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要论篇第五十
无故而动之。则虚其所藏之气。故至其所主之时则病矣。)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 酸。体解 然不去矣。(髓者骨之充。刺骨太过则伤髓。髓伤则销铄而 酸也。解 、懈惰也。灵枢经云。脑为髓之海。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 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卢良侯曰。骨穴多在节之交。节交会处有髓道。故刺太过。则伤髓矣。按针刺之要。首忌太过。故曰。各至其理。无过其道。而此篇先论其太过焉。)
卷六
刺齐论篇第五十一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齐者。所以一之也。言刺有浅深一定之分。无使其太过不及。)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前四句言宜深者勿浅。后三句言宜浅者勿深。所谓各至其理。无过其道。)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
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
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此申明刺宜深者。勿浅而去也。刺骨无伤筋者。言其病在骨。刺当及骨。若针至筋而去。不及于骨。则反伤筋之气。而骨病不除。是刺骨而反伤其筋矣。盖皮肉筋骨。各有所主之气。故必当至其处。而候其主病之气焉。卢良侯曰。脉在肉中。肉有溪谷。脉有脉道。理路各别者也。所谓至脉而去。不及肉者。谓刺在皮肤络脉之间。
不及里之筋骨。非针从脉而再入于肉也。是以略去刺脉无伤肉句者。使后学之意会也。)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
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此言无过其道也。病在皮。针入皮中以候皮气。不至于肉。则不伤其肉矣。如病在肉。针过肉而中筋。则伤其筋矣。此谓刺之反也。卢良侯曰。
皮肉筋骨。是属一道。而各有浅深之分。络脉经脉。另属一道。而亦有浅深之分。)
卷六
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数、几也。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五脏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细察焉。)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肝主东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谓脏体藏于内。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心部于表。肾治于里(部、分也。心为阳脏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气分部于表。肾为阴脏而主水。水性寒凝。故肾气主治于里。张兆璜曰。心部于表。故出于七节之旁。肾治于里。故止注于俞也。)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无物不容。故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肓音荒。膈、膈膜也。内之膈肉。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腹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肓者即募原之属。其原出于脐下。名曰脖 。夫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水火者。阴阳之兆征。中有父母者。谓心为阳脏而居膈之上。肾为阴脏而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间有阴阳水火之神藏焉。张兆璜曰。
肓、膏肓也。膏之原出于鸠尾。肓之原出于脖 。是膏在上而肓在下也。)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七节之旁。膈俞之间也。小、微也。细也。中有小心者。谓心气之出于其间。极微极细。不可逆刺以伤其心也。盖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
是以脏腑之气。皆从膈而出。惟心气之上出于俞也。)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从之者。顺其脏气之所出。神转而不回者也。逆之者。逆其脏气回还。而有回则不转之咎矣。若刺伤其脏气。则有死亡之大患焉。盖腑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刺其心气则伤心。逆刺其肝气则伤肝。非针之中心而中肝也。故诊要经终篇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避五脏者。
知逆从也。所谓从者。膈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所谓膈处者。谓内膈前连胸胁之处。及背之膈俞处也。所谓脾处者。
膈肉之下连于腹胁处也。所谓肾处者。十四椎之间。肾注之俞处也。是肝胆之气出于左胁。肺脏之气出于右间。脾气出于腹。心气出于俞。肾气之注于十四椎也。故所谓从者。知脏气之从此而转。不知而反逆之。则有死伤之咎矣。张兆璜曰。脏腑之经俞。皆属于背。脏腑之气。从膈气而转。故曰中膈者。皆为伤中。)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日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环转一周而死。动者。伤其脏真而变动也。心在气为噫。噫则心气绝矣。)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肝在志为语。语则肝气绝矣。夫声合五音。五日者。五音之数终也。)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阴终于六。
译没有病因却妄自扰动它,就会使相应脏腑所藏的气虚弱,所以到了它所主管的时令就会发病。) 针刺骨时不要损伤骨髓。骨髓受伤,就会消耗衰竭,并出现[原文缺字]酸。身体像解体一样[原文缺字]然,疲惫懈怠而不能离去。(骨髓是骨中的充养物。针刺骨过度,就会损伤骨髓。骨髓受伤,就会消耗衰竭而出现[原文缺字]酸。“解”是懈怠、倦惰的意思。《灵枢经》说:脑是骨髓汇聚的海。髓海不足,就会头脑昏转、耳鸣,身体酸痛、头晕目眩,眼睛看不见东西,疲倦懈怠,只想安卧。卢良侯说:骨穴多在关节交接之处。关节交会处有骨髓通道。所以针刺过度,就会损伤骨髓。考察针刺的要领,首先忌讳针刺过度。所以说:针刺各处都要达到相应的纹理,不要超过应循的路径,而本篇先论述针刺过度所造成的后果。) 第六卷 《刺齐论篇》第五十一 黄帝问道:我想听听针刺浅深的区别。(“齐”是使它归于一致的意思。就是说针刺的浅深有一定的标准,要有固定的区别。不要使针刺超过限度,也不要刺得不够。) 岐伯回答说:针刺骨时不要损伤筋。针刺筋时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时,不要损伤脉。针刺脉时,不要损伤皮肤。针刺皮肤时,不要损伤肌肉。针刺肌肉时,不要损伤筋。针刺筋时,不要损伤骨。前四句说的是,适宜深刺的部位,不要浅刺。后三句说的是,适宜浅刺的部位,不要深刺。这就是所说的各自刺到相应的部位。不要超过应刺的层次。黄帝说:我还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希望听您解释一下。岐伯说:所谓针刺骨而不损伤筋,就是针刺到筋的部位便拔出,不要刺到骨。所谓针刺筋而不损伤肌肉,就是针刺到肌肉便拔出,不要刺到筋。所谓针刺肌肉而不损伤脉,就是针刺到脉便拔出,不要刺到肌肉。所谓针刺脉而不损伤皮肤,就是针刺到皮肤便拔出,不要刺到脉。这说明适宜深刺的部位,不能因刺得浅而提前拔针。所谓针刺骨而不损伤筋,是说病在骨,针刺应当达到骨。如果针刺到筋便拔出,没有达到骨,反而会损伤筋的气,而骨部的疾病也不能消除。这就是刺骨反而损伤了筋。这是因为皮、肉、筋、骨,各有各自所主的气。所以针刺必须达到相应的部位,以观察其所主病的气。卢良侯说:脉在肌肉之中,肌肉有溪谷,脉有脉道,它们的纹理和通路各不相同。所谓刺到脉便拔出,不要达到肌肉,是说针刺在皮肤与络脉之间,没有达到内部的筋骨,并不是说针从脉中再次刺入肌肉。因此,略去“针刺脉而不损伤肌肉”这一句,是为了让后来的学习者自己领会。所谓针刺皮肤而不损伤肌肉,是病在皮肤之中,针刺入皮肤内,不要损伤肌肉。所谓针刺肌肉而不损伤筋,就是针刺越过肌肉而刺中了筋。所谓针刺筋而不损伤骨,就是针刺越过筋而刺中了骨。这就叫作针刺层次相反。这说的是不要超过应刺的层次。病在皮肤,针刺入皮肤中,以观察皮肤之气,不要刺到肌肉,这样就不会损伤肌肉。如果病在肌肉,针刺越过肌肉而刺中筋,就会损伤筋。这叫作针刺层次相反。卢良侯说:皮、肉、筋、骨,属于同一条层次系统,但各自有深浅的区别。络脉和经脉,另属于一条层次系统,但也有深浅的区别。第六卷 《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黄帝问道:我希望听听针刺禁忌的具体数目。“数”就是数目、多少的意思。这是说应当禁止针刺的部位共有多少处。岐伯回答说:五脏都有关键而危险的部位,不可不加以察看。五脏都有关系重大、容易造成伤害的部位,不可不仔细察看。肝的生发之气在左,肺收藏于右。肝主东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圣人面向南方站立,前方称为广明,后方称为太冲。左边是东方,右边是西方,所以说肝在左、肺在右。说“生”和“藏”,是指脏体收藏在体内,而脏气从左右向外发出。心的作用部位在体表,肾的作用部位在体内。“部”是分布、部位的意思。心属于阳脏,主火,火的性质是炎热而向外发散,所以心气分布在体表。肾属于阴脏,主水,水的性质是寒冷而凝聚,所以肾气主要作用于体内。张兆璜说:心的作用部位在体表,所以其气从第七节脊椎旁边发出。肾的作用部位在体内,所以其气只注入俞穴。脾是它的使者,胃是它的集市。“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把津液输送灌注到四周,所以说脾是胃的使者。胃是水谷汇聚的海洋,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容纳,所以说胃是水谷的集市。膈膜和肓膜的上方。其中有父母。(“肓”读作“荒”。“膈”就是膈膜。指体内的膈肌。前面连接胸部的鸠尾。两侧连接腹部和胁部。后面连接脊柱的第十一椎。“肓”就是膏肓一类的部位。它的根源出在脐下。名称叫作“脖〔原文疑有缺字〕”。阴阳,是万物变化的根本。水与火,是阴阳变化的征兆。所谓其中有父母,是说心属于阳脏,位于膈的上方。肾属于阴脏,位于肓的上方。在膈与肓的上方,它们之间藏有阴阳、水火的精气。张兆璜说:肓,就是膏肓的肓。膏的根源出在鸠尾。肓的根源出在脖〔原文疑有缺字〕。这说明膏在上面,肓在下面。在脊柱第七节的旁边,其中有微小的心气。(脊柱第七节的旁边,就是膈俞之间。“小”是微小的意思,也是细微的意思。所谓其中有微小的心气,是说心气从这里间出,极其微小、细微,不能逆着刺入,以免损伤心脏。大概背部属阳,心是阳中之太阳。因此脏腑之气,都从膈部出发。只有心气向上从俞穴出。)( 顺应它就会得到福佑。违逆它就会招致祸患。(所谓顺应,就是顺着脏气出行的方向,使神气运行而不回逆。所谓违逆,就是违逆脏气回还的方向,因而造成回逆而不运行的过失。如果刺伤了脏气,就会有导致死亡的大患。大概脏腑之气,都从体内的膈部出发。如果逆着刺伤心气,就会损伤心脏。如果逆着刺伤肝气,就会损伤肝脏。并不是针刺正好刺中心脏或刺中肝脏。所以《诊要经终篇》说:凡是针刺胸腹部,一定要避开五脏。所谓避开五脏,就是懂得什么是顺刺、什么是逆刺。所谓顺刺,膈部以及脾、肾所在的部位。不懂这些的人就会反其道而行。所谓膈部所在,是指体内膈肌向前连接胸胁的部位,以及背部膈俞所在的部位。所谓脾部所在,是指膈肌下面连接腹部和胁部的地方。所谓肾部所在,是指第十四椎之间,也就是肾气输注的俞穴所在处。因此,肝胆之气从左胁出,肺脏之气从右侧的间隙出,脾气从腹部出,心气从俞穴出,肾气输注于第十四椎。所以所谓顺应,就是懂得脏气从这些部位运行,如果不懂而反过来违逆它,就会招致死亡或损伤的祸患。张兆璜说:脏腑的经脉和俞穴,都归属于背部。脏腑之气,随着膈部之气运行。所以说,刺中膈部,都属于损伤内里的情况。) 刺中心脏,一天就会死亡。其异常表现是嗳气。(“日”属阳,心是阳中之太阳,所以经过一周循环就会死亡。所谓“动”,是指损伤脏腑真气而出现异常变化。心在气的表现为嗳气,出现嗳气,就说明心气已经断绝了。) 刺中肝脏,五天就会死亡。其异常表现是说话。(肝在志方面表现为说话,出现说话,就说明肝气已经断绝了。声音与五音相应,所谓五天,是五音的次序运行到终点。)( 刺中肾脏,六天就会死亡。其异常表现是打喷嚏。阴气终结于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