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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左传正义五十六

卷五十四 定元年,尽四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523–1554 段

弟。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疏]“正义曰:《鲁世家》:“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史传不言其母,不知谁所生也。以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译弟弟。谥法规定:“使百姓安定、思虑深远称为‘定’。”

[疏]正义说:《鲁世家》记载:“定公名叫宋,是襄公的儿子,昭公的弟弟。”史书传记没有记载他的母亲是谁,不知道他是由谁所生。他在周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规定:“使百姓安定、思虑深远称为‘定’。”

【经】元年,春,王。(公之始年,而不书正月,公即位在六月故。)

  [疏]注“公之”至“月故”。正义曰:凡新君初立,必於岁首元日朝正於庙,因即改元正位,百官以序,国史因书於策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也。”其或国有事,故不得行即位之礼,国史亦书:“元年,春,王正月。”见此月公应即位,而有故不得。隐、庄、闵、僖四公,元年无事,而空书“春,王正月”,是其义也。此年不书“正月”者,公即位在六月故也。传称昭公丧及坏隤,公子宋先入。则正月之时,定公犹从昭公之丧在於乾侯,未入鲁竟,国内无君,不是即位阙礼,故不须书“正月”也。《释例》曰:“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丧在外,逾年乃入,故因五曰改殡之节,国史用元年即位之礼,因以元年为此年也。然则正月之时,未有公矣。公未即位,元必不改。而於春、夏即称‘元年’者,公未即位,必未改元,未改之日,必乘前君之年,於时春、夏当名此年为昭公三十三年,及六月既改之后,方以元年纪事。及史官定策,须有一统,不可半年从前,半年从后,虽则年初,亦统此岁。故入年即称元年也。汉、魏以来,虽於秋、冬改元,史於春、夏即以元年冠之,是有因於古也。

  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晋执人于天子之侧,而不以归京师,故但书其执,不书所归。

  ○几音机。

  [疏]注“晋执”至“所归”。

  ○正义曰:晋执仲几,传无日月。据经所书,是三月始执,案传则不然也。传称辛巳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长历》辛巳是正月七日也。既会而魏舒始卒。庚寅,栽。是正月十六日也。宋仲几不受功,当於栽时不肯役耳。士弥牟云“晋之从政者新”,是士鞅已伐魏舒矣,乃执仲几以归。三月,归诸京师,必是既栽之后,三月以前,执以归晋,至三月乃归於京师耳。经书三月始执者,晋人初执不告,后知以归不可,至三月复归於京师,讳其以归乃归王,故以三月初执告也。纵晋执人,诸侯不得相治事,当使归决於天子。况在天子之侧,不以归於京师,晋人自知不可,不以归晋告鲁,故经但书其执,不书所归,既不言归王,亦不言归晋,是不以所归告也。

  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告於庙,故书至。

  戊辰,公即位。定公不得以正月即位,失其时,故详而日之,记事之宜,无义例。

  [疏]注“定公”至“义例”。

  ○正义曰:《公羊传》曰:“即位不日,此何以日?录乎内也。”《穀梁》以为公丧在外逾年,六月乃得即位,危,故日之。《左氏》无此义,故杜显而异之。正月即位,正也。定公不得以正月即位,为失其时,故详而日之,直记事之宜,书日无义例。

  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公在外薨,故八月乃葬。

  九月,大雩。无传,过也。

  ○雩音于。

  立炀宫。炀公,伯禽子也。其庙巳毁,季氏祷之而立其宫,书以讥之。

  ○炀,羊让反。祷,丁老反。

  [疏]注“炀公”至“讥之”。

  ○正义曰:谥法:“好内怠政曰炀。”炀公,伯禽子,《世本》、《世家》文。诸侯之礼,亲庙有四,计炀公玄孙,既薨,其庙即已毁矣。季氏祷于炀公,以求昭公不入,公死於外,谓祷有益,而更立其宫赛之。於礼不合更立,恶其改变国典,故书以讥之。《公羊》、《穀梁》皆云:立者,不宜立。立炀宫,非礼也。

  冬,十月,陨霜杀菽。无传。周十月,今八月。陨霜杀菽,非常之灾。

  ○陨,于敏反。菽,本又作叔,音同。

  [疏]注“周十”至“之灾”。

  ○正义曰:《月令》:九月,霜始降。八月,未应霜杀菽。菽者,大豆之苗,又是耐霜之穀,今以八月陨霜,霜能杀菽,是非常之灾,故书之。僖三十三年“陨霜不杀草”,此云“杀菽”彼言“不杀草”者,《穀梁传》曰:“未可以杀而杀,举重可杀

译【经】元年,春季,周王。(这是定公即位的第一年,经文没有记载“正月”,是因为定公在六月才即位。)

[疏]注“公之”至“月故”。正义说:凡是新君刚刚即位,必定在岁首元旦那天到宗庙朝见并端正仪容,借此改换年号、确立君位,百官按次序就位,国史因此在简策上记载:“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如果国家有变故,不能举行即位礼,国史也记载:“元年,春,王正月。”这表明这个月公应该即位,却因有缘故未能进行。隐公、庄公、闵公、僖公四位国君,元年没有变故,却只空写“春,王正月”,就是这个道理。这一年不记载“正月”,是因为公在六月才即位。《春秋传》说昭公的灵柩到达坏隤,公子宋先进入国都。那么正月的时候,定公还跟随昭公的灵柩在乾侯,没有进入鲁国国境,国内没有国君,这并不是缺漏即位礼,所以不需要记载“正月”。《释例》说:“癸亥日,公的灵柩从乾侯运回,戊辰日,公即位。灵柩在外,过了年才回来,所以趁着五日后改殡的节次,国史使用元年即位的礼仪,因此把这一年定为元年。然而正月的时候,还没有国君。公没有即位,年号必定不改。年号未改的日子,必定沿用前任国君的年号,当时春、夏两季应当称这一年为昭公三十三年,等到六月改元之后,才用元年来记载事情。等到史官确定简策,必须有一个统一的纪年,不能上半年从前君算起,下半年从后君算起,虽然年初,也统一归入这一年。所以进入新年就称元年。汉、魏以来,虽然在秋、冬改元,史官在春、夏就用元年冠之,这是沿袭古制的缘故。

三月,晋国人把宋国的仲几拘捕到京师。晋国在天子身边拘捕人,却不把他押回晋国,所以只记载拘捕,不记载押往何处。

○几,音机。

[疏]注“晋执”至“所归”。

○正义说:晋国拘捕仲几,《春秋传》没有记载日期。根据经文所记,是三月开始拘捕,但考察《春秋传》却不是这样。《春秋传》说辛巳日在狄泉会合诸侯的大夫,《长历》辛巳是正月七日。会合之后魏舒才去世。庚寅日,栽种树木。这是正月十六日。宋国仲几不接受劳役,应当是在栽种时不肯服役罢了。士弥牟说“晋国执政的人换了新人”,意思是士鞅已经讨伐魏舒了,于是拘捕仲几押回晋国。三月,把他押回京师,必定是在栽种之后、三月之前,拘捕押回晋国,到三月才押回京师。经文记载三月开始拘捕,是因为晋国人起初拘捕时没有通报,后来知道押回晋国不行,到三月又押回京师,讳言押回晋国才押回周王,所以用三月初拘捕来通报。纵然晋国拘捕人,诸侯不得互相处理事务,应当让天子裁决。何况在天子身边,不押回京师,晋国人自己知道不行,没有把押回晋国的事通报给鲁国,所以经文只记载拘捕,不记载押往何处,既不说押回周王,也不说押回晋国,就是不通报押往何处。

夏季,六月,癸亥日,公的灵柩从乾侯运回。向宗庙报告,所以记载“至”。

戊辰日,公即位。定公不能在正月即位,失去了正当时机,所以详细记载日期,这是记事的需要,没有特殊的义例。

[疏]注“定公”至“义例”。

○正义说:《公羊传》说:“即位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是为了记录国内的情况。”《穀梁传》认为公的灵柩在外过了年,六月才得以即位,情况危急,所以记载日期。《左氏传》没有这个义例,所以杜预特意指出不同。正月即位,是正当的。定公不能在正月即位,是失去了正当时机,所以详细记载日期,只是记事的需要,记载日期没有特殊的义例。

秋季,七月,癸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昭公。公在外去世,所以八月才安葬。

九月,举行大雩祭。没有《春秋传》,这是过错。

○雩,音于。

建立炀公的宫庙。炀公是伯禽的儿子。他的宗庙已经毁坏,季氏向他祈祷并建立他的宫庙,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讥讽他。

○炀,羊让反。祷,丁老反。

[疏]注“炀公”至“讥之”。

○正义说:谥法说:“喜好女色、怠慢政事叫炀。”炀公是伯禽的儿子,这是《世本》、《世家》的记载。诸侯的礼仪,亲庙有四个,计算炀公的玄孙,既然已经去世,他的宗庙就已经毁坏了。季氏向炀公祈祷,以求昭公不回国,公死在外面,认为祈祷有益,于是又建立他的宫庙来还愿。按照礼仪不应该再建立,厌恶他改变国家典制,所以记载这件事来讥讽他。《公羊传》、《穀梁传》都说:立,是不应该立。建立炀宫,不符合礼仪。

冬季,十月,降霜冻死了豆类。没有《春秋传》。周历十月,相当于夏历八月。降霜冻死豆类,是非常的灾祸。

○陨,于敏反。菽,本又作叔,音同。

[疏]注“周十”至“之灾”。

○正义说:《月令》说:九月,开始降霜。八月,不应该降霜冻死豆类。豆类,是大豆的幼苗,又是耐霜的谷物,现在八月降霜,霜能冻死豆类,是非常的灾祸,所以记载它。僖公三十三年“降霜没有冻死草”,这里说“冻死豆类”,那里说“没有冻死草”,《穀梁传》说:“不该冻死的时候冻死了,举出重要的

而不杀,举轻。其曰菽,举重也”。

  【传】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莅,临也。代天子大夫为政。

译却不处死,是举轻;它说“菽”,是举重。”

【传】鲁隐公元年,春季,周历正月,辛巳日,晋国的魏舒在狄泉会合诸侯的大夫,准备修筑成周的城墙。魏子主持政务。(莅,临的意思。代替天子的大夫处理政务。

○莅音利,又音类。)卫彪傒(卫大夫。)曰:“将建天子,(立天子之居。)而易位以令,非义也。大事奸义,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献子属役於韩简子及原寿过,(简子,韩起孙不信也。原寿过,周大夫。

  ○奸音干。咎,其九反。属,之欲反。过,古禾反。)

  [疏]“易位以令”。

  ○正义曰:往年传“魏子南面”,彪傒云“干位以令”;此云“魏子莅政”,彪傒云“易位以令”,文不同者,《郊特牲》云:“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臣之北面,答君也。”然则礼国君乃南面,往年魏子亦南面,是干君之位,故云“干位”。此时诸国为天子筑城,但当为君各致徒役而已,宜使天子之臣自号令之,而魏子莅政,代天子大夫,改易上下,故为“易位”。所讥别,故其文异。

  而田於大陆,焚焉。《禹贡》,大陆在钜鹿北。嫌绝远,疑此田在汲郡吴泽荒芜之地。火田,并见烧也。《尔雅》,广平曰陆。

  ○芜音无。

  [疏]注“禹贡”至“曰陆”。

  ○正义曰:《禹贡》云:“导河积石,至于大伾,北过降水,至于大陆。”孔安国云:“大陆,泽名。”《释地》十薮云:“晋有大陆。”郭璞曰:“今巨鹿北广河泽。”孙炎曰:“广河犹大陆,以地名言之近为是也。”计巨鹿之城,与周相去千有馀里,魏子不应往彼田猎。故嫌绝远,疑此田当在汲郡吴泽。吴泽在脩武县北。还,卒於宁,宁即脩武城是也。当是荒芜之地,故亦以大陆名焉。引《尔雅》,以证平地皆名陆也。案《尔雅》:“高平曰陆”,杜言“广平”者,以吴泽之地地,下宽平,故以“广平”言之,非是不见《尔雅》。刘君以《尔雅》“高平曰陆”而规杜氏,非。

  还,卒於宁。宁,今脩武县,近吴泽。

  ○近,附近之近。范献子去其柏椁,以其未复命而田也。范献子代魏子为政,去其柏椁,示贬之。

  ○去,起吕反,注同。椁音郭。

  [疏]“去其柏椁”。正义曰:《丧大记》云:“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是卿葬於礼用柏椁也。以其未复君命而为田猎,故献子去其柏椁,不使用也。

  孟懿子会城成周。不书,公未即位。

  [疏]注“不书公未即位”。

  ○正义曰:懿子往年唯受号令,知所得丈尺人功而已。今复将徒役城之,计当更书之於策。以公未即位,无君可告,故不书。

  庚寅,栽。栽,设板筑。

  ○栽,才代反,又音再,注同。宋仲几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欲使三国代宋受功役也。

  ○郳,五兮反,小邾国。薛宰曰:“宋为无道,绝我小国於周,以我適楚,故我常从宋。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在僖二十八年。曰:‘凡我同盟,各复旧职。’若从践土,若从宋,亦唯命。”仲几曰:“践土固然。”固曰从旧,薛旧为宋役。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皇,大也。奚仲为夏禹掌车服大夫。

  ○夏,户雅反,注同。奚仲迁于邳,邳,下邳县。

  ○邳,皮悲反。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仲虺,奚仲之后。

  ○虺,许鬼反。相,息亮反。若复旧职,将承王官,何故以役诸侯?”承,奉也。仲几曰:“三代各异物,薛焉得有旧?言居周世,不得以夏、殷为旧。

  ○焉,於虔反。为宋役,亦其职也。”士弥牟曰:“晋之从政者新,言范献子新为政,未习故事。

  [疏]注“言范”至“故事”。

  ○正义曰:魏舒以辛巳会诸国,至庚寅相去唯十日耳。魏舒始卒,已得范鞅代者,范鞅本是中军之佐,於次当代魏舒。盖晋人闻舒卒,而驰使代之。

  子姑受功。归,吾视诸故府。”求故事。仲几曰:“纵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诸乎?”山川鬼神,盟所告。士伯怒,谓韩简子曰:“薛徵於人,典藉故事,人所知也。宋徵於鬼,取证於鬼神。宋罪大矣。且已无辞而抑我以神,诬我也。启宠纳侮,其此

译○“莅”音利,又音类。)卫国大夫彪傒说:“将要为天子建立居所,却改变位次来发号施令,是不合道义的。大事违背道义,必定会有大灾祸,晋国不会失去诸侯的拥戴,魏献子恐怕难免灾祸吧?”这次出行,魏献子把劳役分派给韩简子和原寿过。(韩简子,是韩起的孙子韩不信。原寿过,是周朝的大夫。

○“奸”音干。“咎”,音其九反。“属”,音之欲反。“过”,音古禾反。)

[疏]“易位以令”。

○正义说:往年传文中说“魏子南面”,彪傒说“干位以令”;这里说“魏子莅政”,彪傒说“易位以令”,文字不同,是因为《郊特牲》说:“君主面向南方,是顺应阳气的道义;臣子面向北方,是回应君主。”既然如此,礼制规定国君才面向南方,往年魏子也面向南方,这是侵夺君主的位次,所以说“干位”。此时各国为天子筑城,只应当各自提供劳役而已,适宜让天子的臣子自行号令,而魏子执政,代替天子的大夫,改变上下位次,所以称为“易位”。所讥讽的方面不同,所以文字也不同。

而在大陆打猎,发生了火灾。《禹贡》记载,大陆在钜鹿以北。因为嫌那里过于遥远,怀疑这次打猎是在汲郡吴泽的荒芜之地。火田,是一起被烧了。《尔雅》说,广阔平坦的地方叫陆。

○“芜”音无。

[疏]注“禹贡”至“曰陆”。

○正义说:《禹贡》说:“疏导黄河从积石山开始,到大伾山,向北经过降水,到达大陆。”孔安国说:“大陆,是沼泽的名字。”《释地》十薮说:“晋国有大陆。”郭璞说:“现在巨鹿以北的广河泽。”孙炎说:“广河就是大陆,用地名来说比较恰当。”计算巨鹿城与周王室相距一千多里,魏子不应该去那里打猎。所以嫌那里过于遥远,怀疑这次打猎应当在汲郡吴泽。吴泽在脩武县以北。回来,死在宁邑,宁邑就是脩武城。那里应当是荒芜之地,所以也用大陆来命名。引用《尔雅》,来证明平坦的地方都叫陆。查《尔雅》说:“高而平坦的地方叫陆”,杜预说“广平”,是因为吴泽之地地势低洼宽阔平坦,所以用“广平”来说,并不是没看到《尔雅》。刘君根据《尔雅》“高平曰陆”来指责杜预,是不对的。

回来,死在宁邑。宁邑,就是现在的脩武县,靠近吴泽。

○“近”,是附近的近。范献子撤去了他的柏木外棺,因为他没有复命就去打猎。范献子代替魏子执政,撤去他的柏木外棺,表示贬斥他。

○“去”,音起吕反,注同。“椁”音郭。

[疏]“去其柏椁”。正义说:《丧大记》说:“国君用松木外棺,大夫用柏木外棺,士用杂木外棺。”这是卿按礼制应当用柏木外棺。因为他没有复命就去打猎,所以献子撤去他的柏木外棺,不使用它。

孟懿子参加筑成周城。史书不记载,因为鲁公还没有即位。

[疏]注“不书公未即位”。

○正义说:懿子往年只接受号令,知道所得的丈尺和人力而已。现在又带领劳役筑城,按理应当再次记载在简策上。因为鲁公没有即位,没有君主可以禀告,所以不记载。

庚寅日,立板筑墙。栽,是设置板筑。

○“栽”,音才代反,又音再,注同。宋国大夫仲几不接受劳役,说:“滕、薛、郳,是我们宋国的役使对象。”想让这三个国家代替宋国承担劳役。

○“郳”,音五兮反,是小邾国。薛国大夫说:“宋国无道,在周王室断绝了我们小国的关系,把我们推向楚国,所以我们一直跟随宋国。晋文公举行践土之盟,在僖公二十八年。说:‘凡是我们同盟的国家,各自恢复旧职。’如果遵循践土之盟,如果跟随宋国,也都听从命令。”仲几说:“践土之盟本来就是这样。”固然是说遵循旧制,薛国旧时是宋国的役使对象。薛国大夫说:“薛国的远祖奚仲,住在薛地,担任夏朝的车正。皇,是大。奚仲为夏禹掌管车服的大夫。

○“夏”,音户雅反,注同。奚仲迁到邳地,邳地,是下邳县。

○“邳”,音皮悲反。仲虺住在薛地,担任商汤的左相。仲虺,是奚仲的后代。

○“虺”,音许鬼反。“相”,音息亮反。如果恢复旧职,将承奉王室的官职,为什么还要役使诸侯?”承,是奉。仲几说:“夏、商、周三代各有不同的制度,薛国哪里还有旧制?说住在周朝,不能以夏、商为旧。

○“焉”,音於虔反。为宋国服役,也是你们的职责。”士弥牟说:“晋国执政的人是新上任的,说范献子新执政,不熟悉旧例。

[疏]注“言范”至“故事”。

○正义说:魏舒在辛巳日会合各国,到庚寅日相距只有十天。魏舒刚死,已经让范鞅代替,范鞅本来是中军的副手,按次序应当代替魏舒。大概是晋国人听说魏舒死了,就派人去代替他。

你暂且接受劳役。回去,我查看旧档案。”寻求旧例。仲几说:“即使你忘记了,山川鬼神会忘记吗?”山川鬼神,是盟誓时告祭的对象。士伯发怒,对韩简子说:“薛国征引的是人,典籍故事,是人们所知道的。宋国征引的是鬼神,取证于鬼神。宋国的罪过大了。而且已经无理却用神明压制我,是诬蔑我。招致宠爱而招来侮辱,大概就是这样

之谓矣。开宠过分,则纳受侵侮。

  ○侮,亡甫反。分,扶问反。

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恩宠过度,就会招致侵犯和侮辱。

[疏]“启宠”至“谓矣”。

  ○正义曰:《尚书 说命》:傅说进戒於王云:“无启宠纳侮。”古有此言,故云“其此之谓矣”。开彼宠人,过其本分,其人不知止足,乃至侵侮在上,据在上受之,故云“纳侮”。

  必以仲几为戮。”乃执仲几以归。三月,归诸京师。知以归不可,故复归之京师。

  ○复,扶又反。城三旬而毕,乃归诸侯之戍。齐高张后,不从诸侯。后则不及诸侯之役。晋女叔宽曰:“周苌弘、齐高张,皆将不免。叔宽,女宽也。

  ○苌,直良反。苌叔违天,高子违人。天既厌周德,苌弘欲迁都以延其祚,故曰违天。诸侯相帅以崇天子,而高子后期,故曰违人。

  ○厌,於艳反。祚,才故反。天之所坏,不可支也;众之所为,不可奸也。”为哀三年周人杀苌弘、六年高张来奔起。

  夏,叔孙成子逆公之丧于乾侯。成子,叔孙婼之子。季孙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尝不中吾志也。吾欲与之从政,子必止之,且听命焉。”众士皆谘问子家子。

  ○亟,起冀反。中,丁仲反。

  [疏]“季孙”至“命焉”。

  ○正义曰:言子家子数於公处致言於我,云“意如事君,不敢不改”,又言“君以一乘入於鲁师,季孙必与居归”。季孙之意实然,故云“未尝不中吾志”。“吾欲与之从政”,欲用为大夫也。公丧归,则从者散,故令止之。“且听命”者,一听子家之所为,子家欲将归者,即与之归。

  子家子不见叔孙,易几而哭。几,哭会也。不欲见叔孙,故朝夕哭不同会。

  ○朝如字。叔孙请见子家子,子家子辞曰:“羁未得见,而从君以出。出时成子未为卿。

  ○羁,居宜反,子家子名。见,贤遍反,下同。从,才用反,注“义从”同;又如字,下“从君”、“从公”放此。君不命而薨,羁不敢见。”言未受昭公之命,讬辞以距叔孙。叔孙使告之曰:“公衍、公为实使群臣不得事君。二子始谋逐季氏。

  [疏]注“二子”至“季氏”。

  ○正义曰:谋逐季氏,公为为之,传文不言公衍谋也。但以公衍见复为大子,季氏欲俱废之,故言此也。

  若公子宋主社稷,则群臣之原也。宋,昭公弟定公。凡从君出而可以入者,将唯子是听。子家氏未有后,季孙原与子从政。此皆季孙之原也,使不敢以告。”不敢,叔孙成子名。对曰:“若立君,则有卿士大夫与守龟在,羁弗敢知。若从君者,则貌而出者,入可也;貌出,谓以义从公,与季氏无实怨。

  ○守,手又反。寇而出者,行可也。与季氏为寇雠者,自可去。若羁也,则君知其出也,君,昭公。而未知其入也,羁将逃也。”丧及坏隤,公子宋先入,从公者皆自坏隤反。出奔。

  ○坏,徐音怀,又户怪反。隤,徒回反。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诸侯薨,五日而殡,殡则嗣子即位。癸亥,昭公丧至,五日殡於宫,定公乃即位。

  [疏]“诸侯”至“即位”。

  ○正义曰:《王制》云:“天子七日而殡,诸侯五日而殡。”自癸亥至戊辰五日,殡讫则嗣子即位,故定公以此日即位也。《公羊》、《穀梁》皆云:正棺於两楹之间,然后即位。案正棺两楹之间,即《礼》所谓“夷於堂”者也。《丧大记》君薨之礼云:“既小敛,男女奉月夷于堂。”郑玄云:“诸侯之小敛,於死者俱三日。”此戊辰去癸亥五日,非正棺之日,不得为正棺即位也。《杂记》云:“诸侯行而死,归,至於庙门,遂入,適所殡。”郑玄云:“‘適所殡’,谓两楹之间。自外来者,正棺於两楹之间,尸亦夷之於此,因殡焉。殡必於两楹之间者,以其死不於室,而自外来,留之於中,不忍远也。”郑取二传之说,言死从外来者,殡在两楹之间。若谓殡为正棺,则与杜言合矣。

  季孙使役如阚公氏,将沟焉。阚,鲁群公墓所在也。季孙恶昭公,欲沟绝其兆域,不使与先君同。

  ○阚,曰暂反。恶,乌路反,

译[疏]“启宠”到“谓矣”。

○正义说:《尚书·说命》中,傅说向君王进谏说:“不要开启宠幸,招致侮辱。”古代有这样的话,所以说“大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开启对那受宠之人的恩宠,超过他本来的分位,那人不知止足,甚至侵侮在上位的人,据守在上位的人接受这种侮辱,所以说“招致侮辱”。

必定把仲几当作罪人处死。”于是逮捕仲几带回来。三月,把他送回京师。知道直接带回来不行,所以又把他送回京师。

○复,音扶又。城墙修了三十天完工,于是撤回诸侯的戍卒。齐国的高张迟到,没有跟随诸侯行动。迟到就不及参与诸侯的军事行动。晋国的女叔宽说:“周国的苌弘、齐国的高张,都将不能免于祸患。叔宽,就是女宽。

○苌,音直良。苌叔违背天意,高子违背人心。上天已经厌恶周朝的德运,苌弘想迁都来延长周朝的国运,所以说他违背天意。诸侯相互率领来尊崇天子,而高子迟到,所以说他违背人心。

○厌,音於艳。祚,音才故。上天要摧毁的,人力无法支撑;众人所共同做的,个人无法破坏。”这是为哀公三年周人杀死苌弘、六年高张来投奔晋国作铺垫。

夏天,叔孙成子在乾侯迎接鲁昭公的灵柩。成子,是叔孙婼的儿子。季孙说:“子家子多次对我说话,没有一次不符合我的心意。我想让他参与政事,你一定要阻止他,并且听从他的命令。”众位士人都向子家子咨询。

○亟,音起冀。中,音丁仲。

[疏]“季孙”到“命焉”。

○正义说:意思是子家子多次在国君那里对我说话,说“意如侍奉国君,不敢不改正”,又说“国君带着一辆车进入鲁军,季孙一定会和他一起回去”。季孙的心意确实如此,所以说“没有一次不符合我的心意”。“我想让他参与政事”,是想任用他做大夫。国君灵柩归来,随从的人就会散去,所以让他停止(跟随)。“并且听从命令”,是一听子家的安排,子家想带回去的人,就让他回去。

子家子不见叔孙,更换哭丧用的几案而哭泣。几,是哭丧的集会。不想见叔孙,所以早晚哭丧不在同一个集会。

○朝,音如字。叔孙请求见子家子,子家子推辞说:“羁没能见到国君,就跟随国君出逃。出逃时成子还不是卿。

○羁,音居宜,子家子的名字。见,音贤遍,下同。从,音才用,注“义从”相同;又如字,下“从君”、“从公”仿此。国君没有下命令就去世了,羁不敢去见。”意思是没接受昭公的命令,找借口拒绝叔孙。叔孙派人告诉他说:“公衍、公为确实让群臣不能侍奉国君。这两个人起初谋划驱逐季氏。

[疏]注“二子”到“季氏”。

○正义说:谋划驱逐季氏,是公为做的,传文中没提公衍谋划。但因为公衍被恢复为太子,季氏想一起废黜他们,所以这样说。

如果公子宋主持国家,那是群臣的愿望。宋,是昭公的弟弟定公。凡是跟随国君出逃而可以回国的人,将只听您的。子家氏没有后代,季孙原本想和您一起执政。这些都是季孙的愿望,派不敢来告诉您。”不敢,是叔孙成子的名字。回答说:“如果要立国君,那么有卿士大夫和守龟在,羁不敢知道。如果是跟随国君的人,那么因义而出逃的,可以回国;因义出逃,指为了道义跟随昭公,与季氏没有实际的怨恨。

○守,音手又。像强盗一样出逃的,可以离开。与季氏为仇敌的,自然可以离开。像我羁,国君知道我出逃,国君,指昭公。却不知道我回国的事,羁将要逃亡。”灵柩到达坏隤,公子宋先进入国都,跟随昭公的人都从坏隤返回。出奔。

○坏,音徐怀,又户怪。隤,音徒回。六月,癸亥日,昭公的灵柩从乾侯到达。戊辰日,定公即位。诸侯去世,五天后停灵,停灵后嗣子即位。癸亥日,昭公灵柩到达,五天后在宫中停灵,定公于是即位。

[疏]“诸侯”到“即位”。

○正义说:《王制》说:“天子七天后停灵,诸侯五天后停灵。”从癸亥到戊辰是五天,停灵结束后嗣子即位,所以定公在这一天即位。《公羊传》、《穀梁传》都说:在两根楹柱之间安放棺材,然后即位。考察在两根楹柱之间安放棺材,就是《礼记》所说的“夷于堂”。《丧大记》中君王去世的礼仪说:“小敛之后,男女捧着棺材夷于堂。”郑玄说:“诸侯的小敛,在死者去世后的第三天。”这戊辰距离癸亥五天,不是安放棺材的日子,不能说是安放棺材后即位。《杂记》说:“诸侯在外去世,回来,到了庙门,就进入,到停灵的地方。”郑玄说:“‘到停灵的地方’,指两根楹柱之间。从外面来的人,在两根楹柱之间安放棺材,尸体也在这里平放,于是停灵。停灵必须在两根楹柱之间,因为死不在室内,而从外面来,留在中间,不忍心远离。”郑玄采纳两传的说法,说死在外面的人,停灵在两根楹柱之间。如果认为停灵就是安放棺材,那就和杜预的说法一致了。

季孙派役人到阚公氏,打算挖沟。阚,是鲁国群公墓所在的地方。季孙厌恶昭公,想挖沟隔断他的墓地,不让他和先君在一起。

○阚,音曰暂。恶,音乌路,

又如字。

  [疏]“阚公氏”。

  ○正义曰:阚是先公葬地。《春秋》言氏,犹如言家,故谓公之墓地为“公氏”,言是公死之家宅也。玄卿以为“阚”属上句,“公氏将沟焉”,犹言将沟公氏焉,古人多倒语。公氏则昭公。

译又如字。

[疏]“阚公氏”。

○正义说:阚是先公的葬地。《春秋》中称“氏”,就如同称“家”,所以把公的墓地称为“公氏”,意思是公死后的家宅。玄卿认为“阚”字属于上句,“公氏将沟焉”,意思是将在公氏那里开沟,古人多有语序倒置的情况。公氏指的就是昭公。

荣鴐鹅曰:“生不能事,死又离之,以自旌也。鴐鹅,鲁大夫荣成伯也。旌,章也。

  ○鴐音加。鹅,五何反。旌音精。纵子忍之,后必或耻之。”乃止。季孙问於荣鴐鹅曰:“吾欲为君谥,使子孙知之。”为恶谥。

  [疏]注“为恶谥”。

  ○正义曰:知者,下云“死又恶之”,所以知也。

  对曰:“生弗能事,死又恶之,以自信也。将焉用之?”乃止。秋,七月,癸巳,葬昭公於墓道南。孔子之为司寇也,沟而合诸墓。明臣褒贬君之义。

  ○恶之,如字,又乌路反。焉,於虔反。

  [疏]“以自信也”。正义曰:信,明也。以自明巳之不臣也。

  ○“沟而”。

  ○正义曰:孔子之为司寇,在定公十年以后,未知何年沟之。

  昭公出故,季平子祷于炀公。九月,立炀宫。平子逐君,惧而请祷於炀公,昭公死於外,自以为获福,故立其宫。

  [疏]“祷於炀公”。

  ○正义曰:既毁其庙,而得祷者,盖就祧而祷之。

  周巩简公弃其子弟,而好用远人。简公,周卿士。远人,异族也。为明年巩氏贼简公张本。

  ○巩,九勇反。好,呼报反。

  [疏]“简公”。

  ○正义曰:谥法:“平易不从曰简。”

  【经】二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壬辰,雉门及两观灾。无传。雉门,公宫之南门。两观,阙也。天火曰灾。

  ○观,古乱反,注及下同。

  [疏]注“雉门”至“曰灾”。

  ○正义曰:《明堂位》云:“库门,天子皋门。雉门,天子应门。”是鲁之雉门,公宫南门之中门也。《释宫》云:“观谓之阙。”郭璞曰:“宫门双阙。”《周礼 大宰》:“正月之吉,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郑众云:“象魏,阙也。”刘熙《释名》云:“阙在门两旁,中央阙然为道也。”然则其上县法象,其状魏魏然高大,谓之象魏;使人观之,谓之观也。”是观与象魏、阙,一物而三名也。观与雉门俱灾,则两观在雉门之两旁矣。《公羊传》曰:“其言雉门及两观灾何?两观微也。然则曷为不言雉门灾及两观?主灾者两观也。主灾者两观,则曷为后言之?不以微及大也。”《穀梁》亦云:“灾自两观始,先言雉门,尊尊也。”《公羊》称子家驹云:“设两观,诸侯僣天子。”其意以其奢僣,故天灾之。《左氏》无此义。案《礼器》云:“天子、诸侯台门。”此以高为贵也。《郊特牲》云:“台门,大夫之僣礼也。”唯言大夫异於诸侯,不言诸侯异於天子。两观为僣,礼无其文,天之所灾,不可意卜。言主灾两观,以门尊先门,若灾先从门起,又将何以为异?丘明无文,或是灾起雉门,而延及两观也。“天火曰灾”,宣十六年传例。

  秋,楚人伐吴。囊瓦称人,见诱以败军。

  ○囊,乃郎反。

  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无传。

  【传】二年,夏,四月,辛酉,巩氏之群子弟贼简公。(传言弃亲用疏,所以败也。)

  桐叛楚。桐,小国,庐江舒县西南有桐乡。吴子使舒鸠氏诱楚人,舒鸠,楚属国。曰:“以师临我,教舒鸠诱楚,使以师临吴。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吴伐桐也,伪若畏楚师之临已,而为伐其叛国以取媚者也。欲使楚不忌吴,所请多方以误之。

  ○为我,于伪反,注及下同。

  [疏]“桐叛”至“无忌”。

  ○正义曰:桐是小国,世属於楚。桐今叛楚,楚有间隙,故吴子因是而谋之舒鸠。自是楚之属国居吴楚之閒,亦两取其意,故吴得使之也。吴子使舒鸠诱楚人,又教舒鸠为辞曰:“令楚以师临我。”我,吴自称我,令楚临吴也。我当伪若畏楚,为楚伐桐,女舒鸠当为我诱楚,我军楚师。或曰:“囊瓦本出师伐吴,见吴欲伐桐而不设备,遂被吴败之,又击楚巢邑,潜师围而克之,获其守邑大夫。”“为我使之无忌谓为我之畏楚形状使楚人无复防忌於我也。若楚不忌吴则师不设备欲

译荣鴐鹅说:“活着不能侍奉,死了又背离他,以此来彰显自己的立场。鴐鹅,是鲁国大夫荣成伯。旌,就是彰明的意思。

○鴐,读音为加。鹅,音五何反。旌,音精。即使您现在能容忍他,以后必定有人会以他为耻。”于是作罢。季孙向荣鴐鹅问道:“我想给国君定个谥号,让子孙后代知道。”这是要给国君定个恶谥。

[疏]注解说“给国君定恶谥”。

○正义说:之所以知道是恶谥,是因为下文说“死了又厌恶他”,由此可知。

荣鴐鹅回答说:“活着不能侍奉,死了又厌恶他,以此来表明自己的心迹。这有什么用呢?”于是作罢。秋季,七月,癸巳日,将昭公葬在墓道南边。孔子担任司寇时,挖掘沟渠将昭公的棺木合葬于墓中。这彰显了臣子褒贬君主的道义。

○恶之,按原字读,又音乌路反。焉,音於虔反。

[疏]“以自信也”。正义说:信,就是明辨的意思。以此表明自己并非臣子。

○“沟而”。

○正义说:孔子担任司寇,是在定公十年以后,不知道是哪一年挖掘沟渠的。

昭公出逃的缘故,季平子向炀公祈祷。九月,建立了炀公的宗庙。季平子驱逐了国君,因恐惧而向炀公祈祷,昭公死在外面,季平子自以为获得了福佑,所以建立了炀公的宗庙。

[疏]“向炀公祈祷”。

○正义说:既然已经毁掉了他的宗庙,却能祈祷,大概是在祧庙中祈祷的。

周国的巩简公抛弃自己的子弟,而喜欢任用外族人。简公,是周朝的卿士。远人,指异族。这是为明年巩氏杀害简公埋下伏笔。

○巩,音九勇反。好,音呼报反。

[疏]“简公”。

○正义说:《谥法》说:“平易而不从善叫简。”

【经】二年,春季,周历正月。

夏季,五月,壬辰日,雉门和两边的观台发生火灾。没有传文解释。雉门,是鲁国公宫的南门。两观,就是阙。天火叫做灾。

○观,音古乱反,注及下同。

[疏]注解说“雉门”到“叫做灾”。

○正义说:《明堂位》说:“库门,是天子的皋门。雉门,是天子的应门。”这是说鲁国的雉门,是公宫南门中的中门。《释宫》说:“观叫做阙。”郭璞说:“宫门两边的双阙。”《周礼·大宰》说:“正月吉日,悬挂治理国家的法度于象魏,让万民观看治国的法度。”郑众说:“象魏,就是阙。”刘熙《释名》说:“阙在门的两旁,中间空缺作为道路。”那么,上面悬挂法度,形状魏魏然高大,叫做象魏;让人观看,叫做观。”所以观与象魏、阙,是同一事物而有三个名称。观与雉门一起发生火灾,那么两观就在雉门的两侧了。《公羊传》说:“为什么说雉门及两观发生火灾?两观地位卑微。那么为什么不说不说雉门灾及两观?因为主要受灾的是两观。主要受灾的是两观,那么为什么后说?因为不以卑微的涉及尊贵的。”《穀梁传》也说:“火灾从两观开始,先说雉门,是表示尊重尊贵。”《公羊传》引用子家驹的话说:“设置两观,是诸侯僭越天子。”其意思是认为他们奢侈僭越,所以天降灾祸。《左传》没有这种解释。查《礼器》说:“天子、诸侯台门。”这是以高为贵。《郊特牲》说:“台门,是大夫僭越礼制的行为。”只说大夫不同于诸侯,没说诸侯不同于天子。两观是僭越,礼制中没有明文规定,天降灾祸,不可随意猜测。说主要受灾的是两观,是因为门尊贵所以先说门,如果火灾先从门开始,又怎么区分呢?丘明没有文字记载,或许是火灾起于雉门,而蔓延到两观。“天火叫做灾”,是宣公十六年传文的条例。

秋季,楚国人攻打吴国。囊瓦被称为人,是因为他被引诱而军队战败。

○囊,音乃郎反。

冬季,十月,重新修建雉门和两观。没有传文解释。

【传】二年,夏季,四月,辛酉日,巩氏的众子弟杀害了简公。(传文说抛弃亲人任用疏远的人,所以失败了。)

桐国背叛了楚国。桐,是小国,庐江舒县西南有桐乡。吴子派舒鸠氏引诱楚国人,舒鸠,是楚国的属国。说:“让军队逼近我,教舒鸠引诱楚人,让军队逼近吴国。我攻打桐国,为我让他没有顾忌。”吴国攻打桐国,假装害怕楚军逼近自己,而攻打其叛国以讨好楚国。想让楚国不忌惮吴国,所请求的用多种方法来迷惑他们。

○为我,音于伪反,注及下同。

[疏]“桐叛”到“无忌”。

○正义说:桐是小国,世代属于楚国。桐现在背叛楚国,楚国有空隙,所以吴子借此向舒鸠谋划。舒鸠是楚国的属国,位于吴楚之间,也两边讨好,所以吴国能指使他。吴子派舒鸠引诱楚人,又教舒鸠说:“让楚军逼近我。”我,是吴国自称,让楚军逼近吴国。我假装害怕楚国,为楚国攻打桐国,你舒鸠为我引诱楚军,我击败楚军。有人说:“囊瓦本来出兵攻打吴国,见吴国想攻打桐国而不设防备,于是被吴国击败,又攻击楚国的巢邑,暗中派兵包围并攻克它,俘获了守邑大夫。”“为我使之无忌”是说为我表现出害怕楚国的样子,使楚人不再防备忌惮我。如果楚国不忌惮吴国,那么军队就不设防备,想要

因其无备而掩袭取之耳。下云“吴人见舟于豫章”,伪欲伐桐也。“吴军楚师于豫章”,掩其不备也。“潜师于巢”,吴人诈巢邑人云:“此师将伐桐也。”其实本拟取巢,故下“遂围巢,克之”。言“潜”者,对豫章之师称潜。

译这是趁着对方没有防备而突然袭击夺取罢了。下文说“吴人在豫章展示舟船”,是假装要讨伐桐邑。“吴军在豫章与楚军对峙”,是趁其不备。“秘密派兵到巢邑”,吴人欺骗巢邑百姓说:“这支军队将要讨伐桐邑。”其实原本打算夺取巢邑,所以下文说“于是包围巢邑,攻克了它”。说“秘密”,是相对于豫章的军队而言称为秘密。

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从舒鸠言。吴人见舟于豫章,伪将为楚伐桐。

  ○见,贤遍反。而潜师于巢。实欲以击楚。

  冬,十月,吴军楚师于豫章,败之。楚不忌故。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繁,守巢大夫。

  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射姑,邾大夫,出辟酒。

  ○射音亦,一音夜。阍乞肉焉,夺之杖以敲之。夺阍杖以敲阍头也。为明年邾子卒传。

  ○阍音昏,守门人也。敲,苦孝反,又苦学反。《说文》作毃,云,击头也。《字林》同。又一曰击声也,口交反,又口卓反;训从高攵云,横擿也。又或作茅,或作刜,口交反。

  【经】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晋,至河乃复。(无传。)

  [疏]“公如”至“乃复”。

  ○正义曰:三传皆无其说,不知何故乃复。贾逵云:“刺缓朝见辞,失所不讳,罪巳。”贾虽为此解,於传无文,不可从,故杜不言。刘炫谓公以六月即位,此年便即往朝,於事未为缓也,晋人何以辞之?若以缓见遣,当退谢罪,何由此后更无谢处?空言罪已,经无孙谢,自罪之状复安在乎?晋若以缓致辞,必当要有谴责,何由明年会次复得依常班序?“乃复”之意,不可县知。

  二月,辛卯,邾子穿卒。再同盟。

  ○穿音川。

  [疏]注“再同盟”。

  ○正义曰:穿以昭二年即位,十一年盟于祲祥,二十六年于鄟陵,皆鲁、邾俱在,是再同盟也。

  夏,四月。

  秋,葬邾庄公。六月乃葬,缓。

  冬,仲孙何忌及邾子盟于拔。拔,地阚。

  ○拔,皮八反。

  【传】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临廷。阍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见之,怒。阍曰:“夷射姑旋焉。”(旋,小便。

  ○廷音庭,下并同。瓶,步丁反,本又作瓶。)命执之。(见其不洁,执射姑。)弗得,滋怒,自投于床,废于炉炭,烂,遂卒。(废,隋也。

  ○炉,力吴反。炭,他旦反。隋,徒火反。)先葬以车五乘,殉五人。(欲藏中之絜,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盖其遗命。

  ○先,悉荐反,又如字。乘,绳证反。殉,辞俊反。藏,才浪反。)

  [疏]注“欲藏”至“遗命”。

  ○正义曰:以人从葬谓之殉。邾子好絜,以人为殉,欲备地下埽除。若令与柩同入,恐其污履藏内。欲其藏中之絜,故先内车及殉,别为便房处之。传言此事,意在非责邾子者,是葬者自为,则非庄公之罪,无为辄说此事,故云“盖其遗命也”。邾子队炉而卒,不应得有遗命。疑其是遗命者,《礼》国君位而为椑,初立即营死事,当是平素之时,先有此命,葬者奉行之。

  庄公卞急而好洁,故及是。卞,躁疾也。

  ○卞,皮彦反。好,呼报反,下文及注同。躁,早报反。秋,九月,鲜虞人败晋师于平中,平中,晋地。获晋观虎,恃其勇也。为五年士鞅围鲜虞张本。

  冬,盟于郯。郯即拔也。

  ○郯音谈。脩邾好也。公即位,故脩好。

  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佩,佩玉也。以如楚,献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与。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成公,唐惠侯之后。肃爽,骏马名。

  ○肃如字,又所六反。爽音霜。骏音俊。

  [疏]注“成公”至“马名”。

  ○正义曰:宣十二年传有唐惠侯,故云“唐惠侯之后”也。《释畜》於马无肃爽之名,爽或作霜。贾逵云:“色如霜纟九。”马融说:“肃爽,雁也。其羽如练,高首而脩颈。马似之,天下稀有。”故子常欲之。杜以马名临时所作,本意不可得知,故直云骏马名。

  弗与,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与谋,请代先从者,许之。饮先从者酒,醉之,窃马而献之子常。子常归唐侯。自拘於司败,窃马者自拘。

  ○从,才用反,下同。饮,於鸩反。拘,九于反。

  [疏]“请代

译秋天,楚国的囊瓦在豫章讨伐吴军。这是听从了舒鸠的建议。吴军在豫章展示船只,假装要替楚国攻打桐国。

○“见”读作“贤遍反”。吴军却暗中把军队驻扎在巢地。实际上是想要攻击楚国。

冬天,十月,吴军在豫章包围并击败了楚军。这是因为楚国没有防备的缘故。吴军于是包围巢地,攻克了它,俘虏了楚国的公子繁。公子繁是镇守巢地的大夫。

邾庄公和夷射姑一起喝酒,(邾庄公)私下离开了。夷射姑是邾国的大夫,他离开是为了避开酒席。

○“射”读作“亦”,又读作“夜”。守门人向夷射姑讨要肉吃,夷射姑夺过守门人的拐杖敲打他。夺过守门人的拐杖敲打守门人的头。这是为第二年邾庄公去世做铺垫。

○“阍”读作“昏”,指守门人。“敲”读作“苦孝反”,又读作“苦学反”。《说文解字》写作“毃”,解释说,是击打头部的意思。《字林》相同。另一种说法是发出敲击的声音,读作“口交反”,又读作“口卓反”;解释为从高攵旁,意思是横向投掷。又有的写作“茅”,或写作“刜”,读作“口交反”。

【经】鲁昭公三年,春天,周历正月,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没有传文解释。)

[疏]“公如”到“乃复”。

○正义说:三部传都没有解释,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返回了。贾逵说:“这是讽刺鲁昭公迟缓朝见,晋国以失礼为由不避讳,鲁昭公自我认罪。”贾逵虽然这样解释,但在传文中没有依据,不能采纳,所以杜预没有提及。刘炫认为鲁昭公在六月即位,这一年就立即去朝见,事情并不迟缓,晋国人为什么要拒绝他?如果是因为迟缓朝见而被遣返,应当退让谢罪,为什么此后没有谢罪的记载?空说自我认罪,经文中没有退让谢罪的记录,自我认罪的表现又在哪里?晋国如果因为迟缓朝见而拒绝,必定会有谴责,为什么第二年会盟时又能按照正常的班次排列?“乃复”的意思,无法凭空揣测。

二月,辛卯日,邾子穿去世。这是第二次共同结盟。

○“穿”读作“川”。

[疏]注“再同盟”。

○正义说:穿在昭公二年即位,十一年在祲祥结盟,二十六年在鄟陵结盟,鲁国和邾国都在场,所以说是第二次共同结盟。

夏天,四月。

秋天,安葬邾庄公。六月才安葬,太迟缓了。

冬天,仲孙何忌和邾子在拔地结盟。拔,是地名。

○“拔”读作“皮八反”。

【传】三年,春天,二月,辛卯日,邾子在门台,(门上有台。)俯瞰庭院。守门人用瓶里的水浇洒庭院。邾子看见后,发怒。守门人说:“夷射姑刚才在这里小便。”(旋,指小便。

○“廷”读作“庭”,下文相同。“瓶”读作“步丁反”,原本也写作“瓶”。)邾子命令逮捕夷射姑。(因为看到他不洁净,逮捕夷射姑。)没抓到,更加愤怒,自己跳下床,摔倒在炉炭上,被烧烂,于是去世。(废,指坠落。

○“炉”读作“力吴反”。“炭”读作“他旦反”。“隋”读作“徒火反”。)先安葬时用了五辆车子,用五个人殉葬。(想要保持墓穴中的洁净,所以先放入车子和殉葬的人,另外设置便房,这大概是他的遗命。

○“先”读作“悉荐反”,又如本字。“乘”读作“绳证反”。“殉”读作“辞俊反”。“藏”读作“才浪反”。)

[疏]注“欲藏”到“遗命”。

○正义说:让人随葬叫做殉。邾子喜好洁净,用人殉葬,是为了准备地下的清扫。如果让殉葬者与棺椁一同进入,恐怕会弄脏墓穴内部。想要保持墓穴中的洁净,所以先放入车子和殉葬的人,另外设置便房安置他们。传文记载这件事,意在非议责备邾子,如果是安葬者自己做的,就不是庄公的罪过,没有必要特意说明这件事,所以说“大概是他的遗命”。邾子从炉上摔下而死,不应该有遗命。怀疑是遗命的理由是,《礼记》说国君在位时就要准备棺椁,即位之初就筹划死后的事,这应当是平时就已经有的命令,安葬者只是执行罢了。

庄公急躁严厉且喜好洁净,所以导致这样的结果。卞,指急躁。

○“卞”读作“皮彦反”。“好”读作“呼报反”,下文及注释相同。“躁”读作“早报反”。秋天,九月,鲜虞人在平中击败晋军,平中,是晋国的地方。俘虏了晋国的观虎,观虎依仗自己的勇猛。这是为五年士鞅包围鲜虞做铺垫。

冬天,在郯地结盟。郯就是拔地。

○“郯”读作“谈”。这是为了修复与邾国的友好关系。鲁昭公即位,所以修复友好关系。

蔡昭侯制作了两副玉佩和两件皮衣,佩,指佩玉。他带着这些去楚国,献上一副玉佩和一件皮衣给楚昭王。昭王穿着它们,用来宴请蔡侯。蔡侯也穿着其中一副玉佩和一件皮衣。子常想要那副玉佩,蔡侯不给。子常扣留了他三年。唐成公去楚国,有两匹肃爽马,子常想要那两匹马,成公是唐惠侯的后代。肃爽,是骏马的名字。

○“肃”读作本字,又读作“所六反”。“爽”读作“霜”。“骏”读作“俊”。

[疏]注“成公”到“马名”。

○正义说:宣公十二年的传文中有唐惠侯,所以说“唐惠侯的后代”。《释畜》中关于马没有肃爽这个名字,爽有的写作霜。贾逵说:“颜色像霜一样洁白。”马融说:“肃爽,是雁。它的羽毛像白绢,高头长颈。马像它,天下稀有。”所以子常想要它。杜预认为马名是临时编造的,本意无法得知,所以只说是骏马的名字。

唐成公不给,子常也扣留了他三年。唐国人互相商量,请求代替先前被扣留的人,子常答应了。唐国人给先前被扣留的人喝酒,灌醉他,偷来马献给子常。子常释放了唐侯。偷马的人自我拘禁。

○“从”读作“才用反”,下文相同。“饮”读作“於鸩反”。“拘”读作“九于反”。

[疏]“请代

”至“许之”。

  ○正义曰:谓请楚,楚许之也。如非请唐侯者,若唐侯许之,自合养马,何须言饮先从者窃马以献乎?

译到“许之”这一句。

  ○正义说:是说唐侯向楚国请求,楚国答应了他。如果不是唐侯向楚国请求,那么如果是唐侯自己答应,自然应当供养马匹,哪里还需要说喝醉后先走的人偷了马去进献呢?

曰:“君以弄马之故,隐君身,隐,忧约也。

  ○弄,鲁贡反。弃国家。臣请相夫人以偿马,必如之。”相,助也。夫人,谓养马者。

  ○相,息亮反。夫音扶,注同。偿,市亮反。唐侯曰:“寡人之过也。二三子无辱。”皆赏之。蔡人闻之,固请而献佩于子常。子常朝,见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言楚所以礼遣蔡侯之物,不共备故。

  ○共音恭,注同。明日礼不毕,将死。”遣蔡侯之礼。蔡侯归及汉,执玉而沈,曰:“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自誓言若复渡汉,当受祸,明如大川。

  ○沈音鸩。复,扶又反。蔡侯如晋,以其子元与其大夫之子为质焉,而请伐楚。为明年会召陵张本。

  ○质音致。

  【经】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陈侯吴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癸巳,正月七日,书二月,从赴。)

  [疏]注“癸巳”至“从赴”。

  ○正义曰:杜以《长历》校之,知癸巳是正月七日,故云“书二月,从赴”也。知非日误者,以崩薨之事,皆以赴为文。故平王崩,赴以庚戍,陈侯卒,赴以甲戌已丑。杜依大例而言,故云“从赴”。刘炫以为,诸侯五月而葬,下云“六月葬陈惠公”,则陈侯卒在二月,以为日误,而规杜氏。今知非者,但诸侯虽五月而葬,春秋之时,或缓或速,无复常准。此陈侯之葬,事既无传,何知必五月而葬?妄以杜为失,其义非也。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于召陵,侵楚。於召陵先行会礼,入楚竟,故书侵。

  ○夏,户雅反。召,上照反。竟音境。

  [疏]注“於召”至“书侵”。

  ○正义曰:先言“于召陵”,后言“侵楚”,是於召陵先行会礼也。《土地名》:“召陵,楚地也。”诸侯既入楚境,先行会礼,后乃侵之,故经书先会后侵也。

  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姓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五月,公及诸侯盟于皋鼬。召陵会刘子、诸侯,总言之也。繁昌县东南有城皋亭。复称公者,会盟异处故。

  ○公孙姓,音生,又作生。鼬,由又反。复,扶又反。处,昌虑反。

  [疏]注“召陵”至“处故”。

  ○正义曰:书经之例,诸侯先会而后盟,皆前目而后凡。此共盟者,还是前会之诸侯,前巳历序,故於此总言之也。刘子虽是王朝之臣,而亦有封爵,故诸侯之文可以兼刘子也。僖二十九年,王子虎与诸侯盟于翟泉,贬之称“人”。此刘子得与诸侯盟者,楚僣号称王,不事天子,诸侯会而侵楚,将以尊崇王室。传言“刘文公合诸侯”,是天子敕之使盟也。下文书刘卷卒葬,鲁人吊会,依同盟之礼,知刘子亦与盟也。复称“公”者,由其会、盟异处,故也。刘炫规杜云:“会盟异处,故复称公。案襄二十五年盟重丘,亦是会、盟异处,何以不言公?”今删定知非者,但会、盟异处,理合称“公”。重丘不书“公”,史官自略耳。以此规杜,非也。

  杞伯成卒于会。无传。

  ○成音城。

  [疏]“杞伯成卒于会”。

  ○正义曰:成以昭二十五年即位,二十六年盟于鄟陵,三十二年于翟泉,此年于皋鼬,鲁、杞俱在,计杜当云“三同盟”。无注者,漏脱耳。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此既薨於会,其礼亦当然。

  六月,葬陈惠公。无传。

  许迁于容城。无传。

  秋,七月,公至自会。无传。

  刘卷卒。无传。即刘蚠也。刘子奉命出盟召陵,死则天王为告同盟,故不具爵。

  ○卷音权,一音眷免反。蚠,扶粉反。为,于伪反,下“吴为蔡”同。

  [疏]注“即刘”至“具爵”。

  ○正义曰:昭二十二年传曰“单子立刘蚠”,即此是也。《世族谱》,伯蚠、刘蚠、刘文公、刘狄、刘卷、刘子为一人。王朝公卿卒,不赴鲁,鲁不会葬。

译说:“您因为玩弄马匹的缘故,使自身陷入隐忧,隐,就是忧虑困迫。

○弄,音贡。抛弃国家。臣请求协助夫人来赔偿马匹,必定照此办理。”相,是协助的意思。夫人,指养马的人。

○相,音亮。夫音扶,注同。偿,音亮。唐侯说:“这是我的过错。各位不要受辱。”都赏赐了他们。蔡国人听说这件事,坚决请求并献佩玉给子常。子常上朝,见到蔡侯的随从,命令主管官员说:“蔡君在这里停留太久了,官员没有供给。是说楚国用来礼送蔡侯的物品,没有供给完备的缘故。

○共音恭,注同。明天如果礼仪不能完成,我将死去。”这是指礼送蔡侯的礼仪。蔡侯回国到达汉水,拿着玉璧沉入水中,说:“我所有渡过汉水向南的人,如果违背誓言,将像大川一样遭受祸患!”自己发誓如果再次渡过汉水,应当遭受祸患,明确如同大川。

○沈音鸩。复,音又。蔡侯前往晋国,把他的儿子元和楚国大夫的儿子作为人质,并请求讨伐楚国。为明年在召陵会师张本。

○质音致。

【经】四年,春季,周王二月,癸巳日,陈侯吴去世。(没有传文。没有结盟却以名赴告。癸巳是正月七日,记载为二月,是遵循赴告。)

[疏]注“癸巳”到“从赴”。

○正义说:杜预用《长历》核对,知道癸巳是正月七日,所以说“记载为二月,是遵循赴告”。知道不是日期错误,是因为崩薨的事情,都以赴告为文。所以平王崩,赴告以庚戍日,陈侯卒,赴告以甲戌已丑日。杜预依据大例来说,所以说“遵循赴告”。刘炫认为,诸侯五月下葬,下文说“六月葬陈惠公”,那么陈侯去世在二月,认为是日期错误,从而指责杜预。现在知道不是的,只是诸侯虽然五月下葬,春秋时期,有时迟缓有时快速,没有固定的标准。这个陈侯的下葬,事情既没有传文,怎么知道必定五月下葬?胡乱认为杜预有失,其义理不对。

三月,公会刘子、晋侯、宋公、蔡侯、卫侯、陈子、郑伯、许男、曹伯、莒子、邾子、顿子、胡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国夏在召陵,侵楚。在召陵先举行会礼,进入楚国边境,所以记载为侵。

○夏,音雅。召,音照。竟音境。

[疏]注“於召”到“书侵”。

○正义说:先说“在召陵”,后说“侵楚”,是在召陵先举行会礼。《土地名》:“召陵,是楚地。”诸侯既进入楚境,先举行会礼,后才侵伐,所以经书记载先会后侵。

夏季,四月,庚辰日,蔡公孙姓率领军队灭沈,把沈子嘉带回来,杀了他。五月,公和诸侯在皋鼬结盟。召陵会刘子、诸侯,是总称。繁昌县东南有城皋亭。再次称公,是因为会盟地点不同。

○公孙姓,音生,又作生。鼬,音又。复,音又。处,音虑。

[疏]注“召陵”到“处故”。

○正义说:经书记载的体例,诸侯先会而后盟,都是前目而后凡。这次结盟的,还是之前会师的诸侯,之前已经历序,所以在这里总称。刘子虽然是王朝的臣子,但也有封爵,所以诸侯的文辞可以兼称刘子。僖公二十九年,王子虎和诸侯在翟泉结盟,贬称“人”。这次刘子能和诸侯结盟,是因为楚僣号称王,不事奉天子,诸侯会师侵楚,将要尊崇王室。传文说“刘文公合诸侯”,是天子敕令他结盟。下文记载刘卷卒葬,鲁人吊唁会葬,依照同盟的礼仪,知道刘子也参与结盟。再次称“公”,是因为会、盟地点不同。刘炫指责杜预说:“会盟地点不同,所以再次称公。查考襄公二十五年盟重丘,也是会、盟地点不同,为什么不称公?”现在删定知道不对的,只是会、盟地点不同,理当称“公”。重丘不书“公”,是史官自己省略。以此指责杜预,不对。

杞伯成在会盟中去世。没有传文。

○成音城。

[疏]“杞伯成卒于会”。

○正义说:成在昭公二十五年即位,二十六年盟于鄟陵,三十二年于翟泉,这一年于皋鼬,鲁、杞都在,计算杜预应当说“三同盟”。没有注的,是漏脱。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这既薨于会,其礼也当然如此。

六月,葬陈惠公。没有传文。

许迁到容城。没有传文。

秋季,七月,公从会盟回来。没有传文。

刘卷去世。没有传文。就是刘蚠。刘子奉命出盟召陵,死了则天王为告同盟,所以不具爵。

○卷音权,一音眷免。蚠,音粉。为,音伪,下“吴为蔡”同。

[疏]注“即刘”到“具爵”。

○正义说:昭公二十二年传文说“单子立刘蚠”,就是这里。《世族谱》,伯蚠、刘蚠、刘文公、刘狄、刘卷、刘子为一人。王朝公卿卒,不赴鲁,鲁不会葬。

文三年书“王子虎卒”,传曰:“来赴,吊如同盟,礼也。”彼为同盟于翟泉故也。此亦书“卒”,明为同盟故也。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必非刘邑之臣来赴,知是天子为告也。天子告臣,略言名封而已,不言刘子,故书不具爵。

译《春秋》文公三年记载“王子虎去世”,《左传》说:“前来通报丧事,吊唁如同对待同盟国一样,这是合乎礼制的。”这是因为之前曾在翟泉结为同盟的缘故。这里也记载了“卒”,显然是因为同盟的缘故。王畿内的诸侯国,不能与诸侯国进行外交,来通报丧事的必定不是刘邑的臣子,可知是天子亲自通告。天子通告臣子,只简略地提及名字和封地,不称“刘子”,所以《春秋》记载时没有完备的爵位。

葬杞悼公。无传。

  楚人围蔡。不服故也。

  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无传。孔圉,孔羁孙。士鞅即范鞅。

  ○圉,鱼吕反。

  葬刘文公。无传。

  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师能左右之曰“以”,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吴为蔡讨楚,从蔡计谋,故书“蔡侯以吴子”,言能左右之也。囊瓦称人,贪以致败,不能死难,罪贱之。柏举,楚地。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者,并数闰。

  ○陈,直觐反。难,乃旦反。数,所主反。

  [疏]注“师能”至“数闰”。

  ○正义曰:“师能左右之曰‘以’”,僖二十六年传例也。“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庄十一年传例也。吴大蔡小,而蔡能以吴者,吴子为蔡讨楚,言蔡能左右之也。《释例》曰:“吴虽大国,顺蔡侯之请,自将其众,唯蔡侯之命,故亦言‘以吴子’也。”囊瓦,楚之上卿,当称名氏,今称“人”者,贪以致败,又不能死难,罪贱之也。《释例》曰:“楚之囊瓦,贪珮马以致讨,称‘人’,罪贱之也。”昭三十一年传言六年十二月庚辰吴其入郢,今以十一月,与彼期有差殊者,《长历》推此年闰十月,庚辰又是十一月二十九日,其月垂尽,并数闰得为十二月也。

  楚囊瓦出奔郑。书名,恶之。

  ○恶,乌路反。

  [疏]注“书名恶之”。

  ○正义曰:文八年“宋司城来奔”,十四年“宋子哀来奔”,传皆云:“贵之也。”不称名为贵之,是称名为恶之。

  庚辰,吴入郢。弗地曰入。吴不称子,史略文。

  [疏]注“弗地”至“略文”。

  ○正义曰:“弗地曰‘入’”,襄十三年传例也。上文战称“吴子”,此言吴“入”楚,不称“子”,犹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鲜虞,史略文,无义例。《公羊》、《穀梁》以为,吴於战称子,为其忧中国,故进而称爵。及其入郢,君舍于君室,大夫舍于大夫室,反为夷狄之行,故贬而称“吴”。《左氏》无此义,故杜异而显之。

  【传】四年,春,三月,刘文公合诸侯于召陵,谋伐楚也。(文公,王官伯也。晋人假王命以讨楚之久留蔡侯,故曰“文公合诸侯”。)

  [疏]注“文公”至“诸侯”。

  ○正义曰:刘子是天子大臣,故言“王官伯也”。往年蔡侯如晋,请晋耳,不请天子,今称“刘文公合诸侯”,知是晋人告王,假王命以讨楚。王使刘子会之,故言“刘文公合诸侯”,以示禀於王命,假王威也。

  晋荀寅求货於蔡侯,弗得。言於范献子曰:“国家方危,诸侯方贰,将以袭敌,不亦难乎!水潦方降,疾疟方起,中山不服,中山,鲜虞。

  ○潦音老。疟,鱼略反。弃盟取怨,无损於楚,晋、楚同盟,伐之为取怨。而失中山,不如辞蔡侯。吾自方城以来,楚未可以得志,晋败楚,侵方城,在襄十六年。祗取勤焉。”乃辞蔡侯。晋人假羽旄於郑,郑人与之。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郑私有之,因谓之羽旄,借观之。

  ○祗音支。旄音毛。析,星历反,下放此。

  [疏]注“析羽”至“观之”。

  ○正义曰:《周礼》:“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全羽为旞,析羽为旌。道车载旞,斿车载旌。”郑玄云:“全羽析羽皆五采,系之於燧、旌之上,所谓注旄於干首也。凡九旗之帛,皆用绛。道车,象路也,王以朝夕燕出入。斿车,木路也,王以田以鄙。”是其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也。《释天》云:“注旄首曰旌。”李巡曰:“以旄牛尾著旌首者也。”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旌上,亦有旒縿。”据彼文言之,则羽毛者,有五色鸟羽,又有旄牛尾也。言全羽、析羽者,盖有全取其翅,或析取其翮,故有全、析二名也。系此鸟羽、牛尾於干首,犹自别有绛为旒縿县之於干,今之旗、韣犹然。此传直言羽耳,注不引全羽,而以析羽

译安葬杞悼公。《左传》无相关记载。

楚国人包围蔡国。因为蔡国不服从的缘故。

晋国的士鞅、卫国的孔圉率领军队讨伐鲜虞。《左传》无相关记载。孔圉,是孔羁的孙子。士鞅就是范鞅。

○圉,音鱼吕。

安葬刘文公。《左传》无相关记载。

冬季,十一月,庚午日,蔡侯率领吴子与楚国人战于柏举,楚军大败。军队能够指挥调遣称为“以”,双方列阵交战称为“战”,军队大崩溃称为“败绩”。吴国为蔡国讨伐楚国,听从蔡国的计谋,所以记载为“蔡侯以吴子”,意思是蔡侯能够指挥调遣吴国军队。囊瓦被称为“人”,是因为他贪婪导致失败,又不能为国难而死,罪责轻贱他。柏举,是楚国的地名。《左传》昭公三十一年传中说,六年,十二月,庚辰日,吴国将进入郢都。现在记载为十一月,是因为合并计算闰月。

○陈,音直觐。难,音乃旦。数,音所主。

[疏]注“师能”至“数闰”。

○正义曰:“军队能够指挥调遣称为‘以’”,这是僖公二十六年传的体例。“双方列阵交战称为‘战’,军队大崩溃称为‘败绩’”,这是庄公十一年传的体例。吴国强大蔡国弱小,而蔡国却能指挥吴国,是因为吴子为蔡国讨伐楚国,说是蔡国能够指挥调遣。《释例》说:“吴国虽然是大国,但顺从蔡侯的请求,亲自率领军队,只听从蔡侯的命令,所以也说‘以吴子’。”囊瓦,是楚国的上卿,应当称名和氏,现在称“人”,是因为他贪婪导致失败,又不能为国难而死,罪责轻贱他。《释例》说:“楚国的囊瓦,贪婪佩玉和马匹导致讨伐,称‘人’,是罪责轻贱他。”昭公三十一年传中说六年十二月庚辰日吴国将进入郢都,现在记载为十一月,与那个日期有差异,《长历》推算这一年闰十月,庚辰又是十一月二十九日,那个月即将结束,合并计算闰月就成了十二月。

楚国囊瓦出逃到郑国。记载他的名字,是厌恶他。

○恶,音乌路。

[疏]注“书名恶之”。

○正义曰:文公八年“宋司城来奔”,十四年“宋子哀来奔”,《左传》都说:“是尊重他。”不称名字是尊重他,那么称名字就是厌恶他。

庚辰日,吴国进入郢都。没有占领土地而进入称为“入”。吴国不称“子”,是史官省略文字。

[疏]注“弗地”至“略文”。

○正义曰:“没有占领土地而进入称为‘入’”,这是襄公十三年传的体例。上文交战称“吴子”,这里说吴国“入”楚,不称“子”,如同成公三年郑国讨伐许国,昭公十二年晋国讨伐鲜虞,是史官省略文字,没有特殊的义例。《公羊传》、《穀梁传》认为,吴国在交战时称“子”,是因为他为中国担忧,所以进位称爵。等到他进入郢都,君主住在君主的宫室,大夫住在大夫的宫室,反而做出夷狄的行为,所以贬低称“吴”。《左传》没有这种义例,所以杜预特意指出以示区别。

【传】四年,春季,三月,刘文公在召陵会合诸侯,谋划讨伐楚国。(文公,是周王室的官伯。晋国人假借周王的命令以讨伐楚国,因为蔡侯长期留在晋国,所以说“文公合诸侯”。)

[疏]注“文公”至“诸侯”。

○正义曰:刘子是天子的大臣,所以说“王官伯也”。去年蔡侯到晋国,只是请求晋国,没有请求天子,现在称“刘文公合诸侯”,知道是晋国人报告周王,假借周王的命令来讨伐楚国。周王派刘子参加会盟,所以说“刘文公合诸侯”,以示秉承周王的命令,假借周王的威势。

晋国荀寅向蔡侯索取财物,没有得到。对范献子说:“国家正处危难,诸侯正有二心,将要袭击敌人,不也很难吗!雨水正下,疟疾正起,中山不服从,中山,即鲜虞。

○潦,音老。疟,音鱼略。抛弃盟约招致怨恨,对楚国没有损害,晋、楚结盟,讨伐它算是招致怨恨。而失去中山,不如辞退蔡侯。我们自从方城以来,楚国还不能得逞,晋国打败楚国,侵犯方城,在襄公十六年。只是徒劳无功罢了。”于是辞退蔡侯。晋国人向郑国借羽毛旗帜,郑国给了他们。分开羽毛制成旌旗,是王者游车所树立的,郑国私自拥有,因此称为羽旄,借来观看。

○祗,音支。旄,音毛。析,音星历,下文同。

[疏]注“析羽”至“观之”。

○正义曰:《周礼》:“司常掌管九种旗帜的名称。全羽为旞,析羽为旌。道车树立旞,斿车树立旌。”郑玄说:“全羽和析羽都是五种颜色,系在燧、旌之上,所谓在旗杆顶端注旄。凡是九种旗帜的帛,都用绛色。道车,是象路,王早晚宴饮出入乘坐。斿车,是木路,王田猎巡视边境乘坐。”这就是析羽为旌,王者游车所树立的。《释天》说:“在旗杆顶端注旄称为旌。”李巡说:“把旄牛尾放在旌旗顶端的。”孙炎说:“分开五种颜色的羽毛注在旌旗上,也有旒縿。”根据那些文字来说,那么羽毛,有五色鸟羽,又有旄牛尾。说全羽、析羽,大概有全部取用翅膀,或分开取用羽茎,所以有全、析两个名称。把这些鸟羽、牛尾系在旗杆顶端,还另外有绛色的旒縿悬挂在旗杆上,现在的旗、韣还是这样。这篇传文只说羽,注不引全羽,而以析羽

解之者,以全羽尊於析羽,郑人所有未必尊贵,故以析羽解之。计羽旄所用,其费无多,晋人自应有之。而襄十四年,范宣子假羽毛於齐,此又假羽旄於郑者,或当制作巧异,故闻而借观之。

译解释这件事的人,认为完整的羽毛比分割的羽毛更尊贵,郑国所拥有的未必尊贵,所以用分割的羽毛来解释。计算羽旄的用途,其花费并不多,晋国人自己应该会有。而在鲁襄公十四年,范宣子向齐国借羽毛,这次又是向郑国借羽旄,或许是因为制作工艺精巧奇异,所以听说后借来观看。

明日,或旆以会。或,贱者也。继旐曰旆,令贱人施其旆,执以从会,示卑郑。

  ○旆,步贝反。旐音兆。令,力呈反。下“欲令蔡”同。

  [疏]注“或贱”至“卑郑”。

  ○正义曰:郑玄注《论语》云:“或云,言有人不显其名,而略称为或,是或为贱者也。”“继旐曰旆”,《释天》文也。郭璞曰:“帛续旐末为燕尾者。”然则旐谓旂身,旆谓旂尾。晋令贱人建此羽旄,施其旒旆於下,执之以从其会。本谓其美,而就郑借观之。既得其物,令贱人服用之,是示其卑侮郑也。郑是列国,而晋卑侮之,诸侯於是知晋轻蔑,心皆怨恨,故晋於是乎失诸侯。

  晋於是乎失诸侯。传言晋无礼,所以遂弱。将会,卫子行敬子言於灵公,子行敬子,卫大夫。曰:“会同难,难得宜。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啧,至也。烦言,忿争。

  ○啧,仕责反,一音责。争,争斗之争。

  [疏]注“啧至”至“忿争”。

  ○正义曰:“啧,至”,贾逵云然,是相传训也。《易 系辞》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谓见其至深之处,赜亦深之义也。谓至於会时,有烦乱忿争之言,无才辨者,则莫之能治也。

  其使祝佗从。”祝佗,大祝子鱼。

  ○佗,徒何反。从,才用反,下“师从”、“旅从”同。大音泰,下“大祝”、“大卜”、“大中”、“大原”同。公曰:“善。”乃使子鱼。子鱼辞曰:“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若又共二,共二职。

  ○共音恭,注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隶,贱臣也。

  ○徼,古尧反。夫音扶。杜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社稷动,谓国迁。

  ○竟音境,下同。

  [疏]注“社稷动谓国迁”。

  ○正义曰:《周礼 大祝》云:“大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社。及军归,献于社,则前祝。”天子之祝如此,则诸侯之祝官亦然也。然则彼军行,唯有社无稷。今社稷俱动,故知谓国迁也。国迁唯在竟内,得云“祝不出竟”者,《诗》称公刘迁豳、大王来岐,及《春秋》杞都陈留而迁缘陵、及许迁于析之属,并是离弃本国,远適它土,故有出竟之事。刘以社稷动谓军行而规杜,非也。

  君以军行,祓社衅鼓,师出,先事祓祷於社,谓之宜社。於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

  ○祓音弗,徐音废。衅,许靳反。鼙,步西反,本又作鞞。

  [疏]注“师出”至“衅鼓”。

  ○正义曰:《释天》云:“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是军师将出,必有祭社之事也。《周礼》:“女巫掌祓除衅浴。”则祓亦祭名,故知祓社即宜社是也。《说文》云:“衅,血祭也。”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此皆祝官掌之。

  祝奉以从,奉社主也。

  ○从,如字,又才用反。

  [疏]“祝奉以从”。

  ○正义曰:礼,军行,必以庙主、社主从军而行。《尚书 甘誓》云:“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孔安国云:“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及社主行。有功,则赏祖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奔北者,则戮之於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亲祖严社之义也。”是军行必载社主行,故祝官奉主以从。

  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谓朝会。

  ○好,呼报反。君行师从,二千五百人。卿行旅从,五百人。臣无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将盟。

  [疏]“若嘉”至“事焉”。

  ○正义曰:此会因而侵楚,卫侯当以军行。而云“臣无事”者,晋本以会召诸侯,传言“将会”,是赴会之时,未知将侵伐也。但诸国既集,师众自多,故因得行侵耳。

  将长蔡於卫。欲令蔡先卫歃。

  ○长,丁丈反。令,力呈反。先,悉荐反。下文“先卫”同。歃,所洽反,又所甲反。卫侯使祝佗私於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蔡叔,康叔之

译第二天,有人举着旆旗参加会盟。或,是地位低下的人。在旐旗后面系上帛条叫作旆,让地位低下的人举着旆旗,拿着它跟随会盟,表示对郑国的轻慢。

[疏]注“或贱”到“卑郑”。

○正义说:郑玄注解《论语》说:“‘或’字,是说有人不显露他的名字,而简略地称为‘或’,这是‘或’作为地位低下的人的意思。”“继旐曰旆”,是《释天》中的文字。郭璞说:“帛条连接在旐旗末端做成燕尾形状的。”那么旐指的是旗身,旆指的是旗尾。晋国让地位低下的人树立这种羽旄,在下面悬挂旒旆,拿着它跟随会盟。本来认为它华美,却向郑国借来观看。既然得到了这些物品,让地位低下的人使用它,这是表示轻慢侮辱郑国。郑国是诸侯国,而晋国轻慢侮辱它,诸侯因此知道晋国轻蔑他们,心里都怨恨,所以晋国因此失去了诸侯的支持。

晋国因此失去了诸侯的支持。传文说晋国无礼,所以最终衰弱。将要会盟时,卫国的子行敬子对卫灵公说,子行敬子,是卫国的大夫。说:“会盟很难,很难做到适宜。嘈杂纷乱的言论,没有人能治理。啧,是至的意思。烦言,是愤怒争执。

○啧,音责,另一读音责。争,是争斗的争。

[疏]注“啧至”到“忿争”。

○正义说:“啧,至”,贾逵这样说,这是相传的训诂。《易经·系辞》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意思是看到其至深的地方,赜也有深的含义。意思是到了会盟的时候,有烦乱愤怒争执的言论,没有才能辩驳的人,就没人能治理。

让他派祝佗跟随。”祝佗,是大祝子鱼。

○佗,音何。从,音用,下文“师从”、“旅从”相同。大,音泰,下文“大祝”、“大卜”、“大中”、“大原”相同。卫灵公说:“好。”于是派子鱼。子鱼推辞说:“臣伸展四肢,来遵循旧的职守,还担心不够,而烦扰刑书。如果又兼任两个职务,

○共,音恭,注相同。招致大罪啊。况且祝,是社稷的常任贱臣。隶,是贱臣。

○徼,音尧。夫,音扶。杜稷不动,祝不走出国境,这是官制的规定。社稷动,是指国家迁徙。

○竟,音境,下文相同。

[疏]注“社稷动谓国迁”。

○正义说:《周礼·大祝》说:“大军出征时在社祭祀,到祖庙祭祀,设立军社。军队归来,在社献祭,则祝官在前。”天子的祝官如此,那么诸侯的祝官也这样。那么军队出行,只有社没有稷。现在社稷都动,所以知道是指国家迁徙。国家迁徙只在国境之内,能说“祝不走出国境”吗?《诗经》称公刘迁到豳、大王来到岐山,以及《春秋》杞都陈留而迁到缘陵、以及许迁到析之类,都是离开本国,远适他土,所以有出境外的事。刘炫认为社稷动是指军队出行而规杜,是不对的。

君主因军事出行,祓除社庙衅染战鼓,军队出发,事先在社祓除祈祷,叫作宜社。于是杀牲,用血涂抹鼓鼙,叫作衅鼓。

○祓,音弗,徐音废。衅,音靳。鼙,音西,原本又作鞞。

[疏]注“师出”到“衅鼓”。

○正义说:《释天》说:“起大事、动大众,必先有事乎社,而后出,谓之宜。”是军队将要出发,必有祭社的事。《周礼》:“女巫掌祓除衅浴。”那么祓也是祭名,所以知道祓社就是宜社。《说文》说:“衅,血祭也。”是杀牲用血涂抹鼓鼙为衅鼓,这些都由祝官掌管。

祝官捧着社主跟随,捧着社主。

○从,如字,又音用。

[疏]“祝奉以从”。

○正义说:礼制,军队出行,必定带着庙主、社主随军而行。《尚书·甘誓》说:“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孔安国说:“天子亲征,必定载着迁庙的祖主及社主出行。有功,则在祖主前赏赐,表示不专断。不用命逃跑的,则在社主前杀戮。社主属阴,阴主杀。亲祖严社的意义。”是军队出行必定载着社主,所以祝官捧着社主跟随。

于是走出国境。如果是友好之事,指朝会。

○好,音报。君主出行军队跟随,二千五百人。卿出行旅队跟随,五百人。臣没有事。”卫灵公说:“去吧!”到了皋鼬,将要盟誓。

[疏]“若嘉”到“事焉”。

○正义说:这次会盟因而侵楚,卫侯应当以军行。而说“臣无事”的,晋国本来以会盟召集诸侯,传文说“将会”,是赴会之时,不知道将要侵伐。只是各国既已聚集,军队自然众多,所以得以进行侵伐。

将要让蔡国在卫国之上。想让蔡国在卫国之前歃血。

○长,音丈。令,音呈。先,音荐。下文“先卫”相同。歃,音洽,又音甲。卫侯派祝佗私下对苌弘说:“听说道路上的消息,不知道真假。如果听说蔡国将在卫国之前,是真的吗?”苌弘说:“是真的。蔡叔,康叔之

兄也,蔡叔,周公兄;康叔,周公弟。

  [疏]注“蔡叔”至“公弟”。

译蔡叔是周公的兄长;康叔是周公的弟弟。

○正义曰:《史记 管蔡世家》云:“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大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郕叔武,次曰霍叔封,次曰康叔封,次曰聃季载。”如彼文,则蔡叔,周公弟也。今以蔡叔为周公兄者,以僖二十四年传富辰言文之昭十六国,蔡在鲁上,明以长幼为次,贾逵等皆言蔡叔周公兄,故杜从之。马迁之言多辟谬,故不用《史记》为说。

  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尹,正也。

  ○蕃,方元反。相,息亮反。於周为睦。睦,亲厚也。以盛德见亲厚。分鲁公以大路、大旂,鲁公,伯禽也。此大路,金路,锡同姓诸侯车也。交龙为旂,《周礼》:“同姓以封。”

  ○分,扶问反,下并同。路,本亦作辂,音路,下皆同。旂,其依反。锡,星历反。

  [疏]注“鲁公”至“以封”。

  ○正义曰:《周礼 巾车》云:“金路,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郑玄云:“金路,以金饰诸末。大旂,九旗之画交龙者。以宾,以会宾客。同姓以封,谓王子母弟以功德出封,若鲁、卫也。”“交龙为旂”,《司常》文也。

  夏后氏之璜,璜,美玉名。

  ○夏,户雅反,下皆同。璜音黄。

  [疏]注“璜美玉名”。

  ○正义曰:夏后氏所宝,历代传之,知美玉名也。哀十四年传云:“向魋出於卫地,公文氏攻之,求夏后氏之璜焉。”则璜非一也。《尚书 旅獒》及《鲁语》皆云,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则先王不以玉赐向魋,向魋自规求得之也。郑玄注《周礼》云:“半璧曰璜。”

  封父之繁弱,封父,古诸侯也。繁弱,大弓名。

  ○父音甫,下“武父”同。封父,国名。繁,扶元反。

  [疏]注“封父”至“弓名”。

  ○正义曰:郑玄云:“古者伐国,迁其重器以与同姓。”此繁弱,封父之国为之,不知何时灭其国而得之也。《孔丛》云:“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於云梦。”是繁弱为弓名也。

  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丑,众也。

  ○索,素各反,下同。勺,市灼反,下同。辑音集,又七入反。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即,就也。使六族就周,受周公之法制。是使之职事于鲁,共鲁公之职事。

  ○共恭,下文“以共上职”同。以昭周公之明德。昭,显也。

  [疏]“使帅”至“明德”。

  ○正义曰:使六族之长,各自帅其当宗同氏。辑,合也。合其所分枝属。族,属也。将其族类人众,以法则周公,令其移家居鲁,用就受周公之命,是以使之共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也。下赐殷民七族,亦是使之法则康叔,令共职事于卫也。赐唐叔及怀姓九宗亦然。

  分之土田陪敦、陪,增也。敦,厚也。

  ○陪,本亦作倍,同,步回反。

  [疏]“陪敦”。

  ○正义曰:陪是加增之义。“敦,厚”,《释诂》文也。言既封为大国,地方五百里,又分以土田,更增彼宽厚,为七百里也。《明堂位》云:“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郑玄云:“公之地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之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井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郑玄《周礼 大司徒》注云:“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於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附庸二十四,言德兼此四等矣。”是增厚鲁国之事也。

  祝、宗、卜、史,大祝、宗人、大卜、大史,凡四官。备物、典策,典策,春秋之制。

  ○策,本又作册,亦作筴,或作众8,皆初革反。官司、彝器;官

译○正义说:《史记·管蔡世家》记载:“武王的同母兄弟有十人。母亲叫大姒,是文王的正妃。她的长子叫伯邑考,次子叫武王发,再次叫管叔鲜,再次叫周公旦,再次叫蔡叔度,再次叫曹叔振铎,再次叫郕叔武,再次叫霍叔封,再次叫康叔封,再次叫聃季载。”按照那篇文章的说法,蔡叔是周公的弟弟。现在把蔡叔当作周公的哥哥,是因为僖公二十四年的传文中富辰说文王的昭穆十六国,蔡在鲁之上,明显是以长幼为次序,贾逵等人都说蔡叔是周公的哥哥,所以杜预跟随他们的说法。司马迁的话多有错误,所以不采用《史记》的说法。

先封卫,不也可以吗?”子鱼说:“从先王的做法来看,是崇尚德行的。从前武王攻克商朝,成王安定天下,选拔建立有明德的人,来作为周朝的屏障。所以周公辅佐王室,来治理天下,尹,就是治理的意思。

○蕃,音方元。相,音息亮。在周朝和睦亲厚。睦,亲厚。因为盛德而被亲厚。分给鲁公大路、大旂,鲁公,就是伯禽。这大路,是金路,是赐给同姓诸侯的车。交龙为旂,《周礼》说:“同姓用来分封。”

○分,音扶问,下面都相同。路,原本也作辂,音路,下面都相同。旂,音其依。锡,音星历。

[疏]注“鲁公”到“以封”。

○正义说:《周礼·巾车》说:“金路,树立大旂用来接待宾客,同姓用来分封。”郑玄说:“金路,用金属装饰末端。大旂,九旗中画有交龙的。用来接待宾客,用来会合宾客。同姓用来分封,是说王子母弟凭借功德出外分封,像鲁、卫这样。”“交龙为旂”,是《司常》中的文字。

夏后氏的璜,璜,是美玉的名字。

○夏,音户雅,下面都相同。璜音黄。

[疏]注“璜美玉名”。

○正义说:夏后氏所珍视的宝物,历代相传,知道是美玉的名字。哀公十四年的传文说:“向魋从卫地出来,公文氏攻打他,索要夏后氏的璜。”那么璜不止一块。《尚书·旅獒》和《鲁语》都说,古代分给同姓珍玉来展示亲情。那么先王不把玉赐给向魋,向魋是自己觊觎求得来的。郑玄注《周礼》说:“半璧叫璜。”

封父的繁弱,封父,是古代的诸侯。繁弱,是大弓的名字。

○父音甫,下面“武父”相同。封父,国名。繁,音扶元。

[疏]注“封父”到“弓名”。

○正义说:郑玄说:“古代讨伐国家,迁移其重器给同姓。”这繁弱,是封父的国家制造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灭了他的国家而得到它。《孔丛子》说:“楚王拉开繁弱之弓,装上忘归之箭,在云梦射蛟。”这是繁弱作为弓名的证据。

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让他们率领他们的宗族,聚合他们的分支,带领他们的民众,丑,众。

○索,音素各,下面相同。勺,音市灼,下面相同。辑音集,又音七入。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即,就。让六族就周,接受周公的法制。是让他们在鲁任职,共鲁公的职事。

○共音恭,下文“以共上职”相同。以昭周公之明德。昭,显。

[疏]“使帅”到“明德”。

○正义说:让六族的族长,各自率领他们同宗同氏的人。辑,合。合他们所分的枝属。族,属。带领他们族类的人众,以法则周公,令他们移家居鲁,用来就受周公的命令,因此让他们在鲁共职事,以昭显周公的明德。下面赐殷民七族,也是让他们法则康叔,令共职事于卫。赐唐叔及怀姓九宗也是这样。

分给他们土田陪敦、陪,增。敦,厚。

○陪,原本也作倍,相同,音步回。

[疏]“陪敦”。

○正义说:陪是加增的意思。“敦,厚”,是《释诂》中的文字。说既然封为大国,地方五百里,又分给土田,更增加他们的宽厚,成为七百里。《明堂位》说:“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郑玄说:“公的地方五百里,加鲁以四等附庸方百里者二十四,井五五二十五,积四十九,开方之,得七百里。”郑玄《周礼·大司徒》注说:“凡是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才有附庸。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按周法不得有附庸,所以说赐之。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附庸二十四,言德兼此四等矣。”这是增厚鲁国的事。

祝、宗、卜、史,大祝、宗人、大卜、大史,共四官。备物、典策,典策,春秋之制。

○策,原本又作册,也作筴,或作众8,都音初革。官司、彝器;官

司,百官也。彝器,常用器。

  ○彝,羊之反。

  [疏]“祝宗”至“彝器”。

译司,指百官。彝器,指日常使用的器物。

○彝,音羊。

[疏]“祝宗”到“彝器”。

○正义曰:祝、宗,接神之官,大卜主卜,大史主书,与此四等官人,使之将归於鲁也。服虔云:“备物,国之职物之备也。当谓国君威仪之物,若今伞扇之属,备赐鲁也。”杜不解备物,则与典策为一也。备物典策,谓史官书策之典,若传之所云发凡之类,赐之以法,使依法书时事也。官司、彝器,谓百官常用之器,盖樽、罍、俎、豆之属,具赐鲁也。

  因商奄之民,商奄,国名也。与四国流言,或迸散在鲁,皆令即属鲁怀柔之。

  ○迸,彼诤反。令,徐力呈反。

  [疏]注“商奄”至“柔之”。

  ○正义曰:《书传》云:“武王杀以,继公子禄父。及管、蔡流言,奄君谓禄父曰:‘武王死,成王幼,周公疑。此百世之时,请举事。’然后禄父及三监叛。”是奄与四国流言也。昭九年传云“蒲姑、商奄,吾东土也”,此复云“因商奄之民”,则商奄是东方之国,近鲁之地也。昭元年传云:“周有徐、奄。”杜以彼奄与此商奄为一,故《土地名》奄、商奄二名共为一国。此注言“商奄,国名”,以商奄二字为国名也。《诗》称四国流言,《毛传》以四国为管、蔡、商、奄,则商、奄各自为国。奄则此奄是也,商谓纣子禄父,下云“管、蔡启商”,是名禄父为商也。然则毛言商、奄为二,杜言商奄为一。杜言“四国流言”,亦谓管、蔡、禄父与商奄为四也。商奄即四国之一,言“与”者,据民与四国之君流言,故言“与”也。或者,据奄君道三国为乱,故言“与”,总称四国,非为商奄外别有四国也。言封鲁於少皞之墟,则商奄非鲁地也。非鲁地而言因其民,是诛商奄之日,民或迸散在鲁,皆命使即属於鲁,令鲁怀柔之。玄卿以为三监与商为四国。奄在外,故言“与四国”。

  命以伯禽伯禽,周公世子。时周公唯遣伯禽之国,故皆以付伯禽。

  [疏]注“伯禽”至“伯禽”。

  ○正义曰:《诗 鲁颂》说封鲁之事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是伯禽为周公世子也。《鲁世家》云:“周公相成王,使其子伯禽代就封於鲁。”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何以称太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之鲁乎?曰:不之鲁也。封鲁公以为周公主,然则周公曷为不之鲁?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其意言周公圣人,若使之鲁,则恐天下回心向之,故不使之鲁也。以周公身不適鲁,唯遣伯禽之国,故传皆言分鲁公,不言分周公也。传言“命以伯禽”,於体例“命以《康诰》”、“命以《唐诰》”,则伯禽亦似策命篇名。今杜云“唯遣伯禽之国,故皆以付伯禽”,则“伯禽”非是诰誓篇名。若必是诰誓,当云“命以鲁诰”。既为国君,不得与君牙、伯冏同类也。刘炫云:“‘伯禽’,犹下‘命以《康诰》’,是‘伯禽’为命书。似《书 序》‘穆王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即以《君牙》为篇,与此同也。”

  而封於少皞之虚。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皞,胡老反。虚,起居反,注及下皆同。

  [疏]注“少皞”至“城内”。

  ○正义曰:此注少皞之虚即曲阜是也,曲阜在鲁城内,则鲁之所都,正在少皞虚矣。昭二十九年注:“穷桑,少皞之号。穷桑地在鲁北。”与此异者,贾逵云:“少皞居穷桑,登为帝。”盖未为帝居鲁北,既为帝乃居鲁也。

  分康叔康叔,卫之祖。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少帛,杂帛也。綪茷,大赤,取染草名也。通帛为旃,析羽为旌。

  ○綪,七见反。茷,步具反,又音吠。旃,章然反。

  [疏]注“少帛”至“为旌”。

  ○正义曰:《周礼 司常》云:“通帛为<巾亶>,杂帛为物。”郑玄云:“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杂帛者,以帛素饰,其侧白,殷之正色。”大赤是通帛,知少帛是杂帛也。《释草》云:“茹

译○正义说:祝官、宗官,是接待神灵的官员;大卜主管占卜,大史主管书写。将这四种官员,派遣他们随伯禽回到鲁国。服虔说:“备物,是国家职掌物品的完备。应当是指国君威仪所用的物品,如同现在的伞扇之类,完备地赏赐给鲁国。”杜预不解释“备物”,那么“备物”就与“典策”是一回事了。“备物典策”,是指史官书写典章的简册,如同《春秋》传中所说的“发凡”之类,赏赐给它作为法度,让它依照法度来书写时事。“官司、彝器”,是指百官日常使用的器物,大概是樽、罍、俎、豆之类,都完备地赏赐给鲁国。

利用商奄的百姓。商奄,是国名。与四国散布流言,有的百姓逃散在鲁国,都命令他们立即归属鲁国,让鲁国安抚怀柔他们。

○迸,音彼诤。令,音力呈。

[疏]注“商奄”到“柔之”。

○正义说:《书传》说:“武王杀了禄父,继位的是公子禄父。等到管叔、蔡叔散布流言,奄君对禄父说:‘武王死了,成王年幼,周公受到猜疑。这是百世难逢的时机,请起兵造反。’然后禄父和三监叛乱。”这是说奄国参与了四国散布流言的事。昭九年《左传》说“蒲姑、商奄,是我们东方的土地”,这里又说“利用商奄的百姓”,那么商奄是东方的国家,靠近鲁国的地方。昭元年《左传》说:“周朝有徐、奄。”杜预认为那里的奄和这里的商奄是一个国家,所以《土地名》中奄、商奄两个名称合为一个国家。此注说“商奄,国名”,是把商奄两个字作为国名。《诗经》提到四国散布流言,《毛传》把四国解释为管、蔡、商、奄,那么商、奄各自是一个国家。奄就是这里的奄,商指的是纣王的儿子禄父,下文说“管、蔡启商”,是把禄父称为商。那么毛传说商、奄是两个国家,杜预说商奄是一个国家。杜预说“四国散布流言”,也是指管、蔡、禄父和商奄为四国。商奄就是四国之一,说“与”字,是依据百姓与四国之君一起散布流言,所以说“与”。或者,依据奄君引导三国作乱,所以说“与”,总称四国,并不是商奄之外另外有四国。说封鲁在少皞的旧地,那么商奄就不是鲁国的土地。不是鲁国土地却说要利用它的百姓,是因为诛灭商奄的时候,百姓有的逃散在鲁国,都命令他们立即归属鲁国,让鲁国安抚怀柔他们。玄卿认为三监和商为四国。奄在外面,所以说“与四国”。

任命伯禽。伯禽,是周公的世子。当时周公只派遣伯禽去就封鲁国,所以都托付给伯禽。

[疏]注“伯禽”到“伯禽”。

○正义说:《诗经·鲁颂》叙述封鲁的事情说:“王说:‘叔父!建立你的长子,让他做鲁国的侯。’”这是说伯禽是周公的世子。《鲁世家》说:“周公辅佐成王,派他的儿子伯禽代他去就封鲁国。”文十三年《公羊传》说:“周公为什么在鲁国称太庙?封鲁公是为了周公。周公在前拜,鲁公在后拜,说:‘活着时供养周公,死后作为周公的主祭。’那么周公去鲁国了吗?回答说:不去鲁国。封鲁公是为了周公,那么周公为什么不去鲁国?是想让天下统一于周朝。”其意思是说周公是圣人,如果让他去鲁国,恐怕天下人心会转向他,所以不让他去鲁国。因为周公本人不去鲁国,只派遣伯禽去就封,所以经文都说分封鲁公,不说分封周公。经文说“任命伯禽”,按照体例,“任命以《康诰》”、“任命以《唐诰》”,那么伯禽也像是策命的篇名。现在杜预说“只派遣伯禽去就封,所以都托付给伯禽”,那么“伯禽”不是诰誓的篇名。如果一定是诰誓,应当说“任命以《鲁诰》”。既然已经是国君,不能与君牙、伯冏同类。刘炫说:“‘伯禽’,如同下文‘任命以《康诰》’,是‘伯禽’为命书。类似《尚书·序》‘穆王任命君牙为周大司徒,作《君牙》’,就把《君牙》作为篇名,与此相同。”

而封在少皞的旧地。少皞的旧地,是曲阜,在鲁国城内。

○少,音诗照,注及下同。皞,音胡老。虚,音起居,注及下皆同。

[疏]注“少皞”到“城内”。

○正义说:此注少皞的旧地就是曲阜,曲阜在鲁国城内,那么鲁国的都城,正是在少皞的旧地。昭二十九年注:“穷桑,是少皞的称号。穷桑地在鲁国北部。”与此不同,贾逵说:“少皞居住在穷桑,登上帝位。”大概是在未称帝时居住在鲁国北部,称帝后才居住在鲁国。

分封康叔。康叔,是卫国的祖先。赏赐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少帛,是杂色的帛。綪茷,是大红色,取染草的名字。通帛为旃,析羽为旌。

○綪,音七见。茷,音步具,又音吠。旃,音章然。

[疏]注“少帛”到“为旌”。

○正义说:《周礼·司常》说:“通帛为<巾亶>,杂帛为物。”郑玄说:“通帛是指大红色,遵循周朝的正色,没有装饰。杂帛的,用素帛装饰,侧面是白色,是殷朝的正色。”大红色是通帛,知道少帛是杂帛。《释草》说:“茹

藘,茅蒐。”郭璞曰:“今之蒨也,可以染绛。”则綪是染赤之草。茷即旆也,《尔雅》:“继旐曰旆。”旐是旂身,旆是旂尾。尾犹用赤,则通身皆赤。知綪茷是大赤,大赤即今之红旗,取染赤之草为名也。盖王以通帛、杂帛并赐卫也。然则大赤即是旃也,於綪茷之下更言旃者,茷言旂尾,旃言旂身,圆其文,故具言耳。若其不然,旌是千之所建,旗皆有旌,少帛、旃旆之后,何须更复言旌?明是圆其文,故重言之。

译“藘,茅蒐。”郭璞说:“就是现在的蒨草,可以用来染成绛红色。”那么綪就是用来染红色的草。茷就是旆,《尔雅》说:“连接在旐后面的叫旆。”旐是旗帜的主体部分,旆是旗帜的尾部。尾部尚且使用红色,那么整个旗帜就都是红色的。由此可知綪茷是指大红色,大红色就是现在的红旗,是取用染红色的草来命名的。大概是因为周王将通帛和杂帛一并赐给了卫国。既然如此,大红色也就是旃,在綪茷之后又提到旃,是因为茷说的是旗帜的尾部,旃说的是旗帜的主体,为了使文意完整,所以都详细说明了。如果不是这样,旌是千夫之长所树立的,旗帜都有旌,在少帛、旃旆之后,何必再重复提到旌呢?显然这是为了使文意完整,所以再次提及。

大吕,钟名。

  [疏]“钟名”。

  ○正义曰:周铸无射,鲁铸林钟,皆以律名名钟。知此大吕、沽洗皆钟名也。其声与此律相应,故以律名焉。

  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畛,涂所径也。略,界也。武父,卫北界。圃田,郑薮名。

  ○陶,徒刀反。繁,步何反。锜,鱼绮反。畛,之忍反,一音真。圃,布五反,本亦作甫,同。涂音徒。径音经。薮,素口反。

  [疏]注“畛涂”至“薮名”。

  ○正义曰:《周礼 遂人》云:夫閒有遂,广深各二尺,遂上有径,容车马也。十夫有沟,广深四尺,沟上有畛,容大车。百夫有洫,广深八尺,洫上有涂,容乘车一轨。千夫有氵会,广二寻、深二仞,氵会上有道,容二轨。万夫有川,川上有路,容三轨。畛是路,故为涂所径也。桓十二年“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杜云:“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彼是郑地,与此武父非一也。《土地名》云:“传曰:‘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则武父卫之北竟也,非河南武父。”其地阙无其处,故直云:“卫北界”也。《释地》十薮:“郑有圃田。”郭璞曰:“今荧阳中牟县西圃田泽是也。”卫之南竟至此泽畔。

  取於有阎之土,以共王职。有阎,卫所受朝宿邑,盖近京畿。

  ○近,附近之近,下“近戎”同。取於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为汤沐邑,王东巡守,以助祭泰山。

  ○相,息亮反。蒐,所求反。守,手又反。

  [疏]“取於”至“东蒐”。

  ○正义曰:《土地名》“有阎之土”与“相土之东都”其地皆阙无其处。言“共王职”,犹鲁之许田,盖近京畿也。会王东蒐,则为从王巡守,助祭泰山,为汤沐之邑,若郑之祊田,盖近泰山也。王巡守者,诸侯为王守土,天子以时出巡行之。今言“蒐”,则王之巡守,亦因田猎以教习兵士。

  聃季授土,聃季,周公弟,司空。

  ○聃,乃甘反。

  [疏]注“聃季”至“司空”。

  ○正义曰:富辰言文之昭,聃季在鲁下,《史记》大姒十子,聃季最少,是周公弟也。《周礼》司空主土,司徒主民。知“聃季授土”,为司空也。下“陶叔授民”,为司徒也。

  陶叔授民,陶叔,司徒。命以《康诰》,而封於殷虚,《康诰》,《周书》。殷虚,朝歌也。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皆,鲁、卫也。启,开也,居殷故地,因其风俗,开用其政,疆理土地以周法。索,法也。

  ○疆,居良反,注及下同。

  [疏]注“皆鲁”至“法也”。

  ○正义曰:《王制》云:“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民生其间者异俗,脩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宣。”是言王者布政,当顺民俗而施之也。此民习商之政,为日已久,还因其风俗,开道以旧政也。卫居殷虚,开以商政可矣。鲁亦开以商政者,王者所法,不过二代。夏在卫西,鲁在卫东,夏政非鲁所及,与卫大同。以殷之馀民有六族,将其丑类,以即事于鲁,故与卫皆启以商政也。疆理土地以周法,则三代经界,法皆有异,其异未尽闻也。索之为法,相传训耳。《考工记》量器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郑亦以索为法。

  分唐叔唐叔,晋之祖。以大路、密须之鼓、密须,国名。阙巩、甲名。

  ○巩,九勇反。沽洗,钟名。

  ○沽音孤。洗,息典反。怀姓九宗,职官五正。怀姓,唐之馀民。九宗,一姓为九族。职官五正,五官之长。

  ○长,丁丈反,下文“乃长卫”同。

  [疏]注“怀姓”至“之长”。

  ○正义曰:怀姓居在晋地,而不言殷民,知是唐之馀民也。言“怀姓九宗”,则皆姓怀矣,知一姓而有九族也。“职官五正”,杜云“五官之长”,则谓五官之长子孙耳。《曲礼》云:“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郑玄云:“

译大吕,是钟的名称。

【疏】“钟名”。

○正义说:周朝铸造无射钟,鲁国铸造林钟,都是用律名来命名钟。由此可知这里的大吕、沽洗也都是钟名。它们的音律与这些律名相应,所以用律名来命名。

殷商的七个氏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划定疆界土地,从武父以南,直到圃田的北边边界,畛,是道路经过的地方。略,是边界。武父,是卫国北部的边界。圃田,是郑国的沼泽名。

○陶,音徒刀。繁,音步何。锜,音鱼绮。畛,音之忍,另一读音真。圃,音布五,原本也写作甫,相同。涂,音徒。径,音经。薮,音素口。

【疏】注“畛涂”到“薮名”。

○正义说:《周礼·遂人》说:百亩之间有小沟,宽深各二尺,小沟上有小路,能容纳车马。十夫之间有沟,宽深四尺,沟上有畛,能容纳大车。百夫之间有洫,宽深八尺,洫上有涂,能容纳一辆乘车。千夫之间有浍,宽二寻、深二仞,浍上有道,能容纳两辆车轨。万夫之间有川,川上有路,能容纳三辆车轨。畛是道路,所以是涂所经过的地方。桓公十二年“鲁桓公会见郑伯,在武父结盟”,杜预说:“陈留济阳县东北有武父城。”那是郑国的土地,与这里的武父不是同一个地方。《土地名》说:“传文说:‘划定疆界土地,从武父以南’,那么武父是卫国的北边边界,不是河南的武父。”那个地方缺失没有具体位置,所以直接说:“卫国北界”。《释地》十薮:“郑国有圃田。”郭璞说:“现在荥阳中牟县西边的圃田泽就是。”卫国的南边边界到达这个沼泽岸边。

从有阎的土地上获取,来供给王室的职役。有阎,是卫国受赐的朝宿邑,大概靠近京畿。

○近,附近的近,下面“近戎”相同。从相土的东都获取,来参与王在东方的田猎。作为汤沐邑,王向东巡守,来辅助祭祀泰山。

○相,音息亮。蒐,音所求。守,音手又。

【疏】“取於”到“东蒐”。

○正义说:《土地名》中“有阎之土”与“相土的东都”那个地方都缺失没有具体位置。说“供给王职”,就像鲁国的许田,大概靠近京畿。参与王在东方的田猎,就是跟随王巡守,辅助祭祀泰山,作为汤沐邑,就像郑国的祊田,大概靠近泰山。王巡守,是诸侯为王守护土地,天子按时出巡。现在说“蒐”,那么王的巡守,也借着田猎来教习士兵。

聃季授予土地,聃季,是周公的弟弟,司空。

○聃,音乃甘。

【疏】注“聃季”到“司空”。

○正义说:富辰说文王的昭穆,聃季在鲁公之下,《史记》大姒十个儿子,聃季最小,是周公的弟弟。《周礼》司空主管土地,司徒主管人民。知道“聃季授土”,是司空。下面“陶叔授民”,是司徒。

陶叔授予人民,陶叔,是司徒。用《康诰》命令,而封在殷墟,《康诰》,是《周书》。殷墟,是朝歌。都开启使用商朝的政令,用周朝的法度划定疆界。都,指鲁、卫。启,是开启,居住在殷商的故地,沿袭那里的风俗,开启使用那里的政令,用周朝的法度治理土地。索,是法度。

○疆,音居良,注及下面相同。

【疏】注“皆鲁”到“法也”。

○正义说:《王制》说:“凡是安置人民,必须根据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的不同制度,生活在那里的人风俗不同,修明教化不改变他们的风俗,统一政令不改变他们的宣示。”这是说王者施政,应当顺应民俗而施行。这些百姓习惯商朝的政令,日子已久,还沿袭那里的风俗,开启道路使用旧政令。卫国居住在殷墟,开启使用商朝政令是可以的。鲁国也开启使用商朝政令,是因为王者所效法的,不过夏商两代。夏在卫国西边,鲁在卫国东边,夏政不是鲁国所能涉及的,与卫国大致相同。因为殷商的遗民有六族,带领他们的部属,到鲁国服役,所以与卫国都开启使用商朝政令。用周朝的法度治理土地,那么三代经界,法度都有不同,其不同之处没有完全听闻。索作为法度,是相传的训诂。《考工记》量器铭文说:“时文思索,允臻其极。”郑玄也以索为法度。

分给唐叔,唐叔,是晋国的祖先。大路、密须的鼓,密须,是国名。阙巩、甲名。

○巩,音九勇。沽洗,钟名。

○沽,音孤。洗,音息典。怀姓九宗,职官五正。怀姓,是唐国的遗民。九宗,一个姓氏分为九族。职官五正,是五官之长。

○长,音丁丈,下文“乃长卫”相同。

【疏】注“怀姓”到“之长”。

○正义说:怀姓居住在晋地,而不说是殷民,知道是唐国的遗民。说“怀姓九宗”,那么都姓怀了,知道一个姓氏而有九族。“职官五正”,杜预说“五官之长”,那么是指五官之长的子孙。《曲礼》说:“天子的五官叫: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郑玄说:

此殷时制也。”然则殷时五官,居在唐地,世为贵族,以赐唐叔,使主领之,所以荣宠唐叔也。殷之五官,不必皆在唐地,但有三官四官,亦得总五言之。刘炫云:“职官五正”,职,主也。正,长也。主官事者有五长。分九宗为五官使主之。此九宗盖宗有一人,数少者当宗不足立官,并之为五,使五官领此九宗。或以为於怀姓之内立五正,使分主九宗,未知谁是,故备言之。或以为“五官之长”谓如昭二十九年蔡墨所云“五行之官”长也,是天子之大臣,非唐之遗民。然姓而有五也,并赐唐叔,岂天子得以五行官长赐诸侯哉?

译这是殷商时期的制度。”那么殷商时期的五位官员,居住在唐地,世代为贵族,(周成王)将他们赐给唐叔,让他统领管理,以此来荣耀宠信唐叔。殷商的五位官员,不一定都在唐地,即使只有三位或四位官员,也可以统称为五位官员。刘炫说:“职官五正”,职,是主管的意思;正,是长官的意思。主管官职事务的有五位长官。将九宗分为五部分,让这五位长官分别主管。这九宗大概是每宗有一人,人数较少的宗不足以单独设立官员,合并为五部分,让五位长官统领这九宗。有人认为在怀姓之中设立五位长官,让他们分别主管九宗,不知道哪种说法正确,所以都详细陈述。又有人认为“五官之长”是指像昭公二十九年蔡墨所说的“五行之官”的长官,是天子的重臣,不是唐地的遗民。然而怀姓有五个,一并赐给唐叔,难道天子能把五行官的长官赐给诸侯吗?

命以《唐诰》,而封於夏虚,《唐诰》,诰命篇名也。夏虚,大夏,今大原晋阳也。启以夏政,亦因夏风俗,开用其政。疆以戎索。大原近戎而寒,不与中国同,故自以戎法。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启商,惎间王室,惎,毒也。周公摄政,管叔、蔡叔开道纣子禄父,以毒乱王室。

  ○惎音忌。间,间厕之间。道音导。王於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周公称王命以讨二叔。蔡,放也。

  ○蔡蔡叔,上素达反,注同;下蔡叔,如字。以车七乘,徒七十人。与蔡叔车徒而放之。

  ○乘,绳证反。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巳卿士,为周公臣。

  ○行,下孟反。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命为蔡侯。

  ○见,贤遍反。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胡,蔡仲名。

  [疏]“文武”至“尚年”。

  ○正义曰:文、武、成、康皆以处长而立,未得更有兄伯封为诸侯。而云“伯犹多”者,以叔年稚於伯仲,处叔而得分多,明其长者,无所得伯是兄弟之长,故举伯以为言。所云“犹多”者,甚言之耳。历检书传,文、武、成、康,未有兄为诸侯者,幼者分物多,长者无所得,此唯为不尚年故也。

  ○“管蔡”至“命也”。

  ○正义曰:《书 序》云:“蔡叔既没,王命蔡仲践诸侯位,作《蔡仲之命》。”其经云:“惟周公位冢宰,正百工,群叔流言。”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以车七乘;降霍叔于庶人,三年不齿。蔡仲克庸祗德,周公以为卿士。叔卒,乃命诸王邦之蔡。王若曰:小子胡!惟尔率德改行,克慎厥猷,肆予命尔侯于东土。往即乃封,敬哉!尔尚盖前人之愆,惟忠惟孝,率乃祖文王之彝训,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传之此言,皆述《书》意而为之辞,唯增言“徒七十人”耳。孔安国云:“郭邻,中国之外地名。”亦不知何方地名也。

  ○注“惎毒也”。

  ○正义曰:惎,毒。间,乱。贾逵云然,是相传训也。道禄父作乱,将以害周,若毒螫然,故云“毒乱王室”也。

  ○注“周公”至“放也”。

  ○正义曰:《蔡仲之命》篇云“周公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则是周公诛之矣。而此言王者,周公称王命以讨之。《书 序》云“成王既伐管叔、蔡叔”,是称王命之文也。《说文》云:“<杀米},散之也。从米,杀声。”然则<杀米}字,杀下米也。<杀米}为放散之义,故训为放也。隶书改作,已失字体,<杀米}字不复可识,写者全类蔡字,至有为一蔡字,重点以读之者。今定本作蔡,非也。

  ○注”为周公臣”。

  ○正义曰:孔安国云:“明王之法,诛父用子,言至公。周公圻内诸侯,二卿治事。”是为周公圻内采邑之卿也。

  若之何其使蔡先耻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太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五叔,管叔鲜、蔡叔度、成叔武、霍叔处、毛叔聃也。

  [疏]“母弟八人”。

  ○正义曰:上言十人,而此云“八”者,伯邑考巳死,不数武王,故八人。

  ○“康叔为司寇”。

  ○正义曰:《尚书》:“苏公为司寇。”此言康叔者,为苏公出封为国,康叔替之。

  ○注“五叔”。

  ○正义曰:《史记》云“聃季载”,杜云“毛叔聃”,又不数叔振铎者,杜以振铎非周公同母,故不数之。或杜别有所见,不以《管蔡世家》为说。

  曹,文之昭也;文王子,与周公异母。

  ○昭,上饶反,《说文》作绍。晋,武之穆也。武王子。曹为伯甸,非尚年也。以伯爵居甸服,言小。

  ○甸,徒练反。

  [疏]“曹文”至“尚年”。

  ○正义曰:於昭穆,曹是晋之叔父也。晋为大国,多受分物;曹为伯爵,而在甸服,非是尊尚年长也。桓二年传云:“晋,甸侯也。”晋亦在甸

译周王用《唐诰》册封唐叔,将他封在夏虚之地。《唐诰》是诰命的篇名。夏虚即大夏,也就是今天的大原晋阳。唐叔推行夏代的政令,也沿袭夏代的风俗,开用那里的政令。划定疆界时依据戎人的法度。因为大原靠近戎人且气候寒冷,与中原地区不同,所以自行采用戎人的法律。唐叔、晋侯、魏绛三人都是叔父辈,却拥有美好的德行,所以周王通过分封土地来表彰他们。如果不是这样,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时期的伯父辈还有很多,却得不到这样的分封,这是因为周朝不崇尚年长。管叔、蔡叔勾结商朝遗民,毒害离间王室。惎,意为毒害。周公摄政时,管叔、蔡叔引导纣王的儿子禄父,以毒害之心扰乱王室。

○惎,音忌。间,同“间厕”的间。道,音导。周王于是杀了管叔,放逐了蔡叔,周公借周王的命令讨伐这两位叔父。蔡,意为放逐。

○蔡蔡叔,第一个“蔡”字读素达反,注释相同;第二个“蔡叔”按本字读音。周王给蔡叔七辆战车、七十名步兵。这是给蔡叔配备车马步兵并将他放逐。

○乘,读绳证反。蔡叔的儿子蔡仲,改变行为,遵循德行,周公举荐他,让他担任周公的卿士,成为周公的臣属。

○行,读下孟反。蔡仲被引见给周王,周王任命他为蔡侯。

○见,读贤遍反。任命他的文书说:“周王说:‘胡!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违背王命!’”胡,是蔡仲的名字。

[疏]“文武”至“尚年”。

○正义曰: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都因为位居长子而立为君主,不再让其他的兄长伯父受封为诸侯。文中说“伯父辈还有很多”,是因为叔父比伯父、仲父年轻,身为叔父却得到很多分封,这说明年长的人没有得到什么,伯父是兄弟中的长者,所以举伯父为例来说明。所说的“还有很多”,是夸张的说法。遍查史书,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时期,没有兄长受封为诸侯的情况,年幼的人分得土地多,年长的人一无所得,这仅仅是因为不崇尚年长的缘故。

○“管蔡”至“命也”。

○正义曰:《尚书·序》说:“蔡叔死后,周王命令蔡仲继承诸侯之位,作了《蔡仲之命》。”经文说:“只有周公位居冢宰,整顿百官,众叔父散布流言。”于是将管叔在商地定罪处死;将蔡叔囚禁在郭邻,配备七辆战车;将霍叔降为庶人,三年内不列入士人行列。蔡仲能够恭敬地践行德行,周公让他担任卿士。蔡叔死后,周王才命令他在蔡地建国。周王说:“小子胡!只有你遵循德行改变行为,能够谨慎谋划,所以我任命你在东方做诸侯。前往你的封地,要恭敬啊!你应当掩盖前人的过错,只有忠诚只有孝顺,遵循你祖父文王的常道训诫,不要像你的父亲那样违背王命。”传文中的这些话,都是阐述《尚书》的意思而写的言辞,只是增加了“七十名步兵”这一句。孔安国说:“郭邻,是中国之外的地名。”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地名。

○注“惎毒也”。

○正义曰:惎,意为毒害。间,意为扰乱。贾逵这样说,这是相传的训诂。引导禄父作乱,想要危害周朝,就像毒虫叮咬一样,所以说“毒害扰乱王室”。

○注“周公”至“放也”。

○正义曰:《蔡仲之命》篇说“周公于是将管叔在商地定罪处死,将蔡叔囚禁在郭邻”,那就是周公诛杀了他们。而这里说周王,是因为周公借周王的命令讨伐他们。《尚书·序》说“成王讨伐管叔、蔡叔”,这是借周王命令的文辞。《说文解字》说:“<杀米},散开的意思。从米,杀声。”那么<杀米}字,就是杀字下面加米。<杀米}有放散的意思,所以解释为放逐。隶书改写后,已经失去了字体原貌,<杀米}字不再容易识别,抄写的人完全把它写成了“蔡”字,甚至有写成一个“蔡”字,加点来读的情况。现在的定本作“蔡”,是不对的。

○注”为周公臣”。

○正义曰:孔安国说:“彰显周王的法度,诛杀父亲任用儿子,说明至公无私。周公是畿内诸侯,两位卿士治理事务。”这是指周公畿内采邑的卿士。

怎么能让他蔡叔先受耻辱呢?周武王的同母弟弟有八人,周公担任太宰,康叔担任司寇,聃季担任司空,五位叔父没有官职,难道是因为崇尚年长吗?五叔,指管叔鲜、蔡叔度、成叔武、霍叔处、毛叔聃。

[疏]“母弟八人”。

○正义曰:上面说十人,这里说“八”人,是因为伯邑考已经死了,不把武王算在内,所以是八人。

○“康叔为司寇”。

○正义曰:《尚书》说:“苏公担任司寇。”这里说康叔,是因为苏公出封建国,康叔替代了他。

○注“五叔”。

○正义曰:《史记》说“聃季载”,杜预说“毛叔聃”,又不计算叔振铎,是因为杜预认为振铎不是周公的同母兄弟,所以不计算他。或者杜预另有见解,不采用《管蔡世家》的说法。

曹国,是周文王的昭辈;是文王的儿子,与周公不同母。

○昭,读上饶反,《说文解字》作绍。晋国,是周武王的穆辈。是武王的儿子。曹国是伯爵,在甸服,并不是崇尚年长。以伯爵的身份居住在甸服,说明地位低微。

○甸,读徒练反。

[疏]“曹文”至“尚年”。

○正义曰:在昭穆次序中,曹国是晋国的叔父。晋国是大国,分得的土地多;曹国是伯爵,而在甸服,这并不是尊尚年长。桓公二年的传文说:“晋国,是甸侯。”晋国也在甸

,唯侯、伯之爵异耳。言为“伯甸”,连言之耳,於甸无升降也。郑玄云:曹,今济阴定陶也。去王城八百里。东都之畿方六百里,半之三百里,侯服五百里。定陶在畿外,故为在甸服,言其小也。

译只是侯、伯的爵位有所不同罢了。称其为“伯甸”,不过是连读而已,在甸服的等级上并没有升降之分。郑玄说:曹国,就是现在的济阴定陶。距离王城八百里。东都的畿内地区方圆六百里,取其一半为三百里,侯服地区方圆五百里。定陶位于畿内之外,所以属于甸服,这是说它地域狭小。

今将尚之,是反先王也。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践土、召陵二会,经书蔡在卫上,霸主以国大小之序也。子鱼所言,盟歃之次。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文公。

  ○重,直龙反。鲁申、僖公。卫武、叔武。蔡甲午、庄侯。郑捷、文公。

  ○捷,在接反。齐潘、昭公。

  ○潘,普安反。宋王臣、成公。

  ○宋王臣,如字。本或作壬,如林反。莒期。’兹丕公也。齐序郑下,周之宗盟,异姓为后。

  ○丕,普悲反。藏在周府,可覆视也。吾子欲复文、武之略,略,道也。

  ○覆,芳服反。

  [疏]“藏在周府”。

  ○正义曰:言周家府藏之内,有此载书在也。本或为“盟府”,由僖五年传“藏於盟府”,涉彼而误耳。

  而不正其德,将如之何?”苌弘说,告刘子,与范献子谋之,乃长卫侯於盟。反自召陵,郑子大叔未至而卒。晋赵简子为之临,甚哀,曰:“黄父之会,在昭二十五年。

  ○说音悦。为,于伪反,下“楚为沈”同。临,力鸩反。父音甫。

  [疏]“不正其德”。

  ○正义曰:正,长也。谓不长其有德者也。

  ○“乃长卫侯”。

  ○正义曰:《释例》曰:“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故践土之盟载书,齐、宋虽大,降於郑、卫。匡周而言,指谓王官之宰临盟者也,其馀杂盟未必皆然。践土、召陵二会,皆蔡在卫上,时国次也。至盟乃正其高下者,敬共明神,本其始也。”是言会以国之大小为次。至盟乃先同姓。盟之先同姓者,唯谓王官之宰临盟时耳。践土则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此盟则刘子在焉,故二者先同姓。其馀杂盟,亦以国之大小为次。故襄二十七年宋之盟,晋、楚争先,若其皆先同姓,则楚不得竞也,以此知馀盟不然。

  夫子语我九言,曰:‘无始乱,无怙富,无恃宠,无违同,无敖礼,无骄能,以能骄人。

  ○语,鱼据反。怙音户。敖,五报反。

  [疏]“九言”。

  ○正义曰:古者一字与二字并为一言。《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乾、坤虽是一字,亦一出口,乃得言之,故谓之一言。今则一字为一言,三字以上为一句。

  无复怒,复,重也。

  ○复,扶又反,注同。无谋非德,非所谋也。无犯非义。’”传言简子能用善言,所以遂兴。

  沈人不会于召陵,晋人使蔡伐之。夏,蔡灭沈。秋,楚为沈故,围蔡。伍员为吴行人以谋楚。楚之杀郤宛也,在昭二十七年。

  ○员音云。伯氏之族出。郤宛党。伯州犁之孙嚭为吴大宰以谋楚。楚自昭王即位,无岁不有吴师,蔡侯因之,以其子乾与其大夫之子为质於吴。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唐侯不书,兵属於吴、蔡。

  ○犁,力兮反。嚭,普鄙反。乾,其连反。质音致。舍舟于淮汭,吴乘舟从淮来,过蔡而舍之。

  ○舍音赦,置也;又音舍,弃也,注同。汭,人锐反。自豫章与楚夹汉。豫章,汉东江北地名。

  ○夹,名洽反。

  [疏]注“豫章”至“地名”。

  ○正义曰:《汉书 地理志》:豫章,郡名,在江南。此在江北者,《土地名》云:“定二年,楚人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共军楚师于豫章。又伯举之役,吴人舍舟于淮汭,而自豫章与楚师夹汉,此皆在江北淮南。盖后徙在江南之豫章。”

  左司马戌谓子常曰:“子沿汉而与之上下,沿,缘也。缘汉上下,遮使勿渡。

  ○沿,悦全反。上,时掌反。遮,正奢反。我悉方城外以毁其舟,以方城外人毁吴所舍舟。还塞大隧、直辕、寘阨。三者,汉东之隘道。

  ○隧音遂。冥,亡于反;本或作寘,之豉反。阨,於懈反;本或作隘,音同。子济汉而伐之,我自后击之,必大败之。”既谋而行。武城黑谓子常黑,楚武城大夫。曰:“吴用木也,我用革也,用,军器。不

译如今如果推崇蔡国,就是违背先王的制度。晋文公在践土会盟时,卫成公没有参加,夷叔是卫成公的同母弟,尚且排在蔡国之后。践土、召陵两次会盟,《春秋》记载蔡国排在卫国之前,这是霸主按照国家大小来排列次序。子鱼所说的,是指盟誓歃血的次序。盟书上面写着:“王这样说:晋重,即文公。鲁申,即僖公。卫武,即叔武。蔡甲午,即庄侯。郑捷,即文公。齐潘,即昭公。宋王臣,即成公。莒期。”这就是丕公。齐国排在郑国之后,周王室主持的盟会,异姓诸侯排在后面。这份盟书收藏在周王室的府库中,可以查验。您想要恢复文王、武王的法度,法度就是正道。如果不纠正道德次序,那该怎么办呢?”苌弘听从了,告诉刘子,与范献子商议,于是在盟会上让卫侯排在前面。从召陵返回时,郑国的子大叔还没到达就去世了。晋国的赵简子为他吊丧,非常哀痛,说:“在黄父会盟时,夫子告诉了我九句话,说:‘不要首倡祸乱,不要倚仗富有,不要依恃宠幸,不要违背同类,不要傲慢无礼,不要凭才能骄傲待人,不要重复发怒,不要图谋不道德的事,不要触犯不义之事。’”传文说赵简子能够采纳善言,所以终于兴盛。沈国没有参加召陵之盟,晋国派蔡国去讨伐它。夏天,蔡国灭掉了沈国。秋天,楚国因为沈国的缘故,包围了蔡国。伍员担任吴国的行人来图谋楚国。伯氏家族逃亡。伯州犁的孙子嚭担任吴国的大宰来图谋楚国。楚国自从昭王即位以来,没有一年没有吴国的军队,蔡侯趁机利用这一点,把他的儿子乾和他的大夫的儿子作为人质送到吴国。冬天,蔡侯、吴子、唐侯攻打楚国。唐侯没有记载,因为军队隶属于吴国和蔡国。把船只停泊在淮水弯曲处,吴国乘船从淮水而来,经过蔡国后停泊。从豫章与楚国夹汉水对峙。左司马戌对子常说:“您沿着汉水与敌军上下周旋,沿着汉水上下移动,阻挡他们不要渡河。我们出动方城外的全部兵力来摧毁他们的船只,返回后堵塞大隧、直辕、冥阨。这三处是汉水以东的险要通道。您渡过汉水攻打他们,我从后面袭击他们,必定能大败他们。”谋划好后就出发了。武城黑对子常说:“吴国使用木器,我们使用革甲,”

可久也,不如速战。”史皇谓子常:“楚人恶子而好司马。史皇,楚大夫。司马,沈尹戌。

译长久下去是不利的,不如速战速决。”史皇对子常说:“楚国人厌恶您而拥戴司马。”史皇,是楚国的大夫。司马,指沈尹戌。

○恶,乌路反。好,呼报反。若司马毁吴舟于淮,塞城口而入,城口,三隘道之总名。是独克吴也。子必速战!不然,不免。”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禹贡》:汉水至大别南入江。然则此二别在江夏界。

  ○陈,直觐反,下文及注同。夏,户雅反。

  [疏]注“禹贡”至“夏界”。

  ○正义曰:《禹贡》云:“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水,过三澨,至于大别,南入于江。”孔安国云:“三澨,水名,入汉。大别,山名。触山回南入江。”如彼文,大别在江北,小别当近之。小别当在大别之东也。何则,子常从小别与吴战,退而至大别,明其自东而渐西也。《土地名》:小别、大别皆阙,不知所在。或曰,大别在安丰县西南,传曰,吴既与楚夹汉,然后楚乃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然则二别近汉之名,无缘反在安丰也。

  三战,子常知不可,欲奔。知吴不可胜。史皇曰:“安求其事,求知政事。难而逃之,府将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尽说。”言致死以克吴,可以免贪贿致寇之罪。

  ○难,乃旦反。十一月,庚午,二师陈于柏举。经所以书战。二师,吴、楚师。阖庐之弟夫概王晨请於阖庐曰:“楚瓦不仁,瓦,子常名。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后大师继之,必克。”弗许。夫概王曰:“所谓‘臣义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谓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属五千先击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师乱,吴师大败之。子常奔郑。史皇以其乘广死。以战死。

  ○卒,子忽反,下同。乘,绳证反。广,古旷反。

  [疏]“所谓”至“入也”。

  ○正义曰:臣见义则行,不待君命,古有此言,故云“其此之谓也”。今日我致死而战,楚可入也。

  吴从楚师及清发,清发,水名。将击之,夫概王曰:“困兽犹斗,况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败我。若使先济者知免,后者慕之,蔑有斗心矣。半济而后可击也。”从之,又败之。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败诸雍澨。五战,及郢。奔食,食者走不陈,故不在战数。

  ○澨,市制反。

  [疏]注“奔食”至“战数”。

  ○正义曰:五战,谓济汉而陈,自小别至于大别三战也,柏举也,清发也,此已五矣。若复数雍澨,则为六也。传例:“皆陈曰战。”奔食而从之,则食者走不暇为陈,故不数也。

  己卯,楚子取其妹季芊、畀我以出,涉雎。雎水,出新城昌魏县,东南至枝江县入江,是楚王西走。

  ○羋,面尔反,楚姓。畀,必利反。《世族谱》:季羋、畀我,皆平王女也。服云:畀我,季羋之字。雎音七馀反,下同。

  [疏]“季羋畀我”。

  ○正义曰:《世族谱》:季羋与畀我二人皆平王女也。服虔云:季羋许嫁而字。畀我,季羋弟也。礼,妇人许嫁,笄而称字。季羋称字,是许嫁也。盖遭乱夫死,而改適锺建耳。

  ○注“雎水”至“西走”。

  ○正义曰:《土地名》雎水,出新城昌魏县南发河山,东南经襄阳,至南郡枝江县入江。此水在郢都之西,楚王辟吴而西走。

  针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象以奔吴师。烧火燧系象尾,使赴吴师,惊却之。

  ○针,之林反。遂音遂。

  [疏]注“烧火”至“却之”。

  ○正义曰:贾逵云:“燧,火燧也。象,象兽也。以火系其尾,使奔吴师,惊却其众,使王得脱。”杜用其说也。《礼》有“金燧”、“木燧”,皆取火之物,故以燧名火也。《说文》云:“象,长牙鼻,南越之大兽也。”《南州异物志》云:“象,身倍数牛,而目则如豕。其鼻长七八尺,其所食物,皆鼻取之。性驯良,为人所养,夷人服乘之。”《史记 大宛传》曰:“身毒国,其民皆乘象以战。”是象可调驯,楚近南边,故有此象。王将涉雎,吴师来逼,故使以火系象尾,令突吴师,使惊却之。言“执燧象”者,既系火於尾,执

译恶,读作乌路反。好,读作呼报反。如果司马毁在淮河烧毁吴国的船只,堵塞城口然后进入,城口,是三处险要道路的总称。这样就能单独战胜吴国。您一定要速战!不然,就无法避免失败。”于是渡过汉水摆开阵势,从小别山到大别山。《禹贡》记载:汉水到大别山向南流入长江。那么这两座别山就在江夏境内。

陈,读作直觐反,下文及注释相同。夏,读作户雅反。

[疏]注释“禹贡”到“夏界”。

○正义说:《禹贡》说:“嶓冢山导引漾水,向东流成为汉水,又向东成为沧浪之水,经过三澨,到达大别山,向南流入长江。”孔安国说:“三澨,是水名,流入汉水。大别,是山名。水流触山回转向南流入长江。”按照那篇文献,大别山在江北,小别山应当靠近它。小别山应当在大别山的东边。为什么呢?子常从小别山与吴国交战,退却后到达大别山,明显是从东边逐渐向西。《土地名》:小别、大别都空缺,不知道所在。有人说,大别山在安丰县西南,传文说,吴国已经与楚国夹汉水对峙,然后楚国才渡过汉水摆开阵势,从小别山到大别山。那么这两座别山靠近汉水,没有理由反而在安丰。

三战之后,子常知道不可为,想要逃跑。知道吴国不可战胜。史皇说:“怎么寻求政事,想要知道政事。困难就逃避,府库将收入何处?您一定要战死,最初的罪行必定能全部免除。”意思是说拼死作战以战胜吴国,可以免除因贪贿招致寇患的罪行。

难,读作乃旦反。十一月,庚午日,两军阵于柏举。经文之所以记载战事。两军,指吴军、楚军。阖庐的弟弟夫概王早晨向阖庐请求说:“楚国的子常不仁,他的臣下没有死战的意志。先攻击他们,他们的士兵必定逃跑。然后大军继之,必定能战胜。”阖庐不答应。夫概王说:“所谓‘臣子见义而行,不等待命令’,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今天我战死,楚国就可以攻入。”率领他的部属五千人先攻击子常的士兵,子常的士兵逃跑,楚军混乱,吴军大败楚军。子常逃往郑国。史皇驾驶他的战车战死。

卒,读作子忽反,下文相同。乘,读作绳证反。广,读作古旷反。

[疏]“所谓”到“入也”。

○正义说:臣子见义就行动,不等待君命,古代有这种说法,所以说“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今天我拼死作战,楚国就可以攻入。

吴军追击楚军到达清发,清发,是水名。将要攻击他们,夫概王说:“困兽尚且搏斗,何况人呢?如果知道无法避免,而拼死作战,必定打败我们。如果让先渡河的人知道可以免死,后面的人羡慕他们,就没有斗志了。等到渡河一半时才可以攻击。”吴军听从了他的建议,又打败了楚军。楚人正在做饭,吴军赶到,楚人逃跑,吴军吃着饭追击他们,在雍澨打败了他们。五战之后,到达郢都。逃跑做饭,做饭的人逃跑来不及摆开阵势,所以不计入战事次数。

澨,读作市制反。

[疏]注释“奔食”到“战数”。

○正义说:五战,是指渡过汉水摆开阵势,从小别山到大别山三战,柏举一战,清发一战,这已经是五次了。如果再算上雍澨,就是六次了。传文体例:“都摆开阵势才叫战。”逃跑做饭而追击,那么做饭的人逃跑来不及摆开阵势,所以不计数。

己卯日,楚王带着他的妹妹季羋、畀我出逃,渡过雎水。雎水,发源于新城昌魏县,向东南到枝江县流入长江,这是楚王向西逃跑。

羋,读作面尔反,是楚国的姓氏。畀,读作必利反。《世族谱》:季羋、畀我,都是平王的女儿。服虔说:畀我,是季羋的字。雎音七馀反,下文相同。

[疏]“季羋畀我”。

○正义说:《世族谱》:季羋与畀我二人都是平王的女儿。服虔说:季羋许嫁而取字。畀我,是季羋的弟弟。礼制,妇人许嫁,加笄而称字。季羋称字,是许嫁了。大概遭遇战乱丈夫死去,而改嫁锺建罢了。

○注释“雎水”到“西走”。

○正义说:《土地名》雎水,发源于新城昌魏县南发河山,向东南经过襄阳,到南郡枝江县流入长江。这条水在郢都的西边,楚王躲避吴军而向西逃跑。

针尹固与楚王同船,楚王让他拿着点燃的燧火系在象尾上以冲击吴军。烧火燧系在象尾上,使大象冲向吴军,惊吓退却他们。

针,读作之林反。遂音遂。

[疏]注释“烧火”到“却之”。

○正义说:贾逵说:“燧,是火燧。象,是象兽。用火系在它的尾巴上,使它冲向吴军,惊吓退却他们的军队,使楚王得以逃脱。”杜预采用他的说法。《礼》有“金燧”、“木燧”,都是取火的器具,所以用燧来命名火。《说文》说:“象,长牙长鼻,南越的大兽。”《南州异物志》说:“象,身体倍数于牛,而眼睛像猪。它的鼻子长七八尺,它所吃的食物,都用鼻子取。性情驯良,被人饲养,夷人骑乘它。”《史记 大宛传》说:“身毒国,它的百姓都骑象作战。”可见象可以调驯,楚国靠近南边,所以有这种象。楚王将要渡雎水,吴军来逼近,所以让他用火系在象尾上,令其冲击吴军,使吴军惊吓退却。说“执燧象”者,既已系火于尾,执

而率向吴师,乃放之。

  庚辰,吴入郢,以班处宫。以尊卑班次处楚王宫室。子山处令尹之宫,子山,吴王子。夫欲王欲攻之,惧而去之,夫概王入之。入令尹宫也。言吴无礼,所以不能遂克。左司马戌及息而还,息,汝南新息也。闻楚败,故还。败吴师于雍澨,伤。司马先败吴师而身被创。

译于是率领军队朝向吴军,于是放他们离去。

庚辰日,吴军攻入郢都,按照尊卑次序驻扎在楚王的宫室中。子山驻扎在令尹的宫室,子山是吴王的儿子。夫概王想要攻打他,他害怕而离开了,夫概王便进入了令尹的宫室。这显示出吴军无礼,所以不能最终攻克楚国。左司马戌到达息地后就返回了,息是汝南的新息。他听说楚国战败,所以返回。在雍澨击败吴军,受了伤。司马先击败吴军而自身受了创伤。

○创,初良反。初,司马臣阖庐,故耻为禽焉。司马尝在吴为阖庐臣,是以今耻於见禽。谓其臣曰:“谁能免吾首?”吴句卑曰:“臣贱,可乎?”司马曰:“我实失子,可哉!”失不知子贤。句,古侯反。

  [疏]“我实失子可哉”。

  ○正义曰:言我比来失子,不知子有贤行,临难能免吾首,女今可守此言哉!

  三战皆伤,曰:“吾不可用也已。”句卑布裳,刭而裹之,司马已死,刭取其首。

  ○刭,古顶反。裹音果。

  [疏]注“司马已死”。

  ○正义曰:言布裳刭之,是司马伤而自杀,故云“已死”。

  藏其身,而以其首免。传言司马之忠壮。

  [疏]注“忠壮”。

  ○正义曰:谋毁舟败吴,是忠也;虽伤,犹战不止,是壮也。

  楚子涉雎,济江,入于云中。入云梦泽中,所谓江南之梦。

  ○梦,如字,又音蒙。

  [疏]注“入云”至“之梦”。

  ○正义曰:《土地名》云:南郡枝江县西有云梦城,江夏安陆县东南亦有梦城。或曰,南郡华容县东南有巴丘湖,江南之梦也。郢都在江北雎东,王走西涉雎,又南济江,乃入于云中,知此在江南。昭三年,王与郑伯田於江南之梦,谓此也。言江南之梦,则江北亦有梦矣。司马相如《子虚赋》云:“云梦者,方九百里。”则此泽跨江南北。

  王寝,盗攻之,以戈击王,王孙由于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郧。锺建负季羋以从。锺建,楚大夫。

  ○中,丁仲反。郧音云。从,才用反,下同,一音如字。由于徐苏而从。以背受戈,故当时闷绝。郧公辛之弟怀将弑王,曰:“平王杀吾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辛,蔓成然之子斗辛也。昭十四年楚平王杀成然。

  ○杀如字,又申志反,下“我杀”同。蔓音万。辛曰:“君讨臣,谁敢雠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雠?《诗》曰:‘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彊御’,唯仁者能之。《诗 大雅》。言仲山甫不辟彊陵弱。

  ○茹音汝。矜,古顽反。

  [疏]“柔亦”至“彊御”。

  ○正义曰:《诗 大雅 烝民》美宣王之诗。其章内言仲山甫不茹柔、不吐刚也。《释言》云:“啜,茹也。”舍人曰:“啜,茹食也。”《檀弓》云:“啜菽饮水。”啜菽,谓食藜藿也。然则茹者,啖食之名。

  违彊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约,非仁也;灭宗废祀,非孝也;弑君罪应灭宗。动无令名,非知也。必犯是,余将杀女。”斗辛与其弟巢以王奔随。吴人从之,谓随人曰:“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实尽之。天诱其衷,致罚於楚,而君又窜之,窜,匿也。

  ○知音智。女音汝。衷音忠。窜,七乱反。匿,女力反。

  [疏]“以王奔随”。正义曰:桓六年传曰:“汉东之国,随为大。”《土地名》“随,义阳随县”,其国在楚之东也。《土地名》:“郧,江夏云杜县”,则是楚之西南。吴师犹尚在楚,更东来奔随国者,盖为楚与随有恩,谓可保守故也。

  周室何罪?君若顾报周室,施及寡人,以奖天衷,奖,成也。

  ○施,以豉反。君之惠也。汉阳之田,君实有之。”楚子在公宫之北,随公宫也。吴人在其南。子期似王,子期,昭王兄公子结也。逃王,而已为王,曰:“以我与之,王必免。”随人卜与之,不吉,乃辞吴曰:“以随之辟小,而密迩於楚,楚实存之。世有盟誓,至于今未改。若难而弃之,何以事君?执事之患,不唯一人。一人,楚王。

  ○辟,匹亦反。难,乃旦反。若鸠楚竟,敢不听命?”吴人乃退。鸠,安集也。

  ○竟音境。炉金初官於子期氏,实与随人要言。要言无以楚王与吴,并欲脱子期。

  ○炉,本又作炉,金名,音虑。是也。王使见,王喜其意,欲引见之,以比王臣,且欲使盟随人。

  ○见,贤遍反,下注“敢见”皆同。辞曰:“不敢以约为利。”此约谓要言也。此一时之事,非为德举,故辞

译○“创”,音“初良”。起初,司马曾臣服于吴王阖庐,因此以被俘为耻。司马曾经在吴国做过阖庐的臣子,所以现在以被擒获为耻。他对他的部下说:“谁能保全我的头颅?”吴句卑说:“我地位低贱,可以吗?”司马说:“我确实有眼不识泰山,不知你的贤能,可以啊!”“失”指没有认识到你的贤德。“句”,音“古侯”。

[疏]“我实失子可哉”。

○正义说:意思是说,我向来没有发现你,不知道你有贤德的行为,在危难之际能保全我的头颅,你现在可以守诺做到这一点吗!

三次交战都受了伤,司马说:“我已经不能作战了。”句卑脱下衣裳,割下司马的头颅并用衣裳包裹起来,司马已经死了,句卑割下他的头颅。

○“刭”,音“古顶”。“裹”,音“果”。

[疏]注“司马已死”。

○正义说:说用衣裳包裹并割下头颅,是司马受伤后自杀,所以说“已死”。

掩埋了司马的身体,带着他的头颅逃脱。史传记载了司马的忠诚和刚勇。

[疏]注“忠壮”。

○正义说:谋划毁坏船只以挫败吴军,这是忠诚;虽然受伤,仍然战斗不止,这是刚勇。

楚昭王渡过睢水,渡过长江,进入云梦泽中。进入云梦泽中,即所谓的江南之梦。

○“梦”,读本字,又音“蒙”。

[疏]注“入云”至“之梦”。

○正义说:《土地名》说:南郡枝江县西边有云梦城,江夏安陆县东南也有梦城。有人说,南郡华容县东南有巴丘湖,是江南之梦。郢都在长江以北、睢水以东,楚王向西渡过睢水,又向南渡过长江,才进入云梦泽中,知道这是在长江以南。昭公三年,楚王与郑伯在江南之梦打猎,指的就是这里。说江南之梦,那么江北也有梦泽了。司马相如《子虚赋》说:“云梦泽,方圆九百里。”那么这个沼泽跨越长江南北。

楚王睡觉时,盗贼袭击他,用戈击打楚王,王孙由于用背部承受戈击,击中肩膀。楚王逃往郧地。锺建背着季羋跟随。锺建,楚国大夫。

○“中”,音“丁仲”。“郧”,音“云”。“从”,音“才用”,下文相同,另一音读本字。由于徐苏而跟随。用背部承受戈击,所以当时昏厥过去。郧公辛的弟弟怀将要弑杀楚王,说:“平王杀了我的父亲,我杀他的儿子,不也可以吗?”辛,是蔓成然的儿子斗辛。昭公十四年楚平王杀了成然。

○“杀”读本字,又音“申志”,下文“我杀”相同。“蔓”,音“万”。辛说:“君主讨伐臣子,谁敢报仇?君主的命令,就是天命。如果违背天命而死,将向谁报仇?《诗经》说:‘柔软的不吞吃,刚强的不吐出。不欺侮孤寡,不畏惧强暴’,只有仁德的人能做到。《诗经·大雅》。说仲山甫不避强凌弱。

○“茹”,音“汝”。“矜”,音“古顽”。

[疏]“柔亦”至“彊御”。

○正义说:《诗经·大雅·烝民》是赞美宣王的诗。其中章节说仲山甫不吞吃柔软、不吐出刚强。《释言》说:“啜,就是茹。”舍人说:“啜,就是茹食。”《檀弓》说:“啜菽饮水。”啜菽,指吃藜藿。那么茹就是吃的名字。

违背强暴欺凌弱小,不是勇敢;趁人困顿而攻击,不是仁德;灭绝宗族废除祭祀,不是孝道;弑君之罪应当灭绝宗族。行动没有好名声,不是智慧。如果一定要犯这些错误,我将杀了你。”斗辛和他的弟弟巢带着楚王逃往随国。吴国人追赶他们,对随国人说:“周朝子孙在汉水流域的,楚国实际上已经灭绝了他们。上天引导他们的内心,降下惩罚于楚国,而您又藏匿他,‘窜’,就是藏匿。

○“知”,通“智”。“女”,通“汝”。“衷”,音“忠”。“窜”,音“七乱”。“匿”,音“女力”。

[疏]“以王奔随”。正义说:桓公六年传曰:“汉水东边的国家,随国最大。”《土地名》“随,义阳随县”,其国在楚国的东边。《土地名》:“郧,江夏云杜县”,那就是楚国的西南。吴军还在楚国,更向东逃往随国,大概因为楚国与随国有恩义,认为可以保守的缘故。

周王室有什么罪?您如果顾念报答周王室,恩惠施及到我,以成就上天的意旨,‘奖’,就是成就。

○“施”,音“以豉”。是您的恩惠。汉水以北的田地,您实际上拥有它。”楚王在公宫的北边,是随国的公宫。吴国人在南边。子期像楚王,子期,是昭王的哥哥公子结。他让楚王逃走,自己冒充楚王,说:“把我交给他们,楚王一定能逃脱。”随国人占卜是否把他交给吴国,不吉利,于是拒绝吴国说:“因为随国偏僻弱小,而且紧挨着楚国,楚国实际上保全了我们。世代有盟誓,到现在没有改变。如果因危难而抛弃盟约,拿什么侍奉您?您的忧患,不只一个人。‘一人’,指楚王。

○“辟”,音“匹亦”。“难”,音“乃旦”。如果安定楚国的边境,怎敢不听从命令?”吴国人于是撤退。“鸠”,就是安集。

○“竟”,音“境”。炉金起初在子期家做官,实际上与随国人有约定。约定不把楚王交给吴国,并且想救出子期。

○“炉”,本又作“炉”,金名,音“虑”。是的。楚王派人召见,楚王喜欢他的心意,想引见给他,让他比附王臣,并且想让他与随国人结盟。

○“见”,音“贤遍”,下文注“敢见”都相同。他推辞说:“不敢以盟约为利。”这个约指约定。这是一时之事,不是出于德行的举动,所以推辞。

不敢见,亦不肯为盟主。

  ○约,如字,又於妙反。王割子期之心,以与随人盟。当心前割取血以盟,示其至心。初,伍员与申包胥友。包胥,楚大夫。

译不敢相见,也不肯担任盟主。

○“约”字,读如本字,又音“於妙”。楚王剖开子期的心脏,用来与随国人结盟。在心脏前方割取血来结盟,以此显示他的诚意。起初,伍员与申包胥是朋友。申包胥,是楚国的大夫。

○包,必交反。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复,报也。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荐,数也。言吴贪害如蛇豕。

  ○荐,在荐反。数,所角反。

  [疏]注“荐数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再亦数之义也。

  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於君,疆埸之患也。吴有楚,则与秦邻。

  ○草莽,旧作茅,亡交反;今本多作莽,莫荡反,下同。厌,於盐反。疆,居良反。埸音亦。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与吴共分其地。

  ○逮音代。分,扶问反。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抚,存恤也。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伏,犹处也。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诗 秦风》。取其“王于兴师,脩我戈矛,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

  ○勺,市灼反,又音灼。为,于伪反。仇音求。

  [疏]“无衣”。

  ○正义曰:《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剌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其《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脩我戈矛,与子同仇。”郑注云:“此责康公之言也。君岂尝曰‘女无衣,我与女同袍’乎?言不与民同欲也。”下注云:“君不与我同欲,而於王兴师,则云‘脩我戈矛,与子同仇’,往伐之。剌其好攻战。”又云:“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脩我矛戟,与子偕作。”又云“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脩我甲兵,与子偕行”。

  九顿首而坐。《无衣》三章,章三顿首。秦师乃出。为明年包胥以秦师至张本。

卷五十五 定五年,尽九年

 卷五十五 定五年,尽九年

  【经】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无传。)

  夏,归粟于蔡。蔡为楚所围,饥乏,故鲁归之粟。

  [疏]注“蔡为”至“之粟”。

  ○正义曰:《公羊传》曰:“孰归之?诸侯归之。曷为不言诸侯归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穀梁传》亦然。贾逵取彼为说云:“不书所会后也。”杜以传文唯言“周亟矜无资”,自解鲁归粟之意,不言诸侯归之。诸侯或亦归之,要此经所书,其意不及诸侯,故显而异之,言“鲁归之粟”。

  於越入吴。於,发声也。

  [疏]注“於发声也”。

  ○正义曰:《公羊传》云:“‘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其意言“越”与“於越”立文不同,事有褒贬。《左氏》无此义。越是南夷,夷言有此发声,史官或正其名,或从其俗,“越”与“於越”,史异辞,无义例。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无传。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传】五年,春,王人杀子朝于楚。(因楚乱也。终闵马父之言。)

  夏,归粟於蔡,以周亟,矜无资。亟,急也。

  ○亟,纪力反,注同。

  越入吴,吴在楚也。

  六月,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

  ○行,下孟反,下“桓子行”同。还,未至,丙申,卒于房。阳虎将以<王兴>璠敛,<王兴>璠,美玉,君所佩。

  ○玙,本又作与,音馀。璠音烦,又方烦反。敛,力验反。

  [疏]注“<王兴>璠”至“所佩”。

  ○正义曰:案《说文》云:“玙璠,鲁之宝玉。”玙璠是一玉名。《说文》又云:“瑜,美玉”,与玙璠异也。昭公出奔之后,平子摄行君事,入宗庙,佩此玉。阳虎以平子尝佩此玉,故将以敛之。仲梁怀不与,明此玉是君所佩也。君之所佩,故为美玉也。《

译包,音必交。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复楚国。”复,报也。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复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荐,数也。言吴贪害如蛇豕。

荐,音在荐。数,音所角。

[疏]注“荐数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再亦数之义也。

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无厌,若邻於君,疆埸之患也。吴有楚,则与秦邻。

草莽,旧作茅,音亡交;今本多作莽,音莫荡,下同。厌,音於盐。疆,音居良。埸音亦。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与吴共分其地。

逮音代。分,音扶问。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灵抚之,世以事君。”抚,存恤也。秦伯使辞焉,曰:“寡人闻命矣。子姑就馆,将图而告。”对曰:“寡君越在草莽,未获所伏,伏,犹处也。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诗 秦风》。取其“王于兴师,脩我戈矛,与子同仇,与子偕作,与子偕行”。

勺,音市灼,又音灼。为,音于伪。仇音求。

[疏]“无衣”。

○正义曰:《无衣》,刺用兵也。秦人剌其君好攻战,亟用兵,而不与民同欲焉。其《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脩我戈矛,与子同仇。”郑注云:“此责康公之言也。君岂尝曰‘女无衣,我与女同袍’乎?言不与民同欲也。”下注云:“君不与我同欲,而於王兴师,则云‘脩我戈矛,与子同仇’,往伐之。剌其好攻战。”又云:“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脩我矛戟,与子偕作。”又云“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脩我甲兵,与子偕行”。

九顿首而坐。《无衣》三章,章三顿首。秦师乃出。为明年包胥以秦师至张本。

卷五十五 定五年,尽九年

卷五十五 定五年,尽九年

【经】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无传。)

夏,归粟于蔡。蔡为楚所围,饥乏,故鲁归之粟。

[疏]注“蔡为”至“之粟”。

○正义曰:《公羊传》曰:“孰归之?诸侯归之。曷为不言诸侯归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穀梁传》亦然。贾逵取彼为说云:“不书所会后也。”杜以传文唯言“周亟矜无资”,自解鲁归粟之意,不言诸侯归之。诸侯或亦归之,要此经所书,其意不及诸侯,故显而异之,言“鲁归之粟”。

於越入吴。於,发声也。

[疏]注“於发声也”。

○正义曰:《公羊传》云:“‘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其意言“越”与“於越”立文不同,事有褒贬。《左氏》无此义。越是南夷,夷言有此发声,史官或正其名,或从其俗,“越”与“於越”,史异辞,无义例。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无传。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传】五年,春,王人杀子朝于楚。(因楚乱也。终闵马父之言。)

夏,归粟於蔡,以周亟,矜无资。亟,急也。

亟,音纪力,注同。

越入吴,吴在楚也。

六月,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

行,音下孟,下“桓子行”同。还,未至,丙申,卒于房。阳虎将以玙璠敛,玙璠,美玉,君所佩。

玙,本又作与,音馀。璠音烦,又方烦反。敛,音力验。

[疏]注“玙璠”至“所佩”。

○正义曰:案《说文》云:“玙璠,鲁之宝玉。”玙璠是一玉名。《说文》又云:“瑜,美玉”,与玙璠异也。昭公出奔之后,平子摄行君事,入宗庙,佩此玉。阳虎以平子尝佩此玉,故将以敛之。仲梁怀不与,明此玉是君所佩也。君之所佩,故为美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