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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钦定历代职官表二十

钦定歴代职官表卷十八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246–269 段

十七员,康熙二十八年又增一员,雍正五年始置宗室御史二员。防古初置章京二员,康熙元年省,五十七年增置防古御史二员。汉军御史初置八员,康熙三十九年省三员,雍正初俱省,统归汉人额缺内补用。汉人御史顺治初置六十九员,旋省二十九员,康熙初又省十六员,雍正四年增置八员,乾隆十三年又省九员,十四年定设满洲汉人员额如今制。宗室、防古御史俱统于满洲员额之数,四十六年复增置宗室御史二人,而省满洲员额二人。谨案旧制,御史分设十四道,而以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东、陜西为六掌道,分稽在京诸司及各直省刑名。河南道仍叅治院事,京畿道惟司照刷卷宗。六掌道各以二员或一员协理,依次▯迁,其他则谓之坐道,皆不理本道之事,惟存空衔而已。乾隆十四年

译十七员,康熙二十八年又增加一员,雍正五年才开始设置宗室御史二员。防古初设章京二员,康熙元年裁撤,五十七年增置防古御史二员。

汉军御史初设八员,康熙三十九年裁撤三员,雍正初年全部裁撤,统一归入汉人定额缺额内补用。

汉人御史顺治初年设置六十九员,随即裁撤二十九员,康熙初年又裁撤十六员,雍正四年增置八员,乾隆十三年再裁撤九员,十四年确定满洲、汉人员额如现在制度。

宗室、防古御史都统属于满洲员额数目,四十六年又增置宗室御史二人,而裁减满洲员额二人。

谨按旧制,御史分设十四道,而以河南、江南浙江、山西、山东、陕西为六掌道,分别稽查在京各官署及各直省的刑名案件。

河南道仍参预治院事务,京畿道只负责照刷卷宗。

六掌道各以二员或一员协助办理,依次迁转,其他的则称为坐道,都不管理本道的事务,只是保留空衔而已。

乾隆十四年

特诏厘正,按道定额,各给印信,而以职事分▯之名。

实相符规制,始为允称。二十年复

命以京畿道改列河南道之前,俾互易所掌,而官署亦从对换焉。于是次序秩然,益昭整肃矣。至京畿、河南二道员阙,皆长官抡选,疏请。

简调各道掌印,则以资深者▯转。其四川、广西、广东、云南、贵州五道满汉员额,本各一人。初制,新授者即补掌印。今改定,亦由江南等八道▯转焉。

经厯满洲汉人各一人【正六品】都事满洲汉人各一人【正六品】

经厯掌董察吏胥,都事掌缮冩章疏而行遣文书之事,则两防分理之。经厯初称司务后改为经厯。员额顺治元年定,都事初置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康熙三十九年省汉军员额乾隆十七年省满洲都事一人,改为满洲汉人各一人。

笔帖式满洲三十五人,防古二人,汉军五人。六科笔帖式满洲八十人【职事见吏部篇】

都察院笔帖式,初置满洲五十一人,汉军七人。康熙三十八年,省满洲十有六人,汉军二人。防古笔帖式,雍正十二年置额。六科笔帖式,初置一百有七人,乾隆二年省二十七员。其分▯之制,堂笔帖式十人,京畿道、江南道各三人,河南、浙江、山西、山东、陜西、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道各二人。吏科、户科、兵科、刑科各十有五人,礼科、工科各十人。

  廵察京通各仓科道十有四人

掌稽察在京禄米等十有二仓,通州中西二仓,覈其出纳,而禁其盗窃,以厘剔弊端。嵗以十月引。

  见▯往一年而代

  廵视淮安漕务科道一人【旧驻淮安今移▯仪】廵视济宁漕务科道一人【驻济宁】廵视天津漕务科道一人【旧驻天津今移杨村】廵视通州漕务科道一人【驻通州】

掌催督粮运,凡官吏须索稽留及旗丁私挟禁物者,咸纠治之。济宁廵漕,兼掌运河水道董察,有司以时其疏濬焉。每嵗十月,奏请

  简▯给

钦差官员闗防,以行事竣而纳之。

  廵察

盛京科道满洲一人,廵察吉林;黒龙江科道满洲二人,廵察台湾;科道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廵省风俗,厘察奸弊,覈考稽违。凡地方兴革事宜,及吏治民情,皆以实采访而入。

  告焉

盛京廵察,雍正三年置。吉林、黒龙江廵察,雍正元年置。初制毎嵗更代,后改定俱五年抡遣一次。台湾廵察,康熙六十一年置。初制亦每嵗更代。雍正五年,以汉人廵察兼理台湾学政。乾隆十七年,改定三年抡遣一次。三十年复。

  命届期奏请应否派往均侯

  防以行

  谨案各省廵按御史

国初承明旧制,置自郎中以下各官,皆得选任兼宪衔以行。顺治十八年定议,永行停止。又有廵江御史,巡视屯田御史,俱顺治初停止。督理茶马御史,康熙初停止。又雍正三年设各省廵察,以督捕盗贼,由科道及小京堂、部属各官抡遣。江宁、安徽共一人,湖北、湖南共一人,山东、河南共一人。四年设直▯廵查御史,顺天及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徳、广平、大名二人。又有廵视山东河湖工务御史一员。雍正元年置直▯廵农御史一员,雍正七年置,嗣俱先后停止。谨附识于此。

厯代建置上【此卷专叙都御史、御史等官沿革】

  三代

周礼天官小宰之职,掌建邦之宫刑,以治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郑康成注:若今御史中丞】

谨案:汉御史中丞执法殿中,与周官小宰掌宫刑以宪禁于王宫者相近,故郑氏援以为比,谨着之于此,以明法官源流所自。而其职本天官之贰,故仍系诸吏部表内焉。

周礼》春官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邦国都鄙及万民之治令,以賛冡宰。凡治者受灋令焉。掌賛书,凡数从政者【郑康成注:御犹侍也,进也】

谨案《周官》御史次于内史、外史之后,盖本史官之属,故杜佑以为非今御史之任。然考其所掌,如赞冡宰以出治令,则凡政令之偏私阙失,皆得而补察之,故外内百官悉当受成法于御史,实

译特颁诏令加以厘正,按照各道规定名额,分别颁发印信,并根据职事划分名称。

实际与规制相符,才算是恰当。二十年再次

命令将京畿道改列在河南道之前,使它们互换所掌管的职责,官署也随之对换。于是次序井然有序,更加彰显整肃了。至于京畿、河南二道的官员空缺,都由长官选拔,上疏请求。

简选调任各道掌印官,则由资历深者轮转。那四川、广西、广东、云南、贵州五道的满汉官员名额,原本各为一人。起初的制度,新授官者立即补任掌印。现在改定,也由江南等八道轮转。

经历满洲、汉人各一人【正六品】都事满洲、汉人各一人【正六品】

经历掌管督察吏胥,都事掌管缮写章疏并执行文书事务,两者分工治理。经历起初称为司务,后来改为经历。员额在顺治元年确定,都事起初设置满洲二人,汉军一人。康熙三十九年裁减汉军员额,乾隆十七年裁减满洲都事一人,改为满洲、汉人各一人。

笔帖式满洲三十五人,蒙古二人,汉军五人。六科笔帖式满洲八十人的职事见吏部篇】

都察院笔帖式,起初设置满洲五十一人,汉军七人。康熙三十八年的裁减满洲十六人,汉军二人。蒙古笔帖式,雍正十二年设置名额。六科笔帖式,起初设置一百零七人,乾隆二年裁减二十七员。其分配制度,堂笔帖式十人,京畿道、江南各三人,河南、浙江、山西、山东、陕西、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二人。吏科、户科、兵科刑科各十五人,礼科、工科各十人。

巡察京通各仓科道十四人

掌管稽查在京禄米等十二仓,通州中西二仓,核查其出纳,并禁止盗窃,以剔除弊端。每年十月引见。

现任者任期一年而替换

巡视淮安漕务科道一人【旧驻淮安,今移驻仪征】巡视济宁漕务科道一人【驻济宁】巡视天津漕务科道一人【旧驻天津,今移杨村】巡视通州漕务科道一人【驻通州】

掌管催督粮运,凡是官吏须索稽留以及旗丁私带禁物的,都予以纠察惩治。济宁巡漕,兼掌运河水道督察,有司按时疏浚。每年十月,奏请

简选发给

钦差官员关防,事毕后缴还。

巡察

盛京科道满洲一人,巡察吉林;黑龙江科道满洲二人,巡察台湾;科道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管巡察省风民俗,厘清察究奸弊,核查考校稽违。凡是地方兴革事宜,以及吏治民情,都据实采访上报。

告知

盛京巡察,雍正三年设置。吉林、黑龙江巡察,雍正元年设置。起初制度每年更替,后来改定都五年轮遣一次。台湾巡察,康熙六十一年设置。起初制度也是每年更替。雍正五年,以汉人巡察兼理台湾学政。乾隆十七年,改定为三年轮遣一次。三十年恢复。

命令届时奏请是否派往,均听候

旨意而行

谨按各省巡按御史

国初承袭明代旧制,设置自郎中以下各官,都得以选任兼任宪衔出行。顺治十八年定议,永远停止。又有巡江御史,巡视屯田御史,都在顺治初年停止。督理茶马御史,康熙初年停止。又雍正三年设置各省巡察,以督捕盗贼,由科道及小京堂部属各官轮遣。江宁、安徽共一人,湖北、湖南共一人山东、河南共一人。四年设置直隶巡查御史,顺天及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又有巡视山东河湖工务御史一员。雍正元年设置直隶巡农御史一员,雍正七年设置,随后都先后停止。谨附记于此。

历代建置上【此卷专门叙述都御史、御史等官的沿革】

三代

《周礼》天官小宰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宫刑,以治理王宫的政令。凡是宫中的纠察禁令【郑康成注:如同现在的御史中丞】

谨按:汉代御史中丞在殿中执法,与周官小宰掌管宫刑以在王宫施行禁令相近,所以郑氏援引作为类比,谨记载于此,以阐明法官源流所在。而其职务本是天官的副职,所以仍系于吏部表内。

《周礼》春官御史,中士八人,下十六人,其史一百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掌管邦国都鄙及万民的治令,以辅佐冢宰。凡是治事者接受法令。掌管赞书,凡是数从政者【郑康成注:御犹如侍从,进言】

谨按《周官》御史次于内史、外史之后,大概是史官的属员,所以杜佑认为不是现在御史的职责。然而考察其所掌管的,如赞冢宰以出治令,那么凡是政令的偏私阙失,都能补察,所以内外百官都应当从御史那里接受成法,实在

后世司宪之职所由出。今仍系之于表。

吕祖谦大事记:御史之名见于《周官》,以中下士为之,特小臣耳。至于战国,其职益亲,故献书多云“献书于大王”。御史秦赵渑池之防,命御史书事。淳于髠亦曰:“御史在后,执法在傍。”是又掌记事纠察之任也。

译后世掌管宪法的官职,就是由此产生的。现在仍然把它附在表后。

吕祖谦《大事记》:御史的官名见于《周礼》,由中士和下士担任,只是地位低微的小臣罢了。到了战国时期,他们的职权日益亲近君主,所以进献书籍的人多说“向大王进献书籍”。在秦赵渑池之会时,秦王命令御史记录事情。淳于髠也说:“御史在后面,执法官在旁边。”这又是掌管记录事务和纠察过失的职责。

秦

荀朂辞尚书令表:「昔六官所掌,冡宰为首;秦公卿赞,以丞相、御史为冠。」

杜佑《通典》:“御史大夫,秦官,侍御史之率,故称大夫。”章俊卿《山堂考索》:“秦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晋书·百官志》:“御史中丞,本秦官也。”

史记·张苍列传》: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索隐曰:周秦皆有柱下史,谓御史也,恒在殿柱之下】

郑樵通志:「法冠者,秦始皇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亦名▯豸冠。」

谨案秦汉御史大夫,史称其掌副丞相,故汉时名为两府【薛宣传简在两府,师古曰:丞相御史府也】凡丞相有阙,则御史大夫以次序迁,乃三公之任,与今都御史之职不同。自东汉省御史大夫,而以中丞为台率,始专纠察之任。其后歴代或复置大夫,或但设中丞,规制各殊,要皆中丞之互名,葢即今都察院堂官之职事矣。然秦汉大夫虽未可当今都御史,而其官实御史之长,故中丞称御史大夫丞【见汉书张汤传】御史亦称御史大夫史【见汉仪注】且所掌在承风化典法度【薛宣传:御史大夫内承本朝之风化,外佐丞相统理天下;朱博传:御史大夫典正法度,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本兼执宪之司,又不可以拟今之协办大学士。职名所承权舆有在,故仍系之都察院表内焉。

  通典秦以御史监理诸郡谓之监察使【案御史奉使廵察实昉于秦之监郡而战国策称安邑之御史则是六国时已有其制矣】

  汉

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夀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

通典》汉时选郡守、相髙第为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

李华《御史大夫防壁记》:秦官有御史,夫夫在汉为三公,职副丞相,丞相阙则大夫迁,或名司空,或名旧号,史足徴也。议大政必下丞相、御史,其廷署古曰府,近曰台。

王楙《野客丛书》:鼂错更令诸侯,讙哗。错父从頴川来,谓错曰:「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云云。」如淳曰:「错为御史大夫,位三公也。」如淳意其父称子为公,葢以此尔。

太平御览》汉旧仪》曰: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无塾,门署用梓板题曰「御史大夫寺【谢维新《合璧事类》:汉谓之御史台,亦谓之兰台寺】

通典》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中丞,亦谓中丞为御史中执法。中丞居殿中,察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率即今之御史大夫任也。

李华《御史中丞防壁记》:御史亚长曰:「中丞贰大夫,以领其属。汉仪,大夫副丞相,以备其阙。防杂国纲,鲜临府事,故中丞専焉。」

程大昌《雍録》汉《百官表》:御史中丞在殿中兰台。《西京赋》曰:‘兰台金马,▯宿迭居。’按此,兰台正在殿中。石渠、天禄皆在殿北。○汉则直在殿中,中丞皆以未有外台时为凖,而名官以中也。御史台常与秘书为隣,唐世藏书皆具数申御史台,葢故则也。”

呉仁杰《两汉刋误补遗》百官表:「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刋误曰:「多一如字。」仁杰曰:「此言是也。」表称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案鼂错为御史大夫,谓丞史云云。如淳曰:「丞史,丞及史也。」表载丞不载史,汉纪始有之。一曰中丞,外督部刺史;一曰内史,掌秘书,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然则表有缺文者矣。督部刺史下当云:「一曰内史,内领侍御史」,今缺四字;置长史下当云:「省内史中丞」,官职如故,今缺三字,衍一字。不然,有两丞而止着其一,两丞之外复置长史,非缺则赘,其义安在?

谨案前汉御史大夫,非今

译秦

荀朂辞去尚书令的奏表中说:“从前六官所掌管的事务,以冡宰为首;秦朝公卿辅佐,以丞相、御史为冠首。”

杜佑《通典》:“御史大夫是秦朝的官职,是侍御史的统领,所以称大夫。”章俊卿《山堂考索》说:“秦朝设置御史大夫,作为丞相的副手。”《晋书·百官志》:“御史中丞本是秦朝的官职。”

《史记·张苍列传》:张苍在秦朝时担任御史,掌管柱下方书【索隐说:周秦都有柱下史,就是御史,常处在殿柱之下】

郑樵《通志》:“法冠,是秦始皇灭楚后,将楚王的帽子赐给御史,也叫獬豸冠。”

谨按:秦汉时期的御史大夫,史书称其掌管副丞相的事务,所以汉朝时称为两府【《薛宣传》:简在两府,颜师古说:丞相府和御史府】凡是丞相职位空缺,就由御史大夫按次序升迁,这是三公的职位,与现在的都御史职务不同。自从东汉省去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作为御史台的长官,才开始专门负责纠察事务。其后历代有的恢复设置御史大夫,有的只设御史中丞,规制各不相同,但大体都是御史中丞的互称,大概就是现在都察院堂官的职事了。然而秦汉时期的御史大夫虽然不能等同于现在的都御史,但其官职确实是御史的首长,所以御史中丞称为御史大夫的副手【见《汉书·张汤传》】,御史也称御史大夫的属吏【见《汉仪注》】,而且所掌管的是秉承风化、典掌法度【《薛宣传》:御史大夫对内秉承朝廷的风化,对外辅佐丞相统理天下;《朱博传》:御史大夫典正法度,总领百官上下互相监察】,本来兼有执掌宪法的职权,又不可以比拟现在的协办大学士。职名所承袭的渊源所在,所以仍然归入都察院表中。

《通典》:秦朝以御史监理各郡,称为监察使【按:御史奉命巡察确实始于秦朝的监郡,而《战国策》称安邑的御史,那么六国时已有这种制度了】

汉

《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位列上卿,银印青绶,掌管副丞相事务。有两个丞,秩比千石。一个叫中丞,在殿中兰台,掌管图籍秘书,对外督察部刺史,对内统领侍御史十五人,接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成帝绥和平元年,改名为大司空,金印紫绶,俸禄比照丞相,设置长史如同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恢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又改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改名为御史长史。

《通典》:汉朝时选拔郡守、相中政绩高第者担任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

李华《御史大夫防壁记》:秦朝官职有御史,大夫在汉朝为三公,职位副丞相,丞相空缺则大夫升迁,有时叫司空,有时叫旧号,史书足以证明。商议大政必下达丞相、御史,其廷署古称府,近称台。

王楙《野客丛书》:晁错更改法令诸侯,喧哗。错父从颍川来,对错说:“皇上刚即位,您为政用事,云云。”如淳说:“错为御史大夫,位三公也。”如淳意其父称子为公,大概因此。

《太平御览》引汉《旧仪》曰:御史大夫寺在司马门内,门前无塾,门署用梓板题曰“御史大夫寺”【谢维新《合璧事类》:汉朝称为御史台,也称兰台寺】

《通典》:御史大夫有两个丞,一个叫御史丞,一个叫中丞,也称中丞为御史中执法。中丞居殿中,监察举发非法。等到御史大夫转为大司空,而中丞出外成为御史台长官,率领即现在御史大夫的职责。

李华《御史中丞防壁记》:御史副长官说:“中丞辅佐大夫,以统领其属。汉仪,大夫副丞相,以预备其空缺。防范杂糅国家纲纪,很少亲临府事,所以中丞专任。”

程大昌《雍录》:汉《百官表》:御史中丞在殿中兰位。《西京赋》说:“兰台金马,更宿迭居。”按此,兰台正在殿中。石渠、天鹿都在殿北。○汉朝则直在殿中,中丞都以未有外台时为准则,而名官以中也。御史台常与秘书相邻,唐世藏书皆具数申御史台,大概是故则。”

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百官表:“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置长史如中丞,官方如故。”刊误说:“多一如字。”仁杰说:“此言是也。”表称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中丞,在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案晁错为御史大夫,谓丞史云云。如淳说:“丞史,丞及史也。”表载丞不载史,汉纪始有之,一曰中丞外督部刺史,一曰内史掌秘书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然则表有缺文者矣。督部刺史当云:“一曰内史内领侍御史”,今缺四字;置长史下当云:“省内史中丞”,官职如故,今缺三字衍一字。不然有两丞而止着其一,两丞之外复置长使,非缺则赘,其义安在?

谨按前汉御史大夫,非今

都御史,说已具前。至御史中丞,虽掌纠察,而所居在殿中兰台,为宫掖近臣,亦与今副都御史有异。至成帝以后,中丞出居外台,其职始视今之都察院矣。又《百官表》称汉御史有两丞,而所载仅止中丞。沈约《宋书》始以御史丞当其一,然考之《汉书》,多称中丞,间有单称御史丞者,如班《书》严延年传「事下御史丞按騐」,范《书》黄琬传「事下御史丞王畅以事核之」,皆即中丞之省文。减宣「传上言稍迁御史及丞,下言为御史及中丞二十载」,此即其证。葢行文者详略互见,并非别为一官。且考薛宣传称「宣为御史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陈咸传称「咸为御史中丞,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内执法殿中所掌,皆在督察州郡刺史,而并不言其受公卿奏事。故《史记·三王世家》所载大司马上疏,其受以奏未央宫者,有「御史臣光」之名,而不及中丞【说详通政司篇】呉仁杰据《汉纪》,以为当作内史,其说似不为无所本也。

译都御史的情况,前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至于御史中丞,虽然掌管纠察事务,但其办公地点在殿中的兰台,属于宫廷近臣,这也与现在的副都御史有所不同。直到汉成帝以后,中丞才搬出外台办公,其职权才开始相当于现在的都察院。

另外,《百官表》称汉代御史设有两位丞,但记载中只提到了中丞。沈约在《宋书》中才开始将御史丞列为其中一位,然而考证《汉书》,大多称中丞,偶尔有单独称御史丞的情况,如班固《汉书·严延年传》中“事下御史丞按验”,范晔《后汉书·黄琬传》中“事下御史丞王畅以事核之”,这些都是中丞的省略写法。减宣传中“上言稍迁御史及丞,下言为御史及丞二十载”,这就是证明。大概是因为行文者详略互见,并非另外设立一个官职。

况且考证薛宣传称“宣为御史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陈咸传称“咸为御史中丞,总领州郡奏事,课第诸刺史”;内执法在殿中所掌管的,都在督察州郡刺史,而并没有说他们受理公卿的奏事。所以《史记·三王世家》所载大司马上书,其接受奏事于未央宫的,有“御史臣光”之名,而没有提到中丞【详情见通政司篇】。吴仁杰依据《汉纪》,认为应当是内史,他的说法似乎也不是没有根据的。

应劭《风俗通》:「御史中丞,旧治书侍御史也。」

册府元▯孝宣感路温舒言》秋季后请谳时,帝幸宣室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治书。治书御史起于此后,因别置,与符节郎共平廷尉奏,罪当其轻重。

太平御览》《汉官仪》曰: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一名曰柱后,以铁为之,言其审固不挠也。或说古有獬豸兽,主触邪佞,故执宪者以其角形为冠耳。《通典》《汉旧仪》曰:汉御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给事殿中,为侍御史,宿庐在石渠门外。二人尚玺,四人持书,给事二人,侍前。中丞一人领録,三十人留寺,理百官事。

汉书·萧望之传》注:如淳曰:「汉仪注:御史大夫史员四十五人,皆六百石。其十五人给事殿中,其余三十人留寺治百官事,皆冠法冠。」

谨案汉自成帝以后,中丞为御史台率,其职实如今之都御史;而治书侍御史二人,掌以法律当天下奏谳,定其是非,叅主台事,犹其初之有两丞,则亦当如今副都御史之职也。至御史在汉,虽有殿中及留寺之分,然皆归大夫及中丞统属。故尹齐传称齐为御史,事张汤;董贤传称孔光为御史大夫,时贤父恭为御史,事光;萧望之至使守史防视家事,而鲍宣传称宣摧辱丞相,事下御史中丞、侍御史至司▯官,欲捕从事云云。盖亦因中丞承诏治宣狱,故使侍御史徃捕,则侍御史之得聴中丞差委,亦槩可见矣。

通典:汉有御史主簿【汉书·孙实传:张忠为御史大夫,署寳为主簿】汉书·武帝本纪》:御史乘属,在庙旁。如淳注:《汉仪注》:御史亦有属。

汉书·严延年列传》以选补御史掾,举侍御史。《汉书·萧望之列传》少史冠法冠,苏林注:「少史,曺史之下者也。」谨案:汉御史台主簿及椽,当如今之经歴、都事等官,而御史属独不详其秩位。考《匈奴传》载祁连欲引兵还,御史属公孙益寿谏以为不可,擢益寿侍御史,是其职亦当与椽相近。葢是时田广明以御史大夫为祁连将军,故得以其属行其言。御史属者,乃御史大夫之属,非侍御史也。《汉书》所云「丞相御史」及「制诏御史」者,皆指御史大夫,史家省文,徃徃如是耳。

汉书·百官公卿表》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

汉书·王防列传》:绣衣御史暴胜之持斧逐捕盗贼。《元后列传》: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逐捕魏郡羣盗。《唐六典》:惠帝三年,相国奏御史监三辅不法事,凡九条。

马端临《文献通考》:汉惠帝初置御史,监三辅,其后又置监御史。汉《官仪》曰:「侍御史出督州郡赋税、运漕、军粮。」

汉书·胡建列传》:「监军御史与防军诸校列坐堂皇上。」

谨案御史出使至西汉而渐多,如绣衣、直指、监郡、督运、监军之类,皆以事专行,正如今廵漕、廵察诸差之比。其他随时奉遣者,尚屡见于史,如《食货志》载分遣御史即治郡国缗钱,《宣帝纪》载黄龙元年诏御史察计簿,《霍光传》载侍御史五人持节防丧事,皆非常例。而收缚罪人,亦多以侍御史为之【刘辅传:上使侍御史收系辅;谷永传:上使侍御史收永;《朱云传》:御史将云下殿】葢因其给事殿中,职居亲近,故事之重且急者,往往使之衔命耳。又《叔孙通传》载长乐宫置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无敢讙哗失礼者,则又今纠仪之职所自始矣。

通典:后汉初废御史大夫,至建安十三年罢三公官,始复置之,以郗虑居焉,不领中丞,置长史一人。《后汉书·百官志》:御史中丞一人,千石【本注曰:御史大夫之丞也,旧别监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及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别留中为御史台,率后又属少府】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注曰:选明法律者为之,凡天下诸谳疑事,掌以法律当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羣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防、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兰台令史六百石【本注曰:掌奏及印

译应劭《风俗通》说:“御史中丞,原本是治书侍御史。”

《册府元龟·孝宣感路温舒言》记载:秋季后请谳时,皇帝驾临宣室斋居决断案件,命令两名侍御史负责审理文书。治书御史一职从此设立,后来单独设置,与符节郎共同平议廷尉的奏章,判定罪行的轻重是否得当。

《太平御览》引《汉官仪》说:侍御史,在周代官制中称为柱下史。有一种帽子叫柱后,用铁制成,寓意其审慎坚固、不可屈挠。另一种说法是,古代有獬豸这种兽,专门抵触奸邪佞臣,所以执法者就用它的角形作为冠饰。《通典》引《汉旧仪》说:汉代御史编制四十五人,都是六百石俸禄。其中十五人在殿中供职,称为侍御史,宿直房在石渠门外。两人掌管玺印,四人持书,两人供职,侍立在前。中丞一人统领记录,三十人留在御史台,处理百官事务。

《汉书·萧望之传》注:如淳说:“《汉仪注》记载:御史大夫属吏编制四十五人,都是六百石。其中十五人在殿中供职,其余三十人留在御史台处理百官事务,都戴法冠。”

谨按:汉代自汉成帝以后,中丞成为御史台的长官,其职权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都御史;而治书侍御史两人,掌管依据法律判定天下奏谳案件的是非,参与主持御史台事务,就像起初设有两名丞一样,这也应当相当于现在副都御史的职责。至于御史在汉代,虽然有殿中供职和留在御史台的区别,但都归御史大夫和中丞统辖。所以《尹齐传》称尹齐为御史,侍奉张汤;《董贤传》称孔光为御史大夫,当时董贤的父亲董恭为御史,侍奉孔光;萧望之甚至派守史监视家事,而鲍宣传称鲍宣摧辱丞相,案件交给御史中丞、侍御史乃至司隶校尉,想要逮捕鲍宣等等。大概是因为中丞奉诏审理鲍宣的案件,所以派侍御史前往逮捕,那么侍御史得以听从中丞的差遣委派,也就大致可以看到了。

《通典》:汉代有御史主簿【《汉书·孙宝传》:张忠为御史大夫,任命孙宝为主簿】。《汉书·武帝本纪》:御史属吏,在庙旁。如淳注:《汉仪注:御史也有属吏。

《汉书·严延年列传》:因选拔补任御史掾,举荐为侍御史。《汉书·萧望之列传》:少史戴法冠,苏林注:“少史,是曹史之下的人。”谨按:汉代御史台的主簿及掾,应当相当于现在的经历、都事等官,而御史属却详细记载其秩位。考察《匈奴传》记载祁连山想率兵返回,御史属公孙益寿劝谏认为不可,提拔公孙益寿为侍御史,可见其职位也应当与掾相近。大概当时田广明以御史大夫身份担任祁连将军,所以得以让他的属吏执行他的言论。御史属,是御史大夫的属吏,不是侍御史。《汉书》中所说的“丞相御史”及“制诏御史”,都是指御史大夫,史家行文简省,往往如此。

《汉书·百官公卿表》:侍御史中有绣衣直指,外出讨伐奸猾,审理大案,是汉武帝所设立,不常设。

《汉书·王莽列传》:绣衣御史暴胜之手持斧钺追捕盗贼。《元后列传》:王贺任武帝绣衣御史,追捕魏郡群盗。《唐六典》:惠帝三年,丞相奏请御史监察三辅不法之事,共九条。

马端临《文献通考》:汉惠帝初次设置御史,监察三辅,后来又设置监御史。汉《官仪》说:“侍御史外出督责州郡赋税、漕运、军粮。”

《汉书·胡建列传》:“监军御史与护军诸校列坐在堂皇上。”

谨按:御史出使到西汉时逐渐增多,如绣衣、直指、监郡、督运、军之类,都因事专行,正如今巡漕、巡察诸差之比。其他随时奉命派遣的,尚屡见于史书,如《食货志》记载分遣御史就地处理郡国缗钱,《宣帝纪》记载黄龙元年诏令御史察核计簿,《霍光传》记载侍御史五人持节监护丧事,都不是常例。而收缚罪人,也多以侍御史为之【《刘辅传》:皇上派侍御史收押刘辅;《谷永传》:皇上派侍御史收押谷永;《朱云传》:御史将朱云带下殿】大概因为他们供职殿中,职位亲近,所以事情重大且紧急的,往往让他们衔命行事。又《叔孙通传》记载长乐宫置酒,御史执法,举发不合礼仪者就立即带走,没有敢喧哗失礼的,这又是现在纠仪之职的开端了。

《通典》:后汉初年废除御史大夫,到建安十三年罢免三公官,才重新设置,由郗虑担任,不统领中丞,设置长史一人。《后汉书·百官志》:中丞一人,千石【本注说:御史大夫的丞,旧时单独监察御史在殿中,密举非法,等到御史大夫转为司空,因而单独留在宫中作为御史台,长官后又隶属少府】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本说:选拔通晓法律的人担任,凡天下诸疑难案件,掌管依据法律判定其是非】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说:掌管察举非法,接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他们,凡郊庙祭祀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两人监察威仪,有违失就劾奏】兰台令史六百石【本说:掌管奏章及印

工文书】

洪适▯释《巴郡太守张纳碑》:「五府表君,中丞督【缺二字】武,汾沄所向,禽殪日不移晷,收功。」献防《车骑将军冯绲碑》。御史中丞督使扬、徐二州讨贼范□、朱生、徐鳯、马勉、张婴等。《幽州刺史朱▯碑》:「于时益州蛮夷侵防边郡,陆梁山野,为害日甚。朝廷以君能【缺二字】武【缺二字】御史中丞讨彼乱略。君统整羣帅,方谋并设,威神霆电烛于上下。至【缺二字】郡【缺四字】授首。」《后汉书·宣秉列传》:「光武特诏御史中丞与司▯校尉、尚书令防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谨案《后汉书·马援传》称:「马严拜侍御史中丞,当以其为侍御史之长,故又有此称也。」至中丞督兵讨捕盗贼,已见于前汉成帝时,迨东京而其事尤多。范史所载,如冯绲以御史中丞将兵督扬州、九江诸郡军事;盛修以御史中丞募兵讨长沙、零陵贼,不一而足。今督抚之兼都御史、副都御史衔,其制葢权舆于此矣。

译工文书】

洪适在《巴郡太守张纳碑》中解释:“五府上表举荐你,御史中丞督【缺二字】武,汾水与沄水所到之处,禽兽死伤,一天之内便收功。”献防《车骑将军冯绲碑》记载:御史中丞督使扬州、徐州二州讨伐贼人范□、朱生、徐鳯、马勉、张嬰等。《幽州刺史朱〇碑》记载:“当时益州蛮夷侵犯边疆郡县,陆梁山野,为害日益严重。朝廷认为你能够【缺二字】武【缺二字】,便任命为御史中丞去讨伐那里的叛乱。你统领整顿众将,各种谋略同时施行,威势如雷霆闪电般照耀上下。至【缺二字】郡【缺四字】,敌人便投降。”《后汉书·宣秉列传》记载:“光武帝特别下诏,让御史中丞与司〇校尉、尚书令一同,并专享席位而坐,所以京师称他们为‘三独坐’。”谨按《后汉书·马援传》称:“马严被任命为侍御史中丞,应当是因为他是侍御史的首长,所以又有这个称呼。”至于御史中丞督兵讨捕盗贼,早在西汉成帝时就已经出现,到了东汉时期,这类事情尤其多。范晔《后汉书》所载,如冯绲以御史中丞身份率领军队督理扬州、九江等郡的军事;盛修以御史中丞身份招募士兵讨伐长沙、零陵的贼人,不一而足。如今总督、巡抚兼任都御史、副都御史衔,这一制度大概就起源于此。

通典》治书御史,选御史髙第者补之。自桓帝之后,无所平理,充位而已。侍御史以公府掾属髙第补之,或以故牧守、议郎、郎中为之。顺帝后絶他选,专用宰士。有三缺,三府各一。

册府元▯侍御史》二汉所掌凡五曹:一曰令曺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祀;四曰马曹,掌廏马;五曰乘曹,掌防驾。

谨案前汉御史多以刀笔吏积劳得之,后汉始以公府掾属选补,葢即如今由部属保举之例。而后汉书载司徒刘恺辟韦豹,谓之曰:“今嵗垂尽,当选御史,意在相荐,子其宿留,则选举之期又当在每嵗冬月矣。”至后汉侍御史有出使安集州县者,杜诗传为侍御史安集洛阳是也。有主从驾行幸平治道路者,章帝纪帝东廵狩,勅侍御史方春母得有所伐杀。虞延传驾经封邱城门,门小不容羽葢,帝怒使挞侍御史,葢即所谓乗曹之职是也。有出督军旅者,髙彪传第五永为督军御史使督幽州,桓典传典为侍御史奉使督军破贼是也。有慰抚属国者,李恂传拜侍御史持节使幽州宣布恩泽慰抚北狄是也。有监防东宫者,种暠传顺帝时为侍御史监防太子是也。有使典丧事者,杨赐传赐卒使侍御史持节送丧,兰台令史十人发羽林骑轻车介士是也。而郭宪传又称执法奏为不敬,章懐太子注执法纠劾之官是,御史亦可称执法,殆如中丞之为中执法欤【伏湛传注王莽改御史曰执法,其名盖起于此】

通典》后汉谯元为绣衣御史,持节分行天下。沈约云:「绣衣御史,光武省,顺帝复置。」

谨案谯元本传,元以中散大夫为绣衣使者,并非御史,且其事在平帝元始四年,亦非后汉也。杜佑此条徴引殊误。

  三国

三国《蜀志·向朗列传》郎子条:“景耀中,为御史中丞。雍録《鱼豢魏略》,载薛夏之言曰:‘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此时御史所掌秘籍,已不在禁中矣,故命为外台。’”

册府元▯魏文帝黄初二年》又以御史大夫为司空,改中丞为宫正,后皆复旧名。侍御史八人,又置治书执法,掌奏劾。治书侍御史但掌律令。

宋书·百官志》:「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

通典》魏兰台遣二御史居殿中察非法,即殿中侍御史之始也。

三国·魏志·杜袭列传》文帝践阼,袭为督军粮御史,更为督军粮执法。

三国《魏志·明帝本纪》:黄初七年,遣治书侍御史荀禹慰劳边方。景初元年,冀、兖、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御史循行没溺,开仓赈救之。

册府元▯呉亦有御史夫夫【孙休永安元年,命大将军孙綝领之】后又置左右御史大夫【五年,以廷尉丁密、光禄勲孟宗分为之】

三国《呉志·是仪列传》:拜侍中,中执法,平诸官事。三国《呉志·薛综列传》:综子莹,孙皓初为左执法【胡综传:拜偏将军,兼左执法】

三国《呉志·陆凯列传》:凯弟允,始为御史。

三国《吴志·楼元列传》:孙休时为监农御史。

谨案:蜀呉官制,史志有阙,今采列传所载,以补其略。至呉之中执法、左执法,其职较崇,当亦即中丞之改名也。

  晋

册府元▯晋初罢大夫,因汉制以中丞为台主。李华《御史中丞防壁记》:「晋、宋、元、魏以还,无御史大夫,由是中丞威望愈尊,礼有加等。」

通典:晋亦因汉,以中丞为台主,与司▯分督百僚,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初不得纠尚书,后亦纠之【晋傅成奏云:司▯中丞得纠太子,而不得纠尚书,臣所末譬,朝廷无以易之】中丞专纠行马内,司▯专纠行马外。虽制如是,然亦更奏众官,实无其限。

晋书·职官志》:晋置治书侍御史四人,泰始四年,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秩与中丞同,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后并江南,遂省黄沙治书侍御史,及太康中,又省治书侍御史二员。○侍御史员九人,品同治书,而有十三曹: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垒曹、营军曹、法曹、算曹,及江左初省课第曹,

译《通典》记载,治书御史,是从御史中选拔成绩优异者来补任。自桓帝之后,不再公正审理案件,只是充数任职罢了。侍御史由公府掾属中成绩优异者补任,也有由前任州牧、郡守、议郎、郎中担任的。顺帝之后断绝了其他选拔途径,专门任用宰士。有三个空缺,三公府各占一个。

《册府元龟》记载,侍御史在两汉所掌管的事务共有五个曹:一是令曹,掌管律令;二是印曹,掌管刻印;三是供曹,掌管斋戒祭祀;四是马曹,掌管马厩中的马匹;五是乘曹,掌管仪仗护卫。

谨按:西汉的御史多由刀笔吏因积累功劳而获得,东汉才开始由公府掾属选拔补任,这大概就像如今由部属保举的例子。而《后汉书》记载司徒刘恺征召韦豹,对他说:“今年即将结束,应当选拔御史,我有意推荐你,你暂且留下,那么选举的日期又将在每年冬天了。”到了东汉,侍御史有出使安抚州县的,杜诗传中担任侍御史安抚洛阳就是例子。有负责随从皇帝出行、平整道路的,章帝纪中记载皇帝东巡狩,敕令侍御史在春天不得砍伐杀戮。虞延传中记载皇帝车驾经过封邱城门,城门太小容不下华盖,皇帝发怒让人鞭打侍御史,这大概就是所谓乘曹的职责。有出外督率军队的,高彪传中记载第五永担任督军御史出使督率幽州军队,桓典传中记载桓典担任侍御史奉命督率军队击破贼寇。有慰抚属国的,李恂传中记载任命为侍御史持节出使幽州,宣布恩泽,慰抚北狄。有监管东宫的,种暠传中记载顺帝时担任侍御史监管太子。有出使掌管丧事的,杨赐传中记载杨赐去世,派侍御史持节送丧,兰台令史十人调发羽林骑轻车介士。而郭宪传中又称执法上奏认为不敬,章怀太子注解说执法是纠劾的官员,御史也可以称为执法,大概就像中丞被称为中执法一样【伏湛传注解说王莽改御史为执法,这个名称大概起源于此】。

《通典》记载,后汉谯元担任绣衣御史,持节巡视天下。沈约说:“绣衣御史,光武帝时废除,顺帝时恢复设置。”

谨按:谯元本传记载,谯元以中散大夫身份担任绣衣使者,并非御史,而且这件事发生在平帝元始四年,也不是后汉时期。杜佑这条记载引用错误。

三国

《三国志·蜀书·向朗列传》中向朗之子向条的记载:“景耀年间,担任御史中丞。《雍录》引用《鱼豢魏略》,记载薛夏的话说:‘兰台是外台,秘书是内阁。这时御史所掌管的秘籍,已经不在宫中,所以称为外台。’”

《册府元龟》记载,魏文帝黄初二年,又任命御史大夫为司空,改中丞为宫正,后来都恢复旧名。侍御史八人,又设置治书执法,掌管上奏弹劾。治书侍御史只掌管律令。

《宋书·百官志》:“魏设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管度支运课;第曹,掌管考核,不知道其余各曹的情况。”

《通典》记载,魏兰台派遣两名御史在殿中监察非法行为,这就是殿中侍御史的开始。

《三国志·魏书·杜袭列传》记载,文帝即位,杜袭担任督军粮御史,后来改为督军粮执法。

《三国志·魏书·明帝本纪》:黄初七年,派遣治书侍御史荀禹慰劳边疆。景初元年,冀、兖、徐、豫四个州的百姓遭遇水灾,派遣侍御史巡视淹没溺亡情况,开仓赈救。

《册府元龟》记载,吴国也有御史大夫【孙休永安元年,任命大将军孙綝兼任】,后来又设置左右御史大夫【五年,任命廷尉丁密、光禄勋孟宗分别担任】。

《三国志·吴书·是仪列传》:任命为侍中、中执法,平定各官署事务。《三国志·吴书·薛综列传》:薛综之子薛莹,孙皓初年担任左执法【胡综传:任命为偏将军,兼任左执法】。

《三国志·吴书·陆凯列传》:陆凯的弟弟陆允,起初担任御史。

《三国志·吴书·楼元列传》:孙休时担任监农御史。

谨按:蜀、吴的官制,史志中有缺失,现在采集列传所载,来补充其简略之处。至于吴国的中执法、左执法,其职位较为尊崇,应当也就是中丞的改名。

晋

《册府元龟》记载,晋初废除御史大夫,沿袭汉制以中丞为御史台长官。李华《御史中丞壁记》:“晋、宋、元、魏以来,没有御史大夫,因此中丞威望更加尊崇,礼仪有所加等。”

《通典》:晋也沿袭汉制,以中丞为御史台长官,与司隶校尉分别督察百官,从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起初不得纠察尚书,后来也纠察【晋傅成上奏说:司隶校尉、中丞可以纠察太子,却不能纠察尚书,臣不明白,朝廷无法改变】。中丞专门纠察行马以内,司隶校尉专门纠察行马以外。虽然制度如此,但也共同上奏众官,实际上没有界限。

《晋书·职官志》:晋设置治书侍御史四人,泰始四年,又设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品秩与中丞相同,掌管诏狱及廷尉判决不当的案件,后来合并江南,于是废除黄沙治书侍御史,到太康年间,又废除治书侍御史两员。侍御史员额九人,品秩同治书,而有十三曹:吏曹、课第Co、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垒曹、营军曹、法曹、算曹。到江左初年废除课第曹。

置库曹,后分置外左库、内左库云。○殿中侍御史,晋置四人,江左置二人。又案《魏晋官品令》,又有禁防御史第七品,孝武太元中有检校御史呉琨,则此二职亦兰台之职也。

译设置库曹,后来分别设置了外左库和内左库等。○殿中侍御史,晋朝设置四人,江左时期设置二人。又查考《魏晋官品令》,还有禁防御史这一第七品官职,孝武帝太元年间有检校御史吴琨,那么这两个职位也是兰台的职官。

叶梦得《石林燕语》:「自晋、魏以来,凡入殿奏事官,以御史二人管殿门外搜索,而后许入,谓之监搜。御史立药树下,至唐犹然。太和中始罢之。」

赵彦卫《云麓漫钞》:「东晋时有检校御史,专掌行马外事,以呉琨为之。」

晋书·孝武帝本纪》太元六年正月初,置督运御史官。

  宋齐梁陈

宋书·百官志》:御史中丞掌奏劾不法,秩千石。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侍御史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世祖大明中,复置。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

南齐书·百官志》:御史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十人。

隋书·百官志》:御史台,梁国初建,置大夫。天监元年,复曰中丞,置一人,掌督司百寮。治书侍御史二人,分统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居曹掌知其事,纠察不法。殿中御史四人,掌殿中禁卫。陈、承梁皆循其制。官

谨案:治书侍御史,自应劭已比之中丞,魏晋以后分统侍御史,沈约谓若尚书二丞,则其职事更崇,今故系之副都御史表内。至治书,或作持书,或作侍书。考《太平御览》引《风俗通》有旧注,国讳改焉,后厯代皆同。九字当系唐人原本所题,葢唐避髙宗讳,改治为持,又譌作侍也。今并从《汉书》本文作治字焉。

又案江左诸朝,中丞独专论劾之责,羣臣得罪,多有以失纠免官者【南史·蔡廓传:谢灵运杀人,御史中丞王淮之坐不纠免官】故每不能久于其位。刘休传载休为中丞,启言宋世载记六十,歴斯任者五十有三,校其年月,不过盈嵗是也。又当时条制,亦往往与前代较异,如《王僧防传》称:“甲族由来不居宪台,殆恐其有所瞻徇而然。”又《到洽传》称:“旧制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洽兄溉为左户尚书,至刺省详决,始许入省。”则不知其何故矣。

  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永宁寺,北隣御史台。」

魏书·官氏志》:「御史中尉,第三品上;治书侍御史,第五品上;侍御史、殿中御史,从第五品中。又高祖复次职令:御史中尉,从第三品;治书侍御史,第六品;侍御史,第八品;殿中侍御史,从第八品;检校御史,第九品。」

谨案魏李彪为御史中尉,而《洛阳伽蓝记》又载高祖举酒曰:“三三横,两两纵,谁能辨之?”赐金钟。御史中丞李彪曰:“沽酒老妪,瓮注▯;屠儿割肉,与称同。”然则当时虽改中丞为中尉,而中尉仍通称中丞也。

徐坚《初学记》:侍御史,后魏八人;殿中侍御史,后魏置十四人;检校御史,后魏置十二人。

魏书·官氏志》:「天兴四年九月,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

通典》后魏御史甚重,必以对防髙第者补之。侍御史与殿中侍御史,昼在外台受事,夜则番直内台。御史旧式不随台主简代,延昌中,王显有宠于宣武,为御史中尉,始请革选。此后踵其事,每一中尉则更简代御史。

魏书·韦纉列传》:迁侍御史。中散髙道悦列传:少为中书学生,侍御主文中散。

谨案治书侍御史宋齐,其任稍轻。至梁复重其选。《通典》谓后魏掌纠禁内,朝防失时,服章违错,飨宴防见,悉所监之,则其职亦次于中尉。故《魏书·李彪传》载李冲劾彪表称:「輙集治书侍御史臣郦道元等,以彪所犯罪状,讯其虚实」云云。葢时彪方为中尉,彪既被罪,故台官即以道元为首也。至侍御中散、主文中散二官,不见于《官氏志》,而由此可转御史,殆亦掾史之属,如今之经歴、都事欤。

又案北魏亦有监军御史【毕祖彦传以侍御史为元法宣监军】及出使徴兵【髙道悦传车驾南征,征兵秦雍,期秋季阅集洛阳,使者治书御史薛聪等稽迟期会】与典治丧事者【王肃传遣侍御史一人监防丧事】大抵多沿前代之制。至廵察州郡,虽无专职,而髙聪传称聪为并州刺史,再为御史,举奏;张纂传称纂为乐陵太守,多所受纳,闻御史至,

译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自从晋、魏以来,凡是进入宫殿奏报事务的官员,由两名御史在殿门外负责搜查,然后才允许进入,这叫做‘监搜’。御史站在药树下,到了唐代依然如此。太和年间才废止了这一制度。”

赵彦卫《云麓漫钞》记载:“东晋时有检校御史,专门掌管行马(宫门外的仪仗)以外的事务,由吴琨担任此职。”

《晋书·孝武帝本纪》记载:太元六年正月初,设置督运御史官。

宋、齐、梁、陈

《宋书·百官志》记载:御史中丞掌管弹劾不法行为,秩级为千石。治书侍御史掌管弹劾官品第六及以上官员,分别掌管侍御史所管辖的各曹事务。如果尚书二丞,侍御史负责察举非法行为,受理公卿奏事中有违失的情况,并予以弹劾。太祖元嘉年间,撤销了外左库。世祖大明年间,又恢复设置。顺帝初年,撤销了营军,并入水曹;撤销了算曹,并入法曹。吏曹不设置御史,总共设有十名御史。

《南齐书·百官志》记载:御史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十人。

《隋书·百官志》记载:御史台,梁国初建时,设置大夫。天监元年,改称中丞,设置一人,掌管督察百官。治书侍御史二人,分别统领侍御史。侍御史九人,在各曹任职,掌管知晓其事,纠察不法行为。殿中御史四人,掌管殿中的禁卫。陈朝继承梁朝,都沿袭其制度。

谨按:治书侍御史,自从应劭起就比照中丞,魏晋以后分别统领侍御史,沈约说如同尚书二丞,那么其职务更加崇高,所以现在将其列入副都御史表中。至于“治书”,有的写作“持书”,有的写作“侍书”。考证《太平御览》引用《风俗通》有旧注,因国讳而更改,后来历代都相同。“九”字应当是唐人原本所题,大概唐代避高宗讳,将“治”改为“持”,又误写为“侍”。现在都依照《汉书》原文写作“治”字。

又按:江左各朝,中丞独自专掌论劾的责任,群臣获罪,有很多因为失于纠举而被免官的【《南史·蔡廓传》:谢灵运杀人,御史中丞王淮之因没有纠举而被免官】,所以往往不能长久居于其位。《刘休传》记载刘休任中丞时,上奏说宋代记载六十任,历任此职的有五十三人,校对其年月,不超过一年就是如此。又当时条令制度,也往往与前代不同,如《王僧防传》称:“高门大族向来不担任宪台职务,大概是恐怕他们有所瞻徇的缘故。”又《到洽传》称:“旧制规定中丞不得进入尚书下舍,到洽的哥哥到溉任左户尚书,直到刺探省中详决,才允许进入尚书省。”则不知这是什么缘故了。

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记载:“永宁寺,北邻御史台。”

《魏书·官氏志》记载:“御史中尉,第三品上;治书侍御史, fifth品上;侍御史、殿中御史,从 fifth品中。又高祖再次修订职令:御史中尉,从第三品;治书待御史,第六品;侍御史,第八品;殿中待御史,从第八品;检校御史,第九品。”

谨按:北魏李彪任御史中尉,而《洛阳伽蓝记》又记载高祖举杯说:“三三横,两两纵,谁能分辨?”赐给金钟。御史中丞李彪说:“卖酒的老妇,瓮注〇;屠夫割肉,与秤相同。”那么当时虽然将中丞改为中尉,但中尉仍然通称为中丞。

徐坚《初学记》记载:侍御史,后魏八人;殿中待御史,后魏设置十四人;检校御史,后魏设置十二人。

《魏书·官氏志》记载:“天兴四年九月,罢免外兰台御史,全部归属内省。”

《通典》记载:后魏御史地位很重,必定用对防高第的人来补任。侍御史与殿中待御史,白天在外台受事,夜晚则轮流在内台值班。御史旧制不随台主简选更代,延昌年间,王显受宣武帝宠信,任御史中尉,才开始请求改革选任。此后沿袭其事,每任一中尉就更选更代御史。

《魏书·韦纉列传》记载:升任侍御史。《高道悦列传》记载:年少时为中书学生,侍御主文中散。

谨按:治书待御史在宋、齐时,其任职稍轻。到了梁朝又重视其选任。《通典》说后魏掌管纠察禁内,朝防失时,服章违错,享宴防见,全都由他监察,那么其职务也仅次于中尉。所以《魏书·李彪传》记载李冲弹劾李彪的表称:“随即召集治书待御史臣郦道元等,根据李彪所犯罪状,讯问其虚实”等等。大概当时李彪正任中尉,李彪既已获罪,所以台官就以郦道元为首。至于侍御中散、主文中散这两个官职,不见于《官氏志》,但由此可以转任御史,大概也是掾史之类,如同现在的经历、都事吧。

又按:北魏也有监军御史【《毕祖彦传》以侍御史为元法宣监军】以及出使征兵【《高道悦传》车驾南征,征兵秦雍,约定秋季在洛阳集结,使者治书御史薛聪等延误期限】与典治丧事者【《王肃传》派遣侍御史一人监防丧事】,大体多沿袭前代的制度。至于巡察州郡,虽然没有专职,但《高聪传》称高聪任并州刺史,再次任御史,举奏;《张纂传》称张纂任乐陵太守,多有收受赃物,听说御史到来,

弃郡逃走,则是乘传糺察者,亦时有其事矣。

译弃官逃跑,那么乘坐驿车进行督察的人,也时常有这类事情发生。

北齐

隋书·百官志》:后齐御史台掌纠察弹劾,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中侍御史、检校御史各十二人,録事四人。

谢维新合璧事类:「御史台,自齐、梁皆谓之南司。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

谨案南台之名,不始于梁。据《南史·王昙首传》载,宋元嘉四年,车驾出北堂,使三更开广莫门,南台不肯开。左丞羊元保奏免中丞傅隆。又《袁凯传》有南台御史王道隆,《沈文季传》有南台御史贺咸,则自宋齐已有此称矣。

  后周

册府元▯后周六官之建,改中丞为司宪中大夫,御史台为司宪属,秋官府置司宪上士二人,中士【人数阙】旅下士八人。

通典》后周有司宪中大夫,掌司宼之法,辨国之五禁。

  隋

隋书·百官志》髙祖受命,置御史台,大夫二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十二人,録事二人。御史始自吏部选用,仍依旧入直禁中。炀帝即位,多所改革,御史台增治书侍御史为正五品,省殿内御史员,增监察御史员十六人,加阶为从七品。开皇中,御史直宿禁中,至是罢其制。又置主簿、録事员各二人,侍御史惟掌侍从纠察,其台中簿领皆治书侍御史主之。

  通典隋以国讳改中丞为大夫

初学记:隋室讳中,省中丞,增治书御史之品,以代之。

谨案:隋以中丞为大夫,而治书侍御史専主簿,领以为之贰。至唐复改治书为中丞,自是而后,大夫即汉魏中丞之职,中丞即汉魏治书御史之职。名虽递易,而实则无殊也。至汉,御史给事禁中,号称近职,故《后汉书》载侍御史何敞上疏,至有“臣谬预机宻”之语【见郅夀传】嗣后虽代有变更,而兰台犹属内省。自隋炀帝罢直宿之制,于是御史始専▯外台矣。

通志隋大业三年始置主簿二人兼置録事一人【案通志作録事二人与隋书异疑有悮】

  唐

唐六典·御史大夫一人,从三品;中丞二人,正五品。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二十五人。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主簿一人,从七品下;録事二人,从九品下。掌印及受事,发辰勾检稽失。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令史八人,书令史十人。掌殿廷供奉之仪式。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令史三十四人。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议。李华《御史大夫防壁记》:「距义宁至先天,登宰相者十二人,以本官叅政者十三人,故相任者四人,借威声以棱檄外,按戎律者八人。官或改称大司宪,台或分为左右肃政,罢置不恒,从其宜也。开元、天宝中,刑措不用,元元休息,由是务简益重,地清弥尊。在难其人,多举勲徳至宰辅者四人,宰辅兼者一人,故相任者一人,兼节度者九人,异姓封王者二人。」

新唐书·百官志》:髙宗改治书侍御史为中丞,以避。

帝名龙朔二年,改御史台曰宪台,大夫曰大司宪,中丞曰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曰肃政台。

唐会要》光宅二年,改为左肃政台,専管在京百司及监军旅,更置右肃政台,其职员一准左台。令按察京城外文武僚。神龙元年,改为左右御史台。景云三年,废右台。先天二年,又置右台,寻又废。赵璘《因话録》:「髙宗朝,改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尚书省为文昌台,故御史台呼为南防,南朝同也。」武后朝,御史台有左右肃政之号,当时亦谓之左台右台,则宪府未曾有东西台之称,惟俗间呼在京为西台,东都为东台。李栖筠为御史大夫,后人不名者呼为西防,又不知出何故事,岂以其名上栖字遂呼之耶?

旧唐书·职官志:防昌二年十二月勅,大夫掌邦国刑宪,肃政朝廷,其任既重,品秩宜峻,准六尚书例。

陞为正三品,中丞为宪台长,陞为正四品下,与丞郎出入迭用,着之于令。

顔真卿与右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乂书:「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供奉官自为一行。」

刘肃《大唐新语》:李承嘉为御史大夫

译北齐

《隋书·百官志》记载:北齐御史台掌管纠察弹劾之事,设御史中丞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名,殿中侍御史、检校御史各十二名,录事四人。

谢维新《合璧事类》称:“御史台,自齐、梁以来都称为南司。梁朝以及后魏、北齐,有时也称为南台。”

谨按:“南台”这一名称并非始于梁朝。根据《南史·王昙首传》记载,宋元嘉四年,皇帝车驾出北堂,命令三更时分打开广莫门,南台不肯开门。左丞羊元保上奏免去了御史中丞傅隆的官职。又如《袁凯传》中有南台御史王道隆,《沈文季传》中有南台御史贺咸,可见自宋、齐时期就已经有了这个称呼了。

后周

《册府元龟》记载:后周建立六官制度,将御史中丞改为司宪中大夫,御史台改为司宪属,在秋官府设置司宪上士二人,中士【人数缺失】,旅下士八人。

《通典》记载:后周设有司宪中大夫,掌管司寇的法律,辨别国家的五种禁令。

隋

《隋书·百官志》记载:隋高祖接受天命,设置御史台,设御史大夫二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名,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十二名,录事二人。御史开始由吏部选拔任用,仍然依照旧例在禁中值班。炀帝即位后,多有改革,御史台增设治书侍御史为正五品,裁减殿内御史员额,增加监察御史员额十六人,加阶为从七品。开皇年间,御史在禁中值宿,到这时废除了这一制度。又设置主簿、录事各二人,侍御史只掌管侍从纠察之事,御史台中的文书簿籍都由治书侍御史主管。

《通典》记载:隋朝因避国讳,将中丞改为大夫。

《初学记》记载:隋朝避讳“中”字,省去中丞一职,提高治书御史的品级,用来替代中丞。

谨按:隋朝将中丞改为大夫,而治书侍御史专门主管簿籍,作为大夫的副手。到了唐朝又恢复将治书改为中丞,从此以后,大夫就是汉魏时期中丞的职务,中丞就是汉魏时期治书御史的职务。名称虽然交替变更,但实际职权并无不同。至于汉代,御史在禁中供职,号称亲近之职,所以《后汉书》记载侍御史何敞上疏,甚至有“臣谬预机密”的话【见郅寿传】。此后虽然历代有所变更,但兰台仍属于内省。自隋炀帝废除值宿制度后,于是御史才开始专门属于外台了。

《通志》记载:隋大业三年开始设置主簿二人,兼置录事一人【按:《通志》作录事二人,与《隋书》不同,疑有误】。

唐

《唐六典》记载:御史大夫一人,从三品;御史中丞二人,正五品。掌管国家刑法典章的政令,以肃正朝廷班列。侍御史四人,从六品;下令史十五名,书令史二十五名。掌管纠举百官,推究审讯狱讼。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掌管印信及接收事务,按日勾检稽留失误。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上;下令史八名,书令史十名。掌管殿廷供奉的仪式。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下令史三十四名。掌管分察百官,巡按郡县,纠察刑狱,肃整朝议。李华《御史大夫壁记》称:“从义宁年间到先天年间,升任宰相的有十二人,以本职参预政事的有十三人,由前任宰相担任的有四人,借威声以震慑四方、按察军律的有八人。官职有时改称大司宪,御史台有时分为左右肃政台,罢免设置不固定,顺应当时的适宜情况。开元、天宝年间,刑法搁置不用,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因此事务虽简而责任更重,地位清贵而更加尊崇。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大多推举有功德至宰辅者四人,宰辅兼任者一人,由前任宰相担任者一人,兼任节度使者九人,异姓封王者二人。”

《新唐书·百官志》记载:高宗将治书侍御史改为中丞,以避帝名。

龙朔二年,改御史台为宪台,御史大夫为大司宪,御史中丞为司宪大夫。武后文明元年,改御史台为肃政台。

《唐会要》记载:光宅二年,改为左肃政台,专门管理在京百司及监军事务,另外设置右肃政台,其职员标准一律参照左台。命令按察京城以外的文武官员。神龙元年,改为左右御史台。景云三年,废除右台。先天二年,又设置右台,不久又废除。赵璘《因话录》称:“高宗朝,改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西台,尚书省为文昌台,所以御史台称为南台,与南朝相同。”武后朝,御史台有左右肃政的称号,当时也称为左台右台,那么宪府未曾有东西台的称呼,只是俗间称在京的为西台,东都为东台。李栖筠任御史大夫,后人不用其名而称为西台,又不知出自什么典故,难道是因为他的名字中有“栖”字就称他为西台吗?

《旧唐书·职官志》记载:贞元二年十二月敕令,御史大夫掌管国家刑法,肃正朝廷,其责任既重,品秩应当提高,参照六尚书的例子。升为正三品,御史中丞为宪台长官,升为正四品下,与丞郎交替任用,著录于法令。

颜真卿与右仆射定襄郡王郭英义书:“宰相、御史大夫、两省五品官、供奉官自为一行。”

刘肃《大唐新语》记载:李承嘉任御史大夫。

,谓诸御史曰:“公等奏事,须报承嘉知,不然无妄闻也。”诸御史悉不禀之。承嘉厉而复言:“监察萧至忠徐进曰:‘御史,人君耳目,俱握雄权,岂有奏事先咨大夫?台无此例。设弹中丞、大夫,岂得复谘耶?’”承嘉无以对。

译(承嘉)对各位御史说:“你们上奏事情,必须事先让承嘉知道,否则不要让我随便听到。”各位御史都不听从他的命令。承嘉严厉地再次说道:“监察御史萧至忠、徐进说:‘御史是君主的耳目,都掌握着重要的权力,哪有上奏事情前先咨询大夫的道理?御史台没有这样的先例。假如弹劾中丞、大夫,难道还能再去咨询吗?’”承嘉无言以对。

通典》中丞二人,亦时有内供奉【本有一人,圣歴中加一人,寻省,先天中复置】职副大夫,通判台事。

谨案:唐代节镇多加御史大夫衔,其入为本官则谓之知防事。代宗纪以浙西观察使、苏州刺史、御史大夫李涵知台事,是也。其大夫阙官而中丞摄事者,则谓之知大夫事。《资治通鉴》:御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是也。至唐世以中丞为

次对官【胡三省《通鉴注》:宰相对延英,既退,常参官得引对者,以次宰相之后,故曰次对】今制三品以上,惟副都御史。

  奏事宫门得以緑头牌签名进

呈与尚书、都御史、侍郎同葢,犹其旧制矣。

大唐新语》宋璟则天朝以频论得失内不能容而惮其公正乃勅璟徃扬州推按奏曰臣以不才叨居宪府按州县乃监察御史事耳今非意差臣不识其所由请不奉制无何复令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璟复奏曰御史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且仲翔所犯赃汚耳今髙品有侍御史卑品有监察御史今勅臣恐非陛下之意当有危臣请不奉制月余优诏令副李峤使蜀峤喜召璟曰叨奉渥恩与公同谢璟曰恩制示礼数不以礼遣璟璟不当行谨不谢乃上言曰臣以宪司位居独坐今陇蜀无变不测圣意令臣副峤何也恐乖朝廷故事请不奉制

唐会要,开元二十二年,置京畿采访处置使,以中丞为之。

栁宗元《河东集》中《丞壁记》:今之制,受命临戎,无所统属者,谓之使。开元以来,其制愈重,故取御史之名而加焉。至于今若干年,其兼中丞者若干人,皆得以壮其威,张其声,其用逺矣。

谨案:唐自开元置采访使,始以中丞兼之。其后为节度、观察、刺史者,多兼大夫、中丞之号,以至

幕府防佐僚属,皆以御史为之,谓之外台。此即后世行台之制所自昉也。

舒元舆《御史台新造中书院记》:若御史台每朝防,其长总领属官,谒于天子,道路谁何之声逹于禁扉,至含元殿西庑,使朱衣从官传呼,促百官就班,迟晓文武臣僚列于两观之下,使监察御史二人立于东西朝堂甎道,以监之。鸡人报防,监者押百官由通乾象入宣政门,及班于殿庭,则左右廵使二人分押于钟鼓楼下。若两班就食于廊下,则又分殿中侍御史一人为之使,以莅之。内谒者承防唤仗入东西閤门,峨冠曵组者皆趋而进,分监察御史二人立于紫宸屏下,以监其出入。炉烟起,天子负斧扆聼政,自螭首龙池南属于文武班,则侍御史一人尽得専弹举不如法者。

因话録》御史台三院,一曰台院,其僚曰侍御史,众呼为端公。见宰相及台长则曰「某姓侍御」,知杂事谓之杂端,见台长则曰「知杂侍御」。虽他官高秩兼之,其侍御号不改。见宰相则曰「知杂某姓某官」。台院非知杂者,乃俗号散端。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众呼为侍御。见宰相及台长、杂端则曰「某姓殿中」,最新入知右巡,已次知左巡,号两廵使。所主防剧,及迁向上,则又入推,益为劳屑。惟其中间,则入清闲。故台中谚曰「免廵未推,只得自如」,言其畅适也。防有壁画小山水甚工,云是呉道元真迹。三曰察院,其僚曰监察御史,众呼亦曰侍御。见宰相及防长、杂端则曰「某姓监察」。若三院同见台长,则通曰「三院御史」。而主簿纪其所行之事。毎公堂食会,杂事不至,则无所检辖,惟相揖而已。杂事至则尽用宪府之礼。杂端在南揖,主簿在北揖,两院则分坐,虽举匕筯,皆絶谈笑。食毕则主簿持黄卷揖曰「请举事」。于是台院白杂端曰「举事【欲上堂,三院长各于防堂南廊下先白杂端云合举事】则举曰「某姓侍御」。更有姓同者,则以第行别之。有某过谋准条,主簿书之【其两院皆如此】若举时差错,则最小殿中举院长,最小侍御史举殿院长【又错则向上人廼举】若杂端失笑,则三院皆笑,谓之烘堂,悉免罚矣。凡见黄卷罚直,遇赦悉罚。台长到诸院,凡官吏所罚,亦悉免。御史虚三院,虽至美,而月满殿中推鞫之劳,惮于转两院以向下侍御史,便领推也,多不愿为。以此台中以殿中转两院为戯谑之辞。每出入行

译《通典》记载,御史中丞二人,有时也设有内供奉【原本有一人,圣历年间增加一人,不久又裁撤,先天年间再次设置】,职位仅次于大夫,共同审理御史台的事务。

谨按:唐代节度使、观察使等多加授御史大夫的衔头,他们入朝担任本官时,称为“知台事”。代宗朝以浙西观察使、苏州刺史、御史大夫李涵担任知台事,就是这种情况。如果御史大夫职位空缺而由中丞代理事务,则称为“知大夫事”。《资治通鉴》中记载御史中丞李嗣真知大夫事,就是这种情况。到了唐代,以中丞作为次对官【胡三省《通鉴注》说:宰相在延英殿对答皇帝,退下后,常参官得以依次引见对答的,排在宰相之后,所以称为次对】。现在的制度中,三品以上官员,只有副都御史。

上奏事务时,在宫门得以用绿头牌签名进呈,与尚书、都御史、侍郎一同加盖印信,还保留着旧制的遗风。

《大唐新语》记载,宋璟在武则天朝时,因为频繁议论得失,朝廷内部不能容忍他,但又忌惮他的公正,于是敕令宋璟前往扬州推按案件。宋璟上奏说:“臣因为不才,忝居宪府,按察州县本是监察御史的事,如今非意料之中派遣臣去,臣不知其缘由,请求不奉诏命。”不久又命令他按察幽州都督屈突仲翔,宋璟再次上奏说:“御史中丞除非军国大事,不应当出使。况且屈突仲翔所犯的只是贪污罪,现在高官有侍御史,低官有监察御史,如今敕令臣去,恐怕不是陛下的本意,应当有危害臣的人,请求不奉诏命。”一个多月后,下优诏让他做李峤的副使出使蜀地。李峤很高兴,召见宋璟说:“我蒙受厚恩,与您一同谢恩。”宋璟说:“恩制显示礼数,如果不以礼派遣宋璟,宋璟就不应当去,恭敬地不谢恩。”于是上言说:“臣以宪司位居独坐,现在陇蜀没有变故,圣意让臣做李峤的副使,为什么呢?恐怕违背朝廷旧例,请求不奉诏命。”

《唐会要》记载,开元二十二年,设置京畿采访处置使,由中丞担任。

柳宗元《河东集》中的《丞壁记》说:“现在的制度,接受命令临阵指挥,没有统属关系的,称为使。开元以来,这种制度更加重要,所以取御史的名号加在上面。直到今天若干年,兼任中丞的有若干人,都能够以此壮大威严,张扬声势,其作用深远了。”

谨按:唐代自从开元年间设置采访使,开始由中丞兼任。后来担任节度使、观察使、刺史的人,大多兼任大夫、中丞的头衔,以至于幕府中的佐僚属员,都用御史担任,称为外台。这就是后世行台制度的起源。

舒元舆《御史台新造中书院记》说:“如果御史台每次朝会,其长官统领属官,拜见天子,道路上的盘查之声传到禁门,到达含元殿西廊,让穿红衣服的随从官员传呼,催促百官就位,天亮时文武臣僚列队于两观之下,让两名监察御史站在东西朝堂的砖道上,来监督他们。鸡人报时,监督者押送百官由通乾象门进入宣政门,等到在殿庭列班,则左右巡使二人分别在钟鼓楼下押送。如果两班官员在廊下吃饭,则又分派一名殿中侍御史作为使者,来主持此事。内谒者接受命令呼唤仪仗进入东西阁门,戴着高冠拖着绶带的人都快步进入,分派两名监察御史站在紫宸殿屏风下,来监督他们的出入。炉烟升起,天子背靠斧扆听政,从螭首龙池向南延伸到文武班列,则有一名侍御史专门负责弹劾举报不合法规的人。”

《因话录》记载,御史台有三院,一是台院,其僚属称为侍御史,众人称呼为端公。见到宰相及台长则称“某姓侍御”,知杂事称为杂端,见到台长则称“知杂侍御”。即使其他高官兼任,其侍御的称号也不改变。见到宰相则称“知杂某姓某官”。台院中不是知杂事的,俗称为散端。二是殿院,其僚属称为殿中侍御史,众人称呼为侍御。见到宰相及台长、杂端则称“某姓殿中”,最新入任的知右巡,其次知左巡,称为两巡使。所主管的事务繁杂,等到升迁向上,则又进入推事,更加劳累琐碎。只有中间阶段,则进入清闲。所以台中谚语说“免巡未推,只得自如”,说的是其畅快舒适。殿院有壁画小山水非常工整,说是吴道子的真迹。三是察院,其僚属称为监察御史,众人称呼也叫侍御。见到宰相及台长、杂端则称某姓监察。如果三院一同见到台长,则通称“三院御史”。而主簿记录他们所做的事。每次公堂聚餐,杂事不到,则无所检辖,只是互相作揖而已。杂事到了则全部使用宪府的礼仪。杂端在南面作揖,主簿在北面作揖,两院则分坐,即使举箸吃饭,都断绝谈笑。吃完饭则主簿拿着黄卷作揖说“请举事”。于是台院向杂端禀报说“举事【想要上堂,三院长各在堂南廊下先向杂端禀报说合举事】则举说“某姓侍御”。如果有同姓的,则以排行区别。有某过错谋准条,主簿书写【两院都这样】如果举时差错,则最小的殿中举院长,最小的侍御史举殿院长【再错则向上的人举】如果杂端失笑,则三院都笑,称为烘堂,全部免除处罚了。凡是见到黄卷罚值,遇到赦免全部处罚。台长到各院,凡是官吏所罚,也全部免除。御史虚设三院,虽然很好,而每月满殿中推鞫的劳累,惮于转两院以向下侍御史,便于领推,多不愿意做。因此台中以殿中转两院为戏谑之辞。每次出入行走

步,待御史在柱里,殿察两院在柱外。有时殿中入柱里,则共咍之曰「着去也」。三院御史主簿有事白端公,就其防。若有中路白事,谓之参端。参端有罚。殿中已免廵过正知廵者假故,则向上人又权知,谓之蘸廵台官有亲爱除拜喜庆之事,则谒院长,杂端台长,谓之取贺,凡此皆用胥徒走卒之言,遂成故事。院长每上堂了,各报诸御史,皆立于南廊,便服靸鞋以俟。院长立定,院长方出相揖而序行,至殿院门揖,殿中又序行至食堂门揖,侍御史凡入门至食,凡数揖。大抵揖者,古之肃拜也。台中无不揖其酒,无起谢之礼,但云揖酒而已。酒最合敬,以恐烦却,损徃徃自台拜他官执事,亦误作台揖,人皆笑之。毎赴朝序行至待漏院,偃息则有卧揖,上门有马揖。凡院长在防院内,御史欲徃他院,必先白决罚,又必先白察院。有都防,院长在本防,诸人皆防话于都防,亦白【御史初上,后遇杂端上堂,则举三愆九失仪意,縁是新入,欲并罚出;未遇杂端上堂,其犯旧条,并不罚】察院南院防昌初,监察御史郑路所葺,礼祭防谓之松防,南有古松也。刑察防谓之魇防,寝于此多魇。兵察常主院中茶,茶必市蜀之佳者,贮于陶器以防暑湿,御史躬亲缄启,故谓之茶瓶防。吏察主院中入朝人次第名籍,谓之朝簿防。吏察之上则舘驿使,舘驿使之上则监察使,监察使同僚之冠也,谓之院长。台中敬长,三院皆有长,察院风彩尤峻。凡三院御史初拜,未朝谢,先谒院长,院长辞疾不见,则不得及上矣。

译步,待御史在柱里,殿察两院的御史在柱外。有时殿中御史进入柱里,大家就一起嘲笑他说:“该走了。”三院御史的主簿如果有事禀报端公,就到他所在的防区去。如果在中路禀报事情,叫做“参端”。参端是有处罚的。殿中御史已经免除巡值,负责正知巡值的人因故请假,就由上级暂时代理,叫做“蘸巡”。台官有亲人受封拜官、喜庆之事,就拜谒院长、杂端、台长,叫做“取贺”。凡此种种,都是沿用胥吏走卒的说法,于是成了惯例。院长每次上堂完毕,各自向各位御史通报,大家都站在南廊,穿着便服、拖着鞋等待。院长站定后,院长才出来互相作揖,然后按次序行走,到殿院门口作揖,殿中御史又按次序走到食堂门口作揖,侍御史从进门到吃饭,总共要作几次揖。大体上,作揖是古代的肃拜。台中没有不向酒作揖的,没有起身谢酒的礼节,只说“揖酒”而已。酒最应当恭敬,因为怕麻烦推辞,损害交往,往往从台衙拜见其他官员执事,也误作台揖,人们都笑话他。每次赴朝,按次序走到待漏院,休息时有卧揖,上马时有马揖。凡院长在防区内,御史想要去其他院,必须先禀报决罚,又必须先禀报察院。有都防,院长在本防区,众人都把话传到都防,也禀报【御史初次上任,后来遇到杂端上堂,就列举三愆九失的仪节,因为是新入台,想要一并处罚;如果没有遇到杂端上堂,那些触犯旧条文的,都不处罚】。察院南院防昌初,是监察御史郑路所修缮的,礼祭防叫做松防,南面有古松。刑察防叫做魇防,睡在这里多做噩梦。兵察常主管院中的茶,茶一定要买蜀地的佳品,贮存在陶器里以防暑湿,御史亲自封存开启,所以叫做茶瓶防。吏察主管院中入朝人员的次序名籍,叫做朝簿防。吏察之上是馆驿使,馆驿使之上是监察使,监察使是同僚之首,叫做院长。台中尊敬长辈,三院都有长官,察院的风度尤其严峻。凡三院御史初次拜官,尚未朝谢,先拜谒院长,院长称病不见,就不能及时上朝了。

赵彦卫《云麓漫钞》唐有三院,御史、侍御史谓之台院,殿中侍御史谓之殿院,监察御史谓之监院。赵□《石墨镌华》:唐御史台碑隂题名,碑隂题「侍御史并内供奉,侍御史并内供奉,监察御史」共六百余人。

通典侍御史之职有四:谓推【推者掌推鞫也】弹【掌弹举】公廨【知公廨事】杂事【防事悉总判之】定殿中监察以下职事及进名改转台内之事,悉主之,号为防端。知杂者谓之杂端,最为雄剧。殿中侍御史迁转及职事与侍御史相亚,自开元以来,权归侍御史,而迁转犹同,号为副端。监察御史职知朝堂正门,无籍非因奏事不得入至殿庭,在西凤阙南。侍至开元七年勅,始并令随仗入阁。

新唐书·百官志》又置御史里行,使侍御史里行,使殿中里行,使监察里行,使以未为正官,无员数。《大唐新语》:初,马周以布衣直门下省,太宗就命监察里行,俄拜监察御史里行,之名自周始也。《通典》:侍御史内供奉,与殿中御史内供奉、监察御史里行,其制并同,皆无职田庶仆。

谨案:唐宋三院御史,今惟存监察一名,其侍御及殿中职事,均已归并察院掌辖。以唐制凖之,杂端独主台务,正如今京畿道代堂办事之比;副端则当如今之河南道。至御史里行诸官不

  为正员则又如

  国朝初制之有试御史也

李峤请毎十州分置御史巡按疏:陛下创置右台,分巡天下,自非分州统理,无由济其繁务。请大小相兼,率州置御史一人,以周年为限,使其亲至属县,或入闾里,督察奸讹,观采风俗,然后可以求其实效,课其成功。

王应麟《玉海》:唐监察御史,十道巡按,以判官二人为佐。务繁则有支使。开元中,兼巡传驿。大歴十四年,号馆驿使。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司,由下第一人为始,出使亦然。兴元元年,以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察使;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嵗终议殿最。元和中,以新人不出使,无以观能否,乃命颛察尚书省,号六察官。开元十九年,以监察御史二人莅太仓、左藏库。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一人为监太仓使,第二人为监左藏库使。

唐会要,武后时,初置两台,毎年春秋发使,春曰风俗,秋曰亷察。令地官尚书韦方质为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察州县。自载初以后,奉勅乃巡,不毎年出使。

谨案:唐之监太仓使,乃今巡仓御史之职;馆驿使,乃今巡察御史兼查驿站之职;分察尚书省,乃今御史稽查各部院衙门之职;而十道巡按,则今巡察御史,亦尚其遗意也。

大唐新语:唐九徴为御史,监灵武军时,吐蕃入冦蜀汉,九徴出永昌郡千余里讨之,累战皆捷,加朝散大夫,侍御史。

通志:隋末亦遣御史监军。唐垂拱三年十二月,凤阁侍御韦方质奏言:「旧制有御史监军。武太后曰:『将出师,君授之斧钺,阃外之事皆使裁之。比来御史监军,乃有控制军中,大小之事皆须承』。」

  禀非所以委専征也

谨案:汉时朱▯、冯绲之流,皆以御史中丞出军,然非监军也。止《胡建传》有监军御史之名,隋、唐盖沿其制。

通志主簿唐武徳末杜淹为御史大夫以吏部主事林懐信为之贞观中自张宏济为此官后遂为羙职。

  五季

五代史·梁本纪:乾元三年,御史大夫姚洎、李琪列传。唐明宗即位,以琪为御史中丞。

五代会要·御史大夫,后唐天成元年六月,以李琪为特进行御史大夫,自后不除。○晋天福五年二月,以御史中丞为清望正四品。

五代史·卢导列传》:事梁为侍御史,知杂事。《和凝列传》:唐天成中,为殿中侍御史。《李怿列传》:事梁为监察御史。《裴羽列传》:事梁为御史台主簿。

五代防要:晋开运二年八月勅,御史台准前朝故事,以郎中、员外一员兼侍御史知杂事。近年停罢,独委年深御史知杂。振举之司,纪纲未峻,宜遵故事,庶协通规。宜于郎署中选清慎强者兼御史知杂事。

五代《会要》:御史台六员,监察谓之分察使。

谨案五季防官,

译赵彦卫《云麓漫钞》记载:唐代设有三院,御史、侍御史称为台院,殿中侍御史称为殿院,监察御史称为监院。赵崡《石墨镌华》记载:唐代御史台碑阴题名,碑阴题写“侍御史并内供奉,侍御史并内供奉,监察御吏”共六百余人。

《通典》记载侍御史的职权有四项:一是推鞫(推,指掌管推究审讯),二是弹劾(掌管弹劾举发),三是公廨(掌管公廨事务),四是杂事(防事,即各类事务,全部总判)。确定殿中御史、监察御史以下职事,以及进呈名册、改任转调台内事务,全部由侍御史主管,号称防端。主管杂事的称为杂端,职位最为重要且事务繁杂。殿中侍御史的迁转及职事与侍御史相近,自开元以来,权力归于侍御史,但迁转待遇仍然相同,号称副端。监察御吏的职掌是看守朝堂正门,没有名籍且不是因奏事不得进入殿庭,位置在西凤阙南。侍奉至开元七年敕令,才开始一并允许随仗入阁。

《新唐书·百官志》又设置御史里行,派遣侍御史里行、殿中里行、监察里行,让那些尚未成为正官、没有定员名额的人担任。《大唐新语》记载:起初,马周以布衣身份直隶门下省,太宗就任命他为监察里行,不久拜为监察御史里行,“里行”这一名称从马周开始。《通典》记载:侍御史内供奉,与殿中御史内供奉、监察御史里行,其制度都相同,都没有职田和庶仆。

谨案:唐宋三院御史,如今只保留监察御史一名,其侍御史及殿中御史的职事,都已归并到察院掌管。以唐代制度为标准,杂端独自主管台务,正如今京畿道代堂办事的比况;副端则相当于如今的河南道。至于御史里行诸官不作为正员,则又如同国朝初制设有试御史一样。

李峤请求每十州分置御史巡按的疏文:陛下创设右台,分巡天下,如果不分州统理,无法完成繁重的政务。请求大小相兼,每州设置御史一人,以一年为期限,使其亲自到达所属各县,或进入乡里,督察奸邪讹诈,观察采集风俗,然后可以寻求实际效果,考核成功与否。

王应麟《玉海》记载:唐代监察御史,十道巡按,以两名判官为佐助。事务繁重则设有支使。开元年间,兼巡传驿。大历十四年,称为馆驿使。监察御史分察尚书省六部,由下第一人开始,出使也是如此。兴元元年,由第一人察吏部、礼部,兼监察使;由第二人察兵部、工部,兼馆驿使由第三人察户部、刑部。年终评议殿最。元和年间,因为新人不出使,无法观察其能力,于是命令专察尚书省,号称六察官。开元十九年,以两名监察御史莅临太仓、左藏库。其后,以殿中侍御史上第一人担任监太仓使,第二人担任监左藏库使。

《唐会要》记载,武则天时期,初设两台,每年春秋派遣使者,春称风俗,秋称廉察。命令地官尚书韦方质制定条例,删定为四十八条,以监察州县。自从载初年以后,奉敕才巡行,不再每年出使。

谨案:唐代的监太仓使,是如今巡仓御史的职事;馆驿使,是如今巡察御史兼查驿站的职事;分察尚书省,是如今御史稽查各部院衙门的职事;而十道巡按,则是如今巡察御史,也尚存其遗意。

《大唐新语》记载:唐代九征担任御史,监灵武军时,吐蕃入侵蜀汉,九征出永昌郡千余里讨伐,屡战皆捷,加授朝散大夫、侍御史。

《通志》记载:隋末也派遣御史监军。唐代垂拱三年十二月,凤阁侍御史韦方质上奏说:“旧制有御史监军。武太后说:‘将领出征,君主授予斧钺,营外之事都让他裁断。近来御史监军,竟然控制军中,大小之事都必须承禀,这不是用来委任专征的方式。’”

谨案:汉代朱暹、冯绲之类,都以御史中丞身份出军,然而并非监军。只有《胡建传》中有监军御史之名,隋、唐大概沿袭其制。

《通志》主簿:唐代武德末年,杜淹担任御史大夫,以吏部主事林怀信担任此职。贞观年间,自从张宏济担任此官后,于是成为美职。

五代

《五代史·梁本纪》:乾元三年,御史大夫姚洎、李《琪列传》。唐明宗即位,任命李琪为御史中丞。

《五代会要·御史大夫》:后唐天成元年六月,任命李琪为特进行御史大夫,此后不再除授。晋天福五年二月,以御史中丞为清望官,正四品。

《五代史·卢导列传》:侍奉梁朝担任侍御史,知杂事。《和凝列传》后唐天成年间,担任殿中侍御史。《李怿列传》侍奉梁朝担任监察御史。《裴羽列传》侍奉梁朝担任御史台主簿。

《五代防要》:晋开运二年八月敕令,御史台准前朝故事,以郎中、员外加一员兼侍御史知杂事。近年停罢,独自委任年资深的御史知杂。振举之司,纪纲尚未严整,应当遵行旧例,庶几符合通规。应当在郎署中选拔清慎强者兼御史知杂事。

《五代会要》:御史台六员,监察称为分察使。

谨案五季防官,

亦依三院旧制。谨略采《五代史》纪传及王漙《防要》,以补志文之阙。

译也依照三院的旧有制度。我谨慎地略加采录《五代史》的纪传以及王漙的《防要》,来弥补志文中缺失的部分。

五代会要,一台司除御史中丞随行印及左右巡使、监察使并出使印等外,其御史台印一面,先准合式,即是主簿监临。近年以来,縁无主簿,遂至内弹御史权时主持,又常随本官出入不定。伏縁台中公事不同诸司,动繋重难,常虞留滞。当申奏申堂之际,及牒州府之时,事无轻重,并使此印。今准令式,逐日有御史一员防直承受制勅公文。其御史台印,今后欲勒留台中,不令在外选差。令史一人帖司一人同知此印,凡有诸色大案印发之时,准指挥诸司各置印歴。

  宋

宋史·职官志》: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大事则廷辨,小事则奏弹。中丞一人为台长,侍御史一人掌贰台政,殿中侍御史二人掌以仪法纠百官之失,监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官之事,检法一人掌检详法律,主簿一人掌受事发辰勾稽簿书。

文献通考》宋承唐制,有三院大夫,无正员,止为兼官。中丞除正员外,或带他官者,尚书则曰“某官兼御史中丞”,丞郎则曰“御史中丞兼某官”,给事中谏议则曰“某官权御史中丞事”。次有知杂御史一员,副中丞判台事。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御史台自薛奎后,中丞缺人不补,侍御史知杂事韩亿独掌台务者逾年,天」

  圣四年始命王臻权御史中丞

石介《徂徕集》:「御史府不与他府并,旧有大夫,则中丞亚大夫而领其属;今大夫阙,则中丞其长也。故中丞之任特重,中丞之责尤重焉。」

陆游《老学庵笔记》故事:台官无侍经筵者,贾文元公为中丞,仁祖以其精于经术,特召侍讲延英,自此遂为故事。

叶梦得《石林燕语》:元丰既新官制,职事官未有不经除者,惟御史大夫未尝除人,盖台谏之长,非宰相所利,故无有启之者。崇宁中,朱圣予尝请除,竟不行。

合璧事类旧制三院多出外任风宪之职用他官领之。太平兴国三年以张巽为监察御史正名举职自此始也。唐制御史不専言职至天禧中始置言事御史。唐朝有御史里行至景祐中始置以处御史之官卑者。唐防案有六监司元丰三年李定请复六察于是以御史専领六察【元丰三年御史台言请以吏部及审官东西院三班院▯吏察戸部三司及司农寺▯戸察刑部大理寺审刑院▯刑察兵部武学▯兵察礼祠部太常寺▯礼察少府将作等▯工察从之】其后大正官名不除大夫检校官带宪衔者亦除去【自国初至元丰中检校官多带宪衔有检校御史大夫者至是亦罢】以中丞为长知杂御史为侍御史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六察官为监察御史。旧以中丞兼理检使殿中侍御史兼左右廵使监察御史兼监察使至是使名悉罢。

玉海:开宝四年,邉光范兼判御史台公事。兴国四年,侯隲权中丞。雍熙三年,赵昌言以知制诰正为中丞。端拱二年,右谏议王化基权中丞。始定班制:正衙常叅立,中丞转位。内殿起居立本班。咸平五年五月,温仲舒以礼书为中丞。天禧元年,右丞赵安仁兼,安仁请给御宝印歴书三院纠弹事。祥符七年九月,知杂王随请两制撰重修御史台记。国朝大夫止为兼官,中丞除正官外带他官。次有知杂侍御史,又有左右廵使,分纠违失。监察使掌祠祭,廊下使掌入阁食,监香使掌行香,谓之五使。有四推台殿。开宝六年九月,冯炳为侍御史知杂判台事。十月,雷徳骧分判三院。初三院多出外任。兴国三年,命张巽为监察,始正名举职。天禧元年二月八日丁丑,始置言事御史,侍御史以下六员不兼领职务。其后久不除。庆歴五年正月乙亥,以殿中梅挚、监察李京并为言事御史,令中丞防之。南有谏官御史防,盖御史得兼谏职也。唐制,御史不専言职。景祐元年四月二十四日,置御史里行,举三丞歴知县者为之,从中丞韩亿之言也。元丰二年,李定请复六察。十二月丙午,从之,以御史専领。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六察官以所纠多寡为殿最,中书置簿以时书之。五月二日,増置台主簿一员。十一月六日,诏御史六员三分察三言事。六年正月二十四日,都司置御史房。六月乙巳朔,诏六

察各置

译《五代会要》记载,御史台除了御史中丞随行印,以及左右巡使、监察使和出使印等之外,御史台印只有一面,先前按照合乎规制的做法,是由主簿负责监临保管。近年以来,因为缺少主簿,于是由内弹御史暂时主持,又常常跟随本官出入,位置不固定。考虑到御史台的公事不同于其他各司,动辄关系重大疑难,常常担心公文滞留延误。在应当上奏朝廷或呈报尚书省时,以及发牒给州府时,无论事情轻重,都使用这枚台印。现在依据法令格式,每天有一名御史值班,负责接收制敕公文。这枚御史台印,今后打算强制留在御史台内,不允许在外随意选用差遣。由一名令史和一名帖司共同掌管此印,凡是有各种重大案件需要印发文书时,按照指令,各司都设置印历簿册。

《宋史·职官志》记载:御史台掌管纠察官员的邪恶行为,肃清端正纲纪。大事则在朝廷上辩明,小事则上奏弹劾。中丞一人担任台长,侍御史一人协助处理台政,殿中侍御史二人掌管依据礼仪法度纠举百官的过失,监察御史六人掌管分察六曹及百官的事务,检法一人掌管检核详明法律,主簿一人掌管接收文书、记录日期、勾稽簿籍。

《文献通考》记载:宋朝承袭唐朝制度,设有三院大夫,没有正式编制,只是作为兼任官职。中丞除了正式编制外,或者兼任其他官职,尚书则称为“某官兼御史中丞”,丞郎则称为“御史中丞兼某官”,给事中、谏议大夫则称为“某官权御史中丞事”。其次有知杂御史一员,副助中丞判理台务。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御史台自薛奎之后,中丞职位空缺不补,侍御史知杂事韩亿独自掌管台务超过一年,直到天圣四年才任命王臻暂代御史中丞。”

石介《徂徕集》记载:“御史府不与其他官府并列,旧时有大夫,中丞仅次于大夫而统领其属官;现在大夫职位空缺,中丞就是长官。所以中丞的职务特别重要,中丞的责任尤其重大。”

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旧例,台官没有侍奉经筵的,贾文元公任中丞时,仁宗皇帝因为他精通经术,特别召他到延英殿侍讲,从此便成为惯例。

叶梦得《石林燕语》记载:元丰年间革新官制后,职事官没有不经过除授的,只有御史大夫未曾除授人选,大概因为台谏之长,不是宰相所乐于看到的,所以没有人提议。崇宁年间,朱圣予曾请求除授,最终没有实行。

《合璧事类》记载:旧制三院多外任,风宪之职用其他官职兼任。太平兴国三年任命张巽为监察御史,正式定名并举职,从此开始。唐朝制度御史不专门担任言职,到天禧年间才设置言事御史。唐朝有御史里行,到景祐年间才设置,用来安置官位较低的御史。唐朝防案有六监司,元丰三年李定请求恢复六察,于是由御史专门统领六察【元丰三年御史台上言,请求以吏部及审官东西院、三班院为吏察,户部、三司及司农寺为户察,刑部、大理寺、审刑院为刑察,兵部、武学为兵察,礼部、祠部、太常寺为礼察,少府、将作等院为工察,朝廷听从了】。后来大正官名,不再除授大夫,检校官带宪衔的也予以去除【自建国初至元丰年间,检校官多带宪衔,有检校御史大夫的,至此也罢除】,以中丞为长官,知杂御史为侍御史,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六察官为监察御史。旧制以中丞兼任理检使,殿中侍御史兼任左右巡使,监察御史兼任监察使,至此使职名称全部罢除。

《玉海》记载:开宝四年,边光范兼任判御史台公事。太平兴国四年,侯隲暂代中丞。雍熙三年,赵昌言以知制诏身份正式担任中丞。端拱二年,右谏议大夫王化基暂代中丞。开始确定班次制度:在正衙常参时站立,中丞转位;在内殿起居时站立本班。咸平五年五月,温仲舒以礼部尚书身份担任中丞。天禧元年,右丞赵安仁兼任,安仁请求赐予御宝印历簿册,记录三院纠弹之事。祥符七年九月,知杂御史王随请求两制官员撰写重修御史台记。本朝大夫只是兼任官职,中丞除正官外带其他官职。其次有知杂侍御史,又有左右巡使,分别纠举违失。监察使掌管祠祭,廊下使掌管入阁进食,监香使掌管行香,称为五使。有四推台殿。开宝六年九月,馮炳为侍御史知杂判台事。十月,雷德骧分判三院。起初三院多外任。太平兴国三年,任命张巽为监察,开始正式定名并举职。天禧元年二月八日丁丑,开始设置言事御史,侍御史以下六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此后很久不再除授。庆历五年正月乙亥,任命殿中侍御史梅挚、监察御史李京同为言事御史,令中丞防备。南面有谏官御史防,大概是御史可以兼任谏职。唐朝制度,御史不专门担任言职。景祐元年四月二十四日,设置御史里行,选取三位曾历任知县的丞官担任,这是听从中丞韩亿的建议。元丰二年,李定请求恢复六察。十二月丙午,听从他的建议,由御史专门统领。二年四月二十七日,诏令六察官以所纠举的多寡作为考核优劣的标准,中书设置簿册按时记录。五月二日,增置台主簿一员。十一月六日,诏令御史六员分为三分,分别负责三察和三言事。六年正月二十四日,都司设置御史房。六月乙巳朔,诏令六察各置

一御史。九月二十四日置检法官。八年十月丁丑,诏监察兼言事,殿中兼察事,用吕公着、刘挚之言也。元丰正名,不除大夫、检校官,亦除去。以中丞为长,知杂为侍御史,言事为殿中侍御史,六察为监察御史,使名悉罢。二年十二月六日,诏御史台重修一司敕。五年六月十四日,诏尚书省得弹奏六察失职。绍兴元年九月,侍御史沈与求请举元丰六察旧法。乾道二年三月十五日,诏非歴两任县令不除监察,非任守臣不除郎官,着为令。《文献通考》:御史台置推直官四人,専治狱事。元丰时悉罢。

译有一位御史。九月二十四日,设置检法官。元祐八年十月丁丑日,下诏规定监察御史兼管言事,殿中侍御史兼管察事,这是采纳了吕公着、刘挚的建议。元丰年间整顿官名,不再授予大夫、检校官,这些官职也一并废除。以御史中丞为长官,知杂事为侍御史,言事官为殿中侍御史,六察官为监察御史,所有使职名称全部废除。元祐二年十二月六日,下诏御史台重修一司敕令。元祐五年六月十四日,下诏规定尚书省可以弹劾六察官失职。绍兴元年九月,侍御史沈与奏请求恢复元丰年间六察的旧法。乾道二年三月十五日,下诏规定没有历任两任县令者不授予监察御史,没有担任过知州者不授予郎官,将此定为法令。《文献通考》记载:御史台设置推直官四人,专门审理狱讼案件。元丰年间全部废除。

谨案:宋初以知杂御史副中丞,判台事;及元丰改制,遂以侍御史为中丞之贰。当时虽名三院,其实侍御史班位特崇,盖近今副都御史之职任也。至六察之制,则今御史之稽查各衙门者,实为监察旧职,其来乆矣。

石林燕语》故事,台官皆御史中丞、知杂与翰林学士互举其资任,须中行员外郎以下、太常博士以上,曾任通判人,未歴通判,非特防不荐,仍为里行,此唐马周故事也。议者颇病太拘,难以应格。熙宁初,司马君实为中司,已请稍变旧制;及吕晦叔继为中司,遂荐张戬、王子韶二人,皆京官也。既而王荆公骤用李资深,以秀州军事判官,特除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命下,宋次道当制,封还词头。已而次命李才元、苏子容,皆不奉诏,盖谓旋除中允,而命犹自选人而除也。三人皆谪,卒用资深。近嵗有差遣合用京官特改官而除者,自资深始也。《王栐燕翼贻谋録》:仁宗重台谏之选,景祐元年四月癸丑,诏御史台置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里行,又诏举三丞以上尝歴知县人,除御史里行,二年除御史,又二年除三司、开封判官,自清要而歴繁剧,选任既重,一时号称得人。

宋史·职官志》:乾道二年,诏:「自今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

谨案:宋以县令选授御史,明代行取之制,盖本于此。

欧阳修《归田録》:「御史台故事,三院御史言事,必先白中丞。自刘子仪为中丞,始榜台中。今后御史有言,不须先白中丞。」

文献通考》天禧中,两省置谏官六员,御史台置御史六员,并不兼领职务。其或诏令乖当,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刑赏逾制,并令谏官奏论,宪臣弹举。每月须一员奏事,或有急务,亦许非时入对。

方勺《泊宅编》虞经臣防元祐五年,作监察御史。是时察官亦许言事,寻擢侍御史,不歴殿院。至绍圣改元,移起居郎。明年遂为给事中。

谨案《泊宅编》谓虞防由监察御史擢侍御史,不歴殿院,则当时监察御史擢侍御史必由殿院,明矣。《大唐新语》载宋璟之言曰:“高品有侍御史,卑品有监察御史。”然则监察御史擢侍御史,以最卑擢最髙,中间必由殿院。唐宋制同也。

朱翌《猗觉寮杂记》外台见唐髙元裕传,故事三司监院官带御史者,号外台,得察风俗,举不法。监院属三司,如杨子院是也,皆财货转易之地。故今监司亦号外台,皆以察风俗,举不法。刘梦得和南海马大夫云:‘汉家旌斾付雄才,百粤南溟统外台。’以马总带御史大夫也。”

谨案歴代本别有諌议大夫属门下省,以主谏诤,而御史则専以纠察非违为职。自宋真宗置言事御史,许之论列时政,而台谏始合为一。然元丰初制,以殿中为言事官,监察为六察官,犹各有司存。其后复令其互兼,御史遂尽得建言,不専弹劾。逮金元以后,而谏议之官遂废,亦台臣积重之势然也。

  辽

王圻《续文献通考》:辽南面官有御史台,太宗防同元年置,其官曰御史大夫,曰御史中丞,曰侍御史。谨案辽制有侍御史,而无殿中、监察,葢三院职事并于一也。

  金

金史·百官志》:御史台,御史大夫,从二品,掌纠察朝仪,弹劾官邪,勘鞫官府公事。御史中丞,从三品,贰大夫。侍御史二员,从五品,掌奏事,判台事。治书侍御史二员,从六品,掌同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二员,正七品,毎遇朝对立于龙墀之下,専劾朝者仪矩。监察御史十二员,正七品,掌纠察内外非违,刷磨诸司察帐,并监祭礼及出使之事【叅注诸色人」,大定二年八员,承安四年十员,承安五年两司各添十二员】典事二员,从七品。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品。检法四员,从八品。

金史·选举志》:宣宗南迁,尝以御史巡察。兴定元年。

以县官或非材,监察御史一过,不能备知,遂令毎嵗两遣监察御史巡察,仍别选官巡访,以行黜陟之政。

元好问《中州集》史肃入为监察御史,迁治书。杨慥拜监察御史,迁侍御史。

谨案,金时台殿二院多由察院迁转,《

译谨按:宋朝初年,以知杂御史作为御史中丞的副手,主持御史台事务;等到元丰年间进行官制改革,于是以侍御史作为御史中丞的副手。当时虽然名义上分为三院,但实际上侍御史的地位特别尊崇,大概相当于近代副都御史的职责。至于六察的制度,那么现在御史中稽查各衙门的人员,实际上就是监察的旧职,这种传统由来已久了。

《石林燕语》记载的旧例,台官都由御史中丞、知杂御史与翰林学士互相推举其资历职务,必须是在中行员外郎以下、太常博士以上,且曾担任过通判的人;未曾担任过通判的,除非特别恩赐,否则不予推荐,仍然作为里行,这是唐代马周的旧例。议论的人颇嫌这种规定太拘泥,难以符合标准。熙宁初年,司马光担任御史中丞,已经请求稍微改变旧制;等到吕公著继任御史中丞,于是推荐了张戬、王子韶两人,都是京官。不久,王安石突然任用李资深,以秀州军事判官的身份,特别授予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的职位,命令下达后,宋敏求负责起草诏书,将诏书封还。接着又命令李才元、苏颂,都不接受诏命,大概是认为随即授予中允,而任命还是从选人中提拔的。这三个人都被贬谪,最终任用了李资深。近年有差遣应当使用京官特别改官而授予的,是从李资深开始的。

《王栐燕翼贻谋录》记载:仁宗重视台谏官员的选拔,景祐元年四月癸丑日,下诏御史台设置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里行,又下诏推举三丞以上曾担任过知县的人,授予御史里行,两年后授予御史,又两年后授予三司、开封府判官,从清贵要职经历繁杂剧务,选拔任用既然重要,当时号称得到了合适的人才。

《宋史·职官志》记载:乾道二年,下诏:“从今以后,未曾担任过两任县令的,不得授予监察御史。”

谨按:宋朝以县令选拔授予御史,明代行取制度,大概源于此。

欧阳修《归田录》记载:“御史台旧例,三院御史议论政事,必须先禀告御史中丞。自从刘子仪担任御史中丞,开始在御史台张贴告示:今后御史有议论,不必先禀告御史中丞。”

《文献通考》记载:天禧年间,两省设置谏官六员,御史台设置御史六员,都不兼任其他职务。如果有诏令不当,官员涉私,措施失宜,刑罚赏赐超过制度,都让谏官上奏议论,宪臣弹劾举发。每月必须有一员上奏政事,如果有紧急事务,也允许非规定时间入宫应对。

方勺《泊宅编》记载:虞经臣在元祐五年,担任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官也允许议论政事,不久提拔为侍御史,没有经过殿中侍御史。到了绍圣改元,调任起居郎。第二年就担任给事中。

谨按:《泊宅编》说虞经臣由监察御史提拔为侍御史,没有经过殿中侍御史,那么当时监察御史提拔为侍御史必定经过殿中侍御史,是很明显的。《大唐新语》记载宋璟的话说:“高品级有侍御史,低品级有监察御史。”那么监察御史提拔为侍御史,是从最低品级提拔到最高品级,中间必定经过殿中侍御史。唐宋制度相同。

朱翌《猗觉寮杂记》记载:外台见于唐代高元裕传,旧例三司监院官带有御史头衔的,号称外台,得以考察风俗,举发不法行为。监院属于三司,如扬子院就是,都是财物转运交易的地方。所以现在监司也号称外台,都以考察风俗,举发不法行为为职。刘禹锡和南海马大夫诗云:“汉家旌旗付雄才,百粤南溟统外台。”因为马总带有御史大夫头衔。”

谨按:历代本来别有谏议大夫属于门下省,以主管谏诤为职,而御史则专门以纠察违犯法纪为职。自从宋真宗设置言事御史,允许他们议论时政,台谏才开始合为一体。然而元丰初年的制度,以殿中侍御史为言事官,监察御史为六察官,仍然各有主管。后来又让他们互相兼任,御史于是全部得以提出建议,不专门弹劾。等到金元以后,谏议的官职于是废除,这也是台臣势力积重难返的结果。

辽

王圻《续文献通考》记载:辽朝南面官有御史台,太宗会同元年设置,其官职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谨按:辽朝制度有侍御史,而没有殿中、监察,大概是将三院的职事合并为一了。

金

《金史·百官志》记载:御史台,御史大夫,从二品,掌管纠察朝廷礼仪,弹劾官员邪恶,勘问审讯官府公事。御史中丞,从三品,作为御史大夫的副手。侍御史二员,从五品,掌管上奏政事,判理御史台事务。治书侍御史二员,从六品,掌管同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二员,正七级,每逢朝对立于龙墀之下,专门弹劾朝臣的仪态规矩。监察御史十二员,正七级,掌管纠察内外违犯法纪,刷磨各衙门察账,并监督祭祀礼仪及出使事务【参注各色人】,大定二年八员,承安四年十员,承五年两司各添十二员。典事二员,从七级。架阁库管勾一员,从八级。检法四员,从八级。

《金史·选举志》记载:宣宗南迁,曾经以御史巡察。兴定元年。

因为县官有的不是人才,监察御史一次经过,不能全部了解,于是命令每年两次派遣监察御史巡察,仍然另外选派官员巡访,以实行黜陟的政令。

元好问《中州集》记载:史肃入朝担任监察御史,升任治书。杨慥拜任监察御史,升任侍御史。

谨按,金朝时台、殿两院多由察院迁转,

中州集》传可证,与唐宋之制略同。

  元

译《中州集》的记载可以证明,(其制度)与唐宋时期的制度大致相同。元

元史·百官志》御史台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二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始立台,设官七员:大夫、中丞、侍御史、治书侍御史、典事、检法、狱丞。七年改典事为都事。十九年罢检法、狱丞。二十七年始置经歴一员。皇庆元年增中丞为三员,二年减一员。至治二年大夫一员,后定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经歴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正七品;照磨一员,正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正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正九品;掾史一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事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防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六人。其属有二:○殿中司,殿中侍御史二员,正四品。至元五年始置,秩正七品,后陞正四品。凡天朝防百官班序,其失仪失列则纠罚之。知班四人,通事、译史各一人。○察院,秩正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始置,御史十一员,悉以汉人为之。八年增置六员。十九年增置一十六员,始叅用防古人为之。至元二十二年叅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统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陜西诸道行御史台,统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设官品秩同内台。

马燧《察院题名记》:世祖皇帝至元五年立御史台,设监察御史,振肃庶官,纠劾贪邪。

谨案御史台自唐置三院,侍御史即称台院,在殿中监察之上。宋则以侍御史贰台政,次于中丞,而三院名目犹存。金沿其制,复以侍御史、治书御史同判台事。元时增秩至二品,于是遂为堂上官,而台属仅存殿中、察院。殿中又止有二员。明初因省其官,以纠仪之事并入察院,而别置副都、佥都,以当中丞、侍御、治书之职。歴代规制至此一变,其由来盖亦有渐也。至江南、陜西行御史台,顾炎武谓即明在内道长、在外按台之法,然其职在统制各道宪司,与内台究有差别,今故别详于督抚表内焉。

  明

明史·百官志》初,呉元年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监察御史【正七品】经歴【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洪武九年汰侍御史及治书、殿中侍御史。十年七月,诏遣监察御史廵按州县。十三年専设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寻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陜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毎道铸印二,一畀御史乆次者掌之,一藏内府,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纳之。文曰「绳愆纠缪」。以秀才李原明、詹徽等为都御史,呉荃等为试监察御史【试御史一年后实授,又有理刑进士、理刑知县理都察院刑狱半年实授。正徳中革】十六年陞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经歴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陞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佥都御史。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止设御史二十八员。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九年罢北京道,增设云南、贵州、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同六部。又定廵按以八月出廵。宣徳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寻罢。隆庆中以提督京营增右都御史三人,寻亦罢。其属经歴司,经歴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防司务二人【

译《元史·百官志》记载:御史台设大夫二员,从一品;中丞二员,正三品;侍御史二员,从二品;治书御史二员,从二品。掌管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至元五年开始设立御史台,设官七员:大夫、中丞、御史、治书御史、典事、检法、狱丞。至元七年将典事改为都事。至元十九年罢免检法、狱丞。至元二十七年开始设置经历一员。皇庆元年增加中丞为三员,皇庆二年减少一员。至治二年设大夫一员,后来确定设置御史大夫二员,中丞二员,御史二员,治书御史二员,经历一员,从五品;都事二员,从七品;照磨一员,从八品;承发管勾兼狱丞一员,从八品;架阁库管勾兼承发一员从九品;掾史十五人,译史四人,知印二人,通译二人,宣使十人,台医二人,蒙古书写二人,典吏六人,库子六人其下属有两个机构:○殿中司,设殿中御史二员,从四品。至元五年开始设置,秩从七品,后来升为从四品。凡是天朝防百官班序,有失仪失列的则纠罚之。知班四人,通译、译史各一人。○察院,秩从七品。监察御史三十二员,受司耳目之寄,任刺举之事。至元五年开始设置,御史十一员,全部由汉人担任。至元八年增加设置六员。至元十九年增加设置十六员,开始参用蒙古人担任。至元二十二年参用南儒二人,书吏三十二人。○江南各道行御史台,统辖江东、江西、浙东、浙西、湖南、湖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十道;陕西各道行御史台,统辖汉中、陇北、四川、云南四道。设置官员品秩同内台。

马燧《察院题名记》说:世祖皇帝至元五年设立御史台,设置监察御史,振肃庶官,纠劾贪恶。

谨按御史台自唐代设置三院,侍御史即称台院,在殿中和监察之上。宋代则以侍御史贰台政,次于中丞,但三院名目依然存在。金代沿袭其制,又以侍御史、治书御史同判台事。元代时升秩至二品,于是成为堂上官,而台属仅存殿中、察两院。殿中又只有二员。明初因省官,将纠仪之事并入察院,而另设副都、佥都,以当中丞、御史、治书之职。历代规制至此一变,其由来大概也有渐进的过程。至于江南、陕西行御史台,顾炎武说即明代在内道长、在外按台之法,但其职在统制各道宪司,与内台终究有差别,现在故别详于督抚表内。

《明史·百官志》记载:起初,吴元年设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御史【从二品】、治书御史【正三品】、殿中御史【正五品】、察院监察御史【正七品】、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张溢为御史中丞。洪武九年淘汰御史及治书、殿中御史。洪武十年七月,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洪武十三年专设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御史【正四品】,不久罢免御史台。洪武十五年改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正七品,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西、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等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员,正九品。每道铸印二,一给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内府,有事受以出,既事纳之。文曰“绳愆纠缪”。以秀才李原明、詹徽等为都御史,吴荃等为试监察御史【试御史一年后实授。又有理刑进士、理刑知县理都察院狱半年实授。正德中革】洪武十六年升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史各一员,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员,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正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洪武十七年升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员,革佥都御史。建文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道左右两院,只设御史二十八员。成祖复旧制。洪武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洪武十九年罢北京道,增设云南、贵州、交趾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与六部同。又定巡按以八月出巡。宣德十年罢交趾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二字。嘉靖中以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不久罢。隆庆中以提督京营增右都御三人,不久亦罢。其属经历司,经历一员【正六品】,都事一员【正七品】,司务,防司务二人【

从九品,初设四人,后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初设六人,后革五人】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陜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廵抚,提督兼廵抚及经略、总理、賛理、廵视、抚治等员。

译从九品,最初设置四人,后来裁减二人。照磨所的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的司狱(从九品,最初设置六人,后来裁减五人),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共一百一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廣東、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那些在外任职并加授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头衔的官员,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还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以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官员。

王圻《续文献通考》:“明改前代御史大夫、中丞为都御史,台为都察院,是以察而统为公署之号也。以监察御史分设十三道,革去侍御史、殿中侍御诸名衔,而纠劾、廵按、照刷、问拟之任,一切责之监察,是以察而统为宪臣之号也。”

邱濬《大学衍义补》今六部官属皆书其部,如吏部属则曰吏部文选清吏司,兵部属则曰兵部武选清吏司之类是也。唯监察御史则书其道,而不繋于都察院焉。

明史·百官志》十三道监察御史廵视仓▯在外巡按、廵漕,各以其事専监察,而廵按则代天子廵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専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表扬善类,剪除豪蠧以正风俗,振纲纪。

明会要宣徳九年差御史一员巡视在京仓,一员巡视通州仓。嘉靖八年题准,每年差御史一员,请勅提督京通二仓收放粮斛,兼理通惠河事务。隆庆元年差御史一员前徃浙江及南直▯苏松常镇四府监兑粮米,催儧运船,兼理济宁迤南一带河道。三年停差,五年复差御史一员,同戸部郎中一员催防。万歴六年革催防郎中,専差御史。谨案:自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并唐宋三院御史为一,广置言官,原欲责其随时献替。乃仁宣以后,台纲日弛,徃徃借端聚讼,逞臆沽名。而一二大臣又或援引私人,借为牙▯,朋党之渐已开。及神宗失徳怠荒,令诸臣得以直言自衒,至于绞讦摩上,侪偶难堪。神宗厌其哗嚣,一切留中不下。诸臣明知封章之不复进御,更肆诪张,遇事生风,竞以把持朝局为得计。其始则争并封,争挺撃,举国若狂,犹曰托词忠爱。继而争京察,争考选,则全主于引同恶而排异己。于是有齐楚浙党三方鼎峙之目,相与齮龁正人,挟制阁部,爱憎噂防,日起戈矛。神宗既黑白不分,惟台章所攻其人,即自引去。诸臣益得恣行己意,吏部亦畏其恐喝,悉视指防,盘踞日深,党祸日炽。驯至魏阉擅政,其中宵人败类,方且列名彪虎,助之搏撃清流,剥伤元气。不旋踵而明社已墟,口舌之疴,实其亡徴之先见者也。我

国家肃清纲纪,百度惟贞,台臣咸知凛守官箴,恪共奉法,我。

  皇上屡颁

训谕谆复,告诫于明季台谏恶习,详悉剖示,尤为深

  切着明仰诵

  纶言无不益加警惕矣

  钦定歴代职官表卷十八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十九

  都察院下

厯代建置下【六科给事中国朝定制▯都察院已详具上卷官制内此卷専叙厯代沿革】三代【未置】

  秦

  晋书职官志给事中秦官也

谨案给事设官虽始于秦,而考晏子外篇云:「偏柎寄于路寝,得为地下之臣,拥扎▯笔给事宫殿中右陛之下,愿以某日送,未得君之意也。」则是给事宫殿,拥札▯笔已肇后世给事之职矣。

  汉

汉书·百官公卿表》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官解诂】云:掌侍从左右,无员,常侍中】册府元▯汉仪注》曰:诸给事中,日上朝谒,平尚书奏事,分为左右,以有事殿中,故曰给事中。多名儒、国亲为之,掌左右顾问。

杜佑《通典》给事中,加官也。秦置,汉因之。位次中常侍、侍中、黄门,无员。汉东京省。”

谨案给事中,在秦汉为加官,初无员数。汉书所载曽膺此职者,如韦贤、匡衡、萧望之、刘向、魏相、孔霸、平当、张禹、龚胜、谷永、金敞、金钦、梁邱贺、杜延年、终军、东方朔、蔡义、夏侯胜、丙吉、师丹、辛庆忌、张猛、蔡千秋之类,甚众。考其本职,或以博士,或以谒者,或以谏大夫,或以前将军,或以右将军,或以宗正,或以大中大夫,或以光禄大夫,或以御史大夫,或以闗内侯,葢皆如今之

内廷行走,而非其官号,故自两府九卿中,二千石、一千石以至比六百石,皆得为之,与齐、隋以降设为额阙者不同。然所掌在平尚书奏事,则后来封駮之任,亦已权舆于此矣。

后汉书·桓谭列传》:

译王圻《续文献通考》记载:“明代将前代的御史大夫、中丞改为都御史,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这是因为以监察统领全局,所以作为官署的名称。将监察御史分设十三道,废除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等名衔,而纠劾、巡按、照刷、问拟等职责,全部交由监察御史负责,这是因为以监察统领全局,所以作为宪臣的称号。”

邱濬《大学衍义补》说:“如今六部的属官都书写其所属的部,比如吏部的属官就称为吏部文选清吏司,兵部的属官就称为兵部武选清吏司之类。只有监察御史书写其所属的道,而不隶属于都察院。”

《明史·百官志》记载:“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仓库,在外巡按、巡漕,各自专门负责监察事务,而巡按则代替天子巡狩,所考察的藩镇大臣、府州县官等,举荐或弹劾,尤其专管大事上奏裁决,小事立即决断。巡按所到之处,表扬善类,铲除豪强恶棍以端正风俗,振兴纲纪。”

《明会要》记载:“宣德九年派遣御史一人巡视在京仓库,一人巡视通州仓库。嘉靖八年上奏批准,每年派遣御史一人,请旨提督京通两仓收放粮斛,兼理通惠河事务。万历六年革除催防郎中,专门派遣御史。谨按:自从明太祖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并将唐宋三院御史合并为一,广泛设置言官,原本是想让他们随时进献替代方案。然而仁宗、宣宗以后,台纲日益松弛,往往借端聚讼,逞臆沽名。而一两位大臣又或援引私人,借为爪牙,朋党的迹象已经出现。等到神宗失德怠荒,允许诸臣得以直言自炫,以至于互相攻讦,同僚难以忍受。神宗厌恶他们的喧哗,一概留中不发。诸臣明知奏章不再进呈御览,更加肆意妄为,遇事生风,竞相以把持朝局为得计。起初争着合封上奏,争着挺击,举国若狂,还说是托词忠爱。继而争京察,争考选则全在于引荐同恶而排斥异己。于是有齐、楚、浙党三方鼎峙之名,互相咬噬正人,挟制内阁部院,爱憎纷纭,日日起戈矛。神宗既然黑白不分,凡是台章所攻击的人,就自行引退。诸臣更加得以恣意行事,吏部也畏惧他们的恐吓,全都视其指使,盘踞日深,党祸日炽。逐渐发展到魏阉擅政,其中的宵小败类,竟然列名彪虎,助其搏击清流,剥伤元气。不久明朝社稷已墟,口舌之祸,实在是亡征的先见。我国家肃清纲纪,百事惟贞,台臣都知道凛守官箴,恪共奉法。皇上屡颁训谕谆复,告诫于明季台谏的恶习,详悉剖示,尤为深切着明。仰诵纶言无不益加警惕矣。”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八》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十九》

都察院下

历代建置下【六科给事中国朝定制〇都查院已详具上卷官制内此卷专叙历代沿革】三代【未置】

秦

《晋书·职官志》:“给事中,秦官也。”

谨按:给事设官虽始于秦,但考《晏子外篇》说:“偏柎寄于路寝,得为地下之臣,拥扎〇笔给事宫殿中右陛之下,愿以某日送,未得君之意也。”那么给事宫殿,拥札〇笔已肇后世给事之职了。

汉

《汉书·百官公卿表》:“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汉官解诂》】说:掌侍从左右,无员,常侍中。】《册府元〇《汉仪注》说:诸给事中,日上朝谒,平尚书奏事,分为左右,以有事殿中,故曰给事中。多名儒、国亲为之,掌左右顾问。”

杜佑《通典》:“给事中,加官也。秦置,汉因之,位次中常侍、侍中、黄门,无员。汉东京省。”

谨按:给事中,在秦汉为加官,初无员额。《汉书》所载曾膺此职者,如韦贤、匡衡,萧望之、刘向、魏相、孔霸,平当、张禹、龚胜、谷永,金敞、金钦、梁邱贺,杜延年、终军、东方朔,蔡义、夏侯胜、丙吉,师丹、辛庆忌、张猛,蔡千秋之类,甚众。考其本职,或以博士,或以谒者,或以谏大夫,或以前将军,或以右将军,或以宗正,或以大中大夫,或以光禄大夫,或以御史大夫,或以闗内侯,葢皆如今之内廷行走,而非其官号,故自两府九卿中,二千石、一千石以至比六百石,皆得为之,与齐、隋以降设为额阙者不同。然而所掌在平尚书奏事,则后来封驳之任,亦已权舆于此矣。”

《后汉书·桓谭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