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上 文五年,尽十年
○注“珠玉”至“曰赗”。
○正义曰:《周礼 玉府》“大丧共含玉”。《穀梁传》曰:“贝玉曰含。”《士丧礼》:“含用米贝。”《庄子》说发冢之事,云“徐徐破其颊,无伤口中珠”,是含有用珠者也。故云“珠玉曰含”。何休云“天子以珠”,《周礼》大丧共玉,不共珠也。《庄子》所言发冢,未必发天子冢也。《杂记》云“诸侯相含以璧”,未知何人用珠耳。《公羊传》曰:“含者何?口实也。”孝子不忍虚其亲之口,故以米贝珠玉实之,谓之饭含。《檀弓》曰:“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士丧礼》用生稻米,是不以食道也。车马曰赗,《公羊传》文。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无传。反哭成丧,故曰“葬我小君”。王使召伯来会葬。召伯,天子卿也。召,采地;伯,爵也。来不及葬,不讥者,不失五月之内。
○召,上照反。
夏,公孙敖如晋。无传。
秦人入鄀。入例在十五年。
○鄀音若。
秋,楚人灭六。六国,今庐江六县。
○庐,力居反。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无传。与僖公六同盟。
[疏]注“与僖公六同盟”。
○正义曰:业以僖五年即位,其年盟于首止,八年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二十一年于薄,二十七年于宋。鲁许俱在,是六同盟也。
【传】五年,春,王使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礼也。(成风,庄公之妾。天子以夫人礼赗之,明母以子贵,故曰“礼”。)
[疏]注“成风”至“曰礼”。正义曰:传举二事,以一礼“结之,则含赗会葬皆得礼也。《释例》称“赗赙襚含,总谓之赠”。言以夫人礼赠之,指为赗含也。
初,鄀叛楚即秦,又贰於楚。夏,秦人入鄀。
六人叛楚即东夷。秋,楚成大心、仲归帅师灭六。仲归子家。
冬,楚子燮灭蓼。蓼国,今安丰蓼县。
○燮,息列反。蓼音了,字或作“鄝”,音同。臧文仲闻六与蓼灭,曰:“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德之不建,民之无援,哀哉!”蓼与六,皆皋陶后也。伤二国之君不能建德,结援大国,忽然而亡。
○陶音遥。
晋阳处父聘于卫,反过甯,甯嬴从之。甯,晋邑,汲郡脩武县也。嬴,逆旅大夫。
○嬴音盈。
[疏]注“甯晋”至“大夫”。
○正义曰:《晋语》说此事云“舍於逆旅甯嬴氏”。注《国语》者、贾逵、孔晁,皆以甯嬴为掌逆旅之大夫,故杜亦同之。刘炫以甯嬴直是逆旅之主,非大夫。今删定知不然者,若是逆旅之主,则身为匹庶,是卑贱之人,犹如重馆人告文仲,重丘人骂孙蒯,止应称人而已,何得名氏见传?杜以传载名氏,故为逆旅大夫。刘炫以为客舍主人而规杜氏,非也。
及温而还,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商书》曰:‘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沈渐,犹滞溺也。高明,犹亢爽也。言各当以刚柔胜己本性,乃能成全也。此在《洪范》,今谓之《周书》。
○渐,似廉反。注沈滞溺,一本作“带弱”。亢,古浪反。
[疏]注“沈渐”至“周书”。
○正义曰:此传引《周书》是《洪范》之“三德”也。彼说人之“三德”,乃以此言覆之。孔安国以此二句为天地之德,故注云“沈渐谓地,虽柔亦有刚,能出金石。高明谓天,言天为刚德,亦有柔克,不干四时”。杜以传证人性,即以人事解之。沈渐谓人性之沈滞濡溺也,高明谓人性之高亢明爽也。滞溺者,当以刚胜其本性。亢爽者,当以柔胜其本性。必自屈矫已,乃能成全。不然,则沈渐失於弱,高明失於刚,不能保其身也。此文在《洪范》,今谓之《周书》。箕子商人所说,故传谓之“商书”。
夫子壹之,其不没乎?阳子性纯刚。天为刚德,犹不于时,寒暑相顺。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言过其行。
○行,下孟反。犯而聚怨,不可以定
译○注“珠玉”到“曰赗”。
○正义说:《周礼·玉府》记载:“天子大丧,提供含玉。”《穀梁传》说:“贝和玉叫做含。”《士丧礼》说:“含用米和贝。”《庄子》讲述盗墓的事,说“慢慢撬开他的脸颊,不要伤到口中的珠”,这是含有用珠的情况。所以说“珠玉叫做含”。何休说“天子用珠”,《周礼》大丧提供玉,不提供珠。《庄子》所说的盗墓,未必是盗天子的墓。《杂记》说“诸侯互相含用璧”,不知道什么人用珠。《公羊传》说:“含是什么?是口中的实物。”孝子不忍心让亲人的口空虚,所以用米、贝、珠、玉填满它,这叫做饭含。《檀弓》说:“饭用米和贝,不忍心空虚。不用食用的食物,是用美好的东西罢了。”《士丧礼》用生稻米,这是不用食用的食物。车马叫做赗,这是《公羊传》的记载。
三月,辛亥,安葬我国的小君成风。没有传文。反哭完成丧礼,所以说“安葬我国的小君”。周王派召伯来会葬。召伯,是天子的卿。召,是采邑;伯,是爵位。来不及安葬,不讥讽的原因,是不超过五个月之内。
○召,音照。
夏,公孙敖出使晋国。没有传文。
秦国人侵入鄀国。侵入的体例在僖公十五年。
○鄀,音若。
秋,楚国人灭掉六国。六国,是现在的庐江六县。
○庐,音力居。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去世。没有传文。与僖公六次结盟。
[疏]注“与僖公六同盟”。
○正义说:业在僖公五年即位,那年在首止结盟,八年在洮结盟,九年在葵丘结盟,十五年在牡丘结盟,二十一年在薄结盟,二十七年宋国结盟。鲁国和许国都在其中,这是六次结盟。
【传】五年,春,周王派荣叔来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这是合乎礼的。(成风,是庄公的妾。天子用夫人的礼仪赗赠她,表明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所以说“合乎礼”。)
[疏]注“成风”到“曰礼”。正义说:传文列举两件事,用一个“礼”字总结,那么含、赗、会葬都合乎礼。《释例》称“赗、赙、襚、含,总称为赠”。说用夫人的礼仪赠予她,指的是赗和含。
起初,鄀国背叛楚国依附秦国,又对楚国有二心。夏,秦国人侵入鄀国。
六国人背叛楚国依附东夷。秋,楚国成大心、仲归率领军队灭掉六国。仲归是子家。
冬,楚子燮灭掉蓼国。蓼国,是现在的安丰蓼县。
○燮,音息列。蓼,音了,字或作“鄝”,音同。臧文仲听说六国和蓼国被灭,说:“皋陶、庭坚没有祭祀,被忽视了,德行没有建立,百姓没有援助,悲哀啊!”蓼国和六国,都是皋陶的后代。哀伤两国的君主不能建立德行,结交大国作为援助,忽然灭亡。
○陶,音遥。
晋国阳处父出使卫国,返回经过甯,甯嬴跟随他。甯,是晋国的邑,汲郡脩武县。嬴,是逆旅大夫。
○嬴,音盈。
[疏]注“甯晋”到“大夫”。
○正义说:《晋语》讲述这件事说“住在逆旅甯嬴氏那里”。注释《国语》的贾逵、孔晁,都认为甯嬴是掌管逆旅的大夫,所以杜预也同意。刘炫认为甯嬴只是逆旅的主人,不是大夫。现在删定认为不对,如果是逆旅的主人,那么身为平民,是卑贱的人,就像重馆人告诉文仲,重丘人骂孙蒯,只应该称人而已,怎么能名字出现在传文中?杜预因为传文记载名字,所以认为是逆旅大夫。刘炫认为客舍主人而批评杜预,是不对的。
到温就返回,他的妻子问他。嬴说:“因为刚强。《商书》说:‘沈渐刚克,高明柔克。’沈渐,是滞溺的意思。高明,是亢爽的意思。说各自应当用刚柔克服自己的本性,才能成全。这在《洪范》,现在叫做《周书》。
○渐,音似廉。注沈滞溺,一本作“带弱”。亢,音古浪。
[疏]注“沈渐”到“周书”。
○正义说:传文引用《周书》是《洪范》的“三德”。那里讲述人的“三德”,就用这些话覆盖。孔安国把这两句作为天地的德行,所以注释说“沈渐指地,虽然柔也有刚,能产出金石。高明指天,说天是刚德,也有柔克,不干扰四时”。杜预用传文证明人性,就用人事解释。沈渐指人性的沈滞濡溺,高明指人性的高亢明爽。滞溺的人,应当用刚克服自己的本性。亢爽的人,应当用柔克服自己的本性。必须自我屈从矫正,才能成全。不然,那么沈渐失于弱,高明失于刚,不能保全自身。这篇文章在《洪范》,现在叫做《周书》。箕子是商人所说,所以传文叫做“商书”。
夫子专一,难道不会灭亡吗?阳子的本性纯刚。天是刚德,尚且不随时,寒暑相互顺应。何况在人呢?而且华而不实,是怨恨聚集的地方。说言语超过行为。
○行,音下孟。触犯而聚集怨恨,不能安定
○难,乃旦反。晋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皆卒。成子,赵衰,新上军帅、中军佐也。贞子,栾枝,下军帅也。霍伯,先且居,中军帅也。臼季,胥臣,下军佐也。为六年蒐於夷传。
○帅,所类反,下同。蒐,所求反。
[疏]注“成子”至“夷传”。
○正义曰:城濮之战,先轸、郤溱将中军,狐毛、狐偃将上军,栾枝、胥臣将下军。《晋语》云“狐毛卒,先且居将上军”。清原之蒐,三军如故,赵衰、箕郑将新上军,胥婴、先都将新下军。箕之役,先轸死,先且居将中军。不知谁代且居将上军也。此言赵衰新上军帅、中军佐,并举二官。二年彭衙之役云“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注云“代郤溱”。是赵衰新上军帅、中军佐也。
【经】六年,春,葬许僖公。(无传。)
夏,季孙行父如陈。行父,季友孙子。秋,季孙行父如晋。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再同盟。
○驩,唤官反。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二年“及晋处父盟”,三年公“及晋侯盟”,是再同盟也。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卿共葬事,文襄之制也。三月而葬,速。
○共音恭。
[疏]注“卿共”至“葬速”。
○正义曰:昭三十年传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昭三年传曰:“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是也。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处父侵官,宜为国讨,故不言贾季杀。
晋狐射姑出奔狄。射姑,狐偃子贾季也。奔例在宣十年。
○射音亦,一音夜。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诸侯每月必告朔听政,因朝宗庙。文公以闰非常月,故阙不告朔,怠慢政事。虽朝于庙,则如勿朝,故曰“犹”。犹者,可止之辞。
○“不告月”,月或作“朔”,误也。“不告朔”,本或作“告月”。
[疏]注“诸侯”至“之辞”。
○正义曰:《周礼 大史》“颁告朔于邦国”。郑玄云:“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用特羊告于庙,谓之告朔。人君即以此日听视此朔之政,谓之视朔。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是也。视朔者,听治此月之政,亦谓之听朔。《玉藻》云“天子听朔於南门之外”是也。其日又以礼祭於宗庙,谓之朝庙。《周礼》谓之“朝享”。《司尊彝》云“追享,朝享”是也。其岁首为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于庙”是也。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而为之也。文公以闰非常月,故阙不告朔。告朔之礼大,朝庙之礼小。文公怠慢政事,既不告朔,虽朝于庙,则如勿朝,故书“犹朝于庙”,言“犹”以讥之。必於月朔为此吉朔听朔之礼者,《释例》曰:“人君者,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远细事以全委任之责,纵诸下以尽知力之用,总成败以效能否,执八柄以明诛赏,故自非机事,皆委心焉。诚信足以相感,事实尽而不拥,故受位居职者,思效忠善,日夜自进,而无所顾忌也。天下之细事无数,一日二日万端,人君之明,有所不照,人君之力,有所不堪,则不得不借问近习,有时而用之。如此,则六乡六遂之长,虽躬履此事,躬造此官,当皆移听於内官,回心於左右,政之秕乱,恒必由此。圣人知其不可,故简其节,敬其事,因月朔朝庙,迁坐正位,会群吏而听大政,考其所行而决其烦疑,非徒议将然也。乃所以考己然,又恶其密听之乱公也,故显众以断之。是以上下交泰,官人以理,万民以察,天下以治也。文公谓闰非常月,缘以阙礼,传因所阙而明言典制。虽朝于庙,则如勿朝,故经称‘犹朝于庙’也。经称‘告月’,传言‘告朔’,明告月必以朔也。每月之朔必朝于庙,因听政事,事敬而礼成,故告
译○“难”,音乃旦。晋国的赵成子、栾贞子、霍伯、臼季都去世了。成子,即赵衰,是新上军的统帅、中军的副帅。贞子,即栾枝,是下军的统帅。霍伯,即先且居,是中军的统帅。臼季,即胥臣,是下军的副帅。这是为鲁文公六年夷地阅兵一事作传。
○“帅”,音所类,下文同。“蒐”,音所求。
[疏]注“成子”至“夷传”。
○正义曰:城濮之战时,先轸、郤溱统领中军,狐毛、狐偃统领上军,栾枝、胥臣统领下军。《晋语》记载“狐毛去世,先且居统领上军”。清原阅兵时,三军编制依旧,赵衰、箕郑统领新上军,胥婴、先都统领新下军。箕之战中,先轸战死,先且居统领中军。不知谁接替先且居统领上军。此处说赵衰是新上军统帅、中军副帅,同时列举两个官职。鲁文公二年彭衙之战记载“先且居统领中军,赵衰辅佐他”。注解说“赵衰接替了郤溱”。由此可知赵衰是新上军统帅、中军副帅。
【经】鲁文公六年,春季,安葬许僖公。(无传。)
夏季,季孙行父前往陈国。行父,是季友的孙子。秋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八月,乙亥日,晋侯驩去世。这是第二次与晋国结盟。
○“驩”,音唤官。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鲁文公二年“与晋国处父结盟”,三年鲁公“与晋侯结盟”,这就是第二次与晋国结盟。
冬季,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安葬晋襄公。卿大夫共同办理丧事,这是文公、襄公时期的制度。三个月就安葬,速度太快。
○“共”,音恭。
[疏]注“卿共”至“葬速”。
○正义曰:《左传》昭公三十年记载:“先王的制度,诸侯去世,士去吊唁,大夫去送葬。”昭公三年记载:“从前文公、襄公称霸时,他们的政令不烦扰诸侯。国君去世,大夫去吊唁,卿大夫共同办理丧事。”说的就是这个。
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阳处父。处父侵夺官职,应当由国家讨伐,所以不说是贾季杀的。
晋国狐射姑出逃到狄国。射姑,是狐偃的儿子贾季。出逃的体例记载在宣公十年。
○“射”,音亦,另一读音夜。
闰月没有告朔,仍然在宗庙朝见。诸侯每月必定告朔并听取政事,因此朝见宗庙。文公因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所以省略了告朔的仪式,怠慢政事。虽然朝见了宗庙,却如同没有朝见一样,所以说“犹”。“犹”,是表示可以停止的词语。
○“不告月”,“月”有的版本作“朔”,这是错误的。“不告朔”,有的版本作“告月”。
[疏]注“诸侯”至“之辞”。
○正义曰:《周礼·大史》记载“颁布并告知各诸侯国每月的朔日”。郑玄说:“天子将每月的朔日颁布给诸侯,诸侯将其藏在祖庙,到了朔日,朝见宗庙,告知并接收执行。”《论语》说:“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用的活羊。”这是用特羊在宗庙告知,称为告朔。国君就在这一天听取并视察这个朔日的政事,称为视朔。鲁文公十六年“鲁公四次没有视朔”,僖公五年传记载“鲁公已经视朔”就是例子。视朔,就是听取治理这个月的政事,也称为听朔。《玉藻》说“天子在南门外听朔”就是例子。这一天又用礼仪在宗庙祭祀,称为朝庙。《周礼》称为“朝享”。《司尊彝》说“追享,朝享”就是例子。如果在岁首进行,则称为朝正。襄公二十九年正月“鲁公在楚国”,传记载“解释不朝正于庙”就是例子。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这两种礼仪各有三个名称,在同一天进行。文公因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所以省略了告朔。告朔的礼仪重大,朝庙的礼仪较小。文公怠慢政事,既然不告朔,虽然朝见了宗庙,却如同没有朝见,所以记载“犹朝于庙”,用“犹”字来讥讽他。必定在每月的朔日进行这吉朔听朔的礼仪,是因为《释例》说:“国君设立官职分派职责作为百姓的准则,远离琐碎事务以保全委任的责任,放手让下属充分发挥智力和能力,总揽成败以检验能否胜任,掌握八种权柄以明确诛罚奖赏,所以除非是机密要事,都放心委托。诚信足以相互感化,事实详尽而不拥塞,所以接受职位的人,想着效忠行善,日夜自我进取,而没有所顾忌。天下的琐碎事务无数,一天两天就有万端,国君的明察,有所照不到,国君的力量,有所承受不了,那就不得不借助询问亲近熟悉的人,有时使用他们。这样,六乡六遂的长官,虽然亲身从事这些事务,亲自担任这些官职,都应当把听闻转向内官,把心思转向左右近臣,政事的混乱,常常必然由此产生。圣人知道这不可行,所以简化其节度,敬重其事,趁着每月的朔日朝见宗庙,迁移座位到正位,召集群吏听取大政,考核他们所行的事务并决断疑难烦杂之事,不仅仅是议论将要发生的事。而是用来考核已经发生的事,又厌恶秘密听闻扰乱公事,所以公开众人来决断。所以上下交通顺畅,官员依理行事,万民得以明察,天下得以治理。文公认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借此省略礼仪,传文因所省略的而明确说明典制。虽然朝见了宗庙,却如同没有朝见,所以经文中称‘犹朝于庙’。经文中称‘告月’,传文中称‘告朔’,说明告月必定是在朔日。每月的朔日必定朝见宗庙,借此听取政事,事情恭敬而礼仪完成,所以告
以特羊。然则朝庙、朝正、告朔、视朔,皆同日之事,所从言之异耳。”是言听朔朝庙之义也。《玉藻》说天子之礼,云“听朔於南门之外,诸侯皮弁,听朔於大庙”。郑玄以为明堂在国之阳,“南门之外”谓明堂也。诸侯告朔以特羊,则天子以特牛与?天子用特牛告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诸侯用特羊告大祖而已。杜以明堂与祖庙为一,但明堂是祭天之处。天子告朔,虽杜之义,亦应告人帝朝享,即月祭是也。《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皆月祭之。二祧,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然则天子告朔於明堂,朝享於五庙;诸侯告朔於大庙,朝享自皇考以下三庙耳,皆先告朔,后朝庙。朝庙小於告朔,文公废其大而行其小,故云“犹朝于庙”。《公羊传》曰:“犹者,可止之辞也。”天子玄冕以视朔,皮弁以日视朝。诸侯皮弁以听朔,朝服以日视朝。其闰有,则听朔於明堂,阖门左扉,立於其中,听政於路寝门终月,故於文“王在门为闰”。
译用特羊。那么朝庙、朝正、告朔、视朔,都是同一天的事情,只是所依据的说法不同罢了。”这是阐述听朔与朝庙的意义。《玉藻》篇讲述天子的礼仪,说“天子在南门之外听朔,诸侯穿着皮弁,在大庙听朔”。郑玄认为明堂位于国都的南面,“南门之外”指的就是明堂。诸侯用特羊来告朔,那么天子是用特牛吗?天子用特牛来告祭其帝及其神,并配享文王、武王。诸侯用特羊告祭大祖罢了。杜预认为明堂与祖庙是一回事,但明堂是祭天的地方。天子告朔,即使按照杜预的解释,也应该告祭人帝并朝享,也就是月祭。《祭法》说:“天子设立七座庙:叫做考庙、王考庙、皇考庙、显考庙、祖考庙,都进行月祭。两座祧庙,只有享祭和尝祭时才祭祀。诸侯设立五座庙,叫做考庙、王考庙、皇考庙,都进行月祭。显考庙、祖考庙,只有享祭和尝祭时才祭祀。”那么天子在明堂告朔,在五庙朝享;诸侯在大庙告朔,朝享仅限于皇考以下的三座庙罢了,都是先告朔,后朝庙。朝庙的礼仪比告朔小,文公废除了大的礼仪而实行小的礼仪,所以说“如同朝于庙”。《公羊传》说:“‘犹’字,是表示可以停止的措辞。”天子穿着玄冕来视朔,穿着皮弁来每日视朝。诸侯穿着皮弁来听朔,穿着朝服来每日视朝。如果有闰月,就在明堂听朔,关闭左边的门扇,站在其中,在路寝门外听政直到月末结束,所以在文字上“王在门”就是“闰”字。
【传】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僖三十一年晋蒐清原作五军,今“舍二军”,复三军之制。夷,晋地。前年四卿卒,故蒐以谋军帅。
○舍音舍,注同。帅,所类反,下同。)
[疏]注“僖三”至“军帅”。
○正义曰:清原之蒐,五军十卿,有先轸、郤溱、先且居、狐偃、栾枝、胥臣、赵衰、箕郑、胥婴、先都。箕之役,先轸死。往岁赵衰、栾枝、先且居、胥臣卒。八年传说此蒐之事,云“晋侯将登郑父、先都”,则郤溱、狐偃、胥婴亦先卒矣。清原十卿,唯有箕郑、先都在耳,故蒐以谋军帅。服虔云:“使射姑代先且居,赵盾代赵衰也。箕郑将上军,林父佐也。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也。改蒐于董,赵盾将中军,射姑奔狄,先克代佐中军耳。”
使狐射姑将中军,代先且居。
○将,子匠反。赵盾佐之。代赵衰也。盾,赵衰子。
○盾,徒本反。阳处父至自温,往年聘卫过温,今始至。
○过,古禾反。改蒐于董,易中军。易以赵盾为帅,射姑佐之。河东汾阴县有董亭。阳子成季之属也,处父尝为赵衰属大夫。
[疏]注“处父”至“大夫”。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清原之蒐,衰始为卿。三十三年,处父已专帅侵蔡,则处父之属成子未有多年,盖情素相亲而党於赵氏耳,非专以尝为其属也。
故党於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於是乎?始为国政。宣,赵盾谥。制事典,典,常也。正法罪,轻重当。
○当,丁浪反。辟刑狱,辟犹理也。
○辟,婢亦反。后同者更不音。董逋逃,董,督也。
○逋,补吾反。由质要,由,用也。质要,券契也。治旧洿,治理洿秽。
○洿音乌,本又作“汙”,同。本秩礼,贵贱不失其本。续常职,修废官。出滞淹。拔贤能也。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贾佗以公族从文公,而不在五人之数。
○大音泰,下同。佗,徒何反。从,才用反。
[疏]“宣子”至“常法”。
○正义曰:“制事典”者,正国之百事,使有常也;“正法罪”者,准所犯轻重,豫为之法,使在后依用之也;“辟狱刑”者,有事在官未决断者,令於今理治之也;“董逋逃”者,旧有逋逃负罪播越者,督察追捕之也;“由质要”者,谓断争财之狱,用券契正定之也;“治旧洿”者,国之旧政洿秽不絜,理治改正之也;“本秩礼”者,时有僣逾,贵贱相滥,本其次秩,使如旧也;“续常职”者,职有废阙,任贤使能,令续故常也;“出滞淹”者,贤能之人沈滞田里,拔出而官爵之也。此谓所为制作法式者,豫为将来使案而遵行,临时决断者,将为故事使后人放习,故得行诸晋国以为常法也。
○注“辟犹理也”。正义曰:辟训为法,依法断决,是理治之也。此与上句所以为异者,“正法罪”谓准状制罪,为将来之法,若今之造律令也。“辟狱刑”谓有狱未决断当时之罪,若昭十四年“韩宣子命断旧狱”之类是也。
○注“董督也”。
○正义曰:《释诂》云“董、督、正也”。俱训为正,是董得为督,谓督察之也。
○注“由,用也。质要,契券”。
○正义曰:《周礼 小宰》“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四曰听称责以傅别。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郑玄云:“称责,谓贷予也。传别,谓券书也。听讼责者,以券书决之。傅,傅著约束於文书也。别,别为两,两家各得一也。”郑玄云:“傅别,谓为大手书於一札,中字别之。书契,谓出予受入之凡要也。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傅别、质剂,皆今之券书也。事异其名耳。”如彼礼文,知“质要”是契券也。
○注“治理洿秽”。
○正义曰:洿者,秽之别名,不絜之称也。法有不便於民事,有不利於国,是为政之洿秽也。治理改正,使絜清也。
译【传】鲁僖公六年,春季,晋国在夷地举行阅兵,裁撤了两支军队。(鲁僖公三十一年晋国在清原阅兵,原作五军,如今“裁撤两军”,恢复了三军的体制。夷,是晋国的地名。前年四位卿大夫去世,所以阅兵以谋划军事统帅。
○舍音舍,注同。帅,所类反,下同。)
[疏]注“僖三”至“军帅”。
○正义曰:清原的阅兵,五军十卿,有先轸、郤溱、先且居、狐偃、栾枝、胥臣、赵衰、箕郑、胥婴、先都。箕之战,先轸战死。去年赵衰、栾枝、先且居、胥臣去世。八年传记载这次阅兵的事,说“晋侯将要提拔郑父、先都”,那么郤溱、狐偃、胥婴也早已去世了。清原的十位卿大夫,只有箕郑、先都还在,所以阅兵以谋划军事统帅。服虔说:“让狐射姑代替先且居,赵盾代替赵衰。箕郑统帅上军,林父做副手。先蔑统帅下军,先都做副手。改在董地阅兵,赵盾统帅中军,狐射姑逃奔狄国,先克代替做中军副手。”
让狐射姑统帅中军,代替先且居。
○将,子匠反。赵盾做他的副手。代替赵衰。盾,是赵衰的儿子。
○盾,徒本反。阳处父从温地回来,往年出使卫国经过温地,如今才到达。
○过,古禾反。改在董地阅兵,更换中军统帅。改由赵盾做统帅,狐射姑做副手。河东汾阴县有董亭。阳子是成季的下属,处父曾经做过赵衰的属大夫。
[疏]注“处父”至“大夫”。
○正义曰:鲁僖公三十一年,清原阅兵,赵衰刚开始担任卿。鲁僖公三十三年,阳处父已经独自率领军队侵犯蔡国,那么阳处父作为成季的下属没有多少年,大概是感情一向亲近而偏袒赵氏罢了,并非专门因为曾经是他的下属。
所以偏袒赵氏,并且认为赵盾有才能,说:“任用有才能的人,对国家有利。”因此把他提拔到高位。宣子在这个时候开始掌管国家政务。宣,是赵盾的谥号。制定办事的常规,典,是常规的意思。校正法律刑罚,轻重得当。
○当,丁浪反。审理刑狱,辟,同“理”,审理的意思。
○辟,婢亦反。后同者更不音。督察逃亡罪犯,董,是督察的意思。
○逋,补吾反。依据契约,由,用的意思。质要,是券契的意思。治理旧的积弊,治理污秽。
○洿音乌,本又作“汙”,同。根本的等级礼仪,贵贱不失去其根本。延续常设的官职,修补缺废的官署。提拔被埋没的人才。选拔贤能的人。既已制定完成,就交给太傅阳子和太师贾佗,让他们在晋国推行,作为常法。贾佗跟随文公,不在五人之数。
○大音泰,下同。佗,徒何反。从,才用反。
[疏]“宣子”至“常法”。
○正义曰:“制事典”者,端正国家的百事,使有常规;“正法罪”者,根据所犯罪行的轻重,预先制定法律,使后来的人依据使用;“辟狱刑”者,有案件在官府未决断的,令如今审理处理;“董逋逃”者,旧有逃亡负罪流窜的人,督察追捕他们;“由质要”者,是说断决争财的诉讼,用券契来定案;“治旧洿”者,国家的旧政污秽不洁净,治理改正;“本秩礼”者,时有僭越,贵贱相滥,根本其等级次序,使如旧制;“续常职”者,官职有废缺,任贤使能,令延续故常;“出滞淹”者,贤能的人沉滞于田里,提拔出来给予官爵。这说的是所制作的法式,预先为将来使案而遵行,临时决断的,将为故事使后人仿效,所以能在晋国推行作为常法。
○注“辟犹理也”。正义曰:辟训为法,依法断决,是审理处理的意思。这与上句所以不同的,“正法罪”是说根据情况制定罪名,为将来的法律,如同现在的造律令。“辟狱刑”是说有狱未决断当时的罪,如同昭公十四年“韩宣子命断旧狱”之类是也。
○注“董督也”。
○正义曰:《释诂》说“董、督、正也”。都训为正,所以董可以做督,是说督察的意思。
○注“由,用也。质要,契券”。
○正义曰:《周礼·小宰》“以官府之八成,经邦治。四曰听称责以傅别。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卖买以质剂”。郑玄说:“称责,谓贷予也。传别,谓券书也。听讼责者,以券书决之。傅,傅著约束於文书也。别,别为两,两家各得一也。”郑玄说:“傅别,谓为大手书於一札,中字别之。书契,谓出予受入之凡要也。质剂,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长曰质,短曰剂。傅别、质剂,皆今之券书也。事异其名耳。”如彼礼文,知“质要”是契券也。
○注“治理洿秽”。
○正义曰:洿者,秽之别名,不絜之称也。法有不便於民事,有不利於国,是为政之洿秽也。治理改正,使絜清也。
○注“贾佗”至“之数”。
○正义曰:《晋语》宋公孙固云:晋公子“长事贾佗”。又曰:“贾佗,公族也,而多识以共敬。公子居则下之,动则咨焉。”是以公族从文公也。《尚书 周官》“大师、大傅、大保”,天子三公也。宣十六年传“晋侯请于王。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则大傅尊於中军之将,与大师皆为孤卿也。《周礼》上公之国有孤一人,《王制》诸侯“三卿”。晋,侯爵也,而有三军六卿,复有孤一人者,晋为霸主,多置群官,共时所须,不能如礼。孤尊於卿,法由在上,故宣子法成,授二孤,使行之。
译○注“贾佗”至“之数”。
○正义说:《左传·晋语》中宋国的公孙固说:晋公子“长久地侍奉贾佗”。又说:“贾佗是公族成员,而且见识广博,能够恭敬地供职。公子居家时对他谦让,行动时向他咨询。”因此公族跟随文公。《尚书·周官》中的“大师、大傅、大保”,是天子的三公。《左传》宣公十六年的传文说:“晋侯向周王请求。周王命令士会统领中军,并且担任大傅。”那么大傅的地位高于中军将,与大师一样都是孤卿。《周礼》规定上公的封国有孤卿一人,《王制》规定诸侯有“三卿”。晋国是侯爵,却设有三军六卿,又额外有一位孤卿,这是因为晋国作为霸主,多设置群官,以应付当时的需要,不能完全依照礼制。孤卿的地位高于卿,法制由上位者制定,所以宣子制定法制,授予两位孤卿,让他们去执行。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於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臣非君命不越竟,故因聘而自为娶。
○好,呼报反。娶,七住反。竟音境。为,于伪反。
秦伯任好卒。任好,秦穆公名。
○任音壬。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子车,秦大夫氏也。以人从葬为殉。
○车音居。仲,本亦作“中”,音仲。行,户郎反。针,其廉反。殉,似俊反。杀人从死曰殉。《字林》弋绢反。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黄鸟》,《诗 秦风》。义取科鸟止于棘桑,往来得其所,伤三良不然。
○为,于伪反,下注“为立声教”、“为作善言”同。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诗 大雅》。言善人亡,则国瘁病。
○诒,以之反。瘁,似醉反。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
[疏]“古之”至“不长”。
○正义曰:“知命之不长”,知其必将有死,不得长生久视,故制法度以遗后人,非独为当己之世设善法也。“并建圣哲”以下,即位便为之,非临死始为此也。下云:“众隶赖之,而后即命”,言其施行此事,功成乃就死耳,非谓设此法以拟死也。
是以并建圣哲,建立圣知,以司牧民。
○王,如字,一音于况反。圣知,音智。
[疏]注“建立”至“牧民”。
○正义曰:此说王者之事,或封为诸侯,或置之群官。圣哲是人之俊者,故总言之耳。
树之风声,因土地风俗,为立声教之法。
[疏]注“因土”至“之法”。
○正义曰:《汉书 地理志》云:“凡民性有刚柔缓急,声音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王制》云:“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器械异制,衣服异宜。脩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故圣王为教,因其土地风俗为立善声教也。声教,人之所立,故言树之。今杜云“因土地风俗,为立声教之法”。如杜此言,惟树以声,而传云“树之风声”,而风亦树者。其实风俗亦是人君教化,故《孝经》云“移风易俗”。孔注《尚书》云“立其善风,扬其善声”是也。
分之采物,旌旗衣服,各有分制。
○分,扶问反,注同。
[疏]注“旌旗”至“分制”。
○正义曰:采物,谓采章物色。旌旗衣服,尊卑不同,名位高下,各有品制。天子所有,分而与之,故云“分之”。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大路大旂”之类皆是也。
著之话言,话,善也。为作善言遗戒。
○话,户快反。
[疏]注“话善”至“遗戒”。
○正义曰:“著之话言”,为作善言遗戒。著於竹帛,故言著之也。
为之律度,锺律度量,所以治历明时。
○量音亮。
[疏]注“锺律”至“明时”。
○正义曰:《周语》云:“先王之制钟也,律度量衡於是乎生,小大器用於是乎出。”又曰:“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钟,百官轨仪。”其意言度律之声以为钟之均,於钟律取法为度量衡也,故《汉书 律历志》云:“推历主律,莫不用焉。度量衡皆出於黄钟之律也。度者,分、寸、尺、丈、引,所以度长短也。本起於黄钟之长。以子穀秬黍之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黄钟之长。一黍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量者,龠、合、升、斗、斛,所以量多少也。本起於黄钟之龠。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权者,铢、两、斤、钧、石,所以称轻重也。本起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而五衡谨矣。”权衡一物。衡,平也。权,重也。称上谓之
译臧文仲因为陈国和卫国关系和睦,想向陈国求好。夏天,季文子出使陈国,并且在那里娶妻。臣子没有君主的命令,不能越过国境,所以借出使的机会为自己娶妻。
秦穆公任好去世。任好,是秦穆公的名字。
用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针虎陪葬,子车,是秦国大夫的姓氏。让人跟着死者一起埋葬叫作殉葬。
他们都是秦国的优秀人才。国人哀悼他们,为他们作了《黄鸟》这首诗。《黄鸟》,是《诗经·秦风》中的一篇。其义理取意于黄鸟停在棘桑树上,往来都有其所,哀伤三位贤良却不是这样。
君子说:“秦穆公不能成为盟主,是理所当然的!死了却抛弃百姓。先王离开人世,尚且留下法度,何况夺取善良的人才呢?《诗经》说:‘贤人纷纷离去,国家就会衰败。’《诗经·大雅》。意思是说善良的人离去,国家就会衰病。
没有善良的人才,怎么能夺取他们呢?古代的君王,知道寿命不会长久,
所以同时建立圣哲,建立圣明智慧的人,来管理百姓。
树立风俗教化,根据土地的风俗,为他们建立声教之法。
分配采物,旌旗衣服,各有分别的制度。
著录善言,话,是善的意思。为他们作善言遗戒。
制定律度,钟律度量,是用来治理历法、明确时令的。
衡。称锤谓之权。所从言之异耳。其钟者亦起於律,故服虔云:“凫氏为钟,各自计律,倍而半之。黄钟之管长九寸,则黄钟之钟长二尺二寸半馀。钟亦各自计律,倍而半之。度量衡其本俱出於律。传言“律度”,注言“度量”。其言不及衡者,文虽不足,理实兼之。《易 革卦 象》云“君子以治历明时”。此律度量衡皆推历为之,为此法以教天下,使之明四时也。
译衡,就是秤锤,称为权。这只是所依据的称呼不同罢了。那钟也是起源于律,所以服虔说:“凫氏制作钟,各自计算律数,加倍或减半。黄钟的管长九寸,那么黄钟的钟长二尺二寸半有余。钟也各自计算律数,加倍或减半。度、量、衡的根本都出自于律。经文中说‘律度’,注解说‘度量’。文中虽然没有提到衡,但道理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它。《易经·革卦·象传》说‘君子以此治理历法,明确时节’。这律、度、量、衡都是通过推演历法来制定的,制定这些法则来教导天下人,使他们明白四季的变化。”
陈之艺极,艺,准也。极,中也。贡献多少之法。传曰:“贡之无艺。”又曰:“贡献无极。”
[疏]注“艺准”至“无极”。
○正义曰:艺是准限。极是中正。制贡赋多少之法,立其准限中正,使不多不少陈之以示民,故言“陈之”。所引“传曰”及“又曰”,皆昭十三年子产辞也。
引之表仪。引,道也。表仪犹威仪。
○道音导,下同。
[疏]注“引道”至“威仪”。
○正义曰:引谓在前,故为道也。表章仪饰,故犹威仪也。威仪礼则,王者制之以道民,言“引之”、“道之”,不用重文,故异之也。
予之法制,告之训典,训典,先王之书。
[疏]注“训典,先王之书”。
○正义曰:“训典,先王之书”,教训之典,取其言以语之,故言“告之”。法制“谓王者身自制作,已之所有,故言“予之”。
教之防利,防恶兴利。
[疏]注“防恶兴利”。
○正义曰:防者,防使勿然,故为“防恶”;利者,务生此利,故为“兴利”。传言“防利”,於文不足,互见以晓人也。此最为急,故特言“教之”。
委之常秩,委,任也。常秩,官司之常职。
[疏]注“委任”至“常职”。
○正义曰:设官分职,当委任责成,故言“委之”。常秩谓职掌位次,故为“官司之常职”。
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赖之而后即命。即,就也。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不能复征讨东方诸侯为霸主。
○遗,唯季反。复,扶又反,注同。
秋,季文子将聘於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季文子,季孙行父也。闻晋侯疾故。
[疏]注“季文”至“疾故”。
○正义曰:刘炫以为聘使之法,自须造遭丧之礼而行,防其未然也,非是闻晋侯有疾。今知不然者,依聘礼出使,唯以币物而行,无别赍遭丧之礼。若主国有凶,则临时办备。今文子聘晋,特求遭丧之礼,出聘之后,晋侯遂卒。考其情事,有异寻常。闻晋侯之疾,何为不可?刘炫以不闻晋侯之疾而规杜氏,恐非其义也。
其人曰:“将焉用之?”其人,从者。
○焉,於虔反。从,才用反。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难卒得。
○卒,寸忽反。过求何害?”所谓文子三思。
○三,息暂反。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立少君,恐有难。
○少,诗照反,注同。难,乃旦反,注及下皆同。长,丁丈反,下皆同。赵孟曰:“立公子雍。赵孟,赵盾也。公子雍,文公子,襄公庶弟,杜祁之子。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於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抒,除也。
○好,呼报反,下皆同。近,附近之近。抒,直吕反,又时吕反。
[疏]注“抒,除也”。
○正义曰:字有声相近而为训者,鬼之为言归也,春之为言蠢也,其类多矣。抒声近除,故为除也。服虔作“纾”。纾,缓也。
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乐,文公子。
○乐音岳,一音洛。辰嬴嬖於二君,辰嬴,怀嬴也。二君,怀公、文公也。
○嬖,必计反。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班,位也。其子何震之有?震,威也。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杜祁,杜伯之后祁姓也。偪姞,姞姓之女,生襄公为世子,故杜祁让,使在已上。
○辟,匹亦反,又作“僻”,下同。祁,巨之反。偪,彼力反。姞,其吉反,又其乙反。
[疏]“偪姞”。
○正义曰:《谱》以偪为国名。地阙,不知所在。
以狄故,
译陈之艺极,艺,是标准。极,是适中。这是规定贡赋多寡的法度。《传》说:“贡赋没有固定的标准。”又说:“贡赋没有极限。”
[疏]注“艺准”至“无极”。
○正义说:艺是标准限度。极是适中公正。制定贡赋多寡的法度,确立其标准限度适中公正,使不多不少地陈列出来给百姓看,所以说“陈之”。所引用的“传曰”及“又曰”,都是昭公十三年子产的话。
引之表仪。引,是引导。表仪如同威仪。
○道音导,下同。
[疏]注“引道”至“威仪”。
○正义说:引谓在前面,所以是引导的意思。表章仪饰,所以如同威仪。威仪是礼制的法则,王者制定它来引导百姓,说“引之”、“道之”,不使用重复的文字,所以用不同的字来表示。
予之法制,告之训典,训典,是先王的书籍。
[疏]注“训典,先王之书”。
○正义说:“训典,先王的书籍”,是教训的典籍,选取其中的言语来告诉百姓,所以说“告之”。法制“谓王者亲自制定,是自己所有的,所以说“予之”。
教之防利,防止作恶,兴办有利之事。
[疏]注“防恶兴利”。
○正义说:防,是防止使其不那样做,所以是“防恶”;利,是致力于产生这种利益,所以是“兴利”。《传》说“防利”,在文辞上不够完备,互相参照以使人明白。这最为紧急,所以特别说“教之”。
委之常秩,委,是委任。常秩,是官府的常规职务。
[疏]注“委任”至“常职”。
○正义说:设立官职,应当委任并责成其完成,所以说“委之”。常秩谓职掌位次,所以是“官府的常规职务”。
引导他们遵循礼制法则,使他们不失去土地适宜的耕作规律,百姓依赖这些之后才接受政令。即,是就、接受。圣王都这样做。现在秦穆公不仅没有留下法度给后代,反而杀害他的贤良之士,难以居于上位了。”君子因此知道秦国不会再向东征讨了。不能再征讨东方诸侯成为霸主。
○遗,音唯季反。复,音扶又反,注同。
秋天,季文子将要出使晋国,派人寻求遭遇丧事的礼仪以便出行。季文子,是季孙行父。听说晋侯生病的缘故。
[疏]注“季文”至“疾故”。
○正义说:刘炫认为出使的法度,自然需要带着遭遇丧事的礼仪出行,以防备未然,并不是听说晋侯有病。现在知道不是这样的,依照聘礼出使,只带着币物出行,没有另外携带遭遇丧事的礼仪。如果主国有凶事,则临时准备。现在季文子出使晋国,特意寻求遭遇丧事的礼仪,出使之后,晋侯随即去世。考察其情事,与平常不同。听说晋侯有病,有什么不可以呢?刘炫因没听说晋侯有病而批评杜预,恐怕不符合其义理。
那个人说:“将要用它做什么呢?”那个人,是随从的人。
○焉,音於虔反。从,音才用反。文子说:“防备意外,是古代良好的教导。寻求而没有,确实困难。难以突然得到。
○卒,音寸忽反。多寻求有什么害处?”这就是所谓的文子三思。
○三,音息暂反。
八月,乙亥,晋襄公去世。灵公年幼,晋国人因为担心有变乱的缘故,想要拥立年长的君主。拥立年幼的君主,恐怕会有变乱。
○少,音诗照反,注同。难,音乃旦反,注及下皆同。长,音丁丈反,下皆同。赵孟说:“拥立公子雍。赵孟,是赵盾。公子雍,是文公的儿子,襄公的庶弟,杜祁的儿子。喜好善行且年长,先君喜爱他,而且靠近秦国,秦国是旧日的友好国家。安置善人则稳固,侍奉年长者则顺从,拥立受喜爱者则孝顺,结交旧好则安定。因为担心变乱的缘故,所以想要拥立年长的君主。拥有这四种德行,变乱必定会消除。”抒,是消除。
○好,音呼报反,下皆同。近,音附近之近。抒,音直吕反,又时吕反。
[疏]注“抒,除也”。
○正义说:字有声相近而为训释的,鬼的说法是归,春的说法是蠢,这类很多。抒声近除,所以是消除的意思。服虔作“纾”。纾,是缓和。
贾季说:“不如拥立公子乐。乐,是文公的儿子。
○乐音岳,一音洛。辰嬴受两位君主宠爱,辰嬴,是怀嬴。两位君主,是怀公、文公。
○嬖,音必计反。拥立她的儿子,百姓必定会安定。”赵孟说:“辰嬴地位卑贱,位次在九人之中,班,是位次。她的儿子有什么威严?震,是威严。而且做了两个宠妾,是淫乱。作为先君的儿子,不能谋求大的地位,而出奔到小国,是邪僻。母亲淫乱儿子邪僻,没有威严;陈国小而遥远,没有援助。将要如何安定呢?杜祁因为君位的缘故,让位于逼姞而排在上面;杜祁,是杜伯的后代祁姓。逼姞,是姞姓的女子,生下襄公为世子,所以杜祁让位,使她在自己上面。
○辟,音匹亦反,又作“僻”,下同。祁,音巨之反。偪,音彼力反。姞,音其吉反,又其乙反。
[疏]“偪姞”。
○正义说:《谱》以偪为国名。地点缺失,不知道所在。
因为狄人的缘故,
让季隗而次之,故班在四。以季隗是文公讬狄时妻,故复让之,然则杜祁本班在二。
译(晋文公)谦让季隗而将她排在后面,所以她的位次排在第四。因为季隗是文公寄居狄国时的妻子,所以再次谦让她,然而杜祁原本的位次排在第二。
○隗,五罪反。复,扶又反,下“将复怨”同。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亚,次也。言其贤,故位尊。
○亚,於嫁反。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先蔑,士伯也。士会,随季也。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郫,晋地。
○郫,婢支反。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本中军帅,易以为佐。
○帅,所类反,下“命帅”同。而知其无援於晋也。少族多怨。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鞫居,狐氏之族。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君巳命帅,处父易之,故曰“侵官”。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简伯,续鞫居。十一月无丙寅。丙寅,十二月八日也。日月必有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帑,妻子也。宣子以贾季中军之佐同官故。
○臾,羊朱反。骈,蒲贤反,又蒲丁反。帑音奴。
[疏]注“帑妻子也”。
○正义曰:《诗》云:“乐尔妻帑”。文已有妻,故毛传以帑为子。此传无妻,故杜并妻言之。帑者,细弱之号,妻子俱得称之。传称“以害鸟帑”,鸟尾犹尚称帑,况妻子也?《说文》云“帑,金币所藏”。字书帑从子。经传“妻帑”亦从巾。
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敌犹对也。若及子孙,则为非对。非对,则为迁怒。
○尽,津忍反。
[疏]“敌惠”至“之道”。
○正义曰:敌惠,谓有惠於彼,不可望彼人之子报。敌怨,谓有怨於彼,不可雠彼人之子。父祖受人之惠,子孙自可不忘,要有恩於其父祖,不可求报於彼子孙。子孙或时不知,乃是更复长怨,故惠怨皆不在后,是为忠恕之道也。
夫子礼於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言己蒙宣子宠位。介人之宠,非勇也;介,因也。
○介音界。损怨益仇,非知也;杀季家,欲以除怨,宣子将复怨己,是多仇。
○知音智。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扞,卫也。
○扞,户旦反。竟音境。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经称“告月”,传称“告朔”,明告月必以朔。闰以正时,四时渐差,则致闰以正之。时以作事,顺时命事。事以厚生,事不失时,则年丰。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为民”,如字,治也。或音于伪反,非也。
【经】七年,春,公伐邾。
三月,甲戌,取须句,须句,鲁之封内属国也。僖公反其君之后,邾复灭之。书“取”,易也。例在襄十三年。
○须句,其俱反。复,扶又反。易,以豉反。遂城郚。无传。因伐邾师以城郚。郚,鲁邑。卞县南有郚城。备邾难。
○郚音吾。难,乃旦反。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二年,与鲁大夫盟於垂陇。
○王,如字,又往方反。
[疏]注“二年”至“垂陇”。
○正义曰:玉臣以僖二十四年即位,与僖盟于践土、翟泉。今唯言垂陇,据与文同盟言之。杜注或兼取前世,或止取时君,不为例也。
宋人杀其大夫。宋人攻昭公,并杀二大夫,故以非罪书。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赵盾废嫡而外求君,故贬称“人”。晋讳背先蔑,而夜薄秦帅,以战告。
○令,力呈反。嫡,本又作“適”,丁历反。背音佩。
晋先蔑奔秦。不言“出”,在外奔。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扈,郑地。荧阳卷县西北有扈亭。不分别书会人,总言“诸侯晋大夫盟”者,公后会而分其盟。
○扈音户。卷音权,又丘权反。别,彼列反。
冬,徐伐莒。不书将帅,徐夷告辞略。
译隗,音五罪。复,音扶又,下文“将复怨”同。先君因此喜爱他的儿子,让他出仕秦国,担任亚卿。亚,是次一等的意思。说他有贤德,所以地位尊贵。
亚,音於嫁。秦国强大且邻近,足以作为外援;母亲合乎道义,儿子充满爱心,足以威慑百姓。拥立他,不也可以吗?”于是派先蔑、士会出使秦国,迎接公子雍。先蔑,就是士伯。士会,就是随季。贾季也派人去陈国召请公子乐。赵孟派人将公子乐杀于郫地。郫,是晋国的地方。
郫,音婢支。贾季怨恨阳子改变他的班次,他原本是中军主帅,被改任为副帅。
帅,音所类,下文“命帅”同。并且知道他在晋国没有外援。他家族人少而怨恨者多。九月,贾季指使续鞫居杀害了阳处父。鞫居,是狐氏的族人。《春秋》记载:“晋国杀了它的大夫。”这是侵犯职权的行为。国君已经任命了主帅,阳处父却擅自更改,所以说他“侵官”。
冬天,十月,襄仲出使晋国,参加襄公的葬礼。十一月,丙寅日,晋国杀了续简伯。简伯,就是续鞫居。十一月没有丙寅日。丙寅是十二月的初八。日期和月份必定有错误。贾季逃奔到狄国。宣子派臾骈护送他的家眷。帑,指妻子儿女。宣子因为贾季曾担任中军副帅,与自己同僚的缘故。
臾,音羊朱。骈,音蒲贤,又音蒲丁。帑,音奴。
[疏]注“帑指妻子儿女”。
○正义说:《诗经》说:“使你的妻儿快乐”。文中已有“妻”字,所以毛传说“帑”指儿子。这里传文中没有“妻”字,所以杜预将妻儿一并解释。帑,是细弱者的称呼,妻子和儿女都可以称为帑。传文中说“以害鸟帑”,鸟的尾巴尚且称为帑,何况妻子儿女呢?《说文解字》说“帑,是收藏金币的地方”。字书中“帑”从子。经传中的“妻帑”也从巾。
夷地的阅兵时,贾季杀了臾骈,臾骈的部下想杀尽贾氏家族来报仇。臾骈说:“不行。我听说《前志》上有这样的话,说:‘报恩报怨,都不应牵连后代。’这是忠恕之道。敌,是对等的意思。如果牵连到子孙,就不是对等。不对等,就是迁怒。
尽,音津忍。
[疏]“敌惠”至“之道”。
○正义说:敌惠,是说对别人有恩惠,不可以指望别人的子孙来报答。敌怨,是说对别人有怨恨,不可以仇视别人的子孙。父祖受人恩惠,子孙自然可以不忘,但要有恩于其父祖,不可要求报答于其子孙。子孙有时可能不知道,这反而会增加怨恨,所以恩惠和怨恨都不应牵连后代,这才是忠恕之道。
夫子对贾季有礼,我凭借他受宠的地位来报私仇,恐怕不可以吧?说自己蒙受宣子的宠信而居此高位。凭借别人的宠信,不是勇敢;介,是凭借的意思。
介,音界。减少怨恨却增加仇敌,不是明智;杀了贾季一家,本想消除怨恨,宣子将会再次怨恨自己,这是增加仇敌。
知,音智。因私利而损害公义,不是忠诚。舍弃这三点,凭什么侍奉夫子呢?”臾骈备齐了贾季的家眷,连同他的器具用度和财物,亲自率领护卫,将他们送到边境。扞,是护卫的意思。
扞,音户旦。竟,音境。
闰月不向诸侯颁布历法,是不合礼制的。经文称“告月”,传文称“告朔”,说明告月必定是在朔日。闰月用来校正时节,四季逐渐产生偏差,就设置闰月来校正它。时节用来安排农事,顺应时节命令行事。行事用来养育百姓,行事不失时节,则年成丰收。养育百姓的道理,就在这里了。不颁布闰月的朔日,是废弃时政。怎么能治理百姓呢?
“为民”,按本字读,治理的意思。或读作于伪反,是不对的。
【经】七年,春天,鲁公攻打邾国。
三月,甲戌日,夺取须句,须句,是鲁国封地内的附属国。僖公曾恢复其国君的宗庙,邾国又灭掉了它。记载“取”,表示容易。条例在襄公十三年。
须句,音其俱。复,音扶又。易,音以豉。于是修筑郚城。没有传文。趁着攻打邾国的军队来修筑郚城。郚,是鲁国的邑。卞县南面有郚城。防备邾国的祸患。
郚,音吾。难,音乃旦。
夏天,四月,宋公王臣去世。二年,与鲁国大夫在垂陇结盟。
王,按本字读,又音往方。
[疏]注“二年”至“垂陇”。
○正义说:王臣在僖公二十四年即位,与僖公在践土、翟泉结盟。现在只说垂陇,是根据与文公结盟来说的。杜注有时兼取前世,有时只取当时国君,没有固定的条例。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宋国人攻打昭公,一并杀了两位大夫,所以以非罪论书。
戊子日,晋国人和秦国人战于令狐。赵盾废黜嫡子而向外寻求国君,所以贬称“人”。晋国忌讳背弃先蔑,而夜间逼近秦军主帅,以战事上报。
令,音力呈。嫡,本又作“適”,音丁历。背,音佩。
晋国先蔑逃奔秦国。不说“出”,是在外逃奔。
狄国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秋天,八月,鲁公会合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扈,是郑国的地方。荧阳卷县西北有扈亭。不分别记载会合的人,总说“诸侯晋大夫盟”的,是因为鲁公会后而分别结盟。
扈,音户。卷,音权,又音丘权。别,音彼列。
冬天,徐国攻打莒国。不记载将领,徐国是夷狄,告辞简略。
【传】七年,春,公伐邾,间晋难也。(公因霸国有难而侵小。
○间,间厕之间,或如字。难,乃旦反,注同。)
三月,甲戌,取须句,寘文公子焉,非礼也。邾文公子叛在鲁,故公使为守须句大夫也。绝大暤之祀以与邻国叛臣,故曰“非礼”。
○寘,之豉反,下同。大音泰。暤,户老反。
夏,四月,宋成公卒。於是公子成为右师,庄公子。公孙友为左师,目夷子。乐豫为司马,戴公玄孙。鳞矔为司徒,桓公孙。
○矔,古乱反。
[疏]注“戴公玄孙。鳞矔,桓公孙”。
○正义曰:《世本》“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硕甫泽,泽生季甫,甫生子仆伊与乐豫”是也。《世本》又云“桓公生公鳞,鳞生东乡矔”是也。
公子荡为司城,桓公子也。以武公名废司空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华元父也。传言“六卿”皆公族。昭公不亲信之,所以致乱。
○御,鱼吕反,本又作“<御示}”,音同。昭公将去群公子,乐豫曰:“不可。公族,公室之枝叶也。若去之,则本相无所庇阴矣。葛藟犹能庇其本根,葛之能藟蔓繁滋者,以本枝荫庥之多。
○去,起吕反,下及注同。庇,必利反,又悲位反,下同。<广阴>,本又作“荫”,於鸩反。藟,本或作“虆”,力轨反。蔓音万。庥,许求反,又作“庇”。虆,类龟反。故君子以为比,谓诗人取以喻九族兄弟。
○比,必尔反。
[疏]“葛藟”至“为比”。
○正义曰:此引“葛藟”,《王风 葛藟》之篇也。彼毛传以之为兴,此云“君子以为比”者,但比之隐者谓之兴,兴之显者谓之比。比之与兴,深浅为异耳。此传近取庇根理浅,故以为比。毛意远取河润义深,故以为兴。由意不同,故比兴异耳。
况国君乎?此谚所谓‘庇焉而纵寻斧焉’者也。纵,放也。必不可!君其图之。亲之以德,皆股肱也,谁敢携贰?若之何去之?”不听。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穆公、襄公之子孙,昭公所欲去者。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二子在公宫,故为乱兵所杀。
[疏]注“二子”至“所杀”。
○正义曰:经书“宋人杀其大夫”。传言“不称名,非其罪”,则此二子名氏当见於经,亦卿官也。僖二十二年传称“大司马固”,於时又有司马子鱼。上文“乐豫为司马”,下云“六卿和公室”。六卿之外,有此二子,盖是孤卿之官也。宋是上公,礼得有孤,且春秋之时,不必如礼。
六卿和公室,乐豫舍司马以让公子卬。卬,昭公弟。
○舍音舍,下同。卬,五郎反。昭公即位而葬。书曰:“宋人杀其大夫。”不称名,众也,且言非其罪也。不称杀者及死者名,杀者众,故名不可知。死者无罪,则例不称名。
[疏]注“不称”至“称名”。
○正义曰:传云“不称名”,怪杀者死者并不名也。又言“众也”,解杀者不名,言杀者众多,其名不可知也。“且言非其罪也”,解死者不名,言死者无罪,则於例不称名也。此传言“书曰”,是仲尼新意。杀大夫有例无凡,故每言“书曰”,所谓“曲而畅之”也。此言死者无罪,故不称名,则被杀书名,皆为有罪,故诸是大夫被杀书名者,杜皆言其罪状,止以此传为例故也。《释例》曰:“大臣相杀,死者无罪,则两称名氏以示杀者之罪,‘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也。若死者有罪,则不称杀者,名氏,‘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是也。若为贼者众,因乱而杀,则亦称国人杀者,主名不分故也。主名不分,死者虽名氏可知,亦随而去之,嫌於罪死者也。士杀大夫,则书曰‘盗’。‘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是也。”若然,宋之“穆、襄之族”,既非六卿,於例名氏不见,亦应书盗,而不言盗者,彼杀郑卿者知是尉止司臣之类,故书盗以恶其人。此则不得主名,书盗不知所恶,故不书其盗耳。若知其人,则亦书盗也。
秦康公送公子雍于晋,曰:“文
译【传】鲁僖公七年,春季,鲁僖公攻打邾国,这是趁晋国发生祸难之机。(鲁僖公因霸主晋国有难而侵犯小国。
○间,读作“间厕”的间,或读原音。难,读乃旦反,注同。)
三月甲戌日,鲁军攻取须句,安置邾文公的儿子在那里,这是不合礼制的。邾文公的儿子叛逃到鲁国,所以鲁僖公让他担任守卫须句的大夫。断绝大暤的祭祀而把土地给邻国的叛臣,所以说“不合礼制”。
○寘,读之豉反,下文同。大,读泰。暤,读户老反。
夏季,四月,宋成公去世。这时公子成担任右师,他是宋庄公的儿子。公孙友担任左师,他是目夷的儿子。乐豫担任司马,他是戴公的玄孙。鳞矔担任司徒,他是桓公的孙子。
○矔,读古乱反。
[疏]注“戴公玄孙。鳞矔,桓公孙”。
○正义曰:《世本》记载“戴公生乐甫术,术生硕甫泽,泽生季甫,季甫生子仆伊和乐豫”是正确的。《世本》又说“桓公生公鳞,公鳞生东乡矔”是正确的。
公子荡担任司城,他是桓公的儿子。因为武公的名讳而将司空改称为司城。华御事担任司寇。他是华元的父亲。传文中说“六卿”都是公族成员。宋昭公不亲信他们,所以导致动乱。
○御,读鱼吕反,原本又作“<御示}”,音同。宋昭公打算疏远众公子,乐豫说:“不可以。公族是公室的枝叶。如果疏远他们,那么根本就无处得到庇护荫蔽了。葛藟尚且能庇护它的根本,葛藟之所以能蔓延繁茂,是因为根本和枝条荫蔽庇护得多。
○去,读起吕反,下文及注同。庇,读必利反,又读悲位反,下文同。<广阴>,原本又作“荫”,读於鸩反。藟,原本或作“虆”,读力轨反。蔓,读万。庥,读许求反,又作“庇”。虆,读类龟反。所以君子把它作为比喻,说诗人取它来比喻九族兄弟。
○比,读必尔反。
[疏]“葛藟”至“为比”。
○正义曰:这里引用“葛藟”,出自《王风·葛藟》篇。那里毛传把它当作起兴,这里说“君子以为比”,只是比喻含蓄的称为兴,起兴显豁的称为比。比与兴,只是深浅不同罢了。这里的传文就近取庇护根本之意,道理较浅,所以称为比。毛传之意远取河水润泽之义,道理较深,所以称为兴。因为用意不同,所以比兴有别。
何况国君呢?这就是谚语所说的‘依靠它庇护却反而放纵长柄斧头去砍伐它’。纵,是放纵的意思。绝对不可以!国君请考虑此事。用德行亲近他们,他们都会成为您的得力助手,谁敢离心离德?为什么要疏远他们?”昭公不听。穆公、襄公的族人率领国人攻打昭公,穆公、襄公的子孙,正是昭公想要疏远的人。在昭公的宫殿里杀死了公孙固、公孙郑。这两人在昭公宫殿里,所以被乱兵杀死。
[疏]注“二子”至“所杀”。
○正义曰:经书“宋人杀其大夫”。传文说“不称名,非其罪”,那么这两人的名氏应当见于经书,也是卿一级的官员。僖公二十二年传称“大司马固”,当时又有司马子鱼。上文“乐豫为司马”,下文说“六卿和公室”。六卿之外,有这两人,大概是孤卿的官职。宋国是上公,礼制允许有孤卿,况且春秋之时,不必完全合乎礼制。
六卿调和公室,乐豫辞去司马之职让给公子卬。卬,是昭公的弟弟。
○舍,读舍,下文同。卬,读五郎反。昭公即位后安葬了成公。经书说:“宋人杀其大夫。”不称名,是因为杀人者众多,而且说明死者无罪。不称杀者和死者的名,是因为杀人者众多,所以名不可知。死者无罪,按例就不称名。
[疏]注“不称”至“称名”。
○正义曰:传文说“不称名”,是奇怪杀者和死者都不称名。又说“众也”,解释杀者不称名,是说杀人者众多,其名不可知。“且言非其罪也”,解释死者不称名,是说死者无罪,按例就不称名。此传文说“书曰”,是孔子的新意。杀大夫有例无凡,所以每说“书曰”,所谓“曲而畅之”也。这里说死者无罪,所以不称名,那么被杀者称名的,都是有罪的,所以凡是那些大夫被杀而称名的,杜预都说明其罪状,只以此传为例故也。《释例》说:“大臣相杀,死者无罪,就两称名氏以显示杀者的罪,‘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就是。如果死者有罪,就不称杀者的名氏,‘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就是。如果作乱者众多,因乱而杀,也就称国人杀,主名不分故也。主名不分,死者虽名氏可知,也随而省略,嫌于罪死者也。士杀大夫,就书曰‘盗’。‘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就是。”如果这样,宋的“穆、襄之族”,既然不是六卿,按例名氏不见,也应书盗,而不说盗的原因,是杀郑卿者知是尉止司臣之类,故书盗以恶其人。这里不得主名,书盗不知所恶,故不书其盗耳。如果知其人,也就书盗了。
秦康公送公子雍到晋国,说:“文
○难,乃旦反。乃多与之徒卫。穆嬴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曰:“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適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穆嬴,襄公夫人,灵公母也。
○嬴音盈。適,本又作“嫡”,同丁历反。将焉,於虔反,下“焉用”同。出朝,则抱以適赵氏,顿首於宣子,曰:“先君奉此子也,而属诸子,曰:‘此子也才,吾受子之赐;不才,吾唯子之怨。’欲使宣子教训之。
○属音烛。
○今君虽终,言犹在耳,在宣子之耳。而弃之,若何?”宣子与诸大夫皆患穆嬴,且畏偪,畏国人以大义来偪已。
○偪,彼力反。乃背先蔑而立灵公,以御秦师。箕郑居守。赵盾将中军,先克佐之;克,先且居子。代狐射姑。
○背音佩。箕音基。守,手又反,下注同。将,子匠反,下注同。荀林父佐上军;箕郑将上军居守,故佐独行。先蔑将下军,先都佐之。步招御戎,戎津为右。及堇阴,先蔑、士会逆公子雍前还晋,晋人始以逆雍出军。卒然变计,立灵公,故车右戎御犹在职。堇阴,晋地。
○招,上遥反。堇音谨,一音靳。卒,寸忽反。
[疏]注“先蔑”至“晋地”。
○正义曰:诸言御戎为右,皆是君之御右,知此步招、戎津始以逆雍出军,此拟为雍之御右也。改立灵公,故御右犹在职也。十二年河曲之战,传称“范无恤御戎”,注云:“代步招。”晋君不行有御戎者,成二年“楚令尹子重为杨桥之役。王卒尽行,彭名御戎”,注云“王卒尽行,故王戎车亦行”。然则河曲之战亦公卒尽行,公之戎车亦行,故御戎在职也。此时未至令狄,令狐犹是晋地,知堇阴亦是晋地也。
宣子曰:“我若受秦,秦则宾也;不受,寇也。既不受矣,而复缓师,秦将生心。先人有夺人之心,夺敌之战心也。
○复,扶又反。先,悉荐反。“有夺人之心”,本或此下有“后人待其反”,误。军之善谋也;逐寇如追逃,军之善政也。”训卒利兵,秣马蓐食,潜师夜起。蓐食,早食於寝蓐也。
○卒,子忽反。秣音末。蓐音辱。戊子,败秦师于令狐,至于刳首。己丑,先蔑奔秦,士会从之。从刳首去也。令狐在河东,当与刳首相接。
○刳,苦胡反。先蔑之使也,荀林父止之,曰:“夫人、大子犹在,而外求君,此必不行。子以疾辞,若何?不然,将及。祸将及己。
○使,所吏反。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弗听。为赋《板》之三章,《板》,《诗 大雅》。其三章义取刍荛之言,犹不可忽,况同寮乎?僖二十八年林父将中行,先蔑将左行。
○寮,本又作“僚”,力彫反。为,于伪反,下“为同寮”同。刍,初俱反。荛音饶。行,户郎反,下同。又弗听。及亡,荀伯尽送其帑及其器用财贿於秦,曰:“为同寮故也。”荀伯,林父。士会在秦三年,不见士伯。士伯,先蔑。其人曰:“能亡人於国,言能与人俱亡於晋国。不能见於此,焉用之?”何用如此?士季曰:“吾与之同罪,俱有迎公子雍之罪。非义之也,将何见焉?”言己非慕先蔑之义而从之。及归,遂不见。责先蔑为正卿而不匡谏,且俱出奔,恶有党也。士会归在十三年。
○恶,乌路反。
狄侵我西鄙,公使告于晋。赵宣子使因贾季问酆舒,且让之。酆舒,狄相。让其伐鲁。
○酆,芳忠反。相,息亮反。酆舒问於贾季曰:“赵衰、赵盾孰贤?”对曰:“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冬日,可爱。夏日,可畏。
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晋赵盾,盟于扈,晋侯立故也。公后至,故不书所会。凡会诸侯,不书所会,后也。不书所会,谓不具列公侯及卿大夫。后至不书其国,辟不敏也。此传还自释凡例之意。
[疏]“凡会”至“不敏”。
○正义曰: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传曰:“不书其人,有阙也”。十五年“诸侯盟于
译难,音乃旦。于是给他增派了许多随从护卫。穆嬴每天抱着太子在朝廷上哭泣,说:“先君有什么罪?他的继承人又有什么罪?舍弃嫡子不立,却到国外去寻求国君,将把这位太子安置在哪里呢?”穆嬴是襄公的夫人,灵公的母亲。
嬴,音盈。適,原本也写作“嫡”,音丁历。将焉,音於虔,下文“焉用”同。穆嬴走出朝廷,就抱着太子到赵氏那里,向宣子叩头,说:“先君捧着这位太子,把他托付给您,说:‘这位太子如果有才能,我就受您的恩赐;如果没有才能,我就只怨恨您。’是想让宣子教导他。
属,音烛。
现在先君虽然去世,他的话还在耳边,在宣子的耳边。如果抛弃他,该怎么办?”宣子和众位大夫都忌惮穆嬴,并且畏惧被国人以道义逼迫。
偪,音彼力。于是违背先蔑的意见而立灵公,用来抵御秦军。箕郑留守都城。赵盾统帅中军,先克辅佐他;先克是先且居的儿子,代替了狐射姑。
背,音佩。箕,音基。守,音手又,下文注同。将,音子匠,下文注同。荀林父辅佐上军;箕郑统帅上军留守,所以荀林父独自行动。先蔑统帅下军,先都辅佐他。步招驾车,戎津担任车右。到达堇阴,先蔑、士会迎接公子雍,随即返回晋国,晋国人起初是因为迎接公子雍而出动军队。突然改变计划,立灵公,所以车右和御者还在原职。堇阴,是晋国的地方。
招,音上遥。堇,音谨,另一音靳。卒,音寸忽。
[疏]注“先蔑”至“晋地”。
○正义曰:凡是说御戎和车右的,都是国君的御者和车右,知道这步招、戎津起初是因为迎接公子雍而出动军队,这是打算做公子雍的御者和车右。改立灵公,所以御者和车右还在原职。成公十二年河曲之战,传文中说“范无恤御戎”,注解说:“代替步招。”晋君不出行也有御戎者,成公二年“楚令尹子重进行杨桥之役。王卒全部出动,彭名御戎”,注解说“王卒全部出动,所以王的戎车也出动”。那么河曲之战也是公卒全部出动,公的戎车也出动,所以御戎还在原职。此时还没有到达令狄,令狐还是晋国的地方,知道堇阴也是晋国的地方。
宣子说:“我们如果接受秦国,秦国就是宾客;不接受,秦国就是敌人。既然已经不接受了,却又迟缓出兵,秦国将会产生异心。先敌行动能夺取敌人的战心,这是军队善于谋划的表现;驱逐敌人如同追赶逃犯,这是军队善于治理的表现。”训练士兵,磨利兵器,喂饱马匹,在寝席上进食,秘密行军,夜间出发。蓐食,是在寝席上吃早饭。
卒,音子忽。秣,音末。蓐,音辱。戊子日,在令狐打败秦军,一直追到刳首。己丑日,先蔑逃奔秦国,士会跟随他。是从刳首离开。令狐在河东,应当与刳首相接。
刳,音苦胡。先蔑出使的时候,荀林父劝阻他,说:“夫人和太子还在,却到国外去寻求国君,这一定行不通。您以生病为由推辞,怎么样?不然,灾祸将降临到您身上。
使,音所吏。摄任卿职前往,也可以,何必是您?同官为寮,我曾与您同僚,怎敢不尽心呢?”不听。为他吟诵《板》诗的第三章,《板》是《诗经·大雅》中的篇目。其第三章的意义在于取用砍柴割草之人的言论,尚且不可轻视,何况同僚呢?僖公二十八年林父统帅中行,先蔑统帅左行。
寮,原本也写作“僚”,音力彫。为,音于伪,下文“为同寮”同。刍,音初俱。荛,音饶。行,音户郎,下文同。又不听。等到逃亡时,荀伯把先蔑的家属以及器具用品、财物贿赂都送到秦国,说:“因为我们是同僚的缘故。”荀伯,即荀林父。士会在秦国三年,不见士伯。士伯,即先蔑。有人问:“能把人从晋国弄走,不能在这里相见,有什么用呢?”士季说:“我与他同罪,都有迎接公子雍的罪过。并不是认为他义气,还见什么呢?”说自己不是仰慕先蔑的义气而跟随他。等到回国,于是就不再见他。责备先蔑身为正卿却不匡正劝谏,并且一起出奔,厌恶他有私党。士会回国在成公十三年。
恶,音乌路。
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国君派使者向晋国告急。赵宣子派使者通过贾季询问酆舒,并且责备他。酆舒,是狄国的相国。责备他攻打鲁国。
酆,音芳忠。相,音息亮。酆舒问贾季说:“赵衰、赵盾谁更贤能?”回答说:“赵衰,像冬天的太阳;赵盾,像夏天的太阳。”冬天的太阳,可爱;夏天的太阳,可畏。
秋,八月,齐侯、宋公、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见晋国的赵盾,在扈地结盟,因为晋侯刚即位。鲁公后到,所以不记载所会见的诸侯。凡是会见诸侯,不记载所会见的诸侯,是因为后到。不记载所会见的诸侯,是指不详细列出公侯及卿大夫。后到不记载他的国家,是避讳不敏捷。这传文又解释了凡例的意思。
[疏]“凡会”至“不敏”。
○正义曰:僖公十四年“诸侯城缘陵”。传文说:“不记载人名,是有缺漏”。十五年“诸侯盟于
扈”。传曰:“书曰‘诸侯’,无能为也。”十七年“诸侯会于扈”。传曰:“书曰‘诸侯’,无功也。”然则总称诸侯,皆是罪诸侯也。此总称“诸侯”,不称所会,为公后也。传还自释凡例,云:“后至不书其国者,辟不敏也。”不敏犹不达也。诸国皆在,公独后至,是公不达於事。辟公之不达於事,讳公罪而归责於诸侯者,若言诸侯无功然,故贬诸侯而总之,所以辟公耻也。
译“扈”。《传》说:“经文记载为‘诸侯’,是因为他们无所作为。”十七年“诸侯在扈地会盟”。《传》说:“经文记载为‘诸侯’,是因为他们没有功劳。”既然这样,那么总称“诸侯”,都是在谴责诸侯。这里总称“诸侯”,而不提及会盟的地点,是为了回避鲁公的过失。《传》随后自行解释这一体例,说:“迟到而不记载其国名的,是为了回避鲁公的迟钝。”迟钝就是不通达事理。各国都在,唯独鲁公迟到,这是鲁公不通达事理。为了回避鲁公不通达事理的过失,将鲁公的罪责推给诸侯,好像说诸侯没有功劳一样,所以贬斥诸侯而总称他们,以此来回避鲁公的耻辱。
穆伯娶于莒,曰戴己,生文伯;其娣声已,生惠叔。穆伯,公孙敖也。文伯,穀也。惠叔,难也。
○己音纪,一音祀。娣,大计反。难,乃多反。戴己卒,又聘于莒。莒人以声己辞,则为襄仲聘焉。襄仲,公孙敖从父昆弟。
○为,于伪反,下“且为”、“自为”同。
冬,徐伐莒。莒人来请盟。见伐,故欲结援。穆伯如莒莅盟,且为仲逆。及鄢陵,登城见之,美,鄢陵,莒邑。
○鄢,於晚反。自为娶之。仲请攻之,公将许之。叔仲惠伯谏惠伯,叔牙孙。曰:“臣闻之,兵作於内为乱,於外为寇。寇犹及人,乱自及也。今臣作乱,而君不禁,以启寇雠,若之何?”公止之。惠伯成之。平二子。使仲舍之,舍,不娶。
○舍音舍,注同。公孙敖反之,还莒女。复为兄弟如初。从之,为明年公孙敖奔莒传。
○复音服,又扶又反。
晋郤缺言於赵宣子曰:“日卫不睦,故取其地。日,往日。取卫地在元年。今己睦矣,可以归之。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柔,安也。非威非怀,何以示德?无德,何以主盟?子为正卿,以主诸侯,而不务德,将若之何?《夏书》曰:逸《书》。‘戒之用休,有休则戒之以勿休。
○休,许蚪反,注同。董之用威。董,督也。有罪则督之以威刑。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谓之九歌。六府三事,
[疏]“夏书”至“三事”。
○正义曰:此《虞书 大禹谟》之文也。以其夏禹之言,故传谓之“夏书”。“勿使坏”以上,皆彼正文。唯彼言“俾勿坏”,俾亦使也,一字别耳。彼上文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叙,九叙惟歌。”乃次此辞。下云:“帝曰:六府三事允治。”郤缺令宣子脩德行礼,使人歌乐,故先引“劝之以九歌”,然后卻言“六府三事”。
谓之九功。水、火、金、木、土、穀、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义而行之,谓之德礼。德,正德也。礼以制财用之节,又以厚生民之命。无礼不乐,所由叛也。
[疏]“无礼”至“叛也”。
○正义曰:在上为政无礼,则民不乐,是叛之所由。
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来犹归也。
○乐音洛。盍使睦者歌吾子乎?”宣子说之。为明年晋归郑玄田张本。
○盍,户腊反。
[疏]注“为明”至“张本”。
○正义曰:郑往前侵卫田,今晋令郑归还卫田也。言“归郑玄田”者,谓晋归以郑所取卫田,故杜下注云“匡,本卫邑,中属郑。今晋令郑还卫”是也。然晋亦还卫田,独言郑还卫田者,以郑归卫田为主,遂略之。刘炫以为归郑及归卫田,经传文归卫不归郑,而规杜氏,非也。
【经】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壬午,月五日。
○雍,於用反。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乙酉,月八日也。暴,郑地。公子遂不受命而盟,宜去族,善其解国患,故称“公子”以贵之。
○会雒戎,本或作“伊雒之戎”,此后人妄取传文加耳。雒音洛。去,起吕反。
[疏]注“乙酉”至“贵之”。
○正义曰:以壬午乙酉相去四日,其间不容报君,见其专命之意,故注详其日也。衡雍,郑地,知暴亦郑地。臣无专命之义,故翚溺皆去其族。此公子遂不受君命,因事遂行,辄与戎盟,宜去其族。传言“书曰‘公子遂’,珍之”。是善其解国患,故称公子以贵之也。《释例》曰:“人臣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利社稷者,专之可也,故襄仲始盟赵盾,遂盟伊洛之戎,四日之间,经再书‘公子’,不可以遂事常辞,显之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不言出,受命而出,自外行。螽。无传。为后故书。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
译穆伯在莒国娶妻,名叫戴己,生下文伯;她的妹妹声己,生下惠叔。穆伯,就是公孙敖。文伯,名穀。惠叔,名难。
戴己去世后,穆伯又到莒国聘娶。莒国人用声己推辞,于是替襄仲聘娶了她。襄仲,是公孙敖的堂兄弟。
冬天,徐国攻打莒国。莒国人来请求结盟。因为被攻打,所以想要结交外援。穆伯前往莒国主持盟会,并且替襄仲迎娶新娘。到达鄢陵时,登上城墙看见声己,觉得她很美。鄢陵,是莒国的城邑。
穆伯自己娶了她。襄仲请求攻打穆伯,鲁君将要答应。叔仲惠伯劝谏说:“我听说,军队在国内发动叫做乱,在国外发动叫做寇。寇还能波及别人,乱则是自己招致灾祸。如今臣下作乱,而国君不禁止,从而招致敌寇,这该怎么办呢?”鲁君制止了襄仲。惠伯调和了这两个人。让襄仲放弃声己,放弃,即不娶。
公孙敖返回,把莒国女子送还。兄弟关系恢复如初。顺从了他,这是为明年公孙敖逃奔莒国作传述。
晋国的郤缺对赵宣子说:“往日卫国不和顺,所以夺取了它的土地。往日,指过去。夺取卫国土地是在元年。现在已经和顺了,可以把土地归还给它。背叛而不讨伐,凭什么显示威严?顺服而不安抚,凭什么显示怀柔?安抚,即安定。没有威严没有怀柔,凭什么显示德行?没有德行,凭什么主持盟会?您作为正卿,主持诸侯事务,却不致力于德行,将怎么办?《夏书》说:‘用美好的事物来警戒,用威严来督促,用九歌来勉励,不要让它败坏。’九种功业的德行都可以歌唱,叫做九歌。六府三事,
叫做九功。水、火、金、木、土、穀,叫做六府。正德、利用、厚生,叫做三事。合乎道义地施行,叫做德礼。德,就是正德。礼用来制定财用的节制,又用来厚养百姓的生命。没有礼就不快乐,这是叛乱产生的原因。
如果像您的德行,没有什么不可歌唱的,谁会不归附呢?归附,即归顺。何不让和睦的人歌唱赞美您呢?”宣子很高兴。这是为明年晋国让郑国归还卫国的玄田作铺垫。
【经】八年,春,周历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日,周天子驾崩。
冬,十月,壬午日,公子遂会见晋国的赵盾,在衡雍结盟。壬午日,是当月的初五日。
乙酉日,公子遂会见洛戎,在暴地结盟。乙酉日,是当月的初八日。暴,是郑国的地方。公子遂没有接受君命就结盟,按理应当去掉族氏,但因为他化解了国家的祸患,所以称“公子”以尊贵他。
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就返回。丙戌日,逃奔莒国。不说“出”,是因为他接受命令而出,是从外面行动。发生蝗灾。没有传文。为后文作记载。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
○舍音舍。
【传】八年,春,晋侯使解扬归匡、戚之田于卫,(匡,本卫邑,中属郑,孔达伐不能克。今晋令郑还卫及取戚田,皆见元年。
○解音蟹。中,丁仲反。令郑,力呈反。见,贤遍反。)且复致公壻池之封,自申至于虎牢之竟。(公壻池,晋君女壻,又取卫地以封之,今并还卫也。申,郑地。传言赵盾所以能相幼主而盟诸侯。
○复,扶又反。壻音细,俗作婿。竟音境,下注同。相,息亮反。)
[疏]注“公壻”至“诸侯”。
○正义曰:《释亲》云:“女子子之夫为壻。”传称“公壻”,知是晋君之女壻。池,其名也。杜以上言归匡、戚之田于卫,又言“且复致”,则晋亦致于卫,故言“又取卫地以封之,今并还卫也”。刘炫云:“服虔以为致之于郑”,以“服言是”规杜,已释之。
夏,秦人伐晋,取武城,以报令狐之役。令狐役在七年。
秋,襄王崩。为公孙敖如周吊传。
晋人以扈之盟来讨。前年盟扈,公后至。
冬,襄仲会晋赵孟,盟于衡雍,报扈之盟也。遂会伊雒之戎。伊洛之戎将伐鲁,公子遂不及复君,故专命与之盟。书曰“公子遂”,珍之也。珍,贵也。大夫出竟,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专之可也。
[疏]注“珍贵”至“可也”。
○正义曰:传多言“贵之”,而此言“珍之”,事同而文异,故以珍为贵也。“大夫出竟”以下,皆庄十九年《公羊传》文。
穆伯如周吊丧,不至,以币奔莒,从己氏焉。己氏,莒女。
宋襄夫人,襄王之姊也,昭公不礼焉。昭公適祖母。
○適,丁历反。夫人因戴氏之族,华乐皇皆戴族。以杀襄公之孙孔叔、公孙锺离及大司马公子卬,皆昭公之党也。司马握节以死,故书以官。节,国之符信也。握之以死,示不废命。
[疏]注“节国”至“废命”。
○正义曰:《周礼 掌节》“掌守邦节而辨其用。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郑玄云“玉节有五则”。《典瑞》云:“穀圭以和难,以聘女;牙璋以起军旅,以治兵守;珍圭以徵守,以恤凶荒;琬圭以治德,以结好;琰圭以易行,以除慝。”其角节,郑注云“未闻”。此司马司城以事在官,盖执此等之玉节。《小行人》云:“守都鄙者用管节。”此司马司城或食采地,即都鄙之主。此节或是管节也。《掌节》又云“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郑注云:“铸金为之,谓王使之,使於土国之等。”《掌节》又云“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郑玄云“门关者,谓司门司关也。道路者,谓天子之乡遂大夫也”。其诸侯之国及门关乡遂亦有节。《小行人》云:“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谓已是山泽之国,出使用龙虎之节。《小行人》又云:“达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郑注云“道路谓诸侯乡遂及诸侯司门司关都鄙之等也”,今之为官授以此节。今握节以死,示已不废命也。此夫人杀,而经书“宋人杀其大夫”者,夫人与君共有国家,尊与君同,不得为两下相杀,故同国讨之文。虽同国讨,称“人”,实非国讨之例,以其死者不称名,无罪故也。
司城荡意诸来奔,效节於府人而出。效犹致也。意诸,公子荡之孙。
○效,户教反。公以其官逆之,皆复之,亦书以官,皆贵之也。卿违从大夫,公贤其效节,故以本官逆之,请宋而复之。司城官属悉来奔,故言“皆复”。
[疏]注“卿违”至“皆复”。
○正义曰:“卿违从大夫”,昭七年传文也。效节於府人然后出奔,示已解任而退,不敢带官而逃。公贤其效节,故以本官逆之。为是书宋司城来奔,善其人,故书其官也。请宋复之事在十六年。一人不得言“皆”,知司城官属悉与皆复也。
夷之蒐,晋侯将登箕郑父、先都,登之於上军也。夷蒐在六年。
[疏]注“登之”至“六年”。
译○舍,音舍。
【传】鲁文公八年,春天,晋侯派解扬把匡、戚两地的田地归还给卫国,(匡,原本是卫国的城邑,中间曾归属郑国,孔达攻打未能攻克。如今晋国命令郑国归还卫国,以及索取戚地的田地,都见于元年。
○解,音蟹。中,音丁仲。令郑,音力呈。见,音贤遍。)并且再次把公婿池的封地归还,从申地一直到虎牢的边界。(公婿池,是晋君的女婿,又夺取卫国的土地来封给他,如今一并归还给卫国。申,是郑国的地方。传文说明赵盾之所以能够辅佐年幼的君主并盟会诸侯的原因。
○复,音扶又。婿,音细,俗写作婿。竟,音境,下文注释相同。相,音息亮。)
[疏]注“公婿”至“诸侯”。
○正义曰:《释亲》说:“女儿的丈夫称为婿。”传文中称“公婿”,可知是晋君的女婿。池,是他的名字。杜预认为上文说归还匡、戚的田地给卫国,又说“并且再次归还”,那么晋国也是归还给卫国,所以说“又夺取卫国的土地来封给他,如今一并归还给卫国”。刘炫说:“服虔认为归还给郑国”,用“服虔说得对”来诋毁杜预,我已经解释过了。
夏天,秦国人攻打晋国,夺取了武城,以报复令狐之战。令狐之战发生在七年。
秋天,周襄王去世。这是为公孙敖出使周王室吊丧作传。
晋国人因为扈地盟会的缘故前来问罪。前年在扈地盟会,鲁公迟到。
冬天,襄仲会见晋国的赵孟,在衡雍结盟,以报答扈地盟会之事。于是又会见伊雒之戎。伊雒之戎将要攻打鲁国,公子遂来不及回报国君,所以擅自作主与他们结盟。经文书写为“公子遂”,是珍视他。珍,就是贵重的意思。大夫出使境外,如果有可以安定社稷、有利于国家的事情,擅自作主是可以的。
[疏]注“珍贵”至“可也”。
○正义曰:传文中多写“贵之”,而这里写“珍之”,事情相同而文字不同,所以把珍解释为贵。“大夫出使境外”以下,都是庄公十九年《公羊传》的文字。
穆伯出使周王室吊丧,没有到达,带着财物逃奔到莒国,跟从己氏去了。己氏,是莒国的女子。
宋襄夫人,是周襄王的姐姐,宋昭公对她不礼貌。昭公是她的嫡祖母。
○適,音丁历。夫人依靠戴氏的族人,华乐、皇都是戴氏的族人。用他们杀死了襄公的孙子孔叔、公孙锺离以及大司马公子卬,这些人都是昭公的党羽。司马握着符节而死,所以经文中用官职来称呼他。节,是国家的符信。握着它而死,表示不废弃使命。
[疏]注“节国”至“废命”。
○正义曰:《周礼·掌节》说:“掌管守护国家的符节并辨别它们的用途。守护邦国的用玉节,守护都鄙的用角节。”郑玄说“玉节有五种”。《典瑞》说:“穀圭用来和解危难,用来聘问女子;牙璋用来起兵,用来治理军队防守;珍圭用来征召守卫,用来救济凶荒;琬圭用来治理德行,用来结交友好;琰圭用来改变行为,用来清除邪恶。”那角节,郑注说“未曾听说”。这司马司城因为事情在任上,大概拿着这类玉节。《小行人》说:“守护都鄙的用管节。”这司马司城或许享有采地,就是都鄙的主人。这节或许是管节。《掌节》又说“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郑注说:“铸造金属制成,称为王使之,出使到土国等的。”《掌节》又说“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郑玄说“门关者,是指司门司关。道路者,是指天子的乡遂大夫”。那诸侯的国家以及门关乡遂也有符节。《小行人》说:“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意思是已经是山泽之国,出使使用龙虎之节。《小行人》又说“达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郑注说“道路是指诸侯的乡遂及诸侯的司门司关都鄙等的”,现在为官职授予这些符节。现在握着符节而死,表示自己不废弃使命。这夫人杀人,而经文书写“宋人杀其大夫”的,是因为夫人与君主共同拥有国家,尊贵与君主相同,不能算作两下相杀,所以用同国讨伐的文体。虽然同国讨伐,称“人”,实际上不是国讨的体例,因为死者不称名字,是无罪的缘故。
司城荡意诸来投奔,把符节交给府官后出奔。效,就是致送的意思。意诸,是公子荡的孙子。
○效,音户教。鲁公用他的官职迎接他,都恢复了他的官职,也用官职来称呼他,都是珍视他。卿违背命令跟随大夫,鲁公认为他致送符节的行为贤德,所以用原来的官职迎接他,请求宋国而恢复他的官职。司城的官属都来投奔,所以说“都恢复”。
[疏]注“卿违”至“皆复”。
○正义曰:“卿违背命令跟随大夫”,是昭公七年传文中的话。把符节交给府官然后出奔,表示自己解除职务而退下,不敢带着官职逃跑。鲁公认为他致送符节的行为贤德,所以用原来的官职迎接他。因此书写宋司城来奔,称赞这个人,所以书写他的官职。请求宋国恢复他官职的事情在十六年。一个人不能说“都”,知道司城的官属全都与恢复官职。
夷地的阅兵,晋侯将要提升箕郑父、先都,把他们提升到上军。夷地阅兵在六年。
[疏]注“登之”至“六年”。
○正义曰:清原之蒐,箕郑佐新上军,先都佐新下军,二人先为卿矣,而复欲登之,知登於上军也。然则七年令狐之战,传历言诸军将佐,箕郑将上军,先都佐下军。先都不登,容可怨恨。箕郑下失其登,而亦共作乱者,盖先克之荐狐赵,并亦请退箕郑、先都。先都於时即佐下军,箕郑虽得不退,因此意望以成小憾。及狐射姑出奔,箕郑位次宜佐中军,而先克代射姑,箕郑守其故职,盖以此而恨也。
译《正义》说:在清原阅兵时,箕郑辅佐新上军,先都辅佐新下军,这两人此前已经是卿了,却又想让他们晋升,可知是晋升到上军。那么,在七年令狐之战时,传文逐一列举了各军的将佐,箕郑统帅上军,先都辅佐下军。先都未能晋升,或许可以怨恨。箕郑从高位跌落,失去了晋升的机会,却也与先都一起作乱,大概是因为先克推荐狐射姑和赵盾,同时也请求罢退箕郑和先都。先都当时就辅佐下军,箕郑虽然得以不被罢退,因此心中存有期望却未实现,从而结下小小的怨恨。等到狐射姑出奔,箕郑按位次本该辅佐中军,而先克取代了狐射姑的位置,箕郑只能保留原来的职务,大概因此感到怨恨。
而使士縠、梁益耳将中军。士縠本司空。
○縠,户木反。将,子匠反。先克曰:“狐、赵之勋,不可废也。”从之。狐偃、赵衰有从亡之勋。
○从亡,才用反。先克夺蒯得田于堇阴,七年,晋御秦师於堇阴,以军事夺其田也。先克,中军佐。
○蒯,苦聩反。故箕郑父、先都、士穀、梁益耳、蒯得作乱。为明年杀先克张本。
○为,于伪反。
【经】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求金以共葬事。虽逾年而未葬,故不称王使。
○共音恭,本亦作“供”,下同。)
夫人姜氏如齐。无传。归宁。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卿共葬事,礼也。
[疏]注“卿共葬事礼也”。正义曰:言“礼”者,以明天子之丧,卿吊,卿会葬,诸侯不亲行也。《释例》曰:“万国之数至众,封疆之守至重,故天王之丧,诸侯不得越竟而奔,脩服於其国,卿共吊送之礼。既葬,卒哭而除凶,鲁侯无故,而穆伯如周吊焉。此天子崩,诸侯遣卿吊送之经传也。”杜以往年穆伯吊丧、今令会葬二事,传无讥文,知其礼当然也。昭三十年传“郑游吉云:‘灵王之丧,我先君简公在楚’”。以不在楚,卿当亲行。而言礼不亲者,彼言由君在楚,上卿守国,故使少卿印段往耳。言君尚亲行也。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下军佐也。以作乱讨,故书名。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无传。告于庙。
[疏]“夫人”至“自齐”。
○正义曰:苏氏云:“夫人归宁书‘至’,唯有此耳。馀不书者,或礼仪不备,或淫纵不告庙也。”
晋人杀其大夫十縠及箕郑父。与先都同罪也。
楚人伐郑。楚子师於狼渊,不亲伐。
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夏,狄侵齐。无传。
秋,八月,曹伯襄卒。无传。七年同盟于扈。
[疏]注“七年同盟于扈”。
○正义曰:襄以僖八年即位,其年盟于洮,九年于葵丘,十五年于牡丘,二十一年于薄。今唯言“于扈”,据文公言之。
九月,癸酉,地震。无传。地道安静,以动为异,故书。
[疏]注“地道”至“故书”。
○正义曰:《穀梁传》曰:“震,动也。”《公羊传》曰:“震者何?动地也”。何休云“传先动者,喻若物之动地以晓人也”。《周语》伯阳父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遂於是有地震。”孔晁云:“阳气伏於阴下,见迫於阴,故不能升,以至於地动。”是“地道安静,以动为异”也。
冬,楚子使椒来聘。称君以使大夫,其礼辞与中国同。椒不书氏,史略文。
[疏]注“称君”至“略文”。
○正义曰:庄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不称楚子使某至,此称君以使大夫,其礼与中国同。其礼既同,椒亦宜书其某氏。今不书氏,传无贬文,知是史辞自略,无义例也。《释例》曰:“楚杀得臣与宜申,贾氏皆以为陋。案楚杀大夫公子侧成熊之等六七人,皆称氏族,无为独於此二人陋也。斯盖非史策旧法,故无凡例。当时诸国,以意而赴,其自来聘使者,辞有详略,仲尼脩《春秋》,因采以示义。义之所起,则刊而正之。不者即而示之,不皆刊正也。诸侯之卿,当以名氏备书於经,其加贬损,则直称‘人’。若有褒异,则或称官,或但称氏。若无褒无贬,传所不发者,则皆就旧文,或未赐族,或时有详略也。推寻经文,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皆不书氏,闵公以下皆书氏,亦不足以明时史之同异,非仲尼所皆贬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隧。衣服曰隧。秦辟陋,故不称使。不称夫人,从来者辞。
○隧音遂。《说文》作“裞”,云“赠终者衣被曰裞”。以此隧为衣死人衣。辟,匹亦反。
[疏]注“衣服”至“者辞”。
○正义曰:隐元年《公羊传》曰:“衣被曰隧。”《穀梁传》曰:“衣衾曰隧。”礼称襚者,君使臣致服,故云
译于是让士縠、梁益耳率领中军。士縠原本是司空。
○縠,音户木。将,音子匠。先克说:“狐偃、赵衰的功勋,不可废弃。”晋灵公听从了他的意见。狐偃、赵衰有跟随晋文公流亡的功勋。
○从亡,音才用。先克在堇阴夺取了蒯得的田地,七年,晋军在堇阴抵御秦军,借军事行动夺取了他的田地。先克,是中军佐。
○蒯,音苦聩。因此箕郑父、先都、士縠、梁益耳、蒯得发动叛乱。这是为明年杀害先克埋下伏笔。
○为,音于伪。
【经】九年,春天,毛伯来请求赐金。(请求赐金以供给丧葬费用。虽然已经过了新年但尚未下葬,所以不称周王使者。
○共音恭,本也作“供”,下同。)
夫人姜氏前往齐国。没有传文。是回娘家省亲。
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辛丑日,安葬周襄王。卿大夫供给丧葬费用,是合乎礼制的。
[疏]注“卿共葬事礼也”。正义说:说“合乎礼制”,是为了表明天子丧事,由卿大夫吊唁,卿大夫会葬,诸侯不亲自前往。《释例》说:“天下国家数量众多,封疆守卫责任重大,所以天王丧事,诸侯不得越过国境奔赴,在本国修治丧服,由卿大夫供给吊唁送葬的礼仪。安葬后,卒哭祭后除去凶服,鲁侯没有变故,而穆伯前往周朝吊唁。这是天子驾崩,诸侯派遣卿大夫吊唁送葬的经传记载。”杜预认为去年穆伯吊丧、今年令其会葬这两件事,传文中没有讥讽的文字,知道这当然是合乎礼制的。昭公三十年传中“郑国游吉说:‘灵王丧事,我先君简公在楚国’”。因为不在楚国,卿大夫应当亲自前往。而说礼制上不亲自前往,那是说因为君主在楚国,上卿留守国内,所以派遣少卿印段前往罢了。是说君主尚且亲自前往。
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先都。他是下军佐。因为作乱被讨伐,所以称其名。
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没有传文。是向宗庙报告。
[疏]“夫人”至“自齐”。
○正义说:苏氏说:“夫人回娘家省亲,记载‘至’,只有这一处。其余不记载的,或者礼仪不完备,或者淫乱放纵不向宗庙报告。”
晋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縠和箕郑父。与先都同罪。
楚人攻打郑国。楚子驻军在狼渊,没有亲自攻打。
公子遂会同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援郑国。
夏天,狄人侵犯齐国。没有传文。
秋天,八月,曹伯襄去世。没有传文。七年曾在扈地结盟。
[疏]注“七年同盟于扈”。
○正义说:曹襄在僖公八年即位,那年在洮地结盟,九年在葵丘,十五年在牡丘,二十一年在薄地。现在只说“在扈地”,是依据文公而言的。
九月,癸酉日,发生地震。没有传文。地道安静,以震动为异常,所以记载。
[疏]注“地道”至“故书”。
○正义说:《穀梁传》说:“震,就是动。”《公羊传》说:“震是什么?是动地”。何休说“传文先说动,是比喻像物体震动地面来让人知晓”。《周语》中伯阳父说:“阳气潜伏而不能出来,阴气逼迫而不能蒸腾,于是就有了地震。”孔晁说:“阳气潜伏在阴气下面,被阴气逼迫,所以不能上升,以至于地面震动。”这就是“地道安静,以震动为异常”的意思。
冬天,楚子派遣椒来聘问。称君主而派遣大夫,其礼仪言辞与中国相同。椒不书姓氏,是史官省略文字。
[疏]注“称君”至“略文”。
○正义说:庄公二十三年“荆人来聘”,不称楚子派遣某人到达,这里称君主而派遣大夫,其礼仪与中国相同。礼仪既然相同,椒也应当书其某氏。现在不书姓氏,传文中没有贬斥的文字,知道是史官言辞自然省略,没有义例。《释例》说:“楚国杀得臣和宜申,贾氏都认为是简陋。考察楚国杀大夫公子侧成熊等人六七人,都称姓氏,没有理由唯独在这两人上简陋。这大概不是史册旧法,所以没有凡例。当时各国,凭心意而赴告,那些自来聘问的使者,言辞有详有略,仲尼修《春秋》,因采录以示义。义理所起,就刊正它。不这样就直接显示,不都刊正。诸侯的卿大夫,应当以名氏完备地书于经,如果加贬损,就直接称‘人’。如果有褒异,或者称官,或者只称氏。如果没有褒无贬,传文所不发的,就都沿用旧文,或者未赐族,或者时有详略。推寻经文,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都不书氏,闵公以下都书氏,也不足以表明当时史官的同异,不是仲尼都贬斥的。”
秦人来归还僖公成风的隧。衣服叫隧。秦国偏僻简陋,所以不称使。不称夫人,是顺着来者的言辞。
○隧音遂。《说文》作“裞”,说“赠终者衣被曰裞”。以此隧为给死人穿衣。辟,音匹亦。
[疏]注“衣服”至“者辞”。
○正义说:隐元年《公羊传》说:“衣被叫隧。”《穀梁传》说:“衣衾叫隧。”礼制称襚的,是君主派遣臣子致送衣服,所以说
“衣服曰襚”也。秦处西戎,其国辟陋,故不称君使,犹楚在庄世,称“荆人来聘”也。成风,夫人也。来者不言夫人,从者之辞也。先言僖公,僖公先薨也。不言及,并致之者,
译“衣服曰襚”的说法。秦国地处西戎之地,其国家偏僻简陋,所以不称“君使”,就像楚国在庄王时代,称“荆人来聘”一样。成风是夫人。来者不称夫人,是从者(随从)的言辞。先说僖公,是因为僖公先去世。不说“及”,是因为一并致送(丧礼物品),
葬曹共公。无传。
○共音恭。
【传】九年,春,王正月,己酉,使贼杀先克。(箕郑等所使也。乱杀先克,不赴,故不书。)乙丑,晋人杀先都、梁益耳。(乙丑,正月十九日。经书二月,从告。)
毛伯卫来求金,非礼也。天子不私求财,故曰“非礼”。不书王命,未葬也。
二月,庄叔如周葬襄王。
[疏]“庄叔如周葬襄王”。
○正义曰:虚举此经者,嫌庄叔别以他事使周,葬王更使人会,故明之。
三月,甲戌,晋人杀箕郑父、士縠、蒯得。梁益耳、蒯得不书,皆非卿。
[疏]注“梁益”至“非卿”。
○正义曰:士縠书经,则是卿也。七年令狐之战,三军将佐无士縠。十二年河曲之战,三军将佐,杜注无代士縠者,而士縠得为卿者,先蔑奔秦,传无其代。十二年“栾盾将下军”,注云“代先蔑”者,据传成文言之耳,未必不是士縠代无蔑、栾盾代士縠也。箕郑,上军将也。传文先箕郑后士縠,士縠若将下军,则是位之次也,其事似然。或者晋於将佐之外,犹别有散位从卿,若郤缺赵穿之类也。传箕郑先士縠,经士縠先箕郑者,经以杀之先后,传以位次序列,传蒯得居下,知其以位次也。贾逵云:“箕郑称‘及’,非首谋。”案襄二十三年“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杜云:“言‘及’,史异辞,无义例”,则此亦然也。
范山言於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范山,楚大夫。
○少,诗照反,下注同。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陈师狼渊,为伐郑援也。颍川颍阴县西有狼陂。
○陂,彼皮反。囚公子坚、公子尨及乐耳。三子,郑大夫。
○尨,莫江反。郑及楚平。
公子遂会晋赵盾、宋华耦、卫孔达、许大夫救郑,不及楚师。卿不书,缓也,以惩不恪。华耦,华父督曾孙。公子遂独不在贬者,诸鲁事,自非指为其国,褒贬则皆从国史,不同之於他国。此《春秋》大意,他皆放此。
○惩,直升反。恪,苦各反。为,于伪反。
[疏]注“华耦”至“放此”。
○正义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则贬之称“人”。元年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文无所贬。此公子遂与诸国同行,诸卿皆贬,遂独不贬。诸如此类,莫不尽然,知诸於鲁事,自非指为其国,褒贬皆从鲁史,以其体例已举,不假改正故也。
夏,楚侵陈,克壶丘,壶丘,陈邑。以其服於晋也。
秋,楚公子朱自东夷伐陈,子朱,息公也。陈人败之,获公子茷。陈惧,乃及楚平。以小胜大,故惧而请平也。传言“晋君少”,楚陵中国。明年,所以有厥貉之会。
○茷,扶废反。貉,武百反。
冬,楚子越椒来聘,执币傲。子越椒,令尹子文从子。傲,不敬。
○傲,五报反,注下同。从,才用反。叔仲惠伯曰:“是必灭若敖氏之宗。傲其先君,神弗福也。”十二年传曰:“先君之敝器,使下臣致诸执事”,明奉使皆告庙,故言傲其先君也,为宣四年“楚灭若敖氏”张本。
○敖,五刀反。使,所吏反。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礼也。秦慕诸夏,欲通敬於鲁。因有翟泉之盟,故追赠僖公并及成风。本非鲁方岳同盟,无相赴吊之制,故不讥其缓,而以接好为礼。
○夏,户雅反。岳音岳。好,呼报反,下文注同。诸侯相吊贺也,虽不当事,苟有礼焉,书也,以无忘旧好。送死不及尸,故曰“不当事”。书者,书於典策,垂示子孙,使无忘过厚之好。
[疏]“诸侯”至“旧好”。
○正义曰:此虽广言诸侯,主为秦人发传。隐元年“王使来赗”,尚讥其缓。若是同盟之国,必讥其缓可知。《释例》曰:“秦之与鲁,本非方岳同盟,鲁薨不赴秦,秦不赗鲁,自是其常也。僖、穆二公,虽有同盟之义,二君已卒,则二子不得用同盟之礼也。今秦康公远慕诸华,欲通敬於鲁,无以为辞,因翟泉有盟,追赠僖公并及成风,
译安葬曹共公。《左传》无相关记载。
○“共”字读作“恭”。
【传】九年,春季,周历正月,己酉日,晋国派刺客杀死了先克。(这是箕郑等人指使的。因是混乱中杀害先克,且未向周天子报告,所以《春秋》经文不记载。)乙丑日,晋国人杀死了先都、梁益耳。(乙丑日是正月十九日。《春秋》经文记载在二月,是依据晋国后来的报告。)
毛伯卫来鲁国请求财物,这是不合礼制的。天子不应私自向诸侯索取财物,所以说“非礼”。经文不记载这是周王的命令,是因为周襄王尚未安葬。
二月,庄叔前往周王室参加襄王的葬礼。
[疏]“庄叔如周葬襄王”。
○正义曰:这里虚引这条经文,是担心人们怀疑庄叔是另因他事出使周王室,而安葬襄王是另派人参加的,所以特意说明。
三月,甲戌日,晋国人杀死了箕郑父、士縠、蒯得。梁益耳、蒯得在经文中不单独记载,是因为他们都不是卿。
[疏]注“梁益”至“非卿”。
○正义曰:士縠被记载在经文中,说明他是卿。七年令狐之战,三军的将佐中没有士縠。十二年河曲之战,三军将佐中,杜预注没有替代士縠的人,而士縠能成为卿,是因为先蔑逃往秦国,传文中没有记载他的替代者。十二年“栾盾将下军”,注解说“替代先蔑”,这是根据传文的行文来说的,未必不是士縠替代先蔑、栾盾替代士縠。箕郑是上军将。传文中先提箕郑后提士縠,如果士縠是将下军,那么就是位次其次,事情似乎如此。或者晋国在将佐之外,还有散位从卿,像郤缺、赵穿之类。传文中箕郑在士縠之前,经文中士縠在箕郑之前,经文是按被杀的先后顺序,传文是按位次排列,传文中蒯得排在最后,可知是按位次。贾逵说:“箕郑称‘及’,不是主谋。”查考襄公二十三年“陈杀其大夫庆虎及庆寅”,杜预说:“用‘及’字,是史官用词不同,没有固定的义例”,这里也是如此。
范山对楚子说:“晋国国君年轻,不在诸侯之中,北方可以谋取。”范山是楚国大夫。
○“少”字读作“照”,下文注相同。楚子在狼渊驻扎军队以讨伐郑国,陈国军队驻扎在狼渊,作为讨伐郑国的援助。颍川颍阴县西有狼陂。
○“陂”字读作“皮”。俘虏了公子坚、公子尨和乐耳。这三人是郑国大夫。
○“尨”字读作“江”。郑国与楚国讲和。
公子遂会同晋国的赵盾、宋国的华耦、卫国的孔达、许国大夫去救援郑国,没赶上楚国军队。卿不记载名字,是因为行动迟缓,以此惩戒不恭敬。华耦是华父督的曾孙。公子遂独自不被贬斥,是因为凡是鲁国的事,除非特指为其本国,褒贬都遵循鲁国史官的记录,不同于其他国家。这是《春秋》的大意,其他情况都仿照此例。
○“惩”字读作“升”。“恪”字读作“各”。“为”字读作“伪”。
[疏]注“华耦”至“放此”。
○正义曰:按礼制,卿不会见公侯,会见则贬称“人”。元年公孙敖在戚地会见晋侯,文中没有贬斥。这里公子遂与各国同行,其他卿都被贬斥,只有公子遂不被贬斥。诸如此类,无不如此,可知凡是鲁国的事,除非特指为其本国,褒贬都遵循鲁国史官,因为其体例已经确立,不必改正。
夏季,楚国侵犯陈国,攻克壶丘,壶丘是陈国的城邑。因为陈国依附晋国。
秋季,楚国公子朱从东夷讨伐陈国,子朱就是息公。陈国人打败了他,俘虏了公子茷。陈国害怕,于是与楚国讲和。以小胜大,所以害怕而请求讲和。传文中说“晋君少”,楚国欺凌中原国家。第二年,因此有了厥貉之会。
○“茷”字读作“废”。“貉”字读作“百”。
冬季,楚国的子越椒来聘问,拿着礼物傲慢无礼。子越椒是令尹子文的孙子。傲慢,是不敬。
○“傲”字读作“报”,下文注相同。“从”字读作“用”。叔仲惠伯说:“这人一定会灭掉若敖氏的宗族。傲慢对待他的先君,神灵不会赐福。”十二年的传文说:“先君的破旧器物,让下臣献给执事”,说明奉命出使都要告祭宗庙,所以说傲慢对待先君,为宣公四年“楚国灭若敖氏”埋下伏笔。
○“敖”字读作“刀”。“使”字读作“吏”。
秦国人来送还僖公和成风的赠丧物品,这是合乎礼制的。秦国仰慕华夏,想对鲁国表示敬意。因为曾有翟泉之盟,所以追赠僖公并及成风。本来不是鲁国方岳同盟,没有互相赴吊的制度,所以不讥讽其迟缓,而把接好视为礼制。
○“夏”字读作“雅”。“岳”字读作“岳”。“好”字读作“报”,下文注相同。诸侯互相吊唁祝贺,虽然不合时宜,只要有礼,就记载,以不忘旧好。送死不及尸体,所以说“不当事”。记载,是记载在典策中,垂示子孙,使不忘过厚的友好。
[疏]“诸侯”至“旧好”。
○正义曰:这里虽然泛言诸侯,主要是为秦人发传。隐元年“王使来赗”,尚且讥讽其迟缓。如果是同盟之国,必定讥讽其迟缓可知。《释例》说:“秦国与鲁国,本来不是方岳同盟,鲁君薨逝不赴告秦国,秦国不赗赠鲁国,这是常情。僖公、穆公二公,虽然有同盟之义,二君已死,则二子不能用同盟之礼。现在秦康公远慕华夏,想对鲁国表示敬意,无以为辞,因翟泉有盟,追赠僖公并及成风,
假吊礼而行,故曰‘礼也’。送死不及口,谓不当其事。书者,书之於策,垂之子孙,以示过厚之好也。”是言此传主为秦也。僖公成风服除久矣,今始来吊赠,当以变礼待之。《檀弓》曰:“卫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后越人来吊,主人深衣练冠待於庙,垂涕洟。子游曰:‘将军文氏之子,其庶几乎!亡於礼者之礼也。其动也中。’”是古有以服终来吊者也。何休《膏肓》云:“礼主於敬,一使兼二丧,又於礼既缓,而《左氏》以之为礼,非也。”郑箴云:“若以为缓,案《礼》,卫将军文子之丧,既除丧而越人来吊,子游何得善之?”是郑不非其缓也。若讥一使兼二礼,《杂记》诸侯吊礼有“含襚赗临”,可以一使兼行,知休言非也。
译假借吊唁之礼而行事,所以说这是‘合乎礼’的。送葬不及口含之物,是指不合乎事理。所谓‘书’,是记载在简策上,传示给子孙,以显示过分优厚的恩好。”这是说这段传文的主语是秦国。僖公夫人成风的丧服早已除去了,现在才来吊唁赠礼,应当用变通的礼制来对待她。《檀弓》说:“卫国将军文子去世,已经除丧之后越国人才来吊唁,主人穿着深衣、戴着练冠在宗庙等待,流着眼泪鼻涕。子游说:‘将军文氏的儿子,大概差不多了吧!这是失礼者所行的礼,他的举动合乎中道。’”这说明古代有在丧服期满后来吊唁的情况。何休在《膏肓》中说:“礼以敬为主,一个使者兼办两桩丧事,又对礼制已经迟缓,而《左传》却认为这合乎礼,这是不对的。”郑玄在《箴膏肓》中说:“如果认为这是迟缓,查考《礼记》,卫国将军文子去世,已经除丧而越国人来吊唁,子游怎么能称赞他呢?”这说明郑玄并不非议这种迟缓。如果讥讽一个使者兼行两种礼节,《杂记》中诸侯的吊唁礼有“含襚赗临”,可以由一个使者兼行,可知何休的说法是错误的。
【经】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无传。公与小敛,故书日。
○与音预。敛,力验反。)
夏,秦伐晋。不称将帅,告辞略。
○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楚杀其大夫宜申。宜申,子西也。谋弑君,故书名。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无传。义与二年同。
及苏子盟于女栗。女栗,地名,阙。苏子,周卿士。顷王新立,故与鲁盟,亲诸侯也。
○女音汝,一音如字。顷音倾。
冬,狄侵宋。无传。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厥貉,地名,阙。将伐宋而未行,故书“次”。
【传】十年,春,晋人伐秦,取少梁。(少梁,鸿翊夏阳县。
○少,商照反,下注同。)夏,户雅反。夏,秦伯伐晋,取北徵。(报少梁。
○徵,如字。《三苍》云:“县属冯翊,音惩,一音张里反。”)
初,楚范巫矞似矞似,范邑之巫。
○矞,尹必反。谓成王与子玉、子西曰:“三君皆将强死”。
[疏]“皆将强死”。
○正义曰:强,健也。无病而死,谓被杀也。
城濮之役,王思之,故使止子玉曰:“毋死。”不及。止子西,子西缢而县绝,在僖二十八年。
○强,其丈反。濮音卜。毋音无。缢,一豉反。县音玄。王使適至,遂止之,使为商公。商,楚邑,今上雒商县。
○王使,所吏反。沿汉溯江,将入郢。沿,顺流。溯,逆流。
○沿,悦专反。溯,息路反。郢,以井反,又以政反。
[疏]注“沿,顺流。溯,逆流”。
○正义曰:商在汉水北。汉水东流而南入江。子西既至商邑,闻谗,不敢居商县。沿汉水顺流而下至江,乃溯流逆上渚宫,当郢都之南,故“王在渚宫,下见之”也。下注云“小洲曰渚”,《释水》文。
王在渚宫,小洲曰渚。
○渚,章吕反。水中可居者曰洲。洲音州。下见之。惧而辞曰:“臣免於死,又有谗言,谓臣将逃,臣归死於司败也”。陈、楚名司寇为司败。子西畏谗言,不敢之商县。
[疏]注“陈楚名司寇为司败”。正义曰:言“归死於司败”,主刑之官司寇是也。《论语》有“陈司败”,知陈、楚同此名也。
王使为工尹,掌百工之官。又与子家谋弑穆王。穆王闻之。五月,杀斗宜申及仲归。仲归,子家。不书,非卿。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项王立故也。僖十年“狄灭温。苏子奔卫”。今复见,盖王复之。
○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陈侯、郑伯会楚子于息。冬,遂及蔡侯次于厥貉,陈、郑及宋麇子不书者,宋、郑执卑,苟免为楚仆任,受役於司马,麇子耻之,遂逃而归。三君失位降爵,故不列於诸侯。宋、郑犹然,则陈侯不同也。
○麇,九伦反。
[疏]注“陈郑”至“同也”。
○正义曰:杜以陈、郑会楚子于息,遂与蔡侯次于厥貉,则陈、郑当在次也。传称“厥貉之会,麇子逃归”,则麇子当在也。宋公逆楚子,则宋公亦在也。独书“楚子蔡侯”,不言陈郑宋麇,故迹其事而为之说。言宋陈郑三君降爵,麇子逃归,故不书也。刘炫以为告文略,故不书陈郑宋。今知不然者,此楚会诸侯,必是楚人来告。若楚人来告,当以得诸侯为荣,何以略其宋郑陈乎?麇子不会,传云“逃归”。宋郑二国为楚仆役,犹如许蔡二君降乘楚车。许蔡既不书於经,故知宋郑失位不见。此乃传事分明,故杜为此解。刘炫有以告文略以规杜氏,非也。
将以伐宋。宋华御事曰:“楚欲弱我也,先为之弱乎!何必使诱我?我实不能,民何罪?”乃逆楚子,劳且听命。时楚欲诱呼宋共战。御事,华元父。
○劳,力报反。遂道以田孟诸。孟诸,宋大薮也。在梁国雎阳县东北。
○道音导。薮,素口反。雎音绥。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于,田猎陈名。
○盂音于。陈,直觐反。期思公复遂为右司马,复遂,楚期思邑
译【经】鲁僖公十年,春季,周历三月,辛卯日,臧孙辰去世。(《左传》无相关记载。因为鲁僖公参加了小敛仪式,所以史书特别记载了日期。
○“与”音预。“敛”,音力验。)
夏季,秦国讨伐晋国。没有称述将帅的名字,是因为秦国的告辞简略。
○“将”,音子匠。“帅”,音所类。
楚国杀死了它的大夫宜申。宜申就是子西。因为谋划弑君,所以史书直书其名。
从正月起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左传》无相关记载。其义理与鲁僖公二年相同。)
鲁国与苏子在女栗结盟。女栗是地名,具体位置不详。苏子是周朝卿士。周顷王刚刚即位,所以与鲁国结盟,以亲近诸侯。
○“女”音汝,另一读音如字。“顷”音倾。
冬季,狄人侵犯宋国。(《左传》无相关记载。)
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厥貉是地名,具体位置不详。他们准备讨伐宋国但尚未行动,所以史书记载为“次”(驻扎)。
【传】鲁僖公十年,春季,晋国人讨伐秦国,夺取了少梁。(少梁,即今陕西韩城西南的夏阳县。
○“少”,音商照,下文注音相同。)“夏”,音户雅。夏季,秦伯讨伐晋国,夺取了北徵。(这是为了报复少梁之战。
○“徵”,音如字。《三苍》说:“北徵是冯翊郡下属的县,音惩,另一读音为张里。”)
起初,楚国的范邑巫师矞似,
○“矞”,音尹必。对成王以及子玉、子西说:“三位君主都将死于非命”。
[疏]“皆将强死”。
○正义曰:“强”意为健壮。没有生病而死,指的是被杀害。
在城濮之战后,楚成王思念子玉,所以派人阻止子玉自杀说:“不要死。”但没能赶上。阻止子西时,子西已经上吊,绳索悬空断裂,这事发生在鲁僖公二十八年。
○“强”,音其丈。“濮”音卜。“毋”音无。“缢”,音一豉。“县”音玄。楚王派使者到达时,便阻止了子西,让他担任商公。商是楚国的城邑,即现在的上雒商县。
○“王使”,音所吏。子西沿着汉水顺流而下,又逆着江水向上,将要进入郢都。沿,顺流而下。溯,逆流而上。
○“沿”,音悦专。“溯”,音息路。“郢”,音以井,另一读音为以政。
[疏]注“沿,顺流。溯,逆流”。
○正义曰:商邑在汉水北岸。汉水向东流然后向南汇入长江。子西到达商邑后,听到谗言,不敢居住在商县。他沿着汉水顺流而下到达长江,然后逆流而上到达渚宫,渚宫位于郢都的南面,所以说“王在渚宫,在下面接见了他”。下文注释说“小洲叫渚”,这是《释水》中的文字。
王在渚宫,小洲叫渚。
○“渚”,音章吕。水中可以居住的地方叫洲。“洲”音州。王在下面接见了他。子西害怕而推辞说:“我免于死罪,又有谗言,说我将要逃跑,我宁愿死在司败那里”。陈国和楚国称司寇为司败。子西畏惧谗言,不敢去商县。
[疏]注“陈楚名司寇为司败”。正义曰:说“死在司败那里”,主管刑罚的官职司寇就是司败。《论语》中有“陈司败”,可知陈国和楚国都使用这个名称。
王让他担任工尹,掌管百工的官员。他又与子家谋划弑杀穆王。穆王听说了这件事。五月,杀死了斗宜申和仲归。仲归就是子家。史书没有记载,因为子家不是卿。秋季,七月,鲁国与苏子在女栗结盟,这是因为周顷王即位的原因。鲁僖公十年“狄人灭温。苏子逃奔卫国”。现在再次出现,大概是周王恢复了他的职位。
○“复”,音扶又。“见”,音贤遍。
陈侯、郑伯在息地会见楚子。冬季,于是与蔡侯驻扎在厥貉,陈、郑以及宋国和麇子没有被记载的原因,是宋、郑两国地位卑微,苟且免为楚国的仆役,受司马役使,麇子对此感到羞耻,于是逃跑回国。这三位君主失去地位、降低爵位,所以不列于诸侯之中。宋、郑尚且如此,那么陈侯也就不同了。
○“麇”,音九伦。
[疏]注“陈郑”至“同也”。
○正义曰:杜预认为陈、郑在息地会见楚子,于是与蔡侯驻扎在厥貉,那么陈、郑应当也在驻扎之列。《左传》说“厥貉之会,麇子逃归”,那么麇子应当在场。宋公迎接楚子,那么宋公也应当在场。唯独史书只记载“楚子蔡侯”,没有提及陈、郑、宋、麇,所以追溯其事而为之解说。说宋、陈、郑三位君主降低爵位,麇子逃归,所以不被记载。刘炫认为这是因为告辞简略,所以不记载陈、郑、宋。现在知道这不是正确的,这次楚国会合诸侯,必定是楚国来告。如果楚国来告,应当以得到诸侯为荣,为什么要略去宋、郑、陈呢?麇子没有与会,《左传》说“逃归”。宋、郑两国作为楚国的仆役,犹如许、蔡两国君主降低身份乘坐楚国的车。许、蔡既然不在经文中记载,所以知道宋、郑失去地位不被记载。这乃是《左传》记事分明,所以杜预作此解释。刘炫用告辞简略来规劝杜预,是不对的。
准备讨伐宋国。宋国的华御事说:“楚国想要削弱我们,我们先表现出软弱吧!何必让他们引诱我们?我们确实不能抵抗,百姓有什么罪过?”于是迎接楚子,慰劳并且听从命令。当时楚国想要引诱宋国共同作战。御事,是华元的父亲。
○“劳”,音力报。于是引导楚子在孟诸打猎。孟诸,是宋国的大沼泽。在梁国雎阳县东北。
○“道”音导。“薮”,音素口。“雎”音绥。宋公担任右盂,郑伯担任左盂。盂,是田猎时的阵名。
○“盂”音于。“陈”,音直觐。期思公复遂担任右司马,复遂,是楚国期思邑
公。今弋阳期思县。
○弋,以职反。子朱及文之无畏为左司马。将猎,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然则右司马一人当中央。
译公。如今是弋阳期思县。
○弋,音“职”。子朱和文之无畏担任左司马。将要打猎,设置两甄,所以设置了两位左司马,那么右司马一人应当位于中央。
○甄,吉然反。
[疏]注“将猎”至“中央”。
○正义曰:宋公为右盂,无畏为左司马,而诛宋公之仆,自谓“当官而行”,明无畏当右,子朱当左,是其张两甄,故置二左司马,使各掌一甄,自然右司马一人当中央也。
命夙驾载燧,燧,取筐者。
○命,眉病反。燧音遂,本又作<遂火}。宋公违命,不夙驾载燧。无畏抶其仆以徇。或谓子舟曰:“国君不可戮也”。子舟曰:“当官而行,何彊之有?子舟,无畏字。
○抶,耻乙反。徇,似俊反。舟音州。《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诗 大雅》。美仲山甫不辟彊御。
○茹,如吕反。‘毋纵诡随,以谨罔极。’《诗 大雅》。诡人、随人,无正心者。谨犹慎也。罔,无也。极,中也。
○诡,九委反。
[疏]“毋纵”至“罔极”。
○正义曰:无从此诡人随人无正心者,以谨敕彼无中正之人。言小罪尚不赦,则大罪不敢为也。
是亦非辟彊也。敢爱死以乱官乎?”为宣十四年宋人杀子舟张本。
厥貉之会,麇子逃归。为明年楚子伐麇传。
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经】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麇。(讨前年逃厥貉会。
○麇,九伦反。)夏,叔仲彭生会晋郤缺于承筐。(承筐,宋地。在陈留襄邑县西。彭生叔仲,惠伯。郤缺,冀缺。
○叔仲彭生,叔又作,本或作“叔彭生”,“仲”,衍字。缺,丘悦反。)
秋,曹伯来朝。
公子遂如宋。
狄侵齐。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咸,鲁地。
○咸音咸。
【传】十一年,春,楚子伐麇,成大心败麇师於防渚。(成大心,子玉之子,大孙伯也。防渚,麇地。)潘崇复伐麇,至于锡<宀儿}。(锡<宀儿},麇地。
○复,扶又反。钖音羊,或作锡,星历反。)
夏,叔仲惠伯会晋郤缺于承筐,谋诸侯之从於楚者。九年,陈郑及楚平。十年,宋听楚命。
秋,曹文公来朝,即位而来见也。
○见,贤遍反。
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荡意诸而复之,八年,意诸来奔。归不书,史失之。
[疏]注“八年”至“失之”。
○正义曰:诸侯之卿出奔而复归者,宋华元、卫孙林父之徒,皆书其归,则荡意诸之归,亦当书之。服虔云:“反不书者,施而不德。”卫冀隆亦同服义,而难杜云:“襄二十九年,乐氏施而不德,《春秋》所善不书,意诸之归则是施而不德。且经所不书,传即发文。史失之,即‘不书日,史失之’之类是也。此既无传,何知史失?”杜必以为史失者,案卫侯郑之归于卫也,僖公纳赂而请之;卫侯朔之入于卫也,庄公兴师而纳之;归邾子益于邾,自我而归之,皆受鲁施,并书於经。何独意诸施而不德?若意诸施而不德,彼何故施而德之?春秋公侯大夫失位出奔,得人力而反者多矣。若皆施而不德,不应赴告诸侯,鲁以不书为是,则书者为非,何以无贬责之文?定人之谓礼,存亡之谓义。未有礼义,在可讳之竟,故杜以为史官失之,故不书於策。
因贺楚师之不害也。往年楚次厥貉,将以伐宋。
鄋瞒侵齐,鄋瞒,狄国名,防风之后,漆姓。
○鄋,所求反。《说文》作“<灾邓},”云:“北方长狄国也,在夏为防风氏,殷为注芒氏。”《字林》<灾邓},一音先牢反。瞒,莫干反。漆音七。
[疏]注“鄋瞒”至“漆姓”。
○正义曰:狄是北夷大号。鄋瞒是其国名。《鲁语》云“吴伐越,隳会稽,获骨节专车。吴子使来聘,问之仲尼。仲尼宴之,客执骨而问曰:‘敢问骨何为大?’仲尼曰:‘昔禹致群臣於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骨节专车。此为大矣。’客曰:‘防风氏何守?’仲尼曰:‘汪芒氏之君,守封、隅之山者也,为漆姓。在虞、夏、商
译甄,吉然反。
[疏]注“将猎”至“中央”。
○正义曰:宋公担任右甄的统领,无畏担任左司马,却诛杀了宋公的车夫,自称“依照官职行事”,这说明无畏应当统领右甄,子朱应当统领左甄,这就是设置左右两个甄,所以设置了两位左司马,让他们各自掌管一个甄,自然右司马一人应当统领中央。
命令早起驾车装载取火的器具,取火器具,是取火用的筐。
○命,眉病反。燧音遂,本又作“遂火”。宋公违背命令,没有早起驾车装载取火器具。无畏鞭打他的车夫并示众。有人对子舟说:“国君的车夫不可鞭打”。子舟说:“依照官职行事,有什么强暴可言?子舟,是无畏的字。
○抶,耻乙反。徇,似俊反。舟音州。《诗经》说:“刚强也不吐露,柔弱也不吞食。”《诗经·大雅》。赞美仲山甫不回避强暴的势力。
○茹,如吕反。“不要放纵诡诈随顺的人,以谨慎对待没有准则的人。”《诗经·大雅》。诡诈的人、随顺的人,是没有端正心志的人。谨,就是慎。罔,就是无。极,就是中。
○诡,九委反。
[疏]“毋纵”至“罔极”。
○正义曰:不要顺从这些诡诈随顺、没有端正心志的人,以谨慎告诫那些没有中正之心的人。意思是小罪尚且不赦免,那么大罪就不敢做了。
这也不是回避强暴。怎敢爱惜生命而扰乱官职呢?”为宣公十四年宋人杀子舟埋下伏笔。
在厥貉的会盟中,麇国国君逃归。为明年楚子讨伐麇国传述。
卷十九下 文公十一年,至十五年
卷十九下 文公十一年,至十五年
【经】十一年,春,楚子讨伐麇国。(讨伐前年逃回厥貉会盟之事。
○麇,九伦反。)夏,叔仲彭生与晋国的郤缺在承筐相会。(承筐,宋国地。在陈留襄邑县西。彭生叔仲,即惠伯。郤缺,即冀缺。
○叔仲彭生,叔又作,本或作“叔彭生”,“仲”,衍字。缺,丘悦反。)
秋,曹伯来朝见。
公子遂前往宋国。
狄人侵犯齐国。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咸,鲁国地。
○咸音咸。
【传】十一年,春,楚子讨伐麇国,成大心在防渚打败麇国军队。(成大心,是子玉的儿子,即大孙伯。防渚,麇国地。)潘崇再次讨伐麇国,到达锡穴。(锡穴,麇国地。
○复,扶又反。钖音羊,或作锡,星历反。)
夏,叔仲惠伯与晋国的郤缺在承筐相会,谋划跟随楚国的诸侯。九年,陈、郑与楚国讲和。十年,宋国听从楚国命令。
秋,曹文公来朝见,是即位后前来朝见。
○见,贤遍反。
襄仲聘问宋国,并且为司城荡意诸求情让他返回,八年,意诸来投奔。回国没有记载,是史官遗漏了。
[疏]注“八年”至“失之”。
○正义曰:诸侯的卿大夫出奔而又返回的,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林父之类,都记载了他们返回,那么荡意诸的返回,也应当记载。服虔说:“返回没有记载,是因为施恩而不图回报。”卫国的冀隆也同意服虔的说法,而诘难杜预说:“襄公二十九年,乐氏施恩而不图回报,《春秋》所赞许的不记载,意诸的返回就是施恩而不图回报。况且经文没有记载,传文就加以说明。史官遗漏,就是‘不记载日期,是史官遗漏’之类。这里既然没有传文,怎么知道是史官遗漏?”杜预必定认为是史官遗漏,考察卫侯郑返回卫国,是僖公纳贿赂而请求的;卫侯朔进入卫国,是庄公兴师而接纳的;让邾子益返回邾国,是自己让他返回的,都接受了鲁国的恩惠,并且都记载在经文中。为什么唯独意诸施恩而不图回报?如果意诸施恩而不图回报,他们为什么施恩而图回报?春秋时期公侯大夫失位出奔,依靠人力而返回的很多。如果都施恩而不图回报,就不应向诸侯报告,鲁国以不记载为是,那么记载的就是非,为什么没有贬责的文字?安定人心叫做礼,保存危亡叫做义。没有礼义,在可以避讳的范围内,所以杜预认为是史官遗漏,所以没有记载在简策上。
因为祝贺楚军没有造成危害。往年楚军驻扎在厥貉,将要讨伐宋国。
鄋瞒侵犯齐国,鄋瞒,狄国名,防风氏的后代,漆姓。
○鄋,所求反。《说文》作“鄋”,说:“北方长狄国,在夏朝为防风氏,殷朝为注芒氏。”《字林》鄋,一音先牢反。瞒,莫干反。漆音七。
[疏]注“鄋瞒”至“漆姓”。
○正义曰:狄是北夷的大号。鄋瞒是它的国名。《鲁语》说“吴国讨伐越国,毁坏会稽,获得骨头一节占满一辆车。吴王派使者来聘问,询问仲尼。仲尼宴请他,客人拿着骨头问说:‘敢问骨头为什么这么大?’仲尼说:‘从前禹在会稽山召集群臣,防风氏迟到,禹杀了他并陈尸示众,他的骨头一节占满一辆车。这就是大了。’客人说:‘防风氏守卫什么?’仲尼说:‘汪芒氏的君主,守卫封山、隅山的人,是漆姓。在虞、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