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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考信录十六

卷三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205–220 段

●卷三

  ○武王中

  【补】“周武有孟津之誓。”(《左传》昭公四年)

  “一月戊午,师渡於孟津。”(《书序》,见《汉书律历志》)

  △辨逆流疾风之说

  《淮南子》云:“武王渡于孟津阳侯之波逆流而击,疾风晦冥,人马不相见;武王操钺秉旄而▯之(云云)。”余按:此亦“风折▯,雨洒兵”之事而传闻异词者,不可信。故不采。

  【存参】“戊午,度於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三十里,故三十一日而度。明日己未冬至,晨星与婺女伏,历建星及牵牛,至於婺女、天鼋之首。”(《汉书律历志》)

  【备览】“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武王乃作《泰誓》,告於众庶:‘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於天,毁坏其三正,离▯其王父母弟;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说妇人。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史记周本纪》)

  △吴▯或、蔡沈、顾炎武疑《泰誓》

  齐、梁以来所传《泰誓》三篇,语多浅陋,先儒往往有疑之者。吴氏云:“汤、武皆以兵受命,然汤之辞裕,武王之辞迫;汤之数桀也恭,武王之数纣也傲;学者不能无憾。疑其书之晚出,或非尽当时之本文也。”蔡氏跋《牧誓篇》後云:“此篇严肃而温厚,与《汤誓》相表里,真圣人之言也。《泰誓》、《武成》,一篇之中似非尽出於一人之口。岂独此为全书乎?”顾氏云:“商之德泽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纣,乃曰‘独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雠’;曰‘肆予小子,诞以尔众士殄歼乃雠。’何至於此!纣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并其先世而雠之,岂非《泰誓》之文出於魏、晋间人之伪撰者邪!吴氏、蔡氏盖已见及乎此;特以注家之体,未敢直言其伪耳。”

  △伪《泰誓》掇拾之谬

  余按:纣之无道,《尚书》言之详矣。《牧誓》严而不怒,直而不绞,圣人之言也。《微子》意存规戒,指陈无隐,语曲而忧深,情切而意悲,忠臣义士之言也。《酒诰》、《无逸》、《立政》等篇,亦皆和平庄雅,无可议者。独此《泰誓》三篇,数纣之罪,切齿腐心,矜张夸大,全无圣人气象。圣人伐暴救民,何至於此!岂惟武王必无此言,三代以上从未有如是之言也!至其语虽皆有所本,而重复杂乱,绝无章法,即移上篇语於中篇,移中篇语於下篇,亦未见其不可。然则何所见而必分为三度言之乎!先儒之论当矣。惟是篇中所采经传之文舛谬累累,先儒尚多有未及者,略缀数则於左:

  △古籍称《泰誓》者五条

  “天视自我民视”二句,本之《孟子》。“我武维扬”五句,本之《孟子》而少改之。“民之所欲”二句,本之《春秋传》。“纣有亿兆夷人”四句,本之《春秋传》而少改之。“予克受”六句,本之《坊记》。原文皆称《泰誓》云云。虽於上下文义未甚融洽,然於理无大谬,不必深论。

  △“虽有周亲”条之分割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四语,今见於《论语尧曰篇》,而不言其所引何书;玩之殊与誓词不类。且其文本相连,兼与上下之意相属;今割而分之,以“虽有周亲”系“同心同德”下,“百姓有过”系“自我民听”下,则於文义不属。况六句中删其中二句而但引首尾,亦非引书之体。

  △“天佑下民”条之删改

  《孟子》引《书》云:“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今改其文,云“惟其克相上帝”,可也;云“宠绥四方”,则不可。宠也者,尊之也,贵之也;天可以宠君师,君师安能宠四方乎!《蔡传》以宠为爱,亦强为之说耳。又删“惟我在天下”五字,而云“予曷敢有越厥志”,全失《孟子》之意,而语气亦不完。且《孟子》引《泰誓》“我武维扬”,“天视自我民视”,皆称其篇名;而此但称“《

译●卷三

○武王中

【补】“周武王有孟津之誓。”(《左传》昭公四年)

“一月戊午日,军队在孟津渡河。”(《尚书序》,见于《汉书·律历志》)

△辨析逆流疾风的说法

《淮南子》说:“武王在孟津渡河时,阳侯的波涛逆流冲击,狂风大作天色昏暗,人马彼此看不见;武王手持大斧,拿着牦牛尾的旗帜指挥军队(等等)。”我按:这也是“风折断旗帜,雨淋湿兵器”一类的事情,只是传闻不同说法各异,不可相信。所以不予采纳。

【存参】“戊午日,渡过孟津。孟津距离周地九百里;军队每天行军三十里,所以经过三十一天渡过。第二天己未日是冬至,晨星与婺女星隐没,经过建星和牵牛星,到达婺女星、天鼋星的首部。”(《汉书·律历志》)

【备览】“十一年十二月戊午日,军队全部渡过盟津,诸侯全都会集。武王于是作《泰誓》,向大众宣告:‘现在殷王纣竟然听信妇人的话,自绝于天,毁坏了他的三种正道,疏远他的王父王母兄弟;竟然断弃他先祖的音乐,制作淫靡的乐曲,用来扰乱正声,取悦妇人。所以现在我这姬发,只为奉行上天的惩罚。努力吧,士人们!机会不可再来第二次,更不可再来第三次。’”(《史记·周本纪》)

△吴澄、蔡沈、顾炎武怀疑《泰誓》

齐、梁以来所流传的《泰誓》三篇,言语多浅薄鄙陋,前代儒者往往有怀疑它的。吴氏说:“商汤、周武王都以武力接受天命,然而商汤的言辞宽裕,武王的言辞紧迫;商汤列举夏桀的罪状时恭敬,武王列举商纣的罪状时傲慢;学者不能没有遗憾。怀疑这本书是晚出的,或者不完全是当时的原文。”蔡氏在《牧誓篇》后跋说:“这篇严肃而温厚,与《汤誓》互为表里,真是圣人的言语。《泰誓》、《武成》,一篇之中似乎不全是出于一人之口。难道只有这篇是全书吗?”顾氏说:“商朝的恩德深厚啊,一寸土地没有不是它所有的,一个百姓没有不是它的臣民。武王讨伐纣王,却说‘独夫受大肆作威,是你世代的仇敌’;说‘所以我这小子,率领你们众士消灭你们的仇敌。’何至于此!纣王的不好也只在他自身,竟然连同他的先世也视为仇敌,难道不是《泰誓》的文章出于魏、晋间人的伪撰吗!吴氏、蔡氏大概已经看到这一点;只是因为是注家的体例,不敢直言其伪罢了。”

△伪《泰誓》搜集拼凑的错误

我按:纣王的无道,《尚书》已经说得详细了。《牧誓》严厉而不愤怒,直率而不急切,是圣人的言语。《微子》意在规劝告诫,指陈没有隐瞒,言语曲折而忧虑深重,情感恳切而意思悲伤,是忠臣义士的言语。《酒诰》、《无逸》、《立政》等篇,也都和平庄雅,无可指责。唯独这《泰誓》三篇,列举纣王的罪状,咬牙切齿,痛心疾首,矜夸张大,全无圣人气象。圣人讨伐暴君拯救百姓,何至于此!岂止武王一定没有这样的话,三代以上从未有过这样的话!至于其中的话虽然都有来历,但重复杂乱,毫无章法,即使把上篇的话移到中篇,把中篇的话移到下篇,也看不出不可行。那么凭什么一定要分为三篇来说呢!前代儒者的论断是正确的。只是这篇中所采集的经传文字错误累累,前代儒者尚多有未及指出的,略列举几条如下:

△古籍称《泰誓》的五条

“天视自我民视”两句,本于《孟子》。“我武维扬”五句,本于《孟子》而稍加改动。“民之所欲”两句,本于《春秋传》。“纣有亿兆夷人”四句,本于《春秋传》而稍加改动。“予克受”六句,本于《坊记》。原文都称《泰誓》云云。虽然在上下文义上不太融洽,但在道理上没有大错,不必深究。

△“虽有周亲”条的分割

“虽然有至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错,责任在我一人”这四句话,现在见于《论语·尧曰篇》,而没有说它所引用的是什么书;玩味起来与誓词很不类似。而且其文本相连,兼与上下之意相属;现在割裂分开,把“虽有周亲”系于“同心同德”下,“百姓有过”系于“自我民听”下,则在文义上不连贯。况且六句中删去其中两句而只引首尾,也不是引用书籍的体例。

△“天佑下民”条的删改

《孟子》引《书》说:“上天爱护下民,为他们设立君主,设立师长,只是说要他们辅助上帝,宠爱安抚四方;有罪无罪,只在于我,天下谁敢超越他的意志!”现在改其文,说“惟其克相上帝”,可以;说“宠绥四方”,则不可以。宠,是尊崇,是贵重的意思;天可以尊崇君主师长,君主师长怎么能尊崇四方呢!《蔡传》把宠解释为爱,也是强为之说罢了。又删去“惟我在天下”五字,而说“予曷敢有越厥志”,完全失去了《孟子》的意思,而且语气也不完整。况且《孟子》引《泰誓》“我武维扬”,“天视自我民视”,都称其篇名;而这里只称“《

书》曰”,亦恐非《泰誓》中语也。

  △“同德度义”语失苌弘意

译《尚书》说”,恐怕也不是《泰誓》中的话。

“同德度义”这句话,失掉了苌弘的本意。

《春秋传》苌弘对刘子云:“同德度义,《泰誓》曰:‘纣有亿兆夷人,亦有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则是《泰誓》之文止後四句,而“同德度义”乃苌弘之言。“同德”云者,即下“同心同德”之谓也。今采此四语而改之以入中篇,又采“同德度义”句入上篇而增“同力度德”於上,如此,则“同德”乃《孟子》“德齐”之意,而德犹不足恃,又视其义何如,不但与下“同心同德”之语不伦,失苌弘之本意,而德之与义岂容有浅深轻重之别乎?况此五句果皆出於《泰誓》,苌弘何得独掠此一句以为己言也!

  △“除恶务本”为伍员语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本《春秋传》伍员谏吴王语而少改之。不但不如原文之善,而此言乃霸主之臣施之於敌国者,若王者则必无是言,况可施之於共主乎!且伍员不称“《书》云”,则非《尚书》文明矣。

  △“时哉弗可失”为阖闾语

  “时哉弗可失”,本《春秋传》吴公子光语而少改之。夫武王之伐纣,以救民耳,岂富天下哉!使纣改过,或纣死而嗣君贤,武王之所深幸也。今如此言,则是武王幸纣无道,惟恐过此以往,後人改纪其政而不得灭之耳,──正与楚斗伯比策随之意略同,──岂圣人之心乎!

  △《史记》采《泰誓》无三篇中语

  历观三篇,无非掇拾前人之语;而引用失当者十之八九,小者乖於文义,大者伤於名教。使武王光明磊落之心,忠厚和平之意不白於後世者,皆此三篇之惑之也!嗟夫,王肃之徒伪撰此书,不过欲绌郑学而伸肃说耳,而岂知其诬圣人而惑後世至於如是乎!昔司马迁亲从安国问《古文》,而《史记》所采《泰誓》文无三篇中一语,则三篇非孔壁中原书明矣。乃後儒反以《史记》所载者为伪。岂亲承其人者反得其伪,而数百馀年後绝灭失传之馀反得其真乎!余不解其为何理也!故今三篇之文概不采。至其年月之谬数,纣罪之附会,说已见前《商纣篇》中及前篇《初伐纣条》下。

  【备览】“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周语》)

  【存参】“庚申,二月朔日也。四日癸亥,至牧野,夜陈。甲子昧爽而合矣。”(《汉书律历志》)

  △辨胶鬲候周师之说

  《吕氏春秋》云:“殷使胶鬲候周师。武王曰:‘将之殷。’胶鬲曰:‘何至?’武王曰:‘将以甲子至殷郊。’胶鬲行。天雨,日夜不休。武王疾行不辍,果以甲子至殷郊。”余按:武王伐殷,诸侯会者八百,烽燧所及,纣岂容不知之,而待胶鬲之候!胶鬲,商之贤臣而不见用,至伐殷时非已死则去或废耳,安得尚为纣所倚任!若鬲怀禄不去,坐视殷亡,则亦不成为胶鬲矣!此皆後人妄撰,以见武王之有信耳,非实事也。故不录。

  “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曰:‘逖矣西土之人!’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及庸、蜀、羌、{髟矛}、微、卢、彭、濮人:称尔戈,比尔干,立尔矛,予其誓!’王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勖哉夫子!尚桓桓,如虎,如貔,如熊,如罴,于商郊;弗迓克奔,以役西土,勖哉夫子!尔所弗勖,其於尔躬有戮!’”(《书牧誓》)

  △《牧誓》与《伪泰誓》之相反

  吾读《泰誓》,而知武王之必斩纣头悬诸太白,必不封武庚於商也。吾读《牧誓》,而知武王之必封武庚於商,必不忍斩纣头而悬诸太白也。何者?《牧誓》数纣之罪,不过曰“惟妇言是用”而已,“惟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而已

译《春秋传》中苌弘回答刘子说:“同心同德来衡量道义,《泰誓》说:‘纣王拥有亿万民众,却背离了德行;我有十个能治理国家的臣子,同心同德。’”这说明《泰誓》的原文只有后四句,而“同德度义”是苌弘说的话。“同德”这个词,就是指下文“同心同德”的意思。现在选取这四句话并加以修改放入中篇,又选取“同德度义”这句话放入上篇,并在上面增加了“同力度德”,这样一来,“同德”就变成了《孟子》中“德齐”的意思,而且德行还不足以依赖,又要看道义如何,这不仅与下文“同心同德”的话不协调,失去了苌弘的本意,而且德行与道义难道允许有深浅轻重的区别吗?况且如果这五句话都出自《泰誓》,苌弘怎么会唯独截取这一句作为自己的话呢!

△“除恶务本”是伍员的话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原本出自《春秋传》中伍员劝谏吴王的话,只是稍作修改。这不仅不如原文好,而且这话是霸主之臣对敌国所说的,如果是王者就一定不会这样说,何况怎么能对共主这样说呢!况且伍员没有说“《书》云”,那么这就不是《尚书》的明文了。

△“时哉弗可失”是阖闾的话

“时哉弗可失”,原本出自《春秋传》中吴公子光的话,只是稍作修改。武王讨伐纣王,是为了拯救百姓,哪里是为了富有天下呢!如果纣王改过自新,或者纣王死后继位的君主贤明,这是武王非常庆幸的。现在这样说,那就是武王庆幸纣王无道,只怕过了这个时机,后人改正了政治而不能再灭掉他了,——这正好与楚国的斗伯比策划对付随国的意思大致相同,——这难道是圣人的心意吗!

△《史记》选取的《泰誓》中没有三篇中的话语

纵观这三篇,无非是拾取前人的话语;而引用不当的占十之八九,小的方面违背文义,大的方面伤害名教。使得武王光明磊落的心胸、忠厚和平的意旨不能在后世彰显,都是这三篇迷惑了人们!唉,王肃之徒伪造这本书,不过是想贬低郑学的见解而伸张王肃的说法罢了,哪里知道他们诬蔑圣人而迷惑后世竟然到了这种地步!从前司马迁亲自跟随孔安国请教《古文尚书》,而《史记》所选取的《泰誓》文字中没有这三篇中的一句话,那么这三篇不是孔壁中原有的书就明白了。然而后来的儒者反而认为《史记》所载的是伪作。难道亲自承袭其人的人反而得到了伪作,而几百多年后绝灭失传之余反而得到了真作吗!我不理解这是什么道理!所以现在这三篇的文字一概不采纳。至于其中年月数的错误,对纣王罪行的附会,说法已见于前文《商纣篇》中以及前篇《初伐纣条》下。

【备览】“武王在二月癸亥之夜布阵,还没完成就下雨了。”(《周语》)

【存参】“庚申,是二月初一。第四天癸亥,到达牧野,夜晚布阵。甲子天刚亮就交战了。”(《汉书律历志》)

△辨析胶鬲侦察周军说法

《吕氏春秋》说:“商朝派胶鬲侦察周军。武王说:‘将要去殷都。’胶鬲说:‘什么时候到?’武王说:‘将在甲子日到达殷都郊外。’胶鬲回去报告。天下雨,日夜不停。武王急速行军不停止,果然在甲子日到达殷都郊外。”我按:武王讨伐殷商,诸侯会合的有八百人,烽火所及之处,纣王难道会不知道,而要等待胶鬲的侦察!胶鬲,是商朝的贤臣而不被任用,到讨伐殷商时不是已经死了就是离开了或者被废黜了,怎么能还被纣王所倚重!如果胶鬲贪恋禄位不离开,坐视殷朝灭亡,那也就不成为胶鬲了!这些都是后人妄自编撰,用来显示武王守信罢了,不是事实。所以不收录。

“当时甲子日天刚亮,武王早晨到达商朝郊外的牧野,于是宣誓。武王左手拿着黄钺,右手拿着白旄指挥,说:‘远道而来的西土之人!’武王说:‘唉!我友邦的诸侯、百官,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以及庸、蜀、羌、髟矛、微、卢、彭、濮的人:举起你们的戈,排列你们的盾,树立你们的矛,我要宣誓了!’武王说:‘古人有话说:“母鸡不打鸣;母鸡打鸣,只有家的衰败。”现在商王受只听从妇人的话,昏庸地废弃祭祀不回应,昏庸地遗弃王族兄弟不任用;却尊崇、纵容、信任、使用那些四方多罪逃犯,让他们做大夫卿士,使他们残暴虐待百姓,在商邑作乱。现在我发恭敬地执行上天的惩罚!今天的事,前进六步七步就停止整齐,各位努力啊!前进四伐五伐六伐七伐就停止整齐,努力啊各位!要勇猛,像虎,像貔,像熊,像罴,在商郊;不要迎击逃跑的人,以役使西土,努力啊各位!你们如果不努力,那你们自身将有杀戮!’”(《书牧誓》)

△《牧誓》与《伪泰誓》的相反

我读《泰誓》,就知道武王一定会斩下纣王的头悬挂在太白旗上,一定不会封武庚在商。我读《牧誓》,就知道武王一定会封武庚在商,一定不忍心斩下纣王的头而悬挂在太白旗上。为什么呢?《牧誓》列举纣王的罪过,不过说“只听从妇人的话”罢了,“只尊崇、纵容、信任、使用多罪逃犯”罢了

;其暴虐百姓,奸宄商邑,虽纣主之而实大夫卿士之成之也。玩其词,揆其意,克商之後必将此暴虐奸宄者尽诛之以快人心;至於纣,即使不死,亦不过废而迁之,使不得一有所为,不得复用此暴虐奸宄之人,如越句践之居吴王於甬东者而已,非惟不肯灭其社稷,亦必不肯残其身,况於已死而尚毁其尸乎!而《泰誓》数纣之罪,则曰“淫酗肆虐”,曰“罪浮於桀”,曰“残害万姓”,曰“毒▯四海”,曰“焚炙忠良,刳剔孕妇”,曰“▯朝涉之胫,剖贤人之心”;甚至斥为“独夫”名为“世雠”,念除恶之务本,必殄歼之乃止。玩其词,揆其意,克商之後必生执纣而甘心焉,然後始泄其忿;至於武庚,不杀亦已幸矣,亦必窜之流之,其尚肯封之乎!由是言之,《牧誓》与封武庚之武王一武王,《泰誓》与悬纣头之武王又一武王也;言《牧誓》之言者必不忍言《泰誓》之言,言《泰誓》之言者必不能言《牧誓》之言也;忍悬纣头於太白者必不肯封武庚於商,肯封武庚於商者必不忍悬纣头於太白也。然则此二篇必有一真一伪,此二事亦必有一是一非,显然而可见也。犹之乎匡章不忍欺死父之必不欺生君,胡广不肯舍一猪之必不舍身命也。《牧誓》一篇,出於伏生、孔安国壁中,而先行於两汉;《泰誓》三篇,出於齐、梁之际,而晚行於隋、唐。武庚之封,与《诗鸱▯》、《东山》合,与《书》、《金▯》、《大诰》合;纣头之悬,则经传从未有一言及之者。此果孰是孰非,孰真孰伪,学者苟平心而察之,不难辨也。如《牧誓》果武王之言,封武庚果武王之事,则《伪孔氏古文》与《逸周书》所记不可信也明矣。吾与作《伪书》者无怨,顾伤古圣人之事见诬於後世,故不忍於不言。说并见前《孟津之誓》及後条下。

译那些暴虐百姓、在商邑作乱的人,虽然纣王是主谋,但实际上是大夫和卿士们促成其事的。推究其言辞,揣度其意旨,攻克商朝之后,必定会将这些暴虐作乱之人全部诛杀,以快人心;至于纣王,即使不杀他,也不过是废黜并流放他,使他不能有所作为,不能再任用那些暴虐作乱之人,就像越王勾践将吴王夫差安置在甬东一样罢了,不仅不肯灭掉他的社稷,也必定不肯残害他的身体,何况是已经死了还要毁坏他的尸体呢!而《泰誓》列举纣王的罪状,却说“荒淫酗酒,肆虐横行”,说“罪恶超过夏桀”,说“残害万民”,说“毒害四海”,说“烧炙忠良,剖挖孕妇”,说“截断早晨涉水者的胫骨,剖开贤人的心脏”;甚至斥责他为“独夫”,称他为“世仇”,考虑到除恶必须务求根本,必定要彻底消灭他才肯罢休。推究其言辞,揣度其意旨,攻克商朝之后必定要活捉纣王,直到心满意足,然后才发泄他的愤恨;至于武庚,不杀他已经是幸运的了,也必定要放逐或流配他,难道还肯分封他吗!由此说来,《牧誓》与分封武庚的武王是一个武王,《泰誓》与悬挂纣王首级的武王又是另一个武王;说《牧誓》中话的人必定不忍心说《泰誓》中的话,说《泰誓》中话的人必定不能说《牧誓》中的话;忍心将纣王首级悬挂在太白旗上的人必定不肯分封武庚于商,肯分封武庚于商的人必定不忍心将纣王首级悬挂在太白旗上。那么这两篇文章必定有一真一伪,这两件事也必定有一是一非,这是显而易见可以看到的。这就好比匡章不忍心欺骗死去的父亲,就必定不会欺骗活着的君主;胡广不肯舍弃一头猪,就必定不会舍弃自己的生命。《牧誓》一篇,出自伏生、孔安国壁中古文,而在两汉时期先行流传;《泰誓》三篇,出自齐、梁之际,而在隋、唐时期才晚行流传。分封武庚一事,与《诗经》中的《鸱鸮》、《东山》相合,与《尚书》、《金縢》、《大诰》相合;悬挂纣王首级一事,则经传中从未有一言提及。这究竟哪个对哪个错,哪个真哪个伪,学者们如果平心静气地考察,不难辨别。如果《牧誓》果真是武王的话,分封武庚果真是武王的事,那么《伪孔氏古文》与《逸周书》所记载的就不可信了,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与伪造《伪书》的人没有怨恨,只是痛心古代圣人的事迹被后世诬蔑,所以不忍心不说。此说也见于前文《孟津之誓》及后条之下。

△高定论《牧誓》之谬

  《唐国史补》云,“高定读《牧誓》,问其父曰:‘奈何以臣伐君?’父曰:‘应天顺人。’曰:‘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岂是顺人?’父不能答。”余按:武王与纣原非君臣;但商纣世为天子,周乃一侯国耳。故晋韩厥及司马侯皆以周喻晋,以纣喻楚,《孟子齐人伐燕章》中亦尝以周喻齐,以纣喻燕,皆若敌国然者,至以“赏于祖,戮于社”为非顺人,语尤乖谬。行军必有赏罚,岂无赏罚始为顺人乎!《费誓》云“汝则有大刑”,“汝则有常刑”,鲁公之征徐戎亦不得谓之顺人乎!且此乃《甘誓》语,何得用之以讥武王!不知其父何以不能答,作书者又何以载之为美谈也?说并见前《文王篇》中及後条下。

  “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维予侯兴。”‘上帝临汝,无贰尔心!’”(《诗大雅》)

  【补】“王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孟子》)

  【备览】“诸侯兵会者车四千乘,陈师牧野。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距武王。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於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史记周本纪》)

  【存疑】“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逸书武成》)

  △《武成》“咸刘”之可疑

  按:武王之伐纣,据《孟子》以民为“崩角稽首”,据《史记》以纣为“自燔於火”;而此文乃云“咸刘商王纣”,若大行诛杀者,语殊可疑。盖《武成》一篇本多言过其实,故孟子止取二三策,而谓“血流漂杵’之事无之。况此篇乃安国得多十六篇者,非若二十八篇以《今文》读之者可此;蝌蚪之文本不易识,亦岂能保无文字之偶误,故汉儒称为残缺不全,绝无师说,固未可尽执为实也。惟其出师月日可与他书互证,有不容尽废者。故列之於存疑。

  【附录】“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左传》昭公十五年)”

  【附论】“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孟子》)

  △辨苏轼、孔子罪汤、武之说

  苏氏云,“孔子盖罪汤武,曰‘大哉,巍巍乎尧、舜也!’‘禹,吾无间然’,其不足於汤、武也明矣。使文王在,必不伐纣。纣不见伐而以考终,或死於乱,殷人立君以事周,君臣之道岂不两全!而以兵取之,而杀之,可乎!”由是世之论者皆以文王不伐商,而武王伐之为非是。余独以为不然。圣人者,奉天而行者也,故孟子曰:“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文王之不伐纣与武王之不得不伐纣,皆天也,故孟子曰:“取之而民不悦,则勿取,文王是也;取之而民悦,则取之,武王是也。”盖文王之时,诸侯新服,周化犹未大行,而纣贤臣尚多,其虐未甚,故文王可以不伐商;至武王之世,商之贤臣已尽,而纣暴虐滋甚,民困而无所告,为武王者安能晏然听其骈首而就死乎!当商之末,诸侯相吞并,西方则崇为大,东方则奄为大,中州之地,大河南北,则殷之王畿也。文王起於西陲,故先伐崇与密;至武王而克商,至成王、周公而後践奄;自西而东,化以渐及,先後之势然也。故曰“文王之德百年而後崩,犹未洽於天下;武王、周公继之,然後大行。”言其三世相承以共安天下也,但武王▯当其中耳,不得遂以此为圣人之优劣也。“高子曰:‘禹之声尚文王之声。’孟子曰:‘何以言之?’曰,‘以追蠡。’曰,‘是奚足哉!城门之轨,两马之力与?’”夫禹与文王之乐未必即无高下,然必不在於追蠡,则武与文之优劣亦不在於伐商与不伐商,王与帝之升降亦不在於征诛与不征诛也。如以其迹断之,是以追蠡而论乐耳。《记》曰:“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夫子焉不学。”皆以文、武

译高定论《牧誓》之谬

《唐国史补》记载:“高定读《牧誓》,问他的父亲说:‘为什么用臣子去讨伐君主?’父亲说:‘顺应天命,顺从人心。’高定说:‘‘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这哪里是顺从人心呢?’父亲不能回答。”我按:武王与纣王原本并非君臣关系;只是商纣世代为天子,周不过是一个诸侯国罢了。所以晋国的韩厥和司马侯都用周来比喻晋,用纣来比喻楚,《孟子·齐人伐燕章》中也曾用周来比喻齐,用纣来比喻燕,都像是敌对国家的样子。至于认为“赏于祖,戮于社”不是顺从人心,这话尤其荒谬。行军必然要有赏罚,难道没有赏罚才算是顺从人心吗!《费誓》中说“汝则有大刑”,“汝则有常刑”,鲁公征讨徐戎也不能说是顺从人心吗!况且这是《甘誓》中的话,怎么能拿它来讥讽武王呢!不知道他父亲为什么不能回答,写书的人又为什么把它当作美谈来记载呢?这些说法都见前文《文王篇》中及后一条下。

“殷商的军队,集结起来像树林一样;在牧野誓师,只有我们周人兴起。”‘上帝监视着你们,不要有二心!’”(《诗经·大雅》)

【补】“王说:‘不要害怕,我是来安定你们的,不是来与百姓为敌的!’于是像山崩一样磕头至地。”(《孟子》)

【备览】“诸侯会合的军队,战车四千辆,在牧野摆开阵势。帝纣听说武王来了,也发动七十万人马抵抗武王。纣王的军队都倒转兵器作战,为的是给武王让路。武王驱兵进击,纣王的军队都崩溃叛离纣王。纣王逃跑,转身登上鹿台,披上他的珠玉,自焚而死。”(《史记·周本纪》)

【存疑】“就在三月既死霸,第五天甲子,全部诛杀了商王纣。”(《逸书·武成》)

△《武成》“咸刘”之可疑

按:武王讨伐纣王,据《孟子》说是百姓“像山崩一样磕头至地”,据《史记》说是纣王“自焚而死”;而这篇文章却说“全部诛杀了商王纣”,好像大行诛杀一样,这话很可疑。大概《武成》这一篇本来多有言过其实之处,所以孟子只取其中两三页,而说“血流漂杵”的事是没有的。况且这一篇是安国多得的十六篇之一,不像那二十八篇可以用《今文》来诵读的那样;蝌蚪文字本来就不容易识别,又怎么能保证没有文字上的偶然错误呢,所以汉儒称它残缺不全,绝无师说,本来就不能完全当作事实来执守。只有它出兵的时间可以与其他书籍互相印证,有不容完全废弃的地方。所以把它列在存疑项下。

【附录】“阙巩的铠甲,是武王用来攻克商朝的。”(《左传》昭公十五年)

【附论】“孟子说:‘完全相信《尚书》,那还不如没有《尚书》。我对于《武成》,只取其中两三页罢了!仁人在天下无敌;以至仁讨伐至不仁,为什么血流得能漂起木杵呢!’”(《孟子》)

△辨苏轼、孔子罪汤、武之说

苏轼说,“孔子大概归罪于汤和武王,说‘伟大啊,崇高啊,尧和舜!’‘对于禹,我没有异议’,他对汤、武的不满是很明显的。假使文王在世,一定不会讨伐纣王。纣王不被讨伐而善终,或者死于动乱,殷人立君主来侍奉周朝,君臣之道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吗!而用武力夺取,并杀死他,可以吗!”因此世上的议论者都认为文王不讨伐商朝,而武王讨伐商朝是不对的。我独自认为不是这样。圣人,是奉行天命而行事的人,所以孟子说:“上天把天下给贤人,就给贤人;上天把天下给儿子,就给儿子。”文王不讨伐纣王与武王不得不讨伐纣王,都是天命,所以孟子说:“夺取而百姓不喜悦,就不要夺取,文王就是这样;夺取而百姓喜悦,就夺取,武王就是这样。”大概文王的时候,诸侯刚刚归服,周的教化还没有广泛推行,而纣王的贤臣还很多,他的暴虐还不严重,所以文王可以不讨伐商朝;到了武王的时候,商朝的贤臣已经耗尽,而纣王的暴虐更加严重,百姓困苦而无处申诉,身为武王怎么能安然听着他们成批地死去呢!在商朝末年,诸侯互相吞并,西方以崇国为强大,东方以奄国为强大,中原地区,黄河南北,则是殷朝的王畿。文王兴起于西陲,所以先讨伐崇国和密国;到了武王才攻克商朝,到了成王、周公之后才平定奄国;从西到东,教化逐渐普及,这是先后形势使然。所以说“文王的德行经过百年之后才去世,还没有遍及天下;武王、周公继承他,然后才广泛推行。”说的是这三代相承共同安定天下,只是武王处于中间罢了,不能因此就以此作为圣人的优劣标准。“高子说:‘禹的音乐胜过文王的音乐。’孟子说:‘怎么说呢?’高子说,‘因为弦断得快。’孟子说,‘这哪里足以说明问题!城门车辙的深浅,是两匹马的力量造成的吗?’”禹和文王的音乐未必没有高下,但一定不在于弦断得快慢,那么武王和文王的优劣也不在于讨伐商朝与不讨伐商朝,王与帝的升降也不在于征讨诛杀与不征讨诛杀。如果根据表象来判断,那就是根据弦断得快慢来评论音乐了。《礼记》说:“孔子效法尧、舜,效法文、武。”子贡说:“文、武之道没有失传在地上,而在人身上,老师哪里不学习呢。”都把文、武

并称,从未有歧而二之者。是孔子於文、武,其尊信无以异也。且《论语》者,後人之所记,非孔子之所自著也,其论尧、舜、禹亦仅一见,则圣言之遗者尚多。今也据孔子之赞舜、禹而遂诬孔子之罪汤、武,则孔子尝称稷,即可谓之罪契,尝称周公,即可谓之罪召公矣:欲诬圣人,亦何患於无辞乎!夫可以取信者孔、孟而已,孔子未尝斥汤、武也,则曲为之说曰,孔子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也;然则孟子不必讳矣,而孟子不惟不斥,且表章之,苏氏不复能曲为说,则直曰“孟子之言不可为训”而已。孔子既未尝言,孟子之言又不可为训,则虽欲不入於杨、墨,不可得矣!至所称两全之术,尤为纰缪。何者?武王之伐纣,不过欲救民耳;以民困於水火而不能待纣之死,是以伐之,非贪其地而灭之也。若殷别立贤君,武王又何必强之事己。且夫力能靖殷,使之不至於乱,而不肯一援手,乃冀幸其自相屠戮而享其利,而脱己之恶名,此岂圣人正大光明之心也哉!详苏氏之计画,皆曹操、司马懿狐媚窃国者之所为,盖以利天下之心揣武王,故欲进之以此,而不自知其肝胆之楚、越也!至谓纣见杀於武王,则亦承《史记》之谬耳,武王岂有是事也哉!张子厚云:“一日之间,天命未绝,则为君臣;当日命绝,则为独夫。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武王安得而止之哉!”以此为武王解,似矣。然天下事未有不以渐者,天命之绝岂在一日;况君臣之分犹天泽之不可更;昨日竭忠贞而奉之矣,今日称干戈而加之,可乎!且夫孟津之会,诸侯不期而至,《史记》文耳,武王未必不告之也。纵果诸侯自来,要亦闻武王之伐商而会之耳;武王早至孟津,则诸侯早会,迟至则迟会,如之何其可以一日之间为天命去留之界也!盖殷天命之去当在文王之世,故《书》曰“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诗文王》之篇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天命已去而久不肯伐商,是以谓之“至德”。若至孟津之会而後决,则文王之伐密伐崇,三分有二,庸得不谓之跋扈乎!盖凡论周事者皆为《史记》所误,而以文王之为西伯,专征伐,为纣之所赐,故以後世君臣之分断武王之是非。不知殷衰以来,圣贤之君不作,诸侯固以渐而叛矣;周介戎、狄之间,乃商政所不及,及其浸昌浸大,诸侯归之,又商所不能臣,自文王之世固已未尝一日臣於商矣,况武王乎!《牧誓》曰:“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夫曰“于百姓”而不曰“于万方”曰“于商邑”而不曰“于下国”,则是纣之号令止行于其畿内之明证也。故凡真古书之文,未有谓桀、纣之令行於天下者;惟伪书乃往往有之。如《汤誓》及此篇,皆马、郑相传之真《古文尚书》也,则其文但曰“率割夏邑”,“奸宄于商邑”而已;而《伪古文尚书》之《汤诰》则曰“夏王灭德作威,以敷虐于尔万方百姓”矣,《泰誓》则曰“残害于尔万姓”,曰“毒▯四海”矣。何者?《伪书》撰於东晋以後,彼固以汉、晋之事例之也。学者苟能分别观之,则不但古圣人之真可识,而古书之真伪亦可辨矣。由是言之纣与文、武原无君臣之分而但为名号正朔所存,苟非大无道则圣人亦不忍轻黜之,苟其大无道则圣人亦不敢擅庇之,文、武岂有二道也哉!是故论文、武者但当问其实为纣臣与否,而不必问其伐商与不伐商。果君臣也,则虽以曹操之不篡汉而罪与丕无殊;果非君臣也,则虽以武王之伐商而至德与文不异。惜乎世之论者皆不折衷於此,信杨、墨者则以汤、武为罪人,尊圣人者亦但以天命为解释;《六经》之晦,圣人之受诬也久矣!余既有见於此,不忍不言,然言之亦未必其有信之者也。嗟夫,自战国至秦,世道之一大升降也,杀人动数十万,民之死者十而七八,卒灭先王之法,焚《诗》、《书》,废礼乐而後已,何以至於是也?以自文、武以後八九百年,无圣人为天子者以救

译并称,从未有人将其分为两样看待。这说明孔子对于周文王、周武王,其尊崇信任是没有区别的。况且《论语》是后人记录的,并非孔子亲自撰写的,其中论述尧、舜、禹的内容也仅见一次,那么圣人言论遗失的还很多。如今依据孔子赞美舜、禹,就诬陷孔子指责商汤、周武王,那么孔子曾经称颂后稷,就可以说他是指责契;曾经称颂周公,就可以说他是指责召公了:想要诬陷圣人,还愁找不到借口吗!能够让人取信的只有孔子和孟子罢了,孔子未曾指责商汤、周武王,于是有人曲解说,孔子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然而孟子就不必忌讳了,而孟子不仅不指责,反而表彰他们,苏氏不能再曲解,便直接说“孟子的话不能作为准则”罢了。孔子既然未曾说过,孟子的话又不能作为准则,那么即使不想陷入杨朱、墨翟的学说,也是不可能的!至于苏氏所说的两全其美的办法,更是荒谬。为什么呢?周武王讨伐商纣,不过是为了拯救百姓罢了;因为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能等待商纣自然死亡,所以讨伐他,并非贪图他的土地而消灭他。如果殷商另外立了贤明的君主,武王又何必强迫他们臣服于自己。况且有能力平定殷商,使其不至于动乱,却不愿伸出援手,而是希望他们自相残杀从而坐享其利,并洗脱自己的恶名,这难道是圣人正大光明的心胸吗!详细考察苏氏的谋划,都是曹操、司马懿那种狐媚窃国者所为,大概是用利诱天下的心思去揣度武王,所以想以此进言,却不知自己的肝胆与武王有着天壤之别!至于说商纣被武王所杀,这也是承袭了《史记》的错误,武王难道有这种事吗!张载说:“一天之内,天命未绝,就是君臣关系;当天命断绝,就是独夫。诸侯不约而同会合的有八百,武王怎么能阻止他们呢!”用这个来为武王辩解,似乎有理。然而天下的事情没有不是逐渐变化的,天命的断绝难道是在一天之内吗;况且君臣的名分如同天泽一样不可更改;昨天竭尽忠贞侍奉他,今天举起干戈攻打他,可以吗!况且孟津之会,诸侯不期而至,这是《史记》的文字,武王未必没有告知他们。纵然确实是诸侯自来,也一定是听闻武王讨伐商朝而会合的;武王早到孟津,诸侯就早会合,晚到就晚会合,怎么能以一天之内作为天命去留的分界呢!大概殷商天命离去应当在文王时期,所以《尚书》说“上天于是大命文王,歼灭强大的殷商,隆重接受他的天命”;《诗经·文王》篇说“周虽然是旧邦,它的天命却是新的。”天命已经离去却久久不肯讨伐商朝,因此称为“至德”。如果等到孟津之会才决意讨伐,那么文王讨伐密须、崇国,拥有天下三分之二的土地,怎么能不说是跋扈呢!大概凡是论述周朝事情的,都被《史记》所误导,认为文王作为西伯,专断征伐,是商纣所赐予的,所以用后世的君臣名分来判断武王的是非。不知道殷商衰败以来,圣贤的君主不再出现,诸侯本来就逐渐背叛了;周朝夹在戎、狄之间,本是商朝政令所不及的地方,等到它逐渐昌盛壮大,诸侯归附它,又是商朝不能使其臣服的,从文王时期就已经没有一天臣服于商朝了,何况武王呢!《牧誓》说:“凡是四方众多犯罪逃亡的人,崇奉他们,尊长他们,信任他们,使用他们,让他们担任大夫卿士,让他们在百姓中施行暴虐,在商邑中作乱。”说“在百姓中”而不说“在万方”,说“在商邑中”而不说“在下国”,这就是商纣的号令只在其京畿内施行的明证。所以凡是真正的古书文字,没有说夏桀、商纣的命令行于天下的;只有伪书才往往有这样的说法。如《汤誓》及此篇,都是马融、郑玄相传的真《古文尚书》,那么其文字只说“率领割据夏邑”,“在商邑中作乱”罢了;而《伪古文尚书》的《汤诰》却说“夏王灭德作威,将虐政施于你们万方百姓”了,《泰誓》却说“残害你们万姓”,“毒害四海”了。为什么呢?《伪书》撰于东晋以后,他们本来是用汉、晋的事情来类比。学者如果能够分别观察,那么不仅古圣人的真相可以认识,古书的真伪也可以辨别了。由此说来,商纣与文王、武王原本没有君臣之分,只是名号正朔所存,如果不是大无道,圣人也不忍心轻易废黜他,如果大无道,圣人也不敢擅自庇护他,文王、武王难道有两种做法吗!所以论述文王、武王时,只应当问他们实际上是否为商纣的臣子,而不必问他们讨伐商朝与否。如果是君臣关系,那么即使像曹操那样不篡汉,其罪过也与曹丕没有区别;如果不是君臣关系,那么即使像武王那样讨伐商朝,其至德也与文王没有不同。可惜世上的论者都不以此为准绳,信奉杨朱、墨翟的人就把商汤、周武王当作罪人,尊崇圣人的人也只用天命来解释;《六经》的晦暗,圣人遭受诬陷已经很久了!我既然对此有所见解,不忍心不说,然而说了也未必有人相信。唉,从战国到秦朝,是世道的一大升降,杀人动辄数十万,百姓死者十之七八,最终灭绝先王的法度,焚烧《诗》、《书》,废除礼乐而后才罢休,为什么会达到这个地步呢?因为自从文王、武王以后八九百年,没有圣人为天子来拯救

之也。然则使汤不放桀,武王不伐纣,将不待後世而即为战国可知也。夫果不待後世而即为战国,则当孔、孟来生而尧、舜之道久已泯没,孔、孟且无所承以传於後,人类几何而不尽,即不尽而几何不为禽兽也!呜乎,後世之人所以尚能生全而异於禽兽者,汤、武之功也;赖汤、武之功以生,而遂奋其笔以訾汤、武,以为千古之罪人,世之背本忘恩未有如是之甚者也!且夫以汤、武之放伐为罪者,黄老氏之言也;黄老氏之言,杨氏之言也。後之儒者耻言杨、墨而自以为能辟异端,然论圣人之事则皆祖述杨、墨之剩言而不自知,呜乎,吾不知其所辟者何异端也!故今於汤、武王之事特详辨之。说并见《成汤》、《王季》、《文王》、《伯夷》篇中。

译这是为什么呢?那么假如商汤不流放夏桀,周武王不讨伐商纣,那么不用等到后世,天下就会变成战国那样的局面,这是可以预知的。如果确实不用等到后世就变成战国那样的局面,那么等到孔子、孟子出生时,尧、舜的道统早已消亡,孔、孟子也将没有什么可以继承并传给后世,人类几乎就要灭绝,即使没有灭绝,又有多少人能不被当作禽兽看待呢!唉,后世的人之所以还能保全生命而区别于禽兽,是商汤、周武王的功劳;依靠商汤、周武王的功劳得以生存,却竟然奋笔疾书来诋毁商汤、周武王,认为他们是千古罪人,世上背弃根本、忘记恩德的人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再说,把商汤、周武王的流放和讨伐当作罪过的,是黄老学派的言论;黄老学派的言论,就是杨朱学派的言论。后世的儒者以谈论杨朱、墨翟为耻,自认为能够驳斥异端,然而议论圣人的事迹时,却都沿袭杨朱、墨翟的残余言论而自己不知道,唉,我不知道他们所要驳斥的究竟是什么异端!所以现在对于商汤、周武王的事迹特别详细地辨析。相关论述也见于《成汤》、《王季》、《文王》、《伯夷》各篇中。

△辨黄钺斩纣之说

  《史记周本纪》云:“武王至纣死所,自射之;三发,而後下车,以轻剑击之;以黄钺斩纣头,县太白之旗。已而至纣之嬖妾二女,二女皆经自杀;武王又射,三发,击以剑,斩以元钺,县其头小白之旗。”余按:圣人之伐暴,以救民也,非雠之而欲甘心焉者也。桀虽虐,汤放之而已;使纣不死,武王必不杀纣;况於已死而残其尸,何为也者!春秋时灭国多矣,於其君也迁之而已,尚未有杀之者;况商周之间风俗尤厚,而武王,圣人也,安有已死而残其尸者哉!观於武王之封武庚,圣人之心可以见矣,必无悬纣头於旗以示﹃者。若武王之雠纣如是,则必尽杀其子若孙;即不然,亦必囚之放之,乌有反封之者哉!《史记》之言盖本之《逸周书》,刘向所谓“孔子所论百篇之馀”者也。此本战国时人所撰,其中舛谬良多,不可为实;《史记》误采之耳。惟贾谊《新书》谓“纣死之後,民之观者皆进蹴之;武王使人帷而守之”,为仿佛於圣人之心。然古者风俗淳厚,厉王之暴,周人流之於彘而遂已,不甘心焉也;乌有纣死而商民残其尸者哉!故并不录。

  △辨革殷▯祝之事

  《本纪》又云:“叔振铎奉陈常车,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散宜生、太颠、闳夭皆执剑以卫武王,立於社南;毛叔郑奉明水,卫康叔封布兹,召公▯赞采,师尚父牵牲,尹佚荚祝”云云。余按:此亦采《逸周书》之文,非其事实。执剑牵牲,自有有司职之,非师傅大臣之事,观《顾命》之篇可见矣。其祝文亦依傍《牧誓》之语以成文者。故皆不录。又按:《周书》之文多与《史记》异同而皆不若《史记》之语完善:疑《史记》所采者本书而今《周书》则传写而致误者也。

  ○武王下

  【补】“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论语尧曰篇》)

  △“大赉”事实

  按:《史记》称武王克商:散财发粟,所谓“大赉”盖即指此。故次之於此。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同上)

  △真孔与伪孔解‘周亲”之不同

  朱子《论语集注》云:“孔氏曰: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是以“周亲”为商之亲戚也。余按《论语集解》,孔安国云:“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仁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安国初未尝以“周亲”属商,以“仁人”属周也。盖此本承上文“大赉”二句,言周虽有亲戚,不敌善人,故赉之耳。上文之周既指武王,何为此文之周反属之纣,上下作两解乎!至以为武王所自言,而谓商亲之不如周,抑又夸矣。朱子此文本之《伪书伪传》,《伪书伪传》乃晋以後攻康成者之所伪撰,朱子乃不从真安国之《论语注》而反引伪安国之《尚书传》,且云孔氏云云,安国之诬将望何人为白之乎!然安国之所释亦尚未尽:此本记武王事,管、蔡尚未▯间王室,何由诛之;“仁人”兼天下之遗贤言之,亦岂得专指微、箕!细玩此文,乃圣人不私其亲而惟求天下之贤才,与共天禄,正与上章成汤之言相表里。“周亲”二句,即所谓“帝臣不蔽,简在帝心。”也。“百姓”二句,即所谓“万方有罪,罪在朕躬”也。故孟子曰:“先圣,後圣,其揆一也。”故读此章可以见圣人贵德尊贤,大公无我之心;而约非刘氏不王,特秦、汉以後之事,未足语於唐、虞、三代圣帝哲王之度量也。以“周亲”为商亲,失其旨矣。“百姓有过”,蔡氏《书传》以为“民皆有责於我,谓我不正商罪”,亦非是。故今考而正之。此文非《泰誓》语,说已见前篇中。

  【备览】“命召公释箕子之囚。命毕公释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闾。命南宫括散鹿台之财,发钜桥之粟,以振贫弱萌(疑与氓同)隶。命南宫括、史佚展九鼎保(一作宝)玉。命闳夭封比干之墓。命宗祝享祠于军。”(《史记周本纪》)

  △辨咨询周公而散财发粟之说

  《尚书大传》云:“纣死,武王召

译△辨析黄钺斩纣的说法

《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来到纣王自杀的地方,亲自射他;射了三箭,然后下车,用轻剑击打他;用黄钺斩下纣王的头,悬挂在大白的旗帜上。随后又来到纣王宠爱的两个妾室那里,两个女子都上吊自杀了;武王又射了三箭,用剑击打,用黑钺斩下她们的头,悬挂在小白的旗帜上。”我考察认为:圣人讨伐暴君,是为了拯救百姓,并非出于仇恨而想要发泄私愤。夏桀虽然残暴,商汤只是将他流放罢了;假如纣王没有死,武王必定不会杀他;何况纣王已经死了,还要残害他的尸体,这是为什么呢!春秋时期灭掉的诸侯国很多,对于他们的国君只是将其迁徙罢了,尚且没有杀他们的;何况商周之间的风俗尤为淳厚,而武王又是圣人,怎么会有在纣王死后残害其尸体的事呢!从武王封武庚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圣人的心意,必定不会将纣王的头悬挂在旗帜上以示众。如果武王对纣王的仇恨如此深重,那么必定会杀尽他的子孙;即使不这样做,也必定会囚禁或流放他们,怎么反而会封立他们呢!《史记》中的说法大概源自《逸周书》,即刘向所说的“孔子删定百篇之余”的那些篇章。这本是战国时期的人所撰写的,其中错谬很多,不能当作事实;《史记》是误采了这些内容。只有贾谊《新书》中说“纣王死后,围观的百姓都上前踢他;武王派人用帷帐遮盖并看守尸体”,这比较符合圣人的心意。然而古代风俗淳厚,周厉王暴虐,周人只是将他流放到彘地就罢了,并不甘心于报复;怎么会有纣王死后商朝百姓残害其尸体的事呢!所以这一说法也不予收录。

△辨析革殷祝告之事

《本纪》又记载:“叔振铎捧着常车,周公旦拿着大钺,毕公拿着小钺,夹在武王两侧,散宜生、太颠、闳夭都拿着剑保卫武王,站在社坛的南面;毛叔郑捧着明水,卫康叔封铺上蓐草,召公奭进献采色,师尚父牵着牺牲,尹佚宣读祝辞”等等。我考察认为:这也是采自《逸周书》的文字,并非事实。执剑牵牲,自有专门的官吏负责,不是师傅大臣的事,看《顾命》篇就可以知道了。那祝辞也是依傍《牧誓》的话拼凑而成的。所以都不予收录。又考察:《周书》的文字多与《史记》有同有异,但都不如《史记》的语言完善:怀疑《史记》所采的是原本,而今传的《周书》则是传抄导致错误。

○武王下

【补】“周朝大行赏赐,使善人富有。”(《论语·尧曰篇》)

△“大赉”的事实

考察:《史记》称武王攻克商朝后:散发财物,开仓放粮,所谓“大赉”大概就是指这个。所以把它列在这里。

“虽然有周密的亲属,也不如仁人。百姓有过错,责任在我一人。”(同上)

△真孔安国与伪孔安国解释“周亲”的不同

朱熹《论语集注》说:“孔氏说:周,是至的意思。是说纣王的至亲虽然多,不如周家仁人多。”这是把“周亲”当作商朝的亲戚。我考察《论语集解》,孔安国说:“亲属如果不贤不忠就诛杀他们,管叔、蔡叔就是这样。仁人指的是箕子、微子,他们来就用他们。”孔安国起初并没有把“周亲”归属于商朝,把“仁人”归属于周朝。因为这本来承接上文“大赉”两句,是说周朝虽然有亲属,也不如善人,所以赏赐他们罢了。上文的周既然指武王,为什么这里的周反而归属于纣王,上下做出两种解释呢!至于认为这是武王自己说的话,而说商朝的亲属不如周朝,这更是夸大了。朱熹这段文字本于《伪书伪传》,《伪书伪传》是晋朝以后攻击郑康成的人所伪造的,朱熹不遵从真正的孔安国的《论语注》,反而引用伪孔安国的《尚书传》,并且说孔氏云云,孔安国的冤屈将指望谁来辩白呢!然而孔安国的解释也尚未完全:这本来记载武王的事,管叔、蔡叔尚未离间王室,怎么诛杀他们;“仁人”是兼指天下的遗贤来说的,又怎么能专指微子、箕子!仔细玩味这段文字,乃是圣人不偏私自己的亲属而只求天下的贤才,与他们共享天禄,正与上一章成汤的话互为表里。“周亲”两句,就是所谓“帝王的臣子不被遮蔽,简记在帝王的内心。”“百姓”两句,就是所谓“万方有罪,罪责在我一人”的意思。所以孟子说:“先圣和后圣,他们的准则是一致的。”所以读这一章可以看到圣人贵德尊贤,大公无私的心;而“约非刘氏不王”,只是秦汉以后的事,不足以谈论唐、虞、三代圣帝哲王的度量。把“周亲”当作商朝的亲属,就失去了它的主旨了。“百姓有过”,蔡氏《书传》认为是“百姓都责备我,说我不能公正地惩处商朝的罪人”,这也是不对的。所以现在考证并纠正它。这段文字不是《泰誓》的话,说法已见前篇中。

【备览】“命令召公释放箕子的囚禁。命令毕公释放百姓的囚禁,表彰商容的里巷。命令南宫括散发鹿台的财物,发放钜桥的粮食,来救济贫弱的百姓。命令南宫括、史佚展示九鼎宝玉。命令闳夭封土比干的墓。命令宗祝在军中祭祀。”(《史记·周本纪》)

△辨析咨询周公而散财发粟的说法

《尚书大传》说:“纣王死后,武王召

太公而问焉。太公曰:‘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不爱人者及其▯余。’召公曰:‘有罪者杀,无罪者活;咸刘厥敌,毋使有馀。’周公曰:‘各安其宅,各田其田;毋故毋新,惟仁之亲。’武王於是乃封墓,表闾,发粟,散财(云云)。”《吕氏春秋》云:“武王命周公进殷之遗老而问众之所说,民之所欲,乃发钜桥之粟(云云)。”余按散财、发粟、表闾、封墓诸大政,皆武王未克商时心所欲为而不能者,一旦克商,自当即时举行,不待访之於人;而太公、召公皆圣贤之臣,何容见不及此,而但以杀戮导武王乎!此皆後人附会之言。故并不录。

译太公于是被询问。太公说:“爱护百姓的人,连他屋顶上的乌鸦都一并爱护;不爱百姓的人,连他剩余的亲属都一并加害。”召公说:“有罪的人处死,无罪的人存活;全部诛灭他们的敌人,不要让他们有残余。”周公说:“让百姓各自安居于自己的住宅,各自耕种自己的田地;不分旧臣新附,只亲近有仁德的人。”武王于是便封土为墓,表彰里巷,发放粮食,散出财物(等等)。”《吕氏春秋》说:“武王命令周公进见殷商的遗老,询问众人所喜悦的、百姓所想要的,于是发放巨桥的粮食(等等)。”我按:散财、发粟、表彰里巷、封土为墓这些重大政令,都是武王在尚未攻克商朝时心中想要做却未能做到的,一旦攻克商朝,自然应当立即施行,不必再去向别人询问;而太公、召公都是圣贤之臣,哪里会见识不到这一点,而只用杀戮来引导武王呢!这些都是后人附会的话。所以都不予收录。

【备览】“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太王▯父、王季历、文王昌。”(《大传》)

  △三王追尊当在牧野时

  追王之说凡三。《史记》以为文王受命称王,而追尊古公、公季皆为王。文王称王,先儒固多驳之;苟文王未尝称王,则二王亦非文王之所追尊明矣。《中庸》以为周公追王大王、王季,而无文王。然《书金▯篇》文大王、王季於武王之世已皆称王,则《中庸》所称亦不然矣。唯《大传》以为武王在牧野时,三王同时追尊,於理为近,与《尚书》文亦合。故今从之。说详见前《文王》及後《周公》篇中。

  按:《本纪》之散财发粟,即《论语》大赉之典;《大传》之设奠追王,即《史记》享祠之事。故连类而次之。

  【备览】“封商纣子禄父殷之馀民。武王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鲜、蔡叔度相禄父治殷。”(《史记周本纪》)

  △封殷当在散财後

  《史记》此文在散财发粟之前。按:散财发粟与释囚表闾皆如救焚拯溺,不可旦夕缓者;若封殷立监,似当从容议之。故移置於此。监殷止管、蔡二叔,无霍叔说见《周公相成王篇管蔡▯商条》下。

  【备览】“乃罢兵西归,行狩记政事,作《武成》。”(同上)

  △《伪武成》不必改定

  《伪尚书》中有《武成篇》,乃缀辑经传《孟子》、《戴记》之语而采《汉书律历志》所引《武成》原文以冠之者。虽无大谬於理,而亦毫无所发明。且既为诰体,而通篇皆叙事,殊不相称;其文亦杂乱无章。《蔡传》疑之,是也;顾不肯纠其伪而为改定其文,岂知改定更不免於杂乱乎!况既叙伐商之文於诰前,则所谓诰者仅寥寥数语,而亦仍是叙事,初无所白於诸侯者:《尚书》宁有此诰体邪!故今不采其文而但载《汉志》所引之原文。

  【备览】“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名之曰建▯。”(《乐记》)

  【备览】“散军而郊射,左射《▯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乐记》)

  【附论】“楚子曰:‘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左传》宣公十二年)

  △楚庄论武王之可信

  余按:春秋之时,周室微弱,楚地方千馀里,僭王问鼎,其目中固已无周矣,且距武王仅四百年,文献具存,藉使武王有一二端未满人意,《诗》、《书》所言之有虚美,楚子必无不知,必不代为之讳,乃其颂武王如是,则是武王原无可议,《诗》、《书》所言皆实事也。春秋时诸侯,自桓、文以降,莫如楚庄贤者:县陈而复封之,克郑而复舍之,虽汉高、光及宋祖、唐宗能之乎!是其才识盖有大过人者;是以士会称其“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顺”,盖深贤之也。乃其称武王,若於己有天渊之限,▯泥之隔者,虽自谦之词,然何至於是!然则武王实大圣人,非後世贤君所能及;虽贤君莫不心折於武王,未有敢致不满於武王者也。盖当其时,汤、武之世未远,杨、墨之说未起,故知之真而服之笃。自战国以後,异端横行,非尧、舜,薄汤、武,学者习闻其说而不能辨其是非真伪,以故从风而靡;不但刘知几、苏子瞻之属以为可议,以为非圣,即笃信好古之儒亦往往於武王有憾词焉;岂非邪说之易惑,特识之难遇哉!吾愿世之学者以三代以上论武王者论武王,而毋以战国以後之论武王者论武王也。

  【补】“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

译【备览】“牧野之战,是武王的大事。事情办完后退兵,在上帝面前烧柴祭天,在社神面前祈祷,在牧室设置祭品,于是率领天下诸侯手持豆、笾等祭器,恭敬地奔走,追尊太王古公亶父、王季历、文王姬昌为王。”(《大传》)

△三王追尊应当是在牧野之时

关于追尊称王的说法共有三种。《史记》认为文王受命称王,并追尊古公、公季为王。文王称王,先儒本来就多有驳斥;如果文王未曾称王,那么这两位王显然也不是文王所追尊的。《中庸》认为是周公追尊大王、王季,而没有提到文王。然而《尚书·金縢篇》记载,在武王时代,大王、王季都已经称王,那么《中庸》的说法也不对了。只有《大传》认为武王在牧野时,同时追尊三位先王,这在情理上较为接近,与《尚书》的文字也相符合。所以现在采纳这种说法。详细论述见前文《文王》及后文《周公》篇中。

按:《本纪》中散财发粟,就是《论语》中大赉的典制;《大传》中设奠追王,就是《史记》中享祠的事情。所以将同类事项依次排列。

【备览】“封商纣的儿子禄父统治殷的残余百姓。武王因为殷地刚平定尚未安定,于是派他的弟弟管叔鲜、蔡叔度辅佐禄父治理殷地。”(《史记·周本纪》)

△封殷应当在散财之后

《史记》这段文字在散财发粟之前。按:散财发粟与释放囚犯、表彰闾里都像救火救溺一样,不能早晚拖延;如果封殷立监,似乎应当从容商议。所以将其移置于此。监殷的只有管、蔡二叔,没有霍叔,详见《周公相成王篇·管蔡监商条》下。

【备览】“于是罢兵西归,巡狩记录政事,作《武成》。”(同上)

△《伪武成》不必改定

《伪尚书》中有《武成篇》,是拼凑经传《孟子》、《戴记》中的语句,并采用《汉书·律历志》所引用的《武成》原文置于篇首而成的。虽然没有大的违背情理之处,但也毫无发明。况且既然是诰体,却通篇都是叙事,非常不相称;其文字也杂乱无章。《蔡传》怀疑它,是对的;但顾炎武不肯纠正其伪而为之改定文字,难道知道改定后更不免于杂乱吗!况且既然在诰之前叙述伐商之事,那么所谓的诰仅仅寥寥数语,而且仍然是叙事,起初并没有向诸侯宣告什么:《尚书》哪有这种诰体呢!所以现在不采用其文字,只记载《汉志》所引用的原文。

【备览】“渡过黄河向西,把马放养在华山的南面不再骑乘,把牛放养在桃林的野外不再役使;把车甲涂上血藏入库府不再使用;倒挂干戈,用虎皮包裹,命名为‘建櫜’。”(《乐记》)

【备览】“解散军队而在郊外射箭,左边射《狸首》,右边射《驺虞》,从而停止穿甲射革的武射。穿着裨冕拿着笏板,从而使虎贲之士解下佩剑。”(《乐记》)

【附论】“楚庄王说:‘《武》乐,是禁止暴乱、收敛兵器、保全大业、安定功业、安抚百姓、和谐众人、丰富财物的,所以让子孙不忘其章法。现在我却使两国百姓曝尸荒野,这是暴虐!展示兵威以威慑诸侯,这是兵器不收敛!暴虐而不收敛,怎能保全大业!还有晋国存在,怎能安定功业!违背民意的还很多,百姓怎能安定!没有德行却强行争夺诸侯,怎能和谐众人!利用别人的危难而安于别人的混乱,以此作为自己的荣耀,怎能丰富财物!武有七德,我一样也没有,拿什么示子孙!’”(《左传》宣公十二年)

△楚庄论武王可信

我按:春秋之时,周室微弱,楚国方圆千余里,僭越称王问鼎,他目中本来就没有周室了,而且距离武王仅仅四百年,文献尚存,假如武王有一两点不符合人意,《诗》、《书》所说的有虚美,楚庄王必定不会不知道,必定不会替他隐瞒,然而他颂扬武王如此,这说明武王原本无可非议,《诗》、《书》所说的都是实事。春秋时的诸侯,自齐桓、晋文以下,没有比楚庄更贤明的了:灭陈而复封之,克郑而复舍之,即使是汉高祖、光武帝以及宋太祖、唐太宗能做到吗!可见他的才识大大超过常人;因此士会称赞他“德立、刑行、政成、事时、典从、礼顺”,是深深赞赏他。然而他称颂武王,仿佛与自己有天渊之别、泥隔之远,虽然是自谦之词,但何至于此!那么武王实在是大圣人,不是后世贤君所能企及的;即使贤君无不心折于武王,没有敢对武王表示不满的。大概因为当时,汤、武的时代不远,杨、墨的学说未起,所以认识真切而信服笃厚。自战国以后,异端横行,非议尧、舜,轻视汤、武,学者习闻其说而不能辨别其是非真伪,因此随风倒;不但刘知几、苏东坡之类认为可议,认为非圣,即使是笃信好古的儒者也往往对武王有遗憾之词;难道不是邪说容易迷惑人,特识难遇吗!我希望世上的学者用三代以上论武王的标准来论武王,而不要用战国以后论武王的标准来论武王。

【补】“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

戌,武王燎於周庙。翌日辛亥,祀於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於周庙。”(《逸书武成》)

译戊日,武王在周庙举行燎祭。第二天辛巳日,在天位祭祀。过了五天乙卯日,才用诸侯国的俘虏在周庙举行馘祭。

【存参】“大寒,在周二月(即夏正十二月)己丑晦。明日,闰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惊蛰(古本正月中气,近世误为雨水)。四月己丑朔;甲辰望;乙巳旁之。”(《汉书律历志》)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论语尧曰篇》)

  “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同上)

  △《尧曰篇》纪武王新政

  《论语》之记此两节,何也?所以纪武王之新政也。圣人之征不道也,非利天下也,以正天下也。权量法度,古圣人之所以定民志而正风俗者也。权量不谨,则巧伪日滋,奸民得其利而良民受其害;法度不审,则奸吏得以上下其手,而民无所措手足,虞、舜所以“同律度量衡”也。古之圣帝名臣皆有大功於世,其子孙皆当世守其祀而不改。当商之季,贤圣之君不作,诸侯惟以力争,强吞弱,众暴寡,圣帝名臣之裔殄灭者盖亦不少矣。至於任官用人,尤经世之大政:官废则民事无由理;不得其人则虽有官而事不治,反以病民者有之矣。观於伯夷之居北海,太公之居东海,天下之大老且犹如是,则贤才之伏处於草茅者固不可以枚举,但无由尽归於周耳。贤才不用,百姓何由得安,是以武王起而伐商以正之也。使武王不伐商,则圣帝名臣之祀遂听其灭绝乎?奸民乱俗,奸吏害民,遂听其纵恣乎?职废而不举,贤才隐居而不任职,遂听其自然任斯民之重困乎?吾知上帝之心必有所不忍,而圣人敬事上帝之心亦必有所不安也。故曰圣人非利天下也,以正天下也。兴灭继绝即《史记》所称封蓟、祝、陈、杞之事。举逸民即上文“周亲不如仁人”,《周颂》“求懿德,肆时夏”之意,即成汤所云“帝臣不蔽”也。後世学者习见汉、晋以後之事,遂以为三代亦复如是,而以利天下之心度古圣人,甚至有以汤、武之征诛为得罪於名教者;而岂知圣人光明正大之心不若是哉!故今表而出之。

  【备览】“武王既胜殷,邦诸侯,班宗彝,作《分器》。”(《书序》)

  △“邦诸侯”

  按:诸侯之封当在归自商以後。故次之於此。

  【附论】“孟子曰:‘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孟子》)

  △“不泄迩”

  按:此文似指克商後诸大政而言。故次之於此。

  “镐京辟雍,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诗大雅》)

  “考卜维王,宅是镐京。维龟正之,武王成之。”(同上)

  △宅镐

  武王宅镐,未知的在何时,《史记周本纪》亦无之。然此似不可缺。故因“无思不服”之文次之於此。

  △辨武王营洛之说

  《本纪》云:“武王征九牧之君,登豳之阜以望商邑。武王至於周,自夜不寐。周公旦曰:‘曷为不寐?’王曰(云云)又云:‘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顾詹有河,粤瞻洛、伊,毋远天室。’营周居於洛邑而後去。”余按:此本《逸周书》之文,其意浅而晦,其词烦而涩,与《尚书》大不类。且周公之宅洛,以殷民之迁也;是时不惟未迁,兼亦未畔,宅洛何所取焉?将以为朝会道里均也,则又无一言及之。盖後世之人闻周公之宅洛而不得其故,揣度之而以为武王之所命耳。而商邑、豳阜相距千里馀,亦非能望见者。故不录。

  “绥万邦,屡丰年。”(《诗周颂》)

  【存疑】“周饥,克殷而年丰。”(《左传》僖公十九年)

  △克殷年丰之可疑

  按:《诗》但谓克殷之後年丰耳,非必谓克殷之前而饥也。饥以兴师,圣人恐不如是。甯子但欲赞文公以伐邢,遂不觉其言之过当,将使後世好战而不恤民者以是藉口。故列之於存疑。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单;为坛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壁秉▯,乃告太王、王季、文王。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

译【存参】“大寒节气,在周历二月(即夏历十二月)己丑日月底。次日,闰月庚寅日初一。三月二日庚申日,惊蛰(古本列为正月中气,近世误作雨水)。四月己丑日初一;甲辰日十五;乙巳日旁侧。”(《汉书·律历志》)

“谨慎权衡度量,审察法令制度,修补缺失的官职,四方政令就能推行。”(《论语·尧曰篇》)

“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举用隐居的贤人,天下的百姓就会归心。”(同上)

△《尧曰篇》记载武王新政

《论语》记载这两段话,是为什么呢?是为了记载武王的新政。圣人征讨无道之君,不是为了谋取天下的利益,而是为了匡正天下。权衡度量与法令制度,是古代圣人用来安定民心、端正风俗的手段。如果权衡度量不谨慎,那么欺诈虚伪就会日益滋生,奸民从中获利而良民遭受祸害;如果法令制度不审察,那么奸吏就能上下其手,百姓就会手足无措,虞、舜之所以“统一律度量衡”正是出于此意。古代的圣帝名臣都对世间有大功,他们的子孙都应当世代守持祭祀而不改变。到了商朝末年,贤圣的君主不再出现,诸侯只凭力量争夺,强吞弱,众暴寡,圣帝名臣的后裔被灭绝的大概也不少。至于任用官员和人才,更是经世济民的大政:官职废弛,民事就没有途径治理;不得其人,即使有官职事务也不治理,反而因此祸害百姓的情况也是有的。看伯夷居住在北海,太公居住在东海,天下德高望重的老臣尚且如此,那么贤才隐居在民间的固然不可胜数,只是没有途径全部归附周朝罢了。贤才不被任用,百姓凭什么得以安宁,所以武王起兵讨伐商朝来匡正它。如果武王不讨伐商朝,那么圣帝名臣的祭祀就听任它们灭绝吗?奸民败坏风俗,奸吏祸害百姓,就听任他们放纵恣意吗?职事废弛而不举用,贤才隐居而不任职,就听任其自然发展,让百姓承受深重的困苦吗?我知道上帝的心一定不忍心,而圣人敬事上帝的心也一定不安。所以说圣人不是为了谋取天下的利益,而是为了匡正天下。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就是《史记》所称封蓟、祝、陈、杞的事情。举用隐居的贤人,就是上文“亲近周族亲属不如任用仁人”,《周颂》“寻求美德,于是夏后氏”的意思,也就是成汤所说的“帝王的臣子不被遮蔽”。后世学者习见汉、晋以后的事情,就认为三代也是这样,用谋取天下利益的心去揣度古代圣人,甚至有人认为汤、武的征讨是得罪名教的;哪里知道圣人光明正大的心不是这样的呢!所以现在表列出来。

【备览】“武王战胜殷商后,分封诸侯,颁赐宗庙彝器,作《分器》。”(《书序》)

△“分封诸侯”

按:诸侯的分封应当在从商朝返回之后。所以排列在此处。

【附论】“孟子说:‘武王不疏近臣,不忘远人。’”(《孟子》)

△“不疏近臣”

按:此文似乎是指克商后的各项大政而言。所以排列在此处。

“镐京辟雍,从西到东,从南到北,没有不想臣服的。”(《诗·大雅》)

“考察占卜的是武王,定居在这镐京。龟甲占卜予以证实,武王成就了它。”(同上)

△定居镐京

武王定居镐京,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史记·周本纪》也没有记载。然而这似乎不可缺。所以依据“没有不想臣服”的文句排列在此处。

△辨析武王营建洛邑的说法

《本纪》说:“武王征召九牧的君主,登上豳地的山丘眺望商邑。武王回到周地,整夜睡不着。周公旦说:‘为什么睡不着?’武王说(云云)又说:‘我南望三涂山,北望岳鄙,回顾看到黄河,远望洛水、伊水,不要远离天室。’在洛邑营建周都然后离开。”我按:这原本是《逸周书》的文字,意思浅显而晦涩,言辞烦琐而艰涩,与《尚书》大不相同。而且周公定居洛邑,是因为迁移殷商百姓;那时不仅没有迁移,甚至也没有背叛,定居洛邑有什么可取的呢?如果是为了朝会路程均等,却又没有一句话提到。大概是后世的人听说周公定居洛邑而不知道原因,揣测认为是武王的命令罢了。而商邑、豳阜相距一千多里,也不是能望见的。所以不收录。

“安抚万邦,屡获丰年。”(《诗·周颂》)

【存疑】“周朝饥荒,战胜殷商后年成丰收。”(《左传》僖公十九年)

△克殷年丰的可疑之处

按:《诗经》只是说克殷之后年成丰收,并非一定说克殷之前饥荒。因饥荒而兴师,圣人恐怕不是这样。甯子只是想要赞美文公去讨伐邢国,于是不知不觉话说得过分了,将使后世好战而不体恤百姓的人以此作为借口。所以列在存疑中。

“战胜商朝两年后,武王生病,不愉快。两位公说:‘我们为王郑重占卜吧!’周公说:‘不可以让先王担忧。’周公于是自己作为祭品,筑起三个坛,同〇单;在南方筑坛面向北,周公站立在那里,树立玉璧手持〇,于是禀告太王、王季、文王。史官于是书写祝辞说:‘您的长孙某,遭遇严重虐疾。如果你们三位先王在天上有庇佑子孙的责任,就让旦代替某的身体。我仁孝

,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壁与▯,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壁与▯。’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金▯之匮中。王翼日乃瘳。”(《书金▯》)

译(周公)多才多艺,能够侍奉鬼神。而元孙(成王)不如周公多才多艺,不能侍奉鬼神。于是(周公)在帝庭受命,广施保佑于四方,因此能够安定你的子孙于下土,四方的百姓没有不敬畏的。呜呼,不要坠失上天降下的宝贵天命,我先王也永远有所依归!如今我已在元龟上受命:你如果答应我,我将把玉璧和圭璋献上,回去等待你的命令;你不答应我,我就把玉璧和圭璋收起。’于是占卜了三只龟,一只习吉。打开钥匙看见书契,于是都是吉兆。周公说:‘卦象显示,大王将没有灾祸!我小子刚刚在三王那里受命,只图长久的终结,这正是所等待的,能够思念我一人。’周公回去,于是把册命和玉圭放入柜中。大王第二天就痊愈了。”(《尚书·金縢》)

△《金▯》祝代当在访范前

  按:此事在《书金▯篇》,乃因成王之迎周公而追记此,非谓其必在《洪范》、《旅獒》後也。《史记》以为十三年事,故记之於“访范”之後。然余观三代以上皆以逾年为二年,恐当在访范之前一年。故次之於此。

  “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呜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攸叙。’”(《书洪范》)

  △《洪范》称“祀”

  此篇据《春秋传》以为《商书》,故称“十有三祀”,用商制也。今篇在《周书》中。

  “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陆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ル。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同上)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敬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协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同上)

  【备览】“武王释箕子之囚。箕子不忍为周之释,走之朝鲜。武王闻之,因以朝鲜封之。箕子既受周之封,不得无臣礼,故于十三祀来朝。武王因其朝而问鸿范。”(《尚书大传》)

  △访箕之年

  箕子之访,据《尚书大传》及《史记》皆当在克商後二年;而刘歆《三统历》独据《书洪范序》,以为即在克商之岁,因移克商事於武王之十三年。余按:《洪范》云:“惟十有三祀,王访於箕子。”《序》云:“武王克殷,以箕子归,作《洪范》。”(见《汉书》,今《序》与此小异)此但追叙箕子至周之由,为作《洪范》张本,非谓作《范》必在克商年也。奄之践在成王之初,《武》之章称武王之谥,然詹伯、楚子皆蒙“武王克商”之文言之,盖特原其事之所始,与《传》文之先《经》以首事,後《经》以终义者同,不必其事定在此一时也。刘歆不达其意,遂误以为武王克殷在十三年,是犹《史记阙里志》见《春秋传》孟懿子学礼之文载於昭公七年而遂以为孔子十七岁时事也,亦凿之至矣!惟《大传》以为封朝鲜而後陈《洪范》,《史记》以为陈《洪范》而後封朝鲜,其说较为小异;然亦无大关於得失。要之,皆在克商之後二年;陈范在十三祀,则克商固当在十一年也。嗟夫,自《汉书》载刘歆之说,以克商为在十三年,《伪古文经传》因之,遂分《书序》四言为两年事,《蔡传》驳之,又并归之於十三年,而武王之事遂杂乱不可考;一语之误解,其所关岂小事哉!故今载《大传》之文以正《三统》之误,使其源清而後其流可得而渐▯也。说并详前卷中《观兵》、《伐殷》两条下;汇而考之,事理自晓然矣。

  △《伪书》经传多本刘歆、王肃

  大抵《伪古文经传》多本之刘歆、王肃,岂孔安国所传,司马迁、赵岐、郑康成、杜预诸家皆不之见而独歆与肃二人见之乎!借令歆与肃独见之,又何故不明言其出於《书》之某篇而窃之为己说以欺人乎!然则其书出於歆、肃之後明甚。奈何世儒皆不之察也!

  【存参】“武王封箕子於朝鲜。箕子教以礼义田蚕,又置八条之教。其人终不相盗,无门户之闭;妇人贞信;饮食以笾豆。”(《後汉书》)

  △辨《麦秀》诗

  《史记宋世家》云:“箕子朝周,过故殷墟,感宫室毁坏,生禾黍,乃作《麦秀》之诗曰:(《尚书大传》作微子事)‘麦秀渐渐(《大传》作“蕲蕲”)兮,禾黍油油。(《大传》作“蝇蝇”)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大传》作“不我好仇”)余按:此歌有怨君之心,无伤旧之意,其词亦大不敬,必後人所拟作,非微、箕所为。故不载。

  【存疑】“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弓矢;我求懿德,肆於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左传》宣公

译△《金〇》的祝代应当排在访范之前

按:这件事记载在《书金〇篇》中,是因为成王迎接周公而追记此事,并非说它一定在《洪范》、《旅獒》之后。《史记》认为这是十三年间的事,所以把它记在“访范”之后。然而我观察三代以上都将跨年度算作第二年,恐怕应当是在访范的前一年。所以把它排在这里。

“在第十三个祀年,周王向箕子咨询。周王于是说道:‘唉,箕子!上天暗中护佑下民,协助他们安居,我却不知道常理是如何安排的。’”(《书洪范》)

△《洪范》称“祀”

这一篇根据《春秋传》认为是《商书》,所以称“十有三祀”,是沿用商代的制度。现在这一篇在《周书》中。

“箕子于是说道:‘我听说从前,鲧堵塞洪水,扰乱五行;上帝因此震怒,不赐予洪范九畴,常理因此混乱。鲧被杀而死,禹于是继承兴起;上天于是赐给禹洪范九畴,常理因此有序。’”(同上)

“第一叫做‘五行’。第二叫做‘敬用五事’。第三叫做‘农用八政’。第四叫做‘协用五纪’。第五叫做‘建用皇极’。第六叫做‘〇用三德’。第七叫做‘明用稽疑’。第八叫做‘念用庶征’。第九叫做‘向用五福,威用六极’。”(同上)

【备览】“武王释放了箕子的囚禁。箕子不忍心为周朝效力,逃往朝鲜。武王听说后,就把朝鲜封给他。箕子既然接受了周朝的封赐,就不能没有臣子的礼节,所以在第十三个祀年来朝见。武王趁他朝见的机会询问洪范。”(《尚书大传》)

△访箕的年份

箕子被咨询的事,根据《尚书大传》和《史记》都应当在攻克商朝后的第二年;而刘歆的《三统历》唯独根据《书洪范序》,认为就在攻克商朝的那一年,因此把攻克商朝的事移到武王十三年。我按:《洪范》说:“在第十三个祀年,周王向箕子咨询。”《序》说:“武王攻克殷商,把箕子带回来,作了《洪范》。”(见《汉书》,现在的《序》与此稍有不同)这只是追叙箕子来到周朝的原因,为作《洪范》做铺垫,并非说作《洪范》一定在攻克商朝的那一年。奄地的践祚在成王初年,《武》的篇章称武王的谥号,然而詹伯、楚子都蒙受“武王克商”的文字来叙述,大概是特别追溯事情的起源,与《传》文在《经》前以开头叙述事件,在《经》后以结尾阐明义理相同,不必事情一定发生在这个时间。刘歆不理解这个意思,于是错误地认为武王攻克殷商在十三年,这就像《史记阙里志》看到《春秋传》孟懿子学礼的文字记载在昭公七年,就认为是孔子十七岁时的事情一样,也是极其牵强附会!只有《大传》认为封朝鲜后才陈述《洪范》,《史记》认为陈述《洪范》后才封朝鲜,他们的说法稍微有些不同;然而也无关于大局的得失。总之,都在攻克商朝后的第二年;陈述洪范在第十三个祀年,那么攻克商朝本来应当在十一年。唉,自从《汉书》记载刘歆的说法,把攻克商朝定在十三年,《伪古文经传》沿袭它,于是把《书序》的四句话分成两年的事,《蔡传》驳斥它,又都归到十三年,而武王的事情于是杂乱不可考证;一句话的误解,它所关系到的难道是小事吗!所以现在记载《大传》的文字来纠正《三统》的错误,使它的源头清澈然后它的支流可以逐渐〇。说法并详细在前卷中《观兵》、《伐殷》两条下;汇总考察它们,事理自然清楚了。

△《伪书》经传多本刘歆、王肃

大体上《伪古文经传》多源自刘歆、王肃,难道孔安国所传的,司马迁、赵岐、郑康成、杜预诸家都没有见到而唯独刘歆和王肃二人见到吗!假使刘歆和王肃独自见到,又为什么不明说它出自《书》的哪一篇而窃取作为自己的说法来欺骗人呢!那么这些书出自刘歆、王肃之后是很明显的。为什么世俗的儒生都不考察呢!

【存参】“武王封箕子于朝鲜。箕子用礼义田蚕教导他们,又设立八条教令。那里的人始终不互相偷盗,没有门户关闭;妇女贞洁守信;饮食用笾豆。”(《後汉书》)

△辨《麦秀》诗

《史记宋世家》说:“箕子朝见周朝,经过旧的殷墟,感慨宫室毁坏,长出禾黍,于是作《麦秀》的诗说:(《尚书大传》作微子的事)‘麦秀渐渐(《大传》作“蕲蕲”)兮,禾黍油油。(《大传》作“蝇蝇”)那个狡诈的少年啊,不与我友好啊!’”(《大传》作“不我好仇”)我按:这首歌有怨恨君主的心,没有哀伤旧朝的意思,它的词句也非常不恭敬,一定是后人所拟作,不是微子、箕子所作。所以不记载。

【存疑】“武王攻克商朝,作颂说:‘收起干戈,收起弓矢;我寻求美德,施于华夏,确实王能保有它。’又作《武》,它的卒章说‘耆定尔功’;它的第三章说‘铺时绎思,我徂惟求定’;它的第六章说‘绥万邦,屡丰年’。”(《左传》宣公

十二年)

  【备览】“《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於中国也。分夹而进,事蚤济也。久立於缀,以待诸侯之至也。”(《乐记》)

译(周武王)十二年)

【备览】“《武》舞,开始时面向北方出发;第二次变换队形象征灭掉商朝;第三次变换队形面向南方;第四次变换队形划定南方的疆界;第五次变换队形分为周公在左、召公在右;第六次变换队形回到原位以尊崇天子。两旁舞者同时挥动兵器并四次击打,是为了在中国展示盛大的威势。分开队伍夹击前进,是为了使战事早日成功。长时间站在原位,是为了等待诸侯的到来。”(《乐记》)

【附论】“吴公子札来聘,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子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篇》)

  △辨武王作《大武》之说

  《吕氏春秋》云:“武王伐殷,荐俘馘於太室,乃命周公作为《大武》。”《纲监大全》因之,於武王十四年书“作乐曰《大武》。”余按:楚子所引《武》乐三章中,有“於皇武王”。“桓桓武王”之语,则断非武王所自作矣。故郑、孔及《朱传》皆以为武王崩後,周公作此以象武王之功。然则“载戢干戈”之颂亦未必即武王所作,《传》但本武王之克商而言之耳。不但此也,禹之《夏》,汤之《▯》,文王之《南龠》,亦未必皆其人所自作。但乐以象德,季札所赞者其乐也,即其人也,故并附於其人之篇後。遂皆以为其人所自作,则误矣。

  “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史记周本纪》)

  ●卷四

  ○周公相成王上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国曰:‘公将不利於孺子!’”(《书金▯》)

  △辨周公摄政之说

  《金▯》一篇并无周公摄政之文,唯《戴记文王世子篇》云:“成王幼,不能氵位阼;周公相,践阼而治。”《明堂位》云:“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七年,致政於成王。”由是《史记》、《汉书》及诸说《尚书》、《礼记》者并谓周公居天子位,南面以朝诸侯,而以《洛诰》之“复子明辟”为复政成王之据。蔡氏《书传》驳之云:“有失然後有复。武王崩,成王立,未尝一日不居君位,何复之有!王莽居摄,几倾汉鼎,皆儒者有以启之,是不可以不辨。”石梁王氏亦云:“周公为冢宰时,成王年已十四,非摄位,但摄政,岂可以天子为周公!”二子之言诚足以纠先儒之失,绝後世之惑矣。然以余考之,周公不但无南面之事,并所称成王幼而摄政者亦妄也。古者男子不逾三十而娶,况君之世子乎。邑姜者,武王之元妃;成王者,邑姜之长子,而唐叔其母弟也。武王之娶邑姜,邑姜之生成王,皆当在少壮时明甚。而今《文王世子篇》乃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成王幼,不能氵位阼”,则是武王年八十余而始生成王,六十余而始娶邑姜也,此岂近於情理哉!均之父子也,且均之圣贤也,王季之爱文王与文王之爱武王当无以异。乃作《记》者言文王则云“十二而生伯邑考,十五而生武王”(说见《武王上篇》);言武王则八十余而始生成王之嫡长子。王季之为文王婚何其太早,文王之为武王婚何其太迟乎?由是言之,凡《记》所载武王、成王之年皆不足信。况周公之东也,唐叔实往归禾,则成王之不幼明矣。盖古者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子张曰:“《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然则武王崩时,周公盖以冢宰摄政;不幸群叔流言,周公东辟,遂不得终其摄。及成王崩,召公鉴前之祸,遽奉子钊以朝诸侯,由是此礼遂废。後之人但闻有周公摄政之事而不知有冢宰总己之礼,遂误以成王为幼;又见《洛诰》之末有“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之文,遂误以为摄政之年数耳。不思周公居东二年,东征三年,七年之中,周公之在外者四五年,此时何人践阼,何人听政?成王之自临朝视政明矣。何故能践阼听政於四五年,而独此二三年中必待周公之摄之也?郑氏谓“成王居丧不言,周公以冢宰听政,而二叔流言”,是已;然又谓“成王亲迎以归,然後摄政”,则亦未免惑於《史记》、《汉志》之言也。且“复”之为言,下告上也。《春秋传》曰:“燮将复之。”又曰:“▯将复於寡君。”《孟子》曰:“有复於王者。”王命周公作洛,故周公使人复王耳;岂谓其复政哉!曰,然则成王何以称为“孺子”也?曰,孺子之称不必其皆婴

译【附论】“吴国公子季札来鲁国聘问,观看《大武》舞时,说:‘真美啊,周朝兴盛时的景象,大概就是这样吧!’”(《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孔子评论《武》舞说:‘极尽美好了,但尚未达到尽善尽美。’”(《论语·八佾篇》)

△辨析关于武王创作《大武》的说法

《吕氏春秋》记载:“武王讨伐殷商,在太室宗庙献祭俘虏和割下的左耳,于是命令周公创作《大武》。”《纲监大全》沿袭此说,在武王十四年记载“创作乐章名为《大武》。”我考察认为:楚灵王所引用的《武》乐三章中,有“伟大啊武王”、“威武啊武王”这样的语句,这就断定不是武王自己所作的了。所以郑玄、孔安国以及《朱子传》都认为,这是武王去世后,周公创作此乐来象征武王的功绩。那么,“收藏起干戈”的颂词也未必就是武王所作,《传》只是依据武王攻克商朝这件事来说罢了。不仅如此,禹的《夏》,汤的《咸池》,文王的《南龠》,也未必都是他们本人亲自创作的。只是音乐用来象征德行,季札所赞美的是那音乐,也就是那音乐所代表的人,所以都附在该人物的篇章之后。于是人们都误以为是那些人亲自创作的,这就错了。

“太子诵继位,这就是成王。”(《史记·周本纪》)

●卷四

○周公辅佐成王(上)

“武王去世后,管叔和他的众兄弟就在国内散布流言说:‘周公将对年幼的君主不利!’”(《尚书·金縢》)

△辨析关于周公摄政的说法

《金縢》一篇并没有周公摄政的文字,只有《礼记·文王世子篇》说:“成王年幼,不能登位;周公辅佐,登位治理。”《明堂位》说:“武王去世,成王年幼体弱,周公登上天子的位置来治理天下。六年,在明堂朝见诸侯,制定礼乐,颁布度量衡,天下大为信服。七年,将政权交还给成王。”因此《史记》、《汉书》以及诸家解说《尚书》、《礼记》的,都说周公居天子之位,面向南朝见诸侯,并以《洛诰》中的“复子明辟”作为交还政权给成王的证据。蔡沈《书传》驳斥说:“有失去然后才有恢复。武王去世,成王即位,未曾有一天不居君位,有什么可恢复的!王莽居摄,几乎倾覆汉朝,都是儒者启发的,这不能不加以辨析。”石梁王氏也说:“周公担任冢宰时,成王已经十四岁,不是摄位,只是摄政,怎么能把天子之位给周公呢!”这两人的话确实足以纠正前代儒者的失误,断绝后世的疑惑了。然而据我考证,周公不但没有南面称尊的事,连所谓成王年幼而周公摄政的说法也是荒谬的。古代男子不超过三十岁就娶妻,何况是君主的世子呢。邑姜是武王的元配夫人;成王是邑姜的长子,而唐叔是成王的同母弟。武王娶邑姜,邑姜生成王,都应当在年轻力壮时,这是显而易见的。而现在的《文王世子篇》却说“文王九十七岁去世,武王九十三岁去世;成王年幼,不能登位”,那就是说武王八十多岁才生成王,六十多岁才娶邑姜,这难道符合情理吗!同样是父子,且同样是圣贤,王季爱护文王与文王爱护武王应当没有不同。可是撰写《记》的人说文王则说“十二岁生伯邑考,十五岁生武王”(说法见《武王上篇》);说武王则八十多岁才生嫡长子成王。王季为文王婚配怎么太早,文王为武王婚配怎么太迟呢?由此说来,凡是《记》所载武王、成王的年龄都不可信。况且周公东征时,唐叔确实前往归附献禾,那么成王不年幼就很明显了。大概古代君主去世,百官各自总领自己的职责,听命于冢宰三年。子张说:“《尚书》说:‘高宗居丧守孝,三年不说话。’这是什么意思?”孔子说:“何必是高宗,古时候的人都这样。”那么武王去世时,周公大概是作为冢宰摄政;不幸众叔散布流言,周公向东避祸,于是没能完成他的摄政。等到成王去世,召公鉴于前次的祸患,急忙拥立康王去朝见诸侯,从此这种礼制就废除了。后来的人只听说有周公摄政的事,却不知道有冢宰总领百官的礼制,于是误以为成王年幼;又看到《洛诰》末尾有“周公大大保佑文王、武王承受天命共七年”的文字,于是误以为这是摄政的年数。不想周公居东二年,东征三年,这七年之中,周公在外面的有四五年,这时谁登位,谁听政?成王亲自临朝视政是很明显的。为什么能在四五年中登位听政,唯独在这两三年中一定要等周公来摄政呢?郑玄说“成王居丧不说话,周公以冢宰身份听政,而二叔散布流言”,这是对的;然而又说“成王亲自迎娶后返回,然后周公摄政”,那也不免被《史记》、《汉书》的话所迷惑了。况且“复”这个词,是下级向上级报告。《春秋传》说:“燮将报告这件事。”又说:“将向寡君报告。”《孟子》说:“有向君王报告的人。”君王命令周公营建洛邑,所以周公派人向君王报告罢了;哪里是说交还政权呢!问,那么成王为什么被称为“孺子”呢?答,孺子的称呼不一定都是婴儿