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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钦定历代职官表十三

钦定歴代职官表卷十二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156–171 段

掌文案者满洲二人,掌章奏者满洲二人,汉军一人,俱顺治元年定额。

译掌管文案的满洲官员二人,掌管章奏的满洲官员二人、汉军官员一人,都是顺治元年确定的定额。

司务防司务满洲汉人各一人

顺治元年定额【职事具吏部篇】

  馆所监督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驿马传车之政令,以待使命有急递之用。顺治八年设满洲监督一人,乾隆十八年増设汉人监督一人,俱于本部司员内遴选引。

  见补充嵗周而代

笔帖式满洲六十有二人,蒙古八人,汉军八人。

俱顺治元年定分▯各司视事之繁简以为额【职事具吏部篇】

谨案兵部初设督捕侍郎,满洲、汉人各一员,以掌旂人逃亡之事。其属有左右理事官,满洲、汉人各一员;郎中,满洲、汉人各一员;员外郎,满洲十五员,汉军八员,汉人一员;主事,满洲三员,汉军一员,汉人六员;司务,满洲、汉人各一员;笔帖式,满洲三十四员,汉军十六员;司狱,汉人二员。康熙三十八年俱省其职事,并入刑部为督捕清吏司。又初设有防同馆大使一员,亦康熙三十八年省。又京城九门步军及巡捕营初制,以兵部职方司主事一人总司,之后归入步军统领衙门。谨识于此。

  歴代建置

  三代

孔頴达《礼记疏》:「郑注『大传夏书所谓六卿有司马谨案《舜典》『命臯陶作士』,薛季宣谓礼大刑用甲兵,故蛮夷盗贼之事亦领于士师朱子谓礼乐所以成教化,而兵刑辅之』。唐虞之时礼乐之官析为二,兵刑之官合为一,详畧之意可见是虞廷本以士师兼掌兵事,至夏建六卿,而司马始自为一职今故托始于此。至贾公彦《周礼正义序,以尧时有六官,而指羲叔为夏官司马乃臆揣之词殊不足信也。」

尚书》▯征▯侯命掌六师。孔安国传:仲康命▯侯掌王六师,为大司马。

礼记·曲礼》:天子之五官曰司马。郑康成注:「此盖殷时制也。」

礼记·王制》:“司马辨论官材,有发则命大司徒教士以车甲。”孔頴达疏:“此论司马之官,用其人及发兵之事。”

谨案夏殷司马之官,经传未见明文,孔郑所云説者,多疑其凖度周制约畧言之。然《王制》一篇,本出二代之制,而所列司马职掌甚详,汉儒授受相承,必有所本,不可谓其无据也。

尚书·周官》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孔安国传:「夏官卿主戎马之事,掌国征伐,统正六军,平治王邦,四方国之乱者。」

周礼夏官政官之属大司马卿一人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有二人徒三百有二十人。大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以九伐之法正邦国乃以九畿之籍施邦国之政职。凡令赋以地与民制之中春教振旅中夏教茇舎中秋教治兵中冬教大阅。及师大合军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若大师则掌其戒令及致建大常比军众诛后至者。及战巡陈眡事而赏罚。若师有功则左执律右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大役与虑事属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小司马之职掌其事如大司马之法。军司马【阙】舆司马【阙】行司马【阙】谨案周礼自军司马以下三官并阙其职掌无可徴据。然考国语晋语云公知铎遏冦之共敬而信彊也使为舆尉知籍偃之惇帅旧职而共俭也使为舆司马。孔頴达云舆尉舆司马皆上军官舆众也。又僖公二十八年左传云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右行先蔑将左行。杜预注云晋置上中下三军复増三行以辟天子六军之名。又诗魏风云殊异乎公行。郑康成笺云主君兵车之行列。据此则舆司马乃领军众之官行司马乃主行列之官。至军司马虽他无可考疑亦当为佐太司马而行军法者故以军为名。左传晋▯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晋侯怒对曰使臣斯司马盖即其职。唐六典误以舆为车舆之舆而以舆司马为后世驾部所自出非也。

尚书》孔安国传:司马第四,毕公领之。

诗,毛亨传。程伯休父命为大司马。

谨案《诗》大明篇孔疏引《太誓》云:“司马在前。”王肃曰:“司马,太公也。”考今《太誓》无此语,当出张覇伪书。然可见周初已有司马之官,故《逸周书·世俘解》亦有“司徒、司马”初厥于郊▯之文。盖本侯国三卿之一,其后

译司务、防司,满洲、汉人各一人。

顺治元年确定员额【职事详见吏部篇】。

馆所监督,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管驿马、传车的政令,以备使命紧急传递之用。顺治八年设置满洲监督一人,乾隆十八年增设汉人监督一人,均从本部司员中遴选引荐。

见补充,岁周而代。

笔帖式,满洲六十二人,蒙古八人,汉军八人。

均于顺治元年确定分派〇各司根据事务的繁简来定员额【职事详见吏部篇】。

谨按:兵部初设时设有督捕侍郎,满洲、汉人各一员,掌管旗人逃亡之事。其属官有左右理事官,满洲、汉人各一员;有郎中,满洲、汉人各一员;有员外郎,满洲十五员,汉军八员,汉族一人;有主事,满洲三员,汉军一员,汉族六员;有司务,满洲、汉人各一员;有笔帖式,满洲三十四员,汉军十六人;有司狱,汉族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这些职务均被裁撤,并入刑部作为督捕清吏司。又初设防同馆大使一员,也在康熙三十八年被裁撤。又京城九门步军及巡捕营最初的制度,由兵部职方司主事一人总管,之后归入步军统领衙门。在此谨作记录。

历代建置

三代

孔颖达《礼记疏》:“郑玄注‘大传夏书所谓六卿有司马’。谨按《舜典》‘命皋陶作士’,薛季宣认为礼之大刑用甲兵,所以蛮夷盗贼之事也归士师统领。朱熹认为礼乐用来成就教化,而兵刑辅助它。唐虞之时,礼乐之官分为二,兵刑之官合为一,详略之意可见。这是虞廷原本以士师兼掌兵事,到夏朝建立六卿,司马才自成一职,现在所以假托始于此处。至于贾公彦《周礼正义序》,认为尧时有六官,而指羲叔为夏官司马,这是主观臆测之词,实在不足采信。”

《尚书》〇征〇侯命掌六师。《孔安国传》:仲康命〇侯掌管王六师,为大司马。

《礼记·曲礼》:天子之五官称司马。郑康成注:“这大概是殷时的制度。”

《礼记·王制》:“司马辨别论定官员的才能,有战事则命令大司徒教习士众使用车甲。”孔颖达疏:“这是论述司马之官,任用其人以及发兵之事。”

谨按:夏、殷司马之官,经传未见明文记载,孔安国、郑康成所说的,多怀疑其是揣度周制大概而言。然而《王制》一篇,本出于夏、殷两代的制度,所列司马职掌甚详,汉儒传授相承,必有所本,不能说它没有根据。

《尚书·周官》:司马掌管邦政,统率六师,平定邦国。《孔安国传》:“夏官卿主管戎马之事,掌管国家征伐,统正六军,平治王室邦国,以及四方国家的动乱者。”

《周礼》夏官政官之属:大司马卿一人,中大夫二人,军司马下大夫四人,舆司马上士八人,行司马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六人,史十六人,胥三十二人,徒三百二十人。大司马的职责是:建立邦国的九法以辅佐王平定邦国,以九伐之法纠正邦国,乃以九畿的籍册施行邦国的政职。凡征发赋税,以土地与人口制定标准。仲春教习振旅,仲夏教习茇舍,仲秋教习治兵,仲冬教习大阅。及军队大合,以行禁令,以救无辜,伐有罪。若大军出征,则掌管其戒令,及致建大常,比集军众,诛杀后至者。及作战,巡视阵势,视察战事而赏罚。若师有功,则左手执律,右手秉钺,以先恺乐献于社。大役时与虑事,属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小司马的职责是:掌管其事,如大司马之法。军司马【缺】,舆司马【缺】,行司马【缺】。谨按:《周礼》自军司马以下三官并缺其职掌,无可征据。然而考《国语·晋语》云:公知铎遏寇之共敬而信强,使为舆尉;知籍偃之惇帅旧职而共俭,使为舆司马。孔颖达云:舆尉、舆司马皆上军官舆众也。又《僖公二十八年左传》云: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行,屠击〇右行,先蔑将左行。杜预注云:晋置上中下三军,复增三行以避天子六军之名。又《诗·魏风》云:殊异乎公行。郑康成笺云:主君兵车之行列。据此,则舆司马乃领军众之官,行司马乃主行列之官。至于军司马,虽他无可考,疑亦当为佐太司马而行军法者,故以军为名。《左传》晋〇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戮其仆,晋侯怒,对曰:使臣斯司马,盖即其职。《唐六典》误以舆为车舆之舆,而以舆司马为后世驾部所自出,非也。

《尚书》《孔安国传》:司马第四,毕公领之。

《诗》,毛亨传。程伯休父命为大司马。

谨按:《诗》大明篇孔疏引《太誓》云“司马在前”。王肃曰:“司马,太公也。”考今本《太誓》无此语,当出自张霸伪书。然而可见周初已有司马之官,故《逸周书》世俘解亦有“司徒、司马”初厥于郊〇的文句。盖本侯国三卿之一,其后

既建六卿,而司马乃列在第四也。至《尚书·酒诰》、《毛诗·小雅》所言“祈父”、“毛孔”,皆以为司马职掌封圻之兵甲,故以其职称之。《左传》昭公十二年“祈招之诗”,杜预注谓“祈父,周司马,世掌甲兵之职,而招其名”。则周之司马殆亦世嗣其职,如苏公之为司防欤。

译既然设立了六卿,而司马便位列第四。至于《尚书·酒诰》、《毛诗·小雅中所说的“祈父”、“毛孔”,都认为这是司马掌管边境兵甲的职责,所以用这个官职名称来称呼他。《左传》昭公十二年提到的“祈招之诗”,杜预注释说:“祈父,是周朝的司马,世代掌管甲兵的职务,而‘招’是他的名字。”那么周朝的司马大概也是世代继承其职,就像苏公担任司防一样吧。

周礼夏官司甲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周礼原阙司甲职文】郑康成曰「司甲兵戈盾官之长】司兵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及其受兵输亦如之司戈盾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戈盾之物而颁之司弓矢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职方氏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郑康成曰「职方氏主四方官之长】掌天下之圗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与其财用九谷六畜之数要周知其利害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唐六典兵部尚书周官夏官卿也侍郎夏官小司马中大夫也大司马属官有军司马下大夫盖郎中之任舆司马上士盖员外郎之任职方氏中大夫职方郎中之任也司甲下大夫库部郎中之任也司兵中士库部员外郎之任也

  秦

杜佑《通典》:秦兼天下,太尉主五兵。

谨案五兵见于《周礼》司兵之职,郑司农谓戈、殳、防、酋矛、夷矛也。郑康成谓此车之五兵,若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然此特武事之一端,在《周官》仅以中士掌之,而秦乃主之太尉者,疑当时方尽收天下兵,销以为钟鐻,因籍其数而属诸太尉,以供官用,非是则皆在应销之列。故曰太尉主五兵,犹李斯奏请焚书,而曰非博士所职,悉诣守尉杂烧之也。魏世不察,乃置五兵尚书,遂沿以为掌武之通称,殆非其本意矣。

  汉

马端临《文献通考》:「太尉,汉元狩四年更名太司马,后汉建武二十七年复旧名,为太尉。公掌四方兵事功课。」

太平御览》汉官序曰:三公之职,司马主兵。汉承秦曰太尉,武帝改曰大司马,无印绶。世祖改曰太尉。《后汉书·百官志》:太尉公诸曹掾史属,东曹主军吏,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兵曹主兵事。

富大用事《文类聚》尚书:“汉置五曹,未有主兵之任。”谨案三代以大司马掌九伐之法,故兵政悉属焉。考其职守,如有征伐,则乡师致民于司马,是征发由司马也。仲春振旅,仲冬大阅,是教练由司马也。又司马掌禄士,故司士之官属焉,是爵禄黜陟由司马也。其属又有司右,掌勇力之士,以充王车右。有虎贲氏、旅贲氏,掌衞守王,是宿卫爪牙之士,亦▯于司马也。当时六军虽以命卿为将,而皆不特置,但选六官、六乡之吏徳任者,使兼其官。凡号令赏罚,其専职仍在于司马,实当后世大帅之任。故▯侯为大司马,而行羲和之诛;太公为大司马,而颛牧野之战;程伯休父为大司马,而有徐戎之征。三代兵柄不分,故其职隆重如此。自周衰籍去,列国兵争,始各置将军之官,以统甲兵,而兵政遂别寄于领兵之人,司马之职由此遂废。迨秦汉设太尉,以掌武事,列于三公,而尚书并无典兵之员。即后汉志所谓兵曹者,亦仅太尉掾属之一职。魏始于尚书置五兵曹,厯代増损不一。隋唐遂设兵部尚书,以当周之司马,而夏官规制乃稍复其旧。然唐宋以来,内而军卫枢筦,外而节将命帅,实各分师旅大柄,而兵部所掌自武职铨选以外,不过名籍条例之类,一切训练调遣,非所専司,以视周官司马,名存而实逈不同矣。核其所自,盖以三代之时,邱甸出甲,其兵即六乡之民,其领兵之官即六乡之大夫,入使治之,出使长之,上下相维,臂指互使,故有军旅则能听政令于司马。若后世専用募兵,兵与民既判然为两途,而官之文武亦分为二,于是建置节镇,区别营伍,其势不复相统一,则其董率训习、指挥调发,自不能不各责之于将帅,兵部但考法式,以受其成而已。此亦古今事势不同,所谓因时而制宜者也。今以沿革所在,军制攸闗,谨考论大畧,附之于此。至太尉、大司马,在秦汉为三公官,非今兵部尚书所自出,已别见《内阁篇》,故不复着于表内云。

  三国

章俊卿《山堂考索》魏始置五兵尚书,谓

译《周礼》夏官中,司甲一职设有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周礼》原文缺失司甲的职掌内容)郑康成说:“司甲是掌管甲胄、兵器、戈矛、盾牌的长官。”司兵一职设有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管五种兵器和五种盾牌,分别辨别它们的种类和等级,以备军事使用;在授予兵器时,遵循司马的法度来颁发;在收回兵器时,也遵循同样的法度。司戈盾一职设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管戈矛和盾牌等物品并颁发它们。司弓矢一职设有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管六种弓、四种弩、八种箭的法度,辨别它们的名称和种类,并掌管它们的保管收藏以及出入库的事务。职方氏一职设有中大夫四人、下大夫八人、中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十六人、胥十六人、徒一百六十人。(郑康成说:“职方氏是主管四方事务的长官。”)掌管天下的地图,以掌握天下的地理形势,辨别各国、都城、边邑以及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的人民,以及他们的财物、九种谷物、六种牲畜的数量,全面周知它们的利弊,于是辨别九州的国家,使它们遵循统一的利益。唐代《六典》规定,兵部尚书相当于周代夏官卿,侍郎相当于夏官小司马、中大夫;大司马的属官有军司马,相当于下大夫,大概是郎中的职位;舆司马相当于中士,大概是员外郎的职位;职方氏中大夫相当于职方郎中的职位;司甲下大夫相当于库部郎中的职位;司兵中士相当于库部员外郎的职位。

秦代

杜佑《通典》记载:秦统一天下后,太尉主管五种兵器。

谨按:五种兵器见于《周礼》司兵的职掌,郑司农认为是指戈、殳、防、酋矛、夷矛。郑康成认为这是战车的五种兵器,如果是步兵的五种兵器,则没有夷矛,而有弓矢。然而这仅仅是军事事务的一个方面,在《周官》中仅由中士掌管,而秦代却由太尉主管,我怀疑当时正收缴天下的兵器,销毁后铸成钟鐻,因此登记其数量并归属太尉,以供官府使用,如果不是这样,这些兵器都在应销毁的行列中。所以说太尉主管五种兵器,就像李斯奏请焚书,说不是博士所掌管的,都送到郡守、县尉那里混合烧毁一样。魏代没有明察,于是设置五兵尚书,于是沿袭成为掌管军事的通称,大概不是其本意了。

汉代

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太尉,汉元狩四年改名为太司马,东汉建武二十七年恢复旧名,称为太尉。太尉公掌管四方军事的考核。”

《太平御览》引《汉官序》说:三公的职掌,司马主管军事。汉代承袭秦代称为太尉,武帝改称为大司马,没有印绶。世祖改称为太尉。《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太尉公的诸曹掾史属官中,东曹主管军吏,法曹主管邮驿科程事务,兵曹主管军事。

富大用《事文类聚》引尚书说:“汉代设置五曹,没有主管军事的职位。”谨按:夏商周三代以大司马掌管九伐之法,所以军事政令都归属于他。考察他的职掌,如果有征伐,则由乡师将民众召集到司马处,这是征发由司马负责。仲春时节振旅,仲冬时节大阅,这是教练由司马负责。又司马掌管士人的俸禄,所以司士的官属隶属于他,这是爵禄的升降由司马负责。他的属官还有司右,掌管勇力之士,以充任王车右侧的护卫。有虎贲氏、旅贲氏,掌管保卫君王,这是宿卫爪牙之士,也隶属于司马。当时六军虽然任命卿作为将领,但都不单独设置,只是选拔六官、六乡中德行胜任的官吏,让他们兼任其官职。凡号令赏罚,其专职仍然在于司马,实际上相当于后世大帅的职责。所以召侯担任大司马,而执行羲和的诛杀;太公担任大司马,而专断牧野之战;程伯休父担任大司马,而有征伐徐戎的战役。三代兵权不分散,所以他的职位如此隆重。自从周代衰微,典籍散失,列国兵争,开始各自设置将军的官职,以统率甲兵,而军事政令于是另外寄托于领兵的人,司马的职掌由此就废除了。等到秦汉设置太尉,以掌管军事,位列三公,而尚书并没有典兵的人员。即使《后汉书》所说的兵曹,也只是太尉掾属中的一个职位。魏代开始在尚书设置五兵曹,历代增减不一。隋唐于是设置兵部尚书,以对应周代的司马,而夏官的规制才稍微恢复旧貌。然而唐宋以来,对内军卫枢机,对外节度使命帅,实际上各自分掌师旅大权,而兵部所掌管的除了武职铨选以外,不过是一些名籍条例之类,一切训练调遣,并非其专职,与周代司马相比,名存而实大不相同了。考察其由来,大概是因为三代时期,丘甸出甲,其兵就是六乡的百姓,其领兵的官就是六乡的大夫,入朝治理政事,出外统领军队,上下相互维系,臂指互相使唤,所以有军旅时能够听从司马的政令。如果后世专用募兵,兵与民既然截然分为两途,而官职的文武也分为两类,于是建立节镇,区别营伍,其形势不再统一,那么其督导训练、指挥调发,自然不能不各自责成于将帅,兵部只是考核法式,接受其成果而已。这也是古今事势不同,所谓因时而制宜。现在根据沿革所在,军制相关,谨考论大略,附于此。至于太尉、大司马,在秦汉是三公官,不是现在兵部尚书的来源,已在《内阁篇》中另见,所以不再著于表内。

三国

章俊卿《山堂考索》记载:魏代开始设置五兵尚书,称为

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也。

译中兵、外兵、骑兵、别兵和都兵。

晋书·职官志》:魏尚书郎有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别兵、都兵。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骑兵。

  晋

册府元▯晋置驾部尚书》咸亨二年省,四年又置驾部。太康中改置五兵尚书,又置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曹郎。及江左罢车部、别兵、都兵、骑兵,有驾部、库部、中兵、外兵曹郎。

杜佑《通典》:魏置五兵尚书,晋初无,太康中乃有五兵尚书,而又分中兵、外兵各为左右。按晋虽分中兵、外兵为左右,与旧五兵为七曹,然尚书惟置五兵而已,无七兵尚书之名。至后魏始有七兵尚书耳。今诸家著述,或谓晋太康中置七兵尚书,误矣。谨案:汉代太尉有兵曹掾,魏世因之,大将军、相国亦有兵曹、骑兵二曹掾。晋之三公皆有戎曹、车曹、兵曹诸掾。晋元帝为琅邪王时,开镇东丞相府,掾属有中兵、外兵、骑兵诸曹。当时尚书郎俱已分曹定职,而公府之掾居然袭其名目,不以偪上为嫌,僭妄殊甚。谨附纠其失于此。

  宋齐梁陈

宋书·百官志》:宋世祖大明二年,省五兵尚书;顺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书。左氏尚书领驾部曹,都官尚书领库部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晋有驾部、库部、中兵、外兵曹郎;宋髙祖初,加置骑兵。太祖元嘉十年,又省骑兵;十一年,又置。太宗世省骑兵。谨案:宋世止中兵、外兵二曹郎,而尚书仍称五兵,厯代因之,名实殊不相称,盖沿袭之失也。至《宋志》又有武库令,▯尚书库部;车府令,▯尚书驾部。南齐亦同其制。盖二令本▯于执金吾、太仆两卿,因其职省废,故以权宜改▯其实并非尚书本属。今按其规制,析入武备院、銮仪卫篇中,不复列于兵部表云。

南齐书·百官志》:左民尚书领驾部曹,都官尚书领库部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

隋书·百官志》:「梁武受命,置五兵尚书、驾部、库部、中兵、外兵、骑兵等郎。陈承梁,皆循其制。」官

事文类聚》梁、陈有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骑兵郎曹,皆置侍郎,亦郎中之任也。

唐六典》驾部:宋、齐并为郎中,梁、陈为驾部侍郎。宋、齐有库部郎中,梁、陈为侍郎。

郑樵《通志》梁五都令史职与晋同。武帝以宣毅、墨曹、防军王颙兼中兵都。

  北魏

魏书·官氏志》:「兴安二年正月,置驾部尚书;太和十五年十二月,置库部官。」

通典》后魏为七兵尚书,有驾部郎中,有库部属度支尚书。

唐六典》后魏有驾部郎中,库部郎中。

  北齐

隋书·百官志》后齐尚书省置五兵尚书,六尚书分统列曹。殿中统驾部【掌车舆牛马廐牧等事】曹度支统库部【掌凡是戎仗器用所湏事】曹。

郑樵通志:北齐为五兵,统五曹。曰左中兵,掌诸都督告身;诸宿卫官曰右中兵,掌畿内丁帐事;诸兵力士曰左外兵,掌河南及潼闗以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曰右外兵,掌河北及潼闗以西诸州所典与左外兵同;曰都兵,掌鼓吹、大乐部、小兵等事。孙逢吉职官分纪:北齐冯子琮为驾部郎中,摄库部。

  后周

通典》后周官品:正七命,大司马;正六命,小司马、上大夫;正五命,夏官职方、兵部、驾部、武藏等中大夫;正四命,夏官小职方、小兵部、小驾部、小武藏等下大夫;正三命,夏官小职方、小兵部、小驾部等上士;正二命,夏官司袍袄、司弓矢、司甲、司矟、司刀盾等中士;正一命,夏官司袍袄、司弓矢、司矟、司甲、司刀盾等下士。

  隋

隋书·百官志》髙祖受命,置尚书省。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侍郎各二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二人。焬帝置六曹侍郎,以贰尚书。诸曹侍郎并改为郎,又改兵部为兵曹郎,以异侍郎之名。

通典》隋乃有兵部尚书,统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曹。盖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职。

谨案:自南北朝以后,驾部或领于左民,或领于殿中;库部或领于都官,或领于度支。核其所司,本舆马兵仗

译《晋书·职官志》记载:魏国尚书郎设有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别、都兵等职。青龙二年,尚书陈矫上奏设立骑兵曹。

晋代

《册府元龟》记载:晋代设置驾部尚书,咸亨二年撤销,四年又重新设置驾部。太康年间改设五兵尚书,又设置驾部、车部、库部、左右中兵、内外兵、别兵、都兵、骑兵曹郎。等到东晋南渡后,撤销了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只保留驾部、库部、中兵、外兵曹郎

杜佑《通典》记载:魏国设置五兵尚书,晋初没有,太康年间才设有五兵尚书,又将中兵、外兵各分为左右。按:晋代虽然将中兵、外兵分为左右,与原有的五兵合为七曹,但尚书只设置五兵,并没有七兵尚书的名称。直到北魏才开始有七兵尚书。现在各家著述,有的说晋太康年间设置七兵尚书,这是错误的。谨按:汉代太尉设有兵曹掾,魏代沿袭这一制度,大将军、相国也设有兵曹、骑兵二曹掾。晋代三公都设有戎曹、车曹、兵曹等掾属。晋元帝任琅邪王时,开设镇东丞相府,掾属中有中兵、外兵、骑兵等曹。当时尚书郎都已经分曹定职,而公府的掾属竟然袭用这些名目,不以为僭越上级为嫌,僭越妄为非常严重。谨在此附带纠正其错误。

宋齐梁陈

《宋书·百官志》记载:宋世祖大明二年,撤销五兵尚书;顺帝升明元年,又重新设置五兵尚书。左民尚书统领驾部曹,都官尚书统领库部曹,五兵尚书统领中兵、外兵二曹。以前有骑兵、别兵、都兵,所以称为五兵。晋代有驾部、库部、中兵、外兵曹朗;宋高祖初年,增设骑兵曹;太祖元嘉十年,又撤销骑兵曹;十一年,又重新设置。太宗时撤销骑兵曹。谨按:宋代只有中兵、外兵二曹郎,而尚书仍然称为五兵,历代沿袭,名实很不相符,这是沿袭造成的失误。至于《宋志》中又有武库令,相当于尚书库部;车府令,相当于尚书驾部。南齐也相同这一制度。大概这两个令原本属于执金吾、太仆两卿,因为他们的职官被撤销废除,所以权宜改属尚书,其实并非尚书原本所属。现在按照其规制,分别列入武备院、銮仪卫篇中,不再列于兵部表中。

《南齐书·百官志》记载:左民尚书统领驾部曹,都官尚书统领库曹,五兵尚书统领中兵、外兵二

《隋书·百官志》记载:“梁武帝受命,设置五兵尚书、驾部、库部、中兵外兵、骑兵等郎。陈代承袭梁代,都沿袭其制度。”

《事文类聚》记载:梁、陈有左右中兵、左右外兵、骑曹,都设置侍郎,也是郎中的职责。

《唐六典》记载:驾部:宋、齐都称为郎中,梁、陈称为驾部侍郎。宋、齐有库部郎中梁、陈称为侍郎。

郑樵《通志》记载:梁代五都令史的职务与晋代相同。武帝以宣毅、墨曹、防军王�兼任中兵都。

北魏

《魏书·官氏志》记载:“兴安二年正月,设置驾部尚书;太和十五年十二月,设置库部官。”

《通典》记载:北魏为七兵尚书,有驾部郎中,库部属度支尚书。

《唐六典》记载:北魏有驾部郎中,库部郎中

北齐

《隋书·百官志》记载:北齐尚书省设置五兵尚书,六尚书分别统领各曹。殿中统领驾部【掌管车舆牛马廐牧等事务】曹,度支统领库部【掌管凡是戎仗器用所需事务】曹。

郑樵《通志》记载:北齐为五兵,统领五曹。曰左中兵,掌管诸都督告身;诸宿卫官曰右中,掌管畿内丁帐事务;诸兵力士曰左外兵,掌管河南及潼关以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曰外兵,掌管河北及潼关以西诸州所典与左外兵相同;曰都兵,掌管鼓吹、大乐部、小兵等事务。孙逢吉《职官分纪》记载:北齐冯子琮任驾部郎中,兼摄库部。

后周

《通典》记载:后周官品:正七命,大司马;正命,小司马、上大夫;正五命,职方、兵部、驾部、武藏中大夫;正四命,夏官小职方小兵部、小驾部、小武藏下大夫;正三命,夏官小职方小兵部、小驾等上士;正二命,夏官司袍�、司弓矢、司甲、司�、司刀盾等中士;正一命夏官司袍�、司弓矢、司�、司甲、司刀盾等下士

隋

《隋书·百官志》记载:高祖受命,设置尚书省。兵部尚书统领兵部,职方侍郎各二人,驾部库部侍郎各二人。煬帝设置六曹侍郎,以辅助尚书。各曹侍郎都改为郎,又改兵部为兵曹郎,以示与侍郎名称不同。

《通典》记载:隋代才有兵部尚书,统领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大概是因为后周兵部的名称,兼有前代五兵的职务。

谨按:自南北朝以后,驾部或隶属于左民,或隶属于殿中;库部或隶属于都官,或隶属于度支。考察其所掌管的事务,本是舆马兵仗

,皆军事所须,乃不属五兵,而转属他曹,配▯殊未允协。隋代悉改领于兵部,名实始称,故至今仍其制焉。至职方之名,本出于夏官,后周依周制,始置职方中大夫。隋文帝遂以为兵部之一曹,亦厯代所未有也。

译这些都属于军事所需,却不归属五兵管辖,反而转属其他部门,这种配置实在是不合理。隋代全部改由兵部统领,名实才开始相符,所以至今仍然沿袭这一制度。至于职方这个名称,原本出自夏官,后周依照周朝制度,才设置职方中大夫。隋文帝于是将其作为兵部的一个部门,这也是历代所没有的。

唐

唐六典《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军卫、武官选授之政令。凡军师卒戍之籍,山川要害之图,廐牧甲仗之数,悉以咨之。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尚书、侍郎总其职务而奉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凡选授之制,毎嵗孟冬,以三旬防其人,以三铨领其事。一曰尚书铨,二曰东铨,三曰西铨【尚书为中铨,两侍郎分为东西铨】以五等阅其人,以三竒防其选。其尤异者,登而任之;否则量以退焉。有殊尤者,得令宿卫。凡大选终于季春之月,所以审名实之铨,综备戎仗之物数,以戒军令而振国容焉。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二人,从六品上;主事四人,従八品下。郎中一人掌考武官之勲禄、品命,以二十有九阶承而叙焉。郎中一人掌判簿,以总军戎差遣之名。员外郎一人掌贡举及诸杂请之事,其科第之优劣,勲获之等级,皆审其实而授叙焉。员外郎一人掌选院,谓之南曹。毎嵗选人有解状簿书资厯考课,必由之以覈其实,乃上三铨进甲则署焉。○职方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天下之地圗及城隍、镇戍、烽▯之数,辨其邦国都鄙之逺迩及四夷之归化者。其五方之区域,都鄙之废置,疆场之争讼者,举而正之。○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驾部郎中、员外郎掌邦国之舆辇、车乘及天下之传驿、廐牧、官私马牛杂畜之簿籍,辨其出入阑逸之政令,司其名数。凡三十里一驿,天下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而监牧六十有五焉,皆分使而统之。凡诸卫有承直之马,凡诸司有备运之车,皆审其制以定数焉。○库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一人,从九品上库部郎中、员外郎,掌邦国军州之戎器、仪仗,及冬至、元正之陈设,并祠祭、丧▯之羽仪。诸军州之甲仗,皆辨其出入之数量,其缮造之功,以分给焉。

谨案:卤簿仪仗,唐世掌之库部,宋明则皆掌之驾部,至

本朝置銮仪卫,其事始不属于兵部云。

马端临《文献通考》:唐龙朔二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夏官;神龙元年,复旧。天寳十一载,改为武部;至徳初,复旧。兵部侍郎,龙朔二年,改为司戎少常伯;郎中,改为司戎大夫;职方郎中,改为司城大夫;驾部郎中,改为司舆大夫;库部郎中,改为司库大夫。咸亨初,复旧。

旧唐书·职官志》:天寳十一载,改驾部为司驾,库部为司库。至徳二载,并仍旧。

唐防要,总章二年以后,兵部侍郎加至三员,后又减一员。

新唐书·百官志》:兵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职方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驾部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库部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右司都事六人,主事六人。

谨案:今各部堂主事、司务,当为唐左右司都事、主事之职,説已具吏部篇。今以▯右司者析,系兵部表内,刑、工二部仿此。

洪迈《容斋随笔》:「唐吏部、兵部分掌铨选,两部各列三铨,吏居左,兵居右,是为前行,故兵部班级在户、刑、礼之上。睿宗初政,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卢从愿为侍郎;姚元崇为兵部尚书,陆象先、卢懐慎为侍郎。六人皆名臣,二选称治。」

新唐书·选举志:武举起于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其制有长垜、马射、歩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闗、负重、身材之选。中第亦以乡饮酒礼送兵部。谨案:自古举官之途,不分文武。三代以命卿帅师,而六乡则有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乡师;六遂则有邻长、里宰、鄼长、鄙师、县正、遂师,皆以时率其民,课农教战,而听政令于司马。故涖众则曰师都,涖军则曰军吏,其职即如今之将弁也。汉

译唐

《唐六典》记载,兵部设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掌管全国军队卫戍、武官选拔任命的政令。凡是军队、士卒、戍守的户籍,山川险要的地图,马厩、牧养、铠甲兵器的数量,都须向兵部咨询。其下属机构有四个:一是兵部,二是职方,三是驾部,四是库部。尚书、侍郎总领这些职务并执行制度命令。凡是内外各官府的事务,属于兵部管辖范围的,都要向兵部请示裁定。凡是选拔任命的制度,每年孟冬之月,用三十天来考核人员,用三铨来统领事务。一是尚书铨,二是东铨,三是西铨【尚书为中铨,两位侍郎分别负责东铨和西铨】,用五等来审查人员,用三奇来考核选拔。其中特别优异者,提拔任用;否则酌情退下。有特殊才能者,可令其担任宿卫。凡是大型选拔在季春之月结束,以此来审察名实相符的选拔,汇总完备军事装备的数量,以警戒军令而振奋国家威仪。郎中二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两人,从六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一位郎中掌管考核武官的勋位俸禄、品级任命,按照二十九个等级依次叙录。另一位郎中掌管判簿,以总领军事差遣的名册。一位员外郎掌管贡举及各类杂项请求之事,其科第的优劣,勋获的等级,都审查其实情后授予叙录。另一位员外郎掌管选院,称为南曹。每年选拔人员有解状、簿书、资历、考课,必须经过这里核实其实情,然后上报三铨,进呈甲第则签署确认。○职方郎中一人,从五品上;职方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职方主事二人,从九品上。职方郎中和员外郎掌管全国地图以及城墙、镇戍、烽火台的数量,辨别各国都城与边邑的远近以及四方夷狄归化的情况。对于五方区域的划分,都邑边邑的废置,疆界争讼之事,都举出并纠正。○驾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驾部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驾部主事三人,从九品上。驾部郎中和员外郎掌管国家的舆辇、车乘以及全国的驿站、马厩牧养、官私马牛杂畜的簿籍,辨别出入逃散的政令,掌管其名数。凡是三十里设一驿站,全国共一千六百三十九所,而监牧六十五处,都分别派遣使者统领。凡是各卫有承直的马,各官署有备运的车,都审查其制度以确定数量。○库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库部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库部主事一人,从九品上。库部郎中和员外郎掌管国家军州的兵器、仪仗,以及冬至、元旦的陈设,并掌管祭祀、丧礼的羽仪。各军州的铠甲兵器,都辨别其出入的数量,其修缮制造的功效,以此分发给各军州。

谨按:卤簿仪仗,唐代由库部掌管,宋明则都由驾部掌管,到了本朝设置銮仪卫,此事才不再隶属于兵部。

马端临《文献通考》:唐龙朔年间,改兵部尚书为司戎太常伯,咸亨年间,恢复旧称。光宅年间,改为夏官,神龙年间,恢复旧称。天宝年间,改为武部,至德年间,恢复旧称。兵部侍郎,龙朔年间,改为司戎少常伯;郎中,改为司城大夫;职方郎中,改为司舆大夫;驾部郎中,改为司库大夫。咸亨年间,恢复旧称。

《旧唐书·职官志》:天宝年间,改驾部为司驾,库部为司库,至德年间,都恢复旧称。

《唐会要》:总章年间以后,兵部侍郎增加到三人,后来又减为一人。

《新唐书·百官志》:兵部有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书令史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二人;职方有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驾部有令史十人,书令史二十四人;库部有令史七人,书令史十五人;右司有都事六人,主事六人。

谨按:如今各部堂主事、司务,应当是唐代左右司都事、主事的职务,说明已在吏部篇中详述。现在将右司析出,列入兵部表中,刑部、工部仿照此例。

洪迈《容斋随笔》:“唐代吏部、兵部分别掌管铨选,两部各设三铨,吏部居左,兵部居右,称为前行,所以兵部的班次在户部、刑部、礼部之上。睿宗初年,以宋璟为吏部尚书,李乂为侍郎;姚元崇为兵部尚书,卢从愿为侍郎。六人都是名臣,两选称为治理。”

《新唐书·选举志》:武举始于武则天时期,长安年间开始设置。其制度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还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的选拔。考中者也以乡饮酒礼送至兵部。谨按:自古以来选拔官员的途径,不分文武。三代以命卿率领军队,而六乡则有比长、闾胥等;六遂则有邻长、里宰等,都按时率领百姓,课农教战,听从司马的政令。所以统领众人称为师都,统领军队称为军吏,他们的职务就像如今的将弁一样。

世良家子以材力入官者,或▯期门、羽林,或为三署郎,而军功大者为卿大夫,小者亦为郎。后汉将帅罢兵,大抵内为列卿,外为郡守【后汉书·耿纯传:纯以前将军平真定,还京师,愿试一郡。光武曰:“卿既治武,复欲修文耶?”乃拜为东郡太守】沿及魏晋,而将军之官多选清望之士居之,如裴頠以国子祭酒为右军将军,王恬以中书郎为后将军,亦皆由文职迁转,以至州镇方伯,无不兼将军、都督之称。其为州而无▯军者,则谓之单车刺史。当时文武迁授尚不拘资格,其后迄南北朝皆然。至唐而吏部、兵部分为二选,文武始各有定阙。然考唐六典武选之制,如所云:选人有自文资入者,取少壮六尺已上,材艺超絶,考试不堪,还送吏部。是文可以换武。又云:千牛备身五考,随文武简试聴选,勲官年满,简送吏部,无文聴以武选。三卫官考满,兵部校试,有文堪时务则送吏部,无文则以本色迁授。是武可以改文。故唐代诸州兵政掌之刺史,悉带使持节某州军州事衔,称为州将,并无専阃武员吏职,兵官未尝判然区别。逮宋太祖患五季藩镇跋扈,命文臣出守列郡,而别置钤辖、都监,以司军旅屯戍之政令,遂分职而治。然当时内外官仍文武参用,而愿换授者亦许改职【宋敏求《春明退朝録》:唐文武防用,袁滋自尚书右丞出华州刺史,召为左金吾衞大将军。宋朝颇循其制,三司使尚书左丞李士衡,学士承防刑部尚书李维,翰林学士工部侍郎陈尧咨,皆换观察使】自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定军民异属之制,以万户府镇抚司领戍兵,以知府县尹领民事【元呉莱渊頴集书急就章后云:国家起自北土,经理中原,中原豪杰保有乡里,因而降附,使据其境土,如古诸侯大▯幕府,辟置官属,钱粮狱讼,一皆専制于已,而不复有闗乎上。已而山东猘子,地富兵强,跳踉负固,卒贻诛防,而后天下郡县一命之官,悉归于吏部,兵则自近戍逺,尺籍伍符,各有统帅,但知坐食郡县之租税,不复系守令事矣】明因其制,于是州县营卫建置攸殊,出身既截然不同,铨注亦有一定之格,自督抚大吏外,武官除授乃无一不归于兵部矣。

译世家子弟凭借才能和力气入仕做官的,有的担任期门、羽林,有的担任三署郎,其中军功大的成为卿大夫,军功小的也担任郎官。东汉将帅罢兵后,大体上在中央担任列卿,在地方担任郡守【《后汉书·耿纯传》记载:耿纯以前将军的身份平定真定,回到京师,请求试任一个郡的太守。光武帝说:“你既然治理武事,又想修习文治吗?”于是任命他为东郡太守】。沿袭到魏晋时期,将军的官职大多选择清高有威望的人担任,如裴頠以国子祭酒的职位担任右军将军,王恬以中书郎的职位担任后将军,也都是由文职升迁转任,以至于州镇方伯,无不兼有将军、都督的称号。那些担任州官而没有军队统领权的,就称为单车刺史。当时文武官员的升迁授任尚不局限于资格,此后直到南北朝都是如此。到了唐代,吏部、兵部分为两个选拔系统,文武官员才开始各有固定的缺额。然而考察《唐六典》中武选的规定,如所说:选拔的人中有从文职转入的,选取年轻力壮、身高六尺以上、才艺超绝的人,如果考试不合格,就送回吏部。这是文职可以转换为武职。又说:千牛备身经过五次考核,随同文武官员简试听候选拔,勋官年满,简选后送交吏部,没有文职能力的就听任以武职选拔。三卫官考核期满,由兵部校试,如果有文职能力胜任时务的就送交吏部,没有文职能力的就以原有身份升迁授职。这是武职可以改为文职。所以唐代各州的兵政由刺史掌管,都带有使持节某州军州事的头衔,称为州将,并没有专门掌管军事的武官吏职,兵官未曾截然区分。等到宋太祖担忧五代藩镇跋扈,命令文臣出守各郡,而另外设置钤辖、都监,来掌管军旅屯戍的政令,于是分职而治。然而当时内外官员仍然文武参用,愿意转换职务的也允许改职【宋敏求《春明退朝录》记载:唐代文武并用,袁滋自尚书右丞出任华州刺史,被召回担任左金吾卫大将军。宋朝颇沿袭其制度,三司使尚书左丞李士衡,学士承旨刑部尚书李维,翰林学士工部侍郎陈尧奏,都改任观察使】。从元世祖至元十五年,确定军民分属的制度,以万户府镇抚司统领戍兵,以知府县尹统领民事【元代吴莱《渊颖集·书急就章后》说:国家兴起于北方,治理中原,中原豪杰保有乡里,因而投降归附,让他们占据其境土,如同古代诸侯大的幕府,辟置官属,钱粮狱讼全都专断于己,不再与上级有关。后来山东的狂徒,地富兵强,跳踉负固,最终招致诛戮,此后天下郡县的一命之官,全都归于吏部,军队则从近戍到远戍,尺籍伍符,各有统帅,只知道坐食郡县的租税,不再与守令有关了】。明代沿袭其制度,于是州县营卫建置不同,出身既截然不同,铨选注授也有一定的规格,除了督抚大吏外,武官的除授没有不归兵部管辖的了。

五季

五代史·本纪》:干化二年,兵部郎中张儁;天成二年,兵部侍郎冯道;长兴四年,兵部尚书李麟。

五代防要,长兴三年,尚书吏部侍郎王权奏,请颁下诸州,其所送兵部职方地圗,令郡县镇戍城池水陆道路,或新旧移易者,并湏载之于圗。

谨案:五季兵部官制,史志不详。今略采《欧史》及《会要》二条,以见其概。

  宋

文献通考》宋兵部判部事一人,凡籍武官军师卒戎之政令,悉归于枢宻院。其选授小者,又归三班本曹,但掌三驾仪仗卤簿字圗释奠武成王庙及武举事。嵗终以义勇兵箭手寨兵之数上于朝。元丰更制,惟民兵马政权▯枢宻院,武官铨选并归吏部。五年诏应縁义勇保甲事并▯枢宻院,其余民兵悉归兵部。以什伍之法教民为兵,以选举之法试武士,以卤簿字圗分布仪衞,以郡县之圗周知地域。凡厢军蕃兵剰员及金吾街仗司人兵,稽其数而振饬其艺。臣僚之家宣借兵级与夫蕃夷属户授官封袭之事,皆掌之。○侍郎,南渡后长贰互置,续置侍郎二员,隆兴常置一员。○郎中,建炎三年诏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隆兴初诏驾部兵部郎官共一员兼领,自是四司合为一矣。厥后间或并置,若从军或▯命于外,则假以为宠。○职方掌天下地圗,以周知方域之广及城隍堡塞烽▯蕃夷归朝内附之事。○驾部掌辇辂车乗廐牧杂畜乘具传驿之政令,辨其出入之数。○库部掌军器仪仗卤簿法式,随军防城什物及凡供帐之事。

宋史·职官志》兵部掌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土军、蕃军、四夷官封承袭之事、舆马器械之政、天下地土之圗。凡仪衞卤簿,皆掌其数及行列先后之仪,为图以授有司。凡武选之制,仿贡举之法,先聨其什伍而教之以战。为民兵材不中禁卫,而足以执役为厢军,就其乡井募以御盗为土军,以老疾而裁其功力之半为剰员,▯结以御戎为洞丁、为义军、弩手属▯,分▯邉▯为蕃兵,籍其名数而颁其禁令。凡招置厢禁军及州郡屯营、三衙迁补、守戍军吏转补、文武官白直宣借,皆掌之。其属三曰职方,曰驾部,曰库部。旧判部事一人,以两制充。元丰设官,十尚书、侍郎各一,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元祐初省驾部郎中一员,以职方兼库部。绍兴改元,诏职方、库部互置郎官一员兼○尚书掌兵衞、武选、车辇、甲械、廐牧之政令,以天下郡县之图而周知其地域。凡陈卤簿、设仗卫、饬官吏、整肃蕃夷、除授奉行其制命。凡军兵以名籍统▯者,阅习按试、选募迁补及武举校试之事,皆总之。侍郎为之贰,郎中、员外郎▯掌之,分案九,置吏四十有七。建炎三年,分案十:曰赏功,曰民兵卫,曰厢兵,曰人从防详,曰帐籍告身,曰武举,曰蕃官,曰▯拆,曰知杂,曰检法。乾道裁减吏额,共置三十人○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圗籍,以周知方域之广袤及郡邑镇砦道里之逺近。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古今兴废之因。州为之籍,遇闰嵗造圗以进。分案三,置吏五。旧判司事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绍熈三年,职方、驾部吏额通入兵部、库部,并作四十二人○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辇、车马、驿置、廐牧之事。大礼戒有司具五辂。凡奉使之官赴阙,视其职治给马如格。官文书则量其迟速以附步马急逓。总内外监牧籍其租入多寡、孳产登耗。凡市马于四夷者,溢嵗额则赏之。分案六,置吏十有三。○库部郎中、员外郎掌卤簿、仪仗、戎器、供帐之事,国之武库,▯焉。凡内外甲仗械器造作缮修,皆有法式。若御大庆、文徳殿应用卤簿名数,前期以戒有司。祭祀、丧▯则给以等差。总卫尉寺、金吾仗、司兵匠之数,考其功罪嵗月,而以法升降之。分案四,置吏九。

容斋随笔,元丰官制行,一切更改,凡选事无论文武,悉以付吏部【案苏颂行状云:唐制文选吏部掌之,武选兵部掌之。神宗谓自三代至汉未尝有文武之别,颂请一归吏部,上从之】苏东坡当元祐中,拜兵书谢表云:「恭惟先帝复六卿之名,本欲后人识

译五代

《五代史·本纪》记载:干化二年,兵部郎中为张儁;天成二年,兵部侍郎为冯道;长兴四年,兵部尚书为李麟。

《五代会要》记载:长兴三年,尚书吏部侍郎王权上奏,请求颁布给各州,凡所送交兵部职方司的地图,郡县镇戍的城池、水陆道路,若有新旧变迁改易的,都必须记载在地图上。

谨按:五代时期兵部的官制,史书志传中记载不详。现在略采《欧史》及《会要》两条记载,以见其大概。

宋代

《文献通考》记载:宋代兵部设判部事一人,凡登记武官、军师、士卒及军事政令,全部归于枢密院。其中选拔授官中地位较低的,又归于三班本曹,兵部只掌管三驾仪仗、卤簿、地图、释奠武成王庙以及武举事务。年终将义勇兵、箭手、寨兵的人数上报朝廷。元丰年间改革制度,只有民兵、马政归于枢密院,武官的铨选全部归于吏部。元丰五年下诏,凡涉及义勇、保甲事务都归于枢密院,其余民兵全部归于兵部。用什伍编制的方法教民当兵,用选举的方法测试武士,用卤簿地图分布仪卫,用郡县地图周知地域。凡厢军、蕃兵中的冗员以及金吾街仗司的人兵,核查其数量并整顿训练其武艺。臣僚家中申请借调兵级以及蕃夷属户授官封袭的事务,都由兵部掌管。○侍郎,南宋南渡后长官与副长官互置,后来增设侍郎二员,隆兴年间常设一员。○郎中,建炎三年下诏兵部兼管职方、驾部兼库部,隆兴初年下诏驾部与兵部郎官共设一员兼领,从此四司合为一了。此后间或合并设置,若从军或受命在外,则假借以此作为恩宠。○职方掌天下地图,以周知方域的广阔以及城隍、堡塞、烽燧、蕃夷归朝内附的事务。○驾部掌辇辂、车乘、厩牧、杂畜、乘具、传驿的政令,辨别其出入的数量。○库部掌军器、仪仗、卤簿的法式,随军防城的什物以及凡供帐的事务。

《宋史·职官志》记载:兵部掌管兵卫、仪仗、卤簿、武举、民兵、厢军、土军(原文作土军,疑为土军或土兵之误,此处依原文译)、蕃军、四夷官封承袭的事务、舆马器械的政令、天下土地的地图。凡仪卫卤簿,都掌管其数量及行列先后的礼仪,绘制地图授予有关官吏。凡武选制度,仿效贡举的方法,先编组其什伍而教以作战。作为民兵,才能不符合禁卫军标准,但足以服役作为厢军,在其家乡招募以抵御盗贼作为土军,因老疾而裁减其功力一半作为冗员,编结以抵御外敌作为洞丁、义军、弩手属官,分别编组边疆作为蕃兵,登记其名数而颁布禁令。凡招置厢禁军及州郡屯营,三衙迁补,守戍军吏转补,文武官白直宣借,都掌管这些事务。其下属机构有三个:职方、驾部、库部。旧制设判部事一人,由两制官员充任。元丰年间设官,十位尚书、侍郎各一人,四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元祐初年裁减驾部郎中一员,由职方兼管库部。绍兴改元,下诏职方、库部互置郎官一人兼管。○尚书掌兵卫、武选、车辇、甲械、厩牧的政令,以天下郡县的地图周知其地域。凡陈列卤簿、设置仗卫、整顿官吏、整肃蕃夷、除授奉行其制度命令。凡军兵以名籍统辖的,阅习按试、选募迁补以及武举校试的事务,都总领之。侍郎作为副手,郎中、员外郎分掌之,分案九项,设置吏员四十七人。建炎三年,分案十项:曰赏功,曰民兵卫,曰厢兵,日人从防详,曰帐籍告身,曰武舉,曰蕃官,曰拆,曰知杂,曰检法。乾道年间裁减吏额,共设置三十人。○职方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地图籍,以周知方域的广袤以及郡邑镇寨道里的远近。凡土地所产、风俗所尚,具备古今兴废的原因。州郡制作籍册,遇闰年制作地图进献。分案三项,设置吏员五人。旧制设判司事一人,由无职事朝官充任。绍熙三年,职方、驾部吏额通入兵部库部,并作四十二人。○驾部郎中、员外郎掌舆辂、车马、驿置、厩牧的事务。大礼时告诫有关官吏准备五辂。凡奉命出使的官员赴阙,视其职级待遇给马如格。官文书则量其迟速附步马急递。总内外监牧,登记其租入多寡、孳产增耗。凡从四夷买马者,超过年度定额则赏赐之。分案六项,设置吏员十三人。○库部郎中、员外郎掌卤薄、仪仗、戎器、供帐的事务,国家的武库,在此。凡内外甲仗械器造作修缮,都有法式。若御大庆、文德殿应用卤簿名数,前期告诫有关官吏。祭祀、丧事则按等级供给。总卫尉寺、金吾仗、司兵工匠的数量,考核其功罪年月,而依法升降之。分案四项,设置吏员九人。

《容斋随笔》记载:元丰官制实行,一切更改,凡选事无论文武,全部交付吏部【按苏颂行状云:唐制文选由吏部掌管,武选由兵部掌管。神宗认为自三代至汉未曾有文武之别,苏颂请求统一归于吏部,皇上听从了他的建议】。苏东坡在元祐年间,拜兵部尚书谢表中说:“恭惟先帝恢复六卿之名,本欲后人识

三代之旧,古今殊制,闲剧异宜。武选▯于天官,兵政总于枢府,故司马之职独省文书,盖纪其实也。今本曹所掌惟诸州厢军名籍,及毎大礼则书写蕃官加恩告,虽有所辖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骐骥车辂象院、法物库、仪鸾司,不过毎季郎官一往耳,名存实亡,一至于是。」

译夏、商、周三代的旧制,古今制度不同,清闲与繁剧的职事适宜性也不同。武官选拔隶属于天官,军事政务统归于枢密府,所以兵部尚书的职责仅是单独处理文书,这大概是记录实际情况罢了。如今本司所掌管的,只有各州厢军的名册,以及每逢重大典礼时书写蕃官加恩的告身。虽然有所辖的司局,如金吾街仗司、骐骓车辂象院、法物库、仪鸾司等,也不过是每个季度由郎官前往一次而已,名义上存在实际上已消亡,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永乐大典》宋《百官题名记》:「建炎中,省冗职,以兵部郎中并兼职方司。」

山堂考索》建炎三年,以驾部兼库部。隆兴改元,复裁内外官,于是驾部又当省,而郎适赞读王府,有诏聴留,需其迁勿补阙,而兵部四曹止一员。谨案:宋以枢密院主兵政,武选又并归吏部,于是兵部遂为冗员,长贰多不备官,郎曹至以一人行四司之事。宋代官制,最为紊杂无绪,此亦其名实乖互之一端也。

  辽

辽史·百官志》契丹北枢密院掌兵机、武铨、羣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问所谓“北衙不理民”是也。○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知北枢密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枢密院事○北院都承旨○北院副承旨○北院林牙○知北院贴黄○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掌北院头子○北枢密院敞史○北院郎君○北枢密院通事○北院掾史

谨案:辽北枢密院视兵部,今繋之于表,以存其制。至南面官僚,史志畧而不详。惟兴宗重熈中,见兵部侍郎王观,又有库部员外郎,见于《百官志》序,知其建置,亦多仍唐旧也。

  金

金史·百官志》兵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郎中一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兵籍、军器、城隍、镇戍、廐牧、铺驿、车辂、仪仗、郡邑圗志、险阻障塞、逺方归化之事。主事二员,从七品【贞祐五年,以承发司管勾兼汉人主事,令史二十七人内,女直十二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四方馆使,正五品;副使,从六品。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承发司管勾,从七品;同管勾,从八品。掌受发省部及外路文字【右属尚书兵部】

谨案驿站之设,所以通达军情,传宣号令,闗系非轻。溯其由来,盖自周之盛时已有其制。考《尔雅·释言》云:“驲,遽,传也。”郭璞注,皆传车驿马之名。《春秋·僖三十三年》左传云:“使遽告于郑。”文十六年云:“楚子乗驿防师于临。”品成五年云:“晋侯以传召伯宗。”襄二十一年云:“祁奚乘驲而见宣子。”襄二十七年云:“子木使驿谒诸王。”襄二十八年云:“吾▯使驿奔问诸晋。”昭二年云:“子产惧弗及,乘遽而至。”昭五年云:“楚子以驲至于罗汭。”曰“驿”,曰“驲”,曰“遽”,互见者不一。杜预皆以为传车,而释文则称:“以车曰传,以马曰遽。”顾炎武谓《国语》“晋文公乗驲防秦伯”,《吕氏春秋》“齐君乗驲追晏子”,皆事急不暇驾车,而单乗驿马。据此,是春秋时已兼有驿车、驿马。特当日牧政,天子十有二闲,邦国六闲,皆以供朝觐、会同及军事之用,而戎马之在邱甸者,则民自备之。其驿传之马,未知从何供用,疑即当在邱甸所出戎马之数,为乡师所属,故未尝别设官以治之也。《汉书·髙祖本纪》“乗传诣雒阳”,如淳曰:“律四马髙足为置传,四马中足为驰传,四马下足为乗传,一马二马为轺传。”急者乗一乗传师古曰:“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其后又单置马谓之驿。”骑郑当时传:“常置驿马,长安诸郊。”王温舒传:“为河内太守,令郡具私马五十匹为驿,自河内至长安。”此虽二人私置,然可见汉代之驿亦车马兼用。故其时外臣入朝皆由驿。谷永传:“嵗竟乗传奏事”是也。罪人发遣亦由驿,《淮南厉王传》载:“以辎车令县次传”是也。降人赴阙亦由驿,《汲黯传》:“匃奴畔其主,降汉,徐以县次传之”是也。独《百官公卿表》内不见有主驿传之官。据贾山《至言》云:“省廐马以赋县传。”昭帝本纪元鳯二年诏:“省乗舆马及苑马以补边郡三辅传马。”则是汉代驿马但属之郡县,而不▯于京师。自后史无明文,北齐驾部虽有掌车舆牛马。廐牧之语,亦不及驿传。至于唐世,始以驾部郎中、员外郎主邮驿之事。在外则以都督、刺史、上佐内之兵曹、▯军掌之,而县令兼综焉。相沿至今,而邮政遂为兵部之専司矣。至驿之置于京师者

译《永乐大典》所引宋代《百官题名记》记载:“建炎年间,裁撤冗滥的职官,将兵部郎中合并兼任职方司的职务。”

《山堂考索》记载:建炎三年,由驾部郎中兼管库部事务。隆兴元年改元时,再次裁减内外官员,于是驾部郎中也应当被裁撤,但当时郎中恰好担任王府赞读,有诏令允许他留任,等待他升迁后再填补空缺,因此兵部下属的四个司只有一名官员。谨按:宋代由枢密院主管军事政务,武官的选拔又合并归入吏部,于是兵部便成了冗员机构,长官和副长官大多不配备官员,郎中甚至由一人兼任四个司的事务。宋代的官制,最为混乱繁杂、没有条理,这也是其官名与实际职权不符的一个方面。

辽

《辽史·百官志》记载:契丹北枢密院掌管军事机密、武官铨选、群牧等政务,所有契丹的军队和马匹都隶属于它。因为它的牙帐位于大内帐殿的北面,所以称为北院。元好问所说的“北衙不管理民事”就是指这个。○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事○知北枢密院事○北院枢密使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枢密事○北院都承旨○北院副承旨 ○北院林牙○知北院贴黄事○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 ○掌北院头子事○北枢密院敞史○北院郎中○北枢密院通事○北院掾

谨按:辽代的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现在将其附列于表中,以保存其制度。至于南面官僚体系,史志记载简略而不详细。只在兴宗重熙年间,见到兵部侍郎王观,又有库部员外郎见于《百官志》序言,可知其建置,大多沿袭唐代的旧制。

金

《金史·百官志》记载:兵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郎中一人,从五品;员外郎二人,从六品。掌管兵籍、军器、城防、镇戍、马匹饲养、驿站、车辂、仪仗、郡县地图志、险阻关塞、远方归化等事务。主事二人,从七品【贞祐五年,由承发司管勾兼任汉人主事,令史二十七人中,女真十二人,译史二人,通事二人】。○四方馆使,正五品;副使,从五品。掌管提控各路驿舍、驿马。承发司管勾,正七品;同管勾,从八品。掌管接收和发送尚书省、各部以及外路的文书【以上隶属于尚书兵部】

谨按:设置驿站,是为了通达军情,传达号令,关系重大。追溯其由来,大概在周朝兴盛时期就已经有了这种制度。考查《尔雅·释言》说:“驲,遽,传也。”郭璞的注解,都是传车驿马的名称。《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左传说:“派遣快马向郑国报告。”文公十六年说:“楚子乘坐驿车在临洮抵御军队。”成公五年说:“晋侯用传车召见伯宗。”襄公二十一年说:“祁奚乘坐驲车去见宣子。”襄公二十七年说:“子木派遣驿马向王禀告。”襄公二十八年说:“我派遣驿马急速去晋国询问。”昭公二年说:“子产担心赶不上,乘坐遽车到达。”昭公五年说:“楚子乘坐驲车到达罗汭。”称为“驿”,称为“驲”,称为“遽”,互见的例子不一。杜预都认为是传车,而释文则称:“用车叫传,用马叫遽。”顾炎武认为《国语》中“晋文公乘坐驲车抵御秦伯”,《吕氏春秋》中“齐君乘坐驲马追赶晏子”,都是因为事情紧急来不及驾车,而单独乘坐驿马。据此,春秋时期已经兼有驿车和驿马。只是当时牧政,天子有十二个马厩,诸侯国有六个马厩,都用来供给朝觐、会盟及军事之用,而在乡野的戎马,则由百姓自备。那些驿传的马匹,不知道从哪里供给,怀疑就在乡野所出的戎马数额之中,属于乡师管辖,所以不曾另外设置官员来管理。《汉书·高祖本纪》中“乘坐传车前往洛阳”,如淳说:“法律规定,四匹高足马为置传,四匹中足马为驰传,四匹下足马为乘传,一匹或两匹马为轺传。”紧急时乘坐一匹乘传。颜师古说:“古代用车叫做传车,后来又单独设置马叫做驿。”骑郑当时传:“常设置驿马,在长安各郊。”王温舒传:“担任河内太守,命令郡里准备私马五十匹作为驿马,从河内到长安。”这虽然是两人私设,但可见汉代的驿传也是车马兼用。所以当时外臣入朝都经由驿传。谷永传:“年终乘坐传车奏事”就是如此。罪人发遣也经由驿传,《淮南厉王传》记载:“用辎车命令各县依次传送”就是如此。降人赴阙也经由驿传,《汲黯传》:“匈奴背叛其主,投降汉朝,慢慢由各县依次传送”就是如此。唯独《百官公卿表》内没有看到主管驿传的官员。根据贾山《至言》说:“节省厩马以赋给县传。”昭帝本纪元凤二年诏书:“节省乘舆马及苑马以补充边郡三辅传马。”那么汉代驿马只属于郡县,而不属于京师。此后史书没有明文记载,北齐驾部虽然有掌管车舆牛马、厩牧的说法,也未提及驿传。到了唐代,才开始由驾部郎中、员外郎主管邮驿事务。在外则由都督、刺史、上佐内的兵曹、军掌之,而县令兼管。沿袭至今,邮政便成为兵部的专职了。至于设置在京师的驿站

,在唐则为都亭驿【长安志:都亭驿在朱雀门外西街,含光门北来第二坊。通鉴:王行瑜杀韦昭度、李谿于都亭驿,是也】五季及宋并同【胡三省通鉴注:晋天福五年,改东京上源驿为都亭驿。契丹国志:宋馆辽使于都亭驿】盖如今兵部马馆,而不闻有管驿之员,疑其事即并领于驾部。宋代虽有都亭驿监官,而所司乃接待使人,不闗邮政,今已别载入防同四译馆表内。惟金之四方馆使、承发司管勾,明之防同馆大使,▯属兵部,正当今马馆之职。元代置通政院于大都、上都,以典驿站,虽品秩较崇,而所掌亦为相近。谨于马馆监督表下列此三条,以明沿革,而前代则槩从其略云。

译在唐代称为都亭驿【《长安志》记载:都亭驿位于朱雀门外西街,含光门向北第二坊。《资治通鉴》记载:王行瑜在都亭驿杀害韦昭度、李谿,即指此处】五代及宋代名称相同【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后晋天福五年,将东京上源驿改名为都亭驿。《契丹国志》:宋代在都亭驿接待辽国使节】大概相当于如今的兵部马馆,但未见设有管理驿站的官员,推测其事务一并由驾部统领。宋代虽然设有都亭驿监官,但其职责是接待使节,与邮政无关,现已另行载入会同四译馆表中。只有金朝的四方馆使、承发司管勾,明朝的同文馆大使,〇隶属兵部,正好对应当今马馆的职务。元代在大都、上都设置通政院,以掌管驿站,虽然品级较高,但所掌管的职责也较为相近。谨在马馆监督表下列出这三条,以阐明沿革,而前代的情况则一概从简略述。

元

元史·百官志》兵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郡邑邮驿屯牧之政令。凡城池废置之故,山川险易之圗,兵站屯田之籍,逺方归化之人,官私刍牧之地,駞马牛羊,鹰隼羽毛皮革之征,驿乗邮运,只应公廨皂▯之制,悉以任之。世祖中统元年,以兵、刑、工为右三部,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五员,员外郎五员,总领三部之事。至元元年,别置工部,以兵、刑自为一部,尚书四员,侍郎三员,郎中如旧,员外郎五员。三年,并为右三部;五年,复为兵刑部,尚书三员,省侍郎二员,郎中如故,员外郎一员。七年,始列六部,尚书一员,侍郎仍旧,郎中一员,员外郎仍一员。明年,又合为兵刑部。十三年,复柝兵部。二十三年,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以二员为额。至治三年,増尚书一员,主事二员。防古笔且齐【解见吏部篇】二人,令史十四人,回回令史一人,克埒穆尔齐【解见吏部篇】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三人。谨案《元史·百官志》有左三部照磨,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其职盖如今之司务,已别着之吏部篇,而右三部无之,疑史文脱漏也。至宋、金,元左右司都事、主事为今司务堂主事之职,其属左司者已入吏、户、礼三部表中,今以属右司者析入兵、刑、工三部,谨发其凡于此,而诸史原文则不复复载云。

事文类聚》大元兵部令史分掌名头仪仗,为旧库部。▯慢置铺驿走逓马数,承发司文字车辂,合给牌劄廐牧,为旧驾部。

元史·百官志》通政院,秩从二品。国初置驿,以给使传。至元七年,初立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通政院。十四年,分置大都、上都两院。二十九年,又置江南分院。大徳七年,罢。至大元年,陞正二品。四年,罢,以其事归兵部。是年,两都仍置。延祐七年,复从二品。大都院使四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佥院一员,同佥一员,院判一员,经歴一员,都事一员,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员。上都院使、同知、副使、佥院、判官各一员,经歴、都事各一员。

  明

  明史职官志兵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司务二人【从九品】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职方二司郎中各一人成化三年增设车驾司郎中一人万厯九年并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司员外郎一人▯治九年増设武库司员外郎一人后俱革嘉靖十二年増设职方司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洪武宣徳间增设武选司主事三人职方司主事四人正统十四年増设车驾武库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万厯十一年又増设车驾司主事一人】所辖会同馆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大通闗大使副使各一人【俱未入流】尚书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侍郎佐之武选掌卫所土官选授陞调袭替功赏之事嵗凡六选有世官有流官世官九等流官八等以世官陞授或由武举用之军政五年一考选先期抚按官上功过状覆核而去留之以贴黄征圗状以初绩征诰敕以效功课将领以比试练卒徒以优养恩故絶以褒恤励死战以寄禄驭恩幸以杀降失陷避敌激叛之法肃军机以典刑败伦行刧退阵之科防世禄职方掌舆圗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凡天下地里险易逺近边腹疆界俱有圗本三嵗一报与官军车骑之数偕上凡军制内外相维武官不得輙下符征发各统其官军以聴征调守衞朝贡保塞之令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征讨请命将出师悬赏罚调兵食纪功过以黜陟之以保塞障边徼以烽火传声息以闗津诘奸细以缉捕弭盗贼以快壮简鄊民以勾解収充抽选并豁疏放存恤之法整军伍车驾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廐牧之事凡卤簿大驾丹陛驾、武陈驾皆辨其物数,以授所司。凡侍卫御殿、全直、常朝、畨直。凡邮传,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曰驿,曰递运所,皆以符验関券行之。凡马政,其専理者太仆、苑马二寺,稽

译元

《元史·百官志》记载:兵部设尚书三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郎中二人,从五品;员外郎二人,从六品。掌管全国郡县、邮驿、屯田、畜牧的政令。凡是城池废置的原因,山川险易的地图,兵站屯田的户籍,远方归顺的人,官私放牧的土地,骆驼、马、牛、羊,鹰隼、羽毛、皮革的征收,驿传运输,以及公廨皂隶的制度,都由兵部负责。世祖中统元年,将兵部、刑部、工部合并为右三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五人,员外郎五人,总领三部事务。至元元年,另设工部,兵部、刑部自为一部,设尚书四人,侍郎三人,郎中如旧,员外郎五人。三年,又合并为右三部;五年,再次分为兵刑部,设尚书三人,裁减侍郎二人,郎中如故,员外郎一人。七年,开始设立六部,设尚书一人,侍郎如旧,郎中一人,员外郎仍为一人。次年,又合并为兵刑部。十三年,再次分设兵部。二十三年,确定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以二人为定额。至治三年,增加尚书一人,主事二人。蒙古笔砚二人(解释见吏部篇),令史十四人,回回令史一人,怯里马儿赤一人(解释见吏部篇),知印二人,奏差八人,典吏三人。谨慎查考《元史·百官志》中有左三部照磨,掌管吏、户、礼三部钱粮账目之事,其职责相当于如今的司务,已在吏部篇中另行记载,而右三部没有照磨,怀疑是史文脱漏。至于宋、金时期,元朝的左右司都事、主事相当于如今司务堂主事的职责,其中属左司的已列入吏、户、礼三部表中,现将属右司的析入兵、刑、工三部,在此谨发其凡例,而各史原文则不再重复记载。

《事文类聚》记载:大元兵部令史分掌名头仪仗的,为旧库部。慢置铺驿走递马数,承发司文字车辂,应给牌札厩牧的,为旧驾部。

《元史·百官志》记载:通政院,秩从二品。建国初设置驿站,以供给使者传令。至元七年,初设诸站都统领使司,以总领其事。设官六员。十三年,改为通政院。十四年,分设大都、上都两院。二十九年,又设江南分院。大德七年,罢免。至大元年,升为正二品。四年,罢免,将其事务归兵部。这一年,两都仍设通政院。延祐七年,复为从二品。大都院设使四人,同知二人,副使二人,佥院一人,同佥一人,院判一人,经历一人,都事一人,照磨兼管勾承发架阁一人。上都院设使、同知、副使、佥院、判宫各一人,经历、都事各一人。

明

《明史·职官志》记载:兵部设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官司务二人【从九品】。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职方二司郎中各一人,成化三年增设车驾司郎中一人,万历九年一并革除】,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司员外郎一人,治九年增设武库司员外郎一人,后都革除,嘉靖十二年增设职方司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洪武、宣德年间增设武选司主事三人,职方司主事四人,正统十四年增设车驾、武库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除,万历十一年又增设车驾司主事一人】。所辖会同馆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大通关大使、副使各一人【均未入流】。尚书掌管全国武卫官军选拔、简练的政令,侍郎辅佐。武选司掌管卫所、土官的选拔、授职、升调、袭替、功赏之事,每年有六次选任,有世袭官,有流官,世官分九等,流官分八等,以世官升授,或由武举任用。军政五年一考选,事先由抚按官上报功过状,复核后决定去留,以贴黄征图状,以初绩征诰敕,以效功课将领,以比试练卒徒,以优养恩故绝,以褒恤励死战,以寄禄驭恩幸,以杀降失陷避敌激叛之法,肃军机以典刑,败伦行劫退阵之科防世禄。职方司掌管地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凡是天下地理险易远近、边腹疆界,都有地图副本,三年一报,与官军车骑的数量一同上报。凡是军制,内外相互制约,武官不得擅自下达符节征发,各统领其官军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按时修浚城池并阅视。征讨请命,将出师,悬赏罚,调兵食,纪功过,以黜陟。以保塞障边徼,以烽火传声息,以关津诘奸细,以缉捕弭盗贼,以快壮简乡民,以勾解收充抽选,并豁疏放存恤之法,整军伍。车驾司掌管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凡是卤簿,大驾、丹陛驾、武陈驾,都辨别其物数,授予所司。凡是侍卫御殿、全直、常朝、番直。凡是邮传,在京师叫会同馆,在外叫驿,叫递运所,都以符验关券行之。凡是马政,其专理者太仆、苑马二寺,稽查

其簿籍,以时程其登耗。惟内廐不防。武库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之事。凡内外官军有征行,移工部给器仗,籍纪其数。制敕下各边徴发及使人出闗,必验勘合。军伍缺下,诸省府州县勾之初。洪武元年置兵部,六年増尚书一人,侍郎一人,置总部、驾部并职方三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如吏部之数。十三年陞部秩,设尚书、侍郎各一人,又増置库部为四属部,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十五年増试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定改四部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惟职方仍旧名】景防中増设尚书一人,协理部事。天顺初罢,隆庆四年添注侍郎二人,防罢。万厯末年复置。谨案:明代设有协理京营戎政一人,或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或右都御史,盖时以武臣总督京营,故以文臣为协理,皆另给闗防,専理戎政,不厘部务。中间亦屡有裁革,乃别为额阙,非本部常置之正官,今故不着于表。

译其簿籍,按时统计其增减。只有内厩不加防范。武库掌管兵器、符勘、尺籍以及武学薪俸等事务。凡是内外官军有征伐出行,移文工部供给器仗,登记记录其数量。制敕下达各边征发以及使者出关,必须查验勘合。军伍缺员,由各省府州县首先勾补。洪武元年设置兵部,六年增加尚书一人,侍郎一人,设置总部、驾部以及职方三部,设置郎中、员外郎、主事的人数如同吏部。十三年提升兵部品秩,设置尚书、侍郎各一人,又增设库部成为四个属部,每部设置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十五增加试侍郎一人。二十二年将总部改为司马部。二十九年确定将四部改为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个清吏司【只有职方保留原名】。景泰年间增设尚书一人,协理部务。天顺初年罢免,隆庆四年添设侍郎二人,不久罢免。万历末年恢复设置。谨按:明代设有协理京营戎政一人,或是兵部尚书,或是兵部侍郎,或是右都御史,大概当时由武臣总督京营,所以由文臣作为协理,都另外给予关防,专门管理戎政,不处理兵部日常事务。中间也曾屡次裁革,于是另列为定额缺员,不是兵部常设的正官,所以现在不列入表中。

又案:明初兵制,内领之五军都督府,外则统之都司,而有事则别选侯伯为总兵官,以主征伐,原不専▯中枢。自英宪以还,承平日乆,军伍废弛,而兵政遂尽归之兵部。毎遇疆▯有警,则调兵拨饷,及战守机宜,皆惟兵部是聴。武臣自専阃以下,均受节制,黜陟进退,罔不由之。总兵官领敇,至长跪部堂,而弁帅奔走,尽如铃卒。其权甚重,故当时号为本兵,而受任者多非其人,甚或借以营私,填窟诸边将率多纨袴夤縁得官,以岩疆重寄,付之债帅之手。至于冒占军伍,尺籍空虚,一旦羽檄纷驰,輙抢攘周章,毫无调度。即有一二果鋭敢战者,又为部符所格,东西牵掣,坐失事机,遇敌即形挫衂。明之诸帝,既委其责于兵部,一切仰成;及败事偾辕,则又归咎部臣,重加刑戮,如丁汝夔、陈新甲等,皆至伏诛西市,死非其罪,其他亦窜谪不絶。良由措置乖方,故兵威益以不振。我

朝武功赫濯,军令严明,四征不庭,无不恪承。

谟畧初置议政大臣,以▯承军事筹画,自雍正初年。

以来,复设办理军机事务处,凡当

命将出师,征▯情形,皆令以邮函直达。

圣神烛照,洞悉机宜。军机大臣承

  防书宣帅臣等仰慿

授算所至,悉迅奏肤功。兵部之职,不过稽覈额籍,考

  察弁员而已盖惟

  圣武布昭

枢钤独运,故能指挥万里,如在户庭,洵非臣下之所。

  克禆賛万一也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十三

  刑部表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三>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三>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三>

  刑部

  国朝官制

  刑部尚书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折狱审刑,简核法律,受天下奏谳,咸阅实而上其辞,以肃邦宪。所属有直▯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陜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督捕十有八司。

国初刑部设满洲承政二员,防古承政一员,汉人承政二员,叅政八员,启心郎一员。崇徳三年改设承政一员,左防政二员,右叅政三员。顺治初定设满洲、汉人尚书各一员,七年増置满洲尚书一员,十年仍省。雍正十二年以来,亲王、郡王及大学士奉

  命管理部务皆由

  特简无常员

  左右侍郎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迪播祥刑,以贰尚书。顺治元年定额。

直▯清吏司郎中,满洲、汉人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一人,防古一人,汉人二人;主事,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顺天直▯及八旗防牧察哈尔左翼【正黄东半旗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所属刑名,初为右现审司,乾隆二年改置直▯司,设官如今额。

谨案初制刑部设江南等十四司。康熈三十八年增置督捕前后司,为十六司。雍正元年増置左右二现审司。凡囚繋之待谳者,则主其讯鞫之事。十一年析江南司为江苏、安徽二司,并督捕前后司为一。乾隆二年改右现审司为直▯司,七年复改左现审司为奉天司,始定为十八司。司属初置理事官六员,副理事官八员。顺治元年改定满中郎中六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十有四人。汉军郎中四人,员外郎十有二人。汉人郎中、员外郎、主事,毎司一人。五年増置满洲郎中八人,员外郎十人。十五年省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十八年増置防古员外郎八人。康熈元年仍省,五十七年増置防古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三年复置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五年罢汉军员额,増汉人郎中三人,员外郎一人。其续置各司员额,亦俱随时増设。凡额官阙,则总其数,三分计之,以其二牒吏郎除授,而留其一由堂官遴选奏请擢补焉。

奉天清吏司郎中防古一人,汉人一人;员外郎满洲、汉人各一人;主事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

盛京、黒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兼宗人府、理藩院文移闗白之事,初为左现审司,乾隆七年改置奉天

译又考:明朝初年的军事制度,在内由五军都督府统领,在外则由都司统辖;一旦有事,便另外选拔侯、伯担任总兵官,主持征伐,原本并不专权于中枢。自从英宗、宪宗以来,太平日子长久,军队废弛,兵政于是全部归于兵部。每当边疆有警,调兵拨饷,以及战守的机宜,都只听命于兵部。武将自专阃以下,都受其节制,升降进退,无不取决于兵部。总兵官持敕书,竟至在兵部大堂长跪,而弁帅奔走,完全如同传令兵。兵部的权力非常重,所以当时号称“本兵”,而受任者多非其人,甚至有人借此营私,填补窟窿;各边将大多为纨绔子弟,通过攀附关系得官,将岩疆重任,托付给庸劣将领之手。至于冒占军籍,导致兵额空虚,一旦战报纷至沓来,便惊慌失措,毫无调度。即使有一两个果敢锐利、敢于作战的人,又受兵部文书的牵制,东西掣肘,坐失战机,遇到敌人便受挫败。明朝的各位皇帝,既然将责任委托给兵部,一切仰仗其成;等到败事坏局,却又归咎于兵部大臣,加重刑罚,如丁汝夔、陈新甲等人,都至西市伏诛,死非其罪,其他被流放贬谪的也不断。实在是因为处置失当,所以兵威更加不振。

我朝武功显赫,军令严明,四方征讨不服者,无不恭敬顺承。

谋略方面,初设议政大臣,以秉承军事筹划,自雍正初年以来,又设立办理军机事务处,凡是任命将领出兵,征讨情形,都令以邮函直达。圣上神明洞察,洞悉机宜。军机大臣秉承圣意,宣示帅臣等,仰凭圣上运筹,所到之处,都迅速奏报肤功。兵部的职责,不过是稽核兵额名籍,考察弁员而已。大概因为圣武昭著,枢机独运,所以能指挥万里,如在户庭,实在不是臣下所能赞襄万一的。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二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三

刑部表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欽定歷代職官表,卷十三>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勸定歷代職官表,卷十三>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屬,欽定歷代職官表,卷十三>

刑部

国朝官制

刑部尚书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管审理案件、审定刑罚,简核法律,接受天下奏请审理的案件,都审查核实后上报其辞,以肃清国家法纪。所属有直隶、奉天、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督捕共十八司。

国初刑部设满洲承政二员,蒙古承政一员,汉人承政二员,参政八员,启心郎一员。崇德三年改设承政一员,左参政二员,右参政三员。顺治初年定设满洲、汉人尚书各一员,七年增置满洲尚书一员,十年仍省去。雍正十二年以来,亲王、郡王及大学士受命管理部务,都由特简,无常员。

左右侍郎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管宣扬施行祥刑,以辅佐尚书。顺治元年定额。

直隶清吏司郎中,满洲、汉人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一人,蒙古一人,汉人二人;主事,满洲、汉人各执一人。

掌管顺天直隶及八旗驻防察哈尔左翼【正黄东半旗、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所属刑名,初为右验审司,乾隆二年改置直隶司,设官如今额。

谨案:初制刑部设江南等十四司。康熙三十八年增置督捕前后司,为十六司雍正元年增置左右二验审司。凡囚犯待审者,则主其讯鞫之事。十一年分江南司为江苏、安徽二司,并将督捕前后司合并为一。乾隆二年改右验审司为直隶司,七年又改左验审司为奉天司,始定为十八司。各司属初置理事官六员,副理事官八员顺治元年改定满洲郎中六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十四人。汉军郎中四人,员外郎十二人。汉人郎中、员外郎、主事每司一人。五年增置满洲郎中八人,员外郎十人十五年省去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十八年增置蒙古员外郎八人。康熙元年仍省去,五十七年增置蒙古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三年复置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年。五年罢汉军员额,增汉人郎中三人,员外郎一人其续置各司员额,也俱随时增设。凡额官空缺,则总计其数,三分计之,以其二牒吏部除授,而留其一由堂官遴选奏请提拔补授焉。

奉天清吏司郎中蒙古一人,汉人一人;员外郎满洲、汉各执一人;主事满洲、汉人各执一人。

掌管盛京、黑龙江、吉林将军及奉天府所属刑名,兼宗人府、理藩院文书往来关白之事,初为左验审司,乾隆七年改置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