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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左传正义十九

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496–520 段

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文公

  ○陆曰:“文公,名兴,僖公子,母声姜。《谥法》:慈惠爱民曰文。忠信接礼曰文。”

  [疏]正义曰:《鲁世家》文公,名兴,僖公之子,夫人声姜所生。以襄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慈惠爱民曰文。是岁,岁在降娄。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先君未葬,而公即位,不可旷年无君。)

  [疏]注“先君”至“无君”。

  ○正义曰:诸侯之礼,既葬成君。先君虽则未葬,既逾年矣,而君即位者,不可旷年无君故也。即位必於岁首,若岁首不行此礼,馀月不得行之,便是旷年无君,故虽则未葬,亦即行之。《释例》曰:“遭丧继立者,每新年正月必改元正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书‘即位’於策以表之。文公、成公先君之丧未葬,而书‘即位’,因三正之始,明继嗣之正,表朝仪以同百姓之心。此乃国君明分制之大礼,譬周康王麻冕黼裳以行事,事毕然后反丧服也。虽逾年行即位之礼,名通於国内,必须既葬卒哭乃免丧,古之制也。”且引《顾命》康王之事以譬此者,彼是既殡,此是逾年,虽时不同,取其暂服吉服,事相似耳。《康王之诰》云:“王义嗣德,答拜。”彼始殡讫,即呼为王,知诸侯既殡,臣子亦呼为公,既尸其位,名号即成。但先君未葬,事犹听於冢宰,未得即成为君。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是逾年未葬,不得命臣出使,必待卒哭,乃免丧也。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无传。癸亥,月一日,不书朔,官失之。

  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叔,氏;服,字。诸侯丧,天子使大夫会葬,礼也。

  [疏]注“叔氏”至“礼也”。正义曰:四年“风氏薨”,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传曰“礼也”。夫人之丧,会葬为礼,知诸侯之丧,天子使大夫会葬为得也。苏氏云:“外卿来会葬不书,此书者,尊王使,故特书之。”传称“内史叔服”,内史於《周礼》为中大夫。大子大夫例书字,知叔,氏;服,字也。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七月而葬,缓。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毛国,伯爵,诸侯为王卿士者。诸侯即位,天子赐以命圭合瑞为信。僖十一年“王赐晋侯命”,亦其比也。

  ○锡,呈历反。比,必利反,例也,又如字。

  [疏]注“毛国”至“比也”。

  ○正义曰:僖二十四年传有“原伯、毛伯”,杜云“原、毛,皆采邑”。此毛与彼计是一人,而注不同者,此毛当是文王之子封为畿外之国。於时诸侯无复有毛,或是世事王朝,本封绝灭。从此以后,常称毛伯,国名尚存,仍为伯爵,必受得采邑,为畿内诸侯,故注彼云“采邑”,此云“国”也。封爵既存,故云“诸侯为王卿士者”。《周礼 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冬官 玉人》桓圭以下皆谓之命圭,是用之以命诸侯也。诸侯即位,天子赐之以命圭。鲁是侯爵,当赐之以信圭也。《玉人》又云:“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其冒邪刻其下,与圭头相合。诸侯执圭以朝天子,天子执冒以冒之,观其相当以否,所以合瑞为信也。僖十一年“晋惠公新立,王赐之命”,此亦新立,是其比也。传称晋侯“受玉惰”。於此知赐命必有玉也。《公羊传》曰:“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唐风 无衣》之篇晋人为其君“请命於天子之使”,以无衣为辞,则赐命亦有服。杜不言服者,主於玉而略之耳。

  晋侯伐卫。晋襄公先告诸侯而伐卫。虽大夫亲伐,而称“晋侯”,从告辞也。叔孙得臣如京师。得臣,叔牙之孙。

  卫人伐晋。卫孔达为政,不共盟主,兴兵邻国,受讨丧邑,故贬称“人”。

  ○丧,息亮反。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译卷十八 文公元年,至四年

卷十八 文公元年,至四年

◎文公

○陆氏说:“文公,名兴,是僖公的儿子,母亲是声姜。《谥法》说:慈爱惠民叫做‘文’。忠信待人、合乎礼制叫做‘文’。”

[疏]正义说:《鲁世家》记载文公,名兴,是僖公的儿子,夫人声姜所生。在周襄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说:慈爱惠民叫做‘文’。这一年,岁星在降娄宿。

【经】元年,春季,周王正月,鲁公即位。(没有传文。先君尚未安葬,而鲁公即位,是因为不能空过年头而没有国君。)

[疏]注“先君”至“无君”。

○正义说:诸侯的礼制,安葬之后才算正式成为国君。先君虽然尚未安葬,但已经过了一个年头,而新君即位,是因为不能空过年头而没有国君的缘故。即位必须在岁首,如果岁首不行此礼,其他月份就不能行,那就是空过年头而没有国君,所以即使先君尚未安葬,也立即举行即位礼。《释例》说:“遭遇丧事而继位的人,每逢新年正月必须改元正位,百官按次序就位,所以国史在简策上书写‘即位’来标示。文公、成公先君的丧事尚未安葬,而书写‘即位’,是因为趁着三正之始,表明继承的正统,昭示朝廷仪制以统一百姓之心。这是国君明辨分制的重大礼仪,好比周康王穿着麻冕黼裳来行事,事情完毕然后才返回丧服。虽然过了年头才举行即位之礼,名号在国内通行,但必须等到安葬完毕、卒哭之后才能脱去丧服,这是古代的制度。”并且引用《顾命》中康王的事情来比喻此事,那是已经殡殓,这是过了年头,虽然时间不同,取的是暂时穿着吉服,事情相似罢了。《康王之诰》说:“王义嗣德,答拜。”那里刚殡殓完毕,就称为王,知道诸侯刚殡殓,臣子也称其为公,既然占据了那个位置,名号就确立了。只是先君尚未安葬,事情还听命于冢宰,不能立即成为正式的国君。八年八月,周天子驾崩。九年春,毛伯来求取金,传文说“不记载王命,是因为尚未安葬”。这是过了年头尚未安葬,不能命令臣子出使,必须等到卒哭,才能脱去丧服。

二月,癸亥日,发生日食。没有传文。癸亥,是初一,不记载朔日,是史官失误。

周天子派叔服来会葬。叔,是氏;服,是字。诸侯丧事,天子派大夫来会葬,是合乎礼制的。

[疏]注“叔氏”至“礼也”。正义说:四年“风氏薨”,五年“王派荣叔归含且赗,召昭公来会葬”,传文说“合乎礼制”。夫人的丧事,会葬是合乎礼制的,知道诸侯的丧事,天子派大夫来会葬也是得体的。苏氏说:“外国卿大夫来会葬不记载,这里记载,是因为尊重天子的使者,所以特别记载。”传文称“内史叔服”,内史在《周礼》中是中大夫。太子大夫例书写字,知道叔,是氏;服,是字。

夏季,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七个月才安葬,迟缓了。

周天子派毛伯来赐给鲁公命圭。毛国,是伯爵,是诸侯中担任天子卿士的人。诸侯即位,天子赐给命圭,合瑞作为信物。僖公十一年“王赐给晋侯命”,也是同样的例子。

○锡,音呈历。比,音必利,例也,又如字。

[疏]注“毛国”至“比也”。

○正义说:僖公二十四年传文有“原伯、毛伯”,杜预说“原、毛,都是采邑”。这个毛与那个毛同是一个人,而注释不同,是因为这个毛应当是文王的儿子,被封为畿外之国。当时诸侯不再有毛国,或者是世代侍奉王朝,本封国已经灭绝。从此以后,常称毛伯,国名尚存,仍然是伯爵,必定受得采邑,成为畿内诸侯,所以注释那里说“采邑”,这里说“国”也。封爵既然存在,所以说“诸侯中担任天子卿士的人”。《周礼·大宗伯》:“用玉制作六瑞,用来区分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穀璧,男执蒲璧。”《冬官·玉人》桓圭以下都叫做命圭,是用它来任命诸侯的。诸侯即位,天子赐给命圭。鲁是侯爵,应当赐给信圭。《玉人》又说:“天子执冒,四寸,用来朝见诸侯。”那个冒邪刻其下,与圭头相合。诸侯执圭来朝见天子,天子执冒来覆盖它,观察是否相当,所以合瑞作为信物。僖公十一年“晋惠公新立,王赐给他命”,这里也是新立,是同样的例子。传文称晋侯“受玉惰”。从这里知道赐命必定有玉。《公羊传》说:“锡是什么?是赐。命是什么?是加给我服饰。”《唐风·无衣》那篇,晋人为他们的国君“向天子使者请命”,以没有衣服为借口,那么赐命也有服饰。杜预不提及服饰,是主要在于玉而略去罢了。

晋侯攻打卫国。晋襄公先告知诸侯然后攻打卫国。虽然是大夫亲自攻打,而称“晋侯”,是顺从告辞。叔孙得臣前往京师。得臣,是叔牙的孙子。

卫国人攻打晋国。卫孔达执政,不恭敬盟主,对邻国兴兵,受到讨伐,丧失城邑,所以贬称“人”。

○丧,音息亮。

秋季,公孙敖在戚地与晋侯相会。

戚,卫邑,在顿丘卫县西。“礼,卿不会公侯”,而《春秋》鲁大夫皆不贬者,体例已举,故据用鲁史成文而已。内称公,卒称薨,皆用鲁史。

译戚,是卫国的城邑,位于顿丘卫县的西边。“礼制规定,卿大夫不参加公侯的会盟”,而《春秋》中鲁国的大夫都不被贬斥,这是因为体例已经确立,所以只是依据鲁国史书的成文而已。对内称“公”,去世称“薨”,都是沿用鲁国史书的记载。

[疏]注“戚卫”至“鲁史”。

  ○正义曰: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诸侯之卿为会鲁侯,故贬称“人”,则鲁卿会他诸侯亦合贬,而《春秋》鲁大夫皆不贬者,贬他国之卿已成体例,体例已举,於鲁不须加贬,理足可明,故据用鲁史成文,不复改易也。他国君书“卒”及爵,内常称“公”称“薨”,亦体例已举,皆用鲁史也。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商臣,穆王也。弑君例在宣四年。

  ○頵,忧伦反,又丘伦反。

  公孙敖如齐。传例曰:“始聘焉,礼也”。

  【传】元年,春,王使内史叔服来会葬。公孙敖闻其能相人也,(公孙敖,鲁大夫庆父之子。

  ○相,息亮反。)见其二子焉。叔服曰:“穀也食子,难也收子。”(穀,文伯。难,惠叔。食子,奉祭祀供养者也。收子、葬子身也。

  ○见,贤遍反,下注“孤见”同。食音嗣,注同。难,乃旦反,又如字。供,俱用反。养,馀亮反。)穀也丰下,必有后於鲁国。”(丰下,盖面方。为八年公孙敖奔莒传。)

  於是闰三月,非礼也。於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於今年三月置闰,盖时达历者所讥。先王之正时也,履端於始,举正於中,归馀於终。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日月之行又有迟速,而必分为十二月,举中气以正。月有馀日,则归之於终,积而为闰,故言“归馀於终”。

  ○期,居其反。履端於始,序则不愆;四时无愆过。

  ○愆,起虔反。举正於中,民则不惑;斗建不失其次,寒暑不失其常,故无疑惑。归馀於终,事则不悖。四时得所,则事无悖乱。

  ○悖,必内反。

  [疏]“於是”至“不悖”。

  ○正义曰:於是年鲁历置闰。“闰三月,非礼也”,言於礼置闰不当在此月也。因论置闰之法,先王之正时也。“履端於始”,履,步也。谓推步历之初始以为术历之端首。举月之正半在於中气,归其馀分置於终末,言於终末乃置闰也。更复申之。“履端於始,序则不愆”,谓四时之序不愆过也。“举正於中”,民视瞻则,不疑惑也。“归馀於终”,於时事则不悖乱也。此年不合置闰,而置闰则不是归馀於终,故为非礼也。

  ○注“於历”至“所讥”。

  ○正义曰:古今历法推闰月之术,皆以闰馀减章岁,馀以岁中乘之,章闰而一,所得为积月,命起天正,筭外,闰所在也。其有进退,以中气定之。无中气,则闰月也。古历十九年为一章。章有七闰:入章三年闰九月;六年闰六月;九年闰三月;十一年闰十一月;十四年闰八月;十七年闰四月;十九年闰十二月。此据元首初章,若於后渐积馀分,大率三十二月则置闰,不必恒同初章闰月。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治历者皆以彼为章首之岁。《汉书 律历志》云:“文公元年距僖五年辛亥二十九岁。是岁闰馀十三,闰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故传曰‘非礼也’。”《志》之所言,闰当在此年十一月后,今三月巳即置闰,是嫌闰月大近前也。杜以为僖三十年闰九月,文二年闰正月,故言於历法闰当在僖公末年,误於今年置闰,嫌置闰大近后也。杜为《长历》,置闰疏数无复定准。凡为历者,闰前之月中气在晦,闰后之月中气在朔。僖五年正月朔旦冬至,则四年当闰十二月也。杜《长历》僖元年闰十一月,五年闰十二月。与常历不同者,杜以襄二十七年再失闰,司历过。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哀十二年“十二月螽”,云火犹西流,司历过。则春秋之世,历法错失,所置闰月,或先或后,不与常同。杜唯勘经传上下日月以为《长历》,若日月同者,则数年不置闰月。若日月不同、须置闰乃同者,则未满三十二月频置闰,所以异於常历,故《释例》云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年不食者,理不得一一如筭,以守恒数,故历无有不失也。始失於毫毛,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

译[疏]注“戚卫”到“鲁史”。

○正义说:僖公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诸侯的卿大夫会合鲁侯,所以贬称为“人”,那么鲁国的卿大夫会合其他诸侯也应当被贬称,而《春秋》中鲁国的大夫都不被贬称,是因为贬称他国卿大夫的体例已经确立,体例既然已经列举,对于鲁国就不需要再加贬称,道理足以明白,所以依据鲁国史书的成文,不再更改。他国国君记载“卒”及爵位,国内常称“公”称“薨”,也是体例已经列举,都是采用鲁国史书的记载。

冬,十月,丁未,楚国世子商臣杀了他的国君頵。商臣,就是穆王。杀君的体例在宣公四年。

○頵,音忧伦,又音丘伦。

公孙敖前往齐国。传文体例说:“初次聘问,是合乎礼的”。

【传】元年,春,周王派内史叔服来会合葬礼。公孙敖听说他能相面,(公孙敖,是鲁国大夫庆父的儿子。

○相,音息亮。)让他的两个儿子去见叔服。叔服说:“穀会供养你,难会安葬你。”(穀,是文伯。难,是惠叔。食子,是奉养祭祀供养的人。收子,是安葬你身体的人。

○见,音贤遍,下注“孤见”相同。食音嗣,注相同。难,音乃旦,又如字。供,音俱用。养,音馀亮。)穀下巴丰满,一定在鲁国有后代。”(丰下,大概是面方。为八年公孙敖逃奔莒国的传文。)

在这年闰三月,是不合礼的。按历法闰月应当在僖公末年,错误地在今年的三月置闰,大概是当时通晓历法的人所讥讽的。先王校正时节,在开始推行历法的端首,在中间确立正朔,将多余的日子归到年终。推步历法的开始作为术数的端首。一周年三百六十六天,日月运行又有快慢,但必须分为十二个月,用中气来校正。月份有多余的日子,就把它归到年终,积累成为闰月,所以说“归馀於终”。

○期,音居其。履端於始,时序就不会有过失;四时没有过失。

○愆,音起虔。举正於中,百姓就不会疑惑;斗柄指向不失其顺序,寒暑不失其常规,所以没有疑惑。归馀於终,事情就不会悖乱。四时各得其所,那么事情就没有悖乱。

○悖,音必内。

[疏]“於是”到“不悖”。

○正义说:在这年鲁历置闰。“闰三月,不合礼”,是说按礼置闰不应当在这个月。于是论述置闰的方法,先王校正时节。“履端於始”,履,是推步。是说推步历法的初始作为术历的端首。确立月份的正当半在于中气,将其多余的部分置于终末,是说在终末才置闰。再次申述。“履端於始,序则不愆”,是说四时的顺序没有过失。“举正於中”,百姓观看准则,没有疑惑。“归馀於终”,对于时事没有悖乱。这一年不应当置闰,而置闰就不是归馀於终,所以是不合礼。

○注“於历”到“所讥”。

○正义说:古今历法推求闰月的方法,都是用闰余减去章岁,余数用岁中乘之,章闰而一,所得为积月,命起天正,筭外,就是闰月所在。如果有进退,用中气来定。没有中气,就是闰月。古历十九年为一章。一章有七个闰月:入章第三年闰九月;第六年闰六月;第九年闰三月;第十一年闰十一月;第十四年闰八月;第十七年闰四月;第十九年闰十二月。这是依据元首初章,如果在后逐渐积累余分,大率三十二个月就置闰,不一定总是和初章的闰月相同。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治历的人都以那作为章首之年。《汉书 律历志》说:“文公元年距离僖公五年辛亥二十九岁。这一年闰余十三,闰应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所以传文说‘不合礼’。”《志》中所说,闰应当在这一年十一月后,现在三月已经就置闰,是嫌闰月太靠近前面。杜预认为僖公三十年闰九月,文公二年闰正月,所以说按历法闰应当在僖公末年,错误地在今年置闰,是嫌置闰太靠近后面。杜预作《长历》,置闰的疏密没有固定的标准。凡是作历的,闰月之前的月中气在晦,闰月之后的月中气在朔。僖公五年正月朔旦冬至,那么四年应当闰十二月。杜预《长历》僖公元年闰十一月,五年闰十二月。与常历不同的,是杜预认为襄公二十七年再次失闰,司历有过。昭公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说火犹西流,司历有过。那么春秋时代,历法错失,所置的闰月,或先或后,不与常同。杜预只核对经传上下的日月作为《长历》,如果日月相同,那么数年不置闰月。如果日月不同、必须置闰才相同的,那么未满三十二个月就频繁置闰,所以异于常历,因此《释例》说春秋日有频月而食者,有旷年不食者,理不得一一如筭,以守恒数,所以历无有不失也。开始失于毫毛,尚未可觉,积而成多,以失弦望朔晦,则不得不改宪以

顺之。《书》所谓“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易》所谓“治历明时”,言当顺天以求合,非苟合以验天者也,故当脩经传日月,以考晦朔,以推时验。下又云“据经传微旨,考日辰晦朔,以相发明,为经传《长历》,未必得天,盖春秋当时之历也”。是杜自言不与常历同。

译顺从它。《尚书》所说的“恭敬地顺应上天的意志,观测日月星辰的天象”,《易经》所说的“制定历法以明确时节”,是说应当顺应天道以求得契合,而不是随意凑合来验证天道,所以应当修定经传中的日月记载,来考证晦朔,来推算和验证时节。下文又说“依据经传的微妙旨意,考证日月和晦朔,以此互相阐发,编成经传的《长历》,未必符合天道,大概是春秋当时所用的历法”。这是杜预自己说不与通常的历法相同。

○注“步历”至“於终”。

  ○正义曰:日月转运於天,犹如人之行步,故推历谓之步历。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谓历之上元必以日月全数为始,於前更无馀分,以此日为术之端首,故言“履端於始”也。期之日三百六十有六日,谓从冬至至冬至必满此数,乃周天也。日月之行有鷃有速,日行迟,月行速。凡二十九日过半,月行及日,谓之一月。过半者,谓一日於历法分为九百四十分,月行及日,必四百九十九分,是过半二十九分。今一岁气周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其十二月一周唯三百五十四日,是少十一日四分日之一,未得气周。细而言之,一岁止少弱十一日,所以然者,一月有馀分二十九,一年十二月有馀分三百四十八。是一岁既得三百五十四日,又得馀分三百四十八。其四分日之一,一日为九百四十分,则四分日之一为二百三十五分。今於馀分二百四十八内取二百三十五,以当卻四分日之一,馀分仍有一百一十三。其整日唯有十一日,又以馀分一百一十三减其一日九百四十分,唯有八百二十七分。是一年有馀十日八百二十七分,少一百一十三分,不成十一日也。刘炫云:“则一岁为十二月,犹有十一日有馀未得周也。分一周之日为十二月,则每月常三十日,馀计月及日为一月,则每月唯二十九日,馀前朔后朔相去二十九日,馀前气后气相去三十日,馀每月参差气渐不正,但观中气所在,以为此月之正,取中气以正月,故言‘举正於中’也。月朔之与月节,每月剩一日有馀,所有馀日归之於终,积成一月,则置之为闰,故言‘归馀於终’。”

  ○注“斗建”至“疑惑”。

  ○正义曰:闰后之月中气在朔,则斗柄月初已指所建之辰;闰前之月中气在晦,则斗柄月末方指所建之辰,故举月之正在於中气,则斗柄常不失其所指之次。如是乃得寒暑不失其常。

  夏,四月,丁巳,葬僖公。传皆不虚载经文,而此经孤见,知僖公末年传宜在此下。

  王使毛伯卫来锡公命,卫,毛伯字。

  ○一本作“毛伯卫来锡公命”,一本作“天王使”。

  [疏]注“卫,毛伯字”。

  ○正义曰:知是字者,以天子公卿例书爵,不言名,大夫称字,故毛伯虽卿,或称字。案僖九年“公会宰周公”云云,杜云“三公不字”,明卿或书字。

  叔孙得臣如周拜。谢赐命。

  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不朝,使孔达侵郑,伐绵、訾及匡。孔达,卫大夫。匡,在颍川新汲县东北。

  ○訾,子斯反。汲,居及反。晋襄公既祥,诸侯虽谅闇,亦因祥祭为位而哭。

  ○谅音良,又音亮。

  [疏]“晋襄公既祥”。

  ○正义曰:《礼》“期而小祥”。晋文公以僖三十二年十二月卒,则三十三年十二月为小祥。此云“既祥”,谓小祥也。

  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及南阳。今河内地。先且居曰:“效尤,祸也。尤,卫不朝故伐。今不朝王,是效卫致祸。时王在温,故劝之。

  ○且,子馀反。请君朝王,臣从师。”晋侯朝王于温,先且居、胥臣伐卫。五月,辛酉,朔,晋师围戚。六月,戊戌,取之,获孙昭子。昭子,卫大夫,食戚邑。卫人使告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见伐求和,不竞大甚,故使报伐,示已力足以距晋。

  ○共音恭。更,古孟反,又音庾。大音泰,又如字。卫孔达帅师伐晋,君子以为古。古者越国而谋。合古之道,而失今事霸主之礼,故国失其邑,身见执辱。

  [疏]注“合古”至“执辱”。

  ○正义曰:《释例》云:“卫孔达为政,不共盟主,兴兵於邻国,受讨丧邑,窘而告陈。虽从陈之谋,仅得自定以谋而济,故君子但言合古,而不释其尤也。”刘炫云:“春秋之时,天子微弱,霸主秉德刑以长诸侯,诸侯从时命以事霸主,大字小,小事大,所以相保持也。晋之与卫小大不同,而耻於受屈,望以彊获免,明王在上,理在可然,度时之宜,则非

译○注“步历”到“于终”。

○正义说:日月在天上运转,就像人行走一样,所以推算历法叫做步历。步历的开始作为术数的开端,意思是历法的上元必须以日月完整的数目作为开始,在此之前没有剩余的部分,以这一天作为术数的开端,所以说“履端于始”。一周期为三百六十六天,意思是说从冬至到冬至必须满这个数目,才是一周天。日月的运行有慢有快,太阳运行慢,月亮运行快。凡经过二十九天多一点,月亮运行追上太阳,叫做一个月。所谓多一点,是说一天在历法中分为九百四十分,月亮追上太阳,必须四百九十九分,这是超过一半二十九分。现在一年节气循环有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其中十二个月循环只有三百五十四天,少了十一日又四分之一日,没有得到节气循环的完整。详细来说,一年只少了不到十一日,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一个月有多余的二十九分,一年十二个月有多余的三百四十八分。这样一年既得到了三百五十四天,又得到了多余分数的三百四十八。那四分之一日,一天为九百四十分,那么四分之一日就是二百三十五分。现在在多余分数二百四十八中取二百三十五,用来当作那四分之一日,多余分数还剩一百一十三。那完整的日数只有十一日,又用多余分数一百一十三减去一天的九百四十分,只剩下八百二十七分。这样一年有多余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少了一百一十三分,凑不成十一日。刘炫说:“那么一年作为十二个月,还有十一日有余没有得到完整。把一周天的日数分为十二个月,那么每个月通常三十天,多余计算月及日作为一个月,那么每个月只有二十九天,多余前一个月朔日到后一个月朔日相隔二十九天,多余前一个节气到后一个节气相隔三十天,多余每个月参差不齐,节气渐渐不正,只看中气所在,作为这个月的正确标准,取中气来校正月份,所以说‘举正于中’。月朔和月节,每个月剩下一日有余,所有多余的日子归到年终,积累成一个月,就设置为闰月,所以说‘归余于终’。”

○注“斗建”到“疑惑”。

○正义说:闰月之后的月中气在朔日,那么斗柄在月初已经指向所建的辰;闰月之前的月中气在晦日,那么斗柄在月末才指向所建的辰,所以举出月份的正当在于中气,那么斗柄常常不失去它所指的次序。这样才使得寒暑不失去常规。

夏,四月,丁巳日,安葬僖公。《左传》都不虚载经文,而这条经文单独出现,知道僖公末年《左传》应当在此之下。

周王派毛伯卫来赐给鲁公命令,卫,是毛伯的字。

○一本作“毛伯卫来赐给鲁公命令”,一本作“天王派”。

[疏]注“卫,毛伯字”。

○正义说:知道是字的原因,是因为天子公卿的例子书写爵位,不说名字,大夫称字,所以毛伯虽然是卿,有时称字。查考僖公九年“公会宰周公”等等,杜预说“三公不称字”,明显卿有时书写字。

叔孙得臣到周朝拜谢。谢恩赐命令。

晋文公的最后几年,诸侯朝见晋国。卫成公不朝见,派孔达侵犯郑国,攻打绵、訾和匡。孔达,是卫国大夫。匡,在颍川新汲县东北。

○訾,音子斯。汲,音居及。晋襄公已经举行祥祭,诸侯虽然还在守丧,也趁着祥祭设立位次而哭。

○谅,音良,又音亮。

[疏]“晋襄公已经举行祥祭”。

○正义说:《礼记》说“一年而小祥”。晋文公在僖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去世,那么三十三年十二月就是小祥。这里说“已经祥祭”,是指小祥。

派使者告诉诸侯而讨伐卫国,到达南阳。现在河内地。先且居说:“效仿别人的错误,是灾祸。错误,是卫国不朝见所以讨伐。现在不朝见周王,是效仿卫国招致灾祸。当时周王在温,所以劝说他。

○且,音子馀。请君主朝见周王,臣下跟随军队。”晋侯在温朝见周王,先且居、胥臣讨伐卫国。五月,辛酉日,朔日,晋军包围戚。六月,戊戌日,攻取它,抓获孙昭子。昭子,是卫国大夫,食邑在戚。卫国人派使者告诉陈国。陈共公说:“再讨伐他们,我替他们推辞。”被讨伐求和,不争气太厉害,所以派使者回报讨伐,显示自己的力量足以抵抗晋国。

○共,音恭。更,音古孟,又音庾。大,音泰,又如字。卫国孔达率领军队讨伐晋国,君子认为这符合古制。古时越过国家而谋划。符合古时的道理,而失去当今事奉霸主的礼节,所以国家失去它的城邑,自身被抓获受辱。

[疏]注“符合古”到“受辱”。

○正义说:《释例》说:“卫国孔达执政,不共事盟主,在邻国兴兵,受到讨伐丧失城邑,窘迫而告诉陈国。虽然听从陈国的计谋,勉强得以安定从而谋划成功,所以君子只说符合古制,而不解释他的错误。”刘炫说:“春秋之时,天子微弱,霸主秉持德行刑罚来统领诸侯,诸侯顺从时命来事奉霸主,大国爱护小国,小国事奉大国,所以互相保持。晋国和卫国大小不同,而以受屈为耻,希望凭借强大获得免罪,如果明王在上,道理上是可以的,衡量时事的适宜,那么不是

善计。君子以为合古之道,失当今之宜,亦不言其谋全非礼也。”

译善于谋划。君子认为这符合古代的道义,却不适合当今的时宜,但也不说他的谋划完全不合礼法。”

秋,晋侯疆戚田,故公孙敖会之。晋取卫田,正其疆界。

  ○疆,居良反,注同。

  初,楚子将以商臣为大子,访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齿未也,齿,年也。言尚少。

  ○少,诗照反,下文同。而又多爱,黜乃乱也。楚国之举,恒在少者,举,立也。且是人也,蜂目而豺声,忍人也,能忍行不义。

  ○蜂,本又作“蜂”,芳逢反。豺,什皆反。不可立也”。弗听。既又欲立王子职而黜大子商臣。职,商臣庶弟也。商臣闻之而未察,告其师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芊而勿敬也。”江芊,成王妹,嫁於江。

  ○芊,亡氏反。《史记》以为成王妾。从之。江芊怒曰:“呼,役夫!呼,发声也。役夫,贱者称。

  ○呼,报贺反,注同。役夫,如字。称,尺证反。宜君王之欲杀女而立职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诸乎?”问能事职不。

  ○女音汝。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大事,谓弑君。

  ○弑,申志反。一本无此注。冬,十月,以宫甲围成王。太子宫甲。僖二十八年王以东宫卒从子玉,盖取此宫甲。

  ○卒,子忽反。从,如字,又才用反,王请食熊蹯而死,熊掌难熟,冀久将有外救。

  ○蹯音烦。弗听。丁未,王缢。谥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言其忍甚,未敛而加恶谥。

  ○瞑,亡丁反,又亡千反。敛,力验反。

  [疏]注“言甚”至“恶谥”。

  ○正义曰:既见其不瞑目,则是未敛於棺,故知未敛也。礼:葬乃加谥。未敛而加恶谥,言其忍之甚也。冤枉之人众矣,未有能见其灵,此事特为商臣忍甚耳。桓谭以为自缢而死,其目未合,尸冷乃瞑,非由谥之善恶也。乱而不损曰灵。安民立政曰成。

  穆王立,以其为大子之室与潘崇,

  [疏]“为大子之室”。

  ○正义曰:商臣今既为王,以其为大子之时所居室内财物仆妾尽以与潘崇,非与其所居之宫室也。

  使为大师,且掌环列之尹。环列之尹,宫卫之官,列兵而环王宫。

  ○大音泰。环,如字,又音患。

  穆伯如齐,始聘焉,礼也。穆伯,公孙敖。凡君即位,卿出并聘,

  [疏]“凡君”至“并聘”。

  ○正义曰:即位者,既葬除丧即成君之吉位也。唯以既葬为限,不以逾年为断。八年八月天王崩,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曰“不书王命,未葬也”。是未葬虽逾年,不得命臣出使也。宣十年夏四月齐侯元卒,六月葬齐惠公,冬齐侯使国佐来聘。是既葬未逾年,得命臣出使也。何休《膏肓》以为三年之丧使卿出聘,於义《左氏》为短。郑康成箴云:“《周礼》‘诸侯邦交,岁相问,殷相聘,世相朝’。《左氏》合古礼,何以难之?”

  践脩旧好,要结外援,践犹履行也。

  ○好,呼报反,下及注同。要,於遥反。援,于眷反。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忠信卑让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让,德之基也。传因此发凡,以明诸侯谅闇,则国事皆用吉礼。

  殽之役,在僖三十三年。晋人既归秦师,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是败也,孟明之罪也,必杀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诗曰:‘大风有隧,贪人败类。《诗 大雅》。隧,蹊径也。周大夫芮伯刺厉王。言贪人之败善类,若大风之行,毁坏众物,所在成蹊径。

  ○帅,所类反。芮,如锐反。《诗 大雅 桑柔》篇。隧音遂,道也。败,必迈反,注同。蹊音兮。径,古定反。听言则对,诵言如醉。言昬乱之君,不好典诵之言,闻之若醉;得道听涂说之言,则喜而答对。

  ○诵,似用反。昬,本亦作“惽”,音昏。匪用其良,覆俾我悖。’覆,反也。俾,使也。不用良臣之言,反使我为悖乱。

  ○覆,芳服反。俾,本亦作“卑”,必尔反,注同。是贪故也,孤之谓矣。孤实贪

译秋天,晋侯划定戚地的田界,因此公孙敖会合他。晋国夺取了卫国的田地,以端正其疆界。

当初,楚成王打算立商臣为太子,就向令尹子上询问意见。子上说:“君上的年纪尚轻,齿,指年龄。说他还年轻。

而又宠爱众多,废立就会引发祸乱。楚国立太子的惯例,总是倾向于年轻的,举,即立。况且这个人,眼睛像蜂眼,声音像豺狼,是残忍的人,能忍心做不义之事。

不可立为太子”。成王没有听从。后来又想立王子职而废黜太子商臣。职,是商臣的同父异母弟弟。商臣听说此事但尚未查实,告诉他的老师潘崇说:“怎样去查明确实呢?”潘崇说:“宴请江芊而对她不敬。”江芊,是楚成王的妹妹,嫁给了江国。

商臣听从了。江芊愤怒地说:“哼,贱役!哼,是发声。贱役,是轻贱者的称呼。

君王想要杀你而立职,这是理所当然的。”商臣告诉潘崇说:“确实如此。”潘崇说:“你能侍奉他吗?”问能否侍奉王子职。

商臣说:“不能。”“你能逃亡吗?”说:“不能。”“你能做大事吗?”说:“能。”大事,指弑君。

冬天,十月,商臣率领太子宫的甲士包围了楚成王。太子宫甲。僖公二十八年楚王率领东宫的士卒跟随子玉作战,大概这些宫甲就是那时留下的。

楚成王请求吃熊掌而死,熊掌难以煮熟,希望拖延时间会有外援。

潘崇不听从。丁未日,楚成王自缢。给他谥号叫“灵”,他不闭眼;改谥号叫“成”,他才闭眼。说他的残忍程度极深,在未入殓时就加上恶谥。

穆王即位,把他做太子时的居室赐给潘崇,

让潘崇担任大师,并且掌管环列之尹。环列之尹,是宫卫的官职,排列士兵环绕王宫。

穆伯出使齐国,开始正式聘问,这是合乎礼制的。穆伯,即公孙敖。凡是国君即位,卿大夫都要出使各国聘问,

修好旧日的友好关系,缔结外部的援助,践,犹履行。

善待邻国,以保卫国家,这是忠信卑让的道理。忠,是德行的正直;信,是德行的稳固;卑让,是德行的基础。传文因此发出凡例,以阐明诸侯在居丧期间,国家事务都使用吉礼。

殽之战,发生在僖公三十三年。晋国人已经让秦军回国,秦国的大夫以及左右近臣都对秦穆公说:“这次失败,是孟明的罪过,一定要杀了他。”秦穆公说:“这是我的罪过。周朝芮良夫的诗说:‘大风有隧,贪人败类。’《诗经·大雅》。隧,指蹊径。周朝大夫芮伯讽刺周厉王。说贪婪之人败坏善类,如同大风吹行,毁坏万物,所到之处形成蹊径。

听信传言就应答,诵读经典之言却像醉酒。说昏乱的君主,不喜欢典诵之言,听到后像醉酒;得到道听途说的言论,就欢喜而应答。

不任用良臣,反而使我悖乱。’覆,反也。俾,使也。不任用良臣的言论,反而使我悖乱。

这是因为贪婪的缘故,说的就是我。我确实贪婪

以祸夫子,夫子何罪?”复使为政。为明年秦、晋战彭衙传。

译招致灾祸给夫子,夫子有什么罪过?”于是再次让他执政。这是为明年秦国与晋国在彭衙交战所做的传述。

○复,扶又反。

  【经】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孟明名氏不见,非命卿也。大崩曰败绩。冯翊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

  ○衙音牙。见,贤遍反。郃,户纳反。)

  [疏]注“孟明”至“衙城”。

  ○正义曰:於例,将卑师众称“师”。今称“秦师”,知将非尊者,故云“孟明名氏不见,非命卿也”。传称秦伯不废孟明,复使为政。则孟明,秦之执政之卿也,而言非卿者,成二年注云“曹大夫常不书,而书公子首者,首命於国,备於礼,成为卿故也”。然则备卿礼乃成为卿,礼不备则不书。秦是辟陋之国,不以卿礼成孟明,不言孟明非执政也。此年晋士縠堪其事,故名书於垂陇。襄二十九年,郑公孙段摄卿以行,名见於城杞,况此真卿而不书者,以秦辟陋在戎,异於中国,礼命不足,故云“非命卿”也。

  丁丑,作僖公主。主者,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三年丧终,则迁入於庙。

  [疏]注“主者”至“於庙”。

  ○正义曰:主所用木,经无正文。《公羊传》曰:“主者曷用?虞主用桑,练主用栗。”《左传》唯言“祔而作主”,主一而已,非虞、练再作,《公羊》之言,不可通於此也。《论语》:“哀公问主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先儒旧解,或有以为宗庙主者,故杜依用之。案古《论语》及孔、郑皆以为社主。社为木主者,古《论》不行於世,且社主,《周礼》谓之“田主”,无单称主者。以张包周等并为庙主,故杜所依用。刘炫就此以规杜过,未为得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处父为晋正卿,不能匡君以礼,而亲与公盟,故贬其族。族去,则非卿,故以微人常称为耦,以直厌不直。不地者,盟晋都。

  ○去,起吕反。称,尺证反。厌,於涉反。

  [疏]注“处父”至“晋都”。正义曰:《春秋》卿则书名氏,贱者则称“人”。外卿之贬,例皆称“人”,鲁卿之贬,乃去其族。去族以称人相类,即是不为卿也。处父为晋正卿,不能匡君以礼,君使盟鲁即从君命,亲与公盟,故贬去其族,若言处父是晋之贱人,则不复书“公”,直言“及晋处父盟”,若言鲁之贱人往与之盟也。鲁之贱人不合书名,举其所为之事而已。言“及”不言名,是微人之常称也。以微人常称与处父为偶,若处父亦贱人也。鲁以微人敌微人,直也,晋以卿敌公,不直也。如此书经者,以鲁之直厌晋之不直也。然则不贬处父称人者,贬之称人,则恶名不见,贬其族留其名,所以恶处父也。《释例》曰:“随此称人,则所罪之名不章,故特书‘处父’也。”翟泉,澶渊,亦会公侯,所以称“人”者,以其众卿非一,依例总贬。不地者,盟於晋之都也。诸侯会聚,盟於他国之都者,即以国名为盟地。鲁之君臣独往他国而与之盟者,不复举国地。三年“冬,公如晋”,十二月“公及晋侯盟”是也。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垂陇,郑地。荧阳县东有陇城。士縠出盟诸侯,受成於卫,故贵而书名氏。

  ○縠,户木反,本亦作“穀”,同。陇,力勇反。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无传。周七月,今五月也。不雨,足为灾。不书旱,五穀犹有收。

  ○收,如字,又手又反。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大事,禘也。跻,升也。僖公,闵公庶兄,继闵而立,庙坐宜次闵下,今升在闵上,故书而讥之。时未应吉禘,而於大庙行之,其讥已明,徒以逆祀,故特大其事,异其文。

  ○大庙,音泰,注及传“大庙”同。跻,子兮反。坐,木卧反,又如字。

  [疏]注“大事”至“其文”。

  ○正义曰:昭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传称“禘于武宫”。有事是禘,则知大事亦是禘也。“跻,升也”,《释诂》文。《公羊传》曰:“跻者何?升也。”禘祭之礼,审谛昭

译○“复”字,音扶又。

【经】鲁僖公二年,春季,周历二月,甲子日,晋侯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孟明的名字没有记载,是因为他没有被正式任命为卿。军队彻底崩溃称为“败绩”。冯翊郡郃阳县西北有彭衙城。

○“衙”字,音牙。“见”字,音贤遍。“郃”字,音户纳。)

[疏]注释“孟明”至“衙城”。

○正义说:按照体例,将领地位低而军队众多时称“师”。现在称“秦师”,可知将领不是尊贵之人,所以说“孟明的名字没有记载,是因为他没有被正式任命为卿”。《传》中说秦伯没有废弃孟明,又让他执政。那么孟明是秦国执政的卿,却说他不是卿,是因为成二年注中说“曹国大夫通常不记载名字,而记载公子首,是因为公子首在国内受命,礼仪完备,成为了卿的缘故”。既然如此,礼仪完备才成为卿,礼仪不完备就不记载。秦国是偏僻简陋的国家,不用卿的礼仪来确立孟明的地位,并不是说孟明不是执政者。这一年晋国的士縠能胜任其事,所以名字记载在垂陇之战中。襄公二十九年,郑国公孙段代理卿职出行,名字记载在城杞之事中,何况这是真正的卿却不记载名字,是因为秦国偏僻简陋,处于戎狄之地,不同于中原各国,礼仪任命不足,所以说“没有被正式任命为卿”。

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神主,殷商用柏木,周朝用栗木,三年丧期结束,就迁入宗庙。

[疏]注释“主者”至“于庙”。

○正义说:神主所用的木材,经文没有明确记载。《公羊传》说:“神主用什么?虞祭的神主用桑木,练祭的神主用栗木。”《左传》只说“祔祭时制作神主”,神主只有一个,并不是虞祭、练祭再次制作,《公羊传》的说法,不能通用于这里。《论语》说:“鲁哀公向宰我问神主的事。宰我回答说:‘夏后氏用松木,殷商用柏木,周朝用栗木。’”以前的儒者旧解,有的认为是宗庙的神主,所以杜预依据采用这种说法。考察古《论语》及孔安国、郑玄都认为这是社主。社主是木主,是因为古《论语》不在世间流传,况且社主,《周礼》称为“田主”,没有单独称为“主”的。因为张包周等人并认为是庙主,所以杜预所依据采用。刘炫就此规劝杜预的错误,并不恰当。

三月,乙巳日,与晋国处父结盟。处父是晋国正卿,不能用礼来匡正国君,却亲自与鲁公结盟,所以贬去他的族氏。去掉族氏,就不是卿,所以用微贱之人的常称来与他对等,用正直压制不正直。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晋国都城结盟。

○“去”字,音起吕。“称”字,音尺证。“厌”字,音於涉。

[疏]注释“处父”至“晋都”。正义说:《春秋》中卿则记载名和氏,地位低贱的人则称“人”。对外国卿的贬斥,惯例都称“人”,对鲁国卿的贬斥,则去掉他的族氏。去掉族氏以称人来类比,就是不作为卿看待。处父是晋国正卿,不能用礼来匡正国君,国君让他与鲁国结盟他就顺从君命,亲自与鲁公结盟,所以贬去他的族氏,如果说处父是晋国的贱人,就不再记载“公”,直接说“与晋处父结盟”,如果说鲁国的贱人前往与他结盟。鲁国的贱人不合记载名字,只举出他所做的事而已。说“及”不记载名字,是微贱之人的常称。用微贱之人的常称与处父为偶,好像处父也是贱人。鲁国以微贱之人对抗微贱之人,是正直的,晋国以卿对抗国君,是不正直的。这样书写经文,是用鲁国的正直压制晋国的不正直。那么不贬斥处父称“人”的原因,是贬斥称“人”,则恶名不显,贬去他的族氏保留他的名字,所以厌恶处父。《释例》说:“跟随这种称‘人’,则所罪的名字不显著,所以特别记载‘处父’。”翟泉、澶渊,也聚会公侯,所以称“人”,是因为众多卿不止一个,依例总贬。不记载地点,是因为在晋国的都城结盟。诸侯聚会,在他国都城结盟的,就用国名作为盟地。鲁国的君臣独自前往他国与之结盟的,不再举出国地。三年“冬,公如晋”,十二月“公及晋侯盟”就是这种情况。

夏季,六月,公孙敖会见宋公、陈侯、郑伯、晋国士縠,在垂陇结盟。垂陇,是郑国的土地。荧阳县东有陇城。士縠出使结盟诸侯,在卫国接受命令,所以尊贵而记载名氏。

○“縠”字,音户木,原本也写作“穀”,相同。“陇”字,音力勇。

自从十二月没有下雨,直到秋季七月。没有《传》文。周历七月,是现在的五月。不下雨,足以成为灾害。不记载旱灾,是因为五谷还有收成。

○“收”字,音如字,又音手又。

八月,丁卯日,在大庙举行大事,提升僖公。大事,是禘祭。跻,是提升。僖公,是闵公的庶兄,继承闵公而立,庙中座次应当在闵公之下,现在提升到闵公之上,所以记载并讥讽他。当时不应举行吉禘,却在大庙举行,其讥讽之意已经明显,只是因为违背祭祀次序,所以特别大事化,使其文辞不同。

○“大庙”,音泰,注及《传》“大庙”相同。“跻”字,音子兮。“坐”字,音木卧,又如字。

[疏]注释“大事”至“其文”。

○正义说:昭公十五年“有事于武宫”,《传》称“禘于武宫”。有事就是禘,就知道大事也是禘。“跻,升也”,是《释诂》的文句。《公羊传》说:“跻是什么?是提升。”禘祭的礼仪,审谛昭

穆,诸庙已毁未毁之主,皆於太祖庙中以昭穆为次序。父为昭,子为穆。太祖东向,昭南向,穆北向,孙从王父,以次而下。祭毕则复其庙。其兄弟相代,则昭穆同班。近据春秋以来,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同北面西上。僖是闵之庶兄,继闵而立,昭穆虽同,位次闵下。今升在闵上,故书而讥之。僖公以其三十三年十一月薨,至此年十一月丧服始毕,今始八月,时未应吉禘,而於大庙行之,与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其违礼同也。彼书“吉禘”,其讥已明,则此亦从讥可知,不复更讥其速也。徒犹空也。空以逆祀之故,乱国大典,故特大其事,谓之“大事”,讥逆祀也。《释例》曰:“文公二年,僖公之丧未终,未应行吉禘之礼,而於大庙行之,其讥已明,徒以跻僖而退闵,故特大其事,异其文。定八年亦特书‘顺祀’,皆所以起非常也。‘有事于武宫’及‘顺祀’,传皆称‘禘’,则知大事、有事于大庙,亦禘也。”

译穆,是指各宗庙中无论已毁或未毁的祖先牌位,都依据昭穆的次序排列在太祖庙中。父亲为昭,儿子为穆。太祖牌位面朝东,昭位牌位面朝南,穆位牌位面朝北,孙子跟随祖父的方位,依次向下排列。祭祀结束后,再将牌位放回各自的宗庙。如果是兄弟相继为君,则昭穆同属一班。近来根据春秋以来的情况,惠公与庄公应当同朝南面且以西为上,隐公、桓公与闵公、僖公也同朝北面且以西为上。僖公是闵公的庶出兄长,在闵公之后即位,虽然昭穆同班,但位次应在闵公之下。现在僖公被升在闵公之上,所以史书加以记载并讥讽他。僖公在三十三年十一月去世,到这一年十一月丧服才期满,现在才八月,时节不应举行吉禘之礼,却在大庙中举行,这与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一样,都是违背礼制的。那里记载了“吉禘”,讥讽之意已经明确,那么这里也应当是讥讽,不再另外讥讽其速度太快了。“徒”就是空、仅仅的意思。仅仅因为逆祀的缘故,扰乱了国家的大典,所以特别强调这件事,称之为“大事”,以讥讽逆祀。《释例》说:“文公二年,僖公的丧期未满,不应举行吉禘之礼,却在大庙中举行,其讥讽之意已经明确,仅仅因为升僖公而退闵公,所以特别强调这件事,使文字有所不同。定公八年也特别记载‘顺祀’,这都是为了引起对非常事件的注意。‘有事于武宫’及‘顺祀’,《左传》都称为‘禘’,由此可知‘大事’、‘有事于大庙’,也是禘祭。”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四人皆卿。秦穆悔过,终用孟明,故贬四国大夫以尊秦伯。

  [疏]注“四人”至“尊秦”。

  ○正义曰:四国大夫,传皆称名氏,是四人皆卿也。秦穆悔过,终用孟明,仲尼特善其事,无辞可以寄文,故贬四国大夫称“人”,所以尊崇秦德。以诸侯之名无所可加,贬大夫以尊秦,大夫非有罪也。襄八年邢丘之会,晋悼霸功既就,德立刑行,贬诸侯之卿以尊晋侯,其事与此同也。《释例》曰:“秦伯终用孟明而致败,败而罪已,赦其阙而养其志,孟明增修其德,以霸西戎。夫子嘉之,故於伐秦之役贬四国大夫。四国大夫奉君命而行,今以一义变例,故称‘尊秦’,谓之崇德,明罪不在四国大夫也。”

  公子遂如齐纳币。传曰:“礼也。”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则纳币在十二月也。《士昏》六礼,其一纳采,纳徵始有“玄纁束帛”,诸侯则谓之纳币。其礼与士礼不同,盖公为太子时已行昏礼也。

  ○纁,诗云反。

  [疏]注“传曰”至“昏礼”。

  ○正义曰:《公羊传》曰:“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其意谓此丧服未毕而行昏礼也。何休据此作《膏肓》,以《左氏》为短。今《左氏传》谓之“礼也”,必是丧服已终。杜以《长历》推之,知僖公以其三十三年十一月薨,至此年十一月,丧已毕矣。纳币虽则无月以传言“礼”,则知纳在十二月也。《士昏》六礼,其一纳采,次有问名、纳吉,至纳徵始有玄纁束帛,士谓之纳徵,诸侯则谓之纳币,以其币帛多,其礼大,与士礼不同,故异其名也。案士之昏礼,纳采、问名同日行事。纳采者,纳其采择之礼。主人既许,宾即问名,将归卜其吉凶也。卜而得吉,又遣使纳吉,如纳采之礼。纳吉之后,方始纳徵。徵,成也。使使纳币,以成昏礼也。此纳币以前已有三礼,须再度遣使,一月之内不容三遣適齐,盖公为大子时已行昏礼。疑在僖公之世己行纳、采纳,吉今续而成之也。杜言“其一纳采”,欲明纳徵之前更有昏礼,纳币非昏礼之始,豫为下句“公为大子时己行昏礼”张本也。六子昏礼,理自不书,虽则公昏唯书纳币,其纳采、纳吉亦不书也。《释例》曰:“诸侯昏礼亡,以士昏礼准之,不得唯止於纳币逆女。逆女纳币二事,皆必使卿行,卿行则书之。他礼非卿则不书也。‘宋公使华元来聘’,聘不应使卿,故传但言‘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使卿,故传明言‘得礼也’。鲁君之昏,亦唯存纳币逆女,此其义。”

  【传】二年,春,秦孟明视帅师伐晋,以报殽之役。二月,晋侯御之。先且居将中军,赵衰佐之。(代郤溱。

  ○御,鱼吕反。将,子匠反。衰,初危反。溱,侧巾反。)王官无地御戎,(代梁弘。)狐鞫居为右。(鞫居,续简伯。

  ○鞫,九六反。)甲子,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晋人谓秦“拜赐”之师。(以孟明言“三年将拜君赐”,故嗤之。

  ○嗤,尺之反。)战于殽也,晋梁弘御戎,莱驹为右。战之明日,晋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囚呼,莱驹失戈,狼瞫取戈以斩囚,禽之以从公乘,遂以为右。箕之役,(箕役在僖三十三年。

  ○呼,火故反。瞫,尺其反,《字林》式衽反。乘,绳证反。)先轸黜之,而立续简伯。

  [疏]“箕之”至“黜之”。

  ○正义曰:御与车右虽有常员,必临战更选定之。韩之战,上右庆郑吉是其事也。自殽战之后,狼瞫为右。箕之役,将战选右,先轸黜之。箕战先轸死焉,非既战乃黜之也。

  狼瞫怒。其友曰:“盍死之?”瞫曰:“吾未获死所。”未得可死处。

  ○盍,户腊反。处,昌虑反。其友曰:“吾与女为难。”欲共杀先轸。

  ○女音汝。难,乃旦反。瞫曰:“《周志》有之,‘勇则害上,不登於明堂。’《周志》,周书也。明堂,祖庙

译冬季,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攻打秦国。这四位将领都是卿。秦穆公悔过,最终任用孟明,所以贬低四国大夫的称谓以尊崇秦伯。

[疏]注“四人”到“尊秦”。

○正义说:四国大夫,传文中都称名和氏,说明这四人都是卿。秦穆公悔过,最终任用孟明,孔子特别赞赏这件事,但没有合适的言辞可以寄托在文中,所以贬低四国大夫称“人”,以此来尊崇秦国的德行。因为诸侯的名号无处可加,就贬低大夫来尊崇秦国,大夫并没有罪过。襄公八年邢丘之会,晋悼公的霸业已经成就,德行确立,刑罚施行,贬低诸侯的卿来尊崇晋侯,这件事与此相同。《释例》说:“秦伯最终任用孟明而导致失败,失败后归罪于自己,赦免他的过失而培养他的志向,孟明更加修德,从而称霸西戎。孔子嘉奖他,所以在伐秦的战役中贬低四国大夫。四国大夫奉君命而行,现在因为一个义理改变体例,所以称‘尊崇秦国’,称为推崇德行,说明罪过不在四国大夫身上。”

公子遂到齐国纳币。传文说:“合乎礼。”僖公的丧期在当年十一月结束,那么纳币就在十二月了。《士昏礼》有六礼,其中一个是纳采,纳徵时才开始有“玄纁束帛”,诸侯则称之为纳币。其礼仪与士的礼仪不同,大概是因为僖公在做太子时已经举行过昏礼了。

○纁,音同“诗云”的“云”。

[疏]注“传曰”到“昏礼”。

○正义说:《公羊传》说:“这为什么要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在丧期娶妻。娶妻在三年之外,那么为什么讥讽在丧期娶妻呢?因为三年之内不图谋婚事。”它的意思是指丧服未毕就举行昏礼。何休据此作《膏肓》,认为《左氏》有短处。现在《左氏传》说“合乎礼”,必定是丧服已经终了。杜预用《长历》推算,知道僖公在三十三年十一月去世,到这一年十一月,丧期已经结束了。纳币虽然没有月份,但传文说“合乎礼”,就知道纳币在十二月了。《士昏礼》六礼,其中一个是纳采,其次有问名、纳吉,到纳徵时才开始有玄纁束帛,士称之为纳徵,诸侯则称之为纳币,因为币帛多,礼仪大,与士的礼仪不同,所以名称也不同。考察士的昏礼,纳采、问名在同一天进行。纳采,是纳其采择之礼。主人既然允许,宾客就问名,准备回去占卜吉凶。占卜得到吉兆,又派遣使者纳吉,如同纳采的礼仪。纳吉之后,才开始纳徵。徵,是成的意思。派遣使者纳币,以完成昏礼。这次纳币之前已经有三礼,需要再次派遣使者,一个月内不允许三次派遣使者到齐国,大概是因为僖公在做太子时已经举行过昏礼。怀疑在僖公时代已经进行了纳采、问名、纳吉,现在继续完成它。杜预说“其中一个是纳采”,想要说明纳徵之前还有昏礼,纳币不是昏礼的开始,预先为下句“僖公在做太子时已经举行过昏礼”做铺垫。六子昏礼,按理自然不记载,虽然诸侯的昏礼只记载纳币,其纳采、纳吉也不记载。《释例》说:“诸侯的昏礼失传,用士的昏礼来比照,不能只限于纳币逆女。逆女纳币两件事,都必须派遣卿去执行,卿去执行就记载。其他礼仪如果不是卿去执行就不记载。‘宋公使华元来聘’,聘问不应该派遣卿,所以传文只说‘聘共姬也’。‘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应该派遣卿,所以传文明说‘合乎礼’。鲁君的昏礼,也只保留纳币逆女,这就是它的义理。”

【传】二年,春天,秦国孟明视率领军队攻打晋国,以报复殽之战。二月,晋侯抵御他们。先且居率领中军,赵衰辅佐他。(代替郤溱。)王官无地驾驭战车,(代替梁弘。)狐鞫居担任车右。(鞫居,即续简伯。)甲子日,在彭衙与秦军交战,秦军大败。晋国人称秦军为“拜赐”之师。(因为孟明说“三年后将拜谢君赐”,所以嘲笑他们。)在殽之战时,晋国梁弘驾驭战车,莱驹担任车右。战斗的第二天,晋襄公捆绑秦囚,让莱驹用戈斩他。囚犯呼喊,莱驹掉了戈,狼瞫捡起戈斩了囚犯,擒获他跟随公乘车,于是让他担任车右。箕之战,(箕之战在僖公三十三年。)先轸罢免了他,而立续简伯。

[疏]“箕之”到“黜之”。

○正义说:驾驭战车的和车右虽然有常任人员,但临战时必定重新选定。韩之战,上右庆郑吉就是这件事。自殽之战后,狼瞫担任车右。箕之战,将要作战时选拔车右,先轸罢免了他。箕之战先轸战死,不是战后罢免他的。

狼瞫愤怒。他的朋友说:“为什么不为此而死?”狼瞫说:“我没有找到死的地方。”未得到可死之处。

○盍,音“户腊”。处,音“昌虑”。他的朋友说:“我与你一起为难。”想要共同杀死先轸。

○女音汝。难,音“乃旦”。狼瞫说:“《周志》有记载,‘勇猛就会伤害上级,不能登上明堂。’《周志》,是周书。明堂,是祖庙

也,所以策功序德,故不义之士不得升。死而不义,非勇也。共用之谓勇。共用,死国用。

译这也是用来衡量功绩、排列品德的方法,所以不义的人不能晋升。为不义之事而死,不是勇敢。为了国家的共同利益而行动,这才叫勇敢。所谓共同利益,就是为国家而死。

○共音恭,注同。吾以勇求右,无勇而黜,亦其所也。言今死而不义,更成无勇,宜见退。谓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言今见黜而合宜,则吾不得复言上不我知。

  ○复,扶又反。子姑待之。”

  [疏]“周志”至“待之”。

  ○正义曰:周之志记有之,曰,有勇以害在上,则为不义之人,不得升於明堂。若杀先轸,则必死。死而不义,非勇也。如以死共国家之用,是之谓勇。吾自以有勇之故,求为车右。若杀先轸,则是无勇。无勇而被黜退,亦是得其所也。吾复安得为恨?吾今恨者,谓在上不我知也。言其不知我有勇也。若杀先轸,即是成为无勇。无勇被黜退,则黜而合其宜也,乃是在上知我矣,不得言在上不我知也。子且待之。

  ○注“周志”至“得升”。

  ○正义曰:志者,记也。谓之《周志》,明是周世之书。不知其书何所名也。郑玄以为明堂在国之阳,与祖庙别处。《左氏》旧说及贾逵、卢植、蔡邕、服虔等,皆以祖庙与明堂为一,故杜同之。《祭统》云“古者明君必赐爵禄於大庙”,传称公行还告庙,舍爵策勋。是明堂之中所以策功序德,故不义之人不得升之也。害上即是不义,故不得登明堂也。

  及彭衙,既陈,以其属驰秦师,死焉。属,属已兵。

  ○陈,直觐反。晋师从之,大败秦师。君子谓狼瞫於是乎君子。《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诗 小雅》。言君子之怒必以止乱。遄,疾也。沮,止也。

  ○遄,市专反。沮,在汝反。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诗 大雅》。言文王赫然奋怒,则整师旅以讨乱。

  ○赫,火百反。怒不作乱,而以从师,可谓君子矣。

  秦伯犹用孟明。孟明增脩国政,重施於民。赵成子言於诸大夫曰:成子,赵衰。

  ○施,式豉反。“秦师又至,将必辟之。惧而增德,不可当也。《诗》曰:‘毋念尔祖,聿脩厥德。’《诗 大雅》。言念其祖考,则宜述脩其德以显之。毋念,念也。

  ○辟音避。毋音无,注同。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敌乎?”为明年秦人伐晋传。

  “丁丑,作僖公主”。书,不时也。过葬十月,故曰:“不时”,例在僖三十三年。

  [疏]注“过葬”至“三年”。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已发例,言“作主非礼”,此复云“书,不时”者,彼因“葬缓”,遂通讥“作主”之失,未辩失之所由,於此又言“不时”,以明失礼之状,接成彼义也。

  晋人以公不朝来讨。公如晋。夏,四月,己巳,晋人使阳处父盟公以耻之。使大夫盟公,欲以耻辱鲁也。经书“三月乙巳”,经、传必有误。书曰“及晋处父盟”,以厌之也。厌犹损也。晋以非礼盟公,故文“厌之”以示讥。

  ○厌,於涉反,注同。適晋不书,讳之也。不书“公如晋”。

  公未至,六月,穆伯会诸侯,

  [疏]“公未”至“诸侯”。

  ○正义曰:沈云:“非公命不书,此穆伯会诸侯,公未至而书者,此公既在外,命正卿守国,故守国之臣亦合告庙而行,故得书之也。”

  及晋司空士縠盟于垂陇,晋讨卫故也。讨元年卫人伐晋。士縠,士蒍子。

  ○蒍,于委反。书士縠,堪其事也。晋司空,非卿也。以士穀能堪卿事,故书。

  ○“书士穀”或作“书晋士穀”。

  [疏]注“晋司”至“故书”。

  ○正义曰:传举司空之官,云堪其事乃书之,明本不当书,故知非卿也。成二年传称鲁“赐晋三帅三命之服,司空亚旅皆受一命之服”。是其知司空非卿之文也。

  陈侯为卫请成于晋,执孔达以说。陈始与卫谋,谓可以强得免。今晋不听,故更执孔达以苟免也。

  ○为,于伪反。

  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僖是闵兄,不得为父子。尝为臣,位应在下,令居闵上,故曰“逆祀”。

  ○令,力呈反。“闵上”,时掌反,一本无“上

译共,音恭,注同。我凭着勇武求取车右的职位,若无勇武而被罢黜,也是理所应当的。说如今死去却不合乎道义,反而成就了无勇的名声,应当被退职。说君主不了解我,罢黜我是适宜的,这才算是了解我了。说如今被罢黜合乎适宜,那么我就不能再抱怨君主不了解我了。

复,音扶又。子姑且等待吧。”

[疏]“周志”到“待之”。

○正义说:周代的志书上有记载,说,有勇武却危害上级,就是不合道义的人,不能升上明堂。如果杀了先轸,就必定会死。死了却不合乎道义,就不是勇武。如果为了国家而死,这才叫勇武。我自以为因为有勇武,所以求取车右的职位。如果杀了先轸,那就是无勇武。无勇武而被罢黜,也是得到了应有的结果。我又哪里还能怨恨?我如今怨恨的,是说上级不了解我。说他们不知道我有勇武。如果杀了先轸,就是成就了无勇武的名声。无勇武而被罢黜,那么罢黜就合乎适宜了,这就意味着上级了解我了,就不能再说上级不了解我了。子且等待吧。

○注“周志”到“得升”。

○正义说:志,就是记载。称为《周志》,明确是周代的书。不知道那本书叫什么名字。郑玄认为明堂在国都的南面,与祖庙分处两地。《左传》旧说以及贾逵、卢植、蔡邕、服虔等人,都认为祖庙与明堂是一处,所以杜预也赞同这个说法。《祭统》说“古代圣明的君主一定在大庙赐给爵位俸禄”,传文中说公行回来告祭宗庙,放下酒爵策命功勋。这是说明堂之中是用来策命功勋、评定德行的,所以不合道义的人不能升上去。危害上级就是不合道义,所以不能登上明堂。

到了彭衙,已经列阵,狼瞫率领他的部属冲击秦军,战死在那里。属,指狼瞫自己的士兵。

○陈,音直觐。晋军跟随追击,大败秦军。君子认为狼瞫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很像君子。《诗经》说:“君子发怒,祸乱很快就能制止。”《诗经·小雅》。说君子的发怒必定是为了制止祸乱。遄,快。沮,止。

○遄,音市专。沮,音在汝。又说:“文王赫然发怒,于是整顿他的军队。”《诗经·大雅》。说文王赫然奋怒,就整顿军队来讨伐祸乱。

○赫,音火百。发怒不是为了作乱,而是为了跟随军队,可以称为君子了。

秦穆公仍然任用孟明视。孟明视加强修治国政,对百姓加重施恩。赵成子对各位大夫说:成子,即赵衰。

○施,音式豉。“秦军又要来了,将要避开他们。他们因恐惧而增进德行,不可抵挡。《诗经》说:‘不要不念你的祖先,要修明他们的德行。’《诗经·大雅》。说念及祖先,就应当述说修明他们的德行来显扬他们。毋念,就是念。

○辟,音避。毋,音无,注同。孟明视念及了。念及德行而不懈怠,怎么可以抵挡呢?”这是为明年秦人伐晋的传文做铺垫。

“丁丑,为僖公制作神主”。记载这件事,是因为不合时宜。超过下葬十个月,所以说:“不合时宜”,条例在僖公三十三年。

[疏]注“过葬”到“三年”。

○正义说:僖公三十三年传文已经阐明了条例,说“制作神主不合礼制”,这里又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那里是因为“下葬迟缓”,于是通篇讥讽“制作神主”的过失,没有辩明过失的原因,在这里又说“不合时宜”,以说明失礼的状况,承接完成那里的意义。

晋国人因为鲁公不朝见前来讨伐。鲁公前往晋国。夏,四月,己巳,晋国人派阳处父与鲁公结盟来羞辱他。派大夫与国君结盟,想要以此羞辱鲁国。经文书写“三月乙巳”,经、传必定有错误。经书说“与晋处父盟”,以此来贬损它。厌,就是损。晋国以不合礼制的方式与鲁公结盟,所以经文“贬损它”以示讥讽。

○厌,音於涉,注同。前往晋国不记载,是避讳。不记载“公如晋”。

鲁公还没到,六月,穆伯会合诸侯,

[疏]“公未”到“诸侯”。

○正义说:沈云:“不是国君的命令不记载,这里穆伯会合诸侯,国君还没到却记载了,这是因为国君既在外面,命令正卿留守国家,所以留守国家的臣子也应当告祭宗庙而行,所以得以记载。”

与晋国司空士縠在垂陇结盟,这是晋国讨伐卫国的缘故。讨伐元年卫国攻打晋国。士縠,是士蒍的儿子。

○蒍,音于委。记载士縠,是因为他能胜任其事。晋国司空,不是卿。因为士縠能胜任卿的事务,所以记载。

○“书士縠”有的版本作“书晋士縠”。

[疏]注“晋司”到“故书”。

○正义说:传文举出司空的官职,说能胜任其事才记载,明确本来不应当记载,所以知道不是卿。成二年传文称鲁国“赐给晋国三位主帅三命之服,司空亚旅都接受一命之服”。这是知道司空不是卿的文献。

陈侯为卫国向晋国求和,抓住孔达来取悦晋国。陈国起初与卫国谋划,认为可以凭借强力免除祸患。如今晋国不听,所以又抓住孔达来苟且免祸。

○为,音于伪。

秋,八月,丁卯,“在大庙举行大祭,提升僖公”,这是逆祀。僖公是闵公的哥哥,不能成为父子关系。曾经做过臣子,位次应当在下面,现在居于闵公之上,所以说“逆祀”。

○令,音力呈。“闵上”,音时掌,一本无“上”

”字。

  [疏]注“僖是”至“逆祀”。

  ○正义曰:礼,父子异昭穆。兄弟昭穆故同。僖、闵不得为父子,同为穆耳。当闵在僖上,今升僖先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鲁语》云:“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为宗伯,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似闵、僖异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乱,假昭穆以言之,非谓异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异昭穆,设令兄弟四人皆立为君,则祖父之庙即已从毁,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无作此说。

译“字”。

[疏]注“僖是”至“逆祀”。

○正义曰:按照礼制,父子分属不同的昭穆序列,兄弟则同属一个昭穆序列。僖公与闵公不能构成父子关系,他们同属于穆位。本来闵公的位次应在僖公之上,现在却将僖公升排在闵公之前,所以称为“逆祀”。这是两位先公位次颠倒,并非昭穆序列混乱。《鲁语》记载:“将要提升僖公的位次。宗庙的官吏说:‘这不符合昭穆次序。’臧文仲说:‘我担任宗伯,明白昭穆的含义,在前的为昭,在后的为穆,有什么固定不变的呢?’”按照那种说法,似乎闵公与僖公分属不同的昭穆序列,位次颠倒就像昭穆混乱一样,只是借用昭穆的概念来说明,并非指他们真的分属不同的昭穆序列。如果是兄弟相继即位,那就分属不同的昭穆序列,假设兄弟四人全都立为国君,那么祖父的宗庙就已经按礼制毁撤了,可知这种道理必定不成立,所以前代儒者没有采用这种说法。

於是夏父弗忌为宗伯,宗伯,掌宗庙昭穆之礼。

  ○夏,户雅反。昭,上遥反。后昭穆之例放此。

  [疏]注“宗伯”至“之礼”。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辩庙祧之昭穆”。诸侯之官所掌亦当然也。

  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大,故鬼小。新鬼,僖公,既为兄,死时年又长;故鬼,闵公,死时年少。弗忌明言其所见。

  ○长,丁丈反。少,诗照反。

  [疏]注“新鬼”至“所见”。

  ○正义曰:且明见者,既尊崇僖公,且明言其意之所见,见其顺大小、升圣贤也。刘炫以为直据兄弟大小为义,不须云死之长幼,以规杜氏。今删定知不然者,以传云“新鬼大,故鬼小”,则大小之语总该诸事,非直独据兄弟,明知亦据年时也。

  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又以僖公为圣贤。明顺,礼也。”君子以为失礼。

  [疏]“君子以为失礼”。

  ○正义曰:传有评论,皆讬之君子。此下尽“先姑”以来,皆是一君子之辞耳。引《诗》二文,於诗之下,各言君子者,君子谓作诗之人。此论事君子,又引彼作诗君子以为证耳。僖公薨后始,作《鲁颂》,为传之时,乃设此辞,非当时君子有此言也。弗忌之意,以先大后小为顺,故言“明顺,礼也”。君子之意,以臣不先君为顺,故云“礼无不顺”,各言其顺,顺不同也。《鲁语》“展禽云:‘夏父弗忌必有天殃。其葬也,焚,烟达于上’”。孔晁云“已葬而柩焚,烟达椁外”。

  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齐,肃也。臣继君犹子继父。

  ○先,悉荐反,下“不先”皆同。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鲧,禹父。契,汤十三世祖。

  ○鲧,古本反。契,息列反,殷始封之君。

  [疏]注“鲧父”至“世祖”。正义曰:鲧,禹父,《夏本纪》文也。契,汤十三世祖,《殷本纪》文。契生昭明,昭明生相土,相土生昌若,昌若生曹圉,曹圉生冥,冥生振,振生微,微生报丁,报丁生报乙,报乙生报丙,报丙生主壬,主壬生主癸,主癸生天乙。天乙即汤也。下注云“不窋,后稷子”,《周本纪》文。服虔云“周家祖后稷,以配天明,不可先也,故言‘不先不窋’。禹、汤异代之王,故言‘不先鲧、契’也”。然则文、武大圣,后稷贤耳,非是不可先也。下句引《诗》“皇祖后稷”,不欲重文,故举“不窋”以辟之。

  文、武不先不窋。不窋,后稷子。

  ○窋,知律反。宋祖帝乙,郑祖厉王,犹上祖也。帝乙,微子父。厉王,郑桓公父。二国不以帝乙、厉王不肖而犹尊尚之。

  ○肖,悉召反。

  [疏]注“帝乙”至“尚之”。

  ○正义曰:帝乙,微子父,《宋世家》文。厉王,郑桓公父,《郑世家》文。微子、桓公、宋、郑始祖也。言“宋祖帝乙,郑祖厉王”,则二国立其庙而祖祀之,微子不先帝乙,桓公不先厉王。“犹上祖也”,言不以不肖犹尊尚之也。宋为王者之后,得祀殷之先王帝乙之庙不毁者,盖以为其所出,故特存焉。周制,王子有功德出封者,得庙祀所出之王。鲁以周公之故,得立文王之庙。襄十一年传称“鲁为诸姬临於周庙”。周庙,文王庙也。郑之桓武,世有大功,故得立厉王之庙。昭十八年传称郑人救火,“使祝史徙主礻石於周庙”。周庙,厉王庙也。

  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忒,差也。皇皇,美也。后帝,天也。诗颂僖公,郊祭上天,配以后稷。

  ○解,户卖反。忒,他得反,差二也。

  [疏]“鲁颂”至“后稷”。

  ○正义曰:《鲁颂 閟宫》之篇,美僖公之德也。上“皇皇”为美,下“皇”为君,言僖公春秋祭祀非有懈倦,其所享祀不有差忒,所祀之神,有“皇皇”之美者为君之上天,配之以君祖后稷也。

译于是夏父弗忌担任宗伯,宗伯是掌管宗庙昭穆次序礼仪的官职。

○“夏”读作户雅。“昭”读作上遥。后面关于昭穆的举例都依此例。

[疏]注“宗伯”到“之礼”。

○正义说:《周礼》记载“大宗伯掌管建立国家天神、人鬼、地祇的礼仪。小宗伯掌管建立国家神位的次序,辨别宗庙和祧庙的昭穆”。诸侯的官职所掌管的当然也是如此。

尊崇僖公,夏父弗忌并且明确地说:“我看见新鬼大,旧鬼小。新鬼是僖公,既是兄长,死时年纪又长;旧鬼是闵公,死时年纪轻。弗忌明确说出他所见到的情形。

○“长”读作丁丈。“少”读作诗照。

[疏]注“新鬼”到“所见”。

○正义说:并且明确说出,既然尊崇僖公,并且明确说出他心意所见的情况,见他顺应大小次序、提升圣贤。刘炫认为只是依据兄弟长幼大小为义,不需要说死时长幼,以此来规劝杜预。现在删定认为不然,因为传文说“新鬼大,旧鬼小”,那么大小之语总括诸事,并非仅仅依据兄弟关系,明显也是依据年龄长幼。

先大后小,是顺应。提升圣贤,是明察。又把僖公当作圣贤。明察且顺应,就是礼。”君子认为这是失礼。

[疏]“君子以为失礼”。

○正义说:传文中的评论,都托名于君子。从此处直到“先姑”以前,都是同一位君子的言辞。引用《诗经》两处文字,在诗句之下,各自说君子,这里的君子指作诗的人。此处评论事情的君子,又引用那位作诗的君子作为证据。僖公去世后才作《鲁颂》,作传之时,才设立这些言辞,并非当时的君子有此言论。弗忌的意思,以先大后小为顺应,所以说“明顺,就是礼”。君子的意思,以臣不先于君为顺应,所以说“礼无不顺”,各自所说的顺应,顺应的含义不同。《鲁语》记载“展禽说:‘夏父弗忌必定会有天降灾祸。他安葬时,焚烧,烟直达上方’”。孔晁说“已经安葬而棺木焚烧,烟直达棺椁之外”。

礼没有不顺应的。祭祀,是国家的大事,却违背它,能说是礼吗?儿子即使齐肃圣明,也不先于父亲进食,这是很久以来的规矩。齐,是肃敬的意思。臣继承君位如同儿子继承父亲。

○“先”读作悉荐,下面“不先”都相同。所以禹不先于鲧,汤不先于契,鲧是禹的父亲。契是汤的十三世祖。

○“鲧”读作古本。“契”读作息列,是殷朝始封的君主。

[疏]注“鲧父”到“世祖”。正义说:鲧是禹的父亲,这是《夏本纪》的文字。契是汤的十三世祖,这是《殷本纪》的文字。契生昭明,昭明生相土,相土生昌若,昌若生曹圉,曹圉生冥,冥生振,振生微,微生报丁,报丁生报乙,报乙生报丙,报丙生主壬,主壬生主癸,主癸生天乙。天乙就是汤。下面注说“不窋,是后稷的儿子”,这是《周本纪》的文字。服虔说“周家祖先后稷,用来配享天明,不可以先于他,所以说‘不先不窋’。禹、汤是不同朝代的王,所以说‘不先鲧、契’”。然而文王、武王是大圣,后稷只是贤人,并非不可以先于他。下句引用《诗经》“皇祖后稷”,不想重复文字,所以举“不窋”来避开。

文王、武王不先于不窋。不窋是后稷的儿子。

○“窋”读作知律。宋国祖先帝乙,郑国祖先厉王,都还是上代的祖先。帝乙是微子的父亲。厉王是郑桓公的父亲。两国不因为帝乙、厉王不贤而仍然尊崇他们。

○“肖”读作悉召。

[疏]注“帝乙”到“尚之”。

○正义说:帝乙是微子的父亲,这是《宋世家》的文字。厉王是郑桓公的父亲,这是《郑世家》的文字。微子、桓公分别是宋、郑的始祖。说“宋祖帝乙,郑祖厉王”,那么两国建立他们的庙宇而祭祀他们,微子不先于帝乙,桓公不先于厉王。“犹上祖也”,说不因为不贤仍然尊崇他们。宋国是王者的后代,得以祭祀殷朝先王帝乙的庙宇不毁,大概因为是他们所出的缘故,所以特别保留。周朝制度,王子有功德出封的,得以在庙宇祭祀所出的王。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得以建立文王的庙宇。襄公十一年传称“鲁国作为诸姬在周庙临祭”。周庙,是文王的庙宇。郑国的桓公、武公,世代有大功,所以得以建立厉王的庙宇。昭公十八年传称郑国人救火,“让祝史把主神牌位移到周庙”。周庙,是厉王的庙宇。

因此《鲁颂》说:“春秋祭祀不懈怠,享祀没有差错,美哉上天,皇祖后稷。”忒,是差错。皇皇,是美。后帝,是天。诗颂扬僖公,郊祭上天,配享后稷。

○“解”读作户卖。“忒”读作他得,是差错。

[疏]“鲁颂”到“后稷”。

○正义说:《鲁颂·閟宫》这篇,是赞美僖公的德行。上面“皇皇”是美,下面“皇”是君,说僖公春秋祭祀没有懈怠疲倦,他所享祀的没有差错,所祭祀的神,有“皇皇”之美的是君之上的天,配享以君祖后稷。

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先称帝也。《诗》曰:“问我诸姑,遂及伯姊。”《诗 邶风》也。卫女思归而不得,故原致问於姑姊。

译君子说,礼制之所以尊崇后稷,是因为后稷是周人的始祖,地位亲近,而先帝的地位则更为尊崇。因此首先称颂先帝。《诗经》说:“问候我的各位姑母,进而问候我的长姐。”这是《诗经·邶风》中的诗句。卫国的女子思念归宁娘家却未能如愿,所以希望向姑母和姐姐传达问候。

○邶音佩。君子曰礼,谓其姊亲而先姑也。僖亲文公父。夏父弗忌欲阿时君,先其所亲,故传以此二诗深责其意。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展禽,柳下惠也。文仲知柳下惠之贤而使在下位。己欲立而立人。

  ○不知,音智,下同。废六关,塞关、阳关之属,凡六关,所以禁绝末游而废之。塞,悉再反。妾织蒲,三不仁也。家人贩席,言其与民争利。

  ○贩,甫万反。作虚器,谓居蔡山节藻棁也。有其器,而无其位,故曰虚。

  ○棁,章悦反。纵逆祀,听夏父,跻僖公。祀爰居,三不知也。”海鸟曰“爰居”,止於鲁东门外,文仲以为神,命国人祀之。

  ○爰居,《尔雅》一名杂县。樊光云“似凤皇”。爰居事见《国语》。《庄子》云:“鲁侯御而觞之于庙。”

  [疏]“仲尼”至“知也”。正义曰:鲁臣多矣,而独讥文仲者,以文仲执国之政,有大知之名,为不知之事,故特讥之。其馀则不足责矣。《论语》称“仁者爱人,知者不惑”。故以害於物者为不仁,闇於事者为不知。卑下展禽而不肯举荐,废去六关而不设防禁,妾织蒲席而与民争利,此三事为不仁也。无其位而作虚器,不知礼而纵逆祀,不识鸟而祀爰居,此三事为不知也。

  ○注“展禽”至“立人”。

  ○正义曰:《论语》云:“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又曰:“仁者,己欲立而立人。”知贤不举,是无恕心,故为不仁也。

  ○注“塞关”至“废之”。

  ○正义曰:昭五年传称孟丙仲壬之子杀竖牛於塞关之外,襄十七年传称“师自阳关逆臧孙”,二关见於传,如此之属,凡有六也。民以田农为本,商贾为末。农民力以自食,商民游以求食。《汉书》贾谊说上曰“今区攵民而归之农,皆著其本,各食其力。末伎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矣”。杜称“末游”者,谓此末伎游食之民也。《周礼 司关》“司货贿之出入,掌其治禁”,是所以禁约末游者,令其出入有度。今而废之,使末游之人无所禁约,损害农民,是不仁也。

  ○注“家人”至“争利”。

  ○正义曰:《家语》说此事,作“妾织席”,知“织蒲”是为席以贩卖之也。《大学》云“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故以此为不仁也。

  ○注“谓居”至“曰虚”。

  ○正义曰:《论语》云:“子曰: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何如其知也?”郑玄云:“节,栭也,刻之为山。棁,梁上楹也,画以藻文。”“蔡”谓国君之守龟,“山藻节棁”,天子之庙饰,皆非文仲所当有之。有其器而无其位,故曰“虚”。君子下不僣上,其居奢如此,是不知也。

  ○“海鸟”至“祀之”。

  ○正义曰:《鲁语》云:“海鸟曰‘爰居’,止於鲁东门之外三日,臧文仲命国人祭之。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节,政之所成也。故制祭祀以为国典。今无故而加典,非政之宜也。今海鸟至,巳不知而祀之,以为国典,难以言仁且知矣。无功而祀之,非仁也;弗知而不问,非知也。今兹海其有灾乎!夫广川之鸟兽,皆知辟其灾。是岁,海多大风,冬暖。”

  冬,晋先且居、宋公子成、陈辕选、郑公子归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还,以报彭衙之役。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谓之崇德。

  ○成音城,本或作“戌”,音恤。选,息兖反。汪,乌黄反。为,于伪反。

  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凡君即位,好舅甥,脩昏姻,娶元妃以奉粢盛,孝也。谓谅闇既终,嘉好之事通于外内,外内之礼始备。此除凶之即位也。於是遣卿申好舅甥之国,修礼以昏姻也。元妃,嫡夫人。奉粢盛,供祭祀。

  ○好,呼报反,注同。娶,七住反。妃,芳菲反。粢音咨。盛音成。嫡,丁历反。共音恭。孝,礼之始也。

  【经】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

译邶,音佩。君子说“礼”,是说夏父弗忌亲近僖公而把僖公排在文公之前。僖公是文公的父亲。夏父弗忌想要迎合当时的国君,把国君所亲近的人排在前面,所以《春秋》传用这两首诗来严厉指责他的用意。孔子说:“臧文仲,他不仁有三件事,不智也有三件事。压低展禽的地位,展禽就是柳下惠。文仲知道柳下惠贤能,却让他处于下位。自己希望立身,也要帮助别人立身。

不知,音智,下文相同。废除六关,堵塞关隘、阳关之类,总共六关,是用来禁止杜绝末业游民而废除这些关卡的。塞,音悉再。妾织蒲席,这是第三件不仁的事。家人贩卖席子,是说他和百姓争夺利益。

贩,音甫万。制作虚饰的器物,指的是居蔡、山节、藻棁。拥有那些器物,却没有相应的地位,所以称为虚。

棁,音章悦。纵容逆乱祭祀,听从夏父弗忌,把僖公的牌位升在文公之上。祭祀爰居,这是第三件不智的事。”海鸟名叫“爰居”,停在鲁国东门外,文仲把它当作神灵,命令国人祭祀它。

爰居,《尔雅》说它又名杂县。樊光说“像凤凰”。爰居的事见《国语》。《庄子》说:“鲁侯在庙堂上设宴款待它。”

[疏]“仲尼”到“知也”。正义说:鲁国的臣子很多,却唯独讥讽文仲,是因为文仲执掌国家政事,有大智的名声,却做了不智的事,所以特别讥讽他。其余的人就不值得责备了。《论语》说“仁者爱人,智者不惑”。所以以伤害事物为不仁,以不明事理为不智。压低展禽而不肯举荐,废除六关而不设防禁,妾织蒲席而与民争利,这三件事是不仁。没有那个地位却制作虚饰的器物,不懂礼却纵容逆祀,不认识鸟却祭祀爰居,这三件事是不智。

注“展禽”到“立人”。

正义说:《论语》说:“臧文仲,大概是窃据高位的人吧!知道柳下惠贤能却不让他立身。”又说:“仁者,自己希望立身,也要帮助别人立身。”知道贤能却不举荐,是没有恕心,所以是不仁。

注“塞关”到“废之”。

正义说:昭公五年传称孟丙、仲壬的儿子在塞关之外杀了竖牛,襄公十七年传称“军队从阳关迎接臧孙”,这两关见于传文,像这样的关隘,总共有六个。百姓以田农为本,商贾为末。农民出力自食其力,商民游荡以求食。《汉书》贾谊对皇上说“现在把百姓归附到农业上,都固守根本,各自靠自己的力气吃饭。从事末业游食的人,转而从事农耕,那么积蓄就足够了”。杜预说“末游”,就是指这些从事末业游食的人。《周礼·司关》“管理货物的出入,掌管其中的治理和禁令”,这就是用来禁止约束末业游民的方法,让他们出入有度。现在废除了它,使得末业游民没有禁令约束,损害农民,这是不仁。

注“家人”到“争利”。

正义说:《家语》讲述这件事,写作“妾织席”,知道“织蒲”是为了织席来贩卖。《大学》说“食禄之家不与民争利”,所以认为这是不仁。

注“谓居”到“曰虚”。

正义说:《论语》说:“孔子说:臧文仲居蔡,山节藻棁,怎么能算明智呢?”郑玄说:“节,是栭,刻成山的形状。棁,是梁上的短柱,画以藻文。”“蔡”指国君守护的大龟,“山节藻棁”,是天子宫庙的装饰,都不是文仲所应当有的。拥有那些器物却没有相应的地位,所以叫“虚”。君子在下不僭越在上,他居住如此奢侈,这是不智。

“海鸟”到“祀之”。

正义说:《鲁语》说:“海鸟名叫‘爰居’,停在鲁东门之外三天,臧文仲命令国人祭祀它。展禽说:‘臧孙执政真是越礼啊!’祭祀,是国家的大节;节,是政事成功的基础。所以制定祭祀作为国家典章。现在无缘无故增加典章,不是政事所适宜的。现在海鸟来了,已经不知道它是什么却祭祀它,把它当作国家典章,很难说仁且智了。没有功劳却祭祀它,不是仁;不知道却不询问,不是智。今年大海恐怕有灾祸吧!那广阔河流的鸟兽,都知道躲避灾祸。这一年,大海多狂风,冬天温暖。”

冬天,晋国的先且居、宋国的公子成、陈国的辕选、郑国的公子归生攻打秦国,夺取汪地和彭衙后返回,以报复彭衙之战。卿不记载,是因为穆公的缘故,尊重秦国,称之为崇德。

成,音城,有的本子写作“戌”,音恤。选,音息兖。汪,音乌黄。为,音于伪。

襄仲到齐国纳币,这是合乎礼的。凡是国君即位,友好舅甥关系,修好婚姻,娶元妃来供奉祭祀,这是孝。说谅闇期结束,美好的交往通于内外,内外的礼仪才开始完备。这是除凶服的即位。于是派遣卿去申好舅甥之国的关系,修礼以缔结婚姻。元妃,是嫡夫人。奉粢盛,是供祭祀。

好,音呼报,注相同。娶,音七住。妃,音芳菲。粢,音咨。盛,音成。嫡,音丁历。共,音恭。孝,是礼的开始。

【经】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同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攻打沈国。沈国溃败。

传例曰:“民逃其上曰溃。”沈,国名也。汝南平舆县北有沈亭。

译《春秋》传书的体例说:“百姓逃离他们的君主叫做溃。”沈,是国名。汝南郡平舆县北边有沈亭。

○沈,尸甚反。溃,户内反。舆音馀,一音预。)

  夏,五月,王子虎卒。不书爵者,天王赴也。翟泉之盟,虽辄假王命,周王因以同盟之例为赴。

  ○为,于伪反,又如字。本或作“来赴”。

  [疏]注“不书”至“为赴”。正义曰:王子虎即王叔文公也。谥之为“文”,必当有爵。不书爵者,畿内之国不得外交诸侯。其臣不敢赴鲁,必天子为之赴,赴以王子为亲,不复言其爵也。翟泉之盟,子虎在列而贬之称“人”,若王使来盟,不应贬责。不假王命,则不得与盟。故知於时辄假王命,周王遂以同盟之礼为之赴鲁。传称“来赴,吊,如同盟,礼也。”是其来赴、往吊,皆如同盟之礼。

  秦人伐晋。晋人耻不出,以微者告。

  秋,楚人围江。

  雨螽于宋。自上而隋,有似於雨。宋人以其死为得天祐,喜而来告,故书。

  ○雨,于付反,注及传同。螽音终。隋,徒火反,传注同。祐音又。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传】三年,春,庄叔会诸侯之师伐沈,以其服於楚也。沈溃。凡民逃其上曰溃。在上曰逃。(溃,众散流移,若积水之溃,自坏之象也。国君轻走,群臣不知其谋,与匹夫逃窜无异,是以在众曰溃。在上曰逃。各以类言之。

  ○轻,如字,又遣政反。窜,七乱反。)

  [疏]“凡夫”至“曰逃”。

  ○正义曰:《公羊传》曰:“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释例》曰:“众保於城,城保于德。言上能以德附众,以功庇下,民信其德,恃其固,故能交相依怀,以卫社稷。苟无固志,盈城之众,一朝而散,如积水之败,故曰溃。溃者,众散流遁之辞也。国君而逃师弃盟,违其典仪,弃其车服,群臣不知其谋,社稷不保其安,此与匹夫逃窜无异,是以在众为‘溃’,在君为‘逃’,以别上下之名,无取於别国邑也。贾、颍以为举国曰溃,一邑曰叛。案《左氏》无此义也。传曰‘陈侯如楚,庆氏以陈叛’,此则举国,不必言溃也。叛者,举城而属他,非民溃之谓也”。是解溃逃之义也。僖五年首止之盟,“郑伯逃归”,襄七年鄬之会,“陈侯逃归”,皆书於经。十年传厥貉之会,麇子逃归不书者,於时楚会诸侯,鲁不与,楚不告,故不书也。襄十六年溴梁之会,传称“高厚逃归”,不书於经者,《释例》云:“例之溃逃,指为一国一车一邑,君民相须为用,变文以别之也。郑詹见囚於齐,自齐逃来,此为逸囚,无下可逃,《春秋》指事而书,所谓民逃,非在上之逃也。而贾氏复申以入例,亦不安也。”如例所言,高厚之逃,纵有师众,止同逸囚之限,非是逃例。然郑詹书,而高厚不书者,郑詹为逃来向鲁,故书。高厚不别赴,故不书。

  卫侯如陈,拜晋成也。二年,陈侯为卫请成于晋。

  ○为,于伪反。

  夏,四月,乙亥,王叔文公卒,来赴,吊如同盟,礼也。王子虎与僖公同盟於翟泉,文公是同盟之子,故赴以名。传因王子虎异於诸侯,王叔又未与文公盟,故於此显示体例也。经书五月,又不书日,从赴也。

  [疏]注“王子”至“赴也”。

  ○正义曰:隐七年传例曰“凡诸侯同盟,於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者,指谓同盟之二君耳,不言与其父盟,得以名赴其子。但同盟称名,则两君相知。君既知之,则国内皆知,故彼父虽卒,得以名赴其子。此理虽尔,凡例未明。王子虎与僖同盟交,公是其同盟之子,今乃以名赴文,是其於礼合赴。此类多矣。传囚王子虎天子之臣,异於诸侯,王叔又未与文公同盟,故於此显示体例,则其馀从可知也。

  秦伯伐晋,济河焚舟,示必死也。取王官及郊。王官,如晋地。晋人不出。遂自茅津济,封殽尸而还。茅津在河东大阳县西。封,埋藏之。

  ○大音泰。遂霸西戎,用孟明也。君子是以知秦穆公之为君也,举人之周也,

译○沈,尸甚反。溃,户内反。舆音馀,一音预。)

夏季,五月,王子虎去世。不记载他的爵位,是因为周天子前来报丧。翟泉的盟会,虽然王子虎擅自假借周天子的命令,周天子也就依照同盟的惯例为他报丧。

○为,于伪反,又如字。本或作“来赴”。

[疏]注“不书”至“为赴”。正义曰:王子虎就是王叔文公。谥号为“文”,必定应当有爵位。不记载爵位,是因为王畿内的国家不得与诸侯进行外交。他的臣子不敢向鲁国报丧,必定由天子代为报丧,报丧时以王子为亲属,不再提及他的爵位。翟泉的盟会,王子虎在列却贬称为“人”,如果是周天子派他前来盟会,不应受到贬责。如果不假借周天子的命令,就不能参与盟会。所以知道当时他擅自假借周天子的命令,周天子于是依照同盟的礼仪为他向鲁国报丧。《传》称“前来报丧,慰问,如同同盟,是合乎礼的。”这就是说前来报丧、前往慰问,都依照同盟的礼仪。

秦国人攻打晋国。晋国人以不出战为耻,用微贱的人去通报。

秋季,楚国人围攻江国。

宋国降下蝗虫。从上面落下,像下雨一样。宋国人认为这是上天保佑,高兴地向鲁国报告,所以记载。

○雨,于付反,注及传同。螽音终。隋,徒火反,传注同。祐音又。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十二月,己巳日,鲁公与晋侯结盟。

晋国的阳处父率领军队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

【传】三年,春季,庄叔会同诸侯的军队攻打沈国,因为沈国臣服于楚国。沈国溃败。凡是百姓逃离他们的君主称为溃。君主逃离称为逃。(溃,众人离散流移,像积水溃决,是自毁的形象。国君轻率逃跑,群臣不知道他的谋划,与平民逃窜没有区别,所以在众人中称为溃。在君主中称为逃。各自按照类别来说。

○轻,如字,又遣政反。窜,七乱反。)

[疏]“凡夫”至“曰逃”。

○正义曰:《公羊传》说:“溃是什么?是下级背叛上级。国家称为溃。城邑称为叛。”《释例》说:“众人保卫城邑,城邑依靠德行。说的是上级能够以德行使众人归附,以功绩庇护下级,百姓信任他的德行,依赖他的坚固,所以能相互依靠怀念,来保卫社稷。如果没有坚定的意志,满城的众人,一朝之间就散去,像积水溃败,所以称为溃。溃,是众人离散流遁的言辞。国君如果逃离军队、背弃盟约,违背典章礼仪,抛弃车马服饰,群臣不知道他的谋划,社稷不能保证安全,这与平民逃窜没有区别,所以在众人中称为‘溃’,在君主中称为‘逃’,以区别上下之名,不取区别国家和城邑的意思。贾逵、颍容认为举国称为溃,一城邑称为叛。考察《左传》没有这种含义。《传》说‘陈侯前往楚国,庆氏带领陈国叛变’,这就是举国,不一定说溃。叛,是举城归属他人,不是百姓溃散的意思”。这是解释溃逃的含义。僖公五年首止的盟会,“郑伯逃归”,襄公七年鄬的会盟,“陈侯逃归”,都记载在经文中。十年《传》中厥貉的会盟,麇子逃归没有记载,是因为当时楚国会盟诸侯,鲁国没有参与,楚国没有告知,所以没有记载。襄公十六年溴梁的会盟,《传》称“高厚逃归”,没有记载在经文中,《释例》说:“溃逃的体例,指一个国家、一辆车、一个城邑,君主和百姓相互依赖使用,变换文辞来区别它们。郑詹被囚禁在齐国,从齐国逃来,这是逃亡的囚犯,没有下级可以逃离,《春秋》指事而书,所谓百姓逃离,不是在上的君主逃离。而贾氏又引申为入例,也不妥当。”按照体例所说,高厚的逃离,即使有军队,也只同逃亡囚犯的界限,不是逃的体例。然而郑詹记载,而高厚没有记载,是因为郑詹是逃来向鲁国,所以记载。高厚没有另外报丧,所以没有记载。

卫国国君前往陈国,拜谢晋国促成和议。二年,陈侯为卫国向晋国请求和议。

○为,于伪反。

夏季,四月,乙亥日,王叔文公去世,前来报丧,慰问如同同盟,是合乎礼的。王子虎与僖公在翟泉同盟,文公是同盟者的儿子,所以报丧时用名。《传》因为王子虎不同于诸侯,王叔又没有与文公同盟,所以在这里显示体例。经文记载五月,又不记载日期,是依照报丧的日期。

[疏]注“王子”至“赴也”。

○正义曰:隐公七年《传》例说“凡是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所以去世就报丧用名”者,指的是同盟的两个国君,不说与父亲同盟,可以用名报丧其子。只是同盟称名,那么两个国君就相互知晓。国君既然知晓,那么国内就都知道,所以那父亲虽然去世,可以用名报丧其子。这个道理虽然如此,但体例不明确。王子虎与僖公同盟交往,文公是同盟者的儿子,现在用名报丧文公,是合乎礼应当报丧的。这类情况很多。《传》因为王子虎是天子的臣子,不同于诸侯,王叔又没有与文公同盟,所以在这里显示体例,那么其余的就可以知道了。

秦伯攻打晋国,渡过黄河烧毁船只,表示必死的决心。夺取王官和郊地。王官,是晋国的地方。晋国人不出战。于是从茅津渡河,掩埋殽山的尸体而返回。茅津在河东大阳县西。封,掩埋。

○大音泰。于是称霸西戎,是因为用了孟明。君子由此知道秦穆公作为君主,用人周全,

周,备也。不偏以一恶弃其善。与人之壹也。壹,无二心。孟明之臣也。其不解也。能惧思也。子桑之忠也。其知人也。能举善也。子桑,公孙枝,举孟明者。

译周,就是完备。不因为一个人有一项恶行就抛弃他的善行。这是对待人的专一态度。专一,就是没有二心。这是孟明作为臣子的表现。他不知疲倦。能够因恐惧而深思。这是子桑的忠诚表现。他了解人。能够推举贤善之人。子桑,即公孙枝,是推举孟明的人。

○解,佳买反,下同。《诗》曰“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秦穆有焉。《诗 国风》。言沼沚之蘩至薄,犹采以共公侯,以喻秦穆不遗小善。

  ○蘩音烦。沼,之绍反。沚音止。共音恭。“夙夜匪解,以事一人”,孟明有焉。《诗 大雅》。美仲山甫也。一人,天子也。“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子桑有焉。诂,遗也。燕,安也。翼,成也。《诗 大雅》,美武王能遗其子孙善谋,以安成于孙。言子桑有举善之谋。

  ○诒,以之反。遗,唯季反。

  [疏]注“诒遗”至“之谋”。

  ○正义曰:“诒,遗”,《释诂》文。燕之为安,常训也。翼者,赞成之义,故为成也。《诗 大雅 文王有声》之篇美武王之事。言子桑有此义也。

  “秋,雨螽于宋”,队而死也。螽飞至宋,队地而死,苦雨。

  ○队,直类反。

  楚师围江,晋先仆伐楚以救江。晋救江在“雨螽”下,故使“围江”之经随在“雨螽”下。

  [疏]注“晋救”至“螽下”。

  ○正义曰:先仆救江,经无其事,但实在“雨螽”之后。不进“救江”於前,而退“围江”於下,欲令下与处父救江相接故也。

  冬,晋以江故告于周。欲假天子之威以伐楚。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桓公,周卿士王叔文公之子。桓公不书,示威名不亲伐。

  [疏]注“桓公”至“亲伐”。

  ○正义曰:王叔文公,不知何王之子,字叔,遂以叔为氏。桓公是其子,王叔陈生是其后也。卫有公叔文子,此人盖以王叔为氏也。

  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子朱,楚大夫伐江之师也。闻晋师起而江兵解,故晋亦还。

  ○帅,所类反。解音蟹,又佳买反。晋人惧其无礼於公也,请改盟。改二年处父之盟。公如晋,及晋侯盟。晋侯飨公,赋《菁菁者莪》。《菁菁者莪》,《诗 小雅》。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

  ○菁,子丁反。莪,五多反。乐音洛,下文“何乐”、“小国之乐”同。庄叔以公降拜,谢其以公比君子也。曰:“小国受命於大国,敢不慎仪?君贶之以大礼,何乐如之?抑小国之乐,大国之惠也。”晋侯降辞,降阶辞让公。登成拜。俱还上,成拜礼。

  ○上,时掌反,又如字。

  [疏]注“俱还上成拜礼”。

  ○正义曰:《燕礼》:“宾降阶再拜稽首,公命小臣辞,宾升成拜。”郑玄云:“升成拜,复再拜稽首也。先时君辞之以礼,若未成然。”此庄叔以公降拜,晋侯降辞,以礼未成,故更登成拜,是宾主俱还上成拜礼也。

  公赋《嘉乐》。《嘉乐》,《诗 大雅》。义取其“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

  ○嘉,户嫁反。乐,如字,注同。

  【经】四年,春,公至自晋。(无传。)

  夏,逆妇姜于齐。称“妇”,有姑之辞。

  [疏]“逆妇姜于齐”。

  ○正义曰:桓三年“齐侯送姜氏于讙”,注云:“已去齐国,故不言女。未至于鲁,故不称夫人。”然则往逆当称逆女,入国当称夫人。此时逆则卿不行,入复不告至。其礼轻略,异於常文。徒以有姑,故称“妇”,以齐女则称“姜”,直云“逆妇姜于齐”,略贱之文也。

  狄侵齐。无传。

  秋,楚人灭江。灭例在文十五年。

  [疏]注“灭例在十五年”。

  ○正义曰:案庄十年“齐师灭谭”,注云:“灭例在文十五年。”灭弦、灭黄、灭夔,皆不注,独更於此言者,沈氏云:“灭谭为入《春秋》之初,故须指其例。弦、黄、夔等,传皆载其见灭所由。今‘灭江’,传无事迹,恐异於馀灭,故更引灭例,云在十五年。”

  晋侯伐秦。

  卫侯使甯俞来聘。

  ○俞,羊朱反。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僖公母,风姓也。赴同祔姑,故称夫人。

  ○祔音附。

  [疏]注“僖公”至“夫人”。

  ○正义曰:杜言此者,以成风

译○解,音佳买,下文同。《诗经》说:“在哪里采集白蒿?在水池和小洲。在哪里使用它?用于公侯的祭祀。”秦穆公具备这种美德。这是《诗经·国风》中的诗句。意思是说,即使像水池和小洲中的白蒿那样微薄,也采集来供给公侯使用,以此比喻秦穆公不遗漏微小的善行。

○蘩,音烦。沼,音之绍。沚,音止。共,音恭。“早晚不懈怠,以侍奉天子”,孟明视具备这种美德。这是《诗经·大雅》中的诗句。赞美仲山甫。一人,指天子。“留给子孙善谋,以安顿成就子孙”,子桑具备这种美德。诒,遗留。燕,安。翼,成就。这是《诗经·大雅》中的诗句,赞美周武王能够留给子孙善谋,以安顿成就子孙。意思是说子桑有举荐善谋的谋划。

○诒,音以之。遗,音唯季。

[疏]注“诒遗”到“之谋”。

○正义曰:“诒,遗”,是《尔雅·释诂》中的文句。燕解释为安,是通常的训诂。翼有赞成的意思,所以解释为成就。《诗经·大雅·文王有声》这一篇赞美周武王的事迹。意思是说子桑具备这种道义。

“秋天,宋国降下飞蝗”,是说飞蝗坠落而死。飞蝗飞到宋国,落地而死,是因为苦于雨水。

○队,音直类。

楚国军队包围江国,晋国先仆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晋国救援江国的事发生在“雨螽”之后,所以让“围江”的经文跟随在“雨螽”之后。

[疏]注“晋救”到“螽下”。

○正义曰:先仆救援江国,经文中没有记载这件事,但实际发生在“雨螽”之后。不把“救江”提前,而把“围江”推后,是为了让下文与处父救援江国相衔接的缘故。

冬天,晋国因为江国的缘故向周天子报告。想要借助天子的威势去讨伐楚国。王叔桓公、晋国阳处父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桓公是周朝卿士王叔文公的儿子。桓公名字不记载,是为了显示威名,表示不亲自讨伐。

[疏]注“桓公”到“亲伐”。

○正义曰:王叔文公,不知道是哪位王的儿子,字叔,于是以叔为氏。桓公是他的儿子,王叔陈生是他的后代。卫国也有公叔文子,这个人大概是以王叔为氏。

攻打方城,遇到息公子朱就撤军返回。子朱是楚国攻打江国的军队。听说晋国军队出动而江国的围困解除,所以晋国也撤军返回。

○帅,音所类。解,音蟹,又音佳买。晋国人害怕鲁公对晋侯无礼,请求重新结盟。改变两年前处父结盟的旧约。鲁公前往晋国,与晋侯结盟。晋侯宴请鲁公,吟诵《菁菁者莪》。《菁菁者莪》是《诗经·小雅》中的诗篇。取其“既见君子,乐且有仪”的意思。

○菁,音子丁。莪,音五多。乐,音洛,下文“何乐”、“小国之乐”同。庄叔替鲁公下阶拜谢,感谢晋侯把鲁公比作君子。说:“小国受命于大国,怎敢不谨慎礼仪?您用大礼赏赐我们,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呢?恐怕小国的快乐,是大国的恩惠吧。”晋侯下阶辞让,下台阶辞让鲁公。登阶完成拜礼。都回到上面,完成拜礼。

○上,音时掌,又如字。

[疏]注“俱还上成拜礼”。

○正义曰:《燕礼》说:“宾客下阶再拜稽首,国君命令小臣辞让,宾客登阶完成拜礼。”郑玄说:“登阶完成拜礼,是再次拜稽首。先前国君以礼辞让,好像礼仪尚未完成。”这里庄叔替鲁公下阶拜谢,晋侯下阶辞让,因为礼仪尚未完成,所以再次登阶完成拜礼,这是宾主都回到上面完成拜礼。

鲁公吟诵《嘉乐》。《嘉乐》是《诗经·大雅》中的诗篇。取其“显显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的意思。

○嘉,音户嫁。乐,如字,注同。

【经】四年,春天,鲁公从晋国回来。(没有传文。)

夏天,从齐国迎娶姜氏为夫人。称“妇”,是有婆婆的称呼。

[疏]“逆妇姜于齐”。

○正义曰:桓公三年“齐侯送姜氏于讙”,注解说:“已经离开齐国,所以不说女。还没有到达鲁国,所以不称夫人。”那么前往迎接应当称迎女,进入国都应当称夫人。这时迎接则卿不随行,进入国都又不报告到达。礼仪轻简略,不同于通常的记载。只是因为有婆婆,所以称“妇”,因为是齐国的女子所以称“姜”,只说“逆妇姜于齐”,是略去卑贱的记载。

狄人侵犯齐国。没有传文。

秋天,楚国人灭掉江国。灭国的体例在文公十五年。

[疏]注“灭例在十五年”。

○正义曰:查考庄公十年“齐师灭谭”,注解说:“灭国的体例在文公十五年。”灭弦、灭黄、灭夔,都没有注解,唯独在这里再次说明,沈氏说:“灭谭是进入《春秋》之初,所以需要指出其体例。弦、黄、夔等,传文都记载了它们被灭的原因。现在‘灭江’,传文没有事迹,恐怕不同于其他灭国,所以再次引用灭国的体例,说在十五年。”

晋侯攻打秦国。

卫侯派遣甯俞来聘问。

○俞,音羊朱。

冬天,十一月,壬寅日,夫人风氏去世。她是僖公的母亲,姓风。讣告与附祭于婆婆相同,所以称夫人。

○祔,音附。

[疏]注“僖公”到“夫人”。

○正义曰:杜预说这个,是因为成风

本是庄公之妾,嫌其不成夫人,故明之也。《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適夫人薨,则尊得加於臣子,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不成’,成风之丧,王使会葬。传曰‘礼也’。”是言適夫人既死,妾母於法得成夫人也。

译她本来是庄公的妾室,因为嫌她未能正式成为夫人,所以特意加以说明。《释例》说:“凡是妾室所生的儿子成为国君,他的母亲仍然可以尊为夫人。即使先君没有册封她的母亲,母亲因儿子尊贵而获得尊位,当正室夫人去世后,她的尊位就可以加于臣子之上,内外礼仪都如同夫人一样了。因此,在姒氏去世时,责备她‘小君(夫人)的身份未能确立’;而在成风去世时,周天子派遣使者参加葬礼。《左传》说这是符合礼制的。”这是说正室夫人死后,妾室的母亲按礼法是可以确立为夫人的。

【传】四年,春,晋人归孔达于卫,以为卫之良也,故免之。(二年,卫执孔达以说晋。)

  夏,卫侯如晋拜。谢归孔达。曹伯如晋会正。会受贡赋之政也。传言襄公能继文之业,而诸侯服从。

  逆妇姜于齐,卿不行,非礼也。礼,诸侯有故,则使卿逆。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於鲁也。允,信也。始来不见尊贵,故终不为国人所敬信也。文公薨而见出,故曰“出姜”。曰:“贵聘而贱逆之,公子遂纳币,是贵聘也。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君,小君也。不以夫人礼迎,是卑废之。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主,内主也。

  ○坏音怪。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诗 颂》言畏天威,於是保福禄。

  秋,晋侯伐秦,围刓、新城,以报王官之役。邧、新城,秦邑也。王官役在前年。

  ○邧,原晚反,一音元。

  楚人灭江,秦伯为之降服,出次,不举,过数。降服,素服也。出次,辟正寝。不举,去盛馔。邻国之礼有数,今秦伯过之。

  ○为,于伪反,下文注“为赋”、“为歌”皆同。去,起吕反。馔,仕眷反。

  [疏]注“降服”至“过之”。

  ○正义曰:僖三十三年传曰“秦伯素服郊次”,意与此同,知此“降服”为素服也。“出次”,出於官而别次舍,故云“辟正寝”也。杀牲盛馔曰举,知“不举”,去盛馔也。“邻国之礼有数”,不知其数几何?以言“过数”,知其必有数耳。哀十年传称“齐人弑悼公,之於师。吴子三日哭於军门之外”。邻国之数,三日也。

  大夫谏,公曰:“同盟灭,虽不能救,敢不矜乎?吾自惧也。”秦、江同盟,不告,故不书。

  ○矜,居陵反。君子曰:“《诗》云:‘惟彼二国,其政不获;惟此四国,爰究爰度。’其秦穆之谓矣。”《诗 大雅》。言夏、商之君,政不得人心,故四方诸侯皆惧而谋度其政事也。言秦穆亦能感江之灭,惧而思政。爰,於也。究,度,能谋也。

  ○究音救。度,待洛反,注同。

  [疏]“君子”至“谓矣”。

  ○正义曰:遍检诸本,“君子曰”下皆无“诗云”,则传文本自略也。《诗》意言维彼夏、商二国,其政不得民心,致使国家丧灭;维此四方之国见其亡灭,於是自谋於是自度其政事,自惧己之灭亡也。此诗所言,其秦穆之谓也。此《诗 大雅 皇矣》之篇。

  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非礼之常,公特命乐人以示意,故言“为赋”。《湛露》、《彤弓》,《诗 小雅》。

  ○湛,直减反。彤,徒冬反。

  [疏]注“非礼”至“小雅”。

  ○正义曰:诸自赋诗,以表己志者,断章以取义,意不限诗之尊卑。若使工人作乐,则有常礼。穆叔所云《肆夏》,《樊》、《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燕礼者,诸侯燕其群臣及燕聘问之宾礼也。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如彼所云,盖尊卑之常礼也。自赋者,或全取一篇,或止歌一章,未有顿赋两篇者也。其使工人歌乐,各以二篇为断,此其所以异也。此时武子来聘,鲁公燕之,於法当赋《鹿鸣》之三,今赋《湛露》、《彤弓》,非是礼之常法。传特云“为赋”,知公特命乐人歌此二篇以示意也。此二篇,天子燕诸侯之诗。公非天子,宾非诸侯,不知歌此欲示何意?盖以武子有令名,歌此疑是试之耳。

  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私问之。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肄,习也。鲁人失所赋,甯武子佯不知,此其愚不可及。

  ○肄,字又作“肆”,以二反,注同。佯音阳,一音祥。

  [疏]注“肄习”至“可及”。

  ○正义曰:《说文》肆训为陈,字从长,聿声;貄训为习,字从聿,豸声。古书经传所作字皆司耳。臣以为工人自习诗业以及此篇,非谓歌之以为己也。鲁人失

译【传】鲁襄公四年,春天,晋国人把孔达送回卫国,因为认为他是卫国的好大夫,所以赦免了他。(鲁襄公二年,卫国逮捕孔达以讨好晋国。)

夏天,卫国国君到晋国拜谢,感谢晋国归还孔达。曹国国君到晋国参加朝会,接受晋国关于贡赋政令的指示。这是说晋襄公能够继承晋文公的功业,而诸侯都服从他。

从齐国迎娶姜氏为夫人,没有派卿去迎接,不符合礼制。按照礼制,诸侯如果有事不能亲自前往,就派遣卿去迎接。君子因此知道姜氏在鲁国得不到信任。允,就是信。她刚来时就没有受到尊重的待遇,所以最终不被国人敬重信任。鲁文公死后她就被休弃,所以称为“出姜”。君子说:“隆重地聘问却轻慢地迎接,公子遂送聘礼,这是隆重聘问。国君却轻贱她,立为夫人又废黜她,夫人是国君的小君。不用夫人的礼仪迎接,就是轻贱废黜。背弃信义而损害内主,在国家必然导致动乱,在家族必然导致灭亡。主,指内主。”

○坏,音怪。得不到信任是应该的!《诗经》说:“畏惧上天的威严,因此才能保有福禄。”这就是说要敬重内主的意思。《诗经·颂》说畏惧天威,因此能保有福禄。

秋天,晋国国君讨伐秦国,包围邧地和新城,以报复王官之战。邧、新城,是秦国的城邑。王官之战发生在前一年。

○邧,音晚,又音元。

楚国人灭掉了江国,秦穆公为此降低服制,搬出正寝,不吃丰盛的饭菜,超过了应有的限度。降服,指穿素服。出次,指避开正寝。不举,指撤去丰盛的食物。邻国丧事的礼节有一定的限度,现在秦穆公超过了这个限度。

○为,音伪,下文注“为赋”、“为歌”都相同。去,音吕。馔,音眷。

[疏]注“降服”至“过之”。

○正义曰:《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传中说“秦伯素服在郊外”,意思与此相同,知道这里的“降服”是指素服。“出次”,指出官邸而另设住所,所以说“避开正寝”。杀牲做丰盛的食物叫举,知道“不举”是指撤去丰盛的食物。“邻国的礼节有一定的限度”,不知道这个限度是多少?因为说“超过限度”,知道必定有一个限度。《左传》哀公十年传记载“齐人杀悼公,吴王在军中哭了三天”。邻国的限度,是三天。

大夫劝谏,秦穆公说:“同盟的国家被灭,虽然不能救援,难道能不怜悯吗?我自己也感到恐惧。”秦国和江国是同盟,没有通报,所以史书不记载。

○矜,音陵。君子说:“《诗经》说:‘只有那夏、商两国,他们的政治不得人心;只有这四方国家,于是谋划于是思虑。’这说的就是秦穆公吧。”《诗经·大雅》。说夏、商的君主,政治不得人心,所以四方诸侯都恐惧而谋划思虑他们的政事。说秦穆公也能因江国的灭亡而感动,恐惧而思考政事。爰,于是。究、度,都是谋划的意思。

○究,音救。度,音洛,注同。

[疏]“君子”至“谓矣”。

○正义曰:遍查各种版本,“君子曰”下面都没有“诗云”,那么传文原本就是简略的。《诗经》的意思是说只有那夏、商两国,他们的政治不得民心,致使国家灭亡;只有这四方国家看到它们的灭亡,于是自己谋划于是自己思虑政事,自己恐惧自己的灭亡。这首诗所说的,指的就是秦穆公。这是《诗经·大雅·皇矣》篇。

卫国甯武子来聘问,鲁襄公与他宴饮,为他演奏《湛露》和《彤弓》。这不是礼制的常规,鲁公特意命令乐人以此示意,所以说“为赋”。《湛露》、《彤弓》,是《诗经·小雅》中的篇目。

○湛,音减。彤,音冬。

[疏]注“非礼”至“小雅”。

○正义曰:凡是自己赋诗,以表达自己志向的,截取章节以取义,意思不限于诗的尊卑。如果让乐工演奏,则有固定的礼制。穆叔所说的《肆夏》、《樊》、《遏》、《渠》,是天子用来招待大国君主的音乐。《文王》、《大明》、《绵》,则是两国国君相见时的音乐。燕礼,是诸侯宴请群臣以及宴请聘问宾客的礼节。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如前所说,大概是尊卑的常规礼节。自己赋诗的,或者全取一篇,或者只唱一章,没有一下子赋两篇的。让乐工唱歌,各自以两篇为限,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地方。这时武子来聘问,鲁公宴请他,按法应当赋《鹿鸣》之三,现在赋《湛露》、《彤弓》,不是礼制的常规。传文特意说“为赋”,知道是鲁公特意命令乐人唱这两篇以示意。这两篇,是天子宴请诸侯的诗。鲁公不是天子,宾客不是诸侯,不知道唱这些想表示什么意思?大概因为武子有好名声,唱这些大概是试探他罢了。

甯武子不推辞,又不回赠赋诗。鲁公派行人私下询问他。私下问他。甯武子回答说:“我以为这是乐工练习技艺而唱到这些篇目。”肄,习。鲁国人赋诗失误,甯武子假装不知道,这种愚笨是别人赶不上的。

○肄,字又作“肆”,音二,注同。佯,音阳,又音祥。

[疏]注“肄习”至“可及”。

○正义曰:《说文》肆解释为陈列,字从长,聿声;貄解释为习,字从聿,豸声。古书经传所用的字都是司耳。臣以为乐工自己练习诗业而唱到这些篇目,不是说唱这些是为了自己。鲁国人赋

於所赋,辞则章主之失,答则已当其宠,故“不辞又不答”,佯若不知,其所为如愚人然。《论语》云“甯武子其知可及,其愚不可及”。此亦是愚之一事也。案燕礼无答赋之法,而怪其不答赋者,非常之赋,宜有对答故也。

译对于所赋之诗,推辞则显露出主人的过失,应答则自己恰当地承受了恩宠,所以“既不推辞也不应答”,假装好像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就像愚人一样。《论语》说:“甯武子他的智慧别人可以企及,他的愚笨别人无法企及。”这也是愚笨的一种表现。查考燕礼中没有应答赋诗的规矩,而奇怪他不应答赋诗的原因,是因为这是非常规的赋诗,理应有对答的缘故。

昔诸侯朝正於王,朝而受政教也。王宴乐之,於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

  [疏]“天子当阳”。

  ○正义曰:《湛露》诗云:“湛湛露斯,匪阳不晞。”阳谓日也。言天子当日,诸侯当露也。

  诸侯用命也。《湛露》曰:“湛湛露斯,匪阳不晞。”晞,乾也。言露见日而乾,犹诸侯禀天子命而行。

  ○乐音洛,下注“宴乐”同。晞音希。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敌犹当也。忾,恨怒也。

  ○忾,苦爱反。

  [疏]“诸侯”至“其功”。

  ○正义曰:敌者,相当之言。忾,是恨怒之意。当王所怒,谓往征伐之胜而献其功也。《彤弓序》云:“天子赐有功诸侯也。”

  王於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觉,明也。谓诸侯有四夷之功,王赐之弓矢,又为歌《彤弓》以明报功宴乐。

  ○玈音卢。觉音角。

  [疏]注“觉明”至“宴乐”。

  ○正义曰:觉者,悟知之意,故为明也,使诸侯明己心也。庄三十一年传曰:“诸侯有四夷之功,则献于王。”中国则否。《礼》“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故有功则赐之以弓矢,又歌此《彤弓》之诗以明天子之心,知是报功宴乐也。《诗》言“一朝飨之”,则是为设飨礼。此云宴者,明其为宴乐耳,非言设宴礼也。

  今陪臣来继旧好,方论天子之乐,故自称“陪臣”。

  ○好,呼报反。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贶,赐也。干,犯也。戾,罪也。

  ○贶音况。戾,力计反。

  冬,成风薨。为明年王使来含赗传。

卷十九上 文五年,尽十年

 卷十九上 文五年,尽十年

  【经】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珠玉曰含。含,口实。车马曰赗。

  ○含,本亦作唅,户暗反。《说文》作“琀”,云:“送终口中玉。”赗,芳凤反。)

  [疏]“王使”至“且赗”。

  ○正义曰:《公羊传》曰:“其言‘归含且赗’何?兼之。兼之,非礼也。”贾、服云:“含赗当异人,今一人兼两使,故书‘且’以讥之。”案《礼 杂记》诸侯相吊之礼,含襚赗临,同日而毕,与介代有事焉,不言遣异使也。诸侯相於,则唯遣一使,而责天子於诸侯必当异人,礼何所出而非责王也?春秋之世,风教陵迟,吉凶贺吊,罕能如礼。王之崩葬,鲁多不行。鲁之有丧,宁能尽至?王归含赗二事而已。宰咺又赗而不含不至,全无所讥;不含,又无贬责。既含且赗,便责兼之不可。是礼备不如不备,行礼不如不行,岂有如此之理哉?《左传》举“来含且赗”、“会葬”二事,乃云“礼也”,则二事俱是得礼,无讥兼之之意也。言“且”者,见有二礼而已。宰咺言“来归”,此不言“来”者,《穀梁传》曰:“其不言‘来’者,不周事之用也。赗以早,而含以晚。”其意以为含者所以实口,当及未殡而至,以其至晚,故不言“来”,以责王也。案《杂记》“含者执璧将命,坐委于殡东南,有苇席。既葬,蒲席”。然则含襚者所以助丧尽恩,示其有礼而已。既葬犹尚致之,不必以济其用。天子之与邻国,莫不道路长远,赴者犹尚不至,责其未殡而来此,是理之不通也。且来者自外之文,非是褒贬之意。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襚衣是敛之所用,彼最晚矣,何以复言“来”乎?言来与不言来,史异文耳。宰咺,秦人,归之既晚,故举其所为之人。此夫人新薨,言归含赗,为夫人可知,故不言归夫人含赗也。何休《膏肓》以为礼尊不含卑,又不兼二礼,《左氏》以为“礼”,於义为短。郑康成箴云:“礼,天子於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赗次之,赙次之;於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於诸侯臣襚之。诸侯相於,如天子於二王后,於卿大夫,如天子於诸侯,於士,如天子於诸侯臣。何休云尊不含卑是违礼,非经意。其一人兼归二礼,亦是为讥。”如康成言,尊不含卑,礼无

译从前诸侯朝见天子,是为了接受天子的政教。天子设宴款待他们,于是赋《湛露》这首诗,表示天子处于阳位,

[疏]“天子当阳”。

○正义说:《湛露》诗说:“浓密的露水啊,没有阳光就不能晒干。”阳指的是太阳。意思是天子如同太阳,诸侯如同露水。

诸侯遵从天子的命令。《湛露》说:“浓密的露水啊,没有阳光就不能晒干。”晞,意思是干燥。意思是露水见到太阳就干了,就像诸侯禀承天子的命令去行事一样。

○乐读作洛,下文注“宴乐”相同。晞读作希。诸侯抵挡天子所怨恨的敌人,并献上他们的战功,敌的意思是相当、抵挡。忾,意思是恨怒。

○忾,读作苦爱反。

[疏]“诸侯”到“其功”。

○正义说:敌是相当的意思。忾是恨怒的意思。抵挡天子所愤怒的敌人,指的是前往征伐获胜并献上战功。《彤弓序》说:“天子赐给有功的诸侯。”

天子于是赐给他们彤弓一张、彤矢一百支、玈弓矢一千支,用来明报宴乐。觉,意思是明。意思是诸侯有平定四夷的战功,天子赐给他们弓矢,又作《彤弓》这首诗来明报战功宴乐。

○玈读作卢。觉读作角。

[疏]注“觉明”到“宴乐”。

○正义说:觉是悟知的意思,所以解释为明,让诸侯明白天子的心意。《左传》庄公三十一年传说:“诸侯有平定四夷的战功,就献给天子。”如果是中原地区则不这样。《礼记》说“诸侯赐给弓矢,然后才能专断征伐”,所以有战功就赐给他们弓矢,又唱这首《彤弓》的诗来明白天子的心意,知道这是报功宴乐。《诗经》说“一朝飨之”,那就是设置飨礼。这里说宴,是明确这是宴乐,不是说设置宴礼。

如今陪臣来继承旧日的友好关系,正谈论天子的音乐,所以自称“陪臣”。

○好,读作呼报反。您屈尊赐给我们,我们怎么敢冒犯大礼来给自己招致罪过呢?”贶,意思是赐。干,意思是犯。戾,意思是罪。

○贶读作况。戾,读作力计反。

冬天,成风去世。这是为明年周王派人来送含玉和赗车作传。

卷十九上 文公五年,到十年

卷十九上 文公五年,到十年

【经】五年,春天,周王正月,周王派荣叔来送含玉并且送赗车。(珠玉叫含。含,是口实。车马叫赗。

○含,原本也写作唅,读作户暗反。《说文》写作“琀”,说:“送终时放在口中的玉。”赗,读作芳凤反。)

[疏]“王使”到“且赗”。

○正义说:《公羊传》说:“为什么说‘归含且赗’?是兼而有之。兼而有之,是不合礼的。”贾逵、服虔说:“含和赗应当由不同的人来送,现在一个人兼任两件事,所以书‘且’来讥讽他。”查《礼记·杂记》诸侯互相吊唁的礼节,含、襚、赗、临,同一天完成,由副使代为行事,并没有说派遣不同的人。诸侯之间交往,只派遣一个使者,却指责天子对诸侯必须不同的人,这礼制出自哪里呢?这岂不是指责天子吗?春秋时代,风俗教化衰败,吉凶贺吊,很少能合乎礼制。天子崩葬,鲁国大多不前往。鲁国有丧事,难道能全部到达吗?天子只送含和赗两件事而已。宰咺又只送赗而不送含,甚至不到场,完全没有讥讽;不送含,也没有贬责。既送含又送赗,却指责兼而有之不可。这是礼制完备不如不完备,行礼不如不行礼,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左传》列举“来含且赗”、“会葬”两件事,却说“合乎礼”,那么这两件事都合乎礼,没有讥讽兼而有之的意思。说“且”,是表明有两件礼事而已。宰咺说“来归”,这里不说“来”,《穀梁传》说:“它不说‘来’,是因为不周全地使用了事务。赗应该早,而含应该晚。”它的意思是含是用来充实口中的,应当在未殡时到达,因为它到达晚了,所以不说“来”,以此指责天子。查《杂记》“送含的人拿着璧玉传达命令,坐在殡宫东南,有苇席。下葬后,用蒲席”。那么含襚是用来帮助丧事尽恩情,显示有礼而已。下葬后还送达,不一定为了济其用。天子与邻国,没有不道路遥远的,报丧的人尚且未到,指责它未殡就来,这是道理不通的。而且“来”是从外而来的文字,不是褒贬的意思。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的襚”,襚衣是收敛时所用的,那最晚了,为什么又说“来”呢?说“来”与不说“来”,是史官文字不同而已。宰咺,是秦人,归送既晚,所以举出他所做的人。这位夫人新近去世,说归含赗,是为夫人可知,所以不说归夫人含赗。何休《膏肓》认为礼制尊贵者不含卑贱者,又不兼两件事,《左氏》认为“合乎礼”,在义理上是短的。郑康成箴说:“礼制,天子对于二王后的丧事,含为先,襚次之,赗次之,赙次之;对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也这样,对于诸侯臣襚之。诸侯之间,如同天子对于二王后,对于卿大夫,如同天子对于诸侯,对于士,如同天子对于诸侯臣。何休说尊贵者不含卑贱者是违背礼制,不是经意。一个人兼归两件事,也是讥讽。”如果像康成所说,尊贵者不含卑贱者,礼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