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成元年,至二年
遂,六遂不足取公卿采邑及诸侯邦国。若诸侯出兵,先尽三乡、三遂,乡、遂不足,然后总徵竟内之兵。案此一车,甲士、步卒总七十五人。《周礼 大司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大败不同者,《小司徒》所云,谓乡遂出军及临时对敌布陈用兵之法。此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谓徵课邦国出兵之时所徵之兵。既至临陈,还同乡遂之法。必知临敌用乡、遂法者,以桓五年“战于繻葛”,“先偏后伍”,又宣十二年“广有一卒,卒偏之两”,及《尚书 牧誓》云“千夫长,百夫长”,是临时对敌皆用卒两师旅也。长毂、马牛、甲兵、戈楯,皆一甸之民同共此物。若乡遂所用,车马、甲兵之属,皆国家所共。知者,以一乡出一军,则是家出一人,其物不可私备故也。此言四丘为甸,并据上地言之。若以上、中、下地相通,则二甸共出长毂一乘耳。甸即乘也。六十四井出车一乘,是故以甸为名。此一乘甲兵,甸之所赋。今鲁使丘出甸赋,乃四倍於常。讥其重敛,故书之也。《穀梁传》曰:“作,为也。丘为甲也。丘甲,国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古者立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丘作甲,非正也。”其意以为四邑为丘,使一丘农民皆作甲,以农为工,失其本业,故讥之。今《左氏》经、传并言“作丘甲”耳,重敛之事,传无明文。而知必异《穀梁》,以为丘作甸甲者,以传云“为齐难故,作丘甲”。以虑有齐难而多作甲兵,知使丘为甸甲而倍作之也。士卒牛马悉倍於常,而独言甲者,甲是新作之物。其馀敛充之耳,非作之也。讥其新作,故举甲言之。初税亩言初,此不言初者,此备齐难,暂为之耳,非是终用,故不言初。然则筑城备难,非时不讥。此亦备难,而讥之者,鲁是大国,甲兵先多,僖公之世《颂》云“公车千乘”,昭公之蒐传称“革车千乘”,此时不应然也。其甲足以拒敌,而又加之重敛,故讥之。
译六遂的赋税不足以供给公卿的采邑以及诸侯的邦国。如果诸侯出兵,首先征尽三乡、三遂的兵力,乡、遂的兵力不足,然后才总征境内所有的兵员。按照这一标准,一辆战车配备的甲士和步卒总共七十五人。《周礼·大司徒》记载:“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这里所说的编制不同,是因为《小司徒》所说的,是指乡遂出兵以及临时对敌布阵用兵的方法。而这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是指征调邦国出兵时所征召的兵力。等到临近战阵时,又恢复采用乡遂的编制方法。之所以知道临敌时用兵采用乡、遂之法,是因为桓公五年“战于繻葛”,记载“先偏后伍”;又宣公十二年记载“广有一卒,卒偏之两”;以及《尚书·牧誓》说“千夫长,百夫长”,这些都是临时对敌都采用卒、两、师、旅的编制。长毂、马牛、甲兵、戈楯,都是一个甸的民众共同提供的物品。如果是乡遂所用,车马、甲兵之类,都是国家共同供给的。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一乡出一军,那就是每家出一人,那些物资不可能由私人准备,所以如此。这里说四丘为甸,是依据上等土地来说的。如果上、中、下等地级相通计算,那么两个甸才共同出一辆长毂。甸就是乘的意思。六十四井出一辆战车,因此以甸为名。这一乘战车的甲兵,是甸所赋税的。现在鲁国让丘出甸的赋税,是平常的四倍。讥讽其赋税沉重,所以史书予以记载。《穀梁传》说:“作,就是制作的意思。丘制作甲胄。制作甲胄,是国家的事情。丘制作甲胄,不合正道。”“古时候建立国家,百官齐备,农工都有职事来侍奉君主。古时候有四种百姓,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丘制作甲胄,不合正道。”它的意思是,四邑为丘,让一个丘的农民都去制作甲胄,让农民从事工匠的工作,失去了他们的本业,所以讥讽它。现在《左传》的经文和传文都只说“作丘甲”,关于重敛的事情,传文中没有明文记载。而知道必定不同于《穀梁传》,认为丘制作的是甸甲,是因为传文说“为了防备齐国的祸难,所以作丘甲”。因为考虑到有齐国的祸难而多制作甲兵,就知道是让丘制作甸甲而加倍制作。士卒牛马都加倍于平常,而只说甲,是因为甲是新制作的东西。其余的赋税只是充实而已,并非新制作。讥讽其新制作,所以举甲来说。初税亩说“初”,这里不说“初”,是因为这是为了防备齐国的祸难,暂时这样做罢了,并不是最终一直使用,所以不说“初”。那么,筑城防备祸难,不合时宜也不讥讽。这也是为了防备祸难,却讥讽它,是因为鲁国是大国,甲兵本来就多,僖公时代《颂》诗说“公车千乘”,昭公时代蒐礼传文称“革车千乘”,这时候不应该这样。它的甲兵足以抵御敌人,却又增加沉重的赋税,所以讥讽它。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晋地。
秋,王师败绩于茅戎。茅戎,别种也。不言战,王者至尊,天下莫之得校,故以自败为文。不书败地,而书茅戎,明为茅戎所败。书秋,从告。
○茅戎,亡交反。《史记》及三传皆作贸戎。种,章勇反。
冬,十月。
【传】元年,春,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平文十七年邥垂之役。詹嘉处瑕,故谓之瑕嘉。
○邥音审。詹,之廉反。)单襄公如晋拜成。(单襄公,王卿士。谢晋为平戎。
○单音善。为,于伪反,下文同。)刘康公徼戎,将遂伐之。(康公,王季子也。戎平还,欲要其无备。
○徼,古尧反,要也。要,一遥反。)
[疏]注“康公”至“无备”。
○正义曰:宣十年经书“王季子来聘”,传言“刘康公”,知即王季子也。传言“平戎于王”,戎必遣使诣周受平。但康公要戎者,非要戎平还之,使单使来平,不足伐也,欲伐其国耳。以未平之日设备御周,今既平矣,戎必无备。要其无备,将遂往伐之。故下云“遂伐茅戎”,起兵伐其国也。
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国,此必败。叔服,周内史。
○背音佩,下音同。背盟不祥,欺大国不义,神人弗助,将何以胜?”不听。遂伐茅戎。三月癸未,败绩于徐吾氏。徐吾氏,茅戎之别也。
[疏]败绩于徐吾氏。
○正义曰:败于徐吾之地也。茅戎巳是戎内之别,徐吾又是茅戎之内聚落之名,王师与茅戎战之处。
为齐难故,作丘甲。前年鲁乞师於楚,欲以伐齐,楚师不出,故惧而作丘甲。
○难,乃旦反,下同。
闻齐将出楚师,夏,盟于赤棘。与晋盟,惧齐、楚。
秋,王人来告败。解经所以秋乃书。
冬,臧宣叔令脩赋、缮完、治完城郭。
○缮完,市战反,下和端反。具守备,曰:“齐、楚结好,我新与晋盟,晋、楚争盟,齐师必至。虽晋人伐齐,楚必救之,是齐楚同我也。同,共也。
○守,手又反。好,呼报反。知难而有备,乃可以逞。”逞,解也。为二年齐侯伐我传。
○解音蟹。
【经】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新筑,卫地。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四月无丙戌;丙戌,五月一日。
○筑音竹。陈,宜觐反。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郤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鲁乞师於晋,而不以与谋之例者,从盟主之令,上行於下,非匹敌和成之类,例在宣七年。曹大夫常不书,而书公子首者,首命於国,备於礼,成为卿故也。鞍,齐地。
○侨,其骄反,注同。郤,去逆反。鞍音安。与音预。敌,如字,本或作適,亦音敌。
[疏]注“鲁乞”至“齐地”。
○正义曰:此云盟主之令,故不从与谋。《释例》云:“乞师不得从与谋。所以不同者,以事得两通,故互言之。鲁於聘与盟会,虽二卿并行,止书一使。至於行师用兵,则并书诸将。此书四卿,昭、定之世或书三卿,或书二卿,皆谓重兵,故书之。其他国唯书元帅。详内略外也。”书曹公子首者,《释例》曰:“公侯伯子男及卿大夫士命数,《周官》具有等差。当春秋时,渐以变改,是故仲尼、丘明据时之宜,从而然之,不复与《周官》同也。”“命者,其君正爵命之於朝。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义,各如其命数,皆以卿礼书於经。卫之於晋,不得比次国,则邾、莒、杞、鄫之属,固以微矣。此等诸国,当时附随大国,不得列於会者甚众。及其得列,上不能自通於天子,下无暇於备礼成制。故与於盟会战伐甚多,唯曹公子首得见经,其馀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皆不书之。”是言首成为卿,故书。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穀梁》曰:“鞍去齐五
译夏天,臧孙许与晋侯在赤棘结盟。赤棘是晋国的地方。
秋天,周天子的军队在茅戎战败。茅戎是戎人的一个分支。经文不写“战”,是因为周天子地位至尊,天下没有人能与他抗衡,所以用“自败”来表述。不记载战败的地点,而记载茅戎,是为了表明是被茅戎打败。记载在秋天,是依据战败消息上报的时间。
○茅戎,“茅”音亡交反。《史记》和《左传》《公羊传》《穀梁传》都写作“贸戎”。种,音章勇反。
冬天,十月。
【传】鲁文公元年,春天,晋侯派瑕嘉到周王室去平息戎人的争端。(这是平定鲁文公十七年邥垂之役的余波。詹嘉封地在瑕,所以称他为瑕嘉。
○邥音审。詹,音之廉反。)单襄公前往晋国拜谢和平的成就。(单襄公是周王的卿士。他感谢晋国为平息戎乱所做的努力。
○单音善。为,音于伪反,下文同。)刘康公窥探戎人,打算趁机讨伐他们。(康公是周王季子的儿子。戎人刚刚讲和回去,他想趁其没有防备。
○徼,音古尧反,意为要。要,音一遥反。)
[疏]注“康公”至“无备”。
○正义曰:《春秋》宣公十年经文记载“王季子来聘”,传文提到“刘康公”,由此知道刘康公就是王季子。传文说“平戎于王”,戎人必定派遣使者到周王室接受和平。但康公要击戎人,并不是要击那些来议和的使者,因为派使者来议和,不足以成为讨伐的理由,他是想讨伐戎人的国家。因为在未讲和之前,戎人会设防抵御周王室,现在既然已经讲和,戎人必定没有防备。趁其无备,打算随即前往讨伐。所以下文说“遂伐茅戎”,即起兵讨伐其国家。
叔服说:“违背盟约而欺骗大国,这必定会失败。叔服是周的内史。
○背音佩,下文同。违背盟约不吉祥,欺骗大国不道义,神灵和人都不会帮助他,将凭什么取胜?”晋侯不听。于是讨伐茅戎。三月癸未日,在徐吾氏战败。徐吾氏是茅戎的一个分支。
[疏]败绩于徐吾氏。
○正义曰:这是在徐吾之地战败。茅戎已经是戎人内部的一个分支,徐吾又是茅戎内部的一个聚落名称,是周王室军队与茅戎交战的地方。
因为齐国带来的祸患,鲁国实行丘甲制。前一年鲁国向楚国乞求援军,打算用来讨伐齐国,楚军没有出动,所以鲁国恐惧而实行丘甲制。
○难,音乃旦反,下文同。
听说齐国将要出动楚国的军队,夏天,鲁国与晋国在赤棘结盟。与晋国结盟,是畏惧齐国和楚国。
秋天,周王室的人来报告战败的消息。解释经文为什么在秋天才记载。
冬天,臧宣叔命令修筑赋税、修缮城墙、整治城郭。
○缮完,音市战反,下音和端反。准备好守备,说:“齐国和楚国结好,我们刚与晋国结盟,晋国和楚国争夺盟主地位,齐国的军队必定会来。即使晋国人讨伐齐国,楚国必定会救援齐国,这样齐国和楚国就共同对付我们。同,即共。
○守,音手又反。好,音呼报反。知道有危难而有准备,才可以实现愿望。”逞,意为解。为鲁文公二年齐侯讨伐我国作传。
○解音蟹。
【经】鲁文公二年,春天,齐侯讨伐我国北部边境。
夏天,四月,丙戌日,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与齐国军队在新筑交战,卫军大败。新筑是卫国的地方。双方列阵交战称为“战”,军队大崩溃称为“败绩”。四月没有丙戌日;丙戌日是五月初一。
○筑音竹。陈,音宜觐反。
六月,癸酉日,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率领军队会同晋国郤克、卫国孙良夫、曹国公子首与齐侯在鞍地交战,齐军大败。鲁国向晋国乞求援军,而不采用“与谋”的体例,是因为服从盟主的命令,上级命令下级,不是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类别,体例见于宣公七年。曹国大夫通常不记载,而记载公子首,是因为公子首在国内受命,礼仪完备,已成为卿的缘故。鞍是齐国的地方。
○侨,音其骄反,注同。郤,音去逆反。鞍音安。与音预。敌,如字,本或作適,亦音敌。
[疏]注“鲁乞”至“齐地”。
○正义曰:这里说盟主的命令,所以不采用“与谋”的体例。《释例》说:“乞求援军不得采用‘与谋’的体例。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事情可以两方面解释,所以互相说明。鲁国在聘问和盟会时,虽然两位卿一起行动,只记载一位使者。至于出兵作战,则一并记载各位将领。这里记载四位卿,昭公、定公时期有时记载三位卿,有时记载两位卿,都是因为兵力重大,所以记载。其他国家只记载元帅。这是详内略外的原则。”记载曹国公子首,《释例》说:“公侯伯子男以及卿大夫士的命数,《周官》都有等级差别。在春秋时期,逐渐发生变化,所以孔子、左丘明根据当时的适宜情况,顺从而然之,不再与《周官》相同。”“命,是指君主在朝廷上正式授予爵位。其宫室、车旗、衣服、礼义,各自符合其命数,都按照卿的礼仪记载于经文。卫国对于晋国,不能比作次国,那么邾、莒、杞、鄫之类,本来就微小了。这些国家,当时依附大国,不能列入会盟的很多。等到他们得以列入,上不能直接向天子通达,下没有闲暇准备礼仪制度。所以参与盟会战伐的很多,只有曹公子首被记载于经文,其余的或者受命但礼仪不备,或者未加命数,所以都不记载。”这是说公子首已成为卿,所以记载。
秋天,七月,齐侯派国佐到军中。己酉日,与国佐在袁娄结盟。《穀梁传》说:“鞍距离齐国五
○正义曰:齐之四竟不应过遥。且鞍巳是齐地,未必竟上之邑,岂得去齐有五百里乎?《穀梁》又云“壹战绵地五百里”,则是甚言之耳。《释例 土地名》鞍与袁娄并阙,不知其处远近,无以验之。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鲍,步卯反。
庚寅,卫侯速卒。宣十七年,盟于断道。据传,庚寅,九月七日。
取汶阳田。晋使齐还鲁,故书“取”。不以好得,故不言归。
○汶音问。好,呼报反。
[疏]注“晋使”至“言归”。
○正义曰:晋使齐还鲁,鲁不用力,故直书取。哀八年“齐人归讙及阐”。此不言齐人归者,不以好得。非齐归我,故不言归。
冬,楚师、郑师侵卫。子重不书,不亲伐。
[疏]注“子重不书不亲伐”。
○正义曰: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注云:“子玉称人,从告。”此云“子重不书,不亲伐”者,彼以路远,或当不以实告,此传言“侵卫,遂侵我”,道路既近,告当以实。经、传皆言“楚师”,例是将卑师众,故以为子重不亲伐,所以弘通其义也。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公与大夫会,不贬婴齐者,时有许、蔡之君故。
[疏]注“公与”至“君故”。
○正义曰:传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公侯则贬之而称人,翟泉之盟是也。此婴齐会公,乃称公子而不贬者,为其会有蔡、许之君。蔡侯、许男与公相敌,婴齐不与公敌,故不贬也。传称孟孙赂楚,楚人许平,即云:“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凡会且盟者,必先会而后盟。盟时蔡、许在列,会时必亦在焉。以二君乘楚车,谓之失位。经虽抑而不书,会时其身实在。且二君与楚同行,无容不列於会,故知二君在会,婴齐不敌公也。或以为於时兵将婴齐为主,蔡、许为王左右,隶属婴齐,则二君卑於婴齐,何由得与公敌?斯不然矣!征伐以主兵为先,盟会以尊卑为序,《春秋》之常也。僖二十七年,“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楚既称“人”,必非贵者。为其主兵,犹序於上。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传曰:“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於时晋为盟主,召诸侯使集会,而赵盾犹序於下文,不先诸侯,则知此时行兵,楚为其主,会则蔡、许在先,故二君自敌公,明婴齐不敌公也。襄二十六年,“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传曰:“公会晋赵武、宋向戊、郑良霄、曹人于澶渊”,“赵武不书,尊公也”,“於是卫侯会之。”然则时有卫侯,犹贬赵武者,於时卫侯虽往,晋将执之,不得与会,而赵武敌公,故贬之也。彼传又曰:“晋人执甯喜,北宫遗使女齐以先归。卫侯如晋,晋人执之。”於会已执其卿,卫侯如晋,晋即执之,明其不得与会,公无所敌。故赵武敌公,与此异也。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齐在郑下,非卿。传曰:“卿不书,匮盟也。”然则楚卿於是始与中国准。自此以下,楚卿不书,皆贬恶也。
○匮,其位反。
[疏]注“齐在”至“恶也”。
○正义曰:诸会、盟同地,而间无他事者,例不重序其人。此会、盟序者,前会之时,唯公会楚耳。蔡、许从楚而行,唯应蔡、许在列,秦、宋以下诸国未至,会、盟人别,故别序也。诸征伐会盟,实卿而贬称“人”者,传皆言其名氏;实是大夫而本合称“人”者,则传皆言大夫。此传“郑公子去疾”以上,言其名氏,则皆是卿也。“齐国之大夫”,则实是大夫,故齐在郑下,为非卿故也。传曰“卿不书,匮盟也”,谓匮盟之故,并贬楚卿,楚卿於是盟上始与中国相准。《释例》曰:“楚之尹臣,最多混错。旧说亦随文
译○正义说:齐国的四境不应过于遥远。况且鞍地已经是齐国的土地,未必是边境上的城邑,怎么会有距离齐国五百里之远呢?《穀梁传》又说“一战绵延五百里”,这不过是夸张的说法罢了。《释例·土地名》中鞍地与袁娄两地都空缺,不知道它们距离的远近,无法验证。
八月壬午,宋公鲍去世。没有结盟却以名字通报丧事。
○鲍,音步卯。
庚寅,卫侯速去世。宣公十七年,在断道结盟。根据《左传》,庚寅是九月的七日。
取回汶阳的田地。晋国让齐国归还鲁国,所以史书用“取”字。不是因友好而得到,所以不说“归”。
○汶,音问。好,音呼报。
[疏]注“晋使”到“言归”。
○正义说:晋国让齐国归还鲁国,鲁国没有出力,所以直接写“取”。哀公八年“齐人归还讙地和阐地”。这里不说齐人归还,是因为不是因友好而得到。不是齐国主动归还给我们,所以不说“归”。
冬天,楚国军队、郑国军队侵犯卫国。子重没有记载,是因为他没有亲自征伐。
[疏]注“子重不书不亲伐”。
○正义说:僖公二十五年“楚人包围陈国”,注解说:“子玉被称为人,是听从告辞。”这里说“子重不书,不亲伐”的原因,是因为那里路途遥远,或许没有如实告辞;这里《左传》说“侵犯卫国,接着侵犯我国”,道路既然很近,告辞应当如实。经文和传文都说“楚师”,按照惯例是将领地位低而军队众多,所以认为是子重没有亲自征伐,以此来弘扬贯通其义理。
十有一月,鲁公与楚国公子婴齐在蜀地相会。国君与大夫相会,不贬低婴齐,是因为当时有许国、蔡国的国君在场。
[疏]注“公与”到“君故”。
○正义说:《左传》说:“按照礼制,卿不会见公侯。”会见公侯就贬低他而称人,翟泉之盟就是这样。这次婴齐会见鲁公,却称公子而不贬低,是因为这次会见有蔡国、许国的国君。蔡侯、许男与鲁公地位相当,婴齐不与鲁公地位相当,所以不贬低。《左传》说孟孙贿赂楚国,楚国人答应讲和,接着说:“十一月,鲁公与楚国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国右大夫说、宋国华元、陈国公孙宁、卫国孙良夫、郑国公子去疾,以及齐国的大夫在蜀地结盟。”凡是会见并且结盟的,一定是先会见后结盟。结盟时蔡、许两国在列,会见时必定也在场。因为两位国君乘坐楚国的车,被称为失位。经文虽然压制而不记载,但会见时他们本人确实在场。况且两位国君与楚国同行,不可能不在会见之列,所以知道两位国君在会见中,婴齐不与鲁公地位相当。有人认为当时军队以婴齐为主帅,蔡、许两国是楚王的左右,隶属于婴齐,那么两位国君地位低于婴齐,怎么能与鲁公地位相当呢?这不是正确的!征伐以主兵者为先,盟会以尊卑为序,这是《春秋》的常例。僖公二十七年,“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宋国”。楚国既然称“人”,必定不是尊贵者。因为他是主兵者,仍然排在上面。文公七年,“鲁公会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左传》说:“齐侯、宋公、卫侯、陈侯、郑伯、许男、曹伯,会见晋国赵盾,在扈地结盟。”当时晋国是盟主,召集诸侯集会,而赵盾仍然排在下面,不先于诸侯,所以知道这时行兵,楚国是主兵者,会见则蔡、许在先,所以两位国君自然与鲁公地位相当,明确婴齐不与鲁公地位相当。襄公二十六年,“鲁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在澶渊”,《左传》说:“鲁公会晋国赵武、宋国向戊、郑良霄、曹人在澶渊”,“赵武不书,是尊重鲁公”,“这时卫侯也参加了”。那么当时有卫侯,仍然贬低赵武,是因为当时卫侯虽然去了,晋国将要拘捕他,不能与会,而赵武与鲁公地位相当,所以贬低他。那篇传文又说:“晋国人拘捕宁喜,北宫遗派女齐先回去。卫侯到晋国,晋国人拘捕了他。”在会见时已经拘捕了他的卿,卫侯到晋国,晋国就拘捕了他,明确他不能与会,鲁公没有与之地位相当的人。所以赵武与鲁公地位相当,这与这里的情况不同。
丙申,鲁公与楚国人、秦国人、宋国人、陈国人、卫国人、郑国人、齐国人、曹国人、邾国人、薛国人、鄫国人在蜀地结盟。齐国排在郑国下面,说明不是卿。《左传》说:“卿不书,是因为盟约匮乏。”那么楚国卿从此开始与中国相当。从此以后,楚国卿不书,都是贬恶。
○匮,音其位。
[疏]注“齐在”到“恶也”。
○正义说:各种会见、盟约在同一地点,中间没有其他事情的,惯例不重复排列人员。这次会见、盟约排列人员,是因为前次会见时,只有鲁公会见楚国。蔡、许两国跟随楚国而行,只有蔡、许两国在列,秦国、宋国以下各国未到,会见、盟约人员不同,所以分别排列。各种征伐会见盟约,实际上是卿而贬称“人”的,《左传》都说出他们的名氏;实际上是大夫而本来应该称“人”的,则《左传》都说大夫。这里《左传》“郑国公子去疾”以上,说出他们的名氏,那么都是卿。“齐国的大夫”,则实际上是大夫,所以齐国排在郑国下面,是因为不是卿的缘故。《左传》说“卿不书,是因为盟约匮乏”,是说因为盟约匮乏的缘故,一并贬低楚国卿,楚国卿在这次盟会上开始与中国相当。《释例》说:“楚国的尹臣,最多混杂错乱。旧说也随文
强生善恶之状,混渎无已。其不能得辞,则皆言恶蛮夷得志。然当齐桓之盛,而经以屈完敌之。若必有褒贬,非抑楚也。此乃楚之初兴,未闲周之典礼,告命之书,自生同异,犹秦之辟陋,不与中国准,故《春秋》抑秦以存例也。楚之熊绎,始封於楚,辟在荆山荜路蓝缕,以居草莽。及武王熊达,始居江汉之间。然未能自同於列国,故经称‘荆败蔡师’,‘荆人来聘’,从其所居之称而总其君臣。至於鲁僖,始称楚人,而班次在於蔡下。僖二十一年,当楚成王之世,能遂其业,内列於公侯,会於盂,楚之君,爵始与中国列。然其臣名氏犹多参错。至鲁成二年,楚公子婴齐始乃具列。传曰:‘卿不书,匮盟也。’兼为楚臣示例也。自此以上,《春秋》未以入例。自此以下,褒贬之义,可得而论之也。”杜言“兼为楚臣示例”者,解传言“匮盟”之意。传言“卿不书”者,非独言诸侯之卿不书,兼言楚卿亦不书,是“兼为楚卿示例”。
译强行分辨善恶的表象,混乱污浊没有止境。那些无法找到恰当言辞的人,都说这是因为蛮夷得志所致。然而当齐桓公势力强盛时,《春秋》却以屈完与之抗衡。如果《春秋》一定有褒贬之意,那并不是为了压制楚国。这是因为楚国刚刚兴起,不熟悉周朝的礼仪典制,通告命令的文书,自然产生差异,就像秦国地处偏僻简陋,不与中原各国标准一致,所以《春秋》压制秦国以确立体例。楚国的熊绎,最初被封在楚地,地处荆山偏僻之处,驾着柴车,穿着破衣,在荒野草丛中居住。到了楚武王熊达时,才开始居住在长江和汉水之间。然而楚国还不能自同于中原列国,所以经文中称“荆败蔡师”、“荆人来聘”,是依据其所居之地的称呼来总括其君臣。到了鲁僖公时期,才开始称“楚人”,而排列次序在蔡国之下。鲁僖公二十一年,正值楚成王在位,能够完成其事业,在国内位列公侯,在盂地会盟,楚国的君主,爵位开始与中原各国并列。然而其臣下的名氏仍然多有参差错乱。直到鲁成公二年,楚公子婴齐才开始具备完整的列位。传文说:“卿不记载,是因为盟约匮乏。”这同时也是为楚国臣下确立体例。从此以前,《春秋》没有将其纳入体例。从此以后,褒贬的意义,才可以加以论述了。杜预所说的“兼为楚臣示例”,是解释传文中“盟约匮乏”的意思。传文说“卿不记载”,并非只说诸侯的卿不记载,同时也说楚国的卿不记载,这就是“兼为楚卿确立体例”。
【传】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围龙。(龙,鲁邑。在泰山博县西南。)顷公之嬖人卢蒲就魁门焉,(攻龙门也。
○顷音倾。嬖,必计反。魁,苦回反。)龙人囚之。齐侯曰:“勿杀!吾与而盟,无入而封。”(封,竟。
○竟音境。)弗听。杀而膊诸城上。(膊,磔也。
○膊,普各反。磔,陟百反。)
[疏]注“膊,磔也”。
○正义曰:《周礼》:“掌戮掌斩杀贼谍而博之。”郑玄云:“博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膊谓去衣磔之。”《方言》云:“膊,曝也”。
齐侯亲鼓,士陵城。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丘。取龙、侵巢丘不书,其义未闻。
[疏]注“取龙”至“未闻”。
○正义曰:外取内邑,非鲁之罪,无所可讳,而此独不书,故杜云其义未闻。贾逵云:“杀卢蒲就魁,不与齐盟,以亡其邑,故讳不书耳。”案楚子灭萧,婴齐入莒,皆杀楚人,而经不变文以加罪,此何当改文以讳恶也?哀八年,“齐人取讙及阐”,以淫女见取,犹尚书之;此杀敌见取,何以当讳?知讳义不通,故不从也。
卫侯使孙良夫、石稷、甯相、向禽将侵齐,与齐师遇。齐伐鲁还,相遇於卫也。良夫,孙林父之父。石稷,石碏四世孙。甯相,甯俞子。
○相,息亮反。向,舒亮反。碏,七略反。俞,羊朱反。石子欲还,孙子曰:“不可!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言无以答君。若知不能,则如无出。今既遇矣,不如战也。”夏有……阙文,失新筑战事。石成子曰:“师败矣。子不少须,众惧尽。成子,石稷也。卫师巳败,而孙良夫复欲战,故成子欲使须救。
○复,扶又反。子丧师徒,何以复命?”皆不对。又曰:“子,国卿也。陨子,辱矣。陨,见禽获。
○丧,息浪反。陨,于敏反。
[疏]“皆不对”。
○正义曰:子者,指斥孙子,其言并告诸将。言“皆不对”者,孙子与甯相、向禽皆不对。”又曰:子,国卿也”,乃专与孙子言耳。
子以众退,我此乃止。”我於此止御齐师。
○御,鱼吕反。且告车来甚众。新筑人教孙桓子,故并告令军中。齐师乃止,次于鞫居。鞫居,卫地。
○鞫,居六反。新筑人仲叔于奚救孙桓子,桓子是以免。于奚,守新筑大夫。
[疏]注“于奚,守新筑大夫”。
○正义曰:大夫守邑,以邑冠之,呼为某人。孔子父,邹邑大夫,传称邹人纥;《论语》谓孔子为邹人之子,即此类也。
既,卫人赏之以邑,赏于奚。辞,请曲县、轩县也。《周礼》:天子乐,宫县四面;诸侯轩县,阙南方。
○县音玄,注同。
[疏]注“轩县”至“南方”。
○正义曰:《周礼 小胥》:“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郑玄云:“宫县,四面县。轩县,去其一面。判县,又去一面。特县,又去一面。四面象宫室,四面有墙,故谓之宫县。轩县三面,其形曲,故《春秋传》曰‘请曲县、繁缨以朝’,诸侯之礼也。”郑玄云:“乐县,谓锺磬之属县於笱虡者。轩县,去南面,辟王也。判县,左右之合,又空北面。特县,县於东方,或於阶间而已。”是先儒皆以阙南方,故曲也。《家语》说此事云“请曲县之乐,繁缨以朝”,王肃云:“轩县,阙一面,故谓之曲县。”
繁缨以朝,许之。繁缨,马饰。皆诸侯之服。
○繁,步干反,注同。
[疏]注“繁缨”至“之服”。
○正义曰:《周礼 巾车》:“掌王之五路:玉路,樊缨,十有再就,以祀。金路,樊缨九就,同姓以封。象路,樊缨七就,异姓以封。革路,绦缨五就,以封四卫。木路,前樊鹄缨,以封蕃国。”郑玄云:“樊读如鞶带之鞶,谓金马大带也。”“缨,金马鞅也。”玉路、金路、象路,其樊及缨皆以五彩罽饰之。就,成也。玉路十二成,金路九成,象路七成,革路樊缨
译【传】鲁宣公二年,春天,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龙邑。(龙,是鲁国的城邑。在泰山博县西南。)鲁顷公的宠臣卢蒲就魁攻打龙门,
龙邑人把他囚禁起来。齐侯说:“不要杀他!我与他结盟,不要进入他的封地。”
龙邑人不听从。杀了他,把尸体的肉割下挂在城墙上。(膊,即磔刑,肢解尸体。)
[疏]注“膊,磔也”。
○正义曰:《周礼》说:“掌戮负责斩杀盗贼和间谍,并将他们磔尸。”郑玄说:“‘博’应当是‘膊诸城上’的‘膊’字的误写。膊是指脱去衣服进行磔刑。”《方言》说:“膊,就是曝晒。”
齐侯亲自击鼓,士兵们攀登城墙。三天后,攻取了龙邑。于是向南入侵,到达巢丘。攻取龙邑、入侵巢丘没有记载在经文中,其中的原因尚不清楚。
[疏]注“取龙”至“未闻”。
○正义曰:外国攻取我国的城邑,并非鲁国的罪过,没有什么需要避讳的,而这里唯独没有记载,所以杜预说其中的原因尚不清楚。贾逵说:“因为杀了卢蒲就魁,没有与齐国结盟,从而丢失了城邑,所以避讳而不记载。”查考楚子灭萧,婴齐入莒,都杀了楚国人,而经文并没有改变文字来加重罪责,这里又为什么要改变文字来避讳恶行呢?哀公八年,“齐人取讙及阐”,因为淫乱的女子被取走,尚且记载在经文中;这里杀了敌人被攻取,为什么应当避讳?知道避讳的说法不通,所以不采纳。
卫侯派孙良夫、石稷、甯相、向禽率领军队入侵齐国,与齐军相遇。齐国攻打鲁国后返回,在卫国相遇。孙良夫,是孙林父的父亲。石稷,是石碏的四世孙。甯相,是甯俞的儿子。
石子想要撤退,孙子说:“不行!率领军队攻打别人,遇到对方的军队就撤退,将如何向国君交代?意思是无法回答国君。如果知道不能取胜,那么当初就不该出兵。现在既然已经相遇,不如作战。”夏天有……缺文,遗失了新筑之战的事迹。石成子说:“军队已经战败了。您如果不稍作等待,众人恐怕都会死尽。成子,就是石稷。卫军已经战败,而孙良夫又想作战,所以成子想让他等待救兵。
您损失了军队和士兵,拿什么向国君复命?”大家都不回答。又说:“您,是国家的卿大夫。您被俘获,是耻辱。陨,指被擒获。
[疏]“皆不对”。
○正义曰:“子”是指斥孙子,他的话是告诉各位将领的。说“皆不对”,是指孙子与甯相、向禽都不回答。”又说:“子,国卿也”,这是专门对孙子说的话。
您率领众人撤退,我在此地停止抵抗。”我在此地停止抵御齐军。
并且报告说车兵来得很多。新筑人教导孙桓子,所以一并告知军中。齐军于是停止前进,驻扎在鞫居。鞫居,是卫国的地方。
新筑人仲叔于奚救了孙桓子,桓子因此得以脱险。于奚,是镇守新筑的大夫。
[疏]注“于奚,守新筑大夫”。
○正义曰:大夫镇守城邑,用城邑名冠在人名前,称为某人。孔子的父亲,是邹邑的大夫,传文中称邹人纥;《论语》称孔子为邹人之子,就是这类情况。
事后,卫国人用城邑赏赐他,赏赐于奚。于奚推辞,请求赐予曲县、轩县。《周礼》:天子的音乐,宫县四面悬挂;诸侯轩县,缺少南面。
[疏]注“轩县”至“南方”。
○正义曰:《周礼 小胥》:“校正乐器的悬挂位置,王用宫县,诸侯用轩县,卿大夫用判县,士用特县。”郑玄说:“宫县,四面悬挂。轩县,去掉一面。判县,再去掉一面。特县,再去掉一面。四面像宫室,四面有墙,所以称为宫县。轩县三面,其形状弯曲,所以《春秋传》说‘请曲县、繁缨以朝’,这是诸侯的礼制。”郑玄说:“乐县,是指钟磬之类悬挂在木架上的乐器。轩县,去掉南面,避开王位。判县,左右合并,又空出北面。特县,悬挂在东方,或者在台阶之间而已。”这是先儒都认为缺少南面,所以称为曲县。《家语》叙述这件事说“请曲县之乐,繁缨以朝”,王肃说:“轩县,缺少一面,所以称为曲县。”
繁缨以朝,卫侯答应了他。繁缨,是马的装饰。都是诸侯的服饰。
[疏]注“繁缨”至“之服”。
○正义曰:《周礼 巾车》:“掌管天子的五种车驾:玉路,樊缨,有十二层装饰,用于祭祀。金路,樊缨九层装饰,用于分封同姓诸侯。象路,樊缨七层装饰,用于分封异姓诸侯。革路,绦缨五层装饰,用于分封四卫。木路,前樊鹄缨,用于分封边远国家。”郑玄说:“樊读如鞶带的鞶,是指金马大带。”“缨,是金马鞅。”玉路、金路、象路,它们的樊及缨都用五彩罽装饰。就,是成。玉路十二成,金路九成,象路七成,革路樊缨
以绦丝饰之而五成,木路以浅黑饰韦为樊,鹄色饰韦为缨,亦五成。是言天子诸侯樊缨之饰。繁即鞶也,字之异耳。《巾车》又云:“孤乘夏篆,卿乘夏缦,大夫乘墨车,士乘栈车”,其饰皆无樊缨是繁缨为马之饰,皆“诸侯之服”也。案《仪礼 既夕》:士“荐马缨三就”。又诸侯之卿,有受革辂、木辂之赐,皆有繁缨。而云“诸侯之服”者,以与“曲县”相对。又于奚所请,故云“诸侯之服”。且诸侯之卿特赐,乃有大辂。《士丧礼》为送葬设盛服耳,皆非正法所有。
译用丝带装饰它,共五层;木路车用浅黑色装饰皮革作为樊,用鹄色装饰皮革作为缨,也是五层。这是说天子和诸侯樊缨的装饰。繁就是鞶,只是字不同罢了。《巾车》篇又说:“国君乘坐夏篆车,卿乘坐夏缦车,大夫乘坐墨车,士乘坐栈车”,它们的装饰都没有樊缨,可见繁缨是马的装饰,都属于“诸侯的服饰”。查考《仪礼·既夕礼》:士“进献马缨,三就”。又有诸侯的卿,接受革辂、木辂的赏赐,都有繁缨。而说“诸侯的服饰”,是因为与“曲县”相对。又是于奚所请求的,所以说“诸侯的服饰”。况且诸侯的卿特别受赐,才有大辂。《士丧礼》中是为送葬设置盛服罢了,都不是正式礼法所规定的。
仲尼闻之,曰:“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器,车服。名,爵号。君之所司也。名以出信,名位不愆,为民所信。
○愆,起虔反。信以守器,动不失信,则车服可保。器以藏礼,车服所以表尊卑。礼以行义,尊卑有礼,各得其宜。义以生利,得其宜,则利生。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若以假人,与人政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弗可止也已。”
[疏]“仲尼”至“止也已”。
○正义曰:仲尼在后闻之曰:此曲县、繁缨可惜也,不如多与之邑。唯车服之器与爵号之名,不可以借人也。此名号车服,是君之所主也。名位不愆,则为下民所信,此名所以出信也。动不失信,然后车服可保,此信所以守车服之器也。礼明尊卑之别,车服以表尊卑,车服之器,其中所以藏礼。言礼藏於车服之中也。义者,宜也。尊卑各有其礼,上下乃得其宜,此礼所以行其物宜也。物皆得宜,然则是利生焉,此义所以生利益也。利益所以成民,此乃政教之大节也。若以名器借人,则是与人政也。政教既亡,则国家从之而亡,不复可救止也。已言利以平民者,平,成也,每事有利,所以成就下民,使国益民,皆是利也。此以曲县、繁缨与人,假人器耳。名器俱是可重,故并言名。
孙桓子还於新筑,不入,不入国。遂如晋乞师。
臧宣叔亦如晋乞师。皆主郤献子。宣十七年,郤克至齐,为妇人所笑,遂怒。故鲁、卫因之。孙桓子、臧宣叔皆不以国命,各自诣郤克,故不书。晋侯许之七百乘。五万二千五百人。
○乘,绳证反,下同。郤子曰:“此城濮之赋也。城濮在僖二十八年。
○濮音卜。有先君之明与先大夫之肃,故捷。克於先大夫,无能为役。”无能为之役使。请八百乘,许之。六万人。郤克将中军,士燮将上军,范文子代荀庚。
○将,子匠反。
[疏]注“范文子代荀庚”。
○正义曰:宣十二年邲之战,传称“荀林父将中军,先縠佐之。士会将上军,郤克佐之。赵朔将下军,栾书佐之。”十三年晋杀先縠,当是士会佐中军,郤克将上军。不知谁代郤克佐上军,疑是荀首为之。十六年士会将中军,则林父卒矣。当是郤克佐中军,疑是荀首将上军,荀庚佐之。十七年士会请老,郤克将中军,当是荀首佐中军,荀庚将上军。所以知者,此年传称,楚屈巫对庄王云:“知罃之父”,“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则荀首於庄王之世,已佐中军。明士会老后,郤克迁而荀首代也。首於邲战,尚为大夫,不应宣之末年得佐中军,故疑先縠死后,代郤克佐上军也。明年“荀庚来聘”,传称“中行伯之於晋也,其位在三”。则此时荀庚将上军矣。林父卒来已久,不应始用荀庚,故疑林父卒后,荀庚即佐上军,士会老后,荀庚转将上军。故杜以为士燮伐荀庚也。邲战以来,赵朔无代。今栾书将下军,则赵朔卒矣,故知栾书代赵朔,不知此时谁代栾书佐下军也。
栾书将下军,代赵朔。韩厥为司马,以救鲁、卫。臧宣叔逆晋师,且道之。季文子帅师会之。及卫地,韩献子将斩人,郤献子驰,将救之。至,则既斩之矣。郤子使速以徇,告其仆曰:“吾以分谤也。”不欲使韩氏独受谤。
○道音导。徇,似俊反。师从齐师于莘。莘,齐地。
○莘,所巾反。六月,壬申,师至于靡笄之下。靡笄,山名。
○靡笄,如字,又音摩。笄音鸡。齐侯使请战,曰:“子以君师,辱於敝邑,不腆敝赋,诘朝请见。”诘朝,平旦。
○腆,他典反。诘,起吉反。朝如字,注及下“朝夕”、“朝食”同。见,贤遍反。对曰:“晋与鲁、卫,兄弟也,来告曰:‘大国朝夕释憾於敝邑之地。’大国谓齐。敝邑,鲁、卫自称。
○憾,胡暗反,本又作感。寡君不忍,使群臣请於大国,无令舆师淹於君地。舆,众也。淹,久也。
○令,力呈反。师,如字,下“无令舆师”同,一音所类反。能
译孔子听说这件事,说:“可惜啊!不如多给他一些城邑。只有车服等器物与爵位等名号,不可以借给别人。器物,指车马和服饰。名号,指爵位称号。这是国君所掌管的东西。名号用来建立威信,名位没有差错,百姓就会信任。
○愆,音起虔。有了威信来守护器物,行动不失去信用,那么车服就可以保有。器物用来体现礼制,车服是用来表示尊卑的。礼制用来推行道义,尊卑各有礼制,各自得到适宜。道义用来产生利益,得到适宜,利益就产生了。利益用来安定百姓,这是政治的大节。如果把名器借给别人,就是把自己的政治大权给了别人。政治大权丧失,那么国家就会随之灭亡,无法阻止了。”
[疏]“仲尼”到“止也已”。
○正义说:孔子在后面听说这件事说:这些曲悬、繁缨可惜啊,不如多给他一些城邑。只有车服这类器物与爵位这类名号,不可以借给别人。这些名号和车服,是国君所主管的。名位没有差错,就会被下层百姓所信任,这就是名号用来建立威信的原因。行动不失去信用,然后车服才能保有,这就是威信用来守护车服这类器物的原因。礼制明确了尊卑的区别,车服用来表示尊卑,车服这类器物,其中用来体现礼制。是说礼制蕴含在车服之中。义,就是适宜。尊卑各自有其礼制,上下才得到适宜,这就是礼制用来推行事物适宜的原因。事物都得到适宜,那么利益就产生了,这就是道义用来产生利益的原因。利益用来成就百姓,这是政治教化中的大节。如果把名器借给别人,就是把自己的政治大权给了别人。政治教化既已丧失,那么国家就会随之灭亡,不再可以挽救制止了。前面说利益用来安定百姓,平,就是成就的意思,每件事都有利,用来成就下层百姓,使国家受益、百姓受益,这些都是利益。这里把曲悬、繁缨给别人,只是借给别人器物罢了。名和器都是重要的,所以一并说到名。
孙桓子回到新筑,没有进入国都。于是前往晋国请求出兵。
臧宣叔也前往晋国请求出兵。两人都以郤献子为主。宣公十七年,郤克到齐国,被妇女嘲笑,于是发怒。所以鲁国、卫国借机请求出兵。孙桓子、臧宣叔都不是奉国君之命,各自前往拜见郤克,所以史书没有记载。晋侯答应出兵七百辆战车。五万二千五百人。
○乘,音绳证,下同。郤子说:“这是城濮之战时的兵力。城濮之战在僖公二十八年。
○濮,音卜。有先君的英明和先大夫的严肃,所以获胜。对于先大夫,我无能役使。”请增加八百辆战车,答应了。六万人。郤克统帅中军,士燮统帅上军,范文子代替荀庚。
○将,音子匠。
[疏]注“范文子代荀庚”。
○正义说:宣公十二年邲之战,传中记载“荀林父统帅中军,先縠辅佐他。士会统帅上军,郤克辅佐他。赵朔统帅下军,栾书辅佐他。”十三年晋国杀了先縠,当时应该是士会辅佐中军,郤克统帅上军。不知道谁代替郤克辅佐上军,怀疑是荀首担任的。十六年士会统帅中军,那么荀林父已经去世了。当时应该是郤克辅佐中军,怀疑是荀首统帅上军,荀庚辅佐他。十七年士会请求退休,郤克统帅中军,当时应该是荀首辅佐中军,荀庚统帅上军。之所以这样推断,是因为这一年传中记载,楚国屈巫对庄王说:“知罃的父亲”,“中行伯的弟弟,新近辅佐中军。”那么荀首在庄王时期,已经辅佐中军。明白士会退休后,郤克升迁而荀首代替他。荀首在邲之战时,还是大夫,不应该在宣公末年得到辅佐中军的职位,所以怀疑先縠死后,代替郤克辅佐上军。第二年“荀庚来聘”,传中记载“中行伯在晋国,他的职位在第三”。那么此时荀庚统帅上军了。荀林父去世已经很久,不应该才开始任用荀庚,所以怀疑荀林父去世后,荀庚就辅佐上军,士会退休后,荀庚转任统帅上军。所以杜预认为士燮代替荀庚。自邲之战以来,赵朔没有代替别人。现在栾书统帅下军,那么赵朔已经去世了,所以知道栾书代替赵朔,不知道此时谁代替栾书辅佐下军。
栾书统帅下军,代替赵朔。韩厥担任司马,去救援鲁国、卫国。臧宣叔迎接晋军,并且引导道路。季文子率领军队会合他们。到达卫国地界,韩献子将要斩杀一个人,郤献子奔驰而来,将要救他。到了,已经斩杀了。郤子让人迅速示众,告诉他的车夫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分担谤议。”不想让韩氏独自承受谤议。
○道,音导。徇,音似俊。晋军追赶齐军到莘地。莘,齐国的地方。
○莘,音所巾。六月,壬申日,军队到达靡笄山下。靡笄,山名。
○靡笄,如字,又音摩。笄,音鸡。齐侯派人请求交战,说:“您率领国君的军队,屈尊来到我国,我国不丰厚的赋税,明天早晨请求相见。”诘朝,平旦。
○腆,音他典。诘,音起吉。朝如字,注及下“朝夕”、“朝食”同。见,音贤遍。回答说:“晋国与鲁国、卫国,是兄弟国家,来报告说:‘大国早晚在我国的土地上发泄怨恨。’大国指齐国。敝邑,鲁国、卫国自称。
○憾,音胡暗,本又作感。寡君不忍心,派群臣向大国请求,不要让军队久留在您的土地上。舆,众也。淹,久也。
○令,音力呈。师,如字,下“无令舆师”同,一音所类。能
○复,扶又反。齐侯曰:“大夫之许,寡人之原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齐高固入晋师,桀石以投人,桀,担也。
○担,丁甘反。禽之而乘其车,既获其人,因释巳车,而载所获者车。系桑本焉,以徇齐垒,将至齐垒,以桑树击车而走,欲自异。
○垒,力轨反。曰:“欲勇者,贾余馀勇。”贾,卖也。言巳勇有馀,欲卖之。
○贾音古,注同。卖,摩懈反。癸酉,师陈于鞍。邴夏御齐侯,逢丑父为右。晋解张御郤克,郑玄缓为右。齐侯曰:“余姑翦灭此而朝食。”姑,且也。翦,尽也。
○陈,直觐反。邴音丙,又彼命反。夏,户雅反。解张,音蟹;下如字,一音直亮反。不介马而驰之。介,甲也。郤克伤於矢,流血及屦,未绝鼓音,中军将自执旗鼓,故虽伤而击鼓不息。
○将,子匠反,下将在左同。
[疏]注“中军”至“不息”。
○正义曰:以郤克为中军之将。言己之伤而未绝鼓音,明是法当自执旗鼓也。《周礼 大仆》:“军旅田役赞王鼓”,郑玄云:“王通鼓佐,击其馀面。”上云“齐侯亲鼓”。则天子、诸侯自将兵者,亦亲执旗鼓以令众。
曰:“余病矣!”张侯曰:“自始合,而矢贯余手及肘,余折以御,左轮朱殷,岂敢言病?吾子忍之!”张侯,解张也。朱,血色,血色久则殷。殷音近烟,今人谓赤黑为殷色。言血多汙车轮,御犹不敢息。
○贯,古乱反,下注同。肘,竹九反。折,之设反。殷,於闲反,徐於辰反,注同。近,附近之近。污,汙秽之汙,《字林》一故反。缓曰:“自始合,苟有险,余必下推车,子岂识之?然子病矣!”以其不识巳推车。
○推,昌谁反,又他回反,注及下“推车”同。张侯曰:“师之耳目,在吾旗鼓,进退从之。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殿,镇也。集,成也。
○殿,多缚反,注同。若之何其以病,
○绝句。败君之大事也?擐甲执兵,固即死也。擐,贯也。即,就也。
○擐音患。
[疏]“若之”至“事也”。
○正义曰:郤克云“余病矣”,言己不堪击鼓,欲有退军之意。故责之云:如之何其以身病之故,欲丧败君之大事也?
病未及死,吾子勉之!”左并辔,右援枹而鼓,马逸不能止,师从之。晋师从郤克车。
○并,必政反,徐方聘反。援音爰。枹音浮,鼓槌也,《字林》云击鼓柄也,本亦作桴。
[疏]“援桴而鼓”。
○正义曰:《说文》云:“援,引也。”“枹,击鼓杖也”。援枹而鼓,谓引杖以击之。
齐师败绩。逐之,三周华不注。华不注,山名。
○华,如字,又户化反。注,之住反。韩厥梦子舆谓己曰:“旦辟左右。”子舆,韩厥父。故中御而从齐侯。居中代御者。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将在左。
○帅,所类反。
[疏]注“居中”至“在左”。
○正义曰:韩厥为司马,亦是军之诸将也。以梦之故,乃居中为御,明其本不当中,先非御者。若御不在中,又不须云“代御”,以此知自非元帅。其馀军之诸将,皆御者在中,将在左。
邴夏曰:“射其御者,君子也。”公曰:“谓之君子而射之,非礼也。”齐侯不知戎礼。
○射,食亦反,下并注皆同。
[疏]注“齐侯不知戎礼”。
○正义曰:僖二十二年传曰:“虽及胡耇,获则取之”,“明耻教,战求杀敌也。”宣二年传曰:“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是戎事以杀敌为礼。齐侯谓射君子为非礼者,乃是齐侯不知戎礼也。
射其左,越于车下。越,队也。
○队,直类反。射其右,毙于车中。綦毋张丧车,从韩厥,曰:“请寓乘。”綦毋张,晋大夫。寓,寄也。
○綦毋音其,下音无。丧,息浪反。乘,绳证反。从左右。’皆肘之,使立於后。以左右皆死,不欲使立其处。
○处,昌虑反。
[疏]
译复,音扶又。齐侯说:“大夫们答应,是我的愿望;如果不答应,我也将见到他们。”齐国的高固闯入晋军,举起石头投掷人,桀,是担起的意思。
担,音丁甘。他擒获了那人并乘坐他的车,既然俘获了那人,就舍弃自己的车,而乘坐所俘获者的车。在车上系着桑树根,到齐军营垒前示众,快要到达齐军营垒时,用桑树根击打驾车的人并逃跑,想要显示自己与众不同。
垒,音力轨。他说:“想要勇敢的人,向我购买我多余的勇气。”贾,是卖的意思。说自己勇气有余,想要卖出去。
贾音古,注同。卖,音摩懈。癸酉这一天,军队在鞍地列阵。邴夏为齐侯驾车,逢丑父担任车右。晋国的解张为郤克驾车,郑国的玄缓担任车右。齐侯说:“我姑且先消灭这些人,然后再吃早饭。”姑,是暂且的意思。翦,是尽的意思。
陈,音直觐。邴音丙,又音彼命。夏,音户雅。解张,音蟹;下文如字,一音直亮。不给马披甲就奔驰起来。介,是甲的意思。郤克被箭射伤,血流到鞋上,但击鼓的声音没有断绝,中军将领亲自拿着旗鼓,所以虽然受伤但击鼓不停。
将,音子匠,下文将在左同。
[疏]注“中军”至“不息”。
○正义说:因为郤克是中军的将领。说自己受伤而鼓声未断,说明按规定应当亲自拿着旗鼓。《周礼·大仆》:“在军旅田猎时辅助君王击鼓”,郑玄说:“君王通晓鼓的辅助,击打其余的鼓面。”上文说“齐侯亲自击鼓”。那么天子、诸侯亲自带兵的,也亲自拿着旗鼓来命令众人。
郤克说:“我受伤了!”张侯说:“从交战开始,箭就射穿了我的手和肘,我折断箭杆继续驾车,左边的车轮都被血染得发黑,怎么敢说受伤?您忍耐一下吧!”张侯,就是解张。朱,是血色,血色久了就变成殷色。殷音近烟,现在人把赤黑色称为殷色。说血多弄脏了车轮,驾车的人尚且不敢休息。
贯,音古乱,下文注同。肘,音竹九。折,音之设。殷,音於闲,徐音於辰,注同。近,附近之近。污,汙秽之汙,《字林》音故。玄缓说:“从交战开始,如果有险阻,我一定下车推车,您难道不知道吗?但是您受伤了!”因为他不知道玄缓推车的事。
推,音昌谁,又音他回,注及下文“推车”同。张侯说:“军队的耳目,在于我们的旗鼓,进退都跟随它。这辆车由一个人镇守,可以成就大事,殿,是镇守的意思。集,是成的意思。
殿,音多缚,注同。怎么能因为您受伤,
○断句。而败坏君王的大事呢?穿上铠甲拿起兵器,本来就是准备去死的。擐,是穿的意思。即,是就的意思。
擐音患。
[疏]“若之”至“事也”。
○正义说:郤克说“我受伤了”,说自己不能击鼓,有退军的意思。所以责备他说:怎么能因为身体受伤的缘故,想要败坏君王的大事呢?
受伤还没到死的程度,您努力一下吧!”左边并拢缰绳,右边拿起鼓槌击鼓,马匹狂奔无法停止,军队跟随他们。晋军跟随郤克的车。
并,音必政,徐音方聘。援音爰。枹音浮,鼓槌也,《字林》说击鼓的柄,本也作桴。
[疏]“援桴而鼓”。
○正义说:《说文》说:“援,是引的意思。”“枹,是击鼓的杖”。援枹而鼓,是说引杖来击打。
齐军大败。追击他们,绕着华不注山跑了三圈。华不注,是山名。
华,如字,又音户化。注,音之住。韩厥梦见父亲子舆对他说:“早晨避开左右。”子舆,是韩厥的父亲。所以他在中间驾车而跟随齐侯。居中代替驾车的人。如果不是元帅,驾车的人都在中间,将领在左边。
帅,音所类。
[疏]注“居中”至“在左”。
○正义说:韩厥是司马,也是军中的将领。因为梦的缘故,所以在中间驾车,说明他本来不当驾车,先前不是驾车的人。如果驾车的人不在中间,也不需要说“代御”,由此知道如果不是元帅。其余军中的将领,都是驾车的人在中间,将领在左边。
邴夏说:“射他的驾车人,那是君子。”齐侯说:“既然称他为君子就射他,是不合礼的。”齐侯不懂军事礼仪。
射,音食亦,下文及注皆同。
[疏]注“齐侯不知戎礼”。
○正义说:僖公二十二年的传文说:“即使是年老的人,俘获了就抓来”,“明白羞耻教育,作战是为了杀敌。”宣公二年的传文说:“军事,显示果敢坚毅来听从命令叫做礼。杀敌是果敢,达成果敢是坚毅。”所以军事以杀敌为礼。齐侯认为射君子是不合礼的,这正是齐侯不懂军事礼仪。
射他的左边的人,那人跌落到车下。越,是坠落的意思。
队,音直类。射他的右边的人,那人死在车里。綦毋张丢失了车,跟随韩厥,说:“请让我搭车。”綦毋张,是晋国大夫。寓,是寄居的意思。
綦毋音其,下音无。丧,音息浪。乘,音绳证。从左右。’都用肘推他,让他站在后面。因为左右的人都死了,不想让他站在那里。
处,音昌虑。
[疏]
“皆肘之”。
○正义曰:《说文》云:“肘,臂节也。”谓左右为凶处,故以肘排退之。
译“都用肘部去推挡他”。
○正义说:《说文解字》说:“肘,是手臂的关节。”意思是说左右两侧是凶险的位置,所以用肘部将他排挤退开。
韩厥俛,定其右。俛,俯也。右被射,仆车中,故俯安隐之。
○俛音勉。仆音赴,又蒲北反。
[疏]“韩厥俛,定其右”。
○正义曰:言此者,为下“丑父与公易位”。由厥之俯,故不觉其易。綦毋张盖助厥定右,故并不见之。
逢丑父与公易位。居公处。将及华泉,骖絓於木而止。骖,马絓也。
○华,户化反。絓,户卦反,一音卦。骖,七南反。丑父寝於轏中,轏,士车。
○轏,生产反,又士板反,《字林》仕谏反,云卧车也。
[疏]注“轏,士车”。
○正义曰:《周礼 巾车》“士乘栈车”,郑玄云:“栈车不韦鞔而漆之。”《考工记 舆人》云“栈车欲弇”,郑玄云:“为其无革鞔,不坚,易坼填。”然则弇者,谓上狭下阔也。轏与栈,字异音义同耳。
蛇出於其下,以肱击之,伤而匿之,故不能推车而及。为韩厥所及。丑父欲为右,故匿其伤。
○肱,古弘反。匿,女力反,注同。韩厥执絷马前,絷,马绊也。执之,示脩臣仆之职。
○絷,张立反。绊音半。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进觞璧,亦以示敬。
○觞,式羊反。
[疏]“韩厥”至“以进”。
○正义曰:襄二十五年,“郑公孙舍之帅师入陈”,传曰:“陈侯免,拥社”,“子展执絷而见,再拜稽首,承饮而进献。”事与此同,唯无璧耳。盖古者有此礼。彼虽败绩,犹是国君,故战胜之将,示之以臣礼事之,不忍即加屈辱,所以申贵贱之义。《晋语》云:“靡笄之役,卻献子伐。齐侯来,献之以得殒命之礼也。”服虔引《司马法》:“其有殒命,以行礼如会所,用仪也。若殒命,则左结旗,司马授饮,右持苞壶,左承饮以进。”杜不引之者,盖彼此不甚相当故也。
曰:“寡君使群臣为鲁、卫请,曰:‘无令舆师陷入君地。’本但为二国救请,不欲乃过入君地,谦辞。
○为,于伪反,注同。令,力呈反。下臣不幸,属当戎行,无所逃隐。属,適也。
○属音烛,注同。行,下郎反。且惧奔辟,而忝两君。臣辱戎士,若奔辟,则为辱晋君,并为齐侯羞,故言二君。此盖韩厥自处臣仆,谦敬之饰言。
○辟音避,注同,徐扶臂反,服氏扶赤反。敢告不敏,摄官承乏。”言欲以巳不敏,摄承空乏,从君俱还。
○从,才用反,又如字。丑父使公下,如华泉取饮。郑周父御佐车,宛茷为右,载齐侯以免。佐车,副车。
○宛,纡元反。茷,扶废反。韩厥献丑父,郤献子将戮之。呼曰:“自今无有代其君任患者,有一於此,将为戮乎!”郤子曰:“人不难以死免其君,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劝事君者。”乃免之。齐侯免,求丑父,三入三出。重其待己,故三入晋军求之。
○呼,火故反。任音壬。难,乃旦反。
[疏]注“重其”至“求之”。
○正义曰:刘炫以齐侯三入齐军,又三出齐军,以求丑父。每出之时,齐之将帅败而怖惧,以师而退,不待齐侯,致使齐侯入于狄卒,今知不然者,以传文三入在前,三出在后。若用此说,齐侯先在晋军,今入齐军,得以三入在前。今齐侯既先在齐军,欲出求丑父,应先出后入,不应先入后出。且初时二出容有二入,在后之出,遂入狄卒,有出无入,何得云三入?又以传文师、帅两字分明,故杜以为齐侯每出齐师,以帅厉退者。每出之文,别自为义,不计上之三出。刘君不达此旨,妄规杜失,非也。
每出,齐师以帅退,入于狄卒,齐师大败,皆有退心,故齐侯轻出其众,以帅厉退者,遂迸入狄卒。狄卒者,狄人从晋讨齐者。
○卒,子忽反,注及下同。轻,遣政反。迸,补诤反。狄卒皆抽戈楯冒之,以入于卫师。卫师免之。狄、卫畏齐之强,故不敢害齐侯,皆共免护之。
○楯,食准反,又音允。冒,亡报反。遂自徐关入。齐侯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所过城邑,皆勉励其守者。
译韩厥俯身,安抚他的车右。俯,就是低头。车右被射中,倒在车中,所以韩厥俯身安抚他。
○“俯”音勉。“仆”音赴,又音蒲北。
[疏]“韩厥俯身,安抚他的车右”。
○正义说:说这句话,是为了下文“逢丑父与齐侯交换位置”。因为韩厥俯身,所以没有察觉他们交换了位置。綦毋张大概帮助韩厥安抚车右,所以也没有看见。
逢丑父与齐侯交换位置。坐在齐侯的位置上。将要到达华泉时,骖马被树木绊住而停下。骖,是马被绊住。
○“华”,音户化。“絓”,音户卦,又音卦。“骖”,音七南。逢丑父睡在轏车中,轏,是士人所乘的车。
○“轏”,音生产,又音士板,《字林》音仕谏,说是卧车。
[疏]注“轏,士人所乘的车”。
○正义说:《周礼·巾车》说“士乘栈车”,郑玄说:“栈车不用皮革包裹而漆它。”《考工记·舆人》说“栈车要上窄下宽”,郑玄说:“因为它没有皮革包裹,不坚固,容易开裂。”那么上窄下宽,就是上窄下宽的意思。轏与栈,字不同但音义相同。
蛇从车下爬出,逢丑父用手臂击打它,受伤后隐藏起来,所以不能推车而被追上。被韩厥追上。逢丑父想充当车右,所以隐藏他的伤。
○“肱”,音古弘。“匿”,音女力,注同。韩厥抓住马缰绳站在马前,絷,是马绊。抓住它,表示履行臣仆的职责。
○“絷”,音张立。“绊”音半。再次拜谢叩头,捧着酒杯加上玉璧进献,进献酒杯和玉璧,也是表示敬意。
○“觞”,音式羊。
[疏]“韩厥”到“以进”。
○正义说:襄公二十五年,“郑国公孙舍之率领军队进入陈国”,传文说:“陈侯脱去衣服,抱着社坛”,“子展抓住马缰绳去见,再次拜谢叩头,承接酒饮而进献。”事情与此相同,只是没有玉璧罢了。大概古代有这种礼仪。他虽然战败,仍然是国君,所以战胜的将领,用臣礼对待他,不忍心立即施加屈辱,以此来申明贵贱的道理。《晋语》说:“靡笄之战,郤献子讨伐。齐侯来,献之以得殒命之礼也。”服虔引用《司马法》:“如果有战死的人,行礼如同会盟,使用仪礼。如果战死,就左边结旗,司马授予酒饮,右边持苞壶,左边承接酒饮而进献。”杜预不引用它,大概是因为彼此不太相当的原因。
说:“我们的国君派遣群臣为鲁、卫请求,说:‘不要让军队陷入您的国土。’原本只为两国求救请求,不希望竟然过度进入您的国土,这是谦辞。
○“为”,音于伪,注同。“令”,音力呈。下臣不幸,恰逢戎行,无处逃避隐藏。属,是适逢。
○“属”音烛,注同。“行”,音下郎。并且害怕逃跑躲避,从而辱没两位国君。臣身为戎士受辱,如果逃跑躲避,就是辱没晋君,并为齐侯羞耻,所以说两位国君。这大概是韩厥自处为臣仆,谦敬的修饰言辞。
○“辟”音避,注同,徐音扶臂,服氏音扶赤。冒昧地报告我不聪明,暂代官职以填补空缺。”说想要以我不聪明,暂代空缺,跟随国君一起回去。
○“从”,音才用,又如字。逢丑父让齐侯下车,到华泉取水。郑周父驾驶副车,宛茷做车右,载着齐侯得以逃脱。佐车,是副车。
○“宛”,音纡元。“茷”,音扶废。韩厥献俘逢丑父,郤献子将要杀他。逢丑父呼喊道:“从今以后,如果有代替君主承担患难的人,有一个在这里,将要被杀吗!”郤子说:“人不以死来免除君主的危难为艰难,我杀他不吉利,赦免他,用来鼓励侍奉君主的人。”于是赦免了他。齐侯逃脱后,寻找逢丑父,三次进入三次出来。看重他对待自己的态度,所以三次进入晋军寻找他。
○“呼”,音火故。“任”音壬。“难”,音乃旦。
[疏]注“看重他”到“寻找他”。
○正义说:刘炫认为齐侯三次进入齐军,又三次出齐军,去寻找逢丑父。每次出来的时候,齐国的将帅战败而恐惧,带着军队后退,不等待齐侯,致使齐侯进入狄人的军队,现在知道不是这样,因为传文三入在前,三出在后。如果用这个说法,齐侯先在晋军,现在进入齐军,得以三入在前。现在齐侯既然先在齐军,想要出来寻找逢丑父,应该先出后入,不应该先入后出。况且起初两次出来容有两次进入,在后面的出来,就进入狄卒,有出无入,怎么能说三入?又因为传文师、帅两字分明,所以杜预认为齐侯每次出齐师,以帅厉退者。每次出来的文字,各自为义,不计入上面的三次出来。刘君不达此旨,妄规杜失,不对。
每次出来,齐师以帅退,进入狄卒,齐师大败,都有退心,所以齐侯轻出其众,以帅厉退者,遂迸入狄卒。狄卒者,狄人从晋讨齐者。
○“卒”,音子忽,注及下同。“轻”,音遣政。“迸”,音补诤。狄卒都抽出戈盾掩护他,进入卫师。卫师救了他。狄、卫畏惧齐国的强大,所以不敢害齐侯,都共同救护他。
○“楯”,音食准,又音允。“冒”,音亡报。于是从徐关进入。齐侯看见守城的人,说:“努力吧!齐师败了。”所过城邑,都勉励其守者。
○辟音避,注皆同,一音扶赤反。单音丹。女子曰:“君免乎?”曰:“免矣”。曰:“锐司徒免乎?”曰:“免矣。”锐司徒,主锐兵者。
○锐,悦岁反。曰:“苟君与吾父免矣,可若何!”言馀人不可复如何。
○复,扶又反。乃奔。走辟君。齐侯以为有礼,先问君,后问父故也。既而问之,辟司徒之妻也。辟司徒,主垒壁者。
○辟音壁,必觅反,注同,徐甫亦反。予之石窌。石窌,邑名,济北卢县东有地名石窌。
○窌,力救反,一音力到反。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丘舆、马陉,皆齐邑。
○陉音刑。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媚人,国佐也。甗,玉甑,皆灭纪所得。
○媚,美异反。赂音路。甗,鱼辇反,徐音彦,又音言,《字林》牛健反。甑,子孕反,又慈陵反。
[疏]注“媚人”至“所得”。正义曰:经书“齐侯使国佐如师”,故知宾媚人即国佐也。杜《谱》云:“国佐,宾媚人,武子,三事互见於经、传,不知宾媚人是何等名号也。”郑玄注《考工记》云:“甗,无底甑。”《方言》云:“甑,自关而东谓之甗。”知甗是甑也。下云“子得其国宝”,知甗亦以玉为之。传文“玉”在“甗”、“磬”之间,明二者皆是玉也。庄四年“纪侯大去其国”。不言齐灭,而云“灭纪所得”者,纪侯被逼而去,后齐侯收其民人,又取其国宝,此则与灭无异,故为此解。
“不可,则听客之所为。”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同叔,萧君之字,齐侯外祖父。子,女也。难斥言其母,故远言之。
○质,徐音致,下同。难,乃旦反。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使垄亩东西行。
○尽,津忍反。垄,力勇反。行,户郎反,又如字。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言违王命。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诗 大雅》。言孝心不乏者,又能以孝道长赐其志类。若以不孝令於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不以孝德赐同类。
[疏]“萧同”至“类也乎”。
○正义曰:萧同叔子非他人,是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言之,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於诸侯,而曰必质其诸侯之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先王之命诸侯也,使之孝於母,亲其类。今轻慢其母,不爱同类,即是违王命也。柰此王命何!子今轻齐侯之母,亦是轻晋侯之母。自轻其母,即是不孝。且告吾诸侯云以母为质,是此者以不孝之事令诸侯也。《诗》之意言孝子所以行孝,不为匮乏之道,故以孝道长赐女之族类。诸侯皆晋侯之类,晋侯皆以孝德赐同类。若以不孝之事号令诸侯,其无乃非是以孝德赐同类乎?责其违孝道也。所引《诗》者,《大雅 既醉》之篇。
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疆,界也。理,正也。物土之宜,播殖之物各从土宜。
○疆,居良反,注下皆同。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诗 小雅》“或南或东,从其土宜”。
[疏]“诗曰”至“其亩”。
○正义曰:此《诗 小雅 信南山》之篇。
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晋之伐齐,循垄东行易。
○易,以豉反。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阙,失。四王之王也,禹、汤、文、武。
○之王,于况反。树德而济同欲焉。树,立也。济,成也。五伯之霸也,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
○或曰: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
[疏]注“夏伯”至“晋文”。
○正义曰:《郑语》云:“祝融能昭显天地之光明”,“其后八姓”,“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论语》云:“管仲相桓公,霸诸侯。
译○“辟”读作“避”,注中皆同,另一读音为“扶赤反”。“单”读作“丹”。女子问:“国君脱险了吗?”回答说:“脱险了。”又问:“锐司徒脱险了吗?”回答说:“脱险了。”锐司徒,是掌管精锐部队的官职。
○“锐”读作“悦岁反”。女子说:“既然国君和我父亲都脱险了,那还能怎么样呢!”意思是其余的人再也无法挽救了。
○“复”读作“扶又反”。于是女子奔逃而去,躲避国君。齐侯认为她有礼节,因为她先问候国君,后问候父亲的原因。随后打听,得知她是辟司徒的妻子。辟司徒,是掌管营垒壁垒的官职。
○“辟”读作“壁”,另一读音为“必觅反”,注中相同,徐邈读作“甫亦反”。赐给她石窌作为封地。石窌,是地名,在济北卢县东边有地名石窌。
○“窌”读作“力救反”,另一读音为“力到反”。晋军跟随齐军,从丘舆进入,攻打马陉。丘舆、马陉,都是齐国的城邑。
○“陉”读作“刑”。齐侯派宾媚人用纪国的玉甗、玉磬和土地去贿赂晋军。宾媚人,就是国佐。甗,是玉制的蒸器,都是灭掉纪国后得到的战利品。
○“媚”读作“美异反”。“赂”读作“路”。“甗”读作“鱼辇反”,徐邈读作“彦”,又读作“言”,《字林》读作“牛健反”。“甑”读作“子孕反”,又读作“慈陵反”。
[疏]注“媚人”到“所得”。正义说:经文记载“齐侯派国佐前往晋军”,所以知道宾媚人就是国佐。杜预《世谱》说:“国佐,即宾媚人,即武子,这三个名字在经、传中互相出现,不知道宾媚人是什么名号。”郑玄注《考工记》说:“甗,是没有底的蒸器。”《方言》说:“蒸器,在关东地区称为甗。”由此知道甗就是蒸器。下文说“你得到了国家的宝物”,知道甗也是用玉制作的。传文中“玉”字在“甗”、“磬”之间,明确两者都是玉制的。庄公四年记载“纪侯大规模离开他的国家”。没有说齐国灭掉纪国,而说“灭纪所得”的原因,是纪侯被逼走,后来齐侯收编他的百姓,又夺取他的国宝,这就与灭国没有区别,所以这样解释。
“如果不答应,就听任客人的所为。”宾媚人送去贿赂,晋人不同意,说:“必须让萧同叔的女儿作为人质,萧同叔,是萧国国君的表字,齐侯的外祖父。女儿,指女性。难以直说他的母亲,所以远称其女。
○“质”读作“致”,下文同。“难”读作“乃旦反”。并且让齐国境内的田垄全部改为东西走向。”让田垄东西向排列。
○“尽”读作“津忍反”。“垄”读作“力勇反”。“行”读作“户郎反”,又如本字。宾媚人回答说:“萧同叔的女儿不是别人,是我们国君的母亲。如果以地位对等来说,那也就是晋君的母亲。您向诸侯颁布重大命令,却说:‘必须扣留他们的母亲作为信用。’那对周王的命令该怎么办呢?这是违背周王的命令。况且这是用不孝来号令诸侯。《诗经》说:‘孝子的心意不会匮乏,永远将孝道赐给你的同类。’出自《诗经·大雅》。意思是孝心不匮乏的人,又能用孝道长赐给志同道合的人。如果用不孝来号令诸侯,那恐怕不是以孝德赐给同类吧?不以孝德赐给同类。
[疏]“萧同”到“类也乎”。
○正义说:萧同叔的女儿不是他人,是我们国君的母亲。如果以地位对等来说,那也就是晋君的母亲。您向诸侯颁布重大命令,却说必须扣留诸侯的母亲作为信用,那对周王的命令该怎么办!先王任命诸侯,让他们孝敬母亲,亲近同类。现在轻慢母亲,不爱同类,这就是违背周王的命令。对周王的命令该怎么办!您现在轻视齐侯的母亲,也就是轻视晋侯的母亲。自己轻视母亲,就是不孝。况且告诉诸侯用母亲作为人质,这是用不孝的事情号令诸侯。《诗经》的意思是说孝子行孝,不采取匮乏之道,所以用孝道长赐给你的族类。诸侯都是晋侯的同类,晋侯都应用孝德赐给同类。如果用不孝的事情号令诸侯,那恐怕不是以孝德赐给同类吧?指责他违背孝道。所引用的《诗经》,出自《大雅·既醉》篇。
先王划定疆界治理天下,根据土地的适宜性种植作物,并分布其利益,疆,是边界。理,是治理。物土之宜,指种植的作物各自顺应土地的适宜性。
○“疆”读作“居良反”,注中下文皆同。所以《诗经》说:‘我划定疆界我治理土地,使田垄向南或向东。’出自《诗经·小雅》“有的向南有的向东,顺应土地的适宜性”。
[疏]“诗曰”到“其亩”。
○正义说:这是《诗经·小雅·信南山》篇。
现在您治理诸侯,却说‘全部使田垄向东’罢了,只是利于您的战车,晋国攻打齐国,沿着田垄向东行进容易。
○“易”读作“以豉反”。不顾及土地的适宜性,那恐怕不是先王的命令吧?违背先王就是不义,凭什么做盟主?这确实是晋国的过失。阙,是过失。四王称王,指禹、汤、文、武。
○“之王”读作“于况反”。树立德行并成全共同的愿望。树,是建立。济,是成全。五伯称霸,夏朝的伯是昆吾,商朝的伯是大彭、豕韦,周朝的伯是齐桓、晋文。
○或说: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
[疏]注“夏伯”到“晋文”。
○正义说:《郑语》说:“祝融能昭显天地的光明”,“其后有八姓”,“昆吾为夏伯,大彭、豕韦为商伯”。《论语》说:“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
”昭九年传曰:“文之伯也,岂能改物。”是三代有伍伯矣。伯者长也,言为诸侯之长也。郑玄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故其字或作伯,或作霸也。
译《左传·昭公九年》传文说:“周文王称霸诸侯,难道能改变事物的本性吗?”这说明夏、商、周三代就已经有伍伯这一官职了。“伯”是长的意思,指担任诸侯的领袖。郑玄说:“周天子势力衰微,诸侯兴起,所以称为霸。‘霸’即‘把’,意思是把持天子的政教,所以这个字有时写作‘伯’,有时写作‘霸’。”
勤而抚之,以役王命。役,事也。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疆,竟也。
○竟如字,又音境。
[疏]“四王”至“之欲”。
○正义曰:禹、汤、文、武四王之王天下也,立德於民而成其同欲。民有所欲,上即同之。东亩南亩,皆顺民意。五伯之霸诸侯也,唯勤劳其功而抚顺之,以奉事王命而已,不改王之制度也。吾子求合诸侯,以快其无疆畔之欲,止求自快巳欲,不与民同,是违王霸之政也。
《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诗 颂》。殷汤布政优和,故百禄来聚。遒,聚也。
○遒,在由反;徐,子由反。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言不能为诸侯害。
[疏]“诗曰”至“害焉”。
○正义曰:《诗 商颂》。言成汤布政优优然而宽,故百种福禄於是聚归之。子实不能优宽,而自弃福禄,於诸侯何害?言不能为诸侯害也。所引《诗》者,《商颂 长发》之篇。
不然,不见许。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於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战而曰犒,为孙辞。
○使,所吏反。犒,苦报反。从,才用反。
[疏]注“战而曰犒,为孙辞”。
○正义曰:士卒之劳於外,师众枯槁,以酒食劳之,谓之犒师。此以师拒战,非犒劳之义,而亦称犒者,言以此师众往当待之,如以酒食犒之然,为孙顺之辞耳。
畏君之震,师徒桡败。震,动。桡,曲也。
○桡,乃教反。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烬,火馀木。
○泯,弥忍反。好,呼报反。合,如字,一音閤。烬,似刃反。背城借一。欲於城下,复借一战。
○背音佩。复,扶又反。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言完全之时,尚不敢违晋,今若不幸,则从命。
[疏]注“言完”至“从命”。
○正义曰:言於先完全福幸之时,尚不违晋,故言“亦云从也”,是指其实事。刘炫以为齐人请战,言敝邑脱或有幸战胜,亦云从也,虚称未然之事。乖违文势上下,苟异杜氏,而规其过,非也。
鲁、卫谏曰:“齐疾我矣!谏郤克也。其死亡者,皆亲暱也。子若不许,雠我必甚。唯子则又何求?子得其国宝,谓甗、磬。
○昵,女乙反。我亦得地,齐归所侵。而纾於难,齐服则难缓。
○纾音纡,缓也,一音直吕反。难,乃旦反,下同。其荣多矣。齐、晋亦唯天所授,岂必晋?”晋人许之,对曰:“群臣帅赋舆赋舆,犹兵车。以为鲁、卫请,若苟有以藉口而复於寡君,藉,荐。复,白也。
○为,于伪反。藉,在夜反,注同。
[疏]注“藉,荐。复,白也”。
○正义曰:礼,承玉之物名为缫藉。藉是承荐之言,故为荐也。复者,报命於君,故为白也。言无物则空口以为报。少有所得,则与口为藉,故曰藉口。服虔云:“今河南俗语,治生求利,少有所得,皆言可用藉手矣。”
君之惠也。敢不唯命是听?”禽郑自师逆公。禽郑,鲁大夫。归逆公会晋师。
秋,七月,晋师及齐国佐盟于爰娄,使齐人归我汶阳之田。公会晋师于上鄍,上鄍,地阙。公会晋师不书,史阙。
○鄍,觅经反。
[疏]注“上鄍”至“史阙”。
○正义曰:定八年经书“公会晋师于瓦”。此独不书,故云“史阙”,谓旧史先阙,故仲尼脩经无之。
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三帅:郤克、士燮、栾书。已尝受王先路之赐,今改而易新,并此车所建、所服之物。
○帅,所类反,注及下同。
[疏]“赐三”至“之服”。
○正义曰:《周礼 典命》:“公之孤四命”,“其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其士一命”,“侯伯之卿、大夫、士亦如之。”此二帅皆卿也,本国三命,故鲁赐以“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侯正、亚旅,
译勤勉地安抚他们,以奉行君王的命令。役,就是从事。现在您谋求会合诸侯,来满足那没有边际的欲望。疆,就是边际。
○“竟”读如本字,又音“境”。
[疏]从“四王”到“之欲”。
○正义说:禹、汤、文、武四位君王统治天下时,在百姓中树立德行,从而达成与百姓相同的意愿。百姓有所欲求,君主就与之相同。无论是东亩还是南亩,都顺应民意。五位霸主称霸诸侯时,只是勤劳地建立功业并安抚顺从,以奉事君王的命令罢了,不改变君王的制度。您谋求会合诸侯,来快意那没有边际的欲望,只求自己快意,不与百姓相同,这是违背君王和霸主的政令啊。
《诗经》说:“施政宽和,百种福禄就会聚集。”这是《诗经·颂》篇。殷汤施政宽和,所以百种福禄来聚集。遒,就是聚集。
○“遒”,音“由”;徐音“子由”。您实在不宽和,而自弃福禄,对诸侯有什么害处呢?意思是不能成为诸侯的害处。
[疏]从“诗曰”到“害焉”。
○正义说:这是《诗经·商颂》。说成汤施政宽和,所以百种福禄于是聚集归附他。您实在不能宽和,而自弃福禄,对诸侯有什么害处?意思是不能成为诸侯的害处。所引用的《诗》,是《商颂·长发》篇。
如果不这样,就不会被允许。我们国君派使者就有辞令了,说:“您率领君王的军队屈驾来到我国,我国不丰盛的赋税,用来犒劳随从的人。将要交战却说犒劳,这是谦逊的言辞。
○“使”,音“所吏”。“犒”,音“苦报”。“从”,音“才用”。
[疏]注“战而曰犒,为孙辞”。
○正义说:士卒在外辛劳,军队枯槁,用酒食慰劳他们,叫做犒师。这里用军队抵抗交战,不是犒劳的意思,却也称犒劳,是说用这支军队前往对待他们,就像用酒食犒劳他们一样,是谦逊顺从的言辞罢了。
畏惧君王的震怒,军队溃败。震,就是震动。桡,就是弯曲。
○“桡”,音“乃教”。您如果惠顾地祈求齐国的福分,不使它的社稷灭绝,让齐国继续旧日的友好关系,那么先君的破旧器物、土地,我们不敢吝惜。您又不允许。请让我们收集残余的灰烬,烬,就是火烧剩下的木头。
○“泯”,音“弥忍”。“好”,音“呼报”。“合”,读如本字,又音“閤”。“烬”,音“似刃”。背靠着城池再借一次战斗的机会。想在城下,再借一战。
○“背”,音“佩”。“复”,音“扶又”。我国如果幸运,也就听从命令了,何况如果不幸,怎敢不听从命令呢?”意思是说在完全幸运的时候,尚且不敢违抗晋国,现在如果不幸,就听从命令。
[疏]注“言完”至“从命”。
○正义说:说在先完全福幸的时候,尚且不违抗晋国,所以说“也就听从命令了”,这是指实事。刘炫认为齐人请求作战,说我国如果侥幸战胜,也就听从命令了,这是虚称未然之事。这违背了文势的上下连贯,故意与杜氏不同,而指责他的过错,是不对的。
鲁国、卫国劝谏说:“齐国怨恨我们了!”这是劝谏郤克。那些死去的,都是亲近的人。您如果不允许,齐国仇恨我们一定更甚。您还有什么所求呢?您得到了齐国的国宝,指甗、磬。
○“昵”,音“女乙”。我们也得到了土地,齐国归还所侵占的。而缓解了灾难,齐国服罪则灾难缓解。
○“纾”,音“纡”,意思是缓解,又音“直吕”。“难”,音“乃旦”,以下同。这荣耀就多了。齐国、晋国也只由上天所授予,难道一定是晋国吗?”晋国人同意了,回答说:“群臣率领赋税和兵车,为鲁国、卫国请求,如果有什么可以借口而向寡君报告,藉,就是荐。复,就是报告。
○“为”,音“于伪”。“藉”,音“在夜”,注同。
[疏]注“藉,荐。复,白也”。
○正义说:礼制,承托玉器的物品叫做缫藉。藉是承托荐举的意思,所以是荐。复,是向君主报告使命,所以是白。说没有物品就空口作为报告。稍微有所得,就与口作为藉口,所以说藉口。服虔说:“现在河南俗语,治生求利,稍微有所得,都说可以用藉手了。”
这是君王的恩惠。怎敢不听从命令?”禽郑从军中迎接鲁公。禽郑,是鲁国大夫。回国迎接鲁公,会合晋军。
秋天,七月,晋国军队与齐国国佐在爰娄结盟,让齐国人归还我们汶阳的田地。鲁公在鄍地会合晋军,鄍地,地名不详。鲁公会合晋军没有记载,史官遗漏。
○“鄍”,音“觅经”。
[疏]注“上鄍”至“史阙”。
○正义说:定八年经书“鲁公会合晋军于瓦”。这里唯独没有记载,所以说“史阙”,是说旧史先前就遗漏,所以孔子修经没有记载。
赐给三位主帅先路车和三命之服,三帅:郤克、士燮、栾书。已经曾经受赐王先路,现在更换新的,包括这辆车所树立、所穿戴的物品。
○“帅”,音“所类”,注及下同。
[疏]从“赐三”到“之服”。
○正义说:《周礼·典命》:“公的孤四命”,“他的卿三命,他的大夫再命,他的士一命”,“侯伯的卿、大夫、士也这样。”这两位主帅都是卿,本国是三命,所以鲁国赐给他们“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侯正、亚旅,
皆大夫,本国一命,故皆受“一命之服”。於卿言赐,於大夫言受,互相足也。《周礼》大夫再命,此司马、司空等皆一命者,春秋之时,其事巳异於《周礼》,故大夫一命。
译(他们)都是大夫,在本国受一命之爵,所以都接受“一命之服”。对于卿说“赐”,对于大夫说“受”,两者互相补充以说明完整。《周礼》规定大夫受再命,这里司马、司空等都只受一命,是因为春秋时期,实际情况已经不同于《周礼》,所以大夫只受一命。
○注“三帅”至“之物”。
○正义曰:三卿皆统一军,故总称三帅。鲁君之赐晋臣,正可知其法所得服,改新以与之耳,不得特命他臣发初赐以此物。且彼若先无此物,则无由敢受鲁赐,故杜以为此三帅“巳尝受王先路之赐,今改而易新”,并此车所建之旌旗,所著之衣服,皆赐之也。案《释例》:“先路者,革路,若木路。或云先,或云次,盖以就数为差。其受之於王则称大。”杜言“革路若木路”者,或用革,或用木也。知“受之於王则称大”者,郑子蟜、叔孙穆子受之於王皆称大,是也。革、木是卿大夫车之尊者,故云大路。金路是诸侯车之尊者,亦称大。则定四年大路、大旂是也。玉路,天子车之尊者,亦称大,故《顾命》云“大路在宾阶面”是也。言“所建、所服之物”者,《周礼 巾车》:“革路,建大白以即戎。”《司服》云:“凡兵事,韦弁服。”《巾车》又云:“木路,建大麾以田。”《司服》又云:“凡田冠弁服。”然则此车所建,或是大白、大麾,所服或是韦弁、冠弁。刘炫以为既言“先路”,则是晋君之赐,杜云“受王先路之赐”,非其义也。今知不然者,杜以穆叔、子蟜尝受王路,故杜据而言之。《释例》应云“受王大路之赐”。言“先路”者,顺传“先路”之文故也。刘以为尝受晋君赐而规杜氏,非也。
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晋司马、司空皆大夫,舆帅主兵车,候正主斥候,亚旅亦大夫也。皆鲁侯赐。
[疏]注“晋司”至“侯赐”。
○正义曰:司马、司空,本是卿官之名。但晋之诸卿,皆以三军将佐为号,其司马、司空,皆为大夫之官,仍有为卿之嫌,故云“晋司马、司空皆大夫也”。明他国以为卿,晋以为大夫也。舆帅至於亚旅,本是大夫官名,故又云“亦大夫也”。军行有此大天从者,司马主甲兵,司空主营垒,舆帅主兵车,候正主斥候。亚旅次於卿,是众大夫也,无专职掌,散共军事,故后言之。直言“受服”,嫌非鲁赐,故云“皆鲁侯赐”。
八月,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烧蛤为炭以瘗壙,多埋车马,用人从葬。
○蜃,市忍反,蛤也。炭,吐旦反。殉,似浚反。蛤,古答反。瘗,於例反。壙,苦晃反,一音旷。
[疏]注“烧蛤”至“从葬”。
○正义曰:《晋语》云:“雀入于海为蛤,雉入于淮为蜃。”《月令》孟冬“雉入大水为蜃”,郑玄云:“大水,谓淮也。”大蛤曰蜃,则蜃者,蛤之类也。《周礼 掌蜃》:“掌敛互物蜃物,以共闉壙之蜃。”郑玄云:“互物,蟠蛤之属。闉犹塞也。将井椁先塞下,以蜃御湿也。”是用蜃以瘗壙也。《礼 檀弓记》曰:“涂车刍灵,自古有之。”郑玄云:“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也。”不解涂车,当是用泥为车也。传言“益车马”者,谓用此涂车茅马益多於常,故云“多埋车马”也。郑玄云“杀人以卫死者曰殉”,言殉还其左右也。言“始用殉”,则自此以后,宋君葬常用殉,故谓此为始也。刘炫以为用蜃炭者,用蜃复用炭。知不然者,杜以传用蜃炭共文,故知烧蛤为炭。又且炭亦灰之类,虽灰亦得称炭。刘君以为用蜃复用炭而规杜氏,非也。
重器备,重,犹多也。
○重,直恭反,注同。
[疏]注“重犹多也”。
○正义曰:重谓重叠,故犹多,多为明器也。言器备者,《既夕礼》陈明器云:“用器:弓矢、耒耜、敦扞、槃匜”,“役器:甲胄、干笮、燕器、杖笠、翣。”其器有共用之器,有备御之器,故言器备。
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四阿,四注椁也。翰,旁饰;桧,上饰。皆王礼。
○椁音郭。翰,户旦反,一音韩。桧,古外反,徐音会。
[疏]注“四阿”至“王礼”。
○正义曰:《周礼 匠人》云殷人“四阿重屋”。郑玄云:“阿,栋也。四角设栋也。是为四注椁也。”《既
译○注“三帅”到“之物”。
○正义说:三位卿都统领一军,所以总称为三帅。鲁君赏赐晋国臣子,正可以知道其法度所应服用的,只是改换新的给他们罢了,不能特别命令其他臣子拿出当初赏赐的这些东西。况且他们如果先前没有这些东西,就没有理由敢接受鲁君的赏赐,所以杜预认为这三位主帅“曾经接受过周王先路的赏赐,现在改换新的”,连同这辆车所树立的旌旗,所穿戴的衣服,都赏赐给他们。查考《释例》:“先路,就是革路,如同木路。有的说先,有的说次,大概是根据等级来区分。它们从周王那里接受时则称为大。”杜预说“革路如同木路”,是指有的用皮革,有的用木头。知道“从周王那里接受则称为大”的原因,是因为郑子蟜、叔孙穆子从周王那里接受时都称为大,就是这样。革路、木路是卿大夫车中尊贵的,所以称为大路。金路是诸侯车中尊贵的,也称为大。就是定公四年大路、大旂那样。玉路,是天子车中尊贵的,也称为大,所以《顾命》说“大路在宾阶前面”就是这样。说“所树立、所服用的物品”,《周礼·巾车》说:“革路,树立大白旗帜以用于战争。”《司服》说:“凡是军事行动,穿韦弁服。”《巾车》又说:“木路,树立大麾旗帜以用于田猎。”《司服》又说:“凡是田猎,穿冠弁服。”那么这辆车所树立的,可能是大白、大麾,所服用的可能是韦弁、冠弁。刘炫认为既然说了“先路”,那就是晋君的赏赐,杜预说“接受周王先路的赏赐”,不符合这个意思。现在知道不是这样,杜预因为穆叔、子蟜曾经接受过王路,所以杜预依据这个来说。《释例》应该说是“接受周王大路的赏赐”。说“先路”,是顺承传文中“先路”的文字的缘故。刘炫认为曾经接受晋君赏赐而批评杜预,是不对的。
司马、司空、舆帅、候正、亚旅,都接受一命之服。晋国的司马、司空都是大夫,舆帅主管兵车,候正主管斥候,亚旅也是大夫。都是鲁侯赏赐的。
[疏]注“晋司”到“侯赐”。
○正义说:司马、司空,本来是卿官的名称。但是晋国的各位卿,都以三军将佐为称号,他们的司马、司空,都是大夫的官职,仍然有作为卿的嫌疑,所以说“晋国的司马、司空都是大夫”。表明其他国家把他们当作卿,晋国把他们当作大夫。舆帅到亚旅,本来是大夫官名,所以又说“也是大夫”。军队出行有这些大夫跟随,司马主管甲兵,司空主管营垒,舆帅主管兵车,候正主管斥候。亚旅次于卿,是众多大夫,没有专职掌管,分散共同处理军事,所以最后提到他们。直接说“接受服饰”,恐怕不是鲁君赏赐,所以说“都是鲁侯赏赐”。
八月,宋文公去世。开始厚葬,使用蜃炭,增加车马,开始使用殉葬。烧蛤做成炭来填埋墓穴,多埋车马,用人陪葬。
○蜃,音市忍,蛤也。炭,音吐旦。殉,音似浚。蛤,音古答。瘗,音於例。壙,音苦晃,另一音旷。
[疏]注“烧蛤”到“从葬”。
○正义说:《晋语》说:“雀进入海里变成蛤,雉进入淮河变成蜃。”《月令》孟冬“雉进入大水变成蜃”,郑玄说:“大水,指的是淮河。”大蛤叫蜃,那么蜃,是蛤这一类的。《周礼·掌蜃》:“掌管收集互物蜃物,用来供给填补墓穴的蜃。”郑玄说:“互物,蟠蛤之类。闉就是塞。将要下葬棺椁前先塞住下面,用蜃来抵御湿气。”是用蜃来填埋墓穴。《礼记·檀弓》说:“涂车刍灵,自古以来就有。”郑玄说:“刍灵,捆扎茅草做人马。称为灵,是神的一类。”不解释涂车,应当是用泥土做车。传文说“增加车马”,是说用这些涂车茅马比平常多,所以说“多埋车马”。郑玄说“杀人来护卫死者叫殉”,说殉是回到他左右。说“开始使用殉”,那么从此以后,宋君下葬常用殉,所以称这个为开始。刘炫认为用蜃炭,是用蜃再用炭。知道不是这样,杜预因为传文用蜃炭连在一起说,所以知道烧蛤为炭。况且炭也是灰的一类,虽然是灰也可以称为炭。刘君认为用蜃再用炭而批评杜预,是不对的。
重器备,重,就是多的意思。
○重,音直恭,注同。
[疏]注“重犹多也”。
○正义说:重就是重叠,所以就是多,多是为了明器。说器备,《既夕礼》陈列明器说:“用器:弓矢、耒耜、敦扞、槃匜”,“役器:甲胄、干笮、燕器、杖笠、翣。”这些器物有共用的器物,有备御的器物,所以说器备。
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四阿,四注椁。翰,旁饰;桧,上饰。都是王礼。
○椁音郭。翰,音户旦,另一音韩。桧,音古外,徐音会。
[疏]注“四阿”到“王礼”。
○正义说:《周礼·匠人》说殷人“四阿重屋”。郑玄说:“阿,是栋。四角设置栋。这就是四注椁。”《既
夕礼》陈明器云“抗木横三缩二”谓於椁之上设此木,从二横三,以负土。则士之椁上平也。今此椁上四注而下,则其上方而尖也。礼,天子椁题凑,诸侯不题凑。不题凑则无四阿。《释诂》云:“桢、翰,幹也。”舍人曰:“桢,正也,筑墙所立两木也。翰,所以当墙两边,障土者也。”翰在墙之旁,则知此翰亦在旁也。《诗》云“会弁如星”,郑玄云“会谓弁之缝中”,言其际会之处也。会在弁之上,知此桧亦在上。棺有此物,明是其饰,故以为旁饰、上饰也。言“椁有”、“棺有”,则是本不当有,言其厚葬,讥其奢僣。宋公所僣,必僣天子。明此四阿、翰、桧,皆是王之礼也。蜃炭言“用”,亦本不当用。其蜃炭盖亦王之礼也。车马、器备,法得有之,言“益”言“重”,但讥其多耳。殉则本不得然,非讥其僣。
译《夕礼》中陈明器一节说“抗木横三缩二”,是指在棺椁之上设置这种木料,纵向两根、横向三根,用来承载泥土。这说明士人的棺椁顶部是平的。现在这棺椁顶部呈四坡向下倾斜,那么它的上方就是方形而顶部尖锐的。按照礼制,天子的棺椁采用“题凑”结构,诸侯则不采用“题凑”。不采用“题凑”就没有四阿(四面坡顶)。《释诂》说:“桢、翰,都是干木。”舍人解释说:“桢,是正木,即筑墙时竖立的两根木桩。翰,是应当位于墙两边、用来阻挡泥土的木料。”翰在墙的旁边,由此可知这里的翰也在旁边。《诗经》说“会弁如星”,郑玄解释说“会是指皮帽缝合的地方”,说的是它交接会合之处。会在皮帽的上面,由此可知这里的桧也在上面。棺木上有这些物品,显然它们是装饰,所以认为是旁边的装饰和上面的装饰。文中说“椁有”、“棺有”,意思是本来不应该有,这是指出其厚葬,讥讽其奢侈僭越。宋公所僭越的,必定是僭越了天子的礼制。由此可见,这四阿、翰、桧,都是天子的礼制。蜃炭说“用”,也是本来不应该用的。那蜃炭大概也是天子的礼制。车马、器物,按法度本来可以有,说“益”说“重”,只是讥讽其数量过多罢了。殉葬则本来就不应该这样,并非讥讽其僭越。
君子谓:“华元、乐举,於是乎不臣。臣,治烦去惑者也,是以伏死而争。今二子者,君生则纵其惑,谓文十八年,杀母弟须。
○去,起吕反,下“去之”同。争,争斗之争。死又益其侈,是弃君於恶也。何臣之为?”若言何用为臣。
○侈,昌氏反,又式氏反。
[疏]注“若言何用为臣”。
○正义曰:言何用为臣,是不成臣也。言虽有若无。刘君还以为不成臣,与杜义无别,而规杜氏,非也。
九月,卫穆公卒,晋二子自役吊焉,哭於大门之外。师还过卫,故因吊之。未复命,故不敢成礼。
○过,古禾反,又古卧反。卫人逆之,逆,於门外设丧位。妇人哭於门内,丧位,妇人哭於堂。宾在门外,故移在门内。送亦如之。遂常以葬。至葬行此礼。
[疏]“哭於”至“以葬”。
○正义曰:“哭於大门之外”,谓大门外之西东面。“卫人逆之”,谓大门外之东西面。各从宾主之位。“妇人哭於门内”,谓门内之西东面,以堂上在西东面故也。至於三子之去,卫人送之,其位亦如之。自此有邻国吊者,常行此礼,以至於葬。沈氏云:《杂记》:“吊者即位于门西,东面。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请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阶,东面致命。”此臣奉君命行吊之礼,今三子师行经卫竟,不敢成礼,故於大门之外,
○注“丧位”至“於堂”。
○正义曰:《丧大记》云:君之丧,“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立于西方,外命妇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又曰“妇人迎客送客不下堂”,是“丧位,妇人哭於堂”。
楚之讨陈夏氏也,在宣十一年。
○夏,户雅反,下同。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周书 康诰》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
[疏]“周书”至“谓也”。
○正义曰:《周书 康诰》之篇,周公述文王之事,以告康叔云:“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巫臣既引其言,乃申其意,言文王能为此行,故所以造周国也。“务崇之”,谓务欲崇益道德。“务去之”,谓务欲去其刑罚。
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子蛮,郑灵公,夏姬之兄,杀死无后。
○杀,申志反,下文杀灵侯同。杀御叔,御叔,夏姬之夫,亦早死。
○御,鱼据反。
[疏]“天子蛮杀御叔”。
○正义曰:子蛮、御叔,自以短命死耳。似天锺美於是,致使物无两大,故以二事为夏姬之罪。
弑灵侯,陈灵公也。戮夏南,夏姬子徵舒。出孔、仪,孔宁、仪行父。丧陈国,楚灭陈。
○丧,息浪反,下注“而丧”同。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言死易得,无为取夏姬以速之。
○易,以豉反。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於邲,不获其尸。邲战在宣十二年。其子黑要烝焉。黑要,襄老子。
○要,一遥反。烝,之承反。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道夏姬使归郑。
○道音导,注同。聘女,匹政反,下音汝。
[疏]“归,吾聘女”。
○正义曰:《礼记 内则》云:“聘则为妻,奔则为妾。”道之云:女归郑国,吾依礼聘女以为妻也。
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襄老尸。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屈巫,巫臣。
○屈,居勿反。对曰:“其信!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知罃父,荀首也。中行伯,荀林父也。邲之战,楚人囚知罃。
○知罃音智,下於耕反。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甚爱此子。爱知罃也。其必因郑而
译君子评论说:“华元、乐举,在这件事上表现得不像臣子。臣子的职责,是治理繁杂事务、消除君主的迷惑,因此即使面临死亡也要据理力争。如今这两个人,君主活着时放纵他的迷惑,比如在文公十八年,杀死了君主的同母弟须。
○“去”,音起吕,下文“去之”的“去”同此音。“争”,是争斗的“争”。君主死后又助长了他的奢侈,这是把君主抛弃在恶行之中。这哪里还算是臣子呢?”意思是说,何必还要做臣子呢。
○“侈”,音昌氏,又音式氏。
[疏]注“若言何用为臣”。
○正义说:说何必还要做臣子,意思就是不成其为臣子。意思是说,虽然名义上有臣子,却如同没有一样。刘君还认为不成其为臣子,这与杜预的解释没有区别,却指责杜预,是不对的。
九月,卫穆公去世,晋国的两位大夫从战场上回来吊唁,在大门外哭泣。军队回国经过卫国,所以顺便吊唁。因为还没有向国君复命,所以不敢行完整的吊唁之礼。
○“过”,音古禾,又音古卧。卫国人迎接他们,迎接,是在门外设置丧位。妇女在门内哭泣,丧位,妇女在堂上哭泣。宾客在门外,所以丧位移到门内。送行也照此办理。直到下葬,都常行此礼。到了下葬时行此礼。
[疏]“哭於”至“以葬”。
○正义说:“哭於大门之外”,是指大门外西侧,面向东。“卫人逆之”,是指大门外东侧,面向西。各自按照宾客和主人的位置。“妇人哭於门内”,是指门内西侧,面向东,因为堂上在西侧,面向东的缘故。等到三位大夫离开时,卫国人送行,他们的位置也同此。从此以后,有邻国来吊唁的,都常行此礼,直到下葬。沈氏说:《杂记》记载:“吊唁者位于门西,面向东。主孤面向西。相者接受命令说:孤某派遣我来请问吊唁之事。客人说:寡君派遣我,为何遭遇不幸。相者进去报告。出来时说:孤某恭候。吊唁者进入,主人升堂面向西。吊唁者从西阶升堂,面向东传达吊唁之辞。”这是臣子奉君命行吊唁之礼,如今三位大夫随军经过卫国边境,不敢行完整的礼仪,所以在大门外,
○注“丧位”至“於堂”。
○正义说:《丧大记》说:国君的丧事,“夫人坐在西方,内命妇姑、姊、妹、子姓站在西方,外命妇率领外宗在堂上北面哭泣”。又说“妇女迎接和送别客人不下堂”,所以“丧位,妇女在堂上哭泣”。
楚国讨伐陈国夏氏,是在宣公十一年。
○“夏”,音户雅,下文同。楚庄王想纳夏姬为妾,申公巫臣说:“不行!君主召集诸侯,是为了讨伐罪人。如今纳夏姬,是贪图她的美色。贪色就是淫乱,淫乱会招致大的惩罚。《周书》说:‘彰明德行,慎用刑罚。’这是《周书·康诰》中周文王用来建立周朝的话。彰明德行,是务必推崇道德的意思。慎用刑罚,是务必去除刑罚的意思。
[疏]“周书”至“谓也”。
○正义说:《周书·康诰》这一篇,周公叙述文王的事迹,用来告诫康叔说:“只有你那伟大的显考文王,能够彰明德行,慎用刑罚。”巫臣既然引用了这句话,就阐发其中的意思,说文王能够这样做,所以能够建立周朝。“务崇之”,是务必想要推崇道德的意思。“务去之”,是务必想要去除刑罚的意思。
如果兴师动众,招致大的惩罚,就不是慎用的意思了。君主请考虑这件事!”庄王于是作罢。子反想娶夏姬,巫臣说:“这是个不祥的人!她害死了子蛮,子蛮是郑灵公,夏姬的哥哥,被杀死且没有后代。
○“杀”,音申志,下文“杀灵侯”的“杀”同此音。害死了御叔,御叔是夏姬的丈夫,也早死。
○“御”,音鱼据。
[疏]“天子蛮杀御叔”。
○正义说:子蛮、御叔,是因为短命而死罢了。似乎上天把美色集中在这一个人身上,致使事物不能两全,所以把这两件事作为夏姬的罪过。
弑杀了灵侯,是陈灵公。杀死了夏南,是夏姬的儿子徵舒。驱逐了孔宁、仪行父。使陈国灭亡,是楚国灭了陈国。
○“丧”,音息浪,下文注“而丧”的“丧”同此音。为何如此不祥?人生实在艰难,难道有得不到善终的吗!意思是说,死容易得到,不要为了娶夏姬而加速死亡。
○“易”,音以豉。天下多的是美妇人,何必是她?”子反于是作罢。庄王把夏姬赐给了连尹襄老。襄老死在邲地,尸体没有收回。邲之战在宣公十二年。他的儿子黑要与他通奸。黑要是襄老的儿子。
○“要”,音一遥。“烝”,音之承。巫臣派人引导夏姬,说:“回去,我按礼聘娶你。”引导夏姬让她回到郑国。
○“道”音导,注同。“聘女”,音匹政,下文音汝。
[疏]“归,吾聘女”。
○正义说:《礼记·内则》说:“聘娶则为妻,私奔则为妾。”引导她说:你回到郑国,我按礼聘娶你作为妻子。
又派人从郑国召她,说:“尸体可以得到了,是襄老的尸体。你一定要来迎接它。”夏姬把这话告诉了庄王,庄王询问屈巫。屈巫就是巫臣。
○“屈”,音居勿。回答说:“他确实可信!知罃的父亲,是成公的宠臣,也是中行伯的弟弟。知罃的父亲是荀首。中行伯是荀林父。邲之战,楚国人俘虏了知罃。
○“知罃”音智,下文音於耕。新近辅佐中军,而且与郑国的皇戌交好,非常喜爱这个儿子。是喜爱知罃。他一定会通过郑国而
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王子,楚公子穀臣也。邲之战,以荀首囚之。郑人惧於邲之役而欲求媚於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聘夏姬。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楚伐鲁至阳桥,在此年冬。
译楚国归还了王子穀臣和襄老的尸体,以此向晋国求和。王子穀臣是楚国的公子。在邲地之战中,荀首将他俘虏。郑国人因邲地之战而畏惧,想要讨好晋国,所以一定会答应这个请求。”楚王派遣夏姬回国。夏姬将要出发时,对送行的人说:“如果拿不回尸体,我就不回来了。”巫臣到郑国聘问,郑伯答应了他的请求,聘娶了夏姬。等到楚共王即位,准备进行阳桥之战,楚国讨伐鲁国到达阳桥,这件事发生在这一年的冬天。
○共音恭。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室家尽去。申叔跪从其父,将適郢,遇之,叔跪,申叔时之子。
○跪,其委反,一音居委反,从,才用反。郢,以井反,又以政反。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桑中》,《卫风》淫奔之诗。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介,副也。币,聘物。
○介音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至。至,郤克族子。
[疏]注“至,郤克族子”。
○正义曰:《世本》:“郤豹生冀芮,芮生缺,缺生克。”又云“豹生义,义生步杨,杨生蒲城鹊居,居生至”。如《世本》,克是豹之曾孙,至是豹之玄孙,於克为二从兄弟子。
以臣於晋。晋人使为邢大夫。邢,晋邑。
○邢音刑。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禁锢勿令仕。
○锢音固。令,力呈反。
[疏]注“禁锢勿令仕”。
○正义曰:《说文》云:“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官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
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盖,覆也。
○自为,于伪反,又如字。为吾,于伪反。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言不许。若无益於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为七年楚灭巫臣族、晋南通吴张本。
晋师归,范文子后入。武子曰:“无为吾望尔也乎?”武子,士会,文子之父。对曰:“师有功,国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属耳目焉,是代帅受名也,故不敢。”武子曰:“吾知免矣!”知其不益己祸。
○属,章欲反,后同。帅,所类反,下注称帅、军帅、将帅同。吾知,一本无知字。郤伯见,公曰:“子之力也夫!”对曰:“君之训也,二三子之力也,臣何力之有焉?”卻伯,郤克。
○见,贤遍反,下同。夫音扶。范叔见,劳之如郤伯,对曰:“庚所命也,克之制也,燮何力之有焉?”荀庚将上军,时不出,范文子上军佐,代行,故称帅以让。
○劳,力报反。将,子匠反,下同。栾伯见,公亦如之,对曰:“燮之诏也,士用命也,书何力之有焉?”诏,告也。栾书下军帅,故推功上军。传言晋将帅克让,所以能胜齐。
宣公使求好于楚。庄王卒,宣公薨,不克作好。在宣十八年。
○好,呼报反,下同。公即位,受盟于晋,元年盟赤棘。会晋伐齐。卫人不行使于楚,不聘楚。
○使,所吏反。而亦受盟于晋,从於伐齐。故楚令尹子重为阳桥之役以救齐。将起师,子重曰:“君弱,传曰:寡人生十年而丧先君。共王即位,至是二年,盖年十二三矣。群臣不如先大夫,师众而后可。《诗》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诗 大雅》。言文王以众士安。
○济,子礼反。夫文王犹用众,况吾侪乎?侪,等。
○侪,仕皆反。且先君庄王属之曰:‘无德以及远方,莫如惠恤其民而善用之。’”乃大户,阅民户口。
○阅音悦。巳责,弃逋责。
○逋,补吾反。逮鳏,施及老鳏。
○鳏,古顽反。施,始豉反。救乏,赦罪。悉师,王卒尽行。彭名御戎,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王卒尽行,故王戎车亦行,虽无楚王,令二君当左右之位。
○卒,子忽反,注同。令,力呈反。
[疏]注“王卒”至“之位”。
○正义曰:诸言“御戎”,皆御君之戎车。此云“彭名御戎”,知王戎车亦行也。若君亲在军,则君当车中,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故御戎、戎右,常连言之。此王车虽行,王身不在,故不立戎右,使御者在中,令蔡、许二君居王车上,当左右之位,若夹卫王然。下注云:“乘楚王车为左右”,是二君皆在车之上也。
二君弱,皆强冠之。冬,楚师侵卫,遂侵我,师于蜀。公略之而退,故不书侵
译○共,读作恭。楚共王派屈巫出使齐国,并告知出兵日期,巫臣带着全家老小一同前往。家中亲属全部离去。申叔跪跟随他的父亲,正要前往郢都,途中遇见了巫臣。叔跪,是申叔时的儿子。
○跪,音委,另一读音居委;从,音才用;郢,音以井,另一读音以政。申叔跪说:“奇怪啊!这位先生身负三军战败的恐惧,却又怀着《桑中》那样的私情喜悦,大概是要偷娶妻子而逃跑吧。”《桑中》,是《卫风》中描写男女私奔的诗篇。到达郑国后,巫臣派副使返回楚国交还聘礼,自己则带着夏姬前行。介,指副使。币,指聘礼。
○介,音界。巫臣本想逃往齐国,但齐军刚遭败绩,他说:“我不待在不能取胜的国家。”于是逃往晋国,并依附于郤至。至,是郤克的同族子弟。
[疏]注“至,郤克族子”。
○正义曰:《世本》记载:“郤豹生冀芮,芮生缺,缺生克。”又说“豹生义,义生步杨,杨生蒲城鹊居,居生至”。按照《世本》的说法,克是豹的曾孙,至是豹的玄孙,对于克来说,至是二从兄弟的儿子。
巫臣在晋国为臣。晋国人让他担任邢地的大夫。邢,是晋国的城邑。
○邢,音刑。子反请求用重金禁锢巫臣,禁止他做官。
○锢,音固。令,音力呈。
[疏]注“禁锢勿令仕”。
○正义曰:《说文解字》说:“锢,是用金属浇铸堵塞。”铁器有孔洞的,用铸铁堵塞它,使其不漏。禁止人做官,使其不得任职,这件事也类似,所以称为禁锢。当今世道依然如此。
楚共王说:“住手!他为自己谋划,确实过分了。但他为我们先君谋划,却是忠诚的。忠诚,是国家社稷的坚固保障,他所掩盖(弥补)的过错很多啊。”盖,覆盖、弥补的意思。
○自为,音于伪,又如字。为吾,音于伪。况且他如果能对国家有利,即使重金收买,晋国会答应吗?意思是晋国不会答应。如果他对晋国没有益处,晋国将会抛弃他,何必劳神去禁锢他呢?”这为七年楚灭巫臣家族、晋国向南联合吴国埋下伏笔。
晋军回国,范文子最后进入国都。武子说:“难道你不希望我盼望你回来吗?”武子,是士会,文子的父亲。范文子回答说:“军队有功,国人欢喜迎接。如果先进入国都,必定会吸引众人的耳目,这是代替主帅承受名声,所以我不敢。”武子说:“我知道可以免于祸患了!”知道他不给自己增添灾祸。
○属,音章欲,后同。帅,音所类,下注称帅、军帅、将帅同。吾知,一本无“知”字。郤伯觐见,成公说:“这是你的功劳啊!”郤伯回答说:“这是君主的教导,各位大臣的努力,臣有什么功劳呢?”郤伯,即郤克。
○见,音贤遍,下同。夫,音扶。范叔觐见,慰劳他如同慰劳郤伯一样,范叔回答说:“这是庚所命令的,克所制定的,燮有什么功劳呢?”荀庚统领上军,当时未出征,范文子作为上军副帅代行职务,所以推举主帅以表示谦让。
○劳,音力报。将,音子匠,下同。栾伯觐见,成公也这样慰劳他,栾伯回答说:“这是燮所告知的,士人们效命,书有什么功劳呢?”诏,告知的意思。栾书是下军主帅,所以将功劳推给上军。传文记载晋国将帅能够谦让,所以能战胜齐国。
宣公派人向楚国求好。庄王去世,宣公也去世,没能达成友好关系。这在宣公十八年。
○好,音呼报,下同。成公即位,在晋国受盟,元年在赤棘结盟。会同晋国讨伐齐国。卫国人不再出使楚国,不再向楚国聘问。
○使,音所吏。但也向晋国受盟,跟随讨伐齐国。所以楚国令尹子重发动阳桥之战以救援齐国。将要起兵时,子重说:“国君年轻,传文说:‘我十岁就失去了先君。’共王即位,到现在两年,大概十二三岁。群臣不如先代大夫,军队众多然后可以行动。《诗经》说:‘济济多士,文王以宁。’《诗·大雅》。意思是文王凭借众多贤士得以安宁。
○济,音子礼。文王尚且使用众多贤士,何况我们这些人呢?”侪,同类。
○侪,音仕皆。况且先君庄王嘱托说:‘没有德行能到达远方,不如恩惠体恤百姓而善于使用他们。’”于是大规模登记户口,清点民众。
○阅,音悦。免除债务,抛弃拖欠的债务。
○逋,音补吾。照顾鳏夫,恩惠施及老鳏夫。
○鳏,音古顽。施,音始豉。救济贫困,赦免罪犯。出动全部军队,王卒全部出征。彭名驾驭战车,蔡景公在左边,许灵公在右边。王卒全部出征,所以楚王的战车也出征,虽然没有楚王,让两位国君担任左右的位置。
○卒,音子忽,注同。令,音力呈。
[疏]注“王卒”至“之位”。
○正义曰:凡是说“御戎”的,都是驾驭君主的战车。这里说“彭名御戎”,知道楚王的战车也出征了。如果君主亲自在军中,那么君主坐在车中,御者在左边,勇力之士在右边,所以御戎、戎右,常常连在一起说。这辆王车虽然出征,但王身不在,所以不设戎右,让御者坐在中间,让蔡、许两位国君坐在王车上,担任左右的位置,好像夹卫着楚王一样。下注说:“乘坐楚王车为左右”,意思是两位国君都在车上。
两位国君年轻,都强行给他们戴上冠帽。冬天,楚军侵犯卫国,接着侵犯我国,驻扎在蜀地。成公巡视后撤退,所以史书不记载“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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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其丈反。冠,古乱反。使臧孙往,臧孙,宣叔也。辞曰:“楚远而久,固将退矣。无功而受名,臣不敢。”不敢虚受退楚名。楚侵及阳桥,阳桥,鲁地。孟孙请往赂之。楚侵遂深,故孟孙请以赂往。孟孙,献子也。以执斫、执针、织纴,执斫,匠人。执针,女工。织纴,织缯布堰。
译强,音其丈反。冠,音古乱反。派臧孙前往,臧孙即宣叔。他推辞说:“楚国路途遥远且停留已久,本来就会撤退了。没有功劳却接受美名,臣不敢这样做。”不敢凭空接受退却楚军的虚名。楚国军队入侵到达阳桥,阳桥是鲁国的地方。孟孙请求前往贿赂楚国。楚国入侵越来越深,所以孟孙请求用贿赂的方式前往。孟孙即献子。带着从事木工、女工和织布的人,执斫,指匠人。执针,指女工。织纴,指织造缯布。
○斫,竹角反。针,之林反。纴,女金反,徐而鸩反。皆百人,公衡为质,公衡,成公子。
○质音致。以请盟。楚人许平。十一月,公及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及齐国之大夫盟于蜀。齐大夫不书其名,非卿也。
○说音悦。去,起吕反。
[疏]注“齐大”至“卿也”。
○正义曰:诸大夫盟会,经贬之称“人”,或总言大夫。若实是国卿,本合书名者,传即显其名氏。若本是大夫,不合书名者,传直言其大夫,见其贬与不贬俱当称“人”,故不复言其名氏。此传言齐国之大夫,传不显其名,为非卿故也。襄十六年溴梁之会,经书“戊寅,大夫盟”。传云:“於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於时会上,郑之下有曹、莒、邾、薛、杞,而小邾之大夫最处其下,举小邾而上包之。此盟郑人之下,有齐、曹、邾、薛、鄫,俱是大夫。齐最在上,举齐而下总之。止为齐若是卿,则合言名氏。此会非卿,故举齐也。
卿不书,匮盟也。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匮,乏也。
[疏]注“匮,乏也”。
○正义曰:私窃为盟,盟终不固,此盟是匮乏之道也。传既言“匮盟”以解经,又自解名曰“匮盟”之意:於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此是匮乏之盟也。诸侯之卿窃与楚盟,而仲尼贬之,言其不应背晋,故责之也。责诸侯之背晋,是成晋为盟主也。哀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吴子请盟,公不欲,使子贡辞之,而私与卫侯、宋皇瑗盟。彼畏吴而窃相与盟,不贬者,不与吴为盟主,言其私盟可许。但鲁自畏吴,不书其盟,其情无可责也。《释例》曰:“诸侯畏晋而窃与楚盟,书盟而贬其卿,此所以成晋为盟主也。吴之彊大,始於会鄫,终於黄池。凡三会、三伐、三盟,惟书会、伐而不书盟者,吴以盟主自居,而行其夷礼。礼仪不典,则盟神不蠲,非所以结信义,昭明德,故不录其盟,不与其成为盟主也。既不与吴之为盟主,则宋、鲁、卫三国私盟可许,故无贬文。”是也。若然,僖二十一年,“公会诸侯盟于薄”,二十七年,“公会诸侯盟于宋”,彼二者皆显与楚盟,并无贬责。此窃与楚盟而贬之者,当僖公之时,齐桓既卒,晋文未兴,中国无伯,唯彊是与,虽远共楚盟,无所可责;此时晋为盟主,堪率诸侯,私窃为盟,心实畏晋,故贬之耳。然诸侯之卿畏晋,容可贬之,楚之彊盛,恒与晋敌,非是畏晋,卿亦贬者,楚既彊盛,应显然作盟,今私窃受盟,不敢宣露,非是畏晋之义,且成晋为伯,事须贬楚。
蔡侯、许男不书,乘楚车也,谓之失位。乘楚王车为左右,则失位也。卿不书,则称人。诸侯不书,皆不见经,君臣之别。
○见,贤遍反。别,被列反。
[疏]注“乘楚”至“之别”。
○正义曰:小国之从大国,其征伐也,皆自乘其车,自率其军。至战陈之时,与同出力耳。此二君弃巳之车,乘楚之乘,乃为楚王左右,则是失位。既失其位,非复国君,故侵与盟会,并皆不序。经书“楚师、郑师侵卫”,於时蔡、许在矣,“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蔡、许亦在也,及盟,又蔡、许之君在焉。侵也,会也,盟也,三事并失其位,经悉不书,故传於盟下释之,明上“侵卫”、“会蜀”皆失位也。旧说诸侯之贬亦书为“人”,杜意谓诸侯之贬不至於“人”,故因此而又明之,“卿不书,则称人”。诸侯不书,则全不见经,此是君臣之别,明贬诸侯无称“人”之法也。
君子曰:“位其不可不慎也乎!蔡、许之君,一失其位,不得列於诸侯,况其下乎?《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 大雅》。言在上者勤正其位,则国安而民息也。攸,所也。塈,息也。
○解,佳卖反。塈,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塈”。
○正义曰:此《大雅 假乐》之
译斫,音竹角。针,音之林。纴,音女金,徐音而鸩。人数皆百人,公衡作为质,公衡是成公子。
质,音致。以此请求结盟。楚人答应讲和。十一月,鲁公与楚公子婴齐、蔡侯、许男、秦右大夫说、宋华元、陈公孙宁、卫孙良夫、郑公子去疾以及齐国的大夫在蜀地结盟。齐国大夫不记载其名,因为不是卿。
说,音悦。去,音起吕。
[疏]注释“齐大”至“卿也”。
○正义说:各位大夫参加盟会,经文贬称他们为“人”,或者总称为大夫。如果确实是国卿,本来应当记载名氏的,传文就会显明他们的名氏。如果本来是大夫,不应当记载名氏的,传文只说他们是其大夫,可见无论贬称与否都应当称为“人”,所以不再记载他们的名氏。这里传文说齐国的大夫,传文不显明其名,是因为不是卿的缘故。襄公十六年溴梁之会,经文记载“戊寅,大夫盟”。传文说:“这时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的大夫结盟。”当时会上,郑国之下有曹、莒、邾、薛、杞,而小邾的大夫地位最低,举出小邾就包含了上面各国。这次盟会郑人之下,有齐、曹、邾、薛、鄫,都是大夫。齐国地位最高,举出齐国就总括了下面各国。如果齐国是卿,就应当记载名氏。这次齐国不是卿,所以举出齐国。
卿不记载,是因为这是匮乏的盟约。这时他们畏惧晋国而私下与楚国结盟,所以称为“匮盟”。匮,是缺乏的意思。
[疏]注释“匮,乏也”。
○正义说:私下结盟,盟约终究不稳固,这是匮乏之道。传文既用“匮盟”来解释经文,又自己解释“匮盟”的意思:这时畏惧晋国而私下与楚国结盟,所以说这是匮乏的盟约。诸侯的卿私下与楚国结盟,孔子贬斥他们,说他们不应背离晋国,所以责备他们。责备诸侯背离晋国,是成就晋国作为盟主。哀公十二年“鲁公会吴于橐皋”,吴子请求结盟,鲁公不想结盟,派子贡辞谢,却私下与卫侯、宋皇瑗结盟。那时畏惧吴国而私下结盟,没有贬斥,是因为不承认吴国为盟主,说私下结盟是可以允许的。只是鲁国自己畏惧吴国,不记载其盟约,其情无可责备。《释例》说:“诸侯畏惧晋国而私下与楚国结盟,记载盟约而贬斥其卿,这是为了成就晋国作为盟主。吴国的强大,始于会鄫,终于黄池。总共三次会盟、三次征伐、三次结盟,只记载会盟、征伐而不记载结盟,是因为吴国以盟主自居,而实行夷狄之礼。礼仪不正规,则盟神不洁净,不是用来结信义、昭明德的方法,所以不记载其盟约,不承认它成为盟主。既然不承认吴国为盟主,那么宋、鲁、卫三国私下结盟是可以允许的,所以没有贬斥的文字。”这是正确的。如果这样,僖公二十一年,“鲁公会诸侯盟于薄”,二十七年,“鲁公会诸侯盟于宋”,这两次都明显与楚国结盟,都没有贬斥。这次私下与楚国结盟而贬斥,是因为在僖公时,齐桓公已死,晋文公未兴,中原没有霸主,只与强者结盟,即使远与楚国结盟,无可责备;这时晋国是盟主,能率领诸侯,私下结盟,心里实在畏惧晋国,所以贬斥。然而诸侯的卿畏惧晋国,或许可以贬斥,楚国强大,常与晋国对抗,不是畏惧晋国,卿也被贬斥,是因为楚国既强大,应当公开结盟,现在私下接受盟约,不敢公开,不是畏惧晋国的意思,况且为了成就晋国为霸主,事情必须贬斥楚国。
蔡侯、许男不记载,是因为乘坐楚国的车,称为失位。乘坐楚王的车作为左右,就失位了。卿不记载,就称为人。诸侯不记载,都不见于经文,这是君臣的区别。
见,音贤遍。别,音被列。
[疏]注释“乘楚”至“之别”。
○正义说:小国跟随大国,征伐时,都自己乘坐自己的车,自己率领自己的军队。到作战时,与大国共同出力罢了。这两位国君抛弃自己的车,乘坐楚国的车,作为楚王的左右,这就是失位。既然失位,就不再是国君,所以侵伐与会盟,都不再排序。经文记载“楚师、郑师侵卫”,当时蔡、许都在,“鲁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蔡、许也在,及结盟,蔡、许的国君也在。侵伐、会盟、结盟,三件事都失位,经文都不记载,所以传文在盟约下解释,说明上面“侵卫”、“会蜀”都失位。旧说诸侯被贬斥也记载为“人”,杜预认为诸侯被贬斥不至于称为“人”,所以借此又说明,“卿不记载,就称为人”。诸侯不记载,就完全不见于经文,这是君臣的区别,说明贬斥诸侯没有称为“人”的方法。
君子说:“地位难道可以不谨慎吗!蔡、许的国君,一旦失位,不能列于诸侯,何况他们下面的人呢?《诗》说:‘不解于位,民之攸塈。’《诗 大雅》。说在上面的人勤于正其位,则国安而民息。攸,是所的意思。塈,是息的意思。
解,音佳卖。塈,音许器。
[疏]“诗曰”至“攸塈”。
○正义说:这是《大雅 假乐》之
篇。
其是之谓矣。”
楚师及宋,公衡逃归。臧宣叔曰:“衡父不忍数年之不宴,宴,乐也。
译篇。
这就是所说的了。”
楚军到达宋国,公衡逃回国内。臧宣叔说:“衡父不忍心忍受几年不能安乐,安乐,就是快乐。”
○数,所主反。乐音洛。以弃鲁国,国将若之何?谁居?后之人必有任是夫!国弃矣。”居,辞也。言后人必有当此患。
○居音基。任音壬。夫音扶。是行也,晋辟楚,畏其众也。君子曰:“众之不可巳也。大夫为政,犹以众克,况明君而善用其众乎?《大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大誓》,《周书》。万亿曰兆。民离则弱,合则成众。言殷以散亡,周以众兴。
[疏]“大誓”至“众也”。
○正义曰:《泰誓》云:“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此言“《大誓》所谓”者,引其意,非本文也。
晋侯使巩朔献齐捷于周,王弗见,使单襄公辞焉,曰:“蛮夷戎狄,不式王命,式,用也。
○捷,在妾反。淫湎毁常,王命伐之,则有献捷,王亲受而劳之,所以惩不敬,劝有功也。兄弟甥舅,侵败王略,兄弟,同姓国。甥舅,异姓国。略,经略法度。
○湎,面善反。劳,力报反。败,必迈反。王命伐之,告事而已,不献其功,所以敬亲昵,告伐事而不献囚俘。
○昵,女乙反。禁淫慝也。淫慝,谓虣掠百姓,取囚俘也。
○慝,他得反。虣,本又作暴,薄报反。掠音亮。今叔父克遂,有功于齐,克,能也。而不使命卿镇抚王室,所使来抚余一人,而巩伯实来,未有职司於王室,巩朔,上军大夫,非命卿,名位不达於王室。又奸先王之礼。谓献齐捷。
○奸音干。余虽欲於巩伯,欲受其献。其敢废旧典以忝叔父?夫齐,甥舅之国也,而大师之后也,齐世与周昏,故曰甥舅。
○大音泰。宁不亦淫从其欲以怒叔父,抑岂不可谏诲?”士庄伯不能对,庄伯,巩朔。
○从,子用反,本亦作纵。王使委於三吏,委,属也。三吏,三公也。
○三公者,天子之吏也。
[疏]注“三吏三公也”。
○正义曰:《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其摈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郑玄云:“谓三公也。”是三公称吏,故知“三吏,三公也”。
礼之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降於卿礼一等。王以巩伯宴,而私贿之,使相告之曰:“非礼也,勿籍。”相,相礼者。籍,书也。王畏晋,故私宴贿以慰巩朔。
○相,息亮反,注同。
[疏]“礼之”至“一等”。
○正义曰:如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则不得依献捷之礼。其献捷之礼,王待之必重於告庆之礼。巩朔,晋之上军大夫也,纵使得如献捷之礼,亦当降卿礼一等。传言“降於卿礼一等”,以见下待巩朔不失常也。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称爵以接邻国,非礼也。)
[疏]注“宋卫”至“礼也”。
○正义曰:僖九年传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公侯曰子”。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犹不得称王命臣,知诸侯虽则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称爵以接邻国,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礼也。
辛亥,葬卫穆公。无传。
二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无传。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
○冯,皮冰反。
[疏]注“三年”至“哭之”。
○正义曰:《公羊传》曰:“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穀梁传》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二《传》皆以新宫为宣宫,三日哭为得礼,故杜依用之。宣
译○“数”字,所主反。乐音洛。既然抛弃了鲁国,国家将会怎样呢?谁还在那里?后来的人必定有承担这个祸患的!国家已经被抛弃了。”居,是语气词。意思是说后来的人必定会遭遇这种祸患。
○居音基。任音壬。夫音扶。这次行动,晋国躲避楚国,是畏惧楚国的兵力众多。君子说:“民众的力量是不可遏制的。大夫执政,尚且能凭借民众取胜,何况贤明的君主善于运用他的民众呢?《大誓》所说的‘商朝亿万民众离心离德,周朝十个人同心同德’,指的就是民众的力量。”《大誓》,是《周书》中的一篇。万亿称为兆。民众离散就弱小,聚合就形成强大的力量。意思是说殷商因为民心离散而灭亡,周朝因为民众同心而兴盛。
[疏]“大誓”到“众也”。
○正义说:《泰誓》说:“纣王拥有亿万民众,却离心离德;我有十个贤臣,却同心同德。”这里说“《大誓》所说的”,是引用它的意思,并非原文。
晋侯派巩朔向周王室献纳战胜齐国的捷报,周王不见他,派单襄公去辞谢,说:“蛮夷戎狄,不奉行王的命令,式,是用。
○捷,在妾反。淫乱沉湎,败坏常法,王命令讨伐他们,如果有献捷,王亲自接受并慰劳他们,这是为了惩戒不敬的人,鼓励有功的人。兄弟甥舅,侵犯败坏王的法度,兄弟,指同姓诸侯国。甥舅,指异姓诸侯国。略,指经略法度。
○湎,面善反。劳,力报反。败,必迈反。王命令讨伐他们,只需报告战事即可,不献纳战功,这是为了尊敬亲近的人,报告讨伐的事而不献纳俘虏。
○昵,女乙反。禁止淫乱邪恶的行为。淫慝,指暴掠百姓,夺取俘虏。
○慝,他得反。虣,本又作暴,薄报反。掠音亮。现在叔父能够成功,在齐国有功,克,是能够。却不派遣命卿来镇抚王室,所派来抚慰我一个人的,却是巩伯,他在王室没有职司,巩朔,是上军大夫,不是命卿,名位不能通达于王室。又违犯了先王的礼制。指献齐捷这件事。
○奸音干。我虽然想接受巩伯的献礼,欲受其献。怎敢废除旧典来辱没叔父呢?齐国,是甥舅之国,也是太师之后,齐国世代与周朝通婚,所以称为甥舅。
○大音泰。难道不是放纵自己的欲望来激怒叔父,难道不可以劝谏教诲吗?”士庄伯不能回答,庄伯,就是巩朔。
○从,子用反,本亦作纵。王让把贡品交给三吏,委,是托付。三吏,是三公。
○三公,是天子的官吏。
[疏]注“三吏三公也”。
○正义说:《曲礼》说:“五官之长称为伯”,他们在天子面前,称为天子的官吏。”郑玄说:“是指三公。”既然三公称为吏,所以知道“三吏,是三公”。
按照侯伯战胜敌人派大夫报告喜庆的礼节,比卿的礼节低一等。王宴请巩伯,并私下赠送礼物,让相礼的人告诉他说:“不符合礼制,不要记录。”相,是相礼的人。籍,是记录。王畏惧晋国,所以私下宴请赠送礼物来安慰巩朔。
○相,息亮反,注同。
[疏]“礼之”到“一等”。
○正义说:按照侯伯战胜敌人派大夫报告喜庆的礼节,就不能依照献捷的礼节。那献捷的礼节,王对待它一定比报告喜庆的礼节更隆重。巩朔,是晋国的上军大夫,即使让他按照献捷的礼节,也应当比卿的礼节低一等。传文说“比卿礼低一等”,是为了表明下面对待巩朔没有违背常礼。
卷二十六 成三年,到十年
卷二十六 成三年,到十年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宋、卫未葬,而称爵以接邻国,非礼也。)
[疏]注“宋卫”到“礼也”。
○正义说:僖九年传曰“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公侯曰子”。传因未葬而发在丧之例。是先君未葬,嗣君不得称爵以会诸侯也。知非逾年得成君者,文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彼王既逾年矣,犹不得称王命臣,知诸侯虽则逾年,但是未葬,不得称爵以接邻国,正以王不命,臣明知其非礼也。
辛亥,葬卫穆公。无传。
二月,公至自伐郑。无传。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无传。三年丧毕,宣公神主新入庙,故谓之新宫。书三日哭,善得礼。宗庙,亲之神灵所冯居,而遇灾,故哀而哭之。
○冯,皮冰反。
[疏]注“三年”到“哭之”。
○正义说:《公羊传》曰:“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其言三日哭何?庙灾,三日哭,礼也。”《穀梁传》曰:“新宫者,祢宫也。三日哭,哀也。其哀,礼也。迫近不敢称谥,恭也。”二《传》皆以新宫为宣宫,三日哭为得礼,故杜依用之。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