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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左传正义四十八

卷四十六 昭十三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307–1330 段

纳之。《释例》曰:“韩、魏有耦国之彊,陈、蔡有复国之端,故晋赵鞅、楚公子比皆称归,从诸侯纳之例。言非晋、楚之所能制。”是其义也。计灵王无道於国,其弑不应称臣。又比为观从所诳,迫胁而立,非是弑君首谋,而反书比弑君者,比归而王死,故书比“弑其君”。比虽被胁而立,灵王为比而死,虽非比弑,犹以弑君之罪加比。哀六年注云:“楚比劫立,陈乞流涕,子家惮老,皆疑於免罪,故《春秋》明而书之,以为弑主”。《释例》曰:“若郑之归生,齐之陈乞,楚公子比,虽本无其心,《春秋》之义,亦同大罪,是以君子慎所以立也。”其意以为弑君之恶,恶之大者,虽则本无其心,君实由之而死,若舍而不责,则下无所忌,故书其名,成其罪,所以示来世,励后人,为教之远防也。灵王见弑,实由无道,但欲见比罪,故称臣名,非言灵王为有道。犹如宣二年,“晋赵盾弑其君夷皋”。《释例》曰:“传言‘灵公不君’,又以明於例此弑宜称君也,弑非赵盾,而经不变文者,以示良史之意深,责执政之臣。”彼为章盾之罪称臣名,此亦为章比之罪称臣名,非言灵王不合弑称君也。又传称“五月,王缢于芋尹申亥氏”。他年申亥以王柩告,则灵王死在五月,其死又不在乾谿,而经书四月比“弑其君虔于乾谿”者,楚人生失灵王,告时未知死否,但以乾谿之地失王,以为王必死矣。本其始祸,故以四月弑君赴也。刘炫云:比以四月归,既归而王死,故以云云,同。

译接纳了他。《释例》说:“韩、魏有与大国抗衡的实力,陈、蔡有复国的端倪,所以晋国的赵鞅、楚国的公子比都称为‘归’,遵循诸侯接纳他们的体例。意思是说,这不是晋、楚所能控制的。”这就是其中的义理。推究灵王在国内无道,他被人杀害不应称臣。又因为公子比被观从欺骗,受胁迫而立为王,并非弑君的首谋,却反而记载公子比弑君,是因为公子比回国后灵王就死了,所以记载公子比“弑其君”。公子比虽然是被胁迫而立,灵王却因他而死,虽然不是公子比亲手杀害,仍然将弑君的罪名加在公子比身上。《春秋》哀公六年的注说:“楚公子比被胁迫立为王,陈乞流泪,子家畏惧年老,都怀疑能否免除罪责,所以《春秋》明确地记载,将其定为弑君之罪。”《释例》说:“像郑国的归生,齐国的陈乞,楚国的公子比,虽然原本没有弑君之心,按照《春秋》的义理,也等同于大罪,因此君子要慎重对待立君之事。”其意认为,弑君是罪恶中最大的,虽然原本没有弑君之心,但君主确实因此而死,如果放过而不加责罚,那么下属就没有所忌惮,所以记载他们的名字,定他们的罪,以此来警示后世,激励后人,作为教化的长远防范。灵王被杀,确实是因为无道,但为了彰显公子比的罪过,所以称臣名,并不是说灵王是有道的君主。就像宣公二年记载“晋赵盾弑其君夷皋”。《释例》说:“传文中说‘灵公不像君主’,又借此阐明在此例中弑君宜称君,弑君的不是赵盾,而经文不改变文字,是为了显示良史用意深远,责备执政的大臣。”那里为了彰显赵盾的罪过而称臣名,这里也是为了彰显公子比的罪过而称臣名,并不是说灵王不该被弑而称君。又传文中说“五月,灵王在芋尹申亥家自缢”。后来申亥用灵王的灵柩来报告,那么灵王死在五月,而且死的地方也不在乾谿,而经文记载四月公子比“弑其君虔于乾谿”,是因为楚国人担心灵王,报告时不知道他是否已死,只因为在乾谿之地失去了灵王,就认为灵王必定死了。追溯祸患的开端,所以以四月弑君来报告。刘炫说:公子比在四月回国,回国后灵王就死了,所以这样说,意思相同。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比虽为君,而未列於诸侯,故不称爵。杀不称人,罪弃疾。

  [疏]注“比虽”至“弃疾”。

  ○正义曰:《释例》曰:“诸侯不受先君之命而篡立,得与诸侯会者,则以成君书之,齐商人、蔡侯般之属是也。若未得接於诸侯,则不称爵,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蔡人杀陈佗、齐人杀无知、卫人杀州吁、公子瑕之属是也。诸侯篡立,虽以会诸侯为正,此列国之制也。至於国内,策名委质,即君臣之分已定,故诸杀不称君,亦与成君同义也。传曰会于平州,以定公位,又云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此以会为断也。”卫州吁、齐无知皆弑君自立,其死称人以杀。此比亦弑君而立,不称人以杀,而云“弃疾杀”者,弃疾利比之位而杀之,其意不得为讨贼,不称人,所以罪弃疾也。《释例》云:“比既得国,国人惊乱,弃疾从而扇之,比惧自杀,皆弃疾之由,故书‘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是言不称弑其君,又说罪弃疾之意也。

  秋,公会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平丘在陈留长垣县西南。

  ○垣音袁。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书同,齐服故。公不与盟。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公不与盟,非国恶,故不讳。

  ○与音预,注同。慝,他得反。

  [疏]注“鲁不”至“不讳”。

  ○正义曰:宣七年,“公会晋侯”云云“于黑壤”,传曰:“晋侯之立也,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晋人止公于会,盟于黄父,公不与盟,以赂免。故黑壤之盟不书,讳之也。”彼公不与盟,讳而不书,此书之者,彼不相朝聘,公实有罪,讳国之恶,故不书其盟;此时公实无罪,非是国恶,故书而不讳。襄三十一年传曰:“晋公室卑,政在侈家。韩宣子为政,不能图诸侯,鲁不堪晋求,谗慝弘多,是以有平丘之会。”此年传云:“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注云:“自昭公即位,邾、鲁同好,又不朝夕伐莒,无故怨诉,晋人信之,所谓‘谗慝弘多’。”是言晋受谗言,公无罪,非国恶,故不讳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公至自会。无传。

  蔡侯庐归于蔡。

  ○庐音卢,又力居反。陈侯吴归于陈。陈、蔡皆受封于楚,故称爵。诸侯纳之曰归。

  [疏]注“陈蔡”至“曰归”。

  ○正义曰:《公羊传》曰:“此皆灭国也,其言归何?不与诸侯专封也。”其意言诸侯不得专封,不与楚封陈、蔡,使若陈、蔡之君自有国而归之。然以是故称爵言归,若言各自有爵,非由楚也。杜以传言“平王封陈、蔡”,又二君之归,再言“礼也”,则兴灭继绝,是为得礼,无有“不与楚封”之事也。二者皆是旧国立君,绍其先祀,袭其封爵。爵是先世之爵,非楚今始立之,故言“陈、蔡皆受封于楚”。巳立为侯,故称爵以归国,非入国始为君也。礼,诸侯不生名。二君皆书名者,称爵以其受封于楚,书名以其未成为君。称名称爵,两见之也。“诸侯纳之曰归”,成十八年传例。

  冬,十月,葬蔡灵公。蔡复,而后以君礼葬之。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辞公。

  吴灭州来。州来,楚邑。用大师焉曰灭。

  [疏]注“州来”至“曰灭”。

  ○正义曰:州来,楚邑。不系楚者,大都以名通者,例皆不系国。“用大师焉曰灭”,襄十三年传例。

  【传】十三年,春,叔弓围费,弗克,败焉。(为费人所败。不书,讳之。)平子怒,令见费人,执之以为囚俘。冶区夫曰:“非也。(区夫,鲁大夫。

  ○俘,芳夫反。冶音也。区,乌侯反,一音丘于反。)

  [疏]“非也”。

  ○正义曰:非三代服叛之道也。

  若见费人,寒者衣之,饥者食之,为之令主,而共其乏困,费来如归,南氏亡矣。民将叛之,谁与居邑?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为之聚也。若诸侯皆然,

译楚公子弃疾杀死了公子比。公子比虽然做了国君,但没有被诸侯所承认,所以不称爵位。杀人不称“人”,是为了归罪于弃疾。

[疏]注“比虽”到“弃疾”。

○正义说:《释例》说:“诸侯没有接受先君的遗命而篡位自立,能够与诸侯会盟的,就按已成之君来记载,齐商人、蔡侯般之类就是这样。如果还没有与诸侯交往,就不称爵位,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蔡人杀陈佗、齐人杀无知、卫人杀州吁、公子瑕之类就是这样。诸侯篡位,虽然以会盟诸侯来确立正统,这是列国的制度。至于国内,已经策名委质,君臣的名分就已经确定,所以各种杀君不称‘君’,也与已成之君的含义相同。《传》说在平州会盟,用来确定公的君位,又说如果有罪,那么君就会列名于会盟之中了。这是以会盟作为判断标准。”卫国的州吁、齐国的无知都是弑君自立,他们死的时候称“人”来杀。这个比也是弑君自立,不称“人”来杀,却说“弃疾杀”的,是因为弃疾贪图比的君位而杀他,他的意图不能算是讨伐贼人,不称“人”,是为了归罪于弃疾。《释例》说:“比既然得到了国家,国人惊恐混乱,弃疾趁机煽动,比害怕而自杀,这都是弃疾造成的,所以记载‘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这是说不称弑其君,又说明归罪于弃疾的意思。

秋天,鲁公与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平丘会盟。平丘在陈留长垣县西南。

○垣音袁。八月,甲戌日,在平丘结盟。记载“同”,是因为齐国臣服的缘故。鲁公不参与结盟。鲁国不能忍受晋国的索求,谗言邪恶很多,鲁公不参与结盟,不是国家的丑恶,所以不避讳。

○与音预,注同。慝,他得反。

[疏]注“鲁不”到“不讳”。

○正义说:宣公七年,“鲁公与晋侯”等等“在黑壤”,《传》说:“晋侯即位时,鲁公不去朝见,又不派大夫聘问。晋人在会盟时扣留鲁公,在黄父结盟,鲁公不参与结盟,用贿赂免罪。所以黑壤的结盟不记载,是避讳。”那时鲁公不参与结盟,避讳而不记载,这次记载了,是因为那时不相朝聘,鲁公确实有罪,避讳国家的丑恶,所以不记载结盟;这时鲁公确实无罪,不是国家的丑恶,所以记载而不避讳。襄公三十一年《传》说:“晋国公室衰微,政令在奢侈之家。韩宣子执政,不能谋划诸侯,鲁国不能忍受晋国的索求,谗言邪恶很多,因此有平丘的会盟。”这一年《传》说:“邾人、莒人向晋国诉苦说:‘鲁国早晚攻打我们,几乎灭亡了!’”注说:“自从昭公即位,邾、鲁友好,又不早晚攻打莒国,无故怨恨诉苦,晋人相信了他们,这就是所谓的‘谗言邪恶很多’。”这是说晋国听信谗言,鲁公无罪,不是国家的丑恶,所以不避讳。

晋人捉拿季孙意如回国。鲁公从会盟回来。没有《传》。

蔡侯庐回到蔡国。

○庐音卢,又力居反。陈侯吴回到陈国。陈、蔡都受封于楚国,所以称爵位。诸侯接纳他们叫“归”。

[疏]注“陈蔡”到“曰归”。

○正义说:《公羊传》说:“这些都是被灭的国家,为什么说‘归’呢?不赞成诸侯擅自封国。”意思是诸侯不能擅自封国,不赞成楚国封陈、蔡,使得好像陈、蔡的君主自有国家而回归。然而因为这个缘故称爵位说“归”,好像说各自有爵位,不是由楚国给的。杜预认为《传》说“平王封陈、蔡”,又两位君主回归,两次说“合乎礼”,那么复兴灭亡的国家,继承断绝的祭祀,是合乎礼的,没有“不赞成楚国封”的事情。两者都是旧国立君,继承祖先的祭祀,袭用封爵。爵位是先世的爵位,不是楚国现在才立的,所以说“陈、蔡都受封于楚国”。已经立为侯,所以称爵位回国,不是进入国家才成为君主。礼制,诸侯活着时不称名。两位君主都称名的,称爵位是因为受封于楚国,称名是因为没有成为君主。称名称爵位,两方面都体现了。“诸侯接纳他们叫‘归’”,是成公十八年《传》的体例。

冬天,十月,安葬蔡灵公。蔡国恢复,然后以君主的礼仪安葬他。

鲁公到晋国,到了黄河就返回。晋人辞谢鲁公。

吴国灭掉州来。州来,是楚国的城邑。动用大军叫“灭”。

[疏]注“州来”到“曰灭”。

○正义说:州来,是楚国的城邑。不连属楚国,是因为大都以名称通行的,体例都不连属国家。“动用大军叫‘灭’”,是襄公十三年《传》的体例。

【传】十三年,春天,叔弓围攻费邑,没有攻克,被打败。(被费人打败。不记载,是避讳。)平子发怒,命令见到费人,就抓起来当作囚犯俘虏。冶区夫说:“不对。(区夫,鲁国大夫。

○俘,芳夫反。冶音也。区,乌侯反,一音丘于反。)

[疏]“非也”。

○正义说:这不是三代安抚叛乱的方法。

如果见到费人,给寒冷的人衣服穿,给饥饿的人食物吃,为他们设立好的君主,并且供给他们的匮乏困难,费人就会像回家一样归顺,南氏就灭亡了。百姓将要背叛他,谁和他一起居住在城邑?如果用威势恐吓他们,用怒气威胁他们,百姓憎恨而背叛,这是为他们聚集祸患。如果诸侯都这样,

费人无归,不亲南氏,将焉入矣?”平子从之。费人叛南氏。费叛南氏在明年。传善区夫之谋,终言其效。

译费地的人没有归附的对象,又不亲近南氏,那将投奔哪里呢?”平子听从了他的建议。费地的人背叛了南氏。费地背叛南氏这件事发生在第二年。《左传》赞许区夫的策略,最后陈述其成效。

○衣,於既反。食音嗣。共音恭。惮,待旦反。为之聚也,于伪反。焉,于虔反。效,户孝反。

  [疏]“民疾”至“聚也”。

  ○正义曰:季氏既执费人,人皆憎疾季氏而叛之,为南氏之积聚也。

  楚子之为令尹也,杀大司马薳,掩而取其室。在襄三十年。

  ○薳,于委反。掩,於检反。及即位,夺薳居田。居,掩之族。言薳氏所以怨。迁许而质许围。迁许在九年。围,许大夫。

  ○质音致。蔡洧有宠於王,王之灭蔡也,其父死焉,楚灭蔡在十一年。洧仕楚,其父在国,故死。

  ○洧,于轨反。王使与於守而行。使洧守国,王行至乾谿。

  ○与音预。守,手又反。

  [疏]“楚子”至“而行”。

  ○正义曰:《易》称:“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至於灭身也。

  申之会,越大夫戮焉。申会在四年。

  [疏]“申之”至“戮焉”。正义曰:王肃云:越大夫常寿过也。申之会,经书“淮夷”,而不书越者,以常寿过有罪,不得列会,故不书越也。戮者,陈其罪恶以徇诸军,言将杀之,终亦不杀,过至今在楚,故怨而作乱。

  王夺斗韦龟中犨,韦龟,令尹子文玄孙。中犨,邑名。

  ○犨,尺州反。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成然,韦龟子。郊尹,治郊竟大夫。

  ○竟音境。蔓成然故事蔡公。蔡公,弃疾也。故犹旧也。韦龟以弃疾有当璧之命,故使成然事之。

  ○蔓音万。故薳氏之族及薳居、许围、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礼也,因群丧职之族,启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常寿过,申会所戮者。

  ○丧,息浪反。过,古禾反。

  [疏]“故薳”至“成然”。

  ○正义曰:言族者,以掩既被杀,唯有族存,故言族也。韦龟、成然皆被夺邑,所以不数韦龟,而独数成然者,以是时韦龟已死,故不言之。上言夺邑者,积王之恶,见成然怨恨之深,犹父子被夺故也。

  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息舟,楚邑,城之坚固者。

  [疏]“围固”至“居之”。

  ○正义曰:围固城,城之固者。克息舟,息舟即是其一也。以围时有所毁,故更城而居之。

  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吴,观起死在襄二十二年。朝吴,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从,如字。朝,如字。

  [疏]注“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正义曰:言故蔡大夫者,此时蔡灭,见为楚县。吴今在蔡,其父先为蔡国大夫,故云故蔡大夫声子之子也。

  曰:“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观从以父死怨楚,故欲试作乱。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晳,二子皆灵王弟。元年,子干奔晋,子晳奔郑。

  ○晳,星历反。及郊而告之情,告以蔡公不知谋。强与之盟,入袭蔡。蔡公将食,见之而逃。不知其故,惊起辟之。

  ○强,其丈反。

  [疏]“强与之盟”。

  ○正义曰:二子闻非蔡公之命,欲还,故观从强与之盟,遂入袭蔡。

  观从使子干食,坎用牲,加书而速行。使子干居蔡公之牒,食蔡公之食,并伪与蔡公盟之徵验以示众。己徇於蔡己,观从也。

  ○己音纪。徇,似俊反。曰:“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诈言蔡公将以师助二子,蔡人聚,将执之。执观从。辞曰:“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乃释之。贼谓子干、子晳也。言蔡公已成军,杀已不解罪。朝吴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待所济。言若能为灵王死亡,则可违蔡公之命,以待成败所在。

  ○为,于伪反。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言与蔡公则可得安定。且违上,何適而可。”言不可违上也。上谓蔡公。众曰:“与之。”乃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二子,子干、子晳。依陈、蔡人以国。国陈、蔡而依之。

译○衣,读作“於既反”。食,读作“嗣”。共,读作“恭”。惮,读作“待旦反”。为,读作“伪”,意为聚集。焉,读作“于虔反”。效,读作“户孝反”。

[疏]从“民疾”到“聚也”。

○正义说:季氏既然控制了费邑的人,人们都憎恨季氏而背叛他,这是为了南氏的积聚。

楚灵王担任令尹时,杀了大司马薳掩并夺取了他的家产。这事发生在鲁襄公三十年。

○薳,读作“于委反”。掩,读作“於检反”。等到灵王即位,又夺取了薳居的田地。薳居,是薳掩的族人。这说明薳氏怨恨的原因。迁走许国并让许围做人质。迁许国的事发生在鲁襄公九年。许围,是许国的大夫。

○质,读作“致”。蔡洧受到楚王的宠信,楚王灭蔡时,他的父亲死在那里。楚灭蔡的事发生在鲁襄公十一年。蔡洧在楚国做官,他的父亲留在蔡国,所以死了。

○洧,读作“于轨反”。楚王派他参与守国事务,自己出行。派蔡洧守国,楚王前往乾谿。

○与,读作“预”。守,读作“手又反”。

[疏]从“楚子”到“而行”。

○正义说:《易经》说:“善行不积累不足以成就名声,恶行不积累不足以毁灭自身。小人认为小善无益而不做,认为小恶无伤而不除去。所以恶行积累到无法掩盖,罪大到无法解脱。”以至于毁灭自身。

申地会盟时,越国的大夫被杀。申地会盟发生在鲁襄公四年。

[疏]从“申之”到“戮焉”。正义说:王肃说:越国的大夫是常寿过。申地会盟,经文书写“淮夷”,而不书写越国,是因为常寿过有罪,不能列入会盟,所以不写越国。戮,是陈列他的罪恶向军队示众,说将要杀他,最终也没杀,常寿过至今还在楚国,所以怨恨而作乱。

楚王夺取了斗韦龟的中犨,斗韦龟,是令尹子文的玄孙。中犨,是邑名。

○犨,读作“尺州反”。又夺取了成然的邑地,让他担任郊尹。成然,是斗韦龟的儿子。郊尹,是治理郊野边境的大夫。

○竟,读作“境”。蔓成然向来侍奉蔡公。蔡公,就是弃疾。故,是旧的意思。斗韦龟因为弃疾有当璧之命的预言,所以让成然侍奉他。

○蔓,读作“万”。所以薳氏的族人以及薳居、许围、蔡洧、蔓成然,都是楚王不礼遇的人,于是联合那些失去官职的家族,煽动越国大夫常寿过作乱,常寿过,就是申地会盟时被杀的人。

○丧,读作“息浪反”。过,读作“古禾反”。

[疏]从“故薳”到“成然”。

○正义说:说族人的原因,是因为薳掩已经被杀,只有族人还在,所以说族人。斗韦龟、成然都被夺去邑地,所以不列举斗韦龟,而只列举成然,是因为这时斗韦龟已经死了,所以不提他。上面说夺邑,是积累楚王的恶行,显示成然怨恨之深,如同父子都被夺去邑地一样。

围加固城防,攻克息舟,修筑城墙并居住在那里。息舟,是楚国的邑地,城墙坚固。

[疏]从“围固”到“居之”。

○正义说:围加固城防,是指城墙坚固的地方。攻克息舟,息舟就是其中之一。因为围时有所毁坏,所以重新修筑城墙并居住。

观起死的时候,他的儿子观从在蔡国,侍奉朝吴,观起死在鲁襄公二十二年。朝吴,是原蔡国大夫声子的儿子。

○从,读作“如字”。朝,读作“如字”。

[疏]注“故蔡大夫声子之子”。

○正义说:说原蔡国大夫,是因为这时蔡国已灭,成为楚国的县。朝吴现在在蔡国,他的父亲先前是蔡国的大夫,所以说原蔡国大夫声子的儿子。

观从说:“现在如果不封立蔡公,蔡公就不会被拥立了。我请求试一试。”观从因为父亲死而怨恨楚国,所以想尝试作乱。以蔡公的命令召来子干、子晳,这两个人都是楚灵王的弟弟。鲁昭公元年,子干逃到晋国,子晳逃到郑国。

○晳,读作“星历反”。到达郊外后告诉他们实情,告诉他们蔡公不知道这个阴谋。强迫他们结盟,进入蔡国袭击。蔡公将要吃饭,看见他们而逃跑。不知道原因,惊起避开他们。

○强,读作“其丈反”。

[疏]“强与之盟”。

○正义说:两个人听说不是蔡公的命令,想要返回,所以观从强迫他们结盟,于是进入蔡国袭击。

观从让子干吃饭,挖坑用牺牲,加上盟书而催促行动。让子干住在蔡公的牒室,吃蔡公的食物,并伪造与蔡公结盟的证据向众人展示。自己在蔡国示众,观从自己。

○己,读作“纪”。徇,读作“似俊反”。说:“蔡公召来这两个人,将要拥立他们,与他们结盟后遣送他们,将要率领军队跟随他们。”诈称蔡公将要率领军队帮助这两个人,蔡国人聚集,将要逮捕他们。逮捕观从。观从辩解说:“失去了贼人,军队已经形成,杀我有什么好处?”于是释放了他。贼人指的是子干、子晳。说蔡公已经形成军队,杀我不能解除罪责。朝吴说:“各位如果能为了楚灵王死亡,那么就可以违背蔡公的命令,以等待成败所在。

○为,读作“于伪反”。如果寻求安定,那么就顺从蔡公,以实现想要的。说顺从蔡公就可以得到安定。而且违背上级,到哪里都可以吗。”说不可违背上级。上级指的是蔡公。众人说:“顺从蔡公。”于是拥戴蔡公,召来两个人在邓地结盟,颍川召陵县西南有邓城。两个人,是子干、子晳。依靠陈、蔡人拥立为国君。在陈、蔡拥立他们。

[疏]“依陈蔡人以国”。正义曰:二子更无兵众,唯依倚陈、蔡人耳。以国者,许为复其国,以此招慰之。

译[疏]“依陈蔡人以国”。正义说:这两个人已经没有军队,只是依靠陈、蔡两国罢了。所谓“以国”,是许诺恢复他们的国家,以此来招抚安慰他们。

楚公子比、子干、公子黑肱、子晳。

  ○肱,古弘反。公子弃疾、蔡公。蔓成然、蔡朝吴帅陈、蔡、不羹、许、叶之师,因四族之徒,四族;薳氏,许围,蔡洧,蔓成然。

  ○羹音郎。叶,始涉反。以入楚。及郊,陈、蔡欲为名,故请为武军。欲筑垒壁以示后人,为复雠之名。

  ○垒,力轨反。壁,本亦作辟,音璧。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请藩而已。”乃藩为军。藩,离也。

  ○藩,方元反,注同。离也,依字应作篱,今作离,假借也,力知反。

  [疏]“蔡公”至“而已”。

  ○正义曰:蔡公知之,知陈、蔡人之情也。蔡公,楚之公子,犹尚吝惜本国,耻有报雠之名,筑垒以示后世,故请藩而已。

  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须务牟、史猈,楚大夫,蔡公之党也。正仆,大子之近官。

  ○牟,亡侯反。猈,皮皆反。徐扶蟹反,又扶移反,或扶瞻反,本或作<▯稗},音同。罢音皮,徐甫绮反,一音蒲买反。

  [疏]“正仆人”。

  ○正义曰:大仆也,《周礼》下大夫二人。

  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次于鱼陂。竟陵县城西北有甘鱼陂。

  ○陂,彼宜反。公子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宫。使观从从师于乾谿,而遂告之。从乾谿之师,告使叛灵王。且曰:“先归复所,后者劓。”劓,截鼻。

  ○劓,鱼器反,截鼻之刑。师及訾梁而溃。灵王还至訾梁而众散。

  ○訾,子斯反,注同。溃,户内反。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挤,队也。

  ○挤,子细反,《说文》云排也,一音子礼反。壑,许各反。队,直类反。王曰:“余杀人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听国人之所与。王曰:“众怒不可犯也。”曰:“若入於大都而乞师於诸侯。”王曰:“皆叛矣。”曰:“若亡於诸侯,以听大国之图君也。”王曰:“大福不再,袛取辱焉。”然丹乃归于楚。然丹,子革。弃王归。

  ○祗音支。王氵公夏,将欲入鄢。夏,汉别名。顺流为氵公,顺汉水南至鄢。

  ○氵公,以全反。夏,户雅反,汉水也。鄢,徐於建反,一音於晚反。入,本又作至。芋尹无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奸王命,谓断王旌,执人於章华宫。

  ○芋,于付反,徐又音羽。奸音干。断,丁管反。王弗诛,惠孰大焉?君不可忍,惠不可弃,吾其从王。”乃求王,遇诸棘围以归。棘,里名。闱,门也。

  ○棘闱音韦。孔晁云:棘,楚邑。闱,巷门。

  [疏]注“棘里名闱门也”。

  ○正义曰:《吴语》云:“昔楚灵王不君,其臣箴谏不入。”“其民不忍饥劳之殃,三军叛王於乾谿。王独行,屏营彷徨於山林之中,三日乃见其涓人畴。王呼之曰:‘余不食三日矣。’畴趋而进,王枕其股以寝於地。王寐,畴枕王以块而去之。王觉而无见也,乃匍匐将入於棘闱。棘闱不纳,乃入芋尹申亥氏焉。”孔晁曰:“棘,楚邑。闱,门也。”案襄二十六年传言“吴伐楚,克棘”,四年传言“吴伐楚,入棘,以棘为邑”,或是也。

  夏,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癸亥,五月二十六日,皆在乙卯、丙辰后,传终言之,经书四月,误。

  ○缢,於豉反。

  [疏]注“癸亥”至“月误”。

  ○正义曰:此癸亥之日,实在乙卯、丙辰之后,传先言之者,因申亥求王,遂言王缢,是传终言之也。既以五月统癸亥之日,而乙卯、丙辰亦是五月之日,虽则言有颠倒,即令蒙此五月之文也。刘炫云:杜此注经书四月,误。案上经注云,灵王实以五月死,楚人生失灵王,本其始祸以赴。两注不同,以为杜非。今知不然者,以其生失灵王,不知死在五月,遂以四月始祸,言灵王之死,是其错误之事,於文似异,义实一也。刘以

译楚国的公子比、子干、公子黑肱、子晳。

○“肱”字,古音读作“弘”。公子弃疾、蔡公。蔓成然、蔡朝吴率领陈国、蔡国、不羹、许国、叶地的军队,依靠这四族的部众。所谓四族,是指薳氏、许围、蔡洧、蔓成然。

○“羹”字,音读作“郎”。“叶”字,音读作“涉”。以此进入楚国。到达郊外时,陈国、蔡国的人想要留名,所以请求建立武军。他们想修筑营垒壁垒来显示给后人看,以作为报复仇敌的名义。

○“垒”字,音读作“轨”。“壁”字,原本也写作“辟”,音读作“璧”。蔡公知道他们的心思,说:“想要速战速决。况且劳役已经使人们疲惫不堪了,请求只设立篱笆就可以了。”于是用篱笆围成军营。藩,就是篱笆。

○“藩”字,音读作“元”,注释相同。篱笆,按照字形应该写作“篱”,现在写作“离”,是假借字,音读作“知”。

[疏]“蔡公”到“而已”。

○正义说:蔡公知道他们的心思,是了解陈国、蔡国人的实情。蔡公是楚国的公子,尚且吝惜自己的国家,以有报复仇敌的名义为耻,修筑营垒来显示给后世,所以请求只设立篱笆就可以了。

蔡公派须务牟和史猈先进入都城,借由正仆人之手杀死了太子禄和公子罢敌。须务牟、史猈,是楚国的大夫,蔡公的党羽。正仆,是太子身边的近臣。

○“牟”字,音读作“侯”。“猈”字,音读作“皆”。徐音读作“扶蟹”,又读作“扶移”,或读作“扶瞻”,原本有的写作“稗”,音相同。“罢”字,音读作“皮”,徐音读作“甫绮”,另一音读作“蒲买”。

[疏]“正仆人”。

○正义说:即大仆,《周礼》中记载下大夫有二人。

公子比即位为王,公子黑肱担任令尹,驻扎在鱼陂。竟陵县县城西北有甘鱼陂。

○“陂”字,音读作“宜”。公子弃疾担任司马,先清理王宫。派观从跟随军队到乾谿,于是向军队宣告。从乾谿的军队,宣告让他们背叛灵王。并且说:“先回去恢复原职的,后回去的就要割掉鼻子。”劓,就是割鼻子的刑罚。

○“劓”字,音读作“器”,割鼻子的刑罚。军队到达訾梁时溃散了。灵王退回到訾梁时,众人离散。

○“訾”字,音读作“斯”,注释相同。“溃”字,音读作“内”。灵王听说各位公子死去的消息,自己跳下车,说:“人们爱护他们的儿子,也像我爱我的儿子吗?”侍从说:“比这更甚,小人年老而没有儿子,知道会被挤死在沟壑中了。”挤,就是坠落。

○“挤”字,音读作“细”,《说文》说是排挤,另一音读作“子礼”。“壑”字,音读作“各”。“队”字,音读作“类”。灵王说:“我杀人的儿子太多了,能不落到这个地步吗?”右尹子革说:“请在郊外等待,以听取国人的意见。”听取国人所拥护的对象。灵王说:“众人的愤怒不可触犯。”子革说:“如果进入大都城并向诸侯请求援军。”灵王说:“他们都背叛了。”子革说:“如果逃往诸侯那里,以听取大国对您的谋划。”灵王说:“大福不会再来,只会招致耻辱。”然丹于是回到楚国。然丹,就是子革。抛弃灵王而回去。

○“祗”字,音读作“支”。灵王沿夏水逆流而上,将要进入鄢地。夏,是汉水的别名。顺流而下称为“氵公”,顺汉水向南到达鄢地。

○“氵公”字,音读作“全”。“夏”字,音读作“雅”,即汉水。“鄢”字,徐音读作“於建”,另一音读作“於晚”。“入”字,原本又写作“至”。芋尹无宇的儿子申亥说:“我的父亲两次违抗王的命令,指砍断王的旗帜,在章华宫拘捕人。

○“芋”字,音读作“付”,徐音又读作“羽”。“奸”字,音读作“干”。“断”字,音读作“管”。王没有惩罚他,恩惠还有比这更大的吗?君主不可忍受,恩惠不可抛弃,我将跟随君王。”于是寻找灵王,在棘围遇见他并带他回去。棘,是里巷的名称。闱,是门。

○“棘闱”音读作“韦”。孔晁说:棘,是楚国的邑名。闱,是门。

[疏]注“棘里名闱门也”。

○正义说:《吴语》说:“从前楚灵王不行君道,他的臣子规劝进谏不被采纳。”“他的百姓不能忍受饥荒劳役的灾祸,三军在乾谿背叛了灵王。灵王独自行走,屏退随从,彷徨在山林之中,三天才见到他的涓人畴。灵王呼叫他说:‘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畴快步上前,灵王枕着他的大腿睡在地上。灵王睡着后,畴用土块枕着灵王而离开。灵王醒来后看不到人,于是匍匐前进想要进入棘闱。棘闱不接纳他,于是进入了芋尹申亥的家。”孔晁说:“棘,是楚国的邑名。闱,是门。”考察襄公二十六年的传文说“吴国攻打楚国,攻克棘”,四年的传文说“吴国攻打楚国,进入棘,把棘作为邑名”,可能是这样。

夏,五月,癸亥日,灵王在芋尹申亥家上吊自杀。癸亥,是五月二十六日,都在乙卯、丙辰之后,传文最后才说这件事,经文书写为四月,是错误的。

○“缢”字,音读作“豉”。

[疏]注“癸亥”到“月误”。

○正义说:这个癸亥的日子,实在是在乙卯、丙辰之后,传文先说这件事,是因为申亥寻找灵王,于是说灵王上吊,这是传文最后才说的。既然用五月统括癸亥的日子,而乙卯、丙辰也是五月的日子,虽然言语有颠倒,就让它们蒙受这五月的文字。刘炫说:杜预此注说经文书写四月,是错误的。考察上面的经注说,灵王实在五月死去,楚人生前灵王,本其始祸以赴。两注不同,认为杜预不对。现在知道不是这样,因为生前灵王,不知道死在五月,于是以四月始祸,说灵王之死,是他的错误之事,在文字上似乎不同,意义其实是一样的。刘以

为二注文异,而规杜氏,非也。

  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观从谓子干曰:

译因为两种注解的文字不同,却归咎于杜预,这是不对的。

申亥用他的两个女儿殉葬,并安葬了灵王。观从对子干说:

○殉,似俊反。谓子干,本或作谓子干曰。“不杀弃疾,虽得国,犹受祸也。”子干曰:“余不忍也。”子玉曰:“人将忍子,子玉,观从。吾不忍俟也。”乃行。国每夜骇曰:“王入矣!”相怨以灵王也。

  ○骇,户揩反。怨,丘勇反,下同。乙卯,夜,弃疾使周走而呼曰:“王至矣!”周,徧也。乙卯,十八日。

  ○呼,好故反,下同。徧音遍。国人大惊。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晳曰:“王至矣!国人杀君,司马将来矣!司马谓弃疾也。言司马见杀,以恐子干。君若早自图也,可以无辱。众怒如水火焉,不可为谋。”又有呼而走至者曰:“众至矣!”二子皆自杀。不书弑,君位未定也。

  ○弑,申志反。丙辰,弃疾即位,名曰熊居。葬子干于訾,实訾敖。不成君,无号谥者,楚皆谓之敖。

  ○熊音雄。

  [疏]注“不成”至“之敖”。正义曰:郏敖与此訾敖皆不成君,无号谥也。元年传云“葬王于郏,谓之郏敖”,此云“葬子于于訾,实訾敖”,并以地名冠敖,未知其故。又《世家》,楚之先君有若敖、宵敖,皆在位多年,亦称为敖,不知敖是何义。

  杀囚,衣之王服而流诸汉,乃取而葬之,以靖国人。使子旗为令尹。子旗,蔓成然。

  ○衣,於既反。旗音其。楚师还自徐,前年围徐之师。

  [疏]“楚师还自徐”。

  ○正义曰:上云“师及訾梁而溃”,此又云“楚师还自徐”者,上所云者是乾谿援师,此谓荡侯等五子伐徐师,故杜云前年围徐之师。

  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定二年,楚人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以军楚师於豫章。又柏举之役,吴人舍舟于淮汭,而自豫章与楚夹汉,此皆当在江北淮水南,盖后徙在江南豫章。

  ○五帅,所类反,谓荡侯、潘子、司马裻、嚣尹午、陵尹喜五人。见,贤遍反。汭,如锐反。平王封陈、蔡,复迁邑。复九年所迁邑。

  [疏]注“复九年所迁邑”。

  ○正义曰: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九年传云“迁城父人於陈”,“迁方城外人於许”,今“复迁邑”,则许还复叶方城外与城父人各复其本。

  致群赂,始举事时所货赂。

  ○赂音路。施舍宽民,宥罪举职。举职,脩废官。

  ○宥音又。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观从教子干杀弃疾,今召用之,明在君为君之义。

  ○为,于伪反。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佐卜人开龟兆。使枝如子躬聘于郑,且致犨、栎之田。犨、栎,本郑邑,楚中取之。平王新立,故还以赂郑。

  ○栎,力狄反。事毕,弗致。知郑自说服,不复须赂故。

  ○说音悦。复,扶又反,下将复使同。郑人请曰:“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犨、栎,敢请命。”对曰:“臣未闻命。”既复,王问犨、栎。降服而对降服,如今解冠也,谢违命。曰:“臣过失命,未之致也。”王执其手曰:“子毋勤。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王善其有权,有事将复使之。

  ○毋音无。

  [疏]“臣过”至“致也”。

  ○正义曰:言臣罪过,漏失君命,遗忘之,未之致与也。

  ○子毋勤。

  ○正义曰:言子毋以见使为勤劳。

  他年,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尚,庶几。

  ○极,其久反。

  [疏]“尚得天下”。

  ○正义曰:谓得为天子也。

  不吉,投龟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区区,小天下。

  ○诟,本又作询,呼豆反,徐许右反。呼,火故反。畀,必利反,徐甫至反,与也。余必自取之。”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初,共王无冢適,冢,大也。

  ○厌,於盐反。共音恭。適,丁历反,下无適音同。有宠子五人,无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群望,星辰山川。

  [疏]注“群望星辰山川”。

  ○正义曰:《楚语》云:“天子遍祀群神,诸侯

译殉,音俊。指子干,有的版本作“谓子干曰”。“如果不杀掉弃疾,即使得到国家,仍然会遭受祸患。”子干说:“我不忍心。”子玉说:“别人将忍心对你下手,子玉,观从。我忍不下去等待了。”于是出发。国人每晚都惊恐地说:“王进来了!”他们互相怨恨,因为灵王的关系。

骇,音户揩。怨,音丘勇,下文同。乙卯日夜里,弃疾让周奔跑着呼喊说:“王来了!”周,是遍的意思。乙卯,是十八日。

呼,音好故,下文同。徧音遍。国人非常惊慌。派遣蔓成然奔跑着去告诉子干、子晳说:“王来了!国人杀了君主,司马将要来了!司马指弃疾。说司马被杀,用来恐吓子干。君主如果早点为自己谋划,可以避免受辱。众人的愤怒像水火一样,无法为他们谋划。”又有奔跑着来呼喊的人说:“众人来了!”这两个人都自杀了。史书不记载为弑君,因为君位尚未确定。

弑,音申志。丙辰日,弃疾即位,名叫熊居。将子干葬在訾地,实际称为訾敖。没有成为国君,没有号谥的,楚国都称为敖。

熊音雄。

[疏]注“不成”到“之敖”。正义说:郏敖和这个訾敖都没有成为国君,没有号谥。元年传中说“将王葬在郏,称为郏敖”,这里说“将子干葬在訾,实际是訾敖”,都用地名冠以敖,不知道其中的缘故。又《世家》中,楚国的先君有若敖、宵敖,都在位多年,也称为敖,不知道敖是什么意思。

杀死囚犯,穿上王的衣服,流放到汉水,然后取回安葬,以安抚国人。任命子旗为令尹。子旗,是蔓成然。

衣,音於既。旗音其。楚国军队从徐地返回,这是前年围攻徐地的军队。

[疏]“楚师还自徐”。

正义说:上面说“军队到达訾梁而溃散”,这里又说“楚师从徐地返回”,上面所说的是乾谿的援军,这里指的是荡侯等五人讨伐徐地的军队,所以杜预说是前年围攻徐地的军队。

吴人在豫章打败了他们,俘获了他们的五位统帅。定公二年,楚人在豫章讨伐吴军。吴人在豫章展示船只,而暗中在巢地进军,在豫章包围楚军。又柏举之战,吴人在淮水弯曲处搁置船只,而从豫章与楚军夹汉水对峙,这些都应该在江北淮水南,大概后来迁徙到江南豫章。

五帅,音所类,指荡侯、潘子、司马裻、嚣尹午、陵尹喜五人。见,音贤遍。汭,音如锐。平王封赏陈、蔡,恢复迁徙的邑地。恢复九年所迁徙的邑地。

[疏]注“复九年所迁邑”。

正义说:成公十五年“许迁到叶”,九年传中说“将城父人迁到陈”,“将方城外人迁到许”,现在“恢复迁徙的邑地”,那么许就回到叶,方城外人与城父人各自回到原本的地方。

归还群赂,开始举事时所贿赂的财物。

赂音路。施行宽政,赦免罪过,举用官职。举职,是修废官。

宥音又。召见观从,王说:“只要是你想要的。”观从教唆子干杀弃疾,现在召用他,表明在君为君的道义。

为,音于伪。回答说:“我的祖先,辅佐开卜。”于是让他担任卜尹。辅佐卜人开启龟兆。派遣枝如子躬出使郑国,并且归还犨、栎的田地。犨、栎,本是郑国的邑地,楚国中途夺取。平王新立,所以归还以贿赂郑国。

栎,音力狄。事情办完,没有归还。知道郑国自己说服,不再需要贿赂的缘故。

说音悦。复,音扶又,下文将复使同。郑国人请求说:“听说在路上,将要命令寡君归还犨、栎,敢请问命令。”回答说:“臣没有听到命令。”回来之后,王询问犨、栎。降服而回答,降服,如今解冠一样,谢罪违命。说:“臣违背命令,没有归还。”王握着他的手说:“你不要劳累。暂且回去,我有事,会告诉你。”王欣赏他有权变,有事将再次派遣他。

毋音无。

[疏]“臣过”到“致也”。

正义说:说臣有罪过,漏失君命,遗忘之,没有归还。

○子毋勤。

正义说:说你不要以被派遣为劳累。

过了一年,芋尹申亥以王的灵柩报告,于是改葬。起初,灵王占卜说:“我还能够得到天下。”尚,是庶几。

极,音其久。

[疏]“尚得天下”。

正义说:指成为天子。

不吉利,扔掉龟甲辱骂上天而呼喊说:“这小小的天下而不给我,区区,指小天下。

诟,本又作询,音呼豆,徐音许右。呼,音火故。畀,音必利,徐音甫至,给予。我必定自己夺取。”百姓苦于王的贪得无厌,所以跟随叛乱像回家一样。起初,共王没有嫡长子,冢,是大。

厌,音於盐。共音恭。適,音丁历,下文无適音同。有五个受宠的儿子,没有嫡子立为继承人。于是对群望举行大祭,群望,是星辰山川。

[疏]注“群望星辰山川”。

正义说:《楚语》说:“天子遍祀群神,诸侯

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孔晁云:三辰,日、月、星也。祀天地,谓二王后也;非二王后,祭分野、山川而已。又元年传云:“辰为商星”,“参为晋星”,是诸侯得祭分野之星,知此群望是星辰山川也。於十二次鹑尾为楚,当祀翼轸之星及其国内山川。哀六年传曰:“江、汉、雎、漳,楚之望也。”其山盖荆山、衡山之类。

译祭祀天地、三辰以及该地所属的山川。”孔晁说:三辰,就是日、月、星。祭祀天地,是指二王后;如果不是二王后,只祭祀各自分野的星辰和本国的山川而已。又《左传》隐公元年的传文说:“辰是商星”,“参是晋星”,由此可知诸侯可以祭祀各自分野的星辰,明白这里的群望祭祀对象就是星辰和山川。在十二次中,鹑尾对应楚国,应当祭祀翼、轸二星以及楚国境内的山川。《左传》哀公六年传文说:“江、汉、雎、漳,是楚国所望祭的对象。”那些山大概是指荆山、衡山之类。

而祈曰:“请神择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徧以璧见於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於大室之庭,巴姬,共王妾。大室,祖庙。

  ○徧音遍。见,贤遍反,下注微见同。巴,必加反。埋,亡皆反。大室音泰。

  [疏]“徧以璧”。

  ○正义曰:谓以一璧徧见诸神,若神各一璧,乃多明无不当其上。

  ○注“巴姬共王妾”。

  ○正义曰:知者,襄十二年传云:“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彼秦女是夫人,明巴姬是妾。

  使五人齐,而长入拜。从长幼以次拜。

  ○齐,侧皆反,本又作斋。长,丁丈反,注及下同。康王跨之。过其上也。

  ○跨,苦化反。灵王肘加焉。子干、子晳皆远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纽。微见璧纽以为审识。

  ○肘,中九反。远,于万反。厌,於甲反,徐又於辄反。纽,女九反。识,申志反,又如字。斗韦龟属成然焉,如其将立,故讬其子。

  ○属音烛。且曰:“弃礼违命,楚其危哉。”弃立长之礼,违当璧之命,终致灵王之乱。子干归,韩宣子问於叔向曰:“子干其济乎?”对曰:“难。”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何难?”宣子谓弃疾亲恃子干,共同好恶,故言如市贾同利以相求。

  ○贾音古。好恶并如字,又上呼报反,下乌路反,下皆仿此。对曰:“无与同好,谁与同恶?言弃疾本不与子干同好,则亦不得同恶。取国有五难:有宠而无人,一也;宠须贤人而固。有人而无主,二也;虽有贤人,当须内主为应。

  ○应,应对之应。有主而无谋,三也;谋,策谋也。有谋而无民,四也;民,众。有民而无德,五也。四者既备,当以德成。子干在晋十三年矣,晋、楚之从,不闻达者,可谓无人。晋楚之士从子干游,皆非达人。族尽亲叛,可谓无主。无亲族在楚。无衅而动,可谓无谋。召子干时,楚未有大衅。

  ○衅,许靳反。为羁终世,可谓无民。终身羁客在晋,是无民。亡无爱徵,可谓无德。楚人无爱念之者。

  [疏]“亡无爱徵”。

  ○正义曰:子干之亡,楚人无爱念之徵验也。

  王虐而不忌,灵王暴虐,无所畏忌,将自亡。楚君子干涉五难以弑旧君,谁能济之?言楚借君子干以弑灵王,终无能成。有楚国者,其弃疾乎!君陈、蔡,城外属焉。城,方城也。时穿封戌既死,弃疾并领陈事。苛慝不作,盗贼伏隐,私欲不违,不以私欲违民事。

  ○苛音何,本或作荷,音同,下同。慝,他得反。民无怨心。先神命之,先神谓群望。

  [疏]“先神命之”。

  ○正义曰:楚国既封,即有三望。三望起於先代,故曰先神。

  国民信之,羋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获神,一也。当璧拜。

  ○羋,弥尔反。有民,二也。民信之。令德,三也。无苛慝。宠贵,四也。贵妃子。居常,五也。弃疾,季。有五利以去五难,谁能害之?子干之官,则右尹也。数其贵宠,则庶子也。以神所命,则又远之。其贵亡矣,位不尊。

  ○去,起吕反。数,所主反。远,于万反。亡矣音无,又如字。其宠弃矣,父既没故。

  [疏]“其贵”至“弃矣”。

  ○正义曰:亡,无也。其贵位则无矣,其宠爱之者又弃矣。然则父死,弃疾宠亦弃。独言子干者,以子干母贱,唯恃父宠,宠又弃矣,则无恃讬,故专属子干。

  民无怀焉,非令德。国无与焉,无内主。将何以立?”宣子曰:“齐桓、晋文,不亦是乎?”皆庶贱。对曰:“齐桓,卫姬之子也,有宠於僖。卫姬,齐僖公妾。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以为辅佐,有莒、卫以为外主,齐桓出奔莒、卫,有舅氏之助。有国、高以为内主。国氏、高氏,齐上卿。

  [疏]注“国氏高氏”。

  ○正义曰:僖十二年传管仲云:“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是也。

  从善如流,言其疾也。下善齐肃,齐,严

译于是祈祷说:“请神灵在五个人中做出选择,让被选中的人主持国家大事。”于是拿着玉璧遍祭群神,说:“对着玉璧下拜的人,就是神灵所确立的君主,谁敢违背呢?”随后便与巴姬秘密地将玉璧埋在大室的庭院里。巴姬是共王的妾室。大室是祖庙。

让五个人斋戒,然后按长幼次序进入拜祭。康王跨过了玉璧。灵王用手肘压在玉璧上。子干、子晳都远离玉璧。平王年幼,被人抱着进入,拜了两拜,都压住了玉璧的系绳。稍微露出玉璧的系绳,以便仔细辨认。斗韦龟嘱托成然,就像将要拥立他一样,所以托付自己的儿子给他。并且说:“抛弃礼制,违背神命,楚国就危险了。”抛弃立长子的礼制,违背对着玉璧下拜的神命,最终导致了灵王的祸乱。子干回国后,韩宣子问叔向说:“子干能成功吗?”回答说:“很难。”宣子说:“有共同恶习的人互相勾结,就像市场上的商人一样,为什么难呢?”宣子认为弃疾亲近并倚仗子干,有着共同的喜好和厌恶,所以说像市场商人为了利益而互相勾结。回答说:“没有人与他喜好相同,谁与他厌恶相同呢?意思是弃疾本来不与子干喜好相同,也就不能与他厌恶相同。夺取国家有五种困难:受到宠爱却没有贤人辅佐,这是第一;宠爱需要贤人来巩固。有贤人却没有内应,这是第二;虽然有贤人,应当需要有内部的主谋呼应。有内应却没有谋略,这是第三;谋略,指计策谋划。有谋略却没有民众支持,这是第四;民众,指众人。有民众支持却没有德行,这是第五。这四种条件都具备后,应当用德行来成就大业。子干在晋国十三年了,晋国和楚国跟随他的人,没听说有通达事理的人,可以说是没有贤人。晋国和楚国的士人跟随子干交往,都不是通达事理的人。宗族灭绝,亲人背叛,可以说是没有内应。没有亲族在楚国。没有可乘之机就行动,可以说是没有谋略。召子干回国时,楚国还没有大的祸乱。终身作为羁旅之人,可以说是没有民众。终身作为客人在晋国,就是没有民众。流亡时没有被人爱戴的迹象,可以说是没有德行。楚国人没有爱戴怀念他的人。

灵王暴虐而不加忌惮,灵王暴虐,无所畏惧,将会自取灭亡。楚国君子凭借五种困难来弑杀旧君,谁能成功呢?意思是楚国借君子干来弑杀灵王,最终没有人能成功。拥有楚国的,大概是弃疾吧!他镇守陈、蔡两地,方城以外的地区都隶属于他。苛刻邪恶的事情不做,盗贼潜伏隐藏,不违背私欲,不因为私欲违背民事。民众没有怨恨之心。先前的神灵已经任命了他,先前的神灵指群神。国民信任他,羋姓发生动乱,一定由最小的儿子即位,这是楚国的惯例。获得神灵的任命,这是第一。对着玉璧下拜。有民众支持,这是第二。民众信任他。有美好的德行,这是第三。没有苛刻邪恶。受到宠爱尊贵,这是第四。他是贵妃的儿子。居于常位,这是第五。弃疾是最小的儿子。有五种有利条件来消除五种困难,谁能害他呢?子干的官职,只是右尹罢了。计算他的尊贵和宠爱,只是庶子罢了。按照神灵的任命,他又远离了玉璧。他的尊贵已经没有了,地位不尊贵。他的宠爱也被抛弃了,父亲已经去世的缘故。

民众没有怀念他的,不是美好的德行。国家没有人与他同心,没有内应。将凭什么即位呢?”宣子说:“齐桓公、晋文公,不也是这样吗?”都是庶出且地位卑微。回答说:“齐桓公是卫姬的儿子,受到齐僖公的宠爱。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作为辅佐,有莒国、卫国作为外部的支持,齐桓公出逃到莒国、卫国,有舅家的帮助。有国氏、高氏作为内部的支持。国氏、高氏,是齐国的上卿。听从善言像水流一样迅速,形容他行动快。下属善良且严肃恭敬,严肃,指严厉。”

也。肃,敬也。

  ○下,遂嫁反。齐,侧皆反,注同。不藏贿,清也。

译也。肃,就是恭敬。

○下,音遂嫁。齐,音侧皆,注同。不藏贿,就是清廉。

○贿,呼罪反。不从欲,俭也。

  ○从,子用反。施舍不倦,施舍,犹言布恩德。求善不厌,是以有国,不亦宜乎?我先君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宠於献。好学而不贰,言笃志。

  ○厌,於艳反。好,呼报反。生十七年,有士五人。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五士从出。

  ○衰,初危反。颉,咖结反。从,才用反。有先大夫子馀、子犯以为腹心,子馀,赵衰。子犯,狐偃。有魏犨、贾佗以为股肱,魏犨,魏武子也。称五人而说四士,贾佗又不在本数,盖叔向所贤。

  ○佗,徒何反。

  [疏]注“魏焠”至“所贤”。

  ○正义曰:上言五人,直举其数,下说四士,独据有贤也。五人内不数贾佗者,佗以公族从文公,不在五人之数也,盖叔向言之意,所将为贤即言之。

  有齐、宋、秦、楚以为外主,齐妻以女,宋赠以马,楚王享之,秦伯纳之。

  ○妻,七计反。有栾、郤、狐、先以为内主。谓栾枝、郤縠、狐突、先轸也。

  ○栾,鲁官反。郤,夫逆反。縠,户木反。亡十九年,守志弥笃。惠、怀弃民,惠公、怀公,不恤民也。民从而与之。献无异亲,民无异望,献公之子九人,唯文公在。天方相晋,将何以代文?此二君者,异於子干。共有宠子,国有奥主。谓弃疾也。

  ○相,息亮反,下同。共音恭。奥,乌报反。

  [疏]“国有奥主”。

  ○正义曰:室内西南隅谓之奥。奥是内之义。奥主,国内之主,故谓弃疾也。

  无施於民,无援於外,去晋而不送,归楚而不逆,何以冀国?”传言子干所以蒙弑君之名,弃疾所以得国。

  ○施,式豉反。

  晋成虒祁,在八年。

  ○虒音斯。诸侯朝而归者,皆有贰心。贱其奢也。为取郠故,取郠在十年。

  ○为,于伪反。郠,亡杏反。晋将以诸侯来讨。叔向曰:“诸侯不可以不示威。”知晋德薄,欲以威服之。乃并徵会,告于吴。秋,晋侯会吴子于良。下邳有良城县。

  ○邳,皮悲反。水道不可,吴子辞,乃还。辞不会。

  [疏]“水道不可”。

  ○正义曰:吴地水行,故谓水道不可,谓水路不通。吴子既辞,晋侯乃还,向平丘之会。

  七月,丙寅,治兵于邾南,甲车四千乘,三十万人。

  ○乘,绳证反,下及注皆同。羊舌鲋摄司马,鲋,叔向弟也。摄,兼官。

  ○鲋音附。遂合诸侯于平丘。子产、子大叔相郑伯以会。子产以幄幕九张行。幄幕,军旅之帐。

  ○幄,於角反。幕音莫。四合象宫室曰幄,在上曰幕。

  [疏]“幄幕九张”。

  ○正义曰:《周礼 幕人》“掌帷、幕、幄、帟、绶之事”。郑玄云:“王出宫则有是事,在旁曰帷,在上曰幕”,“皆以布为之”。“四合象宫室曰幄,王所居之帐也。帟,王在幕若幄中坐上承尘,幄帟皆以缯为之。凡四物者,以绶连系焉。”然则幕与幄异,幕大而幄小,幄在幕下张之。“幄幕九张”,盖九幄、九幕也。

  子大叔以四十,既而悔之,每舍损焉。及会,亦如之。亦九张也。传言子产之適宜,大叔之从善。次于卫地,叔鲋求货於卫,淫刍荛者。欲使卫患之而致货。

  ○刍,初俱反。《说文》云:刈草也。荛,如遥反。饲牲曰刍,草薪曰荛。

  [疏]“刍荛”。

  ○正义曰:《周礼 充人》:“掌系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则系于牢刍之三月。”《说文》云:“荛,薪也,从廾。”然则刍者,饲牛马之草也。荛者,共燃火之草也。

  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锦,屠伯,卫大夫。

  ○屠音徒。馈,其位反。箧,苦协反。曰:“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屋宇之下,喻近也。而敢有异志?刍荛者异於他日,敢请之。”请止之。叔向受羹反锦,受羹示不逆其意,且非货。曰:“晋有羊舌鲋者,渎货无厌,渎,数也。

  ○渎,徒木反。厌,於盐反。数音朔。亦将及矣,将及祸

译○贿,音罪。不纵容欲望,就是节俭。

○从,音用。施舍恩德不知疲倦,施舍,是说布施恩德。追求善行不知满足,因此能保有国家,不也是应当的吗?我先君文公,是狐季姬的儿子,受献公宠爱。爱好学习而意志专一,是说志向坚定。

○厌,音艳。好,音报。文公出生十七年,有五位士人。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这五位士人跟随文公出逃。

○衰,音危。颉,音结。从,音才。有先大夫赵衰、狐偃作为心腹,赵衰即子馀,狐偃即子犯。有魏犨、贾佗作为股肱,魏犨就是魏武子。列举五人却只详说四位士人,贾佗又不在原数之中,大概是因为叔向认为他们贤能。

○佗,音何。

[疏]注“魏焠”至“所贤”。

○正义说:上文说五人,只是举出人数,下文说四位士人,是单独依据他们的贤能而言。五人之中不计算贾佗,是因为贾佗以公族身份跟随文公,不在那五人之列,大概是叔向说话的本意,将要称许贤能的人就提及他们。

有齐、宋、秦、楚作为外部的宗主,齐国把女儿嫁给文公,宋国赠送马匹,楚王设宴款待他,秦伯接纳他。

○妻,音计。有栾、郤、狐、先作为内部的宗主。指栾枝、郤縠、狐突、先轸。

○栾,音官。郤,音逆。縠,音木。流亡十九年,坚守志向更加坚定。惠公、怀公抛弃百姓,惠公、怀公,是不体恤百姓。百姓于是跟随文公。献公没有特别的亲近之人,百姓没有其他的期望,献公的儿子有九个,只有文公还在。上天正保佑晋国,将用什么来取代文公?这两位君主,与子干不同。都有受宠的儿子,国内有深居内室的主君。指弃疾。

○相,音亮,下文同。共,音恭。奥,音报。

[疏]“国有奥主”。

○正义说:室内西南角称为奥。奥是内部的意思。奥主,是国内的主君,所以指弃疾。

没有对百姓施恩,没有外部的援助,离开晋国时没有人送行,回到楚国时没有人迎接,凭什么希望得到国家?”这是传言解释子干之所以蒙受弑君之名,弃疾之所以得到国家的原因。

○施,音豉。

晋国建成虒祁宫,在八年。

○虒,音斯。诸侯朝见后回去的,都有二心。轻视晋国的奢侈。为了夺取郠的缘故,夺取郠在十年。

○为,音伪。郠,音杏。晋国将率领诸侯前来讨伐。叔向说:“诸侯不可以不展示威势。”知道晋国德行浅薄,想用威势使他们服从。于是同时征召会盟,告知吴国。秋天,晋侯在良地会见吴子。下邳有良城县。

○邳,音悲。水路不通,吴子推辞,于是返回。推辞不会盟。

[疏]“水道不可”。

○正义说:吴地水路通行,所以说水路不通,是指水路无法抵达。吴子既然推辞,晋侯于是返回,前往平丘之会。

七月,丙寅日,在邾南整顿军队,兵车四千乘,士兵三十万。

○乘,音证,下文及注都相同。羊舌鲋代理司马,鲋,是叔向的弟弟。摄,兼任官职。

○鲋,音附。于是在平丘会合诸侯。子产、子大叔辅佐郑伯与会。子产带着九张帷帐出行。幄幕,是军旅中的帐篷。

○幄,音角。幕,音莫。四面围合像宫室叫幄,在上面覆盖的叫幕。

[疏]“幄幕九张”。

○正义说:《周礼·幕人》“掌管帷、幕、幄、帟、绶的事务”。郑玄说:“君王离开宫室就有这些事物,在旁边的叫帷,在上方的叫幕”,“都用布制成”。“四面围合像宫室叫幄,是君王居住的帐篷。帟,是君王在幕或幄中坐下时承接灰尘的顶棚,幄和帟都用丝织品制成。这四样东西,用绶带连接系住。”那么幕和幄不同,幕大而幄小,幄在幕下张开。“幄幕九张”,大概是九张幄、九张幕。

子大叔带着四十张,后来后悔了,每次驻扎都减少一些。到会盟时,也像子产那样。也是九张。这是传言说明子产的适宜,大叔的从善。驻扎在卫国地界,叔鲋向卫国索求财物,侵扰割草打柴的人。想让卫国感到困扰而送来财物。

○刍,音俱。《说文》说:割草。荛,音遥。喂牲畜叫刍,柴草叫荛。

[疏]“刍荛”。

○正义说:《周礼·充人》:“掌管系养祭祀用的纯色牲畜。祭祀五帝,就把牲畜系在牢里喂草三个月。”《说文》说:“荛,柴草,从廾。”那么刍是喂牛马的草。荛是供燃烧的草。

卫人派屠伯送给叔向肉羹,并送上一箱锦缎,屠伯,是卫国大夫。

○屠,音徒。馈,音位。箧,音协。说:“诸侯侍奉晋国,不敢有二心,何况卫国在君王的屋檐下,屋檐之下,比喻亲近。怎敢有异心?割草打柴的人与往日不同,斗胆请求制止。”请求停止侵扰。叔向接受了肉羹退回锦缎,接受肉羹表示不违背对方好意,且不是受贿。说:“晋国有个羊舌鲋,贪求财物不知满足,渎,是频繁的意思。

○渎,音木。厌,音盐。数,音朔。也将要遭殃了,将要遭遇祸患

。为此役也。役,事也。

  ○为,如字,或于伪反。

  [疏]“为此役”。

译为了这次军事行动。役,就是事。

○“为”字,读如本字,或者读作“伪”的音。

[疏]“为此役”。

○正义曰:言叔鲋为此淫刍荛之事也。

  子若以君命赐之,其已。”客从之。未退而禁之。禁刍荛者。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有贰心故。晋侯使叔向告刘献公,献公,王卿士刘子。曰:“抑齐人不盟,若之何?”对曰:“盟以厎信。厎,致也。

  ○厎音旨。君苟有信,诸侯不贰,何患焉?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虽齐不许,君庸多矣。董,督也。庸,功也。讨之有辞,故功多也。

  [疏]“董督”至“多也”。正义曰:《释诂》云:“董,督,正也”,是董为督也。又云:“庸,劳”,劳亦功也。讨之有辞,则前敌易克,故功多也。

  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天子大夫称老。元戎,戎车在前者。启,开也。行,道也。

  [疏]“天子之老”。

  ○正义曰:上注云“献公,王卿士”,此注云“天子大夫称老”。老者是大夫之总名。《诗》云“方叔元老”,《毛传》云:“方叔,卿士,命而为将”是卿士称老也。《曲礼》云:“五官之长曰伯”,“自称於诸侯曰天子之老。”彼谓三公也。如彼文,则三公乃得称天子之老。卿亦得称老者,彼说三公之事,言三公之自称耳,不言卿之自称不得同三公也。《曲礼》又云:“诸侯使人於诸侯,使者曰寡君之老。”诸侯之使尚得称老,明知天子之卿得称天子之老也。

  ○“元戎”至“启行”。

  ○正义曰:《诗 小雅 六月》之篇也。元,大也。大戎,戎车之大,在军前者也。启,开;行,道;常训耳。

  迟速唯君。”欲佐晋讨齐。叔向告于齐曰:“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为请。”对曰:“诸侯讨贰,则有寻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寻?”讬用命以拒晋。叔向曰:“国家之败,有事而无业,事则不经。业,贡赋之业。有业而无礼,经则不序。须礼而有次序。有礼而无威,序则不共。礼须威严而后共。有威而不昭,共则不明。威须昭告神明,而后信义著。不明弃共,百事不终,所由倾覆也。信义不明则弃威,不威弃礼。无礼无经,无经无业,故百事不成。

  ○覆,芳服反。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志,识也。岁聘以脩其职业。间朝以讲礼,三年而一朝,正班爵之义,率长幼之序。

  ○间,间厕之间。长,丁丈反。再朝而会以示威,六年而一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十二年而一盟,所以昭信义也。凡八聘四朝再会,主一巡守,盟于方岳之下。

  ○守,手又反。岳音岳。志业於好,聘也。

  ○好,呼报反,下注同好同。讲礼於等,朝也。示威於众,会也。昭明於神,盟也。自古以来,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恒由是兴。晋礼主盟,依先王、先公旧礼,主诸侯盟。惧有不治,奉承齐牺,齐盟之牺牲。

  ○治,直吏反,旧如字。牺,许宜反。而布诸君,求终事也。终,竟也。君曰:‘余必废之,何齐之有?’唯君图之,寡君闻命矣!”齐人惧,对曰:“小国言之,大国制之,敢不听从?既闻命矣,敬共以往,迟速唯君。”叔向曰:“诸侯有间矣,间,隙也。

  [疏]“叔向”至“命矣”。

  ○正义曰:叔向此言,论聘、朝、会、盟四事。意在言盟,并说会、朝、聘,为次序耳。国家之所以败也,有交好之事,而无贡赋之业,交好之事不得常矣。有贡赋之常,而无上下之礼,事虽有常,则不次序矣。有上下之礼,而无可畏之威,虽有次序,则不共敬矣。有可畏之威,而不昭告神明,虽为共敬,则不明著矣。信义不明,弃共敬也。承事不共敬,弃次序也。班位不序,弃常度也。徵命不常,弃事宜也。事既弃矣,则百事不终,国家所由倾覆,只为此也。圣人知其不可,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每岁令大夫一聘天子,以志识贡赋之业,间一岁,诸侯亲自入朝,以讲习上下之礼。天子於诸侯再朝而一大会,以示可畏之威。再会而一为盟誓,以显诸侯之昭明者也。志识

译○正义说:这是说叔鲋做了这种淫乱采樵之事。

您如果以君主的命令赏赐给他们,那就罢了。”客人听从了他。还没退下就禁止了。禁止采樵的人。晋国人打算重申盟约,齐国人不同意。因为有二心的缘故。晋侯派叔向去告诉刘献公,献公,是周王卿士刘子。说:“如果齐人不结盟,该怎么办?”回答说:“盟约是用来确立信用的。厎,就是致。

○厎音旨。君主如果有信用,诸侯就不会有二心,还担心什么呢?用文辞去告知他们,用军队去督促他们,即使齐国不答应,君主也能建立很多功业。董,就是督。庸,就是功。讨伐他们有理由,所以功业多。

[疏]“董督”到“多也”。正义说:《释诂》说:“董,督,正也”,所以董就是督。又说:“庸,劳”,劳也就是功。讨伐他们有理由,那么前方的敌人容易攻克,所以功业多。

天子的老臣,请求率领天子的赋税军队,元戎十辆战车,来率先开路。天子的大夫称为老。元戎,是走在前面的战车。启,就是开。行,就是道。

[疏]“天子之老”。

○正义说:上面的注释说“献公,是王卿士”,这里的注释说“天子的大夫称为老”。老是大夫的总称。《诗经》说“方叔元老”,《毛传》说:“方叔,是卿士,受命担任将领”,所以卿士称为老。《曲礼》说:“五官之长称为伯”,“在诸侯面前自称称为天子之老。”那是指三公。按照那篇文章,那么只有三公才能称为天子之老。卿也能称为老的,那是讲三公的事,说的是三公的自称,并没有说卿的自称不能和三公一样。《曲礼》又说:“诸侯派使者去诸侯那里,使者说寡君的老臣。”诸侯的使者尚且能称为老,就知道天子的卿能称为天子之老了。

○“元戎”到“启行”。

○正义说:这是《诗经·小雅·六月》中的篇章。元,是大。大戎,是战车中最大的,在军队前面的。启,是开;行,是道;这是常见的训释。

快慢由您决定。”想要帮助晋国讨伐齐国。叔向告诉齐国说:“诸侯寻求结盟,已经在这里了。现在您认为不利,我们国君为此请求。”回答说:“诸侯讨伐有二心的人,就有重申盟约。如果都服从命令,何必重申盟约?”借服从命令来拒绝晋国。叔向说:“国家的败亡,是有交好之事却没有贡赋之业,交好之事就不合常理。业,是贡赋之业。有贡赋之业却没有礼,合乎常理就没有次序。需要礼才有次序。有礼却没有威严,有次序就不恭敬。礼需要威严而后恭敬。有威严却不昭告神明,恭敬就不明显。威严需要昭告神明,而后信义显著。信义不明显就抛弃恭敬,百事不能完成,这就是倾覆的原因。信义不明显就抛弃威严,不威严就抛弃礼。无礼就不合常理,不合常理就没有贡赋之业,所以百事不成。

○覆,芳服反。所以圣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住贡赋之业,志,就是识。每年聘问以修习他们的职业。隔年朝见以讲习礼,三年朝见一次,端正班爵之义,遵循长幼之序。

○间,间厕之间。长,丁丈反。朝见两次就聚会以示威严,六年聚会一次,以此训导上下之则,节制财用。聚会两次就结盟以显昭明。十二年结盟一次,以此来昭示信义。总共八次聘问四次朝见两次聚会,主持一次巡守,在方岳之下结盟。

○守,手又反。岳音岳。在友好中记住贡赋之业,是聘问。

○好,呼报反,下注同好同。在等级中讲习礼,是朝见。在众人中示威严,是聚会。在神明中昭示信义,是结盟。自古以来,没有谁违背过。存亡之道,总是由此兴起。晋国依礼主持盟约,依据先王、先公的旧礼,主持诸侯盟约。害怕有不治之事,奉承齐国的牺牲。

○治,直吏反,旧如字。牺,许宜反。而布告各位君主,以求完成大事。终,就是竟。您说:‘我一定废除它,齐国有什么?’请您考虑,我们国君听命了!”齐国人害怕,回答说:“小国说话,大国制定,敢不听从?已经听命了,恭敬地准备前往,快慢由您决定。”叔向说:“诸侯之间有间隙了,间,就是隙。

[疏]“叔向”到“命矣”。

○正义说:叔向这番话,论述聘、朝、会、盟四件事。意在说盟,并说会、朝、聘,是为了次序。国家之所以败亡,是有交好之事,却没有贡赋之业,交好之事就不能常久了。有贡赋之常,却没有上下之礼,事虽然有常,就没有次序了。有上下之礼,却没有可畏之威,虽然有次序,就不恭敬了。有可畏之威,却不昭告神明,虽然恭敬,就不明显了。信义不明显,就抛弃恭敬。承事不恭敬,就抛弃次序。班位不次序,就抛弃常度。徵命不常,就抛弃事宜。事既抛弃了,那么百事不能完成,国家所由倾覆,只因为这个。圣人知道这不可行,所以圣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派大夫一次聘问天子,以记住贡赋之业,隔一年,诸侯亲自入朝,以讲习上下之礼。天子在诸侯朝见两次后举行一次大会,以示可畏之威。聚会两次后举行一次盟誓,以显诸侯之昭明。记住

贡赋之业,在於交好,故使聘也。讲习上下之礼,在於等差,故使朝也。示可畏之威,在於众聚,故为会也。昭明德之信,在於告神,故为盟也。自古以来,遵行此法,未之有失也。国家存亡之道,恒由是兴,为之则存,废之则亡,存亡起於此也。今晋以先王之礼,主诸侯之盟,惧诸侯之事有不治理者,奉承齐盟所用之牺牲以来至此,而布诸齐君,求终竟盟约之事也。君言曰:“今余必废之,何齐盟之有?”必如此语,唯君自图谋之。寡君闻君之命矣!言晋知齐必背盟,即欲与之战。

译贡赋的事务,在于交好,所以派遣使者聘问。讲习上下尊卑的礼仪,在于等级差别,所以派遣使者朝见。展示令人畏惧的威严,在于众人聚集,所以举行会盟。昭示光明德行的诚信,在于向神灵祷告,所以订立盟约。自古以来,遵循实行这些法则,没有出现过失误。国家存亡的道理,常常由此兴盛,实行它就能生存,废弃它就会灭亡,存亡的关键就在于此。如今晋国凭借先王的礼制,主持诸侯的盟会,担心诸侯的事务有治理不善的地方,捧着用于齐盟的牺牲来到此地,并陈列给齐国国君,以求最终完成盟约之事。您却说:“如今我必定废弃它,还谈什么齐盟?”如果一定要这样说,那就请国君自己谋划吧。我们国君已经听到了您的命令!意思是晋国知道齐国必定背弃盟约,就打算与它交战。

○注“业贡赋之业”。

  ○正义曰:下句覆述此事云:“岁聘之志业。”每年聘者,所以共贡赋耳。知此业者,是贡赋之业也。下又云:“志业於好”,说聘事而谓之好,则好谓交好。诸侯、天子虽尊卑不同,亦是交好。然则有事者,谓有交好之事也。不经者,经训常也,谓交好不常也,或聘不以时,或贡赋不充,是不常也。

  ○注“威须”至“义著”。

  ○正义曰:昭亦明也。昭为昭告神祇,明谓信义明著。言会虽示威,威犹未著,必须昭告神明,以要束其心,而后天子信义始得明著於天下矣。

  ○注“信义”至“不成”。

  ○正义曰:杜以信义不明,威无可畏,则是弃威也。不畏威则礼不行,是弃礼也。无礼则无经,无经则无业,故百事所以不成。刘炫以此传四文皆缘上事而致下事,其上则事、业、礼、威,所致则经、序、共、明。传既言“不明弃共”,自然当云“不共弃序”,“不序弃经”“不经弃事”。今杜云“不明则弃威,不威弃礼,无礼无经,无经无业”,以杜违背传文而规杜失。今知刘义非者,杜以“不明弃共”,“不共弃序”,“不序弃经”,“不经弃事”,自是传文分明。但传云“百事不终”,明知非徒“弃共”、“弃序”,其威礼亦弃也。杜与传共为表里,非是违传。刘不解杜意,妄为规过,谬矣。

  ○注“志识”至“职业”。

  ○正义曰:志是记识,故为识也。岁岁使於天子,所以献其贡赋,令诸国各自记其职贡,是脩其职业也。

  ○注“三年”至“之序”。

  ○正义曰:间朝者,据聘为言也。既云岁聘,因从聘岁为始,更间一年乃朝,故知间朝是三年而一朝也。“朝以正班爵之义,率长幼之序”,与下注“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皆庄二十三年传文也。

  ○注“十二”至“之下”。

  ○正义曰:显、昭、明三字,皆为明也。十二年而为一盟者,大明黜陟之法,诸侯之有明德者,表显升进之於此盟,以光显诸侯有昭明之德者。告誓神明,所以昭明王之信义,以示黜陟必有信也。计此十二年间,凡八聘、四朝、再会、一盟方岳之下也。《尚书 周官》曰:“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如彼文,六年五服诸侯一时朝王,即此再朝而会是也。此传之文与《尚书》正合。杜言巡守盟于方岳,暗与彼义符同,明此是周典之旧法也。而《周礼》之文,不载此法。《大行人》云:“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物。”“男服,三岁壹见,其贡器物”。“采服,四岁壹见,其贡服物”。“卫服,五岁壹见,其贡材物”。“要服,六岁壹见,其贡货物”。先儒说《周礼》者,皆以彼为六服,诸侯各以服数来朝,与此传文无由得合。先达通儒未有解者,古书亡灭,不可备知。然则《尚书 周官》是成王号令之辞,《尚书》之言定是正法,《左氏》复与彼合,言必不虚。《周礼》又是明文,不得不信。盖周公、成王之时,即自有此二法也。又《周礼》每岁壹见,唯言贡物,何必见者即是亲朝,各计道路短长,或当遣使贡耳。先儒谓彼为朝,未有明据。《大行人》又云:“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巡守之岁,《周礼》同於《尚书》,六年一朝,《尚书》何以违礼?又《大宗伯》云:“时见曰会,殷见曰同。”郑玄以为时见“无常期”也。“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合诸侯而命事焉”。“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谓之殷见。郑以时见无常期者,出自郑之意耳,非有明文可据也。“殷见”是此“再会而盟”,“时见”当此“再朝而会”,未必即如郑说,“时见”为“无常期”也。盖此传及《尚书》是正礼也。《大行人》岁壹见者,是遣使贡物,非亲朝也。今此上聘朝会,虽以为诸侯於天子之礼,然诸侯相朝亦当然也,故云“志业於好,讲礼於等,示威於众”,其“昭明於神

译○注“业贡赋之业”。

○正义说:下文再次叙述此事说:“岁聘之志业。”每年派遣使者聘问,是为了共同完成贡赋。知道这个“业”,就是贡赋之业。下文又说:“志业于好”,谈论聘问之事而称之为“好”,那么“好”就是指交好。诸侯与天子虽然尊卑不同,也是交好。那么所谓“有事”,就是指有交好之事。“不经”,“经”训为常,指交好不常,或者聘问不按时,或者贡赋不充足,这就是不常。

○注“威须”至“义著”。

○正义说:“昭”也是明的意思。“昭”指昭告神祇,“明”指信义明显。说会盟虽然展示威严,但威严尚未显著,必须昭告神明,来约束他们的心,然后天子的信义才能明显地昭示于天下。

○注“信义”至“不成”。

○正义说:杜预认为信义不明,威严就无可畏惧,这就是抛弃威严。不畏惧威严,礼制就不能施行,这就是抛弃礼制。没有礼制就没有常规,没有常规就没有事业,所以百事都不能成功。刘炫认为这篇传文的四句话都是承上启下,上面的则是事、业、礼、威,导致的则是经、序、共、明。传文既然说“不明弃共”,自然应当说“不共弃序”、“不序弃经”、“不经弃事”。现在杜预说“不明则弃威,不威弃礼,无礼无经,无经无业”,认为杜预违背了传文而指责杜预的过失。现在知道刘炫的说法不对,杜预以“不明弃共”、“不共弃序”、“不序弃经”、“不经弃事”,这本来就是传文的意思。只是传文说“百事不终”,明显知道不仅仅是“弃共”、“弃序”,威严和礼制也被抛弃了。杜预与传文互为表里,并不是违背传文。刘炫不理解杜预的意思,妄加指责,是错误的。

○注“志识”至“职业”。

○正义说:“志”是记识,所以就是识。年年派使者去天子那里,是为了进献贡赋,让各国各自记住自己的职贡,这就是修明他们的职业。

○注“三年”至“之序”。

○正义说:“间朝”,是根据聘问来说的。既然说每年聘问,就从聘问的那一年开始,再隔一年才朝见,所以知道间朝是三年一朝。“朝以正班爵之义,率长幼之序”,与下文注“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都是庄公二十三年传文的内容。

○注“十二”至“之下”。

○正义说:“显”、“昭”、“明”三个字,都是明的意思。十二年举行一次盟誓,是为了大明黜陟的法度,诸侯中有明德的人,在此盟誓中表彰显扬并升进他们,以光显诸侯中有昭明之德的人。告誓神明,是为了昭明天子的信义,以显示黜陟必定守信。计算这十二年间,共有八次聘问、四次朝见、两次会盟、一次在方岳之下盟誓。《尚书·周官》说:“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考制度于四岳。诸侯各朝于方岳,大明黜陟。”按照那篇文章,六年五服诸侯同时朝见天子,就是这里的两次朝见而会盟。这篇传文与《尚书》完全符合。杜预说巡守盟于方岳,暗中与那篇文章的意思相符,说明这是周代典章的旧法。而《周礼》的文章,没有记载这种法度。《大行人》说:“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甸服,二岁壹见,其贡嫔物。”“男服,三岁壹见,其贡器物。”“采服,四岁壹见,其贡服物。”“卫服,五岁壹见,其贡材物。”“要服,六岁壹见,其贡货物。”先儒解说《周礼》的人,都把那作为六服,诸侯各自按照服数来朝见,与这篇传文无法相合。先达通儒没有解释的,古书亡佚,不能完备地知道。那么《尚书·周官》是成王的号令之辞,《尚书》的话一定是正法,《左氏》又与它相合,言语必定不虚。《周礼》又是明文,不得不信。大概周公、成王之时,就自有这两种法度。又《周礼》每年一见,只说贡物,何必见者就是亲自朝见,各自计算道路长短,或许应当派遣使者进贡罢了。先儒说那是朝见,没有明确的依据。《大行人》又说:“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巡守之年,《周礼》与《尚书》相同,六年一朝,《尚书》为何违背礼制?又《大宗伯》说:“时见曰会,殷见曰同。”郑玄认为时见是“无常期”。“诸侯有不顺服的,王将有征讨之事”,“合诸侯而命事焉”。“十二岁王如不巡守,则六服尽朝”,称为殷见。郑玄认为时见无常期,出自郑玄自己的意思,没有明文可据。“殷见”是这里的“再会而盟”,“时见”对应这里的“再朝而会”,未必就像郑玄所说,“时见”是“无常期”。大概这篇传文及《尚书》是正礼。《大行人》每年一见的,是派遣使者进贡,不是亲自朝见。现在这上面的聘问朝见会盟,虽然认为是诸侯对天子的礼,但诸侯互相朝见也应当如此,所以说“志业于好,讲礼于等,示威于众”,其“昭明于神

”,虽天子於诸侯之礼然,王官之伯及霸主亦得与诸侯为盟,故晋为盟主,以此告齐,令齐受盟也。必知此朝聘文兼诸侯者,以《释例》引“明王之制”八聘四朝云:文襄之制,因而简之,三岁而聘,五岁而朝。以诸侯为文,明岁聘间朝兼诸侯相朝也。知盟年朝会俱行者,以传云“再朝而会”云云,故知盟年朝会不废也。又云“岁聘以志业”,不言再聘以行朝,故知朝年不行聘礼。但以朝聘君臣不等,盟会敌礼相当,故朝年不行聘,盟年得有朝会。知有盟者,传云同盟至故也。

译虽然天子对待诸侯的礼仪如此,但王官之长及霸主也能与诸侯结盟,所以晋国作为盟主,以此告知齐国,让齐国接受盟约。必定知道这朝聘的条文兼及诸侯,是因为《释例》引用“明王之制”中“八聘四朝”的说法:文王、襄王的制度,沿袭并简化它,三年一次聘问,五年一次朝见。以诸侯为对象,明确每年聘问、间隔朝见,兼有诸侯相互朝见。知道盟年朝会都举行的,是因为传文说“两次朝见而后会盟”等语,所以知道盟年朝会不废止。又说“每年聘问以记录功业”,不说再次聘问以实行朝见,所以知道朝见之年不行聘礼。只因为朝聘是君臣不等的礼仪,盟会是敌体相当的礼仪,所以朝见之年不行聘礼,盟年却有朝会。知道有盟约的,是因为传文说“同盟”直到“故”字为止。

○“小国言之”。

  ○正义曰:申上不用寻盟之意也。其意是小国言之,可不可则大国制之也。大国谓其须盟,言已不敢违也。

  不可以不示众。”八月,辛未,治兵,习战。建而不旆。建立旌旗,不曳其旆。旆,游也。

  ○旆,步具反。

  [疏]注“建立”至“游也”。

  ○正义曰:《释天》云:“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曰旆。”郭璞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然则旐谓旂身,旆谓旂尾。旆缀於旐,本是相连之物,非别体也。而不曳其旆,当缠继於干头。盖如《礼记》所云:“德车结旌”也。《释天》又云:“练旒九。”《周礼》所谓九游、七游,游即是旆,故云“旆,游也”。然郭氏既云旆继於旐,今之燕尾即旆是旐末。然天子十有二游,并属於一幅之广,於理不可,盖游数多者,旁缀於縿,如今之旗是也。其军前之旆,如郭璞之说。

  壬申,复旆之。诸侯畏之。军将战则旆,故曳旆以恐之。

  ○复,扶又反。恐,丘勇反,下并同。

  [疏]注“军将”至“恐之”。

  ○正义曰:本作旆者,为舒而曳之,以为容饰。结之为非常,曳之为得常。复旆之者,曳之为复常也。军法:战则舒旆。晋人舒旆,似其将战,故曳旆以恐之,诸侯见其曳旆而皆畏之。

  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自昭公即位,邾、鲁同好,又不朝夕伐莒,无故怨愬,晋人信之,所谓谗慝弘多。

  ○愬音素。朝夕,如字,注同。几音祈。

  [疏]注“自昭”至“伐莒”。

  ○正义曰:三年传穆子云:“曹、滕、二邾,实不忘我好。”又无相伐之事,是昭公即位,邾、鲁同好也。不朝夕伐莒者,案元年、十年,再伐莒耳,是不朝夕伐也。

  我之不共,鲁故之以。”不共晋贡,以鲁故也。

  ○共音恭,注及下注同。晋侯不见公,使叔向来辞曰:“诸侯将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请君无勤。”讬谦辞以绝鲁。子服惠伯对曰:“君信蛮夷之诉,蛮夷,谓邾、莒。以绝兄弟之国,弃周公之后,亦惟君。寡君闻命矣。”叔向曰:“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虽以无道行之,必可畏也。况其率道,其何敌之有?牛虽瘠,偾於豚上,其畏不死?偾,仆也。

  ○瘠,在亦反。偾,方问反。仆音付,一音蒲北反。

  [疏]注“偾仆也”。

  ○正义曰:前覆曰仆。言牛倒豚上,豚必死也。言牛虽瘠者,谓鲁以晋为无德,轻之,故以瘦牛自喻。

  南蒯、子仲之忧,其庸可弃乎?弃犹忘也。若奉晋之众,用诸侯之师,因邾、莒、杞、鄫之怒,四国近鲁,数以小事相忿。鄫巳灭,其民犹存,故并以恐鲁。

  ○鄫,才陵反。近,附近之近。数音朔。以讨鲁罪,间其二忧,因南蒯、子仲二忧为间隙。何求而弗克?”鲁人惧,听命。不敢与盟。

  ○与音预,下文不与同。甲戌,同盟于平丘,齐服也。经所以称同。令诸侯日中造于除。除地为坛,盟会处。

  ○造,七报反。坛,本或作墠,音善。处,昌虑反。癸西,退朝。先盟朝晋。

  ○先,悉荐反。子产命外仆速张於除,张幄幕。子大叔止之,使待明日。及夕,子产闻其未张也,使速往,乃无所张矣。地已满也。传言子产每事敏於大叔。及盟,子产争承,承,贡赋之次。

  [疏]注“承贡赋之次”。

  ○正义曰:承者,奉上之语。后承前,下承上,故以承为次。争贡赋之次,言所出贡赋多少之次,当承何国之下,故言争承也。郑众云:争所为承次贡赋之轻。

  曰:“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位也。列尊贡重,周之制也。公侯地广,故所贡者多。

  [疏]注“公侯”至“者多”。

  ○正义曰:《周礼 大司徒》云:公地方五百里,其食者半;侯地方四百里,伯地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子地方二百里,男地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郑康成注云:食者,“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馀

译○“小国进言”。

○正义说:这是申述上面所说的不寻求结盟的意思。其意是小国进言,可行不可行则由大国来裁制。大国说需要结盟,小国说我不敢违背。

“不可以不向众人展示。”八月辛未日,整顿军队,演习战阵。树立旌旗,但不拖曳旆尾。树立旌旗,不拖曳其旆尾。旆,就是游。

○旆,音步具。

[疏]注“树立”到“游也”。

○正义说:《释天》说:“黑色宽满幅,长一寻的叫旐,连接在旐后面的叫旆。”郭璞说:“丝帛连接在旐的末端做成燕尾形状的。”那么旐指的是旗身,旆指的是旗尾。旆连接在旐上,本是相连的东西,并非独立的形体。而不拖曳其旆,应当是缠绕系在旗杆的顶端。大概就像《礼记》所说的:“德车结旌”那样。《释天》又说:“练制的旒有九条。”《周礼》所说的九游、七游,游就是旆,所以说“旆,就是游”。既然郭璞说旆连接在旐上,现在的燕尾就是旆,是旐的末端。然而天子有十二游,都连在一幅布的宽度上,在情理上说不通,大概游数多的,是旁侧缀在旗杆上的,就像现在的旗帜那样。那军前的旆,如郭璞所说。

壬申日,恢复拖曳旆尾。诸侯畏惧他们。军队将要作战就拖曳旆尾,所以拖曳旆尾来恐吓他们。

○复,音扶又。恐,音丘勇,下面相同。

[疏]注“军队将要”到“恐吓他们”。

○正义说:原本拖曳旆尾的,是为了舒展并拖曳它,作为仪容装饰。结起来是异常情况,拖曳是正常情况。恢复拖曳旆尾,是拖曳作为恢复正常。军法:作战就舒展旆尾。晋国人舒展旆尾,好像他们将要作战,所以拖曳旆尾来恐吓他们,诸侯看到他们拖曳旆尾都畏惧他们。

邾国人、莒国人向晋国控告说:“鲁国早晚攻打我们,几乎灭亡了。自从昭公即位,邾国、鲁国友好,又不早晚攻打莒国,没有缘故怨恨控告,晋国人相信他们,这就是所说的谗言邪恶很多。

○愬,音素。朝夕,如字,注相同。几,音祈。

[疏]注“自从昭”到“攻打莒”。

○正义说:三年传穆子说:“曹国、滕国、两个邾国,确实不忘记我们的友好。”又没有互相攻打的事情,这是昭公即位,邾国、鲁国友好。不早晚攻打莒国的,查元年、十年,两次攻打莒国罢了,这是不早晚攻打。

我们不供给晋国贡品,是因为鲁国的缘故。”不供给晋国贡品,是因为鲁国的缘故。

○共,音恭,注及下面注相同。晋侯不见鲁公,派叔向来辞谢说:“诸侯将在甲戌日结盟,寡君知道不能侍奉您了,请您不要劳苦。”借谦辞来断绝与鲁国的关系。子服惠伯回答说:“您相信蛮夷的控告,蛮夷,指邾国、莒国。来断绝兄弟国家,抛弃周公的后代,也只有您。寡君听到命令了。”叔向说:“寡君有四千辆甲车在那里,虽然用无道的方式行事,也一定令人畏惧。何况遵循正道,还有什么敌人?牛虽然瘦弱,倒在猪身上,猪难道不怕死吗?偾,倒下的意思。

○瘠,音在亦。偾,音方问。仆,音付,一音蒲北。

[疏]注“偾仆也”。

○正义说:向前倒下叫仆。说牛倒在猪身上,猪必死。说牛虽然瘦弱,是说鲁国认为晋国无德,轻视它,所以用瘦牛自喻。

南蒯、子仲的忧患,难道可以忘记吗?弃,忘记的意思。如果率领晋国的军队,使用诸侯的军队,趁着邾国、莒国、杞国、鄫国的愤怒,四国靠近鲁国,多次因小事互相忿怒。鄫国已灭,其百姓还在,所以一并用来恐吓鲁国。

○鄫,音才陵。近,附近之近。数,音朔。以讨伐鲁国的罪过,趁他们两方面的忧患,趁着南蒯、子仲两方面的忧患作为间隙。有什么要求而不能成功的?”鲁国人害怕,听从命令。不敢参与结盟。

○与,音预,下文不与相同。甲戌日,在平丘共同结盟,齐国顺服。经文所以称同。命令诸侯日中到除地。除地为坛,盟会的地方。

○造,音七报。坛,本或作墠,音善。处,音昌虑。癸西日,退朝。先盟朝晋。

○先,音悉荐。子产命令外仆赶快在除地张设,张设帷帐。子大叔制止他,让他等到明天。到了傍晚,子产听说还没有张设,命令赶快前往,于是没有地方张设了。地已满。传言子产每件事都比大叔敏捷。及至结盟,子产争辩贡赋的次序,承,贡赋的次序。

[疏]注“承贡赋之次”。

○正义说:承是奉上的话语。后承前,下承上,所以以承为次序。争贡赋的次序,说所出贡赋多少的次序,应当承哪个国家之下,所以说争承。郑众说:争所为承次贡赋的轻重。

说:“从前天子分派贡赋,轻重按列位,列位尊贵贡赋重,这是周朝的制度。公侯土地广阔,所以所贡的多。

[疏]注“公侯”到“者多”。

○正义说:《周礼 大司徒》说:公地方五百里,其食者半;侯地方四百里,伯地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子地方二百里,男地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郑康成注说:食者,“必足其国礼俗丧纪祭祀之用,乃贡其馀

”。“上公之地以一易,侯伯之地以再易,子男之地以三易”。是上公优饶其半,以为荒莱之地,侯伯优饶其三分之二,子男优饶其四分之三。是大国优饶少而出贡多,小国优饶多而出贡少。假令大国小国其地美恶一种,则地多者贡多,地少者贡少。故杜云公侯地广,所贡者多,是也。

译“上公的土地以一换一,侯伯的土地以一换二,子男的土地以一换三。”这是说上公优待宽厚了一半,将其视为荒芜之地;侯伯优待宽厚了三分之二;子男优待宽厚了四分之三。因此大国优待宽厚得少而缴纳的贡赋多,小国优待宽厚得多而缴纳的贡赋少。假如大国和小国的土地肥沃贫瘠程度相同,那么土地多的贡赋就多,土地少的贡赋就少。所以杜预说公侯的土地广阔,所缴纳的贡赋就多,这是正确的。

卑而贡重者,甸服也。甸服,谓天子畿内共职贡者。

  [疏]注“甸服”至“贡者”。

  ○正义曰:《禹贡》云:“五百里甸服。”孔安国云:“规方千里之内谓之甸服,为天子服治田,去王城面五百里。”《王制》云:“千里之内曰甸。”郑玄云:“服治田出穀税。”是甸服,谓天子畿内也。畿内於京师路近,令其共正职贡,故贡重也。言“卑而贡重”者,畿内有公卿大夫之采邑,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列位卑於畿外公侯伯子男也。《周礼 小司徒》郑注云:井田之法备於一同,今止於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於王。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於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於王。食采者,卑与尊同,故云“卑而贡重”也。畿外之国,则卑者贡轻,尊者贡重。

  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言郑国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应出公侯之贡。

  [疏]注“言郑”至“之贡”。

  ○正义曰:郑伯,男也。旧有多说。郑众、服虔云:“郑伯爵在男服也。《周礼》男服在三,距王城千五百里,郑去京师不容此数。”贾逵云:“男当作南,谓南面之君也。”子产争国小贡重,辄言郑伯为南面之君,复何所益?南面君者,岂贡得轻乎?《郑志》云:“男谓子男也。周之旧俗,虽为侯伯,皆食子、男之地。”郑之此言,不知所出。郑食子、男之地,不知复在何时。武公既迁东,郑并十邑为国,不得食子、男之地。若西郑之时,食子、男之地,则今为大国,自当贡重。子产不得远言上世国小,以距今之贡重。晋之朝士焉肯受屈,而“自日中以争,至于昏”乎?原此诸说,悉皆不通。《周语》云:“郑伯,男也,王而卑之,是不尊贵也。”王肃注此与彼皆云:“郑,伯爵,而连男言之,犹言曰公侯,足句辞也。”杜用王说,言郑国在甸服之外,其爵列於伯、子、男。言巳爵卑国小,不应出公侯之贡也。今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诸侯地有五等,命有三等,伯居五等之中,与侯同受七命。据地小大分为三等,则侯同於公,伯同子、男。僖九年“在丧”之例云:“公侯曰子”,言不及伯,是不得同於侯也。僖二十九年大夫会国君之例云:“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是伯国下同子、男也。子产自言其君爵卑下,引子、男为例,故云郑伯,男也。

  惧弗给也。敢以为请。诸侯靖兵,好以为事。靖,息也。

  ○好,呼报反。行理之命,行理,使人,通聘问者。

  ○使,所吏反。无月不至。贡之无艺,艺,法制。

  [疏]“行理”至“不至”。

  ○正义曰:言晋国使人来责贡赋之命,无月不至於郑,每月皆来也。

  ○注“艺法制”。

  ○正义曰:服虔云:艺,极也,一曰常也,二者并非正训。杜以艺为经艺,故为法制也。贡有法制定数,徵求无限,则不可共也。

  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脩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将在今矣。”自日中以争,至于昏,晋人许之。既盟,子大叔咎之曰:“诸侯若讨,其可渎乎?”渎,易也。

  ○咎,其九反。易,以豉反。

  [疏]“贡献无极”。

  ○正义曰:极谓限极。无极,谓无巳时。

  ○“诸侯”至“渎乎”。

  ○正义曰:言诸侯若来讨郑,其可不由子轻易晋乎!

  子产曰:“晋政多门,政不出一家。贰偷之不暇,何暇讨?贰,不壹。偷,苟且。

  [疏]“贰偷”至“暇讨”。

  ○正义曰:政出多门,则其情不一。情既不一,则各怀苟且。各自苟且免於目前,无人为国远虑也。为此二心,为此苟且,不有閒暇,何暇来讨郑乎?

  国不竞亦陵,何国之为?”不竞争,则为人所侵陵,不成为国。

  ○争,争斗之争,下争竞同。公不与盟。信邾、莒之诉,欲讨鲁故。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幕蒙之,蒙

译地位低微而贡赋沉重的,是甸服。甸服,是指天子王畿之内承担职贡的地区。

[疏]注“甸服”到“贡者”。

○正义说:《禹贡》说:“五百里甸服。”孔安国说:“方圆千里之内称为甸服,为天子治理田地,距离王城五百里。”《王制》说:“千里之内称为甸。”郑玄说:“治理田地缴纳谷物税。”所以甸服,是指天子王畿之内。王畿之内距离京师路途近,命令他们承担正式的职贡,所以贡赋沉重。说“地位低微而贡赋沉重”,是因为王畿之内有公卿大夫的采邑,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他们的爵位低于王畿之外的公侯伯子男。《周礼·小司徒》郑注说:井田的制度完备于一同,现在只到都为止,享有采邑的人都是四分之一,其制度分为三等:百里之国共有四都,一都的田税上缴给王。五十里之国共有四县,一县的田税上缴给王。二十五里之国共有四甸,一甸的田税上缴给王。享有采邑的人,地位低微者与尊贵者相同,所以说“地位低微而贡赋沉重”。王畿之外的国家,则是地位低微者贡赋轻,地位尊贵者贡赋重。

郑伯,是男爵,却让他跟随公侯的贡赋标准,是说郑国在甸服之外,爵位列于伯、子、男,不应该缴纳公侯的贡赋。

[疏]注“言郑”到“之贡”。

○正义说:郑伯,是男爵。旧时有多种说法。郑众、服虔说:“郑伯爵在男服。《周礼》男服有三,距离王城一千五百里,郑国距离京师不可能这么远。”贾逵说:“男应当是南,指南面称君的君主。”子产争辩说国家小贡赋重,就说郑伯是南面称君的君主,这又有什么益处?南面称君的君主,难道贡赋就能轻吗?《郑志》说:“男是指子男。周朝的旧俗,即使是侯伯,都享有子、男的封地。”郑国此言,不知出自何处。郑国享有子、男的封地,不知又是在什么时候。武公已经迁到东方,郑国合并十个邑成为国家,不可能享有子、男的封地。如果是西郑的时候,享有子、男的封地,那么现在作为大国,自然应当贡赋重。子产不能远说上古国家小,来对比现在的贡赋重。晋国的朝士怎肯受屈,而“从中午争辩到黄昏”呢?推究这些说法,全都不通。《周语》说:“郑伯,是男爵,王却轻视他,这是不尊贵。”王肃注此与彼都说:“郑,是伯爵,而连着男来说,就像说公侯,是凑足句子的辞语。”杜预采用王肃的说法,说郑国在甸服之外,其爵位列于伯、子、男。说自己的爵位低微国家小,不应该缴纳公侯的贡赋。现在让他跟随公侯的贡赋标准,担心供给不上。诸侯土地有五等,命数有三等,伯居五等之中,与侯同样受七命。根据土地大小分为三等,则侯同于公,伯同于子、男。僖公九年“在丧”的例子说:“公侯称子”,说不包括伯,是不能同于侯。僖公二十九年大夫会见国君的例子说:“按礼,卿不会见公侯,会见伯、子、男是可以的。”这是伯国在下同于子、男。子产自称其君爵位低下,引用子、男为例,所以说郑伯,是男爵。

担心供给不上。冒昧地以此请求。诸侯平息战争,以和好为事。靖,是平息。

○好,读作呼报。行理的命令,行理,是使者,通聘问的人。

○使,读作所吏。没有哪个月不到。贡赋没有法度,艺,是法度。

[疏]“行理”到“不至”。

○正义说:说晋国派人来责问贡赋的命令,没有哪个月不到郑国,每月都来。

○注“艺法度”。

○正义说:服虔说:艺,是极限,一说是常例,二者都不是正确的解释。杜预以艺为经艺,所以是法度。贡赋有法度规定数目,征索没有极限,那就不能供给。小国有缺失,所以得罪。诸侯修好盟约,是保全小国。贡赋没有极限,灭亡可以等待。存亡的定局,将在今天了。”从中午争辩到黄昏,晋人答应了。盟誓之后,子大叔责备他说:“诸侯如果来讨伐,难道可以轻易对待晋国吗?”渎,是轻慢。

○咎,读作其九。易,读作以豉。

[疏]“贡赋无极限”。

○正义说:极限是指限度。无极限,是指没有停止的时候。

○“诸侯”到“轻慢吗”。

○正义说:说诸侯如果来讨伐郑国,难道可以不通过子产轻慢晋国吗!

子产说:“晋国政令多门,政令不出一家。二心苟且尚且来不及,哪有空闲来讨伐?贰,是不专一。偷,是苟且。

[疏]“二心苟且”到“空闲讨伐”。

○正义说:政令出自多门,那么他们的情意就不专一。情意既然不专一,那么各自怀有苟且之心。各自苟且免于眼前,没有人替国家做长远打算。为此二心,为此苟且,没有空闲,哪有空闲来讨伐郑国呢?

国家不竞争也被欺凌,还成什么国家?”不竞争,就被别人侵凌,不能成为国家。

○争,是争斗的争,下文的争竞相同。公不参加盟誓。相信邾、莒的控诉,想要讨伐鲁国的缘故。晋人逮捕季孙意如,用帷幕蒙住他,蒙

,裹也。

  ○裹音果。使狄人守之。司铎射鲁大夫。

译裹,包裹的意思。

○“裹”音果。让狄人守卫它。司铎射是鲁国的大夫。

○铎,待洛反。射,食亦反,又食夜反。

  [疏]“使狄人守之”。

  ○正义曰:有北狄之人,从晋师来会,故使狄人守囚,犹如长岸之战,楚使随人守舟。

  怀锦奉壶饮冰,以蒲伏焉。守者御之,乃与之锦而入。蒲伏窃往饮季孙。冰,箭筩盖,可以取饮。

  ○奉,芳勇反。蒲,本又作匍,同,步都反,又音扶,本亦作扶。伏,本又作匐,同,蒲北反,又音服。守,手又反,又如字。御,鱼吕反。饮,於鸩反。筩音童,又音勇。

  [疏]注“蒲伏”至“取饮”。

  ○正义曰:蒲伏,即匍匐也。《说文》:“匍,手行也。”“匐,伏地也。”《诗》陈后稷之初生云:“诞实匍匐。”今司铎射窃往饮季孙之所,似小儿伏地而手行。冰是箭筩之盖,相传为然。本作此器以盖箭筩,脱而用之,可以取饮。此以壶盛饮,用此冰以饮之。

  晋人以平子归,子服湫从。湫,子服惠伯,从至晋。

  ○湫,子小反,徐音椒,又子鸟反。案,子服湫又作子服椒,止一人耳。从,才用反,注同。子产归,未至,闻子皮卒,哭,且曰:“吾已!已犹决竟。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言子皮知已之善。

  [疏]“无为为善矣”。

  ○正义曰:子产言我此日行善,唯子皮知之;今子皮既卒,无人知我之善,故云无为更须为善矣。

  仲尼谓:“子产於是行也,足以为国基矣。《诗》曰:‘乐只君子,邦家之基。’《诗 小雅》。言乐与君子为治,乃国家之基本。

  ○治,直吏反。子产,君子之求乐者也。”且曰:“合诸侯,艺贡事,礼也。”嫌争竞不顺,故以礼明之。

  [疏]“诗曰”至“礼也”。

  ○正义曰:此《诗 小雅 南山有台》之篇。《诗》云:“乐只君子”,以其能为“邦家之基”也。今子产是君子之人所求乐者也。仲尼且复言曰:盟主会合诸侯,限艺贡赋之事,使贡赋有常,是为礼也。盟主制定贡赋,是为得礼。则子产争之,不为有失。嫌争竞无礼,故以礼明之。

  鲜虞人闻晋师之悉起也,五年传曰:“遗守四千。”今甲车四千乘,故为悉起。而不警边,且不脩备。言夷狄无谋。

  ○警音景。晋荀吴自著雍以上军侵鲜虞,及中人,驱冲竞,中山望都县西北有中人城。驱冲车与狄争逐。

  [疏]“晋荀”至“鲜虞”。

  ○正义曰:上云“悉起”,得有上军在者,晋侯从平丘会还,行至著雍,闻鲜虞不警,遂使荀吴侵之,非从本国而去,故云自著雍以上军侵鲜虞也。

  大获而归。为十五年晋伐鲜虞起。

  楚之灭蔡也,灵王迁许、胡、沈、道、房、申於荆焉。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灭蔡在十一年。许、胡、沈,小国也。道、房、申,皆故诸侯,楚灭以为邑。荆,荆山也。传言平王得安民之礼。汝南有吴防县,即防国。

  [疏]注“得安民之礼”。

  ○正义曰:此乃迁动,而云安者,以狐死首丘,人生恋旧,往彼灵王逼徙,元情悉眷故居,平王今复从其所欲,民心获安,故云得安民之礼也。

  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隐大子,大子有也。庐,蔡平侯。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悼大子,偃师也。吴,陈惠公。

  冬,十月,葬蔡灵公,礼也。国复,成礼以葬也。此陈、蔡事,传皆言礼,嫌楚所封不得比诸侯,故明之。

  公如晋。荀吴谓韩宣子曰:“诸侯相朝,讲旧好也。执其卿而朝其君,有不好焉,不如辞之。”乃使士景伯辞公于河。景伯,士文伯之子弥牟也。

  ○旧好,呼报反。

  吴灭州来。令尹子期请伐吴,王弗许,曰:“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脩守备,未定国家,而可民力,败不可悔。州来在吴,犹在楚也。子姑待之。”传言平王所以能有国。

  ○守,手又反。

  季孙犹在晋,子服惠伯私於中行穆子,私与之语。曰:“鲁事晋,何以不如夷之小国?鲁,兄弟也,土地犹大

译○铎,音待洛。射,音食亦,又音食夜。

[疏]“使狄人守之”。

○正义曰:有北狄之人,跟随晋军前来会盟,所以让狄人看守囚犯,就像长岸之战时,楚国让随国人看守船只一样。

怀锦奉壶,饮冰,以蒲伏焉。守者御之,乃与之锦而入。蒲伏窃往饮季孙。冰,箭筩盖,可以取饮。

○奉,音芳勇。蒲,本又作匍,同,音步都,又音扶,本亦作扶。伏,本又作匐,同,音蒲北,又音服。守,音手又,又如字。御,音鱼吕。饮,音於鸩。筩音童,又音勇。

[疏]注“蒲伏”至“取饮”。

○正义曰:蒲伏,就是匍匐。《说文》:“匍,手行也。”“匐,伏地也。”《诗经》中叙述后稷初生时说:“诞实匍匐。”如今司铎射偷偷前往给季孙送饮,就像小孩伏在地上用手爬行。冰是箭筒的盖子,相传如此。本来制作此器用来盖箭筒,取下后使用,可以用来取水饮用。这里用壶盛装饮料,用这个冰来饮用。

晋人把平子送归,子服湫跟随。湫,是子服惠伯,跟随平子到晋国。

○湫,音子小,徐音椒,又音子鸟。案,子服湫又作子服椒,只是一个人罢了。从,音才用,注同。子产回国,还没到,听说子皮去世,哭泣,并且说:“我完了!已,犹决竟。不必再行善了,只有夫子了解我。”意思是子皮了解我的善行。

[疏]“无为为善矣”。

○正义曰:子产说,我如今行善,只有子皮知道;现在子皮已经去世,没有人知道我的善行,所以说不必再行善了。

仲尼说:“子产在这次行动中,足以成为国家的基石了。《诗经》说:‘乐只君子,邦家之基。’出自《诗经·小雅》。意思是乐于与君子共同治理,才是国家的根本。

○治,音直吏。子产,是君子所求乐的人。”并且说:“会合诸侯,规定贡赋之事,这是礼。”担心争竞不顺,所以用礼来明确它。

[疏]“诗曰”至“礼也”。

○正义曰:这是《诗经·小雅·南山有台》中的篇章。《诗经》说:“乐只君子”,因为他能成为“邦家之基”。如今子产是君子所求乐的人。仲尼又说:盟主会合诸侯,限定贡赋之事,使贡赋有常,这就是礼。盟主制定贡赋,是符合礼的。那么子产争辩,就没有过失。担心争竞无礼,所以用礼来明确它。

鲜虞人听说晋军全部出动,五年传曰:“留下四千守卫。”如今甲车四千乘,所以说是全部出动。却不警戒边境,也不修治防备。意思是夷狄没有谋略。

○警音景。晋荀吴从著雍率领上军侵犯鲜虞,到达中人,驱冲竞,中山望都县西北有中人城。驱冲车与狄人争逐。

[疏]“晋荀”至“鲜虞”。

○正义曰:上文说“悉起”,得以有上军在者,晋侯从平丘会盟回来,行至著雍,听说鲜虞不警戒,于是派荀吴侵犯他们,不是从本国出发,所以说从著雍率领上军侵犯鲜虞。

大获而归。为十五年晋伐鲜虞起。

楚国灭亡蔡国时,灵王把许、胡、沈、道、房、申迁到荆地。平王即位,已经封立陈、蔡,并且都让他们恢复原状,这是礼。灭蔡在十一年。许、胡、沈,是小国。道、房、申,都是旧诸侯,楚国灭掉他们作为邑。荆,是荆山。传中说明平王懂得安民的礼。汝南有吴防县,就是防国。

[疏]注“得安民之礼”。

○正义曰:这是迁动,却说安,是因为狐死首丘,人生恋旧,往日灵王逼迫迁徙,人心都眷恋故居,平王如今顺从他们的意愿,民心获得安定,所以说懂得安民的礼。

隐大子的儿子庐回到蔡国,这是礼。隐大子,是大子有。庐,是蔡平侯。悼大子的儿子吴回到陈国,这是礼。悼大子,是偃师。吴,是陈惠公。

冬,十月,安葬蔡灵公,这是礼。国家恢复,完成礼仪来安葬。这是陈、蔡的事,传中都说是礼,担心楚国所封立的不能与诸侯相比,所以明确它。

公到晋国。荀吴对韩宣子说:“诸侯互相朝见,是讲习旧日的好交情。拘禁他们的卿而朝见他们的君,有不好的地方,不如推辞。”于是派士景伯在黄河边推辞公。景伯,是士文伯的儿子弥牟。

○旧好,音呼报。

吴国灭亡州来。令尹子期请求讨伐吴国,王不允许,说:“我没有安抚百姓,没有侍奉鬼神,没有修治守备,没有安定国家,而可以动用民力,失败不可后悔。州来在吴国,就像在楚国一样。你姑且等待。”传中说明平王所以能保有国家。

○守,音手又。

季孙还在晋国,子服惠伯私下对中行穆子说话,私下与他交谈。说:“鲁国侍奉晋国,为什么不如夷狄的小国?鲁国,是兄弟之邦,土地还大

,所命能具。若为夷弃之,使事齐、楚,其何瘳於晋?瘳,差也。

译所命令的能够具备。如果因为他是夷人而抛弃他,让他去侍奉齐国、楚国,这对晋国有什么好处呢?瘳,意思是好处。

○为,于伪反,下为夷、将为同。瘳,敕留反。差,初卖反。亲亲与大,赏共罚否,所以为盟主也。子其图之。谚曰:‘臣一主二。’言一臣必有二主,道不合得去事他国。

  ○谚音彦。吾岂无大国?”言非独晋可事。穆子告韩宣子,且曰:“楚灭陈、蔡不能救,而为夷执亲,将焉用之?”乃归季孙。惠伯曰:“寡君未知其罪,合诸侯而执其老。老,尊卿称。

  ○焉,於虔反。称,尺证反。若犹有罪,死命可也。死晋命也。若曰无罪,而惠免之,诸侯不闻,是逃命也,何免之为?请从君惠於会。”欲得盟会见遣,不欲私去。宣子患之,谓叔向曰:“子能归季孙乎?”对曰:“不能。鲋也能。”鲋,叔鱼。乃使叔鱼。叔鱼见季孙曰:“昔鲋也得罪於晋君,自归於鲁君。盖襄二十一年坐叔虎与栾氏党,并得罪。

  ○坐,才卧反。微武子之赐,不至於今。武子,季平子祖父。虽获归骨於晋,犹子则肉之,敢不尽情?归子而不归,鲋也闻诸吏,将为子除馆於西河,西使近河。

  ○近,附近之近。其若之何?”且泣。泣以信其言。平子惧,先归。惠伯待礼。待见遣之礼。

卷四十七 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卷四十七 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经】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书至者,喜得免。)

  三月,曹伯滕卒。无传。四同盟。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曹伯负刍以襄十八年冬十月卒,则武公立,十九年盟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二十七年于宋,皆鲁、曹俱在,是四同盟也。

  夏,四月。无传。

  秋,葬曹武公。无传。

  八月,莒子去疾卒。未同盟。

  ○去,起吕反。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以祸乱告,不必系於为卿,故虽公子亦书。意恢与乱君为党,故书名,恶之。

  ○恢,苦回反。恶,乌路反。

  [疏]注“以祸”至“恶之”。

  ○正义曰:莒是小国,其卿多不备礼,唯庄、僖之世有莒庆见经。尔来唯牟夷以窃地,故书,此外更无见者。今意恢非卿亦书,故解其意云云。《释例》曰:“福莫大於享国有家,祸莫甚於骨肉相残。故公子取国及为乱见杀者,亦皆书之,不必系於为卿。故公子纠、意恢以公子见书於经。”是解非卿而书之意也。诸公子、大夫被杀而书名,皆是恶之文。意恢与乱君为党,故书名恶之。

  【传】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已也。(以舍族为尊晋罪己。

  ○舍音舍。)

  [疏]“传注以舍”至“罪已”。

  ○正义曰:一命大夫,经书为人。以卿之贵,得备名氏,若有罪过,宜贬黜者,他国之卿则称某人,鲁卿不得自称鲁人,有罪则贬去其族,族去则非卿。此舍意如之族,是为罪已也。季孙本实伐莒,晋人讨而执之,放令归鲁,荷晋恩德,罪已亦以尊晋,故云尊晋罪已也。文二年“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传称“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袁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注云:“秦穆悔过,终用孟明,故贬四国大夫,以尊秦也。”此贬意如以尊晋,其事与彼同也。此“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二十四年“婼至自晋传直云:“尊晋”,不言“罪己”,俱是去族。传文不同者,《释例》曰:“意如至自晋,传言尊晋罪已;婼至自晋,传复重发,但言尊晋者,意如以罪见执,宜在罪已,婼本使人,不应见执,故尊晋而已。内大夫行还,皆不书至,异於公也。今此二人执而见释,更以书至见义也。”若然,季孙见执,为鲁有罪矣。而往年“公不与盟”,注云:“非国恶,故不讳”者,鲁实伐莒取郠。若以伐莒责鲁,鲁则无辞。而兼受邾人之诉,妄称“朝夕伐我”,为此不与公盟,故言非国之恶。其执季孙,不是无罪也。子服惠伯云“寡君未知其罪,而执其老”者,拒晋之怨辞耳。

  尊晋罪已,礼也。礼,脩已而不责人

译“为”字读作“伪”,下文“为夷”、“将为”与此相同。“瘳”字读作“留”。“差”字读作“卖”。亲近亲族与尊重大国,奖赏共同而惩罚不同,这是成为盟主的原因。您应当考虑这件事。谚语说:“臣一主二。”意思是说,一个臣子必然有两个君主,如果道义不合,就可以离开去侍奉别的国家。

“谚”字读作“彦”。我难道没有大国可以侍奉吗?意思是说,并非只有晋国可以侍奉。穆子告诉韩宣子,并且说:“楚国灭亡了陈国、蔡国却不能救援,却为了夷人而拘捕亲族,将来还有什么用呢?”于是让季孙回国。惠伯说:“我们国君还不知道自己的罪过,在会合诸侯时却拘捕了我们的老臣。‘老’,是对尊贵卿大夫的称呼。

“焉”字读作“虔”。“称”字读作“证”。如果还有罪过,接受死亡也是可以的。这是接受晋国的命令。如果说无罪,而蒙受恩惠被释放,诸侯们不知道这件事,这就是逃避命令,哪里谈得上免除罪责呢?请求在盟会上接受君主的恩惠。”想要得到盟会的正式遣返,不愿意私自离开。宣子对此感到忧虑,对叔向说:“您能让季孙回去吗?”叔向回答说:“我不能。叔鱼能。”叔鱼,即羊舌鲋。于是派叔鱼去。叔鱼见到季孙说:“从前叔鱼得罪了晋君,自己归顺于鲁君。

“坐”字读作“卧”。如果没有武子的恩赐,我就不能活到今天。武子,是季平子的祖父。虽然得以将骸骨归葬于晋国,但您却让我得以保全性命,我怎敢不竭尽忠诚?让您回去而不让您回去,叔鱼听吏人说,将为您在西河安排馆舍,西边靠近黄河。

“近”字,是附近的意思。那该怎么办呢?”并且哭泣。哭泣是为了取信于他的话。季平子害怕,先回去了。惠伯等待正式的遣返礼仪。等待被正式遣返的礼仪。

卷四十七 昭公十四年,至十六年

卷四十七 昭公十四年,至十六年

【经】十四年,春,意如从晋国回来。(记载“至”,是高兴得以免罪。)

三月,曹伯滕去世。没有传文。四次同盟。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曹伯负刍在襄公十八年冬十月去世,那么武公即位,十九年在祝柯结盟,二十年在澶渊结盟,二十五年在重丘结盟,二十七年在宋国结盟,都是鲁国、曹国都参加,这是四次同盟。

夏,四月。没有传文。

秋,安葬曹武公。没有传文。

八月,莒子去疾去世。未曾结盟。

○“去”字读作“吕”。

冬,莒国杀了其公子意恢。因为祸乱而告于天子,不一定限于担任卿职的人,所以虽然是公子也记载。意恢与作乱的君主结党,所以记载名字,表示厌恶他。

○“恢”字读作“回”。“恶”字读作“路”。

[疏]注“以祸”至“恶之”。

○正义曰:莒国是小国,其卿大夫大多不备礼制,只有庄公、僖公时期有莒庆见于经书。从那以来,只有牟夷因为窃取土地,所以记载,此外再没有见到的。现在意恢不是卿也记载,所以解释其意如此。《释例》说:“福气没有比享有国家更大的,祸患没有比骨肉相残更严重的。所以公子夺取国家以及因作乱被杀的,也都记载,不一定限于担任卿职。所以公子纠、意恢以公子的身份见于经书。”这是解释不是卿却记载的意思。各位公子、大夫被杀而记载名字,都是表示厌恶的文辞。意恢与作乱的君主结党,所以记载名字表示厌恶他。

【传】十四年,春,意如从晋国回来,尊重晋国并归罪于自己。(以舍弃族名为尊重晋国、归罪于自己。

○“舍”音“舍”。)

[疏]“传注以舍”至“罪已”。

○正义曰:一命大夫,经书称“人”。以卿的尊贵,得以具备名氏,如果有罪过,应当贬黜的,别国的卿则称某人,鲁国的卿不得自称鲁人,有罪则贬去其族,族名去掉就不是卿了。这里舍弃意如的族名,就是归罪于自己。季孙本来确实攻打莒国,晋国人讨伐并拘捕了他,放他回鲁国,承受晋国的恩德,归罪于自己也是尊重晋国,所以说尊重晋国归罪于自己。文公二年“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传文称“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袁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卿不记载,是为了穆公的缘故,尊重秦国,称为崇德”。注解说:“秦穆公悔过,最终任用孟明,所以贬低四国大夫,以尊重秦国。”这里贬低意如以尊重晋国,其事与彼相同。这里“意如至自晋”,传文说“尊晋罪已”。二十四年“婼至自晋”,传文只说:“尊晋”,不说“罪己”,都是去掉族名。传文不同的原因,《释例》说:“意如至自晋,传文说尊晋罪己;婼至自晋,传文重复发表,只说尊晋,是因为意如因罪被拘捕,适宜归罪于自己,婼本是使者,不应被拘捕,所以只尊重晋国而已。国内大夫出行回来,都不记载‘至’,不同于国君。现在这两人被拘捕后又被释放,更以记载‘至’来体现意义。”如果这样,季孙被拘捕,是鲁国有罪了。而往年“公不与盟”,注解说:“不是国家的恶行,所以不避讳”,鲁国确实攻打莒国夺取郠地。如果以攻打莒国责备鲁国,鲁国就没有辩解的余地。而且兼受邾人的控诉,妄称“早晚攻打我们”,因此不与国君结盟,所以说不是国家的恶行。拘捕季孙,并不是没有罪过。子服惠伯说“寡君未知其罪,而执其老”,是拒绝晋国的怨言罢了。

尊重晋国归罪于自己,是合乎礼的。礼,是修养自己而不责备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