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父会吴于善道。鲁、卫俱受命於晋,故不言及。吴先在善道,二大夫往会之故曰:“会吴”。善道,地阙。
译鲁国大夫叔孙会在善道与吴国相会。鲁国和卫国都受命于晋国,所以经文中不写“及”字。吴国先到达善道,两位大夫前往与之相会,所以说“会吴”。善道,地名不详。
[疏]注“鲁卫”至“地阙”。
○正义曰:诸言及者,皆鲁君命之使与彼行,故称及彼。此传称晋将为吴合诸侯,使鲁、卫先会之。鲁、卫俱受命於晋,非是鲁君命蔑,使与林父会吴,故不言“及”也。下文戚之会,序吴於列,书“公会晋侯”云云吴人、鄫人于戚。此不序吴於林父之下,而别云“会吴”者,为吴人先在善道,蔑与林父往彼会之,故云“会吴”也。十年,会吴于柤:成十五年,会吴于锺离,皆是吴在彼地,往彼会之,故殊会吴也。《公羊》以为“外吴”,言《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故殊会以外之。《左氏》无此义。杜不从《公羊》,故皆云吴在彼也。下戚会不殊吴者,来会于戚,故与诸国同序列也。
秋,大雩。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书名,罪其贪。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穆叔使鄫人听命於会,故鄫见经。不复殊吴者,吴来会于戚。
○见,贤遍反。复,扶又反,下同。公至自会。无传。
冬,戍陈。诸侯在戚会,皆受命戍陈,各还国遣戍,不复有告命,故独书鲁戍。
[疏]注“诸侯”至“鲁戍”。
○正义曰:此戍陈,及十年戍郑虎牢,僖二年城楚丘。案传皆诸国同行,而经独书鲁者,城楚丘,传云“不书,所会后也”。彼为鲁人后期,诸侯已散,故作独城之文。此则於戚之会,受命戍陈。十年,诸侯伐郑,於伐郑受命,戍郑虎牢。还国各自遣戌,更无告命,故独书鲁戍也。
楚公子贞帅师伐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陈。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无传。
辛未,季孙行父卒。
【传】五年,春,公至自晋。(公在晋,既听属鄫,闻其见伐,遥命臧纥出救,故传称经“公至”以明之。)
王使王叔陈生愬戎于晋,王叔,周卿士也。戎陵虣周室,故告愬於盟主。
○愬,悉路反。虣,白报反。晋人执之。士鲂如京师,言王叔之贰於戎也。王叔反有二心於戎,失奉使之义,故晋执之。
○使,所吏反。
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郑僖公初即位。
穆叔觌鄫大子于晋,以成属鄫。觌,见也。前年请属鄫,故将鄫大子巫如晋以成之。
○觌,直历反。见,贤遍反。
[疏]注“觌见”至“成之”。
○正义曰:“觌,见”,《释诂》文也。前年鲁请属鄫,虽被晋许,而鄫人未知,故将巫至晋以成之。
书曰:“叔孙豹、鄫大子巫如晋”,言比诸鲁大夫也。豹与巫俱受命於鲁,故经不书“及”,比之鲁大夫。
[疏]“豹与”至“大夫”。
○正义曰:巫若自受鄫命,则豹当言“及”。今巫来至鲁,鲁侯命之,命与豹同行,与豹俱受鲁命,故经不言“及”,比之鲁大夫也。鲁大夫两人同行,皆不言“及”。文十八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定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其类皆是也。
吴子使寿越如晋,寿越,吴大夫。辞不会于鸡泽之故,三年会鸡泽,吴不至,今来谢之。且请听诸侯之好。更请会。
○好,呼报反。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卫先会吴,且告会期。以其道远,故使鲁、卫先告期。
○将为,于伪反。故孟献子、孙文子会吴于善道。二子皆受晋命而行。
秋,大雩,旱也。雩,夏祭,所以祈甘雨。若旱则又脩其礼,故虽秋雩,非书过也。然经与过雩同文,是以传每释之曰“旱也”。雩而获雨,故书雩而不书旱。
[疏]注“雩夏”至“书旱”。
○正义曰:例称龙见而雩,是夏祭常礼,所以祈甘雨也。过时则书。若值岁旱,则又脩此雩礼,而为祈祷。故虽秋雩,非书过也。此是为旱而雩,非常雩过时也。但经书大雩,则过雩、旱雩无以相别。故为旱而雩,传皆言旱以释之。《释例》曰:“始夏而雩者,为纯阳用事,防
译[疏]注“鲁卫”至“地阙”。
○正义说:凡是经文中说“及”的,都是鲁君命令使者与对方同行,所以称“及”对方。此传中说晋国将为吴国会合诸侯,让鲁、卫两国先与吴国会合。鲁、卫都受命于晋国,并不是鲁君命令臧纥,让他与士燮会合吴国,所以不称“及”。下文戚地会盟,吴国排在行列中,记载“公会晋侯”等等,吴人、鄫人在戚地。这里不把吴国排在士燮之下,而另外说“会吴”,是因为吴国人先在善道,臧纥与士燮前往那里会合他们,所以说“会吴”。十年,在柤地会合吴国;成公十五年,在锺离会合吴国,都是吴国在那里的地方,前往那里会合他们,所以特别记载会合吴国。《公羊传》认为是“疏远吴国”,说《春秋》亲近本国而疏远中原各国,亲近中原各国而疏远夷狄,所以特别记载会合以疏远它。《左传》没有这个意思。杜预不遵从《公羊传》,所以都说吴国在那边。下文戚地会盟不特别记载吴国,是因为吴国来戚地会盟,所以与各国一样排列次序。
秋,举行大雩祭。
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壬夫。记载名字,是谴责他的贪婪。
鲁成公与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在戚地会盟。穆叔让鄫人在会盟中听从命令,所以鄫国出现在经文中。不再特别记载吴国,是因为吴国来戚地会盟。
○见,音贤遍。复,音扶又,下同。鲁成公从会盟地回国。没有传文。
冬,戍守陈国。诸侯在戚地会盟,都受命戍守陈国,各自回国派遣戍卒,不再有告命的文书,所以单独记载鲁国戍守。
[疏]注“诸侯”至“鲁戍”。
○正义说:这次戍守陈国,以及十年戍守郑国虎牢,僖公二年修筑楚丘。查考传文都是各国一同行动,而经文只记载鲁国的,修筑楚丘,传文说“不记载,是因为会后”。那是因为鲁国人迟到,诸侯已经散去,所以作单独修筑的文字。这次是在戚地会盟,受命戍守陈国。十年,诸侯讨伐郑国,在讨伐郑国时受命,戍守郑国虎牢。回国各自派遣戍卒,更没有告命的文书,所以单独记载鲁国戍守。
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讨伐陈国。鲁成公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援陈国。十二月,鲁成公从救援陈国回国。没有传文。
辛未日,季孙行父去世。
【传】五年,春,鲁成公从晋国回国。(鲁成公在晋国,既然已经听任归属鄫国,听说鄫国被讨伐,遥令臧纥出兵救援,所以传文称经文“公至”以说明这一点。)
周王派王叔陈生向晋国控告戎族,王叔是周朝的卿士。戎族欺凌暴虐周王室,所以向盟主控告申诉。
○愬,音悉路。虣,音白报。晋国人拘捕了他。士鲂前往京师,说王叔对戎族有二心。王叔反过来对戎族有二心,失去了奉使的道义,所以晋国人拘捕了他。
○使,音所吏。
夏,郑国子国来聘问,是为了通报新君即位。郑僖公刚即位。
穆叔在晋国拜见鄫国太子,以完成归属鄫国的事。觌,拜见。前年请求归属鄫国,所以带着鄫国太子巫到晋国以完成这件事。
○觌,音直历。见,音贤遍。
[疏]注“觌见”至“成之”。
○正义说:“觌,见”,是《释诂》中的文字。前年鲁国请求归属鄫国,虽然被晋国允许,但鄫国人还不知道,所以带着巫到晋国以完成这件事。
经文说:“叔孙豹、鄫太子巫如晋”,是说把他们比作鲁国的大夫。豹与巫都受命于鲁国,所以经文不记载“及”,把他们比作鲁国大夫。
[疏]“豹与”至“大夫”。
○正义说:巫如果独自受鄫国命令,那么豹应当说“及”。现在巫来到鲁国,鲁侯命令他,命令他与豹同行,与豹一起受鲁国命令,所以经文不说“及”,把他们比作鲁国大夫。鲁国大夫两人同行,都不说“及”。文公十八年,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这类情况都是如此。
吴国国君派寿越到晋国,寿越是吴国大夫。辞谢没有参加鸡泽会盟的缘故,三年在鸡泽会盟,吴国没有到,现在来谢罪。并且请求听任诸侯的好意。再次请求会盟。
○好,音呼报。晋国人将为他们会合诸侯,让鲁、卫两国先与吴国会合,并且告知会盟日期。因为路途遥远,所以让鲁、卫先告知日期。
○将为,音于伪。所以孟献子、孙文子在善道会合吴国。二人都受晋国命令而行。
秋,举行大雩祭,是因为干旱。雩,是夏祭,用来祈求甘雨。如果干旱就再修习这个礼仪,所以虽然是秋雩,不是记载过失。然而经文与过时的雩祭文字相同,所以传文每次解释都说“是因为干旱”。雩祭而得到雨,所以记载雩而不记载旱。
[疏]注“雩夏”至“书旱”。
○正义说:条例说龙星出现而举行雩祭,是夏祭的常礼,用来祈求甘雨。过时则记载。如果遇到年岁干旱,就再修习这个雩礼,而进行祈祷。所以虽然是秋雩,不是记载过失。这次是因为干旱而举行雩祭,不是常雩过时。但经文记载大雩,那么过雩、旱雩无法区别。所以为干旱而举行雩祭,传文都说旱以解释它。《释例》说:“初夏举行雩祭的,是因为纯阳用事,防
有旱灾而祈之也。至於四时之旱,又因用此礼而求雨,故亦曰雩。”经书雩而传不以旱释之者,皆过雩也。经书过雩,则与旱雩不别,故传皆发之,是解发传言旱之意也。雩为旱祷而不书旱者,雩而获雨,故书雩而不书旱。雩不得雨,则书旱以明灾成。僖二十一年,夏,大旱,楚也雩而获雨,则书雩。《穀梁传》文也。
译遇到旱灾就举行祈祷。至于四季中的旱灾,又因此使用这种礼仪来求雨,所以也称为“雩”。经文中记载了“雩”,而传文不解释为旱灾的,都是指“过雩”。经文中记载“过雩”,就与“旱雩”没有区别,所以传文都加以阐发,这是解释传文中提到旱灾的用意。雩是为旱灾祈祷,却不记载旱灾,是因为祈祷后得到了雨,所以只记载“雩”而不记载旱灾。如果祈祷没有得到雨,就记载旱灾以表明灾祸已成。僖公二十一年,夏天,发生大旱,楚国举行雩祭而得到了雨,就只记载“雩”。这是《穀梁传》的说法。
楚人讨陈叛故,讨,治也。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於是不刑。陈之叛楚,罪在子辛。共王既不能素明法教,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而拥其罪人,兴兵致讨。加礼於陈,而陈恨弥笃,乃怨而归罪子辛。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言不刑。
○共音恭。断,丁乱反。
[疏]注“陈之”至“不刑”。
○正义曰:《释例》曰:“陈之叛楚,罪在子辛。共王既不能明法示教,以肃大臣。陈叛之日,又不能严断威刑,以谢小国。而拥其罪人,以兴兵致讨,暴师经年。加礼於陈,陈恨弥笃,乃愠而归罪子辛。子辛之贪,虽足以取死,然共王用刑,为失其节,故君子论之以为不刑也。”“加礼於陈”者,谓四年楚将伐陈,闻丧乃止是也。不刑者,言不得用刑之道也。
《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扃扃。讲事不令,集人来定。’《逸诗》也。挺挺,正直也。扃扃,明察也。讲,谋也。言谋事不善,当聚致贤人以定之。
○挺挺,他顶反。扃扃,工迥反,徐孔颖反。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共王伐宋封鱼石,背盟败于鄢陵,杀子反、公子申及壬夫,八年之中,戮杀三卿,欲以属诸侯,故君子以为不可。
○背音佩。
[疏]注“共王”至“不可”。
○正义曰:《释例》以君子此言,止为杀公子申与壬夫三人而已。此注又兼言杀子反者,传言已则无信,尢共王也。背盟而败于鄢陵,及杀子反,皆是共王无信之事,故追言之也。杀此三卿,欲令诸侯息忿,还来属己,故言“欲以属诸侯”。“以属诸侯”者,僖十九年传文也。逞训解也。共王杀此三人,望解己意,而诸侯不从,意竟不解,故云“杀人以逞,不亦难乎”。
《夏书》曰:‘成允成功。’亦逸《书》也。允,信也,言信成,然后有成功。
[疏]注“亦逸”至“成功”。
○正义曰:此《虞书 大禹谟》之文。禹是夏王,故传称《夏书》。杜不见古文,故称逸《书》。“亦,亦前逸《诗》也。彼舜谓禹能成声教之信,成治水之功,为二事。此传引之,言共王无信,故无成功。杜顺传意,言信成,然后有成功,为一事也。
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公及其会而不书盟,非公后会,盖不以盟告庙。
[疏]注“公及”至“告庙”。
○正义曰:凡诸侯会而盟者,皆先会而后盟,非先盟而后会。既及其会,知非后盟。《释例》曰:“盟于邓,盟於荦,盟于戚,公既在会而不书其盟者,以理推之,会在盟前,知非后盟也。盖公还告会而不告盟也。”
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会。鄫近鲁竟,故欲以为属国。既而与莒有忿,鲁不能救,恐致谴责,故复乞还之。传言鄫人所以见於戚会。
○近,附近之近,下文“陈近”同。竟音境。谴,弃战反。复,扶又反。见,贤遍反。
楚子囊为令尹,公子传。
○囊,乃郎反。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改子辛所行。
○丧,息浪反。行如字,徐下孟反。而疾讨陈。疾,急也。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言晋力不能及陈,故七年陈侯逃归。
○朝夕如字。冬,诸侯戍陈。备楚。子囊伐陈。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以救之。公及救陈而不及会,故不书城棣。城棣,郑地,陈留酸枣县西南有棣城。
○棣,力计反,一音徒妹反。
[疏]注“公及”至“棣城”。
○正义曰:桓十五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既会而伐,并会书之。计此亦当书会,故解之,公及救陈而不及其会,故不书会。
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在阼阶西乡。
○敛,力艳反。乡,许亮反。
[疏]注“在阼阶西乡”。
○正义
译楚国人追究陈国背叛的罪责,讨,就是治理的意思。说:“这是因为令尹子辛实在贪婪无度。”于是杀了他。《春秋》记载“楚国杀了他的大夫公子壬夫”,是因为他贪婪。君子认为“楚共王在这方面不合刑律。陈国背叛楚国,罪责在于子辛。共王既不能平时明确法度教化,在陈国背叛时,又不能严厉执行刑罚,以向小国谢罪,反而庇护那个罪人,兴兵征讨。对陈国施加礼遇,而陈国的怨恨更加深重,于是恼怒并将罪责归咎于子辛。子辛的贪婪,虽然足以招致死刑,然而共王使用刑罚,失去了节制,所以说他不合刑律。
○共,音恭。断,音丁乱。
[疏]注“陈之”至“不刑”。
○正义曰:《释例》说:“陈国背叛楚国,罪责在于子辛。共王既不能明确法度以示教化,来肃整大臣。陈国背叛时,又不能严厉执行刑罚,以向小国谢罪。反而庇护那个罪人,兴兵征讨,军队在外经年。对陈国施加礼遇,陈国的怨恨更加深重,于是恼怒并将罪责归咎于子辛。子辛的贪婪,虽然足以招致死刑,然而共王使用刑罚,失去了节制,所以君子评论认为他不合刑律。”“对陈国施加礼遇”,是指四年楚国将要讨伐陈国,听到丧事就停止进攻这件事。不刑,是说不能合乎用刑的道理。
《诗经》说:“周朝的大道正直,我的心明察。谋划事情不善,聚集贤人来定夺。”这是逸《诗》。挺挺,正直的样子。扃扃,明察的样子。讲,谋划。意思是谋划事情不善,应当聚集贤人来定夺。
○挺挺,音他顶。扃扃,音工迥,徐音孔颖。自己却没有信用,却杀人来逞快,不也很难吗?共王讨伐宋国,封立鱼石,违背盟约在鄢陵战败,杀了子反、公子申和壬夫,八年之中,杀戮三位卿大夫,想要以此使诸侯归附,所以君子认为不可。
○背,音佩。
[疏]注“共王”至“不可”。
○正义曰:《释例》认为君子这句话,只是针对杀公子申和壬夫三人而言。此注又兼及杀子反,是因为传文中说“自己却没有信用”,尤其指责共王。违背盟约而在鄢陵战败,以及杀子反,都是共王无信的事情,所以追述提及。杀这三位卿大夫,是想让诸侯平息忿怒,回来归附自己,所以说“想要以此使诸侯归附”。“以属诸侯”,是僖公十九年传文中的话。逞,训解。共王杀这三人,希望解释自己的心意,而诸侯不从,心意终究没有解释清楚,所以说“杀人来逞快,不也很难吗”。
《夏书》说:“诚信成就,事业成功。”这也是逸《书》。允,信。意思是诚信成就,然后才有成功。
[疏]注“亦逸”至“成功”。
○正义曰:这是《虞书·大禹谟》的原文。禹是夏王,所以传文称为《夏书》。杜预没有见到古文,所以称为逸《书》。“亦”,也是前面的逸《诗》。那里舜说禹能成就声教的诚信,成就治水的功业,是两件事。这里传文引用,是说共王没有诚信,所以没有成功。杜预顺承传文的意思,说诚信成就,然后才有成功,当作一件事。
九月,丙午日,在戚地结盟,会见吴国,并且命令戍守陈国。鲁公参加了会见但没有记载结盟,因为这并非公室之后的结盟,大概是没有把结盟的事告知宗庙。
[疏]注“公及”至“告庙”。
○正义曰:凡是诸侯会见而结盟的,都是先会见后结盟,不是先结盟后会见。既然参加了会见,就知道不是后结盟。《释例》说:“在邓地结盟,在荦地结盟,在戚地结盟,鲁公既然在会中却没有记载结盟,按道理推断,会见在结盟之前,知道不是后结盟。大概是鲁公回国报告了会见而没有报告结盟。”
穆叔认为归属鄫国不利,让鄫国大夫在会盟中听命。鄫国靠近鲁国边境,所以想让它成为附属国。后来与莒国发生忿怒,鲁国不能救援,恐怕招致谴责,所以又请求归还它。传文说明鄫人之所以出现在戚地会盟的原因。
○近,附近之近,下文“陈近”同。竟,音境。谴,音弃战。复,音扶又。见,音贤遍。
楚子囊担任令尹,公子传。
○囊,音乃郎。范宣子说:“我们失去陈国了,楚国人追究二心而立子囊,必定改变行为,改变子辛所行的做法。
○丧,音息浪。行,如字,徐音下孟。并且急于讨伐陈国。疾,急。陈国靠近楚国,百姓早晚危急,能不前往吗?有陈国,不是我们的事。没有陈国之后才可以。”意思是晋国力量不能到达陈国,所以七年陈侯逃归。
○朝夕,如字。冬天,诸侯戍守陈国。防备楚国。子囊讨伐陈国。十一月,甲午日,在城棣会盟以救援陈国。鲁公参加了救援陈国但没有赶上会盟,所以没有记载城棣。城棣,是郑国的地方,陈留酸枣县西南有棣城。
○棣,音力计,一音徒妹。
[疏]注“公及”至“棣城”。
○正义曰:桓公十五年,鲁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讨伐郑国。既会盟又讨伐,一并记载会盟。计算这里也应当记载会盟,所以解释,鲁公参加了救援陈国而没有赶上会盟,所以不记载会盟。
季文子去世,大夫入内收敛,鲁公在位。在阼阶西面。
○敛,音力艳。乡,音许亮。
[疏]注“在阼阶西乡”。
○正义
曰:《丧大记》云:“大夫之丧,将大敛,既铺绞、紷、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门右。巫止于门外。君释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士丧礼》:“君若有赐焉,则视敛。既布衣,君至,君升自阼阶,西乡。”以君临士丧西乡,知临大夫之丧,即位于序端者,亦西乡也。郑玄《士冠礼》注云:“阼犹酢也。东阶,所以答酢宾客也。堂东西墙谓之序。”刘炫又引《记》云:“君既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广楹西,北面东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妇尸西东面,迁尸,卒敛,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抚之。主人拜稽颡。君降,升主人冯之,命主妇冯之。士之丧,将大敛,君不在,其馀礼犹大夫也。”
译说:《丧大记》记载:“大夫的丧事,将要举行大敛时,已经铺好绞、紷、衾、衣,国君到来,主人迎接,先入门的右侧。巫师停留在门外。国君释菜(祭祀)。祝官先进入,登上厅堂。国君在序端就位。”《士丧礼》记载:“国君如果有赏赐,就观看敛尸。已经铺好衣服,国君到来,国君从东阶登上,面向西。”根据国君亲临士的丧事时面向西,可知国君亲临大夫的丧事,在序端就位时,也是面向西的。郑玄在《士冠礼》的注中说:“阼就是酢。东阶,是用来应答宾客的。厅堂东西两侧的墙叫做序。”刘炫又引用《记》说:“国君已经在序端就位,卿、大夫在厅堂宽敞处的楹柱西侧就位,面向北,以东为上;主人在房门外面向南,主妇在尸体的西侧面向东。移动尸体,完成敛尸,宰官报告。主人走下台阶,在堂下面向北,国君抚慰他。主人拜稽颡。国君走下台阶,让主人凭依棺木,命令主妇凭依棺木。士的丧事,将要举行大敛时,国君不在,其余礼仪与大夫相同。”
宰庀家器为葬备,庀,具也。
○庀,匹婢反。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器备,谓珍宝甲兵之物。
○衣,於既反。无食如字,又音嗣。重如字,又直龙反。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相,息亮反。积,子赐反。
[疏]“相三君矣”。
○正义曰:季孙行父以文六年见经,则为卿久矣。宣公之初,襄仲执政,宣八年仲遂卒,后始文子得政,故至今为相三君也。
【经】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夏,宋华弱来奔。华椒孙。。
秋,葬杞桓公。无传。
滕子来朝。
莒人灭鄫。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行父之子。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书十二月,从告。
【传】六年,春,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杞入《春秋》,未尝书名。桓公三与成同盟,故赴以名。)
[疏]注“杞入”至“以名”。
○正义曰:杞入《春秋》以来,唯僖二十三年杞成公卒,用夷礼,书“杞子卒”,未尝书杞君之名也。《世本》,杞桓公是成公之弟。成公卒而桓公立。至此七十一年,唯成五年盟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鲁、杞俱在,未尝与襄同盟。嫌其不合以名赴,故传发之。《释例》曰:“杞伯姑容,未与襄同盟,而事逮其父,用同盟之礼,盖断好之义也。”嫌於赴非所盟之君,故传曰“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又相谤也。狎,亲习也。优,调戏也。
○少,诗照反。狎,尸甲反。长,丁丈反。调,徒吊反。
[疏]注“狎亲”至“戏也”。
○正义曰:《论语》云:“虽狎必变。”《曲礼》云:“贤者狎而敬之。”狎是相亵慢、相贯习之名也。二十八年传称庆氏之徒,观优至於鱼里。是优为戏名也。《晋语》有优施,《史记 滑稽传》有优孟、优旃,皆善为优,遂以优著名。是优为调戏也。
子荡怒,以弓梏华弱于朝。子荡,乐辔也。张弓以贯其颈,若械之在手,故曰梏。
○梏,古毒反。贯,古乱反。
[疏]注“子荡”至“曰梏”。
○正义曰:贯者,穿也。张弓以贯沓其颈,颈穿於弓之中,故曰“贯其颈”。《周礼 掌囚》有梏桎,在手曰梏,在足曰桎,颈贯於弓,若手在梏,故云:“以弓梏”也。桎梏俱名为械,《释名》云:“械者,戒也,戒止人使不得游行也。”
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於朝,难以胜矣。”司武,司马。言其懦弱不足以胜敌。
○懦,乃乱反,又乃卧反。遂逐之。
夏,宋华弱来奔。司城子罕曰:“同罪异罚,非刑也。专戮於朝,罪孰大焉。亦逐子荡。”子荡射子罕之门曰:“几日而不我从?”言我射女门,女亦当以不胜任见逐。
○射,食亦反,注同。几,居岂反。女音汝。胜音升。子罕善之如初。言子罕虽见辱,不追忿,所以得安。
[疏]“司城”至“如初”。
○正义曰:子罕以华弱奔后而发此言,盖以告诸大夫,非告君也。“亦逐子荡”一句,亦是子罕之语,说子荡之罪,言亦宜逐子荡也。子荡恐即被逐,故射子罕之门,宋亦不复逐之。子荡作被逐之意,故云“几日而不我从”也。宋人不复更逐,故子罕善之如初,不恨其射门也。或当实逐子荡,故子荡云“几日而不我从”,理亦通也。
○注“言子”至“得安”。
○正义曰:服虔云:“言子罕不阿同族,亦逐乐辔以正国法,忠之至也。及乐辔射其门,畏从华弱之罚,复善乐辔如初,是为茹柔吐刚,丧其志矣。传故举之,明《春秋》之义,善恶俱见。”杜以《春秋》之世,君弱臣强,莫不盖失掩罪,以相忍为国。向戌欲盖华臣,子罕不怨乐辔,皆忍忿求安之事,不足以为大尢。知传载此言,是善其得安,非尢其从恶,故异於服也。
译宰官备办家中的器物作为丧葬的准备,庀,就是备办的意思。
○庀,音匹婢。没有穿丝帛的妾室,没有吃粟米的马匹,没有收藏金玉,没有厚重的器物准备。器备,指的是珍宝和铠甲兵器之类的物品。
○衣,音於既。无食,按字面读音,又音嗣。重,按字面读音,又音直龙。君子因此知道季文子对公室的忠诚:“他辅佐了三位国君,却没有私人的积蓄,这难道不能称为忠诚吗?”
○相,音息亮。积,音子赐。
[疏]“相三君矣”。
○正义说:季孙行父在文公六年出现在经文中,那么他担任卿大夫已经很久了。宣公初年,襄仲执政,宣公八年仲遂去世,之后季文子才开始掌权,所以到现在算是辅佐了三位国君。
【经】六年,春季,周历三月,壬午日,杞国国君姑容去世。
夏季,宋国的华弱来投奔鲁国。华椒的孙子。
秋季,安葬杞桓公。没有传文。
滕国国君来朝见。
莒国人灭掉了鄫国。
冬季,叔孙豹前往邾国。
季孙宿前往晋国。季孙行父的儿子。
十二月,齐侯灭掉了莱国。记载为十二月,是遵从齐国的告丧日期。
【传】六年,春季,杞桓公去世。开始以名字来报丧,是因为曾经结盟的缘故。(杞国进入《春秋》记载以来,从未曾书写国君的名字。桓公三次与鲁国结盟,所以报丧时使用了名字。)
[疏]注“杞入”至“以名”。
○正义说:杞国进入《春秋》记载以来,只有僖公二十三年杞成公去世,因为使用夷狄的礼仪,记载为“杞子卒”,从未书写过杞国国君的名字。《世本》记载,杞桓公是成公的弟弟。成公去世后桓公即位。到此时七十一年间,只有成公五年在蟲牢结盟,七年在马陵结盟,九年在蒲地结盟,鲁国和杞国都在其中,未曾与襄公结盟。担心他不符合以名字报丧的条件,所以传文加以说明。《释例》说:“杞伯姑容,未曾与襄公结盟,但事情涉及他的父亲,使用了结盟的礼仪,大概是为了断绝友好关系的含义。”担心报丧的不是所结盟的国君,所以传文说“开始以名字报丧,是因为结盟的缘故”。
宋国的华弱与乐辔年少时亲密无间,长大后互相戏弄,后来又互相诽谤。狎,是亲密习以为常的意思。优,是调戏的意思。
○少,音诗照。狎,音尸甲。长,音丁丈。调,音徒吊。
[疏]注“狎亲”至“戏也”。
○正义说:《论语》说:“虽然亲密但必须保持庄重。”《曲礼》说:“对贤者要亲密而尊敬。”狎是互相轻慢、互相熟习的意思。二十八年传文中提到庆氏的党徒,观看优伶到了鱼里。这是优作为戏弄名称的意思。《晋语》中有优施,《史记·滑稽传》中有优孟、优旃,都擅长表演优戏,于是以优闻名。这是优作为调戏的意思。
子荡发怒,在朝廷上用弓弦套住华弱的脖子。子荡,就是乐辔。拉开弓弦套住他的脖子,就像手铐一样,所以称为梏。
○梏,音古毒。贯,音古乱。
[疏]注“子荡”至“曰梏”。
○正义说:贯,是穿透的意思。拉开弓弦套住他的脖子,脖子穿过弓弦之中,所以称为“套住他的脖子”。《周礼·掌囚》中有梏和桎,在手上的叫梏,在脚上的叫桎,脖子穿过弓弦,就像手戴梏一样,所以说:“用弓梏”。桎梏都称为械,《释名》说:“械,就是警戒,警戒阻止人使其不能随意走动。”
平公看到这种情况,说:“掌管军事的人却在朝廷上被械系,难以胜任了。”司武,就是司马。说他的懦弱不足以战胜敌人。
○懦,音乃乱,又音乃卧。于是驱逐了他。
夏季,宋国的华弱来投奔鲁国。司城子罕说:“同样的罪行却受到不同的惩罚,这不是刑法。在朝廷上擅自杀戮,还有比这更大的罪过吗。也驱逐了子荡。”子荡射向子罕的大门说:“几天之内你不就会像对待华弱那样驱逐我吗?”意思是说我射你的门,你也应当因为不胜任而被驱逐。
○射,音食亦,注同。几,音居岂。女,音汝。胜,音升。子罕像当初一样善待他。意思是子罕虽然受到侮辱,但不追究怨恨,所以得以安宁。
[疏]“司城”至“如初”。
○正义说:子罕在华弱投奔之后才说这些话,大概是告诉各位大夫,不是告诉国君。“也驱逐子荡”这一句,也是子罕的话,陈述子荡的罪过,说也应当驱逐子荡。子荡担心立即被驱逐,所以射向子罕的大门,宋国也不再驱逐他。子荡做出被驱逐的样子,所以说“几天之内你不就会像对待华弱那样驱逐我吗”。宋国人不再驱逐,所以子罕像当初一样善待他,不怨恨他射门。或者确实驱逐了子荡,所以子荡说“几天之内你不就会像对待华弱那样驱逐我吗”,道理也通顺。
○注“言子”至“得安”。
○正义说:服虔说:“意思是子罕不偏袒同族,也驱逐乐辔以正国法,是忠诚的极致。等到乐辔射他的门,畏惧像华弱那样的惩罚,又恢复对乐辔的善待如初,这是忍受软弱而吐出刚强,丧失了志向。传文因此列举此事,表明《春秋》的道义,善恶都显现出来。”杜预认为《春秋》时代,国君弱小臣子强大,无不掩盖过失掩饰罪过,以互相容忍来治理国家。向戌想要掩盖华臣的罪过,子罕不怨恨乐辔,都是忍忿求安的事情,不足以成为大的过错。知道传文记载这句话,是赞赏他得以安宁,而不是指责他顺从恶行,所以与服虔不同。
秋,滕成公来朝,始朝公也。
莒人灭鄫,鄫恃赂也。鄫有贡赋之赂在鲁,恃之而慢莒,故灭之。
译秋天,滕成公来鲁国朝见,这是滕成公初次朝见鲁君。莒国人灭掉了鄫国,这是因为鄫国依仗贿赂的缘故。鄫国在鲁国有进贡的贿赂,依仗这些贿赂而怠慢莒国,所以莒国灭掉了它。
冬,穆叔如邾,聘,且脩平。平四年狐骀战。
晋人以鄫故来讨,曰:“何故亡鄫?”鄫属鲁,恃赂而慢莒。鲁不致力辅助,无何以还晋,寻便见灭,故晋责鲁。季武子如晋见,且听命。始代父为卿见大国,且谢亡鄫,听命受罪。
○见,贤遍反,注同。
[疏]注“始代”至“受罪”。
○正义曰:昭二年,晋韩宣子来聘,传曰“告为政而来见礼也”。大国正卿尚来见小国。知此传言见者,是始代父为政卿往见於大国也。
十一月,齐侯灭莱。莱恃谋也。赂夙沙卫之谋也。事在二年。於郑子国之来聘也,四月,晏弱城东阳,而遂围莱。子国聘在五年。二年晏弱城东阳,至五年四月,复讬治城,因遂围莱。
○复,扶又反。甲寅,堙之环城,傅於堞。堞,女墙也。堙,土山也。周城为土山及女墙。
○堙音因。环,户关反,又音患。傅音附。堞音牒,一名俾,亦谓之俾倪,徐养涉反。
[疏]注“堞女”至“女墙”。
○正义曰:兵书攻城有为堙之法。宣十五年《公羊传》曰:“子反乘堙而窥宋城。”是堙为土山,使高与城等而攻之也。言环城,是环绕其城,知周匝其城为土山也。
及杞桓公卒之月,此年三月。乙未,王湫帅师及正舆子、棠人军齐师。王湫,故齐人,成十八年奔莱。正舆子、莱大夫。棠,莱邑也,北海即墨县有棠乡。三人帅别邑兵来解围。
○湫,子小反,徐子鸟反。齐师大败之。败湫等。丁未,入莱。莱共公浮柔奔棠。正舆子、王湫奔莒,莒人杀之。四月,陈无宇献莱宗器于襄宫。无宇,桓子,陈完玄孙。襄宫,齐襄公庙。
○共音恭。晏弱围棠,十一月,丙辰,而灭之,迁莱于郳。迁莱子于郳国。
○“迁莱于郳”,五兮反,本或作“迁于郳”,莱衍字。
[疏]“迁莱于郳”。
○正义曰:郳即小邾也。二年传曰:“滕、薛、小邾之不至,皆齐故也。”小邾附属於齐,故灭莱国而迁其君於小邾,使之寄居以终身也。
高厚、崔杼定其田。定其疆界。高厚,高固子。
○疆,居良反。
【经】七年,春,郯子来朝。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称牲,既卜日也。卜郊,又非礼也。
○郯音谈。
[疏]“夏四月”至“免牲”。
○正义曰:《周礼 大宰职》云:“祀五帝,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然则将祭十日之前,预卜之,盖一旬一卜也。例称启蛰而郊,建寅之月也。此四月三卜,盖三月二卜,四月又一卜也。春分之前,犹是启蛰节内,於法仍可以郊。据传献子之言,三卜在春分之后,则初卜即巳大晚,故三卜而涉於春分也。人心欲其吉,不吉是不从,不从则不郊,故免牲而不杀也。
○注“称牲”至“礼也”。
○正义曰: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传曰:“礼,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此经与彼正同,唯四卜、三卜为异耳。彼言其非,则此亦非也。牛巳称牲,是既卜日矣。牲既成矣,而又卜郊,与僖同讥,故云“又非礼也”。
小邾子来朝。
城费。南遗假事难而城之。
○费音秘。难,乃旦反。
[疏]注“南遗”至“城之”。
○正义曰:此传唯说南遗请城之由,不言时与不时,则知南遗假讬言有事难而请城之。
秋,季孙宿如卫。
八月,螽。无传。为灾故书。
冬,十月,卫侯使孙林父来聘。壬戌,及孙林父盟。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谋救陈,陈侯逃归,不成救,故不书救也。鄬,郑地。
○鄬,于轨反,《字林》凡吹反.
[疏]注“谋救”至“郑地”。
○正义曰:楚既围陈,而陈侯亦列於会者,当是围之不密,故陈侯得出会求救也。陈侯逃归,陈遂属楚。
译冬季,穆叔前往邾国,进行聘问,并且重修过去的友好关系。这是为了修复四年狐骀之战后的关系。
晋国人因为鄫国被灭的缘故前来问罪,说:“为什么让鄫国灭亡?”鄫国依附于鲁国,依靠贿赂而怠慢莒国。鲁国没有尽力辅助鄫国,无法向晋国交代,不久鄫国就被灭掉了,所以晋国责备鲁国。季武子前往晋国拜见,并且听从命令。这是季武子初次代替父亲担任卿职拜见大国,并且为鄫国灭亡谢罪,听从命令接受责罚。
○“见”,读作“贤遍反”,注释同此。
[疏]注释“始代”到“受罪”。
○正义说:昭公二年,晋国韩宣子来聘问,传文说“告知为了处理政务而来拜见礼节”。大国正卿尚且来拜见小国。知道这里传文说“见”,是指初次代替父亲担任执政卿前往大国拜见。
十一月,齐侯灭掉莱国。莱国依仗计谋。这是夙沙卫的计谋。事情发生在昭公二年。在郑国子国来聘问的时候,四月,晏弱修筑东阳城,于是包围莱国。子国聘问在昭公五年。昭公二年晏弱修筑东阳城,到昭公五年四月,再次借修筑城池的名义,于是包围莱国。
○“复”,读作“扶又反”。甲寅日,齐军堆土山环绕莱城,土山紧靠着女墙。堞,就是女墙。堙,就是土山。环绕城池堆筑土山直到女墙。
○“堙”读作“因”。“环”,读作“户关反”,又读作“患”。“傅”读作“附”。“堞”读作“牒”,一名叫“俾”,也叫“俾倪”,徐音“养涉反”。
[疏]注释“堞女”到“女墙”。
○正义说:兵书中有攻城堆筑土山的方法。宣公十五年《公羊传》说:“子反乘土山窥视宋城。”这是说堙是土山,使土山与城墙等高而进攻。说环绕城池,是环绕着城池,知道是四周环绕城池堆筑土山。
到杞桓公去世的那个月,即这一年三月。乙未日,王湫率领军队以及正舆子、棠人攻打齐军。王湫,原是齐国人,成公十八年逃奔到莱国。正舆子,莱国大夫。棠,莱国的城邑,北海即墨县有棠乡。三人率领其他城邑的军队来解围。
○“湫”,读作“子小反”,徐音“子鸟反”。齐军大败他们。打败王湫等人。丁未日,攻入莱国。莱共公浮柔逃奔到棠。正舆子、王湫逃奔到莒国,莒国人杀了他们。四月,陈无宇在襄宫献上了莱国的宗庙祭器。无宇,即桓子,是陈完的玄孙。襄宫,是齐襄公的宗庙。
○“共”读作“恭”。晏弱包围棠,十一月,丙辰日,灭掉棠,把莱君迁到郳国。把莱君迁到郳国。
○“迁莱于郳”,读作“五兮反”,有的版本作“迁于郳”,“莱”是衍字。
[疏]“迁莱于郳”。
○正义说:郳就是小邾。昭公二年传文说:“滕、薛、小邾没有来朝见,都是齐国的缘故。”小邾依附于齐国,所以灭掉莱国而把它的国君迁到小邾,让他寄居在那里度过余生。
高厚、崔杼划定莱国的田界。划定它的疆界。高厚,是高固的儿子。
○“疆”,读作“居良反”。
【经】七年,春,郯子来朝见。
夏,四月,三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称牲,是已经占卜了日期。占卜郊祀,又是不合礼的。
○“郯”读作“谈”。
[疏]“夏四月”到“免牲”。
○正义说:《周礼·大宰职》说:“祭祀五帝,提前十天,率领办事人员占卜日期。”那么将在祭祀前十天,预先占卜,大概是一旬占卜一次。惯例说惊蛰时郊祀,是建寅之月。这里四月三次占卜,大概是三月两次占卜,四月又占卜一次。春分之前,还在惊蛰节气内,按法仍然可以郊祀。根据传文献子的话,三次占卜在春分之后,那么初次占卜就已经太晚,所以三次占卜而涉及春分。人心希望吉利,不吉利就是不听从,不听从就不郊祀,所以免除牺牲而不杀。
○注释“称牲”到“礼也”。
○正义说: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传文说:“礼,不占卜常祀,而占卜牺牲、日期。牛占卜日期叫牲。牺牲已成而占卜郊祀,是君主怠慢。”这里经文与那里完全相同,只有四次占卜、三次占卜的区别。那里说它不对,这里也不对。牛已经称为牲,是已经占卜日期了。牺牲已经成了,又占卜郊祀,与僖公时同样受讥讽,所以说“又是不合礼”。
小邾子来朝见。
修筑费城。南遗假托有事难而请求修筑。
○“费”读作“秘”。“难”,读作“乃旦反”。
[疏]注释“南遗”到“城之”。
○正义说:这里传文只说南遗请求修筑的原因,不说适时与不适时,就知道南遗假托说有事难而请求修筑。
秋,季孙宿前往卫国。
八月,发生螽灾。没有传文。因为成灾所以记载。
冬,十月,卫侯派孙林父来聘问。壬戌日,与孙林父结盟。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包围陈国。
十有二月,鲁侯与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在鄬地会盟。谋划救援陈国,陈侯逃归,没有完成救援,所以不记载“救”。鄬,是郑国的地方。
○“鄬”,读作“于轨反”,《字林》读作“凡吹反”。
[疏]注释“谋救”到“郑地”。
○正义说:楚国已经包围陈国,而陈侯也列于会盟者,应当是包围得不严密,所以陈侯得以出来会盟求救。陈侯逃归,陈国于是归属楚国。
诸侯不与楚战,各自罢归,不成为救,故不书救也。
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实为子驷所弑,以疟疾赴,故不书弑。称名为书卒,同盟故也。如会,会於鄬也。未见诸侯,未至会所而死。鄵,郑地。不欲再称郑伯,故约文上其名於会上。
译诸侯不与楚国交战,各自罢兵回国,未能形成救援,所以史书不记载“救”。
郑伯髡顽前往会盟,尚未见到诸侯,丙戌日,死在鄵地。实际上是子驷所弑杀,但上报时说是死于疟疾,所以史书不记载“弑”。直呼其名而记载其死,是因为曾是同盟的缘故。前往会盟,是指在鄬地会盟。尚未见到诸侯,是指还未到达会盟地点就死了。鄵,是郑国的地名。不想再次称呼他为郑伯,所以省略文字,将他的名字附在会盟的记载之上。
○鄵,七报反,又采南反,《字林》千消反。弑音试,下同。为书,于伪反。上其,时掌反。
[疏]注“实为”至“会上”。
○正义曰:鲁之隐、闵,实被弑而书“薨”,讳而不言弑,则亦不以被弑赴诸侯。此郑伯实为子驷所弑,而以疟疾赴於诸侯,亦如隐、闵之类,讳而不言弑。故鲁史不得书弑也。《穀梁传》曰:“礼,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则何?为加之如会之上,见以如会卒也。”是言书名为书卒而称之也。三年盟于鸡泽,五年盟于戚,鲁、郑俱在同盟,故赴以名。法当书名,故进名於上。其名本为下卒,非是生名之也。如会者,会诸侯於鄬,欲往赴其会也。《公羊传》曰:“未见诸侯,其言如会何?致其意也。原其意本欲往会,故书之也。”未见诸侯,言其未至会所而死,非至会而不见也。书“卒于鄵”者,赴以所卒之地,故书之。
陈侯逃归。畏楚,逃晋而归。
【传】七年,春,郯子来朝,始朝公也。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殖者。
[疏]注“郊祀”至“殖者”。
○正义曰:言后稷,周之始祖,能播殖者,辨知后稷是何人,不为能播殖。故祀以祈农事,自谓郊天以祈农耳。案《孝经》云:“孝莫大於严父,严父莫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止云配天而祀之,不言祈农也。《郊特牲》说郊天之义曰:“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宣三年《公羊传》曰:“郊则曷为必祭稷?王者必以其祖配。王者则曷为必以其祖配?自内出者无匹不行,自外至者无主不止。”何休云:“天道闇昧,故推人道以接之。不以文王配者,重本尊始之义也。”据此诸文,则郊祭天者,为物本於天,故祭天以报本。神必须配,故推祖以配天,止报生成之恩,非求未来之福。此传专言郊祀社稷主为祈农事者,斯有旨矣。祭祀者,为报巳往,非求将来之福也。但祭为明神所享,神以将来致福。将来而获多福,乃由祭以得之。《礼器》称君子曰“祭祀不祈”,祭者意虽不祈,其实福以祭降。以祭获福,即祈之义也。宗庙之祭,缘生事死,尽其孝顺之心,非求耕稼之利。少牢馈食者,大夫之祭礼也。其祭之末,尸嘏主人,使女受福于天,宜稼于田。彼岂为田而祭哉!神以宜田福之耳。郊天之义亦由是也。神以人为主,人以穀为命。人以精意事天,天以宜稼祐人,以此谓之祈农,本意非祈农也。《诗 噫嘻序》曰:“春夏祈穀于上帝。”《礼》孟春之月《月令》曰:“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即是郊天之祭也。其下即云:“乃择元辰,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是郊而后耕也。献子此言,正与《礼》合。《孝经》止言尊严其父祖,述孝子之志本意,不说郊天之祭,无由得有祈穀之言。何休《膏育》,执彼难此,追而想之,亦可以叹息也。
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启蛰,夏正建寅之月。耕谓春分。
○蛰,直立反。夏,户雅反。
[疏]注“启蛰”至“春分”。
○正义曰:《释例》曰:“历法,正月节立春,启蛰为中气。二月节雨水,春分为中气。”是启蛰为夏正建寅之月中气也。《月令》祈穀之后,即择日而耕。初耕亦在正月。传言“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是此卜之时,巳涉春分之节。时过不复可郊,故言“耕谓春分”,指释献子言耕,是春分之节,不谓春分始可耕也。《释例》又曰:“僖公、襄公夏四月卜郊,但讥其非所宜卜,不讥其四月不可郊也。孟献子曰‘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耕谓春分也,言得启蛰,即当卜郊,不得过春分也。”是言此卜在春分之后,故献子讥之。据传,献子此言郊天之礼
译鄵,音七报,又音采南,《字林》音千消。弑,音试,下文同。为书,音于伪。上其,音时掌。
[疏]注“实为”至“会上”。
○正义曰:鲁国的隐公、闵公,实际上是被弑杀而史书却记载为“薨”,这是避讳而不说弑,因此也不以被弑的消息向诸侯报丧。这里郑伯实际上是被子驷弑杀,却以患疟疾为由向诸侯报丧,也像隐公、闵公那样,避讳而不说弑。所以鲁国史官不能记载为弑。《穀梁传》说:“礼制,诸侯活着时不称名,这里为什么称名呢?这是死时称名。死时称名又是为什么呢?是为了把名字加在‘如会’之上,表明他是像去赴会那样死去的。”这是说书写名字是记载他去世而称其名。鲁襄公三年在鸡泽结盟,五年在戚地结盟,鲁国和郑国都同在盟约之中,所以报丧时用了名字。按礼法应当称名,所以把名字列在上面。这名字本是为下位者去世而设,并不是活着时称名。如会,是指去鄬地会见诸侯,想要前往赴会。《公羊传》说:“没有见到诸侯,这里说‘如会’是什么意思呢?是表达他的意愿。推究他的本意是想要去赴会,所以这样记载。”没有见到诸侯,是说他在没有到达会盟之地时就死了,并不是到了会盟之地而没有见到诸侯。记载“卒于鄵”,是因为报丧时说了去世的地点,所以这样记载。
陈侯逃归。因为畏惧楚国,逃往晋国然后回国。
【传】七年,春天,郯子来朝见,这是开始朝见鲁公。
夏天,四月,三次占卜郊祀,占卜结果不吉,于是杀掉了牺牲。孟献子说:“我到现在才知道有占卜这回事。郊祀后稷,是为了祈求农事顺利。郊祀后稷是为了配享上天。后稷,是周朝的始祖,是能够播种繁殖的人。
[疏]注“郊祀”至“殖者”。
○正义曰:说后稷是周朝的始祖,是能够播种繁殖的人,这是为了辨别后稷是何人,并不是说因为能播种繁殖才祭祀他。所以祭祀是为了祈求农事,只是说郊祭上天是为了祈求农事罢了。查考《孝经》说:“孝没有比尊敬父亲更大的,尊敬父亲没有比配享上天更大的,这就是周公这样的人。从前周公郊祀后稷以配享上天,在明堂宗祀文王以配享上帝。”只说配享上天而祭祀,没有说祈求农事。《郊特牲》解释郊祭上天的意义说:“万物本源于天,人本源于祖先,这就是配享上帝的理由。郊祭,是大大地报答根本、回归初始。”宣公三年《公羊传》说:“郊祭为什么一定要祭祀稷呢?王者一定要用他的祖先配享。王者为什么一定要用他的祖先配享呢?从内部发出的没有匹配就不能施行,从外部到来的没有主人就不能停止。”何休说:“天道幽暗不明,所以推用人道来承接它。不用文王配享,是重视根本、尊崇初始的意义。”根据这些文献,那么郊祭上天,是因为万物本源于天,所以祭天来报答根本。神灵必须配享,所以推举祖先来配享上天,只是报答生成之恩,并不是谋求未来的福气。这篇传文专门说郊祀社稷主要是为了祈求农事,这是有深意的。祭祀,是为了报答过去,并不是谋求将来的福气。只是祭祀是为了让神明享用,神明通过将来降下福气。将来获得多福,是由祭祀得到的。《礼器》称君子说“祭祀不祈求”,祭祀者的本意虽然不祈求,但实际上福气是由祭祀降下的。由祭祀获得福气,就是祈求的意义。宗庙的祭祀,是顺着生前的侍奉来侍奉死者,竭尽孝顺之心,并不是谋求耕种庄稼的利益。少牢馈食,是大夫的祭祀礼仪。祭祀的末尾,尸祝主人,让你承受上天的福气,适宜在田里种植庄稼。那难道是为了田产而祭祀吗!是神明用适宜耕种的福气来赐福罢了。郊祭上天的意义也是这样的。神明以人为主,人以谷物为生命。人用精诚的意念侍奉上天,上天用适宜耕种的佑护来保佑人,因此称之为祈求农事,本意并不是祈求农事。《诗经·噫嘻序》说:“春夏向天帝祈求谷物。”《礼记》孟春之月的《月令》说:“这个月,天子在初一这天向天帝祈求谷物。”这就是郊祭上天的祭祀。下面接着说:“于是选择吉日,天子亲自装载耒耜,亲自耕种帝籍。”这是郊祭之后才耕种。献子的这番话,正与《礼记》相合。《孝经》只说尊敬父亲祖先,叙述孝子的志向本意,不说郊祭上天的祭祀,没有理由会有祈求谷物的说法。何休在《膏育》篇中,拿着那篇来驳难这篇,追想推究,也令人叹息。
所以启蛰时进行郊祭,郊祭之后才耕种。现在既然已经耕种了才占卜郊祭,适宜它不吉。启蛰,是夏历正月建寅的月份。耕种指的是春分。
○蛰,音直立。夏,音户雅。
[疏]注“启蛰”至“春分”。
○正义曰:《释例》说:“历法,正月的节气是立春,启蛰是中气。二月的节气是雨水,春分是中气。”所以启蛰是夏历正月建寅月的中气。《月令》祈求谷物之后,就选择日子耕种。初次耕种也在正月。传文说“已经耕种了才占卜郊祭,适宜它不吉”,这说明这次占卜的时候,已经涉及春分的节气。时节过了就不再可以郊祭,所以说“耕种指的是春分”,解释献子所说的耕种,是指春分的节气,不是说春分才开始可以耕种。《释例》又说:“僖公、襄公在夏四月占卜郊祭,只是讥讽他不适宜占卜,并不讥讽四月不可以郊祭。孟献子说‘启蛰时郊祭,郊祭后耕种’,耕种指的是春分,意思是得到启蛰,就应当占卜郊祭,不能超过春分。”这是说这次占卜在春分之后,所以献子讥讽他。根据传文,献子这番话关于郊祭上天的礼制
,必用周之三月。而《杂记》云:“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此与《礼记》俱称献子,二文不同,必有一谬。《礼记》后人所录,《左传》当得其真。若七月而禘,献子为之,则当献子之时,应有七月禘者。烝、尝过则书,禘过亦宜书。何以献子之时,不书七月禘也?足知《礼记》之言,非献子矣。
译祭祀必定使用周历的三月。而《杂记》说:“孟献子说:‘正月冬至,可以祭祀上帝;七月冬至,可以祭祀祖先。’七月举行禘祭,是孟献子所实行的。”这里与《礼记》都提到孟献子,但两处记载不同,必定有一处错误。《礼记》是后人辑录的,《左传》应当更符合事实。如果七月举行禘祭是孟献子实行的,那么在孟献子时期,就应当有七月举行禘祭的记录。烝祭、尝祭如果举行就会记载,禘祭如果举行也理应记载。为什么在孟献子时期,不记载七月举行禘祭呢?足以证明《礼记》所说的话,并非出自孟献子。
南遗为费宰。费,季氏邑。叔仲昭伯为隧正,隧正,主役徒。昭伯,叔仲惠伯之孙。
○隧音遂。
[疏]注“隧正”至“役徒”。
○正义曰:九年注云:“隧正,官名,五县为隧。”则隧正当《周礼》之遂人也,掌诸遂之政令,徒役出诸遂之民,故为主役徒者。
欲善季氏,而求媚於南遗。谓遗:“请城费,使遗请城。吾多与而役。”故季氏城费。传言禄去公室,季氏所以强。
小邾穆公来朝,亦始朝公也。亦郯子也。
秋,季武子如卫,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子叔聘在元年。言国家多难,故不时报。
○难,乃旦反。
冬,十月,晋韩献子告老。公族穆子有废疾,穆子,韩厥长子,成十八年为公族大夫。
○长,丁丈反,下“师长”同。将立之。代厥为卿。辞曰:“《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诗》言虽欲早夜而行,惧多露之濡己。义取非礼不可妄行。
[疏]“诗曰”至“多露”。
○正义曰:《诗 国风 召南 行露》之首章也。言人行者,岂不欲早夜而行乎?谓早夜而行,则多露濡己。义取非礼不可以妄行。穆子引之,言非其才,不可以妄居官位。
又曰:‘弗躬弗亲,庶民弗信。’《诗 小雅》。言讥在位者,不躬亲政事,则庶民不奉信其命。言已有疾,不能躬亲政事。
[疏]“弗躬”至“弗信”。
○正义曰:此《诗 小雅 节南山》之篇。《诗》注云:“言王之政不躬而亲之,则恩泽不信於众民矣。”
无忌不才,让其可乎?请立起也。无忌,穆子名。起,无忌弟宣子也。与田苏游,而曰好仁。田苏,晋贤人。苏言起好仁。
○好,呼报反,注及下同。《诗》曰:‘靖共尔位,好是正直。神之听之,介尔景福。’靖,安也。介,助也。景,大也。《诗 小雅》。言君子当思不出其位,求正直之人,与之并立。如是,则神明顺之,致大福也。
○共音恭,下注同。介音界,下及注同。
[疏]注“介,助也。景,大也”。
○正义曰:定本介、景皆为大也。
恤民为德,靖共其位,所以恤民。
[疏]注“靖共”至“恤民”。
○正义曰:天生烝民,立君以牧之。君不独治,为臣以佐之。君之与臣,皆为恤民而设之也。能安靖共敬,在其职位,是其所以忧民也。
正直为正,正已心。正曲为直,正人曲。参和为仁。德、正、直三者备,乃为仁。
○参,七南反,或音三。如是,则神听之,介福降之,立之,不亦可乎?”言起有此三德,故可立。
[疏]“诗曰”至“可乎”。
○正义曰:《诗 小雅 小明》之篇,言人能安靖共敬,以居尔之职位,爱好正直之人,与之共处於朝,则神明听顺之,当助女以大福也。既引《诗》文,又述其意,能忧念下民,是为德也;正直己心是为正也;能以己正正人之曲,是为直也。此德也、正也、直也三者和备,是为仁也。人能如是,则神明听顺之,大福降与之。田苏是知人者也。田苏言起好仁,起必备有此行,立之不亦可乎?
庚戌,使宣子朝,遂老。韩厥致仕。晋侯谓韩无忌仁,使掌公族大夫。为之师长。
[疏]注“为之师长”。
○正义曰:无忌先为公族大夫,今言“使掌”,是与诸公族大夫为师长也。
卫孙文子来聘,且拜武子之言,缓报非贰之言。而寻孙桓子之盟,盟在成三年。公登亦登。礼,登阶,臣后君一等。
○后,胡豆反,下文“不后寡君”同。
[疏]注“礼登”至“一等”。
○正义曰:《聘礼》:“公迎宾于大门内,及庙门,公揖入,立于中庭,纳宾。宾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公升二等。”郑玄云:“先宾升二等,亦欲君行一,臣行二。”言君先升二等,然后臣始升一等。是礼,登阶,臣当后君一等。
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
译南遗担任费邑的长官。费,是季氏的封邑。叔仲昭伯担任隧正,隧正,是主管劳役徒众的官职。昭伯,是叔仲惠伯的孙子。
○“隧”音同“遂”。
[疏]注释“隧正”到“役徒”。
○正义说:《春秋》公九年注说:“隧正,是官名,五个县称为一个隧。”那么隧正应当就是《周礼》中的遂人,掌管各遂的政令,劳役徒众出自各遂的百姓,所以说是主管劳役徒众的人。
(昭伯)想要讨好季氏,因而向南遗献媚。昭伯对南遗说:“请求修筑费邑城墙,让南遗去请求修筑。我会多派劳役给你。”因此季氏修筑了费邑城墙。传文说禄位离开了公室,这就是季氏所以强大的原因。
小邾穆公来朝见,这也是他初次朝见鲁君。就像郯子一样。
秋天,季武子前往卫国,报答子叔出使的礼节,并且解释延迟报答的原因,说“并非有二心”。子叔出使是在鲁成公元年。说国家多灾多难,所以不能及时报答。
○“难”,音乃旦。
冬天,十月,晋国韩献子告老退休。公族大夫穆子有残疾,穆子,是韩厥的长子,鲁成公十八年担任公族大夫。
○“长”,音丁丈,下文“师长”同。将要立他为卿。代替韩厥担任卿位。穆子推辞说:“《诗经》说:‘难道不想早晚赶路,只怕路上露水太多。’《诗经》说虽然想早晚赶路,但害怕露水打湿自己。意义在于不合礼的事不可以妄为。
[疏]“诗曰”到“多露”。
○正义说:这是《诗经·国风·召南·行露》的首章。说走路的人,难道不想早晚赶路吗?说早晚赶路,就会有很多露水打湿自己。意义在于不合礼的事不可以妄为。穆子引用它,是说不是自己的才能,不可以妄居官位。
又说:‘不亲身去做,不亲自去管,百姓就不会信服。’出自《诗经·小雅》。说讥讽在位的人,不亲身处理政事,那么百姓就不会信奉他的命令。说自己有疾病,不能亲身处理政事。
[疏]“弗躬”到“弗信”。
○正义说:这是《诗经·小雅·节南山》的篇章。《诗经》注说:“说国王的政令不亲身去做和亲近,那么恩泽就不能取信于众民了。”
我无忌没有才能,让位给他可以吗?请立起吧。无忌,是穆子的名字。起,是无忌的弟弟宣子。与田苏交游,田苏说起喜好仁德。田苏,是晋国的贤人。田苏说起喜好仁德。
○“好”,音呼报,注释及下文同。《诗经》说:‘安靖恭敬地守在你的职位,喜好正直的人。神明会听到,赐给你大福。’靖,是安的意思。介,是助的意思。景,是大。出自《诗经·小雅》。说君子应当思虑不出其位,寻求正直的人,与他并立。这样,神明就会顺从,降下大福。
○“共”音恭,下文注释同。“介”音界,下文及注释同。
[疏]注释“介,助也。景,大也”。
○正义说:定本中“介”、“景”都解释为大。
体恤百姓是德,安靖恭敬地守在其职位,所以能体恤百姓。
[疏]注释“靖共”到“恤民”。
○正义说:天生众民,设立君主来牧养他们。君主不独自治理,设立臣子来辅佐。君主与臣子,都是为了体恤百姓而设立的。能够安靖恭敬,在其职位上,这就是他所以忧民的原因。
正直是正,端正自己的心。纠正别人的曲是直,端正别人的曲。三者和谐是仁。德、正、直三者具备,才称为仁。
○“参”,音七南,或音三。这样,神明就会听到,大福就会降下,立他,不也可以吗?”说起有这三种德行,所以可以立他。
[疏]“诗曰”到“可乎”。
○正义说:这是《诗经·小雅·小明》的篇章,说人能够安靖恭敬,以居守自己的职位,喜好正直的人,与他共处朝廷,那么神明就会听顺,应当帮助他以大福。既引用《诗经》的文句,又阐述其意义,能够忧念下民,这就是德;端正自己的心,这就是正;能够用自己的正去纠正别人的曲,这就是直。这德、正、直三者和备,就是仁。人能够这样,神明就会听顺,大福就会降给他。田苏是知人的人。田苏说起喜好仁德,起必定具备这些行为,立他不也可以吗?
庚戌日,派宣子朝见,韩厥于是告老。韩厥致仕。晋侯认为韩无忌仁德,让他掌管公族大夫。作为公族大夫的师长。
[疏]注释“为之师长”。
○正义说:无忌先前担任公族大夫,现在说“让他掌管”,是让他作为各位公族大夫的师长。
卫国孙文子来聘问,并且拜谢季武子的言辞,即延迟报答并非有二心的言辞。并且重申孙桓子的盟约,盟约在鲁成公三年。鲁公登阶,孙文子也登阶。礼制,登阶,臣子落后君主一等。
○“后”,音胡豆,下文“不后寡君”同。
[疏]注释“礼登”到“一等”。
○正义说:《聘礼》:“君主在大门内迎接宾客,到了庙门,君主作揖进入,站在中庭,接纳宾客。宾客进入,三次作揖,到了台阶,三次谦让,君主升二等。”郑玄说:“先于宾客升二等,也是想要君主走一步,臣子走两步。”说君主先升二等,然后臣子才开始升一等。这是礼制,登阶,臣子应当落后君主一等。
叔孙穆子作为相礼,快步上前说:“诸侯的会盟,寡君未
尝后卫君。敌体并登。
○相,息亮反,下“驷相”同。“尝后”如字,徐胡豆反。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安,徐也。孙子无辞,亦无悛容。悛,改也。
译曾经(在)后卫国君。敌方的战车并排登上(城墙)。
○“相”,读作“息亮”,下文“驷相”的“相”同此读音。“尝后”按本字读音,徐邈读作“胡豆”。现在您不护卫寡君,寡君不知道犯了什么过错。您稍微安心等待吧!”“安”,意为缓慢。孙子没有答话,也没有悔改的神色。“悛”,意为悔改。
○悛,七全反。穆叔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诗》曰:‘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委蛇,顺貌。《诗 召南》。言人臣自公门入私门,无不顺礼。
○委,於危反。蛇,以支反,下同。召,上照反。谓从者也。从,顺也。衡而委蛇,必折。”衡,横也。横不顺道,必毁折。为十四年林父逐君起本。
[疏]“诗曰”至“必折”。
○正义曰:《诗 国风 召南 羔羊》之篇。言大夫贤者,退朝而食,从公门入私门,委蛇委蛇然。委蛇,顺从之貌,《诗》之此意,谓顺者也。今孙子为臣,而君自处,是横不顺道。以横道而为委蛇,其人必将毁折,不得终其职位。
楚子囊围陈,会于鄬以救之。晋会诸侯。
郑僖公之为大子也,於成之十六年,鲁成公。
[疏]注“鲁成公”。
○正义曰:杜必言鲁成公者,欲明非郑成公也。知非者,以郑成公成七年即位,至襄二年卒,唯十四年,无十六年故也。
与子罕適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適楚,亦不礼焉。子丰,穆公子。及其元年,朝于晋,郑僖元年,鲁襄三年。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听。又谏,杀之。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传言经所以不书弑。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僖公子。
陈人患楚,楚围陈故。庆虎、庆寅谓楚人曰:“吾使公子黄往,而执之。”二庆,陈执政大夫。公子黄,哀公弟。
[疏]“使公子黄往”。
○正义曰:於时楚师围陈,使公子黄往入楚军也。
楚人从之。为执黄。
○为,而伪反。二庆使告陈侯于会,鄬之会。曰:“楚人执公子黄矣!君若不来,群臣不忍社稷宗庙,惧有二图。”背君属楚。
○背音佩。陈侯逃归。鄬会,所以不书救。
【经】八年,春,王正月,公如晋。
夏,葬郑僖公。无传。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郑子国称人,刺其无故侵蔡,以生国患。燮,蔡庄公子。
○燮,息协反。
[疏]注“郑子”至“公子”。
○正义曰:此决舍之人。陈、郑有宿怨,此时与蔡无怨,晋复无命使侵。无故兴师以生国患,以其动而无谋,故贬之。《释例》曰:“陈、蔡、楚之与国。郑欲求亲於晋,故伐而入之。晋士庄伯诘其侵小,且问陈之罪,子产答以东门之役,故免於讥。及其侵蔡,既无晋令,又无直辞,君死主少,兴师以求媚於晋,不能以德怀亲,以直报怨,故二大夫异於子产也。陈之见伐,本以助晋,晋不逆劳而以法诘之,得盟主远理。故仲尼曰:‘晋为伯,郑入陈,非文辞不为功。’善之也。”
季孙宿会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于邢丘。时公在晋。晋悼难劳诸侯,唯使大夫听命,故季孙在会而公先归。
○邢,徐音刑。难,乃旦反。
[疏]注“时公”至“先归”。
○正义曰:公以正月如晋,此会之下,始云“公至”,则晋侯適会,公乃归鲁。季孙盖从公朝晋,即从晋赴会,故季孙在会而公先归。
公至自晋。无传。
莒人伐我东鄙。
秋,九月,大雩。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晋侯使士匄来聘。
【传】八年,春,公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晋悼复脩霸业,故朝而禀其多少。
○复,扶又反。“霸”本亦作“伯”,音霸,又如字。)
[疏]注“晋悼”至“多少”。
○正义曰:昭三年,郑子大叔云:“文、襄之霸也,合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自襄以后,晋德少衰,诸侯朝聘,无复定准。今晋悼复脩霸业,更合诸侯,故公朝晋而禀其多少。如公朝者,盖亦非一,晋侯谦,不敢在国约束,故出外合之。又难烦诸侯,使大夫听命,政为邢丘之会,以命朝聘之数。数之多少,传亦无文。据子太叔之言,不说悼公之法,而远陈文、襄之令,
译○悛,音全。穆叔说:“孙子必定会灭亡!身为臣子却自居君主之位,有过错却不改正,这是灭亡的根本原因。《诗经》说:‘退朝回家吃饭,从容自得的样子。’委蛇,是顺从的样子。出自《诗经·召南》。意思是说,臣子从公门进入私门,没有不顺从礼制的。
○委,音危。蛇,音支,以下同。召,音照。指随从的人。从,顺从。横逆不顺从正道,必定会折损。”衡,横逆。横逆不顺从正道,必定会毁坏折损。这是为十四年林父驱逐国君的事件埋下伏笔。
[疏]“《诗经》说”到“必定会折损”。
○正义说:这是《诗经·国风·召南·羔羊》中的篇章。说的是贤德的大夫,退朝回家吃饭,从公门进入私门,从容自得的样子。委蛇,是顺从的样子,《诗经》此处的意思,是指顺从的人。如今孙子身为臣子,却自居君主之位,这是横逆不顺从正道。以横逆之道来装作顺从的样子,这个人必将毁坏折损,不能善终其职位。
楚子囊包围陈国,在鄬地会盟以救援陈国。晋国召集诸侯会盟。
郑僖公在做太子的时候,在鲁成公十六年,
[疏]注“鲁成公”。
○正义说:杜预必定要说明是鲁成公,是为了表明不是郑成公。知道不是郑成公的原因,是因为郑成公在成公七年即位,到襄公二年去世,只有十四年,没有十六年这个缘故。
与子罕一起出使晋国,没有受到礼遇。又与子丰一起出使楚国,也没有受到礼遇。子丰,是公子穆的儿子。到了郑僖公元年,郑僖公朝见晋国,郑僖公元年,即鲁襄公三年。子丰想在晋国控告他并废黜他。子罕阻止了他。等到将在鄬地会盟时,子驷担任相礼,又没有受到礼遇。侍从劝谏,他不听。再次劝谏,他杀了侍从。到了鄵地,子驷派刺客在夜里杀死了僖公,并以疟疾为由向诸侯报丧。传文说明经文所以不记载“弑”的原因。简公当时五岁,被拥立即位。简公是僖公的儿子。
陈国人担忧楚国,因为楚国包围了陈国。庆虎、庆寅对楚国人说:“我们派公子黄前往,你们就抓住他。”二庆,是陈国执政的大夫。公子黄,是哀公的弟弟。
[疏]“派公子黄前往”。
○正义说:当时楚军包围陈国,派公子黄前往进入楚军。
楚国人听从了他们的建议。这是为抓住公子黄做铺垫。
○为,音伪。二庆派人向会盟中的陈侯报告,鄬地的会盟。说:“楚国人抓住了公子黄!国君如果不来,群臣不忍心让社稷宗庙遭受祸患,恐怕会有二心。”背叛国君归属楚国。
○背,音佩。陈侯逃归。鄬地会盟,所以不记载救援。
【经】八年,春,周王正月,鲁公前往晋国。
夏,安葬郑僖公。没有传文。
郑国人侵犯蔡国,俘虏了蔡公子燮。郑子国被称为“人”,是讥刺他无故侵犯蔡国,从而引发国家祸患。燮,是蔡庄公的儿子。
○燮,音协。
[疏]注“郑子”到“公子”。
○正义说:这是决定舍弃“人”称的原因。陈、郑有旧怨,此时与蔡国没有怨恨,晋国又没有命令让他们侵犯。无故兴师动众以引发国家祸患,因为他行动而没有谋略,所以贬称他为“人”。《释例》说:“陈、蔡、楚是同盟国。郑国想亲近晋国,所以攻打并进入陈国。晋国士庄伯责问他们侵犯小国,并且询问陈国的罪过,子产回答以东门之战的理由,所以免于讥讽。等到他们侵犯蔡国,既没有晋国的命令,又没有正当的理由,国君去世主君年少,兴师动众以求取晋国的欢心,不能以德怀亲,以直报怨,所以这两位大夫不同于子产。陈国被攻打,本来是为了帮助晋国,晋国不违背辛劳而依法责问,得到了盟主的长远治理。所以孔子说:‘晋国作为霸主,郑国进入陈国,没有文辞就不能成功。’这是赞美他们的。”
季孙宿在邢丘会见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人、邾人。当时鲁公在晋国。晋悼公难以劳烦诸侯,只派大夫听命,所以季孙在会盟而鲁公先归。
○邢,音刑。难,音旦。
[疏]注“时公”到“先归”。
○正义说:鲁公在正月前往晋国,这次会盟之下,才开始说“公至”,那么晋侯前往会盟,鲁公才归鲁。季孙大概跟随鲁公朝见晋国,随即跟随晋国前往会盟,所以季孙在会盟而鲁公先归。
鲁公从晋国回来。没有传文。
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
秋,九月,举行大雩祭。
冬,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晋侯派士匄前来聘问。
【传】八年,春,鲁公前往晋国朝见,并且听取朝聘的次数。(晋悼公复兴霸业,所以朝见并禀告其多少。
○复,音又。“霸”本也作“伯”,音霸,又如字。)
[疏]注“晋悼”到“多少”。
○正义说:昭公三年,郑国子大叔说:“文公、襄公称霸时,召集诸侯,三年一次聘问,五年一次朝见。”自从襄公以后,晋国德行稍衰,诸侯朝聘,不再有固定的标准。如今晋悼公复兴霸业,再次召集诸侯,所以鲁公朝见晋国并禀告其多少。像鲁公这样朝见的,大概也不止一次,晋侯谦虚,不敢在国内约束,所以出外召集。又难以烦劳诸侯,派大夫听命,政令是为了邢丘之会,以命令朝聘的次数。次数的多少,传文中也没有记载。根据子太叔的话,不说悼公的法令,而远陈文公、襄公的命令,
则悼公此命,还同文、襄耳,非复别制法也。
郑玄公子以僖公之死也,谋子驷。子驷先之。夏,四月,庚辰,辟杀子狐、子熙、子侯、子丁。辟,罪也,加罪以戮之。
译那么悼公这道命令,仍然与文公、襄公时期相同,并非另外制定新的法规。
郑国的公子们因为僖公去世,图谋对付子驷。子驷先发制人。夏季,四月,庚辰日,以罪责处死了子狐、子熙、子侯、子丁。辟,就是罪责,加上罪名而将他们处死。
○先,悉荐反,又如字。辟,婢亦反,注同。熙,许其反,徐音怡。
[疏]注“辟罪”至“戮之”。
○正义曰:“辟,罪”,《释诂》文也。不直言杀而云“辟杀”,明是加诬以罪而杀之。子驷知其谋己,不以罪杀,恐动众心,故加诬以罪。言其罪自当死,非为己讨,所以自解说也。
孙击、孙恶出奔卫。二孙,子孤之子。
[疏]注“二孙,子狐之子”。
○正义曰:贾逵云:“然未必有文可据,相传为此说也。”
庚寅,郑子国、子耳侵蔡,获蔡司马公子燮。郑侵蔡,欲以求媚於晋。子耳,子良之子。不言败,唯以获告。
[疏]注“郑侵”至“获告”。
○正义曰:於时郑无蔡怨,又无晋令。郑自发心侵蔡,知欲求媚於晋也。获其将必与之战,战败乃获之。“不言败”者,唯以获告,不告败也。
郑人皆喜,唯子产不顺,子产,子国子,不顺众而喜。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楚人来讨,能勿从乎?从之,晋师必至。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子国怒之,曰:“尔何知!国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将为戮矣。”大命,起师行军之命。
五月,甲辰,会于邢丘,以命朝聘之数,使诸侯之大夫听命。季孙宿、齐高厚、宋向戌、卫甯殖、邾大夫会之。晋难重烦诸侯,故使大夫听命。郑伯献捷于会,故亲听命。献蔡捷也。大夫不书,尊晋侯也。晋悼复文、襄之业,制朝聘之节,俭而有礼,德义可尊,故退诸侯大夫以崇之。
[疏]注“晋悼”至“崇之”。
○正义曰:礼,卿不会公侯,会则贬之称人,自是常例。而云“尊晋侯”者,此有郑伯在会,自与晋侯相敌。诸卿不敌晋侯,无罪不合贬也。但欲尊晋侯,无辞以见之,故贬大夫以尊之。大夫非有罪也。文二年,晋、宋、陈、郑四国之卿伐秦,皆贬称人。尊秦谓之“崇德”,其意与此同也。诸侯之卿皆贬,而独不贬季孙宿者,文元年,公孙敖会晋侯于戚,注云:“礼,卿不会公侯。而《春秋》鲁大夫皆不贬者,体例已举,故据用鲁史成文。”是其义也。言“俭而有礼,德义可尊”者,难烦诸侯,使大夫听命,亦是有礼之事也。
莒人伐我东鄙,以疆鄫田。莒既灭鄫,鲁侵其西界,故伐鲁东鄙,以正其封疆。
○疆,居良反,注同。
秋,九月,大雩,旱也。
冬,楚子囊伐郑,讨其侵蔡也。子驷、子国、子耳欲从楚,子孔、子蟜、子展欲待晋。待晋来救。子孔,穆公子。子蟜,子游子。子展,子罕子。
○蟜,居表反。子驷曰:“《周诗》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寿几何?逸《诗》也。言人寿促而河清迟,喻晋之不可待。
○寿音授,或如字,注同。几,居岂反。兆云询多,职竞作罗。’兆,卜。询,谋也。职,主也。言既卜且谋多,则竞作罗网之难,无成功。
○难,乃旦反。
[疏]“兆云询多”。
○正义曰:杜云“兆,卜。询,谋也”,既卜,且谋多。如杜此言,则“云”是语辞。
谋之多族,民之多违,族,家也。事滋无成。滋,益也。民急矣,姑从楚以纾吾民。晋师至,吾又从之。敬共币帛,以待来者,小国之道也。牺牲玉帛,待於二竟,二竟,晋、楚界上。
○纾音舒。共音恭。竟音境,注同。以待彊者而庇民焉。寇不为害,民不罢病,不亦可乎?”子展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小国无信,兵乱日至,亡无日矣。五会之信,谓三年会鸡泽,五年会戚,又会城棣,七年会鄬,八年会邢丘。
○庇,必利反,又音秘,下同。罢音皮。
[疏]注“谓三”至“邢丘”。
○正义曰:鄬之会,郑伯未至而卒。亦数之者,郑伯虽身死耳,共会与郑同谋,故数之。
今将背之,虽楚救我,将安用之?言失信得楚,不足贵。
○背音佩,至卷末皆同。亲我无成,晋亲郑。鄙我是欲,楚欲以郑为
译○先,音悉荐,又读如本字。辟,音婢亦,注同。熙,音许其,徐音怡。
[疏]注“辟罪”至“戮之”。
○正义曰:“辟,罪”,是《释诂》中的文句。不直接说杀而说“辟杀”,表明是加上诬陷的罪名而杀之。子驷知道他们谋划害自己,如果不以罪名杀他们,恐怕会动摇众人的心,所以加上诬陷的罪名。说他们的罪行本来就该死,不是为自己报仇,这是用来自我辩解的。
孙击、孙恶出逃到卫国。这两个孙氏,是子狐的儿子。
[疏]注“二孙,子狐之子”。
○正义曰:贾逵说:“然而未必有文献可以依据,这是相传的说法。”
庚寅日,郑国的子国、子耳侵犯蔡国,俘虏了蔡国司马公子燮。郑国侵犯蔡国,是想以此讨好晋国。子耳,是子良的儿子。不记载战败,只以俘虏敌将上报。
[疏]注“郑侵”至“获告”。
○正义曰:当时郑国与蔡国没有怨恨,也没有晋国的命令。郑国主动发起侵犯蔡国,可知是想讨好晋国。俘虏敌将必然与之交战,交战战败才俘虏了他。“不言败”者,只上报俘虏,不上报战败。
郑国人都很高兴,只有子产不随众高兴,子产,是子国的儿子,不随众人高兴。说:“小国没有文德而有武功,没有比这更大的祸患了。楚国来讨伐,能不顺从吗?顺从楚国,晋国的军队必定到来。晋国、楚国攻打郑国,从今以后,郑国,不到四五年,不得安宁了。”子国对他发怒,说:“你懂什么!国家有大命,而有正卿。小孩子说这些话,将要被杀了。”大命,是起兵行军的命令。
五月,甲辰日,在邢丘会盟,以命令朝聘的礼仪次数,让诸侯的大夫听命。季孙宿、齐国的高厚、宋国的向戌、卫国的甯殖、邾国的大夫参加了会盟。晋国难以频繁烦扰诸侯,所以让大夫听命。郑伯在会盟上献捷,所以亲自听命。是献蔡国的捷报。大夫不记载,是尊重晋侯。晋悼公恢复文公、襄公的功业,制定朝聘的节制,节俭而有礼,德义值得尊重,所以退让诸侯大夫以尊崇他。
[疏]注“晋悼”至“崇之”。
○正义曰:按礼,卿不与会公侯,会则贬称人,这是常例。而说“尊晋侯”者,这里有郑伯在会盟,自然与晋侯地位相当。其他卿不敌晋侯,无罪不合贬称。但想尊重晋侯,没有言辞来体现,所以贬称大夫以尊崇他。大夫并非有罪。文公二年,晋、宋、陈、郑四国的卿伐秦,都贬称人。尊重秦国称为“崇德”,其用意与此相同。诸侯的卿都贬称,而唯独不贬称季孙宿者,文公元年,公孙敖在戚地会晋侯,注说:“按礼,卿不与会公侯。而《春秋》鲁大夫都不贬称者,体例已举,所以依据鲁史成文。”这就是其中的道理。说“俭而有礼,德义可尊”者,难以烦扰诸侯,让大夫听命,也是有礼的事情。
莒国人攻打我国东部边境,以划定鄫地的田界。莒国已经灭了鄫国,鲁国侵犯其西部边界,所以莒国攻打鲁国东部边境,以纠正其封疆。
○疆,音居良,注同。
秋,九月,举行大雩祭,是因为干旱。
冬,楚子囊攻打郑国,讨伐其侵犯蔡国。子驷、子国、子耳想顺从楚国,子孔、子蟜、子展想等待晋国。等待晋国来救援。子孔,是穆公的儿子。子蟜,是子游的儿子。子展,是子罕的儿子。
○蟜,音居表。子驷说:“《周诗》中有这样的话:‘等待黄河水清,人的寿命有多少?’这是逸《诗》。说人的寿命短促而黄河水清迟缓,比喻晋国不可等待。
○寿音授,或读如本字,注同。几,音居岂。兆云询多,职竞作罗。’兆,是占卜。询,是谋划。职,是主。说既占卜又谋划多,则竞相制造罗网般的困难,没有成功。
○难,音乃旦。
[疏]“兆云询多”。
○正义曰:杜预说“兆,是占卜。询,是谋划”,既占卜,又谋划多。如杜预此言,则“云”是语助词。
谋划的多端,民众的多违抗,族,是家。事情更加没有成功。滋,是益。民众危急了,暂且顺从楚国以缓解我们的民众。晋国军队到来,我们又顺从晋国。恭敬地准备币帛,以等待来者,这是小国的道理。牺牲玉帛,准备在两国边境,二竟,是晋、楚边界上。
○纾音舒。共音恭。竟音境,注同。以等待强者而庇护民众。寇贼不为害,民众不疲病,不也可以吗?”子展说:“小国用来侍奉大国,靠的是信义。小国没有信义,兵乱每日到来,灭亡没有几天了。五次会盟的信义,是指三年会鸡泽,五年会戚,又会城棣,七年会鄬,八年会邢丘。
○庇,音必利,又音秘,下同。罢音皮。
[疏]注“谓三”至“邢丘”。
○正义曰:鄬地的会盟,郑伯未到而去世。也计算在内的,郑伯虽然身死,共同会盟与郑国同谋,所以计算在内。
现在将要背弃它,即使楚国救我们,将有什么用?说失信得到楚国,不足珍贵。
○背音佩,至卷末皆同。亲我无成,晋亲郑。鄙我是欲,楚欲以郑为
鄙邑而反欲与成。不可从也。言子驷不可从。不如待晋。晋君方明,四军无阙,八卿和睦,必不弃郑。四军,谓上、中、下、新军也。军有二卿。
译郑国地处偏僻,却反而想要与晋国达成盟约,这是不可顺从的。所说的子驷不可顺从,不如等待晋国。晋国国君正英明,四军没有缺憾,八位卿大夫和睦相处,必定不会抛弃郑国。四军,是指上军、中军、下军和新军。每军有两位卿大夫。
[疏]“八卿和睦”。
○正义曰:八卿者,据九年传,荀罃将中军,士匄佐之;荀偃将上军,韩起佐之;栾黡将下军,士鲂佐之;赵武将新军,魏绛佐之。
楚师辽远,粮食将尽,必将速归,何患焉。舍之闻之:舍之,子展名。‘杖莫如信。’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晋,不亦可乎?”子驷曰:“《诗》云:‘谋夫孔多,是用不集。《诗 小雅》。孔,甚也。集,就也。言人欲为政,是非相乱而不成。
○杖,直亮反,下同。守,手又反,或如字,下“守官”并注同。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言谋者多,若有不善,无適受其咎。
○咎,其九反,下同。適,丁历反,下同。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匪,彼也。行迈谋,谋於路人也。不得于道,众无適从。
[疏]“诗云”至“于道”。
○正义曰:《诗 小雅 小旻》之三章也。言谋事之夫甚多,是非相夺,无可適从。为是之故,其事用此,益不成也。发言讻々,而盈满於庭,无能决当是非。事若不成,谁敢执其咎责者?如彼道上行人,每得人即与之谋,意无所从。为是之故,用此不得于正道也。
○注“匪彼”至“適从”。
○正义曰:郑玄以“匪”为“非”,如非行迈之谋。言止而不行,坐图远近也。杜以“如”者,如似他物,故以“匪”为“彼”。言如彼行人,逢值歧路,问其所从也。郑以行为道,迈为行,言道上行人。杜亦当然。
请从楚,騑也受其咎。”騑,子驷名。
○騑,芳非反。乃及楚平,使王子伯骈告于晋,伯骈,郑大夫。
○骈,扶贤反,又扶经反。曰:“君命敝邑,‘脩而车赋,儆而师徒,以讨乱略’。蔡人不从,敝邑之人不敢宁处,悉索敝赋,索,尽也。
○儆,居领反。索,悉各反,注同。一音所百反。以讨于蔡,获司马燮,献于邢丘。今楚来讨,曰:‘女何故称兵于蔡?’称,举也。
○女音汝。焚我郊保,郭外曰郊。保,守也。冯陵我城郭。冯,迫也。
○冯,皮冰反,注同。敝邑之众,夫妇男女,不遑启处,以相救也。遑,暇也。启,跪也。
○跪,其委反。
[疏]注“遑,暇也。启,跪也”。
○正义曰:皆《释言》文也。舍人曰:“閒暇无事也。”李巡曰:“启,小跪也。”
翦焉倾覆,无所控告。翦,尽也。控,引也。
○覆,芳服反。控,苦贡反。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夫人愁痛,夫人,犹人人也。
○夫音扶,注同。不知所庇。民知穷困,而受盟于楚。孤也与其二三臣不能禁止,孤,郑伯。不敢不告。”知武子使行人子员对之,曰:“君有楚命,见讨之命。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寡君。一介,独使也。行李,行人也。
○介,古贺反,注同。独使,所吏反。而即安于楚。君之所欲也,谁敢违君?寡君将帅诸侯以见于城下,唯君图之!为明年晋伐郑传。
○见,贤遍反,或如字。
晋范宣子来聘,且拜公之辱,谢公此春朝。告将用师于郑。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摽有梅》,《诗 召南》。摽,落也。梅盛极则落。诗人以兴女色盛则有衰,众士求之,宜及其时。宣子欲鲁及时共讨郑,取其汲汲相赴。
○摽,徐扶妙反,又扶表反。兴,许▯反。季武子曰:“谁敢哉?言谁敢不从命。今譬於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言同类。
○譬,本亦作“辟”,音譬,后放此。欢以承命,何时之有?”迟速无时。武子赋《角弓》。《角弓》,《诗 小雅》。取其兄弟婚姻,无相远也。宾将出,武子赋《彤弓》。《彤弓》,天子赐有功诸侯之诗,欲使晋君继文之业,复受彤弓於王。
○彤,徒冬反。复,扶又反。宣子曰:“城濮之役,在僖二十八年。
○濮音卜。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藏之以示子孙。
○雍,於用反。藏如字,徐才浪反。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
译[疏]“八卿和睦”。
○正义说:八卿,根据《左传》鲁成公九年的记载,荀罃担任中军将,士匄辅佐他;荀偃担任上军将,韩起辅佐他;栾黡担任下军将,士鲂辅佐他;赵武担任新军将,魏绛辅佐他。
楚军路途遥远,粮食即将耗尽,必定会迅速回国,有什么可担忧的呢?子展(舍之)听说:‘依靠的东西,没有比诚信更好的。’坚守城池以消耗楚军,依靠诚信以等待晋军,不也可以吗?”子驷说:“《诗经》说:‘谋划的人很多,因此事情不能成功。’《诗经·小雅》。孔,甚,很多。集,就,成功。意思是人们想要治理政事,是非混淆而事情不能成功。
○杖,音直亮,下文相同。守,音手又,或读如本字,下文“守官”的注音相同。满庭都是发言的人,谁敢承担过错?意思是谋划的人多,如果有不好的结果,没有特定的人承担过错。
○咎,音其九,下文相同。適,音丁历,下文相同。如果像在路上向行人问路那样谋划,因此不能走上正道。’匪,彼,那。行迈谋,向路上的行人问路。不得于道,众人没有特定的跟随对象。
[疏]“诗云”至“于道”。
○正义说:这是《诗经·小雅·小旻》的第三章。意思是谋划事情的人很多,是非相互争夺,没有特定的跟随对象。因为这个缘故,事情因此更加不能成功。满庭都是喧哗的发言,没有人能决断是非。事情如果不成,谁敢承担过错责任?就像路上的行人,遇到人就向他问路,心意没有特定的跟随对象。因为这个缘故,因此不能走上正道。
○注“匪彼”至“適从”。
○正义说:郑玄把“匪”解释为“非”,就像不是向路上行人问路的谋划。意思是停止而不行动,坐着谋划远近。杜预把“如”解释为“像”,像其他事物,所以把“匪”解释为“彼”。意思是像那行人,遇到岔路,询问该走哪条路。郑玄把“行”解释为道路,“迈”解释为行走,意思是道路上的行人。杜预也当然如此。
请听从楚国的意见,我(騑)来承担过错。”騑,是子驷的名字。
○騑,音芳非。于是与楚国讲和,派王子伯骈向晋国报告,伯骈,是郑国的大夫。
○骈,音扶贤,又音扶经。说:“贵国命令敝国,‘整顿车马赋税,警戒军队,以讨伐作乱的蔡国’。蔡国人不听从,敝国的人不敢安居,竭尽敝国的赋税,索,尽。
○儆,音居领。索,音悉各,注相同。另一音所百。以讨伐蔡国,俘获了司马燮,献给邢丘。现在楚国来讨伐,说:‘你们为什么在蔡国举兵?’称,举。
○女音汝。烧毁我们的郊外堡垒,郭外曰郊。保,守。逼近我们的城郭。冯,迫。
○冯,音皮冰,注相同。敝国的民众,夫妇男女,没有闲暇跪坐休息,以互相救援。遑,暇。启,跪。
○跪,音其委。
[疏]注“遑,暇也。启,跪也”。
○正义说:都出自《释言》。舍人说:“闲暇无事。”李巡说:“启,小跪。”
彻底倾覆,无处控告。翦,尽。控,引。
○覆,音芳服。控,音苦贡。百姓死亡,不是他们的父兄,就是他们的子弟。人人愁苦悲痛,夫人,犹人人。
○夫音扶,注相同。不知道依靠谁。百姓知道穷困,而向楚国受盟。孤(郑伯)和他的两三个臣子不能禁止,孤,郑伯。不敢不报告。”知武子派行人子员回答说:“贵国有楚国的命令,见讨伐的命令。也没有派一个使者向寡君报告。一介,独使。行李,行人。
○介,音古贺,注相同。独使,音所吏。而立即安于楚国。这是贵国想要的,谁敢违背贵国?寡君将率领诸侯在城下相见,请贵国考虑!为明年晋国讨伐郑国作传。
○见,音贤遍,或读如本字。
晋国的范宣子来聘问,并且拜谢鲁公此春朝见的屈驾,谢公此春朝。告知将要在郑国用兵。鲁公设享礼招待他。宣子吟诵《摽有梅》。《摽有梅》,《诗经·召南》。摽,落。梅树茂盛到极点就会落花。诗人以此兴起女色盛极则衰,众士追求她,应当趁其时。宣子希望鲁国及时共同讨伐郑国,取其急切相赴之意。
○摽,音徐扶妙,又音扶表。兴,音许〇。季武子说:“谁敢不从命?言谁敢不从命。现在拿草木作比喻,寡君在贵国面前,是贵国的臭味。言同类。
○譬,本亦作“辟”,音譬,后同此。欢欣地接受命令,什么时候呢?”迟速无时。武子吟诵《角弓》。《角弓》,《诗经·小雅》。取其兄弟婚姻,不要互相疏远。宾客将要出去,武子吟诵《彤弓》。《彤弓》,是天子赐给有功诸侯的诗,想让晋君继承文公的事业,再次从周王那里接受彤弓。
○彤,音徒冬。复,音扶又。宣子说:“城濮之战,在僖公二十八年。
○濮音卜。我先君文公在衡雍献功,从襄王那里接受彤弓,作为子孙的宝藏。藏之以示子孙。
○雍,音於用。藏如字,徐音才浪。匄(范宣子名),是先君守官的继承人,敢
不承命?”言己嗣其父祖为先君守官,不敢废命,欲匡晋君。君子以为知礼。《彤弓》之义,义在晋君。故范匄受之,所谓“知礼”。
译不遵从命令吗?”意思是说,自己继承父祖的职位,为先君守官,不敢废弃君命,想要匡正晋君。君子认为他懂得礼制。《彤弓》篇的意义,在于晋君。所以范匄接受了彤弓,这就是所谓的“知礼”。
[疏]注“彤弓”至“知礼”。
○正义曰:文四年,甯俞来聘,为赋《彤弓》。甯俞不敢当。此赋《彤弓》而宣子受之,故解其意。彼以《彤弓》当甯俞,故甯俞不敢受。此赋《彤弓》,其义在於晋君,非当范匄,故范匄受之,而为知礼也。
【经】九年,春,宋灾。(天火曰灾。来告,故书。)
[疏]注“天火”至“故书”。
○正义曰:得告则书,史之常例。於此须言告者,《公羊传》曰:“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公羊》此言,不可通於左氏,故杜明为此注以异之。
夏,季孙宿如晋。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成公母。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无传。四月而葬,速。
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戏。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传言“十有己亥”,以《长历》推之,十二月无己亥,经误。戏,郑地。
○戏,许宜反。
[疏]注“伐郑”至“郑地”。
○正义曰:成十七年,夏,“公会尹子”云云伐郑,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於时郑实不服,诸侯自同盟耳。郑不与盟也。此注云“伐郑而书同盟,则郑受盟可知”者,此盟郑与,传文分明,不是准约同盟之文,始知郑与盟也。杜言此解经於盟不书郑伯之意耳。经若重序诸侯,必当郑伯在列。但经已前目诸侯,不复重序,郑伯不见,故特解之。以其伐郑而书“同盟”,则郑与盟可知。同盟之文,足以包郑,故不复见郑伯耳。非谓因伐而同盟者,所伐之国,必与也。柯陵之盟,郑实不服,诸侯自相与盟,非同郑也。文同事异,不可执彼以难此。十一年,诸侯伐郑,同盟于亳城北,其文与此同矣。此经书“十二月己亥,同盟于戏”,传言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经、传不同,必有一误。而传於戏盟之下,更言“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己亥在癸亥之前二十四日。杜以《长历》推之,十一月庚寅朔,十日得己亥;十二月己未朔,五日得癸亥。故《长历》参校上下,己亥在十一月十日。又十二月五日有癸亥,则其月不得有己亥。经书十二月,误也。此误者,唯以一字误为二,非书经误也。
楚子伐郑。
【传】九年,春,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乐喜,子罕也,为政卿,知将有火灾,素戒为备火之政。)
[疏]注“乐喜”至“之政”。
○正义曰:文七年及成十五年,二传言宋六卿之次,皆云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其右师最贵。故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然则宋国之法,当右师为政卿。今言司城为政卿者,盖宋以华阅是华元之子,以元有大功,使阅继其父耳。子罕贤知,故特使为政。齐任管夷吾,鲁任叔孙婼,皆位卑而执国政,此亦当然也。此传言“以为政”者,以为救火之政耳。但从此以后,历检传文,郑人讨贼,宋人献玉,扶筑台之讴,削向戌之赏,皆是政卿之任,故言为政卿也。下晋侯云“宋灾,於是乎知有天道”。是宋人自知天道当有火灾,故子罕素相戒敕为备火之政也。自“伯氏司里”以下,“巷伯儆宫”以上,皆是子罕素戒之也。其享祀之事,是政卿命之,非子罕也。
使伯氏司里。伯氏,宋大夫。司里,里宰。
[疏]注“伯氏”至“里宰”。
○正义曰:《释言》云:“里,邑也。”李巡云:“里,居之邑也。”是里为邑居之名也。《周礼》,五邻为里。以五邻必同居,故以里为名。里长谓之宰。《周礼 里宰》,每里下士一人。谓六遂之内,二十五家之长也。此言司里,谓司城内之民,若今城内之坊里也。里必有长,不知其官之名。《周礼》有里宰。故以宰言之,非是郊外之民二十五家之长也。使伯氏司此
译[疏]注“彤弓”到“知礼”。
○正义说:文公四年,甯俞来聘问,(晋君)为他赋《彤弓》。甯俞不敢承受。这里赋《彤弓》而宣子承受了,所以解释其中的意思。那里用《彤弓》对应甯俞,所以甯俞不敢承受。这里赋《彤弓》,其意义在于晋君,并非对应范匄,所以范匄承受了,这符合礼制。
【经】九年,春天,宋国发生火灾。(天火称为灾。宋国来告,所以记载。)
[疏]注“天火”到“故书”。
○正义说:得到告报就记载,这是史官的常例。在这里必须说明“告”的原因,《公羊传》说:“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为周天子的后裔记录灾祸。为什么有的说灾,有的说火?大的称为灾,小的称为火。那么国内为什么不说火?国内不说火,是表示程度严重。”《公羊传》的这种说法,不能通用于《左传》,所以杜预明确地作此注以区别于它。
夏天,季孙宿前往晋国。
五月,辛酉日,夫人姜氏去世。她是成公的母亲。
秋天,八月,癸未日安葬我们的小君穆姜。没有传文。四个月就安葬,速度很快。
冬天,鲁君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讨伐郑国。十二月,己亥日,在戏地结盟。讨伐郑国而记载结盟,那么郑国接受盟约就可以知道了。传文中说“十二月己亥”,用《长历》推算,十二月没有己亥日,经文有误。戏,是郑国的地方。
○戏,音许宜。
[疏]注“伐郑”到“郑地”。
○正义说:成公十七年,夏天,“鲁君会同尹子”等人讨伐郑国,六月乙酉日,在柯陵结盟。当时郑国实际上不服从,诸侯只是自己结盟罢了。郑国没有参与盟约。这里注解说“讨伐郑国而记载结盟,那么郑国接受盟约就可以知道了”,这个盟约郑国参与了,传文非常清楚,不是依据结盟的条文,才知道郑国参与盟约。杜预这样说,是为了解释经文中盟约不记载郑伯的意思。经文如果重新列举诸侯,郑伯必然在列。但经文前面已经列举了诸侯,不再重复列举,郑伯没有出现,所以特别加以解释。因为讨伐郑国而记载“结盟”,那么郑国参与盟约就可以知道了。结盟的记载,足以包含郑国,所以不再出现郑伯。并不是说因为讨伐而结盟的,所讨伐的国家,一定参与。柯陵的盟约,郑国实际上不服从,诸侯自己互相结盟,并非与郑国结盟。文字相同而事情不同,不能拿那个来质疑这个。成公十一年,诸侯讨伐郑国,在亳城北结盟,其文字与这里相同。这里经文记载“十二月己亥,在戏地结盟”,传文说十一月己亥在戏地结盟,经文与传文不同,必定有一个是错误的。而传文在戏地结盟之下,又说“十二月癸亥,攻打郑国的三门”。己亥在癸亥之前二十四天。杜预用《长历》推算,十一月庚寅朔,第十天是己亥;十二月己未朔,第五天是癸亥。所以《长历》参校上下,己亥在十一月十日。又十二月第五天有癸亥,那么这个月不可能有己亥。经文记载十二月,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只是将一个“一”字误写为“二”,并非书写经文时的错误。
楚子讨伐郑国。
【传】九年,春天,宋国发生火灾。乐喜担任司城并主持政事。(乐喜,就是子罕,担任执政卿,预知将有火灾,平时告诫并准备防火的政令。)
[疏]注“乐喜”到“之政”。
○正义说:文公七年和成公十五年,两次传文记载宋国六卿的次序,都说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寇。其中右师最尊贵。所以华元说:“我担任右师,君臣的训诫,是军队所管辖的。”那么宋国的法律,应当由右师担任执政卿。现在说司城担任执政卿,大概是因为宋国以华阅是华元的儿子,因为华元有大功,让华阅继承其父罢了。子罕贤能明智,所以特别让他主持政事。齐国任用管夷吾,鲁国任用叔孙婼,都是职位低微而执掌国政,这也是理所当然的。这里传文说“主持政事”,是指主持救火的政事罢了。但从这以后,历检传文,郑人讨伐贼人,宋人献玉,扶持筑台的歌谣,削减向戌的赏赐,都是执政卿的职责,所以说担任执政卿。下文晋侯说“宋国发生火灾,在这里知道有天道”。是宋国人自己知道天道应当有火灾,所以子罕平时互相告诫并准备防火的政令。从“伯氏司里”以下,到“巷伯儆宫”以上,都是子罕平时告诫的内容。那些享祀的事情,是执政卿命令的,不是子罕。
派伯氏管理里邑。伯氏,是宋国的大夫。司里,是里邑的长官。
[疏]注“伯氏”到“里宰”。
○正义说:《释言》说:“里,是邑。”李巡说:“里,是居住的邑。”这是里作为邑居的名称。《周礼》,五邻为里。因为五邻必定同居,所以以里为名。里长称为宰。《周礼》里的里宰,每个里下士一人。指的是六遂之内,二十五家的长官。这里说司里,指的是管理城内的百姓,就像现在城内的坊里。里一定有长官,不知道其官职的名称。《周礼》里有里宰。所以用宰来称呼,不是郊外百姓二十五家的长官。派伯氏管理这个
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大屋难彻,就涂之。陈畚挶,具绠缶,畚,篑笼。挶,土轝。绠,汲索。缶,汲器。
○畚音本,草器也。挶,九录反。绠,古杏反,汲水索。缶,方九反,汲水瓦器。篑,其位反。笼,力东反。轝音预。汲音急。索,悉各反。
[疏]注“畚篑”至“汲器”。
○正义曰:《说文》云:“畚,蒲器,所以盛粮也。”宣二年注云:“畚以草索为之。”其器可以盛粮,又可以盛土也。《论语》称“为山用篑”,是篑为盛土之器,故以畚为篑笼也。《说文》云:“挶,戟持也。”戟持者,执持此轝,其臂如戟形故也。其字从手,谓以手持物也。与畚共文,畚是盛土之器,则挶是轝土之物也。绠者,汲水之索,《仪礼》谓之繘。方言云:“自关而东,周、洛、韩、魏之间谓之绠,关西谓之繘。”《释器》云:“盎谓之缶。”《说文》云:“缶,瓦器,所以盛酒浆,亦谓之罂。”罂可以汲水,故云“汲器”也。《易 井卦》亦谓取井水为汲也。
备水器盆<临缶}之属。
○<临缶},户暂反。
[疏]注“盆<临缶}之属”。
○正义曰:《周礼 凌人》:“春始治<临缶}。”郑玄云:“<临缶}如甀,大口以盛冰。”则<临缶}是盛水之器。知备水器者,备盆<临缶}之属。
量轻重,计人力所任。
○任音壬。蓄水潦,积土涂,巡丈城,缮守备,巡,行也。丈,度也。缮,治也。行度守备之处,恐因灾有乱。
○蓄,本又作“畜”,敕六反。潦音老。守,手又反,注“守备”同。巡行,下孟反,下同。度,待洛反,下同。处,昌虑反。
[疏]“巡丈城”。
○正义曰:十尺为丈。巡行其城,以丈度之,故云“丈城”。
表火道。火起,则从其所趣摽表之。
○摽,必遥反。使华臣具正徒,华臣,华元子,为司徒。正徒,役徒也,司徒之所主也。
[疏]注“华臣”至“主也”。
○正义曰:《周礼》,大司徒掌“徒庶之政令”。小司徒“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凡国之大事致民,是司徒掌役徒也。言“具正徒”,司里所使,遂正所纳,皆是临时调民而役之,若今之夫役也。司徒所具正徒者,常共官役,若今之正丁也。
令隧正纳郊保,奔火所。隧正官名也。五县为隧。纳聚郊野保守之民,使随火所起,往救之。
○隧音遂。
[疏]注“隧正”至“救之”。
○正义曰:此隧正当天子之遂大夫。故《遂大夫职》云:“各掌其遂之正令。”《遂人职》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郑司农云:“王国百里,内为六乡,外为六遂。”郑玄云:“郊内比、闾、族、党、州、乡,郊外邻、里、酂、鄙、县、遂。”异其名者,示相变耳。《尚书 费誓》云:“鲁人三郊三遂。”然则诸侯之有乡遂,亦以郊内、郊外别之也。郊内属乡者,近於国都,司徒自率之,以入城矣。郊外属遂者,是郊野保守之民,不可全离所守,司徒令遂正量其多少,纳之於国,随火所起,而奔往救之。华臣直言具正徒,不言其事者,以是郊内之民共救火,百役即上畜水潦、积土涂之类,非唯救火而已。若郊保之民既远,故使随火所起,奔往救之,直救火而已。
使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亦华元子,代元为右师。讨,治也。它,具也。使具其官属。
○阅音悦。庀,芳婢反,注同。向戌讨左,亦如之。向戍,左师。使乐遄庀刑器,亦如之。乐遄,司寇。刑器,刑书。
○遄,巿专反。
[疏]注“乐遄”至“刑书”。
○正义曰:此人掌具刑器,知其为司寇也。恐其为火所焚,当是国之所重,必非刑人之器,故以为刑书也。哀三年,鲁人救火,云“出礼书、御书”。书不名器,此言刑器,必载於器物。郑铸《刑书》而叔向责之,晋铸刑鼎而仲尼讥之。彼铸之於鼎,以示下
译火还没有烧到的地方,拆掉小屋,涂抹大屋;大屋难以拆除,就就地涂抹。陈列畚箕和土车,准备好汲水的绳索和瓦罐。畚,是草编的笼子。挶,是运土的车。绠,是汲水的绳索。缶,是汲水的器具。
○畚音本,是草制的器具。挶,音九录。绠,音古杏,是汲水的绳索。缶,音方九,是汲水的瓦器。篑,音其位。笼,音力东。轝音预。汲音急。索,音悉各。
[疏]注“畚篑”到“汲器”。
○正义说:《说文》说:“畚,是蒲草编的器具,用来盛放粮食。”宣公二年的注说:“畚是用草绳编成的。”这种器具既可以盛放粮食,也可以盛放泥土。《论语》说“堆山用土筐”,说明篑是盛土的器具,所以把畚称为篑笼。《说文》说:“挶,是像戟一样持握。”像戟一样持握,是指手持这种土车,手臂的形状像戟。这个字从手旁,意思是用手持物。它与畚并列出现,畚是盛土的器具,那么挶就是运土的工具。绠,是汲水的绳索,《仪礼》称之为繘。《方言》说:“从函谷关以东,周、洛、韩、魏一带称之为绠,函谷关以西称之为繘。”《释器》说:“盎叫做缶。”《说文》说:“缶,是瓦器,用来盛放酒浆,也叫作罂。”罂可以用来汲水,所以说它是“汲水的器具”。《易经·井卦》也认为从井里取水叫做汲。
准备盆、临缶之类的水器。
○临缶,音户暂。
[疏]注“盆临缶之类”。
○正义说:《周礼·凌人》说:“春天开始整治临缶。”郑玄说:“临缶像甀,大口用来盛放冰块。”那么临缶是盛水的器具。知道准备水器,就是准备盆、临缶之类。
估量轻重,计算人力所能承担的程度。
○任音壬。蓄积雨水,堆积泥土涂抹,巡视丈量城墙,修缮守备设施。巡,是行走。丈,是度量。修缮,是治理。巡视度量守备的地方,担心因为火灾发生动乱。
○蓄,原本也写作“畜”,音敕六。潦音老。守,音手又,注中“守备”相同。巡行,音下孟,下文相同。度,音待洛,下文相同。处,音昌虑。
[疏]“巡视丈量城墙”。
○正义说:十尺为一丈。巡视城墙,用丈来度量它,所以说“丈城”。
标记火的道路。火一起,就顺着火势蔓延的方向标记出来。
○摽,音必遥。让华臣准备正徒,华臣,是华元的儿子,担任司徒。正徒,是服役的徒众,由司徒主管。
[疏]注“华臣”到“主管”。
○正义说:《周礼》,大司徒掌管“徒众庶民的政令”。小司徒“凡是动用众庶,就掌管他们的政教。”凡是国家大事召集民众,都是司徒掌管役徒。说“准备正徒”,司里所派遣的,遂正所征收的,都是临时调派民众服役,就像现在的夫役。司徒所准备的正徒,是经常供官府役使的,就像现在的正丁。
命令隧正收纳郊外的保民,奔赴火灾地点。隧正,是官名。五县为隧。收纳聚集郊野保守的民众,让他们跟随火灾发生的地方,前往救援。
○隧音遂。
[疏]注“隧正”到“救援”。
○正义说:这个隧正相当于天子的遂大夫。所以《遂大夫职》说:“各自掌管其遂的政令。”《遂人职》说:“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郑司农说:“王畿百里之内,里面为六乡,外面为六遂。”郑玄说:“郊内是比、闾、族、党、州、乡,郊外是邻、里、酂、鄙、县、遂。”名称不同,是为了显示变化。《尚书·费誓》说:“鲁人有三郊三遂。”那么诸侯拥有乡遂,也是以郊内、郊外来区别的。郊内属于乡的,靠近国都,司徒亲自率领他们,进入城内了。郊外属于遂的,是郊野保守的民众,不能完全离开他们的职守,司徒命令遂正估量他们的多少,收纳他们到国都,跟随火灾发生的地方,奔赴救援。华臣只说准备正徒,不说具体事务,是因为这是郊内的民众共同救火,各种劳役就包括上面所说的蓄积雨水、堆积泥土涂抹之类,不仅仅是救火。如果郊保的民众距离较远,所以让他们跟随火灾发生的地方,奔赴救援,只是救火而已。
让华阅整治右官,官员准备好他们的职事。华阅也是华元的儿子,代替华元担任右师。讨,是治理。庀,是具备。让官员准备好他们的属员。
○阅音悦。庀,音芳婢,注相同。向戌整治左官,也像这样。向戍,是左师。让乐遄准备好刑器,也像这样。乐遄,是司寇。刑器,是刑书。
○遄,音巿专。
[疏]注“乐遄”到“刑书”。
○正义说:这个人掌管准备刑器,知道他是司寇。担心刑器被火烧毁,这应当是国家所重视的,一定不是刑人的器具,所以认为是刑书。哀公三年,鲁国人救火,说“拿出礼书、御书”。书不称为器,这里说刑器,必定是载在器物上的。郑国铸造《刑书》而叔向指责他,晋国铸造刑鼎而孔子讥讽他。那些都铸在鼎上,以
民,故讥其使民知之。此言刑器,必不在鼎,当书於器物,官府自掌之,不知其在何器也。或书之於版,号此版为刑器耳。
译百姓,所以讥讽他让百姓知晓。这里所说的刑器,必定不在鼎上,应当书写在器物上,由官府自行掌管,不知道它具体在什么器物上。或者书写在木板上,称这块木板为刑器罢了。
使皇郧命校正出马,工正出车,备甲兵,庀武守。皇郧,皇父充石之后。校正主马,工正主车,使各备其官。
○郧音云,本亦作“员”,音同。校,户教反,注同出马,如字,徐尺遂反,下同。守,手又反,下同。
[疏]注“皇郧”至“其官”。
○正义曰:服虔云:“皇郧,皇父充石之后,十世东乡,为人之子,大司马椒也。”车马甲兵,司马之职。使皇郧掌此事,皇郧必是司马也。校正主马,於《周礼》为校人,是司马之属官也。《周礼》司马之属,无主车之官。巾车、车仆,职皆掌车,乃为宗伯之属。昭四年传云:“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是诸侯之官,司马之属,有工正主车也。国有火灾,恐致奸寇,故使司马命此二官出车马,备甲兵,以防非常也。传言“庀武守”者,甲兵器械藏於府库,若今武库,使具其守,守此武库也。此事轻於车马,故后言之。
使西鉏吾庀府守,鉏吾,大宰也。府,六官之典。
○鉏吾音鱼。
[疏]注“鉏吾”至“之典”。
○正义曰:鉏吾,大宰,傅无其文。贾逵云:“然相传说耳,不知其本何所出也。”《周礼》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二曰教典,三曰礼典,四曰政典,五曰刑典,六曰事典。六官之典,谓此也。杜以府为六官之典,当谓六官之典,其事载之於书,故使具其守。刘炫以为“府守”,谓府库守藏。今知不然者,以百司府藏,已属左右二师。上华阅讨右官,官庀其司。向戍讨左,亦如之。则是府库之物,二师总令群官所主。案哀三年,鲁遭火灾,出礼书、御书,藏象魏,皆以典籍为重。明此府守是六官之典。若以为府库财物,便是不重六典,唯贵财物。刘以为府库而规杜,非也。
令司宫、巷伯儆宫,司宫,奄臣;巷伯,寺人,皆掌宫内之事。
○儆音景。
[疏]注“司宫”至“之事”。
○正义曰:昭五年传:“楚子欲以羊舌肹为司宫,欲加宫刑。”以此知司宫奄臣,谓奄人为臣,主司宫内。《周礼》无司宫、巷伯之官,唯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掌王后之命,正其服位。郑玄云:“奄称士者,异其贤也。”奄人之官,此最为长。则司宫当天子之内小臣也。《周礼》又云:“寺人主之,正内五人。”郑玄云:“正内,路寝也。”《释宫》云:“宫中巷谓之壸。”孙炎曰:“巷,舍间道也。”王肃云:“今后宫称永巷。”是巷者,宫内道名。伯,长也。是宫内门巷之长也。《周礼》内小臣,其次即有寺人,故知巷伯是寺人也;又以《诗》篇名《巷伯》,经云:“寺人孟子,作为此诗。”故知巷伯、寺人一也。郑以巷伯为内小臣,既无明文,各以意说。
二师令四乡正敬享,二师,左右师也。乡正,乡大夫。享,祀也。
[疏]注“二师”至“祀也”。
○正义曰:《周礼 大司徒》云:“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天子六乡,即以卿为之长。此传云“二师命四乡正”,则别立乡正,非卿典之,但其所职掌,当天子之乡大夫耳。《周礼》:“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教,正月之吉,受教法于司徒,退而颁之于其乡。”则乡正当属司徒。此传言二师命之者,上文右师讨右,左师讨左,则宋国之法,二师分掌其方。左右各掌其二乡,并言其事,故云“二师命四乡正”也。《费誓》云“鲁人三郊三遂”,则鲁立三乡。此云“命四乡正”,则宋立四乡也。《周礼》,乡为一军,大国三军。宋是大国,不过三军,而有四乡者,当时所立,非正法也。於是宋置六卿,况四乡乎?《周礼》,祭人鬼曰享。故享为祀也。止令敬享,不知所享何神。《周礼 大祝》:“国有天灾,弥祀社稷祷祠。”郑玄云:“天灾,疫疠水旱也。弥犹遍也,遍祀社稷及诸所祷。”又《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共十有一曰索鬼神。郑玄云:“索鬼神
译命令皇郧让校正官派出马匹,工正官派出车辆,准备铠甲兵器,整顿武库守卫。皇郧,是皇父充石的后代。校正官主管马匹,工正官主管车辆,命令他们各自做好本职事务。
郧,读音同“云”,原本也写作“员”,读音相同。校,读音为“户教”,注释中“出马”二字按本字读音,徐邈读作“尺遂”,下文相同。守,读音为“手又”,下文相同。
[疏]对注释中“皇郧”到“其官”的解释。
○正义说:服虔说:“皇郧,是皇父充石的后代,十世之后名叫东乡,作为别人的儿子,就是大司马椒。”车马铠甲兵器,属于司马的职掌。让皇郧掌管这件事,皇郧必定是司马。校正官主管马匹,在《周礼》中称为校人,是司马的属官。《周礼》中司马的属官,没有主管车辆的官职。巾车、车仆,职责都掌管车辆,却属于宗伯的属官。《左传》昭公四年记载:“夫子担任司马,与工正一起书写服饰制度。”这说明诸侯的官制中,司马的属官里有工正主管车辆。国家发生火灾,担心招致奸邪寇盗,所以让司马命令这两个官派出车马,准备铠甲兵器,以防范意外。传文中说“整顿武库守卫”,铠甲兵器存放在府库中,就像现在的武库,命令他们做好守卫,守卫这个武库。这件事比车马事务轻微,所以放在后面说。
命令西鉏吾整顿府库守卫,鉏吾,是大宰。府,指六官的典章制度。
鉏吾,读音同“鱼”。
[疏]对注释中“鉏吾”到“之典”的解释。
○正义说:鉏吾是大宰,傅玄的注释中没有这个说法。贾逵说:“这不过是相传的说法罢了,不知道它的本源出自哪里。”《周礼》中大宰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以辅佐君王治理国家:一是治典,二是教典,三是礼典,四是政典,五是刑典,六是事典。六官的典章,指的就是这些。杜预认为府是指六官的典章,应当是说六官的典章,其内容记载在书籍中,所以命令他们做好守卫。刘炫认为“府守”,是指府库的守藏。现在知道这种说法不对,因为百官的府库储藏,已经属于左右二师管辖。上文说华阅督察右官,各官整顿其职司。向戍督察左官,也是这样。这说明府库的物品,由二师总领群官管理。查考《左传》哀公三年,鲁国遭遇火灾,拿出礼书、御书,藏在象魏,都是以典籍为重。这说明这里的府守是指六官的典章。如果认为是府库财物,那就是不重视六典,只看重财物。刘炫认为是府库来规劝杜预,是不对的。
命令司宫、巷伯警戒宫内,司宫,是奄臣;巷伯,是寺人,都掌管宫内的事务。
儆,读音同“景”。
[疏]对注释中“司宫”到“之事”的解释。
○正义说:《左传》昭公五年记载:“楚子想任命羊舌肹为司宫,想对他施加宫刑。”由此知道司宫是奄臣,意思是奄人作为臣子,主管宫内事务。《周礼》中没有司宫、巷伯的官职,只有内小臣、奄上士四人掌管王后的命令,端正其服饰位次。郑玄说:“奄人称为士,是区别其贤能。”奄人的官职,这个最为长官。那么司宫应当相当于天子的内小臣。《周礼》又说:“寺人主管,正内五人。”郑玄说:“正内,指路寝。”《释宫》说:“宫中的巷道称为壸。”孙炎说:“巷,是屋舍间的道路。”王肃说:“后来后宫称为永巷。”这说明巷,是宫内的道路名称。伯,是长的意思。这是宫内门巷的长官。《周礼》中内小臣之下,紧接着就是寺人,所以知道巷伯就是寺人;又因为《诗经》篇名《巷伯》,经文中说:“寺人孟子,创作了这首诗。”所以知道巷伯、寺人是同一回事。郑玄认为巷伯是内小臣,既然没有明文依据,就各自凭意解说。
二师命令四乡正恭敬地祭祀,二师,是左右师。乡正,是乡大夫。享,是祭祀。
[疏]对注释中“二师”到“祀也”的解释。
○正义说:《周礼·大司徒》说:“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乡大夫,每乡有一位卿,天子有六乡,就用卿作为长官。这篇传文说“二师命令四乡正”,那么是另外设立乡正,不是由卿直接统领,但他们所职掌的,应当相当于天子的乡大夫。《周礼》说:“乡大夫各自掌管其乡的政教,正月吉日,从司徒那里接受教法,退下后颁布给其乡。”那么乡正应当隶属于司徒。这篇传文说二师命令他们,是因为上文右师督察右方,左师督察左方,那么宋国的制度,二师分掌其方位。左右各掌管两个乡,一并陈述其事,所以说“二师命令四乡正”。《费誓》说“鲁人三郊三遂”,那么鲁国设立三乡。这里说“命令四乡正”,那么宋国设立四乡。《周礼》中,一乡为一军,大国三军。宋国是大国,不超过三军,却有四乡,是当时所设立,并非正规制度。当时宋国设置六卿,何况四乡呢?《周礼》中,祭祀人鬼称为享。所以享是祭祀。只命令恭敬祭祀,不知道祭祀的是什么神。《周礼·大祝》说:“国家有天灾,遍祀社稷祷祠。”郑玄说:“天灾,指瘟疫水旱。弥,是遍的意思,遍祀社稷及诸所祷。”又《大司徒》以荒政十二条聚集万民,其中第十一条是索鬼神。郑玄说:“索鬼神
,求废祀而脩之。《云汉》之诗所谓‘靡神不举,靡爱斯牲’者也。”彼凶荒之年,水旱之灾,尚索鬼神而祭之,此遇天火为灾,亦当遍祀群神。其所合祭,皆应祭之也。盖火起始命之祭耳。
译请求废除祭祀并加以修治。这正是《云汉》这首诗中所说的“没有哪位神灵不被祭祀,没有哪头牺牲不被爱惜”的意思。那些遭遇凶年荒岁、水旱灾害的时候,尚且要寻求鬼神来祭祀,如今遇到天火造成的灾祸,也应当普遍祭祀群神。那些应当合祭的神灵,都是应该祭祀的。这大概是因为火起始于命祭的缘故罢了。
祝、宗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之外。祝,大祝。宗,宗人。墉,城也,用马祭于四城以禳火。盘庚,殷王,宋之远祖。城积阴之气,故祀之。凡天灾有币无牲,用马祀盘庚,皆非礼。
○“墉”,本又作“庸”,音同。“盘”,字亦作“般”,步于反。禳,如羊反。
[疏]注“祝大”至“非礼”。
○正义曰:《周礼》:“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祗,祈福祥。”“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特牲、少牢,士大夫之祭祀也,皆宗人掌其事。然则诸是祭神,言辞大祝掌之,礼仪宗人掌之。故所有祭祀,皆祝、宗同行。此事别命祝、宗,使奉此祭,非乡正所为也。文承“二师命”下,亦是二师命之。不复言命者,亦从上省文也。用马者,以马为牲,祭於四面之城,以禳火也。禳,卻也,卻火使灭也。盘庚,汤之九世孙,殷之第十九王也。自盘庚之纣,又十二王而殷灭。盘庚弟小乙,是宋微子之八世祖也。盘庚之为殷王,无大功德,而祀盘庚者,当时之意,不知何故特祀之也。祀盘庚不别言牲,明其祀亦用马也。城以积上为之。土积则为阴积,积阴之气,或能制火,故祭城以禳火,礼亦无此法也。庄二十五年传例曰:“凡天灾有币无牲。”“用马祀盘庚,皆非礼”,言用马祭城、祭盘庚,皆非礼也。此备火灾,所使群官,急者在前,缓者在后,故先伯氏司里,次华臣具正徒,次到隧正纳郊保,然后二师总庀群官,先右后左,尊卑之次也。以刑器车马甲兵典法,国之所重,故特命三官庀具其物。先外官备具救火,然后及内,故次司宫、巷伯。人事既毕,乃祭享鬼神,故次敬享、祀盘庚之事也。
晋侯问於士弱,弱,士渥浊之子庄子。
○渥,於角反。曰:“吾闻之,宋灾,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问宋何故自知天道将灾。对曰:“古之火正,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内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谓火正之官,配食於火星。建辰之月,鹑火星昏在南方,则令民放火。建戌之月,大火星伏在日下,夜不得见,则令民内火,禁放火。
○咮,竹又反,徐丁遘反。出如字,徐尺遂反。内如字,徐音纳。鹑音纯。见,如字,又贤遍反。
[疏]注“谓火”至“放火”。
○正义曰:昭二十九年传:“五行之官有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立此五官,各掌其职,封为上公,祀为贵神。谓能其事者,后世祀之。火正之官,居职有功,祀火星之时,以此火正之神配食也。五行之官,每岁五时祀之,谓之五祀。《月令》云:“其神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配五帝而食,其神矣!而火正又“配食於火星”者,以其於火有功,祭火星,又祭之。后稷得配天,又配稷,火正何故不得配帝,又配星也?有天下者,祭百神。天子祭天之时,因祭四方之星,诸侯祭其分野之星。其祭火星,皆以正配食也。火正配火星而食,有此传文。其金、木、水、土之正,不知配何神而食,经典散亡,不可知也。《周礼》:“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郑玄云:“火所以用陶冶,民随国而为之。”郑司农云:“以三月本时昏,心星见於辰上,使民出火。九月本黄昏,心星伏在戌上,使民内火。故《春秋传》曰‘以出内火’。”《周礼》所言,皆据夏正。故杜以《周礼》之意,解其心咮为火之由。建辰之月,即《月令》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南方七星,有井、鬼、柳、星、张、翼、轸七者,共为朱鸟之宿星,即七星也。咮谓柳也。《春秋纬 文耀钩》云:“咮谓鸟阳,七星为颈。”宋均注云:“阳犹首也。柳谓之咮,朱,鸟首也。七星为朱鸟颈也。”咮与颈共在於午者,鸟之正宿,口屈在颈,七星与咮,体相接连故也。鹑火星昏,而在南方,於此之时,令民放火。咮星为火之候,故於十二次,咮为鹑火也。建戌之月,即《月令》季秋之月,日在房。东方七宿,角、亢、氐、
译祝官和宗人在四面城墙下用马祭祀,在西门之外祭祀盘庚。祝,指大祝。宗,指宗人。墉,是城墙,用马在四面城墙祭祀以禳除火灾。盘庚,是殷王,宋国的远祖。城墙积聚阴气,所以祭祀它。凡是天灾,只用币帛不用牺牲,用马祭祀盘庚,都不合礼制。
“墉”,原本也写作“庸”,读音相同。“盘”,字也写作“般”,音步于反。禳,音如羊反。
[疏]注“祝大”至“非礼”。
○正义曰:《周礼》说:“大祝掌管六祝的祝辞,用来侍奉鬼神祗,祈求福祥。”“小宗伯掌管建立国家神位。”特牲、少牢,是士大夫的祭祀,都由宗人掌管其事。那么凡是祭祀神灵,祝辞由大祝掌管,礼仪由宗人掌管。所以所有祭祀,都是祝官和宗人一同行事。这件事特别命令祝官和宗人,让他们奉行此祭,不是乡正所做的事。文句承接“二师命”之下,也是二师命令的。不再说“命”字,也是承上文省略文字。用马,是以马为牺牲,在四面城墙祭祀,以禳除火灾。禳,是退却,退却火灾使其熄灭。盘庚,是商汤的九世孙,殷朝的第十九位王。从盘庚到纣王,又经过十二位王而殷朝灭亡。盘庚的弟弟小乙,是宋微子的八世祖。盘庚作为殷王,没有大的功德,而祭祀盘庚,当时的心意,不知为何特别祭祀他。祭祀盘庚没有另外说明牺牲,明显其祭祀也用马。城墙用堆积的土建成。土堆积就是阴气堆积,积聚阴气,或许能克制火,所以祭城以禳火,礼制中也没有这种规定。庄公二十五年传例说:“凡是天灾,只用币帛不用牺牲。”“用马祭祀盘庚,都不合礼”,是说用马祭城、祭盘庚,都不合礼。这次防备火灾,所派遣的群官,紧急的在前,缓后的在后,所以先派伯氏司里,其次华臣准备正徒,其次到隧正收纳郊保,然后二师总领群官,先右后左,是尊卑的顺序。以刑器、车马、甲兵、典法,是国家所重视的,所以特别命令三官准备这些物品。先让外官准备救火,然后才轮到内官,所以其次是司宫、巷伯。人事既已完毕,才祭享鬼神,所以其次是敬享、祭祀盘庚的事。
晋侯问士弱,弱,是士渥浊的儿子庄子。
○渥,音於角反。说:“我听说,宋国发生火灾,由此知道有天道,这是什么缘故?”问宋国为何自知天道将降灾。回答说:“古代的火正,有的配食于心星,有的配食于咮星,以此来规定火的出与入。所以咮星为鹑火,心星为大火。是说火正的官,配食于火星。建辰之月,鹑火星黄昏时在南方,就命令百姓放火。建戌之月,大火星伏在日下,夜里看不见,就命令百姓收火,禁止放火。
○咮,音竹又反,徐音丁遘反。出如字,徐音尺遂反。内如字,徐音纳。鹑音纯。见,如字,又音贤遍反。
[疏]注“谓火”至“放火”。
○正义曰:昭公二十九年传:“五行之官有木正、火正、金正、水正、土正。”设立这五官,各掌其职,封为上公,祀为贵神。是说能胜任其事者,后世祭祀他。火正的官,在职有功,祭祀火星之时,以此火正之神配食。五行之官,每年五时祭祀,称为五祀。《月令》说:“其神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配五帝而食,其神矣!而火正又“配食于火星”的,是因为他对火有功,祭火星,又祭他。后稷得配天,又配稷,火正为何不得配帝,又配星呢?有天下者,祭百神。天子祭天之时,因祭四方之星,诸侯祭其分野之星。其祭火星,都以正配食。火正配火星而食,有此传文。其金、木、水、土之正,不知配何神而食,经典散亡,不可知也。《周礼》:“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郑玄说:“火用来陶冶,民随国而为之。”郑司农说:“以三月本时昏,心星见于辰上,使民出火。九月本黄昏,心星伏在戌上,使民内火。故《春秋传》曰‘以出内火’。”《周礼》所言,皆据夏正。所以杜以《周礼》之意,解其心咮为火之由。建辰之月,即《月令》季春之月,日在胃昏七星中。南方七星,有井、鬼、柳、星、张、翼、轸七者,共为朱鸟之宿星,即七星也。咮谓柳也。《春秋纬 文耀钩》云:“咮谓鸟阳,七星为颈。”宋均注云:“阳犹首也。柳谓之咮,朱,鸟首也。七星为朱鸟颈也。”咮与颈共在于午者,鸟之正宿,口屈在颈,七星与咮,体相接连故也。鹑火星昏,而在南方,于此之时,令民放火。咮星为火之候,故于十二次,咮为鹑火也。建戌之月,即《月令》季秋之月,日在房。东方七宿,角、亢、氐、
房、心、尾,箕七者,共为苍龙之宿。《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大火谓之大辰。”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候大火心也。在中最明,故时候主焉。”以是,故此传心为大火。九月,日体在房,房、心相近,与日俱出俱没,伏在日下,不得出见,故令民内火,禁放火也。火官合配其人,盖多不知谁食於心,谁食於咮也。此传鹑火、大火共为出火之候。《周礼》之注,不言咮者,以咮非内火之候,故唯指大火,以解出内之文,故其言不及咮也。
译房、心、尾、箕这七个星宿,共同构成苍龙的星宿。《释天》说:“大辰,指的是房、心、尾,大火就是指大辰。”孙炎说:“龙星中明亮的是作为时节标志的大火,即心宿。它在中间最为明亮,所以主管时节。”因此,这篇传文将心宿称为大火。九月,太阳本体位于房宿,房宿与心宿相近,与太阳一同升起和落下,隐藏在太阳之下,无法显现,所以让百姓收敛火种,禁止放火。火官应当配合其人,大概大多不知道谁在心宿进食,谁在咮宿进食。这篇传文认为鹑火、大火共同作为出火的时节标志。《周礼》的注疏中没有提到咮宿,是因为咮宿不是内火的时节,所以只指大火,来解释出火和内火的文义,因此它的言论没有涉及咮宿。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陶唐,尧有天下号。阏伯,高辛氏之子。传曰“迁阏伯於商丘,主辰”。辰,大火也,今为宋星。然则商丘在宋地。
○阏,於葛反。
[疏]注“陶唐”至“宋地”。
○正义曰:《史记 五帝本纪》云:“帝尧为陶唐氏。”是尧有天下,以陶唐为代号也。氏犹家也。古言高辛氏,陶唐氏,犹言周家,夏家也。阏伯,高辛氏之子。迁阏伯于商丘,主辰,皆昭元年传文也。《尔雅》以大火为大辰,是辰为大火也。昭十七年传云:“宋,大辰之虚。”是大火为宋星也。阏伯已居商丘,祀大火。今大火为宋星,则知宋亦居商丘。以此明之,故云“然则商丘在宋地”也。《释例》云:“宋、商、商丘,三名一地,梁国雎阳县也。传曰:‘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又曰:“宋,大辰之虚也。’然则商丘在宋,或以为漳水之南,故殷虚为商丘,非也。”是由商丘所在不明,故《释例》与此注俱以阏伯明之。
祀大火,而火纪时焉。谓出、内火时。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相土,契孙,商之祖也,始代阏伯之后居商丘,祀大火。
○相,息亮反,注同。契,息列反。
[疏]“祀大火”至“大火”。
○正义曰:祀大火者,阏伯祀此大火之星,居商丘,而祀火星也。相土因之,复主大火,是商丘之地,属大火也。然则在地之土,各有上天之分。《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辩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郑玄云:“星土,星所主土也。封,犹界也。大界则曰九州,州中诸国之封域,於星亦有分焉,其书亡矣。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星纪,吴越也;玄枵,齐也;娵訾,卫也;降娄,晋也;大梁,赵也;实沈,晋也;鹑首,秦也;鹑火,周也;鹑尾,楚也;寿星,郑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是言地属於天,各有其分之事也。郑唯云“其存可言”,不知存者本是谁说。其见於传记者,则此云“商主大火”,昭元年传云“参为晋星”。二十八年传云“龙,宋、郑之星”,则苍龙之方,有宋、郑之分也。又曰“以害鸟帑,周、楚恶之”,则朱鸟之方,有周、楚之分也。昭七年四月,日食,传称“鲁、卫恶之,去卫地如鲁地”,则春分之日,在鲁、卫之分也。又十年传曰:“今兹岁在颛顼之虚,姜氏、任氏实守其地。”则於时岁星在齐、薛之分也。又三十二年传曰:“越得岁而吴伐之,凶。”则於时岁星在吴、越之分也。《晋语》云:“实沈之虚,晋人是居。”《周语》云:“岁在鹑火,我有周之分野。”是有分野之言也。天有十二次,地有九州。以此九州,当彼十二次,《周礼》虽云“皆有分星”,不知其分,谁分之也。何必所分能当天地。星纪在於东北,吴、越实在东南。鲁、卫东方诸侯,遥属戌亥之次。又三家分晋,方始有赵,而韩、魏无分,赵独有之。《汉书 地理志》:“分郡国以配诸次。”其地分或多或少,鹑首极多,鹑火甚狭。徒以相传为说,其源不可得而闻之。於其分野,或有妖祥,而为占者,多得其效。盖古之圣哲,有以度知,非后人所能测也。
○注“相土”至“大火”。
○正义曰:《殷本纪》:“契生昭明,昭明生相土。”相土是契孙也。《本纪》云:“帝舜封契於商。”郑玄云:“商国在大华之阳。”皇甫谧云“今上洛商县”是也。如郑玄意,契居上洛之商,至相土而迁於宋之商。及汤有天下,远取契所封商,以为一代大号。服虔云:“相土居商丘,故汤以为天下号。”王肃《书序》注云:“契孙相土居商丘,故汤以为国号。”案《诗》述后稷云:“即有邰家室。”述契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即稷封邰而契封商也。若契之居商,即是商丘,则契已居之,不得云相土因阏伯也。若别有商地,则汤之为商,不是因相土矣。且经、传言商,未有称商丘者。《释例》云:“宋之先,契佐唐、虞,封於商。武王封微子启为宋公,都
译陶唐氏的火正阏伯居住在商丘,陶唐是尧拥有天下时的称号。阏伯是高辛氏的儿子。《左传》说:“将阏伯迁到商丘,主管辰星。”辰星就是大火星,现在称为宋星。既然如此,那么商丘就在宋国的地域。
○阏,音於葛。
[疏]注“陶唐”至“宋地”。
○正义曰:《史记·五帝本纪》说:“帝尧为陶唐氏。”这是尧拥有天下,以陶唐作为代号。氏相当于家。古代说高辛氏、陶唐氏,就像说周家、夏家一样。阏伯是高辛氏的儿子。将阏伯迁到商丘,主管辰星,这些都是《左传》昭公元年的传文。《尔雅》把大火称为大辰,所以辰星就是大火星。《左传》昭十七年的传文说:“宋,是大辰星的虚位。”所以大火星是宋星。阏伯已经居住在商丘,祭祀大火星。现在大火星是宋星,就知道宋国也居住在商丘。通过这一点来阐明,所以说“既然如此,那么商丘就在宋国的地域”。《释例》说:“宋、商、商丘,三个名称指同一个地方,即梁国的雎阳县。传文说:‘陶唐氏的火正阏伯居住在商丘,祭祀大火星。’又说:‘宋,是大辰星的虚位。’既然如此,商丘在宋地,有人认为是漳水之南,所以殷墟是商丘,这是不对的。”这是因为商丘所在之地不明确,所以《释例》和此注都通过阏伯来阐明。
祭祀大火星,从而用火来纪时。指的是取火和藏火的时间。相土沿袭了这个传统,所以商国主管大火星。相土是契的孙子,商的祖先,他代替阏伯的后代居住在商丘,祭祀大火星。
○相,音息亮,注同。契,音息列。
[疏]“祀大火”至“大火”。
○正义曰:祭祀大火星,是指阏伯祭祀这颗大火星,居住在商丘,而祭祀火星。相土沿袭了这个传统,再次主管大火星,所以商丘之地,属于大火星。既然如此,地上的土地,各有上天相应的分野。《周礼》说:“保章氏根据星土来辨别九州之地所封,封域都有分星。”郑玄说:“星土,是星所主的土地。封,就是界。大的界限称为九州,州中各国的封域,在星上也有相应的分野,那本书已经亡佚了。现在能说的,是十二次的分野。星纪,对应吴越;玄枵,对应齐;娵訾,对应卫;降娄,对应晋;大梁,对应赵;实沈,对应晋;鹑首,对应秦;鹑火,对应周;鹑尾,对应楚;寿星,对应郑;大火,对应宋;析木,对应燕。”这是说地属于天,各有其分野的事情。郑玄只说“其存可言”,不知道现存的是谁说的。见于传记者,则此说“商主大火”,《左传》昭元年传说“参星是晋星”。二十八年传说“龙,是宋、郑之星”,那么苍龙的方向,有宋、郑的分野。又说“以害鸟帑,周、楚厌恶它”,那么朱鸟的方向,有周、楚的分野。昭七年四月,日食,传文称“鲁、卫厌恶它,离开卫地就像离开鲁地”,那么春分之日,在鲁、卫的分野。又十年传说:“今年岁星在颛顼的虚位,姜氏、任氏实际守护那土地。”那么当时岁星在齐、薛的分野。又三十二年传说:“越得到岁星而吴攻打它,凶险。”那么当时岁星在吴、越的分野。《晋语》说:“实沈的虚位,晋人居住在那里。”《周语》说:“岁星在鹑火,我有周的分野。”是有分野的说法。天有十二次,地有九州。用这九州,对应那十二次,《周礼》虽然说“都有分星”,不知道其分野,是谁分的。何必所分的能对应天地。星纪在东北,吴、越实在东南。鲁、卫是东方诸侯,远属戌亥之次。又三家分晋,方才有了赵,而韩、魏没有分野,赵独有之。《汉书·地理志》:“分郡国以配诸次。”其地分或多或少,鹑首极多,鹑火甚狭。徒以相传为说,其源不可得而闻之。於其分野,或有妖祥,而为占者,多得其效。盖古之圣哲,有以度知,非后人所能测也。
○注“相土”至“大火”。
○正义曰:《殷本纪》:“契生昭明,昭明生相土。”相土是契的孙子。《本纪》说:“帝舜封契于商。”郑玄说:“商国在大华之阳。”皇甫谧说“今上洛商县”是也。如郑玄的意思,契居住在上洛的商,到相土时迁到宋的商。等到汤拥有天下,远取契所封的商,作为一代的大号。服虔说:“相土居住在商丘,所以汤作为天下的称号。”王肃《书序》注说:“契的孙子相土居住在商丘,所以汤作为国号。”考察《诗经》叙述后稷说:“即有邰家室。”叙述契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即稷封邰而契封商。如果契居住的商,就是商丘,那么契已经居住在那里,不能说相土沿袭阏伯。如果另有商地,那么汤作为商,不是沿袭相土了。况且经、传中说商,没有称商丘的。《释例》说:“宋的先祖,契辅佐唐、虞,封于商。武王封微子启为宋公,都
商丘。”是同郑玄说也。传言“商主大火”,商谓宋也。宋主大火耳,成汤不主火也。宋是商后,谓宋为昭商。昭八年传曰“自根牟至子商卫”,是名宋为商之验,《释例》曰“商、宋一地”,谓此商也。相土,商之祖者,是汤之祖,亦宋之祖也。尧封阏伯於商丘,比及相土,应历数出,故云“代阏伯之后居商丘,祀大火”也。
译商丘。”这与郑玄的说法相同。《左传》说“商主大火”,这里的商指的是宋国。只是宋国主祭大火罢了,成汤并不主祭火。宋国是商的后裔,所以称宋为昭商。昭公八年的传文说“从根牟到子商卫”,这是将宋称为商的证据,《释例》说“商、宋是同一地方”,指的就是这个商。相土是商的祖先,也就是成汤的祖先,同时也是宋国的祖先。尧将阏伯封在商丘,等到相土时,应当顺应历数而出,所以说“继承阏伯的后代居住在商丘,祭祀大火”。
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於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阅犹数也。商人数所更历,恒多火灾。宋是殷商之后,故知天道之灾必火。
○衅,许靳反。数,所主反,下同。更音庚。
[疏]“商人”至“道也”。
○正义曰:阅犹数也。衅谓间隙也。商人,谓殷商之人。为王之时,数其祸败之衅隙,必始於火,言其政教有失,将欲致祸。既开祸败之衅,必有火灾应之也。今宋是商后,亦如商世,欲有祸败,必初始於火。是以言“日知其有天道也”。然殷商不居商丘,必有火者,以商是相土子孙,相土居商丘,祀火之故。故火之为灾,连及殷商之世也。传唯言此而已,亦不知尔时宋有何失而致此灾。
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无象,不可知也。”言国无道,则灾变亦殊,故不可必知。
[疏]“公曰”至“知也”。
○正义曰:公曰此事“可必乎”?但有愆失,必致火乎?对曰:在其君之所行道耳。若时政小失,天未弃之,或下灾异,冀其觉悟,或可常有火灾也。若国家昏乱,无复常象,不可知也。象谓妖祥有所象似,以戒人也。国若无道,灾变亦殊。既无所象,故不可必知也。
夏,季武子如晋,报宣子之聘也。宣子聘在八年。
穆姜薨於东宫。太子宫也。穆姜淫侨如,欲废成公,故徙居东宫。事在成十六年。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艮下艮上,艮。《周礼》:“大卜掌《三易》。”然则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二《易》皆以七八为占。故言遇艮之八。
○艮,古根反。
[疏]注“艮下”至“之八”。
○正义曰:《周礼》:“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郑玄云:“易者,揲蓍变易之数,可占者也。名曰《连山》,似山之出内云气也。《归藏》者,万物莫不归而藏於其中也。”《洪范》言卜筮之法,“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孔安国云:“夏、殷、周卜筮各异,三法并卜,从二人之言。”是言筮用《三易》之事也。大卜,周官,而职掌《三易》。然则周世之卜,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也。《周易》之爻,唯有九六。此筮乃言遇艮之八,二《易》皆以七八为占。故此筮遇八,谓艮之第二爻不变者,是八也。揲蓍求爻,《系辞》有法。其揲所得,有七八九六。说者谓七为少阳,八为少阴,其爻不变也。九为老阳,六为老阴,其爻皆变也。《周易》以变为占,占九六之爻,传之诸筮,皆是占变爻也。其《连山》、《归藏》以不变为占,占七八之爻。二《易》并亡,不知实然以否。世有《归藏易》者,伪妄之书,非殷《易》也。假令二《易》俱占七八,亦不知此筮为用《连山》,为用《归藏》。所云“遇艮之八”,不知意何所道。以为先代之《易》,其言亦无所据,贾、郑先儒相传云耳。先儒为此意者,此言“遇艮之八”,下文穆姜云“是於《周易》”;《晋语》公子重耳筮得“贞、屯、悔、豫”,皆八,其下司空季子云“是在《周易》”,并於遇八之下,别言《周易》。知此遇八,非《周易》也。
史曰:“是谓艮之随,震下兑上,随。史疑古《易》遇八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变爻,得随卦而论之。
[疏]注“震下”至“论之”。
○正义曰:震为雷,兑为泽。《象》曰:“泽中有雷,随。”郑玄云:“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民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史疑古《易》遇八者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变,变其爻,乃得随卦而论之,所以说姜意也。
随,其出也。史谓随非闭固之卦。君必速出。”姜曰:“亡!亡,犹无也。
○亡如字,读者或音无。是於《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易》筮皆以变者占,遇一爻变义异,则论彖,故姜亦以彖为占也。史据《周易》,故指言《周易》以折之。
○
译商人推究其祸败的征兆,必定始于火灾,因此知道这是天道的体现。“阅”就是“数”的意思。商人历数所经历的变故,常常多有火灾。宋国是殷商的后代,所以知道天道的灾祸必定是火。
○“衅”,音许靳。“数”,音所主,下文相同。“更”,音庚。
[疏]“商人”到“道也”。
○正义说:“阅”就是“数”的意思。“衅”指缝隙。商人,指殷商之人。在称王的时候,推数其祸败的缝隙,必定始于火,是说其政教有缺失,将要招致祸患。既然开启了祸败的缝隙,必定有火灾来应验。现在宋国是商的后代,也像商代一样,想要有祸败,必定初始于火。所以说“每日都知道这是天道的体现”。然而殷商并不居住在商丘,却必定有火灾,是因为商是相土的子孙,相土居住在商丘,祭祀火神的缘故。所以火作为灾祸,牵连到殷商的时代。传文只说这些罢了,也不知道当时宋国有什么缺失而招致这场灾祸。
鲁公说:“可以必定吗?”回答说:“在于道。国家混乱就没有常象,不可预知。”是说国家无道,那么灾变也就不同,所以不能必定预知。
[疏]“公曰”到“知也”。
○正义说:鲁公说这件事“可以必定吗”?只要有过失,必定招致火灾吗?回答说:在于国君所行的道罢了。如果时政小有缺失,上天还没有抛弃它,或许降下灾异,希望他觉悟,或许常常有火灾。如果国家昏乱,不再有常象,就不可预知。象指妖祥有所象征,用来警戒人。国家如果无道,灾变也就不同。既然没有象征,所以不能必定预知。
夏天,季武子前往晋国,报答宣子聘问之事。宣子聘问在八年。
穆姜在东宫去世。东宫是太子的宫殿。穆姜与侨如淫乱,想要废黜成公,所以被迁居到东宫。事情发生在成公十六年。刚开始前往时占卜,遇到艮卦的八,艮下艮上,是艮卦。《周礼》说:“大卜掌管《三易》。”那么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两部《易》都以七和八作为占断。所以说遇到艮卦的八。
○“艮”,音古根。
[疏]注“艮下”到“之八”。
○正义说:《周礼》说:“大卜掌管《三易》的方法:一是《连山》,二是《归藏》,三是《周易》。”郑玄说:“易,是揲蓍变易的数目,可以占断的。名叫《连山》,像山出入云气。《归藏》,万物没有不归而藏于其中的。”《洪范》说卜筮的方法,“三人占断,就听从两人的意见”。孔安国说:“夏、殷、周卜筮各异,三种方法一起卜筮,听从两人的意见。”这是说筮用《三易》的事情。大卜,是周朝的官职,而职掌《三易》。那么周朝的卜筮,杂用《连山》、《归藏》、《周易》。《周易》的爻,只有九和六。这次占卜却说遇到艮卦的八,两部《易》都以七和八作为占断。所以这次占卜遇到八,是说艮卦的第二爻不变,是八。揲蓍求爻,《系辞》有方法。其揲所得,有七、八、九、六。解说者认为七是少阳,八是少阴,其爻不变。九是老阳,六是老阴,其爻都变。《周易》以变作为占断,占断九六的爻,传中的各种占卜,都是占断变爻。那《连山》、《归藏》以不变作为占断,占断七八的爻。两部《易》都失传了,不知道确实如此与否。世上有《归藏易》的,是伪妄的书,不是殷代的《易》。假使两部《易》都占断七八,也不知道这次占卜是用《连山》,还是用《归藏》。所说的“遇到艮卦的八”,不知道意思指什么。认为是先代的《易》,其言论也没有依据,贾、郑先儒相传如此罢了。先儒有此意的是,这里说“遇到艮卦的八”,下文穆姜说“这在《周易》里”;《晋语》公子重耳占卜得到“贞、屯、悔、豫”,都是八,其下司空季子说“这在《周易》里”,都在遇到八之下,另外说《周易》。知道这遇到八,不是《周易》。
史官说:“这叫艮之随,震下兑上,是随卦。史官怀疑古《易》遇到八为不利,所以改用《周易》占断,变爻,得到随卦而论述它。
[疏]注“震下”到“论之”。
○正义说:震是雷,兑是泽。《象》说:“泽中有雷,随。”郑玄说:“震,动。兑,悦。内以德行感动,外以言语悦服,那么天下的百姓羡慕他的行为而跟随他,所以叫随。”史官怀疑古《易》遇到八的为不利,所以改用《周易》占断变爻,变其爻,于是得到随卦而论述它,所以说穆姜的意思。
随,是外出。史官认为随不是闭固的卦。国君必定很快外出。”穆姜说:“不会!亡,就是无。
○“亡”音如字,读者有的音无。这在《周易》里说:‘随,元、亨、利、贞,无咎。’《易》占卜都以变者占断,遇到一爻变意义不同,就论述彖辞,所以穆姜也以彖辞作为占断。史官依据《周易》,所以特指《周易》来驳斥他。
[疏]注“易筮”至“折之”。
○正义曰:《易》筮皆以变者为占,传之诸筮皆是也。若一爻独变,则得指论此爻。遇一爻变,以上或二爻、三爻皆变,则每爻义异,不知所从,则当总论彖辞,故姜亦以彖为占。此“元、亨、利、贞、无咎”,是随卦之彖辞也。史言“是谓艮之随”者,据《周易》而言,故姜亦指言《周易》以折之也。《周易》卦下之辞,谓之为彖。彖者,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随 彖》云“元、亨、利、贞、无咎”者,元,长也。长亦大也;亨,通也;贞,正也。随卦,震下兑上,以刚下柔动而適说,故物皆随之,而不能大通於事,逆於时也。相随而不为利正,共適邪淫,则灾之道也。必有此“元、亨、利、贞”四德,乃得无咎过耳。无此四德,则不免於咎。
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幹也。体仁足以长人,嘉德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言不诬四德,乃遇随无咎。明无四德者,则为淫而相随,非吉事。
○长,丁丈反,下同。“嘉德”,《易》作“嘉会”。
[疏]注“言不”至“吉事”。
○正义曰:不诬四德者,四德实有於身,不可诬罔,以无为有也。如是乃遇随卦,可得身无咎耳。明其无此四德,而遇随卦者,乃是淫而相随,非是善事,故得随必有咎也。穆姜自以身无四德,遇随为恶。其意谓随为恶卦,故云“虽随无咎”。
今我妇人,而与於乱,固在下位,妇人卑於丈夫。
○与音预。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姣,淫之别名。
○姣,户交反,注同,徐又如字,服氏同,嵇叔夜音效。
[疏]“淫姣淫之别名”。
○正义曰:服虔读“姣”为放效之“效”。言效小人为淫。淫自出於心,非效人也。今时俗语谓淫为姣,故以姣为淫之别名。
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传言穆姜辩而不德。
[疏]“元体”至“出矣”。
○正义曰:自“幹事”以上,与《周易 文言》正同。彼云“元者善之长”,此云“体之长”;彼云“嘉会足以合礼”,此云“嘉德”,唯二字异耳,其意亦不异也。元者,始也,长也。物得其始,为众善之长。於人则谓首为元。元是体之长。以善为体,知亦善之长也。亨,通也。嘉,善也。物无不通,则为众善之会,故通者,善之会也。物得裁成,乃名为义。义理和协,乃得其利。故利者,义之和也。贞,正也。物得其正,乃成幹用,故正者,事之幹也。体仁,以仁为体也。君子体是仁人,堪得与人为长,体仁足以长人也。身有美德,动与礼合,嘉德足以合礼也。以已利物,义事和协,利物足以和义也。正而牢固,事得幹济,身固足以幹事也。此四德者在身,必然固不可诬罔也,是以虽得随卦,而其身无咎。今我妇人也,而与於侨如之乱,妇人卑於男子,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之行,不可谓之元也。不安靖国家,欲除去季孟不可谓之亨也。作为乱事,而自害其身,使放於东宫,不可谓之利也。弃夫人之德位,而与侨如淫姣,不可谓之贞也。有此“,其身能无咎乎?必死於此宫,不能出矣。
秦景公使士雃乞师于楚,将以伐晋,楚子许之。子囊曰:“不可。当今吾不能与晋争。晋君类能而使之,随所能。
○雃,苦田反。举不失选,得所选。
○选,息恋反,注同。官不易方。方犹宜也。其卿让於善,让胜已者。其大夫不失守,各任其职。其士竞於教,奉上命。其庶人力於农穑,种曰农,收曰穑。
[疏]注“种曰农,收曰穑”。
○正义曰:农是力田之名。《诗》毛传云:“种之曰稼,敛之曰穑。”稼者,言如嫁女之有所生也。穑,爱也,言爱惜而收敛之也。此文穑无所对,故以农
译[疏]注“易筮”到“折之”。
○正义说:《易经》占卜都以变爻作为占断依据,其他各种筮法也都是这样。如果只有一爻单独变动,就可以专门论述这一爻。如果遇到一爻变动,或者两爻、三爻都变动,那么每一爻的含义都不同,不知道应该遵从哪一爻,就应当总体论述卦辞,所以穆姜也依据卦辞来占断。这“元、亨、利、贞、无咎”,是随卦的卦辞。史书说“这叫艮之随”,是依据《周易》而言的,所以穆姜也专门引用《周易》来决断。《周易》卦下的辞,称为卦辞。卦辞,是统论一卦的整体,阐明其主导因素。《随卦·卦辞》说“元、亨、利、贞、无咎”,元,是长。长也就是大;亨,是通;贞,是正。随卦,震在下兑在上,以刚健居于柔顺之下,行动而适宜悦乐,所以万物都跟随它,但不能在事情上完全通达,违背了时势。相互跟随却不利于正道,共同趋向邪淫,那就是招致灾祸的道路。必须具备这“元、亨、利、贞”四种德行,才能没有过失。没有这四种德行,就不能避免过失。
元,是体的长。亨,是美好的会合。利,是义的和协。贞,是事的骨干。体仁足以做众人的首领,美好的德行足以符合礼制,利于万物足以和协道义,坚贞固守足以成就事业。既然这样,所以不可欺骗,因此虽然得到随卦,也没有过失。说不欺骗四种德行,才能遇到随卦而没有过失。表明没有四种德行的人,就是邪淫而相互跟随,不是吉祥的事。
○长,音丈,下同。“嘉德”,《易经》作“嘉会”。
[疏]注“言不”到“吉事”。
○正义说:不欺骗四种德行,是指四种德行真实存在于自身,不可欺骗,把没有的说成有。这样才遇到随卦,可以自身没有过失。表明没有这四种德行而遇到随卦的人,就是邪淫而相互跟随,不是好事,所以得到随卦必定有过失。穆姜认为自己没有四种德行,遇到随卦是坏事。她的意思是随卦是坏卦,所以说“虽然得到随卦也没有过失”。
现在我是妇人,却参与叛乱,本来处于下位,妇人地位低于男子。
○与,音预。而且有不仁的行为,不能称为元;不安定国家,不能称为亨;作乱而害自身,不能称为利;抛弃地位而淫乱,姣,是淫的别名。
○姣,音交,注同,徐又如字,服氏同,嵇叔夜音效。
[疏]“淫姣淫之别名”。
○正义说:服虔将“姣”读为放效的“效”。说效仿小人就是淫。淫出自内心,不是效仿别人。当时俗语称淫为姣,所以把姣作为淫的别名。
不能称为贞。有四种德行的人,得到随卦而没有过失。我都没有,难道是随卦吗?我招致恶果,能没有过失吗?必定死在这里,不能出去了!”传文说穆姜能言善辩但没有德行。
[疏]“元体”到“出矣”。
○正义说:从“干事”以上,与《周易·文言》完全相同。那里说“元者善之长”,这里说“体之长”;那里说“嘉会足以合礼”,这里说“嘉德”,只有两个字不同,意思也不相同。元,是始,也是长。事物得到开始,作为众善的首领。对人来说,头部称为元。元是体的长。以善为体,智也是善的首领。亨,是通。嘉,是善。事物没有不通的,就是众善的会合,所以通是善的会合。事物得到裁成,才称为义。义理和协,才得到利。所以利是义的和协。贞,是正。事物得到正,才成为骨干,所以正是事的骨干。体仁,是以仁为体。君子体认仁人,能够做众人的首领,体仁足以做众人的首领。自身有美德,行动符合礼制,嘉德足以符合礼制。以己利物,义事和协,利物足以和协道义。正而牢固,事情得以成就,身固足以成就事业。这四种德行在自身,必然坚固不可欺骗,所以虽然得到随卦,而自身没有过失。现在我是妇人,却参与侨如的叛乱,妇人地位低于男子,本来处于下位,而且有不仁的行为,不能称为元。不安定国家,想要除去季孟,不能称为亨。作乱而害自身,被放逐到东宫,不能称为利。抛弃夫人的德位,而与侨如淫乱,不能称为贞。有这“,自身能没有过失吗?必定死在这座宫殿,不能出去了。
秦景公派士雃向楚国请求出兵,打算用来讨伐晋国,楚子答应了。子囊说:“不行。现在我们不能与晋国争强。晋君选拔能人而任用他们,根据能力任用。
○雃,音田。举荐不失去选择,得到所选的人。
○选,音恋,注同。官职不改变方向。方向就是适宜。他们的卿让位于贤能,让给胜过自己的人。他们的大夫不失去职守,各自担任自己的职务。他们的士竞争于教化,奉行上级命令。他们的庶民致力于农耕,种叫农,收叫穑。
[疏]注“种曰农,收曰穑”。
○正义说:农是用力耕田的名称。《诗经》毛传说:“种植叫稼,收割叫穑。”稼,是说像嫁女一样有所生育。穑,是爱惜,是说爱惜而收割。这里的穑没有对应词,所以把农
商工皂隶,不知迁业。四民不杂。
[疏]注“四民不杂”。
○正义曰:《齐语》:“四民者,士、农、工、商。”此传言其士竞於教,是说士也;庶人力於农穑,是说农也。士农已讫,唯有士商在耳。故以皂隶贱官足成其句。杜言“四民不杂”,通上士庶为四,非以皂隶工商为四也。
韩厥老矣,知罃禀焉以为政。代将中军。范匄少於中行偃而上之,使佐中军。使匄佐中军,偃将上军。
○少,诗照反,下同。中行,户郎反。韩起少於栾黡,而栾黡、士鲂上之,使佐上军。黡、鲂让起,起佐上军。黡将下军,鲂佐之。
○黡,於斩反。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武,新军将。将,子匠反。君明臣忠,上让下竞。尊官相让,劳职力竞。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君其图之!”王曰:“吾既许之矣,虽不及晋,必将出师。”秋,楚子师于武城,以为秦援。秦人侵晋。晋饥,弗能报也。为十年晋伐秦传。
○饥音饥,又音几。
冬,十月,诸侯伐郑。郑从楚也。庚午,季武子、齐崔杼、宋皇郧从荀罃、士匄门于鄟门。郑城门也。三国从中军。
○鄟音专,本亦作专。卫北宫括、曹人、邾人从荀偃、韩起门于师之梁。师之梁,亦郑城门。三国从上军。滕人、薛人从栾黡、士鲂门于北门。二国从下军。杞人、郳人从赵武、魏绛斩行栗。二国从新军。行栗,表道树。
○行栗,如字。行,道也。
[疏]“斩行栗”。
○正义曰:行,道也。谓之行栗,必是道上之栗。《周语》云:“列树以表道。”知此行栗是表道之树。
甲戌,师于氾,众军还聚氾,汜,郑地,东汜。
○汜音凡。令於诸侯曰:“脩器备,兵器战备。盛糇粮糇,乾食。
○盛音成。糇音侯。归老幼,示将久师。居疾于虎牢,诸侯已取郑虎牢,故使诸军疾病息其中。肆眚围郑。”肆,缓也。眚,过也。不书围郑,逆服不成围。
○眚,生领反,徐所幸反。
[疏]注“肆缓”至“成围”。
○正义曰:肆训为缓,缓从罪人,谓放赦之也。将求民力,开恩赦罪,赦诸侯之军内犯法者,服虔以为放郑囚。案传未与郑战,无囚可放。设使有囚可放,郑人以战而获,非有所犯,不得谓之“肆眚”也。不书围郑者,此肆眚围郑,是号令之辞耳。郑人闻而逆服,不成围故也。
郑人恐,乃行成。与晋成也。
○恐,丘勇反。中行献子曰:“遂围之,以待楚人之救也,而与之战。不然,无成。”献子,荀偃也。恐楚救郑,郑复属之。
○复,扶又反。知武子曰:“许之盟而还师,以敝楚人。敝,罢也。
○罢音皮。吾三分四军,分四军为三部。
[疏]注“分四军为三部”。
○正义曰:贾逵以为三分四军为十二部,郑众以为分四军为三部。杜以分为十二,则一部人少,不足亢敌,故从郑说,分四军为三部。晋各一动而楚三来,欲罢楚,使不能也。
与诸侯之锐,以逆来者,来者,楚也。於我未病,楚不能矣。晋各一动而楚三来,故曰“不能”。犹愈於战,胜聚战。暴骨以逞,不可以争。言争当以谋,不可以暴骨。
○暴,蒲卜反,注同。徐扶沃反。争,争斗之争,注同,又如字。大劳未艾,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艾,息也。言当从劳心之劳。
○艾,鱼废反,又五盖反,注同。诸侯皆不欲战,乃许郑成。十一月,己亥,同盟于戏,郑服也。郑服、故言同盟。将盟,郑六卿公子騑、子驷。公子发、子国。公子嘉、子孔。公孙辄、子耳。公孙虿、子蟜。
○虿,敕迈反。公孙舍之子展。及其大夫、门子,皆从郑伯。门子,卿之適子。
○从,才用反。適,丁历反。
[疏]注“门子卿之適子”。
○正义曰:《周礼 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辩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郑玄云:“正室,適子也。将代父当门者
译商贾、工匠、皂隶,不知道迁移职业。士、农、工、商四民不混杂。
[疏]注“四民不混杂”。
○正义说:《齐语》说:“四民,是士、农、工、商。”这篇传文说士人致力于教化,这是在说士;庶民致力于农耕,这是在说农。士和农已经说完,只剩下士和商了。所以用皂隶和贱官来补足句子。杜预说“四民不混杂”,是连同上面的士和庶民成为四类,并不是把皂隶、工商当作四类。
韩厥老了,知罃向他请教,以此处理政事。接替韩厥担任中军将。范匄比中行偃年轻却排在他上面,让他担任中军佐。让范匄担任中军佐,中行偃担任上军将。
○少,音照,下同。中行,音郎。韩起比栾黡年轻,而栾黡、士鲂排在他上面,让他担任上军佐。栾黡、士鲂推让韩起,韩起担任上军佐。栾黡担任下军将,士鲂担任下军佐。
○黡,音斩。魏绛功劳多,因为赵武贤能而担任他的佐。赵武,是新军将。将,音匠。君主英明臣子忠诚,上级谦让下级竞争。高官互相谦让,辛劳的职务尽力竞争。在这个时候,晋国不可抵挡,侍奉它才可以。您还是考虑一下!”楚王说:“我已经答应他了,虽然比不上晋国,也一定要出兵。”秋天,楚王在武城驻军,作为秦国的援助。秦国人侵犯晋国。晋国发生饥荒,不能报复。这是为十年晋国讨伐秦国作传。
○饥音饥,又音几。
冬天,十月,诸侯讨伐郑国。因为郑国顺从楚国。庚午日,季武子、齐国的崔杼、宋国的皇郧跟随荀罃、士匄攻打鄟门。鄟门是郑国的城门。这三个国家从中军进攻。
○鄟音专,本也作专。卫国的北宫括、曹国人、邾国人跟随荀偃、韩起攻打师之梁。师之梁,也是郑国的城门。这三个国家从上军进攻。滕国人、薛国人跟随栾黡、士鲂攻打北门。这两个国家从下军进攻。杞国人、郳国人跟随赵武、魏绛砍伐行栗。这两个国家从新军进攻。行栗,是标示道路的树。
○行栗,如字。行,道路。
[疏]“砍伐行栗”。
○正义说:行,是道路。称为行栗,一定是道路上的栗树。《周语》说:“排列树木来标示道路。”知道这行栗是标示道路的树。
甲戌日,军队驻扎在氾地,各军回到氾地聚集,氾,是郑国的地名,东氾。
○氾音凡。命令诸侯说:“整顿武器装备,兵器战备。备足干粮,干粮。
○盛音成。糇音侯。送回老人和小孩,表示将要长期驻军。让生病的人住在虎牢,诸侯已经夺取了郑国的虎牢,所以让各军生病的人在那里休息。赦免罪过包围郑国。”肆,是宽缓。眚,是过错。不记载包围郑国,是因为郑国顺服没有形成包围。
○眚,音领,徐音幸。
[疏]注“肆宽缓”到“成围”。
○正义说:肆解释为宽缓,宽缓对待罪人,是说放赦他们。将要寻求民力,开恩赦免罪过,赦免诸侯军队中犯法的人,服虔认为是释放郑国的囚犯。查考传文没有与郑国交战,没有囚犯可以释放。假设有囚犯可以释放,郑国人是因为战争被俘获,不是有所犯罪,不能称为“肆眚”。不记载包围郑国,是因为这肆眚围郑,只是号令的言辞罢了。郑国人听说后顺服,没有形成包围的缘故。
郑国人害怕,于是求和。与晋国讲和。
○恐,音勇。中行献子说:“继续包围他们,等待楚国人来救援,然后与他们交战。不然,就没有成果。”献子,是荀偃。担心楚国救援郑国,郑国又归属楚国。
○复,音又。知武子说:“答应结盟然后撤军,来疲惫楚国人。敝,是疲惫。
○罢音皮。我们把四军分成三部,分四军为三部。
[疏]注“分四军为三部”。
○正义说:贾逵认为三分四军为十二部,郑众认为分四军为三部。杜预认为分为十二部,那么一部人少,不足以抵抗敌人,所以采纳郑众的说法,分四军为三部。晋国每次出动而楚国三次出动,想要疲惫楚国,使它不能做到。
与诸侯的精锐部队,来迎战来者,来者,是楚国。对我们没有伤害,楚国不能做到了。晋国每次出动而楚国三次出动,所以说“不能”。还胜过交战,胜过聚集作战。暴露尸骨来逞强,不可以争斗。说争斗应当用谋略,不可以暴露尸骨。
○暴,音卜,注同。徐音沃。争,争斗之争,注同,又如字。大劳未艾,君子劳心,小人劳力,是先王的制度。”艾,是休息。说应当遵循劳心的劳。
○艾,音废,又音盖,注同。诸侯都不愿意交战,于是答应郑国讲和。十一月,己亥日,在戏地结盟,郑国顺服。郑国顺服,所以说同盟。将要结盟,郑国六卿公子騑、子驷。公子发、子国。公子嘉、子孔。公孙辄、子耳。公孙虿、子蟜。
○虿,音迈。公孙舍之子展。以及他们的大夫、门子,都跟随郑伯。门子,是卿的嫡子。
○从,音用。適,音历。
[疏]注“门子卿之嫡子”。
○正义说:《周礼 小宗伯》:“掌管三族的区别,来辨别亲疏。他们的正室都称为门子。”郑玄说:“正室,是嫡子。将要代替父亲当门者
也。”是卿之適子为门子也。
晋士庄子为载书,庄子,士弱。载书,盟书。曰:“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异志者,有如此盟。”如违盟之罚。公子騑趋进,曰:“天祸郑国,使介居二大国之閒。介犹闻也。
译也。”这是卿的嫡长子担任门子。
晋国士庄子撰写盟书,士庄子,即士弱。载书,即盟书。说:“从今日结盟之后,郑国如果不只听命于晋国,而怀有异心,就遭受如同这盟书所规定的惩罚。”如同违背盟约的处罚。公子騑快步上前,说:“上天降祸给郑国,使郑国处于两大国之间。我虽然地位卑微,但也听说过。
○介音界,注同。犹閒,音间厕之间,又如字。大国不加德音,而乱以要之,谓以兵乱之力强要郑。
○要,一遥反,注“强要”,下“要人”、“要盟”皆同。强,其丈反。使其鬼神不获歆其禋祀,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夫妇辛苦垫隘,无所厎告。垫隘,犹委顿。底,至也。
○歆,许今反。垫,丁念反。隘,於懈反。底音旨。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与彊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亦如此盟。
○庇,必利反。荀偃曰:“改载书!”子驷亦以所言载於策,故欲改之。公孙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要誓以告神。若可改也,大国亦可叛也。”知武子谓献子曰:“我实不德,而要人以盟,岂礼也哉?非礼,何以主盟?姑盟而退,脩德息师而来,终必获郑,何必今日?我之不德,民将弃我,岂唯郑?若能休和,远人将至,何恃於郑?”乃盟而还。遂两用载书。
○休,许虬反。
晋人不得志於郑,以诸侯复伐之。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三门,鄟门、师之梁、北门也。癸亥,月五日。晋果三分其军,各攻一门。
○复,扶又反。闰月,戊寅,济于阴阪,侵郑,以《长历》参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闰月戊寅。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闰月”当为“门五日”。“五”字上与“门”合为“闰”,则后学者,自然转“日”为“月”。晋人三番四军,更攻郑门,门各五日,晋各一攻,郑三受敌,欲以苦之。癸亥去戊寅十六日,以癸亥始攻,攻辄五日,凡十五日,郑故不服而去。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阴阪,洧津。
○闰月,依注读为“门五日”。阪音反,又扶板反。番,芳元反。更音庚。复,扶又反。洧,于轨反。
[疏]注“以长”至“洧津”。
○正义曰:杜以《长历》推之,此年无闰,故知此“闰”字当为“门五”,又“月”当为“日”也。晋人分四军为三番,以二番为待楚之备,一番以攻郑之门。一番一门,以癸亥初攻,每门五日,积十五日,欲以苦郑而来楚也。楚不敢来,郑犹不服。至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而后归也。郑都洧水之旁,故知阴阪,洧津也。卫氏难云:“案昭二十年朔旦冬至,其年云‘闰月,戊辰,杀宣姜’,又二十二年云‘闰月,取前城’,并不应有闰。而传称闰,是史之错失,不必皆在应闰之限。杜岂得云‘此年不得有闰’,而改为‘门五日’也?若然,闰月杀宣姜,闰月取前城,皆为‘门五日’乎?”秦氏释云:“以传云‘三分四军’,又云‘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既言三分,则三番攻门,计癸亥至戊寅十六日,番别攻门五日,三五十五日。明日戊寅,济于阴阪,上下符合。故杜为此解。”苏氏又云:“案《长历》襄十年十一月丁未是二十四日,十一年四月己亥是十九日。据丁未至己亥一百七十三日。计十年十一月之后,十一年四月之前,除两个残月,唯置四个整月。用日不尽,尚馀二十九日。故杜为《长历》於十年十一月后置闰。既十年有闰,明九年无闰也。”
次于阴口而还。阴口,郑地名。子孔曰:“晋师可击也,师老而劳,且有归志,必大克之。”子展曰:“不可。”传言子展能守信。
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岁星十二岁而一周天。
[疏]注“岁星”至“周天”。
○正义曰:直言“一星终”,知是岁星者,以古今历书推步五星,金、水曰行一度;土三百七十七日,行星十二度;火七百八十日,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四者皆不得十二年而一终。唯木三百九十八日,行星三十三度,十二年而彊一周。举其大数,十二年而一终,故知是岁星。
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冠,成人之服,故必冠而后生子。
○冠,古乱反。注、下皆同。君可以冠
译○介音界,注同。犹閒,音间厕之间,又如字。大国不加德音,而乱以要之,谓以兵乱之力强要郑。
○要,一遥反,注“强要”,下“要人”、“要盟”皆同。强,其丈反。使其鬼神不获歆其禋祀,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夫妇辛苦垫隘,无所厎告。垫隘,犹委顿。底,至也。
○歆,许今反。垫,丁念反。隘,於懈反。底音旨。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与彊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亦如此盟。
○庇,必利反。荀偃曰:“改载书!”子驷亦以所言载於策,故欲改之。公孙舍之曰:“昭大神要言焉,要誓以告神。若可改也,大国亦可叛也。”知武子谓献子曰:“我实不德,而要人以盟,岂礼也哉?非礼,何以主盟?姑盟而退,脩德息师而来,终必获郑,何必今日?我之不德,民将弃我,岂唯郑?若能休和,远人将至,何恃於郑?”乃盟而还。遂两用载书。
○休,许虬反。
晋人不得志於郑,以诸侯复伐之。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三门,鄟门、师之梁、北门也。癸亥,月五日。晋果三分其军,各攻一门。
○复,扶又反。闰月,戊寅,济于阴阪,侵郑,以《长历》参校上下,此年不得有闰月戊寅。戊寅是十二月二十日。疑“闰月”当为“门五日”。“五”字上与“门”合为“闰”,则后学者,自然转“日”为“月”。晋人三番四军,更攻郑门,门各五日,晋各一攻,郑三受敌,欲以苦之。癸亥去戊寅十六日,以癸亥始攻,攻辄五日,凡十五日,郑故不服而去。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阴阪,洧津。
○闰月,依注读为“门五日”。阪音反,又扶板反。番,芳元反。更音庚。复,扶又反。洧,于轨反。
[疏]注“以长”至“洧津”。
○正义曰:杜以《长历》推之,此年无闰,故知此“闰”字当为“门五”,又“月”当为“日”也。晋人分四军为三番,以二番为待楚之备,一番以攻郑之门。一番一门,以癸亥初攻,每门五日,积十五日,欲以苦郑而来楚也。楚不敢来,郑犹不服。至明日戊寅,济于阴阪,复侵郑外邑,而后归也。郑都洧水之旁,故知阴阪,洧津也。卫氏难云:“案昭二十年朔旦冬至,其年云‘闰月,戊辰,杀宣姜’,又二十二年云‘闰月,取前城’,并不应有闰。而传称闰,是史之错失,不必皆在应闰之限。杜岂得云‘此年不得有闰’,而改为‘门五日’也?若然,闰月杀宣姜,闰月取前城,皆为‘门五日’乎?”秦氏释云:“以传云‘三分四军’,又云‘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既言三分,则三番攻门,计癸亥至戊寅十六日,番别攻门五日,三五十五日。明日戊寅,济于阴阪,上下符合。故杜为此解。”苏氏又云:“案《长历》襄十年十一月丁未是二十四日,十一年四月己亥是十九日。据丁未至己亥一百七十三日。计十年十一月之后,十一年四月之前,除两个残月,唯置四个整月。用日不尽,尚馀二十九日。故杜为《长历》於十年十一月后置闰。既十年有闰,明九年无闰也。”
次于阴口而还。阴口,郑地名。子孔曰:“晋师可击也,师老而劳,且有归志,必大克之。”子展曰:“不可。”传言子展能守信。
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岁,寡君以生。”沙随在成十六年。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岁星十二岁而一周天。
[疏]注“岁星”至“周天”。
○正义曰:直言“一星终”,知是岁星者,以古今历书推步五星,金、水曰行一度;土三百七十七日,行星十二度;火七百八十日,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四者皆不得十二年而一终。唯木三百九十八日,行星三十三度,十二年而彊一周。举其大数,十二年而一终,故知是岁星。
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冠,成人之服,故必冠而后生子。
○冠,古乱反。注、下皆同。君可以冠
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祼谓灌鬯酒也。享,祭先君也。
译了。大夫何不准备冠礼的器具呢?”武子回答说:“国君行冠礼,一定要用祼享的礼仪来进行,祼是指灌鬯酒。享,是祭祀先君。”
○盍,户腊反。祼,古乱反。灌,古乱反。
[疏]注“祼谓”至“祭先君也”。
○正义曰:《周礼 大宗伯》:“以肆献祼享先王。”《郁人》:“凡祭祀之祼事,和郁鬯以实彝而陈之。”郑玄云:“郁,郁金,香草也。鬯酿秬为酒,芬香条畅於上下也。筑郁金煮之,以和鬯酒。”《郊特牲》云:“灌用鬯臭。”郑玄云:“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然则祼即灌也,故云“祼谓灌鬯酒也”。祼是祭初之礼,故举之以表祭也。《周礼》“祭人鬼曰享”,故云“享,祭先君也”。刘炫云:“冠是大礼,当遍告群庙。”
以金石之乐节之,以锺磬为举动之节。以先君之祧处之。诸侯以始祖之庙为祧。
○祧,他彫反。
[疏]“君冠”至“处之”。
○正义曰:冠是嘉礼之大者,当祭以告神,故有祼享之礼,以祭祀也。国君无故不彻县,故有金石之乐,行冠礼之时,为举动之节也。冠必在庙,故先君之祧处之也。既行祼享,祭必有乐。所言金石节之,谓冠时之乐,非祭祀之乐也。诸侯之冠礼亡,唯有《士冠礼》在耳。其礼亦行事於庙,而不为祭祀。士无乐可设,而唯处祧同耳。士冠必三加:始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公则四,《大戴礼 公冠篇》於士三冠后,更加玄冕是也。案此传文,则诸侯十二加冠也。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则十二加冠,亲迎于渭,用天子礼。则天子十二冠也。《晋语》柯陵会,赵武冠见范文子,冠时年十六七,则大夫十六冠也。士庶则二十而冠,故《曲礼》云“二十曰弱冠”是也。
○注“诸侯”至“为祧”。
○正义曰:《祭法》云:“远庙为祧。”天子有二祧。”郑玄云:“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诸侯无祧。”《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是谓始祖庙也。《聘礼》注云:“天子七庙,文、武为祧。”诸侯五庙。则祧始祖也,是亦庙也。言祧者,祧尊而庙亲,待宾客者上尊者。然则彼以始祖之尊,故特言祧耳。昭元年传云“敢爱丰氏之祧”。大夫之庙,亦以祧言之,是尊之意也。不待至鲁而假於卫者,及诸侯宾客未散故也。
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曰:“诺。”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成公,今卫献公之曾祖。从卫所处。
[疏]注“成公”至“所处”。
○正义曰:成公是献公曾祖,《卫世家》文也。服虔以成公是卫之曾祖,即云“祧谓曾祖之庙”也。曾祖之庙,何以独有祧名?《王制》:“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为三。”郑之丰氏,岂得立曾祖之庙乎?而亦谓之祧也。杜言“从卫所处”,意在排旧说也。以晋悼欲速,故寄卫庙而假锺磬。其祼享之礼,归鲁乃祭耳。
假锺磬焉,礼也。
楚子伐郑。与晋成故。子驷将及楚平,子孔、子蟜曰:“与大国盟,口血未乾而背之,可乎?”子驷、子展曰:“吾盟固云‘唯彊是从’。今楚师至,晋不我救,则楚彊矣。盟誓之言,岂敢背之?且要盟无质,神弗临也。质,主也。
[疏]注“质,主也”。
○正义曰:质之为主,以意言耳,无正训也。晋云“唯晋命是听”,郑云“唯彊是从”,二辞俱以告神,是其无定主也。服虔云:“质,诚也。”无忠诚之信,故神弗临也。
所临唯信。信者,言之瑞也,瑞,符也。善之主也,是故临之。神临之。明神不蠲要盟,蠲,洁也。背之可也。”乃及楚平。公罢戎入盟,同盟于中分。中分,郑城中里名。罢戎,楚大夫。
○罢音皮,徐音彼。中分,并如字,徐音丁仲反。
[疏]注“中分,郑城中里名”。
○正义曰:言入盟,是入城盟也。入城而言盟地,知是城内里名。
楚庄夫人卒,共王母。王未能定郑而归。
晋侯归,谋所以息民。魏绛请施舍,施恩惠,舍劳役。输积聚以贷。输,尽也。
○积,子赐反,下同。聚,才住反。贷,他代反。
译○“盍”读作户腊反。“祼”读作古乱反。“灌”读作古乱反。
[疏]注释“祼谓”至“祭先君也”。
○正义说:《周礼·大宗伯》说:“用肆献祼来享祭先王。”《郁人》说:“凡是祭祀中的祼礼,调和郁金与鬯酒,装满彝器陈列出来。”郑玄说:“郁,是郁金,一种香草。鬯,是用黑黍酿造的酒,香气芬芳通畅于上下。捣碎郁金煮它,用来调和鬯酒。”《郊特牲》说:“灌礼使用鬯酒的香气。”郑玄说:“灌是指用圭瓒舀取鬯酒,开始向神灵献祭。”既然这样,祼就是灌,所以说“祼是指灌鬯酒”。祼是祭祀开始的礼仪,所以举它来代表祭祀。《周礼》说“祭祀人鬼称为享”,所以说“享,是祭祀先君”。刘炫说:“冠礼是大礼,应当遍告群庙。”
用金石之乐来节制它,用钟磬作为举动的节拍。在先君的祧庙中举行。诸侯把始祖的庙当作祧。
○“祧”读作他彫反。
[疏]“君冠”至“处之”。
○正义说:冠礼是嘉礼中最大的,应当祭祀来告慰神灵,所以有祼享之礼,用来祭祀。国君没有特殊原因不撤去悬挂的乐器,所以有金石之乐,在举行冠礼的时候,作为举动的节拍。冠礼必须在庙中举行,所以在先君的祧庙中举行。既然行了祼享,祭祀必定有音乐。所说的金石节制,是指冠礼时的音乐,不是祭祀的音乐。诸侯的冠礼已经失传,只有《士冠礼》还在。它的礼仪也是在庙中行事,而不进行祭祀。士没有音乐可以设置,只有处在祧庙这一点相同。士冠礼必定三次加冠:开始加缁布冠,其次加皮弁,再次加爵弁。公则四次,《大戴礼·公冠篇》在士的三次加冠后,再加玄冕就是这样。根据这篇传文,那么诸侯是十二次加冠。文王十三岁生了伯邑考,那么十二岁加冠,在渭水边亲迎,使用天子的礼仪。那么天子也是十二次加冠。《晋语》记载柯陵会盟,赵武加冠拜见范文子,加冠时年龄十六七岁,那么大夫是十六岁加冠。士和庶民则是二十岁加冠,所以《曲礼》说“二十岁称为弱冠”就是这样。
○注释“诸侯”至“为祧”。
○正义说:《祭法》说:“远庙称为祧。”天子有两个祧。”郑玄说:“祧的意思是超越,超越,是上去的意思。诸侯没有祧。”《聘礼》说:“不丰厚的先君之祧。”这是指始祖的庙。《聘礼》注说:“天子有七庙,文王、武王的庙为祧。”诸侯有五庙。那么祧是始祖的庙,这也是庙。说祧,是因为祧尊贵而庙亲近,接待宾客要尊崇尊者。既然这样,那是凭借始祖的尊贵,所以特别称为祧。昭元年传文说“怎敢吝惜丰氏的祧”。大夫的庙,也以祧来称呼,这是尊贵的意思。不等到鲁国而向卫国借用的原因,是诸侯宾客还没有散去。
现在寡君在旅途中,来不及准备完备。请等到兄弟之国去借用完备的礼器。’晋侯说:“好。”鲁公回国,到了卫国,在成公的庙中加冠。成公,是现在卫献公的曾祖父。跟随卫国所处的位置。
[疏]注释“成公”至“所处”。
○正义说:成公是献公的曾祖父,这是《卫世家》的文字。服虔认为成公是卫国的曾祖父,就说“祧是指曾祖的庙”。曾祖的庙,为什么独有祧的名称?《王制》说:“大夫有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的庙合为三。”郑国的丰氏,难道能立曾祖的庙吗?却也称为祧。杜预说“跟随卫国所处的位置”,意在排斥旧说。因为晋悼公想要快速完成,所以寄居在卫国的庙中借用钟磬。那祼享的礼仪,回到鲁国才祭祀。
借用钟磬,是符合礼制的。
楚子讨伐郑国。因为与晋国讲和的缘故。子驷打算与楚国讲和,子孔、子蟜说:“与大国结盟,口血还没有干就背叛它,可以吗?”子驷、子展说:“我们盟誓本来就说‘只服从强者’。现在楚军到了,晋国不救我们,那么楚国就是强者了。盟誓的话,怎么敢违背呢?况且胁迫下的盟约没有诚意,神灵不会降临。质,是主的意思。
[疏]注释“质,主也”。
○正义说:质作为主,是根据意思说的,没有确切的训诂。晋国说“只听晋国的命令”,郑国说“只服从强者”,两句话都用来告慰神灵,是没有确定的主的。服虔说:“质,是诚信。”没有忠诚的信用,所以神灵不降临。
神灵降临只凭诚信。诚信,是言语的祥瑞,祥瑞,是符验。善的主宰,所以神灵降临。神灵降临。明神不洁净胁迫下的盟约,蠲,是洁净的意思。违背它是可以的。”于是与楚国讲和。公罢戎入城结盟,在中分结盟。中分,是郑城中的里名。罢戎,是楚国的大夫。
○“罢”读作皮,徐音彼。“中分”,都读本音,徐音丁仲反。
[疏]注释“中分,郑城中里名”。
○正义说:说入盟,是入城结盟。入城而说盟地,知道是城内的里名。
楚庄夫人的母亲去世,是共王的母亲。楚王未能平定郑国就回去了。
晋侯回国,谋划用来使百姓休养生息的办法。魏绛请求施行恩惠,免除劳役。拿出积蓄来借贷。输,是尽的意思。
○“积”,读作子赐反,下文相同。“聚”,读作才住反。“贷”,读作他代反。
自公以下,苟有积者,尽出之。国无滞积,散在民。亦无困人。不匮乏。公无禁利,与民共。亦无贪民。礼让行。祈以币更,不用牲。宾以特牲。务崇省。
译从公室以下,如果有积蓄的,全部拿出来。国家没有滞留的积蓄,分散在百姓手中。也就没有困苦的百姓。不缺乏物资。公室不禁止利益,与百姓共享。也就没有贪婪的百姓。礼让得以推行。祈祷用币帛代替,不用牺牲。接待宾客只用单一的牺牲。致力于崇尚节俭。
○省,所景反。器用不作,因仍旧。车服从给。足给事也。行之期年,国乃有节。三驾而楚不能与争。三驾,三兴师,谓十年师於牛首,十一年师於向,其秋观兵於郑东门。自是郑遂服。
○期音基,本亦作期。向,舒亮反。
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经】十年,春,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会吴于柤。(吴子在柤,晋以诸侯往会之,故曰“会吴”。吴不称子,从所称也。柤,楚地。
○柤,庄加反。)
[疏]注“吴子”至“楚地”。正义曰:成十五年,诸侯大夫会吴于锺离;五年,鲁、卫会吴于善道,皆大夫来也。此传云“会吴子寿梦”,则吴子自来也。五年戚之会,吴序鄫上。此殊吴者,亦如锺离、善道,晋以诸侯往彼会之,故曰“会吴”也。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彼称吴子,此不称子者,从其所称也。苏氏云:“谓诸侯直称之曰吴。”故从诸侯之所称也。至於黄池之会,自去其僣号而称子,以告令诸侯,故诸侯亦从而称之也。刘炫云:“从所称者,诸侯盟会,会则必自言其爵,盟则自言其名。”故盟得以名告神,会得以爵书策。吴是东夷之君,未闲诸夏之礼。於此自称为吴,不知以爵告众,故从所称书吴也。故《释例》云:“吴晚通上国,故其君臣朝会,不同於例,亦犹楚之初始。”是言吴未知称爵也。
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偪阳,妘姓国,今彭城传阳县也。因柤会而灭之,故曰遂。
○偪,徐甫目反,又彼力反,本或作逼。妘音云。
[疏]注“逼阳”至“曰遂”。
○正义曰:逼阳,妘姓,传文也。《郑语》云:“妘姓,鄢、郐、路、逼阳也。”遂者,因上事生下事之辞。此因柤会而遂灭偪阳,虽复隔以日月,文犹系於会柤。因会柤而始谋灭之,故言遂也。
公至自会。无传。
楚公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
晋师伐秦。荀罃不书,不亲兵也。
[疏]注“荀罃”至“兵也”。
○正义曰:传称荀罃伐秦,而经不书罃,知罃不亲兵,以师告也。
秋,莒人伐我东鄙。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齐世子光先至於师,为盟主所尊,故在滕上。
[疏]注“齐世”至“滕上”。
○正义曰:《周礼 典命》:“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郑玄云:“誓犹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为之嗣”也。十九年传云:“光之立也,列於诸侯矣。”则光是未誓者也,法当继於子男之下。柤之会,列於小邾之下,是其正也。於此伐也,传称“崔杼使大子光先至于师,故长於滕”。晋悼以齐是大国,光复先至,心善其共,遂进其班。为盟主所尊,故在滕上。言其非正法也。
冬,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非国讨,当两称名氏。杀者非卿,故称盗。以盗为文,故不得言其大夫。
[疏]注“非国”至“大夫”。
○正义曰:若国家讨而杀之,则举国名。言杀其大夫。若非国讨,两下相杀,则两书名氏。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是也。此非国讨,亦当两书名氏。但杀之者,尉止、司臣之徒,皆非卿也。非卿,则名氏不合见经,故称之为盗。凡言其者,是其所有也。君是臣之君,故书弑其君。臣是君之臣,故书杀其大夫。盗者,寇贼之名,贱之不系於国。被杀者,非盗之所有。既以盗为文,故不得言其大夫,若如他物杀之。然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注云:“贱者,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贱盗也。”文十六年《公羊传》曰:“大夫弑君称名氏,贱者穷诸人。大夫相杀称人,贱者穷诸盗。”其义虽不可通於《左氏》,其言贱盗之意则同。
戍郑虎牢。伐郑诸侯,各受晋命戍虎牢。不复为
译○省,音景。器物不制造,沿袭旧制。车马服饰由官府供给。供给足以办事。实行一年,国家才有节制。三次出兵,楚国不能与之争锋。三次出兵,指十年军队驻扎在牛首,十一年军队驻扎在向地,那年秋天在郑国东门阅兵。从此郑国于是臣服。
○期音基,原本也写作期。向,音亮。
卷三十一 襄公十年,至十二年
卷三十一 襄公十年,至十二年
【经】十年,春,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在柤地会见吴国。(吴国国君在柤地,晋国率领诸侯前往会见他,所以称“会吴”。吴国不称子,是顺从诸侯对他的称呼。柤,是楚国的土地。
○柤,音加。)
[疏]注“吴子”至“楚地”。正义说:成公十五年,诸侯大夫在锺离会见吴国;成公五年,鲁国、卫国在善道会见吴国,都是大夫前来。此传文说“会见吴子寿梦”,则是吴国国君亲自前来。成公五年戚地的会盟,吴国排在鄫国之上。这里单独列出吴国,也像锺离、善道那样,晋国率领诸侯前往那里会见他,所以称“会吴”。哀公十三年,鲁公与晋侯及吴子在黄池会见,那里称吴子,这里不称子,是顺从诸侯对他的称呼。苏氏说:“是说诸侯直接称他为吴。”所以顺从诸侯的称呼。至于黄池之会,吴国去掉僭越的称号而称子,以此号令诸侯,所以诸侯也顺从称他为子。刘炫说:“顺从称呼,是指诸侯盟会,会盟时必定自称其爵位,结盟时自称其名。”所以结盟可以用名告神,会盟可以用爵位记录在策简上。吴国是东夷的君主,不熟悉中原的礼仪。在这里自称为吴,不知道用爵位告知众人,所以顺从称呼记录为吴。所以《释例》说:“吴国晚通中原大国,所以其君臣朝会,不同于常例,也像楚国初始那样。”这是说吴国不知道称爵位。
夏,五月,甲午,于是灭掉偪阳。偪阳,是妘姓的国家,即今彭城传阳县。趁着柤地会盟而灭掉它,所以称“遂”。
○偪,音甫目,又音彼力,原本或作逼。妘音云。
[疏]注“逼阳”至“曰遂”。
○正义说:偪阳是妘姓,是传文所说。《郑语》说:“妘姓,有鄢、郐、路、偪阳。”遂,是因前事引出后事的词。这里趁着柤地会盟而于是灭掉偪阳,虽然中间隔了日月,文辞仍系于会柤。因会柤而开始谋划灭掉它,所以说遂。
鲁公从会盟地回来。没有传文。
楚国公子贞、郑国公孙辄率领军队攻打宋国。
晋国军队攻打秦国。荀罃不记载,是因为没有亲自带兵。
[疏]注“荀罃”至“兵也”。
○正义说:传文称荀罃攻打秦国,而经书不记载荀罃,知道荀罃没有亲自带兵,是以军队名义报告。
秋,莒国人攻打我国东境。
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攻打郑国。齐世子光先到达军中,被盟主所尊重,所以在滕子上面。
[疏]注“齐世”至“滕上”。
○正义说:《周礼·典命》:“诸侯的嫡长子,向天子发誓,代理其君,则降低其君一等礼节。未发誓,则用皮帛继于子男之后。”郑玄说:“誓犹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既命,以为之嗣”也。十九年传文说:“光被立时,列于诸侯了。”那么光是未发誓的,按法应当继于子男之后。柤地会盟,列于小邾之下,是其正位。在这里攻打郑国,传文称“崔杼派太子光先到达军中,所以排在滕子上面”。晋悼公因为齐国是大国,光又先至,心中赞许其恭顺,于是提升其班次。被盟主所尊重,所以在滕子上面。说其非正法。
冬,盗贼杀死郑国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不是国家讨伐,应当两称名氏。杀者不是卿,所以称盗。以盗为文,所以不得言其大夫。
[疏]注“非国”至“大夫”。
○正义说:如果是国家讨伐而杀死,则举国名。说杀死其大夫。如果不是国家讨伐,两下相杀,则两书名氏。王札子杀死召伯、毛伯就是如此。这里不是国家讨伐,也应当两书名氏。但杀死他们的人,尉止、司臣之徒,都不是卿。不是卿,则名氏不合见于经书,所以称之为盗。凡言其者,是其所有。君是臣之君,所以书弑其君。臣是君之臣,所以书杀其大夫。盗者,是寇贼之名,贱而不系于国。被杀者,不是盗的所有。既以盗为文,所以不得言其大夫,就像其他东西杀死一样。然而哀公四年“盗杀蔡侯申”,注云:“贱者,所以称盗。不言弑其君,是贱盗。”文公十六年《公羊传》说:“大夫弑君称名氏,贱者穷诸人。大夫相杀称人,贱者穷诸盗。”其义虽不可通于《左氏》,其言贱盗之意则同。
戍守郑国虎牢。攻打郑国的诸侯,各自接受晋国命令戍守虎牢。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