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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钦定历代职官表三十四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三十二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428–441 段

官者,如楚有工尹、连尹、莠尹、鍼尹、环列之尹、宫廏尹、中廏尹、寝尹、监马尹、左尹、右尹;宋有大尹、门尹之类,屡见于左氏传。今京府称尹昉于汉代,则又取「君陈尹兹东郊」之文以为义,谨首着于此。

译官职中,比如楚国有工尹、连尹、莠尹、鍼尹、环绕列位的尹、宫廏尹、中廏尹、寝室尹、监马尹、左尹、右尹;宋朝有大尹、门尹之类,在《左传》中屡次出现。如今京城府衙称尹,始于汉代,后来又取用“君陈治理这东郊”的文句作为含义,谨慎地首先记载在这里。

周礼·地官·乡师》下大夫四人,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以国比之灋,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大军旅防同,正治其徒役与其輂辇。嵗终则攷六乡之治,以诏废置。正嵗稽其乡器。若国大比,则攷教察辞,稽器展事,以诏诛赏。

谨案周时分建六官,未有守令之职,故后世京师诸官府多与周制相承,而京尹独无可比附。自来考职官者,皆以京尹为起于秦之内史,而不复推及于周。然以王城之地,京大师众,民物繁阜,不容无人焉以治之。谨尝防稽经义,寻绎原委,而知地官之乡师,实与今京尹职守有相合者。何以言之?周法以六乡为首善之区,故司徒所主民事,于六乡为尤详。郑司农谓百里以内为六乡,外为六遂,四面而环王城。乡师四人,以两人共主三乡,其王城以内亦当在六乡之数。故小司徒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乡师以时巡国及野,而赒万民之囏阨。乡大夫登夫家之众寡,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悉以国中与郊野对举,知所谓国中者,即如今之京城,郊野即如今顺天府所辖州县之地,而皆属乡师。又小司徒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郑康成谓吏在四郊之内主民事者,而以六乡统之,亦如今顺天府属州县官之比故乡师之职,所谓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治其徒役,与其輂辇者,无一非今顺天府所有事。特周乡师四人,而后世但临以一尹,则古今之各有异宜也。至秦汉官名之同于周旧者,如太仆、司▯之属,于取义尚不甚相逺,而独内史之主京师,则按之周官,全不得其命名之故。惟考乡大夫献贤能之书于王,有内史贰之之文,意者周秦之间,乡遂之制既废,而三年大比之式尚存于内史,因姑取其名以代乡师之官,因袭变迁,其由来固当有所自耳。

周礼·地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掌市之治、教、政、刑、度量、禁令。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十人,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郑康成注:絘布,列肆之税;廛布,货贿诸物邸舍之税】

谨案:日中为市,欺诈易生,故《周礼》特设司市以董治之,而质人以质其成,廛人以敛其布,皆所以平争而禁伪。两汉而后,设市令丞于都城,以主百族交易,其立制盖本于此。今市政之在各州县者,已并▯于地方长吏,惟顺天府通判主征牙税,正与敛絘布、廛布者其事相合,盖犹兼有周司市及廛人遗意,故并系之于表,而歴代市令、长丞之职,亦以类附及焉。

  秦

杜佑《通典》:“周官有内史,秦因之,掌治京师。”

三辅黄图:「秦并天下,置内史,以领闗中。」

  史记秦始皇本纪咸阳令阎乐

  汉

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右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防两令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长安四市长丞属焉。主爵中尉更名右扶风,治内史右地,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皆有两丞。秩二千石,丞六百石。

三辅黄图》汉髙祖定三秦,更为渭南郡,九年复为内史,始都之。景帝分置左右内史,此为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改内史为京兆尹,与左冯翊、右扶风,谓之三辅。其治俱在长安城中。

顔师古《汉书注:京兆在尚冠前街东入故中尉府;冯翊在太上皇庙西,入右扶风在夕隂街北,入故主爵府。长安以东为京兆,长陵以北为左冯翊,渭城以西为右扶风

汉书·赵广汉传》:“广汉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汉书·王尊传》:“尊为諌大夫,守京辅都尉,行京兆尹事。”

汉书·酷吏传》:“义纵迁长安令,直法行治,不避贵戚。”尹赏以三辅髙第,选守长安,命得一切便宜从事。《汉书·赵广汉传》

译《周礼·地官·乡师》:下大夫四人,各自掌管其所治理的乡里的教化,并听取其治理情况。依照国家比对的法规,按时稽查其夫家人口的多少,辨别其中的老幼、贵贱、废疾以及马牛等物资,辨别其中可以服役的人与需要施舍救济的人。掌管其警戒命令、纠察禁令,审理其狱讼案件。遇到大型劳役,则率领民夫前往,处理其政令。遇到大军旅或边防同守时,整治其徒役以及车马辇重。年终则考核六乡的治理情况,以此报告废除或任用官员。在正岁稽查其乡里的器物。如果国家举行大比,则考核教化、察验言辞,稽查器物、展陈事务,以此报告诛罚或奖赏。

谨按:周代分设六官,没有守令这样的职位,所以后世京师的各官府大多与周代的制度相承,唯独京尹没有可以比附的。自古以来考察职官的人,都认为京尹起源于秦代的内史,不再推究到周代。然而以王城的地域,京师的军队众多,人口物资繁盛富庶,不可能没有人来治理。我仔细考察经义,寻绎源流,知道地官中的乡师,实际上与当今京尹的职守有相合之处。为什么这么说呢?周代法律以六乡为首善之地,所以司徒所主管的民事,在六乡尤其详细。郑司农说百里以内为六乡,外面为六遂,四面环绕王城。乡师四人,由两人共同主管三乡,那王城以内也应当在六乡的数量之中。所以小司徒稽查国中及四郊都鄙的夫家九比的数量,乡师按时巡视国中及野外,赈济万民的困难。乡大夫登记夫家人口的多少,国中从七尺到六十岁,野外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将国中与郊野相对举,知道所谓的国中,就是如今的京城,郊野就是如今顺天府所辖州县的地方,而都属于乡师。又小司徒在大比时考核六乡四郊的官吏,评定教化治理,端正政事。郑康成说官吏在四郊之内主管民事,而以六乡统辖他们,也如同如今顺天府所属州县官员一样。所以乡师的职守,所谓掌管其警戒命令、纠察禁令,审理狱讼,治理徒役,以及车马辇重,没有一项不是如今顺天府所管辖的事务。只是周代乡师有四人,而后世只由一位京尹统领,这是古今各有不同的适宜之处。至于秦汉官名与周代旧制相同的,如太仆、司〇之类,在取义上尚不很遥远,而唯独内史主管京师,按周官来看,完全得不到命名的缘故。只有考察乡大夫向王进献贤能之书,有内史辅助的记载,推测周秦之间,乡遂的制度已经废除,而三年大比的法式尚存于内史,于是暂且取这个名字来代替乡师的官职,因袭变迁,其由来固当有所本。

《周礼·地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掌管市场的治理、教化、政令、刑罚、度量衡、禁令。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的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十人掌管征收市场的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布,而收入泉府【郑康成注:�布,是排列店铺征收的税;�布,是货物诸物邸舍征收的税】

谨按:日中为市,欺诈容易滋生,所以《周礼》特设司市来监督治理,而质人来保证交易成功,廛人来征收布税,都是为了平息争端而禁止伪诈。两汉以后,在都城设置市令丞,以主管各族交易,其立制大概本于此。如今市政在各州县的,已经并入地方长吏,只有顺天府通判主管征收牙税,正与征收�布、�布的事务相合,大概还兼有周代司市及廛人的遗意,所以一并列于表中,而历代市令、长丞的职事,也按类附及。

秦

杜佑《通典》:“周官有内史,秦国沿袭它,掌管治理京师。”

《三辅黄图》:“秦国兼并天下,设置内史,以统领关中。”

《史记·秦始皇本纪》:咸阳令阎乐

汉

《汉书·百官公卿表》:内史掌管治理京师。景帝二年,分设左内史、右内史。右内史,在武帝太初元年改名为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防两县的令丞。左内史改名为左冯翊,长安四市的长丞隶属于它。主爵中尉改名为右扶风,治理内史右边的土地,与左冯翊、京兆尹称为三辅,都有两个丞。秩二千石,丞六百石。

《三辅黄图》:汉高祖平定三秦,改为渭南郡,九年又改为内史,开始定都于此。景帝分设左右内史,这是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改内史为京沼尹,与左冯翊、右扶风,称为三辅。它们的治所都在长安城中。

颜师古《汉书注》:京兆在尚冠前街东入故中尉府的驻地;冯翊在太上皇庙西,右扶风在夕隂街北,入故主�府的驻地。长安以东为京兆,长陵以北为左�翊,渭城以西为右扶风。

《汉书·赵广汉传》:“赵广汉升任京辅都尉,代理京兆尹。”《汉书·王尊传》:“王尊担任谏大夫,代理京辅都尉,代行京兆尹事务。”

《汉书·酷吏传》:“义纵升任长安令,执法严正,不避贵戚。”尹赏因在三辅考绩高等,被选任代理长安令,命令他可以一切便宜行事。《汉书·赵广汉传》

:“使长安丞龚奢叩堂户。”

译派长安县丞龚奢去敲堂屋的门。

汉书·张敞传》:敞守京兆尹,贼捕掾絮舜下狱,敞使主簿持教告舜。

汉书·赵广汉传》:新丰杜建为京兆掾。

汉书·游侠传》萭章为京兆尹门下督,从至殿中。谨案:汉三辅虽并治长安,然各有分壤。其都城以内,不属冯翊、扶风。故张敞传称京兆典京师长安中,浩穣于三辅,尤剧。而黄图亦称都城为右内史地,是长安城内全▯于京兆,可知。考之于史,如隽不疑为京兆尹,京师吏民敬其威信;赵广汉为京兆尹,发长安吏自将至博陆侯霍禹第,廋索私屠酤,又率长安丞捕贼;而张敞为京兆尹,长安市无偷盗。长安官司吏卒,皆统帅于京兆尹。冯翊、扶风所辖,但在都城以外,其于长安吏事,固未尝有所预也。至如赵广汉、王尊之为京兆尹,一以京辅都尉称守,一以諌大夫守京辅都尉,称行,其他似此者尚多。殆当时以此职最要,不轻授人,故俱先令摄署,以观其能否耳。又京兆贼捕掾、门下督诸职,不见于百官表,盖京兆尹所自辟除,如今照磨、司狱之流欤?又案歴代京牧,俱称剧任,而西汉之京兆尹尤难称职。史所载能于其官者,以韩、张两王为最着。大抵皆以武健严酷为用,而循吏如黄霸等,一为京兆,其声望遂以顿减,甚且获罪罢官,其难治至于如此。推求其故,则汉之都城其大患有二:一曰豪猾,一曰盗贼。盖汉初沿战国之余习,其豪民争以游侠相尚,报仇怨、结刺客者,方羣聚于长安。如王尊▯所称宿豪大猾,东市贾萭、城西萭章、箭张、禁酒、赵放之徒,无不结党犯法,以挠吏权。而诸陵既建,陵邑尽徙天下豪家富族以实闗中,积为奸薮。如原涉▯所称长安五陵诸为气节者,实即一时乱政之尤。又长安市偷盗盛行,尹赏▯载城中薄暮尘起,剽刼行者死伤横道,桴鼓不絶,其事亦后世所罕有。其他若发民治驰道、发卫士诣北军【俱见黄霸传】为司▯校尉、发吏捕人【见王尊传】悉责办于京兆,诸务冗杂,宜为守尹者芒刃稍顿,即不能击。断也,然观《赵广汉传》称左冯翊、右扶风皆治长安,中犯法者从迹喜过京兆界,广汉叹曰:“乱我治者,常二辅也。”足知当时三辅并建,东西藏匿,易以潜奸,故京兆更以掣肘为病,亦由其立法之未为尽善矣。

后汉书·百官志》:河南尹一人,主京都;二千石丞一人。

通典》光武中兴,徙都洛阳,改太守为尹,章绶服秩与京兆同,主京都,特奉朝请。

后汉书·董宣列传》:“特征为洛阳令,抟击豪强,莫不震栗。”《周防列传》:“征拜洛阳令,贵戚踊蹐,京师肃清。”《王涣列传》:“迁为洛阳令,以平居身得寛猛之宜。”《后汉书·鲁恭传》:“仁恕掾,肥亲。”章懐太子李贤注:“仁恕掾,主狱属,河南尹。”

刘昭后汉书志注》汉官曰: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十二人百石。诸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部督邮史部掾二十六人,案狱仁恕三人,监津渠漕水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史二百五十人,文学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循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三百三十一人。洛阳令秩千石,丞三人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十三人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人,循行二百六十人。

唐六典》后汉河南尹属官有洛阳市长丞。

谨案:东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以陵庙所在,不改其号,然品秩与诸郡太守同,非京尹可比,今故不列于表。至河南尹职任繁剧,而洛阳特置诏狱,为刑名之总滙故洛阳令必以强干者居之,每诏三公特选,视西汉之长安令,其任为更重云。

  三国

裴松之《三国志注》傅子曰: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古六乡六遂之士,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天下四方防利之所聚,而奸之所生。前尹司马芝举其纲而太简,次尹刘静综其目而太宻,后尹李胜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嘏立司马氏之纲统,裁刘氏之纲目以经纬之,李氏所毁以渐补之。郡有七百

译《汉书·张敞传》记载:张敞担任京兆尹时,贼捕掾絮舜被捕入狱,张敞派主簿拿着教令去告知絮舜。

《汉书·赵广汉传》记载:新丰人杜建担任京兆掾。

《汉书·游侠传》记载:萭章担任京兆尹门下的督,跟随(京兆尹)进入殿中。

谨按:汉代三辅虽然都治所在长安,但各自有分管的地域。都城以内,不属于冯翊、扶风管辖。所以《张敞传》中说京兆尹掌管京师长安城中,事务浩繁,在三辅中尤其棘手。而《汉宫仪》也称都城为右内史的地盘,由此可知长安城内完全归属于京兆尹管辖。考察史书,如隽不疑担任京兆尹,京师的官吏百姓敬重他的威信;赵广汉担任京兆尹,派遣长安的官吏从自己一直搜查到大将军博陆侯霍禹的府第,搜捕私设屠宰场和酒肆的人,又率领长安丞抓捕盗贼;而张敞担任京兆尹,长安市上没有偷盗。长安的官府吏卒,都统辖于京兆尹。冯翊、扶风所管辖的,只在都城以外,对于长安的政务,本来未曾有所参与。至于像赵广汉、王尊担任京兆尹,一个以京辅都尉的身份代理,一个以谏大夫的身份代理京辅都尉,称为“行”,其他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大概当时因为这个职位最为重要,不轻易授予他人,所以都先让他们代理,以观察他们是否有能力罢了。又京兆贼捕掾、门下督等职位,不见于《百官表》,大概是京兆尹自行征辟任命的,就像现在的照磨、司狱之类吧?

又按历代京兆尹,都称为繁剧之任,而西汉的京兆尹尤其难以称职。史书所载能胜任此官职的,以韩延寿、张敞两位最为著名。大抵都是凭借武勇严酷来治理,而像黄霸这样的循吏,一旦担任京兆尹,他的声望就顿时减损,甚至获罪罢官,其难以治理竟到了如此地步。推究其原因,则汉代的都城最大的祸患有两点:一是豪强狡猾之人,二是盗贼。大概汉朝初年沿袭战国时期的余习,那些豪民争相以游侠相标榜,报仇怨、结交刺客的人,正聚集在长安。如王尊所说的宿豪大猾,东市的贾萭、城西的萭章、箭张、禁酒、赵放这些人,无不结党犯法,以侵扰官吏的权力。而诸陵建成后,陵邑全部迁徙天下的豪家富族来充实关中,积聚成为奸邪的渊薮。如原涉所说的长安五陵那些讲究气节的人,实际上就是一时扰乱政令的最严重者。又长安市上偷盗盛行,尹赏记载城中傍晚尘土飞扬,抢劫路人的死者伤者横陈在道路上,击鼓声不绝,这种事也是后世罕见的。其他如征发百姓修缮驰道、征发卫士到北军(都见于《黄霸传》)担任司隶校尉、征发官吏抓捕人(见于《王尊传》),全都责成京兆尹办理,各种事务冗杂,应当让担任京兆尹的人像钝刀一样难以施展,即使不能斩断,然而看《赵广汉传》称左冯翊、右扶持都治所在长安,中间犯法的人从痕迹上看喜欢越过京兆的边界,赵广汉叹息说:“扰乱我治理的,常常是二辅啊。”足以知道当时三辅并立,东西藏匿,容易暗中作奸,所以京兆尹更加以受牵制为弊病,这也是因为立法不够完善的原因。

《后汉书·百官志》记载:河南尹一人,主管京都;二千石丞一人。

《通典》记载:光武帝中兴,迁都洛阳,改太守为尹,章服印绶与京兆尹相同,主管京都,特别奉诏参加朝会。

《后汉书·董宣列传》记载:“特召拜为洛阳令,打击豪强,没有人不震恐战栗。”《周防列传》记载:“征拜为洛阳令,贵戚惶恐不安,京师肃清。”《王涣列传》记载:“升任洛阳令,以平和的态度处世,得到了宽猛相宜的效果。”《后汉书·鲁恭传》记载:“仁恕掾,肥亲。”章怀太子李贤注:“仁恕掾,主管狱讼的属官,隶属于河南尹。”

刘昭《后汉书志注》引《汉官》说: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其中十二人是百石俸禄。各县有秩三十五人,官属掾史五人。四个部的督邮史部掾二十六人,审理狱讼的仁恕掾三人,监管渡口、渠道、漕运的掾二十五人。百石卒史二百五十人,负责文学教育的守助掾六十人,书佐五十人,巡行二百三十人,干小史三百三十一人。

洛阳令秩千石,丞三人秩四百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其中十三人秩四百石。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乡佐佐史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掾史干小史二百五十人,书佐九十一人,巡行二百六十人。

《唐六典》记载:后汉河南尹的属官有洛阳市长、丞。

谨按:东汉的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因为陵庙所在,不改变其称号,但品秩与诸郡太守相同,不可与京尹相比,所以现在不列入表中。至于河南尹职任繁剧,而洛阳特别设置诏狱,作为刑名案件的总汇,所以洛阳令必须由强干的人担任,每次诏令三公特别选拔,比起西汉的长安令,其责任更为重大。

三国

裴松之《三国志注》引《傅子》说: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兼任古代六乡六遂的士人,其民异方杂居,多豪门大族、商贾胡貊,是天下四方防利之所聚,也是奸邪之所生。前任尹司马芝举其纲而太简,继任尹刘静综其目而太密,后任尹李胜毁常法以收一时之声。王嘏立司马氏之纲统,裁刘氏之目以经纬之,李氏所毁以渐补之,郡有七百

吏,半非旧也。河南俗党,五官掾、功曹典选职,皆授其本国人,无用异拜人者。嘏各举其良而对用之。

译官吏中,有一半不是旧人。河南的风俗是结党营私,五官掾和功曹掌管选拔官吏的职务,都授予他们同乡的人,没有任用异乡人的。嘏分别推举其中的优秀人才,并加以任用。

唐六典魏有治中

谨案:东汉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而曹魏时河南吏已减至七百人。盖其繁剧之形,已较损于汉代矣。

  晋

晋书·职官志》郡皆置太守,河南郡京师所在,则曰尹。又置主簿,主记室,门下贼曹,议生门下史,记室史,録事史,书佐,循行干,小史,五官掾,功曹史,功曹书佐,循行小史,五官掾等员。

太平御览》王隠《晋书》曰:泰始六年,诏曰:「河南大郡,四方表则。中书令庾纯,清粹中正,才经治化,其以纯为河南尹。」

晋书·王衍列传》:衍转河南尹。乐广列传,累迁侍中、河南尹。

  唐六典晋置别驾治中

司马光《资治通鉴》晋恵帝永平九年,洛阳令曹摅谨案:晋依汉魏之制,置河南尹、洛阳令于都城。按之职制,自当以郡统县。然观《资治通鉴》载恵帝废愍懐太子,故臣冒禁拜辞,司▯校尉满奋收▯送狱。河南尹乐广即便觧遣,而系洛阳狱者犹未释。都官从事孙琰説贾谧,令释之。胡三省注曰:「付郡者,河南尹得觧遣之;系洛阳狱者,尹不得与,故未释。」据此,则河南、洛阳各有狱。其在洛阳者,皆令自决遣,并不闗白于尹。疑当时洛阳实主诏狱,故其权独重也。

唐六典,歴代所都,皆为尹。晋江左为丹阳尹。欧阳询《艺文类聚》:「晋太兴元年,改丹阳内史为丹阳尹。」

晋书·王垣之列传》:迁中书令,领丹阳尹。刘惔列▯惔累迁丹阳尹,为政清肃,门无杂賔

谨案:晋南渡后,以建康为都城,丹阳既改为尹,则建康令亦当与洛阳令相同,特其明文不见于史耳。

  唐六典市长丞东晋▯丹阳尹

  宋齐梁陈

  宋书州郡志丹阳尹治建业

南齐书·百官志》:「丹阳尹位次九卿下。」

谨案:南朝诸代,皆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以诸王领之。丹阳尹职虽雄,▯不免受制于扬州。宋彭城王义康,傅义康领扬州刺史,欲以所亲刘斌为丹阳尹,此即扬州与丹阳互相表里之一证。宜前后任是官者,多不能称其职也。

梁书·王志列传》:「天监元年,迁冠军将军、丹阳尹。」《袁昻列传》:「普通三年,为中书监、丹阳尹。」

梁书·太祖五王列传》:安成王机,普通二年,迁明威将军、丹阳尹;衡山侯恭,迁中书监、丹阳尹;恭世子静,厯东宫领直,迁丹阳丞。

隋书·百官志》:建康旧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诏依廷尉三官置正平监,又令三官更直一日,分受罪系。事无大小,悉与令筹。若有大事,共详三人具辨。脱有同异,各立议以闻。

资治通鉴·梁太清二年,建康令谢挺。

隋书·百官志》:「陈丹阳尹,中二千石,品第五;郡丞,六百石;建康令,千石,品并第七。」

谨案:梁以建康令主狱事,至别置建康三官,与令筹决,以重其职。盖亦沿汉、晋洛阳令掌诏狱之例。《陈书》载陆虞判廷尉、建康二狱事,则其制犹未改也。

  北魏

魏书·官氏志》: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为万年尹,代令为万年令。后复代尹,第三品;上京邑市令,代尹丞从第五品中;代郡通事,第七品上。髙祖复次职令:河南尹第三品,洛阳令第五品,河南郡丞第六品,司州文学从第八品。

通典》后魏太和中,迁都洛阳,又置河南尹。东魏曰魏尹。

南齐书·封隆之列传》:隆之父子,绘仕魏为司徒左长史,行魏尹事。干眀初,转大司农,寻正除魏尹。《魏书·世宗本纪》:正始元年八月,诏洛阳令有大事,听面敷奏。

魏书·髙谦之列传》:谦为河隂令,旧制二县令得面陈得失。时佞幸之徒恶其有所发闻,遂共奏罢谦。之上疏曰:「臣谬宰神邑,实思奉法不挠。臣父崇之为洛阳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贵敛手。乞更眀徃制,庶奸豪知禁。」

谨案:北魏初都平城,孝文迁洛阳,孝静迁邺,故代、河、南魏三郡皆为京尹。至汉、晋治京城者,惟洛阳一令,而魏之河隂令亦得视洛阳,称为二县,则如今大兴、宛平之并为京县也。

  北齐

隋书·百官志》后齐司州置牧,属官有别驾

译《唐六典》记载,魏代设有治中一职。

谨按:东汉时河南尹的属吏有九百二十七人,而到了曹魏时期,河南的属吏已减少至七百人。看来其事务繁杂的程度,已较汉代有所减轻了。

《晋书·职官志》记载,各郡都设置太守,河南郡因为是京城所在,所以称为尹。又设置主簿、主记室、门下贼曹、议生门下史、记室史、录事史、书佐、循行干、小史、五官掾、功曹史、功曹书佐、循行小史、五官掾等员额。

《太平御览》引王隐《晋书》说:泰始六年,下诏说:“河南是大郡,是四方效法的楷模。中书令庾纯,清正纯粹,才能足以治理教化,任命庾纯为河南尹。”

《晋书·王衍列传》记载:王衍转任河南尹。《乐广列传》记载:乐广多次升迁,担任侍中、河南尹。

《唐六典》记载,晋代设置别驾、治中。

司马光《资治通鉴》记载,晋惠帝永平九年,洛阳令曹摅。谨按:晋代沿袭汉魏制度,在都城设置河南尹、洛阳令。按照职官制度,自然应当由郡统辖县。然而看《资治通鉴》记载惠帝废黜愍怀太子时,故臣冒犯禁令拜辞,司隶校尉满奋将其逮捕送进监狱。河南尹乐广立即释放了他,而被关押在洛阳狱的人却仍未释放。都官从事孙琰游说贾谧,让他释放这些人。胡三省注说:“交给郡的,河南尹得以释放;关押在洛阳狱的,河南尹无权干预,所以没有释放。”据此,那么河南、洛阳各有监狱。关押在洛阳的,都由洛阳令自行决断释放,并不向河南尹报告。怀疑当时洛阳实际上掌管诏狱,所以权力特别重大。

《唐六典》记载,历代都城,都称为尹。晋代南渡后,丹阳改为丹阳尹。欧阳询《艺文类聚》:“晋太兴元年,改丹阳内史为丹阳。”

《晋书·王垣之列传》记载:升任中书令,兼任丹阳尹。《刘惔列传》记载:刘惔多次升迁担任丹阳尹,为政清廉肃穆,门庭没有杂客。

谨按:晋朝南渡后,以建康为都城,丹阳既然改为尹,那么建康令也应当与洛阳令相同,只是其明文没有见于史书罢了。

《唐六典》记载,市长丞。东晋设置丹阳尹。

宋、齐、梁、陈

《宋书·州郡志》记载,丹阳尹治所在建业。

《南齐书·百官志》:“丹阳尹位次在九卿之下。”

谨按:南朝各代,都以扬州刺史为京城的重任,由诸王统领。丹阳尹职位虽然显赫,但不免受制于扬州。宋彭城王刘义康,傅义康统领扬州刺史,想任用亲信刘斌为丹阳尹,这就是扬州与丹阳互相表里相互依存的证据。难怪前后担任此官的人,大多不能胜任其职。

《梁书·王志列传》:“天监元年,升任冠军将军、丹阳尹。”《袁昂列传》:“普通三年,任中书监、丹阳尹。”

《梁书·太祖五王列传》记载:安成王萧机,普通二年,升任明威将军、丹阳尹;衡山侯萧恭,升任中书监、丹阳尹;萧恭世子萧静,历任东宫领直,升任丹阳丞。

《隋书·百官志》记载:建康旧制设置狱丞一人。天监元年,下诏依照廷尉三官设置正、平、监,又命令三官轮流值班一天,分别受理罪囚。事情无论大小,都与建康令商议。如果有大事,共同详细审查,三人具结辨明。如果有分歧,各自提出意见上报。

《资治通鉴·梁太清二年》记载,建康令谢挺。

《隋书·百官志》:“陈代丹阳尹,中二千石,第五品;郡丞,六百石;建康令,一千石,品级都是第七。”

谨按:梁代由建康令主管狱事,另外设置建康三官,与建康令共同决断,以加重其职权。这也是沿袭汉、晋洛阳令掌管诏狱的例子。《陈书》记载陆虞判决廷尉、建康两狱案件,那么其制度尚未改变。

北魏

《魏书·官氏志》记载:延和元年三月,改代尹为万年尹,改代令为万年令。后来恢复代尹,第三品;上京邑市令、代尹丞从第五品中;代郡通事第七品上。高祖再次修订职令:河南尹第三品,洛阳令第五品,河内郡丞第六品,司州文学从第八品。

《通典》记载,后魏太和年间,迁都洛阳,又设置河南尹。东魏称为魏尹。

《南齐书·封隆之列传》记载:隆之父子,封绘在魏朝任司徒左长史,代理魏尹事务。干明初年,转任大司农,不久正式任命为魏尹。《魏书·世宗本纪》记载:正始元年八月,下诏洛阳令如有大事,允许当面陈述奏报。

《魏书·高谦之列传》记载:高谦任河阴令,旧制规定两个县的令可以当面陈述得失。当时奸佞宠幸之徒厌恶他有所揭发,于是共同上奏罢免高谦。高谦上疏说:“臣错误地治理神京,实在希望奉法不挠。臣父高崇之任洛阳令时,常能入宫奏报是非,所以朝中权贵收敛手脚。请求重新明确过去的制度,希望奸恶豪强知道禁令。”

谨按:北魏初都平城,孝文帝迁都洛阳,孝静帝迁都邺城,所以代、河、南魏三郡都作为京尹。至于汉、晋治理京城的,只有洛阳一个令,而魏代的河阴令也能比照洛阳,称为二县,就像如今大兴、宛平并列为京县一样。

北齐

《隋书·百官志》记载,后齐司州设置牧,属官有别驾。

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等员。又领西、东市署令丞,及统清都郡诸畿郡。清都郡置尹、丞、中正、功曹、主簿、督邮、五官、门下督、録事、主记、议生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椽、中部掾等员。邺、临彰、成安三县令,各置丞、中正、功曹、主簿、门下督、録事、主记、议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椽员。

译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等官员。又统领西市、东市署的令、丞,以及统辖清都郡和各畿内郡。清都郡设置尹、丞、中正、功曹、主簿、督郵、五官、门下督、録事、主记、議生以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属官吏、中部掾等官员。邺、临彰、成安三个县的县令,各自设置丞、中正、功曹、主簿、门下督、录事、主记、議以及功曹、记室、户、田、金、兵、骑、贼、法等曹属官吏。

北齐书·叚荣列传》勑濬京城北隍,司州治中崔龙子,清都尹丞李道隆,邺县令尉长卿,临彰令崔象,成安令髙子彻等,并典作。

谨案:汉置司▯校尉,督察京师。魏晋以后,以为司州乃部刺史之任,而京尹则郡太守之任,各有职事,不相临摄。六朝改司州为扬州,其权势始见偏重,而亦未有统属。北齐置清都尹,始统之以司州牧,与厯代稍有不同。然考之列传,如范阳王绍义等,皆以宗室为之,则其职亦未尝不重也。

  后周

唐六典》后周复为京兆尹,又置雍州牧。

通典》后周司市下大夫,正四命;小司市上士,正三命。

谨案《唐六典》称,后周置雍州牧,又有京兆尹,而当时依仿周制,复设乡伯中大夫、小乡伯下大夫、上士、中士等官,其职掌所别,不得而详。然稽之《周书》纪传,亦未见有曾为京兆尹者,疑虽有其名,实未尝授人也。

  隋

隋书·百官志》雍州置牧,属官有别驾、賛务等员。京兆郡置尹、丞、正、功曹、主簿、金户、兵、法士等曹佐等员,并佐史二百四十四人。大兴长安县置令、丞、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戸、兵、法士曹等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七人。雍州牧,从二品。京兆尹,正三品。雍州别驾、賛务,从四品。大兴长安令,京兆郡丞,从五品。大兴长安丞,从七品。开皇三年,罢郡,以州统县,改别驾、賛务为长史、司马。炀帝罢州置郡,京兆、河南则俱为尹,并正三品。罢长史、司马,置賛务一人,以贰之。京兆、河南,从四品上。次置东西曹椽,京兆、河南,从五品上。大兴、长安、河南、洛阳四县令,并増为正五品。其后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京兆、河南则谓之内史。又改賛务为丞,位在通守下。《唐六典》后周置雍州牧,隋因之。大业三年,罢州置郡,京兆、河南皆为尹,则兼牧之任矣。

隋书·百官志》司农寺市署令二人。市有肆长四十人。炀帝定令,太府寺管京都五市署。京师东市曰都防,西市曰利人。东都东市曰豊都,南西市曰大同,北市曰通逺。

谨案治中别驾賛务诸官厯代皆▯于司州,至隋并州入郡,始为京尹之佐。其品秩视尹仅相去一偕,盖如今顺天府丞之职。而当时又别有京兆、河南郡丞,则秩止五品,其班位在洛阳、长安诸令之下,乃京尹之属僚,非令府丞可比。自隋炀帝复改賛务为丞,而丞始定为尹贰,名实异同,固有不必其相沿者矣。至賛务即治中所改,考之《唐六典》,则当时实作賛治。今《隋书》之称賛务者,盖修史时避髙宗讳也。

  唐

唐六典》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各一人,从二品;尹一人,从三品。掌清肃邦畿,考窍官吏,宣布徳化,抚和齐人。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贰府事,以纪纲众务,通判列曹。司録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録事四人,从九品上。掌省署抄目,糺正非违,监守符印。功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掌官吏考课之事。仓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掌公廨仓库租赋之事。戸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掌戸籍计帐之事。兵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掌兵甲器仗之事。法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掌鞫狱定刑之事。士曹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下。掌百工众艺之事。参军事六人,正八品下。掌出使检讨之事。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助教二人,以五经教授诸生。○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奉先、太原、晋阳令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七品上。令掌导扬风化,抚字黎氓;丞为之贰。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糺正非违,监印给纸笔杂用之事。録事二人,从九品下。掌受事发辰,检勾稽失。

新唐书·百官志》:武徳元年,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然常以别驾领州事。永徽中,改尹曰长史。开元元年,改京兆、江南府长史复为尹。

旧唐书·百官志:「开元初,雍、洛并改为府,乃升长史为尹,从二品,専縂府事。魏晋有治中,隋文改为司马,炀帝改为賛治,又为丞。武徳改为治中,永徽避髙宗

译《北齐书·段荣列传》记载:敕令疏浚京城北面的护城河,司州治中崔龙子、清都尹丞李道隆、邺县令尉长卿、临彰令崔象、成安令高子彻等人,都主管这项工程。

谨按:汉代设置司隶校尉,负责督察京师。魏晋以后,认为司州是部刺史的职任,而京尹则是郡太守的职任,各自有职务,不相统属。六朝将司州改为扬州,其权势开始显得偏重,但也未曾有统属关系。北齐设置清都尹,才开始由司州牧统领,这与历代稍有不同。然而考察列传,如范阳王绍义等人,都是由宗室担任,那么他们的职权也未尝不重。

后周

《唐六典》记载:后周恢复设置京兆尹,又设置雍州牧。

《通典》记载:后周司市下大夫,正四命;小司市场上士,正三命。

谨按:《唐六典》称,后周设置雍州牧,又有京兆尹,而当时依照周制,又设置乡伯中大夫、小乡伯下大夫、上士等官,他们职掌的区别,无法详细得知。然而查考《周书》的纪传,也未见有曾经担任京兆尹的人,怀疑虽然有其名,实际上未曾授予人选。

隋

《隋书·百官志》记载:雍州设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等员。京兆郡设置尹、丞、正、功曹、主簿、户曹、兵曹、法曹等佐官等员,以及佐史二百四十四人。大兴、长安县设置令、丞、正、功曹、主簿、西户曹、兵曹、法曹等员,以及佐史合计一百四十七人。雍州牧,从二品;京兆尹,正三品;雍州别驾、赞务,从四品;大兴、长安令,京兆郡丞,从五品;大兴、长安丞,从七品。开皇三年,废除郡,以州统县,改别驾、赞务为长史、司马。炀帝废除州设置郡,京兆、河南都称为尹,都是正三品。废除长史、司马,设置赞务一人,作为副手。京兆、河南的赞务,从四品上。其次设置东西曹掾,京兆、河南的曹掾,从五品上。大兴、长安、河南、洛阳四个县的令,都提升为正五品。此后各郡都加设通守一人,位次在太守之下。京兆、河南则称为内史。又改赞务为丞,位次在通守之下。《唐六典》记载后周设置雍州牧,隋朝沿袭这一制度。大业三年,废除州设置郡,京兆、河南都作为尹,就兼有牧的职任了。

《隋书·百官志》记载:司农寺市署令二人。市场有肆长四十人。炀帝制定法令,太府寺管辖京都五市署。京师东市叫都防,西市叫利人。东都东市叫丰都,南西市叫大同,北市叫通远。

谨按:治中、别驾、赞务等官历代都隶属于司州,到隋朝并州入郡,才开始作为京尹的佐官。他们的品级与京尹仅相差一级,大概如同如今顺天府丞的职务。而当时又另有京兆、河南郡丞,品级只到五品,其班次地位在洛阳、长安等县令之下,乃是京尹的属僚,不能与令府丞相比。自从隋炀帝再次改赞务为丞,而丞才确定为京尹的副手,名实异同,本来就不必沿袭旧制。至于赞务即是治中所改,考据《唐六典》,当时实际写作赞治。现在《隋书》称为赞务,大概是修史时避唐高宗李治的讳。

唐

《唐六典》记载: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各一人,从二;尹一人,从三品。掌管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扬德化,安抚百姓。少尹二人,从四品下。掌管副理府事,以统纪众务,通判各曹。司录参军事二人,正七品上;录事四人,从九品上。掌管省署抄目,纠正违误,监守符印。功曹参军事二人,正八品下。掌管官吏考课之事。仓曹参军事二人,从八品下。掌管公廨仓库租赋之事。户曹参军事二人,从八品下。掌管户籍计帐之事。兵曹参军事二人,从八品下。掌管兵甲器仗之事。法曹参军事二人,从八品下。掌管审讯定罪之事。士曹参军事二人,从八品下。掌管百工众艺之事。参军事六人,从八品下。掌管出使检讨之事。经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助教二人,以五经教授学生。万年、长安、河南、洛阳、奉先、太原、阳令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正七品上。令掌管导扬风化,抚恤百姓;丞作为副手。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掌管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纠正违误,监印给纸笔杂用之事。录事二人,从九品下。掌管受事发辰,检勾稽失。

《新唐书·百官志》记载:武德元年,雍州设置牧一人,由亲王担任,然而常由别驾领州事。永徽年间,改尹为长史。开元元年,改京兆、河南府长史复为尹。

《旧唐书·百官志》记载:“开元初,雍、洛并改为府,于是升长史为尹,从二品,专总府事。魏晋有治中,隋文帝改为司马,炀帝改为赞治,又改为丞。武德改为治中,永徽避高宗

名,改为司马。开元初改为少尹。」

译官名,改为司马。开元初年改为少尹。」

通典》:大唐京兆府本为雍州,置牧一人,以亲王为之。太宗为秦王,中宗为英王,睿宗为相王,时并居其任,多以长史理人。开元元年,改雍州为京兆府,置牧如故,掌宣风导俗,肃清所部,或以亲王居阁而遥领焉。初,雍州置别驾,以贰牧之事。永徽中,改别驾为长史。开元初,改雍州长史为京兆尹,縂理众务。

谨案:自两汉以州领郡,虽京师所治亦然。其司▯校尉、司州刺史、司州牧、雍州牧及江左所置扬州刺史,皆州任也。厯代所为京兆、河南、丹阳等尹者,则郡任也。隋文帝罢郡置州,而尹之事全并于牧。炀帝复罢州置郡,而牧之事又全并于尹。于是州郡之事始合为一,牧尹之职亦混而无所区分。唐初置牧,以为京府正官,设别驾、长史以贰之,而所谓牧者,乃以未出閤之皇子领其事。于是使别驾、长史専行郡事,责重位轻,殊非大小相维之义。元宗改长史为尹,始克以正官莅职,而领牧者仍并置不废,虚名无实,终为枝冗失宜。

  国朝定制以府尹事繁常

命部院大臣一人兼司其事,盖亦领牧之遗意,而事任益専,纲条严肃,于治理倍资整饬矣。

又案隋唐以前画疆分治者有州有郡,未有府名。唐元宗开元元年十二月,改雍州为京兆府,洛阳为河南府,于是两都始建府治。然特因京郡重地,故隆以此名,其他则仍称某州某郡而已,非得槩膺府号也。自宋世以潜藩之地,皆依京郡故事,升之为府,于是府名始多。然非诸帝所尝分封建节者,仍不得预。至元眀始以天下州郡槩改为府,无复差别矣。顾推求事始,其府名实为京郡而设,谨附考于此,以明原委焉。

唐六典》两京诸市署令各一人,从六品上;丞各二人,正八品上。掌百族交易之事。

  五季

五代史《梁本纪》末帝贞明五年,开封尹王瓉。《五代史·唐本纪》荘宗同光二年,河南尹张全义。《家人▯唐秦王从荣拜河南尹。唐废帝子重美,自左卫上将军兼河南尹。

五代史·王朴传:迁左谏议大夫,知开封府事。谨案:五季梁都汴州,置开封尹;唐都洛阳,为河南尹。石晋复都于汴,仍为开封尹。宗史职官志谓五代俱置开封府尹者,误也。

  宋

宋史·职官志》开封府牧尹不常置,权知府一人,以待制以上充,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道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専决,大事则禀奏。若承防已断者,刑部、御史台无輙紏察。屏除冦盗,有奸伏则戒所▯官捕治。凡戸口、赋役、道释之占京邑者,颁其禁令,防其帐籍。大礼、桥道、顿递则为之使,仗内奉引则差官摄牧。其属有判官、推官四人,日事推鞫,分事以治而佐其长。领南司者一人,督察使院,非刑狱讼诉则主行之。司録参军一人,折戸婚之讼而通书六曹之案牒。功曹、仓、戸、曹、兵、曹、法、士、曹参军各一人,视其官曹分职莅事,分案六。置吏六百。开封典司毂下,自建隆以来为要剧之任。至熈寕间,增给吏禄,禁其受赇,省衙前役以寛民力,厘折狱讼归于厢官,而治事视前日损去十四。元祐六年,王岩叟言,左右防推官公事词状初无通治眀文,请事繋朝廷及奏请通治外,余并据号分治,从之。绍圣三年,诏开封、祥符知县事自令选秩通判人充。崇寕三年,蔡京奏乞罢权知府,置牧一员,尹一员専縂府事,少尹二员分左右二府之政事。牧以皇子领之,尹以文臣充,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少尹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以士、戸、仪、兵、刑、工为六曹次序。司録二员,六曹各二员,参军事八员。开封、祥符两县置案,仿此。易胥吏之称,畧依唐六典制度。又请移开封府治所于旧尚书省,从之。五年,诏开封尹属官参军等并依旧员额。大观元年,李孝夀乞增置府学博士一员,从之。诏开封府六职闲剧不同,如士曹之官惟主到罢批书,而刑、戸事繁,自今凡士之婚田闘讼皆在士曹,余曹仿此。二年,诏皇子领牧禄令如执政官。又诏天下州郡并依开封府分曹置掾。政和二年

译《通典》记载:大唐京兆府原本为雍州,设置牧一人,由亲王担任。太宗为秦王时,中宗为英王时,睿宗为相王时,当时都担任此职,大多由长史处理政务。开元元年,将雍州改为京兆府,设置牧一如旧制,掌管宣扬教化、引导风俗,肃清辖区内的治安,有时由亲王在宫中遥领此职。起初,雍州设置别驾,以辅佐牧处理事务。永徽年间,将别驾改为长史。开元初年,将雍州长史改为京兆尹,总揽各项事务。

谨按:自从两汉以来以州统领郡,即使是京师所管辖的地方也是如此。其中的司隶校尉、司州刺史、司州牧、雍州以及江左地区设置的扬州刺史,都是州的职任。历代所设置的京兆、河南、丹阳等尹,则是郡的职任。隋文帝废除郡设置州,于是尹的职权全部并入牧。隋炀帝又废除州设置郡,于是牧的职权又全部并入尹。从此州和郡的事务开始合为一体,牧和尹的职衔也混杂而没有区分。唐朝初年设置牧,作为京府的正官,设置别驾、长史来辅佐,而所谓的牧,是由未出阁的皇子来统领。于是让别驾、长史专门执行郡的事务,责任重大而职位轻贱,完全不符合上下级相互制约的原则。唐玄宗将长史改为尹,才开始让正官正式履职,而统领牧职的人仍然同时设置而不废除,有名无实,终究成为多余且不适宜的设置。

本朝定制,因为府尹事务繁多,常常任命部院大臣一人兼任此职,这也是沿袭了领牧的旧意,而事权更加专一,纲纪严肃,对于治理加倍有助于整饬。

又按:隋唐以前划分疆域进行治理的有州有郡,没有“府”的名称。唐玄宗开元元年十二月,将雍州改为京兆府,洛阳改为河南府,于是两京才开始建立府治。但这只是因为京城和郡县是重地,所以尊崇地给予这个名称,其他地方仍然称为某州某郡而已,并非都能享有府的称号。自从宋朝将潜藩之地,都依照京郡的先例,升格为府,于是府的名称才增多。然而如果不是各位皇帝曾经分封建立节度使的地方,仍然不能列入其中。直到元、明两朝才开始将天下的州郡全部改为府,不再有所区别了。但是推求事情的起源,府的名称实际上是专为京郡而设的,谨附考证于此,以阐明原委。

《唐六典》记载:两京各市场署令各一人,从六品上;丞各两人,正八品上。掌管各族交易的事务。

五代时期:

《五代史·梁本纪》记载:后梁末帝贞明五年,开封尹为王瓉。《五代史·唐本纪》记载:后唐庄宗同光二年,河南尹为张全义。后唐秦王李从荣被任命为河南尹。后唐废帝李从珂之子李重美,由左卫上将军兼任河南尹。

《五代史·王朴传》记载:王朴升任左谏议大夫,主持开封府事务。谨按:五代时期,后梁定都汴州,设置开封尹;后唐定都洛阳,设置河南尹。石晋再次定都汴州,仍然设置开封尹。《宋史·职官志》说五代都设置开封府尹,这是错误的。

宋朝:

《宋史·职官志》记载:开封府牧、尹不常设,暂代知府一人,由待制以上官员充任,掌管京畿地区的政务,用法律教化百姓并加以劝勉督促。中都地区的狱讼案件都接受审理,小事则专断裁决,大事则禀报奏请。如果已经承奉诏令判决的案件,刑部、御史台不得随意纠察。清除寇盗,有奸邪潜伏则告诫所属官员捕治。凡是户口、赋役、道教佛教徒在京邑占有的情况,颁布禁令,稽查账籍。举行大礼、桥梁道路、驿站递送等事务则担任使者,仪仗队内引导则差派官员代理牧职。其下属有判官、推官四人,每日从事审讯,分工治理以辅佐长官。统领南司的一人,督察使院,如果不是刑狱诉讼则主持执行。司录参军一人,裁决户婚诉讼并沟通六曹的案牍。功曹、仓、户、曹、兵、法、士、工参军各一人,根据其官曹分工履职,分为六案。设置吏员六百。开封府掌管京城要地,自建隆以来就是重要且繁剧的职位。到熙宁年间,增加吏员俸禄,禁止他们受贿,减少衙前役以宽缓民力,将审理狱讼归于厢官,于是处理事务比从前减少了十分之四。元祐六年,王岩叟进言,左右推官处理公文词状起初没有通治的明文规定,请求涉及朝廷及奏请的通治之外,其余都按号分治,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绍圣三年,诏令开封、祥符知县由令选秩通判人员充任。崇宁三年,蔡京上奏请求废除权知府,设置牧一员,尹一员专总府事,少尹两员分掌左右两府政事。牧由皇子统领,尹由文臣充任,位在六曹尚书之下,侍郎之上。少尹位在左右司郎官之下,列曹郎官之上。按士、户、仪、兵、刑、工为六曹次序排列。司录两员,六曹各两员,参军事八员。开封、祥符两县的设置,仿照此例。更改胥吏的称呼,大致依照《唐六典》制度。又请求将开封府治所迁移到旧尚书省,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五年,诏令开封尹属官参军等仍按旧员额设置。大观元年,李孝寿请求增置府学博士一员,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诏令开封府六职闲忙不同,如士曹之官只主管到任罢任的批书,而刑、户事务繁杂,从今以后凡是涉及婚姻田产争斗诉讼都在士曹,其余各曹仿照此例。二年,诏令皇子领牧的俸禄令如同执政官。又诏令天下州郡都依照开封府分曹设置掾属。政和二年

,复置开封府学钱粮官一员。○临安府旧为杭州建。炎三年诏改为临安府。绍兴置知府一员,通判二员,签书节度判官防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録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本府掌畿甸之事,籍其戸,均其赋役,颁其禁令。置两縂辖,承受御前朝防文字。凡御寳、御批、实封所有取索,则供进。凡省台寺监监司符牒及管下诸县及仓▯等申到公事,则受而理之。凡大礼及国信随事应办,祠祭共其礼料,防聚陈其幄帟,人使徃来办其舟楫,皆先期饬于有司。领县九分,士戸、仪、兵、刑、工六案内,戸案分上中下案,外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拆司、财赋司、大礼局、国信司、排办司、修造司,各治其事。置吏防检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节度孔目官,观察孔目官,各一名。磨勘司主押官,正开拆,副开拆官各一人,下名开拆官二人,押司官八人,前后行守分二十一人,贴司三十人。乾道七年,皇太子领尹事,废临安府,通判、签判置少尹一员,日受民词以白太子,间日率僚属诣宫禀事。置判官二员,推官三员。有防,少尹比仿知府,判官比通判,推官比幕职。其统临职分,并照从来条例。九年,皇太子解尹事,临安府知、通、签判、推判官并依旧置。

译又设置开封府学钱粮官一员。临安府旧为杭州建制。建炎三年下诏改为临安府。绍兴年间设置知府一员,通判二员,签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司理参军、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各一员。本府掌管京畿地区的事务,登记户口,均衡赋税徭役,颁布禁令。设置两总辖,负责接收御前朝廷的文书。凡是御宝、御批、实封的所有索取,则供给进献。凡是省、台、寺、监、监司的符牒以及管辖下各县及仓库等申报的公事,则接收并处理。凡是重大典礼及国信随事应当办理的,祭祀共同准备礼料,聚集陈列帷帐,使节往来准备舟船,都事先告诫有关官吏。领辖九个县,分设户、仪、兵、刑、工六案,户案又分上、中、下案,此外还有免役案、常平案、上下开拆司、财务司、大礼局、国信司、排办司、修缮司,各自处理其事。设置吏员检阅文书,都孔目官、副孔目官、节度孔目官、观察孔目官各一名。磨勘司主押官、正开拆、副开拆官各一人,下级开拆官二人,押司官八人,前后班守分二十一人,贴司三十人。乾道七年皇太子兼任尹事,废除临安府,通判、签判设置少尹一员,每日受理民讼以禀报太子,隔日率领僚属到宫中禀报事务。设置判官二员,推官三员。如有防务,少尹比照知府,判官比照通判,推官比照幕职。其统辖职分,都依照向来条例。九年,皇太子解除尹事,临安府知府、通判、签判、推判官都恢复旧制设置。

马端临《文献通考》四朝志:尹以亲王为之,号判南衙。凡命知府,必带“权”字;以翰林为之,翰林学士及杂学士、若待制,则权发遣而已。

顾炎武《日知録》宋初太宗、真宗皆尝为开封府尹,后无继者,乃设权知府一人,所以避京尹之名也。”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英宗治平四年二月,提防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祠部郎中陈汝羲判三司都磨勘司,知开封县都官员外郎罗恺提防府界诸县镇公事。恺入见,上问以开封事,皆不能知,上不悦。又见汝羲,问以府界事,应答详敏。翌日,谓执政曰:‘恺不才,宜复用汝羲代之,仍与馆职。’”

谨案宋之开封府事,权最重,刑狱皆自断决,不闗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小者并不奏闻,故居是职者,大都以干办著名,而亦不免専恣之▯。真宗时,以赵昌言奏,始令其皆録欵闻奏,付刑部详覈,然定案犹在开封。今制,顺天府属刑名,皆归直▯按察司审转,由縂督题奏。其京城讼狱事闗重大者,则由府尹审録,送刑部治之,职事相维,视宋制益为详慎。至宋崇寕中,定开封府掾属为士、户、仪、兵、刑、工六曹,开封、祥符两县亦凖此式。大观初,遂令天下州县并依开封分曹置掾。今各直省府州县书史分六房以治案牍,实始于此。特宋犹以流外官为之,眀初以来,则但以庶人在官者充其任,其选为益轻耳。

  辽

辽史·职官志》某京留守行府尹事,圣宗统和元年,见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呉王某,府少尹,圣宗太平四年,见临潢少尹,郑宏节。

王圻《续文献通考》:「辽南面五京尹,为五京留守司,俱兼府尹职。」

谨案:辽虽分建五京,而每嵗四时巡幸,春水、秋山,实无定所,并不常在京师,故五京皆置留守司,令兼府尹之事,军民俱归统辖。盖以驻跸时少,特重其权,以资弹压也。

  金

金史·百官志》:大兴府尹一员,正三品,掌宣风导俗,肃清所部,縂判府事,兼领本路兵马都縂管府事。车驾巡幸,则置留守,同知、少尹、判官惟留判,不别置,以縂判兼之。同知一员,从四品,掌通判府事。少尹一员,正五品,掌同同知。縂管判官一员,从五品,掌纪纲縂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员,从五品,掌谘议参佐,纠正非违纪纲众务,分判吏、礼、工案事。推官二员,从六品,掌同府判,分判戸、刑案事。内戸推掌通检推排簿籍,旧一员,大定五年增一员。知事一员,正八品,掌付事勾稽,省署文牍,縂録诸案之事。都孔目官,女直司一员,汉人司一员,职同知事,掌监印监管案牍,不常置,省则吏目摄。知法三员,从八品,女直一员,汉人二员,掌律令格式,审断刑名。女直教授一员。○赤县【谓大兴、宛平县】令一员,从六品,掌飬百姓,按察所部,宣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除盗贼,禁止游隋,兼管常平仓及通检推排簿籍,縂判县事。丞一员,从八品,掌贰县事。主簿一员,正九品,掌同县丞。○市令司惟中都置,令一员,正八品,丞一员,正九品。

谨案:宋代始以府名加潜藩之地,金则大郡亦多升为府。《金史·地理志》谓之散府。元、眀而后,天下州郡悉改称府,其原实起于此时。又散府守臣得并称为尹,其制亦与厯代为不同云。

  元

元史·百官志》大都路都縂管府,秩正三品。逹噜噶齐【解见戸部篇】二员,都縂管一员,副逹噜噶齐二员,同知二员,治中二员,判官二员,推官二员,经厯二员,知事二员,提检案牍四员,照磨兼管勾一员,令史九十有五人,译史二人,回囘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奉差二十一人。国初为燕京路縂管大兴府,中统五年称中都路,至元九年改号大都,二十一年始専置大都路縂管府,秩从三品。置都逹噜噶齐、都縂管等官,二十七年升为都縂管府,进秩正三品,领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惟逹噜噶齐一员及縂管、推官専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曰供需府焉。○大都路提举学校所,秩正

译马端临《文献通考》四朝志记载:尹这一职位由亲王担任,号称判南衙。凡是任命知府,必定带有“权”字;由翰林担任的,若是翰林学士、杂学士或待制,则只是暂代处理事务罢了。

顾炎武《日知录》说:“宋初太宗、真宗都曾担任开封府尹,后来没有继任者,于是设置权知府一人,这是为了避讳京尹的名号。”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英宗治平四年二月,担任提防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的祠部郎中陈汝羲兼任三司都磨勘司判官,知开封县都官员外郎罗恺担任提防府界诸县镇公事。罗恺入朝觐见,皇上询问他开封的事务,他都不能知晓,皇上很不高兴。又召见陈汝羲,询问府界的事务,他应答详细敏捷。第二天,皇上对执政大臣说:‘罗恺没有才能,应当重新任用陈汝羲代替他,并授予馆阁职衔。’”

谨按:宋代开封府的事务,权力最重,刑狱案件都由其自行断决,不关涉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小的案件甚至不上奏朝廷,所以担任这个职位的人,大多以干练办事著称,但也难免专横恣肆的弊端。真宗时,因为赵昌言上奏,才开始命令他们将案情录报上奏,交付刑部详细审核,但定案权仍在开封府。现在的制度,顺天府属下的刑名案件,都归直隶按察司审转,由总督题奏。其中京城诉讼案件关系重大的,则由府尹审讯录供,送交刑部审理,职事相互制约,比起宋代的制度更加详密谨慎。到了宋代崇宁年间,确定开封府的属吏分为士、户、仪、兵、刑、工六部,开封、祥符两县也依照这个格式。大观初年,于是命令天下州县都依照开封府分设六部并配置属吏。现在各直省府州县的书吏分设六房来治理案牍,实际上就始于此时。只是宋代还由流外官担任,明朝初年以来,则只用庶人在官者充任,其选拔标准更加轻简了。

辽

《辽史·职官志》记载:某京留守行府尹事,圣宗统和年间,见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吴王某任府少尹,圣宗太平年间,见临潢少尹郑宏节。

王圻《续文献通考》说:“辽南面五京尹,作为五京留守司,都兼任府尹的职务。”

谨按:辽虽然分建五京,但每年四季巡幸,春水秋山,实际上没有固定的居所,并不常在京师,所以五京都设置留守司,命令其兼任府尹的事务,军民都归其统辖。大概因为皇帝驻跸的时间少,特意加重其权力,以便资以弹压。

金

《金史·百官志》记载:大兴府尹一员,正三品,掌管宣扬风化、引导民俗,肃清所管辖地区,总判府中事务,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务。皇帝巡幸时,则设置留守,同知、少尹、判官只留判官,不另外设置,由总判兼任。同知一员,从四品,掌管通判府中事务。少尹一员,正五品,掌管与同知相同的职务。总管判官一员,从五品,掌管维持法纪、总领府中众务,分判兵案事务。府判一员,从五品,掌管咨询议决、参赞辅佐,纠正违背法纪的众务,分判吏、礼、工案事务。推官二员,从六品,掌管与府判相同的职务,分判户、刑案事务。其中户推掌管通检推排的簿籍,旧制为一员,大定五年增加一员。知事一员,正八品,掌管交付事务、勾稽核对,省署文牍,总录诸案事务。都孔目官,女真司一员,汉人司一员,职务同知事,掌管监印、监管案牍,不常设,省缺时由吏目代理。知法三员,从八品,女真一员,汉人二员,掌管律令格式,审断刑名。女真教授一员。○赤县【指大兴、宛平县】令一员,从六品,掌管养育百姓,按察所管辖地区,宣扬引导风化,劝课农桑,平理狱讼,捕捉清除盗贼,禁止游惰,兼管常平仓及通检推排的簿籍,总判县中事务。丞一员,从八品,掌管辅佐县令。主簿一员,正九品,掌管与县丞相同的职务。○市令司只在中都设置,令一员,正八品,丞一员,

六品。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録一员。至元二十四年,既立国学,以故孔子庙为京学,而提举学事者仍以国子祭酒繋衔。○宛平县,秩正六品。逹噜噶齐一员,尹一员,丞三员,主簿三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西。○大兴县,秩正六品。逹噜噶齐一员,尹一员,丞一员,主簿二员,尉一员,典史三员,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年置,治大都丽正门以东。

译六品。设提举一人,教授二人,学正二人,学录一人。至元二十四年,既然设立了国学,便将原来的孔子庙改为京学,而主管学事的官员仍兼任国子祭酒的职衔。○宛平县,官阶为正六品。设达噜噶齐一人,县尹一人,县丞三人,主簿三人,县尉一人,典史三人,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大都丽正门以西。○大兴县,官阶为正六品。设达噜噶齐一员,县尹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二人,县尉一人,典史三人,司吏十五人。至元十一年设置,治所在大都丽正门的东面。

谨案:元于京都不称府而称路,不置尹而置逹噜噶齐、縂管等员,与外诸路无异,特加“都”字,为稍有差别耳。又考《地理志》:中书省统山东西河北之地,谓之腹里,为路二十九,首即大都路,则当时又属于中书省也。

  明

明史·职官志》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六人,正六品。嘉靖后革三人。推官一人,从六品;儒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其属:经厯司,经厯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各知县一人,正六品;县丞二人,正七品;主簿无定员,正八品;典史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都税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宣课司,凡四: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芦沟桥税课司,凡二:安定门外、安定门,各大使一人,从九品。税课分司,凡二:崇文门、徳胜门,各副使一人。递车所、批验所,各大使一人。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劝农问俗,均贡赋,节征徭,谨祭祀,阅实戸口,纠治豪强,隠恤穷困,疏理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嵗立春迎春进春,祭先农之神。日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厢,听宣谕。孟春、孟冬,率其僚属行乡饮酒礼。凡勲戚家人文引,每三月一奏。市易平其物价。遇内官监徴▯物料,虽有印信揭贴,必补牍面奏。若天子耕耤,行三推礼,则奉青箱播种于后,礼毕率庶人终亩。府丞贰京府,兼领学校。治中参理府事,以佐尹丞。通判分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推官理刑名,察属吏。二县职掌如外县,以近涖辇下,故品秩特优。顺天府即旧北平府,洪武二年置北平行省,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皆以北平为防府。永乐初改为顺天府,十年陞为府尹,秩正三品,设官如应天府。顺天府通判旧六人: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军,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人。万厯九年革清军、管匠二人。十一年复设一人,兼管军匠。

谨案京师为万邦辐辏之区,地大物博,情伪易滋,故両汉以来皆设京尹以董正之。然厯代时宜各异,而规制亦有差殊。大约汉之京兆尹,主于博撃豪强,而生杀得以自由,其▯也失之于横。宋之开封尹,主于综核纲纪,而凡事不由省部,其▯也失之于専。南宋之临安尹,元之大都路都縂管府,主于应办宫府一切中外供需之事,悉以委之,其▯也失之于杂。至明之顺天府尹,资望益轻,中官及厰卫皆得而役使之,其失职为尤甚矣。

  国家化行首善畿甸肃清

特简大臣兼管府事,以重其任;而所属各州县,则与直▯縂督叅司治理。神皋赤县,纲举目张,洵所谓都邑翼翼,四方之极者也。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三十二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歴代职官表卷三十三

  鸿胪寺表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三十三>

  鸿胪寺

  国朝官制

鸿胪寺卿满洲汉人各一人【初制满洲三品,顺治十六年定与汉人俱为正四品】少卿满洲汉人各一人【从五品】

掌朝、防賔客、祭祀、燕飨之仪,诏之着位,而赞其升降、拜跪之节,有失朝及不如仪者,纠之。初,顺治元年置鸿胪寺,设满洲、汉人卿各一人,满洲少卿一人,汉人左右少卿各一人,左右寺丞各一人。十五年省汉人少卿一人,寺丞一人。康熙五十二年罢寺丞官,不设。乾隆十四年定以礼部满洲尚书兼管鸿胪寺事,永为常式焉。

鸣赞满洲十有四人,汉人二人【从九品】

掌傧导及行礼唱赞之事,满洲鸣赞,顺治初置十六人,乾隆三十七年以一人改属銮仪卫司赞鸣鞭,其留寺者实十有四人;汉人鸣赞,初置八人,自顺治二年至十三年,先后省四人,乾隆七年又省二人。

  序班汉人四人【从九品】

掌序百官之班位。初置二十二人,顺治十五年省十人,康熙三十八年

译谨按:元朝在京都不称府而称路,不设府尹而设达噜噶齐、总管等官员,与外地各路没有区别,只是特别加上“都”字,算是稍有差别罢了。又考证《地理志》:中书省统领山东、山西、河北一带的土地,称为腹里,下辖二十九路,首列的就是大都路,那么当时大都路又隶属于中书省。

《明史·职官志》顺天府记载: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征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 six 人,正六品。嘉靖朝以后裁撤三人。推官一人,从六品;儒学教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其下属机构: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校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两县,各设知县一人,正六品;县丞两人,正七品;主簿无固定名额,正八品;典史一人。司狱所,司狱一人,从九品。都税所,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征课所,共四处: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芦沟桥税课所,共两处:安定门外、安定门,各设大使一人,从九品。税课分所,共两处:崇文门、德胜门,各设副使一人。递车所、批验所,各自设大使一人。府尹掌管京府的政令,宣扬教化以安抚百姓,劝勉农耕、考察风俗,均衡贡赋,节制征发徭役,谨慎对待祭祀,核实户口,纠察惩治豪强,隐蔽体恤穷困之人,疏通审理狱讼,务必了解百姓的疾苦。每年立春时举行迎春、进春仪式,祭祀先农神。每月初一、十五早朝,奏报老人坊厢情况,听候宣谕。孟春、孟冬时节,率领其僚属举行乡饮酒礼。凡是勋戚家人的文书引荐,每三个月奏报一次。市场交易要平抑物价。遇到内官监征调物料,即使有印信揭帖,也必须补写奏折当面奏报。如果天子举行耕耤礼,行三推之礼,则捧着青箱在后面播种,礼成后率领庶民耕完整亩土地。府丞辅佐京府事务,兼管学校。治中参与处理府中事务,以辅助府尹和府丞。通判分别管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道、堤防等事务。推官审理刑狱,监察下属官吏。两县的职责如同外地各县,因为靠近京城,所以品级特别优厚。顺天府即原来的北平府,洪武二年设立北平行省,九年改为北平布政使司,都以北平为治所。永乐初年改为顺天府,十年升格为府尹,品级为正三品,设置官员如同应天府。顺天府通判原有六人: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理军籍,一人管工匠,一人管河道,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裁撤管河道、管柴炭的两人。万历九年裁撤清理军籍、管工匠的两人。十一年恢复设置一人,兼管军匠。

谨按:京城是天下汇聚之地,地大物博,真假难辨容易滋生,所以自两汉以来都设立京尹来督正其事。然而历代时势不同,制度也有差异。大致来说,汉代的京兆尹,主要在于打击豪强,生杀大权可以自行决定,其弊端在于失之于专横。宋代的开封尹,主要在于综合考核纲纪,凡事不经过省部,其弊端在于失之于专断。南宋的临安尹,元代的大都路都总管府,主要在于应办宫廷内外一切供需事务,全部委托给他们,其弊端在于失之于繁杂。至于明代的顺天府尹,资历声望更加轻微,宦官及厂卫都可以役使他们,其失职尤为严重。

国家教化施行于首善之区,京畿地区肃清。特别简选大臣兼管府事,以加重其责任;而所属各州县,则与直隶总督、参议共同治理。神皋赤县,纲举目张,确实可以说是都城庄严整齐,四方之极至。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三十二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欽定歷代職官表>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歷代職官表卷三十三

鴻臚寺表

<史部,職官類,官制之屬,欽定歷代職官表,卷三十三>

鴻臚寺

國朝官制

鴻臚寺卿滿洲、漢人各一人【起初制度滿洲為三品,順治十六年確定與漢人俱為正四品】少卿滿洲、漢人各一人【從五品】

掌管朝會、接待賓客、祭祀、宴飲的儀式,宣告就位,並讚導升降、拜跪的節度,有失朝及不合禮儀者,糾正之。起初,順治元年設置鴻臚寺,設滿洲、漢人卿各一人,滿洲少卿一人,漢人左右少卿各一人,左右寺丞各一人十五年裁撤漢人少卿一人,寺丞一人。康熙五十二年罷免寺丞官,不再設置。乾隆十四年確定由禮部滿洲尚書兼管鴻臚寺事務,永遠作為常例。

鳴讚滿洲十四人,漢人二人【從九品】

掌管導引及行禮唱讚之事,滿洲鳴讚,順治初年設置十六人,乾隆三十七年將一人改屬銮儀衛司讚鳴鞭,留在寺中的實際為十四人;漢人鳴讚,起初設置八人,自順治二年至十三年,先後裁撤四人,乾隆七年又裁撤二人。

序班漢人四人【從九品】

掌管排列百官的班次位置。起初設置二十二人,順治十五年裁撤十人,康熙三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