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宣元年,尽四年
之礼。故传曰:‘义则进,否则奉身而退。’迫窘而出奔,及以礼见放,俱去其国。故传通以进为文。仲尼脩《春秋》,又以所称为优劣也。”言优劣者,放者,君舍其罪,缓步而出,是其优也;奔者,止则惧死,奔驰而去,是其劣也。昭八年“楚人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哀三年“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与此胥甲父等,皆甘心受罪、黜其官位,宥之以適远方,是实放而书放也。襄二十九年传称:“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高止於北燕。”“书曰‘出奔’,罪高止也。高止好以事自为功,且专,故难及之。”彼罪高止,故实放而书奔也。然则文十四年传称“宋高哀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高哀无罪亦改放而书奔者。放者,缘遣者之意为义;奔者,指去国之人。立文据其所往之处,皆是从外来耳。高哀身来至鲁,自鲁而称来奔,不书宋人之意,故不得言放。此乃外内之文异耳。叛者,以地適他称叛,入鲁则称来奔,亦此之类也。
译这是礼制。所以《传》说:“合乎义就进用,不合乎义就保全自身而退隐。”因受逼迫窘迫而出逃,以及依礼被放逐,都是离开自己的国家。所以《传》统一用“进”来作为行文依据。孔子修订《春秋》,又根据所称引的内容来区分优劣。”所谓区分优劣,是指被放逐的人,君主宽恕他的罪过,他从容不迫地离开,这是优;逃亡的人,停留下来就害怕被杀,仓皇奔跑着离开,这是劣。昭公八年记载“楚国人抓住陈国公子招,将他放逐到越国”,哀公三年记载“蔡国人将大夫公孙猎放逐到吴国”,这与胥甲父等人一样,都是甘愿接受罪责、被罢免官位,被宽恕而流放到远方,这实际上是放逐,所以《春秋》记载为“放”。襄公二十九年《传》称:“齐国公孙虿、公孙灶将大夫高止放逐到北燕。”“《春秋》记载为‘出奔’,这是为了归罪于高止。高止喜欢通过做事来为自己邀功,而且专横,所以灾祸降临到他身上。”因为归罪于高止,所以实际上是放逐,但《春秋》却记载为“奔”。那么,文公十四年《传》称“宋国高哀认为宋公不义而离开,于是来到鲁国投奔”。高哀没有罪过,也将“放”改为记载为“奔”。所谓“放”,是依据派遣者的意图来体现道义;所谓“奔”,是指离开国家的人。确立文字依据其所前往的地方,都是从外部来的。高哀亲身来到鲁国,从鲁国的角度称为“来奔”,不记载宋国人的意图,所以不能说“放”。这只是内外记载文字的不同罢了。叛乱的人,带着土地投奔他国称为“叛”,进入鲁国则称为“来奔”,也属于这一类。
公会齐侯于平州。平州,齐地,在泰山牟县西。
○牟,亡侯反。
公子遂如齐。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鲁以赂齐,齐人不用师徒,故曰取。
秋,邾子来朝。无传。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传言救陈、宋。经无宋字,盖阙。
○盾,徒本反。
[疏]注“传言”至“盖阙”。
○正义曰:陈、宋俱被楚侵,明其并救二国,传称救陈、宋,而经无宋字,故设疑云“盖阙”也。服虔云:赵盾既救陈而楚师侵宋,赵盾欲救宋而楚师解去。案经、传皆言侵陈,遂侵宋。陈在宋南,是先侵陈,去陈乃侵宋也,若赵盾越宋而南救陈,犹及楚师,北回救宋,安得不及楚也?若言欲救宋而楚师解去,则救陈之时,楚师已向宋矣,何以书救陈也?盖以陈既被侵,方始告晋,晋人起师救陈,楚又移师侵宋。晋师比至於郑,楚师既已去矣,故诸国会于棐林,同共伐郑。棐林,郑地。明晋始至郑,不得与楚相遇,故竟无战事。言救陈、宋者,皆是致其意耳!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晋师救陈、宋,四国君往会之,共伐郑也。不言会赵盾,取於兵会,非好会也。棐林,郑地,荧阳宛陵县东南有林乡。
○棐,芳尾反。好,呼报反。
[疏]“晋师”至“林乡”。
○正义曰:晋本兴师为救陈、宋,但楚师巳去,故四国之君往会晋师,与共伐郑。言于棐林者,行会礼,然后伐。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亦行会礼,乃伐,与此同也。晋师赵盾为将,不言会赵盾而言晋师者,取於兵会,非好会。言所会,会其兵,非会其人,故称师。案定八年,“公会晋师于瓦”,注云“卿不书,礼不敌公”。知此非为赵盾不敌公侯、称师者,沈氏云:此会有宋公、陈侯等,犹成二年会于蜀,有蔡、许之君,故知此非为赵盾不得敌诸侯,但取於兵会,彼会于瓦唯有公,故知与此异耳。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崇,本亦作崈。
晋人、宋人伐郑。
【传】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诸侯之卿,出入称名氏,所以尊君命也。传於此发者,与还文不同,故释之。)
[疏]注“诸侯”至“释之”。
○正义曰:氏者,位尊乃赐,是臣之宠号。具名氏,所以尊君命,言君命重,故贵臣行;行人贵,则君命尊也。诸侯之卿,出入称名氏者,若宋华元、卫元咺之类是也。如鲁卿公孙敖丧归尚称氏,明生归亦然。其归父意,如叔孙婼不称氏者,名有所为,与常例不同也。会盟征伐具名氏者,皆是尊君命也。传独於此发者,为其与还文不同,故於此释之。《释例》曰:“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以为礼辞。故公子翚逆女,传曰‘脩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曰‘尊君命’,互发其义也。”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遂不言公子,替其尊称,所以成小君之尊也。公子,当时之宠号,非族也,故传不言舍族。《释例》论之备矣。
○称,尺证反。舍音舍。
[疏]注“遂不”至“备矣”。正义曰:公子亦是宠号,其事与族相似。鲁臣有罪,则贬去其族,族去则非卿。今遂与夫人俱至,物无两大,人不并尊。若从夫人者尊。则夫人卑矣故替其尊,称令从夫人者,卑则夫人尊矣。《释例》曰:“往必称族,以示其重,还虽在涂,必舍族以替之,所以成小君之尊,是其义也。”成十四年,“叔孙侨如逆女”及以夫人至,其文与此正同。彼传云:“称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此传不言称族、舍族者,《释例》曰:“传云:‘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尊夫人也。’叔孙侨如逆女,则往曰称族,还曰舍族。然则公子、公孙,系公之常言,非族也。”是言公子非族,故与彼异文。公子虽则非族,称、舍亦与族同。故其言尊君命、尊夫人与彼亦
译鲁僖公在平州会见齐侯。平州,是齐国的地方,位于泰山牟县的西边。
○牟,音亡侯。
公子遂出使齐国。
六月,齐人夺取了济水西岸的田地。鲁国用这些田地贿赂齐国,齐人没有动用军队,所以称为“取”。
秋天,邾子来朝见。没有传文解释。
楚子、郑人侵犯陈国,接着又侵犯宋国。晋国的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传文说救援陈国和宋国。经文中没有“宋”字,大概是遗漏了。
○盾,音徒本。
[疏]注“传言”到“盖阙”。
○正义说:陈国和宋国都被楚国侵犯,显然晋国是同时救援这两个国家,传文说救援陈国和宋国,而经文中没有“宋”字,所以提出疑问说“大概是遗漏了”。服虔说:赵盾已经救援了陈国,而楚军侵犯宋国,赵盾想要救援宋国,但楚军已经撤退。考察经文和传文都说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陈国在宋国南边,是先侵犯陈国,离开陈国后才侵犯宋国,如果赵盾越过宋国向南救援陈国,还能赶上楚军,再向北回师救援宋国,怎么能赶不上楚军呢?如果说想要救援宋国而楚军撤退,那么救援陈国的时候,楚军已经向宋国去了,为什么记载救援陈国呢?大概是因为陈国已经被侵犯,才向晋国告急,晋国出兵救援陈国,楚国又移兵侵犯宋国。晋军等到到达郑国时,楚军已经离开了,所以各国在棐林会合,共同讨伐郑国。棐林,是郑国的地方。说明晋军刚到郑国,没能与楚军相遇,所以最终没有发生战事。说救援陈国、宋国,都是表达其意图罢了!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会见晋军,讨伐郑国。晋军救援陈国、宋国,四国国君前往会合,共同讨伐郑国。不说会见赵盾,是因为这是军事会合,不是友好的会盟。棐林,是郑国的地方,荧阳宛陵县东南有林乡。
○棐,音芳尾。好,音呼报。
[疏]“晋师”到“林乡”。
○正义说:晋国本来出兵是为了救援陈国、宋国,但楚军已经离开,所以四国国君前往会合晋军,共同讨伐郑国。说在棐林,是举行会合的礼仪,然后讨伐。桓公十五年,“鲁僖公与宋公、卫侯、陈侯在袲会合,讨伐郑国”,也是举行会合礼仪,然后讨伐,与此相同。晋军赵盾为将领,不说会见赵盾而说晋军,是因为这是军事会合,不是友好会盟。说所会合的对象,是会合其军队,不是会合其人,所以称师。考察定公八年,“鲁定公与晋军在瓦会合”,注解说“卿不记载,因为礼仪地位不敌国君”。知道这里不是因为赵盾不敌公侯、所以称师,沈氏说:这次会合有宋公、陈侯等人,就像成公二年会合于蜀,有蔡、许的国君,所以知道这里不是因为赵盾不能敌诸侯,只是取义于军事会合,那次在瓦会合只有国君,所以知道与此不同。
冬天,晋国的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
○崇,本也作崈。
晋人、宋人讨伐郑国。
【传】元年,春天,周历正月,公子遂出使齐国迎娶女子。这是尊重君主的命令。(诸侯的卿,出入都称名和氏,这是为了尊重君主的命令。传文在这里解释,与“还”的文体不同,所以解释它。)
[疏]注“诸侯”到“释之”。
○正义说:氏,是地位尊贵才赐予的,是臣下的宠号。具名氏,是为了尊重君主的命令,说君主的命令重要,所以贵臣出行;行人尊贵,那么君主的命令就尊贵了。诸侯的卿,出入称名氏的,像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元咺之类就是。像鲁国的卿公孙敖丧归尚且称氏,说明生还也这样。至于归父的意思,像叔孙婼不称氏,是因为名字有所特指,与常例不同。会盟征伐具名氏的,都是尊重君主的命令。传文只在这里解释,是因为它与“还”的文体不同,所以在这里解释。《释例》说:“婚礼虽然奉行当时君主的命令,但言辞必须称先君作为礼辞。所以公子翚迎娶女子,传文说‘修先君之好’;公子遂迎娶女子,传文说‘尊君命’,互相阐发其义。”
三月,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这是尊重夫人。遂不说公子,是替代其尊称,用来成就小君(夫人)的尊贵。公子,是当时的宠号,不是族氏,所以传文不说舍弃族氏。《释例》论述得很完备了。
○称,音尺证。舍音舍。
[疏]注“遂不”到“备矣”。正义说:公子也是宠号,其事与族氏相似。鲁臣有罪,就贬去其族氏,族氏去掉就不是卿。现在遂与夫人一起回来,物无两大,人不并尊。如果随从夫人的人尊贵,那么夫人就卑微了,所以替代其尊称,让随从夫人的人卑微,那么夫人就尊贵了。《释例》说:“前往必称族氏,以示其重,回来虽然在途中,必舍弃族氏以替代它,用来成就小君的尊贵,这就是其义。”成公十四年,“叔孙侨如迎娶女子”及带着夫人回来,其文与此正同。那传文说:“称族氏,尊君命;舍弃族氏,尊夫人。”此传不说称族氏、舍弃族氏,《释例》说:“传文说:‘公子遂出使齐国迎娶女子。尊君命也。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尊夫人也。’叔孙侨如迎娶女子,则前往说称族氏,回来说舍弃族氏。那么公子、公孙,是系于公的常言,不是族氏。”是说公子不是族氏,所以与那不同。公子虽则不是族氏,称、舍也与族氏相同。所以其言尊君命、尊夫人与那也
不异也。所以异者,族必君赐乃称之,公子、公孙系公之常言,不须待赐乃称之耳。
译没有不同。之所以有区别,是因为“族”必须经过国君赏赐才能这样称呼,而“公子”“公孙”是依附于国君的固定称谓,不需要等待赏赐就可以这样称呼罢了。
夏,季文子如齐,纳赂以请会。宣公篡立,未列於会,故以赂请之。
○篡,初患反。
晋人讨不用命者,放胥甲父于卫,胥甲,下军佐,文十二年战河曲,不肯薄秦於险。
[疏]注“胥甲”至“於险”。
○正义曰:案彼传,胥甲与赵穿同罪,放胥甲而舍赵穿者,於时赵盾为政,穿见晋君之婿,或本罪轻於胥甲,故得无咎。
而立胥克。克,甲之子。先辛奔齐。辛,甲之属大夫。
会于平州,以定公位。篡立者,诸侯既与之会,则不得复讨。臣子杀之,与弑君同。故公与齐会而位定。
○复,扶又反。
[疏]注“篡立”至“位定”。
○正义曰:春秋之世,王政不行,诸侯自相推戴,废立不由天子。篡弑而立,则邻国讨之,若与之会,则序之於列,成其为君。诸侯既巳为会,则臣子不得复讨。若其杀之,则与弑君罪同。宣公杀子恶而取国,常畏鲁人讨已,心不自安,纳赂请会。故既与齐会,而公位乃定。成十五年戚之会,讨曹成公,成公得列于会。后曹人请于晋曰:“先君无乃有罪乎?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是列会则位定也。
东门襄仲如齐拜成。谢得会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之田,为立公故,以赂齐也。济西,故曹地。僖三十一年晋文以分鲁。
○为,于伪反。
宋人之弑昭公也,在文十六年。晋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宋,宋及晋平,宋文公受盟于晋。又会诸侯于扈,将为鲁讨齐,皆取赂而还。文十五年、十七年,二扈之盟,皆受赂。
[疏]注“文十”至“受赂”。
○正义曰:杜以传言“皆取赂而还”,必有二事,乃得称皆,故指二扈之盟以充皆义。刘炫云:“案传数晋罪,近发宋弑昭公前扈之盟,文所不及,何当虚指其事?言皆取赂,故谓宋及晋平,取宋赂,为鲁讨齐,取齐赂也。”案此言会诸侯于扈,文承“宋人之弑昭公”下,知非十七年会于扈,既取宋赂,又取齐赂,而称皆,必为十七年、十五年二扈之盟者。案十七年会于扈,寻检经、传全无鲁讨齐之事,岂得违背经、传妄指十七年乎?但宋弑昭公,其罪既大,故先言之;为鲁讨齐,其失小,故后言之。刘炫以传文先后颠倒,又以会于扈为十七年之事,违背经、传而规杜,非也。“取赂而还”,书本或云“取齐赂而还”。检勘古本及杜注意,并无“齐”字。文十七年宋及晋平,唯受宋赂。十五年会扈,受齐赂耳。传言皆者,皆齐、宋也。故知皆取齐赂者非也。
郑穆公曰:“晋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陈共公之卒,楚人不礼焉。卒在文十三年。
○共音恭。陈灵公受盟于晋。秋,楚子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宋。会于棐林,以伐郑也。楚蒍贾救郑,遇于北林。与晋师相遇。荧阳中牟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北。囚晋解扬,晋人乃还。解扬,晋大夫。
○解音蟹。
晋欲求成於秦,赵穿曰:“我侵崇,秦急崇,必救之。崇,秦之与国。
○秦急崇,绝句;本或作“崇急,秦必救之”,是后人改耳。
[疏]“秦急崇”。
○正义曰:崇是秦之与国,故秦人急於援崇。
吾以求成焉。”冬,赵穿侵崇,秦弗与成。
晋人伐郑,以报北林之役。报囚解扬。於是晋侯侈,赵宣子为政,骤谏而不入,故不竞於楚。竞,强也。为明年郑伐宋张本。
○侈,昌氏反。又尸氏反。骤,仕救反。
【经】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得大夫,生死皆曰获。例在昭二十三年。大棘在陈留襄邑县南。)
[疏]“宋华”至“生帅师”。
○正义曰:此华元、归生及哀二年赵鞅、罕达客主各言帅师者,皆是将尊师众,故并具其文,或於“归生”之下无“帅师”之字,脱耳。
○注“得大”至“县南”。
○正义曰:此获华元,生也。哀十一年“获齐国书”,
译夏季,季文子前往齐国,赠送贿赂以请求参加会盟。因为鲁宣公是篡位自立,此前未被列入会盟的诸侯行列,所以用贿赂来请求参加。
晋国人惩罚那些不服从命令的人,将胥甲父放逐到卫国。胥甲是下军佐,在文公十二年河曲之战中,不肯在险要之地逼近秦军。
[疏]注“胥甲”至“於险”。
○正义说:查考那篇传文,胥甲与赵穿犯有同样的罪行,放逐胥甲而宽恕赵穿,是因为当时赵盾执政,赵穿是晋君的女婿,或许原本罪行比胥甲轻,所以能够没有灾祸。
于是立胥克为将。胥克是胥甲的儿子。先辛逃奔到齐国。先辛是胥甲的属大夫。
在平州会盟,以确立鲁公的君位。对于篡位自立的人,诸侯既然与他会盟,就不能再加以讨伐。臣子杀他,就与弑君同罪。所以鲁公与齐国会盟后,君位就安定了。
○复,音扶又。
[疏]注“篡立”至“位定”。
○正义说:春秋时代,王政不行,诸侯互相推举拥戴,废立君主不经过天子。篡位弑君而立,邻国就会讨伐他;如果与他会盟,就把他列入诸侯行列,确立他为君主的地位。诸侯既然已经会盟,臣子就不能再加以讨伐。如果杀了他,就与弑君的罪行相同。鲁宣公杀了子恶而夺取君位,常害怕鲁国人讨伐自己,心中不安,于是赠送贿赂请求会盟。所以与齐国会盟后,公的君位才安定。成公十五年戚地的会盟,讨伐曹成公,成公得以列入会盟。后来曹国人向晋国请求说:“先君难道有罪吗?如果有罪,那么君主就把他列入会盟了。”这是说列入会盟则君位就安定了。
东门襄仲前往齐国拜谢结盟。这是感谢得以参加会盟。
六月,齐国人夺取了济水以西的田地,这是因为帮助确立鲁公君位,用鲁国土地贿赂齐国。济水以西,是原曹国的土地。僖公三十一年,晋文公将它分给鲁国。
○为,音于伪。
宋国人弑杀昭公,发生在文公十六年。晋国荀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宋国,宋国与晋国讲和,宋文公在晋国接受盟约。又在扈地会盟诸侯,准备为鲁国讨伐齐国,都收取贿赂后返回。文公十五年、十七年,两次在扈地的盟会,都收取了贿赂。
[疏]注“文十”至“受赂”。
○正义说:杜预认为传文中说“都收取贿赂后返回”,必定有两件事,才能称为“都”,所以指出两次扈地盟会来充实“都”的含义。刘炫说:“查考传文列举晋国的罪过,最近发生在宋国弑杀昭公之前的扈地盟会,文公的记载没有涉及,怎么能凭空指称那件事?说都收取贿赂,所以是指宋国与晋国讲和,收取宋国的贿赂;为鲁国讨伐齐国,收取齐国的贿赂。”查考这里说在扈地会盟诸侯,文句承接在“宋国人弑杀昭公”之后,知道不是十七年的扈地会盟,既然收取了宋国的贿赂,又收取了齐国的贿赂,而称为“都”,必定是指十七年、十五年两次扈地盟会。查考十七年在扈地会盟,仔细检阅经、传完全没有鲁国讨伐齐国的事,怎么能违背经、传妄指十七年呢?只是宋国弑杀昭公,罪行既大,所以先说;为鲁国讨伐齐国,过失较小,所以后说。刘炫认为传文先后颠倒,又把扈地会盟当作十七年的事,违背经、传而指责杜预,是不对的。“收取贿赂后返回”,书本有的版本说“收取齐国贿赂后返回”。检勘古本及杜预的注意,并没有“齐”字。文公十七年宋国与晋国讲和,只收取了宋国的贿赂。十五年扈地会盟,只收取了齐国的贿赂。传文中说“都”,是齐、宋两国都包括了。所以知道“都收取齐国贿赂”的说法是错误的。
郑穆公说:“晋国不值得与之结盟。”于是接受楚国的盟约。陈共公去世,楚国人对他不礼貌。去世在文公十三年。
○共,音恭。陈灵公接受晋国的盟约。秋季,楚子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宋国。在棐林会盟,以讨伐郑国。楚国蒍贾救援郑国,在北林相遇。与晋军相遇。荧阳中牟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国北部。囚禁晋国解扬,晋国人于是返回。解扬是晋国大夫。
○解,音蟹。
晋国想向秦国求和,赵穿说:“我们侵犯崇国,秦国急于救援崇国,必定会去救。崇国是秦国的盟国。
○秦急崇,断句;有的版本作“崇急,秦必救之”,是后人改动的。
[疏]“秦急崇”。
○正义说:崇国是秦国的盟国,所以秦国人急于救援崇国。
我们借此来求和。”冬季,赵穿侵犯崇国,秦国不肯与晋国讲和。
晋国人讨伐郑国,以报复北林之战。报复囚禁解扬。这时晋侯奢侈,赵宣子执政,屡次进谏而不被采纳,所以不能与楚国争强。竞,是强盛的意思。为明年郑国讨伐宋国埋下伏笔。
○侈,音昌氏。又音尸氏。骤,音仕救。
【经】二年,春季,周历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俘获宋国华元。(俘获大夫,无论生死都称“获”。条例在昭公二十三年。大棘在陈留襄邑县南。)
[疏]“宋华”至“生帅师”。
○正义说:这里华元、归生以及哀公二年赵鞅、罕达主客双方都说“率领军队”,都是因为将领尊贵、军队众多,所以都具备其文,或者在“归生”之下没有“率领军队”的字,是脱漏了。
○注“得大”至“县南”。
○正义说:这次俘获华元,是活捉。哀公十一年“俘获齐国书”,
死也。以此知生死皆曰获。昭二十三年传云:“书曰‘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齧’,君臣之辞也。”传言“书曰”是仲尼变例也。
译这是死亡。由此可知,生与死都称为“获”。《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传中说:“《春秋》记载‘胡子髡、沈子逞被灭,陈夏齧被俘’,这是君臣之间的措辞。”传文中说“《春秋》记载”,这是孔子改变体例之处。
秦师伐晋。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郑为楚伐宋,获其大夫。晋赵盾兴诸侯之师将为宋报耻,畏楚而还。失霸者之义,故贬称人。
○为郑,于为反,下同。
[疏]注“郑为”至“称人”。
○正义曰:诸经贬诸侯之卿称人者,传皆言其名氏。此传唯称赵盾及诸侯之师侵郑,诸侯之将不言名氏,则实是微者,非贬之也。赵盾畏楚而还,故贬之称人。《释例》曰:“郑受楚命伐宋,大败宋师,获其二卿。此晋之不竞也。晋於是申命众国,大起其众,将以雪宋之耻,取威定霸。赵盾为政,而畏越椒之盛,不敢遂其所志,讬辞班师,失宋之心,孤诸侯之望,所以致贬也”。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灵公不君,而称臣以弑者,以示良史之法,深责执政之臣,例在四年。
○皋,古刀反。
[疏]注“灵公”至“四年”。
○正义曰:《释例》曰:“经书‘赵盾弑君’,而传云‘灵公不君’,又以明於例,此弑宜称君也。弑非赵盾,而经不变文者,以示良史之意,深责执政之臣。传故特见仲尼曰:‘越竟乃免。’明盾亦应受罪也。”虽原其本心,而《春秋》不赦其罪,盖为教之远防。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无传。
【传】二年春,郑公子归生受命于楚伐宋,(受楚命也。
○受命于楚,本或作命于楚。)宋华元、乐吕御之。二月壬子,战于大棘,宋师败绩,囚华元。获乐吕,(乐吕,司寇。获不书,非元帅也。获,生死通名。经言获华元,故传特护之曰囚,以明其生获,故得见赎而还。
○帅,所类反。赎,食欲反。)及甲车四百六十乘,俘二百五十人,馘百人。狂狡辂郑人,郑人入于井。(狂狡,宋大夫。辂,迎也。
○乘,绳证反,下同。俘,芳夫反。馘,古获反。馘百人或馘百者,人,衍字。狡,古卯反。辂,五嫁反。)倒戟而出之,获狂狡。君子曰:“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听,谓常存於耳,著於心,想闻其政令。
○倒,丁老反。宜其为禽,一本作宜其禽也。毅,鱼既反。著,直略反。)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易,反易。)
[疏]“君子”至“戮也”。
○正义曰:军法以杀敌为上,将军临战,必三令五申之。狂狡失即戎之礼,违元帅之命曲法以拯郑人,宜其为禽也。昭,明也。兵戎之事,明此果毅以听之之谓礼,能杀敌人是名为果,言能果敢以除贼。致此果敢乃名为毅,言能彊毅以立功。“易之,戮也”,反易此道,则合刑戮也。昭谓明晓此礼,致谓达之於敌。毅,彊也。能致用此意乃为彊人,言在军对敌必须杀也。《尚书》成汤数桀之罪以誓众云:“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不从誓言,予则拏戮汝。”武王数纣之罪以誓众云:“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尔所不勖,其于尔躬有戮!”二王以至圣伐至恶,尚誓众使多杀,是军法务在多杀,杀敌乃为礼也。《公羊》善宋襄公“不鼓不成列”,以为文王之战亦不过此。武王之战既知不然,文王之战岂当若是?审如《公羊》之言,文王未晓战法,其不能身定天下,岂为此乎!
将战,华元杀羊食士,其御羊斟不与。及战,曰:“畴昔之羊,子为政;畴昔,犹前日也。
○食音嗣。斟,之金反。不与音预。
[疏]注“畴昔犹前日也”。
○正义曰:《礼记 檀弓》云:孔子谓子贡曰:“吾畴昔之夜,梦坐奠於两楹之间。”郑玄云:“畴昔,犹前日也”。是相传为然。
今日之事,我为政。”与入郑师,故败。君子谓羊斟“非人也,以其私憾,败国殄民,憾,恨也。殄,尽也。
○憾,本亦作感,户暗反,注同。败,必迈反,又如字。殄,大典反。於是刑孰大焉。《诗》所谓‘人之无良’者,《诗 小雅》。义取不良之人,相怨以亡。其羊斟之谓乎
译秦国军队攻打晋国。
夏季,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陈国人侵犯郑国。郑国因为受楚国指使攻打宋国,俘获了宋国的大夫。晋国赵盾召集诸侯的军队,准备为宋国报仇雪耻,但因畏惧楚国而撤军。这丧失了霸主应有的道义,所以史书贬称他们为“人”。
○“为”字读作“于为反”,下文相同。
[疏]注“郑为”至“称人”。
○正义曰:凡是经文中贬低诸侯卿大夫而称其为“人”的情况,传文中都会列出他们的名字和姓氏。这篇传文中只提到赵盾以及诸侯的军队侵犯郑国,诸侯将领没有列出名字和姓氏,那么实际上是因为他们地位卑微,并非受到贬斥。赵盾因畏惧楚国而撤军,所以被贬称为“人”。《释例》说:“郑国接受楚国的命令攻打宋国,大败宋军,俘获了宋国的两位卿大夫。这是晋国无力争霸的表现。晋国于是号令各国,大规模集结军队,打算洗雪宋国的耻辱,树立威信以确立霸权。赵盾执政,却畏惧越椒的强盛,不敢实现自己的志向,借口撤军,失去了宋国的信任,辜负了诸侯的期望,所以受到贬斥。”
秋季,九月,乙丑日,晋国赵盾杀死了他的国君夷皋。灵公不像君主的样子,但史书称臣子弑君,是为了显示良史的法度,严厉责备执政的大臣,这一体例在鲁宣公四年已有记载。
○“皋”读作“古刀反”。
[疏]注“灵公”至“四年”。
○正义曰:《释例》说:“经文书写‘赵盾弑君’,而传文说‘灵公不像君主’,以此来阐明体例,这种弑君事件应当称君。弑君的不是赵盾,但经文不改变写法,是为了显示良史的本意,严厉责备执政的大臣。传文特意记载仲尼的话说:‘出了国境就可以免罪。’说明赵盾也应该受到惩罚。”虽然推究他的本心,《春秋》也不赦免他的罪过,大概是为了长远的教化防范。
冬季,十月,乙亥日,周天子驾崩。没有传文解释。
【传】鲁宣公二年春季,郑国公子归生接受楚国的命令攻打宋国,(这是接受楚国的命令。
○“受命于楚”,有的版本作“命于楚。”)宋国华元、乐吕抵御他们。二月壬子日,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华元被囚禁。乐吕被俘获,(乐吕是司寇。俘获他没有记载,因为他不是主将。获,无论生死都叫获。经文说俘获华元,所以传文特意解释说囚禁,以表明他是活着被俘的,所以得以赎回回国。
○“帅”读作“所类反”。“赎”读作“食欲反。”)以及甲车四百六十辆,俘虏二百五十人,割取耳朵一百个。狂狡拦住郑国人,郑国人掉进井里。(狂狡,宋国大夫。辂,迎面拦截。
○“乘”读作“绳证反”,下文相同。“俘”读作“芳夫反”。“馘”读作“古获反”。“馘百人”或“馘百者”,“人”字是衍文。“狡”读作“古卯反”。“辂”读作“五嫁反。”)狂狡倒转戟杆把郑国人拉出来,结果狂狡被俘获。君子说:“失礼违命,他成为俘虏是理所应当的。战争,明白果敢坚毅并听从命令叫做礼,(听,指时刻记在耳边,刻在心里,想着听到政令。
○“倒”读作“丁老反”。“宜其为禽”,有的版本作“宜其禽也”。“毅”读作“鱼既反”。“著”读作“直略反。”)杀敌叫做果,达成杀敌的目的叫做毅。轻视这种原则,就会受到刑戮。”(易,轻慢、违背。)
[疏]“君子”至“戮也”。
○正义曰:军法以杀敌为最高准则,将军临战,必定多次命令告诫。狂狡失去了用兵的礼节,违背主将的命令,曲解法度去救助郑国人,他成为俘虏是理所应当的。昭,明白。兵戎之事,明白果敢坚毅并听从命令叫做礼,能杀敌人叫做果,意思是能果敢地铲除贼寇。达成这种果敢叫做毅,意思是能坚强坚毅地建立功业。“易之,戮也”,违背这种道理,就应当受到刑戮。昭指明白知晓这种礼节,致指将其施行于敌人身上。毅,坚强。能运用这种心意才算是坚强的人,意思是在军中面对敌人必须杀敌。《尚书》中成汤列举夏桀的罪状以誓师说:“你们还要辅助我一人,执行上天的惩罚,我将大大赏赐你们。你们如果不听从誓言,我就逮捕并诛杀你们。”武王列举商纣的罪状以誓师说:“努力啊将士们!要勇猛威武,像虎像貔,像熊像罴,在商都郊外。你们如果不努力,那你们自身将有刑戮!”两位圣王讨伐极恶之人,尚且誓师让士兵多杀敌人,可见军法务必在于多杀,杀敌才算是礼。《公羊传》称赞宋襄公“不攻击未列好阵势的敌人”,认为周文王的战争也不过如此。武王的战争既然知道不是这样,文王的战争难道应当如此吗?如果真像《公羊传》所说,文王不懂战法,他不能亲自平定天下,难道是因为这个吗!
将要交战时,华元杀羊给士兵吃,他的车夫羊斟没有分到。等到交战时,羊斟说:“以前的羊肉,由你作主;畴昔,就是前日。
○“食”读作“嗣”。“斟”读作“之金反”。“与”读作“预”。
[疏]注“畴昔犹前日也”。
○正义曰:《礼记·檀弓》说:孔子对子贡说:“我前日晚上,梦见坐在两楹之间祭奠。”郑玄说:“畴昔,就是前日”。这是相传如此。
今天的事,由我作主。”于是把车驾入郑军,所以宋军战败。君子认为羊斟“不是人,因为个人的私恨,败坏国家,灭绝百姓,憾,恨。殄,尽。
○“憾”,有的版本也作“感”,读作“户暗反”,注相同。“败”读作“必迈反”,又如本字。“殄”读作“大典反”。这样的刑罚还有比这更重的吗。《诗经》所说的‘人之无良’,指的是《诗经·小雅》。意思是选取不良之人,互相怨恨导致灭亡。说的就是羊斟这样的人吧。
○逞,敕领反。
[疏]注“画马为文”。
○正义曰:谓文饰雕画之,若朱其尾鬛之类也。
以赎华元于郑。半入,华元逃归,立于门外,告而入。告宋城门而后入,言不苟。见叔牂,曰:“子之马然也?”叔牂,羊斟也。卑贱得先归,华元见而慰之。
○牂,子郎反。对曰:“非马也,其人也。”叔牂知前言以显,故不敢让罪。既合而来奔。叔牂言毕,遂奔鲁。合,犹答也。
[疏]“见叔”至“来奔”。
○正义曰:叔牂卑贱,故得先归,华元见而安慰之曰:往奔入郑军者,子之马,自然非子之罪。叔牂自知前言已显,不敢隐讳,乃对元曰:“非马也,其人也。”言是已为之。叔牂既答华元而即来奔鲁耳。服虔载三说,皆以“子之马然”为叔牂之语,“对曰”以不为华元之辞。贾逵云:叔牂,宋守门大夫,华元既见叔牂,牂谓华元曰:子见获於郑者,是由子之马使然也。华元对曰:非马自奔也,其人为之也。谓羊斟驱入郑也。奔,走也。言宋人赎我之事既和合,而我即来奔耳。郑玄云:叔牂即羊斟也,在先得归,华元见叔牂,牂即诬之曰:奔入郑军者,子之马然也,非我也。华元对曰:“非马也,其人也。”言是女驱之耳!叔牂既与华元合语,而即来奔鲁。又一说叔牂宋人,见宋以马赎华元,谓元以赎得归,谓元曰:子之得来,当以马赎故然。华元曰:“非马也,其人也”。言已不由马赎,自以人事来耳!赎事既合,而我即来奔。杜以传文见叔牂而即言曰,则曰下皆当为华元之语,不得为叔牂之辞。且以华元与贱人交语而称“对曰”,谓归国而“来奔”,皆於文不顺。又羊斟与叔牂当是名字相配,故不从三家而别为之说,采郑氏来奔为奔鲁耳。合是聚合言语,故云“合犹答也”。
宋城,华元为植,巡功。植,将主也。
○植,直吏反,注同。将,子匠反。
[疏]注“植将主也”。
○正义曰:《周礼 大司马》:“大役属其植。”郑司农云:“植谓部曲将吏。”故“宋城,华元为植,巡功”,是植谓将领主帅监作者也。巡功,谓巡城检作功也。
城者讴曰:“睅其目,皤其腹,弃甲而复。睅,出目。皤,大腹。弃甲,谓亡师。
○讴,乌侯反。睅,户板反;《说文》、《字林》云,大目也;苏林云,寝视不安貌;孟康云,犹分然也。皤,步何反。
[疏]注“睅出目,皤大腹”。
○正义曰:《说文》云:“睅,大目也。”目大则出见,故云出目也。皤是腹之状,腹以大为异,故为大腹也。
于思于思,弃甲复来。”于思,多鬓之貌。
○于思,如字,又西才反,多须貌;贾逵云,白头貌。复,扶又反。来,力知反,又如字,以协上韵。须,脩于反,字又作鬓。
[疏]注“于思,多鬓之貌”。
○正义曰:贾逵以为白头貌。成十五年华元为右师,距此三十二年,计未得头白,故杜以为多鬓貌,亦是以意言之耳。
使其骖乘谓之曰:“牛则有皮,犀兕尚多,弃甲则那?”那,犹何也。
○骖,七南反。犀音西。兕,徐履反。那,乃多反。
[疏]“犀兕尚多”。
○正义曰:《释兽》云:“犀,似豕。”郭璞曰:“形似水牛,猪头,大腹,痺脚。脚有三蹄,黑色。三角:一在顶上,一在额上,一在鼻上。鼻上者,食角也。小而不橢,好食棘。亦有一角者。刘歆期《交州记》曰:‘犀出九德,毛似豕,蹄有甲,头似马。’吴录《地理志》云:‘武陵沅南县以南皆有犀。’”《释兽》云:“兕,似牛”。郭璞云:“一角,青色,重千斤。”《说文》云:“兕如野牛,青毛,其皮坚厚,可制铠。”《交州记》曰:“兕出九德,有一角,角长三尺馀,形如马鞭柄。”遍检书传,犀、兕二兽并出南方,非宋所有。假令波及宋国,必不能多。言“尚多”者,苟以答讴者耳。
役人曰:“从其有皮,丹漆若何?”华元曰:“
译逞,音敕领。
[疏]注“画马为文”。
○正义曰:意思是给马进行文饰雕画,比如给马的尾巴和鬃毛涂上红色之类。
用马去郑国赎回华元。马刚走了一半,华元逃了回来,站在门外,报告后进入。向宋国城门守将报告后才进入,说明他不随便行事。见到叔牂,说:“是你的马这样吗?”叔牂,就是羊斟。因为地位卑贱得以先回来,华元见到他并安慰他。
○牂,音子郎。羊斟回答说:“不是马,是人。”叔牂知道之前的话已经显露,所以不敢推卸罪责。说完话后就逃奔到鲁国。合,就是回答的意思。
[疏]“见叔”至“来奔”。
○正义曰:叔牂地位卑贱,所以得以先回来,华元见到他并安慰他说:往郑军里跑,是你的马,自然不是你的罪过。叔牂自知之前的话已经显露,不敢隐瞒,于是对华元说:“不是马,是人。”意思是是自己做的。叔牂回答完华元后就逃奔到鲁国。服虔记载了三种说法,都认为“子之马然”是叔牂的话,“对曰”不是华元的话。贾逵说:叔牂是宋国守门的大夫,华元见到叔牂后,叔牂对华元说:你被郑国抓获,是因为你的马造成的。华元回答说:不是马自己跑,是人做的。意思是羊斟驱赶马进入郑军。奔,就是跑。意思是宋人赎回我的事情已经谈妥,我就来逃奔。郑玄说:叔牂就是羊斟,因为先回来,华元见到叔牂,叔牂就诬陷他说:跑进郑军的是你的马,不是我。华元回答说:“不是马,是人。”意思是是你驱赶的!叔牂说完话后就逃奔到鲁国。另一种说法是叔牂是宋国人,见到宋国用马赎回华元,认为华元得以回来,对华元说:你得以回来,是因为用马赎回的缘故。华元说:“不是马,是人。”意思是不靠马赎回,是自己通过人事回来的!赎回的事情已经谈妥,我就来逃奔。杜预认为传文中见到叔牂就说话,那么“曰”下面的话都应该是华元的话,不能是叔牂的话。而且华元与卑贱的人对话却称“对曰”,回国后说“来奔”,在文意上都不通顺。又因为羊斟与叔牂应该是名字相配,所以不采纳三家的说法而另作解释,采纳郑氏关于逃奔到鲁国的说法。合是聚合言语,所以说“合犹答也”。
宋国修筑城墙,华元担任监工,巡视工程。植,就是将领主帅。
○植,音直吏,注同。将,音子匠。
[疏]注“植将主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马》:“大役属其植。”郑司农说:“植指部曲将吏。”所以“宋国修筑城墙,华元担任植,巡视工程”,意思是植指将领主帅监督劳作的人。巡功,就是巡视城墙检查劳作情况。
修筑城墙的人唱道:“瞪大眼睛,挺着大肚子,丢弃铠甲又回来。睅,眼睛突出。皤,大肚子。弃甲,指战败的军队。
○讴,音乌侯。睅,音户板;《说文》、《字林》说,大眼睛;苏林说,躺着看东西不安的样子;孟康说,像分开一样。皤,音步何。
[疏]注“睅出目,皤大腹”。
○正义曰:《说文》说:“睅,大眼睛。”眼睛大就突出可见,所以说出目。皤是肚子的样子,肚子以大为异,所以为大腹。
胡须很多,丢弃铠甲又回来。”于思,胡须多的样子。
○于思,音如字,又音西才,多须貌;贾逵说,白头貌。复,音扶又。来,音力知,又如字,以协上韵。须,音脩于,字又作鬓。
[疏]注“于思,多鬓之貌”。
○正义曰:贾逵认为是白头貌。成公十五年华元担任右师,距离这里三十二年,计算下来头发还没白,所以杜预认为是多鬓貌,这也是凭意思说的。
让他的车右对他说:“牛有皮,犀兕还多,丢弃铠甲怎么办?”那,就是何的意思。
○骖,音七南。犀音西。兕,音徐履。那,音乃多。
[疏]“犀兕尚多”。
○正义曰:《释兽》说:“犀,像猪。”郭璞说:“形状像水牛,猪头,大肚子,瘸脚。脚有三个蹄,黑色。三个角:一个在顶上,一个在额上,一个在鼻上。鼻上的,是食角。小而不橢,喜欢吃荆棘。也有一角的。刘歆《交州记》说:‘犀出自九德,毛像猪,蹄有甲,头像马。’吴录《地理志》说:‘武陵沅南县以南都有犀。’”《释兽》说:“兕,像牛”。郭璞说:“一个角,青色,重千斤。”《说文》说:“兕像野牛,青毛,它的皮坚厚,可以制作铠甲。”《交州记》说:“兕出自九德,有一个角,角长三尺多,形状像马鞭柄。”遍查书传,犀、兕两种野兽都出自南方,宋国没有。假使波及宋国,必定不能多。说“尚多”,只是用来回答唱歌的人罢了。
服役的人说:“即使有皮,丹漆怎么办?”华元说:
○漆音七。吝,力刃反。咎,其九反。
秦师伐晋,以报崇也,伐崇在元年。遂围焦。焦,晋河外邑。夏,晋赵盾救焦,遂自阴地,及诸侯之师侵郑,阴地,晋河南山北,自上洛以东至陆浑。
○浑,户昏反。以报大棘之役。楚斗椒救郑,曰:“能欲诸侯,而恶其难乎?”遂次于郑,以待晋师。赵盾曰:“彼宗竞于楚,殆将毙矣。竞,强也。斗椒,若敖之族,自子文以来,世为令尹。
○恶,乌路反。难,乃旦反。毙,婢世反。姑益其疾。”乃去之。欲示弱以骄之。传言赵盾所以称人,且为四年楚灭若敖氏张本。
晋灵公不君:失君道也,以明於例应称国以弑。
○弑,申志反。厚敛以彫墙;彫,画也。
○敛,力验反。彫,本亦作雕。墙,在良反。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畚,以草索为之,筥属。
○弹,徒丹反。胹音而,煮也。蹯,扶元反。置,之豉反。畚音本,草器也。索,素各反。筥,九吕反。
[疏]“宰夫胹熊蹯”。
○正义曰:字书“过熟曰胹”。命此宰夫胹熊蹯,其蹯不至於熟,以其违命,故杀之。
○注“畚以”至“筥属”。
○正义曰:《周礼》挈壶氏“挈畚以令军粮。”郑众云:县畚于廪假之处,畚,所以盛粮之器,故以畚表廪。《说文》云:“畚,蒲器,可以盛粮。”《韩诗外传》云:“鲍焦挈畚采蔬,遇子贡於道。”是畚可以盛粮盛菜,以草索为之,今人犹有此器,形制似筥,故为筥属。过朝以示人,令众惧己。
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士季,随会也。三进三伏,公不省而又前也。公知欲谏,故佯不视。
○其手,一本作首。溜,力救反。屋霤也。
[疏]“将谏”至“继之”。
○正义曰:言二人将欲相随入谏。士季谓盾曰:子是尊卿,今与子俱谏而不入,则莫之能继续为谏。会是卑卿,请先往谏,不入则子继之。
○“三进及溜”。
○正义曰:溜,谓檐下水溜之处。入门伏而不省,起而更进,三进而及於君之屋溜。言迫於公之前也。
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诗 大雅》也。
○鲜,息浅反,少也,下同。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诗 大雅》也。衮,君之上服。阙,过也。言服衮者有过,则仲山甫能补之。
○衮,古本反。君能补过,衮不废矣。”常服衮也。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鉏麑,晋力士。
○鉏,仕俱反。麑音迷,一音五兮反。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不解衣冠而睡。
○辟,婢亦反。盛,音成,本或作成。睡,垂伪反。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槐,赵盾庭树。
○槐音怀,又音回。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右,车右。
○饮,於鸩反。提,本又作祗,上支反。弥,面皮反。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獒,猛犬也。
○遂扶,旧本皆扶,房孚反;服虔注作跣,先典反,云“徒跣也”。今杜注本往往有跣者,嗾,素口反;《说文》云,使犬也;服本作<口取>。夫音扶。獒,五羔反;《尚书传》云,大犬也;《尔雅》云,狗四尺为獒;《说文》云,犬知人心可使者。搏,音博。
[疏]“趋登”至“非礼也”。
○正义曰:此言饮赵盾酒,是小饮酒耳,非正燕礼。燕礼:献
译漆,音七。吝,力刃反。咎,其九反。
秦国军队讨伐晋国,以报复崇国的仇怨,讨伐崇国发生在鲁僖公元年。于是包围了焦邑。焦,是晋国黄河以外的城邑。夏天,晋国赵盾救援焦邑,于是从阴地出发,会同诸侯的军队侵犯郑国,阴地,是晋国黄河以南、山以北的地区,从自洛水以东直到陆浑。
浑,户昏反。这是为了报复大棘之战。楚国斗椒救援郑国,说:“想要诸侯归附,却又厌恶他们的危难吗?”于是驻扎在郑国,等待晋国军队。赵盾说:“他们与楚国争强,大概将要灭亡了。竞,是强盛的意思。斗椒,是若敖氏的族人,自从子文以来,世代担任令尹。
恶,乌路反。难,乃旦反。毙,婢世反。姑且加重他们的祸患。”于是撤军离去。想要示弱来使对方骄傲。传文说明赵盾被称为“人”的原因,并且为鲁僖公四年楚国灭掉若敖氏埋下伏笔。
晋灵公不像君主:失去了君主的正道,以此说明按照体例应当称国名以表示弑君。
弑,申志反。加重赋税来彩绘墙壁;彫,是绘画的意思。
敛,力验反。彫,原本也写作雕。墙,在良反。从台上弹射行人,观看他们躲避弹丸的样子;厨师煮熊掌没煮熟,杀了他,放在畚箕里,让妇人抬着经过朝廷。畚,是用草绳编成的,属于筥一类。
弹,徒丹反。胹音而,煮的意思。蹯,扶元反。置,之豉反。畚音本,草编的器具。索,素各反。筥,九吕反。
[疏]“宰夫胹熊蹯”。
○正义说:字书说“煮得很熟叫胹”。命令这个厨师煮熊掌,熊掌没达到熟的程度,因为他违背命令,所以杀了他。
○注“畚以”至“筥属”。
○正义说:《周礼》挈壶氏“提着畚箕来命令军粮。”郑众说:把畚箕悬挂在粮仓旁,畚,是盛放粮食的器具,所以用畚来表示粮仓。《说文》说:“畚,蒲草编的器具,可以盛放粮食。”《韩诗外传》说:“鲍焦提着畚箕采野菜,在路上遇到子贡。”这说明畚可以盛放粮食和野菜,用草绳编成,现在的人还有这种器具,形状像筥,所以属于筥类。经过朝廷是为了给人看,让众人畏惧自己。
赵盾、士季看见他的手,询问缘故,为此担忧。准备进谏,士季说:“进谏如果不被采纳,就没有人继续了。请让我先说,如果不被采纳,你就接着说。”三次进见,到了屋檐下,然后才看他,士季,就是随会。三次进见三次伏地,晋灵公不醒悟又上前。晋灵公知道想要进谏,所以假装不看。
其手,一本作首。溜,力救反。屋檐下的水流处。
[疏]“将谏”至“继之”。
○正义说:说两人准备相随进谏。士季对赵盾说:你是尊贵的卿,现在和你一起进谏如果不被采纳,就没有人能继续进谏。我是卑贱的卿,请让我先说,如果不被采纳你就接着说。
○“三进及溜”。
○正义说:溜,指屋檐下水流的地方。进门伏地不被理会,起来再进,三次进见到达君主的屋檐下。说逼近君主面前。
晋灵公说:“我知道我的过错了,将要改正。”士季叩头回答说:“人谁没有过错,过错能改正,没有比这更好的了。《诗经》说:‘无不有个好的开始,很少能坚持到底。’这是《诗经·大雅》里的话。
鲜,息浅反,少的意思,下文同。像这样,那么能弥补过错的就很少了。君主能坚持到底,就是国家的稳固,难道只是群臣依赖他吗。又说:‘衮服有缺失,只有仲山甫能弥补’,这是能弥补过错的意思。这是《诗经·大雅》里的话。衮,是君主的礼服。阙,是过错的意思。说穿衮服的人有过错,那么仲山甫能弥补他。
衮,古本反。君主能弥补过错,衮服就不会废弃了。”指常穿衮服。仍然不改正。宣子屡次进谏,晋灵公厌恶他,派鉏麑刺杀他。鉏麑,是晋国的力士。
鉏,仕俱反。麑音迷,一音五兮反。清晨前往,卧室门开了,穿戴整齐准备上朝。还早,坐着打盹。不脱衣冠睡觉。
辟,婢亦反。盛,音成,原本或作成。睡,垂伪反。鉏麑退下,叹息说:“不忘恭敬,是百姓的主君。杀害百姓的主君,不忠;抛弃君主的命令,不信。二者有一于此,不如死。”撞槐树而死。槐,是赵盾庭院里的树。
槐音怀,又音回。
秋天,九月,晋侯请赵盾喝酒,埋伏甲士,准备攻打他。他的车右提弥明知道了,右,是车右。
饮,於鸩反。提,本又作祗,上支反。弥,面皮反。快步登上,说:“臣子侍奉君主宴饮,超过三杯,不符合礼制。”于是扶着赵盾下来。晋侯唆使猛犬咬他,提弥明搏斗杀死了狗。獒,是猛犬。
遂扶,旧本皆扶,房孚反;服虔注作跣,先典反,说“赤脚”。现在杜注本往往有跣的,嗾,素口反;《说文》说,使唤狗;服本作<口取>。夫音扶。獒,五羔反;《尚书传》说,大狗;《尔雅》说,狗四尺为獒;《说文》说,狗能知人心可使唤的。搏,音博。
[疏]“趋登”至“非礼也”。
○正义说:这里说请赵盾喝酒,是小规模饮酒罢了,不是正式的燕礼。燕礼:献
酬之后,方脱屦升堂,行无筭爵,非止三爵而已。其侍君小饮则三爵而退。《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礼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郑玄云:“礼饮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是三爵礼讫,自当退也。提弥明言此之时,未必已过三爵,假此辞以悟赵盾耳。
译酬答完毕之后,才脱鞋登上厅堂,进行没有固定次数的饮酒,并非仅仅限于三杯而已。侍奉君主小酌时,则是饮三杯便告退。《玉藻》中说:“君子饮酒,接受第一杯酒时神色庄重恭敬,接受第二杯酒时言语温和,合乎礼仪地饮到第三杯酒便从容谦退。”郑玄解释说:“合乎礼仪的饮酒超过三杯就会使敬意减退,就可以离开了。”这说明三杯饮毕,礼节已尽,自然应当告退。提弥明说这话的时候,未必已经超过了三杯,不过是借这个理由来提醒赵盾罢了。
○“遂扶”至“獒焉”。
○正义曰:服虔本扶作跣。注云:赵盾徒跣而下走。礼,脱屦而升堂,降阶乃纳屦,堂上无屦,跣则是常,何须云遂跣而下?且遂者,因上生下之言。提弥明言讫而遂,不得为赵盾遂也。杜本作扶,言扶盾下阶也。服虔云:嗾,<口取>也。夫,语辞。獒,犬名。公乃<口族>夫獒,使之噬盾也。《释畜》云:“狗四尺为獒。”是大犬之名,以其使之噬盾,故云:“獒,猛犬也。”
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责公不养士,而更以犬为已用。斗且出,提弥明死之。初,宣子田於首山,舍于翳桑,田,猎也。翳桑,桑之多荫翳者,首山在河东蒲坂县东南。
○翳,於计反。荫音阴,又於鸩反。见灵辄饿,问其病。灵辄,晋人。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宦,学也。
○食之音嗣,下同。舍其音舍。
[疏]注“宦,学也”。
○正义曰:《曲礼》云“宦学事师”,则二者俱是学也。但宦者学仕宦,学者寻经艺,以此为异耳。
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去家近。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箪,笥也。
○遗,唯季反,下注同。箪音丹。笥,思嗣反。
[疏]注“箪,笥也”。
○正义曰:郑玄《曲礼》注云:“圆曰箪,方曰笥。”然则俱是竹器,方圆异名耳,故以箪为笥。郑玄《论语》注亦云“箪,笥也”。
置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灵辄为公甲士。
○橐,他洛反。而与音预。公介音界。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问所居。不告而退,不望报也。遂自亡也。辄亦去。乙丑,赵穿攻灵公於桃园。穿,赵盾之从父昆弟子。乙丑,九月二十七日。
○攻,如字;本或作弑。
[疏]注“穿赵”至“弟子”。
○正义曰:《晋语》云“赵衰,赵夙之弟”。《世族谱》,盾是衰子,穿是夙孙,是穿为盾之从父昆弟之子也。《世本》:“夙为衰祖,穿为夙之曾孙。”《世本》转写多误,其本未必然也。
宣子未出山而复。晋竟之山也。盾出奔,闻公弑而还。
○竟音境,下文注同。弑,申志反。大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诗》曰:‘我之怀矣,自诒伊慼。’其我之谓矣。”逸《诗》也。言人多所怀恋,则自遗忧。
○大音泰。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不隐盾之罪。
○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善其为法受屈。
○为,于伪反,注同。惜也,越竟乃免。”越竟,则君臣之义绝,可以不讨贼。
[疏]注“越竟”至“讨贼”。
○正义曰:哀八年传公山不狃云:“君子违,不適雠国,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注云“未臣所適之国,则可还奔命,死其难”。如彼传文,虽则出奔,臣义未绝,此注云“越竟,则君臣之义绝”者,以仲尼云“越竟乃免”,出竟则免责,明其义已绝也。襄三十年“郑人杀良霄”,传曰:“不称大夫,言自外入也”。去国不称大夫,是为义绝之验,旦受君之命,乃得为臣,今君欲杀已,逃奔他国,君之於臣既已绝矣,臣之於君能无绝乎?董狐云“子为正卿,反不讨贼”,明其威足讨贼,卿位犹在,故责之耳。我以君宠得为国卿,仗君之威,故群下用命,亦既失位出奔,国人不复畏我,国内自有贼乱,非我所能禁之。故越竟得免,由义绝故也。不狃之言,谓已以他故出奔,非是君欲杀已,闵其宗国,宜还救之。昭二十一年,宋公子城以晋师救宋,是其事也。襄二十七年传曰:“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於野,以丧庄公。”彼是公之宠臣,去国而行君服,岂复责无罪而将见杀、逃窜而行免死者,皆令反服君乎?《礼 檀弓》曰:“穆公问於子思曰
译○“遂扶”到“獒焉”。
○正义说:服虔的版本中“扶”字作“跣”。注释说:赵盾赤着脚走下台阶。按照礼制,脱掉鞋子才能登上厅堂,走下台阶时才穿上鞋子,厅堂上没有鞋子,赤脚本是常事,何必说“于是赤脚走下”呢?况且“遂”字,是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意思。提弥明说完话后于是(行动),不能说是赵盾于是(行动)。杜预的版本作“扶”,意思是搀扶着赵盾走下台阶。服虔说:“嗾”,是使唤的意思。“夫”,是语助词。“獒”,是犬的名字。晋灵公于是使唤那獒犬,让它咬赵盾。《释畜》说:“狗长四尺叫獒。”这是大犬的名称,因为用它来咬赵盾,所以说:“獒,是猛犬。”
赵盾说:“抛弃人而使用犬,虽然凶猛有什么用!”这是责备晋灵公不供养士人,反而把犬当作自己的工具。赵盾边打边退出,提弥明为他战死。起初,赵宣子在首山打猎,在翳桑住宿。田,是打猎。翳桑,是桑树荫蔽浓密的地方,首山在河东蒲坂县东南。
○翳,音於计。荫,音阴,又音於鸩。看见灵辄饿着,询问他的情况。灵辄,是晋国人。回答说:“三天没吃东西了。”给他食物,他留下一半。询问原因。回答说:“做官三年了。宦,是学习。
○食,音嗣,下文同。舍,音舍。
[疏]注“宦,学也”。
○正义说:《曲礼》说“宦学事师”,那么两者都是学习。只是宦是学习做官,学是研习经艺,以此作为区别。
不知道母亲是否还在世,现在离家近了。请让我把剩下的食物给她。”赵盾让他吃完,又给他准备了一竹筐饭和肉。箪,是竹筐。
○遗,音唯季,下注同。箪,音丹。笥,音思嗣。
[疏]注“箪,笥也”。
○正义说:郑玄在《曲礼》注中说:“圆形的叫箪,方形的叫笥。”那么两者都是竹器,只是方圆名称不同,所以把箪当作笥。郑玄在《论语》注中也说“箪,是笥”。
放在口袋里给他。不久灵辄做了晋灵公的甲士。
○橐,音他洛。与,音预。公介,音界。他倒转戟来抵挡晋灵公的士兵,从而救了赵盾。赵盾询问原因。回答说:“是翳桑那个饿着的人。”询问他的姓名和住处。他不告而退,不指望报答。于是赵盾自己逃亡。灵辄也离开了。乙丑日,赵穿在桃园攻打晋灵公。赵穿,是赵盾的堂兄弟的儿子。乙丑,是九月二十七日。
○攻,读如字;有的版本作弑。
[疏]注“穿赵”到“弟子”。
○正义说:《晋语》说“赵衰,是赵夙的弟弟”。《世族谱》,赵盾是赵衰的儿子,赵穿是赵夙的孙子,所以赵穿是赵盾堂兄弟的儿子。《世本》:“赵夙是赵衰的祖父,赵穿是赵夙的曾孙。”《世本》传抄多有错误,原本未必如此。
赵宣子还没出晋国边境就回来了。晋竟,是晋国的边境。赵盾出奔,听说国君被杀就回来了。
○竟,音境,下文注同。弑,音申志。太史记载说“赵盾弑杀了他的国君”,在朝廷上展示。赵宣子说:“不是这样。”太史回答说:“你是正卿,逃亡没有越过边境,回来不讨伐贼人,不是你是谁?”赵宣子说:“唉!《诗》说:‘我之怀矣,自诒伊慼。’说的就是我吧。”这是逸《诗》。意思是人多有所眷恋,就会自招忧患。
○大,音泰。孔子说:“董狐,是古代的良史,书写史法不隐讳。不隐讳赵盾的罪过。
○赵宣子,是古代的良大夫,为了守法而承受恶名。称赞他为了守法而受屈。
○为,音于伪,注同。可惜啊,越过边境才能免除罪责。”越过边境,那么君臣之义就断绝了,可以不讨伐贼人。
[疏]注“越竟”到“讨贼”。
○正义说:哀公八年传中,公山不狃说:“君子违,不適雠国,未臣而有伐之,奔命焉,死之可也。”注释说“未臣所適之国,则可还奔命,死其难”。按照那传的记载,虽然出奔,臣子的义分未绝,此注说“越竟,则君臣之义绝”者,因为仲尼说“越竟乃免”,出边境则免责,明显其义已绝。襄公三十年“郑人杀良霄”,传曰:“不称大夫,言自外入也”。离开国家不称大夫,是义绝的证据,旦受君之命,乃得为臣,今君欲杀已,逃奔他国,君之於臣既已绝矣,臣之於君能无绝乎?董狐说“子为正卿,反不讨贼”,明显其威足讨贼,卿位犹在,故责之耳。我以君宠得为国卿,仗君之威,故群下用命,亦既失位出奔,国人不复畏我,国内自有贼乱,非我所能禁之。故越竟得免,由义绝故也。不狃之言,谓已以他故出奔,非是君欲杀已,闵其宗国,宜还救之。昭二十一年,宋公子城以晋师救宋,是其事也。襄二十七年传曰:“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於野,以丧庄公。”彼是公之宠臣,去国而行君服,岂复责无罪而将见杀、逃窜而行免死者,皆令反服君乎?《礼 檀弓》曰:“穆公问於子思曰
:‘为旧君反服,古与?’子思曰:‘古之君子,进人以礼,退人以礼,故有旧君反服之礼也。今之君子,进人若将加诸膝,退人若将队诸渊,无为戎首,不亦善乎?又何反服之礼之有?’”是言去国虽同,本情有异,不可以一概论也。
译“为旧君反服,是古礼吗?”子思说:“古代的君子,任用他人依循礼制,罢黜他人也依循礼制,所以有为旧君反服的礼制。现在的君子,任用他人时好像要把他捧到膝盖上,罢黜他人时好像要把他推入深渊,只要不成为敌对的首领,不也很好吗?又哪里还有为旧君反服的礼制呢?”这是说,虽然离开国家的情况相同,但原本的情意有所不同,不能用一个标准来一概而论。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黑臀,晋文公子。
○臀,徒门反。
[疏]注“黑臀,晋文公子”。
○正义曰:《周语》单襄公云:“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母梦神规其臀以黑,曰“使有晋国’,故命之曰‘黑臀’。”《晋世家》:“成公者,文公少子,其母周女也。”
壬申,朝于武宫。壬申,十月五日。既有日而无月,冬又在壬申下,明传文无较例。
○较音角。
初,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诅,盟誓。
○丽,力知反。诅,侧虑反。
[疏]“初丽”至“公子”。
○正义曰:服虔云:丽姬与献公及诸大夫诅无畜群公子,欲令其二子专国。杜虽不注,义似不然。若丽姬身为此诅,姬死即应复常,何得比至於今?国无公族,岂复文襄之霸,遂踵丽姬法乎?盖为奚齐、卓子以庶篡適,晋国创其为乱,不用复畜公子。案检传文及《国语》,文公之子雍在秦,乐在陈,黑臀在周,襄公之孙谈在周,则是晋之公子悉皆出在他国,是其因行而不改,成公今始革之。故传本其初也,则是国内因丽姬之乱,乃设此诅,非丽姬自为诅也。若丽姬为诅,不须言丽姬之乱,以言之乱,知其创丽姬也。自此之后,虽立公族而显者亦少,唯有悼公之弟扬干,悼公之子慭,二人名见於传。昭十八年,郑人救火,“子产辞晋公子、公孙於东门”。以外更无其人,良由逼於六卿,不被任用故耳。
自是晋无公族。无公子,故废公族之官。
[疏]注“无公”至“之官”。
○正义曰:不畜群公子,故无公族。是公族之官,掌教公之子弟也。下注云:“馀子,適子之母弟,亦治馀子之政。”子属馀子之官,则適子属公族之官也。孔晁注《国语》云:“公族大夫掌公族及卿大夫子弟之官。”是卿之適子属公族也。《晋语》云:栾伯请公族,悼公曰:“荀家惇惠,荀会文敏,黡也果敢,无忌慎靖,使兹四人者为之。膏粱之性难正也,故使惇惠者教之,文敏者道之,果敢者谂之,慎靖者脩之。”使兹四人者为公族大夫,是公族主教诲也。
及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適子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宦,仕也。为置田邑以为公族大夫。
○適,本又作嫡,丁历反,下注同。为置,于伪反。又宦其馀子,亦为馀子;馀子,嫡子之母弟也,亦治馀子之政。
[疏]注“馀子”至“之政”。
○正义曰:下庶子为妾子,知馀子则是適子之母弟也。言亦为馀子,则知馀子之官,亦治馀子之政,今主教卿大夫適妻之次子也。下云“庶子为公行”,掌率公之戎车,则公行不教庶子。然则卿大夫之妾子,亦是馀子之官教之矣。
其庶子为公行。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
○行,户郎反,注及下同。
[疏]注“庶子”至“戎行”。
○正义曰:下句赵盾自以为庶,为旄车之族,则旄车之族即公行也。掌车而谓之公行,知其掌率公戎车之行列也。
晋於是有公族、馀子、公行。皆官名。
[疏]“晋於”至“公行”。
○正义曰:此晋有公族、馀子、公行。《诗 魏风》有公族、公路、公行,其公族、公行既同,公路似此馀子。但馀子不主路车,公路非馀子也,当与公行为一,以其主君路车谓之公路,主车行列谓之公行,其实正是一官,诗人变文以韵句耳。《周礼》无此三官之名。《夏官》有“诸子”,下大夫二人,掌国子之倅,事与公族同也。《春官》有“巾车”,下大夫二人,掌王之五路,事与公行同也。无馀子同者,天子诸侯礼异耳。
赵盾请以括为公族,括,赵盾异母弟,赵姬之中子屏季也。
○括,古活反。中,如字,又丁仲反。屏,步丁反。曰:“君姬氏之爱子也。赵姬,文公女、成公姊也。微君姬氏,则臣狄人也。”公许之。盾,狄外孙也。姬氏逆之以为適,事见僖二十四年。
○见,贤遍反。冬,赵盾为旄车之族,旄车,公行之官。盾本
译宣子派赵穿到周王室迎接公子黑臀,并立他为君。黑臀是晋文公的儿子。
臀,音徒门。
[疏]注“黑臀,晋文公子”。
○正义曰:《周语》中单襄公说:“我听说成公出生时,他的母亲梦见神用黑色在他的臀部画了圈,说‘让他拥有晋国’,所以给他取名叫‘黑臀’。”《晋世家》记载:“成公是文公的小儿子,他的母亲是周朝的女子。”
壬申日,在武宫朝见。壬申是十月初五日。既然有日期而没有月份,且“冬”字又在“壬申”之下,说明传文中没有明确的例证。
○较,音角。
当初,丽姬作乱时,发誓不蓄养众公子,诅,盟誓。
○丽,音力知。诅,音侧虑。
[疏]“初丽”至“公子”。
○正义曰:服虔说:丽姬与献公以及众大夫发誓不蓄养众公子,想让她的两个儿子专权。杜预虽然没有注释,但意思似乎不对。如果是丽姬亲自立此誓,丽姬死后就应该恢复常态,怎么能一直延续到现在呢?国家没有公族,难道还能成就文公、襄公的霸业,并沿袭丽姬的做法吗?大概是因为奚齐、卓子以庶子身份篡夺嫡位,晋国以此为乱,所以不再蓄养公子。查考传文及《国语》,文公的儿子雍在秦国,乐在陈国,黑臀在周王室,襄公的孙子谈在周王室,这说明晋国的公子全都流落在外邦,这是沿袭旧制而不改变,成公现在才开始改革。所以传文追溯其初始原因,这是因为国内因丽姬之乱,才设立此誓,并非丽姬自己立的誓。如果是丽姬立的誓,就不必说“丽姬之乱”,因为提到“乱”,就知道是开创于丽姬之乱。从此以后,虽然设立了公族,但显赫的人很少,只有悼公的弟弟扬干,悼公的儿子慭,这两人的名字见于传文。昭公十八年,郑国人救火,“子产在东门辞谢晋国的公子、公孙”。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人,实在是因为受到六卿的逼迫,不被任用罢了。
从此晋国没有公族。因为没有公子,所以废除了公族之官。
[疏]注“无公”至“之官”。
○正义曰:不蓄养众公子,所以没有公族。公族之官,掌管教导公子的子弟。下文注说:“馀子,是嫡子的同母弟,也治理馀子的事务。”儿子属于馀子之官,那么嫡子就属于公族之官。孔晁注《国语》说:“公族大夫掌管公族及卿大夫子弟的事务。”这说明卿的嫡子属于公族。《晋语》记载:栾伯请求设立公族,悼公说:“荀家敦厚惠爱,荀会文雅敏捷,黡果断勇敢,无忌谨慎宁静,让这四个人担任此职。膏粱之性难以端正,所以让敦厚惠爱的人教导他们,文雅敏捷的人引导他们,果断勇敢的人劝诫他们,谨慎宁静的人修养他们。”让这四个人担任公族大夫,说明公族主要负责教诲。
等到成公即位,就让卿的嫡子做官,并给他们设置田邑,作为公族。宦,做官。为置田邑,作为公族大夫。
○適,本又作嫡,音丁历,下注同。为置,音于伪。又让他们的馀子做官,也作为馀子;馀子,是嫡子的同母弟,也治理馀子的事务。
[疏]注“馀子”至“之政”。
○正义曰:下文的庶子是妾所生的儿子,可知馀子就是嫡子的同母弟。说也作为馀子,可知馀子之官,也治理馀子的事务,现在主要掌管卿大夫嫡妻的次子。下文说“庶子为公行”,掌管率领公的戎车,那么公行不教导庶子。然而卿大夫的妾子,也是由馀子之官教导的。
他们的庶子担任公行。庶子,是妾所生的儿子,掌管率领公的戎行。
○行,音户郎,注及下同。
[疏]注“庶子”至“戎行”。
○正义曰:下句赵盾自认为庶子,担任旄车之族,那么旄车之族就是公行。掌管车马而称为公行,可知他掌管率领公的戎车行列。
晋国于是有了公族、馀子、公行。都是官名。
[疏]“晋於”至“公行”。
○正义曰:这里晋国有公族、馀子、公行。《诗经·魏风》中有公族、公路、公行,其中的公族、公行既相同,公路似乎就是这里的馀子。但馀子不主管路车,公路并非馀子,应当与公行是一回事,因为主管君主的路车称为公路,主管车行列称为公行,其实正是一官,诗人为了押韵而变换文字罢了。《周礼》中没有这三个官名。《夏官》中有“诸子”,下大夫二人,掌管国子的副手,事务与公族相同。《春官》中有“巾车”,下大夫二人,掌管王的五路车,事务与公行相同。没有与馀子相同的,是因为天子与诸侯的礼制不同罢了。
赵盾请求让括担任公族,括是赵盾异母的弟弟,赵姬的第二个儿子屏季。
○括,音古活。中,音如字,又音丁仲。屏,音步丁。说:“他是君上姬氏所爱的儿子。赵姬是文公的女儿、成公的姐姐。如果没有君上姬氏,那么我就是狄人。”成公答应了他。赵盾是狄人的外孙。姬氏迎娶他作为嫡子,事迹见于僖公二十四年。
○见,音贤遍。冬天,赵盾担任旄车之族,旄车是公行之官。赵盾本是
[疏]注“旄车”至“旄车”。
○正义曰:主公车行列谓之公行,车皆建旄,谓之旄车之族。《诗》云:“孑孑干旄。”又曰:“建旐设旄。”是公车必建旄也。《周礼》主车之官谓之巾车。巾者,衣也,主衣饰之车。谓之巾车。此掌建旄之车,谓之旄车之族。盾本卿之適子,其子世承正適,当为公族。使辟屏季,故更为旄车之族,自以身为妾子,故使其子为妾子之官。知非盾身自为旄车之族,而云使其子者,旄车之族,贱官耳。盾身既为正卿,无容退掌贱职。六年经称“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仍书於经,非身退位,故知使其子耳。原同长而使赵括者,沈氏云:以其君姬氏之爱子,故使之,非正適也。
使屏季以其故族为公族大夫。盾以其故官属与屏季,使为衰之適。
○衰,初危反。
[疏]注“盾以”至“之適”。
○正义曰:族即属也。故官属者,父时旧官属也。将父时官属尽与屏季,使季为衰之正適也。盾之此意,欲令身死之后,使屏季承其父,后为赵氏宗主。但晋人以盾之忠,更使其子朔承盾后耳。
【经】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牛不称牲,未卜日。犹三望。)
葬匡王。无传。四月而葬,速。
楚子伐陆浑之戎。
夏,楚人侵郑。
秋,赤狄侵齐。无传。
宋师围曹。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再与文同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
○正义曰:兰以僖三十三年即位,文二年盟于垂陇,七年于扈,十四年干新城,鲁、郑俱在,当言三同盟,而云再者,以扈之盟,经文不序诸侯,故不数。刘炫规之,非也。
葬郑穆公。无传。
【传】三年,春,不郊,而望,皆非礼也。(言牛虽伤死,当更改卜,取其吉者,郊不可废也。前年冬,天王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废天事。《礼记 曾子问》:“天子崩未殡,五祀不行,既殡而祭。”自启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巳葬而祭。)
[疏]注“言牛”至“而祭”。
○正义曰:案经,牛死在正月,郊当用三月,其间足得养牛。牛虽一伤一死,当更改卜取其吉者,郊天之礼不可废也。牛死而遂不郊,故为非礼也。不郊非礼,则於礼得郊礼,诸侯为天子斩衰,天王崩未葬,而得郊者,不以王事废天事也。引《曾子问》者,举动轻以明重也。初死以至於殡,启殡以至反哭,於此之间,五祀之祭不行耳。既殡之后,启殡以前,五祀之祭犹尚不废,郊天必不废矣。故郑注云“郊社亦然”。《王制》云:“丧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为越紼而行事。”郑玄云:“不敢以卑废尊。”紼輴车索,礼天子殡於西序,欑輴车而涂之系紼,以备火灾。言越紼而行事,是在殡得祭也。案《曾子问》:“既殡而祭,其祭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谓尸唯三饭,祝不侑,劝其食。食罢,主人酌酒酳尸,尸不酢主人。《曾子问》又云:“巳葬而祭,祝毕献而已。”谓尸饭而侑,劝讫,酳尸,尸酢主人。酢讫,又布祝席,祝坐,主人酌酒以献祝,献毕而止。故郑注云“既葬弥吉,毕献祝而后止”是也。郑又注彼云“天子七祀,言五者,关中言之。”案《礼记 祭法》云: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尸,曰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是其义也。
望,郊之属也。不郊,亦无望可也。已有例在僖三十一年。复发传者,嫌牛死与卜不从异。
○复,扶又反。
晋侯伐郑,及郔。郑及晋平,士会入盟。郔,郑地。为夏楚侵郑传。
○郔音延。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於雒,观兵于周疆。雒水出上雒冢领山,至河南巩县
译[疏]注“旄车”至“旄车”。
○正义说:主公车的行列称为公行,车上都树立着旄牛尾,称为旄车之族。《诗经》说:“孑孑干旄。”又说:“建旐设旄。”可见公车必定树立旄牛尾。《周礼》中主管车驾的官员称为巾车。巾,是衣服的意思,主管装饰车辆的官员,称为巾车。这里掌管树立旄牛尾的车辆,称为旄车之族。盾本是卿的正妻所生的嫡子,他的儿子世代继承正嫡之位,应当属于公族。因为要避开屏季,所以改为旄车之族,盾自认为自己是妾所生的庶子,所以让他的儿子担任妾子之官。知道不是盾自己担任旄车之族,而说让他的儿子担任,是因为旄车之族是低贱的官职。盾身为正卿,没有理由退而掌管低贱的职务。六年经文中记载“晋赵盾、卫孙免侵陈”,仍然书于经中,并非盾自己退位,所以知道是让他的儿子担任。原同长而使赵括者,沈氏说:因为他是君主姬氏所爱的儿子,所以让他担任,并非正嫡。
让屏季凭借他原来的族属担任公族大夫。盾将他原来的官属交给屏季,让他成为衰的正嫡。
○衰,音初危。
[疏]注“盾以”至“之適”。
○正义说:族就是属。故官属,是指父亲时期旧的官属。将父亲时期的官属全部交给屏季,让季成为衰的正嫡。盾的这个意思,是想让自己死后,让屏季继承他的父亲,后来成为赵氏的宗主。但晋人因为盾的忠诚,又让他的儿子朔继承盾的后位。
【经】三年,春,周历正月,郊祭用的牛口受伤,改卜牛。牛死了,于是就不举行郊祭。(牛不称为牲,是因为还没有卜定日期。仍然举行三望之祭。)
安葬匡王。无传。四月就安葬,速度太快。
楚子讨伐陆浑之戎。
夏,楚人侵犯郑国。
秋,赤狄侵犯齐国。无传。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冬,十月,丙戌日,郑伯兰去世。再次与文公结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
○正义说:兰在僖公三十三年即位,文公二年在垂陇结盟,七年在扈结盟,十四年在新城结盟,鲁、郑两国都在场,应当说三次同盟,却说再次,是因为扈之盟,经文没有列举诸侯,所以不计算在内。刘炫规劝他,是不对的。
安葬郑穆公。无传。
【传】三年,春,不举行郊祭,却举行望祭,都不合礼制。(意思是牛虽然受伤死亡,应当改卜选取吉利的牛,郊祭不可废除。前年冬,天王去世,未安葬就举行郊祭,是不因为王事废天事。《礼记·曾子问》:“天子去世未入殓,五祀不举行,入殓后祭祀。”从启殡到反哭,五祀之祭不举行,已安葬后祭祀。)
[疏]注“言牛”至“而祭”。
○正义说:查考经文,牛死在正月,郊祭应当在三月,其间足以养牛。牛虽然一伤一死,应当改卜选取吉利的,郊祭天地的礼仪不可废除。牛死了就因此不郊祭,所以是不合礼制。不郊祭不合礼制,那么按照礼制应当郊祭,诸侯为天子服斩衰之丧,天王去世未安葬,却可以郊祭,是不因为王事废天事。引用《曾子问》,是用轻举来阐明重举。初死直到入殓,启殡直到反哭,在这期间,五祀之祭不举行罢了。入殓之后,启殡之前,五祀之祭尚且不废除,郊祭天地必定不废除了。所以郑注说“郊社亦然”。《王制》说:“丧三年不祭祀,只祭祀天地社稷,是越过紼而行事。”郑玄说:“不敢因为卑下废黜尊贵。”紼是輴车的绳索,礼制规定天子殡于西序,欑輴车而涂之系紼,以防备火灾。说越过紼而行事,是指在殡期间可以祭祀。查考《曾子问》:“入殓后祭祀,其祭祀也。尸入,三饭不侑,酳不酢而已矣。”意思是尸只吃三饭,祝不劝食。吃完后,主人酌酒酳尸,尸不酢主人。《曾子问》又说:“已安葬后祭祀,祝毕献而已。”意思是尸吃饭而劝食,劝食完毕,酳尸,尸酢主人。酢完毕后,又布置祝的席位,祝坐,主人酌酒献给祝,献毕就停止。所以郑注说“既葬弥吉,毕献祝而后止”是正确的。郑又注那里说“天子七祀,言五者,是关中说的。”查考《礼记·祭法》说: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尸,曰灶。王自己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诸侯自己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厉,曰门,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门,曰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或立灶。这就是它的义理。
望祭,是郊祭的附属。不郊祭,也没有望祭的必要。在僖公三十一年已有先例。再次发传,是嫌牛死与卜不从不同。
○复,音扶又。
晋侯讨伐郑国,到达郔。郑国与晋国讲和,士会入盟。郔,是郑国地。为夏楚侵郑作传。
○郔音延。
楚子讨伐陆浑之戎,于是到达雒水,在周疆观兵。雒水出上雒冢领山,至河南巩县
○劳,力报反。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示欲逼周取天下。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禹之世。
○夏,户雅反。远方图物,图画山川奇异之物而献之。贡金九牧,使九州之牧贡金。铸鼎象物,象所图物,著之於鼎。
○铸,之树反。著,张虑反;旧直略反。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图鬼神百物之形,使民逆备之。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若,顺也。螭魅罔两,螭,山神,兽形。魅,怪物。罔两,水神。
○螭,敕知反。魅,亡备反,本又作鬽。罔,亡丈反。两,本又作<虫两>,音同。《说文》云:罔两,山川之精物也。
[疏]注“螭山”至“水神”。
○正义曰:螭,山神,兽形。魅,怪物。先儒相传为然。《鲁语》仲尼云:“木石之怪夔、罔两,水之怪龙、罔象”,则罔两是木石之神。杜以为水神者,《鲁语》贾逵注云:冈两、罔象,言有夔、龙之形而无实体。然则罔两、罔象皆是虚无,当总彼之意,非神名也。上句言山林、川泽,则螭魅罔两四神。文十八年注“螭魅,山林异气所生”。螭魅既为山林之神,则罔两宜为川泽之神,故以为水神也。
莫能逢之,逢,遇也。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民无灾害,则上下和而受天祐。
○休,许虬反,下同。祐音右。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载、祀,皆年。
○载、祀。《尔雅》云:商曰祀,唐、虞曰载,周曰年,夏曰岁。
[疏]注“载祀皆年”。
○正义曰:《释天》云:“唐虞曰载,商曰祀,周曰年。”孙炎云:“载,取物终更始。祀,时祭祀一讫。年,取年穀一熟。”是载、祀皆年之别名,複言之耳。《律历志》云:“商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年。”
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不可迁。
○纣,直九反。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言可移。天祚明德,有所厎止。底,致也。
○祚,才故反。厎音旨。成王定鼎于郏鄏,郏鄏,今河南也。武王迁之,成王定之。
○郏,古洽反。鄏音辱。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疏]“卜世”至“七百”。
○正义曰:《律历志》云:周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年。过卜数也。
夏,楚人侵郑,郑即晋故也。
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母弟须及昭公子,武氏之谋也。武氏谋奉母弟须及昭公子以作乱,事在文十八年。使戴、桓之族攻武氏於司马子伯之馆,尽逐武、穆之族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秋,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也。
冬,郑穆公卒。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姞,南燕姓。
○姞,其乙反,又其吉反。梦天使与巳兰,兰,香草。
[疏]“梦天使与巳兰”。
○正义曰:梦言天者,皆非天也。此既言天使与巳兰,即云“余为伯鯈”,鯈即非天也。伯鯈不得自称为天,天不得变为伯鯈,明是梦者恍惚之言耳。成五年,晋赵婴“梦天使谓已:‘祭余,余福女’。”上天之神,丘明正直,宁当就淫乱之人降福以求食乎?昭四年叔孙穆子“梦天压已,弗胜”,号竖牛助而胜之。若是上天之神,宁当与竖牛争力而不胜也!明皆恍惚之言,或别有邪神,梦者不识而妄称天耳。
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伯儵,南燕祖。
○儵,直留反。以是为而子。以兰为女子名。
○女音汝。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媚,爱也。欲令人爱之如兰。
○媚,亡冀反。令,力呈反。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徵兰乎?”惧将不见信,故欲计所赐兰,为怀子月数。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文公报郑子之妃曰陈妫,郑子,文公叔父子仪也。汉律:淫季父之妻曰报。
○妫,九危反。生子华、子臧。子臧得罪而出。出奔宋。
○臧,作郎反。诱子华而杀之南里
译○劳,读作“力报反”。楚子询问九鼎的大小和轻重。这是显示他想逼迫周王室,夺取天下。王孙满回答说:“(统治天下)在于德行,不在于鼎。从前夏朝正拥有德行时,即禹的时代。
○夏,读作“户雅反”。远方的人绘制山川奇异之物的图像并献上来。九州之长进贡金属,让九州的地方长官进贡金属。铸造鼎来象征这些事物,将所绘制的图像铸在鼎上。
○铸,读作“之树反”。著,读作“张虑反”;旧读作“直略反”。使各种事物都具备,让百姓知道神灵和奸邪。绘制鬼神和各种事物的形象,让百姓预先防备它们。所以百姓进入河流沼泽、山林,不会遇到不顺心的事。若,顺的意思。螭魅罔两,螭,山神,兽的形状。魅,怪物。罔两,水神。
○螭,读作“敕知反”。魅,读作“亡备反”,原本又写作“鬽”。罔,读作“亡丈反”。两,原本又写作“<虫两>”,读音相同。《说文解字》说:罔两,是山川的精怪。
[疏]注“螭山”至“水神”。
○正义曰:螭,山神,兽的形状。魅,怪物。先代儒者相传是这样的。《鲁语》中孔子说:“木石中的怪物是夔、罔两,水中的怪物是龙、罔象”,那么罔两是木石之神。杜预认为它是水神,是因为《鲁语》中贾逵的注说:冈两、罔象,是说有夔、龙的形状而没有实体。那么罔两、罔象都是虚无的,应当总括那层意思,不是神的名字。上文提到山林、川泽,那么螭魅罔两是四种神。文公十八年的注说“螭魅,是山林异气所生”。螭魅既然是山林之神,那么罔两适宜作为川泽之神,所以认为它是水神。
不能遇到它们,逢,遇到的意思。因此能够协调上下,以承受上天的福佑。百姓没有灾害,那么上下和谐而承受上天的保佑。
○休,读作“许虬反”,下文相同。祐音右。夏桀有昏乱的德行,鼎迁移到商朝,历经六百载。载、祀,都是年的意思。
○载、祀。《尔雅》说:商朝称祀,唐、虞称载,周朝称年,夏朝称岁。
[疏]注“载祀皆年”。
○正义曰:《释天》说:“唐虞称载,商称祀,周称年。”孙炎说:“载,取物终更始之意。祀,取时祭祀一讫之意。年,取年穀一熟之意。”所以载、祀都是年的别名,重复言之罢了。《律历志》说:“商朝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年。”
商纣王暴虐,鼎迁移到周朝。德行美好光明,即使鼎小,也是重的。不可迁移。
○纣,读作“直九反”。如果奸邪昏乱,即使鼎大,也是轻的。意思是说可以迁移。上天赐福给有明德的人,有所终止。底,致的意思。
○祚,读作“才故反”。厎音旨。成王在郏鄏定鼎,郏鄏,就是现在的河南。武王迁移它,成王确定它。
○郏,读作“古洽反”。鄏音辱。占卜世数三十,占卜年数七百,这是上天所命定的。周朝的德行虽然衰微,天命没有改变。鼎的轻重,不可以询问。”
[疏]“卜世”至“七百”。
○正义曰:《律历志》说:周朝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年。超过了占卜的数目。
夏季,楚国人侵犯郑国,这是因为郑国依附晋国的缘故。
宋文公即位三年,杀死了同母弟须和昭公子,这是武氏的谋划。武氏谋划拥立同母弟须和昭公子来作乱,这件事在文公十八年。宋文公派戴、桓的族人攻打武氏,在司马子伯的馆舍,全部驱逐了武、穆的族人,武穆的族人率领曹国的军队讨伐宋国。秋季,宋国军队包围曹国,是为了报复武氏的动乱。
冬季,郑穆公去世。起初,郑文公有一个地位低下的妾叫燕姞,姞,是南燕的姓氏。
○姞,读作“其乙反”,又读作“其吉反”。梦见天使送给她兰花,兰,是香草。
[疏]“梦天使与巳兰”。
○正义曰:梦中说到天的,都不是真正的天。这里既然说天使送给她兰花,又说“我是伯鯈”,鯈就不是天。伯鯈不能自称是天,天也不能变成伯鯈,明显是做梦者恍惚时的言语罢了。成公五年,晋赵婴“梦见天使对他说:‘祭祀我,我赐福给你’。”上天的神明,左丘明正直,难道会向淫乱的人降福以求食吗?昭公四年叔孙穆子“梦见天压着他,承受不住”,呼叫竖牛帮助才承受住。如果是上天的神明,难道会与竖牛争力而不胜吗!明显都是恍惚的言语,或者有别样的邪神,做梦者不认识而妄称为天罢了。
天使说:“我是伯鯈。余,是你的祖先。伯儵,是南燕的祖先。
○儵,读作“直留反”。用这个作为你的儿子。用兰作为女子的名字。
○女音汝。因为兰有国家的香气,人喜爱它就像这样。”媚,爱的意思。想要让人爱她像爱兰一样。
○媚,读作“亡冀反”。令,读作“力呈反”。不久文公见到她,给她兰花并宠幸她。她推辞说:“我没有才能,侥幸有了儿子。如果将来不被信任,敢用兰花来验证吗?”害怕将来不被信任,所以想计算所赐兰花的怀子月数。文公说:“好。”生下穆公,给他取名叫兰。文公淫乱郑子的妻子陈妫,郑子,是文公的叔父子仪。汉律规定:淫乱季父的妻子叫报。
○妫,读作“九危反”。生下子华、子臧。子臧获罪而逃亡。出奔宋国。
○臧,读作“作郎反”。诱骗子华并在南里杀了他
,在僖十六年。南里,郑地。使盗杀子臧於陈、宋之间。在僖二十四年。又娶于江,生公子士。朝于楚,楚人酖之,及叶而死。叶,楚地,今南阳叶县。
译(此事)发生在鲁僖公十六年。南里,是郑国的地方。(郑国)派刺客在陈国和宋国之间杀死了子臧。(此事)发生在鲁僖公二十四年。他又娶了江国的女子,生下了公子士。(公子士)去楚国朝见,楚国人用毒酒灌他,他走到叶地才死去。叶,是楚国的地方,即今天的河南南阳叶县。
○酖,直荫反。叶,式涉反。
[疏]“朝于楚”。
○正义曰:诸侯大子摄行父事称朝。此公子士非大子亦称朝者,以大子称朝,故传亦通言之,其实合称聘耳。
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俞弥早卒。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洩驾,郑大夫。
○俞音愉。恶,乌路反,下同。公逐群公子,公子兰奔晋,从晋文公伐郑。在僖三十年。
○从,如字,又才用反。石癸曰:“吾闻姬、姞耦,其子孙必蕃。姞姓宜为姬配耦。
○癸,居揆反。蕃音烦,下同。姞,吉人也,后稷之元妃也。姞姓之女为后稷妃,周是以兴,故曰吉人。今公子兰,姞甥也,天或启之,必将为君,其后必蕃。先纳之,可以亢宠。”亢,极也。
○亢,苦浪反。与孔将鉏、侯宣多纳之,盟于大宫而立之,大宫,郑祖庙。
○鉏,仕俱反。大音泰,注同。以与晋平。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传言穆氏所以大兴於郑,天所启也。
○刈,鱼废反。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莒、郯二国相怨,故公与齐侯共平之。向,莒邑。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远,疑也。
○郯音谈。向,舒亮反。承,韦昭:之饶反;一作丞,又音拯。)
秦伯稻卒。无传。未同盟。
○稻,徒老反。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传例曰:称臣,臣之罪也。子公实弑而书子家罪,其权不足也。
赤狄侵齐。无传。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无传。告于庙,例在桓二年。
冬,楚子伐郑。
【传】四年春,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责公不先以礼治之而用伐。
○不治,直吏反。)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
楚人献鼋於郑灵公。穆公大子夷也。
○鼋音元。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宋,子公也。子家,归生。
○见,贤遍反。子公之食指动,第二指也。
[疏]“第二指”。
○正义曰:《大射礼》云:“右巨指钓弦。”郑玄云:“右巨指,右手大擘”也。又曰:“设决朱极三。”郑玄云:“极,犹放也。所以韬指,利放弦也,以朱韦为之。三者,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短不用。”然则手之五指之名,曰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也,定十四年传:“关闾伤将指,取其一屦。”注云:“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谓大指为将指者,将者,言其将领诸指也。足之用力,大指为多;手之取物,中指最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其食指者,食所偏用。服虔云:俗所谓啑盐指也。
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问所笑。
○解,如字,一音蟹。
[疏]“鼋”。
○正义曰:《说文》云“鼋,大鳖也”。《玄中要记》曰:干岁之鼋能与人语。
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欲使指动无效。
○食音嗣。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先公为难。
○染,如琰反。先,悉荐反。难,乃旦反。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六畜。
○畜,许又反,注同;王:许六反。惮,徒旦反,难也。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谮子家於公。夏,弑灵公。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子家权不足以御乱,惧谮而从弑君,故书以首恶。
○御,鱼吕反。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初称畜老,仁也。不讨子公,是不武也。故不能自通於仁道而陷弑君之罪。“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称君,谓唯书君名而称国以弑,言众所共绝也。称臣者,谓书弑者之名以示来世,终为不义。改杀称弑,辟
译酖,音直荫。叶,音式涉。
[疏]“朝于楚”。
○正义说:诸侯太子代行父亲职责称为朝见。这里公子士并非太子也称朝见,是因为太子称朝见,所以传文也通称朝见,实际上应当称为聘问。
又娶了苏国女子,生了子瑕、子俞弥。俞弥早死。洩驾厌恶子瑕,文公也厌恶他,所以没有立他为太子。洩驾,是郑国大夫。
○俞,音愉。恶,音乌路,下文相同。公驱逐众公子,公子兰逃奔晋国,跟随晋文公攻打郑国。这是在僖公三十年。
○从,音如字,又音才用。石癸说:“我听说姬姓和姞姓婚配,他们的子孙必定昌盛。姞姓适宜作为姬姓的配偶。
○癸,音居揆。蕃,音烦,下文相同。姞,是吉祥的人,是后稷的原配夫人。姞姓女子做了后稷的夫人,周朝因此兴盛,所以说她是吉祥的人。现在公子兰,是姞姓的外甥,上天或许会开启他的命运,他必将成为国君,他的后代必定昌盛。先接纳他,可以极尽尊宠。”亢,极的意思。
○亢,音苦浪。与孔将鉏、侯宣多一起接纳他,在大宫结盟并立他为君,大宫,是郑国的祖庙。
○鉏,音仕俱。大,音泰,注同。以此与晋国讲和。穆公患病,说:“兰死了,我也将死吧!我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砍死兰后去世。传文说明穆氏之所以在郑国大行其道,是上天所开启的。
○刈,音鱼废。
【经】四年,春,周王正月,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肯。公攻打莒国,夺取向地。(莒、郯两国互相怨恨,所以公与齐侯共同平定他们。向,是莒国的城邑。东海承县东南有向城。远,表示怀疑。
○郯,音谈。向,音舒亮。承,韦昭说:音之饶;一作丞,又音拯。)
秦伯稻去世。没有传文。因为未结盟。
○稻,音徒老。
夏,六月,乙酉日,郑国公子归生杀了他的国君夷。传例说:称臣,是臣的罪过。子公实际弑君而记载子家的罪过,是因为他的权谋不足。
赤狄侵犯齐国。没有传文。
秋,公前往齐国。公从齐国回来。没有传文。告于宗庙,例在桓公二年。
冬,楚子攻打郑国。
【传】四年春,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肯。公攻打莒国,夺取向地,这是不合礼的。平定国家要用礼,不用乱。攻打而不治理,就是乱。(责备公不先用礼治理而使用武力。
○不治,音直吏。)用乱来平定乱,有什么治理呢?没有治理,怎么施行礼呢?
楚人进献鼋给郑灵公。穆公的太子夷。
○鼋,音元。公子宋与子家将要朝见。宋,是子公。子家,是归生。
○见,音贤遍。子公的食指跳动,是第二根手指。
[疏]“第二指”。
○正义说:《大射礼》说:“右巨指钓弦。”郑玄说:“右巨指,是右手大拇指。”又说:“设决朱极三。”郑玄说:“极,是放的意思。用来包裹手指,利于放弦,用红色皮革制成。三者,是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短不用。”那么手的五指名称,叫巨指、食指、将指、无名指、小指。定公十四年传:“关闾伤了将指,取了一只鞋。”注说:“他脚的大拇指被斩断,于是掉了鞋。”称大拇指为将指,是将,是说它统领其他手指。脚用力,大拇指最多;手取物,中指最长。所以脚以大拇指为将指,手以中指为将指。那食指,是吃东西时偏用的。服虔说:俗称为啑盐指。
子公把这事告诉子家,说:“往日我这样,必定能尝到美味。”等到进入朝堂,宰夫将要宰杀鼋,两人对视而笑。公问他们,问笑什么。
○解,音如字,一音蟹。
[疏]“鼋”。
○正义说:《说文》说“鼋,是大鳖”。《玄中要记》说:千年的鼋能与人说话。
子家把这事告诉了公。等到宴请大夫吃鼋,召子公却不给他吃。想使手指跳动无效。
○食,音嗣。子公愤怒,把手指伸进鼎里,尝了尝就出去了。公愤怒,想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划先发制人。先公发动祸难。
○染,音如琰。先,音悉荐。难,音乃旦。子家说:“畜养的老马,还害怕杀它,六畜。
○畜,音许又,注同;王:音许六。惮,音徒旦,难的意思。何况是国君呢?”反而谗毁子家。子家恐惧而跟随他。向公谗毁子家。夏,杀了灵公。经书说“郑公子归生杀了他的国君夷”。权谋不足。子家权谋不足以抵御祸乱,恐惧谗毁而跟随弑君,所以经书记载他以首恶论处。
○御,音鱼吕。君子说:“仁爱而不勇武,不能通达”。起初称畜老,是仁爱。不讨伐子公,是不勇武。所以不能自通于仁道而陷入弑君的罪过。“凡是弑君,称君,是国君无道;称臣,是臣的罪过。”称君,是说只书国君名而称国以弑,表示众人共同绝弃。称臣,是说书弑者之名以示后世,终究是不义。改杀称弑,避
其恶名,取有渐也。书弑之义,《释例》论之备矣。
[疏]“凡弑”至“之罪”。
译那恶劣的名声,是逐渐积累而来的。关于记载弑君这一行为的义理,《释例》中已经论述得非常完备了。
[疏]“凡弑”到“之罪”。
○正义曰:《晋语》云:赵宣子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则君臣之交,犹父子也,君无可弑之理,而云“弑君,称君,君无道”者,弑君之人固为大罪,欲见君之无道,罪亦合弑,所以惩创将来之君,两见其义,非赦弑君之人,以弑之为无罪也。《释例》曰:“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之,群物所以系命。故戴之如天,亲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事之如神明。其或受雪霜之严,雷电之威,则奉身归命,有死无贰。故传曰:‘君,天也,天可逃乎?’此人臣所执之常也。然本无父子自然之恩,末无家人习玩之爱,高下之隔县殊,壅塞之否万端,是以居上者,降心以察下,表诚以感之,然后能相亲也。若亢高自肆,群下绝望,情义圯隔,是谓路人,非君臣也。人心苟离,则位号虽有,无以自固。故传例曰:‘几弑君,称君,君无道;称臣,臣之罪。’称君者唯书君名,而称国、称人以弑,言众之所共绝也。称臣者,谓书弑者之名,以垂来世,终为不义,而不可赦也。然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故宋昭之恶,罪及国人,晋荀林父讨宋曰:‘何故弑君?’犹立文公而还。深见贬削。怀诸贼乱以为心者,固不容於诛也。若郑之归生,齐之陈乞,楚之公子比,虽本无其心,《春秋》之义,亦同大罪。是以君子慎所以立也。诸侯不受先君之命而篡立,得与诸侯会者,则以成君书之,齐商人蔡侯班之属是也。若未得接於诸侯,则不称爵。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蔡人杀陈佗,齐人杀无知,卫人杀州吁,公子瑕之属是也。诸侯篡立,虽以会诸侯为正,此列国之制也。至於国内,策名委质,即君臣之分已定,故杀不成君者,亦与成君同义。传曰:‘会于平州,以定公位。’又云:‘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此以会为断也。”经书“赵盾弑君”,而传云“灵公不君”,又以明於例此弑宜称君也。弑非赵盾而经不变文者,以示良史之意,深责执政之臣。传特见仲尼曰“越竟乃免”,明盾亦应受罪也。医不三世,不服其药,古之慎戒也。人子之孝,当尽心尝祷而已,药物之齐,非所习也。许止身为国嗣,国非无医,而轻果进药,故罪同於弑。二者虽原其本心,而《春秋》不赦,盖为教之远防也。楚灵无道於民,於例当称国以弑,公子比首兵自立,楚众散归,而灵王缢死,故以比为弑王也。比既得国,国人惊乱,弃疾从而扇之,比惧自杀,皆弃疾之由。故书公子弃疾杀公子比也。《左氏》义例止此而已,其馀小异,皆从赴也。刘、贾、许、颍以为君恶及国朝,则称国以弑君;恶及国人,则称人以弑。案传郑灵、宋昭,经文异而例同,故重发以同之。子弑其父,又嫌异於他臣,亦重明其不异。既不碎别国之与人,而传云:“莒纪公多行无礼於国,大子仆因国人以弑之。”经但称国不称人,知国之与人,虽言别而事一也。杜言小异。从赴者,宋之蒙泽,楚之乾谿,俱是国内,而弑捷不书蒙泽。齐商人、卫州吁俱是公子,而州吁不称公子,诸如此类,所有不同,皆从赴也。此弑君之例,有君罪、臣罪之异。而诸侯出奔,皆不书逐君之人以罪臣者,以君之见弑,未必皆为无道,故立臣罪之文,以见君有无罪死者。国君而被臣逐,悉是不能固位,其罪皆在於君。故杜诸侯出奔,例云诸侯奔者,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主名,以自奔为文者,责其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蔡侯、宋虽无罪,据其失位出奔,亦其咎也。是说逐君无罪臣之文意也。
郑人立子良。穆公庶子。辞曰:“以贤,则去疾不足;去疾,子良名。
○去,起吕反,下皆同。以顺,则公子坚长。”乃立襄公。襄公,坚也。
○长,丁丈反。襄公将去穆氏,逐群兄弟。而舍子良。以其让己。
○舍音赦,下同。子良不可,曰:“穆氏宜存,则固原也。若将亡之,则亦皆亡,去疾何为?”何为独留。乃舍之,皆为大夫。
初,楚司马子良生子越椒。子文曰
译○正义说:《晋语》记载赵宣子说:“最大的道理是天地,其次是君臣”,那么君臣之间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君主没有可以被杀的道理。然而经文说“弑君,称君,是因为君主无道”,这是因为弑君的人本来犯下大罪,想要显示君主无道,其罪行也合乎被杀,以此来惩戒告诫未来的君主,两方面都体现其义理,并不是赦免弑君之人,认为弑君无罪。《释例》说:“上天创造百姓并树立君主,让他们管理百姓,万物因此寄托生命。所以百姓尊奉君主如同尊奉上天,亲近君主如同亲近父母,仰慕君主如同仰慕日月,侍奉君主如同侍奉神明。如果君主施加如雪霜般的严厉、如雷电般的威势,臣子就应奉献自身归顺天命,宁死也不怀二心。所以《传》说:‘君主就是天,天可以逃避吗?’这是臣子所坚持的常理。然而君主与臣子本来没有父子间自然的恩情,最终也没有家人间习以为常的友爱,上下之间的隔阂悬殊,阻塞不通的情况千头万绪,因此居于上位的人,应当降低心气来体察下情,表明诚意来感化他们,然后才能相互亲近。如果君主高傲放纵,群臣绝望,情义断绝隔绝,这就如同路人,不是君臣关系。人心如果背离,那么即使有君主的位号,也无法稳固自身。所以《传》的条例说:‘凡是弑君,称君,是因为君主无道;称臣,是因为臣子的罪过。’称君的,只书写君主的名字,而称国、称人来记载弑君之事,表示众人共同绝弃君主。称臣的,是说书写弑君者的名字,以垂示后世,终究是不义,不可赦免。然而君主虽然不像君主,臣子不可以不像臣子,所以宋昭公的恶行,罪及国人,晋国荀林父讨伐宋国说:‘为什么弑君?’仍然立文公而返回。这受到深深的贬斥。那些心怀贼乱的人,本来就不容于诛杀。至于郑国的归生、齐国的陈乞、楚国的公子比,虽然本来没有弑君之心,按照《春秋》的义理,也同属大罪。因此君子对于立身之道要谨慎。诸侯没有接受先君的命令而篡位自立,能够与诸侯会盟的,就按已成之君来记载,齐国的商人、蔡国的侯班之类就是这样。如果还没有与诸侯交接,就不称爵位。楚国的公子弃疾杀公子比,蔡国人杀陈佗,齐国人杀无知,卫国人杀州吁,公子瑕之类就是这样。诸侯篡位,虽然以会盟诸侯来确立正统,这是各国的制度。至于国内,已经策名委质,君臣的名分已经确定,所以杀害未成之君的,也与已成之君同义。《传》说:‘在平州会盟,以确立公的位分。’又说:‘如果有罪,那么君主就会列名于会盟了。’这是以会盟作为判断标准。”经文记载“赵盾弑君”,而《传》说“灵公不像君主”,又以此明确条例,这次弑君应当称君。弑君的不是赵盾而经文不改变文字,是为了显示良史的用意,深深责备执政的大臣。《传》特别记载仲尼说“越过国境才免罪”,说明赵盾也应当受罪。医生如果不是三代行医,就不服用他的药,这是古代的谨慎告诫。人子的孝道,应当尽心尝药祈祷罢了,药物的配伍,不是他们所熟悉的。许止身为国家的继承人,国家并非没有医生,却轻率果断地进药,所以罪行等同于弑君。这两件事虽然推究其本心,而《春秋》不赦免,大概是为了教化的长远防范。楚灵王对百姓无道,按照条例应当称国来弑君,公子比首先起兵自立,楚国众人离散归附,而灵王自缢而死,所以以比为弑王。比已经得到国家,国人惊乱,弃疾趁机煽动,比恐惧自杀,这都是弃疾造成的。所以记载公子弃疾杀公子比。《左氏》的义例到此为止,其余细微的差异,都遵循赴告。刘、贾、许、颍认为君主恶行波及国朝,就称国来弑君;恶行波及国人,就称人来弑。考察《传》中郑灵公、宋昭公的记载,经文不同而条例相同,所以重新阐明以统一它们。儿子弑杀父亲,又担心与其他臣子不同,也再次明确其没有不同。既然不区分别国的国与人,而《传》说:“莒纪公在国内多行无礼,太子仆凭借国人弑杀他。”经文只称国不称人,知道国与人,虽然言语有别但事情是一样的。杜预说细微差异。遵循赴告的,宋国的蒙泽,楚国的乾谿,都是国内,而弑捷不记载蒙泽。齐国的商人、卫国的州吁都是公子,而州吁不称公子,诸如此类,所有不同的,都遵循赴告。这弑君的条例,有君主罪、臣子罪的区别。而诸侯出奔,都不记载驱逐君主的人以归罪于臣子,是因为君主被弑,未必都是因为无道,所以设立臣子罪的条文,以显示君主有无罪被杀的。国君被臣子驱逐,全都是不能稳固位分,其罪责都在君主。所以杜预说诸侯出奔,条例说诸侯出奔的,都是被迫驱逐而苟且免死,不是自己出奔。仲尼的经文更隐去驱逐者的主名,以自奔来记载,是责备他们不能自我安顿稳固,所犯的过错不仅仅是被驱逐的臣子。蔡侯、宋国虽然无罪,根据他们失位出奔,也是他们的过错。这是解释驱逐君主不归罪于臣子的文意。
郑国人拥立子良。穆公的庶子。子良推辞说:“如果凭贤能,那么去疾不够;去疾,是子良的名字。
○去,音起吕,以下都相同。如果凭顺理,那么公子坚年长。”于是拥立襄公。襄公,就是公子坚。
○长,音丁丈。襄公将要驱逐穆氏,驱逐群兄弟。而宽恕子良。因为子良谦让给自己。
○舍音赦,以下都相同。子良不同意,说:“穆氏应当存在,那么本来就应该保留。如果将要灭亡他们,那么也都灭亡,去疾为什么独留?”为什么独自留下。于是宽恕他,都成为大夫。
当初,楚国司马子良生了儿子越椒。子文说
:“必杀之!子文,子良之兄。是子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弗杀,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子良不可。子文以为大慼。及将死,聚其族曰:“椒也知政,乃速行矣,无及於难。”且泣曰:“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而,语助,言必馁。
译一定要杀了他!子文是子良的哥哥。这个孩子,有着熊虎般的外貌和豺狼般的叫声;不杀他,一定会灭掉若敖氏。谚语说:“狼崽子有野性。”这就是狼啊,怎么能饲养呢?”子良不同意。子文对此深感忧虑。等到快要死的时候,他聚集族人说道:“椒掌握了政权,你们就赶快走吧,不要赶上灾祸。”并且哭着说:“鬼魂尚且需要食物,若敖氏的鬼魂难道不就要挨饿了吗!”而,是语助词,表示必定会挨饿。
○难,乃旦反。馁,奴罪反,饿也。及令尹子文卒,斗般为令尹,般,子文之子子扬。
○般音班。子越为司马。蒍贾为工正,谮子扬而杀之,子越为令尹,巳为司马。贾为椒谮子扬而巳得椒处。
○蒍,于委反。贾为,于伪反。处,昌虑反。子越又恶之,恶贾。
○恶,乌路反,注同。乃以若敖氏之族,圄伯嬴於轑阳而杀之,圄,囚也。伯嬴,蒍贾也。轑阳,楚邑。
○圄,鱼吕反。嬴音盈。轑音辽。遂处烝野,将攻王。王以三王之子为质焉,弗受。烝野,楚邑。三王:文、成、穆。
○烝,之承反。质音致。师于漳澨。漳澨,漳水边。
○漳音章。澨,市制反。
[疏]注“漳澨漳水边”。
○正义曰:《释例》云:“漳水出新城沶乡县,南至荆山,东南经襄阳南郡当阳县,入沮。”《尔雅》水边之名,唯有厓、涘、岸、浒,无以澨为水边者。但此云漳澨,成十五年云“决睢澨”,雎、漳皆水名,举水名而言澨,知澨是水边也。
秋,七月,戊戌,楚子与若敖氏战于皋浒。皋浒,楚地。
○浒,呼五反。伯棼射王,汰辀,及鼓跗,著於丁宁。伯棼,越椒也。辀,车辕。汰,过也。箭过车辕上。丁宁,钲也。
○棼,扶云反。射,食亦反,下同。汰,他来反。辀,陟留反。跗,芳扶反。著,直略反。钲音正。
[疏]“及鼓跗,著于丁宁”。
○正义曰:车上不得置簨虡以县鼓,故为作跗,若殷之楹鼓也。言著於丁宁,则丁宁是器。《晋语》云:“伐备钟鼓,声其罪也;战以淳于丁宁,儆其民也。”是丁宁,战之用也。《周礼 鼓人》:“以金錞和鼓。”郑玄云:“錞,淳于也。其形圆如碓头。”“以金镯节鼓。”郑玄云:“镯,钲也。形如小钟,军行鸣之,以为鼓节。”是錞即淳于,镯即丁宁。故先儒皆以镯为钲之别名,丁宁即是钲也。
又射,汰辀,以贯笠毂。兵车无盖,尊者则边人执笠,依毂而立,以御寒暑,名曰笠毂。此言箭过车辕,及王之盖。
○贯,古乱反。笠音立。毂,古木反。
[疏]注“兵车”至“之盖”。
○正义曰:服虔云:笠毂,毂之盖如笠,所以蔽毂上,以御矢也。一曰车毂上铁也,或曰兵车旁幔轮谓之笠毂。杜以彼为不安,故改之而为此说,亦是以意而言,差於人情为允耳。
师惧,退。王使巡师曰:“吾先君文王克息,获三矢焉,伯棼窃其二,尽於是矣。”鼓而进之,遂灭若敖氏。初,若敖娶於云阝,云阝,国名。
○云阝,本又作郧,音云。
[疏]“王使”至“是矣”。
○正义曰:此是彊军人之心耳,息有此矢,矢当有法,不得无人学作,唯三而已。且射中王车,由射之工,不由矢善。若其由矢,王国犹有一矢,何不一发以取越椒?
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畜於云阝,畜,养。
○畜,许六反。淫於云阝子之女,生子文焉。云阝夫人使弃诸梦中。梦,泽名。江夏安陆县城东南有云梦城。
○梦音蒙,又亡贡反。虎乳之。云阝子田,见之,惧而归。以告。告女私通所生。
○乳,如主反。遂使收之。楚人谓乳穀,谓虎於菟,故命之曰斗穀於菟。以其女妻伯比。伯比所淫者。
○穀,如口反。於音乌,菟音徒。妻,七计反。实为令尹子文。斗氏始自子文为令尹。其孙箴尹克黄箴尹,官名。克黄,子扬之子。
○箴,之金反。使於齐,还及宋,闻乱。其人曰:“不可以入矣。”箴尹曰:“弃君之命,独谁受之?君,天也,天可逃乎?”遂归,复命,而自拘於司败。王思子文之治楚国也,曰:“子文无后,何以劝善?”使复其所,改命曰生。易其名也。
○使於,所吏反。拘音俱。
[疏]注“易其名”。
○正义曰:言越椒之乱,合诛绝其族,今更存立,故命曰生,言应死而重生。
冬,楚子伐郑,郑未服也。前年楚侵郑,不获成,故曰未服。
译难,音乃旦。馁,音奴罪,意为饥饿。等到令尹子文去世,斗般担任令尹,斗般是子文的儿子子扬。
般,音班。子越担任司马。蒍贾担任工正,他诬陷子扬并杀了他,子越于是担任令尹,巳担任司马。贾因为椒的诬陷而杀了子扬,从而巳得以占据椒的位置。
蒍,音于委。贾为,音于伪。处,音昌虑。子越又厌恶他,厌恶蒍贾。
恶,音乌路,注释相同。于是率领若敖氏的族人,将伯嬴囚禁在轑阳并杀了她,圄,意为囚禁。伯嬴,即蒍贾。轑阳,楚国的城邑。
圄,音鱼吕。嬴,音盈。轑,音辽。于是驻扎在烝野,准备进攻楚王。楚王将三位先王的儿子作为人质,若敖氏不接受。烝野,楚国的城邑。三位先王:楚文王、楚成王、楚穆王。
烝,音之承。质,音致。军队驻扎在漳水岸边。漳澨,漳水边。
漳,音章。澨,音市制。
[疏]注释“漳澨漳水边”。
○正义说:《释例》说:“漳水发源于新城沶乡县,向南流到荆山,向东南流经襄阳南郡当阳县,流入沮水。”《尔雅》中关于水边的名称,只有厓、涘、岸、浒,没有用澨表示水边的。但这里说漳澨,成公十五年说“决睢澨”,睢、漳都是水名,举出水名而说澨,就知道澨是水边了。
秋天,七月,戊戌日,楚王与若敖氏在皋浒交战。皋浒,楚国的地方。
浒,音呼五。伯棼射楚王,箭飞过车辕,射中鼓的支架,钉在丁宁上。伯棼,即越椒。辀,车辕。汰,意为越过。箭越过车辕上方。丁宁,钲。
棼,音扶云。射,音食亦,下文相同。汰,音他来。辀,音陟留。跗,音芳扶。著,音直略。钲,音正。
[疏]“及鼓跗,著于丁宁”。
○正义说:车上不能设置簨虡来悬挂鼓,所以制作了鼓跗,像殷代的楹鼓一样。说钉在丁宁上,那么丁宁是一种器物。《晋语》说:“讨伐时准备钟鼓,宣扬其罪过;作战时用淳于和丁宁,警戒民众。”可见丁宁是作战时使用的。《周礼·鼓人》说:“用金錞来调和鼓声。”郑玄说:“錞,即淳于。形状圆如碓头。”“用金镯来节制鼓声。”郑玄说:“镯,即钲。形状像小钟,军队行进时鸣响它,作为鼓的节拍。”所以錞就是淳于,镯就是丁宁。因此先儒都认为镯是钲的别名,丁宁就是钲。
又射一箭,飞过车辕,射穿了笠毂。兵车没有车盖,尊贵的人则由旁边的人拿着斗笠,靠着车毂站立,用来抵御寒暑,名叫笠毂。这里说箭飞过车辕,射到了楚王的斗笠上。
贯,音古乱。笠,音立。毂,音古木。
[疏]注“兵车”至“之盖”。
○正义说:服虔说:笠毂,车毂上的盖子像斗笠,用来遮蔽车毂上方,以抵御箭矢。另一种说法是车毂上的铁件,或者说兵车旁遮蔽车轮的帷幔叫笠毂。杜预认为那些说法不妥,所以改为此说,这也是凭推测而言,但比较符合常情罢了。
军队恐惧,撤退。楚王派人巡视军队说:“我们的先君文王攻克息国,缴获了三支箭,伯棼偷走了两支,现在都用尽了。”击鼓进军,于是灭掉了若敖氏。当初,若敖在云阝娶妻,云阝,国名。
云阝,原本也作郧,音云。
[疏]“王使”至“是矣”。
○正义说:这是为了鼓舞军心罢了。息国有这些箭,箭应当有法度,不可能没有人学习制作,只有三支而已。而且射中楚王的车,是因为射箭技术高超,不是因为箭好。如果是因为箭好,楚国还有一支箭,为什么不发射一支来射杀越椒?
生了斗伯比。若敖去世,斗伯比跟随母亲在云阝生活,畜,意为养育。
畜,音许六。与云阝君的女儿私通,生了子文。云阝夫人让人把他丢弃在梦中。梦,沼泽名。江夏安陆县城东南有云梦城。
梦,音蒙,又音亡贡。老虎给他喂奶。云阝君打猎,看见了,害怕地回去。告诉了夫人。告知与女子私通所生的孩子。
乳,音如主。于是让人把他收回来。楚人称喂奶为穀,称老虎为於菟,所以给他取名叫斗穀於菟。把他的女儿嫁给伯比。伯比所私通的女子。
穀,音如口。於,音乌,菟,音徒。妻,音七计。这就是令尹子文。斗氏从子文开始担任令尹。他的孙子箴尹克黄,箴尹,官名。克黄,子扬的儿子。
箴,音之金。出使齐国,回来经过宋国,听说动乱。他的人说:“不能回去了。”箴尹说:“抛弃君主的命令,独自谁来承受?君主就是天,天可以逃避吗?”于是回去,复命,并把自己拘禁在司败那里。楚王思念子文治理楚国的事迹,说:“子文没有后代,用什么来鼓励行善的人?”让他恢复职位,改封号为生。改变他的名字。
使於,音所吏。拘,音俱。
[疏]注“易其名”。
○正义说:说越椒作乱,应当诛灭他的家族,现在重新存立他,所以封号叫生,意思是应当死却重生了。
冬天,楚王讨伐郑国,郑国还没有臣服。前年楚国侵犯郑国,没有达成和议,所以说还没有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