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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左传正义十七

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437–472 段

氏,则此人字荡也,故云“荡氏妻”。

  宋杀其大夫。无传。其事则未闻。於例为大夫无罪,故不称名。

译氏,那么此人的字就是荡,所以说“荡氏之妻”。

宋国杀了它的大夫。没有传文。这件事的具体情况未曾听闻。按照体例,大夫无罪,所以不称其名。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顿迫於陈而出奔楚,故楚围陈以纳顿子。不言遂,明一事也。子玉称人,从告。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疏]“顿迫”至“纳故”。

  ○正义曰:围陈而纳顿子,明顿子迫於陈而出奔也。楚人纳之知其出奔楚也。《公羊传》曰:“何以不言遂?两之也。”一举兵而行,此两意非因前生后,故不言遂,明此围陈纳顿子正是一事。《释例》曰:“传称诸侯纳之曰归,今经诸称纳者,皆有兴师见纳之事,不待例而自明。故但言纳,不复言归。”归、纳不须两见,故云“顿子不言归,兴师见纳故”。

  葬卫文公。无传。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洮,鲁地。卫文公既葬,成公不称爵者,述父之志,降名从未成君,故书子以善之。莒庆不称氏,未赐族。

  ○洮,吐刀反。

  [疏]注“洮鲁”至“赐族”。

  ○正义曰:八年盟于洮,杜云“曹地”。三十一年鲁始得曹田,此时不得为鲁地,注误耳。礼:先君既葬,则嗣子成君。此文公既葬,成公不称爵者,《释例》曰:“文公欲平莒於鲁,未终而薨。故卫子寻父之志,鲁人由此亦脩文公之好,此孝子之至感,而人情之所笃,故成公虽已免丧。至於此盟会,降以在丧自名。犹武王伐纣,称大子发,故经随而书子。传从而释之,曰‘脩文公之好也’。”是说书子善之事。

  【传】二十五年,春,卫人伐邢,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

  [疏]“掖以赴外”。

  ○正义曰:《说文》云:“掖,持臂也。”谓执持其臂,投之城外也。掖本持臂之名,遂谓臂下胁上为掖,是因名转而相生也。

  “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恶其不知耻诈,以灭同姓,而反铭功於器。

  ○掖音亦,《说文》云“以手持人臂曰掖”。恶,乌路反。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於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勤,纳王也。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

  [疏]“继文之业”。

  ○正义曰:言欲继文侯之功业,而使信义宣布於诸侯,今日纳王,是为可矣。

  而信宣於诸侯,今为可矣。”晋文侯仇为平王侯伯,匡辅周室。

  ○仇音求。

  ○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黄帝与神农之后姜氏战于阪泉之野,胜之。今得其兆,故以为吉。

  [疏]注“黄帝”至“为吉”。

  ○正义曰:《大戴礼 五帝德》曰:“黄帝与赤帝战于阪泉之野。”《晋语》云:“昔少典娶於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韦昭注云:“济当为挤。挤,灭也。”《史记》称“黄帝伐炎帝之后于阪泉之野”。炎帝即神农也。黄帝将战,卜得吉兆。今卜复得彼兆,故以为吉也。

  公曰:“吾不堪也。”文公自以为已当此兆,故曰不堪。

  ○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言周德虽衰,其命未改。今之周王自当帝兆,不谓晋。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乾下离上,大有。之睽,兑下离上睽。大有九三变而为睽。

  ○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也。大有九三爻辞也。三为三公而得位,变而为兑,兑为说,得位而说,故能为王所宴飨。战克而王飨,

  [疏]“战克而王飨”。

  ○正义曰:卜遇黄帝吉兆,是战克也。筮得大有,是王享也。

  吉孰大焉?言卜、筮协吉。且是卦也,方更总言二卦之义,不系於一爻。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乾为天,兑为泽,乾变为兑,而上当离,离为日。日之在天,垂曜在泽,天子在上,说心在下,是降心逆公之象。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言去睽卦还论大有,亦有天子降心之象。乾尊离卑,降尊下卑,亦其义也。

  ○下,遐嫁反。晋侯辞秦师而下。辞让秦师使还。顺流

译秋季,楚国人包围陈国,护送顿子回国即位。顿国因受陈国压迫,顿子出逃到楚国,所以楚国包围陈国以护送顿子回国。经文不说“遂”,表明这是一件事。子玉称“人”,是顺从告发者的说法。顿子不说“归”,是因为兴师动众护送他回国。

[疏]“顿迫”至“纳故”。

○正义说:包围陈国而护送顿子,说明顿子是被陈国压迫而出逃的。楚国人护送他,可知他是出逃到楚国的。《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遂’?因为这是两件事。”出兵行动,这里有两个意图,并非由前事自然引出后事,所以不说“遂”,表明包围陈国和护送顿子正是同一件事。《释例》说:“传文称诸侯护送君主回国叫‘归’,现在经文中凡是称‘纳’的,都有兴师动众护送回国的事实,不需要举例就自然明白。所以只说‘纳’,不再说‘归’。”归、纳不必同时出现,所以说“顿子不说归,是因为兴师动众护送他回国”。

安葬卫文公。没有传文。

冬季,十二月,癸亥日,鲁公与卫子、莒庆在洮地结盟。洮,是鲁国的地方。卫文公已经安葬,成公不称爵位,是遵循父亲的遗志,降低名分以追随未成君时的状态,所以书“子”以表彰他的善行。莒庆不称氏,是因为尚未赐给族氏。

○洮,音吐刀。

[疏]注“洮鲁”至“赐族”。

○正义说:八年盟于洮,杜预说“是曹国的地方”。三十一年鲁国才得到曹国的田地,此时不能算是鲁国的地方,注解说错了。礼制规定:先君安葬后,嗣子就正式成为君主。这里文公已经安葬,成公却不称爵位,《释例》说:“文公想要平息莒国与鲁国的争端,没完成就去世了。所以卫子遵循父亲的遗志,鲁国人因此也修好文公的友好关系,这是孝子最大的感动,也是人情所笃信的,所以成公虽然已经除丧。到了这次盟会,降低身份以在丧期间自称。就像武王伐纣,称太子发,所以经文随之书‘子’。传文随之解释,说‘修好文公的友好关系’。”这是说书“子”以表彰善行的事。

【传】二十五年,春季,卫国人攻打邢国,二礼跟随国子巡视城墙,搀扶着他投到城外,杀死了他。

[疏]“掖以赴外”。

○正义说:《说文》说:“掖,持臂也。”意思是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扔到城外。掖本来是持臂的名称,于是把腋下胁上称为掖,这是因名转而相生。

“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因为是同姓,所以称名。礼制规定,到了要刻铭文的时候说:“我搀扶杀死了国子,没有人敢阻止我。”厌恶他不知羞耻欺诈,灭掉同姓国家,反而在器物上刻下功绩。

○掖音亦,《说文》说“以手持人臂曰掖”。恶,音乌路。

秦伯在黄河岸边驻扎军队,将要护送周王。狐偃对晋侯说:“寻求诸侯的信任,没有比勤王更好的了。勤,就是护送周王。诸侯会信任我们,而且符合大义。继承文侯的功业。

[疏]“继文之业”。

○正义说:说要继承文侯的功业,而使信义在诸侯中宣布,今天护送周王,是合适的。

并且使信义在诸侯中宣布,现在正是合适的时候。”晋文侯仇曾为平王担任侯伯,匡扶周王室。

○仇音求。

○让卜偃占卜,说:“吉!遇到黄帝在阪泉作战的卦兆。”黄帝与神农的后代姜氏在阪泉之野作战,战胜了姜氏。现在得到了这个卦兆,所以认为是吉。

[疏]注“黄帝”至“为吉”。

○正义说:《大戴礼·五帝德》说:“黄帝与赤帝在阪泉之野作战。”《晋语》说:“从前少典娶有蟜氏,生下黄帝、炎帝。黄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帝用兵互相攻伐。”韦昭注说:“济当为挤。挤,灭也。”《史记》称“黄帝在阪泉之野讨伐炎帝的后代”。炎帝就是神农。黄帝将要作战,占卜得到吉兆。现在占卜又得到那个卦兆,所以认为是吉。

晋公说:“我承受不起。”文公认为自己应当承受这个卦兆,所以说承受不起。

○回答说:“周礼没有改变,现在的周王,就是古代的帝王。”说周德虽然衰微,但天命没有改变。现在的周王自然应当承受帝王的卦兆,不是指晋国。晋公说:“再筮一次。”筮之,遇到大有卦,乾下离上,是大有卦。变为睽卦,兑下离上,是睽卦。大有卦九三爻变而为睽卦。

○说:“吉,遇到‘公用享于天子’的卦辞。这是大有卦九三爻的爻辞。三为三公而得位,变而为兑,兑为悦,得位而悦,所以能被天子宴飨。战胜而天子宴飨,

[疏]“战克而王飨”。

○正义说:占卜遇到黄帝吉兆,是战胜的意思。筮得大有卦,是天子宴飨的意思。

还有什么比这更吉呢?说占卜和筮卦都吉利。而且这个卦,正要总说两个卦的意义,不局限于一个爻。天变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迎接晋公,不也可以吗?乾为天,兑为泽,乾变为兑,而上当离,离为日。日在天上,光辉垂照在泽中,天子在上,悦心在下,这是降心迎接晋公的象。大有卦去掉睽卦而恢复,也是应有的道理。”说去掉睽卦还论大有卦,也有天子降心的象。乾尊离卑,降尊下卑,也是它的意义。

○下,音遐嫁。晋侯辞谢秦师而退下。辞让秦师使还。顺流

故曰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大叔在温故。左师逆王。

译所以说地位低下。三月甲辰日,军队驻扎在阳樊。右师包围了温地,因为大叔段在温地。左师迎接周王。

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戊午,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既行飨礼而设醴酒,又加之以币帛,以助欢也。宥,助也。

  ○隰音习。醴音礼。宥音又。请隧,弗许,阙地通路曰隧,王之葬礼也。诸侯皆县柩而下。

  ○隧音遂,今之延道。阙,其月反。县音玄。柩,其九反。

  [疏]注“阙地”至“而下”。

  ○正义曰:隐元年传曰:“阙地及泉,隧而相见。”是阙地通路曰隧也。天子之葬,棺重礼大,尤须谨慎,去壙远而阙地通路,从远地而渐邪下之。诸侯以下,棺轻礼小,临壙上而直县下之。故隧为王之葬礼,诸侯皆县柩而下,故不得用隧。晋侯请隧者,欲请以王礼葬也。

  曰:“王章也。章,显王者与诸侯异。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与之阳樊、温、原、欑茅之田。晋於是始起南阳。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阳。

  ○恶,乌路反。欑,才官反。阳樊不服,围之。苍葛呼曰:苍葛,樊阳人。

  ○呼,唤故反。“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取其土而已。

  ○俘,芳扶反。

  秋,秦、晋伐鄀。鄀本在商密,秦、楚界上小国,其后迁於南郡鄀县。

  ○鄀音若,国名;《字林》云:“楚邑,楮斫反。”

  [疏]注“鄀本”至“鄀县”。

  ○正义曰:言“本在商密”者,据在后移都,称旧鄀。以为本耳。其实此时在商密,后始迁於鄀县,国至彼县而灭,故彼县专得鄀名。当此秦、晋伐鄀之时,国名为鄀,所都之邑名商密,楚以申息之师戍商密者,正谓戍鄀国也。析是鄀之别邑,戍人居析地,为商密之援。

  楚斗克、屈御寇以申、息之师戍商密。斗克,申公子仪。屈御寇,息公子边。商密,鄀别邑,今南乡丹水县。戍,守也。二子屯兵於析,以为商密援。

  ○御,鱼吕反。屯,徒门反。援,于眷反。秦人过析隈,入而系舆人以围商密,昏而傅焉。析,楚邑,一名白羽,今南乡析县。隈,隐蔽之处。系缚舆人,诈为克析得其囚俘者。昏而傅城,不欲令商密知囚非析人。

  ○过,古卧反;王音戈。析,星历反。俗作<木片>。隈,乌回反。系音计。舆音馀,傅音附,注同。处昌虑反。令,力呈反。宵,坎血加书,伪与子仪、子边盟者。掘地为坎,以埋盟之馀血,加盟书其上。

  ○掘,其勿反,又其月反;本又作阙,其月反。商密人惧曰:“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师。囚申公子仪、息公子边以归。商密既降,析戍亦败,故得囚二子。

  ○降,户江反,后除注“降名”皆同。楚令尹子玉追秦师,弗及,不复言晋者,秦为兵主。

  ○复,扶又反。遂围陈,纳顿子于顿。为顿围陈。

  ○为,于伪反。

  冬,晋侯围原,命三日之粮。原不降,命去之。谍出,谍,间也。

  ○谍音牒。间,间厕之间。曰:“原将降矣。”军吏曰:“请待之。”公曰:“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退一舍而原降,迁原伯贯于冀。伯贯,周守原大夫也。

  ○庇,必利反,又音秘。贯,古乱反。赵衰为原大夫,狐溱为温大夫。狐溱,狐毛之子。

  ○溱,侧巾反。

  卫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脩卫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莒以元年郦之役怨鲁,卫文公将平之,未及而卒。成公追成父志,降名以行事,故曰脩文公之好。

  ○好,呼报反,注同。郦,力知反。

  晋侯问原守於寺人勃鞮。勃鞮,披也。

  ○守,手又反。勃,步忽反。鞮,丁兮反。对曰:“昔赵衰以壶飧从径,馁而弗食。”言其廉且仁,不忘君也。径,犹行也。

  ○飧音孙。从,才用反,旧如字。径,古定反。一读“以壶飧从”,绝句,读“径”为“经”,连下句,垂於杜意。馁,如罪反,饿也。

  [疏]注“言其”至“行也”

译夏季,四月,丁巳日,周王进入王城,在温地抓获太叔,在隰城将他杀死。戊午日,晋侯朝见周王。周王设宴款待,赐给他醴酒,并命令赠送币帛以助兴。在举行飨礼之后设置醴酒,又加上币帛,用来助长欢乐的气氛。宥,就是助的意思。

请求使用隧道下葬,周王没有答应。挖掘地面开通道路叫做隧,这是周王的葬礼规格。诸侯都是悬吊棺木直接下葬的。

[疏]注释“阙地”到“而下”。

○正义说:《隐元年传》说:“挖掘地面直到泉水,通过隧道相见。”这就是说挖掘地面开通道路叫做隧。天子下葬,棺木沉重礼仪盛大,尤其需要谨慎,距离墓穴较远就挖掘地面开通道路,从远处逐渐斜着向下。诸侯以下,棺木较轻礼仪较小,临近墓穴上方就直接悬吊下葬。所以隧是周王的葬礼,诸侯都悬吊棺木下葬,因此不能使用隧。晋侯请求使用隧,是想请求用周王的礼仪下葬。

周王说:“这是周王的典章制度。章,是显示周王与诸侯不同。没有继承周德却有两个周王,这也是叔父你所厌恶的。”于是赐给他阳樊、温、原、欑茅的田地。晋国从此开始兴起南阳。在晋山南面、黄河北面,所以叫做南阳。

阳樊不服从,晋军包围了它。苍葛呼喊说:苍葛,是阳樊人。

“用德行来安抚中原各国,用刑罚来威慑四方蛮夷,这正是不敢服从的原因。这些人难道不是周王的亲属姻亲吗?怎么可以俘虏他们!”于是放出了阳樊的百姓。只夺取了那里的土地而已。

秋季,秦国、晋国攻打鄀国。鄀国本来在商密,是秦国、楚国边境上的小国,后来迁到南郡鄀县。

[疏]注释“鄀本”到“鄀县”。

○正义说:说“本来在商密”,是根据后来迁都,称旧的鄀国。认为本来是在商密,后来才开始迁到鄀县,国家在那县灭亡,所以那县专门得到鄀的名称。当秦、晋攻打鄀国的时候,国名叫鄀,所都的邑名叫商密,楚国用申、息的军队戍守商密,正是说戍守鄀国。析是鄀国的别邑,戍守的人驻扎在析地,作为商密的援军。

楚国斗克、屈御寇率领申、息的军队戍守商密。斗克,是申公子仪。屈御寇,是息公子边。商密,是鄀国的别邑,现在的南乡丹水县。戍,是守卫的意思。这两个人屯兵在析,作为商密的援军。

秦国人经过析地的隈处,进入并捆绑了舆人用来包围商密,黄昏时逼近城墙。析,是楚国的邑,一名白羽,现在的南乡析县。隈,是隐蔽的地方。捆绑舆人,假装攻克析地得到他们的囚俘。黄昏时逼近城墙,不想让商密知道囚犯不是析地的人。

夜里,挖坑埋血加上盟书,假装与子仪、子边结盟。挖掘地面作为坑,用来埋藏结盟剩下的血,把盟书放在上面。

商密人害怕说:“秦国夺取析地了,戍守的人反叛了。”于是向秦军投降。俘虏申公子仪、息公子边回国。商密既然投降,析地的戍军也失败了,所以能够俘虏这两个人。

楚国令尹子玉追击秦军,没有追上,不再提到晋国,是因为秦国是军队的主帅。

于是包围陈国,把顿子送入顿国。为了顿国而包围陈国。

冬季,晋侯包围原国,命令只带三天的粮食。原国不投降,命令撤军。间谍出来,间谍,就是间探。

说:“原国将要投降了。”军吏说:“请等待一下。”晋侯说:“信用,是国家的宝物,是百姓所依靠的。得到原国却失去信用,凭什么依靠百姓?所损失的更多。”后退一舍,原国就投降了,把原伯贯迁到冀地。伯贯,是周朝镇守原国的大夫。

赵衰担任原国大夫,狐溱担任温国大夫。狐溱,是狐毛的儿子。

卫国人替我们平定了莒国的纠纷。十二月,在洮地结盟,修好卫文公的友好关系,并且与莒国平定纠纷。莒国因为元年郦地的战役怨恨鲁国,卫文公将要平定它,没来得及就去世了。成公继承父亲的志向,降低名称来行事,所以说修好卫文公的友好关系。

晋侯向寺人勃鞮询问原国守臣的人选。勃鞮,就是披。

回答说:“从前赵衰带着壶中的熟食跟随行军,饿了也不吃。”说他的廉洁而且仁爱,不忘君主。径,就是行的意思。

[疏]注释“言其”到“行也”

。

  ○正义曰:杜以径犹行者,以传文为径,故释为行,上读为义。刘炫改“径”为“经”,谓经历饥馁,下属为句,辄改其字,以规杜氏,非也。

译正义说:杜预认为“径”就是“行”的意思,因为传文中将“径”解释为“行”,所以上面的“读”字解释为“义”。刘炫把“径”改为“经”,说是经历饥荒饥饿,将下文断为一句,擅自改动文字,来纠正杜预,这是不对的。

故使处原。从披言也。衰虽有大功,犹简小善以进之,示不遗劳。

  ○披,普皮反。

  【经】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甯速盟于向。(向,莒地。甯速,卫大夫庄子也。

  ○向,舒亮反。)

  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公逐齐师,远至齐地,故书之。济北穀城县西有地名酅下。

  ○酅,本又作巂,户圭反,注同,一音以转反。

  [疏]“齐人”至“弗及”。

  ○正义曰:於例,将卑师少称人,将卑师众称师。此来、去一也,而师、人异文者,《穀梁传》曰:“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师,以公之弗及,大之也。”此传无解,或如《穀梁》之言,美公能逐其师,若言追大师然,变文以美公,犹嘉季子之获而书莒挐也。公追戎于济西,不言所至。此言至酅者,美公远追能追至齐地,故书之也。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曰:不书侵伐,“我有辞也”。此齐人侵我,讨洮、向二盟与莒和好,我亦无罪而书侵者,於时晋文初起,诸侯无伯,齐侯是桓公之子,欲以盟主自居,鲁不告齐而私为此盟,非有正礼可辞,齐侯容得侵伐,故从本文。

  夏,齐人伐我北鄙。孝公未入鲁竟,先使微者伐之。

  ○竟音境,传同。卫人伐齐。

  公子遂如楚乞师。公子遂,鲁卿也。乞,不保得之辞。

  [疏]注“公子”至“之辞”。

  ○正义曰:公子遂,名书於经,则是卿也。而云大夫者,大夫是总辞也。今定本为鲁卿。乞则自我之心,得否在於彼国。乞者,执谦之意,不保必得之辞。《释例》曰:“凡乞者,深求过理之辞,执谦以逼成其计,故虽小国之乞大国,大国之乞小国,亦皆从不与谋之例。臧宣叔、郤锜乞师是也。”然则与谋者,彼此合计,同谋共行。乞师者,取彼之力,我独用之,故不从与谋之例。《公羊传》曰:“乞者何?卑辞也。曷为内外同辞?重师也。曷为重师?师出不正反,战不正胜。”《穀梁》亦同其意,以为兵,凶器;战,危事,用师必有死伤,不可必全得归。本不可谓之假借,故皆以乞为名。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夔,楚同姓国,今建平秭归县。夔有不祀之罪,故不讥楚灭同姓。

  ○夔,求龟反。秭音姊。

  冬,楚人伐宋,围缗。公以楚师伐齐,取穀。传例曰:“师能左右之曰以。”

  ○缗,亡巾反。

  ○公至自伐齐。无传。

  【传】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会莒兹莒公、(兹,时君之号,莒,夷,无谥,以号为称。

  ○,普悲反。称,尺证反。)

  ○甯庄子“盟于向”,寻洮之盟也。(洮盟在前年。)

  “齐师侵我西鄙”,讨是二盟也。

  夏,齐孝公伐我北鄙。卫人伐齐,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师,劳齐师。

  ○犒,苦报反,劳也。劳,力报反,下文同。

  [疏]注“劳齐师”。

  ○正义曰:犒者,以酒食饷馈军师之名也。服虔云:“以师枯槁,故馈之饮食,劳苦谓之劳也。”《鲁语》云:“使展喜以膏沐犒师。”

  使受命于展禽。柳下惠。

  [疏]注“柳下惠”。

  ○正义曰:《鲁语》展禽对臧文仲云:“获闻之。”是其人,氏展,名获,字禽,柳下是其所食之邑名,谥曰惠。《列女传》:“柳下惠死,门人将谥之。妻曰:‘夫子之谥,宜为惠乎!’门人从以为谥。”《庄子》云“柳下季”者,季是五十字,禽是二十字。

  齐侯未入竟,展喜从之,曰:“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於敝邑,使下臣犒执事。”言执事,不敢斥尊。

  ○趾音止,足也。齐侯曰:“鲁人恐乎?对曰:“小人恐矣,君子则否。”齐侯曰:“室如悬罄,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如,而也。时夏四月,今之二月,野物未成,故言居室而资粮县尽,在野则无蔬食之物,所以当恐。

  ○恐,立勇反,下及注皆同。县音玄,注同。罄亦作磬,尽也。

译所以让他留在原地。这是遵从披的言论。衰虽然有大功,仍然简选小善来进用他,表示不遗漏劳绩。

○披,音普皮。

【经】鲁僖公二十六年,春季,周历正月,己未日,鲁僖公与莒子、卫大夫甯速在相地结盟。(相,是莒国的地。甯速,是卫国的大夫庄子。

○相,音舒亮。)

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鲁僖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鲁僖公追逐齐军,远远追到齐国境内,所以史书加以记载。济北穀城县西有地名酅下。

○酅,本又作巂,音户圭,注同,另一音以转。

[疏]“齐人”至“弗及”。

○正义说:按照体例,将领地位低、军队少称“人”,将领地位低、军队多称“师”。这次来去是一样的,而“师”、“人”用词不同的原因,《穀梁传》说:“入侵时称‘人’,追击时称‘师’,因为鲁公没有追上,所以夸大其词。”这篇传文没有解释,或许像《穀梁传》所说,赞美鲁公能追逐齐军,好像追击大军一样,改变用词来赞美鲁公,就像嘉奖季子抓获莒挐而记载一样。鲁公在济西追逐戎人,不记载到达何处。这里记载到达酅地,是赞美鲁公远追并能追到齐国境内,所以加以记载。桓公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在郎地作战,传文说:不记载侵伐,“我国有正当理由”。这次齐国人侵犯我国,是讨伐洮、向两次结盟以及与莒国交好,我国也没有罪过却记载为“侵”,是因为当时晋文公刚兴起,诸侯没有霸主,齐侯是桓公的儿子,想以盟主自居,鲁国不告知齐国而私下进行这些结盟,没有正当的礼仪可以辩解,齐侯或许可以侵伐,所以遵循原文。

夏季,齐国人攻打我国北部边境。齐孝公还没有进入鲁国国境,先派遣地位低微的人攻打。

○竟音境,传同。卫国人攻打齐国。

公子遂前往楚国请求出兵。公子遂,是鲁国的卿。乞,是不保证能得到的说法。

[疏]注“公子”至“之辞”。

○正义说:公子遂,名字记载在经文中,那么就是卿。而说大夫,是因为大夫是总称。现在定本作鲁卿。乞是从自己心里发出,能否得到在于对方国家。乞,是持谦的意思,不保证一定能得到的说法。《释例》说:“凡是乞,是深求超过常理的说法,持谦以逼迫达成计谋,所以即使是小国向大国乞,大国向小国乞,也都遵循不与谋划的体例。臧宣叔、郤锜乞师就是如此。”那么与谋划的,是彼此合计,共同谋划一起行动。乞师的,是借用对方的力量,我自己单独使用,所以不遵循与谋划的体例。《公羊传》说:“乞是什么意思?是卑辞。为什么内外用词相同?重视军队。为什么重视军队?军队出动不一定能返回,作战不一定能胜利。”《穀梁传》也同意这个意思,认为兵器是凶器;作战是危险的事,使用军队必有死伤,不能保证全部生还。本来不能称之为借,所以都以乞为名。

秋季,楚国人灭掉夔国,把夔子带回去。夔,是楚国同姓的国家,现在建平秭归县。夔有祭祀不周的罪过,所以不指责楚国灭掉同姓国家。

○夔,音求龟。秭音姊。

冬季,楚国人攻打宋国,包围缗地。鲁僖公率领楚军攻打齐国,夺取穀地。传文体例说:“军队能随意驱使叫做‘以’。”

○缗,音亡巾。

○鲁僖公从伐齐回来。没有传文。

【传】二十六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僖公与莒兹莒公、(兹,是当时国君的称号,莒,是夷人,没有谥号,以称号相称。

○,音普悲。称,音尺证。)

○甯庄子“在相地结盟”,是重温洮地的盟约。(洮地盟约在前一年。)

“齐军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讨伐这两次结盟。

夏季,齐孝公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卫国人攻打齐国,是因为洮地盟约的缘故。鲁僖公派遣展喜犒劳军队,慰劳齐军。

○犒,音苦报,慰劳的意思。劳,音力报,下文相同。

[疏]注“劳齐师”。

○正义说:犒,是用酒食馈赠军师的名字。服虔说:“因为军队枯槁,所以馈赠饮食,慰劳辛苦叫做劳。”《鲁语》说:“派遣展喜用膏沐犒劳军队。”

让展禽接受命令。柳下惠。

[疏]注“柳下惠”。

○正义说:《鲁语》展禽回答臧文仲说:“获听说。”就是这个人,姓展,名获,字禽,柳下是他所食的邑名,谥号曰惠。《列女传》:“柳下惠死后,门人将要给他谥号。妻子说:‘夫子的谥号,适宜为惠吗!’门人听从以此作为谥号。”《庄子》说“柳下季”,季是五十字,禽是二十字。

齐侯还没有进入国境,展喜跟随他,说:“我们国君听说您亲自举步,将要屈尊到我国,派遣下臣犒劳执事。”说执事,是不敢直呼尊称。

○趾音止,脚的意思。齐侯说:“鲁国人害怕吗?”回答说:“小人害怕了,君子则不害怕。”齐侯说:“室内像悬挂的磬一样空荡,野外没有青草,凭什么不害怕?”如,是而的意思。当时夏四月,现在的二月,野外作物未成,所以说居室而资粮悬尽,在野外则没有蔬食之物,所以应当害怕。

○恐,音立勇,下及注皆同。县音玄,注同。罄亦作磬,尽的意思。

[疏]注“如而”至“当恐”。

  ○正义曰:服虔云:“言室屋皆发撤,榱椽在,如县罄”。孔晁曰:“县罄,但有桷无覆。”盖杜以下云“野无青草”,言在野无青草可食,明此在室无资粮可啖,故改“如”为“而”,言“居室而资粮县尽”。刘炫云“如罄在县,下无粟帛”。炫乃以服义规杜,非也。

译[疏]注“如而”至“当恐”。

○正义说:服虔说:“意思是房屋都拆毁撤除,只有椽子还在,如同悬挂的磬。”孔晁说:“悬挂的磬,只有横木而没有覆盖物。”大概杜预根据下文“野外没有青草”,说野外没有青草可以充饥,显然这里室内也没有粮食可以食用,所以把“如”改为“而”,说“居住在室内而粮食像悬挂的磬一样耗尽”。刘炫说“像磬悬挂着,下面没有粟米和布帛”。刘炫是用服虔的解释来纠正杜预,这是不对的。

对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载,载书也。

  ○大音泰,下及注同。夹,古洽反,旧音古协反。

  ○大师职之。职,主也。大公为大师,兼主司盟之官。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及君即位,诸侯之望曰:‘其率桓之功。’率,循也。

  ○缝,扶容反。我敝邑用不敢保聚,用此旧盟,故不聚众保守。曰:‘岂其嗣世九年而弃命废职,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齐侯乃还。

  东门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师。襄仲居东门,故以为氏。臧文仲为襄仲副使,故不书。

  ○使,所吏反。

  ○臧孙见子玉而道之伐齐、宋,以其不臣也。言其不臣事周室,可以此罪责而伐之。

  ○道音导。

  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祝融,高辛氏之火正,楚之远祖也。鬻熊,祝融之十二世孙。夔,楚之别封,故亦世绍其祀。

  ○融,馀忠反。鬻音育。

  [疏]“祝融”至“其祀”。

  ○正义曰:《楚世家》云:“楚之先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黎为高辛氏火正,帝喾命曰祝融。帝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季连。季连,芊姓,楚其后也。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不能纪其世。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事文王。曾孙熊绎,成王封於楚。”是祝融、鬻熊皆为楚之远祖也。自祝融至鬻熊,司马迁不能纪其世。杜言十二世,不知出何书。故刘炫规杜云:“计其间出有一千二百年,略而言之,则百年为一世,计父子为十二世,何以得近千二百年乎?”今删定知不然者,以其间或兄弟伯叔相及皆为君,故年多而世少,或可转写误。刘更无别文,以意而规杜氏,未为得也。

  楚人让之,对曰:“我先王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窜于夔。熊挚,楚嫡子,有疾不得嗣位,故别封为夔子。

  ○挚音至。窜,七乱反,《字林》又千外反。嫡,丁历反。

  [疏]注“熊挚”至“夔子”。正义曰:传言熊挚有疾,是以失楚,明是適子有疾,不得嗣位。《楚世家》无其事,不知熊挚是何君之適?何时封夔?案《郑语》孔晁注云:“熊绎玄孙曰熊挚,有疾,楚人废之,立其弟熊延。熊挚自弃於夔,子孙有功,王命为夔子。”亦不知何所据也。

  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废其常祀而饰辞文过。

  ○秋,楚成得臣、斗宜申帅师灭夔,以夔子归。成得臣,令尹子玉也。斗宜申,司马子西也。

  宋以其善於晋侯也,重耳之出也,宋襄公赠马二十乘。

  ○乘,绳证反。叛楚即晋。冬,楚令尹子玉、司马子西帅师伐宋,围缗。“公以楚师伐齐,取穀。”凡师能左右之曰“以”。左右,谓进退在己。

  ○左右,并如字。

  [疏]“凡师”至“曰以”。

  ○正义曰:能左右者,谓欲左则左,欲右则右,故注云“谓进退在已”。《释例》曰:“凡师能左右之曰‘以’,谓求助於诸侯,而专制其用,征伐进退,帅意而行,故变会及之文而曰‘以’。施於匹敌相用者,若伯主之命,则上行於下,非例所及也。吴虽大国,顺蔡侯之请,自将其众,唯蔡侯之命,故亦言以吴子也。传例称师,则诸不言师者,皆不用‘以’为例也。‘以’之於言,所涉甚多。刘、贾、许、颍既不守例为断,又亦不能尽通诸‘以’,唯杂取‘晋人执季孙以归’,‘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尹氏毛伯以王子朝奔楚’,随示‘以’义数事而已。又云,诸称‘以’,皆小以大,下以上,非其宜也。寻案‘晋侯以季孙归’,又非下以上也,‘荆以蔡侯归’,亦非小以大也。”

  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为鲁援。雍本与孝公争立,故使居穀以逼齐。

  ○寘,之豉反。援,于眷反。

  ○楚申公叔侯戍之。为二十八

译回答说:“依靠先王的命令。从前周公、太公作为周王室的得力辅臣,共同辅佐成王。成王慰劳他们并赐予盟约,说:‘世世代代的子孙,不要互相侵害!’这记载在盟府中,‘载’就是盟书。

‘大’读作‘泰’,下文及注释相同。‘夹’读作‘洽’,旧读作‘协’。

‘大师’掌管盟约事务。‘职’就是主管。太公担任大师,兼管司盟的官职。齐桓公因此能够纠集诸侯,谋划那些不协调的事,弥补他们的缺失,匡正挽救他们的灾难,这是彰显旧日的职守。等到您即位,诸侯的期望是:‘他会遵循桓公的功业。’‘率’就是遵循。

‘缝’读作‘容’。我国因此不敢保守聚集兵力,因为依据这旧日的盟约,所以不聚集军队来保守。说:‘难道他继承王位九年就抛弃命令废弃职守,那对先君怎么交代呢?您一定不会这样。’依靠这个所以不恐惧。”齐侯于是回国。

东门襄仲、臧文仲前往楚国请求出兵。襄仲居住在东门,所以以东门为氏。臧文仲作为襄仲的副使,所以史书不记载他的名字。

‘使’读作‘吏’。

臧孙见到子玉,向他陈述讨伐齐国、宋国的理由,因为他们不臣服。说他们不臣服周王室,可以用这个罪名责难并讨伐他们。

‘道’读作‘导’。

夔子不祭祀祝融和鬻熊。祝融是高辛氏的火正,是楚国的远祖。鬻熊是祝融的十二世孙。夔是楚国的分支封国,所以也世代继承他们的祭祀。

‘融’读作‘忠’。‘鬻’读作‘育’。

【疏】“祝融”到“其祀”。

○正义说:《楚世家》记载:“楚国的祖先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黎担任高辛氏的火正,帝喾赐名为祝融。帝诛杀重黎,而让他的弟弟吴回担任火正,称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季连。季连,芈姓,楚国是他的后代。后来中间衰微,有的在中国,有的在蛮夷,无法记载他们的世系。周文王的时候,季连的后裔叫鬻熊,侍奉文王。曾孙熊绎,成王封他在楚国。”这说明祝融、鬻熊都是楚国的远祖。从祝融到鬻熊,司马迁无法记载他们的世系。杜预说十二世,不知道出自什么书。所以刘炫批评杜预说:“计算其间有一千二百年,大致说来,百年为一世,计算父子为十二世,怎么能接近一千二百年呢?”现在删定认为不然,因为其间有时兄弟伯叔相继都为君,所以年代多而世系少,或者是传抄错误。刘炫没有其他文献依据,凭主观臆测批评杜预,并不恰当。

楚国人责备夔子,回答说:“我们先王熊挚有病,鬼神不宽恕他,他自行逃窜到夔。熊挚是楚国的嫡子,有病不能继承王位,所以另外封为夔子。

‘挚’读作‘至’。‘窜’读作‘乱’,《字林》又读作‘外’。‘嫡’读作‘历’。

【疏】注“熊挚”到“夔子”。正义说:传文中说熊挚有病,因此失去楚国,明显是嫡子有病,不能继承王位。《楚世家》没有记载这件事,不知道熊挚是哪位国君的嫡子?何时封为夔?查《郑语》孔晁注说:“熊绎的玄孙叫熊挚,有病,楚国人废黜他,立他的弟弟熊延。熊挚自行逃到夔,子孙有功,周王命令为夔子。”也不知道依据什么。

我们因此失去楚国,又祭祀什么呢?”废除正常的祭祀而用花言巧语掩饰过错。

○秋天,楚国成得臣、斗宜申率领军队灭掉夔国,把夔子带回楚国。成得臣,就是令尹子玉。斗宜申,就是司马子西。

宋国因为对晋侯有恩,重耳出逃时,宋襄公赠送马匹二十乘。

‘乘’读作‘证’。宋国背叛楚国投靠晋国。冬天,楚国令尹子玉、司马子西率领军队讨伐宋国,包围缗。“公率领楚军讨伐齐国,夺取穀。”凡是军队能够随意指挥的称为“以”。左右,意思是进退由自己决定。

‘左右’都读本字。

【疏】“凡师”到“曰以”。

○正义说:能够左右,意思是想向左就向左,想向右就向右,所以注释说“意思是进退由自己决定”。《释例》说:“凡是军队能够随意指挥的称为‘以’,意思是向诸侯求助,而专断使用他们,征伐进退,按照自己的意愿行动,所以改变‘会’及‘之’的用法而说‘以’。用于势均力敌互相使用的情况,如果是霸主命令,则是上行于下,不属于这个例子。吴国虽然是大国,顺从蔡侯的请求,亲自率领军队,只听蔡侯的命令,所以也说‘以吴子’。传例称师,那么凡是不说师的,都不使用‘以’作为例子。‘以’在言语中,涉及很多。刘炫、贾逵、许慎、颍容既不遵守例子作为判断,又不能完全通晓各种‘以’,只是杂取‘晋人执季孙以归’,‘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尹氏毛伯以王子朝奔楚’,随意展示‘以’义几件事而已。又说,凡称‘以’,都是小以大,下以上,不合适。查考‘晋侯以季孙归’,又不是下以上,‘荆以蔡侯归’,也不是小以大。”

把桓公的儿子雍安置在穀,易牙奉养他作为鲁国的外援。雍本来与孝公争夺君位,所以让他居住在穀来威胁齐国。

‘寘’读作‘豉’。‘援’读作‘眷’。

楚国申公叔侯戍守那里。为二十八

年楚子使申叔去穀张本。桓公之子七人,为七大夫於楚。言孝公不能抚公族。

译楚庄王派申叔去穀地,为日后行动埋下伏笔。齐桓公有七个儿子,在楚国担任七位大夫。这是为了说明齐孝公不能安抚公族。

【经】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十九年与鲁大夫盟于齐。

  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无传。三月而葬,速。

  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弗地曰入。八月无乙巳;乙巳,九月六日。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传言楚子使子玉去宋,经书人者,耻不得志,以微者告。犹序诸侯之上,楚主兵故。

  [疏]注“传言”至“兵故”。

  ○正义曰:此年传云“楚子及诸侯围宋”,则是楚子亲自来也。十二月,“公会诸侯,盟于宋”,公为楚子在宋,而往会之,明与楚子共盟也。明年传晋侯“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其下始云“楚子入居于申,使子玉去宋”。由此而言楚子初来围宋,必亲至宋国,使子玉主兵。明年见晋之盛,身始去之,独留子玉於宋耳。杜以诸侯之贬不至称人,今言楚人,不得为楚子之身也。子玉,楚之正卿,宜书其名,今书曰楚人,非子玉也。故以耻不得志,以微者告也。若然,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杜云“齐侯称人者,讳取赂而还,以贱者告”。二十二年宋公及楚人战于泓,杜云“楚告命,不以主帅人数,故略称人”。则以彼二解,义亦得通。但传有“子玉在宋”之文,故据子玉解之,所以弘通其义也。初围宋,在此年冬,楚子入居于申,乃是明年三月,围至明年不克,始是不得志耳。非是初围之时为不得志也。杜意当以此为明年始告,告以今冬围耳。下句即有公会诸侯于宋,楚未来告,而公得往会之者,公传闻即往,非待告也。其书围宋之事,必待专使来告,传闻行言不得书也。然若成十三年,“公会诸侯伐秦”,传称“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而经无战败之事。杜云“时公在师,复不须告”。盖经文阙漏,传文独存。即如彼言,公见其事,不复须告。此时公会诸侯于宋,即是亲见宋围,何以不即书之?而云待楚告者,案检上下,襄十一年“公会晋侯云云伐郑”,传称“郑人行成”,下言“晋赵武入盟郑伯”、“郑子展出盟晋侯”,杜云“二盟不书,不告”;二十五年“公会晋侯云云于夷仪”,传称伐齐,齐人“使隰鉏请成,庆封如师”,杜云“庆封独使於晋,不通诸侯,故不书”;二十六年传“六月,公会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于澶渊,晋人执甯喜以归”,杜云“归晋而后告诸侯”,故经书在秋。此三事者,公虽在会,不告不书,所言不须告者,皆谓公亲行其事,麻隧,公亲在战,故云不复须告。此时公往与盟,不与围宋,故围宋之事必待告乃书。既以微者来告,犹序诸侯之上者,《春秋》之例,会同以国大小为序,征伐则以主兵在前,此序诸侯之上,由楚主兵故也。

  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无传。诸侯伐宋,公与楚有好,而往会之,非后期。宋方见围,无嫌於与盟,故直以宋地。

  ○好,呼报反。与音预。

  [疏]注“诸侯”至“宋地”。

  ○正义曰:陈、蔡、郑、许皆是楚之属国。楚子帅而与之围宋。往年公使公子遂如楚乞师,始与之通和好。鲁非楚之属国,围宋之事,公不与谋,直闻其在宋,往会之耳。非是楚来召公,公自往会之,非后期也。言此者,文七年,扈之盟,为公后期,不序其国,而总曰诸侯。此亦总曰诸侯,有后期之嫌,故明之非为后期,而总称诸侯,即上围宋之诸侯也。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常例也。围称楚人,以微者告。鲁此与诸侯盟会,必是楚子亲之,不复别言楚子者,上已历序诸侯,遂令楚子当楚人之处,即从总文,故不复曲序之也。凡盟会以国为地者,必国主与其盟会。此时宋方见围,无嫌与盟,故直以宋地也。

  【传】二十七年,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杞,先代之后,而迫於东夷,风俗杂坏,言语衣服有时而夷,故杞子卒,传言其夷也。今称朝者,始於朝礼,终而不全,异於介葛卢,故唯贬其爵。)

  ○公卑

译【经】鲁僖公二十七年,春天,杞子来鲁国朝见。

夏天,六月,庚寅日,齐侯昭去世。此前十九年,他曾与鲁国大夫在齐国结盟。

秋天,八月,乙未日,安葬齐孝公。《左传》没有相关记载。三个月就下葬,速度太快。

乙巳日,公子遂率领军队进入杞国。不占领土地而进入其境称为“入”。八月没有乙巳日;乙巳日是九月的第六天。

冬天,楚国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宋国。《左传》记载楚子派子玉离开宋国,经文称“楚人”,是因为楚子因不得志而感到羞耻,所以以地位低微者的身份来告祭。但仍排在诸侯之上,是因为楚国是出兵的主帅。

[疏]注“传言”至“兵故”。

○正义说:这一年的《左传》说“楚子及诸侯包围宋国”,那就是楚子亲自来了。十二月,“鲁公与诸侯在宋国结盟”,鲁公因为楚子在宋国,而去会见他,显然与楚子共同结盟。第二年《左传》记载晋侯“抓住曹伯,分割曹、卫的田地给宋人”,其下才开始说“楚子进入申地居住,派子玉离开宋国”。由此说来,楚子最初来包围宋国,必定亲自到达宋国,派子玉主持军事。第二年看到晋国的强盛,才亲自离开,只留下子玉在宋国罢了。杜预认为诸侯被贬斥不至于称“人”,现在称“楚人”,不能是楚子本人。子玉是楚国的正卿,应当书写他的名字,现在写“楚人”,不是子玉。所以认为是因不得志而感到羞耻,以地位低微者的身份来告祭。如果这样,庄公二十八年,齐人攻打卫国,杜预说“齐侯称人,是因为忌讳索取贿赂而撤退,以地位低贱者来告祭”。二十二年宋公与楚人在泓水交战,杜预说“楚国告祭,不计算主帅人数,所以略称人”。那么用那两种解释,意义也讲得通。但《左传》有“子玉在宋”的文字,所以依据子玉来解释,以此来弘扬贯通其义。最初包围宋国,是在这一年冬天,楚子进入申地居住,那是第二年三月,包围到第二年没有攻克,这才算是不得志。并不是最初包围时就是不得志。杜预的意思应当认为这是第二年才来告祭,告祭的是今年冬天包围宋国的事。下文就有鲁公与诸侯在宋国会盟,楚国没有来告祭,而鲁公得以前往会盟,是因为鲁公听到传闻就去了,并非等待告祭。那记载包围宋国的事,必定要等专门的使者来告祭,仅凭传闻和传言是不能书写的。然而如果成公十三年,“鲁公与诸侯攻打秦国”,《左传》称“在麻隧交战,秦军大败”,而经文没有记载战败的事。杜预说“当时鲁公在军中,不再需要告祭”。大概是经文缺漏,只有《左传》保留。就像那样说,鲁公亲眼见到其事,不再需要告祭。这时鲁公与诸侯在宋国会盟,就是亲眼见到宋国被围,为什么不立即书写?却说等待楚国告祭呢?考察上下,襄公十一年“鲁公与晋侯等攻打郑国”,《左传》称“郑国求和”,下言“晋赵武入郑与郑伯结盟”、“郑子展出盟晋侯”,杜预说“两次结盟不书写,是因为没有告祭”;二十五年“鲁公与晋侯等在夷仪”,《左传》称攻打齐国,齐人“派隰鉏求和,庆封到军中”,杜预说“庆封单独出使晋国,不通报诸侯,所以不书写”;二十六年《左传》“六月,鲁公与晋赵武、宋向戌、郑良霄、曹人在澶渊,晋人抓住甯喜回国”,杜预说“回到晋国后才告祭诸侯”,所以经文记载在秋天。这三件事,鲁公虽然在会盟中,没有告祭就不书写,所说的不需要告祭,都是指鲁公亲自参与其事,麻隧之战,鲁公亲自在战场,所以说不再需要告祭。这时鲁公前往结盟,不参与包围宋国,所以包围宋国的事必定要等告祭才书写。既然以地位低微者来告祭,仍排在诸侯之上的原因,《春秋》的体例,会盟以国家大小排序,征伐则以主兵者在前,这里排在诸侯之上,是因为楚国是主兵者。

十二月,甲戌日,鲁公与诸侯在宋国结盟。《左传》没有相关记载。诸侯攻打宋国,鲁公与楚国友好,而去会盟,并非迟到。宋国正被包围,没有嫌疑与鲁公结盟,所以直接以宋地为会盟地点。

○好,音呼报。与,音预。

[疏]注“诸侯”至“宋地”。

○正义说:陈、蔡、郑、许都是楚国的附属国。楚子率领他们包围宋国。去年鲁公派公子遂到楚国乞求军队,开始与楚国通好。鲁国不是楚国的附属国,包围宋国的事,鲁公不参与谋划,只是听说他们在宋国,而去会盟罢了。不是楚国来召见鲁公,鲁公自行前往会盟,并非迟到。说这些,是因为文公七年,扈之盟,因为鲁公迟到,不排列其国名,而总称诸侯。这里也总称诸侯,有迟到的嫌疑,所以说明并非因为迟到而总称诸侯,即上文包围宋国的诸侯。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先列举后总括,是常例。包围称楚人,是以地位低微者告祭。鲁国这次与诸侯会盟,必定是楚子亲自参与,不再单独说楚子,是因为上文已经历数诸侯,就让楚子处在楚人的位置,即跟随总称,所以不再详细排列。凡是盟会以国家为地点的,必定是国家主人参与其盟会。这时宋国正被包围,没有嫌疑与鲁公结盟,所以直接以宋地为会盟地点。

【传】二十七年,春天,杞桓公来朝见,使用夷狄的礼仪,所以称“子”。(杞国,是先代后裔,而迫近东夷,风俗混杂败坏,言语衣服有时像夷狄,所以杞子去世,《左传》传述其夷狄化。现在称朝见,是因为开始于朝礼,最终未能周全,不同于介葛卢,所以只贬低其爵位。)

○公卑

杞,杞不共也。(杞用夷礼,故贱之。

译杞,是杞国不恭敬。(因为杞国使用夷狄的礼仪,所以轻视它。

○共音恭,本亦作恭,下注同。)

  夏,齐孝公卒,有齐怨,前年齐再伐鲁。不废丧纪,

  [疏]“不废丧纪”。正义曰:《周礼》:“小司徒掌丧纪之禁令。庖人掌丧纪之庶羞。”《乐记》曰:“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言丧纪者多矣。丧纪者,丧事之总名,诸侯相於唯有吊赠,故注云“吊赠之数不有废”也。

  礼也。吊赠之数不有废。

  秋,入杞,责无礼也。责不共也。

  ○“责无礼”,本或作“责礼也”。

  楚子将围宋,使子文治兵於睽,子文时不为令尹,故云使治兵,习号令也。睽,楚邑。

  ○睽,苦圭反,又音圭。

  ○终朝而毕,不戮一人。终朝,自旦及食时也。子文欲委重於子玉,故略其事。

  ○朝如字,注同。戮音六。

  ○子玉复治兵於蒍,子玉为令尹故。蒍,楚邑。

  ○复,扶又反。蒍,于委反。终日而毕,鞭七人,贯三人耳。

  [疏]“贯三人耳”。

  ○正义曰:耳,助句也。

  国老皆贺子文,

  [疏]“国老皆贺”。

  ○正义曰:《王制》云:“有虞氏养国老於上庠,养庶老於下庠。”然则国老者,国之卿、大夫、士之致仕者也。

  子文饮之酒。贺子玉堪其事。

  ○贯音官,又古乱反。饮,於鸩反。蒍贾尚幼,后至不贺。蒍贾,伯嬴,孙叔敖之父。幼,少也。

  ○嬴音盈。少,诗照反,下同。子文问之,对曰:“不知所贺。子之传政於子玉,曰:‘以靖国也。’

  [疏]“子之”至“国也”。

  ○正义曰:二十三年,子玉伐陈,城顿而还。子文使为令尹。叔伯曰:“子若国何?”对曰:“吾以靖国也。夫有大功而无贵仕,其人能靖者与,有几?”子文恐子玉矜功为乱,故授令尹,冀以靖国家,此举其前言以非之。

  靖诸内而败诸外,所获几何?子玉之败,子之举也,举以败国,将何贺焉?子玉刚而无礼,不可以治民,过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

  [疏]“过三”至“入矣”。

  ○正义曰:若使为帅,过三百乘,其必不能入前敌矣。

  苟入而贺,何后之有?”三百乘,二万二千五百人。

  ○传,直专反。几,居岂反。乘,绳证反,下同。

  冬,楚子及诸侯围宋,宋公孙固如晋告急。公孙固,宋庄公孙。先轸曰:“报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先轸,晋下军之佐原轸也。报宋赠马之施。

  ○轸,之忍反。施,式氏反,注同。

  [疏]注“先轸”至“之施”。

  ○正义曰:刘炫云,下“蒐于被庐”,先轸始佐下军。此时未为下军之佐,以规杜氏。知不然者,以方欲救宋,即蒐被庐。先轸此语与蒐相近,不知未蒐之前,先轸身作何官,故以蒐后下军之佐明之。然先轸后年亦为中军帅。不云中军帅者,相去既远,又隔下军之佐,故杜不言之。

  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前年楚使申叔侯戍穀以逼齐。於是乎蒐于被庐,晋常以春蒐礼,改政令,敬其始也。被庐,晋地。

  ○蒐,所求反。被,皮义反。庐,力居反。作三军,闵元年晋献公作二军,今复大国之礼。谋元帅。中军帅。

  ○帅,所类反,注同。

  [疏]“谋元帅”。

  ○正义曰:元,长也。谓将帅之长。军行则重者居中,故晋以中军为尊,而上军次之。其二军则上军为尊,故闵元年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

  赵衰曰:“郤縠可。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

  [疏]“说礼”至“本也”。

  ○正义曰:说谓爱乐之,敦谓厚重之。《诗》之大旨,劝善惩恶。《书》之为训,尊贤伐罪,奉上以道,禁民为非之谓义,《诗》、《书》,义之府藏也。礼者,谦卑恭谨,行归於敬。乐者,欣喜欢娱,事合於爱。揆度於内,举措得中之

译共,音恭,原本也作恭,下文注释相同。

夏季,齐孝公去世,鲁国对齐国有怨恨,因为前年齐国两次攻打鲁国。鲁国不废弃丧礼的仪节,

[疏]“不废丧纪”。正义说:《周礼》说:“小司徒掌管丧礼的禁令。庖人掌管丧礼中的各种菜肴。”《乐记》说:“穿丧服、哭泣,是用来节制丧礼的。”谈论丧礼的很多。丧纪,是丧事的总称,诸侯之间只有吊唁和赠送财物,所以注释说“吊唁和赠送的礼节没有废弃”。

这是合乎礼制的。吊唁和赠送的礼节没有废弃。

秋季,鲁国军队进入杞国,责备杞国无礼。责备杞国不恭敬。

○“责无礼”,有的版本作“责礼也”。

楚子将要包围宋国,派子文在睽地整顿军队,子文当时不是令尹,所以说派他整顿军队,是演习号令。睽,是楚国的城邑。

○睽,音苦圭,又音圭。

○一天早晨就完成了,没有杀一个人。终朝,是从早晨到吃早饭的时候。子文想把重任委托给子玉,所以把事情处理得很简略。

○朝,音如字,注释相同。戮,音六。

○子玉又在蒍地整顿军队,因为子玉是令尹。蒍,是楚国的城邑。

○复,音扶又。蒍,音于委。一天就完成了,鞭打了七个人,穿了三个人的耳朵。

[疏]“贯三人耳”。

○正义说:耳,是助语词。

国家的元老们都祝贺子文,

[疏]“国老皆贺”。

○正义说:《王制》说:“有虞氏在上庠供养国老,在下庠供养庶老。”那么国老,就是国家中退休的卿、大夫、士。

子文请他们喝酒。祝贺子玉能胜任这件事。

○贯,音官,又音古乱。饮,音於鸩。蒍贾还年轻,最后到达,没有祝贺。蒍贾,是伯嬴,孙叔敖的父亲。幼,是年轻的意思。

○嬴,音盈。少,音诗照,下文相同。子文问他,回答说:“不知道有什么可祝贺的。你把政事传给子玉,说:‘是为了安定国家。’

[疏]“子之”至“国也”。

○正义说:二十三年,子玉攻打陈国,修筑顿城后返回。子文让他担任令尹。叔伯说:“你对国家怎么样?”回答说:“我是为了安定国家。有大功劳却没有高贵的官职,这样的人能安定的,有几个呢?”子文担心子玉骄傲立功而作乱,所以授予他令尹,希望以此安定国家,这里引用他以前的话来批评他。

在国内安定,在国外失败,得到的好处有多少?子玉的失败,是你举荐造成的,举荐他导致国家失败,有什么可祝贺的?子玉刚愎而无礼,不能治理百姓,军队超过三百辆战车,他就不能攻入敌境了。

[疏]“过三”至“入矣”。

○正义说:如果让他做主帅,超过三百辆战车,他一定不能攻入前线了。

如果攻入敌境再祝贺,怎么会迟到呢?”三百辆战车,有两万二千五百人。

○传,音直专。几,音居岂。乘,音绳证,下文相同。

冬季,楚子和诸侯包围宋国,宋国的公孙固到晋国告急。公孙固,是宋庄公的孙子。先轸说:“报答恩惠,救助患难,获取威势,确立霸业,就在于此了。”先轸,是晋国下军副帅原轸。报答宋国赠送马匹的恩惠。

○轸,音之忍。施,音式氏,注释相同。

[疏]注“先轸”至“之施”。

○正义说:刘炫说,下文“在被庐阅兵”,先轸才开始做下军副帅。此时他还没有做下军副帅,以此来规劝杜预。知道不对的理由是,因为正要救宋,就在被庐阅兵。先轸这话与阅兵相近,不知道阅兵之前,先轸担任什么官职,所以用阅兵后下军副帅的身份来说明。然而先轸后来也做了中军主帅。不说中军主帅,是因为时间相隔久远,又隔着下军副帅,所以杜预没有说。

狐偃说:“楚国刚得到曹国,又新近与卫国联姻,如果攻打曹国、卫国,楚国一定会去救援,那么齐国、宋国就解围了。”前年楚国派申叔侯驻守穀地以逼迫齐国。于是就在被庐阅兵,晋国常在春季阅兵,改革政令,敬重开始。被庐,是晋国的地名。

○蒐,音所求。被,音皮义。庐,音力居。建立三军,闵元年晋献公建立二军,现在恢复大国的礼制。谋划元帅。中军主帅。

○帅,音所类,注释相同。

[疏]“谋元帅”。

○正义说:元,是长的意思。指将帅之长。军队行进时,重要的居中,所以晋国以中军为尊,上军次之。二军时上军为尊,所以闵元年晋侯建立二军,国君率领上军。

赵衰说:“郤縠可以。我多次听到他的言论,喜爱礼、乐,崇尚《诗》、《书》。《诗》、《书》,是义的府库;礼、乐,是德的准则。德、义,是利的根本。

[疏]“说礼”至“本也”。

○正义说:说,是爱乐的意思;敦,是厚重的意思。《诗》的大旨,是劝善惩恶。《书》的训诫,是尊贤伐罪,奉上以道,禁止百姓做坏事,这就是义,《诗》、《书》,是义的府库。礼,是谦卑恭谨,行为归于敬。乐,是欣喜欢娱,事情合乎爱。在内揣度,举措得中

谓德。礼、乐者,德之法则也。心说礼、乐,志重《诗》、《书》,遵礼、乐以布德,习《诗》、《书》以行义,有德有义,利民之本也。《晋语》云:“文公问元帅於赵衰,对曰:‘郤縠可,年五十矣,守学弥惇。夫好先王之法者,德义之府也。夫德义,生民之本也。能敦笃,不忘百姓。请使卻縠。’公从之。”

译所谓德,礼和乐是德的准则。内心喜爱礼乐,意志重视《诗》《书》,遵循礼乐来施布德行,研习《诗》《书》来践行道义,有德又有义,是造福百姓的根本。《晋语》说:“晋文公向赵衰询问元帅的人选,赵衰回答说:‘郤縠可以,他年已五十,坚守学问更加笃厚。喜好先王法度的人,是德义的宝库。德义,是百姓生存的根本。他能敦厚笃实,不忘记百姓。请让郤縠担任。’文公听从了他的建议。”

《夏书》曰:‘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尚书 虞夏书》也。赋纳以言,观其志也;明试以功,考其事也;车服以庸。报其劳也。赋,犹取也。庸,功也。

  ○縠,本又作穀,同,胡木反。亟,欺冀反,数也。说音悦。君其试之。”

  [疏]“夏书”至“试之”。

  ○正义曰:《夏书》言用臣之法。赋,取也。取人纳用以其言,察其言观其志也。分明试用以其功,考其功观其能也。而赐之车服,以报其庸。庸亦功也。知其有功乃赐之。古人之法如此,君其试用之。

  ○注“《尚书》”至“功也”。

  ○正义曰:此古文《虞书 益稷》之篇。汉、魏诸儒不见古文,因伏生之谬,从《尧典》至《胤征》凡二十篇总名曰《虞夏书》,以与禹对言。故传通谓《大禹谟》以下皆为《夏书》也。古本作“敷纳以言,明庶以功”。“敷”作“赋”,“庶”作“试”,师受不同,古字改易耳。赋税者,取受之义,故为取也。“庸,功”,《释诂》文。《舜典》云“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文虽略同,此引《夏书》,非《舜典》也。

  乃使郤縠将中军,郤溱佐之;使狐偃将上军,让於狐毛而佐之;狐毛,偃之兄。

  ○将,子匠反,下将、上将皆同。溱,侧巾反。

  [疏]注“狐毛,偃之兄”。

  ○正义曰:《晋语》偃辞曰:“毛之知,贤於臣,其齿又长,毛也不在位,不敢闻命。”

  命赵衰为卿,让於栾枝、先轸。栾枝,贞子也,栾宾之孙。

  ○栾,鲁官反。使栾枝将下军,先轸佐之。荀林父御戎,魏隼为右。荀林父,中行桓子。

  ○行,户刚反。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二十四年入。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无义则苟生。

  [疏]注“无义则苟生”。

  ○正义曰:未知君臣之义,不作长久之图,苟且为生,以过朝夕,是未安其居。

  於是乎出定襄王,二十五年定襄王,以示事君之义。入务利民,民怀生矣。

  [疏]“入务”至“生矣”。

  ○正义曰:利民之事,非止一涂。《晋语》说文公为政云“弃责薄敛,施舍分灾,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贾宽农。务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皆是利民之事。民怀生者,谓有怀义之心,不复苟且。刘炫云:“生既厚民,皆怀恋居处。”

  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宣,明也,未明於见用之信。

  [疏]注“未明於见用之信”。

  ○正义曰:信是人之所用,若未伐原示信,民未明於信是人用。故传云“未宣其用”,云见用者,言信见为人所用。

  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伐原在二十五年。民易资者不求丰焉,不诈以求多。明徵其辞,重言信。

  ○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於是乎大蒐以示之礼,蒐,顺少长,明贵贱。

  ○长,丁丈反。作执秩以正其官。执秩,主爵秩之官。

  ○秩,直乙反。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穀戍,释宋围,楚子使申叔去穀,子玉去宋。一战而霸,文之教也。谓明年战城濮。

  [疏]“文之教也”。

  ○正义曰:《论语》云“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今晋侯以义、信、礼教民,然后用之,是文德之教也。明年传君子“谓晋於是役也,能以德攻”,注云:“以文德教民而后用之。”谓此役也。

  【经】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再举晋侯者,曹、卫两来告。)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子买,鲁大夫子丛也。内杀大夫皆书。刺,言用《周礼》三刺之法,示不枉滥也。公实畏晋,杀子丛而诬丛以废戍之罪。恐不为远近所信,故显书其罪。

  ○刺,七赐反,杀也。丛,似东反。枉,纡往反。

  [疏]注“公子”至“其罪”。

  ○正义曰:经言“买”

译《夏书》说:“根据言论来选拔任用,通过明确的考核来检验功效,依据功劳来赐予车马服饰。”这是《尚书·虞夏书》中的内容。根据言论来选拔任用,是为了观察他的志向;通过明确的考核来检验功效,是为了考察他的办事能力;依据功劳来赐予车马服饰,是为了报答他的辛劳。赋,就是选取的意思。庸,就是功劳的意思。

○縠,原本也写作穀,两者相同,音胡木。亟,音欺冀,意思是屡次。说,音悦。“您就试着任用他吧。”

[疏]从“夏书”到“试之”。

○正义说:《夏书》讲的是任用臣下的方法。赋,就是选取。选取人才并加以任用,是根据他的言论,观察他的言论以了解他的志向。分明地试用并根据他的功效,考察他的功效以观察他的才能。然后赐给他车马服饰,用来报答他的功劳。庸也是功劳的意思。知道他有了功劳才赐给他。古人的方法就是这样,您就试着任用他吧。

○注从“《尚书》”到“功也”。

○正义说:这是古文《虞书·益稷》篇的内容。汉、魏时期的儒生没有见到古文,因为伏生的错误,从《尧典》到《胤征》共二十篇总称为《虞夏书》,用来与禹相对称。所以传文通称《大禹谟》以下都是《夏书》。古本作“敷纳以言,明庶以功”。“敷”写成“赋”,“庶”写成“试”,是师承不同,古字改易罢了。赋税,有取受的意思,所以解释为取。“庸,功”,是《释诂》中的文句。《舜典》说“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文字虽然大致相同,这里引用的是《夏书》,不是《舜典》。

于是让郤縠统帅中军,郤溱辅佐他;让狐偃统帅上军,狐偃推让给狐毛而自己辅佐他;狐毛,是狐偃的哥哥。

○将,音子匠,下面的将、上将都相同。溱,音侧巾。

[疏]注“狐毛,偃之兄”。

○正义说:《晋语》中狐偃推辞说:“狐毛的智慧,比我贤能,他的年龄又比我大,狐毛不在职位上,我不敢接受命令。”

任命赵衰为卿,赵衰推让给栾枝、先轸。栾枝,是贞子,栾宾的孙子。

○栾,音鲁官。让栾枝统帅下军,先轸辅佐他。荀林父担任御戎,魏隼担任车右。荀林父,是中行桓子。

○行,音户刚。

晋侯刚回国就教育他的百姓,过了两年,想要使用他们。二十四年回国。子犯说:“百姓还不知道义,没有安于他们的居所。”没有义就会苟且偷生。

[疏]注“无义则苟生”。

○正义说:不知道君臣之间的义,不打算做长久之计,苟且偷生,只为度过朝夕,这就是没有安于他们的居所。

于是出兵平定襄王,二十五年平定襄王,以此显示侍奉君主的义。回国致力于有利于百姓的事,百姓怀恋生存了。

[疏]从“入务”到“生矣”。

○正义说:有利于百姓的事,不止一种途径。《晋语》记载文公施政说“免除债务减轻赋税,施舍救济分担灾祸,救济匮乏振作停滞,匡扶困顿资助贫无。减轻关卡容易道路,通商宽农。致力于农事鼓励分享,节省用度充足财用。磨砺利器彰明德行,以厚待百姓的本性”。这些都是有利于百姓的事。百姓怀恋生存,是说有了怀恋义的心,不再苟且偷生。刘炫说:“生存既然厚待百姓,都怀恋留恋居所。”

将要使用他们。子犯说:“百姓还不知道信,没有明白被任用的信。”宣,就是明的意思,没有明白被任用的信。

[疏]注“未明於见用之信”。

○正义说:信是人所任用的,如果没有伐原来显示信,百姓没有明白信是人所任用的。所以传文说“未宣其用”,说见用者,是说信被人所任用。

于是伐原来显示信。伐原在二十五年。百姓交换物资不追求丰足,不欺诈以求多得。明确征召他们的言辞,重视言语的信用。

○公说:“可以了吗?”子犯说:“百姓还不知道礼,没有产生恭敬。”于是举行大蒐来显示礼,蒐,是顺从老少,明确贵贱。

○长,音丁丈。设立执秩来端正他们的官职。执秩,是主管爵位等级的官员。

○秩,音直乙。百姓听从不迷惑,然后使用他们。撤出穀地的戍守,解除对宋国的包围,楚子派申叔撤出穀地,子玉撤出宋国。一战而称霸,这是文公教化的结果。指第二年战于城濮。

[疏]“文之教也”。

○正义说:《论语》说“在上位的人喜好礼,百姓就没有人敢不敬;在上位的人喜好义,百姓就没有人敢不服;在上位的人喜好信,百姓就没有人敢不真心实意”。现在晋侯用义、信、礼教育百姓,然后使用他们,这是文德的教育。第二年传文君子说“认为晋国在这次战役中,能以德攻”,注说:“用文德教育百姓然后使用他们。”指的就是这次战役。

【经】二十八年,春天,晋侯侵犯曹国。晋侯讨伐卫国。(再次列举晋侯,是因为曹、卫两国都来报告。)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死。公子买,是鲁国大夫子丛。国内杀大夫都记载。刺,是说用《周礼》三刺之法,显示不冤枉滥杀。鲁公实际上畏惧晋国,杀子丛而诬陷子丛有废弃戍守的罪过。恐怕不被远近的人相信,所以显明地记载他的罪过。

○刺,音七赐,杀的意思。丛,音似东。枉,音纡往。

[疏]注“公子”到“其罪”。

○正义说:经文中说“买”

传言“丛”,盖名买,字丛,或字相似而一谬也。《周礼》:“司刺掌三刺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一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郑玄云:“刺,杀也。讯而有罪则杀之。”讯,言也,内杀大夫。此及成十六年“刺公子偃”,皆书刺者,若云用彼三刺之法,言问臣、吏、万民,皆言合杀,乃始杀之,以示不枉滥也。此三刺之法,位在外朝,库门之外,皋门之内,故“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于此讯之也。鲁史独设此名,所以异於外也。《公羊》以为“内讳杀大夫谓之刺”。以为诸侯不得专杀,故讳言刺之,其意小异於此。公实畏晋,杀子丛以说晋,言戍卫者丛之所为,又归罪於丛,言不终戍事,故杀之,恐不为远近所信,故显书子丛之罪也。然鲁杀子丛,本有两意:谓楚云不卒戍;谓晋云丛欲戍卫。今经之所书书,谓楚之辞,不书谓晋之辞者,以鲁先与楚同好,恐楚疑之,故显书不卒戍之罪以告属楚。诸侯心实畏晋,未敢宣露,故经不书告晋之辞。苏云:公子买不卒戍者,告晋、楚之辞也,谓晋云公子买比来戍卫,今不使终其戍事,是以杀之;谓楚云比令公子买楚戍卫,其买不终戍事,是以杀之。

译传言称“丛”,大概是因为他名买,字丛,或许是字形相似而导致一处谬误。《周礼》记载:“司刺掌管三刺之法,以协助司寇审理狱讼。第一刺称为讯问群臣,第二刺称为讯问群吏,第三刺称为讯问万民。”郑玄解释说:“刺,就是杀。讯问后认定有罪就处死。”讯,就是言说,在内朝处死大夫。这以及成公十六年“刺公子偃”,都记载为“刺”,意思是如同使用了那三刺之法,言明询问臣子、官吏、万民,都说应当处死,这才开始执行死刑,以显示不冤枉滥杀。这三刺之法,地点在外朝,库门之外,皋门之内,所以“小司寇掌管外朝之政,三公及州长百姓面朝北,群臣面朝西,群吏面朝东”。在这里进行讯问。鲁国史官特意设立这个名称,是为了区别于外朝。《公羊传》认为“在内朝讳言杀大夫称为刺”。认为诸侯不得专擅杀人,所以讳言而称刺,其用意与此稍有不同。鲁公实际上畏惧晋国,杀子丛以取悦晋国,声称戍卫之事是子丛所为,又将罪责归于子丛,说他没有完成戍卫任务,所以杀他,恐怕远近之人不相信,所以明确记载子丛的罪状。然而鲁国杀子丛,本来有两个意图:对楚国说他没有完成戍卫任务;对晋国说子丛想要戍卫。如今经文所记载的,是对楚国的说辞,不记载对晋国的说辞,是因为鲁国先前与楚国交好,恐怕楚国怀疑,所以明确记载不完成戍卫任务的罪状来告知依附楚国的诸侯。诸侯内心确实畏惧晋国,不敢公开显露,所以经文不记载告知晋国的说辞。苏氏说:公子买没有完成戍卫任务,是告知晋、楚两国的说辞,对晋国说公子买近来戍卫,现在不让他完成戍卫任务,因此杀他;对楚国说近来命令公子买去楚国戍卫,他却没有完成戍卫任务,因此杀他。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畀,与也。执诸侯当以归京师,晋欲怒楚使战,故以与宋,所谓“谲而不正”。

  ○畀,必利反,注同。谲,古穴反。

  [疏]注“畀,与也”。

  ○正义曰:刘炫云:“《公羊传》曰:‘畀者何?与也。其言以宋人何?与使听之。’何休云:‘宋称人者,明听讼必师断与,其师众共之。’《穀梁传》曰:‘畀,与也。其曰人,何也?不与晋侯畀宋公也。’注云:“畀,上与下之辞,故不以侯畀公。’案传‘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则田亦称人,非为断狱,故云人也。若不使晋侯与宋公,自可改其畀名,何以名之为畀,而使义不得与也?若与宋人,岂宋国卑贱之人,得独受曹伯而治之乎?二传之言,皆不得合《左氏》,当以人为众辞,举国而称之耳。”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宋公、齐国归父、秦小人慭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子玉及陈、蔡之师不书,楚人耻败,告文略也。大崩曰败绩。

  ○濮音卜。慭,鱼觐反。下与音预。

  [疏]注“宋公”至“败绩”。

  ○正义曰:於例,将卑师众称师,此齐、宋、秦皆又称师,则将非尊者。传云:“宋公、齐国归父、秦小子慭次于城濮。”及其交战,唯言晋师陈于莘,此说晋之将帅与楚相敌,都不言齐、宋公卿,知其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沈氏云:定四年“战于柏举”,传称“蔡侯、吴子、唐侯伐楚”,杜云:“唐侯不书,兵属於吴、蔡。”今宋、齐、秦属晋,而书之者,彼柏举之战,唐师共属吴、蔡,与之同陈,故不书。此齐、宋师等虽属晋,犹异陈,故得书之。传称“子玉及陈、蔡之师皆在於陈”,而不书者,楚人耻败,告辞略,故史不得书之。刘炫《规过》以为晋人告略。今知不然者,但於此战时,鲁犹属楚,凡祸福相告,必同好之国,故知楚人来告也。楚人来告,不言陈、蔡者,耻其诸国皆在不能敌晋,故略言楚人而已。若其晋告,则应矜其胜事,以少败多,何肯略其陈、蔡而不告也?刘以为晋人来告,而规杜氏,非也。

  楚杀其大夫得臣。子玉违其君命以取败,称名以杀,罪之。

  卫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践土,郑地。王子虎临盟,不同歃,故不书。卫侯出奔,其弟叔武摄位受盟,非王命所加,从未成君之礼,故称子而序郑伯之下。经书癸丑,月十八日也。传书癸亥,月二十八日。经、传必有误。

  ○贱,以浅反。土如字,或一音杜。歃,所治反,本又作喢。

  [疏]注“践土”至“有误”。

  ○正义曰:传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而不书子虎,知子虎临盟不与歃。定四年传称践土之盟,“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其次与会不同者,会之班次以国大小为序,及其盟也,王臣临之,异姓为后,故载书之次与会异也。定四年召陵之会,传称“祝佗言於苌弘曰:‘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苌弘说,告刘子,乃长卫侯於盟。”如彼传文,则践土、召陵二盟,卫皆先蔡。而经书诸国之序,二会皆蔡在卫先者,《释例》曰:“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故践土载书,齐、宋虽大,降於郑、卫。斥周而言,止谓王官之宰临盟者也。其馀杂盟,未必皆然,践土、召陵二会,蔡在卫上,时国次也。至盟乃正其高下者,敬恭明神,本其始也。”是言盟、会异次之意也。如《释例》之言,王官之宰临盟,乃以异姓为后,则二十九年翟泉之盟,王子虎在焉,宣七年黑壤之盟,王叔桓公临之,彼二盟亦当异姓为后,与会异次也。八年洮之盟,王人在列,杜指王官之宰,则卑者未必能别同姓、异姓,若无王官之伯,则以大小为序。襄二十七年宋之盟,晋

译楚国人救援卫国。

三月丙午日,晋侯进入曹国,逮捕了曹伯,把他交给宋国人。“畀”的意思是给予。按照礼制,逮捕诸侯应当押解回周天子所在的京师,晋侯想要激怒楚国使其出战,所以把曹伯交给宋国人,这就是所谓的“诡诈而不正派”。

○“畀”音必利,注同。“谲”音古穴。

[疏]注“畀,与也”。

○正义说:刘炫说:“《公羊传》说:‘畀是什么意思?是给予。说交给宋国人是什么意思?是给予并让宋国人听从处置。’何休说:‘宋国称人,表明断案必须由军队共同裁决,其军队众人共同处理。’《穀梁传》说:‘畀,是给予。为什么称人呢?是不认可晋侯把曹伯交给宋公。’注说:‘畀,是上级对下级给予的用语,所以不用侯爵给予公爵。’考察传文中‘逮捕曹伯,分割曹、卫的田地交给宋国人’,那么田地也称作人,并非为了断狱,所以称人。如果不让晋侯交给宋公,自然可以改变‘畀’这个名称,为什么命名为‘畀’,而让意义不能等同于给予呢?如果交给宋国人,难道宋国卑贱的人,能独自接受曹伯并治理他吗?两传的说法,都不符合《左氏传》,应当把‘人’当作众人的通称,举国而称之罢了。”

夏,四月己巳日,晋侯、齐军、宋军、秦军与楚人在城濮交战,楚军大败。宋公、齐国的国归父、秦国的公子慭驻扎在城濮,把军队归属晋国,不参与作战。子玉以及陈、蔡的军队没有记载,是因为楚国人以战败为耻,报告的言辞简略。军队大崩溃称为败绩。

○“濮”音卜。“慭”,音鱼觐。下“与”音预。

[疏]注“宋公”至“败绩”。

○正义说:按照体例,将领地位低而军队众多称师,这里齐、宋、秦都称师,那么将领就不是地位尊贵的人。传文说:“宋公、齐国归父、秦公子慭驻扎在城濮。”等到交战时,只说晋军陈列在莘,这是说晋国的将帅与楚国相敌对,都不提齐、宋的公卿,知道他们驻扎在城濮后,把军队归属晋国,不参与作战。沈氏说:定公四年“战于柏举”,传文称“蔡侯、吴子、唐侯伐楚”,杜预说:“唐侯不记载,是因为军队归属于吴、蔡。”现在宋、齐、秦归属晋国,却记载了,那是因为柏举之战,唐军共同归属吴、蔡,与他们一同陈列,所以不记载。这里齐、宋等军队虽然归属晋国,但陈列不同,所以得以记载。传文称“子玉以及陈、蔡的军队都在陈”,却不记载,是因为楚国人以战败为耻,报告的言辞简略,所以史官不能记载。刘炫《规过》认为是晋国人报告简略。现在知道不是这样,只是在这场战争时,鲁国还归属楚国,凡是祸福互相报告,一定是友好国家,所以知道是楚国人来报告。楚国人来报告,不提陈、蔡,是因为耻于这些国家都在却敌不过晋国,所以简略地说楚人罢了。如果是晋国人报告,那么应该夸耀胜利之事,以少胜多,怎么会省略陈、蔡而不报告呢?刘炫认为是晋国人来报告,从而批评杜预,是不对的。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得臣。子玉违背君命导致战败,称名被杀,是定罪。

卫侯出逃到楚国。

五月癸丑日,鲁公会见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在践土结盟。践土,是郑国的地方。王子虎监临盟会,不参与歃血,所以不记载。卫侯出逃,他的弟弟叔武代理国君接受盟约,不是周王命令所加,遵循未成君之礼,所以称子而排在郑伯之下。经书记载癸丑,是十八日。传书记载癸亥,是二十八日。经、传必有错误。

○“践”,音以浅。“土”如字,或一音杜。“歃”,音所治,本又作喢。

[疏]注“践土”至“有误”。

○正义说:传文称“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盟誓”。却不记载子虎,知道子虎监临盟会不参与歃血。定公四年传文称践土之盟,“其载书说:‘王说: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其顺序与会盟不同的,是因为会盟的班次以国家大小为序,等到盟誓时,王臣监临,异姓排在后面,所以载书的顺序与会盟不同。定公四年召陵之会,传文称“祝佗对苌弘说:‘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是他的同母弟,尚且排在蔡前面。’苌弘高兴,告诉刘子,于是让卫侯在盟誓中排在前面。”像那传文,那么践土、召陵两次盟誓,卫国都排在蔡国前面。而经书记载诸国的顺序,两次会盟都是蔡国在卫国前面,《释例》说:“周朝的宗盟,异姓排在后面。所以践土载书,齐、宋虽然大,降到郑、卫后面。斥周而言,只指王官的宰监临盟誓。其余杂盟,未必都这样,践土、召陵两次会盟,蔡国在卫国上面,是当时的国家次序。等到盟誓才纠正其高下,是敬恭明神,追溯其开始。”这是说盟、会顺序不同的意思。像《释例》所说,王官的宰监临盟誓,才以异姓排在后面,那么二十九年翟泉之盟,王子虎在,宣公七年黑壤之盟,王叔桓公监临,那两次盟誓也应当异姓排在后面,与会盟顺序不同。八年洮之盟,王人在列,杜预指王官的宰,那么地位低的人未必能区别同姓、异姓,如果没有王官的伯,就以大小为序。襄公二十七年宋国的盟,晋

、楚争先,是其馀杂盟不先同姓之文也。《周礼 典命》云:“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叔武是卫侯之弟,未得从世子之法摄位受盟,旧无正礼,其班位高下出於主会之意,以其非王命所加,使从未成君之礼,故称子,而序於郑伯之下。盖晋文之意使然。

译楚军争先,这是其余杂盟不排在同姓诸侯之前的文例。《周礼·典命》说:“诸侯的嫡长子,向天子宣誓,代理国君时,就比国君低一等。未宣誓的,就用皮帛排在子爵、男爵之后。”叔武是卫侯的弟弟,未能依照世子的法度代理国位并接受盟约,旧时没有正式的礼制,他的位次高低取决于主持盟会者的意图,因为这不是王命所加,让他遵循未成君之礼,所以称他为‘子’,而排在郑伯之下。这大概是晋文公的意思使然。

陈侯如会。无传。陈本与楚,楚败,惧而属晋,来不及盟,故曰如会。

  [疏]“陈侯如会”。

  ○正义曰:沈氏云,八年郑伯云‘乞盟’,此直云如会者,彼及其盟,故云“乞盟”。此不及其盟,又陈侯不乞,故与彼文异。

  公朝于王所。无传。王在践土,非京师,故曰王所。

  [疏]注“王在”至“王所”。正义曰:《穀梁传》曰:“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是其由非京师,故称王所也。《公羊传》曰:“曷为不言公如京师,天子在是也。曷为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其意言晋文公召王来践土。《左传》於此无召王之事,直云“作王宫于践土”。杜云:“襄王闻战胜,自往劳之,故为作宫。”则以王意自往,非晋召之,不同《公羊》说也。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复其位曰复归。晋人感叔武之贤而复卫侯。卫侯之入由于叔武,故以国逆为文,例在成十八年。卫元咺出奔晋。元咺,卫大夫,虽为叔武讼诉,失君臣之节,故无贤文。奔例在宣十年。

  ○咺,况晚反。为,于伪反,下为其同。诉,本又作愬,苏路反。

  [疏]注“元咺”至“十年”。

  ○正义曰: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曰:“书曰‘崔氏’,非其罪也。”文八年宋司城来奔,传言“司城效节於府人而出,故书以官,贵之也。”然书官及氏为贵,则书名不是贤文,以元咺诉君於晋,所诉虽直,令君陷罪,失君臣之节,故无贤文。书其名,从本文也。

  陈侯款卒。无传。凡四同盟。

  [疏]注“凡四同盟”。

  ○正义曰:款以十三年即位,十五年盟于牡丘,十九年于齐,二十一年于薄,二十七年于宋,鲁、陈俱在,是四同盟也。

  秋,杞伯姬来。无传。庄公女。归宁曰来。

  公子遂如齐。无传。聘也。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人、秦人于温。陈共公称子,先君未葬,例在九年。宋襄公称子,自在本班。陈共公称子,降在郑下。陈怀公称子,而在郑上。传无义例,盖主会所次,非褒贬也。

  ○共音恭,下共公同。

  [疏]注“陈共”至“贬也”。

  ○正义曰:陈侯款,经不书葬,正以称子,知其先君未葬也。宋襄称子,九年葵丘会也。陈共公称子,此会也。陈怀公称子,定四年召陵会也。其班次上下,传无义例,故疑主会所次,非褒贬也。桓十六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杜云“蔡常在卫上,今序陈下,盖后至”。二十九年翟泉之盟,秦人在陈、蔡之下,传历序诸侯之卿,而有秦小子慭,杜云“秦小子慭在蔡下者,若宋向戌之后会”。彼二事班失其次,杜以后至释之,知此陈共公称子降在郑下,非后至者,杜以后至为说,亦无明文。正以国之大小班序先定,今乃退在小国之下,因向戍有后至之讥,故取以为说耳。未成君者,例无定式,不知所由,故言“盖”,为疑辞,疑主会之意,亦未必不由后至而降之。《礼 杂记》云:“君薨,大子号称子,待犹君也。”然则待之如君,在本班者为得礼也。降其班者,出自主会之意。

  天王狩于河阳。晋地,今河内有河阳县。晋实召王,为其辞逆而意顺,故经以王狩为辞。

  ○狩,本又作守,音同。壬申,公朝于王所。壬申,十月十日,有日而无月,史阙文。

  晋人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称人以执,罪及民也,例在成十五年。诸侯不得相治,故归之京师。

  [疏]“晋人”至“京师”。正义曰: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彼不言“之”,此言“之”者,《公羊传》曰:“归之于者,罪已定矣。归于者,罪未定也。”《左氏》无此义,正是史异辞耳。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元咺与卫侯讼,得胜而归。从国逆例者,明卫侯无道於民,国人与元咺。

  诸侯遂围许。会温诸侯也。许比再会不至,故因会共伐之。

  ○比如字;王俾利反

译陈侯前往会盟。没有传文解释。陈国原本依附楚国,楚国战败后,陈侯因恐惧而归属晋国,但来不及参加盟誓,所以说“如会”。

[疏]“陈侯如会”。

○正义说:沈氏说,鲁文公八年郑伯说“乞盟”,这里只说“如会”的原因,是因为郑伯赶上了盟誓,所以说“乞盟”。这里没有赶上盟誓,而且陈侯也没有请求盟誓,所以与那里的文辞不同。

鲁公在王所朝见。没有传文解释。周天子在践土,不在京师,所以说“王所”。

[疏]注“王在”到“王所”。正义说:《穀梁传》说:“朝见不说‘所’,说‘所’的,是因为不在其应处的地方。”这就是因为不在京师,所以称“王所”的原因。《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公如京师’?因为天子在那里。为什么不说是‘天子在那里’?因为不赞成把天子召来。”它的意思是说晋文公召周天子来到践土。《左传》在这里没有召天子的记载,只说“在践土为天子建造宫殿”。杜预说:“襄王听说战胜,亲自前往慰劳,所以为他建造宫殿。”那么这是天子自己愿意前往,不是晋国召他来的,与《公羊传》的说法不同。

六月,卫侯郑从楚国回到卫国。恢复其君位称为“复归”。晋国人感念叔武的贤德而让卫侯复位。卫侯回国是由于叔武,所以用“以国逆”的笔法,条例在成公十八年。卫大夫元咺出逃到晋国。元咺是卫国大夫,虽然为叔武申诉,但失去了君臣的礼节,所以没有褒扬贤德的笔法。出逃的条例在宣公十年。

○咺,音况晚。为,音于伪,下“为其”同。诉,本又作愬,音苏路。

[疏]注“元咺”到“十年”。

○正义说:宣公十年齐国崔氏出逃到卫国,传文说:“记载为‘崔氏’,是因为他没有罪过。”文公八年宋国司城来投奔,传文说“司城向府人效验符节后出逃,所以记载官职,是尊重他。”既然记载官职和氏是表示尊重,那么记载名字就不是褒扬贤德的笔法。因为元咺向晋国申诉君主,虽然申诉有理,但让君主陷入罪责,失去了君臣的礼节,所以没有褒扬贤德的笔法。记载他的名字,是遵循本文的惯例。

陈侯款去世。没有传文解释。总共四次共同盟誓。

[疏]注“凡四同盟”。

○正义说:陈侯款在鲁宣公十三年即位,十五年盟誓于牡丘,十九年在齐国,二十一年在薄地,二十七年宋国,鲁国和陈国都在其中,这是四次共同盟誓。

秋天,杞伯姬来到鲁国。没有传文解释。她是鲁庄公的女儿。回娘家省亲称为“来”。

公子遂前往齐国。没有传文解释。这是聘问。

冬天,鲁公与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人、秦人在温地会盟。陈共公称子,是因为先君尚未安葬,条例在九年。宋襄公称子,是在他原本的班次上。陈共公称子,降在郑国之下。陈怀公称子,却在郑国之上。传文中没有义例解释,大概是根据主持会盟者的安排排序,并非褒贬之意。

○共,音恭,下“共公”同。

[疏]注“陈共”到“贬也”。

○正义说:陈侯款,经文不记载安葬,正因为他称子,可知先君尚未安葬。宋襄公称子,是九年葵丘会盟时。陈共公称子,是这次会盟时。陈怀公称子,是定公四年召陵会盟时。他们的班次上下,传文中没有义例,所以怀疑是根据主持会盟者的安排排序,并非褒贬。桓公十六年鲁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杜预说“蔡国常在卫国之上,现在排在陈国之下,大概是后到的”。二十九年翟泉之盟,秦人在陈、蔡之下,传文历数诸侯的卿,而有秦小子慭,杜预说“秦小子慭在蔡国之下,就像宋国向戌之后到会盟一样”。那两件事班次失去次序,杜预用后到解释,知道这次陈共公称子降在郑国之下,并不是后到的,杜预用后到来解释,也没有明文依据。正因为国家大小班次原本已定,现在却退到小国之下,因向戌有后到的讥讽,所以取此来说明。未成君者,条例没有固定格式,不知缘由,所以说“盖”,作为疑辞,怀疑是主持会盟者的意思,也未必不是因后到而降级。《礼记·杂记》说:“君主去世,太子号称子,等待时还像君主一样。”那么等待时像君主一样,在原本班次上是合礼的。降低其班次的,是出于主持会盟者的意思。

周天子在河阳狩猎。河阳是晋国之地,现在河内有河阳县。晋国实际上召来了周天子,为了言辞上顺从而不悖逆,所以经文用“王狩”作为措辞。

○狩,本又作守,音同。壬申,鲁公在王所朝见。壬申,是十月十日,有日期而没有月份,是史官缺漏了文字。

晋国人拘捕卫侯,把他押送到京师。称“人”来拘捕,是因为罪及百姓,条例在成公十五年。诸侯不得互相惩治,所以押送到京师。

[疏]“晋人”到“京师”。正义说:成公十五年“晋侯拘捕曹伯,押送到京师”。那里不说“之”,这里说“之”的原因,《公羊传》说:“说‘归之于’的,是罪已定了。说‘归于’的,是罪未定。”《左传》没有这个义例,只是史官措辞不同罢了。

卫元咺从晋国回到卫国。元咺与卫侯争讼,获胜后归来。遵循“以国逆”的条例,是为了表明卫侯对百姓无道,国人与元咺同心。

诸侯于是围攻许国。这是温地会盟的诸侯。许国连续两次会盟未到,所以趁着会盟共同讨伐它。

○比,音如字;王俾利反

。曹伯襄复归于曹,晋感侯獳之言而复曹伯,故从国逆之例。

译曹伯襄重新回到曹国,晋国因为感侯獳的话而让曹伯复位,所以遵循国君被迎回的体例。

○獳,乃侯反。

  [疏]注“晋感”至“之例”。

  ○正义曰:侯獳爱君以请,此曹伯从国逆之例。成十六年曹人再请於晋,乃释成公,而云“曹伯归自京师”,从外纳之文者,彼国人请君,自是恒事。此侯獳货筮史致其诚心,晋侯感其言而特释之,所以显侯獳,故从国逆例也。

  遂会诸侯围许。言遂,得复而行,不归国也。

  【传】二十八年,春,晋侯将伐曹,假道于卫,(曹在卫东故。)卫人弗许。还,自河南济。(从汲郡南渡,出卫南而东。

  ○汲音急。)侵曹伐卫。正月戊申,取五鹿。(五鹿,卫地。)二月,晋郤縠卒。原轸将中军,胥臣佐下军,上德也。(先轸以下军佐超将中军,故曰上德。胥臣,司空季子。

  ○将,子匠反,注同。胥,思徐反。)晋侯、齐侯盟于敛盂。(敛盂,卫地。

  ○敛,徐音廉,又力捡反。盂音于。)卫侯请盟,晋人弗许。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襄牛,卫地。

  ○说音悦,或如字。)

  公子买戍卫,晋伐卫,卫、楚之昏姻,鲁欲与楚,故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於晋,杀子丛以说焉。召子丛而杀之以谢晋。

  ○说音悦。谓楚人曰:“不卒戍也。”诈告楚人,言子丛不终戍事而归,故杀之。杀子丛在楚救卫下,经在上者,救卫,赴晚至。

  晋侯围曹,门焉,多死,攻曹城门。曹人尸诸城上,磔晋死人於城上。

  ○磔,张宅反。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谋曰:“称舍於墓。”舆,众也。舍墓,为将发冢。

  ○舆音馀。为如字,又于伪反。

  [疏]“舆人”至“於墓”。

  ○正义曰:此“谋”字或作“诵”,涉下文而误耳。其云诵者音韵如诗赋。此称舍於墓,直是计谋之言,不得为“诵”。今定本作“谋”。

  师迁焉,曹人凶惧,迁至曹人墓,凶凶,恐惧声。

  ○凶,凶勇反。恐,丘勇反。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凶也而攻之。三月丙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轩,大夫车,言其无德居位者多,故责其功状。

  ○棺,古患反,一音官。轩,许言反。令无入僖负羁之宫而免其族,报施也。报飧璧之施。

  ○施,始豉反,注同。飧音孙。魏犨、颠颉怒曰:“劳之不图,报於何有!”二子各有从亡之劳。

  ○颉,胡诘反。从,才用反。

  [疏]“劳之”至“何有”。

  ○正义曰:二子有从行之劳,未得厚赏,故言劳苦之大,不尝图谋其报,此小枯於何有!义恨公忘已而念彼也。

  爇僖负羁氏。爇,烧也。

  ○爇,如悦反。魏犨伤於胸,公欲杀之而爱其材,才,力。使问,且视之。病,将杀之。魏犨束胸见使者曰:“以君之灵,不有宁也。”言不以病故自安宁。

  ○见,贤遍反。使,所吏反。距跃三百,曲踊三百。距跃,超越也。曲踊,跳踊也。百,犹励也。

  ○距音巨。跃,羊略反。三,如字,又息暂反。百音陌,下放此。跳,徒彫反。励音迈。

  [疏]注“距跃”至“励也”。

  ○正义曰:《诗》称鱼跃,《易》言龙跃,则跃是举身向上之名。《礼记》“妇人踊不绝地”。则踊亦向上之名。《诗》云踊跃,用兵则踊跃,二事势相类也。《说文》云:“跃,迅也。踊,跳也。”然则跃以疾生名,故以距跃为超越,言距地向前跳而越物过也。曲踊以曲为言,则谓向上跳而折复下,故以曲踊为跳踊耳,言直上向下而已。以伤病之人,而再言“三百”,不可为六百跳也。杜言百犹励,亦不知励何所谓,盖复训励为勉,言每跳皆勉力为之。

  乃舍之。杀颠颉以徇于师,立舟之侨以为戎右。舟之侨,故虢臣,闵二年奔晋。以代魏犨,为先归张本。

  ○舍,如字,又音舍,下同。徇,似俊反。宋人使门尹般如晋师告急。门尹般,宋大夫。

  ○般音班。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则绝

译○獳,音乃侯反。

[疏]注“晋感”至“之例”。

○正义曰:侯獳爱戴国君而向晋国请求,这是曹伯从国都迎回国君的常例。成公十六年,曹国人两次向晋国请求,才释放了成公,而经文说“曹伯从京师回来”,这是采用从外部接纳国君的写法,那是因为当时国人请求迎回国君,本是常事。这里侯獳贿赂筮史以表达他的诚心,晋侯被他的话感动而特别释放了他,所以为了彰显侯獳,就采用了从国都迎回国君的体例。

于是会合诸侯围攻许国。说“于是”,表示得以再次行动,没有回国。

【传】二十八年,春天,晋侯将要讨伐曹国,向卫国借路,(曹国在卫国东面,所以借路。)卫国人不允许。晋军返回,从黄河以南渡河。(从汲郡南渡,从卫国南面出来向东。

○汲,音急。)侵犯曹国,讨伐卫国。正月戊申日,攻取了五鹿。(五鹿,是卫国的地方。)二月,晋国郤縠去世。原轸担任中军主帅,胥臣辅佐下军,这是崇尚德行。(先轸以下军副帅越级担任中军主帅,所以说是崇尚德行。胥臣,即司空季子。

○将,音子匠反,注同。胥,音思徐反。)晋侯、齐侯在敛盂结盟。(敛盂,是卫国的地方。

○敛,音徐廉,又音力捡反。盂,音于。)卫侯请求结盟,晋国人不允许。卫侯想与楚国结盟,卫国人不愿意,所以驱逐他们的国君来取悦晋国。卫侯出逃居住在襄牛。(襄牛,是卫国的地方。

○说,音悦,或如字。)

公子买戍守卫国,晋国讨伐卫国,卫国与楚国是姻亲,鲁国想与楚国结盟,所以戍守卫国。楚国人救援卫国,没有成功。鲁公害怕晋国,杀了子丛来取悦晋国。召来子丛杀了他以向晋国谢罪。

○说,音悦。对楚国人说:“没有完成戍守的任务。”欺骗楚国人,说子丛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就回来了,所以杀了他。杀子丛的事在楚国救援卫国之后,经文在上面,是因为救援卫国,报丧消息来得晚。

晋侯围攻曹国,攻打城门,死伤很多,攻打曹国城门。曹国人把尸体陈列在城墙上,把晋国死者的尸体肢解在城墙上。

○磔,音张宅反。晋侯对此感到忧虑,听从众人的计谋说:“声称要驻扎在墓地。”舆,众人。舍墓,是说要挖掘坟墓。

○舆,音馀。为,音如字,又音于伪反。

[疏]“舆人”至“於墓”。

○正义曰:这个“谋”字有的版本作“诵”,是受下文影响而错误。所谓诵,是指音韵像诗赋。这里声称驻扎在墓地,只是计谋的话,不能称为“诵”。现在定本作“谋”。

军队迁移到那里,曹国人惊恐害怕,迁移到曹人墓地,凶凶,是恐惧的声音。

○凶,音凶勇反。恐,音丘勇反。为他们所俘获的人收殓棺材并送出去。趁着他们惊恐而攻打他们。三月丙午日,攻入曹国。列举他们的罪状,因为他们不任用僖负羁,而乘坐大夫车的人有三百人,并且说:“献上战功。”轩,是大夫的车,说他们无德却居高位的人很多,所以责问他们的功状。

○棺,音古患反,一音官。轩,音许言反。命令不要进入僖负羁的宫室并赦免他的族人,这是报答恩惠。报答送饭和璧玉的恩惠。

○施,音始豉反,注同。飧,音孙。魏犨、颠颉愤怒地说:“不图谋报答我们的劳苦,报答又从何谈起!”这两个人各有跟随晋文公流亡的功劳。

○颉,音胡诘反。从,音才用反。

[疏]“劳之”至“何有”。

○正义曰:这两个人有跟随流亡的功劳,没有得到丰厚的赏赐,所以说劳苦很大,不曾图谋报答,这小的恩惠从何谈起!义愤的是国君忘记了自己却念及别人。

放火烧僖负羁的家。爇,烧。

○爇,音如悦反。魏犨胸部受伤,晋侯想杀他但爱惜他的才能,才,力气。派人去询问,并且查看他的伤势。病情严重,将要杀他。魏犨绑好胸部见使者说:“凭借国君的福佑,没有安宁。”说不因为生病而自求安宁。

○见,音贤遍反。使,音所吏反。跳跃三百次,屈身跳跃三百次。距跃,超越。曲踊,跳踊。百,犹勉励。

○距,音巨。跃,音羊略反。三,音如字,又音息暂反。百,音陌,下放此。跳,音徒彫反。励,音迈。

[疏]注“距跃”至“励也”。

○正义曰:《诗经》称鱼跃,《易经》言龙跃,那么跃是举身向上的名称。《礼记》“妇人踊不绝地”。那么踊也是向上的名称。《诗经》云踊跃,用兵则踊跃,两件事势相类似。《说文》云:“跃,迅也。踊,跳也。”那么跃以迅速命名,所以以距跃为超越,说距地向前跳而越过物体。曲踊以曲为言,那么说向上跳而折返向下,所以以曲踊为跳踊,说直上向下而已。以伤病之人,而再说“三百”,不能是六百次跳跃。杜预说百犹勉励,也不知勉励何所谓,大概又训勉为勉,说每次跳都勉力为之。

于是赦免了他。杀了颠颉在军中示众,立舟之侨担任戎右。舟之侨,原是虢国臣子,闵公二年逃奔到晋国。用来代替魏犨,为后来先归张本。

○舍,音如字,又音舍,下同。徇,音似俊反。宋国人派门尹般到晋军告急。门尹般,宋国大夫。

○般,音班。晋侯说:“宋人告急,放弃(曹国),就断绝

。与晋绝。告楚,不许。我欲战矣,齐、秦未可,若之何?”未肯战。先轸曰:“使宋舍我而赂齐、秦,求救於齐、秦。

译与晋国断绝关系。向楚国报告,楚国不允许。我想作战,但齐国和秦国还不可靠,该怎么办?”于是没有同意作战。先轸说:“让宋国放弃我们,转而贿赂齐国和秦国,向齐国和秦国求救。

○舍音舍。藉之告楚。假借齐、秦,使为宋请。

  ○藉,在亦反,借也。为,于伪反。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不许齐、秦之请。喜赂怒顽,能无战乎?”言齐、秦喜得宋赂而怒楚之顽,必自战也。不可告请,故曰顽。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于申,申在方城内,故曰入。

  ○说音悦。畀,必利反。使申叔去穀,二十六年申叔戍穀。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晋侯生十八年而亡,亡十九年而反,凡三十六年,至此四十矣。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献公之子九人,唯文公在,故曰天假之年。而除其害,除惠、怀、吕、郤。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无求过分。《军志》兵书。

  ○当,丁浪反。分,扶问反。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谓今与晋遇当用此三《志》。

  [疏]“军志”至“谓矣”。

  ○正义曰:“允当则归”,谓信当分理,则须归还,无求过分,决战取胜也。“知难而退”,谓知前敌之难,则须退辟也。“有德不可敌”,谓必知敌彊,不须与竞也。此三《志》者,与晋相遇之谓矣。刘炫云:“此《志》三云者,情有浅深。‘允当则归’,谓彼虽可胜,得当则还,言前人弱於已也。‘知难而退’,谓胜不可必,早自收敛,言前人与已敌也。‘有德不可敌’,谓必知彼彊,不须与竞,言前人彊於已也。三者从弱至彊,总言晋之谓矣。指言晋彊於已也。”

  子玉使伯棼请战,伯棼,子越椒也,斗伯比之孙。

  ○棼,扶云反;王扶粉反。曰:“非敢必有功也,原以问执谗慝之口。”间执,犹塞也。谗慝,若蒍贾之言,谓子玉不能以三百乘入。

  ○间,间厕之间,注同。慝,吐得反。乘,绳证反。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楚子还申,遣此兵以就前围宋之众。楚有左、右广,又太子有宫甲,分取以给之。若敖,楚武王之祖父,葬若敖者,子玉之祖也。六卒,子玉宗人之兵六百人。言不悉师以益之。

  ○广,古旷反,注同。卒,子忽反,注同。

  [疏]注“楚子”至“益之”。

  ○正义曰:宣十二年传栾武子说楚事,云“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偏之两”。是楚有左右广也。《周礼》“车仆掌戎路之萃,广车之萃”,郑玄云:“广车,横陈之车。”襄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广车。盖兵车之名,名之为广,因即以车表兵,谓属西广之兵也。文元年,商臣以宫甲围成王,是东宫兵也。《周礼》司马凡制军百人为卒,知六卒六百人也。

  子玉使宛春告於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卫侯未出竟,曹伯见执在宋,已失位,故言复卫封曹。

  ○宛,於元反,又於阮反。竟音境。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君取一,以释宋围,惠晋侯。臣取二,复曹、卫为巳功。不可失矣。”言可伐。先轸曰:“子与之。

  [疏]“先轸曰子与之”。

  ○正义曰:以子犯言为无理,故先言子与之,欲令子犯与子玉复卫封曹,既言此以答子犯,然后复言其不可之理,更别为之立计,使私许复曹、卫以携之。

  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言将为诸侯所怪。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私许二国,使告绝于楚而后复之。携,离也。

  ○施,始豉反。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须胜负决乃定计。公说,乃拘宛春於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於楚。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

译○舍,音舍。借,告楚。假借齐、秦,使为宋请。

○借,在亦反,借也。为,于伪反。我执曹君,而分曹、卫之田以赐宋人。楚爱曹、卫,必不许也。不许齐、秦之请。喜赂怒顽,能无战乎?”言齐、秦喜得宋赂而怒楚之顽,必自战也。不可告请,故曰顽。公说,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楚子入居于申,申在方城内,故曰入。

○说音悦。畀,必利反。使申叔去穀,二十六年申叔戍穀。使子玉去宋,曰:“无从晋师。晋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晋国。晋侯生十八年而亡,亡十九年而反,凡三十六年,至此四十矣。险阻艰难,备尝之矣;民之情伪,尽知之矣。天假之年,献公之子九人,唯文公在,故曰天假之年。而除其害,除惠、怀、吕、郤。天之所置,其可废乎?《军志》曰:‘允当则归。’无求过分。《军志》兵书。

○当,丁浪反。分,扶问反。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此三《志》者,晋之谓矣。’谓今与晋遇当用此三《志》。

[疏]“军志”至“谓矣”。

○正义曰:“允当则归”,谓信当分理,则须归还,无求过分,决战取胜也。“知难而退”,谓知前敌之难,则须退辟也。“有德不可敌”,谓必知敌彊,不须与竞也。此三《志》者,与晋相遇之谓矣。刘炫云:“此《志》三云者,情有浅深。‘允当则归’,谓彼虽可胜,得当则还,言前人弱於已也。‘知难而退’,谓胜不可必,早自收敛,言前人与已敌也。‘有德不可敌’,谓必知彼彊,不须与竞,言前人彊於已也。三者从弱至彊,总言晋之谓矣。指言晋彊於已也。”

子玉使伯棼请战,伯棼,子越椒也,斗伯比之孙。

○棼,扶云反;王扶粉反。曰:“非敢必有功也,原以问执谗慝之口。”间执,犹塞也。谗慝,若蒍贾之言,谓子玉不能以三百乘入。

○间,间厕之间,注同。慝,吐得反。乘,绳证反。王怒,少与之师,唯西广、东宫与若敖之六卒实从之。楚子还申,遣此兵以就前围宋之众。楚有左、右广,又太子有宫甲,分取以给之。若敖,楚武王之祖父,葬若敖者,子玉之祖也。六卒,子玉宗人之兵六百人。言不悉师以益之。

○广,古旷反,注同。卒,子忽反,注同。

[疏]注“楚子”至“益之”。

○正义曰:宣十二年传栾武子说楚事,云“其君之戎分为二广,广有一卒,卒偏之两”。是楚有左右广也。《周礼》“车仆掌戎路之萃,广车之萃”,郑玄云:“广车,横陈之车。”襄十一年郑人赂晋侯以广车。盖兵车之名,名之为广,因即以车表兵,谓属西广之兵也。文元年,商臣以宫甲围成王,是东宫兵也。《周礼》司马凡制军百人为卒,知六卒六百人也。

子玉使宛春告於晋师曰:“请复卫侯而封曹,臣亦释宋之围。”卫侯未出竟,曹伯见执在宋,已失位,故言复卫封曹。

○宛,於元反,又於阮反。竟音境。子犯曰:“子玉无礼哉!君取一,臣取二,君取一,以释宋围,惠晋侯。臣取二,复曹、卫为巳功。不可失矣。”言可伐。先轸曰:“子与之。

[疏]“先轸曰子与之”。

○正义曰:以子犯言为无理,故先言子与之,欲令子犯与子玉复卫封曹,既言此以答子犯,然后复言其不可之理,更别为之立计,使私许复曹、卫以携之。

定人之谓礼,楚一言而定三国,我一言而亡之,我则无礼,何以战乎?不许楚言,是弃宋也,救而弃之,谓诸侯何?言将为诸侯所怪。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雠已多,将何以战?不如私许复曹、卫以携之,私许二国,使告绝于楚而后复之。携,离也。

○施,始豉反。执宛春以怒楚,既战而后图之。”须胜负决乃定计。公说,乃拘宛春於卫,且私许复曹、卫。曹、卫告绝於楚。子玉怒,从晋师。晋师退。军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师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师直为壮,曲为老,岂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

,重耳过楚,楚成王有赠送之惠。

  ○说音悦。拘音俱。过,古禾反。退三舍辟之,所以报也。一舍,三十里。初,楚子云:“若反国,何以报我?”故以退三舍为报。背惠食言,

译重耳路过楚国,楚成王对他有赠送的恩惠。

“说”音同“悦”。“拘”音同“俱”。“过”,音同“古禾”。退兵九十里避开他,是用来报答的。一舍,三十里。当初,楚成王说:“如果你返回晋国,拿什么报答我?”所以用退兵九十里作为报答。违背恩惠、吞回诺言,

[疏]“背惠食言”。正义曰:《释诂》云:“食,伪也。”孙炎云:“食言之伪。”《尚书 汤誓》云:“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孔安国云:“食尽其言,伪不实也。”哀二十五年传孟武伯恶郭重曰:“何肥也?”公曰:“是食言多矣,能无肥乎?”然则食言者,言而不行,如食之消散,后终不行。则前言为伪,通谓伪言为食言,故《尔雅》训食为伪也。

  以亢其雠,亢,犹当也,雠谓楚也。

  ○背音佩,下及注同。亢,若浪反。我曲楚直,其众素饱,不可谓老。直,气盈饱。

  [疏]注“直,气盈饱”。

  ○正义曰:素训为空,忿怒之深,空腹不食。直,气盈饱也。

  我退而楚还,我将何求。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众欲止,子玉不可。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国归父、崔夭,齐大夫也。小子慭,秦穆公子也。城濮,卫地。

  ○夭,於表反。楚师背酅而舍,酅,丘陵险阻名。

  ○酅,户圭反。

  [疏]注“酅,丘陵险阻名”。

  ○正义曰:兵法右背山陵,前左水泽,楚师背酅而舍,知其背丘陵也。盖所舍之处有丘陵名酅,其处有险阻也。

  晋侯患之,听舆人之诵,恐众畏险,故听其歌诵。曰:“原田每每,舍其旧而新是谋。”高平曰原。喻晋军美盛,若原田之草每每然,可以谋立新功,不足念旧惠。

  ○每,亡回反,又梅对反。舍音舍。公疑焉。疑众谓己背旧谋新。子犯曰:“战也!战而捷,必得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无害也。”晋国外河而内山。公曰:“若楚惠何?”栾贞子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贞子,栾枝也。水北曰阳。姬姓之国在汉北者,楚尽灭之。思小枯而忘大耻,不如战也。”晋侯梦与楚子搏,搏,手搏。

  ○搏音博。楚子伏己而盬其脑,盬,啑也。

  ○盬音古。脑,乃老反。啑,子答反,又所答反,又子甲反。

  [疏]注“盬,啑也”。

  ○正义曰:盬之为啑,未见正训,盖相传为然。服虔云:“如俗语相骂云:‘啑女脑矣。’”

  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晋侯上向故得天,楚子下向地故伏其罪。脑所以柔物。子犯审见事宜,故权言以答梦。

  ○向,或作乡,许亮反,下同。子玉使斗勃请战,斗勃,楚大夫。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寓,寄也。

  ○冯,皮冰反。轼音式。与音预。寓音遇。晋侯使栾枝对曰:“寡君闻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为大夫退,其敢当君乎?既不获命矣,不获止命。

  ○为,于伪反。敢烦大夫谓二三子,烦斗勃,令戒敕子玉、子西之属。

  ○令,力呈反。‘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诘朝,平旦。

  ○乘,绳证反,下及注皆同。诘,起吉反。朝,如字,注同。见,如字,又贤遍反。晋车七百乘,韅、靷、鞅、靽。五万二千五百人。在背曰<革▯>,在胸曰靷,在腹曰鞅,在后曰靽。言驾乘脩备。

  ○<革▯>,许见反:王又去见反,《说文》作“<显革}”,云:著掖皮。靷,以刃反;《说文》云,轴也。鞅,於杖反;《说文》云,颈皮也。靽音半,一云絷也。背,如字。

  [疏]注“五万”至“脩备”。正义曰:《说文》云“<革▯>,著掖皮也”,“靷,引轴也”,“鞅,颈皮也”。此注与《说文》不同,盖以时验而为解也。骖马挽车,有皮在背者,有约胸者,有在腹为带者,有絷绊其足者,从马上而下,次之在后,正谓在足是也。传唯举四事,文无所结,举其小事,皆具言其驾乘脩备,明诸事皆备也。

  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曰:“少长有礼,其可用也。”有莘,故国名。少长,犹言大小。

  ○莘,所巾反。虚,丘鱼反。少,诗照反,注同。长,丁丈反,注同。遂伐其木以益其兵。伐木以益攻

译[疏]“背惠食言”。正义说:《释诂》说:“食,是虚伪的意思。”孙炎说:“食言就是言语虚伪。”《尚书·汤誓》说:“你们不要不相信,我不违背诺言。”孔安国说:“食言就是把话说尽却不去实行,是虚伪不实。”《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记载,孟武伯厌恶郭重说:“为什么这么胖呢?”鲁哀公说:“这是因为他违背诺言的次数太多了,能不胖吗?”由此可见,食言者,就是说了话却不实行,就像食物被吃下去就消散了一样,最终没有实行。那么之前的言语就是虚伪的,通常把虚伪的言语称为食言,所以《尔雅》把食解释为伪。

以对抗他的仇敌,亢,就是抵挡的意思,仇敌指的是楚国。

○背,音佩,下文及注释同。亢,音浪。我方理亏而楚国理直,他们的士兵向来吃饱喝足,不能说他们年老体衰。直,就是气势充盈饱满。

[疏]注“直,气盈饱”。

○正义说:素,解释为空,愤怒之深,就像空腹不吃饭一样。直,就是气势充盈饱满。

我方退让而楚国返回,我将还有什么所求呢。如果他们不返回,君主退让而臣子冒犯,理亏就在他们那边了。”晋军退让九十里,楚军想要停止追击,子玉不同意。夏季,四月戊辰日,晋侯、宋公、齐国的国归父、崔夭、秦国的公子慭驻扎在城濮。国归父、崔夭,是齐国的大夫。公子慭,是秦穆公的儿子。城濮,是卫国的地方。

○夭,音表。楚军背靠着酅地扎营,酅,是丘陵险阻的地名。

○酅,音圭。

[疏]注“酅,丘陵险阻名”。

○正义说:兵法讲究右边背靠山陵,前面左边靠近水泽,楚军背靠着酅地扎营,可知他们是背靠丘陵。大概驻扎的地方有座丘陵名叫酅,那里有险阻之地。

晋侯对此感到担忧,听取百姓的歌谣,担心众人畏惧险阻,所以听取他们的歌诵。歌谣说:“原野上的草茂盛生长,舍弃旧的而谋求新的。”高平的地方叫原。比喻晋军美好兴盛,就像原野上的草茂盛一样,可以谋求建立新的功劳,不必念及旧的恩惠。

○每,音回,又音对。舍,音舍。晋侯对此产生疑虑。怀疑众人认为自己背弃旧恩而谋求新功。子犯说:“打吧!打了如果胜利,一定能得到诸侯的拥戴。如果不胜,晋国外有黄河内有太行山,一定没有害处。”晋国外面是黄河,里面是太行山。晋侯说:“那楚国的恩惠怎么办?”栾贞子说:“汉水以北的姬姓国家,实际上都被楚国灭尽了。贞子,就是栾枝。水的北边叫阳。姬姓的国家在汉水以北的,楚国全部灭掉了。想着小的恩惠而忘记大的耻辱,不如作战。”晋侯梦见与楚王搏斗,搏,是徒手搏斗。

○搏,音博。楚王伏在他身上啜饮他的脑浆,盬,是啜饮的意思。

○盬,音古。脑,音老。啑,音答,又音所答,又音甲。

[疏]注“盬,啑也”。

○正义说:盬解释为啑,没有看到正确的训诂,大概是相传如此。服虔说:“就像俗语互相骂人说的:‘啑你的脑浆。’”

因此感到恐惧。子犯说:“吉利!我们得到了天助,楚国伏在地上表示认罪,我们将要柔化他们了。”晋侯面向上方所以得到天助,楚王面向下方所以伏地认罪。脑浆是用来柔化物体的。子犯审察事理适宜,所以权且这样说以回答梦境。

○向,有的版本作乡,音亮,下文同。子玉派斗勃请求作战,斗勃,是楚国的大夫。说:“请让我与您的将士们嬉戏,您靠着车轼观看,得臣也顺便看看。”寓,是寄放的意思。

○冯,音冰。轼,音式。与,音预。寓,音遇。晋侯派栾枝回答说:“我们国君听到了您的命令。楚君的恩惠,不敢忘记,所以在这里。因为大夫退让,我们怎么敢抵挡国君呢?既然没有得到停止的命令,不敢烦劳大夫告诉各位将士,烦劳斗勃,命令告诫子玉、子西之类的人。

○为,音伪。令,音呈。‘准备好你们的战车,恭敬地对待国君的事务,明天早晨将要相见。’诘朝,是平旦,即天刚亮的时候。

○乘,音证,下文及注释都同。诘,音吉。朝,音朝,注释同。见,音见,又音遍。晋军战车七百辆,韅、靷、鞅、靽。共有五万二千五百人。在马背上的叫韅,在马胸前的叫靷,在马腹部的叫鞅,在马后的叫靽。说明驾乘装备齐备。

○韅,音见;王又音去见,《说文》作“韅”,说:系在腋下的皮带。靷,音刃;《说文》说,牵引车轴的皮带。鞅,音杖;《说文》说,颈部的皮带。靽,音半,一说系住马足的皮带。背,音背。

[疏]注“五万”至“脩备”。正义说:《说文》说“韅,系在腋下的皮带”,“靷,牵引车轴的皮带”,“鞅,颈部的皮带”。这个注释与《说文》不同,大概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解释的。骖马拉车,有皮带在马背上的,有约束马胸的,有在马腹部作为带子的,有系绊马足的,从马上下来,依次在后面,正说的是在马足上的。传文中只列举了四件事,文中没有总结,列举这些小事,都详细说明了驾乘装备齐备,表明各种事情都准备好了。

晋侯登上有莘的废墟来观察军队,说:“老少都有礼,可以使用了。”有莘,是古国的名字。少长,就是说大小。

○莘,音巾。虚,音鱼。少,音照,注释同。长,音丈,注释同。于是砍伐树木来增加兵器。砍伐树木来增加攻击

战之具,舆曳柴亦是也。

  ○攻,如字,又音贡。己巳,晋师陈于莘北,胥臣以下军之佐当陈、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曰:“今日必无晋矣。”子西将左,子上将右。子西,斗宜申。子上,斗勃。

译作战的器具,用车辆拖着柴草也是其中之一。

○攻,按本字读音,又音贡。己巳日,晋军列阵于莘地以北,胥臣率领下军副帅抵挡陈国和蔡国的军队。子玉率领若敖氏的六个卒作为中军,说:“今天必定能消灭晋军了。”子西率领左军,子上率领右军。子西,就是斗宜申。子上,就是斗勃。

○陈于,直觐反。卒,子忽反,下同。将子匠反,下及注同。胥臣蒙马以虎皮,先犯陈、蔡。陈、蔡奔,楚右师溃。陈、蔡属楚右师。

  ○溃,户内反。狐毛设二旆而退之。旆,大旗也,又建二旆而退,使若大将稍却。

  ○旆,薄具反。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曳柴起尘,诈为众走。

  ○遁,徒困反。楚师驰之。原轸、郤溱以中军公族横击之,公族,公所率之军。狐毛、狐偃以上军夹攻子西,楚左师溃。楚师败绩。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败。三军唯中完,是大崩。

  ○夹,古洽反,又音颊。晋师三日馆穀,馆,舍也。食楚军穀三日。及癸酉而还。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衡雍,郑地,今荧阳卷县。襄王闻晋战胜,自往劳之,故为作宫。

  ○雍,於用反。卷音权,又丘权反。劳,力报反。故为,于伪反,下文同。乡役之三月,乡,犹属也,城濮役之前三月。

  ○乡,许亮反,本又作曏,同。属音烛。郑伯如楚致其师,为楚师既败而惧。

  [疏]“郑伯”至“而惧”。

  ○正义曰:致其师者,致其郑国之师,许以佐楚也。战时虽无郑师,要本心佐楚,故既败而惧。

  使子人九行成于晋。子人,氏;九,名。

  ○为,于伪反。

  [疏]注“子人,氏;九;名”。

  ○正义曰:桓十四年“郑伯使其弟语来盟”,传称“子人来盟”,杜云:“子人即弟语也,其后为子人氏。”七年传子华云“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今子人九,必是语之后也。杜《谱》以九为杂人,谬矣。

  晋栾枝入盟郑伯。五月丙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

  [疏]“晋栾”至“衡雍”。

  ○正义曰:此二盟及上文晋侯、齐侯盟于敛孟皆不书者,皆不告也。

  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驷介,四马被甲。徒兵,步卒。

  ○驷音四。介音界。被,皮义反。卒,子忽反。郑伯傅王,用平礼也。傅,相也。以周平王享晋文侯仇之礼享晋侯。

  ○相,息亮反。己酉,王享醴,命晋侯宥。既飨,又命晋侯助以束帛,以将厚意。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以策书命晋侯为伯也。《周礼》“九命作伯”。尹氏、王子虎,皆王卿士也。叔兴父,大夫也。三官命之以宠晋。

  [疏]注“以策”至“宠晋”。

  ○正义曰:《周语》称“晋文公初立,襄王使大宰文公及内史叔兴赐文公命”,注《国语》者皆以为大宰文公即王子虎也。今尹氏又在王子虎之上,故以为皆卿士,唯叔兴是大夫,或云“皆大夫”,“皆”字妄耳。九命者,《大宗伯》云“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大辂,金辂。戎辂,戎车。二辂各有服。

  ○辂音路。

  [疏]注“大辂”至“有服”。

  ○正义曰:《周礼 巾车》“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以即戎”。金路以封同姓,知大辂是金辂也。革路以即戎,言戎辂戎车即《周礼》之革路。二辂各有服者,《周礼 司服》“侯伯之服,自鷩冕而下。凡兵事,韦弁服”。金辂祭祀所乘其大辂之服,当谓鷩冕之服,戎辂之服,当谓韦弁服也。

  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彤,赤也。玈,黑也。弓一矢百,则矢千弓十矣。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

  ○彤,徒冬反。玈音卢,本或作旅字,非也。矢千,本或作玈弓十玈矢千,后人专辄加也。

  [疏]注“彤赤”至“征伐”。

  ○正义曰:彤赤,玈黑,旧说皆然。《说文》彤从丹,玈从玄,是赤黑之别也。《周礼 司弓矢》“掌六弓。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郑玄云:“劳者,勤劳王事,若晋文侯、文公受王

译陈于,读作“觐”。卒,读作“忽”,下文相同。将,读作“匠”,下文及注中相同。胥臣用虎皮蒙在战马上,率先冲击陈、蔡军队。陈、蔡军队逃跑,楚国右军溃败。陈、蔡军队隶属于楚国右军。

溃,读作“户内”。狐毛竖起两面大旗然后撤退。旆,是大旗,又竖起两面大旗然后撤退,使得好像大将稍微退却。

旆,读作“薄具”。栾枝让战车拖拽柴草假装逃跑,拖拽柴草扬起尘土,假装为众多士兵逃跑。

遁,读作“徒困”。楚军追击他们。原轸、郤溱率领中军公族横向攻击他们,公族,是国君所率领的军队。狐毛、狐偃率领上军夹攻子西,楚国左军溃败。楚军大败。子玉收拢他的士兵而停止,所以没有彻底失败。三军中只有中军完整,这是指楚军大崩溃。

夹,读作“古洽”,又读作“颊”。晋军驻扎三天并食用楚军的粮食,馆,是住宿。食用楚军粮食三天。到了癸酉日才返回。甲午日,到达衡雍,在践土为周襄王建造宫殿。衡雍,是郑国地,今河南荥阳卷县。襄王听说晋军战胜,亲自前往慰劳他们,所以为之建造宫殿。

雍,读作“於用”。卷,读作“权”,又读作“丘权”。劳,读作“力报”。故为,读作“于伪”,下文相同。乡役之三月,乡,是“属”的意思,即城濮战役之前的三个月。

乡,读作“许亮”,原本又写作“曏”,相同。属,读作“烛”。郑伯前往楚国进献他的军队,是因为楚军已经战败而感到恐惧。

[疏]“郑伯”到“而惧”。

○正义说:致其师,是进献郑国的军队,答应辅助楚国。作战时虽然没有郑军,但原本心意是辅助楚国,所以战败后感到恐惧。

派遣子人九到晋国求和。子人,是氏;九,是名。

为,读作“于伪”。

[疏]注“子人,氏;九,名”。

○正义说:桓公十四年“郑伯派遣他的弟弟语来结盟”,传中称为“子人来盟”,杜预说:“子人就是弟弟语,他后来成为子人氏。”七年传中子华说“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确实违背君命”。现在子人九,必定是语的后代。杜预《谱》认为九是杂人,是错误的。

晋国栾枝入盟郑伯。五月丙午日,晋侯与郑伯在衡雍结盟。

[疏]“晋栾”到“衡雍”。

○正义说:这两次结盟以及上文晋侯、齐侯在敛孟结盟都没有记载,都是因为没有报告。

丁未日,向周王进献楚国的俘虏,四马披甲的战车一百辆,步兵一千人。驷介,是四匹马披甲。徒兵,是步卒。

驷,读作“四”。介,读作“界”。被,读作“皮义”。卒,读作“忽”。郑伯辅佐周王,使用平王的礼仪。傅,是辅佐。用周平王宴请晋文侯仇的礼仪来宴请晋侯。

相,读作“息亮”。己酉日,周王用甜酒宴请,命令晋侯行释奠礼。既已宴请,又命令晋侯用束帛助祭,以表达深厚的情意。周王命令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用策书任命晋侯为侯伯,用策书任命晋侯为霸主。《周礼》说“九命作伯”。尹氏、王子虎,都是王的卿士。叔兴父,是大夫。三个官员任命他以宠信晋国。

[疏]注“以策”到“宠晋”。

○正义说:《周语》称“晋文公刚即位,襄王派遣大宰文公及内史叔兴赐给文公任命”,注释《国语》的人都认为大宰文公就是王子虎。现在尹氏又在王子虎之上,所以认为都是卿士,只有叔兴是大夫,有人说“都是大夫”,“都”字是妄加的。九命,《大宗伯》说“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赐则,六命赐官,七命赐国,八命作牧,九命作伯”。

赐给大辂的服饰,戎辂的服饰,大辂,是金辂。戎辂,是戎车。两种辂车各有服饰。

辂,读作“路”。

[疏]注“大辂”到“有服”。

○正义说:《周礼·巾车》“金路,钩,樊缨九就,建大旂以宾,同姓以封。革路,龙勒,条缨五就,建大白以即戎”。金路用来封同姓,知道大辂是金辂。革路用来作战,说戎辂戎车就是《周礼》的革路。两种辂车各有服饰,《周礼·司服》“侯伯的服饰,从鷩冕以下。凡军事,穿韦弁服”。金辂祭祀所乘,其大辂的服饰,应当是指鷩冕的服饰,戎辂的服饰,应当是指韦弁服。

彤弓一把,彤矢一百支,玈弓矢一千支,彤,是红色。玈,是黑色。弓一支矢一百支,那么矢一千支就是弓十支了。诸侯赐给弓矢,然后才能专断征伐。

彤,读作“徒冬”。玈,读作“卢”,原本有的写作“旅”字,不对。矢千,原本有的写作“玈弓十玈矢千”,是后人擅自添加的。

[疏]注“彤赤”到“征伐”。

○正义说:彤赤,玈黑,旧说都是这样。《说文》彤从丹,玈从玄,是赤黑之别。《周礼·司弓矢》“掌管六弓。王弓、弧弓,用来授予射甲革、椹质的人。夹弓、庾弓,用来授予射豻侯鸟兽的人。唐弓、大弓,用来授予学射的人、使者、劳者”。郑玄说:“劳者,是勤劳王事,像晋文侯、文公受王

弓矢之赐者。”《考工记 弓人》云“往体多,来体寡,谓之夹庾之属。往体寡,来体多,谓之王弓之属。往体来体若一,谓之唐弓之属”。然则唐、大是弓彊弱之名,彤、玈是弓所漆之色,王、弧则合九而成规,唐、大合七而成规,来、庾合五而成规。司弓矢又有八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诸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恒矢、庳矢用诸散射”。郑注约《考工记》云:“枉矢之属,五分,二在前,三在后。杀矢之属,三分,一在前,二在后。矰矢之属,七分,三在前,四在后。恒矢之属轩輖中。”其枉、杀、矰、恒弓所用,絜、鍭、茀、庳弩所用,彼司弓矢既云枉矢、絜矢用诸守城、车战,此天子赐诸侯弓矢,使用之以战,则彤矢、玈矢当彼枉矢也。但弓矢相配,彊弓用重矢,弱弓用轻矢。既唐弓、大弓彊弱中,其恒矢轩輖亦中。又《司弓矢》云:“恒矢、庳矢用诸散射。”郑玄云:“散射,谓礼射及习射也。”此赐弓矢则礼乐之事,彤矢、玈矢或当恒矢也。玈弓矢千具於彤而略於玈,准之,则矢千弓十也。“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王制》文。

译(天子)赐予弓矢。”《考工记·弓人》篇说:“前部材多,后部材少,称为夹弓、庾弓一类。前部材少,后部材多,称为王弓、弧弓一类。前部后部材相等,称为唐弓、大弓一类。”那么,唐弓、大弓是弓弦强弱的名目,彤弓、玈弓是弓所漆的颜色,王弓、弧弓合九寸而成规,唐弓、大弓合七寸而成规,夹弓、庾弓合五寸而成规。司弓矢官又有八种箭:“枉矢、絜矢利于火射,用于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于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于弋射。恒矢、庳矢用于散射。”郑玄注约引《考工记》说:“枉矢一类,五分为度,二分在前,三分在后。杀矢一类,三分为度,一分在前,二分在后。矰矢一类,七分为度,三分在前,四分在后。恒矢一类,前后高低适中。”其中枉矢、杀矢、矰矢、恒矢是弓所用的,絜矢、鍭矢、茀矢、庳矢是弩所用的。既然司弓矢官说枉矢、絜矢用于守城、车战,这里天子赐给诸侯弓矢,是让他们用来作战,那么彤矢、玈矢应当就是那枉矢。但是弓矢要相配,强弓用重箭,弱弓用轻箭。既然唐弓、大弓强弱适中,那恒矢的前后高低也适中。又《司弓矢》说:“恒矢、庳矢用于散射。”郑玄说:“散射,是指礼射和习射。”这里赐弓矢属于礼乐之事,彤矢、玈矢或许应当是恒矢。玈弓矢比彤弓矢多千具而略少于玈弓矢,以此推准,那么箭千支对应弓十张。“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这是《王制》中的文字。

秬鬯一卣,秬,黑黍。鬯,香酒,所以降神。卣,器名。

  ○秬音巨。鬯,敕亮反。卣音酉,又音由;《尔雅》云:“卣,中尊也。”

  [疏]注“秬黑”至“器名”。

  ○正义曰:“秬,黑黍”,《释草》文。李巡云:“黑黍一名秬黍。”《周礼 鬯人》“掌共秬鬯而饰之”,郑玄云:“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於上下也。”《郁人》“掌祼器。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礼:祭祀必先祼。是用之以降神也。《释器》云:“彝、卣、罍,器也。”李巡曰:“卣,鬯之樽也。”孙炎曰:“樽彝为上,罍为下,卣居中也。”《诗 江汉》篇述宣王赐召穆公云:“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郑笺云:赐之使祭其宗庙,告其先祖也。当赐之时,实之於卣,其祭,则陈之於彝也。

  虎贲三百人。

  [疏]“虎贲三百”。

  ○正义曰:《国语》云:“天子有虎贲,习武训;诸侯有旅贲,御灾害;大夫有贰车,备承事;士有陪乘,告奔走。”《周礼》司马之属虎贲氏,下大夫二人,虎士八百人,“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车旅会同亦如之,舍则守王闲”。

  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纠逖王慝。’”逖,远也。有恶於王者,纠而远之。

  ○贲音奔。逖,敕历反。慝,他得反,恶也。

  [疏]注“逖远”至“远之”。

  ○正义曰:“逖,远”,《释诂》文。纠者,绳治之名,有恶於王者,敢绳治之,而使远於王也。

  晋侯三辞,从命,曰:“重耳敢再拜稽首,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稽首,首至地。丕,大也。休,美也。

  ○三,息暂反,又如字。从例放此。丕,普悲反。休,许虬反,注同。受策以出,出入三觐。出入,犹去来也。从来至去,凡三见王。

  ○见,贤遍反。

  卫侯闻楚师败,惧,出奔楚,遂適陈,自襄牛出。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奉,使摄君事。

  ○使摄君事,并如字,或读连上奉字为句;使,音所吏反,非也。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践土宫之庭。书践土,别於京师。

  ○别,彼列反。要言曰:“皆奖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奖,助也。渝,变也。殛,诛也。俾,使也。队陨也。克,能也。

  ○奖,将丈反。渝,羊朱反。殛,纪力反,本亦作极,下是殛同。俾,本亦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祚,才故反。陨,于敏反。

  [疏]注“奖助”至“能也”。正义曰:劝奖者,佐助之意,故为助也。馀皆《释言》文。

  及而玄孙,无有老幼!”君子谓是盟也信,合义信。谓晋於是役也能以德攻。以文德教民而后用之。

  ○攻如字,一音公送反。初,楚子玉自为琼弁玉缨,未之服也。弁以鹿子皮为之。琼,玉之别名,次之以饰弁及缨。《诗》云:“会弁如星。”

  ○琼,求营反,《说文》云“赤玉”。弁,本又作玣,皮彦反。会,本又作璯,古外反,又户外反。

  [疏]注“弁以”至“如星”。

  ○正义曰:《礼》称皮弁,明其用皮也,知以鹿子皮者,相传为然,至今仍用之。《诗毛传》云:“琼玉之美者。”则琼亦玉也,选美者饰弁,以恶者饰缨耳。《周礼》“弁师掌玉之皮弁,会五采玉璂”,郑玄云:“会,缝中也。璂读如綦,綦,结也。皮弁之缝中,每贯结五采玉以为饰,谓之綦。”又“诸侯及孤卿大夫之皮弁,各以其等为之”,郑玄云:“孤则璂饰四,三命之卿璂饰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二。”是诸侯之臣其皮弁得以玉为饰也。《弁师》又云:“王五采,诸侯三采。”郑玄云:“王璂饰十二,上公九,侯伯七,子男五,卿大夫皆二采,璂饰各如其命数。”郑又云: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其缨之饰,则无以言之,盖以玉饰缨之末耳。《诗》云“会弁如星”,《卫风 淇澳》篇也。郑笺云:“会谓弁之缝中,饰之以玉,皪皪而处,状似星也。”

  先战

译秬鬯一卣,秬,是黑黍。鬯,是香酒,用来降神。卣,是器物的名称。

○秬音巨。鬯,敕亮反。卣音酉,又音由;《尔雅》说:“卣,是中间的尊。”

[疏]注“秬黑”至“器名”。

○正义曰:“秬,黑黍”,是《释草》中的文句。李巡说:“黑黍有一个名字叫秬黍。”《周礼·鬯人》记载:“掌管供给秬鬯并加以装饰”,郑玄说:“用秬酿造成酒,芬芳的香气条畅于上下。”《郁人》记载:“掌管祼礼的器物。凡是祭祀的祼礼,调和郁鬯来装满彝器并陈列出来。”礼制规定:祭祀必须先进行祼礼。这是用它来降神的。《释器》说:“彝、卣、罍,都是器物。”李巡说:“卣,是盛鬯酒的樽。”孙炎说:“樽和彝在上,罍在下,卣在中间。”《诗经·江汉》篇叙述周宣王赐给召穆公说:“秬鬯一卣,告于文人。”郑笺说:赐给他让他祭祀宗庙,告知他的先祖。在赐予的时候,把它装在卣里,祭祀的时候,则陈列在彝里。

虎贲三百人。

[疏]“虎贲三百”。

○正义曰:《国语》说:“天子有虎贲,练习武训;诸侯有旅贲,抵御灾害;大夫有贰车,准备承接事务;士有陪乘,报告奔走。”《周礼》司马的属官虎贲氏,下大夫二人,虎士八百人,“掌管在王前后趋行以组成伍队,车旅会同也这样,宿营时则守卫王的闲门”。

说:“王对叔父说:‘恭敬地奉行王的命令,来安抚四方各国,纠正并远离王的恶人。’”逖,是远。对王有恶意的,纠正并使他们远离王。

○贲音奔。逖,敕历反。慝,他得反,恶。

[疏]注“逖远”至“远之”。

○正义曰:“逖,远”,是《释诂》中的文句。纠,是绳治的名称,对王有恶意的,敢于绳治他们,并使他们远离王。

晋侯三次推辞,遵从命令,说:“重耳敢再拜稽首,奉行宣扬天子的大而美好的命令。”稽首,头触地。丕,是大。休,是美。

○三,息暂反,又如字。从例放此。丕,普悲反。休,许虬反,注同。接受策命后出来,出入三次觐见。出入,是去来的意思。从来到去,总共三次见王。

○见,贤遍反。

卫侯听说楚军战败,害怕,出逃到楚国,于是前往陈国,从襄牛出来。派元咺奉持叔武来接受盟约。奉,是让他代理国君事务。

○使摄君事,并如字,或读连上奉字为句;使,音所吏反,非也。癸亥,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结盟,是践土宫的庭院。书写践土,是为了区别于京师。

○别,彼列反。盟约的言辞说:“都奖助王室,不要互相伤害!有违背这个盟约的,明神诛杀他!使他军队溃败,不能保有国家,奖,是助。渝,是变。殛,是诛。俾,是使。队,是陨。克,是能。

○奖,将丈反。渝,羊朱反。殛,纪力反,本亦作极,下是殛同。俾,本亦作卑,必尔反。队,直类反。祚,才故反。陨,于敏反。

[疏]注“奖助”至“能也”。正义曰:劝奖,是佐助的意思,所以解释为助。其余都是《释言》中的文句。

直到你的玄孙,没有老幼!”君子认为这个盟约是守信的,符合道义且守信。认为晋国在这次战役中能够以德行攻取。用文德教化百姓然后使用他们。

○攻如字,一音公送反。起初,楚子玉为自己制作了琼弁玉缨,还没有穿戴过。弁是用鹿子皮制作的。琼,是玉的别名,其次用来装饰弁和缨。《诗经》说:“会弁如星。”

○琼,求营反,《说文》说“赤玉”。弁,本又作玣,皮彦反。会,本又作璯,古外反,又户外反。

[疏]注“弁以”至“如星”。

○正义曰:《礼》称皮弁,说明它使用皮,知道用鹿子皮,是相传如此,至今仍然使用。《诗毛传》说:“琼是玉中美好的。”那么琼也是玉,选用美好的装饰弁,用劣等的装饰缨罢了。《周礼》“弁师掌管玉制的皮弁,会五采玉璂”,郑玄说:“会,是缝中。璂读如綦,綦,是结。皮弁的缝中,每贯结五采玉作为装饰,叫做綦。”又“诸侯及孤卿大夫的皮弁,各自按照等级制作”,郑玄说:“孤则璂饰四,三命之卿璂饰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二。”这是诸侯的臣属他们的皮弁得以用玉装饰。《弁师》又说:“王五采,诸侯三采。”郑玄说:“王璂饰十二,上公九,侯伯七,子男五,卿大夫皆二采,璂饰各如其命数。”郑又说:三采朱白苍,二采朱绿。那缨的装饰,则没有说,大概是用玉装饰缨的末端罢了。《诗经》说“会弁如星”,是《卫风·淇澳》篇。郑笺说:“会指弁的缝中,用玉装饰,皪皪而处,形状像星星。”

先战

,梦河神谓已曰:“畀余,余赐女孟诸之麋。”孟诸,宋薮泽。水草之交曰麋。

译梦见河神对他说:“把东西给我,我赐给你孟诸泽的麋鹿。”孟诸,是宋国的沼泽。水草交错的地方叫做麋。

○先,如字,又悉荐反。畀,必利反,与也。女音汝。麋,亡皮反。薮,素口反。

  [疏]注“孟诸”至“曰麋”。

  ○正义曰:《释地》云:十薮,“宋有孟诸。”郭璞云:“今在梁国雎阳县东北。”《周礼 职方氏》“正东曰青州,其泽薮曰望诸”。《禹贡》豫州“导荷泽,被孟猪”,明皆是一物,而字改易耳。《释水》云:“水草交为湄。”李巡曰:“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古字皆得通用,故此作“麋”耳。

  弗致也。大心与子西使荣黄谏,大心,子玉之子。子西,子玉之族。子玉刚愎,故因荣黄。荣黄,荣季也。

  ○愎,皮逼反。弗听。荣季曰:“死而利国,犹或为之,况琼玉乎?是粪土也,而可以济师,将何爱焉?”因神之欲,以附百姓之原,济师之理。

  ○粪,弗问反。

  [疏]注“因神”至“之理”。正义曰:刘炫云:神道冥昧,与人不交,楚师之败,未必由此。但於时战在河旁,河神许助。若子玉从神所求,不惜琼玉,则国人以为神得所欲,必将助已,自当三军用命,战士争先。亦既不遂神心,人谓神必不助,则众意皆阻,莫不畏敌,且兵凶战危,必有伤杀,三军之命,在兹一举,犹尚爱惜此物,是无恤民之心。在军之士,谁肯竞劝,故云“因神之欲,以附百姓之原,是济师之理也”。裨灶请用瓘斝禳火,非神所求,若从而与之,则惊动民意,且灾不可免,徒长妖妄,故子产不与。异於此也。

  弗听。出告二子曰:“非神败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实自败也。”尽心尽力,无所爱惜为勤。

  ○尽,并津忍反。既败,王使谓之曰:“大夫若入,其君申、息之老何?”申、息二邑子弟,皆从子玉而死,言何以见其父老。

  ○从,如字,又才用反。子西、孙伯曰:“得臣将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将以为戮。’”孙伯即大心,子玉子也。二子以此答王使,言欲令子玉往就君戮。

  ○使,所吏反,下前使同。令,力呈反。及连穀而死。至连穀,王无赦命,故自杀也。文十年传曰:“城濮之役,王使止子玉曰:‘无死。’不及。”子西亦自杀,缢而县绝,故得不死。王时别遣追前使。连穀,楚地。杀得臣,经在践土盟上,传在下者,说晋事毕而次及楚,属文之宜。

  ○穀,胡木反。缢,一赐反,又於计反。县音玄。属音烛。晋侯闻之而后喜可知也,喜见於颜色。

  ○见,贤遍反。曰:“莫余毒也巳!蒍吕臣实为令尹,奉已而已,不在民矣。”言其自守无大志。

  或诉元咺於卫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从公,公使杀之。角,元咺子。

  ○从,才用反,又如字。咺不废命,奉夷叔以入守。夷,谥。

  ○守,手又反。

  [疏]注“夷,谥”。

  ○正义曰:《谥法》“安民好靖曰夷”。

  六月,晋人复卫侯。以叔武受盟於践土,故听卫侯归。

  ○听,吐丁反。甯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武子,甯俞也。陈留长垣县西南有宛亭,近濮水。

  ○宛,於阮反。俞,羊朱反。近,附近之近。曰:“天祸卫国,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也。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不和也。今天诱其衷,衷,中也。

  ○衷音忠,或丁仲反,下同。使皆降心以相从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牛曰牧,马曰圉。

  ○扞,户旦反。牧音木。养牛曰牧,养马曰圉。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以恶相及。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传言叔武之贤,甯武之忠,卫侯所以书复归。卫侯先期入,不信叔武。

  ○先,悉荐反。甯子先,长牂守门以为使也,与之乘而入。长牂,卫大夫。甯子患公之欲速,故先入,欲安喻国人。

  ○牂,子郎反。使,所吏反。公子歂犬、华仲前驱。卫侯遂驱,掩甯子未备。二子,卫大夫。

  ○歂,市

译○先,读如本字,又音悉荐。畀,音必利,给予的意思。女,音汝。麋,音亡皮。薮,音素口。

[疏]注“孟诸”至“曰麋”。

○正义说:《释地》说:十大沼泽,“宋国有孟诸。”郭璞说:“现在在梁国睢阳县东北。”《周礼·职方氏》说:“正东方叫青州,那里的沼泽叫望诸”。《禹贡》豫州“疏导菏泽,覆盖孟猪”,显然都是同一事物,只是文字不同罢了。《释水》说:“水草交错的地方叫湄。”李巡说:“水中有草木交错的地方叫湄。”古字都可以通用,所以这里写作“麋”。

没有送达。大心和子西派荣黄去劝谏,大心是子玉的儿子。子西是子玉的同族。子玉刚愎自用,所以借由荣黄。荣黄,就是荣季。

○愎,音皮逼。不听。荣季说:“如果死亡对国家有利,尚且有人去做,何况是琼玉呢?这不过是粪土,却可以用来成就军队,还有什么可吝惜的呢?”顺应神灵的愿望,来顺应百姓的心愿,这是成就军队的道理。

○粪,音弗问。

[疏]注“因神”至“之理”。正义说:刘炫说:神道幽暗,与人不相往来,楚军战败,未必是因为这个。但当时战争在河边,河神许诺相助。如果子玉顺从神灵的请求,不吝惜琼玉,那么国人会认为神灵得到了所求,一定会帮助我们,自然三军都会听命,战士争先。既然没有顺从神灵的心愿,人们认为神灵一定不会相助,那么众人都心生抵触,没有不怕敌人的,况且战争凶险,必有伤亡,三军的性命,在此一举,还爱惜这些东西,是没有体恤百姓的心。在军中的将士,谁肯尽力勉励,所以说“顺应神灵的愿望,来顺应百姓的心愿,这是成就军队的道理”。裨灶请求用瓘斝来禳除火灾,这不是神灵所求,如果顺从并给他,就会惊动民意,况且灾祸不可避免,徒然助长妖妄,所以子产不给。这与这里的情况不同。

不听。出来告诉两位大夫说:“不是神灵打败了令尹,令尹大概是不体恤百姓,实在是自取败亡。”尽心尽力,无所吝惜叫作勤。

○尽,音并津忍。战败后,楚王派人对他说:“大夫如果回国,怎么向申、息两地的父老交代?”申、息两地的子弟,都跟随子玉战死,意思是问怎么见他们的父老。

○从,读如本字,又音才用。子西、孙伯说:“得臣将要自杀,我们两人阻止他说:‘国君大概要杀他。’”孙伯就是大心,是子玉的儿子。两人用这话回答楚王的使者,意思是想让子玉去接受国君的惩处。

○使,音所吏,下面“前使”同。令,音力呈。到了连穀而死。到了连穀,楚王没有赦免的命令,所以自杀。文公十年的传文说:“城濮之战,楚王派使者阻止子玉说:‘不要死。’没赶上。”子西也自杀,上吊自尽,所以得以不死。楚王当时另外派遣使者追赶前面的使者。连穀,是楚国的地方。杀得臣,经文在践土会盟之上,传文在下面,是因为说完晋国的事接着说楚国的事,这是文章安排的适宜之处。

○穀,音胡木。缢,音一赐,又音於计。县,音玄。属,音烛。晋侯听说后高兴是可以知道的,高兴表现在脸色上。

○见,音贤遍。说:“没有人再危害我了!蒍吕臣确实担任令尹,只是奉行旧法罢了,不关心百姓。”说他自我保守没有大志向。

有人向卫侯控告元咺说:“立叔武为国君了。”元咺的儿子角跟随卫侯,卫侯派他杀了角。角,是元咺的儿子。

○从,音才用,又读如本字。元咺不违背命令,奉送夷叔进入国都守卫。夷,是谥号。

○守,音手又。

[疏]注“夷,谥”。

○正义说:《谥法》说“安定百姓喜好宁静叫夷”。

六月,晋国人恢复卫侯的君位。因为叔武在践土接受盟约,所以听从卫侯回国。

○听,音吐丁。甯武子和卫人在宛濮结盟,武子,是甯俞。陈留长垣县西南有宛亭,靠近濮水。

○宛,音於阮。俞,音羊朱。近,是附近的意思。说:“上天降祸卫国,君臣不和,以至于此忧患。卫侯想与楚国交好,国人不想,所以不和。现在上天诱导他的内心,衷,是中的意思。

○衷,音忠,又音丁仲,下面同。使大家都降心顺从。没有留守的人,谁守卫社稷?没有出征的人,谁捍卫边疆?养牛叫牧,养马叫圉。

○扞,音户旦。牧,音木。养牛叫牧,养马叫圉。不和的缘故,用来昭示请求在你们的大神前结盟来诱导上天的内心。从今天以后,结盟之后,出征的人不要吝惜他们的力量,留守的人不要害怕他们的罪责。有违背这个盟约的,互相牵连。以恶相牵连。明神先君,会纠察会惩罚。”国人听到这个盟约,然后不再有二心。传文说叔武的贤德,甯武的忠诚,卫侯所以记载为复归。卫侯提前回国,不信任叔武。

○先,音悉荐。甯子先行,长牂守门作为使者,和他同车进入。长牂,是卫国大夫。甯子担心卫侯急于回国,所以先进入,想要安抚晓谕国人。

○牂,音子郎。使,音所吏。公子歂犬、华仲在前面开路。卫侯于是驱车,趁甯子没有防备。两人,是卫国大夫。

○歂,音市

专反。华,户化反,又如字。叔孙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前驱射而杀之。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公以叔武尸枕其股。

译专,反切。华,户化反,又读如本字。叔孙将要洗头,听说国君到来,心中欢喜,抓着湿发跑出来,国君的前驱射箭将他射杀。国君知道叔孙没有罪过,把他的头枕在大腿上痛哭。国君把叔武的尸体枕在自己的大腿上。

○射,食亦反,下注同。枕,支鸩反,注同。歂犬走出,手射叔武故。公使杀之。元咺出奔晋。元咺以卫侯驱入,杀叔武,故至晋愬之。

  城濮之战,晋中军风于泽,牛马因风而走,皆失之。

  [疏]注“牛马”至“失之”。

  ○正义曰:刘炫《规过》以为放牛马於泽,遗失大旆左旃,不失牛马。今删定知不然者,若不失牛马,唯亡左旃,罪未至重,何须杀之以徇?牛马是军之要用,於事尤重。故《费誓》云“马牛其风,臣妾逋逃”,则有常刑。今既亡左旃,又失牛马,为罪至重,故杀之以徇。若牛马不失,又大旆在军,何得因放牛马而亡左旃?故知风於泽者,为别失马牛,又於军中亡失大旆之左旃,故杜云掌此二事而不脩理。刘以为不失牛马而规杜过,非也。

  亡大旆之左旃。大旆,旗名。系旐曰旆,通帛曰旃。

  ○旃,章然反,《尔雅》云:“因章曰旃。”

  [疏]注“大旆”至“曰旃”。

  ○正义曰:《释天》云:“缁广充幅,长寻曰旐,继旐曰旆。”则旆是旗之尾也,今名大旆。则此旆有异於常,故以大旆为旗名,上云“狐毛设二旆而退之”,亦此类也。“通帛为<巾亶>”,《周礼 司常》文也。郑炫云:“通帛谓大赤,从周正色无饰。”《释天》云:“因章曰旃。”孙炎曰:“因其缯色以为旗章,不画之。”是也谓之左旃,盖是左军所建者,此亦於事难明,不可强说。

  祁瞒奸命,掌此三事而不脩,为奸军令。

  ○瞒,莫干反。奸音干。司马杀之,以徇于诸侯。使茅茷代之。师还。壬午,济河。舟之侨先归,士会摄右。权代舟之侨也。士会,随武子,士蒍之孙。

  ○茷,扶废反。侨,其骄反。秋,七月丙申,振旅,恺以入于晋。恺,乐也。

  ○恺,开在反。乐音洛。

  [疏]注“恺乐也”。

  ○正义曰:《大司马》云:“若师有功,则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注云:“律所以听军声,钺所以为将威。兵乐曰恺。”《司马法》曰:“得意则恺乐恺歌,示喜也”。

  献俘授馘,饮至大赏,授,数也,献楚俘於庙。

  ○馘,古获反。数,色主反。徵会讨贰。徵召诸侯,将冬会于温。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於是大服。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三罪,颠颉、祁瞒、舟之侨。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诗 大雅》。言赏刑不失,则中国受惠,四方安靖。

  冬,会于温,讨不服也。讨卫、许。

  卫侯与元咺讼,争杀叔武事。甯武子为辅,针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大士,治狱官也。《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元咺又不宜与其君对坐,故使叔针庄子为主,又使卫之忠臣及其狱官质正元咺。传曰:“王叔之宰与伯舆之大夫坐狱於王庭。”各不身亲盖今长吏有罪,先验吏卒之义。

  ○针,其廉反。坐如字,或一音才卧反。长,丁丈反。卒,子忽反。

  [疏]注“大士”至“之义”。

  ○正义曰:《周礼》“狱官多以士为名”,郑玄云:“士察也。主察狱讼之事者,周礼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小司寇职文也。郑玄云:“为治狱吏亵尊者也。躬,身也。不身坐,必使其属若子弟也。”《丧服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凡断狱讼,皆令竞者坐,而受其辞,故云不躬坐也。《大司寇》云:“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郑玄云:“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对文则小别,散则可以通。狱讼,皆争罪之事也。元咺不宜与君对坐,故使针庄子代卫侯为坐狱之主,甯子为辅,辅庄子也。以甯子位高,故先言之。士荣亦辅庄子,举其官名,以其主狱事,故亦使辅之,与晋之狱官对理质正元咺也。所引传曰在襄十年。

  卫侯不胜。三子辞屈。杀士荣,刖针庄子,谓甯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寘诸深室。深室,

译○射,音食亦,下注同。枕,音支鸩,注同。歂犬跑出,是手射叔武的缘故。晋文公派人杀了歂犬。元咺出逃到晋国。元咺带着卫国国君驱赶牛马进入晋国,杀了叔武,所以到晋国去申诉冤屈。

城濮之战,晋国中军在沼泽地遭遇大风,牛马顺着风跑散,都丢失了。

[疏]注“牛马”到“失之”。

○正义曰:刘炫在《规过》中认为,是将牛马放牧在沼泽,遗失了大旗左边的旃,并没有丢失牛马。现在删定者知道这种说法不对,因为如果不丢失牛马,只丢失了左旃,罪过还不算重,何必杀了他来示众?牛马是军队的重要物资,在事务上尤其重要。所以《费誓》说“马牛走失,臣妾逃跑”,就有固定的刑罚。现在既丢失了左旃,又丢失了牛马,罪过非常重,所以杀了他来示众。如果牛马没有丢失,而且大旗还在军中,怎么能因为放牧牛马而丢失左旃呢?所以知道在沼泽遭遇大风,是另外丢失了马牛,又在军中丢失了大旗的左旃,所以杜预说掌管这两件事而不加修治。刘炫认为没有丢失牛马而指责杜预的错误,是不对的。

丢失大旗的左旃。大旆,旗名。系在旐后面的叫旆,全幅红帛的叫旃。

○旃,音章然,《尔雅》说:“因章曰旃。”

[疏]注“大旆”到“曰旃”。

○正义曰:《释天》说:“黑底宽幅,长八尺的叫旐,接在旐后面的叫旆。”那么旆是旗的尾部,现在称为大旆。那么这个旆不同于平常,所以以大旆作为旗名,上文说“狐毛设置两面旆而撤退”,也是这类情况。“通帛为<巾亶>”,是《周礼·司常》的话。郑玄说:“通帛指大红色,遵循周朝的正色,没有装饰。”《释天》说:“因章曰旃。”孙炎说:“依据丝织品的本色作为旗章,不画图案。”是这样称为左旃,大概是左军所树立的,这件事也难以明确,不可强行解说。

祁瞒违抗军令,掌管这三件事而不加修治,算是违抗军令。

○瞒,音莫干。奸,音干。司马杀了他,在诸侯军中示众。让茅茷代替他。军队返回。壬午日,渡过黄河。舟之侨先回,士会代理右卿。权代替舟之侨。士会,即随武子,是士蒍的孙子。

○茷,音扶废。侨,音其骄。秋,七月丙申日,整顿军队,奏着凯歌进入晋国。恺,是音乐。

○恺,音开在。乐,音洛。

[疏]注“恺乐也”。

○正义曰:《大司马》说:“如果军队有功,就左手拿着律管,右手拿着斧钺,在前面奏着凯歌献给社神。”注说:“律管用来听军中的声音,斧钺用来作为将领的威严。兵乐叫恺。”《司马法》说:“得志就奏凯歌,表示喜悦”。

献俘授馘,饮至大赏,授,是数数的意思,在宗庙献楚国的俘虏。

○馘,音古获。数,音色主。征召诸侯,准备冬天在温地会盟。杀了舟之侨在国内示众,百姓因此非常信服。君子说:“晋文公大概能施行刑罚了,惩罚三个罪人而百姓信服。三罪,指颠颉、祁瞒、舟之侨。《诗经》说:‘恩惠施于中国,以安抚四方。’这就是赏罚不失误的意思。”《诗·大雅》。说赏罚不失误,那么中国受到恩惠,四方安定。

冬天,在温地会盟,讨伐不服从的国家。讨伐卫国、许国。

卫国国君与元咺打官司,争辩杀叔武的事。甯武子做辅助,针庄子做原告,士荣做大士。大士,是治狱的官员。《周礼》说“命夫命妇不亲自坐堂受审”。元咺也不适宜与国君对坐,所以让叔针庄子做主,又让卫国的忠臣及其狱官质询元咺。传文说:“王叔的宰官与伯舆的大夫在王庭对坐受审。”各自不亲身参与,大概如今长官有罪,先查验吏卒的道理。

○针,音其廉。坐,如字,或一音才卧。长,音丁丈。卒,音子忽。

[疏]注“大士”到“之义”。

○正义曰:《周礼》“狱官多以士为名”,郑玄说:“士是察的意思。主管察狱讼事务的人,周礼命夫命妇不亲自坐堂受审,是小司寇的职文。郑玄说:‘为治狱吏亵尊者也。躬,身也。不身坐,必使其属若子弟也。’《丧服传》说:‘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凡断狱讼,都让争讼的人坐堂,接受他们的陈述,所以说‘不躬坐’。《大司寇》说:‘以两造禁民讼,以两剂禁民狱。’郑玄说:‘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对文则小别,散则可以通。狱讼,都是争罪的事。元咺不宜与君对坐,所以让针庄子代卫侯为坐狱之主,甯子为辅,辅庄子也。以甯子位高,故先言之。士荣亦辅庄子,举其官名,以其主狱事,故亦使辅之,与晋之狱官对理质正元咺也。所引传曰在襄十年。

卫国国君败诉。三位大臣理屈。杀了士荣,砍断针庄子的脚,认为甯俞忠诚而赦免他。拘捕卫国国君,押回京师,关在深室。深室,

别为囚室。

  ○刖音月,又五割反。寘,之豉反。甯子职纳橐饘焉。甯俞以君在幽隘,故亲以衣食为已职。橐,衣之囊;饘,糜也。言其忠主,所虑者深。

译另外建造囚室。

○刖音月,又五割反。寘,之豉反。甯子职纳橐饘焉。甯俞因为国君身处幽深狭窄之地,所以亲自把衣食当作自己的职责。橐,是装衣服的袋子;饘,是粥。这是说他对君主忠诚,所考虑的非常深远。

○橐音讬。饘,之然反。隘,於卖反。囊,乃郎反。糜,亡皮反。

  [疏]注“甯俞”至“者深”。

  ○正义曰:甯俞亲以衣食为已职者,虑君饥渴,且防酖毒也。《诗毛传》曰:“小曰橐,大曰囊。”囊、橐所以盛衣,亦可以盛食。宣二年传曰:“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是也。《释言》曰:“餬,饘也。鬻,糜也。”郭璞曰:“饘,糜也”。孙炎曰:“鬻,淖糜也。”然则糜之与鬻,稠淖之异名耳。

  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瑕谓公子適也。

  ○適,丁历反。

  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晋侯大合诸侯,而欲尊事天子以为名义。自嫌强大,不敢朝周,喻王出狩,因得尽群臣之礼,皆谲而不正之事。

  ○见,贤遍反。

  [疏]注“晋侯”至“之事”。

  ○正义曰:晋侯本意止欲大合诸侯之师,共尊事天子,以为臣之名义,实无觊觎之心。但於时周室既衰,天子微弱,忽然帅九国之师,将数十万众入京师,以临天子,似有篡夺之谋,恐为天子拒逆,或复天子怖惧,弃位出奔,则晋侯心实尽诚,无辞可解,故自嫌彊大,不敢朝王,故召诸侯来会于温。温去京师路近,因加讽谕,令王就会受朝,天子不可以受朝为辞,故令假称出狩。若言王自出狩,诸侯因会遇王,遂共朝王,得尽君臣之礼,皆孔子所谓谲而不正之事。《穀梁传》曰:“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狩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是使王狩之意也。《公羊》以为践土与此皆是晋侯召王。何休云:“时晋文公年老,恐霸功不成,故上白天子,曰诸侯不可卒致,原王居践土;下谓诸侯,曰天子在是,不可不朝。迫使正君臣,明王法。”案温去京师路无百里,晋侯巳能致之於温,何故不能致之於洛?何休妄造其辞事,非晋侯之意,故杜氏正之“自嫌彊大,不敢朝周”耳。

  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使若天王自狩以失地,故书河阳。实以属晋,非王狩地。

  [疏]注“使若”至“狩地”。

  ○正义曰:此传称仲尼之语,即云书曰,明是仲尼新意,非旧文也。杜以书曰为仲尼新意,亦以此而知之圣人作法,所以贻训后世。以臣召君,不可以为教训,故改正旧史。旧史当依实而书,言晋侯召王,且使王狩。仲尼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天王自来狩猎于河阳之地,使若猎失其地,故书之以讥王然。《释例》曰:“天子诸侯田猎皆於其封内,不越国而取诸人。河阳实以属晋,非王狩所,故言非其地,且明德也。义在隐其召君之阙。”是说改史之意也。计天王之狩,失地不书。因此实非王地,借之以改旧史,若讥王狩然,实不讥王也。《穀梁传》曰:“水北为阳,山南为阳。温,河阳也。会于温言小诸侯;以河阳言之,大天子也。”然河阳与温止是一地,天子来就诸侯,假辞以称狩耳,《左氏》无此义,但会指所在之地,故言温,狩是田猎之所,故广言其地。苏氏云:明晋侯之德,没其召君,书天子之狩,显其失地,便是褒诸侯贬天子。所以然者,此亦假其失地之文,欲明王狩所在,非实贬也。若隐其召君,则全没不书,於义为可。必书天王非地之狩者,若全没其文,无以明晋侯尊崇天子之德。故书天子出狩,诸侯往朝。

  且明德也。隐其召君之阙,欲以明晋之功德。河阳之狩,赵盾之弑,泄冶之罪,皆违凡变例,以起大义危疑之理,故特称仲尼以明之。

  ○弑音试。泄,息列反。冶,音也。危疑,如字,一本危作佹,九委反。

  [疏]注“隐其”至“明之”。

  ○正义曰:晋侯所以召王,志在尊崇天子。故改旧史,隐其召君之阙,以明晋侯之功德。功德,谓尊事天子是也。丘明为传,所以写仲尼之意。凡所改易,皆是仲尼,而於河阳之狩、赵盾之弑、泄冶之罪,此三事特称仲尼曰者,史策所书,皆书实事。晋侯召王使狩,而作自狩之文,

译○“橐”字读音同“讬”。“饘”字读音为“之然反”。“隘”字读音为“於卖反”。“囊”字读音为“乃郎反”。“糜”字读音为“亡皮反”。

[疏]注释从“甯俞”到“者深”。

○正义说:甯俞亲自把供给衣食当作自己的职责,是担心国君饥渴,并且防止酒中有毒。《诗经毛传》说:“小的叫橐,大的叫囊。”囊和橐是用来装衣服的,也可以用来装食物。《左传》宣公二年的传文说:“给他准备好竹篮装的食物和肉,放在橐里给他。”就是这种情况。《尔雅·释言》说:“餬,就是饘。鬻,就是糜。”郭璞说:“饘,就是糜。”孙炎说:“鬻,就是稀软的糜。”那么糜与鬻,不过是稠与稀的不同名称罢了。

元咺回到卫国,立公子瑕为国君。瑕指的是公子適。

○“適”字读音为“丁历反”。

这次会盟,晋侯召见周天子,让诸侯朝见天子,并且让天子外出打猎。晋侯大规模会合诸侯,想要尊崇侍奉天子,以此作为臣子的名义。晋侯自嫌势力强大,不敢直接朝见周天子,于是暗示天子外出打猎,借此得以尽到群臣朝见的礼节,这些都是权变而不符合正道的做法。

○“见”字读音为“贤遍反”。

[疏]注释从“晋侯”到“之事”。

○正义说:晋侯的本意只是想要大规模会合诸侯的军队,共同尊崇侍奉天子,以此作为臣子的名义,实际上并没有觊觎王位的野心。但是当时周王室已经衰微,天子势力微弱,如果忽然率领九国的军队,带着数十万士兵进入京师,面对天子,似乎有篡夺的阴谋,恐怕被天子拒绝,或者天子恐惧,放弃王位逃跑,那么晋侯内心虽然极其忠诚,却没有言辞可以解释,所以自嫌势力强大,不敢朝见周天子,因此召诸侯在温地会合。温地距离京师路途较近,于是加以暗示劝谕,让天子到会盟之地接受朝见,天子不能以接受朝见为借口推辞,所以让他假称外出打猎。如果说天子自己外出打猎,诸侯趁机会合遇到天子,于是共同朝见天子,得以尽到君臣的礼节,这都是孔子所说的权变而不符合正道的做法。《穀梁传》说:“保全天子的行为,装作将要打猎而遇到诸侯朝见,是为天子避讳。”这就是让天子打猎的用意。《公羊传》认为践土之盟和这次会盟都是晋侯召见天子。何休说:“当时晋文公年老,担心霸业不能完成,所以向上禀告天子,说诸侯不能突然召集,希望天子居住在践土;向下对诸侯说,天子在这里,不能不朝见。迫使确立君臣名分,彰显王法。”考察温地距离京师不到百里,晋侯已经能把天子召到温地,为什么不能召到洛邑?何休凭空编造言辞,不符合晋侯的本意,所以杜预纠正说“自嫌势力强大,不敢朝见周天子”。

孔子说:“以臣子的身份召见君主,不能作为典范。”所以史书写道:“天王在河阳打猎。”意思是说那里不是天子打猎的地方。让史书记载好像天子自己外出打猎而失去了领地,所以记载为河阳。实际上河阳属于晋国,不是天子打猎的地方。

[疏]注释从“使若”到“狩地”。

○正义说:这里传文引用孔子的话,接着就说史书写道,明显这是孔子的新见解,不是旧有的史文。杜预认为“书曰”是孔子的新见解,也是由此得知的。圣人制定法则,是为了留给后世作为训诫。以臣召君,不能作为教训,所以改正旧史。旧史应当依照事实来记载,说晋侯召见天子,并且让天子打猎。孔子写道“天王在河阳打猎。”意思是天子自己来到河阳之地打猎,让记载看起来像是打猎失去了领地,所以这样记载来讥讽天子。《释例》说:“天子诸侯打猎都在自己的封地内,不越过国境去别人的地方获取。河阳实际上属于晋国,不是天子打猎的地方,所以说不是打猎的地方,并且彰显德行。意义在于隐藏召见君主的过失。”这是解释改正史书的意思。按照常理,天子打猎,失去领地是不记载的。因为这里实际上不是天子的领地,借用来改正旧史,好像讥讽天子打猎一样,实际上并不讥讽天子。《穀梁传》说:“水的北边叫阳,山的南边叫阳。温地,就是河阳。在温地会合,说的是小诸侯;用河阳来说,说的是大天子。”然而河阳与温地只是同一个地方,天子来就诸侯,假借言辞称打猎罢了,《左传》没有这种含义,只是会盟指所在的地方,所以说温,打猎是田猎的场所,所以广泛地说那个地方。苏氏说:彰显晋侯的德行,掩盖他召见君主的行为,记载天子打猎,显示他失去领地,这就是褒扬诸侯贬低天子。之所以这样,这也是假借失去领地的文字,想要说明天子打猎的地点,并不是真的贬低天子。如果隐藏召见君主的行为,就完全不记载,在义理上是可行的。一定要记载天子在非自己领地的打猎,如果完全省略,就无法彰显晋侯尊崇天子的德行。所以记载天子外出打猎,诸侯前往朝见。

并且彰显德行。隐藏召见君主的过失,想要以此彰显晋国的功德。河阳之狩、赵盾弑君、泄冶获罪,都违背了常规的体例,用来兴起大义和令人疑惑的道理,所以特别称引孔子来阐明。

○“弑”字读音为“试”。“泄”字读音为“息列反”。“冶”字读音为“也”。“危疑”按字面读音,另一版本“危”写作“佹”,读音为“九委反”。

[疏]注释从“隐其”到“明之”。

○正义说:晋侯之所以召见天子,志向在于尊崇天子。所以改正旧史,隐藏召见君主的过失,以彰显晋侯的功德。功德,指的是尊崇侍奉天子。左丘明作传,是为了书写孔子的意图。凡是所改动的,都是孔子的意思,而在河阳之狩、赵盾弑君、泄冶获罪这三件事上特别称引孔子说的,是因为史册所记载的,都是记载实事。晋侯召见天子让他打猎,却写成天子自己打猎的文字,

是言不实也;凡例弑君,称君,君无道,灵公不君,而称臣以弑,似君无过也;大夫无罪见杀,不书其名,泄冶忠谏而被杀,书名乃罪合死也。此三事皆违凡典、变旧例,以起大义危疑之理,恐人不信,须圣言以为证,故特称仲尼以明之。

译这种说法是不真实的;按照《春秋》的体例,凡是记载弑君之事,如果称“君”,是因为君主无道,而灵公不像君主的样子,却记载臣子弑君,这似乎表明君主没有过错;大夫无罪被杀,史书不记载其名字,而泄冶因忠谏被杀,却记载了他的名字,这说明他确实该死。这三件事都违背了常规的体例、改变了旧有的惯例,以此引发关于大义和危疑之理的思考,担心人们不信服,必须用圣人的言论作为证据,所以特别引用孔子的话来阐明这一点。

壬申,公朝于王所。执卫侯,经在朝王下,传在上者,告执晚。

  [疏]“壬申,公朝于王所”。

  ○正义曰:传之上下例不虚举经文,此虚举经者,终上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之事。

  丁丑,诸侯围许。十月十五日,有日无月。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竖,掌通内外者,史,晋史。使曰:“以曹为解。以灭曹为解故。

  ○解,户卖反,注同,又古买反。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封邢、卫。今君为会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文之昭也。叔振铎,曹始封君,文王之子。

  ○铎,待洛反。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与卫偕命,私许复曹、卫。而不与偕复,非信也。同罪异罚,非刑也。卫已复故。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公说,复曹伯,遂会诸侯于许。

  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将右行,先蔑将左行。晋置上、中、下、三军,今复增置三行,以辟天子六军之名。三行无佐,疑大夫帅。

  ○邪,似嗟反。舍音舍。说音悦。行,户郎反,下及注同。将,子匠反。屠音徒。击,古狄反,又音计。蔑,亡结反。复,扶又反。

卷十七 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卷十七 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介,东夷国也,在城阳黔陬县。葛卢,介君名也。不称朝,不见公,且不能行朝礼。虽不见公,国宾礼之,故书。

  ○介音界,国名。黔,巨廉反,又音琴。陬,子侯反,又侧留反。)

  公至自围许。无传。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翟泉,今洛阳城内大仓西南池水也。鲁侯讳盟天子大夫,诸侯大夫又违礼盟公侯,王子虎违礼下盟,故不言公会,又皆称“人”。

  ○翟,直历反。大仓,音泰。

  [疏]注“翟泉”至“称人”。

  ○正义曰:传曰“卿不书,罪之也。在礼,卿不会公侯”,唯言诸侯之卿会鲁君罪耳,不言罪鲁侯与子虎,知其亦有罪者,襄二十六年,“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彼为赵武敌公,贬之称“人”,而文不没公。此没公不书,明公别有罪。五年,“公及齐侯、宋公云云会王世子于首止”,王世子不盟也。九年,“公会宰周公云云于葵丘”,宰周公不盟也。往年践土之会,“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宣七年黑壤之会,“王叔桓公临之”。王之公卿皆不与诸侯共盟,则知诸侯不合盟王臣,王臣不合与於盟。今王子虎亦贬称“人”,知鲁侯讳盟天子大夫,故没公不书也;王子虎违礼下盟,故贬称“人”。

  秋,大雨雹。

  ○雨,于付反,传同。雹,蒲学反。

  冬,介葛卢来。

  【传】二十九年,春,介葛卢来朝,舍于昌衍之上。(鲁县东南有昌平城。

  ○衍,以善反。)公在会,馈之刍米,礼也。(嫌公行不当致馈,故曰“礼也”。

  ○馈,其媿反。刍,初俱反。)

  [疏]“馈之刍米”。

  ○正义曰:《周礼 掌客》:天子待诸侯之礼,上公“饔饩九牢”,饔五牢,饩四牢。“车禾视死牢,牢十车”,则禾五十车。“车米视生牢,牢十车”,则米四十车。侯伯“饔饩七牢。禾四十车,米三十车”。子男“饔饩五牢。禾三十车,米二十车。刍薪皆倍禾”也。《聘礼》:卿“饔饩五牢”,禾、米与子男同。其附庸执帛与公之孤同,则饔饩亦五牢,禾三十车,米二十车,薪刍倍禾。则此“馈之刍米”,刍六十车,米二十车。

  夏,公会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慭,盟于翟泉,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也。经书“蔡人”,而传无名氏,即微者。“秦小子慭”在蔡下者,若宋向戌之后会。

  ○辕音袁。涛音桃。慭,鱼觐反。向,式亮反。

  [疏]“且谋伐郑”。

  ○正义曰:晋侯受命,郑伯傅王,践土与

译壬申这天,鲁公在周王所在的地方朝见周王。拘捕卫侯,经文记载在朝见周王之后,传文记载在之前,这是为了说明拘捕卫侯的时间较晚。

[疏]“壬申,公朝于王所”。

○正义说:传文上下举例通常不会无故引用经文,这里无故引用经文,是为了结束上文关于晋侯召见周王以及诸侯朝见周王的事情。

丁丑这天,诸侯包围许国。十月十五日,有干支日期但没有月相。晋侯生了病,曹国国君的侍从侯獳贿赂晋国的筮史,侍从是掌管内外传达的人,筮史是晋国的史官。侯獳让筮史对晋侯说:“让曹国作为和解的条件。把灭亡曹国作为和解的原因。

○解,读作户卖,注同,又读作古买。齐桓公为了会盟而分封异姓诸侯,分封了邢国和卫国。现在您为了会盟而灭亡同姓诸侯。曹叔振铎,是周文王的昭系子孙。叔振铎,是曹国始封的国君,周文王的儿子。

○铎,读作待洛。先君唐叔,是周武王的穆系子孙。况且会合诸侯却灭亡兄弟之邦,不符合礼制。曹国与卫国同时受封,私下许诺恢复曹国和卫国,却不与卫国同时恢复,不符合信用。同样的罪过却给予不同的惩罚,不符合刑律。卫国已经恢复了。礼制用来推行道义,信用用来坚守礼制,刑律用来纠正邪恶,舍弃这三者,国君将怎么办?”晋侯很高兴,恢复了曹伯的爵位,于是会合诸侯在许国。

晋侯设立三行军队来抵御狄人,荀林父率领中行,屠击率领右行,先蔑率领左行。晋国原本设置上、中、下三军,现在又增设三行,是为了避开天子六军的名称。三行没有副将,大概是大夫率领。

○邪,读作似嗟。舍读作舍。说读作悦。行,读作户郎,下文及注同。将,读作子匠。屠读作徒。击,读作古狄,又读作计。蔑,读作亡结。复,读作扶又。

卷十七 僖公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

卷十七 僖公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

【经】二十九年,春天,介葛卢来。(介,是东夷的国家,在城阳黔陬县。葛卢,是介国国君的名字。不称朝见,没有拜见鲁公,而且不能执行朝见的礼仪。虽然没有拜见鲁公,但按国宾之礼接待他,所以史书记载。

○介读作界,国名。黔,读作巨廉,又读作琴。陬,读作子侯,又读作侧留。)

鲁公从围许回国。没有传文。

夏天,六月,会合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在翟泉结盟。翟泉,是现在洛阳城内大仓西南的池水。鲁侯忌讳与天子的大夫结盟,诸侯的大夫又违礼与公侯结盟,王子虎违礼下堂结盟,所以不说“公会”,而且都称“人”。

○翟,读作直历。大仓,读作泰。

[疏]注“翟泉”至“称人”。

○正义说:传文说“卿不记载,是谴责他们。按照礼制,卿不会与公侯结盟”,只说诸侯的卿与鲁君结盟是罪过,不说谴责鲁侯和王子虎,知道他们也有罪过,是因为襄公二十六年,“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那里因为赵武与鲁公对等,贬称“人”,而经文没有隐去鲁公。这里隐去鲁公不记载,说明鲁公另有罪过。僖公五年,“公及齐侯、宋公等会王世子于首止”,王世子不结盟。九年,“公会宰周公等于葵丘”,宰周公不结盟。去年践土的会盟,“王子虎在王庭与诸侯结盟”。宣公七年黑壤的会盟,“王叔桓公监临”。天子的公卿都不与诸侯共同结盟,就知道诸侯不该与天子的臣子结盟,天子的臣子也不该参与结盟。现在王子虎也被贬称“人”,知道鲁侯忌讳与天子的大夫结盟,所以隐去鲁公不记载;王子虎违礼下堂结盟,所以贬称“人”。

秋天,下大雨和冰雹。

○雨,读作于付,传同。雹,读作蒲学。

冬天,介葛卢来。

【传】二十九年,春天,介葛卢来朝见,住在昌衍之上。(鲁县东南有昌平城。

○衍,读作以善。)鲁公在会盟,给他送去草料和米,这是合乎礼制的。(怀疑鲁公出行不应当赠送食物,所以说“合乎礼制”。

○馈,读作其媿。刍,读作初俱。)

[疏]“馈之刍米”。

○正义说:《周礼·掌客》:天子接待诸侯的礼节,上公“饔饩九牢”,饔五牢,饩四牢。“车禾视死牢,每牢十车”,那么禾五十车。“车米视生牢,每牢十车”,那么米四十车。侯伯“饔饩七牢。禾四十车,米三十车”。子男“饔饩五牢。禾三十车,米二十车。刍薪都是禾的两倍”。《聘礼》:卿“饔饩五牢”,禾、米与子男相同。那些附庸国执帛与公的孤相同,那么饔饩也是五牢,禾三十车,米二十车,薪刍是禾的两倍。那么这里“馈之刍米”,刍六十车,米二十车。

夏天,鲁公会合王子虎、晋狐偃、宋公孙固、齐国归父、陈辕涛涂、秦小子慭,在翟泉结盟,重申践土的盟约,并且谋划讨伐郑国。经文记载“蔡人”,而传文没有名字,就是地位低微的人。“秦小子慭”在蔡人下面,就像宋向戌之后的会盟。

○辕读作袁。涛读作桃。慭,读作鱼觐。向,读作式亮。

[疏]“且谋伐郑”。

○正义说:晋侯接受命令,郑伯辅佐周王,践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