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
马端临《文献通考》:“长安四尉,城东南置广部尉,是为左部;城西北置明部尉,是为右部。并四百石,黄绶大冠,主追捕盗贼,伺察奸匪。”
后汉书·百官志》注:“汉官曰:雒阳孝亷左尉,四百石;孝亷右尉,四百石。”
后汉书《桥元列传》:元举孝亷,补洛阳左部尉。三国《魏志·太祖本纪》:举孝亷为郎,除洛阳北部尉。裴松之注:太祖初入尉廨,缮治四门,造五色棒,县门左右有犯禁者,皆棒杀之,京师敛迹,莫敢犯者。谨案王圻作《续文献通考》,以司▯校尉为五城所自出,葢因其督察奸宄事颇相近,然司▯官本列卿,统辖郡县,紏察百官,其位任隆重,实当如今步军统领之职,非五城之但莅治都邑者可比。考之史传,汉时辇毂政禁,实以长安、雒阳二县主之,如董宣为雒阳令,擒湖阳公主奴,即如今五城之捕治匪棍也;祝良为雒阳令,案太尉厐参夫人杀子事,即如今五城之究验命案也;桥元少子被刼,雒阳令围守其家,即如今五城之承捕盗贼也;孙程等徙封逺县,勅雒阳令促期发遣,即如今五城之递送罪人也。而长安、雒阳四尉分左右部治事,则尤与今司坊官规制相合。葢两汉都城皆専统于京兆、河南尹,而今则五城与大兴、宛平二县画界分治,五城以京营所辖为界,两县以在外营汛所辖为界,故五城専治京师,即汉长安、雒阳之职守源委,实属相承。今以畿令为京县正官,未可析载,仍入顺天府表内,而五城兵马司则以左右部尉当之,庶于官制为适凖焉。
汉书·赵广汉列传》:广汉为京兆尹,奏请令长安游徼、狱吏秩百石。其后,百石吏皆差自重,不敢枉法妄系留人。
汉书·尹赏列传》:赏守长安令,部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正、父老、伍人杂举长安中轻薄少年恶子,悉籍记之,分行收捕。
后汉书·周防列传》防徴拜雒阳令,京师肃清。黄门郎窦笃从宫中归,夜至止奸亭,亭长霍延遮止笃。笃苍头与争,延遂防剑拟笃,肆詈恣口。笃以表闻,诏收防送廷尉,数日贳出【李固传】固暴尸城北,弟子郭亮守防不去。夏门亭长呵之。李贤注:「夏门,洛阳北面西头门也】
谨案汉自县尉以下各置小吏谓之乡官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里有魁以相简察十里为亭亭有长以求捕盗贼十亭为乡乡有游徼掌徼巡禁司奸盗【见后汉书百官志】长安洛阳二县虽在京师而其制并同故史有长安游徼及亭长里正之名其后北魏置里宰里尉里正隋置里司官以典领都城诸坊葢即沿袭此制而设是长安游徼正如今之兵马司吏目而亭长里正则如今之五城总甲也【北魏隋里正里司有秩如今吏目説详后】
汉书·百官公卿表》: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两令丞,又左冯翊长安四市长丞,皆属焉。
后汉书·百官志》雒阳市长【汉官曰: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明法补】中兴属河南尹。
谨案汉之长安雒阳市令丞市长丞实本于周官司市,当主辨物平价,而参考诸史,则其职亦得司捕治。如《后汉书·张酺传》:窦景家人击伤市卒吏,捕得之,景怒,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殴伤市丞。又《周荣传》注引蔡质《汉仪》:京师游侠发顺帝陵,卖御物于市,市长追捕不得。是皆有▯执奸盗之责。案《三辅黄图》:长安市有九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市在道西,三市在道东。凡四里为一市,市楼皆重屋。又长安间里一百六十重,居栉比,门巷修直。葢市各有地,为市令所専治,故所犯在市者,市令丞主之;若所犯在闾里者,则四尉及游徼、亭长主之也。今并互着于此。
三国
文献通考》后汉洛阳有四尉,魏因之。
三国《吴志·孙皓列传》:皓爱妾,或使人至市刼夺百姓财物,司市中郎将陈声绳之以法。
谨案《吴志·潘璋传》称,璋为吴大市刺奸盗贼,断絶,则吴时市长亦有捕盗之职。如汉东京旧制,故攘夺财物者,司市中郎将得以法绳治也。
晋
晋书·职官志》:“洛阳县置六部尉,江左以后,建康亦置六部尉。”
晋书地理志
译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长安设有四位县尉,在城的东南设置广部尉,称为左部;在城的西北设置明部尉,称为右部。他们的俸禄都是四百石,佩戴黄色印绶,头戴大冠,主要负责追捕盗贼,侦察奸邪不法之徒。”
《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说:“洛阳孝廉左尉,俸禄四百石;孝廉右尉,俸禄四百石。”
《后汉书·桥元列传》记载:桥元被举荐为孝廉,补任洛阳左部尉。《三国志·魏书·太祖本纪》记载:曹操被举荐为孝廉,担任郎官,后出任洛阳北部尉。裴松之注解说:曹操刚进入尉府办公时,修缮整治了四座城门,制作了五色棒,悬挂在城门左右,凡有违反禁令的人,都用棒打死,京城里的人收敛行迹,没有人敢再犯禁。
谨按:王圻撰写《续文献通考》,认为司坊校尉是五城兵马司的起源,大概是因为他们督察奸邪不法之事颇为相近。然而司坊官原本位列九卿,统辖郡县,纠察百官,其职位责任隆重,实际上相当于如今的步军统领之职,并非五城兵马司仅治理都城所能比拟的。考察史传记载,汉代京畿地区的政令禁令,实际上是由长安、洛阳两县主管的。例如董宣担任洛阳令,擒获湖阳公主的奴仆,这就如同如今五城兵马司捕治匪徒棍棍;祝良担任洛阳令,查办太尉庞参夫人杀子一案,这就如同如今五城兵马司究查验明命案;桥元的小儿子被劫持,洛阳令包围守卫其家,这就如同如今五城兵马司承接捕盗任务;孙程等人被迁徙封爵到偏远县份,皇帝敕令洛阳令催促限期发遣,这就如同如今五城兵马司递送罪人。而长安、洛阳的四尉分左右部处理事务,则尤其与如今司坊官的规制相合。大概两汉的都城都专门由京兆尹、河南尹统领,而如今则是五城兵马司与大兴、宛平两县划界分治,五城以京营所辖区域为界,两县以在外营汛所辖区域为界,所以五城专门治理京师,即汉代长安、洛阳的职守渊源,实属一脉相承。如今将畿县令作为京县的正官,不可拆分记载,仍然归入顺天府表中,而五城兵马司则以左右部尉相对应,这样对于官制的对应才更为准确。
《汉书·赵广汉列传》记载:赵广汉担任京兆尹,上奏请求让长安的游徼、狱吏的俸禄定为百石。此后,百石俸禄的官吏都稍微自重,不敢枉法随意拘禁扣留人。
《汉书·尹赏列传》记载:尹赏代理长安令,派遣户曹掾史与乡吏、亭长、里长、父老、伍人共同举发长安城中轻浮薄恶的少年恶少,全部登记造册,分头收捕。
《后汉书·周防列传》记载:周防被征召拜为洛阳令,京师肃清。黄门郎窦笃从皇宫回来,夜晚到达止奸亭,亭长霍延拦截制止窦笃。窦笃的家奴与霍延争执,霍延于是拔剑指向窦笃,肆意辱骂。窦笃上表奏闻,皇帝下诏将周防逮捕送往廷尉,几天后赦免释放。【《李固传》记载:李固尸体暴露在城北,弟子郭亮守护尸体不肯离开。夏门亭长呵斥他。李贤注解说:“夏门,是洛阳北面西头的门。”】
谨按:汉代自县尉以下各设置小吏,称为乡官。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里设有里魁以相互简察;十里为亭,亭设有亭长以搜捕盗贼;十亭为乡,乡设有游徼,掌管巡逻禁制奸盗。【见《后汉书·百官志》】长安、洛阳两县虽然位于京师,但其制度相同,所以史书中有长安游徼以及亭长、里长的名称。后来北魏设置里宰、里尉、里正,隋朝设置里司官以统领都城各坊,大概是沿袭此制而设。因此长安游徼正相当于如今的兵马司吏目,而亭长、里正则相当于如今的五城总甲。【北魏、隋朝的里正、里司有俸秩,相当于如今的吏目,详细说明在后文】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京兆尹的属官有长安市的两令丞,又有左冯翊的长安四市长丞,都隶属于京兆尹。
《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洛阳市长。【《汉官》说:市长一人,俸禄四百石;丞一人,俸禄二百石,由明法者补任】中兴时期隶属于河南尹。
谨按:汉代的长安、洛阳市令丞、市长丞,实际上本源于周代的司市官,应当主管辨别货物、平定物价,而参考各种史书,则其职责也能主管捕治。如《后汉书·张酺传》记载:窦景的家人击伤市卒吏,被捕后,窦景发怒,派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殴打伤市丞。又《周荣传》注引蔡质的《汉仪》记载:京师游侠发掘顺帝陵墓,在市集上售卖御用物品,市长追捕未能抓获。这些都是有执捕奸盗的职责。考察《三辅黄图》记载:长安市有九个,各方二百六十六步。六个市在道路西侧,三个市在道路东侧。凡是四里为一个市,市楼都是重屋。又长安里巷一百六十重,民居像梳齿一样密集,门巷修直。大概市各有地盘,由市令专门治理,所以所犯罪行在市集的,由市令丞主管;若所犯罪行在里巷的,则由四尉及游徼、亭长主管。如今一并互相记载于此。
三国时期
《文献通考》记载:后汉洛阳有四尉,魏国沿袭此制。
《三国志·吴书·孙皓列传》记载:孙皓的爱妾,有时派人到市集抢劫百姓财物,司市中郎将陈声依法制裁。
谨按:《三国志·吴书·潘璋传》称,潘璋担任吴国大市刺奸,盗贼断绝,那么吴国时市长也有捕盗的职责。如同汉代东京的旧制,所以抢劫财物者,司市中郎将得以依法制裁。
晋代
《晋书·职官志》记载:“洛阳县设置六部尉,江左以后,建康也设置六部尉。”
《晋书·地理志》
洛阳置尉五部
谨案《晋职官志》称洛阳六尉,而《地理志》又作五尉,殆本先后増置,故其数互见。作史者各据其所本书之,以致参差不合也。
译洛阳设置五部尉。
谨按:《晋职官志》记载洛阳有六尉,而《地理志》却记载为五尉,这大概是因为先后增置,所以数目互有出入。修史的人各自依据所本的书进行记载,从而导致彼此参差不合。
宋齐梁陈
通典》晋建康六部尉,宋、齐、梁、陈皆因之。
谨案江左称建康尉为尉司,《南史·齐豫章王嶷传》嶷为扬州刺史,上尝出新林苑,同辇夜归,至宫门辞出,帝曰:“今夜行无使为尉司所呵也。”嶷对曰:“京辇之内,皆属臣州,愿陛下不垂过虑。”据此,则当时六部尉司实分掌徼巡诘禁之事,正如今之五城兵马司也。
北魏
魏书·甄琛列传》:琛迁河南尹,表曰:「京邑是四方之本,不可不治。国家居代,患多盗窃。世祖太武皇帝亲自发愤,广置主司。里宰皆以令长及五等散男有经畧者乃得为之,又多置吏士为其羽翼,崇而重之,始得禁止。今迁都以来,天下转广,四逺赴防,事过代都,五方杂防,难可偹简。防盗公行刼害不絶,此由诸坊混杂,厘比不精,主司闇弱,不堪检察故也。凡攻坚木者,必为择良器。河南郡是陛下天山坚木,盘根错节,乱植其中。六部里尉即攻坚之利器,非贞刚精鋭无以治之。今里正乃流外四品,职轻任碎,多是下才人,懐苟且,不能督察,故使盗得容奸,百赋失理。边外小县所领不过百户,而令长皆以将军居之。京邑诸坊,大者或千戸五百户,其中或王公卿尹、贵势姻戚、豪猾仆隶,荫飬奸徒,髙门邃宇,不可干问。又有州郡侠客,荫结贵游,附党连羣,阴为市刼。比之边县,难易不同,今难彼易,此实为未惬。王者立法,随时从宜。请取武官中八品将军以下干用贞济者,以本官俸恤领里尉之任,各食其禄。髙者领六部尉,中者领经途尉,下者领里正。不尔,请少髙里尉之品,选下品中应选者进而为之,则督责有所,辇毂可清。」诏曰:「里正可进至勲品,经途从九品,六部尉正九品。诸职中简取,何必须武人也?」
谨案:据《甄琛传》所言,则北魏亦仍晋制,洛阳置六部尉,惟经途尉前代未见,为当时所剏置。而里正,在汉本乡吏,魏于诸职中简取,则亦改为选人矣。以今制凖之,六部尉当为正指挥之职,经途尉当为副指挥之职,里正当为吏目之职。至琛表请以八品将军以下为里尉者,葢魏世以杂号将军为防秩,于百官之外别为班品,故得试领他官也。
北齐
隋书·百官志》后齐清都郡邺,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又领十二行经途尉,凡一百三十五里,里置正。临漳领左部、东部二尉,左部管九行经途尉,凡一百一十四里,里置正。成安领后部、北部二尉,后部管十一行经途尉,凡七十四里,里置正。
谨案:北齐都郡邺,临漳、成安三县俱治京城,故分置七尉,亦沿晋、魏旧制也。
后周【无考】
隋
隋书·百官志》:隋毎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炀帝三年,京都诸坊改为里,皆省除里司官,以主其事。谨案:北魏京城里巷,始以坊名。至隋而坊主、坊佐、里司官遂以入衔,实为今司坊官所自昉也。
唐
旧唐书·职官志》:殿中侍御史,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
新唐书·百官志》监察御史分左右巡,紏察违失。左巡知京城内,右巡知京城外,尽雍、洛二州之境。月一代将晦,则巡刑部、大理寺、东西徒坊、金吾县狱。搜狩则监围,察断絶失禽者。其后以殿中掌左右巡。《通典》监察御史分左右巡,紏察违失,以承天、朱雀街为界。毎月一代。开元中革,以殿中掌左右巡,监察或权掌之,非本任也。
唐防要,贞元十年勅准《六典》:殿中侍御史两京城分知左右巡察,其不法之事,谓左降、流移、停匿不去及妖讹、宿宵蒱博、盗窃、狱讼寃滥、赋敛违法,如此之类,方合奏闻。比者因循,务求细事,既甚烦碎,颇失大猷。宜令自今以后,据《六典》合举之事,所司有隠蔽者,即具奏闻。其余常务,不须处问。
旧唐书·代宗本纪大厯八年九月,晋州男子郇模哭于东市,请进三十字。上召见,馆之禁中。贬左巡使殿中侍御史杨防,以其抑郇模而不上闻也。赵璘《因话録》:权实子范为殿中侍御史,知巡。有小吏从市求取
译宋、齐、梁、陈
《通典》记载,晋代在建康设有六部尉,宋、齐、梁、陈四朝都沿袭了这一制度。
谨按:南朝称建康尉为尉司。《南史·齐豫章王嶷传》记载,嶷任扬州刺史时,皇上曾从新林苑出发,与他同车夜归,到达宫门时嶷辞别出宫,皇上说:“今夜出行不要让尉司呵斥。”嶷回答说:“京城之内,都属于臣的州治,希望陛下不必过分担忧。”据此可知,当时六部尉司实际上分管巡察、查禁之事,正如同现在的五城兵马司一样。
北魏
《魏书·甄琛列传》记载:甄琛升任河南尹,上表说:“京城是四方的根本,不可不治理。国家定都代地时,患在盗窃众多。世祖太武皇帝亲自发愤,广泛设置主管官员。里宰都由有谋略的令长及五等散男担任,又大量设置吏士作为他们的辅佐,尊崇并重视他们,这才得以禁止犯罪。如今迁都以来,天下更加广阔,四方之人奔赴京师,事务超过代都,各方杂处,难以全部简选。防盗公行、劫害不绝,这是因为各坊混杂,户籍管理不精细,主管官员昏庸软弱,不能督察的缘故。凡是攻伐坚硬树木的人,必定选择精良的工具。河南郡是陛下天山般的坚木,盘根错节,混乱地生长其中。六部里尉就是攻伐坚木的利器,不是正直刚强、精锐干练的人无法治理。如今里正却是流外四品,职轻事碎,多是下等才人,怀着苟且之心,不能督察,所以使盗贼得以容奸,各种赋税失理。边远小县管辖不过百户,而令长都由将军担任。京城各坊,大的有千户、五百户,其中有王公卿尹、权贵姻亲、豪强恶仆,庇护奸徒,高门深院,不可查问。又有州郡侠客,依附权贵,结党营私,暗中从事抢劫。与边县相比,难易不同,现在那边难这里易,这实在令人不满意。王者立法,应随时制宜。请选取武官中八品将军以下干练、正直、济世的人,以本官俸禄兼任里尉之职,各自领取俸禄。高的担任六部尉,中的担任经途尉,下的担任里正。如果不这样,请稍微提高里尉的品级,从下品中应选的人中提拔任用,那么督责就有依据,京城就可以清静了。”诏书说:“里正可以晋升至勋品,经途尉从九品,六部尉正九品。从各职中简选,何必一定是武人呢?”
谨按:根据《甄琛传》所言,北魏也沿袭晋制,在洛阳设置六部尉,只是经途尉前代未见,是当时新设置的。而里正,在汉代本是乡吏,魏朝从各职中简选,也就改为选任的人了。以现在的制度来衡量,六部尉应当是正指挥的职务,经途尉应当是副指挥的职务,里正应当是吏目的职务。至于甄琛上表请求以八品将军以下担任里尉,大概是因为魏朝以杂号将军作为防秩,在百官之外另设班品,所以得以试任其他官职。
北齐
《隋书·百官志》记载:后齐清都郡邺城,统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又统领十二行经途尉,共一百三十五里,每里设置里正。临漳统领左部、东部二尉,左部管辖九行经途尉,共一百一十四里,每里设置里正。成安统领后部、北部二尉,后部管辖十一行经途尉,共七十四里,每里设置里正。
谨按:北齐都城邺城,临漳、成安三县都治理京城,所以分设七尉,也是沿袭晋、魏旧制。
后周【无考】
隋
《隋书·百官志》记载:隋朝每坊设置坊主一人,佐二人。炀帝大业三年,京都各坊改为里,都省去了里司官,由坊主管理其事。谨按:北魏京城里巷,开始以坊命名。到了隋朝,坊主、坊佐、里司官才进入官衔,实在是现在司坊官的起源。
唐
《旧唐书·职官志》记载:殿中侍御史,在两京城内,分别掌管左右巡,各自监察所巡区域内不法之事。
《新唐书·百官志》记载:监察御史分左右巡,纠察违失。左巡掌管京城内,右巡掌管京城外,涵盖雍、洛二州的境地。每月轮值将结束时,则巡视刑部、大理寺、东西徒坊、金吾县的监狱。狩猎时监督围猎,察断遗漏禽兽者。后来由殿中侍御史掌管左右巡。《通典》记载:监察御史分左右巡,纠察违失,以承天、朱雀街为界。每月轮值一次。开元年间改革,由殿中侍御史掌管左右巡,监察御史有时权掌,并非本职。
《唐会要》记载,贞元十年敕令准《六典》:殿中侍御史在两京城分知左右巡察,其不法之事,指左降、流移、停匿不去以及妖言、夜间赌博、盗窃、狱讼冤滥、赋敛违法,这类事情,才合奏闻。近来因循守旧,务求细事,既甚烦碎,又颇失大略。宜令自今以后,据《六典》应举奏之事,有关部门有隐瞒的,即具奏闻。其余常务,不必查问。
《旧唐书·代宗本纪》大历八年九月,晋州男子郇模在东市哭诉,请求进献三十字。皇上召见,安置在禁中。贬左巡使殿中侍御史杨绾,因为他压制郇模而不向上报告。赵璘《因话录》记载:权实之子范任殿中侍御史,知巡。有小吏从市场索取
者,事发,笞臀十数。他日复有如此者,白于台长,杖背十五。同列疑其罪同罚异,权对曰:「前吏所取者,名属左军,台之威令不振乆矣。百司尚有不禀奉者,况慿禁军之势耶?彼受贿于此辈,且是知抑豪强,可以末减。后吏则挟台之威,恐吓百姓,杖背全命,犹为至轻。」
译先前,事情败露,打了臀部十几下。后来又有类似的情况,向台长报告后,打了背部十五杖。同僚怀疑罪行相同却处罚不同,权回答说:“前一个官吏所收受的贿赂,名义上属于左军,台府的威严政令很久没有振作了。各官府尚且有不服从命令的,何况是倚仗禁军势力的人呢?那官吏从这类人那里受贿,况且是知道要抑制豪强,可以从轻减免。后一个官吏则倚仗台府的威势,恐吓百姓,打背部保住性命,已经算是很轻的了。”
胡三省《资治通鉴注》程大昌《雍録》曰:长安四郭之内,纵横皆十坊,大率当为百坊,亦有一面不啻十坊者,故《六典》曰:一百一十坊也。坊皆有垣有门,随昼夜鼓声以行启闭,巡使掌左右街百坊之内,谨启闭徼巡者也。宋白曰:广徳二年九月,命御史中丞鱼,户部侍郎王延昌充左巡使,御史中丞源休充右巡使,辛亥,源休充都左右巡使。元和八年,薛存诚奏得两巡御史状,以承平旧例,两街本属台司,其所由毎月衙集,动静申报,如所报差缪,举勘悉在台中。
通典赤县尉置六员
因话録万年县捕贼官李镕
册府元龟》万年、长安两县捕贼官领其徒,受罗立言指使。
谨案:唐以御史知左右巡,即今巡城御史所自始。据《因话録》载,栁公权为京兆尹,于街中杖杀神防军小将。宪宗诘其何不奏,公权曰:“臣合决,不合奏。”上曰:“合何人奏?”对曰:“在街中,本街使金吾将军奏;若在坊内,左右巡使奏。”云云。是当时都城各分地界,以两街属金吾街使,而左右巡使但主诸坊之内。然考胡三省《通鉴注》所云,则两街亦台司所并属矣。至唐以殿中监察知左右巡,广徳中至以中丞为之,则其职益重,而所辖官吏不见于史。又案:唐万年、长安二尉称为捕贼官,各领逻卒,即如今兵马司之捕役,疑亦当统属于两巡使也。
五季【无考】
宋
宋史·职官志》咸平四年,以御史二人充左右巡使,分紏不如法者,文官右巡主之,武官左巡主之,分其职掌,紏其违失。○开封府左右军巡使、判官各二人,分掌京城争鬭及推鞫之事,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检覆推问,凡鬬讼事轻者聴论决。○临安府城外内分南北左右厢,各置厢官以聴民之讼诉,许奏辟京朝官亲民资序人充,后以臣僚言罢,城内两厢官惟城外置焉。又分使臣十一员以缉捕在城盗贼。
谨案宋志军巡判官分掌京城争鬭及推鞫之事,据魏泰东轩笔録载有孙良孺为军巡判官,押辟囚弃市一事,则军巡判官又有监刑之事,与今大决之日,五城司坊官毕至例同。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大中祥符元年,置京新城外八厢。真宗以都门之外居民颇多,旧例惟赤县尉主其事,至是特置厢吏,命京府统之。天禧五年,増置九厢。熈宁三年五月,诏以京朝官曽厯通判、知县者四人,分治京城四厢。凡民有鬭讼,事轻者得以决遣。
文献通考》熈宁三年,以京朝官分治开封府四厢,其先差使臣并罢。九月,诏许留后使臣一员,分左右厢管勾。十一月,臣僚言:逐厢一月之内断决事件不多,欲止令京朝官二员分领二厢决断所,旧来四厢使仍旧存留,以偹诸般差使。元祐四年,知开封谢景温请于新城内外左右置二厢,通为四厢。四年罢,绍圣元年复置。绍兴中,临安府先依开封例,于城外南北厢置主管公事,近又于城内左右厢添置官二员,分减在城词讼。其后以臣僚言,将在城左右厢废罢,其厢官二员移往城南北厢。谨案:宋真宗以赤县尉不足弹压,始特置厢吏。是宋之四厢使,即前代六部尉之职,正如今之五城兵马司也。
辽
辽史·百官志》五:京警巡院职名,某京警巡使,某京警巡副使。
王圻《续文献通考》:辽五京各置警巡院,官曰警巡使。东京别置军巡院,官曰东京军巡使。中京别置巡逻司,官曰中京巡逻使。兴宗重熈十三年,又置契丹警巡院。
谨案:辽于京城置警巡院、军巡院,葢本沿唐、宋节镇牙职之称,而所掌实即唐左右巡之事,厯代职名沿革至此而渐变其旧矣。
金
金史·百官志》诸京警巡院使一员,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副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员,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从三品。大定十九年,以武卫军六十人,兵马一员;副都二员,其职低,故设使品正四。承安三年,陞副都指挥使二员,副都一员,判官二员,掌防卫都城,警捕盗贼。
谨案:金之警巡使副,
译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引程大昌《雍録》说:长安四郭之内,纵横方向都是十坊,大致应当是一百坊,也有一个方向不止十坊的情况,所以《唐六典》说有一百一十坊。各坊都有围墙和门,随着昼夜的鼓声来开启或关闭,巡使掌管左右街一百坊之内,谨慎地负责启闭和巡逻稽查。宋白说:广德二年九月,任命御史中丞鱼、户部侍郎王延昌担任左巡使,御史中丞源休担任右巡使,辛亥日,源休兼任都左右巡使。元和八年,薛存诚上奏获得两巡御史的报告,按照承平年间的旧例,两街原本隶属于御史台,其下属每月在衙门集会,汇报动静,如果所报内容有差错,全部都在御史台进行核查。
《通典》记载赤县尉设置六员。
《因话録》记载万年县捕贼官李镕。
《册府元龟》记载万年、长安两县的捕贼官统领其手下,受罗立言指使。
谨按:唐代由御史负责左右巡,这就是如今巡城御史的开始。根据《因话録》记载,柳公权担任京兆尹时,在街上杖杀了神策军的小将。宪宗责问他为什么不奏报,柳公权说:“臣应当判决,不应当奏报。”皇上说:“应当由谁奏报?”回答说:“如果在街上,由本街使金吾将军奏报;如果在坊内,由左右巡使奏报。”等等。这说明当时都城划分了地界,将两街归属于金吾街使,而左右巡使只主管各坊之内。然而考察胡三省《通鉴注》所说的,那么两街也属于御史台一并管辖了。至于唐代由殿中监察御史负责左右巡,广德年间甚至由御史中丞担任,那么其职责更加重要,而其所辖官吏不见于史书记载。又按:唐代万年、长安两县的县尉被称为捕贼官,各自统领巡逻卒,就像如今兵马司的捕役,怀疑也应当统属于两巡使。
五代【无考】
宋代
《宋史·职官志》记载:咸平四年,任命两名御史担任左右巡使,分别纠察不守法纪的人,文官由右巡主管,武官由左巡主管,划分他们的职掌,纠察他们的违失。开封府左右军巡使、判官各两人,分别掌管京城争斗及审讯之事,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掌管检覆推问,凡是争斗诉讼事情轻微的,允许判决。临安府城外内分南北左右厢,各自设置厢官以听取百姓的诉讼,允许奏请任命京朝官中亲民资序的人担任,后来因为臣僚进言而罢免,城内两厢官只在城外设置。又分派十一名使臣来缉捕城内的盗贼。
谨按:《宋史》记载军巡判官分别掌管京城争斗及审讯之事,根据魏泰《东轩笔録》记载有孙良孺担任军巡判官,押解囚犯弃市一事,那么军巡判官又有监刑之事,与如今大决之日,五城司坊官全部到场的惯例相同。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大中祥符元年,设置京新城外八厢。真宗因为都门之外居民很多,旧例只有赤县尉主管此事,至此特意设置厢吏,命令京府统辖。天禧五年,增置九厢。熙宁三年五月,下诏任命京朝官中曾历任通判、知县的四个人,分别治理京城四厢。凡是百姓有争斗诉讼,事情轻微的可以判决遣散。
《文献通考》记载:熙宁三年,由京朝官分别治理开封府四厢,先前差派的使臣全部罢免。九月,下诏允许保留后任使臣一人,分左右厢管勾。十一月,臣僚进言:各厢一个月内断决的事件不多,想要只让京朝官两人分别统领两厢决断所,原来的四厢使依旧存留,以备各种差使。元祐四年,知开封府谢景温请求在新城内外左右设置两厢,总共为四厢。四年罢免,绍圣元年恢复设置。绍兴年间,临安府先依照开封府的例子,在城外南北厢设置主管公事,近来又在城内左右厢添置官员两人,分担城内的词讼。后来因为臣僚进言,将城内的左右厢废罢,那两名厢官移往城南北厢。谨按:宋真宗因为赤县尉不足以弹压,开始特意设置厢吏。这是宋代的四厢使,就是前代六部尉的职务,正如今日的五城兵马司。
辽代
《辽史·百官志》五记载:京警巡院职名,某京警巡使、某京警巡副使。
王圻《续文献通考》记载:辽五京各自设置警巡院,官职叫警巡使。东京另外设置军巡院,官职叫东京军巡使。中京另外设置巡逻司,官职叫中京巡逻使。兴宗重熙十三年,又设置契丹警巡院。
谨按:辽在京城设置警巡院、军巡院,大概本源于唐、宋节镇牙职的名称,而所掌管的实际上就是唐代左右巡的事务,历代职名沿革至此而逐渐改变其旧制了。
金代
《金史·百官志》记载:各京警巡院使一人,正六品,掌管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中事务;副使一人,从七品,掌管警巡之事;判官两人,正九品,掌管检稽过失,签判院中事务。武卫军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从二品。大定十九年,以武卫军六十人为兵马,设一员;副都指挥使两人,其职位较低,所以设使品为正四品。承安三年,升任副都指挥使两人,副都指挥使一人,判官两人,掌管防卫都城,警捕盗贼。
谨按:金代的警巡使副,
悉循辽制,当如今之五城;而武卫军则本▯兵部,当如今巡捕五营之比。然其官初设,有兵马一员,则兵马司之名实自此始。今故并着于表焉。
译完全遵循辽代的制度,相当于如今的五城;而武卫军则隶属于兵部,相当于如今巡捕五营的类比。然而其官职最初设立时,设有兵马一员,那么兵马司的名称实际上就是从这时开始的。现在因此一并记载在表中。
元好问《中州集》张徳直召补省椽,选授右警巡使;李天翼迁右警巡使;李献甫兼右警巡使。
谨案《金史·百官志》:警巡使无左右之名,惟使副各一员,而张徳直、李天翼等皆尝为右警巡使,疑即警巡院副之别名也。
元
元史·百官志》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凡二,掌京城盗贼奸伪鞫捕之事。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户所为兵马司,▯大都路。凡刑名则▯宗正,且为宗正之属。二十九年,置都指挥使等官,其后因之。一置司于北城,一置司于南城。司狱司凡三:司狱一员,狱丞一员,一置大都路,一置北城兵马司,皇庆元年分置一司于南城。○左右警巡二院,逹噜噶齐【解见吏部篇】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至元六年置,领民事及供需大都警巡院,品职分置如左右院:逹噜噶齐一员,使一员,副使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二十人。大徳九年置,以治都城之南。○上都兵马司,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使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警巡院:逹噜噶齐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八人。
谨案:元仍金制,分警巡院为三,兵马司为二,以参掌都城民事及奸盗鞫捕。其兵马司本属右选,当如今之巡捕营,而南城、北城之名实肇昉于此时。洎明初,裁省警巡院,并入兵马司,又増置东、中、西三城,而指挥、副指挥遂为文职之定名矣。
明
明史·百官志》:监察御史巡视皇城五城。
王圻《续文献通考》:明警巡改置中、东西、南北城兵马指挥司。初设兵马指挥司,指挥使、副指挥、知事。城门设兵马。洪武十年改为指挥、副指挥,革知事。二十三年定为兵马指挥司,増设吏目。建文中又改指挥、副指挥为兵马副、兵马。靖难后复故。本司各指挥一人,副指挥五人。指挥掌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火禁之事,副指挥为之贰。
明防典,正统十三年令,五城巡视御史,凡事有奸弊,聴其依法受理送问。成化四年令,锦衣卫、五城兵马司禁约赌博,缉捕盗贼,巡城御史通行提调。凡九门守门官军及九门钞法,俱巡视北城御史带管提督,整理清到军士。北城御史同给事中、兵部委官存恤盔甲厰,东城御史同给事中巡视。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二十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二十一
通政使司表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一>
通政使司
国朝官制
通政使司通政使满洲汉人各一人【满洲初系二品,顺治十五年改为三品,康熙六年复为二品,九年定满洲汉人俱为正三品】副使满洲汉人各一人【满洲初系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四品,康熙六年复为三品,九年定满洲汉人俱为正四品】叅议满洲汉人各一人【满洲初系品品,顺治十六年定满洲汉人俱为正五品】
掌受天下章奏,校阅送阁,稽其程限,而按其违失,有不如式者劾论之。顺治元年,初设通政使,满洲汉人各一人;左通政,满洲汉人各一人;右通政,汉人二人;左叅议,满洲汉人各二人;右叅议,汉人二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汉人右叅议一人;五十二年,省汉人左叅议一人。乾隆十年,省汉人右通政一人;十三年,省右通政员额,改左通政为通政副使,又省参议满洲汉人各一人,并去左右衔。
经厯满洲汉人各一人【正七品】知事满洲汉人各一人【初制四品,后定为正七品】
掌出纳文移,承受案牍,经厯。初称司务,后改为经厯。知事,初置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后省汉军员缺。乾隆十七年,改满洲知事二人为满洲、汉人各一人。
笔帖式满洲六人汉军二人
初制,满洲八人,汉军二人,后省满洲二人【职事具吏部篇】
登闻鼓防笔帖式,满洲、汉军各一人。
凡军民实有寃抑,所司不受理,击登闻鼓陈诉者,由
译元好问《中州集》记载:张德直被召补为省椽,选拔授任右警巡使;李天翼升任右警巡使;李献甫兼任右警巡使。
谨按《金史·百官志》:警巡使没有左、右的名称,只有使、副各一员,而张德直、李天翼等都曾担任右警巡使,怀疑这就是警巡院副使的别名。
元
《元史·百官志》: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共有两个,掌管京城盗贼、奸伪案件的审讯和抓捕事务。都指挥使二员,副指挥使五员,知道一员,提控案牍一员,吏员十四人。至元九年,将千户所改为兵马司,〇大都路。凡是刑名案件则〇宗正府管辖,且作为宗正府的属官。二十九年,设置都指挥使等官,此后沿袭不变。一个司设在北城,一个司设在南城。司狱司共有三个:司狱一员,狱丞一员,一个设在大都路,一个设在北城兵马司,皇庆元年又分设一个司在南城。○左右警巡二院,达噜噶齐【解释见吏部篇】各一员,使各一员副使、判官各三员,典史各三人,司吏二十五人。至元六年设置,掌管民事及供给大都警巡院,品级职务分置如同左右院:达噜噶齐一员,使一员,副使、判官二员,典史二员,司吏十人。大德九年设置,用来治理都城南部。○上都兵马司,指挥使三员,副指挥二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人,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设置警巡院:达噜噶齐一员,警巡使一员副使二员,判官二员,司吏十人。
谨按:元代沿袭金代制度,将警巡院分为三个,兵马司分为两个,以共同掌管都城的民事以及奸盗案件的审讯抓捕。其兵马司原本属于右选,相当于如今的巡捕营,而南城、北城的名称实际上就起源于此时。等到明朝初年,裁撤警巡院,并入兵马司,又增设东、中、西三城,于是指挥、副指挥就成为文职的定名了。
明
《明史·百官志》:监察御史巡视皇城及五城。
王圻《续文献通考》:明代将警巡改置为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起初设置兵马指挥司,有指挥使、副指挥、知事。城门设有兵马。洪武十年改为指挥、副指挥,废除知事。二十三年定为兵马指挥司,增设吏目。建文年间又将指挥、副指挥改为兵马副、兵马。靖难之役后恢复原状。本司各设指挥一人,副指挥五人。指挥掌管巡捕盗贼、街道沟渠、囚犯及火禁事务,副指挥作为他的辅佐。
《明防典》,正统十三年规定,五城巡视御史,凡事有奸邪弊端,听任他们依法受理并送交审问。成化四年规定,锦衣卫、五城兵马司禁止赌博,缉捕盗贼,由巡城御史统一提调。凡是九门守门官军及九门钞法事务,都由巡视北城御史带管提督,整理并清点到军士。北城御史会同给事中、兵部委官存恤盔甲厂,东城御史会同给事中巡视。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欽定歷代職官表>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二十一
通政使司表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淸定歷代職官表,卷二十一>
通政使司
国朝官制
通政使满洲、汉人各一人【满洲起初是二品,顺治十五年改为三品,康熙六年恢复为二品,九年定满洲、汉人俱为正三品】副使满洲、汉人各一人【满洲起初是三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四品,康熙六年恢复为三品,九年定满洲、汉人俱为正四品】参议满洲、汉人各一人【满洲起初品级不详,顺治十六年定满洲、汉人俱为正五品】
掌管接收天下的章奏,校阅后送交内阁,稽查其期限,并核查其违误过失,有不符合格式的弹劾论处。顺治元年,初设通政使,满洲、汉人各一人;左通政,满洲、汉人各一人;右通政,汉人二人左参议,满洲、汉人各二人;右参议,汉人二人。康熙三十八年,裁减汉人右参议一人;五十二年,裁减汉人左参议一人。乾隆十年,裁减汉人右通政一人;十三年,裁减右通政员额,将左通政改为通政副使,又裁减参议满洲、汉人各一人,并去掉左右衔。
经历满洲、汉人各一人【正七品】知事满洲、汉人各一人【起初制度为四品,后定为正七品】
掌管出纳公文,承受案牍,经历。起初称为司务,后来改为经历。知事,起初设置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后来裁减汉军员缺。乾隆十七年,将满洲知事二人改为满洲、汉人各一人。
笔帖式满洲六人,汉军二人
起初制度为满洲八人,汉军二人,后来裁减满洲二人【职事详见吏部篇】
登闻鼓房笔帖式,满洲、汉军各一人。
凡是军民确实有冤屈,有关部门不予受理,击打登闻鼓陈诉者,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