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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左传正义三十一

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16–846 段

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襄公

  ○陆曰:“襄公名午,成公子,母定姒。谥法:因事有功曰襄。辟土有德曰襄。”

  [疏]正义曰:《鲁世家》云:“襄公名午,成公之子,定姒所生,以简王十四年即位。”谥法:“因事有功曰襄。”是岁,岁在寿星。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於是公年四岁。)

  [疏]注“於是公年四岁”。

  ○正义曰:九年传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知於是公年四岁。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鲁与谋於虚朾,而书会者,禀命霸主,非匹敌故。

  ○鲁与音预。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仲孙蔑会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鄫,郑地,在陈留襄邑县东南。书“次”,兵不加郑,次鄫以待晋师。

  ○鄫,才陵反。

  [疏]注“鄫郑”至“晋师”。

  ○正义曰:《释例》曰:“兵未有所加,所次则书之,以示迟速。既书兵所加,则不书其所次。”此书“次于鄫”者,为此鲁、齐、曹、邾、杞,其兵皆不加郑,故书“次”也。传曰:“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是韩厥伐郑,此次以待之。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九月,辛酉,天王崩。无传。辛酉,九月十五日。

  [疏]注“辛酉九月十五日”。

  ○正义曰:显言此日者,欲明下冬聘是十月之初,为王崩日近,赴人未至故也。

  邾子来朝。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剽,子叔黑背子。

  ○剽,匹妙反,《字林》匹召反。

  晋侯使荀罃来聘。冬者,十月初也。王崩,赴未至,皆未闻丧,故各得行朝聘之礼,而传善之。

  [疏]注“冬者”至“善之”。

  ○正义曰:《礼记 曾子问》曰:“‘诸侯相见,揖让入门,不得终礼,废者几?’孔子曰:‘六。’‘天子崩,大庙火,日食,后、夫人之丧,雨霑服失容,则废。’”是王崩当废礼也。今传释此朝聘,皆云“礼也”,知此冬者,是十月之初,崩赴未至,由其俱未闻丧,故得以吉行礼,而传善之。

  【传】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下有二月,则此已亥为正月。正月无已亥,日误。)

  [疏]注“下有”至“日误”。

  ○正义曰:《长历》推此年正月庚戌朔,其月无已亥。围宋彭城,经在正月之下。传文下有二月,则已亥必是正月。月不容误,知是日误。

  非宋地,追书也。成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故曰“非宋地”。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

  [疏]注“成十”至“之宋”。

  ○正义曰:《公羊传》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成十八年传曰:“楚伐彭城,纳鱼石焉,以三百乘戍之而还。西鉏吾曰:‘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不言取为楚邑,而云披地长奸,是左氏之意亦为楚以彭城封鱼石为国,故注言“封鱼石”也。既列为国,非复宋地。传言追书,是仲尼新意,故云“夫子治《春秋》,追书系之宋”也。言追书者,其地已非宋有,追来使属宋耳。非谓夫子在后追书前事。若以追为在后追前,则仲尼新意,皆是追书前事,非独此为追书也。

  於是为宋讨鲁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登,成也。不与其专邑叛君,故使彭城还系宋。

  ○为,于伪反。

  [疏]注“登成”至“系宋”。

  ○正义曰:“登,成”,《释诂》文。不与其专邑叛君,不与楚得取邑封人,故使彭城还系於宋也。《释例》曰:“楚人弃君助臣,取宋彭城,以封叛者,削正兴伪,虽非复宋地,故追书系宋,不与楚之所得。”是其义也。言“不登叛人”,则叛罪重矣。不书鱼石以彭城叛者,孙林父将戚而出,故得书

译卷二十九 襄公元年,至四年

卷二十九 襄公元年,至四年

◎襄公

○陆氏说:“襄公名午,是成公的儿子,母亲是定姒。谥法规定:因事有功称为襄;开拓疆土且有德行称为襄。”

[疏]正义说:《鲁世家》记载:“襄公名午,是成公的儿子,由定姒所生,在周简王十四年即位。”谥法说:“因事有功称为襄。”这一年,岁星在寿星宿。

【经】元年,春,周王正月,鲁公即位。(没有传文。这时鲁公四岁。)

[疏]注“这时鲁公四岁”。

○正义说:九年传文说:“在沙随会盟那年,我国的国君出生。晋侯说:‘已经十二年了。’”由此知道这时鲁公四岁。

仲孙蔑会同晋国的栾黡、宋国的华元、卫国的甯殖、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围攻宋国的彭城。鲁国在虚朾参与谋划,而经文书写为“会”,是因为听从霸主命令,并非地位对等。

○鲁与,音预。

夏,晋国的韩厥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仲孙蔑会同齐国的崔杼、曹国人、邾国人、杞国人在鄫地驻扎。鄫,是郑国的地方,在陈留襄邑县东南。经文书写“次”,是因为军队没有进攻郑国,在鄫地驻扎以等待晋军。

○鄫,才陵反。

[疏]注“鄫郑”至“晋师”。

○正义说:《释例》说:“军队没有施加攻击,驻扎的地方就书写出来,以显示行动的迟速。既然已经书写了军队攻击的地方,就不书写驻扎的地方。”这里书写“次于鄫”,是因为鲁、齐、曹、邾、杞的军队都没有进攻郑国,所以书写“次”。传文说:“这时东方诸侯的军队驻扎在鄫地,以等待晋军。”这是韩厥讨伐郑国,这次驻扎是为了等待他。

秋,楚国的公子壬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九月,辛酉日,周天王驾崩。没有传文。辛酉,是九月十五日。

[疏]注“辛酉九月十五日”。

○正义说:明确说出这一天,是为了说明下文冬天聘问是在十月初,因为距离天王驾崩的日子很近,报丧的人还没有到达的缘故。

邾子来朝见。

冬,卫侯派公孙剽来聘问。剽,是子叔黑背的儿子。

○剽,匹妙反,《字林》匹召反。

晋侯派荀罃来聘问。冬,是十月初。周天王驾崩,报丧的人还没有到达,各国都没有听到丧讯,所以各自得以举行朝聘之礼,而传文称赞他们。

[疏]注“冬者”至“善之”。

○正义说:《礼记·曾子问》说:“‘诸侯相见,作揖谦让进入大门,不能完成礼仪,废弃的情况有几种?’孔子说:‘六种。’‘天子驾崩,太庙失火,日食,后、夫人的丧事,雨水沾湿衣服失去仪容,就废弃。’”这是说天子驾崩应当废弃礼仪。现在传文解释这些朝聘,都说“合乎礼仪”,知道这冬,是十月初,驾崩的报丧还没有到达,由于大家都没有听到丧讯,所以得以用吉礼行礼,而传文称赞他们。

【传】元年,春,己亥日,围攻宋国的彭城。(下文有二月,那么这己亥就是正月。正月没有己亥日,日期有误。)

[疏]注“下有”至“日误”。

○正义说:《长历》推算这一年正月庚戌朔,这个月没有己亥日。围攻宋国彭城,经文在正月之下。传文下文有二月,那么己亥必定是正月。月份不容有误,知道是日期有误。

这不是宋国的地方,是追记书写。成公十八年,楚国夺取彭城用来封给鱼石,所以说“不是宋国的地方”。孔子整理《春秋》,追记将其归属宋国。

[疏]注“成十”至“之宋”。

○正义说:《公羊传》说:“宋华元为什么和诸侯围攻宋国的彭城,是为宋国诛讨。为宋国诛讨是怎么回事?鱼石逃到楚国,楚国为他讨伐宋国夺取彭城,用来封给鱼石。”成公十八年传文说:“楚国讨伐彭城,接纳鱼石在那里,用三百辆战车戍守然后返回。西鉏吾说:‘助长诸侯的奸邪而分割他们的土地。’”不说夺取作为楚国的城邑,而说分割土地助长奸邪,这是左氏的意思也是认为楚国用彭城封给鱼石作为国家,所以注解说“封给鱼石”。既然列为国家,就不再是宋国的地方。传文说追记书写,是孔子的新意,所以说“孔子整理《春秋》,追记将其归属宋国”。说追记书写,是因为那块地方已经不属于宋国,追记使其归属宋国罢了。不是说孔子在后面追记前面的事情。如果把追记理解为在后面追记前面,那么孔子的新意,都是追记前面的事情,不只是这一条是追记了。

当时是为宋国讨伐鲁石,所以称宋,而且不承认叛人。登,是成的意思。不赞成他独占城邑背叛君主,所以使彭城重新归属宋国。

○为,于伪反。

[疏]注“登成”至“系宋”。

○正义说:“登,成”,是《释诂》的原文。不赞成他独占城邑背叛君主,不赞成楚国得以夺取城邑封给叛人,所以使彭城重新归属宋国。《释例》说:“楚国人抛弃君主帮助臣子,夺取宋国彭城,用来封给叛人,削弱正统兴起伪逆,虽然不再是宋国的地方,所以追记归属宋国,不承认楚国所得。”就是这个意思。说“不承认叛人”,那么叛罪的罪名就很重了。不书写鱼石以彭城叛变,是因为孙林父带着戚地出走,所以得以书写

云“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则因楚之力取彭城,与宋交争,非欲出附他国,故言复入也。若总而言之,俱是背叛於君,故云“不登叛人”也。

译经文说“孙林父进入戚地以叛乱”。这是因为孙林父凭借楚国的力量夺取彭城,与宋国交战争夺,并非想要出逃依附他国,所以经文中说“复入”。如果从总体上概括,这都属于背叛君主的行为,所以说“不登叛人”(即不记载叛乱者的名字)。

谓之宋志。称“宋”,亦以成宋志。

  [疏]“於是”至“宋志”。

  ○正义曰:鱼石旧是宋人,今还取宋地以自封。若其不系於宋,则成此鱼石为一国之君。夫子追系於宋,乃有二意。於是为宋讨鱼石,宜系於宋;且又不成此为叛人使得取君之邑,以为一国之主。有此二意,故系之於宋。“谓之宋志”者,言宋人志在攻取彭城,故以鱼石系之於宋,成此宋人之志。

  ○注“称宋”至“宋志”。

  ○正义曰:此与隐元年“谓之郑志”,义势同也。郑伯实不获段,而经书“克”,谓之郑志。言郑伯志於杀,虽实不克段,而书之为克,见郑伯之志也。此彭城实非宋地,而经书为宋,谓之宋志,言宋人志在取之,虽实非宋地,而系之於宋,成宋人之志也。夫子脩《春秋》,而传於此二条,特言“谓之宋志”、“谓之郑志”者,夫子所脩《春秋》,或褒或贬,皆是夫子之志,非取国人之心。此宋志、郑志者,以其虽是夫子所脩,还取二国本志故也。案下十年戍郑虎牢,传云“非郑地也,言将归焉”,杜云“系之于郑,以见晋志”,即此类也。於此三事,传例已明,故彼不云谓之晋志也。

  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置诸瓠丘。彭城降不书,贱略之。瓠丘,晋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五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

  ○降,户江反,注同。置,之豉反。瓠,徐侯吴反,一音户故反。垣音袁。

  [疏]注“彭城”至“略之”。

  ○正义曰:案:庄八年,郕降于齐师,既书於经,则知彭城之降亦合书也。今不书者,但以其贱,故略之也。晋栾盈复入于晋,下云“晋人杀栾盈”,而书於经。此彭城降,所以贱略不书者,彼以杀之为重,来告,故书。此以降事为轻,故为贱略。

  齐人不会彭城,晋人以为讨。二月,齐大子光为质於晋。光,齐灵公太子。

  ○质音致。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荀偃不书,非元帅。

  ○郛,芳夫反。元帅,所类反。

  [疏]“韩厥”至“其郛”。

  ○正义曰:传唯言诸侯之师,不见诸侯之国,未知诸侯之师是何国师也。“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则次鄫之师,皆不与伐郑。此诸侯之师,其中必无齐、鲁、曹、邾也。案上围彭城,除此五国以外,犹有宋、卫、莒、滕、薛。下云“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则卫师从伐明矣。明年戚之会,知武子云:“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於戚之会,始怪滕、薛不来,明此时伐郑,滕、薛在矣。东诸侯皆次于鄫,莒在齐、鲁之东,若其在此,当与东人同次。前围彭城,亦无小邾。此时或无莒与小邾耳。诸侯之师,当是宋、卫、滕、薛也。贾逵云:“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谓帅宋、卫、滕、薛伐郑。齐、鲁、曹、邾、杞次于鄫,故诸侯之师不序也。”入郛不书者,晋人先以郑罪令於诸侯,故书“伐郑入郛”。既败郑,不复告,故不书。

  ○注“荀偃不书,非元帅”。

  ○正义曰:鲁师出征,并举诸将;他国之师,唯书元帅。详内略外,《春秋》之常。故杜为注,复时一言之耳。

  败其徒兵於洧上。徒兵,步兵。洧水出密县东,南至长平入颍。

  ○洧,于轨反。

  [疏]注“徒兵步兵”。

  ○正义曰:《论语》云:“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徒犹空也,谓无车空行也。步行谓之徒行,故步兵谓之徒兵也。隐四年传云:“败郑徒兵。”注云:“时郑不车战。”则此亦然也。

  於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齐、鲁、曹、邾、杞。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於是孟献子自鄫先归,不与侵陈、楚,故不书。

  ○焦如字,徐在尧反。不与音预。

  [疏]注“於是”至“不书”。

  ○正义曰:献子先归,传无其事,正以不书侵楚、侵陈,知其必先归矣。若献子从师,则书不待告

译这叫做宋国的意愿。称“宋”,也是为了使宋国的意愿得以实现。

[疏]“於是”到“宋志”。

○正义说:鱼石原本是宋国人,现在又夺取宋国的土地来自行封立。如果他不隶属于宋国,那就成了这个鱼石作为一个国家的君主。孔子追根溯源将其隶属于宋国,有两层用意。一是为了替宋国讨伐鱼石,应当将其隶属于宋国;二是不能使这个叛乱之人得以夺取君主的城邑,成为一国之主。有这两层用意,所以将其隶属于宋国。“谓之宋志”的意思是,说宋人的意愿在于攻取彭城,所以将鱼石隶属于宋国,成就了宋人的意愿。

○注“称宋”到“宋志”。

○正义说:这与隐元年“谓之郑志”,意义和气势是相同的。郑伯实际上并没有战胜共叔段,而经文记载为“克”,叫做郑国的意愿。是说郑伯的意愿在于杀害共叔段,虽然实际上没有战胜共叔段,而记载为战胜,以显示郑伯的意愿。这里彭城实际上并非宋国的土地,而经文记载为宋国,叫做宋国的意愿,是说宋人的意愿在于夺取它,虽然实际上并非宋国的土地,而将其隶属于宋国,成就了宋人的意愿。孔子修订《春秋》,而在传文这两条中,特意说“谓之宋志”、“谓之郑志”的原因是,孔子所修订的《春秋》,无论是褒扬还是贬斥,都是孔子的意愿,并非采纳国人的心意。这宋志、郑志,是因为虽然这是孔子所修订的,但还是采纳了这两个国家原本的意愿的缘故。查考下文十年戍守郑国的虎牢,传文说“不是郑国的土地,说将要归还给它”,杜预说“将其隶属于郑国,以显示晋国的意愿”,就是这类情况。在这三件事上,传文的体例已经明确,所以那里不说叫做晋志。

彭城投降晋国,晋国人把在彭城的宋国五位大夫送还,安置在瓠丘。彭城投降没有记载,是因为轻视而省略了。瓠丘,是晋国的土地,河东东垣县东南有壶丘。五大夫: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

○降,户江反,注同。置,之豉反。瓠,徐侯吴反,一音户故反。垣音袁。

[疏]注“彭城”到“略之”。

○正义说:查考:庄公八年,郕国投降齐国军队,既然记载在经文中,就知道彭城的投降也应当记载。现在不记载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地位卑贱,所以省略了。晋国栾盈重新回到晋国,下文说“晋国人杀了栾盈”,而记载在经文中。这里彭城投降,之所以因为卑贱而省略不记载的原因是,那里因为杀人这件事重大,前来报告,所以记载。这里因为投降这件事轻微,所以视为卑贱而省略。

齐国人没有参加彭城的会盟,晋国人认为这是讨伐的对象。二月,齐国太子光作为人质在晋国。光,是齐灵公的太子。

○质音致。

夏季,五月,晋国韩厥、荀偃率领诸侯的军队讨伐郑国,进入郑国的外城。荀偃没有记载,因为他不是元帅。

○郛,芳夫反。元帅,所类反。

[疏]“韩厥”到“其郛”。

○正义说:传文只说诸侯的军队,没有见到诸侯的国家,不知道诸侯的军队是哪个国家的军队。“于是东方诸侯的军队驻扎在鄫,以等待晋国军队”,那么驻扎在鄫的军队,都不参与讨伐郑国。这诸侯的军队,其中必定没有齐、鲁、曹、邾。查考上文围攻彭城,除了这五个国家以外,还有宋、卫、莒、滕、薛。下文说“晋侯、卫侯驻扎在戚,作为他们的后援”,那么卫国的军队跟随讨伐是明显的。明年戚地的会盟,知武子说:“滕、薛、小邾没有到来,都是齐国的缘故。”在戚地的会盟,开始奇怪滕、薛不来,说明此时讨伐郑国,滕、薛在军中。东方诸侯都驻扎在鄫,莒在齐、鲁的东边,如果它在这里,应当与东方的人一同驻扎。先前围攻彭城,也没有小邾。此时或许没有莒与小邾吧。诸侯的军队,应当是宋、卫、滕、薛。贾逵说:“韩厥、荀偃率领诸侯的军队,是说率领宋、卫、滕、薛讨伐郑国。齐、鲁、曹、邾、杞驻扎在鄫,所以诸侯的军队不依次排列。”进入外城没有记载的原因是,晋国人先前已经将郑国的罪过告知诸侯,所以记载“伐郑入郛”。既然打败了郑国,不再报告,所以不记载。

○注“荀偃不书,非元帅”。

○正义说:鲁国军队出征,列举所有将领;其他国家的军队,只记载元帅。详于内而略于外,是《春秋》的常规。所以杜预作注,偶尔再说明一下罢了。

在洧水之上打败了郑国的步兵。徒兵,即步兵。洧水发源于密县东边,向南到长平流入颍水。

○洧,于轨反。

[疏]注“徒兵步兵”。

○正义说:《论语》说:“因为我跟随在大夫之后,不可以徒步行走。”徒就是空的意思,指没有车马空手行走。步行叫做徒行,所以步兵叫做徒兵。隐公四年传文说:“打败郑国的徒兵。”注解说:“当时郑国不使用车战。”这里也是如此。

于是东方诸侯的军队驻扎在鄫,以等待晋国军队。齐、鲁、曹、邾、杞。晋国军队从郑国带着鄫的军队侵犯楚国的焦、夷以及陈国。于是孟献子从鄫先回去,不参与侵犯陈国、楚国,所以没有记载。

○焦如字,徐在尧反。不与音预。

[疏]注“於是”到“不书”。

○正义说:献子先回去,传文中没有这件事,正是以没有记载侵犯楚国、侵犯陈国,知道必定是先回去了。如果献子跟随军队,那么记载不需要等待报告

。以献子先归,晋不告鲁,故侵陈、楚,皆不书也。然不知献子何以先归,传既不言,未测其故也。今赞云则“先归”者,以前年虚朾会,献子先归会葬。今公虽即位,年又幼小,君既新立,故献子先归。

译因为献子先期回国,晋国没有告知鲁国,所以侵陈、侵楚这两件事,史书都没有记载。然而不知道献子为什么先期回国,《左传》既然没有说明,就无法推测其中的缘故。现在杜预的注解说所谓“先归”,是指前年虚朾会盟时,献子先期回国参加葬礼。如今国君虽然已经即位,但年纪又小,君主既已新立,所以献子先期回国。

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为韩厥援。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吕、留二县,今属彭城郡。郑子然侵宋,取犬丘。谯国酂县东北有犬丘城,迂回,疑。

  ○酂,才汙反,又子旦反。迂音于。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邾宣公。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小事大。大国聘焉。大字小。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阙犹过也。礼以安国家利民人为大。

  ○好,呼报反。

  【经】二年,春,王正月,葬简王。(无传。五月而葬,速。)

  郑师伐宋。书伐从告。

  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六月,庚辰,郑伯睔卒。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庚辰,七月九日,书六月,经误。

  ○睔,古囷反,徐又胡忖反。

  [疏]注“未与”至“经误”。

  ○正义曰:睔以成六年即位,九年盟于蒲,十五年于戚。又七年,楚子重伐郑,诸侯救郑而楚退,同盟于马陵。诸侯虽不重序,明亦与郑同盟,则是与成三同盟矣。与其父盟,於法得以名赴其子。此云“未与襄同盟,而赴以名”者,言其尝与成同盟,於法得以名赴襄也。此类多矣。注皆云“与其父同盟”而已。此注特言“未与襄同盟”者,以此时郑既从楚,嫌其巳背前盟,不合更以名赴,故明之也。此经云“六月庚辰郑伯睔卒”,传言七月庚辰郑伯睔卒,经、传必有误者。杜以《长历》校之,此年六月壬寅朔,其月无庚辰。七月壬申朔,九日得庚辰。则传与历合,知传是而经误也。此经六月七日,其文皆具,所言误者,非徒字误而已,乃是书经为误。七月之事,错书以为六月,故《长历》云:“书於六月,经误。”言元本书之误,非字误也。

  晋师、宋师、卫甯殖侵郑。宋虽非卿,师重,故叙卫上。

  ○殖,市力反。

  [疏]注“宋虽”至“卫上”。

  ○正义曰:於例,将卑师众,称师;将尊师少,称将。此晋、宋称师不书将,非卿也。卫甯殖书将,不称师,师少也。晋为兵主,故当先书。宋虽非卿,以师为重,故序甯殖之上。

  秋,七月,仲孙蔑会晋荀罃、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于戚。己丑,葬我小君齐姜。齐,谥也。三月而葬,速。

  ○齐如字。谥法:“执心克庄曰齐。”或音侧皆反,非。

  [疏]注“齐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执心克庄曰齐。”是齐为谥也。葬而举谥,礼之常也。此特云“齐,谥”者,以谥齐者少,且齐、齐同字,夫人齐女,嫌齐非谥。晋大子申生之母称齐姜者,齐女姓姜氏。彼齐非谥,故此须明之。

  叔孙豹如宋。豹於此始自齐还为卿。

  冬,仲孙蔑会晋荀罃、齐崔杼、宋华元、卫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以逼郑。

  [疏]“遂城虎牢”。

  ○正义曰:虎牢是郑旧邑,此时属晋。而不系晋者,庄三十二年注云:“大都以名通者,则不系国。”此以名通,故不系晋也。十年戍郑虎牢,系於郑者,传曰:“非郑地也,言将归焉。”彼为将归郑而系之郑也。或当虎牢虽已属晋,晋人新得,不为己有,故不系晋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传】二年,春,郑师侵宋,楚令也。(以彭城故。)

  齐侯伐莱。莱人使正舆子赂夙沙卫以索马牛,皆百匹。夙沙卫,齐寺人。索,简择好者。

  ○莱音来。舆音馀,本亦作与。索,所白反。

  [疏]“马牛皆百匹”。

  ○正义曰:《司马法》:“丘出马一匹,牛三头。”则牛当称头,而亦云匹者,因马而名牛曰匹,并言之耳。经传之文,此类多矣。《易 系辞》云:“润之以风雨。”《论语》云:“沽酒市脯,不食。”《王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从一而省文也。

  齐师乃还。君子是以知齐灵公之为“灵”也。谥法:乱而不损曰灵。言谥应其行。

译晋侯、卫侯驻扎在戚地,作为韩厥的援军。

秋天,楚子辛救援郑国,侵犯宋国的吕、留两地。吕、留是两个县,现在属于彭城郡。郑子然侵犯宋国,夺取了犬丘。谯国酂县东北有犬丘城,迂回曲折,令人怀疑。

○酂,音才汙,又音子旦。迂,音于。

九月,邾子来朝见,符合礼制。这是邾宣公。

冬天,卫国的子叔、晋国的知武子来聘问,符合礼制。凡是诸侯即位,小国去朝见,这是小国侍奉大国。大国去聘问,这是大国爱护小国。以此来延续友好、建立信任,谋划事务、弥补过失,这是礼制中最重要的。阙,就是过失。礼制以安定国家、利于百姓为最重要。

○好,音呼报。

【经】二年,春天,周历正月,安葬简王。(没有传文。五月就安葬,速度太快。)

郑国军队攻打宋国。记载“伐”是依据宋国的告丧。

夏天,五月,庚寅日,夫人姜氏去世。

六月,庚辰日,郑伯睔去世。因为郑伯没有与襄公结盟,所以通报时称其名。庚辰日是七月的九日,经文记为六月,是经文错误。

○睔,音古囷,徐又音胡忖。

[疏]注“未与”至“经误”。

○正义说:睔在成公六年即位,九年盟于蒲,十五年盟于戚。又在七年,楚子重攻打郑国,诸侯救援郑国而楚军撤退,在马陵结盟。诸侯虽然不重复排序,明显也与郑国结盟,这样就是与成公三次结盟了。与其父亲结盟,按法理可以用名通报其子。这里说“没有与襄公结盟,而通报时用名”,是说郑伯曾经与成公结盟,按法理可以用名通报襄公。这类情况很多。注释都只说“与其父结盟”。这里特别说“没有与襄公结盟”,是因为此时郑国已经跟随楚国,怀疑它已经背叛了之前的盟约,不应该再用名通报,所以加以说明。经文说“六月庚辰郑伯睔去世”,传文说七月庚辰郑伯睔去世,经、传必有一个错误。杜预用《长历》核对,这一年六月壬寅朔,该月没有庚辰日。七月壬申朔,九日才是庚辰。那么传文与历法相符,知道传文正确而经文错误。经文六月七日,文字都具备,所说的错误,不仅仅是字误,而是书写经文有误。七月的事,错写成了六月,所以《长历》说:“写在六月,是经文错误。”意思是原本书写就有误,不是字误。

晋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甯殖侵犯郑国。宋国虽然不是卿,但军队众多,所以排在卫国前面。

○殖,音市力。

[疏]注“宋虽”至“卫上”。

○正义说:按惯例,将领地位低但军队众多,称师;将领地位高但军队少,称将。这里晋、宋称师不书将领,说明不是卿。卫国甯殖书将领,不称师,说明军队少。晋国是兵主,所以应当先写。宋国虽然不是卿,因为军队众多,所以排在甯殖前面。

秋天,七月,仲孙蔑与晋国荀罃、宋国华元、卫国孙林父、曹国人、邾国人在戚地会盟。己丑日,安葬我小君齐姜。齐,是谥号。三个月就安葬,速度太快。

○齐,如字。谥法:“执心克庄曰齐。”或音侧皆,不对。

[疏]注“齐谥”至“葬速”。

○正义说:谥法:“执心克庄曰齐。”所以齐是谥号。安葬时举出谥号,是礼制的常例。这里特别说“齐,谥”,是因为谥号为齐的很少,而且齐、齐同字,夫人是齐国女子,怀疑齐不是谥号。晋太子申生的母亲称齐姜,齐国女子姓姜氏。那里的齐不是谥号,所以这里必须说明。

叔孙豹前往宋国。叔孙豹在此时开始从齐国回来担任卿。

冬天,仲孙蔑与晋国荀罃、齐国崔杼、宋国华元、卫国孙林父、曹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小邾国人在戚地会盟,于是修筑虎牢城。用来逼近郑国。

[疏]“遂城虎牢”。

○正义说:虎牢是郑国的旧邑,此时属于晋国。而不系属晋国的原因,庄公三十二年注说:“大都以名通者,则不系国。”这里以名通,所以不系属晋国。十年戍守郑国虎牢,系属郑国,传文说:“不是郑国的土地,说将要归还。”那是为了将归还郑国而系属郑国。或者虎牢虽然已经属于晋国,晋国人新得,不认为已有,所以不系属晋国。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申。

【传】二年,春天,郑国军队侵犯宋国,是楚国的命令。(因为彭城的事。)

齐侯攻打莱国。莱国人派正舆子用索马牛贿赂夙沙卫,马和牛各一百匹。夙沙卫,是齐国的寺人。索,是挑选好的。

○莱,音来。舆,音馀,本也作与。索,音所白。

[疏]“马牛皆百匹”。

○正义说:《司马法》:“丘出马一匹,牛三头。”那么牛应当称头,而也说匹,是因为马而把牛称为匹,一并说罢了。经传的文字,这类情况很多。《易·系辞》说:“润之以风雨。”《论语》说:“沽酒市脯,不食。”《王藻》说:“大夫不得造车马。”都是从一而省略文字。

齐国军队于是返回。君子因此知道齐灵公为什么谥为“灵”。谥法:乱而不损曰灵。说谥号符合其行为。

○应,应对之应,年末同。行,下孟反。

  夏,齐姜薨。初,穆姜使择美槚,槚,梓之属。

译○“应”是应对的“应”,与“应”字的末同。行,读作下孟反。

夏季,齐姜去世。起初,穆姜让人挑选优质的槚木,槚木,是梓木一类的树木。

○槚,古雅反,木名。

  [疏]注“槚,梓之属”。

  ○正义曰:《释木》云:“槐小叶曰槚。”郭璞曰:“槐当为楸,楸细叶者为槚。”又云:“大而皵楸,小而皵槚。”樊光云:“大,老也。皵,皵皮也,皮老而粗。皵者为楸。小,少也。少而粗皵棤者为槚。”又云:“椅梓。”郭璞曰:“即楸也。”如彼所云,楸、梓皆槚之小别,故云“梓之属”也。

  以自为榇与颂琴。榇,棺也。颂琴,琴名,犹言雅琴。皆欲以送终。

  ○榇,初觐反。

  [疏]注“榇棺”至“送终”。

  ○正义曰:以论死者言榇,知榇是棺也。四年注云:“榇,亲身棺也。”以亲近其身,故以榇为名焉。《礼记 檀弓》曰:“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一,杝棺一,梓棺二。”郑玄云:“杝,椴也,所谓椑棺也。梓棺二,所谓属与大棺也。”《记》文从内向外,水兕革棺,最近尸也。次椑以椴为之。次属与大棺,乃以梓为之。《檀弓》又云:“君即位而为椑。”郑玄云:“椑谓杝棺,亲尸者。椑,坚著之言也。”天子椑内,又有水兕革棺。《丧大记》云:“君大棺八寸,属六寸,椑四寸。”如彼《记》文,诸侯之棺三重,亲身之棺名之为椑。椑即榇是也。其椑用椴为之。属与大棺,乃用梓耳。此以梓为榇者,名之曰榇,其内必无棺也。择槚为榇,其榇必用梓也。《记》唯言即位为椑,不言择所用木。郑玄据天子之棺,其椑用杝。即云“椑谓杝棺也”。天子之椑自用杝,则诸侯不必然。据此传文,诸侯之椑,必用梓也。“颂琴者,《诗》为乐章,琴瑟必以歌《诗》。《诗》有《雅》、《颂》,故以“颂”为琴名,犹如言“雅琴”也。榇、琴同文,知皆欲以送终也。

  季文子取以葬。君子曰:“非礼也。礼无所逆,妇养姑者也。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穆姜,成公母。齐姜,成公妇。

  ○养,徐余亮反。《诗》曰:‘其惟哲人,告之话言,顺德之行。’《诗 大雅》。哲,知也。话,善也。言知者行事无不顺。

  ○话,户快反。知音致,下同。季孙於是为不哲矣。言逆德。

  ○“为不哲矣”,一本作“不为哲矣”。

  [疏]“诗曰”至“哲矣”。

  ○正义曰:《诗 大雅 抑》之篇也。其惟有知之人,告之以善言则顺从之,为美德之行矣。言之者行事,无有不顺从者。今季孙逆之,於是为不知矣。“哲,知”,《释言》文也。

  且姜氏,君之妣也。襄公適母,故曰君之妣。

  ○妣,必覆反。適,丁历反,本又作“嫡”。

  [疏]注“襄公”至“之妣”。

  ○正义曰:《曲礼》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襄公是成公之妾定姒所生,齐姜是其適母,故曰君之妣也。

  《诗》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偕。’”《诗 周颂》。烝,进也。畀,与也。偕,徧也。言敬事祖妣,则鬼神降福。季孙葬姜氏不以礼,是不敬祖妣。

  ○烝,之承反。畀,必利反,注同。洽,户夹反。偕音皆。徧音遍。

  [疏]“诗曰”至“孔偕”。

  ○正义曰:《诗 周颂 丰年》之篇也。丰有之年,多稻多黍,酿之为酒为醴,以进与祖妣,以洽百种之礼。为烝尝之祭,鬼神享之,则下与福祐甚周徧。言今事妣失礼,神将不福祐之也。“烝,进”,“畀,与”,皆《释诂》文。偕训为俱,俱亦徧之义也。《释言》云:“孔,甚也。”

  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宗妇,同姓大夫之妇。妇人越疆送葬,非礼。

  ○疆,居良友。

  [疏]注“宗妇”至“非礼”。

  ○正义曰:诸姜,同姓之女也。宗妇,同姓之妇也。夫人齐姜,是齐国之女,故使其宗亲之妇女来会葬也。齐为姜姓,历世多矣。不可姜姓之女,姜姓之妇,令其皆来鲁国。庄二十四年,大夫宗妇觌用币者,宗妇是同姓大夫之妇。知此宗妇,亦是同姓大夫之妇。然则诸姜是齐同姓之女,嫁与齐大夫之

译槚,古雅反,是一种树木的名称。

[疏]注释说:“槚,是梓树的同类。”

○正义说:《释木》中说:“槐树的小叶叫槚。”郭璞说:“槐应当是楸,楸树中叶子细小的叫槚。”又说:“树皮粗糙而大的叫楸,树皮粗糙而小的叫槚。”樊光说:“大,指年老。皵,指皵皮,皮老而粗糙。皮粗糙的是楸。小,指年少。年少而皮粗糙的是槚。”又说:“椅和梓。”郭璞说:“就是楸树。”像这样所说,楸、梓都是槚的细分种类,所以说“梓的同类”。

用槚木为自己制作棺材和颂琴。榇,就是棺材。颂琴,是琴的名称,就像说雅琴。这都是想要用来送终的。

○榇,初觐反。

[疏]注释说“榇是棺材”到“送终”。

○正义说:因为论述死者时提到榇,就知道榇是棺材。《左传》四年的注释说:“榇,是贴身棺材。”因为亲近身体,所以用榇来命名。《礼记·檀弓》说:“天子的棺材有四层,水兕皮革棺材一层,杝木棺材一层,梓木棺材两层。”郑玄说:“杝,是椴树,也就是所说的椑棺。梓木棺材两层,也就是所说的属棺和大棺。”《礼记》的文字是从内向外排列,水兕皮革棺材,最靠近尸体。其次是椑棺,用椴木制作。再次是属棺和大棺,用梓木制作。《檀弓》又说:“国君即位时制作椑棺。”郑玄说:“椑指的是杝木棺材,是贴近尸体的。椑,是坚固附着的意思。”天子椑棺里面,还有水兕皮革棺材。《丧大记》说:“国君的大棺八寸,属棺六寸,椑棺四寸。”像那《礼记》的文字,诸侯的棺材有三层,贴身棺材名叫椑。椑就是榇。那椑棺用椴木制作。属棺和大棺,才用梓木。这里用梓木做榇,名叫榇,其内必定没有别的棺材。选择槚木做榇,那榇必定是用梓木。《礼记》只说即位时制作椑棺,不说选择用什么木材。郑玄依据天子的棺材,那椑棺用杝木。就说“椑指的是杝木棺材”。天子的椑棺自用杝木,那么诸侯不一定如此。根据这篇传文,诸侯的椑棺,必定用梓木。“颂琴者,《诗经》作为乐章,琴瑟必定用来歌唱《诗经》。《诗经》有《雅》、《颂》,所以用‘颂’作为琴名,就像说‘雅琴’一样。榇、琴同列,知道都是想要用来送终的。

季文子取来槚木用于葬礼。君子说:“不符合礼制。礼制没有违背的,妇人奉养婆婆是常理。损害婆婆来成全媳妇,没有比这更大的违背了。穆姜,是成公的母亲。齐姜,是成公的夫人。

○养,徐余亮反。《诗经》说:‘只有明智的人,告诉他说善言,顺从美德的行为。’出自《诗经·大雅》。哲,明智。话,善。说明智的人行事没有不顺从的。

○话,户快反。知音致,下同。季孙因此就不明智了。说违背美德。

○“为不哲矣”,一本作“不为哲矣”。

[疏]“诗曰”到“哲矣”。

○正义说:出自《诗经·大雅·抑》篇。只有明智的人,告诉他说善言就顺从,成为美德的行为。说话的人行事,没有不顺从的。现在季孙违背了,因此就不明智了。“哲,知”,是《释言》中的文字。

况且姜氏,是国君的母亲。襄公的嫡母,所以说国君的母亲。

○妣,必覆反。適,丁历反,本又作“嫡”。

[疏]注释“襄公”到“之妣”。

○正义说:《曲礼》说:“活着叫父叫母,死了叫考叫妣。”襄公是成公的妾定姒所生,齐姜是他的嫡母,所以说国君的母亲。

《诗经》说:‘酿造美酒甜酒,进献给祖先母亲。以协调各种礼仪,降下福气非常普遍。’出自《诗经·周颂》。烝,进献。畀,给予。偕,普遍。说恭敬侍奉祖先母亲,那么鬼神降福。季孙安葬姜氏不符合礼制,是不恭敬祖先母亲。

○烝,之承反。畀,必利反,注同。洽,户夹反。偕音皆。徧音遍。

[疏]“诗曰”到“孔偕”。

○正义说:出自《诗经·周颂·丰年》篇。丰收之年,多稻多黍,酿造为酒为甜酒,进献给祖先母亲,以协调各种礼仪。举行烝尝之祭,鬼神享用,就降下福祐非常普遍。说现在侍奉母亲失礼,神将不降福祐。“烝,进”,“畀,与”,都是《释诂》中的文字。偕解释为俱,俱也有普遍的意思。《释言》说:“孔,甚。”

齐侯派诸姜、宗妇来送葬。宗妇,是同姓大夫的妻子。妇人越过国境送葬,不符合礼制。

○疆,居良友。

[疏]注释“宗妇”到“非礼”。

○正义说:诸姜,是同姓的女子。宗妇,是同姓的妻子。夫人齐姜,是齐国的女子,所以派她的宗亲妇女来参加葬礼。齐国是姜姓,历世很久了。不可能姜姓的女子,姜姓的妻子,都让她们来到鲁国。庄公二十四年,大夫宗妇觌用币的,宗妇是同姓大夫的妻子。知道这里的宗妇,也是同姓大夫的妻子。那么诸姜是齐国同姓的女子,嫁给齐国大夫的

为妻者也。《礼记 檀弓》云:“妇人不越疆而吊人。”是越疆送葬,非礼也。

译这是作为妻子的本分。《礼记·檀弓》中说:“妇人不出国境去吊唁他人。”因此,跨越国境去送葬,是不符合礼制的。

召莱子,莱子不会,故晏弱城东阳以逼之。为六年灭莱传。东阳,齐竟上邑。

  ○竟音境。

  [疏]“召莱子莱子不会”。

  ○正义曰:《世族谱》不知莱国之姓。齐侯召莱子者,不为其姓姜也。以其比邻小国,意陵蔑之,故召之,欲使从送诸姜宗妇来向鲁耳。莱子以其轻侮,故不肯会。

  郑成公疾,子驷请息肩於晋。欲辟楚役,以负担喻。

  ○担,都暂反。公曰:“楚君以郑故,亲集矢於其目,谓鄢陵战,晋射楚王目。

  ○射,食亦反。非异人任,寡人也。言楚子在此患,不为他人,盖在己。

  ○“非异人任”,绝句。任音壬。一读至“人”字绝句。为,于伪反。若背之,是弃力与言,其谁暱我?言盟誓之言。

  ○背音佩。“弃力”,服本作“弃功”。暱,本又作昵,女乙反,徐乃吉反。免寡人,唯二三子。”

  [疏]“集矢”至“三子”。

  ○正义曰:《说文》云:“鸟之短尾者,总名为隹。隹在木上为集。”集是鸟止之名。穴有月似鸟,故亦称集也。楚君被射目者,非是为异人也,任此患者,为寡人也。今若背之,弃其助郑之力,与盟誓之言,他人其谁肯亲我乎?免寡人此弃力背言之责,唯二三子耳。

  秋,七月,庚辰,郑伯睔卒。於是子罕当国,摄君事。

  [疏]“子罕当国”。

  ○正义曰:礼,君薨听於冢宰,不须摄行君事。此令子罕当国者,郑国间於晋、楚,国家多难,丧代之际,或致倾危。盖成公顾命使之当国,非常法也。子驷为政,已是正卿。知当国者,为摄君事矣。沈氏云:“鲁襄四岁,国家无虞。今僖公年虽长大,为逼於晋、楚,故令子罕当国也。”

  子驷为政,为政卿。子国为司马。晋师侵卫,晋伐丧,非礼。诸大夫欲从晋。子驷曰:“官命未改。”成公未葬,嗣君未免丧,故言未改。不欲违先君意。

  [疏]“官命未改”。

  ○正义曰:先君既葬,嗣君正位,乃得建官命臣。十六年,晋侯改服脩官,是其事也。先君未葬,皆因旧事不得建官命臣,故云“官命未改”。庶事悉皆未改,不可即违先君。言此者,不用从晋之意故也。

  会于戚,谋郑故也。郑久叛,晋谋讨之。孟献子曰:“请城虎牢以逼郑。”虎牢,旧郑邑,今属晋。知武子曰:“善!鄫之会,吾子闻崔子之言,今不来矣。元年,孟献子与齐崔杼次于鄫。崔杼有不服晋之言,献子以告知武子。

  [疏]注“元年”至“武子”。

  ○正义曰:元年,伐郑,次于鄫,唯有韩厥、荀偃。於时武子未必在军。当是此会始告之耳。

  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也。三国,齐之属。寡君之忧不唯郑。言复忧齐叛。

  ○复,扶又反,下文“将复”、“复会”同。罃将复於寡君,而请於齐。以城事白晋君,而请齐会之,欲以观齐志。得请而告,吾子之功也。得请,谓齐人应命,告诸侯会筑虎牢。若不得请,事将在齐。将伐齐。吾子之请,诸侯之福也,城虎牢,足以服郑息征伐。岂唯寡君赖之!”传言荀罃能用善谋。

  穆叔聘于宋,通嗣君也。

  冬,复会于戚。齐崔武子,及滕、薛、小邾之大夫皆会,知武子之言故也。武子言事将在齐,齐人惧,帅小国而会之。遂城虎牢。郑人乃成。如孟献子之谋。

  楚公子申为右司马,多受小国之赂,以逼子重、子辛。逼夺其权势。楚人杀之。故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申。”言所以致国讨之文。

  【经】三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公如晋。

  夏,四月,壬戌,公及晋侯盟于长樗。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外。

  ○樗,敕居反。

  [疏]注“晋侯”至“于外”。

  ○正义曰:文三年,公如晋,公及晋侯盟。盟不书地,在晋都也。此时晋侯出其国都,与公盟于长樗,盖近城之地。盟讫还入於晋,故公归,书曰“公至自晋”也。文三年,盟于晋都。此盟出城外者,出与不出,皆由

译召莱子,莱子不来赴会,所以晏弱修筑东阳城来逼迫他。这是为鲁襄公六年灭莱国作传。东阳,是齐国边境上的城邑。

○竟,音境。

[疏]“召莱子莱子不会”。

○正义说:《世族谱》不知道莱国的姓氏。齐侯召见莱子,不是因为他的姓氏是姜。因为他是邻近的小国,齐侯想凌辱轻视他,所以召见他,想让他顺从地护送姜姓宗妇来到鲁国。莱子因为齐侯轻侮他,所以不肯赴会。

郑成公病重,子驷请求向晋国求和以减轻负担。想要避开楚国的役使,用背负重担来比喻。

○担,音都暂。成公说:“楚君因为郑国的缘故,亲自把箭射中他的眼睛,说的是鄢陵之战,晋国射中楚王眼睛的事。

○射,音食亦。这不是别人的责任,是我自己造成的。说楚君遭受这个祸患,不是别人的原因,大概是在我自己身上。

○“非异人任”,在此断句。任,音壬。另一种读法是在“人”字处断句。为,音于伪。如果背叛他,就是抛弃了助郑的力量和盟誓的言辞,还有谁会亲近我们呢?说的是盟誓的言辞。

○背,音佩。“弃力”,服虔本作“弃功”。暱,本又作昵,音女乙,徐邈音乃吉。免除我抛弃力量、违背言辞的罪责,全靠你们几位了。”

[疏]“集矢”至“三子”。

○正义说:《说文》说:“尾巴短的鸟,总称为隹。隹停在树上叫集。”集是鸟停下的名称。穴中有月像鸟,所以也称集。楚君被射中眼睛,不是因为别人,承担这个祸患的,是我自己。现在如果背叛他,抛弃他助郑的力量和盟誓的言辞,别人还有谁肯亲近我们呢?免除我抛弃力量、违背言辞的罪责,全靠你们几位罢了。

秋,七月,庚辰,郑伯睔去世。这时子罕主持国政,代理君主的职务。

[疏]“子罕当国”。

○正义说:按礼制,国君去世,政事听命于冢宰,不需要代理君主职务。这里让子罕主持国政,是因为郑国夹在晋、楚之间,国家多难,在丧代交替之际,可能导致倾覆危险。大概是成公临终遗命让他主持国政,不是常规做法。子驷执政,已经是正卿。知道主持国政的,是代理君主职务了。沈氏说:“鲁襄公四年,国家没有忧患。现在僖公虽然长大,但受迫于晋、楚,所以让子罕主持国政。”

子驷执政,是执政卿。子国担任司马。晋军侵犯卫国,晋国讨伐正在丧期的国家,不合礼制。郑国的大夫们想跟随晋国。子驷说:“官职命令还没有改变。”成公还没有安葬,继位的君主还没有脱去丧服,所以说没有改变。不想违背先君的意思。

[疏]“官命未改”。

○正义说:先君安葬后,继位的君主正式即位,才能任命官员。鲁襄公十六年,晋侯改变服饰、整顿官职,就是这件事。先君没有安葬,都沿袭旧事,不能任命官员,所以说“官职命令没有改变”。所有事务都没有改变,不可以立即违背先君。说这话,是不想跟随晋国的意思。

在戚地会盟,是为了谋划郑国的事。郑国长期叛离,晋国谋划讨伐它。孟献子说:“请修筑虎牢城来逼迫郑国。”虎牢,是原郑国的城邑,现在属于晋国。知武子说:“好!鄫地的会盟,您听到了崔子的话,现在他不来了。鲁襄公元年,孟献子和齐国的崔杼驻扎在鄫地。崔杼有不服从晋国的话,献子告诉了知武子。

[疏]注“元年”至“武子”。

○正义说:元年,讨伐郑国,驻扎在鄫地,只有韩厥、荀偃。当时知武子未必在军中。应该是这次会盟才告诉他的。

滕、薛、小邾没有来,都是齐国的缘故。这三个国家,是齐国的附属。我们国君的忧虑不只是郑国。说又忧虑齐国叛离。

○复,音扶又,下文“将复”、“复会”相同。荀罃将向国君复命,并向齐国请求。把筑城的事报告晋君,并请求齐国会盟,想以此观察齐国的意图。如果请求得到允许就报告,这是您的功劳。请求得到允许,是说齐人应命,告知诸侯会盟筑造虎牢。如果请求不被允许,战事将在齐国。将要讨伐齐国。您的请求,是诸侯的福气,筑造虎牢,足以使郑国屈服,平息征伐。难道只是我们国君依赖它吗!”传文说荀罃能采纳好的计谋。

穆叔出使宋国,是为了通报继位的君主。

冬,再次在戚地会盟。齐国的崔武子,以及滕、薛、小邾的大夫都参加了会盟,是因为知武子的话的缘故。知武子说战事将在齐国,齐国人害怕,率领小国来参加会盟。于是筑造虎牢。郑国于是讲和。按照孟献子的计谋。

楚国的公子申担任右司马,多接受小国的贿赂,以此逼迫子重、子辛。逼迫夺取他们的权势。楚国人杀了他。所以史书说:“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申。”这是说明导致国家讨伐他的文辞。

【经】鲁襄公三年春,楚公子婴齐率领军队讨伐吴国。鲁君前往晋国。

夏,四月,壬戌,鲁君和晋侯在长樗结盟。晋侯走出他的国都,和鲁君在城外结盟。

○樗,音敕居。

[疏]注“晋侯”至“于外”。

○正义说:鲁文公三年,鲁君前往晋国,鲁君和晋侯结盟。结盟不记载地点,是在晋都。这时晋侯走出他的国都,和鲁君在长樗结盟,大概是靠近城的地方。结盟完毕回到晋国,所以鲁君回国,记载说“鲁君从晋国回来”。鲁文公三年,在晋都结盟。这次结盟在城外,出与不出,都由

晋侯意耳。此或是悼公谦以待人,不敢使国君就已,出盟于外,若似相就然,故出城也。

译晋侯名叫意耳。这或许是悼公以谦卑的态度对待他人,不敢让国君在室内就位,而是在城外结盟,好像彼此相互就座的样子,所以出城。

公至自晋。无传。不以长樗至,本非会。

  [疏]注“不以”至“非会”。

  ○正义曰:假令公朝於晋,更与晋侯馀处别会,即从会所而归,亦得书曰“公至自晋”。何则?一行而有二事者,或以始致,或以终致,出自当时之意,书其所告之事而已。所告先后无定例也。但此盟于长樗,晋侯为盟之故,暂出城耳。本非刻期聚会之处,唯得以自晋告庙,不得以长樗告也。注言“本非会”,解其必不得以长樗致之意也。

  六月,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已未,同盟于鸡泽。鸡泽,在广平曲梁县西南。周灵王新即位,使王官伯出与诸侯盟,以安王室,故无讥。

  ○单音善。

  [疏]注“鸡泽”至“无讥”。

  ○正义曰:诸侯不得盟天子之臣,天子之臣不得与诸侯聚盟。盟则加以贬责。僖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贬王子虎称人,是其事也。僖八年,洮之盟,王人在列,传曰:“谋王室也。诸侯共谋王室,不讥。”王人在盟,是由襄王新立,命遣与盟故耳。此盟单子在列,於经亦无讥文。灵王以往年新立,明是王新即位,使王官之伯出与诸侯结盟,以安王室,故无所讥,与洮之盟同也。《释例》曰:“未有臣而盟君。臣而盟君,是子可盟父。故《春秋》王世子以下会诸侯者,皆同会而不同盟。洮之盟,王室有子带之难。襄王惧不得立,告难于齐,遣王人与诸侯盟。故传释之曰‘谋王室’。以明王敕其来盟,非诸侯所敢与也。践土之盟,王子虎临诸侯,而不与同歃。故经但列诸侯,而传具载其实。此实圣贤之垂意,以为将来之永法也。一年之间,诸侯辑睦,翼戴天子。而翟泉之盟,子虎在列,君子以为非天子之命,亏上下常节,故不存鲁侯而人子虎,以示笃戒也。今鸡泽之会,单子与盟,亦王所命也。”杜言“王使盟”者,传无其文,正以经无贬责,知是命使盟也。

  陈侯使袁侨如会。陈疾楚政而来属晋,本非召会而自来,故言如会。

  ○侨,其骄反。

  [疏]注“陈疾”至“如会”。

  ○正义曰:凡盟主召其同好之国,刻期而与结盟,来不及期,则加贬责;他国后期,则没其国,而不序於列。鲁君后期,则总称诸侯,不复国别历序。文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是也。僖二十八年,践土之盟,陈侯如会,此袁侨如会,皆本非同好,慕义而来。喜其来而不责其晚,故言“陈疾楚政而来属晋”。本非召会而袁侨自来,故言“如会”,解其后至特书而不贬之意也。七年,郑治髡顽如会,自是被召而来。其人未见诸侯,在道而卒,故书如会,为卒张本与此异也。

  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诸侯既盟,袁侨乃至,故使大夫别与之盟。言诸侯之大夫,则在鸡泽之诸侯也。殊袁侨者,明诸侯大夫所以盟,盟袁侨也。据传,盟在秋。《长历》推戊寅七月十三日,经误。

  [疏]注“诸侯”至“经误”。

  ○正义曰:诸侯盟会,历序国君。其下云某人某人,皆是大夫也。若卿来则书卿名氏。文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于新城。如此之类,其事多矣。此袁侨来,若及盟,即序於列,当在世子光下。今诸侯既盟,袁侨乃至,不可特为袁侨更复重盟。若其不与之盟,则又逆陈来意。以袁侨是大夫,故使大夫盟之。若其陈侯自来,诸侯虽则盟讫,亦当更与之盟,不得使大夫也。凡诸侯盟会,皆先目后凡。上文鸡泽之会,既以具序诸侯,此总言诸侯大夫,则鸡泽诸侯,足以明矣。故不复具序诸国,从省文耳。诸侯大夫既以总书,而独见叔孙豹者,经据鲁史,鲁史所记详内略外。僖十五年,牡丘之盟下,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独书鲁臣,亦此类也。言诸侯之大夫,其内可以兼袁侨,而殊袁侨,言及陈袁侨盟者,明此诸侯之大夫所以为此盟者,止为盟陈袁侨耳。且上文鸡泽之会,其内未有陈侯。直言诸侯之大夫,

译鲁公从晋国回来。经文中没有传文解释。不写“从长樗回来”,是因为长樗本来就不是会盟的地方。

[疏]注释说“不以”到“非会”。

○正义说:假如鲁公朝见晋国,又与晋侯在别处相会,那么从会盟的地方回来,也可以记载为“公至自晋”。为什么呢?一次出行而有两件事,有的以开始的事来记载,有的以结束的事来记载,这取决于当时的心意,只记载所禀告的事罢了。禀告的先后没有固定的条例。但这次在长樗结盟,晋侯是为了结盟的缘故,暂时出城而已。长樗本来就不是约定日期聚会的地方,只能以从晋国回来向宗庙禀告,不能以从长樗回来禀告。注释说“本非会”,是解释必定不能以长樗来禀告的原因。

六月,鲁公会见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己未日,在鸡泽共同结盟。鸡泽,在广平曲梁县西南。周灵王刚即位,派遣王官伯出来与诸侯结盟,以安定王室,所以没有讥讽。

○单,音善。

[疏]注释说“鸡泽”到“无讥”。

○正义说:诸侯不得与天子的臣子结盟,天子的臣子也不得与诸侯聚集结盟。如果结盟,就加以贬责。僖公二十九年,翟泉之盟,贬低王子虎称“人”,就是这件事。僖公八年,洮之盟,王人在列,传文说:“谋划王室的事。诸侯共同谋划王室,不讥讽。”王人在盟,是因为襄王刚即位,命令派遣他与诸侯结盟的缘故。这次结盟单子在列,在经文中也没有讥讽的文字。灵王因为去年刚即位,明显是周王新即位,派遣王官之伯出来与诸侯结盟,以安定王室,所以没有什么可讥讽的,与洮之盟相同。《释例》说:“没有臣子与君主结盟的。臣子与君主结盟,就是儿子可以与父亲结盟。所以《春秋》中王世子以下会见诸侯的,都只同会而不同盟。洮之盟,王室有子带的祸难。襄王害怕不能即位,向齐国报告祸难,派遣王人与诸侯结盟。所以传文解释说‘谋划王室’。以表明是周王命令他们来结盟,不是诸侯敢与之结盟的。践土之盟,王子虎监临诸侯,但不与他们共同歃血。所以经文只列举诸侯,而传文详细记载其实情。这实在是圣贤留下的用意,作为将来的永久法则。一年之间,诸侯和睦,拥戴天子。而翟泉之盟,子虎在列,君子认为这不是天子的命令,损害了上下的常礼,所以不保留鲁侯而称子虎为‘人’,以示严正的警戒。现在鸡泽之会,单子与盟,也是周王所命令的。”杜预说“周王派遣结盟”,传文中没有这句话,正是以经文中没有贬责,知道是命令派遣结盟。

陈侯派遣袁侨来到会盟之地。陈国痛恨楚国的政治而来归附晋国,本来不是被召来会盟而自己来的,所以说“如会”。

○侨,音其骄反。

[疏]注释说“陈疾”到“如会”。

○正义说:凡是盟主召见其友好国家,约定日期而结盟,来不及期限,就加以贬责;其他国家迟到,就抹去其国名,而不排列在行列中。鲁君迟到,就总称诸侯,不再按国别逐一排列。文公七年,公会诸侯、晋大夫,在扈地结盟,就是这种情况。僖公二十八年,践土之盟,陈侯“如会”,这次袁侨“如会”,都是本来不是友好国家,仰慕道义而来。喜欢他们来而不责备他们迟到,所以说“陈疾楚政而来属晋”。本来不是被召来会盟而袁侨自己来,所以说“如会”,解释其后到特别记载而不贬责的原因。文公七年,郑国的治髡顽“如会”,是自己被召而来。这人没有见到诸侯,在路上去世,所以记载“如会”,为记载其去世做铺垫,这与这次不同。

戊寅日,叔孙豹与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诸侯已经结盟,袁侨才到,所以让大夫另外与他结盟。说“诸侯之大夫”,就是指在鸡泽的诸侯。特别区分袁侨,是表明诸侯大夫之所以结盟,是为了与袁侨结盟。根据传文,结盟在秋天。《长历》推算戊寅是七月十三日,经文有误。

[疏]注释说“诸侯”到“经误”。

○正义说:诸侯盟会,逐一排列国君。其下说某人某人,都是大夫。如果是卿来,就书写卿的名氏。文公十四年,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于新城。像这类事,很多。这次袁侨来,如果参与结盟,就排列在行列中,应当在世子光之下。现在诸侯已经结盟,袁侨才到,不能特意为袁侨再重复结盟。如果不与他结盟,又违背陈国来的心意。因为袁侨是大夫,所以让大夫与他结盟。如果是陈侯自来,诸侯虽然已经结盟完毕,也应当再与他结盟,不能只让大夫。凡是诸侯盟会,都是先总说后分说。上文鸡泽之会,已经详细排列了诸侯,这里总说诸侯大夫,那么鸡泽的诸侯,就足以明白了。所以不再详细排列各国,是从简略的文法。诸侯大夫既然已经总写,而单独出现叔孙豹,是因为经文依据鲁史,鲁史所记详于内略于外。僖公十五年,牡丘之盟下,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单独书写鲁臣,也是这类情况。说“诸侯之大夫”,其内可以兼括袁侨,而特别区分袁侨,说“及陈袁侨盟”,是表明这些诸侯之大夫之所以为此盟,只是为了与陈袁侨结盟。而且上文鸡泽之会,其内没有陈侯。只说诸侯之大夫,

则不得包陈袁侨,故殊之也。

译因此不能将陈袁侨包含在内,所以对他加以区别对待。

秋,公至自会。无传。

  冬,晋荀罃帅师伐许。

  【传】三年,春,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简,选练。)克鸠兹,至于衡山。(鸠兹,吴邑,在丹阳芜湖县东,今皋夷也。衡山,在吴兴乌程县南。)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组甲、被练,皆战备也。组甲,漆甲成组文。被练,练袍。

  ○廖,力彫反。组音祖,下皆同。被,皮义反,徐扶伪反,注及下同。)

  [疏]注“组甲”至“练袍”。

  ○正义曰:贾逵云:“组甲以组缀甲,车士服之。被练,帛也,以帛缀甲,步卒服之。凡甲所以为固者,以盈窍也。帛盈窍而任力者半,卑者所服;组盈窍而尽任力,尊者所服。”马融云:“组甲,以组为甲里,公族所服。被练,以练为甲里,卑者所服。”然则甲贵牢固,组、练俱用丝也。练若不固,宜皆用组。何当造不牢之甲,而令步卒服之?岂欲其被伤,故使甲不牢也?若练以缀甲,何以谓之被也?又组是绦绳,不可以为衣服,安得以为甲里?杜言“组甲,漆甲成组文”,今时漆甲有为文者。被练文不言甲,必非甲名。被是被覆衣著之名,故以为练袍,被於身上。虽并无明证而杜要惬人情。

  以侵吴。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其能免者,组甲八十,被练三百而已。子重归,既饮至,三日,吴人伐楚,取驾。驾,良邑也。邓廖,亦楚之良也。君子谓“子重於是役也,所获不如所亡”。当时君子。

  ○要,於遥反。

  [疏]注“当时君子”。

  ○正义曰:传言君子多矣,独此言当时君子者,诸言君子论议往事,多是丘明自言,讬之君子。此传君子谓子重亡多於获,楚人以君子之言咎责子重,不得为后世君子,故云当时君子。

  楚人以是咎子重,子重病之,遂遇心病而卒。忧恚故成心疾。

  ○咎,其凡反。恚,一端反。

  公如晋,始朝也。公即位而朝。

  夏,盟于长樗。孟献子相。公稽首。相,仪也。稽首,首至地。

  ○相,息亮反,注同。

  [疏]注“稽首,首至地”。

  ○正义曰:《周礼》九拜,一曰稽首,诸侯事天子之礼也。

  知武子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惧矣。”稽首,事天子之礼。孟献子曰:“以敝邑介在东表,密迩仇雠,仇雠,谓齐、楚与晋争。

  ○介音界。争,争斗之争。寡君将君是望,敢不稽首?”传言献子能固事盟主。

  晋为郑服故,且欲脩吴好,郑服在前年。

  ○为,于伪反。好,呼报反。将合诸侯。使士匄告于齐曰:“寡君使匄,以岁之不易,不虞之不戒,寡君原与一二兄弟相见,不易,多难也。虞,度也。戒,备也。列国之君,相谓兄弟。

  ○易,以豉反,注同。难,乃旦反,年内同。度,待洛反。以谋不协。请君临之,使匄乞盟。”齐侯欲勿许,而难为不协,乃盟於耏外。与士匄盟。耏,水名。

  ○耏音而。

  [疏]“盟於耏外”。

  ○正义曰:此是士匄適齐,齐侯与盟。其盟不离城之左右。若是地名、山名,不得有外内之异。《尔雅》云:“厓内为隩,外为隈。”李巡曰:“厓内近水为隩,外为隈。”孙炎曰:“内曲,里也;外曲,表也。”是水有内外之异。知此耏为水名,其水盖曲而近城,故称“耏外”。

  祁奚请老,老,致仕。晋侯问嗣焉。嗣,续其职者。称解狐,其雠也,将立之而卒。解狐卒。

  ○解音蟹。“雠也”。

  ○正义曰:雠者,相负挟怨之名。奚负狐、狐负奚,皆谓之雠。此是奚负狐也,不是举之以解怨,故下云“称其雠,不为谄”也。又问焉,对曰:“午也可。”午,祁奚子。於是羊舌职死矣。晋侯曰:“孰可以代之?”对曰:“赤也可。”赤,职之子伯华。於是使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佐之。各代其父。君子谓“祁奚於是能举善矣。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谄,媚也。偏,属也。

  ○谄,他检反。比

译秋季,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春秋》经文中没有记载此事。

冬季,晋国荀罃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传文】鲁襄公三年,春季,楚国子重讨伐吴国,选拔精锐部队。(简,即选拔训练。)攻克鸠兹,到达衡山。(鸠兹,是吴国的城邑,位于丹阳芜湖县东,即现在的皋夷。衡山,在吴兴乌程县南。)派遣邓廖率领穿着组甲的士兵三百人,穿着练袍的士兵三千人,(组甲、被练,都是战备装备。组甲,指漆甲上绘有组文图案。被练,指练袍。

○廖,音力彫。组音祖,下文相同。被,音皮义,徐音扶伪,注及下文相同。)

[疏]注“组甲”至“练袍”。

○正义曰:贾逵说:“组甲是用丝带缀连铠甲,车兵穿着。被练,是丝帛,用丝帛缀连铠甲,步兵穿着。凡是铠甲之所以坚固,是因为填满了甲片间的空隙。丝帛填满空隙但承受力量只有一半,是地位低的人穿着;丝带填满空隙且能完全承受力量,是地位高的人穿着。”马融说:“组甲,用丝带做铠甲内衬,公族穿着。被练,用练帛做铠甲内衬,地位低的人穿着。”那么铠甲贵在牢固,组、练都使用丝。如果练帛不牢固,应该都用组。什么时候会制造不牢固的铠甲,让步兵穿着?难道是想让他们受伤,所以让铠甲不牢固吗?如果练帛是用来缀连铠甲,为什么叫‘被’呢?又组是绦绳,不能做衣服,怎么能作为铠甲内衬?杜预说‘组甲,漆甲成组文’,现在漆甲也有绘有纹饰的。‘被练’文中没提到甲,肯定不是铠甲的名称。‘被’是覆盖穿着的意思,所以认为是练袍,穿在身上。虽然都没有明确的证据,但杜预的说法更符合常理。

用来侵犯吴国。吴人在要地拦截并攻击他们,俘获了邓廖。能够逃脱的,只有组甲八十人,被练三百人罢了。子重回国,举行饮酒报捷仪式后,过了三天,吴国讨伐楚国,夺取了驾地。驾,是楚国富庶的城邑。邓廖,也是楚国的良将。君子认为“子重在这次战役中,所得不如所失”。这是当时的君子。

○要,音於遥。

[疏]注“当时君子”。

○正义曰:传文中提到君子很多,唯独这里说‘当时君子’,是因为其他提到君子评论往事的,大多是左丘明自己说的,假托为君子。这里传文中的君子说子重损失多于收获,楚国人用君子的话来责备子重,不能算是后世的君子,所以说‘当时君子’。

楚国人因此责备子重,子重对此感到忧虑愤恨,于是得了心疾而死。因忧愤所以患上心疾。

○咎,音其凡。恚,音一端。

鲁公前往晋国,这是鲁公即位后第一次朝见晋君。

夏季,在长樗结盟。孟献子担任相礼。鲁公行稽首礼。相,是辅助礼仪。稽首,是头触地。

○相,音息亮,注同。

[疏]注“稽首,首至地”。

○正义曰:《周礼》九拜,第一种叫稽首,是诸侯侍奉天子的礼节。

知武子说:“天子在位,而您屈尊行稽首礼,我们国君感到害怕了。”稽首,是侍奉天子的礼节。孟献子说:“因为我国地处东方边境,靠近仇敌,仇敌,指与晋国争夺的齐国、楚国。

○介音界。争,争斗之争。我国国君正寄希望于您,怎敢不行稽首礼?”传文说明孟献子能坚定地侍奉盟主。

晋国因为郑国臣服的原因,并且想要修复与吴国的友好关系,郑国臣服在前一年。

○为,音于伪。好,音呼报。将要会合诸侯。派遣士匄告诉齐国说:“我们国君派匄,因为年成不好,难以预料的事情没有防备,我们国君希望与一二位兄弟相见,不易,指多难。虞,是预料。戒,是防备。列国之君,互相称为兄弟。

○易,音以豉,注同。难,音乃旦,年内同。度,音待洛。来谋划不协调的事。请您亲临,让匄请求结盟。”齐侯想不答应,但又担心造成不协调,于是在耏水之外结盟。与士匄结盟。耏,是水名。

○耏音而。

[疏]“盟於耏外”。

○正义曰:这是士匄到齐国,齐侯与他结盟。结盟地点不离城左右。如果是地名、山名,不会有内外之分。《尔雅》说:“水涯内侧叫隩,外侧叫隈。”李巡说:“水涯内侧近水叫隩,外侧叫隈。”孙炎说:“内侧弯曲,是里;外侧弯曲,是表。”所以水有内外之分。知道这个耏是水名,那水大概弯曲且靠近城,所以称‘耏外’。

祁奚请求告老,老,指退休。晋侯问谁可以继任。嗣,指接替职位的人。祁奚推荐解狐,解狐是他的仇人,将要立他时解狐却死了。解狐死了。

○解音蟹。“雠也”。

○正义曰:雠,是互相背负怨恨的名称。奚负狐、狐负奚,都叫雠。这里是奚负狐,不是举荐他来化解怨恨,所以下文说‘称其雠,不为谄’。晋侯又问,祁奚回答说:“祁午也可以。”午,是祁奚的儿子。这时羊舌职也死了。晋侯说:“谁可以代替他?”祁奚回答说:“羊舌赤也可以。”赤,是职的儿子伯华。于是任命祁午为中军尉,羊舌赤辅佐他。各自接替父亲的职位。君子认为“祁奚在这件事上能举荐贤能了。推荐他的仇人,不是谄媚;立他的儿子,不是结党;举荐他的下属,不是偏私。谄,是媚。偏,是属。

○谄,音他检。比

,毗志反。

  [疏]“称其”至“为党”。

  ○正义曰:设令他人称其雠,则谄以求媚也;立其子,则心在亲比也;举其偏,则情相阿党也。今祁奚以其人实善,故举荐之。人见彼善,知奚不谄、不比、不党也。谄者,阿顺曲从以求彼意,故以谄为媚。媚,爱也,言为谄以求爱也。偏者,半厢之名,故传多云“东偏西偏”。军师属己,分之别行,谓之偏师。传云“彘子以偏师陷”。是偏为厢属之名也。祁奚为中军尉,羊舌职佐之。职属祁奚,复举其子,是举其偏属也。

译“毗”字音志反。

[疏]从“称其”到“为党”。

○正义说:假如别人称赞他的仇人,那是阿谀奉承以求取媚;提拔他的儿子,那是内心在于亲近结党;举荐他的下属,那是情感上互相偏袒结党。如今祁奚因为那个人确实贤良,所以举荐他。人们看到那个人贤良,就知道祁奚不阿谀、不结党、不偏私。所谓阿谀,就是歪曲顺从以迎合对方的心意,所以把阿谀当作取媚。媚,就是爱慕,意思是行阿谀之事以求得爱慕。偏,是半边、一侧的意思,所以《左传》中多处说“东偏西偏”。军队中隶属于自己的部分,分开行动,称为偏师。《左传》说“彘子率领偏师陷入重围”。可见“偏”是侧翼、所属的意思。祁奚担任中军尉,羊舌职辅佐他。羊舌职隶属于祁奚,祁奚又举荐他的儿子,这就是举荐自己的下属。

《商书》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商书 洪范》也。荡荡,平正无私。其祁奚之谓矣!解狐得举,未得位,故曰得举。祁午得位,伯华得官,建一官而三物成,一官,军尉。物,事也。

  [疏]“建一官而三物成”。

  ○正义曰:尉、佐同掌一事,故为“建一官”也。三事成者,成其得举、得位、得官也。官、位一也,变文相辟耳。服虔云:“所举三贤,各能成其职事。”案解狐得举而死,身未居职,何成事之有?

  能举善也夫!唯善,故能举其类。《诗》云:‘惟其有之,是以似之。’祁奚有焉。”《诗 小雅》。言唯有德之人,能举似己者。

  ○也夫音扶,绝句。一读以“夫”为下句首。

  [疏]“诗云”至“似之”。

  ○正义曰:此《小雅 裳裳者华》之篇也。其卒章云:“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六月,公会单顷公及诸侯。已未,同盟于鸡泽。单顷公,王卿士。

  ○顷音倾。晋侯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吴子不至。道远多难。

  楚子辛为令尹,侵欲於小国。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患楚侵欲。袁侨,涛涂四世孙。

  [疏]“侵欲於小国”。

  ○正义曰:多有所欲,求索无厌,侵害小国,故小国怨也。

  晋侯使和组父告于诸侯。告陈服。秋,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陈请服也。其君不来,使大夫盟之,匹敌之宜。

  晋侯之弟扬干乱行於曲梁,行,陈次。

  ○行,户郎反,注同。陈,直觐反。魏绛戮其仆。仆,御也。

  [疏]“魏绛戮其仆”。

  ○正义曰:以车乱行,是御者之罪,故戮其仆也。《周礼》司寇之属有掌戮之官。郑玄云:“戮,犹辱也。既斩杀又辱之。”其职云:“掌斩杀贼谍而膊之。凡杀其亲者,焚之;杀王之亲者,辜之;杀人者,踣诸巿肆之三日。”郑玄云:“膊,谓去衣磔之。焚,烧也。辜,谓磔之。踣,僵尸也。肆,犹申也,陈也。”彼膊、焚、辜、肆,皆谓陈以示人。然则此言戮者,非徒杀之而已,乃杀之以徇诸军。昭四年,楚戮庆封,负之斧钺,以徇於诸侯,先徇乃杀之也。成二年,韩献子既斩人,郤子使速以徇,是杀之而后徇也。此戮即彼徇之谓也。文十年,楚申舟抶宋公之仆以徇。或曰:国君不可戮也。彼抶以徇,亦称为戮。下云“至於用钺”,当是杀之,乃以徇也。

  晋侯怒,谓羊舌赤曰:“合诸侯,以为荣也。扬干为戮,何辱如之?必杀魏绛,无失也!”对曰:“绛无贰志,事君不辟难,有罪不逃刑,其将来辞,何辱命焉?”言终,魏绛至,授仆人书,仆人,晋侯御仆。

  [疏]“事君”至“不逃刑”。

  ○正义曰:此言绛之宿心旧行耳,非独为此事而言也。服虔云:“谓敢斩扬干之仆,是不辟获死之难。”然则斩仆,依军法也。岂是绛之罪,而得谓之有罪不逃刑乎?不逃,不辟此事,自亦是矣。要本其宿心,非是专为此事也。

  将伏剑。士鲂、张老止之。公读其书曰:“日君乏使,使臣斯司马。斯,此也。

  [疏]“将伏剑”。

  ○正义曰:谓仰剑刃,身伏其上,而取死也。

  臣闻师众以顺为武,顺,莫敢违。军事有死无犯为敬。守官行法,虽死不敢有违。君合诸侯,臣敢不敬?君师不武,执事不敬,罪莫大焉。臣惧其死,以及扬干,无所逃罪,惧自犯不武不敬之罪。不能致训,至於用钺。用钺斩扬干之仆。

  ○钺音越。

  [疏]“臣闻”至“用钺”。

  ○正义曰:臣闻师旅兵众,顺从上命,莫敢违逆,是为威武。此据在军之众也。军旅之事,守官行法,欲讨罪人,虽有死难,不敢辟死,犯违法令,而从舍罪人,是为共敬也。君命既合诸侯,臣岂敢畏惧死罪,放舍罪人。不为共敬也?今君之师众违命乱行,既已不武,谓扬干也。执事之臣,畏惧其死罪,不戮罪人,是为不敬,魏绛自谓也。不武不敬,罪莫大焉。是扬干

译《商书》说:“不偏私,不结党,王道才宽广平坦。”这是《商书·洪范》中的话。荡荡,指平正无私。这说的就是祁奚啊!解狐得到举荐,但没有得到官位,所以说“得举”。祁午得到了官位,伯华得到了官职,设立一个官职而三件事都成功了。一官,指军尉。物,指事情。

[疏]“建一官而三物成”。

○正义说:尉和佐共同掌管同一件事,所以称为“建一官”。三件事成功,是指成功实现了得举、得位、得官。官和位是一样的,只是变换文字以避免重复罢了。服虔说:“所举荐的三位贤人,各自都能完成他们的职事。”查考解狐得到举荐后就死了,自身并未任职,哪里有什么完成职事呢?

能够举荐贤善的人啊!只有贤善,才能举荐与自己同类的人。《诗经》说:“正因为他有这种品德,所以能举荐像自己的人。”祁奚就有这种品德。”这是《诗经·小雅》中的话。意思是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举荐像自己的人。

○也夫音扶,断句。另一种读法把“夫”作为下句的开头。

[疏]“诗云”到“似之”。

○正义说:这是《小雅·裳裳者华》中的篇章。它的末章说:“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是以似之。”

六月,鲁成公会见了单顷公及诸侯。己未日,在鸡泽结盟。单顷公,是周王的卿士。

○顷音倾。晋侯派荀会到淮水边迎接吴子。吴子没有来。因为路途遥远且多灾祸。

楚令尹子辛对小国有侵略的欲望。陈成公派袁侨到盟会请求讲和。因为担忧楚国的侵略欲望。袁侨,是涛涂的四世孙。

[疏]“侵欲於小国”。

○正义说:有很多欲望,索取没有满足的时候,侵害小国,所以小国怨恨。

晋侯派和组父告知诸侯。告知陈国归服。秋天,叔孙豹及诸侯的大夫与陈国的袁侨结盟,陈国请求归服。陈国国君没有来,派大夫结盟,这是势均力敌的适宜做法。

晋侯的弟弟扬干在曲梁扰乱军行队列。行,指行列次序。

○行,户郎反,注同。陈,直觐反。魏绛杀了他的车夫。仆,指驾车的人。

[疏]“魏绛戮其仆”。

○正义说:因为驾车扰乱了行列,这是驾车人的罪过,所以杀了他的车夫。《周礼》司寇的属官中有掌戮的官职。郑玄说:“戮,就是羞辱的意思。既斩杀又羞辱他。”他的职责说:“掌管斩杀贼人和间谍并肢解他们。凡是杀害自己亲人的人,烧死他;杀害君王亲人的人,肢解他;杀人的人,在街市上陈尸三天。”郑玄说:“膊,指脱去衣服肢解。焚,烧。辜,指肢解。踣,指使尸体倒下。肆,同申,陈列。”那些肢解、焚烧、辜、肆,都是指陈列出来示众。那么这里说的戮,不仅仅是杀他,而是杀了他并在军中示众。昭公四年,楚国杀庆封,让他背着斧钺,在诸侯中示众,先示众然后杀他。成公二年,韩献子斩人后,郤子让他迅速示众,是杀了之后才示众。这里的戮就是那种示众的意思。文公十年,楚国申舟鞭打宋公的车夫并示众。有人说:国君不可以被戮。那里鞭打示众,也称为戮。下面说“至于用钺”,应当是杀了他,然后示众。

晋侯发怒,对羊舌赤说:“会合诸侯,是为了荣耀。扬干被戮,还有什么耻辱比这更大?一定要杀魏绛,不要失约!”羊舌赤回答说:“魏绛没有二心,侍奉君王不躲避危难,有罪不逃避刑罚,他将要来辞别,何必辱没您的命令呢?”话说完,魏绛到了,把信交给御仆。御仆,是晋侯的驾车人。

[疏]“事君”到“不逃刑”。

○正义说:这是说魏绛平素的志向和行为,不仅仅是针对这件事而言。服虔说:“指敢于斩杀扬干的车夫,是不躲避获死的危难。”那么斩杀车夫,是依照军法。难道是魏绛的罪过,而能称为有罪不逃避刑罚吗?不逃避,不躲避这件事,自然也是对的。但要推究他平素的志向,并不是专门针对这件事。

魏绛将要伏剑自杀。士鲂、张老制止了他。晋侯读他的信说:“近来君王缺乏使者,派我做司马。斯,指这。

[疏]“将伏剑”。

○正义说:指仰面伏在剑刃上,身体压在上面,而取死。

我听说军队以顺从为武,顺从,没有人敢违抗。军事上有死无犯为敬。坚守官职执行法令,即使死也不敢违抗。君王会合诸侯,臣下怎敢不敬?君王的军队不武,执事的人不敬,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臣下害怕自己死,从而连累扬干,无处逃避罪责,害怕自己犯了不武不敬的罪。不能施行训导,以至于动用斧钺。用斧钺斩杀扬干的车夫。

○钺音越。

[疏]“臣闻”到“用钺”。

○正义说:臣下听说军队兵众,顺从上命,没有人敢违抗,这就是威武。这是针对在军中的兵众而言。军事事务,坚守官职执行法令,想要讨伐罪人,虽然有死的危难,不敢躲避死亡,违犯法令,从而放过罪人,这就是恭敬。君王命令会合诸侯,臣下怎敢畏惧死罪,放过罪人。不做到恭敬呢?现在君王的军队违抗命令扰乱行列,已经不武,指扬干。执事的臣下,畏惧死罪,不杀罪人,这就是不敬,魏绛自指。不武不敬,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这是扬干

与已,皆有大罪。臣若不讨,非直臣有死罪,扬干亦合有死罪。臣惧身之死罪,连及扬干,是臣罪更重,无所逃辟重罪也。不能以礼渐致教训,至於用钺以斩其仆,是臣之罪重也。

译如果宽恕了他,那么两人都犯了重罪。臣下如果不加以讨伐,不仅臣下自己有死罪,扬干也应当有死罪。臣下如果因为害怕自己的死罪会牵连到扬干,那么臣下的罪行就更重了,无法逃避这重罪的惩罚。不能用礼法循序渐进地进行教导,以至于动用斧钺来斩杀他的车夫,这是臣下的罪过深重啊。

臣之罪重,敢有不从,以怒君心?言不敢不从戮。请归死於司寇。”致尸於司寇,使戮之。公跣而出,曰:“寡人之言,亲爱也。吾子之讨,军礼也。寡人有弟,弗能教训,使干大命,寡人之过也。子无重寡人之过,听绛死为重过。

  ○跣,先典反,重,直用反,注同。敢以为请。”请使无死。晋侯以魏绛为能,以刑佐民矣。反役,与之礼食,使佐新军。群臣旅会,今欲显绛,故特为设礼食。

  ○食音嗣,注同,又如字。特为,于伪反。

  [疏]“与之礼食”。

  ○正义曰:“与之礼食”者,若公食大夫礼以大夫为宾,公亲为之特设礼食。

  ○“使佐新军”。

  ○正义曰:服虔云:“於是魏颉卒矣,使赵武将新军代魏颉,升魏绛佐新军代赵武也。”《世族谱》,魏颗、魏绛,俱是魏焠之子。颗长,生颉,则绛,是颉之叔父。颗别为令狐氏,绛为魏氏。盖颗长而庶,绛幼而適故也。《魏世家》,武子生悼子,悼子生绛。则绛是犨孙。计其年世,孙应是也。先儒悉皆不然,未知何故。

  张老为中军司马,代魏绛。士富为侯奄。代张老。士富,士会别族。

  楚司马公子何忌侵陈,陈叛故也。

  许灵公事楚,不会于鸡泽。冬,晋知武子帅师代许。

  【经】四年,春,王三月,己酉,陈侯午卒。(前年大夫盟鸡泽。三月无己酉,日误。)

  夏,叔孙豹如晋。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成公妾,襄公母。姒,杞姓。

  [疏]注“成公”至“杞姓”。

  ○正义曰:二年,齐姜薨,葬者是成公夫人,故此为成公之妾也。据传匠庆之言,知是襄公之母。以子既为君,故得称夫人而言薨也。於时诸国,杞、鄫之徒,皆姒姓据大者言之,故云“姒,杞姓”,疑是杞女,而未审故也。

  葬陈成公。无传。八月,辛亥,葬我小君定姒。无传。定,谥也。赴同祔姑,反哭成丧,皆以正夫人礼,母以子贵,逾月而葬,速。

  [疏]注“定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纯行不爽曰定。旧说:妾子为君,其母不得成为夫人,故杜详言之。於例亦同称薨也。祔姑,称小君也。反哭成丧,书葬也。今定姒三礼皆具,薨葬备文,皆以正夫人之礼者,由母以子贵故也。《释例》曰:“凡妾子为君,其母犹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適夫人薨,则尊得加於臣子,而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故姒氏之丧,责以小君不成。成风之丧,王使来会葬,传曰‘礼也’。夫人姒氏薨葬,皆以礼备为文,明季子虽议从略贱,闻匠庆之言,惧而备礼,殡葬无阙也。《礼》,公子为其母练冠縓缘,既葬除之。及其嗣位为君,非复公子,適母薨,则申其母尊。而先儒同之公子,亦谬矣。”是杜言妾母得为夫人之意也。季孙初议,欲不成定姒之丧。匠庆以君长惧之,乃略取季孙之木。君子谓之“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则季孙初议,是无礼也。既季孙议为无礼,明知於礼得成,是知妾母成尊,是为正法。但尊无二上,適母若在,君尚不得尽礼於其母,臣民岂得以夫人之礼事之哉?適母既薨,则君得尽礼。君既尽夫人之礼事其母,臣民岂得以妾意遇之哉?故適母薨,则妾母尊也。哀姜既薨,成风乃正。出姜既出,敬嬴乃正。齐姜既薨,定姒乃正。襄公一世,无娶夫人之文。故齐妇得正也。郑玄以为正夫人有以罪废,妾母得成为夫人也。哀姜虽被齐杀,僖公请而葬之。案经薨葬备文,安得以罪黜也。又齐姜非以罪黜,定姒薨葬成尊,成风定姒,并无讥文,知其法得成也。

  冬,公如晋。

  陈人围顿。

  【传】四年,春,楚师为陈叛故,犹在繁阳。(前年,何忌之师侵陈,今犹未还。繁阳,楚地,在汝南鮦阳县南。

  ○为,于伪反。鮦,孟康音纣,直又反。一音童,或音直勇反,非。)韩献子患之,言於朝曰:“文王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唯知时也。(知时未可争。)今我易

译我的罪过深重,怎敢不服从命令,从而激怒君上?意思是我不敢不服从被处死的命令。请让我到司寇那里去受死。”于是将尸体交给司寇,让司寇执行死刑。晋悼公光着脚跑出来,说:“我刚才的话,是出于亲爱之情。你执行军法,是合乎军礼的。我有弟弟,却不能教导训诫,让他触犯死罪,这是我的过错。你不要加重我的过错,听从魏绛去死,那就是更大的过错。”

○“跣”音先典,“重”音直用,注同。我冒昧地请求。”请求让他免于死刑。晋悼公认为魏绛能够以刑法辅助治理百姓。军队回国后,晋悼公设宴款待他,让他担任新军的佐官。群臣聚会时,现在想要显扬魏绛,所以特意为他设宴。

○“食”音嗣,注同,又读如字。“特为”音于伪。

[疏]“与之礼食”。

○正义曰:“与之礼食”的意思是,就像《公食大夫礼》中以大夫为宾客,国君亲自为他特设宴席一样。

○“使佐新军”。

○正义曰:服虔说:“这时魏颉已经死了,让赵武率领新军代替魏颉,提升魏绛担任新军佐官代替赵武。”《世族谱》记载,魏颗、魏绛都是魏焠的儿子。魏颗年长,生了魏颉,那么魏绛就是魏颉的叔父。魏颗另立为令狐氏,魏绛为魏氏。大概是因为魏颗年长但为庶出,魏绛年幼但为嫡出的缘故。《魏世家》记载,武子生了悼子,悼子生了魏绛。那么魏绛就是魏犨的孙子。推算他们的年代世系,孙子这一说法应该是正确的。以前的儒者都不这样认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张老担任中军司马,代替魏绛。士富担任侯奄。代替张老。士富是士会的旁支族人。

楚国司马公子何忌侵犯陈国,是因为陈国叛变的缘故。

许灵公侍奉楚国,没有参加鸡泽的盟会。冬天,晋国知武子率领军队取代许国。

【经】四年,春天,周历三月,己酉日,陈侯午去世。(前年大夫在鸡泽盟会。三月没有己酉日,日期有误。)

夏天,叔孙豹前往晋国。

秋天,七月,戊子日,夫人姒氏去世。她是成公的妾室,襄公的母亲。姒,是杞国的姓氏。

[疏]注“成公”至“杞姓”。

○正义曰:二年,齐姜去世,下葬的是成公的夫人,所以这位是成公的妾室。根据传文中匠庆的话,知道她是襄公的母亲。因为儿子已经做了国君,所以得以称为夫人并记载为“薨”。当时各国中,杞、鄫等国,都是姒姓,就大的方面来说,所以说“姒,杞姓”,怀疑是杞国的女子,但不确定。

安葬陈成公。没有传文。八月,辛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定姒。没有传文。定,是谥号。报丧、附祭于姑母、反哭完成丧礼,都按照正夫人的礼仪,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超过一个月就安葬,速度很快。

[疏]注“定谥”至“葬速”。

○正义曰:谥法:行为纯正没有差错叫做定。旧说:妾室所生的儿子做了国君,他的母亲不能成为夫人,所以杜预详细解释。按照惯例,也一同称为“薨”。附祭于姑母,称为小君。反哭完成丧礼,记载安葬。现在定姒这三项礼仪都具备,去世和安葬的记载完备,都按照正夫人的礼仪,是因为母亲因儿子尊贵而尊贵的缘故。《释例》说:“凡是妾室所生的儿子做了国君,他的母亲仍然称为夫人,即使先君没有任命他的母亲,母亲也因儿子而尊贵。如果嫡夫人去世,那么尊贵就可以加于臣子,内外的礼仪,都像夫人一样了。所以姒氏的丧事,责备她小君之礼不全。成风的丧事,周王派人来参加安葬,传文说‘合乎礼’。夫人姒氏的去世和安葬,都以礼仪完备为记载,说明季孙虽然议论要从简略贱,听到匠庆的话,害怕而备齐礼仪,殡葬没有缺失。《礼》规定,公子为母亲戴练冠、红边,安葬后就除去。等到他继承君位,不再是公子,嫡母去世,就提升他母亲的尊贵。而以前的儒者把他等同于公子,也是错误的。”这是杜预认为妾母可以成为夫人的意思。季孙起初议论,想要不成全定姒的丧礼。匠庆用国君成年来使他害怕,于是季孙略取自己的木材。君子说“多行无礼必自及”。那么季孙起初的议论,是无礼的。既然季孙的议论是无礼的,就知道按照礼制是可以成全的,由此知道妾母成就尊贵,是正法。但是尊贵没有两个至上,嫡母如果在世,国君尚且不能对其母尽礼,臣民怎么能以夫人的礼仪侍奉她呢?嫡母既然去世,那么国君就能尽礼。国君既然以夫人的礼仪侍奉其母,臣民怎么能以妾室的心意对待她呢?所以嫡母去世,那么妾母就尊贵。哀姜既然去世,成风才正位。出姜既然被休弃,敬嬴才正位。齐姜既然去世,定姒才正位。襄公一世,没有娶夫人的记载。所以齐妇得以正位。郑玄认为正夫人有因罪被废的,妾母得以成为夫人。哀姜虽然被齐国杀害,僖公请求安葬她。查看经文中去世和安葬的记载完备,怎么能说因罪被废黜呢?又齐姜不是因罪被废黜,定姒去世安葬成就尊贵,成风、定姒,都没有讥讽的文字,知道按照礼制是可以成就的。

冬天,鲁公前往晋国。

陈国人包围顿国。

【传】四年,春天,楚军因为陈国叛变的缘故,还在繁阳。(前年,何忌的军队侵犯陈国,现在还没有回来。繁阳,是楚国的地方,在汝南鮦阳县南。

○“为”音于伪。“鮦”,孟康音纣,直又反。一音童,或音直勇,不对。)韩献子对此感到忧虑,在朝堂上说:“文王率领殷商的叛国去侍奉纣王,是因为知道时机。(知道时机还不可争夺。)现在我改变

之,难哉!(晋力未能服楚,受陈为非时。)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军礼不伐丧。)

译做到这一点,很难啊!(晋国的力量还不足以制服楚国,接受陈国是不合时宜的。)三月,陈成公去世。楚国人准备讨伐陈国,听到丧讯就停止了。(按照军礼,不攻打正在办丧事的国家。)

[疏]注“军礼不伐丧”。

  ○正义曰:十九年,晋士匄侵夺齐,至穀,闻齐侯卒,乃还。传曰:“闻丧而还,礼也。”是军礼不伐丧。

  陈人不听命。不听楚命。臧武仲闻之曰:“陈不服於楚,必亡。大国行礼焉,而不服,在大犹有咎,而况小乎?”夏,楚彭名侵陈,陈无礼故也。为下陈围顿传。

  ○咎,其九反,下同。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武子聘在元年。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肆夏》,乐曲名。《周礼》以钟鼓奏九夏,其二曰《肆夏》,一名《樊》;三曰《韶夏》,一名《遏》;四曰《纳夏》,一名《渠》.盖击钟而奏此三《夏》曲。

  ○肆夏,户雅反,注及下同。《九夏》:一曰《王夏》,二曰《肆夏》,三曰《韶夏》,四曰《纳夏》,五曰《章夏》,六曰《齐夏》,七曰《族夏》,八曰《陔夏》,九曰《骜夏》,《肆夏》一名《樊》。《国语》云:“金奏《肆夏》,《樊》、《遏》、《渠》。”杜三夏之别名。吕叔玉云:“《肆夏》,《时迈》也。《樊》、《遏》,《执竞》也。《渠》,《思文》也。”韶,上招反。遏,於葛反。纳夏,本或为“夏纳”,误。渠,其居反。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工,乐人也。《文王》之三,《大雅》之首:《文王》、《大明》、《绵》。歌《鹿鸣》之三,三拜。《小雅》之首:《鹿鸣》、《四杜》、《皇皇者华》。

  [疏]“金奏”至“三拜”。

  ○正义曰:奏谓作乐也。作乐先击钟,锺是金也,故称金奏。《周礼》:“钟师掌金奏。”郑玄云:“金奏,击金以为奏乐之节。金谓钟及镈也。”又《燕礼》注云:“以钟镈播之,鼓磬应之,所谓金奏也。”此晋人作乐,先歌《肆夏》。《肆夏》是作乐之初,故於《肆夏》先言金奏也。次,工歌《文王》,乐巳先作,非复以金为始,故言工歌也。於《文王》已言工歌,《鹿鸣》又略不言工,互见以从省耳。其实金奏《肆夏》,亦是工人歌之,工歌《文王》,击金仍亦不息。其歌《鹿鸣》亦是工歌之耳。

  ○注“肆夏”至“夏曲”。

  ○正义曰:《周礼》:“锺师凡乐事,以锺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陔夏》、《骜夏》。”言以锺鼓奏之也。又以《文王》类之,知是乐曲名也。杜子春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四方宾来奏《纳夏》,臣有功奏《章夏》,夫人祭奏《齐夏》,族人侍奏《族夏》,宾醉而出奏《陔夏》,公出入奏《骜夏》。”定本《纳夏》为“夏纳”。此传直言“之三”,不朝其三之名。《鲁语》同说此事而云:“金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文王》之三,尽《文王》、《大明》、《绵》,以《文王》为首,并取其次二篇以为三。则知《肆夏》之三,亦以《肆夏》为首,亦并取其次二《夏》以为三也。且下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三者皆名为夏,知是其次二《夏》并《肆夏》为三也。《周礼》谓之《肆》、《昭》、《纳》,《鲁语》谓之《繁》、《遏》,《渠》。故杜以为每《夏》而有二名,《肆夏》一名《樊》,《昭夏》一名《遏》,《纳夏》一名《渠》。先儒所说,义多不同。《周礼》注载杜子春云:“《肆夏》与《文王》鹿鸣俱称三,谓其三章也。以此知《肆夏》,诗也。”吕叔王云:“《肆夏》,《繁》、《遏》、《渠》,皆《周颂》也。《肆夏》,《时迈》也。《繁》、《遏》,《执竞》也。《渠》,《思文》也。肆,遂也。夏,大也。言遂於大位,谓王位也。故《时迈》曰:‘肆于时夏,允王保之。’繁,多也。遏,止也。言福禄止於周之多也。故《执竞》曰:‘降福穰穰,降福简简,福禄来反。’渠,大也。言以后稷配天,王道之大也。故《思

译[疏]注“军礼不征伐丧国”。

○正义曰:鲁襄公十九年,晋国士匄侵夺齐国,到达穀地,听说齐侯去世,于是撤军返回。《左传》说:“听到丧讯而撤军,是合乎礼的。”这就是军礼不征伐丧国的依据。

陈国人不服从命令。即不服从楚国的命令。臧武仲听说这件事后说:“陈国不服从楚国,必定灭亡。大国施行礼义,而它不服从,在大国尚且有罪过,何况是小国呢?”夏天,楚国彭名侵犯陈国,是因为陈国无礼的缘故。这是为下文陈国包围顿国作传注。

○咎,音其九,下文相同。穆叔出使晋国,是为了报答知武子来鲁国聘问。知武子聘问在鲁襄公元年。晋侯设宴款待他,用钟鼓演奏《肆夏》三首乐曲,穆叔没有拜谢。《肆夏》,是乐曲名。《周礼》规定用钟鼓演奏九首《夏》乐,其中第二首叫《肆夏》,又名《樊》;第三首叫《韶夏》,又名《遏》;第四首叫《纳夏》,又名《渠》。大概是用钟敲击来演奏这三首《夏》乐。

○肆夏,音户雅,注及下文相同。《九夏》:第一首叫《王夏》,第二首叫《肆夏》,第三首叫《韶夏》,第四首叫《纳夏》,第五首叫《章夏》,第六首叫《齐夏》,第七首叫《族夏》,第八首叫《陔夏》,第九首叫《骜夏》,《肆夏》又名《樊》。《国语》说:“用钟鼓演奏《肆夏》,即《樊》、《遏》、《渠》。”这是杜预对三首《夏》乐别名的解释。吕叔玉说:“《肆夏》就是《时迈》。《樊》、《遏》就是《执竞》。《渠》就是《思文》。”韶,音上招。遏,音於葛。纳夏,有的版本写作“夏纳”,是错误的。渠,音其居。乐工歌唱《文王》三首乐曲,穆叔又不拜谢。工,指乐工。《文王》三首,是《大雅》的前三篇:《文王》、《大明》、《绵》。歌唱《鹿鸣》三首乐曲,穆叔拜谢了三次。《鹿鸣》三首,是《小雅》的前三篇:《鹿鸣》、《四杜》、《皇皇者华》。

[疏]“金奏”到“三拜”。

○正义曰:奏,指演奏音乐。演奏音乐先敲击钟,钟属于金属,所以称为金奏。《周礼》说:“钟师掌管金奏。”郑玄说:“金奏,是敲击金属乐器作为演奏音乐的节拍。金属指钟和镈。”又《燕礼》注说:“用钟和镈敲击,鼓和磬应和,这就是所谓的金奏。”这里晋人演奏音乐,先歌唱《肆夏》。《肆夏》是演奏音乐的开始,所以在《肆夏》之前先说金奏。接着,乐工歌唱《文王》,音乐已经先开始演奏,不再以敲击金属乐器为起始,所以说工歌。在《文王》处已经说了工歌,《鹿鸣》处又省略不说工,是互相参照以省略文字。其实金奏《肆夏》,也是乐工在歌唱;工歌《文王》,敲击金属乐器仍然不停。那歌唱《鹿鸣》也是乐工在歌唱罢了。

○注“肆夏”到“夏曲”。

○正义曰:《周礼》说:“钟师凡是乐事,用钟鼓演奏九首《夏》乐:《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陔夏》、《骜夏》。”意思是说用钟鼓来演奏它们。又用《文王》来类比,知道它们是乐曲名。杜子春说:“君王出入演奏《王夏》,尸出入演奏《肆夏》,牺牲出入演奏《昭夏》,四方宾客到来演奏《纳夏》,臣子有功演奏《章夏》,夫人祭祀演奏《齐夏》,族人侍奉演奏《族夏》,宾客醉后退出演奏《陔夏》,公出入演奏《骜夏》。”定本将《纳夏》写作“夏纳”。这篇传文只说“之三”,没有说出这三首的名称。《鲁语》同样讲述这件事却说:“用钟鼓演奏《肆夏》,即《繁》、《遏》、《渠》,这是天子用来款待元侯的。《文王》、《大明》、《绵》,则是两君相见时的音乐。”《文王》三首,包括《文王》、《大明》、《绵》,以《文王》为首,并取其次两篇作为三首。由此可知《肆夏》三首,也以《肆夏》为首,并取其次两首《夏》乐作为三首。况且下文说:“三首《夏》乐,是天子用来款待元侯的。”这三者都名为夏,知道是其次两首《夏》乐连同《肆夏》作为三首。《周礼》称之为《肆》、《昭》、《纳》,《鲁语》称之为《繁》、《遏》、《渠》。所以杜预认为每首《夏》都有两个名字,《肆夏》又名《樊》,《昭夏》又名《遏》,《纳夏》又名《渠》。先儒所说,意义多不相同。《周礼》注记载杜子春说:“《肆夏》与《文王》、《鹿鸣》都称为三,是指它们的三章。由此知道《肆夏》是诗。”吕叔王说:“《肆夏》、《繁》、《遏》、《渠》,都是《周颂》。《肆夏》就是《时迈》。《繁》、《遏》就是《执竞》。《渠》就是《思文》。肆,是遂的意思。夏,是大大的意思。说遂于大位,指王位。所以《时迈》说:‘肆于时夏,允王保之。’繁,是多多的意思。遏,是停止的意思。说福禄停止在周之多。所以《执竞》说:‘降福穰穰,降福简简,福禄来反。’渠,是大大的意思。说以后稷配天,王道的宏大。所以《思

文》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郑玄云:“以《文王》、《鹿鸣》言之,则《九夏》皆《诗》篇名,《颂》之族类也。此歌之大者,载在乐章,乐崩亦从而亡,是以《颂》不能具。”数家之说,各以意言。经典散亡,无以取正。刘炫云:“杜为此解颇允三《夏》之名,而分字配篇,不甚惬当。何则?《文王》之三,即《文王》是其一,《大明》、《绵》是其二。《鹿鸣》之三,则《鹿鸣》是其一,《四牡》、《皇皇者华》是其二。然则《肆夏》之三,亦当《肆夏》是其一,《樊》、《遏》、《渠》是其二。安得复以《樊》为《肆夏》之别名也?若《樊》即是《肆夏》,何须重举二名?虽耻习前踪,亦未逾先哲。”今删定知不然者,以此文云“《肆夏》之三”,是自《肆夏》以下有三,故为《韶夏》、《纳夏》,凡为三《夏》。但此三《夏》,各有别名。故《国语》谓之《繁》、《遏》、《渠》,是一字以当一《夏》。若《国语》直云“金奏《繁》、《遏》、《渠》”,则三《夏》之名,没而不显。故於繁字之上,特以《肆夏》冠之,云“肆夏繁”。《樊》既是《肆夏》,明《遏》是《韶夏》,《渠》是《纳夏》也。《国语》举其难明,以会左氏三《夏》之义。刘不晓杜之深意,遂欲妄从先儒。先儒二说,柯所冯准?先儒以樊、遏二字,共为《执竞》,以渠之一字,独为《思文》。分字既无定限,文句多少任意,则杜以樊共《肆夏》为句,何为不可?刘君乃与夺恣情,不顾曲直,妄规杜过,於义深非也。

译《文王》篇说:“思念后稷的功德,能够配享上天。”郑玄说:“根据《文王》、《鹿鸣》来推论,那么《九夏》都是《诗经》的篇名,属于《颂》诗的一类。这些是盛大的歌曲,记载在乐章之中,礼乐崩坏也就随之亡佚,因此《颂》诗不能完备。”诸家学说,各自凭主观臆断而言说。经典散失,无法用来考正。刘炫说:“杜预的这种解释对于三《夏》的名称颇为允当,但将单字与篇名对应,并不十分恰当。为什么呢?《文王》之三,即《文王》是其一,《大明》、《绵》是其二。《鹿鸣》之三,则《鹿鸣》是其一,《四牡》、《皇皇者华》是其二。那么《肆夏》之三,也应当是《肆夏》是其一,《樊》、《遏》、《渠》是其二。怎么能又把《樊》当作《肆夏》的别名呢?如果《樊》就是《肆夏》,何必重复举出两个名称?虽然他耻于沿袭前人的旧说,但也未能超越先哲。”现在删定认为并非如此,因为这段文字说“《肆夏》之三”,是指从《肆夏》以下有三篇,所以是《韶夏》、《纳夏》,总共为三《夏》。但这三《夏》,各有别名。所以《国语》称它们为《樊》、《遏》、《渠》,是一个字对应一《夏》。如果《国语》直接说“金奏《樊》、《遏》、《渠》”,那么三《夏》的名称,就会淹没而不显明。所以在“樊”字之上,特意用《肆夏》冠之,说“肆夏樊”。《樊》既然是《肆夏》,显然《遏》是《韶夏》,《渠》是《纳夏》。《国语》举出难以明白的名称,以会通左丘明关于三《夏》的含义。刘炫不理解杜预的深意,于是想要胡乱追随先儒。先儒的两种说法,凭什么作为准则?先儒用“樊”、“遏”二字,共同对应《执竞》,用“渠”一字,独自对应《思文》。分字既然没有定限,文句多少任意,那么杜预将“樊”与《肆夏》连读成句,为什么不可以?刘炫竟然凭个人好恶随意取舍,不顾是非曲直,妄加指责杜预的过错,在义理上是很错误的。

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行人,通使之官。

  ○员音云,徐于贫反。使,所吏反,下注及文皆同。

  [疏]注“行人通使之官”。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掌大宾之礼,大客之仪”。小行人“掌使適四方,协宾客之礼”。诸侯行人当亦通掌此事,故为通使之官也。此言韩献子使行人问”,《鲁语》云“晋侯使行人问”者,彼孔晁注云:“韩献子白晋侯,使行人问”也。

  曰:“子以君命辱於敝邑,先君之礼,藉之以乐,以辱吾子?”藉,荐也。

  ○藉,在夜反。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元侯,牧伯。

  ○舍音舍。重,直用反,下皆同。敢与音预,下“及与”同。牧,徐音目。

  [疏]注“元侯牧伯”。

  ○正义曰:《周礼 大宗伯》云:“八命作牧,九命作伯。”郑玄云:“牧谓侯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於诸侯也。伯谓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也。”郑司农云:“牧,一州之牧也。伯,长诸侯为方伯也。”然则牧是州长,伯是二伯,虽命数不同,俱是诸侯之长也。元,长也。谓之长侯,明是牧伯。

  《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及,与也。《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受命作周,故诸侯会同以相乐。

  ○相乐音洛。

  [疏]注“及与相乐”。

  ○正义曰:“及,与也。”《释诂》文。言不敢与在其间而闻之。《鲁语》并陈两事,乃总云皆昭令德以合好,非使臣之所敢闻。彼俱不敢闻,此分之为等级耳。《诗序》:“《文王》,言文王受命作周;《大明》,言文王有明德,故天复命武王伐纣;《绵》,言文王之兴,本由大王。”是《文王》之三,皆称文王之德,能受天命,造立周国,故诸侯会同,歌此以相燕乐也。朝而设享,是亦二君聚会,故以会同言之。《肆夏》既亡,不知其篇之义,故唯取《诗》意,以解《文王》、《鹿鸣》耳。《诗》是乐章,乐歌诗篇,圣王因其尊卑,定其差等。《诗》有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郑玄以《肆夏》为《颂》之族类,其差与《颂》同矣。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则於其馀诸侯,不得用《肆夏》矣。当歌《文王》,与两君相见同也。然则两元侯相见,与天子享之礼同,亦歌《肆夏》之类。《仲尼燕居》“两君相见,升歌《清庙》”,谓元侯也。不歌《肆夏》,辟天子也。诸侯来朝,乃歌《文王》。遣臣来聘,必不得同矣,当歌《鹿鸣》也。传言“《文王》,两君相见之乐”,则其臣来聘,不得与其君同,亦当歌《鹿鸣》也。《燕礼》虽以己臣为主,兼燕四方之宾,其乐歌《鹿鸣》,是其定差也。《燕礼》:升歌讫,乃为笙歌三篇。堂下吹笙,以播《诗》也。笙歌讫,乃为间歌六篇,堂上歌一篇,堂下吹一篇,相间代也。故《燕礼》云“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是也。间歌讫,遂合乡乐,《周南 关雎》《葛覃》《卷耳》,《召南 鹊巢》《采繁》《采蘋》。合乐,谓堂上堂下合作乐也。乡乐者,《风诗》也。《燕礼》歌《小雅》而合乡乐。以合卑於歌一等,则知诸所歌者,其合乐用《诗》,皆卑於升歌一等。故郑玄《诗谱》云:“天子享元侯,歌《肆夏》,合《文王》;於诸侯,歌《文王》,合《鹿鸣》。诸侯於邻国之君,与天子於诸侯同。”天子诸侯,燕其宾臣及聘问之宾,皆歌《鹿鸣》合乡乐,笙閒所用,则郑玄云“未闻也”。《燕礼》升歌《小雅》,笙歌间歌亦用《小雅》,则笙间用《诗》与升歌差同。而云“未闻”者,升歌合乐,其用《风》、《雅》,皆用发首二篇,笙用《南核》,间用《鱼丽》,不复更用其首篇者。“未闻”者,未知其用何篇也。此传言“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则《文王》,两君相

译韩献子派遣行人子员去询问他,行人是负责通使的官员。

○“员”音云,徐音于贫反。“使”,音所吏反,下文及注释皆同。

[疏]注“行人通使之官”。

○正义曰:《周礼》记载,大行人“掌管大宾的礼仪,大客的仪节”。小行人“掌管出使四方,协调宾客的礼仪”。诸侯的行人应当也通掌这些事,所以称为通使之官。这里说“韩献子派遣行人去询问”,《鲁语》说“晋侯派遣行人去询问”,那里孔晁注说:“韩献子禀告晋侯,晋侯派遣行人去询问。”

子员说:“您带着国君的命令屈驾来到我国,先君的礼仪,用音乐来辅助,用来屈驾款待您吗?”“藉”,是进献的意思。

○“藉”,音在夜反。您舍弃了重大的礼节,却一再拜谢细微的礼节,冒昧请问这是什么礼仪?”子员回答说:“三《夏》,是天子用来款待元侯的音乐。使臣不敢听闻。“元侯”,指牧伯。

○“舍”,音舍。“重”,音直用反,下文皆同。“敢与”,音预,下文“及与”同。“牧”,徐音目。

[疏]注“元侯牧伯”。

○正义曰:《周礼·大宗伯》说:“八命作牧,九命作伯。”郑玄说:“牧是指有功德的侯伯,加命得以专征伐诸侯。伯是指有功德的上公,加命为二伯,得以征伐五侯九伯。”郑司农说:“牧,是一州的长官。伯,是统领诸侯的方伯。”那么牧是州长,伯是二伯,虽然命数不同,都是诸侯的长官。元,是长的意思。称为长侯,明确是指牧伯。

《文王》,是两国国君相见时的音乐,臣下不敢参与。“及”,是参与的意思。《文王》之三,都称颂文王的德行,受天命建立周朝,所以诸侯会盟时用它来互相欢乐。

○“相乐”,音洛。

[疏]注“及与相乐”。

○正义曰:“及,与也。”这是《释诂》中的文句。说不敢参与其间而听闻。《鲁语》并列陈述两件事,于是总说都是彰显美德以和睦友好,不是使臣所敢听闻的。那里都不敢听闻,这里只是分为等级罢了。《诗序》说:“《文王》,说文王受命建立周朝;《大明》,说文王有明德,所以天再次命令武王伐纣;《绵》,说文王的兴起,根本在于大王。”那么《文王》之三,都称颂文王的德行,能受天命,建立周国,所以诸侯会盟,歌唱这些来互相宴乐。朝见时设置享礼,这也是两位国君聚会,所以用会盟来说。《肆夏》已经失传,不知道它的篇章意义,所以只取《诗》的意思,来解释《文王》、《鹿鸣》。《诗》是乐章,乐歌诗篇,圣王根据尊卑,确定其等级。《诗》有四始:《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郑玄认为《肆夏》是《颂》的一类,其等级与《颂》相同。天子款待元侯,歌唱《肆夏》,那么对于其他诸侯,就不能用《肆夏》了。应当歌唱《文王》,与两国国君相见相同。那么两位元侯相见,与天子款待他们的礼仪相同,也歌唱《肆夏》之类。《仲尼燕居》说“两国国君相见,升歌《清庙》”,指的是元侯。不歌唱《肆夏》,是避讳天子。诸侯来朝见,才歌唱《文王》。派遣臣下来聘问,必定不能相同,应当歌唱《鹿鸣》。传言说“《文王》,是两国国君相见的音乐”,那么他们的臣下来聘问,不能与他们的国君相同,也应当歌唱《鹿鸣》。《燕礼》虽然以己臣为主,兼宴四方之宾,其音乐歌唱《鹿鸣》,是其确定的等级。《燕礼》:升歌完毕,于是进行笙歌三篇。堂下吹笙,来演奏《诗》。笙歌完毕,于是进行间歌六篇,堂上歌一篇,堂下吹一篇,相间代替。所以《燕礼》说“于是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台》,笙《由仪》”就是这样。间歌完毕,于是合奏乡乐,《周南》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的《鹊巢》《采繁》《采蘋》。合乐,是指堂上堂下合作乐。乡乐,是《风诗》。《燕礼》歌唱《小雅》而合奏乡乐。因为合奏比歌唱低一等,就知道所有所歌唱的,其合乐用的《诗》,都比升歌低一等。所以郑玄《诗谱》说:“天子款待元侯,歌唱《肆夏》,合奏《文王》;对于诸侯,歌唱《文王》,合奏《鹿鸣》。诸侯对于邻国之君,与天子对于诸侯相同。”天子诸侯,宴其宾臣及聘问之宾,都歌唱《鹿鸣》合奏乡乐,笙间所用,那么郑玄说“未闻”。《燕礼》升歌《小雅》,笙歌间歌也用《小雅》,那么笙间用《诗》与升歌等级相同。而说“未闻”的,升歌合乐,其用《风》、《雅》,都用发首二篇,笙用《南核》,间用《鱼丽》,不再用其首篇。“未闻”的,是不知道其用何篇。此传言“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那么《文王》,两国国君相

见之乐,亦谓享也。虽不言燕,燕亦当然。此传晋侯享穆叔,为歌《鹿鸣》,穆叔以己所当得,三拜而受,《燕礼》也。工歌《鹿鸣》,则是享燕同乐。明享之与燕用乐,各自同矣。若然,《肆夏》之为乐章,乐之最尊者,两君相见,尢尚不得用之。而《燕礼》者,诸侯燕己群臣之礼。而《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玄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则奏此乐。”所以得用之者,彼谓纳宾之乐。《郊特牲》云:“宾入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郑玄云:“宾朝聘者。”是朝宾聘客,俱得用之。与此升歌异也。

译见到音乐,也就称为“享”。虽然文中没有提到“燕”,但“燕”的情况也应当如此。此处传述晋侯设享礼招待穆叔,演奏《鹿鸣》之歌,穆叔认为这是自己应当得到的礼遇,于是三次拜谢后接受,这符合《燕礼》的规定。乐工歌唱《鹿鸣》,说明“享”与“燕”都是共享欢乐。这表明“享”与“燕”所使用的音乐,各自是相同的。既然如此,《肆夏》作为乐章,是音乐中最为尊贵的,两国君主相见,尤其尚且不能使用它。而《燕礼》是诸侯宴请自己群臣的礼仪。但《礼记》说:“如果用音乐迎接宾客,那么宾客到达庭院时,就演奏《肆夏》。”郑玄解释说:“卿大夫中有为王室事务辛劳的人,就演奏此乐。”之所以能够使用它,是因为那指的是迎接宾客的音乐。《郊特牲》说:“宾客进入大门,就演奏《肆夏》,以示平易而恭敬。”郑玄解释说:“宾客是指来朝见或聘问的人。”这说明朝见的宾客和聘问的客人,都可以使用《肆夏》。这与升歌(指《燕礼》中升堂所歌)是不同的。

《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晋以叔孙为嘉宾,故歌《鹿鸣》之诗,取其“我有嘉宾”。叔孙奉君命而来,嘉叔孙,乃所以嘉鲁君。

  [疏]注“晋以”至“鲁君”。

  ○正义曰:《诗序》言“《鹿鸣》,燕群臣嘉宾”,正谓燕己之臣,以己臣为嘉宾耳。叔孙以晋歌此篇者,以己为嘉宾,故拜受之也。《燕礼记》云:“若与四方之宾燕,则公迎之于大门内。”郑玄云:“四方之宾,谓来聘者也。”是燕聘客,唯君迎为异,馀悉与己臣同也。

  《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诗》言使臣乘四牡,騑騑然行不止。勤,劳也。晋以叔孙来聘,故以此劳之。

  ○以劳,力报反,注“劳之”同。騑,芳非反。

  [疏]注“诗言”至“劳之”。

  ○正义曰:《诗序》曰:“《四牡》,劳使臣之来。”谓遣臣出使来归,乃劳之也。叔孙以晋歌此篇,劳己来聘,故重拜受之也。《鲁语》云:“《四牡》,君之所以章臣之觐也,敢不拜章?”

  《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谘於周’。《皇皇者华》,君遣使臣之诗。言忠臣奉使,能光辉君命如华之皇皇然。又当谘于忠信,以补己不及。忠信为周,其诗曰:“周爰谘诹,周爰谘谋,周爰谘度,周爰谘询。”言必於忠信之人,谘此四事。

  ○诹,子须反。度,待洛反,下文注同。询音荀。

  [疏]注“皇皇”至“四事”。

  ○正义曰:此《诗》本意,文王教出使之臣,使远而有光华,又当谘问善道於忠信之人。今晋君歌此以宠穆叔,穆叔执谦以为晋侯所教。故云“君教使臣”。下云“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与诗本意异也。“忠信为周”,《鲁语》文也。爰,於也。若遇忠信之人,於是访问询度诹谋等四事也。《鲁语》云:“《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每怀靡及,诹谋度询,必咨於周。’敢不拜教?”

  臣闻之,访问於善为咨,问善道。咨亲为询,问亲戚之义。咨礼为度,问礼宜。咨事为诹,问政事。咨难为谋。问患难。

  ○难,乃旦反,注同。

  [疏]“咨亲”至“为谋”。

  ○正义曰:《鲁语》言此四事,唯“咨亲为询”,与此文同。其馀咨材为诹,咨事为谋,咨义为度三者,与此皆异。韦昭改从此传,注云:“材当为事,事难为难。”孔晁注云:“材谓政幹也”。

  臣获五善,敢不重拜?五善,谓谘、询、度、诹、谋。

  [疏]“臣获五善”。

  ○正义曰:救之咨人,即得一善,故并咨为五。《鲁语》云:“君贶使臣以大礼,重之以六德。”孔晁云:“既有五善,又自谓无及,成为六德。”言自谓知无所及,怀靡谦以问知者,此亦即是一德,故为六德也。皆是受君之教。乃知如此亦是君之所赐,故云“臣获”也。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榇,亲身棺。季孙以定姒本贱,既无器备,议其丧制,欲殡不过庙,又不反哭。

  ○过,古禾反。

  [疏]注“榇亲”至“反哭”。

  ○正义曰:榇者,亲身之棺,初死即当有之,将葬以殡过庙,葬讫乃为虞祭。今定姒初薨,匠庆以君长惧之,乃始作榇。知此是季孙以定姒本贱,素无器备,议其丧制,欲如此耳。非是终久遂无之也。《檀弓》曰:“君即位而为椑。”夫人尊与君同,亦当生已有榇。今议欲不为,是素无器备,故始议之也。《檀弓》又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於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於祖,周朝而遂葬。”《士丧礼》“朝而遂葬”,与《记》正同。知周法不殡于庙。而此及僖八年传皆云“不殡于庙”,以为非礼。知其将葬之时,不以殡过庙耳,非是殡尸於庙中也。葬讫,日中反虞於正寝,谓之反哭。今故不虞者,欲不为反哭也。

  匠庆谓季文子匠庆,鲁大匠。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谓如季孙所议,则为夫人礼不成。不终君也。慢其母,是不终事君之道。君

译《鹿鸣》这首诗,是君主用来嘉奖寡君(鲁君)的,怎敢不拜谢这份嘉奖呢?晋国将叔孙视为尊贵的宾客,所以演唱《鹿鸣》这首诗,取其中“我有尊贵的宾客”之意。叔孙是奉君命而来,嘉奖叔孙,也就是嘉奖鲁君。

[疏]注“晋以”到“鲁君”。

○正义曰:《诗序》说“《鹿鸣》,宴饮群臣和尊贵的宾客”,正是指宴饮自己的臣下,把自己的臣下当作尊贵的宾客罢了。叔孙认为晋国演唱这篇诗歌,是把自己当作尊贵的宾客,所以拜谢接受。《燕礼记》说:“如果与四方来的宾客宴饮,那么国君在大门内迎接他们。”郑玄说:“四方来的宾客,是指来聘问的人。”这是说宴饮聘问的宾客,只有国君迎接这一项不同,其余全都和自己臣下相同。

《四牡》这首诗,是君主用来慰劳使臣的,怎敢不郑重拜谢呢?《诗》中说使臣乘坐四匹公马拉的车,车马疾驰不停。勤,就是慰劳的意思。晋国因为叔孙来聘问,所以用这首诗慰劳他。

○以劳,读作“力报”,注“劳之”同。騑,读作“芳非”。

[疏]注“诗言”到“劳之”。

○正义曰:《诗序》说:“《四牡》,慰劳使臣归来。”是指派遣臣子出使归来,才慰劳他。叔孙认为晋国演唱这篇诗歌,是慰劳自己来聘问,所以郑重拜谢接受。《鲁语》说:“《四牡》,是君主用来表彰臣子觐见的,怎敢不拜谢这份表彰呢?”

《皇皇者华》这首诗,是君主教导使臣说‘一定要向忠信之人咨询’。《皇皇者华》,是君主派遣使臣的诗。说忠臣奉命出使,能使君命光辉灿烂如同花朵的皇皇然。又应当向忠信之人咨询,以弥补自己的不足。忠信之人称为“周”,诗中说:“周爰谘诹,周爰谘谋,周爰谘度,周爰谘询。”意思是必须向忠信之人,咨询这四件事。

○诹,读作“子须”。度,读作“待洛”,下文注同。询,读作“荀”。

[疏]注“皇皇”到“四事”。

○正义曰:这首诗的本意,是文王教导出使的臣子,使他在远方也有光华,又应当向忠信之人咨询善道。现在晋君演唱这首诗来宠幸穆叔,穆叔执谦辞,认为是晋侯对自己的教导。所以说“君主教导使臣”。下面说“臣获得了五种善德,怎敢不郑重拜谢”,与诗的本意不同。“忠信为周”,是《鲁语》中的话。爰,就是“於”的意思。如果遇到忠信之人,于是向他们访问、询度、诹谋等四件事。《鲁语》说:“《皇皇者华》,君主教导使臣说:‘每怀靡及,诹谋度询,必咨於周。’怎敢不拜谢这份教导呢?”

我听说,向善人访问叫作“咨”,即问善道。咨询亲戚叫作“询”,即问亲戚间的道义。咨询礼仪叫作“度”,即问礼仪的适宜。咨询政事叫作“诹”,即问政事。咨询患难叫作“谋”,即问患难之事。

○难,读作“乃旦”,注同。

[疏]“咨亲”到“为谋”。

○正义曰:《鲁语》讲这四件事,只有“咨亲为询”,与本文相同。其余的咨材为诹,咨事为谋,咨义为度这三者,都与本文不同。韦昭改从这篇传文,注说:“材应当是事,事难应当是难。”孔晁注说:“材指政事的骨干”。

我获得了五种善德,怎敢不郑重拜谢呢?五种善德,是指谘、询、度、诹、谋。

[疏]“臣获五善”。

○正义曰:向人咨询,就得到一种善德,所以连同“咨”一共五种。《鲁语》说:“君主用大礼赏赐使臣,又加上六德。”孔晁说:“既然有五种善德,又自认为有所不及,这就成为六德。”意思是自认为知识有所不及,心怀谦卑向有知者请教,这也是一德,所以是六德。这都是接受君主的教导。才知道这样也是君主的恩赐,所以说“臣获得了”。

秋季,定姒去世,灵柩不殡于宗庙,没有贴身棺,不进行虞祭。榇,是贴身棺。季孙因为定姒出身低贱,既然没有备齐葬具,商议她的丧礼制度,想要灵柩不过宗庙,又不进行反哭。

○过,读作“古禾”。

[疏]注“榇亲”到“反哭”。

○正义曰:榇是贴身的棺,刚死就应当有,将要下葬时灵柩经过宗庙,葬完后才进行虞祭。现在定姒刚去世,匠庆因为国君长久以来畏惧她,才开始制作贴身棺。知道这是季孙因为定姒出身低贱,平时没有备齐葬具,商议她的丧礼制度,想要这样做罢了。并不是最终长久都没有。《檀弓》说:“国君即位时就制作椑。”夫人地位与国君相同,也应当在生前就有贴身棺。现在商议不想制作,是因为平时没有备齐葬具,所以开始商议。《檀弓》又说:“丧礼中的朝奠,是顺应死者的孝心。因为哀痛离开居室。所以到了祖考之庙然后出发。殷代在祖庙殡殓,周代则直接下葬。”《士丧礼》“朝奠然后直接下葬”,与《记》完全相同。知道周法是不在宗庙殡殓。而这里以及僖公八年传都说“不殡于庙”,认为是不合礼的。知道是将葬之时,不让灵柩经过宗庙罢了,并不是把尸体殡殓在宗庙中。葬完后,日中在正寝进行虞祭,称为反哭。现在说不虞祭,是想要不进行反哭。

匠庆对季文子说:匠庆,是鲁国的大匠。说:“您作为正卿,却让小君(夫人)的丧礼不成全,如果像季孙所商议的那样,那么夫人的礼制就不成全。不能善终侍奉君主。怠慢他的母亲,就是不能善终侍奉君主之道。君主

长,谁受其咎?”言襄公长,将责季孙。

  ○长,丁丈反,注同。初,季孙为己树六槚於蒲圃东门之外,蒲圃,场圃名。季文子树槚,欲自为榇。

译长,谁受其咎?”这话是说襄公年长,将要责问季孙。

○长,音丈,注同。起初,季孙在蒲圃东门之外为自己种了六棵槚树,蒲圃,是场圃的名称。季文子种槚树,是想为自己准备棺材。

○为,于伪反,下注为定姒、为言卜、为执事同。圃,布古反。场,直良反。

  [疏]注“蒲圃”至“为榇”。

  ○正义曰:《诗》云:“九月筑场圃。”毛传云:“春夏为圃,秋冬为场。树菜蔬为圃,治禾黍为场。”场圃同地耳。故杜以场明圃,圃名蒲也。槚是为榇之木,知季孙树之,欲自为榇也。

  匠庆请木,为定姒作榇。季孙曰:“略。”不以道取为略。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御,止也。传曰遂得成礼,故经无异文。

  ○御,鱼吕反,注同。

  [疏]注“御止”至“异文”。

  ○正义曰:止寇谓之御。御即御也,故训为止。季孙本议欲无榇,不虞。今传唯言取木为榇而已。尚不知得殡庙虞祭以否。不虞即是不反哭,不反则不得书葬。今定姒薨葬备文,则因匠庆之言,遂得每事成礼,是故经无异文。

  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疏]“季孙”至“谓乎”。

  ○正义曰:不以道取为略。今律“略人”,略卖人是也。季孙言“略”,令匠庆略他木也。官非无木可用,意欲不成其丧,谓木不顺其意,怒庆此请,令略木为之也。匠庆又忿季孙未必无木可用,故取季孙之槚。其意言遣我略人,我止略女。季孙令之为略,匠庆奉命而略,虽自被略,不得止之。季孙此议,自是无礼也,被匠庆略木,是自及也。君子言古之志记,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者,其季孙之谓乎。而《释例》论此云:“议从略,贱彼。”自是解正义之语,与此不以道取为略别也。

  冬,公如晋听政。受贡赋多少之政。晋侯享公,公请属鄫。鄫,小国也,欲得使属鲁,如须句、颛臾之比,使助鲁出贡赋。公时年七岁,盖相者为之言。鄫,今琅邪鄫县。

  ○句,其俱反。颛音专。臾,羊朱反。比,必二反。相,息亮反。

  [疏]注“鄫小”至“鄫县”。

  ○正义曰:附庸,附大国耳。鄫乃子爵,而欲得属鲁者,春秋之世,小国不能自通,多附於大国。二十七年,齐人请邾,宋人请滕。邾、滕犹尚附人,况鄫又小也。故杜譬之如须句、颛臾之比。须句亦子爵,使助鲁出贡赋耳。时公年七岁,未能自谋,盖国内共为此计,使相者代公言之。

  晋侯不许。孟献子曰:“以寡君之密迩於仇雠,而原固事君,无失官命。晋官徵发之命。

  [疏]注“晋官徵发之命”。

  ○正义曰:二年,郑子驷以君初丧,云“官命未改”。此鲁以国小赋重,恐失官命。二者官命虽同,而主意有异。故杜彼以未葬解之,此以徵发解之。观文为说。

  鄫无赋於司马,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阙,不共也。

  ○朝夕如字。褊,必浅反。共音恭。寡君是以原借助焉。”借鄫以自助。

  ○借,子亦反,注同。晋侯许之。为明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传。

  楚人使顿间陈而侵伐之,故陈人围顿。间,伺间缺。

  ○间陈,间厕之间。伺音司。间音闲,又间厕之间,又如字。

  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无终,山戎国名。孟乐,其使臣。

  ○使臣,所吏反。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欲戎与晋和。庄子,魏绛。晋侯曰:“戎狄无亲而贪,不如伐之。”魏绛曰:“诸侯新服,陈新来和,将观於我。我德则睦,否则携贰。劳师於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诸华,中国。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夏训,《夏书》。有穷,国名。后,君也。羿,有穷君之号。

  ○夏,户雅反,下注皆同。羿音诣。

  [疏]注“夏训”至“之号”。

  ○正义曰:《夏书 五子之歌》云:“太康尸位以逸豫,政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厥第五人御其母以从,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戎以作歌,其一曰《皇祖有训》,是大禹立

译“为”字读作“伪”,下文注释中的“为定姒”、“为言卜”、“为执事”读音相同。“圃”字读作“布古”。“场”字读作“直良”。

[疏]注释从“蒲圃”到“为榇”。

○正义说:《诗经》说:“九月修筑场圃。”毛传解释说:“春夏季节用作菜圃,秋冬季节用作打谷场。种植蔬菜的地方叫圃,处理禾黍的地方叫场。”场和圃本是同一块地。所以杜预用“场”来解释“圃”,圃的名字叫蒲。槚树是做棺椁的木材,知道这是季孙种植的,想要给自己做棺椁。

匠庆请求木材,为定姒制作棺椁。季孙说:“随便弄点来。”不按正道获取叫做“略”。匠庆使用了蒲圃里的槚树,季孙没有阻止。御,就是阻止的意思。传文说于是得以完成礼仪,所以经文中没有不同的记载。

○“御”字读作“鱼吕”,注释相同。

[疏]注释从“御止”到“异文”。

○正义说:抵御寇贼叫做御。御就是抵御,所以解释为阻止。季孙原本打算不用棺椁,不进行虞祭。现在传文只说取木做棺椁罢了。还不知道是否能在宗庙举行殡礼和虞祭。不进行虞祭就是不反哭,不反哭就不能记载葬礼。现在定姒去世,葬礼的礼仪完备,于是因为匠庆的话,使得每件事都合乎礼仪,所以经文中没有不同的记载。

君子说:“《志》书上所说的‘多做无礼的事,必定会祸及自身’,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疏]从“季孙”到“谓乎”。

○正义说:不按正道获取叫做略。现在的法律中“略人”,就是拐卖人口的意思。季孙说“略”,是命令匠庆去掠夺别人的木材。官府并非没有可用的木材,季孙心里想不办成这丧事,认为木材不合他的心意,对匠庆的这个请求发怒,命令他掠夺木材来做。匠庆又愤恨季孙未必没有可用的木材,所以取了季孙自己的槚树。他的意思是说,你让我去掠夺别人,我就只掠夺你。季孙命令他去做掠夺的事,匠庆奉命而掠夺,虽然自己被掠夺,也不能阻止。季孙这个提议,本身就是无礼的,被匠庆掠夺木材,就是祸及自身。君子说古代志书上所说的“多做无礼的事必定祸及自身”,说的就是季孙吧。而《释例》讨论这件事说:“同意从略,是轻视他。”这只是解释正义的话,与此处“不按正道获取叫做略”的意思不同。

冬天,鲁公到晋国听取政令。接受关于贡赋多寡的政令。晋侯设宴款待鲁公,鲁公请求让鄫国依附。鄫,是小国,想要让它依附鲁国,像须句、颛臾那样,让它帮助鲁国缴纳贡赋。鲁公当时七岁,大概是辅政大臣替他说的。鄫,就是现在的琅邪鄫县。

○“句”字读作“其俱”。“颛”音专。“臾”音羊朱。“比”字读作“必二”。“相”字读作“息亮”。

[疏]注释从“鄫小”到“鄫县”。

○正义说:附庸,只是依附于大国罢了。鄫是子爵,却想要依附鲁国,是因为春秋时期,小国不能独自与大国交往,大多依附于大国。二十七年,齐国人请求接纳邾国,宋国人请求接纳滕国。邾、滕尚且依附于人,何况鄫更小呢。所以杜预把它比作须句、颛臾之类。须句也是子爵,只是让它帮助鲁国缴纳贡赋罢了。当时鲁公七岁,不能自己谋划,大概是国内共同制定了这个计策,让辅政大臣代替鲁公说出来。

晋侯不答应。孟献子说:“凭借我们国君靠近仇敌,而愿意坚定地侍奉您,不违背晋国官府的征发命令。晋国官府征发的命令。

[疏]注释“晋国官府征发的命令”。

○正义说:二年,郑国的子驷因为国君刚去世,说“官方的命令还没有改变”。这里鲁国因为国家小赋税重,恐怕违背官府的命令。两者虽然都叫官命,但主要意思不同。所以杜预在那里用“未葬”来解释,在这里用“征发”来解释。根据文意进行解说。

鄫国不向晋国司马缴纳赋税,晋国司马又掌管诸侯的赋税。为了执行早晚的命令,我们小国,如果缺漏就会成为罪过,阙,就是不供给的意思。

○“朝夕”按原字读。“褊”字读作“必浅”。“共”字读作“恭”。我们国君因此愿意借助鄫国来辅助自己。”借助鄫国来辅助自己。

○“借”字读作“子亦”,注释相同。晋侯答应了。这是为明年叔孙豹、鄫国世子巫到晋国做传文。

楚国人让顿国夹杂在陈国中间并侵犯它,所以陈国人包围了顿国。间,是伺机寻找空隙。

○“间陈”,是夹杂的间。“伺”音司。“间”音闲,又读作夹杂的间,又如原字读。

无终子嘉父派孟乐到晋国,无终,是山戎国家的名字。孟乐,是他的使臣。

○“使臣”,读作“所吏”。通过魏庄子进献虎豹的皮,来请求与各个戎族和好。想让戎族与晋国和好。庄子,是魏绛。晋侯说:“戎狄没有亲情而且贪婪,不如讨伐他们。”魏绛说:“诸侯刚刚归服,陈国刚刚来和好,将要观察我们的做法。我们施恩德就和睦,否则就会离心叛离。在戎族身上劳师动众,而楚国讨伐陈国,必定不能救援,这是抛弃陈国,中原各国必定叛离。诸华,指中原各国。戎族,像禽兽一样。得到戎族而失去中原各国,恐怕不行吧?《夏训》上有这样的话:‘有穷国的后羿。’”夏训,是《夏书》。有穷,是国名。后,是君主。羿,是有穷国君主的称号。

○“夏”字读作“户雅”,下文注释都相同。“羿”音诣。

[疏]注释从“夏训”到“之号”。

○正义说:《夏书·五子之歌》说:“太康占据职位而安逸享乐,在洛水之外施政,十天不返回。有穷国的后羿趁着百姓无法忍受,在黄河边抗拒,他的第五个儿子驾驭着母亲跟随,五个儿子都怨恨。”叙述大禹的教训而作歌,其中一首叫《皇祖有训》,是大禹建立

言以训后,故传谓此书为“夏训”也。羿居穷石之地,故以穷为国号,以有配之,犹言有周、有夏也。后,君也。穷国之君曰羿,羿是有穷君之号。

译言语用来训诫后人,所以传文称这本书为“夏训”。羿居住在穷石之地,因此以“穷”作为国号,用“有”字来搭配,就像说“有周”、“有夏”一样。后,就是君主。穷国的君主叫羿,羿是有穷国君主的称号。

公曰:“后羿何如?”怪其言不次,故问之。对曰:“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禹孙大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伐相,号曰“有穷”。鉏,羿本国名。

  ○鉏,仕居反。大音泰。相,息亮反,下及注同。

  [疏]注“禹孙”至“国名”。

  ○正义曰:《夏本纪》,禹生启,启生大康,是禹孙也,为羿所距。《书序》云“大康失邦”,是为淫放失国也。《本纪》又云:“大康崩,弟仲康立。”《尚书 胤征》云:“惟仲康肇位四海。”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则仲康,羿之所立,但羿握其权,仲康不能除去之耳。哀元年,传称“有过浇杀斟灌以灭后相”。相依斟灌,故浇灭之。是相立为天子,乃出依斟灌。则相之立也,盖亦羿立之矣。此传言羿代夏政,云“不脩民事”;寒浞杀羿,言取其国家,则羿必自立为天子也。当是逐出后相,羿乃自立。相依斟灌、斟寻,夏祚犹尚未灭,盖与羿并称王也。及寒浞杀羿,因羿室而生浇。浇已长大,自能用师,始灭后相。相死之后,始生少康。少康生杼,杼又年长,已堪诱豷,方始灭浞而立少康。计大康失邦及少康绍国,向有百载,乃灭有穷。据此传文,夏乱甚矣,而《夏本纪》云:“仲康崩,子相立。相崩,子少康立。”都不言羿浞之事,是马迁说之疏也。

  恃其射也,羿善射。

  [疏]注“羿善射”。

  ○正义曰:《尚书》云:“大康尸位以逸豫。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孔安国云:“羿,诸侯名。”杜云:“有穷君之号”,则与孔不同也。“羿善射”,《论语》文也。《说文》云:“羿,帝喾射官也。”贾逵云:“羿之先祖,世为先王射官,故帝喾赐羿弓矢,使司射。”《淮南子》云:“尧时十日并出,尧使羿射九日而落之。”《楚辞 天问》云:“羿弹日?乌焉解羽?《归藏易》亦云“羿彃十日”也。言虽不经,难以取信,要言喾时有羿,尧时有羿,则羿是善射之号,非复人之名字。信如彼言,则不知此羿名为何也。

  不脩民事,而淫于原兽。淫放原野。弃武罗、伯困、熊髡、尨圉,四子皆羿之贤臣。

  ○髡,苦门反。尨,莫邦反。圉,鱼吕反。而用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弟也,寒国,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伯明,其君名。

  ○浞,仕角反,徐在角反。伯明后寒弃之,夷羿收之,夷氏。信而使之,以为已相。浞行媚于内,内宫人。

  [疏]“伯明后寒弃之”。

  ○正义曰:寒是国名,伯明,寒君之名也。后,君也。伯明君此寒国之时,而弃不收采也。

  ○注“夷氏”。

  ○正义曰:此传再言夷羿,故以夷为氏也。

  而施赂于外,愚弄其民,欺罔之。而虞羿于田,乐之以游田。

  ○乐音洛,下乐安同。树之诈慝,以取其国家,树,立也。

  ○慝,他得反,后同。外内咸服。信浞诈。羿犹不悛,悛,改也。

  ○悛,七全反。将归自田,羿猎还。家众杀而亨之,以食其子。食羿子。

  ○亨,普彭反,煮也。食音嗣,注同。

  [疏]“家众杀而亨之”。

  ○正义曰:家众,谓羿之家众人,反羿以从浞,为浞而杀羿也。《孟子》云:“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唯羿为愈已,於是杀羿。”则杀羿者,逢蒙也。

  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杀之於国门。靡奔有鬲氏。靡,夏遗臣事羿者。有鬲,国名,今平原鬲县。

  ○鬲音革。浞因羿室,就其妃妾。生浇及豷,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使浇用师,灭斟灌及斟寻氏。二国,夏同姓诸侯,仲康之子后相所依。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

  ○浇,五吊反。豷,许器反。斟,之林反。灌,古乱反。

  [疏]注“二国,夏同姓诸侯”。

  ○正义曰:《世本》文也。

  处浇于过,处豷于戈。过、戈皆

译公说:“后羿这个人怎么样?”因为他的话不合常理,所以问他。回答说:“从前夏朝刚刚衰微的时候,后羿从鉏地迁居到穷石,凭借夏国百姓的力量来取代夏朝的政令。禹的孙子大康,荒淫放纵而失去国家,夏国人拥立他的弟弟仲康。仲康也很微弱。仲康去世后,他的儿子相即位,后羿于是讨伐相,号称‘有穷’。鉏,是后羿本国的国名。

○鉏,音仕居。大,音泰。相,音息亮,下文及注中相同。

[疏]注“禹孙”至“国名”。

○正义说:《夏本纪》记载,禹生启,启生大康,所以大康是禹的孙子,被后羿所排斥。《书序》说“大康失邦”,这就是荒淫放纵而失去国家的意思。《本纪》又说:“大康去世,弟弟仲康即位。”《尚书·胤征》说:“只有仲康开始统治四海。”孔安国说:“后羿废黜大康,拥立他的弟弟仲康为天子。”那么仲康,是后羿所拥立的,只是后羿掌握大权,仲康不能除掉他罢了。《左传》哀元年记载“有过国的浇杀死斟灌以灭掉后相”。后相依靠斟灌,所以浇灭掉了他。这说明相即位为天子,是出来依靠斟灌的。那么相的即位,大概也是后羿拥立的吧。这里传文说后羿取代夏朝政令,说“不治理民事”;寒浞杀死后羿,说夺取了他的国家,那么后羿必定自立为天子了。应当是驱逐了后相,后羿才自立。后相依靠斟灌、斟寻,夏朝的国统还没有断绝,大概与后羿并称王吧。等到寒浞杀死后羿,凭借后羿的妻妾生了浇。浇已经长大,能够自己统率军队,才开始灭掉后相。相死之后,才生下少康。少康生了杼,杼又年长,已经能够诱杀豷,才灭掉寒浞而拥立少康。计算从大康失邦到少康继承国家,将近有一百年,才灭掉有穷。根据这段传文,夏朝的动乱非常严重,而《夏本纪》说:“仲康去世,儿子相即位。相去世,儿子少康即位。”都不提后羿、寒浞的事情,这是司马迁叙述的疏漏。

依靠他的射箭本领,后羿善于射箭。

[疏]注“羿善射”。

○正义说:《尚书》说:“大康尸位以逸豫。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孔安国说:“羿,是诸侯的名字。”杜预说:“是有穷君主的称号”,这与孔安国的说法不同。“羿善射”,是《论语》中的话。《说文》说:“羿,是帝喾的射官。”贾逵说:“羿的祖先,世代担任先王的射官,所以帝喾赐给羿弓矢,让他主管射箭。”《淮南子》说:“尧的时候十个太阳同时出现,尧派羿射落九个太阳。”《楚辞·天问》说:“羿弹日?乌焉解羽?”《归藏易》也说“羿彃十日”。这些话虽然不合常理,难以取信,但要说帝喾时有羿,尧时有羿,那么羿是善于射箭的称号,不再是人的名字。如果相信那些话,就不知道这个羿的名字是什么了。

不治理民事,而在原野上放纵狩猎。荒淫放荡于原野。抛弃了武罗、伯困、熊髡、尨圉,这四个人都是后羿的贤臣。

○髡,音苦门。尨,音莫邦。圉,音鱼吕。而任用寒浞。寒浞,是伯明氏的奸邪子弟,寒国,在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伯明,是国君的名字。

○浞,音仕角,徐音在角。伯明后寒抛弃了他,夷羿收留了他,夷是氏。信任并任用他,让他做自己的相。寒浞在内宫向人献媚。

[疏]“伯明后寒弃之”。

○正义说:寒是国名,伯明,是寒国国君的名字。后,是君主的意思。伯明君临这个寒国的时候,抛弃他不加采纳。

○注“夷氏”。

○正义说:这段传文两次提到夷羿,所以认为夷是氏。

而在外面施行贿赂,愚弄欺骗他的百姓,欺骗蒙蔽他们。而在田猎时迎合后羿,用游猎取乐他。

○乐音洛,下文乐安相同。树立欺诈邪恶,来夺取他的国家,树,是树立的意思。

○慝,音他得,后文相同。内外都信服。相信寒浞的欺诈。后羿仍然不悔改,悛,是改过的意思。

○悛,音七全。将要打猎回来,后羿打猎回来。家中众人杀死并烹煮了他,用来给他的儿子吃。给后羿的儿子吃。

○亨,音普彭,煮的意思。食音嗣,注中相同。

[疏]“家众杀而亨之”。

○正义说:家众,是说后羿家中的众人,背叛后羿而顺从寒浞,为寒浞而杀死后羿。《孟子》说:“逢蒙向羿学习射箭,学尽了羿的技艺,心想天下只有羿胜过自己,于是杀死了羿。”那么杀死羿的,是逢蒙。

他的儿子不忍心吃他,死在穷门。在国门杀死他。靡逃奔到有鬲氏。靡,是夏朝遗留下来侍奉后羿的臣子。有鬲,是国名,现在平原鬲县。

○鬲音革。寒浞凭借后羿的妻妾,生了浇和豷,依靠他们的奸邪欺诈虚伪,而不施恩德于百姓。派浇使用军队,灭掉斟灌和斟寻氏。这两个国家,是夏朝同姓的诸侯,是仲康的儿子后相所依靠的。乐安寿光县东南有灌亭,北海平寿县东南有斟亭。

○浇,音五吊。豷,音许器。斟,音之林。灌,音古乱。

[疏]注“二国,夏同姓诸侯”。

○正义说:这是《世本》中的话。

让浇住在过地,让豷住在戈地。过、戈都是

国名。东莱掖县北有过乡。戈在宋、郑之间。

  ○过,古禾反,注及下同。戈,古禾反。掖音亦,《汉书》作“夜”,孟康音掖。

译国名。东莱掖县北面有过乡。戈在宋、郑之间。

过,古禾反,注及下同。戈,古禾反。掖音亦,《汉书》作“夜”,孟康音掖。

[疏]注“戈在宋、郑之间”。

  ○正义曰:哀十二年传曰:“宋、郑之间有隙地焉,曰嵒戈,锡”是也。

  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烬,遗民。

  ○烬,才刃反。

  [疏]注“烬,遗民”。

  ○正义曰:樵烛既烧之馀,名之曰烬。二国之烬,谓烧之所杀死亡之馀,遗脱之民也。思报父兄之雠,故靡得收而用之。

  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夏后相之子。

  ○少,诗照反,注及下同。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后杼,少康子。

  ○杼,直吕反。

  [疏]注“后杼,少康子”。

  ○正义曰:《夏本纪》“少康崩,子帝杼立”是也。

  有穷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浞因羿室,故不改有穷之号。

  [疏]“有穷”至“故也”。

  ○正义曰:有穷遂亡,谓浞亡也。武罗、伯困、熊髡、尨圉本羿弃之,浞亦不用。失人是国之大患,故言之以规悼公也。

  昔周辛甲之为大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辛甲,周武王太史。阙,过也。使百官各为箴辞戒王过。

  ○箴,之林反。

  [疏]注“辛甲”至“王过”。

  ○正义曰:《晋语》称文王访于辛、尹,贾逵以为辛甲、尹佚。则辛甲,文王之臣,而下及武王。但文王之时,天命未改,不得命百官官箴王阙,故以为武王时太史也。阙谓过失也。大史号令百官,每官各为箴辞以戒王,若箴之疗疾,故名短焉。言官箴者,各以其官所掌而为箴辞。虞人掌猎,故以猎为箴也。汉成帝时,杨雄爱《虞箴》,遂依放之,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后亡失九篇。后汉崔骃,骃子瑗,瑗子寔,世补其阙。及临邑侯刘騊駼、大傅胡广,各有所增,凡四十八篇。广乃次而题之,署曰“百官箴”,皆放此《虞箴》为之。

  於《虞人之箴》,虞人掌田猎。

  [疏]注“虞人掌田猎”。

  ○正义曰:《周礼》:“山虞,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泽虞,大田猎则莱泽野。”莱谓芟其草莱以为杀围之处,《诗》毛传云“大艾草以为防”是也。

  曰:‘芒芒禹亦,画为九州,芒芒,远貌。画,分也。

  ○芒,莫郎反。画,乎麦反。

  [疏]注“芒芒”至“分也”。

  ○正义曰:画分者,言画地分之,以为竟也。《禹贡》唯冀州帝都不言竟界,以馀州所至,则冀州可知也。八州各言竟界,云:“济、河惟兖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杨州,荆及衡阳惟荆州,荆、河惟豫州,华阳、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是禹所画分也。

  经启九道。启开九州之道。

  [疏]注“启开九州之道”。

  ○正义曰:既分海内以为九州,遂皆以九言之。《禹贡》云:“九州攸同,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故此亦言“九道”,言禹开通九州之道也。

  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人神各有所归,故德不乱。

  ○攸处如字,本或作“攸家”。扰,如小反,乱也。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冒,贪也。

  ○冒,莫报反。又音亡北反。

  [疏]“在帝夷羿”。

  ○正义曰:帝王之号,当时所称。三代称王,自以德劣於前,谦而不称为帝。其统天下,实与帝同。所谓今之王,古之帝也。后人之称先代,或以王言帝,或以帝言王。《史记》於夏、殷诸王,皆称为帝。此羿篡立为王,故以帝称焉。

  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言但念猎。

  ○麀音忧,鹿牡也。牡,茂后反。武不可重,重犹数也。

  ○重,直用反,注同。数,所角反。

  [疏]注“重犹数也”。

  ○正义曰:杜读为重累之重,故为数也。服虔云:“重犹大也。”言武事不可大任。

  用不恢于夏家。羿以好武,虽有夏家,而不能恢大之。

  ○恢,苦回反。兽臣司原,敢告仆夫。’兽臣,虞人。告仆夫,不敢斥尊。《虞箴》如是,可不惩乎?”於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及

译[疏]注“戈在宋、郑之间”。

○正义说:《左传》哀公十二年的传文说:“宋国和郑国之间有一块隙地,叫做嵒戈,锡”,就是这里所说的地方。

靡从鬲氏那里,收集了两个国家的遗民,烬,指遗民。

○烬,音才刃。

[疏]注“烬,遗民”。

○正义说:柴火蜡烛烧剩下的残余,叫做烬。两个国家的烬,是指被焚烧杀戮后幸存下来的、遗漏逃脱的百姓。他们想要为父兄报仇,所以靡能够收编并利用他们。

从而消灭了寒浞,拥立了少康。少康,是夏后相的儿子。

○少,音诗照,注及下文同。少康在过地消灭了浇,后杼在戈地消灭了豷,后杼,是少康的儿子。

○杼,音直吕。

[疏]注“后杼,少康子”。

○正义说:《夏本纪》记载“少康去世,儿子帝杼继位”,就是这里所说的。

有穷氏因此就灭亡了,是因为失去了人心。寒浞占据了羿的宫室,所以没有改有穷的国号。

[疏]“有穷”到“故也”。

○正义说:有穷遂亡,是指寒浞灭亡。武罗、伯困、熊髡、尨圉本来是被羿抛弃的,寒浞也没有任用他们。失去人心是国家的重大祸患,所以说这些来规劝悼公。

从前周朝辛甲担任大史的时候,命令百官,各官职都作箴言来告诫君王的过失,辛甲,是周武王的大史。阙,指过失。让百官各自作箴言来告诫君王的过失。

○箴,音之林。

[疏]注“辛甲”到“王过”。

○正义说:《国语·晋语》记载文王咨询辛甲、尹佚,贾逵认为辛甲、尹佚是文王的臣子。那么辛甲是文王的臣子,而事迹延续到武王。但是文王的时候,天命尚未改变,不可能命令百官作箴言来告诫君王过失,所以认为他是武王时的大史。阙指过失。大史号令百官,每个官职各自作箴言来告诫君王,就像用针砭治疗疾病一样,所以名称简短。说官箴,是指各自根据所掌管的职事来作箴言。虞人掌管狩猎,所以以狩猎为箴言。汉成帝时,杨雄喜爱《虞箴》,于是仿照它,作了十二州二十五篇《官箴》,后来丢失了九篇。东汉崔骃,崔骃的儿子崔瑗,崔瑗的儿子崔寔,世代补全其缺失。以及临邑侯刘騊駼、大傅胡广,各自有所增补,总共四十八篇。胡广于是编排并题写,署名为“百官箴”,都是仿照这篇《虞箴》写的。

在《虞人之箴》中,虞人掌管田猎。

[疏]注“虞人掌田猎”。

○正义说:《周礼》记载:“山虞,在大田猎时清除山野的草木;泽虞,在大田猎时清除沼泽野地的草木。”莱指清除杂草,作为围猎的场所,《诗经》毛传所说“大量割草作为屏障”就是这个意思。

说:‘辽阔遥远的禹业,划分出九州,芒芒,形容遥远。画,指划分。

○芒,音莫郎。画,音乎麦。

[疏]注“芒芒”到“分也”。

○正义说:画分,是说划定地域界限,作为边界。《禹贡》只有冀州作为帝都,没有说边界,因为其他州所到达的地方,就可以知道冀州的边界了。其他八州都说了边界,说:“济水、黄河之间是兖州,大海、泰山之间是青州,大海、泰山到淮河之间是徐州,淮河、大海之间是扬州,荆州和衡山以南是荆州,荆州、黄河之间是豫州,华山以南、黑水之间是梁州,黑水、西河之间是雍州。”这是禹所划分出来的。

开辟了九条道路。启,指开辟九州的道路。

[疏]注“启开九州之道”。

○正义说:既然把海内划分为九州,于是都用九来表述。《禹贡》说:“九州统一,九山刊石标记,九川疏通源头,九泽修筑堤防。”所以这里也说“九道”,是说禹开通了九州的道路。

百姓有寝庙,野兽有茂盛的草,各自有安身之处,德行因此不混乱。人神各有所归,所以德行不乱。

○攸处读如字,有的版本作“攸家”。扰,音如小,意思是乱。在帝王夷羿时,贪恋原野上的野兽,冒,指贪婪。

○冒,音莫报。又音亡北。

[疏]“在帝夷羿”。

○正义说:帝王的称号,是当时人们所称的。夏商周三代称王,自认为德行不如前人,谦卑而不称为帝。他们统治天下,实际上与帝相同。所谓现在的王,就是古代的帝。后人称呼先代,有时用王指代帝,有时用帝指代王。《史记》对于夏、殷的各王,都称为帝。这里羿篡位称王,所以用帝来称呼他。

忘记了国家的忧患,却想着母鹿和公鹿。说只想着打猎。

○麀音忧,母鹿。牡,音茂后。武力不可频繁使用,重,犹数也。

○重,音直用,注同。数,音所角。

[疏]注“重犹数也”。

○正义说:杜预读为重累的重,所以解释为数。服虔说:“重犹大也。”意思是武事不可过于倚重。

因此不能光大夏朝的家业。羿因为喜好武力,虽然拥有夏朝的家业,却不能光大它。

○恢,音苦回。兽臣掌管原野,敢向仆夫进言。’兽臣,指虞人。告仆夫,是不敢直斥尊长。《虞箴》是这样的,可以不引以为戒吗?”于是晋侯喜好田猎,所以魏绛提到了这件事。及

后羿事。

  ○好,呼报反,下文同。惩,直升反。

  [疏]“於是”至“及之”。

译后羿的事迹。

○“好”字,读作“呼报反”,下文相同。“惩”字,读作“直升反”。

[疏]从“于是”到“及之”。

○正义曰:魏绛本意主劝和戎,忽云有穷后羿,以开公问,遂说羿事以及《虞箴》,乃与初言不相应会,故传为此二句以解魏绛之意。

  公曰:“然则莫如和戎乎?”对曰:“和戎有五利焉:戎狄荐居,贵货易土,荐,聚也。易犹轻也。

  ○荐,在荐反,又才逊反,或云草也。易,以豉反,徐神豉反,注同。

  [疏]注“荐聚也”。

  ○正义曰:《释言》云:“荐,再也。”孙炎曰:“荐,草生之再也。”即荐是聚也。服虔云:“荐,草也。言狄人逐水草而居,徙无常处。”刘炫案:《庄子》云“麋鹿食荐”,即荐是草也。服言是。

  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耸,惧。狎,习也。

  ○贾音古。耸,息勇反。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顿,坏也。

  [疏]注“顿坏也”。

  ○正义曰:顿谓挫伤所坏,今俗语云委顿是也。

  鉴于后羿,而用德度,以后羿为鉴戒。远至迩安,五也。君其图之!”公说,使魏绛盟诸戎,脩民事,田以时。传言晋侯能用善谋。

  ○说音悦。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臧纥,武仲也。鄫属鲁,故救之。狐骀,邾也。鲁国蕃县东南有目台亭。

  ○纥,恨发反。骀,徒来反,徐敕才反。“番”本又作“蕃”,应劭音皮,一音方袁反。白褒《鲁国记》云:“陈子游为鲁相,番子也。国人为讳,改曰皮也。”台,吐才反。

  [疏]注“番县”。

  ○正义曰:《鲁国地理志》曰:“番读如藩屏之藩,言鲁国南藩也。汝南陈子游为鲁相。子游者,藩之子也。国人辟讳,遂改皮音而为番,字因而不改也。”

  国人逆丧者皆髽。鲁於是乎始髽。髽,麻发合结也。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

  ○髽,侧瓜反。合结音计,本义作“髻”,又作“紒”,音同。

  [疏]注“髽麻”至“而已”。

  ○正义曰:髽之形制,《礼》无明文。先世儒者,各以意说。郑玄以为枲麻,与发相半结之。马融以为屈布为巾,高四寸,著於颡上。郑玄以为去纚而紒。案《檀弓记》称:“南宫縚之妻,孔子之兄女也。縚母丧,孔子诲之髽曰:‘尔母从从尔,尔母扈扈尔。’”郑玄云:“从从谓大高,扈扈谓大广。”若布高四寸,则有定制,何当虑其从从、扈扈而诲之哉!如郑玄去纚而空露其紒,则发上本无服矣。《丧服》:“女子在室,为父髽衰三年。”空露紒发,安得与衰共文,而谓之髽衰也?鲁人逆丧皆髽,岂直露紒迎丧哉!凶服以麻表。髽字从髟,是发之服也。杜以郑玄为长,故用其说。言麻发合结,亦当麻发半也。於时鲁师大败,遭丧者多,妇人迎子迎夫,不能备其凶服,唯髽而已。同路迎丧,以髽相吊。传言“鲁於是始髽”者,自此以后,遂以髽为吊服。虽有吉者,亦髽以吊人。《檀弓》曰:“鲁妇人之髽而吊也,自败於壶终始也。”郑玄云:“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知於是始髽者,始用髽相吊也。髽者,依《丧服》,妇人为斩衰三年者髽。故《丧服》云“女子子在室,箭笄髽衰三年”是也。其齐衰期亦髽。故《檀弓》云“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夫子诲之髽”是也。其妇人吊服,则郑注《檀弓》云“大夫之妻锡衰,土之妻则疑衰”,皆吉笄,无首素总也。

  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於狐骀。臧纥时服狐裘。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於邾。”襄公幼弱,故曰“小子”。臧纥短小,故曰“朱儒”。败不书,鲁人讳之。

  ○“朱”,本或作“侏”,亦音朱。

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经】五年,春,公至自晋。

  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发,子产父。

  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比鲁大夫,故书“巫如晋”。

  ○巫,亡扶反。

  仲孙蔑、卫孙林

译○正义说:魏绛的本意是主张劝和戎狄,却忽然提到有穷国的后羿,以此开启晋侯的提问,于是讲述后羿的事情以及《虞箴》,这就与起初所说的话不相契合,所以《左传》用这两句话来解释魏绛的意思。

晋侯说:“那么不如与戎狄讲和吗?”魏绛回答说:“与戎狄讲和有五种好处:戎狄聚居,看重财物而轻视土地,‘荐’是聚集的意思,‘易’是轻视的意思。

○‘荐’音在荐,又音才逊,有人说‘荐’是草的意思。‘易’音以豉,徐邈音神豉,注同。

[疏]注“荐聚也”。

○正义说:《释言》说:“荐,是再次的意思。”孙炎说:“荐,是草木再次生长的意思。”即荐是聚集的意思。服虔说:“荐,是草的意思。说狄人追随水草而居,迁徙没有固定的处所。”刘炫考证:《庄子》说“麋鹿吃草”,即荐是草的意思。服虔的说法是对的。

土地可以买卖,这是第一点。边境不再惊恐,百姓习惯于在野外劳作,农夫能够完成农事,这是第二点。‘耸’是恐惧的意思。‘狎’是习惯的意思。

○‘贾’音古。‘耸’音息勇。戎狄侍奉晋国,四方邻国震动,诸侯被威势震慑而被恩德怀柔,这是第三点。用德行安抚戎狄,军队不需劳苦,兵器不致损坏,这是第四点。‘顿’是损坏的意思。

[疏]注“顿坏也”。

○正义说:顿是说挫伤所导致的损坏,现在俗语说委顿就是这个意思。

以后羿为鉴戒,而运用德政法度,以后羿作为鉴戒。远方的人到来,近处的人安宁,这是第五点。您考虑一下吧!”晋侯很高兴,派魏绛与戎狄结盟,整顿民事,按时令打猎。《左传》说晋侯能够采纳好的谋略。

○“说”音悦。冬季,十月,邾国人和莒国人攻打鄫国。臧纥救援鄫国,侵犯邾国,在狐骀战败。臧纥就是武仲。鄫国属于鲁国,所以救援它。狐骀是邾国的地方。鲁国蕃县东南有目台亭。

○“纥”音恨发。“骀”音徒来,徐邈音敕才。“番”本又作“蕃”,应劭音皮,另一音方袁。白褒《鲁国记》说:“陈子游担任鲁相,是番子的人。国人避讳,改读为皮。”“台”音吐才。

[疏]注“番县”。

○正义说:《鲁国地理志》说:“番读如藩屏的藩,说鲁国南边的藩篱。汝南人陈子游担任鲁相。子游是藩的儿子。国人避讳,于是改读皮音而为番,字因而没有改变。”

国人迎接丧事的人都戴髽。鲁国从此开始戴髽。髽,是用麻和头发合结在一起。遭遇丧事的人多,所以不能完备凶服,只戴髽而已。

○“髽”音侧瓜。“合结”音计,本义作“髻”,又作“紒”,音同。

[疏]注“髽麻”至“而已”。

○正义说:髽的形制,《礼记》没有明文规定。先世的儒者,各自凭意思解说。郑玄认为是枲麻,与头发相半结之。马融认为是屈布为巾,高四寸,戴在额头上。郑玄认为是去掉纚而空露其紒。考证《檀弓记》称:“南宫縚的妻子,是孔子兄长的女儿。縚的母亲去世,孔子教导她戴髽说:‘你不要太高,你不要太宽。’”郑玄说:“从从是说太高,扈扈是说太宽。”如果布高四寸,就有定制,怎么会担心其太高、太宽而教导她呢!如果像郑玄所说去掉纚而空露其紒,那么头发上本来就没有服饰了。《丧服》说:“女子在室,为父戴髽穿衰三年。”空露紒发,怎么能与衰共文,而称为髽衰呢?鲁国人迎接丧事都戴髽,难道只是空露紒发迎接丧事吗!凶服用麻作为外表。髽字从髟,是头发的服饰。杜预认为郑玄的说法为长,所以采用他的说法。说麻发合结,也应当是麻发各半。当时鲁军大败,遭遇丧事的人多,妇人迎接儿子迎接丈夫,不能完备其凶服,只戴髽而已。同路迎接丧事,以髽互相吊唁。《左传》说“鲁国从此开始戴髽”,是说自此以后,于是以髽作为吊服。虽然有吉事的人,也戴髽来吊唁别人。《檀弓》说:“鲁国妇人戴髽来吊唁,从败于壶终开始。”郑玄说:“当时家家有丧事,戴髽互相吊唁。”知道从此开始戴髽,是说开始用髽互相吊唁。戴髽的人,依据《丧服》,妇人为斩衰三年者戴髽。所以《丧服》说“女子子在室,箭笄髽衰三年”就是这样。其齐衰期也戴髽。所以《檀弓》说“南宫縚的妻子之姑之丧,夫子教导她戴髽”就是这样。其妇人吊服,则郑注《檀弓》说“大夫之妻锡衰,士之妻则疑衰”,都戴吉笄,没有首素总。

国人传唱道:“臧纥的狐裘,在狐骀使我战败。我们的君主年幼,任用侏儒。侏儒侏儒,使我战败于邾。”襄公年幼柔弱,所以说“小子”。臧纥身材短小,所以说“侏儒”。战败没有记载,鲁国人避讳这件事。

○“朱”,本或作“侏”,也音朱。

卷三十 襄公五年,至九年

卷三十 襄公五年,至九年

【经】五年,春季,鲁公从晋国回来。

夏季,郑伯派公子发来聘问。发是子产的父亲。

叔孙豹、鄫国世子巫到晋国。比照鲁国大夫,所以记载“巫到晋国”。

○“巫”音亡扶。

仲孙蔑、卫国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