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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史藏钦定历代职官表七

钦定歴代职官表卷五

史藏 · 职官 · 已译 · 第 76–89 段

十八年改为四品,康熈六年复为三品,九年定与蒙古、汉军、汉人俱为正五品,各部院同】员外郎满洲、汉人各二人【初制满洲员外郎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五品,康熙六年复为四品,九年定与蒙古、汉军、汉人俱为从五品,各部院同】主事满洲一人,汉人二人【初制满洲主事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六品,康熙六年改为五品,九年定与蒙古、汉军、汉人俱为正六品,各部院同】

译十八年改为四品,康熙六年恢复为三品,九年规定与蒙古、汉军、汉人均为正五品,各部院相同】员外郎满洲、汉人各二人【起初制度规定满洲员外郎为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五品,康熙六年恢复为四品,九年规定与蒙古、汉军、汉人均为从五品,各部院相同】主事满洲一人,汉人二人【起初制度规定满洲主事为四品,顺治十六年改为六品,康熙六年改回五品,九年规定与蒙古、汉军、汉人均为六品,各部院相同】

掌班秩迁除均平铨法。崇徳三年,吏部设理事官四员,副理事官六员。顺治元年,改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各部同】设满洲郎中四人,汉军郎中二人,满洲蒙古员外郎八人,汉军员外郎六人,主事四人。十二年,増满洲郎中四人,员外郎停兼用蒙古。十八年,复设蒙古员外郎一人。康熙元年,仍省。三十八年,裁汉军员外郎四人。五十七年,增设蒙古郎中一人,主事一人,复设蒙古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裁汉军郎中员外郎。初制,满洲蒙古汉军司官皆统为员额,不分専曹,悉聴堂官调拨。后始分司定缺【各部同】其汉人司官则顺治元年即随曹置额。文选司初设汉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雍正五年,增设汉员外郎一人。凡汉缺郎中、员外郎、主事皆以由甲科出身者注授【各司同】

考功清吏司郎中,满洲三人,汉人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防古汉人各一人;主事,满洲一人,汉人二人。

掌论劾,考察,旌别功过。顺治元年设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五年增设汉主事一人。

稽勲清吏司郎中满洲汉人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人一人,主事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兼稽在京文员俸廪、汉司官员额。顺治元年定。

騐封清吏司郎中满洲汉人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人一人,主事满洲防古、汉人各一人。

  掌

封赠袭廕土司嗣职汉司官员额,亦顺治元年定堂主事满洲四人,汉军一人。

掌文案者,满洲二人;掌章奏者,满洲二人,汉军一人。顺治元年定额。

司务防司务满洲汉人各一人【初制从九品,乾隆三十六年升为正八品,各部寺同】

掌出纳文书,稽察胥吏【各部同】顺治元年,止设汉人司务二人。四年,裁一人。十一年,定设满洲、汉人各一人。

笔帖式满洲五十七人,蒙古四人,汉军十二人【由举人、恩拔、嵗副、贡生考取者七品,由生员、监生考取者八品,由官学义学生等考取者九品,各部院同】

掌繙译清汉章奏文籍【各部同】天聪五年始令六部办事笔帖式各酌量补授。吏部笔帖式满洲初设六十五员,后省八员。蒙古初设二员,后増二员。汉军初设十六员,后省四员。分隶各司,视事之繁简以为额。

  歴代建置

  三代

礼记·曲礼》: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郑康成注:「此葢殷时制也。」

尚书·周官》冡宰掌邦治,綂百官,均四海。

谨案《舜典》纳于百揆,蔡氏沈以为犹周之冢宰,而当时未有官号,今故仍托始于殷周焉。

周礼·天官》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小宰之职,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之贰,以逆邦国都鄙官府之治。宰夫之职,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羣都、县鄙之治【郑康成注:六官皆总属于冢宰,冢宰扵百官无所不主。变“冢”言“大”,进退异名也。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冡”,“大”之上也】

唐六典》吏部尚书,周之天官卿也。侍郎,周之天官小宰,中大夫也。太宰属官有下大夫,葢吏部郎中之任也。有上士,葢今员外郎之任也。

周礼·夏官司士》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羣臣之版,以治其政令。嵗登下其损益之数,辨其年嵗与其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之数,卿大夫庶子之数,以诏王治。

杜佑《通典》参详古今,征考职任,天官太宰,当为尚书令,非吏部之任,今吏部宜出于夏官之司士。《春秋》左氏传:“晋侯作执秩以正其官【杜预曰:主爵秩之官】周礼》夏官司勲,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王功曰勲国功曰功,民功曰庸,事功曰劳,治功曰力,战功曰多。

谨案后世以六部分配六官,吏部实准《周礼》天官之职。然考大宰总百官,

译掌管官员的品级升降、任免,使铨选之法公平。崇德三年,吏部设置理事官四人,副理事官六人。顺治元年,将理事官改为郎中,副理事官改为员外郎【各部相同】,设置满洲郎中四人,汉军郎中二人,满洲、蒙古员外郎八人,汉军员外郎六名,主事四人。十二年,增加满洲郎中四人,员外郎停止兼用蒙古人。十八年,恢复设置蒙古员外郎一人。康熙元年,仍然裁撤。三十八年,裁撤汉军员外郎四人。五十七年,增设蒙古朗中一人,主事一人,恢复设置蒙古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裁撤汉军郎中、员外郎。起初的制度,满洲、蒙古、汉军各司官员都统算在员额内,不区分专职,全部听候堂官调拨。后来才开始分设各司并确定缺额【各部相同】。其中的汉人司官,则在顺治元年就随着各司的设置而确定员额。文选司最初设置汉人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两人。雍正五年,增设汉人员外郎一人。凡是汉人缺额的郎中、员外郎、主事,都由甲科出身的人注授【各司相同】。

考功清吏司郎中,满洲三人,汉人一员;员外郎,满洲二人,蒙古、汉人各一人;主事,满洲一人,汉两人。

掌管弹劾、考察,表彰和区分功过。顺治元年设置汉人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雍正元年增设汉人主事一人。

稽勋清吏司郎中,满洲、汉人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人一人;主事,满洲、汉人各一人。

掌管更名、改籍、终养、服制,同时核查在京文员的俸禄、汉司官员的员额。顺治元年确定。

验封清吏司郎中,满洲、汉人各一人,员外郎,满洲二人,汉人一人,主事,满洲、蒙古、汉人各一人。

掌管封赠、袭荫、土司嗣职、汉司官员额,也在顺治元年确定。堂主事满洲四人,汉军一人。

掌管文案的,满洲二人;掌管章奏的,满洲二人,汉军一人。顺治元年确定员额。

司务、副司务,满洲、汉人各一人【起初定为从九品,乾隆三十六年升为正八品,各部和寺相同】。

掌管文书的收发,稽查胥吏【各部相同】。顺治元年,只设置汉人司务二人。四年,裁撤一人。十一年,确定设置满洲、汉人各一人。

笔帖式,满洲五十七人,蒙古四人,汉军十二人【通过举人、恩拔、岁副、贡生考取者为七品,通过生员、监生考取者为八品,通过官学义学生等考取者为九品,各部院相同】。

掌管翻译满汉章奏文籍【各部相同】。天聪五年开始命令六部办事笔帖式各酌情补授。吏部笔帖式,满洲最初设置六十五员,后来裁减八员。蒙古最初设置二员,后来增加二员。汉军最初设置十六员,后来裁减四员。分属各司,根据事务的繁简来确定员额。

历代建置

三代

《礼记·曲礼》:天子建立天官,首先设立六大,称为大宰。郑康成注:“这大概是殷代的制度。”

《尚书·周官》:冢宰掌管国家治理,统领百官,均衡四海。

谨按《舜典》中“纳于百揆”,蔡氏沈认为相当于周代的冢宰,而当时还没有官号,所以现在仍然追溯始于殷周。

《周礼·天官》治官的属员: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两人;宰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级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大宰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以辅助君王治理邦国。小宰的职责,掌管国家六典、八法、八则的副本,以接受邦国、都鄙、官府的报告。宰夫的职责,掌管治法,以考核百官府、群都、县鄙的治理情况【郑康成注:六官都总属于冢宰,冢宰对于百官无所不主管。改变“冢”字说“大”,是因为进退名称不同。百官总汇于此,就称为冢;列职于君王之下,就称“大冡”,“大”是上位的意思】。

《唐六典》:吏部尚书,相当于周代的天官卿。侍郎,相当于周代的天官小宰、中大夫。太宰的属官中有下大夫,大概是吏部郎中的职务。有上士,大概是现在员外郎的职务。

《周礼·夏官·司士》:下大夫两人,中级士六人,下级士十二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人。掌管群臣的名册,以处理他们的政令。每年登记增减的人数,辨别他们的年龄和贵贱,周知邦国、都家、县鄙的数量,卿大夫庶子的数量,以告知君王治理。

杜佑《通典》参详古今,考证职任,天官太宰,应当是尚书令,不是吏部的职务,现在吏部应当出自夏官的司士。《春秋》左氏传:“晋侯设置执秩以整顿其官职【杜预说:主管爵秩的官职】。《周礼》夏官·司勋,上士两人,下级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两人,徒二十人,掌管六乡赏地的法规,以区分他们的功劳。王功称为勋,国功称为功,民功称为庸,事功称为劳,治功称为力,战功称为多。

谨按后世以六部分配六官,吏部实际上符合《周礼》天官的职务。然而考察大宰总领百官,

以掌邦治,与后世専司铨选者不同。故杜佑以为吏部之任出于夏官之司士,其説最允。至执秩为今騐封之职,司勲为今稽勲之职,沿袭所自,尚有可征,今并着之于表。又考春官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夺。凡命诸侯及孤卿大夫,则策命之。郑康成注云:“大宰既以诏王,内史又居中贰之。”是今吏部文选、考功、騐封三司之事,其源又当出于内史。又案《晏子春秋》:齐景公燕赏于国内,万钟者三千钟者五,令三出而职计莫之从,公怒,令免职计,令三出而士师莫之从。是后世考功之法,亦春秋时士师所兼掌矣。谨附着于此。

译(吏部)掌管国家政务,与后世专门负责官员选拔的机构不同。所以杜佑认为吏部的职责源于夏官中的司士,这一说法最为恰当。至于执秩相当于现在的验封职务,司勋相当于现在的稽勋职务,其沿袭的源头尚有证据可查,现在一并记载在表中。又考证春官内史掌管君王八种权柄的法度,用来辅佐君王治理国家:一是爵位,二是俸禄,三是罢免,四是任命,五是处死,六是赦免,七是给予,八是剥夺。凡是任命诸侯以及孤卿大夫,就通过策书任命他们。郑康成注释说:“大宰已经用来辅佐君王,内史又在中央作为副手协助。”这说明现在吏部文选、考功、验封三个司的职事,其源头又应当出自内史。又查考《晏子春秋》:齐景公在国内宴饮赏赐,万钟俸禄的有三千钟俸禄的有五个,命令下达三次而职计官都不听从,景公发怒,下令罢免职计官,命令下达三次而士师都不听从。这说明后世的考功制度,也是春秋时期士师所兼管的。恭敬地附记在这里。

秦

  通典秦尚书四人不分曹名

谨案秦代虽未有曹名,然尚书官号实肇始于此,故特着之吏部条下,以明权舆所自。至尚书尚字,陆徳明《经典释文》读作常音,而岳珂《媿郯録》则云: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战国时已有尚衣、尚冠之属,然则尚书之称,尚书从去声而非平声。今案《艺文类聚》引韦昭《辨释名》曰:尚犹奉也,百官言事当省案平处奉之,故曰尚。尚食、尚方亦然。如淳注《汉书》亦云:主天子文书曰尚书,如主婿曰尚主。据此则尚字之当读去声,似为有本。然自六朝以后,文人词赋无不用作辰羊切者,则其读平声亦已乆矣。

  汉

后汉书·百官志》:尚书六百石,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二千石曹尚书主郡国二千石事,侍郎四百石,主作文书起草,令史二百石。

晋书·职官志》:“汉成帝建始四年,置尚书四曹,各有其任。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后又置三公曹,为五曹。后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嵗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

后汉书·冯勤列传》: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使与诸侯封事。

刘昭《后汉志》注:「蔡质《汉仪》曰:三公曹典天下,嵗尽集课事。三公尚书二人典三公文书。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嵗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汉书·百官公卿表》:郎掌守门戸,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

徐坚《初学记》:秦初置郎中令,其属官有三署【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凡三署也】署中有郎中、侍郎,无员,多至千人【郎中秩比三百石,侍郎比四百石,以其为郎居中,故曰郎中;以其为郎内侍,故曰侍郎】尚书郎初从三署郎选,诣尚书台试,故郎中、侍郎之名犹因三署本号也【西汉言郎者多非尚书郎,惟田蚡少为诸曹郎是也。其冯唐为郎中,顔驷为郎,扬雄为侍郎,及诸言以赀为郎、父任为郎,皆三署郎。至东汉犹难分,有尚书及曹名冠首者,即尚书郎;直言为郎,亦三署郎。魏以后即无三署郎】自汉以来,诸曹郎中、侍郎或不两置【或惟置郎中,或惟置侍郎,然二者亦通为尚书郎】汉世两置有郎中、侍郎。

通典》后汉尚书令史,皆选于兰台符节、简练有吏能者为之。尚书郎与令史,皆主文簿。

谨案今六部之名始于隋代,由汉以迄南北朝,则统为尚书诸曹,其名増损不一,大抵随宜设官,不必依六典以为区别,故以令制配隶不尽相准。今苐取职掌可考者,分系各部之下,以明沿革【如常侍、二千石、三公、考功、定课诸曹则系之吏部,三公本主断狱,又别系之刑部;金部、度支、农部、仓曹、民曹则系之户部】至侍郎、郎中官名,本出秦汉三署,因以为尚书郎之通称,原无差别。故杜佑谓汉魏以来,尚书属或有侍郎,或有郎中,或曰尚书郎,或曰某曹郎,或则兼置,或为互名,虽称号不同,其职一也。自隋炀帝置六侍郎,増品第四,以贰尚书之职,改诸司侍郎但曰郎,于是侍郎始为六部长官。唐初又于郎下复加中字,而郎中亦遂沿为曹属定名。然则隋以前侍郎乃即今各部郎中之职【其郎中与侍郎并置者,郎中乃今员外郎之职】而今各部堂官之侍郎则前代所无,隋以后始置,名虽同而实则异矣。

  三国

通典》魏改选部为吏部,主选事。陈羣始建九品官人法,拜吏部尚书。吴暨艳为选曹尚书。

初学记:「吏部自汉及魏授此职者,或云吏部尚书,若授诸曹尚书,直云尚书【汉魏晋世,若授吏部者,即云以某为吏部尚书;若授他曹,云某为尚书。至晋宋齐以后,始云某授工部、刑部、五兵、度支等尚书耳】故歴代职官之书,皆别纪吏部尚书,不与诸曹同。」

晋书·百官志:魏尚书郎有吏部,二千

译秦

《通典》记载,秦代设有四位尚书,不区分曹司的名称。

谨按:秦代虽然尚未设立曹司的名称,但尚书的官职名称确实起源于此,因此特别将其记载在吏部条目之下,以阐明其起源所在。至于“尚书”中的“尚”字,陆德明在《经典释文》中读作“常”音,而岳珂在《媿郯录》中说:秦代少府派遣四名官吏在殿中主管收发文书,所以称为尚书。“尚”就是主管的意思。汉初设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职、尚席,尚书称为六尚。战国时期已有尚衣、尚冠等官职,那么“尚书”这个称呼,“尚”字应当读去声,而不是平声。现在查考《艺文类聚》引用韦昭《辨释名》说:“尚”就是奉持的意思,百官陈述事务应当省察案卷公平处理并奉持执行,所以称为“尚”。尚食、尚方也是如此。如淳注解《汉书》也说:主管天子文书的称为尚书,就像主管女婿的称为尚主。根据这些记载,那么“尚”字应当读去声,似乎是有根据的。然而自从六朝以后,文人词赋没有不读作辰羊切(平声)的,那么它读平声也已经很久了。

汉

《后汉书·百官志》:尚书俸禄六百石,常侍曹尚书主管公卿事务,二千石曹尚书主管郡国二千石官员的事务,侍郎俸禄四百石,主管起草文书,令史俸禄二百石。

《晋书·职官志》:“汉成帝建始年间,设置四个尚书曹,各有其职责。其中一个叫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的事务;第二个叫二千石曹,主管刺史、郡国的事务。后来又设置三公曹,成为五个曹。东汉光武帝让三公曹主管年终考核各州郡的事务,将常侍曹改为吏部曹,主管选举、祭祀事务。尚书虽然有曹司的名称,但不把它作为官号。灵帝任命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从这里开始出现了曹司的名称。”

《后汉书·冯勤列传》:冯勤担任郎中,在尚书台供职,奉命与诸侯王处理封赏事务。

刘昭为《后汉志》作注说:“蔡质《汉仪》说:三公曹掌管天下,年终汇集考核事务。三公尚书两人掌管三公的文书。尚书郎起初从三署到尚书台应试,刚上台时称为守尚书郎中,满一年称为尚书郎,满三年称为侍郎。”

《汉书·百官公卿表》:郎官掌管守卫门户,外出时充当车骑护卫。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等,都没有固定员额。

徐坚《初学记》:秦代初设郎中令,其属官有三署【即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这三署】。署中有郎中、侍郎,没有固定员额,多时可达千人【郎中俸禄比三百石,侍郎比四百石,因为他们作为郎官居于中间,所以叫郎中;因为他们作为郎官在内廷侍奉,所以叫侍郎】。尚书郎起初从三署郎中选拔,到尚书台应试,所以郎中、侍郎的名称仍然沿用三署的本名【西汉所说的郎大多不是尚书郎,只有田蚡年轻时担任诸曹郎是例外。那些冯唐担任郎中,颜驷担任郎,扬雄担任侍郎,以及那些凭借家资担任郎、凭借父辈恩荫担任郎的,都是三署郎。到了东汉仍然难以区分,有尚书及曹司名称冠于首的,就是尚书郎;直接说担任郎的,也是三署郎。魏以后就没有三署郎了】。自从汉代以来,各曹的郎中、侍郎有时不都设置【有时只设郎中,有时只设侍郎,但两者也通称为尚书郎】。汉代两者都设置,有郎中、侍郎。

《通典》记载,东汉的尚书令史,都是从兰台符节中选拔干练有吏能的人担任。尚书郎与令史,都主管文书簿籍。

谨按:现在六部的名称始于隋代,从汉代到南北朝,都统称为尚书诸曹,其名称增减不一,大体上是随宜设置官职,不必依据六典来区分,所以用令制来配隶并不完全相符。现在只选取职掌可以考证的,分别归入各部之下,以阐明沿革【例如常侍、二千石、三公、考功、定课等曹司归入吏部,三公原本主管断狱,又另外归入刑部;金部、度支、农部、仓司、民曹归入户部】。至于侍郎、郎中的官名,本出自秦汉三署,因此成为尚书郎的通称,原本没有差别。所以杜佑说,汉魏以来,尚书属官有的有侍郎,有的有郎中,有的叫尚书郎,有的叫某曹郎,有的兼置,有的互称,虽然称号不同,其职责是一样的。自从隋炀帝设置六侍郎,增加品级为第四品,以辅佐尚书之职,将各寺的侍郎改称为郎,于是侍郎开始成为六部的长官。唐初又在郎下再加“中”字,而郎中也随之沿袭成为曹属的定名。那么隋以前的侍郎就是现在各部郎中的职务【那些郎中与侍郎并置的,郎中就是现在员外郎的职务】,而现在各部堂官的侍郎则是前代所没有的,隋以后才设置,名称虽然相同但实际意义不同。

三国

《通典》记载,魏国将选部改为吏部,主管选举事务。陈群开始建立九品官人法,被任命为吏部尚书。吴国暨艳担任选曹尚书。

《初学记》:“吏部从汉代到魏国,授予此职的人,有的称吏部尚书,如果授予其他曹司尚书,直接称尚书【汉魏晋时期,如果授予吏部,就说任命某人为吏部尚书;如果授予其他曹司,就说某人为尚书。直到晋宋齐以后,才开始说某人授予工部、刑部、五兵、度支等尚书】。所以历代职官的书,都单独记载吏部尚书,不与其他曹司相同。”

《晋书·百官志》:魏国尚书郎有吏部,二千

石考功定课【案:定课,宋书·百官志作定科】

译石考功制定考核标准

通典》魏自黄初改秘书为中书,置通事郎掌诏草,而尚书郎非复汉时职任。

谨案:汉之尚书郎,下笔为诏,策出言为诏命,其所掌葢即今内阁之任。自魏文帝改其职入中书,而尚书郎惟理庶务,乃与今六部司员无异。世俗相沿,以明光起草、含香奏事,用为部曹典故。不知此乃汉尚书郎职仪,其实与后世曹郎并无涉也。

  晋

  宋书百官志晋有吏部尚书

晋书·职官志》:「晋受命,武帝罢定课,置吏部二千石曹。郎康穆以后,又无二千石郎,但有吏部。」

唐六典》晋尚书郎曹有考功郎中一人。

通典》晋有尚书都令史,秩二百石,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又贾充置省事,吏品职与诸曹令史同。

  宋齐梁陈

郑樵《通志》:“宋时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孝武不欲威权在下,大明二年,分吏部尚书置二人,以轻其任,而省五兵。后还置一吏部尚书。”《宋书·百官志》:“太祖元嘉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葢魏世之定科【即定课】郎也。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下,在删定之上。”

南齐书·百官志》: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

谨案:宋齐以比部主法制,故领于吏部尚书;而隋以后则皆属刑部。又功论郎所掌,本考功法;而《南齐志》所载,乃领于都官尚书,不▯吏部。葢时未有六部定制,故随宜统摄,不相画一也。今悉以现行职掌所承为定,以功论郎系之吏部,而比部郎则仍列入刑部表内,他并仿此。

隋书·百官志》:「梁置吏部尚书、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等郎。天监三年置侍郎。其郎中在职勤能满二载者,转之。陈承梁,皆循其制。吏部尚书中,二千石品第三。尚书吏部侍郎、郎中,六百石品第四。」

通典尚书都令史宋齐八人,梁五人,谓之五都令史。旧用人,常轻。武帝诏用士人,乃以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吏部都。○晋宋兰台寺正书令史,虽行文书,皆有品秩,朱衣执板,给书僮。梁陈同。

  北魏

魏书·官氏志》:吏部尚书,第三品;尚书吏部侍郎,第四品;尚书郎中,第六品;尚书都令史、主事、令史,从第八品【皇始四年,复尚书三十六曹,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一人】谨案:主事之名,本起于汉之光禄勲【后汉书·范滂传》:滂迁光禄勲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勲,滂执公仪诣蕃,蕃不止之,滂投版弃官去】自魏于尚书诸司各置主事、令史,隋代又去令史字,遂为今各部主事之权舆。然唐、宋多用流外,其品犹卑。金始用士人,大定中并用进士,而所掌不过吏职。故明初尚为首领官,至洪武中改主事为司官,乃与郎中、员外郎并称清选矣。

  后周

后周书·苏绰列传》:太祖依《周礼》建六官,天官府管冡宰等众职。

马端临《文献通考》后周有吏部中大夫一人【掌羣臣及诸子之簿,辨其贵贱,与其年嵗,嵗登下其损益之数,依六勲之赏,颁禄之差】小吏部下大夫一人【掌贰吏部之事】领司勲上士等官属,大司马。

  隋

隋书·百官志》高祖置吏部尚书,统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勲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尚书省二十四司各置员外郎一人,以司其曹之籍帐,侍郎阙则厘其曹事。炀帝定尚书六曹,各侍郎一人,以贰尚书之职。诸曹侍郎并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部郎【诸部别见后】以异六侍郎之名。废诸司员外郎,而每增置一曹郎,各为二员。寻又毎减一郎,置承务郎一人,同员外之职。

通典》开皇三年置员外郎,今尚书员外郎自此始。以前歴代谓之尚书郎,或谓之侍郎,皆无员外郎之号。前代史传及《职官要録或有言员外郎者,盖谓员外散骑侍郎耳,非尚书之职。

通志《尚书都令史》隋改都事,炀帝分▯六尚书,置六人,领六曹事。○主事,令史,炀帝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随曹闲剧,毎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者亦一人。杂用士人。○令史,后魏谓之流外勲品,北齐尚书郎判事,正令史侧坐,书令史

译《通典》记载:魏国自黄初年间将秘书省改为中书省,设置通事郎掌管诏书起草,而尚书郎不再担任汉代的职务。

谨按:汉代的尚书郎,下笔写成的就是诏书,策命发出即为诏令,他们所掌管的职责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内阁。自从魏文帝将这一职权移入中书省后,尚书郎只处理日常事务,便与现在六部的司员没有区别。世俗沿袭旧习,把“明光起草、含香奏事”当作部曹的典故。不知道这其实是汉代尚书郎的职仪,实际上与后世的部曹官员并无关联。

晋代

《宋书·百官志》记载:晋代设有吏部尚书。

《晋书·职官志》记载:“晋朝受命之初,武帝废除了定课制度,设置了吏部二千石曹。郎康穆之后,又取消了二千石郎,只保留吏部。”

《唐六典》记载:晋代尚书郎曹中设有考功郎中一人。

《通典》记载:晋代设有尚书都令史,秩级二百石,与左右丞共同总管尚书台事务。另外,贾充设置了省事,其吏职品级与诸曹令史相同。

宋、齐、梁、陈

郑樵《通志》记载:“宋代吏部尚书,统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个曹。孝武帝不希望威权在下,大明二年,将吏部尚书分为两人,以减轻其职权,并裁撤五兵曹。后来恢复设置一名吏部尚书。”《宋书·百官志》记载:“太祖元嘉十八年,增设删定曹郎,位次在左民曹之上。这大概是魏代定科郎的延续。元嘉三十年,又设置功论郎,位次在都官之下,删定之上。”

《南齐书·百官志》记载:吏部尚书,统领吏部、删定、三公、四部四个曹。

谨按:宋、齐两代由比部主管法制,所以隶属于吏部尚书;而隋代以后则都归属于刑部。另外,功论郎所掌管的,本是考功法;而《南齐志》所载,却隶属于都官尚书,不属于吏部。大概是因为当时还没有确立六部的定制,所以随意统摄,不统一规范。现在全部以现行职掌的承袭关系为准,将功论郎归入吏部,而比部郎则仍列入刑部表中,其他情况也仿照此例。

《隋书·百官志》记载:“梁代设置吏部尚书、吏部删定、三公、比部等郎。天监三年设置侍郎。其中在职勤勉能干满两年的郎中,转任侍郎。陈朝承袭梁制,都遵循其制度。吏部尚书中,二千石品级为第三。尚书吏部侍郎、郎中,六百石,品级为第四。”

《通典》记载:尚书都令史,宋、齐两代有八人,梁代有五人,称为五都令史。过去任用人员,常轻视此职。武帝下诏任用士人,于是让司空法曹参军刘显兼任吏部都令史。晋、宋两代兰台寺正书令史,虽然处理文书,都有品秩,穿朱衣持板,配有书僮。梁、陈两代相同。

北魏

《魏书·官氏志》记载:吏部尚书,第三品;尚书吏部侍郎, fourth品;尚书郎中,第六品;尚书都令史主事、令史,从第八品【皇始四年恢复尚书三十六曹,设置代人令史一人,译令史一人,书令史一入】谨按:主事这个名称,本起源于汉代的光禄勋【《后汉书·范滂传》记载:范滂升任光禄勋主事,当时陈蕃担任光禄勋,范滂执公仪去拜访陈蕃,陈蕃不阻止他,范滂投版弃官离去】。自从魏代在尚书各署分别设置主事、令史,隋代又去掉令史二字,于是成为现在各部主事的起源。然而唐、宋两代多任用流外人员,其品级仍然低微。金代开始任用士人,大定年间并用进士,但所掌管的不过是吏职。所以明代初期尚为首领官,到洪武年间改主事为司官,才与郎中、员外郎并称为清选之职。

后周

《后周书·苏绰列传》记载:太祖依照《周礼》建立六官,天官府管理冡宰等众职。

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后周设有吏部中大夫一人【掌管群臣及诸子的名册,辨别其贵贱,以及年龄,每年登记增减的人数,依照六勋的赏赐,颁布俸禄的差别】,小吏部下大夫一人【掌管辅助吏部的事务】,统领司勋上士等官属,大司马。

隋代

《隋书·百官志》记载:高祖设置吏部尚书,统领吏部侍郎二人,主爵侍郎一人,司勋侍郎二人,考功侍郎一人。尚书省二十四司各设置员外郎一人,以掌管其曹的籍帐,侍郎空缺则代理其曹事务。炀帝确定尚书六曹,各设侍郎一人,以辅助尚书的职权。诸曹侍郎都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部郎,以区别于六侍郎的名称。废除诸司员外郎,而每增加一曹郎,各为二员。不久又每减少一郎,设置承务郎一人,同员外郎的职权。

《通典》记载:开皇三年设置员外郎,现在尚书员外郎从此开始。以前历代称为尚书郎,或称为侍郎,都没有员外郎的称号。前代史传及《职官要录》中有提到员外郎的,大概是指员外散骑侍郎,并非尚书的职务。

《通志》记载:《尚书都令史》隋代改为都事,炀帝分设六尚书,设置六人,统领六曹事务。主事、令史,炀帝去掉令史的名称,只称主事。根据各曹事务的闲忙,每十个令史设置一名主事,不满十人的也设一人。杂用士人。令史,后魏称为流外勋品,北齐尚书郎判事时,正令史侧坐,书令史……

过事。自隋以来,渐为卑冗。炀帝以四省三台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府卫皆曰府史。

译处理事务。自从隋朝以来,(令史、府史等职位)逐渐变得低微冗杂。隋炀帝规定,四省和三台的属官都称为令史,九寺、五监以及各府卫的属官都称为府史。

谨案前代尚书曹名増减不一,自隋文帝置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旋复改度支为民部,都官为刑部,于是六部之名至今沿为定式。其侍郎、员外郎、主事诸官,亦皆定于隋代。汉、魏以来尚书规制,至此而斟酌渐密,故后来多本之焉。

  唐

旧唐书·百官志:吏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龙朔二年改为司列太常伯,光宅元年改为天官尚书,神龙复为吏部尚书】侍郎二员【正四品上,龙朔改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复,总章元年吏部、兵部各増置侍郎一员】掌天下官吏选授勲封考课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勲四曰考功,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尚书、侍郎分为三铨【尚书为尚书铨,侍郎二人分为中铨、东铨】择人以四才,校功以三实,据其官资,量其注拟,以定九流之品格。郎中二员【并从五品上,龙朔为司列大夫,咸亨、光宅并随曹改】员外郎二员【并从六品上】郎中一人掌考天下文吏之班秩阶品,郎中一人掌小铨,以其在九流之外,谓之流外铨,亦谓之小选【小铨旧委郎中専知,开元二十五年又勅铨试讫留放,皆尚书侍郎定之也】员外郎一人掌判南曹【曹在选曹之南,故谓之南曹】员外郎一人掌判曹务。○司封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曰主爵郎,武徳因之,龙朔改为司封大夫,光宅改司封郎中】司封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掌国之封爵。○司勲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曰司勲郎,武徳初乃加中字,龙朔改为司勲大夫,咸亨复】司勲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上】掌邦国官人之勲级。○考功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龙朔二年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初乃复】考功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上】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司马光《资治通鉴》:天寳十一载三月乙巳,改吏部为文部【至徳二载复旧】

唐六典》尚书左右司,各掌付十有二司之事,以举正稽违,省署符目,都事监而受焉。左右司都事,从七品上;主事,从九品上。

谨案:唐宋以来,《尚书》左右司本都省僚属説,已具前。自明代分建六部,革都省之制,左右司郎中、员外郎俱已乆废。惟今各部堂主事、司务所掌,如受遣文书、考察掾史诸务,尚即前代左右司都事、主事之旧职。谨以▯左司者着之《吏部表》内,他部仿此。

新唐书·百官志: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勲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胡三省《通鉴注》:唐主事并用流外入流者补之】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人,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三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勲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谨案唐承隋制,尚书六部,部各四曹,凡二十四曹。其毎部首曹,即以本部为曹名,佐其长而行政令,谓之本曹【如吏部即为尚书吏部郎中员外郎,户部即为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其余三曹各以职掌分列,而署衔则不冠以本部名,谓之子司【如司封则但曰尚书司封郎中员外郎,司勲则但曰尚书司勲郎中员外郎,并不冠以吏部】宋制因之,所谓吏勲封考,户度金仓,礼祠主膳,兵职驾库,刑都比门,工屯虞水者是也。金元六部皆无分曹。明初复仍唐制,部设四曹,而首曹之以本部为名者,则改称总部。寻又改吏礼兵工四总部为文选仪制武选营缮四清吏司,至此始别置曹名,后遂沿为定制。然溯其源流,则固唐宋之本曹也。至考自唐迄明,皆为吏部第四曹。

本朝始改列文选之次,葢一司铨政,一司考课,相辅而行,扵体制斯为允称矣。

唐《防要》:唐因隋制,吏部尚书掌铨六品、七品选,侍郎掌铨八品、九品选。至景云,九年宋璟为吏部尚书,始相通与侍郎分知,因为故事。

通典:自开元以来,宰相员少,资地崇高,又以兵吏、尚书权位尤美,而宰臣多兼领之,但从容衡轴,不自铨综。其选试之任,皆侍郎専之,尚书通署而已,遂为故事。或分领其事,则列为三铨【四年六月勅,员外

译谨按:前代尚书各曹的名称增减不一,自隋文帝设置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部、工部六曹,随即又将度支改为民部,都官改为刑部,于是六部的名称从此沿袭成为定式。其侍郎、员外郎、主事等官员,也都定立于隋代。汉、魏以来尚书的规制,至此斟酌逐渐严密,所以后来多以此为根本。

唐

《旧唐书·百官志》:吏部尚书一员【正三品,龙朔二年年改为司列太常伯,光宅元年改为天官尚,神龙年间恢复为吏部尚书】侍郎二员【正四品,龙朔年间改为司列少常伯,咸亨年间恢复,总章元年吏部、兵部各增设侍郎一员】掌管天下官吏的选拔授予、勋爵封赏、考核评定等政令。其下属有四:一是吏部,二是司封,三是司勋,四是考功,总管其职务并执行其制度命令。尚书、侍郎分为三铨【尚书负责尚书铨,侍郎二人分别负责中铨、东铨】选拔人才依据四种才能,考核功绩依据三项实绩,根据官员的资历,衡量其任命意向,以此确定九流官员的品格等级。郎中二员【都是从五品上,龙朔年间为司列大夫,咸亨、光宅年间都随曹名更改】员外郎二员【都是从六品上】其中一名郎中掌管考核天下文官的班秩阶品,另一名郎中掌管小铨,因为其在九流之外,称为流外铨,也称为小选【小铨旧例委托郎中专管,开元二十五年又下诏铨试结束后留任或放归,都由尚书、侍郎决定】一名员外郎掌管判南曹【曹在选曹之南,所以称为南曹】另一名员外郎掌管判曹务。○司封郎中一员【从六品上,隋代称主爵郎,武德年间沿袭,龙朔年间改为司封大夫,光宅年间改为司封郎中】司封员外郎一员掌管国家的封爵。○司勋郎中一员【从五品上,隋代称司勋郎,武德初年加中字,龙朔年间改为司勋大夫,咸亨年间恢复】司勋员外郎二员【从六品上】掌管国家官员的勋级。○考功郎中一员【从六品上,龙朔二年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年间恢复】考功员外郎一员【从六品下】掌管内外文武官吏的考核。司马光《资治通鉴》:天宝十一载三月乙巳,改吏部为文部至德二载恢复旧称】

《唐六典》:尚书左右司,各掌管交付十二司的事务,以纠正稽留违误,省署符目,都事监督并接收。左右司都事,从七品上;主事从九品上。

谨按:唐宋以来,《尚书》左右司本是都省僚属的说法,前面已经具备。自明代分建六部,废除都省之制,左右司郎中、员外俱已久废。只有现在各部堂主事、司务所掌管的,如接收派遣文书、考察掾史等事务,尚即前代左右司都事、主事的旧职。谨以○左司者著于《吏部表》内,其他各部仿照此例。

《新唐书·百官志》: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勋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胡三省在《通鉴注》中说:唐代主事都用流外入流者补任】吏部令史三十人,书令史六十,制书令史十四人,甲库令史十人,亭长八人,掌固十二人。封令史四人,书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勋令史三十三人,书令史六十七,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书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谨按:唐代承袭隋制,尚书六部,每部各设四曹,共二十四曹。其每部的首曹,即以本部为曹名,辅助长官行政令,称为本曹【如吏部即为尚书吏部郎中、员外郎,户部即为尚书户部郎中、员外郎】其余三曹各以职掌分别列出,而署衔则不冠以本部名,称为子司【如司封则只称尚书司封郎中、员外郎,司勋则只称尚书司勋郎中、员外郎,并不冠以吏部】宋代制度沿袭之,所谓吏、勋、封、考,户、度、金、仓,礼、祠、主、膳,兵、职、驾、库,刑、都、比、门,工、屯、虞、水即是。金元六部都没有分曹。明初又恢复唐制,每部设四曹,而首曹以本部为名者,则改称总部。不久又改吏、礼、兵、工四总部为文选、仪制、武选、营缮四清吏司,至此始分别设置曹名,后来遂沿袭为定制。然而追溯其源流,则固然是唐宋的本曹。至于考功,自唐至明,皆为吏部第四曹。

本朝开始改列于文选之后,大概是一司掌管铨选,一司掌管考核,相辅而行,对于体制来说这才恰当。

唐《通典》:唐代因袭隋制,吏部尚书掌管六品、七品的选拔,侍郎掌管八品、九品的选拔。到景云年间,宋璟任吏部尚书,开始与侍郎共同掌管,因此成为惯例。

《通典》:自开元以来,宰相员额少,资历地位崇高,又以兵部、吏部尚书权位尤美,而宰臣多兼任,只是从容权衡枢要,不亲自选拔综理。其选拔考试的职责,都由侍郎专管,尚书只是通署而已,遂成为惯例。或分领其事,则列为三铨【开元四年六月诏,员外郎

郎、御史并余供奉官直进名勅授,自此不在吏部】尚书掌其一,侍郎掌其二。顾炎武日知録:唐贞观元年,京师谷贵,始分人于雒州置选。至开耀元年,以河雒天下之中,诏东西二曹两都分简,谓之东选,是东都一掌选也。黔中、岭南、闽中官不由吏部,委都督选择土人补授。上元三年勅,毎年遣五品已上官充南选使,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大厯十四年诏,専委南选使,停遣御史,是黔中、岭南、闽下各一掌选也。李岘传曰:代宗征岘为荆南节度,知江淮选补使。又曰:罢相为吏部尚书,知江淮选举,置铨于洪州。刘滋传曰:兴元元年,改吏部侍郎往洪州知选事,是江南又一掌选也。

译郎官、御史以及其余供奉官,直接进呈名册由皇帝敕授,从此不再由吏部尚书掌管其一、侍郎掌管其二。顾炎武《日知录》记载:唐贞观元年,京城米价昂贵,开始派人到雒州设置选场。到开耀元年,因河洛地区处于天下中心,下诏东西二曹在两都分别简选,称为东选,这是东都单独掌管选事。黔中、岭南、闽中的官员不由吏部选拔,委托都督选择当地人补授。上元三年下敕,每年派遣五品以上官员担任南选使,并命令御史一同前往注拟官职。大历十四年下诏,专门委任南选使,停止派遣御史,这是黔中、岭南、闽中各自单独掌管选事。《李岘传》说:代宗征召李岘担任荆南节度使,兼任江淮选补使。又说:罢相后任吏部尚书,掌管江淮选举,在洪州设置铨选机构。《刘滋传》说:兴元元年,改任吏部侍郎前往洪州掌管选事,这是江南又单独掌管选事。

李肇《国史补》:「郎官故事,吏部郎中二防,先小铨,次格式;员外郎二防,先南曹,次废置。其制尚矣。」王定保《唐摭言》:「俊秀等科比,皆考功主之。」开元二十四年,廷议以省郎位轻,不足以临多士,乃诏礼部侍郎専之。

谨案:考功本掌贡举及议諡之事,其后贡举虽归之礼部,而议諡之职,至宋犹然,明初始以属之内阁云。

锦绣万花谷【无撰人名】尚书郎自两汉后,妙选其人。唐贞观以来,尤重其职。吏部前行,最为要剧。自后行改入,皆为美迁【案:唐制,尚书六曹,以吏部、兵部为前行,戸部、刑部为中行,礼部、工部为后行】考功员外郎,専掌贡举,员外郎之最望者也。

  五季

五代史·本纪:吏部侍郎于兢为中书侍郎。

  五代史列传李琪迁吏部尚书

谨案《五代新史》阙《职官志》,旧史虽有之,而简陋殊甚,故官制无可考见。以纪传核之,六曹官名大约多仍唐旧。今畧采二条以见其槩又《豆卢革传》载,唐梁之际,吏部铨文书不完,因縁为奸利,郭崇韬请论以法,选人吴延皓改告身事发,尚书左丞判吏部铨崔沂等皆贬。据此,则后唐吏部铨又甞以他官掌之,亦不尽用三铨之法也。

  宋

文献通考》宋朝典选之职,自分为四:文选二,曰审官东院【淳化二年置磨勘京朝官院,又以差遣院并入,号磨勘差遣院,亦名考课院。淳化四年,以考课京朝官院为审官院。熈寕间置审官西院,以主武选,于是改审官院为审官东院焉】曰流内铨;武选二,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元丰定制,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掌文武官选授、勲封、考课之政令。文臣寄禄官自朝议大夫,职事官自大理正以下,归尚书左选;武臣陞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卫仗司以下,归尚书右选;自初仕至州县幕职官,归侍郎左选;自借差监当至供奉官军使,归侍郎右选。凡分职为三,封爵、赠官之事,司封主之;赐功、定省之事,司勲主之;官资、课最、名諡之事,考功主之。

宋史·职官志》吏部尚书掌文武二选之法,所隶官分掌其事,兼总于尚书,騐实而后判成。置吏曰主事,令史曰书令史,曰守当官,二十四司亦如之。南渡初,诸曹长贰互置,惟吏部偹官。绍兴八年,置权尚书,以处未应资格之人。○侍郎分左右选,建炎四年置权侍郎,满二年为真。旧制,吏部除侍郎二员,分典左右选,总称吏部侍郎,间命官兼摄,惟称左选侍郎或右选而已。绍兴三年,始有侍左侍郎、侍右侍郎之称,既而径入除目,相承不改。○郎中、员外郎旧主判二人,以朝官充。元丰官制行,置吏部郎中主管尚书左右选及侍郎左右选各一员,防掌选事而分治之。凡郎官并用知府资序以上人充,未及者为员外郎。绍兴八年,吕希常兼权侍右郎官。绍兴三十一年,李端明除尚右郎官,既而何俌、▯倓、费行之除吏部郎官,皆有侍左、侍右、尚左、尚右之称,自此相承不改。○司封郎中、员外郎掌官封叙赠、承袭之事。○司勲郎中、员外郎掌勲赏之事。○考功郎中、员外郎掌文武选叙、磨勘、资任、考课之政令。○尚书左右司分房十,置都事三人,主事六人。

谨案:唐以吏部主文选,兵部主武选。宋则文武二选悉归之吏部,且有由中书、枢密除授,并不经吏部二选者。宋六曹悉仍唐制,惟选法视唐为较异云。

  李心▯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六部监门官绍兴二年初置秩比寺监丞郎官有缺得兼之内选则为寺监丞或权郎外除至有为诸路总领者六部架阁官崇宁间始置迄宣和再置再省绍兴三年立六部架阁库十五年复置官四人

谨案:宋六部同建于尚书都省,故监门官得统司六部之事。以其职考之,似即今之司务也。至宋制,六部成案留部二年,然后藏之架阁库,又八年则委之金耀门文书库,故特设官以掌之。今之六部文案,各留本司诸曹,皆自为典守,是以前代架阁掌固之官,悉罢之而不设焉。

  辽

辽史

译李肇《国史补》记载:“郎官的旧例,吏部郎中分两防,先管小铨,后管格式;员外郎也分两防,先管南曹,后管废置。这种制度由来已久。”王定保《唐摭言》记载:“俊秀等科的比试,都由考功郎中主持。”开元二十四年,朝廷议论认为省郎位阶轻,不足以统御众多士人,于是下诏由礼部侍郎专门掌管。

谨按:考功郎中原本掌管贡举及议谥之事,后来贡举虽归礼部掌管,但议谥的职责,到宋代依然如此,明代才改归内阁掌管。

《锦绣万花谷》(无撰人名)记载:尚书郎自两汉以后,就精心选拔人才。唐贞观以来,尤其重视这一职位。吏部前行,最为重要且事务繁杂。后来改任前行官员,都被视为美好的升迁。(案:唐代制度,尚书六曹,以吏部、兵部为前行;户部、刑部为中行;礼部、工部为后行。)考功员外郎,专门掌管贡举,是员外郎中最受尊崇的。

五代

《五代史·本纪》记载:吏部侍郎于兢任中书侍郎。

《五代史·列传》记载:李琪升任吏部尚书。

谨按:《五代新史》缺少《职官志》,旧史虽然有其记载,但非常简陋,所以官制无法考证。用纪传来核对,六曹官名大多沿袭唐代的旧制。现在略采两条以见其大概。又《豆卢革传》记载,唐末梁初之际,吏部铨选文书不完备,因而有人借机谋取私利,郭崇韬请求依法论处,选人吴延皓改换告身之事被揭发,尚书左丞判吏部铨崔沂等人皆被贬谪。据此,后唐吏部铨选也曾由其他官员掌管,并不完全使用三铨之法。

宋

《文献通考》记载:宋朝典选之职,自分为四类:文选两类,一是审官东院(淳化二年设置磨勘京朝官院,又将差遣院并入,称为磨勘差遣院,也叫考课院。淳化四年,将考课京朝官院改为审官院。熙宁年间设置审官西院,以主管武选,于是将审官院改名为审官东院),二是流内铨;武选两类,一是审官西院,二是三班院。元丰年间制定制度,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审官 West 院为尚书右选,流内铨为侍郎左 Select,三班院为侍郎右选,掌管文武官员选授、勋封、考课之政令。文臣寄禄官从朝议大夫起,职事官从大理正以下,归尚书左选;武臣升朝官从皇城使起,职事官从金吾卫仗司以下,归尚书右选;从初仕到州县幕职官,归侍郎左选;从借差监当到供奉官军使,归侍郎右选。大凡分职为三类,封爵、赠官之事,由司封主管;赐功、定省之事,由司勋主管;官资、课最、名谥之事,由考功主管。

《宋史·职官志》记载:吏部尚书掌管文武二选之法,所属官员分掌其事,兼总于尚书,核实之后判成。设置吏员称主事,令史称书令史、守当官,二十四司也是如此。南宋初年,各曹长官互置,只有吏部备官。绍兴八年,设置权尚书,以安置未应资格之人。○侍郎分掌左右选,建炎四年设置权侍郎,满二年转正。旧制,吏部除侍郎二员,分别典掌左右选,总称吏部侍郎,偶尔命官兼摄,只称左选侍郎或右选而已。绍兴三年,才开始有侍左侍郎、侍右侍郎之称,随后直接列入除目,相承不改。○郎中、员外旧由二人主判,以朝官充任。元丰官制实行后,设置吏部郎中主管尚书左右选及侍郎左右选,各一员,分掌选事而分治之。大凡郎官都用知府资序以上的人充任,未及者任员外郎。绍兴八年,吕希常兼任权侍右郎官。绍兴三十一年,李端明确任尚右郎官,随后何俌、〇倓、费行之被任命为吏部郎官,都有侍左、侍右、尚左、尚右之称谓,从此相承不改。○司封郎中、员外掌官封叙赠、承袭之事。○司勋郎中、员外掌勋赏之事。○考功郎中、员外掌文武选叙、磨勘、资任、考课的政令。○尚书左右司分房十处,设置都事三人,主事六人。

谨按:唐代以吏部主管文选,兵部主管武选。宋代则文武二选都归吏部掌管,而且有由中书、枢密院除授,并不经过吏部二选的。宋代六曹都沿袭唐制,只有选法与唐代较为不同。

李心〇《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六部监门官,绍兴二年初置,秩比寺监丞,郎官有缺时可兼任。内选则为寺监丞或权郎,外除至有为诸路总领者。六部架阁官,崇宁年间始置,到宣和年间再置再省,绍兴三年立六部架阁库,十五年复置官四人。

谨按:宋代六部同建于尚书都省,所以监门官得以统司六部之事。以其职责考察,似乎就是现在的司务。至于宋代制度,六部成案留在部里两年,然后藏入架阁库,又八年则委托给金耀门文书库,所以特设官员以掌管。现在六部文案,各留本司诸曹,各自典守,所以前代架阁掌固之官,全都罢免而不设了。

辽

《辽史》

·百官志》契丹南枢密院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焉。以其牙帐居大内之南,故名南院。○南院枢密使○知南院枢密使事○知南院枢密事○南院枢密副使○知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南院枢密使事○签书南枢密院事○南院都承防○南院副承防○南院林牙○知南院帖黄○给事南院知圣防头子事○掌南院头子○南枢密院敞史○南院郎君○南枢密院通事○南院掾史

译《百官志》记载,契丹南枢密院掌管文官选拔、部族人口与赋税等政务,所有契丹百姓都归其管辖。因为它的牙帐位于皇宫大内的南侧,所以称为南院。○南院枢密使○知南院事○知南院事○南院枢密副使○知南院副使事○同知南院事○签书南枢密院事○南院都承受○南院副承受○南院林牙○知南院帖黄事○给事南院知圣防头子事○掌管南院头子事○南枢密院敞史○南院郎君○枢密院通事○南院掾史

谨案,辽代北面官僚不设六部。《辽史·百官志》谓南枢密院视吏部,今特着之于表,以存一代之沿革。其南北二王等官之视各部者,均仿此分系。至南面汉官,多依唐制,而《百官志》亦不能具详。惟吏部尚书刘绩,见于圣宗本纪《开泰元年》,今并着于表,以见其概焉。

  金

金史·百官志》吏部尚书一员,正三品;侍郎一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掌文武选、授勲封、考课、出给制诰之政,以才行劳效比仕者之贤否,以行止文册、贴黄簿、制各阙之机要。正七品以上以名上省聴制授,从七品以下毎至季月则循资格而拟注。自八品以上则奏,以下则否。侍郎以下皆为尚书之贰。郎中掌文武选、流外迁用、官吏差使、行止名簿、封爵制诰。一员掌勲级酬赏、承袭用廕、循迁致仕、考课议諡之事。员外郎分判曹务及防议事,所掌与郎中同。主事四员,从七品。掌知管差除、校勘行止,分掌封勲资考之事,惟选事则通署及掌受事、付事、检勾稽失、省署文牍,兼知本部宿直检校架阁。余部主事自受事、付事以下所掌并同此【皇綂四年,六部主事始用汉士人;大定三年,用进士,非特防不得拟吏人。令史六十九人,内女直二十九人,译史五人,通事二人】架阁库管勾,正八品;同管勾一员。尚书左右都事,正七品。掌检勾稽失、省署文牍。

谨案金代六部统为一署,不设书属,而以郎中、员外郎分判诸务。元制亦同,俱视唐、宋为稍异。惟吏部兼文武两铨,则犹沿宋之旧也。

  元

元史·百官志》吏部尚书三员,正三品;侍郎二员,正四品;郎中二员,从五品;员外郎二员,从六品。掌天下官吏选授之政令,凡职官铨综之典,吏员调补之格,封勲爵邑之制,考课殿最之法,悉以任之。主事三员,蒙古笔且齐【蒙古语写字人也,原作必阇赤,今改正】三人。令史二十五人,回回令史二人,克哷穆尔齐【蒙古语通事也,原作怯里马赤,今改正】一人,知印二人,奏差六人,铨写五人,典吏一十九人。○左三部照磨所,秩正八品。照磨一员,掌吏、戸、礼三部钱谷计帐之事。典吏八人。富大用《事文类聚》元左右司各置都事。吏部掌天下文武官吏选授、勲封、考察、亷能、出给制诰等事。司封、司勲、考功无専曹,有封诰科、勲封科、考选科,以令史分头掌之。

谨案:元中统初,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至元中,又以吏、礼为一部,兵、刑为一部,户、工各为一部。其后始分列尚书六部。迨尚书省废后,以其职并入中书六部,遂改统于中书省。故元代文移皆称「中书某部」云。

  明

邓球《泳化类编》:洪武戊申,始设六部官职,以分理天下庶务,仍统于中书省。庚申春,革中书省,罢丞相,永不许设。遂定六部尚书正二品,左右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从六品。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为正九卿衙门。自是中书之政,分于六部。

明史·职官志》吏部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其属:司务、防司务二人,文选、騐封、稽勲、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勲、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视五部为特重。侍郎为之贰。司务掌催督稽缓,勾销簿书【明初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裁司务二人,各部并同】文选掌官吏班秩迁陞、改调之事。騐封掌封爵、袭廕、褒赠、吏算之事。稽勲掌勲级名籍、防养之事。考功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明初设四部于中书省,分掌钱谷、礼仪、刑名、营造之务。洪武元年始置六部,吏部设总部、司勲、考功三属部。十三年罢中书省,仿周官六卿之制,陞六部秩,毎部分四属部。吏部属部加司封。二十二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騐封、稽勲、考功四司,并五部属皆称清吏司。景泰中,吏部尝设二尚书。天顺初复罢其一。吏

译查考,辽代北面官僚不设立六部。《辽史·百官志》说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现在特别在表中列出,以保留一个朝代的沿革情况。那些南北二王等官职相当于各部者,都仿照这种分类隶属。至于南面汉官,大多依据唐代制度,而《百官志》也不能详细记载。只有吏部尚书刘绩,见于圣宗本纪开泰元年,现在一并列在表中,以显示其概况。

金

《金史·百官志》记载:吏部尚书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郎中二人,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吏部)掌管文武官员的选拔、授予勋爵封号、考核政绩、颁发制诰等政务,根据才能、品行、功劳和效用来比较官员的优劣,依据行止文册、贴黄簿、制各缺的机要(来定夺)。正七品以上官员,将名字上报尚书省听候皇帝制授;从七品以下官员,每到季月则按照资历资格拟定注授。自八品以上则需奏报,以下则不需要。侍郎以下都是尚书的副手。郎中掌管文武官员的选拔、流外官的迁用、官吏的差使、行止名簿、封爵制诰。(其中)一人掌管勋级酬赏、承袭荫庇、循资升迁致仕、考核议谥等事务。员外郎分判曹务及参与议事,所掌管事务与郎中相同。主事四人,从七品。掌管知晓管理差除、校勘行止,分掌封勋资考事务,只有选事则共同署理;并掌管受事、付事、检勾稽失、省署文书,兼知本部宿直检校架阁。其余各部主事自受事、付事以下所掌管事务都与这相同【皇统四年,六部主事开始任用汉人士人;大定三年,任用进士,非特旨不得拟任吏人。令史六十九人,其中女真人二十九人,译史五人,通事二人】。架阁库管勾,正八品;同管勾一人。尚书左右都事,正七品。掌管检勾稽失、省署文书。

查考金代六部统为一个署,不设书属,而由郎中、员外郎分判各项事务。元代制度也相同,都视唐、宋为稍有差异。只有吏部兼管文武两铨,则是沿袭宋代的旧制。

元

《元史·百官志》记载:吏部尚书三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郎中二人,从五品;元外郎二人,从六品。(吏部)掌管天下官吏选拔授予的政令,凡是职官铨选的典制,吏员调补的资格,封勋爵邑的制度,考核殿最的方法,都交由其负责。主事三人,蒙古笔且齐【蒙古语意为写字人,原作必阇赤,现在改正】三人。令史二十五人,回回令史两人,克哷穆尔齐【蒙古语意为通事,原作怯里马赤,现在改正】一人,知印两人,奏差六人,铨写五人,典吏十九人。○左三部照磨所,品秩正八品。照磨一人,掌管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事务。典吏八人。富大用《事文类编》记载:元代左右司各设置都事。吏部掌管天下文武官吏选拔授予、勋封、考察、廉能、颁发制诰等事务。司封、司勋、考功没有专门曹司,有封诰科、勋封科、考选科,由令史分头掌管。

查考:元代中统初年,将吏、户、礼设为左三部,兵、刑、工设为右三部。至元年间,又将吏、礼合为一部,兵、刑合为一部,户、工各为一部。此后才分列为尚书六部。等到尚书省废除后,将其职权并入中书六部,于是改由中书省统辖。所以元代文书往来都称“中书某部”。

明

邓球《泳化类编》记载:洪武戊申年,开始设置六部官职,以分理天下各种事务,仍然统属于中书省。庚申年春,革除中书省,罢免丞相,永远不许再设。于是确定六部尚书为正二品,左右侍郎为正三品,郎中为正五品,员外郎为从五品,主事为从六品。以及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作为正九卿衙门。从此中书省的政务,分属六部。

《明史·职官志》记载:吏部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其下属:司务、副司务二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员外朗一人,主事一人。尚书掌管天下官吏选拔授予、封勋、考核的政令,以此甄别人才,辅佐天子治理,比五部特别重要。侍郎作为其副手。司务掌管催督稽缓,勾销簿书【明初设置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官,拥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将主事改为司官,裁减司务二人,各部都相同】。文选掌管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事务。验封掌管封爵、袭荫、褒赠、吏算事务。稽勋掌管勋级名籍、赡养事务。考功掌管官吏考核黜陟事务。明初在中书省设置四部,分掌钱谷、礼仪、刑名、营造事务。洪武元年开始设置六部,吏部设置总部、司勋、考功三个属部。十三年罢免中书省,仿照周官六卿制度,提升六部品秩,每部分设四个属部。吏部属部增加司封。二十二年将总部改为选部。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司,并且五部属都称清吏司。景泰年间,吏部曾设置两位尚书。天顺初年又罢免其中一位。吏

部尚书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永乐初,选翰林官入直内阁。其后大学士杨士竒等加至三孤,兼尚书衔,然品叙列尚书蹇义、夏原吉下。景防中,左都御史王文陞吏部尚书兼学士入内阁,其班位犹以原衔为序次。自▯治六年二月内宴,大学士邱濬遂以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恕之上。其后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皆列六部上矣。

译吏部尚书作为百官的表率,负责官员的任免升降,是选拔衡量的重要职位,其礼仪规格与众不同,无人能与之并列。永乐初年,选拔翰林官进入内阁值班。此后,大学士杨士奇等人加官至三孤,并兼任尚书衔,但品级排序仍列在尚书蹇义、夏原吉之下。景泰年间,左都御史王文升任吏部尚书兼学士进入内阁,其班次位次仍按原有官衔排序。自成化六年二月内宴开始,大学士邱濬凭借太子太保、礼部尚书的身份,位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恕之上。此后,由侍郎、詹事进入内阁的人,班次都列在六部尚书之上了。

永乐《大典》吏部原设总部、司封、司勲、考功铜印各一颗,各设郎中、员外郎、首领官、主事铜印各一颗。洪武二十二年二月,将总部改为选部;二十九年八月,将选部等部改为文选等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连衔书卷,主事印革去。

谨案歴代省署,以令史掌文书。其官起于前汉,《史记·酷吏传》赵禹补中都官,用亷为令史,是也。东汉尚书令史,秩二百石。华峤《后汉书》称郎主文案,与令史不殊。应劭《汉官仪》亦云:尚书令史满嵗为尚书郎,出亦与郎同,宰百里。郎与令史分职受事,葢其迁除之重如此。三国魏令史第八品,晋亦二百石。宋齐梁陈品并第八,朱衣执板,进贤一梁冠。梁武帝至,择朝臣才地并美者以充其选。北魏有译史、令书、令史,亦皆八品。隋初着令,以为流外勲品。唐代限考始入流,于是遂为吏途。宋亦案考出职,至诸州上佐。金尚书省有契丹令史、女直令史、译史等职。选用之途有四:曰文资,曰女直进士,曰右职,曰宰执子。其迁转视唐宋较优。元虞集《经世大典叙録》称:元入官之制,自吏业进者为多,卿相守令于此焉出,故补吏法最为详密。六部令史,以诸路儒学岁贡人充之。其译史、蒙古笔且齐诸职,亦多以从七品流官补用。综其资格,虽代有升降,而《周礼》所谓“掌官书以賛治”者,固八职之一也。

本朝诸司衙门各置满洲蒙古汉军笔帖式,以繙译清汉章奏文牍。盖即金元女直令史、译史、蒙古笔且齐之职,而其原实沿歴代令史遗制。特是唐宋用人颇轻,而今笔帖式为八旗子弟进身之阶。自举人、贡监、任子以逮官学义学生,皆得预选集试,而后命之引。

见而后官之,为内外升转之法,以激励之。抡覈维精,人材奋起。盖登用之广,视金制而详慎弥加;迁擢之优,视汉制而考核尤备。洵非前代仅称杂流者所可比拟矣。谨畧采沿革,着之于表,而复论次大槩附识于吏部篇末云。

又按明代铨政主于文选一司,自部院属官,府县正佐,皆聼吏部择人注授,初无成法;而大僚则由廷议防推,是以用舎大权悉归臣下掌握。然究其所推者,又不必尽孚舆论,大扺仍视大臣居首者意指所向,而羣相附和之。其阙门聚议,不过沿习具文,并无一人能主持公道。是即所推者果克当其任,而恩怨所在,其不预推者,势不能不生觖望,营求倾轧,将从此起。又况所推不出于至公,而徒以朝廷爵禄荣途为诸臣网利徇私之具,其▯又何可胜道?我

朝慎重名器,董正治官,首罢廷推之制,凡内外大员,皆由

特简,即一命以上,由部按例注阙者,亦必经引见,而后给凭赴职。用人行政,事事悉仰承。

  睿断

乾纲独揽,柄不下移,信亿万禩,所当永为法守也。

  钦定厯代职官表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歴代职官表卷六

  戸部表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

<史部,职官类,官制之属,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

谨案《帝典》舜命卨为司徒,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此地官之始。汉代尚书郎虽分主

户口财帛,而司农、少府二寺综治钱谷。自魏立度支一曹以理财赋,厥后左民、右户建置相沿,国用始归南省。至隋唐定为六部,而户部所掌遂当周理地官之任。然司农、太府两卿【北魏改少府为太府】歴代尚兼置不▯。逮明太祖罢司农等官,职乃尽归户部矣。惟是自魏晋以来,司农但领仓储,太府独司库蔵。户部虽有金仓二子部,而出纳给受之事,仍以属之两寺。盖曹司繁剧,财计事重,一切委输勾检,不能不别有専司者,势也。故明代虽并其事于户部,而中叶分设仓塲侍郎,専督粮储,不治部事,仍无殊前代司农卿、太仓令之职守至。

本朝户部三库,即唐宋之太府左右蔵库,而

特简大臣综理月要嵗防,以受其成,则又近于唐之度支使、宋之三司使。虽职事原属相闗,而司存所在,不可不详加条别。谨考防史传,以户部沿革诠次于篇。而戸部三库、

译永乐《大典》吏部原设总部、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铜印各一颗,各设郎中、员外郎首领官、主事铜印各一颗。洪武二十二月,将总部改为选部;二十九年八月,又将选部等部改为文选等清吏司,由郎中、员外郎、主事联名签署文书,主事印被废除。

谨按历代省署,由令史掌管文书。这一官职起源于西汉,《史记·酷吏传》记载赵禹补任中都官,任用廉洁的人担任令史,就是此职。东汉尚书令史,秩俸二百石。华峤《后汉书》称尚书郎主管文案,与令史没有区别。应劭《汉官仪》也说:尚书令史任职满一年可升为尚书郎,外放任职也与郎相同,治理百里之地。郎与令史分工受事,大概其升迁任用之重要就是如此。三国魏令史为第八品,晋代也是二百石。宋、齐、梁、陈各代品级均为第八品,穿朱衣执板,戴进贤一梁冠。梁武帝时,选择朝廷中才德兼备的人来充任此职。北魏有译史、令书、令史等职,也都是八品。隋初规定法令,将其定为流外勋品。唐代规定经过考核后才入流,于是便成为吏员的途径。宋代也依据考核结果出任职务,直至各州的上佐。金代尚书省设有契丹令史、女真令史、译史等职。选用的途径有四种:曰文资,曰女真进士,曰右职,曰宰执子弟。其升迁转任比唐宋更为优厚。元代虞集《经世大典叙录》称:元代入仕的制度,从吏员晋升的人居多,卿相守令都由此产生,所以补吏的法令最为详密。六部令史,由各地儒学每年贡举的人充任。其译史、蒙古笔帖式等职,也多以从七品流官补用。综合其资格,虽然历代有升降变化,但《周礼》所谓“掌管官府文书以辅助治理”的,本来就是八种职事之一。

本朝各衙门均设置满洲、蒙古、汉军笔帖式,负责翻译满汉章奏文牍。这其实就是金元时期女真令史、译史、蒙古笔帖式的职务,而其本源实际上沿袭了历代令史的旧制。只是唐宋用人较为轻视,而今笔帖式是八旗子弟进身的阶梯。自举人、贡监、任子以及官学义学生,都能预先参加集试,然后命令引见。

引见后授官,作为内外升迁转任的法度,以此来激励他们。选拔考核非常精细,人才奋发兴起。大概其登用之广泛,比金代制度更加详密谨慎;其升迁之优厚,比汉代制度考核更加完备。确实不是前代仅称为杂流的人所能比拟的。谨略采沿革,著录于表,并再次论述大概附记于吏部篇末。

又按明代铨选政事主要取决于文选司,从部院属官到府县正佐,都听任吏部择人注授,起初没有成法;而大员则由朝廷会议推举,因此用人取舍的大权完全归于臣下掌握。然而究其推举的人选,又不一定完全符合舆论,大致仍看位居首脑的大臣意指所向,而众人相附和。那些在阙门聚议,不过是沿袭惯例走形式,并没有一人能主持公道。这就是说,即使所推举的人确实能胜任,但对于有恩怨关系的人,那些未被推举的人,势必会产生不满,营求倾轧,将由此而起。更何况所推举的人不出于至公,而只是把朝廷爵禄荣途作为诸臣网利徇私的工具,其弊端又怎能说得尽呢?我

朝慎重名器,整顿治官,首先废除廷推之制,凡内外大员,都由

特简,即使一命以上,由部按例注缺的,也必须经过引见,然后发给凭证赴职。用人行政,事事都仰承

睿断

乾纲独揽,权柄不下移,实在亿万代所应当永远作为法度遵守的。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钦定历代职官表卷六

户部表

谨按《帝典》舜任命契为司徒,周官司徒掌管邦教,敷陈五典,安抚兆民,这是地官的开始。汉代尚书郎虽然分主户口财帛,但司农、少府两寺综管钱谷。自魏设立度支一曹以理财赋,后来左民、右户建置相沿,国家用度才开始归并到南省。到隋唐定为六部,而户部所掌管的就承担了周代地官的职责。然而司农、太府两卿【北魏将少府改为太府】历代尚兼置不废。等到明太祖罢免司农等官,职权才完全归入户部。只是自魏晋以来,司农只统领仓储,太府独自掌管库藏。户部虽然有金仓两个子部,但出纳给受之事,仍然归属于两寺。大概因为曹司事务繁杂,财计事情重大,一切委输勾检,不能不另外有专门机构,这是形势使然。所以明代虽然将此事并入户部,但中叶分设仓场侍郎,专门督管粮储,不处理部务,仍然与前代司农卿、太仓令的职守没有不同。

本朝户部三库,即唐宋的太府左右藏库,而

特简大臣综理月要岁防,以接受其成果,则又接近于唐代的度支使、宋代的三司使。虽然职事原本相关,但机构所在,不可不详细加以条别。谨考历代史传,将户部沿革诠次排列于篇。而户部三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