。记载叔姬,表示她不是鲁国的女子。女子未满十五岁去世,不记载。
○笄,音古兮。
楚国令尹大孙伯去世。成嘉担任令尹。他是若敖的曾孙,字子孔。群舒背叛楚国。群舒,是偃姓,包括舒庸、舒鸠等部族。现在庐江以南有舒城。舒城西南有龙舒。
[疏]注“群舒”至“龙舒”。
○正义说:《世本》记载:“偃姓,有舒庸、舒蓼、舒鸠、舒龙、舒鲍、舒龚。”因为不止一个部族,所以用“属”来概括它们。
夏天,子孔俘虏了舒子平以及宗国的国君,于是包围了巢国。平,是舒国国君的名字。宗、巢两国,都是群舒的部族。
秋天,滕昭公来朝见,也是开始朝见鲁成公。
秦穆公派西乞术来聘问,并且说将要讨伐晋国。襄仲推辞接受玉礼,说:“国君不忘记先君的友好,光临鲁国,镇抚我们的国家,又加上贵重的礼物,我们国君怎敢推辞玉礼。”大器,指圭和璋。不想与秦国交好,所以推辞玉礼。
○好,音呼报,注及下同。重,音直用。璋,音章。
[疏]“大器”至“辞玉”。
○正义说:聘问国君用圭,享用璧;聘问夫人用璋,享用琮。《聘礼记》说:“这四种玉器,只取其中珍贵的,用来聘问也可以。”所以知道所说的大器是圭和璋。《考工记·玉人》说:“刻有纹饰的圭和璋长八寸,璧和琮长八寸,用来探问和聘问。”《聘礼记》说:“用来朝见天子的,圭和缫都是九寸。询问诸侯的,朱绿缫长八寸。”郑玄说“对天子叫朝,对诸侯叫问。记载在聘问的文中互相完备”。说“互相完备”,是指朝见诸侯与朝见天子相同,聘问天子与聘问诸侯相同。所说的“朝见用九寸的圭,聘问用八寸的圭”,是指上公的礼节。使臣出使聘问,比国君低一等,所以用八寸,那么侯伯的使臣应当用六寸的刻纹圭,子男的使臣应当用四寸的刻纹璧。《聘义》说:“用圭和璋聘问,是重视礼节。已经聘问后归还圭和璋,这是轻视财物而重视礼节的含义”。那么玉一定要归还给来使,而下面说“交给执事作为瑞节”以及“襄仲推辞”的,是因为聘问结束时,虽然又得到了归还的玉,但在初次聘问时,本意是想送给主国,只是主国谦让,聘问结束后才归还。而且襄仲推辞,是因为不想与秦国交好。
回答说:“不丰厚的破旧器物,不足以推辞。”腆,丰厚。
○腆,音他典。主人三次推辞。宾客说:“我们国君希望从周公、鲁公那里求取福佑来侍奉您,徼,求取。鲁公,指伯禽。意思是希望侍奉您从而共同蒙受先君的福佑。
○徼,音古尧。要,音於尧,下同。不丰厚先君的破旧器物。派下臣交给执事,作为瑞节。节,信物。出使聘问必须告祭宗庙,所以称先君的器物。
○瑞,音垂伪。要结好的使命,是用来借助我们国君的命令,结交两国的友好,藉,进献。
○藉,音在夜,注同。
[疏]注“藉荐也”。正义说:《聘礼》“手持圭用来传达国君的命令”,国君的命令传达,借助玉而后通晓。就像坐着有垫席一样,所以把藉当作进献。
因此才敢送上。”襄仲说:“没有君子,谁能治理国家呢?国家没有简陋的了。”厚厚地赠送礼物。贿,赠送。
○贿,音呼罪。
秦国因为令狐战役的缘故,
○为,音于伪。冬天,秦穆公讨伐晋国,夺取了羁马。令狐战役在七年。羁马,是晋国的城邑。
○令,音力丁。晋国人抵御他们。赵盾率领中军,荀林父辅佐他;林父代替先克。
○将,音子匠,下皆同。郤缺率领上军,代替箕郑。臾骈辅佐他;代替林父。
○骈,音步边。栾盾率领下军,是栾枝的儿子,代替先蔑。
○栾,音力官。盾,音徒本。胥甲辅佐他。是胥臣的儿子,代替先都。范无恤驾车,代替步招。
○招,音上遥。在河曲跟随秦军作战。臾骈说:“秦军不能持久,请求深挖营垒,巩固军队来等待他们。”听从了他的建议。秦人想要交战,秦穆公对士会说:“怎样作战?”晋国的士会在七年逃奔到秦国。
○垒,音力轨
反。
[疏]“深垒固军”。
○正义曰:垒,壁也。军营所处,筑土自卫谓之为垒。深者,高也。高其垒以为军之阻固。案《觐礼》说“为坛深四尺”,郑注云“深,高也”。是其义也。
译返回。
[疏]“深垒固军”。
○正义说:垒,就是壁垒。军队驻扎的地方,修筑土墙来保卫自己,就叫做垒。深,就是高的意思。把壁垒筑得高一些,作为军队的屏障和坚固的依托。查考《觐礼》中说“修筑祭坛,深四尺”,郑玄注解说“深,就是高的意思”。这就是这个意思。
对曰:“赵氏新出其属曰臾骈,必实为此谋,将以老我师也。臾骈,赵盾属大夫,新出佐上军。赵有侧室曰穿,晋君之婿也,侧室,支子。穿,赵夙庶孙。
○穿音川。
[疏]注“侧室”至“庶孙”。正义曰:《文王世子》云“公若有出疆之政,庶子守公宫,正室守大庙”。郑玄云:“正室,適子也。”正室是適子,知侧室是支子,言在適子之侧也。《世族谱》“穿,赵夙之孙”,则是赵盾从父昆弟之子也。盾为正室,故谓穿为侧室。穿别为邯郸氏,赵旃、赵胜、邯郸午是其后也。
有宠而弱,不在军事,弱,年少也,又未尝涉知军事。
○少,诗照反。好勇而狂,且恶臾骈之佐上军也。若使轻者肆焉,其可。”肆,暂往而退也。
○恶,乌路反。轻,遣政反。肆音四。秦伯以璧祈战于河。祷求胜。
○祷,丁老反,一音丁报反。十二月,戊午,秦军掩晋上军,赵穿追之,不及。上军不动,赵穿独追之。反,怒曰:“裹粮坐甲,固敌是求,敌至不击,将何俟焉?”军吏曰:“将有待也。”待可击。
○裹音果。
[疏]“裹粮坐甲”。
○正义曰:甲者,所以制御非常,临敌则被之於身,未战且坐之於地。
穿曰:“我不知谋,将独出。”乃以其属出。宣子曰:“秦获穿也,获一卿矣。僖三十三年,晋侯“以一命命郤缺为卿”,不在军帅之数。然则晋自有散位从卿者。
○帅,所类反。散,悉但反。秦以胜归,我何以报?”乃皆出战,交绥。《司马法》曰:“逐奔不远,从绥不及。逐奔不远则难诱,从绥不及则难陷。”然则古名退军为绥。秦、晋志未能坚战,短兵未至,争而两退,故曰交绥。
○争,争斗之争。
[疏]注“司马”至“两退”。
○正义曰:魏武全引《司马法》云“将军死绥”,旧说绥,郤也。言军郤,将当死。绥必是退军之名。绥训为安,盖兵书务在进取,耻言其退,以安行即为大罪,故以绥为名焉。
秦行人夜戒晋师曰:“两君之士,皆未慭也。明日请相见也。慭,缺也。
○慭,鱼觐反,又鱼辖反。《方言》云:“伤也”。《字林》云:“间也,牛吝反。”
[疏]注“慭缺也”。
○正义曰:慭者,缺之貌。今人犹谓缺为慭也。沈氏云“《方言》云‘慭,伤’。伤即缺也”。下云“死伤未收”,则是已有死者,但不至大崩,未甚丧败,故为“皆未缺也”。
臾骈曰:“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目动,心不安。言肆,声放失常节。
○使,所吏反。将遁矣。薄诸河,必败之。”薄,迫也。
○遁,徒困反。薄,蒲莫反,下同。败,卑卖反。胥甲、赵穿当军门呼曰:“死伤未收而弃之,不惠也;不待期而薄人於险,无勇也。”乃止。晋师止,为宣元年放胥甲传。秦师夜遁。复侵晋,入瑕。
○复,扶又反。
城诸及郓。书,时也。
【经】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无传。再同盟。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朔以僖二十九年即位,其年盟于翟泉,文二年于垂陇,七年于扈。云“再同盟”者,据文公言之。
邾子蘧蒢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蘧,其居反。蒢,丈居反。
[疏]注“未同盟而赴以名”。
○正义曰:蘧蒢,邾子琐之子也。庄二十九年即位,僖元年与鲁盟于荦。而云“未同盟”,盖据文公为言,故云“未同盟”。刘炫以荦盟规之,非也。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无传。义与二年同。
大室屋坏。大庙之室。
○大音泰,注及传同。
[疏]注“大庙之室”。
○正义曰:传称“书,不共”,则於此室当共,知大庙之室也。《明堂位》曰“祀周公於大庙”,此周公之庙坏也。不直言大庙坏,而云“大室屋坏”者,大庙之制其檐四阿,而下当其室中,又拔出为重屋。《明
译回答说:“赵氏新提拔的属官叫臾骈,这一定是他出的主意,目的是要消耗我们的军队。臾骈是赵盾的属大夫,新近出任上军的辅佐。赵氏有个庶子叫穿,是晋君的女婿,庶子即支子。穿是赵夙的庶孙。
穿音川。
[疏]注“侧室”至“庶孙”。正义说:《文王世子》说“国君如果有出国的政务,庶子留守公宫,正室守大庙”。郑玄说:“正室,就是嫡子。”正室是嫡子,就知道侧室是支子,意思是处在嫡子旁边。《世族谱》说“穿是赵夙的孙子”,那么穿就是赵盾堂兄弟的儿子。赵盾是正室,所以称穿为侧室。穿另立邯郸氏,赵旃、赵胜、邯郸午都是他的后代。
穿受宠但柔弱,不参与军事,弱,指年少,又未曾涉猎知晓军事。
少,诗照反。他喜好勇武而狂妄,而且厌恶臾骈辅佐上军。如果派轻装的部队去挑衅,或许可以。”肆,指暂时前往然后撤退。
恶,乌路反。轻,遣政反。肆音四。秦伯用璧在黄河边祈祷求战。祷求胜利。
祷,丁老反,一音丁报反。十二月,戊午日,秦军袭击晋国上军,赵穿追击他们,没追上。上军没有行动,只有赵穿独自追击。赵穿返回,愤怒地说:“带着干粮,坐着铠甲,本来就是寻求敌人,敌人到了却不攻击,还要等待什么?”军吏说:“将有等待的时机。”等待可以攻击的时机。
裹音果。
[疏]“裹粮坐甲”。
○正义说:铠甲,是用来控制非常情况的,临敌时穿在身上,未战时则放在地上。
赵穿说:“我不知道谋划,将独自出击。”于是率领他的部属出击。宣叔说:“秦国俘获了赵穿,就等于俘获了一位卿。僖公三十三年,晋侯‘用一命任命郤缺为卿’,不在军帅的编制内。那么晋国自有散位的从卿。
帅,所类反。散,悉但反。秦国凭借胜利回国,我们拿什么回报?”于是都出战,双方交战后各自撤退。《司马法》说:“追逐逃兵不远,跟随撤退不及。追逐逃兵不远则难以引诱,跟随撤退不及则难以陷入。”那么古代称退军为绥。秦、晋双方意志未能坚定作战,短兵未相接,争战而双方撤退,所以叫交绥。
争,争斗之争。
[疏]注“司马”至“两退”。
○正义说:魏武帝全引《司马法》说“将军死绥”,旧说绥,就是退却。意思是军队退却,将领应当死。绥必定是退军的名称。绥解释为安,大概兵书务在进取,耻于言退,把安稳行进视为大罪,所以用绥来命名。
秦国使者夜间告诫晋军说:“两国的将士,都还没有缺憾。明天请相见。”慭,缺。
慭,鱼觐反,又鱼辖反。《方言》说:“伤”。《字林》说:“间,牛吝反。”
[疏]注“慭缺也”。
○正义说:慭,是缺的样子。现在人还称缺为慭。沈氏说“《方言》说‘慭,伤’。伤就是缺”。下文说“死伤未收”,那么已经有死者,但不至于大崩,未甚丧败,所以说是“都还没有缺憾”。
臾骈说:“使者眼神游移而说话放纵,是害怕我们,眼神游移,心不安。说话放纵,声音放失常节。
使,所吏反。将要逃跑了。逼近到黄河边,一定能打败他们。”薄,迫。
遁,徒困反。薄,蒲莫反,下同。败,卑卖反。胥甲、赵穿在军门呼叫说:“死伤的人没有收殓就抛弃他们,不仁惠;不等到约定的日期就逼近别人于险境,无勇。”于是停止。晋军停止,为宣元年放逐胥甲作传。秦军夜间逃跑。又侵犯晋国,攻入瑕地。
复,扶又反。
修筑诸地和郓地的城墙。书,指时令。
【经】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午日,陈侯朔去世。无传。再次同盟。
[疏]注“再同盟”。
○正义说:朔在僖公二十九年即位,那年在翟泉结盟,文公二年在垂陇,七年在扈。说“再同盟”,是根据文公来说的。
邾子蘧蒢去世。未同盟而赴以名。
蘧,其居反。蒢,丈居反。
[疏]注“未同盟而赴以名”。
○正义说:蘧蒢是邾子琐的儿子。庄公二十九年即位,僖公元年与鲁国在荦结盟。而说“未同盟”,大概是根据文公来说的,所以说“未同盟”。刘炫用荦盟来规劝,是不对的。
从正月起不雨,直到秋七月。无传。义与二年同。
大室的屋坏。大庙的室。
大音泰,注及传同。
[疏]注“大庙之室”。
○正义说:传称“书,不共”,那么在这室应当共,知道是大庙的室。《明堂位》说“祀周公于大庙”,这是周公的庙坏了。不直接说大庙坏,而说“大室屋坏”,大庙的制度其檐四阿,而下当其室中,又拔出为重屋。《明
堂位》云“大庙,天子明堂,复庙重檐,天子之庙饰”。郑云:“复庙,重屋也。”是天子之庙上为重屋。此是大庙当中之室,其上之屋坏,非大庙全坏也。《公羊》作“世室”。传曰:“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大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此鲁公之庙也。曷为谓之世室?世室,犹世世不毁也。”《左传》不辨此是何公之庙,而经谓之“大室”,则此室是室之最大者,故知是周公之庙,非鲁公也。《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不毁则称世室。世室非一君庙名。若是伯禽之庙,则宜举其号谥。且《左氏》经为“大室”,不作世室,故《左氏》先师贾、服等皆以为大庙之室也。坏必更作,书其坏,而不书作者,随即脩之,故不书也。定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启塞从时,讥其缓作,故别书之耳。
译《明堂位》说:“大庙,是天子的明堂,复庙重檐,是天子的宗庙装饰。”郑玄说:“复庙,就是重屋。”这是说天子的宗庙上面是重屋。这里指的是大庙正中的室,它上面的屋顶坏了,并不是大庙全部毁坏。《公羊传》写作“世室”。传文说:“世室是什么?是鲁公的宗庙。周公的宗庙称为大庙,鲁公的宗庙称为世室,其他公的宗庙称为宫,这是鲁公的宗庙。为什么称为世室?世室,就是世世代代不毁弃的意思。”《左传》没有分辨这是哪一位公的宗庙,而经文称之为“大室”,那么这室是宗庙中最大的室,所以知道是周公的宗庙,不是鲁公的宗庙。《明堂位》说:“鲁公的宗庙,是文世室。武公的宗庙,是武世室。”不毁弃的就称为世室。世室不是某一位君主的宗庙名称。如果是伯禽的宗庙,就应当列举他的号谥。况且《左氏》经文作“大室”,不作世室,所以《左氏》的先师贾逵、服虔等都认为这是大庙中的室。毁坏必定要重新建造,记载了毁坏,却不记载建造,是因为随即就修缮了,所以不记载。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和两观发生火灾。十月重新建造雉门和两观”。开启和封闭要顺应时节,讥讽其修缮迟缓,所以另外记载罢了。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沓地阙。
○沓,徒答反。
狄侵卫。无传。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十二月无己丑,己丑,十一月十一日。
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棐,郑地。
○棐,芳味反,又非尾反。
【传】十三年,春,晋侯使詹嘉处瑕,以守桃林之塞。(詹嘉,晋大夫。赐其瑕邑令,帅众守桃林以备秦。桃林在弘农华阴县东潼关。
○詹,章廉反。塞,悉代反。令,力呈反。华,户化反。潼音童。)
[疏]注“詹嘉”至“潼关”。
○正义曰:桃林之塞在南河之南,远处晋之南竟。从秦適周,乃由此路。使詹嘉守此塞者,以秦与东方诸侯远结恩好。及西乞聘鲁,亦应更交馀国,虑其要结外援,东西图己,故使守此阨塞,欲断其来往也。
晋人患秦之用士会也,夏,六卿相见於诸浮。诸浮,晋地。
[疏]“六卿相见於诸浮”。
○正义曰:六卿在朝,旦夕聚集,而特云“相见於诸浮”者,将欲密谋,虑其漏泄,故出就外野,屏人私议。诸浮当是城外之近地耳。
赵宣子曰:“随会在秦,贾季在狄,难日至矣,若之何?”六年贾季奔狄。
○难,乃旦反。日,人实反。中行桓子曰:“请复贾季,中行桓子,荀林父也。僖二十八年始将中行,故以为氏。
○行,户郎反,注同。将,子匠反。能外事,且由旧勋。”有狐偃之旧勋。
[疏]“能外事”。
○正义曰:贾季是狐突之孙,狐偃之子。本是狄人,能知外竟之事。谓知狄之情,得豫为之备。
郤成子曰:“贾季乱,且罪大,杀阳处父故。不如随会,能贱而有耻,柔而不犯,不可犯以不义。
[疏]“能贱而有耻”。
○正义曰:服虔云:“谓能处贱且又知耻。”言不可污辱。
其知足使也,且无罪。”乃使魏寿馀伪以魏叛者,以诱士会,执其帑於晋,使夜逸。魏寿馀,毕万之后。帑,寿馀子。
○知音智。帑音奴。
[疏]注“魏寿”至“之后”。
○正义曰:闵元年晋侯“赐毕万魏”。魏犨者,万之孙,为魏之世適。寿馀为魏邑之主,当是犨之近亲,故云“毕万之后”。
请自归于秦,秦伯许之。许受其邑。履士会之足於朝。蹑士会足,欲使行。
○蹑,女涉反。秦伯师于河西,将取魏。魏人在东。今河北县,於秦为在河之东。寿馀曰:“请东人之能与夫二三有司言者,吾与之先。”欲与晋人在秦者共先告喻魏有司。
○夫音扶。
[疏]“请东”至“之先”。
○正义曰:请旧是东方之人并有才能堪与彼魏邑二三有司说归秦之言者,吾与先行。
使士会。士会辞曰:“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於君。不可悔也。”辞行,示己无去心。
○背音佩,下同。
[疏]“臣死”至“悔也”。
○正义曰:言身拘死於晋,妻为戮於秦,必无益於君,不可改悔。
秦伯曰:“若背其言,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言必归其妻子,明白如河。乃行。绕朝赠之以策,策,马楇。临别授之马楇,并示己所策以展情。绕朝,秦大夫。
○朝,如字,又张遥反。策,本又作“筴”,初革反。楇,张瓜反,马杖也;王,邹华反。《字林》作“<▯朵}”,云:“箠也,竹瓜反。”
[疏]注“策马楇”。
○正义曰:服虔云:“绕朝以策书赠士会。”杜不然者,寿馀请讫,士会即行,不暇书策为辞,且事既密,不宜以简赠人。传称“以书相与”,皆云“与书”,此独不宜云“赠之以策”,知是马楇。楇,杖也。
曰:“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適不用也。”示己觉其情。既济,魏人譟而还。喜得士会。
○譟,素报反。还音旋。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士会,尧后刘累之胤。别族复累之姓。
○累,劣彼反。
[疏]“其处者为刘氏”。
○
译冬天,鲁公前往晋国,卫侯在沓地会见鲁公。沓地的具体位置已失传。
狄人侵犯卫国。没有传文记载。
十二月,己丑日,鲁公与晋侯结盟。十二月没有己丑日,己丑日是十一月的十一日。
鲁公从晋国回国。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棐是郑国的地名。
【传文】鲁僖公十三年,春天,晋侯派詹嘉驻守瑕地,以把守桃林要塞。(詹嘉,晋国大夫。晋侯赐给他瑕邑,命令他率领众人守卫桃林以防备秦国。桃林位于弘农郡华阴县东面的潼关。
[疏]注释“詹嘉”至“潼关”。
○正义说:桃林要塞在南面黄河的南岸,距离晋国南境很远。从秦国前往周王室,必须经过这条路。派詹嘉守卫这个要塞,是因为秦国与东方诸侯远交近好。等到西乞术出使鲁国,也应当与其他国家交往,晋国担心秦国勾结外援,东西夹击自己,所以派詹嘉守卫这个险要关口,想要切断秦国的往来。
晋国人担忧秦国任用士会,夏天,六卿在诸浮相会。诸浮是晋国的地名。
[疏]“六卿在诸浮相会”。
○正义说:六卿在朝廷中,早晚聚集,而特别说“在诸浮相会”,是因为将要密谋,担心泄露,所以到郊外,避开旁人私下商议。诸浮应当是城外的近处。
赵宣子说:“士会在秦国,贾季在狄人那里,祸难一天天逼近了,该怎么办?”鲁僖公六年贾季逃奔狄人。
中行桓子说:“请召回贾季。中行桓子,就是荀林父。鲁僖公二十八年他开始统领中行氏,所以以中行为氏。
贾季能处理对外事务,而且凭借狐偃的旧日功勋。”指狐偃的旧日功勋。
[疏]“能处理对外事务”。
○正义说:贾季是狐突的孙子,狐偃的儿子。他本是狄人,能了解边境外的事务。指了解狄人的情况,可以预先为之防备。
郤成子说:“贾季作乱,而且罪过重大,是因为杀害阳处父的缘故。不如士会,他能安于卑贱而有羞耻之心,柔顺而不冒犯,不能用不义之事去侵犯他。
[疏]“能安于卑贱而有羞耻之心”。
○正义说:服虔说:“指能安于卑贱并且知道羞耻。”意思是不可侮辱。
他知足,可以出使,而且没有罪过。”于是派魏寿馀假装以魏邑叛变,来引诱士会,在晋国扣押他的家眷,让他夜间逃走。魏寿馀,是毕万的后代。帑,是魏寿馀的儿子。
[疏]注释“魏寿”至“之后”。
○正义说:鲁闵公元年晋侯“赐给毕万魏邑”。魏犨,是毕万的孙子,作为魏氏的世袭继承人。魏寿馀作为魏邑的主人,应当是魏犨的近亲,所以说“毕万的后代”。
魏寿馀请求归顺秦国,秦伯答应了他。答应接受他的魏邑。在朝廷上踩士会的脚。踩踏士会的脚,想让他走。
秦伯在黄河西岸驻扎军队,将要夺取魏邑。魏人在河东。现在的河北县,对于秦国来说在黄河的东面。魏寿馀说:“请让那些能与魏邑二三有司说话的东方人,我和他们先行。”想与在秦国的晋国人一起先告知魏邑的官员。
[疏]“请让”至“先行”。
○正义说:请求旧时是东方的人并有才能,能够与那魏邑二三有司说归顺秦国的话的人,我和他们先行。
派士会去。士会推辞说:“晋国人,像虎狼一样。如果违背诺言,我死了,妻子儿女被杀戮,对君主没有益处。不可后悔。”推辞前往,表示自己没有离去的念头。
[疏]“我死了”至“后悔也”。
○正义说:说身体被拘禁死在晋国,妻子在秦国被杀戮,一定对君主没有益处,不可改悔。
秦伯说:“如果违背诺言,如果不归还你的家眷,有如黄河。”说一定归还他的妻子儿女,明白如黄河。于是士会出发。绕朝赠送他马鞭,策,是马鞭。临别时授予他马鞭,并展示自己所用的马鞭以表达情意。绕朝,秦国大夫。
[疏]注释“策马鞭”。
○正义说:服虔说:“绕朝用写有文字的竹简赠送士会。”杜预不认同,因为魏寿馀请求完毕,士会立即出发,没有时间书写竹简作为辞别,而且事情已经秘密,不适宜用竹简赠送给人。传文中称“用书信互相给予”,都说“给予书信”,这里不适宜说“赠送他竹简”,知道是马鞭。楇,是杖。
绕朝说:“你不要说秦国没有人,我的计谋只是没有被采用罢了。”表示自己察觉了他的实情。渡过黄河后,魏国人欢呼着回来。高兴得到士会。
秦国人归还了他的家眷。留在秦国的人成为刘氏。士会,是尧的后代刘累的子孙。另立宗族恢复刘累的姓氏。
[疏]“留在秦国的人成为刘氏”。
正义曰:伍员属其子於齐使为王孙氏者,知己将死,豫令改族。其传又为而发之。士会之帑在秦不显,於会之身复无所辟,传说处秦为刘氏,未知何意言此?讨寻上下,其文不类,深疑此句或非本旨,盖以为汉室初兴,损弃古学,《左氏》不显於世,先儒无以自申,刘氏从秦从魏,其源本出刘累,插注此辞,将以媚於世。明帝时,贾逵上疏云:“《五经》皆无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窃谓前世藉此以求道通,故后引之以为证耳。
译正义说:伍员将他的儿子托付给齐国,让他改姓王孙氏,是因为伍员知道自己即将死去,预先命令他改变族姓。杜预的传文又是为此而阐发的。士会的家属在秦国并不显赫,对于士会本人来说也没有需要避讳的地方,传文中说他在秦国改为刘氏,不知是什么意思?推敲上下文,文意不相类,深深怀疑这句话或许不是原本的意思,大概是因为汉室初兴,废弃了古代学术,《左传》在世间不显赫,先儒无法自我申辩,刘氏从秦到魏,其源头本出于刘累,插入这条注释,是为了迎合世俗。明帝时,贾逵上疏说:“《五经》都没有用图谶证明刘氏是尧的后代,只有《左传》有明确的文字。”我私下认为前代学者借此来求得学说通行,所以后人引用它作为证据罢了。
○注“士会”至“之姓”。
○正义曰:昭二十九年传称陶唐氏既衰,其后曰刘累,能饮食龙。夏王孔甲赐氏曰御龙。襄二十四年传范宣子云:“匄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晋语》云:“昔隰叔子违周难於晋,生子舆为司空。世及武子,佐文、襄,辅成、景。是以受随、范。”贾逵云:“隰叔,杜伯之子。周宣王杀杜伯,其子逃奔晋。子舆,士蒍也。武子,蒍之孙,即士会也。”又《世本》“士蒍生士伯缺,缺生士会,会生士燮”。会是蒍之孙,是为尧后也。会子在秦不被赐族,故自复累之姓为刘氏。秦灭魏,刘氏徙大梁。汉高祖之祖为丰公,又徙沛,故高祖为沛人。
邾文公卜迁于绎。绎,邾邑。鲁国邹县北有绎山。
○绎音亦。邹,侧留反。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曰:邾都本在邹县。邹县北有绎山,徙都於彼山旁,山旁当有旧邑,故曰“绎,邾邑”也。邾既迁都於此,竟内别有绎邑。宣十年“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取彼之别邑,不取邾之国都也。但邾是小国,彼绎邑亦取绎山为名,应近邾之都耳。
史曰:“利於民而不利於君。”邾子曰:“苟利於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左右曰:“命可长也,君何弗为?”邾子曰:“命在养民。死之短长,时也。民苟利矣,迁也。吉莫如之!”左右以一人之命为言,文公以百姓之命为主。一人之命各有短长,不可如何。百姓之命乃传世无穷,故徙之。
○与音预。传,直专反。
[疏]注“左右”至“徙之”。
○正义曰:史明卜筮,知国迁君必死,不知君命自当卒也。左右之意,谓不迁命可长。左右劝君勿迁,以一人之命为言也。文公之意,人君之命在於养民,迁则民利,志在必迁,以百姓之命为主也。一人之命各有短长,长短先定,不迁亦死,是不可如何。百姓之命利在水土,迁就善居,则民安乐,乃传世无穷也。晋迁新田,十世之利,卫迁帝丘,卜曰三百年,是传世也。
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疏]“君子曰知命”。
○正义曰:俗人见其早卒,谓其由迁而死。死之短长有时,不迁至期亦卒。传言“君子曰知命”,所以证俗人之惑。邾文公以庄二十九年即位,至今五十一年,享国久矣,命非短折也。
秋,七月,大室之屋坏。书,不共也。简慢宗庙,使至倾颓,故书以见臣子不共。
○颓,大回反。见,贤遍反。
[疏]“书不共”。
○正义曰:《释例》曰:“大室之屋,国之所尊,朽而不缮,久旱遇雨,乃遂倾颓,不共之甚,故特书之。”
冬,公如晋,朝,且寻盟。卫侯会公于沓,请平于晋。公还,郑伯会公于棐,亦请平于晋。公皆成之。郑、卫贰于楚,畏晋,故因公请平。郑伯与公宴于棐,子家赋《鸿雁》。子家,郑大夫,公子归生也。《鸿雁》,《诗 小雅》,义取侯伯哀恤鳏寡,有征行之劳。言郑国寡弱,欲使鲁侯还晋恤之。
○鳏,古顽反。
[疏]注“子家”至“恤之”。
○正义曰:《鸿雁》,美宣王劳来诸侯之诗也。首章云“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之子,侯伯卿士也。存省诸侯,劬劳外野。爰,曰也。矜,怜也。王命之曰当及此可怜之人,谓贫穷者;又当哀此鳏夫寡妇,当收敛之,使有依附。子家言郑寡弱,欲使鲁侯远行还晋存恤之也。
季文子曰:“寡君未免於此。”言亦同有微弱之忧。文子赋《四月》。《四月》,《诗 小雅》,义取行役逾时,思归祭祀,不欲为还晋。
○为,于伪反,下皆同。
[疏]注“四月”至“还晋”。
○正义曰:《四月》,大夫行役之怨诗也。首章云:“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大夫言已四
译○注“士会”至“之姓”。
○正义说:昭公二十九年的传文中记载,陶唐氏衰落后,其后代叫刘累,能够饲养龙。夏王孔甲赐给他氏号叫御龙。襄公二十四年的传文中范宣子说:“我的祖先,从虞朝以上为陶唐氏,在夏朝为御龙氏,在商朝为豕韦氏,在周朝为唐杜氏,晋国主持夏盟时改为范氏。”《晋语》记载:“从前隰叔子避开周朝的祸难逃到晋国,生了子舆担任司空。世代继承到武子,辅佐文公、襄公,辅佐成公、景公。因此受封随、范两地。”贾逵说:“隰叔是杜伯的儿子。周宣王杀了杜伯,他的儿子逃奔到晋国。子舆就是士蒍。武子是士蒍的孙子,也就是士会。”又《世本》记载“士蒍生士伯缺,缺生士会,会生士燮”。士会是士蒍的孙子,因此是尧的后代。士会的儿子在秦国没有被赐予族号,所以自己恢复刘累的姓氏为刘氏。秦灭魏后,刘氏迁徙到大梁。汉高祖的祖父是丰公,又迁徙到沛县,所以高祖是沛县人。
邾文公占卜迁都到绎。绎,是邾国的城邑。鲁国邹县北边有绎山。
○绎音亦。邹,侧留反。
[疏]注“绎邾”至“绎山”。
○正义说:邾国的都城原本在邹县。邹县北边有绎山,迁都到那座山旁边,山旁应当有旧城邑,所以说“绎,是邾国的城邑”。邾国既然迁都到这里,境内另外还有绎邑。宣公十年“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绎邑”,夺取的是那个别的城邑,不是夺取邾国的国都。只是邾国是小国,那个绎邑也取绎山的名字,应该靠近邾国的都城罢了。
史官说:“对百姓有利而对国君不利。”邾文公说:“如果对百姓有利,就是孤君的利。上天生育百姓而设立国君,是为了使他们得利。百姓既然得利了,孤君必然也得到利益。”左右近臣说:“寿命可以延长,国君为什么不这样做呢?”邾文公说:“寿命在于养育百姓。死亡的长短,是时运。百姓如果得利了,就迁都吧。没有比这更吉祥的了!”左右近臣以一个人的寿命为言,文公以百姓的寿命为主。一个人的寿命各有长短,无可奈何。百姓的寿命则传世无穷,所以迁徙。
○与音预。传,直专反。
[疏]注“左右”至“徙之”。
○正义说:史官通晓卜筮,知道国家迁都国君必然死亡,不知道国君的寿命本应当终尽。左右近臣的意思,认为不迁都寿命可以延长。左右近臣劝国君不要迁都,是以一个人的寿命为言。文公的意思,人君的寿命在于养育百姓,迁都则百姓得利,志在必迁,是以百姓的寿命为主。一个人的寿命各有长短,长短早已注定,不迁也都死亡,这是无可奈何的。百姓的寿命利于水土,迁到好的居住地,则百姓安乐,于是传世无穷。晋国迁都新田,有十世的利益,卫国迁都帝丘,占卜说有三百年,这就是传世无穷。
于是迁都到绎。五月,邾文公去世。君子说:“懂得天命”。
[疏]“君子曰知命”。
○正义说:俗人看到他早死,认为他是因迁都而死。死亡的长短有时运,不迁都到期限也死亡。传文中说“君子说懂得天命”,是为了证明俗人的疑惑。邾文公在庄公二十九年即位,到现在五十一年,在位很久了,寿命并非短折。
秋天,七月,大室的房屋倒塌。史书记载,是因为不恭敬。简慢宗庙,致使倾颓,所以记载以显示臣子不恭敬。
○颓,大回反。见,贤遍反。
[疏]“书不共”。
○正义说:《释例》说:“大室的房屋,是国家所尊重的,腐朽而不修缮,久旱遇到雨,于是倾颓,不恭敬到了极点,所以特别记载。”
冬天,鲁公到晋国,朝见,并且重申盟约。卫侯在沓地会见鲁公,向晋国请求讲和。鲁公回国,郑伯在棐地会见鲁公,也向晋国请求讲和。鲁公都成全了他们。郑、卫两国对楚国怀有二心,畏惧晋国,所以借鲁公请求讲和。郑伯与鲁公在棐地宴饮,子家吟诵《鸿雁》。子家,是郑国大夫,公子归生。《鸿雁》,是《诗经·小雅》,意义取侯伯哀恤鳏寡,有征行之劳。说郑国寡弱,想让鲁侯回到晋国体恤他们。
○鳏,古顽反。
[疏]注“子家”至“恤之”。
○正义说:《鸿雁》,是赞美宣王慰劳诸侯的诗。首章说“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之子,是侯伯卿士。慰问诸侯,在野外辛劳。爰,是说。矜,是怜惜。王命令说应当顾及这些可怜的人,指贫穷者;又应当哀怜这些鳏夫寡妇,应当收敛他们,使他们有所依附。子家说郑国寡弱,想让鲁侯远行回到晋国慰问体恤他们。
季文子说:“寡君未能免于此。”意思是也有微弱的忧虑。文子吟诵《四月》。《四月》,是《诗经·小雅》,意义取行役超过期限,思念回家祭祀,不想回到晋国。
○为,于伪反,下皆同。
[疏]注“四月”至“还晋”。
○正义说:《四月》,是大夫行役的怨诗。首章说:“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大夫说自己四
月初夏,而行至六月往暑矣。寒暑易节,尚不得归,我之先祖非人乎?王者何当施忍於我?不使得祭祀也。文子言己思归祭祀,不欲更复还晋。
译初夏时节,到了六月便进入酷暑了。寒暑交替,季节变换,我仍然不能回家,我的祖先难道不是人吗?君王为何要对我施加如此残忍的对待?不让我回去祭祀祖先。文子表达了自己思念故乡、想要回去祭祀祖先的心情,不愿意再返回晋国。
子家赋《载驰》之四章。《载驰》,《诗 鄘风》,四章以下,义取小国有急,欲引大国以救助。
○鄘音容。
[疏]注“载驰”至“救助”。
○正义曰:《载驰》,许穆夫人闻卫之灭,思归唁兄之诗也。其四章曰:“陟彼阿丘,言采其虻。女子善怀,亦各有行。许人尢之,众稚且狂。”其五章曰:“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大夫君子,无我有尢。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此义取小国有急,控告大国。文在五章,而传言四章,故云“四章以下”,言其并赋五章。
文子赋《采薇》之四章。《采薇》,《诗 小雅》,取其“岂敢定居?一月三捷”。许为郑还,不敢安居。
○三,息暂反,又如字。捷,在接反。
[疏]注“一月三捷”。
○正义曰:捷,胜也。三者,谓侵也、伐也、战也。
郑伯拜,谢公为行。公答拜。
【经】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无传。告於庙。)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七年,盟于扈。乙亥,四月二十九日。书“五月”,从赴。
○潘,判于反。
[疏]注“七年”至“从赴”。
○正义曰:《齐世家》“孝公卒,弟潘杀孝公子而立,是为昭公”。昭公则以僖二十八年即位,其年盟于践土。据文公言之,唯同扈之盟耳。杜以《长历》校之,知乙亥是四月二十九日。“书五月,从赴”者,盖赴以五月到,惟言卒日,不言其月,即书其所至之月。
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新城,宋地。在梁国穀熟县西。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孛,彗也。既见而移入北斗,非常所有,故书之。
○孛,音佩,徐无愦反;嵇康音渤海字。彗,嵇似岁反,一音虽遂反。见,贤遍反。
[疏]注“孛彗”至“书之”。
○正义曰:《公羊传》曰:“孛者何?彗星也。其言入于北斗何?北斗有中也。何以书?记异也。”《穀梁传》曰:“孛之为言犹茀也。其曰入北斗,斗有环域也。”《释天》云:“彗星为欃枪。”郭璞曰“妖星也。亦谓之‘孛’,言其形孛孛似归彗也”。经言“入于北斗”,则从他处而入,是既见而移入北斗也。彗星长有尾,入于北斗杓中。妖星非常所有,故书。
公至自会。无传。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邾有成君,晋赵盾不度於义,而大兴诸侯之师,涉邾之竟,见辞而退。虽有服义之善,所兴者广,所害者众,故贬称“人”。
○菑,侧其反。度,待各反。竟音境。
[疏]“纳捷菑于邾”。
○正义曰:捷菑不言“邾”者,下有“于邾”之文。庄公伐齐纳子纠不言“齐”者,上有“伐齐”之文,与此同也。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十二年“齐高偃纳北燕伯于阳”,彼旧是国君,故称其国。哀二年“晋赵鞅纳卫世子蒯聩于戚”,世子之尊,以名体国,上下又无“卫”文,故亦称国,与此异也。齐小白、齐阳生、许叔、蔡季之属,经无“纳”文,又复得国,与此不同也。刘炫云:“已去邾国,又非邾君,故不称邾捷菑也。得国为君,皆举国言之。‘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既许复之,故从大夫例书卒。
[疏]注“既许”至“书卒”。
○正义曰:传称“请葬,不许”,明年传云“葬视共仲”,则是不得从大夫礼葬,而得从大夫例书卒者,卒葬异礼,事不相连。隐公书“薨”,“不书葬,不成丧”,不以君礼成其葬也。不以君礼犹得书“公薨”。敖虽不以卿礼葬,既许其复,得从例书“卒”。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舍未逾年而称君者,先君既葬,舍已即告。弑君例在宣四年。
[疏]注“舍未”至“四年”。
○正义曰:《公羊》之例,既葬称“子”,逾年称
译子家吟诵《载驰》的第四章。《载驰》出自《诗经·鄘风》,第四章以下的含义,是取小国有急难,想要援引大国来救助的意思。
○鄘,音容。
[疏]注“载驰”至“救助”。
○正义说:《载驰》是许穆夫人听说卫国灭亡,思念回国吊唁兄长所作的诗。其中第四章说:“登上那山丘,去采那虻草。女子善于怀想,也各有其行动。许国人责怪我,众人幼稚且狂妄。”第五章说:“我行走在野外,麦子茂盛生长。向大国控诉,谁依靠谁救助?大夫君子,不要责怪我。你们百般的思虑,不如我亲自前往。”这里的含义是取小国有急难,向大国控诉。文意体现在第五章,而传文中只说第四章,所以说“第四章以下”,意思是包括吟诵第五章在内。
文子吟诵《采薇》的第四章。《采薇》出自《诗经·小雅》,取其中“岂敢定居?一月三捷”之意。表示许国为了郑国而返回,不敢安居。
○三,音息暂,又如本字。捷,音在接。
[疏]注“一月三捷”。
○正义说:捷,是胜利的意思。三次,指的是侵、伐、战。
郑伯拜谢,感谢晋公为他出行。晋公回拜。
【经】鲁僖公十四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公从晋国回来。(无传文。这是在宗庙报告。)
邾国人攻打我国南部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攻打邾国。
夏天,五月,乙亥日,齐侯潘去世。七年,在扈地结盟。乙亥日,是四月二十九日。记载“五月”,是遵从齐国赴告的时间。
○潘,音判于。
[疏]注“七年”至“从赴”。
○正义说:《齐世家》记载:“孝公去世,弟弟潘杀死孝公的儿子而自立,这就是昭公。”昭公在鲁僖公二十八年即位,那年在践土结盟。根据鲁文公的记载,只有扈地结盟这一件事。杜预用《长历》核对,知道乙亥日是四月二十九日。“记载五月,是遵从赴告”的意思是,大概赴告在五月到达,只说去世的日子,不说月份,就记载赴告到达的月份。
六月,鲁公会合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国的赵盾。癸酉日,在新城结盟。新城,是宋国的土地。在梁国穀熟县西边。
秋天,七月,有彗星进入北斗七星。孛,就是彗星。已经出现并移入北斗,这不是平常所有的现象,所以记载它。
○孛,音佩,徐音无愦;嵇康音渤海字。彗,嵇音似岁,一音虽遂。见,音贤遍。
[疏]注“孛彗”至“书之”。
○正义说:《公羊传》说:“孛是什么?是彗星。说进入北斗是什么意思?北斗有中心。为什么要记载?记录异常现象。”《穀梁传》说:“孛的意思就像茀。说进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绕的区域。”《释天》说:“彗星叫做欃枪。”郭璞说:“是妖星。也叫‘孛’,说它的形状孛孛像归彗。”经文说“进入北斗”,就是从别处进入,是已经出现并移入北斗。彗星长有尾巴,进入北斗的杓中。妖星不是平常所有的,所以记载。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来。无传文。
晋国人把捷菑送到邾国,没能送进去。邾国有在位的国君,晋国赵盾不衡量道义,却大规模发动诸侯的军队,进入邾国边境,看到推辞就退兵。虽然有服从道义的好处,但兴师动众范围广,受害的人众多,所以贬称“人”。
○菑,音侧其。度,音待各。竟,音境。
[疏]“纳捷菑于邾”。
○正义说:捷菑不说“邾”字,是因为下文有“于邾”的文字。庄公攻打齐国送子纠进去不说“齐”字,是因为上文有“伐齐”的文字,这和这里相同。僖公二十五年“楚国人包围陈国,送顿子到顿国”,昭公十二年“齐国高偃送北燕伯到阳地”,那些本来就是国君,所以称其国名。哀公二年“晋国赵鞅送卫世子蒯聩到戚地”,世子尊贵,以名分代表国家,上下又没有“卫”的文字,所以也称国名,这和这里不同。齐小白、齐阳生、许叔、蔡季之类,经文中没有“纳”的文字,又都重新得到国家,这和这里不同。刘炫说:“已经离开邾国,又不是邾国国君,所以不称邾捷菑。得到国家成为国君,都举国名来说。‘齐小白进入齐国’就是这样。”
九月,甲申日,公孙敖在齐国去世。既然允许他恢复爵位,所以按照大夫的惯例记载去世。
[疏]注“既许”至“书卒”。
○正义说:传文说“请求安葬,不允许”,第二年传文说“安葬参照共仲”,那就是不能按照大夫的礼仪安葬,而能按照大夫的惯例记载去世,是因为去世和安葬礼仪不同,事情不相连。隐公记载“薨”,“不记载安葬,不成丧礼”,不按照国君的礼仪完成他的安葬。不按照国君礼仪还能记载“公薨”。公孙敖虽然不按照卿的礼仪安葬,既然允许他恢复爵位,就能按照惯例记载“卒”。
齐国公子商人杀死他的国君舍。舍没有超过一年而称君,是因为先君已经安葬,舍已经即位告庙。杀死国君的惯例在宣公四年。
[疏]注“舍未”至“四年”。
○正义说:《公羊传》的惯例,安葬后称“子”,超过一年称
“公”。《左氏》则不然。僖九年九月“晋侯诡诸卒,冬,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齐”。传曰:“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经书“里克弑其君卓”。是未葬称“子”,既葬称“君”,不待逾年始称君也。此称“弑其君舍”,舍已成君,故云“未逾年而称君者,先君既葬,舍已即位”也。传云“五月,昭公卒,舍即位”。后七月,为商人所弑。经、传无葬昭公之文。又齐侯以五月而卒,传称七月弑舍。时未合葬,知已葬者,正以舍已称君,决知既葬。春秋之世,多不如礼,葬之早晚,时有迟速。虽复违礼而葬,后君葬讫即成成君,非计礼之葬日始成君也。宣十年夏四月,“齐侯元卒”。六月,“葬齐惠公”。冬,“齐侯使国佐来聘”。是葬速成君之文也。杜以成君在於既葬,不以逾年为限。此言“未逾年”者,意在排旧说也。
译“公”。《左传》却不是这样。僖公九年九月“晋侯诡诸去世,冬天,晋国的里克杀死了国君的儿子奚齐”。传文说:“经文说:‘杀死了国君的儿子。’这是因为先君尚未下葬。荀息立公子卓来主持葬礼。十一月,里克在朝廷上杀死了公子卓。”经文记载“里克弑杀了他的国君卓”。这就是说,先君未葬时称“子”,已葬后称“君”,不必等到次年才称“君”。这里称“弑杀了他的国君舍”,是因为舍已经成了国君,所以说“未过一年而称君,是因为先君已经下葬,舍已经即位”。传文说“五月,昭公去世,舍即位”。后来七月,舍被商人弑杀。经文和传文中没有记载昭公下葬的文字。又齐侯在五月去世,传文说七月弑杀舍。当时还没有合葬,知道已经下葬,正是依据舍已经被称为君,从而断定已经下葬。春秋时代,很多情况不合礼制,下葬的早晚,有时快有时慢。即使违背礼制而下葬,后任国君在先君下葬后就成了正式的国君,并不是计算合乎礼制的下葬日期才开始成为国君。宣公十年夏四月,“齐侯元去世”。六月,“安葬齐惠公”。冬天,“齐侯派国佐来聘问”。这是下葬快就成君的文字。杜预认为成为国君在于先君已经下葬,不以是否过了一年为界限。这里说“未过一年”,意在驳斥旧有的说法。
宋子哀来奔。大夫奔,例书名氏。贵之,故书字。
[疏]注“大夫”至“书字”。
○正义曰:崔杼无罪,书“崔氏出奔”。此贵子哀,书其字者,於例字贵於名,故仪父、女叔之徒,皆书其字,则书字是贵之常例也。“崔氏”,传曰“且告以族”,故因称“氏”,唯以不名为义。
冬,单伯如齐。单伯,周卿士。为鲁如齐,故书。
○单音善。为,于伪反。
齐人执单伯。诸侯无执王使之义,故不依行人例。使,所吏反。
[疏]注“诸侯”至“人例”。正义曰:诸侯执诸侯之大夫,无罪,则称“行人”,以见无罪之义。王者之使,不问有罪无罪,诸侯皆不得执之。执之则为不臣。以诸侯无执王使之义,故单伯不依“行人”例。言单伯身虽无罪,不依使例,故不称“行人”也。诸侯不得执王使,而诸侯之史得贬王使者,史之所书,周公定法,已君有过,犹尚书之,王使有愆,亦得贬也。
齐人执子叔姬。叔姬,鲁女,齐侯舍之母。不称夫人,自鲁录之,父母辞。
[疏]注“叔姬”至“母辞”。
○正义曰:传称“子叔姬妃齐昭公”,知舍之母也。“不称夫人,自鲁录之,父母辞”,亦不知是何公之女,鲁是其父母家。不言文公是其父,称“子叔姬”者,服云:“子杀身执,闵之,故言‘子’,为在室辞。十二年‘子叔姬卒’,已被杞绝,是并在室也。”
【传】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奔、亡,祸也。归、复,福也。
○顷音倾。阅音悦。)
[疏]注“奔亡”至“福也”。
○正义曰:因崩薨而言祸福,则祸亦崩薨之类。福是反祸者也。福莫大於享国有家,祸莫甚於亡家丧国。祸亦崩薨之类相次之物。且奔、亡、归、复,其事多矣。虽有出入之例,未见不告之义。此传於崩薨之末言之,故知奔、亡、是祸,归、复是福也。
惩不敬也。欲使怠慢者自戒。
○惩,直升反。
邾文公之卒也,在前年。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故惠伯伐邾。
子叔姬齐昭公,生舍。叔姬无宠,舍无威。公子商人骤施於国,骤,数也。商人,桓公子。
○妃音配,本亦作“配”。骤,仕救反。施,式豉反。数音朔。而多聚士,尽其家,贷於公、有司以继之。家财尽,从公及国之有司富者贷。
○尽,津忍反。贷音待,又音忒,注同。夏,五月,昭公卒,舍即位。
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
六月,同盟于新城,从於楚者服,从楚者,陈、郑、宋。且谋邾也。谋纳捷菑。
秋,七月,乙卯夜,齐商人弑舍而让元。元,商人兄,齐惠公也。书“九月”,从告。七月无乙卯,日误。
○弑音试,本又作“杀”。元曰:“尔求之久矣。我能事尔,尔不可使多蓄憾。不为君则恨多。
○蓄,敕六反,本又作“畜”。憾,本又作“感”,户暗反,恨也。将免我乎?尔为之。”言将复杀我。
○复,扶又反。
[疏]“将免我乎”。
○正义曰:言尔已杀君矣,我若为君,尔将肯放免我乎?言将复杀我。刘炫云:“尔将免我为君之事乎?”
有星孛入于北斗,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后三年,宋弑昭公;五年,齐弑懿公;七年,晋弑灵公。史服但言事徵,而不论其占,固非末学所得详言。
○弑音试,下同。
[疏]注“后三”至“详言”。
○正义曰:昭十七年传申须云:“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又二十六年传晏子曰:“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宋、齐、晋三国之君,并为无道,皆有秽德。今彗出而彼死,是除秽之事,但未测何以知此三君当之。史服但言事徵,不言其占,非末学所得详言,故言其
译宋国的子哀来投奔鲁国。大夫出奔,按惯例应记载其名和氏。因为尊重他,所以记载他的字。
[疏]注“大夫”到“书字”。
○正义说:崔杼没有罪过,记载为“崔氏出奔”。这里尊重子哀,记载他的字,是因为按惯例字比名尊贵,所以像仪父、女叔之类的人,都记载他们的字,那么记载字是尊重的常例。“崔氏”,传文说“并且告知其族”,所以顺势称“氏”,只是以不记载名为义。
冬天,单伯前往齐国。单伯,是周朝的卿士。因为代表鲁国出使齐国,所以记载。
○单音善。为,于伪反。
齐国人拘捕了单伯。诸侯没有拘捕天子使臣的道理,所以不依照行人的惯例。使,所吏反。
[疏]注“诸侯”到“人例”。正义说:诸侯拘捕诸侯的大夫,如果没有罪过,就称“行人”,以显示无罪的道理。天子的使臣,不论有罪无罪,诸侯都不得拘捕。拘捕就是大不臣。因为诸侯没有拘捕天子使臣的道理,所以单伯不依照“行人”的惯例。意思是单伯虽然自身无罪,但不依照使臣的惯例,所以不称“行人”。诸侯不得拘捕天子使臣,而诸侯的史官却可以贬斥天子使臣,史官所记载的,是周公制定的法则,即使国君有过错,尚且记载,天子使臣有罪过,也可以贬斥。
齐国人拘捕了子叔姬。叔姬,是鲁国的女子,齐侯舍的母亲。不称夫人,是从鲁国记录的角度,使用父母的称呼。
[疏]注“叔姬”到“母辞”。
○正义说:传文称“子叔姬嫁给齐昭公”,知道她是舍的母亲。“不称夫人,是从鲁国记录的角度,使用父母的称呼”,也不知道她是哪一位鲁公的女儿,鲁国是她的父母家。不说文公是她的父亲,称“子叔姬”,服虔说:“子被杀身被捕,怜悯她,所以说‘子’,是在室女子的称呼。十二年的‘子叔姬卒’,已经被杞国断绝关系,也是在室女子。”
【传】十四年,春天,顷王去世。周公阅与王孙苏争夺政权,所以没有向鲁国报丧。凡是去世,不报丧,就不记载;灾祸、福庆,不告知,也不记载。(出奔、逃亡,是灾祸。回归、复位,是福庆。
○顷音倾。阅音悦。)
[疏]注“奔亡”到“福也”。
○正义说:因为去世而说到灾祸福庆,那么灾祸也是去世之类的事。福庆是相反于灾祸的。福庆没有比享有国家更大的,灾祸没有比亡家丧国更严重的。灾祸也是与去世相类似的接连发生的事。而且出奔、逃亡、回归、复位,这类事情很多。虽然有出入的惯例,却没有不告知的道理。这篇传文在去世的末尾说到,所以知道出奔、逃亡是灾祸,回归、复位是福庆。
这是为了惩戒不敬。想要让怠慢的人自我警戒。
○惩,直升反。
邾文公去世,在前一年。鲁公派使者去吊唁,态度不敬。邾国人来讨伐,攻打鲁国南部边境,所以惠伯攻打邾国。
子叔姬嫁给齐昭公,生了舍。叔姬不受宠爱,舍没有威势。公子商人多次在国中施恩,骤,是多次的意思。商人,是桓公的儿子。
○妃音配,本亦作“配”。骤,仕救反。施,式豉反。数音朔。并且大量聚集士人,耗尽家财,向国君和官府借贷来维持。家财耗尽,向国君及国家的富有的官府借贷。
○尽,津忍反。贷音待,又音忒,注同。夏天,五月,昭公去世,舍即位。
邾文公的正妻齐姜,生了定公;次妻晋姬,生了捷菑。文公去世,邾国人立定公,捷菑逃奔到晋国。
六月,在新城结盟,跟随楚国的人臣服,跟随楚国的,是陈、郑、宋。并且谋划邾国的事。谋划拥立捷菑。
秋天,七月,乙卯夜晚,齐国的商人杀害了舍而让位给元。元,是商人的哥哥,齐惠公。记载“九月”,是依据告丧。七月没有乙卯,日期有误。
○弑音试,本又作“杀”。元说:“你谋求君位已经很久了。我能侍奉你,你不可让怨恨积累太多。如果不做国君就怨恨多。
○蓄,敕六反,本又作“畜”。憾,本又作“感”,户暗反,恨也。会免除我吗?你去做吧。”意思是将会再杀我。
○复,扶又反。
[疏]“将免我乎”。
○正义说:意思是说你已杀君了,我如果做国君,你会肯放免我吗?意思是将会再杀我。刘炫说:“你会免除我做国君的事吗?”
有彗星进入北斗,周朝内史叔服说:“不出七年,宋、齐、晋的国君,都将死于动乱。”后三年,宋国弑杀昭公;五年,齐国弑杀懿公;七年,晋国弑杀灵公。史服只说事情应验,而不论述其占卜,本来就不是末学所能详细说清的。
○弑音试,下同。
[疏]注“后三”到“详言”。
○正义说:昭公十七年传申须说:“彗星是用来除旧布新的。天象常与人事相应。”又二十六年传晏子说:“天有彗星,是用来清除污秽的。”宋、齐、晋三国国君,都无道,都有污秽的德行。现在彗星出现而他们死亡,是清除污秽的事,但未能测知为何知道这三君当之。史服只说事情应验,不说其占卜,不是末学所能详细说清的,所以说其
○乘,绳证反,注同。邾人辞曰:“齐出玃且长。”玃且,定公。
○玃,俱縳反;徐,居碧反。且,子馀反。长,丁丈反,下注同。宣子曰:“辞顺而弗从,不祥。”乃还。立適以长,故曰辞顺。
○適,丁历反。
周公将与王孙苏讼于晋,王叛王孙苏,王,匡王。叛,不与。而使尹氏与聃启讼周公于晋。讼,理之。尹氏,周卿士。聃启,周大夫。
○聃,乃甘反。赵宣子平王室而复之。复使和亲。
楚庄王立,穆王子也。子孔、潘崇将袭群舒,使公子燮与子仪守,而伐舒蓼。即群舒。
○燮,昔协反。守,手又反。蓼音了。二子作乱,城郢,而使贼杀子孔,不克而还。八月,二子以楚子出,将如商密。《国语》曰:“楚庄王幼弱,子仪为师,王子燮为傅”。
○还音旋。
[疏]注“国语”至“为傅”。
○正义曰:《楚语》蔡声子云:“楚庄王方弱,申公子仪父为师,王子燮为傅,使潘崇、子孔帅师以伐舒。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师还至,则以王如庐,庐戢黎杀二子而复王。”
庐戢黎及叔麇诱之,遂杀斗克及公子燮。庐,今襄阳中庐县。戢黎,庐大夫。叔麇,其佐。斗克,子仪也。
○庐,力於反,又音卢,注同。戢,侧立反。麇,九伦反。初,斗克囚于秦,在僖二十五年。秦有殽之败,在僖三十三年。而使归求成。成而不得志,无赏报也。公子燮求令尹而不得,故二子作乱。传言楚庄幼弱,国内乱,所以不能与晋竞。穆伯之从已氏也,在八年。
○己音纪,又音祀。鲁人立文伯。穆伯之子,穀也。穆伯生二子於莒,而求复。文伯以为请。襄仲使无朝,听命,复而不出,不得使与听政事,终寝於家,故出入不书。
○为请,如字,又于伪反,下“以为请”同。十五年亦放此。与音预。三年而尽室以复適莒。文伯疾,而请曰:“穀之子弱,子,孟献子,年尚少。
○尽,津忍反。复,扶又反。少,诗照反。请立难也。”难,穀弟。
○难,乃多反,又如字。许之。文伯卒,立惠叔。穆伯请重赂以求复,惠叔以为请,许之,将来。九月,卒于齐。告丧,请葬,弗许。请以卿礼葬。
宋高哀为萧封人,以为卿。萧,宋附庸。仕附庸还,升为卿。
[疏]注“萧宋”至“为卿”。
○正义曰:萧,本宋邑。庄十二年“宋万弑闽公”,萧叔大心者,宋萧邑之大夫也。平宋乱,立桓公。宋人赏其劳,以萧邑封叔为附庸。庄二十三年“萧叔朝公”,是为附庸,故称“朝”。附庸宋国,故云“宋附庸”也。宣十二年“楚子灭萧”。此时萧国仍在,高哀仕於萧国,遂被拔擢升为宋卿。
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出而待放,从放所来,故曰“遂”。书曰:“宋子哀来奔。”贵之也。贵其不食汙君之禄,辟祸速也。
○污,污辱之也。
齐人定懿公,使来告难,故书以九月。齐人不服,故三月而后定,书以九月,明经日月皆从赴。
○难,乃旦反。
[疏]注“齐人”至“从赴”。
○正义曰:商人实以七月弑舍,取其位,而齐人未服,三月而后定。定讫始来告,不告舍死之月,唯言商人弑舍。鲁史以其九月来告,即书之於九月。如此传文,告以九月,即书九月,明经之日月皆从赴而书,非褒贬详略也。杜言此者,排先儒言日月有褒贬之义。
齐公子元不顺懿公之为政也,终不曰“公”,曰“夫已氏”。犹言某甲。
○夫音扶。己音纪。
[疏]注“犹言某甲”。
○正义曰:心恶其政,不以为“公”。凡与人言,欲称君者,终不谓之为“公”。曰“夫己氏”,斥懿公之名也。刘云:“甲、己俱是名,故云‘犹言某甲’。”
襄仲使告于王,请以王宠求昭姬于齐。昭姬,子叔姬。曰:“杀其子,焉用其母?请受而罪之。”
○焉,於虔反。冬,单伯如齐,请子叔姬,齐人执之。恨鲁恃王势以求女
译○“乘”字,读作“绳”,注音相同。邾国人推辞说:“齐国送来的玃且年长。”玃且,就是定公。
○“玃”字,读作“俱縳”;“徐”字,读作“居碧”。“且”字,读作“子馀”。“长”字,读作“丁丈”,下文注音相同。宣子说:“推辞的话理直气壮却不听从,是不吉利的。”于是撤军返回。立嫡子以年长为原则,所以说推辞的话理直气壮。
○“適”字,读作“丁历”。
周公打算和王孙苏在晋国打官司,周匡王偏袒王孙苏,“王”指匡王。“叛”指不帮助。并且派尹氏和聃启在晋国控告周公。“讼”指审理案件。尹氏,是周朝的卿士。聃启,是周朝的大夫。
○“聃”字,读作“乃甘”。赵宣子平息了王室的内乱,并使他们恢复和睦。
楚庄王即位,他是楚穆王的儿子。子孔、潘崇打算袭击群舒,派公子燮和子仪留守,自己率军讨伐舒蓼。舒蓼就是群舒。
○“燮”字,读作“昔协”。“守”字,读作“手又”。“蓼”字,音“了”。这两个人发动叛乱,加固郢都的城墙,并派刺客去杀子孔,没有成功就回来了。八月,这两个人带着楚庄王出走,打算前往商密。《国语》说:“楚庄王年幼体弱,子仪担任太师,王子燮担任太傅”。
○“还”字,音“旋”。
[疏]注“国语”到“为傅”。
○正义说:《楚语》中蔡声子说:“楚庄王当时年幼体弱,申公子仪父担任太师,王子燮担任太傅,派潘崇、子孔率领军队去讨伐舒。燮和仪父侵吞了两位统帅的财产。军队回来时,就把王带到庐地,庐戢黎杀了这两个人,迎回了楚王。”
庐戢黎和叔麇引诱他们,于是杀了斗克和公子燮。庐,就是现在的襄阳中庐县。戢黎,是庐地的大夫。叔麇,是他的副手。斗克,就是子仪。
○“庐”字,读作“力於”,又音“卢”,注音相同。“戢”字,读作“侧立”。“麇”字,读作“九伦”。起初,斗克被囚禁在秦国,那是在僖公二十五年。秦国在殽山战败,那是在僖公三十三年。于是让他回国求和。求和后他不得志,没有受到奖赏。公子燮谋求令尹之位而没有得到,所以这两个人发动叛乱。传文说楚庄王年幼体弱,国内发生动乱,所以不能与晋国竞争。穆伯跟随己氏的事,发生在八年。
○“己”字,音“纪”,又音“祀”。鲁国人立文伯。文伯是穆伯的儿子,名叫穀。穆伯在莒国生了两个儿子,并请求回国。文伯为此请求。襄仲让他不要上朝,听从命令,回国后不出门,不能让他参与政事,最终在家闲居,所以他的出入不记载。
○“为请”,按原字读,又音“于伪”,下文“以为请”相同。十五年的情况也与此类似。“与”字,音“预”。三年后,他带着全家回到莒国。文伯病重,请求说:“穀的儿子年幼,”“子”指孟献子,年纪还小。
○“尽”字,读作“津忍”。“复”字,读作“扶又”。“少”字,读作“诗照”。请求立难。”难,是穀的弟弟。
○“难”字,读作“乃多”,又按原字读。答应了。文伯去世,立惠叔。穆伯请求用厚重的贿赂以求回国,惠叔为此请求,答应了,即将回来。九月,死在齐国。报告死讯,请求安葬,不允许。请求用卿的礼仪安葬。
宋国的高哀担任萧地的封人,因此被提升为卿。萧,是宋国的附庸国。在附庸国做官回来,提升为卿。
[疏]注“萧宋”到“为卿”。
○正义说:萧,本来是宋国的邑地。庄公十二年“宋万弑杀闵公”,萧叔大心,是宋国萧邑的大夫。平定了宋国的动乱,拥立桓公。宋国人赏赐他的功劳,把萧邑封给叔大心作为附庸国。庄公二十三年“萧叔朝见鲁公”,这就是作为附庸国,所以称“朝”。依附于宋国,所以说“宋附庸”。宣公十二年“楚子灭萧”。此时萧国仍然存在,高哀在萧国做官,于是被提拔升为宋国的卿。
高哀认为宋公不义而出逃,于是来投奔鲁国。出逃后等待放逐,从被放逐的地方来,所以说“遂”。史书说:“宋子哀来奔。”这是尊重他。尊重他不食污君之禄,避祸迅速。
○“污”,指污辱。
齐国人平定了懿公的动乱,派人来报告灾难,所以记载在九月。齐国人不服从,所以三个月后才平定,记载在九月,说明经文中的日月都依据赴告。
○“难”字,读作“乃旦”。
[疏]注“齐人”到“从赴”。
○正义说:商人实际上在七月弑杀了舍,夺取了君位,而齐国人尚未服从,三个月后才平定。平定后才来报告,不报告舍死的月份,只说商人弑杀了舍。鲁国史官因为他们在九月来报告,就记载在九月。像这样的传文,九月来报告,就记载在九月,说明经文中的日月都依据赴告来记载,而不是褒贬详略。杜预说这个,是为了驳斥先儒认为日月有褒贬意义的说法。
齐公子元不赞成懿公的施政,始终不称他为“公”,称他为“夫已氏”。就像说某甲。
○“夫”字,音“扶”。“己”字,音“纪”。
[疏]注“犹言某甲”。
○正义说:心里厌恶他的施政,不称他为“公”。凡是与人交谈,想要称呼君主时,始终不称他为“公”。称“夫己氏”,是斥责懿公的名字。刘说:“甲、己都是名字,所以说‘犹言某甲’。”
襄仲派人报告周王,请求凭借周王的恩宠向齐国求取昭姬。昭姬,就是子叔姬。说:“杀了她的儿子,还要她的母亲做什么?请求接受她并治她的罪。”
○“焉”字,读作“於虔”。冬天,单伯出使齐国,请求送还子叔姬,齐国人抓住了他。怨恨鲁国倚仗周王的势力来求取女子。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华孙奉使邻国,能临事制宜,至鲁而后定盟,故不称使,其官皆从,故书“司马”。
○华,户化反。使,所吏反。从,才用反。
[疏]注“华孙”至“司马”。
○正义曰:成三年“晋侯使荀庚来聘。卫侯使孙良夫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彼先以君命行聘,礼既,而别与之盟,故书“聘”,又书“盟”。此虽使来聘,鲁不令结盟,故书“盟”未称使也。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即其比也。诸侯之卿,例书名氏。以华耦能率其属官,备礼尽仪,故贵其人,书其官也。八年“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唯言其官,不言氏族。此既书“司马”,复曰“华孙”者,刘炫云:“或以为华耦贵之既深,故特书族。”案传,华耦,“鲁人以为敏”,则君子不许,是鲁贵之不深。盖史有文质,故辞有详略。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大夫丧还不书,善鲁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仁孝之教,故特录敖丧归以示义。
[疏]注“大夫”至“示义”。
○正义曰:桓十八年“公之丧至自齐”,僖元年“夫人氏之丧至自齐”,二注皆云:“告於庙也。”是公与夫人薨于外竟,皆启庙告至,例书於策。宣八年“仲遂卒于垂”,成十七年“公孙婴齐卒于貍脤”,皆不书丧至。是大夫丧还,例不书。此独书“齐人归公孙敖之丧”者,《释例》曰:“公孙敖纵情弃命,既已绝位,非大夫也。而备书於经者,惠叔毁请於朝,感子以赦父,敦公族之恩,崇仁孝之教,故曰‘为孟氏,且国故’是也。”不言来者,鲁人取之,齐人送之,非有专使特来,故不言来。哀八年“齐人归讙及阐”,注云“不言来,命归之无指使”。此亦彼之类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传例曰:“非礼也”。
单伯至自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传例曰:“获大城曰入”。秋,齐人侵我西鄙。
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将伐齐,晋侯受赂而止,故总曰“诸侯”。言不足序列。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齐人以王故来送子叔姬,故与直出者异文。
[疏]注“齐人”至“异文”。
○正义曰:传例“出曰来归”,是直出之文也。齐人以王之故来送叔姬,故与直出异文也。使者卑微,不可言齐侯使人,故云“齐人来归”。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定十年“齐人来归郓讙龟阴之田”,成九年“晋人来媵”之类,皆是来者微贱,不得称君命,故举国称“人”。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郛,郭也。
○郛音孚。
【传】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因晋请齐。
○为,于伪反,下“为孟”及下注“为惠叔”皆同。)
三月,宋华耦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古之盟会,必备威仪,崇贽币。宾主以成礼为敬,故传曰“卿行旅从”。春秋时率多不能备仪,华孙能率其属,以从古典,所以敬事而自重,使重而事敬,则鲁尊而礼笃,故贵而不名。
○皆从,才用反,注“旅从”同,又音如字。贽音至。率,所类反,又音律。使,所吏反。
[疏]注“古之”至“不名”。
○正义曰:杜检传文,诸言“书曰”者,皆是仲尼新意。此云“其官皆从”,即云“书曰司马,贵之”,明是贵其官从,故书其官也。《聘礼》之文有上介众介至所聘之国,誓于其竟,则史读书,司马执策。贾人拭玉,有司展币,其从群官多矣。《诗 绵蛮》之篇,言大臣出行,微臣随从。传称“卿行旅从”。昭六年,楚公子弃疾聘晋,至於郑竟而誓,知其从人多矣。盟会礼重於聘,知古人盟会,必备威仪,崇贽币。宾之与主,以成礼为敬,故传云“其官皆从,贵之也”。春秋之时,率多不能备威仪,故传每言“一个
译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华孙奉命出使邻国,能够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对,到达鲁国后才确定盟约,所以不称“使”,他的属官都跟随前来,所以记载为“司马”。
○华,音户化。使,音所吏。从,音才用。
[疏]注“华孙”至“司马”。
○正义曰:成公三年记载:“晋侯派荀庚前来聘问。卫侯派孙良夫前来聘问。丙午日,与荀庚结盟。丁未日,与孙良夫结盟。”那是先奉君命进行聘问,礼仪结束后,再分别与他们结盟,所以既记载“聘”,又记载“盟”。这次虽然也是奉命前来聘问,但鲁国没有要求结盟,所以记载“盟”而不称“使”。僖公四年记载“楚国的屈完在军中结盟”,就是类似的例子。诸侯的卿大夫,惯例是记载姓名。因为华耦能够率领他的属官,礼仪完备,仪节周全,所以尊重他这个人,记载他的官职。成公八年记载“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前来投奔”,只说官职,不说氏族。这里既然记载了“司马”,又说“华孙”,刘炫说:“有人认为华耦受到的尊重很深,所以特别记载他的氏族。”查看传文,华耦,“鲁国人认为他敏捷”,那么君子不赞许,说明鲁国对他的尊重并不深。大概是史官文风有质朴与华美之分,所以言辞有详略之别。
夏季,曹伯前来朝见。
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灵柩。大夫的灵柩返回通常不记载,这是为了褒扬鲁国以感念儿子而赦免父亲,敦厚公族之间的恩情,推崇仁孝的教化,所以特别记载公孙敖的灵柩归国以显示道义。
[疏]注“大夫”至“示义”。
○正义曰:桓公十八年记载“公的灵柩从齐国回来”,僖公元年记载“夫人氏的灵柩从齐国回来”,这两处的注释都说:“是向宗庙报告。”这说明国君和夫人死在国外,都要开启宗庙报告到达,惯例都要记载在简策上。宣公八年记载“仲遂死在垂”,成公十七年记载“公孙婴齐死在貍脤”,都不记载灵柩到达。这说明大夫的灵柩返回,惯例是不记载的。这里唯独记载“齐人送还公孙敖的灵柩”,《释例》说:“公孙敖放纵情欲,违背君命,已经被剥夺爵位,不是大夫了。而经文详细记载的原因,是惠叔毁在朝廷上请求,感念儿子而赦免父亲,敦厚公族之恩,推崇仁孝之教,所以说‘为了孟氏,且为了国家缘故’。”不说“来”,是因为鲁国人去取,齐国人送还,没有专门派遣使者特意前来,所以不说“来”。哀公八年记载“齐人送还讙及阐”,注释说“不说‘来’,是命令送还,没有指定使者”。这也是那类情况。
六月,辛丑日,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庙使用牺牲。传文举例说:“这是不合礼的。”
单伯从齐国回来。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攻打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传文举例说:“攻取大城称为‘入’”。秋季,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冬季,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将要攻打齐国,晋侯接受了贿赂而停止,所以总称为“诸侯”。意思是不足以按次序排列。
十二月,齐国人送还子叔姬。齐国人因为周王的原因送还子叔姬,所以与直接休弃的记载用词不同。
[疏]注“齐人”至“异文”。
○正义曰:传文举例“休弃称为‘来归’”,这是直接休弃的用词。齐国人因为周王的原因送还叔姬,所以与直接休弃的用词不同。使者身份卑微,不能说齐侯派人,所以说“齐人来归”。僖公九年记载“秦人来送还僖公成风的丧服”,定公十年记载“齐人来送还郓、讙、龟阴的田地”,成公九年记载“晋人来送陪嫁女子”之类,都是来的人身份微贱,不能称君命,所以举国称“人”。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攻入其外城。郛,就是外城。
○郛音孚。
【传】十五年,春季,季文子前往晋国,是为了单伯和子叔姬的缘故。(借晋国之力请求齐国。
○为,音于伪,下“为孟”及下注“为惠叔”都相同。)
三月,宋国华耦前来结盟,他的属官都跟随他。经文记载“宋司马华孙”,是尊重他。古代的盟会,必须完备威严的仪容,推崇厚重的礼物。宾客和主人以完成礼仪为敬重,所以传文说“卿出行,属官跟随”。春秋时期大多不能完备仪节,华孙能够率领他的属官,遵循古制,所以做事恭敬而自重,使者自重而做事恭敬,那么鲁国就尊贵而礼仪笃实,所以尊重他而不称名。
○皆从,音才用,注“旅从”相同,又音如字。贽音至。率,音所类,又音律。使,音所吏。
[疏]注“古之”至“不名”。
○正义曰:杜预检查传文,凡是说“书曰”的,都是孔子的新意。这里说“他的属官都跟随”,接着说“书曰司马,是尊重他”,明显是尊重他属官跟随,所以记载他的官职。《聘礼》的记载中有上介、众介到达所聘问的国家,在边境发誓,那么史官宣读誓辞,司马拿着简册。商人擦拭玉器,有司展开礼物,跟随的群官很多了。《诗经·绵蛮》的篇章,说大臣出行,小臣跟随。传文称“卿出行,属官跟随”。昭公六年,楚国公子弃疾聘问晋国,到达郑国边境而发誓,知道跟随的人很多了。盟会的礼仪比聘问更重,知道古人盟会,必须完备威严的仪容,推崇厚重的礼物。宾客和主人,以完成礼仪为敬重,所以传文说“他的属官都跟随,是尊重他”。春秋的时候,大多不能完备威严的仪容,所以传文常说“一个
行李”是也。华孙今独能率其官属,以从古典,所以敬其君事而自镇重也。使人既重而承事恭敬,则鲁被尊而宾礼荐也。奉使邻国,能尊主厚礼,是可贵之事,故仲尼贵而不名。至宴,无故扬其先祖之罪,为己谦辞,是不敏之极。“鲁人以为敏”,明君子所不与。言仲尼贵其官从,君子嗤其失。辞有善有恶,传两举之也。《释例》曰:“古之盟会,必备礼仪,示等威,明贵贱。各以成礼为节。节制兼备,则名位不愆。华孙居扰攘之世,而能率由古典,所以敬事而自重,使重而事敬,则鲁尊而礼笃,故贵之也。至於宴会,追称先人之罪,为己谦辞。谦以失辞,故传云‘鲁人以为敏’,明君子所不与也。”是言善恶两举之事也。襄五年传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於是不刑”。言“贪也”,罪壬夫:“不刑”,责共王,亦是两举之文。其事类於楚也。服虔云:“华耦为卿,侈而不度,以君命脩好结盟,举其官属从之,空官废职。鲁人不知其非,反尊贵之。”其意以为贵之者,鲁人贵之,非君子贵之。案经仪父与鲁结好,子哀不义,宋公司城效节来奔,单伯自齐致命,传皆言“书曰,贵之”,实善而贵之也。此亦云“书曰‘司马华孙’,贵之”,何故恶而贵之也?刘炫又难云:“此为不知其非,仪父岂亦鲁不知其非而贵之乎?”孔子脩《春秋》,裁其得失,定其褒贬,善恶章於其篇,臧否示於来世。若鲁人所善亦善之,所恶亦恶之,已无心於抑扬,遂逐鲁人之善恶,削笔之劳,何所施用?约之以理,岂其然哉?“其官皆从”,谓共聘之官无阙,当有留治政者,岂举朝尽行而责其空官也?若以官从即责空官,聘礼官属不少,岂周公妄制礼乎?
译“行李”就是(指代)这种情况。华孙如今唯独能够率领他的属官,遵循古典礼制,这是为了尊敬他的君主事务并自我镇守庄重。出使的人既然庄重且承接事务恭敬,那么鲁国就会受到尊重,宾客的礼节也会更加隆重。奉命出使邻国,能够尊崇君主、厚待礼节,这是可贵的事情,所以孔子认为他可贵而不直呼其名。到了宴会上,没有缘故地宣扬他先祖的罪过,作为自己的谦辞,这是极不明智的表现。“鲁人以为敏”,表明君子是不赞同的。说孔子看重他率领属官,君子讥笑他的失误。言辞有善有恶,《春秋》传文两者都列举出来。《释例》说:“古代的盟会,必定具备礼仪,显示等级威严,明确贵贱。各自以完成礼制为节制。节制完备,那么名位就不会错乱。华孙身处动荡混乱的时代,却能遵循古典礼制,所以能恭敬行事并自我尊重,使得使者庄重而事务恭敬,那么鲁国尊贵而礼节笃厚,所以看重他。至于宴会时,追述先人的罪过,作为自己的谦辞。因谦让而失言,所以传文说‘鲁人以为敏’,表明君子是不赞同的。”这是说善恶两举的事情。《襄公五年传》说:“‘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壬夫。’是因为贪婪。”君子说“楚共王在这方面是不施行刑罚”。说“贪婪”,是定罪壬夫;“不刑”,是责备共王,这也是两举的文例。这件事类似于楚国的情况。服虔说:“华耦身为卿,奢侈而没有法度,凭借君主的命令修好结盟,率领他的属官跟随,导致官职空缺、政务荒废。鲁国人不知道他的不对,反而尊崇他。”他的意思认为看重他,是鲁国人看重他,而不是君子看重他。查考经文中仪父与鲁国结好,子哀不义,宋国的司城效节来投奔,单伯从齐国传达使命,传文都说“记载说,看重他”,确实是善行而看重他。这里也说“记载说‘司马华孙’,看重他”,为什么是恶行却看重他呢?刘炫又辩难说:“这是不知道他的不对,仪父难道也是鲁国人不知道他的不对而看重他吗?”孔子修订《春秋》,裁定得失,确定褒贬,善恶在篇章中彰显,好坏向后世展示。如果鲁国人认为善的他就认为善,鲁国人认为恶的他就认为恶,自己就没有褒贬的用意,于是追随鲁国人的善恶,删削笔削的辛劳,有什么用处?用道理来约束,难道会这样吗?“他的属官都跟随”,意思是共同聘问的官员没有缺漏,应当有留下来治理政事的人,难道是把整个朝廷都带走而责备他官职空缺吗?如果认为属官跟随就责备官职空缺,聘礼的属官不少,难道是周公胡乱制定礼制吗?
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殇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耦,华督曾孙也。督弑殇公在桓二年。耦自以罪人子孙,故不敢屈辱,鲁君对共宴会。请承命於亚旅。”亚旅,上大夫也。
○亚,於嫁反。
[疏]注“亚旅上大夫也”。
○正义曰:《尚书 牧誓》:武王呼群官而誓曰“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孔安国云:“亚,次也;旅,众也。众大夫其位次卿。”成二年传鲁赐晋三帅三命之服,“候正、亚旅,受一命之服”。皆卿后即次亚旅,知是上大夫也。华孙不敢当君,请受上大夫之宴。
鲁人以为敏。无故扬其先祖之罪,是不敏。鲁人以为敏,明君子所不与也。
[疏]“鲁人”。
○正义曰:鲁人,鲁钝之人。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脩王命,古之制也。十一年“曹伯来朝”。虽至此乃来,亦五年。传为“冬,齐侯伐曹”张本。
[疏]“诸侯”至“制也”。
○正义曰:《周礼 大行人》云:“凡诸侯之邦交,岁相问也,殷相聘也,世相朝也。”郑玄云:“父死子立曰世。”凡诸侯相朝,皆小国朝於大国,或敌国相为宾。或彼君新立,此往朝焉;或此君新即位,自往朝彼,皆是世相朝也。襄元年“邾子来朝”,传曰“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是此新立而彼朝之也。文九年“曹伯襄卒”,十一年“曹伯来朝”,传曰:“即位而来见也。”是彼新立而朝此也。则知春秋之时犹有世相朝法,与《周礼》合也。《周礼》诸侯邦交,唯有此法,无五年再朝之制。此云“古之制也”,必是古有此法。但礼文残缺,未知古是何时。郑玄云:“古者,据今而述前代之言。夏殷之时,天子盖六年一巡狩,诸侯问而朝天子。其不朝者,朝罢朝。五年再相朝者,似如此。”然则古者,据今时而道前世,自不必皆道前代。传称“古者越国而谋”,非谓前代之人有此谋也。“古人有言”,非谓前代之人有此言也。《诗》云:“我思古人”,非思夏殷之人也。此云“古”者,亦非必夏殷。郑言夏殷礼,非也。僖十五年“公如齐”,杜云:“诸侯五年再相朝,礼也。”引此证彼,则是当时正法,非谓前代礼也。或人见僖公朝齐,杜引此为证,遂言五年再相朝是事霸主之法。然则鲁非霸主,曹伯何以朝之?曹岂推鲁为霸主而屈己以朝之也?且云“古之制也”,即是古之圣王制为此法。天子不衰,诸侯无霸,明德天子岂虑世衰霸主威权不行而为之制此法,驱诸侯以朝之?此不达理之言耳。然则诸侯之邦交者,将以协近邻,结恩好,安社稷,息民人。土宇相望,竟界连接,一世一朝,疏阔大甚,其於閒暇之年,必有相朝之法。《周礼》言“世相朝”者,以其一旧一新,彼此未狎,於此之际,必须往朝,举其礼之大者,不言唯有此事。五年再相朝,正是周礼之制,《周礼》文不具耳。文襄之霸,其务不烦,诸侯以五年再朝,往来大数。更制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所以说诸侯也。五年一朝者,亦谓朝大国耳。且彼因说吊葬,非独霸主之丧,明使诸侯相共行此礼也。霸主遭时制宜,非能创制改物。诸侯或从时令,或率旧章。此在文襄之后,仍守旧制,故五年再相朝也,传言“古之制”,以文襄己改故也。昭十三年岁聘间朝,是周之诸侯朝天子之法,故《释例》引之云“明主之制,岁聘以志业”,以解朝聘之数。《尚书 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孔《传》云:“一朝会京师。”是再朝而会,周之正礼也。若然,《大行人》云:“侯服,一岁一见;甸服,二岁一见;男服,三岁一见;采服,四岁一见;卫服,五岁一见;要服,六岁一见。”何於服数朝者,《大行人》所云,谓贡物而见,或君自至,或遣臣来。除此贡物之外,别有朝会之礼。沈氏以为诸侯五年再相朝及昭十三年皆为朝牧伯之法。以“间朝以讲礼”与“再朝而会”是三岁之朝与六年之朝。大率言之,是五年之内再
译鲁公邀请华耦赴宴,华耦推辞说:“您的祖先华督,得罪了宋殇公,名字被记录在诸侯的史册中。我继承他的祭祀,怎敢让君主受辱?华耦是华督的曾孙。华督弑杀宋殇公是在鲁桓公二年。华耦自认为是罪人的子孙,所以不敢屈尊接受鲁君的宴请。请让我接受上大夫的接待。”亚旅,是上大夫。
○亚,音嫁。
[疏]注“亚旅是上大夫”。
○正义曰:《尚书·牧誓》记载:周武王召集群臣宣誓说“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孔安国解释说:“亚,是次等;旅,是众。众大夫的位次在卿之下。”成二年的传文中,鲁国赐给晋国三位统帅三命之服,“侯正、亚旅,接受一命之服”。都是卿之后次一等的是亚旅,因此知道亚旅是上大夫。华孙不敢当得起国君的礼遇,请求接受上大夫的宴请。
鲁国人认为华耦很敏捷。无缘无故宣扬祖先的罪过,是不敏捷的表现。鲁国人认为他敏捷,说明君子是不赞同这种做法的。
[疏]“鲁人”。
○正义曰:鲁人,指鲁钝之人。
夏天,曹伯来朝见,这是合乎礼制的。诸侯每五年互相朝见两次,以修明王命,这是古代的制度。十一年“曹伯来朝”。虽然到这时才来,也正好是五年。传文为“冬天,齐侯讨伐曹国”埋下伏笔。
[疏]“诸侯”到“制也”。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说:“凡是诸侯之间的邦交,每年互相问候,每三年互相聘问,每代互相朝见。”郑玄说:“父亲去世儿子继位叫作世。”凡是诸侯互相朝见,都是小国朝见大国,或者势均力敌的国家互为宾客。或者那边国君新立,这边去朝见;或者这边国君新即位,自己前往朝见那边,这都是世相朝见。襄元年“邾子来朝”,传文说“凡是诸侯即位,小国去朝见”,这是这边新立而那边去朝见。文九年“曹伯襄去世”,十一年“曹伯来朝”,传文说:“即位而来朝见。”这是那边新立而朝见这边。由此可知春秋时期还有世相朝见的制度,与《周礼》相符。《周礼》中诸侯邦交,只有这种制度,没有五年再朝的规定。这里说“这是古代的制度”,必定是古代有这种制度。只是礼文残缺,不知道古代是什么时候。郑玄说:“古者,是依据现在来叙述前代的话。夏商之时,天子大概六年一次巡狩,诸侯问候并朝见天子。那些不朝见天子的,朝见霸主。五年再互相朝见的,似乎也是这样。”然而古代,依据现在来谈论前世,不一定都是指前代。传文称“古代越国而谋”,不是说前代的人有这种谋略。“古人有言”,不是说前代的人有这种言论。《诗经》说:“我思念古人”,不是思念夏商的人。这里说“古”,也不一定指夏商。郑玄说夏商礼,是不对的。僖十五年“公如齐”,杜预说:“诸侯五年再互相朝见,是礼制。”引用这里证明那里,那么这是当时的正法,不是说前代的礼制。有人看到僖公朝见齐国,杜预引用这里作为证据,于是说五年再互相朝见是事奉霸主的制度。然而鲁国不是霸主,曹伯为什么朝见它?曹国难道推崇鲁国为霸主而委屈自己来朝见吗?况且说“这是古代的制度”,那就是古代圣王制定这种制度。天子不衰微,诸侯没有霸主,明德天子难道会担心世道衰微霸主威权不行而制定这种制度,驱使诸侯来朝见吗?这是不通情理的话。然而诸侯之间的邦交,是为了协调近邻,结下恩好,安定社稷,休养生息。土地疆域相望,边境连接,一代人朝见一次,疏阔太甚,在闲暇的年份,必定有互相朝见的制度。《周礼》说“世相朝”,是因为一旧一新,彼此还不熟悉,在这个时候,必须前往朝见,列举礼制中大的方面,不是说只有这件事。五年再互相朝见,正是周礼的制度,《周礼》文字不全罢了。文公、襄公称霸,他们的政务不烦琐,诸侯以五年再朝,往来大致如此。又制定三年一聘,五年一朝,所以能安抚诸侯。五年一朝的,也是指朝见大国。况且他们因为说吊丧,不只是霸主的丧事,明显是让诸侯共同实行这种礼制。霸主因时制宜,不能创制改物。诸侯有的顺从时令,有的遵循旧章。这在文公、襄公之后,仍然遵守旧制,所以五年再互相朝见,传文说“古之制”,因为文公、襄公已经改变所以这样说。昭十三年岁聘间朝,是周朝诸侯朝见天子的制度,所以《释例》引用它说“明主的制度,岁聘以志业”,来解释朝聘的次数。《尚书·周官》“六年,五服一朝”,孔《传》说:“一朝会京师。”是再朝而会,这是周朝的正礼。如果这样,《大行人》说:“侯服,一年一见;甸服,二年一见;男服,三年一见;采服,四年一见;卫服,五年一见;要服,六年一见。”为什么在服数朝见,《大行人》所说的,是指进贡物品而朝见,或者国君亲自到,或者派遣臣子来。除了进贡物品之外,另有朝会的礼仪。沈氏认为诸侯五年再互相朝见以及昭十三年都是朝见牧伯的制度。以“间朝以讲礼”与“再朝而会”是三年之朝与六年之朝。大略来说,是五年之内再
相朝也。但鲁非曹之伯国,而沈云朝牧伯之礼又昭十三年朝盟主之法,亦无明证。沈氏之言,未可从也。
译这是相国去朝见。只是鲁国并非曹国的霸主,而沈氏所说的朝见牧伯的礼仪,以及昭公十三年朝见盟主的法则,也没有确凿的证据。沈氏的说法,是不能采纳的。
齐人或为孟氏谋,孟氏,公孙敖家,庆父为长庶,故或称“孟氏”。
○长,丁丈反。
[疏]注“孟氏”至“孟氏”。
○正义曰:公孙敖,庆父之子。杜以庆父与庄公异母,庶长称孟。虽强同於適,自称为仲,以其实是长庶,故时人或称“孟氏”。
曰:“鲁,尔亲也。饰棺寘诸堂阜,堂阜,齐、鲁竟上地。饰棺不殡,示无所归。
○寘,之豉反。竟音境。殡,必刃反。
[疏]注“堂阜”至“所归”。
○正义曰:《丧大记》云“饰棺,君龙帷。黼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加帷磕,纁纽六。大夫画帷。画荒,火三列,黻三列,素锦褚,纁纽二,玄纽二”。郑玄云:“饰棺者,以华道路及壙中,不欲使众恶其亲也。荒,蒙也。在旁曰帷,在上曰荒,皆所以衣柳也。士布帷,布荒。君大夫加文章焉。黼荒,缘边为黼文。画荒,缘边为云气。火、黻为列於其中耳。褚以衤亲覆棺,乃加帷磕於其上。纽,所以连结帷磕者也。”《礼》之饰棺,唯有此耳。齐人教之饰棺,盖依此大夫之制而为之饰。置诸堂阜,故为不殡,示无所归,冀鲁人哀之也。沈氏云:“饰棺,即《杂记》云‘诸侯死於道。其輤有裧,缁布裳帷,素锦以为屋而行。大夫死於道,以布为輤而行’。”义或当然。
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卞人,鲁卞邑大夫。
○卞,皮彦反。
[疏]注“卞人,鲁卞邑大夫”。正义曰:治邑大夫,例呼为“人”。孔子父为鄹邑大夫,谓之鄹人,知此卞人是卞邑大夫。其邑近堂阜,故见之而告鲁君。
惠叔犹毁以为请,敖卒,则惠叔请之,至今期年而犹未巳。毁,过丧礼。
○期,居其反。
[疏]注“敖卒”至“丧礼”。
○正义曰:敖卒巳向周年,犹尚毁以为请,知敖卒即请,至今未巳也。传言“犹毁”,是不复应毁,故知“毁,过丧礼”也。刘炫云:“敖去年九月卒,至今年夏,据月未匝,不得称期年。”今知非者,杜以传云“惠叔犹毁”,据日月之久,欲盛言其远,故云期年。但首尾二年亦得为期年之义,刘以未周十二月而规杜氏,非也。
立於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殡之。殡於孟氏之寝,终叔服之言。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为孟氏,且国故也。为惠叔毁请,且国之公族,故听其归殡而书之。
○为,于伪反。葬视共仲。制如庆父,皆以罪降。
○共音恭。声己不视,帷堂而哭。声己,惠叔母,怨敖从莒女,故帷堂。
○己音纪。
[疏]“帷堂”。
○正义曰:《檀弓》云“尸未设饰,故帷堂。小敛而彻帷”。至大敛之节,又帷堂,以至於殡恒帷堂。《杂记》云“朝夕哭则不帷”。今声己恨穆伯,故朝夕哭仍帷堂。《檀弓》又云“帷殡非古,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与此相类也。敬姜者,穆伯妻,文伯歜之母也。穆伯,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与敖非一人。
襄仲欲勿哭,怨敖取其妻。惠伯,曰:“丧,亲之终也。惠伯,叔彭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各尽其美,义乃终。
○佚音逸。救乏、贺善、吊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敖在莒所生。
○毋音无。说音悦。
[疏]“祭敬”至“道也”。
○正义曰:“祭敬”者,谓助祭於兄弟之家尽其敬也。“丧哀”者,谓兄弟死丧之事竭其哀也。“情虽不同”,谓内相怨恨。情虽不能和同,当无绝其爱,是相亲之道也。
孟献子爱之,闻於国。献子,穀之子仲孙蔑。
○闻音问,或如字,下同。蔑,亡结反。
○或谮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於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句鼆、戾丘,鲁邑。有寇攻门,二
译齐国有人为孟氏出谋划策。孟氏是公孙敖的家,因为庆父是庶出的长子,所以有人称公孙敖为“孟氏”。
○长,读作“丈”。
[疏]注“孟氏”到“孟氏”。
○正义说:公孙敖是庆父的儿子。杜预认为庆父与庄公不同母,庶出的长子称为“孟”。虽然强行等同于嫡子,但他自称“仲”,因为实际上他是庶出的长子,所以当时有人称他为“孟氏”。
说:“鲁国是你的亲人。装饰好棺材放在堂阜,堂阜是齐国和鲁国边境上的地方。装饰棺材而不举行殡礼,表示没有归宿。
○寘,读作“豉”。竟读作“境”。殡,读作“刃”。
[疏]注“堂阜”到“所归”。
○正义说:《丧大记》说“装饰棺材,国君用龙纹帷帐。黼纹覆盖物,火纹三列,黻纹三列,素锦衬里,加上帷盖,绛色纽绳六条。大夫用画纹帷帐。画纹覆盖物,火纹三列,黻纹三列,素锦衬里,绛色纽绳两条,黑色纽绳两条”。郑玄说:“装饰棺材,是为了让灵柩在道路和墓穴中显得华美,不想让众人厌恶他的亲人。荒,是覆盖的意思。在旁边的叫帷,在上方的叫荒,都是用来包裹柳木的。士用布帷,布荒。国君和大夫加上花纹。黼荒,边缘绣有黼纹。画荒,边缘画有云气。火纹、黻纹排列在中间。用衤亲覆盖棺材,然后在上面加上帷盖。纽,是用来连接帷盖的。”《礼》中关于装饰棺材的规定,只有这些。齐国人教他装饰棺材,大概是依照大夫的制度来装饰。放在堂阜,所以不举行殡礼,表示没有归宿,希望鲁国人哀怜他。沈氏说:“装饰棺材,就是《杂记》所说的‘诸侯死在路上。他的輤车有裧,黑布做裳帷,素锦做车盖而行。大夫死在路上,用布做輤车而行’。”道理或许确实如此。
鲁国一定会接回他。”公孙敖听从了这个建议。卞邑的人报告了鲁国。卞人,是鲁国卞邑的大夫。
○卞,读作“彦”。
[疏]注“卞人,鲁卞邑大夫”。正义说:治理邑的大夫,惯例称为“人”。孔子的父亲是鄹邑大夫,称为鄹人,因此知道这个卞人是卞邑大夫。那个邑靠近堂阜,所以看见后报告鲁君。
惠叔仍然毁损身体以请求接回灵柩,公孙敖死后,惠叔就请求,到现在满一年仍然没有停止。毁,是超过丧礼的规范。
○期,读作“其”。
[疏]注“敖卒”到“丧礼”。
○正义说:公孙敖死后已经接近周年,仍然毁损身体以请求,知道公孙敖死后就请求,到现在还没有停止。传文中说“仍然毁损”,是不应该再毁损了,所以知道“毁,是超过丧礼”的。刘炫说:“公孙敖去年九月去世,到今年夏天,按月份计算还没有满一年,不能称为期年。”现在知道这是不对的,杜预因为传文说“惠叔仍然毁损”,根据时间的长久,想要极力说明其久远,所以说期年。但是首尾两年也可以称为期年,刘炫因为不满十二个月而指责杜预,是不对的。
站在朝廷等待命令。鲁君答应了他,接回灵柩并举行殡礼。在孟氏的寝宫殡殓,最终实现了叔服的话。齐国人送来了灵柩。《春秋》记载:“齐国人送回了公孙敖的丧事。”因为孟氏,而且是国家的原因。因为惠叔毁损身体请求,而且他是国家的公族,所以听从他接回殡殓并记载下来。
○为,读作“伪”。葬礼比照共仲。制度如同庆父,都因为犯罪而降格。
○共读作“恭”。声己不观看葬礼,在厅堂挂上帷帐哭泣。声己,是惠叔的母亲,怨恨公孙敖娶了莒国女子,所以挂上帷帐。
○己读作“纪”。
[疏]“帷堂”。
○正义说:《檀弓》说“尸体还没有装饰,所以挂上帷帐。小敛后撤去帷帐”。到大敛的时候,又挂上帷帐,直到殡殓时一直挂帷帐。《杂记》说“早晚哭丧时不挂帷帐”。现在声己怨恨穆伯,所以早晚哭丧仍然挂帷帐。《檀弓》又说“挂帷殡殓不是古礼,是从敬姜哭穆伯开始的”。这与这件事相似。敬姜,是穆伯的妻子,文伯歜的母亲。穆伯,是季悼子的儿子公甫靖,与公孙敖不是同一个人。
襄仲想要不哭,怨恨公孙敖娶了他的妻子。惠伯说:“丧事,是亲人的终结。惠伯,是叔彭生。虽然不能有个好的开始,但有个好的结束是可以的。史佚有话说:‘兄弟互相成就美德。各自尽到美德,道义才能终结。
○佚读作“逸”。救济匮乏、祝贺善事、吊唁灾难、祭祀恭敬、丧事悲哀,感情虽然不同,不要断绝他们的爱,这是亲近之道。’你不要失掉道义,对人有什么怨恨呢?”襄仲高兴了,率领兄弟去哭丧。第二年,他的两个儿子来了,是公孙敖在莒国所生的。
○毋读作“无”。说读作“悦”。
[疏]“祭敬”到“道也”。
○正义说:“祭敬”,是指在兄弟家中帮助祭祀尽到恭敬。“丧哀”,是指兄弟死丧之事竭尽悲哀。“感情虽然不同”,是指内心互相怨恨。感情虽然不能和谐,应当不要断绝他们的爱,这是相亲之道。
孟献子喜爱他们,在国中闻名。献子,是穀的儿子仲孙蔑。
○闻读作“问”,或者如字,下同。蔑,读作“结”。
○有人进谗言说:“将要杀你。”献子告诉季文子。这两个人说:“夫子因为爱我而闻名,我因为将要杀你而闻名,不也太远离礼义了吗?远离礼义不如去死。”一个人在句鼆城门战死,一个人在戾丘城门战死,都死了。句鼆、戾丘,是鲁国的邑。有敌人攻打城门,两
[疏]注“句鼆”至“而死”。
○正义曰:句鼆、戾丘有寇攻门不书者,服虔云“鲁国中小寇,非异国侵伐”,故不书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得常鼓之月,而於社用牲为非礼。
[疏]注“得常”至“非礼”。
○正义曰:此与庄二十五年经文正同,彼传云“非常”,此传云“非礼”者,彼失常鼓之月,言鼓之为非常;此得常鼓之月,而用牲为非礼。彼云“六月”,实是七月。传因日月之变,以起时历之误,故《释例》曰:“文十五年与庄二十五年经文皆同,而更复发传曰‘非礼’者,明前传欲以审正阳之月,后传发例欲以明诸侯之礼,而用牲为非礼也。此乃圣贤之微旨,而先儒所未喻也。”是解二传不同之意。
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去盛馔。
○去,起吕反。馔,仕眷反。
[疏]注“去盛馔”。
○正义曰:《周礼》“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天地有灾则不举”。郑玄云:“杀牲盛馔曰举。”今云“天子不举”,是去盛馔、贬膳食也。
伐鼓于社,责群阴。伐,犹击也。
[疏]注“责群阴。伐,犹击也”。
○正义曰:《郊特牲》云:“社祭土而主阴气也。君南乡於北墉下,答阴之义也。”《论语》云:“鸣鼓而攻之。”伐鼓者,是攻责之事,故云责群阴也。日食者,阴侵阳,故责阴以救日。孔安国《尚书传》云:“凡日食,天子伐鼓于社,责上公。”然则社以上公配食,天子伐鼓,责群阴,亦以责上公也。诸侯用币于社,请上公,亦以请群阴也。互相备也。
诸侯用币于社,社尊於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之。
[疏]注“社尊”至“责之”。
○正义曰:昭二十九年传曰:“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是社为上公之神,尊於诸侯。礼用币者,皆是告请神明之事。以社尊,故用币请救,而不敢攻责也。阴侵阳而请阴者,请止而勿侵阳也。
伐鼓于朝,退自责。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异制,所以训民。
[疏]注“天子”至“训民”。
○正义曰:天子不举,自贬食耳。而以为事神者,畏敬神明,乃自贬损,彻膳不举,亦是事神之义,故通以不举为事神也。
示有等威,古之道也。等威,威仪之等差。
○差,初佳反,又初宜反。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以单伯执节不移,且畏晋,故许之。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单伯为鲁拘执,既免而不废礼,终来致命,故贵而告庙。
○为,于伪反,下“似为”同。拘音俱。
新城之盟,在前年。蔡人不与。不会盟。
○与音预,下同。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兼帅二军。曰:“弱,不可以怠。”怠,解也。
○解,佳卖反。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胜国,绝其社稷,有其土地。
○还音旋。获大城焉,曰“入之”。得大都而不有。
[疏]“凡胜”至“入之”。
○正义曰:此传已发凡例,襄十三年复发,传云“用大师曰‘灭’,弗地曰‘入’”。再发例者,兵之所加,不可细举,故举旧策之典。以例而言,用大师,起大众,重力以陷敌,因而有之,故曰“胜国”,通以“灭”为文也。以成师重力,虽获大城,得而弗有,故直以出入为辞,曰“入之”而已。城不包地,国不通邑,灭邑必主大师,是故再发例也。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执王使,且数伐鲁。
○使,所吏反,下王使同。数音朔。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於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明今不序诸侯,不以公不会故。
○难,乃旦反,下注同。书曰:“诸侯盟于扈。”
译[疏]注“句鼆”至“而死”。
○正义说:句鼆、戾丘有敌寇攻打城门,史书不记载的原因,服虔说:“这是鲁国境内的小股寇盗,并非他国入侵讨伐”,所以不记载。
六月,辛丑日,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坛用牲祭祀,这不合礼制。虽然正值应当击鼓的月份,但在社坛用牲祭祀是不合礼制的。
[疏]注“得常”至“非礼”。
○正义说:这与《庄公二十五年》的经文完全相同,那篇传文说“非常”,这篇传文说“非礼”。那篇是因为失去了应当击鼓的月份,所以说击鼓是“非常”;这篇是正值应当击鼓的月份,而用牲祭祀是不合礼制。那篇说“六月”,实际上是七月。传文借日月变异的现象,来引出当时历法的错误,所以《释例》说:“《文公十五年》与《庄公二十五年》的经文都相同,却再次发出传文说‘非礼’,是为了表明前一篇传文想要审正阳历的月份,后一篇传文发出条例想要阐明诸侯的礼制,而用牲祭祀是不合礼制的。这是圣贤的微妙旨意,而先前的儒者没有理解。”这是解释两篇传文不同的用意。
发生日食,天子不举行盛大的宴饮,撤去丰盛的菜肴。
○去,音起吕。馔,音仕眷。
[疏]注“去盛馔”。
○正义说:《周礼》说:“膳夫掌管天子的饮食膳羞,用来供养天子及后世子。天子每天举行一次盛大的宴饮,用十二个鼎,每种食物都有对应的俎。天地有灾异就不举行。”郑玄说:“杀牲备办丰盛菜肴叫做‘举’。”现在说“天子不举”,就是撤去丰盛菜肴、降低膳食规格的意思。
在社坛击鼓,是为了谴责群阴。伐,就是击打的意思。
[疏]注“责群阴。伐,犹击也”。
○正义说:《郊特牲》说:“社祭土地而主司阴气。国君面向南站在北墙下,是回应阴气的意义。”《论语》说:“鸣鼓而攻之。”击鼓,是攻责的事情,所以说谴责群阴。日食是阴气侵凌阳气,所以谴责阴气来拯救太阳。孔安国《尚书传》说:“凡是日食,天子在社坛击鼓,谴责上公。”那么社坛以上公配享,天子击鼓,谴责群阴,也就是谴责上公。诸侯在社坛用币帛,是请求上公,也就是请求群阴。两者互相补充完备。
诸侯在社坛用币帛,社神地位高于诸侯,所以请求救助而不敢谴责。
[疏]注“社尊”至“责之”。
○正义说:《昭公二十九年》传文说:“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社是上公的神,地位高于诸侯。礼制中使用币帛,都是告请神明的事情。因为社神尊贵,所以用币帛请求救助,而不敢攻责。阴气侵凌阳气而向阴气请求,是请求阴气停止而不要侵凌阳气。
在朝廷击鼓,是退而自责。用来昭示侍奉神明、训导百姓、侍奉君主:天子不举行盛宴,诸侯用币帛,这是侍奉神明;尊卑制度不同,这是训导百姓。
[疏]注“天子”至“训民”。
○正义说:天子不举行盛宴,只是自我贬损饮食罢了。而把它当作侍奉神明,是因为敬畏神明,于是自我贬损,撤去膳食不举行盛宴,这也是侍奉神明的意义,所以通说“不举”是侍奉神明。
显示有等级威仪,这是古来的道统。等威,是威仪的等级差别。
○差,音初佳,又音初宜。齐国人允许单伯的请求而赦免了他,让他来传达使命。因为单伯坚守节操不改变,而且畏惧晋国,所以允许他。史书说:“单伯从齐国回来。”是尊重他。单伯被鲁国拘禁,既然被赦免而不废弃礼制,最终来传达使命,所以尊重他并告祭宗庙。
○为,音于伪,下“似为”同。拘,音俱。
新城的盟会,在前一年。蔡国人不参加。没有参加盟会。
○与,音预,下同。晋国郤缺率领上军和下军讨伐蔡国,同时统率两军。说:“国家弱小,不可以懈怠。”怠,是懈怠的意思。
○解,音佳卖。戊申日,进入蔡国,以城下之盟而返回。凡是战胜国家,说“灭之”;战胜国家,断绝其社稷,占有其土地。
○还,音旋。攻下大城,说“入之”。得到大都而不占有。
[疏]“凡胜”至“入之”。
○正义说:这篇传文已经发出凡例,襄公十三年再次发出,传文说“用大军叫‘灭’,不占有土地叫‘入’”。再次发出条例,是因为军事行动所加,不能详细列举,所以举出旧策的典章。以条例来说,使用大军,动员大众,用重兵力量陷敌,进而占有它,所以说“战胜国家”,通说“灭”作为文辞。以成军重兵力量,虽然攻下大城,得到而不占有,所以直接用出入作为文辞,说“入之”罢了。城不包地,国不通邑,灭邑必定主要依靠大军,所以再次发出条例。
秋天,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报告。
冬天,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结盟,重申新城的盟约,并且谋划讨伐齐国。齐国拘禁周天子使者,并且多次讨伐鲁国。
○使,音所吏,下王使同。数,音朔。齐国人贿赂晋侯,所以没有成功而返回。于是有了齐国的祸难,因此鲁公没有参加。说明现在不列举诸侯,不是因为鲁公没有参加的原因。
○难,音乃旦,下注同。史书说:“诸侯在扈地结盟。”
无能为故也。恶其受赂,不能讨齐。
○恶,乌路反。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谓国无难,不会义事,故为“恶”。不书,谓不国别序诸侯。与而不书,后也。谓后期也。今贬诸侯,似为公讳,故传发例以明之。
译这是无法做到的缘故。厌恶他接受贿赂,不能讨伐齐国。
○恶,读作乌路反。凡是诸侯会盟,鲁公不参与,史书不记载,是为了避讳君主的过错。认为国家没有危难,也没有符合道义的会盟之事,所以称为“恶”。不记载,是指不分别列出各国诸侯。参与了却不记载,是因为迟到。所谓迟到,是指会盟迟到。现在贬斥诸侯,似乎是为了替鲁公避讳,所以《左传》阐明这一条例以说明真相。
○为,于伪反。
[疏]“凡诸侯”至“后也”。
○正义曰: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曰:“公后至,故不书所会。”因发例云:“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彼乃义事,而公后期,讳君之恶,故总称“诸侯”。此亦总称“诸侯”,不会,非公之罪。而经文相似,传辩其嫌,故更复发例,而以善形恶。凡诸侯为义事聚会,而公不与,则不历书诸国,讳君恶也。若公实与会,而亦不书诸国,为公后期也,即七年扈之盟是也。今於此会,受赂舍罪,致使鲁有齐患。公虽不与,非公之罪。经与后期文同,似为公讳,故传发例以明之。此会公虽不与,非公恶也。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单伯虽见执,能守节不移,终达王命,使叔姬得归。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不能讨己。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此年夏朝。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执王使而伐无罪。
○己音纪。使,所吏反。而讨於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诗 小雅》。
○女音汝。相,息亮反,又如字。
[疏]“曰女”至“道也”。
○正义曰:言“曰”者,原齐侯之意而为之辞也。责曹曰“女何故行礼?”谓责朝鲁也。天道以卑承尊,人道以小事大。礼者自卑而尊人、朝者谦顺以行礼。行礼以顺天,是天之道也。
○“诗曰”至“于天”。
○正义曰:此《诗 小雅 雨无正》之篇。胡,何也。诗人责朝廷之臣,女群臣上下何以不相畏乎?女上下不相畏,乃是不畏于天也。
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诗 周颂》。言畏天威,于是保福禄。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为十八年齐弑商人传。
○守,手又反。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经】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穀,齐侯弗及盟。(及,与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因朝於庙。今公以疾阙,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春秋》十二公以疾不视朔,非一也,义无所取,故特举此以表行事。因明公之实有疾,非诈齐。
[疏]注“诸侯”至“诈齐”。
○正义曰:天子颁朔於诸侯,诸侯受而藏之於祖庙,每月之朔,以特羊告庙受而施行之,遂听治此月之政,谓之视朔。因以其日,又以朝享之礼祭皇考以下,谓之朝庙。此年公疾,自二月至於五月,巳经四月不得视朔,故书公四不视朔。传称“正月,及齐平。公有疾,使季文子会齐侯”,则正月公初疾,不得视二月朔,至五月而四,故知不得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也。《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计有三千馀月。公以疾不视朔,当非一也,馀皆不书,而此独书者,公身有疾不得视朔,国事不废,义无所取,因此齐侯疑公,故特举此以表行事,馀皆从可知也。《释列》曰:“鲁之群公以疾不视朔多矣,因有事而见。”一比犹释不朝王之义,是其事也。又於时,齐侯不信公实有疾,书此者,且明公实有疾,非诈齐也。史之所书,当书其始,不於二月书之,而以五月书者,二月公始有疾,未知来月瘳否,不得豫书其数。至六月公瘳,乃积前数之阙,故以五月书四也。昭二十三年,“公如晋,至河,有疾,乃复”。彼书有疾,此不言有疾者,在道而还,容有他故。昭十二年、十三年,公如晋,至河乃复,皆为晋人辞公而还,非为疾也,故须言有疾以辩之。公不视朔,唯有疾耳,无所分辩,故不书疾也。告朔,谓告於祖庙;视朔,谓听治月政。视朔由公疾而废,其告朔,或有司告之,不必废也。《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
译○“为”字,读作“伪”。
[疏]从“凡诸侯”到“后也”。
○正义说:七年“鲁君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左传》说:“鲁君迟到,所以不记载所会盟的地点。”由此引出体例说:“凡是与诸侯会盟,不记载所会盟的地点,是因为迟到。迟到的人,不记载他的国家,是为了避讳其不敏捷。”那本是合乎道义的事,而鲁君却迟到,为了避讳国君的过错,所以统称“诸侯”。这里也统称“诸侯”,并没有会盟,不是鲁君的罪过。但经文相似,《左传》辨析其中的嫌疑,所以再次发出体例,用善来衬托恶。凡是诸侯为了道义之事聚会,而鲁君不参与,就不逐一记载各国名称,这是避讳国君的过错。如果鲁君确实参与了会盟,也不记载各国名称,是因为鲁君迟到,即七年扈地之盟就是如此。现在这次会盟,鲁君接受贿赂而宽恕罪行,致使鲁国遭受齐国的祸患。鲁君虽然没有参与,但不是鲁君的罪过。经文与迟到的文字相同,似乎是在为鲁君避讳,所以《左传》发出体例来阐明。这次会盟鲁君虽然没有参与,但不是鲁君的过错。
齐国人送还子叔姬,是为了报答鲁国以前帮助齐桓公称霸的恩德。单伯虽然被拘捕,但能坚守节操不变,最终传达周王的命令,使叔姬得以回归。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说诸侯不能讨伐他。诸侯不能讨伐他。于是齐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讨伐曹国前来朝见的事。这是今年夏天朝见的事。季文子说:“齐侯大概不能免于祸患吧!他自己无礼,拘捕周王的使者而攻打无罪的国家。
○“己”音纪。“使”,读作“吏”。而向有礼的国家讨伐,说:‘你们为什么行礼?’礼是用来顺应天道的,是天道的体现。自己却违背天道,又去讨伐别人,难以免于祸患了。《诗经》说:‘为什么不相畏惧?不畏惧上天。’《诗经·小雅》。
○“女”音汝。“相”,音息亮,又如本字。
[疏]从“曰女”到“道也”。
○正义说:说“曰”字,是推测齐侯的意思而代他说的话。责备曹国说“你们为什么行礼?”是指责备曹国朝见鲁国。天道是以卑下承奉尊贵,人道是以小国侍奉大国。礼是自卑而尊重他人,朝见是谦顺以行礼。行礼以顺应天道,这是天道的体现。
○从“诗曰”到“于天”。
○正义说:这是《诗经·小雅·雨无正》中的篇章。胡,何也。诗人责备朝廷的大臣,你们群臣上下为什么不相畏惧呢?你们上下不相畏惧,就是不上畏天道。
君子不虐待幼小卑贱的人,是畏惧上天。在《周颂》中说:‘畏惧上天的威严,于是保佑福禄。’《诗经·周颂》。说畏惧上天威严,于是保佑福禄。不畏惧上天,将能保佑什么?以动乱夺取国家,奉行礼制来守卫,尚且担心不能善终,多行无礼之事,就不能存在了。”这是为十八年齐国弑杀商人作传。
○“守”,音手又。
卷二十 文十六年,至十八年
卷二十 文十六年,至十八年
【经】十六年,春天,季孙行父在阳穀会见齐侯,齐侯没有与他结盟。(及,与也。)
夏天,五月,鲁君四次没有视朔。诸侯每月必定告朔听政,因此在祖庙朝见。现在鲁君因为生病缺位,不能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的朔日。《春秋》十二位国君因生病不视朔,不止一次,其中没有特别的义理可取,所以特别举出这次以表明行事。借此说明鲁君确实有病,不是欺骗齐国。
[疏]注从“诸侯”到“诈齐”。
○正义说:天子颁布朔日给诸侯,诸侯接受后藏在祖庙,每月的朔日,用特羊告庙接受并施行,于是听治这个月的政事,称为视朔。趁此日,又以朝享之礼祭祀皇考以下,称为朝庙。这一年鲁君生病,从二月到五月,已经四个月没有视朔,所以记载鲁君四次不视朔。《左传》称“正月,与齐国讲和。鲁君有病,派季文子会见齐侯”,那么正月鲁君刚开始生病,不能视二月朔,到五月共四次,所以知道不能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朔。《春秋》十二位国君,二百四十二年,计算有三千多个月。国君因生病不视朔,应当不止一次,其余都不记载,而这次特别记载,是因为鲁君自身有病不能视朔,国家事务没有废弛,其中没有特别的义理可取,因此齐侯怀疑鲁君,所以特别举出这次以表明行事,其余都可以由此推知。《释列》说:“鲁国的各位国君因生病不视朔很多,因有事而显现。”这类似于解释不朝见周王的义理,就是这件事。又当时,齐侯不相信鲁君确实有病,记载这件事,且说明鲁君确实有病,不是欺骗齐国。史官所记载的,应当记载其开始,不在二月记载,而在五月记载,是因为二月鲁君刚开始生病,不知道下个月是否痊愈,不能预先记载其次数。到六月鲁君痊愈,才累积前面的缺失,所以在五月记载四次。昭公二十三年,“鲁君到晋国,到达黄河,生病,于是返回”。那里记载有病,这里不记载有病,是因为在途中返回,可能有其他原因。昭公十二年、十三年,鲁君到晋国,到达黄河于是返回,都是因为晋国人辞谢鲁君而返回,不是因为生病,所以需要记载有病以辨析。鲁君不视朔,只有生病这一原因,无需辨析,所以不记载生病。告朔,是指在祖庙告祭;视朔,是指听治月政。视朔因鲁君生病而废弛,其告朔,或许由有司告祭,不一定废弛。《论语》说:“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